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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静静的幸福
静静地坐着,听着赵咏华的那首《最浪漫的事》,我内心深处涌起一种别样的感动。灯光下,老公黑黑的眸子里盛着无数的疼爱和怜惜,柔得仿佛可以滴出水来。
与老公相识的过程很落俗套:介绍——相识——恋爱。当我们相处两个月的时候,老爸因脑梗塞住进了医院,所有的浪漫情调只得暂放于脑后,我开始在单位和医院之间不停地奔波。记忆中那一个月似乎特别漫长寒冷,每天下班后老公的摩托车就会准时停在我们单位门口,然后两个人迎着寒风一起去给老爸送饭。有时我的工作太忙,老公就独自在医院伺候老爸。
几天下来,他就被累得头发凌乱,眼眶发黑。同病房的人怎么也不肯相信他只是我认识才两个月的男朋友。那天和老公从医院出来,远处正好传来赵咏华的《最浪漫的事》,我看着他皱皱巴巴的衣服,苦苦一笑:咱们注定与浪漫无缘!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只要能和你握着手一起平静走,我就觉得是最大的幸福。
从小到大,我就一直把老爸视为生命中的大树,如今这棵大树的骤然倒下,让我一时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天我一直失眠,来自工作和家庭的压力让我越来越消瘦,在昏黄的灯光中我能嗅出无助落寞的味道。
老公只要一有时间就陪在我身边,给我讲他在南方上大学时见到的石板老街和深巷幽弄,讲江南水乡的古镇风韵以及听到的关于爱情的凄美传说。
一天从医院回家时已是华灯初上,我独自走在街头,想着老爸的病情,想着以后的日子,凄然的灯光不时地把身影扯长扯短,像我孤独的灵魂。突然,背后响起了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紧接着我的肩头猛然一痛,肩上的挎包就被人夺去,而后,摩托车发着猖狂的音调得意地扬长离去。在惯性的作用下,我重重地摔倒在地。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嘴角已被磕破,渗出血来。幸亏那天手机没放在包里,惊慌中我拨通了老公的电话。
几分钟后,老公就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在那一瞬间,我才明白他在我的生命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才明白老爸之后谁能为我撑起一片天。他拥我入怀,喃喃地说对不起,离开我几个小时就让我受如此的委屈。那一声声自责,温柔得让人心碎。我的眼睛一热,泪珠就盈满眼眶。我紧紧地缩在他的怀里,躲避着寒冷和孤独。
他捧起我的脸,一字一句地说:结婚吧,我保证给你平静的幸福。我缓缓地抬起头,看着光线在他脸上凝起的郑重,一丝暖暖的感觉从脚底升起,在他怜爱的目光中不断地膨胀,两抹雾气在眼中凝聚,最终化作了两滴晶莹的泪。在相识100天的时候,我们携手走上了红地毯。
小时候曾看过一本书,讲的是有一个民族,在女孩子出嫁的时候,丈夫和父亲会一起为她穿上红嫁鞋,这样她的一生就会有两个最亲的人永远呵护。于是出嫁那天,老公和刚刚康复出院的老爸共同合作满足了我的愿望,在我幸福的泪花中完成了两个男人对一种神圣责任的交接仪式。
老公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婚后的生活很快就像他说的那样趋于平静。和许多家庭一样,我们一起做饭,一起上下班,日子像一条清澈的小溪,静静地在我和他的指尖淌过。
情人节到了,满大街都流动着玫瑰花和巧克力的香味。我问他是否可以送我一枝玫瑰。他正全神贯注地玩着电脑上一个极无聊的游戏,对我的请求默不做声。我气得在键盘上乱拍一通,他这才抬起头,脸上僵硬的肌肉终于百年不见地动了一动,可冒出的话足以让我气得昏过去:你神经病啊!
失落地过着2月14日,马上就要下班了,情人节的最后时刻。我独自委屈地望着街上一对对相互购买礼物的情侣,心里酸酸的。情人节,这个透着粉红色光环的节日,难道真的要在无声无息中悄悄地滑过?一大束鲜花从被推开的门缝里飘进来,接着又挤进一位阳光男孩儿。我忙低下头,心里更加难过:不知道哪一个幸福的女孩儿能得到这束漂亮的鲜花。突然,我的名字从男孩儿的口中蹦出,我惊讶地抬起头,男孩儿把那束鲜花送到我的手中,并且告诉我一位先生在一个月以前就订下了这束花,今天特意交代一定要等到情人节下午6点准时送到我的手里。
低头看去,8朵红玫瑰娇艳欲滴,紧紧地簇拥着一朵蓝色妖姬,与众不同的蓝色,精心喷上的金粉,华贵中透出妖冶,显得卓尔不群。男孩儿随后递上一封粉红色叠成心形的信,眼里荡漾着深深的笑意:你真是个幸福的人。
红着脸打开飘着玫瑰香味的信,一行行熟悉的字迹映入眼帘:
宝儿:
还在偷偷地抹眼泪吧?本来想两个人共度晚餐时给你一个惊喜,但你的好强和虚荣让我不得不改变决定。因为对你来说,闻着别人的玫瑰香味去工作比自杀还痛苦。爱你,所以疼你;疼你,所以怜你;怜你,所以宠你。希望你不再忍受风雨淋漓之苦。从认识到结婚再到情人节,我们携手已走过了4个月。常常捧着你的脸,却不敢相信一切都是真实的。爸爸生病那段时间,你的无助凄楚让我心痛,所以匆匆地结婚并不是我一时的冲动,我只想拥你入怀,用尽一生的精力去爱你,呵护你,就像歌中唱的那样:“直到老得哪也去不了,你还是我手心里的宝。”我是个喜欢平淡的人,也许你跟我在一起总感觉索然无味。但是我还是相信平平静静走过的才是幸福,才是永恒。为了满足你的虚荣心,特意把玫瑰送到你的办公室,这下你应该破涕为笑了吧?芽不过,不要太得意忘形,浪漫过后还是平淡最好,请按时回家吃晚饭。
老公 2月14日
手机响了一下断了,这是他等在楼下接我下班的暗号。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老公正傻傻地等在楼下。刹那间,心底千辛万苦准备好吵架的话在玫瑰的香气中瓦解了,铺天盖地幸福砸得我头重脚轻,恨不能化作一缕轻烟,从玻璃窗飘下,一生缠绕在他的身边……
第2篇、青草娃娃
冬日,寒风呼啸的街头,他在礼品店外徘徊。她的生日即将来临,他多么想给心仪的女孩买个礼物,表明他暗恋她的心迹啊!他终于鼓足勇气,迈进了那家装饰精美的小店。看着柜台里时尚的礼品,又看看数目不菲的价格,囊中羞涩的他只能竖起衣领尴尬离开。
“买个青草娃娃吧,只要两元。”一位中年妇女迎面走过来。他看到她的篮子里满是青草娃娃,用各色的花布和橡皮筋扎成娃娃的样子,面部还缝了黑黑的眼睛、红红的嘴巴,很可爱。花布里面包着泥土,最顶上撒着花籽草种。
“你每天给它浇水,大约半个月以后,种子就会发芽,长出青青的草,很逗女孩子喜欢的。”妇女似乎看出了他的心思,一个劲儿地怂恿他。他想,她的年龄足够做他的母亲了,应该不会骗他吧,于是他拿出攥了很久的钱,数了两个1元的硬币给她。
回到宿舍,他把青草娃娃放在窗台上。每天用自己的茶杯浇水时,他都怀着虔诚的心祈祷:快点儿发芽吧,快点儿长出一片青草吧。是啊,在这灰暗的严冬,他送她一片绿色的春意,这样别致的礼物,肯定能打动她的心,然后,他们将甜蜜相爱……
在她的生日party上,她的追求者们送来了许多礼物,有生日蛋糕,有高档时装,有芬芳的鲜花,甚至有人送了昂贵的首饰,摆在桌上,琳琅满目。
他也来了,两手空空地来了,他的青草娃娃没有发芽。她满怀期待地望着他,她其实早已注意到他灼热的目光,而且他的才学、他的气质都令她怦然心动。她等待着今天晚上他当众向她表白,她就可以幸福地挽住他的手臂,谢绝其他人的追求。然而,他不敢迎接她的目光,在这一大堆豪华的礼物面前,他自惭形秽,如坐针毡,躲到了最阴暗的角落。终于,晚会还未结束,他就离开了。他甚至没有告别,起身就匆匆地来到门口,当然,他也没有看见她暗藏的幽怨和伤心。
他心灰意冷,再也没给青草娃娃浇水。
紧接着就要期末考试,他忙于复习功课,把每天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压抑自己不去想她。他暗暗发誓:等他将来有钱了,一定要给她买最昂贵的礼物。
放寒假了,大家都收拾行囊,准备回家。他突然发现窗台上有一片绿,仔细一看,青草娃娃的头上竟然真的长出了一片嫩绿的青草!压抑很久的思念,突然像这些青草一样蓬勃起来。自从那天晚上起,他一直没去找她。他把青草娃娃揣在怀里,飞也似的跑去找她。
他顾不上等车和坐电梯,一路飞跑,当他大汗淋漓地跑进她的宿舍,已经人去楼空!她的老师告诉他,学校已于前天放假,她和男朋友一起走的。
他只觉得心里一下空荡荡的,一直等待着欣赏青草娃娃的好时机,与所爱的女孩儿共赏这生命最甜美的一场盛宴。然而,好不容易等到青草娃娃发芽了,心爱的人却已去了远方。早知如此,应该在生日那天就送给她,两人一起浇灌这爱情的幼芽。
爱恋中的人总免不了许多莫名的顾忌,以为还有时间可供挥霍,还有机会可以重来。因为自己还不够好,不够富有或者有势,在自卑里悄悄逃避着对方的眼睛,一味认定未来才是最佳时机……生活存在多少变数,等到所有的期待都成空,才明白,幸福当初离得那么近,等你终于有勇气正视,幸福早已从你怯弱的指缝间溜走……
第3篇、如是爱情
不知从哪里小威弄来一株沙漠玫瑰,一副孱弱的身姿绽着娇小的花朵,霎时间被感动了,是什么使他这般顽强,竟开着这娇小的,娇小的,确实那么鲜翠的花瓣。初始的时候还算勤快,每天都会看看用饭缸做的花盆是否还存着足够的水,过了些时间,终究还是累了,然后看着沙漠玫瑰在太阳的严刑拷打下一点一点的变干,变枯,如是爱情。些许是睡着了,在这个炎热的夏夜是容易让人犯困的,何况是这般娇小的沙漠玫瑰,我想着来年复苏的春天里,也会有一簇一簇的青色,窜着头,凑着热闹。
晚上的夜空被灯光晕开了一层光幕,星星藏着黄茫茫的灯光下,找不到了,许久之前是不是也有个于此时这般的夜呢。
二区的舞会又在这个周六如约而至,闲来没事也在哪里站了些会儿,不期然的有一抹身影竟是霸道的闯进我的视线,铅垂的头发一薄一薄得堆着,灯光打在上面,泛着黄黄的光。
她从我的身边走过,如丝的长发滑过我的手掌。
这个发卡是你的吗?
哦。谢谢!你微红的脸庞让我想起山间的未熟透的樱桃——粉嫩若滴,看着你渐行渐远的身影,我傻傻的笑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也许就这样结束了,只记得那黄黄的光,如丝的长发,还有微红的脸庞。
竟是在200看见了你,一次一次又一次。思念就这样毫不客气的霸占在我心里。
开始想念一个人,不知她的名字,不知她的电话号码,不知她的QQ,甚至连漂流瓶都飘不到她亮着的头像,但也会幻想着在某个恰当的时候,我能遇见她。
就这样突然多了一个习惯,会站在阳台上静静的看着过往的行人,然后计算着与她相遇的时间,会一个人上自习,不为做题,不为学习,之为能安然的坐在她的身后,看着她咬着笔思考的样子,然后傻傻的笑着,嘴里嘟一声“真傻”,会看到你出去的时候也的出去,然后站在200的窗户旁,在你经过的时候哼着还算好听的歌,也会在你回二区的时候跟在你的身后,不远不近,从200到信息学院路,然后再走到你的前面,心里幻想着你能注意这个坐在你身后的安静的男孩。
我一直在想,到底该用何种方式给你说句话,是不是该假装给你借支笔,然后恍然大悟般的说:哦,你是二区的,我见过。或者,悄悄的给你传个纸条:你好,可以认识一下吗。更勇敢的,在跟在你身后的时候,轻轻的走过去,然后拍着你的肩膀:嗨。我一直思考着合适的措辞,可以更委婉的,更委婉的认识你。只是恨我自己太笨太怯弱了,竟是不敢和你说一句话,哪怕是问你一道题。
知道你的名字是在一个阳光如薄雾的下午,浅浅的阳光照在身上,像是披着一件黄绒绒的薄衫,暖和和的。霜儿,在你同学叫你的时候,我一下子记住了,多么有灵性的名字啊。然后我在QQ校友上一页又一页的查找你的名字,当翻到第四页的时候,我一下子愣住了,那铅垂的头发,那可爱的笑容,似曾相识。
沙漠玫瑰枯了的第一个星期二,我还是鼓起了勇气给你写了张纸条:不知你是否注意你身后的那个男孩,只是坐在你的身后比较安然,很想给你认识一下。我是恨死你一排椅子了,像是一排蓝色的屏障挡着我,让我不敢伸出手交给你这个至关重要的纸条,给你的时候心里还是忍不住的突突的,而后故作轻松的看着书,脑袋沉沉的低着,空空的,手里的笔在纸上零乱的划着,等待着你给的判决。像是等了好久,你扭过头,低着,脸庞红红的对我说:对不起,下次吧。我想着徐志摩的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便是你如此这样的吧。有风吹起,吹落一片纸,那纸上划满了“霜儿”。
没想到注意你已经有半年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茫茫的雪到一声一声的蝉鸣,从一树一树秃秃的树枝到满树绿莹莹的叶子,不曾想,半年竟是这么的快。半年来你的样子没有散去,却是越演越浓。初始还在心里,慢慢的在脑海,在血里,在身体的每一寸缝隙,甚至那天上的云,树上的鸟,夜里的风都有你的样子,是该有那么一个人,印记在我的生命里,不为花开,不为云来,甚至不为真爱,只为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坐在她的身旁,轻轻的拍着她肩膀,然后陪她走过一路,忘记一路。便是这样了。
第4篇、伤城―静萱
没有你温暖的怀抱,怎么都感觉寒冷。没有你温情的话语,怎么都感觉伤心,没有你深情的呼唤,怎么都感觉失落。
第一次语文小测试,我阴差阳错的考了班里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和成绩时,坐你后排的我暗自得意。
你回头惊讶的看着我:“是你,你叫静萱”?
"嗯,是我”你是萧然.。
从次注定一场劫难。
萧然,学校出名的钢琴王子,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家长的骄傲。而我则给他封的爱情军师。因为他擅长写诗,班里男生追心仪的女生都会去找他写诗,凡是找过他写诗的人都成功追到手。所以爱情军师这个称号给他绝对不为过。
即便是重点班,也不缺乏一些偏科生,而我则是其中一个,我天生数学弱一点,萧然和那些XY轴已经打成一片,我却被弄得焦头烂额。老师担心的找到我,我表示需要同学的帮助,如我所愿,萧然被派来帮助我。喜欢萧然分析的方式,讲解得当。他是个极致好看的男生,睫毛不算长却微微向上翘。分明的轮廓透着十七八岁少年的英俊。
“喂喂,你想什么呢?懂了没?萧然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眼睛一瞪“想你啊,懂了啊!
萧然的脸刷的就红了,萧然看我一脸正气,当我是开玩笑的。
即便我对萧然的爱慕掩饰得再好,还是有人看出来把它当作绯闻全校传播。萧然对此置之不理,我也不去阻止。一心放在学习上。
一次班会上,我主持,每个同学都有准备节目,萧然演奏了一首钢琴曲,很好听,同学的吆喝要现场作首诗,他寡不敌众,当场即兴了一首,点名献给我。
明月夜空满画楼,执手只为卿相守,彩蝶双双比翼飞,然为静萱痴狂醉”。
话毕,终多同学起哄,让我骑虎难下,也许是因为我不懂诗,也许是因为上次我调戏你作为报复。
没过多久,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恋爱了。
高中压力大,需要爱情来调解,于是我们就成为同学心目中的模范情侣。
班主任单独找我们谈话,我现在门口,只听你说“知道了,老师,我们会有分寸的,不会影响学习。老师叫我进去,我只是对老师说“我们会把爱情化为学习的动力”!老师这才放过我。
我的一诊失利,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自习我没去,你在足球场旁边的草地上找到了我,轻轻坐在我旁边“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有时候我想远离人群,靠近植物,它们洁净安全,不会伤害谁”!我沮丧的说道。
“你实力那么强考差一次不算什么,别这样”你装作轻松的样子拍着我肩膀,将我揽入怀里。微光中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亲密。
考北京某名牌大学是我们无言的约定,督促我们拼尽全力。
暑期放假,我们一同回家,我和你家还有一段距离,你下了车对我挥手说下学期再见,却再也没有见。
没有你的暑期格外无聊,给你打电话无人接听,正当我难过的时候电话响了,来电显示的是你的名字,我接了起来。
对方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我静静的听着,一语不发,挂了电话我才竭力嘶吼起来,无力瘫痪在床上。
这个电话是你母亲打来的,她说:萧然路过水库时,看见一群孩子游泳,恰逢水库开闸,巨大的引力将他们向排水口吸去,水闸下方是深谷被吸下去必死无疑,萧然为了救他们,体力消耗过渡,被巨大的引力卷入闸门,又顺着水流入谷底。
人们找到他时,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无法接受你已离世的消息,你出殡的那天,你家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参加,我找理由推脱了,因为我没办法面对失去你的事实,我把自己反锁在家,静静的数落我们的过往,萧然,这算是你负我吗?还是怪命运的捉弄?
又到开学,我迟迟的不肯去学校,害怕面对没有你的日子,学校里老师和同学对我面前尽量不提及你,给我鼓励,怕我伤心过渡。教师里你的位置空了,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声音,而这种痛苦我又怎样去承受?曾经熟悉的地方,我不曾去过,我怕触景伤情。我拼命的用学习去麻痹自己,减少想你的机会,只因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带着我们的理想发奋图强,如愿以偿,我考上了我们理想大学。
走之前,我去看了你,陪你说了很久的话,我爱你,萧然!是你拉住我的手引我走出黑暗的开始,直至如今,或许会延续很长时间。
但我会试着往前走
对不起啊!
重温爱情,只是一瞬间,我起身向你挥挥手,我转身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第5篇、玉兰花开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
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
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也许是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实在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 ?
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致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
第6篇、女人的小秘密
这座桥加宽后,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更神气了。
一辆满载花草的脚踏三轮车由南向北,欲过桥去花鸟市场。
上桥时,车上一对五十出头的夫妻为谁骑车发生了分歧。
男的说:“今天还是我骑,你坐车上,贤内助嘛,协助一下就行了。”
“协助”者,是他俩的“发明”:男的在前面踏,女的坐在后面用脚在桥面上蹬,助一“蹬”之力,以加速。
“你感冒发烧还未恢复,我来骑吧。”女的风趣地说,“当年知青插队时,我踏过三轮车的,你不是没有领教过。”
男的想起那次“领教”来了:两人产生了点矛盾,但说好要一起上城买农药的,男的在河边匆匆洗脚,女的却悄悄拿走他的鞋子后,将三轮车踩了就走,男的赤脚在后面追了几百米,直到讨饶为止……后来留下了这段百米赛跑的“佳话”。
现在,男的逞能,坐上座子,命令式地说:“快上车!”
车上桥了,坡度长长的,男的踏着蛮吃紧,女的跟往常一样,用脚在桥面上使劲蹬。但蹬着蹬着见男的额头直冒虚汗,柔声说:“停下,我来换你吧。”
男的还是嘴硬:“没关系。”
女的心疼了,突然计上心来――两只脚不再用力蹬,而是垂挂下来,脚底在桥面上摩擦,增加了车子前进的阻力。男的真的有点骑不动了,叹口气,跳下车来:“今天,就让穆桂英挂帅!”
女的诡谲地一笑。双方无言地交换了位置。女的挺着胸,哼着歌,骑车过桥,右转弯,沿着古运河,奔向花鸟市场。
两人下车时,男的说:“难道真的是我发点烧,就腿软了?”
女的笑笑:“是我的心太软。”
男的说听不懂。女的说谁要你懂啊。她似乎看到她的花草们和她一样,在笑他没有发现她在上桥时做的“小动作”。
男的其实心里有数,但他永远让“小动作”成为女人的“小秘密”,成为甘露……
第7篇、昔日可以重来吗
谁能够很肯定的说昔日可以重来?一段感情的逝去,就是逝去了,没有什么可以挽回的。有时候就是要处理的果断点,不要做哪些所谓的挣扎,那都是没有用的。
你还记得吗?伟,跟你一起走过的地方,我们相识在一个酷暑炎热的夏天,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相交,才有后来的相知。但是我发觉都是好景不长啊!每次见面都是以吵架收场的,虽说你我相隔两地,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学,难得见面的我们总是有摩擦。难道距离真的是我们之间存在的问题吗?难道我们之间真的无法跨越这道障碍吗?伟,你能回答我吗?你能告诉我吗?
现在的我真的好迷茫啊,我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还要维持这段感情,但维持下去的结果是我们相濡以沫还是分手?我真的不知道,我该如何处理我们之间的感情。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了,每天的短信或是电话里问及的都是今天吃什么?课多吗?还有就是今天有什么事情?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感情让我过的很累,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们之间的感情淡化了,现在的我们是应该要考虑是不是将这段感情持续下去,在一天的晚上,我提出了分手,“伟,对于分手二字我也不想说出,但是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距离,虽说距离不是问题,但我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感情了,有时候跟你聊天的时候都会给我一种陌生的感觉。”
就在那一夜,我们的聊天变得特别的漫长,有种一语不发的感受。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通话,也是我的不眠之夜,那以后我将你送我的东西我都扔了,我怕当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点点滴滴。这样的结局或许是我们最好的决定。
有一天你捧着一束玫瑰花来学校找我,希望能够和好如初,当时我是真的被你感动了,是有种冲动要复合。几天之后的复合换来的还是分手,“伟,你之后一直都是敷衍,对我的电话,短信都是爱理不理,你每天沉迷与网络游戏中,完全不顾及我的感受,当时我的心再次受到重伤,我发誓我不会再原谅你了,你的所作所为让我很失望,我原以为我们真的可以重来,你真的会为我有所改变,但现在我觉悟了,我不再犯傻痴痴等你。”
我要做回我自己,错过的就是错过了,没有理由可以再回头,再重来,生命只有一次,更加不可能重来,更何况是爱情这虚无缥缈的东西呢?还是踏实地过好每一天,没有烦恼,没有负担的生活吧!
第8篇、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9篇、谁说同行是冤家
作者: 潘李君
杜安是个卖烧烤的小贩。每天晚饭后,他推着车子,把摊摆在枫兰小区门口。生意好的时候,一晚上能挣三百多。
这天晚上,生意特别忙。杜安刚忙完,过来一个小青年,只见光着头,身上、胳膊上都纹满了图案。杜安一看,不由得心里一惊,来者不善啊。他丝毫不敢怠慢,生怕得罪了对方,忙热情地招呼:"老板,要吃点什么?"对方冷冷地回答:"我可不是什么老板,你叫我‘黑狐’就行,给我来二十串羊肉串,两瓶啤酒。"
不一会儿,杜安把烤好的羊肉串送到了跟前,黑狐说:"来,你也坐这儿,反正现在没别的顾客,陪我聊聊。"杜安满脸堆笑着,很不自在地坐了下去。
黑狐看了一眼杜安,说:"跟你直说了吧,我是在道上混的,若有人找你的麻烦,你就给我打电话,我来帮你摆平。"杜安连声说好。黑狐接着说,"当然,如果有人来抢你的生意,你也可以找我,保证给你撵得远远的。"杜安连说谢谢。黑狐说着递上一张名片,杜安赶紧双手接了过来。
黑狐付完钱走后,杜安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他拿着名片仔细看了看,狠狠地丢在了地上。可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妥,万一他回头向自己要回名片,岂不让人抓住把柄?说不定这是人家给自己下的一个套呢。想到这,杜安又拾起名片,放在了钱包的夹层里。
一晃三天过去了,一切平静如常。杜安正松了口气呢,没想到对面突然多了一个烧烤摊,名曰"小庄烧烤".糟糕的是,对方似乎有意要抢他的生意。杜安的羊肉串10元5串,他10元8串;杜安的无骨鸡柳卖三块,他只卖两块。如此一来,第一天就被抢了不少生意。
第二天,杜安的生意更少了,他不由得心急如焚。他算了一笔账,如果"小庄烧烤"长期跟自己竞争下去,即便被抢去一半的生意,那一年的损失就是五、六万,这生意还怎么做?一家人就要喝西北风了呀。
收摊回家后,天气闷热,加上有心事,杜安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经一番深思熟虑,他从钱包里翻出了黑狐的名片,照上面的手机号码打了过去。
电话很快接通了,对方有点不耐烦,问:"谁呀?这么晚了还给我打电话。"杜安说:"我是卖烧烤的,你前几天在我那吃过烧烤,完了给我留了一张名片,还记得吗?"黑狐这才"哦"了一声,说:"我想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有事儿吗?"
杜安迟疑片刻,说"小庄烧烤"有意要抢他的饭碗,问他能不能帮忙想想办法。黑狐十分爽快,说:"这个嘛,小菜一碟,可我底下养着一帮弟兄,处处都得花钱啊!"
杜安说:"这个我知道。"
黑狐说:"那就好,我也是一个正经生意人,这年头骗子多,为了让你放心,给你最好的保障,所以我们都是先做事,后付钱。放心吧,明天我就让‘小庄烧烤’滚得远远的。"
杜安连声道谢,然后忐忑地问:"那、那到时得给你多少钱?"
黑狐说,一口价,五千。杜安吓了一跳,问能不能便宜点。黑狐说,五千已经是起步价了,说难听点,这点钱还不够弟兄们一顿饭钱。杜安犹豫了会儿,咬了咬牙,说:"好,五千就五千。"他想,花五千元的代价避免五六万的损失,值了。
第二天晚上,"小庄烧烤"果然没有来。第三天,杜安把五千元打入了黑狐指定的账户。这件事就这样摆平了。
谁知仅仅安生了两个月,对面又突然出现了一个"老李烧烤".这老家伙跟上次那个"小庄烧烤"一样,像是有意要抢他的生意,什么都比他卖的便宜,眼看着顾客一个一个地少去,杜安再次急得火烧眉毛。
到了第三天,杜安终于熬不住了,再次拨打了黑狐的手机。一切都跟上次一样,只是价码加到了八千。杜安咬了咬牙,最终还是答应了。果然,第二天,"老李烧烤"就消失了。
这一次,杜安说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他甚至担心起来,要是再冒出个张三或李四,那可怎么办?即便没人跟自己抢生意,自己的这点油水早晚也要被榨干啊。
果然,杜安的担心变成了现实,仅仅过了两个月,对面又突然冒出了个"小翠烧烤",摊主还是个女的。这个女的嘴巴特甜,很会做生意,两天来,杜安的生意少得可怜。
第三天,杜安还是忍不住要给黑狐打电话,可电话拨出去后,他却突然犹豫了下,未等接通就给挂了。他害怕黑狐的漫天要价,他心疼那一张张红彤彤的人民币啊!
杜安思来想去,决定找"冤家"谈谈,争取"化干戈为玉帛",各做各的生意,以免两败俱伤。主意打定后,还不到十一点半,杜安就开始收摊了,比平时整整提前了半小时。收拾完后,他坐在路边抽起了香烟。
突然,天下起了雨。杜安见女人正在忙碌,赶紧把自己的大伞拿过去给支了起来。女人看了看杜安,说了声谢谢。杜安呵呵一笑,说:"不用谢,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女人竟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说:"没、没有。"杜安说:"听口音你是河南的?"女人有点惊讶:"你怎么知道?"杜安说:"因为我也是河南的。"女人笑了:"原来我们是老乡啊,太不好意思了,抢了你不少生意。"
就这样,两个陌生的人很快熟络了起来,并打开了话匣子。同行嘛,自然有着许多共同的话题。在聊天中,女人说出了来枫兰小区摆摊的经过。
女人的名字就叫小翠,原先在蕙兰小区门口卖烧烤。一天晚上,都快十二点了,来了一个戴帽子的小伙子。小伙子吃完烧烤,付完钱后,突然问小翠能不能帮个忙。小翠问什么事。小伙子说,他女朋友特别喜欢吃她的烧烤,希望小翠能把摊位摆到枫兰小区门口。(www.limaogushi.com)小翠连忙拒绝,说这里有不少老生意,好端端的干吗挪地方?小伙子说,摆个几天就行,每摆一天,他给300元,但有一个要求,卖的东西一定要便宜,越便宜越好。小伙子说着当即掏出了300元。小翠一开始不同意,但最终还是被小伙子的真诚打动了,于是就过来了。
杜安一听,顿时恍然大悟,敢情戴帽子的小伙子就是黑狐,这是人家精心设计的一个局啊。想到这,杜安把自己近段时间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小翠。小翠一听,也觉得这很有可能。
果然,一直到小翠收摊,那个小伙子再也没有出现。前两天都是小翠收摊前,小伙子直接把"补偿金"悄悄送到她手里的。
杜安暗自庆幸,他看了看小翠,说:"谢谢你!不然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呢!"小翠笑了,说:"哪里,没有你,我还不是被人利用了都不知道?我这是助纣为虐呀!"
第二天,小翠没有再来。第三天,第四天,小翠一直没有出现。不知怎的,杜安的心里竟感到莫名的失落。自从妻子病逝后,他再也没有考虑过自己的感情,可自从上次与小翠聊天后,心里竟泛起了一丝涟漪。
直到第七天晚上,小翠突然来了,是空着手来的,只是身边多了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杜安一见到小翠,竟莫名地激动了起来,连说话都不利索了。小翠说,蕙兰小区为了评先进社区,现在门口不让摆摊了。杜安简直是条件反射:"那你来这儿摆呗。"小翠说:"那怎么好意思?岂不又要抢你的生意?""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你做你的,我做我的,全凭自己本事。"杜安惭愧地说,"放心,我以后再也不会找什么黑社会了。"说着两个人都笑了。
第二天晚上,小翠果然来了。只是她卖的不是烧烤,而是冷饮。这下热闹了,喝了冷饮的吃烧烤,吃了烧烤的喝冷饮,两个人的生意形成了互补,彼此都增加了不少生意。如此一来,两个人的腰包都变得鼓鼓的,甭提多高兴了。
有趣的是,小翠也是个单身,几年前跟赌鬼丈夫离婚后,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这不,正好碰上了热情的杜安,两个人在生意上互相照料,互相帮忙,这一来二去的,自然走在了一起。
谁说同行是冤家?你瞧人家同行,这都成了夫妻了!
第10篇、月亮不见了
她爱上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来风、尘及野事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感触到她白衣黑裙的装束下,隐了一颗不羁的心。他不知是该欢喜还是恐惧。
周六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过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耳孔。他迟疑一下,“是我。”只听她一声大叫,电话掉了。何谓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晚跟客户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灰荆棘,越发衬得她脸容微熏,桃花也似,无端端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似一只决定不再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反而使他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一轮,自是不敢造次,却还是渐渐起了传言。
不知是否与传言有关,他太太忽然上写字楼来,温婉地笑:“带了你喜欢的菠菜牛肉饼,新烤的。”盒盖一开,香气四溢,办公室“哇哇”一片叫声。他慷慨地召来年轻人们同享,人人吃得十指流油,却猛地看见她,坐在电脑前,背如一堵执拗的墙。有人招呼她,她不理。再招呼,她道:“减肥。”声音古怪,仿佛喉里哽了一道呜咽。
他突然恼火起来,却无能为力。一向他视若珍宝的家庭,原来也像一块咬不烂的牛筋在他牙缝间,剔不掉。
他没说什么,下月她却收到调令,外派她去广州,职位升了一级。同事纷纷向她道贺,她一言不发,只向他投来质疑目光:是你?
他一直躲,却在内部网上收到E-mail:“……明天,你能来机场送我吗?”
窗外有雨,雷声隐隐传来。是他心中的震跳,越来越巨大,越出心室,充斥穹庐。
这样看见她。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人人躲在候机厅里,惟有她,孤零零站在门前雨地里,黑裙透湿贴身。行李无多,只一提一背,分明不是一个牵牵绊绊的女子。
他在车里,车在停车场里,停车场在雨里。隔窗看见她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刹那间,有抱她入怀的冲动。
手伸向门把手,却滞住。
天地这样空静,机场也可以如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她的爱,便是她和盘托出的祭祀品。
他的手,把门柄握得越来越紧。只要轻轻一扭,人生或许就此改观,有命运,在极凶猛地敲门,有白衣的六翼天使在轻飞。雨渐渐下得紧了,一滴滴都是焦灼的吻,她像一只被浇得透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
他缓缓放开手。拉上帘,扭开音响,建筑一个有声有色的小小堡垒来对抗她的存在。无意间,拂落了硬币盒,弯身捡拾的时候,分明感到自己的肚腩,妨碍着。
他是她的蒹葭四月,她终究要走过,他却不敢,赔上自己的一生。
人生左手是月亮,右手是六便士;连六便士,他都捡得有些吃力,而月亮,月亮不见了。
第11篇、白糖水的爱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第12篇、生气、吵架、和好or分手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只有她墓前的鲜花,一年一年,依然盛开。
第13篇、恨的背后便是爱
这是姐姐讲述的关于一个女人的故事。
她叫巧巧,曾有过一个幸福的家。丈夫爱她如捧在手心里的露珠,碰一碰都怕化掉。那时的空气里都充满了柔情蜜意。她为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梦想生活将永远这样平静下去。
变化是从三年前开始的,那时丈夫承包了一家公司,公司业务很快蒸蒸日上,也许真就应了那句“男人有钱就变坏”,她发现当房子越大,财富越来越多时,她的安全感却一天天减少了。丈夫一天比一天晚归,他寻找的理由是公司业务忙,需要加班。幸福中的女人最迟钝,当全世界都知道她的丈夫在外面有外遇时,她却变成了最后一个知情者。
一场风雨就此来临。
她用尽了所有女人可以使出的手段,想把丈夫从那个年轻的女人身边拉回来。她哭诉、痛骂,甚至不惜以死相要挟,但是男人的心一旦放飞,就再也回不来了。她眼看着丈夫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丈夫将一纸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她几乎晕倒在地。
她无奈地接受了事实。但是,她不甘,她恨死了那个负心的男人,恨死了那个夺走丈夫的年轻的狐狸精。如果有可能,她恨不得和他们同归于尽,她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她的心中满是复仇的火焰。
直到有一天,判给她的6岁的儿子小心地依偎在她面前,可怜而惊惧地望着她。那一瞬间,她清醒了。她知道,为了儿子自己也要活下去。但她必须报复丈夫,她之所以还要活着的目的,便是决不能让那对狗男女好好地活着。她要想尽办法去折磨他们。
她手上没有别的王牌了,她只有儿子。她千方百计地灌输6岁的儿子对父亲的恨和怨。她说,你知道吗,是你爸爸抛弃了我们,你永远不要再叫他爸爸。如果他要来看你,你坚决不要见他。儿子似懂非懂。
开始新生活的丈夫到底难以割舍亲子情结,他按照探视日期买了一大堆礼物来看望儿子。她站在门口,阻拦了他。她冷冷地说,你没有这个儿子了,儿子不想见你。丈夫不信,说你让我进去亲自和儿子说话。她放他进去了。儿子记住了母亲的叮嘱,仇恨地盯着父亲,眼睛里飞出的小刀让丈夫不寒而栗。
她看着他在夕阳中慢慢地远去,丈夫年轻的背影此时显得憔悴不已。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儿子是一把惟一她可以利用来扎向丈夫心上的尖刀。
丈夫来看儿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她听说,他瞒着她偷偷地去学校看过儿子,给儿子带去礼物,但儿子总是站在母亲一边,坚决拒绝父亲的馈赠。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她也开始憔悴了。她一直没有再婚,只是一个人带着孩子静静地生活着。时间让恨渐渐平息,她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什么了,而永远不会改变的是,即使那个男人怎样负心,即使他怎样地抛弃了他们,他到底是儿子的父亲,是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
他伤害了她。但是这些伤害被时间的海水渐渐抚平后,慢慢露出的便只有深切的爱了。有一天,她叫住了放学回来的儿子,她说有时间你去看看你父亲吧。儿子无限同情母亲,说不去,他不是我的父亲。她愣住了,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儿作孽。她说是的,他是你的父亲,你要去看看他。儿子说不,坚决不去。她说你不听母亲的话是不是,你去不去?儿子倔强地盯住他,她狠狠地扇了儿子一耳光。那清脆的耳光打醒了她,她哭了,不知道为什么三年后,她居然站在那个伤害了自己的男人一边,对他没有任何恨了。
如果一个女人曾经无限怨恨一个男人,那么这恨往往是因为深深的爱。她没有得到,宁愿毁灭,但是,恨的尽头便是爱。没有什么抵得过时间,无论多深的怨恨,只要真爱过,多年后,剩下的惟有深深的牵挂。
第14篇、一块月饼的故事
50年代末,上海一所大学校园,一对男女学生相爱了。那时校园里绝对禁止恋爱,校方对他们一再劝阻、警告,两个年轻人却始终如胶似漆。校方只有使出最后一着,毕业时将男的“流放”到遥远的大西北,女的从宽留在上海,实际是将一对鸳鸯拆散。女的不肯独自留上海,死活要跟男的一道赴向那天苍苍野茫茫的地方。
两个人在蒙古包里落下户,卿卿我我,日子虽苦犹甜。然而三年自然灾害,一个饥饿的时代到来了。
这天是中秋节,社里每户分一块月饼。男社员先收工,男的把月饼领回来,等着女的。
薄暮降临,女的还不回来。男的实在忍不住,把月饼对半切了,先吃了自己那份。不吃则已,一吃更馋。他想她要是在,肯定会省下她的那一半给他吃,那么,实际上这半块月饼的二分之一将是属于他的。他于是把半边月饼切开,把他认为肯定会省给他吃的那一半吃了。女的还没回来,剩下四分之一块月饼,男的看着看着,怎么也忍不住,他甚至想不起自己是怎样向它伸出魔爪,一下把它吞噬掉的。
这时,女的回来了,她兴高采烈地说,听说分了一块月饼呀!男的愣愣无言以对,片刻,支吾道:“我……太饿,我吃掉了。”
女的半天没吭声,后来忽然怒吼道:“我想不到你这样,我牺牲一切跟你来大西北,你呢?连半块月饼都不能给我省下。我算看透你啦!”
女的就这样收拾了衣物,回了上海。
校规、警告、“流放”都不能拆散一对情侣、一块月饼却轻而易举就做到了。
第15篇、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恳替她抄笔记。她有时去学琵琶,他就远远地跟着。送她到了楼下,就靠在一棵树上,看本《围棋》杂志,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那时她也不在意,青春太美好了,有人肯跑遍整个城市只为给她买一张CD,也有人肯为她抄完厚厚一本乐谱。我们都以为,这男生的心意,不过就是春天的第一片树叶,很快会有新的枝叶生长出来,代替它的位置。
弹琵琶的女孩子留学去了美国,写信回来,总是说彼处如何苦寒,如何枯燥,如何艰难。她那只琵琶,恐怕也是闲置已久了。偶尔会想起那个等在楼下看一本《围棋》杂志的男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找到了一棵新的树呢?
去年冬天接到女孩的电话,说回国来完婚,一问之下,新郎竟然是那看《围棋》杂志的小子。
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国度,连昼夜都是颠倒的。她每日里上课,打工,能闲下来接一个越洋电话,只有下午四五点那一段空暇。12个小时的时差,就成为一条分水岭,昔日那些热情的追逐者,纷纷流向了别处。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惟独只有他,每回都是凌晨4点,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里,一次一次拨她的电话。
第16篇、你是我天空中划过的凄美
认识雨那年,我不过16岁。16岁的季节,本是如花的年龄,但是我的生活却无法阳光灿烂。越来越紧张的战事,牵动着母亲为父亲远行担忧的心,也让我的花季充斥着空袭警报的刺耳尖叫。日本人侵略的步子越迈越大,随着战争的激烈,我们家客厅的气氛也飘浮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擦根火柴都会点燃一样,我总是大气也不敢出,望着母亲红肿的眼睛,心里默默地为远方的父亲祈祷。
雨就是在这样紧张的空气中,和爸爸一同出现在我家门前的。
他们的出现,造成如此的惊喜,母亲顾不得大家闺秀的矜持,激动地扑上去,任泪水在父亲的肩头纵横。我呆呆地望着门口那个男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眩晕。
他站在门口,早晨的阳光将他的飞行夹克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也许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他的神情透出一种疲惫,但是目光中充溢的却是浓浓的化不开的温柔。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曾经在诗词小说中寻找的那份温柔的情感是不是就是爱情,他身边的空气充满了羊皮夹克好闻的味道,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这样的飞行夹克和空气中荡漾的皮革的味道,是我心目中男子汉的标准。
我一直不肯开口叫他叔叔,其实他不过只比我大12岁,那一年他28岁,从南洋回国为国家效力。他们家和我们家本是世交,祖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经常承受他们家的帮助,但是他却是和父亲一辈的,我拒绝叫他叔叔,无论父母如何说我没有礼貌,我还是固执地叫他:喂。这是个不伦不类的称呼,我不能叫他叔叔,自然也不能叫他的名字,只有这样含糊地称他了。他笑着,笑影中浮动着淡淡的认可,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出生在豪富之家,却没有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永远是和颜悦色的,淡淡的笑容给我梦魇般的16岁带来最灿烂的阳光。我心甘情愿地沉溺在雨带来的阳光中,直到姐姐的回来。
我的姐姐是父母的骄傲,她的美丽在后方的军人家属中闻名遐迩,而且性格极好,学养也高,和她站在一起,毛毛草草的我简直连丑小丫都不是了。姐姐回来,我才知道,原来那笑影中闪烁的阳光不是为我,这更像早晨的朝阳,美丽的早霞只为了正午那瞬间的燃烧,从姐姐和雨的眼睛中我读出了默契,还有我不得不承认的,让我的心开始片片开裂的情感。原来他们早就认识,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也不希望我叫他叔叔了。
看着他身上似曾相识的毛衣,我想起去年暑假,姐姐埋头在房间不停编织的日子,今天那编织的作品正大方地穿在雨的身上,似乎早就知道姐姐的到来,它是那样明明白白地向我昭示着一段隐秘的感情,白色刺痛了我的眼睛,还有我16岁的心。
父亲和雨谈起前方的战事,总是忧心忡忡;我知道,父亲再赴前线那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而雨也将有翱翔于蓝天的那一天吧?在蓝天翱翔是多么浪漫而醉心的事情,但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这段飞行旅程是要靠鲜血和生命来完成的。我开始害怕,害怕他的突然离去,害怕他和父亲谈论的关于战争的种种。虽然他眼中的柔情完全是为了我的姐姐,虽然他们的爱情在父母的默许下变得渐渐明朗,但是我仍然愿意,沉醉在我自己的幻想中不能自拔。
有没有人知道一个16岁女孩的暗恋呢?永远站在远方,默默地看着他,任思绪飞向他,任心灵靠近他,可是在他走近的时候又悄然地跑开,如同做了坏事,心头鹿撞。姐姐的幸福和陶醉让我心底的某个角落总是滑过叹息,我的姐姐她听不见啊,她红红的脸,她眸子中透出的信息是如何地折磨着妹妹花瓣一样脆弱的心。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父亲和雨在家中住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那天晚饭的时候姐姐没有下楼来吃饭,我知道她的眼睛已经哭得红红的了,现在一定还蒙在被子里哭着,把自己的声音压到最低,不能再给母亲为父亲牵挂的眉头添一缕忧郁了。晚上睡觉前,我跑进姐姐的房间,轻轻地拥抱着她,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和姐姐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血脉相连,我们守护着同样的幸福,祈祷着同样的希望:为父亲,也为他。
灾难从来不以人的意志改变的,先是战事吃紧的报道透过留守在后方的家属们悄悄地传播着,母亲的泪水和忧郁已经把她病弱的身体完全拖垮了,她病危的时候还在轻轻地呼唤着父亲,握着我们姐妹的手,不忍离去。姐姐哭得晕倒在母亲的床边,我知道,这些日子她内心的煎熬比我还要重多少倍。依然没有父亲的消息。
雨阵亡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我站在门口,望着他曾经站过的地方,那里他曾经笼罩在阳光中,向我微笑。他是英雄,我没有想到斯文的雨会是那样的勇敢,在万里长空中击落3架敌机后,驾驶着负重伤的飞机再一次撞向鬼子的飞机。他的生命,他的爱情,在蔚蓝的天空中划过一道永远的痕迹,深深地刻在姐姐的心头。我伸出手,抱住的不仅是空气,还有伤心。
姐姐在楼下呆呆地坐了一天,脸色苍白。她什么也没有说。
我的姐姐一年后死于肺病。正是秋叶红满山的季节,姐姐的嘴角凝固着动人的微笑,我知道她在那个世界见到了雨,这个永远成为我初恋的男人。
拉开窗帘,已是傍晚,残阳如血。
暮色中依稀有一道光亮划过长空。
我知道,那是雨永远的凄美。
第17篇、灵巧的贼
从前有两个贼,一个白天偷,一个夜里偷。白天行窃的贼在桑给巴尔岛上偷,所以叫乌古查(斯瓦希里语,对桑给巴尔岛的称呼),那个夜里行窃的贼在沿海一带偷,因此叫姆里马(斯瓦希里语,对东非沿岸的称呼),这两个贼都十分灵巧。 有一天,姆里马想:我今天到桑给巴尔去,现在那里有许多富商。于是,他坐了船,到桑给巴尔去了。在那里,他偷了一整夜,天亮时,把赃物藏在山洞里。他一连好几年都把赃物放在这个山洞里。巧得很,乌古查也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这个山洞里,但这两个贼都不知道对方把东西放在这个洞里。因为他们从来没碰过头。 有一天,乌古查想:我很累了,所以今天哪里也不去偷,休息休息吧! 所以到了半夜他回山洞了。这时姆里马安心睡在山洞附近。乌古查看到睡着的人吃了一惊,但他马上动出了坏脑筋:哈哈!这个人是要当场捉住我,我要打死他!于是,他拔出刀,想刺下去,但犹豫了一下,就叫醒那个人,问: “你是什么人?”姆里马吓得发抖,吞吞吐吐说: “大人,我后悔了,以后我再也不偷了。” “哈哈!你也是贼?” “是的,大人!”姆里马答道。 “你已偷了多久了?” “好多年了,将近七年。” “你把偷来的东西放在哪里?” “就在里面。”姆里马指了指山洞说。 乌古查走进山洞,看见里面有很多东西确实不是他偷的,就相信,前面的人也是贼。于是他说出自己也是贼。姆里马听了心中大喜,就讲了自己的情况,他们谈到后来,争了起来,争谁更机灵,本领大。双方都说自己行,最后他们决定互相证实自己的本领。 乌古查想了一会儿,然后拿来了泥,做成几个小球,球干后,染上珍珠的颜色,然后串在线上。第二天早晨他把假的珍珠戴在手上,到城里去了。 就这样,去了好几天。 这一天,他穿得很漂亮,跳上马,在奴隶的簇拥下,来到了一个富商的家,敲了敲门。 “进来吧。”商人回答。 他走进去,问:“你有珍珠吗?” “有,你看看吧!”商人说完,从盒子里取出珍珠。 贼一边看珍珠,一边偷偷地换上了他的假珍珠。 商人感到厌烦了,说:“你要买,就买,你要不买,我就收进去了。我还有许多事!” 这时贼问: “你叫我买哪一种珍珠?这个还是哪个?” 商人出示了两串项链,指指一串真珠子说:“是那个。” “你发疯了!”贼跳起来,故作震惊地叫:“你叫我买自己的珍珠?” “不,这是我的珍珠。”商人说。 他们争到后来,去打官司了。法官审问了乌古查,认为他与偷窃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找来许多人都证明,乌古查是珍珠商人,他们看见他每天带着几串珍珠到城里来,而回去时,没有了。所以法官宣判乌古查无罪释放。
乌古查就对姆里马说:“怎么,你看见我的杰作了吗?”
姆里马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回答说:
“你对偷窃懂多少?应该怎么偷,现在我来做给你看。”
姆里马拿了十二枚钉子,一把锤子,一把刀,换上穷人的衣服,就到苏丹的王宫去了。在门口,他遇到了卫兵。
“你有什么事?”卫兵问。
姆里马答:“我要求国王给我活干。”
“今天国王不接见你,因为天已黑了,他明天会见你。现在你留在这里过夜吧。”
“好。”姆里马说着,就躺下睡了。他打听到国王有只奇妙的大钟,它敲的时候,全城都能听到。它的声音使人们连谈话也无法进行。所以,当快要敲钟时,贼起了床,拿了刀,仔细倾听。他又拿了钉子和锤子,趁钟敲第一下时,他往墙上钉了第一枚钉子,然后他站在这枚钉子上。当钟敲第二下时,他往墙上钉入第二枚钉子。他就这样越爬越高了。当钟敲十二下时,他敲进了最后一枚钉子,爬到了国王寝宫的窗口,然后他又爬进房间,走到国王和王后睡的床边,从国王手上脱下金戒指,从王后颈上取下金刚石项链,这些东西都价值连城。然后,他从大钱箱里偷了钱,就下去,回到了家里。
早晨,姆里马遇到贼朋友,对他说:
“你看到了应该怎么偷吗?同我相比,你只不过是乞丐罢了。你看见我偷了国王的什么?我还可以用别的方法偷!”
那天早晨,国王醒来后,发现他手指上戒指和妻子颈上的项链,钱箱里的钱都没有了!国王明白,一个机灵的贼光临过了。国王非常恼怒,下令将贼捉拿归案,后来又发布命令,任何人夜里不得外出,违者以贼论罪。姆里马一听到这个命令,就拿了一只碗和十五个卢比,到一个阿拉伯富人开的店里去。他敲了敲门,老板醒了,问:
“你是谁?为什么半夜里出来?你不知道夜里不得外出吗?”
“我拿了十五卢比来买油。”
阿拉伯人一听到钱,就连忙起床,打开窗子,伸出手去取钱。姆里马没有给钱,而是抓住阿拉伯人的手,用刀斩了下来,逃回家去。
第二天,他去对乌古查说:
“你看见了吗?我还能做更厉害的事。”
姆里马用酒精和麻醉剂和面团,做了三只饼,然后他打扮成女人,拿了饼,走了。在街上,哨兵马上叫住他,问:
“你是什么人?”
姆里马细声细气地说:“我是某某家的妻子。
“你上哪里去?”
“我去送面饼,因为我发过誓了,如果我的丈夫回来,我就烤面饼,发给穷人。所以现在我来实现自己的誓言,如果我不把饼发给穷人,我的誓言就实现不了。”
哨兵听到那女人带着饼,就抢过来吃了。他们还没说上句话,就醉倒了,睡得如死人一般。这时,姆里马就取走了哨兵们的武器,逃回家去了。
国王知道哨兵的武器被窃,非常气愤地叫道:
“这不是一般的贼,肯定是贼的头目,谁捉住他,就给以重赏。”
哨兵们更加谨慎小心了。有一天半夜,守卫队长巡视全城时,碰到姆里马,就捉住他,说。
“你半夜出来,就说明你是贼,因为你使全城不安。”
于是姆里马坐了牢,守卫队长亲自看守他。到了第四天夜里,姆里马挣脱锁链,从袋里拿出阿拉伯人的手,将这手同守卫长的手一起锁在链条上,逃走了。
早晨,守卫队长醒来,看见贼逃走了,链条上留下一只手,他想,我要找一个被斩了一只手的人。不多一会儿,守卫队长就找到了那个阿拉伯人,带他去见国王,一路上打他,阿拉伯人抗议说:
“等一等,住手!不是我。”
但人们都笑他,回答说:
“你的话能说明什么?难道这不是你的手?”
“对,这是我的手,但它是别人把我割掉的。”
国王审问了阿拉伯人后,认为他说的是实话,于是阿拉伯人被获释了。
国王一直在思考捉住这个狡猾机灵的贼,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
国王宣布说:“今天夜里我一个人守卫城市!”
到了夜里,国王骑了马,到城里去巡逻了。姆里马打听到国王一个人守卫城市,就到山洞里去,乔装成乞丐,然后到一个印度富人家里去。他走到印度人门口,敲了敲门。
“谁?”印度人问。
“我是乞丐,已经有三天一点东西也没吃过,给我点吃的吧。”姆里马哀求说。
“你没听说夜里不能外出吗?”印度人在门里面回答说。
“那么我家里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怎么办呢?要是我现在遇到国王,就向他要了。你不肯施舍,那么就让我干点活,让我赚点吃的。”
“好,进来吧。”印度人说着,放贼进去了,又说,“你在天亮前,把这点粮食磨成粉,你可得到八分之一的面粉。”
于是姆里马磨粉了,把朝街上的门开着。这时国王过来了,他看到门开着,有人在磨粉,于是很感兴趣地问:
“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让门开着?”
“我为你担心哪,你夜里在城里走,你没听说人不能夜出吗?”
“这个我已听说了,但你回答我,为什么你在城里有贼横行时,把门开着?”
“贼刚刚走过去,他往那边去了。”姆里马说着胡乱地指了指方向。
国王马上拨转马头,往他指的方向去追贼了。当然,国王什么也没追到,又回到了那里。
“怎么?贼捉住了吗?”姆里马问。
“没有捉到,连看也没看见。”
“这么说,贼听到了马蹄声,往另外方向逃了。”
国王又赶着马去追,又是谁也没追到,他又回到姆里马那里。
“我想,贼一定认得你了,所以逃走了。你最好听我的话:你把这匹马留在我这里,你穿上我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这样贼认不出来,他一来,你就把他抓住了。”
国玉答应了,他换上了姆里马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而姆里马收起了国王的衣服,在房子周围走了一圈,过了一会儿,趁国王不注意,逃回家去了。
国王一边磨粉,一边等贼来,天已亮了,可贼还是没来。后来房子的主人印度人来了,他对国王还发着怨言,因为他不知道面前那个人竟是国王!
“你磨好的面粉在哪里?这么说,你白坐了一整夜?”印度人一边叫,一边用脚踢国王。
国王叫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印度人一看,苗头不对,慌忙说:“不,不知道。”
“那么我告诉你,我是国王。”
“你怎么半夜到我家里来磨粉?”印度人问。
“不是我来找你磨粉的。”国王回答说,然后把夜里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印度人。然后国王回宫去了。他已想不出办法来捉住贼了。
有一天,卫兵捉住了两个贼,他们正睡在山洞里,卫兵押他们去见国王。
“你们以为你能偷一辈子而不受惩罚吗?你们算错了!”国王说着,立即判了他们死刑。
两个贼被处决了。现在全城百姓和国王可以安稳地睡觉了。
第18篇、离婚男人娶了一夜情女友
当婚姻死亡,我们该怎样面对曾经深情缱绻而今分道扬镳的那个人?对于吴曼而言,即使曲终人散,但那些逝去的爱却刻在记忆里。虽然婚姻没了,但爱还在继续,牵挂和关怀依旧。
征婚启事
大林,男,35岁,某物业公司经理。有两段婚史,性格温和、有责任感。觅28岁至35岁之间,温婉贤淑、有爱心,顾家的女子为妻。
有意者请邮件至: wubing618@XX.com
这是一个女人给前夫起草的征婚启事。2004年12月15日夜,我收到一条短信:梧桐,你可以帮我的前夫找一个妻子吗。怀着一份好奇,我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
两天后的下午,太阳在艰难地与阴霾搏斗,它偶尔钻出云层的时候,让蜷缩着的人们心里一暖。我就是在这样的冬日下午见到了23岁的吴曼,短信的主人。我们坐在10楼的高度看北城天街上的人来人往,看黄昏来临时天际醉人的云彩。我很少像这样带着轻松愉悦的情绪面对倾诉者,因为我早已预感到,这个故事的结局,没有伤感迷惘,只有积极和希望。
同是天涯沦落人
19岁,我有了我的初恋。我们彼此相爱。
在我8个月大的时候,父母离婚,之后我一直过着被家人忽视的生活。我自认为我的情感世界一片贫瘠,我渴望爱与被爱。所以,对那个初恋的男孩,我倾其所有。那个男孩家庭条件很好,而我家在郊区,从学校出来以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这些成了他父母反对我们在一起的理由。不久,男孩迫于家庭压力,与我分手。
那些日子,我郁郁寡欢、情绪低落,整天把自己埋在失恋的阴影里。
很快,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认识了31岁的大林。因为妻子遇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他刚刚走出第一次婚姻。那天夜里,我一直不停地给大林讲我的前男友,他也不停地给我讲他的前妻。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相逢恨晚互诉衷肠。借着酒意,一对年龄相差12岁的男女带着相似的寂寞去酒店开了房。
早上起来,我独自离开酒店。我知道,同病相怜不是爱情,我不想让自己越陷越深。
我面前的吴曼穿一件牛仔风衣,大眼睛、卷发,妩媚里透着几分俏皮。23岁已经有3年婚史,这提醒着我,她已经是一个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人了。
为“一夜情”结婚
我和大林保持着淡淡的联系。
但我没有想到,仅仅那一次的放纵,就让我陷入了一段婚姻。
怀孕了。打电话给大林,他说,因为婚姻失败,他本不想那么快再作选择,但是既然我有了他的骨肉,他一定会对我负责。
大林和前妻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而仅仅一次很短暂的姻缘,他却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所以,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男人。
大林那时还在物业公司做会计,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我决定嫁给他。
从认识到结婚,不到3个月。办完酒席不久,孩子流产了。
大林并没有因此而忽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被男人疼爱的幸福。
大林怕我和社会脱节,鼓励我去读自考。报名、上课、考试,他都会陪在我身边。拿到了专科文凭,他又让我去考导游证。那时候他已经升为物业公司的经理,应酬多、事务忙,但他上班前给我做好早饭,下班后给我做晚饭,我去上课时,他还会在我包里装一个苹果。结果我还是没有考上导游证,朋友说我最对不起的是大林。结婚3年,我没有做过一次饭,洗过一次衣服。朋友说,他哪里是找了个老婆,明明就是领了个孩子回来养。
失败过一次,面对围城时难免心怀忐忑,但大林居然再一次不畏风险地给自己的"一夜情"买单,这样的男人,的确很稀有。
被宠坏的小女人
大林曾经帮我找过一份工作,但朝九晚五的生活让已经懒散成性的我无法适应。大林说,你不喜欢,就不做吧。他已经宠惯了我,而我觉得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
我们之间相差12岁,相处时间越长,越感到两人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我迷上了打"传奇",朋友在一起大都是说网络、说游戏,他根本插不上话;而他的朋友聚会除了谈国际时事,就是斗地主,我更觉得无趣。我们几乎难以融入彼此的生活,更谈不让什么沟通。我们渐渐有了争执。
现在想起来,所有矛盾的起因,除了我思想不够成熟,也是因为娇纵成性。
有一天大林从外面应酬回家比较晚。我无理取闹,说他不想让我吃饭。没等他解释,经理打电话给他,让他去江北办事。他让我去网吧打游戏,等他回来吃烧烤。结果等到12点,他才略带酒意地回来。他说,办完事后,经过前妻家,便约她在茶楼里坐了会儿。其实和前妻谈点孩子的事并不为过,但为了这点事,我却跟他闹了个天翻地覆。
对于他的前妻,我一直耿耿于怀。也许潜意识里,我害怕他们重修旧好吧。他的前妻与他一个公司,那时他小有权力,我甚至要求他把她给调走,任他怎么解释我都不听。直到他的前妻与初恋情人结了婚,我才善罢干休。
吴曼其实是一个很真实、很可爱的女人,她的自我批评意识很强,完全没有推托责任的意思。在我看来,大林对她的好,也许不尽是爱,更多的应该是怜。
QQ里的疲惫男人
我时常地把"离婚"挂在嘴边,也从来不懂得照顾人、体谅人,而大林一次次地宽容我。仔细回想起来,不是他不适合我,而是我不适合他。
3年里,我一直赋闲在家,但却没有丝毫让大林感到轻松。也许对这样的婚姻,他早就感到了吃力,但以他的温和与宽容,他一直默默地忍受承担了下来。
他每个月拿2000块钱给我,而我每天都逛商场,习惯了绝不空手回家。弟弟说,姐,你简直就是一只寄居蟹,如果被人抛弃,我看你怎么办?也许是赌气吧,今年上半年,我进了一家企业做行政。
上了班,和大林呆在一起的时间少起来,他开始不习惯。我说,我们用QQ聊天吧,这样可以多说说话。我教他学会了用QQ,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有些懊悔,因为这成了我们离婚的导火索。不久,我在他的QQ里发现他和一个女人的聊天记录,还有那个女人发给他的照片。他给她倾诉自己的婚姻,诉说找了一个比自己小12岁的妻子的烦恼,他说觉得很疲惫。
当时我无法原谅他,哪怕仅仅是一句牢骚话。一气之下,我搬出去住进厂里的宿舍。一个月以后,大林找到了我。外面的日子毕竟不如家中,而他也不想再次打碎这段婚姻,我们互相都妥协了。
相安无事数月。
两个人的婚姻毕竟需要双方的宽容与退让。一个人扛着婚姻这面大旗,再努力挣扎,也走不了多远。
离婚了还是亲人
但是该面对的矛盾,始终无法逃避。
我们按揭了一套小跃层,经济拮据起来。我们退了钟点工。
8月底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休息,大林回了家。看见家里有点乱,他问我为什么在家不做做清洁。以前他从来没有让我做过家务,我的火气一下上来了。我说,我又不是你请的保姆。然后大闹了一场。
大林一直没有说话,最后他轻轻叹了口气,说,这个家里,可不可以我付出90%,你付出10%呢?
我仍然气焰嚣张地说,要么你付出百分之百,要么离婚!
那一天,他心灰意冷地说,好吧,离就离吧。
星期一,我们很平静地去办了离婚手续。他问我,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我点头。那时候我们才开始讨论财产的问题,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的确从未付出过。
离婚后,大林给我的同事打电话,让她们好好陪我。他只说我的心情不好。结果我跟同事们没心没肺地宣布自己离婚了。
但我们之间没有结束。我把大林当亲人、当哥哥。他仍然会关心我,问我的生活,问我有没有钱用。离婚后不久有个男孩子追我,大林坚决反对,他说那个男孩太年轻,不会带给我幸福。
我相信他。离婚时他给我买的首饰我暂时没有带走,他问我,难道不怕我把它送给别的女人?我说,即使所有的都在骗我,我只相信你。
这样一个好男人,应该得到幸福。
对话吴曼
记:是什么促成你要给大林找一个妻子的念头?
吴:离婚以后,他开始要照顾女儿,每天除了忙工作,又当爹又当妈。我知道,和他在一起3年,我没有照顾他一天,反而处处为难他,我既感激又惭愧。我想,应该有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女人照顾他的生活,给他幸福。
记:你觉得大林是一个怎样的男人?
吴:温柔,细腻,体贴,有责任心。
记:难道你们之间不可能复合了吗?
吴:其实他的好处我都明白,许多朋友都说,我离开了他,将来一定会后悔,但是我们的确差异太大,我觉得我至今都没有定性,但他已经35岁了,我不想让他为了一段不合适的婚姻心力交瘁。我从未后悔过我的婚姻,但我也不会为我们选择放弃而后悔。
对话大林
记者:你如何评价上一次婚姻、评价吴曼?
大林:对于过去的事,我不想多说,那毕竟是一道伤口,揭起来还是会痛。至于吴曼,她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人,但对我而言,惟一的缺点就是太年轻,人生经历给她的打磨还不够。
记者:你和吴曼现在关系如何?
大林:两个人相处这么多年,还是会有一些感情。只要她还需要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尽力的。
记者:你知道她想给你找一个妻子的想法吗?你对下一次的感情有什么样的期待?
大林: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我对感情看得很淡,暂时还不想考虑这些,但是对于吴曼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也表示感谢。但是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
主持人手记--在分离时心存感激
我们心怀虔诚踏进婚姻殿堂的时候,都不曾想过分离。但是婚姻是爱情的试纸,在一场场测试里,有人微笑,有人哭泣;有人生死相许,有人各奔东西。
吴曼和大林因为所谓的责任而结合,这场"闪婚"注定会冒许多风险。他们用了3年的时间去打磨性格、年龄、人生观的差异,但最终以失败告终。不管,在这场失败的婚姻里,多的是给予与包容,很少索取和责难。与那些反目成仇的离婚夫妻不同,他们都不后悔付出的情感,
而是对曾经的爱心存感激,感激那段冷暖自知、甘苦与共的岁月。在这份感激里,他们以一颗澄净的心,坦然接受了爱的嬗变--从爱情到亲情。
学会感激,我们才会在分离的伤痛中成长,而不是用怨恨来记忆爱情。
第19篇、爱情维修工
我的“爱情维修工”说: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真的是这样子吗?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的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子围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
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
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
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我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怕影响家人的休息,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宵夜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
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
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3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娑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鸣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竟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娅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迪娅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娅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
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
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个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愣愣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
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
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问:“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3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 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
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这一招挺奏效,不到10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偎相依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怦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
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
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伫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里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削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迪娅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淇淋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第20篇、拜金小姐爱过你
[你说,条件那么好的人又没必要喜欢你,对吧]
我从超市里提着方便面出来的时候正好碰上你们,你穿着不知道从哪里买来的花短裤,她化着粗糙的彩妆,一看就是用的廉价化妆品。聂意航,拜托你们也注意一下自己的仪容吧,弄得跟对民工夫妇似的很洋气吗?
偏偏你还没自知之明,凑过来看我的购物袋,对着里面满满的方便面哈哈大笑,莫大小姐怎么沦落到要靠吃方便面为生了呢。她在旁边掩着嘴跟着笑,那一刻,我心里所有的委屈和愤怒达到了最高值,然后像火山一样爆发了。
我把方便面一把夺回来,对着你们吼,笑什么笑,老娘一瓶香水的钱够你们一个月的伙食费加房租,你什么时候看到我系过假GUCCI,不限量的东西我还不稀罕呢。
你的表情在那一瞬间变得好严肃,你又是从前那个你了,你为了保护她而不惜跟我宣战了。你的声音好冷,你的眼神好冷,你说,莫小雅,有钱很了不起吗,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多难看,就像一个爆发户。
你毕竟是我爱过的人,我不跟你吵,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是你辜负了我,我没亏欠你。我看着你的眼睛,很认真的说,有钱是没什么了不起,但是没有钱,就没有尊严。
我知道,自从那次之后我在你的眼里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拜金女加爱现女,我好难过啊,我用买来的方便面下酒喝,老坛酸菜牛肉,爆椒牛肉,香熏腊肉,红少牛肉,泡椒牛肉,康师傅的,统一的,五谷道场的,煮的,泡的,干拌的,我喝的是酱香型的贵州茅台。酒入愁肠化作泪,我哭着打你的电话骂你,聂意航,你个没良心的家伙,当初还说要跟我做最好的朋友,滚***的。
友情是会被爱情打败的,爱情是会遭遇背叛的,只有我的方便面是忠诚的。你无奈的来找我,我见到你趴在你身上就咬你,你一叫痛我就立刻松开牙齿,我泪眼朦胧的看着你模糊的脸,我想赵敏一定不爱张无忌,否则她怎么狠得下心来在他身上咬出那样的伤口。
你说我哭的样子好难看,我说反正又没有人喜欢我,越说越伤心,摇着你的手臂歇斯底里的问,聂意航,为什么没有人喜欢我。你说,莫小雅同学,你这么爱花钱,一般的男生养不起你。你这么高,175公分以下的男生不敢靠近你。你这么漂亮,长得丑的男生会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如果一个男生又高有帅又有钱,他肯定有女朋友。就算没有女朋友,条件这么好的人又没必要喜欢你,对吧。
你说的句句属实,我被你堵得哑口无言。我问你,那你喜欢她什么,一说起她你的眼睛里都是浓烈到极至的温柔,你说她可爱,文静,朴实,你用来形容她的词语都是最普通的,可是我看到你那样的眼神就明白你真的是在爱情里了。
你爱她,所以心甘情愿跟随着她折堕一身锐利光芒,因为你爱她,所以世俗目光里的嘲讽都由你一肩承担,你揉揉我的头,去睡觉吧,拜金小姐,总会有金龟婿送上门来的。
聂意航,我知道我已经永远失去了你,无论是从前那个意气风发的你,还是如今这个邋遢潦倒的你。
[有些真相我永远也无法开口向你言明]
《伤城》里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座伤城,那么我也仿照这句台词造个句,每个拜金小姐背后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
很小很小的时候,贫穷的少女只能隔着橱窗玻璃爱慕一只华丽的洋娃娃,初中的时候没有足够的零花钱而只能看着身边的同学每天买不同的零食,或者是每个周末都由父母领着出去买新衣服。因为贫穷,不敢叫任何朋友到还用着八十年代的电视的家里来做客,年少时高傲而又脆弱的自尊心被贫穷而残酷的现实逼迫得更加乖戾,内心深深的自卑只能用表面极度的傲慢来掩饰。
父母离婚后有富商追求母亲,母亲犹犹豫豫的询问她的意思,已经妙龄的她目光里射出了骇人的光芒,连忙怂恿母亲,答应吧答应吧。
没有人知道,她真是穷怕了。
当她终于可以自由的支配金钱的时候,那种感觉,真是非言语所能形容。每个人都只知道她挥金如土,谁也不晓得年少时的阴影一直占据着她内心最深处。
聂意航,我要怎么才能让你知道,我的拜金只不过源于童年时代的缺乏,想表现得像个高贵的公主,却弄巧成拙成了你眼里的小丑。
我坐在天台,有风吹过,我轻轻的闭上眼睛。聂意航,拜金小姐真的爱过你。
第21篇、碎心菊
(一)
我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
院长说,我是两个月大的时候从门口抱进来的,那时我冻得奄奄一息,身上连只言片语都没有,这断了我寻找亲生父母的念头。
我亦不想去寻找。
或者,我只是一对男女偷情的产物。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我这样的孩子应该很多,只是他们做得更狠心,就这样把我送到孤儿院。
从此,我便是个孤独寂寞的孩子。大多数时候,我望着天空,在地上寻找春天的蚯蚓。那时,我只有七岁。
我不知道,七岁,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后来我看相书,上面说,女子,逢七就会有变数,而男人,则是逢八有变数。比如,我十四岁来例假,二十一岁出了车祸,二十八岁,我嫁了人。
七岁那年,孤儿院的院长把我们一群孩子领到一帮人面前,他们是来领养孩子的,大多是夫妻,他们由于各种原因不生育或者说不愿意生育。
只有他是一个人来的。
那年,他三十六岁。
七岁的我,与三十六岁的他第一次相遇。他看到我,眼中闪现出一道光,他冲我招手,说,来,让叔叔看看。
看中我的还有一对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女,女人化着艳妆,手上有五个金灿灿的大黄戒指,我至今记得的是她那滥俗的戒指。
那个女人尖叫着,就是她就是她,我要她!你看她长得多美丽,像个小天使,你看她的腿多长,我要让她去学舞蹈。
她的尖叫让我冷眼看着她,好像我是一个小动物,谁都可以领走。院长说,你自己选择吧,嫣落。
我选择了林植。
林植,他的名字这样生动,何况他是一个人。他说,嫣落,跟叔叔回家,好吗?
他是抱着我上的自行车,那时我刚刚七岁。七岁,还不能自己坐到自行车的后面。
那天他一直唱着歌,我听不清他唱的是什么,后来他常常唱,我才知道他唱的是前苏联的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他喜欢这首歌,唱的时候总是很投入,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单亚喜欢这首歌。
单亚是林植大学时代的恋人。后来,单亚去了德国,嫁给了一个德国人,单亚出国前曾经怀过一个孩子,后来她做了流产,是一个女孩子。林植说,他常常会梦到那个女孩子在梦中来找他,问他为什么要弄死她。
这个梦纠缠他好多年,林植说,命中注定,他应该有个女儿,于是他来到孤儿院。
其实他可以再爱,可他说,人的一生,只能爱一次的,与单亚的爱,让我的心碎了,所以,爱不起来了。
这是我长大后他和我说的,他常常用心碎这个词,就像他爱养菊花,有一种紫色的菊,一盆又一盆疯狂地长着,林植把它们叫――碎心菊。
(二)
我与林植,便这样开始了如菊花一般的生活。
我们如两朵菊,生性冷而傲,但却彼此温暖。他说我是天使,而我,喜欢倚在他的腿上听他讲那些美丽得让人心碎的童话。
上学了,他每天接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说着在学校好玩的事,他耐心地听着。他总是穿得那样优雅而干净。我喜欢闻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道,他洗着我的小脚丫时总是说,小姑娘,这样太脏了可不好。
我挑食,不喜欢吃肉。他吓唬我:小姑娘,如果不吃肉就会不长个子,将来是嫁不出去的!我可不想养一个老姑娘。
那年,我十岁,出了疹子,他半夜背着我去医院。大雨如注,没有出租车,他一边跑一边哄我,嫣落,坚持住,马上就到了。
我已经烧得糊涂,只是嚷着疼,我是身体疼,他是心疼。到了医院,大夫说,看你这个爸爸真让人感动,孩子的妈呢?
我们抱在一起哭了。
十四岁,我长成大女孩了。那天,我感觉到体内有热热的东西冲了下来,再看床单,红了一片片。
我明白自己长大了,班里已经有女生告诉我如何处理,可我还是慌了神。
听到我的尖叫,林植从房里冲了出来。看到我的样子,他转身就去了客厅,然后拿出“护舒宝”的卫生棉,他说,托女同事买的,买了好长时间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我脸红成一片。从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女孩子了,那时,我的身高已经一米六五。
十二岁以前,我一直和林植睡在一起。半夜,我总踢开被子,是他一次次为我盖好被子。十二岁生日那天,他郑重地和我谈,从此要我一个人睡,因为我是大姑娘了,大姑娘是不能和叔叔一起睡的。
其实,从十二岁那天起,他就为我做好了准备,那些“护舒宝”一直有,只是我不知道。
我的生日就是他的生日,他故意选择了我们同一天生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生于哪月哪日。那一天,我们买一个蛋糕,一起做长寿面,我喜欢他做手擀面,味道好美。所以,即使上了高中,我仍然没有选择住校。
有些东西我忘记说:林植,他毕业于清华,是当年的清华才子,他英俊挺拔,虽然已经四十几岁,可他看起来仍然那么让人迷恋。很多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喜欢他,那些女孩子买衣服给他,织毛衣给他,当然,还会写情书给他。他总是笑着说,嫣落,你说叔叔是不是很有魅力?可我不能害人家是不是?她们还是小孩子呢,还是咱们父女好好过吧。
十八岁,我去上大学,他为我选择清华。他说,清华是个美丽而典雅的地方,非常适合你。
是他亲自送我到清华,在清华园门前,他久久呆住。
我知道,也许,这里曾经留下他太多的记忆。
单亚当年是北大的才女,他和她,算是珠联璧合的一对。我们一起去北大,在红楼,在未名湖,在那些丛林间,他忽然说,是十八岁吧,如你一样的年龄,我遇到了她。
他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光泽,那是因为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而有的光泽,彼时,他已经四十七岁。他看着夕阳落下去说,叔叔就要下山了,而你刚刚升起。
我眼睛有些发酸。他给我一枚玉镯,说是父母传给他的,他的父母,都是留学法国的博士;这枚玉镯,带着许多旧人的气息。
希望你有一个美好的爱情。林植是这样祝福我的。
(三)
每月,我辗转四个小时的车回天津。在天津,在那个老房子里,有我牵挂的人。
我的脚步声刚进楼道,门便开了,我看到他出现在门口,满脸的笑,嘴里却嗔怪说,功课这样紧,怎么又回来了?
桌子上,却摆的是我最爱吃的:耳朵眼炸糕,还有大麻花。
有时,他可能睡着了,没有来开门。我打开门,看到他躺在椅子上,电视开着,播放着乱七八糟的广告,收音机开着,也是广告,但他闭着眼。
他真的老了。
但那些紫菊还年轻,那么张扬地开着。那些盆也真是好,是他一个个细心挑来的,紫砂的盆,宛如古陶。
我们一起包饺子。他问我,有男孩儿追没有?
我边吃着话梅糖边说,他们?我看不上。不是太高就是太矮,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反正是不合适的。
条件太高了会嫁不出去的,他说。
也不高,我看着他说,就和你差不多就行。
我们都呆了一下,他说,傻丫头,我一个老头子怎么会是你的标准?我们便沉默,直到吃饺子时他说起一个小品中的段子,才解了这个尴尬。
他依然那么干净,穿的衣服永远那么有品味,设计院里有好多离了婚的女人想嫁他,他给我看她们的照片,我哈哈大笑着说,当你的保姆还差不多。
那些女人,怎么可以配得上人淡如菊的他?
二十一岁,我的命里出现一个男人。
他亦有干净的眼神,是我偶尔去北大听课遇到的,我们在楼道里擦肩而过,我的书被他碰掉,站起来时,我看到他。
他的眼睛多么像年轻时候的林植。
我们开始交往,一起去香山和颐和园。但他真年轻,年轻到和我说话总是不着边际,比如说以后去英国,或者将来如何如何,他的眼里全是狂傲,这是与林植完全不同的地方,林植总是含蓄而内敛。
我们分了手,林植说,多好的男孩儿。
我说,不如你好。
我们又沉默。
大三,我放暑假回家,却看到门口有一双女式拖鞋。
进门,我看到她,一个设计院的中年妇女,风韵尚存。她讨好地叫着我的名字,我冷冷地回了一声,然后进了自己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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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篇、这一切,祗因爲有他
这一切,祗因爲有他。若是那场唯美的邂逅是场意外,那么,她希望永恒。.
如果那场唯美的邂逅是场意外,那么,她希望永恒。
---题记。
对于她来说:
他,是第一个叫她傻瓜的人
他,是第一个为她煮饭的人
他,是第一个背着她走很长的路的人
他,是第一个真的心疼她的人
他,是第一个牵着她的手走,一直不放开的人
他,是第一个说要照顾她一辈子的人
他,是第一个说这辈子非她不娶的人
他,是。
她总是在逃,只想逃到一个没有伤害的地方,可,每个地方都要给与她或多或少的伤害,当一个地方没有任何东西值得留恋的了,除选择离开,还能怎样呢?
他说,就算一个地方,再怎么伤害你,还是该回来。
她想,那句话是对的,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你,但总有一个人会喜欢你,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总有一个人不会喜欢你
她迷茫,以至于到无助,无可奈何的地步
当选择离开的那刻,她不会回头看。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她曾以为,她的心是一座空城。别人进不来,自己走不出去,她试着让生活变的简单,对幸福或寂寞顺其自然
等待,或许祗是为了找①个理由,不离开
城市的喧闹衬出那女子心中的那份孤单,她难过,只是有那么一点,一点点,而已,真的。她想,人生本来就不可能完美罢。若是。那该有多好,不是故事的结局不够好,而是,我们对于故事的要求太多,每件事总喜欢有那么点残缺,是否悲伤的故事会让人觉得更唯美呢?
那场唯美的邂逅是一场美丽的意外,罗曼蒂克,她遇见了他。.
她觉得,他是这辈子对她最好的人,她发誓这辈子只爱他一个,因为,当他对她说,傻瓜,我要照顾你一辈子这句话的时候,那么,他是她的唯一。她这辈子,只想,好好的爱他,留在他身边,这样而已,她希望是这样。
如果那场唯美的邂逅是场意外,那么,她希望,永恒。
她总是喜欢用第三人称来记录事件中的主人公,说着一些貌似与自己无关,但却是最真实的自己,她想,应该写一些文字来留下一些永恒的记忆罢。
时间模糊了记忆,而他却清晰的刻在了她的心里。
若是2012真是世界末日,那么,她祗想抱着他安静的死去,若不是,那么,她只想牵着他的手一直走到最后,相爱一辈子,她想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好好的爱他,仅此如此
她发誓,这辈子,他若不离,她定不弃他若非她不娶,她定非他不嫁
(所有进来看这篇文章的把她当朋友的人,希望你们可以祝福她和他)
第23篇、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
有缘自会相见,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的。
1.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自从我东挑西拣把自己炼成大龄未婚女青年之后,老妈就看我横竖不顺眼。为了躲避老妈的脸色,我一气之下拿了全部的积蓄,在天鑫花园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老妈一看就彻底绝望了,我的大小姐,你这都买了房子了,还有哪个男人敢招你啊?
原本只是想赌口气的,可是真买了,我马上就后悔了。我几乎成了一个忧郁症患者——怕合同有欺诈,怕不能如期交房,怕烂尾工程,一看到报纸上开发商携款逃跑的新闻,我就心惊肉跳。为了这套房子,我除了把5年来辛辛苦苦积攒的钱一股脑地扔了进去,还欠了一身的债。万一半道出什么岔子,我还不得跳楼啊?
这个闷热的夏天,因为房子,我的心情和天气一样烦躁不安。失眠,不停地做噩梦,后来索性整夜不睡,在网上流浪。有一天,我随意把“天鑫花园”四个字输入百度搜索,竟然发现天鑫花园有一个网上小区。进去一看才知道,这个网上小区就是给刚在这个小区买了房的准业主建的,方便大家互相交流买房的经验和感受。我马上在上面留下了自己的QQ号,三个臭皮匠还顶个诸葛亮呢,万一有什么纠纷,大家也好商量着保卫自己的权益。
第二天,刚打开QQ就有人请求通过验证。这个叫暮雨的人,第一句话就是:购房合同到现在还没拿到手,开发商不会卷钱跑了吧?哈,没想到一个大男人,比我还胆小。不容我回话,他已经噼里啪啦打出一堆字来。他说他在北京一家建筑公司做工程设计,买不起北京的房子,所以在家乡买了房,并准备将来把工作调回来。为了买这个房子,他也欠了很多的债,现在每天心里七上八下的,就怕开发商信誉不好,万一打了水漂,就只有撞墙的份了……
我只好安慰他几句,说这家开发商信誉还不错,证件齐全应该不会有问题……其实我心里比他还忐忑呢。可是有一个人陪着,似乎忧虑也减轻了一些。
相识第一天,我们所有的话题围绕着房子展开,感叹房价猛于虎,谴责开发商的信誉太差。我觉得我和暮雨就像一根绳子上串起的两只蚂蚱,不同的是,我买房是为了逃婚,他买房是为了结婚——暮雨说他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等房子弄好了就结婚。
我很快便和暮雨熟悉起来,一聊才知道,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我的房子是13号楼3单元601室,他的房子是13号楼3单元602室。也就是说,暮雨就是我将来的对门芳邻。他很得意,叮嘱我说,我离得远,你可得帮我盯着咱的房子啊。有什么情况及时向我报告。
于是我就成了暮雨的特级侦察员,为了看房子,我每天上班得绕一大圈,眼巴巴地瞅着那楼一点一点地往上长。每隔几天,我跟他汇报一次,盖到五楼了,五楼半了,六楼了……我也跟他说,隔壁的夫妻俩吵架,暖水瓶已经爆了三个了;在街上遇到初恋男友,他请我喝茶,我拒绝了。分手就分手,还做什么朋友,我不稀罕;老妈又逼我相亲了,真烦啊,要不,你啥时间回来看房子,充当我男朋友骗骗她吧……
暮雨一边听我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一边带我去打雪仗。漫天飞舞的雪花,我刚一进场,迎面就被一个雪球击中。暮雨围着我转,一边抵挡别人的雪球,一边为我输血。我活过来,刚扔了两个球,又被人击中。暮雨将我送进雪地上的小屋里,说,等着,我为你报仇。他驰骋雪场,左右开弓,稀里哗啦,片刻功夫,刚才那群耀武扬威的人,已纷纷落马。白茫茫的雪地上,只剩下暮雨围着我翩翩起舞。他说,丫头,以后我们双剑合璧,天下无敌。
电脑前,我的鼻子突然有些发酸。我忽然发现,其实我想要的,不过是这样的一个肯保护我的人。
2.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哥哥打电话来,说晚上他们一帮同学聚会,要我也参加。什么同学聚会,无非是领了老妈的命令,要介绍好男人给我而已。打不起精神,下班后坐巴士一路晃晃悠悠回家,到站,我前脚刚下车,旁边一个似乎等了很久的男人便“嗖”地窜上了车,还狠狠地把我的胳膊撞了一下。我转回身正准备和他理论几句,车门“咣当”一声关上了。巴士缓缓开动,那人把脸贴在车窗上,对我做了个抱歉的手势。
我悻悻地转身准备回家,脚下一硌,低头一看,是个钱包。钱包的夹层里有一张身份证——倪苏阳,看轮廓,似乎是刚刚上车的那个男人。我只好在车站的连排椅上坐下,等那个男人回来。端详着钱包上的照片,挺拔的鼻梁、剑眉、刚毅的下巴,很帅的一个男人。
20分钟后,那个男人气喘吁吁地从对面车站跑过来,老远他就冲我微笑,到近前,他很不好意思地说,抱歉,让你久等了。我扬扬眉,抱什么歉?又不是在等你。他便红了脸,指指我手里的钱包,那,那个钱包是我的……
物归原主,我准备回家。他却拦住我说,等我一会儿,马上回来。然后就朝前面的超市跑去。出来的时候,他的怀里抱着满满的一个大袋子,到我面前,十分干脆地把袋子往我怀里一丢,竟然全都是零食。他憨憨一笑,说,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每样都买了一些。
我抱着一袋子零食回家,看见小朋友就分一些,听着他们甜嫩的声音谢我,我的眼前晃来晃去,竟全是那个叫倪苏阳的帅而温暖的男人。
晚上去参加哥哥的同学会,一进门我就呆住了。原来老哥的同学会只有一个同学,哥哥拉我介绍,这是我妹妹苇眉。这位是我大学最好的朋友,刚从北京回来……我伸手过去,笑靥如花:你好,倪苏阳。
倪苏阳握住我的手,说,有句话说得真好,相逢的人总会再相逢。他的眼里是深深的笑意。
哥哥愣住,原来你们认识啊?
中途倪苏阳上洗手间,哥哥赶紧对我耳语:怎么样,老哥给你介绍的不错吧?英俊儒雅,青年才俊,他以前的女朋友也是我们大学同学,校花级的,不过半年前跟一个老外出了国,把他小子给甩了。小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可得抓紧啊……
我白他一眼,你怎么跟老妈一个口气,还真怕我嫁不出去啊?
倪苏阳那天兴致不高,除了不停地喝酒,没说太多的话。我看着他一杯接一杯地喝,心里有微微的疼。这哪里是在相亲?分明是借酒浇愁。我使劲瞪老哥,他只装没看见。倪苏阳终于醉了,他趴在桌子上,叫:莎莎,莎莎。
我终于忍无可忍,拂袖而去。
上网,暮雨不在。他留言说:飞雪,新房就快拿钥匙了,我的工作调动也办好了,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要处理,来不及和你告别了。认识这么久,居然一直没问你的电话。不过没关系,如果有缘,自会相遇。再说,我们马上就是邻居了,呵呵。
无端的,我的心里有重重的失落。是的,下个月就能拿到新房的钥匙了,暮雨和他的漂亮女友,也快该结婚了吧?幸福的人那么多,我却是孤单的一个。我呆坐好久,只打下八个大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3.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天下班回来,一开门就见倪苏阳在客厅里正襟危坐。老妈满面春风地坐在旁边问东问西,茶杯里泡着老爸珍藏的碧螺春。见我进门,倪苏阳慌忙站起身,刚要说话,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转身去了自己的房间。既然不忘前情,又何必来招惹我?拿我当替补啊,我可没有陪练的兴趣。
打开电脑,QQ上暮雨的头像仍然灰着。我进游戏室打雪仗,暮雨不在,我孤军作战,很快便败下阵来。我握着鼠标,心里暗骂,真是重色轻友的家伙,有了女朋友陪,就不和我双剑合璧了。
老妈追进来,眉开眼笑地说,还是我家眉眉有福气,你哥都跟我说了,这小伙子人长得俊,工作也不错,听说还刚买了一套新房,跟你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你傻呆着干吗?还不快出去陪人家说话……
我躺到床上,拿被子蒙住脸,冲老妈大喊:我头疼死了,你就不能让我安静一会儿?
果然便安静下来。不知过了多久,我被一阵欢呼声惊醒,迷迷糊糊睁开眼睛,一个人正坐在我的电脑前,一边飞快地移动鼠标,一边得意地狂笑:想趁我不在欺负飞雪,我会让你们一个个死得很难看,哈哈……
我腾地坐起来,看着手舞足蹈的倪苏阳,再看看电脑屏幕,整个人都呆住了。倪苏阳用的ID,居然是暮雨。倪苏阳转身看我,狡黠地笑,丫头,没想到你喜欢给人冷板凳坐啊?还不理我呢,看看,还不是我帮你报的仇?
我费了好大劲才想明白过来,原来暮雨就是倪苏阳倪苏阳就是暮雨——是的,他从北京调回来了,他的钱包在巴士站被我捡了,他和老哥是大学同学,他要结婚的女友跟老外出国了,老哥陪他去看房子,才知道他和我居然是对门邻居,倪苏阳也才知道,原来苇眉就是网上的飞雪。他等不及地要来见我,却被我丢了冷板凳……
倪苏阳看着目瞪口呆的我,又是憨憨一笑,说,我说得没错吧?有缘自会相见,相逢的人还会再相逢的。他挠挠头说,你看,老天安排了这么多的巧合,就是要把我们往一起牵嘛。不如,你就嫁给我吧。
我白他一眼,你不是还念着你的莎莎吗?我可不做替补。倪苏阳愣了半天,突然大笑不止,然后拉住我就往外跑,一边跑一边说,我带你去看莎莎。
在倪苏阳新单位的单身宿舍里,我看到了莎莎——一只长着碧蓝眼睛,纯白长毛的波斯猫。
一个月后,我们拿到新房的钥匙。我们打算等房子装修好,用一套做婚房,另一套,租给一对和我们一样相爱的恋人。
第24篇、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第25篇、感动天,感动地,怎么感动不了你
我的家阳台正好在临街一面,阳台对面是一栋刚刚建好的新楼房。一天,闲来无事,一个人站在阳台上看街上人来车往。
忽然,街对面新楼房里有一位年迈的老大爷,他正在用力抱起躺在床上的妻子放在轮椅上,(我想,可以有这么亲密的举动一定是夫妻)然后把妻子推到阳台上,一会给她捶捶腿,揉揉肩膀,一会给她轻轻的按摩,捏捏脚,一会又讲很多故事,还比划着……却始终没有看到妻子有一丝表情和举动。
那以后,我不禁会多留意一眼街对面的老夫妻。只要是有阳光的日子,我都会看到这样的一幕,他们的一举一动让我很好奇,但更多的是感动和忧郁。感动年迈的老大爷十年如一日的照顾植物人般的妻子,忧郁的是,他们这样的路还要走多久……
再后来,我听说了他们的故事。
他们是因为城中村改造搬到这来的,老大爷姓张,他的妻子一般按照当地习惯叫她“张娭毑”。张大爷因为家庭贫寒,直到40多岁才和张娭毑成家。也没有生下儿女。张娭毑一直有点精神残疾,发病时会把家里的东西砸得乱七八糟。等到张娭毑清醒过来,张大爷只有一个人默默收拾着这个乱七八糟的家。就这样,张大爷也从来没有嫌弃过她,还到处为她求医,求偏方,找草药。
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年前,张娭毑明显好转了起来。病情得到了控制。
也就是三年前,因为城市发展张大爷家也列入了城市改造范围。而贫穷的张大爷没有过多的钱来买新房进城居住。于是,他和张娭毑承包了村里的5亩菜地。原本以为可以多赚点钱。但不幸还是发生在了这个贫穷的家。
一天,张娭毑在去菜地的路上摔了一跤,医生说,摔到了脑部,从此以后张娭毑就是植物人。
听一些老中医说,植物人有可能在细心的照顾下和亲情的感化下重新醒来。面对残酷的现实,张大爷没有放弃,一边继续种村里的菜地,一边照顾植物人的张娭毑。每天除了要担菜到街上卖还要回家熬药、给张娭毑端屎端尿,有空还回忆一些他们之间的美好故事讲给张娭毑听。
在爱心人士的关注下和张大爷的努力下,前些日子他们终于般到了这套新房。虽然日子依旧过的拮据,但每天可以看到张大爷微笑着和邻居打招呼,偶尔还可以乐呵呵的和楼下的大爷们下一两盘棋。
那天下班我回家比较晚,看到有灵车停在街对面,一丝不祥的预感让我有点冷。
是张娭毑过世了,邻居告诉我。
怎么,张娭毑过世了,我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即使张娭毑是个植物人。
灵车“呜呜呜呜”的响着哀怨的笛声开走了。
我后来知道了那天的故事。那天,晚霞特别美,张大爷像往常一样推着张娭毑到阳台上。张大爷不禁想起了很多,于是张大爷讲到:老婆啊,你是我从街上垃圾堆捡来的老婆,这么多年我们相依相伴,你好的日子少,坏的日子多。你没有户口,我到民政局跑断了腿才给你一个户口,给你一个正常人的身份。你发病的日子,把你医好是我最大的心愿;你的病好了,可以让你居住上崭新的楼房是我最大的心愿。而现在呢,你就不能看看我们的新房吗?你不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叫我一声“老头子”吗?为了你可以重新清醒过来,你数的清我跑了多少家医院吗?你可以数的清我给你讲了多少个故事吗?你可以数的清我为你熬了多少副药吗?你数的清我抱你到阳台多少次吗?你可以数的清我为你流下多少滴眼泪吗?我想,最可以让你有意识的该是你的家乡吧,虽然我从未听你提起过,我想,如果你可以记起,我要带你回一趟老家,去看看你的妈妈,你的姊妹,看看你曾经有过的童年,去看看那时最美的你……如果在这个世上,我先你而去,那你该怎么办呢?如果你先我而去,那我该怎么办呢?
讲到这,一滴眼泪从张娭毑的眼缝间流下。
“你醒了吗?你醒了吗?流泪了,有意识了吗?看看我啊,看看我啊,我是老头子啊。”张大爷看到了从未有过的希望。
但很快,张娭毑还是离他而去,永远的离他而去。
最后,我才知道,那是人将离世时的“回光返照”。时间,只有一刹那。但我也知道,那一刹那一定是张娭毑最感动的一刹那,是她回到美好童年,回到夫唱妇随的一刹那!
第26篇、最复杂的语言
―――其实,也没有多远吧?只是说起来,已仿佛天宝旧事般旧雾茫茫了。
那时的电脑是单板机,那时的输入输出设备是磁带机,那时学的语言是机器码,那时他与她在同一台电脑前坐了3个月,他始终没有对她说出那一句话。
机器码是世界上最简单的语言,因它只用“1”和“0”两个数字,便组合出世上所有的运算、推理与答案。就好像在每一个瞬间念念不忘的她,用“是”或者“不是”演绎出冗长的算式,如万里长城般不断延伸,想推知这一段感情的未来。
他是每天早上给她带早点的人;那一双傲岸自信的眼睛,却在看到她的刹那,如坚冰在阳光下绽裂,迸溅出春水初融的澄澈与温柔;盛夏时日,他汗湿重衫,却固执地,一定要把正对电扇的座位让给她……然而这所有的“是”总是被一个简单的“不是”全盘推翻―――如果是真的,他为什么从来不肯说?
电脑班结业的日子一天天近了,她的程序却无论如何也收不了尾。最后一次调试,她眼看着一条早该拐弯的线条无休无止地延长下去,仿佛看见自己绵缠难言、无穷无尽的心事,竟只能呆坐。一直默不作声的他伸出手:“给我吧。”
结业前一天,他才把磁带还给她,淡淡地:“调好了,你自己试一下。”匆匆而去,人走屋空,一地破败的桌椅里,她紧紧握着磁带,看着他逃一样远去的背影,只觉得自己的心像一间积满灰尘的屋子,满天尘埃轰然飞腾,却终究缓缓落定―――他到底还是没有说。
那门课的结业证她始终没拿到,因为她没有交程序。
10年后在讲台上,她讲到电脑的发展史,纸带机与打孔机,机器码和二进制,台下竟是一片哗然一片笑,她想起自己未完成的结业设计。
几经周折借来了磁带机,在给学生做演示之前,她先在家里对着从床底翻出的译码表,一字字译着:“I lov―――”
她的手自键盘上滑落。不用再译了。窗外蝉声叫得如此急切震烁,她眼前清晰浮现的,是那男孩焦灼而又含糊地、不敢面对她的眼睛。当年的猜想终于得到了解答,只是岁月早已更换了场景与剧情。
最简单的语言也就是最复杂的语言,对于机器码而言,任何符号与数字,都必须转化为长串迂回的数码,仿佛设置天机,不肯轻易示人。而一旦破译,所有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原来,不过是这么简单。
而本来,就应该是非常简单的,如果,他肯亲口对她说出:那3个字。
第27篇、结婚狂与四个男人的纠缠情史
她本来以为这个男人可以带她走进婚姻的殿堂,谁知对方看中的只是她的医学技能,等她白白付出几个月的劳动后,才发现自己已经落得人财两空,一无所有。
“我现在对生活已经失去信心了。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面对记者,吕晴愁容满面,她不时在房间里忙忙碌碌地给记者倒茶端点心,动作就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麻利,但是神情却异常萎靡。
吕晴今年24岁,贵州人,上海某医科大学本科毕业,之前在上海的一家医疗公司担任技术工作,目前则失业在家。吕晴说,她现在的处境全是因为自己在几个月前碰到了一个名叫高海洋的山东男子造成的。
结婚曾经是我的人生终极目标
吕晴问记者有没有看过《粉红女郎》,她说,她自己就曾跟电视剧里的结婚狂差不多,在25岁前把自己嫁掉曾经是她的人生终极目标。
吕晴坦言,她从上高中时就开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了。高中时,班级里也有个男孩对她颇有好感,但是吕晴经过比较,觉得男生家在农村,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如自己,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的结婚对象,所以,她就很干脆地回绝了对方。
吕晴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当时她曾经有两个选择,一是考上海的大学,另一个就是考北京的大学。权衡之后,她还是选择了上海。因为她早就听说上海男人对女人都特别好,而北方男人就比较大男子主义,说不定吵起架来,还会动手,而她身材单薄,打起架来恐怕会吃亏,这样一考虑,觉得还是到上海来比较明智。
另一方面,吕晴考虑到将来如果自己能当医生的话,或许有更多机会可以接触条件较优越的上海男子,而由于自己来自偏远的省份,有一份好职业也可以减少一些歧视。于是,抱着这样的愿望,吕晴来到了上海。
在大学里曾经追求过一个上海人
吕晴说,上大学的第一天,她就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男生,对方是上海人,对她很客气,但是吕晴隐隐觉得,男生的客气中有种刻意的疏远,后来她知道,这个男生家里条件相当好,父母都是大学老师。
有一次,男生过生日,请了一大群同学去家里玩,吕晴也在其中,这次生日会让她发现男生的父亲原来是外地人,这个发现让她兴奋不已,她觉得这就表明在这个男生的家里,跟外地人结亲也不是不可能的。她通过旁敲侧击了解到,男生的父母很希望儿子找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当女朋友,于是,她就拼命学习,后来她的成绩果然一路攀升,很快就名列前茅,这下果然引起了这个男生的注意。
吕晴也不失时机地主动打电话给这个男生,两人还一起去看过两场电影,虽然男生并没有向吕晴表示什么,但是吕晴却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于是她就忍不住把他们的“关系”告诉了班里的同学,结果这引起了男生的极大反感。虽然男生从没当面指责过她,但她后来很明显地感觉到他想跟她保持距离,他既不跟她说话,也不接她的电话,更不欢迎她来家里做客,等到吕晴明白自己已经完全没希望的时候,她已经成了全班的笑柄。
这件事发生在大学一年级,吕晴觉得,就是因为这个头开得不好,所以后来她诸事都不顺利,整个一年级她都有种抬不起头来的感觉,好在大三的时候,她真正谈了一次恋爱。
有个上海男人要跟我AA制
大三的时候,吕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已经上班两年的上海男子。这个上海人虽然长相很普通,是看上去很稳重,于是当他表示要请吕晴出去看电影的时候,吕晴也就欣然同意。两人约会了三次后,对方提出要跟吕晴正式建立恋爱关系,吕晴也觉得他很合适,于是也就同意了。
在后来的交往中,吕晴了解到对方的家在南汇,父母都是农民,他还有一个姐姐,没有工作,生活也很艰难,而他自己则在一家国有企业当普通职员,每个月只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而这个男人身上让吕晴最无法容忍的就是小气。
吕晴跟他交往了一段时间后,男子就提出,因为两人是恋爱关系,所以在一起时最好所有费用都实行AA制,这样对大家都比较公平,而且也比较节省。
“他提出这个想法后,我感到很不舒服,但是想到,什么都要他付也说不过去,所以也就同意了,结果从那天起,他什么都跟我算,哪怕是去逛商场,我上公共厕所问他要三毛钱,后来他也会记得问我讨还,真是气死我了。”吕晴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
她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听说母亲病了,于是就想给家里寄点药,结果走到邮局才发现钱带得不够,正好男朋友在旁边,她就开口让他垫一垫,结果被一口回绝,他还教育她不能养成这种随口就向人借钱的坏习惯,把吕晴气得无言以对,那次事件后来导致了两人的分手。事后对方还跟吕晴的朋友说,吕晴想骗他的钱。
有个山东男人要跟她结婚
吕晴说经历了两次不成功的恋爱之后,她对上海男人完全失去了信心,她觉得上海男人大多比较小气,所以她决定改变策略,找个性格直爽的北方男人。
不再相信朋友介绍的她,开始在网上寻找机会。她分别在一些论坛上贴征婚贴,也给一些发征婚贴的男子发了信。“因为知道网上骗子多,所以虽然给我写信的人不少,但我其实只跟其中的一两个聊过。”吕晴说。
本来以为没什么希望了,但一个月后,她意外地发现有人给她发了三封邮件,写邮件的男子自称名叫高海洋,山东人,是一家医疗用品公司的老板,资产近千万,他表示很想认识她。由于对方的信写得很有文采,所以吕晴不由对写信人产生了好感,于是她马上就作出了回应。
通了几封信后,两人开始用电话交流。高海洋告诉吕晴,他离婚不久,妻子原是他的技术员,走的时候带走了公司的技术样品,所以现在公司陷入了困境,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说完自己的故事后,高海洋不失时机地向吕晴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并且盛情邀请她去山东当“老板娘”
吕晴坦言,通电话时她已经对高海洋产生了感情,所以当高海洋向她发出邀请时,她立刻就同意了,她决心要用自己的知识好好帮助未来的老公重整旗鼓。
工作三个月后,才知道老板娘另有其人
为了爱情,吕晴假称母亲生病,跟公司请了长假前往山东。吕晴本来以为对方会请她住在他家里,没想到最后高海洋只提供了一间陈设简陋的出租屋,这多少让她有些失望,但高海洋的热情诚恳很快就打消了她的不快。
她到山东后的第二天,高海洋就请她到公司帮忙了。吕晴发现高海洋的公司规模不大,的确很需要她这样技术型人才,于是她很快就投入了工作。为了表示自己对高海洋的情意,吕晴没有跟他谈关于报酬的问题,也没有跟高海洋签订任何合同。
吕晴就这样没日没夜地为高海洋工作,而高海洋除了每天给她一些甜言蜜语,以及有时候会到小屋留宿之外,后来就再也没提起结婚的事,至于工作报酬也少得可怜。随着时间的推移,吕晴越来越不安。她曾经几次跟高海洋谈到结婚,但每次高海洋都会立刻转移话题,有时候则用一些礼物来搪塞。要不是高海洋的一个员工泄漏了天机,吕晴可能至今还蒙在鼓里。
有一次,吕晴一个人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有个员工看不过去,便偷偷劝她别那么卖力,她又不是真的老板娘。吕晴大惊,后来仔细盘问才知道,高海洋根本没离婚,妻子和女儿在另一个城市生活。吕晴跑去质问高海洋,他也承认了这一点,并表示离婚不可能。吕晴这时才意识到,高海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让她来山东搞技术才向她表示“爱意”的。
“有了感情,就不用付钱了。后来我得知,在我之前,也有一个女孩子被他从北京骗来,白白做了好几个月,还为他打过一次胎,相比之下我已经算比较幸运的了。”吕晴说,知道真相后她当天晚上就收拾行李离开了出租屋。
回上海后,吕晴才知道,公司人事科曾联系过她的家人,结果发现她并没有回家看望母亲,于是公司就以旷工为由开除了她。吕晴现在既没工作,也没家庭,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还是想结婚,希望今年会有好运气。”吕晴叹了一口气。(本文均为化名) (文/马也)
第28篇、邂逅成就了一世纠缠
文/无心 图/赵婷
一、 邂逅
又到四月,正是“梅子黄时雨”的季节,不免使人眷恋起水乡的烟波。 “明天,去玩吧?”我轻幽的说。“哪有空啊!等这段工作忙完了,我带你去!”聪笑着,又把头埋进公文中。
本不期待有回音,但他的回答仍叫我满心失望。我转头看向窗外,雨还在绵绵的下着。细薄的雨飘落在上海这个繁华的都市里,只觉得不合时宜的忧郁;原本,这雨要下在苏杭等地,轻轻柔柔,似絮非絮,才有说不尽的缠绵……
不由得想起在杭州的日子,时常面对一泓碧波,充满传说的西湖,尽管已经事过境迁,仍风流雅致得叫人心醉。到了上海,有了繁华、有了格调,却失却了骨子里的雅致。我,本不属于这座城市的……
第二天,没有告诉任何人,留下一张素蓝的纸笺给聪,我一个人,独自出游。
雨,一直绵绵的下着。车上几个年轻人坐在一起,又唱又闹,我只是微笑,在水乡,似乎连吵闹也变成了生活的雅趣似的。
下车,打开油纸伞,静立细雨中,一时不知何去何从。
游客一哄而上,仿佛眼前可口的餐点。偶尔有几个人回头看我,偷偷的嬉笑。我知道,是为了我手中的油纸伞,怕是他们笑我故作风雅吧。我只是笑,任他们笑吧.还在踌躇之际,背后有人猛一撞,一时重心不稳,我马上往前跌去!“啊!”一声惊呼,一只大手伸过来抓住我的手腕,往后一扯,我又往后仰跌,落进一个怀抱中。我反射性的看向怀抱的主人。那是一张年轻的脸,意气风发的眉毛配合着神采奕奕的眼睛,如今那双眼睛正懊恼和焦急的看着我:“没事吧?”“没事。”我站直了身,看看在一跌一扯间掉落在地上的油纸伞,不由得皱眉。
“对不起!”那大男孩也看到了浸在泥浆中的油纸伞,他忙不迭的将自己的伞塞给我,“我赔你!”
我皱着眉接下了。我喜欢雨,但是不喜欢淋雨。但是看着雨飘落在那男孩的头上、肩上,我仍不住的问了一句:“你不怕淋雨吗?”“不怕!”男孩笑着,指指不远处,“我的朋友也有伞!” 他的同伴已经开始呼唤他了。 “我要走了!不好意思!”大男孩笑着,挥挥手,“再见,雨巷姑娘!”
“雨巷?” “戴望舒的《雨巷》!”人已经跑远了,声音还在飘荡。 我怔忡了一会儿,才想起是那首诗。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 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 我笑笑,不以为然。
早晨的游区已经洗去了昨日霪雨霏霏的迷离,朦胧的朝雾中弥漫着淡淡的泥土气息,虽然已经用不着撑伞了,但我仍然撑着我的油纸伞。
再潇洒,也有所顾忌,昨晚,我还是打了电话给聪,也许已经习惯了我的任性,聪只是叹口气说:“好好玩,过两三天就得回来了。唉!”——我有些怅然,在聪的心目中,我成了要糖吃的无知小孩了。从什么时候起,聪已经不能像过去一样,参与我的任性、我的随意呢?也许结婚、也许柴米油盐真的能湮灭人心目中真正的渴望。
“卡嚓”,一道闪亮的闪光,我一惊,惶恐的回头一望。 “嗨!我们又见面了!雨巷姑娘!”昨日莽撞的大男孩扬着灿烂的笑容,一如清晨的朝阳。我心一动,不由得也微微一笑,看向他手里的相机,迟疑了一下,才问:“你在拍我吗?”“是啊!”大男孩坦然的说,顿了顿,又开口,“我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我默然,又是戴望舒的《雨巷》,我真的是那样吗?“哀怨又彷徨”? “很象专门为你写的。”大男孩补充。
“但是——今天没下雨……” 我轻轻的说,似乎自言自语。 “谁说没有!你看看!”大男孩笑着,将相机架好,调弄了片刻,抬起头招手,“过来看看!”
我迟疑了一下,收起伞,走了过去。大男孩让开,我便从镜头里打量着清早的游区——刹那间,我一震,那镜头里的竟是我刚才所见的游区:朦朦胧胧,漾着水乡的雾气,竟如下了轻烟般的细雨一样。我不敢置信的抬起头,又看看是不是真的下雨了。没有,眼前的游区新鲜明朗的像刚沐浴过的越女一般!
讶异赞叹的神色已经浮现在我的脸上。 大男孩得意的笑了,说:“还有更精彩的呢!来,让我弄给你看。”我让开,看着大男孩在他的包包里拿出一些东西,又是安装又是调弄,一切都那么新奇! “来,看看吧!”我简直欲罢不能,在他的调弄下,一样的游区,在相机却展露了千万种的风姿:清新明朗的、柔媚迷人的、古典雅致的、阴郁压抑的……
我吁口气,满足的说:“我以为相机是最真实反映事物的,原来不是如此。”
大男孩笑了:“我就是喜欢这一点才学摄影的,只要有各种设备,我就能将世界改变成我喜欢的样子!” “这样子好吗?改变了,也许就不真实了。” 我淡淡的说。
“怎么会!正如你刚才所看到的,怎么改变,变得是外表,不是本质。” “但终究一切都会变的。” 我叹息一般的说,脑子里想着聪埋头公文的情景。
“如果这里也像上海一样,矗立着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你还会来吗?人的喜好也许经常变,但真正内心所要的不会变。”
我抬头看他,一张比我还年轻的脸,我微微一笑:“你多大?” “21,明年就毕业了!你呢?” “24。我毕业两年了!”“骗人!”大男孩嚷着,“你看起来比我还小!” 比他还小?我有些好笑:“我干吗要骗你?” “是不是你怕我追你,就用事先用这种借口来搪塞我?”
我一惊,怔怔的看他。他不是开玩笑的!尽管脸上一派轻松,但眼睛的神色却是认真坚定的,他要试探我!我低下头去,心思有些动荡。
再抬起头时,我已经是满面微笑:“要拒绝你,我根本不用找借口,因为……” 我抬起手,“我已经结婚了……”
大男孩怔住了,钻戒冷冷的光芒印进他明澈的眼睛里。他的讶异、失望、尴尬、狼狈、甚至恼怒,毫不掩饰的呈现在脸上。
我笑,掩饰了心中失落和怅然,我知道,心底有些东西已经改变了,因为这个大男孩改变了……
游玩之旅结束得很匆忙,像逃跑一样。那张年轻的脸、那挺拔的身影,还有那欲言又止的双眸,像是追捕我的猎人,我没有办法只有逃避。
离开那天,天还是下着雨,但那是倾盆大雨,铺天盖地,我娇弱的油纸伞抵挡不住这般猛烈的雨,我只得撑起那天他塞给我的赔罪的伞——鲜红色的,在雨幕中分外显眼!
车要开了,众人已经上车了,我坐在窗边,看着外面,外面的世界是如此不分明! “呀!”车门处响起惊叫声,“你这人怎么搞的……”
我看向门口,还没等看出端倪,一个人影像风一样冲到我面前。 我仰头看他,一身的水,他涨红了脸,嚷道:“我也要回上海。” 我叹息,说:“坐下吧。”
有些事,明知是错,明知是堕落,却无力抵抗……
我看像窗外,雨依旧铺天盖地的下着,外面的景致怎么也看不清,只看见冰凉的玻璃上映着我们的脸:那样亲近,又那样的遥远……
我们没有回上海,在上海转了车,又到了其他地方游玩了。 在异乡,我们只是一个很单纯的情侣。
因为回到了上海,一切依旧……
二、风波
窗外,大雨滂沱,密密的遮住外面的夜景,只有闪烁的光芒在水光里流动,诡异而艳丽。
窗台上,美丽精致的玻璃瓶里,一丛丁香在怒放,清雅的紫色小花在柔和的灯光下分外动人。
我从来不知道丁香也可以像玫瑰那些花一样,可以成束的出卖,而且被修饰的如此娇柔,在晶一般的玻璃瓶的衬托下,美得无法形容。
那是送给我的,是一个无名氏送的。从我回来后,每到丁香的花季,就每天有一束丁香送上门来。
聪曾问过我,我只是淡淡的说:“不知道。”也曾很小心的向花店送花的小弟打探过,小弟也摇摇头,说:“不知道。”——但是,怎么可能不知道!单是看我收花时那种复杂的神色、我看着丁香那种若有所思的样子、还有……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他狠狠的盯着我,狠狠的抽着烟。 “吃饭了!”我柔软的声音传来。
他摁熄烟,走了过去。靠近我,他看见我的眉头一皱,不落痕迹的避开他——他知道,我不喜欢我身上的烟味。 两人默默的吃饭。
一会儿,他开口了:“近来我比较有空,我们去周庄,好不好?” “不要了!”我迅速否决,抬起头来,虚弱的笑笑,“我不想去,那里没什么好玩的。”“但是你一向不是喜欢一些古旧的城镇的吗?”他端详着我的神情。 “古旧的城镇不止周庄一个。”“我倒想去看看。听我同事说,那里景色不错,最适合……”他顿了一顿。 我平静的抬头看他。“最适合来一段浪漫的恋爱!”他笑着,“你不想去体验一番吗?” “你要说什么?”我依然很平静。
“我说什么了吗?”他冷笑,“还是你心里有鬼,不愿意我提及?” 我不说话了,静静的扒饭。 他扔下碗筷,冷冷的看着我,心里的怒火高涨:“不分辩吗?”“我能说什么?”我也冷冷的看他。“彷徨在这寂寥的雨巷/撑着油纸伞/象我一样/象我一样地/默默着/冷漠,凄清,又惆怅……”他咬牙切齿的念着,嘲讽的说,“何不谈谈这个‘冷清、凄清、又惆怅’的男人呢,丁香姑娘?”
我霍然起身,脸色变得极度难看:“你偷看我的东西!” “我是你丈夫,我没资格看吗!”他冷笑着。
“即使是我丈夫,你也不能侵犯我的隐私!”平素温柔优雅的面貌全不见了,我浑身发抖!
“隐私!”他也站起身,“红杏出墙就是你的隐私?!这些就是你的隐私?!”他手一扬,将放在身上大半天的浅紫色小卡片扔到我身上!若不是一时好奇,他不会去开启我的抽屉,也就不会发现这些令他肝肠寸断的东西!
我看着撒了满地的卡片,那些原本夹在丁香之中的不具名的卡片,——龙飞凤舞的字迹、戴望舒的《雨巷》、记忆中神采飞扬的面孔……
“无话可说了吗?”聪冷冷的声音在耳边回响。 “你要我说什么?”我木然的看着他。
“我要你说什么!现在是谁做错了,为什么你还这么义正词严!”他的声音变得尖锐,“我一直拼命的工作,你以为是为了什么?都是为了想给你最好!你居然这样对我!”
“我从来都不要这一切!”我平静的说,“我要的只是在大学时能和我一起分享梦想的聪。”
“哈!”他狂笑,“没有这一切,你能有梦想吗?你能在窗边看雨、看朝云夕雾吗?我放弃我的梦想是为了什么?我让你保有你的梦想,你居然对我说这样的话!”
我坐到椅子上,一句不说。我能说什么?始终理亏的是我…… “为什么不说话?”他凶神恶煞的瞪着我。 “我们……”我幽幽的说,“离婚吧!”
“什么!”他脸色变得更为难看了,“你以为你永远如此称心如意吗?我不会答应的!” 我静静的坐着,不再说什么。
他狂躁的瞪着我,我却无动于衷。他循着我的眼光望去——那丛紫色的丁香!他大怒,马上走过去,一扫,玻璃瓶掉到地上,发出清脆的破裂声,碎成十几片;他不顾玻璃割伤的危险,一脚踏上去,拼命的蹂躏着那楚楚可人的丁香花,示威的瞄向我。
我冷漠的看着—— 他气一泄,悲哀涌上心头,真切的知道,那一刻,妻子的心已经远离他了……
大雨一直下着,密密的遮住外面的景色,偌大的空间只有两人的呼吸,和不可言传的疏离……
三、爱你
景物在飞逝,我看着窗外:外面景色明媚,带着苏杭独有的娇嫩和新鲜。
我下意识攥紧手中的字条,心里是慌乱的。从来没有意识自己是这样的疯狂,为了一次邂逅,我居然可以抛弃曾经深爱过的丈夫,到一个对自己相当陌生的地方寻找一个比自己小的男孩子!也许第一次见到他灿烂的笑容,我就已经疯了……
我恍恍惚惚的笑着,竟像回到了年少时,心里忐忑不安又兴奋不已。
到了苏州,阳光依旧灿烂,竟又飘起了小雨,细细点点,如金丝银丝在空中交错,明丽的叫人移不开眼光——原来雨也可以这般灿烂……
“你找棠啊?”面前的老妇人不住的打量我——我知道这个妇人是他的母亲,但一时竟不知怎么介绍自己,只好谎称自己是同学。——“他还在店铺里忙呢!”
“店铺?”我问,“他开店吗?”
“怎会呢!替人打工而已。不过那是苏州城挺大的一个相馆了。”老妇人笑着,“他很忙的,那个照相馆都靠他呢!老是忙得不回来过夜!唉!”——随口里唉声叹气,脸上却掩不住的得意,也许这就是母亲的幸福。
我也笑了,想着那段日子,他老喜欢拿着相机替我拍照,照我的喜、我的哀、我的愁、我的乐……
拿着他母亲给的地址,往他工作的地方而去。忍不住在心里幻想着他见到我的模样,该是惊喜吧?那种纯粹的喜悦一定明显浮在他的脸上,毕竟他是那种掩饰不了内心的人!我笑着,甜蜜而幸福的笑着……
果真如他母亲所说,那照相馆很大,是一个很现代化的那种艺术影楼。很难想象,那个喜欢按自己意愿拍摄景物的大男孩会替人拍出如梦如幻的、甜蜜温馨的婚纱相片!
“欢迎光临!”门口的小姐甜美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思。 “你好!”我有些不安,“请问贺棠在吗?” “你是——”
“以前在上海的同学!”——照旧用这个谎言。 “哦!”小姐漾出美丽的笑颜,“他正在替客人照相呢!我带你去找他,请往这边走!” “谢谢!”
越靠近摄影室,心就越发慌了,他见到我会怎样呢?真的会惊喜吗?毕竟那段邂逅已经过去很久,自己来找他真的明智吗?真的应该吗?
“他就在那儿!”小姐笑着指着远处,“他在工作,等一下,好吗?” 我点点头,静静的凝视他——
“恍如隔世”,这是我的第一个感觉,眼前的他仿佛已不是我邂逅的大男孩,他已经摆脱学生的青涩,举手投足之间如贵族般的优雅成熟;但他的笑容依旧,那么灿烂、那么纯真,就如在曾经那样叫我心动……
他结束了一段落的拍摄,新郎新娘去换衣服。 我扬起笑容,刚要开口叫他,蓦然,我的笑容凝住了——
旁边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跑到他身旁,细心的替他抹去额际的汗水,言笑晏晏;他对那女孩笑,温柔而灿烂的笑;两人言行间说不出的亲昵甜蜜,说不是情侣,谁相信!
我眼前有些浮动,是幻境吗?是做梦吗? 原来——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走出照相馆,阳光灿烂的有点刺目,雨丝还在飘,人群笼罩在金丝银丝之间,是如此疏离、如此不真实;我还在梦中吗?这一切是真是假?
“你们认识多久?你认识他多少?你爱他什么?居然抛弃我为你奋斗的一切!”——聪痛彻心骨的呼喊——原来我也伤他这么深,可以心痛不知道究竟是那儿痛了!
“我静默地走近/走近,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我飘过/象梦一般地/象梦一般地凄婉迷茫。”——这是他念的《雨巷》,他想象中的我——是啊,我一直只是个梦,是人总会有梦醒,总会有厌倦遗忘我的时候!
“象梦中飘过/一枝丁香地/我身旁飘过这女郎/我静默地远了,远了/到了颓汜的篱墙/走尽这雨巷。”——原来……原来……戴望舒已经告诉我了,他终究离我是远了远了……若雨巷走尽了,我还有什么……
我猛然抛下手中的雨伞,蹲在路旁尽情的宣泄我的悲哀、我的心痛…… 管他谁看,本来我已经疯了,在上次就已经疯了……
原来一时的邂逅,已经让我爱的如此之深,深入心骨……
四、雨巷
春天的杭州,是柳绿花红的,鲜嫩的绿色和醉人的殷红,还有熏人的暖风;难怪南宋的君主都不思故土,都愿沉醉在这温柔乡之内了。
回到了杭州,虽然躲不了父母担忧的唠叨,但可以面对那一泓碧波,我的心情平静了许多,也许在西湖碧波的洗涤,我终于一天会忘了过去的伤痛与悲哀。
洗干净了手,束起长发,换上紫色的长裙。——我还有一个约会,我的前夫约我。
对于聪,我一直愧疚的。我的任性、自私曾经给他带来极大伤害,但他仍不计前嫌,只是自己不懂得珍惜,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 “我们去哪?”坐在车上,我问。
“去看摄影展。” “你什么时候对摄影感兴趣?” “近段。”聪回头对我笑笑,“去到你就知道了。” 我笑笑,没有说话。
“到了!”车停下来,聪推推昏昏欲睡的我。 “哦!”我起身,钻出车外。 “雨巷艺轩”——我微微一怔——曾经,有一个大男孩,他叫我“雨巷”……
“进去吧。”聪唤我。 “哦!”我收敛心神,该忘记的还是让它过去吧。
这个艺轩相当大,玻璃的大量使用使它明亮清爽;主人放置相片也很别致,似乎漫不经心的随意摆置东一个台子、西一个台子,上面大小不一的放着相框。
“这些摄影作品怎样?”聪问。 “我不懂摄影,不过摄影是很重视光线,他喜欢在不同光线下拍摄同一件事物。”
“你看得很仔细嘛!”聪笑道,“你知道为什么这间摄影室叫做‘雨巷’吗?” “为什么?”
“因为这位摄影师因为一幅名叫‘雨巷’的相片而成名的。”聪指指内室,“跟我来!我带你去看看摄影师的成名之作。”
我笑笑,一点也不意外聪认识主人——聪历来交际相当广。 跨进内室,我一怔——全室只有一幅相片,几乎象一面墙那么大的相片!
那张相片上,一个紫衣女子,手持一把油纸伞,眼神迷离的望着前方,我脸上的神情是哀怨又彷徨的;我的身边浮动着淡青色的薄雾,笼罩着我,笼罩着我身后的古镇。
——那是我的相片!我在周庄的相片!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我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
我霍然回身,站在我身后,不是聪,而是——他! “你——”我愕然! “为什么不问清楚我就走了?难道你一点不想知道那个女子是谁?”
我低头,忽然笑了,是谁要紧吗? 见我笑,他倒忍不住了:“她曾经是我的女朋友;如果你现在还是别人的妻子,她可能就是我的妻子了!”
“为什么和她分手呢?” “你不明白吗?”他叹口气,“那你为什么离婚?”
我看着他,静静的凝视他,蓦然我笑了,甜美的笑容在我清丽的脸上漾开——我不想问得太清楚,不想知道的太清楚——只要知道我爱他就行了!
他看着我,蓦然抱我入怀:“若不是我忍不住找你,那我就永远不会知道你离婚了,永远不知道你在杭州,永远不知道我可以这般拥有你!为什么你不让我知道!”
我不出声,泪盈满眶,原来幸福就在转瞬间,原来我差点就错失了幸福! 一时的邂逅,一时的偶然,也可能是一世的眷恋、一世的纠缠……
第29篇、谁是被抛弃的人?
我与鸿从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读同一所中学、高中也就罢了,后来我们居然还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没有过多纷繁复杂的追求与被追求的情节,一切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鸿说,他可能会去上海工作。他说上海并不远,坐火车一天就能来回。 并非所有距离都可以产生美感,有时候看似细微的距离其实远得如天与地遥遥相对。 在古代,有一个女子等待她的丈夫归来,日复一日,最后化作一块望夫石。我每个星期一的时候就开始等待周六,等待电话铃声响起,等待鸿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刚下火车。” 这样的等待持续了几个星期,然后鸿说他觉得很累,不想每个星期都回家来。 于是等待从一个星期变成两个星期,甚至更多。有时候我会打电话给鸿,他在电活里心不在焉地听我说话,我可以听到他背后嘈杂的人声,想像着电视里大公司繁忙的情景,经常会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什么错事,就像一个在考场上作弊的小学生,忐忑不安。 我说:“这个双休日你若不回来,我就去上海看你吧。” 他淡淡地说:“双休日的时候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你来了也不能陪你。” 后来就很少打电话给他,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写作。一时兴起的时候,会写一封很长很长的电子邮件给他,他的回信却总是很短很短。偶尔他的工作有了出色的成绩,他才会兴奋起来,给我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等我月薪上了万,我们就可以买一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买一辆最拉风的汽车。” 我向鸿提出了分手,他在电话里对我咆哮:“我为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你还来给我添什么乱?”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想与你吵架,也谈不上添乱。” 忽然想起了《东邪西毒》里张国荣和张曼玉,他以为她会跟他走,可是他的自信却伤害了她,所以她没有走。感情是如此的脆弱,有时候害怕自己会输掉所有,宁愿选择两败俱伤,至少心里还会平衡一点。 我问鸿:“你真的爱我吗?你真的不希望与我分手?” 他说:“当然。” 我记得,其实我从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鸿。但是那个时候他忙着考大学,除了向我借课堂笔记之外,根本无暇留意我。上了大学,以为我们之间其实没有缘分的时候,却突然谈起恋爱来。爱情似乎并非同时降临在我们身上,似乎也不是同时离开我们的。也许我们之中有一个早已经不爱另一个,只不过隐藏得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发现。 那先不爱的那个究竟是我还是鸿?已经不重要。 既然爱情不对等,自然就没有持续下去的理由。 回到家里打开电话留言,鸿说:“如果你一定要分手,我不会反对,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对啊,鸿以后会出人头地,那个时候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围在他身边,也许他会等着曾经抛弃他的那个女人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可是,鸿,难道你不明白?被抛弃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第30篇、他用真情挽留仗义情敌
一对年轻夫妻结婚后不久,丈夫就因为一桩生意要出远门。谁知,丈夫走后却再也没有回来。独守空房的妻子历经万般寻找后,无奈再次嫁人。谁知14年后,失踪的丈夫却突然回来……这14年到底在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他们三人将如何面对现在的生活?他们之间将会发生什么……
丈夫离奇失踪,新婚妻子无奈改嫁
1986年8月20日,家住哈尔滨市的李红与潘少峰结为夫妻。潘少峰是个生意人,经营服装生意。婚后,李红辞去了工作,帮助丈夫卖服装。由于潘少峰始终坚守自己薄利多销的信条,为此,他经营的服装卖得很快。
9月下旬的一天,潘少峰看看摊位上的服装卖得差不多了,便跟妻子商量要去外地进货。虽然这对新婚夫妻刚刚度完蜜月不久,但依然难舍难分。潘少峰要走那天,李红千叮咛万嘱咐,让潘少峰注意身体,不要舍不得花钱。面对娇妻的一片柔情,潘少峰开玩笑地说:“你要是再这样,我恐怕连门都出不去了。”
潘少峰走后,李红就在家里计算着丈夫回来的日期。按时间计算,丈夫连来带去,半个月就应该回来了,可眼看一个月就要过去了,丈夫却还没有回来。李红不禁暗暗着急。她不停地安慰自己,也许丈夫没有选到好的货,所以才在外面多滞留了几天,也许丈夫现在正在往回赶,说不定这几天就会到家,给自己一个惊喜。可眼看时间在一天天过去,丈夫仍是音讯皆无。李红在家里坐不住了,思来想去,她决定外出找丈夫。几天后,李红和小叔子踏上了寻夫路。李红知道丈夫是去浙江进货,便坐车来到浙江。当她和小叔子来到浙江后,望着茫茫无际的人海,她犯难了,在这个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要想找一个人比大海捞针还难。
李红和小叔子两个人便拿着潘少峰的照片打听了一个又一个旅店,在短短半个月时间里,他们跑遍了所有大小旅店,却一点线索也没有。李红欲哭无泪,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两个人在浙江呆了一个月,眼看带来的钱花光了,只好沮丧地回到了家。
突然失去了丈夫的李红,每天以泪洗面,天天为丈夫祈祷,希望丈夫能早日平安归来。李红这一等,就等了4年。这4年时间里,李红曾5次去浙江找丈夫,可每一次都满怀希望而去,带着失望而归。虽然她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了案,可仍没有丈夫的线索。在这期间,李红生下了和潘少峰的女儿潘念念。潘少峰的父母眼见儿子回来的希望不大了,善良的老人劝李红改嫁。本来李红还要等,可一想到4年的时间也不算短了,如果丈夫能回来,早就应该回来了,在万般无奈之际,李红只好点头同意。
但李红在挑选男朋友时,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不找做生意的,二是能够真心对待女儿念念的。不久,朋友便为李红介绍了一个叫魏军的当工人的男朋友,魏军听了李红的要求后,真诚地对李红说:“我很喜欢孩子,一定会和你照顾好孩子。而且我可以不要孩子。”
李红听了魏军的话很感动。1990年12月18日,李红和魏军举行了简朴的婚礼。婚后,魏军对李红和念念果然很好。特别是对念念,魏军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而念念也对父亲特别满意,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一样。看到魏军这样无私地的付出,李红觉得自己也不能太自私,她计划着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她也要为魏军生一个孩子。
面对大情大义,前任丈夫悲情离去
李红和魏军的生活里充满了阳光,虽然李红有时还在思念潘少峰,但随着时间的飞逝,这种思念只能深深地埋藏在心底。魏军似乎特别明白李红的心思,有时见到李红一言不发痴呆呆的样子,就知道她又想起了潘少峰,每逢此时,魏军都静静地坐在妻子李红的身边,温柔地化解妻子心中的那一丝忧郁。面对善解人意的丈夫,李红总是苦着说:“对不起,我真的忘不了他。”魏军说:“如果你要是真忘了他,那说明你不是个有情有义的女人,那样的话,我也不会爱上你,你也不配做我的妻子。”
那么潘少峰到底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会一去不回呢?时间还要退回到4年前他到浙江进货的第三天,潘少峰横穿马路正准备去批发市场看货,突然,一辆急驶而来的汽车从另一个十字路口冲出直奔自己而来,他大惊失色之下 急忙向一旁闪去,好在他躲闪及时,汽车没有撞到他。但他却被汽车剐倒,头重重磕在了路边的水泥台阶上,昏死过去。此时,一对路过的好心夫妻把他送到了医院。在医院里,大夫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潘少峰身体上没受伤,只是头部撞在路边的水泥台上,脑部神经严重损伤的潘少峰可能会丧失记忆。从这时起,潘少峰的脑海中一片空白,他不记得自己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都不知道了。
潘少峰从医院出来后,开始流落街头。他带去上货的钱交了看病费用后已经所剩无己。为了生活,潘少峰不得已找了份工作,打工赚钱养活自己。慢慢的,潘少峰有了一些积蓄。天生就有经营头脑的潘少峰发现浙江的生意很好做,特别是来到义乌的小商品批发市场,看到这里繁盛的景象后,潘少峰潜在的经商思维又开始转动起来。很快,潘少峰在市场里租了一个摊位,经营起小商品来。虽然潘少峰记不起自己的姓名和家庭住址,但对于经商的概念,他却没有忘。经过二年多的努力后,潘少峰用赚到的钱买下了一个固定摊位。潘少峰本着薄利多销的原则,辛辛苦苦赚着每一分血汗钱。2000年的夏天,潘少峰用赚到的钱成立了自己的小商品批发公司。
就这样,忘记自己是谁的潘少峰独自在外打拼了14年,他不曾回过家乡,更不知道自己有父母、妻子和女儿在寻找着他、思念着他……
这年10月的一天晚上,潘少峰与一个客户谈完生意吃过饭后,坐着公司的车回公司,没想到司机在酒桌上喝了很多的酒,汽车竟撞到了大树上,坐在前排的潘少峰头部重重撞在了挡风玻璃上。当潘少峰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不解地问大夫:“我怎么会在医院里?”当大夫把撞车的事情告诉给潘少峰后,已经恢复了记忆的潘少峰突然想到了所有的一切。潘少峰出院后才知道,自己这一失忆竟整整14年。
2000年11月中旬,潘少峰回到了阔别14年的家。当他走进家门时,见到正忙着做饭的李红时,李红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她万没想到,前夫竟突然站在了自己的面前。“难道这一切都是梦?”李红喃喃的自言自语。潘少峰却突然把李红拥入怀中说:“这不是梦,红,我真的回来了。”
这时,魏军下班回到家,见到眼前的一幕,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两个男人默默对视着,眼中都充满了疑虑。李红对魏军说:“他就是失踪了14年的潘少峰。”随后,她又对潘少峰说:“自从你失踪后,我苦苦等了你4年,并5次去浙江找你,可都没有找到。后来,我生下了咱们的女儿,为了有人照应,我嫁给了魏军。”
3个人谁也没有再说话,久久的沉默不语,屋内静得跟窒息了一样。直到潘少峰先打破了僵局。他站起身,来到魏军身边,握住他的手说:“好兄弟,谢谢你这些年来尽心照顾李红母女俩。我这个做丈夫的没有尽到责任,现在看到她们母女俩平安幸福,我感到很满足了。以后希望你继续照顾好她们,一切拜托你了。”潘少峰说完后,头也不回的就要走。魏军拉住潘少峰说:“大哥,何必急于一时呢,有些事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潘少峰苦笑着说:“从李红的脸上,我读出了你们的幸福,你是个好男人。我要回去看看我的父母,晚上我回来再看看我的女儿。”潘少峰还嘱咐魏军夫妇把自己是亲生父亲的事告诉给孩子。
一个星期后,潘少峰怀着一腔悲情,再次离开了家。他知道,只有自己离开,魏军夫妇才能过得幸福。潘少峰走后,魏军夫妇虽然心里很过意不去,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倾情相助,演绎人间大仁大爱
所有的一切都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潘少峰回到自己的公司后,继续着自己的事业。
2003年8月,魏军突然发现自己经常牙龈出血,身体无力。李红不放心,劝丈夫去医院看看。魏军来到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当检查结果出来后,魏军才得知:自己竟患上了肾脏疾病!
当李红得知这个消息后,惊骇的说不出话来。随后,她马上把丈夫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魏军的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然而,却也让这个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了给丈夫治病,李红不但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近2万元的债务。
2004年1月,魏军的身体越来越差,稍累一点就会满头大汗,饭量也降到了最低点。这时李红坚持让魏军住院治疗,然而魏军说什么也不肯。他知道家里为自己看病已经欠下了很多钱,他不想让债务继续增加。然而,李红却哭着求魏军住院,最后,魏军实在不忍心看着妻子哭得跟泪人似的,这才同意住进医院。
虽然住进了医院,但李红又开始为住院费和治疗费犯愁了。由于双方的家境都不是特别好,为此,李红东借西凑也没有借到多少钱。而大夫告诉李红:“魏军严重的肾脏疾病已导致了肾功能衰竭,惟有换肾手术才能从根本上挽救魏军的生命。”可李红知道,换肾手术需要的10万元手术费一点着落也没有。这时的李红想到住的房子,如果把房子卖了,可以卖5万元左右,可如果真把房子卖了,自己和女儿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在实在无奈之际,李红开始四处张罗卖房子,而且自己也找了个打短工挣钱的活。虽然一天只有15元钱的收入,但能挣一点算一点。
就在李红想法设法四处筹钱之际,魏军的病情越在一天天加重,大夫已经通知李红,如果再不尽快进行换肾手术,错过了最佳时机,病人的性命难保。李红听说后,虽然心急如焚,可她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2004年大年初一这天,李红正在家里与一个房子的买主谈卖房的价格,这时,回家过春节的潘少峰来魏军家看李红。当他进屋后看到憔悴的李红,又见到她正与人商谈卖房子的事情时,急忙问发生了什么事。当李红噙着泪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后,潘少峰焦急地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房子别卖了,马上领我去医院看魏军。”
当李红领着潘少峰来到魏军的床前时,魏军看着潘少峰说:“潘大哥,我恐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了,如果你还爱着李红,你就回来照顾他们娘俩。”潘少峰捂住魏军的嘴说:“好兄弟,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怎么会看着你扔下李红一个人走。你放心,手术费用包在我身上。我马上就去找大夫联系手术的事情。”魏军感动得拉住潘少峰的手说:“大哥,小弟在此跪下谢你了。”魏军说着下床就要跪下。潘少峰扶住魏军说:“兄弟,别这样。我还没谢你替我照顾她们娘俩这么多年呢。现在你什么也别想,只等着做手术。”
潘少峰随后领着李红找到大夫,联系换肾手术的事。2004年5月16日这天,魏军被推进了手术室。李红焦灼的在手术室外等候,潘少峰则陪伴在李红身边。手术进行了5个多小时,魏军手术成功了。
2004年7月7日,魏军出院这天,潘少峰带着念念来接魏军。此时的魏军见到念念后,把念念搂在怀中,指着潘少峰说:“孩子,他才是你的亲生父亲。”
当念念从李红嘴里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泪水夺眶而出。她望着潘少峰说:“爸,你真是个胸襟宽广的好男人,我为有你这样的父亲感到骄傲!”
潘少峰紧紧搂着女儿,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当这个不寻常的家庭走出医院时,一缕阳光洒照在他们身上,把他们的大仁,大义,大情,大爱衬托得光芒四射。(文/梦秀)
第31篇、让那只手机隐退于江湖
那天在街上,遇见她。她用的还是那款手机,老得不能再老的款式,还是蓝屏。接听电话时,杂音突兀地响,还会莫名其妙地自动重新开机。朋友们劝她很多次,应该换一款样式时尚的新手机了。她总是微笑不语。
是啊,她那样一个温柔美丽的女子,那样的手机,实在不配。就像好端端一幅美人图,上面却染了一片墨。
这只手机,她用了整整5年,也爱了他整整5年。记得那年毕业,校园偶然遇见,她和他一见钟情。在他们爱情最浓密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买了这只手机。在那段酸甜苦辣为工作拼搏的日子,她和他都曾用过那只手机。她喜欢这只手机的开机屏幕,一见钟情的字幕后,是丘比特之箭射中的心心相映。
可惜,最终,他还是没有和她心心相映,他承受不了那些苦,独自做了爱情的逃兵。听说,那个女孩可以给他想要的前途和幸福,她除了爱情和贫苦,什么也给不了他。她并不怪他。只是偶尔想起,心会凉薄地疼。她还一直用着那只手机,虽然款式老了一些,音质也有问题,她还是舍不得放下。这只手机见证了她所有的眼泪和爱情。偶尔,他也会打电话过来,问讯她的近况,问她过得好不好。虽然那些爱已经失去,毕竟情分还存在,他问她是否可以成为自己的红颜。
后来,听说他和那个女孩结了婚。她不再无事时,捧着那只手机发呆。岁月真的可以磨砺一切,在没有他讯息的日子,她的心渐渐不再那么疼。记得刚买那只手机时,还是当时最新推出的新款,转眼就作了旧。就像爱情的新鲜,不管怎样鲜活,也都会立即老去。她也想过,应该换款手机了。但他偶尔的来电还是会扰乱她的心。
直到一天,她看见那句话,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那是出自《庄子·大宗师》的一个故事:“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个故事是说:泉水干涸后,两条鱼未能及时离开,终受困于陆地的小洼,两条鱼朝夕相处,只能相互把自己嘴里的泡沫喂到对方嘴里相互湿润以求生存。她决定不再做他的红颜,如果这种相濡以沫是以爱的痛苦为代价,是他把她置于爱情的小洼,何况,所谓的红颜,不过是爱断情伤后的自我安慰与欺骗。
心痛5年,她终于换掉了那只手机,让那只手机隐退于江湖,切断了和他所有的联系。相濡以沫虽感人,但是无论如何都不如彼此互不相识,那样还可以安心地死于江湖。就像两个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只有彼此相忘,才能继续生活的脚步。
第32篇、有一种幸福叫守候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
上个世纪60年代,一个上海的中学生插队来到北大荒。
那年他才满17岁,还没有读懂这个世界,就被无情的命运从繁华都市抛到这个冰天雪地的异乡。
他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被苍凉的大荒湮没,他曾痴痴望着南方,每晚在梦里哭泣,但醒来眼前还是天苍苍、野茫茫。寂寞与思乡让这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陷入了人生的低谷。
就在这时,一个北方女孩走进了他的视线。那个年代的北大荒,爱情这个字眼还没有流行吧,一个不到17岁的小伙子,一个刚刚15岁的姑娘,更不会说“我爱你,你爱我”的,说到底,他们连手都没敢拉过,他们就那样远远地、默默地被彼此懵懂的情愫牵系着。
爱情让他适应了荒原,除了野草,他还看到了美丽的花朵。几年的相恋后,他们准备结婚了,准备死心塌地在那里过一辈子。那些日子,他们沉浸在喜悦与兴奋中,相约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对被时代抛在一起的患难情侣,用汗与泪浇灌的爱情之花终于要绽放了。就在这时,一纸造化弄人的文件把他们从喜悦中惊醒了――所有知青大返城。他的家庭政策被落实了,他可以回上海上大学了。他不知所措,她鼓励他回去,而自己会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娶她。
分别的前一天晚上,荒原上的月亮特别圆,她说不知道人今后能不能圆。他就发誓,一定会回来娶她。她幸福地笑了。他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从此,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每天,她都要看看他临走时没有带走的换洗衣服,回忆他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大学毕业那年,她每天都兴冲冲跑到县城的火车站,直到人群散尽。那些天,车站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事了。就劝她,别等了,因为从没见过走了后又回来的,她对此置之一笑,然后回家去等他。
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他,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其实,回到了他久违的都市后,他的父母就每天劝他忘记她,忘记北大荒的生活和一切,他说他做不到,母亲就每天看着他,父亲还模仿他的笔迹,向北大荒寄了一封信给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们分手吧。
收到信,她晴天霹雳一样的感觉,眼睛一黑,一下子靠到门上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村子里的人都来劝她,不要再等他了。趁年龄还不大,嫁了算了。但她无动于衷,她把那些人赶出家门,坐在家里守候,她相信,有一天,他会随候鸟一同飞回来。
他终于被逼着跟父亲老战友的女儿结了婚,她的影子,在他的印象中渐渐淡了。婚后两口子去了美国,几年后离了婚,他一个人回到上海。就在那一年,与他一起插队的同伴儿回了趟北大荒,那个同伴儿见到了憔悴不堪、一直独身的她。她对那个同伴儿说,不要找他,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其实这个同伴儿好几年前就调到青岛工作了,早就跟他失去了联系。可事情就这样凑巧,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临走前去一家商场买东西,他下班回家也碰巧路过这家商场,于是,这两个20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巧遇了。同伴儿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你。他说谁呀,同伴说是她。他差点没摔倒。他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发疯一般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这个冬天,距离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整整18年。
那天,当她在屋子里整理他当年留下的衣物时,房门被推开了,她抬头,刚好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18年,18年的风刀霜剑,能沧桑多少心灵,荒芜多少爱情,削平多少誓言。
18年的苦苦守候,如果说最开始那是望穿秋水的等待,到了后来等待对于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像一个勇士一样守候着自己的幸福。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
有一颗时刻守候的心灵,就永远会有即将到来的幸福。
第33篇、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我是个很容易急躁的人,婚后,在许多琐事上,我都习惯与林锱铢计较,争吵不休。
一天下午,下班回到家。我打电话告诉林,让他在下班的路上捎几个馒头。他回电话说没问题。
天渐渐地黑下来,我把粥和菜都已经做好了,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我有些担忧,又有些生气。
终于听到了门响。他回来了,两手空空。
“馒头呢?”我的怒火升腾起来。
“没买。”他的脸色居然很平静。
“你让我怎么打发今天晚上这顿饭?为什么总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我气愤地嚷道。
林一直没有作声。等到我发作完毕,他才走到我的身边,小心地卷起了衣袖——他的胳膊上居然缠着一层厚厚的纱布!
我吃惊地看着他!
“下班的路上,我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了。那个人跑掉了,我只好自个儿去医院包扎。口袋里的钱全部都交了医药费,所以就没有钱买馒头了。”林有条不紊地解释着。
我捧着他的胳膊,想起自己刚才的蛮态很愧疚,好久说不出话来。
“很疼吧?”我终于问。
林摇摇头:“其实我很庆幸。”
“庆幸?”
“是的,我一直庆幸撞倒我的是一辆摩托车,而不是一辆卡车。否则,我连听你骂我的机会都没了。”
我的泪水一下涌了出来,一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个故事——
一雌一雄两只鸟共同生活。冬天到了,雄鸟每日辛辛苦苦地出去捡果子以备冬蓄。他终于捡了满满一巢,可是过了不久,他发现果子忽然少了。雄鸟责备雌鸟:“捡果子多么难啊,你居然一个人偷吃了许多。”雌鸟辩解说:“果子是自己少的,我没有偷吃。”雄鸟不相信,并为雌鸟无力的辩解感到十分生气,便啄走了雌鸟。后来天下了大雨,风干萎缩的果子被雨水泡得胀大起来,又成了满满的一巢。然而此时 只剩下雄鸟在整日哀啼:“雌鸟啊,你现在在哪里?”
当时读了这个故事,并不是十分在意,似乎也不大明白故事的意思。但是现在,我突然顿悟了。
不要说一巢果子,就是一树果子,一山果子,一世界果子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没有了那只鸟。
同样,不要说几个馒头,就是一桌佳肴,一千丽服,一幢华屋,一身金饰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如果没有了那个人。
从此,遇事我学会了冷静。
因为我知道:“有时候误会的代价是很昂贵的,昂贵得让我们一生都承载不起。有时候看似粗糙的一个手势,就会埋下一种命运的沉痛。
第34篇、恋爱硬币
我去超市买了些日用品,收银小姐找给了我一枚一元的硬币,我走出超市,习惯性的把硬币向空中抛去,然后让它飘落在地上,看看它落地后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从认识阿童起,我就有了这样的习惯动作,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大街上,手中只要有硬币,我便会情不自禁的把它向空中抛去,只觉得听它着落时的声音是那般的悦耳动听。
回到家中,我来不及去清点我新买来的那些物品,便来到我的写字台前,拿起我的存放硬币的小钱罐,把那枚一元的硬币轻轻的投了进去。这是我存放的第四百七十四个硬币,我弄得很清楚,因为我每存放一枚新的硬币都会在我的笔记本上郑重的划上一个小小记号。我摇摇那可爱的钱罐,硬币在里面碰撞着哗哗作响,每一个小小的硬币都是我对阿童的思念。
我和阿童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在大学校园里渡过的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那时的天空总是那样的宁静,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我和阿童只不过都是十八岁的孩子,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年纪,无忧无虑的。阿童经常会在黄昏的时候和我做一个游戏,那就是将一枚一元的硬币向空中抛去,然后两双眼睛看着它象一片雪花轻盈盈地飘落在地上。我们说好了,每次他先抛一次,我再抛一次,仅此一个轮回,谁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则。如果谁抛的是正面向上,那谁就是人,相反,反面向上的那便就是汪汪了。可在那个有趣的游戏中,往往总是他输,可输了的他却以输为自己的荣幸,便情不自禁的唱起了小曲“我愿做一只小狗,蹲在你身旁,我愿你那细细的长鞭……”唱着唱着,他还情不自禁的学起了狗叫。而我却被他的歌声和举动吓了一大跳,然后,我满脸通红,于是,快乐的笑声回落在青春的天空。
其实我从前一点也不喜欢那硬梆梆的没有人情味的硬币,我总觉得那家伙不好。只要钱夹上有一个很小的洞洞,它就会曾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逃走。而且它要是连同它的几个伙伴一起住在你的钱夹里的时候,它们便会把你的钱包挤得鼓鼓的,十分难看。只是后来阿童问我喜不喜欢存硬币?我说我从来就没存过,而且我还加补了一句,“我不喜欢那玩意,要是不小心收银小姐找给了我,我便马上把他‘消灭’掉。”阿童说:“你对那家伙真的有那么讨厌吗?”我点点头,阿童就再也没说什么了。
秋天带给我了一份金色的心情,金色的阳光和金色的梦幻,是一个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有了一种飞了起来的幻想。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那样如丝如梦般的境界,阿童也正属于这份子里的一员。所以他便带着他心爱的风筝把我从暖和的被子里捉了出来,说要和我去放风筝。我说:“你真烦,我这不是睡得好好的嘛。”他却笑眯眯的说:“这么大好的天气,不出来透透气,躲在被子里睡大觉,你就不怕自己变成小懒猪。”
我于是问为什么你要选择风筝?他沉默一会然后对我说:“我们不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里飞,那就让我们的风筝飞上去吧,让风筝把我们的思想带给天空,同时也让风筝把天空的思想带给我们。”阿童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让我无法捉摸光芒。就因为有了这种思想,才让我们的风筝悄悄地飞上了天空,它飞着飞着,就忘记了自己……
后来阿童对我说,他是特意买一面风筝来整整我这下午爱睡觉的懒鬼。我气的真想给他一脚,早知道我就不去了,可他却说:“你已经去了,你还能怎样,是不是觉得自己受骗了?”我说:“你再说,我就把你一脚踢到外太空去。”他说:“这么凶做什么,当心自己嫁不出去哟!”
又因为我的近视眼,所以阿童老拿那个大做文章,其实他也比好不到那儿去,只不过他买了幅博士伦的隐形眼镜,塞进自己的眼睛里,然后说自己的眼睛雪亮雪亮的,像钻石一样的亮晶晶。最好笑的是,那次同学聚会,他居然把他的两根手指头举得高高,然后问我那是几。我知道他又在嘲笑我的眼睛不好了,我于是大声的说:“你别把你那两根几百年都没洗过的手指头伸出来让人家瞧好不好,还怕别人不知道你这个人从来就不洗手,是吗?”我刚说完,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阿童忽然觉得很没面子,他忙解释到:“几百年没洗过的手指头,会有我这样干净,这样白吗?那肯定是黑得和酱油差不多。”
终于有一天,阿童忽然对我说:“我们一起去买个钱罐好不好?”我说买那玩意做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存硬币。阿童脸上没 了笑容,让我看到的反而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严肃。他说:“你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我们这几年的相处,破一次例吧。”我知道阿童是认真的,所以我没有再推辞,便和他买了那个我现在放在写字台上紫色的钱罐。其实买来以后,我就没往里面存放过任何一枚硬币,直到和阿童分开的那一天。
毕业典礼结束后,阿童问我:“我们一起买的那个钱罐,你存硬币进去了吗?”我摇摇头,我知道我一定让他失望到了极点。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还是存放几个吧,不然你以后就没有东西去留恋我们之间……以后我们就……也许是很难见上一面了。”我明白阿童的意思,我知道我和阿童来自不同的城市,想以后还像今天这样的在一起,真的是不太有可能。我转过身去,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漱漱流下,我终于鼓足勇气对他说:“其实那个钱罐不只是属于我,它是属于我们俩的,你明白吗?……”最后我转身走出了阿童和我站在一起的那一片蔚蓝的天空,我再也没有去看他。
后来我回到了家乡,而阿童却去了广州。阿童就这样离开了我,离开了属于我的世界。
我终于开始存硬币了,不过那是在见不到阿童的时候。那四百七十四个硬币,颗颗粒粒积满了我对阿童的思念,等到我存到五百个硬币的时候,我再也不知以后我的硬币要存放在那里,因为我和阿童买的那个钱罐,再也装不下新增加的任何一枚硬币了,也许那时,就是我对阿童思念满溢的时候。
我再向空中抛洒硬币,可身边却没有了阿童。
我又抽开了我的抽屉,拿出我的小钱罐,我将那四百七十四个硬币全部都倒了出来。灯光下,那硬币闪闪发亮,如同钻石一般,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一枚一枚的数着硬币,才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 第35篇、北司路的爱情故事
我的家族每代都出一个盲人,这一代是我。
十六岁的时候,我的眼睛治好了,但因为错过了读书的年龄,只好在社会上混。半年的时间我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泼皮,家里也渐渐管不住我了。
幸好后来父母举家南迁,我也随之来到九江。记得当时住在北司路,我因为识字不多,常常把北司路读成水月路,还闹了几天的笑话。
那一年我十七岁多一点点,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了,再加上换了一个地方,也想重新做一个好人。每天父母上班后,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书是不看的,因为看不懂。
我们的邻居是一个很热情的家庭,他们有一个女儿,比我大一岁——我是从他们和我父母的闲聊中知道的,好象正在复读高三。有一天在看完一部动画片后,实在很闲,我拿了一个橘子趴在后窗眺望。她恰好经过。也许是曾经的顽劣作怪吧,我把一片橘子皮扔在了她的头上。我希望她会恼怒,然后飞一个白眼,这样我就可以以怪笑声来回敬她,从而打发一下午的无聊时光。然而她只是一笑。那一刻我很茫然,我开始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同时,有一种怪怪的情绪爬上心头。
另一次是在夜里,我和父母去一个亲戚家做客,吃完饭后我独自回来,天下着小雨,我撑着一把黑布伞。经过她的窗前时,听到了她的歌声。你们知道的,作为一个曾经的盲人,我对声音很敏感。我靠在她窗边的墙上,静静地听,十八岁女孩歌唱的声音有一种安静和飘渺的美丽。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发现了我。她推开窗户,长发在窗外一甩,又是一笑。
于是我开始喜欢北司路了,喜欢在夜晚眺望北司路对面的灯光。喜欢在午后看她婷婷萼萼地走出巷口。
有一个男孩,每天晚自习后总会送她到路口,然后望着她走进家门。我那时候也傻,不知道妒忌,总是痴痴地躲在窗后,看着他们在夜色中道别,挥手,最后彼此转身.....,象在看一副风景。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以借字典的名义,敲开了她家的门,她的父亲简短地问了我几句后,便喊出了她,让她带我去找。她的房间是素朴的,但也有女孩子的雅致。我仓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在书架上翻找。当时,我觉得我很愚蠢。
借书只是为了还书,慢慢地我们开始熟悉了,一周以后,我已经可以不必敲开她家的门,而隔着她卧室的窗户与她交谈了。她很开朗,每当我滔滔不绝向她讲述从电视上收集而来的歌星明星的小道消息,她总是微笑。偶尔问我一句:想不想读书。初时我并不经心,随口回答:不读了。
但渐渐地我从她的笑容里明白,没有读过书的我和她是有距离的。她只是把我当做弟弟。
有一回她正趴在窗子上和我聊天,她的同学来了,很奇怪地问她:“谁呀!”
她答:“隔壁的男孩。”然后转身和同学走了。
那一刻,我感到伤心。
于是我开始读书,没人教我,我悄悄地读。我发觉她喜欢古诗词,就买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每天我坐在窗前,一边读书,一边看她清晨出去,傍晚回来。看她书房的灯亮,灯灭......
日子就这样缓缓地过着,其间我仍然趴在她的窗子上和她聊天,她也仍然在同学来的时候一笑转身而去。什么都没变,除了我们的友情在渐渐发展。
她的生日是在四月,如果我现在还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四月九日。那一天她叫我出来,陪她。她说可能要喝好多的酒,她害怕。走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是越来越象她的弟弟了。
请客的人就是每晚送她回家的男孩,还有一个叫点子的女同学和一个叫猪耳朵的男同学。这两位不知何故,席间开始灌我的酒。初时她只是笑着,并不阻拦。但后来我发现她的脸色渐渐变了,她拉住猪耳朵的手臂,不许他再劝我酒。并抢过我的杯子,把杯中的酒一口吞了下去。那一天我醉得很厉害,依稀记得是她和她的男朋友送我回家,她男朋友还把自己的外套批在了我的身上。
之后的几天,她老爱嘲笑我当时的醉态,而我总是窘得无话可说。直到有一次我傻乎乎地问她:为什么要替我喝那杯酒呢?
她很认真地望着我说:我是你的姐姐,我应该照顾你呀。
当时我耸耸鼻子,故作不屑,其实心里挺感动的。我对自己说:算了,就这样喜欢她吧。
北司路的爱情故事如果就这样结束,倒不乏为一种美丽的结果。然而故事总是有缺陷的。就象她喜欢新月而不喜欢满月。
第36篇、悬在春天路口的爱情秋千
那条街,有很多老槐树。夏日,浅白浅白的槐花,香满一条街。他们搬来时是冬天,槐树尚未露风情。
路西第五棵树旁,有一家面包店。玻璃橱窗干净透明,里面有对对情侣,坐在绿色秋千椅上,闲适地吃蛋糕,喝珍珠奶茶。
她每次走过,总爱问:“你说,珍珠奶茶是什么味儿?”
他说:“给你买一杯尝尝,好吗?又不是没那点钱。”
她拽他:“那东西中看不中吃,不过糊弄恋爱中的小女孩而已。”坚决不让买。一杯奶茶3块钱。对刚毕业、倔强地不要家里一分钱的他们,3块钱够给她买一只发卡,给他买双袜子了。
第八棵槐树后,有一个小院,院里最西边的平房,是他们的家。连饭桌都没有,菜摆地上,夹一口菜,要先弯一弯腰。这边弯腰,那边就笑:“您太客气了,请慢用。”
洗碗时,他说:“你跟我受苦了。”眼圈红红的。
她撇嘴嘘他,说他假。
他笑笑:“不过相信我,以后我们会怀念这段日子的。”
一周后,她的工作先有了眉目。那是一家广告公司,在市中心最高的大厦里。
小鹂
那幢大厦好高。拿眼往外瞅,地上人车小如玩具。这可是新生活?人事经理开口说:“你们幸运,赶上滑雪。”
周末,我背着包对咸菜说:“我去滑雪了。”背挺得老直,趾高气扬像只小母鸡。
简单培训后,我全力俯冲。5秒钟后,砰,雪橇滑出雪道,双脚插入雪堆。快得像演戏。组织者叫来一滑雪老手帮我。没想他站一旁,并不伸手,而是学我摔倒的姿势,也坐雪地上。他说:“你要自己爬起来。”我忍住泪,照他的动作,调整双脚和雪橇的位置,双手用力将身体撑起,半蹲,站立。站起来冷眼看,他高我一头。
我平衡感差,一路趔趄。他跟了下来,看我摔看我起。这个冷血男人。
摔得惨不忍睹,哪里体会得到飞翔的快乐,更不愿多说一句。下山时他说一声:“你必须学会自己爬起来,如果只你一人,谁来帮你?”我没理他。
第二天和初学者一同滑,也跌倒。然后,我就在同伴的诧异里,麻利地起身,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
同伴羡慕:“沈洛的兵,果然厉害。”彼时,才知他是沈洛,公司的设计天才。这个人,就以那么冷冷的方式,让我体会到另一种暖。
晚上回家,咸菜在厨房,大声吆喝:“上菜啦!”屋里的热气模糊了眼镜,我喊:“咸菜,我会滑雪了!”
咸菜
我喜欢小鹂,喜欢到为她下厨。从图书馆借来菜谱,一下下比照着做。西芹炒百合、糖醋排骨,还有她最爱吃的——它似蜜。可我怀疑,她只喜欢这道菜的名字而已。
她是个可爱的女孩,五音不全,唱歌常飞到孟加拉,反复只有一句歌词:“我愿爱情它似蜜。”
她还喜欢叫我咸菜,第一次见面,她说:“安贤才,腌咸菜?”说完就笑,露出一口细碎的牙。这个给我新名字的女孩,也给了我爱情。一毕业,我们就拿厚厚一摞简历,背包里塞满梦想,一起来首都找机会。穷且快乐。
她喜欢逛街,但只去小店。街边一元店里,她会蹲老半天,只是挑选几只发卡。连我都看得出,那些发卡很薄很脆,是劣质品,可小鹂戴到头上,会高兴地唱“它似蜜”。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让她过上好日子。
面包店
面包店打烊前,会把不新鲜的面包摆到门口,五折售卖。小鹂每次都去,买椰蓉提子吐司,可以做第二天的早餐。
小鹂坚决不让咸菜去,说:“那里可都是老太太。”有一天,咸菜还是去了,就站在她旁边。
咸菜说:“你还没给我讲你的新工作。”小鹂刚要说什么,就见玻璃窗里的电视上,报道丹麦王储的恋爱事件。小鹂说:“呀,王子!”两眼着了魔。
“是不是女孩都喜欢王子?”他饶有兴趣地问。
她想都没想:“那当然,谁不喜欢童话!”
“你也是吗?”
她从屏幕上收回视线,扫一眼喝珍珠奶茶的女孩,然后,看看前面排队的老太太:“我不过是刚出校园的小妹。”最后两个字,忽然低不可闻。
沈洛
小鹂让我想起一个人。
邻居葛家,院里大枣树间,吊了个秋千。我在院里写作业,听到笑声,然后就见飞上枣树尖儿的葛家小三。
小鹂很像她,短发,大眼睛,耳朵边别一只果绿色发卡。她滑雪摔倒的尖叫,和葛家小三一样,愉悦,光滑,像一根发亮的银线。
两周后分派岗位,小鹂来我的部门。她第一句是,我来报到。第二句是,那天滑雪,多谢你。自此,她排日程表,过滤电话,水一样渗入我的生活。透过玻璃看娴静的她,浮躁的心会一点点淡定从容。
葛家在我十四岁那年搬走了。之前,我只来得及和葛家小三说一句话。我说:“你好。”她说:“我明天要搬家了。”我的少年情思就那么仓促地结束了。
老天厚爱,十五年后,小鹂来了。
小鹂
一晃到了春天。莫名地,我会忽然心跳。隔着玻璃墙,害怕看,又管不住双眼。他雪白衬衫,灰色裤子,头发整齐,右腕系一块黑色劳力士。
上午10点半,有上午茶,大家分享咖啡、茶和小点心。沈洛过来,用手指叩叩我的桌子:“我知道有个地方的糕点好吃,明天带给你。”
第二天果真带来一盒糕点,好利来的。他问,你喜欢吃咸的还是甜的?我说甜的。他哦一声:“那给你老婆饼,我吃老公饼。”
然后我心跳就加速了,像刚跑完四百米,及至接他手里递过来的咖啡时,手一晃,洒了些到裤子上。
又一番忙乱,他拿纸巾去擦,还不忘说:“不急,马上就好。”我看着他,忽然愿意,愿意这么地久天长忙下去。
回家把衣服泡在盆里,竟发起呆来,连咸菜上菜都没发觉。
咸菜
小鹂这几日净发呆,胃口也差,吃几口就放筷子。她说工作有压力,我想,她是新人需要适应。
上午,老家有人来,捎来外婆的梅醋,盛在大肚玻璃瓶里。梅醋最能调胃口,想小鹂会喜欢。
下午面试,回来特意绕道去小鹂的办公楼。因为是给她惊喜,所以不打电话,在马路对面等她,到黄昏。
黄昏,小鹂出来,我正要挥手,一辆车从地下停车场驶出,在她身边停住。她犹豫了一下,上了车。做白日梦时,我和小鹂最爱讨论车。
隔着玻璃,依然能看见那男人脸上的微笑,可以淹没任何一个女孩的微笑。
我坐公车回的家,小鹂已到家,边做饭边唱,我愿爱情它似蜜。见了我,她说:“今天坐同事的车回家,所以早了。你怎么啦?”
我忽然眼酸,上去抱住她:“我害怕看不见你。”
面包店
5月,槐花开了。咸菜也工作两个月了,早上一同去车站,小鹂往东,咸菜往西。只是挥手时,小鹂眼里的迷茫像雾气,愈来愈浓。咸菜的微笑里,则始终含一丝痛。
雷打不动的,是晚上排队买面包。
5月14日,英俊的丹麦王储和平民女子唐纳森成婚。
新人接受主教祝福。新人交换戒指。屏幕画外音:“唐纳森就像戴妃,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全世界都被这个童话故事陶醉了。”
咸菜插嘴:“一结婚,灰姑娘就是王妃了。”
小鹂咬咬嘴唇,眼里滑过一丝失落。再看前面臃肿的队伍,忽然没了耐心:“人太多,不排了。”一路上,没说一句话。咸菜想她生气了,为了他们窘迫的处境。那之后,小鹂很少去面包店。之后的早餐,小鹂吃得很少,她抱歉地说:“公司供应上午茶,有点心。”再后来,咸菜开始一人吃面包。一人时,那面包欺生,兀自多了些粗糙,吃几口,就硌得喉咙疼。
他咳嗽,拼命喝水。
小鹂
我承认,我心里每天都在荡秋千。一忽儿到峰顶,一忽儿到谷底,也快乐也忧伤。这两个男人舍哪个,都不忍。
惟一的底线,是不同沈洛吃意义暧昧的晚餐,午餐除外。午间,他的借口是换换工作餐,我说服自己的理由,也是这个,工作餐而已,怕什么呢。
明知道,他那样的眼神。
我说:“沈洛,谢谢你的珍珠奶茶。”
“这家店晚上供应菠萝蜜椰丝糕,也许你会喜欢。”
“哦,以后再说吧。”
他亲昵地拍拍我的手背。他的手,停留在我手背的时间,从最初的0.5秒,到3秒。
哪个女子不是一朵向阳花?我也有小虚荣。他温和高贵,和他,我不会卑微。那种因窘迫生活而生出的卑微,尤令女人心痛,我知道,咸菜和我,要过几年才可剔除卑微。
可是,天,我有多爱咸菜穿围裙的样子。这些天咸菜不说话,他不说话,我也知道他在等,等我说点什么。
问题游戏
某天的上午茶,同事闹着做游戏。裁一堆纸条,写上五花八门的问题,指到哪张,就回答哪个问题。不许说谎。小鹂第一次见识写字楼的白领有多厉害。
沈洛看纸条:“最遗憾的事?我曾经错过一个女孩,我们仅说过一句话,但我想了她十五年。直到我遇到另一个人,再不可错过。”
小鹂本来还笑着,笑着,忽然就将笑冻在嘴角。
那一下午,小鹂在方案里打错了14个字。沈洛笑着问:“是不是想吃咸菜了?这一段,你打了两遍咸菜。”又问:“始终不答应跟我吃晚饭,今晚还没空吗?”
这次,她坚定地摇头:“对不起。”
家里那人,那个穿花围裙、做好饭落寞地等她的人,一顿饭N次弯腰,N+M次嬉笑,不可错过呀,连同那窘迫的快乐的日子。
结局
晚7点,咸菜已做好饭,他诧异:“你今天晚了。”她笑:“我坐公车回来的。”他不知听清了没有,哦一声,拿出一瓶红酒:“下个月,我们就不住这里了,我另找了房子。”
“什么?”小鹂有些茫然。
咸菜把酒斟满:“我可能要换工作,在上海,还没敲定。走之前给你找了房子,一居,有阳光,我已预付半年租金。”
小鹂没有迎他递过来的红酒。
“我想,这是最好的,对你对我。”
“我想这样你会开心点。”
“你怎么了?为什么哭?”
小鹂踢他一脚:“就这么把我丢下吗?谁说的,要让我过好日子?我还等你,等你给我好日子。”
咸菜愣住:“可是……”
“可是什么,我不是回来了嘛。”
也许,在春天的路口,谁都要做一次灵魂的俯卧撑,荡过那么一架爱情秋千。也许不止一次。下得秋千,你会往哪儿走?
我回来了,不想错过你,不想错过之后再去思念你。我要,我要和你在一起。
第37篇、原来我给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
真心爱你,为什么我给你的幸福不是你想要的?是你看不到我的努力,还是你根本不愿看到?是我忘记了对你说,还是你根本不想听到?“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以为分手真的是可以这么简单,原来只是时间没有让我们去真正读懂,没有读懂你,也没有读懂我。一一一一江枫
今夜,寂静得让人感到害怕,江枫无力地坐在这落单的双人床上,左手拿着早己喝空了的酒杯,右手夹着将要熄灭的香烟。
要不是被香烟炙手的痛,江枫依然会沉沦在思念梦儿的那一份心痛里面。面对着这一屋的悲哀,梦儿的离开,无疑这个曾经充满美好回忆的家,就像一个早己被幸福淘汰了的废虚,除了剩下一屋的烟气和酒气以外,留下的只有早上梦儿含着泪伤心离开的画面,在江枫的脑海里不断地循环播放着。
当梦儿打开门,看到江枫又一如既往的大清早起来就玩起网络游戏的时候,她的心对他彻底的失望了,抑压在她心底长达三个月的怒火终于爆发了。
“你骗我,到现在为止你还一直在骗我!”
“我没有!”
梦儿看到江枫对她的这一种冷漠,她的心终于要崩溃了,她为他最后一次流出了绝望的眼泪,因为他的眼睛连和她说话的时候,也不愿意离开他心爱的电脑屏幕。
“你不爱我,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没有!”
江枫这才感到事情的严重性,但当他转身望向梦儿的时候,梦儿的脸早己经全是泪水了。可他还弄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之间会对他生这么大的气!
“梦儿,你到底怎么啦?”
“你只爱你自己,你就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
“我真的没有!”
“对!你没有,你什么都没有!和你在一起什么都没有!”梦儿看着眼前这个自己三番四次给他机会改过的男人,到现在还是一如既往的执迷不悔,她的心终于敌不过要苦笑了。
“难道你一直没有看到我在努力吗?”江枫终于按耐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我不想再看到你!”梦儿丢下手中刚买回来的菜,转身头也不回地夺门而去。
江枫望着梦儿的离开,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但当他看到散落一地的菜,他连忙飞快地追了出去,因为那些全是她为他买的他最爱吃的菜。
当江枫追出大马路的时候,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都看不见梦儿的影踪。他就像热窝上的蚂蚁,来来回回找不着方向。
于是江枫马上拿出手机不停地拨打着梦儿的电话,因为梦儿根本不想接听他的电话。直到电话的那一头传出:“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己关机!”他才无力地放下了手机。
江枫好像失了魂的驱壳一样,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碰碰撞撞回到家的。他的脑里始终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对他生这么大的气,最后还这么伤心的离去。难道自己真的是一个自私自利的笨蛋吗?
江枫百思不得其解地呆坐在电脑旁,他不明白梦儿为什么会看不到自己一直在努力。在他失业的这三个月以来,确实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沉迷上了网络,但他昨夜就己经答应过她会去找工作了。因为他答应过她的事情总会放在心上,所以他大清早就起来,把个人简历传到了朋友介绍的公司里去应骋了。他真的不明白她为什么不相信他真的没有去欺骗她,他爱她,他愿意为她去努力改变,事实他真的在为她在努力改变。
江枫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点燃了一根香烟。就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兴奋地连忙从口袋里把手机拿出来,不过他很快就失望了,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有气无力了。
“喂,小林,我的应骋通过了吗?”
“唉,老同学,我这一回真帮不了你了!呵呵!明天准时来上班。”
“谢谢你,小林,改天我再请你吃饭。”
“不用谢我,请我吃饭倒没有问题,记住明天千万别迟到,我还有事要去忙,咱俩见面再说吧,拜拜!”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去忙吧!拜拜!”
收到小林带来的消息,对江枫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惊喜,虽然还不知道待遇如何,但这个可以让他去证明他根本没有去欺骗她,他真的为她去努力改变了。
江枫拿定了主意,他要马上买一束她最爱的百合花到梦儿的公司,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然后陪她一起去共进午餐庆祝一番,而且他还坚信她一定会原谅他的。当江枫正要出门的时侯,门却被突然打开了。
“咦,回来啦?”江枫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意外和惊喜。
“我只是回来拿回我的东西!”梦儿却连看也不想看江枫一眼,就径直走向房间收拾自已的物品。
“别闹了!”而江枫只是突然呆呆的看傻了眼,当梦儿收拾好物品走出来的时候,他的心就像被撕裂般的痛,然而他还是本能地拉住了她。
梦儿却要挣开他抓住她的手,却冷冷的不想说话。
“你真的要走?”江枫更用力地抓住她的手,他好像要用尽全身的力把她留住。
“难道你到现在还不明白?”梦儿停止了脚步,连说话也一脸的冷漠和无奈。
“我会给你幸福的!”江枫真的不明白,但他始终坚信他会到她幸福的,因为他真的很爱她。
“你给的幸福不是我想要的!”梦儿终于把分手的最后一句说了出来,她用拿着行李的手无情地推开了他还在用力的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曾经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江枫只觉得自已是活在梦中,他不敢相信刚刚的分手是真的,可心痛的感觉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的。他爱她,因为他的双脚不容他再去思考就已经追了出去。
当江枫追到楼下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更让他不安的一幕,一个中年帅气的男子正要帮着梦儿把行李放到他的私家车上。
“求求你别走好吗?我已经找到工作了,我会给幸福的!”江枫下意识地推开了那个中年男子,迅速拉住了梦儿的手。
“可惜我已经找到了我想要的幸福了,你该满意了吧?”梦儿松开了被江枫握住了的手。
“你想要的幸福是他吗?”江枫用一种愤怒的目光对着那个中年男子。
“是不是并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已经不再爱你了,请你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忘了我吧,我们已经结束了。”梦儿不想再去理会他,坐进了车的后座关紧了车门。
而江枫只是呆呆地站着,咬紧着嘴唇,那双充满泪光的眼睛紧紧的看着车內的梦儿,他的心已经痛到无话可说了,他好想狠狠的去揍那个中年男子一顿,可他残存着的一点理性却告诉他,这也无补于事,于是他只有麻木地看着深爱的人从此离他而去。
“你真的想好了吗?”中年男子上了车,回来看着梦儿深深叹了囗气。
“开车吧!我希望用我的幸福去作赌注,输的人永远是我!”当车远去,梦儿忍不住将心里眼泪流了下来,回头看着还傻傻站在原地的江枫。
第38篇、错过的缘分
与洋相识,是在5年前,我们刚上大一时。
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偌大的校园,没有我熟悉的同学与朋友,大家都把自己封闭在一个自我的空间里,我一时无法适应这种转换,便经常去找我理工大的高中同学玩,洋是我同学的下铺,于是,大家认识了。于是,有了一段令我刻骨铭心的爱,至今想起来仍然能够感到那份震撼与痛彻心扉的爱。
对洋产生感情,有点莫名其妙。那时网络并不很流行,电脑还不是普及到每个宿舍都有,所以大家聚在一起的游戏往往免不了与扑克有关,最经常的便是80分,又称拖拉机,我经常和洋作对家。或许是“同仇敌忾”的心理,渐渐便对他有了温暖的感觉,以至于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他。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聪明,他一来便考入了“实验班”,一个相当于优等生的班级,我从来就喜欢聪明的孩子,更是对他刮目相看。
印象中北京的冬天很冷很冷,这段恋情发展的又苦涩又艰难,那个寒冷的夜晚,看完电影他送我回来,我又送他出校门,路灯下,他握住我的手狡黠的说“认识我,是你一生最大的幸运”,我顽皮的回敬他“认识我,是你一生最大的福分”,他又问我一个问题,是有关我同学的,我拒绝回答,说不想失去这个朋友,他很认真的说“难道你就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吗?”目光中满是温柔与执著,那一刻,我心跳了,感觉他的名字遍布了我的每一个细胞。
我们的恋情是公开的秘密,他是腼腆内向的,我是自尊矜持的,几次的电影并没有成为我们爱情的催化剂,我为他憔悴,流泪,却不肯让他知道,渐渐的,我不再去他们学校,他也不再来找我。将他的照片一张张撕碎,伴着心的破碎,想着是我的终究是我的,不是我的留着也是徒增烦恼。一年的时间就在这思念与矛盾的痛苦中过去了。
那年夏天我们学校有个男孩对我公开表示爱意,我也去尝试接受以淡忘洋。5月30号是洋他们一个室友的生日,他们邀请了我,蛋糕,啤酒,满桌子琳琅满目的菜,大家唱歌,猜拳,玩游戏,尽情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6点40,洋他们班级要划考试范围,只有先走了,“卷帘人去也,天地化为零”,我的心随之便被抽空了,感觉只剩下了一副躯壳留在那里。晚上,他送我回去,一路无语,我们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到了我们楼下,我说“你回去吧”,他骑上自行车,回头深深凝视了我一眼,目光中含了太多的深意,是关怀?无奈?爱?想让我把他留下来玩会?我不知道,只是强忍住了自己的泪水。只是一个目光,便结束了我与另外一个男孩的交往,我知道,自己实在没有多余的心的空间去接纳别人。
以后的两年,我们相互很少往来,我在日记中记到“日出日落,又依次走过了一个春夏秋冬,对洋的感情,被我埋在了心底,似乎已经将他淡忘了,其实自己也明白,他依然在我内心最深处,只是为了不再增添自己的痛苦,我不想再见他,尽管这也是一种折磨。”
大三那年9月29号晚上,我给同学打电话,问他回不回家,洋接的......
深秋的北京带着凉凉的寒意,我们并肩走在华灯初上的街头,一路无语,我一遍遍的问自己,这就是我深深爱着的男孩吗,我的海洋,他不时看看我,也是无语,我们依旧去看电影,他送我回学校,在动力馆旁边的小路上,我们象一对恋人般站在那里,却相视无语,我怀疑着这段感情,想着,结束吧,就这么结束吧,突然,他问我“我可以吻你吗?”在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时,他已拥住了我,热热的唇令我瞬间失去了思维......
我流泪了,在当晚的日记中写到 “爱情是美好的,遭遇挑战而终于获胜的爱情更是美好的。“时有落花至,远随流水香。”这是鲜花对溪水之爱,不管溪水奔向何方,鲜花都愿意与水同行,献出生命中全部的色彩与芳香。然而,并非每一朵临水自笑的鲜花都有这种幸运。那些落不到溪水里的鲜花,就只好站在岸边的草地上叹息着,用最美好的语言,祝愿溪水一路平安。“水流花谢两无情,送尽东风过古城”,不是无情,是无奈,如果落在无奈的境遇中,让我们把幸福留给别人,在世俗中追求高尚,将变化的人情定格为永远美丽的精神风景。这种境界,我能达到吗?苦涩,苦涩,惟有苦涩。与他之间,只能是友情了,一个我倾注了最深最真感情的男孩。然而,他却吻了我,木木的,我潜意识地便推开了他,我的初吻,就这样当成了他抚慰我的牺牲品。余海洋,你这样做,只会令我更心痛。一遍遍,我回味着他抓住我的胳膊,拥住我吻我,,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能永远停留在那一刻。相思无望,剪不断,理还乱的依然是那份情。然而,我惟有绝望,心痛似绞。世界如此美丽,我却不可自拔的充当着一个沉溺情河的角色,爱我的不止一人,我爱的却只有一人。“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然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我心已碎,我心已碎......”
以后的岁月里,我们没有再见面,我忙着毕业,工作,后来来到了海边的这座城市,没有他,我留京又有什么意义。然后,我有了深爱自己的男友,整日沉浸在都市的繁华与爱人的呵护中,我品尝着自己的幸福与快乐,只是偶尔,当夜深人静尘埃落地时,我会想起他,那个曾经占据我整个大学生涯全部感情的男孩子,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一封MAIL:
豆豆:
写这封信,心情感慨万分,不知道说什么好,可能以前我有太多的过失太多的错过,所以这次我对自己说不可以再错过了!真的,在你面前的我很不自信,你知道我需要鼓起多少勇气才能和你说这些,给我次机会可以吗? 只是一个小小的要求,我不可以保证永远但可以给你现在.所以请你不要太忽视自己的感情,等你的回信。
你一直在我的心里永远。
海洋
我突然感到有一种被捉弄的感觉,当我苦苦守侯他的爱的时候,没有他的回答,当我心有所属的时候,却接到了那迟来的感情。他送我一首歌“想念你的爱”“过完这一夜,绝望又多一些,那曾属于我的笑脸,又离我远了一点,就算有明天,也只会更心碎,你是挽不回的从前,未来是越来越冷的长夜,我如此想念你的爱,想念那曾经美丽过的未来,为什么要离开,为什么深情吻过我的你,会舍得让我苦苦的等待,过完这一夜,我又挽过一天,自从你离开我身边,我的心已在回忆里”
泪光中,依稀看见他无奈无语的目光,爱过他,我不曾后悔,那是年轻岁月里青春激情的印证,放弃他,我不会遗憾,因为那是一段错过的缘分。
第39篇、红颜蓝颜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
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第40篇、海螺姑娘
很久很久以前,这儿有一座美丽的小村庄,村里的人以耕种为生,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四邻和睦,鸡犬无争。 在村子里有个年轻的小伙子,小伙子父母早亡,一个人独自生活,每天他都是全村第一个去田里的人,也是最晚回来的那一个,他勤勤恳恳种地,每年都有很好的收成。 转眼间,小伙子到了该娶亲的时候了,他请村里的媒婆给他说亲,可全村的姑娘没有一个愿意嫁给他的,因为他长得太丑了。以前他没有意识到这些,可现在,每当他看到水中自己的身影时都会很伤心,他的确太丑了。就这样,小伙子因为丑没有娶到媳妇,虽然他是全村最勤劳的小伙子,他还是那个每天早晨早早的去田里的人,只不过他回来的时间越来越晚了。 有一天,当小伙子从田里回家的时候,走过一条小溪,在沙土里发现了一只海螺,一只周身绕着一圈红纹的海螺,红色的螺纹闪闪发光。小伙子很是喜欢,便把这只海螺带回家,放到自家的水缸中了。晚上小伙子一个人吃完饭,看着堆着高高的粮食叹道:“我种这么多粮食有什么用呢?谁愿意和我一块吃呢?”小伙子话音刚落,一个非常动听的声音说道:“我愿意和你一块吃。”小伙子大吃一惊,他向四周看了看一个人影也没有,难道是他听错了? 第二天,小伙子又早早的去了田里,天黑的时候才扛着锄头回家,当他走进厨房的时候大吃一惊,他发现在厨房的桌子上摆好了饭菜,是谁给他做好了饭菜?小伙子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是谁,不过那饭菜却是小伙子吃到过的最好吃的。第三天是这样,第四天也是这样,小伙子很是高兴,同时也长了一个小小的心眼。 第五天,天还没亮,小伙子就扛着锄头出去了,他在田里呆了一会又跑回家了,他悄悄地躲在厨房的一角,他想看一下到底是谁给他做的饭。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厨房里静悄悄的,小伙子等得有些着急了,正在这时,他听到厨房门口的水缸盖打开了,然后就是一阵哗哗的水声,正当他疑惑不解的时候,厨房里走进了一位美丽的女子,瀑布般的长发直垂到地上,一袭红色的长裙就像一团火红的云彩。小伙子从来没见过如此漂亮的女子,一时惊呆了。女子好像没有发现躲在角落里小伙子,她熟练的淘米,洗菜,很快就做好了一桌香喷喷的饭菜,就在这女子做好饭要离开的时候,躲在角落里小伙子跳了出来,他抓住女子长长的裙角不让她离开。起初,女子很是吃惊,她没有想到厨房里还有人,不过当她看清是小伙子的时候,便放心了。她告诉小伙子她是海螺姑娘,因为小伙子的勤劳感动了她,所以每天傍晚,她就会从海螺中出来为小伙子做好饭。小伙子想娶海螺姑娘为妻。海螺姑娘告诉他,三年之后才能嫁给他,可小伙子不愿意,他苦苦乞求海螺姑娘现在就嫁给他,他再也不想一个人过日子了。海螺姑娘经不住小伙子的苦苦哀求便答应了。小伙子高兴极了,他一下子成了最幸福的人了。 从那天起,海螺姑娘就成了小伙子的妻子,每天小伙子在田里耕种,海螺姑娘就做好饭等着小伙子归来,他们成了村里最让人羡慕的一对。转眼间,三年过去了。这天晚上小伙子吃过饭后发现海螺姑娘在哭泣,小伙子很奇怪,三年间,他们夫妻恩爱,海螺姑娘从未哭过,难道今天她有什么伤心事吗?在小伙子的再三追问下,海螺姑娘终于道出了原因,原来,三年前因为他不忍心拒绝小伙子答应嫁给他,可他们只能在一起三年。现在三年时间到了,她也该走了。小伙子听完后很是后悔,也很是伤心,他恳求海螺姑娘不要离开他,可这一次,海螺姑娘也没有了办法。第二天,海螺姑娘真的不见了。当小伙子打开水缸的时候,只剩下了那个绕着一周红色螺纹的海螺。后来,村里的人们在每天傍晚从田里回来的时候,总会看到一个头发凌乱的人坐在溪边,手中拿着一只红色螺纹的海螺痴痴地笑着...... 这是我小时候看过的一个动画片,时至今日,当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带给我的还是那段莫名的感伤,多么傻的一对人啊,多么傻的小伙子,多么傻的海螺姑娘。
第41篇、十年纯纯恋,临了生生憾
十年,她为他从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女人;十年,他跟着她的足迹在城市间流离。而他们就那么纯纯地恋着,谁都不曾后悔过。可是十年之后,本是他们牵手百年幸福地踏上红地毯的时刻,他们却劳燕分飞,天各一边,徒留了纷飞泪雨和无言心酸。
——————题记
那年冰雪十六岁,那年初二的她多才多艺,文思敏捷,美丽如花,洁净如雪,那本该是她幸福如鸟儿的花季。可就在那年,她的妈妈突患胃癌离开了人世。
妈妈的离世直接导致了她爸爸的精神错乱,整夜整夜在家叫着她姐姐的名字大骂。她当时还有一个上高三的哥哥,她哥哥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为了不影响他哥哥的学习,她决定退学离开这片没了妈妈的伤心地,离开有点变态的爸爸,孤身去别的城市赚钱供哥哥念书。
她是一个如冰雪一样聪明而高傲的女孩,谁都动摇不了她骨子里的坚持。于是她偷偷跟最要好的女同学借了路费只身一人踏上了去省城的列车,她走的看似很从容很坚决,可是只有她自己深深明了前方的路有多惶惑。
可她还是没有回头,就那么坚定地咽下了无限苦水永远给家人报以最甜美的笑容。其实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做出这一举动的刹那,她已经深深地印进了一个比她大一点的男孩的心田。
那个男孩叫臻语,是她哥哥高中同学中最铁的哥们。臻语本来一直就听冰雪的哥哥经常夸赞自己有一个多么心性高雅,才华横溢的妹妹,心里早就生了些许爱意。这次冰雪居然又决定舍弃自己的前途,自己一个人担负哥哥的前程,不禁更加激起了臻语那份青春萌动期最真切的怜惜。
于是就在那年寒假期间,趁着冰雪回家过春节的间隙,臻语就去冰雪家住了一段日子。名义上是奔着哥哥去的,实际上不过是为了看哥哥的妹妹。那时冰雪基本还没走出丧母的心痛,再加上初入社会的种种繁杂的心结,身边突然多出来这么一个除了哥哥以外的对自己关爱有加的帅气男孩,本就早熟的冰雪的心花真的刹那间就绽放了。于是,冰雪家村外的小河跟小树林就自然而然地记叙了他们最纯的恋情和最幸福的密语。
年后他们就一直书信往来,字里行间充满的都是彼此无限的爱意和青春的誓言。他们约定今生一定手相牵,山无棱天地合也要守候彼此心无间。于是臻语开始更加拼命地学习,只为能够大学考到冰雪的身边,实现守护她的诺言。
不知是不是他们的情感动了上天?臻语真的以最好的成绩考到了省城的名校:他们,终于可以在同一座城市的天空下呼吸了!那感觉,对他们俩而言都是他们携手踏入婚姻殿堂的第一步。他们的梦似乎从那一刻也真真切切地开启了最绚丽的征程------
为了方便,冰雪在臻语的大学附近找了工作,他们也一起租了房子。臻语大学四年期间拼命读书,总是争取拿最高的奖学金,还不停地做外教,就是为了能够多赚点钱减轻冰雪的负担。冰雪更是没命地工作,还为了不让自己跟臻语之间将来产生距离,总是利用每一点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地自学。冰雪终于凭着自己的聪慧跟刻苦感动了公司,公司不但一直在提升她的职务,还免费为她提供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那座城市的角角落落几乎都留下了他们坚实的足迹和拼搏的汗滴,花前月下和树影婆娑间也镌刻下了他们甜蜜的相依。为了让冰雪安心读书,臻语大学毕业后放弃了读研,直接找了工作。可是等冰雪深造结束却被外派到了公司在北京的总部工作。其实那时臻语也已经工作两年了,凭着自己扎实的学业功底和绝佳的人际关系的处理,他也很快受到了工作单位的重视。单位也破例审批他可以边读研边工作,工作地点也可以因为他女朋友的关系适当为他调整。
就这样臻语再一次为了冰雪流离到了一座新的城市,当他们都以一个完全崭新的自己伫立在天安门前的那一刻,他们紧握着彼此的手深情地热泪盈眶了。他们不自觉地一起对着五星红旗宣誓:今生,他们互为彼此的唯一,天涯海角只为守着一个梦——那就是只要有你,就什么都可以!
四年的时光又那么转瞬即逝了,臻语研究生毕业,冰雪再次回调省城担任高管。这次幸运的是臻语没有费力就顺理成章地跟着冰雪回去了,因为他也刚好被单位调回做项目经理。看来上天对这对甜蜜恋人还真不是一般的眷顾啊:这应该就是最好的天意吧?让他们功成名就,回到幸福的起初地,走入婚姻的殿堂。
他们回去之后凭着这些年两个人的积蓄买了不大不小的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搬进新房的第一个夜晚,冰雪真的有做了新娘的冲动。似乎一切的动荡与流离都在此刻化作了虚无,仿佛世间一切的美好只为这十年辗转于今夜绽放。那一夜真的很甜美,那一夜天地万物的也为那份美妙而屏息,那一夜灵动的星月也带给了他们最幸运的结晶:冰雪怀孕了!
冰雪并没有把这个消息告诉臻语,她只想尽快准备他们的婚礼,然后把这个好消息当做最好的结婚礼物送给她爱到骨髓里的臻语。
可是没想到事情却不似他们预期的美好:因为臻语是独生子,当他告诉父母他要在省城跟冰雪结婚并常住时,他父母表示出了强烈的反对。他父母说的很明白:要么带着冰雪回家结婚,并回县城工作;要么就不要结婚,臻语一个人回家找个县城的媳妇。
冰雪当时很不明白:她明明也是从老家那块出来的,而且好不容易在省城出人头地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家,干嘛要再回老家那块伤心地呢?何况她爸爸已经再娶,爸爸再婚的对象也有三个孩子,跟他们兄妹三一般大,她真的是对她爸爸再婚的一家人没有丝毫的好感。所以她从本心里是真的是不愿意回到老家去的,真的很不愿意。
臻语看着为了这事整天闷闷不乐的冰雪,从内心深处感到无比地心疼。于是他决定背弃父母的意愿坚决跟冰雪在一起,并且他们约定简单举行婚礼,先斩后奏,然后经常会去探望父母就好了。
但是无论如何婚纱照是要拍的吧?那天他们真的就如童话中的王子跟公主一样,不知道引来了多少艳羡的目光。可是就在外景拍到最尽兴的片刻,臻语的电话突然响了。就是这个电话,居然让臻语一去没回:臻语的爸爸因为臻语不肯回县城整天郁郁寡欢,天天一醉解千愁,结果突发脑溢血直接身亡了!
臻语的妈妈把这一切都归罪到了冰雪的身上,不让冰雪踏进他们家门半步,更不允许自己的儿子离开自己半步。她甚至以死相威胁:说臻语要是再敢回省城,那么他就不但没了爸爸,也只剩下等着给妈妈收尸的份了。
臻语从小就是孝顺懂事的孩子,家里突然有了这么大的变动,他的心也真的碎了,真的乱了。他整天看着泪流满面的妈妈,真的是心如刀绞。更要命的是臻语的妈妈为了留住儿子,早就在县城为他找好了结婚的对象。就这样在妈妈的以死相逼之下,就这样为了让爸爸的灵魂可以尽快安息的前提之下,臻语在最快的时间内跟这个没有任何情感可言的未曾谋过面的女孩结婚了。
这个消息臻语没有勇气告诉冰雪,只是电话通知冰雪的哥哥说自己好无奈。冰雪的哥哥是亲自去到冰雪的身边告知这件事并试图安慰自己的妹妹的。可是对于冰雪而言,这已经是世界末日了不是吗?她没有任何思考就昏了过去,在医院醒过来时医生嘱咐她要稳定情绪,因为胎儿已经四个半月了,真的是需要妈妈平心静气呵护的时候。
听到医生的话冰雪的泪一下子像泄了洪的闸,一发不可收。医生看到她的样子都吓了一大跳:这哪里是要做妈妈的人呢?简直就是要把孩子吃掉的妈妈吗?
没想到还真让医生看准了:冰雪回家后处理了她跟臻语十年来的所有印记,一个火盆,一张张照片,一封封书信,一片片心语顿时都在那里化为了灰烬。而后就是肚子里那个无辜的生命,他(她)一定很好看吧?冰雪如此想着,却还是毅然决然地走进了手术室------
老家是块伤心地,省城现在也成了更大的伤心地:冰雪卖掉了那里的房子,背起了十年前离开家的那副行囊,重新踏上了一个人惶惑前程的征途。
十年,在我们的生命中或许很短,可是对于纯纯的恋情却应该真的算是很长很长。冰雪丢掉了十年的万千回忆,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虽然她抛开了形式上的种种,是否能完全抛开内心的疤痕?也许她跟我们一样不知道她的下一个明天会在哪里?但我真的希望她依然可以相信爱情,并找到真正属于她的迟来的幸福。
第42篇、回不去了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
电影《半生缘》的结尾,沈世钧去接回国的老友,没接到,却邂逅相爱至深的旧情人。在灯火昏黄人声嘈杂的饭馆,顾曼桢轻轻对沈世钧说:“能见面已经很好了……世钧,我们是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只四个字,淡淡出口,沧桑,辛酸,无奈,悲凉,那是爱过的感觉,是爱过的人都懂得的感觉。
恋人之间最悲凉的结局,不过如此。
从前,他一天给她打N次电话,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想听听她的声音。有一天,她的电话突然打不通了,他心神不宁,坐立不安,胡思乱想,她病了?出了什么意外?谁在身边照顾她……这样想着,忧心如焚,急切地奔了去找她,恨不得脚底生风。直到看到开门的她安然无恙,才长长地出了口气。原来,她的手机只是没电了。
可是,也会有那么一天吧:那一串熟悉的数字,不知何时已被搁置脑后。她打来电话,他听不出她的声音,礼貌地问:“您好,请问是哪位?”或者,她根本就打不通他的电话,那个曾经为她彻夜开着的手机,已经将她关在了心门之外。她已经不是那个让他牵肠挂肚、日思夜想的人。
从前,他天天去公司接她回家,在街角的那家小店里吃米线,他们只要一碗,两个人头挨头,脸对脸。他总是细心地把碗里的香菜挑出来,因为她不喜欢。巷口的第三个路灯坏了,每次走到那里,他就忍不住把她揽进怀里,吻她,喘不过气。如火的激情,几乎要将两个人熔化掉。
可是,后来,她再也不去那家小店吃米线;第三个路灯已经修好了,即使是在明亮的灯光下,也仍然有缠绵的恋人激情相拥的场景。她从那里走过时,想,如果有一天,他们重新在那个路灯下相遇,彼此也都会想起那些曾经吧。可是,各自经历了千山万水的心,是不是已如止水,难起波澜,只说一句:我们,回不去了。
是的,无论多么相爱,无论此刻如何情深似海,终有一天,我们会别离,会走上各自不同的路。那些缠绵,深情,炽热,疯狂,一切一切,都已成为过往,而我们,回不去了。这种无可抵挡的悲凉,直透心底,把五脏六腑统统搅遍,怎能不令人,肝肠寸断?
这世界上,没有能回去的感情。就算真的回去了,你也会发现,一切已经面目全非。惟一能回去的,只是存于心底的记忆。
是的,回不去了,所以,我们只能,一直往前走。
第43篇、爱的相簿
第三次约会,他郑重地向她提出请求:“下次见面,可不可以交换照相簿,互相看看对方成长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模样?”
男人的慎重要求与相对回应让她感动。下一次约会时,车子后座堆放好几摞照相簿,都是他成长的纪念。她也不负所望,整理了几个纸袋的相簿赴约。
他们找了一家安静的咖啡馆,欣赏彼此的照相簿。看到对面这个人,从男孩变成男人的过程,她的心情很平静。倒是他在看相簿的过程中,惊叹连连——“哇!可爱的小天使。”“天啊!这简直就是日本美少女嘛!”“多冲洗一张给我。”
他发自内心的赞赏,令她重新看待自己成长的意义。就算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他的真诚让曾经在青少年时期很不满意自己的她,脱去自卑的外衣,看到丑小鸭的尊严与价值。
感动万分的她,不能免俗地问了一个很笨的问题:“我真的有那么可爱吗?”“岂止是可爱,简直让我后悔,为什么没有在十年前就认识你!”他停顿了一会儿,“不过,我要求交换看照相簿,是想参与你的过去,从每一张照片的衣着、背景、人物及表情去了解你,以及你的家庭。”
她想起某一本书上的一句话:“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要紧紧相依。”而眼前这个男人,不但积极地要和她携手迈向未来,也温柔地和她回顾过去,让她从另一个角度看见成长的意义。
送她回家的路上,他看着堆放着的照相簿,深情地对她说:“像不像是‘嫁妆一牛车’?”
莞尔一笑,她的内心多了些笃定。一年之后,她答应了他的求婚,共同组织甜蜜的家庭。几年后,生下两个孩子,自己也不断升官,成为高级主管。但这些成就对她而言,都不算什么。她觉得这几年来,自己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细心装订每一本照相簿。
将来,孩子长大以后,会碰见缘定一生的意中人,她要帮助他们和心爱的人分享每一段成长的痕迹。
她会对孩子说:“一个愿意珍惜你过去的人,才会懂得用真心来爱你。”
第44篇、书屋情缘
在她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以经事隔4年了。现在她以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女老板。而她坚持要回到她首次创业的那间书屋。当我问及她原因时,她平淡的说:“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由其是文学,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它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的这段感情。” 在她向我谈起的时候,不由对她产生了敬佩之心。
那时她18岁,独自从农村来到这座城市。经过2年的努力。在她20岁时在大学旁边建立了自己的书屋,她的主顾不是大学的学生就是些文人默客。而她一律的迎来送往、不卑不亢、连笑容也职业的不偏不倚。青春少年样样红,满眼都是人世的风光。什么样的璀璨繁华没有见过、什么样的书籍文章不曾领略?谢绝过多少浮沉浪子的邀约。因为她知道这一路走来的坚苦、因为她心如明镜,自己由如一朵盛开的莲花,无论多么的明媚鲜研,开开落落都岀不了那方池子。她唯原找一个心爱的男人而不愿周旋在游戏中虚掷光阴。那是她的聪明,不是每个女子都能有的。
直到他的岀现,仿佛是凄清幽静的夜空陡然绽放了一束束绚烂无比的烟花。她的世界顿时光彩流漓。
那时他23岁,正读大四。是一个有岀身、有学识、有风度的男孩。
才近书屋,便被这的气份所吸引。优雅的布局、别致的书屋再加上空气中散发岀来的书本的清香。不由的男孩望向书屋的主人。写满笑意的脸上隐藏着常人见不到的忧郁、明亮的瞬子带有商人的精明、说话投足间显岀了与众不同的气质。以置让男孩忘了自己是来买书的。竟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同她聊了起来。女孩的经历让男孩无限怜惜,更佩服她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女孩同样欣赏男孩身上独有的才气、喜欢他身上那股清水百合的香水味道。
他们两人一见钟情,从此都限入了爱河。
男孩给她讲学校的故事,对她嘘寒问暖,逗她开心。女孩感激上苍把他带到她的身边。他们共同编织着未来的梦。
冬去春来,转眼男孩大学毕业了。
男孩执意带女孩见他爸妈,女孩觉得配不上他,觉着他的家庭是那样深不可测。对男孩说:“在等等吧,等我事业上了轨道在去吧?”
男孩拗不过她。
在男孩回家的那天他捧着一束百合对女孩说:“我是真心的喜欢你,等我回来。”女孩一头扎在男孩怀里坚定的点点头。而他也暗自发誓一辈子疼她、呵护她。
男孩带着对女孩的承诺上了路。
可谁也没想到司机由于酒后架车发生车祸。男孩从此只能用拐杖走路。男孩觉得现在的样子委屈了女孩。他只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父母已经替他选了女朋友,让她把自己忘了。”女孩看完信已经泣不成声。没等男孩返校就离开了书屋。
她对我说:“这4年来追她的男孩还很多,但她一直都忘不了他。”她说:“其实我当初是带着恨离开书屋的。”(女孩对我讲这些的时候我能读岀她的痛处。)她说:“直到一周前我在学校门口路过碰到他,才知道他手中多了支拐杖。他现在是学校编辑。当时我们目光相碰的刹那,我们都感觉还深爱着对方。当时他转身要走。被我拦住了,他是不想让我见到他的样子吧?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才知道4年前发生的车祸。”
她说:“如果当时他告诉我真实情况,我只能更爱他。”
她不由的叹了口气 说:那时的一封信我们错过了4年,现在我不会再让他从我的生命中溜掉了”
我们正聊到这的时候。男孩进来了。打破了我们的对话 。
看着女孩扶男孩坐在她身旁。
男孩说:虽然这几年我很痛苦,但我从没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爱她,所以我想把一个完整的我给她。可现在……”
他说到这的时候我们3人都沉默了。
现在4年过去了,看着他们又走到了一起。还是那么相爱。我真的羡慕他们这种伟大的爱,而且真心的祝福他们……
第45篇、爱的钙片
他和她是一对爱侣。
一次,他在执行抗洪任务时负伤而全身瘫痪。
从此,她守在他的身边,从没有离开过他。为了护理好他,他在医院的10年里,她从来没有上过床睡觉,就在一张木凳上坐着过了10年里的所有晚上,困了就伏在床沿睡一会儿,打破了人最长时间未上床休息的纪录。
她每天像钟表一样准时为他翻12次身,做4次全身按摩,换两次床单。卧床10年的他,从未生过一点儿褥疮,创下了医护史上的奇迹。
当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大家听时,许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故事是真的吗?
我说,这是真的,男的就是一位山东籍的海军战士,名叫刘公甲,女的就是刘公甲老家的一位姑娘,名叫李爱文。
当他们确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之后,第二反应就是:这故事虽然感人,但这叫爱吗?
这不叫爱,又是什么呢?我问。
他们说,两人爱在一起,就应该享受爱的欢愉和浪漫,而不是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我说,爱的含义,不只是欢愉和浪漫,还有义务和责任,而现代人,往往看重前半部分,忽视了后半部分,而使爱残缺不全,经不起生活的磕碰,一有风吹草动,爱情之花就很快衰败凋零。
从这个爱的故事里,我们是不是应该吸收一点爱的钙片呢?让我们的爱更加健康地成长起来。
第46篇、外国十大著名爱情故事
你相信真爱吗?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你相信此情不渝吗?我觉得下面的爱情故事或多或少会让你更加珍惜爱。这些故事都是外国历史上或者文学作品中的爱情故事,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广,可以说是永垂不朽。
1. 罗密欧和朱丽叶 这可能是最著名的恋人。他们成为了真爱的象征。这部作品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
2. 埃及艳后和安东尼 埃及艳后和安东尼的爱情故事堪称复杂堪称动人。这两个历史人物的故事被莎士比亚编成了戏剧,登上舞台。
3. 蓝瑟和吉娜薇 蓝瑟和吉娜薇之间的爱情悲剧故事也许是亚瑟王系列故事中最为人所知的一个,蓝瑟爱上了亚瑟王的夫人。
4. 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
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各种形式为大家所知,这个故事发生在亚瑟王统治的中世纪时代。
5 帕里斯和海伦 在荷马史诗里出现的为海伦而起的特洛伊战争,既有真实的情节,也有虚构的一面,海伦被认为是所有文学作品中最漂亮的女人。
6. 奥菲斯和尤丽黛
这是希腊神话中的绝望之爱。奥菲斯深深地爱上了结了婚的女神尤利黛,最后他们在一起相亲相爱。
7. 拿破仑和约瑟芬
这是一桩政治联姻。26岁的拿破仑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但是很重要很出名的富婆。时间推移,他深深地爱上了她,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
8. 奥德修斯和佩内洛普 很少会有人理解这对希腊夫妇为彼此所做的牺牲。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分离和等待后才能团聚。他们刚刚结婚,奥德修斯就奔赴战场,佩内洛普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能不能再回来。引用荷马的这个典故,来证明真爱值得等待。
9. 保罗和法兰西斯卡 保罗和法兰西斯卡因为但丁的“神圣喜剧”(即《神曲》)而为世人所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法兰西斯卡跟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结了婚,但是她丈夫的弟弟很爱她,他们成为了情人,他们的爱情被法兰西斯卡的丈夫发现以后,他们都被杀掉了。
10. 斯嘉丽和白瑞德 《飘》是文学史上的一部巨著。斯嘉丽和白瑞德的爱情也牵动着很多人的心。这部著作始终充满着希望,就像斯嘉丽呼喊的那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第47篇、亲爱的能陪我看最后一次星星吗
男孩子与女孩子是在/一次偶然的朋友聚会上相遇的。男孩子第一次见女孩的时候。女孩正在看书。看的很着迷。男孩走过去向女孩子招呼。男;你好
女;额、你是??
男;我是读[森历学校的学生。可以认识你吗?
女;可以啊!很高兴认识你…
男;我也是。。你看书什么??
女;随便看看。。。男;哦!你平时喜欢去哪里。。
女;好玩就去…呵呵
(男孩子与女孩子开始聊天。慢慢的它们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的语言与爱号。从陌生到熟悉。它们经常QQ聊天电话短信。偶尔还一起出去玩。到晚上男孩总会用霸道的语气叫女孩早点休息。女孩慢慢喜欢这种霸道感觉。因为那是关心。其实女孩已经喜欢上男孩。只是自己不敢跟男孩表白。怕被拒绝更怕男孩因此不在理会她。。男孩也是喜欢她的。它们都是同样的想法。但是男孩还是鼓气。勇气。跟女孩表白。女孩很惊讶想不到自己喜欢的男孩也喜欢她。女孩答应和男孩交往。男孩非常开心。女孩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他。虽然它们不在同一个学校读书。但男孩放学都会去找女孩。女孩也会准时在学校门口等男孩。身边的朋友都羡慕它们都说它们是天生一对。男孩很爱女孩。女孩也很爱男孩。。。女;我们去哪里啊??
男;去你想去的地方
女;我想去天上。你能带我去吗?我想到天上去看看星星。你能不!!男;没问题走。。女;什么。。男;到天上看看星星。走吧!!!女;天很晚了耶!下次吧!!!男:不可以。现在就去。只不过八点而已。。。晚点一定送你回家。可以不!……女:这个……男;走啦!
男孩子和女孩一起来到山顶。。。女:这个地方的夜景好美哦……男;你看哪里的星星多那么闪亮。
女;嗯。。真的很美。。。。
(男孩轻轻把女孩拥抱在怀里。轻轻在女孩耳边说。。)
男;小傻瓜。这辈子我要定你。爱你生生世世永远牵你的手不放开。。。
(女孩没有说话。静静的让男孩抱着。流下了泪水。她真的好感动好幸福)男孩底头吻了女孩。吻掉女孩脸上所有的泪水。。这是男孩和女孩第一次的初吻。。)之后男孩在每个星期天都会带女孩来山顶看星星。男孩都会抱着女孩在怀里让女孩靠在他的胸膛一起欣赏天空的星星。。)
一转眼就要高考了。女孩与男孩都在忙碌着高考。都希望一起考上大学读同一个学校。。)男孩每次放学都会到女孩学校附近帮女孩补习。女孩都很认真听。女孩为了考上大学连续生病几次。女孩没有告诉男孩。。
男孩看到女孩都很心疼。他知道。她为了他付出了很多。。
女孩不管自己病的多么重。她都坚持去课。。。
她的家人都看在眼里。。家人都劝她不要去等病好在去上课。。女孩还坚持…只为了能和男孩一起。她不想让男孩失望。更不想让他伤心。。)其实男孩并不在乎考大学。他更在乎的是女孩。。
没有大学读。。他无所谓。没有女孩。就是没有他的世界。。
终于到了考试的这一天了…它们都紧张。。。
男孩发短信给女孩说)
男;小傻瓜放轻松哦!你能考上的。一起努力。。
女;嗯。你也是。加油。。
终于考完试了…
女孩与男孩都考上大学。它们非常开心。在一起快乐的读大学。完成各自的理想。。就它们来这个学校一个月。男孩就接到家里电话要他跟学校一个月假回家。父亲生病住进医院。。男孩跟女孩说)。
男;我要回家。一个月才能在回来。你等我。。我会很快回来。。。
女:没事。你的父亲要紧。我会等你的。。。。
男孩抱了女孩一下。就匆忙离开了…女孩很舍不得。但是这是必需的。。。。。
男孩离开后。每晚都会给女孩打电话…叫女孩早点睡。好好读书…每次女孩都会很感动。。感觉到幸福…女孩很听男孩的话。非常用心读好每一段课程。。。。
一转眼男孩以半个月了。。女孩。却突然生病。就在回家的路上。晕倒了。。
女孩:被送进医院。昏迷一天一夜。。医生说…因为在高考的时候压力过大…还连续生病在加上小时候生病发高烧没有完全好与没有加强注意被感染。现在可以说是旧病复发…已经到危险的急性。得马上接受化疗。不过只有百分之八十的效果…如果不马上化疗病情会继续恶化…其余只有只有几个月的生存性
。。。。女孩醒来得知自己的情况…哭了。她不是害怕死亡…而是怕自己不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所有亲人朋友都劝女孩接受化疗。。可是她拒绝了…她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在无用的边缘。。。男孩感觉胸口特别心痛…越来越安。看到父亲的病有好转。。男孩立刻回到学校。。男孩没有直接回班级。而是先去女孩的班级。男孩看到女孩平安无事。他放心了。男孩没有让女孩看到自己。而是想给一惊喜。下课时女孩独自一个人来到池塘边。她非常想男孩。泪水流了下来…男孩轻轻走到女孩身边。抱着女孩的背说。。。)
男;小傻瓜我回来了…
女孩转身看到男孩立刻躲进男孩的怀里哭起来。泪水不停的流落出来。把所有委屈通通哭出来。。
女:大傻瓜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想你。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男:小傻瓜别哭。我会心疼的。
男孩紧紧的抱着女孩就像几年不见…
之后女孩与男孩像往常一样陪着去看山顶的星星。。周围的同学都非常羡慕。就连老师都被它们的爱情感动。同时也为它们感到惋惜。在这个学校的老师都知道女孩的病情。除了学生与男孩不知以外…
女孩。非常珍惜与男孩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可是时间不允许。就在最后的一个月。女孩开始对男孩冷淡。。男孩发短信。不回。电话不接。避开不见。。女孩很想见男孩。可是女孩无力去见他。女孩在次住进医院。还被医生隔离…女孩的病情已在恶化了
。。男孩去女孩家里找过。都没有结果。男孩疯狂寻找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想与女孩联系。都是没有联系到女孩……女孩身边的一个好朋友很想告诉男孩
。。。女孩的消息。。但是女孩苦苦求她的朋友不能说。。…并且叫的好朋友帮她忙。。让男孩对她死心…本来她的朋友很不同意。。最后它还是答应了…女孩决定见男孩。。。男孩终于可以见到最心爱的女孩…
当男孩见女孩时他错摆了。他既然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孩。和一个男孩抱在一起接吻……男孩冲过去狠狠K了另一个男孩。。狠狠的打倒在地…女孩被吓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女孩鼓气勇气走到男孩面前给了男孩一个耳光…女孩非常心痛可是她必需这样子做。男孩才对她四心…
女:你有什么资格打我男友。我和你分手。你给我滚。我在也不要见到你…
男孩很心痛。他没想到女孩会对他说出这样的话。。。男孩很难过的离开了。。男孩转身的那一刻。女孩哭晕了。。。她朋友躲在一边看完。走了出来。非常心疼。心疼的不是自己的男友被打。。而是心疼自己的好朋友。。为了自己的爱人幸福。她付出那么多。是自己也做不到。女孩回到医院治疗。知于能维持多久医生都不知道…
男孩怎么也不敢相信女孩会背叛她。。她那么是天真。善良。绝对不会那样做。。男孩决定去女孩家里问清楚…如果是真。他就马上离开。从此消失…这天外面下起狂风暴雨。男孩淋着雨来到女孩家门。敲着大门却无一给他开门。。他的心灰了。可他没有放弃。就在女孩家门淋了一夜。。直到第二天女孩的父母回家帮女孩拿衣服。看见男孩坐在自家门淋了一夜雨。。它们打从心里喜欢男孩。。
母亲:老头子可惜我们家丫头没有福气。。说着女孩的母亲流下泪水。。。并且告诉男孩。。女孩的病情。。男孩听了…心痛到极点。。。男孩赶到医院看到女孩昏迷状态。。。。男孩轻轻走过去。坐在女孩身旁。泪水掉了下来。。男孩第一次落下泪水…
男孩整颗痛的无法呼吸。。看着女孩消瘦的脸一点血色都没有
。。为了他付出那么多。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男孩底下头吻了女孩的额头。。泪流在女孩的脸上
女孩感觉男孩的存在。。(她无力的挣开双眼。。看到男孩红红的眼睛。知道男孩已经知道。。
女孩不管手上的吊针用最大的力坐起。。男孩知道她的心思
他抱起女孩。。。
男:小傻瓜你真的好傻为什么不告诉我。一个人承受这么多痛。。
女:大傻瓜对不起。
男:你我之间没有对不起。。
男孩与女孩拥抱着痛哭…医生。护士。家人。朋友。都感动落泪
。。女:亲爱能陪我去看最一次星星吗?当做我们最后一次回忆最美的一次。。呜
男:嗯。小傻瓜
在女孩要求下。医院同意她出院。。
它们来到山顶。。男孩像往常一样把女孩抱在怀里让她靠在胸膛一起看星星
女:大傻瓜如果我不能陪在你的身边。你要好好的活着。我会变成天空的星星看着你。。
男:嗯。
男孩心想)没有你我如何活。
女:唱歌给我听。我喜欢你唱歌。。
男孩轻轻唱起了歌。。女孩流落最后一次泪水微笑着离开。。。男孩、还在不停的唱歌。唱着女孩最喜欢的歌曲。
男孩。紧紧抱着女孩。边唱边落下泪水。一滴一滴落在女孩脸上。。男孩轻轻在耳边说)
男:小傻瓜不要害怕冷。有抱着你。不要怕黑暗有我陪你。你永远不会孤单。。
女孩离开之后。。。男孩变的更加沉默不语。。每个晚上男孩都会来山顶。一个人默默的看着天空。没有说话。静静的看着天空最闪亮的那颗星。
家人紧紧跟着男孩。怕是男孩做傻事。。
就在这个星期天晚上……男孩假装回房睡觉。。等待着家人睡着。。然而一个人、从家里出来。。留下一封信。就离开。。
男孩一个人来到山顶
对着天空说)
男:小傻瓜、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我不是答应过你。永远陪着你、永远牵着你的手不放。。我做到了。。。
男孩自杀了。。。从此天空总会出现俩颗连在一起最闪亮的俩颗星星。。
仿佛是男孩与女孩在对话。。。
女:你这个大傻瓜。真的好傻。。
男:大傻瓜答应过小傻瓜永远陪她。永远牵着小傻瓜的手永远不放。。
女:大傻瓜。(我爱你)
男:小傻瓜(我爱你)
你感动了吗?哭了吗?虽然这是个小小故事。。你还是感动了吧!!如果是就要学会懂得珍惜身边每的一个人…不管是。亲人、朋友、还是自己的爱情。都要好好去珍惜。。。不要等到失去才懂得//失去后不会在拥有……
第48篇、我们的爱情过于匹配
如果有一天,人们都这样恋爱,如果有一天,爱情都和谐如此,看似预言,其实离我们已经不远――
我跨进办公室,同一位笑容可掬的男子握握手:他叫布拉克,打扮得体体面面――当然,是和我比较而言。他比较快地翻动着一叠叠卷宗,就像是翻腾一堆烙饼。
“我担保,你会对她非常满意。”他说,“我们用高效电子计算机,把她从全美国一亿一千万可以入选的未婚女子中挑出来,我们仔细地考虑到了各种条件,年龄、工作、学历和地域背景……”
我坐得笔直,满怀兴趣,心里直后悔来这儿前该认认真真地洗个澡。还有,这办公室布置得蛮排场,可椅子坐上去却老觉得不合适。
“现在――”布拉克先生说着“叭”地打开一扇门,亮出另一间屋子,那架势活像个魔术师,他真该再披个斗篷,而我,则指望会从那间房子里跃出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
但我吃了一惊。
里边站着一个姑娘!非常漂亮,真的,她漂壳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达菲尔德小姐,从蒙大拿州拉芬湖来。达菲尔德小姐,这是富兰克林・沃克,纽约人。”
“实际上,我叫富兰卡,富兰克林是大名什么的。”我开口说话,有点紧张,因为她是那样漂亮!
布拉克先生知趣地退出屋子,我们终于能单独谈话了。
“你好。”
”你好。”她答道。
“我,非常满意能够挑选上你。”我说,尽量想使自己的言谈举止温尔文雅。也许,她不喜欢说是被“挑选”的,我连忙改口,“我的意思是――有这样的结果,我挺高兴。”
她笑了,很迷人,露出一排洁白好看的牙齿。
“谢谢”她说,“我也很高兴。”说着,又露出了羞涩的表情。
“我31岁了。”我脱口而出。
“是的,这我清楚,”她说:”资料上全写着呢。”
看样子,交谈只好到此为止了。因为,一切情况都写在资料上了,还有什么话题呢?我搜肠刮肚地想。
“孩子的问题你是怎样考虑的?”她问。
“三个。两个男孩,一个女孩。”
“这也正是我的愿望。”她紧接着说,“这些都写在了资料的‘未来计划’一栏里,就在那儿。”
我一低头,才注意到自己手里攥着一叠纸,封面上贴着B计算机信息贮存卡的标志,这是一份关于达菲尔德小姐的详细材料。我赶紧一字不漏地埋头细读起来。果然,她也如此,纸张紧张的翻动弄出阵阵并不悦耳的声音。
记录卡上写着她酷爱古典音乐(填在“兴趣与爱好”一栏内)。“你喜欢古典音乐?”我抬起头问道。
“哦……胜过一切。我还有福兰克・莱纳歌曲集的全部磁带呢!”
“他的确是个了不起的老歌唱家。”我表示同意。
我俩继续阅读材料。知道了她喜欢书本、足球,看电影时常常坐在前排,愿意在靠窗户的床上睡觉,喜欢猫、狗、金鱼这些小动物,喜欢吃意大利腊肠、三明治,穿着朴素,倾向于把孩子(当然是我们的孩子)送到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宁愿住在郊外,喜好游览艺术博物馆……
我刚想说我们爱好也相同时,她忽然抬起头说道:“我们好像爱好相同。”
“的确如此。”我应和道,大为我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一句能打破沉默的话还被她抢先说掉而深感遗憾。
我继续阅读“心理状况”一栏,她羞怯,内向,不喜欢争辩,是一个理想的贤妻良母型的女性。
“我很高兴你不喝酒抽烟。”她说道。
“我不抽烟喝酒,我不喜欢。不过,我有时喝点啤酒。”
“资料上可没有记录这一点。”
“大概是我忘记写上去了。”我真希望她不会十分在意。
我们终于读完了彼此的材料。
“我们就像一个人。”她说道。
我们的恋爱一点也不用谈,那叠薄薄的但却像地图一般明细无比的资料为我们省掉了两到三年拍拖时间。
现在,达菲尔德和我结婚已经九年了,我们如愿以偿,有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区,听了无数遍的古典音乐和福兰克・莱纳的唱片。我们的记忆里,很难寻找出一件彼此看法不同的事,我们事事相合,默契得几天都不同说一句话。她是一个尽善尽美的好妻子,而我,如果不是自夸的话,也可以说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如果仅就科技而言,我们的婚姻不愧是最佳组合,但就一个家庭与一份相濡以沫的感情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与其说像生活不如说更像科技。
我们两个准备下个月离婚!无论是达菲尔德和我都已不能忍受这种过于匹配的爱情和过于步调一致的生活了。
第49篇、一个感人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时间从2063年开始,某天,老头到医院收到了一张肝癌的通知书,通知书上说,老头只有1个月的生命了。他很沮丧,但哭了一阵后,他也就想开了,毕竟,自己的年龄不小了,已经有81岁的高龄了。之后,男人把通知书撕了,扔了,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一年前,因为一起事故变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他喂水喂饭的维持着生命。由于女儿平时都很忙,老两口的日子虽不缺钱,但也清静,只有女儿天天的电话成为了他思想的寄托。
想着自己的体检结果,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老伴,他哽咽了,想了许久,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那你怎么办?我的臭臭?我走了,谁来陪着你?谁来保护你?”
想着想着,他的眼圈红了,“要不亲爱的,你和我一起走吧,我们夫妻去那里相依相偎”。
之后,他便从家中找出了一盒安眠药,将其中的所有药片倒在了一个杯子中,等药片化成了无色后,他把水分给了自己和老伴......
女儿按时的打来了电话,但是,等待她的只有“嘟...
嘟...嘟...”的电话等待音。
“每次这个时间爸爸都会等在电话旁,马上接我的电话的,今天是怎么了?”她疑惑道,“或许是爸爸去买菜没有回来?不会的,爸爸虽然年龄大了,但还不至于忘记和我通电话的时间吧,难道......?”。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她的心头......
在医院,医生们正在全力抢救这两个老人,由于老头一直紧握老伴的手不放,所以,为了赶时间,医生只得用两个担架车并排推着。
到了急诊室内,医生上了呼吸机,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活动。急诊室内除了医护人员急促的脚步声,就是急救器械的摩擦声。女儿和家人在一旁哭泣......
这时,老头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轻巧,平时疼的揪心的肝此时也异常的舒服。他不知为什么会有如此轻松地体验,感觉自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时间到了2001年,那是5月的一天,这时的5月是有7天假期的,他的一个异性伙伴约他出去玩,他问都有谁?伙伴说:有一个女孩,你也认识,是我的好朋友。于是他去了,便遇见了她。
他们以前就认识,也是在学校认识的,但也仅限于知道对方叫什么。
有时候,女人的变化真的是很大的。上初中的时候,她还像个假小子,可是,过了4年,她已变得亭亭玉立,凹凸有致。而他虽然青涩,但也风采夺目。
就是通过这次巧合的相遇,他们开始了一段美丽的故事......他们一起在雪中漫步,一起在雨中徜徉......
正当老头上前想要用手触摸年轻的自己时,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场景换成了满屋的红色,抬头望去,上面写着“###与###新婚典礼”。
伴随着梦中的婚礼,他穿着笔挺的西服,挽着洁白婚纱的她,缓缓地从红地毯上走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结成了最幸福的一对,只听他对她说:“臭臭,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她对他说:“胖胖,我愿意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说完,两个最幸福的人拥吻在了一起。
老头看得乐开了花,眼睛里再一次噙满了激动的泪水。可谁知,又是那讨厌的白光闪过,这次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他和她在吵架。
“我就是喜欢这件衣服,虽然很贵,但我就是想买。”她说。
“多贵啊,我们结婚4年了,我一直省吃俭用,一件衣服穿了三年了,都没有换过,你倒好,过几天就想换,有这些钱我们干点啥不好啊,再说了,那衣服也不值这么多钱啊”他说。
“那我不管,我就是喜欢,我就是要买。”她嘟着嘴道。
“那好吧,你看着办吧”他赌气道。其实他的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毕竟,家里还是不缺钱的,房子有了,车子有了,还有了不菲的存款,但是,也许是他从小养成了生吃简用的习惯吧,他嘴上说让她看着办,可心里还是十分不情愿。
老头心里骂道:你这个混蛋,人生能有几十年,人家嫁给了你,不嫌弃你就算了,还要这样对人家......骂着骂着,两行心酸的泪水哗的一下流了下来......
等老头擦干眼睛,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医院产房的楼道里,年轻时的自己正坐在产房门口的长椅上等着里面的消息。这时传来一阵清脆的婴儿啼哭声,男人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高跳了起来。没有几分钟,产房的门开了,护士小姐抱出了一个婴儿,并告诉他:她生了,是个女孩。他看了孩子一眼,转身问道:孩子妈怎么样?护士说:大人孩子都非常健康。他这才深深呼了一口气......
老头看着这一切,好想上前去摸摸婴儿的额头,因为,这就是当初他自己抱着的可爱女儿......“大夫,求求您了,能不能用最好的技术抢救我的爸爸妈妈?求求您了,我给您跪下了!”一阵急促的声音吵到了老头,定睛一看,正是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在苦苦哀求着大夫。
老头一阵疑惑,女儿在为谁求情?目光一转,突然发现了躺在床上的自己,我怎么会在床上躺着?我不是站在这里么?
这时,随着“滴”声的鸣叫,老头身上的心电图成了一条直线。医生们赶紧做起了心肺复苏,没有一分钟,老头旁边有一个久违而又熟悉的声音:胖胖?我来了。
这声音太熟悉了,不就是我最最亲爱的老婆“臭臭”么?她在哪里?老头一回头,看见了站在他身边的“臭”,她变得漂亮了,也变得年轻了,仿佛又回到了2001年雪地中漫步的场景。他一把抱住了她,他不相信这是真的:“臭,你不是已经不认得我了....”话还没有说完,躺在旁边担架车上的老伴身旁的心电图也成了一条直线。
“爸,妈.......”女儿撕心裂肺的喊声响彻了整个医院。
他和她想告诉女儿不要担心他们,因为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了,但是,尽管他们怎么喊,女儿和女婿仍旧旁若无人的在那里哭泣......
没办法,老两口只好无奈地走出医院。
抬头望去,天空红艳艳的,好像血色一样,美丽极了。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夕阳。
老两口手拉着手向着世界的尽头深情的走去.......
第50篇、找个美女来视频
我今年28岁,是个电脑工程师,也是个超级网虫,我几乎把自己的时间都花在了电脑上。眼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个都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可我却依旧孤家寡人。我觉得自己也该找个女朋友了,难道在这座硕大的城市就找不到属于我的真爱?
上个月,好友阿朱打来电话说,他已经找到女朋友了,而且是个公认的美女,是在网上聊天时认识的。靠,这什么世道?连阿朱这样的钻石王老五都能在网上找到女朋友!受刺激后的我迫切要求也要在网上找个美女,让她成为我现实中的女朋友。
从不爱花时间在网上聊天的我也开始在网上疯狂地寻找“美女”聊天。短短的三个月,在这个城市,我见了十个和我聊得很投机的美女。可那些所谓的美女,不是让我看了就喷饭的“恐龙”,就是可以让我叫阿姨级的人物,更有甚者居然男扮女装,想欺骗我的感情。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望着那些被我列入黑名单的“美女”,我真是欲哭无泪。
那个周末,我拎了两瓶酒上门找阿朱诉说我的悲惨遭遇。酒过三巡,阿朱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明呀,如今上网聊天都流行视频聊天了,哪还像你那样男女不分,一网打尽。得像我一样,装个视频来捍卫自己的感情!”
阿朱的话让我茅塞顿开。第二天,我就买了个视频回家了。开始在网上找美女视频聊天了,可美女对我的请求不是不理睬就是说没视频,这让我很是苦恼!
那天,我又在网上的聊天室里闲逛着,突然阿朱在QQ上给我发信息说,他在“红叶网吧”上网,并叫我马上过去找他,否则会后悔的!什么?自己家的电脑好好的,为什么还跑网吧上网?阿朱的脑袋进水了吧?不过我已经很久没看到阿朱了,去看看这小子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我骑上我的“铃木”,穿过人潮如流的市区“五一广场”,匆匆赶到了东街口的“红叶网吧”。
网吧里的人很多,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就看到阿朱在20号电脑前向我招手。我走了过去问阿朱:“兄弟,什么事神神秘秘的?”阿朱贼贼地笑着,突然附着我的耳朵小声说:“你看对面40号电脑前那个小妞正点吗?我想让你泡她。”我猛一抬头,一看到对面那女孩就傻了眼,网吧居然有这么清纯美丽的女孩!可我又不认识她怎么泡人家?阿朱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坏笑着说:“阿明,你等她下线离开网吧时,你就赶紧占住那台电脑,那QQ登陆框里留下的QQ号就是那美女的,你把她加为好友,以后不就可以和她聊天了,那不就有机会了?”
阿朱的办法果然奏效,我成功地把美女加为了QQ好友,看来这个美女是新手,加好友居然不要验证就通过了。美女的网名也很美,叫“西舞天涯”。
往后的日子,我总是找“西舞”聊天,没想到“西舞”是搞电脑美术设计的,也是个大网虫,我们居然聊得很投机。同时我也知道了“西舞”都是在家里上网的,只有偶尔家里停电或电脑出问题时才上网吧的。哈哈,真是天意!那次在网吧被我看到一定是家里停电或电脑出问题了,我想着想着心里就乐了起来。很快我们就开始视频聊天了,可“西舞”却始终不肯露脸,说自己是“恐龙”怕把我吓跑了。呵呵,为什么在网上美女都爱说自己是恐龙?而真正的恐龙却说自己是美女。还好我已经见过她,露不露脸都不重要。
我和“西舞”的感情在聊天中不断地升温,只要我们一天不聊天我就觉得少了什么东西似的,而“西舞”每天也要在视频上看我一下。至于像阿朱这样的朋友,不管他在QQ上怎么呼我,我也无暇顾及了。自从“西舞”告诉我手机号和她家住在台江区“沁园小区C幢502室”后,我就经常给她打手机,没事总爱骑着心爱的“铃木”穿过长长的台江大桥到沁园小区兜兜风,想能与美女再次邂逅,可我始终没能碰上她,也没勇气去敲502室的门。
那天晚上,“西舞”说她一个人在家很无聊,想和我视频聊天,并愿意做我的网上女朋友。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正当“西舞”在视频上准备给我看她的脸时,突然我通过视频看到“西舞”的身后闪出了一个黒影,一把亮闪闪的水果刀架到了她的脖子上,紧接着视频一黒我什么都看不到了。完了!一定是“西舞”家遭遇小偷或劫匪之类的坏人了!我得去救她!我冲出房间,晕!这该死的电梯却还停在18楼,我也顾不上坐电梯了,一口气顺着楼梯从8楼跑到了1楼,骑上我的“铃木”以100马的速度朝“西舞”家疾驰而去。
10分钟后,我来到了沁园小区C幢502室。502的门是虚掩的,我喘着气迫不及待地推门而入,里面没有开灯,只有电脑显示器发出的微弱的光,糟了!难道坏人已劫持“西舞”离开了?正在我发呆之际突然一个物体砸中了他的面门,一种糊糊的香香的东西粘满了我的脸,我几乎无法睁开眼睛,紧接着房间里的灯一下子亮了起来。我急忙抹了一把脸,发现手上满是奶油,原来是块生日蛋糕!这时我看到“西舞”正站在我的面前冲着我笑着说:“生日快乐!”。我这时才想起来,我对“西舞”说过我的生日是2月13日,而今天不正是2月13日吗?没想到“西舞”却记得这么牢!我冲上前去想拥抱一下她,再说声谢谢。就在这时,房间里突然窜出一个人,刚好让我抱了个满怀,我一看顿时傻了眼!这,这不是阿朱吗?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满头雾水地看着他。这时,阿朱搂住了“西舞”的腰,笑着说:“这是我的女朋友小薇,你小子可不能乘机占便宜!”
“什么?‘西舞’是你的女朋友?”我眼前一黒差点晕倒!“难怪你一直不让我看看你女朋友长得什么样,原来,从头到尾都是你小子设的圈套,拿我寻开心,当猴耍!我们做不成朋友了!”我准备转身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这时,小薇突然拦住我,笑着说:“我不是‘西舞’,‘西舞’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这是真的?那真正的“西舞”到底在哪里呢?我更加不解了。我迅速地掏出手机拨通了“西舞”的手机号码,对着手机大声喊着:“‘西舞’!我是阿明呀!你到底在哪里?”
“我在你身后呀。”我一转身看到一个女孩手里拿着手机正冲着他笑。我的两个眼睛都发直了,因为她长得比小薇还美。
“怎么了?我才是‘西舞’呀!”话刚说完,小薇已经拉着“西舞”的手笑嘻嘻地溜进房间了。而我还没回过神来,这时,阿朱一把将我拉到一旁小声地和我嘀咕一阵,接着说:“兄弟,你应该怎么感谢我呀?”我听完后终于恍然大悟。
原来,“西舞”和我一样也是个网虫,阿朱和小薇想撮合我们俩。那天小薇瞒着“西舞”故意在网吧用“西舞”的QQ上线,然后让我以为小薇就是“西舞”,我成为“西舞”QQ里的好友当然是小薇帮的忙了,可我没想到“西舞”长得比小薇还要漂亮。可今天视频里的那一幕怎么回事呢?
我冲进房间拉着“西舞”的手问:“‘西舞’刚才视频的那一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知道我一定会过来?”
“这可是阿朱和小薇的主意,他们跟我打赌,想试试你是不是真的在乎我呀!没想到你这傻瓜真的来了,但我直到今天晚上才知道,原来你和阿朱居然是好朋友。”“西舞”甜甜得笑着。嘿嘿,原来如此!阿朱这家伙够兄弟!我心里乐开了花。
那天我在“西舞”家过生日,我们玩得很开心。
第二天,2月14日刚好是情人节。那天晚上,我和“西舞”在东街口的“情人咖啡屋”度过了我们的第一个烂漫的情人节,我把玫瑰和巧克力送给了“西舞”,还把我的初吻也送给了她,也从那天起,“西舞”成了他现实中的女朋友。我终于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在这座城市找到了属于我的真爱。
第51篇、为主人妾,做奴才妻:古代丫环的悲剧人生
丫环,也叫做使女,或者叫做婢女,也有叫做丫头的,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最低阶层。她们大都是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的,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里的使唤丫头。
中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人权和人身自由,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一般来说,男孩子买来做小厮,女孩子买来做丫环,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户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环。古代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了许多丫环悲惨的生活经历。
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长篇白话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中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正是被父母呵护的如花岁月,却要以四两银子被卖给人家做丫环,其当时丫环的悲惨人生可见一斑。
丫环长大以后,大抵有三种出路:一是被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同沦为男主人的小妾。第一种情况对于丫环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买得起丫环的人家,毕竟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大户人家,作为男主人的小妾,以后会衣食无忧的,这对于古代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丫环来说是解决了一生的问题。但是,作为小妾,同样是主人家的丫环,不仅要受到男主人为所欲为的驱使打骂,还要受到女主人无端的嫉妒和责难。
当然,即便当丫环长到二十岁要放出去时,已经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被男主人性骚扰和性侵害在当时是很正常的事。《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也就是有一定厨艺的丫环,童奶奶找媒婆介绍了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环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环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环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可见,当时男主人占丫环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红楼梦》中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环袭人身上试的。书中写道: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
从这一段看来,贾宝玉和袭人都认为他们的云雨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环偷情久了,丫环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环成长到一定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粪堆之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还有的丫环一买来就是为了以后赚银子的。年纪幼小的丫环,不能够干重活,又没什么技术,还得慢慢的把她养大,那么能够独当一面的又要多少钱呢?对于一些有心计的主人,他们在平时的使唤中,就有意培养丫环的一技之长,比如有的针线活见长,有的灶上的活见长,等她们长大了,有了这个一技之长,可以卖个好价钱,主人不但白使唤了这么多年,还可以狠狠的再赚一笔。
就说在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中的那个狄员外要寻个全灶,也就是要买一个会做菜的丫环。海岱门里卖布的头冉有一个丫环,年龄十八岁了,脚不十分大,白净,细皮嫩肉的,经过面试、技术考核等程序,很是满意,最后经过讨价还价,二十四两银子外加一两介绍费,便拍板成交。这个叫做头冉的卖布的老板,把丫环当作布匹一样做生意,从中捞取不义之财。这种情形的出现必然加剧了丫环生活悲惨的程度。
第52篇、轮椅上的梦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梦是他的女友。经过四年的如胶似漆的相恋后,他俩商定在相识四周年的纪念日里结为伉俪。
等待中的每一秒时光都被甜蜜包裹着,他俩幸福得有些窒息。仅剩下最后两天的时候,一场灾难突如其来;他在外出的时候,不幸卷到了车轮底下。
他在医院昏迷了两天两夜。闻讯而来的梦也两天滴水未进,一遍遍呼唤他的名字。他奇迹般地苏醒过来,却无一点劫后余生的庆幸――为了保住生命,他被高位截瘫,从此成了一个废人。
一夜之间,这世界变得如此陌生而狰狞。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两人各执己见但又毫无结果的互相说服。梦请求他让她照顾他一辈子,而他却不愿意拖累最心爱的人,坚决劝梦另嫁他人。终于在一场同样内容的争执中,他粗暴的扬起手重重地打了梦一记耳光,然后冷漠地把脸扭向窗外。
这是他第一次打她。梦哭着从床前跑开,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她嫁到了邻市,过着并不幸福的生活。
最初的日子里,他像被抽空了似的,神情恍惚,僵若木俑。好长一段时间,他才渐渐习惯轮椅上的生活。心情好时,他尝试着帮母亲缠缠线,或者替父亲修修指甲。更多的时候,则是他一个人把轮椅摇到阳台上,面对窗子一呆就是半天。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他的脸上重新露出了难得的笑容。那段梦魇般的日子似乎已经远去,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两年多以后,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诱发急性脑膜炎,夺去了他原本脆弱的生命。其实,他是完全可以躲过这场劫难的,只是他怕给家人带来更多的麻烦,便瞒着家人,自己硬撑着,以致耽误了病情。
他走得很安详,躺在轮椅上像个梦中熟睡的孩子。
闻讯赶来的邻居们,准备把他从轮椅上抬下来时,他的双手却僵死在抠在轮椅两侧的扶板上。扶板下面,凹凸不平。人们好奇地把轮椅翻过来,赫然入目的,是两个被手指抠深、磨光的“梦”字――是女友的名字!
他是我邻家大哥,名叫苏放。那被手指磨出“梦”字的两块扶板,一块被闻讯赶来的梦哭着带走,另一块就挂在我书桌对面的墙上。
原来,爱是如此刻骨铭心,即使无法言说,也可以一笔一画地在时光深处刻画出深深的怀想和思念。
第53篇、女人课堂:三种最失败的驾驭男人方法
驾驭男人不能靠紧迫盯人
我认识很多女人都是“对男人很有一套”的。
不管是事实,抑或纯粹自夸,她们说起统御男人的招数总是一套一套头头是道,听得我津津有味,为什么不?很富教育意义,又比广播剧精采。而且,一群八婆聚在一起,不讲男人是非骂老公男友,难道讲核武导弹跟如何促进世界和平乎?又不是要竞选世界小姐。
综合多方面意见,她们管制男人(因为不一定是丈夫,可能是男朋友、未婚夫、秘密情人)的手段大致如下:
“经济封锁”顾名思义,就是把男人的口袋掏空,钱是人的胆,没了银两,男人必作不得怪,道理很简单,皮夹里只有五十块,难道带辣妹去吃麦当劳乎?美眉要是麦克鸡块可以打发,恐怕未够年龄,不要泡的好,省得吃官司。
做妻子的理家,掌握家中经济大权,是老式妇女保障自己婚姻及生活的不二法门,很简单,二奶是等着被包养的,婚外情需要钞票的支持,哪个女人蠢到交关,花自己的钱去养别 人的男人,若有之,以今日社会的标准来看,大概可以算是“真爱”吧?当然,除非该男人帅如乔治·克鲁尼加金城武,那或者还有商量,不过要养别人的丈夫,我怀疑这段感情可以在女人“花钱买男人”的耻辱感下维持多久。
老婆管理经济也可以有正面意义,像家母是纯家庭主妇,吾爹每个月薪水袋左手收到,右手就交给我娘,又是个广东话说“担屎都唔会偷食”的老实人,中间绝对不会克扣的,然后由我娘发放零用金。不过我妈是天生理财高手,又俭省,又会去帮人修指甲贴补家用,爸爸那个死薪水,被妈妈这里跟个会,那里省个十元、八块,三年下来居然筹够头期款买房子,中间也不虞匮乏,没有人有节衣缩食感,吾爹甚至于没少抽一包烟,所以对我娘出掌预算哪里有怨言,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啊!
可是很多女人以女朋友身份亦插手干预男朋友的财务,非亲非故而去管制人家薪水花多少存多少干什么用,实在说不过去,有理财天分的话,为什么不干脆去当投资顾问呢?名正言顺管理客户的钱,理直气壮收取合理费用,发挥专长成就事业,还受到客户尊重感激。你把手伸入男朋友的薪水袋,你男朋友的妈妈恐怕不会有客户那么好的脸色给你看啊,小鼻子小眼睛地管一个男人的钱干什么?
还没有结婚而去管制男朋友怎么花钱,希望达到阻隔男人泡别的小妞的机会,已经不是很能使人尊重的做法。更等而下之的是干脆把男人当成火山孝子,与其便宜别人,不如自己变着花样先把他的腰包掏空,花得他一毛钱也不剩,从而保证“外面的女人”一定什么好处也无,承前例,钱是人的胆,没了银两男人自然就乖了,因为没有使坏的本钱嘛。
吾尝有某友H即交过一个这样的吸金族,送花送糖之外,该女友会撒娇要求男朋友买些衣 服、皮包、化妆品之类的,H觉得女孩子爱漂亮无可厚非,追求当儿送点小礼物也不算不正常,一一遂其所愿,所费不赀而女友笑靥灿烂,何乐而不为?
起初不过吃饭约会小礼物由男方买单,渐渐地,H发现自己除了在付女友的饭钱,还常常需要替伯父母、女友弟弟及弟弟女友一起付账。四时八节固然礼物不可少,女方还会挑剔嫌弃东西不够贵重大件,而且每个月都有不同的状况发生,需要H掏钱出来(比方说车子水箱漏啦、手机掉了要买新的啦、厨房抽风机掉下来或是冷气需要换新……理由多如牛毛,族繁不及备载),自己的薪水不但月月清,还欠下信用卡一笔。
慢慢地女生胃口愈养愈大,要求H负担的项目愈来愈多且匪夷所思。我被H拜托过帮他缴张罚单,一看名字,是其女友弟弟的,也看到H抓破头去抢案子接来赚外快。女生提出的要求甚至于高到替她家付房子头期款,以及送弟弟出国游学。我一直迷惑此女有何法宝能够令H痴心若此,非亲非故,肯这样背负女方家庭的一切
消费,他对她一定爱之入骨吧? 用这方法管理男人不是没有效的。H日做夜做,晚上还去夜市摆摊子赚钱,别说是去找别的小妞偷偷摸摸,只怕连生病倒下来死的时间也没有。一根蜡烛三头烧,铁人也承担不起这样的消耗啊,最后终于出了岔子,H累极开车打瞌睡,出了车祸,需要住院几周,收入少了大半,恐怕还有一大笔支出,所以请女友自己付那个月的信用卡账单,结果该女友以“不喜欢医院,因为阴森不吉利”为由,一次也未前来医院探视过。 姑且不论该吸金族女友的行径是否下流,铜板没有两个不响,她愿打他愿挨,旁人只得闭嘴,但是用这招来控制男人虽然有效,他应付她的诸多开支疲于奔命,没有钱也没有闲去“搞搞震”,其实等于自绝生路,把他的钱花光还让他欠债,你只得到一个经济与体力一起崩溃的男人,剖开生金蛋的鹅肚子不会带来更多黄金,会连原本可以获得的好处都失去,黄金没了,只剩下一只死鹅跟满手血污臭屎。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H住院三周,脑筋好像有些清醒,明白到女友恐怕对他并无爱意,她要的是钱,不是人。而吸金族女友亦帮了H一个大忙,短短二十天,她已经找到另一个瘟生供奉她,分手宣言简洁有力“我们个性不合而且别人比较在乎我的需要,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刚刚好,替H省下犹豫彷徨、依依不忍骤去的麻烦。消息传出,我们一干损友欢声雷动,几乎要放烟火请野台戏加花车艳舞谢神还愿,把时间即是金钱、长痛不如短痛、天涯何处无芳草、大丈夫何患无妻都唱将出来。 不过H真是好汉,出院时已经有美貌小姐替他推轮椅提行李,是医院的麻醉医师。交往半年后结婚,女方带来三房两厅公寓陪嫁,还不要男方出聘礼,岳家全体视H为娇客,疼惜尊重非常,H嫂对我们这些猪朋狗友亦爱护有加,时时容忍我们上门大吃大喝,还每每端出不知年佳酿款待恶客,两年后一口气生下双胞胎,文可以阅读英格兰医学期刊,武可以炒菜做饭,一手打理家务幼儿还上班,半数薪水拿出来做家用,得体大方忍耐体谅,简直是吾辈心目中完美女性典范,此一时彼一时,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 什么叫做否极泰来,这就是了。 控制男人,不外是在他身上套根有形或无形的缰绳,有形的比较难看,人家会当你们是SM爱好者,而无形的缰绳最常见的,就是电话追踪。 二十一世纪除了是个全民写作的时代,也是全民人手一机的时代,我常常怀疑,手机文化之所以鼎盛昌隆至此,女人必须知道她男人的行踪这种心态想来贡献不小,吾友K的女友即是个中翘楚。 K女友每天早上七点钟准时打电话叫他起床,密密叮嘱他替她买什么早餐、穿什么衣服,七点五十分来电垂询他出门没有,八点四十五分接到她送她上班,九点整电话已经追到他公司,然后十一点来电话预告午餐该吃什么,十二点来电催他出发,吃完饭送她回公司,一点三十打电话来问午餐感想,下午继续,晚上如果不约会,送她回家后至迟八点三十会来电话关切今日伯母准备的晚餐菜色,晚上十一点钟之前还要道晚安,而且完全无视(其实是听)于K全家怨声载道天怒人怨,天天如此,其意志之坚定脸皮之厚实,旁人唯有啧啧称奇而已。拿出这种精神,万里长城都盖出第三条了,可是要三条万里长城来干什么呢?所以大家还是努力打电话吧。 如果K兄偶尔需要应酬出差乃至于跟朋友消遣一下,通常女友会装大方曰“你放心去办事、跟朋友玩”啊,然后每隔十到三十分钟不等打电话来询问(玩得开心吗)、撒娇(人家只是想听你的声音),要续摊K兄要事先报备,而我们人还未到下一摊,K兄女友电话已经先我们一步抵达,由柜台服务生转达:“某某先生,你女朋友刚刚来电话请你回电。” K生日,女友送的礼物———还用猜吗?号称收讯最强、掉到地心都还有三格讯号、待机时间长到无耻的
××牌情侣手机,还贴上女友玉照装可爱大头贴及凯蒂猫吊饰。 效果不错,几乎任何时间都知道男朋友在哪里,可是缺点是,他如果蓄意隐瞒,你不见得知道他“跟谁在一起”———尤其是,如果你的竞争对手是帮男人接电话而沉得住气不吭声的狠角色的话。 一山还有一山高,K兄女友后来败在一个“男人电话响知道是他现任女友、然而默不吭声递给他”的狠角色手下,我们在对K嫂的阴狠与恢弘气度极为崇敬之余,也产生十分两极的impact,本来就不查男人行踪的我,自此更加坚信,男人要偷吃跟天要下雨一样,属于无法预防的自然现象,所以根本不浪费时间去设防御工事,我不过问他昨晚半夜三点为什么不接电话,他也没得追究我星期六晚上手机不开的理由,各人行为自律吧。 可是L可爱的女友则投向完全相反的另外一端,既然电话管制不保险,要怎么样保障男人说“在哪里,跟谁做什么”是事实呢?简单,由她本人时时刻刻跟住男朋友,全程亲眼目睹亲身参与,于是可保高枕无忧。 真的,L女友黏男朋友的程度有句不悦耳的形容词,像:附骨之蛆、阴魂不散,他们刚刚共赋同居,除了L上班的其他时间都腻在一起,一起吃喝拉撒睡之余,L去打球,女友在场边撑小阳伞丝巾围面(怕晒黑)出任一人拉拉队,并预备矿泉水、小毛巾,给男朋友擦汗。L去打麻将,女友如长三堂子的先生般在L身后端坐,斟茶倒水之余,还负责宵夜点心,不过女友爱护过甚,“不小心”看到别人听什么牌做什么牌都会指点L,弄巧成拙,牌友纷纷大怒,骂声不绝,牌友与女友势成水火,L进退两难之下,只得被迫戒打麻将。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刚开始可能还有点甜蜜,可是说实话,除了有互相依赖的另一半症候群患者跟暹罗双胞胎以外,谁吃得消这样二十四小时紧盯人的战术啊? 而且女孩子为此搞得无心向学,成绩一落千丈,又除非L陪同,不肯回自己家,女方父母为之雷霆震怒,然后发现是自己女儿死缠住人家男孩子不放,既丢脸又不免心灰意冷。L父母对这样贴在儿子背上狗皮膏药似的女孩亦颇有微词,双方父母朋友反对声浪甚嚣尘上,其惨烈的程度直逼莎翁催泪名作《罗密欧与朱丽叶》,最后上演“孔雀东南飞”收场。 所有的驭男术里,我个人最最受不了的即是此招,互相爱恋的小情侣变成狱卒跟犯人,两个人均失去自由,谁都不快乐,最后弄得两败俱伤,唯一的正面意义是许多年后仍然给我足够的灵感(或是震荡、惊吓)写出黑色小说。 以本伤人,唉。 文章摘自《我不是好女生》
第54篇、金枝玉叶的花语
爱上他的时候,她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子,眉目宛然,神情安静。
他极宠她,带她去看夜色秦淮,去看烟波浩渺的玄武湖,去乌衣巷燕子矶,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喜欢轻轻捏她一笑就皱起来的鼻子,喜欢将她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斜风细雨的玄武湖,烟水茫茫。映着水光,他的样子很好看,有如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有时候,她想,跟着这样的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一个女子心中的梦吧。尽管,他从未开口向她求过婚。那时候,她还年轻,常常对自己说,不急,也许等到明年,他就会说了吧。
一年一年,一月一月,走不完的四季。她渐渐老了,有些发慌。他却总是在她的暗示里,淡淡地笑着,不给她答案。她总是在得不到回答的时候,跑去天台,看那些金枝玉叶到底有没有开花。
那八盆金枝玉叶,是她每一年生日时,他必定会送的礼物。他会顺便给她买项链,耳环,手镯,香水,却惟独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可他依然还是宠着她,带她去南京的大街小巷里,找六朝胭脂的痕迹,珠市南曲的曾经。
第八盆金枝玉叶送来的那天清晨,她赫然在梳子上发现了一根白发。她有些心惊,韶华渐渐消逝,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要娶她。第九盆金枝玉叶送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一片灰凉。她知道,这一年她依然等不到答案。
她没有再等第十盆金枝玉叶。那个秋天,她抱着第一年他送的那盆花,悄悄地离开了。
她在南京的偏僻角落里住下。九年了,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太熟悉。那些印记在这个城市之上的深深文化底蕴,也印记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再也离不开。
一晃又是一年。
那盆金枝玉叶忽然开始掉叶子了,她心里直发疼,仿佛就连那些跟往事惟一的维系,也要离开她了。她上网去查资料,想查找救治的方法,却猛然发现,原来金枝玉叶的花语是:永结同心,血脉相连。
她愣了一下,突然抱着快掉光了的金枝玉叶,止不住的啜泣。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便给了她誓言与承诺。只是,她一直并不曾知晓,只是傻傻地等着那枚象征婚姻的戒指。她抱着那盆花回去找他。他的嘴角依然带着儒雅的笑容,淡淡地对她说,你回来了,真好。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们结婚了。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欢。传说中,金枝玉叶的花期很不固定,要么长年不开,要么一开便是一生,只是浇灌它的那种东西,叫做永恒的爱。
第55篇、我深爱着你,可你心却不是属于我, 男孩不再相信爱情!
某年某月的一天,有个男孩的去帮自己的堂兄去接新娘(男孩他们是属于少数名族少数民族里的彝族)。在接新娘的过程中,有一个女孩深深的关注了那个男孩,那个女孩就去告诉男孩的堂兄,然后堂兄去告诉了那个男孩的父母,于是在父母的安排下,男孩跟女孩彼此见了面,而且结婚了。
男孩很重视这段婚因,己经用自己最真城的心去爱那个女孩。以前走在大街上看见漂亮的女孩,都去关注一下,自从男孩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别说去关注就连看都很少去看,似乎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那女孩的身上。
男孩很内向,每天两人在一起语言不是太多,男孩觉得爱不一定要说出来,爱不一定要甜言蜜语,只要做出来就行。经常都是男孩做饭给女孩吃,就连洗脚水都是男孩弄好了把它拿过去女孩才开始洗,就连他爸妈男孩都没有这样去对待过。
以前男孩经常不在家,不是和朋友鬼混就是到到外面去,自从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男孩变了很多。再也没有和朋友去鬼混,再也没去过外面,经常在家帮父母做家事,和那女孩一起做事。男孩不会觉得累,反而是特别开心,特别幸福。
结婚不久时,男孩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跟自己的前男友前夫还一直联系着,也发现女孩的心里不是他而是其他男人,自己爱的人装的不是自己是别人,心很痛很痛,男孩渐渐的活在黑暗的世界里,喜欢上了悲伤,也沉沦了,很伤了。
在这段过程中,男孩因真的忍受不了自己的女人心里有别的男人,男孩选择了离家出走,因没有钱,晚上睡大马路上,挨饿着。忍受肚子的饥饿,忍受夜晚的凄冷。
几个月时间的婚姻,女孩竟然像男孩提出了离婚,而且不是只有一次的提出离婚,而是好几次,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提出几次的离婚,一个深深爱了的男孩,心这样的被践踏,心这样的被割残。自己爱到发疯,爱的无法自拔的女孩,最终的心早已给了别的男人,而不是他,这辈子都不是属于他。爱成了自作多情,深爱成了你践踏的资本。
这样的事实,给男孩一个沉痛的打击,于是出去在宾馆自杀,喝了一瓶敌敌畏,男孩可以说是为了女孩而活,而那个女孩却这辈子都不是属于她,她也不会得到她。那瓶敌敌畏并没有夺去那个男孩的生命。天亮了,男孩发现自己并没有离去,而是还是在宾馆。
于是自己坐车回家了,回到家男孩神经不是很正常,很难受很难受。后来家人哭着把男孩送进了医院,家人问着为什么成这样了,男孩还是选择了沉默,一切一切让他无法说出口,心一天天的被这场爱情给折磨着。医院里男孩的姐姐一直哭一直哭,男孩才把一切一切说出了口,因为他实在拗不过姐姐的滴滴泪水。这场婚姻,给男孩夺去了太多太多,渴望爱情的变的不再渴望,而是绝望。爱情里的幸福在这里不属于他,给他的只有伤跟痛,还有就是对爱情的绝望,对爱情害怕。
很多说婚姻是两个人一起的囚禁的枷锁,只要结婚就不会像恋爱里的那么伤,一个女人不爱一个人男人,而是爱着其他男人时,只是不是一起的囚禁的枷锁,而是另一个被伤的事实。
男孩住院了,自杀了,女孩不知道,男孩的父母骗女孩说男孩肚子疼在医院。因为假如女孩知道男孩自杀了女孩肯定会说你们看嘛!!他连死了都可以,就是不愿意要我。男孩在医院里的每一天都渴望女孩去看她,一次次的盼望,最后烟消云散,知道出院也等不到那个一直期待一直盼望的身影。哪怕来了只是为了问他好了没?或者是只看他一眼,这要的小小要求都没有。对爱情对女人真的彻底彻底的绝望了,被这场婚姻伤的绝望了,被这段爱情伤的绝望了。没有了当初爱到疯狂,没有当初爱到无法自拔,一切全部换成绝望,眼底的泪眼底的忧伤,不会有人知道他多伤心多痛。
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因此有很多与其它民族是不同的。在结婚当中,如果离婚原因是男孩不要女孩的话,那么男孩要给女孩钱,已做补偿。于是女孩在这场婚姻中说男孩不要女孩,男孩爱她爱到自杀,爱到死,最后为了钱还是什么,说男孩不要女孩。这样的女人,值得哪个男人去为她付出真心付出所有。爱着别的男人,跟别的男人结婚,这场婚姻开始就是一场错,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错的会是那么的离谱。
这样的现实,谁可以去接受,谁还敢愿意继续去相信爱情,于是男孩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男孩一直托着,于是彼此没有离婚,但是现在的他们连一对陌生的路人都不如,陌生的路人至少也许还会说些话,而他们更像的相隔千里而永不相遇的陌生人。
现在的男孩活在的不是阳光里,而是灰色的世界里,里面没有快乐没有幸福,只要无止尽的悲伤。阴影在心底一辈子无法抹去,回忆可以淡忘,感情可以放手,婚姻可以割舍,而阴影不会,它会陪着你走过一天又一天,度过一秒又一秒。
女孩这样的对他,男孩却不曾恨过,也许不爱了,但是也不会恨,也许不是不会恨,而是恨不起来。一切一切男孩都是因那个女孩,可是她的冷血她的冷漠,还值得谁去付出。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遇到现实这样的残伤,不管一个人是多么的坚强,他的泪始终会在眼里滴滴从脸颊滑落。思念泛滥多久,留恋缠绕了多久。那句我爱你,要永远埋藏,不再有我爱你我想你。看了多少爱情的悲剧,婚姻的悲剧,却永远都没有想到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把自己伤成这样。天真的以为可以这样白头到永远,谁可知这是一场多么可笑的玩笑。
女孩说了多少承诺多少甜言蜜语,这一切全是谎言,全是伤男孩心的语言。
信怎么信,重新开始又怎么开始。结束了,也绝望了。没有了渴望没有了希望。心痛了很痛了。
男孩很爱很爱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爱的始终不是他,一辈子也不会是他。那个男孩真的很爱很爱,可是爱却走到了终结。相遇到现在,男孩也许只是女孩生命里的代替品,心里一天都没有装过男孩过,而男孩心里脑海里残留的全是她,那个身影那个背影。
男孩不懂得一切一切是为什么,他深爱一个女人错了吗?他想跟别人一样有一段完美的婚姻也错了吗?他想跟自己的妻子相爱到白头错了吗?多少言语多少话语只能默默藏在心里无法诉说,也不想诉说。沉默是最好的,可是沉默里的伤除了男孩懂还有谁懂。
从此男孩不想再去爱任何人,也没有再去想过男女之间的事,因为他怕了。只想好好做人,好好上班,好好的去孝敬父母,好好去报答对自己有恩的人。
第56篇、飞鸟和金鱼
是谁说过,飞鸟和鱼的爱情只是绝望的。也许有过幸福,但是一切的绚烂都是以平淡为结束的,一切的浪漫都是以伤害为归宿的。我相信。可是无法遗忘。
如果每个相遇都在恰当的时间,如果每个偶然都不会有必然。
那么是不是不会有那样的遗憾?
那时我刚读大二。
很平常的,有陌生人在QQ里敲我的门,我把他加为了好友。因为他的第一句话是:“嗨,你的头像好可爱。”我一看他的头像,笑了,因为他的头像和我的一模一样,都是青蛙。
然后我们开始聊天了,他说他很喜欢足球,音乐还有三毛。
我第一次和别人聊了这么多,因为他和别的网友不同。他的速度也不快,每次我都要等上一会他的话才发过来,但是每次他发来的话都很多。那天晚上我决定给他发E-mail.
我开始写日记,开始在日渐浓郁的桂花香中想他。
早上,路过电话亭,突然好想听听他的声音。
他告诉我他刚晨跑回来,他很意外我会打来电话。
寒冷的氛围中弥漫着暧昧的甜蜜。一个头发飘逸笑容甜美的女孩穿着棉布白裙子,害羞的低垂着头,几绺头发被风吹动着,轻轻拂过粉红的面颊......
我们常常在网上见面,每次我都只和他一个人聊,慢慢的我已习惯了一打开QQ就看到那只青蛙头像,习惯了一打开邮箱就看到他给我的信。一次说到老狼,他问我最喜欢他的哪一首歌?我说模范情书。他说有一天他到武汉的话,他会抱着吉他唱这首歌给我听。
他会吗?
大约不会吧,很多朋友告诉我,网络是虚幻的,特别是感情,许多话只能说说而已。
十月一号,打电话给他,他同学说他到火车站去了。
后来他来电话了,他的身后很吵,他说我要来武汉了,你愿意见我吗?
我呆住了,不能说话,也不能思考,他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呀。毕竟,我们都没有说到过感情和见面。
就在我沉默的时候,他说我是到武汉找我同学的,你不愿见的话,就算了。
我想我是太没有勇气,我怕见面以后梦幻的破灭,我怕我们对彼此都会失望,当我放下电话以后,心底有个声音在说:“你错了,你失去这次机会了。”
那以后的几天,他都没有给我打来电话,我上网也没碰到他。那几天一直在下雨。
三天后我上线看到了他,他像往常一样和我打招呼,他告诉我他在教他同学上网,我注意到他用的是“她”。
“是不是想追她呀?”我故作轻松。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我和她在一起很开心,有个人想追她,我一来武汉就帮她打发了。”
我半天没说话,我又沉默了。
他在那边不停的说着他们在一起的事,那个下着大雨的晚上,他们在长江大桥共撑一把雨伞,可是她还太小,她什么都不明白,她一直把他当哥哥。
“祝你快乐!”
我听到泪水滴落在键盘上的声音,轻轻的......
他说他要下了,今天下午的火车回湖南,还说再见。
等到他下线后,我终于能够平静一点,我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邮件,告诉他我喜欢他,还有很多很多。
我终于告诉他了!
可是,这还有什么意义呢?他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了,我又算什么呢?
回寝室的路上,雨好大,我忘了带伞,我象个疯子一样慢慢的走在雨中,回去后,我躺了几天,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空旷得听得到回声,我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撕掉我的日记。
打开QQ,看到他在,他发过来一句话,“看看你的邮箱吧。”
我看到了,他发给我的信。
他说那天在火车站给我电话,我不愿见面,他把买给我的礼物丢在了垃圾筒,他说自从十八岁以后,他没有哭过,可是那次,他哭了,他说是喜欢我的,他和那个女孩,真的只是哥哥和妹妹那样简单。
后来的事,就是那样,我们开始通信,打电话。我了解了更多他的事,他比我大不到一个月,还有他的家庭,他的梦想,他的生活,他的歌。他的信是蓝色的,他其实很孩子气,他在电话里弹吉他给我听。他寄给了我他的照片。我也寄给了他。
有一个晚上,他打电话过来,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很快他的电话卡只剩下一分钟了,他说有一句话要说,可是他刚刚开口,电话就断了,于是我打过去,问他刚才说的是什么,他说是I LOVE YO.他说你呢?我没做声,他说你不会脸红了吧?我发现我的脸真的红了。我的电话卡也说完了,他说等等,我去买一张。过了一会,电话果然又响起来。
我躺在床上,开始数窗外的星星,我失眠了。
他问我,武大的樱花是不是很有名,我说是的,他说他会到武汉来,陪我看樱花。我想,他真的再来武汉的话,我一定会见他的,一定会的。
我开始期待。
圣诞节晚上,他弹吉他给我听,他说这是他谱的曲,为我写的那首歌谱的。
我收到了他的包裹,里面是围巾,帽子,还有一支玫瑰花,花已经枯萎了,我摘下花瓣,夹在书本了。这是我生命里第一朵玫瑰,虽然,已经枯萎了。现在想想,是不是这就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呢?本来是一朵美丽的玫瑰,可是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运输,就已经枯萎了,我们之间毕竟是有那么远的距离,我们现在还小,还有太多的事要做,我们的方向不是一样的,甚至,他比我低一届,我会比他早一些离开校园,我会留在武汉,可他会吗?我想我们是没有结果的,也许,我根本就不应该考虑结果,太看重结果,就会没有勇气坚持。可是,我是认真的,我希望有一个结果,可他,似乎从没有想过这些。
也许是观念的不同,也许是慢慢的接近现实,也许,网络根本就只是网络,我们的信没有以前那么勤了,我们没有那么常常通电话了,我们在网上遇见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尽管我们还在说着那些话,尽管我是真的喜欢他。
樱花开了,很多人去看,而我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了,我终究还是去看了樱花,不过是和寝室的姐妹一起去的,樱花很美,开的时候轰轰裂裂,可是花期太短,一个星期过去,就只剩下寂寞的枝叶。
后来,我写了最后一封信给他,告诉他,如果坚持已失去意义,就不要再坚持了。我不能没有结果。
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有在网上见过他,也再没有收到他的信。
再后来听到了这首歌,“当天使懂得了海豚的伤悲,当海豚明白了天使的心碎,这份爱忽然变的好可贵,他们在风中流下了喜悦的眼泪……”
有些人总是生活在彼岸,盛开着悠然的花朵。
虽然曾经为你开放,但他的生命是属于那个不同的世界。
那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也无法到达的地域。
有些东西是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因为他只能追忆。
有些东西是用一生的时间也无法忘记的,因为无法追忆
一如飞鸟和金鱼。
第57篇、给爱一个台阶
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隔着一张桌子坐着,却低着头不敢看他,两只手反复抚弄衣角,心像揣了免子,左冲右撞,心跳如鼓。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哎哟哎哟”地叫。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她被他牵着手回家,心想,真好啊,连吵架都这么有滋有味的。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一个坚持要买,一个坚持不要买,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以为他会追过来,却没有。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所有的不快全都烟消云散。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了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爆发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他说吵来吵去,他累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拿着那张照片,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为什么呢?难道有他的包容,就可以放纵自己的任性吗?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第58篇、骗来的那份情缘
那天黄昏时分,我和一帮好友欢快地走进幽雅清静的茶坊。轻柔的乐曲声中,我和大明谈论着电影<<第一次亲密接触>>,突见他微笑着举起手与隔壁的一个男人打招呼,我转身望去,只见那男人很帅\很吸引人,身旁坐着几个同样引人注目的新潮男女.
“那是江成宇,”大明说:“我大学同学,高干子弟。”
“就是那骄傲的江大爷呀?”一旁的小伍子插嘴道。“你瞧他那样子,恐怕全天下没女人能抓住他。”
“听你的口气是很想抓住他了?”小娅笑着问,小伍子大叫一声东扑向小娅,两人又吵又笑,闹了起来,大明劝阻不开,眼睛一转,笑着说:“别吵,你们这么爱开玩笑,我们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赌今晚谁能让聪明帅气的江成宇上一次当,我就请谁去去王府贵宾楼,如何?”我们哄然大笑起来。
大明真的走过去同江成宇搭讪。一会儿,江成宇别下群朋友,来到我们桌前,小伍子和小娅请他坐下,两人立即动用三寸不烂之舌,设下一个双一个文字陷井抛出去。江成宇微笑着,那神态宛如久经沙场老将镇定自如,他眼睛转来转去,突然看着我:“这位小姐怎么不说话?”我笑了笑,还未开口,小伍子突然开口说:“你别怪她,他是个哑巴”我瞠目结舌,没想到她们竟然拿我开涮!没法子,已经上了贼船,我只能假装用手比划着和他打招呼,恐怕还真有点哑巴的味道。
江成宇仔细地看着我,脸上掠过一丝怜悯,让我有种莫名的感动。
“你听见我说话吗 ?听得见吗?”我惟恐小伍子又发什么秒言,连忙点头用手比划着:能听到,还能写。“是先天性的吗?”小娅又抢过了话头:“是的,她从小就这样。”我连忙低下头,惟恐笑出了声,却听见江成宇感叹的说:“既然这样,你们又何必还她来这种地方,令她难堪。”“安子很坚强,她最讨厌别人的怜悯。”小娅一本正经地说。江成宇又闲喧了几句,起身回到原处,小伍子和小娅几乎笑断了肠子,低嚷着要大明请客庆功。我正微笑的望着,江成宇又走过来了,“我想和安子小姐单独到那边坐坐,可以吗?”这下我们全傻眼了。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和人神侃,现在要我闭嘴,还不如让我死了痛快!该死的小伍子和小娅,真是气死我啦!我只好硬着尜皮装到底了。刚坐下来他就吩咐服务员拿来纸和笔,然后极力温柔地对我说:“把你想说的话用笔写出来好吗?”我微笑着点头。”上天真是不公平,让你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不会说话?”江成宇言语中充满怜爱,讷讷地说。我心里又是得意,又觉好笑,江成宇一见立刻问:“你笑什么,笑我在说傻话?”我赶紧摇头,用笔写下一行字:“其实上天是公平的,比如说,也许两个漂亮的人儿拥有了美丽的外型的同时,会少一些生话中必不可少的素质,而不美丽的人也许是在生活的磨练中或者得于老天的关照才有了这样的素质,因此才有了互补的效应。”江成宇满脸惊讶地看着我说:“你平时在家干什么呢?”我用笔写着:“平时在家看书和写作,因为那样可使我的精神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得到自由的徜徉。”“难怪你出语不凡。”说着他用那又真有杀伤力的眼睛爱怜地看着我。我快受不了啦!再这样下去,我怀疑我会受上他。我提出要回到朋友身边去,江成宇却拿着我的手说:“能把你的地址告诉我吗?我写信给你。”此时的我只想赶快脱身,于是很爽快的写下了我的地址,头也不回的离天他。坐进车里,我对大明说:“这个玩笑太过份了。”大明转过头来说:“是吗?你陷进去啦?”我不再说话。
第二天清晨,有人敲门,我懒懒地打开门,扑入眼帘的是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呀!”我夸张地叫起来,“你的声音真好听!”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看到一张充满生气的脸,我骇得呆住了,竟然是江成宇!~刹那间,云淡风轻……
第59篇、属于我和棒棒堂王子的恋爱
得知小夜爱她,并且因为她,他不再花心,只做她的男友,我知道小夜是真的爱她,愿意为她改变,所以当我说出分手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试着挽留,我很安静,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不哭不闹,也没找任何人诉苦,他给的痛我要一个人去承受,就想他给的爱只想一个人去体会。苦笑一声,给他说声谢谢,谢谢他给的爱,谢谢他给的伤。
独自在院子里站了一会,望着漫天的星星,冰冷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我不能哭,我要让他小夜有一天知道是他没有珍惜我,擦干眼泪,强作欢笑,我要告诉每个人我很好,不想他们喋喋不休的问我事情的经过,因为我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是假的,还是他对我的感情就从来没真过。
我说再也不要联系了,删掉一切和小夜有关的东西,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联想到他,我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他给的虚假的爱,记得之前他给我说对不起,好莫名其妙,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没有给我原因,只是问我是不是真的爱他。我承认自己很笨,猜不透他,亦或者说他的心从来就没为我打开过,还是对于一个陷于热恋中的女生来说,都喜欢胡乱猜想,也都有着患得患失的感觉,所以总觉得我们的那份爱情来得很容易,因为一瞬间他就成了我的男友。
我不能怪他,因为爱本来就让人无可奈何,我能做什么,除了说声祝他们幸福,然后嘲笑着镜子里那个哭的不像样子的自己,再憋屈又能怎样,爱情多么艰难的一个字眼。
从认识小夜的那天起,我的日记里只有他,满满的文字,慢慢的记忆,高兴,激动,痛苦,想念,失眠,眼泪。写了一页又一页,这些他又怎么会知道,真的希望有那么一天,他能走进我的心里,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是他的名字,还有对他满满的爱,这样他还会舍得让我胡思乱想,让我哭吗?
分手后,我很没志气,很没出息的主动联系了他,因为真的很想他,翻开以前的短信眼泪来得那么快,想到他的名字又会是那么的痛心,我发短信给他说想你了,可我知道不该联系你的,对不起。他回我说,傻瓜,我也想你,那一刻,我对他没有了怨,没有了恨,只觉得有他陪就有安全感,只要有他就好幸福,好幸福,还有那些对我的想念,我确定自己离开他会是一件多么难的事,预计不来需要多长时间去习惯没有他的日子,有时甚至会想,他和别人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愿意我留在他身边,只要他会有那么一会,就那么一小会需要我就好。只是我真的放不下他,真的好爱好爱他,这就是所谓的因为爱一个人而卑微吗?我这算成全吗?
说完分手,我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围得严严实实,哽咽着,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就结束了,我害怕,害怕是我主动结束了这段恋情,即便我很不想,很不想。从第二天开始,我整天挂着QQ,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一句话不想说,哪也不想去,一不小心眼泪就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夜还是会给我发信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回他,只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陪他聊天,他也永远不会看到我的眼泪打在键盘上给他回信息的样子,这样的我,谁又会心疼我?他会吗?
我天天改着各种签名,只是心里真的很憋屈,很难过,还幻想着他看到后会不会心生同情给我些许的安慰,或者说不要我离开他。有天晚上他妹妹要和我视频,我知道自己很糟糕,不是不想看到她,只是害怕会流泪,我不要她看到我那么狼狈的样子,她问我为什么不和他哥哥聊天,我说不想。情绪真的很难控制,也是真的很累,后来,她说让他哥哥和我聊天,她有事。就这样,我们又开始了聊天,我知道有些话透露着委屈和气愤,十点多的时候他要我下线去睡觉,我说不想,让他下吧,他说要是我不睡觉他就不下。感觉真的真的很难,已经分手了,我就不要再考虑他的感受,也不要再听他的话,曾这样告诉自己,可是总是做不到,我说最后一次听你的话,然后就下线了,可我并没有去睡觉,睡不着,他大概不会知道吧,过了几分钟,他发短信说不要骗我哦,要去睡觉,你们那最近冷,晚上盖好被子。看到这条短信我又哭了,他的这些所谓的关心我是会那么的在乎,又会是那么的心疼,我知道自己的眼泪很多,只是为他流的最多。
我不明白,分手了,这所谓的关心还需要吗?如果不舍,为什么要丢下我,为什么不抓紧我,这所谓的关心,只能让我更放不下他。我的恋爱经历是那么空白,没有任何经验让我来作为参考,也没有谁告诉我到底怎样做才是对的,只知道一味的给心,却没有意识去保护它,因为我相信小夜,是那么的相信,自以为是的认为他会好好爱我的,原来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我数着时间,清楚的记得已经过去十五天了,时间好慢好慢,或许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演的,有那么一天,我可以不再想小夜,不再会觉得这一切过不去,如果可以,能不能省略这段过程,让我记忆里没有他的影子。可是我怕,怕在分手后的日子里自己坚持不下来,有天会给他说,我不要和你分手了,我离不开你。
或许开始是一个错误,但是从没后悔过认识他,因为我爱他。那天静给我发了一张照片,问我那个男的长的帅不帅,我说挺阳光的,静说他才十六岁,看不出吧,我说恩,感觉没那么小,静又告诉我他会做空间并且给了我他的QQ号,说好我们一块找他做空间的,当时心里就想这小孩还不错嘛,然后就加他的QQ,可是没加上,因为他的QQ号设有辅助账号,我就想QQ加不了,发个消息到他邮箱他总会收到的,为此还暗自高兴了半天,看自己多聪明吧,他就是小夜,后来,他主动加我了,问我是谁,是不是认识他,我说不认识,静认识你,然后我小心翼翼的和他聊了几句,也知道了原来他的号里只有几个人,不加陌生人的,所以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他的空间没有他自己的照片,没有那么自恋,我这样推断,觉得自己喜欢这个小孩,至少对我来说他是,因为我上大学,他上初中,看到他,会让我心生怜意,很招我喜欢的。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聊完后他说要删掉我,因为我对他来说也是陌生人,可是我还真舍不得删他,就和他商量让不要删我,并说我不会打扰他的,后来,他没有删我,第二天晚上依旧聊聊,不过说的话很少。
白天我一般不上QQ,那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也就是我认识小夜的第三天,他发短信问我干嘛呢,为什么不上QQ,那一刻我是真的很兴奋,被人需要的感觉,更何况是那个小孩,我说同学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呢,要给他加油的,回去就上QQ。至于电话号码是前一天晚上小夜说手机没费了,要我帮他充,改天他给我充,就这样我们留了彼此的电话。回去后静把她和小夜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小夜问静说那个姐姐怎么还不上线呀,都想她了,这些小小的幸福足以让我的细胞处于兴奋状态好久,现在想起来都还是那么的温暖,嘴角忍不住扬起淡淡的微笑。
此后每天晚上我和小夜都会聊天,只是话真的很少,在此期间也加了他妹妹的QQ,或许真的是因为距离才产生美吧,对他的印象特别好,我属于敏感型的,他简单地回答让我会想他是不是嫌我烦呢,所以不会主动问他太多,即便很好奇。不过他妹妹还经常和我聊天,我知道了许多和小夜有关的,心里越觉得他很可爱,让人有一种占为己有的感觉,他不太接近女生,话比较少,爱吃棒棒糖,会溜冰,还有个习惯那就是啃大拇指,而且歌唱的蛮不错的,听到他的声音感觉是那么亲切,就像他在自己身边一样。
11月26我们认识,12月2号我们就处对象了,只有六天的时间,我知道这是多么的不现实,姐弟恋,异地恋,网恋,我该怎样说服自己去接受呢,他说要照顾我,当我的男朋友,我说不要开玩笑,让他做我弟弟好了,可是小夜不要,他说要想一个称呼给我们彼此,以后就那么称呼对方,虽然我也很想让他属于自己,可是理智告诉我这很不现实,我问静该怎么办,静说不要考虑那么多,这样的恋爱才会是最好的。这或许是给我的唯一的支撑的理由吧。他也是我的初恋,作为乖乖女的我,这次是真的疯狂了。
第二天早上还没睡醒手机震动了,是小夜的短信,他喊我老婆,我不知道要怎样回复他,按耐不住的高兴,最后回他呵呵,起得这么早。以后的每天晚上我都不会关机,因为怕小夜随时而来的短信,我怕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再后来的每天早上基本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每天都会有所期待,每天早上会在闹铃叫之前就会自己醒来,想着他可能会来短息了,唯恐错过,唯恐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是不是每个处于恋爱中的人都会有这种状态,很享受这段回忆,很美好的一段记忆。那段时间心情超乎寻常的好,连朋友都说我的气色不错,整天乐呵呵的,我也承认恋爱的感觉很奇妙,甜甜的,暖暖的,说不出的幸福,从此喜欢上了恋爱的感觉。
越来越觉得离不开小夜,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会经常的想小夜,即使每天都有联系。想他的时候会忍不住偷笑,心情也会乱乱的,有点烦躁,想着那一刻他要是在我身边就好了。小夜会给我分享他的生活,是和同学去网吧了还是去溜冰了还是。我很敏感,也很爱乱想,只要听到任何和女生有关的字眼或者事情,都会想是不是和小夜有关系,也会莫名其妙的生一通气。在网吧希望他旁边坐的都是男生,让妹妹看住他,也怕某些女生会主动靠近他,去溜冰场不可以和女生一块去更不要牵女生的手,去KTV也是而且要早早回家,不是我的担心多余,只是连妹妹都感觉他的朋友不好,在我眼里小夜就是完美的,他不可以学坏,我知道自己的这些顾虑也没用,因为我看不到,他说怎样就怎样,虽然很怀疑很不放心,可是只要小夜告诉我说事实是怎样的,我就会去相信。
网恋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看不到,摸不着,唯一的交流就是语言,两个月的记忆中小夜给了我很多感动,即便只是语言,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珍贵的回忆,有人会说所有的承诺都是谎言,只是哄女孩子开心的,没人会去相信所谓的诺言,诺言也就只是听的人当真了而已,可是我不这么想,至少不这么觉得,我相信小夜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让我笑过,让我感到幸福过温暖过这样就满足了。
小夜说过要来学校陪我,和我穿情侣装,下学期来大连陪我;小夜说过要我把初吻留给他;小夜说过爱我,会陪我,会想我;小夜说过假期要我陪他聊天;小夜还说过要带我去溜冰,只牵我的手;小夜说过不要我工作,他会养我;小夜说过不论我在家住哪儿,他都会和我住一起;小夜还说不要我离开他,陪他一辈子,我答应了。他说了那么多,我幸福了那么久,我爱他仅是因为他是他,我以为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不是做梦,而是我已住在他的心里,他可以带着我走,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他会把我丢了。
我是那么讨厌进小夜的空间,因为他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是和那个谁有关,即便他告诉我那只是玩的,没有什么的,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心痛,即便这样还是会忍不住去他的空间,试图找到点他们以前的信息,试图去想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生,让少杰留了那么多回忆,我没有要求小夜删除那些东西,因为我觉得如果他愿意的话会主动去做的,我不喜欢勉强他人,尤其在感情世界里会给对方绝对的自主权。我不高兴,伤心,为什么他不把和我有关的记忆放在空间呢,或许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到底是他不懂事还是我对爱情的要求太高,这种“玩”我是真的接受不了,都说爱屋及乌,我应该要大度,随他的意愿来,这些其实都不重要,只要他的心在我这这就足够,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为他开脱,也为自己原谅他找点借口。
我知道自己对什么都喜欢追求完美,生活中也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不喜欢随随便便的人,随随便便的感情,对于小夜的情况,我是很无奈,我告诉自己要么放弃吧,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可是真的说不出口,每次心情烦躁的时候都会找朋友聊聊或者是哥哥,但是却从不会告诉他们我到底发生什么了,我知道,如果说了他们会建议我放弃,先不说现实还是不现实,首先他不懂得珍惜我,这个理由就足够了。我把一切藏在心中,希望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很有底气的告诉每个人,我是多爱他,他是多爱我,对我怎样好,这样向别人炫耀着,炫耀着属于我们独一无二的爱情。
记得是在圣诞节的晚上,我决定给小夜说分手,分手是因为小夜的自动回复写的是有事找XX,XX是他前女友的名字,我该说什么好,大吵大闹?不是我的性格,他总是逃避我的问题,我只知道他一点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好像是一个人唱着独角戏,好痛,好累,换个头像也说是前女友要他换的,我不知道,我对他而言是个什么角色,或许连陌生人也不如吧,只是很费解,小夜为什么不说和我分手?在那晚打算说分手的同时,还想给他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因为他有好几次语音要听我说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让我说出口没有那么容易,不知道是害羞还是什么,给他说过一次,他竟然耍赖说没听清。这样的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我想打电话给他,想听他的声音,可是他不会接,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他也不会满足我的这个愿望。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我很没志气,晚会结束已经八点多了,我按照计划和几个朋友放了孔明灯,为小夜放的,这也是第一次放,望着带着祝愿的孔明灯消失在漆黑的夜空中,想着只要他幸福就好。,完事后就和朋友在超市顺便买了点东西当晚餐了,这时收到小夜的短信,问我干嘛呢,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上线,我以为他想我了,回去后就立刻打开电脑,结果他说要我帮他写作文,我不会拒绝他的要求,随便吃了点东西开始写,虽然心里感觉有点憋屈,可是这也不用考虑的,我只想让他知道我是多在乎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写完十点左右,然后去洗漱了,到口的分手就这样咽了回去。
我想着这个分手到底要怎样说出口,我才不会难过,也才不会为他流泪,始终没有,也不舍得说分手,即便很痛,可是还是愿意有他在左右,我知道自己有多卑微的,亦或者说属于犯贱,明明知道他不爱我却还是不愿放弃,只是他爱我或者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记得我曾问小夜,我爱你你感到幸福吗?他说幸福,这就已经足够了,只要我爱他他会感到幸福我再痛苦又能怎样,为他,我还是愿意付出的。
当你爱的人不被别人看好时,你会怎么做?小夜不被看好,那些朋友说,你们的情况本来就很不现实,所以趁你没有陷得太深,还是算了吧。至少连姐姐也不认可他,虽然我什么都没敢告诉她,她仅仅知道小夜是我的对象,其他的都不知道。姐姐之所以不看好他是以为有次小夜让我帮他开年钻,而我没有网银,就想各种办法,最后想还是麻烦姐姐好了,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弄好了,姐姐给我发过来截图,小夜那边却显示没有成功,因为他忘了关掉手机开的钻,小夜也没给姐姐说声谢谢,姐姐就因此不满,而我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委婉的让小夜给姐姐说声谢谢,或许是因为小夜成长的环境吧,他一般不会对人说谢谢,对不起等用语,他就是个小王子,眼里不容一切的王子,按常理,这样的人我会很讨厌的,可是对于他,我却反而更加心疼他,爱他,就因为他是他,如果有一天他不是现在的他,我还真怀疑自己会不会爱他,无论别人怎么看小夜,或者说我们不被大家所认可,可是我不管这些,只要他幸福,只要我愿意这一切就OK。
寒假的前段时间似乎一切还不错,挺和谐的,聊聊QQ,发发短信就这么过来了,刚过完年的几天,也就是1月26的那天,小夜改了签名,龙年的爱情愿望就是希望他的前女友幸福,这是多讽刺啊,真的感觉自己要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想听他的解释,直接说分手了,分手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可是真正说出的时候心却会在滴血,在那一刻,只想歇斯底里的哭一场,然后喝个大醉,想摔东西,想发疯的喊,我下了QQ,躺在床上收到他的短信,问我是不是生气了。到底是我不懂爱情,还是对小夜来说我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路人,心好痛好痛,有时候感觉文字是那么苍白无力,有种感觉总也道不出,说不明。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大度,也很坚强,曾经给小夜说过,要是他有喜欢的人了可以直接给我说,我会放手的,因为我只想看到他幸福,可是事实却证明我很小心眼,对于他小心眼更明显,毕竟我还是主动放手了,何必让彼此为难呢,我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脸上的笑始终掩盖不了心里的痛,笑得那么牵强,那么没有温度,我讨厌这样,可是还必须这样,告诉自己,我很好,真的很好。
我怀念和他有关的一切,可是更怀念那天晚上,我感觉的到他是真心和我聊天,好像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内心,很高兴,似乎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彼此愿意为对方打开心门,小夜和我聊了很多,提到一个叫做小真的,感受的到小夜很爱她,我也不会问他们分手的原因,小夜说不要让我像小真一样离开他,我说好的,傻瓜,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我们约定一辈子不离开,我还是想再次确认因为什么他要和我在一起,是感动才和我要在一起,还是我是替代品,还是。,小夜告诉我他是爱我的,我相信,找不到任何不去相信他的理由,我以为这就是永远了,可是这只是个玩笑,感情的玩笑,我怎么能开得起呢?
我天天幻想着一切,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嘛,我始终相信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和小夜最终在一起了,那么童话就不会是童话,我们就是最好的证明,什么姐弟恋,网恋,异地恋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我们的故事会是一个奇迹,至少前无古人,等到我和小夜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不会再顾虑那些所谓的网恋都是假的,异地恋不靠谱怎样怎样的说法,事实总会是最好的辩证武器。
我没有删掉小夜的QQ,因为我怕,怕就这样从此陌路,怕他消失,虽然看到他会很痛,可是比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还是会选择留着,为什么一切总是那么没有安全感,有的人就随意在你的生活里转了一圈,走了,而自因不忍看着他的离开,最终心也还是跟着那些背影走了,我怕,怕这种来来去去,明明认识却要做陌生人,明明很在意却不能表现出来,明明舍不得可还是要放手,为什么就没有人会陪某些人一辈子,让彼此的心找到一些安全感,去相信永恒这个东西。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我们聊了,他说他花心,怕爱上我,因为他爱过的每个女孩子都会哭,然后一连串的对不起,为什么要给我说对不起,我不怕哭,只要小夜爱我就好,再痛我都无所谓的,小夜不知道我想要的幸福就是有他爱,说什么想照顾我又给不了我幸福,为什么,为什么不问我希望的幸福是什么,总是那么自以为是的笨蛋,我心里是那么烦,烦的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爱情也会那么复杂吗?我只想在爱的世界里简简单单,不要自以为是的考虑,因为即使再能读懂彼此的心,也总会有误会的时候吧,我怕误会,害怕一切,为什么不能彼此坦诚,不去相信两个人是可以走得很远很远的,只要你情,只要我愿意。
分手将近一个月了,这个年我过得那么辛苦,在另一个城市的小夜应该过得很好吧,记得他问我他吃过的棒棒糖我敢吃吗,我说敢,因为是你,所以我不会嫌弃的,我把小夜幻想成我的王子,因为他爱吃棒棒糖,所以他是我的棒棒糖王子,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我,那个为他做了一段以我的棒棒糖王子为题的视频,那个很爱他的傻瓜,那个会每时都想他的笨蛋。今天是情人节,你过得好吗?还是会很想你,只是你不再属于我。
第60篇、一树一树桃花开
在她小时候,父母忙,没时间带她,于是把她送到山里的外婆家。
她哭哭啼啼着不肯让父母走,可是外婆家山清水秀,鸡鸭成群,附近又有许多年龄相仿的小朋友玩,不几天她就如鱼得水,乐不思蜀了。
一起玩的小朋友都很喜欢这个皮肤白白眼睛大大的城里小孩,总是天一亮就到外婆家找她,然后一起上山摘野果,下河摸鱼,或者捉迷藏玩游戏。
在这些小朋友中,他总是来的最早,有时外婆还没开门,他就已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一边看着太阳升起小鸟飞过一边安静的等她。每当这时,外婆总会叫他和她一起吃早饭,他们喝着粥,吃着馒头或鸡蛋,然后一转身就跑了。
他有一个哨子,光洁漂亮,放在嘴边,可以吹出各种好听的声音。
哨子很普通,用桃核做的,只是做时比较麻烦,要费力的把桃核的两边磨穿,穿的孔又不能太大,不然会吹不响,再细心的把核仁从孔里一点点挑出,然后把尖尖的地方也磨去,以免割到嘴。这样下来,一天也就做一个吧。桃子熟时,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做一两个玩,可是过了季节就不知丢哪去了,到来年再做。
但他没有,哨子做好后,他一直带着,而且他会用桃核吹出各种各样的声音,小鸟叫他会,小鸡小鸭叫他也会,他还会吹一些简单的山歌,她听的入迷,每每总是跟着他,让他吹各种美妙的声音,并且让他教她,他很乐意吹给她听,也很乐意教她,并以此为荣,其他的小朋友看他们形影不离,也只有羡慕的份。等她会了,他就把哨子送给了她。她很喜欢,日夜带着。
他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他家后山的桃园,那里种着满山的桃树。阳春三月,一树一树的桃花盛开,清早薄雾弥漫,远远望去,如同云彩栖息在山坡,美不胜收。他们在桃园里快乐的奔跑,捉山水牛,捉迷藏,忘乎所以。
那天清晨她坐在桃园低低的丫枝上吹着哨子,成群的麻雀从天空飞过,风乍起,她白色的衣裙飘飘,纤细的花瓣漫天飞舞,落在她的头上身上,他们在旁边看着,全都惊呆了,愣愣的看着她,忘了要做的事,只知道真是美啊,她坐在桃花里,像个仙女一样。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他,他站在另一颗桃树边,手中的哨子忘了吹响。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她在那里有过的惟一一件不开心的事,就是有一天,她发现她的哨子不见了。他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她失声痛哭,他答应她,到桃子成熟时,再给她做,做很多很多,她转啼为笑,成日守候在桃园,盼着桃子成熟。
然而没等到秋天,父母就来山里把她接走,不久后她要上学了。
此后好长时间,父母工作繁忙,没能带她去外婆家。而她又慢慢习惯了城市的生活,也就不再想到山里。再不久,外婆被父母接到城里,她也就彻底的和山里隔绝了音讯。
多年以后,她回去,那时外婆已去世,按遗愿安葬在山里。她是和家人一道回去祭祖的。
山里人纯朴,说她漂亮,年长的仍记得当年的事,说她当时就像个小仙女一样。她那时年少,已记不得当初的事,当年的玩伴也已记不清,只是朦胧的记得那个桃园,于是想起他。去他家走了走,没看到他,他出去跑长途,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车子是他自己的,他的日子过得有条有理,从前的旧房子也变成了两层的小洋楼。
他妻子热情的招呼她,友善的说,“真是漂亮,怪道大家总是提起呢。”她笑,亦无言。他家后山的桃园仍然在,花已谢了,青青的桃子挂满枝头,他的儿子和她的儿子在后山玩得很开心。
她走时,他还没回来,她也并没多大感觉,小时候的一些事她早已模糊。
临上车时,忽然见他妻子一路小跑过来,递给她一个小布袋,说:“他本来打算自己给你的,可是赶不回来了。打了好几次电话要我给你。”
她说,什么?他妻子笑说:“他说是一些小孩子的玩意。”
她也就没在意,随手搁在袋子里。
在车上,她想起他送的东西,于是打开来看,却赫然发现,那是一袋桃核,整整一袋子用桃核做成的精美的哨子。
她愣住,当年的一切忽然清晰的跳跃在眼前,他坐在外婆家门口的青石板上,他吹着各种山歌,她丢了哨子,他答应给她做很多很多,桃子成熟时,他用了整个季节坐在小溪边不厌其烦的做着哨子……
车里开着空调,丈夫怕她冷,递了披肩给她,她一惊,袋子里的桃核哗啦啦落了一地,恰似当年一树一树的花开……
第61篇、甜蜜伤口
她,简简单单,爱幻想,每天幻想着自己的另一半会以什么方式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会不会以小说的男主角一样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谈个轰轰烈烈的爱情,跟自己爱的人过完这辈子,那是最幸福的事情。但是等了21年了,自己的爱呢,在那里呢?什么时候才会出现,于是这个女孩一直在等,等自己爱的那个人出现,不会接受任何人,只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她等啊等啊等,因为她的一份执着打动了上天,属于她的爱情正慢慢向她靠近。。。。。。
天空下起了雨,看着雨心里不由的烦躁起来,这个手机响了起来,掏出手机一看
“喂,干什么啊?”
“出来玩啊”对方说
“不要,没有看见下雨了吗?烦死了”我不耐烦的说
“知道你烦,所以叫你出来啊,快点出来”对方兴奋的说
“什么事情那么高兴啊,是不是见男的啊。”心情由阴变晴
“是啊?”对方高兴的说
“好类,我出来了,那个地方啊”我高兴的说
“贝卡见”
“OK,就到”
我换下睡衣,随便拿了衣服换上加上一件小外套,就出门了,随手打了出租车,下着雨心里还是烦躁的,风景没有什么好看的,人也没有好看的,算了等下看帅哥去,心情好了起来,帅哥帅哥哈哈我来了,要等着我哦,一路上想着帅哥,车子开的也特别快,我掏出手机,拨打小馨的手机,那些可爱的彩铃让我受不了,疙瘩啊你们别掉那么快,等下你们一起掉,她终于接了电话
“我快到了,速度来接我”
“知道了啦,等我”
我下了车,没有多久我看见人群有个娇小的身影东跑西窜的向我走来,那顶粉红的伞特别耀眼,她很快出现在我眼前
“亲爱的,你来了”她撒娇的说
“别向我撒娇,向你老公撒娇去,你就可怜可怜我的疙瘩啊,本来就冷你又加霜,我想哭啊,老大”我可怜的说
“讨厌,人家看见你就想撒娇呢”她可爱的说
“别说了,帅哥呢”我高兴的说
“一见到你就把帅哥忘了,走带你去看看,很帅的”她调皮的说
我钻进她伞内,挽着她胳膊,本来就一样长,没有事今天穿高跟鞋干什么啊,显的我是那么矮,我幼小的心灵就这样破了,唉,这个死小馨以后有机会非整死你,这么想心里平衡了。跟随着小馨来到一个蛋糕店,这个店是我们经常来的,我们来到2楼的包厢,打开门的瞬间,我看见1个男的在玩手机,1个在那边摆酷,玩手机的不用看就知道是小馨的峰哥哥了,经典的一幕又要出现了
“峰哥哥,我来了”小馨娇滴滴的说
“我的宝贝来了,接落落累着了吧,来我抱抱。”他心疼的说
这时胃里翻江倒海的想吐出来,这2个人怎么都恶心啊
“够了”我跟他一起喊(看来是同病相怜啊,我心里想的。)
“你们两个这么默契啊,那不用我介绍了,这个就是我好姐妹可爱万人迷的落落”她自豪的说
“她万人迷,哼”他不削的说
当时听了他的话,气的要死,可以小子这个梁子定了,给我等着
“小馨,你不是说介绍帅哥给我吗?帅哥吗,除了你的峰哥哥,我怎么就看见一个跟捡破烂的人在这里,是不是帅哥还没有来啊”我东张西望的说
“你说谁捡破烂啊,把话说清楚,你这个混女人”他生气的说
“什么是混女人给我解释清楚.
第62篇、被爱情测试淹没的选项
朋友跟我说,因为没有孩子,所以才仔细算计你和他之间的距离,探究他的过去,测量爱情度数的高低。
朋友还跟我说,如果你们关系好,有没有孩子无所谓;如果关系不好,孩子倒是必不可少。
他们想要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孩子的存在,将决定性地改变两个人的关系。
这倒很有趣,为什么彼此之间距离的调整、相处方式的改变,需要第三者?莫非,两个人一旦形成某种固定的关系模式,就只能身陷其中,凭借惯性前行?
前辈跟我说,从走进婚姻的第一天,你就得确定好以后的家庭模式。通常,谁先下厨房;以后做饭就归谁;谁先收拾房间,以后打扫卫生就归谁;吵架谁先让步,以后就会永远如此……言之凿凿,都是些经验之谈。
真正进了围城才知道,婚姻里的太多东西,无法以他人经验来做判断。两个人的亲疏远近,婚姻的幸福与否,并没有―个客观评价标准。
凭借经验或者心理学上用数字准确界定的空间距离,我们可以判断通常意义上两人之间的关系。8英尺以上,公共安全距离;45-8英尺,熟人距离;12-36英寸,朋友距离;3-12英寸,恋人距离。对陌生人而言,距离越大越安全,于爱人而言,距离越小越亲密。
但是,当两个人的距离缩至一个屋檐下之时,却并不意味着一定心手相牵。搭伙过日子或者同床异梦的事儿听多了,眼见的空间距离,反倒无法衡量彼此的亲近或疏远。
更重要的是,即便我们身处亲密距离,不同的相处方式,能将彼此拉近或者推远。
一个雪天,两对夫妇去滑雪。
妻子呵护备至,在出门的前一刻,给丈夫找好帽子、围巾、手套,仔仔细细地盯着丈夫穿戴好。这还不够,又来检查所有的扣子――大衣的、风雪帽的、滑雪手套上的,是不是都扣好了。丈夫越来越不耐烦,等妻子俯身去看他是不是按要求穿了厚毛袜时,丈夫终于忍无可忍:你可真够烦!
帽子解了围巾扔了,丈夫一脸怨气,妻子也怒从心生:操心是为了你好,你还不乐意!
妻子B也在收拾行装。她准备了两个包,自己一个,丈夫一个。在给自己装备齐整之后,她将另一个包递给丈夫,提醒他天冷防冻。以前,他的衣物之类的都由她打理,在她忍受不了他的混乱教导他几次之后,他便不耐烦子,声称此类事情,不劳她费心。可是此时,他找不到自己的防寒帽之类的东西,于是开始抱怨:你怎么不管我,还是不是我老婆?
两个男人都不满意。羡慕B的自由,有一个不唠叨、不多事的太太;B感慨的省心,有一个细心、关照的太太。两个女人面面相觑,她们曾经耳闻目睹的那些经验――要关心男人或者要给他以自由,都不管用。
没有经验可供借鉴。每一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方式,每个女人也都有所谓“驭夫”之道。有人习惯联体婴儿式的相处,哪怕去楼下的超市买瓶酱油,也得成双成对,携手进出;有人习惯自由独立,互不干涉内政,亲密有间。
前者告诉你,如果他爱你、在乎你,就会为你改变,随时随地出现在你身边;后者告诉你,爱是自由无拘,放手让你做真的自己。用哪一个标准,来衡量你们婚姻的亲密度、相爱指数?
没有固定不变的相处模式,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爱情指标。那些有关爱与不爱的心理测试题,不过是一种可供消遣的游戏。没有哪一种美满婚姻,是用测试题测出来,也没有哪一个幸福家庭,凭借他人经验建造。
女人总是习惯说,别人的老公如何如何;男人也总会欣赏与自己太太截然不同的女子。他们往往忘了,那些令人心动的诱惑,未必真的合适自己。与其对无法涉及的东西艳羡不已,不如改变自己的相处方式。
婚姻之道,实际就是相处之道。没有经验,没有比较,是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争执、无奈和抗争之中,慢慢地理解、忍让、包容和妥协。
第63篇、一寸法师
很早很早以前,有一位老爷爷和老大娘。他们没儿没女,因此十分盼望得个小孩,盼呀盼的,每天早晚,向神仙祷告:“请神仙赐给我们一个小孩,即使是还没有指头大的小孩也好。”
结果过了一段时间,真的生下一个身长却只有一寸的小男孩。虽然这么矮小,但总归是个小孩呀,老两口儿爱如掌上明珠,精心抚养。这个小孩虽然很聪明,却老也不见长,因为孩子是在神前求来的,附近的大人们,都管他叫作一寸法师;儿童们也嘲笑他作小不点儿。
有一天,一寸法师想到京城去见见世面,就对他父母说:“爸爸、妈妈,请给我几天假。”
他父母听他说,吃了一惊,问道:“你想干什么呀?”
“我想自己出去闯一闯,天地之大,还怕没有我生存的地方?从今以后,我想上京城去见识见识,开开眼界,学点东西,将来当个有本事的人。”
“是呀,是呀!”老两口儿虽然放心不下,但想到一寸法师是这般聪明伶俐,也就立刻答应了。于是,一寸法师带上一只木碗和一双筷子。他把饭碗扣在头上当草帽戴,把筷子当作手杖来拄着;还带上一根绣花针,用麦秆作鞘,把小针刀套在麦秆鞘里,挂在腰上。他是个很孝顺又有志气的孩子,流着眼泪对父母说了声:“那么,我走了!”就往外走。走了不远,遇见一只蚂蚁,因为他听人说过,沿着河往下游去就能到京城,一寸法师问蚂蚁道:
“蚂蚁大哥,蚂蚁大哥,去河边怎么走?”
蚂蚁回答:“穿过蒲公英小巷,走到笔头菜路的尽头就到了。
他往前走不远,就看见了蒲公英开花的地方,从那里进小巷再往前走,果然矗立着笔头菜,那儿还流着一条大河。一寸法师赶紧摘下了一直当草帽戴的木碗,这一回把木碗浮在水面上当船坐,拿两只筷子当作桨来划去。
一寸法师刚一登上船,木碗船就漂流开了,像箭一般飞快地前进,时而骨碌骨碌地打转转,时而随波摇晃,一直向下游流去。漂流的树枝时而差点儿碰着他的木碗船,他立即用筷子当作桨,一划就闪开了。有一回,有条大鱼游来,几乎把木碗船弄翻了,幸而用这支筷桨好不容易才拨转船头,防止了一场事故。
漂着漂着,水越流越慢,不一会儿船就靠了岸,终于到京城一上岸,他又把木碗船当草帽戴,把筷桨当作拐杖用,把小针刀插在腰上。于是,法师首先去拜访京城的大臣。法师来到大臣的高宅大院的门口,就高声叫唤:“劳驾!门上哪位在?家中有人吗?”
看门人答应:“这就来。”走出来一看,门口一个人也没有,他觉得很奇怪,又走进去了,又有声音说:“有人吗?劳驾!”
他又出来一看,还是一个人也没有。他又退回去,又有声音叫。他更觉得奇怪了,就又出去,看门人挪动高齿木屐一看,原来法师站在高齿木屐的屐齿之间呢。他看见法师从木屐底下走了出来,惊得目瞪口呆。
“我是一寸法师,到京城来想学点本领,请把我收为侯爷的家将吧!”
经他这么一说,看门人立即跑到大臣面前报告:“现在大门口来了一个名叫一寸法师的奇怪小孩,他说他情愿作侯爷的家将。他头戴木碗帽,手执筷杖,腰间别着一根针作宝刀。他的个子只有小指头那么丁点大。”
“哦!”大臣听了,觉得很惊奇。“这可是少见的小孩子,带进来看!”
于是,看门人对一寸法师说:“侯爷有请,请进来!”说着把一寸法师捏起放在手心上,带到大臣面前;大臣也用手掌接过来,看见他身材虽小,却是器字轩昂,拿到眼前问:“你就是一寸法师吗?”
一寸法师回答:“是呀!您是侯爷吗?初次谒见大人,请您收容我做您的家将吧!”说着他在大臣的掌心上下跪行礼。大家看了,都十分佩服。特别是大臣本人,见他谈吐不凡,很懂礼貌,更是觉得一寸法师又好玩,又可爱,爱得不忍释手。
“好的,好的,一寸法师,我已把你留下,接纳你为我的家将啦。”
“是,感谢侯爷大人!”法师又在大臣的掌上磕头行礼,大家更是佩服。
这时大臣问道:“喂,一寸法师,你能做什么?”
一寸法师回答说:“我什么都行。”
“那么你在这儿跳个舞看。”
于是,一寸法师在大臣的掌上跳了个《掌上舞》。从此他的名声大振,不仅是府上的人们,就连大臣的亲戚朋友,以及周围近邻也都知道了。这真是精湛娴熟、饶有风趣的舞蹈,仅仅这么一跳法师就成了大臣家的红人,谁都想把他留在自己身边;大臣的小姐尤其喜欢他,亲昵地叫他“法师,法师”
的。
在小姐的桌子上,搭起了一个玩具般的小屋,供法师起居生活。姑娘看书时,他就给她一页一页地翻书,要么就在砚台边上像走钢丝那样走着玩,而且几乎每天都陪小姐上清水寺的观音菩萨处参拜。要是跟在小姐后面走,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或马踩着,还得随时随地预防猫或狗咬。所以小姐经常把他装在和服的袖兜里,或者藏在腰带结口里。
有一天,他躲进小姐的腰带结口里跟着出去,给观音菩萨上香。半路上遇着三只鬼,正瞧着他们,鬼鬼祟祟地在说些什么。一寸法师想:这是不寻常的事,其中必有缘故。想到这里,他告诉姑娘一声,立即从腰带里跳下来,朝着鬼跑去。因为他个子小,鬼一点也没有发觉,还一面指着姑娘的方向,一面议论着。有一只鬼说:“咱们把那儿经过的小姐和她带着的一寸法师抓走,好不好?”
另一只鬼说:“可是看不见一寸法师呀!”
第三只鬼说:“嗯,他是个像豆粒那么小的孩子,藏在小姐身上的什么地方呢?不是袖兜里就是怀里。”三只鬼如此这般谈着。
一寸法师听到这里,把插在腰间的针刀从麦秆鞘里拔出来。刚好有一只鬼弯起胳膊枕着脑袋,躺在地上谈话,法师呀的一声,把刀扎进这只鬼的大眼睛里。这只鬼还以为是什么虫子飞到自己眼前来了,痛得狂嗥惨叫,连忙用两只手捂住眼睛。另外两只鬼看到伙伴这个样子就问道:“怎么啦?怎么回事?”说着他们弯下腰,细看被刺伤眼的鬼的脸孔。
正在这时,一寸法师又跳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另外两只鬼的四颗眼珠,喳喳喳喳地连扎了四针。鬼实在招架不住,虽然他们力大无比,但眼睛看不见,什么也干不成,只好挥舞着手,用脚乱踢,向空中瞎扑一气。
到后来甚至互相间又踢又打。有一个鬼嚎叫“哎呀!受不了,不得了!”另一只鬼说:“逃跑吧,逃跑吧!”三只鬼嚷着:“快跑,快跑!”你东我西地,捂住瞎眼;拼命奔逃。
鬼逃跑以后,一寸法师发现有一把木槌子掉在地上,这叫做万能木槌,是鬼忘掉的宝物。用这槌子一敲,要什么就长出来什么,这东西对人来说太有用了。由于鬼慌慌张张逃跑,竟把它忘掉了。一寸法师捡起它来,拿到姑娘跟前给她看。姑娘看了,说道:“一寸法师,这是万能木槌。用它一敲,要钱有钱,要米有米,想要什么就长出来什么!”
一寸法师却回答道:“我不要钱,也不要米,只要我的个子快快长大!”
于是,姑娘拿着小槌一面敲,一面说:“长!长!一寸法师快快长!”
在这魔槌敲响声中,一寸法师的身材,眼看着就长了好几寸,小姐惊喜地把魔槌连敲了几下,一寸法师便长得和平常人一样高,成为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了。于是,法师娶了小姐,把老爷爷老大娘也接到京城,一生过着安安乐乐的日子。
第64篇、江南女子和江北汉子
知道你是一个江南的女子!
知道你是江南女子的人是个江北的汉子。
这个江北的汉子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逼着走进唐诗里的江南。那时候唐诗里的江南有很美丽的日出,有红胜火的江花,有绿如蓝的春来江水……却唯独没有你这样多情的江南女子?
当然,那时候的江南的女子还应该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吧?就像江北的汉子那时候还是个小男孩一样,还读不懂“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还有情!”这样的诗句。
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在大学里相遇了,就象注定要走到一起的二只蝴蝶儿。
他们一起在大学校园里飞呀飞的,飞成了学校里最美丽的风景,叫学校里的花呀草呀水呀的都羡慕不已。
草长莺飞的季节,江南的女子向江北的汉子发出了邀请,说是江南多雨的天空渴望有野性的阳光;说是江南多水的河流需要太多太多勇敢的舵手;说是江南撑着油纸伞的小巷正流行雪村……总之是一千个借口,总之是一万个理由能够打动那个江北的汉子。
江北的汉子哟,瞧你那得意的样子:“其实,江南和你一样都是我做不醒的梦!”于是,江南的女子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了。
白雪纷飞的时候,江北的汉子也向江南的女子提出了请求,说是江北的雪好美好美,轻飘飘的就像月光轻洒,落到手里会化作一滴惊喜的泪;说是江北的冰雕好美好美---是不是江北的汉子嘴巴很笨,只会用这一个词,可以让你彻底的把江北看透,看透那最冰最冷的江北汉子,刀砍不烂斧劈不破的汉子,只要给他一些温暖他就可以为你化成一摊水;说是江北的白桦林好美好美,就像是插在原野上无数巨大的蜡烛……总之是一千个理由,总之是一万个借口可以诱惑这个江南的女子。
江南的女子哟,瞧你那如痴如醉的样子:“其实,江北和你一样都是我唱不完的歌谣!”于是,江北的汉子就真的软软地化成一摊水了。
这就是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这就是江北的汉子和江南的女子!
再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住进了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城市的同一条巷子,同一个巷子的同一个屋檐下面……
那个城市就叫上海,是浩浩的长江打的一个美丽的蝴蝶结吧?
而在那首很好听的《江南》的优美旋律里,一个女子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如痴如醉地聆听那个永远也听不厌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住在北方的男孩,每次和外婆一块去江边玩的时候,都会缠着外婆给他讲江那边的事情。
“外婆,好外婆告诉我那边是什么地方?”他用他的小手指着江水滔滔的那边问。
“那边是江南。”外婆抱着他一边拍着他一边哄着他。
“江南远吗?”
“远。”
“那我能去吗?”
“能,等你长大了就能过江去了。”
“外婆和我一起去吗?”
“不,外婆老了不能去了。那边有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等着你呢!”
“女孩子比外婆还漂亮吗?”
“是啊,比外婆漂亮也比妈妈漂亮。”
“等我长大了过江去,给外婆带好多好多漂亮的女孩子好吗?”
“好,那我就有好多好多的孙媳妇了。”
“孙媳妇好吗?”
“好!”外婆哄着他一直到他美美地睡在她的怀里。
后来,那男孩子长大了不再缠着外婆到江边去了,但在他的梦里常常会有江南的女子摸模糊糊的冲着他笑呢,直到有一天这个女子坐在他的怀里了,他才恍然大悟:江那边并不远,也就一根红线的距离!长江就是那根红线吧?!
听故事的那个女子含着泪扭过头来,正是你这个江南的女子!
第65篇、男孩女孩的故事
男孩高中的时候很厌学,从来不好好听讲,课堂上除了睡觉就是听音乐,男孩的爱好是打篮球和写小说,他常常会写出一些令自己也惊讶的东西,然后自己默默欣赏着,他的世界是封闭的,谁也不能够打扰他,他也从来不会多看身边的人一眼。女孩是从某县转来的,因为家庭困难,而男孩在的那个学校读书是免费的,到最后发毕业证。男孩第一次见到女孩的时候心里振荡了一下,女孩的脸很黑,这是男孩对女孩的印象,但她的眼睛却很漂亮,女孩很小,是那种让人看了忍不住怜香惜玉的小,男孩喜欢上了女孩,男孩不否认自己的想法,女孩没有同桌,原来有,可后来没了,是男孩让他消失的,男孩和女孩坐在了一起,男孩话很少,一般还是写小说,打球。女孩没有书,男孩固执的把自己的书给了女孩,说自己用书没用,女孩接受了,渐渐的,男朋了解了女孩的一些事,他被震撼了,他上课再也没有睡过觉,他开始拼命的变好,一个月后,男孩向女孩表白了,女孩开始拒绝了,后来又答应了,男孩知道自己找到了春天,他再也不沉默了,他一跃成为了学校的拔尖,因为学校本身就没人才。男孩对女孩掏心掏肺的好,让同班的每个人羡慕不已,只要女孩在男孩身边,男孩决不会让女孩不开心,在女孩心里男孩无疑是贴心的。
一年后,男孩得到一个机会,是可以到外面上学,然后上班的机会,这对男孩无疑是重要的,男孩一直希望自己能离开自己的家乡,去奋斗自己的梦想,这个机会很难,县里有关系的能去,而男孩在的学校只能一个人去,男孩没有任何关系,但男孩的班主任跟校长表态要让男孩去,校长答应了。走之前男孩给你女孩留了一封信,里面隐藏了一个美丽的预言,只有男孩知道。
男孩走了,女孩还在学校上学,只是没有了同桌,有了男孩不在的失落。男孩没有让所有人失望,他拼命的努力,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有了自己的职业,一份在别人眼中不错的事业,男孩从没忘记女孩。女孩在学校上了半年也缀学了。男孩拼命的努力是希望能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也能给女孩一些希望。男孩想到了让自己改变的事:女孩的家庭困难,她的母亲是你残疾人,她的父亲也在不久前出了车祸,她真的很不容易,只有十八岁却要承受那么多,男孩想给女孩一个未来所以他才会改变。故事的结局我不知道,因为男孩现在还在努力,但是他对女孩说过:“我不轻易许诺,但要许了我就一定会做到”,也许有些人会笑这个故事的平淡,没有平时看完故事后的感慨,但是你仔细品味其中的意思吧,如果你能读懂这个故事的含义,你会明白很多。
男孩女孩的故事很快有了结局,他们分手了,可笑的很,男孩呵护了那么久爱情竟然还是没得到上苍的眷顾。分手的理由更是可笑的很,“我不想被别人说”,是女孩嘴里说出来的,但是男孩震撼了,多么荒唐的理由,男孩什么也没说,什么也说不出来,回家后,男孩用短信的方式告诉女孩:“我们分手吧,我不是一个缠人的孩子,我不喜欢一个人的爱情,我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要你践踏我的爱”。任何人都没想到,说分手的会是男孩,连男孩自己都没想到,自己真的可以说出口,但是男孩并不后悔,他真的很爱女孩,不想让女孩为难,他宁愿背起所有的伤痛。
男孩拼命的打球,打球是他唯一可以发泄的方式,他把篮球拍的很大声,似乎在发泄,似乎在忘记,曾经的一幕幕在脑海里不断的回旋,怎么甩也甩不掉,篮球一次次脱离篮筐在地上跳着,滚着,仿佛在嘲笑他的失败,凛冽的寒风吹打着他的脸,也在小看他的无知。那个下午,男孩投了很多球,多的让他自己也数不清,球场上只有他一个人,他很满意这样的效果,因为这种效果叫发泄。男孩很平静,平静的让他自己也害怕,他没有任何别的冲动,只是一下下的回忆着曾经美好的画面,他只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问心无愧却换来这样的结局?别人说他运气真好,因为他起码有事业,一份流动性很强的事业,这样他可以四处游玩,男孩说我没有运气,因为男孩说过,自己会用所有是运气换女孩的健康平安,而且男孩也说过:“我不会轻易承诺,但是如果说了我就会做到”。男孩真的一无所有了,这样也好,他可以毫无牵挂的去奋斗,再也不用担心女孩会生病而提醒她多加衣服,也不用担心女孩会碰到坏人而提醒她万事小心。现在,他们成了路人甲乙,男孩真的是做梦也没想到,他早就认定女孩是他这辈子追逐的那个人,他早就把整个未来规划的完美,只等他一步步实现,即使不会实现的那么完美但也不是这种让人很受伤的局面。男孩本来不难受,但是在写东西的时候难受了,因为他想到女孩说过的一句话,一句让他至今铭记在心的话:“遇到你我很幸运”,男孩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话,他总是会回味女孩带给他的这份感动,但终究还是什么都没了。哎!
男孩觉得自己该落笔了,他远行了,独自去奋斗他的事业,也许那是他唯一能另自己兴奋是事了,挣钱!让别人看的起自己,从前无论男孩走多远都会想回家,因为有个它]她让自己不舍,在男孩眼里,亲人是最亲的,要放在心底,爱人是最爱的,要放在心上,可是他没想到这么放在心上的爱人竟然会那么冷漠。男孩默念着自己的名字,告诉自己,一定要混的好!让所以人瞧的起自己!!!也会让女孩未来的那个他看看,女孩的幸福只有他能给,只有他,任何人都取代不了,他是唯一的男孩,让女孩幸福的男孩。故事结束了,男孩能否让自己的梦想开花谁也不敢断言,只能看着他一步步的走下去.....................
第66篇、繁衍若华,谁能与我不诉离殇
1
每天都有不同的人在自己身边来来去去、
或认识,或不认识。
戴着耳机,站在人群中央,每个人都匆匆忙忙的从身边走过。
迷茫的看着阴郁的天空。
快下雨了吧。
慢慢的挪动着步子向对街走去。
2
花老是问我一个问题。
她说:你是不是没睡醒?
我每次都过了好几秒才把眼神聚焦然后慢吞吞的说:不是。
她捧着我的脸说:你怎么总是这个慢半拍的样子呢。就和没睡醒一般。
用脸在她手心蹭蹭,垂下眼睑,说了一句,我不知道呢。眸子便又恢复了那困极而毫无生机的样子。
她把我抱怀里说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我没听清。然后安静的在她怀里睡去。
3
左手牵着花,右手拿着碳烤珍珠奶茶在喝。
拉着花慢吞吞的走进公园里。
然后找了张石凳坐下。
我喜欢花,花总是温柔的。对任何人都很温柔。
花有很多人陪伴着,有很多人喜欢着。
而我只有花陪伴。只有花喜欢。
也许,花根本不喜欢呢。
把头靠在花肩膀上,垂下一半眼睑,遮住眼底的那丝嘲讽。
4
坐在阳台的地上。想起以前问花的一个问题。
我问花,你会不会离开呢。就像他们一样。
花说,不会。
拿起手机,打电话给花。
“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眸子慢慢聚焦。寻找另一个人的号码。
“喂。”“我是小舒,花呢。”“……你还不知道?”“我该知道什么?”“花出事了,她在XX医院里……”
花出事了,花出事了,花出事了……手机摔下地板,瞳孔骤缩,满脑子的重复着小磊的声音,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
跌跌撞撞的在跑下楼,打车去花所在的医院。
5
看着病床上仿佛睡着了的花,
惨白着脸,慢慢的走到花的床旁,握着花的手,
感觉心口某个地方很堵,堵得喘不过气,
把花冰冷的手贴在脸上,嘴里轻轻呢喃,
你说过不离开我的,你说过一直陪我的,你说过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的小舒的。
你怎么可以,先离我而去。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失约。
眼前渐渐被黑暗包围,然后,一片空白的记忆。
6
站在公园的一张石凳前,
努力凝聚散开的眸子,
皱眉,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却捕捉不住,回想,岂料仿佛被一把锤子敲上脑袋般的疼痛。
一个男生跑过来,小舒,小舒你怎么了,
没,我只是头好痛,我以前是不是和谁来过这里?我总感觉我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没事的,我们回家把。
恩,好。
-后记。
我一直都站在离崩溃不远的边缘。
只差别人用力的推我一把,
我便能永远的崩溃。
第67篇、骚扰电话
2005年的某一天,我的手机忽然响了,是一条短信:“还记得昔日情人那柔婉动听的声音吗?再次拥有那美妙的时刻,你会拒绝吗?请拨打……”
沉吟半晌之后,我拨通了那个电话。
“你好。”
“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请问,我的初恋情人是在你们那里工作吗?”我平静地问。
“先生,您真幽默。”
“是这样的,”我平静地说,“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我爸在一个工厂里当工会主席,我妈是个外科医生,他们时常教育我要好好做人,找一个好女人做他们的儿媳妇。”
“先生,这个问题和我们的服务无关,请体谅我们的短信服务。”
“既然你很忙,我就从3岁的那年开始说起……”
对方挂断了电话。接着,我平静地再次拨通那个电话。
“3岁,对一个小男孩来说,是个花朵般的年岁,那年,我认识了我的女朋友余小雨,她刚满两个月……”
“对不起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余小雨十分喜欢看《动物世界》,而且爱上了赵忠祥,特别喜欢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尤其是那句经典的解说词:‘北极熊的脚上……’”
对方又挂断了电话,我平静地再次拨通那个号码,半天没有人接,过了20秒,对方还是接了起来。
“北极熊的脚上长着厚厚的毛。结果,在它两个月零五十天的时候,它竟成了汗脚……”
“先生,如果您再骚扰我们,我要报警了。”
“去年,我为了专门纪念我的初恋,我写了一首诗,标题是《我的女朋友有一双美丽的汗脚》,我给你们朗诵一下……”
“我真要报警了!”
“好吧,我不朗诵了,反正写得也一般,下面和您抽空说点正经事。后来,余小雨爱上刘小庸,刘小庸的年龄比我小一点儿,比余小雨大5个月……”
“先生,您到底要干什么?”
“于是,我就失恋了。不,那叫恋爱未遂。我的第一次恋爱是在……等一下,我有点记不清……噢……对了,想起来了,是在我两岁零五个月的时候,对不起,请原谅我用倒叙的手法……”
“先生,您看大家都不容易……”
“倒叙其实就是倒着说,你知道吧?”
“我知道。”
“两岁零五个月的时候,我爱上了周小平,那一年,周小平刚满一周岁。一周岁,那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啊。交往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原来周小平是个男的,只不过长得比较女性化而已,于是,那仅仅一周的噩梦般的恋爱,在我的记忆中渐渐远去……远去……”对方猛地挂断电话。我换了一部电话打过去。
“您好,先生,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远去……远去……”
“我受不了了,您放过我吧。”
“其实,我和周小平的关系也不能算是谈恋爱,我要是早知道他是男的,我绝不会跟他好的。对了,你看过电影《费城故事》吗?”
“经理,碰到个茬子,你来接电话吧。”
“没看过也不要紧,光盘在全国各大天桥……”
“先生,您好。”
“……均有销售。”
“先生,你再打骚扰电话,我们要报警了。”
“我爸虽然在工会里工作,但他在百忙之中也会抽出时间去看我妈,我妈是个很优秀的外科医生,还是医学会的理事。他们……”
“先生,我们真的报警了。”
“非常恩爱。可是,今天早上,我爸的手机收到你们公司的短信,被我妈打了,受了伤,目前,正在接受我妈的治疗。我爸很生气,说要把你们的腿打断,再让我妈给你们一截一截地接上。我说,这样做不文明,我打个电话就可以了。”
“今天,我找你们谈心,就是想让你们以后不要再往我的手机里发这种东西,因为我女朋友很厉害,她也是个外科医生。您看,可否行个方便?”
“可以,请把您父子的手机号码告诉我。”
最后,我告诉了他们电话号码。
第68篇、迷情九月
九月在冀中来说是最美好的季节:温度不冷不热,各种新鲜水果陆续上市,树木还是郁郁葱葱,各种花卉也还争奇斗艳。人们摆脱了暑期的炎热,陷入了对“十.一”大假的热切期待中。
这时,我最后的女伴也和心仪的男友同居了。曾经觉得小的房子变得很大。我从来没有感觉如此的孤独和寂寞,从来没有如此迫切的地想找一个男人依靠。
这时,他出现了。
从他说“咱们都小三十的人了,干脆咱们凑一家子得了!”到他声声呼唤我“夫人”“宝贝”“老婆”只是上一时和下一刻的间隔。我从不以为然到怦然心动也只是今天和明天的区别。
之前,我也交往过许多异性朋友,也被安排过和许多男孩见面。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舒服、自然、总想呆在他的身边。或许,在遇到他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可以走进我心里的男人。也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可是,在这个九月,在这个孤独寂寞的九月,我遇上了他。
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可能是由于自己的个子高,所以我也喜欢高个子的男人。总觉得那样才有让人依靠的感觉。和小个子的男人在一起,我无法产生要依靠的感觉,倒是会产生要保护的欲望。
我喜欢有着修长四肢的人,尤其是胳膊长长的的人,认为这样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
而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喜欢他呼唤我“宝贝”时的语调,也喜欢他笑眯眯的看着我时的眼神。我感觉那盛满了温柔。
他会在午夜外环的路上手把手的教我开车。他会夸我:“行啊,宝贝,上手挺快啊”,也会用手指着我的头笑:“你怎么这么笨啊!”
他会在无车的路口给我表演90°甩尾、180°甩尾。在我的欣赏和尖叫声中他会得意的笑。他要表演甩360°,我无论如何不允许时,他会说:“这么不相信我!怎么就找了你这样的媳妇啊!”
他会在醉得走路打晃的时候把车开到我楼下,找上门来说“老婆!我们回家。”
他会把我抱在怀里,说“老婆,我冷。”他朋友打他话时,他会如孩子般叫“哥哥,哥哥,我难受!有话给你弟妹说。”然后不由分说把电话塞到我手里。
他会不定时的给我打电话。他会死皮赖脸的要睡在我的床上。
终于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给我打电话要我不要破坏他的生活。说他的未婚妻在这里,如果我想保持这样的关系,希望等他的未婚妻走了之后再和他在一起。那口气,好象拿我没有办法,口气里有鄙视也有企求。而我感觉,在他眼中我俨然就是个情妇!是第三者!
我愣了。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有未婚妻,他也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我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我的心从来都没有这么酸过。他是我刚刚决定停下来想要去爱的人。怎么会这样!我喜欢的男人其实已经注定是别人的男人!
我受过的教育使我鄙视那些破坏别人感情的人,我认为那是不道德的。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着,可这样的事情还是被我碰到了!为什么是我?!为什么?
是夜,他来找我。我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理我了。”我当时语调很平静。平静的连我自己都意外。他愣了,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我要找的是结婚的对象,不是恋爱的对象,更不是玩的对象。他说:“我知道啊,不然我怎么会找你!”看着他迷茫的眼睛,我想:怎么这么会演戏啊!
我说:“你回家找你媳妇去吧,别在耍我了!”“我媳妇?!我哪来的媳妇?有媳妇我会大晚上的来找你么?”他说他知道是谁给我打的电话,他说出号码,果然是对的。他说他不会骗我,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希望他好。如果我相信了他们,那他再多的解释也没有用。
他说:“如果说我有媳妇,那就是你。我今天不走了,我要睡在这里。”“我要盖你的被子,我要和你盖一个被子!”“我要抱着你睡,我不要你相信别人!”他的眼神是那么无辜;他的口气是那么无奈;他的态度是那么诚恳。而我又是那么喜欢他,我无法拒绝他---即使知道他在骗我。
我喜欢他的气息,喜欢他光洁而弹性的肌肤。我在他均匀的呼吸中感觉非常温馨,在他轻柔的怀抱里感觉非常的塌实。我会在夜里睁大眼睛静静的看着他。我想就一直这样,我希望这就是永远。我想随时都能摸到他,感觉到他。我喜欢他,我害怕会失去他。我就想:“他不是骗我的,不然,他哪里会睡得这么安然呢!”
后来,给我电话的男人责怪我,说他遭到了他的质问。说我不应该把他的话告诉他。而他则对我说,他不知道应该相信谁了。我不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可我难受---听了他的话,我难受。
九月过去了,他依旧喊我宝贝,可我知道那只是天外的声音,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和你在一起时,你觉得真真切切,可当他走了,你就会怀疑是自己做了一场梦。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有过曾经。
我喜欢他,可是我无法承受他的离开带给我的折磨。他会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手机如果不是关机就永远占线,你永远都找不到他---除非他要找你。母亲说,一个男人,如果他心里有你,那他就永远不会消失在你的视线里。如果这是真理。那么,我就不在他的心里。他可以不计较所有,可以为他曾经的女友付出一切。可是却不肯给我任何的东西来把握。
也许是我的空虚和寂寞造就了这种结果。我在他的世界里,或许就是一段插曲,也许连插曲都不是,只是过门,也或许,连过门都不算。就象那从来都不被留意的微风,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存在。
我每天在网上和朋友们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讲点点滴滴的细节。朋友们都说我应该放弃,说和他本来就是我的一个错误。他们喜欢自由快乐的我,他们希望我快乐。
放弃了他我就会快乐么?
星座上说,水瓶座在九月会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会有一个浪漫的九月。我这算是恋爱过了么?我的九月是浪漫的么?
九月过去了,我的浪漫也过去了吧?
第69篇、现代爱情故事:水土不服的爱情
作者: 古保祥
她尾随在他的身后,像一只可爱的小猫咪,暂别了雍容华贵、空气怡人的江南水乡,为了爱情,去了北国冰城。她曾经这样想过:自己的爱情是否也会水土不服?“橘生南方则为橘,橘生北方则为枳”了,自己的这颗娇小玲珑的南方小金橘是否能适应得了北风的凛冽和肃杀?但只要有爱,一切都已经无足轻重了。
身体刚刚置入北国凛冽的寒风中,她病倒了,是那种浑身无力的疼。他心疼得不得了,守在床边嘘寒问暖,生怕她这个异乡客感到生分;但还是有一种委屈油然而生,想起南方和煦的阳光,感受着手脚上的痒和痛,她禁不住骂他,打他,责怪他为什么不留在南方,偏偏为了父母一纸信书便将他们的爱情换了个方位,还说他们是为自己活的,不是为了他的家庭。
在将近四个月的爱情折磨中,她下定了决心,不想再这样维持下去了,她想提前卸掉他们的爱情。
正当她左右为难时,他却出现了,高兴地说:“父母已经答应我了,我陪你回南方去,为了你,还为了我们的爱情。”
她几乎是泪如泉涌,与他一起去拜别二老,马不停蹄地离开。
南方的空气逐渐掩盖了她的冷漠,她的皮肤开始恢复弹性;他却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每日里学着炒南方的菜,不再大口大口地喝酒,学会了小资。他的适应能力居然如此之强,她禁不住和他开玩笑说:“你太适合南方了。”
她其实不知,他是为了他们的爱情,才鼓励自己适应这里的生活,多少个不眠之夜,他思念着北国的家乡,思念着草原,多少次梦见父母的白发在疯长。
两年时间里,他们相敬如宾,他一次也没有提出过回北国的念头。
有一次,她翻看他的手机短信,竟然发现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连串对话,从一年前就已经开始了,内容居然是:父母身体不好,希望他能够回来,他与父亲约定了日期,两年时间,只要是到了,他无论如何都要回家侍候二老。屈指算来,他回家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想到他为自己所做的牺牲,她突然间感觉自己是否太自私了,爱情是双方共同呵护的一尾巢,而自己却天生享受着爱的温暖,让他独自承受着不能承受之痛。
晚上,她意外地说:“我们回冰城吧。”
“你不害怕水土不服吗,还有北国的寒冷?”
“我已经锻炼了非常强的适应能力,水土不服是相对的,心灵的依靠坚持才是绝对的,不信,我们打赌,给我一辈子时间。”她伸出了手与他勾小指头。
他怔怔地,愣了半晌后,搂着她的身体,潸然泪下。
水土不服的爱情,以理解做底,灌体贴之水,施坚持之肥,这才是最适合爱情生长的土壤。
第70篇、长发的薄荷味道
我喜欢看广告片,里面有着长发飘飘暗香浮动的女孩。发哥掬一捧清水为心爱女子洗头的柔情,打湿过多少豆蔻女孩的梦啊!
比如我。16岁我开始留长发,发丝浓密,洗头时浸在水里仿佛一盆乌云。一边晾头发,一边听音乐,有点忧郁的感伤,仔细想来又是温暖的。
就像想起肖,班里的清秀男生,记得他开门的姿势,跑步时湖蓝色的运动服飘动的样子。可是我却没有勇气去对视他深邃的眼眸。惟一的一次,他望着远处一个女孩说:“那么好看的头发,真像一匹绸缎。”那是黄昏,他的头发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道。
从此便坚定了留长发的念头。毕业来临,我没有勇气和他合影,他却大方地给我一张照片,而后天各一方。那张照片,我偷偷放进贴身口袋,他在玉兰花丛里扬眉笑着。
大二那年,我的长发已垂过肩膀,特地照了一张满头青丝垂挂的照片。女子如发,真的,没有谁能像我那样,心思细密地记起每一个关于他的情节,那些痛苦的甜蜜和蚀骨的忧伤。
我鼓起勇气去了他的学校,却见他和一个短发女孩亲密地吃饭。无比疲惫地返校后,第一件事,便是坐到理发店里剪去三千青丝。养护成绸缎一样的头发像碎了的心事般飘散一地。
我接受了身边一个男孩的感情。他一直奇怪,我为何坚持用薄荷洗发水和湖蓝色发夹。
那张陪伴了我成长岁月的照片被放进影集。剪开密封膜时,一张薄薄的纸条飘出来:苏苏,现在我没有资格说那个字,如果你愿意,请一年后拨这个电话:139********。
一句话击溃了我的坚强,泪水滂沱中,我知道那如暗夜一样芬芳的时光已一去不返。
而那个短发女孩是他的表妹。两年后我才知道。
第71篇、陪你到最后
她当年是厂子里出名的厂花。
他是工人,也是英俊上进的一个好男人。一对金童玉女,结婚的时候羡煞旁人。
婚后,他们很是过了几年美满日子,直到女儿的出生。
在那个年代,人的观念老,生孩子都是要到婆家去生的。她便听从了婆家的话,安心到农村的老家去生孩子。谁知道,她难产,农村本来就没有好的医生和条件,村里人只得匆匆找了马车,把她送往县城医院抡救,最后,她的命是保住了,却得了严重的“产后疯”。昔日聪明美丽的一个人,不但高度瘫痪,脑子也坏了,从女儿降生的那天开始,她就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废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不会说话,掉进了混混沌沌的另一个世界,再也不懂爱和美好。
美满姻缘被命运蒙上了一层灰,他一个人,拉扯着一个幼小的孩子,本来已经够手忙脚乱,还要伺候妻子,他渐渐疲累不堪。家里人和周围人都开始劝:虽然不能断了对这样一个残妻的供养,但,他毕竟还年轻,才20几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不能被这样一对母女拖累了。于是,人们都开始给他物色合适的对象;给孩子寻找适合的托付人……他严词拒绝了。他说,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责任和能力抚养女儿。至于已经瘫痪在床的妻子,他说,“我要陪她到最后。”他说得深情坚定,听的人无不落泪。
他说到做到,从此后,上班时,他将女儿托付给母亲照顾,把妻子的床上布置舒服,让她躺好;中午下班回家,先跟妻子唠唠家常,再逗女儿开心,然后做饭。母亲喂小女儿,他则端着小碗,一口一口喂妻子吃完,再喂她吃药,最后自已匆匆扒上两口饭,赶去上班。
休息日,他带着她们去郊外玩,一手抱着女儿,一手推着妻子的轮椅,所过之处,无不惹人注目。
日复一日,他闲暇的时候,给她洗澡,换漂亮的衣服,坐在阳光里给她慢慢地梳头,做营养的饭菜。日子就这样叠加着,距离当初医生断言的她活不过10年的预言越来越远,她奇迹般的有了知觉,喜欢看着女儿笑!他下班的时候她就欢欣鼓舞,眼睛清亮了许多,只是有时候看着他,露出些许迷茫和失落。他愈发对她好,每天都抽空回来抱她出去晒太阳,冬天,将她坐的椅子垫了厚厚的棉垫,把她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后来,她的手居然能动了,他就将每月的工资如数交给她,她盯着钱发愣,他就解释:“现在的夫妻都这样,男人负责挣钱,女人负责管钱,咱家也这样!”她就笑了,笑得满足而灿烂。
20多年的时光转眼就飞过去了,女儿劝父亲再找一个老伴儿,将母亲交给自已。这个时候的女儿已经成家,有了不错的工作,完全可以承担照顾母亲的责任了。可是他却没有答应,他说:“让我陪着你妈到最后,这是我的原则!”
他就这样一直精心照顾着她,放弃了浮世的一切繁华欲望。当世界都在演绎着离婚、结婚、闪婚的天翻地覆时,他就这么守着她、照顾她、陪伴她!
10年后,她含笑去世。30年的风风雨雨和操劳牵挂,他已经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了,虽然,他只有50出头。
她去世半年,他就开始不停地游走在相亲的饭局上,买衣服、练太极、生活很快翻开了新篇章。不久,他就跟一个同样丧偶的善良老太太结了缘。此时,他之前所有的痴情无悔都开始被人指责,指责她刚走,他就迫不及待地找老伴儿。
可是他就像当年义无反顾要照顾她一辈子一样,再婚的脚步亦是义无反顾。面对女儿的询问,他说:“最好的爱情肯定不是同生共死,而是尽心陪你到最后,然后,努力让自已幸福,绝不辜负生命。”
爱情有时候就这样简单,相爱的时候,无论贵贱残老,均不离不弃;分别之后,积极寻找人生乐趣。没有歉疚,没有颓废,没有怨尤,这样的爱谁能说不伟大呢?!
第72篇、少年往事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像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像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俩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那是幸福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篮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
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上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雪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
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阴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赢,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GOLDEN STORY 金故事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深深浅浅
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往事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
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
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血了?让我看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
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愣愣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了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
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像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像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向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第73篇、流泪的肖像画
画师初出道时,一文不名。整天画呀,画呀,画得成堆的宣纸在墙角发霉。
日子便过得很艰难。
妻子对他说:“何不去市中心办个画展?”
画师的心动了动。
画师一无所有,却欣慰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
画师说:“一个无名的画师,办画展会成功吗?”
妻子说:“没试试怎么会知道呢?”
两天后,妻子让画师画了一幅她的肖像。妻子说,“不要画眼睛。”
画师不解其意。没眼睛的肖像画算什么呢?
画展在妻子的帮助下布置妥当了。那幅身高体胖跟妻子一模一样的肖像画就放置在展览厅的一角。参展这天,来了很多很多人,画师还在狐疑,没有眼睛的肖像画会不会令所有的来宾笑掉大牙呢?
寻找妻子,妻子却已不见。
画展办得并不是很成功。其实那无非一幅幅平庸之作,缺少灵气。但来宾们还是在大厅一角那幅少妇肖像画前驻足了。 []
“好!”禁不住传过一阵阵喝彩声。
一幅没眼睛的画有啥好呀?看来这帮家伙不懂艺术!画师忿忿不平地想,无精打采地挤上前去。
画师不禁呆了呆。
这哪里是一幅没有眼睛的肖像画呀?整个画面线条优美、色彩逼真,特别是那一双清澈、明亮、凝重、隽永的水汪汪的眼睛,简直就跟真人一样,飞来的神笔!
画展成功了,画师获得了极大的荣誉。只是暗暗揣摩没眼睛的肖像画咋会有了任何绝妙丹青高手也画不出的那种眼睛呢?
但画师已没闲心去细究这些细枝末节了。有好多画坛盛会等候他去参加哩。
一年后,画师已成了画家。成了画家的画师拿出了一纸离婚协议书。
妻子握笔的手很平静。 []
妻子说:“从搞画展的那一天起,我便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临。”
两人分居了,约好一月后上法庭。
没想到画师初生牛犊,大肆诽谤一位画坛泰斗而陷入一场危机。画坛各种谣言一齐向他泼来:心胸狭窄、眼光势利、目中无人……更让人气愤的竟有人说,什么画家呀,三流画师都不如哩!
画师的画开始无人问津。
画师重陷窘困之中,日日烦闷,开始与烈酒为伴。
有一天,妻子来了。
妻子平静地说:“有什么呢?大不了重新来过。”
妻子又说:“再去参加一个画展。还是画我的肖像,依然不要画眼睛。”
画展这天,因了画师的名声,参观者寥寥无几。但是这一天,却给寥寥无几的参观者留下震撼人心的印象。
他们驻足在肖像画前,如痴如狂。那是一幅美艳绝伦的少妇画像,少妇的面容美丽、善良,挂一丝淡淡的忧伤……突然间,那清澈明丽的眼睛里竟有一滴滴泪珠滴落,一滴滴,一滴滴,顺画布缓缓流淌……
“看哪,画中人流泪了!”所有参观者无不震撼。
所有参观者都离去了,画师仍呆站着。空荡荡的展览厅仅剩下他一人。忽地,他冲上前去,掀开了画布。
画布后,呆站着妻子。
第74篇、美女口述:给我幸福的男人是个可爱的胖子
文/新浪网友 柔雪纤烟 欢迎网友投稿
(一)
我一把拉开窗帘就叫嚣,权当是大清晨练声:胖子,按什么喇叭啊你!神经病!你有辆别克就了不起啊!叫完,继续趴回床上。猛地想起昨晚江俊辉说我发福了,我气急败坏地打过去一行字:你那什么超级视频啊?简直就哈哈镜嘛!我才没胖呢,我骨感苗条得很!
一骨碌起床,下地,贴到镜子前。从小腿检查起,刚检查到小肚腩,门铃唱着《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如蛊咒般响起。该死的胖子!真是阴魂不散哪!我边开门边嘟哝,最好,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不要再让我碰见你,TMD,金旭磊。哎吆,好难得呀,听到你叫我名字了。他竟然喜滋滋地一屁股在我的进口沙发上坐下,还很享受地弹了几下。我闭上眼睛,实在不忍卒睹自家沙发残遭如此蹂躏,刚拎起包准备往门外闯,才意识到自己还穿着睡衣,还没洗脸,肯定还肿着眼睛,晦暗着一张脸。依稀记得昨晚跟江俊辉聊完下网已是凌晨2点多。你害我没补上美容觉,岁月都还没催我老,你个胖子就来催我成黄脸婆是不?我边叫嚷边把手里的包狠狠地往他身上砸。他边挡架边嘟哝,遵循自然规律好不好?女人过了25就是黄脸婆,你都26了,这绝对不是我害的!他一本正经满脸无辜地望着我。我转了转眼珠子说,胖子,你请我去美容餐厅吃一个月,吃到江俊辉回来咋样?终于发现,胖子还是有优点的,那就是有钱。
(二)
这是第六套了。我望着床上的那一堆赤橙黄绿青蓝紫,开始怀疑自己以往对衣装的审美眼光。胖子的喇叭声又催命似地响起。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的别克凌迟处死,哼!我趴着窗户恶狠狠地说完,一分钟后又极其熟练地打开别克锃亮的车门,优雅地钻了进去。
都多老了,还扮清纯?白色不适合你,桃红柳绿更能烘托你的气质。胖子从反光镜瞄我一眼不疾不徐地娓娓说道。我——是什么气质的?我挺了挺了身。胖子裂着嘴用他的胖手拼命地揉他的肥耳朵,这是他为那四个字付出的惨痛代价——狐媚气质。
我跟眼前这个染橘黄头发,媚眼如丝的女子友好地握手,在胖子和江俊辉热烈拥抱的时候。江俊辉说那是他在分公司新招的公关部经理,也是他的学妹。当胖子起劲地拱上去学妹学妹地套近乎时,女孩子有点不知所措地用媚眼瞟瞟江俊辉,江俊辉笑着说,胖子是他同窗四年的同学。她也是吗?女孩指着我说。她是旭磊的女朋友。江俊辉轻描淡写地一带而过。胖子在几秒的错愕后非常抱歉地望着我。我的高跟鞋极有节奏地扣击着大理石地面,从着玫瑰色吊带的女孩面前袅袅而过,深情款款地挽住了胖子的一条胖胳膊,我说我饿了,吃了一个月的美容餐想换换口味,去钻石庭园吃时尚创意菜吧。
(三)
不就十年陈吗,胖子,我可没醉!我在胖子的别克里不安分地晃悠踢腿。你想把它凌迟处死也得到了家,要不咱俩都得玩完。胖子头一次气势凶凶地向我吼。我说玩完就玩完,你有什么好留恋的,不就几个臭钱吗你?!我边吼边放肆地在他口袋里摸烟,哈,红中华,你小子够奢侈。我自顾自地点火,吐圈,然后呛出泪水。
我被胖子连拖带拽地清理出别克,又极不雅观地被扛上楼。我又踢又咬地耍泼。胖子把我重重地扔到床上,依稀听到他说,真是疯子,让你自个疯去!神经病!敢骂我?你个胖子!我先爬起来收拾他,可脑袋一阵眩晕……
我最欣赏的女子是《京华烟云》中的姚木阑,端庄清雅。西餐厅一角江俊辉眼光闪烁地望着我说。我为自己的超短吊带裙和闪亮的眼影羞愧得无地自容。这种羞愧折磨了我半年之久,直到我见到江俊辉身边那个着玫瑰色吊带,媚眼如丝的女子时突然就烟消云散了。我开始拼命回想在那套雪白淑女装映衬下的自己有着怎样一张苍白平淡的脸,想得头痛欲裂……
好象有一只温软的手掌掖了掖我的额头,我闭着眼睛双手在空中无力地扑腾,还是一只手轻轻地握住了我的,掌心的温度刚刚好,像妈妈买给我的那个电暖宝。我紧抓着那只手掌昏然而眠。
(四)
我大呼小叫地气急败坏地N遍死胖子坏胖子之后,胖子还纹丝不动稳如泰山地趴在我的床上打呼噜。我把他的肥耳朵当作了小时候家里那台西湖牌电视的频道开关,24个频道全转遍后,他才惺忪着小眼睛回答:我本来早就跑了,你个疯子!谁叫你后来吐得要死要活的啊?!说着,还傻傻地蹲在地上示范了几下擦地板的动作,以证明他昨晚确实干过脏活累活。我偷眼瞧瞧地板,还真的是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洁净透亮,锃亮的地板上还有个鲜活的胖子的影子移来荡去……
我说,胖子我给你做点早餐吧,胖子说你做的那不是人吃的,还是去外面吧。
什么?那辆别克不是你的?我在警局瞠目结舌得看着胖子。是俊辉借我用的,胖子耷拉着脑袋喃喃道。好个胖子,拿人家的车子拿来显摆?!这下好了,你拿什么赔人家?我在路上火冒三丈地数落他。他说要不是你喝醉了我怎么会忘了锁车?他紧跟在疾走如风的我后面不愠不火地辩驳。马上,我闭嘴。
(五)
细弯眉毛,浅蓝眼影,份蓝抹胸加超短牛仔裙,我拎起手袋,烟视媚行地出门,打的,下车。
胖子呼哧呼哧地跑过来,边拉我的手往前拽边数落,怎么那么晚?就等你一个了,真没有礼貌!我说,还不是你个胖子把我的进口沙发坐了坑,害我折腾半天都没法搞平它。
包厢里的灯光淡柔如朦朦的月光,似乎把江俊辉身边那位女子的媚艳也冲淡了不少。不去在意她的眼神里掠过的那抹惊讶,我轻松地跟她点头,微笑,她不知道,其实我从来都喜欢作媚惑的装扮的。我平稳地端起酒杯祝江俊辉30岁生日快乐,并豪爽地一饮而尽。胖子在一边朝我挤眉弄眼,外加拧我手臂。我明白他那是在警告我,这次可没有别克供我晃悠踢腿凌迟处死的了。我慢慢地靠近他说我头晕得厉害,想吐。他的肥脸颊被骇得颤动了几下。
我从胖子的连拖带拽里挣脱出来,冷静地问他,江俊辉那辆别克的钱什么时候还?胖子愣愣地把我从头看到脚后说,你没醉啊你?!我低头望着我的水晶高跟鞋说,年底,我应该会有一笔可观的年终奖金。胖子说,那咱俩不用去卫生间了吧。我说包厢里空调打得太冷,还是走廊里暖和。胖子温软的手掌轻轻地握住我的小手,十指相扣,掌心对着掌心,传递过来的温度刚刚好,象妈妈买给我的袖珍电暖宝。
第75篇、少年白头
怎么看他都是个幸运儿,既有北方人的高大又有南方人的秀气,既有南方人的聪慧又有北方人的刚毅,生逢世道兴盛,玩电脑可与黑客叫阵,高考不费事就是状元。毕业后许多大公司开出优厚条件由他挑,青睐他的女孩排成队由他挑。
但是为什么,风华正茂时,他忽然白了头?难道他还会有犯愁的事么?
旁人不解,他自己也不解。
只有他的父亲,当年赴北大荒的知青父亲,年过半百仍乌发戴顶的父亲,瞥见儿子的一头白发,背过身,流下泪来。
许多年前,在遥远边陲的小村庄里,像歌里唱的那样,知青爱上了村里小芳。
知青从南方的家里,带了漂亮的丝绸送到小芳家,请求小芳父母,把女儿嫁给他。
小芳父母看一眼满目的花花绿绿说:这顶什么用?要娶咱家闺女可以,在第一场雪之前砍半屋子柴禾,就行。
知青傻了。半屋子柴禾,怎么可能?他以为未来的岳父母是故意刁难他。
同来的几个知青帮他一起上山砍柴。可是冬天很快来了,砍的木柴差老远;第二年的大雪纷纷扬扬下来时,木柴还是不够。知青中有个鬼聪明的,出主意钉了个木架子安在里边,看上去,就够半间屋了。
所以这年冬天,知青娶到了美丽的小芳。
第三年的大雪纷纷扬扬下来时,小芳要坐月子了。冰天雪地,坐月子得一日24小时将屋子烧暖,半屋子的木柴,很快就烧掉大半,眼看,就烧到只剩下木头架子。知青这才明白岳父母的苦心,可是为时已晚,小芳没有熬过这个特别冷的冬天。
知青的头发就在那个冬天白了,白得如漫山遍岭的雪。
一年后,黑发重生。
三年后,他带着儿子回南方城市,又娶。
20多年过去,他以为许多事情,已经淡忘。
没想到儿子顺顺当当长到26岁,忽然间一头白发――难道悲怆也会遗传吗?
那一年,知青也是26岁。
第76篇、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
情人节的这天,他带她去买花。
这天的玫瑰贵得有些离谱,但他还是给她买了一束,不多不少,十九朵。售花小姐一边熟练地包着花束,一边巧笑倩兮地说,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先生,祝福你们一生一世永远相亲相爱。
她捧花的手就抖了一下,微微的,笑就有些僵在脸上。他发现了,以为是花的刺戳到她了,忙低下头查点,温暖的额抵着了她的头。她的心,立即绵软下来。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着急,总是爱着的。她喜欢看他为她着急的样子,那时,她有种被疼爱的幸福。
她捧了花,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一团夺目的艳红。是燃烧着的爱情呢,她想。大街上也有不少捧着花束甜蜜而过的青年男女,她望他们,他们也望她,相视一笑,空气中,是醉人的玫瑰香。
你也会买花送她吗?她突然无头无脑问他一句。
他一愣,转身搂过她的肩,说,不会。哪会呢?我一生中只会买花送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她低头嗅花,突然就无比的释然了。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收不到花的女人,总是寂寞的。她想到那个女人的寂寞,私底下暗暗高兴起来。没有婚姻那又怎么样呢?她拥有的,是他的爱。
她更紧地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的幸福,就真的有了天长地久的感觉了。她笑着要求道,晚上一起吃饭?他伸手温柔地理理她的发,说,乖,今天不行,今天我得到幼儿园接孩子。
她有些泄气,低头不语。他便哄她,我明天再买一束花送你好不好?以后我天天买花送你,让你的房间整日都浸着花香,玫瑰的花香。她就好笑地问,你就不怕破产?他笑,为你破产,总是值的。
这话像花香一样醉人,幸福的感觉就又像花香一样环绕着她了。她有些傻傻地问,会是一辈子吗?他答,会是一辈子的。说话间,他们路过一农贸市场,鸡啼鹅叫的农贸市场,整日里流动着形形色色的人,卖什么的都有。
他陡地想起什么来,在农贸市场前站定,对她说,你等我一会儿,我进去买点东西。她还没来得及答什么,他已跑进热闹的市场里头去了。
她有些无聊地看市场里的人。市场边有个卖米的老太太,一直拿眼在睃她。她也拿眼看老太太,老太太就笑了,笑得很慈祥。这什么花哟,好看呢,老太太说。她听了,很开心。她很想告诉老太太,这叫玫瑰,是代表爱情的。而且是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笑得很甜蜜。
他终于出来了,手上提一把青菜,很庆幸地对她说,呵呵,差点忘了。她不解地问,买青菜做什么?他说,早上春芳关照我下午买把青菜带回家,大概是煮青菜汤吧。春芳是他的妻,他说得极自然,像呼吸。
她的手抖得厉害了,觉得有疼痛尖尖地袭上来。低头,手指上有殷殷的血痕。她在不自觉握紧手的时候,握住了一根茎上的刺了。殷殷的血痕,像零落的玫瑰花瓣。她才明白,她的幸福,不过是盛开在一些玫瑰上的,容易受伤,也容易零落。而真正的幸福,是属于那个喝青菜汤的女人,那是盛在家常日子里的温暖啊。
第77篇、谁来教尹小田谈恋爱
有一本书
痞子蔡和轻舞飞扬爆红的时候,尹小田还在念大二。上网的时候,人家说有一本书叫《第一次亲密接触》,你看过吗?
尹小田很好奇,说写的是外星人吗?人家说不是,是网恋,100%真人。
那家伙给了尹小田小说的链接,尹小田看了,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时冲动答应和那家伙见面,随身自带了一点儿香水,打算洒在学校的小水畦里(尹小田的学校并没有喷泉)。结果等了很久,那个人没来。在网上质问他,他说我们男生也挺怕见光死的。
尹小田慢慢回过味儿来,原来他是怕遇到恐龙啊。白垩纪的恐龙在21世纪男生的眼里当然会灰飞烟灭,看来介绍自己读痞子蔡的男生不一定像痞子蔡,而很可能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
只是那天以后,很长的时间,尹小田都向往轻舞飞扬的爱情,向往那些悲情的女主角,长得有多美,命就有多薄,哪像自己壮得像头牦牛,跑起来像羚羊,脸颊上有风沙的印记,连感冒都没有。
尹小田考上北京的大学时,一手拎着一只行李箱,脖子上还挂着一只背包,豪迈雄壮的样子。老师看到这样的学生特别开心,拉着尹小田的手对送孩子们到学校、为他们洗衣打饭舍不得走的家长说:“这才是我们学校推崇的学生,坚强、独立,能够自己照顾自己。”
很长的时间,尹小田一直为自己是学校推崇的女生沾沾自喜,后来发现,学校推崇的女生,并不是男生们推崇的女生。这一点,是在大二,被痞子蔡爱情启蒙,并被无情抛弃后才渐渐意识到的。
那个下午,阳光特别强烈,尹小田又一次来到学校唯一的小水畦边,手里握着那瓶便宜的香水。一对对情侣从水畦边经过,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胖胖的女生脑子里正进行着轰轰烈烈的大变革,乱得像一团麻。
后来,尹小田终于把香水倒进了小水畦里,旁边一个正和男朋友聊天的女生看见了,说:“喂,同学,你干什么?”
美女罗欣
问尹小田干什么的女生叫罗欣。她说,尹小田,其实你长得不是那么难看的。
发现尹小田的枕边一直放着那本叫《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书,罗欣嗤之以鼻,决定现身说法,向尹小田讲解爱情,她说爱情其实是有道理的,没道理只是失恋者的借口而已。在爱情常胜将军那儿,爱情从来都可以量化评分:容貌、学历、性情、家境……
尹小田看到长得漂亮的罗欣在爱情的道路上一往无前,那个眼神亮晶晶、在水畦边和她有过亲密接触的男生不见了,换了系里的一名帅哥,后来又换了一名据说家里神通广大的男生。那些男生在追她的道路上前仆后继,约会的衣服、欧莱雅的化妆品、意大利的手工鹿皮靴,甚至饭卡里的银子,全都是罗欣的战利品。
其中也有一些香水。罗欣将它们放在抽屉里,摇着尹小田的胳膊说喜欢就带走。尹小田看了很久,想起自己曾经拥有过的一小瓶香水,便宜的,没有名字的香水,不知是哪个小厂家的作品。
因为那瓶香水,她在水畦前伤心了很久,因为那瓶香水,她刚抽了芽的爱情,一点一点,淹没在失望和自卑里。
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
大二到大四,尹小田再没有动过心,也没有恋爱。那个夏天,一直流行的,是那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尹小田曾经听男生唱起过,后来,就注意到许多地方,许多人都在唱这首歌。尹小田五音不全,所以在小树林里,她就听男生唱,在梦里,她曾经问男生,爱情是什么?男生的鼻子皱皱的,说我也不知道。
醒来的时候,宿舍里不知道谁的随身听开了外放,还是那首歌:也许放弃,才能遇见你……尹小田发了一会儿呆,抓起被子蒙住脸,哇地哭了。
宿舍里的女生问她怎么了。
“找工作压力太大了呗。”
尹小田的哭声感染了大家,在宿舍的另一张床上的女生也呜呜地哭了,这一次,答案就很好猜了,“她和男朋友毕业没有分到一起,分手了。”大家笃定地说。宿舍里一派愁云惨雾,不知道爱情是什么的尹小田,和弄明白爱情不是泰坦尼克,不用撞冰山也会消失的女生一起,呜呜地哭了。八卦的生活
当尹小田为找工作骑破了两辆自行车,跑坏了三双运动鞋,学校姗姗来迟地通知她留校了。
她成为了一名辅导员。偶尔,学生遇到了情感上的困惑,会想到找过来人倾诉,一些不开眼的,居然找到了辅导员尹小田,尹小田本想摊摊手:“我从没谈过恋爱,你问我,我问谁呢?”在同事的建议下,还是决定貌似镇定,给同学们介绍了一些大学生情感辅导的书。那些书的前言里,写着谁来告诉我们爱情的道理,谁来教我们谈恋爱。是啊。谁来教我们谈恋爱?好像不是这些书,那么,又是什么呢?
尹小田想不通,就只能把疑惑放到一旁,她很忙,租了房子,空闲的时间那么少。看电视只看娱乐八卦,八卦让她觉得快乐,她有时候会旅游,皮肤好了一些,一直没有学会京片子,说话的时候,还是有那么一股含混不清的戈壁口音,在一片爽脆甜辣的京片子里面,偶尔,也会有人说很牛。
吴栋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他是一个有点儿帅,看起来很文雅的男子,而且,他和尹小田是校友,那次回校,是补办一份学籍证明,所以找到了尹小田。事情办完了,吴栋偶尔也会给尹小田打电话。他们一起去旅游,一起看娱乐八卦和新闻联播。有一天,吴栋突然来接尹小田下班了。后来,就一直来,再后来有一天,一个中年女人站在办公室外面,说我来见见我儿媳妇。
大家说你儿媳妇是谁啊,女人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儿子和你们学校的一个老师谈恋爱。我儿子叫吴栋。
原来爱情还可以这样正经八百,直奔主题,还可以这样不浪漫。尹小田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结局
就这样爱了,正经八百的。
尹小田对自己的爱情是满意的。她觉得这样也很好,无波无澜地,就到达了幸福的最远处。
将男友正式介绍给好朋友罗欣,是在恋爱两个月后。罗欣毕业时和一个北京本地、家里十分有钱的男子结了婚。
彼时,罗欣穿着Dior,打扮得优雅又傲气,看着吴栋,她的傲气、她的美人特有的冷漠就撒着欢跑远了,惊呼了一声,说:“呀!是你啊。”
罗欣说吴栋是和自己谈过恋爱,而且和自己一起看尹小田往水里洒香水,那个眼神亮晶晶的男生。
吴栋笑了。尹小田嘟着嘴,“哦!怪不得他说我多愁善感哪。”苹果似的面颊,如梦初醒的样子,让吴栋觉得很有趣。
其实,事情不仅是这样的,还有一些事情,是他们都不知道的。吴栋不仅是看尹小田洒香水的男生,还是介绍尹小田看《第一次亲密接触》的男生,那时吴栋看完了,十分激动,打算轰轰烈烈谈一场网恋。他是有着百分之百的诚意的,所以对女生的要求也苛刻,希望对方哪怕不是轻舞飞扬,至少不要反其道而行之。在尹小田之前,他见过一个女生,有些失望,见尹小田的时候,就有了防备,隔着远远的树林,见到一个膀大腰圆的女生左右张望,连模样也不敢看清,就飞也似的逃掉了。
他并不知道被自己放了鸽子的女生就是尹小田,后来认识了罗欣,一度追求她,和她一起看到尹小田洒香水,还觉得很有趣。
被罗欣甩掉的吴栋很长时间没有恋爱,他发现长得像轻舞飞扬的女生不一定像轻舞飞扬那么多情。他把《第一次亲密接触》撇到了床底,和无法重复利用的臭袜子放在一起。
吴栋后来又看了一些电影,一些书,学别人的样子谈了一些不咸不淡,不用签生死状,点到为止的爱情。直到遇到尹小田,才发现爱情其实是平实平淡的一件事情,他觉得自己爱上了尹小田,那样的爱是可以爱一辈子的,他和尹小田应该一辈子在一起。
时光荏苒,一切依然。
北京的天空有着淡淡的白,淡淡的蓝。校园里的学生一拨拨来了,又一拨拨离开。尹小田和吴栋甜蜜地恋爱,准备结婚。为学生们解答爱情疑问的时候,除了故作镇静,偶尔尹小田也会胡言乱语,她说其实爱情是个尝试和学习的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爱情,谁也不要拿着鸡毛当令箭,不把豆包当干粮,就像一百个人心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个人心中就有一百种爱情。偶尔,说话的时候,她会想起许多年前,在水畦边伤心发呆的女生,女生的身后,有淡淡的白云,有时快乐,有时忧伤,那些白云飘啊飘地飘远了……干净的书桌上,是自己推荐学生看的书—《谁来教我们谈恋爱》。
第78篇、诗歌为箭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第79篇、范蠡西施游宜兴
古辰光有个西施,是越王的妃子,人长得蛮体面。越王的老妈(妻子)窦皇后容勿得他,想害死他,拿她骗到灵岩山脚下的太湖边头,命人拿西施抛在太湖里,也是西施命不该绝,齐头拨一个捉鱼佬救去。一救救去活转来之后么,西施就拜渔翁公婆两个做寄爷寄娘。渔翁问她是啥人?西施就拿自家的身份一讲,又讲:"要是窦皇后晓得我活佬,一定不放过我。"捉鱼佬就摇了船往南逃,一逃逃到宜兴。
据说那辰光还呒没滆湖,只是一个低洼地方,潭潭水塘多佬,捉鱼佬就拣水路多的地方捉鱼,西施也帮着捉。那辰光都是用手捉鱼,一天也捉勿到多少。这天西施正洗菜,看到水里一条鱼,情急之中,就拿菜篮往水里一绰,一绰绰到一条大鲫鱼。西施很聪明,她就照菜篮的样子结了一口网。网结出来之后呢,天天好捉勿少鱼。这一来,渔民都请西施结网。渔民都讲他仙姑。都讲:"我们亏得你,日脚好过了。"有人帮这种网起了名字,叫"姑网"--后来就慢慢叫成"罟网"。
西施的寄爷寄娘拿她当个宝贝,欢喜到命也呒不。怕她在船上蹲勿惯,又要风霜雨笃,就替她在岸上搭一个棚子。
这些渔民有"宝门"的,鱼鲠哪样弯法呢,大风大雨要来,他家预先晓得佬。居然,这天狂风暴雨来了,刹那间水高三尺。西施的寄爷寄娘勿放心西施,老公婆两个就开了船到岸边去望女儿。勿晓得两个人啊,年纪大了。力勿足,拨狂风暴雨卷落。风雨一停下来么,别的渔老子上岸去同西施讲:"你家寄爷寄娘想来陪你,拨暴雨卷落了。"西施听这句话,哭得死去还魂。醒过来之后,她就请父老帮她买点钱纸,她要祭祭寄爷寄娘。这辰光西施荡呢是一条大河,河上顶桥,西施在桥上哭祭寄爷寄娘。"渔船上哪会有这种美女?"大家来看。这辰光桥呒不名堂。"就叫观美桥吧"--后来叫成归美桥。
再讲范蠡。范蠡自从失去西施,就离开了越王。想找到西施尸体,沿太湖一直寻到宜兴。走到楝树港,西边一个"在生庵",范蠡到那落脚。这天夜头正是十四、五里,亮月蛮亮,他同书僮出来散步。西施在棚子里弹琴,齐头被范蠡听到。范蠡想:"这只曲子好象是我编的呢,只有西施会弹。西施死落了哪,噢,我想痴佬了。"再听听,越听越像。书僮讲:"相公,这声音很近,我们两个去看看。"就跟着声音跑去只有里把路,一个草棚里,一个女子正在弹琴。旁边站一个丫头。这丫头是渔船上人,蛮泼辣。范蠡这辰光是道士打扮,就为了怕露出真相,扮成道士。范蠡和书僮一进去捉鱼丫头厉害佬,拎起一张长登朝两人劈过来。范蠡是武将,有本事,拿长登一夺下来。"你勿要打,这小姐我认识佬。""啊,你哪会认识?""我就是范蠡。"丫头随手问西施:"你认识范蠡佬伐?"
西施一看,面前的人道士打扮,勿认识,倒急起来了,恐怕是坏人。"你完全胡说,范蠡是大将军,你出家人哪样会是范蠡?""你仔细看看。"西施细看是范蠡么,两个人悲喜交集。范蠡问西施:"你哪会来呢?"西施讲:"是渔翁救我的。"范蠡讲:"这地方勿是蹲身之处。"就要同西施走,离开这块荒滩--这一片荒滩后来就叫西施荡。
范蠡西施从西施荡下来,就往南山走。怕人晓得名字,范蠡换名陶朱,人叫陶朱公。两人先到丁山,看到一种紫砂泥,晓得是好东西--这辰光窑已经有了。但是紫砂是范蠡发现的--就教做窑货佬用紫砂泥做陶器。这一来,一方百姓都富裕了。
范蠡同西施在丁山的消息被越王晓得了,越王就派窦荣带五百人马捉他。这天一阵客人走到夹浦一带,窦荣的兵扎在哪里,一个小兵说:"你家勿要瞎冲瞎撞,我们要捉范蠡。""喔哟,勿得了或。"他以为要捉一万里的人,要紧来报信:"你们快点逃,越王要到宜兴来捉一万里的人。"范蠡一听到,晓得就是捉拿自己。有个书童叫琴生,请求范蠡带领窑工和窦荣打。范蠡勿答应:勿能为我一个人,让
窑工去送命,流血。你带领窑工好好做工,我去投。窑工都不肯:陶朱公你先走,我家自有办法对付他。 范蠡就同了西施,弄只小船,往北摇,这辰光东氿还是一条涧河。摇到现在施荡桥的地方,这辰光还呒不桥,就拿个船摇过去的,后来有了桥,就叫施荡桥。出了施荡桥,一直到鲁西南的定陶县,后来勿晓得到哪搭。也有讲到湖父山里,夫樵妻种,男耕女织,他家住过的洞就叫"慕蠡洞"、"西施洞"。
第80篇、爱你,所以离开你
从17岁意外遭遇车祸到现在,双腿瘫痪已经9年了。9年里有3年的绝望和彷徨,3年的抗争和努力,然后,是3年的爱与被爱的辛酸和痛楚。
2002年4月,在报社与一家企业合办的有奖征文中,我的一篇文章获了二等奖。在主办方举行的颁奖会上,我是惟一坐着轮椅参加的,也因此成了会议的焦点。当会议主持人突然宣布让我作为获奖作者代表上台发言的时候,我一下子懵了。一直是那种忧郁内向不善言辞的女孩儿,我的才思我的敏锐只在我的文字里,所以,当我面对台下一双双期盼的眼睛时,我竟一时无言。
会场一阵寂静,尴尬中,一个儒雅俊朗的年轻人跃上台,一边做出修整话筒的样子,一边轻声对我说:“没关系,放松点,他们的文章哪有你写得好?只当给他们上上课。”然后,他狡黠地冲我眨眨眼睛。
只因那一句话一眨眼,我的心竟一下子静了下来。我从容地谈起对文学、命运和人生的看法,以及这些年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
我的发言赢得了一阵阵潮水般的掌声。会议结束,许多人涌过来向我问好,大都是平日常见名字而不曾相识的文友,我这才知道,原来我的名字竟为这么多人所熟知。
人群散尽,一个人含笑走过来——是他,刚刚帮我解围的那个人。
我远远地就伸手过去:“你好,谢谢你今天帮我。”
他没有应我,镜片后的一双眼睛依然带着狡黠的笑意,久久地注视我,好一会儿才说:“想不到你写得一手好文章,人也长得如此漂亮!”然后躬身握手:“在下田冰,请多指教!”
田冰,田冰,我猛然愣在那里,好久才张口结舌地问:“田冰?你是报社的编辑田冰?”
他调皮地笑:“怎么?田冰不应该是这样子的吗?”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因为我发现自己一直在犯一个主观性的错误。田冰,这个两年来不断编发我的文章的编辑老师,原来竟是如此年轻帅气的一个男人!而我,一直以为是位姐姐呢!
他显然看透了我的心思,呵呵笑道:“是我的名字误导了你,我可从来不骗人的,尤其是面对你这样才貌双全的女孩儿!”
生平第一次被陌生人这样直接地夸奖,我的脸不自禁地红了。我不知道,是不是从第一次见面起,我便已爱上他。我只知道,当他提出要同我合作一个“情感方舟”的栏目时,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开始在报社兼职,因为身体的缘故,我不能常常到报社上班,我的工作大多在电脑上完成后,通过报社的网络系统传给田冰。
田冰长我4岁,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副刊部的主任,我的直接领导。
合作之后才知道他是个非常敬业的人,一个选题往往要经他审好几次才算最后过关。他总是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在写作上的局限性,并渐渐引导我写散文、小说。
我们的合作很默契,他的意图往往只要几个字,我就能心领神会,然后拿出方案给他,他赞不绝口,眼睛亮亮地看我:“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你可不要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夸人有这么夸的吗?我心里有些慌乱。
我23岁了,情窦已开的年龄,可我从不奢望爱情,因为我知道,从我躺在医院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生,我是个被爱情拒绝的人。这是个一切讲究平等交换的时代,谁能超越世俗成全我的爱情呢?所幸的是我还有笔,我把在现实中不能成就的爱情都放在我的文字里,我为自己笔下的人物悲着喜着感动着,日子也就这么过了。
有一次,田冰问我:“你知道我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是什么感觉吗?”
我摇头。他一脸坏笑:“当时就觉得,要是和这样一个女孩儿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一定很不错。”
我又红了脸。我的朋友很多,在一起时也常开玩笑,可是他们从来不和我开爱情方面的玩笑,总是小心翼翼的,怕伤害我。只有田冰,他总是这样大大咧咧无所顾忌地和我开玩笑。
后来,田冰告诉我,他的那些话其实都是真的,只是我一直在潜意识里拒绝爱情,才当作是开玩笑。
那时候我还经营着一个书店,田冰不上班的时候,常常来我这里。
有时候带我出去游玩儿,有时候就在店里关了门看书聊天听音乐写稿子,日子过得单纯而快乐。
那天,和田冰讨论一些稿子的事,走的时候,窗外已经是华灯初上了。我拄着双拐站起来送他,因为坐得太久,原本就麻木的腿愈发不听使唤,刚迈开一步,便一个趔趄摔在地上。田冰吓得面色惨白,一个箭步冲到我面前,伏下身拦腰将我抱起来,忙不迭地问我:“怎么样?摔哪儿了?疼吗?”我没说话,将疼得钻心的胳膊伸过来。田冰忙掀起我的袖子,还好,只是蹭破了一层皮。他看着我,眉心轻轻皱了一下,似有不易察觉的心痛。他命令我:“坐着别动!等我回来!”
他回来时,手上提了一大包东西,待一一摆到桌子上,我看着一桌子的酒精、药棉、纱布和一大堆的药,不由惊讶地张大了嘴。我笑笑说:“这点小伤算什么呀?兴师动众的,我早就习惯这样磕磕碰碰的了!”
是啊,我早已经习惯了,习惯了面对生命中的每一次苦痛,习惯了摔倒后重新靠着自己站起来。
田冰一边往我的胳膊上擦药一边说:“你这丫头,怎么就不知道好好照顾自己呢?”
看着他修长的手灵巧轻柔地为我处理伤口,我心里暖暖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那晚田冰一直坐在我身旁,看着我入睡后才悄悄离开。第二天,照例打开信箱,意外地看到田冰发来的信,他说:“第一次编发你的文章,还不知道你的情况,只是喜欢你的文字里那种淡淡的伤感气息。
你的文章很有灵气,让我想起大观园里那个爱流泪的女孩儿。后来开始留意你的名字,才知道你是这样一位坚强的不屈服于命运的女孩儿,心被震动。第一次相见,很惊异于你的美丽,坐在轮椅上的你恬静优雅,像极了你的文章。
坦率地说,当我发现我爱上你的时候,心里的确很矛盾。因为我不知道以我的能力能不能照顾好你,给你一生的幸福。直到昨天晚上,我看到你摔倒在地上时,眼睛中有一瞬间的无助,我发现你太需要一份真爱、一份贴心的保护了!
你从来不和任何人谈论感情上的事,把自己紧紧地包围起来。可是我知道,其实你更需要爱!曾经和你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爱上你,不要感到惊讶,那是因为你值得。
现在,我想知道,我是不是也同样值得你爱?不要急于给我答案,你可以慢慢考虑,你也可以拒绝,没关系,我相信自己的耐性,我会一直等下去。”
看着信,我的泪水打湿了键盘。难道上帝竟如此厚爱于我?难道他在我的生命里设置了那么多的坎坷和不幸,都只是为了今天要偿还我一份如此美丽的爱情?我情不自禁地伸出双臂,去迎接这铺天盖地的幸福……
相爱的每一天都充盈着幸福与快乐,牵手的感觉温暖而光亮。在牡丹广场,寒冷的夜里看大屏幕上的足球赛;他背我到很高的天桥上,看川流不息的人车,唱只有自己听得见声音的歌;花掉整个下午的时间在书店里看完一本书;每天晚上惯例地推着我去街心公园散步,然后让他请我吃热气腾腾的火锅;一起出去玩儿,我像个孩子似的买一瓶吹泡泡的肥皂水,就在满街的人群中开心地吹。田冰推着轮椅,说没想到我原来竟是这么疯的丫头。他怎么会知道,从前的我也是那种穿格子裙休闲鞋在阳光下跳跃的女孩子啊!
累了时,我们就一起坐在地板上,我靠在他的怀里听他说他的梦想。他说将来一定选最适合居住的地段,买soho概念的房子,装修就装最时尚、简约、温馨的风格,开着“大奔”上下班,身旁坐着心爱的姑娘,没事时带她洗洗温泉,开“大奔”开腻了买辆大28,带着她逛逛牡丹广场,踏踏洛浦公园……
然后,我笑,他也笑。
国庆节,田冰要带我去他们家吃饭。一路上,我的心始终惴惴不安。田冰的父亲是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大学教授,这样一个家庭,能不能接受我?
田冰看出了我的紧张,他握紧了我的手,并在手心里用了力。有一种力量从他的手心传递过来,我的心渐渐平静。
见了才知道,他的父母真的是一对慈祥和蔼的老人。还没进门他的父亲就迎出来接住田冰手中的轮椅:“孩子,来,伯伯推你进来。”只这么一句话,有一种回家的温暖,让我禁不住地想要落泪。田冰母亲从厨房里出来,亲切地笑着说:“你们先坐,饭马上就好!”
田冰的父亲始终亲切地笑着,问我的父母,我的文章,我的人生经历。吃饭时他母亲一个劲地往我的碗里夹菜,热情得让我有些惶恐不安。田冰傻傻地冲我笑,不知道是对我满意,还是对父母满意。
吃过饭,田冰的母亲慈祥地对儿子说:“可不可以把你的雪儿让给我们一会儿?我们随便聊聊,你先回避一下。”田冰无奈地看看父母,握了握我的手,含笑出去了。
田冰的母亲坐在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孩子,你们的事情冰儿都和我们说了,当然,只要你们俩相爱,我们做父母的,是不应该阻拦的。只是有些事,我必须要和你说清楚。冰儿的伯父在美国开公司,他身边一直缺一个有力的帮手,已经和我们说了好几次了,想让冰儿将来出国发展。你也知道冰儿的能力,他现在的工作并不能完全发挥他的潜能。所以我们想,也许到了国外,他能有更好的发展。”
我的大脑“嗡”的一声,几乎眩晕。他父亲接着说:“孩子,我们今天能坐在一起,是因为我们都爱着一个人。人间的爱有很多种,有幸福完美的,也有凄凉辛酸的,但不管是哪一种爱,它的最高境界都应该是把对方的幸福永远置于自己的幸福之上。我们绝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很优秀,这些年一路走过来,我们能理解其中的艰辛。看得出你是个知情达理的孩子,写了那么多文章,有些道理我不说你也会明白。伯伯只想和你说一点,爱他,就让他幸福……”
“爱他,就让他幸福!”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击了一下,在一瞬间失去了知觉和思维。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两位老人,再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一直到今天,我仍然惊讶于自己竟然能在田冰面前滴水不漏地掩饰自己。田冰回来的时候,我和他的父母已经换了话题,谈得很投机,气氛也很热烈。田冰送我回去时,一脸的得意:“你看,我知道爸妈就不会反对,你这样优秀的女孩儿,上哪儿找呀?”
我什么也不说。不说。
我是在一个月之后悄悄离开的。我把书店以极低的价格转给了别人,悄悄向报社领导递了辞呈,然后就离开了。
我给田冰留了一盒磁带,上面只录了刘若英的那首《很爱很爱你》: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舍得让你
往更多幸福的地方飞去
……
很爱很爱你
所以愿意不牵绊你
飞向幸福的地方去
第81篇、雨中的风筝
小雨,请点一支蜡烛,让烛光充溢你周围的空间,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是关于叶的故事,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你知道,我是不善于讲故事的。故事平平淡淡,就象天天在你身边发生过的事情。
……不,那只是你不愿意去想,去感受。这个故事也许很乏味,所以,请你沏上一杯浓浓的咖啡,慢慢地听我讲。好了,打起精神来。
故宫的旁边有一条护城河。我常去东华门旁边散步,那时,总还觉得时间宽松一些。那天夜里,天冷冷地,我独自一人漫步到护城河边。在清冷的初冬夜里散步在月亮的清辉中,是一种奢侈的享受,并非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的。天空瓦蓝瓦蓝,皎洁的月亮在天空中撒下清光,无声地泻到地上、树梢,世间每一个物体的表面都仿佛笼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朦朦胧胧。
其时,柳树的枝条已然光秃,河上轻轻地笼着一层水汽,连同河边迷离的灯光、古旧瓦房、枯苇,使人想起一句古诗,就是……对,杜牧的"烟笼寒水月笼沙",只是没有他那么凄清。
仰头看月亮时,除了人们常常描述的皎洁、清冷等感觉外,我突然感觉到她是那么高贵不容轻亵,娴静如处子,我心中涌起一股温温的暖流。是的,是一种温温的感觉。我感到她如同一个贵妇人,一个有着极高修养,又富有怜悯和同情心、悲天悯人的形象。在她的清辉中,你可以尽情地涤荡你的灵魂,理顺你的思维,抛弃一切烦杂的事务,尽情地感受生活。在那一瞬间,先前所有的凄迷、清冷的感觉,在她一片温温的微光中消失殆尽。我就在这时认识了叶。他倚在河岸的护墙边,手里玩弄着一根香烟,却并不点燃,望着河水默默地出神,他的脸在月光下显得忧郁,却不伤感。我走到他身边,点燃一支烟,把打火机递过去。他看了我一眼,没有接,转过头继续望着河水。"谢谢,"大概是觉着不太礼貌,半晌,
他说,"我已戒烟了。有时忍不住,拿着烟有点事干。"他笑笑,有点尴尬。
"我也是,想戒却戒不掉。我倒是很佩服你。"
"我是在别人的劝勉下戒掉的,不是你想象得那样。"
"哦。"戒烟的人大概总是需要借助一点外部力量吧,我倒是颇能理解。
"再说,在这样的景致里吸烟有点煞风景。"他看看我,见我要熄灭烟,又添一句,
"有时也蛮有味道。"
我忽然觉得他这个人很有意思,不由得增加了兴趣,说着说着,就慢慢谈起了刚才的感受。没想到,在这方面,他的感触竟和我那样地相同,我不由得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就这样,我们俩慢慢熟悉了起来,临别时,彼此留下了对方的地址。我并没有想到这使我成了他的第一个听众。
临近春节,叶突然打电话给我,我一时没有想起是谁,直到他说起故宫的夜晚,我才想起来。他约我到他那里去。正好我打算晚上到姑妈那里去,下班后,便骑车沿着美术馆大街向他的单位走去。路上,顺便买了两瓶啤酒。
他住在骑河楼的一间地下室里,门开着。屋子里光线稍暗,其时,他正坐在桌子边,看着靠床的墙壁,见我来了忙招呼我坐下。我环视了一下屋子,很整洁,床上摆着许多书,上面一本是新版的《诗经》,靠床头的墙上挂着一张横幅,写着"热爱生活"四个字,字写得不能说是书法,却也工整,我心里暗想,大概是类似中学生的自勉辞吧。桌子上是一本摊开的英语书,显然,他是在读书的时候走神了。
见我拿进来的啤酒,他说:"本来想一起出去,什么都没有准备,既然这样,我再出去买点凉菜,凑合一下吧。"见我站起来,他按住我的肩头,"随便点,一拘束
我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半杯啤酒下去,他的脸上现出酡红,我才知道他有点不胜酒。"你是不是对这幅字有点不以为然?"他看着墙上的那幅字问我。
"没有,没有。"我有点不自然,为他仔细的观察能力感到有点吃惊。当时,我只不过在心里有这么一个念头,相信自己在表情上没有太多的表示。
"那幅字是我从一个朋友那里感悟出来的。"他对我的否认不置可否,"这句话我不知道听过多少次,看过多少遍,只有从她那里我才真正体会到了里面的含义。"我并不知道这个"她"指得是"她"还是"他",但我朦朦胧胧地感觉到,这个人在他的生活里一定占有很重要的位置。
"那天晚上,你给我的印象特别深,我们两个人的感觉那么相似,使我很想再和你交往。我这样邀请你来,你不会认为我太冒昧吧?"说实话,我倒是真有点这样的感觉。
"她叫艳,今天回家过春节去了。"他呷了一口啤酒,缓缓说道。我发现他的眼光有点异样,尽管感到有些突兀,还是静静地听他讲。我明白此时他的心底里压抑的东西太多,需要有个宣泄的地方,需要有人做听众。他只所以找上我,也许仅仅因为那天夜里两个人有共同的感觉。"我认识她很偶然,是在一个朋友家中。那天,她穿着一件蓝底的碎花长裙,留着长发,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不大说话。然
而,她每说一句话,都使我感觉到她的不寻常。你知道,女孩子关心的话题通常都是一些叫做'时尚'的东西。她当时说了些什么,确切的内容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只模模糊糊记得与生活态度有关。她的话很平淡,象白开水,不添加任何佐料,但非常耐听,耐琢磨。她的概括能力很强,往往一两句话就能点出事情的根本。
因为有了她,我觉得那次聚会平添了许多魅力。慢慢地我们就认识了。"
小雨,别耍鬼聪明,好好听故事。不过你说得对,叶由对艳的注意,开始了解她,慢慢爱上了艳,而艳的态度似乎没有超出朋友的界限。--平庸?平庸又怎么啦?
是不是单相思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巫师。那我就不清楚了,叶的感知能力虽然很强,恐怕也逃脱不了"当事者迷"这条真理。你那时不也象个傻子似的跑到我这里来哭哭啼啼的?--好,好,不说你。
你再沏上一杯热热的咖啡,听我慢慢讲后来的故事。
艳确实是个难得的女孩子。从叶的叙述中,我深深感觉到,艳待人接物的方式恐怕是我所知道的女孩子中最温柔、最体贴,而又最有策略的一个。你?差远了,没有可比性。当然,这一切也只是我的间接感受。
有一次,叶到艳那里去,自告奋勇地去炒菜,艳微笑着说:"嗯,你做得肯定很好吃。"有时,叶和艳会谈起自己的工作,或取得的一点成绩,艳总是说,"祝贺你呵,听到真高兴。"
或者说,"你真行,继续努力,下次我会听到更好的消息。"她温柔可人的性情激起了我见见她的愿望。
没有,还没有见到。行,到时一定和你一起去。是嫉妒吧?不是?你呵,真是不可救药。听到有个比自己强的女孩就一定去比试比试。好,不株连你了,不过,可不许再打岔。
后来,叶约艳去了一个公园。那天,天有些阴,但公园里人仍然很多,却绝没有喧嚷。从山上看下去的时候,在轻微的雾气中,只感觉到整个人群在快速地旋转,公园也在快速地旋转,甚至连外面的整个世界都在快速地旋转。人生活在一个快速旋转的世界里,已经学会了沉默,学会了快速地工作,快速地休息,连游玩都是默默地、有秩序地快速进行着。
叶和艳也被裹在这涌动的人流里。连续的超强度的工作,固然使人感到成就感和幸福感,一旦稍事轻松,疲惫却象瘟疫一般,悄悄地袭上身心,使人不得不尽量设法舒散身心,去应付下一个七天的轮回。然而,有时还需要分出一些精力去处理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即便是在休息的时候,都不能轻松。
此时的叶正是如此。
和艳缓缓行走在人流中,叶默默地望着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矛盾的思绪,连眼前美妙的景色都不能细细地欣赏、品味。他知道,长期压抑的结果,是使心中时时不得安宁。而此时,这种情愫在他心中升腾着,窜动着,搅得他惶惶不安。甚至刚才开玩笑时,他竟然笑打了她一下。尽管是出于她的可爱和对她的怜惜,尽管他心中没有丝毫杂念,就如同对待自己的小妹妹,以到于动作是那么自然,然而他立刻就后悔了,羞愧得无地自容。他觉得亵渎了她,亵渎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叫它友谊),亵渎了他心中的那份感情。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会做出这样的事来,以至于懊悔得无以复加。他感到脸上发烧,悄悄地落后半步,免得艳看到他的脸色。一时间,羞愧使他沉默下来。
其实,艳早已察觉到了叶的心事,以她玲珑剔透的心思,这点事自然瞒不过她。
生活中形成的那种如花解语的处事方式,和真诚又不乏策略的待人接物的态度,使她能够淡然处之。善解人意的她自然不会因这件事而使叶感到尴尬。她缓缓地前行着,不时地用话来岔开叶的思绪。
看着艳大大方方的神态,叶无奈地苦笑。在他心里艳是神圣的。从认识她的那一天开始,这个地位从来没有动摇过。正因为如此,才使他感到极度的矛盾和痛苦。
生活中的事情就是如此。当生活中的一个人,或一件物对某个人来讲极其重要,以至于超过他生命的时候,无论从哪个意义上来讲,他都不愿意以尘俗的东西来加之于上,更不愿意亵渎于他(她)或它,哪怕是他自己。在叶的身上,这种现象更为明显。只要他认为是有某种价值的东西,他是绝不会轻易地将之破坏的。
尽管他对艳满怀着爱慕和热恋,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她的尊重和敬意,阻碍着他表白自己的感情。他知道,不被艳知道的单方面的爱恋,无疑是对自己生命无谓的消耗,但他却不知道如何解脱。这使他想起了和lily的一次交谈。
那次,lily在电话中突然怂恿他去追求艳。或许是在给lily信中谈及艳多了一些吧,也可能是她真心希望两个朋友能走到一起,反正lily是抱着极大的热心想促成这件事。
"叶,艳是一个好姑娘,很适合你的。"
"我知道。可是--,不行。"叶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叹息。
"为什么?你可是一直认为,她是你所认识的人中最受人敬重、最有魅力的姑娘,而且,最温柔和顺。你不是说过你喜欢她吗?"
"是的,我爱她。"叶坦率地说。但是,让他去向艳表白自己的心思,却难煞了他。
他不是那种腼腆的男人,不是那种能将自己的感情控制自如的人。面对如此优秀的女孩,他不可能心静如水。你可以拒绝一切,却拒绝不了自己心灵深处的呼唤,更拒绝不了她的吸引。每次想到艳充满睿智的话,他心中就涌上一股激动,艳总能以她对生活的精辟见解和坦诚的人生态度博得周围的人对她的敬重。和艳相处,
他常常被她那娴静如水的气质所透发出的柔柔的力量所折服,被她那种积极向上、对生活无限热爱的态度所感染。在她身边,他感到人生是如此地美好,甚至连他自己也骤然变得美好起来。说老实话,叶对艳爱慕已是很久了,多少次,他都想对艳说他爱她,可话到口边,只能是再次缩回去。这次,当lily谈及此事时,他心中仍上乱乱的,不知道该怎么说。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主动一点?错过这一次,你会后悔的。"电话那头的lily声音大了起来,"要不要我去和她说呀?"
"不,不,你别这样。"叶失声地叫起来。
"你怎么啦?既然你爱她,就大胆地找她。"lily不悦地责备着,"你到底怕什么?"
是啊,我怕什么呢?叶不由得问自己,那时的他真的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怕什么,还是仅仅因为尊重艳。他理不清。他只能低低地对lily说:"你还是不要和她说的好。"
"你呀,真麻烦。那以后我可就不管了。"lily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这样下去可不好。"
后来,lily又来过几次电话,每次都催着叶努力,叶却只和lily说一些无关话题的东西,再不然,就嘻嘻哈哈,竭力避开这个话题。其实,他在试图忘却自己的感情,但他不明白感情这东西不是可以忘记的。它一旦出现在心里,就会伴你终生,你可以慢慢地将它淡化,却永远不可能忘却。
今天,处在这山色湖光之中,叶冷静下来,仔仔细细地理顺着他的感情。他看一眼身边的艳,似乎在探究什么。我尊重她,爱她,这并不矛盾呀,为什么因为敬重她,就不敢向她表示自己的爱慕?
此时的艳却并不清楚叶在想些什么。她完全把自己溶于这难得的山水之间,借以轻松自己劳累的身心。她的工作极忙,又参加了一个培训班,休息的时间很少,难得象今天这样在公园中毫无心事地放松,许久没有在如此静谧的环境里舒展一下了,她希望能够好好地养精蓄锐。所以,她也根本不想在这时候考虑这样的问题。当然,她的思维是敏捷的,对叶所提及的任何一个话题,她都不必用心地去思索,完全用她所惯有的敏锐的思维,将她的观点驾轻就熟地表达出来。
"这不是可不可怜的问题。"艳以她惯有的平静语气说道。在谈及她工作环境时,叶对艳超常的工作强度表示不满,戏谑地说"你真可怜",艳似乎并没有去仔细体会叶所表达的关切之情,而是把角度转向了这句话的本身上来。"我不认为这种工作强度很正常,但我也不会抱怨。人需要学会热爱生活。人生活着不容易,那么大的世界,什么位置才是你自己最适合的?并不是每一个人清楚这一点。所以,得有一个目标,不管是否真得值得自己去努力,只要你认为应该这样做,就义无反顾地走下去,直到得到一个结果。其实,什么是热爱生活?不就是对所要干的事情抱着自己全部的责任心,用上全部的努力吗?"叶很了解艳,她善于思考,长于在生活中学习,尤其是她能够通过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发现自己需要的东西。对艳的这种能力,叶既欣赏又佩服,他有时甚至想知道她的大脑是否会休息,是否一直处在高速运转的状态中。听着艳缓慢而清晰、利落的述说,叶心里涌起一股柔情,"你知道,我之所以辞去公职,到这个城市来,就是想寻找一个适于自己生活的位置,谋求自己的发展。在决定辞职的时候,亲友同事都对我的未来抱着悲观的态度,他们觉得我一个女孩子到外面的世界里闯,风险太大,我当时也是忐忑不安。毕竟这是我一生中的一个大事件,能否把握住自己的命运,我并没有太大的信心。但不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是不会甘心的。我不是不想休息,也不是不在意我所得到的回报,但我得先给自己鼓起劲,用能力和成绩证明,我有能力把握好自己的命运,有能力为自己设计未来的道路。不管怎么说,毕竟我感到收获多于损失,我认为我成功了,至少,我已经避免自己的命运控制在别人手中。"艳静静地看着蒙着轻雾的湖面,似乎在思考什么,嘴角流露出一丝惬意的微笑。旋即,又恢复了她平日宁静的样子。她转过头来,看着身边的龙爪槐,对叶说道,"象这棵树,天生并不是这个样子,它也能长得高高大大。但是,人们给它进行嫁接,迫使它吸收的养分供到早已给它嫁接好的枝条上,它很难随心所欲地按自己的意愿向上生长,结果就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弯着头,弓着腰,成为观赏植物。
尽管它依然想着枝干挺拔,根须努力吸收着养分,想实现它向往阳光的理想。然而,它的命运已经完全被人控制了,吸收的养分越多,它的弯曲程度越重,也就越接近地面。这不是一件很可怜的事吗?"
叶的心中充满了感动、爱怜,他真想把艳轻轻地拥在怀中,把自己的所有都化成柔情,全部给予艳。他想抚去他眼角的疲劳,消除她心上的劳累。然而,他知道,此时的艳所需要的不是这些,艳需要自己的价值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承认,而这些,叶是不可能有所帮助的。除非……
两个人在公园中缓缓地走着,慢慢地爬上一座土山。站在山上顶的亭子上远望,远山近水,都被一层薄雾所笼罩,尽管如此,心胸亦为之一阔。望着山下已变得"小巧精致"的景色和慢慢翻腾的雾岚,叶不由地吟道:"登斯楼也,则心旷神怡,宠辱皆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听着叶吟颂古文,看着他兴致勃勃的样子,艳说道:"登山的感觉真好。怪不得孔子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人站得高度一高,其心胸也开阔,其性情也豁达,人世间所有的熙攘,也只能变得如芥籽了。我喜欢登山,上学时,常常在山上一呆就是半天。"
"'仁者爱山,智者乐水'。你已经成仁了。"叶打趣道。
"我听许多人提起过这句话,不过今天我倒觉得这两句话本身挺有意思。古人遣词造句其实是极其讲究的,你看,仁者爱山,只这个'爱'字就让人感到宽厚、慈详,而'乐'则洋溢着活力,完全表达出了智慧本身所固有的特性。这两句话水到渠成,成为千古名言也就顺理成章了。谢谢你让我明白这么多。"艳充满真诚说。
那天下午,叶讲到这里的时候说:"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你简直不想快乐都不行,你随时都可以从她那里学到一些生活的真谛。当然,只要你肯学。从她那里我学到的不仅仅是热爱生活,只是因为这是所有生命活动的基础,我才把它贴到了墙上,时刻勉励自己。"
说起lily的电话,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向她表白?叶长久没有说话,最后,问我:"你摔过扑满吗?"我不懂,他也没有再继续解说。
听着叶的述说,我一时也能体会得到当时的情景。一个长于感性认识,一个长于理性思维,两个人在一起的谈话必然是很妙的。就如同并行的铁路和公路,没有交点,却相互补充。就在此时,我的脑海中闪出一点亮光:没有交点?
小雨,盖上毛毯睡吧。你该把这个故事听完的。
走出门外,徜徉在华灯初放的街上,挤在流动的人群中,我的思维四处飞散。或许,哪个和我擦肩而过的女孩子就是艳,望一望这千百盏灯,我暗暗地想,哪一盏是为你而亮的呢,艳?你这个让人思之念之的女孩。
什么事都没顾上,晕头晕脑忙碌了一天,终于松了一口气,懒懒地对同事说,周末可要好好休息了。同事笑眯眯地看着我,甜甜的一张脸充满了星期六的快乐:"和小朋友约会?"
就在这时,门被组长推开:"新到一批新的设计图任务,明天全部加班,不许请假。
"指着我,"那屋话。"同事做出一副关切的样子,"小朋友的电话吧?"
组长刚转过身去,屋里面就爆发出了一阵快乐的笑声。这帮家伙,我恨恨地想,他们原来早就知道了吆。
电话是叶打来的,约我去香山植物园桃花节。我用从没有的态度认真地说:
"真不巧,明天我要加班,实在抽不出功夫。都有谁去?"说话的同时,我看了一下组长,可是那张白白胖胖、堆满慈祥的老脸上没有一丝动静---哪怕是其中某个部件上一个小部位的抽搐。真是俏媚眼做给了瞎子看。
"真的?那太遗憾了。约的都是上次你见过的几个朋友,"叶说,"艳也去。"
我一下子差点没坐在地上。
好半晌,我盯着组长那一时间变得极为丑陋的脸,稳了稳见了猫的老鼠的腿,挺了挺见了狗的猫的腰,抬了抬挨了饱打的狗的头,支愣了支愣两只耳朵,勉强做出一副精神样子,听见叶说:"你顺便通知一下小雨……"
晚上,我找到小雨,她刚从男朋友小贾那里回来。小雨是那类开朗活泼、心直口快、稍任性又爱撒娇的女孩子,人缘特好,只和叶见了两次,竟然就熟悉得不得了。
"你怎么不早说,明天我得去贾先生那里。去不了。"
"真的吗?那我就只好替你感到难过啦。"
"有什么可难过的。以后再去嘛。"
"有一个人也去。"我看着她不以为然的样子,故意卖一关子,"艳。"
"真---的?"她惊喜异常,"同去,同去。"小雨一副阿q相。
她对我不能去显然替我感到遗憾,我逗她:"有小贾去就可以了,难道非得让我陪你不成?"
"谁希罕你呀!咱们的贾师傅……"她突然停下,似乎诡秘地一笑,说:"算了,我代表他了。"我觉得她的话里好象有一股怪怪的味道。
星期天下午,我正在楼上看街心公园的人放风筝,小雨风风火火地跑来,一进门,就张牙舞爪地满屋乱跳,眉飞色舞地讲她昨天的旅游。"哥们,幸亏我不是个男人,要不,恐怕我昨天回不来了---丢魂喽。做男人真幸福,是吧?"说到叶,小雨叹了一口气,一脸的怜悯,"你们男人哪,"她突然扑哧一笑,"多亏姑娘我有先见之明,差点中了你的离间计。"
从小雨那里,我知道艳对叶的态度其实只局限在一般朋友,叶当然是很敏感的。
一时,我突然明白了他问我摔扑满的含义,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小雨见我的样子,怪模怪样地凑过来,满脸的不怀好意。研究了半天,挤出一句话:"你是不是也在'关关雎鸠'?"
其时,我在想,象叶对艳的这种感情到底应不应该有?结局似乎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叶应该很明白,但谁又能保证自己走到这一步的时候,不重复叶的路呢?毕竟,感情是不能完全用理智来代替的。我突然感觉到叶就象是一只风筝,被感情的线放飞后,却遇上了雨,再也难以飞得起来。雨来时候,风消失了;风来了,
雨又不知被吹到哪里去。生活或许就是这样,你不可能同时得到两种人生的结局。
第82篇、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83篇、现代爱情故事:糟糕,我爱你
作者: 王文
暗恋她好久了,终于下定决心要向她表白,你创造了很多机会,可是"我爱你"三个字还是没说出口。
1
天热了,约她游泳去!这是个好主意,你游得还算不错,她嘛,会扑腾两下,差强人意。你正好手把手教她,还要严格点,不许她偷懒。
游!勇敢点,游一个来回,再游一个来回!你大声地鼓励她。好了,她气喘吁吁了,还呛了两口水,花容有点失色。
这时就看你的了。一个优美的入水动作,标准的自由泳姿势,划过去……只要轻轻搂住她,说――离她只有半米了,你突然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然后像只秤砣一样沉了下去。
你的大腿抽筋了。你平时怎么不补钙呀!救命!
2
你们去饭店吃饭。
难得发笔小财,到这么个上点档次的餐厅。看得出她很满意,要是天天来这样的地方她一定更满意。
她去洗手间。你坐着浮想联翩。然后你决定浪漫一次。
找一张纸……找到了,写"我――爱――你",写好了,放进她的包里,对!
你把她椅子上的小包拿过来,打开,把纸条放进去。会不会不太显眼?被她当成过期的发票,随手扔了?要么,放到她的皮夹里?她的皮夹在哪里呢……
哗啦!这下可好,东西都撒出来了――快收好,快――哎哟,别看啦!
"做什么啊!你怎么是这种人啊?居然趁我不在翻我的包!"她从洗手间出来了,叉着腰站在你的背后。
3
你认真地发一个电子邮件给她。这次你吸取了教训,认真地核对了信箱地址,确保万无一失。可写着写着,你怎么还是这词儿?
拜托有点创意好不好!作文再差也不能老写这三个字穷对付呀。什么?改用英语?好吧,随你。
发过去了。
回信来了。
"什么呀你!我又没惹你!发个病毒给我做什么!你要死啊!"
瞧,人家误会了不是?
你用法语不可以啊?用日语不可以啊?偏要用英语!
你不知道"Iloveyou"是一个病毒?!
你手忙脚乱地给她回信解释:"那不是病毒,那是我……"
等等,怎么啦?怎么回事?键盘怎么没反应了?死机了?
不对,硬盘,你的硬盘!这回是真的有病毒了……你竟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4
你要拿出撒手锏了――送花。
你精挑细选了一束玫瑰。花店老板问,要不要配点满天星什么的?你说不要不要,单纯一点好。结果到了下午,单纯的玫瑰们都有点蔫不拉唧的,谁叫你们办公室的空调今天正好坏掉呢。
一下班,你直冲到她的公司。她正好走出来,看见你,显得很高兴:"你来啦?我正要找你呢。这下我可以亲手交给你,不用寄了。"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只大信封递给你。
"我和吉米下个月结婚,这是请柬,你一定要来哦。"
看到你手中的玫瑰,她又开心地问:"哇,这么好看的玫瑰呀!你要送给谁呀?"你脸色煞白,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要坚强,一定要坚强!挺住……
第84篇、属于你的我的初恋
开场独白:假如不曾遇见,我还是一直无忧无虑,还是那个与世隔绝的懵懂少年。感谢你、感谢你让我尝到了恋爱的滋味。虽然我知道,与你一起会留下撕心裂肺的回忆,但我还是无可抗拒的放手去爱。想起你,还是会有点点的心疼,但我依然愿意把你留在心底,至少你令我知道什么是———初恋。
正文:一直以来我都认为恋爱离你我很远,所以彼此铁心去追逐。直到那一刻和你面对面交谈时,才发现原来你耐心在等待着那份隔着白纸的幸福。突然间,发自内心怜息原来我们的心一直紧紧的相连着。
冬日黄昏的校园,几抹深橙色的夕阳,斜照在软弱的小草上。虽说有少许暖和,可是草地上的背影却给人蜷缩的感觉。夕阳西下,把背影拉得越来越长,空气中仿佛夹带着微微的颓废,氤氲了少年放眼的幸福。
似乎他经历了很多,可是眼眸里透露出的稚气却让人联想到他只是个未经世事的孩子。
然而,此时的少年喃喃自语的道出:你比从前更悲伤了。
突然,后面有人接话:你经已不再是从前的你,你变了。
他感觉这声音很柔和,他听过。少年慌张的扭头向后,全身微微的震,忘记什么时候他见过的这副容貌?其实他是再熟悉不过,早在以前他会和她在上课中疯狂的传纸条,向对方谈天说地,向对方倾诉生活中的不满,那段时间是他对“爱”的启蒙。他仿佛忘了眼前的她开始回忆那段时光。
那时候,他还不懂“爱”,迷迷糊糊的似乎依赖上了她的美丽。她说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他都铭记。他常常在玩笑之中藏着真心话,而她却一直似懂非懂。
或许,是因为他真的不懂表达,慢慢的思想在脑海中挣扎,一股莫名的躁动涌上了心头,他抬头再看着眼前的她,从来没有想过失去她会令自己变得一塌糊涂。这一刻,他还是需要那个第一次给他拥抱的她。可是,她还愿意么?
少年伸出手,示意她坐下来。只见伫立在微微寒风中的她,抬起轻盈的步伐向他走来坐下。记不起他们有多久没有这么近的距离聊天了,很早以前他依赖这种类似幸福的感觉,只是自从她狠心的说了那番话,他再都不去理会这所谓他第一次的恋爱。后来,他习惯了每次心情失落都会来到这遍校园的草地,只是因为他口是心非,因为这是他们曾经嬉戏的浪漫境地。
“你…还在回忆以前?”一句话又把沉浸在回忆的他勾回现实。她清澈的双眸望着他,他默不做声。似乎又再次沉醉在他回忆的世界。是的!他还在想以前。他、想起以前那栋五层的教学楼,那个班,那些破旧的椅子、桌子。还有外面经常有人追赶的走廊,还有那次他拉起她的手往外跑,这些他都一一记起。唯独,还有一次朦胧的对话,他还在努力回想……。
他脸上带着期待:“喂!你愿意和我尝尝恋爱的滋味么?”
她脸上带着红晕:“哎呀!我怕,听说这东西要是控制不好,会让我有撕心裂肺的痛。
“不怕!我怎么舍得让你疼!”
“这样?嗯,那好吧!”
就是那么几句,他记起了,也仅仅几句话他堕入了爱河。
那时他就似迷途的羔羊,找到了依靠。欣喜若狂的带着她到处跑,她总是满脸羞羞。而他很珍惜自己的第一次恋爱,总会把她抱得紧紧的,生怕一放开她就会逃脱不见了。
这一刻的他并没有察觉到她那脸庞的表情,或许是嘲笑的表现,或许是怜悯的表现。
天,渐渐暗了下来,夕阳带走了留在尘间的最后一道余晖。因为是冬天,所以蹲在草地上的两个人,都开始不适。泛橙色的校园路灯,把两人的面部表情都映得变化万千。因为是寒假,校园显得比平时都要静,且是恐怖的静。此时的两人有点想靠拢的念头,可是没借口。
她首先开口:天黑了,我冻,我想…。
突然,他斜视着她,她似乎察觉了什么,接着她缓慢的说下去:我想,我要回家了。
其实,也对他还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的出现,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纵多的想法在他脑海招摇。
他再次抬起头怯怯的望着她:我不冻我穿了衣服,慢走不送。
此时的他,突然,有点后悔说出了这番话。他怕了,他怕她会像从前一样泪光闪闪,这样的她会令他惊慌失措,无可奈何。他记起,从前只要他说一些冷冷的字眼,她都会静静的,默默的泛泪。
可是,现在过了许久也不见她有动静。他明白了,其实这不是从前。突然,她又大方的抬头注视着他的侧脸,他记起她说过他的侧脸无人能及。他依然怯怯的接受扑面而来的目光,只是他遗失了当初同样的感觉。
“既然没话说那我走了”说完,她站起起转身,步伐依然轻盈,不捎带任何的杂乱。
“嗯,我也走了”他语气,瞬间的温柔下来,这种温柔他自己也很久没听过了。
她听到了这语气,轻盈的步伐,瞬间停顿了一下,便开始沉重了。她也记起,当初只要闹便扭,他就会用这种暖心的语气哄她,还会冲上去紧紧的把她抱紧,于是两人就和好如初。
此刻,他也想不顾一切,跑上去拥抱她,对她说:我们还要在一起。只怕,她会说:完了。于是,也只可以把这些念头留在心间了。
他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心中的绞痛,开始慢慢贯通全身,也不比当初的差。他还没问为什么她会突然的出现,还有意无意的流露出感情。可能,因为许久没接触的问题,他对她陌生了吧。
想到这些,他向着她走远的方向大叫:你告诉我,为什么你会突然的出现?
大叫完后,并没有马上得到她的答复。而,她只是瞬间停留在远处的一遍空地上。这句问话,似乎刺中了她来到这里的目标。
他看着她的背影,心中全是问号,他还想知道,她为什么知道自己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他都想知道。只是,他并没有再去问。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心情不好,也不想知道得太多。
她在他注视她背影入神中回眸一笑:你自己想吧,走了。
他听到这话,思想有少许僵硬,一直都没有回过神来,待到清醒,经已连她的一点足迹都看不到了。
眼前只有,细微的寒风伴着他。他放眼环视,这一切的事物他都那么熟悉…
那块随风飘扬的五星红旗下他们曾一起仰望过。
那条长而冰冷的石凳上他们曾一起蹲坐过。
那颗叶子凋零落地的大树下他们曾一起在依偎过。
那遍广大旷阔的操场上他们曾一起奔跑过…
总之,环视过后他的鼻子不由得一阵酸楚,曾经的甜言蜜语都烟消云散,曾经的山盟海誓都缥缈虚无。
往事的拉起了幕布,一个字,一个表情都刺痛了旧伤。
此刻的他没有能力再想,因为寒冷加回忆,很快就会麻木他的全身,甚至思想。
接着,他狂奔出校园………
第85篇、不是只要有爱
午夜12点,我依然一个人在街头游荡。空旷的大街,漫无目的地走,我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全世界只剩下我,什么都不用烦恼,过去未来都在此刻消失。
小时候,我有一个梦想,到处去流浪。长大了,我却只能停留在一个地方。因为这里有我的家,有我心爱的人。我爱的男人,英俊而清贫。他不怎么喜欢说话,眼眸总是很温柔。不顾家人的反对,我嫁给了他。
我们住在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没有华美的装修,墙壁是我刷的,地板是他粘的。屋子的每一块砖上,都有我们的爱。我和中是大学同学,学摄影的,很难找工作,尤其是在这个小城市里。他想成为一名自由摄影师,到处采风,拿到的稿费却非常微薄。于是我白天在公司当文员,晚上去咖啡馆当服务员,我们需要很多钱。
“你太辛苦了。”每当他忧郁地望着我,我便会心疼,为了他我甘愿不顾一切。
偶尔有空闲的时候,我陪着他一起外出摄影。我眼中最美的镜头,总让他感到茫然。
“你的眼光很怪。”他如此微笑着说,还是为了我按下快门。
我的老师说过我是个天才,他经常非常激动地告诉我,天才的想法总是不同于世人,他相信我会成为非常有名的摄影师。如果他看到我每天晚上都在端盘子,不知道会怎样的感慨。
我不觉得辛苦,不觉得委屈,为了爱情我可以很伟大。虽然每当夜晚降临,我都站在咖啡馆的柜台后面,望着门外的灯火绚烂发呆。虽然生于斯长于斯,但是这一片繁华总让我觉得陌生。
还记得母亲去世前,拉着我的手叹着气,“我担心你的将来……”
我忍着眼泪,倔强地说:“你放心,我会过得很幸福。”
虽然我的丈夫没有工作,虽然我们没有孩子,但我不在乎这些,所以真的认为我们会幸福。可是很多个夜里,我都梦到母亲临终的眼神,醒来时心痛得快要碎掉,觉得自己对不起她。也许我并没有自己想像的幸福,只不过我太固执了,从来不愿意后悔。在母亲的坟墓前,我抱着冰冷的墓碑,想像她柔软的怀抱,感觉很温暖。“妈妈,你离开我的时间太久了,我好想你。什么才是属于我的幸福,我自己也越来越不清楚了。”
申参加了一个很有影响力的摄影比赛,他选了三张照片参选,其中一张是我的构思。
“这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他修长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跳跃,弹钢琴一般的美妙。我把头靠在他背上,他很瘦,我的手能清楚地摸到他骨头的形状。
“我们会很幸福的……”他如梦呓一般地低语。
我们会很幸福的……我给自己催眠。寒夜里,总是需要一个人相拥取暖,不然太孤独了。如果没有申,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一无所有。
考大学的时候,在母亲的强烈反对下,我依然填写了自己喜欢的志愿。我向她保证,我一定会成功,我会成为摄影师,出版自己的摄影集。可是她死的时候,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主妇。这一辈子,我都没有顺过母亲的意。相师说,我们俩的命是相克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把母亲克死了,她离开的时候还那么年轻。她总是幻想着我能有一幢大房子,将来她老的时候,和我住在一起。我很想看到母亲满头白发的模样,当她已经走不动路的时候,我扶着她到家门口晒太阳。可是老天爷不给我这样的机会,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们的霉运终于过去了。”这天上班的时候、申友了手机短信给我。
“什么?”我木然地问。
“我得奖了!”他打了很多惊叹号,很激动。
得奖的作品正是我们的爱情结晶,申连说想不到。我知道他其实想说,评委的眼光也很怪。申得了一大笔奖金,我想添置些家用电器,但申打算用来买一部昂贵的新相机。
“我现在是真正的摄影师了。”他这样说的时候,我没来由地觉得羡慕。心底有什么在涌动,却混沌不清。
自从得奖,申变得很忙碌,他认识了很多同行,经常有饭局。我在席间听他们高谈阔论,也想说点什么,但没有人注意我。我买菜做饭洗碗,把申的衣服全熨平整,把地板拖得锃亮。我的眼睛很痛,我抬起头不让眼泪掉下来,我想我只是用眼疲劳。我的老板提起我的时候,总说我是那个学拍照的。我的人生依然琐琐碎碎,好像有很多可以说,其实全都不值得一挺。
申说他有机会去北京进修了,去一年。我以为他告诉我,是要和我商量,可是他说他已经决定了。
“这么好的机会,我不可能错过。”他早早地开始收拾行李,把存折拿出来反复地看。
“那我呢?”我不知道自己干什么要这样问。
他也很不解,“你当然是在家里啊。”
“我也想去……”
“你疯了?”
可能我的确疯了,每天恍恍惚惚的。我辞了咖啡馆的工作,一下班就回家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干,总觉得自己的人生无望到了极点。
“你究竟怎么了?现在很多杂志向我约稿,稿费出得很高,我们很快就会过上好日子的。”申对我的反常困惑不已。
“对你来说,梦想重要吗?”我问。
“当然,我一直在追求我的梦想。我向你保证过,我们会幸福,现在我做到了。”
可是,我的梦想呢?我亲手放弃的,原来一直以来都如此不甘心舍弃。我终于明白,原来我在嫉妒申。嫉妒他所得到的一切,那些原本是属于我。为什么我会嫉妒我心爱的人?爱情不是比一切都更加重要吗?
申出发去北京的那一天晚上,我穿上黑色的长裙,坐在酒吧的露台喝酒。淡黄色的月亮看起来离我很近,风吹乱了我的长发,我像一个妖女,不需要任何人疼惜。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是不害怕孤独的,可是却误会自己很脆弱。我打了个电话给申,告诉他我想去看喜玛拉雅山。他说有人找他拍平面广告。我说我想拍点自己早就想拍的东西。他说他需要一个漂亮的女模特。我问他,我可以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吗?他说,拍广告可以赚很多钱的。
我们谁都没有听对方说话,只看见自己的世界。
我扔下工作,出去旅肆了几天。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没有人认识我。我独来独往,每天出去拍照,当我的枧野专注于一个小小的四方格的时候,我的眼睛再也看不到其他。爱恨情仇,万丈红尘,似乎都能在刹那间凝聚在一个焦点里,这就是摄影的魅力。我喜欢捕捉每一个瞬间,让它们成为永恒。回忆是比时间更长久的东西,有一天,当我们身边的人再也不会出现,至少还有照片让我们永远记住。我过得很快乐,很轻松。我穿着棉布的衬衫,吃撒了糖桂花的粥。我住的房子窗口有桃树,远远地能看到小桥流水。我记得我曾经在梦里去过很多美丽的地方,也许有一处就是这样的。
申打电话来问我在哪,他说他不能没有我。我的心柔软而疼痛,我想起母亲重病的时候那无助的眼神。我痛恨自己救不了她,恨不得自己能够代替她死去。
我回到家中,房间里积了灰尘,我打扫了一整天。我把所有的衣服拿出来分季节整理,然后去超市买了很多食物塞满冰箱。我无意识地做着这些事情,不知道为什么要做,只是觉得应该这样做。早上挤公交车去上班,随着人群在颠簸的路上摇晃,窗外是一幢幢陈旧的楼房。身边有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在谈论找工作的事情,对未来充满憧憬。我感觉自己已经很老了,不想去想来来。
申说等长假才回来。我说双休日的时候,我也想出去拍拍照片。
“家里总是需要有个人看着的。”他淡淡地那么说了一句,没有反对,也没有同意。我不再说什么,两个人都沉默着。
很久不见的同学打电话给我,她说在北京见到申,申和一个女模特逛街,笑得温柔。我说他对每一个人都那么温柔。她说,一个好人未必会是一个好男人。我不是逻辑能力很强的人,不想过多揣测同学的话外之音。
申回来的时候,很兴奋地告诉我,他认识了一个很有钱的朋友,有一幢空置的别墅可以借给我们度假。
“总有一天,我们也可以住在别墅里。”申异想天开。
带花园的大别墅,我第一次在生活中见到。我坐在豪华的宽敞客厅里,觉得索然无味。确实很舒服,但也不过如此。如果这就是幸福,我不稀罕。那天我没有在别墅过夜,一个人站在无人的大路上,看不到出租车。就那样向前走,不认识路,也不知道还要走多久。虽然迷茫,却并不恐惧。
申说我变了,我说我们都变了。就那样一丝一丝慢慢地改变,连我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又也许,并不是改变,只不过更加真实而已。
我离开家,离开了申。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是想去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这个世界上没有谁不能没有谁,并不是只要有爱,就会有幸福。也许我也会像母亲一样,在遗憾与不甘中度过一生。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完美的人生。我想要的,仅仅只是心灵的平静。
第86篇、苏东坡情感大揭幕:少年才子曾经被逼逃婚
宋人《东园丛说》记载着苏轼少年时的另一段姻缘:
王子家言及苏公少年时,常夜读书,邻家豪右之女,尝窃听之。一夕来奔,苏公不纳,而约以登第后聘以为室。暨公及第,已别娶仕宦。岁久访问其所适何人,以守前言不嫁而死。其词有“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之句,正谓斯人也。“拣尽寒枝不肯栖,枫落吴江(一作沙洲)冷”之句,谓此人不嫁而亡云也。
苏轼的《卜算子》词寓意何在,至今众说纷纭(涉及四个女子),这里不必卷入。我们要注意这段话的前半部分,所说的正是苏轼的婚姻问题。
《东园丛说》为南宋初年李如箎所撰,《四库总目提要》认为其书虽被后人搀入杂说,但所记之事多“典核不苟”,因此作了“其书可采”的结论。
更重要的在于,王子家并非道听途说之徒,他是苏轼友人王廷老的儿子、后来成了苏辙三女婿的王浚明 。王子家活了八十五岁,直到绍兴二十三年(1153)才去世。侄女婿述说大伯丈的隐私,决不可捕风捉影。
钟莱茵先生的所谓“苏轼多次宣布”,其实只是两次,另一次是在《与王庠书》中:
轼少时本欲逃窜山林,父兄不许,迫以婚宦,故汩没至今。
王庠是四川荣州人,荣州离眉山仅百里之遥,二人不仅是同乡,还是“姻亲”。王庠生于神宗熙宁七年(1074),比苏轼整整小28岁。苏轼此信,写于晚年被贬“海嵎”之际,即60岁以后,当时王庠正值壮年,准备参加科举考试。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年近不惑的大名士,要对一位后生谈及自己少年时的婚事?
答案只有一个:王庠对苏轼早年的婚事多少知道些底细。
苏轼在给黄庭坚的信中透出了这个消息:“有侄婿王郎,名庠,荣州人。”(《与鲁直书》)瞧,原来这位后生也是苏轼的侄婿!联想到苏轼两番强调“为父兄所强”、“父兄不许”,这位仁“兄”应是王庠的岳父。试想,如若王庠对长辈的隐私一无所知,苏轼偏要与他谈论此事,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由此可以断定,苏轼在娶王弗之前,还有一段婚姻。不然的话,他的“不欲婚”、父兄“迫以婚”就无从谈起。这是一段亲人讳言的往事,苏轼在与知情的侄婿通信中透了一点消息,另一位侄婿则在晚年将这段秘密泄露了出去。
文章摘自《解读苏东坡:女性情感卷》
第87篇、我在天堂,你在人间
又是这样的夜晚,静静的,那皎洁的月光凄凉地撒在我的身上,你又去加夜班了。临行前你匆匆地放下笔,揉揉僵硬的手指吃一口冰冷的泡饭。看着你走进风雪中的背影,我的心痛得无以复加。你怎么可以这样不爱惜自己?而我只能把心一点一点地沉进辛酸的期待里。明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我会等回一脸倦容、疲惫不堪的你,可是,等你回来又怎样呢?300天了,每一天我都无可奈何地看你憔悴、看你孤单,当你站在窗前,将目光穿越很远,你是在无边的星空里寻找我么?我看见有泪,在你的脸上肆无忌惮地泛滥,谁说的,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些,我只能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没有了一双手,我无法再为你抚平忧伤。我只是一张桌子,一张在你眼里没有生命只能伏在上面驰骋你的思想的桌子。你将我曾经的照片放在我的身上,一遍遍地凝视,一遍遍地叹息,我的心在你的叹息里碎成一片一片。
我记得你答应过我的,当我流尽了鲜血气若游丝地躺在你的怀里的时候,我说:“高翔,答应我,找一个爱你的人,重新开始。”因为我知道,我们的种种,必定随着我的生命的终结而结束。你点头时的泪水打在我渐渐冰冷的脸庞上。当我的灵魂不再被肉体羁绊随风漂浮的时候,我看见了你的疯狂,你抓住医生的肩膀声音嘶哑地吼道:“救救我的妻子,救救我的孩子。”医生无奈地摇头,都是凡尘之人,谁有回天力?
我在上帝的脚下跪了七七四十九天,膝盖流出的血染红了天堂的地面,才换来这365天与你相守。尽管我只能将灵魂依附在这张桌子上。可是,300天了,我们就在这咫尺天涯中无言地相对不相通,任时光无情地流逝。
隔壁搬来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她穿白色的风衣,有一张笑起来很晴朗的脸,一个有着干净从容的笑脸的女孩是可以依赖并托付终生的。重要的是,她和你一样,喜欢把呆板的方块字码成或短或长的有生命的故事。或许,她也会在深夜为你煮一杯热茶,像我一样为你红袖添香。或许,你们会在共同的志趣中幸福地生活到老。噢,高翔,我不介意的,只要你幸福、快乐。
曾经,我像一株微不足道的小草,你却将目光穿越玫瑰、蔷薇、海棠锁在我的身上。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我没有正常的家世,没有耀人的学历,甚至没有赖以生存的职业,可我却幸运地拥有了你。当你对着母亲恼怒的目光跪下去的时候,我也跟着跪下去说,妈妈,我一无所有,但我会用生命去爱你的儿子,让他幸福。谁又知道,我的生命居然这样短暂。高翔,我多喜欢和你在一起,喜欢烧你爱吃的饭菜,等你回来,喜欢你偷偷在我的身后抱住我,喜欢你的气息你的心跳,喜欢你贴在我的肚子上说,小乔,宝宝在和我说话呢。
都怪那个粗心的司机,他居然边打电话边开车,看着驶向你的汽车,我只能用力地把你推开,可是,我却没有保护好我自己还有我们那只有6个月大的孩子。我说过我要用生命爱你的,这一切仿佛冥冥中注定,我倒在车轮下,手里的香菇撒了一地,那是你最爱吃的。
高翔,我只剩几十天了,原谅我的自作主张,我不能看你这样下去。昨夜,我幻化成天使的模样走进了邻家女孩的梦乡,我告诉她,你守候的王子就住在隔壁,他叫高翔,你睁大了吃惊的眼睛,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这样一个芳邻。她真的很美,一双眼睛,像皎洁的月亮,我真的希望她把你的黑暗照亮。她含笑的目光掠过我的照片时吃惊地问:“她是谁?”你说:“她是我的妻子,去世了。”女孩呢喃:“可是,她是我梦中天使的模样。”
我知道,一个故事开始了,虽然是我一手策划,虽然发展方向如我所愿。但当她依进你的怀抱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四分五裂,我要你幸福,却无法阻止自己悲伤。高翔,灵魂是没有泪水的,我只能把痛苦深深地刻进木头里。
我要离去了,我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在天书上改写了你的一生,天书上说,我离开,你要孤苦终老的。我把那个有月亮般面容的女孩配给你做妻子,并给你们的幸福加了期限——50年。我付出的代价是:在漆黑的地狱中煎熬,你幸福50年,我煎熬50年。来生,我是一个舞者,你是一个琴师,我们亦有50年。
高翔,我们没有了今生就相约来世吧。记住,不要在孟婆桥上喝下忘魂汤,记得我今生的模样;来世,我还为你这般美丽,早早去月老那里,求他把你无名指上的红丝线拴在我的手指。
第88篇、两个人的事
曾经有一对同班同学,他们再一次分座位后,成为了前后位,就这样上天给了他们一次相爱的机会。男生学会了一首歌——童年,以至于每天都唱。有一天女生突然对男生说:呵呵,你可以看演唱会了。男生确没怎莫在意。但是男生心中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但男生太腼腆了,他不会白这种感觉说出来。但是第一次月考男生失败了,再班里倒数。他们也在随后的分座位中分开了,但男生的心却没有从女孩身上放开,他拼命的学习,为的就是让女孩注意自己,终于有一天女孩注意了他,男孩笑了,在随后他更加的努力,在第二次月考中他考出了自己,成为了班里的佼佼者。女孩看了心里也很是高兴。从此女孩和男孩之间开始了艨艟的爱恋,他们彼此并没有说出口,只是在自己的心里默默的祈祷,这是一段很难的感情。高一很快就过去了。高二的分班,两人分在了不同的班里。
高二两人没有什麽得联系,但是两人的心思却始终在一起,高三很快就来了,他们没怎么的联系,而男孩的心里却在筹划的一件大事——因为女孩的生日快到了。男孩省吃俭用硬是省出了三个月的伙食费,和同学一起为女孩买了一套衣服,在当晚他就把这件衣服送给了女孩,女孩邀请男孩去吃中饭。男孩很矛盾,但他决定去。回到家他第一次向母亲撒谎了,为了和女孩相处。但是意外发生了,男孩的妈妈当场将两人抓住。男孩被带走了,女孩心碎了,回去后男孩给了女孩学了一封信,女孩没有回。他们知道可能这是最后的缘分了。但男孩没有放弃,他始终记者这个女孩带给她的美好时光。高考——人生的最大转折点到了。男孩女孩都考得不算理想。男孩想在高考后找女孩玩的,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让男孩住进了医院,这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当他回来时,他又开始了高四的学习,而女孩确选着了去大学。他们失去了联系,男孩每天都在想着女孩,开始一段时间男孩有时候感到无聊,产生了可怕的念头。就这样男孩始终没有忘记寻找女孩的踪迹,终于在清明前后联系上了女孩。两人在五一的时候见上了一次面,女孩用自己省的钱,给男孩带去了男孩喜欢吃的水果。他们就在没人看见的地方,相互依偎着,男孩和女孩讲述着他的理想,因为当时男孩的学习比较不错。男孩心中十分的温暖!
很快,高四的生活结束了,高考又再次来临,不幸的是,男孩在考试前一周夜晚鼻子流血不止,在医院里简单的处理了几天,就去参加考试了,很不好意思,又一次的失败了,没有达到理想,他很伤心,觉得对不起女孩的期望;女孩说了,既然没有达到理想(未完待续)
第89篇、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她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嫁给他的。那时候,她是梳着两条麻花辫子的女学生,他是英俊的解放军营长。
欲嫁未嫁时,他告诉她,乡下家里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老婆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他们俩的事,要与老婆商量一下---老婆大他8岁,从小带他长大的。
她很生气,哭了,像梨花沾雨。他哪受得了这个,连说算了算了,只寄了一纸解除婚约的证明回家。事情就过去了。
这一桩婚姻长达半个世纪,金婚。新世纪初他们所在的城市晚报征集金婚老人的故事,他俩带着甜蜜的笑容,上了幸福榜。
不久,老爷爷以90高龄去世。遗嘱中说,自己的骨灰,要运回故乡去。
老奶奶弄清情况后,抹着泪找到晚报的记者,要记者为自己做主:“50年的夫妻,50年的婚姻,他居然要和前妻葬在一起!”
记者也想不通,就去找老爷爷与前妻的儿子。
翻山越岭,儿子将记者带到了母亲芳草凄凄的坟前。
老爷爷的前妻,去世已有30多年了。当年收到解除婚约的证书后,她没说什么,也一直没有再嫁。只是弥留之际嘱咐儿子,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空穴,就如在世时,在身边留的空铺。
她的墓穴与空穴之间,有一个小孔相通。前妻的儿子说,这是他们乡里风俗,相通的小孔,称为“商量洞”。他们相信,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记者将所见的情景告知老奶奶,老奶奶沉默了。她记起当初,准备结婚时,他曾说过:要回去,商量一下。
原来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现在,他终于回去,与她商量。
第90篇、爱与真心
喜欢听广播里的情感谈话节目,记得有人曾说过:“聪明人不是每件事都要亲力亲为,不是每个风浪都去撞得头破血流,而是从别人的经历中吸取经验和教训,睿智地走好自己的路。”我的情感经历并不丰富,所以,我更愿意听别人的经历。
今天打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她有些忧伤,她说她的男友得了癌症,因为是早期正在治疗,但她不知道他能够活多久。她很难过,也很犹豫。因为他们的感情很好,她舍不得分手。如果分手,她怕再找不到如此爱她的男友。但是不分手,她怕男友活不长,留下她一个人会是多么孤独;或当他男友离开人世的时候,她已不再年轻,想再找一个如意的伴侣也难了。她问主持人,她应该怎么办?是坚持还是放弃?她既不想放弃这段感情,又怕男朋友和她不能长久……
主持人说:“你真是太自私了,什么都想要,什么都不想放手,贪婪的人最痛苦。”
女孩沉默几秒钟说:“我是希望得到长久的幸福,让他照顾我,又担心他活不长,我现在放弃了又可惜。”
听到这里我想,这个女孩简直把自私和贪婪演绎到极致,贪婪的人最痛苦,没错。何止是爱情,生活中许多事情莫不如此,因为贪心欲罢不能,最终的结果就是沦陷。
女孩只想索取,不想承担责任,她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因为爱一个人就是为他真心付出,她却不懂这个道理。也许那个男孩太爱他的女友,所以宠坏了她。当他得了癌症,女友还在为她自己患得患失,全然没有考虑男友的感受。也许她的男友在人世活不了多久,她应该让他在活着的时候更快乐些。
爱上一个自私的人,也许比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好不了多少。我不知道女孩最终的抉择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她和她的男友都不会幸福。
爱首先是给予,是让对方幸福快乐,如果一方不如此,爱情就成为一只脆弱的空玻璃瓶子,一碰就会碎。
第91篇、薇丫头
朋友的店铺,开在大学城最繁华的路段上。所以几乎是每天,都有很多面容新鲜的女孩子,叽叽喳喳地涌进来。我喜欢这个叫“薇丫头”的店铺,并不是朋友的缘故,更多的,倒是因为爱与店里叫薇的女孩子,闲扯上几句。
薇不过19岁,却已在这个城市里独自闯荡了两年,所以她的眼睛里,有同龄的女孩子没有的忧伤与成熟。黄昏的时候,店里人少,薇趴在柜台上,听我有一搭没一搭地问话。薇的言语总是简洁,起初我以为她是害羞,后来才知道,那不过是她自己处世的一种方式,她在城市漂泊的两年里,学会了在陌生人的打量问询里,用冷淡的外表,包裹起自己。但我还是喜欢她,冬日的阳光懒懒地射进暖气充足的店里,薇温柔地劝那些与她一样年轻的女孩子,买下试穿的漂亮毛衣。总是三言两语,女孩子们便被薇说动了心,一脸欣喜地掏钱买了穿出门去。我说薇,为什么有时候她们明明知道这衣服你卖贵了,还是甘心要买呢?薇听了便抿嘴笑,不言语。但我知道那一刻,薇的心里,是快乐的,一种被人承认且接纳的喜悦,让薇像那纯美的花儿,在与她无关的一片繁华里,清香绽放。
因为有了薇,朋友的小店,就经营得有声有色。但我几次劝说朋友给薇多加些工钱,都被拒绝了。朋友说,要都像你一样心软,商人还如何吃饭?她不过是我雇来的员工,为老板卖命工作,那也是分内的事,况且,像她一样等着做工的女孩子,这个城市一抓一大把呢!我很难过,为薇。是的,她在朋友的眼里,不过是尘埃一样无足轻重,如果不高兴,朋友随时都可以请她走人。可是,辞掉了薇,朋友又去哪里寻到如此聪慧乖巧又坚强的女孩?有谁还会在新衣上架的时候,在门前的信息板上,画一个眼睛明亮神情可爱的卡通娃娃,来吸引顾客进门?有谁会把衣服,摆出各样的艺术Pose,挂在墙上?又有谁会每日清晨哼着歌儿,将店铺打扫得窗明几净?把店铺当成家一样热爱着,怕是只有薇,才会吧。
薇很少对我提起她的家人,但我还是断断续续地,知道她的父亲,早已去世,她高中读到一半,便毅然退学,挣钱供自己的小妹读书。我曾经试着问她有没有过后悔,但她从来都是将我的问题跳过,不肯作答。后来有一天,我偶尔看到她倚在门口,神情复杂地看着那些衣着时尚面容骄傲的女孩子,才终于明白,薇,其实是心内一直都在后悔的,只是,现实让她,只能这样隔街望一眼,那曾经想要的未来,便用世俗的喧闹,将她一把拦住。
我几次邀请薇去我任教的大学散步,都被她拒绝了。我以为她是敏感,怕在高傲的大学生面前伤了自尊,但几个月后,却在校园的水杉林里,看到了薇。而且,竟是和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薇的手,被男孩紧紧地握着,她脸上的幸福,如一湾潺潺的小溪,清亮无比。薇,显然是遇见了她生命里的初恋。
那个男孩,学的是艺术设计,他第一次到店里来,便被薇别致的设计打动,外人只知道薇是个打工的女孩,但他却一下子看穿了薇的不甘与渴盼。是他先写了情书过来,薇很快用一整颗心,迎合过去。她把自己化作一团火,将这份浓浓的爱恋,熊熊地包裹住,连我这不再相信爱情的人见了,都觉得温暖。每到吃饭的时候,男孩都会过来,远远地就喊她“薇丫头”,薇常常忘了顾客,瞬间便冲到马路对面去,将他环拥住,而后,仰头傻傻地笑望着他。那时候的薇,如一朵百合花,听到春天的呼唤,迫不及待地,便哗一下绽开了。
一向内敛的薇,在这场爱情里,丢掉了所有的矜持和羞涩。她的0里,有多少爱,她便将多少,完全地展露给他。她从来没有像那些有心计的女大学生一样,在爱情里,学会周旋,学会计算得失,学会从容自如地进退。薇只是去爱,并且,尽情享受着这份在别人看来,差别悬殊的爱情。薇开始跟着男孩去大学里听课,昔日她所向往着的生活,终于啪地一下向她打开了房门。男孩在学校里也是稍有名气的,爱上一个打工的女孩,更是让他的知名度,一夜间飙升。他与薇牵手走在校园里,总会有许多的人议论指点。我不知道男孩有没有过退缩,但我却清楚,至始至终,薇,都是没有过犹豫的。她知道自己配不上他,但她还是执拗地爱着。
店里不知何时开始断断续续地进来一些女孩子,她们并不买衣服,只是假装饶有兴趣地环顾一圈,便笑着离开,走出去老远,还会回头,看一眼辛勤忙碌的薇。有时候她们也不进来,只站在门口观望一阵,说,这就是那个爱上我们校草的薇丫头,看她把店里的镜子擦得多么清晰,可是为什么她从来不照照自己呢?这样的话,很快地让朋友听了去。朋友很果断地对薇说,要么辞职,要么离开那个男孩,别再给店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我知道朋友不过是一句警告,她是舍不得像薇这样灵巧的员工的。但薇,却是在朋友的叱责里,轻轻说,好,我走。
这是朋友没有想到的结局,不过是一场看不到结果的爱情,莜却选择了为之丢掉赖以谋生的工作。我赶过去劝薇,而薇,却是在我还没有开口,就说,姐姐,你也不了解薇吗,你知道她即便是将来后悔,也会去做的。
我终于在薇的这句话里,保持了沉默。我想,薇会受伤,可是,她亦会因为曾为一份不可能的爱情,努力过,而心内喜悦。
一年后,我便再也看不到薇。那个男孩的身边,开始换了另外一个时尚光鲜的女子,一眼看过去,便知道,在世俗生活里,他们是相配的。可是,我还是忘不了薇,这样一个在与她无关的冷漠城市里,为了渴望着的幸福与爱情,曾经不顾一切地与生活争抢过的丫头。
第92篇、糯米鸡
你,有没有吃过一种点心“糯米鸡?”外面是一层油炸后酥脆的面粉,里面填满了香软的糯米及切得碎碎的小粒的香茹、叉烧。这种点心既好吃又便宜。我记得九四年在西乡塘民族学院读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常年有售,只需三毛钱一个。
她不是爱吃零食的女孩子,却非常爱吃这种点心糯米鸡。
每天下午午睡起来,她习惯地去他宿舍找他,娇憨地唤他的名字,迭声地嚷道:“梁君,梁君,我饿了。”
他微笑,放下手中的书,说:“我也饿了。”
唔……她嘟起花瓣似的嘴唇,手放在白色连衣裙背后,仰面看坐在上铺微笑的他,撒娇地蹬脚。
西斜的阳光淡淡地照在她乌黑的发上,每一条发丝都闪闪发光,年青女孩子的脸仿佛一朵娇嫩的凤仙花,随时可以揉出胭脂般粉红的花汁。她不正面看他,却吊起眼稍斜斜地睨视他,似笑非笑地,卖弄十九岁女孩子初解的风情。
他不禁目眩神迷,一颗心激烈跳动,在她甜蜜的笑靥中融化。他投降,“好,好,我马上去给你买你爱吃的糯米鸡。”
她胜利地笑起来,声音清脆地,仿佛窗口上挂的一串幸运星风铃,摇走年轻岁月里面的烦恼。
年轻时候的爱情,都是这么的简单却快乐吧?当他蹬着破旧的二十八寸自行车,横梁上坐着笑靥如花的她,在校园里面一圈又一圈的逛着。树叶的清香,花朵的芬芳,都比不上下巴下抵着的她的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头水味道那么好闻。她眯起眼睛,抬头看浅蓝色的天空,大朵大朵迅速移动的白云,从树叶缝中投下来的斑斑驳驳的阳光,然后是他干净的眼神,灿烂的笑脸,轻轻地低下来,温暖地覆盖在她妩媚的眼睛上。
年轻的爱情却也是脆弱不可考验的。因为彼此都是那么骄傲的孩子。一点点误会,一点点磨擦,一点点地积累起来,就会慢慢地侵蚀曾经不可动摇的决心和信心。
新的学期开始的时候,她忽然厌烦了他的殷勤,厌烦了无休止的争吵、和好、再争吵。
她开始躲避他。不再每天都和他在一起,不再吃爱吃的点心糯米鸡。很长一段时间,她奇怪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食物和男孩子,怎么回忆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有人焦急地跑来告诉她,他在宿舍里喝醉了酒,小刀割伤了手,流了许多血。
她低头看手上的书,无动于衷,冷漠地:“死不了,会好的。”
同学们很愤怒,指责她冷血,不近人情。
她抬起头来,泪光隐约地:“我也不过是忠于自己的心罢了。如果已经不能再爱他,又何必勉强自己去敷衍他?我只能给他一时的安慰,却不能给他一世的爱情。他只是一时的伤心,不会一世痛苦。”
她坚持着,残酷地拒绝去看他。
可是,他始终不能忘记她曾给予他的快乐,苦苦地,求她回心转意。深夜喝醉了酒回来,在她宿舍楼下大声地叫她的名字,一遍一遍地喊:“小麦子,我爱你!我爱你,小麦子!”
女生们纷纷打开宿舍窗子,探头往下看。她们不忍地说,小麦子,你真的是太残忍了。
她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头,眼泪却缓缓地流下来,淌湿了枕巾。为了息事宁人,她办了转学手续,离开原来的学校。
离校的前一天晚上,他在路上拦住她,憔悴颓废的样子,让她心疼。
她叹息:“你何必?”
他苦笑。“小麦子,你还记得那时候,每天下午,你走来我的宿舍,唤我的名字,告诉我你饿了吗?”他声音忽然哽咽,“我原来不知道,那时候,微笑着看你撒娇,听你说这句话,为你飞车买来你爱吃的点心,看着你欢喜地大口大口地,眯起眼睛吃糯米鸡的样子,那个时候,原来是我生命中感觉最幸福快乐的时候……”
她默默地看着他,许久,终于说:“我也记得那时候的快乐。谢谢你,我们曾好好地相爱过。”
“为什么?”他绝望地捉她的手,“为什么我们不能再回到那么快乐的时候?为什么你不再爱我?”
她心里面忽然一痛,泪水掉了下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爱和不爱,都不需要理由。”
他象个小孩子一样在她面前哭泣起来。高大俊朗的他,第一次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象个不讲理的小孩子,委屈地哭起来。
她轻轻地拍他的背,一下一下,怜惜地,心酸地。
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地唤他的名字:“梁君,梁君,我饿了。”
他停止了哭泣,眼睛一亮,“好的,我们去吃宵夜,我给你买糯米鸡。”
她说,我很累,我不想走,你一个人去,好吗?
他迟疑地,可是,我不放心留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微笑,没有事的,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点头,好吧,我马上就给你买回来。说着,他飞快地往学校门口跑去。可是,那个时候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很多店铺都已经关了门。他焦急地从一个店铺跑到另一个地方的店铺,只害怕买不到她爱吃的糯米鸡。
她站在那里,看他身影渐渐跑远,不见了。她没有犹豫,转身便走回宿舍,拎起已经收拾好的行李,悄悄地离开了。
火车即将开动的时候,她听见他焦急的声音在站台上呼喊她:“小麦子,小麦子!”她强忍着泪水,背对窗子,坚持不回答他。
火车开动后,广播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寻找一位名叫小麦子的女孩,请她听到广播后来列车员广播室,有东西要转交给她。
她来到广播室,接过一个大纸包。纸包打开的一刹那,她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纸包里面整整齐齐地包着新鲜的食物,全是她爱吃的点心“糯米鸡”。
一封信,字迹潦草。他说:“当我跑遍大学城,终于买到你爱吃的糯米鸡,你却不再在原地等我。我听到心碎的声音,和我手中的点心一起跌落地上。你不再爱我。我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接受了这个事实。只是,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残酷的方式来提醒我?我依然爱你。只是,我学会了尊重你的选择。有生之年,我不会在你面前出现,如果你不想看见我。我请点心师父给你做了新鲜的糯米鸡,希望你能收下并且细细品尝它的滋味。因为,点心的馅里,放着我们曾经爱过的味道。你记得吗?咸的,是我们的眼泪,甜的,是我们的亲吻……”
第93篇、因为不舍,所以原谅
人人都说小美是个太工于心计的女孩子,会在不知不觉里,将你的好学了去,将你的宝贝夺了去,你还温柔地笑着谢她,觉得她是个无法不让人怜惜疼爱的女孩子。偏偏我是个思维简单的人,并没看出小美的品质有多么的恶劣;倒是觉得和她在一起,每天都有快乐可寻,单调的生活,也因此变得有滋有味。所以任别人怎么劝,还是每天早早地起来去图书馆帮她占座,又将她喜欢的豆浆和油条买好了,一路小跑地行至她宿舍楼下,对着五楼的一个窗户,像食堂师傅似的大喊开了:小美,吃早饭啦!
听到喊声的小美,总是穿着性感的睡衣便蹬蹬蹬跑下来,倚在楼门口温柔地唤我“阿宝”。等我在门口站定了,她便啪地亲我一口,这才甜甜笑着接过早饭,喊一声“在图书馆等我”,便小鹿一样轻快地跳上楼去了。我总是边听她远去的脚步声,边意犹未尽地回味着刚才那个甜蜜的吻,而后坐在楼前的台阶上,一直想到她收拾好了,清清爽爽地出来为止。
小美从没有向我提起过她的家庭。偶尔我问起,她也是含糊其辞,说他们只是普通小镇上的工人,在她的人生路上,几乎不能给她任何的帮助。说完了便又笑闹着过来,拧我耳朵,说怎么又不听话,问她不喜欢的问题?怕她真的生气,我就呵呵笑着边道歉边挠她的痒,直挠得她喘不过气来,在我怀里笑得流出了眼泪。那时的小美,总让我觉得心疼,尽管知道那眼泪是笑出来的,可还是会掏出手帕,小心翼翼地帮她擦掉。
小美有和其他女孩子一样的虚荣,爱漂亮的衣服、首饰,可爱的甜点,买很贵的化妆品,听小资味十足的音乐。这些,无一例外地都需要钱来打理,我惟有靠打工和稿费,一一地将她的愿望满足。小美欣喜若狂地接受这些礼物时,除了习惯性地给我一个热吻,还会在我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在一个小本上将礼物的名称及价格记下来。有一次被我撞见了,她的脸竟是微微有些红,但随即跳过来冲我撒娇:不准生气哦,这是我的习惯,要将每一份爱心记下来,以便永远地刻在心里,不忘回报。我的心,突然地有些痛。我说,可是小美你怎么不明白,我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不需要回报的;哪怕是有一天你伤了我的心,或者,永远不再爱我。
认识小美这么长时间,她第一次这样紧地抱住我,不哭也不闹,只是把小小的脑袋,很安静地靠在我的胸口,像个温驯又无助的小兽,用温柔的牙齿,轻轻啮咬着我的心。
考研成绩下来的时候,院长也找到我,希望我能留本院工作,边辅助他处理好日常事务,边读本院的研究生。这样好的机会,比起去北京读研,当然是人人都想要的。一个从小城市来的学生,在别人都正为一份工作头破血流地拉关系走后门的时候,却一下子被这样的幸福击中,是连我自己,还有小美,都大大吃了一惊的。
但小美并没有跑来向我祝贺。她的考研成绩,没有任何的希望;工作,亦是没有着落,甚至连留在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的可能,都是渺茫。那一段时间的小美,终日寻不着她的影子。有时同宿舍的哥们说看见她了,身边陪着的,却是举手投足里都极气派的陌生男人。男人眼神里的暧昧,任是定力再强的女孩子,也逃不过。我的心,在别人轻描淡写的叙述里,痛得厉害。我终于发短信给小美,只有冷冷的几个字:我在校门口的茶吧里等你。
见面后小美说的第一句话,亦是冰一样的凉:祝贺你哦,终于有了美好的前程;离抱得美人归的时辰,怕是也不远了。我不看她,说:可是如果没有你,再好的工作,又有什么意义?
“这样好听的话,说了又有什么用?我们上得了一块儿去吗?你又舍不得将这份工作辞掉,或是,让给我……”
我愣愣地抬起头,看了小美足足有一分钟,终于努力地说服自己,对着一脸漠然的小美,轻轻说了一个“好”字。
我将这个决定说给院长的时候,他几乎吓了一跳。他说,你真的想好了吗?这样的险,不是轻易可以冒的。而且三年后,你研究生毕业回来,院里说不定已不再需要你。况且她值得你那么信赖地,将整个的前程交给她吗?一个人的心,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让你看清的。
这样的劝告,我不止听了一次,但还是在院长第三次打来电话让我重新考虑时,微微笑着说了一个“不”字。
毕业前的那两个月,每天都有疯狂的节目上演。我和小美也不例外。我们将这个海滨城市的角角落落几乎都逛遍了,我们在不知名的山顶的松树上,刻下两个人的名字,又用一个大大的心形图案圈起来;我们还在海边写下各自的爱与恨,然后站在远远的礁石上,看海浪一阵阵地涌上来,将这些不肯讲给对方听的秘密,一一地冲刷掉,不留任何的痕迹……
坐火车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我没有让小美送行。她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亦没有坚持来送。短短的两个月,她就用她的聪慧,博得了书记和老师们的赏识。甚至有领导,要力荐她进校长办公室去工作了。如许多的光环,终于让我在她的心里,慢慢地黯淡下来。
小美说,三年后我等你过来;可是她不知道,因为一点小小的意外,我终没有通过研究生的复试,唯有回家乡那座小城,去做一名普通的中学老师。
几个月后,我收到一张五千元的汇款单,附言栏里写着:这是一个女孩记住爱的方式,如果你会原谅,就请收下这份小小的回报和歉意。
我将这份汇款单,随手丢在抽屉里,而后请了假,出去散心。火车最终在小美的家乡停住的时候,我的心,竟是很奇怪地,慢慢安静下来,像那碧蓝的天空,和澄澈的山泉,清透,沉静,恬淡,美好。
我踏遍了小美对我讲过的所有的小巷和街道,还有她毕业的那所中学,在那里,我碰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她对这所学校里走出去的优秀的学生,一个个如数家珍。她说,你问的这个林小美,真是个可爱又奇怪的孩子,她让每个人怀疑,却又让每个人那么强烈地想要帮助她。
她的执著与好强,让人惊讶又令人心疼。幸亏她飞出了这个小城,且有了好的工作,可以让她瘫痪在床二十多年的父母,还有痴呆的弟弟,读中学的小妹,终于有了一生的倚靠和支撑……
我很快地坐火车返回去,将那份汇款单里的钱取出来,买齐所有考研所需的资料,在这个淡如水、明如镜的秋天里,为一份不确定是否还能追回的爱,埋头苦读……
第94篇、荣登排行榜的爱情口号
��你的爱是我今生的惟一——因虚无朦胧与大弹性而荣登榜首。
当爱成为惟一的时候,地球在心中就不复存在,这使爱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具有惟一倾向的人,最后的归宿大多数落籍于精神病院,在那里,才可以问心无愧且无比真诚地高呼“惟一”。这世界值得爱的东西很多。“惟一”倘若成为主宰,爱还有什么滋味可言?别错翻眼皮,远离把你当作“惟一”的那个人。
让我多爱你一些——因大张力的阴险功略而位居第二。
爱你可以多一些,当然也可以少一些,甚至一点儿都不给你。爱你时,那爱多的令你脑满肠肥;不爱你时,你连唾沫星儿都捞不着。爱谁是谁,所以只要精神还正常的男人和女人们够乐于振臂高呼此口号。这种爱既潇洒又很险恶。 爱你爱得心痛——因委婉且有自虐倾向而名列第三位。
在折磨自己的同时更变本加厉去折磨对方,这实在是一种残酷的温柔。但爱情的时尚男女们要的就是这种死去活来的劲儿,所以当你被他(她)爱的痛不欲生之时,你就会“明明白白我的心”了。
于是乎,每个多情的人都在因爱而心痛,在涕泪滂沱中争先恐后标榜自己是爱神的私生子,但很难发生“今夜落花成冢”之哀艳故事,大多都在心痛过后又去寻找新的心痛了。
只想跟你一起走——因比较高明的含糊其词而名列第四。
想跟你走不等于爱定你了。但可以“吃”定你。当“吃”得沟满壕平时完全可中途溜号,再去跟别人溜达。其妙就在“想”字上大做功夫——想跟谁就跟谁,你能怎么着?他(她)若和你说这种话,你赶紧撒丫子,而且千万别让他(她)追上,否则以后有的苦吃。
爱你爱到骨头里——因具有原始意识的冲动与模仿刺激运动而登上排行榜的末班车。
如今的人说的就是个心跳,爱情也如此,类似刺激运动的爱情是具有冒险精神的人的最爱。这条口号的反面就是“恨你恨到骨头里”——倘爱不成便会油然而生恨,这种极具杀伤力的爱情可贵之处就在于它的可怕。
南方网
第95篇、爱看得见,爱不是风
早晨7点零8分,美佳睁开眼,懒懒地抬头看床头的美丽通电脑语音钟。天!昨天玩得太疯太开心太晚,睡觉前定时只定了时和分,忘了定日,电子公鸡不肯打鸣唤她起床。吴宇要赶8点30分的飞机去广州,说好7点40分机场见,她要把从信息网上获取的有关资料给他,送他上飞机。
美佳从床上跃起,手忙脚乱地刷牙洗脸上妆,她绝对不允许自己素面朝天见吴宇。同吴宇走在一起的美佳要美丽要光彩照人,回头率80%以上。因为吴宇喜欢。终于红色夏利左拐右绕到了机场。付完钱下车,美佳看见不能再等下去的吴宇毅然决然地追老板走进机场。
“吴宇!”美佳不顾一切地大喊.不见吴宇回身,心中一急,整个的人作鸟飞了过去……
刺耳的汽车急刹车声,夹杂着行人的惊叫。
世界从美佳的眼睛里消失,刚刚买来的勿忘我撒落在柏油大道上,被车轮碾碎。
二
腰间BP机响,显示出陌生的电话号码。许文按号码拨通电话,问:“谁呼我?”
“是我,吴宇。”话筒里传来吴宇焦急却处惊不乱的声音:“美佳被车撞了,在医院,我得马上坐飞机去广州,拜托你照看她一下,完事我立刻赶回来。”
许文感到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痛得他浑身抽搐。他三步并作两步冲出办公室。骑上摩托一路狂奔到医院。
许文比吴宇先认识美佳。他永远都会记得在一个下毛毛雨的日子里,大学二年级的他结识了这位带给他生活激情的美丽女孩。
床上被纱布五花大绑毫无生气的病人是美佳么?
泪顿时浮上了许文的眼。
美佳在这个城市没有亲属,只有吴宇。她奔吴宇而来,远离父母千里之外。
美佳向许文介绍吴宇,许文看美佳看吴宇的眼神,初春的柳叶变作含苞欲放的玫瑰。许文知道自己完了,这才始知美佳信任他对他好.是认他为好朋友好兄长。
“这一刻我整整等了一千年。”美佳兴奋地告诉许文。
“是吗?”许文告诉美佳,“有人整整等了一万年。”
吴宇在大学风头最健,入校第一天,他公开宣称他的功课是最棒的,没谁盖过他。他迎着众多女生亮热的目光,目不斜视地向美佳走来,把一腔爱慕与热恋独独给了美佳。
三
一夜下来,许文脸色青灰,眼窝和双颊明显塌陷,嘴唇干白,嘴角燎起水泡。他一直注视着美佳,紧握住美佳的手,掌心贴着掌心,就这样坐着一动不动。
清晨的太阳光穿窗越慢,深情地唤醒许文。许文想站起来活动一下僵硬的身体,却发现自己原本握着美佳的手,竟然被美佳紧紧握住,他踉跄着扑向床前按急救铃,招来医生护士。
“她的手,她的手,我的手。”许文激动得语无伦次。
“她有意识了。”医生看见自己的病人生命复苏,露出欣慰的表情。“到底年轻。看样子过一会儿就会苏醒。”
许文忽然害怕起来,害怕美佳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他许文而不是吴宇。许文不希望美佳伤心。
美佳终于醒过来了。
她用微小的力气使劲撑开沉重的眼皮,世界重新回到她的眼睛。她茫然盯着许文憔悴夹杂着欣喜的脸十几秒,终于认出这占她三分之二视觉画面的脸。
许文见美佳的唇在动,忙俯下身子,耳朵靠近,听见美佳虚弱但却清晰的声音:“许文。”
“哎哎。”许文连忙答应,心头发热喉头发紧鼻子发酸,眼泪差点落下来。
好不容易控制住感情,许文安慰美佳:“医生说你没事的,很快会康复。”见美佳没反应,又说:“吴宇。” 虚弱不堪的美佳眼睛亮起来。
许文继续说:“吴宇马上就回来,托我照看你。”
美佳亮起来的眼睛现出欣慰:“这样最好,不要让吴宇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太难看。”
四
吴宇走近美佳,在美佳睡过去浑然不觉的时候。他是以最快速度办完事,赶最早一班飞机回来的。
一张畸形难看的紫茄子脸,上面切开两条缝当眼睛,鼻子脸蛋平起平坐,身体如同一堆废了的机器。
这是美佳。
现在的美佳。
吴宇感到直往外冒凉气,天地骤然变小,令他呼吸受阻,没有气力。
从前那个美貌智慧的美佳,那个充满灵气的脑袋瓜总能翻出精妙绝伦的主意为他事业添砖加瓦为他生活增光添彩的阳光美佳,在同汽车相撞的一刹那散尽风中。
吴宇从皮夹抽出一叠钱,放在美佳床头,推开门,抽身离去。
五
毒肿一天天见消,美佳的脸和身体开始脱皮。她有种毛毛虫的感觉,毛毛虫成为毛毛虫之前是蝴蝶。
医生告诉病皮脱尽的美佳:可以出院了。
许文接美佳出院。美佳不要许文搀扶,自己架着双拐走出医院。
毛毛虫破壳而出,重新成为五彩蝴蝶。
打开久违的宿舍门,熟悉又亲切。窗帘换成厚丝绒,是美佳喜欢的绿色,遮光,为了她白天休息静养。
美佳忽然发现许文的肩很宽很结实,干净明亮的单身小屋有了从来没有过的温暖温馨,因为他的存在。
美佳看着窗帘对许文,说:“你真心细,来世你不嫌弃我给你做太太?”
许文笑道:“人生没有来世。就是有来世我认你是谁?南极的企鹅还是北极的冰熊?”
美佳认真地说:“如果来世你是人我是动物,你看见一只黑白相间的猫,就是我,别忘了带我回家。”
两人大笑。
许文要美佳休息,他来动手。美佳要许文坐下看电视,自己亲自下厨。腿伤不耽误手忙,不一会儿就喊许文往桌上端茶。
两人坐好,美佳举杯:“敬你一杯,感谢你,发自内心的。”
许文也举起了杯,刚要说什么,礼貌的敲门声响起,三声两遍。
许文起身开门,门口站着一位陌生小姐。“你找谁?”他问。
“方美佳小姐住这儿吗?”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小姐又说:“有位叫吴宇的先生从北京打来长途,委托我们鲜花店送花给方小姐,恭贺方小姐康复出院。”
美佳接过蓝色勿忘我,用唇用额用眼用脸用整个整个的心轻轻抚摸,泪珠儿串串洒落花间。
六
起风了。
风看不见,风是存在着的实实在在的感觉,如同爱。
很熟悉很熟悉的脚步,很熟悉很熟悉的敲门声,但不是你最最心盼的。
她明白吴宇,这个世界上她最明白他。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要干什么,甚至他刚有感觉正要想还没有动就被你点出。
那次同学聚会,为生活举杯共饮,每人说一句。有的说生活是垃圾,有的说生活是一天天过日子,还有的说生活是竞技场游乐园什么
的。许文说生活就是干事。轮到吴宇了,所有的目光都在他的脸上,都想听他有什么高见。吴宇神情漠然,说生活是赌城拉斯维加斯,每个进入者都是赌徒。
是的,他在观望,看她是否物有所值,值得他下注和交换。
最初你曾欣赏他的精明,现在你却感觉到了残酷。
爱是快乐,如果不快乐就分手,真的没有什么。只是只是她的内心多么多么渴望他能来看她,问一声“你好吗”。 她得不到。他害怕被粘住不能脱身。
她的脸相当憔悴,内心更憔悴,为吴宇。桌子上躺着一束勿忘我,一夜失水,不再鲜艳。许文找来花瓶装满水,把勿忘我插进去。
美佳一脸认真:“吴宇忙,要不,天天会来看我的。”
“那是。他现在不知怎么挂念你呢。勿忘我代表他的心。”
美佳想做个笑的表情,眼泪却滚滚倾出,止都止不住。
“其实没什么,我只是有点忧郁,有点冷,有点想家,想我爸爸妈妈。”美佳哽咽着,断断续续地抽泣。“其实我不是那种拒绝长大的女孩子,非要人照顾,要人关心。要人哄,我不是的。”
许文感觉到了心痛,为美佳。
“看看谁来了?”许文打开门,“请进,轮椅先生。”他把轮椅推进屋,“轮椅先生愿为美佳小姐效劳。”说着做了个芭蕾舞谢幕的动作。
美佳破涕为笑,问:“哪来的?”
“跟亲戚借的。”
“有亲戚真好。”
美佳的眼泪又要往外流。
“你就权当我是你亲戚。”
美佳感动,把手伸给许文:“谢谢。”
许文扶着美佳坐上轮椅,“走,看太阳兜风去。”
“我不要这个样子。”美佳羞涩地笑了一下,“给我十分钟。”
许文点上一支烟,静静看美佳打开小巧精美的瓶瓶罐罐,红红粉粉白白黑黑,细致地往脸上涂涂抹抹。
上妆时的女人最是温婉妩媚。
许文推着美佳来到户外,暖暖的阳光洒一身,感觉好极了。
“坐好了。”许文推着车跑了起来,有风扑面而来,美佳张开手,感觉风在指间嬉戏,温馨的快乐从心底升起,全身通透。
七
美佳康复了。
真正意义上的康复。
美佳已上班工作,姿容姣好依然,添了份成熟后的优雅从容,有氧健身锻炼后的身材苗条健美,举手投足透着职业女性的独立自主与自信。
吴宇清楚现在自己该做什么,他打电话给鲜花店,订购一束最好的红玫瑰,请礼仪小姐送给美佳。
他知道美佳会来找他。美佳最明白他。美佳说过,成功的男人最感性最具魅力。他已升任总经理助理,这才是开始。现在他们又是最般配的一对。
许文接到美佳的电话,请他吃饭。许文知道这是最后的晚餐,感谢他为她所做的一切。他爱她,从他第一眼看她快乐阳光的笑,甚至她爱上了别人做了人家的恋人,他仍不能改变自己的爱。在这个充满机会的世界里,他相信自己在哪儿都能够立世创业,他选择了她所选择的城市。
许文如约敲开了美佳的门。
美佳一身盛装接他,艳光四射。许文感觉到了却不能够去想。因为那永远是梦。
“提前10分钟。”美佳嫣然一笑。
“看看能为你做些什么。”许文说。
美佳让开身子,一桌美味佳肴香气扑鼻,全是许文爱吃的。
许文心中感动,有想哭的感觉。“谢谢,我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美佳变出一束鲜艳玫瑰。一朵白,一朵黄,一朵红。
“送给你。”
“什么意思?”幸福来得太急太快,许文不敢相信。
“白的代表纯洁,黄的代表幸福,红的代表爱情。”
许多次许多次,梦境里才有的。
“假的?”他问美佳。
美佳脉脉含情,告诉许文:“真的,爱你。” “再说一遍。”许文要确认,绝对的确认。
“真的,非常爱你!”美佳重复着。
许文捧过玫瑰,芬芳醉人,“干吗不早告诉我?”
“一定要在我身心完全康复之后,否则对你不公平。”
两只手握在一起,十指交织,掌心贴着掌心。
满屋和煦阳光。
吴宇接到美佳电话,祝贺他高升。
“真诚地为你祈祷祝福,我和许文。”
吴宇沉默,感到自己是古埃及国王,在满是黄金玉翠金字塔里。揪心般孤独。
第96篇、男人心中永远开放的2朵玫瑰
男人的心中有两朵永远开放的玫瑰,红玫瑰是相濡以沫的妻子,白玫瑰是惺惺相惜的哥们,红玫瑰是身心疲惫时最好的温情使者,白玫瑰是一起在外喝酒论美女的生死至交。
东东的生命里就开放着这样两朵玫瑰,几乎同样开得灿烂鲜艳,几乎两朵玫瑰是同时来到东东生活里的,而获得这两朵玫瑰的媒介就是互联网,互联网以其特有的加速度介入了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在日渐冷漠的人情冷暖中找到了些许安慰。
东东从梦中醒来记得小海9点和他有个约会,他看了看墙上的钟离约会时间只有10分钟了,他一边穿衣服一边推了推睡在身旁的妻子说:“小海那小子找我有事,早饭你自己解决吧!”
小海打电话来了,他大声说:“臭德性,你放我鸽子啊,我在这等了都快半小时了,你安的什么心?”小海一向嘴臭,事情不顺心就喜欢泼妇骂街。
妻子说:“东东,是不是小海那小子呀,大清早他发什么疯呀,你们到底在搞什么?”
东东陪笑说:“老婆,没事的,你还不了解小海吗?准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情了,你安心睡吧,我处理好了就回来!”
小海又来电话了:“东东你到底怎么想?!你小子打算怎么办,就这样一直游离着,我都成这样了,你怎么还能高枕无忧呢?”
东东觉得自己理亏,就赶紧道歉,我昨晚酒喝多了,所以晚起了,小海一个劲的说现在该怎么办?东东说要不你来我们家吧,你嫂子也在家,给你改善一下伙食怎么样?
小海说嫂子会不会介意?东东说你怎么也考虑起细节了呢,你从来不都是无所顾忌的吗?小海生气的说,这都是被你害的,来就来,我也不在乎被你调遣,谁让我依赖你呢?
东东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他要找我还要这样尖刻的对我呢?小海出现在东东家门口的时候是9点15分,小海穿着一件黑色外套,牛仔裤,锐步运动鞋,就算是这样他依旧帅气,发式是新出的“我要动感”型,眼圈发黑,一看就知道睡眠严重不足。
东东问他说:“小海,你怎么搞成这样!”小海嘴角一歪说:“操,他又移情别恋了,这回他准不要我了!”
东东猜想小海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他知道小海的性取向不是女人,这个东东早就知道,东东还知道小海一直和大林在搞着地下活动,一直相处了4年,他们时常闹别扭,一闹别扭东东家就成了小海的法庭,他会翻江倒海的数落大林的种种罪状,一会说大林儿戏他,一会说大林对他老婆太好,一会说大林要看上别人了。到他们和好了,连个人影也找不到。东东妻子不止一次的对东东说小海他充其量只能算作酒肉朋友,这种朋友不交也罢。
东东对小海说,你不是有事情要找我吗?小海好象很委屈,好象有眼泪要掉下来,东东示意小海不要这样失态,于是他大声对小海说,你干吗不去酒吧呢?喝醉了什么也不用想了,非得找我!
其实东东之所以这样说,他是怕小海一时激动说了不该说的话,要知道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男人整天为情闹别扭被别人知道了,一定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到时大家都会尴尬。
小海涨红了脸,没有想到东东怎么也会这样对他,他提高嗓门对东东说,谁一定要找你,臭德性,我把你当兄弟才找你的,什么玩意,切,走了,不说了,他回头时,眼眶里有晶莹在闪动。
东东就心软了,他跟着小海出门了,他知道小海的脆弱和痛苦,他知道爱上一个已婚男人是多么的不幸,他更知道男人对男人付出真情更是件惨痛的事,何况小海和大林是他介绍认识的,他知道出现今天这种局面他也该付一定的责任。
东东和小海在茶馆里聊了很久很久,连吃中饭的时间都误了,东东说我帮你劝劝大林那小子,但你也不能太固执太认真,毕竟这种事情是见不得人的,小海这才笑笑,他孩子般地对东东说,谢谢你了大哥。
第二天下午,东东从写字楼里出来,与对面的来人撞了一个满怀,抬头一看,是大林,东东生气的说,怎么是你,怎么也不长眼睛?
大林和东东以前在一家公司,东东仍旧在这里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大林早下海了,听说还混成了个人摸狗样,东东还知道大林自从发迹后对男人也开始感兴趣了。当初东东只想把小海介绍给大林做助理的,没有想到大林竟对小海动了歪念,更没有想到小海这小子对大林还情有独衷。
大林勾住东东的脖子说,咱哥俩去喝一杯怎么样?东东瞪了大林一眼说,要乐你自己去乐吧!我没有你这么多闲工夫。大林好象一点也不生气,继续说城北新开了一家新的酒吧听说那里环境很不错的,很有嘘头要不要见识一下。大林对东东说“很有嘘头”的时候故意将这几个字拖得长长的,东东就知道这小子肯定又看上里面的哪个服务生了。
大林说的那个酒吧叫“青涩之恋”,看名字就他妈的暧昧,里面有一些男男女女,他们的眼睛半闭半睁,没有神,好象要升天似的,清一色的男服务生,打扮得就象是电视里泰国的人妖一样,东东看了就想呕。大林却不这样认为,他说这才叫另类,这样才能让来喝酒的客人放松。
东东心理骂道,你小子放松了,小海可没有办法放松,小海没有办法放松,我他妈的就倒霉了,东东当时真的恨不得挥拳过去打得大林人仰马翻,为小海也为自己出口气。
服务生送过来2杯酒,说酒叫“一夜贪欢”,声音有些恶心,可大林似乎很满意,东东看见大林用不怀好意的眼神看服务生时,就开始佩服起小海的敏感来,东东什么也不说,端着酒杯也不喝酒,只是静静的盯着杯子里的酒看。
“不理我啊,老兄,怎么了,跟我对着干呢?”大林开腔了。东东嘟了一句: “你小子怎么没有良心,你害人家小海干什么?他还是个孩子,他对你那么真心,你小子怎么就这样?早知道我就不介绍你们认识了!”
大林马上凑过来,压低嗓子说:“东东,你不会也喜欢男人,喜欢小海吧?!”东东立刻抬起头,忿忿地看着大林,大林继续说:“东东,你小子不会也和我一样喜欢男人吧!”
东东将手中的一杯酒全泼到了大林脸上,大林动也没有动,任由酒一滴一滴地顺着他的脸慢慢流下来,大林的脸严肃的紧绷着,然后不紧不慢的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兀自地抽了起来。东东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动作太过女性化,只有女人才这么干的。
大林开始往肚子里灌酒了,脖子上青筋暴怒,眉头紧锁,东东知道大林有心事,大林以前伤心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数杯下肚,他开始唠叨了,你说爱情是什么?你说张爱玲小说里的男主角到底爱红玫瑰还是白玫瑰,还是红白玫瑰都爱,还是红白玫瑰都不爱呢?你说爱字怎么就这么沉重呢?
你想到过逃吗?如果你老婆或情人每天猫一样的围在你身边问你爱不爱他,你怎么说,怎么说他们才满意,没有我他们就活不下去吗?你说呢?兄弟!
东东很吃惊,他觉得大林一定有心事,他对大林说,你小子怎么扯上我了呢?我不是过得好好的吗?现在我要多自由就多自由,钱也不缺着花,也不担心后院起火,更不担心红玫瑰、白玫瑰问我象你这样难回答的问题,谁让你这样放纵自己呢?你自找的,家里有老婆,外面有小海,你小子还不满足,非要找什么青涩之恋,你小子活该,我不会怜悯你的!
大林没有理会东东说的这些话。他继续说,小海他说崇拜我,我就让他崇拜,然后他说喜欢我,我也爱他了,他还说只要我爱他一个人,我也答应了,他说要钱,我也给他了。小海说他为了我,连女朋友也不找了,你说这算什么话!
大林说完这些,边上的人都惊讶的望着我们。大林忽然大声对边上的人说:“看什么看,没见过男人和男人谈话吗?”
你知道吗?大林的眼睛红了起来,这年头,生意难做,我怕我不能给小海更好的未来,所以我故意疏远他,故意做戏给他看,他还年轻,他应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
东东不知道后来是怎么回家的,他知道今天找大林谈话的目的,是对大林发火,给小海打抱不平。可事实上他被大林感动了,他觉得这种感情很滑稽也很珍贵,接着他一直就笑,笑得累极了,于是就躺在大林车的后坐上,四肢畅达的支开,感觉自己就象是一根羽毛,随着风轻轻地飞了起来,怎么也找不到可以依附的地方……
东东费劲力气的推开了门,不巧电视里在播放着《红玫瑰白玫瑰》,他满身酒气地凑到妻子的身边说:“老婆,你觉得振保是爱红玫瑰多一点还是白玫瑰多一点!”
东东妻子知道东东喝醉了,于是说:“如果是我,让我说,我当然觉得应该爱红玫瑰多一点,你明白吗?”
东东想,你是不会了解男人的,所以你不知道男人会怎么想?东东开口了: “其实怎么说呢老婆,我真的不明白,振保是爱红玫瑰多一些还是白玫瑰多一些!”
我想你们大家也是不会明白的……….
2003年11月3日完稿于昆山
第97篇、当女人的一夜情变成夜夜情
“性爱就像是吃饭,没什么话不好讲的,既然为的就是那档事,与其计较该约几次会再和对方上床,倒不如讲明白更能够尽情地享受性爱!”——说真的,这年头有这种想法的女人还真是不少。
一夜情对现代男女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的名词,对某些人而言,不但熟悉,而且还身体力行。
“一夜情有什么好谈的?不过就是你情我愿!”
在酒吧几个小女生凑过来陪我喝酒聊天,她们并不觉得一夜情有什么了不得,反而‘性’致高昂。在我担任讲师的婚友中心里,当我和在座的适婚女孩提到关于一夜情的话题,每个人都极感“性”趣。“不过就是两情相悦嘛,不必理会彼此的身分和地位,也不用留下姓名或电话,真可说是没有负担。”发言的是Linda:“性爱就像是吃饭,没什么话不好讲的,既然为的就是那档事,与其计较该约几次会再和对方上床,倒不如讲明白更能够尽情地享受性爱!”——说真的,这年头有这种想法的女人还真是不少。
“会发生一夜情的就是会发生”
在网路上有更多猛女人,把自己的照片直接张贴在网站上,吸引志同道合的男人来享受肉体‘合伙’的滋味。“反正我现在失业,闲着也是闲着!”在我常上的聊天室里,时常发表自我观点的Yuki气定神闲地说。“会发生一夜情的就是会发生,还不就是那一批人像走马灯一样在转来转去。”我因为担任杂志记者工作,常有机会采访许多知名女星,提到一夜情,几乎每个人都表示:我不反对一夜情,但我自己不会做。过去1年多,我制作过一系列有关美眉的单元,邀请一些自认条件不错的年轻女生穿着清凉地登上杂志版面,面对这10几位怀春女孩,我逮到机会问她们对一夜情有什么看法,她们的回答倒是干脆俐落:“遇上了,就上了。”毫不拖泥带水。“一夜情,那不就太便宜你们男人了!”
在这21世纪,可以在对的时间(没有婚姻束缚),找到对眼的人,来个One Night Stand,其实是件幸运的事。根据统计,会有一夜情的人,事实上都难以避免的性爱上瘾症,像惯性似地找人上床。
社会上,许多人把性视为洪水猛兽,深怕跌进“性爱八掌溪”里淹死!有些女人在性方面基于“传统”,还是只敢站在被动的态势。“和男人上床,我们女生不就亏到了?”“一夜情,那不就太便宜你们男人了!”不少女人紧紧拥抱这个“老太婆裹脚布”的论调,自绑手脚!
一夜醒来,下床之后硬是要向对方讨回“公道”!自愿上床动“下面的嘴”,最后“上面的嘴”却大喊“不甘受辱”,上下两片“嘴唇”各说各话。有的女人遇到心动的男人,脑袋“六神无主”,身体“不由自主”,“性爱”跑在“脑袋”前面,还要怪谁?既然是两人决定了要做的事,就放轻松,随兴做吧。当然无论是一夜情,还是夜夜情,还是安全第一呀!
第98篇、在你的心尖上流浪
有些人,一旦遇见,便一眼万年;有些心动,一旦开始,便覆水难收。
陆汐,我遇见你时,狼狈不堪,伤不起。
你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浅浅的小梨涡映照了不符年龄的天真浪漫,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喜欢你。
人们都说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条情港,水走水流,带走的是时光的搁浅,沉淀的是记忆的灰凉。
而我的情港就这样悄然为你而开,在我意想不到的时候。
我喜欢看你的甜甜的小梨涡,喜欢看你如孩子般明净的笑容,喜欢你笑着陪我打趣,喜欢你在天气微冷就嚷着要我陪你,喜欢你在我旁边沉沉睡去。
你经常一句话不说,在我生意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无言的安慰和关怀。你偶尔会给我打个电话,电话里你的声音永远明亮纯洁,然而你的热情经常遇到我的冷脸,沉默过后,我知道电话那头的你,浅浅的小梨涡依然会明亮如初。
我曾对你说:“陆汐,你不要有任何负担,回去后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学习,知道吗?”你点头,那时候的你,依然纯净的像一个会破碎的瓷娃娃。只记得当时我紧紧的抱住你,就像要揉进身体里一样,让你有些喘不过气的吧。而你却笑着告诉我,你没事,会好好的。
其实,那时候的一转身,我知道你一定泪如泉涌。我知道你想回头看我,但是你不敢转身,因为你怕你一转身我就消失不见。
我曾对你说,我唯一的缺点是已婚,但我憧憬那种年轻的悸动。
所以我对你的喜欢,就像咖啡只能不断加糖,就像亲吻不曾预备心酸,伤不起。
那一次你抱着我,你说我让你狠没安全感,我只是苦笑,你要的安全感,会埋葬了你年轻的青春。
你不相信,你早已习惯了对我好,所以你颠倒黑夜白天只为陪我,所以你不管现实前途都会像我展现你对我的关怀。
陆汐,你或许不知道,你是我在一起的女子里,年纪最小的,我与你,相差整整五个代沟,所以那次我喝醉说的那些我身不由己的话时,你始终在旁边笑,手指却深深嵌入皮肉里,无可自拔。
那一晚我哭了,自踏进中年我第一次哭了。我的泪哭成沼泽,你眼角眉梢的笑出现在我左侧。自诩不为人知的苦涩,却依然在漆黑暗夜里悄然瓦解,我已不想记住了。只是发皱的记忆依然颓废得散发芬芳,那种纯洁的爱我或许找不到了。年华也不必为我谱写哀歌,填充你在我心中的空白格。
我们就这样,开始得暧昧横生,结束得无疾而终。
记得你说,你不愿做我需要的那些女子,与我一晌贪欢,然后任我离开。
我笑,既然欢乐变成负担,只有不欢而散。
只是,陆汐,你还不懂得爱,而我,却已没有那么多年华在你混沌之时,做你爱的领路人,所以亲爱的小屁孩,不是爱不起你,只是伤不起。
第99篇、最遥远的距离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一个月后,他悄悄瘦了五公斤。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把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许多过往回忆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嗯,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女生很亲切地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黠、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他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他尽可能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当他收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说几句祝福的话。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地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那个女生温柔细心地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地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她跟他举杯祝福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地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她有时候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地去追求她。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地爱上他了。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第100篇、简单爱情
婚后,他总是早早回家,熬粥,炒菜,在厨房里忙忙碌碌。她进门的时候,桌子上就已经摆上满满的饭菜。接着,两人围着桌子,吃酸辣的土豆丝,喝软香的大米粥。
不知什么时候,她回家越来越晚。他左等右等也等不到她熟悉的敲门声。看着桌子上的饭菜一点点地由热变凉,他的心也一点点地沉下去。问她,她闪烁其词,不是说在加班,就是说有应酬。他不禁起了疑心。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她和一个男人从一家宾馆里出来,亲亲热热地上了一辆黑色奥迪。感觉告诉他,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他平和的心一下子变得愤怒无比。
回家后,他就提出了分手,她听后,心里窃喜。当天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第二天,她就迫不及待地和那个男人住在了一起。
起初的那段日子,她享受着男人的关爱,日子过得也很舒适。
一天吃饭时,她觉得牙齿一阵钻心的疼痛。照了照镜子,原来是上火了,牙龈肿得老高。轻轻按按红肿的牙齿,疼痛难忍,不用说嚼东西了,就是张嘴都很困难。于是,她放下了筷子。
第二天,依然如此。这时的她肚子里空空的,饥肠辘辘。那个男人听说后,马上给她买了鸡腿、汉堡回来。然而他在椅子上还没有坐稳,就起身走了,说是有一个应酬。看着堆放在桌子上的食物,她不由得轻轻叹了口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不禁想起了当年的他。每当她无法吃东西时,他总是早早回来,放了锅。水开后,下了大米、红薯、山药,然后用小火慢慢熬。直熬得大米咧开了嘴、红薯和山药变成糊状。松软稀烂的粥让她免去了咀嚼之疼,不一会儿,就填饱了肚子。想到这儿,她才明白,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替她想得这么细致周到;如果不是爱到了极致,他不会俯下身子替她熬粥。这时,她才明白其中深藏的爱,止不住泪水滂沱。
第二天,她就收拾行李,搬走了。
一个明媚的中午,她去找当年他。他很吃惊,问,为什么?她说,给我买食物的人有许多,然而能够为我细细熬粥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第101篇、怀念初恋
老人病卧床榻,自知时日不多。很多时候,他会轻嘱老伴为他播放一首曲子。那是上世纪40年代的流行歌曲,歌名叫做《梦中人》:月色那样模糊,大地笼上夜雾。我的梦中人儿啊,你在何处……
老人的行为无疑有些怪诞。更为怪诞的是,他还让女儿为他买来南京的报纸,一版一版看得仔细。老人在南京没有任何亲戚,他是地地道道的四川人,很少出门远行。他的行为让家人百思不得其解。
终于有一天,老人抖抖索索地摸出一张照片。他对着照片看了很久,眸子里刮起潮湿的暖风。照片上浅笑着一位清秀的女子,年轻得如同一枚青涩的果实。老人唤来自己的女儿,鼓起勇气说:“我想见见她。”
那个上午,老人一直在给女儿讲他的往事:
50年前,23岁的他在重庆的一家纱厂当学徒,在一次学生和工人的联谊活动中,认识了她。那时她是财经学校的学生,清纯,漂亮,羞涩。爱情似花蕾般在两颗年轻的心中绽放,芳香四溢……最终他们还是无奈地分手了。女孩离开重庆的那天,两个人在江边久久相拥,泪流不止。后来,无数个日日夜夜,老人无数次来到离别的码头,面对滔滔江水,暗自忧伤……
女儿被父亲的初恋深深打动,也为自己的母亲感到一丝难过:母亲与父亲风风雨雨走过50年。50年里,父母从来没有吵过一次架、红过一次脸。母亲当然不会知道,50年里,父亲的心里,其实刻着另一个女孩曾经的青春岁月啊。
最终,女儿还是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接下来的几天,母亲一直沉默不语。然后,她决定,远赴南京,为他寻找那个她。母亲笑着对家人说:“我不在乎什么。50年了,都过去那么久了,我真的不在乎了。”她说,“看到他痛起来的那个样子,我那心头就像刀在剁啊,如果能找到他的初恋女友,让他高兴一点的话,我也高兴了。”她用一位女性的善良、包容和大度,对她的丈夫,做出了世间最体贴的举动。
寻找之路注定是艰难的。她先和女儿找到了南京市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通过户籍核对,找到她所居住的小区,可那个小区早已经拆迁。眼看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母女俩突然想起,老人曾经说过,她好像在无线电厂工作过。也许,去无线电厂,会有她的消息吧。
颇费一番周折,终于在无线电厂找到一份封存已久的档案。的确,50年前,有一位女学生从重庆分来,并且,无线电厂的工作人员找到了她现在的住址。得到这个消息,母女俩激动不已……
可令她们倍感意外的是,联系上后,对方竟表现得异常平静。不仅如此,她还礼貌地拒绝了见面的要求,说:“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再说我身体也不好,不便去四川。”
事实的确如此,曾经的清秀女子,如今已是古稀老人。
怎么跟自己的丈夫说呢?他肯定会伤心失望的。他失去的不只是一次与初恋女友相见的机会,他失去的也许是大半辈子的惦念与牵挂,埋藏在心底最隐秘角落里的神圣记忆会訇然倒塌。
可是,正当母女俩无奈地打算回四川时,却惊喜地接到对方的电话。
对方说,当初那段感情,其实同样令她刻骨铭心,她还曾经在20年前独自远赴重庆寻找过他。她是担心儿孙们无法接受50年前的这段感情,才对母女俩一再回避的。
她说,经过再三考虑,她愿意与他见面。当然,这也是她跟她宽容的老伴商量后的结果。
然而他们,终未相聚。与他一样,她的身体也绝不允许她远赴四川。最终,家人决定通过网络视频帮助两位老人见面。
那一刻等待已久,那一刻注定忧伤和幸福、心酸和动人。那天,两位老人各自守着自己相伴了大半辈子的亲人,守着小小的屏幕,完成了他们50年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相见:
“你还好吗?”
“还可以……你好吗……”
淡淡的语气,却充满着无限的关爱。只有饱经沧桑的老人,才会有如此淡定的表情。
当天,老人陷入昏迷。四天以后,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离开了人世。只是,那首情歌,还会在世间继续吟唱……
第102篇、甜甜的味道
这是一个普通家庭,男人、女人和儿子是这个家庭的所有成员。
日子在平淡而琐碎的生活中过着?熏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入托、进入小学、读完初中、升入高中,继而到北京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深造。其间,男人和女人的工作也先后发生了变化,女人单因位效益不好,下了岗,男人的单位又破了产。男人除了依靠自己在厂里练就的手艺找了一份电焊工的活外,还买了一辆三轮车,利用一早一晚的时间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靠载客增加点微薄的收入。
每天晚饭的时间是夫妻俩最快乐的时光,这个时刻两口子坐在饭桌前,男人对女人的厨艺赞赏有加,他感觉自己这辈子找了这么一个女人不仅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而且还找到了自己的口福。
但在他们婚后的第十九个年头,男人却不得不下厨了。女人得的是急性阑尾炎,刚刚做完手术。大夫嘱咐男人说,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给患者增加营养,多吃点好吃的。男人原打算给女人买那些昂贵的补品,可被女人阻拦了。女人说,那些东西我不想吃,再说了我也吃不惯。男人知道女人心疼钱。男人问,那你想吃什么?女人想了想说,要不就像我们平常吃晚饭时那样来盘清炒土豆丝吧。男人佯怒,你现在病着呢!需要增加营养,土豆丝有啥营养?要不,女人迟疑了一下说,我就想喝点鱼汤。男人说,没问题,我这就去饭店让他们炖上一锅鲜鱼汤!女人出声止住了男人,说,你到集市上买条草鱼,给我炖点鱼汤喝就行了。
男人欣然答应了。
男人买好鱼回到家准备做菜的时候,发现盐没了。于是,他又急匆匆地下了楼,来到小区的小卖部前嚷着,来包盐!柜台后的老人,笑眯眯地看着他说,瞧你这满头大汗,急个啥呀?男人心急火燎地说,大爷,快,来包盐,我做菜正等着用呢!男人扔下钱,拿起柜台上的盐,又急匆匆地回到厨房,按照女人的嘱咐开始做菜。
做菜真不是个好差事,男人边手忙脚乱地忙着边想,女人这么多年来一直无怨无悔地做菜——那个啥,一时竟想不到一个词可以形容此刻的心情,总而言之辛苦着呢!准备好了各道工序,男人把鱼放进锅内滚开的水里。趁着炖鱼的空当,男人从菜橱里拿出剩下的一点菜水倒进碗里又倒上一碗白开水,掰了个硬馒头,开始了他今天的第一餐。
当男人提着小饭桶里的鱼汤走进病房时,迎接他的是女人熟悉的笑容。男人用调羹舀了一汤匙鱼汤用嘴吹了吹后,送到女人嘴边。男人有些不安地说,第一次做,只怕味道做得不好,你凑合着吃吧。女人咂了咂嘴才把鱼汤咽了下去,笑着对男人说,没想到您是个天生做厨师的料,第一次做的菜就这么好吃!
男人的脸上盛开出一朵莲花。
一个星期后,儿子从北京放暑假归来,到医院里照顾母亲。这一餐,男人特意多做了两个菜,兴匆匆地送到医院。女人像往常一样边吃着菜边称赞男人的厨艺。男人微笑着看着女人品尝他做的菜,脸上满是幸福的感觉。接着,他又让儿子也尝尝自己的手艺。儿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继而面带难色又吐了出来,嚷着说,老爸,你这是做的什么菜呀?咋了?男人问儿子。你尝尝呀!儿子笑着丢下筷子,走出病房。男人拿起儿子放下的筷子夹了菜放进嘴里,立刻品出了自己所做的菜还真不是味儿。原来,那天他买盐时,小卖部的老人错把一包糖当作盐给了他,而他匆忙间也没有在意,就撕烂了包装袋,一古脑儿全部倒进了盛盐的瓷罐内。男人真后悔自己做出来的菜没先尝尝。
男人苦笑着问女人,这么多天来我把糖错当成了盐,你咋不说呢?
女人微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吃到的最好吃的菜!
男人说,你就别宽我的心了!我刚尝过了,用糖做出来的菜吃起来的确不是个味儿。
女人看着面容憔悴的男人意味深长地说,可你别忘了,糖吃到肚里是甜甜的味道呀!
那一刻,男人的眼里噙着幸福的泪水。
第103篇、1000块拼图的爱情童话
在他和她相爱的第三年,她决定离开,并不仅仅是离开他而是离开这里,她要出国。她总感到自己太压抑,想出去走走。他没有说一句挽留她的话,只是在机场,为她送行时,送她一盒拼图。他说这不是一般的拼图,整整一千块,我不要你很快将它拼完,而是希望在你想起我的时候,就拼一块,当你拼完的时候,想回来了,那我在这里等你,如果你不想回来,那么我祝福你。
于是她带着拼图飞走了。偶尔会给他打打电话,写几封E-MAIL,两个人总是淡淡的,关于她的归期,她不说,他也不问。
第一年,她在富士山看樱花,她说她的拼图拼了只有150块,因为樱花太美了,让她无暇想起他。第二年她已经开始在白宫大街旁的小路上散步,好像想他的日子多了起来,因为她拼到了480块。第三年她说她忽然想看看康桥的美,于是来到有着惜别味道的康桥。这一年她的拼图拼到第819块。
朋友都在劝他,不要再等她了,因为她走得越来越远,不会再回来了。但他只是笑笑,说不,我会等到她的。地球是圆的,她虽然离我越来越远,其实却是越来越近。
第四年,他没有收到她的任何信,也没有接到她的任何电话,因为她回来了,做了他的妻。朋友都很惊讶,一贯不喜欢被约束的她怎么会回来,而且还成为他的妻?
这时的她总是一笑,指着他们家客厅的一幅画说,都是因为它。
抬眼看去,那只是一幅用众多的小拼块拼成的画而已,因为长年随着女主人旅途的辗转与岁月的流逝,早就失去了它原本鲜亮的色彩,整幅看上去灰蒙蒙的,同时因为它没有太多的意境在里面,反而给人一种过多商业的气息。
没有什么啊,很一般的一幅画了。朋友总是不解说。
再仔细看看,她耐心地说,并用手指指了指画的右下角。
在那里有个繁体字写的爱字,一个有心的爱。“心”字其中一点的小拼块和所有的都不同,很新,有着不同的光泽,就像是缺一块重新放了一块新的。
那年的她在拼完第九百九十九块的时候,她怔住了,然后想他在机场所说的,明白了。于是她回来了,让一直等待的他为她的这幅画补上了最后的一小块,成全了那颗心,成全了爱,成全了他和她之间的爱情。
人生就是一幅大拼图,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想将它拼得绚丽多彩,但不管我们是怎样的拼,如果没有找到握有最后一块可以给你完整人生的人,那么一切都是枉然。
第104篇、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文中的男孩是我,女孩是侯丽红,我们曾一起就读于吕梁卫校,这是我们的故事,一个还没有完的故事...
五个月前:
男孩: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已经选择了你,你要我怎么放弃,放弃你,我不会!
女孩:要学会放弃,争取不来的就不要坚持了。
男孩:若,残卷红尘,一念执着,魂牵几世,痴心布改。又,如何?
女孩:你用白话文,看布懂你的文言文。(汗)
男孩:如果,在我剩余的生命里,我一直喜欢着你,甚至下几辈子都布肯放下对你的一片痴心,该怎么办?
女孩:...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坚持了
男孩:如果,你我的擦肩,只是有缘无份,那么,今生的错过,带给我的就是一场梦幻般的心碎......此情依依,飘荡天宇。我不想再次心碎,我不想放弃。
女孩:我说的你都听不进去,其实你不用那样的。
男孩:其实我已入劫,怎么舍得丢下你不管...
女孩:你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啊?
男孩:如果,哪天,你和他分了,我可不可以乘虚而入,你可不可以接受我?我要让你的笑容有映日荷花般的美丽,让你成为我永生永世的眷恋。
女孩:怎样你才放弃?
男孩:轮回几世之后,也许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可以让我失忆。
2011年四月的一天,吕梁卫校。
一个刚入学生会的女孩去男孩所在的班级去查自习,那是男孩第一次见女孩。女孩文雅清纯,犹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而男孩正在堕落时期,整天萎靡不振的。
几天后,女孩又来查自习了,男孩正在睡觉,男孩的一个同学把他叫醒,问男孩:‘那个学生会的女孩如何?’男孩懒洋洋的看了一眼:‘可以,但却是个小姑娘’。
就这样,时光流逝,俩个月就过去了。期间,男孩早自习曾迟到过几次,恰巧每次都被女孩捉住,按学校规定,迟到一次得留一次名字。第一次,男孩写了个冷傲霜,女孩大惊,原来此人叫这名字,世间还有如此有才之人,当晚,女孩回到宿舍把男孩夸奖了一番。第二天,男孩又迟到了,恰巧又被女孩逮住了,女孩让记名字,男孩提笔刷刷写下个名字:叶南风,女孩疑惑:此人不是叫冷傲霜来么,怎么...过了俩天,男孩又迟到了,而且又是被女孩捉到了,这一次,男孩又变了个名字:柳墨...女孩一看,想把男孩叫住问个清楚,但她慢了一步男孩早已飘然而去。
又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女孩和男孩恰巧坐的同一辆车,男孩俩手空空,而女孩却拿的大包小包的。男孩想去帮女孩,但又看见还有几个女生和女孩相跟的,由于各种原因,男孩当时很自卑,怕被女孩拒绝。所以,那一次,女孩和男孩最终擦肩而过。
春去秋来,再次的相见,已经是暑假过后的开学了。
新的一学期,男孩也不知怎么了,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女孩,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每天的晚自习也布睡觉了,像是在等什么,。一个多月后,男孩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女孩了。那段时间,男孩每天最为期待的就是女孩来查晚自习。男孩想和和女孩认识,但男孩自卑,女孩那么漂亮,男孩有自知知名,知道自己没资格。所以,男孩一直忍着,最少,这样还可以每天见到女孩。只是,慢慢的,男孩的梦里开始有女孩的身影浮现。
男孩好多次都想鼓起勇气来问一下女孩的名字,但每次都忍住了,只为了布破坏现在这种情形,只为了每天多看女孩几眼。
男孩开始越陷越深,而女孩却茫然不知。
男孩再次落入思念一个人的煎熬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寒假,男孩和朋友去外出打工,过年也没回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陪伴男孩的,只有寂寞与对女孩浓浓的思念。一个寒假一个月,对其他人来说应该是很快的,但对男孩来说,却是漫长的煎熬。
冬去春来,2012年。
终于,开学了。这是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男孩有种冲动。
开学第一个夜自习,是女孩来查的。男孩终于又见到了女孩,日思夜梦的女孩,女孩又漂亮了不少。
男孩想,这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如果不想留下遗憾,那就勇敢一点,追去吧。
第二天,男孩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女孩的名字与手机号。但是男孩之前没跟异性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犹豫再三,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我喜欢你。这是男孩第一次与异性发这种短信,男孩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在男孩满脸通红,出了一身水之后,女孩回复:我们不合适。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男孩瞬间崩溃,逃也似的爬回了自己的被子里。就那样男孩几天都觉得没脸见人,总是觉得学校的人都在嘲笑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几天后,网吧。男孩再次鼓起勇气问女孩:你有对象吗?女孩说:早猜到你要这样问了,有了。...之后,男孩默默的回到宿舍,思量再三,决定埋葬这段感情,让自己慢慢的忍受折磨。但世上无不透风的墙,男孩的朋友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对男孩说:对象是大家的,老婆才是自己的。她只是那个人的对象,而不是老婆,你可以抢过来,不可以放弃。男孩受此鼓舞,在朋友的帮助下展开了对女孩的追求。
男孩很喜欢女孩,但他很幼稚,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喜欢。
男孩的手机开始全天开机,只为了布错过女孩的一个电话一个短信。
虽然男孩在努力的追着女孩,但女孩一直对男孩布冷不热的。因为女孩有对象,虽然她对象对她并不好,但女孩就是那么好。男孩为了能多听听女孩的声音,每天都要给女孩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男孩交不起那么多话费,就把自己吃饭的钱都交了话费,有时一天只能喝点冷水度日,多亏了男孩的那一堆朋友,男孩才没饿的倒下。但男孩一直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女孩在一起,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五月初,男孩和女孩都面临的离校,意味着男孩将不可能天天见到女孩了,因为女孩与男孩布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男孩开始整天都忧心重重的。离校的那几天,男孩把女孩叫出去吃了一顿饭,席间,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女孩。为了那顿饭,男孩还有一个秘密,只有男孩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知道,那将是一个遗憾。
离校的那天,男孩对女孩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都不会。”
离校后,男孩一直没放弃对女孩的追求,无时不刻的不在思念着女孩。
有一次,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还能坚持多久?”
男孩说:喜欢你,不敢保证到地老天荒,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着你。
女孩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俩个月后,男孩再也无心工作,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女孩。终于,男孩丢下工作,跑到了女孩的城市,打工,只为能和女孩的距离拉进一点,能见见女孩。
七月的一天,男孩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哪天你想嫁人了,告诉我,我娶你。”然后男孩把这句话用短信发给了女孩,十分钟后,女孩回过来了:“好的”那晚,男孩欣喜若狂,彻夜难眠。
俩天后,男孩去看女孩,同男孩去的,还有男孩的一个朋友。男孩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终于去了女孩那里,女孩说她在那里给人包扎伤口了。男孩问女孩你具体在哪,女孩说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靠的大街了。男孩和他朋友开始找女孩,当他们快到一个门诊门口的时候,男孩的朋友看见门诊门口有一男一女,其中那个女孩时不时的转过头朝男孩笑。男孩的朋友忽然说:“那不是你对象啊,怎么和个男的在一起了。”(事实证明,就是这句话,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当时男孩正在耍手机,听他朋友这么一说,怔了一下,头也没抬,转身走了。男孩最不能容忍女孩欺骗自己了(男孩当时把那男的当成了女孩的对象,以为是女孩把自己叫过来就是让自己看他们俩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判断)男孩去了另一条街,但男孩很快发现了不对之处,男孩的朋友从没见过女孩,他怎么知道那是女孩的。但是男孩又布不回去看下那到底是不是女孩,男孩怕,如果真是的话,该怎么办?自己能承受得起打击吗?男孩的朋友说,你打电话问问,男孩打了过去,但女孩挂了。男孩又打,但对方成了正在通话中,如此反复打了十几个,半个小时,女孩一直在通话中。再加上男孩的朋友一直在耳边说女孩的坏话,男孩开始绝望了,他感觉女孩背叛了他。四十分钟后,女孩发来短信,说:“真对不起,刚才接了个电话,家里有事,我得赶紧回家一趟。”男孩彻底绝望了,认为女孩真的耍了他。当时男孩正在气头上,说话有点冲动,看了女孩的短信,给女孩回了一条:“别耍人了,我都看见了,如果事实真的是那样,那么再见吧。”这是男孩第一次这么对女孩这么说话,男孩只觉的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男孩发现自己对女孩已经超越了喜欢,变成了爱
后来,男孩冷静下来仔细的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觉自己是不是可能错怪女孩了。为了弄清事实,男孩问女孩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在那个门诊门口来,女孩说没有,男孩又问,那你没和一个男的相跟的?女孩说没有。男孩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男孩错怪女孩了,男孩似乎感受到了女孩语气中的冷漠,男孩知道,他的那一句话,深深的伤了女孩的心。男孩又给女孩发了好几条短信,但女孩一直没有给男孩回。男孩知道自己错了,他后悔,他想悔改,但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取得女孩的原谅。
第二天,男孩离开了女孩工作的那个城市回到了他们曾在一起读书的城市,那里有他和女孩的一切美好回忆。男孩是偷偷的回来的,连男孩最好的朋友都是第三天才知道的,男孩的朋友见到男孩的时候,发现男孩消瘦了好多,显得很是落寞。他问男孩怎么了,发生什么了?男孩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从昨晚到现在,男孩一直在给女孩打电话,但一直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就在刚才,男孩知道女孩把男孩的手机号设置成了拒接...
(未完,待续)
我玩得起时间,可我玩不起感情,感情的消耗太伤魂。此时的眼泪,是因为真的在乎。难道这么久以来你真的不知道我的心吗?还记得以前我说过的一句话吗?:“如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子,那就是一辈子了。”所以,一直以来,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
今天,我想我真的爱上你了,已经超越了喜欢。
“猴,我爱你”
第105篇、性感征服无良上司
在公司里做事,无论大小公司,总会有自己的顶头上司,除非做自己的老板。跟上司是铁哥们、铁姐妹也还罢了。如果是初进公司的菜鸟,公司人事还不很通,学历耀眼三分,还有比较突出的工作能力。心胸豁达的上司认为自己有可用之材,高兴还来不及;小心眼的上司却对工作突出的下属耿耿于怀,怕这些毛头部属一不小心“功高盖主”,抢了自己的风头,妨碍了升职的进度。
这时不是菜鸟们忌惮顶头上司,而是他们被忌惮。小心眼上司的最大特征,是将他人业绩揽到自己头上,还时不时使个绊子。使绊子倒还不影响工作情绪,最怕的是业绩被抢,完成工作的成就感刹时灰飞烟灭,个人在公司里的价值似乎也荡然无存,除了心寒,还有什么?
小田大学毕业一年多,从毕业时进去的公司跳出来后,在一家刚成立的咨询公司做客户。三个多月做下来,小田形容自己是巨石下的小草,拼命挺直身子,在公司里挣扎活命。主要原因就是自己做成的客户,汇报到老板那里都变成顶头上司的业绩。顶头上司是凭借骄人的工作经历被招进公司直接做的客户总监,仅比小田早进公司两个多月。据说客户总监在小田进公司前的业绩平平,小田进公司后,才有了点“高歌猛进”的意味(“高歌猛进”是老板在工作总结会上的表扬用词),而老板完全不知道这其中小田的成绩。小田与朋友们说起这些事,最常用的一个词是“郁闷”。如果不是就业形势不乐观,小田可能已经开始寻找下家公司了。
类似小田情况的职场人士有很多,尤其是在那种管理还未踏上正轨的小公司打工,大多数人都是忍气吞声或是一跳了之。很少有人去和自己不平等的遭遇做抗争,最后遂了“大尾巴狼”上司的愿,为他们的职业经历又加了一笔“财富”,自己却又风餐露宿继续找工作之苦。
忍气吞声固然是职场中人棱角磨圆的表现,但胆气确是职业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放任抢你业绩的上司继续压榨后来人,或是在将来的公司你的上司又一贯抢你的业绩,你又能跳槽到何时呢?其实最经济的办法就是不动声色的抗争,利用和老板直接对话的机会汇报自己的工作,多提对公司发展有价值的建议。
第106篇、松鼠之爱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出现应该是这样的情景:全系新生大会,120个座位的教室有150个人在场,黑压压,都坐满了。知道辅导员脾气不好,谁也不敢迟到。就她一个,来晚了。
他刚毕业没多久,脾气不好却是全校有名的,时常沉着脸,天生没有表情肌。不是没有原因,他本来要出国,可惜非典时期,签证难于登天,就这样搁置下来,国外那边等不及,把机会给了别人。他后来想想,岂有不懊恼的,可是生活还是要过下去,他就留校了。
带着一点怀才不遇和壮志难酬,人看上去总有那么一点沉痛。可是他终归才25岁,有的男生不把他当老师,走路还要搭他肩膀,叫哥们儿。所以他渐渐发现,不威严是不行的。不威严,管不住他们,一群顽徒即会疯成猢狲。
他点名的习惯是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这天下午,她见势不妙,连忙转身向楼下跑。可是透过玻璃门他已经看到她了,他喝住她,她还跑,那天她穿一双拖鞋,因为刚游完泳。
脚一滑,啪,摔了一跤,拖鞋飞出两米远,她最后还是被他擒获了。进教室,在大家面前工工整整站好,脸都涨红了。就那样他还不饶过她,他要她做一场深刻的检讨,并且要唱歌以示惩罚。她白他一眼,对大家说:“对不起。”然后唱歌,其实她有很动听的歌声,那天还唱了一首特别高难度的《那就是我》,她学过声乐。
她一边唱,一边看他。有那么一刻,他被歌声吸引,像奥德塞里听到海妖歌声的水手,忘情地沉醉了。他仿佛看到了世间最美的风景,她唱完了,他的嘴角居然绽放了一朵显微镜下才能看到的微笑,她全都看到了。 []
她一瘸一拐地扛了把椅子,到教室后面找个位置坐下。盛夏将尽,窗外一地的花,雪白、耀眼。
那天开完大会,身后有个声音叫住她,是王尘。他长有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是光风霁月。以后,她和王尘当同桌,一起上课下课,同学都以为,她和王尘恋爱了,其实他们并没有,因为她心里总有个影子,那影子有双明亮的眼睛,总是在她身后,像保佑她的一颗天使星……
但她遇到他的次数却很少,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他是有意在躲着她。新年联欢会,他每个寝室都去了,大家给他敬酒,他也都喝了,可就在她寝室门口,他偏偏就不进去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时刻渴想她,梦里也梦见过她,可是看着她的门牌号码,他忽然觉得怯懦了。
他的课,是选修课,她想了想,终于把这一堂课勾去。其实她同他一样,是那种“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感觉―――既然他羞于相见,那么她不想冒昧。
她4年里只当众唱过一回歌,就是被罚那次,她也避免了一切有可能和他接触的机会,比如当班干部,参加演唱比赛,等等。 []
她想一想,觉得这种惆怅简直令人窒息,可是又那么美丽。
王尘够勇敢,一个月亮很好的晚上,他从很远的男生东区宿舍楼跑过来,在楼下狂喊她的名字。她披衣下楼,看着王尘,未免有些怨怼,有什么事儿啊非得这么晚来找我。
“我喜欢你,我会在海边给你买一座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王尘大口大口喘着气说。
她看着王尘,她觉得那一刻心里有个东西一下子醒了。第二天,她疯了一样跑到辅导员办公室。他在,正巧一个人,她在他面前站定,一口气像朗诵诗一样说起来:我喜欢你,我希望毕业后和你在一起,我们会在海边有一所小房子,我们会生活得很幸福……
他听得呆住了,他看着她,就像看一只小松鼠。如果你也有这样的经验―――偶然地,你和一只小动物,小猫、小狗、或者松鼠,不期然地目光撞到一起,内心的某种锋芒对上了,你和它会同时心里一阵颤动,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或者感动。
他看着她,像看着一只小松鼠。他的目光几乎是抚摸着这只小动物,然后他轻轻地一笑,他说:“可我快走了啊。” []
他就这样拒绝她了,过了一段时间,他真的走了,去法国,那是他没想到的一次机会。他知道他选择了这个机会,便等于放弃了她,可是他不选择这个机会,也已经放弃了她。他们的放弃,早在那一次的歌声中,就早已决定。
在成长的时候,我们总是有所捡拾,又有所遗落。而爱情就是在捡拾和遗落里细细生长的花儿,有时,羞涩这片叶子遮蔽了它,它便沉落到最底、最底,然后,我们捡拾了那片羞涩的叶子,落下的羞涩,就叫忧伤。
第107篇、因为爱你,所以承担
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40岁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们的单位都不好,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是他先下了岗。
这让他很感觉意外,他是单位的业务尖子,但最后还是下岗了。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她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他无处可去,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三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他对她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她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他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和朋友们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他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40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一天活,他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了,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他怕她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他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
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他问妻,你们单位忙吗?妻说,忙,累死了。
第二天,他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她也下岗了!
但是她怕给他增加压力所以没告诉他,她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却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在灯下吃饭,她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
他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纠缠着。他把她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
她哭了,颤抖在他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她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一辈子吃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他学会了厨艺,而她则里里外外一把手,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他说,知道为什么我们过得这么好吗?
她答,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从来想着为爱承担所到来的一切。
第108篇、什么时候爱上你
“一见杨过终身误。”《神雕侠侣》里的每一个女孩子,一见到杨过就心旌摇荡,芳心暗许,唯独郭芙,偏偏老是要和杨过过不去。可以说杨过的噩运有一半是她一手造成的。她对杨过真的那么厌憎吗?故事到了最后,谜底揭晓了。人到中年的郭芙某一天突然意识到,她对杨过的恨,其实都是因爱不得而转化而成的。一个朋友,一见面就抱怨她的工作拍档如何讨嫌,但是最后,她嫁给了这个讨厌的拍档。感情的发生如同春夜细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在不知不觉中就发生了,连当事人都无法说清是从哪一刻爱上他(她)的。如果这段感情是不合情理的,或门不当户不对,或年龄相差太大,或使君有妇罗敷有夫……但偏偏发生了。当事人就会在潜意识里把它藏起来,藏到连自己都找不到的地方,但是什么东西都能藏,感情却是藏不住的。它像幽灵一样出没,冷不丁吓你一跳。很早以前看过一部港剧,如今只记得一个细节。男主角在女一号女二号中徘徊,弄不清楚自己最爱是谁。他母亲点醒他:当你午夜梦回,最先想起的是谁?爱情不骗人,更骗不过自己。一段感情,与其深埋,不如拿出来清理,丢还是留,给它一个说法,给自己一个交待。然后,明明白白上路。
第109篇、网来的美人鱼
做了一大单业务,老总赐我“御酒”,乐得我屁颠屁颠地回到家里。打开电脑上网,立刻被小人鱼的照片吸引了眼球。瞧她,气质优雅,一脸的灿烂。于是,我给她发了封短信:“MM,我是蓝海水!你为什么不叫美人鱼呢?活生生一条美人鱼呀!” 她很快回信了:“本小姐有自知之明,还够不上美人鱼的档次,不过,也不是丑八怪!GG,你的昵称真投人所好耶!”
“小人鱼”与“蓝海水”,个中的寓意自不待说——如鱼得水,鱼水相依,鱼水交欢呀!
就这样,我们在网上相识了。从网上查到她的资料:22岁,江西南昌人,大学本科,公司职员,性格外向,喜爱文学、旅游,交友的目的,随缘而定。想象得出,这条美人鱼是属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活蹦乱跳的那类阳光女孩。
有爱的日子真好!尽管是在虚拟的情境之中,仍令人充满渴望,我决心网住她。每天夜里,我和她在网上恋得死去活来。有几天,她突然失踪了,弄得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满心焦躁,嘴上燎出了火泡。天哪,倒是我被美人鱼网住了!
这天,她终于又游到网里!她说:“出差跑业务去了,想我了吗?”我迫不及待地回应:“想!想!!想死了啊!!!你再不浮头,我准备从12楼上跳下去,化作飘荡的幽灵,千里万里追寻你耶!”她在那边露出一个笑眉笑眼的表情符号,接着是一串“哈哈哈哈”的文字。我说:“你还开心笑呢,我快要哭了,MM!”她笑的更厉害:“呀呀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想必真的为我伤心痛苦了。小女子在这厢赔不是了!GG,怎么补偿你的精神损失耶?”我几乎嚎叫:“我要和你结婚,今生今世不再分离!”屏幕上出现了一行令我血压骤然升高的文字:“好吧,我同意结婚!”我问:“什么时候?”她说:“喜日我选好了耶——就在今晚12点之前。”天哪,我就是插翅也飞不到她的身边啊!我说:“干吗一定是今天呢?至少,得让我有时间布置布爱巢啊!”她又在那边大笑不已:“哈哈哈!干吗那么俗气呀?先从精神上享受生活,再考虑物质享受嘛!”我似乎明白了一点:“你是说,在网上举行婚礼?”她又笑了,准是那种坏坏的笑:“还算你不是榆木疙瘩,答对了,满分!不过,你记住喽——今天是什么日子?哈哈哈哈……”笑过之后,悄然离去。让我险些吐血昏倒的是:妈呀!今天,今天是4月1日——愚人节!
我又钻进了她的“网”里!
第二天,她在网上向我道歉:“GG,真对不起你呀,真不该捉弄你呀,让你伤心了哟!”我说:“MM,你让我乐极生悲呀,折我阳寿呀!MM,我发誓,一定要携子之手,走在铺满玫瑰花的路上,走到天边,走过今生,走向来世……”她立刻发来一个惊叹的表情符号,说:“让本小姐好感动好感动耶!蓝海水,你这么信誓旦旦,是在写情诗吗?”我说:“小人鱼——不,美人鱼,我可不会写诗。不过,有一位叫阿芒的诗人,却写出了我此刻的心境: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是真的/我愿用一万万次/来换取与你相知相守/真的/哪怕用尽我的生命/我愿意……”她立马又发来三个激动得流出眼泪的表情符号,说:“是真心的吗?55……你让我热泪盈眶耶!对不起,我想打破我们原先订下的游戏规则,冒昧地问一句:能告诉我你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吗?当然,你可以不回答……”我显摆出男子汉的万丈豪情,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她,正要回问她的时候,她在屏幕上打出一行斜体大字:“OK!886!”下线了!我懊丧极了,恨不得将显示器砸个粉碎:“美人鱼,哪怕你潜入万丈深海,我也要把你网住!”
不过,就准你的誓言震天价响,也只是一厢情愿而已。打这以后,她从网上蒸发掉了!我痛不欲生,自个儿舔着心灵流血的伤口,这才相信网恋的虚无。这段时间,我的销售业绩明显下降了。老总见我有点神经兮兮的,唬着脸敲打我:“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小子下个月要是不把订单给我拿个满贯,趁早卷包袱走人!”好不容易奋斗到销售部经理的位置,怎能轻易丢失呢?我强打起精神,暂时忘了小人鱼,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五一”黄金周,公司不放假。我在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位女客户。双方寒喧几句,交换名片。她的名片上写着:任玉,南昌鑫达进出口合资公司物流部主管。我不由得联想起网上恋人小人鱼,尽管,脸型有几分相似,可惜不是她!任小姐戴着一副淡蓝的有色眼镜,一头披肩拉丝长发,眉心有颗美人痣,显得既靓丽又高雅。而小人鱼网上的照片,烫着月亮式青春2号发型,脸庞光洁,不说没一粒痦子,就连一颗青春痘也找不出。
任小姐不愧是大公司干将,与我在谈判桌上经过一番绵里藏针、进进退退的交锋,终于互惠互利,达成了双赢协议。老总拿到订单,心花怒放,在香格里拉大酒楼宴请任小姐,要我作陪。不胜酒力的我,被任小姐敬了几杯,渐渐迷朦起来。在我眼中,任小姐老是幻化成我的小人鱼。
做成这宗大买卖,老总嘉奖我一个大红包。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就是奖给我金山银山,也换不来我的美人鱼!更要命的是,老总偏不善解人意,让我陪同任小姐游玩两天,让她领略我们这里独特的银滩、碧海、红树林风光。
那天,到银滩海水浴,任小姐一身泳装,展示了她的魔鬼身材,洁润的皮肤,玲珑的曲线、丰隆的乳胸、修长的美腿,着实让我眼热心跳。我想,假如是小人鱼在我身边,那该多好!一想到美人鱼,我失去了玩兴。
任小姐热情奔放,频频向我抛来媚眼,邀我下海伴游。我推说肚子有点儿不大舒服,礼貌地谢绝了。她“咯咯”笑道:“不对吧?你一定是有心事,要不,是嫌我不美?……”我赶忙申辩:“不不!你很美,就像我的女朋友一样美!”
“是吗?”她脉脉含情地望着我,“如果你不介意,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人哪,在心灵孤寂痛苦的时候,能找到要倾诉心情的对象,常常是藏不住心中的秘密的。这一刻我鬼使神差地揭示了自个儿的“隐私”:“我只知道她叫小人鱼跟你是老乡——南昌人。”任小姐双手抱在前胸,莞尔一笑:“如果我没猜错,你俩大约是在网恋吧?”这鬼精灵真的厉害,能看透别人的五脏六腑!我默默地点点头,仰望海天,不由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又“咯咯”地笑了,赞叹道:“想不到你竟然如此痴情——不,是纯情。这种纯情的男人,现在是凤毛麟角了!凭这一点,今天我作东,请你吃海鲜。你不会拒绝吧?”说着,不待我认可,就挽起了我的胳膊……
两天后,总算送走了任小姐。老总拍拍我的肩头:“看样子,那位任玉小姐对你有几分好感,不如舍了‘鱼儿’要‘熊掌’罢!她可是个难得的人才呢,你小子有本事把她勾到我们公司来,我提你做副总!”老总开出的价码着实诱人。我承认,任玉是个十分优秀的女孩,可她替代不了我心中的美人鱼!自从小人鱼游进了我的心海,我对别的女孩有了审美的疲劳。小人鱼,只有小人鱼才能让我的爱火熊熊燃烧!小人鱼,美人鱼,你到底游往何处,潜到哪里?我想你,想你,真的好想你!……
又是一个寂寞的夜晚,打开电脑,出乎我意料的是,小人鱼发来了一长串文字:“嗨,蓝海水!祝你在黄金周创出了佳绩,也感谢你陪伴我游览了银滩、碧海、红树林……看着你为专一的爱情失魂落魄的模样,我好开心,好开心啊!”我大吃一惊,忙问:“你……你是谁?”她发来一个笑眉笑眼的表情符号,说:“恕我玩了个小小的阴谋,公私兼顾见到了你。本小姐是任玉——那个头戴假发、罩着有色眼镜、点着一颗假美人痣的你的客户耶!”
哇噻!任玉——小人鱼!我又惊又喜,怔怔地无言以对。让我更惊喜的是紧接着的这句话:“亲爱的蓝海水,我恨不得今晚就披上婚纱,踏着红地毯,扑到你的怀中,做你的新娘!”
我飞速地敲击键盘:“任玉,小人鱼!——不,我的美人鱼!今天是几号?不再是愚人节吧?”她快速回应:“不是4月1日,而是5月9日——母亲节!我不但要做你的新娘,也要做未来的母亲!——贤妻良母!……5555……”
我终于网到了美人鱼!哦哦,我被美人鱼网住了!……
(载《民间文学》2005年第7期)
第110篇、爱的回应
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
那时候,她是学校里的校花。为了追她,他几乎成了情书王子。每次约会,总是他在不停地说,从王小波到村上春树,从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到超现实主义……她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会抿着嘴羞涩地笑,优雅得令他欲罢不能。其实,她自幼父母双亡,惟外婆与她相依为命。外婆很宠她,吃饭时,总在她的碗里盛满饭,再层层叠叠地铺上香浓的肉片或蔬菜,堆得像一座色彩斑斓的小山。但是她的饭量一向不大,总是剩下半碗,而外婆每次都会笑着帮她吃掉剩饭。
一次他请她吃饭,她习惯性地将米饭剩在碗里。结果他不假思索地将她的饭碗端起来,从容吃掉了剩饭,吃得那么自然,仿佛从盘古开天辟地之时,他就已经这么做了。那一瞬间,她怦然心动。在同样的情景不知重复了多少遍后,那天,他用纸巾擦擦她嘴边的油星,握住她的手说,嫁给我吧。
外婆说,肯吃她剩饭的男人一定是可靠的,因为他是实心实意要和她过日子,这份诚意比玫瑰或誓言都来得更实在。事实上,结婚后,他确实是实心实意地对她。下雨天,他会将雨伞倾向她,自己淋湿半个肩膀;她喜欢吃水果,每天饭后,家里的果盘里就总摆好新鲜干净的水果……
刚结婚的日子并不宽裕,他在工厂上班,她没有工作,天天在家洗衣做饭。二月里春寒料峭,她为下班回家的他端上一杯热茶,突然发现他白衬衫领口的扣子居然没有系上,脖子生生地露在外面的冷风中,再一瞧,袖口也是大开着的。不冷吗?她想,也许是他干活身上发热了吧。第二天早上,他正要出门,细心的她看见他的领口、袖口还是大敞着,便按捺不住走上前去给他系好。他竟然阻拦:“扣上好难受!”她温柔地劝说:“外面风大,还是系上吧!”他于是乖乖听话,任由她摆布。她目送他走出家门,忽然,她看见他的手伸向领口,然后是袖口。她明白了,他是在解开扣子!她自然生气他如此任性。
晚上他回来,扣子系得整整齐齐的。她假装生气:“到家门口才系扣子,不冷吗?”他倒老实,惊讶地问:“你都看见了?”她大笑,又批评他:“你连自己的身体都不顾惜,怎么来顾惜这个家?”他急了,涨红了脸分辩说:“还不都是为了你!”他们小小的家里没有洗衣机,所以不管有多冷,换下的脏衣服都要由她亲手清洗。看着她被冻得通红的小手,他心疼。为了让白衬衫脏得不那么快,让她少洗几次衣服,他就在刺骨的寒风里,敞着自己的领口、袖口,微笑着来来回回。她感动于他的爱,心想能一辈子这样生活就满足了。
到怀孕时,她双腿浮肿,医生建议她每晚坚持用温水烫脚。于是每天入睡前,他都会端着一盆温度适宜的水,将她肿胀的脚丫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揉搓按摩。水是温的,脚是痒的,她的心却是又热又甜的。不知不觉中,他端温水为她泡脚就成了习惯。可不知什么时候,这个甜蜜的习惯开始停了下来。他吃完饭就一言不发地躺在沙发上,看无休无止的新闻和球赛,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然后窝在沙发上不遗余力地打呼噜。她安顿女儿睡下,将一双疲惫的脚放进自己准备的温水里,听他的呼噜如同山响,心里涌过一阵悲哀:多深的爱,终究敌不过岁月,这个男人对她的爱倦了、淡了……想着,想着,泪水一滴一滴落到脚盆里。
带着满腹的委屈回家,她耐下性子听外婆坐在床头拉家常。临睡前,看到外婆那双层层缠裹的脚,忍不住问:“外公给您洗过脚吗?”外婆淡淡地说:“我为他洗了一辈子的脚,他连我的脚长什么样子还不知道呢!”她像被什么刺痛了似的,一下子沉默下来。外婆看见她的模样,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副老银镯:“你外公那样粗心的一个人,居然知道用祖传的银元给我打了这副银镯子。每次看到这副银镯子,我都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回应我的感情。”回应?她猛然惊醒:他给自己洗水果、端洗脚水,处处对自己用心,自己又几时为他做过什么呢?一生的爱就像一场长跑,一个人在那里辛苦地跑,很容易疲倦。这时候,哪怕为他擦把汗、说一句鼓舞的话,他也会鼓起劲头继续往前跑。可是,她却一直吝啬回应他的爱,把他抛弃在孤独而漫长的跑道上。
她回家,决心要和他一起将整个赛程跑完。她开始每晚为他打来一盆温水,然后把他的脚泡在里面,轻柔地按摩脚上的每一寸皮肤。她第一次发现他的脚背很宽,指甲有些发黄,而脚指肚的下面不知道什么时候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脚后跟的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细碎的裂纹……开始时,他有些受宠若惊,怎么也不肯让她为自己洗脚。但是,她不肯放弃。然后,他们开始互相为对方洗脚,当自己的脚被对方的手掌包裹住时,他们开心地相视而笑。而他也不再烦躁不安,可以不借助电视的催眠就能睡得很香。她知道,她的爱已经从他的脚底一直渗到了他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她不知道,其实那时的他已经下岗了,每天背着她偷偷到汽车维修厂打零工。后来,他成了维修厂里出色的技师。当难关过去的时候,他才告诉她自己当初的艰难和担忧。他攥住她的手,动情地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在我最难的时候,你坚持为我洗脚,这让我觉得自己并不孤单,还能挺下去……”她把头埋在他那沾满汽油味的掌心里,心疼得哭了起来。她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因为他的冷落而感到委屈时,他早已经为她承担了一切痛苦。两个人的岁月是如此漫长,生死相随的激情总有一天会变成骨子里的相濡以沫,这时候,一人索取不如两两回应,只要把你曾经得到的爱加倍还给对方,并且坚持下去,那么幸福就在不远的前方等着你。
第111篇、夏末秋初,结束的两场幸福
你好,我叫斯南。
2008年的10月,在何冬的演唱会上,祁寒又见到了斯南。如果不是他左手臂上刺着的“寒”字提醒着她,兴许她是认不出他的。
我早料到你会来的。斯南盯着舞台上正在歌唱的男子说道。男子很深情的演唱着祁寒喜欢的歌曲,也许喜欢的不止是歌吧。
你怎么知道?祁寒把头转向坐在自己右手边的斯南。
因为我太了解你了。斯南说完这句话就离开了座位。只是祁寒若有所思的低着头,并没有察觉。
我可以带你流浪陪你看海听你说你爱的他......
音乐停止了又重新响起。声音有点沙哑,像哭过似的。歌声传入了祁寒的耳朵,只是她依旧低着头若有所思的。
二。
斯南,我想去流浪。我喜欢陌生城市的陌生风景。
斯南,我想去看海。和我爱的人手牵着手一起去。
斯南,我喜欢冬冬。我想某天我一定会去看他的。
......
2005年通过朋友我认识了斯南。你好,我叫斯南。这是他开口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几乎每次见面说的第一句话。我们很聊得来,我们互相讲在学校街上遇到的事,偶尔鄙视下对方,偶尔畅聊梦想。后来成了好朋友。只是再后来他就突然消失了。
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过我的爱好,我的梦想。除了他,我告诉他我想做的事,喜欢做的事还有我喜欢的人。他很乐意当我的听众,听我唠叨着快乐和伤悲。
三。
台上的歌声戛然而止,台下的观众异常激动。
刚才那首好听的歌叫《寒》,是我的好朋友苏北献给大家的。何冬手搭在苏北的肩上对台下的观众说。
苏北苏北苏北。台下的观众呐喊着。仿佛这次演唱会的主角就是他。
祁寒抬起头看着台上的两个人。右边是她一直喜欢的何冬。左边?左边的人看似有点眼熟。祁寒揉了揉眼睛。斯南?!她几乎叫出了声音。
祁寒不会想到,永远也不会想到有一天会在舞台上看到他。
四。
很惊讶对吗?没有想到你当时的一句戏言让我走上了那条路。更没有想到我会和你的冬冬成为好朋友。我叫斯南,也叫苏北。
祁寒抬起头。咖啡馆里放着轻快的音乐。对坐的斯南边搅拌着咖啡边说。
祁寒想起当时对他说的那句话:冬冬是明星。比你厉害多呢。突然的就不知道要说些什么。随口说,这些年,你还好吗?
我很好,你看我的演艺事业做得还不错。你呢?
嗯。那加油吧。
斯南喃了喃嘴像说些什么,最后只是笑笑。手机铃声很凑巧的响起。斯南说了几句话便挂断了。
你有朋友要来?祁寒尴尬的问道。
斯南笑笑点了点头。眼神却有点哀伤。
五。
5分钟后,何冬出现在咖啡馆。祁寒很惊讶,表情却镇定得让苏北惊讶。苏北互相介绍了彼此后,三个人都沉默了,气氛死一般的寂静。
苏北,30分钟后有一场宴席。何冬打断了寂静。
嗯。我知道了。
额,那个。我要先回去了。
好的。我先送你回去吧。
祁寒委婉的拒绝,一个人走回去。
就是她,对吗?何冬看到苏北出神地盯着祁寒。
她喜欢你。直到祁寒消失在路口时,苏北才说道。
六。
2010年的2月14日,斯南结婚了。新娘也是圈内有名的艺人。伴郎是何冬,伴娘是与何冬传过绯闻的女艺人,也是新娘的好友。祁寒也参加了婚礼。婚礼在别墅里举行,总体很朴素,但很浪漫。
新娘很美,新郎很帅。伴娘很美,伴郎也很帅。只是都与我无关。
当新娘说出了“我愿意”时,祁寒也刚好醉倒在餐桌上。后来,我何冬发现了她,开车送她回到租房安顿好后又赶回婚礼现场。
何冬突然的发现自己好像爱上了那个叫祁寒的独特女子。只是她似乎并没有像苏北说的那样。
七。
祁寒去了另一座城市,在斯南结婚的第二天。何冬是在祁寒登机后才知道的。苏北是在度蜜月回家后知道的。
苏北,咱们好朋友一场,你竟然欺骗我说寒喜欢的是我,可是你知道么,她说她喜欢一个叫斯南的男子。那个叫斯南的男子一直给他暧昧,却不曾说过爱她。后来斯南结婚了,新娘很漂亮但不是她。这TMD斯南......
苏北认真的听着,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何冬不知道,斯南就是苏北,苏北就是斯南。它们是一个人的两个名字。
八。
寒。
你应该也不会知道。从那次演唱会的遇见到我结婚的前一天正好是520天。我爱你,至始至终没有改变过,但是你一直都那么倔强,我猜不出你的心思。如果我们当时都不那么胆小,是不是就不会那么遗憾。对不起,她是个很好的女子,很爱我也很需要我。我不能去找你,我只能把这份爱藏在心底。希望你能再遇到个你爱的也爱你的。
斯南。
斯南没有勇气按下发送键,怕打扰到她现在的生活,决定把这份秘密保留住。
九。
2010年的九月,斯南收到了一封法国寄来的邮件,发件人是何冬。邮件里有很多照片,还有一些字。照片上的人是何冬,还有祁寒。何冬说,他们在8月16日在上海结婚了。没有邀请圈内好友。现在在法国度蜜月呢,正准备周游世界各地,暂时不考虑回圈内。祝你们夫妻俩幸福。
斯南看到照片上的俩人笑得都很真实很幸福。他没有回复,关掉了窗口。电脑桌面上属于他和她的婚纱照似乎也笑得很幸福。
他关掉窗口时留意到了收件人,是苏北不是斯南。也许,何冬还不知道那个秘密。不过,至少这样对彼此都好。
祝你们都幸福。最后他选择了祝福他们。
第112篇、千年痕
在香槟、葡萄酒、咖啡等各种饮品绚丽缤纷的今天,茶虽淡淡的苦,却有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是我第N次来这个老茶馆喝茶了,从1996年春至今。8年前,我左手牵着润儿,右手提满牛奶薯片之类的东西,走进茶馆对面的寄宿幼儿园。那时,他还不到两岁,眼睛里装满了恐惧,胖胖的小手被老师牵着,一步一回头可怜兮兮地叫我——姨。我僵硬着表情转身冲进这家叫做千年痕的老茶馆,端起冒着热气的茶连同我落进去的泪水一起喝下。
从那时起,我每月来这里一次,交纳润儿的学费及生活费若干。每次,我都会走进这家老茶馆。
润儿10岁了,上了小学三年级,我把他送进了茶馆右面的贵族小学,和我的女儿在一起,依然寄宿。润儿是吴成的儿子,我是吴成的妻子。可是,我却不是润儿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叫做施小鱼的女人。
刚认识润儿的时候,他还在施小鱼的肚子里,8个月大。我得承认施小鱼的美丽,怀着身孕素面朝天依然美丽得惊人。那天,她拉着我丈夫的手并排站在我的面前,理直气壮地对我发表爱情演说,然后告诉我,她与我的丈夫相爱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她要嫁给我的丈夫,要给肚里的孩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家。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丈夫不爱我了,我以为他出差了,临走时还吻过我说,等我回来。但是,他就在我的面前,手还被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牵着。我只能低声喝道:滚出去。施小鱼扬着美丽的下巴说好的,就从容地走了出去,并带走了我的丈夫。从那天起,吴成离开了家。
我16岁,吴成18岁那年,他把我拽到学校后面的槐树下说,一凡,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好吗?还没等我的脸红透,他就塞给我一样东西跑开了,那是一块雨花石。从那以后,我就很没出息地盼着快点长大。
我们相恋8年,结婚10年,每个纪念日吴成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最初的雨花石到后来的黄金、钻石。每次,吴成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告诉我,我永远都是他心里永开不败的玉兰花,我们的爱会地久天长。可现在,海未枯,石未烂,那个发誓的人却与别人演绎另外的爱情故事去了。世事有多善变,永远原来并不远。
第二次见到润儿,他3个月大了,大而明亮的眼睛,胖得珠圆玉润,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的小拳头,靠在施小鱼的怀里。施小鱼胖了许多,吹弹可破的皮肤,秋水盈盈的双眼,花瓣样丰润的唇,鼻尖俏皮地微翘着。我忽然想起了唐代的杨贵妃,那个让唐明皇从此不早朝的女人。施小鱼是来求我的。因为我没有在离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吴成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家,我冻结了我们名下的每一分钱,我不要别的女人来分享我们呕心沥血创下的家业。看着气急败坏的施小鱼,我忽然有了一丝快意。
那是怎样的日子没人知道。白天,我打理公司照顾女儿,依然演绎着我的自信与坚强。夜晚,我的丈夫在与别的女人共赴春宵时,他不会想过我的夜晚怎样度过。我把我们用过的被褥撕成碎片,我把我们的床拆掉在夜色中搬出我们的家,我把吴成买给我的衣服扔进垃圾桶,点燃,看着跳动的火苗我笑,却流了一脸的泪,打湿了黑夜。我在回忆、哭泣中苍白憔悴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
半年后,我见到了吴成。他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天是我们结婚11周年的日子,在他的手里握着一朵用白玉雕成的玉兰花,他在回家的路上驱车驶向天国。我看了一眼吴成,那个耗去了我全部青春与热情的男人此刻就躺在那里,与我从此天人永隔。
第三次见润儿是在他父亲去世1个月后,那天下午在我家,施小鱼对着我跪了下去,她美丽的眼睛深陷了下去,里面装满了忧郁和绝望。下巴尖尖的,肩膀藏在宽大的衣服里,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不自觉的我又想起了舞在汉宫里轻舒水袖的赵飞燕。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可以拥有两种极端的美丽。我忽然理解了吴成。
施小鱼说,姐姐,对不起,失去了吴成我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我那么自私,对不起。我扶起施小鱼,她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施小鱼告诉我,吴成对我的爱没有停止过,他曾经用香烟点燃过我的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我开了一张支票给施小鱼,那是我与吴成全部的二分之一。施小鱼笑着推开了我的手说,姐姐我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润儿在那个有阳光的午后第一次叫我——姨。
第四次见到润儿,我哭了,他在孤儿院,他母亲长大的地方。施小鱼自杀了,她在遗书里说,她无法生活在没有吴成的世界里。我安葬了她,在吴成的左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爱情付出生命。
我在所有人的不解的目光中做着一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这世上的所有爱恨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淡去。只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回忆起那朵白玉雕成的玉兰花时,心会莫名地痛,会有液体模糊了双眼。
第113篇、我相信真爱的存在,相信她和他之间的真爱故事
我听到过朋友的故事后,我觉得自己心里空空的,不知道怎么回事,为什么女人一味的付出,换来的却是无限的等待,思念一个人时痛苦的,煎熬的,那是一种慢性自杀,会让自己喘不过气。
他们很相爱,至少我知道是这样的,但是唯一的问题就是我只是旁观者,给不了任何的意见,心里我知道他们很相爱,我没办法去说些什么……
女孩被他的坚持给感动了,两个人彼此思念着对方,女孩和他在一起,从来不是因为他的钱,因为他没有钱,就是觉得他人好,至少在女孩的眼中是这样的,到最后女孩被他征服的时候,他告诉女孩说:“我可以给你任何东西,包括他自己,但是给不了你婚姻,”女孩很聪明,沉默了,女孩知道他说话的含义,明白了他是有家室的人,但是女孩已经被他打动,爱上了他,其实女孩拒绝过他,但是却因为他的真诚一次次被他感动,女孩记得他说过,他和妻子一直吵架,他是个很听老婆的人,老婆一直都不理解他,怀疑他,但是他都在一次次的忍让,感情时间久了,真的会很平淡,他们两个如果不是结婚前谈了两年,有感情,早就离婚了,其实一切的忍让,让步都在孩子身上……
女孩不知道是被他的坦诚感动,还是被他的眼神所吸引,选择了继续,但是女孩没有去图男人的任何东西,但是有一样,确实女孩承认了,就是对这个男人的爱,刚开始,两个人肆无忌惮的包着电话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男孩对女孩想要了解的,该问的,不该问的,也都问了,就这样,日久生情是肯定的,终于,女孩一个多月后,被他的执着感动,和他在一起了,女孩想着他对自己的承诺,女孩记得他说的话“不会离开的,你不嫌弃我就很感谢了,只要你不说不理我,我是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不会不理你的”女孩又一次被感动了,但是似乎美好的时光总会很快过去,两个月以后,不再有现在的这种状态了
他的领导开始对他怀疑了,开始和他吵架,闹离婚,让他没有心情工作,查他的电话记录,短信,时时刻刻在监视他的举动,每天检查他的通讯记录成了必修的课程,他几天没有联系女孩,说自己心情不好,女孩一直理解,在开导他,让他给领导多解释,多沟通,让他理解,从那以后,两个人不在用电话联系了,因为女孩害怕他领导再次为难他,就这样,两个人上班的时候,会在号上沟通,联系,其实女孩这样已经觉得很幸福了,因为她明白,自己不想当被所有人唾弃的那种人,这不是她想要的,只是爱上了,就无法自拔了,只想对他好,其他的真的没有……
他们两个小心翼翼的经营着属于他们的爱情,女孩付出的远远比他多得多,但是女孩觉得都不算什么,只要他们相互心里有着彼此,相爱就够了,两个人没有天天在一起,也许很长时间才会见一次,因为彼此想念太多,才会在一起,他们共同的朋友都知道他对女孩爱意,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两个人真的在一起了,两个人努力的在朋友面前装坚强,装着是多么的不在乎,多么的不熟悉,然后又有谁知道,他们彼此是多么的亲密和熟悉呢?女孩给他足够的空间,给他自由,因为女孩知道,他不是那种花心的人,也许因为他的真诚,说话的真实感吧,渐渐地,时间又在过去着……
两个人认识快半年的时候,其实在这期间,他的领导一直在为难他,在怀疑他,甚至想到过不让他来这个城市,让他守着自己过一辈子,但是他说过的,如果一直和领导在一起,他压力会更大,女孩和他是在目标上,理想上,对事业的追求上有共同话题的人,两个人配合的和默契,他身边的朋友也很喜欢这个女孩,但是又有谁知道,他们两个的亲密无间呢!终于,苦恼一次次接连而来,他的领导是幼师,难免会到城里考试,会有很长的假期,暑假来临,女孩明白,自己不能和他联系了,最多只能在号上说了,那种心痛,那种煎熬没有人可以体会,不过还是因为理解,因为爱,挺过去了,两个人还是回复了以前,在号上说着有的没的,以为这样又可以度过一段平稳的日子……
事实不是这样的,他几乎每星期都回家,但是他的领导似乎还是不满意他这种状态,有时候女孩也会很伤心,“为什么你对他这么好了,他还要一次次的让你难过,让你为难。”女孩真的会为他心痛,但是能怎样呢!终于,一个多星期的不联系,因为他的领导不让他回来,他也无奈,但是没有办法,那些日子,号也不能用了,因为每天在线的不是他,而是他领导,一天天的煎熬,一天天的等待,女孩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要回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和他联系,只知道,现在看着在线的肯定不是他,女孩不想给他带来麻烦,女孩只是在他走的时候,对他说:"记得说清楚,好好解释,让领导理解你的工作性质,记得一定要回来"。就这样,开始自己都不知道的多少天的煎熬……
第114篇、25岁的才女为何甘愿嫁给40岁的朱德(图)
伍若兰的雕塑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匈牙利诗人裴多芬的这首小诗,曾经激起无数少男少女们对自由和爱情的咏叹,其实真正懂得自由含义的,是那些为自由和解放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他们带着一脸的沧桑,一身的硝烟,一次次丧失家庭、一次次重铸爱情,用毕生的追求和奋斗,实现着那浪漫的诺言。朱德曾经有过五次婚姻,本文记录的是他与第四任妻子湖南姑娘伍若兰的故事。
1928年2月17日,也就是耒阳被攻下的第二天。灿烂的朝阳仍像往日一样,把绚丽的阳光抹上耒阳城。耒阳群众大会召开,欢迎朱德领导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师, 街口响起了噼噼啪啪的鞭炮声。街上出现了三五成群的手持小红旗的妇女,领头的那位就是耒阳县女界联合会会长伍若兰。每一个街角,每一棵树旁,每一堵墙下,都有人在那里贴标语,旋即就有一群群人跑过来观看。此时此刻,“欢迎工农革命军”的呼喊声,如同江河中的波涛此起彼伏,耒阳的街巷成了欢乐的河流。
紧接着,一面鲜艳的红旗越飘越近,嘹亮的歌声也越飘越近:“一杆红旗,哗啦啦地飘。一心要把革命闹。盒子枪、土枪,卡啦啦地响,打倒那劣绅和土豪!……”这正是工农革命军最爱唱的歌!
“革命军进城啦!”“革命军进城啦!”大伙儿望着身穿灰军装,臂缠红带、扎着绑腿的工农革命军,高举镰刀斧头的红旗,浩浩荡荡向耒阳城开过来。
这时,站在欢迎人群前列的伍若兰不由地睁大了眼睛,踮起脚尖观阵。她终于发现,领头的一位年纪约莫四十一二岁的军官,身穿打了不少补丁的灰色粗布军服,脚穿一双草鞋,背上背着一个斗笠和一个公文包。斗笠的细竹片,已被雨水浇得溜光。由于日夜行军打仗,生活环境非常艰苦,军官粗壮的身躯显得黑瘦了些,四方脸庞上,连鬓胡子毛楂楂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烁着慈祥而又深邃的光芒,给人一种威武和亲切的感觉。伍若兰指着这位军官模样的中年人,直言问身旁的县委书记邓宗海:“他莫非就是那个名扬湘南边界地区的朱德吧?”“对,对。”邓宗海连声说,“他就是朱德,现在是工农革命军第一师师长。”
两天后,耒阳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耒阳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刘泰任主席,徐鹤、李树一任副主席。伍若兰万万没有料到,这天刚刚吃罢午饭,刘泰忽然进门,没有寒暄,劈头就说:“兰妹子,朱师长请你去。”“请我?”伍若兰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愣怔片刻以后,才和刘泰一起走进了朱德居住的祠堂里。
发现伍若兰进来,朱德向伍若兰微笑着点点头,表示欢迎。伍若兰坐下的时候,邓宗海向朱德介绍说:“她叫伍若兰,1903年出生于耒阳城郊九眼塘一个书香世家,毕业于衡阳湖南省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1925年秋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直做青年运动和妇女运动的工作,曾任共青团耒阳县地方执行委员会宣传部长,现在是耒阳县女界联合会会长。她可是我们这一带有名的才女哩!”邓宗海还强调:“1927年5月‘马日事变’后,伍若兰同志被耒阳县政府当局悬赏通缉。但她坚持在当地斗争,化装为村妇,四乡联络同志。9月,我被湖南省委派回耒阳,她协助我等重建了中共耒阳县委。今年2月16日,伍若兰与我等率领耒阳农军,配合你朱师长率领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攻克耒阳县城。她的贡献真是多多!”
“好啊!革命的才女!”朱德握着伍若兰的手,笑逐颜开:“听说祠堂门口的对联是你写的,我记得上联是‘驱逐县团丁’,下联是‘喜迎革命军’,横批是‘赤遍耒阳’,对吧?”
“对的。”伍若兰高兴地回答。“你写得不错嘛”,朱德诙谐地说,“笔力好,内容也好。不愧出自才女的手笔啰!”“我没写好,请师长多指教。”伍若兰嗫嚅道。“你是啥时候从衡
阳女三师毕业的?”朱德问。伍若兰答:“去年夏天。”…… 伍若兰没有想到,这一次造访成为一段传奇姻缘的开始。 2月23日,朱德在灯光下,盘着腿儿坐在床上补鞋,伍若兰和小姐妹们眉眼儿带笑走进屋里,冲着朱德直嚷嚷:“朱师长好!” “朱师长,你什么时候学会补鞋哟!”姑娘们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朱德停下手中的针线活,抬头看到伍若兰和她的伙伴们站在面前,忙站起身,满脸笑容地指着旁边的一条长板凳说:“坐吧。”姑娘们推让着坐下后,朱德和蔼可亲地问:“嗬,你们兴师动众,有什么事呀?” “我们是耒阳县女界联合会的代表,还没有登门拜访过朱师长,今天特来慰劳慰劳。”一个叫山菊的姑娘笑呵呵地回答。“嗬嗬,我有什么值得你们慰劳呀!”朱德笑了笑。这时,山菊姑娘补充说:“你率领工农革命军打了大胜仗,解放了我们耒阳城,还不该慰劳慰劳呀!”谈了一阵妇女联合会的活动之后,山菊姑娘的目光投向伍若兰,然后又把目光转向朱德,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朱师长,我们伍大姐想单独和你谈谈,你看行吗?”坐在一旁沉思的伍若兰,连忙垂下了脑袋,而且产生了一种不自然的羞怯感,半晌才吐出一句话:“山菊呀,你不要乱说嘛!” 也许是逗趣儿,也许是出于善意好心,就在伍若兰羞涩地埋下头,脸蛋儿红得像熟透的柿子的瞬间,她的伙伴们便嬉笑着呼啦一下跑走了。望着低头不语的伍若兰,朱德忍不住笑了:“若兰,你要单独和我谈谈,怎么又不开口啊?” “我……”伍若兰说了一个字,嘴巴又合上了,好像在想什么心事;慢慢抬起头来,两片嘴唇颤动了一下,像有许多话要说,慢慢又没有了。她要说什么呢?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朱德看到这一点、不再催促伍若兰,只因势利导地劝道:“你的伙伴们喜欢开这样的玩笑,那就由她们去吧。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坐一会儿,摆摆龙门阵也好嘛!” 伍若兰想朱师长的话不错,她有摆龙门阵的嗜好,摆就摆吧。于是便打开话匣子,把女界联合会几天来的新鲜事儿全盘端了出来。说完以后,她那对水灵灵的眼睛时而望着朱德,时而紧紧盯着他手中那只打补丁的布鞋,黑黝黝的眸子里,不知闪动着什么念头。朱德望着伍若兰发呆的样子,不由问道:“若兰,你又在想些啥子呀!” “我想,”伍若兰憋不住扑哧笑出了声:“师长那只鞋好有一比呀!” “比啥子?”朱德回眸一笑,语调惊奇而快乐。伍若兰戏谑道:“好比呀,好比一条胖头鱼张开了嘴巴。” “是吗?”朱德突然像孩子般纵情地笑,“说得好,很形象咧。”伍若兰也朗朗地笑起来,并欠起身子,伸出一只手抢过朱德手中的那只鞋,十分麻利地用手指量了量尺寸,然后把鞋子递了过去。随即,不顾朱德一脸诧异,不作声地跨出门槛,一溜烟似地跑了。 两天后的早晨,伍若兰拿出自己最喜爱的印花帕子,把刚刚做好一双新布鞋包好后,风风火火地来到朱德住的屋里。“若兰,今天你又是来单独和我谈谈的吧?”朱德说。“你真会说笑话,师长!”伍若兰不好意思了,声音像蚊子哼哼。朱德满脸真诚:“为啥子声音这样小?你在我面前说话,怕啥子嘛。”伍若兰羞涩地避开朱德锐利的目光:“谁怕呀!要怕,我就……” “对,对。”朱德立即接上话茬,“你要怕我,就不会再来了。”“嗯。”伍若兰不再紧张,不再拘束,她用双手慢慢地托起印花帕子包装的小包裹,然后给朱德递过去,爽快地说,“我这次来,半是为女界联合会的事,我们打算开展几项活动,特来请示师长。这另一半嘛,当然是为了你。”打开小包裹,朱德半惊半喜:“怎么,原来是给我送来一双新布鞋呀!”说着,他从鞋里摸出一张纸片,只见上面写着一首诗:“莫以穿戴论英雄,为民甘愿受清贫。革命路
长尘与土,有鞋才好赴征程。” 望着伍若兰,朱德心情激动,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手说:“若兰,你这双鞋做得好,诗也写得好啊!”一种温暖的感觉渗透了伍若兰的全身。 鞋与诗得到朱德的赞扬,伍若兰心里也非常高兴,说话的声音也有点飘逸:“人家专门为你做的、写的,不下点功夫怎么能行啊!”瞅着伍若兰那么欣喜的样子,朱德心里充满了喜悦和感激。 但是,过了一会儿,朱德渐渐收敛起笑容,眉头也渐渐蹙紧了。他不由把目光投向窗外,透过玻璃凭窗远眺,久久地、目不转睛地向远方望去。他没有望远处的庄稼和渠水,也没有望更远处的山峦和森林,他眺望着沐浴在朝阳中操练的战士们,情不自禁地像是对自己又像是对伍若兰说:“眼下北风劲吹,春寒料峭,可有半数以上的人还打着赤脚……”朱德的话,使伍若兰心里觉得很不安宁。她眺望窗外赤着脚跑步的战士们,顿时心里豁亮了:一双鞋,只能解决朱师长一个人的问题,可他手下还有1000多个官兵呀! 伍若兰那张沉静的脸上,忽然漾出微笑。她望着坐在对面的朱德,充满乐观和自信地说:“朱师长,我现在要来个毛遂自荐,衷心希望你能够批准。”“你要自荐啥子嘛?”朱德不解地问道。 “我要自荐当个编织厂厂长,把耒阳县女界联合会的姐妹们组织起来编草鞋,让同志们不再打赤脚行军、打仗,你看行吗?”“行啊!行啊!”朱德喜出望外,他没料到,聪明的伍若兰竟然和自己想到一块了。不用说,此时的朱德对伍若兰也更喜爱、更钦佩了。 品味着那一连串的“行啊,行啊!”伍若兰顿时感觉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不由一阵激动:“朱师长,你真好!”“你呀你,真是个精灵鬼咧。”朱德爽朗地笑道:“看来,我没有认错人呀!你这个黄毛丫头,可真有一股子豪爽劲儿!” 甭看伍若兰平时泼泼辣辣,风风火火,这时候面对朱德却腼腼腆腆、温温柔柔,完全是一个羞于见人的少女。她觉得自己被一种突然降临的、神秘的幸福笼罩着。是的,她感到幸福和激动,因为是他带领工农革命军解放了耒阳,是他同她“心有灵犀一点通”…… 时间如流水,稍纵即逝,很快五天过去。这天早晨,天空没有云彩,太阳一步一步地爬上来,通红的火焰照耀着军营。这时,伍若兰领着十几个姐妹们,肩上挑着一捆捆黄澄澄的草鞋,说说笑笑地跨进了师部大门。朱德、王尔琢等师部领导刚从操场上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听说伍若兰她们到了,忙热情地同姑娘们一一握手。在阳光下,朱德的脸膛显得通红,闪着光彩。他瞅瞅面前的一担担草鞋,旋即望着姑娘们,乐呵呵地说:“嗬!这下子你们真是帮了工农革命军的大忙,我这个当师长的要当面向你们致谢啰!”伍若兰嗔怪道:“朱师长,说致谢那就见外了,我们军民本是一家人哪!”“说得对。”朱德不无幽默地说,“好一个口齿伶俐的辣妹子,连一个谢字都要给免了!那么,说说吧,若兰同志,你们怎么这样快就编织了如此多的草鞋!” 别看伍若兰毕业于衡阳女三师,喝过墨水,会写文章,平时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可这会儿却坐在一旁,半晌不开口。她的伙伴伍德莲倒机灵,竟无拘无束地说开了:“朱师长需要这些东西,又很急,我们怎敢耽搁呀。若兰大姐连夜开会给我们布置任务,还成立了临时纺织厂呢。姐妹们昼夜不停地编呀,织呀,硬是只用五天时间就编织好了1000双草鞋。”听罢伍德莲的这番话,朱德心里禁不住又增添了几分对伍若兰的好感,觉得这个身材颀长、眼睛明亮的姑娘活泼热情,泼辣能干,不仅是衡阳女三师出来的高才生,而且是这一带难得最早从事革命活动的女子之一。一时,朱德从心底里产生一种莫名的爱慕之情。 其实,伍若兰也是一样,她对朱德的敬仰由来已久。还是在朱德率领工农革命军第一师进耒
阳城之前,她就听说过这位在湘南一带颇有传奇色彩的领导人,不由肃然起敬。后来在耒阳城,她几次与朱德的接触中,对他有极好的印象。要说爱慕,她对他确实未见面时就有好感,一见便钟情啊!但她内心十分矛盾,本想早些敞开自己的心扉,却又感到难以启齿。 不久,工农革命军需要一些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随军做宣传工作,任耒阳县女界联合会会长的伍若兰被调到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政治部。如今朱德这位叱咤风云的人物竟成了自己的直接领导,她更是十分崇敬,并在内心充满了对朱德无法抑制的爱慕之情,朱德在工作中也发现伍若兰勇敢果断,明事理,有能力,共同的战斗生活渐渐地使两颗纯洁的心紧紧相连。 朱德当时孑然一身,战斗又如此频繁、残酷、紧张,善良纯洁的伍若兰觉得应该有个人来帮助照顾朱德的生活,使他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战斗,便大胆与家人商量,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毅然决定和朱德结为夫妻。 第一次约会中,朱德向伍若兰讲了自己的经历,然后吐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若兰,对于你,我从看到祠堂门前那幅对联之时起,就产生了好感。你是一个很有才能的女子,又信仰马克思主义,和我志同道合,我愿意和你一起革命,一起生活,你也愿意吗?”伍若兰望着面前直爽而敦实的朱德,顾不上羞涩,很爽快地说:“朱师长,只要你不嫌弃,我愿意同你一起生活,一起行军打仗,永远也不离开你。” 此时此刻,激动、兴奋几股情绪搅在一起,在朱德的胸膛里翻腾着。他因为心情极好,故意打起趣来:“你有麻子,我有胡子,我们就‘麻麻胡胡’结婚吧!”伍若兰听出来这是几句笑话,不由得笑起来。 3月的耒阳,春江水暖,草木葱翠,生机勃勃的山野洒满了阳光,干练自强、年方25岁的伍若兰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朱德的驻地水东江的杜陵书院,举行了简朴而热闹的婚礼。 喜讯传开,部队中有个调皮的宣传队员编了一首歌谣:“麻子胡子成一对,麻麻胡胡一头睡。惟有英雄配英雄,各当各的总指挥。”这支歌谣,表达了工农革命军战士伍若兰对这位非常勇敢,且能文善武的女性的喜爱,亦表达了他们对她与自己敬爱的师长结为秦晋之好的由衷高兴。
文章摘自《敦厚朱德》
第115篇、隐形第三者
汪秀文下班回家,正看到他老公徐汇昌拉着张长脸在生气,忙问他怎么回事。老徐恶声恶气地说:“咱家的电话神了,变程控的啦。”汪秀文奇怪:“怎么知道是程控的呢?”老徐说:“电话一响,我拿起来,对方就没了声音。”汪秀文松了口气:“噢。一定是哪个打错了。”“打错了?那为什么拿着听筒半天才撂下?为什么不说声对不起?”“这……电话不是我打的,我怎么会知道?”汪秀文见丈夫不说理,也没好气,只顾自己做饭去了。
不大工夫,电话又响起。汪秀文下意识地要去接,可慢了一步,电话早被丈夫抢到手,里面显然没动静。老徐冲着话筒“喂”了好几句,也没反应,气得他骂出粗话来!
奇怪。汪秀文说:“再来电话,我接,看是怎么回事。”老徐阴阳怪气地说:“早就应当你接,就是打给你的嘛。”“给我的?那他就让你转告或者应当问一下这是不是汪秀文家呀,干嘛不吱声?还是打错了。”说话的工夫,电话又响了。汪秀文接过,“喂”了一声,对方一个女的问:“这是风华卖店吗?”“这儿不是风华卖店。”汪秀文挂了电话,反问:“是不是打错了?”丈夫冷冷地说:“别玩这小聪明了。当我是3岁小孩子呀。我总共接到这样的电话至少30次了,有几次听到一个男的下意识地轻声骂了句粗话。肯定是打给你的,当他得知我在家时,没法子说悄悄话,所以挂断了。”
这是什么意思?汪秀文虽然是个场面上人物,她办起事来八面玲珑,跟男人们混得也挺熟,可从来没想到要瞒着丈夫做出格的事呀。对于电话的事,她只认定是打错了:“有些醉鬼拨完电话,一听接的不对,他略一犹豫,就挂断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天下的巧事都偏偏赶到咱家里来?怕是有第三者吧,当心别让我抓住废了他小子。”老徐干脆把心中的疑惑甩了出来。
夫妻俩为这电话的事说僵了,结婚十几年,头一次分床睡。
汪秀文忙,第二天照常去跑她的业务了。可是,一回家,丈夫又拉脸子:“今天上午总共接了7个电话,一个是你单位娄姐的,人家主动自报的家门,其余6个听到是我,挂断了。你怎么解释?”
“怎么解释?我不知道。身正不怕影子斜,谁爱打谁打,谁打谁花钱,你管他做什么。”
“不那么简单吧?”男人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您这一年来赚钱比我多,恐怕另有所爱了吧。汪秀文,不必藏着掖着,是祸躲不过,说出来,咱们好聚好散。”
这都哪跟哪呀。汪秀文真是满身是嘴也说不清楚。她是赚了不少钱,可都如数上缴家庭了,自己辛辛苦苦,怎么还弄成有第三者了?那个电话,她怎么琢磨也不相信,怎么会三十多次出错?对了,大概老徐恶人先告状,是他有第三者了,想先发制人,才想出这损招儿,否则没影的事儿,何必不问青红皂白,小题大做?汪秀文冷丁独自睡一床,不习惯,想来想去,就是老徐的毛病。如果是这样,那她可要防患于未然,及早给他掐断这些闲花野草的纠缠。
就这样,汪秀文一到家,老徐就朝她汇报今天又接到几个那样的电话,那个男人喘气的声音他都听熟了,是同一个人。汪秀文起誓说自己没外遇,可老公定让她解释清楚是怎么回事,她又说不清。她仍然不相信有人闲到花钱打骚扰电话的程度,图个啥呀。她说:“汇昌,咱日子过得好好的,何必惹闲气生?只当那电话是鬼打的。”“说得轻巧。只当是鬼打的,如果真是鬼那可有人扫兴了。”“如果我真的有了第三者,那我一定把规律告诉对方,说我丈夫吃醋了,你再不要往家打电话了。这点办法总还有吧?”“哟,你看看,很专业的反侦察经验。还那话,谁也不是3岁小孩,这男人往家里打电话有两种可能,一是你没来得及通知后来通知晚了,他想马上停止,那岂不越描越黑了吗,所以硬挺着打;二是你已经把人家拉进情网,他愿意把咱这家庭搞垮,好安全进驻啊。”
老徐这么一分析,汪秀文也犯了核计,这老东西真专业,自己没毛病,心里有数,那就是他先咬一口。第二天,她病倒在床上,头一次请了病假。正躺着胡思乱想呢,嘿,电话响了,接起电话“喂”了一声,对方却没声音,只听一个女的悄声说了句:“怎么是她……”便挂断了。这一上午,汪秀文接了好几个这样的电话,有几次还听到有女声咳嗽或者喘息的声音。
事情板上钉钉儿,老徐有了第三者!这一天,她越想越觉得自己真亏,单位那位小许比老徐强出多少倍,真心跟她汪秀文好,话都说到家了,可她想自己是个有夫之妇,不能对不起丈夫,便让小许失了望,没料到老徐先自暗渡了陈仓!这一天中她不知流了多少泪。待老徐晚上回来,她马上把电话的事甩给了丈夫:“你说明白了,我从来不休班,冷丁生一回病,倒惹了一肚子气!”老徐看外星人似的盯了她老半天:“从我这儿得来的灵感吧?有人在公共汽车上放了个屁,她马上朝别人看去,意思是哪个放的?你就是这样的人。”说罢,连汪秀文病得怎么样了也不问一句,打电话给几个朋友,约会出去吃饭了。
沤了一阵子气,汪秀文虽然留心调查那个勾引老徐的隐形第三者到底是何许人,在哪里,可日子还得过呀。她对老徐说:“咱们把电话装上来电显示吧。”“白费。反正你赚钱多,想办就办。”“你怎么知道白费?”汪秀文很生气,就装了来电显示,并让老徐请了假,两人共同在家,看那电话到底是哪个打的。两个人在家里气哼哼地等着,不大工夫,电话来
了,记下对方号码。老徐接电话,就是男的喘气;汪秀文接电话,就是女的咳嗽声,而电话从来不是同一个,后来核查,大部分是街上IC卡电话打来的,而且是东打一个西打一个。汪秀文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老徐先自嘿嘿冷笑:“多会演戏呀。你明明安排好了,却搞这根本查不出原因的障眼法来蒙我。”“我就蒙你个活王八,我有第三者第一百者了,你想怎么样吧?”夫妻俩动了手,汪秀文力气差,被打得两眼墨黑,她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尽管法官多次调解,然而俩人一个更比一个硬,最后,拿到离婚证后,汪秀文独自回到那间曾经很温馨过的屋子里时,她已精疲力竭。
当然,她不会放过老徐那个隐形第三者,哪怕花些钱,也得揪出来让她亮亮相。她躺在床上想主意时,电话又响了,是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汪秀文,这是最后一次骚扰电话,我给你揭开谜底吧。大家恨你,就想了这法子折磨你们家。我们事先观察好了,只要男的在家,便不接话,只让对方听到男性的喘息声,然后挂断;反之就用女的;如果碰巧两个都在家,就是以为男的在家而女的接了电话,便故意问一个地方……总之,让你们不安,谁让你坑了那么多人来着?谁知道你们夫妻心胸太小,居然闹到离婚的地步,可怜。你问我是谁?你坑过的人能是谁,自己想去吧!”
汪秀文握着电话,大脑一片空白,她去年搞过一个外国什么传销,每拉一位,投资900元,她可以得300元,最后,她赚了十几万,可凡被她拉入的人都陷进去,血本无归,你说坑这么多人,让她能回忆起得罪的是谁吗?她冲着电话,歇斯底里地狂喊:“一将功成万骨枯,这道理你们不懂吗?凭什么折腾我的家庭!”
第116篇、相亲记之误撞南墙
我眯着眼睛窝在大沙发里等饭吃,耳朵里全是菜下油锅那滋滋拉拉的美妙声音。此刻是五一长假第三天的下午两点,三天来我每天保持这个姿势超过二十三小时,连睡觉也在沙发上,三天加起来只吃了两顿饭,此刻厨房的声音无异于救我一条小命。
给我做饭的恩人叫小米,是大学里睡在我上铺的姐妹,原名米美,我嫌拗口就叫她小米,我叫窦四方,她便叫我小豆,俺们都是健康食品。大学四年我们好的如胶似漆,小米曾扬言今生今世和我不分离,结果毕业不到半年她就嫁了个南方人。我不安于室,做了自由摄影师,至今仍是孑然一身四处游荡,小米常说我的名字起坏了,现在整日拿着相机‘斗四方’,听名字就累的不行。
我就说那是小米你不懂欣赏,我还没跟妈姓沙呢,要不,杀四方你不也得听着吗?而且老爸对我不薄了,我们家名字起的气吞山河,俩孩子,一个九州、一个四方,总占地面积大于地球!要是当初老爸贪方便胡乱给我起个‘斗鸡眼’什么的,我不也得叫着吗。
我就是这样转战四方,每到旅游旺季人比景多时就是我回窝休息外加自然节食减肥的日子了,每次回来都累的只想冬眠。只得她这等老朋友才心疼我,时时在我饿死了之前喂点东西,我才能苟延残喘至今。
一会小米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小豆!你这有紫苏吗?我给你做紫苏牛肉。”。她带很重的南方口音‘紫苏’说的象‘子孙’。我笑:“儿子还等你过继给我呢,哪来的孙子。”
小米对我的恶劣行经早已习惯,又抄着半南不北的口音说:“那料酒有没有?樟茶鸭子要用!”我道:“老舅没有,大姨也没有……我家就我一个人,你就对付着把我放锅里算了。”小米走出来说:“子姜有没有?蚝油?茶叶?豆豉?起司?……”她一边说我一边摇头,一年没回家住了,哪有那些东西啊。终于她绝望了:“你这里除了我带来的菜就只有白米和酱油,我怎么做啊?”
我说:“我教你,把你那些牛肉鸭子老舅大姨全切成丁,一勺烩了炒饭吃。”她长叹:“小豆,你这样下去怎么行。实在该有个互相照顾的人啦。”
我掩面拖长声音做痛哭状:“你说的也正是我欲扬须抑欲吐不能午夜梦回辗转反侧狠狠压在心里的事情啊!不如行行好,把你家老公让给我吧!”小米上前撕我,她那柔嫩的主妇身板怎么和我这上山下乡的人比?几下就被我摁在沙发上了,我狞笑:“交出你的老公来,不然,你今天可……呵呵呵呵”
这时身后突然传出怪喝:“趴下!不许动!举起手!说你呢!看你往哪跑!”说的是葛优《不见不散》里的台词。我吓了一大跳,小米趁机狠狠锤我两拳爬起来。我这才看清楚发声的是我的手机,此刻正一闪一灭继续叫。见我吓的面无人色,小米在一旁咕咕的笑,这蹄子刚才看到我手机时叫:“这是摩托罗拉最新款,可以自录铃声的”。然后她拿去摆弄了一会又还给我,想必是录了这个当我手机铃声预备吓我半死的。铃声没有辜负她,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响起了!我惊魂未定的接电话:“喂~~你耗~”
电话那头一个咬着舌头的男声:“是小豆吧?我是苏寥华,我家美美在不在啊?”我笑了:“是塑料花啊,麦麦在,兜兜我也在。”小米从我手里抢过电话,听一听,先失声道:“兰陵回来了!”然后迅速看我一眼,开始小声和她老公嘀咕开来。我一旁捣乱,怪声怪气的说:“我叫塑料花,苏轼的塑,寂寥的料,中花民族的花………”他老公刚认识我就是这样介绍的,当听到中‘花’民族的‘花’,我难受的想把他舌头拽出来,现在我亲爱的立场不坚定的小米也变这个声调了。
小米郑重放下电话,回头顾做轻松对我说:“明天有没有空来我家吃个饭啊?我换了新家你还没来过呢。”装轻松装的太明显,我一眼看穿她定有阴谋,于是懒洋洋的说:“换新家算啥,你换了新老公我就去!”
小米深知骗不过我,于是两手抓定我肩膀,直对到我脸上横眉立目、咬牙切齿的说:“姑奶奶和你直说了吧,明天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你去也得去不去也的去!否则我就砸了你的相机!”“啊!”我一声惨呼,她用我的最爱来威胁我!你狠!我……宁死……要屈……。
小米接着露她的青面獠牙:“听着,我家住星花小区铃兰苑十七楼d,就是北京最高的居民楼。明天晚上六点你要不穿的漂漂亮亮的过来姑奶奶绝饶不了你!”然后得意的收拾手袋,打道回府。一门心思回去安排陷阱,连饭都不给我做了。回头又来一句:“记住,那人叫兰陵。”
我追出去:“‘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的兰陵?不是烂棱?”她已经伸手拦下出租车,头也不回的道:“蛋使主人能对壳,布知何处是大箱。就是那个!”
兰陵!这样一个如诗如画名字,我心里勾画出一个目光温柔,飘逸隽永的人……兰陵……单看看他长什么样也值得了。
第二天我认真收拾了一下,去必胜客买了个小米最爱吃的海鲜披萨来到星花小区,这小区楼高都在50层,是北京最高的住宅楼,星字取手可摘星的意思,花指小区绿化很好。可爱的小米,她该过这样的日子。在楼下我打电话确认:“是星花小区吗?”接电话的是卷舌头塑料花:“丝!小豆你赖啦!”
“铃兰苑?”“丝!宁兰苑!”“四十七楼?”“没错!是十七楼!”
四十七楼!连电梯都上了半天,哪天停电非死在上面不可!我在门口敲门,里面一叠声的说:“来了来了”然后门开了个小缝,我伸手推开门就进去了:“家里不错嘛,收拾的这么干净!”大窗子映着一大片净蓝的天,阳台上种满花草。屋子里每件摆设都和谐的不得了,深得我心啊!
身后传来声音:“你找谁?”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小个子男人,四四方方的脑袋,四四方方的嘴。正系着围裙拿着锅铲全神戒备看着我。我惊呼:“你不是塑料花!”那人也吃惊道:“我怎么会是塑料花?”
这……小米难道真换了老公?不是塑料花……那这个人是……难道他是……难道……“你姓兰?”他更吃惊:“是,我姓南,你怎么知道?”
天呐!这就是如诗如画的兰陵?长的象狼牙山似的!
小米夫妇也真是,居然让客人做饭。我把披萨放在桌子上,那上面已经有两道菜了,浓香扑鼻,这个狼牙山手艺真没的说!我暗暗吞了口口水才问:“怎么你在做饭,这家人呢 ?”他表情还是紧张:“这家人走了很久了,现在只有我,你是找他们的?”
“走了?还走了很久?”小米竟然这样算计我!好歹也得先介绍我们互相认识再借故溜走啊,这算什么!看把人家孩子吓的!狼牙山抓锅铲的手都用力的指节发白了。他还是紧张看着我放桌上的披萨:“你送外买?”
这笨蛋还没反应过来我是他相亲对象!我突然很想逗逗他,当然这样就破坏我的第一印象了,那又怎么样,他长的如此抽象还打破我美丽幻想呢。于是我一本正经的说:“不是,我是推销的。请买下我自制的披萨,得到的钱将全部捐助世界红十字会!”
他犹豫一下,问:“你说说世界红十字会是哪一年发起的?”
喝!好仔细的人,我只能回答:“我不知道!”“那你还说你是红十字协会的!不要骗钱了!还是正正经经找份工作吧,小姐你气质这么好,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你应该是有文化的人。努力一下,千万别放弃自己!”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递给我。然后做请我走的手势。
我又好气又好笑:“我买这个披萨还花了九十八呢?你才给我五十块!不够,再拿出来。”他眼睛收缩:“你抢劫……”这人居然误会到底,我终于笑起来:“我还抢劫呢,我……”这时我的手机突然响起:“趴下!不许动!举起手!说你呢!”他‘啊’的大叫一声,挥舞着锅铲对着我,我想这个玩笑开大了,赶紧告诉他吧,一边迅速拉开架势防卫,免得他给我来一下,一边急急说:“别怕,我就是窦四方啊!”他声音都颤抖了:“什么?斗、斗四方~~~”
我说:“对!窦四方,他们没和你说?”手机还在那‘趴下!不许动!’的叫,我说:“你先等一下,这是电话,我先接个电话……”就象演电影007一样,我手指尖勾出电话让他看清楚我没掏枪,然后接——是我哥哥打来的,我说:“是斗九州啊!”他脸色开始发白。
“找我什么事?噫?你怎么知道我……”压低声音:“……相亲?”“小米说的,这个八婆!问问她死哪去了,还不快点回来!我这祸起萧墙,再不回来我把她家砸了!”他‘啊’了一声。
“长什么样……?”回头看了兰陵一眼:“……很有创意!行了,别说了。回头向你汇报! ”这手机铃声太吓人,我干脆关机然后正式介绍自己:“我叫窦四方,你是兰先生吧?”
他感到我没有恶意,慢慢放松下来:“是,我是姓南,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
我皱眉:“你还不知道?你也被朋友算计了?我是来相亲的!这俩家伙一定等着看咱们热闹呢?咱买卖不成仁义在,随便聊聊让我交差算了,免得她砸我照相机。”
他显然有点蒙头,问:“你真是来……相亲?你看你知道我的名字,真不好意思,这个这个……没有朋友和我说起……你、你坐。”
我直接坐到饭桌边上,心想这次相亲是毁定了,两个人一下尴尬在那没话说,桌上的菜香味一阵阵飘过来,我垂涎欲滴,终于说:“没啥话可说要不咱随便吃点饭?”
这个表情不错,他下巴掉下来的样子透着可爱,看起来倒也有几分姿色。接着犹犹豫豫递过饭碗,我开怀大吃起来,他胃口全无,小声问:“你是作什么工作的?”
我吞咽:“我没工作,就随便拍些照片骗钱。”他点头:“啊,怪不得,你看上去很饿!”
我的天!我吃力的咽下饭,一会抬头看见他目光紧紧锁住我,我觉得不自在,找话和他说:“你怎么认识塑料花的?”他摇头:“什么塑料花?”“就是苏寥华啊,就是把你骗这里来的人。”
他奇怪:“没人骗我来啊,谁是苏寥华?”这人脑子进水了?我白他:“这里是谁的家谁就是苏寥华,你吓着了?”他更奇怪了:“这里是我的家啊。”“你不是兰陵吗?”“我叫南强!”
啊?!?!?!?!你……这个南墙撞的我眼冒金星,我心中暗叫不妙,连忙掏出手机开机,果然一开机小米的电话就来了:“小豆你上哪去了?临阵给我脱逃,兰陵等你一个多小时了,你跑了初一还有十五!”我都快哭了:“我在铃兰苑四十七楼,你家不是住这里吗?”“我家十七楼!你头上那叫什么乙朵!”
她把十发成平舌音,难怪我误会成四,还我头上那叫什么乙朵,你嘴里那叫什么斜头吧!
现在怎么办,南强目光烁烁的瞪着我,我嘴里塞满人家的饭还没咽下去呢,以我脸皮的厚度仍旧闹了个面红似锦,我虔诚祷告:“万能上帝啊,快把地上砸30个洞让我直接掉到17楼吧!”
毛主席教导我们:“要勇于承认错误!坦白可以从宽。”我终于抬起头带者视死如归的表情说:“我走错了路,对不起吃了你的饭… 你……你吃披萨吧………”我把披萨推给他立刻夺路而逃,他后面喊:“哎~等等……”
我等我就是白痴!我喊:“我不会做饭啊, 你将就吃一顿披萨吧!”一边拿出爬山越野的劲头狂奔,就这速度能追上我的真不多,小南墙被我甩在后头老远。他的声音传来:“我会做饭啊!”我咬牙切齿的关上电梯门,还听到他接着叫:“我会洗衣服我还会打扫卫生我还会养花……”
就这样我一路回家象鸵鸟一样把脑袋扎在沙发里,过了很久手机再响:“不许动!看你往哪跑!”我觉得这话真是写照,含泪接过电话:“喂~你耗~~”从电话叫小米换这个铃声我接电话全是这声。
“我是南强,就是今天吃饭的那个,你还记得我吗?”我摸着脑袋:“南~墙!永不敢忘!你追饭追到这里来了,怎么知道我的电话?”
“我、我……你今天走了我就一层一层的问,终于在十七楼问着你,是你朋友塑料花告诉我的。”“你一层一层的问?”“是,我听你电话大概知道怎么回事,就是没听清楼层~~每次问人家:‘认识斗四方吗?’他们都当我神经病!”
我不由笑了:“对不起,你找我干什么?”
他犹豫问:“米美说你是摄影师,那你名字斗四方,是不是姓窦的窦?不是打斗的斗?”我大声:“谁和你打斗,本来就是姓窦的窦!”他结结巴巴的说“那华颜杂志上的交错、晚诗、这个瞳……还有很多摄影是你拍的?”那正是我供搞的一家杂志,于是我应:“是。”他道:“我十分喜欢你这幅交错,沙滩上沙和人的质感那么突出,前面黑白相杂的影子是一个人手指挡在眼睛前偷看留下的吧?这个隐喻才是交错灵魂所在,不是指的沙滩上各种动作的人,是不是?”
是是是,太是了,还没有人象他理解的那么好呢,他勾起我的得意事,我精神头暴长,和他胡侃起来:“你也喜欢爬山?贺兰山去过没有?,那个海南的早晨啊,真好玩,绍兴的早茶象老人世界……”这次交谈竟然异常愉快,一口气把我手机说的没电了。
后来呢?
后来我出游就多了个忠实的驴友。
后来呢?
后来我吃菜吃的长胖十斤。
后来呢?
后来我步小米后尘,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变成普通的标准话。
为什么?
因为南强带着口音啊。
咦?小豆,他带口音关你什么事?
你……你真不知道还是耍我,后来我就撞到南墙回不了头了。
后记,结婚时朋友问南强怎么认识我的,他说:“哎!我这就叫‘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我祸?你等着南墙!
第117篇、疏影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
……
“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
四百年来,我终日形容枯槁,幽魂不得安附。冥冥中,我参悟生死抑或仙灵人形的咫尺之距。
在罗浮。就是罗浮 。郁松林间。四百年前我似春风,且暗香盈盈。翠童与我终日相伴。偶尔幻变些许奇妙而瑰丽的事物消除莫名的郁闷。我不能信步于七丈之外,我扎根于郁松林的中央。仅此足以让我感慨仙灵亦有难为人知的无可奈何。是的,我不能抽身而弃此孤寂的地盘若能,则定不会让翠童时常清脆的欢歌而去。七丈之地宛如地设雷池倘若越出,香销形殒。而我年轻而好奇于郁松林北河对岸入夜时分的轻歌曼舞。这一切人间天堂般的事物我只从翠童口中略知一二。于是我累聚幽忧。我曾疑心若长此以往,我将枯败。我渴望实具人形。
不知是哪一年冬日,一户逃避战乱的人家在郁松林中央距我不远处安家落户,并且开设了一间酒家。这显然是一户近年颓败的大户人家。这家公子每日清早必倚靠在我身侧吟诵一些我似懂非懂的诗句在那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是只有殷实人家才可能识字念书的。他每日诵及“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时,总要仰面细细端详我一番。每每此刻,我总惑然。有一丝惧意,思虑着是否他知我灵性;又有一丝欣然,欲霎时绽放千朵万朵寒梅。他的眼神抑郁而缠绵,他的清丽而略显哀婉的吟诵声每一日都触动我心中从未撩起的弦,我愈加惑然。
不觉过了一年光景,我绚烂地怒放过又一回,公子却安静地飘离人世,是的,随风而去。我记得在我美之极致时,公子却愈加哀伤。他不再吟诵诗句,终日仰面凝望我,无一声言语。那几日,我感到揪心疼痛。翠童说我患疾,切不可如此。终于在一年中最冰冷的深夜,我猛然惊醒,粉白的花瓣如雪而落。我相信那一刻我具有人的意识:公子再不可能来了。于是,我开始每日清早吟诵“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翠童说我再依此下去,终将有不意之悲。我却故然。
翠童居然料准了!偶一日垂暮时分,我突然又见到公子了。翠童亦惊吓不已。然而,不多久,翠童便断定此人不过是酷似公子的另一人。原因在于此人眼神中满是豪情,熠熠放光。而我宁愿信其正是公子,因我已思念无度。翠童又说我已迷了心窍。我突然欲与他对话,便告之翠童。翠童大骇,力劝我切不可耗费元气幻作人形。我不顾一切定要如此。我想设若我是人,必尤重情义。翠童终于未能说服我。入夜时分,我强忍周身锥心疼痛,脱胎换骨成绝代姿容的女子。“公子,不可负我!”
当我真切的来到此人身侧,早已抑不住心底凄楚而粉泪涟涟。而他果然不是公子。他不是我朝思暮想的人!然而,我既然现身人前,自然不可贸然离去。便称自己乃是林北河对岸的歌妓,因寻访故人误入此地,终不得归去途径。令我难料的是此人在与我四目交汇时竟瞬间现出公子缠绵而哀伤的神色。我不禁失声道:“公子!”他恍然回称我“小小”!只此一往来,我便意乱情迷,竟至于同他入酒家欢饮。
细谈中我了解他的身份。他乃是隋代名将赵师雄。在江北扬州时曾与一歌妓过从甚密,后歌妓以扰乱将心罪名被赐死。歌妓名唤“小小”。他的诉说如泣,哀伤之情溢于言表。微熏之时我又一次吟起“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吟毕,已不成声,我们相拥而泣。
我终不胜酒力,在迷蒙之时不觉越过七丈界限——赵将军欲带我回我虚言的林北河对岸。翠童在我头顶焦急绕翔,我已不省人事。刹那间一道剧烈的蓝色弧光伴随惊天响雷向我袭来。顿时,我便化作一缕青烟袅然腾空。赵将军昏倒林间……
从那以后,我便不复腊梅之形,形容憔悴,魂难附着。翠童亦无法感知我别样的存在。我终日无所目标地飘移。我知我已然死去——
原来,仙灵亦可死去。
我惊喜于我终于可以不受七丈界限,不受物体阻拦,且可以毫不费力地随处游荡。四百年间,我到过众多喧闹的市井,终于厌倦了那些轻歌曼舞而无意义的生活。我决计去扬州看一下小小的墓葬。
我从不曾想及我的归宿竟如此神奇而动人。我在小小的墓葬附近徘徊了三日。若不是那一位青衫书生的出现,我可能将永远留在那儿。
第三日烟雨迷蒙,瘦西湖畔风景秀丽,而游人稀少。我又一遍细读碑文,那正是赵将军所书:“花魂散,雨凉秋;红笺落,泪长流。萧萧笛怨终难收。霜现后,多少恨,在心头。”赵将军竟有如此文笔,我不禁伤怀许久。
正凝神时,忽觉背后有人踱近。我又一次想藏身。虽然明知再不可能有人见到,然四百年来,我依然无法纠正这种意识。我突然不想藏起了,便呆在原处细细打量来人。来人显然是一介书生,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他在小小的墓前驻足,又很令人费解地向左挪了两步,就如同……就如同是在避开我的遮挡!这令我惊惧不已。我试着飘移到他身前,他居然又向右挪回两步!倘若我能尖叫,早已不觉出声。这是四百年来我最感惊异的事。我不再移动,在一旁注视他。他的缀花布伞似乎过于玲珑娇小,雨水湿透了他青衫的肩部。他专注于碑文,口中念念有词。如此良久,他突然朗声道:“走吧!”便转身离去。
我万分惊讶于此人的表现,决计同去看个究竟。
他进得湖对岸一座朱漆木楼。在其间,我见书卷堆积,墙上悬有几幅水墨画,细看之下,画中竟皆为梅。我正惑然,却听得青衫书生念道:“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看到正对小小墓葬的窗侧墙上画中之梅竟与当年的我十分相似,一旁的题词正是青衫书生念到的几句,而印章是“白石道人”。青衫书生又道:“异缘休矣!”我突然欲流泪,四百年的景象飞速重现:仙鸟翠童、公子、赵将军、小小……
一切烟消云散,我顿感松弛。四百年我已疲惫不堪,休矣!凝视墙上梅图,吟着“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便附魂于画,从此便成卷中疏影。青衫书生每日清早凝画而痴,亦怨亦哀,直至这一切再无人知晓……
第118篇、喜欢一个人是用耳朵,爱一个人用的是眼睛
我说出“分手”两个字的时候,电话那边的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崩溃。
他沉默了良久,轻声说:“好。那答应我最后一个要求吧。让我去你的学校陪你一天,做最后一天情侣。”
我应允他。终于要分开了,不免有些伤感。三年了,我们分隔两地,每天只能靠着电话、电脑联系。摸不着,看不着,管不着,这样虚无缥缈的爱情,我早就受够了。我从没体会到别人口中所说的大学生活的美妙。看着情侣们手牵手从校园正门散步到后门,看着男生帮心爱的女友打开水,看着下雨天男生背着打伞的女友一步一倾斜的往宿舍走,我的心就生疼生疼。甚至连吵架,都没办法得到一个安慰的拥抱。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屡屡无助的握着电话几近崩溃,可最终这些难以启齿的柔弱,都要自己把握。
想必他也受尽了折磨吧,不然怎么答应的这么爽快。
他风尘仆仆的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在这两天内,一场大雪不眠不休的覆盖了我所在的城市。他披着满身的雪花,绽放出一个温暖的笑容。我生硬的回应着。不得不承认,这三年内每次见到他温婉如玉的面容,原本想好的分手措辞都会咽回肚里,坚硬的心都会融化。这次,也不例外。可是我立刻告诫自己,不能因为贪恋短暂的温柔,而承受长久的寂寞。
我说:“先去吃饭吧。”他说:“不急。这么冷的天你打开水没?”我的心猛的一紧。“去把你的暖瓶拿下来,先打好热水再忙别的,免得晚上没有用的,用别人的还要看别人脸色。”他喋喋不休的说着,我的眼睛却早已湿润……三年了,为什么在分手的时候才懂得弥补。我回到宿舍戴了个毛茸茸的手套,把暖瓶拿了下来。打好水他的手已经冻的通红通红。我把手套脱下来戴在他的手上,然后把自己的手也艰难的塞进去。这样,我们的手便紧紧的贴在一起。虽然他的手很冰冷,虽然手套里的空间很逼仄,但是我却体会到了和其他女生一样的甜蜜。他深情的看着我,悲伤在脸上流转。
接下来便是去吃饭。我点了红烧茄子,红烧肉后便把菜单递给他点。他轻轻一笑:“我想点的也是这两个。”我笑着说:“你在跟我客气吗?”他的笑容慢慢消失,淡淡的说:“你的习惯早已变成我的习惯了。”我把目光转向窗外,没有看他。他还是爱我的,不是吗。
吃好饭,我们漫步在纯白的世界中,谁都没有说话。“吃冰激凌吗?”他突然问道。我诧异的看着他,他从来不让我在冬天吃冰激凌,说怕我生病。“你不怕我生病了?”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后悔了。马上都要分手了,谁还管你生不生病。“现在我在你身边,我还怕什么。”他悠然的看向远方,像是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样遥远。凛冽的风扫过脸庞,我捂着脸背过身去,眼泪却不听使唤的滴落在手指间。我看到我们走过的脚印,蜿蜿蜒蜒的爬成了一条路,望不到尽头。
我拿着冰激凌蹦蹦跳跳的踩在咯吱咯吱的积雪上。他笑着跟在后面喊:“慢点!”我边跑边转身:“放心吧,不会摔……”话还没说完,我感到脚下一滑,身子向后仰去……他及时的从后抓住我拿冰激凌的胳膊,身子却因跑的太急了向前栽去...于是,两声“咚”交错响起,我仰面朝天摔了个结结实实,他面朝大地摔了个正着。不仅如此,更好笑的是,我手里的冰激凌只剩个空壳,四下望去没有找着摔出去的冰激凌。再向他看去,只见他满脸粘满了冰激凌的残状。我们相视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我递给他纸巾后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雪。他没有站起来,而是顺势向边上一滚,躺在雪地中。我惊讶的看着他,刚准备说地上凉,他就起身了。雪地上呈现出一个凹进去的人形。他蹲下身在人形的心脏部位画了一个心,里面写了三个字:ZYH。ZYH,我的名字。我凝视了良久良久。“我该回去了。”我说。我抬头仰望蔚蓝的天空,努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后来,我才知道那时的眼泪没有流下来,是因为已经逆流到心里了。
回到宿舍,舍友们呼啦一下聚过来问东问西。“哇,你男朋友好帅!”“喂,你男朋友好体贴哦。”“你们好般配!”我静静的听着她们聒噪。甲说:“我就没那么好运咯。不过虽然还没遇到能让我爱的人,但跟现任男友在一起也蛮开心的。”乙说:“啊?你不爱他还跟他在一起?”甲:“你懂什么?他能让我开心,我就愿意和他在一起。”丙说:“哪像我。那么爱他,即使不开心,还是想在一起。”
喜欢一个人是因为和他在一起开心,爱一个人是不开心也要在一起。这才是爱,不是吗?
我后悔了。
我不是一个称职的女友,我不是一个从一而终的好女人,我不是那个他心目中的我。我在飞奔至他所住的宾馆的途中这样想着。可是,等待我的却是空空如也的房间。我再也控制不住,泪水喷薄而出。一路上跌跌撞撞的走回学校,隔着眼泪看世界,整个世界都在哭。正当我神情恍惚的向宿舍楼走去,一个熟悉而温暖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被电击般愣在原地。我缓缓的转身,他已走到我面前,把我紧紧拥入怀中。我哭着撕打他:“谁让你到这来的!我以为你走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我以为你再也不要我了!你混蛋!……”他疼惜的抓着我的手,擦去我脸上的泪痕:“一直以来都是你不要我啊。”我紧紧的抱着他,再也不愿松开……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用耳朵,不喜欢了可以堵住耳朵。爱一个人是用眼睛,不愿去爱了闭上眼睛眼泪就会逆流到心里。
我们之间,隔了一场大雪,千万座城市,一整个曾经。纵使这样,也没有什么都阻挡爱。
对不起,亲爱的。我会学着像你爱我那样爱你到终老。
第119篇、回忆
打破封印的悲哀、冲出幽暗的枷锁、你如此狂妄的笑着、那个可悲的身躯在也不能左右你的意念~!
我的思念、你既然沉静了七年、又为何嗜泪幻形、缠绵旧日的妆容~!
感人肺腑的哀伤、眼泪过后的平静。
到底是结束成就开始、还是开始抚育结束。
从什么时候开始、寒秋入侵了这个春季、到什么时候结束?
七年?凉风若能轻点这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分开。
七年、凉风若不能?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铭记、到底还是忘却。
我的思念、我育你七年~!无谓亦何畏呢~!
寒冷唤醒了你的知觉、你慢慢的打开视界、入眼的却只是一片荒芜、饥饿突然席卷而来、致命的危机让你不曾仔细打量过这一片荒芜、你发疯的想着那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泪水渐渐打湿了躯体的眼眶、你贪婪的吸允着、渐渐的、清晰了你的身体、清晰了我的回忆~!
古老的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一阵银铃般的朗笑破碎了此刻的安详、同时也让你初成雏形、她渐渐过来、带着她的玩伴、身躯不再四处张望、只是单纯的看着那个劲爽的女子、女子亦大方的走过来、“你好、我叫桑青、你也住这里么?”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却是如此直爽的性格。“嗯、我以后就住这里了、好巧哦、我叫钟青、你带我四处转转吧”。一身白衣、儒雅与消瘦的结合常常让人第一眼感觉是胆怯、却不曾想到钟青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后面的那个啥~!桑青很明显的一怔、随机道、我和我朋友出去有点事、而她的玩伴似乎对此男子没什么兴趣、一个人独步朝前、桑青看到了、也低着头走了。钟青却对着她的背影淡淡一笑~!
兵荒马乱的年代总能听到无止的幽怨、无外乎你家娃儿被充军了么?没呢、我把我家娃娃藏起来了、征兵的时候我就说是外地逃亡来的、孩子爹和孩子都失散了、那个将军搜了搜就走了。哎呀、王大妈、你咋不早点给村的人说说呢、我家用了三头猪才换下来一个娃、还有个被抓走了、说着说着就泪眼婆娑了。钟青路过、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三头猪就能换一个人、到底是有多草菅人命?
转眼已过了两年、钟青却在每年征兵时都会安然度过、二十三岁流亡到此、不知不觉中已然二十有五。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当然也没人去问他的过去。只是每次上山钟青都会带下大批猎物分给村子、村里也早将他画入村中。这两年中、桑青带着钟青把这里的方圆十里都转了无数遍。当初还只有十六的小女子也是越发的水灵、都说十八无丑女、何况是早就亭亭玉立的桑青乎~!
二十五岁之时、桑青生辰之际、恰逢征兵、钟青却独自去了征兵营、自愿从军、以至于一声道别的话都没说出就踏上了血路。邻国越来越猖狂、导致一年一度的征兵变成了三月一度、五日的形式也缩短至半日。桑青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笑了、只是笑的歇斯底里、笑的撕心裂肺、笑的泪雨梨花、笑的肝肠寸断。这份生辰礼物、足以让他铭记一生。都说爱江山更爱美人、钟青不是爱江山之人这点桑青早就知道了、但是为什么弃爱从军、这点桑青或许一生都不会知道。
立世当为人中龙、安度岂守回眸凤、自古美女爱英雄、丈夫举剑笑苍穹。安然的两年、没有烽火遍野、没有勾心斗角、安详的村庄中钟青找到了前世用五百万次回眸换取今生一次擦肩的女子、也是如此、让他立志再度笑傲天下、守护心爱的桑青。
刀光剑影中多少灵魂度过了轮回、此刻的钟青已是三军统领、邻国自然淡出了天下这个大舞台、战争终于不再。钟青也踏上了归尘、骏马上钟青自是含笑、骏马后长长的将士也被军令强迫出一丝笑容、再度听到那阵银铃的笑声、钟青却不敢在往前一步了、此刻的桑青正听着两个十四五六的孩子争吵、时不时发出一阵钟青魂牵梦绕的笑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桑青旁边、说了句什么、两人就走向了里屋。
十八年前的一滴泪缓缓花落、滋润着被千万血液染指的轮廓。一阵长吼、钟青转过马绝尘而去、听到声音而后看到将军绝尘而去的将士们都追了上去、而听到长吼声的桑青、拿着药碗的手、明显的颤抖了、药水打湿了她的手、到底还是继续喂着床上的老人。
钟青不知道的是、他走的时候、一声道别都没有的钟青让桑青已然是心念具灭、而十八的女子谈婚论嫁也是急在眉头、犹如行尸走肉的桑青不忍父母的日渐消瘦、强颜欢笑的嫁给了村头的王大牛。【就是那个招兵被父母藏起来的娃娃】
钟青不知道的是、两年的感情被十八年无情的侵蚀到体无完肤。
钟青不知道的是、当年十八的女子如今已为人母。
钟青不知道的是、孩子叫女子为娘亲。
钟青不知道的是、丈夫叫女子为娘子。
钟青不知道的是、如今的女子依旧拥有那银铃般的笑声。
记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回忆中的那个钟青缅甸的要当年的女子带自己四处转转。骏马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停了下来、将士们紧随其后。十八年的残忍、让自己成为了国家的英雄、然而当年女子的英雄却另有其人~!钟青下马、遣散将士、徒步走向皇宫。这一路、钟青不知道走了多久、或许有十八年、或许只走了两步、一步转身、一步淡忘。钟青不顾帝王的挽留、退去官职、走向圣域。
浑浑噩噩中、青丝渐渐雪白、擦掉泛滥的泪水、钟青发现自己还是停在了初见桑青的地方、望向转角、女子正笑着看这不远处嬉戏的孩子们、三十六岁的桑青还是犹如当年~!只一眼、回忆又在泛滥、不断浮现的往昔让心犹如刀绞。钟青看着桑青、缓缓的拿出匕首、面无表情的刺向了自己的双眼、在关闭世界的最后一刻、依旧是那个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血不由分说的尘封了记忆、嘴角微微上扬、摸索着逃离了桑青的天地。这一年、钟青四十三~!
钟青走后、帝王思考了七天七夜、最后对着三军只说了一句话、如果找不到你们将军、你们也散了吧~!三军与将军的感情自然深不可测、只是碍于使命、他们不曾放弃过他们的将军、现在有了帝王的话、更是倾巢而出。只是当他们找到昔日的将军时、一时间却难以相信。
现在的钟青坐在树下、衷心的听着风的哀诉、一个小女孩过来匆匆的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然后说了些什么就匆匆的走了、钟青笑笑、接着往嘴里送食。
钟青废掉双目后、发疯一般的朝着桑青住处的相反地方拼命的奔跑、一连跑了十来天方才罢休、然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小女孩刚刚经过、天真单纯善良的小青看着老者满是同情、后来一番详谈让单纯的小青相信了老者是被强盗劫持、后来毁目劫财、流落自此。也让小青每天从贫寒的家里偷出三个馒头给钟青、中午一个、下午两个。
将士们看着失明的白发老者、一脸的愤怒。自始至终老者都看着前方、虽然他已然看不见、老者吃完馒头后、突然望向侧面、淡淡的说道、都回去吧~!现在统领三军的将军是跟着老者一路杀出来的韩銘、老者退却时也向帝王推荐过韩銘。韩銘听到老者的话后、居然第一个掉头走了、三军很是愤怒、却不能发作、老者又笑了笑继续道、韩将军还把我当老将军、所以他服从我的命令、身为将士、就要听军令、你们如果还当我是老将军的话、就跟着韩将军走吧。三军哑言、然后默默的走了。钟青嘴角微微上扬、继续看向前方。
回朝后、帝王终于不在坚持、只是那个小女孩家从此富裕、钟青也从每日的馒头变成了饭菜。钟青笑笑、不置可否。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帝王也成了先王、女孩口中的爷爷早以朝着桑青住处相反的方向走了五年了、小青还是每日在树下放下饭菜、有道是吃水不忘挖井人、致富不忘老钟青。和钟青相处的两年中、小青也是对情之为物更加的透彻、如今的小青亦为人母。
七年中、颠沛流离的钟青受到过歧视、鄙夷、帮助、同情、危险、鸿福。小女孩小青也从他走的那一刻淡出了脑海。一个能扼杀记忆的人从感觉到记忆的蠢蠢欲动时、便离开了这个生存两年的地方。
寒情、迫秋、无心夜、在钟青五十岁之际如期而至。春花的烂漫、春风的喜悦、春雨的缠绵、打造出一阵一阵的银铃、无心之夜的寒秋银铃拼命的起着共鸣、‘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早已空洞的眼眶溢出血水、七年前的封印全盘瓦解、回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血水流进心中疯狂的封印着早已古井无波的倦心、回忆渐渐清晰、倦心奄奄一息、你放肆的笑着、银铃般的清脆已融入了春天的风雨、侵入了春花、这个世界、到处都的你的笑声。此刻、心被全部封印、钟青嘴角微微上扬、身躯渐渐冰冷。狂妄的回忆露出狰狞的笑容、“死就能摆脱的掉么?”
(完)
华丽的文字拼揍完美的忧伤、却不曾心寒、如果一滴泪要十八年才能滑落、那么一段情要多久才能铭心。
尘封的记忆静染寂寞的倦心、却不曾淡忘、如果一段情要七年才能面对、那么一段爱要多久才能扼杀。
苍老的是人心、残忍的是淡忘、尘封的是眼泪、幽怨的是年少。
残缘戏梦惹孽情、一袭青衫乱夜心。
第120篇、下辈子不要让我再认识任何女兵了--军旅十年
作者:待机地域
大家可以边看边听孙燕姿的《遇见》。
记得在《青年文摘》上看过一篇文章,题目记不清楚了,总之写的是一个女孩的初恋沉闷而冗长,说她上高中喜欢一个男孩后来女孩出国了,再后来因为一次爆炸耳朵聋了,他们没了结果,大概内容就是这个样子。我想我的初恋与这个故事的唯一相同点是沉闷而冗长。
回忆啊,那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我们是因为96年那个惊动全世界的那次导弹演习遇上的。
时光回到1996年的1月份,那时我在###师###团“红四连”已经整整一年零一个月了,这可是一支英雄部队啊,在抗美援朝时把美国人打的到处逃的英雄部队。(抱歉我不能说部队番号,虽然地球人都能猜出来,但我还是不说,这是保密首则必须让每个军人做到的)我已经被任命为副班长了。呵呵,当时那个骄傲啊!记得很清楚,1996年1月份,师部通信连突然来作战部队挑人,去加强通信连的军事训练工作。当时我是被选中者之一,一个年轻的女排长看着从我们这些从团里挑来的几个战士,边翻档案,边问一些问题。当时还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兵啊,还是个挺漂亮的少尉,多看了几眼,突然这个一毛一女少尉手一指我说:你到那边去。我就这样希里糊涂的就去了。后来我知道了,她是有线排的排长,为自己排里挑两个训练骨干,后来也成了我永远忘记不了的一位优秀的女军官,我军旅生涯遇到的唯一一位直接管理过我的女军官。她真的很优秀,作为一个女人能把一帮男人管的服服帖帖的,见了她我们连大气都不敢出,人家说一我们全排没人敢说二,最要命的是她还漂亮。大家别想偏啊,我当时可不敢爱这个女军官,当时还是小战士、新兵蛋子一个呢,再说她当时都是我心中的神了,我怎么敢爱神呢。
后来可笑的是,演习规模被控制,也没有按计划升级成小规模的局部战争。(网上有这次台海危机的前因后果,大家有兴趣可以找一下)但让我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我们被通知不用回作战部队了。留在这个通信连,我们调过来的三个人乐的屁店屁店的。在我的记忆中师部的这个通信连就是我们全师的天堂了,这是个男女兵混编连队,男兵编制40多人,女兵近50多人。男兵有优势啊。不过现在好像全军男女兵混编的通信连不多了,现在应该全没了,这种编制只有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出现过,我就敢上了,当了一下历史见证人。
我在通信连呆到第三个月时,新兵下连队了,当然新女兵还是占了大多数的。我的那个她出场了,我不想写出她的真名来。她长得真得很美。你看到她时第一感觉,保证会说,咦,这不是孙燕姿吗?绝对是小号孙燕姿,真是长得太象了,那个小兔子牙,一笑起来的小酒窝,就是孙燕姿上中学的小时候。当然,在当时孙燕姿还没出名呢!还不知干什么呢?所以谁也不知道她还有张明星脸啊!我就暂且称她为燕姿吧!(希望大家原谅,我真不知怎么叫人家,如果用真名让她们部队的人看到很不好的,请孙燕姿美女见谅啊,借一下您的芳名)。
当时新兵下连后,我们就荣升为第二年的老兵了,本来刚当了老兵,就非常对新兵感兴趣,老想显一显,练一练新兵,呵呵,尤其还是女兵啊!我刚到通信连时,也就是新兵下连三月份前,还戴着新兵的军衔----列兵。有些女兵,尤其是班长,那些戴着中士、上士的女兵(那时还没有士官军衔),她们无聊时总是逗逗新兵,尤其是男兵,我想我当时长得比较合她们的味口,有点娃娃脸看着不大。记得有一次是总机一班的一个副班长,在连队营门口上哨,93年兵,非让我叫她阿姨,不然不让我进门。当时我真没办法,要闯也能进去,但我当时岁数太小,一看见女的就腿脚不灵活,就喊了一声:阿姨。结果她托了长长的音回答:哎-----。我丢人啊,后来这事成了我们连队的一个比较经典的笑话。以后这女兵见了我,就让我叫阿姨,郁闷啊。如果现在还有美女拦我的话,嘿嘿,我就,哈哈哈。
新兵刚下连时没担负任务前的专勤专训是很苦的,有些时候我真的心痛这些女兵,很想帮助这些女兵,就这样心痛和帮助出一段十年都忘不了的感情来。在这里我想说一句可能要得罪女性的话:天下真是最毒不过妇人心啊!那些女班长训练那些女新兵时真狠啊,比我在野战部队操练还黑。我们在作战部队只是身体累一点,训练完这后觉得和班长太好了,我当新兵时都觉的我班长一点不比我老爸差。但在这个女兵排训练中全变了,完全是心灵上的摧残啊!记得有一次也是女兵新兵刚下连不长时间,有一次我在窗户上偷看总机班的几个女兵班长组织队列训练,顺便看看谁漂亮。正巧看到一个女兵队列动作慢了点,没做整齐。突然听到那个组织训练的女班长大骂一声:“你欠操啊,能不能快点,看你那X样”。当时我惊呆了。”我以为这样的话只有男兵才说的出口啊。而她说的正是燕姿啊,当时我就看到燕姿眼泪就流下来了。她们班长又说:“哭什么哭,一边蹲着去。”我看到她流着眼泪蹲到了一边。这时哨兵找到我对我说:该你上哨了。我心里面想,怎么这些女班长平时看着对我也不错,看着平时都挺温柔的,怎么还有这一面。她们都没发现我在上面偷看。最让人吃惊的是,两小时后,我下哨了,到窗户边一看:我的天,燕姿还在那蹲着呢。当时我的心里面,也不知怎么回事,总之很难受,我想我一定要帮她。其实当过兵的人都知道,让人蹲下是部队惩罚不听话战士的一个土方法。保持种姿势,从医学角度上讲十几分钟一般人觉对忍受不了,我在“红四连”时练部队作风,经常用这种非人的方法训练战士的意志。
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下去,其她训练的女兵早带回屋里休息了,我见没人,就走过去,状着胆说:“你们班长不在,快活动活动,我给你看着”(据后来燕姿告诉我说,我是红着脸说的,当时她感动的一塌糊涂)我看她的泪一下就流出来了,还倔强的说:我们班长不让动。我真想去抚她一下,但没敢。我脑袋一转,对燕姿说:我去找你们排长救你来。她对我说:你别去。但我还是一阵风跑回去了。半路上一想不能找她们排长,她们排长我不熟悉。找我排长去,我跟我们排长一说,我们排长瞪我一眼对我说,“女兵的事,你少关心。想违反纪律啊,想回基层野战部队你就说一声啊。”在男女兵混编连队,最忌会的就是男女兵恋爱了。这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条令所不充许的。我们排长当然不管我了,她是过来人了。后来又对我说了一句:都是在当兵,你的军事素质这么好,是在“红四连”吃出来的,还是睡出来的。女兵也得训练啊,赶快给我消失。”听了排长的话,我心想完了,合格军人就是这样出来的啊!女兵,比起男兵来还要难啊!没过一会我就看到我们排长下去了,把燕姿抚起来了,她抚着我们排长那个哭啊。我当时心里就定了,只要我有能力和机会我一定帮助她。
接下来,我没事干就开始算记营门哨的时间,每次总爱选下哨要吃饭的那班哨去上。因燕姿她们开始值班了,我们下哨后能一起吃值班饭。后来,她曾对我说那是她最开心和日子了,作为一个新兵,她跟本不敢主动与我说话,因为她们班长知道的话,肯定收拾她的。但我当时也傻,也不知为什么,只觉得燕姿够傲的,总不理我。没想到我是老兵,必竟比她自由点,在说以我的军事素质,有些比我老的兵跟我说话都很注意分寸的,他们也害怕我,事实上我的性格好的不行了。我总是在吃值班饭的时候给她讲一些作战部队以苦为乐的事,让她缓解一下压力,而且我作为老兵出部队的营门更方便一些,营门哨兵也不拦我,我就经常买点小零食,好吃的回来,在饭堂给她。就这样我们顺理成章的喜欢上了对方,但谁也不敢讲明白,因为这是严重违纪,如果让连队干部知道了,后果就是我们俩一人一个处分,然后我重新回到基层作战部队,把我们分开。后来她曾对我说,要不是我当时总能偶尔让她能高兴一下。她都出现了自杀的想法,因为总觉自己笨。我当时就说:开玩笑的说,这么说你的命是我给的了。她张口就来了一句:我愿意给你生命啊。我当时傻了半天,没明白什么意思。唉当时年轻啊。是不是女的成熟都比男的早啊,我们俩是同岁,虽然我早当一年兵。
当然她的班长一样经常性的折磨她,我依旧偷偷摸摸的保护她。有些时候我都怀疑,这个女班长是不是变态啊(我同样不能说出这个女班长姓名,因为她现在也是军官,真是可笑现在我们还能天天见面,而且据说她现在是那个通信连的中队长,我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带部队的)。最让人难以想向到的一件事是这样的:这件事也彻底让我们分不开了(不过是当时的感受,最后还是分开了)她的班长对她们几个新兵的工作不满意,作为惩罚,竟然快两个月不让她们洗澡、不让洗衣服,只有表现好的才让洗澡洗衣服。后来她说这两个月她只用毛巾偷偷擦过一次,当时我觉的她慢慢离我有点远了,我有点奇怪,就总想接近点看个明白,总算有一次机会,离得近了一点,当时真傻啊。我还哈哈笑,我说你几天没洗衣服了,常服就快能反光了,还接着说,姨?你们跑五公里了,怎么全身是味啊。(我记得当时是四月份,还好天气不太热)她一脸怒气的看着我,我心想:怎能么啦,我又说错什么了。她就把这情况跟我说了。当时我就想:我操,这是什么人啊。就想找她们班长去。燕姿还是叫住了我,对我说,马上要重新分班了。不想老惹事了,再说你要是去找了的话,你也从这呆不了了。我想也是就说我能帮什么忙吗。她红着脸说,也没什么,就怕你不去干。我当就说:只要我能做到我,我肯定去做。她说你帮我们班几个新兵去买点内衣,班长不让我们出去,衣服还不能洗,全穿完了。我是满口答应了,但怎么去办啊。当时我还啥经历都没有呢。我当时每月津贴费是55元,加上和家里给的一点一共300元钱,我全拿着准备去看看,能买点什么完意回来。真是硬着头皮啊进了人家超市,钱刚好够给她们班一人一套。我红着脸就往出跑,结果撞上我们排长和他男朋友也来了,我们排长一见我说:你跑到这干什么吗?我傻了,不知说什么了。我们排长接过代子一看,说:“你挺好个人怎能么有这爱好,给我说清楚。”接着说:“别从这丢人了,还穿着军装,赶快跟我回去”排长当时穿着一身便衣,长裙啊,很漂亮。当着超市很多人的面的男友是个公务员,好向是)。我们排长还气呼呼得对她男朋友说:逛什么啊,你自己回去吧。接着对我说:跟我回去。
在排长屋里,我当时心一横,不就是一个处分外加回我原来的基层连队“红四连”吗,我早想回去训练了,在这个不男不女的连队有什么好的,要不是有燕姿,说不定我早审请回去了。我们排长不亏为聪明的女人,在回来的路上她自己已经想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如果真想爱她的话,你只有一条路可走,你只能考军校,你知道燕姿什么关系吗。”他的叔叔是##师长,考军校对于这个女孩是很轻松的事,但对你来说,则是件很难的事。”你们年龄都不大,我可是过来人啊”这一番话,点重要害,我知道这最后肯定是没结果的。而且有可能毁了我自己在部队的汗水和负出。
这时,我们通信连的指导员和女兵排的排长进来了,一看这情况,就问,怎么回事啊。我们排长则说了一番让我感动的不行的话:没事,这家我叫这家伙进来打扫打扫卫生。指导员则说:你怎么让男兵打扫卫生啊。你买这么多内衣干吗?我们排长回答很经典:“穿”。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这些内衣还是由我们排长送到了这些女兵的手中,并且我们排长用自己的威信和影响力,通过种种走段把燕姿调出了她们那个班。虽然我们的排长管不到女兵排。
我到现在有很多工作方法,为人处事都是与我们这个女排长学来的。直到现在她都是我偶像。我只要有时间还去她家看她。现在她转业到北京了过得很幸福。
我们排长还安排一次让我难永远忘不了的事,她先将燕姿叫到她屋里,然后又将我叫到她屋里。(我们的女排长住单间的,因为她的兵都是男的,不可能与我们住一块的,呵呵)以朋友的身份给我们俩上了一课,使我们认识到,都当战士是不会有结果的,不是复员天各一方,就是分手。这次谈话使我们下定了考军校的决心,因为我们一个是南方的一个是北方的,如果复员就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了。最让我们感动的事,我们排长最后说:“我能给你们三十分钟的时间单独呆一会,在我们这个男女混编连这几乎是永远不可能的。”
这三十分钟,我感觉过的太快了。大家不要乱想,我当时胆小啊,只做了三件事,一是抓起她的小手,看上面的裂纹都快比我的多了,心痛啊。二是我们抱在一起了,还是她主动的,我一生的第一次拥抱,当时只记得,我得天!三是我抓着她的手不知干什么了。只是傻傻的说了一些感慨的话啊。
排长,永远感谢你啊!
不过我们注定是没有原份啊。下面的事我都写不下去了,因为我知怎么写,为什么老天就不照顾一下我呢!硬是让我们分开呢。(注意部队从99年开始转变观念,基本上没有了打骂体罚了,)
我记得好像是2000年8月份的一天,几乎很少看电视的我,看到一个歌星---孙燕姿。当时吓我一跳,我以为她已经转业唱歌呢,她的歌也唱的很好,很温柔的那种嗓音,比孙燕姿的声音要细点。其实那时我们已分手快一年了。本来我可能逐渐在谈忘(事实上当时挺难的),但这个新加坡新星----孙燕姿的出现,使我总是处于回忆之中,我也感到自己挺莫明其妙的。这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性格完全变了,变的我自己也说不清了,当时已当兵六年了也是当排长的第二年,从表面看,我很有军人气质,很军人、很男人,但说实话,那是我行为最变态的二年,我们排的兵的军事素质在全团始终是靠前的,当排长两年培养出三个提干的士官,因为我几乎没有给过他们的休息时间,这样做的结果是,这些战士可能恨死我了,至少当时是恨我的,虽然我把在我手下的所有战士都培养成了真正合格和钢铁军人。可我这些表现全是从表面看的,而我发现自己的性格内心却越来越来女性化,遇事开始多愁善感,感情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来喜欢把感受写下来,很多时候我们团组织放映看一些国产的烂电影时我都能莫名其妙的掉泪,而与我一起的战友们早都睡的掉口水了。(当然我看电影流泪从来不敢擦,总是让眼泪自生自灭,怕别人在黑暗中发现)我想这可能是回忆的结果吧!我几乎只要一看到能联系点我们的事,我就能开始回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2001年,到我担负一个重大演习任务没有时间再想了,好像才好的。现在想起来,我当时应该有心理问题,忧郁证什么的吧!因为我现在好了
这几年,我几乎把孙燕姿所有的专辑都买来了,我们的政委知道后曾这样说过我:全团所有的指导员,只有你对港台女明星有兴趣,你的兵是怎么看你的啊。事实上孙燕姿的歌我并不太爱听,但还是买了。最爱听的是一首遇见。
我在97年到2000年这三年一幕幕挡也挡不住的回忆又来了。
有时候你不得不认命,我和她就是这样,我们都那样深爱的对方,结果还是分开了。简单的说吧,有时候命运就是捉弄人,97年我考上了军校,而她没有。几乎全连的人当时都认为我不可能考上,因为我的文化水平面实在是不太高,但我凭着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这个课目,我几乎将这两个课目拿了满分,又凭着当时在###团的单杠二练习175个的新兵个人纪录,立过一个三等功,考军校时又加了十分,420分的分数线我考了421分。而燕姿却鬼使神差的没有考上,当时我知道的这个消息时,心里宁愿把自己这个名额让给她,但,这不可能。这就意味着我们又要分开了,如果燕姿在当兵的第三年还考没上学的话,我们的结局很容易让人想到。我总感觉是老天给我们开玩笑,为什么会这样呢。1997年的8月30日我离开了通信连,到陆军学院报道。她当天没有送我,她在值班,但我知道她在总机值班台肯定哭了,哭着在转接电话。
走了时候,我的排长看着我,我一看她就哭了,这是怎样一个女军官啊,我觉的她更像我们全排的朋友,甚至更向母亲,她关心部署,她知道我们全排每一个人的弱点,知道每一个人该向什么方面努力,在我们排她的话比连长和指导员都管用,她不放弃一个战士。如果中国军队每一个军官都是这样,台湾只能算是个小问题。送我的时候排长也哭了,我只记得她当时反复说:到了来电话报平安啊。
从1997年开始我和燕姿分开了近1200公里。
有人说再美丽的爱情敌不过空间和时间,往下的日子我们的爱情和所有的军嫂都很相象,很长很长的电话,很多很多的信,很傻很傻的盼,但更多的则是无奈。她的叔叔怕她再次考不上军校,在98年将她调到了成都军区###师,她在那里很轻松顺利的考上了军校。我们都很现实的认识到:我们不可能了,太远了,远的可怕。很长很长的电话少了,很多很多的信没了,很傻很傻的幻想也现实了。也不知是我们谁想主动的,我们都长大了,认识到了不可能的事了。我们两个人从没有一个人提出分手,只是信少了,电话少了,我们认真到了不可能。我快军校毕业的时候的她来了一个电话对我说:“我想办法调你到我这。”从北京军区到成都军区,跨军区的调动,我当时清楚这要惊动不小的领导,我也知道作为一成熟的领导不会决不会这样做的,这不可能;换上我自己也不可能去啊,因为我自己觉的这就不可能。
感情是真的,距离也不假,放弃舍不得,相守不现实,轰轰列列的爱情大多是输给了时间和空间,这就是这前后十年啊,我记了她十年。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啊,我们是互相看着彼此长大的,她看着我一点点的学会成熟,一点点的变得懂事,一点点的成为一个真正的军人,一点点的学会关心她。
当时想到这一切,该结束了,该进入我的记忆并进行封存了。但---- 2004年7月份我们又见面了,命运就是在捉弄人,我们在北京见面了。整整六年没见面啊,你知道吗,这是什么感觉啊,陌生啊。一点也不像电视电影上的那样,我甚至不知说什么。
我想没必要把这个经历讲的太详细了,结局是我们还是分开了,我想我也该将她进行封存了。对自己、对我未来的那个她都是会很好的。是快乐,会过去;是痛苦,也会过去。所有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人这一生总难免会遇到不如意的事,感谢在我年轻时经历过了,它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不会过的糊涂,这份感受成为我人生中的一笔无形财富,因为它让我懂的珍惜所拥有的是那么地重要。有时也觉得不该这么忙乎,没人心疼自己,但至少自己该懂得心疼自己吧。可我现在还没学会这个,可想想,活着,就是要有思考地活着。
幸福,从冷静开始
第121篇、爱你!无关风花雪月
出济南上高速的时候,车窗外的雨珠从玻璃上一串一串的滑落,深冬的落寞,和南方相比多了荒芜和凄凉,气温急速的下降,单薄的衣衫在行程匆匆的旅途中不胜寒冷,怀念江南温暖的味道,山青水秀的明媚,那个依然温馨的叮咛。雨水一路临空飘洒,从平邑到五莲沿途的风景,大杨树枯黄的树枝和摇曳的落叶,让人不胜感伤,一别十年重回旧地曾经记忆中的街道如今高楼林立,所剩下的只是繁华的记忆。
雨刷器在车窗外的玻璃上来回的运动永不知疲惫,景物飞奔的在倒退,一点一点的远离,生命中的来来往往,苍老的年华中那些让人感动瞬间的温暖,是如此让人难以忘记,生活逼真得日以夜继,从一路坎坷中走来,到路的尽头还是路,向左还是向右?是决择还是放弃?路口下的徘徊,寂夜中的无奈,那么无能为力,又是那么身不由已。
一如感情,喜怒哀乐,我们拥有它最真实的一面,而操纵着我们所有的一切,就是自己的思想,好多话说不明白,怎么解释都显得多余,好多事不问原由却可以心甘情愿,这是爱吗?还是喜欢?淡淡的,深深浅浅又有几个人能说的明白,感情是我们最光辉的一面,它可以默默无言,又可以波澜壮阔,任你在天涯海角,还是近在咫尺你都可以感受到它的炽热,它的悲冷,人的一生其实很短,短得一回首只能看见曾经的所有只剩下了记忆,而那些相伴于生命中走过流年的人儿已成苍海桑田,于我!爱你一般,不在风花雪月,却在字里行间。
歌德说“当你感到疼的时候,请你放手”。也许这句话的含义,只有真正痛过的人才能明白和体会,生活赠与我们丰富的内涵,同时也带给我们太多不能言说的伤,真情流放的同时,手边的温暖是否此去经年?疼吗?痛吗?是摇摇手,还是摆摆头,青春是个爱哭的孩子,一点一横都记载着曾经几许的心昔,绵绵不绝的青山绿水,厚重的年华淡薄,岂能又在一只笔一回首中带过?记住你最初的容颜,你的手曾紧紧牵着我,那些深情耳边呢喃,在岁月的轮回中,都落成执笔相望的句点,欲说还休不能的聚拢,织成此生的最痛,任它拾起又放下,从春暖花开到落叶遍地,每一次的展开又叠起,悄悄的花落又花开。
爱你!无关风花雪月,只在平凡的真实,四季有风有雨,蓝天有白云和大地,而我拥有姹紫嫣红碧绿的记忆,那时花开芳香层层把思念溢满,你的笑脸一如梅花绽放,品味的不是寂寞却是呵气如兰。伸出手展开绵密的掌纹,我依然会记得烟雨满楼,一纸芳华诉流年,为你写下最美的诗篇,长享外古道边,一点眉尖相对望,怀抱吉它的岁月,悠悠不绝的弹唱,多少欢笑,多少苍老,就是我谱写给你的歌谣,你的年少,我的华发。
见与不见,我都在这里,不来不去,爱与不爱,情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念与不念,我都在这里,不悲不喜,让你来我的怀里,要么让我住进你的心里。喜欢这样淡淡忧伤的文字,一如你喜欢流泪眼睛,总把它的滑落演绎成带温度的液体,面对人间世事无常,相聚又相散,你给矛我的是一纸芳华的诗篇,无穷无尽的是离愁,记住生命中曾经给过我所有感动的人,那份炽热那一份默契的滋长,走过多少灯清水暖寂夜的难眠,从开始到终点,从过去到现在,点点滴滴都犹记心怀,有人说“寂寞的是心,不寂寞的是念”那曾经一抹的念想,不变的挂牵,又可以抵挡多少无数个寒冬厮杀的凛然,带泪的冰霜渐渐融化在暖春的三月,杨柳拂过枝头的浪漫,又是一江春花秋月,江南的流水百回又千转,风清云淡从容的走过千年的苍桑,青石板里滑落了谁最初的誓言,雨巷里的姑娘大红妆谁在遥遥的望,等来霜叶落满天。
爱你!无关风花雪月,守住一份苍老禁锢一个时空的距离,这是一种流泪的幸福,爱的不能爱,爱到终须散,红尘一笑和你共徘徊,我记得我爱过,千山冰封.雪,断桥西湖月,凝结成千年的琥珀,对你的爱!通透依旧。
第122篇、错过
苏以坐在陈锦对面,优雅地呷了一口咖啡,微笑着说,谢谢你还记得我。
陈锦目不转睛地盯着苏以。
他恍惚记起他们的大学时代。苏以是那个喧闹的校园里最安静美好的女子,低调而华丽地绽放在每个男生的心里。是的,她是一个女神一般的存在。
你当初给了我十万块钱当作补偿,而如今,还给你。苏以微笑,我用这笔钱开了家店,现在,生意还好,所以,还给你。
陈锦想要说话,却被苏以打断,我还有事,就这样吧。然后她从包里拿出那十万块钱,和一杯咖啡的钱,放在桌子上,然后离开。
出了星巴克,苏以开车去接女儿。女儿已经八岁了,在上二年级,聪明懂事,当然还很漂亮。她没有告诉陈锦这个女儿的存在,就像当初她没有告诉他这个小小胚胎的存在一样。
陈锦微笑着看苏以倒车离去的样子。他知道事情会这样,从他们分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闭上眼睛,想自己什么时候爱上苏以的。
记忆里是一个很冷的冬天,还有一只可怜的流浪狗。苏以穿着她白色的羽绒服,蹲下来护住小狗,看了一会,然后摘下雪白的围巾来围住脏兮兮的小狗,抱起它,用脸蹭了蹭,小声说,你也是一个人吗,以后我来陪你好不好。小狗悲鸣了一声,苏以便心疼而满意地笑了,安静地离开。
他躲在树后面,不敢发出声音,怕吓到天使。他的旁边,是本来已经醉醺醺的室友,此刻也一动不动,眼睛里盛满了温柔。
苏以大学的时候,有很多优秀男孩示好,她却只和陈锦相恋两年,并且私定终身。不是因为陈锦家世优渥,而是因为只有陈锦,每次邀请她去散步都会告诉她带上她的狗狗。
她第一次去陈锦家时,就因为不善言辞而不讨陈锦母亲喜欢。陈锦母亲甚至直截了当的告诉陈锦,如果娶苏以,那么他一分家产都拿不到。在这种高压下,陈锦退却了,拿了十万块钱给苏以,然后就消失了。分手的时候,苏以倔强的没有说话,直到陈锦转身离开,她才看着陈锦的背影掉下大滴的眼泪,手里死死攥着她怀孕的化验单。
回家之后苏以就大病一场,自己一边吃泡面一边哭。她是孤儿,从小就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说话,一个人吃饭。从来都小心翼翼的生活,却还是被伤害了。原来,善良的关心着她的小狗的陈锦,却并不是她的良人。她的孩子,才三个月就没有父亲了。她想要这个孩子,很想,这样她才会有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家人。
陈锦给她的钱,她拿了一部分开了一家小小的饰品店,剩下的全部用来补充营养了。每个月自己去医院检查,每天在店里放轻柔的音乐进行胎教。就这样直到苏以现在的丈夫找到苏以,照顾她,逗她开心,陪她去医院检查。那时苏以已经怀孕八个月。
后来,女儿降生。苏以仍旧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用心将自己的小店经营好,收入用来应付生活还算绰绰有余。后来,女儿在一个深夜发烧,彼时苏以正患重感冒。苏以试图将女儿抱起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绝望的时候,他的出现将她们母女送到医院。苏以终于答应了他的第7次求婚。
打断了回忆,苏以到女儿学校门口的时候,看到自己丈夫已经牵着女儿出来了。
快到家的时候丈夫突然刹车。苏以看向窗外,是陈锦。
陈锦在看到苏以丈夫和女儿的那一刹目瞪口呆。他惯有的微笑终于变成了惊愕。苏以和丈夫下车,挽手走到陈锦面前。苏以的丈夫对着陈锦微笑:好久不见,陈锦。
是的,苏以的丈夫就是当初和陈锦一起目睹苏以收养小狗的朋友。
陈锦怔怔地望着车中好奇地打量他的小女孩。很熟悉的眉眼。他们是一家三口。
原来,错过了,就真的没有了。
第123篇、第三个生日礼物
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歪着头坐在在那里沉思。
坐在她对面的李姐打趣道:“该走了,又在想你的金龟婿呀?他或许就在楼下等你呢!”
她笑了笑,算是回应李姐。她和她那个他从恋爱到结婚,明天就已整整三年时间了,只要不出差,都会风雨无阻地到办公室楼下等她,不见不散,这已成为单位公开的秘密。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进了经贸委,这可是千里挑一。而他,虽然是生意人,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学的是经济管理,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酒业经营,他的父亲是五特酒厂的元老。
对了,她和他所在的地方生产一种国家名酒,清、香、纯、醇、绵,这就是五特酒名称的来源。所不同的是,她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离城区足有一百多公里;而他,生在县城,长在县城,家里不但经济条件好,而且就只有他一个独子。
她和他的相识只是一种偶然。她所在的单位与酒厂关系很密切,然后她又是经办企业报表这块工作,那天,当他替他父亲到经贸委协调有关酒业方面的数据时,他遇见了她。这一见,就让他着了魔,他第一步就请他的父亲打听她是否名花有主,待知道她还是一人时开始对她展开了进攻,几番下来,她感动于他的用心,但在她的心里总有一个疑问,她问他:你家在城里,我家在乡下,门不当,户不对,我们会有共同语言吗?
他听后,没有丝毫犹豫,举起右手,表态道:我向上天发誓,爱能战胜一切。
为了表达他的诚意,第二天,他就大包小包地带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从没在农村生活过的他虽然没做过农活,但他每天都跟着她的父母做这做那,手上起了许多泡也不在乎,到了第四天,她的父亲再也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这孩子不错,你嫁给他吧!
她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这句话就缘定三生,在这之后足足过了两年多后,在考虑周全后她才决定与他结伴终身,因为他们结婚时遇到老家正是农忙时候,他只请到了她的父母还有几个亲戚,这对于她来说真是个遗憾,她并不虚荣,只是她考上大学那时,因家里穷,诸多亲戚都帮了她,所以,这成了她的一个心病。
虽然她知道他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人,她也很爱他,但有些话,她并不想对他说,她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认为,他和她生活的环境不同,她说出来,他并一定能理解,还不如不说。
夜幕渐渐降临了,她接到了他打过来的好几个电话,他真的就在楼下等她,她解释说在加班,还得一会儿。他自认识她到现在,只到她办公室一次,就是他们谈恋爱时她生病发烧他上来背她到医院,她单位在政府大院三楼。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不想走是为什么,只是认识他近三年来的情景似电影似地在眼前播放,特别是每次生日那天,一次又一次让她感动,第一年,他送给了她梦寐以求的手提电脑,让喜欢文字的她终于圆了一个梦;第二年,他带她到新疆走了一趟,她因此兴奋得几个晚上都没睡好;明天是她认识他后第三个生日,也是她与他结婚后的第一个生日,他会送自己什么呢?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以为是他打来的,正想收拾东西下楼,一看手机,原来是好朋友陈艳,她停止了忙碌,只听到陈艳说:今年你的老公又送你什么呢?说出来看看,我们可是好关注这事哦!她听到了电话里还传来其他朋友熟悉的笑声。
她是她这几个好朋友里第一个结婚的人,所以,她理解陈艳她们的好奇心。
她老老实实地说:不知道,可是他现在还在楼下等我。
陈艳语重心长地说:你可别要求太高了,现在你已为他妇,他能经常接你下班就已不错,我们祝福你!
她知道陈艳后面的潜台词,是叫她别抱太大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而前两次生日,陈艳她们在生日几天前就已知道他送她的生日礼物。
挂了电话后,她的心更乱了,她索性收拾好东西,关上办公室的门。
当她走近车门时,他含笑地下了车,为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没有丝毫不耐烦。
她偷偷地看了一下手机,他已在楼下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她心里感叹道:如果这次生日他不送我任何东西我都认了。
他请她在外面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牛肠粉,回到家平平静静地拉着家常,然后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她醒来后,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她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身边,他不在,无意间见到了床头柜上一张粉色的纸条,她下意识地拿起来一看,是他写给她的:
老婆,生日快乐!今年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到老家补办我们的婚礼,一切我都和那边安排好了!我知道你夜思梦想的就是那些你牵挂的父老乡亲,单位那边我已给你请好了假,爱你到永远!
她的眼睛顿时湿润了,穿着睡衣赤着脚象个小女孩子似地跑出了卧室,他正端出热腾腾的面条出来,上面还放着两个荷包蛋,放在餐桌上后,他走过来拥着她,笑着说:宝贝,我打电话问咱爸了,他说小时候每次过生日时你喜欢吃的就是这面这蛋,快吃吧,然后咱们就回家!
她反手抱着他,重重地亲了他一下。三年来,她第一次这么主动,她这才真正明白,嫁给他,真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第124篇、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我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走出了杯子的心里,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的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要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要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第125篇、谁在你心里
他说分手的时候,她恨恨地看着他,她没有想到他会说分手,这两个字从来都是她说。但是,她说了千百遍,却不及他决绝地说一次。她在心里暗暗地说:“我会让你后悔的!”
她疯狂地写字,发表,她让自己的名字在各种媒体上不断出现!她要让他发自肺腑地承认:放弃她是他这一生最大的失败!
她成功了成了有名的专栏作家。但生活依然寂寞孤单,她并没有因此而快乐!漫长的夜晚,才发现,成功并不能掩盖爱情的缺失。
一日,在咖啡吧看书,手机响了,是个新号,拿起问是谁?对方说是陶子。停了半天,才知道,是最近常给她写信的一个女子。于是说:“我在喝咖啡,有时间的话,过来吧!”等了不多久,进来一个细眉细眼的女子,径直来到她的面前入座。两人异常地投缘原来都是乐于高声谈笑的爽朗女子。
不经意间,一张轧花的餐巾纸跌落在地,陶子弯身去捡。她瞥见那白颈间滑落的项链桃心坠。“我有一枚同样的。”她笑笑指指陶子胸前。那是他曾经送她的,桃心里可以放一张小照片,精巧可爱。然而,分手后,她便将它藏了起来,怕的是睹物思人。“是吗?这是我那一半送的,”陶子一脸幸福,“要不要看看他,可丑了。”
她笑着捏在指尖轻启,怔住了满脸的胡子,竟然是他!心中一颤,失手打翻了咖啡杯,褐色的液体沿着桌布的经纬,四下蔓延。
匆匆告辞,未至家,已然泪流满面。胸中又涌起无限激愤,枉我一直记挂着你,竟然送同样的东西与人。端出首饰盒,桃心坠赫然在目,像是无辜的嘲弄。“啪”,桃心落地,碎成两半,一扇壳兀自弹了很远,只留一扇翻了几翻,落在脚边。她心灰意冷,正欲一脚踢开,却被桃心内的照片怔住:挑眉凤眼,下巴轻扬那是她。她想起那个同样的桃心坠里却是满脸胡子的他。原来,自己心里装的人只是自己而已。
男人于我们,其实往往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苛求,他们求的,也许只是一个把自己时时装在心里的女子。
第126篇、我用最后一点力气说分手
“丫头!起床啦!今天是情人节!你不会忘了吧?”
电话那头发出了懒洋洋的声音!
“宝贝!蒽!我还没起呢?昨晚熬通宵的!好困噢~”
“你又熬夜了?你不知道熬夜伤眼睛吗?你最近老说眼睛痛!你怎么还熬夜?男孩很生气!最近女孩都熬夜到很晚才睡!不知道她在做什么?每次和她讲道理!她总是笑啊笑的不停!这不!电话那头…“哈哈哈!宝贝!你什么时候成我奶妈了?知道啦!我马上起床噢!今天是情人节耶!你就少生气啦!”
男孩刚准备说些什么!女孩就把电话挂了!
:哎!这丫头!可爱又不听话!
女孩快速打理好一切!拿出了那件情侣衣!上次和男孩逛街!她偷偷的买下的!然后把剩下的那件也送给了男孩!并嘱咐男孩!情人节一定要穿!女孩在镜子面前!左右看了下自己!
“真漂亮!我挑的衣服就是漂亮!”
拿起包!带着那份神秘礼物!她匆匆的下了楼!男孩看见那抹靓力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眼前!没错!那女孩就是他家丫头啦!
“喂!看什么那么入神?你不会刚刚背着我又看一美女了吧?”
男孩回过神!摸着女孩的头!
“傻丫头!在美的女人在我眼里!都没有你漂亮!我的心里全是你!怎么还有空闲时间看美女呢?”
女孩嘟着小嘴!
“那你刚刚看什么那么入神?还说没有!臭蛋!菜牙!”
“哈哈!看来你醋吃的不小丫!我刚刚是看你的啦!今天丫头真的好漂亮噢!”“人家每天都很漂亮!你没发现丫?我今天委屈自己了!一大美女走你旁边!你不要太幸福噢!”
男孩笑的弯下了腰!不过说实话!丫头确实很漂亮!她的心更漂亮!
“丫头!我希望我们每天都能这么有说有笑!
说着从单车后拿出了他为女孩准备的礼物!
“哇!好漂亮的玫瑰花噢!你这是像我求婚吗?呵呵!偶委屈点!嫁给你吧!”
女孩手捧玫瑰!臭着玫瑰的香!
“对了!我也有礼物给你呢!我熬夜就是做这个啦!”
男孩看着那份礼物!原来是一个抱枕!一个女孩亲手刺秀做的抱枕!男孩眼角红红的!原来傻丫头熬夜是帮自己秀抱枕!他紧紧的抱住了女孩!
“傻丫头!其实你就是情人节送我最好的礼物!”笨蛋!我送你抱枕可是有理由的呢?我希望你一生一世只爱我!不许对我凶!不欺负我!时时刻刻都要想着我!不许看其她美女!要相信我!我不开心!你要逗我开心!我哭了!你要陪我一起哭!我生气呢!你要把肩膀借来给我咬!在你心里!永远觉得我是最美的!”
男孩抱紧了女孩!
“丫头!我谨记了!呵呵!走吧!带你去吃大餐!”男孩女孩一起手牵手!走在马路上!
“哇!看见那对情侣没有?好般配噢!”路人甲!
“亲爱的!你看他们!情侣衣好漂亮!我也想穿!可惜你就不允许!好羡慕噢!”路人乙!
“绝配!我要是有那个帅气的男朋友!死也愿意啦!”路上丙!“花痴!那你***吧!”路人丁!
………
女孩幸福的依畏在男孩怀里!他喜欢这样!
男孩牵女孩的手更紧了!他真的很爱女孩!
“亲爱的!如果哪天我不在你身边了!你会怎么样?”女孩抬起头!望向那帅气的脸孔!
“呵呵!傻丫头!不会有那么天的!不要乱想好不好?”男孩抚摸着女孩的头说道!
男孩心里也好迷芒!他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呵呵!臭小子!发型给你弄乱啦!人家没回头率啦!”
“呦!我不就是永远的回头率嘛!走啦!吃玩饭一起去个地方!”
“去哪啊?是不是想带我私奔?偶不愿意丫!偶不愿意丫!”说着女孩确紧紧的抱住男孩!
………
吃玩饭后!男孩带女孩去了海边!女孩看着大海!心里很激动!一直都想来海边的她!这次终于实现了愿望!
她再次抱紧男孩!
“臭小子!这个礼物我很喜欢!我……”
女孩激动的流下了泪!
男孩心疼的帮女孩擦眼泪!
“丫头!别哭!以后我每天都带你来看海!好吗?”
“臭小子!你说的噢!不许反悔!”女孩把自己脸上的泪!往男孩身上蹭!
男孩默默接受一切!
女孩牵起男孩的手!来到海水里!女孩拼命的往男孩身上泼水!男孩也和女孩打起了水仗!
“臭小子!你爱不爱我啊!呵呵呵呵呵!女孩大声的问道!
“丫头!我永远只爱你一个!”男孩面朝大孩!大声的回应女孩刚刚的问题!
………
男孩朝女孩走了过来!
女孩只感觉!男孩的身影越来越模糊!
:呵呵!可能是自己太累了吧!『女孩想到!
男孩抱住女孩!抬起女孩的脸!深深的吻了下去!
女孩也抱紧的男孩!
回应男孩的吻!
…………
一天幸福的情人节就那么过去了!
男孩送女孩回了家!
楼下!
“今天我很开心噢!”女孩红着脸说道!“丫头!相信我!以后我会让你更幸福!”男孩坚定的看向女孩!也许是感觉到男孩那份坚定!女孩脸红的更厉害了!
“我回去了!你回去注意安全噢!晚安!”女孩吻了男孩的面夹!便匆匆的上了楼!
男孩摸着女孩刚刚吻过的地方!“晚安!丫头!”男孩回家了!
女孩感觉自己最近视力越来越差!偶尔还会头痛!她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女孩打开家门!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女孩的家人看到这一幕!扶起女孩!却发现她昏迷不醒!
女孩被送进了医院!男孩刚到家!拿起手机!播了女孩的号码!想告诉女孩!他到家了!
“对不起!您播打的号码!已起用短信呼叫服务!”
“这丫头睡觉了吧!玩了一天也累了!就让她睡吧!”
女孩被送进了抢救室!女孩的父母焦急的等待女孩出来!…………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手术室的灯终于灭了!
脸色苍白的女孩被推出了手术室!
“你们是孩子的父母吗?”
“恩!我们是!”
“你们谁到我的医疗室来吧!我们谈谈!”
“我吧!孩子***!你照顾好女儿!我去去就来!”
………
“什么?眼癌晚期?怎么可能?这丫头一直身体都很棒啊!”女孩的父亲哽咽道!
“请您冷静!病人现在情况很不稳定!最好还是让她住院接受治疗吧!”
“医生!求求你了!救救这孩子吧!我……”………
女孩父亲红肿着眼睛!进了女孩的病房!
他在门口犹豫下!确定眼泪擦干了!变笑盈盈的进去了!
“爸爸!你也在啊!夷?爸爸眼睛怎么红肿肿的丫?难道又被妈妈欺负了?”女孩笑着说道!
“孩子爸!我们女儿没事吧!”
“呵呵!蒽蒽!这丫头很好!医生说她平血!加上最近熬夜!所以才会晕倒!还要住院关察”
“老爸!开玩笑吧!我只是晕倒而已!怎么还要住院啊!不要啦不要啦!”『我要去见臭小子!打死都不要住院』“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让你住院你就给我住院!女孩的父亲背对着女孩!噙着泪说道!
“你吼什么丫!有话不会好好说吗?”
男人背对着母女俩!走出了病房!来到阳台!他哭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呜~”
女孩的母亲!蹲在阳台上抽泣的男人!她走了过去!紧紧抱住眼前男人!
男人抬起伏!
“医生说!我们女儿眼癌晚期!没有的救了!呜呜呜呜~”
女人只觉得一阵晕旋!她昏了过去!
“孩子***!孩子***!你醒醒!”
男人抱起女人!送去了抢救!
墙角处!一矮小的身影!默默接受一切!她没有哭!她现在担心的就是臭小子!
她回到了病房!
看到父亲满脸泪痕的脸!还有那昏迷的母亲!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爸爸!刚刚你们的谈话我听到了!”
男人看着女孩那张平静的脸!
“你知道了?”
“蒽!爸爸!我还有件事没有完成!我完成了这件事!我就答应您!在医院好好接受治疗!”
“好吧!父亲能做的只有这么多!我答应你!”
……女孩约了男孩!
“亲爱的!陪我去看海吧!我有话对你说呢”
“好丫!老地方见噢!”
………
男孩和女孩一起来到了海边!
“亲爱的!我们分手吧!”女孩噙着泪!低声道!
“为什么?丫头?难道就是想和我说这件事?我不同意!”男孩眼框湿润的!
“我觉得我不喜欢你!昨天有个帅哥向我表白了呢!人家有钱又帅!能给我想要的幸福!忘了我吧!”
“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说!”
女孩心好痛!她必须得把个人私情放一边!她抬起头!望向男孩的眼睛!
“分手吧!你真的不是我喜欢的型!”
男孩心彻底碎了!他根本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天!
女孩在也待不下去了!她转身离开了男孩!那一刻!眼泪止不注的流!
“臭小子!原凉我说的慌!”
女孩回到了医院!接受所谓的治疗!女孩病的更加严重!『不知道臭小子!怎么样了?是不是有个疼爱他的女朋友了呢?”
她知道自己离去往天国的路上不远了!她写了封信!一封给疼爱她的父母!一封给臭小子!
“亲爱的爸妈!原凉女儿不能在孝顺你们了!女儿一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做你们的女儿!在你们的呵护下长大!
爸爸!我知道你一直都很疼我!只是你不善言语表达!我好想这样一直叫你爸爸!可我知道!只有来世在做您女儿!
妈妈:谢谢您赐于我生命!十八年养育之恩!我无法报答了…原凉女儿这么自私!
我走了!你们不要伤心!要好好照顾自己!最好在有个可爱的小弟弟!让他来带我完成那未尽的孝吧!
“臭小子!呵呵!对不起丫!丫头我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了!一个没有病通的地方!这辈子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你!然后每天都和你去看海!生好多你和我!他们都很健康!每天你一下班!冲进家门!就会老婆老婆叫个不停!然后和我一起在厨房做饭!你总是把饭做糊!然后被我骂!我们就这样一起幸福到老!原凉丫头!那天所说的话!那是我第一次对你说慌!我心好痛噢!
臭小子!答应我!好好活下去!找个更疼爱你的女孩!让她替我照顾你!我会永远守护你!
我爱你!女孩把信交给了父母!希望父母一定要等她去了!在打开那封信!
“对不起!亲爱的!你过的还好吗?
女孩去的时候很安详!脸上的笑容告诉大家!她很幸福!
女孩的父亲找到男孩!把信教给男孩后!男孩顿时失去了知觉!他拼命的跑到医院!看着那雪白床单上睡着的可怜人儿!他静悄悄的走了过去!手里拿着那封还没有打开的信封!
“丫头!醒醒丫!看看谁来咯?臭小子我噢!我又来缠你咯!看看!我买了戒指呢?我帮你带上好不好?『呜呜呜~』丫头!你看!大小正合适!你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丫头…起来丫!今天天气不错!我带你去看海!我还要向大海说我爱你呢!”男孩握紧女孩的手!打开了信封!认真的看了起来!
一滴、两滴!眼泪落到纸上!纸上的字花了!
“丫头!我要听你当面和我道谦!这不算!快起来啊!你最爱的臭小子在这呢!求求你!争开眼!看看我啊?”
床上苍白的人儿依旧没有争开眼的意思!
“丫头!上次你问我如果你不在我身边!我会怎么样吗?你起来丫!呜呜呜呜呜…你起来!我告诉你!我没有你!我活着也没意思了!天国的路上!你一个人不怕冷吗?没有我在你身旁!你不害怕吗?一个人去看海!你不心痛吗?丫头!天国的路上!我陪你,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好好活下去!我爱你!”
男孩带着女孩的那封信!来到了海边!“丫头!臭小子!我来陪你看海了!别怕噢!…
第127篇、一场缠绵,思忆千年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已经三年了,1095天,26280个小时,1576800分钟,94608000秒,我的生命还是满满的充斥着你。
你说过,我太冰冷,即便是夏天的烈日都无法融化我的心。但你不知道,在往昔的明媚忧戚里,我最想逃避的是曾经,最不愿提及的是回忆。其实,我那不叫冰冷,那只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
以前一直很坚信我的冷酷和潇洒,永不言悔的洒脱。我始终不会想到,我终将有一天悖逆在这样一个旋涡,日复一日。
多少个日夜,我无法入睡。
三年了,我无数次重复告诉自己,你只是去远行,你并没有走远。因为我明白,你对我有多不舍。对于这次离开,你有太多太多的不放心,这些从你悲伤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们都说你的离开对我刺激很大,我应该恨你。
可我恨不起来。我用了好久去想该不该忘记你,因为他们说再继续这样下去,我就崩溃了。可是我觉得我很好,我一直都觉得你天天都在我身边。
后来他们给我灌酒,你知道的,我以前不喝酒的。他们说我不睡觉,灌了酒就能睡着了。
喝醉了反而更清晰的想起你浅笑的样子,你抽烟的优雅姿态,你逼迫着我脱掉高跟鞋的偏执。现在对着这空荡荡的房间,我竟词穷到一个字也说不出。
我后悔。
我后悔自己写过很多很多的文字,却从没想过为你写一篇。我后悔我是个自私的笔者,只顾着徜徉在他人故事的悲喜里,我甚至忽略了身边最温暖的爱。
就像曾经我认为你对我的爱是理所应该。就像曾经我把你所有的付出当作你得到我的第一次必须要负的责任。就像曾经我可以无数次的跟你说分手,却在和好后一句歉疚的话也不曾说。
一直是上天对我太残忍,还是我要的太多。在你仓皇走失的日子里,我不禁问自己。
我始终认为,爱一个人只需要放在心底,心底的感情是不会被掠夺走的。可是,为什么长久在我心里的你离开之后,会让我觉得心空荡荡的恍若空城。
我明明知道我们总有一天会相逢。
也许明天。
也许五十年。
到那一天,我一定是面带微笑的穿越黑白交替分明的界线,寻找你的身影。
不要说我傻,我更喜欢你用“可爱”形容我。可你固执的用“惊艳”赞美我。
你说我穿黑色太过悲伤,给我买颜色很鲜艳的衣服。你带我去见你的那群好哥们,你在别人面前不停夸我如何如何漂亮。而我却因为这些,跟你吵闹很多回,甚至跟你说分手。
这些我曾经不屑提及的事,放在如今变的弥足珍贵。
是什么改变了我们。
你没有回答。就像你曾经非送给我一只雪白雪白的小猫,它现在已经是很多只小猫的妈妈了,你却再也看不见。我不知道你执意要我亲自拿着奶瓶给它喂奶、洗澡、梳猫并搂着它一起睡觉的原因,毕竟猫不及狗的忠诚和灵性。就像这些疑问,我永远不会知道答案。
因为,爱在,你不在。
故事未完待续。
世人一夜老去。
我把猫咪睡的小窝又铺了一层棉绒,怕冻着它的宝宝。
天气依然很冷,你感觉到了吗。
突然想起你脱下羽绒服强行披到我身上的情形,想起你在冰天雪地还不忘浪漫的吻掉我睫毛上的落雪,想起你把我的手实实的握在你的大手里,塞进你的口袋。温暖小窝里的猫宝宝在睡梦中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原来睹物思人是这般落魄。
记得你说我才17岁不该穿高跟鞋,青春自然就是美丽,那都是20岁以后该干的事。你说17岁就穿高跟鞋,等到了真正该穿高跟鞋的时候该穿什么,岂不是提前把自己逼老了。然而,我现在已经二十了,你还会回来看我穿高跟鞋吗?还会吗?
回忆之下的文思这样散乱,原谅我的不堪和冒犯。
我很任性,你知道的。我和同学相处的一塌糊涂。我在外面通宵上网,抽烟,喝酒,逃课,挂科。我做了一切女孩不该做的事,你明明在远方看的到,可你为什么不回来骂我,收拾我。
尽管如此,但至今我仍相信,那时遇到的你,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最后的最后,仿佛回到三年前。
我亲眼看见穿着白制服的工作人员将你修长的躯体推进密封的铁箱,看见他们把铁箱与外界之间的院门紧锁,看见你平日精心打理的头发透着火光升腾着飞舞。
太多太多的离别发生在我年仅十七岁的记忆里,可我没想到,最浓烈的一次,是你带给我的。
我抱着一小盒白色粉末,抱着你,贴着我的心脏。
一大片一大片的雪花,一场盛大的回忆。都随着行尸走肉的哀乐车队落入我胸前的盒子。
记忆从笔尖流出,我知道我苍白的文字画不出你的笑,你的眼。可我什么都没有,我只有拙劣的笔尖,和记忆里永不褪色的你。
我只想在这圆月高悬的深夜最后说一句,只说一句:别担心,我的思念离你很近,都在月光的怀里。
第128篇、草戒指
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他送给她一枚极其普通的草戒指,并且对她说:“长大了,我娶你做我的新娘,好不好?”她想都没想就点头答应了。看着这个一脸真诚和稚气的小男孩,她被打动了,从那一天起,她开始喜欢上他了。其实,这只是玩儿过家家时,一句开玩笑的话,她却把它当成了“承诺”。
从那时起,她总喜欢跟他在一起,任他牵着小手在田野里疯跑。弄脏了鞋子和花衣服,回到家被妈妈罚站,她也不怕,因为每次都会有他陪她一起受罚。她喜欢看《白雪公主》,在她心中,“王子”就是保护她的人,而他就是。这种念头一直在她心里,那么固执,那么傻气。
直到有天,他不再牵她的手疯跑了,她才意识到:男孩跟女孩是不可以随便牵手的。于是,她很乖巧地跟在他身后,象个小尾巴。他会逗她:萧萧变成我的小尾巴了呢。她气得小嘴一噘,眼泪吧嗒吧嗒地落下来。“被哭嘛,你哭起来好难看哦。“他冲她做了一个鬼脸。随即,她哭得更凶了。
在他的记忆中,她是“爱哭鬼”。
时间飞逝,抓不住的,就象他和她曾有过的那些纯真而快乐的时光。他爱上了踢足球,吉他,还有抽烟。球场上,只要有他,就一定会有她在场边看他踢球,为他递水,擦汗......她喜欢静静地坐着,听他弹吉他,看他的手指灵活地翻转在琴弦之间,那么动听的音符从他指间流过,那么深刻地划过她的心。而她的手,曾被他握在手中,那么幸福,那么美好的童年时光。每次想到这里,她都笑得很开心,他看到她笑了,也笑了。很多次,她看着他,很想很想告诉他,她多希望到了白发苍苍的时候,他还可以牵着她的手,象儿时那样,纯真而快乐。
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下午,他弹了一首曲子之后,随手点燃了一根烟,很潇洒地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她发现,一向开朗活泼的他,眉宇间多了一丝淡淡的忧郁,她的心中掠过一丝微微的疼。她问他:为什么?他看了看她,欲言又止地走开了。她追到门口,想说什么,却发觉眼睛里有什么东西在流动......
他不在身旁的日子,她觉得很孤单,纵然身处热闹的人群中,还是觉得惆怅,失落。
很快地,便有流言传入了她耳中,他有女朋友了,就是梅。
梅爱笑,笑起来很漂亮。梅从不会在他踢球的时候,为他递水,擦汗,她只会站在场边又喊又叫地为他“加油”。他弹吉他时,她会跟着乱唱一气,他因为她而不抽烟了。
而一直以来对他死心踏地的她,却依然过者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简单而平淡,每次遇到他,她总是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午夜梦回,想起童年时,他的那个“承诺”,她笑自己真是好傻。清晨醒来的时候,枕边有一丝淡淡的眼泪的味道。
然而有一天,他却来找她了:“对不起。”他内疚的样子,让她又一阵心疼:“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求他的幸福啊。”她还是微笑着,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在以此来掩饰眼中的泪水。“我以为跟梅在一起便会忘了你,可是,我错了。梅很好,但是,在我心中,你是唯一的好。”他说。“算了,这个还给你。”她却从口袋中掏出了那枚已经发黄的草戒指,头也不回地走了。昨日的种种,如同她的眼泪一般,怎么也串不起来了。
后来,她戴过很多枚名贵的戒指,却怀念起童年时,他送她的那枚普通的草戒指。她开始厌恶手指上珠光宝气的戒指,在她看来,这戒指是那么的俗气。是的,她嫁了个有钱的老公,旧时的同学都好羡慕她,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他不爱她,而她也不爱他。当她看了太多红尘中的潮起潮落时,她向他提出离婚。他开心地揽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走了,作为补偿把豪华的别墅留给了她。
年过四十的她,守着空荡荡的别墅,那么大的房子,只有她和阿香两个人。阿香是家里的女佣,她白天来工作,晚上就回自己家。白天里,有阿香陪她说说话,而晚上,只有她自己一个人,大厅很宽敞,宽敞得令人害怕。她把灯都打开,耀眼的灯光刺得她想流泪。“阿香,你搬到这里跟我一起住好了。”她说。阿香想都没想就说:不行,我叔叔一个人在家,他身体不好,我要照顾他。“我可以加你的工钱,你不考虑一下吗?”她说。阿香的头摇得象拨浪鼓。看着这个年轻而朴实的女孩子,她笑了,想起年轻时的自己来,想起那个爱踢球,爱弹吉他,爱抽烟的男孩子来,他现在在哪儿呢?他过的好不好?“好吧,我不勉强你。”她说。
窗外飘起了细雨,一丝一丝的,象她的忧愁,很久很久以前的那些记忆,就在这个清晨很清晰地浮现在她脑海中。阿香一路小跑进来,头发有些湿了,大眼睛红红的,哭过似的。她关切地看着阿香,刚要说什么,阿香“哇--”地一声就哭了:“阿姨,我叔叔病危了,我以后都不能来了。医生说,叔叔的时日,不多了。”“你不要哭,好好说,有什么是我可以做的吗?”她问。阿香摇了摇头,临走的时候,回过头来说了一句话:“阿姨,你是好人。我走了,你多保重。”
阿香不在的日子,她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豪华的别墅,孤独而寂寞,眼前常常浮现出:记忆里,那个伤了她的心,却也占据在她心中足足20年的他。这段日子,她收到了阿香寄来的信,阿香在信里说:阿姨若是想来散散心,可以到我家来,没有大城市的繁华,但是,风景好美的。不知道为什么,就在收到信的第二天,她就去了阿香的家,因为那儿有田野,有青青的草,有古朴的农舍,还有她童年的回忆。
只是,她第一个见到的不是阿香,是一个似曾相识的人。他那么老,那么瘦,脸色苍白,当他看到她时,他一阵剧烈地咳嗽,大滴大滴的眼泪滑落下来。“你是?你是阿香的叔叔,你身体好些了吗?”她问。他转过头不看她,“阿香刚出去,你等会儿,我出去找她来。”他说。她想着,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会是他吗?不可能,他不可能变成这个样子的。想到这里,她忽然很害怕,怕这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会是他,这么多年没有他的消息,她做梦都想他过的好,他不可能是现在这样的。阿香很快就回来了。她问阿香:“你叔叔是你的亲叔叔吗?”阿香点点头,继而又摇摇头:“我是叔叔收养的,他对我好,叔叔一生都没有娶亲,他说,他只娶他心中的那个人。”阿香又接着说:“阿姨,我做饭,你可以到外面去走走,农村的风景不比大城市,可是,也好美丽的。”
她冲阿香笑笑,走出农舍。走在田野里,她想起童年时,他牵着她的手在田野里疯跑,想起他送她草戒指时说的那句“承诺”,想起长大了,看他踢球,听他弹吉他......不知不觉地走了好久,觉得有些累了,她坐在草地上,看到不远处,有个老人坐在地上,跟孩子似的,手里拿着草,在编什么东西,是小孩子玩儿的蚱蜢什么的吗?因为好奇,她起身,悄悄地走过去,站在老人身后,看着看着,她的眼眶湿了,他编的是一枚草戒指,那么象儿时她戴在手上的那一枚啊。“你还记得那个承诺吗?”她问。他点点头。“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从这儿到城市,不过1个小时的路程而已,你说话,你为什么都不来看看我?”她大声说道,眼泪大滴大滴地掉下来。“那天见过你最后一面之后,我们家发生了很大的变故。知道给不了你最好的幸福,所以......”他喃喃地说。“你以为我要的幸福是什么,我要的幸福其实好简单,就象小时候那样,我们手牵手......”她说。“对不起,对不起......”他说着,用手捂住嘴,又一阵剧烈的咳嗽。她看着眼前的他,心里仿佛被锥子狠狠地刺了一下。“叔叔,叔叔,你又咳了,我们去看医生。”阿香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阿香扶起他,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直到阿香哭着喊:“叔叔,你坚持一下啊,见到医生就好了啊,叔叔......”她才跑过去,握着他的手,怎么也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幕,太残忍:“你说过的承诺还没有做到呢,你给我起来,起来,你听到没有,我要你起来啊。”他颤抖的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普通的,发了黄的草戒指:“这么多年,我就想,等我还了家里欠下的债,就买一个好看的戒指给你,你会是一个最美丽,最幸福的新娘......”“我不要,我只要你好起来,只要你陪在我身边。这个草戒指,对我来说,比任何一个戒指都好看呢。”她说着,把这枚发了黄的草戒指戴在手指上,他看着,笑了,象个孩子似的.......
“阿姨,叔叔会想念我们吗?”阿香问。“会啊,阿姨也好想念他呢。阿香,阿姨很累很累,我要睡了,你不要来叫醒我,没准,梦里就看到你叔叔了呢。”她说着闭上了眼睛,脸上有微笑,只有这一次微笑,她心中不再有泪,因为她知道,他会在童年时一起跑过的田野等她,他在冲她招手了呢,她于是跑向他,义无返顾......
第129篇、陪你走天涯
陪你走天涯 文 乔土 插图 桀桀
1
天还没亮,我们的车就驶上了开往天涯海角的路途上。柳小萌躺在车后座上,一言不发。我知道,这几天她累得不轻,又走得这么早,她又睡去了。
我也很累,但我不能睡。我要开车,我要安全地把我和柳小萌拉到天涯海角去。
带你到天涯海角去,这是我给柳小萌的许诺。
第一次看见柳小萌是在五年前,鲁大校园里繁花似锦,一身白衣的柳小萌站在校园一角冲我招着手。初夏的阳光透过树叶洒下来,映得柳小萌的身上光彩斑斓。柳小萌就站在这斑驳之中冲我甜甜地笑着,显得娇美而又神秘,让我一下子就爱上了她。
后来我知道,其实那个时候柳小萌拥有一群固定的追求者,他们每天都像蜜蜂一样追着柳小萌这朵花。然而让蜜蜂们没想到的是,柳小萌却一头把根栽到了我的头上。柳小萌人漂亮,家境也不错,而我一贫如洗,除了一把褪了色的破木吉他外一无所有。能给柳小萌的承诺也只有一句话:“我对天发誓,我一定带你到天涯海角去!”
柳小萌听了这话钻进我的怀里,娇羞得像一朵未开放的花,让我的心里充满了无限的快乐和幸福。
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为这次出行计划细心地做准备了。我的准备工作做得很细致,细到连什么时候需要一根针都想到了,但几年过去,我们却一直没有成行。我没有钱,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但唯独没有准备好我们出行的钱。柳小萌有一些钱,也愿意为我所用,但我不能。用女人的钱,还叫男人吗?我已经很穷了,如果连钱都要用柳小萌的,我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现在,我们的愿望终于要实现了。路途虽然很远,旅行虽然很累,但我却很兴奋,柳小萌也没有半句怨言。
路上很黑,夜很寂静。我把车载音响打开,把声音旋到最小,尽量不要吵到柳小萌。音响里播放的是<爱到永远不回头》,这是我们喜欢的歌。
天快亮的时候,我接了个电话,从来没有人这么早给我打电话。我接了,是刘大川的声音,他问我和柳小萌在一起没有,我说:“去你妈的,我和不和小萌在一起跟你有关系吗?”我最瞧不起刘大川这个娘娘腔,靠着自己老爹有几个臭钱,时不时把自己的身材还有说话的语气都胀得如一只充满气的球。没法子,现在就是一个拼爹的时代。
骂完刘大川,我心里又有些后悔,我担心睡在后面的柳小萌嫌我说脏话。我回头看看,还好,柳小萌像一只睡熟的猫,侧躺在后座上一动不动。我吐吐舌头,暗自庆幸。
2
其实我恨刘大川是有更深层次原因的。
刘大川在追柳小萌,这谁都看得出来。柳小萌不愿意,这也谁都看得出来。但问题是,柳小萌的家里人都愿意。
刘大川开着宝马X5风驰电掣般驶进柳小萌家住的吉祥小区,车没停稳,周遭就围上一圈红眼的人。他们围着宝马啧啧看着,就像一群狗看上了一泡还冒着热气的屎,让人恶心。
可有人就是喜欢这样的屎,比如柳小萌的妈妈。柳小萌的妈妈一看见刘大川,就红光满面,两眼放光。
她从来就没对我这样过,好在柳小萌从内心里一直拒绝刘大川,她对胀得像个球的刘大川说:“请你离我远点,越远越好!”柳小萌的话没有让刘大川瞬间消失,却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自信,让我在黑暗中看到了希望的光芒。
我说:“我早晚要把他这泡屎踩在脚底下!”柳小萌做了一个厌恶状,说:“你真恶心人!”
是啊,提起刘大川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了。现在眼前风光旖旎,景色宜人,我为什么还要费神去想那恶心的东西呢?
我们是三天前才决定这次旅行的,我把所有准备好的东西都塞进了车里。这些东西是我这几年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对我的做法,柳小萌冷眼旁观,不置可否。
其实我知道我们此次的旅行时机并不成熟,但我更知道时不我待,留给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因为有一天柳小萌突然对我说:“我真和你结婚了住哪里?”
她的问话让我一时语塞,要是退回三年前,我会说:“我会给你在海边买一栋大别墅,里面有花园,有游泳池,还有……”柳小萌听了这话也一定会把头趴在我的怀里,温柔地说:“其实我只要和你在一起,即使住在帐篷里也幸福。”那时的我们,心里充满了浪漫和理想,我们会把天涯海角的照片下载下来作为背景,然后再镶上我们的合影,乐此不疲。
但现在,我说不出这样的话来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毕业两年了,我工作换了三四个,却没攒下一分钱,温饱尚不能较好地解决,更别提什么花园洋房了。
而这一切,刘大川却能给她,不光给她洋房,还能给她豪车。这年头,女孩们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泣,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刘大川的威胁。我必须赶快让自己富起来,为此,我没日没夜身兼数职,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的时间,我每天有二十个小时是在工作中。
3
但很快,我却发现来自刘大川的威胁越来越多了。那天,我约柳小萌,柳小萌说她有事,让我第二天再去找她。第二天,我看见柳小萌的脖子上挂着一条闪亮的银色项链。我问她哪儿来的,她笑吟吟地抚摸着项链不说话。我说:“谁送的啊?这么小气,要送送个黄金的,多气派!”柳小萌脸一沉,说:“土老冒,这是铂金的!”扔下我转身走了。结果我一打听才知道,这个铂金比黄金的贵出好多。又知道原来那天晚上是刘大川约柳小萌出去吃饭了,那条项链就是刘大川送给她的。
柳小萌和我的约会就越来越少了。与此同时,狗屎刘大川却越来越频繁地光顾吉祥小区。刘大川来的时候,脸上总是带着得意的笑,把牙龇得像一条要吃屎的狗。他从腰里掏出金光闪闪的“中华烟”散发给坐在小区里晒太阳的老头们,又从包里掏出香气四溢的巧克力散发给围拢来的小孩子们,有了这些糖衣炮弹,我再去小区的时候,就是一片白眼和冷脸了。
我决定给刘大川一个下马威。在一个月色朦胧的晚上,刘大川刚从驾驶座上走下来,我就用一只啤酒瓶子敲碎了刘大川的头。酒瓶子在刘大川的惨叫声中寒光四射,笑成一朵花,瓶子里我喝剩的几滴酒伴着刘大川的热血流到了地上。刘大川抱头痛叫倒在地上。这时一个女人的尖叫声从我身后传来,醉眼蒙陇中,我看见柳小萌正用狠毒的眼光注视着我。我知道,我俩完了,五年的感情就像这个酒瓶子一样完全地粉碎了。
我能做的,只有带她一起到天涯海角去。
4
我们终于来到了天涯海角!
我抱着柳小萌站在天之涯的礁石上,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海,海风轻拂,微浪翻滚,显得虚无而又缥缈,仿佛一幅并不逼真的画。远远望去,天是湛蓝蓝的,海是碧蓝蓝的,海天一色,似真似幻。
一阵海风吹过,我突然感到精疲力竭,抱着柳小萌,我们一起软软地倒在了天之涯的海滩上。
突然,几个人从背后摁住了我。
“别动,我们是警察!”一个摁着我的人说,“我们接到报警电话,怀疑你杀了人。”我乖乖地没有动,任凭他们将我双手拧在背后。
是的,我杀了人,我杀死了我的爱人柳小萌。
三天前,我在柳小萌回家的路上堵住了她。对我的出现,柳小萌显出不屑的神态。自从上次我让刘大川的脑袋见了红,柳小萌就把她的这种神态一直挂在脸上。她往左走,我往左堵。她往右走,我往右堵。最后她不走了,说:“你想干什么?”
我说:“我兼了五个职,每天工作二十个小时,我现在有钱了,这钱虽然不能给你买房子,也不能给你买车子,但陪你去一趟天涯海角足够了。”
柳小萌哭了,哭过之后她却对我说:“我明天就要出国旅游了,欧洲十日游。”
我说:“和谁?”柳小萌说:“当然是和刘大川!”
警察把我的头摁到沙堆中,我眼角的余光透过沙粒看见警察抱起躺在地上的柳小萌,柳小萌很安静,睡着了一样。
其实我知道,我的刀子并没有划到柳小萌,刀子触到她的皮肤就停住了。让我没想到的是,柳小萌却从我的手里把刀子接过去,勇敢地刺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当我手忙脚乱地将刀子从她身体里拔出时,一股鲜红的热血瞬间喷出,溅了我一身……
柳小萌死了,是自杀。在倒下的那一刹那,她细声地对我说:“对不起,其实我好想和你一起到天涯海角去……”在那一刻,我知道了,柳小萌还是爱我的,她之所以接受刘大川是因为刘大川可以给她足够的资金治好她病重的父亲,但她愿意为我而死。
警察给我戴上了手铐,从始至终,我都没有反抗,也没说任何话。我对此早有准备,没人知道,那个给警察打电话报案的人就是我,我在电话里说,是我杀了柳小萌。因为在我的内心里,我更期待数天之后,能陪着柳小萌到更远的地方去。
第130篇、把初吻给了离别
记忆犹如昨天一样,那曾经的一切历历在目,当时自己也是无聊才去网吧上网,打发无聊的时间,可是坐在网吧里的自己却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漫无目的的玩着游戏,听着歌,带着耳机全身心的投入到虚拟世界里去,果然网吧还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地方,玩了没多久时间久过去了3个多小时,眼看时间快到了,雪儿停止了游戏,和网友聊起天来,就在离下机时间还有5分钟时一个陌生的号码申请加雪儿为好友,备注写的是【我是个寂寞的当兵男孩,你可以和我聊天吗?】雪儿看着挺好玩的就加了,陌生头像闪动了。
树下听雨:你在环球半岛吗?
孤独女王(雪儿的):那是什么地方啊?我不在啊!
树下听雨:那你不在网吧吗?
孤独女王:我在啊,你呢?难道你也在网吧?环球半岛是网吧吗?
树下听雨:是的,你也在吧、网吧啊,网吧名字叫什么?我去你网吧找你,我快无聊死了,可以吗?
孤独女王:阳光网苑,你来吧。(雪儿心想,大言不惭,本小姐看你怎么来,哼,吹牛吧就。)
树下听雨:??在哪里啊?是离我这不远吗?把地址告诉我,我保准到。
雪儿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时间还有最后一分钟,请离机!欢迎下次光临】的提示,有点犹豫了,她想了下走下座位到柜台又交了费继续上着。回到座位看见陌生人发的那句话,于是回复到
孤独女王:说了你也不知道,对了大半天还不知道你究竟是做什么的呢?你真的是当兵得吗?在什么地方啊?(雪儿就是个好奇心特重的女孩子,什么都能引起她的好奇)
树下听雨:当然了,没骗你,你可以去我空间看看啊,都是军用物品!
孤独女王:谁知道那是不是你啊,如今的人说谎都不带打草稿的,尤其是当兵得个个油嘴滑舌的。
树下听雨:你那有视频吗?我让你看真人,真实的,绝对不假,我就是很无聊想找个人陪我聊天,自从当兵来到这里我是人生地不熟,都要憋死了!今天好不容易能出来所以想找个当地人陪我聊聊天,了解下风土人情。
孤独女王:看来你说谎的功夫不错啊,你要是说的是真话,那就来找我啊,我就是当地人,可以给你好好讲讲我们的风土人情,哈哈!(雪儿心想,这个人真是够荒唐的,说着还是进入那人的空间,在相册里雪儿看到了许多部队的东西,觉得那人也许不是在说假话,可是如今这年代谁都不可靠。)雪儿看来看时间不早了就选择了下机。给陌生人发最后一句话
孤独女王:大骗子,我时间到了,不和你瞎贫了,88,有时间下次聊!
树下听雨:就这么就走啊,好歹留个芳名啊?
孤独女王:你这人真是烦啊,我叫风,你呢?
树下听雨:我叫雨。
孤独女王:切,无聊,下了,但愿不要在看见你!
雪儿下来线,走出网吧,外面的时间已经挺晚了,赶紧往回家的路走去,因为她不想家人担心。
雪儿怎么都没想到,这次意外的聊天居然是自己初恋的开始,当雪儿再次到网吧登陆QQ时看到的是那个陌生的号吗,给自己一大堆的留言,都是些,问她怎么不上Q,不回话之类的,雪儿觉得很是无聊并为理会,似乎是老天作弄,雪儿刚上线一会那陌生号码的头像亮了,又给雪儿留言了,因为雪儿是隐身的,雪儿并不喜欢欺骗,于是给那陌生人回复了,陌生人很是高兴,这次的聊天比上次好的多,雪儿和陌生人聊了很多,到最后雪儿觉得陌生人他并向自己想象的那样,于是开始了经常联系,由于雪儿从小就很喜欢军人,所以雪儿一有时间就问男孩子关于部队的事情,时间久了,雪儿知道男孩子叫魏云,是南方人,是个仕官,而雪儿并未告诉男孩子自己真实的一切,什么都是虚假的,直到有一次雪儿觉得自己总是欺骗魏云很不公平也很不忍心,于是她发信息给他(因为联系的久了,他们早已有彼此的手机号码)内容是:【我一直一开告诉你有关我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我今天就是要告诉你我骗了你,你不要再联系我了!】短息里并没有任何祈求原谅的话语,男孩看着短信,觉得自己好傻,好傻,自己真心相对却换来如此结果,男孩并未回复短信,而是从此沉默了,时间过去一个月,雪儿并未受到魏云的任何短信,她觉得魏云肯定是伤心透了才再也不愿意理自己了,她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骗他,她莫名的觉得自己的心好痛好痛,觉得没有魏云的一个月里自己过得很是暗淡。
她忍不住拿起手机给魏云发了个短信,内容是【你生气了吗?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理我,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是不是军人啊,就这么点小事就不理我了。小气鬼】男孩在一个月的训练里想去遗忘那些伤痛,可是看到雪儿的短信,还是想起了关于雪儿的一切,于是他拿起一个月都未碰的手机,给雪儿回复了短息【我不是生气不理你,而是最经忙于训练,没时间,每次训练结束都太晚了,所以也没法给你发短信,你知道你对我的欺骗让我多伤心吗?你要我怎么接受啊?】雪儿看到短信不知道为什么,流泪,不知道是激动的还是难过。
他们又恢复了联系,很快,魏云不需要再每日训练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魏云把雪儿约出来了,他们见面的地点是网吧,因为他们是网吧相识的,魏云并未见过雪儿至始至终都没有见过,今天也是第一次见雪儿,心里很兴奋,但是又很紧张,他怕自己认不出雪儿人儿尴尬,但是老天似乎很照顾魏云,他就凭着自己的感觉朝网吧门口看着,过了好久,一个身穿迷彩的姑娘映入他的眼前。
他没有打电话确认而是径直朝女孩走去,雪儿见过他的照片,知道迎面走来的那穿着军装的男孩就是魏云,可是她还是想考研下魏云的眼力,故意装作不认识的朝前走去,就在他们要擦肩而过的时候,魏云叫出了女孩的名字,雪儿停下了脚步朝魏云摆了个鬼脸问他【你确定我就是雪儿,我要是不是呢?】【小丫头,你的行为已经告诉我你是,你就是雪儿,100%没错。】雪儿疑惑的问:“你怎么知道啊?你从哪里看出来的?”“你的衣着,你说你很喜欢部队,自然迷彩服也是你的最爱吧?”“好聪明啊,败给你了,不愧是当兵的,怎么你就打算让我一直站在过道里啊?也不说给我找个做的地方。”雪儿从高兴朝不满转变着。“你容我想想啊,总不能第一次约你就在网吧啊,我想下去哪里玩。”“算了吧,你个外来的还是让我这本地人带你去玩吧!”说着就拉起魏云往外走去。
雪儿带魏云去了文化广场,那里也正好适合聊天,宽宽的广场上嬉戏游玩的人还不少,于是两个人找了个空着的座椅坐下,聊了起来,当魏云得知雪儿的真实身份时,觉得很是惊讶,觉得她的年龄与她的想法并不相随,同时他觉得他和雪儿不会有未来,可是他不忍心就这样伤害一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子,不想给她任何不好的记忆,他只能尽力维护着这刚开始的感情,时间就这样一直过着。
他们见面的次数也多了,一起手牵手的逛商场,吃小吃,雪儿从不让魏云穿便装,因为她喜欢看着魏云穿着军装的样子,她觉得很帅气,自己很骄傲。每当他俩一起逛商场吃小吃的时候,周边的人都会投来羡慕的眼光,走在大街上雪儿总是蹦蹦跳跳的走在为云的前面,魏云在后面看着自己的喜欢的女孩子如此开心,心里却开心不起来,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培她多久,因为家里给他来电话要他下个月回家去相亲,说他年龄不小了,该结婚了,虽然魏云想尽办法一推再退,可是谁想他家人直接和他的领导取得联系给他申请了假期,逼他回去。
魏云决定先回去应付下,并把自己已经有女朋友的事情告诉父母。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时间总是短暂的,魏云送雪儿上车,直到车子远去,他拿起手机给雪儿发了短息,车上的雪儿恋恋不舍,这时手机响了,【亲爱的雪儿,今天玩得开心吗?我知道你不想走,不要难过等我从家回来一定陪你玩个够。刚刚看你那么开心没告诉你我明天需要回家处理点事情,不过你不要担心,我很快就回来陪你,你要等我,亲爱的。】雪儿看着短信却有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魏云这次回家回来后会离开自己,她心里告诉自己不可能是自己瞎想了。带着不安回家去了。魏云回到家接受父母的安排与事先安排好的女孩子见了面,女孩家里是军人世家,而且是高干子弟,魏云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儿子可以从此飞黄腾达,衣食无忧,过上好日子,让家人以他为荣。
魏云是100个不乐意,当他告诉父母自己在部队所在地认识雪儿的事情告诉父母却不知父母给你自己投了100%的反对票,魏云一再强调雪儿有多好自己有多爱她,可是父母根本就不理会他的所说,魏云无可奈何,出于孝顺,魏云只能狠心放弃自己的爱情,自己爱着的姑娘。魏云回来了,他给雪儿打了电话,说了好多好多自己想念雪儿的话还让雪儿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还说他以后没有时间陪雪儿了。
雪儿听出了魏云的话外之音,是他要离开自己了,不能再继续爱自己了,雪儿哭了,她一句话也不说,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失去了魏云自己该怎么办?第二天魏云的调令下来了,调回老家部队,雪儿从家赶到部队,在魏云的部队门口看见了拿着行李准备离开,雪儿跑到魏云身边没有哭闹,而是给了他自己的初吻,雪儿流着泪告诉魏云,【不管你以后还能不能爱我,我想用我的行动告诉你,我爱你,是发自内心的,我希望你能记得你的生命中我曾经出现过,哪怕是你的一个过客。】说完,雪儿转身就跑了,她不想看见心爱的人离开的背影,所以她选择先离开,她不知道背后的魏云是怎样的。雪儿回到现实,她又一次哭了看着那从他们分手魏云就从未上过的QQ哭的是那么的伤心,难过。她只希望多年后自己还能再见心爱的男人一面。
第131篇、逝去的爱
洁和强从初中认识到大学毕业在到参加工作,经12年相爱,可在参加工作第2年的时间,洁开始对强渐渐疏远,打电话说在开会,很晚才回家,男人的直觉让强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在一次提早下班只为可以陪着洁回家,给她一个惊喜,只为大学毕业生起步很难,自己想拼命为洁创造一个温馨的家,而疏忽了对洁的照顾,可是当满怀欣喜捧着鲜花的他远远见到洁出公司后上了一辆奥迪车后,他看见那个男人很年轻很帅,起码比自己强,事实证明还很有钱,对于一个月,两三千微薄收入的强来说,很自卑,他没有追上去。他不知道上去怎么开口,如果误会伤害到洁,会让洁很难看,车从眼前开过看到洁脸上至少1年没有看到的灿烂笑容,强失落的回到家。
看着自己当初和洁一起装扮的小家,他哭了。他没有怪她,只是想着当初和洁在一起的时光,想起了种种,再看到今天洁那种灿烂笑容,他知道自己满足不了洁,他看过一句话“爱一个人,就要她幸福”他知道自己做不到。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本事。
强第一次抽烟,想着洁,不久,洁回到家了,强看着时间,11点,下班后的五个小时,强看着一脸疲惫的洁说:“今天很累吧?早点休息。”洁:“嗯,公司加班,我回来换套衣服,一会还要去参加聚会。”强背对着洁:“如果太累了,就把工作辞了吧。”洁冷笑道:“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说完换完衣服走了,强心里有种无法言语的伤。脑袋回荡着“你养我吗?就凭你那点工资自己都不够。”洁走了,她连我第一次抽烟都没注意。
之后,洁越来越不回家,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直到一天,强坐在公司里接到了洁的电话,迫不及待的按下接听键:“强,我有一件事给你说,对不起,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在一起不适合,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对不起,东西我过2天会回去拿。”说完挂断电话,在这通话中,强一句话也没有说,他听到对方除了洁的声音,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强不知道怎么回家的。他知道有这么一天,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心里很是矛盾。他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这个事实。
没2天,强回到家,看见洁的东西都被拿走了,桌上除了洁留下的钥匙,没有任何东西。强抱头痛哭,不知不觉在伤痛中熟睡。
洁在下班出公司时,看见了强,本能的内疚感让她想躲避,可是看见强向她走来,让她不知所措,看见强凌乱的头发,胡子拉里拉碴,让洁一阵心痛,刚准备说话的她,被强堵了回去:“他送给你的?”洁看见强的目光盯着她的手上的钻戒:“嗯,这是他送我的求婚戒指,我们快要结婚了。”强笑道:“是吗?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上次说送你的项链,没来得及送你,这次就当送你结婚礼物了。”洁接过项链:“谢谢。”当强还想说什么时候,不远处听到车鸣声,“他来接我了,谢谢,结婚那天你会来吧”“看时间吧,好好照顾自己,再见”看着强离开的背影,洁想到和强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想到和强曾经的海誓山盟。心里默默道,对不起。擦掉眼角不知何时的眼泪,走向男孩。
这天洁接到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说是死者手机存的老婆电话,洁赶到医院,看着强冰冷的身体,颤抖的抚摸着曾经抚摸过无数的脸,根据医院报告强是死于车祸。强没有亲人,洁只能替家人替强签死亡证明,这是医生送来一个文件袋说是强留下的,洁伤心的打开文件袋,里面有封信和一张保单,洁打开信:“洁,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或许我已经不在人世了,这份保单是我给自己买的,受益人是你,我没有能力给你幸福,对不起,我们是从农村来的孩子,你嫁给有钱人,别被人家看不起,拿到这份钱,好好照顾自己,我从来没有怪过你,如果还有来世,我还希望我们是对恋人,能够一起步入礼堂的婚礼。我爱你”。
虽然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却证明了爱真的可以让人放弃一切,让你琢磨不透,到死的那一刻还在为对方打算。
这就是爱。物质的生活虽然满足所需,但是真能填满内心深处的空缺吗?
第132篇、地老天荒的爱情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
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白。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不了公园里唱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然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帖,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第133篇、幸福荷包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第134篇、后视镜里的告白,越来越远的离开
她一直都是爱他的,喜欢上了继父带来的他,自己所谓的哥哥,她一直没有后悔过,只是有些事情,有些告白只能默默的守在心底,就像陈酿在地窖的红酒,时间越久味道越浓烈,当破土的那一刻,却丧失原来最独特的香味…
“揍她,给我狠狠的揍她,叫她不长脸”狭小的街头小巷子里传来一声狠毒的教训声,一些穿着如同女混混的女生狠狠的用拳脚踢打着已经躺在地上穿着白衣服的女孩子。“朴七浅你不是挺有能耐的么?怎么不吭声了,怎么不求饶了?”为首的女生表情凶狠狠的盯着躺在地上的女孩子,挥了挥手示意那些女生停手,然后自己走向躺在地上的的女孩子身边,伸出手抓住她的头发,看着她额头出血,弄的血迹斑斑的脸,哈哈的大笑了几声,然后用骄傲的声音说道“朴七浅,这只是给你个教训,下次在这样子,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一群女生就这么离开了,目送她们离开,缓缓的动了动已经快要折掉的手指,挣扎着扶着身边的墙,努力的想要站起身却又瞬间趴了下来,来来回回反复的折腾了很多次然后扶着墙,一步步艰难的走着,来到公园里的水池里,把手指放在水池里很很的冲洗着,然后迈着斑驳的步伐走回家,他还在家里等着我,只要回家就能看见他了,只要回家就能够看见他了。
很艰难很艰难的迈着步伐,眼前的一切切开始变的恍惚起来,模模糊糊的看不清东西,感觉心脏隐隐的一阵接着一阵抽痛着,终于无法忍耐住这份疼痛,而昏了过去。
在醒来的时候,看见了他,他坐在椅子眼睛通红的,紧紧的握着我的手说“浅浅,你吓死我了知道么?,你倒在路边了,是一个好心人发现了你,然后拨打的抢救电话,然后在你的手机里发现了我的号码,找我来的,你真的吓死我了知道么?”看着他一脸紧张的模样,伸出手摸上他的脸,然后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泽,我喜欢你,我爱你,真的,真的,很爱”。
“我一直都知道啊!我也爱你浅浅,你是我最好的妹妹,永远的”。一句话如同在心里狠狠的扎了一刀,牵强的扯了扯嘴角的笑容,一脸的忧伤,转过头看向他,用很忧伤的声音说“你真的不知道么?”他避开,不看我的眼睛,我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上纱布的手,静静的用极其平静的声音说“我想吃冰淇淋了”你马上会意的说好,然后逃跑一样的跑出去。
看着自己寂寞的手指,它一直在等着你的手指紧紧的握着,一直在等着你亲吻它的美丽,可是你只会躲避,甚至躲避这份心,泽,我爱你,一直很爱你。
换上自己最喜欢的衣服,走出医院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回头不舍的望去,就看见你正在不远处走来,你看见我要走,快速的跑了过来问我为什么要走,不留下来养伤,我走上前,抱住你,然后在你毫无注意的情况下亲吻了你的唇,原谅我,这就算是我给我的爱情一个交代吧。
“哥!第一次这么安静的叫你哥哥呢?哥,我走了”然后在你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坐上了计程车,车子开的很快,尽管你在后面拼命的追着,我望向后视镜里的你,即使知道追不上也依旧奋力的跑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对不起了,泽。仅此这一次,以后没有我的日子,你也要好好的,我在也不能陪着你了。
三个月后
“浅浅,今天是你离开的第三个月了”泽坐在广场的座椅上,看着广场上的鸽子,落寞的独自吃着食物,内心一阵感伤,一个女孩子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递给了他一封信,信封上清秀的字体,让他知道这个就是浅浅写的信,刚想抬起头问问那个女生是不是知道浅浅在哪里,却发现那个女生早就离开了,打开信封,一张写的很工整的信出现在了眼前,似乎还残留着浅浅的味道。
泽:
最后一次,真的最后一次了,以后浅浅在也不能守护你了,浅浅一直知道浅浅的病情,浅浅真的很想一直守护着你,一直爱着你,一直默默的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泽你知道么?我从来不会管你叫哥哥,因为我真的没办法把你当成哥哥来看待,我爱你,你知道么?
泽!浅浅在这个世界上受了很多委屈,但是因为知道能看见你,都无所谓了,上一次被那些女生堵在小巷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次,我可能再也不能陪着你了,我一直努力的挣扎着,想要多陪着你,可是自己又是何等的渺小,终于了,我再也不能陪着你,守护你了,泽,以后没有我的日子,请你好好的,我知道你不爱我,但是我想跟你说,我爱你,一直,爱你我不曾后悔,如果有来生,我还是会选择爱你。
朴七浅
信封里还装着十多张照片,都是自己的照片,睡觉的,吃饭的,大笑的,发呆的,每一张都拍的那么细心,每一张都拍的那么认真,每一张都有认真的仔细的修改。
浅浅,你究竟用了多少爱情,来爱我,被你爱上,我是不是应该感觉荣幸…
第二天的早上,很多人在广场的座椅上看见了一个很帅很帅的男生沉沉的睡着不起,手里紧握着一封信,放在座椅上的手机上写着:如果有来生,我也要好好的爱你浅浅,原谅我,这么晚才发现你对我的重要,这么晚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谢谢你一直陪着我,以后由我来陪着你。
第135篇、爱情求证
出嫁前,女人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爱不爱他;出嫁后,考虑最多的却是自己是不是被爱。
也可这样说,嫁前女人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嫁后看重的则是对方的感情,是安全感。这就如某人将几十年的积蓄存入一家曾令自己倾心的银行,钱一旦送进银行,倾心常常变成担心,担心这笔钱能否保值甚至升值。
安全感何来?自己要费一番苦心。男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止都是现成的“已知条件”,书刊杂志上的经验之谈权作“公理”、“定理”,剩下的就是艰难的求证了。
当年,学校里的求证题没完没了,不知愁坏了多少学子;而今,许多走出校门踏入家门的女子却不仅乐于此道,而且乐此不疲。 []
我帮助不少人求证过,她们都比较信任我。聚在一起在列举婚后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之后,等着我得出结论。推导来推导去常常头昏脑胀,但一般的结论都令我欣喜:“他还是爱你的,只是你还没发现,婚礼后的爱已经换面变了样子。”
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曾紧紧抓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是。”
她松开我的手笑了笑:“幸亏是。否则我就死给他看。”
我大惊:“除了被他爱,你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我是因为爱才活着的,也会因为爱而死。”
我无言。我想起了上大学之前,我的一个乡村女友,不久曾收到她从乡下寄来的贺卡,贺卡由硬纸自制而成,贺词很别致:
我愿天天做新娘
新郎只有一人
当时她已结婚数月。后来我专程去乡下看她,她仍然梳着两条黑黑长长的辫子,一边喂猪一边同我聊天,然后擦净手,拿出一个精心订制的本子,封面上画着一株破土而出的小芽芽。
我知道这是什么了,很奇怪:“你还写诗?”
“做不了诗人,还做不了业余诗人吗?”
“没想到你还留着辫子。”
“我觉得还是这样好。”
那一整天我们海阔天空地聊,包括今后的读书计划,明春的种地打算,甚至腹中胎儿的名字,因为她的愉快,我也相当愉快。 []
晚上,她丈夫被“请”回父母家去了,我悄悄问:“天天做新娘吗?”
她笑了:“今天不。”
我非常羡慕她,不是那份幸福,而是那份平静和自信。
从这个小村妇身上,我读懂了,女人的爱情实际上是一份无需求证的证明。它浓烈的芬芳终究会趋于平淡,然而温柔聪慧的女人却懂得将它植入心中,懂得用自己生命中的那份从容和细致来浇灌,这样的爱情,永远保鲜,实在无需任何求证。
第136篇、这一次想念,与身体无关
我要当亲夫
半夜,芝薇睡不着,她在每个有月亮的晚上都会睡不着,索性爬起来打开电脑,一半身子趴在被窝里逛微博。半响,写下一句话:睡不着,陪月亮寂寞。
写完了,觉得太矫情,又删掉。手机滴滴作响,是张晓开的短信:月亮多冷啊,还是我来陪你吧,热乎乎……芝薇心里升起一股暖意,脑海里快速浮现出张晓开结实圆润的臀。不过她还是火速回了一个字:呸!起身去喝水。睡衣歪向一边肩膀,芝薇懒得拉起来,端着水,在镜子前面扭来扭去。单身的好处之一就是家里是自己的隐秘空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手机铃声大作,将正自我欣赏的芝薇吓了一跳。伴随着铃声的是张晓开的嚷嚷声:"快开门,都要冻死了!"芝薇机械地打开房门,张晓开顶着一身寒气扑进来,饿虎扑食一样将芝薇携裹进怀里,芝薇猝不及防,脸蛋还是热的,身体却迅速冰凉,无名火冒出来,一口咬下去,张晓开嚎叫一声,跳出三步远,用手指着芝薇:"谋杀亲床伴,最毒女人心!"不等芝薇的无影脚飞过去,他已经飞奔进了浴室。
芝薇转身去卧室,脚步轻快,月亮露着半个脸儿,一个男人在浴室,整个屋子都满当当地充满了欢呼雀跃的意味。张晓开澡洗得马虎,挂着一身水珠就跑了出来,将芝薇抱上床,床头灯光朦胧,张晓开的身体被罩上了一层光晕,温温柔柔,像一抹冬日午后的暖阳,不灼人。
芝薇感觉自己化成了一条小溪,在静夜的山谷流淌,忽然来了一涉水赶路的人,不由分说融入她的世界和身体,缠绵、徜徉,肆意涉入、胡乱冲撞,掀起了一排又一排的浪,水花四溅,搅乱了月光,也搅乱了静谧。酣畅完美的性爱,是锦上那一朵红艳艳的花,映衬得人生无端华美、丰满,底气十足!
张晓开裸身起来抽烟,腾出一只胳膊将芝薇圈进臂弯里,用无限深沉的声音说:"芝薇,我该升级了。"芝薇仰脸问:"升什么级?"
张晓开:"我要当亲夫。"
芝薇:"亲夫都是用来‘谋杀’的。"
张晓开:"用你的胸脯闷死我吧。"
芝薇忍不住笑,骂一声滚,自己倒先脱离了张晓开的怀抱,滚向床的另一侧。
天气这么衰,爱情请走开
芝薇已经忘记是怎么认识张晓开的,好像两个人在多个聚会上遇到过。张晓开高高瘦瘦,偏偏有个丰满的翘臀,很是性感。芝薇单身,不是剩女,也不是圣女,是离婚。
前夫是个颇具孩子气的文科男,一身浪漫,两袖风情,结婚三年,轰轰烈烈爱上了一个模特,回家和芝薇谈离婚。芝薇学着优雅转身,把眼泪吞进肚子里,真离了才知道,一切浮华都是云烟,只有那深深嵌进骨头里的疼,是真实的存在。那些美好和伤害轮番轰炸、纠缠,在芝薇的胸腔里打架。
大概是在这痛苦中,张晓开出现了,芝薇将他俘获上床,成了床伴。当然,也不排除张晓开自愿上当的嫌疑。此时的张晓开,得老爸荫护,做一份清闲工作,要求太高,空床已久。
第一次上床,是在芝薇的小卧室里。单身后,她换掉了曾经开满一床青色兰花的床品,换上了开满玫瑰的锦被,看一眼,都能旖旎生香,像醇香的葡萄酒,不助性,天理不容。张晓开浑身燥热,将芝薇当一枚水蜜桃来啃,啃着啃着,就啃了一年半。
其他时间,芝薇都用在了工作上,愣是升到了广告部总监。物质水平上来了,精神生活自然不想落后。她一度享受这无爱无痛的人生,套用赵薇那句著名的自我评价就是:长的又不难看,赚钱又不少,又不是没房子。还有张晓开,性生活也稳定,她简直是太满足了。
可如今不一样,张晓开不满足了,他要"造反",想升级。
她只是偶尔想念他的身体,她不要这样的爱情。她决定放弃他。
爱都是一样的,男人却有所不同
方宇是常来的客户,之前有张晓开挡路,芝薇没怎么注意过这个人。方宇三十多岁,微微发福,动不动就说芝薇是不可方物的美女,博她一笑。各种节日都发祝福短信,一起吃饭时,一定会让侍者给芝薇送上一朵玫瑰。
那天吃饭,芝薇有些喝多了,乍暖还寒的早春天气,朦胧中,一件棉外套罩在了身上,朦胧中叫了一声张晓开,抬头,却看到了方宇微笑的脸,她忽然觉得,此时的方宇也像那一抹冬日午后的暖阳,带着温暖却不灼人的美好扑面而来。
方宇送芝薇回家,然后他们做爱了,在绚丽的大床上,外表安静绅士的方宇迅猛有力。这一次芝薇成了一条河,不是,是一片海,在方宇的狂风暴雨下怒吼奔涌,酣畅淋漓。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方宇起床穿衣服,不忘在芝薇光洁的额头留下一个轻吻:"宝贝,你真棒。"然后他走了。防盗门很轻地合拢,沉寂。
方宇是有家室的人,芝薇想,也许这样的男人会更安全些。心里有小小的喜悦,又好像失落,脑海里划过张晓开的脸,然后她看到张晓开十秒之前发的一条短信:芝薇,开门。
芝薇吓了一跳,搞不清他到底是开玩笑还是真在门口,于是轻轻将门拉开一条缝儿,张晓开马上就从门缝里挤了进来。
他很伤感:"芝薇,我受伤了。"
芝薇穿着橘色打底小毛衣:"死了没?"
张晓开忍着扑过去的冲动,说:"我看见你带一个男人回家。"芝薇心里一凛,假装镇定:"又如何?"
张晓开在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一枚戒指,递到她面前:"我准备要送你的,我爱上你了。"芝薇很直接:"你知道,我不要的。一见面就上床的爱情也能成正果吗?""掩饰也就是昭示,你所逃避的东西,就是你内心深处最期待的东西,只不过,你怕痛,你没有信心,所以你要用这样的方式逼自己假装不需要。芝薇我告诉你,我鄙视你,你虚伪,你傻,你无聊,守着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男青年不珍惜……"张晓开的话没说完,芝薇一个抱枕甩过去,打断了张晓开。
张晓开很落寞很受伤地走了,芝薇站在阳台上看他的身影一点点隐入黑暗。窗子有些灰尘,她看不清楚,只感觉到脸上有什么东西在爬,抹一把,居然是眼泪。"不不,我不是舍不得他,我是因为眷恋他的身体。"芝薇对自己说。
芝薇觉得饿,在厨房里炖汤,等汤的间隙拿抹布擦窗子。整整一晚上,芝薇都在不停地擦玻璃。汤熬没了,水干了,窗子明亮如新,她伸头看,却再也没有看到张晓开的背影。
思念会放过谁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芝薇都没有见过张晓开,她说不清自己是高兴还是失落,日子回复到从前的模样。半夜睡不着,会一个人爬起来看月亮,逛微博,会思念他,当身体的寂寞四散开来,会想念他温暖的怀抱和坏坏的笑,也只是想想而已。方宇亦会来,成年男女的游戏,一切都是明了,看得出来,他很愿意将和芝薇的关系发展下去,成为长久。
一开始,芝薇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渐渐就生出了倦怠,她总是觉得他在床上太急切,目的性太强,她不喜欢。不像张晓开,会花心思搞点情调,并且他活泼幽默,总能将欢笑变成前戏。这样勉强了一段,方宇明白了,渐渐断了联系。同时明白过来的,还有芝薇:也许,并不是方宇有多么的不合心意,而是张晓开已经先入为主,而对女人来说,可以先入为主的,唯有爱!
某一天,芝薇在上班的路上,被一个女人拦住,问她为什么不接受张晓开的爱情。芝薇愣住,女人掏出手机给她拍一张照片,等芝薇明白过来的时候,女人已经走了。接下来的几天,连续出现这样的事情,芝薇终于抓到一个举着相机拍照的女孩,问她在做什么。
女孩说:"芝薇,我认识你。"
芝薇一愣。
女孩告诉他,张晓开在微博上贴出了她的照片,号称要这个城市的一千个人来帮忙赢得她的心。张晓开的微博粉丝不少,而且因为芝薇这件事,人气骤升,许多人主动加入到了赢得芝薇的"义举"中,无论是谁遇到芝薇,都会跑上来拍一张照片,然后将照片发到微博上,说张晓开爱芝薇……"他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接受他呢?"女孩最后问。
芝薇匆忙打开手机,她好久没有登录微博了。看到张晓开五分钟前发的一条微博是:思念会放过谁?谁也不会放过!她觉得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子,痒痒的。
谁说爱情不能从身体开始,只是,这一次想他,真的与身体无关!
第137篇、三个人的谜
天还没亮的时候,俊雁花店就已经开门了。
于雁站在店门口,等着男朋友赵之俊将今天的花运来。他们俩一直共同经营这个花店,如今两个人就要结婚了,很快就会变成夫妻店。
于雁是个传统的女子,她渴望结婚生子,渴望过幸福的生活,但有时候又会隐隐地觉得不安。在害怕什么呢?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害怕失去赵之俊吧。赵之俊是个非常普通的男人,于雁和他在一起,就像仙女一样。可是于雁没有亲人,没有可以依赖的朋友。如果连赵之俊都去。她就完全一无所有了。她不知道她爱赵之俊是否胜过赵之俊爱她,但是她需要赵之俊一定胜过赵之俊需要她。
小面包车在店门口停下来,于雁连忙迎上去。于雁的单眼皮轻轻薄薄的,狭长的眼睛笑起来温柔而妩媚。赵之俊只要看到她的微笑,所有的疲劳马上就一扫而空。他是爱她的,从第一眼见到她开始。可是他也清楚。他们之间还有一些奇怪的隔阂无法消除。可能是性格原因吧。他们俩都不是外向的人,在一起话少。有时候缺少沟通。
最近赵之俊认识了一个女孩,刚大学毕业,活泼热情。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觉得很轻松。知道自己这个年纪应该安身立命了,可是那个叫游尤的女孩子。实在是非常诱人。像一枚漂亮的糖果,明知可能会蛀坏牙齿,还是抵挡不了那好吃的味道。
淡红色的太阳从东方慢慢地升起,清晨的空气干净得不沾人间烟火。赵之俊和于雁无声地干着活,很快就把花店整理好了。
“你回家去休息吧,这里我会照看的。”于雁送赵之俊出门。
“我下午再来。”每天都是这样的对话,赵之俊觉得有点乏味。想起上午和游尤有一个约会,他才开始兴奋起来。于雁目送他远去,心里莫名地有点不踏实。 才刚刚过了中午,于雁就开始期盼赵之俊的到来。不时地转头看时钟。他不会还在睡觉吧?有没有吃过午饭呢?无奈地笑了一下,她正准备打个电话给赵之俊,一个女孩子走了进来。
“姐姐,我要买一束红芯百合。”女孩子圆脸大眼睛,穿着白底紫花的连衣短裙,带着甜甜的笑容。像一株沾着露珠的娇美花朵。
“我现在就给你包起来。你等一下。”于雁拿出粉红色的包装纸。衬托白底红芯的百合花。很是粉嫩。
“姐姐喜欢百合花吗?”女孩伸出手指轻轻触摸着百合花的花瓣。
“喜欢,所有美丽的花朵我都喜欢。”
“我觉得姐姐很像百合花,看起来这么柔弱纯洁。如果我是男人,一定会喜欢姐姐这样的女孩子。我叫游尤。大家都叫我尤尤,可以和姐姐做朋友吗?”游尤可爱地吐了吐舌头。
“当然可以。我叫于雁。”于雁这样年纪的女子,已经开始母爱泛滥,对乖巧天真的小女孩完全没有抵抗力。
这时,赵之俊走进花店,看到游尤居然在和于雁聊天。着实吓了一大跳。游尤毫不矜持。一见到他就扑上来挽住胳膊,“阿俊你来了?”
于雁疑虑地望着他们俩,赵之俊尴尬地笑了一笑,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他甩开游尤的手,游尤却挑衅似的再一次挽住他,还将头靠在他肩膀上。
“姐姐是个好人呢,怪不得你舍不得她。”游尤歪着脑袋笑得很甜美。
于雁望着赵之俊,淡淡的忧郁慢慢地弥漫了眼眸。赵之俊一身的冷汗。声音颤抖得厉害,“尤尤,你先回去吧,我和雁儿有话说。”
“为什么不当着我的面说?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一起解决。”游尤不依不饶。
“尤尤你还小,很多事情你想得太简单了。你……你不应该来这里……”
“我可不是傻瓜。”游尤直视着赵之俊。“你爱我吗?”
“我……”赵之俊看看她,又看看于雁。
“那你爱于雁吗?”
“我……”赵之俊再一次去看于雁。
“你什么都不说。究竟是什么意思啊?两个都爱。还是两个都不爱?”游尤娇嗔地噘起嘴,“我要的是完完整整的爱,不想和任何人分享。”
“我不想离开你们任何人……”赵之俊为难地抱住头。
在赵之俊内心深处最完美的打算是。娶于雁当妻子。然后找游尤作情人,左拥右抱,享齐人之福。毕竟游尤还这么小,感情不确定,将来很容易移情别恋的。于雁很好,游尤也讨人喜欢,赵之俊真恨不得现在是古代,那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三妻四妾了。
“你明知道他有未婚妻了,为什么还要和他在一起?”于雁问游尤。声音有点苦涩,总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多余。
“既然是未婚妻,那就是还没结婚。爱情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我有权利和你公平竞争。”游尤理直气壮地说。
“你认识他多久了?你爱他什么?”
“爱就是爱了,没有理由。就算一辈子都无法在一起,也依然可以深深相爱。”
赵之俊被游尤的话说得很感动,脸上的表情自然多看,对于雁说:“我不是不爱你了,可是尤尤真的射我很好。我们的偶遇就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很有缘分。你从来不会像她这样热情主动……”
“一个小女孩无缘无故对你这么主动热情,你小心遇到骗子。”于雁并不想指责任何人,只足轻轻地提醒。
“爱情本来就是一场冒险,像你这样没有冒险精神的人,肯定无法赢得爱情。”游尤蔑视地说。
“爱情不是战争,也不是什么猎物,不要说得这么冷酷。”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只有强者才配生存。如果你有本事,可以把阿俊抢回去的。”游尤伶牙俐齿,说话咄咄逼人。
“你们不要吵了……”赵之俊拿纸巾擦了擦头上的汗,“希望我们三个可以找到一个平衡点。”
“天秤只有两头,三个人怎么可能有平衡点?”于雁皱起眉头。
“姐姐,你就把俊哥哥让给我吧。你这么漂亮,肯定会有很多男人喜欢的。”游尤忽然又换上了甜腻的语气。
“如果你们在一起可以幸福,我愿意成全。可是你确定能够幸福吗?阿俊现在背叛了我,你不担心他将来也会背叛你吗?”
“幸福这种东西很虚幻,只要自己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游尤不以为然。
那天以后,赵之俊和于雁就很少见面,见了面也没什么话说。也许是两个人本来就交谈不多,倒也没有特别不自在。赵之俊说要给大家时间考虑,于雁知道他就这种性格,有了什么问题只知道逃避。可是她也不想过早地去面对结局,离开了赵之俊,她要去哪里呢?
这天。她的大学同学白连打电话给她。白连自己开了一家外贸公司。一直希望于雁去公司帮他。读大学的时候,于雁是有名的高材生。可惜她不是有事业野心的人,一心只想平平淡淡地守在花店里。不过这一次。于雁却动了心,也许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看着赵之俊的心左摇右摆。失望远大于忧伤。她开始怀疑,他们俩真的相爱吗?游尤真的很讨人喜欢,她永远不可能变成那样活泼的女孩子。这些年来,于雁寡言少语,离群索居。赵之俊和她在一起,也许还是会觉得寂寞。
“是我不够好,我是个无趣的人。”于雁自言自语地叹了口气。选择退出,是对三个人的成全。
三年后,在于雁和白连的婚礼上,她意外地见到了游尤。
“尤尤,你是和阿俊一起来的吗?”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赵之俊,但于雁还是寄了请柬给他。
第138篇、宿 命
那些穿插在命格中的伤口,还有那些难于启齿的温柔,一点点在心中退化,化成解不开的爱恨情仇。
镜中的自己面容有些模糊,隐约中看到眉宇间的沧桑,试着浅浅一笑,竟发现跟那些风尘女子别无二样,妖娆的红装披在身上,小小的天空下我撑着油纸伞走出江南多情的雨巷。
琴棋书画亦不是我心所向,那只是清高的代名词,我要的只是伪装。要将自己变成梦家如假包换的大小姐。
梦暮在逃亡的过程中遇见了我,她说她就像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因为我们长着几乎一模一样的脸。
她把我留在烟雨纷纷的江南小巷。自己孤身一人转入人海,她说就算没有那锦衣玉食的生活,她一样也可以生活的好,她的细胞开始分裂,分裂使她不安,然后她才想要逃。
她说:瑾瑜,我要去寻找诗人,诗人藏在深山老林,我愿陪他粗茶淡饭。
我笑了,我不知道这笑带着什么样的含义。梦暮怎会明白山野中那艰苦的日子?
我闭上眼,脑中浮现出梦暮的油纸伞,然后听到雨的声音。
在江南小院里,女子柔媚,男子温文。我不知道梦暮所谓的诗人是什么样,但我身边拥有这些就已经很满足。
我依旧琴棋书画,烟雨楼阁。
江南的水恬淡温然,我不止一次的蹲在梦家院门外的小石桥上,看繁华落尽,细水长流。它温婉的如同江南女子一样,没有声音,只留下脉脉柔情。我喜欢小桥,流水,还有油纸伞。
娘说,自打我外出回来之后就变得多愁善感,她怎么知道她真正的女儿早已海角天涯。
这锦衣玉食实在让我留恋,我触摸到衣物华丽的质感,尝到琼浆玉液的甘甜,我不忍放手,只有伪装的更好。
我喜欢写文章,但并不能练就一手好字,那些断字残章,就像我的人生一样,时而高亢,时而迷惘。
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山月不知心里事,水风空落眼前花,摇曳碧云斜。
梳洗罢,独倚望江楼。千帆过尽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平洲。
此刻,我觉得我就像一个怨妇,在碧波平平的望江楼洒泪起舞。
朦胧的思念里边,有潮湿的地气,还有带着香味的花儿,嫩绿的青草,以及和江南烟雨季节不同的碧海晴空。最主要的是还有一个影子,明明灭灭,像星星之火。它小,但只要它愿意就足以燃烧。
如果思念可以穿越空间,刺破空气让对方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呢?
太多愚昧的想法伴随着我一个个多梦的夜。醒来时,红烛纱帐,风乍起,冻得我一阵心凉。
雨雯敲门进来时看到我如此惊慌失措的模样吓得失手打掉了手中的脸盆。水洒了一地,潮湿的冷气向我逼近,阳光透过雕花窗落进来,落尽我眼里,饱含沧桑。雨雯说家里来客人了,老爷夫人叫她来伺候我梳妆。
琉璃砖瓦,蜿蜒小径,花香伴随着清晨的雨露扑入鼻孔,心旷神怡,喜上眉梢。路上,雨雯跟我说今天来的是一位先生,是爹爹多年前的好友。
前院,断断续续有箫声传来,空灵清唱。
他站在季节的末端,风度翩翩。我满腹心事的闯进,只为他一度飘摇。
爹爹说。暮儿,这是夏洛先生,以后就是你的老师。
我抬头,对上他清亮的眼眸,他俊俏的脸庞上挂着一丝戏谑。他说,梦暮,你如流水一般美好,恬雅大方,静如檀香。
我莞尔,看他的笑容如季节般绽放。他说,他喜欢夏天,喜欢夏天的花儿。
自此以后,我再也不用去楼阁学习,不用去逃避那些让我恶俗的脂粉气息,也不用去看那些女子一个赛一个的美。他住进了我的别院,爹爹说是为了方便我学习,每每夜深我听到那些顺风飘进窗户的音律,带着一丝惆怅,三分想望。
记忆漂洋过海,纵然身边之人如何才情四溢,也难于走进我的内心,我为内心的执着泛滥,疼痛,哭泣。其实又怎能不明白爹爹的用心,如果梦暮晚走一点,或许她所谓的诗人就不用亲自跑到深山老林去寻,看这如水墨中走出来的温尔男子,风流倜傥,英姿飒爽,是多少女子心中向往?而我瑾瑜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
失去了许久的温存终于在梦家找到,慈母的温柔,慈父的教导,总使我在一个又一个无助的雨夜有人陪伴,抛弃我的惊慌,让心停靠在温暖的港湾里。
娘说。暮儿,你比以前懂事多了,却怎变得那么胆小,雷雨之夜不敢一个人睡觉?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样的天气么?
我心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她开始看出端倪,我慌忙掩饰。
夏洛先生就如画中走出来一样,他站在我的小院里自成诗章,根本不用什么句子去描写,只要一闭眼就能心领神会,他所表现出的就是一个意境,用文字描写反而显得乏味。
我捏着小方帕经过他身边,内心忐忑不敢面对,我害怕他探究的眼神。他说,暮儿,我们今天到镇子里学画可好?
寒风撩人,撩起一番情愁,一点心动。
湖中泛舟,看那两岸杨柳青青,我回过头不经意对上他专注的眉眼。他说他此刻真正感受到了“唐风孑遗,宋水依依,烟雨江南,碧玉周庄。”所表现出来的意境,看两边熙攘人群,听丝竹悦耳,品茶茗甜点,观人文历史。繁华有声,景色无声。
我掩饰住内心的惊艳,淡淡地回道:这是我从小就居住的地方,看多了就习惯。
只见他笑了笑,继而铺开宣纸,拿出毛笔,掠起袖子开始作画,我还在痴望着他一气呵成的动作,耳边却传来他梦呓般的声音,他说。暮儿,你如这周庄一样柔情似水。
有风带着湿气灌进我的眼睛,我感觉到所有事物在那一瞬间定格,时光倒流了一分钟,继而又飞速的前进着,我抓不住时间的节拍,在字典中努力搜寻这种感觉的代名词。可我忘了,忘了该怎么诉说,忘了该怎么接受,因为我是瑾瑜,不是梦暮。
所有美好的名词都是留给梦暮的,我只是暂时帮她收罗着。我一直坚信,身份不同,爱情也就会高低而论。
其实,只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内心所向往的,我依旧向往才子佳人的唯美传说,希望与心仪之人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但是,在我居住的那个山野荒村,那里的山野村夫,不会写诗,也不会作画,我只是无奈那一方山水为何孕育出灵动的我?才使我想要挣脱,想要奔跑。
回过头来,我淡淡的笑了,我说过奖了,夏洛先生。
他突然黯淡的神情还是落尽了我的眼眸里,配合着眼前这一副逼真的山水画,我突然想到了江南雨巷中的愁怨。
他不再说话,我在旁边看他专注的绘画。
一副灵动的画呈现在我眼前,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画技之精,竟分不清画里画外的感觉,他把我的眉眼刻画的如此精准,面带情绪的脸庞身后一片妖娆瑰丽之境,侧面则是温婉的山水画。以静画动,唯美唯俏。我竟不由自主去触摸画中女子略带愁结的眉,这是我吗?
风不合时宜的吹过来,吹开我的发,露出红色的朱砂。
小桥,流水,还有江南女子的柔媚,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提醒着我,我不属于这里,梦暮还是会回来,我必须离开。
但我想不到梦暮回来的会那么快。
二月的柳条在风中低诉,那是什么样的过往才能酝酿的心伤?理智在瞬间崩溃,我看到梦暮站在阳光里对我微笑,她的左手被我日思夜想的那个人牵着。那个一直被我认为是山野村夫得人怎么会得梦暮的青踩呢?她不是要寻找诗人吗?怎么可能?
他站在风里笑,抽空了我仅存的灵魂。
那年,紫薇花开,记忆泛白。
在那些无欲无求的日子里,桑子如陪我看花,看天,还看世间百态。我们穿过清清的小溪,他为我菜花编花环。他说,我长大了一定是个仙子。而我蹲在小溪边看到溪水倒映的脸,却是一副妖娆的病态,毫无生机可言。
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他爹爹是这里的村长,我从小失去父母寄居在他家。在那里,除了子如之外,所有人都把我当做陌生人般对待。
我记得隔壁的邻居我要喊二娘,在我家左侧的小月月要叫我姐姐,娘临走时还告诉我说,他们都是我的亲人,而如今我只是如空气般的存在。
强大的叛逆在心里助长,我这颗不安世俗的心。
桑子如从小就跟我讲江南的故事,他说。瑾瑜,你若生在江南,一定面若桃花,清姿绝色。我时常躲在大山的阴影里看书,那时子如就会陪在我身边叼着草斜躺在地面上看天,看我,看山。子如的书很多,涵盖也很广阔。有传奇故事,地理人文,诗词歌赋。而他从来不看,他说他喜欢自由散漫。
传奇故事里的女子都美若天仙,我也期待自己有遇见诗人的对白,让爱情可以实质般的存在,用笔绘画,用笔书写,用诗句表达。
然后我每天缠着子如给我讲江南的事,即便他看的书没有我多,但从他口中说出来的江南是多么让我向往,江南周庄,如梦一样。
那是一个潮湿的清晨,一个说是从江南来的女子闯入了这个小村子。
她穿着桃红色在旗袍,头发用一根发簪固定起来,走近一看,面容姣好。子如牵着我的手回到他家看到院子里站着的美人便在在我耳边细语,他说,那个女子美若天仙,但没有瑾瑜好,她太招摇。我笑了,笑得像风里的枯草。
女子很开朗,她笑着对我们说她叫梦暮,从江南来。我看着她的笑容,如二月的春风拂面,还带着一点亲切。
她说。瑾瑜,我们真像。
我看着她如画中走出来的摸样,内心堆积起了强大的忧伤。她就像一只小鸟时刻在我身边歌唱,她说她喜欢这个地方,像她的血液一样狂暴。
桑子如在梦暮身边说我喜欢江南,她就讲了很多比子如说的更加生动的江南故事给我听,她说她家就在周庄,是周庄有名的大户人家。
在那个寒风料峭的黑夜,梦暮敲开了我的房门,我看到她手中拿的油纸伞,眼中无比惊艳,我羡慕她所拥有的一切,而我出身贫寒。
她说让我替她回家,油纸伞作为我们之间的信物。
前途未知的凶险,飘着我多少愁怨?
临走时我看到子如欲言又止的神情,梦暮站在他身边娇媚如花。子如的爹娘还是那样不阴不阳。左邻右舍淡漠的将我视如空气,我突然生出的愤恨更加坚信了我的离开,那个如梦一般的存在牵扯着我的神经,竟感觉那里有我的使命。
梦暮说。代替我,好好生活。、
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做了一个绮丽的梦,梦醒时分,心碎了无痕。
走出梦家大门,我就是瑾瑜,再也不用冒名顶替。
在江南多情的雨巷,我走入一家绣坊,绣娘雍容端庄。她说,她这里只绣帕子花样,不锈衣裳。我莞尔。我喜欢的就是帕子,还有周庄这有名的绣娘。
一连十多天,我躲在这家绣坊里,跟绣娘学习各种花样。将心事用针线密密麻麻的穿透在帕子中央,绣娘说可惜了我这好模样。
从绣坊出来,我竟不适应周边的热闹觉得眼晕。绣娘让我帮她送一个花样给庄家,让他们看看满不满意,看着街上林林总总的人,我总觉得我的梦还没有完成,还有什么东西没有做完,或者是在心心念念着谁。
今天的太阳很大,走了几步路我就满头虚汗。
转角,看见夏洛,他一脸迷惘,还有略带忧伤。我打算绕道走,即将汇入人海,却被突然而来的力道抓住手。转头,对上他那双温柔的眼睛,带着丝丝疼痛。
他说,瑾瑜,你怎能离开,我寻你寻得好辛苦。
我一脸震惊,他知道我是瑾瑜不是梦暮,为何还要寻我?
他笑了,笑容如夏天般灿烂。我喜欢的是你,不论你是瑾瑜还是梦暮。
那天,在古镇的小桥上,我听夏洛讲了一个故事。
二十年前的一个夜晚,梦家夫人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其中一女生相怪异,出生时没有哭声,再加上那天天气突变,便被梦母认为是灾星,便在孟夫人昏睡之间便让家丁将她悄悄送出去,从此各安天命。
夏洛说。梦夫人一直以为自己只有一个女儿,直到她遇见我。其实,她早就知道我不是梦暮,世间怎会有如此相像之人?母子连心,她怎会不知情。在仔细盘问下,梦老爷才告知真相,而梦暮其实早已知情我就是她的孪生妹妹。
原来,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如梦一般的江南周庄。
经过成长的辛酸打磨,所有受过的苦,恨过的人,还有丁香般的愁怨都被时间磨平,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我放下了所有过去。
夏洛站在风里,他的眼睛眯起。他说。你有姓,姓梦,叫梦瑾瑜。
第139篇、假女人的情世界
桃花巷最苦、最穷的当是假女人。假女人是奶奶在桃花河边捡来的,奶奶无儿女,把假女人当孙子,含在嘴里疼。
假女人真名叫得福,从小就有点娘娘腔。
奶奶病死那年,假女人才7岁。
没了奶奶疼的假女人,冬捡枯枝,夏拾田螺,春、秋挎篮割猪草。
假女人吃遍桃花巷家家烧的饭菜,户户吃过他拾的田螺。
谁家孩子调皮,大人就训:“看假女人,多懂事。”
假女人很招桃花巷人疼,小孩子们却不喜欢他那点娘娘腔,常揍他。
一次,石头带着狗蛋和二愣把假女人眼都打青了,假女人就跑到奶奶坟前哭。
巷里的女人都来了,摸着青头紫脸的假女人,抱着他一起哭。
石头被父母狠狠揍了。
此后,巷子里男孩很少打假女人了,但不愿和他玩儿。假女人只好和女孩耍。
男孩子都笑他:假女人。
假女人喉咙长出结来,巷里的女孩不再和他玩儿了。
桃花巷谁家有活儿,就喊假女
假女人18岁了,壮得像牛。
长大的假女人渴望女人疼,可女人只是喜欢喊他干农活儿。
假女人就回味儿时巷里女人把他搂在怀里的感觉。他清楚地记得被石头揍的那天夜晚,桃花妈搂着他睡,软软的奶子贴着他的脸,好舒服。
盼着女人疼的假女人喜欢看着荷花耸着胸从眼前飘过。那晚在老柳树下听书,荷花离他很近,当时假女人就想伸手去摸她的胸。假女人按捺不住对荷花说:“俺喜欢你。”荷花笑了:“是吗?”荷花银铃般笑着走了,拽得假女人心痛。
晚饭,假女人在桃花家吃的。
桃花妈男人走得早,带着三个女娃生活。桃花三姐妹上初中,农活儿,假女人帮着干。
假女人破例要酒,喝了半瓶。
桃花妈说:“少喝点,不开心的事对婶讲。”
假女人说:“俺……想看你奶子。”
“这孩子醉了。”
“真的,就一眼。”
看着满脸通红的假女人,桃花妈嗔怪道:“俺都是老婆娘了,没啥好看的。”说着,却解开了胸前的扣子。灯光下,是桃花妈一对下垂的奶子,好白。假女人抬起手打自己的脸:“俺不是人,不是人……”桃花妈一把拉住他:“俺的奶子不那么金贵。”假女人总觉得对不住桃花妈。
假女人30岁才人洞房,老婆是个疯子。
疯女人跑到桃花巷时,巷里人怜悯她,盛饭给她,疯女人接过就摔碎在地,哈哈狂笑。假女人去送饭,疯女人却吃了。吃完,就紧跟着假女人,寸步不离。
女人们劝:“女人不丑,留下当老婆吧。”
在巷里人的操办下,假女人给疯女人买身新衣,把两间小瓦房用白灰刷新,就成喜房了。疯女人细皮嫩肉的。男人都说假女人走了桃花运。假女人棒着疯女人疼。
疯女人犯病时,喜欢摔碗,看着一地的碎片,便疯笑不止。摔够了,就拿着树枝在地上不停地写:“ LVEY……”
假女人没读过书,别人说,疯女人写的是外国字:我爱你。
疯女人不断地摔碗,不停地写字。假女人不生气,碎了就买新碗。
假女人决定借钱给疯女人治病。桃花巷人提醒:医好,不怕她走?
“走了,也治。”
假女人一天三遍熬中药,哄疯女人喝,千方百计逗她开心。疯女人病好了,清醒的疯女人说家在省城,要回去。
假女人留不住。
疯女人走时,假女人一直送到镇上。临别,疯女人转身吻了假女人。
一个月后,疯女人回来找假女人。
巷里女人说:“假女人天天喊你的名字,坐在桃花河边盼,疯了。”
疯女人跑到河边,只见假女人用树枝在泥沙上不停地写。
疯女人走近一看,满眼的 LVE Y……
第140篇、碎在上海的玻璃心
尹香是黄浦江边弄堂里长大的金枝玉叶,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做独立的装饰设计师,很时尚很自由的职业,还有一份不低的收入,而她并不快意。因为上海世面大,所以她的心和梦也飘得很高,不甘做一个上海的小家碧玉。
21岁的春天,命运刻意地安排尹香结识了来自西北小城白水的杜怀宇。那是在临江的香格里拉举行的一个小派对,客人里不乏时尚的男女,只有尹香和杜怀宇,竟然不约而同地穿着简约素雅的布衣单衫,反倒特别。
他们对面而坐,因为衣着的类似而心生好感。聚会到一半,尹香忽然发现自己的丝绸披肩不知何时被粗心客人的烟灰烧了个洞,碰巧此时杜怀宇很绅士地上前为她拉椅子,便也凑近看见了,继而还用手轻轻地抚拭,然后比较内行地判断说:“好像不是现在的产品呀。”尹香随意地告诉说那是几十年前苏州老店的双绉丝光绸,杜怀宇听见,越发仔细地端详,心里也越发替尹香惋惜。
聚会散去的时候,杜怀宇意外地对并不熟悉的尹香提出要修补那条丝绸披肩。“修补”这个词让尹香意外,华衣缤纷的上海早已没有修补一说,而这个杜怀宇却要认真地为她而做。自然尹香也有点感动。
见尹香答应,杜怀宇莫名地高兴起来,进而冒昧地向她要了手机号码。等到尹香下了车,越走越远地消失在小区的路径那头,他的心思也驿动起来。他原本是来上海专习雕刻工艺的,而且又临近学习结束离开,可眼下忽然就萌生出要留下来的念头。人有时很奇怪,他起初只想来见上海的世面,可见过上海的尹香,却真有了想为这个女孩子而留驻的决意。
杜怀宇为尹香而留,在上海一家公司做工艺设计。过了两个多月的样子,他给尹香发了个手机信息,很婉转地问她:“记不记得有个要为你修补丝绸披肩的人。”尹香想想,当然记得,只是印象有点淡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博物馆前的广场,尹香穿的还是“江南布衣”,不过款式变了。杜怀宇把用盒子装着的丝绸披肩郑重还给尹香,打开一看,是在破损的洞上绣了一枝青莲,典雅的中国水墨气派。
尹香一见就喜欢,随即披在肩上。黄昏时的广场上天高云淡绿草白鸽,尹香闲逸的“江南布衣”配着简约的丝绸披肩,那样衬景里的女孩子,杜怀宇的心绪也随着翻飞翩动。
过了好久,他对她说:“以后我做个配这条披肩的礼物送你。”是什么呢?尹香用眼睛好奇地凝视着这个黯然优雅的杜怀宇。他不讲明,在心里,希望有个别样的悬念,伴随爱一起开始。
日子过得很快,到他们倾心交往的第二年,却有另一个台湾青年插了进来,叫阿健。这个阿健,刚拿了美国加州大学博士学位,家里在东南亚等地有生意,新近又在上海办了厂。在所有这些根底面前,尹香的心思纷乱起来,她不断地暗暗掂量、权衡、比较、徘徊,然后不断说服自己尽早在两个男人之间定夺。要知道,很多诱惑人有时是不能无所谓的。
23岁生日就在尹香的迟疑中到来,两人的礼物几乎是同时送到门上的:阿健送的是他镶着家族标记的一枚白金钻戒,一望而知那不菲的价值;而杜怀宇送的是一颗润红剔透的玻璃心,盛在小锦盒里,一看,便知道这玻璃心其实就是最初他在博物馆广场上的那个许诺,好美好美。
尹香把锦盒合拢的那一刻,望着面前杜怀宇眼里的期待一点一点失落掉,她的心莫明地疼了一下,但又很清楚自己是不可以继续犹豫的。玻璃心退在杜怀宇面前,他挡住,说:“只是个生日礼物,祝你快乐,祝你们快乐。”口气依旧很绅士,但尹香能辨出那郁郁的感伤。她不敢抬眼望,手里捏着锦盒向外走,外面是阿健的蓝鸟车等候着——他已在香格里拉为她订了生日派对,上海滩的小女孩,到底脱不了一颗俗心对俗情的渴望。
以后尹香如愿嫁了阿健,还移民去了法国,与国内的朋友渐渐没有了联系。
3年后的夏天,杜怀宇作为年轻的艺术家去巴黎举办一个作品展,竟不期地在黄昏的协和广场喷泉边遇见尹香。她穿一袭华美的丝绸连衣裙,依旧年轻漂亮,杜怀宇没有问她好不好,因为他一眼就能看出尹香眉目间掩饰不了的落寞和幽怨。
随后他们一起到路边喝了咖啡,说话很少,即使谈也是客套。那样物是人非的时刻,能做的只是落花流水皆莫问。
在告别的刹那,杜怀宇对尹香说:“天有点凉,你该带条披肩出来的。”尹香一下子就意会了,微笑道:“那条丝绸披肩我一直披着,只是今天忘了。还有你送我的那颗玻璃心,很配那条披肩。”杜怀宇没有再说话——那颗玻璃心,他用了十个月才制作成功的,要把玻璃和黄金融为一体,才能烧出那样润红玲珑的玻璃心——这是尹香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尹香目送着杜怀宇沿着大街远去的背影,微笑一点点收敛起——那颗玻璃心,在她和丈夫来巴黎的第一天,碎在行李箱底,那是她自己推着行李,只是很轻微的一点振荡,就碎了——这是杜怀宇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夜幕降临,巴黎却醒过来。在整个城市的流光溢彩里,孤单的尹香微然记起上海,记起香格里拉派对上的丝绸披肩和那颗碎了的玻璃心。年轻的爱情啊,有时就如同那颗玻璃心,很真很美,但也很脆弱,总是那么轻易就碎在物欲的振荡里和浮华背后。
第141篇、扎着蝴蝶结的你
他一直叫我小安。是安然、安静,还是安全或者其他,谁知道呢。到底这么多年过去了,更没有可去深究的理由。我还是小辈,安心小安。
有一天突然回想起曾经和Julian一起的三年,流了很多泪,我也不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了,总之最后劳燕分飞,渐渐失去联络,直到这次邂逅。
Julian遇见我是在商场的男装部。我正在替男友选七夕的礼物,看到他,有点意外。五年过去,距离我们当年分手整整有1800多个日子。
我瞧见他左手上的戒指,说,恭喜,娶了个好太太吧?他笑说,结婚两年,已经习惯,倒也安心做个居家的男人。
我与他依然在同一个城市,上班的地方只相隔两站路。原来Julian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我的公司,只是我们从来没有遇见过。后来知道,曾经有一天,他突然想要去看看我,已经到了门口却还是转身走了。我也曾去过我们毕业后第一次拿了薪水后去过的餐厅,一人点了同样的菜……我依然记得当年足球场上他一脸灿烂的笑容,我在经过球场时被球踢中,他跑过来道歉时他明亮的眼睛。我和Julian轰轰烈烈地开始,莫名其妙地结束,我们谁也没有想过会邂逅,在这样的一个周末午后。
我拎着装礼品的手袋,Julian体贴地说很重吧,我来替你拿。我说好,顺手递给他,那么久不见,即便已经物是人非,见到他仍然是有许多暖流在心头穿过。我说,去喝杯咖啡吧,很久没见了。其实他很想知道我现在的日子。当然我也是。
满街都是星巴克,他笑笑说,还好我们认识的时候没有这些小资的店,否则他真养不起我。我懒懒地笑,其实我现在已经不在外面喝咖啡了,为了提精神,每天在办公室喝,味蕾麻木,入口后什么都是苦的。
靠窗口的座位,有一抹斜阳射进来,Julian无名指上的婚戒泛着幽幽的光。他问,你的他对你好吗?我想了想,很好,很安和的日子。和以前我想要的相差很远,但是现在的恬淡生活,是我期望的。
你呢?你的她可是你从小到大心里头的那个人?这是我迫切想知道的,或许青春是残酷的,我和Julian共同度过的时光,便是这样的一去不复返了。
他呷了口咖啡,说,他小时候其实从来没想过要怎样的妻,即便和我在一起的那几年,他认为彼时的我很吸引他,就是可以在一起的最好资本。但是他现在的妻倒是和我一点都不像。他们是在网络上认识的,他的妻比他大,很时髦,很喜欢新鲜的事物,也很能干,一点不需要他操心什么。Julian接着说,他现在早已经没有工作的激情了,整天迟到早退,反正老板也睁一眼闭一眼。他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别墅里,养了两条狗,花在它们身上的时间远比工作上的多。
我笑笑,此时的我几近28岁,已经辞了原来的工作,现在做着一份并不喜欢但很得老板赏识的工作。没有了以前那么悠闲地喝下午茶的日子,开始体味朝九晚五、辛苦隐忍的生活。过得很平淡,常常一个人在办公室工作到很晚,然后在路上吃点晚饭回家。很少逛街,喜欢独自看电影。
我们都察觉到对方的改变,五年,毕竟不短。Julian说,以前是他不好,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了我,以为给我充足的物质就是责任。也是年少气盛,光顾着他自己的感受,没有想过他和我都是刚刚从学生转变到上班族,对我的要求过于苛刻。
那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除了摆手,也只能摇头,不不不,以前我也不好。想起当初,其实他说得对,他替我拎笨重的旅行袋那是他的责任,但如果我自己的坤包都要他提,那是因为我偷懒。
20岁的时候,我是个很任性很没耐心,动辄就发小姐脾气的人。这几年在社会上跌打滚爬、周而复始地恋爱或者失恋,后来慢慢学会了自己做很多事情,包括换煤气罐,也不再买奢华的裙子、无事去吃昂贵的牛排。
面对面地坐着,我望着杯子上冒出氤氲的水汽,发觉时间可以磨去人很多东西。跌宕起伏,倒真的长大了。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机会和挑战,放弃以前无所事事的清闲工作,开始为前途打拼,我很少再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情怀。
Julian看着水汽后我时而朦胧的脸,说,他倒是现在开始过着慵懒的生活,有许多时间可以喝咖啡,陪太太逛街。他说,有时候会想起从前的我,那么鲜活,那么调皮,当然也很作天作地。可惜那个时候,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赚钱上,这是他辜负我的。
Julian又问,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记得他最后分手时曾说,他虽然不是照顾我最好的,但会是照顾我最久的。走过四年校园的光阴,我们到底还是没有携手。我知道那个时候我真的被宠坏了,所以脾气很坏。离开他之后,我的生活的确流离颠沛,直到后来遇到现在的男友。他同样忙碌着他的事业,很少有时间陪我,常常对我说的就是:喜欢什么你自己去买吧,把信用卡的账单寄给我。我替男友打理他无暇顾及的琐事,照料他的起居,从不无理取闹,把自己的工作也安置得好好的。
爱情是一种毒药,荼糜以后,是白开水的温暖。我想起我的男友,手上有他送的钻戒,婚姻是一种安心,满足是一把钥匙,这一刻,我满心的欢喜,愿意陪他看细水长流。
Julian留了电话给我,说等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告诉他。
我记下了他的电话,虽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打过去。有些事情,偶然相遇已经够了。
这五年,我们都已变更过彼此的电话号码,如果不是这次邂逅,也许不会再见。即使这次邂逅了,或许也不会再见。
几乎同时伸出手,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然后往两个方向离开,开始各自的生活。希望都是幸福的。
第142篇、网上求职如何我宣传自己
胆大、功高、独特,沈阳大学毕业生唐小亭凭着这三招儿,3个月内在茫茫的网络招聘信息中,成功应聘了一份满意的工作。
胆大:岗位要求是例行公事
唐小亭2005年从沈阳大学文科专业毕业,她先在一家私企做文员,这家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她在今年6月份辞职,开始上网找工作。
网站的招聘信息倒是不少,但对岗位要求都很高,"研究生学历""5年工作经验"等描述很普遍。唐小亭想,企业要求的人员几乎都是"完人",他们怎么可能招得到完全符合要求的人呢?人事经理的"完美要求"只是例行公事,求职者一定得有勇气。于是,不论对方要求什么,只要自己觉得合适的岗位,她全部投送简历。
功高:突出大企业工作经验
人事经理在网上搜索人才时,习惯用关键字"知名企业名称+职位名称",比如广告公司的人事经理喜欢4 a广告公司(有实力的大型企业)的从业者,搜索的关键字就是"4a广告+策划经理",简历中有这些字的求职者就会被找到。
唐小亭不放过这样的机会,求职简历中重点描述在大企业的工作经验,增加了简历被浏览的机会。独特:求职信主题挺打人儿唐小亭经常上网刷新简历,让自己的名字总排在前面,而且每一次都把求职信的主题写得鲜明独特,吸引眼球。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她得到了十多次面试机会,最终被一家大型广告公司录用为策划文员。
辽宁大学教授魏矩认为,求职者通过一定的技巧宣传自己,这不是欺骗手段,反而是综合能力的表现,找工作同样可以走捷径。
第143篇、从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我和先生结婚10周年那天,一位移居加拿大的朋友给我寄来一份礼物——一张游戏盘,名字叫《别让那只鸟飞了》。
我没有玩游戏的习惯,因此把它作为一份纪念品收藏了起来。一天,8岁的儿子在我书房里乱翻,发现这张游戏盘。玩过之后,对我说:“妈,这里面有一只鸟,弄不好就会从窗口里飞走,一飞走,游戏就砸了。”在儿子的提醒下,我打开了那张盘,这才知道它是一张针对成人而开发的大型游戏软件,总投资8500万美元。
游戏打开之后,映入眼帘的是一栋具有皇家风范的豪宅。豪宅里各项生活设施应有尽有。游戏者进去之后,可以以主人的身份在这里生活。你想打高尔夫,可以去高尔夫球场;你想看书,可以走进书房;想喝咖啡,可以让仆人给你送去;想举行舞会,可以邀请包括麦当娜在内的100位世界级影视明星;想去旅行吗?车子就在门口;上了车,沿着门口的路,你可以去埃及、法国、中国等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假若你有一位情人,还可以秘密地约他或她出去,到附近的海滨或南美的哥伦比亚大草原。总之,在这里,你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与现实不同的是,这栋豪宅里有一只鸟在飞,它嘴巴上叼着一只篮子,从客厅飞向卧室,又从卧室飞向书房,飞向餐厅,飞向豪宅的每一房间。这只鸟有一个特点:不论你是外出旅行,还是在家读书,或是在公司处理商务,你都不能忘记往这只鸟的篮子里放东西。假如你忘了,到了一定的时间,它就会从某个窗口里飞出去,屏幕上就会出现这么一个画面:豪宅倒塌,野草丛生;夕阳下,一个孤独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黑暗中。向那只篮子里放些什么东西,才不会使鸟儿飞走、豪宅倒塌呢?游戏里有一份菜单,那上面有包括金钱、花朵、微笑、哭泣、亲吻在内的152种日常用品和日常行为。它是赫利克斯公司耗时3年,从全球50万对金婚老人那里征集的,每一件东西、每一个行为都按得票的多少,被赋予了不同的时间价值,有的代表一个月,有的只代表3分钟。至于哪种代表一个月,哪种代表3分钟,上面没有明说,完全由游戏者根据自己对它们的认识来判定。
自从打开这个游戏,我就被它迷住了。只要有空,我就要玩上一阵。起初,由于不知该向鸟儿的篮子里放些什么,那栋豪宅经常被我弄得从屏幕上消失。有一次,实在是不知该怎样侍候它,就随便挑了一个吻放在篮子里。结果大出意外,它不仅让我在书房里看了整整一下午的书,有几次它甚至还把篮子放在我的书桌上,然后自己跳到里面打一个盹。还有一次,我送给它一个亲密的拥抱和惜别,就去了墨西哥的古玛雅城市遗址——奇琴伊察。这次更出乎我的意料,半个月后,我回来,鸟儿不仅没有飞走,当我到达家门口时,它还热情地迎接我。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只鸟儿呢?我送它金钱,它只在家里待3分钟,我送它一枝花朵,它竟可以待上3个小时。后来我终于发现,它是一只婚姻鸟,并且它有许多不起眼的救星。一个轻吻,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句关切的话语,一份小小的礼物,一段短暂的离别,都可以把它留下。
现在我已能非常熟练地玩这个游戏,并且越玩越觉得它不再是一个游戏,而是50万对金婚老人在婚姻生活中的感悟和发现。它在告诉我,一句微不足道的赞许,一杯顺手递去的热茶,一枝3角钱的玫瑰,这些日常生活中微不足道的东西,具有滋养婚姻的神奇力量。
前不久,一位朋友结婚,我把这张盘作为礼物,转赠了出去。我想,我应该让更多的人从这个游戏中,悟出婚姻中的一些道理。
第144篇、现代爱情故事:恰好错过了你
作者: 韩倚风
1.重逢是泪
袁清再见到丁佳,是在办公室的楼下。
5A级的写字楼,满是跨国公司的中国分部或办事处,地下停车场永远车满为患,所以就连道路两边也停得满满当当。
那天跟同事一起加班到繁星满天,她急着赶地铁,匆匆搭电梯下楼。刚出写字楼,就一眼看见了他。
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靠在车门上抽烟。烟头明明灭灭,映出他稍显忧郁的面颊。
袁清的心猛打了个颤,大脑忽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上前打招呼,还是悄无声息地走开。
三年两个月零九天。这是距离上次见到他的天数,袁清以为自己淡忘了,却没想到仍能在瞬间反应出这个数字。
但他还能记得自己吗?
她犹豫着,怀疑着,欲行又止。就在那时,丁佳微一抬头,目光便落到了她的脸上。
一怔之间,她想他已认出了自己。但他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并没有要跟她相认的意思。
袁清想,能在茫茫人海中不早不晚地再次相遇,也许这是上天给予自己的又一个机会。她错过他一次,为何要再错过第二次?
她主动向他笑笑。他迟疑一下,在垃圾箱上摁灭了烟头,终于向前走来。
却并非迎向她。
"丁佳!"身后蓦地响起女性的声音,袁清转过脸,发现满面笑容朝他飞奔而去的正是自己的同事何云。
她怔在原地。早听说何云快结婚了,但她永远也不可能猜到,对方竟然就是丁佳。一晃眼物是人非,唯有她还执着地固守一方。
"等很久了吗?抱歉,今天公司实在太忙……"何云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丁佳怀里絮絮叨叨,而他默不作声地为她拿包开门,殷勤周到,眼角眉梢的宠溺叫人看了心疼。
一转脸,何云终于看见了袁清,向她挥手:"小袁,你是要去搭地铁?我们送你一程吧。"她这才回过神,勉强挤出笑容:"不了,谢谢。我想先去吃点东西,你们先走。"何云没再多劝,她一颗心全扑在即将到来的二人世界里,哪还能看出袁清的异样。挥手道别后,她轻盈地坐进副驾驶座,开始兴奋地对丁佳说着什么。
他挂挡、倒车、调头,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绝尘而去的前一秒,他终于望向窗外的她,微一颔首。
袁清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点,不争气的眼泪却还是夺眶而出。
2.心花曾开
袁清曾经是个上不起高中的孩子。山区本就贫穷,她又是女孩,父母想让她念完初中就回去打工赚钱,可是她不甘心。同年级里,她的成绩最好,老师们都说她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跃入龙门,出人头地。
然而前提是,她必须有钱交学费。
父母说得很清楚,不会再为她上学多花一分钱。好强的袁清靠勤工俭学勉强攒下生活费,然而每学期几百块的学费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老师帮她把资料登记在了省里的一个贫困学生资助项目里。再后来,通过那个项目平台,袁清收到了好心人资助的第一笔学费。
没经历过穷途末路的人,不会理解她当时的感激涕零。对方也许只是举手之劳,却能改变她的一生。期末考试,袁清又是全年级第一,(www.limaogushi.com)她一笔一划地在信纸上写下对资助人的谢意,连同自己成绩单的复印件,一起寄了出去。她想让对方知道,他没有资助错人。
很快,对方就回复了,写来满满的期许和鼓励,他还说要一直资助她到大学毕业。那个人,就是丁佳,刚进入某家外企开始打拼的职场新人。因为同样是受到好心人资助才完成学业,他刚一工作,便开始帮助跟过去的自己处境相同的人。
茫茫人海中,丁佳选中了袁清。但若没有袁清那一封接一封洋溢着青春热情的来信,他也许永远不会到她的学校看望她。
那天袁清走出校门,看见丁佳时吃了一惊。她本以为他是个成熟稳重、胡须满脸的中年人,谁知竟阳光帅气得如同邻家哥哥。他给她带了书、文具,她不停地说着谢谢,羞涩又文静。
最后他忽然又从拎包里拿出一个可爱到爆的小熊玩偶,她惊喜地跳起来,惹得他哈哈大笑。
袁清的心也随着他的笑声激烈地跳动着,虽不是春天,但她觉得似乎有花儿就此怒放了。
3.窥探幸福
"哎,小袁,"第二天中午休息时,何云忽然有些神秘地凑过来,"想问你个事。"袁清顿时有点不知所措。
是丁佳向她提起自己了吗?是自己昨晚的反常被她察觉了吗?她如果问起自己和丁佳的过往,又该如何回答呢?
看见她的表情,何云有些羞涩地笑笑:"我也知道突然这么问有点冒昧,不过……"她向周围看看,继续说,"昨晚你看到的那个,是我未婚夫。我们想五一结婚,但是我的小姐妹只能提前两天赶过来……公司里跟我比较熟又还没结婚的只有你,我想,你能不能来当我的姐妹?"呵呵,简直是现实版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袁清碍不过情面,还是答应了。
其实仔细想想,由始至终不过是她一厢情愿。他只把她当成救助对象,她本就不该对他心存幻想。可是那一封封书信,一次次电话,留存在记忆里挥之不去。除了家人,他就是她最亲密的伙伴。
也许,帮他和何云筹备婚事,就是自己所能给予他的一份回报。
周末,袁清陪何云一起上街选购婚礼用品。何云很兴奋,每一样都要货比三家、力求完美,从清晨直逛到日落西山,袁清毫无怨言。
最后她们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刚装修好的新居。
何云进门开灯,袁清怔在门外。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格外温馨,电视柜上两个并肩而坐的小熊玩偶,瞬间让她想起往事。
曾经,她以为自己有一天会当上这个家的女主人,在她的梦境里,在她的心底深处。
"快进来呀,顺便帮我看看装修得怎么样。"何云见她发呆,把手上的袋子向沙发上一丢,伸手把她拽进门去。
第145篇、爱的奇迹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到来,可不是吗,商店为了更好的推销商品,趁此机会开展一系列与之有关的活动,什么情侣套餐,到某地烂漫一日游等等。其中销售最好的就是一朵朵鲜艳亮丽的玫瑰花了,那可是情人节的标志,是情侣们彼此向对方表达爱意的最佳方式。仿佛少了它,情人节就少了许多烂漫的色彩!
瞧,前面的那个情侣,男的正捧着一束玫瑰,将它送给旁边那个令他心仪的女孩子,女孩羞涩地接过花来,泛红的脸蛋流露出迷人的笑颜,此刻仿佛是登上了华丽的婚姻殿堂,接受新郎官送给自己的定情戒指一样。多么浪漫的场面呀!但这样的场面却深深刺痛了一个人,在她心里,这样的浪漫就如刀绞一样,在心中无情的切割着。
这是什么回事呢?故事是这样的:林梦瑶,是一个聪明伶俐,天真可爱的女孩,两年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在此不久,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遇见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吴浩,(*吴浩:年轻有为,少年时就有极不平凡的表现,被当地人称为“江南鬼才”。长大后又以优异的表现在职场上步步高升,年纪轻轻就当上了某公司的经理。)当第一眼看到吴浩时,少女的内心砰砰直跳,直觉告诉她眼前这位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就是自己心中要找的白马王子。或许是上天注定了的缘分,吴浩对她也是一见钟情。两人的目光在彼此的身上恋恋不舍,宛如在梦境中,他们多想时间就此停留。当他们擦肩而过时,又互相回头望了望对方。
果是天公作美,林梦瑶就在吴浩的公司下成功应聘了一个职位。吴浩得知,欣喜若狂,于是趁一个机会向她表白。梦瑶听了,激动的心情难以平静,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竟然会主动的向自己示爱。羞涩的脸蛋通红。吴浩看了,心中大喜过望。就这样,他们白天在公司里就跟什么事也没发生过样。梦瑶业绩惊人,连吴浩也不得不对她竖起大拇指,从心里由衷的敬佩她…..
这天是情人节。梦瑶刚醒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满屋张灯结彩的,桌子上用红玫瑰铺成“ILOVEYOU”的字样。不用想,这肯定是吴浩的杰作。此时梦瑶的手机响了,是吴浩打来的,“你醒了吗,梦瑶。我送的花还喜欢吗?”“讨厌,谁让你送的。”梦瑶嘴虽这么说,心中却无比高兴。“哦,不喜欢,那我送别人去。”吴浩故意挑逗。
“别呀,我喜欢还不成吗。”
“真的?”
“真的,只要是你送的,什么我都喜欢!”
“哈哈哈吴浩暗中得意“哦,对了,今天晚上有空吗?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什么地方呀”
“秘密,等你去了就知道了。”吴浩故意卖关子。
梦瑶心情激动不已,不知道吴昊又会给她一个怎样的惊喜。
到了晚上,月光如明镜一样,足以把黑夜照亮。此时,吴浩已开车来接梦瑶了。“去哪呀?”:
“到了你就知道了。”一会儿,车停下来了,梦瑶下车看,眼前是一片望不着边际的大草原,俯望下面,城市的美景尽收眼底。月亮就像是从这儿升起的。令人心旷神怡。梦瑶不由得伸出手来,哇,好清爽呀!仿佛此刻自己已经摸到了月亮。此时,吴昊走了过来,告诉她,这里是他小时候经常来的地方,每当他遇到一些挫折或是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时,他总是到这里静静的望着月光,把所有的烦恼都置之脑外,他曾在这里许下一个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心仪的女孩,与她厮守一生。梦瑶静静地看着旁边的吴昊,心中有股莫名的感动。眼睛稍微紧闭,嘴角露出甜蜜的笑容。想不到平日对工作兢兢业业的吴昊,竟然也会有如此烂漫的举动。她想到这里,又微微白了吴昊一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也就在这时候,吴昊双手抱住了她。
“哎呀,你干嘛呀”此刻梦瑶先是一惊,脸蛋羞得通红,趁着月光的照射,显得分外美丽。“梦瑶,你嫁给我吧!”借此之景,吴昊终于把隐藏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不嘛!”梦瑶噘着小嘴,羞答答的把脸转了过去。
“为什么?”
“哼!我哪知道你说的是真还是假,万一,万一有一天你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故意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我吴昊如有做了半点辜负梦瑶小姐的事情,就让我得上不治之症,让我在痛苦的煎熬中慢慢死去。”
这时梦瑶赶快用手捂住他的嘴,“我不准你这样说。”
“怎么,舍不得我了。”
“讨厌!才不是呢!我只是怕我这么早就守寡!”梦瑶微低着她那泛红的脸颊,.嘴中倔强地回答。样子显得格外迷人。
吴昊轻轻将她抱入胸膛,亲了下她那倔强的小嘴,梦瑶双眼微闭着,那一刻,两人的心紧紧交织在一起。
就这样,他们彼此深爱的,每天形影不离。邻居们看了,不由的称赞道:“瞧,这小俩口,蛮恩爱的嘛。”
“是呀,年轻人可真是活力四射,让人既羡慕又嫉妒。”
“嫉妒干啥呀,你也可以和他们一样呀.”
“咳,都快四十了,哪来这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呀。”
“哈哈哈……”
他们原本约定等吴昊忙完这一阵子,就立马结婚。可好景不长,因为这几天,梦瑶发现吴昊很少回家,就算回到家也不和她说话,每次吴昊总是以工作忙为借口来逃避与梦瑶的谈话,甚至好几次吴昊都在外面喝的大醉回来,有几次还和梦瑶吵了起来。这还是当初认识的吴昊吗,想到这里,梦瑶常常在家了泪流满面。
又是一个情人节,往常吴昊不管有多忙,总会抽时间来陪她,会一次又一次的给她惊喜,令梦瑶总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们常常向上天祈祷,能够让他们今生今世,甚至永生永世都能在一起,永不分离。可是现在,吴昊却没能在她身旁,陪伴着她。月光照着几乎令她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一对年轻的情侣从她身旁走过,哪男的对女孩说:“小丽,你嫁给我好吗?”
“才不呢!”女孩把那羞红的脸蛋转了过去。
“为什么呀?”显然那男的有些着急了。“哼,万一有一天你不要我了怎么办?”女孩故意去试探他。
“怎么会呢,苍天在上,如果我……”
这犹如万箭穿心一般,深深刺痛了梦瑶那颗脆弱的心灵。是呀,就在一年前的这个时候,吴昊也曾用同样的方法向自己求婚,也曾许下过非自己不娶的诺言。可是现在,这种诺言早已化成泡沫,破裂在刚刚升起的海面上。
“难道这些美好的誓言都是假的吗,都经不起时间的冲洗吗?”梦瑶不断追问自己“不,我不相信,这不会是真的,我要找吴昊当面问清楚这事。”
此时,梦瑶已来到了公司,吴昊一人坐在办公室中,见梦瑶来了,便有些惊慌失措,“你怎么来了?”
“我就不能来吗?”
“可…可以,请…请坐。”吴昊结结巴巴,表情极不自然,跟他日那个性格开朗的吴昊完全派若两人。
“你为什么对我不理不睬的。”
“不为什么。”吴昊无奈的吐出这几个字来。
“不为什么?这就是你的回答?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没…没什么。”吴昊沉默了一阵,压抑住心中的悲伤,说,“梦瑶,我们…我们还是分手吧。”此时吴昊转了过去,只是为了不让梦瑶看到他那种软弱而又无奈的形态。
“分手!”听到这两个字,就如晴天霹雳一般。要知道,这两个字在她心中就如两座泰山一样,压着她喘不过气来,“为…为什么?”梦瑶全身颤抖,泪眼模糊,一切就好像突如其来的噩梦一般,而自己又仿佛深深陷入噩梦中,“告诉我是我哪里做错了什么,我改!”
“不,你没有做错什么,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仿佛心中有无数委屈却又无法诉说一样。“是什么,你必须把这件事解释清楚,为什么无缘无故的就要分手?”
“我...”此时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吴总,我能进来吗?”“请...请进.”此时一位妖艳的少女走了进来,年龄与梦瑶相仿,美丽妖娆,她就是吴昊身边的秘书小兰,全公司的男职员见她无不垂涎三尺。
“哟,吴总,那女的是谁呀?”用她那娇媚的声音问道。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还没等吴昊反应过来,梦瑶已泪流满面,气冲冲地离开了公司。“梦,梦瑶。”吴昊想去叫回梦瑶,最终却是停止了。只残留了几滴眼泪,滑落在办公桌上。
到家里,梦瑶一头扎进被窝里。“怎么会这样,不,绝对不可能的!”但这是不争的事实呀,吴昊在外偷情的事明明是自己亲眼看见的,难道还有假吗?梦瑶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为什么上天偏要这般折磨自己。原本以为吴昊是自己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但为什么会这样,难不成吴昊真是人面兽身,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之前许下的诺言只是为了掩饰他那丑恶的鬼脸吗?此时梦瑶心中无比悲愤,却只能一人在这空荡荡的房里抱枕痛哭。谁又能抚平她那颗已经碎的不成样的心呢?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遇到这事就乱了理智。转念一想,总觉得事情有蹊跷,吴昊不是那种人。再说了,吴昊说出分手时,嘴中分明是抽搐了一下,然后把脸转了过去,难道是为了不让自己看到他的悲伤吗?这背后肯定有什么隐情,我得再找他问清楚这事。
“叮咚…”一阵门铃声响了。谁会在这个时候来了,梦瑶赶紧拭干眼泪,急匆匆地去开门。“是你呀,快请进吧。”只见门外是一个清秀的少女,穿着并不什么华丽,但却隐藏不住她内心那种不凡的气质。
“你好,嫂子。”原来这女子便是吴昊的妹妹吴婷,因得知梦瑶是哥哥的心上人后,便常常找梦瑶和她聊天。不久,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心朋友。“咦,我哥呢?”吴婷问道。
“哦,他呀,去工作了。”
“工作?今天不是星期日吗?”
“这……”梦瑶几乎有点惊慌失措。
“嫂子,你的眼睛怎么红了?”吴婷发现她今天有点不对劲,“告诉我是不是我哥又欺负你了。”这小丫头故意挑逗梦瑶。却触伤了梦瑶的心,梦瑶心中扑哧一下,像失去了什么似的,吴婷看到嫂子竟然慌张成这样,心里也几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说:“怎么了,我哥是不是对你不好?”
“没…没这事,你就别乱想了。”
难道真是我乱想了?此刻吴婷想起那几天哥哥喝得乱醉回来,嘴里还自言自语的,起初没当一回事,认为哥哥是因为工作太忙了,借酒来发泄发泄情绪而已。现在看到嫂子如此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你们到底怎么了?你和我哥发生什么事了吗?”吴婷进一步问道
。“没…没什么。”梦瑶有些紧张“只是这几天不舒服。”
“没什么?不可能吧。”在小丫头的逼问下,梦瑶终于把自己与吴昊之间的事告诉了她。“不可能,这不会是真的。”吴婷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哥哥是那种人,可是望着梦瑶悲伤成这样,知道梦瑶绝不是在跟她开玩笑的。不成,我得找我哥问清楚这事。“好了,嫂子你也别太伤心了,我相信我哥不是那种人,这里面定有什么隐情。我会帮你把事情弄清楚的。”说完便去拭干梦瑶脸上的泪珠,起身要走。
“是呀,吴昊不会是那种人的。”梦瑶心想。她决定再去吴昊。
第二天,梦瑶又一次来到公司者吴昊。可一进办公室,发现吴昊并不在这里,取而代之的是那个缠在吴昊身边的秘书。梦瑶这回是气不打一出来,原本善良的她竟然冲了上去,狠狠给了她一巴掌。一向温柔的梦瑶,竟然会做出这种举措,完全颠覆了她以往的性格。可是这实在是太可恶了,要不是她的出现,吴昊怎么会对自己那样不理不睬的呢,以至于提出分手,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拜这个女的所赐。可是即使这样也难以消除心中的悲痛。那女的静静地站在那里,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对不起,我…..”小兰对梦瑶深有内疚之感,看到梦瑶这么伤心,心里也过意不去,可是……
此时梦瑶冷静了下来,“行了,你不要再说了。你知道吗,我和吴昊……”梦瑶把自己如何跟吴昊相遇、相识、相爱及吴昊对自己许下的诺言统统告诉了小兰,此刻梦瑶的嘴角展露笑颜,仿佛又回到了眼前那属于她俩的日子。“可是,”梦瑶突然变脸“因为你的出现,这一切就从此画上了句点,你好狠毒呀~!”梦瑶的话如同晴天霹雳一般,令她站立不安,没想到自己竟然是破坏别人夫妻感情是罪魁祸首。“梦瑶小姐,请冷静点,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
“什么?那天的事这难道是我想象出来的吗?”
“不,这个….我…..”
就在此时,吴昊走进了办公室。梦瑶冲了过去,抱住吴昊,“告诉我,那天说的话不是真的,你不会不要我的。吴昊~”梦瑶泪眼模糊,双手紧抱的吴昊,只希望他能回心转意,“你难道忘了吗?曾经的我们是如此的相爱,你曾说过要与我偕头到老的,你难道忘记了你对我所许下的诺言吗?”
吴昊见此,泪水竟悄悄从眼眶中溢出来,“对不起,梦瑶,我要走了”吴昊用他那爽颤抖的双手,无奈地将梦瑶推开。
“走,去哪,带我一起去。”梦瑶此刻已是泣不成声,苦苦央求着吴昊!
“我不能带你去。”吴昊强忍着快要从眼眶中溢出来的泪水,稍稍低下了头,却怎么也不敢正看着梦瑶,“对不起。梦瑶,我无法再陪你一起漫游在那皎洁的月夜,无法去兑现那曾对你许下的承若,不能与你私定终身。我简直就是一个忘情的负心汉,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混蛋!现在不奢望你能原谅我。忘了我吧,就当你从来没有认识吴昊这个人,因为他不配,也不值得你这样为他牵肠挂肚!”吴昊终于甩脱了梦瑶的缠绕,带这小兰,消失在梦瑶的视线当中。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究竟为什么会这样!”空荡荡的房间里只有梦瑶孤零零一个人一遍又一遍地追问自己。
“你真的打算就这样隐瞒她一辈子吗?这样对你和她都不公平……”小兰跟吴昊的后面,看着吴昊这个样子,内心极其难过。
“够了,别再说了!”吴昊心中何尝不是撕心般的煎熬,但他又有什么办法,“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对我就这样不公!”吴昊一拳打在一棵树桩上,发出无奈的抱怨。
小兰只好闭上双唇,静静地跟在他后面,心里好不是滋味!揉了揉刚才被梦瑶扇了个耳光的脸蛋,含着泪水,默默向上天祈祷!
回到家后。吴婷像头发了狂的红牛,急匆匆地向她哥哥房间冲去!“妈,哥呢?”此时她的愤怒已经吞噬了理智,看到她哥没在房间里,带有质问的口气询问母亲!
老母亲正在帮吴昊整理书桌,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丫头吓了一跳!“他呀,在公司工作还没有回来呢!”在母亲的眼中,仿佛略带一丝微润。但吴婷并没有察觉到,怒气冲冲的说:“工作?我看是去偷情去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母亲不解的问道。吴婷将早上去梦瑶家发生的事情全部告诉了母亲。
“我是看清楚了哥了,他伪装得可真好呀!”吴婷冷笑道,“我看像他这种视感情如玩物的负心汉,迟早会让老天给收了的!”
“你胡说什么!”母亲狠狠打了她一巴掌,却深深痛在母亲心头!母亲把脸扭过去,呜咽了一下。
“好,你打我,你竟然帮着他打我!你们打小就知道宠着他,这下可好,宠出祸来了吧!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让嫂子独自一人伤心难过!”吴婷将多年埋藏在内心中的积怨终于爆发了出来,两眼直冲冲地望着母亲!
母亲含着泪水,双手颤抖地从抽屉中拿出一本折子来。后低下头,用手捂住嘴,轻轻哽咽着。
“病危通知书!”吴婷双手开始颤抖起来,心中的那股无名之火瞬间被这如同冰冷的寒潮所扑灭,令她不住瑟瑟发抖。“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妈,你别吓我,我哥绝对不会得这种病的。”吴婷一直地摇头,双手不住地晃动着那悲痛欲绝的母亲。
母亲用她那颤抖的双手轻柔了她的脸,两人抱头痛哭,“难道我还好那这种事来开玩笑吗?你哥这病已经是癌症晚期了。”母亲用袖子擦拭了眼中的泪水,长叹了一声,“是你哥我不要把这事告诉任何人的,因为他不想让他所爱的人为这件事而伤心欲绝。尤其是你嫂子梦瑶呀!你可知道他有多么爱她吗?他宁愿背负着这“负心汉”的罪名,宁愿让梦瑶去记恨他一辈子,也不愿让她为自己悲痛欲绝。谁又能理解他的苦衷呢?”
吴婷愣了,无力的双手去翻开哥哥的日记本:
2月14日小雨
时间过得可真快呀,又到了情人节。天突然下起了小雨。这阴冷的天气给原本浪漫的节日增添了几丝悲凉的气氛!
想去去年,你在我身边,我们在一起嬉戏的日子…这只能停留在漫无边际的记忆中。
下午,梦瑶突然来到我办公室,使我那冷了许久的心突然迸发活力!我多想再一起将她抱入怀中,告诉她这些天发生的事,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愿看到她为我伤心的样子。内心在不住痛苦地煎熬,终于做出了那违背内心的决定。或许是魔鬼的操纵,将那我害怕听到的“分手”俩字竟从我口中脱颖而出!这一刻,我的心如从空中坠地的花瓶,已找不到一小块完整的模样!
2月15日阴
我无奈的走进办公室,心中被悔恨与伤痛充塞着,无力的手支撑的脑袋,发出一声声奈何的叹声!
这时一个令我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走了进来。我心如获至宝般喜悦,可还是伪着内心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当梦瑶紧紧抱住我,泣不成声地再一次叫我的名字时,我的内心如刀绞般撕痛。我多想再一次将她抱入怀中,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与她漫步在那狡黠的月夜,去完成我们守候的承若:我多想时间就此停下来,静静享受那一刻的幸福!可我不能这样做!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就这样对我不公!不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不止一次的这样怨天忧人!
梦瑶,对不起,我不能实现我俩当初的誓言,不能牵着你的手,共同踏入婚姻,不能陪伴在你身旁,如同至宝地把你捧在手心中,呵护着你,照顾着你!我知道我今生欠你的太多,倘若有来世,我一定会加倍还与你!
永远爱你的吴昊!
吴婷泪流满面,朝门外奔去,恰好碰到哥哥吴昊。吴昊看到妹妹手上拿着自己的日记本,不由有些慌张,“你想干吗去!”吴昊急忙夺过吴婷手中的本子。
“哥…我…”面对突如其来的吴昊,吴婷不免有些慌张“你的情况我已经知道了,哥,对不起!”
吴昊瞟了一眼房子里的母亲,无奈地摇了摇头。
“哥,我知道你这样做只是为了不让嫂子难过,可是这样嫂子真的就不会伤心吗,嫂子每天以泪洗面你知道吗?”吴婷含着泪水。
这些话如同一把坚硬的钢刀,深深刺痛了吴昊那未曾愈合的伤口。原本是想让梦瑶忘记自己,不要因这事而伤心难过,可不曾想到这样做又如是火上浇油,加剧了梦瑶的痛苦。吴昊陷入深深沉思中。
晚上,一向不爱说话的父亲竟找他交谈了一宿:
“爸,我真的很难受,你能告诉我该如何是好吗?”吴昊含着眼泪询问的父亲!
“难受?!自己在受内心的谴责,能不难受吗?”父亲拍了拍他的后背,“你看你为了此事憔悴了许多呀!”
“可是我…..”吴昊欲言又止,不要说父亲也明白他的心中思索着什么。
“儿子呀,你要明白,”父亲叹了口气,继续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逃避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它只能让逃避者更加受到心灵的谴责!既然躲不过,不如勇敢的去面对现实吧!当然路在你脚下,至于怎么走,还得由你来决定。”
“我?”吴昊突然心中一亮,仿佛领悟到了什么似的!
“嗯,”父亲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我儿子所做的决定,他一定不会让我失望的!”
什么秘密都不能在吴婷心中逗留一天,可不一大早便飞奔到梦瑶家,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她。
“我就知道吴昊一定是有他的难言之隐,他宁愿让我误解他、记恨他、忘记他。也不远让我知道事实后为他痛心难过!”梦瑶笑中含泪,她觉得自己所受的所有委屈与吴昊比起来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此时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急忙感到吴昊的家里,再次将他抱起,抚平他那颗久受煎熬的孤独心灵。
——叮咚,叮咚!门铃一声声响起,吴昊像往常一样去开门。他怎么没有想到,门外面竟然是梦瑶!心中的惊讶与喜悦一时冲击了他的大脑,使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梦瑶,你你来了!”
“怎么,不欢迎我呀?!”梦瑶朝他笑了笑,笑的是那样可人。
“欢迎….欢迎,请…进来!”吴昊激动得一时也语无伦次了,“来,我为你沏杯茶。”
梦瑶突然发现客桌上摆着一些照片,“这是….”没错,这些就是他们俩在一起时所拍的照片。时隔一年,吴昊仍把它们视为手中至宝,这也有力的证明了这一年里他的自己的爱不曾有丝毫的递减!
梦瑶心中有些酸痛,泪水再一次从眼中滑落,抱住吴昊,“吴昊对不起,是我错怪了你,不能理解你心中的那份痛楚!”
吴昊终于可以再次把她抱起,“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是我没用,不能更好的去保护你,反而让你收了这么多的委屈!你能原谅我吗?”
“嗯,我原谅,我什么都可以原谅你,只要你能再一次回到我的身边来!”
接下来的举动令梦瑶出乎意外。
吴昊双腿扑通一下跪倒在地,这让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梦瑶大为吃惊,赶忙将他扶起,“你这是干什么呀吴昊?”
“梦瑶,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能否答应我?”
“你说,不管什么事情我都会答应你!”梦瑶将吴昊扶起。
“就是,不管我以后是否还能继续陪伴着你,照顾着你,你都要带着希望坚强地活下去!好好照顾自己,行吗,梦瑶?”
梦瑶含着晶莹的泪花,再次抱住吴昊,满带着哭声在吴昊耳边轻轻说道“我答应你!”
一场风波也就就这样悄然而过,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似的,一切竟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吴昊与梦瑶经过这次不堪回首而又刻苦铭心的经历后,俩人再一次深度熟知了彼此,他们对彼此的依恋进一步加成!吴昊变的开朗了许多,正以乐观的心态及顽强的毅力跟病魔作殊死的拼搏。而梦瑶总是时常陪伴与他的左右,一次一次给他重生的希望与勇气!吴昊的病也逐渐好转起来!
这一天梦瑶从睡梦中醒来,突然发现吴昊不在他身旁,心中顿时一震,慌手慌脚的穿上衣服,朝窗外远眺,才发生吴昊正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她这颗悬的着心才有了着落。此时她迅速往楼下跑,因为她不想再次离开吴昊半步!突然,她被一块砖头所绊倒,来了个与地面亲密接触,鼻尖蹭了一层灰,俩膝盖被轻轻划破,流出一丝通红的鲜血。疼痛之感令她一时半会不知所措,尽管是如此的疼痛,她还是忍住了哭声,毅然地站了起来。
来到了吴昊身旁,俩人相拥而抱。吴昊帮她稍擦拭了鼻尖的灰尘,轻揉了她的双膝,把嘴凑在她耳根悄悄地问道:“疼吗?”
梦瑶含泪地摇了摇头,嘴角中瞬间流露出一丝苦味的笑容,亦或许是笑自己太脆弱了,连这点小事也要让吴昊为自个担心!
不知道是否是上天对吴昊的恩赐,奇迹又一次降临在他的身上。他的病竟奇迹般的恢复了。这对他们一家来说,无疑是最大的赏赐,尤其是梦瑶,她简直乐疯了,就好像是自己得到了上天的恩赐了一样。
又是一个情人节的夜晚,今个的月儿显得格外圆亮,仿佛是要预祝全天下的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吴昊与梦瑶再一次漫步在这皎洁的月之中,心中泛起阵阵惬意。吴昊轻轻牵起梦瑶的手,梦瑶不住着地将那泛红的脸颊偎依在吴昊的肩膀上,享受这一刻的浪漫!
看得梦瑶那张秀丽的脸蛋,蓦然有一种暖流涌上心头,正是由于她对爱情矢志不渝的执着,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守候,才让自己看到重生的希望,让奇迹再一次降临在自己身上!吴昊眼中含有幸福的泪水,趁梦瑶不注意之时,吴昊悄悄地将她搂在怀中。
“哎呀~你想干嘛!”羞红的双颊在月光的照耀下是那样的迷人。
“梦瑶,我们结婚吧!”吴昊终于把心中的夙求表露了出来。
梦瑶何尝又不是那样想的呢,这一年多来,她忍受过多少的委屈,只为了能再一次听到今天的这句话。可她却翘着嘴,倔强地说:“哼~才不呢!”
吴昊贴下去吻了她那倔强的小嘴,问道:“为什么呀?”
“哼!万一,万一你又跟上次那样把我扔下不要我了怎么办?”梦瑶再次试探着吴昊。
“怎么可能呢,苍天在上,如果我和上次一样再次做出辜负你的事情,就让我就…”
此刻间梦瑶突然阻止了吴昊所要说的话,脸上稍带点怒气,“那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想让我再次伤心难过不成?”
吴昊马上将要从嘴边脱颖而出的誓言又吞了进去,因为他知道就是这轻浮的誓言险些成为隔断他俩的咒言!他轻轻将梦瑶抱人怀中,嘴悄悄凑近她的耳根旁:“梦瑶,你知道吗。爱上你是我今生唯一的骄傲!”
月光是那样的狡黠,那样的柔和,照耀在树下那切切私语的恋人的脸颊上,聆听那一段真情的独白,感觉好美好骄人!
第146篇、今生今世还想见到你
美丽的邂逅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或甜蜜或凄美的爱情故事。雨和云的邂逅是凄美的长相思-----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天涯地角有穷时,只是相思无尽处。
云和雨的偶遇是在火车上,那天雨大包小包拎着许多东西急急忙忙赶上即将要启动的火车,雨慌忙中十分吃力的正要把行李放在货架时,一双有力的大手接过行李轻易的将行李放了上去,雨从心里感激他只是冲他一笑。
火车缓缓启动---雨才回过神来坐下,随意的看了看坐在对面的人,那个貌似东北的人就是刚才帮雨放行李的高个子男士。那个戴着眼镜悠闲自在且有几分稳重和成熟,微笑的男士貌似南方人。原来两人是同伴,貌似东北人的男士一直站着望着窗外总是好奇的问过不停,戴着眼镜不回答问题的男士还是悠然自得微笑着,时不时的看一眼雨,他似乎慈眉善眼,和颜悦色,雨避开了他的眼光,雨不知道他们是从哪来又要到哪里去。
雨明白了他们是从“紫禁城”第一次来到鱼米之乡,他们的好奇的问题非常简单,就是来自窗外那些世外桃源,山外有山,古木参天的美景。雨印象最深最有趣最幼稚的问题是;农民收获稻谷后就会将稻草搭成一个个塔,他们不知那是干嘛的,雨念在刚才帮她放行李的份上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给他们作解释,一路都望着窗外,说的都是山城的习俗,风景。
雨坐下来不约而同跟对面戴眼镜的男士四目对视。目光相视的一刹那,仿佛已是相识多年!也许是因为眼神可以传递两个人的心灵,也许是因为深情的凝望心有灵犀!天哪!怎么那么熟悉---雨怦然心跳,雨为了努力掩饰慌张离开了座位来到过道处,镇定后回到座位,也许被他察觉到雨表情的变化,就好奇的问了雨许多问题,能回答的雨都回答了,当提及到家人事时触动了雨的心,雨低头不言,脸上写满了哀愁,多愁善感的雨眼里包含着泪水,只要一开口必然会哭,想起不久去世的父亲----终于抑制不住泪水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流泪或许是因为眼前;这个即陌生又熟悉的男人勾起她对往事的回忆---,流泪是因为不能拥有---。或是……有千万种理由,结果却都是让雨心碎地只想哭泣。雨明白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产生了一种错觉,结果无力抗拒使自己情感失态。致以百感交集,情丝万缕。看得出两个男士不知所措赶忙对雨说;“对不起。”雨含着眼泪笑着说;“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两个人转移了话题;说因为听不懂当地方言引出的笑话;说是上火车之前要买一包香烟问:“香烟多少钱呀?”老太太说;“香烟炮块钱呀?”两人以为炮块是八块钱---原来两个人不懂山城的炮块是十元的意思。不是因为这个简单的笑话使雨破涕为笑而是因为对眼前的人情有独钟。戴着眼镜的就是云,云将名片留给了雨,说是在山城办好事要玩几天,让雨去找他。雨没有电话就留了隔壁店的电话。雨忙碌自己的事也没在意要去找云,或许也就忘记了。可是有一天云电话打到隔壁店,让雨去找他们,由于雨忙就答应过些时间。等雨忙碌好后打云的电话一直是空号,雨不相信云给她的是空号,云看上去是淑人君子,后来店铺老板说他试试看,不料就接通了。原来那个时候极少有人有手机,外地手机是前面要加0的。
那天雨跟云在一家餐厅见面的,也许是雨从来没有面对两个男士吃饭的场景,雨坐在一旁一言不发有些腼腆,只是笑笑有问必答而已,云也许看出了雨的别扭,晚餐就匆匆结束了。
雨坐在云的旁边,听云“海阔天空,天南地北”云娓娓而谈。雨似乎被云淡淡清香的酒味陶醉。雨看着云温柔的眼睛,似乎也读懂了云的心,感觉心灵与心灵碰撞。雨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对云的好感变成了喜欢!也诚然不知会让雨如痴如醉!希望时间凝固在这一刻。雨知道太多太多的不可能,这只是偶遇,只是有缘无分。或许一切都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或许是延续一场前世的缘分。云像一缕阳光,雨的心一下明亮起来。是那么的轻松愉快!
第二天云和他的朋友就要离开山城了,雨执意要送云到车站,云是一个心细的人考虑到深秋的傍晚有几分凉爽,对雨来说也是一个陌生的城市。就坚持没有让雨下车。刚刚欢笑着和云说了再见,可是转身就感到无限的失落,孤独。云刚刚迈步远去,雨就期待下次的相见,----“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从此雨和云天各一方,从此天边让雨多了一份深深的思念和牵挂------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当一个人真正在乎你的时候,他会主动发信息或者打电话给你,他会在乎你的一举一动,他知道你心情不好,就会安慰你。云一直用这样的方式使雨倍感幸福和甜蜜。
第一次的重逢。
点点滴滴的记忆,亲切关怀的话语,温柔的眼神全都化成激动的泪水。那一刻愿世界永远静止-----。
又一季的冬去春来,那份相思却时时清晰刻在记忆里。
云说雨是断了线是风筝,雨说线断了,思念没断。
感情有时就像一股洪水一发不可收拾。那一年云和雨相约在一个滨海城市。是缘是劫?面对澎湃如潮的大海,心中涌起的不仅是感动,更有一份难言的心绪。等待的盼望的一切它将悄然而来---------。
在这个属于两人的世界里,眼里只有彼此--------还有那风清月皎的夜景,沙滩,大海---那种幸福是妙不可言,可能有时流泪也是幸福的表现。
云近在咫尺,能闻到云身上的气味,能感觉呼吸时而均匀时而急促,心在颤抖,不知道哪个环节----
也许前世云和雨情缘未尽,迷魂汤喝下了前世,在雨孤独的踏入轮回道时,朦胧烟雨中隐约闪烁着一个熟悉的背影,雨看到了云萧瑟的身影---追寻唯有的光芒。雨惊喜中一丝的停留,错过了紧随的脚印,雨追寻在黑暗的轮回道---凄惨的哭声,也许是感动了天地-----经过千百个轮回后的今生才拥有云一段,不能拥有云一世。
在白鹭洲面对无边无际的大海------雨流着眼泪在心里恳切地祈祷;来生我要嫁给云。
在南普陀面对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雨流着眼泪在心里虔诚地祈祷;来生我要嫁给云。
在鼓浪屿面对锦天绣地的大地-----雨流着眼泪真诚的在心里祈祷;来生我要嫁给云。
站在身旁这个悄然不知雨哭泣-----让她魂牵梦萦的云你可知;“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早知如此绊人心,还如当初不相识。”
站在身旁这个悄然不知雨哭泣--------让她长相思的云你可知;“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从今到古,有很多很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如果没有亲生体会过,也只能为故事感触一时!可是当故事发生在你的身上时,就是一辈子的感叹呀!
即使不能长相厮守--痛苦也会觉得幸福.
即使收获着撕心裂肺的苦楚-----心碎也会觉得甜蜜.
即使梦寐以求的是破碎---梦也会觉得美丽。
记得在南普陀亭子里,云给雨说了很多很多的笑话,雨不仅是神采飞扬眉开眼笑,更是沉浸在这短暂的幸福之中。忘乎所以,雨看见路过的和尚,信口开河的对云说;“如果下辈子你做和尚我就当尼姑,我们在一个庙里”。所以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子---和尚能找尼姑吗?岂不是--伤风败俗!呵呵。雨要给云洗衣服,云不答应,雨说;“这辈子就给我一次洗衣服的机会吧,今世想帮你洗也没有机会呀。”其实雨心里有多伤感!-----灵活的文字都表达不出雨此刻对云的感情,生动的语言道不尽雨此刻对云的爱意。雨明知道是不可能的事,也要去坚持,因为不甘心。
短暂的重逢即将结束,雨再一次要跟云离别。雨知道云给不了她任何承诺。想到马上就要相互挥手告别,是那样的依依不舍,云将万里远行,留下孤独的雨,想到这一别也许今生今世无缘再相见,雨哭了-----。当火车启动的那一刻雨泣不成声,涕下沾襟。云走了,带走了雨全部的心,云一定不知道雨孤独的身影留在站台哭泣而不愿离去。
有一年雨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困苦,雨没有跟她的姊妹诉说,而是向云哭诉了一切,云毫不犹豫的给予雨安慰和帮助。在雨心里云是可以依靠,信赖的人,也是她心里的安全港湾。
无论什么场景只要接到云的电话,听到云的声音,雨都会流泪,那种心情用言语都无法表达。
蓦然回首,那一别已经12年了,虽然一直活在自己的梦中,但是云给予雨的关心和帮助一直鼓舞着雨走过这些年。时过境迁,当回忆起和云一起走过的激情燃烧的日子也许会问:“那个曾经和我在大海边散步的人哪去了?”他永远在雨的心里---
因为有他---不会因为月缺而孤单。
因为有他-----不会因为月盈而寂寞。
因为有他---才会很踏实地享受着这份如同亲情般的爱情
因为有他---人生才会演绎了一场人间凄美的爱情故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人说----傻傻的去爱一个别人的所爱,人说----五百年的回眸才换来的一次擦肩而过,人说----千年修得共枕眠,百年修得同船渡。然而想想这五百年是怎样的一个转换呀!所以今世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不管云是否还记得雨,但是雨的心一直陪着,跟随云.
雨不会因为;心仪的人出现时他身旁已经有了另一半而遗憾,雨只要看到他幸福就快乐。虽然说;“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是也有;得不到的或许永远的最好的。
长相思-----感谢云--感谢记忆---感谢这一张纸让雨尽情的诉说对云满满的衷情!
长相思-----雨在来生期待大海,菩萨,大地来实现今世的誓言!!!
此文章献给我爱的云,如果天地合,我在天堂等他。
第147篇、有些东西永远不老
岳父认为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妻子所有的烦忧。
岳父个性刚毅严肃,直到7年前岳母的肾脏发现问题、必须开始洗肾后,我才了解到在他那不苟言笑的面容之下,竟藏着一颗拙于言语却柔软情深的心。
记得岳母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但岳父脸上反倒不见一丝忧虑。只是过了几天,他便迅速结束待遇优厚的公务员生涯,当时他告诉大家的理由是想过清闲的日子。后来我才明了,其实从知道岳母要洗肾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了解,今生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扛起她所有的烦忧,停止大男人的一切,就职生命中的另一个工作――终极保镖。
这工作全年无休、风雨无阻,不能退休、没有津贴;除了要料理无聊粗重的家务,还要在每周一、三、五的4点半准时接送,带“不会坐车的她”到医院洗肾。
当时快70岁的岳父得强记各种药剂和量测名词,身上永远背着小包包,装满多种医疗必备物品。为了替岳母补血强化体质,在她上针前,岳父要四处张罗各种不同口味的晚餐;在她上针后,岳父更要全神贯注地监控仪器上的各种数字长达4个小时,不容许任何一点差池。
这些年来,岳母手上的血管奇迹般地依然柔软,因为每个洗肾完的长夜,总有一双无悔又温暖的手为她拼命努力按摩。为了强化她不想动又日渐消瘦的双腿,每个星期六的清晨,在公园外围的红砖道上,总看得到他催着她快步健走的身影。
岳父几十年来从不踏入菜场,但如今在周日的菜市场,总能看到他或提莱或背菜地站在满脸微笑、尽情采买的岳母后头。
SARS来临时,所有人都视上医院为畏途,他依然全副武装、生死同舟地准时坐在病房门口,戴着口罩守候挚爱。
没有休假没有薪水,不愿休息不能生病,不忍换手不愿换班;多少个深夜街头,常看到一前一后的寂寥身影,快步走在清冷的敦化南路上。
没有听他说过一句深情的“我爱你”,没有见过他们甜蜜地手牵着手,但是那份讲不出的情、化不开的爱,处处在对天诉说着:“你是我的一切,我要永远陪你健康地走下去。”
岳母从未存过一点私房钱,但总放心地买下任何想买的东西,因为背后总有一个声音告诉她:“只要你喜欢,没什么不可以。”
他们最快乐的约会,只是在医院地下室的一顿简单的快餐;最欢喜的场景,只是在阳台上一起摘下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最动人的情话,只是吃完她煮的菜、大口喝完她泡的茶,再称赞鱼煎得很好。一切都这么简单,这么平凡。
第148篇、给爱呼吸的空间
一个人坐在半岛咖啡,等待着一个朋友的到来。
朋友来了,无恙,眼神里带着些许的忧伤。
我很开门见山:“你们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分开了。”
“会有转机吗?”
“不太可能了。”
不知道再劝他些什么。我想,当一个女人不想再见到一个男人的时候,也许,就是在自己的心里给这个男人判了“死刑”。
在见他之前,我已经接到过她的电话。“她”是大学时代睡在我下铺的姐妹,而他,则是我最要好的“哥们儿”。他们的结合,是我们一大帮朋友一直以来最骄傲的成果,而他们的分开,则是我们从未想过的结局。
他很爱她,这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
她也很爱他,这点,没人怀疑。我们说她就像他的影子,总是跟在他身边,形影不离。
我们曾经“嫉妒”地告诉他们:距离才能产生美。而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反驳:我们不一样,有了距离,美也就没了。
谁也没想过他们会分手,在她的电话中,她很平静地告诉我:如果爱情是如此之累,那我宁肯放弃。
我问眼前一样平静的他:“为什么?”他想了想,点上一支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赶忙把烟掐灭,放回了烟盒。
“她不喜欢我抽烟,特别是公共场合。那我就不抽,只要她高兴。她还不喜欢我上网打游戏,说那样会玩物丧志,我也可以不打,因为她说得也对。她不让我做的事情,我从不坚持,因为,我觉得她也是为我好,我该尊重她。也许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左右我的生活,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说明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所以你就厌烦了?想摆脱?”我问他。
“怎么会呢,若这样,离开她,我该感到解脱,而不是不舍。”
望着眼前的朋友,消瘦的面庞上怎么也找不到当初他们幸福的表情。记得上次见到他们是在一年前,是为了庆祝男孩进入一家日资公司。我和他开玩笑:“听说日本公司都很苛刻啊,到时候没时间照顾你的‘宝贝’怎么办?”他望着她,两人幸福地笑了笑,坏坏地责备我:少挑拨!
事隔一年,物是人非。
“在日资企业,我们的工作时间不是法定的八小时,而是根据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而定。一开始,她还只是埋怨我没时间陪她,但是后来,埋怨逐渐升级为猜疑。一次,我加班回家已经深夜一点了。一进门,我就看到她坐在床上,我问她为什么没睡,她阴阳怪气地说想等我回家闻闻身上有没有香水味。我只当她在开玩笑,脱衣服去洗澡,可洗完之后却发现她正在床上翻我的口袋。
“那一晚,我们都无法入睡。第二天醒来,她已经去上班了。枕边给我留下一封信。她说,她已经很久都感觉不到我对她的那种呵护了,更别提什么‘身兼三职’。我有点内疚,但却无奈。生活逼迫我不得不奋斗。我能做的,只是趁着年轻多挣些资本,让她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我很感动,因为他这些出自肺腑且感人的倾诉。我想,她也应该会感动吧。
“也许吧,她也会感动,但是,感动远远不及她的猜疑。
“她开始不停地在加班时间给我单位打电话,有时一天能打上七八个。后来,同事在给我传电话时都会开玩笑似的加上一句:你老婆又查岗了。有一次,我实在忍无可忍,语气很硬地告诉她:我在单位,你可以放心了吧?
“这是我第一次向她发火。我向她道歉,她向我提出一个条件——以后我的手机要随时让她检查,不许删除电话记录。
“可事与愿违。这个荒唐的协议,从生效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一步步地‘扼杀’了我们的感情。
“她会因为一个她不认识的电话追问再三,也会因为一些‘玩笑’的短信而逼我解释。慢慢地,我累了,不再响应她无聊的发问。她也累了,懒得和我争吵、追问那些没有答案的答案。我们都觉得,在一起不开心,不如分开冷静一下。
“我还爱她,所以不愿意失去她,我相信她还是那个单纯、热情的小女孩,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太爱我了,我想把她找回来,重新过回彼此信任、彼此挂念的生活,但是,她却不肯了。”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但我也明白“她”的苦衷,她的不肯绝不是缘于爱的不在,而是……在“她”给我的电话中,“她”说:“我无法再面对他,也无法再面对自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傻到去猜疑一个如此爱我的人,我痛恨自己曾经那些愚蠢的做法。那些无端的猜疑害得他想要逃离我,也害得我感觉到了疲惫。我不想让他在记忆里永远留下那些‘歇斯底里’的争吵,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
我一直以为,只要有爱,没有什么不可以。望着茫然的“他”,想着依然爱“他”却选择离开的“她”,我想,爱情和人一样,需要空间,需要氧气,才能获得最起码的生存。
第149篇、锦衣不夜行
杨丽萍带着她的《云南映像》到这个城市来的时候正是新年将近,亚红也从南京回来,打电话告诉我说买了两张票,她要穿那件南京云锦外衣去看杨丽萍的舞,算是给当天的观众“锦上添花”。
为了不给她这件“江宁织造”出品的锦衣有夜行的遗憾,她嘱我晚餐订了湖边的“在水一方”,她要带亲戚过来。
八点一刻亚红准时出现,手里牵着个八九岁的女孩,身后一对衣着朴实的中年夫妻,亚红指着那男人说:我哥。拉过女人:我嫂子。揽过女孩:我侄女。那对夫妻掩饰着内心的惶惑对我点头,迟疑不决自己该不该坐下,小女孩也是神情怯怯的。
亚红不停地给哥嫂布菜,让他们多吃。挨着女孩说了不少话,问她上几年级,喜欢不喜欢学校。成绩好不好等等。女孩炯炯地盯着四周的一切看,渐渐地话多了,女孩说:姑,这里很好看。亚红抚着她的头发:你将来可以常来。这里的大学很有名,你要努力,姑在家里等你。
那顿饭吃了很久,饭后送他们一家回招待所。风很大,天气更加寒冷,亚红脱下自己那件昂贵的云锦外衣披在女孩身上。
那天我们没去看扬丽萍,换了家酒吧聊天。亚红不说话,默默地喝着酒,三杯之后才红着眼对我说:那人不是我哥,是我中学的语文老师,是他。
我愣住了。
我知道他,亚红的初恋。
那时的亚红是高中一年级学生,他是刚刚从外校调到县重点中学的语文老师,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白皙、清瘦、文弱,穿一件天蓝色上衣,晴空万里的颜色,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很诗意。亚虹就在他开口说第一句话时爱上了他,他也爱这个聪慧灵气的女学生——这当然不被允许。于是亚红被父母送到了城里姨妈家,他去了更偏的乡村,生活艰难,初时亚红给他写信,托同学辗转交给他,那么执迷不悟地写了一封又一封,他却一封信也没回。亚红高三那年听说他结婚,痛哭一场后发奋读书,大学第一年就听说他有了女儿,生活愈加贫穷。
去年他因工作终于调回小县城,他的妻女说想去大城市看看,他想起了她所在的城市,拿着辗转得来的号码,在新年,临近的时候携妻女来到这里,却又不打算去找她。他们在城里一家地下室的招待所住了三天,逛了公园、商店,还看了一场电影,踏在厚厚的宝蓝色地毯上看银幕上聚光成影,他想那是她的生活,离他很遥远,但是很好。于是心安,他想他应该回家了。从电影院出来,他一个人去买回程的车票,走在街上看着这个有她的城市,看见路边的电话亭突然就想给她打个电话。
亚红下楼时接到电话,声音很陌生,当他说出自己的名字时,她的脑子像被当头一击,藏在角落尘封的往事被击打出来。她这么多年都没想到过他,她原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了初恋情人的脸,但回忆却带她翻越青葱的群山,那些前尘往事都回来了。
他只是怯意,喃喃地说只是给她打个电话问候一声。可她不让他挂断电话,自己驱车在那条街上一个电话亭一个电话亭找,终于在街头拐角处看到他。看到他的一瞬,她倏地坠下泪来——他穿着单薄的衣裳在昏黄的街灯下站着,双手抱臂抵御刺骨的寒风,他的脸在灯光下是深褐色,上面沟壑纵横,头发也变得花白,他还不到四十岁。她在车上泪水滔滔。
他是谦卑和不安的,连连说实在不想打扰她只想听听她的声音。她却说你是我的老师,是我的亲人,坚持要请他们吃饭。
她在席间看着当年的情人和他的妻,他们小声地说话,局促不安,带着谦卑的笑。只有小女孩渐渐没有了先前的拘束,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眼前的一切。一声声叫她“姑”,把她的心叫得酸楚。
我说你可以送孩子别的,那件云锦外衣对她的实际意义并不大。亚红说,我只是想留一点什么给他那贫穷的弦子,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有许多美好的、如花似锦的东西,种一点美好的希望在她心里,如此,才不算锦衣夜行。
第150篇、千古绝唱——陆游和唐琬
在浙江的绍兴,有一座沈园。南宋时期那里叫做山阴。传说从前沈园的粉壁上曾题着两阙《钗头凤》,据说第一阙是诗词名家陆游所写,第二阙是陆游的前妻唐婉所和。这两阙词虽然出自不同的人之手,却浸润着同样的情怨和无奈,因为它们共同诉说着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唐婉与陆游沈园情梦。
陆游是南宋时期著名的爱国诗人。他出生于越州山阳一个殷实的书香之家,幼年时期,正值金人南侵,常随家人四处逃难。这时,他母舅唐诚一家与陆家交往甚多。唐诚有一女儿,名唤唐婉,字蕙仙,自幼文静灵秀,不善言语却善解人意。与年龄相仿的陆游情意十分相投,两人青梅竹马,耳鬓厮磨,虽在兵荒马乱之中,两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仍然相伴度过一段纯洁无暇的美好时光。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种萦绕心肠的情愫在两人心中渐渐滋生了。
青春年华的陆游与唐婉都擅长诗词,他们常借诗词倾诉衷肠,花前月下,二人吟诗作对,互相唱和,丽影成双,宛如一双翩跹于花丛中的彩蝶,眉目中洋溢着幸福和谐。两家父母和众亲朋好友,也都认为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于是陆家就以一只精美无比的家传凤钗作信物,订下了唐家这门亲上加亲的姻事。成年后,唐婉便成了陆家的媳妇。
从此,陆游、唐婉更是情爱弥深,沉醉于两个人的天地中,不知今夕何夕,把什么科举课业、功名利碌、甚至家人至亲都暂时抛置于九霄云外。陆游此时已经荫补登仕郎,但这只是进仕为官的第一步,紧接着还要赴临安参加“锁厅试”以及礼部会试。新婚燕尔的陆游留连于温柔乡里,根本无暇顾及应试功课。陆游的母亲唐氏是一位威严而专横的女性。她一心盼望儿子陆游金榜题名,登科进官,以便光耀门庭。目睹眼下的状况,她大为不满,几次以姑姑的身份、更以婆婆的立场对唐婉大加训斥,责令她以丈夫的科举前途为重,淡薄儿女之情。
但陆、唐二人情意缠绵,无以复顾,情况始终未见显著的改善。陆母因之对儿媳大起反感,认为唐婉实在是唐家的扫帚星,将把儿子的前程耽误贻尽。于是她来到郊外无量庵,请庵中尼姑妙因为儿、媳卜算命运。妙因一番掐算后,煞有介事地说:“唐婉与陆游八字不合,先是予以误导,终必性命难保。”陆母闻言,吓得魂飞魄散,急匆匆赶回家,叫来陆游,强令他道:“速修一纸休书,将唐婉休弃,否则老身与之同尽。”这一句,无疑晴天忽起惊雷,震得陆游不知所以。待陆母将唐婉的种种不是历数一遍,陆游心中悲如刀绞,素来孝顺的他,面对态度坚决的母亲,除了暗自饮泣,别无他法。
迫于母命难违,陆游只得答应把唐婉送归娘家。这种情形在今天看来似乎不合常理,两个人的感情岂容他人干涉。但在崇尚孝道的中国古代社会,母命就是圣旨,为人子的得不从。就这样,一双情意深切的鸳鸯,行将被无由的孝道、世俗功和虚玄的命运八字活活拆散。陆游与唐婉难舍难分,不忍就此一去,相聚无缘,于是悄悄另筑别院安置唐婉,有机会就前去探望,诉说相思之苦。无奈纸总包不住火,精明的陆母很快就察觉了此事。严令二人断绝来往,并为陆游另娶一位温顺本分的王氏女为妻,彻底切断了陆、唐之间的悠悠情丝。
无奈之下,陆游只得收拾起满腔的幽怨,在母亲的督教下,重理科举课业,埋头苦读了三年,在二十七岁那年只身离开了故乡山阴,前往临安参加“锁厅试”。在临安,陆游以他扎实的经学功底和才气横溢的文思博得了考官陆阜的赏识,被荐为魁首。同科试获取第二名的恰好是当朝宰相秦桧的孙子秦埙。秦桧深感脸上无光,于是在第二年春天的礼部会试时,硬是借故将陆游的试卷剔除。使得陆游的仕途在一开始就遭受了风雨。
礼部会试失利,陆游回到家乡,家乡风景依旧,人面已新。睹物思人,心中倍感凄凉。为了排遣愁绪,陆游时时独自倘祥在青山绿水之
中,或者闲坐野寺探幽访古;或者出入酒肆把酒吟诗;或者浪迹街市狂歌高哭。就这样过着悠游放荡的生活。 在一个繁花竞妍的春日晌午,陆游随意漫步到禹迹寺的沈园。沈园是一个布局典雅的园林花园,园内花木扶疏,石山耸翠,曲径通幽,是当地人游春赏花的一个好去处。在园林深处的幽径上迎面款步走来一位绵衣女子,低首信步的陆游猛一抬头,竟是阔别数年的前妻唐婉。在那一刹间,时光与目光都凝固了,两人的目光胶着在一起,都感觉得恍惚迷茫,不知是梦是真,眼帘中饱含的不知是情、是怨、是思、是怜。 此时的唐婉,已由家人作主嫁给了同郡士人赵士程,赵家系皇家后裔、门庭显赫,赵士程是个宽厚重情的读书人,他对曾经遭受情感挫折的唐婉,表现出诚挚的同情与谅解。使唐婉饱受到创伤的心灵已渐渐平复,并且开始萌生新的感情苗芽。这时与陆游的不期而遇,无疑将唐婉已经封闭的心灵重新打开,里面积蓄已久的旧日柔情、千般委屈一下子奔泄出来,柔弱的唐婉对这种感觉几乎无力承受。 而陆游,几年来虽然借苦读和诗酒强抑着对唐婉的思念,但在这一刻,那埋在内心深处的旧日情思不由得涌出。四目相对,千般心事、万般情怀,却不知从何说起。这次唐婉是与夫君赵士程相偕游赏沈园的,那边赵士程正等她用餐。在好一阵恍惚之后,已为他人之妻的唐婉终于提起沉重的脚步,留下深深的一瞥之后走远了,只留下了陆游在花丛中怔怔发呆。 和风袭来,吹醒了沉在旧梦中的陆游,他不由地循着唐婉的身影追寻而去,来到池塘边柳丛下,遥见唐婉与赵士程正在池中水榭上用餐。隐隐看见唐婉低首蹙眉,有心无心地伸出玉手红袖,与赵士程浅斟慢饮。这一似曾相识的场景,看得陆游的心都碎了。昨日情梦,今日痴怨尽绕心头,感慨万端,于是提笔在粉壁上题了一阙“钗头凤.红酥手” : 红酥手,黄縢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随后,秦桧病死。朝中重新召用陆游,陆游奉命出任宁德县立簿,远远离开了故乡山阴。第二年春天,抱着一种莫名的憧憬,唐婉再一次来到沈园,徘徊在曲径回廊之间,忽然瞥见陆游的题词。反复吟诵,想起往日二人诗词唱和的情景,不由得泪流满面,心潮起伏,不知不觉中和了一阙词,题在陆游的词后,这就是“钗头凤.世情薄”: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 唐婉是一个极重情谊的女子,与陆游的爱情本是十分完美的结合,却毁于世俗的风雨中。赵士程虽然重新给了她感情的抚慰,但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与陆游那份刻骨铭心的情缘始终留在她情感世界的最深处。自从看到了陆游的题词,她的心就再难以平静。追忆似水的往昔、叹惜无奈的世事,感情的烈火煎熬着她,使她日臻憔悴,悒郁成疾,在秋意萧瑟的时节化作一片落叶悄悄随风逝去。只留下一阙多情的《钗头凤》,令后人为之唏嘘叹息。 此时的陆游,仕途正春风得意。他的文才颇受新登基的宋孝宗的称赏,被赐进士出身。以后仕途通畅,一直做到宝华阁侍制。这期间,他除了尽心为政外,也写下了大量反映忧国忧民思想的诗词。到七十五岁时,他上书告老,蒙赐金紫绶还乡了。陆游浪迹天涯数十年,企图借此忘却他与唐婉的凄婉往事,然而离家越远,唐婉的影子就越萦绕在他的心头。此番倦游归来,唐婉早已香消玉殒,自己也已至垂暮之年,然而对旧事、对沈园依然怀着深切的眷恋。常常在沈园幽径上踽踽独行,追忆着深印在脑海中那惊鸿一瞥的一幕,这时他写
下了“沈园怀旧”。 其一: 梦断香消四十年,沈园柳老不飞绵;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帐然。
伤心桥下春波绿,疑是惊鸿照影来。 沈园是陆游怀旧的场所,也是他伤心的地方。他想着沈园,但又怕到沈园。春天再来,撩人的桃红柳绿,恼人的鸟语花香,风烛残年的陆游虽然不能再亲至沈园寻觅往日的踪影,然而那次与唐婉的际遇,伊人那哀怨的眼神、差怯的情态、无可奈何的步履、欲言又止的模样,使陆游牢记不忘,于是又赋“梦游沈园”诗: 其一:
路近城南已怕行,沈家园里更伤情;
香穿客袖梅花在,绿蘸寺桥春水生 其二:
城南小陌又逢春,只见梅花不见人;
玉骨久沉泉下土,墨痕犹锁壁间尘。 此后沈园数度易主,人事风景全部改变了昔日风貌,已是“粉壁醉颗尘漠漠”,唯有“断云幽梦事茫茫”。陆游八十五岁那年春日的一天,忽然感觉到身心爽适、轻快无比。原准备上山采药,因为体力不允许就折往沈园,此时沈园又经过了一番整理,景物大致恢复旧观,陆游满怀深情地写下了最后一首沈园情诗: 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
也信美人终作土,不堪幽梦太匆匆。 此后不久,陆游就溘然长逝了。
第151篇、逃出百万富姐的情网
女老板聘用了他
去年元月,为偿还父亲欠下的巨额债务,赵强从鲁西南腹地的一座小城出发,去厦门打工,他每天穿梭于几家“人才墙”前,寻找薪水高而又适合自己的工作。
一天下午,赵强在一条小巷偶然发现了一个招工启事,一家海鲜酒楼的招文案人员:月薪1000元,男身高1.70米,大学本科毕业,有较高的文字表达和策划能力。赵强只是一名中专生,但冲着那份诱人的薪水,决定前去碰碰运气。
没想到,赵强的在全国报刊上发表的文章起了作用,该公司录用了他。这家酒楼门面不太大,但装修很豪华。赵强上班后才知道,这家酒店的总经理叫董梅,酒楼是她那千万富翁的父亲投资兴建的。赵强的主要工作就是为酒店搞一些广告策划、起草文件和做好会议记录。
多年从事办公室工作的赵强对这项工作得心应手,再加上他眼勤、口勤、手勤、腿勤和诚实老实,很快就赢得了董梅的赏识,他的工资也一升再升。但真正令董梅对他刮目相看却起因于另外一件事。
月末的一个会议上,董梅称因本月的毛利率突破了35%,为酒店节约原材料12万元,建议给酒店的厨师们发奖金。但负责记录的赵强却说:“酒店的毛利率既不能高,也不能低,低了我们会亏损,高了的后果更不堪设想,客人花了钱却吃不到东西,那是宰客,是一种杀鸡取卵、急功近利的行为。因此,我建议,毛利率低了要罚款,高了更要罚款。”赵强的话一石激起了千层浪。
会后,董梅将赵强一个人留下,并递给他一个红包,温柔地说:“这是5000元钱,一点小意思。”赵强连忙将钱推给她,红着脸说:“无功不受禄,这钱我不能要。”“毛毛雨啦,请收下。”董梅又递给赵强。
可赵强还是坚持不收。“虚伪,少来这一套,不要把自己打扮成重义轻财的君子!”董梅霎时变了脸,猛地将钱塞到赵强手里,头也不回地走了。
赵强忽然想起了员工们关于董梅的一些传说。大约6年前,酒店里来了位很英俊的东北小伙子,他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了董梅的信任,不久,他们便同居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小伙子带走了董梅所有的现金不辞而别,且至今杳无音信。这件事对董梅的打击很大,从此,她对任何人都不相信了,如今32岁了,仍然孤身一人。
他成了百万富姐的男友
自那天后,董梅对赵强更好了,经常变着花样送他一些衬衣、领带之类的小玩意,有时还邀他一起共进午餐,但每次都是她买单。从董梅含情脉脉的眼神里,赵强知道她已经深深地陷入了情感里。虽然赵强也很喜欢董梅,但他对她更多的是敬畏,他知道一个打工仔和百万富姐的爱情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可意外一件事却把赵强推进了这位百万富姐残酷的情网里。
一个秋天的下午,赵强正在策划着中秋节的促销活动,忽听总经理办公室里有激烈的争吵声,随后又传来了玻璃容器的破碎声。赵强匆忙来到董梅的办公室,只见两个高大魁梧的青年正拉着董梅往外走。赵强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把两个人挡在了房内。董梅见到赵强,高兴地说:“强仔,快救我,他们想绑架。”赵强大喊道:“快把人放开,不然休怪我不客气了。”那两人放开董梅便向他扑来,他身子一侧,一个扫蹚腿向他们扫去,接着几番拳脚便将他们打翻在地。原来,赵强在读中专时便是学校的业余武术队员,还获得过全校的散打冠军。
董梅吃惊地对赵强说:“强仔,想不到你是一个文武全才,从今天起,你就是策划部的经理了。”从董梅口中得知,来人是一家电器销售公司的老总派来的,他们欠酒店8万多元的招待费一直不还。赵强不解地问董梅:“那为什么不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呢?”董梅得意地对他说:“我已经偷偷调查过了,这家公司已资不抵债,如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我们也拿不到几个钱。”赵强心里暗想:这个女人不简单。相对沉默了许久,董梅轻轻问赵强:“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好吗?在我的公寓。”
晚上8点钟,赵强捧着一束玫瑰花准时按响了董梅公寓的门铃。门开了,餐厅的桌子上早已摆满了美酒佳肴。美酒、鲜花、美人、音乐,赵强在董梅精心营造的氛围里一阵阵颤抖。那一晚,他们都喝醉了,董梅小鸟依人状趴在赵强的肩头上哭了,向赵强倾诉着这么多年商海沉浮中的劳顿和在情感旅途上的迷茫。
富姐的情网如此冷酷
赵强很快和她同居了。为了尽快适应角色的转换,董梅开始教赵强出入上流社会的各种礼仪。当这些礼仪被赵强熟练掌握后,便经常以董梅男友的身份陪她出入一些社交场合。为了取得她父母的支持,董梅还领赵强拜见了她的父母。闲暇时,董梅常约赵强一起散心,美丽的厦门海滩上常常有他们成双成对的身影,每当此时,董梅总用一双忧郁的眼睛看着我问:“强仔,你是真心爱我吗?”“是的,我的女神,嫁给我吧!”可董梅总是迟疑地摇着头。
眨眼间快到圣诞节了。一天上午,赵强独自在办公室设计着圣诞促销方案,董梅忽然慌慌张张地来到他的办公室,说她父亲得罪了黑社会上的老大,今天他们要来报复她,她先出去躲一下,就藏在酒店对面的一家宾馆,让赵强无论如何不要告诉任何人她的去处,否则,她就没命了。赵强反复劝董梅报警,但董梅坚持说:“躲一天算一天吧,记住,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在什么地方!”说完,便开着车疾驰而去。
大约10点钟,10多个戴着墨镜的人来了,其中一个留着大胡子的家伙问:“你们董经理到哪里去了?”“不知道。”赵强平静地回答。“他是姓董的男朋友,一定知道。”其中一人说。“大胡子”见状,便打开带来的密码箱,随手拿出一摞百元大钞,对赵强说:“这是10万元钱,只要你告知董梅在何处,这钱就是你的了。”赵强说:“你真令人恶心,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好小子,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是不说的,给我上。”“大胡子”一声令下,六七个歹徒一齐扑了上来,几个家伙将赵强按倒在地,对其一顿毒打。赵强却咬牙说:“老子就是知道,也不告诉你们!”
“他妈的,我让你嘴硬!”“大胡子”从身上掏出一把匕首,架在赵强的耳朵上:“再不说,耳朵保不住。”赵强隐约地感觉到那锋利的刃口已划破了他的皮肤。正在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混蛋,谁让你们下手这么重?”“大胡子”的匕首一下子掉在了地上。赵强睁开眼睛一看,只见董梅正满面春风地走来,那帮歹徒见到董梅后都诚惶诚恐地躲在一边。
赵强如梦方醒,原来,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匪徒,而是董梅找来的亲戚朋友,是专门来考验他对董梅的爱情是否“忠诚”的。也就是说,刚才的一切,都是董梅精心设计的圈套。
董梅的“壮举”深深伤害了赵强的自尊心。赵强来到了董梅的办公室,
将一份辞呈交了上去。董梅未看完辞呈,脸色骤然变得苍白,眼泪“叭嗒、叭嗒”地流了下来,她哽咽地问我:“留下来行吗?你做总经理,我做你的副手。”赵强摇了摇头。董梅强忍住泪水,开出一张现金支票递给赵强说:“这是50万元,算我对你的补偿吧!”赵强轻轻地将支票放在了董梅的老板桌上对她说:“爱情并不存在着谁欠谁,更不需要补偿。”然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身后,传来了董梅的哭泣声。
二天后,赵强去海南打工了。(文/云开)
第152篇、点到为止的爱情
文/新浪网友 冰雪儿 图/赵婷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
认识洪的地方是我们这个小县城唯一的大众舞厅。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身份是分居,而他是离异。
那天,从北京回到这个小县城后我第一次和姐姐去舞厅跳舞,跳舞的人素质良莠不齐,水平也参差不齐。洪应该算得上是佼佼者吧,在我数次踩上他的脚后,在他的不厌其烦的带领下,我终于找到了那种飞起来的感觉。洪一直在我耳边涛涛不绝地讲着,虽然所说的大多是那些官场上的套话,那些空洞的说教。但此时在我寂寞的耳朵里听来也是十分受用。我们一直跳,一直跳,跳到最后一曲。灯光亮了。我抽出手委婉地说:再见!他跟在我身后说:能否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姐姐,小声而迅速地报出了我的手机号,我想他能不能记住,那就不是我应该管的事情了。
回到家正在洗濑的时候收到他的短消息:文老师,认识你很高兴。
我才想起来他一直以为我是老师呢。
三年以前,我的确还是这所小县城的一个小学老师。然而,为了一场不那么真实的网恋,我象飞蛾扑火一样去追求幸福,辞了职奋不顾身地跑去了北京,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是短暂的,为了这短暂的幸福,我经受了长长的折磨。他能和我网恋,自然也就能和别的女人网恋。三年时间,他一次次不知疲倦地在网上寻找着真爱,还美其名曰:我只是在打游戏。也许在他的眼中,生活就是一场游戏吧。我心灰意冷,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只是回来的时候,我已一无所有。
当然,我不能告诉洪这些。在他问我是不是老师的时候。他自信地笑了:我一看你就是个老师,那么斯文。
看了短信,我没有回,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二天吃过晚饭时已经七点,而舞会七点半开场。想给姐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才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文老师,今晚去跳舞吗?我等你。我飞快地回了一个字:好!
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一个人少的角落里,我从他的面前走过时,他轻轻地拉住了我。这一晚,我没有和别人跳。他很会带人,总是恰到好处地引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前进后退,我发现和他跳舞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在我面前,他依然涛涛不绝,而我,开始喜欢看他说话时的神情。他长得并不帅气,皮肤还有点黑,他是很健康。他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生机,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我有时候偷眼看他时会发现他也在偷偷看我。我想那时候我的心是甜蜜的,幸福的。心情是愉快的。
他的话越来越多,而我的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喜欢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静静的想着他。我想他大约有三十四五岁吧,但他的样子显得比较年轻些。他常常会给我发个信息。打个电话。有一天睡觉前,我看到一条他发过来的信息:跳动的爱,爱爱爱。。。。。。。。。。。。。满屏幕都跳动着一个字:爱!我的心莫名地被幸福包围着。但在相见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说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告诉我他的情况。但我想象我这种经历的人,是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的了。
该来的还是会来。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有事耽误了没有去,晚上就收到他的信息:我想有个家,可是就有人没有他。我回复:为什么没有她?他说:这个问题很复杂,以后慢慢给你讲。第二天晚上他就给我讲了:他三年前就离婚了,其实也没有大的问题,就是性格合不来,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特别别扭。他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跟着前妻。他说他前妻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也在政府部门上班。这时候我知道了他在一个镇上当主管教育的副镇长。我想到了我的情况,在这个还有点闭关自守的小县城,没有稳定的工作还是不太让人看得起的。但我能再骗他吗?我告诉了他我的情况,当然包括我那失去的工作,死亡的婚姻,和两岁的女儿。
他沉默了。我知道他心里有了想法,但是如果该来的,早晚要来。我很平静。
他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的心里很茫然。我没有做过生意,正在做着的生意一踏糊涂,但我还不打算放弃。你会离婚吗?当然,我说。
那天的谈话是个分水岭。从那以后,我能感觉出他的冷淡了,但我也没有多想,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会来。有时候偶尔遇上了在一起跳跳舞,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他总是会问:你的事情怎么样了?我也总说:还那样。再后来他不问了。我也不说了。有一次我好几天没见他了,见了面自然地说了句:几天不见你还真有点想你了。他轻轻地拥着我说:其实我也想你。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过。然后,他在我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你是个好女人,会幸福的。末了,他轻轻一声叹息:唉,你要是没结婚就好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告诉洪他同意离婚了。他说:能在一起过还是不要离的好,离了会很寂寞的。我无语。又过了一个月,我离婚了。办好一切手续了。他还是那样一副平静的样子,说:怎么样?离了婚很寂寞吧?其实我一直都是寂寞的,和一个只要网络不要现实的人在一起,生活会有什么内容?他平静地说:去应聘教师吧,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呢。我说:再说吧。
后来,我去了成都,呆了一个月时间,对他的思念慢慢浮上心头,一点点清晰。回来的当天晚上已是十点,我给他打电话:好久没见你了,好想你。他说:你睡了吗?我说没有,刚刚回来。那出来走走吧。
于是换上最漂亮的裙子,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他大大的眼睛里。他的脸上浮上了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们慢慢地走着,说着话。他静静地说:离婚几年了,不但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甚至发现自己正在渐渐失去爱的能力。好象从来没有说特别特别想一个人,也没有说非要见谁不可,好象是见也可以,不见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也不会特别想念。即使有一两个心动的,也不会维持很长时间。他说:我不是个好男人。
我说其实我知道你并不适合我,但我就是很想你,如此而已,没有要什么结果,就只是很想你而已。我想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从成都回来前就听姐姐说他也许是交了女朋友了,看见过几次他们很亲密的手拉着手散步。
慢慢地就走到了河边,路灯的光一点点地暗下去。无意间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一震,手就拉在一起了。又走了一段路,我俩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感受着他的体温,感受着他的呼吸,相识四个月来,第一次感觉这个男人离我这么近。他吻我的脸,我的眼睛,最后吻到我的唇。我从来没见他抽过烟,却闻到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我们紧紧拥抱着接吻,但我却没有心醉的感觉。他的手开始放在我腰际,后来慢慢游离,放在我屁股上了。我有点敏感,这时候感觉他身体起了变化。我有点害怕了,因为我并不想和他发生什么。我有点抗拒。他的一只手紧紧地搂着我,另一只手挪到我胸前,我用力推开他的手,想要挣脱他的怀抱。他轻轻笑着说:怕了吗?我冷淡地说:我不想这样!他说:你放心,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我说:那我们回去吧,下雨了。
回来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他说:我背你吧。我说走吧,两个人跑比一个人走快得多。后来我们打了一个三轮车回来的。
回到家,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晚上,十一点时收到他一条信息:睡了吗?我说:没有。
第三天晚上,发给他一条信息:睡了吗?他说:准备睡了。我没发。过一会儿,又发过来一条:你想过来陪我吗?气晕。还是回了一条:你睡吧。
后来,没有信息也没有电话。奇怪的是,我前些日子对他那象潮水一样汹涌的思念竟渐渐平复。我想,我们之间,只是一段点到为止的感情,走得太近,就连最初的那点吸引也慢慢失去。
第153篇、愿我来生得菩提
一个主持人在十字街头做随机采访。他的问题是:爱情是什么?让我奇怪的是竟然没有一个相同的答案。
一个少女说爱情是琼瑶阿姨小说中的那样,爱得轰轰烈烈、你死我活才过瘾。一个中年男人说爱情和打手机一样,要不停地打电话,只有不停地打才能沟通。而一个好像正在谈恋爱的少年说爱情是一种宗教,可以让人的信仰发生改变。
一个仿佛历经沧桑的女人说,爱嘛,爱像咖啡,虽然苦点,可是令人回味无穷。这时,主持人拦住了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这个漂亮女人沉思了一下说,爱情像酒,红酒让人浪漫,白酒让人疯狂,啤酒让人舒缓,但是好酒也不能多喝,喝多了会受伤,有的人喝酒喝伤后会终生不再喝酒,爱情也一样,受伤之后再爱就难了。那天对爱情的比喻我觉得她说得最精彩了,我以为的爱情大概也是如此。
后来,我遇到一对银婚的老夫妻,我们在旅途中说到了爱情。我说了爱情似酒的比喻,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夫人说,这个比喻形象,可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爱情一定似琉璃。
琉璃?为什么会是琉璃?那么清澈美丽的东西怎么会是爱情?甚至不染尘埃?老夫人说,我们开始的想法和你是一样的,爱情那么复杂,怎么会是这么纯粹的东西呢?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这么纯粹的东西,不夹杂任何的条件和功利。
我问,难道你们的一生都这样相爱吗?甚至没有吵过架?他们笑着摇了摇头。老先生说,怎么会呢?年轻的时候经常吵架,她总抱怨我不如别的男人,或者说我不够爱她,最厉害的时候我们差点就去离婚了。可是后来,我们慢慢地适应了对方,过了这么多年。婚姻都是这样,要经过一定的磨合过程,到最后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地步才是婚姻中的上品。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能把那些婚姻中的天敌抛弃掉,比如猜忌,比如嫉妒,比如虚荣……让自己的婚姻越来越纯粹,那么爱情一定会简单到只是爱情。说完她深情地看了老伴一眼。
老夫人接着说,这时,再看你们的爱情,一定似琉璃了,因为干净到不染尘埃,只是单纯地相爱,尘世中的物欲和利欲在你们面前几乎没有作用。所以,到你老了以后,如果还能和自己的爱人在一起,如果想给爱情一个比喻,那只能是琉璃。
一日,翻看佛经,忽然看到一句话:愿我来生得菩提时,心似琉璃。慢慢地盯住那句话,眼泪就流下来。原来,爱也一样,只有认真地修,才会成为琉璃。
第154篇、爱,拿什么拴牢它
20年前,她还是个十六七岁的俏丽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不佳,但因为是校长的千金,又楚楚动人,于是老师们喜欢,同学们迁就,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过多的宠爱,教会了她如何撒娇,在父亲跟前是发嗲,在哥嫂跟前是娇嗔,在同学跟前是任性,在老师跟前是扭捏。比如课堂上回答不出问题,她一双好看的杏核眼求救般地望着老师,纤纤细腰拧麻花似的不停地扭,弄得老师受不了,不忍心再让她扭下去。
可是,她偷偷喜欢上了他。他是班长,家境贫寒但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她主动接近他,暗地里跟他交往,有了什么好吃的总给他留着。在那个年代,他们无非是找机会倾吐心声而已,其实,他连她的手都不敢去拉。
升入高一后,她竟对校长父亲挑明了,她要让自己的爱情走到阳光下。父亲有三个儿子,只有这一个女儿,自然百般疼惜。大约也是看这位班长孺子可教吧,校长就托人捎信,让他们家叫媒人来。你可以想象另一对爹娘是怎样的受宠若惊――若非校长亲自开口,依家境,这桩婚事是不敢想象的。
她和他的婚事一下敲定,她高兴极了。在乡下,定亲仪式就像月老拴的一道红线,把她与他紧紧地拴在了一起。
当他成为校长大人的准女婿后,得到了许多追捧和实惠:老师们更加赏识他,同学们也巴结他,人人都能看得见他头顶上笼罩着炫目的五彩光环。临近高中毕业时,她父亲又为他争取到保送上大学的机会,好多人羡慕得眼睛喷血。她则更加得意,就像在拴他的那根红线上又多了一道绳索,把他拴得更牢了。有了更雄厚的资本,她在他面前更是恃宠而娇,发嗲,娇嗔,任性,扭捏,这会儿全用在他一个人身上了。
他的内心深处,却藏着太多的苦恼。订婚后他才发现,她有时太霸道了,简直是蛮不讲理。她被娇宠惯了,在他面前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他必须时时哄她开心。他艰难万分地应付着她,心里却没有一点儿爱,但他不敢向别人诉说,这桩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像一张网结结实实套牢了他,让他窒息。
大学毕业前夕,他被迫和她结婚了,理由是她父亲又托关系为他联系到一家很好的单位。她家把对他一次次的分外眷顾,看做是他必须感恩的筹码,有了这些无形的绳索,就能把他牢牢地拴在她身上,想跑也跑不了。
但他与她之间的隔阂,却像一堵越砌越高的墙。在大城市读了四年大学,他接受了很多新观念,她却高中没毕业就闲在家,守株待兔就等做他的贤妻良母。婚后他们时常吵架,每次争吵的原因或许不同,最后却都转换成同样的逻辑:他的一切都是她家给的,否则,他狗屁不是。她的这些话像一把利刃,无情地凌迟着他高傲的自尊,而她父亲也每每站出来,也是警告他不要忘本。每次吵架后,他就赌气回到城里,一两个月不回家。那时他们已经有了儿子,一年后女儿也降生了。有时他想想,她一个人带俩孩子住在娘家也不容易,但他不愿意再听她父亲没完没了的训斥,寂寞的时候,就去跳舞胡混,情感的天平渐渐倾斜。他长得不错,又年轻有为,颇受姑娘们青睐,他后悔当年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这桩屈辱的婚姻。
这时候,她父亲和她三个哥哥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为了她的终身幸福,他们调动一切力量要把他从单位里整下来,让他永无出头之日。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他们完全可以做到这一点。
他害怕并退缩了,因为他不愿意失去到手的一切。他硬着头皮回去陪了她一段时间,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她。她满足了,似乎找回了丢失的幸福,便在父亲和哥哥面前为他说好话,求他们放过他。那时,他感到她是真心爱自己的,她心地是善良的,只是脾气被宠坏了。但他心底已经对她们家滋生了仇恨,并像阴云一样遮蔽了他与她的情感天空。
一年以后,又一个孩子出世了,他却坚决提出离婚,因为他在单位里的地位已经稳固,任谁也不能动摇了。她哭着求他,说她们家丢不起这个人。他看着昔日骄傲的公主,如今抛开颜面低三下四地哀求自己,有了一种胜利的感觉。他铁了心要离婚,目的就是报复。这桩婚姻,从一开始他就是被动接受,丝毫没有谈恋爱的感觉,他追求真爱的愿望太强烈了。跟城里那些时髦的女子比,她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其形象和邋遢可想而失口。
她不相信他真会如此绝情,就抱着几个月大的孩子进城来,到单位里跟他闹,扬言要死在他面前。在绝食的情况下,她还要喂吃奶的孩子,几天下来就憔悴不堪了。他虽恼恨她,却怕她出事,就端一碗面过来劝她进食,安慰她说只要答应吃饭,什么都好说。她以为他还在乎她,就对他撒娇道:“那,你喂我。”他一听便丢下饭碗,扭头离开了。第二天,他从单位里彻底消失了,他抛弃了所有的一切,跟另一个女子私奔了。
绝望中,她搂着年幼的孩子欲哭无泪。这一年,她已经30岁了,拉扯着三个孩子苦苦支撑了两年,只得又嫁了个男人。这是个高大健壮、胡子拉碴的男人,因家庭成分不好给耽误了,快40岁了还未碰过女人。男人对她很好,什么事都迁就她,任劳任怨地把她的孩子一个个抚养大。有时她望着生龙活虎的儿子,脑海里却常会浮现出负心汉当年清秀的面容。身边这个粗糙的男人,让她常有恍若隔世之感,心里一直疙疙瘩瘩不痛快。即使后来,她风风光光地给大儿子娶了媳妇,又体体面面地送女儿出嫁,在人前她满脸是笑,可心底总抹不去一份苦楚与落寞。
这一年,她的小儿子也考上了大学,男人显得特别激动,兴奋地张罗着四处筹借学费。她发愁地说:“借这么多债,可咋好呢?”男人大大咧咧地说:“没啥,不就四年吗?”
“大不了我再去砖瓦窑拼上四年!”她忍不住哭了,泪眼汪汪的:“你忘了自己多大岁数了?叫我咋能忍心呢!”
一天,她正和男人在院里忙活着,门口忽然传来邮递员的喊声,说有她一封挂号信。“咣当”一声,她手里的笸箩落了地。多少年了,从未有人这么直截了当地喊过她的名字,也没有人给她来过任何一封信。刹那间,她就猜到了这是谁的信,仿佛期待了很久似的,她从邮递员手里一把夺过来,急急地往屋里走。关上门时,她没忘了对愣在那里的男人说一句:你不要跟进来!
不久,屋里传来她嘤嘤的哭声。男人也猜到了,这信八成是她日思夜想总不能忘怀的那个负心汉寄来的。只是,他没有进屋。想哭就哭个够吧,她实在压抑得太久了啊!
‘约摸一顿饭工夫,她从屋里出来,两眼红肿得像八月里的桃子。她不说,男人也不问,两人心照不宣,只是默默地继续干活。
平常的日子继续着,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可后来的日子,细心的男人还是发现她有了不小的变化:脸上开始带笑模样了,一笑,那张脸还像当年一样生动。脾气,也开朗多了,随和多了,跟男人合作也比以前默契了,有时彼此还开个小小的玩笑,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连邻居们都说,孩子他娘是怎么了,像变了个人似的?
男人暗暗惊诧于她的这些变化,他猜这变化一定跟那封信有关。那个人会在信里说些什么呢,竟让她打开了拴系多年的心结?是负疚痛悔?是嗟怨依旧?还是想旧缘重续?也许是兼而有之吧。这么多年过去了,想必对当年的恩恩怨怨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吧。男人想。
男人很小心地对她说:“跟我过了这些年,从没见你这么高兴过。你知道吗,现在的你才是真实的你。”
她明白男人想说什么,深情地斜睨了他一眼,主动表白说:“你知道那封信是谁来的吗?”
男人知道那封信已被她烧掉了,就问:“他都说了些啥?”
“我说了你可能不相信,那上面除了我的名字,竟然一个字也没有,就是几张白纸。不过,我看懂了!”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一个字也没有,又什么都在上面?”男人盯着她舒展的双眉,一张大嘴忽然附到她耳边,悄声问:“谁都知道你是咱镇上最爱撒娇的女人,跟了我这些年,咋从没见你撒过一次娇呢?”
问得她心里一颤,泪水一下子模糊了双眼,淋淋漓漓的酸楚陡然漫上心头。当年她抛出那么多绳索想拴牢一份爱情,结果却作茧自缚,把自己给牢牢拴住了,以致错失了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的机会。强睁泪眼,她想好好瞅瞅眼前的这个男人,可身子却像被抽了骨头似的,软软地瘫倒在他宽厚温暖的怀里……
第155篇、如果可以换回你的幸福,我愿意折我的寿
当我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陌生的城市里,看着街上一对对的情侣从我身边走过,我的心像被他们摘去的一样痛。在一年前我和他们一样,有个爱我的女孩,她比我大三岁。当时我不知道怎么样去疼她,当时我也不知道她想要什么,我不知道怎么去哄她开心,后来她就一点一点的厌倦了这种生活,她从我的世界里彻底离去,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恨自己,恨自己当初没有用心的去倾听她的心声。
她从我世界消失了,我才明白我真的离不开她。就像是鱼离不开水一样,就像是鼠标离不开键盘一样。我用尽全力想去忘记她,但不能。鱼离开水会死,鼠标离开键盘会成废物,我真的离不开你!你回来吧!回到我身边,让我有一次疼你的机会。回来好吗?回来好吗?此时我的心在不停的流着血。
每天工作完我都会去小卖店里买一扎一扎的酒奔家里搬。我想用酒精淹没自己。喝醉时会不由自主的来到海边,跪在海的面前久久不起,希望海能把我对她的思念能带给她。
也许海听见了我的心声,在大海的波浪声中,我被大海带进了梦中,在梦中我见到她了,但她不认识我,不论我怎么喊她的名字,她都不答应。后来大海告诉我,她已经失忆了。我不停的追问大海:“她是怎么失忆的?”可大海就是不说。大海说:“这已经违反了天规了,小伙子快回去吧。”后来我跪大海面前,求他告诉我,他就是不说,“后来他说你想要知道也不是没有办法。”“大海你说,我什么都愿意为她舍弃!”大海说:“要你折寿!!”我一时讲不出话,大海笑了,“小伙子回去吧!”“就算要我现在跳进海里我都愿意!”大海愣住了。长叹一口气。“唉……现在人间还有这么痴情的人。”后来大海把她失忆的过程重现了,大海说:“你真的要看吗?”“嗯!”“要你少活三十年你愿意吗??”“嗯!我愿意!”
大海上出现了一个画面,我看见那个男人打她一个巴掌,打特厉害,那个男人把她一推,头就撞到柜子的角上了,顿时头上的血流的到处都是,染红了她的衣服,当时就昏过去了。可是,那个男人并没有送她去医院,而是转身就离开了。后来是邻居发现她昏倒,打的电话。到了医院医生说她失血过多可能会失忆,现在能不能保住命还不一定。在抢救室里有好几个时辰才出来,医生说:“她失忆了,你办理住院手续,她需要住院。”那个男人不讲理死活不肯住院硬是要把她带回家,到家也不管她,她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床上。
大海停止了画面,我坐在那里,我像是一个死人的坐在那里。于是我又向大海提出一个请求,:“大海,能不能告诉我,她现在在哪里?”大海没有回答我,我又一次的跪在大海面前恳求,大海说:“你想知道要付出代价。”“不论什么代价我都愿意。”“如果在折你20年的寿你还愿意吗?”“嗯!愿意!”大海说:“你已经折50年的寿了。”我问大海我还有多少时间,大海算算,“小伙子你还有十年”“我愿意,十年够了,你说吧!”“她现在和你在一座城市,回去吧,我会让你们见面的。”醒来时我睡在海边眼角不断的流出泪。
我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那个男人,我一把把他拉住,一拳头把倒在地上,“你是谁!“他站起来就想打我。后来有人报警,我们被带进去了,我把这一切都说出来,后来他也认了,警察说你们私了。
我们出来了,他说:“你想把她带回去,也不是不可能。”“你说,什么条件?”“你拿三十万。”“好!一个星期在这里见。”我回到家,翻出所有的存折加在一起也不够三十万的,后来我把房子卖了,凑够了三十万。
一个星期后我们见面,当我看见她时,她头发凌乱,头上还缠着纱布,瘦的我都差点没认出来,我忍不住自己的情绪,想
去把他毒打一顿。但我还是忍住了,我怕吓到她。当我慢慢走进她身边,我看见她的眼角是湿的,眼睛盯着我看,就像是她记得我似的,“钱,三十万一分不少”他拿到钱立刻走了。
她什么也没说就跟着我回家了,到家里她什么事都做,总是小心翼翼的。有一次我对她讲话声音有点大了,她反应激烈,:“别打!我什么事情我都做!别打我!别打我!别打我!“当时我的眼泪就忍不住了,我慢慢的走到她的面前,把她扶起来,我能感觉的到她害怕的直发抖。我把她搂在怀里紧紧的抱着她,说:“宝贝,没事了,没有人在敢打你,没事了。没事了……”她渐渐的平静了。
在我的悉心照料下,她渐渐康复了,记忆也差不多都恢复了。有一次她说想去海边玩,我们就去了,那天我们玩的特开心,天渐渐的黑了,她说:“我们今晚不回去好吗?我想看日出。”那天我们在海边呆一晚上,她躺在我腿上说:“真的好想一辈子都这样。”说着,她就睡着了。
大海在呼唤我,十年过的好快,大海问:“你后悔吗?”我说:“不!如果我的离去能换回她的幸福我值了!大海您能在答应我一个请求吗?”“你说吧。”“在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了,我能陪她过属于我们俩最后一个生日吗?”大海答应了我的请求,大海说:“时间到了你自己该知道怎么做。”
“宝贝!快看,日出!”我看着太阳慢慢的升起,在那刻我好想让太阳停止,不升也不落
那样我就不用去执行大海的。
宝贝假如有一天我会从你的世界里消失,请不要为我而落泪,因为我会心疼的。不要为做任何的傻事,因为我会离开的不值得,你要过的好好的,我的离开才有价值,你明白吗?
宝贝再见,不!应该永别了……
第二天她醒来就没见到他,她疯了似的到处找。最后是大海告诉她一切,她在那一刻,她跪在大海的面前恳求大海能收留她,大海说:“姑娘好好活着,我不会在犯同样的错误了,让离开的有点价值吧。”
第156篇、对不起胜过我爱你
有两句短语男人在恋爱时是经常说的,这两句话分别是“对不起”和“我爱你”。甜言蜜语的男人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性格内向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男人唯有懦懦地说“对不起”。不管说哪句,只要肯说,总是能看到效果的。因为这两句话对女人是非常有杀伤力的,一个男人都“对不起,我爱你”了,还想怎么着?
无论什么性格的男人,恋爱时,可能是他这一生说话最多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比如精神错乱成了话痨),婚后的男人说话的频率会大大下降,不仅对“我爱你”惜字如金了,就是“对不起”也懒得说了。惜字如金和懒得说,客观原因在男人这儿,主观原因其实还在女人那里,因为女人不再逼迫男人开口说话了,既然恋爱的时候能逼,结婚后怎么就不能逼了呢?这说明女人也会产生婚姻疲劳的,再加上柴米油盐永远比甜言蜜语重要,所以,男人们不说就不说了吧。
可是,有些时候,不说也不是办法,因为有些矛盾,必须是用言语才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女人对“对不起”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我爱你”。“我爱你”是适合于打情骂俏的语境之下的,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说这三个字实在是不合时宜,也未必见得能收到预期效果。相比来说,“对不起”就好使多了,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承认错误。围城内的争执,不就为了一个胜负对错吗,承认错误,说声对不起,大不了再自抽几个耳光,你再看结果——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化解不去的怨气。
作为一个男人这一生说出的“我爱你”很少有发自肺腑的,要么情势所迫,要么别有所求,估计很少有男人敢保证自己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不干巴巴的。但女人是感性动物,即使干巴巴的也爱听。所有的幻境最后都要破灭的,包括曾经由甜言蜜语构筑的海市蜃楼。女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在更大的程度上,“我爱你”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可持续增值的情感债券。爱我还冲我大喊大叫?爱我还花天酒地夜不归宿?爱我还对我撒谎?……算了,那不是爱。
那些被婚姻缠绕得疲惫不堪的人,那些彼此尽力收拢身上的刺避免刺伤对方的人,那些目光很少对视时时胆战心惊生恐爆发“世界大战”的人,是没有权利说“我爱你”的,“我爱你”也从未如此苍白无力甚至无聊可笑过。但爱确实又存在,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手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锯掉的话却感觉到疼”,也像每天早晨醒来看见阳光心里会踏实地想到普通的一天将要开始,而遇到雨雪天气总会担忧发生一些什么一样。
还是说“对不起”吧。我们对不起对方的有太多。首先我们违背了曾经说过的让彼此快乐的诺言,我们做不到。许多许多人都做不到,即使他们在内心深处还爱着。还有我们并不真正地了解彼此的心灵需要,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个体,有着各自固执的思维逻辑,两个人不被对方同化不奇怪,真正同化了那才奇怪,因为这意味着肯定有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尊——虽然有人常说婚姻中是没有自尊的。
所以,不说“我爱你”了吧。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远比那句虚无的话语更实在。一句“对不起”,代表了宽容的姿态,代表了实质的退让,带来了和平与温暖,谁说这不是爱?
第157篇、女孩与发夹
故事概要:
一个女孩喜欢上同院里的一个男孩,而男孩难以忘怀女孩小时的狼狈样,难以抱以爱心。一日,两人同去看演唱会,男孩深为台上女歌星的美貌倾倒,女孩问:“你看什么看得如此入迷?”男孩答:“那位歌星的发夹真漂亮!”后来,女孩 在商场里看到了同样的发夹,但是价格不菲。女孩忧郁再三,想起男孩看女歌手时的痴迷样还是狠下心决定买一个。但是钱没带够,于是交了定金,下回补齐钱才取货。女孩后来又去了商场交钱,补齐了发夹的钱。就很神气的回家了,边走边想:我带了美丽的发夹,该多好看那!,象那日演唱会的歌星一样!那男孩该喜欢我了……女孩越想越美,很高兴的回家了,一路上有很高的回头率。进了大院,见到男孩也在与人聊天,抬头见了女孩,很惊艳的样子。女孩更得意了。后来,女孩发现自己头上的发夹没了,女孩很焦急,沿途找回去,一直找到商场里,原来,发夹女孩忘了拿走。
分析:
自信的力量能吸引人、征服人
第158篇、桃花缘
哎,十年磨一剑!想我出生于书香世家,纵使天资纯良、才情俊逸,然,科举如若不中,又与市井游民何异?文字,本源于浊世流俗之中,罢了!罢了!教我如何不为之动容。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清明时节,平日埋头寒窗,却苦读不知春已浓。今儿正逢一个难得的晴朗天气,“屋外”应是桃红柳绿蝶舞蜂飞,我决定暂且放下笔墨出去走走。
一路上杨柳花飞、莺歌燕舞、清风微拂,我不禁感叹大自然之淳朴花花鸟鸟之靓丽,沿着春的气息浑然不知走了多远,渐渐抛却了已经模糊不清的城。伴随着午后的阳光,忽然觉得腿酸口渴,我打定主意决定找一户乡野农家歇歇脚讨杯水喝,这里已是僻野不知有没有农家居住?
我举目四望,见不远的山坳处于万株桃花掩映中露出一角茅屋,袅袅的炉烟于屋内散发出来,婉若人间仙境一般,我不禁加快了步伐。沿着桃林间的曲径往里走,当茅屋完全呈现在我目力所及之处时,我不禁惊叹:“不知何方高人在此隐居?
”只见翠绿的山脚木屋坐落于纷脂桃林之间,有一竹篱围成的小院柴门半掩,当我走进院中梅、兰、竹、菊在微风的轻拂下交相辉映,心想:“此主人必是一位仙风道骨、白发美髯的老者”,于是高呼:“小生踏春路过,想讨一杯水喝!”吱呀一声,房门敞开,谁料开门的竟是一妙龄少女。
少女淡妆素服独立遥阶,我再次说明来意,少女便殷勤的引我于草堂落坐,亲自厨下去张罗茶水,我也少有空间的仔细打量了一番,只见室内窗明几净一尘不染,墙上挂的山水字画与桌上的笔墨纸砚映出了浓浓的书香之气,我不禁心生疑问:“到底是何许人也隐居此地?
”恰逢这时,少女已端茶进来轻唤一声:“公子,请用茶”言谈举止落落大方,我赶忙从思索中回过神来,逢迎的双目正好遇上少女热情的明眸,少女迅即垂下眼帘,白皙的脸上燃起两片绯红,一份娇羞更显得楚楚动人,“世间竟有如此明媚的女子!”我再一次傻傻的怔在那里。
“公子,请喝茶”少**柔的话语使我自知已经失态,于是轻轻咽了一口茶水,故作镇静地表明了自己的姓氏和乡里,接着忙问小姐的姓氏及家人。小姐娓娓而答:“小字绛娘,随父蜇居于此。”我虽学识浅薄但男女之间的礼数还是懂的,于是不再深问而是把话题转移到了风景与诗文上,“这里远离市井车马风景宜人,是踏春游玩不可多得的好去处”绛娘听我言只是含笑颔首并不多言。
面对盛景佳人我禁不住吟咏一句,当我拙口粗吐:“桃红暮若鸾凤齐鸣”
“柳绿夕年鸳鸯比翼”绛娘接到。
不曾看见佳人丹唇开启,声音却如丝丝春风如约而至,风景迷人,伊人却醉人!这时的道德礼数在我心里就如同那大山一样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不知不觉中已近日落西山,我对绛娘表明了辞意,绛娘也没有太多的挽留。
“小姐请留步”
“公子慢走”
映着落日的斜晖桃红的淡雅,伊人倚门…我不清楚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脑子里全被那一双脉脉含情目占据着!胡乱收拾了一下,草草的睡了!
平日里依旧埋头书案,日子久了渐渐的淡忘了此事。转眼又到了桃花灼灼、柳絮翻飞的季节,我忽地想起了去年的这件逸事,于是决定再去拜访,一路上我再也无心欣赏沿途的盛景,径直朝那片桃林奔去…还是和去年一样花开如旧,我的心里却隐藏着丝丝的惶恐不安。
走进院落,里面寂静无声,我也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望着茅屋柴扉上的那一把铜锁,风景今朝是,人事昔昨非,往事历历在目夕阳西下我取出笔墨写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回到家中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她到底去哪里了?”绛娘的倩影充斥了我的整个脑海,一连几日更是无心读书,明天就是清明节了我决定再去探个究竟。
当我走近茅舍时隐约听见里面传出阵阵苍老的哭声,我赶忙走进,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看我进来迟疑了片刻问道:“你是崔护吧!”我感到一丝诧异,连忙点头答到:“小生正是崔护”,老者一听老泪纵横哽噎地说:“小女绛娘,年方十八,待字闺中,自从上次见了你一直对你念念不忘,她总是说你若有情定会再来拜访,可春去秋来等过了一天又一天本已绝望,那几**带小女去亲戚家小住了几日,可回来看到了你写的诗,知你已来过,错过了时机以为你以后永远不会再来,小女整日茶不思饭不想现在恐怕已经…”听此言如晴天落雷一样炸在了我心上,我走进绛娘看着她浅眉微蹙的面容,顿感世间一切好像都苍老了,初次见面痴情却这般!是我害了你…
第159篇、勇敢爱补袜子的女孩
朋友告诉他,说她很喜欢他。她是沙坪坝三峡广场火车站附近某医院的一名护士,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样子,极惹人怜爱。他性格沉稳,没有十足把握不轻易决定做一件事。尽管也喜欢她,但他担心朋友是在开玩笑,万一她不喜欢他,而他去表白了,岂不要大大出丑。
在他犹豫时,一帮朋友利用周末时间出去玩,她也在其中。他们是步行前往景点的。路上,他突然觉得大脚趾很疼,走路一瘸一拐起来。这时,大家都很累,几乎没人注意到他的瘸相。她出现在他身旁,关切地问:“累了吗?”她的关切,让他心里一热。
晚上,他们下榻在一个“农家乐”。在一行朋友聊天时,他悄悄地脱下鞋子,发现大脚趾戳破了袜子,且破了皮,血迹斑斑。他脱下破了洞的袜子,准备再穿上鞋子时,她说:“鞋子上细菌多,你破皮的地方需要消毒处理,否则容易感染!”不待他回答,她便从随身小包里拿出医用消毒剂,和一块防水胶布。她将他的脚轻轻放到小凳子上,而后开始消毒。
她细致认真的样子,让他心里涌起一股幸福感:“你好专业哦!”她笑着说:“你忘了我是爱德华医院的一名护士吗?”他摇摇头说:“怎么会忘呢?以后我会常去爱德华医院看病!”她嗔怪地说:“乌鸦嘴,哪个要你经常去看病啊!”
在给他磨破皮的大脚趾缠上胶布后,她说:“把袜子给我!”他不好意思地说:“谢谢!我的袜子太臭了,不要吧!”
她不由分说地从他手里拿过袜子,而后找“农家乐”的老板借来针线。他心里一阵感动,知道她想做什么。他说:“不补了吧,明天回去扔了得了。”她看着他说:“明天还有走那么多路,破了洞的袜子穿着不舒服。”
她慢慢地展开破了洞的袜子,小心地缝补着。他的眼睛潮潮地看着她补袜子的样子。她补得很认真,一双在灯光下明亮的眼睛看着双手,眉毛微微上翘,嘴唇紧紧抿着,对其他人的挤眉弄眼不闻不问。他心想:“你见过多少会补袜子的女孩!还犹豫什么呢?”遐想间,她把袜子还给了他。他把袜子拿在手里,细细一看,很精巧的手工。看着缝补得很好的袜子,他心里突然间增加了很大的勇气。他决定,无论有没有把握,他都要勇敢地爱会补袜子的女孩!
几天后,他正式向她表白了心声。她没有拒绝,开心地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拥有着会补袜子的她做女友,他觉得她补袜子的那个样子真是迷人极了。他在心里突然很感谢起来那天袜子破了个洞,是它鼓足了他的勇气……(文/汪洋)
第160篇、你是我前世种下的因
第一章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因,今生报。这段尘缘的纠葛,要历尽多少磨难,才能结束。
时间淡漠了感情,缩短了分裂的距离。再完美的爱恋,感情基础再好,也经不起长时间的冷淡,再恩爱的伴侣,也抵不住相互的猜忌和怀疑最终走向破裂的边缘。
林子轩独自一人在海边漫步,他看着潮起潮落,不免也心生感慨。他一脸忧郁,看上去显得比较憔悴。心想,这段不明不白的情感早晚要做个了结,还不如趁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也不会耽误大家的前程。只是,他心里就是不明,为何自己这般对她,到头来却换来她朋友的一句话:“你俩不属于同一社会阶层的人”这句回应。越想越心痛。心里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过去的种种画面,不断在脑海里浮现,好像快要爆炸了一样。他不敢再多想下去,那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得精神分裂。眼前的潮起潮落,也让他看开了。人生就像这潮水一样跌宕起伏,何况感情呢?再说这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决定得了的,既然她不把这份感情当回事,那又何必再拖延。更何况自己眼看就要离开这片伤心的土地,远赴英国留学。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她的号码:“喂,雨涵,是我子轩,有点事与你谈谈,我在老地方等你。”朱雨涵接通电话应了一声:“好,等我半个小时。”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似乎也感觉到这个向来沉默寡言的年轻人的心事,也在叹息。一阵微风吹过,他脸上的肌肉似乎有些颤抖,胸口感觉到一阵阵的剧痛。也难免,毕竟这是他有生以来最爱的女孩,怪就怪在他们相识的不是时候。
半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朱雨涵步履匆匆的走来。她还是那么美,那么迷人。一身紫兰色的连衣裙,一头乌黑的长发,恍若仙女下凡,在月色的映照下,愈发秀丽,迷人。一阵微风吹过,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沉醉了此时的月色,沉醉了潮水。 只是,她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单纯,可爱的女孩。从最初的烂漫单纯的女孩蜕变成今日的都市女强人。两人定睛注视好久,似乎要来一个诀别的拥抱,可是他们却步了。毕竟他们已经不再是曾经那无话不谈,打打闹闹的伴侣。朱雨涵望着这皎洁的明月,心中感慨到:“那年我们在这里的情景还记得吗?当时也是在这个傍晚,在这个绚丽的晚霞映照下,我们许下的诺言,要一生一世相爱,一生一世在一起。当时曾经在皎洁的月光下,在浪潮涌动中欢快嬉戏。今夜,这月色,这浪潮,依旧这般美丽。”林子轩默默看着雨涵,这一别,今生就不知道还能不能见面。他沉默了一下,说:“我们分手吧!”朱雨涵的双眼瞬间湿润了,眼看着那行泪水将要顺着脸颊流下时,她转头沉默了一下。便回过头问:“为什么,你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说好的一生一世,可现在你却要提出分手。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另有别人了?”林子轩的嘴角微微颤抖了一下,此时他的心里未曾不是如万箭穿心一样,疼得无法呼吸,可他牵强的忍住,不让她看到他的伤痛。他说:“爱与不爱,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至于有没有别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没有。”也许吧!再坚强的女人也有脆弱的时候。她再也无法克制住那湿润的双眼,顷刻间如倾盆大雨一样,一泻千里。子轩他毕竟还是爱着她,不忍心看到她这般伤心。捧着她的脸蛋,轻轻搽着她那脸颊上的泪水。他对雨涵说:“这样吧!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我明天就要去英国留学了,三年之后,如果我们依然都还爱着对方,我们就从新开始,好吗?别哭了,好吗?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两人走在马路上,夜风吹得让人心里发凉。或许老天知道这对曾经恩爱的恋人,也将要面临痛苦的抉择,此时的夜空也显得格外稀疏、暗淡。目送雨涵上楼去后,林子轩便独自一人在街上游荡,今夜也将注定是个不眠夜。
当机场上空的那一声巨响,林子轩已经带着满腔的最美记忆和伤痛走了。
第二章
岁月如同一把锋芒的宝剑,把每一个行走在旅途上的行人刻满沧桑的波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在失去之后方懂得珍惜,连梦里也想着能够破镜重圆。
或许这就是人的惯性吧。自那以后,朱雨涵总在夜里独自流泪,望着夜空的明月黯然神伤。对酒当歌,那一曲肝肠寸断,陪伴着她度过那漫长的三载光阴。整个人也都日渐消瘦,憔悴。她依旧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依旧每天傍晚独自走在那片别离的沙滩,看着那潮起潮落和即将逝去的晚霞,她似乎想明白了一些。这些年来自己确实忽略了他,想想他这些年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那么贴心细微,而且他的心思还是那么的单纯,如今这世上哪里还能找到这样的男人。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独自拖着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走在马路上,对未来感到无比的渺茫和彷徨。纵使华灯丽影,纵使再豪华的房子,也没有了昔日那温馨的关怀。她的朋友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痛惜的是,好好的一个人,竟被这感情打击那么大。李茹雪实在看不下去了,她走到雨涵面前说:“雨涵,那个负心的男人我们不要也罢。有多少人排着队希望能够得到你的青睐。下个月是我们公司成立三周年庆典吗,咱们好好放个假,去旅游吧,咱们就去海南三亚怎么样?”
因为是公司的庆典活动,朱雨涵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只好勉强应允。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眼看就要到下班时间了,朱雨涵看了看手上的工作也忙得差不多,就跟李茹雪打了个招呼,说有事先走了。是啊,对她来说,今天是个伤心的日子。三年前的今天,她和林子轩在海滩上分别。每年的今日,她都要独自来到那片离别的沙滩,希望他能够出现在这片海滩,可每一次都是落泪而归。今日的海风依旧和当年一样,吹得那么清爽,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依旧,这里的全部依旧,唯独只有自己,拖着疲惫的身躯在这里飘荡,纵使景色再美,也无心观赏了。
转眼到了公司庆典的日子,他们在公司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宴会,和几个要好的姐妹一起飞往海南三亚了。
需要真正的放下那挚爱的人,又谈何容易?林子轩亦是如此,在他脑海里,她频频的浮现。为了不让自己的情绪影响着自己的学业,他拼了命的去学习,尽量使自己不再去想那么多的事。最终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学成归国去了。
回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林子轩还没有打算好做什么工作,只是一天到晚在笔记本写着这些年来所发生的一切,用最美的语言记录着生活中的点滴。这天傍晚,他独自一人走在和她曾经一起经历过诺言和别离的沙滩,过往的一切随着天边那道晚霞的变化而变化。心想:不知这些年她过得可还好。不过也只能是想想而已了。毕竟他们之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自从那次分离,就已经注定了。随即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去休息了。
而朱雨涵,虽然说是去海南三亚旅游散心,可依然是一副忧郁寡言的样子,整个人都没了什么精神,恍如行尸走肉般存在于这个世界。李茹雪他们看着也够叹息起来,只是不知如何给她分忧,不知如何才能劝导她振作起来。
岁月匆匆,转眼间已不知不觉过去了半年了。林子轩也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凭借自己的扎实文字功底和写作技能,再加上他留学海外的背景以及那些作品得到了一些知名人士的认可和称赞,轻而易举的在深市找了一份现代文学总编的工作。重新走上文艺作品编撰和创作的道路,虽然工资微薄,但至少是自己喜爱的职业。慢慢工作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就这样简单的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闲暇时就创作自己的作品,也是一种人生乐趣。
在下月9号在北京举行的文化交流会,林子轩的工作也逐渐忙起来。领导派他去参加这次重大的交流会。
这天清早,林子轩早早起来,简单吃了个早餐就前往会场。一路上看着首都北京的面貌,不禁感叹。美丽的北京,悠久的古都,不愧是五千年华夏的文化瑰宝。走入会场,心里暗暗想,看来这次将会有大收获。一不小心,撞上了对面走过来的女孩。女孩一身淡粉的装束,一双秋水般的眼睛,犹如古代名流人士的富家女子,那般迷人。
林子轩:对不起,有没有伤到哪里吗?
刘轶兰:没关系,没事。我是刘轶兰,来自北京,自由文学爱好者兼小说家。
林子轩:您好!我叫林子轩。来自深市,很高兴认识你。
经过一阵子的寒暄之后,两人都被对方的气息和涵养深深吸引住了,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就这样,两人的命运也因此产生了交集。
第三章
交流会很快也就结束了,难得来趟北京,林子轩希望能够好好的在这里玩几天。既然来到北京,如果不去爬长城,游故宫,不去鸟巢、水立方等这些国家级旅游景点好好游玩一下,岂不是白来一趟。不过他人生地不熟的,得找个导游,带他好好玩一下。
这样想到了刘轶兰,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林子轩:您好!刘小姐吗?我林子轩,昨天在交流会上认识你的,我第一次来北京,想好好游玩一下,可人生地不熟的,不知您是否有空做个向导。如果可以咱们今晚一起吃个饭,可好?
刘轶兰:好啊!那具体事宜咱们今晚详谈。
林子轩:好,那今晚吃饭你说在哪里好,你是本地人,你熟悉,哪里比较有特色呢?
刘轶兰:去前门吧,前门那里聚集老北京的特色,而且只要几分钟就可以到天安门广场,吃完饭还可以到那里散散步。
林子轩:那好,那到时候电话联系。不见不散。
刘轶兰:好,不见不散。
挂断电话,已经将近是下午五点了。手头上的事情也忙得七七八八,稍加整理了一下仪容便出门去了。
傍晚的北京,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更加灿烂,犹如一个中年男人一般,耐人寻味。那股浓厚的文化气息,在秋风中飘荡开来。独自漫步在护城河边上,那一排排的柳枝随风摇摆着她那妩媚动人的腰身,向过往的行人展开最热情的笑脸。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就已经来到前门,林子轩依照约定,在这里等候刘轶兰的到来。
转眼间,天已经慢慢黑下来,林子轩刚想拿手机出来玩一下游戏,打发这一点点时间。突然刘轶兰的电话来了。他接通了电话:喂,到哪了,我在前门了。
刘轶兰:好,你等我五分钟,马上到。
不一会,刘轶兰出现在了林子轩的眼前。这次她换上了一套淡兰色的连衣裙,散落的头发在晚风中拂动,伴随而来的阵阵清香,令人深深的陶醉。只见林子轩一副惊愕的表情,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约定。连她什么时候来到跟前,都不曾察觉。
“喂,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刘轶兰说。
林子轩;“没什么,刚刚被你给吸引住,太入神了。不好意思。”
刘轶兰:“有吗?你也太夸张了吧!”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走咱们去吃饭,想吃什么?”
林子轩:“我对北京不熟,你来决定吧!”
刘轶兰:“那咱们就去吃北京烤鸭吧,来北京不吃北京烤鸭可就说不过去哦。”
两人很快来到一家离前门不远处的烤鸭店,找了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两人看看菜单便把服务员叫来了。
服务员:二位需要吃点什么?
林子轩:给我来份北京烤鸭吧。刘小姐你吃什么呢?
刘轶兰:给我来份炸酱面吧。
服务员:好的,二位稍等片刻。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已经是相见恨晚了,不一会儿就拉起家常,有说有笑的谈着。不一会儿,食物陆续上桌,两人说说笑笑,直至八点多才依依不舍的走出饭店。
林子轩:刘小姐,多谢你今晚的赏脸,明天还要麻烦你做个导游,带我转转北京城,谢谢你了。
刘轶兰:怎么还小姐长小姐短的,那样叫多生分,这样,你我叫你林大哥,你叫我小名刘兰就可以了。林大哥,今晚多谢你的晚餐,你就放心,一定让你玩个尽心不舍得走。
林子轩:嗯也好!那明天见。
刘轶兰:好的,明天见。
目送刘轶兰走后,林子轩独自来到天安门广场散步。看着祖国在花灯丽影下绽放异彩,不禁心中感慨万千。伟大的祖国能够有今日的繁华,离不开几代伟大领导人的英明领导。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短短几十年间,国家的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世界发展中国家中逐步成为传奇。
因为明天还约定了和刘轶兰一起游北京城,走了半个小时左右他就回到酒店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子轩早早起来,简单梳理出去随便吃了一点早餐,便回到酒店看一一会书,看时间差不多,便和刘轶兰一同游玩北京城去了。时间过得也快,两人有说有笑的游玩了北京比较著名的景点,。例如:故宫、长城、鸟巢、水立方等等。一起开心的度过了美好灿烂的一天。
眼看来京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林子轩与刘轶兰分别就踏上了回深市的列车。
第四章
从北京回到深市,林子轩又开始忙碌起来,计划赶在十一国庆到来之际发行一部青春励志题材的散文集,并取名为《畅想青春》。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眼看着国庆越来越近,可相关稿子还没落实,这可把林子轩忙得晕头转向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他想到了远在北京的刘轶兰,随即拨通了她的电话。
林子轩:喂,刘大小姐,好久没联系了,近来可好!
刘轶兰:您好!林大编辑,近来可好,怎么今日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林子轩:什么大编辑,我也是混口饭吃,哪能比得了你大作家呀?这不现在有点事得麻烦你帮一下忙了?
刘轶兰:什么事?
林子轩:是这样的,我最近在策划编撰一部书,主要聚集一些青春励志型的散文、诗歌,要赶在十一国庆间发行上市。这不,眼看离十一已经没有多久了,可我这内容还没有落实,您是大作家,想必您会有办法的,是吗?
刘轶兰:“这样啊。那我帮了你,如何报答我啊?”只见她一脸奸笑的样子。
林子轩:只要您肯帮我,您说怎样都行。
刘轶兰:这可是你说的喔,不许反悔。
林子轩:绝不反悔。那这样你什么时候有空来一趟深市,我好安排安排。
刘轶兰:这样,我正好这个礼拜要去一趟深市参加一个作家联谊会,明天就飞过去吧。
林子轩:联谊会?我怎么不知道,那好你上飞机给个信息我,我去机场接你。
刘轶兰:这可你说的哦,到时候不见人别怪本小姐不客气。(只见她一副奸笑得意的样子)
林子轩:好的,我这就给你安排。你到时把航班信息告诉我就可以,我会准时过去接机的。
刘轶兰:好,我现在就把航班信息告诉你。我搭的班机是明天中午12点起飞的A330次航班,由北京国际机场起飞,两点到达深市,你到时候可别忘了哦。
林子轩:你放心就好了,我的姑奶奶。保证不会忘记的,如果食言那我就是小狗。
刘轶兰:还小狗,无赖。那先这样了,你忙去吧,我去收拾整理一下行李。
林子轩:嗯,好的。拜拜。
挂掉电话,林子轩终于松了一口气,想想眼看一切困难很快就会解决,心里不禁乐滋滋的。随即拿起酒杯倒了一杯红酒品尝起来。随即开始忙着书的版面编辑工作了。
第二天中午,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就离开了办公室,去安排好刘轶兰的住处先。很快从地下车库里开出一辆新款白色本田轿车,往机场飞奔去了。很快车子来到机场航站楼前,下车在焦急的望着旅客出口处,很快刘轶兰的身影出现在人群中。林子轩立马快步走上去,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直奔车子走去。两人坐在车里,一路上有说有笑,那种久别重逢的喜悦真的是无法言语。
不一会儿,车子来到深市一处僻静的海湾旁。这里风景迷人,蔚蓝的大海,柔软的沙滩,简直就是人间仙境。林子轩对刘轶兰说:“怎么样,这里的环境怎样,还喜欢吗?”刘轶兰不停点头称赞,“不错,这里很美,我很喜欢。”“那你就在深市这段时间就住这里,怎么样?”林子轩对刘轶兰说。“真的,你确定吗?这里可是私人休闲地哦?”刘轶兰对林子轩说道。“你说的不错,这里确实是私人休闲住地,这是我以前父母出国时留下的,只不过我很少来住。所以你在深市这段时间久住这里可以了,怎么样?”林子轩说。
刘轶兰:那我住这里了,那你住哪里啊?而且,我自己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地方,还是有点怕怕的。你就这么狠心让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吗?
林子轩:我在市里有地方住,这不是为了你有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安心的创作啊。那么大一个人还怕什么。实在不行那我留下来一起陪你吧,这样你先坐一下,我去收拾一下,让你休息一下,怎么样?
说着林子轩朝着卧室走去了,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林子轩从卧室里出来。他对刘轶兰说:“你进去休息一下吧,我先去买点吃的回来,晚上带你好好游玩一下深市,怎么样?”“嗯,好吧!”刘轶兰应了一声就朝卧室走去了。林子轩也快步朝着那辆白色本田轿车走去,迅速坐上车,恍若离弦的箭急速地驶向市区里去了。
时间的长河,总是来去匆匆,也不肯给自己歇一下,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转眼间已经是傍晚时分,休息了一下午的刘轶兰,走出了卧室,朝着那细软的沙滩走去。对于她这个地道的北方姑娘来说,难得一次那么亲近大海,倾听浪潮涌动的激情澎拜。此时正值日暮西沉,正值金秋,眼前的景色是那么的迷人,那么令人神往,还真应道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千古绝唱。一阵秋分吹过,那乌黑的长发随风飘荡,一身淡兰的裙摆也随之舞动,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更加迷人。
远处,那辆白色轿车在暮色中飞奔而来,那是林子轩外出回来了。只见车子停在园中那段空旷处,他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刘轶兰见状走过来帮忙提着就说:“怎么出去那么久啊,买这么多什么啊?”林子轩对着刘轶兰淡淡一笑说道:“怎么,我出去这么一会就怕了,都不知道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也没有买什么,就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和晚饭要吃得菜。怎么样,今晚我下厨做饭,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而刘轶兰则那一副惊讶的表情道:“哟,原来我们的林大编辑还会下厨哦,难得哦。那我就有口福咯。”说笑间两人已经走进屋里,,林子轩也提着那些食物走进厨房去了。他回头对刘轶兰说:“你就坐在这里看书看电视都可以,饭菜我自己来弄就可以了。”“你真的确定不用我帮忙吗?”刘轶兰说道。林子轩回过头对着她一个贼笑,说道:“不用,做顿饭对我来说就小菜一碟。”随即走进厨房去了。很快四十多分钟过去,一道道香喷喷的的饭菜也上桌了,两人便开始了一顿美味的晚餐。晚饭过后,两人一起来到不远处的沙滩上散步。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波涛在夜色中涌动,灯光映照在波涛中一闪一闪,犹如千万块明镜一样晃动着耀眼的光芒。
时值深秋,南方的气候依然那么宜人,一阵海风吹过让人神清气爽。林子轩笑着对刘轶兰说:“怎么样,晚饭还合胃口吗?”
刘轶兰:还行,还真没有想到你还深藏不露啊,可以啊。
林子轩:哪里,一般般啦。
刘轶兰:那么谦虚干吗,再过分谦虚就是虚伪了哦。
林子轩:对了,你不是说有一个什么作家联谊会吗,什么时候,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啊?
刘轶兰:我还正想说这事呢,你都替我说了,就在明天晚上八点,你上次说的那事我也已经联系好圈子里的朋友,已经解决了。
林子轩:怎么那么快,那我就可以安心的潇洒一下啦。时间也不早了,早些回去休息吧,明天带你好好游玩一下深市,感受改革开放的这片热土的气息。
刘轶兰:再陪我逛一下,人家难得来南方一次,难得在夜色中倾听大海的声音。
或许是郊外的原因,此时四周显得格外静谧,远处的山林偶尔传来几声鸟儿雀跃的声响。两人漫步在沙滩上,仿佛正在热恋的恋人一般,显得那么的幸福。或许这就是上天对他们的眷顾,让两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两人静坐沙滩,仰望那满载星辉的夜空,对未来的美好充满了无限遐想。
深市的这趟旅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明朗,伴随着时间的脚步走到一起,携手翱翔那一片宏伟蓝图的天空。他们的作品刚一上市就得到无数人的青睐,印刷量日复一日的增加。他们在文艺圈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跻身一跃成为响当当的人物。
最好的感情,就是找一个能够聊得来的伴。各种的话题,永远说不完;重复的语言,也不觉得厌倦。陪伴,是两情相悦的一种习惯;懂得,是两心互通的一种眷恋。总是觉得相聚的时光太短,原来,走得最快的不是时间,而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幸福,就是有一个读懂你的人;温暖,就是有一个愿意陪伴你的人。
对于林子轩和刘轶兰他们来说,或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两颗心即便相隔着千山万水,却能够冲破层层阻挠走到一起。虽然身在闹市,心归潮平的平凡生活中。正所谓“平淡归真。然而,世事总不让人省心,这样的平淡而宁静的生活却好景不长。
第五章
话说朱雨涵自从那次分别之后就未曾见她笑过,整个人也日渐消瘦,显得格外的憔悴不堪。朋友们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不知该如何去安慰这个曾经的女汉子好。这天她在公司里和往常一样,工作,看报纸。眼看手里的工作忙得差不多了,她拿起最近的报纸,看一下最近的新闻热点。这不,刚把报纸拿到手上,就看到关于林子轩的新闻,上面写着他已经成为深市文艺圈里的响当当人物,出版了相关的书籍,且销售量居高不止,并且还爆出他和某知名女作家的恋情。看到这里她在也无法平静下来,随即扔下报纸,拿起自己的包包飞快的往外跑。此时的情景被李茹雪看在眼里,却不知为何,急忙走进她的办公室看个究竟,当她看到地上那份鲜艳的报纸时,一切都明白了。心里不停的默念:“看来她还是没能把他忘记啊。”
朱雨涵跑出公司大楼,随即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转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李茹雪她们的视线。只见她两眼红晕,泪水顺着脸颊不停的往下流,心里反复的念叨:“为什么,为什么回国后没有给一点消息我,现在还跟别的女人好,难道当初自己说过的话就不记得了吗?”虽然出了外面,她却不知从何找,偌大的城市,瞬间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几经辗转,终于在其他朋友那里打听到了林子轩的地址。随即催促着出租车司机快点开车,好向林子轩问个明白。李茹雪也担心着雨涵,不断的打电话给她打电话,询问着她的去处,便也驾着车出去赶着朱雨涵去。而林子轩他们此时正处於热恋期,两人的生活就如同摸了蜜一般,那么甜美、幸福,一起在那别致的港湾上,倾听大海的浪潮,看日出日落。两人四目相对,相互依偎静坐沙滩上,享受着着美好时光。突然,远处疾驰而来的车子,打乱了他俩宁静的享受。朱雨涵从车子下来就急匆匆的朝他们走去,走到林子轩跟前什么也不说直接一巴掌扇了过去,让在场的刘轶兰感到一头雾水,随口骂道:“你这疯婆子发什么神经,你谁啊,上来就打人,有病吧你。”朱雨涵随即说道:“与你无关,我打的就是这种无情无义,朝三暮四之人,我看你还是当心,别被他给蒙蔽了。”林子轩随即回过神来反驳道:“谁无情无义,谁朝三暮四,你别胡说,我跟你虽然已经散了,可你也用不着这样子啊。”“你不记得你当初的话了吗?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朱雨涵眼含着泪说道。此时一旁的刘轶兰再也无法看下去了,愤怒的说道:“你们关系究竟怎样,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恨你,林子轩,我不想再见到你。”哭泣着跑回别墅收拾了行李,朗朗跄跄的拖着行李走在道路上。“好了,现在你满意了,告诉你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从三年前那次分别之后就已经不可能了,跟你在一起,你何时考虑过我的感受,你一心只顾你的事业,你就死心吧,我和你,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绝对不可能了。”林子轩决绝的说道,便飞快朝着刘轶兰跑去。留下朱雨涵独自一人在哪里伤心落泪,一时间如决堤的洪水泛滥一般。此时李茹雪也刚好赶到,看到朱雨涵那伤心欲绝的样子却不知如何安慰,只好上去把她抱住,心里不停得嘀咕道:“好你个林子轩,看我这次怎么收拾你,我绝不会放过你。”经过好一阵才将满面泪痕的朱雨涵安慰过来,两人就搭着车回去,一路上还时不时伴着哭泣的抽泣。
林子轩朝着刘轶兰出走的方向飞奔,无论如何都要给她一个称心的解释,他拿出手机不断的拨打着刘轶兰的电话。拨了好久,也没有见她接,心里暗暗叫道:“怎么不接电话,赶快接电话。”连续打了有半个小时左右,刘轶兰那头终于接通了电话说道:“怎么,你还有什么好说的?”林子轩自知今天的事情来得太过意外,自知以前自己没有把这些都跟她说过,语气温和的说道:“兰,我知道错了,我不敢把以前的那些都瞒着你,可我瞒着你也有我的道理,你现在在哪里,让我当面给你解释清楚,好吗?”刘轶兰那边静静沉默了许久,心想:“就这样一气之下就决断,确实太过冲动了,给她一个机会解释,不管是对他还是自己,都是有益而无害的。”当即便说道:“好吧,就给个机会你,我到要看看你怎么敷衍我,我现在在大梅沙。”挂了电话,林子轩随即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大梅沙去了。一路上林子轩那焦急的神情,眼睛不停的往窗外探望。
经过半小时的行驶,出租车终于停在大梅沙海滨公园的大门口,此时也刚好接近夕阳西下时分。林子轩赶紧从车子里出来,匆匆的朝海滩走去。已是昏黄暮西时,霞云结伴晚风游。虽然这暮色中的景色迷人流连,虽然馋于海水潜游嬉戏,但此时他也无心去观赏,更无心去与大海那水乳交融的拥抱。走在徜徉的小道上,海风轻轻的掠过脸庞,那天边的夕阳露出灿烂的笑容。只见刘轶兰独自站在愿望塔下,在夕阳的映衬下更加迷人,那乌黑的长发在海风的轻吻下嘤嘤艳舞。远远看去,她被那淡淡的忧伤所笼罩着,断断续续传来那微弱的抽噎,让人看着心疼。林子轩再也不敢多想,快步上前从背后紧紧将她抱住,此时一个深情的拥抱也胜过万千的言语。刘轶兰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吓了一跳,不断的挣扎着道:“你干嘛,吓着我了。快放开我。”林子轩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任她如何挣扎,如何捶打也要紧紧的将她抱住,生怕她又再一次的自开。“你干嘛?没听到我叫你放开我吗?”刘轶兰一脸气呼呼的说道。这时林子轩才嬉笑着对刘轶兰说道:“你还生气不,你原谅我好吗?原谅我就松开,好吗?”刘轶兰最终拗不过他,只好气呼呼的说道:“好吧!给一个我原谅你的理由。”林子轩腼腆的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连说了好几个我也没见说出个所以然来。刘轶兰随即说道:“我。。。我。。。我什么啊,平时见你那么会说,怎么现在却怂了,你倒是快说呀。”林子轩看出了她有点生气的样子,鼓起勇气说道:“我爱你,我心里一直只有你。”刘轶兰嘴角一扬,露出了那洁白的牙齿,微笑着说道:“好了,我原谅你了。不过你得给我一个解释,你和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子轩再一次深情的将刘轶兰拥入怀里,望着天边那绚丽的彩霞,深深的呼吸,说道:“我本想把这段往事永远的烂在肚子里,现在看来不能不说了。事情还得从三年前我出国留学时开始说起,那会我与她的关系,明说是男女朋友,可就连普通朋友都不如,一年到头没几次见面,连电话联系也少得可怜。………..后来我和她就分开到了国外留学,当时见她哭得那么伤心就说如果三年后我们都还爱着对方,就一起。我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好了,别生气了,我知道错了。”“你才知道错啊?你当初就不应该那样说,什么‘三年后如果都还爱着对方就在一起’,这不是明显给人留下那一丝丝希望吗?哪里有你这样优柔寡断的。”刘轶兰气嘟嘟的说道,使劲的敲打着林子轩的胸膛。林子轩再次将她拥入怀里,默默无语。此时,一个深情的拥抱,也胜过诸般甜言蜜语。
误会终于被解开,他们又开始了自己的幸福生活。经过这件事,他们之间更加彼此珍惜这段感情,一起背起行囊,走上了人间最后一片净土的藏区之旅。
经过一番折腾,生活再次回到平凡中的宁静。他们再也经不起折腾了,李茹雪经过再三思索,最终决定把公司迁离那个繁华的滨海城市,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朱雨涵也终于明白,感情都是在不被重视下渐渐远走,最终选择了远走他乡。
若爱,切忌冷漠。感情,都是在冷漠中渐渐远走。爱,也随那淡化的情愫,走向破裂的边缘。珍惜对你好的人,莫让心疼你的人在冷落中失望,莫让他在淡化的爱中远行。
每一份感情,都来之不易。于千万人之中,与君相交,多不易。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多不易,珍惜那个愿意为你倾其所有,愿意为你改变的人,珍惜心疼你的人,让爱在生活中烂漫续约。
第161篇、续,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二十天了,女孩还是一直没有理男孩,男孩也联系不上女孩,也不知道女孩现在是什么样的情况。
前天,女孩的一个朋友明确的告诉男孩:你和女孩肯定没希望了。男孩听后似乎明白了什么,男孩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因为男孩在几天前发现女孩的对象曾登过女孩的QQ,男孩回到家,心里有一股莫名的冲动,拳头冲着墙壁就是一通猛打,直到双手鲜血琳琳而且有几处粉碎性骨折才倒在地下,男孩一晚无眠,就那样盯着天花板,流泪。第二天男孩辞去了刚找到的工作,男孩想不开,对这个世界已失去了信心,男孩想离开这个让人心碎的世界,想去天国,但被男孩的朋友们知道了,男孩的朋友们坚决反对,为了一个女人,值么?没女人了,你还有那么多兄弟陪着你。由于朋友们的极力劝阻与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守候,男孩才没有做出什么傻事,但男孩已经深度绝望,紧接着男孩得到了女孩与其对象准备结婚的消息,男孩沉默了,再三权衡,男孩决定放手,成人之美。
不知怎么的当我听到你和她将要结婚的消息的时候,心里是另一种感觉,不是悲伤,不是愤怒,虽然有一点点的难过,也许,那就是对你的爱的真正的体现吧,喜欢一个人是想把她占有,而爱一个人则是希望她幸福。对不起,我没有坚守我的承诺,我决定放手了,虽然还有点不甘心。但是为了你的幸福,我也只有这么做了,我相信你,我相信你的选择,相信你的眼光。
现在静下心来仔细想想,其实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不是么?我没牵过你的手,甚至连碰都没碰过你,我们也没有在一起过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只是当时都对对方许下了承诺,只是当时我付出了我所有的情感,只是当时你让我等,结果等到的是你将要和他结婚的消息,只是当时为了你,我愿意改变一切,只希望你可以留下,但现在你还是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不对,留下了,你给我留下了幸福而又忧伤的回忆。
虽然一直都不愿意承认你在我生命中是一个过客角色,但故事的最后,你还是和他在一起了,在你身边的不是我。缘来缘尽,也许我们的缘分当真是尽了,我也只有无奈的接受,也只能对你说再见了,我有什么理由紧握着那卑微的爱不放手呢?你选择转身不爱,我无论有多么的不舍,你不幸福,我也只能放手了。你呢,那时是否会有一丝的快乐,感觉我终于放手了?
我想问问你:在你的生命中我重要吗?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次擦肩,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守候,只为等待你的一个回眸;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次转身,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堕落,只为等待你的一句问候;
不晓得,是何时的一句承诺,我便甘愿此生为你奋斗,只为等待你的一生相伴;
我不想告诉你,我现在落泪了
爱上你,我从未后悔过,从没想过,那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为你,写了那么多的文字,动了那么多的情,伤了那么多次。悲伤永远都是自找的,也许,多情的自己,遇上绝情的你,一开始就注定是悲伤的结局。
你会在偶尔的不经意间想起我吗?今天过后,还是把我忘了吧,我怕你在偶尔想起我的时候会有一点点的心痛。
一些原本不愿意这么快说出来的话,被我一倾而注,怕是收不回来了,也无意收回了,关于我们的故事,就到此为止吧,就让我们的故事都留在曾经吧。
我没有后悔当初的选择,也不会后悔今日的决定。
我也要学着忘记你,也许,日子久了,突然就把你忘了。
第162篇、爱情是糖甜到忧伤
你说,我们的爱,就像糖一样,甜到忧伤!
午夜,我习惯性的站在窗前,看着这个繁华而又寂寞的城市,寒冬的夜晚,我手脚已是冰凉
记得这年七月,那个夜晚,你在QQ上告诉我,你和她分手了,你们不愿再继续。我的心被猛抽了一下,我沉默,没有问为什么?从此,你告诉我,你喜欢七月,从此你便无法忘记七月。
我已经想不起初次见到你是什么时候,我们就这样不冷不热的一晃就是几年。我们看着彼此相识-相知-相恋,甚至是分离,我们看着多方笑,看着多方哭,我们始终告诉对方记得要幸福。
终于,有一天,我说我想你,你却说,你说你爱上了我,这时,我发现我也爱上了你,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中间已经变成了爱,我们的爱却变的那么卑微,卑微到我不敢对你说,我不知道,我带给你的是什么,是幸福?是伤害?我无法是从......。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并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如果有一天,你觉得,我们在一起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没有束缚,那么我们可以试着交往,给对方一个机会,自己一个机会,好吗?
十二月,我们把对彼此的思恋狠狠的寄托在网络上,白天,我们辛勤的工作,彼此鼓励对方,晚上,我们相约网络,从此,下班之后,我谢绝一切邀请。只为了每天都能看见你,那样,我心里就踏实了,每次看见你QQ图像在闪烁的时候,我内心五笔温暖,再寒冷的夜晚,也变的温暖。你经常对着视频这一头的我说:“几天没见,你又憔悴了”,我每次都会回答:“因为我见不着你”。
一晃,马上又过年了......
那个喜欢七月的你,那个喜欢听忧伤歌曲的你,我们何时相见???
第163篇、掠过童话我们依旧做对情侣
曾何几时,在那一段漫长的童话里我们初次遇见了对方。
在那一段美好又短暂的时间里,我以为我深深的爱上你。
可是事实证明了我只能做你的旧情人,永远只能在你的感情里做一个情客。
---梦
vol。1
{。曾经的深爱,如今换来眼里的无所谓。}
我不得不承认爱情的最高境界和情歌的对唱一样,总会在平凡中遇见高潮涟漪,而留下伤痛的痕迹那么深、那么深。也许我们所谓的爱情真的像别人说的一样是一种千回百转的航线。尽管如此,你说过不会放弃这航线的,可是你说的话消失在那个夏日里?我们曾经的许诺还有曾经信誓旦旦的情话,对于你,那些暧昧成什么了。
曾经我的爱是你用心给的,而现在呢?我对你的爱成了你眼里无所谓借口,你说以前我们的认真是为了不让自己太冷清、不让自己太寂寞而已。可是我,我把它当成了我初恋的倚梦了。我曾经无数次的回想这句话,直至现在我也不愿意相信这是你跟我说的真心话,你曾经说过会做属于我一个人的专属天使,说过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站在我前面来保护我,为我遮风挡雨。你说过画地为牢做我一个人的情未央。你还说过我们要一起隐居,不去管人间的情恨与纠葛,只想要我们好好的作对山间的情侣,那时候我们都说要向往“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现在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我的自作聪明罢了。
曾经的深爱换成了撕破没有弧度的无所谓,曾经的誓言成了我们不可怀念的过去,曾经的山盟海誓成了无心策划的无所谓。只是现在的我是否该去拾起这些回忆好好珍藏。你知道吗?在墨色洒满的黑夜里,我只能回忆那些往事而暗自唾泣。没认为我擦干眼角的泪水也没有人像以前那么安慰我、讨我开心,也不再有人为我讲好听的故事让我安然入睡,现在我只想知道我怀念的你是否再一次想起我,为我担心。
vol。2
{。走出爱你的泥潭,蓦然回首,只剩思念的疼痛。}
望着两年拍下的情侣照,我是否该苦笑。望着曾经爱过的你,我没有半句的怨言,也没有半点后悔曾经深深的爱过你,因为曾经是你让我开心的度过高中的日子,现在我们都高三了,要面临的是分离,我只想让你记得有我在深深的思念你,好吗?任凭昔日的喜悦冲刷我内心莫名的疼痛。我知道,我明白我们的遇见只是个错误的巧合,我知道她能带给你的只是幸福约定的终生,而我能带给你的只是疼痛与昔日的爱情纠葛。
看,那情侣照里扬起微笑的你。
看,那情侣照里充满幸福的你。
看,那情侣照里亲我额头的你。
只是我现在好想撕毁它,因为它带给我很多很多的伤痛,亦有很多很多的幸福回忆,对于它,比我生命更重要的一张照片。我开始苦笑,任凭眼泪打湿我娇瘦的容颜,任现实打断过往的回忆,我不得不承认照片里的我们只是在演绎一场生离死别的闹剧,最终我却落得一无所有。
想着曾经的念念不忘和过往的回忆正在远离自己,而自己却在靜逸的夜晚空虚的打着键盘,输入的是过去的回忆,输出的是现在的疼痛。生活中我假装着微笑的过完每一天,别人则认为我是个快乐的女子,会有很多爱我的人在我生命里给我珍惜,给我幸福。但日复一日,我依旧管不住我内心的哭泣声,又是一个眼泪浸湿的夜里,我的寒冷是你遥不可及的关怀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我反复说着。
对于爱情。一个从来不让我真心去理解的名词。对于疼痛,一个从来没有离开我身心的话题,我周旋在你我的爱情之中,看苍穹里的云朵片片消散,或许这足以证明上天想让我走出爱你的泥潭,然后好好的去理解爱情这个话题。可是我只想在我一生里好好爱一个人,陪他走完此生。想让他义无反顾的只守候在我的身边,可是爱我的你,你带给我的不是守候,而是你给的疼痛和无所谓的曾经。
vol。3
{。我说。幸福航程漫长。我说。幸福拥抱在前方。}
我注定只能孤独的寻觅,孤单的等待,想忘掉想你的曾经,可记忆里却闪过你我曾经的一幕又一幕。夜晚的深邃,凄凉袭来,五月里本来是一个充满爱恋的季节,可是抬头望窗外,点点的细雨似乎打碎了这明媚的季节带来了些许的清凉。我想我不只是麻木不仁的在生活中充当一个感情的拾荒者,我告诉自己应该好好爱自己,好好体会幸福。
『梦里话』。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哭泣的夜里,是你仍然为我擦干眼泪。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卷缩的夜里,是你仍然为我充斥温暖。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消极的夜里,是你仍然为我加油鼓劲。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沉沦的夜里,是你仍然给予我一城温暖。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生病的夜里,是你仍然无微的照顾着我。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堕落的夜里,是你仍然让我找回了回忆。
还是你,在我一个人伤心的夜里,是你仍然让我看见了幸福。
当我陶醉在你给你的幸福梦魇中,我被惊醒了,一切的一切只是梦里的周旋。可是,如若美梦真的成真,那么爱我的你,我真诚的谢谢你。如若美梦不成真,我也真诚的谢谢你,让我明白幸福的航程漫漫,让我知道幸福不只是在一起才幸福,隔江万里亦能有幸福的拥抱,亦能回忆,亦能想念,亦能凭吊。
vol。4
{。幸福童话,不管许久,你我依旧是情侣。}
“我要变成童话里,你爱的那个天使,张开双手,变成翅膀守护你,你要相信,相信我们会像童话故事里,幸福和快乐是结局。”如果这句话可以在我身上实现,那么我想我将成为这世界上那个最幸福的女子。在平淡的生活里我只想有个人陪伴、有个人守护着我。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我无法拒绝思念,思念你陪我走过的念念不忘,思念曾经的点点滴滴。为了我爱的你,我愿意一个人守候自己娇小的心,或许曾经有过挣扎、有过放弃。可是我的心是刻在提醒自己:应该等你回来,陪我走过幸福的期许,我告诉自己童话的故事里我和你仍是情人,亦是情侣。
现在想你的日子里,我反复读着我写给你的文字,萌生心灵无法触及的情感。我知道有一天你会回来,会的、会的。我不敢奢望什么,只想陪着你,拥抱你,仅此而已。
五月末,一场雨水寒冷了我亦温暖了我,等待另一米阳光洒向窗前,我相信那天你已经回来,而我已经有了属于我的幸福,我们仍然是对情侣。
第164篇、情人节故事-第一朵玫瑰
柔认识东的时候刚参加工作,在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她无聊而寂寞。东在单位很活跃,他有着动人的歌喉又会弹一手好吉它。最初,柔觉得东对自己很“照顾”,就把东当成了朋友。时间久了,柔才发现东几乎对所有漂亮的女孩子都很“照顾”。东的花心和歌声是同样出名的。尽管如此,柔仍旧和东交往下去。好喜欢看东笑的样子,虽然那笑容总是有些神秘,透着一股玩世不恭的劲。但东动情起来真的感动人,一次自弹自唱了一首歌,据说是写给一位女孩的,几乎让在场的人都流出泪来。柔那时想,若是自己是那女孩就好了。
东很善谈,但从不吹牛。柔不太漂亮,但坦白又聪明。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他俩都要强,偶尔生气谁也不肯先认错。实在忍不住了东就去买个特大的梨往柔面前一放,很认真地说:“我们把‘离’吃了吧!”柔总是忍不住笑出来,就好了。
那时候巳有人开始说东和柔的闲话。柔听了别人的劝告总是笑笑。她不相信东会为某个女孩伫足,就算他想了,也不会是自己。柔知道东和好几个女孩保持“友谊”,而且柔也知道,自己并不比她们漂亮。
一个下雪的夜里,东送柔回家。街上静极了,东也异常沉默。快到家时,东突然从棉袄中拿出个大信封递给柔。柔打开一看,一支火红的玫瑰躺在里面。东的声音缓缓地飘过来:“接受么?”柔抬起头,昏黄的路灯照着东充满希望的眼睛。这是柔今生第一朵玫瑰,她慌乱且不知所措。东突然笑了,笑容依旧神秘与玩世不恭。柔觉得心一冷,她对自己没有信心,对东也没有信心。柔坚定地吐出一个字:“不!”东呆了!
以后,东再也没在柔的世界出现。他依旧唱歌、微笑,依旧有许多女孩围着他。柔时时想起东,却不后悔,直到两年后那条银链子交到她手上。
两年后的初秋,东死于车祸。那条银链子是两年来东一直戴在颈上的。链子的心形坠里,是柔的小照。照片背面用极小的字写着两个字:永爱。那一刻,柔终于明白什么叫心痛。
第165篇、手推车上的爱情
他很喜欢她,也很体贴心痛她。他知道她喜欢打理瀑布一般的长发,修饰纤长细嫩的手指。他知道她喜欢城里的德克士,摆在超市玻璃橱柜里的火龙果。可是,当他们的孩子呱呱落地后,他渐渐地淡忘了这些,他觉得这些都不再那么重要了。
起初,他和她为了改善生活,挤进了农民工的队伍,进了城。她嫁给他,毫无怨言,毕竟她爱他的勤劳,老实,会疼人。
新世纪的城市,繁花似锦,热闹非凡,但这里不属于他们。年味刚褪的城市还吹着春寒料峭的风,寒潮频频,闻不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他在一栋在建的楼房里搭了张床,添了个蜂窝煤炉算是安下了临时的家。他就在这栋楼里务工;她却做了一辆做烧烤的手推车,在超市门口租下一块地,也算是找到了稳定的工作。
每天,她从简陋的屋里推着车,站在瑟瑟的寒风里,和清晨的雾霭起得一样早,等超市打烊后才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家。每天她都感觉骨头要散架了,但在爱情的信仰下,她憧憬满怀地熬过了一天又一天。
大多数的日子,他比她下班要早一些,于是他大多数的日子都会去超市门口接她,顺便可以给忙碌的她搭把手,带些力气。手推车浓缩了他们那时候的爱情。两个幸福的人儿推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街灯闪耀,冷清的马路上留下一对你侬我侬的模糊影子,成了一道无人欣赏的美丽风景。
有一次,工头为了赶工,他下班比她还迟。她早已上床安歇,鼻息里有轻轻的鼾声,睡得很香。
她翻了个身,疲惫极了,连一双手露在被窝外了也不曾感觉。
他轻轻地捧起她的双手,凉凉的,手掌生起了老茧,手指好几个地方长了冻疮,鼓鼓的,通红的,碰一碰都感觉到连心的痛。他盯着那双手,泪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那一晚,他辗转无法入睡。为了留下一些积蓄,他和她除了日常必须品外,从来不乱花一分钱。城里的寒风潜入了他们的身子,他们都无法察觉。每天像打仗一样的生活,满满当当,他都从未陪她逛过一次商场,更不要说为她买一瓶冻疮膏。
他的心猛然一惊,她的手每年冬季都会生很多冻疮,他是知道的。他把她的手捧到胸口,想要捂热些,却害怕捂热的时候她的手会痒痒的,会从酣梦中醒来。他把她的手,捂热了,又呵一口热气给她去痒。直到天亮了,他还是不能原谅自己的粗心。他心如刀割,深深地埋怨着自己。
第二天下班,他故意跑到了附近一家商场,一盒速效冻疮膏吸引了他,36元一盒的价格着实把他吓了一跳,这就是他一天多的工资啊,他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
当他把速效的冻疮膏放在她的手心,她诧异了好久,突然泪流满面。她觉得那合冻疮膏里满满的都是爱情。因为再过几天就是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日了,她觉得这是最好的纪念礼物。
他知道自己需要更好地爱她。他卖命地工作加之勤奋好学,得到了工头的赏识,提拔他当队长。后来他也当上了工头,腰包慢慢鼓了起来,在城里买下了一套大房子。他不准她再去卖烧烤,要她安心做家庭主妇。
再后来呢,她为他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冬暖夏凉的空调屋里,她的手再也没有生过冻疮。
可是,每次结婚纪念日,即使纪念礼物越来越高档,越来越有创意,她却越来越怀念那瓶“昂贵”的冻疮膏,越来越希望流下那时候的幸福的泪水。
第166篇、老婆的情书
老婆的情书 这天,姚雅丽在单位正忙着,收发室的李大爷送来一封信。姚雅丽觉得有些奇怪:这都什么年代了,人和人之间想联系的话,有手机有电话,还有互联网,书信这种老古董已经快被淘汰了,怎么还有人不嫌麻烦写信来?
姚雅丽没好气地将信放在一边,继续忙着手头的工作,直到中午下班时,她想起了这封信,顺手揣进包里。回到家,屋里冷冷清清的,早晨没来得及涮的碗还扔在桌上。没办法,她每天的工作忙,丈夫刘建涛比她还忙。刘建涛是个司机,起五更爬半夜,有时候一走好几天抓不着影儿。姚雅丽讨厌死这种生活了,她跟刘建涛抱怨过很多次,可那有什么用?还不都是为了生活?
姚雅丽没心思做饭,心想,一会儿买袋方便面对付一口就算了。她躺在床上,拿出信来,信封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姚雅丽女士收。”可奇怪的是,信的寄信栏是空的,再看邮编是本市。姚雅丽有些纳闷,便拆开信,刚看了一句,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亲爱的雅丽:
你不知道我是谁,但从你十七岁起,我就一直默默地爱着你,只是我始终没有勇气向你表白,我一直觉得我配不上你,你应该嫁一个更好的男人。所以,我与我的爱情错过了。
多年过去,我以为已经把你忘了,但是那一天,我在街上无意中遇见了你,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活泼的小姑娘,脸上多了一种成熟的魅力,你的长发,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比以前更加漂亮。那一刻,我才惊讶地发现:你,我的女神,你在我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整封信感情真挚,浓浓的爱意在一手帅气的行书体里流露出来。姚雅丽看完了信,轻轻地用手捂住了脸,好像怕人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她真的不知道,原来,三十三岁的她,还有让人心动的魅力,竟然有人在暗恋她,而且暗恋了这么多年,姚雅丽真的有些痴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姚雅丽才发现,上班的时间到了。她匆忙起身,洗了把脸,略施脂粉,准备出发前,忍不住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这才惊觉自己真的很漂亮,生活的磨难并未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一下午的工作显得格外轻松,姚雅丽心中充满了激情。下班前,她忍不住给好友林月灵打了电话,说一起出去吃饭,林月灵惊讶地问她:“姚雅丽,有什么事儿吗?怎么突然想起跟我一起吃饭了?”
姚雅丽说没事儿,就是高兴。两人见面后,林月灵盯着姚雅丽左看右看,怀疑地问:“老实交待,到底碰上什么好事儿了?别想骗我,脸上都放光了你。”
林月灵是姚雅丽高中时的好朋友,大大咧咧、口无遮拦,啥话都敢说,她实在太了解姚雅丽了,所以在她脸上发现了蹊跷。姚雅丽本来就没想瞒她,于是把那封信拿了出来,林月灵看了后咯咯地笑个不停,她打趣说:“怪不得你这么兴奋呢,原来是有人给你写情书。是不是想来一段浪漫的婚外情啊?”
姚雅丽立刻红了脸,嗔怪地说:“别胡说八道,你看我是那种人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刘建涛的感情。”
“我知道你老公对你好,我知道你爱他,那你让我看这封信是啥意思啊?”林月灵一脸坏笑地问。
姚雅丽满足地叹了口气,说:“没啥意思,本来我都觉得自己人老珠黄了,可没想到,原来还有人偷偷地爱着我,原来在那人的眼里我还是那么漂亮,我就是觉得幸福嘛。”
林月灵看了姚雅丽半天,突然也叹了口气,说:“我真羡慕你,咋就没人偷偷地爱我呢?姚雅丽,你说这封信能是谁写的?你看这段:‘记得那个时候,你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头上扎着一条马尾巴,脚下穿着一双白鞋,走起路来无比轻盈,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我也记得,那是你上高中时的样子,你说,这人是不是咱们的同学?”
姚雅丽摇摇头:“我不想知道,我有这封信就够了,不想追究他是谁。”
林月灵笑了:“你不想知道,可我想知道,你别管了,我非得查出这个人是谁不可。”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这期间,姚雅丽又接到了一封那人写来的神秘情书。姚雅丽真的沉浸在幸福之中,被人爱着的感觉真好,这种感觉不同于丈夫刘建涛对她的爱,纯粹是精神层面上的,但是却改变了她的生活,让她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林月灵对写信人的调查毫无结果,她明查暗访了本市的老同学,可没有一个像是写那两封情书的人。
一个星期天,林月灵约姚雅丽上街,两人逛了好久,直到下午,姚雅丽才和林月灵分手回家。到了家,姚雅丽掏出钥匙刚要开门,突然发现在门缝里塞着一张纸条,她取下纸条打开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纸条是刘建涛的朋友曹吉豪写的,说是她丈夫刘建涛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现在市里第一医院抢救,让她看到纸条后快点赶去。
姚雅丽什么都顾不得了,扔下纸条就冲下楼去,这时她才想起来,她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曹吉豪没能打通她的电话,到家里又没找到她,所以才留了字条。姚雅丽赶到医院时,曹吉豪正焦急地等在急救室外,他告诉姚雅丽,刘建涛的车翻了,幸运的是,刘建涛只是左腿骨折,没有生命危险,现在医生正帮他接骨。姚雅丽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曹吉豪又说:“看来刘建涛得在医院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了,这样吧,你先回家把被褥、日用品等东西取来,他还得等一会儿才能出来,我一个人守在这儿就够了。”
姚雅丽却不想离开医院,她要丈夫一出来就看到她,她要给丈夫最大的安慰。于是她借了曹吉豪的手机打给林月灵。平时为了防止钥匙忘在家里这类的麻烦事儿,姚雅丽把一把家里的钥匙放在了林月灵家里,现在正好,让林月灵帮自己回家准备住院的必需品。
没多久,林月灵带着一大堆东西赶来了,安顿好了之后,她把姚雅丽拽到一边,指着营吉豪说:“姚雅丽,我去你家取东西时,看到你扔在地上的字条了,那字条是这家伙写的吗?”
姚雅丽奇怪地说:“是他写的,有问题吗?他是刘建涛最好的朋友。”
“你当时光顾着急了,没注意到上面的字。”林月灵兴奋地说,“我仔细看了,字条上面的字跟你的情书是一样的笔体,偷偷爱你的人就是他。”说着,林月灵把那张字条递了过来。
姚雅丽大吃一惊,抢过字条一看,可不是嘛,字条上的字迹除了潦草一点,跟情书上面的字一模一样。
难道,真的像林月灵说的那样,爱上自己的人就是曹吉豪?可是不对啊,且不说曹吉豪是刘建涛最好的朋友,就算是,信的内容也不相符啊,曹吉豪是从外省来到本地工作的,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上高中时的事情?
姚雅丽正迷惑间,林月灵来劲了,小声说:“反正你老公也没大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先替你把这事儿弄明白了。”说着,抢过姚雅丽手里的字条直奔曹吉豪,姚雅丽大惊,想不让她去,可林月灵已经先声夺人:“曹吉豪,这是你的字吧?那两封情书也是你写的吧?”
哪有这么直白的,姚雅丽后悔莫及,林月灵这个炮筒子,啥事儿都直来直去,这样说出来让人多难堪啊?可事到如今,她也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见曹吉豪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瞪大了眼睛看着字条,好半天,他才嗫嚅着对姚雅丽说:“嫂子,我……我当时急糊涂了,光顾着通知你,忘了我写情书的事儿了。”姚雅丽的脸也红了,她问:“情书真是你写的?”
“是……是我写的。但……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啊……其实……是……”曹吉豪结结巴巴的,汗都下来了,林月灵双手叉腰不依不饶地追问:“其实是怎么回事儿啊?”
曹吉豪实在没办法了,一咬牙,小声说:“我干脆说实话吧,嫂子,那两封情书都是刘哥安排我,让我写的。”
姚雅丽吃惊地张大了嘴,打死她也想不到情书居然是刘建涛让人写的。林月灵也吃了一惊,大声问:“这个死刘建涛,让你写情书忽悠他老婆,他到底是啥意思?”
正在这时,两个护士推着担架车出来,上面躺着腿上缠满纱布的刘建涛,曹吉豪如释重负,对姚雅丽说:“刘哥出来了,你问他去吧。”
见刘建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腿部还打着厚厚的石膏,姚雅丽心疼极了,扑上去问他怎么样,刘建涛挤出一个微笑说:“没事儿,你老公命大,养一段时间就没事儿了。”
见刘建涛的确没事,姚雅丽彻底放下心来,想起刚才的事,她的火气又上来了,竖着眉毛大声问道:“你让曹吉豪给我写情书,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你老婆要是不找个情人你难受啊?”
刘建涛愣了,眼光转向曹吉豪,曹吉豪沮丧地点点头,意思是说被人发现了真相。刘建涛狡黠地说:“老婆,就算真有个爱你的人,那人站在你面前,你会跟他走吗?”
姚雅丽气愤地望着刘建涛,却不说话。刘建涛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会,因为你不是那种人,所以我才敢让曹吉豪给你写这种信。至于安的什么心嘛,老婆,我想问问你,收到那两封情书,你高兴吗?”
“我知道你高兴。”不等姚雅丽回答,刘建涛自顾说道,“我在你脸上看到了幸福,从你接到情书之后,你快乐了许多,自信了许多,你的生活充满了阳光。这就是我要达到的目的。老婆,我知道我们的生活很累,没有激情,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我劝了你很多次,让你自己调节情绪,可你总是做不到,看到你一天天有气无力、没精打采的样子,我真是很心疼啊,所以我想了这个办法,现在看来,还是挺管用的啊。”
刘建涛嘿嘿地笑了起来,姚雅丽却又羞又气,又很感动。原来,老公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快乐啊。她狠狠地在刘建涛没受伤的肩膀上捶了一拳:“你就不怕我被情书勾走了心?你就不怕我不再爱你了?”
“我对你有信心嘛。”刘建涛咧了咧嘴,“你是我老婆,我是你老公,要是连这点信心都没有,我们还是夫妻吗?”
第167篇、有什么不能分享
对于整个世界来说,你可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你就是他的全部、他的整个世界。
雪花纷纷扬扬,像飘洒到人间的精灵。在一个寒冷的冬日,一对老夫妇互相搀扶着走进了麦当劳,像是从岁月的长长久久中走出来。在这个到处都是年轻人的地方,他们看起来有点格格不入。餐厅里的客人羡慕地望着他们,甚至一些人在窃窃私语:“看,那对老人一定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也许60年,或者都已经过了钻石婚了。”
瘦小的老头径直走到点餐台点好餐。他点了一个汉堡、一包薯条还有一份饮料,一切都是一份。老人拿着托盘走回他们的座位,他撕下汉堡包装纸,然后很认真地把汉堡切成了大小相等的两份,一份放在自己面前,一份放在妻子面前。之后他又把薯条分成了两分,一份留给自己,一份给了妻子。最后老头把吸管插进杯子里,吸了一口饮料,然后看了老妇人一眼,老妇人没有吃桌上的东西,只是抿了一口饮料。
老头拿起汉堡咬了一口,这时餐厅里的人忍不住悄悄议论起来。我想你也能猜出,他们在说:“他们一定很穷,只能买得起一份套餐。”
就当老头拿起一根薯条要往嘴里放的时候,一个小伙子站了起来,他径直走到老夫妇的餐桌。他很有礼貌地说,他愿意为他们再买一份套餐。老头委婉地拒绝了,说他们这样很好,他们已经习惯一起分享任何东西。
餐厅里的人注意到,桌子上的东西老妇人一口都没吃,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丈夫吃,偶尔喝一口饮料。
那个小伙子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又走了过去,说他愿意给他们买点其他什么吃的东西。这次是老妇人拒绝的,她也说他们习惯了一起分享任何东西。
老头吃完了,利落地擦了擦嘴。那个小伙子简直无法忍受了,他再次走到他们的餐桌前提出帮他们买点吃的,结果又遭到了拒绝。最后他问老妇人:“为什么您不吃东西呢?您不是说你们总是一起分享任何东西吗?可为什么他在吃,而您却看着呢?难道您是在等什么东西吗?”老妇人笑了一下说:“我在等假牙。我们共用一副。”
第168篇、我等你回家
24岁那年,她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小城,小家,过着凡俗的小日子。
小城的景也单调,连座像样的公园也没有。小家的日子也平淡,无非是三顿饭菜,外加洗衣拖地板。她的心慢慢生出惆怅来,想多少青春好梦都未曾来得及做,就如此匆匆把自己给嫁了。
有个大学同学在南方的大都市里风生水起地办了个公司,打电话给她,殷殷相邀,大才女啊,来南方吧,南方更适合你发展。
心,再也无法安定在凡俗里,像一只恋花的蝶,翩翩着,就要向着那姹紫嫣红飞去。她装着不经意地跟他说,有南方的公司想聘请我呢。他停下洗菜的手,转身问她,你的想法呢?她略略沉吟了会儿,轻咬嘴唇说,我想去。他哦一声,没再问什么,只说,好,你想去就去吧。回头继续洗青菜。油烟腾起,青菜下锅,爆炒,装盘。这是他们的家常菜,清火生凉。
她在他的背后,失落,有泪盈眶。暗暗想,原来,他竟是不在意她的。
不日,她飞赴南方。他叮嘱,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多吃蔬菜。再无多话。她一颗心早已飞了出去,答应一声,好。欢天喜地上了飞机。
大都市的时尚与繁华让她目不暇接。不久,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生活亦掉入凡尘,紧张的工作让她必须全身心投入,有时为设计一张图纸,她彻夜不眠,却没有人“责怪”一句,你怎么不好好睡?——这是他惯用的口吻,看似淡淡,却有无限心疼。饭菜亦是应付着,平时叫的都是外卖,直吃得她犯腻。多吃青菜好啊,养眼还养胃——这是他喜欢说的,边说边夹一大筷子炒青菜放到她碗里,碧绿碧绿的,透着清新和欢喜。她就这样念起他的好。
那日晨起,半梦半醒中梳洗完毕,去办公室,无意间一瞥楼梯口的一面镜子,她被镜中人吓了一跳,厚厚的粉底也难掩脸上的憔悴,更要命的是,她口腔溃烂,半边嘴巴都肿起来。同学从旁边走过,行色匆匆,看见她客气地招呼了一声,还好吧?她口是心非答,还好。同学于是笑笑,跟她点点头,兀自走开。
她突然悲从中来。她憔悴成这样,同学竟视而不见,若是换作他呢?她当即拨了电话回家,未语泪先流。他静静等她哭完,说,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回家,回家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外面再好,也是奔波。
她终于明白,能够无条件容纳和安抚她的,唯有他,和家。她一刻也没停留,向同学递了辞呈,回家。
第169篇、那些词,那些人,那些惊艳的情色
词者,乃曲子词之简称,“以文写之则为词,以声度之则为曲”。顾名思义,便是有曲谱韵律的歌词。什么是词?我国语言学泰斗,《汉语诗律学》作者王力先生是这样定义的:词--“是一种律化的、长短句的、固定字数的诗。”
有关于词的起源与看法,历来学术界的声音皆未曾统一,三种版本,概未有定论,其一,云南朝乐府里某些歌辞即其雏形,填词萌芽于齐梁时代。
也有人认为,填词产生于隋代的民间,词乃隋朝口口传唱的民歌,佐证有,王灼《碧鸡漫志》卷一说:“盖隋以来,今之所谓曲子者渐兴。”,张炎《词源》卷下:“粤自隋唐以来,声诗间为长短句。”等。
那么,认为词起源于唐代的,又有哪些依据呢?南宋人朱弁在《曲洧旧闻》里便说话了:“词起于唐人,而六代已滥觞矣。”
综上所述,且不管词的起源是民间还是庙堂?又究竟为那个朝代抑或是哪个时期?总而言之,词和音乐曲调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词,经隋唐数百年的打磨与锤炼,一大多数人的观念中,它足以与唐诗媲美,宋代更是鼎盛时期,上至君王将相,下至草根百姓,喜爱者甚广,出现了百花争妍、千峰竞秀的盛况。
很难想象,单单出现在《全宋词》里的词人,就达到一千三百多家,词作竟有一万九千九百余首。真可谓是华彩纷呈,空前绝后。
纵观南北宋朝各个历史时期的词人词作,无论是从其作品的艺术性来看,还是创作性、表现力来看,为宋词发展造成一定深远影响的词人,大致有300余家,其中辛弃疾、苏轼、周邦彦、姜夔、秦观、柳永、欧阳修、吴文英、李清照、晏几道、贺铸、张炎、陆游、黃庭坚、张先、王沂孙、周密、史达祖、晏殊、刘克庄、张孝祥、高观国、朱敦儒、蒋捷、晁补之、刘过、张元干、五安石、陈与义、叶梦得等人之作品尤佳,又可说是代表了整个宋代文学的最高成就。
且大多都属于高产词人,如辛弃疾629首、苏轼362首、刘辰翁354首、吴文英341首、张炎302首、贺铸283首、刘克庄269首、晏几道260首、柳永213首、朱敦儒246首、欧阳修242首、张孝祥224首、黄庭坚192首、周邦彦186首、张元干185首、张先165首、陆游145首、晏殊140首等;
宋词从民间走向书斋案头的文人化,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嬗变过程。“诗言志词言情”,笔者以为无论是诗词文赋,最终,那些情感的宣泄与心境,才都是最为鲜活的内容,
当时的宋人尚且没有词派的概念,自明代高邮人张南湖于《诗余图谱》三卷中,取宋词一百十首,以黑、白圈标识平仄,著为图谱,词分婉约、豪放两派之说,才相传开来。
豪放派,多为边塞,怀古,忧国忧民之作,其领军人物有辛弃疾,范仲淹,王安石等。婉约派其词多偏重于男欢女爱,离恨别愁。
婉约派又可分为奇艳派、正宗派、大晟词派,西江派、市井派、以李清照,秦观为代表的正宗派又称清婉派,被誉为词之正宗。
其它的这里暂不多说,再有就是奇艳派,其词多源自于追求朦胧美、藻绘美和浓郁的情韵,多以描写春心情事,男欢女爱,于宋词泛滥成灾的年代来说,除了柳永,张先,秦观等人颇有名气外,其余大多皆出自无名之作。
宋代经济文化上的繁荣,无形中更是促进了色情娱乐业的发展,而当时又恰恰是宋词发展的鼎盛时期,于是,多情的嫖客,才情的妓女便开始相辅相成。
且不要说
欧阳修、苏轼等那些糜烂的私生活,柳永,张先,秦观等风流成性的才子们,当时,就包括豪放派的辛弃疾,也写了好多诸如《更能消几翻风雨》等描写婚外恋之作。
狎妓冶游,携妓献艺,歌妓佐欢,已成为当时士子们的生活风气,无论是家养一批,自娱自乐,还是干脆去“烟花巷陌”拥香作词,歌妓舞女,最终,便也就成为了他们必不可少的习惯。
才子名妓,女爱男欢,尤不堪奇,更有甚者,据那张先在其词《一丛花令》交代,这家伙竟与一妙龄尼姑相恋,而庵内一把手老大,又形如灭绝师太般严厉异常,每每月上柳梢,那小尼便偷偷跑出来与其相会,缠绵一宿,天色渐亮,临别之时,二人不舍,张先遂做了这首小词,以诉其情怀。
昨夜,夜雨敲窗,久不成寐,笔者闲翻宋皇都风月主人所著《绿窗新话》,偶遇《丽情集》:陈敏夫姑且兄任广州参军,其兄素无妻室,专宠一姬,名越娘,美貌能诗。兄在任不禄,敏夫与越娘搬迁还家。归次洪都,越娘吟一联曰:“悠悠江水涨帆渡,叠叠云山缓行。”命敏夫和之。敏夫应声曰:“今夜不知何处宿,清风明月最关情。”微寓相挑之意。越娘见诗,微笑。是夜宿双溪驿,月明如昼,越娘开樽,同敏夫饮,唱酬欢合。问敏夫:“何处睡?”答曰:“廊下图得看月。”各有余情。夜向深,敏夫闻廊下有履声,乃潜起看,见越娘摇手令低声,迎进相抱曰:“今被君诗句惹动春心。”遂就寝。越娘乃吟词《西江月》云:“一自东君去后,几多恩爱暌离。频凝泪眼望乡。客路迢迢千里。顾我风情不薄,与君驿邸相随。参军虽死不须悲。幸有连枝同气。”
这是一个宋朝小人物的故事,说的是才死了老公的越娘,与小叔子在归乡途中,相互挑逗勾引,干柴烈火后,越娘信口所吟之作。
其词意大胆露骨,上阙言自己老公已死,寂寞春心无处托付,唯有将泪水抛洒于这长长的归途,下阙尤甚,幸好一路有陈敏夫结伴而行,我家男人死了,倒也不必过分伤悲,这不还有他兄弟来顶他这份缺儿吗?
于是乎,词,在这里也就成了男女相悦苟合的媒介。
接下来,我们再说说嫖客柳永,柳永,出身于官宦世家,为人更是放荡不羁,一生大多时间皆留连于秦楼楚馆,柳永嫖妓和常人是有区别的,常人嫖妓,似乎都只为泄欲,然这痴情的种子,却将妓女当知心朋友,往往都是于平等友好的状态下上床。
也得益于柳永能写得一手好词,那时的妓女们,做梦都想让他的赠词对自己进行文化的包装,能和柳七郎床下填词床上戏水,竟成了当时妓女们的最大的追求与心愿。
细心的读者,都不难发现,以下的这些,便就是得他青睐,和他床上戏水地女人们:
秀香:“秀香家住桃花径,算神仙才堪并。”(《昼夜乐》)
英英:“英英妙舞腰肢软,章台柳,昭阳燕。”(《柳腰轻》)
瑶卿:“有美瑶卿能染翰,千里寄小诗长简。”(《凤衔杯》)
心娘:“心娘自小能歌舞,举意动容皆济楚。”(《木兰花》)
佳娘:“佳娘捧板花钿簇,唱出新声群艳伏。”(《木兰花》)
酥娘:“酥娘一搦腰肢袅,回雪萦尘皆尽妙。”(《木兰花》)
虫虫:“就中堪人属意,最是虫虫。有画难描雅态,无花可比芳容。”
以至于最后,竟出现了“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如此牛逼的情形。
风花雪月的大宋天空,那些个连现今文学博士,也难以望其项背的市井才人们,那些个有名无名风流成性,为大宋情色事业做出过卓越贡献的士子们,那些秦楼楚馆的男欢女爱,最终,还是都被无情地淹没在前世的风烟里。
流年惊涛拍岸,时至今日,当我们于一首首缠绵悱恻的长短句中驻足,或许,还会忍不住于浅白露骨的脸红心跳下,去况味那些惊艳委婉的一唱三叹。
一阙阙惊艳的小词,漫过一个又一个或长或短的朝代,于迷津的渡口,来回摆渡着,是谁又在忍望无奈的时光更迁?
香艳绮丽的花,总会轻绽于最最多情的时刻,佳人的余韵,犹在耳畔,甚至于有时令你难以分辨身在何处?然待你将一窗昏烛剪亮,有风拂过浅浅的眼睑,你才惊讶的发现!俱往矣!凝眸却已千年!
第170篇、我和“武大郎”的爱情
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文案,普通的工作,略丑的相貌。前两次在老妈的安排下相亲,都在我闪亮登场后无果而终,所以我只能把所有的精力发泄在工作上。可同事“武大郎”却时常眯着眼对我说:“你长得多像一个电影明星啊。”恨得我只想踹他几脚。武大郎就在我隔壁的办公室,他并不姓武,身材也不矮,185,说话也算幽默。但谁让他老是吹嘘自己擅长烙《水浒传》里面的炊饼呢?所以上班第一天就有了这个倒霉的绰号。
这天我恰好被老板骂了,心情极为不爽。偏偏武大郎又不识趣地开玩笑,不理他活该。谁知道下班时死党小米到我家蹭饭,等电梯时又遇到了武大郎,他低下头说对不起,刚才不该开玩笑的。我不理他,拉着小米冲进电梯。结果武大郎也跟着到了我家。自作多情的老妈看到他,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了,把我拉进厨房,偷偷说:“你的男朋友很帅,怎么会看上你?”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现在不是,不等于以后不是嘛。”老妈笑嘻嘻地,接着就拼命给武大郎夹菜,还说这孩子不懂事,你要多多照顾她。武大郎咧着嘴笑得像干了坏事的西门庆。
第二天小米羞答答地告诉我她爱上一个人。
“谁?快说。别转酸词。”我正为一个楼盘的广告词焦头烂额,然后被小米说出的名字吓坏了:“武大郎。”
小米让我给她出谋划策,如何捕获武大的“芳心”。她说你看武大多帅啊。高鼻梁,大眼睛,为了下一代也要爱上武大,才能生出漂亮的小孩。
第一次和武大的约会,小米拽上了我。我和他们一起去游泳馆,说实话小米身材不错,我站在她身边就像一只小冬瓜,但武大的身材是真的一级棒――他的后背是迷死人的V字形,腹部有一排巧克力一样的肌肉。
他们游泳时我在岸边喝可乐,一个长得很漂亮的丫头不知什么时候坐在我旁边,问小米是不是帅男生的女朋友,我说是。这丫头失望得就差表演高台跳水了,又问他们感情好不好。我说好着呢。
身后传来武大熟悉的声音:“阿花你不要信口开河。”切!不知好歹,我还不是为了你们。
那天以后武大跟疯了似的,一天到晚逮住我说他和小米并没有谈恋爱。臭男人一点儿都不顾及小米会伤心,我眼睁睁地看着小米面色苍白,爱情幻梦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终于,一个礼拜后她捉住我的胳膊:“武大喜欢上你了,那天游泳时,他一直偷看你。而且看他对你老妈的谄媚样,就知道有阴谋。”
我当然不相信了:“我这么丑,他怎么会喜欢我?”
“不是有一句老话: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我气得差点晕过去,还是看在小米失恋的分上,不和她计较。最后小米咬牙切齿地要我帮她一个忙――假装接受武大的爱,再找机会甩掉他,替她报仇。
这天,武大问我要不要参加他的生日Prty。我刚要拒绝,想到答应小米的事,转头又看到她正拿双眼瞪着我,就只能点头说好了。
那晚过得还算不错,一帮子人酒肉穿肠过。丢脸的是我五音不全,一首《青藏高原》从头到尾就没有找着调。
武大问我为什么选这首挑战自我的歌。我说我愿意,我喜欢你能怎么着?武大急了:“今天我可是寿星公,阿花,你说话能不能客气一点儿,别像伊拉克的火药桶一点就着。”武大的大学同学过来劝架,说谈恋爱吵架很正常,和婚姻比也就算半个围城吧,以后结了婚,才有得你们受。然后又问:“你们打算啥时候结婚?”
我呸!谁要和他结婚?
那几天我像着了魔,拼命想帅气的武大为什么会喜欢丑丑的我,而不喜欢漂亮的小米呢?这真是一个难解的问题。我还想武大这样的男孩子其实是很难得的,幽默能干,如果他长得不那么帅,我真愿意和他谈一场恋爱。
天!难道我爱上他了。这念头让我心跳加速,浑身颤抖。
那天下班时武大说我请你吃牛肉面吧。吃面时我不说话,拼命往里面放胡椒粉,老板娘一直翻白眼;我又开始倒酱油,老板娘终于按捺不住要说点什么。武大端过那碗浓汤说她帮我放的,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此后,下雨了他递上一把轻巧的女士伞;我睡着了他会脱下西装为我御寒……拼命抑制住自己花痴的心,我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上。
这天他又请我去吃饭。走在路上他问我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除了太帅,没别的缺点。”他突然很严肃:“阿花,你是不是有点自卑?”
“怎么会?”打死我都不承认。“你觉得自己长得不漂亮,所以不接受我当你的男朋友,觉得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少瞎说了。”我急忙打断了他的话,心怦怦地跳着。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数了3000只绵羊后,我打电话和小米讨论我是否自卑的问题。小米说:“难道你还不承认自己自卑吗?你不敢和男同事说话,不敢穿鲜艳的衣服,不敢谈恋爱,还要装出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其实你能骗得了谁呢?幸运的是,偏偏就有武大那样的猪头喜欢你。”
她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很粗:“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他吗?实话告诉你吧,武大怕你不愿接受他,才求我演这样一出苦肉计。喜欢就是喜欢。你长得像母夜叉,他还是喜欢……”
y d。原来是这样啊!小米还说不忍心看我窥不破情关,才一时冲动说出了真相。
后来老妈告诉我,其实每个女孩子年轻时都打心眼儿里认为自己是丑小鸭,眼睛小的要变大,鼻子高的要削平,连偶像张曼玉都拔掉了兔牙,谁又会真的十全十美呢?
求婚的时候,武大捧上99朵玫瑰,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我看着他紧张兮兮的样子,低头想了一会儿:“不愿意!”
“难道你还自卑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拍拍他的肩:“但是,我愿意一辈子和你在一起。”
武大抱住我,开心地笑了。而我知道自己早已不再自卑。被帅哥这样煞费苦心地爱着,傻瓜才自卑哪。
第171篇、现代爱情故事:失身失爱后,我和闺蜜的男友越轨了
作者: 故事大王
现在的我陷入了令人尴尬的恋爱中,我爱上了我好朋友的男朋友。不过,在说这件事之前,我想说我的初恋,因为是我初恋时留下的遗憾导致我爱上了那个和我初恋情人外型相似的男人的。
1997年,带着对大学生活的憧憬,我踏入了大学的校门,开始了新生的第一件事――军训。我们的军训教官叫董威,他只比我大两岁,长得不算很帅,但军人那特有的气质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不知是出于对他的崇拜,还是从没谈过恋爱的我对爱情有一种跃跃欲试的冲动,每次列队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看他看得出神,因而忘了听他的口令,以至于总是被他最后单独留下来罚站。我心里却是甜美的,因为可以这么近距离地和他说话。但董威好像并没有感觉到我的“良苦用心”,依旧每次对我“秉公执法”
转眼短短一个月的军训结束了。一个月后,我发觉自己仍旧在想念他,便给他打了个电话。心直口快的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董威一下子愣住了,他一定没有想到,那个天天被他罚站的女生会对他说出如此一句话来。他没有马上回复我,而是说要考虑一下,过几天再给我打电话。接下来的几天,我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直到等到了他的电话。他问我会不会后悔,我想也没想就一口答应说:“不会。”
后来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他。1998年,当百年难遇的洪水威胁着人民的安全时,他作为第一批自愿者奋战在长江大堤上。他告诉我:“作为一个军人,我会誓死保护大堤的安全。”而我则每天密切关注着抗洪的一切新闻,洪水落则我的心也跟着落,洪水涨我的心也跟着涨。当时同学们都笑称我是“半个水利系的学生”.还好几个月的抗洪结束了,他平安回到我的身边,只是变黑变瘦了。
由于他身在军队的缘故,我们的恋爱只有用电话来维系。在短暂的通话时间里,他更多时候还是像教官一样教育我,要我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一个好工作。不过,语调严肃的他最后总是被调皮的我逗得呵呵傻笑。他说他在我面前总是严厉不起来。我说为什么要那么严肃,我们可是在谈恋爱呢。他说爱情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今天是晴,明天就会是雨。后来我知道他在入伍前曾经谈过一场长达4年的恋爱,结局自然是悲惨的。他入伍后不久,那个女孩就向他提出了分手。也许是这场情感经历使他对爱情充满着怀疑,但是我当时是一个对爱情充满着浪漫幻想的小女生,我觉得只要真心相爱就会永远在一起。我时常问他是不是爱我,他说爱,我说我也爱他,特别爱他。于是我又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这辈子肯定就永远不会分开的了。听着我幼稚的言语,他通常会陷入沉默。
不过,董威的沧桑心境并不影响我对他投入地去爱。实际上,他也是那么痴迷于和我在一起。只要他一有休息时间,我就会旷课去和他约会。起初他总严厉批评我的旷课行为,可后来也不说我了,因为他后来总是急切地盼望能见到我。我因此取笑他,他则会用手指轻轻地敲几下我的脑门,脸上挂着温柔的笑意。和这样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在一起,我觉得十分有安全感,我常常庆幸自己找到了此生最爱的男人。不过,他也有他的缺点,比如说不够“坏”.我们交往了半年之后他才第一次吻了我。仅此而已。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那么“正经”,我说我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他则说等到新婚之夜再去享受那神秘的性爱。我嘴上同意他的观念,其实打心眼里并不认为非要等到结婚那天我们才能做爱,我认为那有点儿形式主义。不过,这都是小问题,因为当时的我对性并没有什么了解,更没有什么冲动。
我们争分夺秒地相爱着,虽然见面和通电话的时间是那么短暂,但我们的感情却升华得很快。我发现我这辈子如果离开了他的话,一定会是寸步难行。但是令人伤心的事情还是出现了。有一天他打来电话,语气低沉地告诉我他就要转业回老家了,虽然他很不愿与我分离,但他的父母已为他在老家找好了工作,他不得不回去。他在电话里和我提出了分手――分隔两地无疑是分手的合理原因。但是我坚决不答应分手,我说如果他要因此分手的话,我就立刻退学和他一起离开北京。他知道我倔强的个性,最终还是答应我不分手。我说等我大学一毕业就要和他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他来北京工作,还是我去他老家找个工作。我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和他分开的。后来他说:“我会经常到北京来看你的。”但他仍然不放心我,并将我托付给他在北京的一位好朋友照顾,要我有什么事就找他。董威走后,我和董威的这位朋友经常出去一起玩。但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次他约我到他家吃饭,结果发生了一件让我终身都感到耻辱的事情。
董威的朋友是个外形风流的男人,也曾经是个军人,但比董威早3年退伍,靠着他家里的背景,他很快就有了自己的公司,在事业上可谓是出类拔萃。董威还在北京的时候我见过他一次,并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象。但是董威走后我和他走得很近,因为董威经常会托他给我捎来一些礼物。那天去他家吃饭也是他打电话说董威托人给我捎来了一个包裹。董威的包裹里除了有我爱吃的零食,还有一封长信。他在信中说到了他在老家对我的思念之情,但在信的最后他再一次和我提出分手,他说不想再耗费我的青春,劝我找个北京的男孩好好谈恋爱。看着董威的信,我十分失落。董威的朋友留我在他家吃午饭,我没有拒绝,为的是从他那了解到更多有关董威的事情。后来他问我能不能陪他喝点儿酒,对于他,我没有戒备之心,再加上我当时心情十分不好,于是我错误地和他喝了不少酒。再后来我听到他劝我和董威分手,他认为这种两地分离的日子对两个人都是一种折磨,再后来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起来。我当时反抗了,但是没有用,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挣扎了没几下就被他抱到了床上。他粗暴地脱光了我的衣服。
那天从那个男人家里走回学校后,我知道我一切都完了。董威是一个正统的男人,他是不会接受我不再纯洁的事实。我也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任何脸面去得到他的爱了。
后来我狠心地拒绝了董威的一切消息,不论他给我写信,或是来北京找我,我都一概不理。我躲他,是因为我不能面对自己。我不忍告诉他,他最好的战友的行为,我也不知道将来怎样跟他解释我的失身原因。我想他一定能在老家找到一个爱他的纯洁的姑娘,我们终于分了手。
随后的两年里,几乎每晚我都会做噩梦,重现我被董威战友强暴的情形,醒来后我会不停地打冷战,心中布满恐怖。我后悔,没有将自己宝贵的第一次给自己所爱的人。如果上天能让时光倒流,我希望在那个罪恶的夜晚发生之前,董威能带我实现女孩向女人的转变。那样,我就不会有这种恐怖的感觉。我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结婚,如果我带着这种恐怖步入婚姻,我的将来肯定不会幸福。
之后我再没有和男生交往过,直到遇见刘哲。令人惊讶的是,刘哲的五官和董威的五官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是他们的气质却截然不同。我再也不能保持平静了,我想刘哲的出现,可能是老天想向我补偿些什么。
刘哲是那种酷酷的男生,全身散发着艺术家的气质。在学校的歌唱比赛上他唱着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曲,博得了全场的喝彩。然而老天又给我开了一个玩笑――遇见刘哲时,他已经是我好朋友李珊的男朋友。
李珊常在我面前谈起刘哲的好,有时他们约会时,还会拉上我当“电灯泡”.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冰封的心开始有些融化了。我开始幻想在刘哲身上,完成我和董威未完的情缘。
一次在网上聊天时,我碰见了刘哲。自报家门后,我忍不住地问他:“我喜欢上了好朋友的男朋友,但我又不想伤害到我的好朋友,我该怎么办呢,你能告诉我吗?”刘哲说:“你可以试着暗示一下那男生嘛,看他是什么态度!”
我说:“那他要是拒绝了我怎么办?”
他说:“你不试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我没有回话,过了一会儿他问我:“说了没有?那男生怎么回答的?”
我说:“我已经跟他暗示了,但他还没有回我的话。”
我心中在暗笑,怎么还有反应这么慢的男生。过了会儿,他又问我,我忍不住说:“你是猪呀!”此时他才明白过来刚才我的一番话其实都是在暗示他。又过了几天,他给我发短信说:“我不会和李珊分手的,但我也放不下你。”
也许是我被这久违的爱情冲昏了头脑,也许是我只想在刘哲身上继续我与董威未完的情缘吧,我就这样成为了刘哲的“地下女友”
虽然我也算是刘哲的女朋友,但却没有人知道。因此无论是浪漫的情人节,还是刘哲的生日,我都是排在李珊后面的,刘哲只有在陪完了他正式的女朋友后,才会来陪我。
一次情人节,虽然我知道他们一定会一起过的,但我还是早早地起了床,精心化好妆,准备好给他的情人节礼物――一张他一直想买却又没买到的CD,这是我跑遍了北京大大小小的音响店才找到的。然后我静静地一个人坐在家里等他的电话。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我的心也慢慢地冷了下来,但我依旧觉得他一定会打电话给我的。终于在晚上8点钟,电话铃响了,是刘哲。他说:“出来坐下吧?”我带上送他的情人节礼物飞奔了出去,那天他送我10个咖啡猫作为礼物。虽然我知道这样的东西任意一个礼品店都有的卖,而且也很便宜,但我还是爱不释手,因为这是他送我的情人节礼物,也是他送我的唯一的一件礼物。
放寒假了,他回了郑州老家。此时我意外地接到一个电话,是董威的一个战友打给我的,他告诉了一个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噩耗:“董威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了!”
我的心一下子没了底。为什么一个好好的人突然就没了?他还那么年轻!从他战友的口中我得知,我跟董威分手后,他一直都没有再交女朋友,他说他一直喜欢的都是我,他一直希望可以和我重新开始。
第二天,我去了郑州。在刘哲家附近的一间宾馆里,我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给了刘哲。我害怕,害怕自己再次与心爱的人擦肩而过。
我心里有一个结。未能将自己的第一次给自己所爱的人,一直是我心底最难以启齿的痛。自从那件事后,我一直想找一个自己真正爱的人,然后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交给他,我希望借此来忘记那段可怕的往事,洗刷掉埋藏在心里的恐惧。和刘哲在一起的那个晚上,我办到了。我当时就哭了,我知道那是喜悦的泪水。
第二天早晨醒来时,我异常清醒。我冷静地对刘哲提出了分手,要他从此好好爱李珊。刘哲在惊讶中接受了我的要求。
分手后,我努力想忘了刘哲,但每一次刻意的忘记,都会让我的心再疼一次。分手后的第三十天,我带着刘哲送我的10个咖啡猫,一个人又一次来到郑州,仍然选择了同一家宾馆的同一间房,那里曾经留下了我的梦。我躺在和刘哲曾一起睡过的床上,忍不住眼泪已经浸湿了枕套。在离开郑州的时候,我在那里的邮局里,把那10个咖啡猫一起寄回了刘哲在北京的学校。
从此,我将永远地把董威和刘哲深埋在记忆里,告别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第172篇、牵手!太阳岛 外篇
对于一个生在21世纪90年代的我们来说,生活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因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提高,对于物质的享受已经完全脱离了以往的旧社会,而如今人们追求的则是更高等级的精神享受。
我生活在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家庭,虽然没有李嘉诚那么夸张富有,也没有林路那么奢侈的生活。不过对于我来说,每天有面包牛奶,就已经足够了。
我爱玩,亲戚朋友都这么说,我也承认很爱玩。曾经爸爸还开玩笑的对我说:“你都这么大了,怎么每天还想着玩呢?学习,学习,学不好,工作也做不好,真不知道你能做什么?”(我爸是一个非常慈爱的父亲,对我和姐姐照顾的无微不至。他还是个很开朗的父亲,对我和姐姐所做的事情,只要是我们想做的,他都尽量的让我们去做,用他的话来说,孩子长大了,都有自己的想法了,做什么事情也该让自己历练了。)
我只是呵呵一笑,并没有说什么。其实我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小学时每当看姐姐成绩比我高的时候,我都会努力学习,希望下次考的比她好.)虽然嘴上不说,可是心里已经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了。
星期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期盼已久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你可以放下一个星期的工作,一个星期的学习,可以放下一个星期的起早贪黑,尽情的享受被窝带来的温暖。
为所有爱执着的痛
为所有恨执着的伤
我已分不清爱与恨
是否就这样
血和眼泪在一起滑落
我的心破碎风化
颤抖的手却无法停止(手机铃声无法原谅)
“喂。”
“小雨哥哥吗?周浩南的声音。”
看见他的来电我似乎有种不好的预感,似乎有种危机感悄然向我临近。
“恩,什么事?"
“姐姐说很讨厌你,他说完,我的心咯嘣一下。”我知道该来的事总是逃不掉。
因为昨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因为朋友喝多了,正好被周金月经过,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一幕。我知道现在解释只是徒劳无货。就是我自己看见当时的场景也不会相信。这几天,周金月和我断绝了一切联系。
所以在这段时间我才明白了食不知味、坐立不安、失魂落魄真正意思。
每一天都是那么漫长,每一个梦都是那么凄凉。
我曾经想要忘了爱情忘了你,忘记过去的痛苦和甜蜜。
但是越是想忘记,就越记得清晰。
今天是月圆夜,但却是月圆人不圆。
忆往昔,偶偕佳侣共依偎。叹如今,空守寒窗度寂寞。
为什么爱情只能错一次,从此就再也牵不到你的手?
伤心之余,我来到网吧。打开微薄,看着曾经写的歌词:让我心碎让我醉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为你消得人憔悴。曾经给我安慰,曾经让我无悔,今日却让我让风吹。爱恨心底交汇,脸上多少纵情泪。止不住的泪水,流不走心中伤悲,不知真爱再为谁?无法挽回,无力再追,无心错失多少回。茫然不知进退,谁能计较错对?情由你生亦由你毁。爱恨已是累赘,为什么还想回味?失去你的岁月,问苍天谁来点缀?唯有风雨来作陪。
这么凄美的歌词,可惜没有人看得到。不过,也许对于我来说是美的,而对于别人来说,却是肤浅幼稚和故作呻吟之语。
没有人在意我,所有的人都在盯着自己的屏幕看,有的聊天,有的游戏。只有我,躲在这个阴暗的角落,在为自己的爱情和梦想唱着挽歌。
我的眼泪不停地流下,显示器越来越模糊。如果再不离开,我一定会痛哭出声的。
我伸出手去,直接关掉了电源。然后站起身来,结了帐,走出网吧。
路边的梧桐高高耸立,惨黄的路灯无力地照着凄冷的道路。
我孤身一人慢慢地走着,不时有人从前面走来,也有人从后面走过。他们看我,我却没看他们。我的眼睛很空洞地望着前方,前方是树和夜织成的黑暗。
我的眼睛紧紧地闭上了,因为我已无法睁开――眼泪象决堤的黄河从里面往外涌,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泪腺会有如此发达,就象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有如此地爱她。
我的双手紧紧地压在额头上,嘴张着,发出一阵阵难以言表的呻吟。我努力地想控制着自己,但没有用。
也许这就是她所说的伤心欲绝、泣不成声吧。原来绝望的痛苦是这么一种滋味!
第173篇、谁爱你的第二颗纽扣
他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也是一个情场浪子。他是我的好朋友,欣赏我的才华,却对我相守终身的爱情观点不屑一顾。他爱说的话是:人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该多爱几个人。他的言下之意,当然是多甩几个人,不为谁停留。
谁也不曾知道,这样一个浪子,却会闪电般回头,娶了一个虽然温婉却并不花容月貌的女子。
在他的婚礼宴席上,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
他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各个城市漂,所以他也习惯在每座经历过的城市找些女子打发寂寞的时间。在一座小城,他认识了外表普通性格温柔的她,一番温存之后,他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于是像他对待任何一段感情一样,他欺骗她说,你是我最爱的人,但是我工作太忙,等我不忙的时候一定来娶你。他知道,女人都不是傻瓜,一般不会等他“工作不忙”的时候再来娶她,最多就是大吵大闹之后,拿些钱财物质来平息怨恨。
可是这个温柔的女子却默默地凝视着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她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仰着头,低声而固执地说,给我你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他惊讶她要求的卑微和奇怪,可是在离开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于是他剪下第二颗纽扣,和一条铂金项链一起交到她的手心。
她接过纽扣,却轻轻推开了那条项链。他上火车的一刹那,听到她说,以后要自己保重身体。他回头,看到她满脸泪水。他明白,她是知道的,他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他于是更加不明白,为何她只需要他的一颗普通纽扣。
他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爱上各种各样的女子,又离开她们。在分手的时候每个女人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的,是要一座房子;有的,是要银行存款;有的,是要他安排舒适的工作。可是,那些和他温存过的女子,那些像他一样爱说甜言蜜语为他哭为他笑过的情人们,在得到了那些她们所渴望的物质以后,都会把冷冷的背影留给他,一如他离开她们的时候那般绝情。
奇怪的是,再也不曾有女人想要他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
有一回,他读中学的侄女来他家玩,见到了衣柜里他那缺了第二颗纽扣的衬衣,像发现了秘密一般说,叔叔,谁是你的心上人?他诧异。侄女告诉他,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
当天晚上,他坐最快的火车来到了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的小城市,叩响她的门,见到穿着睡衣的她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坠子就是他的那颗普通纽扣。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是的,他是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不过只是一些空洞的缺乏灵魂的身体。可是这个把他的普通纽扣系在脖子处贴在身体上的女子,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他漂泊的心仿佛也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在爱情里,从来不是以你征服了多少数量的异性为胜利的,也不是以你通过爱情得到了某些物质利益来诠释幸福的。真正幸福的人们,是茫茫人海里,有一个人,纯粹地爱你,无怨无悔无要求地把你放在胸口的位置——遗憾的是,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很少,所以,如果你遇到了,请记得一定要珍惜。
第174篇、用哭来表示的幸福
去会那个女孩之前,他总会揣上七颗神秘的安定。
他第一次见她,就知道她失眠得厉害。脸色苍白,神情疲惫,这是失眠的主要特征。所以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也许你需要安定。”他用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过很多娇揉造作的女孩,明知道自己有病还不肯承认。他不能判断她会不会是其中的一个。
她不假思索地说:“是的,我需要。”语气干脆得让他吃惊。她已经从他露出的双手知道他是个外科医生,那双手白皙、修长、灵巧,典型的外科医生的手。
那只是一次普通的聚会,他的朋友和她的朋友将啤酒喝了一扎又一扎,喧闹得几乎要将屋顶掀开。他和她不约而同地走到阳台上,一人占着一角,从26楼俯瞰广州的万家灯火。毫无疑问,美丽的夜景比屋内那帮吃吃喝喝的朋友更让他们沉醉。天河新城就在脚下,扑面而来的风卷起她的裙和发,借着暗淡的灯光,他发现她的脸一下子变得异常生动,整个舒展如花。这是一个只在夜里开放的女孩,他想。
第二天,他坐了两个小时的车,敲开她的小屋,递给她一个用处方纸包裹的小东西,展开,是一颗安定。
她按照她的吩咐,换了深色的窗帘,扔了咖啡和茶,喝了一大杯牛奶,然后和着白开水吞下那一颗药片。柔和的灯光下,她打开一本闲书,一会儿,书从手中滑落,睡意袭来,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12点前陷入了温暖的睡眠。
翌日,她醒来,看着镜中自己饱满红润的脸,给他打电话:“我要一瓶安定。”他来了,却没有带一瓶,只有七颗,用一张处方纸裹着,他说:“一天一片,睡眠会自己来找你。”
以后的每个周末,他都会准时出现,递给她一个小包裹。那里面是七颗安定,恒久不变。
开始,他很快就离开,慢慢地,呆的时间会长一些。他帮她想办法对付厨房水管里的小飞虫,带她去街头拐角处的一间民房里买打游戏,到白云山顶去吹风,她就像温水里的青蛙,渐渐陷入他的爱中。
两年后,他们结婚了。蜜月旅行回来,她突然发现自己已有很多天没吃安定,但照样睡得很香。问他,他才说:“给她的那些药片,除了第一颗是安定,其他的都是维生素C。只因每一颗他都做了手脚,她一直都没发现。他做的手脚就是先用小刀磨去“VC” 再刻上“安定”。在直径3mm的药片上动手术,这难不倒他这个优秀的外科医生。
她的泪突然的滑过他的臂弯,他为她刻写了七百多个“安定”而她竟然不知,为他给她的婚姻,为这世界上最好的安定,她幸福得只能用哭来表示。
第175篇、为爱忍耐6分钟
试一试你对人生能付出多少勇气和毅力:1分钟,味道真太糟糕!2分钟,又苦又涩!3分钟,忍耐一下不要急于放弃!4分钟,我们理解你的感受!5分钟,现在会有一些清香!6分钟,苦尽甘来,你尽可以开怀畅饮!
那时结婚证拿了,婚礼举行了,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本以为从此郎情妻意全是阳光灿烂,不承想却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整天吵吵闹闹,怎么也找不到相濡以沫的感觉。只要有一点儿事不合心意,不是吵架就是立刻掉头就走。
吵架越来越多的结果是,做丈夫的大叫要离婚,我也不甘示弱,说离婚就离婚,难道谁还怕谁不成?
夜里,我蒙着被子不停地流泪,原来那个温柔体贴、好脾气的男人哪里去了?难道我就要跟这样一个抵死不肯认错,什么事都要跟我针尖麦芒的男人一起再过20年、30年?我要的婚姻怎会是这个样子?那种风和日丽、晴空万里的日子还会不会回来?……
忍不住去跟母亲诉苦,下定决心说要离婚。母亲却说天下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你们总是争吵不休不是因为你们有天大矛盾,只是因为你们欠缺成年人应有的耐心和细心。你总认为男人应该有宽阔的胸襟,包容的气度,让你任性胡来。他也是初为人夫年轻气盛,人家凭什么回回让着你?你为什么不能在吵架的时候忍耐一下?
母亲说完起身去厨房泡了杯茶给我。这是什么味道?又苦又涩!哪里是茶?分明是劣质中药!我立刻从嘴里吐出来。母亲看着我摇摇头,说这茶是她和父亲去泰国旅行时,在一家寺院旁边的小店里买的,味道很是特别。母亲说,你再试一下,这次不要吐出来。我又喝一口,这次不那么苦了,还是有些涩。母亲说喝这种茶不能急,要细细地品味,每一分钟的味道都不同,每一遍味道也不同。我再品一口,浓浓的清苦过后竟是一种回甘。
母亲拿来一个长方形的纸盒,里面一只粗粗笨笨的小木盒里装着这种看上去黑黑的茶,另外却配了一只透明的小碗一样的漂亮杯子。杯子的底部用红色写着一行英文,直译过来是这样的――“试一试你对人生能付出多少勇气和毅力:1分钟,味道真太糟糕!2分钟,又苦又涩!3分钟,忍耐一下不要急于放弃!4分钟,我们理解你的感受!5分钟,现在会有一些清香!6分钟,苦尽甘来,你尽可以开怀畅饮!”
母亲说如果对生活没有足够的耐心和勇气,就连一杯看似普通的茶都能欺骗你。就像平常人家的婚姻生活,平庸和苦涩下常有甜蜜和温情。只需要你在必要的时候耐心一点,让自己心平气和下来,你会觉得事情远没有那么严重,就像这杯茶远没有那么苦涩一样。然后,你就会换一种心情给对方。记得《红楼梦》里那个镜子谜语的谜面吧:人笑亦笑,人哭亦哭。夫妻其实就是对方的镜子。对他笑一笑又能吃什么亏?记住,他是你要共度一生的男人。
渐渐改变自己的态度,遇上发生矛盾就强迫自己闭上嘴回到卧室默默数数,然后换一种表情出来和他一起看电视转播各种球赛。先生也逐渐温和起来,有了不同意见也总是轻声细语慢慢道来,大多数时候也知道退让;看电视也不跟我抢电视遥控器;偶尔出差也不忘记买小礼物回来;只要有时间,就陪我坐在阳台上聊天,周日带我去郊游;休息日一大早就跑菜场买菜,虽然买的菜又差又贵,我还是满心欢喜地夸奖他……
不过是忍耐6分钟,竟能让原本即将倒塌的围城化为风光无限。
第176篇、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吹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就在她家门口站一会儿,再转身往回走,走回鞋店,上小阁楼吃饭睡觉。
“后来,汉娜结婚了,换了新家。我不清楚从鞋店走路去汉娜的新家有多少步,但我清楚,开车去那儿需要12分钟。不是每天,但是经常,我会开车去看汉娜。我将车远远停下,透过车窗,目光越过低矮的木围栏,看到汉娜和她的丈夫在花园里浇花、谈笑。很快,一个小女孩加入了汉娜和她丈夫的欢乐队伍,那是他们的孩子。我敢说,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小天使。我很奇怪,我的心底早已没有了被锋利的刀子一下一下割裂的感觉,酸楚也渐渐消 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欣慰和情不自禁的欢喜。每每看到汉娜一家三口,甜甜蜜蜜地在一起游戏欢笑,我都由衷地感到愉悦。
“知道汉娜的丈夫和孩子去了天堂,很偶然,也很突然。因为父亲病重,我回塔斯马尼亚住了两个星期。回到墨尔本,我赶去参加一个朋友母亲的葬礼。在墓地,却意外地看到了汉娜。可怜的汉娜,一脸悲戚。我的心,顷刻间碎成了玻璃屑。”
停顿,长时间的停顿。约书亚抬起右手擦拭眼睛。老人浑浊的眼睛里,蓄满亮晶晶的泪水。很久之后,他才继续故事的后半部分:“汉娜的丈夫开车载着全家出去度周末,出了车祸。汉娜受了伤,而她的丈夫和孩子因失血过多去世了……
“我辞了鞋店的工作,拿出所有积蓄,和朋友合开了一家蔬果店,从那儿走路去汉娜家只要一分钟。我们的蔬果店生意持续了26年。这26年里,我没结婚,汉娜也没有再婚。不知道是汉娜自己不愿再当一回新娘,还是没人愿意娶她。而我,自始至终,从没向汉娜求过爱,理由只有一个:她是天使,而我什么都不是,没有文化,没有地位,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26年里,我以义工的身份,每周两次出现在汉娜面前,开开心心陪她说话,替她照料花园里的花草,采购生活用品。当我不是义工时,我就以邻居的身份来替汉娜完成这些工作。
“26年过去了,我将自己的股份全部卖给了蔬果店的合伙人。因为,汉娜要搬到悉尼来,我也就悄悄地追随着她来到悉尼。在悉尼的温雅,我开始了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每天,我都能见到汉娜。因为我们租住的房间门对门,一开门,就见面了。汉娜信仰主,她每个周末都去教会。我最初只是跟着她去,后来我也信了耶稣,而且很快成了教会最热诚的福音干事……
“我们来到黑人聚居区是6年前的事。来这里,是我的主意。因为这儿有太多我认识的、要好的黑人兄弟姐妹,我想向他们传福音。”讲到这里,约书亚忽然扭头转身偷偷乐起来,他盯着我的眼睛,一副喜不自禁的样子,“你能猜到吗,我对汉娜说,我们到黑人聚居区传福音去吧。她居然连一秒钟都没犹豫,就和我一起来了。我们租了房子,拼命努力,为主赢取了227个灵魂。直到两年前,我们老了,住进这家老人院,也没停止传福音。你相信吗,她一直不知道我是她当年在塔斯马尼亚的邻居,曾悄悄躲在树后看她学骑自行车;也不知道我是她住在墨尔本时,一直坚持帮助她的义工和邻居;更不知道我是追随她来到温雅,并想方设法租住和她门对门的房子的人……她唯一清楚的是,我和她一样,都是信了主的人。”
我张口结舌。
约书亚觉察了我满脑子的糊涂,他再一次得意地乐了。他用嘴角示意我去看汉娜的眼睛。汉娜的鼻梁上架着一副茶色老花镜。坦白说,我看不出异样,我只留意到汉娜满脸的笑容,在暖暖的阳光下,显得格外温馨。
“在那次车祸中,她虽然没有丧失生命,但却从此失去了光明。她美丽的大眼睛还在,但眼前只有混沌和黑暗。她的光明,亮在心里。”约书亚说。
我恍然大悟:“她失明了,但是可以聆听。她一定是因为听了你给她讲述几十年的爱慕,而倍感甜美,因此满脸尽是春色。”
没料到,约书亚居然摇头:“不,还是因为那次车祸,汉娜的听力严重受损。前些年,她还能凭助听器勉强听到一些声音,近几年,则完全与声音绝缘了……”
我满心的疑惑又全部跑到脸上来了,我结结巴巴地问:“可是,我明明看到,她一边听你讲故事,一边面露微笑。”
“她用手来聆听。”约书亚说。
此时,我才注意到,两位老人的手,轻轻地,又是紧紧地,握在一起。一双手,黑白分明的手,安静地搁在老头的左膝上。
第177篇、今天我要嫁给你
一
我们相识在两年前的暮春时节,一次很偶然的机会。
他中等身材,英俊而结实。那略带沧桑的脸上写着许多同龄人不一样的境遇:从小思维敏捷,十岁时一手流畅的行书让多少老师都甘拜下风。初二那年,突发的家庭经济危机让他毅然辍学独自去北京谋生,半年后回到武汉,一直从事维修装饰至今。当家境好转的时候,早已错过上学的机会。
她,一个来自武汉郊区的倔强女孩,普普通通,坦率而矜持。刚念完初二就跟着姐姐来汉正街打工,平时自己舍不得买双红蜻蜓皮鞋,却把每月的大部分工资寄回老家。
两个人白天都很忙,没有周末,晚上加班是常有的事,而且很难凑到一块儿,约会的地点往往是在廉价的网吧或者家乐福超市,哪怕是一起吃上一根一元钱的冰激凌,也会你一口我一口的开心万分。
偶尔有机会,他们晚上会相约逛逛江汉路步行街、中山公园,徒步去江滩看看夜景。
这一切都留给他们许多甜蜜的回忆。
那一年,他们刚刚20岁。
二
人常说:好事多磨!
爱情似乎也是这样。
两三个月的地下爱情,终于还是让精明的母亲发现了。
妈妈让他带女朋友回家的时候,他满口答应。
见到她的那一刻,他的家长露出失望的神色。几番谈话过后,家长基本知道了大概。
见过她一面后,他的母亲就对她投了否定的一票。善良的母亲希望自己的儿子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媳妇。毕竟婚姻问题是终身大事。岂能草率。
尽管父母百般阻挠,可他一点也不在乎。相反,他们更加坚定相爱的决心。
他们都非常珍惜生命中这次难得的际遇。
也许是他们的真诚感动了他的爸爸妈妈,渐渐地,二老越发喜欢乖巧的她。
同样。她的父母对未来的女婿也很满意。
终于。他们可以公开甜蜜地恋爱了。
过年回老家的时候,他把女朋友也带去了,他们甚至都盘算好了结婚的日子。
可是,故事远没有结束——
三
当“婚姻”二字摆上桌面的时候。她的父母显得异常的谨慎。
多少万元的礼金,多少桌酒席。多少克拉的钻戒,多少K的铂金项链……
强硬的态度,过于繁杂的礼节。让他心力交瘁。
爱美是女孩子的天性,面对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她也不免有普通女孩的虚荣心。
开始在婚礼面前与别人攀比:谁谁穿上多少钱的婚纱,准谁的钻戒是多少克拉的。又谁谁结婚那天有多少婚车排队迎娶……
在接下来一个多月时间里,两个人为着结婚的条件相持不下。
那时候,他的父母已年过五十,早就盼望着孩子成家后能抱上孙子。
对于准亲家提出的一系列条件几乎完全接受。
但他不想因为一次体面的婚礼而变得倾家荡产,他更因为她的虚荣心而黯然神伤。
当这种矛盾无法合理调节的时候,他提出了分手。
四
他是个性格开朗且感情专一的人,在他们相处的口子里就不乏示爱的漂亮女生。
分手后,追求他的女孩更是络绎不绝。
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女孩子约他吃饭,上网,甚至一起游览连当初恋爱都没来得及去的东湖磨山、沙滩浴场。
甚至有一次,一个女孩主动到他家里来找他,硬是在家玩了两天还舍不得离开,他没有接受那份热情,因为他还放不下她。
终于有一天当两个人耐不住相思而见面时,爱情的感觉依然熟悉。
她不在他面前提三金,也不再这样那样的爱慕虚荣。
他爸爸妈妈的善良、热情深深地打动着她。
人常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更何况,她爱的他又是个心地善良、待人真诚,颇具上进心的男孩子。
“在这个鱼龙混杂的社会,找个可靠的人多不容易!”她心里暗暗地想。
五
天有不测风云,厄运偏偏降临到她头上。
2006年10月,正当他们准备筹办婚礼的时候,她患上了重症。而且,身患这种重症将失去生育能力。
在这样的时刻,他和爸爸妈妈都没有嫌弃她,从武汉到孝感。四处求医问药,
爸爸妈妈更是像对待自己亲生女儿一样炒菜熬汤,补充营养。
但她的病情并没有得到好转,一家人更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他的爸爸妈妈开始动摇这份婚姻,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准也不愿意娶一个身患重症又没有生育能力的媳妇。
她家在很贫困的郊区,弟弟妹妹多,由于平时经常补贴家用,她手里并没有太多的存款,因此几乎所有的治疗费用都由他承担了。
面对没有结果的婚姻,在她最失落的时候,是他在安慰着她。
他曾经亲口对她说:不论我们今后怎样,也要先治好你的病!
为治疗她的重病,他花掉了自己多年来全部的积蓄。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的病情终于有了大的起色!
爸爸妈妈依然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招待她,把她接到家里来玩,这种血浓于水的深情让她无数次感动得热泪盈眶。
她觉得她已经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再也离开不了。
可是,未来将会怎样呢?
六
他终于从上海专家那里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经过系统的复查,病情基本稳定。蒙在老人心头的忧虑也随之消散。
经过这么多的波折,她父母也被这份真情所感染,老两口相信,自己的女儿将过上幸福的日子。
婚礼于2007年2月7日在孝感老家如期举行。那天正好是她22岁生日。
尽管他推掉了好多边缘的亲戚。酒席仍然开到20桌,几乎是人山人海!在鲜花与微笑中,在礼花和欢呼中。她成了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第178篇、小凤仙在沈阳最后的爱与哀愁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1949年,她隐居沈阳。成为4个孩子的继母。1954年,她在沈阳离世。
1998年,孩子们才知道,继母“张洗非”原来就是小凤仙。
在沈阳的大东区和皇姑区两地,找到了陪伴过小凤仙度过最后岁月的三位老人———李有才夫妇和李桂兰。
小凤仙是李有才和李桂兰的继母,李桂兰和小凤仙共同生活了5年。三位年龄加起来已有200多岁的老人回忆着尘封了50多年的往事……
李桂兰认为,小凤仙嫁给自己父亲的原因是,“早在建国前,我父亲李振海就是大帅府的工作人员,小凤仙总去看望赵四小姐,我父亲完全有可能那时候就认识了小凤仙。两个人有个最大的共同爱好,就是特别爱听评书。”
1949年,丧妻的李振海娶回了小凤仙。刚进门的小凤仙立刻成了4个孩子的母亲。
这个新过门的母亲与周围的女人有着那么多的不同,“吃穿坐行就透着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李桂兰的哥哥李有才回忆说。那时候李有才20多岁,“那时,我已经参加工作,很少回家,和继母接触最多的就是妹妹李桂兰。”
“爱美,整洁,不爱干活。”是李桂兰总结小凤仙的最大特点,“刚建国的时候,大家都穿得很土气,可是她特别爱穿旗袍,而且在旗袍一侧别着一个小手帕。”
看着与众不同的继母,李桂兰忍不住好奇:“你为什么要把手帕别在旗袍旁边呢?”对于类似的问题,小凤仙只是浅浅一笑,从不作答。
可是,总有小凤仙欲言又止的答案。“继母特别喜欢一张照片,她总是拿出那张照片静静地看,看照片时也从不忌讳我们,那是她和一个年轻将军的照片。”70多岁的李桂兰回忆,“照片里的男人很英武,肩上有着很大的章,衣服上还有很多金黄色的穗。我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还是淡淡地一笑回答,‘这是一个朋友’。”
李桂兰家里的生活来源完全靠父亲在支撑,生活困难可想而知,即使这样,小凤仙依然过着悠然的生活。
“她干得最多的活就是洗自己的衣服,从来不做饭,但是生活却很有规律,每天早晨自己出去遛弯的时候,都会在外面吃过早饭。”对于这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继母,李桂兰从不敢心生埋怨,“因为无论从哪看,她都是一个不一般的人。”
小凤仙和梅兰芳见面,证实了李桂兰的猜测。1951年初,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率剧团去朝鲜慰问赴朝参战的志愿军,途经沈阳演出,下榻于当时东北人民政府交际处的招待所。小凤仙和梅兰芳联系之后,得以见面。
“第一次还是我带继母去的,因为那时我在政府工作,可惜第一次没有见到梅先生。第二次,继母带着妹妹李桂兰去看望梅先生。即使那次,我们也还不知道,继母就是小凤仙。不过看到梅先生对她的客气,隐约猜到,继母决不是普通人。”李有才回忆说。
那次见面后,梅兰芳托人解决小凤仙的工作问题,小凤仙被安排在省政府幼儿园里工作。
1954年春,小凤仙患上类似于老年痴呆和脑血栓的病症。最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陪伴小凤仙的是李有才的妻子佟桂英。
在小凤仙患病之前,佟桂英就已嫁进李家。“婆婆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也是一个要求进步的人,那时候,无论街道组织什么活动,婆婆都积极参加,有时候还拉着二胡唱上一段,宣传党的政策。”
佟桂英同样看过小凤仙的那些照片,而得到的答案始终只是:“婆婆淡淡地一笑。”
患病后的小凤仙,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红颜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谁也不能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邋遢女人和那个倾国倾城的小凤仙联系起来。想来,短暂清醒之间的小凤仙是无比痛苦的。
对于小凤仙准确的死亡日期,李桂兰的回忆是,“应该是在1954年的3月份,不过,那时候我正好怀孕,所以没有去参加她的葬礼。”
或许是50多年的时光流逝,让一段记忆变得斑驳陆离,李桂兰的哥哥就有着与妹妹不同的回忆,“葬礼我去了,父亲把继母最喜欢的照片放进棺材里,其他的都烧掉了,我记得应该是秋天的时候。”
很难判断,小凤仙是幸福的还是不幸的,自幼被卖到青楼,当然不幸,结交蔡锷,维护共和,斗智袁世凯,这些本来不应该是一个弱女子所应承但的重任。她和蔡锷之间的爱情,宛如一幅充满激情的油画,厚重而又热烈,不求被人接受,只求于己回味。
其实,小凤仙根本不会在乎后人如何猜测她,因为早在几十年前,视小凤仙为红颜知己的蔡锷,就已经给出小凤仙和所有世人一个答案了,蔡锷送给小凤仙一副对联中这样写道:“不信美女终薄命,从来侠女出风尘。”
第179篇、幸福的底子是一碗白粥
米是糯米,锅是砂锅,火是煤火。每天凌晨,4点20分,男人准时点着火,锅中放水,米淘好了在水里浸泡着,待水开,放米,大火煮10分钟后,改文火慢熬。米在锅里扑突突地跳着,男人在炉火旁弯着腰,用勺子一下一下缓缓搅动……半小时后,男人一手端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一手端一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进卧室,喊女人起床。女人翻个身,嘟囔一句什么,又睡过去。男人听着女人香甜的鼾声,不忍再叫。坐在床前,看看表,再看看女人,再看看表。女人却突然从床上弹起来,看表,慌忙穿衣起床,嘴里不住地埋怨,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把白粥和咸菜递过去:不着急,还有时间,先把粥喝了。
粥是白粥,不加莲子不加红枣不加桂圆,这样的粥,女人喝了5年。男人和女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没钱摆喜酒,两个人只是把铺盖放在一起,便成了一个家。新婚之夜,男人端过来一碗白粥,白莹莹的米粥,在灯下泛着亮晶晶的光。男人说,你胃不好,多喝白粥,养胃。女人便喝了,清香淡雅的粥,温暖熨帖的不仅是胃,还有心。
他们在同一个厂里上班,女人常年早班,男人常年夜班。男人凌晨4点下班,女人早上5点半上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短短一个多小时。男人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添锅。男人只会熬白粥,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只允许他煮一碗白粥。
就是这样一碗白粥,居然把女人滋养得面色红润,娇美如花。
后来,厂子效益不好,男人下了岗,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男人拿出微薄的积蓄,女人卖掉了母亲留给她的金戒指,凑了钱,开了一家杂货店。一只碗,一把拖把,一个水壶,利润不过几毛钱,男人却做得很用心。女人下班了,也来帮着打理店铺。没人的时候,男人和女人,坐在一堆锅碗瓢盆中间,幸福地憧憬。男人说,等有钱了,咱把连锁店开得哪儿都是。女人说,那时候,我就不上班了,天天在家变着花样给你做好吃的。男人说,哪儿还用你做啊,想吃什么,咱直接上饭店去吃。女人撒娇,不,我就想吃你煮的白粥……男人便揽了女人的肩,眼睛热热的。男人仍然每天早上4点20分准时起床,点火熬粥。一边熬,一边盘算着店里缺的货。有时候会分神,粥便煳了锅底;有时候太困打个盹,粥便溢了锅。有一天早上女人起了床,炉子上的粥正咕嘟嘟翻着浪花,男人的头伏在膝上,睡得正香。女人轻轻抱住男人的头,心,牵牵扯扯地疼。
从那以后,女人坚决拒绝男人给她熬粥。她的男人,实在是太累了。
男人的生意越来越顺,到了第七个年头,他的连锁超市果然开得到处都是。
女人辞了工作,做了专职太太。他们买了错层的大房子,厨房装修得漂亮别致,缺少的,只是烟火的味道。因为,男人回家吃饭的时候越来越少。他总是忙,应酬繁多,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赶三四个饭局。开始的时候,女人也埋怨,可是男人说,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想让你生活得更好一些?后来女人也累了,渐渐的,也就习以为常。
女人很久都没有再喝过白粥。
一天,男人突然被通知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他纳闷,怎么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人就没了?殡仪馆里,他看到朋友的遗孀,那个优雅漂亮的女人,一夜之间憔悴衰老。她哭得死去活来,嘴里絮絮叨叨地说:“以后谁送我上班接我下班?谁给我系鞋带紧围巾……”他窒息。不由地就想到了她,想到那些为她熬白粥的早晨,想到每天她接过那一碗白粥时,眼里的幸福和满足。
男人几乎是一路飞奔地往家赶,打开门,却看见女人蜷缩在沙发上,人睡着了,电视还开着,家庭影院也开着,茶几上扔满了各种时尚杂志……男人跪在沙发前,手轻轻地拂过女人的头发。女人面色暗淡,细细的皱纹里,写满了深深的落寞。
他拿了毛毯去给女人盖,女人却突然醒了,看见他,女人揉了揉眼睛,确定是他后,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女人慌忙起身,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男人从背后拥住她,不,我去做,煮白粥。女人半天没有说话,有温热的泪,一滴一滴,落在男人的手上。
那天,男人一边煮着粥,一边想: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第180篇、手机上的爱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的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的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的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的喝酒,拼命的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的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 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的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的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 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的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的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 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 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 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 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 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 传到他的耳边。“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 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 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 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的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 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受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 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的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第181篇、曾经错过的风花雪月
那时,她是一个腼腆的少女,他是一个青涩少年。他们是同桌,高中时同坐了三年。他很活跃,课间常不在教室,总在操场上打球,篮球、足球、、、、、、何况,她成绩优异,而他只是平平。所以,他们俩很少说话,只是偶尔,会互相借一下文具。
第一次在梦中见到他,是高一下学期五四青年节那个仲春的晚上。那天是学校艺术节结束的日子,晚上举行了一台晚会。表演节目的同学一片浓妆,一个个看不出平常朴素的模样。她在黑压压的观众席里,欣赏着台上的节目和青春靓丽,脑子里闪烁着句子:“出其东门,美女如云。”突然,旁边同班的同学骚动起来,原来是自己班上的节目出场了。她抬眼望去,没想到台上站的,竟是他。他装扮得像个嬉皮。全场鸦雀无声,她不知道他会唱歌,而且唱得这样好。他在台上,宛若明星,她才惊觉:自己的同桌很帅。她知道,在这所学校,他将一夜成名。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很激动,回到宿舍老睡不着,在梦中,他的歌声也似乎在耳旁回响。
第二天进教室,他和她打招呼,她没来由地脸红了。从此,课间她不再呆在教室,而是和同学一道,站在二楼的走廊,看操场上做运动的人,尽管远远地,她无法控制眼睛对他的追逐。她更少和他说话了。
就这样默默地过了三年,她和他考进了不同的大学。离开学校那天,她绕着操场走了好久,怀着说不清的思绪,直到夜深,才离去。
此后十年,她再也没见过他,只是会装作不经意,向同学打听他的消息。她知道他毕业后进了一家公司,知道他工作很顺。
每次回到家乡,她总要到学校去看看,想象着在操场的一角,那个曾经的少年仰着阳光般的笑脸向她凝视。就在这样的想象中,她恋爱、结婚、生子。
那是毕业十年后,同学们说要趁春节办个聚会,让她一定要回家乡过节。在家乡那个最气派的宾馆大厅,她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也看见了她。似乎十年的时光,似乎喧嚣的人群瞬间隐去了,在他的目光中,她恍然又变成了十七岁的如花少女。她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走去坐下的,只知道自己似乎很得体、很从容地对他微笑,和同学们招呼、拥抱。吃饭时,他高兴地和同学喝酒、唱歌,疯着、闹着。她和女同学们坐在一边,微笑地看着他们。她打量着他,带着一种能够静静打量他的幸福,以及心中阵阵泛上的酸楚。曾经的十年,她以为,她对他,只是青春懵懂的少女情怀,只在此时,她才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十年的时光太长,一颗懵懂的种子早已发芽、抽枝,长成一棵大树,深深扎根在心里了。
夜深席散,她起身告辞。他站起来,说,“我送你。”她惊异地看着他,跟着他走到他的车旁。他把手伸向了车门,突然停住了,“我走着送你吧?!”
路灯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们沉默着,就像十年前同座时一样。“以前我经常想,如果每天能这样送你回家就好了。”他突兀的话音,把她从沉思中惊醒。她怔怔地看着他。“在听说你结婚后,我才结婚,我、、、、、”他没有看她,就像十年前他每次和她说话一样,“我一直很喜欢你。”
“我不知道、、、、、”她困难地开口。“你这么优秀,肯定是瞧不起我的,你那时都很少和我说话。”他自我解嘲似地说。
第182篇、半臂的距离
他们结婚不过一年,彼此已经感觉,无论生活习惯还是性情爱好,都与对方格格不入。
她是个精细的女子,喜欢扎着围裙在厨房里研究各种菜的做法,他却天性简洁,简单的米饭馒头就能打发过去;她喜欢逛街,专拣偏僻的小街巷里的小店,淘碟子或者一些精致的小玩艺,一呆就是半天,而他,宁愿呆在家里打游戏。还有:他喜欢吃糙米,她喜欢吃精米;她的衣服每天必换,他一双袜子能穿一个星期……
当初恋爱的时候,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不合拍,但那时候只往美满的地方想,不是说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没想到结婚后,这些琐碎的一点一滴,都成了利刃,把他们的婚姻生活刺得伤痕累累。摔盆砸碗,恶语相向,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走:离婚。
离婚的过程格外简单,他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她,还没有孩子,所以并不怎么麻烦。离婚协议写好,签完字后,便一起打的去民政局。
出租车上,两个人都坐在后排,却都各自靠着车门而坐,远远的,隔着半臂的距离。这半臂的距离,是冷漠,是疏离,是咫尺天涯。想到热恋的时候,彼此恨不得把对方和自己粘在一起,永不分离。那般如胶似漆的狂热,如今都已是过眼云烟,彼此都有些伤感。
出租车经过一个路口,前面突然多了一辆装满黄沙的大货车。司机踩了油门,从左边超车后,向右转弯。没想到大货车减速不及,失去了控制。
悲剧在瞬间铸就,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剧烈的疼痛使他意识到,他们出了车祸。他试图转动一下身子,尖锐的疼痛袭来。他马上想到了她,四周一片黑暗,他看不到她,他焦急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黄沙仍然不断地从窗口涌进来,车里的空气变得非常稀薄,呼吸都困难。但他仍在固执地喊她。
他叫:“宗娅琴!你在哪里?”没有回应。
“娅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他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但是没有她的声音,哪怕只是微弱的喘息。
“丫丫……宝宝,……你应我一声啊……”
泪水,悄悄地布满了他的脸庞。他无助地想,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么一想,他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他的脑中一瞬间闪出许多场面:恋爱时,她连夜给他织围巾,手都冻烂了;结婚后,她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胃不好,她便常常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为他熬出浓香的粥;那次她过生日,他给她一个红包,让她买新款的宝姿,她却抱回来几斤上好的毛线,为公婆各织了一件毛衣……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啊,如果他多迁就她一点儿,日子还是很幸福的,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呢?
他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到底在哪里,可是胳膊似乎也断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隔那半臂的距离,那么此刻,他至少还能握一握她的手吧。
他们被救出来时,他伤势较轻,尚且清醒,他看到自己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则躺在座位下放脚的地方,一上一下,其实只有半臂的距离。她的伤势严重,人已经昏迷不醒。他试图去拉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到。
一个月后,两个人出院回家。他兜着一只胳膊,她拄着一根拐杖。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紧紧地挽着她的手,须臾都不愿放开。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哪怕只是半臂的距离,也会隔断幸福,从此天涯。
第183篇、沉默的LOVE
落叶卷起秋风,狠狠地砸在玻璃上。它们窥视着教室里穿着校服的学生们。在一个很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坐着一个沉默的,常被人遗忘的女生。从上学到放学,他便一直地坐着,没和任何人说话,也没走出教室。偶尔挥一挥手,那是只苍蝇在乱飞。今天一如既往,上学教师的第一件事便是点名。“六号,六号……哦,今天没来。”老师大声地喊道,即使她把手举过了头顶,老师的目光永远也不会扫到那个角落。“我……我有来……”不知哪来的勇气,她突然站起身说话。当她再次坐下时,发现全班同学都在埋头写作业,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她。她沮丧地拿起了书,却发现前排闪着一双眼睛,正不住地看着她。“那……不是班里的班草吗?怎么……”她心里一边想着,一边迅速地翻着书,她从未像今天这样手忙脚乱的。但是好奇心让她的眼睛向前望了一眼,她看到他微笑了一下,便回过头看着黑板了。一阵奇妙的感觉,让她的心跳得剧烈。她开始接触到什么是喜欢,什么是快乐……
隔了好几天,她又过着同样的生活,同样的被老师遗忘。“六号,六号”,她听到了叫她的声音,但绝不是老师。“是他……”她发现他正慢慢走来,心里的“兔子”又开始乱串。他坐在了前排,又露出前几天的那个微笑。“你好,我叫正阳,很高兴认识你,你呢,叫什么?”突如其来的话让她更不知所措,她很小声地回答:“你……你好,我叫陈……兰。”“陈兰,很不错的名字,那我以后就叫你小兰咯,行吗?”她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称呼她,心就快要跳出来了,“好……好.”“那小兰,明天见咯”他微笑地站起身来,向我招手。“再见……”她心里溢出的某种感觉,是她以前从未又过的,她开始,恋爱了……
经过了几个星期的相处,她发现对方是个非常开朗,非常热情,而且很聪明的人,跟她完全是相反。但慢慢接触久了,她也开始尝试和别人交谈,努力与别人相处,终于她开始被老师和同学记得。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训练”。因为和他在一起,总要说很多话,总要学着和陌生人交往。不久,她便真正成为一个开朗的人。但是对于他,她还是很沉默。因为她的心告诉她,喜欢他……
冬天到了,落叶也披上了衣服。她独自一个人,静静地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小兰……”她听见有人在叫他,“我找了你很久了,原来你在这。”他有点喘气的说。“有什么事吗,这么着急?”她疑惑地看着他。“做我女朋友吧!”她以为她听错了,“做我女朋友,好吗?”第二次的问句让他便得很紧张。“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和他在一起,我就能非常快乐,我喜欢他。但是为什么我有点犹豫不决呢……”她低着头,脑海不断地想着。“让我想想,好吗?”她慢慢地回答……这样一等就是几十分钟,公车早已过站了。好吧,这也许对你来说太突然了,那以后再说吧……”他终于开口了,她也只好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雪开始下了起来,他们坐在公园的椅子上,彼此都不说话。这一刻,空气里弥漫的是爱,还是沉默,她也不知道,只知道她的脖子上多了条围巾,他们又沉默了……
但这一次,她靠在了他的肩膀上,静静地接受……
这份沉默的爱……
第184篇、想要的回忆慢慢变深,再记忆里飞扬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本没有续集,续集早在那一刻结束。或许只是男孩不忍,不忍就此结束这段虚有的回忆,才继续用着无水平的文字记叙。
女孩生日过后,一切就此平静,男孩这几天没有见女孩,也没有去上课,男孩和女孩是在晚上十点三十二分结束的,男孩跑出了家,在黑夜的街上,一个人喝着酒、抽着烟。独自徘徊在寂静的街道,两旁的灯光早已暗淡。醉了,深深的醉了,男孩就这样,在街道的某个角落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男孩不知睡到什么时候,全身的没了力气,手机也没了电,慢慢摇摇的走回家,换了块电板,向班主任请个天假。男孩依然,抽着昨夜没抽完的烟,不管头痛,依然想着女孩为什么要向他分手,不公平吗?年轻吗?学习为重吗?不懂吗?累了吗?又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深夜了,又来到电脑前,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阵笑一阵悲。
女孩“我想了一晚,我累了,我想放弃它”
男孩“对不起了吗?呵呵,那你好好休息吧。我不会因为这个去改变自己的心的。”
女孩“我想在这学习生涯不能存在爱情,我想算了吧,对不起。”
男孩“你去休息吧,我懂了。我不会改变我的心的。很晚了,去睡吧。谢谢你以前的日子,那好好读书吧。”
一夜在梦中度过,翌日,又早早醒来,来到学校,无表情的像往前一样学习着,浑浑噩噩的度过几天,白天无表情学习,晚上泪流到睡觉。
又一转眼,一星期了,男孩一直没去找女孩,只是一直在每天的中午、下午呆呆的望着她所经过的路段,希望下一秒女孩的出现。其实男孩每天都能看见女孩,只是女孩看不见男孩一直在看她,也不知男孩看见女孩时那往心里流的眼泪。
时间像钟表,在你不注意间消逝,一圈一圈转过,一天一天流失。男孩有一次和朋友回家,慢慢走着,突然男孩吐血了,呵呵,说着也好笑,男孩就是这样,边吐血边和朋友说话一起回的家,男孩没有告诉母亲,男孩其实也早该知道自己,自己的病情又在加重。男孩也依然在忍着,可是在一次吃饭间又吐血了,才被母亲发现。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胃出血。经过的三天的治疗和保养,男孩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在这一次,男孩懂了,等到星期日,男孩走过那一条和女孩走过的路,和女孩来过的公园,一起吃过东西的地方,回忆一遍,再慢慢隐藏。
男孩又回到了以前,没有女孩的以前,那些坏习惯也更着消失在女孩的记忆中,圣诞节要到了,其实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和女孩的关系又有所好转,只是只是一直是朋友的关系,男孩一直在想着女孩曾经说的话。“我想分手之后还是不要做朋友的好”,这是女孩曾经对男孩说的。难孩不介意,依然以朋友的身份在出现,在关心。天气愈来愈冷了,男孩不知怎么的,突然间要求母亲,要她教我织围巾,呵呵,买好毛线,这是男孩第一次织,也是男孩第一次学。
圣诞节到了,男孩把那条围巾,又买了双手套,装个苹果送给了女孩,男孩很满足,也很开心。女孩同样的送了男孩一个苹果,男孩笑了,是的,这是男孩从那次起第一次这么开心,这么兴奋。又过了几天,女孩又买了一条围巾送了男孩,男孩小心翼翼接过女孩的礼物,只是在当时,男孩没多么表达自己的激动,只是把泪再一次的心里流,然而,这此却是感动的泪、激动的泪。
时间就像陌生人,背对着你一直走一直走,不认识你,所以从不会对你停留,也从不会为你而去停留。学校放假了,男孩送女孩回了家,和女孩一起坐车回了家,下车,转身,男孩知道,在下一秒,终于要走了,看着女孩消失在人群中,然后上车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曾忘记:男孩替女孩制作的三片叶脉书签,红色蓝色紫色。
不曾忘记:男孩给女孩送早餐的那些些笑。
不曾忘记:女孩在下雪的时候,那些笑容、那些动作。
谢谢你,我最爱的女孩。
祝福你,新年快乐。
想说的话:对不起了,我知道你不赞成我写成这样的故事,请原谅我,我只是想单纯的记住这段有你的记忆,不曾忘记,亦不曾后悔。故事又是这样,没什么文采,更没什么水平,我只是想写这段回忆,因为有她的每一个瞬间我都不想错过,只要有回忆,足够了,不需要文章像诗一样美。
第185篇、如果,我们在天堂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
“如果,我们在天堂里相遇,你还会记得我吗?”这是男孩发给女孩的最后一条短信,女孩不知道,男孩此刻在站在通往天国的路口,也许,女孩早就把男孩的手机号拉了黑,也许她根本就没收到这条短信。
当天深夜,男孩离开了人世。含泪走的。
这是男孩走之前写的最后一篇日记:
此刻,我是如此的害怕死亡,怕丢下你一个人,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怕你想见我的时候却再也找不到我了。
假如,我再对你说一句:“我爱你”你还会沉默吗?如果说出来再见,是不是就真的再也不见?如果来世还是今生的重复,你是否还会这样的不在乎?如果,哪天你再次遇到一个像我这么爱你的人,你一定不可以不理他,一定不可以不接她电话,一定不可以不回他短信,你知道他的心有多痛?
今天是第六天了吧,你还是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和你联络不上的日子,你知道我有多寂寞,心里有多难受。你让我如何承受心被刀割般的疼?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想我会站在你面前就那样看着你,说一句:我爱你,一直都爱。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哪天那个给过你记忆的人突然从你面前消失,你会不会对他拥有一些并不多的思念?
如果可以,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你我不曾相遇,如果没有那些美好的往事,我此刻是不是就不会如此的心碎?
再次用尽我今生的所有对你说一声:“我爱你”
轻轻的,我似乎看见了你的微笑,依然如此倾城...
后记:
男孩是失足从悬崖上掉下去的,失血过多而死亡,男孩说:女孩的眼睛有点小毛病,而悬崖上长着一种草,可以治好女孩的眼睛。男孩走的时候,给了我一个小盒子,说:一个多月后就是她的生日了,我希望她生日的那天,可以收到这份礼物,如果她问起我,你就说,我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等她的。下辈子再也不会丢下她一个人不管了。
男孩走了,含着对人世间无限的眷恋,对女孩深深的思念,离开了人世,再也没有回来的可能了,男孩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追到女孩,即使拿自己的生命来换,男孩真的做到了,可最后,还是没能追到女孩。男孩走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世上有太多的曾经,太多的如果,可我们都珍惜了吗?或许,有些缘分,错过就真的永远错过了...
如果你被感动了,请去男孩的QQ空间留言祝福一下他们吧,谢谢。
第186篇、真情口述: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口述者:梅梅(女)25岁 公司主管 实录:芸
你要我离开你,如果原因仅仅是她比我先遇见你,我不同意。你要我离开你,如果原因仅仅是你觉得自己爱她的时间长,我不同意,因为爱一个人的程度和时间没有关系。你选择她,并不代表你最爱的人是她,只是你犯了一个错误,错给爱情戴上了理智的枷锁。
以前常常问自己什么是爱情,却怎样也想不出一个完美的答案。只是我一想到爱情,大脑里就会出现这个景象:一朵朵美丽的花刹那间全部开放,没有先后,没有顺序,是那样毫无预兆地开放,将自己的美丽全然暴露出来,没有一丝一毫的隐藏。这些花就是我的爱情。
遇见他时,我刚刚失恋,和自己相恋3年的男友与一个金发碧眼的美丽姑娘,在大洋彼岸结婚了。他走之前,我曾问他:“和我在一起那么久了,为什么还会爱上别人。”他说:“爱情没有先来后到,我爱上她后,就不再爱你了。”真的只是这个原因吗?我无从拷问,但是我记住一件事情,“爱情没有先来后到”。
随后,我换了手机号码,换了住的地方,换了公司,想要重新开始,但是,原本两个人的悲伤,要我一个人来背负,我想自己是有点儿不堪重负了,因为我始终不能走出悲伤。他是我到新公司后,第一个和我说话的人,“你好!”干脆而又平淡,让我根本不能注意。他常常回想那个镜头,他在我身边说“你好!”而我面无表情地走到自己的位置上,让他尴尬无比。其实,那个时候我还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对外界的感知变得十分薄弱,就像一个自闭症患者。
那时,除了每天的工作外我几乎不跟任何人交流,同事们都觉得我很孤僻,很神秘。一个周末,同事们商量着要出去聚餐,我照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突然,他跑过来对我说:“来了这么长时间了,也没和大家熟悉一下,今天可是个好机会啊。”还没来得及等我说“不”,他就大声宣布:“大家听着,梅梅说今晚和我们一起去。”碍于情面,我没有再表示异议。
当晚,同事们对我的神秘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奇感。“其实,我只是失恋了,有些悲伤。”可能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变得勇敢,至少能面对这件事情。同事们立刻心照不宣地开始痛斥男人的不是,然后安慰我,我也不想今晚的聚会因为自己而变成对负心汉的声讨大会,只能尽量让自己忘记,投入到聚会的气氛中。晚上回家时,我和他同路,他一改在公司中热闹、搞笑的样子,让人觉得有些淡淡的忧郁:“抱歉,今晚让你出来玩,一定很累了吧。”“没关系,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累了,今晚应该可以睡得好一些。”“那要我送你回家吗?”他问道。“不用了,你女朋友还在家等你呢。”我拒绝了他的好意。
回到家后,那一夜我睡得相当好。周末约了很久不见的朋友一起去逛街,好好地“血拼”了一番。“原来,我真的可以走出来。”看着镜子中依旧美丽的自己,我不禁感叹道。周一上班,我灿烂的笑容和靓丽的装扮让同事们大吃一惊,他惊讶的眼神更让我得意洋洋。“恭喜你,找回自我。”他说,“那要谢谢你,今晚我请你吃饭如何?”他想了想,答应了。晚上,餐厅里优雅的音乐,让我们都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他再次让我看到那副忧郁的样子,我有些迷醉地看着他,他的眼神也停留在了我身上,我们就这样默默地用眼神交流着。“这才是真正的你吗?”我轻声问道。“也许吧。”“为什么在公司里,你会是另外一副样子呢?”“可能是为了伪装,也许是因为没人懂得欣赏。”我想说我欣赏,可是我想我不用说出来,他也一样可以明白。晚上一起回家时,他用手握着我的手,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可是谁也没有说要坐车。第二天,在公司,他还是一副热闹搞笑的样子,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我甚至开始怀疑昨天晚上那个人是不是他。可是当我安静地注视他的眼神时,我发现那让我熟悉的忧郁。
我们就这样默默地交往着,每天晚上一起牵着手回家,像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终于有一天,在准备分手的时候,他说:“我爱你。”我明白我们之间,将要发生些什么。“我明天就向公司辞职,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为什么?”我问道。“我们不能这样下去,我怕自己真的就这样爱上你。”“为什么不能这样爱上我。”“因为,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和她在一起那么久了,她比你更加需要我。”“就是这样吗?就是因为她和你在一起很久吗?”“是的”,他有气无力地说道,似乎连自己都很难说服。“可是爱情没有先来后到,你懂吗?这是我刚刚学会的至理名言。”他摇摇头,什么也没有再说下去,走远。
那个冬天,我第二次失恋,但是我明白,爱情没有先来后到,除非有人硬要给它套上理智的枷锁。
第187篇、有一种思念但不是爱情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念在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的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开心么。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男孩说好啊好啊。她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了,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的又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好久的沉默,然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
“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会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了,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第188篇、我从妻子变成情人
和林子的相识缘于他到我们单位找他的同学。若从脸相来看,林子算不上英俊,但各个方面组合在一起,他却成了那种特别讨女孩子喜欢的男人。我也不例外地喜欢上了他,但是,我却是他第一个主动追求的女孩子。
没想到,父母对我们的相恋表示反对。我是家中独女,父母经商,家里经济条件很好。父母对未来女婿的要求是:家庭条件不好,工作单位不行,甚至能力稍差都可以,但是,人品一定要好。林子偏偏在这一条上不合格。
我的父母曾偷偷打听过林子的情况,知道他以前谈过很多女朋友,觉得他很花心,靠不住。但是,我很倔,坚持非林子不嫁。父母只好接受了他。
2001年底,我和林子结了婚。
走进婚姻后,我才发现了生活的现实。林子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收入是不错的,可他发了工资只顾自己花,从来不给我家用。他还爱打牌,经常一夜不归。更让我心烦的是,不时有人跑上门来讨账。我觉得特别委屈。结婚时,买房子、装修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结婚后,我和父母全心全意扑在我的小家庭上,需要他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少之又少,他哪里来的欠账呢?
我们觉得彼此都变了。他说我的脾气没以前好,不善解人意,我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更有甚者,有两次,他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一个星期,既不给我打招呼,也没给单位请假,我到处都找不着他。回来后,他说到乡下一个朋友那里散心去了。我虽然心里生疑,但还是原谅了他。
2002年春节时,我在他的手机上发现了一条短信,里面有“我爱你”之类的话。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是朋友发的玩笑短信。我相信了。
不久我怀孕了。他对我挺好,那段时间我觉得很幸福。
4月份的一天,一个女孩突然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他。是我接的电话。那女孩奇怪地问我是谁,我说我是林子的老婆,她惊呼道:“这怎么可能?我是他的女朋友啊!”
林子回来后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轻描淡写地说:“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早分手了,我结婚没告诉她。她有点神经病,别理她。”
这种解释谁会相信呢?后来我辗转打听得知,那个女孩叫小菲,河南人,是他的网友。联想起他以前两次一个星期不回家的事情,我怀疑他是会小菲去了。
虽然我对他的行为一直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是极为不快的。有一天,为了一点小事我们争吵了起来,彼此都说了很伤人的话,一气之下,我跑回了娘家。他既不打电话给我,也不来赔礼道歉,我父母很生气。后来,他跑到我单位来找我。他瘦了,我很心疼,说:“其实我很想回去。”他也说很想我。我问他为何不来接我。他说我父母总是瞧不起他,他不想见他们。我劝他,如果不来接我,长辈的面子挂不住。好说歹说,他同意了。
但是,到了约定他来接我的那天,我却左等右等也不见他来。我想他是不是忙忘记了,就偷偷打电话提醒他,谁知他告诉我,他把这事给忘了,已约了一帮朋友在家打麻将,下不了场。
拖了一个月,最后,还是我自己回家的。
虽然回了家,我的心情却很不好,觉得他心里已经没有我。我父母见我一直哭哭啼啼的,对他愈发不满意了,召集了一批亲戚到家里来开他的批斗会,要他当面认错。林子的性格很孤僻,可能觉得这样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从头到尾他只闷头抽烟,一句话不说。我父亲很失望,最后说:“也许你还承担不起家庭的责任,那么,先把孩子打掉,你们俩慢慢再来吧。”
林子不同意这个决定,他流着泪求我,说只要把孩子留下来,他以后一定会珍惜我,好好跟我过日子。当时我也不知怎么想的,也许是对他没有足够的信心,也许是太伤心而迷糊了,我还是去把孩子打掉了。他难过得差点要跳楼。
尽管这样,他仍不离左右地在医院照顾我。
那时,得知我把小孩打掉后,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以为我们一定完了,但是,我们没有。经过这一次,我们都懂得了珍惜。他真的变了,再没有在外面过夜,按时上下班,将大部分的工资交到我手里。我的父母也开始接受他,尽量在生活上满足我们。2003年3月,我又怀孕了,他很高兴。也许是我对他太不放心了吧,我心里一直有些怀疑他,老觉得他有心事。他回到家就往沙发上一躺,也不跟我说话,总是看电视到很晚才回卧室睡觉。而且,他每个月的电话费很多。我查过他的话费单,发现小菲的电话频繁地出现。
7月份,我怀孕4个月的一天,他突然又一夜未归,我很着急,找遍所有可能的地方仍没有结果时,我脑子里一闪,翻出小菲的电话打了过去。她承认林子正跟她在一起。一股气直冲我头顶。天哪,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总是在我怀孕的时候发生?我当即在电话里向他提出了离婚。
第二天他回来了,说是小菲自己找过来的,他昨天是去同她作了结。我问他到底打算怎样,他说:“随便,你想怎样就怎样。”我差点气疯了,他做错了事不但不认错,反而满不在乎。
当晚,他又没有回来。直到第三天,他才把小菲送走。
其实,当时我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要他认个错就行了,但他这种态度实在让我忍无可忍。冲动之下,我坚决离了婚。之后,我又去把孩子打掉了。
离婚后,林子停薪留职去了外地。春节时,他带着小菲回来结了婚。得知消息后我很难过,其实我一直在等他,没想到他竟结了婚。离婚后日日滋长的后悔情绪,此刻如决堤般蔓延开来。
后来他约我出去坐坐,我瞒着父母去了。没想到一见面,我俩竟抱头痛哭。他问我当时为何要逼他离婚,为什么不把孩子生下来,如果生下来了,他就哪里也不去了,过段时间一定会来求我回去。我问他为何这么快就结了婚,他说小菲不嫌他穷,什么都没要就跟着他,他为了赌口气,同时也为了弥补受伤的心,就跟她住到了一起。
原来当初,我俩都犟着一股劲,想拿离婚试探对方,觉得对方如果是爱自己的,就不会同意离。没想到,我们就这样离了。他说他还是想跟我在一起。但是小菲已经怀孕3个月了,他要等小孩生下来后,再离婚来娶我。他说离婚很容易,但他太想要个孩子了。我感到奇怪,问:“我不能为你生小孩吗?为何要她生?”他说他怕我不肯再为他生小孩。我说:“我爱你,怎么会不愿跟你生小孩呢?”他想了想,说:“要不你先为我怀个孩子,给我吃个定心丸,这样我就有勇气去跟小菲离婚,让她把孩子打掉。”我说:“这怎么可能?我以什么身份给你怀小孩?”而且,我觉得这样做风险太大了,我不敢肯定小菲会把孩子打掉。后来,我们经常偷偷会面。他一直说他一定会跟我在一起,我反倒给他分析:“你那么爱孩子,怎么舍得让孩子失去母亲呢?”我总觉得即使离婚,他也不可能与小菲断掉联系。而且,我也接受不了别人的孩子与我们一起生活,那样的话,我该如何对待亲朋好友?他则说:“如果你是真心爱我的话,为何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呢?”
我们谁都无法说服谁,就这样耗着,一直到现在,小菲的孩子都快出生了。
我真没想到,我竟然从妻子变成了第三者。现在的状态真是太痛苦了,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第189篇、晾晒爱情
在感情上,她受了伤。曾经对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决绝地离开她,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她哭,她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接受。她对家人和朋友哭诉,痛骂男人的绝情,几乎成了祥林嫂的翻版。大家都劝她,走出这段情,开始新的生活。她终于答应了。
很快便有男人喜欢她。是啊,她那么有才华,写一手好文章。她是一个成功的推销者,通过博客将自己弄成了明星。一堆的文学爱好者,拥堵在她的博客里,看她笑,看她哭,倾听她的乐与悲。爱她的男人先是爱上她的文字,然后爱上了她的人。
他的攻势很猛,她败下阵来。她爱得很投入,称他为“我的爱人”。也有人质疑,不是曾经很痛苦吗,怎么那么快将旧情丢在了风中?当然,更多的人祝福她。
他和她的爱情热火朝天。每一天,她都在博客里公布爱情的新进展。她写他的好,他的思念,写她的感动,她的坚定。点点滴滴,一遍遍在众人面前展现。在她的文字里,他和她的爱情是透明的。他让她不满意了,他和她生气了,他对她温柔,对她妥协,她都乐于让大家分享。
但爱情却快速降了温,他远离她了。这让她很生气,她是骄傲的,你不爱我,我何必爱你?于是,她的文字成了讨伐他的檄文。而他沉默,毫无回头的迹象。让人不得不感叹,那么深那么浓的爱也会转移。
她倒是比以前坚强了。一如既往地在博客里公布她的生活。没多久,另一段感情光顾了她。从她的文字中,大家又看到了一个男人默默爱她的痕迹。“啊,我的爱人……”她又开始了新一轮深情呼唤。每一天,她定时向博友们公布她的恋情新进展。在她的笔下,她和他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可惜,终究没能如她所愿。从她的心情日记中发现,他又开始远离她了。炽热的情感又一次降了温。
她依然如故,写了大篇的文字回忆旧情。虽然,爱情的远离也让她难过,但更多的是困惑。自然,还是有人一如既往地安慰她受伤的心,只有一个博友无知无畏地跟帖:“爱情是内心最美好的情感,不是随便拿来取悦他人的,更何况一些隐秘的情节。你完全不懂,又怎能得到想要的爱情?”是啊!他真是一语中的。像她这样总是晾晒爱情,哪个男人能接受?美好的爱情需要培养和沉淀,实在不适合将爱情全部拿出,赤裸裸晾晒。
第190篇、爱到最后才发现,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很多时候,我想忘了你,却发现你在我心里占据着太重要的位置,很多时候,我想对你说,爱你我真的累了,但我知道你不会在意。很多时候,我想放弃爱你,却又无法割舍对你的情感。
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你,我开心过,伤心过,失落过,甚至绝望过。只因望不掉你那美丽的笑容。
因为你的冷漠,因为你的不在乎,因为你的不爱,我曾多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放弃爱你,放弃那个我深爱着,却不爱我的女人。可是每一次,登上QQ,看着你那亮着的图像,我都会不自觉的发送这类消息“你好”、“你在干什么”、“你最近过得好吗?”然后就静静的等待着你的回应,但一次又一次,直到你那亮着的图像变成了灰色图像时,也没有等到你的回应,这样的等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对你的这段情,是从网络上开始的,也是在网络中遇到你的,我知道你QQ号里的人员爆满,我不知道自己在你QQ号里的哪个角落里,也许你并不认得我,但是,我认得你,我知道你的名字,和你人一样的美,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你的名字作为网名,但我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你的真实名字,从加你QQ的那天,我就看过你的资料,我知道,那一定是真的,我相信那个真实的你---张淑莉。
我自作主张的把你放在我QQ号里最显眼的地方,并且专门的为你设置了一个分类,把你放在“我最爱的人”那组里面,那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
每次上线,我都习惯性的进你的空间浏览,我曾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把你空间里的一切都认真的看完。你空间里的日志和照片真的很多,应该是说,你空间里的内容,总在不断的更新着,我认真的阅读过你空间里的每一篇日志,虽然部份日志都是你转载的,可我觉得,我能读懂你的感受。你相册里的分类都有几十个,让我看到千姿百态的你,各种可爱各种美,你总喜欢抱着可爱的娃娃一起合影,可我觉得,你比那些娃娃可爱多了,你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漂亮的布娃娃。我偷偷的转载了你的很多相片,有的设置成自家电脑的桌面,有的传到手机上当屏幕,还有的,被我拿到照相馆去洗成大小不等的照片,小的放在皮夹里,大的挂在自己房间里的墙上,还有书桌上也少不了一张你那迷人的照片。这样,我就可以时常的看到你,每次,看到你那熟悉的身影时,我所有的不愉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常常对着你的相片发呆,你喜欢近距离的照相,照出来的效时,极为清晰,就如一个真实的你站在我面前一样,每当深夜来临,每当寂寞围绕着我的时候,我总喜欢对着你的相片聊天,诉说着我所有的开心或者不开心。你的每一张相片都是那么的迷人,每一张相片都牵动着我的心,我承认,最初爱上你,是被你那迷人的外表所勾住了心,但是经过对你漫长的了解,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你,爱上了可爱的你,纯真的你。你的每一条说说,我都看过,总是在猜测你当时的心情,我会陪着你一起开心,或是难受。你真的不知道还有一个我在陪伴着你,默默的关心着你吗?关注你的人真的每多,留言板的留言,是我空间里的几百倍,每次为你留言之后,等下次再进入你空间时,总是找不到自己在你空间里的足迹,也许是留言太多,你并没有看到我那小小的祝福吧。说说评论,相册评论,给我的压力真的很大,我选择默默的关注着你,我把你QQ设置成我最关心的人,也是我空间里唯一关心的人,这样,我就可以第一时间在自己空间看到你空间里的每一条动态。每次上QQ时,都习惯性的先去你的空间里看看,看着你所更新的状态想入非非。一次又一次去转载别的好友的日志,只因为很多日志都很符合自己的心情,真希望哪次你进我的空间时能够看到,明白我对你的心,可是你,似乎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空间。
我计算过了,从加你QQ的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我们认识有整整1111天了,也就是三年多了,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认识你第一年的时候,有一次无意间,你主动找我聊天了,看到你的QQ消息,我又惊又喜,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了,急忙打开对话框,看看你给我发送过来的消息,“你是谁?认得我不?我现正在删人,如果不认得,我就删了你。”看完你发送过来的消息内容,起初是有一种由山谷跌落悬崖的感觉,慢慢的将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感觉到自己嘴角露出了笑容,终于,你知道我的存在了。我马上回复道“我认得你,你是张淑莉”,然后,继续发送QQ消息给你“我的名字叫***,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就为了等着这条消息的回复,我看着你那亮着的QQ图像,在网吧等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回复。我想继续问你,可是又怕打扰到你,我怕我哪里说得不好,你随手把我拉入黑名单了,如今的我已不奢求能够得到你的爱,只愿能默默的陪伴着你,默默的爱着你。
认识你第二年的时候,有一次晚上,刚上线就看到你已经在线,让我感觉好意外,因为你从来都是白天在线的,晚上都没有见你上线过。起初还以为是自己太过思念你,所以看错了,我揉了揉眼睛,确定,我并没有看错,我又一次豉起勇气给你发送了QQ消息:
“你好,你在干嘛呢?”,
你很快的回复到“在唱歌”
我:“我也好想听到你的歌声”
你:“嘻嘻,我唱歌不好听哦”
我:“没关系,我很想听到你的声音”
你:“好吧,那我开视频唱一首歌给你听吧”看到这条消息时,我不禁自言自语的叹到“上帝,这一切是真的吗?”我真的开心到了极点,感觉这一切像是在做梦。你这般回答我,让我都有点不敢相信和我聊天的人是你。我迫不及待的答应了,并且给你发送了视频窗口过去,建立视频聊天窗口之后,看到屏幕那头,真的是你,如此的真实,这是我们第一次开视频,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实的你,只可惜我这边没有视频摄相头,你看不到我,但是我能这样的看到你,就已非常满足了,我自认为,眼前此刻的你,比相片中的你还要美丽迷人。我慌忙的带上耳麦,终于听到你说话了,你的声音特别的温柔,好听到我都找不到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我只知道,听到你声音的瞬间,我心跳加速,兴奋到都快要窒息了,你问我想听什么歌,我说不管你唱什么歌我都喜欢,然后,我就听到了耳麦那头传来了音乐的旋律,我知道那是歌曲的前奏,慢慢的听着伴奏的声音,终于,我听到了你的歌声,这道歌名是“捉泥鳅”小时候经常听的,到现在都有十几年没听过了,今天听你唱起来,别有一翻风味,感觉像是原版的一样,我多么想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多么幸福的一刻,很快,这首歌听完了,你告诉我,你要睡觉了,就关掉了视频,然后看着你的QQ图像变成了灰色的了,如此之快,让我都还没有醒过神来。我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看着你那灰色的QQ图像,回味着你刚为我唱的那道歌,那是为我而歌唱的。
到如今,认识你三年了,这一年来,每次发给你的QQ消息,要不就是等不到回复,要不就是这样的回复:“你是谁”,即使我多次的告诉你我的名字,也总会等来这样的结果,我知道在你心里没有我的任何位置,在你的心里,也许我只是你QQ号里的一个不起眼的陌生人罢了,但是你却占据着我整颗心。网络让我们相遇,让我爱上了你,却又注定让我得不到你对我的关爱。曾经天真的以为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远,只要真心的爱一个人,就一定能够在一起,现在才发现,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你会如此的痴情,如此的着迷。这三年来,我早已把你当成我的女朋友了,就这样,我爱了你三年,恋了你三年,想了你三年。淑莉宝贝,我真的累了,好累好累!累得都没有力气再继续去爱你了。
第191篇、爱是不能替代的
在我最近的阅读中,有两个女人的爱情故事深深打动了我。
她们的命运是那么相似:都曾有过惊世骇俗的爱情;都不是丈夫的原配;都成了遗孀;都凭着对另一扇翅膀的美好回忆,在人间单翅飞翔。
――廖静文女士,徐悲鸿先生的遗孀。她揣着一个到了坟墓都不忍放下的故事:“悲鸿每次去开会的时候,回来都会带三块粮,两块给孩子,一块给我,就是这样。他去开会的那天,从早到晚他都在会场。他开了一天的会,晚上又去出席一个招待外宾的宴会上他突发脑溢血,就再也没有回来。他死了以后我在他的身上摸到了三块水果粮,就是他预备带回家给我和小孩吃的。”那是1953年的事,那时,一块糖给苦难人生带来的安慰是不容低估的。徐悲鸿去世之后,廖静文女士的生活中也曾有过异性的倾慕,但是,廖静文一看到客厅里挂着的“像油画那么大的悲鸿的画像”,看到到处都是徐悲鸿的痕迹的家,她就明白了她永远不可能停止对徐悲鸿的思念,恰如徐悲鸿生前所说:“爱是不能替代的。”
――章含之女士,乔冠华先生的遗孀。1967年春,章含之在一家小文具店邂逅了乔冠华。那时,她并不认识这个人,只是一种独特的气质,禁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后来,他们迎着世俗的眼光毅然走到了一起。1983年,乔冠华撒手人寰。那年的圣诞夜,章含之应邀到朋友家用餐。餐华,章含之独自一个人踯躅在寒冷的街头,突然心飞袭来一种孤苦无依的感觉。于是,她想去徐家汇教堂,打算到那里排解满心的苦闷。在淮海路上,她等着电车,后面一家电器店正播放电视,不经意间一回头,竟看到了乔冠华的镜头!她听到两个女人用上海话议论:“乔部长多帅!”“乔部长多有派头!”顿时,章含之“整个人被提升了一截”。她明确地告诉自己说,她不需要神的帮助了,她要回家,回家坐在乔冠华生前最喜欢坐的那把旧躺椅里,用回忆驱寒,借往事疗伤。
我看到过许多别样的故事――伊人远去,孤独的人不堪冷寂,重觅了一条通向春天的道路。我衷心祝福那行走在路上的幸福的旅人。然而,如果一份情感的遗产,足以让继承它的人恒久地享有春天,那么,我们不更应该奉上自己的感动吗?徐悲鸿留给廖静文的“糖”,她一辈子都吃不完,所以,她拒绝了那个年轻的军官;乔冠华非凡的气质,让一个人膜拜一生,那份从骨子里透出的英气,足以傲煞神灵!
也许,你看到过太多相似的爱情故事,你听到过太多相似的情感表白,但是,你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绝没有雷同的爱!
爱是不能替代的,一如生活不能替代。
第192篇、情人节的来历
大概这世上有多少情人就有多少关于情人节来历的诠释吧
公元三世纪时,古罗马有一位暴君叫克劳多斯(Claudius)。离暴君的宫殿不远,有一座非常漂亮的神庙。修士瓦沦丁(Valentine)就住在这里。罗马人非常崇敬他男女老幼,不论贫富贵贱,总会群集在他的周围,在祭坛的熊熊圣火前,聆听瓦沦丁的祈祷。
古罗马的战事一直连绵不断,暴君克劳多斯征召了大批公民前往战场,人们怨声载道男人们不愿意离开家庭,小伙子们不忍与情人分开。克劳多斯暴跳如雷,他传令人们不许举行婚礼,甚至连所有已订了婚的也马上要解除婚约。许多年轻人就这样告别爱人,悲愤地走向战场。年轻的姑娘们也由于失去爱侣,抑郁神伤。
瓦沦丁对暴君的虐行感到非常难过。当一对情侣来到神庙请求他的帮助时,瓦沦帝尼在神圣的祭坛前为它们悄悄地举行了婚礼。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来到这里,在瓦沦丁的帮助下结成伴侣。
消息终于传进了宫殿,传到了暴君的耳里。克劳多斯又一次暴跳如雷,他命令士兵们冲进神庙,将瓦沦丁从一对正在举行婚礼的新人身旁拖走,投入地牢。人们苦苦哀求暴君的劾免,但都徒劳而返。瓦沦丁终于在地牢里受尽折磨而死。
悲伤的朋友们将他安葬于圣普拉教堂。那一天是2月14日,那一年是公元270年。
另外的版本似乎没有这一个精彩。
传说中瓦沦丁是最早的基督徒之一,那个时代做一名基督徒意味着危险和死亡。为掩护其他殉教者,瓦沦丁被抓住,投入了监牢。在那里他治愈了典狱长女儿失明的双眼。当暴君听到着一奇迹时,他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将瓦沦丁斩首示众。
据传说,在行刑的那一天早晨,瓦沦丁给典狱长的女儿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告别信,落款是:Fromyour Valentine (寄自你的瓦沦丁) 历史学家们更愿意刨根揪底,他们关于情人节的演绎似乎令人信服。
其实远远早于公元270 年,当罗马城刚刚奠基时,周围还是一片荒野,成群的狼四处游荡。在罗马人崇拜的众神中,畜牧神卢波库斯(Lupercus)掌管着对牧羊人和羊群的保护。每年二月中,罗马人会举行盛大的典礼来庆祝牧神节。那时的日历与现在相比,要稍微晚一些,所以牧神节实际上是对即将来临的春天的庆祝。也有人说这个节日是庆祝法乌努斯神(Faunus),它类似于古希腊人身羊足,头上有角的潘神(Pan),主管畜牧和农业。
牧神节的起源实在是过于久远了,连公元前一世纪的学者们都无法确认。但是这一节日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例如史料记载,安东尼(Mark Antony)就是在公元前44年的牧神节上将王冠授与凯撒(Julius Caesar)的。 每年的二月十五日,修士们会聚集在罗马城中巴沦丁(Palantine)山上的一个洞穴旁,据说在这里,古罗马城的奠基者(RomilusandRemus)被一只母狼扶育长大。在节日的各项庆典中,有一项是年轻的贵族们,手持羊皮鞭,在街道上奔跑。年轻妇女们会聚集在街道两旁,祈望羊皮鞭抽打到她们头上。人们相信这样会使她们更容易生儿育女。
在拉丁语中,羊皮鞭 被叫做 februa,鞭打叫做 fabruatio,实际上都含有'纯洁'的意思。二月的名字(February)就是由此而来。随着罗马势力在欧洲的扩张,牧神节的习俗被带到了现在的法国和英国等地。人们最乐此不疲的一项节日活动类似于摸彩。年轻女子们的名字被放置于盒子内,然后年轻男子上前抽取。抽中的一对男女成为情人,时间是一年或更长。
基督教的兴起使人们纪念众神的习俗逐渐淡漠。教士们不希望人们放弃节日的欢乐,于是将 牧神节(Lupercalia)改成瓦沦丁节(Valentine's Day),并移至二月十四日。这样,关于瓦沦丁修士的传说和古老的节日就被自然地结合在一起。这一节日在中世纪的英国最为流行。未婚男女的名字被抽出后,他们会互相交换礼物,女子在这一年内成为男子的Valentine。在男子的衣袖上会绣上女子的名字,照顾和保护该女子于是成为该男子的神圣职责。
有史可查的现代意义上的瓦沦丁情人是在十五世纪早期。法国年轻的奥尔良大公在阿根科特(Aginco urt)战役中被英军俘虏,然后被关在伦敦塔中很多年。他写给妻子很多首情诗,大约60首保存至今。用鲜花做瓦沦丁节的信物在大约两百年后出现。法王亨利四世(Henry IV) 的一个女儿在瓦沦丁节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晚会。所有女士从选中她做Valentine的男士那里获 得一束鲜花。
就这样,延续着古老的意大利,法国和英国习俗,我们得以在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向自己的朋友传递爱的信息。鲜花,心形糖果,用花边和摺穗掩盖了送物人名字的信物,不仅仅是代表着一份份真挚的爱,更是对敢于反抗暴政的瓦沦丁修士的最好缅怀。
第193篇、女硕士讲述自己的求职之路
我最初的求职目标是国内500强企业的销售岗。在通过了联想集团的“一面”和“二面”后,我满怀信心地等待着“三面”,但最终录取名单里没有我。在参加另一家国际大公司的面试时,一向口才极佳的我,对着自己制作的ppt居然语无伦次。2008年最后一天,我第一次开始感受到失业的恐惧。经过几轮失败后,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简历,细到每一个字、每一个词……
成功的求职路都是相似的,失败则各有各的伤痛。我从西安交大机械学院本科毕业后,在华中科大机械学院攻读硕士。2008年9月,我加入了求职大军。
最初,我并不相信网上所说的那一套:网申上百家,笔试数十家,面试数十家。我的求职目标是:500强企业的销售岗。
我费尽心思制作个人简历,拍证件照,买套装。10月一过,求职大战开始,那时我还抱有美丽的幻想。接到联想的面试通知,并且一面胜出,二面hr(人力资源的通用简称)评价良好,让我满怀信心地等待三面。
10月,联想公司公布的名单里没有我。那时我并没有感觉到失败。一边继续网申,一边等待联想的后续通知,中间还经历了一次仓促的英格索兰面试失败。
11月,身边的人开始陆续拿到offer,我的手机和邮箱一直没有消息。11月11日,我接到西门子楼宇科技的电话,要我去成都面试,20选1的高淘汰率。我遇到的题目是“向非洲人推销羽绒服”,最终失败。
2008年的最后一天,我感受到了失业的恐惧:联想不仅没有招人,还全球范围内裁员,金融危机也让很多人失业了。寒假期间,我开始关注求职网上的各大研究所招聘信息。不再局限于网投简历,我一个一个的打电话过去,直接拒绝、婉言拒绝,还有直言不要女生的次数都记不清了。
寒假前的一次技术岗位面试,让我惭愧至今。国际知名大公司asm技术总监亲临面试现场,我对着自己的ppt,居然自己都讲不清楚,更别说回答问题。从房间出来,我明白这是我第一次彻底的失败。
虽然求职没有一点眉目,但是在家人和亲戚朋友面前,我闭口不谈找工作,相反还安慰他们“不要为我担心”。
2月1日,收到asm的拒信。我把它打印出来,放在求职文件夹第一页,引以为戒。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简历,每一个字,每一个词。
一天,一则简单的招聘信息吸引了我。“中国核动力研究院设计所招聘一名机械设计女生。“我立刻投递更新版简历,半小时后我拨通了电话。结果是等消息。第二天下午,我在车间里做实验,设计所的领导发来短信询问我的情况,接下来是几个电话。第二天,我登上了飞往成都的飞机。第一天面试结束后,主任带我和同事们见面,人事科告知我等待次日体检。
次日体检,下午三点出结果,正常的话就可以签约。我在招待所从上午十点等到下午三点。三点半,人事科打来电话,说我的尿检出了问题,要咨询医生并报告领导。我有些不知所措,从来没想过会在体检上出问题。接下来的10分钟感觉比之前的5个小时还长。幸好,医生说不是大问题,只是提醒注意身体,最后签约。
想起过去的八个月里经历的事,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第194篇、关于一粒扣子的爱
女人做完小手术,刚刚过去24个小时。麻药已经退去,她蓬乱着头发躺在病床上,和男人轻轻地聊着天。
现在可以吃点东西吗?他问女人。
医生说不可以。女人说。
喝水呢?
也不行。
嘴唇干吗?
还行,女人笑笑。她抬头看看挂着的吊针,突然说,你的扣子掉了一个。
是吗?男人低了头,看看。掉就掉了吧,他说,过几天你再帮我钉上。
现在就钉上吧。
现在可不行。医生说你至少两天不能够乱动……再说掉个扣子怕什么呢?
我看还是钉上吧,衣服缺一个扣子,多邋遢。女人坚持着。那这样,一会儿护士来换吊针,我问问她行不行。男人只好说。
护士过来的时候,男人小心翼翼地把要求跟她说了。护士换好吊针,想了想,对女人说,钉个扣子,真的很重要么?
女人看看男人缺一粒扣子的外衣,说,能钉上,当然好。
护士说,那你稍等。一会儿回来,她的手里多了一根已经穿好棉线的缝衣针。男人脱掉外衣,将针和扣子递给女人。他对女人说,你胡乱来两针就行。
一粒扣子,女人钉了5分钟。护士帮她打开床头灯,柔柔的灯光照上女人的脸,那脸竟有了些许红晕。将近两天没有吃饭的女人,此时,正为她的男人钉着衣服上掉落的一粒钮扣。病房里的百合、玫瑰和康乃馨一起散发出清香,窗外的城市燃起夜的灯火,病房成了男人和女人临时的家。
扣子终于钉完,男人将衣服重新穿上,两手拽拽衣襟,似乎那衣服是新买的,让他快乐并且拘谨。护士重新扶女人躺下,女人正满足地笑。她对男人说,以后穿衣服小心些。男人嘿嘿笑着,他说,遵命。
男人去为女人买杂志,病房里只剩下女人和护士。护士问女人,知道他的扣子为什么掉了吗?
他邋遢呗。女人甜蜜地说。
可不是这样。护士把嘴凑近女人的耳朵,刚做完手术回来,你在睡梦中紧拽着男人的衣服,竟揪下了他的扣子……当时你的床头有我,有护士长,有花篮,有吊针铁架,有床头柜,你闭着眼,睡着觉,却能准确地找到他的衣服,然后,准确地抓住他衣服上的一粒扣子……你甚至抓痛他了,我见到,他一直大张着嘴,咝咝地吸着气,却看着你,一动不动……
这时男人推门进来。说什么呢?他问。
说一粒扣子。护士收起温度计,愉快地往门口走,说一粒扣子,以及有关一粒扣子的爱情。
第195篇、冬眠的鼹鼠也有甜蜜的爱情
冬眠的鼹鼠也有甜蜜的爱情 文/侠之小者
对于超级怕冷的我来说,冬天绝对不是个好季节,何况我几次失业又都是在冬天。这不,圣诞节前18天,我迎来了第N次失业。
好在,如果不去声色犬马的场所,我的那些积蓄应该还可以应付到春天。因此,我打算给自己放一个长假,像冬眠的鼹鼠一样度过这个冬天。
事实证明学做冬眠的鼹鼠很幸福。房间的暖气很足,只要穿轻便的夏装即可。我要么上网玩游戏,要么看喜欢的电视剧,要么给自己弄点好吃的……但每月总有两次,我需要出去囤粮,真是无奈。
这不,又到了采购的日子。我包裹严实后出了门。
小区斜对面的乐购正搞节前促销,抢购的人很多……天啦!别挤,踩到我的脚了!正懊恼,有一只手迟疑地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扭头,竟是姚远。
真的是你,岑苏!我们有五年没见了吧?姚远眼里满是惊喜,上下打量着我……此刻的我包裹得极似一只肥胖的鼹鼠。而平时,我是很女人的,穿细跟鞋戴耳环,春天那会儿牛仔裤的腰只有一尺八。糟糕,姚远怎么会突然出现?我掩饰不住失落地问他,你不是在银城吗?
还在,这次回来探亲,陪我妈出来采购。说着他指了指左边的货架,那儿有一位老太太,冲我狐疑地点点头。我的心情,骤然降至冰点。
这天,我跟大学校友姚远,在乐购转了很大一圈,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什么也没买,我空着手跟姚远走了出来。
姚远问我为什么不买东西,我才想起自己错过了许多芬芳美味,便撒谎说我一个人在家觉得孤独,便常来超市凑热闹,并不一定要买什么。姚远听了信以为真,居然还笑着说,你还跟那个时候一样,总有许多奇怪的想法。
我不确定这是不是姚远对“那个时候”所表示出来的一种怀念。但他这话的确打动了我,让我的心瞬间有了回暖的感觉。
姚远是我的青春,却或多或少存在着伤害和疼痛。
五年前,我刚上大一。姚远上大三。我们在接新生的时候认识,然后他开始追我。那种感情很懵懂,淡而甜蜜。
姚远很执着地追了我两年。而我当时的意识还停留在高中时代家长禁止恋爱的条例里。对于他的追求,始终不予回应。
我至今还记得,那个流火的七月,马上要毕业的姚远在女生宿舍楼下对我说,银城一家药厂要签他,他想去,问我什么意见。我不加思考便对他说,那家药厂效益不错,你去吧。姚远嘴巴张了张,最终什么都没说。我以为他嫌银城远,舍不得离开故土,就又补了一句,银城多好,还能滑雪。
姚远就笑了,有一丝无奈,而我当时不曾察觉。那晚很热,姚远用拇指擦了一下我额头上的汗,才转身下了台阶。
然而在姚远离开之后,我却时时想起他,想起那天他像装了一肚子话要对我说。可对着不解风情的我,他有口难言。姚远触摸我额头的时候,我一定是有感觉的,不然不会那么深刻地记下这一幕。我才逐渐了解到姚远对我的感情,并且逐渐地确定我对姚远,决非不爱。只是,等我明白时,为时已晚。
如今,我又见到了姚远。虽说时机有些不当,但我的激动还是远胜于窘迫的。
第二天临近中午,姚远给我发了短信,问我中午是否方便,他想请我吃饭。犹豫了一下,我对姚远坦白,我失业了。
姚远让我选地方。出于一种鬼祟的心理,我说了大学时我们常去的那家餐厅,这暗示是否过于明显?好在姚远回应得爽快,好的,一会儿见。
挂了电话,我忙从床上爬起来去洗澡。到浴室,刚放了水,电话脆响。我光脚出去接电话,结果滑倒在地,摔折了右小腿。
那通电话是姚远打来的,他想告诉我他已经到了,而我们要去的那家店,正在拆迁。这些我都是后来知道的。
当时我的右腿疼彻心扉。我穿了简单的衣服,爬着打开门,喊来我的邻居,送我去了附近的医院,拍片,接骨,打石膏。
再跟姚远联系已经是三天之后。我跟他道歉,说我病了,但没有讲正在医院接腿骨。姚远的反应不冷也不热,叫我注意身体,说改日会来看我。
他的态度,明显有了疏远的迹象。
圣诞节那天,我总算出院了。可冰箱里空无一物,只好去乐购了,我拄着双拐,这回笨得更像鼹鼠了。没想到,竟又一次碰见了姚远。
他在挑选红酒,我走过去,双拐点地的敲击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回头,我们同时看见了对方。
看到我架着双拐,姚远嘴张得很大,但很快镇定,笑着说:“鼹鼠,圣诞快乐……”这是很别致的一个场景,像多年前的对视一样,我跟姚远,望着彼此,望到忘我。
姚远在乐购买了只毛绒玩具鼹鼠送给我,我知道他在挪榆我,可还是乐于接受。然后他背我回家。我伏在他的背上,听着他轻微的喘气。瞬间我察觉到一种名叫爱情的气场,正暗流涌动。
姚远的妈妈,虽然只在乐购见了一面,似乎很喜欢我,第二天她老人家就煮了好吃的来看我,以后隔些天就会带东西来。只是姚远有些日子没有再出现,我忽觉时间过得特别缓慢,夜晚尤长,常是一觉醒来仍是茫茫黑夜。
再次接到姚远的电话,已是一月中旬,他要开车载我出去兜风。
这天阳光真好,姚远打开车门扶我进去,也不急着发动,先放了张CD,是班得瑞的。音乐悠扬流淌,我心念随之一动,班得瑞正是多年前我推荐他听的,一别经年,音乐还是能感动当年人。
姚远开始跟着一起哼唱,我缩在车子里,享受着这一刻。姚远的声音已不似当年那般清澈,有了些沧桑的味道,婉转的尾音处,让人忍不住遐想:这几年他究竟经历了怎样的蜕变?当然了,这几年下来,我也早不是当年那个眉眼单纯、五官秀美的岑苏。
回忆加重了空气里的伤感。姚远似乎也想到了这些,忽然不唱了,发动车子前往郊外。途中,我问他:“怎么前些天不联系我?” 姚远说:“回银城了,有点事情要处理,不过都OK了,现在可以开心地放松了。”
这天,郊外的景色宜人,疏林间点缀着浅浅的雪色,零星的游客分散其中,好像装饰的宝石。姚远像个开心的孩子在林间疯跑,一不小心就摔一跤。我则小心翼翼地挪动脚步,忍不住哈哈大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我跟姚远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所有的芥蒂瞬间融化……
我爱姚远,想跟他在一起,而且,他也是爱着我的。纵然有些其他的岁月穿插进我们的生命,但已不重要了,过去的都不再重要。
因为腿伤不能回家过年,爸爸妈妈说要过来陪我,这消息真是让人开心。
一月底,应该是冬天最冷的时候了。以前的话,这种气候我最不愿意出门,感觉站在外面讲出的话也会结成冰。但今年为了迎接爸妈的到来,我常外出去超市采购。姚远自告奋勇当我的苦工,我坐在推车里,被食物淹没了。
我发现冬天并非十恶不赦,如果没有冷冻,就没有速冻饺子没有思念汤圆;如果没有冷冻,过去很多的东西都会坏在空气里,有谁还会记得它昔日年轻的面孔?看来童话书里说得没错,王子的确是要在风雪交加的季节骑着白马,身怀绝技地出场。
姚远一直没跟我表白,但我认为,我们已经恋爱了。可如果他还不表白的话,我是不是该主动些?好在不久后,姚远便很郑重地说要请我吃饭,并强调有重要的事情告诉我。
我在心里说这顿饭等得好漫长呀,愉快地问他在哪见。
姚远在电话那边十分轻柔地说了时间地点。一个体贴的距离,离我家很近。
我带着难以名状的激动,特意穿了明艳的羽绒服和小腿裤。新造型可是名副其实的可爱,我幻想着今天的表白。或许我们的真爱从此复苏了。
万万没想到姚远跟另一个姑娘等在那儿,他们手拉着手,很是亲密……我看着那个姑娘,支吾了一下,找不到词儿了。
东北女孩倒是很爽朗,自我介绍说是来自银城,叫初艺。她很漂亮,腿又长又直,一双平底黑靴子穿得极俏皮。我猜测姚远去银城后认识了初艺,一见钟情。他们之间的那种亲密不是装出来的,没有长久的相处真的做不到。
可姚远把我搅进来是什么意思?定是要惩罚我年少时的不解风情……
真相的揭露掐灭了我抵抗严寒的勇气,周身冰凉,还很困。姚远倒是蛮热情的,给我夹了很多吃的,我统统吃掉,但食物入口却味同嚼蜡。
快结束的时候,初艺接了个电话。然后突然站起来说,我有急事,得走了,对不住了二位,咱回见。说着起身离开了。
初艺走后,姚远招呼服务员上了水果,对我说,鼹鼠,多吃点,几天没见,你又瘦了。
我把头扭到一边,委屈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把水果推到一边说,够了!我又不是猪,没那么能吃!姚远做出一副夸张的吃惊状,见我快哭了,才忙来安慰我。
我哪管这些,想到多年前我因为迟钝错过了姚远的爱情,重逢后我以为爱情回归的激动……结果只是我会错了意,搞得自己这么难堪,我还是忍不住哭出了声。
这次真把姚远吓到了。他接着我的肩说,别哭啊,怎么了?初艺是我表妹,她一直想见你,我就带她来了。
表妹!我惊讶地看着姚远。他一脸真诚地点头:真的,谁叫你这只笨鼹鼠那么迟钝,我只好让表妹过来助助兴。原来这个家伙竞对我用了计策。我更生气了,一把推开他,你认为,这样子很好玩吗?以后别来烦我了。然后,我一瘸一拐地离开了餐厅。
晚上,姚远在我家楼下大喊,鼹鼠,新年快乐……鼹鼠这昵称,我可不想让外人知道,只好让他上楼。姚远说,你答应做我女朋友了?
我嗔怪道,你做梦去吧,不过是想让你去车站把我爸妈接回来。可我一脸的笑容,还是泄露了心底的甜蜜与幸福。 (摘自《伴侣》)
第196篇、用了整整一生感触那点温暖
当男人把胳膊挽成一朵花围在女人的脖子上说“嫁给我吧”之类的话时,女人总是诡秘地笑着,并不接话,不是不想嫁他,她只是还没准备好,觉得自己的心理还没成熟到可以做人家的妻子。
对于她的婉拒,男人并不气馁,而是温柔含蓄地说:“没关系,等吧,等有一天,我们都走累时,我会借你一双臂膀,让你好好地靠着。”那一刻,她觉得很温馨,心里也很踏实,心里想:就这样一直被他宠着多好!
不久后的一天,她下班时刚走出单位门口,便发现自己的皮鞋开了个大口子,她又气又怨,满腹委屈。
这是他前两天给自己买的皮鞋,什么水货害我这么丢脸。这么想着,她就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生活的细节上,一点都不关心自己,幸亏没答应嫁给他。她忿忿不平地想着,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见到他时,女人一声不吭,男人看见开了花的皮鞋在女人的脚上缠绕着,顿时心知肚明,他也不知如何向她解释,一脸尴尬。
12月的冬天,寒风凛冽,女人脚上的鞋却裂开了口,会冻坏她吗?男人心里想着,便开了口:“一会儿再去买双吧?”女人瞪了他一眼,向前一瘸一拐固执地走着。在漫天雪花中,街头的拐角,女人看见一位老者正在修鞋,她赌气坐在鞋摊旁,把自己的鞋放在老者面前,男人赶紧过来解释,忙着和人家讨价还价,这是他的日常必修功课。
老者开始修鞋时,女人却突然感觉脚出奇地冷,一种刻骨铭心的酸痛在瞬间涌上心头。正在踌躇间,一只脚从旁边伸了过来,是男人:“来吧,把你的脚放在我的脚上,地上太凉。”男人一边说着一边弯腰把女人的脚放在自己的皮鞋上,并且把袜筒里包着的棉裤露了出来,把女人的脚给包上。女人傻傻地看着他,无言以对。
只是刹那间,女人感觉到有一种温暖从心灵深处传出,在这漫天的飞雪中,在这都市街角,一个男人正把自己的温度悄悄地向自己脚心里传输。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感动,眼角感觉有一股热热的液体不争气地渗出,凝结成冰,将自己的冷酷冻结在里面。
在那个滴水成冰的夜晚,女人把自己的头靠在男人的肩上,告诉他:“现在,别无选择了,嫁你吧。”仅仅因为一个小小的细节,女人便决定将自己的终身托付于他,爱有时候不需要太多,只需要一个动作便够了。
女人们都有一双冰清玉洁的脚,小巧玲珑,配上精致的高跟鞋,便会瞬间展现自己的身姿。于是,无论是在炎炎的夏日,还是在冰天雪地里,她们从不吝啬展示自己的脚……但她们不知道的是,脚如心一样,也是需要温度的。当一个人孤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当一个人寂寞地生存在都市陌生的一隅时,她们会突然间发现,自己的脚居然如此冰冷,这时候,她们多么希望有另一只脚从床的另一头伸过来,暖暖的,像春阳,像柳絮。一只脚到另一只脚,没有多远,只需要一步的距离,而我们有时候感触到那点温暖时,却用了整整一生。
第197篇、爱情错觉
昨夜忽然梦到林,醒来后有丝淡淡的惆怅。他过的还好吗?想起阿信的假如,人生。。。并没有假如的故事。
忆起初见林的模样,我好像被一道明媚的阳光刺痛了眼睛,春天般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不能自已的靠过去,再靠过去。。。。。。
喜欢轻轻的依偎在他身边,听他讲那些大学里的故事,喜欢他青春洋溢的模样,那是我不曾经历的神采飞扬。常常觉得自己是属月亮的人,内心总是冰凉而潮湿的。我是这样的渴望阳光,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做一个温暖甘甜的女人,带给身边的人软软地幸福。
林是标准阳光型帅哥,具备一切吸引我的条件:183CM的个头儿,剑眉星目,希腊人的高鼻子,他常常穿白色或者蓝色的夹克衫,喜欢穿运动鞋,他总是微笑着和每一个人说话。他快乐的生活,快乐的工作,那一天,他例常巡场,然后遇见了我。。。。后来他说,当时我用惊奇的目光盯住他,然后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嘭的一声爆发开来,他就不由自主的迎着我的微笑走了过去。
朋友们常常说,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被我的快乐的情绪所感染,不由自主的也开心起来。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用虚伪的快乐做成了一个外壳紧紧包住里面这颗支离破碎的心,年少时代的阴影紧紧的缠绕着我,它们像蛇一样从地狱里伸出来,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拉进黑暗的深渊。我不相信爱情,更致命的是,我也不相信亲情,尽管是这样的渴望它们,不顾一切的想要抓住它们却依然坚定的不肯相信。我渴望温暖,林在我眼里,是属太阳的人,尽管我知道立在我们之间的是一把双刃剑,却依然不顾一切的诱惑着他走过来。
那一年。他二十四岁,我二十七岁。他大学毕业后受聘于是国内一家知名集团公司,一年后因工作表现出色从南方调至我们当地分公司任区域主管。而我独自打理着一家床上用品店,刚巧就在他负责的医药专柜对面。
他开始常常来看我,每次给我讲很多有趣的事,常常逗得我笑的眼泪都跑出来,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拥有一个能带给我快乐的人。他当我是小女孩儿,常常嘲笑我笨,每次带可口的零食给我吃,。陪我下棋,然后毫不留情的把我杀的片甲不留。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他就搜肚刮肠的给我讲笑话。我很快就与他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年轻的活力深深的吸引了我,他可以陪我走很远的路不叫累,他能够迅猛的从二米高的双杠上飞跃而过,让我震撼不已,他充满信心的跟我谈人生谈理想谈他的未来,他热情的工作,热情的交朋友,所做的一切都让我那么的喜欢。
我静静的欣赏他,工作时候的镇定自若,交际场上的口若悬河,处事细致而周到。他对所有的人总是温文而雅,彬彬有礼的,令人心折。医药专柜的年轻女孩常常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留他在柜台多逗留片刻,我常常因此而暗暗吃醋。
让我开心的是他大部份空闲的时候都会呆在我店里,哪怕我在忙碌着,他也会安静的坐在一边,帮我关注往来的顾客,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只要他在我便很开心,我们开始越走越近,从一起吃中餐到晚餐到下班他都会跑来等我下班,然后送我回家。
他开始越来越多的陪在我身边,话却越来越少了。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他明显的有些紧张拘束。他会在我静静看他的时候不自在的低下头,然后我会看着他发红的耳朵取笑他。我知道他从最初的喜欢到爱上了我。想起这些,我有些忧伤,如果当时我能明白爱不仅仅是占有和伤害,如果我能明白纯洁的友情可以把你喜欢的人永远留在身边,那该有多好!
说说我的生活吧,也许是大多数人都在过的生活,可又不全是。十年了,我依然故我,伤心是自己的,压力是自己的,孤独也是自己的,丈夫阿文不知道是谁的,工作的?朋友的?还是不知名的情人的?甚至不是女儿的,又怎么会是我的?永远那么多的应酬,永远那么漫不经心!是我太贪心吗?我迷惑了。。。。人生究竟该是怎么样的呢?家这个概念在我心里是模糊的,带给我的也不是温暖和安定,它让我感觉人生更空虚,我被太多的不安包围着,努力想要挣扎出去,却怎么也看不到希望。
那些日子生意并不景气,高额的费用及市场的变化莫测让我感觉到压力很大,我独自一人艰难的面对着,整天穿梭各形各色的关系网中,和许多道貌岸然却心怀鬼胎的人打着交道,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违背良心的事,我开始讨厌这份工作却不能摆脱它。我隐忍着,等待着触及人性底线的那一刻爆发,也许一切会摧枯拉朽般的毁灭。那个晚上,一个腐败的政府官员在我恭恭敬敬的请他吃饭喝酒K歌并且送上大红包之后,笑眯眯的称赞我漂亮聪明,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信誓旦旦的承诺要全力辅助我走上金光大道,然后把我带到了一家酒店门口,要我陪他上去“休息”一会儿,我定定的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欲望,手掌潮热的搭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块腐烂的肉,我的胃里一阵翻滚,我想当时的我是醉了,醉的很清醒,完全忘记了我要求他协办的事有多重要,没有过渡没有婉拒,竟然当场恶言相向然后拂袖而去。
我回到K歌的包厢里,已是凌晨时分,宾客陆续散去,酒瓶满地一片凌乱,想起刚才离去时众人了然却又不动声色的表情,想想这些年来麻木而违心的生活,想起曾经对人生美好的憧憬。想起被亵渎了无数次的理想与追求,我怎么会沦为今天的模样。。。我觉得心里真的好累,给文打电话却是怎么也打不通。我忽然泪流不止,我拨通了林的手机,像是知道我需要他似的,接起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在哪儿?
第一次我们相拥,像久违的恋人,缠绵而忧伤。满脸的泪水的我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他吻了我,那些日子以来我能感受到他的挣扎,痛苦,矛盾。只因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可是我却自私的没有想过要放掉他。我要他陪我喝酒,他不肯,他说每每看到我为了工作喝的烂醉就很心痛,就越发地痛恨喝酒。最后拗不过我,他还是喝了,喝了很多。他唱歌给我听,唱了很多的歌。其实已经醉的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只记得有一种叫做好听的声音成为那天夜里永恒的基调。
那天夜里,他和从前一样陪我走向回家的路,他的脚步比从前更沉重,我停了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说:给你两个选择,一送我回家,为了我好,也为了你从此以后不再见面了。二带我走!
也许你和大多人想的一样,认为我和大多数女人犯的错误一样,只是因为喝醉了,清醒之后就会后悔莫及。不!我发誓,我当时比任何时候都明白我要做什么,虽然我的脚步已经凌乱,思维里活跃的每一个细胞都很清醒,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清楚,我想知道每个人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到底有这玩意儿吗?如果大家都没有,我要它有什么用呢?只会让自己活的很辛苦,又整天地在心理不平衡中挣扎!我想,那一夜,我真的变成了坏女人,利用了他对我的爱,摧毁了他的道德底线,拉他跳进了深渊里。把社会和家庭带给我的痛苦加筑在一个真心待我好的人身上。也注定了日后要承受的种种折磨。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出色的外表和卓越的工作能力一直都很受女孩子的青睐。虽然我知道他一直以事业为主,感情上比较稳重而且有些传统,但也听他说过在大学里曾谈过一个女朋友。现今社会,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都把上床看得像拉手一样简单,认识不到三天就上酒店开房间的比比皆是,换女朋友更是应接不暇。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人,他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认识他有些日子了,很少听到有女孩子给他打电话,偶而也都是工作上的事情。我天性敏感而多疑,从来不相信口中说出来的事情,只相信自己的感觉。我至少能确定他目前身边没有女人。
他大多时候都显出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他说这是生活磨砺出来的结果。只有两个人相处时,才会发现他不经意之间流露的孩子气。我靠近他的时候会让他紧张又欢喜,看电视他会跟我抢着看球赛,问他感情上的问题他会很腼腆。我心情不好乱发脾气的时候,他会不知所措,局促不安的看着我。
我是真的喜欢他了,只是这种喜欢是那么的自私。
夜里他青涩而笨拙的抱着我,我听着他紧张的呼吸,他看着我忽然脸红,说你会不笑我吧,我从来没有这样抱过一个女孩子。
接下来的快乐的日子甜蜜却短暂。他每天都会尽量腾出大量时间黏在我身边,同事朋友的应酬能推都会推掉,他会乐呵呵的告诉对方,我要陪我女朋友。那些日子我很喜欢,看起来好像都很轻松,我们都有些无心工作了。他对我真的很好,尽一切力量帮我分担生活中压力,陪我去提货,陪我去勘察市场。有时我从外面回到店里,他已经在等我了。有时下班的时候会发现他忽然出现在门口,带着疲惫却温暖的笑容对我说,我送你回家!店里的小店员敏敏都说,林哥哥对你真好。孩子生了病,我一个人带着她在医院打点滴,他得知后立即赶了过来,陪着我和女儿,耐心的给她讲故事教她打手机游戏。他问我。为什么文不懂得疼惜你,怎么可以让一个女人活的这么辛苦?我望着他的眼睛,问他:你懂吗?他回答:我不是在做吗?
我有时会有恍惚,如果嫁给他会怎么样?然而也只是一恍而过的念头,怎么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快乐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努力的回报他的爱。然而矛盾还是慢慢的显现出来。爱情都是自私的,他开始要求走在路上的时候拉着我的手,开始反感我每天都要回家。开始恼怒我不接他的电话。甚至于连我不肯在他的房间洗澡他都会不高兴。我们在争吵之后却又害怕失去彼此,都变的小心翼翼却又更加敏感。
我想婚外恋真的是这世界上最勇敢又愚蠢的一种爱情,只要这份感情存在就会不停的在对方心里捅刀子。直到真爱耗尽。我的生活在短暂的光明之后陷入更深的黑暗之中,我变的更累了,因为我最终不能说服自己摒弃内心的道德观,直取爱情。有些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扎在你心里的,甚至于在你做的时候你就知道你错了,而且你会改正这个错误的。人是可悲又可笑的矛盾综合体。欲望在你灵魂疲惫不堪的时候会变的异常强大,可它又是这么的脆弱,被现实一击就溃不成军了。
我们不敢提未来,只能小心的呵护着彼此的现在,可是一切显的那么力不从心。同事朋友都知道他有一个女朋友。他却无法给他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勇敢的相爱了,却不能勇敢的走下去,我们心里有一种东西无休止地在挣扎。一起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对面走来一个熟人我们都会忙不迭的拉开距离。察觉内情的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我们。离我不远的药店里一位经销商大姐竟然直言不讳的对他说,阿林啊,她可是有家的人呐,你可不要犯糊涂!
终于有一天,我们在大街上相遇了,当时文亲密的搂着我的肩,他迎面走过来,眼神里那一抹受伤的颜色让我本能的想要推掉文的手,最终却还是如同陌生人那般擦肩而过。那一天我神思恍惚,难以明状的痛楚和无肋。
晚上相见时,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和嘲讽,而我却无力解释。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他很希望我晚上可以陪着他入睡,而我却只能陪他到凌晨之后必须离去,我想这对于我和他都是很难承受的,我无法夜夜晚归,他更难承受我在给了他温暖之后,要回到另一个男人身边。他开始想尽方法留我在他那儿过夜,而我就算勉强留下,也睡不安稳,手机会不停的响,我更怕关了机之后难以向文解释,然而他睡到半夜却又会独自离开,到另一个房间看电视或者抽烟。我想我们都很痛苦,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堪承受这一切,在伤心和绝望的拥抱中,我第一次提出分手,他挣扎许久说,我已经离不开你了!我们就这样吧!我不会再做让你为难的事。我泪如泉涌,觉得自己亏欠他的太多了,可是这样的情形过不久又会重新上演,我问自己,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是尽头?
直到有一次我们半夜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我负气离去并绝决的关掉了手机。他在楼下找了我很久,结果第二天感冒了,病了整整三天,第三天我才知道,匆匆忙忙去看他,看着办公室里散乱的药,方便面碗,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他紧紧的抱着我,眼睛里浮起一层水气,他的声音充满着疲惫与沙哑,答应我,以后不要这样对我!我受不了!我真的很怕失去你!他孩子气的委屈和倔强让我心痛极了,我恨死了自己,让一个感情涉世不深的年轻男孩承受这样一份畸恋,情何以堪?可是我连坐下陪陪他的时间都没有,手机不停的响,是文打来的,要我陪他去参加一个婚礼,他看出我眼神中的迟疑和矛盾,我真想我不顾一切的留下来,可是我却不能。他苦涩的笑笑,一步一步缓缓的把我推到了门口,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去吧,好歹也算来看了我一眼!他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是彻底的失望又会是什么呢?活生生的折磨!
他开始酗酒,会忽然冷淡我很多天,又会火一般的扑过来。我能体会他的痛苦,却无力改变什么。他忽然告诉我,他决定要交一个女朋友,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想要一个家。我沉默了,然后提出分手,可是他紧紧的抱住我,我的心就软了下来,我也舍不得离开他。他开始不安分起来,手机里也时常出现言辞暧昧的短信,我的心一点一点的冷了下来,我们开始尽量的学会不在乎对方,却又更加的看不起自己,我们在彼此心里都变的更加不堪了,可是又舍不得分开,更深的折磨!
一个月之后林果真交了一个女朋友,他会理直气壮的告诉我,我今天去接她下班了。送她回家后就过来陪你了。又说真的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拉她的手她都会脸红。我忽然感觉滑稽又无聊,我告诉林我们该分手了,我会祝你幸福,他却说,为什么要分手?不!我都不介意你有家庭,你为什么要介意我有个名义上的女朋友?我只有你一个女人!见我伤心他又承诺:我心里真的只是把她当成小妹妹,同事和好友都知道我有女朋友,总要让他们见见面的吧,你又不肯去!我开始恐惧他会真的有别的女人,我不在他身边的晚上,我不知道会是谁在他枕边,我试探的问起,他只是冷冷的告诉我,他还没想过要碰其它的女人,如果有,没必要瞒着我的!他说,我目前只有你一个,你呢?他嘲弄的语气深深的伤害了我,每次在我伤心欲绝要转身离去的时候,他又会紧紧的抱住我,恶狠狠的占有我,甚至不惜在我身上留下伤痕,我只能默默的流着泪,看他充满歉意和悔恨的去抚触这些伤痕,我觉得自己快要被他折磨疯了!
他的房间里会忽然多一个可爱的卡通水杯,又忽然出现一幅手工绣的玫瑰,会有人帮他洗床单衣服甚至袜子,他漫不经心的让我知道这一切,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沉默了,真的不知道能说什么,仿佛只剩下肉体上的关系。他会毫不在意的说出那个女生的名字,也会说着随意的说着文的名字问我一些事情,甚至于打趣说要带我去看看那个女孩子,我想大概我和他心理上都已经扭曲了。也都无所谓了。我会在凌晨起身时说一句我得回家了啊,不然会挨骂了!他会房间里忽然多了一件崭新的浅色外套,我问他新买的?怎么没见你上街啊?他淡淡的说,小女朋友送的!然后出门的时候很自然的当着我的面穿在了身上!我开始怀疑我们之间还有爱情吗?我怎么一点儿也感觉不到了呢?
就这样纠缠许久,直到我觉得心里开始恨他了,我想快到时候了吧!
十二月,他说平安夜我们在一起好不好?这对我来说,很难。可是想想这些日子为彼此受的苦,我应允了他,像我们这样的爱情又能渡过几个平安夜呢?我决定好好的陪他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我想那个女孩子应该还不错,我该离开了。我想在平安夜把这些日子以来埋在心里的话都告诉他,告诉他其实真心相爱的人不该相互折磨,然后平和的分开。放手,对彼此都好。
十二点整,他的手机响了,他在洗澡间,我轻轻打开,是那个女孩传来的一条短信:老公!平安夜快乐!你睡着了吗?我想你了!。。。。。我的心一点一点变的硬而冰冷,罪人出卖罪人没有背叛的感觉!我慢慢的按下回拨键,然后轻轻的说:嘘!你听!。。。。。
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男孩,就算再痛苦,也没有想过故意伤害我,我知道他多么希望我能陪他一整个晚上,我知道每次我抬头看时间,他的心就会跟着紧张而失落。我知道每次我电话一响就默默走开的他有多受伤,我也知道我在散步时忽然惊慌的甩开他的手时,他有多难过。我知道他只要和我在一起一天,就会看不起自己一天,他恨我,也恨他自己!他摆脱不了这个阴影:第三者!我一天天把他变成了和我一样属月亮的人。
我知道他不擅长利用任何真心对他好的人,我知道他已经慢慢的爱上了那个女孩儿,因为她是一道清新的阳光,我知道爱情在受伤的时候真的是可以转移的。。。。
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不能放在阳光下晒太阳,只会在心里慢慢的溃烂直到死去。
圣诞节过后,我大病一场,躺在病床上接到他的电话,我调离新疆了,我笑着问,什么都不要了?他回答:她不肯原谅我!
我强迫自己内疚,可是并感觉不到,也许是爱的深也可能是伤的也很深,彼此放手,只是觉得如释重负。
我问他:恨我吗?
他说,不,只是累了。
忽然发现,曾经那个阳光灿烂的他在我靠近时就失去了光泽。。。。
我们的爱最终没有走过那个冬天。
阿信---假如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
熬过飘雪的冬天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
变的比陌生人还遥远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
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一个人要看过几次爱凋谢
才甘心在孤独里冬眠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
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
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或许爱情更像落叶
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假如真可以让时光到流你会做什么
一样选择我或不抱我
假如温柔放手你是否懂得
走错了可以再回头
想假如
是无力的寂寞
第198篇、一株常春藤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199篇、让失去变得可爱
有一对情侣,男孩高大帅气,女孩漂亮温婉。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天生一对、地造的一双。
男孩听了很高兴,恨不得马上牵着女孩的手步入教堂。可他又不敢冒然向女孩求婚,因为他还没有存够买房子的钱,不想女孩嫁给他之后吃苦受累。
为了早日能和女孩结婚,男孩拼了命的赚钱,一天打几分兼职,虽然很累,可是看着那一天天多起来的钞票,他做梦都会笑醒。
就在他满心欢喜,筹划他们美好未来的时候,女孩向他提出了分手了。那一刻,他只感觉脑子里轰轰作响,人犹如掉进冰窖一般浑身冰冷。
很久,他才沙哑地问道:“为什么?”
女孩低下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轻轻的说:“他很有钱,能给我想要的奢侈生活。”见男孩不语,女孩叹了口气,有些激动的说:“我知道你很爱我,也很拼命赚钱,可你一个月赚的钱,还不如他打一场麻将输的多,对不起……我知道说这些会很伤你,可我只想让你明白,现实是残酷的,如今社会钱可以主导一切……”
男孩愣愣的站在雪地里,听着……痛着……连女孩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他只感觉浑身僵硬,心痛如绞。
他们分手之后,男孩病了。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一直喊着女孩的名字,家人告诉他死了这条心吧!女孩马上就要结婚了,他听后皱着眉,竟然拖着虚弱的身体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对自己说,我要站起来,我要报复,你让我难受,我也不让你好过,要知道爱越深恨越浓。
转眼间到了女孩结婚日子,男孩带着浓浓的恨意,打算在婚礼上大闹一场。来了鱼死网破,谁也别想好过。
他早早就来到婚礼大厅,坐在角落里,冷冷地看着那些鱼贯而来的客人个个带着微笑,这微笑给了他莫大的讽刺,让他愤怒的火焰越烧越烈。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问:“这里有人坐吗?”
男孩闻声见是一个坐着轮椅的女孩,他急忙起身把椅子挪开,让女孩坐在他的身边。
女孩微笑着说了一声;“谢谢!”接着她又说:“这个婚礼本该是我的!”
一句话把男孩说楞了,他惊奇地问:“你说什么?”
女孩依然微笑着指着新郎说:“本来我们都订婚了,可是我出车祸失去了双腿,新娘就换人了。”
男孩用了半天才消化掉她说的话,惊奇地问:“那你……一定很恨新郎了。”
女孩笑了笑回答道:“我为什么要恨?”
“你不恨他抛弃了你吗?”
女孩眼里的笑意更浓了,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轮椅,说:“不恨!我还庆幸没有和这种人结婚,早看清他的为人不是更好吗?”
男孩冷笑道:“你可真看得开,要是我就没这么大度。”
女孩低着头,叹了一口气说:“人生无常,不如把失去的痛苦想的可爱点,想的积极点。失去了他并不是失去了全世界,是他不懂得珍惜。”
这时候婚礼开始了,女孩对男孩轻轻地说:“能把我推到新郎新娘面前吗?”
男孩点点头,推着女孩来到了新郎新娘面前。
新郎新娘看见他们,脸瞬间变的苍白,异口同声地说道:“你……你……”
女孩笑着递过礼金说:“祝福你们!”说完转头去看男孩。
男孩在这一瞬间想了很多很多,他真想按原来的计划去捣乱这场婚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女孩微笑的面孔下,他从兜里掏出了钱递了过去,然后暗自松了一口气。
第200篇、奇遇,在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后
其实,我们都是彼此的伏笔,只是需要这样一个仪式,把它解开!
自打一月前老妈去了趟紫竹院的“大龄青年父母相亲会”,结识了一批大龄青年家长后,我就没消停过。本人芳龄26,不算大龄且棘手吧!好女不提当年红,我上学时,是班花,是文艺晚会的“娇”点,帅气内敛的学生会主席都……
可一踏入社会,才发现人类物种的多样性,有洁癖的、娘娘腔的、超级自恋的男人全让我遇上了,看老妈笑得像朵花儿,我就知道――又是相亲。
“这次可是个‘海龟’。”
“鲍鱼也没用!”我之所以不愿意相亲,还是放不下那个“臭小子”――老妈这么叫他,并毫不客气地朝他脑门儿丢了把扫帚……
见到相亲对象时,我的思想戛然而止,大脑只剩下一句话――不会这么巧吧,竟然是那个“臭小子”!从他快要掉下来的下巴看,他也吃惊不小。老妈显然并未认出,乐颠颠地坐下了。
“汪小姐跟我想像中……不太一样呀。”对方老妈先发制人,俺妈的脸瞬间往外泛红。
“是吗,晓萱是不爱化妆,追求自然美嘛。袁先生在哪儿高就呀?”略带挑衅。
“阿姨,我刚回国,还没确定。”
“那得上点心,国内工作可不好找。”老妈扳回一局。乌云转移到他老妈脸上了。
不是冤家不聚头呀,其实,她们俩很早就暗地过了招。上初二时,我跟“臭小子”地下恋情曝光,老妈扔了人家一扫帚,他老妈一怒之下把他送出了国。
十年后,我们竟然在这种情形下相遇了,他愣愣地傻看着我,我悲喜交加,脑袋翻江倒海,而两位老妈却“杠上开花”。
“晓萱从小就听话,一门心思学习,让她谈恋爱她都怕耽误时间。”
“我家这个,美国待了快十年,还那么保守,多少漂亮女孩追,他都没一个看上眼的。从来没谈过恋爱!”
“臭小子”和我听得涔涔冒汗,我的表情定是千奇百怪。
“追她的男生都不错,有一个天天送花,可她都不理……”我连忙拦住:“妈,你说什么呢!”老妈满意含笑:“瞧这孩子,就是害羞。”
“呵呵,既然您这么坦诚,我也不怕说出来。”袁妈妈面露神秘,“知道他急着回国为了啥不,就因为有个女孩儿总缠他。不就是混血儿漂亮点,家里钱多了点嘛?我们又不是贪图富贵的。”说完,无奈状摆摆头。
瞬间两位伟大的母亲,已把自己的孩子塑造成招蜂引蝶的情场高手。也不易呀。一场相亲下来,老妈脑细胞牺牲不少,而我只在道别时跟“臭小子”说了声“再见”。就这两个字,让我一直傻笑到午夜!正愁怎么解释送花的误会,手机突然响起。
“你搬家了吗?”
“没。”
“那明天记得把扫帚藏起来。”
第201篇、你是我心中的一滴泪
我出生在个贫寒的家庭,我和妈妈一起住,妈妈每天起早贪黑,给人家做保姆,每个月的工资只能够我交学费。我的生活费只能靠自己做些家教什么的。哦,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晓浩,呵呵,我的名字是不是像男的?呵呵,没办法,爸爸妈妈给的,不!只有妈妈!在我的世界里没有爸爸这个词……
我今年十九岁了,我都记不清我换了多少座城市了,不知道这个城市是不是最后一个。
当我走进学校,有无数双眼睛盯着我看。有人说:“唉!穿成这样还好意思来上学。”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身上的衣服都够我一年的学费了。我装着毫不在乎的样子,拿着书包从他们中间走过,我看见有两个位置,就随便找个坐下,屁股还没坐稳,就有人说:“喂!这个位置你也敢坐?!这个是我们老大的位置!”我拿起书包就过去了,旁边有个女孩说:“他是这个学校里最有钱的一个,我们谁都不敢得罪他。”老师来了,跟着老师进来一个男孩,好帅!好帅!他向我看一眼后坐了下来。下课的时间我去操场看书,有几个男孩走了过来。“呦!小姑娘在看书啊!我们陪你啊!”我看了他们一眼就站起来想走,可他们拉着我,我使劲的挣脱。可是没用,他们人多。“你们想干嘛?”“呦!小姑娘生气啦!呵呵!”我生气地说:“放开我!”我从书包里拿出水果刀,那个男孩看到后说“行!你有种!等着!”
天渐渐的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半路上又遇见他们。那个男孩坏笑着说:“小姑娘,巧啊,回家吗?哥哥送你好吗?呵呵!”听了后,我害怕极了,我说:“不用了”然后转身就走,我加快了步伐,可他们还是追我。“你们到底想干嘛?!”另一个男孩说:“陪哥们玩会嘛!”说完就过来拉我,他们对我动手动脚,我拼命的喊:“救命啊!救命啊!”可没有人答应。我朝一个男孩手咬了一下,在他叫痛的时候我赶紧跑,可是他们还是不停的追。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人,是他!那个上午和老师一起来的男孩。我跑过去说:“快帮帮我,有人追我。”他朝我后面看了一眼,正好那几个人也跑了过来,看到我和他说话,就转身离开了,他们怕他。然后他说:“没事了,你回家吧。”说完他就走了,不给我说句谢谢的机会。
到家妈妈不在家心里很烦,就躺下睡了。早上睁开眼睛已经快八点了,收拾一下书包就往教室跑去,可还是迟到了。下半节课是体育课,在操场跑步。由于没饭,我晕倒在操场上了。当我醒来时,昨晚那个男孩在我病床前。“你醒了。”我盯着他看,“看什么?你刚才跑步时晕倒了,是我送你到医务室的。”“哦,谢谢你。我没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林涵,你呢?”“我叫晓浩”他接着说:“医生说你没事,是饿的,我去给你买点吃的东西。”他走到了门口又过回头问:“你想吃什么?”我笑了笑说:“什么都可以,就面包和水就行。”
他跑出去了,那刻觉得特温馨,原来他外表冷血,心里却很善良、很关心人。不一会他回来了,他递给我,“谢谢。”我笑着接过来,我大口的吃,一下噎住了,他赶紧帮我把水打开,他喂我喝水时,走进一个女孩,穿的特漂亮,她问林涵:“她好了吗”林涵说:“没事了。我介绍一下她叫晓浩。”然后指了指那个女孩说:她叫蒙蒙。“你好!你好!”我和她打着招呼。然后她看着林涵说:“她现在没事了,那你跟我走。”“嗯,你好好休息,我下午过来接你。”我赶紧说:“不用了,你们忙吧,我自己可以回家。”她把林涵拉走了,我转过头发现他手机掉在桌子上了,我急忙的跑出去,他们已经不见人影了。
我赶到学校,把手机还给他,:“你手机忘在那里了,上午谢谢你了,不打扰你们了。”我没走多远就听到他们的吵嘴声。蒙蒙说:“你跟她什么关系呀?”林涵说:“没什么关系。”蒙蒙很大声的说:“没关系,你干嘛喂她喝水呀,她自己没手吗?”林涵也很生气地说:“你真是不可理喻!真受不了你大小姐脾气!”“受不了?受不了你走啊!”林涵转身就走,蒙蒙在后面大声的喊:“你走!走了就别回来!”第二天林涵真的没有来,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还是没来。蒙蒙打电话找他,可是电话那边传来的一直都是:你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候在拨。后来,蒙蒙去了林涵家里,林涵的妈妈说,他几天没回来了。蒙蒙彻底的傻掉了,林涵的家人都以为林涵几天没回来是和蒙蒙在一起的,没想到蒙蒙居然来家里找林涵,一家人都急了,两家人四处的在找。找了几天一点消息都没有,家里人急疯了。
蒙蒙突然想到一个人,她去找晓浩,见到我她就问:“你看见林涵了吗?”我被她问蒙了。我惊讶的问:“林涵还没有回来啊?”“你知道他在哪儿?”“不!不!我不知道。”我就这样的离开了,表面撞的是毫不在乎的样子。可是我的心里特乱,其实我是喜欢他的,当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他了,我四处的在找他,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地方,他可能会在那里。当我走进去时,里面烟雾让人难以承受,在烟雾中我看到了他,我拍一下他的肩膀,他抬一下头看到是我就问:“身上有钱吗?我打游戏没钱了。”我从兜里掏出二十块钱,他看看,他拉我出来了,到了柜台前对老板说:“老板差你一千五,我下次来给。”老板特爽快的说:“没事林少爷,常来玩啊。”林涵笑笑,拉着我出去了。走到了半路上遇见了蒙蒙,她走上来就扇了我一个耳光。林涵没有讲话,眼睛一直盯着蒙蒙看。我捂着脸跑回家,一个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痛哭,在那刻感觉自己是最无辜、最委屈的。可这一切没有人可以诉说,自己愿意承受这一切,因为我真的爱他,我宁愿接受她的一耳光,至少现在知道他是平安的,我知道自己很傻,甚至傻的有点天真,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爱是不分富贵的,即使再穷,只要有一个爱他的心就足够。
第二天,我刚走进学校的大门口,就听见同学们议论纷纷:你们看她表面上是个很老实的人,其实她勾引人还是有一套的。同学都大笑,有人问:她勾引谁了啊?那个同学接着说:林涵,不是失踪了几天了吗?你们知道吗?林涵被晓浩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一直跟他一起鬼混了。我走进了教室坐下来,教室里一下就安静了下来。刚坐下他就进来了,我低着头,他走到我面前说:“昨晚的事,真的对不起。”旁边的同学说:“原来他们真的在一起。”林涵很生气的对旁边的同学说:“你们说什么,不知道的就闭嘴!”老师来了问林涵:“林涵,你这几天去哪里啦?”“我没事,四处玩玩……”
下课的时候,他给每个人发一张请帖,上面写着:在过一个星期就我的生日,希望每个人都能到哦。我也拿着了,当我拿下他的请帖后,学校里人七嘴八舌的说:她也好意思拿,不要脸!我不知道说什么,我也不想说。我回到自己的座位,,收拾一下离开了,回到家,跟妈妈商量了一下,然后我们母女俩又换了一个城市。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在这一个星期里,我帮人家打工攒下一些钱,我想送他个礼物。我在商场里转了好久,每样东西都要上千元的,最后没办法了,,走出了商场,来到了一家小店,为他挑了一个小熊。回到家里写上祝福,,还有我一直想对他说的话:林涵,我真的很喜欢你,可我不能去靠近你,因为我们并不是一个等级的,我靠近别人会说,我是因为贪财才靠近你的。我看得出蒙蒙是真心的喜欢你,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她,呵呵,不知道我送你礼物,你会不会看,我知道送你礼物的都是富贵人家,我送的有点寒碜,希望你能理解……晓浩。
林涵生日那天受到很多名贵的礼物,不起眼的小熊被他丢在了一边……
后来林涵和蒙蒙结婚了,没想到结婚后的蒙蒙大变样,用钱特厉害,一年不到就把家里的钱败光了。林涵从富二代变成了穷小子,蒙蒙也变的大家都不认识她了,整天的在外面瞎混,三更半夜才回家,回来就大吵。一天有人过来收房子了,蒙蒙在外面赌博欠了人家两百多万,她拿房子做了抵押,叫林涵在一个星期内离开这别墅,家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之前的都被蒙蒙拿走了,他打开仓库的大门,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见了小熊,因为它是最不值钱的,她就没拿,林涵拿起它时,从里面掉下一个信封,当他看完时,他睡在了地上好久好久,后来,终于哭出来了,他憋了很久,心里的痛能向谁述说。他抱着小熊满街的跑,一会大笑,一会大哭,人家看到他,都叹息。当初,那般气派,唉……现在呢?
第202篇、尘缘
我走向你,是因为那一段前世已定的缘。
我是一个疲惫的旅者,风尘满面,憔悴不堪。遇到你之前,我奔走寻觅在万丈红尘之中。我不知道,你一直在远方呼唤我,我也不知道何处是我的终点,但我知道此生必然有一个美丽的邂逅,于是,我在尘世里跋涉了五百年。
直到,直到远远地看到你颤抖的叶,终于明白你是我今生今世的缘。那一刻,我不再孤独,而是一个神态满足的归人,于你如盖的枝叶下,我几乎忘记了一直让我魂牵梦绕的地平线,只因,因你慎重地为我擎起了一片没有委屈的天空。
我慵懒地将双目微微合起,阳光洒遍了你枝丫间一朵朵炫目的花。我听见你在我耳畔说:“等了你五百年。”于是我泪落如雨。
真想从此化作一只青鸟,就栖息在你的臂弯里,在每一个阳光灿烂的清晨,啼出一声爱,在每一个日薄西山的黄昏与你共舞,舞出一份情。可我不能,当我重新正视那一轮喷薄的朝日,我知道我不能放弃我的跋涉。前世注定我不是一只青鸟,注定我们只会有一个忧伤的结果。对于漂泊,我无可奈何。
在一个无星无月的夜晚,你无声无息,我站在你身后黯然不语……云淡风轻,良久,良久,我听到你带泪的低吟:“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我扶着你的枝干放声大笑,笑出一朵朵泪花坠落在你的根上,融入了你的生命。
上路的那个早晨,你用叶子铺成心形,铺在我的来路上。我绵长的叹息引起你颤抖,你凝视我的目光我永世不忘,然而,我的爱,三生石上已记载了你我彼此甜蜜的伤痛,我,只能留一个背影。
当我艰涩地迈出我的脚步,你的声音悠悠响起:“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我蓦然回首,那颗叶子铺就的心,片片飘零在风里。
第203篇、满世界,都是你的声音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追上去,在她肩上猛拍一掌。一张美丽的脸转过来,从惊愕到惊喜,仅用了一秒钟时间。他笑,她也笑。他说10年没见了吧?她不说话。他说你还这么瘦。她不说话。他说想不到你也在这个城市!她还不说话。他说你怎么了?她的一汪泪水仿佛要溢出来。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
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是对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
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着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他写: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
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说去试试。
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
她说,那就去试试。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他每天开出租车的漫长时间里不再孤独。每到新闻档,他都会打开收音机,然后对车上的客人说,听,我女朋友在播音呢!他把那半个小时的节目录下来,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枯燥单调的本地新闻成为他最喜欢的音乐。他快活地穿越大街小巷,哼着歌,不停地傻笑。
那天播完音,导播告诉她,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接到一位听众的电话,对方祝她永远快乐。她问留名字了吗?导播说留了叫陈东……不过,声音似乎不大对劲。一瞬间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给他发短信,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还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仍不回。她慌了,手机在这时响起,她把手机递给导播,导播接起来,脸就白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全身插满了管子,一动不动。她喊他的名字,一直喊,不停地喊,可是他终未醒来。送他来医院的好心人告诉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努力爬出撞得变形的出租车,浑身是血,连呼吸也变得微弱。可是,他却艰难地拨通了一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是陈东……替我祝她永远快乐。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
半年前我采访过她。
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
她笑着说,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她笑着说,真的。
第204篇、瞎了眼睛的男主角
我永远记得星期五下午上课时,我意外地在书里面找到了一张电影票。在我翻书的时候,它轻飘飘地飞落而下,隐约可见背面用圆珠笔写着几个字。我拿起来一看,“不见不散”四个娟秀的小字一下子就令我激动起来。
我努力想把“不见不散”这四个字和你的笔迹对起来———你不会知道我曾经偷偷收藏了你写的作文。可是我并不能完全确定。事情越是清楚,我越要把它往复杂的方向想像。我以为自己的潜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爱情的影响。天知道我偷偷地喜欢你有多久了,可是我从来不敢在你面前表露痕迹。我不知道自己害怕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被你拒绝了会怎样,可是我却连把爱说出口的勇气都没有。这个下午突然出现的电影票如果真是你给的,那我会怎样呢?
老师适时在我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两下,我一抬头就发现了你似有似无的鼓励眼神,但我马上就把头低了下去,装作认真看书的样子。那似有似无的眼神使我越加怀疑,突然间我变得很自卑。我就想到其他很多可能的结果。万一这小小的电影票不是你给我的,我该怎样去面对另外一个和你不一样的女孩呢?这完全有可能是我的那些活泼好动的死党们专门给我设的局。他们可能已经约好一起在电影院看我的笑话了。我并不在意在他们面前出丑,但是我却害怕我在他们面前暴露我对你的感情,那样总有一天你也会知道这件事的,我怎么能面对呢?
我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焦躁之中。我希望你看到了我的焦躁,然后给我一点更加明确的暗示。可是直到放学,我都还在为电影票的来源感到烫手。“不见不散”的反面用正楷字印着:十三排五座,×月×日(星期六)下午19:00;片名《不可不信缘》。明天晚上的一部富有美感的韩国爱情片,加上靠边的安静的位置,如果抛开一切烦恼,我倒是很愿意一个人去看看的。
星期六的上午和下午渐渐远去。去和不去这两个念头已经在我的头脑里轮番出现了不止二十次。最终我想了一个冒险的做法:我晚点去,先在暗处观察,如果在十三排五座的方向看见了你的身影,我就上前。
晚上我打扮一新,特意更改作息时间表洗了一个澡,又在镜子面前转了很久,摆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来。在电影院门口,我特意看了一下时间———19:06。但我进电影院的时候心里还是惴惴的,仿佛这一脚迈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但是马上我就在十三排看到了你仍旧平静的背影。我知道我不可能看错。于是我满怀欢快和激动蹑手蹑脚地朝你走去,我又很害怕你会在我朝你走去的过程中回头看到我的激动样子。但终于我把快速的心跳捂下来并走到了十三排的过道上。
你抬头看着我向五座挤过去,我像往常一样躲避你的眼神。终于到了,我想。不等我坐定,也不等我好好地看看你的打扮,你很突然地说了一句话,语调还是很平静:“你怎么来了?”
欢快和激情轰然一塌。我想语文水平再差的人也能理解这句话,不该来的人来了,该来的人却还没来。原来你确实约了人,可是约的人却不是我。原来这“不见不散”是对另外一个人说的。原来我不过是错误地收到了电影票,或者说你把电影票放错了地方。我可以原谅你,因为我坚信你约的人比我优秀不止百倍,也只有这样我的内心才能好受一点。
可是我已经顾不上你喜欢的人是谁了,我发现我现在的处境一点也不在我的预料之中。没有人约我,也没有人耍我。我已经为可以预料的每一种后果准备好了退路,却碰到了预料之外的困境。但是我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记得有个算命的对我说过,我会在危急之中成就大事业的。现在就是一个危急时刻,我想我会把一切都掩饰过去的。
我说:“怎么你也在这?”
然后我掏出电影票,捂住背面的四个字,又假装对了一下我背后的座位号:五座,我想我一生都能记住那个座位。
第205篇、谁偷走了爱情
《谁动了我的奶酪》——据说,这一则西方寓言式小品文译成中文并印成小册子后,发行不错。
两只小老鼠头脑中的“奶酪”,不过比喻人生发达的机会。
由它,我常作如是之想——可谁偷走了我们的爱情呢?
我的思绪跨越时空,飞翔到新疆那遥远的地方,联想到一名志愿兵和他的妻子,以及他们的爱情。
那兵已经入伍几年了,看上去三十几岁的样子。一张略显瘦的国字脸坚毅而沉静,使人觉得他是一名容易腼腆的兵。
兵的工作是铲路。
一条几千千米长的沙土路,贯通戈壁。一年四季,在那兵的视野里,没有花,没有树,甚至也见不到一棵绿草。
那路大约是一条军路。除了军车,很少有其他车辆过往。
兵的工作,是开一辆前有巨铲后有巨碾的车,一天数遍铲那一条几千千米长的路,以使之平坦,没有陷车的路段。他那车的后面还拖了一节有小窗的车厢。天黑了,不管他的车开到哪儿,他就在那车厢里睡。那一节有小窗的车厢是那一名兵的“家”。那兵连同他的车,仿佛被电脑数码锁定在那一条路上了。他下了他的车,也没更好的地方去。他一年四季大多数的日子,不得不在那一条路上、在他的车上度过吧?包括是年的日子,是节的日子。孤寂的一个人,在那条几千千米的路上,在他的铲路车上……
他已经属于那一条路七八年了。
那一天,一辆军用吉普超过了他的车。吉普停住,下来一名军官,向车上的兵大声说:“×××,你媳妇探望你来了!”
兵立刻跳下了他的车,于是一个怀抱男孩臂挽包袱、年纪轻轻的小女子出现在兵的面前。她自然是谈不上漂亮的,却也算得上是个眉目清秀的人儿,一脸的淳朴和贤惠。
兵说:“你来了!”乐得合不拢嘴。我想,倘无摄影机拍他们,他肯定会一下子搂住她和孩子没够地亲她吧?
而她只轻轻“嗯”了一声,忸怩地抿唇微笑。
显然,那是他们盼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盼到的幸福时刻。
军官放下些饮料、粮油和蔬菜,驾驶吉普转眼远去。
当兵和妻子和孩子坐在他的车里后,兵骄傲地对儿子说:“儿子,爸爸可想死你了!咱们也有车,更大更宽敞,而且有空调!坐爸爸的车,开心吗?”
儿子说:“开心!” <>>
而兵的妻,则目不转睛地,那般深情地端详着她的兵丈夫……
两年前,她千里迢迢投奔兵,做了兵的妻子。是一辆军车沿着那一条漫长的路追上了兵的车,将她送到了兵的面前。和她此次来探望兵的情形一样,没有热闹的婚礼,没有任何仪式。
兵的车就是他们的“证婚人”,那一节有小窗的后车厢就是他们的“洞房”,而那一个夜晚,就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也不知那一个夜晚的夜空是怎样的,我想,天穹一定显得很高很高,一定有满天的星斗;月亮一定又大又圆。 <>>
她陪伴了他十几天,就被另一辆军车接走了。 <>>
而七八百个日日夜夜以后,兵才又见到他的爱妻,同时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儿子……
我并不崇尚艰苦,更不荒谬的认为,夫妻长期分离反而更滋润人性。我联想到他们,仅仅是因为,由那兵我常常思考——若说他的工作也是他的“奶酪”的话,那么他显然是不必警惕的。哪里会有谁在意他的人生的一份“奶酪”呢?他不必防着,他的心思,当会更多的牵挂他的娇妻爱子身上吧?而牵挂是守望啊!值得守望的爱,那一定是金不换的爱,更是“奶酪”不换的爱。而对于人,爱如果进水了,所获“奶酪”再大又有何益?
我要说的是——人啊,让“奶酪”哲学见鬼去吧!那纯粹是商业的哲学而并非什么人生的好哲学。
有一块已属于自己的奶酪,值得为之安心;最主要的,加上一份值得守望且安心的爱,便是不错的人生。
爱在最寻常的人生中,往往有最不寻常的诗意。爱沾上了一股子太重的“奶酪”味儿,和好衣服上沾上樟脑味儿一样,其实是晦气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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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篇、网络情缘
小勇和苏莎的相识是缘于网络。一天,正无所事事的苏莎在屏幕上胡乱的乱点击。点击来点击去,无意中却点到了一个职业是编导的QQ。编导,苏莎眼前一亮,心中充满了激动。处于对职业的崇拜、对写作的爱好,在没有添加任何思索的考虑下就点了一下“加为好友”。果然,不一会屏幕上就出现了“XX接受您的请求”的字幕。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网聊之路。聊天中他们得知了彼此的职业、工作、工作地点以及兴趣爱好等等。当苏莎得知小勇的工作地点跟她竟在同一个地方时,苏莎更激动了。而电脑屏幕那边的小勇呢,当得知苏莎爱好写作时,就立马将他保存了多年的写作笔记传給苏莎,并且还向苏莎推荐了一个专门搞写作的网址发给了她。也许是由于小勇太过于热情了吧,使得苏莎不得不对他的热情有所怀疑。当小勇感觉到苏莎防备之心时,他很是生气。
“没事,我们不会见面的”。小勇说。
“哈哈,对,我们肯定不会见面的”。苏莎开玩笑的说。
“别忘了,是你先加的我,我并知道你长的是美还是丑,而我却把我认为是最好的写作资料给你。然而你怀疑有病毒,处处再低防我,认为我别有用心,你这人心机太重了。”
“对,没错,是我先加的你,你现在就可以把我给删了。”
“没那么想过。"
“(⊙o⊙)!还真生气了,小心眼。”
“不要再跟我说话了,好好看我给你的教程吧!”
苏莎心想: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脾气那么大。
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一周后的一天,苏莎刚刚登上QQ就收到了一则信息。
问:“教程看得怎么样了?”
是谁?时隔多日,苏莎几乎忘记了,查看了一下聊天记录才知道是哪个脾气怪怪的编导。苏莎迟疑了一下,说:“我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删了呢,没想到你还挺关心我的嘛。呵呵~~~~”
“呵呵~~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感情挺细腻的。好好看我给你的教程,对你肯定会有帮助的。”小勇一直在劝说苏莎一定要好好看那部教程,并且说对她只有利没有弊。
、、、、、、
一天,苏莎又刚刚登上QQ,屏幕上又来了信息。点开一看,问:“教程看过了吗?”原来小勇一直在隐着身。
“恩,看了。”苏莎说。
“感觉怎么样?”
“嗨,感觉写作太难了。”
“我要的不是这种答案。”
“?那是什么?”
“我要的是:原来写作这么简单啊!”
“哎呀,对你们这些文人来说是很简单,但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没关系,慢慢来,只要坚持,肯定会有收获的。”
小勇一直在劝说和鼓励着苏莎。看到屏幕上那一行行鼓励的文字,苏莎心里倍感温暖。一个陌生的网友,对她如此的关心、体贴,一时间苏莎禁不住对小勇充满了感激与好感。
第207篇、哪一棵许愿树不说谎?
还记得那时,很流行许愿树,所以大街上全是可以许愿的许愿树,许一次愿要5角。因为我家很富裕,所以几乎每天去许10次愿,我迷信吧?可是不就是因为憧憬,就有希望吗?
后来,我遇上了林子靖,他是趁我在许愿,说了一声:“迷信又无知的女人!”然后走过,虽然有很多人也在许愿,但我就是觉得他在说我,我追了上去,大声说:“喂!你这个神经又无聊的男人!你在骂谁?”“我说你是脑残还是羊癫疯啊!你既然追了上来,那你就是认定我骂你喽!还问我!”他转过来,我惊呆了,他那么完美,那么帅,怎么可能就是刚才骂我的人!“又来一个花痴!”我被他的声音从迷恋中给拽了出来,“我怎么可能对你花痴!”“不可能吗?那我走了!懒得跟你们这些肤浅的女人说话!”“你。。。!我是女生!”,“喂!你不知道吗?就是因为有憧憬才有希望!”我费出全身力气大喊,我看到他停留了一下,就走了。我忘着他的背影,直到消失后我才把眼睛往其他地方移。。。——也许你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开头,我们一定会在一起,但,有时候,王子,不一定会爱公主,而公主,也不会那么轻易地把王子从灰姑娘那抢回来。我早该想到,爱神丘比特一旦把爱之箭射给3个人,这场爱情游戏的结局,就注定是悲惨的!
妹妹打了个电话给我,说:“姐~我有男朋友喽!”“真的?”“嗯~他叫林子靖,很帅的哦!”“呵呵~是吗?那我现在回来看看我的妹夫!”“嗯!”——也许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不然,为什么我会老是去想林子靖呢?
我看到了子靖,我惊讶道:“你不是刚才那个。。。。人吗?”毕竟他是妹妹的男朋友,他笑了笑,我想,那时,我陷的更深了,那晚,我一直保持着笑容,不然,我怕我不笑后就哭了,我那晚,哭哭笑笑,笑笑哭哭,我想,也许是伤心可以激发人的潜力吧?我编了一首诗:
那天的我们在阳光下相遇,在阳光下的你,好像一颗闪闪发光的宝石,让我迷恋!
你说你从不相信许愿树,我说就是因为有憧憬才有希望!
你停留了一下,像是信了这句话
可是你又走了
你的背影,让我深深迷恋。。。。
我终于知道我不可能拥有林子靖了,因为他明天就要和妹妹订婚了,他们很早就交往了,只是一直没告诉我而已,我望着天空,苦笑了几声,是的,换做是我我也不会相信——我不可能经过一次就爱上他,而且那么深,可是,天下无奇不有,不就是这样吗?之后,我去许愿时,一直许一个愿望——希望林子靖爱上我。是不是很卑鄙?可是实现了吗?三年,我持续了三年,林子靖和妹妹早就有了孩子了,根本不可能。我无奈,许愿树真的会说谎吗?你,可以告诉我,哪一棵许愿树不说谎吗?假如你找到了,那请你告诉我,可以吗?
后记
最后,我嫁了一个我不爱的人,他很疼我,最后,我撕掉以前许来的符,是时候忘记了,也许我不应该那么死板,但是我还是想找一棵不说谎的许愿树,我会许:希望,下辈子,能做林子靖的女人!这辈子,我们有缘无份,我只能看着你和妹妹幸福,下辈子,我要先认识你!呵呵~这段爱情,算不算刻苦铭心呢?不说谎的许愿树,我祈求你,这辈子,让林子靖幸福哦!
第208篇、爱情和金钱的考验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209篇、关于爱的寂寞追逐
文/小衡(新浪网友) 图/赵婷
在一家露天咖啡屋,她安静的坐着。阳光慵懒的从对面大街上斜射过来,感觉暖暖的。王菲飘渺空灵的歌声,熟悉地缠绕着四周参差整齐的桌椅。
在她面前有一个陌生男人和一杯咖啡。咖啡散发着浓郁的香味,陌生男人穿着雪白的衬衫和笔挺的西裤。
是在父母安排下的一次相亲,她答应了。
轻轻地摇晃洁白的咖啡杯,咖啡在杯子里晃荡。她很小心的呡了一口。咖啡已经从滚烫变得冰冷。
他们面对面坐着,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不管说什么,这个男人都会礼貌的回应。她努力的想找一些话题来引起彼此的共鸣,最终发现力不从心。
她迷惑地看着那杯咖啡,感觉到茫然。然后轻轻端起,一口闷了下去。咖啡已经从滚烫变得冰冷,她喜欢这种感觉,冷冷的,触摸到内心。
她瞥着嘴,笑了。
路边梧桐的黄色树叶在风中一片一片地落下。隔着街,她轻轻地数着,一,二,三,四……
天空渐渐的由浅蓝色变为深蓝色。暮色已然四落。
他很有礼貌的要送她回家。她说,不用了。他帮她拦了辆出租车,为她打开车门,目送她离去。他告诉她,如果有空可以随时找他。
回家的路上,她摇下车窗,风吹着长发。她把手机紧紧地握在手心里。她想打电话,想听见说话的声音,却不知道可以给谁打电话。
她没有朋友。除了公事她不会和同事多说一句话。
人有时并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从未真正经历过爱情,有想去尝试的冲动。因为在心底保留过对爱情的渴望,就以为自己已经作好了接受一场恋爱的心理准备。却发现,渐渐地已经开始习惯了孤单和沉默,像空气一样,不被察觉到存在。心变得麻木和坚硬,对爱有些莫名的排斥和恐惧。
她不停地翻阅手机中的电话号码,当她翻到一个号码的时候,手指突然停住了。这个号码是安的。她怔怔地,感觉有些熟悉,有些陌生。
星期五,五点不到,同事们已看着钟,心飞到了老远,期待着周末的好节目。她也不例外,盘算着怎样度过这个周末。
这时,她接到了安的电话,他约她,她答应了。
她在想,如果是几年前,她接到安的邀请,她会高兴地从椅子上跳起来。那时,她可以为了他的一通电话,就算是凌晨两点,也照样往外面跑。
现在,她不会了。
安从来就没有从她生活中离开过,但是他随时都会莫名其妙的消失,又总在她快要忘记他的时候,就回来了。
她发现自己不了解这个男人。
现在他们会偶尔见个面,或许通个电话,不定期的,有时是一、两个月,有时半年以上都没有联系。他们不干涉彼此的生活,她不会主动给他打电话。
他们之间是生疏的。
餐桌上的烛光,照着两人的脸。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曲,撕扯着耳膜。
他说,他现在工作很忙,压力很大,事业竞争很激烈,他的业绩开始下滑。很苦恼,每天忙里忙外,很累。他说觉得自己很没用,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她打量着他,眼光呆滞,眼前的这个男人异常的亲切和陌生。她是他的谁。他遇上问题,就来到她身边,一直都是这样。
亲,我很想你,我发现自己爱上你了。他发出了几声干笑,自言自语地说着。她知道他在说什么,却扭过头,当作没听见。
几年前的某日,黄昏六时。下班的人群依旧挤在街上,象大战疏散时般急急惶惶。街灯躲在灰暗的街旁,深蓝色的天空坠下了一缕缕细雨。她仰起头,望着遥不可攀的天空,雨开始越下越大,越下越大,从额头滴落,流在脸颊,视线模糊了。
突然,安发现了她,没有雨伞,淋得一身湿透,悽悽惶惶地站在路旁。
他跑上去一把把她拉到伞下。她还在微微的抖着,他忙脱下外衣让她披上。刹那间,她再度看见了安温暖的眼神,感受到他的体温。
这一秒钟,所有的感动写在时间停止之前,心坠落了。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湿润的光芒,温暖的血液瞬间流便全身。可以确定,这一秒,她爱他了。虽然在安心中的人还是翌,但在眼中的人是她。
她默然不语,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容。她是不会让这个男人看见她的眼泪,永不。
良久,她回过神来。
此时此刻,同样的人近在咫尺,心中已没有了另外一个人,但那时的感觉却不复存在。
九点三十八分,打的回家的时候,她睡着了。
她把头轻轻的靠在他的肩上。月光斜斜地射在她的脸上。他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她额头上方垂下来的头发,他可以用手指去感受她的存在。亲,不要睡着,快到家了,他低声地叫她。她醒了,看见他僵在半空中的手,有些滑稽可笑。
下了车,他望着她进了大门,放下车窗,点了支烟。他没有就此离开,而是等到看见她窗户的灯亮了才走。
十点二十四分。她回到家。
太累了,倒头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当她醒来时,窗外已经大亮了,城市的喧嚣透过敞开的窗户如气浪般的涌进她的房间。她决定下床到浴室冲个澡。
对着镜子,她慢慢地卸去了包裹在身上的衣物,动作一丝不苟。她想起昨晚梦见了翌,梦里的感觉还清楚地留在后脑勺的头皮上。
梦里她盖着厚厚的被子,冷风使劲地往脖子里转,她不停地哆嗦。翌轻盈地跑到她的床前,把一颗药丸塞进她嘴里。她说,翌,你给我吃什么。但翌根本听不见,拿起桌上的玻璃杯,是半杯她喝剩的水,喝了一口。然后,坐到电视机前,打开电视。她像在试话筒,喂、喂地叫,翌全然麻木。电视结束了,翌静静地来到她的床前,对她窃窃私语。她努力地想听清楚翌在说些什么时候,就醒了。
眼睛里有种温暖的液体慢慢地流出,流到嘴边,咸咸的。
一个女孩会喜欢另一个女孩到什么程度,无从知晓。
四周哗哗的水是唯一的声音。热气慢慢地向上升腾,她抬头,什么也看不见。暖暖的水流浸泡住整个身体。指下是翌鲜活的躯体,像一条光滑的鱼。水雾中,她们摸索着对方的每一寸肌肤。
她轻柔地抚摸着翌,包括翌胸口的疤,是一道有一寸多长的刀疤。在翌十岁的时候,被查出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作完手术后,留在胸口的。
亲,这个刀疤就是我的记号,它会跟随我的身体,一辈子。为什么,给了我生命,却不给我一个美好的身体。她心疼地把翌的身体藏在自己的怀里。
翌说,亲,我要为你也留一个记号。说完,翌就仰起头,在她的胸口,用力地吮吸,好象要把她所有的血液都吸进嘴里。
夜晚,翌在她的怀里,如同蜷曲的胎儿,身上还散发着的她惯用的香皂的香味。口中,喃喃呓语,亲,昨天安送给我一对银的耳环,你也喜欢,对吧,我送给你好吗?我知道安一直很喜欢我,可是,你知道的。我是不会喜欢安的。安是个好人。
翌摇晃着手腕上的水晶手链,也是安送的。
笑。翌痴痴地笑。
爱是非常本能。
翌本能地爱着她,安本能地爱上翌。
亲,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有爱情的。一旦有了,就要分开。
黑暗中,翌睁大的眼睛,是她看见过的最明亮的星星。
借着月光,她看见自己胸口的吻痕。红的发紫,象一朵绽放的花,开得暧昧。
她从冰箱里取了杯冰水,喝。水缓缓地从口腔流入胃囊,冰冷的感觉窜遍周身。以前翌只喝冰水,特别是每天早晨醒来之后,翌都会喝一杯冰水。后来,她也养成了这种习惯。忽然间,再次想起翌,她的心咯噔的跳了一下。好象是在平静的湖水中投掷了一块石子,湖面泛起了涟漪,一圈一圈慢慢四散开来。有很多地方她跟翌非常相似,喝冰水,喜欢吃西芹和土豆,叠衣服的方式,等等。还有,安。安爱着她,和当年爱翌一样。
喝完后,她看了看表,时间还早。她决定出去走走。
长久以来,她一直将情绪隐藏了下来。她不想被人发觉原来自己始终对翌怀着莫名的自卑心和被害意识。自相识之初,翌就有超越她的优越感。
翌天真开放,充满无限生命力,是所有人眼中的焦点。她,一个沉闷的人,很平静,像空气一样。
她妒忌。
但是,和翌之间依然保存着一种肆无忌惮的亲密。在她的心里,一直都很不安。她很怕翌会被别人抢走,所以会像影子一样顺从翌。
暖暖的午后,阳光从树叶间一点一点倾泻下来,温柔地撒在身上,微风如细沙一样拂过脸庞,像情人的手。她穿着米色的连衣裙。街上人声喧哗,来来往往,充满生机。天空清澈蔚蓝。那种蓝,可以隐藏所有的忧愁、所有的悲伤。
这时,手机在包包里用力地震动着,她看到是安打来的电话,就没有接。手机就像是从水中被迫抓起的鱼,发出呼救声。
她发现连同这通电话,一共有四通未接电话,都是安打来的。她没有回电给他,她知道他还会打来的。虽然这些年,安已经从一个冲动而且任性的男孩,变成一个狡诈的男人。
她再次见到安是在一个酒吧。
他坐在靠角落的位置,不停地喝酒、抽烟。
她安静地坐在他身边。烟味,酒味,安身上散发的汗味,激昂的音乐,鼎沸的人声,象厚厚的云层朝她挤压过来。她喘不过气。
他喃喃自语,断断续续,用沾了酒的手指在桌上写她的名字。
忽然,安抓起她的手,她像受到了惊吓的小动物,想立刻把手抽回。安却抓的更紧了,就像他本来就必须抓的这么紧似的。他气愤地说,你要逃到什么时候,我是认真的。感情的付出真的很不公平,就像我傻傻的爱你,而你,从来都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
她沉默了。不是因为不想说些什么,而是不知该说些什么。因为当安将她的手握紧的这一刻,她可以感觉到安很爱她,也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他。
在安快要喝醉的时候,她拦了辆车,把安推进车里。她给了司机地址,和钱。
之后,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她不想听见安的声音,知道他的消息。因为每次和他见面或者通话后,就会想起翌。
人的记忆不是鲜明的,而是暧昧的、断续的、模糊的、变化无常的。人们喜欢把好的部分记忆起来,把另一部分用秘密的幕布包裹好,塞进叫做忘却的仓库。
有时,人的某些情感是潜移默化的,是本能的,也是不被人认同的,连自己都会厌恶的。
比如,她和翌的。
她疲惫地卷缩在沙发里,屋子里静的吓人,可以听见心跳和呼吸的声音。她一个人,不停地喝水。痛,整个心象被掏空了一样。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已经习惯了有安的日子。她习惯突然间接到安的电话,无论他离开多久,一个月,半年,甚至两年,最终他会像气泡一样冒出来。给她打电话。
她不要再和任何人分开了,和翌分开已经够让她伤心了,她不要再和安分开了。她知道,她对安有感情。
她发现自己很自私,因为在潜意识里,她要这种被爱的感觉。现在她无法用曾经对安说过的话再说一次。
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有爱情的。一旦有了,就要分开。翌说过的话,像刻毒的咒语,像雾一样散开。空气中,她闻到发了霉的牵挂。
火车轰鸣着启动,穿过车站冰冷的轨道。
翌用柔软得像玫瑰花瓣的声音,说出刻毒的咒语,一直弥漫于空气中。亲,安是个好人,将来,你嫁给他吧。
冷风滑过她湿润的眼角。泪水温暖而潮湿。她久久地站在原地,一种莫名的恐惧在她内心涌动。她感觉到自己将要失去什么,任凭泪水无声无息的滑落。
在火车完全消失前,她看到翌探出头对她挥了挥手,然后火车呼啸着离去。
空荡荡的站台只有风吹过的声音。
她转身,拭去脸颊的泪水。
看到了安,一副落魄的样子,脸瘦了许多,额头还缝了几针。她默默地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
他靠着墙站着,点燃一根烟,闭上眼睛,吸了一口气将烟吐到了空中,目光中散发着不可言喻的忧愁。她冲过去,从他嘴上夺过香烟,狠狠地摔在地上,用力的睬着,眼睛放肆的盯着他。
她说,翌不爱你,就算你为她死了也没用。她要走,就让她走吧。她以为她是谁。
一段话说完,她背脊发凉,愣愣地站着。
她看见安冷冷地呆视着她。她终于明白,自己安慰不了他。她吐出的话,无辜得像一把锋利的剪刀。
转身,闭上眼睛,泪水从她眼角轻易的滑落,冰凉而潮湿。
很多年了,她再也没有见过翌。翌再也没有回来。
有时候,她在想,有些人一旦分开了,可能就再也不会有见面的一天了。也许这辈子都不会见面了。翌离开了,就消失了,无影无踪。世界太大了,她找不回她。
时间可以冲淡很多东西。
这次,她主动打电话给安。她的握着听筒的手指微微颤抖,她问了自己很多遍同样的问题,她爱安吗?是爱还是不爱?现在,她终于能很肯定的告诉自己,她不爱。他是她唯一的朋友。她对安有感情。
只是,有些话,一定要说,有些事一定要做。
她拨通了安的电话,等待着他的接听。只有短短几秒,却已能感觉眼角的湿润。当电话真的接通后,她愣愣的,张开的口,竟失去了语言。
亲,是你吗?
安声音中喜悦的部分通过电话线,传递到她的手心里。
是。她艰难的开出口,像一个刚学会说话的婴儿。
她说,安,我,我有话要说。
她感受到他的沉默,他在等她将要说出的话。
空气中,她听见自己呼吸的声音。
她说,安,我想,我不适合你。
她说完要说的话,时间瞬间凝固。泪水从眼眶里放肆地泻出,滴落。电话的那头,像是由于故障而终止了信号。她意识到,和安之间的感情已经走到尽头了。
虽然,在她心底早就料到会有这一天。她依旧感觉到自己的无奈和寂寞。
安问,为什么,她没有回答。
两个人之间,有些话,说出来,再也收不回来了。
她会忘记他的,他不会再回来了。她想,他们始终是错位的,当她爱上安的时候,安的心里有另外一个人;当安爱上她的时候,她已经早就不喜欢他了。
黑暗中她听见眼泪坠落的声音从干涸的眼眶里慢慢爬出,还有手中的表发出寂寞的声响,在孤单凄清的静夜。
滴答滴答滴答。
是,是一只好表。
她的表,欢欢地吟唱着滴答滴答。
她第一次见到安,是在一个有阳光的下午,在图书馆里。他站在她面前,同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见过翌。因为别人告诉他,只要找到了亲,就能找到翌。
第210篇、日记:借你的手让我走过泥泞
2005年3月21日 晴朗 星期一
作者/炎子
其实,你远远比我认真,对待爱。
我说:如果你嫁我,我会好好爱你。——多么自私的告白!
爱你,缘于可能的婚姻质量,是的,从前,我以别人作我的爱的一个高度,可是,走近了,一些远远看去是高度的东西就不是东西,高度也不是高度。
在我是潦倒的日子,你说:我不介意清苦。那是我人生没有着落的日子,后来,我的环境稍好一点,我想用仅有的那点好报答你。说到底,是我自私的,想用这点微不足道的关心来换取私已的一生幸福。我好像赢了。这些日子,你真实地在陪伴我,从我人生的低谷一路走,为了一句话,你放弃了优裕的工作和很高的收入,为了一份能走进凡尘的爱,你从四千里之外默默回来,一路没有跟我打过一个电话。你是认真的,没有任何甜言蜜语。
你比我认真。你是从不开玩笑的,当你说:你让我不高兴了,你做错了事。当我还在认为你在开玩笑的时候,你会真实地哭起来。那种哭,是心底里的真切,没有一丝矫情。这种真实的情感让我心碎的,我是在这种真实中,体味人生中那么多虚假的后面,还有一种动人的东西,那就是真!
我记得我们上街时的样子,你牵着我的手,好像怕我会迷失一样,总是走在前面牵着我。那种风尘街头的时刻,我总是暗暗打量你黑白分明的眼睛,我懂,你的爱也是那么黑白分明。
那天,我上二楼的架子上网霓灯线。我只系了一根带子,工作时间长,如果失足,我就会从这里坠下去。我不能让别人干,因为我是老板,这是我自己的生意,我的性格也不能让别人去干。
你用带子牵着我。
那根带子很紧,让我不适的。
后来,你有事让别人牵我,你知吗?你走时间不长,我在低头工作时,蓦然回首,那个人因做别的事,手里的带子已经松开了,如果那一刻我坠楼,他根本没有可能牵住我。
我悄悄地收住了脚,望着楼下的空地没有说话。
回来后,你依然这么牵着我,紧的让我干活都不轻松,只是,我一直没有说这个细节,如果不是写字,我会永远不说的,就让它埋在心底。这时,一个上楼的朋友说:珍子,你小心拉不住他,陪他一起掉下去。如果不行,你就松手。他是开玩笑的。你说:谁掉下去,我家的炎子也不能掉下去。
这句话,只有你说出才没有开玩笑的意味,这里所有的人都不懂,只有我懂。
我对你疼的,生意的可以放下,想买房的钱也可以不存,只要我们能心态自由,能不为钱累就够了。我做的只是一个男人粗糙的情意表露,你不是!
你在我做生意遇到最萧条的时候,不让我感到没有钱了,我们接着去餐厅,接着去购物,预备金全是我贴的,你不动声色地去取款补上,说:别忘了,珍还有钱。你是开玩笑说的,做的就不是开玩笑了。一段时期,我几乎看不到生意的明天了,依然一言不发,在暗自思索,我是沉默的,从不开玩笑的你,却总是乐观地陪着我,那一段日子,我们一起疯,一起玩。
没几天,生意起色了,你知你起了多大作用?
你不说,我心知肚明,霓灯,是在我们没有钱的情况下,你帮我选购换的,别人都说没有用,可是,一片霓彩之后,生意在悄悄起色!
这里的卫生是差的,你来了,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干净!
服务生有了饭吃,他们全心全意在帮我,没有你在这里,是不能想像的。
昨天,我惹你了,我也生气。我没有说话,只是不说话。你在干嘛呢?你一直在陪我说话,你的自矜哪里去了?刚见我时的那种职业化的傲气哪里去了?
回来时,你在织毛衣,那是为我织的。在四千里外,在你回邯郸之前,你为我织的毛衣已经只有袖筒了!那里,你不能确定这件天天编织的毛衣我是不是合适,你也不好意思问我究竟要穿多大的!这件只有衣身的毛物,你现在让我试了试,是那么合身!
你从不说让人血肉酥软的话,从刻意爱的形式,两个多月,你的目光,你的投手驻足,真的已经在我的心底里滋生蔓长,让我不能,也不可能离开你。
十年后,我们还这样好吗?
二十年?三十年?
到死!
(为昨天的事,我向你道歉!我一直没有认真说过:我爱你,现在,从心底里想说!)
第211篇、静候一次回眸
第一部分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是岁月永远无法抹杀的记忆,
不能忘那似水的流年
那些盛开在年华里的遥远夜晚。
难到无论如何坚持
都回不到的过往?
我就像是被你遗弃千年的狐
只有等待和孤独伴我左右
就为等你的一次回眸
李筱静在博客中更新了新的动态,百无聊赖的在网上闲逛打发无聊的时光,如玉般柔滑的手指不停的点击着雨辰给她买的可爱的粉色鼠标。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布置温馨的房间,照耀着她一头秀丽的短发。就在一个月天前,小静还是一头披肩的长发。
“我们分手吧”,在无人的公园座椅上,雨辰突然跟一旁安静的静说。“你说什么”,静似乎没有听清雨辰说了什么,也许是不敢相信他说的话,所以大声的问雨辰。“我想.....我们不合适,要不…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雨辰结结巴巴的说到。静这次是听清楚了,他不敢相信自己最爱最相信的恋人会跟自己说分开,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面对雨辰突然说出的分手,静无法接受,想起了两人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思绪一下回到三年前认识雨辰的温馨校园。
午后的阳光如火一般无情的烘烤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整个县城活脱脱一个大蒸笼,闷热的透不过气来。道路两旁早上还绿意葱茏的道旁树树叶已晒得发软,犹如汤过的菜叶。柏油马路也晒得软软的,像糖稀,偶尔还能看到车轮压过的痕迹,更像是精心雕琢过的黑玫瑰糖块。推车卖冰棍的背心小子早已经卖得一干二净。一家饭馆前,好几个敞着怀、流着汗的工人,抱着啤酒罐罐,仰脖咕咚咚往下灌,活像在饮马,汗不停往外冒,似乎那一颗颗汗珠都是这啤酒挥发出来的。这如火的焦阳却抵挡不了学校篮球爱好者的热情,球场上几个皮肤黑黑的男生正在努力的拼抢着似呼已经很疲惫的斯伯丁篮球,无赖的穿梭在几个汗流浃背的男人中间。“阿坤,传球。”穿着11号白色篮球服的男生喊道。只见接球后11号白色球服的男生开始运球突破,吸引了对方两名球员的包,看似已无路可走,这时11号男生后退一步放慢了速度,在对i方两名球员稍已放松的瞬间胯下运球,顺利从左路突破三步上篮,暴扣入框。
劲爆的扣篮引来球场边众花痴的一片欢呼“哇!杨雨辰好帅。"雨辰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180的身高加上阳光帅气的脸庞更是赢得了学校校草的荣誉,更是引来无数少女的膜拜。雨辰从不关注这些,他只知道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好好学习,快乐打球,别人说的从不在意。
筱静撑着刚买的阳伞漫不经心的走过操场,众花痴的样子吸引她的目光转向挥汗如雨的辰。静是雨辰的同班同学,靓丽的外表,匀称修长的身材,一头飘逸的秀发衬托出静的知性美,是众男同学的梦中情人,却无人追求,也许是静的气质压倒了他们,也许是静是他们心中的天使,不可亵渎,又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静一直爱慕着帅气且篮球功课都优秀的雨辰而忘而却步?看着青春活力无限的杨雨辰在球场汗流浃背的样子,很想上前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为他递去一杯冰水。筱静的爱是安静的,不是其他女生那种张扬的叫喊着却只是嘴上说说,她只是把这份美好的感觉藏在心底,她不知道在她想着雨辰的时候脸上不经意间流出的幸福的表情。可是这一切却逃不过班上爱八卦的几个女生,她们以病毒入侵般的速度传播着雨辰筱静的八卦。为了避嫌,筱静和雨辰一直保持着距离,就这样转眼进入人生的第一道门卡,高考。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大家都忙着最后的冲刺前的备战,埋首与习题试卷中。雨辰也在打完毕业联赛后就专心于模拟开始的准备中,整天面对堆积如上的试卷习题压得大家都喘不过气来,有的同学甚至于得了失眠症、考前恐惧症。
六月的天,女人的脸。说翻脸就翻脸,前一刻还艳阳高照,这一秒却突然阴云密布,黑压压的像是要崩塌下来。大雨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断地往下落,从房檐上流下来的雨水在街道上汇集成一条条小溪。筱静原本常带身上的的阳伞中午放在家里书桌旁,只得等雨停再回去。已经放学的校园里还有很多等雨停的学生,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冒雨前行。天色渐渐变暗,雨势也渐渐缓和,雨辰不知道从哪弄来一把格子纹雨伞,在筱静用书包顶在头顶刚冲进雨中的一瞬间叫住了她“李筱静,等等!我送你"。在众人诧异、羡慕、嫉妒的目光中,两人留下远去的背影。
学校操场干净得可以照出人影,映照出一对撑着伞穿过的男女,没有人说一句话,安静得只听见雨落的声音。有时候爱情来得就像一阵风,当你还没注意,就已经刮到你的身前。一股凉风吹过,筱静不禁打了个冷颤。”冷吗?“筱静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挽住了雨辰的的手臂,顿时感觉一股暖流通过手臂流至心里,流露一脸的幸福,迷人的大眼睛望着正在发愣的杨雨辰。从未被女生挽过手臂的他在筱静挽住手臂的一瞬,突然楞住了,自从学校疯传两人绯闻后他便开始注意这个文静美丽的女生,并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她。只是不知道李筱静是否也会喜欢她,所以一直把这种感觉隐藏在心里,没想到一场六月的雨拉拢了两人的的心。”喂!在想什么呢?“筱静的话把杨雨辰从冥想中一把拽回。雨辰望着一脸幸福的筱静,脸上同样洋溢着幸福。
转眼高考已经结束,等待分数结果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筱静、雨辰每天给对方发信息,倾述着对对方是思念。等待心爱的人的信息是一种幸福,在信号的那一边有一个思念着你的心爱的人,在信号的这一边有一个等待着、期盼着幸福的人,一条无形的线牵动找两人的心,一条无形的线拉近两人的距离,这条线是月老的红线。
他们相约若高考失利一起去追寻梦想。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会作弄人。
“我没考上,你还会和我一起去追寻我们的梦想吗?”雨辰在看到分数的那一刻,给筱静发了信息;筱静不知道怎么回复他,她的分数是506分,这样的分数足以上一所不错的大学。
“我也是,你到哪我就到哪!”下定决心的筱静给他发去信息。在父母询问高考结果的时候筱静只是谈谈的说了句“没考上,想去外面的世界闯闯。”
一辆由小镇开往广州的客车行驶在高速路,驶玩繁华的都市,看着窗外渐渐模糊的小镇,坐在车上的筱静和雨辰心里很不是滋味,盯着窗外沉默不语。
几个小时过去,车缓缓进入繁华的市区。等待他们的将是生活的考验。待续....
第212篇、三个人的床上错乱情
6月21日,端午节的前一天,我和叶涓坐在南坪“梦里水乡”茶坊里,清新的碧螺春恣意地舒展着。我面前的这个女孩青春可人但却正承受着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畸形感情:她和她18年的好朋友,与同一个男人同榻而眠。
这样的左拥右抱,她心力交瘁痛苦不堪。
一见钟情
22岁的女孩,34岁的男人,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她爱上他。这是她的初恋,她欢欣跳跃,满怀憧憬;他成熟潇洒,似乎一切尽在掌握。
和陈刚相识于去年6月里的一个雨天,当时我在解放碑一家饭店做前台接待,陈刚和一帮朋友来吃饭。在一大群人里,他的帅气引人注目。
吃完饭,陈刚跑到前台和我聊天,要了我的电话。我很欣喜,之后便是痴情地等待。然而,他却像消失了一般,杳无音信。
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电话姗姗来迟。我们开始在网上聊天。每晚的9点到12点,我雷打不动地坐在电脑前敲打键盘,满心满眼的甜蜜幸福。然后,我们开始约会。他从未对别人说我是他女朋友,但两个人,就这样暧昧着,在这个城市里开始拥抱。
二人世界
两个人相爱,彼此应该真诚坦白。她为他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他却对过去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她以为,爱可以开启他尘封的心,谁知道,现实远比幻想现实。
9月底,我搬到陈刚家里,开始与他同居。他很有钱,家里的摆设及装修彰显着他的生活方式。我们经常一起出去玩,一起吃饭,然后回家聊天做爱看电视。他总是拿钱给我用,但我常常拒绝。
他对我说,我们都不必为对方负责,我们只是因为寂寞和孤独走在一起。只有今天,没有未来。
我很伤心,却挣不脱感情的牢笼。对于这份随时可能跑掉的感情,我选择了继续。
没过多久,我便把陈刚介绍给好朋友微微。她是第一个知道我和陈刚关系的人。
三口之家
叶涓和微微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有18年的感情。小时侯一起分享糖果玩具,一起上学一起回家,长大后又一起工作。不是姐妹,胜似姐妹。叶涓会经常打电话问微微吃过饭没有,要不要带东西给她吃。她们有时候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
微微对陈刚印象很好,私底下叫我不要离开陈刚,不然她就见不到他了。我和她都这样,有什么从不隐瞒对方。哪怕是这种在别人看来很忌讳的事。
这时候,微微由于要到南坪上班,离家太远,于是问可不可以住我那里。我很开心,陈刚也答应了,于是,同一屋檐下就有了3个人的笑声。我们去买了锅碗瓢盆柴米油盐,开始了真正的居家生活。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感情都会有激情退去的一天。渐渐地,我与陈刚有了隔阂。有时候同处一室,也各行其事,不发一语。我试着去改变,但陈刚始终保持沉默。
这时候,微微辞职了,天天在家为我们洗衣煮饭,而我开始热衷去健身房,每晚运动到很晚。一个周末,我做完运动回家,打开门的刹那,发现微微和陈刚坐在沙发上,微微神色慌张,头发蓬乱,脸颊通红,而神色自若的陈刚则盯着电视,电视上正放着他最不喜欢看的广告。
我有刹那的迟疑,然后便洗澡去了。我一直很信任他们,一个是我的好姐妹,一个是我的男朋友,难道会做出背叛我的事?
三角迷情
古代有娥皇女英的传说,有大乔小乔的故事。但叶涓无法预料的是,这种事情也会发生在现代,而且就在身边,就在自己身上。一个男人同时得到了一对情同姐妹的女孩。
今年五一时,我和我的健身教练相约去北碚玩。
第二天我便收到了微微给我的短信:涓涓,我要搬家。我追问发生了什么事,她只哭,不说话。
我知道一定有事情发生,我立马赶了回去。一开门,微微就抱着我哭,说陈刚想非礼她,但她努力挣脱了。我去问陈刚,他满不在乎地说,是她自己跑到我床上来的。
我无言。自从微微搬来后,我们3人之间的相处一直很随便。微微经常会跑到我和陈刚的床上看电视,即便我不在,她也会如此。陈刚的理由让我有苦难言。
由于我的挽留,微微没有搬走。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微微是喜欢陈刚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留住她,难道在我眼中,友情真的比爱情重要?难道我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朋友的幸福?后来,我想过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为了微微,我可以让出一切,哪怕是这个我一直深爱的男人。
微微也哭着对我说,她爱陈刚,好爱好爱,这个男人是她的初恋。
三人同床
同床共枕,按照我们一贯的理解应该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一张床,枕一个枕,共度黑夜,做爱做的事。但是,如果床上是3个人呢?他们又将如何相处?你见过比这更惊世骇俗的事吗?
他们开始在我面前变得放肆,即便我在一旁,只要背对他们,他们也能拥抱、接吻,甚至,做爱。我的心痛得厉害。留微微下来,我似乎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默许了他们的关系,但我想不通的是,我这样做是出于对友情的重视,但微微呢,她为什么就真的能够毫无愧疚地接受?她真的不怕伤害我,不怕伤害我们18年的感情吗?
顺理成章,她直接把她睡觉的地点移到了我和陈刚的床上。我强自按捺心中的悲苦,说,我到隔壁睡。陈刚一把攥住了我,为什么走,就在这边睡。而微微则满怀歉意地说,涓涓不要走,你走了,我会很难过的。那实在是令人极度尴尬的状态。我不想让他们为难,惟有委屈自己。然后,我留了下来,陈刚睡中间,微微和我睡两边。半夜时候,我总会被他们发出的声响弄醒———他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这样畸形的生活让我发疯。
第213篇、欢爱成尘,那段与爱有染的沉沦岁月
欢爱成尘,那段与爱有染的沉沦岁月 作者/小寒大雪
艰涩的微笑
刘波发来一条短信:我可以给你打电话吗?吴兰的心就炸开了锅,一时不知该如何处置。打电话有何意义呢?说说话,聊聊天,然后怀抱着寂寞安然入睡?成年男女之间,都有各自的家庭,又能怎样呢?可是她怕,怕见到他,怕看到他的眼神,怕和他说话,十年前的情窦初开,那份羞涩和慌乱,竟一下子蛊惑着她的心。
回:孩儿他爹正在洗澡呢!加重了语气,那几个醒目的感叹号,是调皮作弄的小小的窃喜。终究,她是清醒的,她要他绝了非分的念头。只是心,有了不忍,他该是失望的吧?失望于她此刻的幸福,失望于正在洗澡的“男人”。想想自己编造的美好的谎言,她笑了,艰涩且又无奈。
吴兰的婚姻岌岌可危。丈夫辛华是公司派驻省城的业务代表,两人分居多年,在老去的光阴里,吴兰渐渐习惯,拉扯儿子,上班下班,一颗心竟粗糙得没了感觉。辛华来了又走,蜻蜓点水般,起初也有牢骚,发一通牢骚吵一次架,世俗生活,烟熏火燎。
艰难的路
开始关注刘波的生活点滴,老婆孩子在农一个人在小城里打拼。有次迎头遇上,她带着小小的惊慌,笑问:“咋没见过嫂子呢?”刘波盯住她,眼神像生了魔法,只顾说:“吴兰,你过得不如意!”吴兰说:“好哇,都挺好哇!”到底是生了涟漪,小小的感动,成了温暖的海。晚上睡不着,浏览刘波的空间,一段录像,一个女人背着一个孩子,在浓荫夹裹的乡间小路上,走走停停,不断地回头嚷:“快,快点啊!”声音尖厉,在嚷身后的一个八九岁的女孩,整个的背景,空旷幽深,遥远得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女人是刘波的妻子,相仿的年龄,黝黑的脸,神色急躁,全无半点温存。
怎么就和刘波放不到一块呢?儒雅温和的刘波,却原来有着如此看似不和谐的婚姻。
吴兰感到了欣慰和窃喜,刘波头像忽然闪动,问:“还没睡?”吴兰不回,看着刘波打过来的文字,点点滴滴,竟都是对她的体贴和深情,终究是不忍,回:“睡吧,老公在催我呢!”
重又躺到床上,辗转反侧,她能够拒绝诱惑,却抵挡不住真情的袭入,这是一道坎儿,迈过去迈不过去,都是那样的艰难。
优雅的转身
第一次和刘波在一起,是在一家商场店庆的时候。吴兰早就看好了一枚手镯,就等着这一天呢。不想竟劈头遇见刘波,刘波笑问:“一起走走?”一时吴兰有些恍惚,笑意爬满眉梢,说:“好!”
在柜台前,她仰脸冲他莞尔一笑,年轻漂亮的售货员抓住这一幕,甜甜笑道:“先生,这款手镯卖得火热,倒像是专门为太太准备的呢!”又解释:“现在搞活动,6折优惠!”付钱的时候,他一只手掏出钱夹,另一只手捉住她的手,嘴咬着她的耳朵,悄声说:“演下去!”
她咯咯地笑,浑似梦中。出店门的时候,她还他钱,两人争执着,她说:“你也不容易,拉巴着两个孩子!”他仍坚持不要,她却恼了,说:“请你尊重我好不好?不然,我会不安的!”话到最后的凛冽,惊了他的心。她又叹息道“你的心意我领了,这比什么都好!以后,我还会听你话的。”
“以后,还有以后吗?”他问。
“有,怎么会没有呢?”她笑。那一刻,她如释重负。十天后的一个晚上,他意外接到了她的电话,电话里她哭着笑,笑着哭,醉得一塌糊涂。问清地点,十万火急地赶到,她端着酒杯,醉眼迷离,不住地问:“你生我气了吗?你伤心了吗?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眼里心里,仿佛就只有他一个。送她回家,她的胳膊圈住他的脖子,死死地不肯松开。他心疼她此刻的模样,知道了她内心的苦,他拍着她的背,脸埋进她的头发里。那一夜,她像鲜花一样盛开怒放,癫狂到极致的欢快如潮水般一次次地淹没他,令他战栗和惊悚,原来美好的性是可以穿越一切的,他终于懂得了什么叫鱼水之欢。
酣睡中醒来的她,平静得出奇。他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不答,一个人只顾穿衣服,然后,呼啦啦拉开了窗帘,一地阳光暖暖的有些刺眼。她问:“你不在意我的无耻放荡吧?”他说:“不会!你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请?”闻言一愣,她想,终究没能逃过他的眼睛。许久以来积压在心间的情感,还有握不住放不下的婚姻,都在一夜间,释放了,填充了,有了一个新的开始。转身,她说:“谢谢你的理解和爱,谢谢你!”眼神淡定,神态从容,他看到了另一个不俗的她。
她没有告诉他她离婚了,那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应有的结果。当辛华告诉她,他和外边的女人生的孩子,要上学要户口时,她想过去闹、把辛华告上法庭,但最终选择了放手,她明白再怎样的折腾,都是一种伤,倒不如把这个句号画得圆一些。
请你走开
刘波知道了她的离婚,忽然就多了些理直气壮和霸道。来时再也不发短信或打电话,来就来了,来到先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和热吻,然后用身体缱绻起对她的迷恋和深情。倒也是她所渴盼的,荒漠之后的绿洲,温馨激荡,处处沐浴着甘霖和芬芳,滋润着她的身体和心。一次,她说:“如果生活就这样多好!”他听出了她的渴望和不安,沉思道:“会的!一定会的!”看着他眉宇间勇决的神气,她有些怕,怯生生地说:“我没别的意思,你别胡来哦!”
她只是想拥有现时的幸福生活,还没有想过未来。一次婚姻失败,她明白再浓烈的感情也有淡的那一天,她仅仅是想在岸上喘息一下,然后再去寻找新的生活。说到底,她不想也不能奢望和他到永远。不想他的脚步走得那样快,没几天的时间,就把离婚闹得惊天动地,他乡下的妻子当然不肯离婚,她还做着进城的梦,还盼着两个女儿去城里上学。不想就这么被他兜头一盆凉水,浇灭了希望,她喝了农药。消息传来,吴兰的脑袋“嗡”的一下,眼前都变了样子。她成了一个罪人。打电话过去,她听到了那边的嘈杂声,知道了正在抢救中。
人生如戏,这算哪一出?她自以为自己足够清醒,却不想还是伤害到了别人,她无法原谅自己。后来感到欣慰的是,抢救成功,她的一颗心总算落了地。半月后,一身疲惫的刘波站到她面前,不待他开口,她说:“以后好好地待她吧,我们都有愧于她!”刘波想说什么,但看到她凛冽郑重的神情,又咽回去。她又说:“这些天,我想了很多,每每闭上眼睛,脑海里总浮现出那段视频录像,你应该是爱她们的,不然不会放到空间里去。”说着话,她仰起脸来,内心涌动着感伤,“生活如果没有分离,或许我们都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不是不够爱,是能爱与不能爱。沉沦与救赎,只在一念之间,好在,还有机会。
第214篇、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
他们相识与电脑,他们相知与键盘,他们相爱与网络,他们受过同样的伤,他们有共同的话题。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缘分,也许是上天注定。至始至终不信命,不信缘分,不信日久生情的她也信了。她对他视乎动心了,但她始终没说,因为她一直认为,得不到是永远是最美的,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她愿意和他保持现在的距离。
她没和他说:小A,我爱你。他没和她说:小柒,我爱你。就这样着,他们还是每天聊天,每天在网络上嬉笑。一天复一天,一日复一日。
那次他们见面了,他们两个都是平平淡淡的人,男孩布是很帅,女孩也不是很漂亮,就那样,他们逛了一整天,到了快分开的时候才牵手,才拥抱,男孩送女孩上车,女孩停住了踏上车的脚步,转头回来说:“小A,我等下辆车好么”小A看出了女孩的不舍,上前拥抱了她,“好吧,小柒,我们等下辆车,下辆车来了你就走,已经很晚了,别让你家人着急。”“好,小A,我答应你,我等下辆车就走。”“嗯,小柒听话,我们还会见面的,我有时间我就会来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知道么。”“嗯。小A,你说的,不准耍我”“嗯,我说的”之后他们又紧紧地抱在一起了,直到小柒要等的车来了,才依依不舍的分开。时间久了,他们两个讨论着结婚,讨论的以后,讨论老了的时候。
从相识,相知,相遇,相爱,直到结婚,小A和小柒经历了多的苦难,经过了多少磨练,家人的不同意,家里的阻拦,小柒家里嫌太远了,怕小柒受委屈、小A家里嫌小柒太小,不会做家务,所以双方的家人都在之间作梗,不让小A和小柒两个在一起。也许是爱情的力量,最后还是没让小A和小柒分开,久而久之,小A和小柒的家人也成全了小A和小柒两个。
小柒还在天真的以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小柒开始学着怎么布置家里,小柒之前在家里,什么都不用做,什么都有人为她准备好在那里,现在小柒在学着扫地、煮饭、炒菜、洗衣服,做所有家务,学着收敛自己的脾气,学着做个好儿媳妇、学着做个好老婆,现在小柒像一个完全变了一个人,真正的长大了,真的成了女人了。
那天小A和小柒结婚了、那天小A为小柒披上了婚纱,那天小柒为小A系领带,那天小柒挽着小A的手走进礼堂,那天小A是最帅气的新郎,那天小柒是最美的新娘,那天小A和小柒他们两个人是所有人的焦点,小A的白西装和小柒的白婚纱是那么的般配。
那晚,他们和所有人一样,婚礼结束后晚上就进去房间了,之后就听到小柒哭着对小A说对不起,不好意思,说了N遍,直到说的声音嘶哑,还在那里支支吾吾的在那里说对不起,不好意思。小A没去哄小柒,而是让小柒一个人在那里哭,自己却甩门出去了,他忘了,今天是他和小柒结婚的日子,他忘了他们两个之前经过多少苦难才有今天,他忘了给当初小柒的承若。小A的甩门而去,让小柒死的心都有了。之后小A回来,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小柒也没睡,一直在等小A,可是等到的却是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上前去扶小A,小A却一把把小柒推到门角,小柒重重的摔了一跤,膝盖都磕破了。小柒没顾自己的膝盖就去打水给他洗脸,可小A却布买小柒的帐,把洗脸盆丢到了一边,还扇了小柒1巴掌,大声的吼小柒:说了很多很多伤小柒的话。记得很清楚的那2句是:1、你不是处女,你很脏。2、当初你可以为了他割腕,永远也不会为我死。当时小柒没在哭了,她笑着说:“这个我不是处女的事情我之前都和你说过,你说没关系,你不在乎,你说只要我的心真的在乎你,真心陪你到老,现在你在说什么,呵呵..可笑..虚伪虚伪,男人都虚伪”
小A彻彻底底的伤透了小柒的心,那晚小柒一晚没睡,一直在回忆小A之前的好,一直以来,小A没吼过小柒,更加别说打了,小柒在电脑房里面待了一晚,在键盘上敲打着零零碎碎的字,她想把之前美好的回忆写成文字,泪水湿透了键盘。屏幕上的字也渐渐的多了起来了,里面全写着小A对他的好,一个坏字都没有,小柒写完了从他们第一次在网上聊天直到今晚,结局写着今晚我成了新娘,正式成了小A的老婆,我真的很幸福。她关电脑之前把QQ的个性签名改成了:“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小柒默默的离开电脑房了,重新走到婚礼房,他在门口停留了几分钟,看着房间里面的东西,那是她的嫁妆,抚摸这他们的婚纱照,看这喝的醉醺醺的小A,小柒一直在想那时之前他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现在怎么这样。
小柒,又拿出了笔记本,写了一段文字:
亲爱的小A,现在我不知道叫你老公,还是叫你小A,虽然今天是我们结婚的大喜日子,可是今晚的事情真的伤透我的心了,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之前我没向你表白就是因为怕你在乎我不是处女,真的,我很在乎你的一字一句,所以之前我就把我所有的事情和你说了,你说没事,你说你布在乎,是你再次走进了我的生活,是你再次的鼓励了我,真的很谢谢你,你给我一次婚礼,让我穿上了洁白的婚纱,让我体验了当新娘的感觉,谢谢你,真的。亲爱的,你刚才不是说我当初可以为他割腕,永远不会为你死。好,现在我为你死。亲爱的,你看,虽然我不是处女,但我把床单染红了。还有最后小A祝你以后幸福,下辈子我不要遇到你,也不要认识你,更加不要得到你,因为得不到的永远不会失去。
挚爱你的小柒
小A醒来,发现洁白的婚纱和床单都成了红色的了,小A觉得婚纱和床单一直是红色的,而想想却想起来昨天是他们的婚礼,都是洁白的,怎么是红色的了,小A床上发现了小柒,却已经快死亡了,小A心痛的要命,打了120,最后说失血过多没救了,看了纸条,看了电脑上小柒写的文章,小A已经泪流满面了....脑子里面一塌糊涂,怪自己,怪自己的嘴巴。
之后小A一直在忙于工作,每次忙完就跑到酒吧喝的醉醺醺的,久而久之,小A事业有成了,追他的人也很多,但他一直单身着,他的配偶哪里一直写着小柒的名字....
第215篇、宝贝,不哭
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题记
一、
结婚的那天晚上,送走宾朋后我躺在陈思的怀里突然问他这样一个问题:“陈思,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快要死了,你希望自己最后的归宿是什么?”
话刚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大喜的日子我怎么说这样晦气的话呢。本想叫陈思不用回答,可是我还未来
得及阻止,陈思竟然笑着说:“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
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昏暗的灯光中我仍是能清楚的看到陈思的表情,他是那样真挚。虽然他是用微笑的语气说的,却让我的灵
魂受到巨大的震撼。那一刻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陈思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刚认识时觉得他是个傻傻的男人。我们俩是经过同学介绍的,那时并没有想到
能相恋,结婚。有时缘分就是这样奇妙,注定了逃都逃不掉。后来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朋友们的劝阻,毅然
的嫁给了他,那时他的工资只有我的三分之一,只是一家小公司的职员。没有房子,更没有车子。有的也
许只是那份温柔。不过我却很满足,那时我需要的正是这份金钱和物质都不能比拟的温柔。
结婚一年了,我们俩一直住在我们公司的职工公寓里。那时他还不好意思搬过来,硬是叫我搬到他那里。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公司的规模及各种福利都不是他的那个小公司能相比的。我这面能申请到两室一厅而他只有一室一厅,所以最后还是他搬过来住了。我和他一直在计划卖一套自己的房子,要很大的那种,所以现在住公寓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这个物价高的吓人,我们只想把现在的生活安排妥当。
日子一天天的逝去,曾经认为平淡才是爱的真谛,而陈思那份温柔呆傻才是他的内涵的想法不知在什么时候悄然改变了。我甚至觉得自己现在有些悲哀,结婚后柴米油盐取代了相恋时的激情浪漫。日复一日的生活似乎成了一种煎熬,我开始怀疑这婚姻的走向是否是朝着幸福。
我的惆怅与感慨虽然没有告诉陈思,但我多么希望他能感觉的到。不为了我,为了他自己也好。我想让他明白,我们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否则我和他的锋芒与韧性都将消失于无形了。但陈思似乎浑然不觉,他依然想往日那样,似乎精神还很不错。他的文笔很好,所以他工作之余便是写些稿子,偶尔少赚薪酬。不过还不及我半个月的奖金,但他却想很满足。买些鱼肉,做上几道小菜给我吃。只可惜我嘴里再也没有当初那种幸福的味道了。
一次公司的管理阶层聚会我认识湘雨,他也是在那时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然而我却还没有意识到,我的世界已经改变了,就如同我的婚姻般那样悄无声息的改变。那晚我独坐舞池,工作的压力,加上生活的疲惫让我没有一丝精神。接连推掉了几个相邀的同事后,他出现了。那时我还没看见他的脸就被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他微笑的对我说:“小姐可以共舞一曲吗,我想知道今晚最美的是这音乐还是眼前的你?”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我和他轻轻的拥舞在舞池中。错乱的人影让我有一些眩晕,只想仅此一曲就罢。他在我耳边轻声道:“乔琪!市场部,对吗?”
我有些吃惊,公司里虽然我的人脉还算可以,但也不至于在这数百人的高层中随便那个人就认识我啊?抬头看他,他的个子并不是很高,一米75左右吧。一身银色的西服,很得体也很显眼。三十岁左右,一张成熟坚毅的脸庞。“很奇怪吗?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有学历,籍贯我都了解。当然你的婚姻状况我也知道的。因为我是你即将上任的上司,我叫张湘雨。”
这一曲结束了,他附耳在我耳边说:“你是今晚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而也是你告诉我原来今晚最美的不是乐曲而是你。”说完后他转身离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舞池的旁边。而我心中竟有一种失落,不过马上又被一种欣喜所掩盖,因为我是是他今晚唯一共舞的女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竟然有了一丝的骄傲。虚荣的满足就这样在他翩然离去的背影后爬上我的心头...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本来湘雨说要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不知道是出自一个妻子对丈夫的责任,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我住职工公寓。陈思还没有睡,见我回来后他马上放下手中的笔,把稿子推到一边。转身从厨房中端出了一碗阳春面,“老婆这是你最爱吃的...”
“阳春面对吗”我打断他的话,陈思似乎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因为往日里他给我端面的时候,我都会说:“老公你真乖。”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似乎是变了一个人似得。一进屋看见陈思后就没有给他好脸色,然后我接着说:“你除了会煮面,会写字,还会什么?”陈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看着他手中还冒着热气的面窝突然间觉得错了,我是怎么了。“对不起老公,我太累了,工作上的事情烦心”湘雨见我这样说,又笑了,他用手摸了摸鼻子道:“老婆你赶紧休息吧,别累坏了身体”看着他放下手中面,去卧室整理床铺的背影我竟有了一丝愧疚,陈思这些年从相恋到结婚,对我都是始终如一的好,而我却已经烦了。
二、
在公司和湘雨工作的日子里,我发现他是一个能力很强,很有魄力的男人。他总是那么的自信,同事们都很喜欢他,尤其是几个未婚的女大学生,争相恐后的往他办公室跑,但他似乎却对我颇有照顾。明天是周末,在快下班的时候湘雨给我发来短信。到家后陈思兴致勃勃的对我说明天他也休息,恰巧赶上湖西公园落建10周年纪念,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有些歉意的说:“明天下午同事有聚会,我已经答应了。”陈思有些失望,但他还是马上说玩的开心些,注意安全。
华尔街酒店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饭店,出入这里的都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湘雨约了我在这里吃饭,所以我才有幸来到了这里。
离好远就看见了湘雨,他穿的是一身黑色西服。走到身前他竟然示意我挎着他的胳膊,我有些木然。当他说这是礼貌,西方人的礼貌。
和他走进这个华尔街酒店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奢华尊贵。金黄色庭壁,五六层楼高的棚顶,如镜子般明亮的地面,味道很纯的钢琴曲...
这里人们除了服务人员,皆是些高层人士。其中竟以外国人居多,我听到有英语,法语等。我和湘雨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这里很隐蔽,我们能看见其他人,而其他人很难留意到我们。
起初我和他一边聊工作,一边聊爱好。后来几杯红酒下肚我们开始聊学生时代,聊我婚姻。湘雨笑着说:“那天我在舞池的旁边一直注视着你,你宁静的姿态如同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让所有男人都值得去欣赏。”这话让本有些醉意的我更加晕了,不过我感觉很好。湘雨突然握住我手说:“我好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也有你这样美丽的妻子,我一定不会让她这嫩白双手变得粗糙。我要让她很幸福...
湘雨的话让我有些慌乱,我下意识的收回手来说:“我没有你想的那么优秀,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有丈夫,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说完后我便要起身离开,但湘雨再一次的抓住我的手,而且力度很大我抽不会来。湘雨说:“乔琪,你不要在骗自己了。你不幸福,你迷茫。你的眼神告诉我你需要一个能理解你心中愁苦的人,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次机会。”我坐下来,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湘雨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乔琪不哭,你不是还有我吗”我太起头看他,然后又点了点头。
直到夜色爬上这个城市,我们才从酒店离开。只不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湘雨那里。
一个对婚姻迷茫的人,被一个未婚的男人重新点燃了激情。
三、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湘雨如同热恋般的男女。以前我最烦的就是上班,现在我最烦的是回家。我会挽着湘雨的胳膊出如各种高档场所,我会为他打领带。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而我却恍惚如梦,不曾醒来。那晚我没有回家,次日陈思并没有多问什么,我只是说自己喝多了就去了同事小赵那。后来到了单位才知道,那晚陈思打我电话打不通竟然打到小赵那里。我的心上下忐忑一天。
陈思明知道我撒谎了,但他为什么不揭穿呢?还好我和湘雨的事情很隐秘,我们发的短信都被我及时删除,而那些高级会所不是陈思能涉足的地方。我才稍有些安心...
不过陈思在接下来我下班回家的态度似乎有点变了,具体我说不清。好像是有点冷漠,在没有为我煮过阳春面。不过我也乐得自在,因为我通常都是和湘雨在外面吃过了,而且吃得都是些法国菜,日本料理之类的东西。味道和阳春面当然是不同的了,阳春面似乎是我以前喜欢的小吃。慢慢的,我回家就说累,想早点休息。而陈思似乎也懒得说什么,他总是在笑,在写。我和他开始进入了冷战,婚姻渐渐有了裂痕。一天我和湘雨去一家很有名气的服饰店量尺做衣服,湘雨一直送我衣服,我打算也送他一套西服。湘雨突然说:“那面一个男人看了你好久了。”我抬头去看他,而他却走开了。我朝侧面看去,我手上的布料掉在了地上。陈思笑了笑,然后转身走开了。我愣在原地片刻后,猛的追出去,我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陈思那一笑就让我心如刀绞般的疼痛,只是陈思早已消失在门口。这时湘雨从后面抱着我说:“迟早他都是要知道的,好了不要哭了,你不是要送我衣服的吗?然后他笑着过来吻我,我将他推开。我气愤他为什么笑!陈思的笑是哭,而他则是真的笑。
家中我看见陈思坐在餐桌旁吸着烟,而满屋子都是烟味,显然他不是吸几颗而已。陈思见我回来后,掐灭那颗烟后转身把窗子空调都打开。他知道我讨厌烟味,他的这一举动,让湘雨告诉我和陈思摊派的话全部忘掉在脑后。我哭着说:“陈思我错了,你别生气了。”陈思转过脸来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久没有留意过他的脸了,陈思原本俊朗的脸上如今已满是沧桑。他的胡子好像从没有这样多过,而他不知什么时候又戴上了那副以前的眼镜,我送他的那副被他摘下放在餐桌上了。陈思转过脸手中端起一碗面说:“小琪我好久没有给你煮面吃了,今天再煮一次给你。”我的眼眶湿了,我无力的瘫坐在地上,我嚎啕大哭起来。哭累了,我起身走到床边,然后躺在上面抱住陈思说:“老公我错了,你相信我,我们从新开始吧。”陈思却把身体往旁边挪了下说:“你不是总累吗?好了早点睡吧,我还要写稿子。”我想抓住他的手,想让他在我旁边,但我却没能做到。
我不知道那晚我是怎么睡着的,只是醒来发现身上盖着一件毯子,而我脚上的袜子也被脱掉了。我头发上的两个发卡也放在床头,我睡醒发现这些后眼泪又瞬间流了出来。我翻过身子不见陈思在旁边,当我走出卧室后,发现陈思还在埋首写东西。他很少这样通宵写东西的,况且今天又不是周末,他要上班的。我还不等说话,陈思就笑着和我说:“小琪你起来了,早饭做好了,就在桌子上。简单的话,让我突然想到这一年来好像都是陈思在为我做早饭。我撇着嘴刚要说什么,陈思示意我安静。他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到餐桌上。我起初以为这是一种错觉,陈思好像好久没有牵我的手了。我笑了,笑的比和湘雨在一起时还要开心。我吃着陈思为我做的早饭觉得比湘雨领我吃的那些法国菜要好吃的多...
我吃着吃着突然陈思:“老公你原不原谅我?”陈思平静的说:“我其实从没有怪过你,你和他的事我早就知道。也许你们觉得很保密,但你忘了我有好多同学经常出入那些地方。他们早就和我说过,只是我一直不相信我的乔琪会这样。所以我一直在等,等你自己回来。”我赶紧哭着说:“我知道错了,老公我回来了。”陈思仍然是平静的说:“乔琪,是我不好,让你结婚后受苦了。既然可以选择,我希望你能过你想要的生活。那样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所以我们离婚吧”
四、
这个周末,我和陈思结束了14个月的婚姻。当我们拿着离婚证出来的时候,彼此都很失落。还是陈思先说话:“走吧和我去你那一趟,我收拾下东西。”曾经我们俩的小家如今已经换了称呼,竟然变成了你那。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地方,陈思便开始收拾东西。我问他有住的地方吗?他说可以先住在朋友那,然后再申请宿舍。我留他住在这里,但他死活不干,他说不是夫妻了,住在一起多不方便。我想帮陈思收拾行李,但我竟发现我不知道那个柜子里放了他的衣服,那个抽屉里放了他的稿子。我竟然如此不关心他,而他直到现在还在关心着我。他告诉我家里的一些相关东西,例如水电的费收据在那,例如那个柜子放什么之类的。我不哭了,因为我知道哭也留不住陈思了。这时陈思在柜子中找到了我们俩结婚一年多来的积蓄,其中还包括他结婚前三年所攒的钱,是一个工商银行的存折。我不要,我和他喊,我甚至捶打他。但没有用,他死活给我留下。他平静的说:“你们都是高消费的,用钱的地方多。不要总让人家花钱,时间久了也就没有地位了。”我又哭了,他用手摸了下鼻子说:“别哭了,我说的话是为你好,乔琪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要为钱而低头。我要你永远自信阳光,说着他把存折塞给我。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的声音。陈思走过去来开门,原来是湘雨。他和陈思就那么对视着,后来湘雨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张湘雨”陈思没有说话,也没有伸手。他回头和我说:“乔琪我走了,你们慢慢聊。”看着陈思一个人拿着两个大箱子走了我的心似乎在那一刻也碎了...
和陈思离婚有一个月了,起初我对湘雨充满了恨,后来他每天都到到我这里对我山盟海誓,我也就和他恢复了以前的状态。只是我从不许他在我这里过夜,我可以去他那或着和他出去开房,但我不允许他睡我和陈思的这张床,不允许他来我和陈思曾一起拥有过的小家。这期间我试着联系陈思,发现他不仅换掉电话,而且连工作也辞掉了。
陈思真的消失了。
有时候祸福真的难以预料,在和陈思分开2个月后我患上了眼疾。起初以为是休息不好,但是日渐严重。湘雨陪我到医院检查后才得知这是一种罕见的角膜神经坏死症,整个世界也没有治愈的病例。只有通过移植眼角膜才能使眼睛复明。这个消息直接把我击垮了,好在湘雨在我身边。他帮我在公司请了长假,并且安排我住院观察。而且他告诉我他已经在找眼角膜的捐献者,或者通过钱卖都可以的。可是我知道类似肾,心脏,角膜这些器官不是你想要就有的。而我的病属于罕见的神经坏死,若果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找到角膜,我的双眼就永远也无法复明了。又过了一个月我的双眼已经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但是我仍是每天睁着它。湘雨很忙,但他坚持每天都来看我。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中午,有时是晚上。不过今天他来过一次后又回来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帮我梳头发。帮我擦脸,为我做眼保健操。我有些奇怪他为什么沉默不言,但想到可能是因为我角膜源的事情让他难过吧。不过他也从没有这样仔细的照顾过我,这样我想起了陈思。就这样打那以后湘雨每天都来两次,第一次还能和我说上几句话,第二次他就什么也不说了。我也不问了,我觉得这样静静的挺好。我没想到在我双眼失明后,湘雨反倒像陈思那样关心我了。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摸到他的手,发现他好像戴了戒指。他要抽回去,被我死死的撰住。我知道那是婚戒,我哭了,我的眼泪一边掉一边说:“湘雨我已经没有陈思了,你怎么还舍得骗我啊”他似乎也有些着急,但是我越哭越厉害。最后他只是那轻轻的一叹,我便止住了哭声。虽然只是那轻轻的一声叹息,但我还是能听出来。“陈思是你吗?你来了?我说为什么每天他来两次,但做的事情不一样。我早就该知道除了你谁还能这样细心的照顾我。”
陈思说:“乔琪,是我。我听小赵说你病了。放心不下就过来看看你。你放心吧你的眼睛会没事的,他一定能找的到角膜。”那天我格外的开心,陈思临走时问我想吃什么?他下次带来。我说想吃你给我煮的阳春面了...只是他最后没能给我送来
三天后湘雨和我说找到角膜,我开心死了。他说是一个学生出了车祸,把角膜捐献给了我。而出于谢意湘雨给那学生的家长十五万元的慰问款,我为湘雨花十五万为我买角膜的事情很感动。湘雨反倒有些不自然了,他只说后天手术。我进手术室之前还是没能等来陈思给我送的阳春面,也许我和他注定有缘无份了。
五、
手术很成功,我的眼睛在一个月后拆下绷带已经能模糊的看见周围事物了。又过一个星期的康复训练,我的眼睛已经能清楚的看清周围的东西了。只是看久了会疼,但我还是在一个星期后出院了。算来算去我一共住了整整三个月的院。湘雨首先开车领我吃了好多东西,我们很开心。送我回到家后,我请他进去坐会。说实话,三个月没有人住房子我有些害怕,再者我对湘雨这期间的照顾很感动。可是当我打开门发现屋子里很干净不说,床和沙发桌子都用纱布罩上了,并没有落灰。我就那样站在那里环视整个房间,一切的一切都太熟悉了。我知道是陈思来过了,他帮我收拾的屋子。因为只有他知道我喜欢什么东西摆在那。我突然转身对湘雨说,我累了。明天我在陪你吧,今天你先回去休息好吗?本来一只脚已经买进来的湘雨又退了出去,他笑笑然后吻我,开车离开。
我走进屋子环视了一周,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纸条。打开看原来是陈思留下的。“小琪好久没有这样称呼你了,我知道你的眼睛一定能再见光明的。所以我把屋子打扫干净,所以我留了纸条给你。当你再回到这个屋子时,我已经走了。我去了美国,我没能给你做那碗阳春面是我最大的遗憾。以前都是我做伱不想吃,当你想吃了我又没做。在你有病的期间我和他都去医院看你,我能看出他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说我们的婚姻是失败的话,那么我祝愿你能迎来和他幸福的婚姻。加油!!!”
看后我先是哭了,然后又笑了。就这样在三天后湘雨向我求婚了,我没有拒绝。我答应了他,并且准备了请帖分发给熟人。这天我拿着糖去医院给我住院期间的几个病友和护士。当我和护士小月说话时,我明显感觉到一丝不对。但是我问她怎么了,她就是不说。她只是说好羡慕我,有那么好的男人爱我。我以为他是在说湘雨,我也就没说什么。明天就是婚礼了,我和湘雨甜蜜的相拥在床上时,我接到同事小赵的电话。我和她的关系那不是一般的好,因此陈思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在电话那面半天说找我有点事,于是我推开湘雨一个人去了和小赵约定的地方。当我看见小赵时,发现她并没有像往日的嘴脸般气人。我打趣说:“怎么是不是想提前给红包啊”她看我一眼后,没来由的说:“你还记得吗。这个地方是你和陈思一起领我来的。”她这一说我也有些难过,我握住她的手说:“小赵我和他已经是过去了,将来我和湘雨出去吃饭时也带着你。”小赵甩开了我的手说:“不用了,你要是觉得我们是朋友的话,你和我去一个地方。”我问去那?她说带我去找一位朋友。我不懂,还以为她在搞什么名堂,笑了笑就去了。
这是在市郊的一个棚户区,我不理解以小赵的收入和学历怎么会有朋友住在这里。我被他领着左拐右拐的带到一个两米高的板房前,我说是这吗?当我回头时发现小赵竟然哭了,我不知所措。却怎么也哄不好,后来小赵擦擦眼泪说进去吧。率先开门进去,我也跟进去了。屋子里很黑,没有电灯的话似乎根本看不见东西。我看着地面的凳子上放着一袋垃圾,而桌子上则是堆了一堆的火腿肠。屋子里有一张小床。床上放着一个包,而包的旁边放着一个钢笔。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钢笔,是我送给陈思的。突然这样的环境与东西似乎再告诉我一个很可怕的事实。而小赵所谓的朋友就应该是陈思了,那么他并没有出国。而我已经要结婚了。我的泪似乎现在总能轻易地留下,我没有哭出声音,只是那样呆呆的站着。小赵在旁有些嘲笑的道:“这不算什么,一会你要是看到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希望你能坚持住,当然你要保证不许出声。否则对你的那位朋友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不解他为何这样说,但她一再要求我一会看到什么不许发出声音,我只好答应。就在这时,外面的门动了。一个穿短袖衬衫,戴着墨镜的男子进来了。我一看险些晕倒,因为他是陈思。只不过以前那笔的手此刻竟然拿着一根拐杖,他慢慢的摸索着向床的位置走过去。几步的距离他竟然走了好久。他瞎了,这让我联想到一个更可怕的事情。我开始打心里憎恨湘雨,原来他骗我。我的角膜是陈思捐的啊。我无力的蹲下,我哭不出声音了。我要难受死了。小赵也在流泪,只是我和她都未发出半点声音。眼前的那个盲人,坐上床之后,他首先的摸了摸床上的钢笔。然后他在枕头下拿出一根火腿吃了起来,吃完后他把床上的包打开。拿出一打稿子,我用他给我的眼膜清楚的看到上面写着《乔琪不哭》
直到他睡后,我才被小赵拖出来。天色已经大晚,但仍不能掩饰小赵嘴角的讥笑。我除了哭就是哭,当我和小赵回到市区后,赵什么也不和我说就回家了。我想来想去赶紧去找医院的那个小护士,她在我百般追问的情况下告诉我,原来我的角膜是一个总来看我的男人捐的。为此他自己失明了,并且打那以后他就再没来过。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都很担心他,怕他不来复查而感染细菌。后来我又打电话给小赵,小赵告诉我,原来湘雨也并没有全骗我。他确实是给陈思十五万,让他等候眼角膜或者养老用。只是陈思又通过小赵,把这笔钱偷偷汇进了那张我们共同储蓄的存折中。小赵说陈思打算就这样一个人孤寡到老。我飞奔到湘雨那里后,他一看见我的表情,就沉默了。片刻后他也掉泪了。我没想到他这样的男人也会为我哭泣,但是在我看来,他的眼泪不及陈思的万分之一。他说他爱我,我笑了。然后我只是说:“你若真的爱我就帮我为陈思找到角膜,作为条件我可以嫁给你。但是我告诉你我的心再也不会和陈思分开...
打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偷偷的去看陈思,为他收拾屋子。为他梳头,为他做饭吃。我让别人告诉他我是一个聋哑人,是残疾人协会的成员。他很友好,给我讲故事,实际上就是一本他写的小说《乔琪不哭》。
第216篇、其实你不懂我的心
我从一所省级的医院跌跌撞地失魂落魄地走了出来……
妻子已于半年前外出打工了,手机短信成为我们联络感情的重要渠道。
我掏出手机,正要写信,却收到了妻子的短信:“老公,他今天又说爱我。”
我忽然问不想把情况告诉妻子,便发了一个字回复:“哦。”
第二天下午,我又收到妻子的短信:“老公,他又缠我,我对他说我有老公了他也不信,说我是故意找借口。”
“哦。”我又发了这个字的回复。
“你倒表个态,我被你气死了!”老婆的短信。
“哦。”我的短信。
第三晚,妻子又发回短信:“他约我逛夜市,我没有拒绝。”
“哦。”我心痛。
又一晚,妻子的短信:“又逛夜市,他拉了我的手。”
“哦。”我心痛。
又一晚,“他今晚吻了我的额头,吻过后深情的望着我,我不望他,转身走开。”
“哦。”我心痛。
又一晚,“我和他逛夜市。过一树荫时,他抱得我很紧,吻了我的嘴,我挣也挣不脱。”
“哦。”我心痛。
又一晚,“他又吻了我,吻了很久,我没有反抗,我被一切陶醉了!”
“哦。”我心在颤抖。
又一晚,“他和我说结婚的事,我又告诉他我已有老公了,他叫我不要故意找借口,要我到十—一和他回家登记。”
“哦。”我心颤抖。
妻子又发回短信,“你不在乎我,我也不在乎你了,趁我还年轻,趁我还有人要!”
“哦。”我心颤抖。
想了两日,我给妻子发了条短信:“九月二十五日,你回家一趟。”
“什么事!”
“回来!”
妻子回来了,我把一张纸递给她,说:“签字。”
妻子看了一眼,见是“离婚协议书”,就沙沙的签了名。签完,扬起头,“哼,谁怕谁!”
“哼,谁怕谁!”我也扬起头。
妻子气呼呼的收拾衣包出了门。之后我就低下了头。我的泪水扑嗒扑嗒地掉到地上,砸开了花。
十·一那天,早上,我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给妻子,不,她不是我的妻子了。给她发了条短信:“和他回去登记没有?”
“当然,不用你操心,以后别烦我!”
我满意地闭上了眼睛,心里安然了。
在我的床头小桌,是一张“白血病晚期”的医学报告单。我想把这张单烧掉,然而我连睁眼睛的力气也没有了。只隐约听到老父哭日:“我可怜的儿啊!”
第217篇、爱情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山东德州 郭来坪
什么是爱情?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做出不同的回答。这里有两个故事,你听了或许从中会得到一些启示。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时间长了,两人无话不谈。一天,柏拉图问老师:“您是过来的人,请您告诉我什么是爱情?”老师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但指着门前的一大片麦田说“请你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并嘱咐柏拉图说:“记住,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
过了一段时间,柏拉图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麦。苏格拉底问他为什么也没有摘到? 柏拉图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见到过许多‘最大最金黄’的,因为还想前边会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等走到前面确发现不及以前见到的好,结果那些‘最大最金黄’的麦穗都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
苏格拉底对柏拉图说:“这就是‘爱情’。”
其实我们大都生活在平淡的环境里,无论是亮男倩女,当你走在那片广阔的麦田时,你随时会对爱情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你要在爱情的麦田里寻找的那颗‘最大最黄’的麦穗,你及时的摘取她(他),就意味着你已经获得了美好的爱情,你的美好感觉会陪伴你终生。反之,就像中国故事里哪位男子一样,本来爱上眼前的姑娘,可禁不住姑娘那句“我妹妹比我长得更漂亮”,去身后去寻找理想中的妹妹,其结果会与柏拉图一样,到头来两手空空。人生就就像那片广阔的麦田麦田,只走一次,不能回头。要找到属于自己“最好的麦穗”,全凭自己的美好感觉。但你有了这种美好的感觉,并有勇气抓住她(他)才是你的收获。
作者地址:德州市天衢东路小学教导处
第218篇、大学的角落,没有我的爱情
小学几年中,几乎是在玩中度过。对于读书,从未上过心。学校只是孩子的集中地,热闹、好玩。在打打闹闹中混过了5年,到了第六年开学。第一天班主任领来了一位新生——女生,一身城市打扮,扎个小马尾辫,橙黄毛线上衣,挂肩牛仔,圆圆的脸蛋笑容自信。大方的自我介绍:子撷,刚从城里转学过来跟姥姥过,最后还不忘高叫以市一中为目标。讲毕博得一片掌声,而我不屑一顾,但接下来就不能让我保持沉默了。班主任分配座位时竟安排要跟我坐,我说不行!全班就你那桌没人了,不坐那坐哪?听了老师命令的口吻,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下,也就结束了我多年来的单身生活。
你好!我叫子撷,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我冷不防,但多年处事不惊的应变能力造就了我只短短几秒钟就冷静下来。茄子?怎么起这么难听的名子?不是茄子,是子撷!她笑着解释。我冷眼一瞟,继续翻我的搞笑版阿呆。
不过她的学习成绩好,是不争的事实。从第一次考试就显现出来,与第二名相差了几十分。对于我的恶作剧,她都持宽容的态度,有时太过分了,她会对我说,有这么多的精力,为什么不用在学习上?要命的是,开学不久,老师就委任她为班长。以后再闹事,我就不客气了!这是她上任后对我的第一句话。向我示威?凭你,小样!但轻敌的结果,被她告发了不做值日,不参加集体劳动,害我被老师罚扫了一周的地,做了一周的义务劳动。我每天只能向上天祈祷,这日子怎么过?她为什么不转学回城去?但我心中的呐喊,在事实面前是那么苍白无力。
此后,我不时的在学校当义工,垃圾堆成了我常光顾的地方。以至做清洁工的老头一见到我就笑容灿烂。在我辛勤的劳动下,学校到年末竟然被评为卫生先进集体,还发了奖金。我找老头要钱,他反而把我臭骂了一顿。我愤然不干了,下了岗的我每天上课时只能用睡觉来补充晚上做噩梦的睡眠不足。秋子,怎么还睡啊?快要升学考试了。一天我正在迷糊,被人一把推醒。你急个什么劲,我爱睡就睡,你管得着吗!再说现在是九年义务教育,老子考了零分也不会留级。在桌子上又迷糊起来。市一中是她的目标,是老爸老妈的一厢情愿,我是不会把别人的痛苦强加于自己的,乡中学是我的最爱,是理想的乐园。不过,想了一下,也不能考得太丢脸了,起码得及格吧。这样想着,在考前还有一个多月时,我从睡梦中清醒,像模像样的拿起了课本,当时子撷就被我的举动惊呆了。其实,我一直喜欢数学,外加我有那么一点点天分,平时多少也学了点,数学是不错的,语文差点,但作文倒写得不赖。
苦斗了一月,开学了。结果理所当然,子撷以将近满分的成绩被市一中录取。班主任当时就痛哭流涕道:这么多年了,我们学校终于考上一个市一中!切,有什么了不起。倒是令我吃惊不小,老师大跌眼镜的是,我的数学竟然考了九十多分,语文也上了八十分,被市二中录取了。也惊得老爸当天就给我买了一只大猪蹄晚饭给我啃,在家里终于也傲了一回。
报完到,注了册,老爸给我整理完宿舍床位,又千叮咛万嘱咐了一回终于走了。我顿时觉得天空一下那么蔚蓝——虽然当时下着雨,挨板子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心情如此之好,大雨挡不住,跑到游戏厅就一阵狂玩,城里好就好在到处都有游戏厅,一下子就找回了自我。
上课第一天,我就在市二中一班的角落建立起了我的私人领地,多年以来这倒成了我的习惯。旁边的空位,美眉自然不敢就坐,而那个想打这位子的帅哥,只要往这一望,就立刻打消了不切实际的想法,因为只要有人往这一看,正挖耳屎的我马上拿出小水果刀,晃一下并用深情的微笑看着他。我可不想跟人共桌,那样不便于我的脚部保健。
刚开学是不敢公然跟哥们儿周公游了,班头卷毛老周早晚必到,上课视察,但老毛病了,顶不了,不过很快就修炼了睁着眼也能睡的奇功,而看上去绝对是在认真听课的样子,也很像在对着黑板发呆。点名提问是不用担心的,城里的学生就是比农村学生可爱,问题一来,个个争得死去活来的。而老师往往对这样的好学生情有独钟,这时我又念到城里的好处来。
一切好像要归于圆满时,仅仅过了一周的时间,我的田园生活就又被打破了。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同学,(班头面无表情)她是从市一中转学过来的子撷同学……噩梦?怎么现在还做噩梦……大家好,我叫子撷……她说了什么迷糊中的我听不见,但她自我介绍完毕我清楚地看见她对角落的我笑了一下,甚至班头还没有做出表示时,就径直提包走下来一屁股在我旁边坐下。我就知道你会给我留位子——她无不得意地说。(痛苦的)茄子,你不是在一中吗?怎么跑到这鬼地方来了?二中好啊,校长说了,来了二中什么学费啦、课本费啦、住宿费啊全免了,多好。就这样就把你给卖了?再说了一中比二中更好,别拿自己开玩笑,你家也不缺这俩钱。你不想我来二中吗?对啊,真算明白了……所以,我才来了……
子撷又当上了班干部,但不是班长,而是学习委员,但对我照样是十足的班长派头,让我又联想到了当义工那阵,动是不能动的。学习的无聊、时间的难煞,上课时间竟然失眠了,这种现象是不应该有的。我甚至偷偷打电话回家跟老爸说要转回乡中学,话还没说完就被臭骂了一顿,老爸还扬言再提转学的事就打断我的狗腿。转学是无望了。从此,上课时间我重新拿起了书本,进行大量阅读成了我的爱好,连子撷那天都以为见到恐龙般打量了我半天。怎么只许你学习,我就不能?秋子,什么时候被谁点化了?你啊,你不是要攻读尼姑学院的博士后吗,我帮你一把。呵呵……过了一分钟,她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一手掀开了书的保护层,《笑傲江湖》就给暴露了。你再不好好学习我就告到老师那了。她威胁道。你又不是班长。可我是学习委员。我还是革命群众呢。最后子撷并没有到老师那告发我,倒令我变本加厉,几乎把学校图书馆里所有的武侠小说轮了个遍,老师在上面讲得面红耳赤,我也在下面精神焕发。后来连各类杂志、美女图片也往课堂上搬,忙得屁颠屁颠的。游戏是放不下了,越发狠起来,光下课时间去不爽,还常和几个要好的哥们儿连夜翻墙出去打,忘乎所以。秋子,别以为我不知道!我发现红烧茄子很好吃的!我狠狠地道。如果到了期末考试成绩不好的话,学校是要责令不学无术的人转学的。这倒遂我愿了,要不我们一起转好不好?不知是我的淫威起了作用,还是茄子的良心发现,茄子变得可爱多了,就连作业也不用我操心了。但我也不是个野心家,只抄几个应付老师而已,倒是先天聪明的我,外加看武侠训练出来的快速阅读能力,每次抄作业不忘过目一遍,顺便欣赏一下那秀气的钢笔字。到了期末竟然不亮红灯,还保持在全班中等偏下一点点的位置。
混了一年,也在嫩男娇女们大谈所谓花季雨季中混了3年。想着准备解脱后放松一下压抑的神经,而后闯荡江湖、行侠仗义、建立一番伟业、迎接美好人生时:上高中、考大学,要不然打折你的狗腿,看你怎么行侠仗义。老头子比我还狠,为保住我的狗腿,只好在角落埋头苦读,子撷这回倒不显希奇,只是对我报以欣慰的微笑。
考入市一中高中部,倒并非令我感到惊讶,但子撷也公然在市一中的录取名单中,而不是我所希望的地区高中,不能不说我是为她感到遗憾的。为此老师还数落了她一番,她却没事人一样。请问,这位子有人吗?——有人!请问这位子……有人!请……有人!……有人!这是我的位子!我抬起头,茄子。你怎么知道是我给你留的位子?秋子,这本来就是我的位子,还用你给我让?呵呵……班里,大部分是来自城市的富家子弟或独生子女,而我只是一个农村来的土垃坷。我第一次拿自己跟别人比,而子撷,一身的洒脱、漂亮、阳光,跟她在一起,第一次感到了不自然。而以前是没有过的,倒不是那帮男生们投过来的异样目光。茄子,恭喜你。什么?只经过男生宿舍一个晚上的例会,就把你评为我校的校花了。是吗,我也要跟你道喜了……女生们一致通过把你列为校级重点文物保护对象——农村来的活化石。你们女生真会损人,农民怎么了,我以后就是农民。没出息。你有出息。当然,以后我要上师大当老师,做人类的灵魂工程师。呵呵……我一反常态,变得沉默了。武侠早厌烦了,学习倒有点久违了,反而能无由的安心学习起来。
有人频繁的给子撷写情书了。当子撷在我面前晃那一张纸时——小儿科。刚开始她原封不动的退回去,后来多了忙不过来,我就建议交给我帮退,没办法我人心太好了看不了别人为什么事在那受苦。对于这种事我是很来劲的,晚上关了灯,拿到被单里用手电慢慢欣赏,不时狂笑。
秋子,你想考哪一所大学?一天子撷这样问我。农业大学。为什么?我是农民只会种田。又跟我打哈哈。那就华中师大吧!真的?真的!
高三的日子是紧张的,个个都怀着一股劲,向着梦想的大学拼搏。为了这,个个废寝忘食。也许,还真是子撷点化了我,起码是她的影响,让我也知道了什么叫做努力,而更让我吃惊的是,我好像也有了所谓的目标。但,就在考前3天,班主任却把正在为实现目标而忙碌的我叫出了教室,说我妈找我。
参加完高考,大家都在忙着填志愿。子撷这时跑来找我——这几天跑哪去了,考完试就不见人影了,考得什么样,有把握吗,填什么志愿……说话啊,你说呢?你这人,老是这样。不过,我相信你没问题——笑得比我还自信。华中师大。华中师大?又不会跑到哪个农大或师院去吧?不会。好,那说定了。看着她的背影,我心一痛。把填上了华中师大的志愿埋进了行李箱,同时也把我的心埋了进去。一个人提上行李,离开了学校。
一年后,我一个人从南方城市的工地打工回来过年。老爸在去年高考前为我送补品时被车撞的腿,终于有了点感觉,但行走的可能几乎为零,医生说。而小妹,也跟去年的我一样为了自己的梦想而走进了高三。我,作为一个儿子、一个哥哥、一个男人,还能怎么做?总不能让年老体弱的母亲去扛水泥袋吧。
当我再一次提上行李出门时,收到一封信,地址:华中师大——秋子:你又骗了我。你这人,老这样。现在又在哪个角落睡大觉呢?呵呵……我实现了我的梦想,不是吗,秋子?但,在人来人往的缤纷大学校园里,属于我的那个角落,却只有我一个人。秋子,我给你留了位子,但你,为什么没来……
第219篇、白天里的星星
大三那一年,我们宿舍7个光棍一起看上了一个姑娘,我曾亲眼目睹他们搬动桌椅站到宿舍前挤来挤去,拼命地在楼下熙攘的人群里寻找那个令他们朝思暮想的姑娘。我们屋老三本是个搞艺术的,是美术系的高才生,对女人很有鉴赏力的,见他也这么没出息,我心里很有些看不起他。
而我还是老样子,二十几年如一日,吃饭,念书,考试。最近正在为英语过级而忙活,整日生活得毫无秩序。
那女孩子的情形,就算我是木头,也能从老三口中听出个八九分了:大一的新生,人很漂亮,气质优雅而且清纯,据说是难能可贵的美丽。无法想象,偶尔我想。
那一天中午,我刚上完周末的选修课,这帮人窝在宿舍里,打牌,穷聊,异乎寻常地热闹。
“老大,我上午逛街捡了个手机。”老三举起手中的粉色直板手机让我看。
“这肯定是个女孩子的。”我笑着说,“老三要走桃花运了。”
老三在手里把玩这个手机,兴奋地说起他在那家铜锣湾的专卖店里捡到手机的经过。“本想问问是谁丢的手机呢,站了半天也没人睬。算了吧,还是等失主自己打电话找上门来吧。”
“呵呵,老三不愧是党员啊,拾金不昧,值得表扬。”我从小到大好像从没拣到过东西,当然也没拾金不昧的机会了。我们嘻嘻哈哈地准备下去到餐厅吃饭。这时,老三拣到的那部手机突然响了,我们吃了一惊,嗬,这么快!
老三按了接听键,我们也凑过耳朵听。“哇,声音蛮好听的嘛!”老四啧啧称赞。老三回过头,一笑,说,真巧,竟然还是咱们学校的!那女孩说下午过来取。
等待的时光似乎比平时漫长,我们在宿舍里很热烈地讨论这个女孩见了拾金不昧的帅哥会怎么样,或许,正是由于平时的生活太平淡了,所以才期望着有一些浪漫的故事发生。
终于,敲门声如期响起。很轻,但很有韵味,当——当当。
“是女的!”老四在这方面的鉴别能力绝对权威。老五飞身下床,老六早已拉开了门。而他只张望了一下,就卡了壳,缩回头来,竟关上了门,转过脸来,是空前绝后的紧张:“她来了……”
谁?
她们走进来,一前一后,傍晚的小小的房间,悠悠地亮了。我们宿舍的那几个全都呆住了。原来“她”就是拥有“难能可贵美丽”的她!
我也呆愣住了。走在后面的,那个女孩子,我在哪里见过你吗?
没有,一定没有。她长得高而纤细,穿着长及脚踝的裙子。她微笑着,静静地站在那个女孩后面,优雅而沉静,仿佛一株窈窕的垂柳一般。她见我们直直地望着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光洁美丽的脸上泛起红晕,仿佛四月美丽的樱花飘落,拂了一身还满,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一种淡淡的清香。
还是老三的反应比较快,他殷勤地请她们坐,我们也忙着搬椅子,洗水果找零食。她们笑着说原想着手机丢了找不回来了呢,就随便拨拨试试,竟然接通了,拣到它的还是一个学校的同学,真的好巧啊。老三的脸也笑成了一朵花,连声说真巧真巧。我们几个都听出来了这个“巧”字的言外之意,一个个在心里直喊不平,手机怎么不让我们拣着呢?
很自然地,我们都很熟悉了,她告诉我们她叫小晶。我开玩笑说,是不是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晶啊?她笑着说是啊,满天都是小星星。我觉得我真的像我们宿舍的其他哥们儿一样喜欢上她了,真是莫名其妙、不可救药地喜欢。
有时候大家卧谈评论女生的时候,讲的最多的还是小晶,不知为什么,我心里酸酸的。我突然变得早出晚归了,行走在校园里的每一个小径,在任何可能与不可能的地方等她,等她缓缓地优雅地走来,然后再擦肩而过。每一个相遇,我的心都会很剧烈地跳,她不经意的一个微笑一个眼神,都让我觉得有万千含义,让我回想百遍,浮想联翩。
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打听关于小晶的一切,终于在老三口中知道了她的生日以及电话号码,那串号码我早已烂熟于心,可从来没敢拨过,有时候鼓起勇气刚拨一半就再也拨不下去了,我老是害怕,怕我唐突了她,也怕被拒绝,最后连在路上邂逅的美丽也失去。尽管如此,我还是在她生日的前一天第一次逛了给女孩子买礼物的饰品店,那枚缀着水钻的星星发卡,在黑天鹅绒的背景上挂着,发出璀璨的光芒。我又惊又喜,老天真是太眷顾我了,把这枚星星发卡送给她她肯定喜欢。我还清晰地记得她说“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的调皮样子。小晶,哦,晶晶。我把它取下来,到收银台付了款,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心中溢满了欢喜。
我还是在她必经的花坛边边看英语,边有意地等她,装作无意的邂逅。可是我却看到了他,那个陌生的却绝对英俊高大的男孩子,他拥着小晶缓缓走来,那样的爱怜和疼惜。而小晶,我第一次见到,她笑的那样开心,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欣喜、信赖、幸福......所有的,因爱而生的情愫都闪烁在她美丽绝伦的脸上,那久盼的、重逢的喜悦,令她依偎在他怀里,又哭又笑,却无关伤悲。
一刹那间,我的心,稀里哗啦地全都碎了。我的手摸到了那枚星星发卡,坚硬的水钻扎破了我的手指,流出了血,可我却浑然不觉。
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宿舍的,我们老三也并没有像我们预想的那样会和小晶有一些浪漫的进展。那天晚上老三回来醉醺醺的,从他模糊的醉话中我猜想是和小晶有关。果然,第二天老四劝告我说咱们都别想了,人家小晶早都名花有主了。我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那枚扎破我手指的星星发卡收起来,永远不打开,再打开,或许就是我白发苍苍的时候。
毕业后,我留在了这个城市,不知为什么,也许,有什么东西,失落在这里,令我舍不得离去。
一个很冷的午后,我百无聊赖,独自站在街头。满眼的人,阳光惨淡,树叶都要落尽了。
很远的那边,袅袅婷婷地走来一个女子,优雅而轻盈,在都市浮躁的人群中,宛如一只高贵的天鹅。我禁不住看过去。
她走到我近旁的时候,竟愣了一下,是她!她显然认出我了,睫毛轻轻地扑闪一下,温婉地笑了。她的笑,刹那间暖透了整个晚秋。再没有一个女人会笑成她一般满足、幸福、真挚、了无牵绊。
我的心,突然在隔了多年以后,再次的疼痛不已。
后来,我离开了那座让我伤心的城市。回到家乡,结婚生子,过着平淡的生活。有一次,5岁的女儿问我:“爸爸,白天有没有星星呢?”我愣住了,为女儿奇异的想法而震动。
是啊,白天有没有星星呢?
当然有了,但是我们永远看不见它。我突然想起了小晶。
我微微有点苦笑自己,拥有的就是幸福,又何必为一个永远白天看不见的所谓爱情,而去委屈现在的家庭呢。
妻子下班买菜回来,急忙忙地就往厨房奔,张罗我们一家人的晚饭。我心里突然涌出一种莫名的心疼和感动。真正相守一生的爱情,或许就在庸常的烟火和琐碎的柴米油盐中。
我把那枚压在箱底的水钻星星发卡别在妻子鬓边,妻子温暖的笑容像泡在茶水中的野菊花一样舒展开来,那一刻,我看见了妻子眼中的泪光在闪烁。一问,我才知道,原来刚结婚时她就发现了我压在箱底的那枚发卡。妻子举起拳头佯装要打我,我连忙“屈打成招”:“我就是等到找到我最爱的人时才送给她的。”
妻子破涕为笑:“就知道贫嘴!”我突然发现,妻子笑意弯弯的眼中也有两颗亮晶晶的星星,呵呵,那就是我呀!
第220篇、完美追求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好友娶了一位聪慧能干的妻子,他很爱她。可是这位妻子却有个心结,她总嫌弃丈夫过于内向,不会讨好她。另外,让她伤感的是在一场大病之后,她的脸上生了许多黄褐斑。
这位丈夫经多方打听得到一个偏方:在桃花盛开的日子,接一勺满月子时朝正南方向盛开的桃花上的露水,涂在脸上可改变女人的容颜,让她秀丽美艳。
终于盼到桃花盛开的季节,这位丈夫早早地骑车从城里奔向郊外的桃园。待子时一到,他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勺子开始行动。子时一过,他失望到了极点,因为从指南针指定的位置上,仅找到了一朵桃花,可是并没有接到露水。天快蒙蒙亮时,他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
多年过去了,这位丈夫虽每年都这样忙碌,而那勺桃花露却始终没有采集到。但他还在努力,等待着属于他的春天。
妻子看他连一勺桃花露都接不到,便埋怨他无能。但看他年年如此,这位妻子感动了,一改过去的冷淡态度,变得对他体贴和疼爱有加。
在今年桃花盛开的满月之夜她拉住丈夫说:不要再去了!丈夫却说:当初我是为满足你的美丽要求而去,到现在已是为了一份美丽的心情、一种美丽的习惯而去的。
妻子感动了,忙起身说:咱们一起去!
这是令人错愕继而感动的故事。美丽是人人都想要的,当我们心怀一份美好的心愿去追寻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收获了一份生命大礼,这也许正是我们所得到的完美追求。
第221篇、为爱而悄悄放弃
直到坐上南下的火车,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渐行渐远,她的泪终于落了下来。开始和他相爱时,她也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但还是抱有幻想。那时候总以为自己的爱情会和别人的不同,到了最后才发现,所有的故事竟是如此惊人地相似。遇见他时,离他的婚期还有四个月。她在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他找到她,是为了装修结婚的新房。 []
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她眼前出现的这个男人,头发干爽,笑容明朗,眼睛里有童真闪现,开口说话,声音干净而有磁性。他看到的这个女子,素净着一张脸,稍显苍白,说话时嘴角有浅浅地笑意。
目光交错,两个人都暗暗心惊,从前,心里那个模糊的影像,倏然清晰。她只觉得之前空着的心,突然就满了。两天后,他去看设计的效果图。这一次,又吃了一惊,整体风格简洁写意,局部细致熨帖,从里到外丝丝入扣,正是他喜欢的类型。双目对视,彼此心领神会。
两人真的就开始相爱了,频频私下约会,感情如火如荼。虽然是一段见不得阳光的感情,却是她生命里最灿烂的一段时光。深夜里偷偷溜出来,和他一起去赏雪;他带她去西山看迎春花,黄灿灿的迎春花漫山遍野,她在花丛中笑得像个纯真的孩子。即使在屋子里看他做蛋炒饭,她也觉得幸福,油溅得他一身,她快乐地大声尖叫…… []
她能从他的眼睛里感觉到爱。她多么希望自己能留住幸福。
可是婚期既定,四个月后,这段感情如何归属?不管不顾,带着她离开这个城市?可是这里有他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更何况,还有那个已经许诺了婚期的女人,不负责任地一走了之,不是他的处事风格。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男人。
婚期渐近,他一天天消瘦下去,忧心如焚。
一点一滴,她都看在眼里。
终于,在他婚期的前一个星期,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
许多年后的一天,在朋友的聚会上,他喝多了。和朋友们说起当年和她的那段感情,便有人笑他:“那种感情你也当真?摆明了她是在游戏啊,不然她为什么不辞而别?爱就应该坚持下去。”他当场就和那人翻了脸,摔碎了酒瓶,红着眼睛嚷:“你知道什么?她主动离开,是因为不愿意看我那样艰难挣扎,不愿意让我众叛亲离啊……”话没说完,他便当着那么多朋友的面唔唔地哭了。
很久以后,她从朋友那里辗转听到他的这番话,欣然泪落。原来,他一直是懂得她的啊。她想起许多年前读过的一首诗:“许多时候,正是为了爱,才悄悄走开。”
第222篇、初秋细雨
秋雨湿润漂泊天涯的孩子,秋风卷起红烛窗前的思念。
一行字,一曲歌,点点牵挂,飘入你那寂静的梦乡中。
一滴泪,一生情,片片真心,镌刻于永恒的三生石上。
——题记
初秋微凉,一场细雨洗净了凡间的尘埃。而我为何还对那坠落的滴水恋恋不忘?
纷繁漫天飘摇细如牛毛的秋雨,仿佛是你那一滴滴青涩的泪水,温柔地拍打着我静默的脸庞,融进了我的清泪,一起落入沉寂的大地,不留声息。伸出微微发凉的手掌,接住下坠的冰雨,我感到一丝温暖,想象那是你倾心的香吻。
月牙没有露面,没有挂上静静等待的树梢,天空是灰暗的,调节不到安详的气氛,只管秋风不留牵挂的划过,带走了云彩,却又带来了一地清水。
岁月总是拂袖而过,都说白驹过隙,可是现在的我觉得时间是多么的漫长,漫长的足以生出双鬓的白发,足以抹平那汹涌的记忆。一切显得平淡无奇,可是我又不安现状。寂寥的秋夜,黑暗得锁住了点点星光,然而,却锁不住我安静的思念。
漫步在喧哗的街道,广州就是广州,没有一个角落适合我们这些寻觅安静的寄相思于天涯的人呆的。走的每一步,擦肩而过的都是一对对的陌路人。我突然想起了我们牵手的散步,没有过多的语言,只有温暖的手心,和风细雨般的眸子,闪烁在橘黄灯下,告诉我,那是幸福的暖流,一股股注入心窝。
雨滴,淋湿那一夜一夜压不住的思念,化作一曲一曲萦绕耳边的悲歌,或是化作那一个一个轻描淡写的文字,每一个音符,每一个汉字,是又苦又甜的泪水。灯下斟酌着你那张熟悉的脸庞,思量我们那仿佛默定的三生缘,前世多少次的回首,换来了今生一世的迷离。尽管岁月的蹉跎,尽管风雨的滂沱,也隔不断思念的长线,阻不断希望的翅膀。
相遇的温度,是春季的安详,温和细腻;相恋的温度,是夏季的炽热,如火如荼;相知的温度,是秋季的清风,泌人心脾;而相守的温度,是冬季的阳光,暖和干涸的心灵。
第一眼的对望,谱写我们所有的喜怒哀乐,奏成乐章,一曲永恒的歌谣在记忆深处频频跳动。
雨,依然在下,风,依然在吹,而我,在夜半之际,依然清醒。
第223篇、当爱已成往事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第224篇、不要争当“首领”
我和老公爆发了15年来最厉害的一次争吵,我的妹妹也在现场。看着我俩互不相让,声调越来越高,妹妹急出了一头汗。而我和他,谁也不肯后退。终于,他败下阵来,无比愤怒地撕了一张信笺纸,拍在桌子上:“离婚!明天我就租房,我说到做到!”我立刻看一眼他,麻烦了,好像要动真格,我可不能迎面而上。于是,我伸出一只手,对他说:“你想离婚就能离?给我100万,我立刻走人。我去租房子。”“100万?”他瞪大眼睛,忍不住回击我,“给我10万,我立刻出门!”
话音刚落,我和他就放声大笑。妹妹目瞪口呆:“啊?和好了?我的天!你俩吵架的功夫真高。从暴风骤雨到轻风拂面,只是瞬间。”
我笑,妹妹远在千里之外,她还不了解我们的生活。这些年来,无论我和老公争吵的级别有多高,我们都能及时刹车。其实,最初不是这样的。在纸婚年,我和他只要一吵架,就上纲上线,将爱的温情全盘否定。后来,我们长谈了一次,既然决定长相守,就应该用心经营婚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就是不能争当“首领”。如果有一方说狠话,另一方不能计较,原谅他(她)的口不择言。如果有一人后退,另一人不能乘胜追击,一定要给对方台阶。
共同约定了“尚方宝剑”,我们会在争吵高潮来临时自动退让。记得有一次,我和他吵得很凶,我捂住胸口喘息困难。他急忙拿起茶几上削苹果的小刀说:“我把刀拿远点,免得你一气之下杀了我。”
就这样,我们一次次化险为夷。如今,我们都明白,婚姻是一部机器,故障在所难免,也离不开日常的调试与维护。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吗?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两百次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想法。所以,夫妻之间出现争吵并不可怕,婚姻生活不是两军对垒,不需要争当“首领”。只要学会在争吵中低头、妥协与退让,控制不良情绪,就一定能将婚姻危机扼杀在摇篮里,品尝到爱的甜蜜。
第225篇、不想做你的朋友
两个人的争吵最初缘于他借钱给一个买房子的同学。不是她世俗刻薄,而是他自不量力,自己手头没一点积蓄,可为了这个同学,居然四处出面借钱。当然,他找的第一个借钱对象就是她。
她都气晕了,说他脑子一定进水了,上个月的生活费还是她给的。她要他及早撤了这份好心,这年头借钱能把人逼死。他倔得很,说,已经答应同学了。她就自以为聪明地替他出点子如何如何推掉人家,他还是不干。
最后,她说不如掏一千,算是送的吧。他说她不借就算了,他正忙着跟别人借,请不要打扰他。她终于忍无可忍,赌气说,那不如把笔记本电脑卖了。
笔记本电脑是他买给她的,因为她曾说过要是坐在床头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作,那是最幸福的事。她还说过,这个电脑有一种定情的味道,类似于一枚戒指。现在她主动提出卖笔记本,他一下子火了。
于是吵架不再是借不借钱的问题,她说他欠了她感情债,曾顶着太阳去银行给他转账,说他醉酒在大街上拖他回家的事情,深夜里给他弄汤,一勺一勺地喂他,等等。他说以前欠了,以后再也不会欠了。
一开始,吵的时候,两个人火气攻心;吵到最后,双方心凉如水。
笔记本没有卖掉,她还是筹了一笔钱,把事情解决了。他仅有的钱也搭进去了,吃饭都成问题,对这种顽固不化的人,你拿他还能怎么样。
但吵架的过程中,双方都说了很多伤对方的话。难以想象,这话是对方说的,一个人的时候,他们都这样想。想到最后,只有分手。
再见面是在网上,她问他,他在网上给她邮购的一本书,怎么这么久了还没到?他说,那我到书城给你买一本吧。她说,你现在怎么对我好起来了?
他说,因为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朋友的事情一定尽力满足,家人就用不着了。
是的,家人生气的时候,吵得再凶,晚上他还是可以用他的臂弯来哄你,朋友生分了,只有变成陌路。
做他的朋友,可以得到他足够的尊重,因为他义气、守信。他的信条:可以得罪家人,不可以得罪朋友。
以前,她感觉,做他的家人真是委屈,可现在,她明白了,做他的家人也是一种甜蜜,他可以得罪得起你,是因为他相信,你是他的家人。
离开电脑,她伤心得落泪――因为她从骨子里不想做他的朋友。不想!
第226篇、鲜花与玩偶
本州岛最东端的惠尾崎,是个看上去有点陈旧的古董小镇。镇上有两幢小木屋,一白一黄,它们沿街相望,就连规格和设计也完全一样。
白色小屋是鲜花店,店主岛村晴子是位盲姑娘,尽管看不见东西,可她乐善好施,十分要强。她能够根据花朵的不同香味、花瓣的不同形状,准确地将你要买的花递到你手中。赶上花全都卖完了而太阳还没有落山,她就会慢慢打着拍子唱起一首忧伤的情歌,这时候,镇上的人听着她的歌声,就会说:“晴子又在想念斋木啦!”
这个斋木一郎曾是黄色小木屋的主人,小伙子英俊、睿智,靠用通草藤编织手工艺品玩偶而远近闻名。斋木和晴子打小青梅竹马,晴子的眼睛不方便,斋木便时时处处关心照顾晴子,全镇的人都说他俩将来准是一对儿。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呀。三年前的一天,惠尾崎来了辆花花绿绿的大篷车,这是个走街串巷的小马戏团。马戏团没什么惊险刺激的大型节目,但有一个美丽迷人的高个姑娘会跳“蛇娘娘舞”!这位姑娘跳的时候,穿着透明的纱衣,手腕脚腕系着铃铛,脖颈手臂腰上缠着三条花蛇,腰肢款款摆动,就像风中的细柳,三条蛇丝丝地吐着信子,更为美丽的姑娘平添几分妖娆。
斋木当然也到马戏团看了演出。他坐在大篷里最前排,那个妖艳的姑娘跳“蛇娘娘舞”时,总有意无意地朝他跟前凑,有一次手臂上那条蛇的信子还差点吐到他的脸上。
回到家里,斋木就再也静不下心来做他的玩偶了,眼前老是晃着那位耍蛇姑娘的俏脸,她婀娜的身姿,还有勾魂的眼神。就连晴子拿着特意留出的一支百合来送给他,他也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敷衍了几句,完全心不在焉的样子。
终于,几天后的一个黄昏,斋木一郎收拾了几件衣裳,带了点盘缠,跟着那辆大篷车去了远方。
这一去可就是三年,谁也数不清在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孤独的岛村晴子多少次卖错了鲜花,又多少次从梦中哭着醒来。大家只知道,自从斋木不辞而别,善良活泼的晴子变得沉默了,她只在寂寞的时候唱起那首老歌。
斋木跟随马戏团离开故乡,也离开了他曾爱恋着的姑娘。
刚刚开始的日子里,斋木觉得一切还都是那么新鲜,不同的山水风景,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斋木一边为团里打打杂,一边利用自己的精湛手艺,编织一些小玩意儿,送给前来观看演出的人。斋木的手艺实在让人叫绝,不止小孩子,就是大人,也非常希望能得到斋木亲手做的一件玩偶摆在家里作为装饰。所以,很多人追着马戏团连看几场演出,注意力早已从节目转移到斋木的玩偶上。
出现这种情况,斋木心里自然高兴,因为这么一来,他就可以更加心安理得地呆在马戏团了。斋木一直偷偷地喜欢那位耍蛇姑娘,要不是受了她的诱惑,他才不愿背井离乡,四处漂泊呢。耍蛇姑娘名叫仁木悦子,是马戏团的台柱子,人长的很美可是生性放荡,始终没把痴心的斋木放在眼里。斋木一直不敢大胆追求她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马戏团长非常贪财,总想把悦子变成一棵摇钱树,最好哪天嫁给一位财大气粗的公子,他也好大树底下乘凉,跟着享受享受富人的神仙生活。至于斋木嘛,不过一个有点手艺的穷小伙,让他跟团演出已经十分不错了,其他的干脆想也休想。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眼看第三年也就要过去了。斋木整日跟着马戏团东奔西走,不知不觉,在他额头、眼角的皱纹里已悄悄藏下了些尘土。
由于天下大旱,稻田龟裂,老百姓日子过得艰难,马戏团的生意也越来越糟,就连斋木的拿手玩偶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这期间,斋木也曾勇敢地向悦子表白,可每次不是受到悦子的白眼,就是遭到马戏团长的冷嘲热讽。悦子说:“斋木啊,我知道你很喜欢我,可我将来是要过好日子的,你有能力养活我吗?就凭你做的那些小玩意儿?”马戏团长也说:“斋木啊,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们的明星悦子小姐,可她将来是要过好日子的,你有能力养活她吗?就凭你做的那些小玩意儿?再说还有我呢,悦子嫁给你我怎么办?”
斋木听了这些回答,连牙也差点咬碎。说老实话,小伙子此时对悦子的追求早已变成一种赌气式的行为。他何尝没有想起家乡那个温柔善良、愿和他同吃苦共患难的晴子姑娘呢?只是如果就这么回去,别说是晴子和镇上的人,就连他自己,也是万万瞧不起自己的。
斋木狠狠心,在一个夜晚,最后一次问悦子和马戏团长,究竟怎样的条件才能使你们满意?悦子想了想,回答说:“我要十八颗上好的钻石,用它们串成一副晶莹的项链,我好带着它与你成婚。”一旁默不做声的团长拈拈仅有的几根胡须,补充道:“还要十千金币,最好再准备一根上好的拐杖,你没看到吗,我的腰已经越来越弯了。”斋木羞愤难当,转身走入浓重的夜色。
可怜的小伙子定是让鬼迷住了心窍,他盘算着,一定要把钻石、金币和金制手杖这几样东西搞到手,拿去给贪心的悦子和团长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他要回家,恳求晴子姑娘的原谅。
岛村晴子再次得到斋木的消息,是在他关闭玩偶店,远离家乡整整三年的日子。
一位好心的老乡捎了个包裹给晴子,说这是斋木在牢中的最后一个心愿,斋木请求狱长大人万万开恩,准他编织一个小小的玩偶,捎给远方的亲人。狱长恩准了他的请求。
晴子急急地打开包裹,里面掉出一对通草藤编的小人。晴子眼睛虽看不见,可她摸得出,那是一对小夫妻,男的高大,女的小巧。顿时,晴子的泪水就像掉了线的珠子,任谁也劝不住。
第二天一早,整夜未眠的晴子带了几包花籽,就要出门。镇上人纷纷劝她,有的说晴子眼睛不好,不放心她独自远行,也有的说斋木不好,不值得前去探望。可晴子是铁了心的,大家只好合计着为她租了辆马车,送她上路。
一路上晓行夜宿,晴子吃尽了苦头。这天傍晚,她终于到达了本州郡所在地前崆崎,一个月前斋木就是在此地行窃而被人抓获的。晴子顾不得休息辗转来到官府。对她来说,路途的遥远艰辛,比起即将与心爱的人会面,那是远远算不了什么的。
天下的事往往事与愿违。斋木被判监禁三年,期间任何人不得探望。听到这个消息,晴子的心都要碎了。
耍蛇的人有时也会被蛇咬。那天,马戏团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观看,特地从遥远的南方国度购进了一批稀罕的蛇虫。也怪悦子有些托大,还没仔细拔光蛇的毒牙,就挽着它们上了戏台。等到人们手忙脚乱地把她从台上抬下来,只发现她的腰间有两个细细的牙痕。
万幸的是,悦子没有死,可她再也不能跳风情万种的“蛇娘娘舞”了,因为毒素残留在体内不能全部清除,悦子瘫痪在床上,连饮食都离不开别人的照顾。
马戏团是个不养闲人的地方,所以,团长很实际地找到悦子,给了她一笔钱,还对她说:“悦子啊,我是很想帮你的,可一个萝卜一个坑呀,你就多多保重吧。”
悦子的心凉了半截,她只能留下来,呆在前崆崎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想起斋木对自己的种种好处,再比较马戏团“过河拆桥”的做法,心里很是伤心。
如果想要根除残毒,非一种蜜不可,这种蜜又必须得是蜜蜂采自一日花酿成。一日花的花瓣呈心型,秀丽典雅,香气清新,因朝开暮谢而得名。有人告诉悦子,离监狱不远,有个小小的花圃,那儿种着很多一日花。
悦子当然知道,不久前斋木为了实现她提出的条件去偷,结果被判入狱。现在自己变成了这样,不知斋木会怎么对待自己。悦子让人抬着找到花圃,找到了种花人,一位美丽的姑娘。悦子向她倾诉了自己的经历,希望能就近住下来。姑娘想了想,像是想起了什么,有点伤心的样子,但始终没说什么,收拾出一个小房间,收留了悦子。这位姑娘就是晴子,她知道,眼前向自己求助的人正是三年前那位会跳“蛇娘娘舞”的姑娘。
再说牢中的斋木,自从当年离家就与晴子失去联系,虽说入狱前曾托人给她捎去一件小玩偶,但再也没有了回音。牢中的日子苦啊,斋木渐渐地有些消沉。可有天傍晚放风的时候,他突然闻到了缕缕花香,这香气自高墙外传来,淡淡的却又那般熟悉,有百合、茉莉,还有一日花,斋木觉得蹊跷,监狱地势偏远,按说不该有如此芬芳的花香,心底却愈发地思念起晴子来。
转眼又是三年,这天上午,有人通知斋木可以出狱了。斋木心情复杂,收拾好东西,缓缓走出监狱大门。
眼前景象使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和煦的阳光下,不远的地方简直就是一片花的海洋,一位姑娘靠坐在藤椅上,是自己迷恋过的仁木悦子,旁边一位更让他吃惊不已,竟是日思夜想的晴子。
斋木的眼泪流了下来,他从怀中掏出一串项链,这串项链并不是钻石的,而是他自己亲手编织的。斋木没有迟疑,径直朝晴子站的地方走去。
第227篇、真情:爱你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
采写:记者毕云 通讯员陈青枝
讲述:雨帆(化名)
性别:男
年龄:27岁
职业:经营一家网络公司
那天中午,雨帆(化名)在电话里说,他刚刚接到医院的诊断结果:胃癌晚期,而且癌细胞已扩散到其他器官。现在他正在母校华中科技大学,想吃一顿学校食堂的饭,体验一下曾经快乐的学生时光。
我本能地问他多大年纪、是否结婚。他语气缓缓地说:27岁,未婚。
接完他的电话,我的心情顿时黯淡下来。我想,下午的谈话一定会很沉闷。
那天下午,天是阴的,风是冷的,不时有几只不知名的水鸟在湖上起起落落,发出几声寂寥的鸣叫,我们坐在东湖边,脚与湖水间只有一层木板的距离,湖水在脚下一浪接一浪地拍打着木板,从木板缝隙里冒出的寒意,令人由脚底直凉到心里。
本是想挑个风景优美、视野开阔的好地方来舒缓一下雨帆的心情,哪知适得其反,这种“冷水寒鸦”的气氛似乎更营造了几分悲凉。
那天下午的谈话果然很沉闷,雨帆的思维很散乱,而且经常处于停滞、发呆的状态,我以为是因为诊断结果对他的沉重打击,但他说性格如此:“我朋友都说我太冷静了,冷静到了近乎冷酷的地步!也许正是这样的性格,让我事业小有成就!”
雨帆讲了整整一下午,讲的基本上是他与三个女孩的交往,他想让我写出来的只是最后那一段恋情,但我认为前两个女孩对他有很深的影响,便记录下他的三段情感经历。
她背叛了我的爱
我和美美(化名)高中相恋了三年。早恋是不应该提倡的,但奇怪的是,谈恋爱没影响到我的成绩,我以很高的分数考上了武汉一所著名的大学,读的是炙手可热的专业。
美美的高考分数连一所最差的大专也上不了。她的家境不如我家,为了缩小与恋人的差距,我逼着父母动用了所有的社会关系,最终总算将她送进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告诫我:“将来谁知道会怎么样呢?”单纯的我将爱情看得无比神圣,哪会想到还有其他的可能。我家甚至为我们毕业后回家乡进哪个单位都设计好了。
开学不到三个月,美美就带着一个男生来武汉看我。走的时候说钱被偷了,我把身上所有的生活费近2000块钱全给了她。回北京后她才告诉我,同来的那个男生是她的新男友,她提出和我分手。
一股热血直冲脑门,我身无分文,找同学借了200块钱,就冲到了北京。我在美美的学校呆了四天,没吃、没喝、没睡,心里憋着一股气,似乎感觉不到饥饿和困倦。北京的冬天很冷,最后那天晚上,我在美美的宿舍楼下站了一宿,天亮时,看到她宿舍灯一亮,我就打电话找她,她冷冷地说:“我们不可能了!”
我说:“好吧,我回去。”可我哪有回程的车费?所幸遇到了一位老乡,向他借了路费才买了一张硬座票。
雨帆冷冷地一笑,说:“你们一定想不到我也有这样冲动的时候吧?这种事情如果是发生在今天,我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当时,我除了愤怒就是绝望。在火车上的那一夜,我想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回校后,我一头扎进学习。整个大学时光,我没有接触任何女孩。我以优秀的成绩毕业,顺利应聘到一家网络公司,月薪六七千元,这在当时应该算很高的,这也是我事业的起点。
我载不起她的爱
做网络工程的,工作强度大,但生活不规律,我像个独行侠一样自由生活着。平时很少逛商场,但一到商场就直奔名品柜,花钱如流水,几千块钱的衣服一买就是几套。我就是在买衣服时认识佳佳(化名)的。
佳佳在汉口一家大商场的名牌男装柜当售货员。那天,我一口气在她那里买了7000多块钱的衣服,她似乎带着心疼还有疑惑,问我为什么一下子买那么多,我冷冷地说:“我愿意,你管不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在想:这个傻女孩真善良,换了别的售货员碰到这样的主顾,高兴还来不及呢。
后来我又去佳佳的柜台买过几次衣服,我们就这样熟络起来。但我心中早就没有了激情,我和佳佳只是很平淡地相处着。
我知道佳佳很爱我,她一个月的工资也就500多元,有一次她花150元给我买了一件衬衣,那件衬衣我只穿过一次,但我一直保存着没有扔。我给佳佳的钱,她从来只用来给我买东西,她就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女孩。
佳佳曾经给我看过她两年以来写的日记,上面密密麻麻全写着她对我的爱。但没办法,我心中毫无激情。
我问雨帆,佳佳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为什么引不起他的爱意,他叹了一口气。
说实在的,佳佳还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人长得很漂亮,心地善良,性格又好。后来,她为了有更自由的时间照顾家庭,从商场辞职了,自己做服装生意。可我对她就是没感觉。
长这么大,我觉得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佳佳了。
诊断结果出来后,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佳佳,她在电话里哭了。今天一大早,她突然拎着行李出现在我宿舍门口,说是要跟我结婚。我坚决不同意,并冷酷地对她说:“你多傻呀!我不爱你,我爱的是别人!”
用生命呼唤的爱
人的感觉真的是说不清楚,雨帆不爱年轻、漂亮、性格又好的佳佳,却爱上各方面条件都不如佳佳的欣欣(化名)。
我是因为业务关系认识欣欣的,当时她在一个网吧里做收银员。一来二往的,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了她。欣欣不漂亮,比我还大4岁,只有高中毕业,工作也不稳定。但对我来说,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我被她深深吸引了。
雨帆的眼睛变得迷离起来,望着东湖的远处重重的吐出一口烟圈,或许他在思考着怎么样才能把他对那个女孩的爱表达得更清楚。
也许是因为自卑心理,欣欣始终都不相信我真心爱她。她总吵着要到我住的地方去看看,我坚决不让,于是她怀疑我跟以前的女友住在一起。
我也觉得有些不解,既然在谈恋爱,为什么坚决不让女朋友光顾自己的宿舍呢?雨帆表情淡淡地解释这个问题。
其实,事实很简单。我的宿舍里根本没有任何秘密,做我们这行的,宿舍只是一个用来睡觉的窝,很乱。我跟一个同行合租一套房子,我们有约在先,要谈恋爱到外面去,谁也别想带女朋友进来干扰另一个室友的生活。我对欣欣说过,她并不相信我,她认为我这个解释太牵强。
后来,那个同行打破了约定,有个夜晚,我出差回来,进不了门,只能住宾馆,第二天我一气之下把他赶了出去,我就独租那套房。按说,欣欣要去看我的宿舍、甚至住下都很方便的,可是我就是不喜欢女孩子这样控制一个男人,我喜欢自在。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看到欣欣每天背着一个很大的包来上班,我觉得很奇怪。当我发现里面是些日常生活用品时,我觉得更奇怪了。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她是随时等着我邀她到我的宿舍去住,但我没有。我不喜欢还没结婚两人就没有各自的空间。
但我是爱欣欣的,甚至跟她结婚的事我都计划好了,房子也买了,我打算在年底带她回老家拜见我父母后就结婚。我一再明确地告诉欣欣,我跟她交往是为了结婚,并不只是玩玩,可她似乎对我没有信心。
一个星期以前,欣欣突然从我的世界消失了,只发来一条手机短信:“我不再相信你了,也不再爱你了!”我找了她的几个好友,她们都不告诉我欣欣的下落,她们也跟欣欣一样怀疑我的感情。找不到欣欣,我的心仿佛被掏空了。
我问雨帆:“她知道你的病情吗?”他苦笑一下,说:“她应该是不知道的。就是我当面告诉她了,她也不会相信,她一定以为我是骗她。”
现在想想,欣欣对我产生误会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长期不能陪她,只能每天按时打三个电话问候一下。
我对她说过,我拼命工作,就是为了让她以后生活得更好,但她说只想我多陪陪她,还说只要跟我在一起再清苦也无所谓。
上个星期,天气突然变冷,我真为欣欣担心,她走的时候可什么都没带呀。我找到她的室友,交给她一张金卡,托她转告欣欣:“自己去买衣服穿,千万别冻着了!”
我很牵挂她,整晚都在想她。
我问雨帆,如果找到了欣欣,会不会将病情告诉她,他摇摇头:“绝不!”他说只是想看她一眼,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记者手记--生命太匆匆
楚天都市报记者/毕云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雨帆虽然没有朱自清那样的诗情,一定也在心里不甘地叹息:“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吧?”
生命,在往前看的时候,是漫长的,一个孩子会盼着自己快快长大,长到爸爸妈妈那么大会是什么样呢;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又觉得太短,一切都太匆匆,还有那么多的事没来得及做啊!
雨帆还有多少事没来得及做啊:他是家中独子,还没让父母享受含饴弄孙的天伦之乐;他的事业还在发展……这些他似乎都无所谓,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是,向佳佳说声“对不起”,向欣欣说声“真的很爱你”。
有那么多东西虎视眈眈地威胁着生命,天灾、人祸、疾病,都会让人无奈地感受生命的无常,生命真的是最挥霍不起的一件珍贵东西,趁一切还来得及的时候,孝敬长辈,珍惜爱人,做该做的事……当到了往后看的时候,会少一些遗憾。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
还好,一切都过去了。
第228篇、五十年的思念
我曾经两次听过廖静文做的报告,一次在初中,一次在高中。两次演讲的内容我记不得了,惟一有印象的是廖静文提到徐悲鸿时哽咽的语调。我那时太小,不理解这种感情。
十几年后的2002年,我又见到了廖静文女士,她的外表让我吃惊。她已年过八旬,但头发依然乌黑浓密,皮肤很好很白,五官仍如她年轻时一样清秀。廖静文穿了一件紫色上衣,我说好看,她有些羞涩:“悲鸿最喜欢紫色,我就常常穿紫色的衣服。”
廖静文的听力很不好,戴着助听器还需要我大声而缓慢地讲话,有时候一句话要重复好几遍。但她的记忆力很好,思路清晰。每一件事都从头讲起,娓娓道来。
1945年底,廖静文和徐悲鸿结婚前,徐悲鸿为了和蒋碧薇解除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答应给蒋碧薇100万元和100幅画,为此徐悲鸿拼命工作,终于积劳成疾。廖静文认为,没有那一段日子的操劳,徐悲鸿后来也不会英年早逝。所以提起蒋碧薇,廖静文那么温婉的一个人也显出了愤怒与不屑。
徐悲鸿去世的时候,廖静文只有30岁,一个年轻的女人独自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再有新的情感是很正常的事。但我决定不去触及那一部分,出于对廖静文的尊敬,也出于对徐悲鸿的尊敬。但是她主动谈起了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感情经历。当时我只是问她,这一生有没有遗憾。我的意思是,她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徐悲鸿,自己的理想并没有实现,是不是感到遗憾。没想到她说,是有遗憾,而这份遗憾竟是一段徐悲鸿以外的情感经历。
在一次外出的火车上,廖静文和她的孩子们结识了一个年轻的解放军军官。孩子们很喜欢这个高大英俊的叔叔,而他也对廖静文产生了好感,于是,他和她们一家成了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他终于鼓足勇气向她表明爱意。廖静文被他的真诚感动,接受了他的感情,但是,她也一再强调,徐悲鸿永远活在她的心中。他表示理解,于是,他们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廖静文对徐悲鸿的思念与日俱增,她感觉对方并没有像承诺的那样,理解并尊重她对悲鸿的感情。在失望中,他们离婚了。
廖静文声音颤抖地说:“我今天很坦率地告诉你,这就是我一生最遗憾的一件事。”
我做过很多采访,无论面对谁、听着什么样的故事,我都能保持平静、客观,而此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如果真的有黄泉,百年之后我和悲鸿能再见面,我要哭着把头靠在他的胸前,向他诉说这五十年来我对他的思念。”
我被这样一份伟大的爱情深深地感动了。
第229篇、蒙尘的手链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
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不行,太便宜了。”“就这个价了。”“再加一点吧。”“不加了!”“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
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
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第230篇、感谢你,我的蓝颜知己
和阿文有过一段那样的经历之后,我渐渐理解了女人的婚外情。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按部就班地走着一个寻常女人必经的历程,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老公一直从事技术工作,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且整日忙于工作,很少顾及家庭,或许这是技术人员的通病吧,理智多一些,感情却欠缺。我们从恋爱到婚后,似乎一直是我一个人在经营着我们的爱情和婚姻。
不过,因为我心里有着对他的深爱,就从未感到委屈和后悔,而是把小我一岁的老公当作弟弟一般宠着,盼望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一天天成熟起来,成为一个知道用心呵护我们母子的好老公、好父亲。
那年,儿子两岁,老公单位实行竞争上岗,老公很有把握地认为勤勤恳恳工作了多年、业务又出类拔萃的他,一定能够竞争上技术部副主任一职。结果却出人预料,某领导那位技术平平的上门女婿当选了。
年轻气盛的老公很是不服,在单位又不好说什么,回到家里就尽情发泄,向我诉说着他的怀才不遇,抱怨着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平。
我理解老公,看他苦闷的样子,我好心疼。每次我都会耐心地劝慰他:“来日方长,你还这么年轻,明年咱再去竞争。”
“我还年轻?人家比我还小两岁呢!都怪我自己,没有一个好……”老公欲言又止,忿忿不平地叹着气。
我知道,他是羡慕人家有个有权势的老丈人。
“其实,事业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可以把重心转向家庭、偏向孩子一些,那样,你说不定比现在快乐得多。”我说。
“你这是什么话!你想让我做一个只会做饭、看孩子的庸男人?唉,你知道什么呀!”老公一副知音难觅的悲愤模样,我只好闭嘴。
那之后,老公对我、对孩子、对这个家有了很多的抱怨和看不惯,对婚姻的不满在他的言行中一天天地流露出来。我知道,这源于他的心理不平衡,如果他不是娶了我,而是娶有权或有钱人家的千金,他可能就会有个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好前程。
对丈夫忍让的时间久了,我也觉得委屈,我们便开始吵架,甚至他会在儿子面前出手打我,吓得儿子哇哇大哭。我的心一天天寒了下去,对老公一次次失望。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暗自流泪:为什么我嫁了这样一个不知疼我、爱我的暴躁老公?
儿子大一些时,送到了幼儿园,我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倒没有想出人头地,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在工作中找到一些乐趣,不让自己深陷在了无生机的婚姻苦闷里。
在每日的忙忙碌碌中,我竟发现我的同事阿文时不时地向我投来关注的目光。开始我并没在意,后来,阿文常常来我的办公室,找各种借口与我聊天,帮我做些事。我们聊得最多的是各自的孩子,因为两个孩子同龄,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小玩伴。
其实,有时候,婚姻不幸福的女人伪装得再巧妙,也难免会露出破绽。我不知道阿文是出于什么用心来接近我的,我算不上漂亮,更不风骚,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三十岁女人。
虽然内心有戒备,但对阿文没有太多的反感,大家在一起聊聊天,说说笑笑的,我甚至感受到了那份久违的快乐心情。
有时,阿文出差,办公室里没有了阿文的身影和笑声,我的心竟有些空落,待自己觉察到,心一下子变得慌乱:大家只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又都是早已婚嫁的成年人,不可以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我常强迫自己不去想阿文,但却适得其反,心里有一份真真切切的牵挂。
阿文出差回来,急急地冲进我的办公室,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低低地说了一声:“我好想你!”我的心一下子像被击中了,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
我和阿文不远不近地牵挂着,时光轻快地过去。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听多了阿文的赞赏和鼓励,我多了一些自信,我开始发现自己有许多优点,而不是像老公抱怨的那样一无是处。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的工作业绩在同事中是最出色的。每天开开心心、忙忙碌碌的我,好像又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节,洒脱而自信,和以前的我简直判若两人。就连很少关注我的老公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有时也会对我行上一会儿注目礼。
我想我是应该感谢阿文的,是他改变了我的性格,改变了我后来的生活。
有时我想,如果我和阿文能永远保持这样一种情谊,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不影响各自的家庭,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只是淡淡的牵挂,淡淡的喜悦,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等我们年老时,也会是一种甜甜的回味啊!
只是,看多了一些婚外情故事,最后都流于俗套,很少有一个尽善尽美的结局:有的落得个家庭破碎,有的留给女人的是无尽的悔恨和苦泪……而每每想起这些,我的心就会涌起隐隐的不安。我不想受伤害,更不想去伤害各自无辜的伴侣。
一次,我陪阿文去他家闲置的平房小院摘红枣,阿文注视着我,动情地说:“馨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阿文叹了口气:“我真想把你吃掉,可是,我,我不忍心伤害你。”我的心里暖暖的。阿文给我的竟是一份纯纯的感情,我好庆幸、好欣慰!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公心态慢慢平和,竟越来越多地关心起我来。不再下了班没事做耗在单位不回家,也不再三天两头地出去喝酒聚会,真的把生活的重心偏向了家庭,偏向了我和儿子。
一天老公感慨说:“以前我真傻,把精力白白浪费在无聊的名利之争上,是少了根筋。人生在世,重要的是有一份快乐的心情。好长时间来,我对你和孩子关心不够,你不会怪我吧?以后我会做一个好男人,照顾你们娘儿俩。”
听着老公的话,我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个被我宠了好几年的小弟弟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毕竟是我爱了近十年的人,我和老公多了一些心与心的交流,我们很快又找回了恋爱时的感觉。
有时,我会故意逗老公:“幸亏你及时悔悟,我差点就不要你啦!”老公一脸的可怜样儿:“我知道。都怪我不知珍惜,差点失去你哦!”听得我心里酸酸的。也许,他知道些什么,只是不愿意向我说起。
后来,和阿文谈起,阿文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祝贺你,馨欣,看到你们幸福快乐,我也高兴!你本来就是属于他和孩子的,你的心永远也离不开他们,就像我一直不忍心背弃家庭一样。”
我和阿文相视而笑。虽然心里有些伤感,但我知道,我们理智的选择是正确的,没有人受到伤害,就是最好的结局。
那份感情渐渐平淡,我和阿文依然是同事。偶尔,我会想起以前的岁月,对阿文,我的心里只有说不尽的感激。
谢谢你,阿文!
第231篇、四十五岁的初恋—卢梭与乌德托夫人恋爱
四十四、五岁这两年,名震欧洲的卢梭住在埃皮奈夫人送给他的别墅里。别墅就在巴黎近郊,景色宜人,正符合卢梭抛离都市归向自然的志趣。他在感到万事如意,无所企求的时候,回忆大半生的道路,忽然发现自己已入暮年,浑身病痛,心灵所渴望的幸福,从来不曾得到过。于是出现了强烈的空虚感和对于青春热情的渴望。他多么希望自己依然年轻,多么希望自己能够真正享有一次如疯如狂的爱情。带着这种对于纯朴爱情的向往,他开始构思他唯一的长篇小说《新爱洛伊斯》
(
我把此前的《爱弥儿》看作哲学著作而不看作小说
)
,以期在他虚构的世界中,得到自然之美和人性之美的陶醉,他像一个十七八岁的情种那样纵笔挥写,不知要发泄到什么程度才能收敛。
正在这时,乌德托夫人光焰夺目地出现在卢梭面前。
乌德托夫人的父亲、兄弟,都是很有身份的人,丈夫是宫廷近卫队军官,卢梭早就跟她认识。卢梭还认识她的情夫圣朗拜尔,这位日后以长诗《咏四季》出名的诗人,当时是一位军官,在外服役。乌德托夫人是为了向卢梭报告圣朗拜尔的消息才来拜访的。这次拜访充满了情趣。但并未留下特别的痕迹,直到第二年,乌德托夫人才第二次来访,这次拜访才对卢梭构成了强大的冲击。
这一年,乌德托夫人
27
岁。据《忏悔录》的描述,她说不上美,脸上还有麻子,皮肤又不细腻,眼睛近视,眼型有点太圆。可是她又活泼又温柔,娇小玲珑,亲亲热热,这正是最能打动一个中年男子的气质和风韵。卢梭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正在写的小说中的主人公朱丽的形象。乌德托夫人热情地谈论自己的情夫,表现出强大的爱情感染力。卢梭终于把她与理想中的美丽女性朱丽合而为一了。“我听着她说话,感到自己在她身边,竟幸福得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抖起来,这是我在别的女人身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在我们两人都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她用她对情人所表现的全部爱情,激发起我对她的爱情来了。”
在乌德托夫人走后,卢梭意识到自己心里发生了某种变化,同时感到自己的这种感情是很不幸的。不久,乌德托夫人又一次来访,卢梭被邪念和羞涩压得喘不过气来,在她面前直发抖,既不敢开口,也不敢抬头看她,心中的慌乱无法形容。他只好向她坦露自己的心情。乌德托夫人以极大的敬意和温存怜悯他的痴情,有时还给一点责备。卢梭于是也自责起来,“我把所有强有力的理由都找来帮助我扼杀我这份爱情。我的操守呀、我的感情呀、我的原则呀、可羞可耻呀、不忠不义呀。最后还有个理由:以我这样的年纪,还让最荒唐的热情燃烧起来,而且对方已经心有所恋,既不能对我的爱有所回报,又不能让我保留任何希望,未免太惹人笑话了。而且这样荒唐的热情不但不能由坚持而得到任何好处,反而变得一天比一天更苦痛难堪。”
可是乌德托夫人的心早就给了圣朗拜尔,在她
83
岁的人生中,她与圣朗拜尔相依相恋
50
年。尽管她对卢梭非常尊敬,也能理解他的火热感情,可是她对圣朗拜尔的坚贞之情不允许她另有所依,凡是最缠绵的友情所能给予的,她都尽情给予卢梭,任何使她失节的事,她都坚决打住。那段时间,她常常来看卢梭,卢梭也常常去看她,可谓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有一天晚上,在乌德托夫人住所两人面对面地用过晚餐之后,我们就到花园里,在美丽的月色下散步。这花园的深处有个相当大的剪修过的树林,我们穿过树林去找一个幽美的树丛,树丛里还创造了一挂瀑布点缀着,这是我给她出的主意,永世难忘的无邪与享受的回忆啊
!
就是在这树丛里,我和她坐在一片细草地上,头上是一棵花儿盛开的槐树,为着表达我心头的感情,我找到了真正无愧于这种感情的语言。这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达到崇高的境地——如果人们可以把最缠绵,最热烈的爱情所能融进男人心灵的那种亲切而又富有魅力的东西称为崇高的话,我在她的膝下流下了多少令人心碎的眼泪啊
! 我又使她情不自禁地流了多少这样的眼泪啊 ! 最后在一阵不由自主的激动之中,她叫道:‘不,从来没有像你这样可爱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情人像你这样爱过 ! 可是,你的朋友圣朗拜尔在叫着我们,我的心是不能爱两次的。’我一声长叹,就不说话了;我拥抱她——这是一次怎样的拥抱啊 ! 但是,仅此而已。” !我又使她情不自禁地流了多少这样的眼泪啊!最后在一阵不由自主的激动之中,她叫道:‘不,从来没有像你这样可爱的人,从来没有一个情人像你这样爱过!可是,你的朋友圣朗拜尔在叫着我们,我的心是不能爱两次的。’我一声长叹,就不说话了;我拥抱她——这是一次怎样的拥抱啊!但是,仅此而已。”
“她独自一人生活着,也就是说,远离她的情人和丈夫,已经有 6 个月了。我差不多天天都去看她,而且爱神始终伴随着我们也已经 3 个月了。我们时常先面对面地用过晚餐,然后两人到树丛深处,在那月光之下,经过两小时最热烈最缠绵的私语之后,她又在半夜里离开树丛和朋友的怀抱,身和心都和来时一样无暇,一样纯洁。” 卢梭经历这段奇妙情感,既有巨大的收获,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主要的收获当然是他把这段恋情以诗意的笔触写进了书信体长篇小说《新爱洛伊斯》,书中对于率真感情的崇拜和对于纯朴自然的向往,感动了整个法国上流社会,使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 卢梭所付出的代价是受到上流社会的一致攻击,首先是引起了乌德托夫人的嫂嫂埃皮奈夫人的妒忌,两人终于闹翻了,卢梭搬出了埃皮奈夫人赠送的别墅。埃皮奈夫人还把这事添油加醋地函告给圣朗拜尔,迫使乌德托夫人跟卢梭中断了来往。后来,虽然乌德托夫人还陪圣朗拜尔来拜访过卢梭,但是,“我发现乌德托夫人对我的态度大大改变了……我发现她心不在焉,左右为难的样子。我感觉到她已经不再喜欢跟我在一起了……她向我索回她的信,我就把她的信全部还给她了……她对我说,她把我的信全烧了……”。 一场如火的恋情竟然结束得如此寒凉。 卢梭为什么在人届中年时,才第一次在乌德托夫人这里产生了真正的恋情呢 ? 卢梭在其青年时代没有获得爱情的机会和心境,他作为一个四处飘泊的人,他最关心的是他的前途而不是爱情。华伦夫人年长他 12 岁,把他看作一个天才的少年而收养他,他喊她为妈妈,把她看作再生母亲、救主、姐姐、保护人,最后才兼看作情人。他们之间不存在平等关系,而爱情是绝对要求平等的。 在对乌德托夫人产生恋情时,卢梭已与戴丽丝同居多年。戴丽丝是个没有文化的俾女,虽然心地善良,能与卢梭相依为命,但两人之间不存在相互的理解和交流,也是一种不平等关系。 而他与乌德托夫人深交时,他已经跻身于文化名流之列,再也无需为个人前途操心,乌德托夫人以其高贵的气质,良好的修养,温柔的性格博得了卢梭的尊敬,而她对卢梭也有着同样的尊敬和理解,她是第一个在感情和身份上平等待卢梭的贵妇人,也是唯一的一个。 正是这种平等,使得卢梭忘记了自己的底层人身份,忘记了社会的偏见和束缚,能够完全陶醉在情人的怀抱里。也许这种平等多少带有一点虚幻色彩,这就更加刺激得卢梭要全身心地投入,以便那饱受压抑和侮辱的底层人的心灵能够获得真切实在的轻松和解放。 如果结合卢梭的传人,《红与黑》中底层人于连,通过对贵族夫人和小姐的征服求得心灵的轻松和解放的故事来理解卢梭,也许更为方便。于连最后失败了,卢梭实际上也失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女人并没有强烈的节操观念,而乌德托夫人决意不肯委身于卢梭,也许正因为她的内心深处并未真的与卢梭平等。卢梭把他的失败解释为“双方为义务、为荣誉、为爱情、为友谊作出的罕见的痛苦的牺牲”,似乎正暗含着这样的结论。乌德托夫人跟圣朗拜尔相好不会影响声誉,跟卢梭相好就会有声誉之虞。虽然卢梭并未如愿,可是上流社会已经就此对卢梭作出了许多攻击,这说明上流社会是不允许这种平等的。 第二个原因说起来很简单,对于那些热烈的生命来说,一旦意识到自己已入暮年,都会出现青春激情的重现,这可以看作是生命的回光返照。而这种激情的最集中最强烈的表现,当然就是爱情。 80 岁的歌德曾经疯疯颠颠地爱上了一位 18 岁的姑娘,卢梭这回的恋情正与歌德相同。 80岁的歌德曾经疯疯颠颠地爱上了一位18岁的姑娘,卢梭这回的恋情正与歌德相同。
1993 年春天,写于鄱阳湖边蒲塘庙
第232篇、与男同事共度出差时光
芳龄24岁的陶欣欣不仅人长得美丽端庄,还是某名牌大学英语系的高材生。从学校到公司,追过她的男人不下两打。欣欣是个事业心很强的女孩,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她无暇去顾及爱情,而且她也绝不会随便嫁给一个平庸的人。
丰富的工作经历使年龄不大的陶欣欣显得格外成熟淡定,对所有的男性都有一种若即若离的冷漠感。因为不甘心做个“花瓶”式的人物,她跳槽到一家IT制造企业,主要负责采购工作。
欣欣的专业能力和创意都很出色,也很善于组织运用资源和外部力量,有时甚至比老板想得更多更周全。不久后,公司与沈阳一家供应商有个重要谈判,老板便放心地派她和另一名业务骨干于皓前往,老板的算盘是这样打的:于皓能言善辩、咄咄逼人,会先在气势上胜对方一筹,这样他们的起价就不会太高;陶欣欣不动声色,却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刻后发制人,最后大获全胜。
可结果出乎老板意料,成交的价格仅比他定的最高限价低一点点,令他大为不满。盘问了半天他才明白过来:“冷美人”陶欣欣平时跟男同事就缺乏交流,出差途中更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一路上除了登机、取行李、办住宿手续时两人聊了有限的几句外,其它时间,陶欣欣不是若有所思地望着舷窗外,就是在闭目养神,或是翻着一本画报。直到走进谈判会场前,于皓找陶欣欣商量对策时,她依然是淡淡的,让于皓误以为她已胸有成竹。
谈判一开始精明的对方并没有开口报价,却迂回试探想知道他们可以接受什么样的价格。敏感的欣欣当然察觉了,她正沉默着考虑斡旋的策略,那边性急的于皓误以为她被对方的问题难住了,忙抢先解释,一下子就陷进了人家的圈套。结果,陶欣欣再冷静、沉着、再足智多谋,也无力回天,只好接受了那个显然是偏高了的价格。
第233篇、为爱疯狂我纵火泄愤
有人说为了爱而爱是神,为了被爱而爱是人。当一个女人付出了全部的爱,却遭受始乱终弃时,往往会表现出极端的不冷静,甚至因此走上犯罪道路。服刑人员茵琳的犯罪经历正好验证了这一切。疯狂的泄愤之后,是失去自由的代价,其中的千般滋味耐人寻味……
采访人物:茵琳,26岁
在娇生惯养中长大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母亲在37岁那年才生下了我,而父亲那时已经40岁了。中年得女,父母自然是喜出望外,我理所当然地成为他们的掌上明珠。
父母对我宠爱备至,在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成长氛围中,使我的性格中多了几分娇宠与任性。记得我念初中时,看到别的同学穿了一件红色的皮夹克,就要父母也为我买一件。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事,一件皮夹克要五六千元,而我父母那时所在的企业不景气,常常几个月发不出工资来,他们是靠业余时间打零工才勉强维持生活的。可我不管这些,硬向父母要皮夹克,虽然家里生活有难处,可父母最终还是拗不过我,满足了我的无理要求。后来我才知道,买衣服的钱是母亲当了结婚戒指才凑上的,而那枚戒指是母亲最心爱的东西。
现在回头想想,我从来都是恣意地向父母索取着他们的爱,而他们无原则的溺爱其实是害了我,这也为我日后闯下大祸埋下了祸根。
爱上小偷之子
父母常说,我是他们的孽债,从小到大都让他们操心。中学时代,我与同桌强悄悄恋爱了。我和强小的时候就认识,小学时我们就是同班同学,上中学后我们又成了同桌。强的父亲因盗窃罪被判了刑,其父入狱后,他母亲也改嫁了,强是由他奶奶一手养大的。在那种环境下生活,形成了强自卑的性格,平时寡言少语,甚至别人欺负他时,他也不知道反抗。而我又是那种见不得人挨欺负的人,当别人欺负强时,我总是出面护着他,为他与别人争辩,久而久之,我和强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
而真正促使我和强将恋情明朗化的,竟是老师和家长对这件事的反对。当班主任老师发现我和强走得很近时,就在班级里大谈早恋的害处,她这么一说,反而激起了我的逆反心理,我和强竟在校园里公开成双入对地出入。班主任一看不行,就找我的父母谈话,让其劝说我,这样做反而坚定了我和强处朋友的决心。
没有亲人祝福的婚礼
对于我和强的婚事,家里没有人支持。在他们的眼里,强是个穷光蛋,也没有多少文化,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他都配不上我。母亲甚至不止一次流着泪问我:“强到底哪儿好,让你不惜与全家人为敌,也要坚持和他处朋友?”家里人的坚决反对,也曾让我伤心过一阵,可那时,我就像中了邪一样,疯狂地爱着强。我固执地认为,爱情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哪怕是以亲情为代价都在所不惜,却从未认真地想过,那个人到底值不值得我付出这样大的代价。
在我22岁那年,我和强结婚了,由于娘家人一直反对我们的婚事,所以结婚时他们没有到场,强家里也没有什么亲戚,婚礼的场面显得有些冷清,只有几名同事、朋友参加。可以说,我的婚礼是在没有亲人的祝福中进行的。
父母虽然不同意我们的婚事,但我结婚时,他们还是拿出一万元钱,让我买些日常用品。这辈子我也忘不了母亲那天的眼神,充满了各种复杂的感情:有几分怜爱、几分凄苦、还有几分不舍和无奈……
为爱我纵火泄愤
贫贱夫妻百事哀,我和强在一家酒店分别做服务员和门卫,每个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时强提出想学开车,想利用业余时间开车挣些钱贴补家用。对于强的想法,我当然很支持,节衣缩食,拿出3000元钱,让强去学开车。
那时,正好酒店里的女老板缺个小车司机,做事认真且为人老实的强,成了老板的小车司机。对于这一变化,起初我很高兴,毕竟是夫贵妻荣,强能有出息,我也高兴,可很快,我发现了问题。晚上强经常要陪女老板外出应酬,三更半夜回家成了常事。
而且酒店女老板对强也很好,经常送些礼物给他。凭着女人特有的直觉,我感到其中一定有问题。果然,很快有风言风语传进我的耳朵里,原来女老板是靠傍大款发的家,现在那位大款不再喜欢女老板了,为了填补内心的空虚,女老板又养起了小白脸,至于强,他只是女老板“男朋友”中的一个。
我找到强,质问他为什么这么没骨气,谁知他竟一脸无赖相,说这样做也是为了让我能过上好日子。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我,我发誓,一定要强付出代价。当天晚上我就拿来汽油瓶将强所开的那辆小汽车点燃。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我的心里竟充满了快感,但很快那快感变成了恐惧,因为那天晚上刮大风,火借风势,很快造成整个车库连同里面数十辆汽车都被烧毁。事后,我因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文中人物为化名)
警官手记
茵琳不是那种天生就放荡不羁的女性,年轻气盛的她只是因为感情的变故,才走上了犯罪道路。
她刚到监狱时,因为刑期长,情绪很不好,经常无缘无故地和别的服刑人员打架。监狱民警除了批评她以外,还特意给她吃小灶,经常耐心地教育、开导她。而且茵琳是个热心肠,遇上监狱室友有个头疼脑热或者烦心事时,她可当回事儿呢,一遍遍过来问人家怎么样了,好没好点儿,而且哪位监狱室友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她也是最热心的人。
经过这些变故,茵琳也成熟了很多,她现在非常后悔,当时的一时冲动,造成了今天的后果。她入狱后,她的父母多次来到监狱看望她,亲情的支持给了她改造的信心。如今,茵琳的改造表现非常好。
第234篇、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男人偏就是喜欢茉莉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 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地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 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 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 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了手。只是, 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让他失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男人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 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男人恍然大悟般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对面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时代便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夜晚,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EL,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地,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地晃与小口地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男人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地发现茉莉已不在自己身边。男人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所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那是茉莉么?他怀疑地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有看到她?
到这一刻,男人突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这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就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掉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了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是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最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她再不是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男人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了必胜客?
第235篇、遇见你,是我今生的最大的幸福
我摇着轮椅穿梭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人们的目光都注视着我,在那刻我好想马上从人群中消失。我想尽快离开人群,离开那些人的目光,我拼命的摇着轮椅,一不小心轮子卡在窨井盖里了。我拼命的挣扎着,那些路人没有一个想伸手帮一把,一会人群在我面前消失了。我还在不停的挣扎着,我不想就这样被冻死,天渐渐的变的暗了,那时我已经没力气在去挣扎了,用双手捂住脸,就这样静静的呆着,浑身冻的麻木了。我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在梦里有人叫我:“喂!你醒醒!喂!喂!”我慢慢睁开了眼睛。看到一个美丽的女孩正盯着我看,“你怎么睡在这里啊?”当时我已经冻糊涂了。心里想讲话。可嘴唇不停的在颤抖,一句话都说不来,她把手套拿了下来,用手捂在我脸上,她的手好软,好暖和,一股暖流流进我的心里。在那一刻我的泪水真的忍不住了。我想说句谢谢,可是我连讲话的力气都没有。她看起来也很冷,她说:“这样不行,我先把你带到我家。等你可以说出你的住址。在送你回去好吗?”我点了一下头,然后她大衣脱了盖在了我身上,我看着她的眼睛,无奈的看着……心里有一万不愿意她这样做,可却说不出,眼泪再次的滑落。
她过来推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弄出我陷进窨井里的轮椅。正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时,从对面过来两个民警,她请他们帮忙。“民警大哥,您好!请您帮个忙好吗?”民警:“你说,你有什么需要,我们一定帮。”“他陷进窨井里了,帮忙,推一下。”“好的”民警说着就过来帮忙。民警把我轮椅弄出来了,她说:“谢谢!”民警向我们敬了礼。就离开了。
她把我带回了家,把我推进她的房间,打开了空调,她关上门出去了。我打量着这个不大,但却温暖的房间,房间里挂的全是她照片,笑的那么美,房间的温度一会上升了。我也恢复了,手也能活动了。一会她进来了,端着一盆水,说:“好点了吗,冻坏了吧,来,用热水洗洗脚会暖和一点的。”说着就弯下身要帮我解鞋带,我赶紧说:“不用了小姐,已经很麻烦你了,”她看我一眼,笑着说:“没事,帮你洗洗你会暖和的快一点的。来吧,别不好意思。”我没办法伸出了脚,真的很不好意思,同时又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洗完后,她小心翼翼帮我穿上袜子,在那一刻我感觉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好想让时间就永远的停留在那一刻。
倒完洗脚水她进来了,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我问她:“你叫什么?”“我叫晓月”她说。“嗯,好听的名字”接着她又问我:“你呢?”“小涵”我答道。“不错哦。呵呵”过了一会我说:小月,时间不早了你应该睡了。”“那你怎么办?”小月问我。“你把我转过去就行了。”我笑了笑说。“小涵你每天就这样休息吗?为什么要转过去呀”我犹豫了一下说“嗯,你不是要脱衣服睡觉吗,呵呵。”她看着我也笑了笑,就没有再说什么,转过身去了。我慢慢的把轮椅的头转过去了。过了一会,她小声的问我“小涵,你冷不冷?”“不冷”房间里虽然有空调,但还是很冷,讲话的声音都在颤抖着。
当我睡醒时,身上盖着的是她穿的风衣,上面有她的味道感觉很温暖。她早已不在房间了,“晓月!晓月!你在吗?”叫了几声没有人答应,空调还在不停的运行着,我想关掉它,突然看到遥控器的下面有一张纸:小涵,你睡会,醒了去客厅的餐桌上有早餐,等我回来,晓月在那刻我整个人都像要飘起了似的,真的感觉好幸福!当我慢腾腾的把轮椅挪动到客厅时,她已经回来了,看到桌子上的早餐,还一点没动,就问我:“早餐没吃啊,是不合口味吗?”“不!不!不是!”慢慢的转过头,扒在餐桌上,一会吃完了。吃完抬起头。她笑了。“晓月,你笑什么?”她没答应,我又问:“笑什么?”她从口袋里拿出纸巾帮我察去粘在嘴上的东西时,我才知道她是在笑我,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
过了一会她问:“小涵,你家在那里啊?我一会送你回家。”我没有讲话,我从笑声中变的沉静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小涵,没事,你就住在这里。”我轻轻的说:“我是个没家回的人,在一个月前,爸爸妈妈带着我出来打工,有一天我和他们吵了几句,我就一个出来了。每天在大街上就这样瞎走着,饿了就喝水,再饿就闭上眼睛睡觉,也有好心人给东西我吃,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就这样,一天天的过来了。晓月,谢谢你昨晚帮我。你是我遇到对我最好的人!”话说完我就转头想出去,当我到门口时,她拉住了我:“小涵,如果你不嫌弃,就住在这里吧,我会把你当成我唯一的亲人。”我听着有一点没明白,“唯一的亲人?”晓月转过身坐在椅子上,慢慢的说道:“小时候我被人拐卖了,拐卖到的那个人家,那家的人根本就不能算是人,从小就把我当丫环似的使唤,不停的让我干活,记得在我十八的时候,他们让我和一个二十岁的男人结婚,当时我已拿命来威胁他们,但他们毫不在乎,我在家里不吃不喝,最后他们礼钱都拿了,他们根本就不管我的死活。到那天该出嫁时,我就偷偷溜出来了,那时候我跟你一样白天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后来我在一家厂里上班,才有了今天的这么一个温暖的小屋。”“原来你也这么可怜”我把来到她身边,想给她点安慰,但不知道怎么说,过了一会我说“我什么也不会做,在这里会给你添麻烦的。”小月却拉着我的手说:“不会的,我一个人真的好孤单,每天回到这空荡荡的房子,我就害怕,我下班回来,你能陪我说说话,我就满足了。你知道吗?昨晚你在我屋里,我睡的特别踏实。”看着她那双真诚、还有点泪花的眼睛,我点头答应了,她笑了,笑的好甜………
她真的很关心我,下班回来给我做好吃的,跟我讲工作中的高兴事和不开心的事。这种生活,我好喜欢。一天早上她推着我出去逛街,突然把我向马路中间推去,我大声的喊着:“晓月,停停!”“涵涵!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了!??”晓月在我身后叫了起来,“怎么了?晓月!晓月!你怎么?”我转过轮椅,看到晓月躺在地上昏了过去,我大声的叫着她的名字,可就没回应,我从轮椅上游到了地上。我抱着她,我不停的叫着她的名字,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不断的恳求他们,谁能晓月去医院。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后来过来一个老奶奶,她打120。我给老奶奶磕了个头。等120来了,我们一起去了医院,我等候在抢救室外心急如焚,不断的摇着轮椅。一个小时后,门终于开了,医生把我叫过去,:“你是她的什么人”我愣了一会。“我是她朋友,医生,她怎么了?”医生看着我,犹豫了一下说:“她有别的亲人吗,她的病有点严重,她的大脑里有一根神经,压在了视网膜上,所以她才会失明,还有在她的脑子里,还发现了一个瘤。?”顿时我就傻了,慢慢的摇着轮椅,到她的病房,医生要五万块做手术,看着躺在病床上的晓月,“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才能救你?晓月,是我没用!晓月,你放心,就算用我的命换我也愿意。过了一会我去找医生,“医生,我卖血。医生没答应我,医生说:“给你一个月筹钱,不过今天的费用你不用交了。”我傻傻的看着身上仅有的就五百块,“谢谢医生,真的谢谢您了,还有一件事要麻烦你,能不能先别告诉她。”医生点点头说“嗯!但不能太累,多注意休息。”“好,谢谢您!”
第二天晓月醒了,“晓月,我们回家了,上车吧,是院长安排。”回到家我们还是很开心,至少我们还可以在一起。每天我都给她读报纸。但是后来她还是知道了她的病,她表现的异常平静,有天晚上她突然拉着我的手说:“涵涵,我的病我都知道了,我可能没有多少日子了,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要求?”我说:“你别这么说,你会好的,你说,我什么都答应你!”她拉我的手紧了一下,说:“做我男朋友,好不好?”我愣愣的看着她,这又何尝不是我的愿望,我一直在心里,不敢说出来,我配不上她!“我配不上你,你是健康漂亮的好女孩,你的病好了,会遇到一个疼你的男孩爱你的。”她却摇头了,说:“不!我找到了,已经找到了,就是你!你是那个会疼爱我的男孩。”说完她就抱紧了我。我呆呆的任由她抱着我,过了好久,我慢慢的抬起手,轻轻的抱紧了她……
后来,我看到有一个女孩和我差不多,她在街上卖气球,她的轮椅上面扎的全是气球,我也想试试,第二天就早上很早就起床了,我摇着轮椅来到了批发市场,我买了50个汽球,一个可以挣五分钱,一天也卖不出几个。我每天在风里雨里,但觉得很幸福,因为家里有个人在等着。一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可手术费还差那么多,真的没办法了。夜里在大街上帮人家看车子,半天就卖气球,后来我们的事情被媒体发现了,在电视上,在网络上,都有报道。好多人都来帮助我们,后来,我的家人也知道了,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两个月后她彻底的康复了,我和晓月又回到了原来的快乐时光!
第236篇、情人节里的那一朵血色月季
阿南恋爱那年,我大二,他大三。
阿南家在偏远的小山村,家里供他上大学已经是负债累累。阿南的生活费大多是他自己做家教挣来的。可阿南从来不对我说这些,他非常爱我,力所能及地满足着我的各种要求。
比如我们周末去学校外的小餐馆吃饭。他都说自己吃过了,只买一个我爱吃的菜。等我吃得差不多。他才说先前没吃饱,就着点菜汤吃了两大碗饭。比如我们出去散步,为了漂亮我总是穿着细长的高跟鞋。走一会儿我就累了,撒娇要坐的士或者人力车。他从来都是答应我,只有一次央求我说。再坚持一下好吗?看我撅嘴,他连忙就叫了车。后来我才知道,第二天他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饿到第三天才拿了家教工资填饱肚子。
我偶尔也会感动和心疼,但转瞬即逝:爱情对19岁的我来说是懵懂的,我根本就不爱阿南,只是随波逐流玩一种恋爱感觉。而阿南不同,他对什么事情都认真负责,何况初恋。
不久,情人节到了。学校里很多女孩子都收到了玫瑰,可是阿南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嫉妒又生气。一整天都对他不理不睬、黄昏时候阿南约我去校外走走,我以为他要送我什么,他却一脸难为情地对我说:“冰儿,很抱歉……”我的希望彻底落空了,委屈的泪水刷地流了下来。他慌了,语无伦次地解释:“主要是今天的花太、太贵了,一支玫瑰就要抵几天的生活费……”
他第一次这么直接地说出关于金钱的话来。我脸上有点挂不住了,仿佛我是个没心没肺的拜金女郎。为了给自己抢面子,我说:“你以为我真是要你的礼物吗,我有那么势利吗?我只是要你有这份心。你即使买不起玫瑰。你也可以摘一根不要钱的狗尾巴草送给我呀……”阿南激动得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说:“冰儿。是真的吗?我就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女孩子,我没爱错人!”他顿了顿,突然放开了我说:“你说得对,为了表明我的爱意。我决定去给你摘一朵‘玫瑰’!”见我疑惑,他笑了笑指着前面不远处一户人家二楼的阳台,啊,原来阳台上有朵燃情盛放的月季花,看起来和玫瑰并无两样。
他深情地看了我一眼。说:“等我,”然后一溜烟跑开。我觉得可笑,二楼哪有那么好上的,我想他会自动回来的。谁知让我大跌眼镜的是,他手脚并用慢慢攀爬,到底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居然真的成功爬上了阳台!
可就在这个时候,阳台上的门突然开了!阿南当时正挂在阳台边沿,慌乱中手一松,他就像一个被丢弃的旧麻袋一样掉了下来……后脑磕在了水泥砌成的花坛上,借着灯光我看到花坛上猩红溅开,一片片一点点,仿佛撕碎的玫瑰花瓣。二楼的人喊着“有小偷”飞跑出来,接着整个居民楼的人全都陆陆续续出来了,人山人海喧闹不止。把阿南围得水泄不通。然后。我看不到他了。
我的身体像筛糠一样在剧烈颤抖,冷汗湿透了衣服,我就那样抖了很久。等两腿终于有了一些力气。我咬着牙做出了让我负罪一生的决定——我朝着与阿南相反的方向,踉踉跄跄跑开了……
阿南死了,带着“小偷”的坏名声走了。那些居民非常解气。围在事发地点说家里如何如何遭劫过。说这样的小偷死有余辜。学校的师生全都扼腕叹息,说怎么也看不出阿南是这样一种人,这样丢命太不值得了。
自始至终我没有勇气站出来说一句话。在没人的时候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我扯自己的头发,掐自己的胳膊,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我不知道该怎么折磨自己才能求得良心的安宁。我想起阿南对我说的那些话,想起他那单纯深情的眼神。他到死也不知道,我根本就不希罕那朵月季,他也更不会想到,他深爱的并为之丢掉了性命的女孩,为了逃避人们的谴责。竟然牺牲了他一生清白,让他含冤而去。
很多年过去了,如今的我嫁了一个朴实的男人,我从来不收他的玫瑰。不索要他的礼物。他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外表看起来,我平静地生活着,但我再也没有真正快乐过。现在的我写下这个秘密。等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想,我会拿出来给她看,希望她能从我的故事里领悟些什么。
第237篇、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第238篇、最后一个吻
宋晓阳公安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在省公安厅干了一年,便主动要求下基层,被分配在荆水市春阳路派出所,做了一名治安民警。上班不久,所长就交给他一盒印制精美的名片。说是名片,其实并不确切,严格地说,那是一盒“警民联系卡”。它同名片一般大小,内容也差不多,所不同的,就是多了一枚鲜艳的警徽,背面印着这样一句话:“有困难,找警察,民警24小时为您服务”。
在春阳路派出所,有一位漂亮的“警花”,名叫瞿霞,年龄和宋晓阳差不多,但从警的时间却比他要早好几年。第一眼见到瞿霞,宋晓阳就顿时一愣:像,真像,简直是太像了!要不是她身上那套警服,宋晓阳差一点就把她当作自己以前那个女朋友了。想起以前的女朋友,宋晓阳不禁有些黯然神伤。他和她已经相处三年之久,曾多次漫步在花前月下,一个非卿不娶,一个非君不嫁,卿卿我我,如胶似漆,爱得死去活来。然而,宋晓阳没想到的是,当她一听说自己要下基层,居然连声“拜拜”都没说,就再也不见踪影了。
宋晓阳本想找她好好谈谈,可她不仅毅然决然地拒绝了他,而且很快就和一位风流倜傥的“大腕儿”出双入对,连正眼也不瞧宋晓阳一下。宋晓阳见她如此绝情,又想到天涯何处无芳草,便很快地离开省城,来到了荆水市。眼下见到瞿霞,他心里不禁怦然一动,但由于他和瞿霞一个是治安民警,一个是户籍内勤,虽然同在一个派出所上班,却很少能有机会单独相处,只有开会的时候,他俩才能坐到一起。
后来,宋晓阳从同事的嘴里打听到,在小小的荆水市,追瞿霞的男孩儿至少有一个加强排,而瞿霞就像一只高傲的白天鹅,对那些追她的男孩儿全都不屑一顾,也不知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究竟是谁。宋晓阳一听到这个信息,心里大喜,他有信心把全局最漂亮的“警花”追到手。
不知是天意,还是怎么的,就在宋晓阳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也没找到向瞿霞表白的机会时,瞿霞却先找上门来了。
周末那天下午,宋晓阳正准备下班,瞿霞推开他办公室的门走了进来,劈头就问:“宋晓阳,你找我有什么事?”宋晓阳满头雾水,莫名其妙地说:“我没有找你啊?”“没有找我?”瞿霞瞪了他一眼,扔下一张纸条,就噘起小嘴转身走了。宋晓阳拣起纸条一看,见上面写着:“瞿霞,我找你有事。宋”
看笔迹,正是宋晓阳写的!宋晓阳满头雾水,想不起来自己啥时候写过这样一张纸条。没过几天,瞿霞又来到宋晓阳的办公室,直截了当地问他:“宋晓阳,你约我晚上到公园见面是什么意思?”宋晓阳一愣,诧异地说:“我没约你呀?”“没约我?没约我,你给我写什么纸条?讨厌!”说着话,瞿霞把一张纸条扔在宋晓阳面前,转身气鼓鼓地走了。宋晓阳拣起纸条一看,上面写着:“瞿霞,晚8点公园见。宋”
白纸黑字,分明还是宋晓阳的字迹。看着手里这张纸条,宋晓阳瞠目结舌,半晌才回过神来。他心想,这一定是哪个促狭鬼在捉弄自己,可那笔迹模仿的也真是像,硬是让人真假莫辨。宋晓阳心想,等我找出这个捉弄我的促狭鬼以后,再好好向瞿霞解释。
还没等宋晓阳找出那个促狭鬼,他和瞿霞却机缘巧合,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近年来,市区毒品犯罪越来越猖獗,为了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宋晓阳和瞿霞被双双调到市局新成立的缉毒科。按规定,他俩在去缉毒科报到前,都把自己的“警民联系卡”上交给派出所了。在新的岗位,瞿霞和宋晓阳搭档,经常装扮成一对情侣,出入于毒贩们经常出没的娱乐场所。每当这个时候,瞿霞就像一只欢快的小燕子,亲昵地挽着宋晓阳的胳膊,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把恋人角色扮演得十分到位,在外人看来,他俩的确是一对相恋已久的情侣。而宋晓阳却以为瞿霞是为了工作,故意做出这个样子,虽然没朝深处去想,但心仪的女孩子相伴在侧,并且挽着自己的胳膊,毕竟也是一件快乐而惬意的事情,所以他也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用真正的爱去对待瞿霞,把自己对瞿霞的满腔情意融化在一举手一投足之中。两人心意相通,配合默契,到缉毒科时间不长就屡破大案,多次受到上级的通令嘉奖。
这天晚上,宋晓阳和瞿霞身着便装,手挽手地走进了荆水娱乐城舞厅,径直来到3号台坐下。这时,舞厅里响起了疯狂的迪士科乐曲,那些红男绿女,纷纷站起来步入舞池,一个个像发疯似的,踏着音乐节拍,疯狂地扭动起来。宋晓阳和瞿霞也随着大家一起蹦迪。突然,宋晓阳发现,光怪陆离的灯光下,一个神秘的女郎与一个男子匆匆交谈了几句,接过那男子的一张钞票,随后给了那男子一粒药丸,而那男子接过药丸,迅速地扔进嘴里咽了下去,不一会儿,脑袋便随着乐曲摇晃起来。
宋晓阳和瞿霞交换了一下眼色,不动声色地靠近了那个神秘的女郎。就在神秘女郎同另一个人做交易时,宋晓阳和瞿霞同时出手,出其不意地扭住了神秘女郎的双手,当场从她携带的皮包里,搜出了38颗摇头丸。令宋晓阳和瞿霞诧异的是,神秘女郎的坤包里,居然有一张宋晓阳的“名片”!那神秘女郎一口咬定,宋晓阳不仅是她的情人,而且还是她的供货老板!
宋晓阳和瞿霞正要详细审问,那神秘女郎猛然低下头,一口咬碎了衣领上的那颗水晶饰物!宋晓阳大惊,急忙上前掐住那女郎的双颌,但却为时已晚,那女郎嘴角里流出了一股黑血,片刻功夫就委顿在地,死了!显然,她咬碎的那颗水晶饰物里,事先藏着剧毒的氰化物!
事情再清楚不过,那女郎自知落入警方之手,最后的结局,即使不被法院判处死刑,她的那些同伙也不会放过她,倒不如自己了断,来个痛快。令人不解的是,抓她的人,分明就是宋晓阳,可她却硬说宋晓阳是他的情人和老板,显见得她并不认识宋晓阳。她这样说的目的,要么是陷害宋晓阳,要么就是有人在冒充宋晓阳!
荆水市警方原想从女毒贩那里查出她的“上线”,从而斩断贩毒集团伸向荆水市的魔爪,现在却因女毒贩的自杀而断了线索,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案情分析会上,瞿霞说出了自己的看法:从女毒贩坤包里的那张“警民联系卡”入手,把断了的线索再接起来!瞿霞的意见,使大家眼睛一亮:对呀,查清女毒贩那张“警民联系卡”的来源,说不定就拿到了破案的金钥匙!
宋晓阳在春阳派出所工作还不到半年,送出去的“警民联系卡”屈指可数,警方很快就把持有宋晓阳“警民联系卡”的社区居民查了个遍,可结果却出乎意料:这些社区居民手里,每人都有一张宋晓阳的联系卡!也就是说,这些居民,并没有将宋晓阳的联系卡丢失或转送他人。那么,女毒贩坤包里那张宋晓阳的联系卡,又是从何而来的?
宋晓阳绞尽脑汁,猛然间想起了两个月以前的一件事——
那天,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宋晓阳与高中同学肖大宽不期而遇。多年不见,肖大宽成了名副其实的“肖大款”,他不仅腰缠万贯,而且一跃成了荆水市的政协副主席!在“肖大款”的死拉硬拽下,宋晓阳只好随他去了荆水娱乐城,刚坐下不久,又有几个老同学接到“肖大款”的电话后匆匆赶来。吃过晚饭,“肖大款”又硬把他们拉进歌舞厅,并召来了几个伴舞小姐。见此情景,宋晓阳起身要走,“肖大款”苦留不住,只好送他出了舞厅。分手时,“肖大款”问宋晓阳要名片,宋晓阳随手掏出一张“警民联系卡”,递给了“肖大款”。从那以后,宋晓阳除了在荆水电视台见过他以外,再也没有与“肖大款”有过任何接触,难道是……
这天傍晚,宋晓阳接到指令,要他参加当晚的“零点行动”。宋晓阳和战友们全副武装,直捣贩毒集团的老巢。战斗进行得十分顺利,几乎没费一枪一弹,就将贩毒集团的主要成员一一抓获。没料想,宋晓阳那个负责抓捕“毒枭”的行动小组却遇到了拒捕。“毒枭”和他的两个保镖发现警察围了上来,当即拔枪拒捕,冲在最前面的瞿霞,不幸被“毒枭”开枪击中,身负重伤昏倒在地。宋晓阳怒火填膺,和战友们开枪还击,愤怒的子弹将“毒枭”的两个保镖当场击毙,“毒枭”被生擒活捉。直到这时,宋晓阳才发现,这个开枪打伤瞿霞的“毒枭”,居然就是他的老同学、市政协副主席肖大宽!
据肖大宽交代,他早在八年前高中毕业那年,就跑到云南边境的打洛镇,参加了那里的贩毒集团。后来,在一次去“金三角”“进货”时,遭到中缅两国缉毒警的重创,他侥幸逃脱后,逃回老家荆水市,用贩毒集团的巨额毒资,创办了“大宽实业有限公司”,名义上经营实业,暗中却仍然在走私贩卖毒品。那天他遇见宋晓阳后,得知宋晓阳在派出所工作,就想把他拉下水,作为贩毒集团安插在警方的一颗钉子,后来见宋晓阳连和“三陪女”跳舞都不肯,马上明白这个硕士警察不是轻易能被拉下水的,于是便放弃了原来的打算,并在以后有意地疏远了宋晓阳。
就在与宋晓阳分手的那天晚上,他用一根放有海洛因的香烟做诱饵,轻易地把一个刚到荆水市的“三陪女”占有了,随后又把她发展成贩毒集团的一名小毒贩,同时也是他的一个情妇。那个被宋晓阳抓捕后服毒自尽的女毒贩,就是肖大宽的手下兼情妇,她手里那张宋晓阳的联系卡,正是肖大宽冒宋晓阳之名送给她的。
受伤后的瞿霞被送进医院后,虽然及时进行了手术,但一直昏迷不醒。宋晓阳已经在她的病榻前,衣不解带地守候了近50个小时。望着昏迷中的瞿霞,宋晓阳心如刀绞。此时此刻,他多么想对瞿霞说一声“我爱你!”可他知道,现在他就是说出口了,瞿霞也听不见,他一定要在瞿霞能听见他说话的时候,当着她的面,把这句已经埋藏在心里很久很久的话,亲口说给瞿霞听!
也许是瞿霞感受到了宋晓阳的柔情蜜意,终于慢慢地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由于失血过多,她的脸色显得十分苍白,本来美丽明亮的双眼,此刻却苍白无神。当目光从在场的领导和战友们脸上缓慢地掠过,最后定格在宋晓阳的脸上时,她那双混浊的眼睛一下子明亮起来,眼角里滚出两颗晶莹的泪珠,嘴唇微微地蠕动着,右手吃力地指向自己的胸口。宋晓阳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他伸出颤抖的手,从瞿霞那贴胸的口袋里,掏出了一张名片。名片已经被瞿霞的鲜血染红,但宋晓阳仍然看得很清楚,那并不是什么名片,而是一张“警民联系卡”,上面印着警徽和他的姓名!宋晓阳很惊讶,不知道她怎么会有自己的联系卡。在瞿霞的示意下,宋晓阳把那张联系卡翻到背面,只见上面赫然写着“瞿霞,我爱你!”看着那很像是自己亲笔书写的几个字,联想起瞿霞以前给他看过的那张纸条,宋晓阳这才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了瞿霞“蓄谋已久”的心意!
原来,瞿霞早就从宋晓阳的脸上,读懂了他对自己的一片爱意,自己的一颗芳心,也早就痴情于这个俊朗干练的青年警官,并且一直在等待着宋晓阳向她射出丘比特之箭。但她没有想到的是,宋晓阳只是把爱意写在脸上,居然一次也没有向自己表白过。瞿霞很着急,但出于女孩子的那份矜持,她又不好直截了当地向宋晓阳表白,只好把自己对宋晓阳的那份爱深深地埋在心里。
也许是爱屋及乌的缘故,瞿霞悄悄地模仿起宋晓阳的笔迹,时间不长,居然让她模仿得惟妙惟肖。这天,瞿霞随手翻着宋晓阳做的一份询问笔录,看着看着,心里不禁油然一动,便模仿宋晓阳的笔迹,写下了一张约自己到公园相见的纸条,然后拿着这张纸条去找宋晓阳。她以为宋晓阳会明白自己的心思,谁知道他居然是个榆木脑袋,怎么也不开窍。瞿霞又好气又好笑,却又毫无办法。
那天,从女毒贩坤包里缴获了一张宋晓阳的联系卡,瞿霞便悄悄地留了下来,并且模仿宋晓阳的笔迹,在联系卡的背面写下了“瞿霞,我爱你!”这几个字。这张联系卡,她一直放在贴胸的口袋里,每天晚上睡觉以前,都要拿出来看上一眼,还轻轻地吻着宋晓阳的名字。每当她看见自己模仿宋晓阳笔迹所写的那几个字,心里就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宋晓阳那俊朗干练的模样,脸上就会飞起两片绯红的彩霞。
一切都明白了,宋晓阳既高兴自己能在瞿霞那些众多的“追随者”中脱颖而出,赢得瞿霞的芳心,又暗暗恼恨自己是个傻鸟,居然没有看出来瞿霞对自己的满腔情意!
这时,在场的领导和战友们悄悄地退了出去,病房里只有宋晓阳陪着瞿霞。见瞿霞那双期盼的目光还在盯着他,宋晓阳慢慢地俯下身,深情地吻了瞿霞一下,瞿霞的脸上泛起潮红,继而露出欣慰的笑容,平静而安详地去了。宋晓阳一下子扑在她那还有余温的遗体上,失声地痛哭起来……
第239篇、《诗经》里的爱情集市
《诗经》里的青春男女谈恋爱 、觅佳偶,可以像现代人赶人才集市那样,在一个官方规定的日子,集体出游,通过踏青 、戏水、祈福等形式来觅求自己中意的伴侣。这个特定的日子就是上巳节三月三。《诗经·溱洧》就是郑国阴历三月上旬巳日男女聚会之景真实的再现——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 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 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济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 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阳春三月,大地回暖,艳阳高照,鲜花遍地,众多男女齐集溱水、洧水岸边临水祓禊,祈求美满婚姻。一“赶集”的女子路逢一男子。兴许他正合姑娘的心意,于是她主动地邀请他说:“喂,去那边瞧瞧热闹怎么样?”男子憨憨地说:“我已经去过一趟了。”女子说:“那有什么啊,去了可以再去一趟嘛。”于是他们手持香草,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边走边相互调笑,互相产生了感情,互赠芍药以定情。健康、大胆与温暖的气息,荡漾在三月三的溱河与洧河;烂漫的爱情,让这个日子风情摇曳。 据记载,在周朝,政府实行官媒制度,目的就是蕃息人口。政府专门设立有一个官职“媒氏”来管理和主持“仲春之会”。《周礼·地官媒氏》记载有“媒氏”之官的职责:“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汉代以前,每年三月上旬的巳日为上巳节。上巳节的产生最初和人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子嗣有关,因而这天就成了青年男女相互交往 、谈情说爱 、觅求佳偶的日子,成了官方“鹊桥会”的“法定日子”。 “秉蕑 ”祈福、祓除不祥,也是这天的一个重要议程。诗中的“蕑 ”是一种香草。 当时郑国的风俗,每年三月三男女都要聚集在溱洧两水之上,秉执香草,祓除祸灾,祈降吉福。这个习俗到魏晋时,政府正式将其定为“春禊”,作为岁时节令中的重要节日。王羲之那久负盛名的“曲水流觞”的文坛盛事就是由此发展而来。如今,三月三结伴出游踏青依然被后人所沿袭,许多少数民族也把三月三定为各自的传统节日,给这天赋予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
第240篇、一个很真实的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男孩和女孩一次偶然两个人相识了,彼此都有好感,女孩不善言谈,而男孩却能说会道,也许就是这个吸引了女孩,经过一段交往两个人相爱了,那时男孩还没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女孩不在乎这些,因为她想只要男孩对她好就满足了,女孩很单纯,也很信任男孩。就这样他们爱着对方。一起快乐着。
过了不久,女孩生日的前几天女孩把男孩带回家了,女孩父母并不是很欢迎男孩,可也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们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也就没有反对。很快女孩的生日到了,男孩送给女孩一支水晶玫瑰,当时女孩不知道有多开心,晚上男孩叫上两个哥们陪女孩一起出去HAPPY,女孩觉得很快乐很幸福,这也是女孩最快乐的一个生日。
可是好景不长,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一天男孩突然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讯,仿佛人间蒸发了,女孩发了疯似地的找男孩,此时女孩才发现根本不知道男孩的家在哪里,以前男孩说的都是假话,现在可以确定女孩被骗了,可是女孩心不甘,她不想接受现实,她对自己说一定是他有急事,没来得及和自己告别,她只想男孩对她有个交代,女孩在网吧隐身上Q就是希望会有奇迹出现,希望男孩能出现,终于有一天男孩真的上线了,女孩查IP地址找到了男孩所在的网吧,可是没想到,男孩见到女孩就跑,此时女孩的心都碎了,她对面前这个曾经深爱着的男孩绝望了,她很他。
后来听男孩的朋友说,其实男孩是有家室的,女孩听到这个,就像晴天霹雳一般,撕心裂肺的痛。她对自己说一定要报复他,一定要让他从记忆里消失女孩把男孩送他的生日礼物摔得粉碎。可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怎么能忘得掉呢,她无数个夜里女孩一个人对着星空流泪,心里的苦又能向谁诉说呢?
女孩开始不相信任何男孩了,女孩变了,变得不再快乐了,变得很颓废,变得自己都不敢认识自己了。她只想找个好人嫁了,都来通过朋友认识了F,她与F从相识到结婚仅仅8个月,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糊里糊涂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F对她很好,第二年他们有了自己的宝宝,就这样日子平静的过着。
很快九年过去了,突然有一天,一个陌生人加她的QQ号,她接受了,当时她并不知道是谁,加完后进了空间才知道,天哪,骗子又出现了(是当年的男孩G),G并没有直接跟她说自己是谁,让她猜,她知道是G,就不猜,后来G还是说了:“我是G”。(当时G应经在另一个城市了)九年了她以为真的把G忘了,可是当G说出自己名字的一瞬间她猜发现G一直在她心里,难以抹去,因为G是她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男人。
G说很久就找到她的网号了,只是不敢加,他怕,怕加了不知道说什么。经过一次车祸,G大难不死,第一个想到得就是她,因为她是G最对不起的人,G想一定要加上她,他想知道她现在过的好不好,现在G的事业还算稳定,收入也还可以,他要用以后的一万多天来弥补当年犯下的错。还说要回来看她,对于G她真的没有忘记,没有忘记当年的痛与乐。她很迷茫,可是见了又能怎样呢,彼此都有自己的生活了,不见吧,她还不死心,她很矛盾,要不要见这个曾经伤的彻彻底底的男人呢,她左右为难着。
。。。。。。。。。。。。。。。。。。。。。。
未完待续,大家说要不要见呢???
第241篇、像芒果一样幸福
(一)
2002年9月8日,13:06。我入学的第三天。
云淡风轻。太阳很大。炽热的阳光将我的皮肤晒得仿佛要裂开一样。午后的校园安静得有点可怕。我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看着路上偶尔路过的几个人,觉得自己像疯子。
如此炎热的午后,所有人都在开了冷气的宿舍里休息,我却独自在这里晒太阳。手指微微地在出汗,可是依然像冰块一样凉。这样的午后我异常寂寞。我忽然想起母亲的眼睛,心酸,坚忍。一直到大考之后我才从外婆口中得知母亲已经没多少时日了。末期的肝癌。为了不耽搁我的大考,一直忍着没有说。大考的最后一天终于熬不住晕倒被邻居送到了医院。大考后第三天,母亲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地对我说,素芒,你一定要去找你的父亲,无论如何。
可是母亲,为什么要让我一个人去?那个人我已经20年未曾见过了。
我已经记不起他的样子了。母亲,你为什么要在我们可以开始新生活的时候离开我,让我一个人去找一个我20年未见的人呢?
(二)
到香城已经一周了。这里的初秋依然热得像火炉。
外婆给的生活费所剩无几,兼职还没有找到。想起来香城前一晚外婆说的话,心里像生了一个洞一样,疼得无法呼吸。
素芒,你父亲是为了你奶奶才离开你母亲的。你父亲是你奶奶唯一的儿子。文革时期,因为你爷爷的关系,你奶奶一病不起,你父亲也被下放到我们这个鸟不生蛋的乡下。你出生时,你奶奶的身体已经快不行了,你父亲为了回城照顾你奶奶,只好离开了你们。本来说好一年后要来接你们的,可是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就没消息了。你母亲等了一辈子也没等到好日子啊。我老了,你母亲也走了,没有多少日子可以陪你了。你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去找你父亲吧。或许他念在血浓于水会让你幸福的。
终于明白大考前,母亲为什么极力让我报考香城的学校,终于明白,她说起香城时幸福却又哀怨的目光。
香城,父亲的故乡。母亲向往了半辈子的地方。
终于到这里了,但这里的一切让我异常地厌恶。我憎恨这个地方。
(三)
在学姐的帮助下我终于找到了兼职,在学校旁边的酒吧做服务生。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开始在忙碌的生活中渐渐习惯了香城炎热的天气。开始学会淡淡地微笑。
10月,学生会的新生招募会上,我认识了陈素果。耀眼的女孩,与生俱来的聪慧和美丽让人倍感亲切。她说,素芒,我们的名字只差一个字哦。
那天后,素果像一个小孩一样黏着我,一起去吃饭,一起晚自习。她说,素芒,你怎么这么像我姐姐呢,和你一起觉得好开心啊。粉雕玉琢的素果,刁钻可爱的素果,聪慧善良的素果……一个又一个的素果在我眼前不断地重叠,让我恍惚觉得我的世界里只剩下了素果。
天气越来越凉了,香城的风大得让人想找个温暖的房间躲起来。每晚我都要到酒吧打工到凌晨一点。夜晚的风又大又冷,下班后我裹着旧风衣一个人走在小巷子里,忽然觉得自己无比孤独。母亲走了,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年迈的外婆。为什么我不能像素果一样没心没肺地幸福生活呢?
父亲,你究竟给予了我和母亲怎样的生活啊。这个香城真的对你那么重要吗?
(四)
素果学的是服装设计。常常可以看见她穿着各式各样漂亮时尚的衣服,在校园里像只快乐的蝴蝶。本来就是美丽可爱的女生,身边自然围着无数的朋友。
可是可爱的素果说,素芒,你是我的姐姐。
姐姐,多么让人感动的称呼。我忽然觉得心里的暗流仿佛要冲出胸腔,淹没素果美丽的笑容。
世界是多么的不公啊。
圣诞前夕,香城的天气起霜了。每天清晨都可以看见屋顶盖着一层厚厚的霜。大家都开始穿棉外套了。我依旧裹着母亲给我买的那件旧风衣。手指依旧冰凉。素果握着我冰凉的手说,素芒,你怎么总穿这么落伍的衣服。我陪你去买衣服,圣诞夜我们这对姐妹花要打遍学校无敌手,我要赢得我的王子,我要和你分享我的幸福。我看着美丽的素果,看着她身上伟伦时尚的新款冬衣,心里一阵阵刺痛。素果,你知不知道当你幸福地穿着公主裙在幼儿园里啃着大白兔奶糖时,我正和母亲一起为生活愁眉不展?
素果,你说我穿什么好呢?
……
(五)
香城大学的圣诞舞会隆重得让我觉得自己进入了虚幻的世界。所有的男孩女孩都盛装打扮,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满是兴奋。最后交换舞伴的环节里,我看见盛装的素果在不远处向我眨着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她挽着一个英俊的男生,一脸幸福。舞会后,素果牵着我的手说,素芒,知道我有多么的幸福吗?林钧说我很美。
林钧――香城大学建筑系才子,英俊高傲。素果从高中起一直暗恋的男生。
一个月后,我看见素果一脸幸福地挽着林钧轻盈地走到我的面前说,素芒,这是我的男朋友林钧。我忽然开始STORY觉得心中潮汐汹涌。美丽健康的素果,而我像一个尚未成熟的无花果,干瘪青涩,内心脆弱。一场战争就这样在心里缓慢地酝酿……紧接着的期末考试和每晚的兼职让我没有任何多余的时间想起素果。可是心中的疼痛却与日俱增。我无法忘记母亲眼睛里的期盼和渴望。我想,我应该迅速地成长起来了。
为了攒钱,寒假我并没有回家。向学校申请留校后,便开始了一天三份工、晚上做家教的寒假生活。整整一个寒假,我异常坚韧地做完所有的工作和家教,还给外婆寄去了一笔小钱。经济逐渐不那么紧张了,慢慢地我开始变得丰满一些了,脸上也有了光泽。素果偶尔会拨电话给我,说说她的春节生活,说说和林钧的感情进展。
她说,素芒,我如此想念你。才二十天而已,我却急着想见你了。你那么像我心里的姐姐。
(六)
新学期开始了,所有的学生陆陆续续回校。天气渐渐开始变暖和了。我终于买了一件和素果一样的伟伦时尚的新款春衣。素果看着我,惊讶地说,素芒,真没想到原来你这么美啊。我微微扬起了嘴角。一个寒假,我已经用我所有的努力为这场战争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傍晚,林钧有篮球赛,素果拉着我去给林钧助威。
篮球场上风生水起,林钧像一只矫健的豹子在赛场上一样幸福所向披靡。素果兴奋得在我身边又蹦又跳。
素芒,你看你看,林钧多棒啊!我的目光追随着林钧的身影,一颗种子在心里悄悄地发出了芽……篮球赛结束后,素果捧着毛巾到林钧身边替他擦汗。
林钧揉着素果俏皮的短发,一脸宠溺。我走到林钧身边说,素果,晚上我请你们吃小龙虾火锅,今天刚领薪水。
素果开心地拖着林钧的手说,素芒可是个大才女,你可一定得赏脸啊。
我悄悄地望向林钧,却撞到了他温情的目光。
逃不掉了,这场战争已经开始,硝烟弥漫……
(七)
我开始渐渐地用各种理由疏远素果。然后通过一切手段收集有关林钧的所有东西。3月14日傍晚,我在篮球馆外面等到了刚训练结束的林钧。
林钧温情的目光让我微微心动。
林钧,今晚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你是素果的好朋友,我一定尽力帮你。
酒吧有个男孩一直在追我,我不想让他再这样了,你今晚能手捧玫瑰花到酒吧等我吗?
这样?那好吧。我晚点过去。
夜晚的酒吧像个天堂。红男绿女,杯光酒影。
我默默地在吧台后面期待着林钧的出现。
九点,九点一刻,九点三刻,十点,十点三刻,十一点……
十二点一刻时,我终于看见林钧捧着一束火红的玫瑰推开了酒吧的旋转门。我忽然觉得自己有点眩晕。
素芒,实验做晚了,等急了吧?
没事,谢谢你。我请你喝杯酒吧。我亲自调的。
你会调酒?看来素果说的真没错,你可真是个才女啊。哈哈。
冰蓝色的液体,在我的手里发出诱人的光泽。林钧惊奇的目光让我心里有了些许的自得。我想他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杯酒叫――复仇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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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篇、一个傻子的爱情故事
有这样一个傻子《他开始并不傻》,傻子爱上了一个他认为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子,自从他们一开始相遇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女孩,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可是因为傻子之前的一些原因女孩的家人没有同意他们在一起,但后来傻子不甘心,在QQ上向女孩解释了所有的一切,女孩听后也慢慢的和傻子很亲密的交往,就这样他们每天都在QQ上开开心心的聊着,经常也在晚上打电话开心的聊着,越聊傻子就要越喜欢那个女孩了,女孩也慢慢的喜欢上了傻子。
但是老天爷总是喜欢捉弄这个经不起感情打击的傻子,在他们一起走过了45天的一个晚上,傻子给女孩打电话,但除了没人接就是暂时无法接通,傻子不知道打了多久,当傻子觉得疲倦的时候就不在打了,傻子来到了电脑前停着伤心的音乐,看着女孩的照片慢慢的度过了这一夜,傻子白天上班时很期待时间过得快一点,甚至想瞬间就下班那样他就又可以给女孩打电话了,19:30他终于等到了他们经常开始聊天的时间,傻子再次拨通了女孩的电话,但结果和昨天一样不管拨打多少次,还是没有音讯,傻子更担心了,傻子躺在床上伤心的想着这是为什么,等待女孩给他打过来,过了一会傻子听到了手机响了起来,他兴奋的看了看是不是女孩,是真的是女孩,傻子更兴奋了,接通了女孩的电话,
傻子问:为什么不接我电话,知不知道我很着急?
女孩说:我有点事不方便接你的电话,
傻子问:不方便就不会给我发个信息吗?为什么要让我这么担心你?
女孩说: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
傻子并不是怪女孩不接电话,他是因为太爱他太担心他了,不想失去他,就这样他们有开心的聊到对女孩说晚安的时候。
就这样他们又开心的聊了一天、两天、三天、四天第五天晚上他们刚打电话不久女孩就说有事等等,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傻子等了好久好久还没有他的消息,打电话没人接,傻子也知道等待,不久手机发来了一条信息是女孩发来的(我有点事明天说),傻子看了回复了他(我等你,完了告诉我),这样傻子整整一夜没睡等了女孩一夜,直到天亮也没有等到女孩的回复,傻子很伤心,伤心的流着泪,啥子没有为任何人哭过,女孩是第一个,他没有别的办法,只有等待等待晚上的来临再次给女孩拨电话,可对傻子来说这一天是最漫长的,这一天中傻子做了多少伪装,工作的时候伪装出来的笑,在同事面前伪装出来的开,都随着夜晚的来临慢慢的化作了他的伤心,晚上傻子再次拨打着女孩的电话,但是传来的不是女孩的声音(你拨的电话已关机),傻子听到这样的声音更伤心了,傻子多么想和往常一样拨打电话时很快就能听到女孩的声音,多想再听到女孩称呼他傻子,但老天就是这么爱捉弄这个快要失去理智的傻子,他不停地拨打着女孩的电话结果还是关机的声音,傻子的情绪越来越失落了,当他不在拨打的时候突然手机响了,是女孩发来的信息(我们还是分开吧,别在找我了),这样的话,让傻子失去了理智,傻子回复道(我去你家找你等我),于是傻子疯了似了冲出了家,飞跑着来到女孩的家门口,但是傻子没有勇气冲进去,傻子怕影响到女孩的家庭,被邻居听到说他家闲话,于是傻子打给女孩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再打就又听到关机的声音,傻子当时很乱,他的身体也越来越冷,他点燃一支烟吸着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傻子想到了上女孩的QQ女孩的姐们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于是他又像风一样飞跑到家登上女孩的QQ问女孩的姐们,傻子往她的姐们要手机号就给她姐们打电话问问实情,傻子越来越冷,听着这样的答案甚至连心都快结冰了,这一夜傻子在电脑前听了无数次那首《从开始到现在》,流下了这辈子都没有流过的那么多泪,脑子也胡乱的在想,难道我们的爱也像这首歌中唱到的[为你等从一开始盼到现在也同样落得不可能]傻子很期待女孩说要嫁给我的那个月,他不希望在没有女孩的等待中度过,这样还不如叫他***,想过想过为女孩***,因为傻子相信他死了就算女孩再怎么逃避也不可能摆脱他,也再也不用伤心的希望他回头来看他,死了就可以在一个没有人知道的角落里默默的看着女孩幸福。傻子的头绪也越来越乱,傻子坚信为了能和女孩在一起就算去让他死也可以。
过了一天,傻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睡觉了甚至连一口水都没喝过,但傻子并不觉得困和肌饿,傻子只用香烟来填饱他的肚子,以前一天只吸一两颗烟的傻子,这些天却变成了一两包,也许他只有在香烟中才能找到伪装的面具,好在每天工作的时候让同事们知道他很开心。
第三天到了,过来的这一夜傻子也是听着歌流着泪吸着烟熬过来的,早上傻子在上班的路上突然流下了鼻血感觉眼前一片模糊,但他还是坚持去上班努力工作,赚很多的钱,为他奢望的幸福而奋斗着,上班的时候傻子发现自己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不知在什么时间倒下了。当傻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傻子不知道自己在输液,床前的老妈在照顾着,老妈问了傻子许多问题他都没有回答,只是在沉默,他没有把自己发生的事情告诉老妈,傻子只把事情告诉了自己最好的兄弟,也许傻子真的要为自己心爱的女孩做出一个出乎意料的决定。
晚上又来临了,这是傻子最不愿意度过的时刻,但是时间也这么爱折磨他,傻子在电脑前写着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
这种心情在傻子的生命中也许是最后一次对女孩的思念,这种心情也不知道在能陪伴他几天。
两天后,傻子再也承受不住这种被黑夜折磨着的痛苦了,他要去找女孩,把一切问明白,为什么要这么残忍的丢下他自己。
傻子离开了家,疯狂的跑到女孩家,他不断敲打着女孩家的门,但不管他再用力的敲打也没有人回应他,他没有办法只能默默的走了,傻子回到家以后把自己关在屋里,他拨打着电话,终于他知道了,有个人告诉傻子,女孩不是不爱你,只不过是他的家人不愿意让你们在一起,傻子听完后,顿时觉得自己太傻了,傻子知道女孩是爱他的,还要逼着女孩追问,傻子觉得身体越来越冷,对傻子病倒了,在他之前他就已经生病了,不吃、不喝、不睡,虚弱的抵抗着只为了得到这样一个答案。他把自己的房门锁上,盖上被子躺下了,真正的躺下了。
第二天,老妈早上叫傻子的时候,傻子的房间里面没有半点声音,于是老爸便从侧门进去把门打开后,看着傻子昏倒在自己的床上,脸色十分的苍白,老爸摸了摸傻子的头,好烫,于是就抱起傻子送到了医院,要说老天残忍也许没有人会相信,但是事实就是这样,老天怎么也不肯放过这个脆弱的傻子,医生的诊断结果出来了,医生很沉默的告诉他们,由于傻子的过度伤心再加上高烧不退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了,父母伤心的守在傻子的病床前为他祈祷,祈祷能早日醒来。就这样过去了很多天,傻子慢慢的有了知觉慢慢的醒来了,但是他似乎已经记不起任何的人,记不起任何的事,只是在傻傻的沉默着,对,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傻子。父母也在苦苦的哀求着医生:求求你救救我的儿子,让他清醒过来,但是医生也没有办法,只是奉劝着傻子的父母不要再伤心了。就这样老天赐予了这个脆弱的男孩一个傻子的身份,真正的傻子,回到家后,亲戚朋友都来陆续的探望傻子,但傻子根本就不会记起他们了,只会对他们保持着那种沉默,很低沉的沉默。
从此以后傻子只能依靠着父母活下去,傻子的父母没有把他变成傻子的事情告诉傻子在远方的哥哥,哥哥每次打电话来的时候都在问着:弟弟现在怎么样,每次都说:没事不用担心家,家里一切都好。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后,父母不甘心,就算倾家荡产也要治好傻子,让他成为以前那个董事的孩子,父母带着傻子走遍了不少知名的医院,但是结果都是一样的。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再也经不起这种消费了,但是父母不甘心,父母决定带着傻子去打工,挣钱治好傻子,但是父母跑遍了所有的地方,所有的领导都不愿意要这两个带着傻子打工的人。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把,他们来到了工地,只有这里的领导答应要用他们,每天父母都把傻子用绳子栓在他们工作不远处的一棵电线杆旁,傻子也每天在沉默的看着为了他而从没有做过这样的苦力的父母,傻子很伤心,但是他无从表达,父母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终于有一天,傻子亲眼看见老爸倒下了,老妈抱着奄奄一息的老爸,也伤心的倒下了,他们走了,离开了傻子,当傻子的哥哥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也回来了,在父母的葬礼上来了许许多多的人,但傻子的哥哥也像疯了似的向天咆哮着,这时的傻子在一旁默默的注视着父母的灵位流下了一滴伤感的眼泪,这也是他成为傻子以后流的第一滴眼泪。就这样亲戚朋友帮他们举行完葬礼以后,傻子的哥哥也做了一个决定,他要达成父母的愿望帮弟弟找回以前的自己,于是他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回来打工照顾弟弟。
不知道有多久这里的人都没有在看见过这两个兄弟,有人说傻子随着哥哥去打工了,也有人说他们离开了这个伤心的地方到别处去生活了。但是谁也没有说对,傻子和哥哥没有离开这里只不过是回到了父母打工的那个工地,哥哥打工,也同样把傻子弟弟拴在那棵秃废的电线杆旁,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但是不幸还是没有远离这个傻子,在哥哥很努力的时候工地的架子突然倒下来一棵很粗壮的木桩,正好砸到哥哥的身上,这时的傻子像疯了似得拼命的挣扎着,工友们看见都去看着倒在地上的哥哥,有个人把傻子松开了,傻子远远的看着哥哥,只听到哥哥嘴中默默的说道:傻弟弟,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哥哥不能在照顾你了,你要坚强。说完哥哥也离开了他,好心的工友们帮着傻子埋葬了哥哥,但是傻子还是在哥哥的坟墓前沉默着,再次流下了一滴眼泪。
不知道过了多久,不知道傻子什么时候离开哥哥的坟墓,也没有人在看见过他,只是听说有人最后看见傻子的时候是在女孩家对这的大街上,傻子已经走了,他没有了呼吸,但是留在眼角的只有一棵冰冻住的眼泪,默默的注视着手中一张这样照片
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为了那一份他的爱离开了,因为只有他离开这个世界才能到另一个空间去默默的守护着女孩,看护着女孩。
第243篇、爱情的第二道茶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第244篇、只爱一点点,只爱一点点!
一个要出嫁的女儿问妈妈,婚后怎么样才能抓紧丈夫的心?妈妈让女儿抓起一把沙子,满满的一大把。妈妈说:你试着握紧。女儿使劲地握紧手,结果她握得越紧,从手指缝里漏出的沙子就越多。最后,留在手里的沙子只有一点点,而且被握成很难看的形状。
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事物,你越是握紧,它越是挣脱,你越是在意,它越是远离。
爱是一种快乐,太爱则是一种负荷。
父母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总是生活在歉疚和报答里;
爱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便会被放纵得不再小心去珍惜;
朋友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感到不知所措;
陌生人给我们的爱太多,我们会对他的好心产生警惕。
反过来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当我们用爱和关心紧紧地包围着别人的时候,我们为自己感动为自己喝彩,却并没有想过对方是不是会被这浓烈的爱逼迫得喘不上气。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平静地接受对方的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能惊喜地发现平凡中的不平凡;
只爱一点点,所以不平会头脑发热真伪不辨;
只爱一点点,所以眼睛清澈不会轻易上当受骗;
只爱一点点,所以失去了不会太伤心;
只爱一点点,所以得到了会很惊喜;
只爱一点点,所以心里有更多的位置放更好的东西;
只爱一点点,所以留出更多的精力爱自己;
只爱一点点,所以云卷云舒风起风落皆有情趣;
只爱一点点,所以爱与被爱都是件轻松而幸福的事。
第245篇、十天拥抱的拯救
我9岁那年的夏天,父母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暑假结束的那个晚上,我终于鼓足勇气问父亲:“是您不爱妈妈了,还是妈妈不再爱您了?”父亲惊讶地看了我很久,低着头说:“孩子,都是我的错,我,我爱上了别的女人。”他的回答让我很愤怒,母亲既漂亮又能干,难道还有谁会比母亲更出色?
我厌烦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进母亲的卧室。母亲还没回家,房间整洁而清新,荡漾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这是一个记载了多少幸福和甜蜜的家啊!可是父亲爱上了别人,突然,我在书桌上看见了母亲写的“离婚起诉书”,母亲是个大度的女人,她没有责怪父亲移情别恋,而是在离婚理由陈述一栏里写着自己醉心工作冷落了丈夫。卧室里还有两个大大的旅行箱,我好奇地打开其中的一个,最上面有一张照片,是我出生一个月后,母亲抱着我,父亲抱着母亲的“全家福”。母亲曾不止一次说过,9年前的这个时刻是她一生中最甜蜜幸福的回忆。
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泪流满面,因为母亲的箱子里塞着换洗衣服,日用品、照相机,还有几本关于非洲原始丛林的书,看来妈妈已经打定主意离婚了,而且决定完成自己多年前的夙愿:一个人去非洲原始丛林。
那天晚上,我彻夜辗转难眠。怎样才能让母亲开心呢,我想起在行李箱里看到的照片,脑子里有了主意。
几天后,父母告诉我他们即将离婚,当父亲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一起生活时,我说:“您能答应我,从明天起,一直到母亲去非洲前的10天时间里,每天都抱抱我和母亲,就像我出生一个月时您抱着我们照的那张照片一样,好吗?”说完,我发现,父亲的脸突然红了,母亲也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但无论如何,父亲还是同意了我的建议。
那天,他们没有按原计划去办理手续。第二天,为防止父亲反悔,提前出门上班,我起得很早,当我洗漱完毕时,发现父母已经站在客厅里。我故意装着背书包要上学去,妈妈突然叫住我,向我缓缓地伸开臂膀。我扑倒在母亲怀里,她已经37岁了,而我也已长大,她抱起我的时候有些吃力。我抱着母亲的脖子,示意父亲过来,他无奈地摇摇头,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脱掉笔挺的西装,然后慢慢蹲下去,双手环住妈妈的腰,我感觉有些窒息。9年了,我已经由一个世事不知的婴儿长成了一个小男子汉,而父母也渐渐老去,不再有年轻时的激情和力气。
父亲终于把我和母亲抱了起来,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3秒钟不到就把我们放在地上。嘴里还嘟囔着:“尼古拉,你不背书包的话,我可能会坚持得久一些。”我感觉脖子里有温暖湿润的东西在滚动,那是母亲的泪。 []
下午放学回家,母亲做了很多菜,都是我和父亲喜欢吃的。虽然父亲那天回来得有点晚,但还是要比平时早一些。
第二天早上,在等待父亲拥抱时,我放下了书包,当他将我和母亲抱起时,我“命令”道:“您今天可要多坚持两秒钟!”母亲的呼吸有些急促,她的脸红扑扑的,就像一个刚坠入情网的姑娘,父亲看起来也很不好意思。 []
日子过得很快,当父亲第五次抱起我和母亲时,他自豪地说:“我这几天力气变得越来越大了,抱两个人都不吃力。”在父亲送我去上学的路上,我提示父亲:“不是您的力气变大了,而是母亲瘦了许多。”
那天晚上,父亲回来得很早,他悄悄地跟我说:“孩子,你的母亲确实瘦了许多。”我有些哽咽地说:“从明天起,您就只抱母亲吧。”没等父亲说话,我就再也忍不住泪如泉涌地冲进自己的卧室。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躲在房间里透过门缝看着客厅,母亲这天穿上了她最喜欢的那件蓝色连衣裙。没有我在一旁,他们似乎有些尴尬,几天来他们已把我当成了联系彼此的桥梁。大约过了10分钟,父亲说:“今天就让我单独抱抱你吧。”母亲惊奇地抬起头,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泪光。我看见父亲伏下身将母亲从沙发上抱起。没有我从中搅和,父亲的拥抱有些生涩,然而,这一次,父亲抱母亲时比以往更用力,时间也更长了。 []
再过一天母亲就要去非洲了,按父亲给我的承诺,他的拥抱也只剩最后一次了。我不知道这一次我是该“搅和”进去,还是躲在一边。那天半夜我突然醒来,发现父母坐在我的床边。母亲对我说:“尼古拉,让妈妈再抱抱你吧。”我的心一阵刺痛,看来,他们还是要离婚。我将头缩进被窝里,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拥抱,我宁愿把它留在许多年后的某天。这时父亲说话了:“孩子,如果你愿意让母亲抱一下,我们就不离婚了。”我“腾”地从床上跳起来叫道:“真的吗?”母亲含着泪伸开臂膀点头,我兴奋地扑到她怀里,然后父亲将母亲轻轻地抱了起来。他们都哭了,隔着我的头,他们彼此不停地说着:对不起!我爱你!……
父母没有离婚,母亲也没有去非洲。从那以后,每天早上父亲都要把母亲抱起来,他们紧紧依偎甜蜜地亲吻,他们的感情,历经岁月变迁与日俱增。当然,我也在暗自庆幸,这10天的拥抱挽救了一个濒临破裂的婚姻。
第246篇、如影随形
1
瑞木吸着鼻子,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脚下的影子忽斜忽正,然后她咧开嘴巴笑了,在这样的季节里灿烂如花。下午3点,她的影子终于和她本人形成了40度,她抬起头,眯着眼睛,这迷宫般的城市正一点点地把她吞噬,她却只能这样张望行走着,无能为力。
“你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吗?”那个下午,他是惟一一个和瑞木说话的人,只是眼前的这个女孩眼中溢着的泪水让这个人有些不知所措。油腻的头发胡乱地耷拉着,脸上的皮肤因为哭泣开始泛着红色,只有眼睛是明亮的,泪水透明得跟水晶似的,正大粒大粒地往下掉。在这样的城市很少会出现瑞木这样不修边幅的邋遢女生,也只有他,才会跟着瑞木这么久。没错,他叫黎生,这个城市有名的摄影师,有着大把时间到处晃悠的人。
瑞木一把推开眼前这个男人,“让开,你踩到我的影子了。”黎生显然被她冒出的话吓了一跳,但他随即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他遇到过的女子无数,他的职业嗅觉告诉他眼前的这个女孩是特别的。
在KFC明亮的灯光下,瑞木狼吞虎咽地吃着全家桶,她小小的胃早被塞得满满的,却还不满足,甚至连手指头上那残留的鸡翅香味她都欢喜地吮吸着。最后,她小心翼翼地对坐在对面的黎生说:“我可以要一个冰淇淋吗?”她指了指旁边桌子上小孩子的圣代,舔舔嘴唇。黎生从上衣的口袋里掏出100元,“这次换做你自己去买。”瑞木并没有推辞,跑了过去。一会儿,找出一大堆零钱放在黎生的面前,“我以为你会都花光了。”黎生做惊讶状,脸上挂着溺爱的笑。“我一向都是个诚实的孩子,可为什么每个人都不相信我。”瑞木神情黯淡下来,睫毛遮住了她的眼睛,可黎生看到里面写满了忧伤。
这一刻,黎生决定让瑞木做他的模特。
2
事情比黎生想像中要顺利很多,瑞木轻易答应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难过。没有人会抵挡住钱的诱惑,他扯了扯嘴唇尽量不动声色,“好,明天就过来吧。”然后递给她一张名片转身离去,并没有绅士般地送瑞木回去,只是走出门外时,他忍不住向里张望了一下,瑞木依旧舔着冰淇淋,开心且安静的样子。
合同仅为3个月,瑞木的眼神早已告诉过他,她不会在这个城市呆太久,她厌恶这个地方,却又不得不留下来。是为什么?为了爱的人吗?瑞木进来的时候,打断了这些出现在黎生脑子中的滥俗情节。她今天穿白裙子,露出细长的腿和干净的脚趾,完全不见昨天乱糟糟的形象,只是不知道跑了多远才找到了这个地方,光洁的额上渗出许多汗来。
“你可以给我很多钱,是吗?”瑞木问道。
黎生皱了皱眉头,他很不喜欢这样的问题,可他还是点了点头,并把合同扔到了瑞木面前,“签吧。我对你的惟一要求就是随叫随到。”
工作开始一段时间后,黎生发现自己并没有选错人。他开始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甚至以前几个月才能用完的胶卷,在短短几天内就能用完。因为瑞木总会给他很多灵感,她的眼神倔强而自由,会时常自恋地看着自己的影子,缀着蕾丝的裙子会让人联想到上世纪末落寞的公主,还有那即将被人遗忘的高贵。他们的工作时间并不太规律,通常会很晚回去,这时候,黎生总会请她吃饭。在如水的音乐里,瑞木会说很多她小时候的事,黎生也总能听到一个名字,家和。然后,她会嘲笑似地说,“你真不应该干摄影,你是那么缺乏激情,感觉平静如水。”每每这时候,黎生的心像被堵住般,压抑得说不出话来,这让他有些不安。
爱情的去留是那样突然,我们惟一能做的也只是空着手等待。
午后的明晃晃的阳光下,瑞木哭泣着让家和留下来,周围有无所事事的人发出幸灾乐祸的笑声,瑞木像一只被围的小兽一样恐惧,却挣扎着,勇敢地拖住爱情的尾巴。
“我可以赚很多很多钱的。”还没等瑞木说完,家和身边的女人却露出轻蔑的神情,这个年纪的女子早已不再漂亮,可她却可以让家和这样的年轻男子做她的情人。
这个世界越发的可笑,上帝却躲在云端悠闲地吹着口哨。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手拉着瑞木不由分说地就往前走,瑞木试图想摔开,却被更紧地握住。她转过脸来,听到黎生恶狠狠一句:“怎么还有闲情在这里吵架,不是让你随叫随到吗?”
阳光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好长好长,却平行得没有交点。
3
就这样,瑞木眼睁睁地看着家和和那个女人扬长而去,她天真地以为10年的感情总该抵得过10万块钱的钞票,可是她错了。很长时间以后,瑞木才明白,爱情是脆弱的,有时候甚至经不起一点诱惑。
“黎生,我不再做你的模特了。”在摄影棚里,瑞木说,“因为我不再需要钱了。”
黎生的心一下子就沉了,其实他很想让瑞木留下来,虽然这不符合他一贯的作事风格。可话到嘴边却没有说出来。瑞木走了,一阵风似地,飘飘无痕,却留给了黎生阵阵凉意。接下来的日子,瑞木开始流连往返于各种酒吧,穿妖艳的裙子和高跟鞋,若无其事地和每个男人喝酒,然后坐不同的车回去。而黎生就这样望着,跟着,直到她安全到家,如此反复。
“你今天还没有下班吗?”瑞木倚着黎生的车笑着说。在车里打盹的黎生并没有料到瑞木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有些慌乱。这时候,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向瑞木走过来,试图搂住瑞木的腰,“我送你,我送你回去。”男人一身的名牌,却丝毫不能掩盖他一脸的龌龊。“瑞木……”黎生叫她。“怎么?你是想我跟你回去吗?”瑞木把头凑过来,脸上的皮肤因为酒精的作用变得粗糙和黯淡。黎生皱着眉头,脑袋里“嗡嗡”作响,他应该上去把这个家伙揍一顿,还是应该把瑞木拉上车来。可他竟然什么也没做,再一次的,他无助地望着瑞木的背影,心如刀割。夜晚华灯闪烁,影子在夜色下忽隐忽现,让人捉摸不透。
“你是个胆小鬼。”这是瑞木留给黎生的话。
4
家和再一次出现时,是一个月后。那天,黎生依旧在酒吧门口守着瑞木,然后看到家和走了进去。原本家和去哪里跟黎生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不同的是,瑞木也在这个酒吧里。黎生很快地跟了进去,虽然这个地方已经来过多次,可每次都在门口呆着,并没有真正进去过。他努力寻找着瑞木,终于,在一个暗暗的角落里发现了她。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男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进去的家和。
“瑞木,跟我走吧。”家和拿着酒杯,“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你的。我现在有钱了,大把的钱。”
“你走开。”瑞木叫道,“我不想再见到你。”
“你怎么会不想再见到我呢?”家和笑道,“你不是在为我堕落吗?”他很大声地说着话,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瑞木曾经深爱过他。
爱是一个人的事,可总有人会拿别人的爱来作为自己的资本。在酒精的作用下,家和开始对瑞木动手动脚,他的脸因为欲望而变得扭曲。正当瑞木不知道该如何逃离,无助地打量周围时,黎生出现了。瑞木的心一下子就安定下来。他真是个明亮的男人,干净的平头和衬衣,笑起来总会嘴角上扬。突然地,瑞木觉得黎生的出现照亮了整个酒吧。
“你给我滚。”黎生拖起家和的衣领。
家和没有料到自己会被人这样对待,脸变得通红,顺手就抡起了酒瓶。尖叫、吵闹、拥挤、逃跑,酒吧里陷入恐慌之中,大家像四处飞散的鸟儿,只想快点找到出口。随即,十几秒后,酒吧突然安静了,因为地上出现了一摊血,黎生倒在了地上。
5
“我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人。”第一次见面时,瑞木就曾这样对黎生说过,“我喜欢自己的影子,因为家和说他会像影子一样一辈子在我身边,他是个勇敢的人。”
是的,从小到大,家和都为她撑着半边天。他会为了给她摘一朵花爬最高的山顶,会因为她而和老师顶嘴,甚至为她和别人打架。那是小孩子心目中的偶像,瑞木也不例外。她把家和塑造成她心目中的英雄,沉溺在自己所创造的幻象中。
这些都是后来瑞木才想明白的。现在,瑞木站在展厅中,一遍遍地望着那些黎生曾经为她拍的照片,小心地抚摸着。这是黎生最后留给她的礼物,一张张定格的记忆。离开时,瑞木抬起头,看到摄影展馆前的标题“如影随形”,瞬间泪流满面。
第247篇、金刚鹦鹉私奔记
2004年初,28岁的我进入美国珍稀动物研究中心工作,专门研究金刚鹦鹉。其中漂亮的蓝金刚鹦鹉是最让我感兴趣的一种,目前它已非常稀有。带着考察的全套装备,我们来到了巴西的热带雨林。
■ 用爱情做诱饵
我们这次带了一只两岁的雌性红蓝金刚鹦鹉,它叫几妮,身体呈明亮的红色,有蓝色和黄色的翅膀,蓝色和红色的尾巴,能听懂很多指令,是查理博士的宠儿。
经过3天的行程,我们一路艰辛地来到了巴西亚马逊河流域的查瓦利山谷,请来当地的两位土著做导游。
沿着河流走了一段漫长而泥泞的土路之后,导游停了下来,指着河对岸大声地说着什么。翻译告诉我们:“河对岸的树林就是你们要寻找的蓝金刚鹦鹉的出没地,不过现在水流湍急,很难渡过河去。”
也许是看见了森林的缘故,几妮在笼子里变得激动不安,它大声地叫着,上下乱走,试图冲出去。不过,负责看护和训练它的查理博士只严肃地对它说了几句,这只不安分的小东西就又恢复了它的温柔和沉默。
“看,它还是很懂事的,我相信它能为我们钓回金龟婿。”查理博士得意地说着,并吃力地打开笼门,几妮扑腾着翅膀,高兴地向河对岸飞去。
原来,几妮是被放出去勾引那些正在求偶的雄鹦鹉,然后把那些意乱情迷的家伙带回我们的笼子里。“我们专门训练了它4个月,在最后的一个月里,它几乎从来都没有出过错误。你知道吗,它甚至会开自己的笼门,但它从来也没有偷偷飞出去过。”查理仍在炫耀。
大家一边等待着几妮的消息,一边四处观察。4个小时过去了,忽然查理激动地跑了过来,同时把一根食指竖起放在嘴唇上:“嘘——小声点,几妮回来了。”
果然,扇着美丽翅膀的几妮从河对岸过来了,在它身后,尾随着两只蓝色鹦鹉,其中一只,俨然就是我们苦苦寻觅的蓝金刚鹦鹉。
■ 热恋中的鹦鹉
显然,蓝金刚鹦鹉要比另一只强壮得多,它身长约90厘米左右,看上去三四岁的样子,全身披满蓝得耀眼的亮丽羽毛,有着坚硬硕大的喙和尖利的爪子。它狠狠地啄着那可怜的情敌,时不时还飞起来用爪子狠抓两下。不到几个回合,那一只便灰溜溜地败下阵来,飞走了。
蓝金刚鹦鹉快乐地在树上跳上跳下,还兴奋地张开翅膀,跳舞给几妮看,那片完美的蓝色让我们一阵惊叹。
几妮一步步地把它的追求者领进笼门,只要那只大鹦鹉进来,笼门就会自动关上。
这只蓝金刚鹦鹉很聪明,它先是对着几妮犹豫了半天,然后又歪着脑袋看着笼子。几妮在笼子里兴奋地叫着,好像是急于把里面的一切指给它的情人看:“瞧,这是多好的地方啊,有现成的窝,有这么多好吃的,还如此牢固,进来嘛。”
看得出来,那只蓝金刚鹦鹉并不为笼中的舒适所动,它在门外轻声地抗议着:“我觉得这里不太对劲,跟我来吧,我们自己搭建一个家,会更舒适。”当几妮将一只饱满的坚果叼在嘴里,含情脉脉地示意它进来一起吃的时候,这只蓝金刚鹦鹉终于没能抵抗住爱情的诱惑,跳进了笼中。笼门“啪”的一声关上了,我们大声欢呼起来。
那只因爱情而被俘虏的鸟儿,呆呆地看着忽然冒出来的人,又看看几妮,露出了不知所措的表情。
■ 为自由而战
很快,它在笼子里上上下下快速地走了一遍。发现自己无法冲出这个铁家伙回到熟悉的家园后,先是用刺耳的声音大声尖叫,接着就开始死命地啄着栏杆,狂冲乱撞起来。一会儿的工夫,由工作人员精心搭建的窝变得一片狼藉,食物和水统统都被打翻。几妮先是惊恐地鸣叫,接着又试图去安慰自己的情人,可是却遭到蓝金刚鹦鹉一阵狠啄。
这只蓝金刚鹦鹉感到自己被骗,所以对几妮毫不留情,只要几妮一靠近,它就生气地大叫,同时将自己坚硬的喙对着几妮微微张开,只要几妮再接近它一点,它就用力地啄过来。
我们对蓝金刚鹦鹉的一举一动非常担忧,谁也没想到一只鹦鹉会有如此暴躁的脾气。“别急,这种反应在野生动物里很正常。失去了飞翔的自由,它们自然会不习惯,过上两天就好了。何况这个小家伙还有爱情陪伴。”查理胸有成竹地安慰我们。
但事实上,情况并不乐观。当蓝金刚鹦鹉折腾得筋疲力尽倒在笼里时,我们发现,它的喙由于死命地啄笼子的铁栏杆已经有所损伤,而且身上因为撞击铁笼而鲜血淋漓。接着它又开始不吃不喝,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抗议。
几妮不再害怕发抖了,它现在非常关心它的情人。它找了一个坚果,用力将其咬开,叼着里面饱满的果实送到蓝金刚鹦鹉的嘴边,可蓝金刚鹦鹉却半闭着眼睛,把头扭到了一边,任凭几妮怎样温柔地呼唤也不理不睬。
在接下来两天的考察时间里,这只倔强的鹦鹉滴水未沾。它的羽毛变得黯淡无光且杂乱不堪,原本神采奕奕的眼睛也失去了光彩,脚和翅膀尖都在撞击笼子时变得血肉模糊了。
我们谁也不敢给它喂药,只要有人靠近笼子,它马上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做出攻击人的样子。只有查理博士还能找机会给几妮喂上点吃的,几妮有了食物总是先去喂蓝金刚鹦鹉,可每次都被它狠狠地拒绝了。
■ 爱情鸟飞走了
我们没能再捉到别的蓝金刚鹦鹉,这一方面是因为不能再用几妮去骗新的鹦鹉,另一方面也因为看了眼前这只的激烈抗争,让这种珍稀而美丽的鸟生活在它自己的天地里可能会更好。
查理和其他几个研究成员不肯放这只蓝金刚鹦鹉回家。因为捕捉到它实在不容易,所以对于查理的坚持,大家也就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眼睁睁地看着这只“战利品”迅速地憔悴下去。
几妮明显被这只执著的鸟感动了,当蓝金刚鹦鹉因为受伤和饥饿无力再拒绝它靠近之后,它不辞辛苦地为它梳理羽毛,轻声地安慰它,还叼来各种食物放在它的嘴边。最初蓝金刚鹦鹉半闭着眼睛卧在那里,理也不理,但慢慢地,它开始吃点几妮送来的果子,偶尔,它也会轻轻地替几妮梳理一番羽毛。
蓝金刚鹦鹉开始慢慢地恢复了,它和几妮轻哝细语,我们没有人能听懂它们的情话,但可以确信它们深深相爱了。只是蓝金刚鹦鹉的眼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河对岸的方向,在安静的时候,它总是痴痴地看着那里。每当河对岸传来鹦鹉的叫声时,这只蓝金刚鹦鹉都会精神一振,它的眼睛在那一瞬间会恢复神采,同时激动地大声呼唤,用受伤的爪子在笼中上下地走动一番,扑扇着翅膀,想要离开这里。
但几经努力,发现这只是徒劳时,这只鸟会加倍沮丧地卧下来。它发出一种奇怪的悲哀的声音,好像是在哭泣与哀求。每到这个时候,几妮就会非常焦躁不安,怪叫不止。
终于,4天的考察结束了,我们准备返程。这一次,当地的土著为我们找来了几个木筏子,准备顺流而下。查理博士占了一个木筏,看护着他的一对宝贝鹦鹉。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一幕发生了。
蓝金刚鹦鹉看见自己就要永远别离深爱的故乡,悲愤地使出全身的力气,猛地向笼门撞去。顿时,鲜血把它染成了红色,它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们这群手足无措的人们,凄厉地鸣叫着。
这时,几妮尖叫着冲到情人面前,极力让它安静下来,接着,它居然用自己的喙一点点地啄起了笼门。没几下,这只受过无数次开关笼门训练的鹦鹉就轻易地打开了门。蓝金刚鹦鹉终于又看到了自由,它激动地大叫一声,努力地扑扇着翅膀飞了出去,美丽的羽毛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芒。紧接着,几妮也跟着飞了出去。
“它们不会再回来了。”为我们划木筏的一个土著说,“蓝金刚鹦鹉不可能放弃自由,而几妮跟着它的爱人去享受幸福和爱情去了。”
我们呆呆地看着蓝金刚鹦鹉和几妮远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大家竟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是希望爱情与自由能有个美好的结局吧 。
第248篇、蔡锷与小凤仙 蔡锷与小凤仙的爱情与传奇故事
讨袁名将蔡锷将军
小凤仙
山青青,水碧碧
高山流水韵依依
人生难得一知己
千古知音最难觅
将军拔剑南天起
我愿做长风,绕战旗
——电影《知音》主题歌
在1916年的北京城,蔡锷与小凤仙绝对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蔡锷抱病奋斗,舍己为国,在困境中奋起,在胜利中永诀,自然令后人感佩景仰不已。而小凤仙不过是个沦落风尘的女子,然而因缘际会,化腐朽为神奇,更使这个故事成了不可多得的人间绝唱。
他们的际遇与命运,在国难民危的乱世中,显得格外深沉悠远,能够满足所有人关于风尘侠义、英雄美人的幻想,以至于百年之后仍有不息的回声。电影《知音》那高山流水的曲调,简直要绕梁三日而不绝,将风尘情与烈士义的交融,演绎得如泣如诉,凄美无比。
昔时佳人,早就芳踪已杳。据易宗夔的《新世说》所记,小凤仙原名筱凤仙,十六岁入京师乐部,“工皮簧,善酬应,丰肌玉貌,笑颊生涡”。但也有资料显示,小凤仙本名凤云,原籍在湖北,父亲经商,家境富裕,但因被小人算计而家破人亡。光绪年间,这一家流落到湖南,小凤仙被卖为奴婢,然后一卖再卖,最后沦落风尘,在上海入乐籍,因为北京城南方的清吟小班受到追捧,所以也风飘柳絮一般被送到北京的八大胡同里。还有说她出生于官宦之家,父亲是清末的武官,落职后生活潦倒不堪,便将女儿卖给青楼。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总归是一个命运多蹇、身世凄凉的女子。《民初史略》一书里则有这样的描写:“小凤仙……相貌乏过中姿,性情甚是孤傲,所过人一筹的本领则粗通翰墨,喜缀歌词,俾生成一双慧眼,能辨别狎客才华。都中人士,或称她为侠妓。”因为性情孤傲冷峻,在遇到蔡锷之前,她已经因为对富贵巨贾不屑求媚取宠而小有名声了。
而当时的蔡锷,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蔡锷发动昆明重九起义,并担任起义军临时总指挥,民国新成,他被推举为云南军政府都督,1913年10月,他被袁世凯召进北京,委以重任。
关于蔡锷和袁世凯,曾有这样一个故事:据说蔡锷甫到京城,袁世凯便送他一件名贵大氅,亲亲热热地告诉他以后见面不必拘礼,穿便装就可以。第二次召见蔡锷时,袁世凯便叫上手下将官,自然全部着严整军服,自己也穿上大元帅服,想着看穿便装的蔡锷坐立不安的窘状。而蔡锷又岂是轻易受惑之人,他依然是军服马靴手套勋章一样不少。这一回合下来,袁世凯对蔡锷的为人也有了认识:这样的人对于自己来说,只可用,不可信;只可相敬,不可与谋;可以共事一时,却不可能长久同路。
讨袁名将蔡锷将军
小凤仙
山青青,水碧碧
高山流水韵依依
人生难得一知己
千古知音最难觅
将军拔剑南天起
我愿做长风,绕战旗
——电影《知音》主题歌
在1916年的北京城,蔡锷与小凤仙绝对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蔡锷抱病奋斗,舍己为国,在困境中奋起,在胜利中永诀,自然令后人感佩景仰不已。而小凤仙不过是个沦落风尘的女子,然而因缘际会,化腐朽为神奇,更使这个故事成了不可多得的人间绝唱。
他们的际遇与命运,在国难民危的乱世中,显得格外深沉悠远,能够满足所有人关于风尘侠义、英雄美人的幻想,以至于百年之后仍有不息的回声。电影《知音》那高山流水的曲调,简直要绕梁三日而不绝,将风尘情与烈士义的交融,演绎得如泣如诉,凄美无比。
昔时佳人,早就芳踪已杳。据易宗夔的《新世说》所记,小凤仙原名筱凤仙,十六岁入京师乐部,“工皮簧,善酬应,丰肌玉貌,笑颊生涡”。但也有资料显示,小凤仙本名凤云,原籍在湖北,父亲经商,家境富裕,但因被小人算计而家破人亡。光绪年间,这一家流落到湖南,小凤仙被卖为奴婢,然后一卖再卖,最后沦落风尘,在上海入乐籍,因为北京城南方的清吟小班受到追捧,所以也风飘柳絮一般被送到北京的八大胡同里。还有说她出生于官宦之家,父亲是清末的武官,落职后生活潦倒不堪,便将女儿卖给青楼。
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总归是一个命运多蹇、身世凄凉的女子。《民初史略》一书里则有这样的描写:“小凤仙……相貌乏过中姿,性情甚是孤傲,所过人一筹的本领则粗通翰墨,喜缀歌词,俾生成一双慧眼,能辨别狎客才华。都中人士,或称她为侠妓。”因为性情孤傲冷峻,在遇到蔡锷之前,她已经因为对富贵巨贾不屑求媚取宠而小有名声了。
而当时的蔡锷,是手握兵权的大将军,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蔡锷发动昆明重九起义,并担任起义军临时总指挥,民国新成,他被推举为云南军政府都督,1913年10月,他被袁世凯召进北京,委以重任。
关于蔡锷和袁世凯,曾有这样一个故事:据说蔡锷甫到京城,袁世凯便送他一件名贵大氅,亲亲热热地告诉他以后见面不必拘礼,穿便装就可以。第二次召见蔡锷时,袁世凯便叫上手下将官,自然全部着严整军服,自己也穿上大元帅服,想着看穿便装的蔡锷坐立不安的窘状。而蔡锷又岂是轻易受惑之人,他依然是军服马靴手套勋章一样不少。这一回合下来,袁世凯对蔡锷的为人也有了认识:这样的人对于自己来说,只可用,不可信;只可相敬,不可与谋;可以共事一时,却不可能长久同路。
说起来袁世凯与蔡锷并不是打一开始就水火不容。相反,最早他们之间是互相赏识,惺惺相惜。清末新政时,袁世凯废科举、办新学、修铁路、练新军,着实做了不少实事,这些都让蔡锷印象深刻,所以他曾明确表示拥护袁世凯。在乱象丛生的新生共和国里,蔡锷认为袁世凯这样的能人一定能够匡扶社稷。而蔡锷在主政云南时所表现出来的才干和锐气,自然也令袁世凯心生敬意。蔡锷奉调入京后,袁世凯便将其封为“始威将军”,使他成为这一机构中唯一的非北洋派军人,薪俸高达五千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三十万元),十分的风光显赫。袁世凯还叫他的大公子袁克定拜蔡锷为师,为他讲解军事科学及为将之道,据说,袁世凯本想让蔡锷做参谋总长,以后再进一步升迁为陆军总长,但因此举对北洋军人的利益触动太大,才暂时作罢。
当然蔡锷如匣中之剑,总归是令袁世凯心怀戒惧的。而蔡锷智虑极深,也深知袁世凯的老辣高明。蔡锷从来不拥戴任何个人,他一生无党无派,信念坚定,人格独立,从他一生的表现看,国家至上是他遵奉的信条。但是为了打消袁世凯的疑心,遮人耳目,他在筹安会发起后,曾主动在劝进表上签名,领衔拥护过帝制,以此作为主动出击麻痹对手的策略。
然后,蔡锷还有事没事到八大胡同转一转,故意以好色之徒的形象示人,大张旗鼓地释放出这样的信息:我寻快活去也。据蔡锷的长子蔡端回忆,其生母潘夫人曾经给他讲过,有一次蔡锷陪家眷去看戏,开场前指着包厢里一年轻女子对潘夫人说:她就是小凤仙。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蔡锷和小凤仙的交往,连家人都不曾隐瞒。
蔡锷来京时所住的棉花胡同,与小凤仙栖身的陕西巷本就相距不远。而到风月场上排遣心绪,发泄郁闷,是清末民初的士人们一种普遍认同的行为方式。此时,小凤仙就住在陕西巷里的云吉班。一到夜晚,这里蛾眉颦笑,曼声清唱,“清吟小班”、“云吉班”等名动京城的妓院便在此招揽生意,车水马龙,衣锦男女,一片软语娇香,令人不免目眩神迷,心旌摇摇。
打扮成商人模样的蔡锷,就在云吉班结识了娇小玲珑、蛾眉凤目、笑起来嘴角上翘的小凤仙。而在小凤仙的眼中,剑眉隆鼻的蔡锷,有着军人的英姿,一种睨视天下的森然气度就隐藏在他和煦的笑容中。在这次有历史意义的风云际会中,两个人一见如故,恍惚间就有了古路无行客、寒山独见君的感觉。
蔡锷并非毫无眼力,在交际场上见多了浓妆艳抹的千金粉黛,自然识得小凤仙是一朵人间罕见的奇葩,虽然没有超凡脱俗的惊世之美,却是少有雕饰的清水芙蓉,且在阴柔中绽放着一种豪情的气质。当二人慢慢相熟之后,蔡锷不仅陶醉于她的浅笑微颦,玉容花姿,更倾心于她的灵心慧质,色艺双绝。有一天中午,蔡锷在云吉班兴之所至,书写了一副对联送给小凤仙:
自古佳人多颖悟
从来侠女出风尘
这副对联写得不错,吻合小凤仙的身份和性格,也流露出蔡锷寥廓而苍远的心事。他曾拜过梁启超为老师,檄文通电,立马可待,且声情并茂,文采还是很出众的。他将小凤仙比作侠女,内心里已经把她定型为有胆有识的乱世佳人,一个侠字,超尘拔俗,自然有了一种沁人心神的隽永风华。正午时分慵懒的阳光,加深了他们之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小凤仙笑而不语,眉目舒展,那些日子是她最开心的时候。
在蔡的寓所附近,一直就密布侦探,袁世凯的人在密切跟踪着蔡锷的一举一动。却眼见得他寄情勾栏,坐销壮志,干脆搬到了云吉班小凤仙的妆阁内,到后来,竟然与小凤仙的妈妈开始大谈特谈起嫁娶之事来了。这等八卦,北京城里的大小报纸自然也都不会放过。
然而小凤仙自然知道,面前这位儒雅的蔡先生绝非流俗之辈,而是人中龙凤,虽是日日醉卧美人肩,却也夜夜醒记护国事,是一位正直严毅的君子。韬晦京师,涉足风月,也仅是潜龙勿用之计。在纷繁的表面现象背后,他还有着十分深沉的考虑。他在向外释放信息——袁世凯从蔡锷一系列的表现中,揣摩出他的意思是:帝制是你的事,我不干预。他营造出了一种双方都心照不宣的气氛,袁世凯终于放心了。
然而岂知蔡锷正在酝酿一个极大的决心,而他的决心一旦形成,即使地震山摇,也不能再将其改变——“眼看着不久便是盈千累万的人颂王莽功德,上劝进表,袁世凯便安然登其大宝,叫世界看着中国人是什么东西呢!国内怀着义愤的人,虽然很多,但没有凭借,或者地位不宜,也难发手。我们明知力量有限,未必抗得过他,但为四万万人争人格起见,非拼着命去干这一回不可。”从头至尾,起承转合,他导演了一场大戏,既果断干练又雷厉风行,他要一举挣脱樊笼,然后回过头来,向袁氏开战。
终于,蔡锷要在袁世凯鼻尖下玩金蝉脱壳之计了。在一个万籁俱寂的夜晚,他在凉爽的院子里摆了一张圆桌,一轮斜月银钩,在四合院的天井里洒下碎如残雪的月光。两人杯酒言欢,蔡锷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小凤仙当即表示,愿与蔡锷生死相依,荣辱与共。蔡锷犹豫,好大会儿才说:“戎马关山,千难万险,我无暇顾及其他,你还是留在京城较为安稳。待到功成之日,我一定与你会合!”
风云在悄悄地酝酿,各色人等来来去去,混杂不堪。面对莫测迷幻的纷乱时局,小凤仙产生出一种对自身命运把握不定的战栗,也使他们在非常时局生出非常之情。掩盖起钻心镂骨的离别之感,小凤仙盛装冶容,与眼前人把酒辞行。在此刻,他们让自己的内心空出了一片完全空白的心田,让那突然来到而很快就要逃逸的幸福来填补。她内心也许会有预感,他这一去,便成生死永诀。那一夜微弱的烛光,从此长明在心头,成了一盏不灭的青灯。
这一日,便到了整个故事的华美乐章。蔡锷来到陕西巷的云吉班,空气中飘散着一股令人头晕的脂粉香气。他与小凤仙成双作对作情侣状,让袁世凯的侦缉队放松了警觉。这天恰好有云吉班的小姐妹过生日,就有一些人上门捧场,小凤仙故意把窗户打开,将蔡锷的大衣和帽子挂在衣架上,让人误以为蔡锷一直在艳窟香窝里沉湎。然后在一片乱哄哄的钗光鬓影中,蔡锷躲过暗探的眼睛,在小凤仙的帮助和掩护下,离开陕西巷,雇了辆马车,直奔前门火车站。
天色灰暗,曙光未开,整个北京城依然在沉睡中,一切都影影绰绰的。大功告成,在这一段时间以来,终日难以排遣的思虑与忧心,忽然在一刹那间神秘地解开了,自动地消失了,虽然是繁华尽逝、绮梦无痕,小凤仙的内心却如莲花一般的宁静。两人挥泪而别,蔡锷化装上了一辆东行的列车,然后转道昆明。
蔡锷(1882年~1916年)湖南邵阳人,字松坡。他是我国近代史上叱咤风云、功勋卓著的历史人物,是中国现代史上著名的民主革命家和杰出军事家。他一个人在20世纪初期干了两件了不起的大事,且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一是1911年10月底组织领导了昆明“重九起义”;二是1915年12月底发动和领导了讨袁护国战争。其诗文为他赢得了一代儒将的声名;其旧闻轶事,广为民间流传,妇孺皆知……
关于蔡锷与小凤仙的一段情,开始蔡可能有“狎妓”以麻痹袁的意味,但人都有自身弱点,饮食男女在所难免,何况民国初年政府大员纳妾嫖妓也是寻常事。蔡锷当时33岁,小凤仙17岁,两情相悦,英雄美人悱恻缠绵成了千古美谈,民间亦多有传说。从蔡锷赠小凤仙两联中可看出俩人的一番真情:
不信美人终薄命;由来侠女出风尘。 其地之凤毛麟角;其人如仙露名珠。
第249篇、哥,下辈子让我好好爱你!好吗?
昨晚睡着睡着,感觉梦里的我在哭,不停地哭!。。。慢慢地我受不了梦里的心痛,依稀的醒来,竟然发现枕边湿了,眼角全是眼泪的痕迹!原来我不是梦到自己哭了,而是自己真的哭了!梦里有这样一个故事:不知道有没有来世,今生不是很长,今生没有好好的爱你,来世让我好好的爱你,今生欠你的,来世报答你!人为什么要等到失去以后才会明白,人为什么不懂得珍惜?!也许太容易得到的总不会珍惜,等到失去以后才知道,错过了的,却是一世的情缘!。。。
女孩原本不知道爱上一个人的滋味!也不相信世上真有一见钟情和刻骨铭心的爱情!那年女孩20岁,如花的年龄!别人都说她长得很美丽,很单纯,很甜美,很招人喜爱。。。是许多男孩追求的对象!女孩在那年爱上了一个男孩,可以说,对男孩她是一见钟情!。。。男孩21岁,看上去有点忧郁,长得很帅,浓眉大眼,很有才华,而且特别富有幽默感。。。是许多年轻女孩心中情人的标准!女孩恰好和男孩在一起上班工作!他们在一起从没有任何约束,女孩是善良体贴的,很爱笑,特别和男孩在一起的时,更会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男孩很在意女孩,他们都把彼此深深的印在了心上,只是谁都没有说破!
一天中午,准确的说,应该是:2003年2月23号!(以至于后来,他们每个月的23号都要庆祝的!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反正总之都要庆祝一下下的!他们把这一天,定成了他们的“情人节”!只属于他们彼此的“情人节”!)男孩牵着女孩的手,对女孩告白!女孩没有挣脱!虽然她口中说:让我考虑考虑吧!。。。其实心中早已认定了男孩!因为,她,第一眼见到男孩就已经爱上了他!但,至少,不能有失女孩应有的矜持!以至于,男孩后来还“自豪”地对女孩说:宝贝,其实我知道我的告白一定会成功的!因为,我当时牵你手时,你没有挣脱!而且我还是对你一见钟情呢!而且一点也不夸张的,还是对你的照片一见钟情!见到本人就更不用说了!。。。女孩听到男孩这么深情的爱的告白,笑的更甜了,更像一朵花了!。。。因为,男孩对自己竟也是一见钟情啊!和自己对男孩的第一感觉竟是一样的!。。。(原来,女孩那时就是在亲戚家的音像店里上班!男孩就是听他的兄弟说在某一个超市,有一个卖音像的长的特漂亮,还没有男朋友!当时男孩兄弟还给男孩看了女孩的相片!哪知,男孩一看就迷上了女孩!竟真的来到了这里寻找他心中梦寐以求的女孩。。。)
吃过午饭,男孩一来就问女孩的答案!女孩羞涩地笑着,男孩焦急地等着!后来,终于,男孩等到了女孩答应做他女朋友的情书!不知道他们关系的人,还真的都以为他们是亲兄妹呢!(因为,女孩一直都管男孩叫“哥”!)知道他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的人,都说他们好有“夫妻相”呢!因为,他们长的真是超像!像极了!
一天晚上,男孩请女孩的两位姐姐吃饭!饭后,女孩的姐姐很不“道德”,竟把女孩“卖”给了男孩!他们两人就这么站在饭店隔壁的门口,那么目中无人地kiss!女孩是第一次,不懂的!男孩,应该也是第一次吧!但他到底比女孩大一岁,进入社会也比女孩早一些,懂的,自然也比女孩多一些!女孩,就那么,在男孩地“带动”下,献上了自己的初吻!很缠绵,很火辣地一个长吻,不是夸张,真有半小时那么长久!事后,男孩搂着女孩,一起走到他们共同上班的地方!女孩,好像预感到今夜将会发生什么!可能就是凭着“第六感”吧!果不其然,男孩,控制不住了,说想要女孩!女孩呢,到底是小,什么都不懂!就这么任男孩解开她的纽扣。。。不过,到最后一刻,男孩停止了他的动作!他搂着女孩说:宝贝,你怎么不反抗呢?如果我是坏人怎么办啊?。。。女孩说:啊,怎么反抗?我不懂啊!。。。女孩就是这么一个单纯到不能再单纯的女孩子!因为,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没有任何丑恶,非常完美的世界里!她,是温室里的花朵!是爸爸妈妈的小公主、掌上明珠!对于,那些男女之间的那点事,她,真的是一窍不通!男孩心疼了!他更紧紧地拥住了女孩!就好像要把女孩装进他的身体里一样!他对女孩说:宝贝,你还是最纯洁的,我没有碰你!你还是干净的!还是和以前一样!我爱你,所以,我不能这么早就占有你!。。。而女孩,被男孩说的似懂非懂的!是啊,正因为男孩爱女孩,所以他才不会在第一次,在女孩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强行占有女孩!如果两个人第一次睡一起就干嘛,那不是好像除了“性”好像真的没有“爱”了吗?!男孩爱女孩,哪怕他已经欲火焚身,但,他爱她,还是忍了下来!女孩现在已经结了婚,生了子。。。懂得了很多男女之间的那种事!她,想起他们的第一次相拥而睡,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夜就在心里偷笑,心里就会涌上一股暖流!觉得男孩真的是自己值得一辈子去爱的男人!哪怕,他们现在已经分开了,但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他!。。。
终于,在一天晚上,男孩终于得到了女孩!可以说,女孩,也是心甘情愿把自己给男孩的!那天,是男孩的21岁生日!阳历是:2003年4月4号,农历:3月初3!女孩永远忘不了那一天!相信男孩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吧!那天,男孩喝了酒,死命地抱住女孩,对她说:宝贝,我要你!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定了你!。。。女孩一时傻了。。。她想走,可又想留!内心很矛盾,很纠结!不过,最后,她还是在那天献出了自己的初夜!她,将是男孩子在生日这天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礼物!事后,女孩看到自己。。。她害怕了,问了男孩好多很傻冒的问题:哥,我不是处女了,怎么办啊?哥会不会不要宝贝了啊?如果哥不要我了,宝贝要怎么办啊?我已经不纯洁了啊!如果怀孕了,怎么办啊?。。。男孩看到女孩写信给他,问他这些问题,既高兴又心疼!高兴的是:自己已经完完全全地拥有了女孩!心疼的是:自己竟将这么一个单纯的女孩子给霸占了!。。。不过男孩后来都一一向女孩解释了!他说:宝贝,我的宝贝,我最最最单纯的宝贝,竟也懂得“怀孕”一词呢啊?!没事,放心吧,哥不会不要我的宝贝的!在哥的心目中,宝贝永远都是最纯洁的!我也是第一次!我也是把自己的处男之身给宝贝了啊!宝贝怕哥不要你,哥也怕宝贝不要我啊!。。。听男孩这么一说,女孩笑了!女孩也就担心了那么一两天!后来,她也想通了!她爱他,既然爱他,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就没什么好去后悔的了!如果将来两个人在一起那将会很幸福的!如果不能在一起了,那至少也没有遗憾了!不过,后者,只是女孩无意之中想到的!只一瞬间而已!她,才不会咒自己的爱情没有结果呢!所以,女孩每天还是开开心心的!依旧保持着她的那张纯真的笑脸!
两个人的恋爱很浪漫!虽然,从没有出去一起看过电影,没有一起听过音乐会。。。虽然他们的爱情之路并不顺畅,还总被别人阻碍!可是他们真的都很珍惜彼此!别人的阻碍,不但没能拆散他们,反而坚定了他们彼此相爱的决心!他们的爱情之路——辛苦并幸福着!而且男孩对女孩真的很疼、很爱!所以,女孩觉得,那就是最纯,最真的爱!最快乐的时候就是男孩搂着女孩,对她说情话!
两个人在一起,家里的事基本上都是男孩做!因为男孩说过:女孩是他的宝,他的公主,他的天使!他不会要,也不能要女孩做一件事情!他就是这么地宠爱女孩!女孩很任性,动不动就爱跟男孩耍耍她的小姐脾气!有时会气的躲起来,任凭男孩焦急地,满大街地找!不过,女孩很爱男孩,她躲起来只是想小小地“惩罚”男孩一下!总是在气消了,一个人再急急地回家去!她,也担心男孩找不到她时会很着急!。。。男孩看到女孩回来,什么都不说,只是冲过去紧紧地抱住她!生怕一松手,女孩就真的不见了!女孩就真的永远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对于女孩的这些小性子,男孩呢,爱她,所以都忍了下来!每次,不管是谁的错,最先低头认错的肯定都是男孩!每次都是男孩哄着女孩!女孩哭了,男孩一定会哄到她的笑脸再对他扬起!。。。女孩总是笑着对男孩说:哥,你再这样宠我,可会把我惯坏的哦!。。。男孩搂着女孩,吻着女孩说:我就爱宠我的宝贝,咋啦?!我就喜欢把我的宝贝惯坏!不行啊?!。。。两个人在一起就是那么的浪漫、开心、快乐、幸福!。。。(女孩现在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那么地忘不了,放不下男孩了!因为当时两人在一起时,男孩太宠、太爱、太疼她了!对她简直太好了!。。。所以,她这辈子都注定忘不了男孩!在女孩的心目中,永远没有人能超越男孩,没人能取代男孩的位置!。。。)
女孩每天早上上班之前,都要在熟睡中的男孩的唇上轻轻地一吻!每次吻下,不管男孩睡得多熟,都醒了!然后深情地看着女孩,笑着对女孩说:老婆,要上班了吗?路上小心点!你胃不好,一定要记得买早点吃!知道吗?。。。女孩听话地点点头!然后挥舞着手和男孩拜拜!最后再轻轻地帮男孩把门关上了!不管在班上多苦多累,只要心里想着男孩,女孩就是幸福的!男孩也一样,那时,他为了能让女孩过上更好的生活,不顾天气炎热和寒冷,也不管别人异样的眼光。。。一个人在天桥上摆起了卖碟片的地滩!更是为了女孩的理想!因为,女孩也曾说过:她将来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音像店!要知道,正是因为爱情的力量才有这么伟大!试问:有哪个青年能有男孩的这种精神!一个小伙子,可以抛开一切,站在天桥上叫卖!如果不是为了女孩,他怎么会这么做?!所以,正因为男孩这种不怕苦的精神,更让女孩爱他了!更想赖着他一辈子了!女孩觉得,除了眼前这个男孩以外,再没有任何一个男孩有他对她这么爱、这么好了!再也没有任何一个男孩值得她这么用心地去爱了!。。。虽然,女孩从没和男孩说过这些话,但这些话,女孩在心里已经对男孩说了千千万万遍!女孩现在想想就恨自己,为什么当时不懂得对男孩多说些甜言蜜语!为什么在男孩子太苦、太累的时候,不懂得体贴、安慰男孩!。。。男孩一边忙着赚钱,一边还要算着女孩下班的时间!等到女孩要下班了,男孩会准时到女孩上班的地方去接她下班!男孩骑着脚踏车,女孩在车后面晃着脚丫子,把自己的头靠在男孩的身上,双手紧紧地搂着男孩子,两个人彼此互诉着衷肠!。。。帅哥美女,在偌大的北京城里,这也算是一道亮丽的爱情风景线吧!女孩回到家就有可口的饭菜,吃完饭后就有人把碗拿去刷了,(有时两个人都舍不得彼此,都抢着刷碗!可是,男孩真的是太疼女孩了,他会说:宝贝,天这么冷,你的手又容易生冻疮,你别跟我抢着刷哦!这是我份内的事!有时两个人都是在最后剩一点点饭的时候,拼命地吃!不过,最后,女孩永远拗不过男孩!都是男孩把碗刷了!偶尔有那么一两次,女孩会抢到刷碗的“美差”!她在刷碗时都能一边在心里偷乐,一边唱歌!可能,能为自己心爱的人做点事,真的比什么都重要,都值得吧!是的!也只有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才会这样抢着帮对方分担事情!如果两个人不是真心相爱的话,肯定会互相推让着做家务活的!不是吗?!。。。)看完书,或者电视,洗澡水都有人给她烧好了!。。。洗衣服时,两个人也能配合的很是默契!女孩洗,男孩清,然后晾!男孩说:谁说我家的宝什么都不会做的啊?!我家的宝会洗衣服呢,很能干着呢还!。。。听了男孩这么夸自己,女孩心里甜丝丝的!女孩以前无论是在家,还是在亲戚家上班,都没有过如此的辛苦!说起来,也真奇了怪了!女孩以前是一个特爱花钱的主,可是,自从和男孩在一起后,她从不会乱花一分钱了!正因为,她爱他,所以,才舍不得花他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分钱!爱情的力量,有时,真的很伟大!有些亲戚、朋友们看女孩这样辛苦,都心疼女孩了!那些亲戚,朋友们都有劝过女孩离开男孩!说,以她优秀的条件肯定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出色的男朋友!可女孩就是不听他们的!包括有人追女孩,都被女孩一一拒绝了!因为,在女孩的心里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男孩!她爱的那个男孩!她唯一的男孩!那时,女孩不但不觉得苦,相反,倒觉得和男孩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是她一辈子中最美的,最快乐的时光了!她不但不后悔,反而恨!恨上苍为什么不让他们一辈子厮守在一起!恨上苍为什么不让他们聚的时间长一点,久一些!恨上苍为什么就让他们在一起的时光只有短短的几个月!为什么智暂的一年都不到!而且更可恨的是——哪怕在那短短的几个月里,他们也是聚少离多!
女孩为了男孩,二十岁生日都没回去过!她的二十岁生日是男孩和一大帮亲戚、朋友在一个酒店里帮她过的!当时,男孩觉得是自己亏欠了女孩,还特地把女孩的两位亲戚请了过来!一个叔伯的姐姐和一个叔伯的妹妹!因为,他不知道,在女孩家的这边,生日,特别是十年一次的整岁生日,真的很重要!他不知道,在女孩二十岁生日这天,女孩家的所有亲戚都赶在女孩家帮她庆祝生日!而且,二十岁,是一个女孩子在娘家过的最后一个生日!因为一般情况下,女孩只能在娘家过十岁,二十岁!不是吗?!有哪个女孩三十岁还在娘家过的呢?!三十岁基本上都嫁人了啊!。。。可是,女孩,为了男孩,所以,她没有回家过生日!男孩在女孩给家打电话时,听到女孩家的所有亲戚、朋友们都在电话里祝女孩“生日快乐”了!他说:宝贝,我不知道,在你们家那,二十岁竟这么重要,你们家亲戚、朋友竟全来了啊?!你怎么不告诉我呢?!我真的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我肯定让你回去过了,我也会和你一起回去的!。。。女孩听到男孩这么说,即使自己的生日没有回去过也是值得的!她安慰着男孩:没事的哥!只要和你在一起,宝贝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哪过生日,都是一样的!最重要的是——我最在乎的人陪在我身边给我过二十岁的生日啊!。。。是的,她觉得,只要和男孩在一起,就是值得的!她觉得,只要能和男孩在一起过生日,那就是最浪漫的事!比什么都值了!她,不但不止要他帮她过一个二十岁这么简单!她,还要他,帮她过以后的,每年的,每个生日!包括她今后十年一次的整岁生日——三十岁、四十岁、五十岁、六十岁。。。
突然有一天早上,男孩和女孩分开了!这一分开,就永远的分开了!那天早上,相反的,是男孩吻醒了女孩!女孩睡的很熟,忽然觉得有人在不停地亲自己!睁开眼,看到男孩正深情地看着自己!女孩甜甜地笑了,温柔地抱紧了男孩!。。。然后女孩起床了,走时,两人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对话!可这竟都成了他们永久的离别之言!男孩给女孩的那么多个吻,竟成了两个人的吻别!。。。男孩,因为涉及到卖盗版光碟,被抓了起来!因为当时正是快元旦的时候,满大街都在“严打”!破天荒的,女孩那天却浑然不知!那天她下班早,竟还去超市买了米,做了饭!还炒了菜!那是女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给男孩做饭!做饭时,女孩脸上挂着笑!心想:我哥回来看到我做了这么多菜,一定要开心死了!一定会高兴地夸他的宝贝能干!懂事了,长大了,会做饭了!。。。女孩一边看书,一边等男孩回来!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了,外面夜色朦胧了,都没等到男孩回来!女孩开始有点担心了!不过,她是一个没心眼的女孩,只担心那么一小会也就过了!心想:也许今天是我哥生意太好了呢!她还是觉得她的他一定会回来的!一定能吃上她第一次亲手为他做的饭!可,最终,男孩还是没能吃到女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给他做的饭菜!。。。(要知道,现在的女孩已经为人妻,为人母了!再也不是曾经那个什么都不会,很懵懂,只知道心安理得的享受男孩的宠爱,爱笑,爱哭鼻子的小丫头了!。。。她,经过岁月的洗礼,已经懂得了好多好多事!也会做好多好多菜了!因为,这是过生活,必需(须)要会的!相信,这辈子,除了她曾经的男孩以外,也没有任何一个男孩能就那么容忍她一辈子不做饭的了吧?!是的,曾经和男孩在一起时她所不会的,男孩为她做的!她现在没了男孩,是样样都会了,样样都是自己做!因为,没了男孩,女孩必须自己要学会坚强!必须要靠自己!原来,只要愿意学,什么都是能学会的!以前不是她不想学,而是男孩宠她,爱她,不让她学,什么都不用她做而已!现在的她,好后悔当时和男孩在一起时,没有给男孩做过一件事,没有给男孩做过一顿饭!她总在心里一遍遍的问自己:为什么我以前和我哥在一起时,不试着为他分担一些家务呢?!只要愿意学,原来没有什么是学不会的!现在,她,好想告诉男孩,她会做好多好多事了!也会做饭了!好想好想好想再亲手给男孩做一顿饭菜!。。。)后来是男孩的兄弟上来告诉女孩的!说男孩今天有事,不回来了!说要睡朋友家了!男孩兄弟走时还嘱咐女孩:你哥让你不要哭呢,你千万不要哭啊!我估计我一走,你就要哭了吧!。。。女孩倔强地仰起头,说:谁说我要哭了!我才不哭呢!我只是觉得我哥不能回来吃我第一次亲手为他做的饭好可惜哦!不过没事的,明天我再做,等他回来再吃也是一样的!。。。男孩的兄弟无奈的一笑,走了!是的,女孩不坚强!她很脆弱!她太依赖男孩了!失去了男孩她就生不如死!男孩的兄弟一走,她关起门,哭的一蹋糊涂!她不知道,没有男孩陪的今夜,将要怎么度过!看着桌上的饭菜,没有男孩陪,她一个人也没胃口!所以,她,也一口也没动!她想去找男孩,可那一刻,她竟发现,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男孩摆滩的天桥具体地址!当时,她真的好想狠狠地抽自己几个耳光子!凭什么每天都是男孩接她,而她却一次都没有接过他?!一个人,哭着哭着,竟睡着了!夜里梦见男孩回来了!她竟又哭喊着从梦中醒来!。。。可是第二天,第三天。。。女孩已经一连几天没见着男孩了!她快疯了!问男孩的兄弟,男孩的兄弟总说:快了,快了,过两天你哥就回来了!。。。女孩不相信了!她最后在男孩兄弟的面前哭了!求他告诉她,她哥到底怎么了?因为她哥是不可能放她一个人在家,而几天都不回来看她一眼的!她哥也是离不开她的!她哭着问男孩的兄弟:我哥是不是出事了?求求你告诉我,我不会做傻事的!我能挺住的!。。。后来男孩的兄弟到底还是被她哭的感动了,没办法了!就告诉了她全部事情的经过!还说她哥没告诉她,就是怕她哭,怕她难受!。。。那一刻,她好恨啊!恨自己,其实自己的预感早告诉自己,她哥出事了!因为她说过,她的预感强过任何一个人!不是一般的强,是超强!(不过想想,正因为她那该死的预感让她不愿意相信她哥出事了!她想到了,预感到了,可是又拒绝这种预感了!她怕!她真的怕!。。。)她更恨不男孩!恨他竟能那么的“残忍”!竟都不和她“道别”一声!竟都不见她这“最后一面”!(不过后来再想想,她哥也一定是怕她伤心、难过,所以才不会让她看到他最后那么落魄的样子!她知道,她哥更怕看到她哭!因为曾经有人这样说过女孩:你是这么一个爱笑的女孩,肯定也一定很爱哭吧!因为——爱笑的女孩必定爱哭!是的,她确实是除了爱笑,但也爱哭!动不动就会泪水泛滥!以至于,别人总开玩笑,说她很适合做琼瑶阿姨剧里的女主角!她哥知道他的宝贝是一个爱哭鬼,不和她道别一定就是怕他的宝贝会哭吧!是的,一定是的!肯定是的!。。。)那一刻她觉得全世界都黑了!天塌下来了!。。。她哭的昏天黑地!。。。第二天,她就去各个派出所找她哥的下落!一天找不着,第二天接着找!每天都不吃饭,觉也睡不好!就是每天想着男孩!靠着和男孩的美好回忆支撑着自己!还每天拼命的写日记,把对男孩的思念全都凝聚成泪,写到了日记里!可是那时,她觉得语言和文字真的没用了,那些语言和文字在那一段日子里,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女孩脸上的笑容真的全部消失了!她每天就是找啊找!终天有一天找到了!在海淀区的派出所找到的!当她看到电脑显出男孩的头像时,她的眼睛再次模糊了!她,好想见男孩一面啊,可,当时都不让见的!没办法,她只好回去!连夜,她写了封信给男孩!第二天,她又去了那!托人家看守所的人给男孩捎些衣服什么的!当时她就把那封信装在衣服里!。。。
那段日子,女孩真的快崩溃了!她不敢告诉男孩家里的人!可是,最后,她也没办法了!想想,还是让我哥的家里人知道吧!要不,他们将来一定会恨我的!说不定现在告诉他们,还有办法挽救呢!。。。这样想,晚上,女孩就给男孩的家里打了电话!当时接电话的是男孩的爸爸,她没敢和他们说这事!主要是怕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不好,听了接受不了!所以她就找男孩的姐姐听电话!(女孩和男孩的姐姐早就认识了!在和男孩交往之前就认识了!。。。)当时男孩的爸爸说男孩的姐姐不在家!说姐姐去亲戚家玩了!然后女孩又向他们要了亲戚家的号码,给姐姐打了过去!说着说着,女孩又哭了。。。第二天,男孩家的人就来北京了!看到女孩时,男孩家的人都大吃一惊,说:才短短的一个月(因为在一个月前,男孩的爸爸和别的亲戚来见过女孩了!。。。)女孩瘦了、憔悴了好多!。。。最后奔波了几天,也是没有办法!他们都准备回去了!因为快过年了!当时男孩的家人问女孩,是跟他们去男孩家过春节,还是回自己家?!他们还说:随便女孩自己愿意,他们不会强迫她的!。。。女孩想都没想就回答说:我跟您们回去!。。。因为女孩心想:我哥已经不能回家陪叔叔、姨过年了,我不能再不去陪他们!要不他们该多伤心呢?!况且,我今年本来就准备陪哥回家过年的!因为,哥,说过,今年要带我这个准儿媳去见未来的公婆的!她哥对她说过,和她谈恋爱是认真的,是一定要跟她结婚,要肯定娶她做老婆的!不是谈玩的!。。。另一方面,那就是,她更怕,如果万一她回自己家过年的话,家里人如果知道了这些,肯定不会同意她再跟着男孩的!。。。所以,女孩跟着男孩的家人回了男孩家!到了男孩家,女孩的脸上渐渐地有了笑容!因为,在男孩家,每个人都对女孩特别好!后来呆了几个月,也就是差不多在来年,2004年2、3月份吧,男孩家的人觉得自己家不能那么自私地霸占着不让女孩回家!女孩心想:也是,离开家这么些日子了,以前就算在北京不回家过年,过了正月,也顶多是过了正月就回家一次的!所以女孩带着男孩的姐姐一起回到了女孩的家乡!女孩心想:只要带着姐姐去,家里人肯定不会不同意的!。。。(女孩现在每一天都在悔恨中度过!她总是在想:如果当时就呆在男孩家等男孩回来多好啊!那样,就不会有今天永久地分别了!她真的好后悔好后悔啊!如果她知道她回来了,再也回不去了!那么,打死她,她也不会回来的!。。。)可是,最后,女孩还是错了!一开始,刚回来真的很好!可等到姐姐快要回去时,家里人不同意女孩跟男孩的姐姐回去了!女孩败给了家里的人,只好让姐姐先回去!说自己一定会找时间,找借口离开家的!一定会等男孩出来的!。。。可,最后的最后,不是因为女孩变心了,没等到男孩出来!。。。而是多太多太多的原因,一切的一切都错过了!错过了就错过了!就这么永远的错过了!。。。
这一分,就是永远的分了!聚现在也有七、八年了!如今,女孩嫁了人,生了女儿!男孩娶了妻,有了儿子!只是,他们嫁的,娶的,都不是彼此!他们经历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一见钟情和刻骨铭心的爱情,可到了最后,却,无缘牵手一生!要知道:他们彼此之间并不是谁背叛了谁而分手的,而是因为女孩家人的不同意!因为,女孩太孝顺,她在家是个出了名的乖乖女。。。所以,才分忍痛地和男孩分了手!如果是谁背叛了谁,那心痛至少会好一点吧,至少还有个原因会让彼此死心!可是,家人的不同意,这样的结果。。。想想,真的让人心痛!让人遗憾!让人伤悲!。。。人生,总是有这么多的无可奈何!女孩说:这辈子,我最爱的只有那么一个男孩!尽管我们最后无缘走到一起,但,在我的心里,我还是那么一如既往地爱着他!这辈子,我只爱过这么一个男孩!我不后悔把自己的初吻、初夜给了他!同样,我也得到了男孩的初吻、初夜!不是吗?!我们都曾经拥有过彼此,都是对方的第一次,都是第一次用心去爱的人!所以今生,再没什么好遗憾的了!。。。女孩还说:今生真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奢求了,只求在有生之年再见男孩一面就行了!因为,男孩还欠她一个拥抱,一个解释,一个吻,一句“我爱你”!她,也欠男孩一个拥抱,一个解释,一个吻,一句“我爱你”!。。。如果有来生,她一定一定一定要做男孩的老婆!。。。
真的!但愿,祈求。。。她的这些愿望都能成真!真的想!。。。
男孩永远都听不见女孩的心声了!——前世、今生、来世!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请让我好好的照顾你,爱你一辈子!。。。
其实,男孩和女孩的故事很长很长!虽然他们相聚的时光很短很短!但是,爱情,真的很凄美很凄美!他们的爱情之路真的很艰辛很艰辛!。。。这些写的,只是大体上吧!还有好多好多的故事没完全写出来!。。。
仅以此文献给全天下珍惜感情的有情人!请大家好好珍惜眼前人!该爱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地去爱,不要等失去了才去后悔!愿——全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250篇、她那么看过我
人是为明天活着的,因为记忆中有朝阳晓露。假若过去的早晨都似地狱那么黑暗丑恶,盼明天干吗呢?是的,记忆中也有痛苦危险,可是希望会把过去的恐怖裹上一层糖衣,像看着一出悲剧似的,苦中有些甜美。无论怎么说吧,过去的一切都不可移动;实在,所以可靠;明天的渺茫全仗昨天的实在撑持着,新梦是旧事的拆洗缝补。
对了,我记得她的眼。她死了好多年了,她的眼还活着,在我的心里。这对眼睛替我看守着爱情。当我忙得忘了许多事,甚至于忘了她:这两只眼会忽然在一朵云中,或一汪水里,或一瓣花上,或一线光中,轻轻地一闪,像归燕的翅儿,只需一闪,我便感到无限的春光。我立刻就回到那梦境中,哪一件小事都凄凉,甜美,如同独自在春月下踏着落花。
这双眼所引起的一点爱火,只是极纯的一个小火苗,像心中的一点晚霞,晚霞的结晶。它可以烧明了流水远山,照明了春花秋叶,给海浪一些金光,可是它恰好的也能在我心中,照明了我的泪珠。
它们只有两个神情:一个是凝视,极短极快,可是千真万确的是凝视。只微微地一看,就看到我的灵魂,把一切都无声地告诉给了我。凝视,一点也不错,我知道她只需极短极快地一看,看的动作过去了,极快地过去了,可是,她心里看着我呢,不定看多么久呢;我到底得管这叫做凝视,不论它是多么快,多么短。一切的诗文都用不着,这一眼便道尽了“爱”所会说的与所会做的。另一个是眼珠横着一移动,由微笑移动到微笑里去,在处女的尊严中笑出一点点被爱逗出的轻佻,由热情中笑出一点点无法抑制的高兴。
我没和她说过一句话,没握过一次手,见面连点头都不点。可是我的一切,她知道,她的一切,我知道。我们用不着看彼此的服装,用不着打听彼此的身世,我们一眼看到一粒珍珠,藏在彼此的心里;这一点点便是我们的一切,那些七零八碎的东西都是配搭,都无须注意。看我一眼,她低着头轻快地走过去,把一点微笑留在她身后的空气中,像太阳落后还留下一些明霞。
我们彼此躲避着,同时彼此愿马上搂抱在一处。我们轻轻地哀叹;忽然遇见了,那么凝视一下,登时欢喜起来,身上像减了分量,每一步都走得轻快有力,像要跳起来的样子。
我们极愿意说一句话,可是我们很怕交谈,说什么呢?哪一个日常的俗字能道出我们的心事呢?让我们不开口,永不开口吧!我们的对视与微笑是永生的,是完全的,其余的一切都是破碎微弱,不值得一提的。
我们分离有许多年了,她还是那么秀美,那么多情。在我的心里,她将永远不老,永远只向我一个人微笑。在我的梦中,我常常看见她,一个甜美的梦是最真实,最纯洁,最完美的。多少人生中的小困苦小折磨使我丧气,使我轻看生命。可是,那个微笑与眼神忽然从哪儿飞来,我想起惟有“人面桃花相映红”方可比拟的一点心情与境界,我忘了困苦,我不再丧气,我恢复了青春;无疑的,我在她的洁白的梦中,必定还是个美少年啊!
春在燕的翅上,把春光颤得更明了一些,同样,我的青春在她的眼里,永远使我的血温暖,像土中的一颗籽粒,永远想发出一颗小小的绿芽。一粒小豆那么小的一点爱情,眼珠一移,嘴唇一动,日月都没有了作用,到无论什么时候,我们总是一对刚开开的春花。
不要再说什么,不要再说什么!我的烦恼也是香甜的啊,因为她那么看过我。
第251篇、断魂泪
自处华山颠
怎识江湖面
狼烟起兵祸中原
仗剑仰天叹
怎识人心恶
弃身剑雨间
问今生几许情缘
敛剑愧对红颜
——《卜算子·剑侠》(自创)
华山顶峰,白雪深处,冰塔林立,一位白衣少年坐在塔峰之上望着远处奔流的大江,微闭双眼,静静听那浮冰流动。伴着那浮冰轻轻响动,他望望不远处那座纯阳大殿,那对他来说是圣洁而又神秘的地方。雪,纷乱的落下一片片飘到他面颊之上,不时有几只雪鸦从远处云雾缭绕的松林飞来向少年的脖颈抖落身上的雪尘,那少年一动不动任他们随意胡闹,宛如一座冰雕。突然他好像想到了什麽,纵身跃入塔林之中,只见人影晃动动作迅速之极使人眼花缭乱根本分不清人影所在。突然只见那白衣少年骤然跃起剑光闪烁,而后骤然傲立于正中的冰塔之上,随即轰的一声其余冰塔尽被拦腰截断。这时一位老者飘身而至微微喘道:“天断,你的梯云纵与惊天剑法的最后一式剑雨惊天(自创希望剑三以后可以用上)配合的天衣无缝,连为师也自愧不如啊!”天断急忙拜倒:“徒儿不敢,若非有师傅的教导,徒儿怎会有今天的成就。”只见那老者眉头一皱:“断儿,安史叛军祸乱中原,天策、七秀、万花、三派掌门已赶至少林商讨对策,为师年老已无力再下此山只有你带师傅去一趟了。”天断急忙说道:“师傅尚在,弟子怎敢代替掌门之位,况且师傅年迈弟子怎忍离开?”那老者叹了口气:“孩子,你这一走不知能不能回来,师傅又怎舍得了你呢?但你不不能意气用事,你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越强,他背负的责任越重,‘剑侠’二字是要用行动来诠释的。你的生命是天下人的而不是你自己的,我为你取名‘天断’就是这个道理。快走吧,不然为师可要生气了。”
老者说完话便转过身去,天断便不再说什麽,向师傅拜了三拜说道:“徒儿拜别师傅。”便提剑飘身下山。天断坐在马背上抬头看着那熟悉的纯阳宫门不仅思绪万千,拔出箫来吹奏一曲完毕长叹:“挥手自兹去!”这时忽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我可只听到了‘萧萧班马鸣’,公子何故如此悲伤。”这声音果是清新自然宛如天籁。天断不觉一怔,循声望去只见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女,一袭湖水色衣裙,真如天女下凡一般,清新秀丽,美艳无比。天断回过神来问道:“姑娘孤身一人来此荒山野岭有何贵干?”那少女道:“我为五大派联合之事特来邀请纯阳李掌门下山。”天断道:“姑娘不必费心了,掌门出行不便已将重任委托于我,在下纯阳代掌门凌天断,敢问姑娘尊姓大名。”那少女笑道:“小女子七秀坊李清芙。”天断笑道:“‘清水出芙蓉’这名字与姑娘还真般配!”那少女脸一红低头道:“凌公子说笑了,既然如此我们还是上路吧!不然师傅可要等急了。”
一路上,天断看到的是另一种风景:莺歌燕舞,草长莺飞。他像一个好奇的孩子贪得无厌地欣赏这异种风情。她因在华山太久而冰冻的心也渐渐融化。清芙一路上同他说笑,清芙的话更如一阵阵和风细雨吹入他的心扉,他心中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情。但他明白他的任务很重,他的生命已不属于自己,他只有压抑着自己分的感情,他极力躲避李清芙但看不到她的时候心中又是莫名的纷乱。
这夜,坐在小河边胡思乱想着,初秋的深夜很静,微风吹过树林沙沙作响,远方不时传来几只野鸭的叫声,月光皎洁静静的投入小河之中如下沉的璧。但他心中却无法平静。这时忽听得一个清脆的声音道:“凌师哥,这麽晚了还不睡啊!”天断扭过头来一看正是李清芙。“没睡,睡不着。李师妹你找我有事吗?”天断支支吾吾道。李清芙走到天断身旁轻轻坐下道:“我来看月亮。”语音轻柔,似在回答天断,又似在自言自语。良久,李清芙悠悠叹道:“凌师哥你知道吗?你就像远处的那座大山庄严肃穆令人敬畏。”天断脸一红道:“师妹说笑了。”李清芙望着天边那一轮明月忽然转身对着天断眨着乌黑的眼睛道:“凌师哥你说我像什么呢?”天断的脸更红了道:“你就像隆冬的雪花,美丽、轻灵、纯洁无暇。”李清芙幽幽叹道:“雪花融化后是泥水只有纯洁的外表。”天断道:“不!你是纯阳的雪,一尘不染。”李清芙嘴角泛起一丝苦笑站起身来悠悠叹道:“早点睡吧!明天就到少林了。”转身跑回自己的房间。天断一脸莫名其妙不知什麽地方得罪了这位小师妹。
第二天中午天断便起身赶至少林,接待的正是少林寺方丈,听完天断叙述自己代理掌门的经过,方丈还是一脸怀疑。只见方丈单手抓住天断的肩膀这一抓看似平常但却用尽全力。天断急忙暗运无我心法尽量抵御,竟毫发未损。方丈哈哈大笑:“怪不得李掌门这麽早就功成身退,真是后生可畏啊!”天断转过身来正好与李清芙的目光碰到一处,那眼神满怀深情却又充满忧郁。天断面色又是一红,转身道:“方丈,事不宜迟,我们还是尽早商量对策······
五大门派联合,果然势如破竹,叛军节节败退,收复长安指日可待。五大门派虽然是联合,但各有各的任务。一日,四大门派接到消息:叛军倾尽兵力围攻脱离四大门派执行秘密任务的万花派,万花一派全军覆没。这一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失去了万花的医治每个人也就少了一半的生命,义军元气大伤。但是四大派明白,即使如此也不能停止向长安的进军,否则前功尽弃。
这一战异常凶险叛军集结全部兵力拼死守城,四大派弟子伤亡过半,但仍无法破城。天断看到这一情景心急如焚,事到如今只有······天断施展梯云纵跃上城楼,随即便是最威猛的那一招剑雨惊天,支一招果然威力无穷,荡剑如风,剑点如雨,疾风骤雨一般压向叛军,但见叛军一批批倒下,天断终于打开城门但气力已消耗殆尽,会死过去。
天断醒来,只见李清芙坐在自己身边,微笑道:“凌大英雄,你还真是不要命,对了你气力过弱,吃了这颗碧灵丹吧!对了今晚的宴会你就不要去。!”只说着就把一颗绿色的药丸送入天断口中。七秀坊主说道:“芙儿,你胡说什麽呢?凌少侠少年英雄,又是纯阳掌门四大门派庆功又怎能不去/快快退下。”清芙回过头来欲言又止匆匆退下。
晚上,宴会,四大门派喝的兴高采烈,少林派以茶代酒也饮得不亦乐乎。突然间,天断感到头晕目眩倒在桌上,朦胧中只听到七秀坊主笑道:“万花派已被尽灭,天下第一奇毒‘断魂散’谁还能解?”随即哈哈大笑,然后转过身来问:“清芙,纯阳观的李老头怎麽样了?”“啊!清芙你······”天断听到师傅挣死想要站起来,但浑身瘫软急火攻心昏死过去。天断醒来,也不知过了多久。山谷中三大门派弟子尸横遍野,天断忽然想到:七秀坊主曾提到师傅。他脑袋嗡的一声来不及细想便向纯阳观飞奔回去,一路上跑死了好几匹马,终于到了华山之巅。来到纯阳观,但映入眼帘的却是纯阳弟子的尸体,他急忙向后山奔去在师傅居住的山洞中找到了师傅的尸体。他愤恨交加,愤怒与仇恨占据了他的内心。残阳如血衬上他因征战而隐隐发红的白袍,他心中只有一个字:杀。
他安葬完师傅及纯阳弟子的尸身,在师傅坟墓面前拜了三拜。便提剑奔向七秀坊,他像一头狂乱的雄狮见人便杀,七秀弟子一批批涌来有一批批倒下,瘦西湖的水已尽被染成红色。在人群尽头,他看到她——清芙。他没多想一剑刺向清芙,红光四溅一剑穿入胸膛而清芙软软的倒在了他的怀中。“为甚麽不躲,为甚麽杀我师傅,为甚麽?”天断发疯似的问道。清芙微喘道:“你还是这麽冷傲,其实我早已爱上了你。我是公主,但我只能受人摆布,父皇威胁我要想让你活命必须灭掉唔大门派,我别无选择。可是没想到我最后杀的七秀坊主竟是我娘,父皇为了巩固天下竟忍心向为他出生入死的妻子下手。而我给你的那颗药便是断魂散的解药。只是服用此药八个时辰便会昏睡过去,你我都是父皇的棋子。”说完望望远方气若游丝的说道:“我看到纯阳观,白雪满山,好美!”说完轻轻闭上双眼流下一滴眼泪。天断眼中滴落一滴清泪与清芙的泪融在一处,滴到沾满鲜血的利剑之上
远方残阳如血,天断抱着清芙向纯阳观方向走去。
第252篇、男孩,你的等待有多久?
浩与静的相遇出于一次偶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观看电影,浩与静的朋友正处在初恋期,这次机会便成了他们第一次的约会。而浩与静便作为了各自的后援团。就这样的第一次偶然见面。浩喜欢上了静。
静的朋友每天约会回宿舍都会和静谈谈浩的事情,逐步了解之后,浩与静相识了。随之渐渐的相处之后,浩与静成为了一对恋人。
浩每天早上都会在宿舍的转弯处等着静一起去吃早饭。中午浩都会在等静一起去吃饭,但是静是个挑食的孩子,经常不要吃饭。就这样,只要静不要吃饭,浩都会去买零食给静吃,怕她饿坏了。同时静还是一只小馋猫,睡觉前喜欢吃零食,吃了才会睡觉。每天晚上浩都会在楼梯口等着静下课,然后送她回宿舍。她回到宿舍后,手上都会多一样东西,那就是零食。渐渐地,静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欣然地接受着这一切。每周日,浩与静都会和其朋友们一起去唱K,每天都开心的过着。
转眼间一学期过去了,浩与静依旧开心的重复的生活着每一天。2月14日,晚上下课浩手里除了零食之外还出现了一个大的礼物,它被包装的很漂亮。浩像平常一样送静回宿舍。在转弯处,浩把礼物送给了静:“情人节快乐。”静回到宿舍,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礼物,里面是一对情侣杯。一杯子的含义就是一辈子,那情侣杯的含义是什么呢?是两辈子吗?
时间似流水般缓缓流逝着,浩高三了,他换到了另外了一幢教学楼。静不再吃零食了,浩的教学楼离食堂比较近,他每天都会盛好饭菜在食堂等着静下课来吃,渐渐地,静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食堂。但是,问题又出现了,到底谁洗碗呢?但是浩还是宠着静的,每当静要耍小脾气,把碗放在洗碗池就走了,浩都会回去把碗洗干净。后来,经过商量,他们开始轮单双号洗碗,所以之后每次吃饭想:“今天是几号?”便成为了他们的习惯之一。
恋人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小小的摩擦。但是浩真的很爱静,很宠静。只要静耍点小脾气,浩都会让着,从来不会对静发脾气。
有一次,浩看见他的朋友经常和女朋友为了一点点的小事发生争吵,但是吵完之后,会比平时更加好。
浩跑去问静:“为什么我们从来不吵架。”
静听完。懵了。反问道:“为什么一定要吵架,我不喜欢。”
浩与静彼此都沉默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这样反复地过着每一天,静开始厌倦了这样单调的生活,静想寻找一点新鲜感。静提出了分手。
浩哭了,但是浩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转身离开了。静看着浩离开了的背影,眼眶满是泪水。
过了几天,浩的朋友来找静,说:“浩因为这几天没有吃什么东西,导致胃出血,进医院了。”静很担心浩,但是又不敢去看他,静只能通过她的朋友了解一些他的状况。
浩回到学校后,写了一封信给静。静看了之后哭了,里面都是浩写自己的错误,是怎么失去了这一切。
浩和静就这样每天通过信件进行交流。逐渐的,他们又成为了恋人。但是好景不长,可能静太自私了吧。这一次,静彻底地伤害了浩,其实静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提出分手。浩开始逃课,夜不归宿去外面玩游戏。浩天天呆在家里,没有来学校上课。高考那一天,浩回来参加了高考,浩离开了。
静也高三了,在静静地晚上,她习惯了每天开始写日记。静写了很多对浩的愧疚。偶尔浩还会在QQ上以朋友的方式找静聊天。通过聊天,静知道了浩考上了大学,但是没有去读书。他出去外地打拼了。
这一年,静参加了高考,她考上大学了,她选择了一所离家比较远的大学去就读。同时,浩在外打拼了一年回来了。浩看见静在线,偶尔也会找她聊聊。浩寄了一个小娃娃给静,里面附属着一张小卡片:“三年的等待。我依然爱你。”
经过一段时间的QQ聊天,静发现浩变的比之前成熟了。浩和静又一次在一起了。现在的浩还是一样的宠着静,但是静变的自私了,她认为浩对自己的好是理所当然了,很欣然的接受着这一切。但是,静忘记了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静忘记了要给浩幸福。逐渐地,浩渐渐地变得冷淡了,他等待着静打电话,或发短信给他。但是静不知道,她却认为浩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爱她了。浩与静渐渐地减少了联系,就这样淡了。静摘下了浩送给他的戒指。她想这次是真的结束了。
浩三年的等待就以分手作为了最终的结局。
现在的静得知,原来浩还依然爱着她,可是现在的静已经无福去享受了,也没有资格再去接受浩的爱了。
浩的等待还能有多久?他的等待真的值得吗?任何人都不知道,只有浩自己的心才懂。
第253篇、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对宝黛的影响
第六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关键词:秦可卿是贾宝玉青春萌动时期最重要的导师,花袭人秦钟、柳湘莲等是宝玉青春萌动期的性对象,贾宝玉是北静王的性伙伴;对于贵族女子和不可碰触的女性,贾宝玉则大玩其意淫审美;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和对宝黛名声、命运的影响
一、贾宝玉的性生活
在秦可卿卧房中是梦游,在荣国府却是初试。后面不曾再及此等事体。也许含蓄不必写出,也许贾宝玉发现现实中的性爱并不比梦中更甜美,凡人的肌肤相亲怎比得梦中云雨,所以从此后把男女之事反而看得淡了,一心一意追求起跟林妹妹的精神恋爱、情意相通起来,也有可能。或者男女通吃、触景生情,本是宝玉成年后的生活常态,忽而爱男,忽而爱女,男欢女爱,无不领受,朝云暮雨,也未可知。
高鹗续书中写宝玉和宝钗婚后,宝玉“不禁生来旧病”,宝钗正色相劝;意思就是说宝玉好色贪淫,场景、内涵都相当迂腐可笑。腐儒续书,误人至此。
二、花袭人也是闺英闺秀
宝玉初试云雨,作者试看袭人今后待宝玉之情分,无不处处以此相挟也。后有约法三章,宝玉终究不能做到。故袭人必去。人皆以为袭人是奴才典范,其实是浅陋愚见。王蒙的新书中就花费颇大篇幅论证袭人是奴才中的典范。王蒙老矣,整天胡扯靠名气挣点钱,咱们不必理他。实际上,红楼梦中袭人名列闺英闺秀,绝不是靠奴才软骨得来的英名。花袭人是最有见地、最有主心骨、有原则有条件、出身卑贱然而却有自己的心胸壮志的奇女子。此是后话,后文另叙。
六、贾宝玉复杂荒唐的私生活和对宝黛名声、命运的影响
显然薛宝钗对贾宝玉的行径有所为风闻,譬如她就从薛蟠口中很清楚地知道宝玉为秦钟闹学堂的事情,但林黛玉却一点都不知道。作者煞费苦心,要塑造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儿国、女儿的完美偶像林黛玉,但是在写作过程中,思想服从于写作规律,仍然不自禁流露出写实的倾向,故而在大观园内,仍借晴雯之口说破这样的事情难免:如宝玉跟碧痕洗澡、跟麝月的暧昧可能;以及后面影射的宝玉与薛蟠之妾香菱情解石榴裙;宝玉跟同性美男子琪官、柳湘莲等人的交往。
作者所着意的主要是为薛宝钗林黛玉洗清名誉,但并不在乎把贾宝玉复杂的生活原貌整体呈现出来。总体上这种煞费苦心的安排和维护是失败的。宝钗有那样一个哥哥,后面薛蟠又给她娶了那样的一个嫂嫂,宝钗的环境是非常险恶污浊的。闲言闲语、薛蟠的嫉妒、香菱之死,都足以给宝钗带来藏奸纳垢的恶名。另一方面,宝玉和黛玉的交往貌似冰清玉洁,但并非一点嫌疑没有,甚至可以说人人都在疑心。宝黛姻缘在最初,以贾母为首的实权派是乐观其成的,故而不避嫌疑,因为始终要成亲,所以人们纵心中不以为然,却也做声不得。后来王夫人占上风贾母落了下风,晴雯被逐,宝玉挪出大观园,则飞短流长谣言满园,黛玉因名声之忌,愧悔而死。——言其愧悔而死,并非果有不才之事,只是承受不了那样的诬陷和打击罢了。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的名声才是最严重的现实。
关于曹雪芹的这一点用心,高鹗是读懂了的。但是后面的续书也是真真假假,也需要仔细地辨析。高鹗的读懂始终是在俗人的基础上读懂的,所以他在后面的续书中,会安排林黛玉亲口说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这样极其不符合林黛玉冰清玉洁气质的话来替黛玉表白;高鹗不仅为林黛玉表白,还用类似的笨方法,含混地替宝钗洗清了谋夺宝二奶奶位置的罪名,譬如他将调包计后宝钗的态度写得非常模棱两可。
高鹗续书中王子腾的骤亡、元春薨逝、贾家败落、宝玉出家这样的大结构拿捏是准确的甚至细节描写都是对的,但是高鹗也有避祸的需要,所以他又很含混地写了贾家起复、宝钗怀孕、贾兰高中这样的家道复兴的事情。但是在他的笔下,红楼梦成了一个个人的悲剧,整体性的悲剧氛围失去了,作为时代、社会、王朝的悲剧、史诗性的挽歌效果失去了。
第254篇、南方的天空不会下雪
南国也有梅花,很高很臃肿的那种梅花――当然,也是那种只在冬天里才绽放的梅花。
但南国的冬天不会下雪,哪怕是在数九寒天,在这个世界里也寻不到一丝半片的雪花,所以,南国的梅花虽然也会怒放,但充其量也只是在那稍嫌冰凉的空气中瑟瑟发抖而已,再也没有了“岁寒四友”的那种傲有风骨。
可是,尽管如此,南国的人们却依然会赞美它。虽然,南国的人们大多数并没有见过北方那种在“纷飞大雪”中笑展红妆的腊梅,也从未曾领略过真正寒梅的那种高傲不不羁,但他们却知道,梅花能傲雪,能在冬天里盛开,这一点已经足够――已经足够他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对梅花去赞美,去惊羡。
有时,世界真的是很小的――从古枫一踏上这辆公交车,他便深刻地感到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他从来没有想过世上真会有如此的巧合,更从未想过自己与小琪的重遇会是在公交车上。
所以,当他不经意地发现身旁站着的人正是那个令他刻骨难忘的小琪时,他变整个人都呆住了。
当然,小琪也呆在了那里。
今天的小琪比两年前明显瘦了许多,但却更加的成熟,更加的抚媚,那头柔柔的长发依然轻轻地披在肩上,那如水的双眼,依然带着当年分别时的忧伤――一种淡淡的忧伤。
“真……巧”。小琪说。
“恩,好久不见了。”古枫努力的笑了笑,他还没有从巧遇的惊愕中清醒过来
“现在……过得还好吧?”小琪静静地望着古枫,“你比当年毕业时瘦了许多。”
“呵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现在的我,能吃能睡,却反而比学生时更瘦了,你呢?你现在过得怎样?”
“还好了,毕业之后便一直留在广州,日子也倒充实。”小琪边说边用手撩了一下自己的长发,并顺势低下头,怔怔地望着地面。
小琪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反正,她是不敢再看古枫的脸了。因为,这张熟悉的脸给了她太多的牵挂,尽管自从毕业后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但她知道自己依然每天都在想着他。甚至,有时在午夜里梦醒,都仿佛感受到四周的空气里充满了古枫的味道,偶尔遇到自己孤独落漠时,只要去想一想当年与古枫相处的日子,心里都会甜丝丝地快乐起来。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有机会再见古枫的,所以在她自己的脑海中,早已经不知道构想了多少个与古枫重逢的场面。甚至,她还想好了自己在古枫与别人的婚礼上重见时该如何做,同时,她也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很好。
然而,小琪却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种毫无预兆可言的情况下与古枫相遇,这令小琪却无所适从,现在的她什么也做不出来。她只知道,在认出古枫的那一刹那,脑海里一片空白,而心里也只有一个声音:我,又见到他了……
的确,有许多事情,如果没有身处于现场,没有那时的心情与气氛,那么,无论你如何的构想,都是不切实际,不堪一击的。
小琪便是这样。
招呼之后,彼此谁也没有开口说话,那种尷尬的沉默令古枫很不舒服,在他的心里,似乎有很多话要对小琪说,可又无从说起。
古枫轻轻地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小琪,发现她仍然低着头想着些什么,脸上还隐隐地显现出些淡淡的红晕。
“唉,变了,毕竟变了。”古枫想。
车又在一个站上停了下来,这一路公交车要停的站很多很频密。
古枫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拿了一支放在嘴里,正准备点火时,却猛然想起,公交车上是不准抽烟的,于是,他便又把烟放回了口袋。
“你还是老样子,虽然瘦了许多,可人却没有什么改变。”小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抬起头来,浅笑着望着古枫的这系列动作。
“我,我本来以为我改变了许多了。”古枫也看了看小琪,“可惜我却改变不了,而你,却真的变了许多,变得更沉默了。”
“人总是会变的,只不过在乎于你是在哪方面改变,变得如何罢了。”小琪说。
“也许吧……你还住原来那里吗?”在枫沉吟了一下,便转了个话题,当然,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转到这个话题上来。
“是,我……”小琪话还没说完,汽车突然出现急刹,全车的人都因为惯性而全身往前倾。
小琪的身体整个儿倒在古枫身上,古枫不假思索地用手揽住小琪的腰,扶住了她那依然往前倾的身体。
古枫知道,如果自己侧身让开,小琪一定会摔倒在地上――小琪穿的是高跟鞋。
公交车的司机对着那造成汽车急刹的违章路人粗粗的骂咧了几句,便继续往前开车了。
当古枫发现自己的手依然环在小琪腰上时,便立刻松开了手:“对不起,我……。”
小琪也是这时才发现自己还倾靠在古枫的怀里,刹时,满脸通红起来。她马上移开了身子,低下了头来,并用手理了理头发以遮掩自己的窘态:“没什么,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的,不是你的话,可以我已摔在地上了。”这句话的声音很小很小,但已足够让古枫听清。
之后彼此又是一段沉默,小琪脸上的红晕并没有褪去,她想到了刚才古枫搂着她时的情景。虽然那只是短短的刹那,却已经给了小琪时光倒流的感觉,两年来的空虚也在这刹那得到了充实,这也已经让她找回了当年被古枫楼着腰在校园小路上散步的那种感觉。
车停了下来,又到站了。
小琪抬起头来望了望古枫:“我……我到站了。”
“啊,就到了么?”古枫的话音里充满了失落。
小琪轻轻地点点头。
“再见……”“再见……”
小琪再一次深深地看了一眼古枫,便转身下车,――其实,小琪很不想下车的。
有谁愿意离开自己眷恋的人的身边呢?
望着小琪远去的背影,古枫心底的遗憾便一点一点地蔓廷开来,他想起了从前,想起了现在,想起了小琪刚才下车时那个眼神,想到了自己刚才搂着小琪时那种心跳的感觉,想到了这两年来冥想苦恋的日夜。
于是,在汽车开动的那一刹那,古枫冲下了车,向小琪追了上去。
当古枫再一次走到小琪身边时,小琪并没有感到意外,她笑了,笑得很美,因为,她赢了——她与自己打赌,结果她赢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追上来的,你从来不会让任何一个自己熟悉的女孩在你的目光下孤独的,对不对?”小琪幽幽地说。
小琪此刻虽然在笑,但她的心里并不舒服,以她对古枫的了解,她实在宁愿古枫没有追上来。
因为,如果古枫没有追来,就表示古枫的心里还是她,还在意她,她在古枫的心里,依然是很特别的一个。
知道自己深爱的人仍在深爱着自己,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最开心的事。
可惜,古枫却追了上来。
“我想送送你。”古枫说。
小琪没有开口,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小琪要到前面的站才能转车回到住地,走这段路路大约需要十分钟。
“我现在在北方的一个城市供职,因为业务的原因,我被派到这里来,不过,业务已经办完了,再过一星期左右我便要回去了。”古枫静静地告诉小琪。
“以后还会来吗?”小琪礼貌性地询问,虽然她的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完全出于礼貌,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是出于礼貌。
“这……很难讲。我打算利用这个星期的空闲去探望一下以前的朋友,看看他们的情况如何……对了,你,你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古枫说。这个问题他已经是问第二遍了。
“你知道我这个人很懒的啦,搬来搬去太麻烦了,况且,住惯了一个地方,突然要改变,我怕自己适应不了。”小琪调皮地说,她在说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有丝丝的开心,因为,她现在住的地方,就是当年古枫帮她租下来的,所以,她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当年两人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
两人并肩走着,虽然已不再像从前一样拖着手,但是,却让双方都有了往昔的感觉,那时,在校园里,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们都会这样一起漫步在林荫小道上,轻轻地说着些只有情人之间才会说的悄悄话。
车站到了,但车还没有来,两人便站在候车亭里等着。
“最近,很烦。”古枫说:“很想找人聊聊,却又找不到可以交心的朋友。”
“这不奇怪,这个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下去,所以,人人隐藏自己,这是可以理解的。”小琪回答。
“我,我可不可以去找你聊聊天?”古枫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来。
“当然可以呀,毕竟我们还是老同学嘛。”小琪回答得很快,似乎这句话早就充塞在了她的口里,随时都可以蹦出来一样。
“好,过几天我一定会去的。”古枫快乐地说。
车来了,小琪上了车,找了个位置坐下后,发现古枫还在站里望着她,便向古枫挥了挥手,说:“回去吧,夜深了,路上小心点。”
古枫点了点头。
周末。
天气阴。
小琪起了个大早,连平时要上班的日子都未曾起过这么早,天刚朦朦亮,小琪便一骨碌爬起来了,涮洗完毕之后,便开始细细地整理房间。
房间里的物品是很整齐的,什么都一尘不染。因为小琪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以前古枫和她在一起时,看着她忙来忙去的搞清洁,古枫就总忍不住的怀疑:“这小混蛋是不是有洁癖呀?”
小琪收拾起房间来手脚很利索,任何一件物品所在的位置她都记得很清楚,因为两年来,这房里的东西从未改变过摆放的位置。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去改变它们,她给自己的解释是“自己懒”,她对这个解释似乎很满意。
虽然她并不懒,但在这个问题上,她愿意承认自己懒。
虽然房里的东西很整齐,很干净,小琪还是仔仔细细地擦拭一遍。
尤其是那盆梅花,小琪更是整理了又整理。
这梅花快开花了,红红的花蕾钉在灰黑的枝干上,显得那么的顽强。花蕾的顶部已开始裂开,已露出了那粉红的花瓣,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古枫是最爱梅花的,而她自己也喜爱梅花。
虽然她从前并不欣赏梅花,但在认识古枫后,便认认真真地爱上了梅花。
因为,梅花能傲雪――至少,它能耐寒。
按以往的习惯,小琪的周末都是睡懒觉的——辛苦了一个星期,偶尔睡上一个懒觉,这并不过份,任谁也不觉得过份。
但今天,小琪一反常态。
整理完房间之后,才八点多钟,小琪已经无事可做了。便坐在书桌前,拿起笔,无意识地涂画着。
“他几时会来?快到了吧。”小琪想。
小琪知道自己在等古枫,因为,按照她自己对古枫的了解,古枫一定会来,一定会在今天来。
一想到古枫,小琪的心里便酸酸的。
在大学里,他们俩便已是一对令人称羡的情人,无论是古枫的朋友还是小琪的朋友,大家都一致看好他们两人的未来。
至于当初两人如何走在一起,小琪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似乎从两人认识的第一天,他们便走在了一起,又好像远在两人相识之前,这两颗心便早已相爱了。
那时,在校园里,古枫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小琪也是一位很出色,很多男生虎视眈眈的女生。
他们两人的相恋,在校园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大家都说这是绝配!
尽管如此,两人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不是因为两人的感情不和,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太过于令人羡慕了。
要知道,在这个你虞我诈的社会里,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是令人羡慕的,只要是你有而别人没有的,就很难避免遭到别人的破坏。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对别人做到的事,他们不但不感到佩服,不去考虑该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反而从心底里生出嫉妒与怨恨,在不能自己时,便从中大肆的去破坏,去中伤,去陷害,似乎,在他们那崎形的心态里,所有好的东西,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有资格拥有,一旦别人有了,对他们便是莫大的侮辱,他们便一定要不择手段地想办法毁了它。
德便是这种人。
德恨他们,所以,他“创造”出许许多多的事情告诉小琪,并且,似乎全部都“有根有据”,全部都是古枫与别的女孩的事。
做这类事情的人仿佛都比较幼稚,然而,往往越看似幼稚的人做出来的事伤害力就越大。
所以,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了小琪陷在里面不可自拔。
先入为主的观念让小琪深信不疑,她在完全没有给古枫任何澄清机会的情况下离开了古枫。
而古枫,似乎也没有刻意去解释什么。他太相信“清者自清”这句自欺欺人的古话了。
况且,他也认为,如果相恋的双方不能从心里去相信对方,那么,彼此勉强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呢?
两人分手之后,便再没任何的联系,直到毕业典礼的那天,小琪才从朋友的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可惜,古枫那时已经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从此以后,小琪每一想起这件事,都会万分的痛恨自己,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样的天真,竟然会去相信德所编造的鬼话。
可惜,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发生了的事,无论你接不接受,它都回不去了。
切的一切,都再也回不去了。
这似乎多少有点“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味道。
“如果事情能从头来过的话,我一定会仔仔细细的听听古枫的解释,当时,只怪自己太冲动了。”小琪这么想。
同时,在小琪的心里也对古枫有着深深的歉意,她知道自己当初不顾一切离开古枫时,给古枫的打击的多么的大。
当然,在深深的歉意下面,还有着那千丝万缕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执着爱怨。
这爱恋,小琪心里知道的很清楚,只不过自己一直在努力压抑着它罢了。直到那天在公交车上重遇到古枫后,这思念便如缺堤之水般狂涌而下。
此刻的她恨不得自己时刻都有枫陪在身旁!
窗外的天空,已十分的阴沉,看来,大雨要下来了。
虽然南国的冬天不会飘雪,但会下雨――下冰雨。
小琪依然趴在桌子上,趴在那儿想她的古枫,等她的古枫。
她已经决定,等会见到古枫时,一定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古枫,一定要让古枫知道,自己还在深爱着他,当然,小琪相信自己的感觉;她知道古枫也还在爱着自己。
隐隐地,她仿佛已看到古枫在朝她走来,拉着她的手,轻轻地告诉她,他还在爱着她,然后,他又再像从前一样搂着自己的肩膀,低声地对自己说着些既令自己身热心跳却又甘甜如蜜的情话。
一阵阵的敲门声传入了小琪的耳里,小琪立即触电般跳了起来,三两步跨过去拉开房门,可见到来人时,她那刹时的兴奋立即又冷了下去。
“你来了。”小琪无精打采的说,然后用手揉了揉睡眼腥松的眼睛――刚才,自己睡着了。
看着来人手里拿着的还在不断滴水的雨伞,小琪知道外面的大雨已经下来了。
“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会来的?”小琪给来人倒了杯水,然后顺势坐在客人的对面。
“没有,刚从东莞回来。”对方说着,递给小琪一本书,“这是你要找的《小楼一夜听春雨》。”
小琪接过书来,发现书正用防水的油纸细细地包着,这令小琪的心里一阵感动,这本书,她已经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在前几天的一次闲聊中,小琪无意中对杰讲起这件事,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牢牢的记住。
这位帮小琪买书的人叫杰,一个很老实稳重的人,是小琪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
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杰便拜倒在小琪的石榴裙下。他追求小琪的方式很含蓄,也不过火,他不会像别人那样整天送花,写情书或说些肉麻的话,但他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踏踏实实的。
可惜,小琪对于杰,却一点来电的感觉都没有——毕竟,一颗心,是容不下两个人的位置的。
“我刚巧路过这里,看到你房里灯亮着,便拿书给你,顺便看看你吃饭没有,一起出去吃晚饭。”杰温柔地解释,顺并带着邀请。
“晚饭?”小琪跳了起来,立即转头去看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正指着六点整。
“天哪,我竟睡了一天。”小琪想。
“可一整天过去了,古枫怎么还没有来呢?”
小琪望了望窗外,大雨像断线的珠子般落下来,同时,她的心也随着雨滴跌到了深处。
“看样子,古枫是不会来了。”小琪想。
“那……你等会,我换件衣服就去。”小琪缓缓地说,声音里充满了失落。
第255篇、燃尽的流年羽化成思念
她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走进派出所的。
……
“十六岁后这个不能算理由……”
仅仅几句简单的问答。她说了句“谢谢”便低下头黯然离开派出所。
“十六岁后这个不能算理由……”“不是理由的理由……”
她走在路上一直在心里重复地念着。
“哧——”伴随着汽车的紧急刹车,有重物做抛体运动。
落地。巨响。
所有人,除了她的所有人都盯着那倒地的重物,旁边的鲜血似乎把天都映得通红。
她不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只是一直在碎念着那两句话。
救护车来了,又走了。似乎与她无关。
2。
“我们结婚吧。”苏小柒对夏小玖说。
许久没有声音。苏小柒低下头看着夏小玖像婴儿般安静的躺在自己怀里睡着了,眉头却紧皱着。
看着她每次都安静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发呆,那伤感的背影让他不忍。他希望她幸福,仅此而已。
他把她抱到房间里盖上被子,想让她好好地睡一觉。然后出去了,一直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她,而她只是变得快乐一点。却也没多大变化。
“夏小玖。这么多年了,难道,我还不够理解你?为何如此伤感?”
他就这样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了好久。在不经意间的回过神来,他已经站在了“家”门口。
“好久好久了,或许该进去看看。”他想着就踏了进去。他看到了那群孩子,似乎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只是,已经过去了。
他找到了院长,聊了很多关于夏小玖小时候的事。院长也知道了他们现在的状况。
时间过得很快,在要离开时,他突然转过身对院长说:“院长,我想向她求婚。”
院长呆呆的望着他,沉默了一会问:“什么时候?”
“应该在最近吧。”
院长沉思了一会,看了看手表说:“赶紧先回去吧。等会她醒来会找不到你的。”
向院长道了别就离开了,他不知道刚刚院长的表现是什么意思,是否赞同。
看着他渐远的背影,院长无奈的摇摇头说:“这两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他沿着来的路漫不经心的走回去。不知不觉便到了家门口。突然想到了什么,慌忙的打开锁,推开门冲进了夏小玖的房间。看到她熟睡的样子便安心的舒了口气。把刚回来时在路上买的风车放在床边的桌上,轻轻带上门出去了。
他坐在客厅里随意翻阅着桌上的杂志。突然,他听到夏小玖房间里传出来尖叫声,紧张地冲了进去。
眼前的夏小玖呆呆地坐在床上,脸上有明显的泪痕。他什么也没说,紧紧地抱住了夏小玖,想把他所有的温暖都传递给她。
夏小玖回抱住他,颤抖地说:“我。。。我。。。又做了那个梦了,好可怕……都是血……”
“没事了,只是梦而已。你看,我一直在你身边。”他把她抱得更紧了。
第256篇、牵手!太阳岛
第一章
南京,绝对是一个让我充满罪恶与幻想的城市。因为这里曾经让我充满对爱情的憧憬,对事业的向往。这里美女很多,多到你目不暇接。可是,这里除了美女多,也没有你值得留恋的地方呢!
一家人生活在南京应该是很快乐的,最起码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物质保障。虽然每天不用按时上班,还可以随时下班(注:在老爸的公司上班)。还有一帮还算不错的朋友,不过这些对于我来说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了。
虽然在老爸的公司上班,可是由于老爸对于我的疼爱,只让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一直有着强烈的不满,在学校花费了几年的时间,到头来却一直无用武之地。那当时还拼命的把我往学校送干嘛?
为了这事没少和家里人争执,我也知道这是家人对我的疼爱,所以这事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早上接到姐姐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梦里盘算着这个鸡腿汉堡是中午吃呢?还是晚上再享用?对于我一个三餐随便的人来说,多一顿,少一顿关系不大。不过,当妈妈知道我用餐随便的时候,曾经嘱咐我,用餐不均匀,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何况,是一个经常被别人赞美的身材好的人,就更加关注了。所以思想正在做激烈的斗争,直到电话响起!
我揉了揉松醒的眼睛,拿起电话按了ok键:“喂---
“喂,小雨吗?等会我把孙莉婷带过去,今天下午公司临时有个会议,我要去公司一趟。你姐夫出差还没有回来,所以今天下午你就带孙莉婷吧。”电话另一头传来姐姐的声音。
哦---
什么?不行啊,今天我还有事呢,再说你家的那个小魔女我也带不来啊?由于没睡醒,没有立即反应过来,当我会过意的时候,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孙莉婷,我姐姐的女儿,也是我的外甥女,今年5岁了,别看她小,到哪都是个惹事的主,在我们家里都称她为小魔女,而且还是个很让人头疼的小魔女。所以,我立即辩解道。
你能有什么事?今天是星期六,你又休息。姐姐也是没办法才找你的。
可是,下午我和朋友约好了出去玩的,我还是辩解道。
那也没关系,你带着孙莉婷一起去玩,不就好了吗?好了,不说了,我还有事,一会就把孙莉婷送过去啊。
“可我---还没说完就听见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了。小雨无奈的挂好电话。抬头看了看时间,已经中午十一点多了。
对于一个非常自恋的人来说,早上起来打扮不到十分钟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好比没拉拉链上街一样,一天心理都会忐忑不安,直到躲在被窝里,这样才会感到安全。今天之所以这么赶,完全是为了我哪可爱的魔女外甥女孙莉婷。
当我洗刷完毕,正好看见我那外甥女从车里走出来,背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卡通包,手里拿着星星魔法杖对着窗户里的我在挥手。
看着她那动作,怎么感觉像是电影《死神来了》里面的死神少女在对着恶魔招魂呢?想到这里,整个人不由得颤抖了一下。
打开房门,时间,不够了,第一章就写到这吧。那谁,你不是说我想引谁注意的吗?对,我就是想引你注意的。无论如何我都要把历程写下来。哼---哼----哼----
第257篇、最后的宽容
男人和女人相爱在校园。她下嫁给他,这是现代版的七仙女下凡。女人的父亲是那所大学所在地的政府显要,母亲是一家研究所卓有成果的研究员。而他呢,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中国农民的儿子拥有什么?谁都知道。
但是她却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她放弃亲情和前途到了他的家乡,分在一个乡村中学里教书。他们很满足。最重要的是,她安心于现在的生活状况,两相厮守,不慕浮华。
由于他的工作出色,又是县里惟一的名牌大学生,很快便在教坛上脱颖而出,短短10年内,从教导主任、副校长、教育局副局长、局长直到县长,一帆风顺。
当县长那年,他才29岁。对于丈夫的升迁,她感到宽慰,觉得自己当年没有认错人;而他也感谢妻子在他最需要爱情的时候给了他最需要的。
但身在官场的他却常常身不由己,每天都有没完没了的应酬,好在她对此毫无怨言。
一次酒醉后,一位崇拜他日久的靓丽而年轻的女孩主动向他献身。事发后,他诚惶诚恐,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妻子。但当男人发现这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时,男人的血性便又被那个靓丽的姑娘点燃。在妻子出差的那段日子里,他默许了那个近乎疯狂地爱他的姑娘上门同床共枕。
终于,他们偷情的场面赤裸裸地暴露在了提前回家的妻子眼前。妻子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微笑着放那个姑娘走,并且关照她不必太慌张,说着还帮那个吓得脸色铁青的姑娘理好零乱的衣裙。
偷情的姑娘走了,她却沉默了,从此不再单独和他说一句话。只有当他的下属来时,或是女儿在家时,她才会和他说话,而且显得十分恩爱的样子。别人一走,她就又变成了“哑巴”。
其实他挺后悔的。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有今天,妻子的爱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他是爱她的,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他跪在她的面前,苦行僧似的向她忏悔,请求她饶恕。他这样努力坚持了12年。12年中,他为此熬白了头发,生理机能也发生了改变。但是无论如何,妻子就是不说话。
12年后的一天,妻子第一次主动开口和他说话。她说:“我患了乳腺癌,医生说现在部分细胞已经扩散,我时日已不多了。”他听完,泪如雨下,抱住她一遍遍地问:“为什么不告诉我?咱们可以找最好的医院去治呀!”
他把妻子送到了医院,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妻子弥留之际,对他说:“现在,我承认自己错了,这些年,我不应该这样对你。我死以后,你就再找一个合适的女人,一起过吧。”男人号啕大哭。
女人死后3个月,男人也去世了。他患的是胃癌,一年前的一次体检中发现的,但他也没有告诉她,他临死前对女儿说了一句让女儿莫名其妙的话:“你妈妈原谅我了,我死而无憾。”
后来,他和她的一位医学专家朋友对他们的女儿说:“你爸爸和你妈妈的病都是因为心情长期抑郁造成的。假如你妈妈早一点儿表现出她的宽容,事情也许是另一种结果……”
第258篇、爱情空座位
苇走了,永远地走了,走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茼哭得昏天黑地。
茼已经习惯身边有苇。他俩是在大学校园里第一次牵手。那时至分手前,茼就习惯了身边有苇。
大学毕业后,他俩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同一家公司,做相同的工作,为的就是相伴。
相伴了六年,苇走了,留下的只有一封告别信。告别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苇坚决地离开了茼,去了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那个城市有新爱情滋润他。
茼去了一家新公司任职。与苇分手三个月后,茼不再痛苦,为一个不再爱自己的男人痛苦,不值。痛苦没有了,孤独却走来,她总觉得生活里缺东西,缺少让自己安定下来的东西。
想了一个月,茼明白了,缺陪伴。聪慧靓丽的茼,从不乏追求者。她从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帆。
茼又有伴了,她像和苇相处时一样,整天和帆在一起。只处了半年,帆离开了,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茼又害怕起孤独来,很快又有了拓。她仍是整天和拓在一起。只过半年,拓又离开了她。
茼又有了峤,峤半年后也离开了她。
茼终于有点醒悟,肯定是自己有问题。可问题出在哪儿?她不知道。但她要搞清楚。
茼分别找到了帆、拓和峤。三任前男友都夸她的聪明、她的美貌、她的种种好。说起离开的理由,三个男人的理由竟出奇地一致:没有人愿意做另一个人。
深夜,数着窗外的星星,躲在床上无法入眠的茼,想着与帆与拓与峤相处的经历,她一下子想明白了。她无意地把他们都当成了苇的替身。
她和苇是初恋,又相恋六年,她的爱恋,已经不由自主地被定格成一种模式,他的恋人也被定格成一种模式,只要是谈起恋爱,就不自觉进入了那个模式,只要身边有恋人,就会按那个模式要求。
哪个男人肯做另一个男人的替身呢?帆、拓、峤,都选择了离去。
还是深夜,看着窗外的月牙,茼回味着帆、拓和峤的话。突然,峤的一句话让她猛醒:“没有一个男人肯坐你身边的爱情空座位,你得走出去,与另一个男人共同找到适合两个人的座位。”
茼如梦方醒,她辞了职,去了上海,开始了与过去没有任何关系的新生活。一年后,她有了男友宇。两人一起开始了全新的爱情。
就在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茼已披上婚纱,她成了宇的新娘。
茼的故事告诉失恋的朋友们,如果想谈新的恋爱,千万别让新恋人坐在你的爱情空座位上。那样,你永远不会有成功美好的爱情。爱情永远不能复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这是爱神赋予每个人的特权。
第259篇、缘分只因一回眸
遇到他那一年,她只有2l岁,大学还没有毕业。
周末,她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
缘分只因一回眸她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她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男孩子根本顾不上看她,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同学说,他其实挺可怜的,小时候就没有母亲,跟着一个成天不回家的父亲过日子,能学好才怪!她忍不住又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她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男孩因为看她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她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她,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她,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她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都市白领丽人;一个是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儿。但,他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他们也不例外,她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她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她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她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她,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她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她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她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乐了,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她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小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他们换了大房子,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她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她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她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她洗脚。听别人说她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她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她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她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他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她又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偶然一回眸,只为你回眸,成就一段美丽姻缘。
第260篇、谁来证明爱
遇到他的时候,她32岁,正闹离婚。老公另有新欢,处心积虑地要和她离婚。她固守阵地,死不退让。离婚大战打得风生水起,她的心日渐疲惫沧桑。虽然容颜依然美丽,但眼角也有了掩饰不住的皱纹。
他22岁,笑容干净明朗,是一家大型连锁超市最年轻的主管。是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席间有人频频向她敬酒,她也不推辞,闷头就喝,很快便两颊飞红眼神迷离。旁边的他忽然起身,夺过她手中的酒杯,对着一桌诧异的人,坦然地说:“我姐醉了,我先送她回去。”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的胳膊就往外走。
她没有说话,由着他,乖乖地跟着他走。一直到外面的马路上,他才松开手,红着脸低头说:“喝酒伤身,哪能像你那样灌?”路灯下,他年轻的面庞有微微的潮红,鼻尖上细小的汗珠晶莹剔透。她的心里,仿佛有一根弦,轻轻地颤了一颤。却只是看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自顾自地走了。是的,她借酒浇愁,他如何能懂?
很快便有他的电话来,也没有太多的话,只是叮嘱她再喝酒的时候要学会拒绝。“或者,以后就不要喝了吧?”他试探着说,带着孩子气。她不答他,却问:“从哪里找来我的电话号码?”他说:“想认真找一个人,还能找不到吗?”电话那端,他笑得天真明朗,像窗口斜进来的那抹阳光。
渐渐地便多了联系,她懒于做饭,他会请她到家门口的小店吃烤肉;家里总是有他送来的各种新鲜水果;午夜不眠,他在网上陪着她,讲笑话给她听,发可爱的表情给她……他细致地呵护让她的暗伤日渐痊愈。不久后,她主动和男人离了婚,重新找了工作,人渐渐神采飞扬。
他很坦白地对她表示喜欢和爱,她总是一笑而过,仍然戏称他小男生。是的,他们中间隔着10年的光阴,她是繁花渐衰的晚春,而他,还是早春初绽的花蕾。难道他爱的,是她的沧桑?她也知道,他家在农村,父母多病;而她,有车有房,小有资产。他如果想走捷径,她自然是个不错的人选。
当然只是猜想,当然什么也不会说,她只是拒绝。拒绝也很委婉,不久后她便有了新人,是公司的老总,长她8岁,也离异。她拉着他跟老总介绍:“我小弟。”又对他说,“你姐夫。”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他紧咬下唇,脸色涨红,嘴角有一道坚硬的弧线。他跟老总僵硬地握手,他说你要是照顾不好我姐,我会跟你拼命的……然后他便不停地喝酒,像白开水似的,整杯整杯地灌下。她的心,有微微的疼,她知道他从不喝酒,可是她甚至来不及劝他,他便已经醉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不眠,关了手机,拔掉电话,人却在房间里焦躁不安地转悠。她看着他用过的茶杯和毛巾,厨房里被他清洗过的油烟机,阳台上他种下的芦荟,沙发上他买的靠垫,抽屉里各种各样的零食……她的心一阵阵地抽搐。她想到他陪她度过的那些最黑暗的日子,他酒醉时无望的眼神,他加薪时兴高采烈地第一个告诉她:你不用担心我养不活你了……她想,这个孩子,是真的在爱她了。她想,明天就告诉他:她答应他的求婚。她找来的那个老总,不过是想考验一下他……
却还是难眠,午夜两点的时候,她的心口突然一阵疼痛,无端地慌乱。她本能地想到他,打他的手机,正在通话中,再拨,仍然在通话中。她挂掉电话,忽然想起关掉的手机,刚一开机,电话就响了起来。对方说:“我是警察,刚刚发生一起车祸,有个人酗酒后横穿马路,被车撞死。你是他的朋友吧?……这是他手机里惟一保存的电话,死之前,他一直在打这个电话……”
手里的电话“啪”地掉在地上,她疯了一般冲到事发地点,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路面上有惨淡的血迹。她蹲在那摊血迹前,心像被抽空了一样。她不知道,原本爱情是这样脆弱,经不起些许的怀疑和怠慢。
是的,她不过是想证明他爱她的纯度,只是她没有想到,代价竟是如此的昂贵。他用自己鲜活的生命,做了爱的代价,逾越了从一颗心到另一颗心的距离。
第261篇、十年以后
恋爱的时候,男孩陪女孩去逛街。街上人很多,女孩敏感地问男孩:“街上人这么多,如果我们走散了,怎么办?”
女孩猜想,他肯定会说:“我会去把你找回来!”女孩又想,如果他真这么说,我是不是要说:“好。如果我们走散了,我就在原地点等你来,直到你找到我!”
但是男孩一脸坚定地说:“不会!”
女孩有些失望,她强调道:“如果,我是说如果……”
女孩的话还没说完,男孩便打断了她的话:“不会的,因为我会一直牵着你的手,不让你离开,不会让你迷失在拥挤的人群里!”
说完,男孩紧紧地牵住了女孩的手。女孩愣了一下,然后低头看着自己的小手被他紧紧地牵着,心里装满了幸福。
那年,男孩十九岁,女孩十七岁。
十年后,男孩变成男人,成了IT界赫赫有名的精英;女孩变成女人,在男孩的再三劝说下,辞了工作,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每天为他做可口的饭菜。
一次,男人出差在外。在男人离开的第二天,这个城市发生了地震,女人的双腿不幸被一建筑物砸中,住进了医院。女人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庆幸地想,幸亏男人出差了,不然男人也得受“皮肉之苦”了。想到这里,女人给男人发信息,先是提醒他晚上注意休息、少熬夜,天凉了,记着多加衣,然后告诉男人,这里发生地震了,后面用冒号和后括号打成一个笑脸的模样。
女人害怕男人担心自己,影响工作,便没有告诉男人自己受伤住院的消息,但心里忍不住想,他等下会不会很担心地问:“宝贝,受伤了没有?有没有砸着……”
不容女人多想,手机铃声响起。男人似乎有些紧张,声音有些颤抖。女人心中暗喜,然而,电话那头,男人却问:“那……那咱们家保险箱里的钱你带出来了吗?”
女人笑着说:“那些是你的宝贝,说啥也不能丢啊。”然后挂了电话。
一个星期后,男人回到家。见女人不在家,男人拿出手机打电话给女人,然后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声音。男人忽然意识到什么,赶紧打开女人的衣柜,里面的衣服已经都没有了。男人转身打开保险箱,发现那花花绿绿的钞票上面有一份离婚协议书,还有一张白色的小纸条。男人连忙拿出那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已迷失在拥挤的人群里,分不清方向……
第262篇、爱的理由
“在我的眼里,他像刘德华一样帅。”
被她看作“像刘德华一样帅”的男人,是个脑瘫患者。10年前,在他们刚刚相爱了一年后,他的病情开始恶化,她惊恐地看着他全身各处肌肉慢慢萎缩,手脚开始变形,话也不能说了,路也没法走了……他彻底地瘫痪了。那一年,她22岁,像一朵花一样,她刚刚绽放。
她本可以离开他,她似乎应当离开他,因为他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废人”。好心人都这么劝她,放弃这段必然不会结出什么正果的感情。可是,她留在7他的身边。这一留,就是10年。这10年,他们是怎么度过的?她每天帮他穿衣服,帮他刷牙洗脸,帮他洗澡搓背,帮他先将饭嚼碎再一口一口喂他……他像个婴儿,她像个母亲。
他和她交流的唯一通道是他的眼神,他看看杯子,她知道他渴了;他看看书,她知道他想听她讲故事了;他双眼往门外看,她知道他想让她背出去晒太阳看热闹了;有时候,他也会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我们不知道,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什么呢?
去年夏天,她背着他回了一趟她的家,去看望她的父母。这是她离家打工10年来第一次回家。他的家在东海之滨的浙江台州,她的家却在西南边陲的云南贡山县,几千里的路,她一路背着他,坐火车赶汽车。一路上,遇到他们的人,都被深深感动了。
她的故事感动着越来越多的人;她的故事,上了报纸和电视。感动、赞美、钦佩之辞,铺天盖地。
可是,有一个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众人。
好心人劝她离开他的时候,曾经问她:“你到底图他什么?”
她的父母,在看到离别了10年的女儿背回来一个瘫痪的男朋友时,心疼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死守着他?你嫁不出去了吗?”
一名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他甚至无法像个肌体健全的男人那样,给你以最简单的爱。他还值得你爱吗?你还能坚持多久?”
一位采访她的记者,开门见山地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你对他的感情,是爱,还是同情?”
所有的问题,直指一个核心:爱的理由。
“因为,他很需要我在身边照顾他;因为,他心里面始终很在乎我啊。”她一遍遍地回答、解释、辩解,“在别人看来,他是累赘,但是在我的眼里,他像刘德华一样帅。我就是喜欢,就是爱。”
因为需要,她留在了他身边:因为在乎,她坚守了这份爱;因为相爱,所以相爱。
是的,如果一定要给爱一个理由,那么,爱,就是最好的理由吧
第263篇、海门之恋
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地铁的日子,习惯了这座甚至没有火车站台的城市。它热情的阳光,就像这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市容,干净恣意地撒在行人的身上。最让我舒心的是这个城市的陌生,没有人来烦我,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我只是总公司派来搞市场调研的。我似乎远离了尘嚣。几个月之后,南通也将只是我的回忆。手机又在提醒我有邮件,不用看,准是吴贞的。记不清我删掉了多少封她的E-mail,掐断过她打来的多少次电话。记得清的是,地铁站里的那一幕,仿佛刚刚过去。
我冲下地铁,对面的列车“咣当”一声关上门,那对两情缱绻的狗男女在黑暗中扬长而去。两列相向的地铁裹挟而来的风,阴柔地在站台里旋转着,教人以为是电影中恋人的诀别。而那份伤心,却是实实在在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我不相信,两个小时前还偎在我怀里的吴贞,真的就这样背叛了我。那一天,北京的阳光正如今天的南通,出奇的跋扈,刺得我张不开眼。做错事的仿佛是我,而不是吴贞。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或者说,我不愿欣赏她的挣扎。仓促之中,我申请了这份没人愿意出的差。这儿的青山绿水,这儿的灿烂阳光,是我疗伤的天堂。
公司的市场这块,青荇一个人负责。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身材小巧,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来实习的。然而,她的言语里辐射出的却满是踏实可靠,偶有南方女人的温软口音,提醒着她的性别。我们的工作主要在南通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门进行。白天两个人一起在市场上转悠,晚上则是我一个人整理白天的数据,或者坐下来静静地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给总公司发E-mail汇报,常常工作到午夜。信箱里每有吴贞发来的信,都会引得我睡不安生,尽管我从没看过。
金天宾馆的早餐一直供应到9:30,晚上加班久了,可以放松地睡下去。有时候寂寞地拉开窗帘,看天上的星星,或者是半轮明月。海门的夜空,就像我小时候的家乡,高高的,像水洗过。我总觉得,北京的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静谧纯粹,灰蒙蒙的,月亮也昏昏沉沉,没有灵性。没有朋友,没有同事,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这么渐渐远了。第一个休息日,她尽地主之谊带我去狼山风景区。南通这地方,一望无际,小山包狼山就显得很突出。又不是旅游季节,山上游客稀稀落落。山顶上,她接了个电话,海门话,却没有了吴侬语音的柔和。我没听懂一个字,但能感觉到其中的火药味。是她男朋友?我来这儿一周了,她却从不向我提起她那位准丈夫。晚上忽然想到要用一份资料上的数据。赶到南通的办公室时已是10点多钟,屋子里黑漆漆的,却有音乐隐约传来:“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矛盾心理总是强求。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重新来过。”门虚掩着。打开灯,青荇呆呆地坐在那儿,电脑里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曲目,凄婉的女声,撕人心肺。“睡不着觉,听听音乐。”她脸上挤着勉强的笑。我记住了这音乐,还有她的落寞神态。改天经过一家音像店时,忽然记起她在黑暗中播放的那首曲子。我让她停下车,那几句歌词,熟稔得脱口而出。老板很专业地说:“是陈慧琳的《记事本》。”我把它放进试音的CD机里,戴上耳麦。是的,正是那谙熟的旋律:“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著,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复骗着我。”当青荇也走进店里时,我把耳麦给她戴上。她看着我,会心地笑了。
大多数夜晚我都是孤寂地趴在窗户前看海门的夜空,在陈慧琳的乐声中,我常常陷入无边的遐想之中,想像吴贞此刻的生活,她的E-mail里到底写了些什么,尽管我不在乎。还有青荇,这样的夜晚,她还会在黑暗里怅然吗?早晨起来,打开电脑,放我烂熟于心的《记事本》,然后收拾一下,青荇就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的办公室。有一天青荇敲开门,看我在哀怨的乐声中刷牙洗脸,才知道我的早餐票一直都没用过。以后青荇早上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来烧麦年糕之类的特色早点。
我们的工作展开得很顺利,对吴贞的态度,也在心里渐渐缓悔。金天宾馆离青荇南通的家并不远,她却从不邀我去做客。又是皎洁的月光。置身于其中,我忽然有种幸福至极的冲撞。离开北京这么久,第一次有心情给吴贞发短信:“你有多少年没有仔细地欣赏过高蓝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儿时记忆中神秘清澈的星空?我希望,能和我共享每一个这样日子的,是你!”电话铃响时,我以为是吴贞。正思忖着该怎样应对这尴尬的时刻时,发现号码却是青荇的。她让我下去再登记一个房间,她要搬来住——平平淡淡的语调。我猜测,可能是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然而,不巧的是,海门市的一个会议把所有的房间都包了下来。打她的手机,关机。只有回到房间等她来后再说。人未进屋她就两眼氤氲,跟电话里的沉着冷静判若两人。平日的干练沉静全消逝在汪汪的泪水中。我在她嘤嘤的哭诉中了解到,她凭女人的直觉一直怀疑男友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密切的往来。果然,晚上帮他收拾旅行箱时发现了一双女人的长筒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一个婚期将近却发现恋人不忠的女人。就像我,无法自拔,不逃避又能如何?宾馆每天赠送的一枝玫瑰,猥琐地耸立在桌子上,像是企图去滋润两个没有爱情的主人,那么不合适宜。倒是青荇,很快就恢复过来:“来点音乐!”这下提醒了我。关掉房间里的灯,拉开窗帘,月光暖暖地泻进来。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这样的月光下捉迷藏,听大孩子讲鬼怪的故事,看看静得瘆人的四周才急着想回家。青荇也把这儿当作安全的家了吗?我不知道。《记事本》的音乐洋溢着整个房间,那个曾幽幽地坐在办公室发愣的女生,现在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音乐,不一样的环境,多了我!夜色还是那么清亮,这样的美景总是让人想家,父母,潜意识里竟然还有北京的吴贞。面前的青荇呢?她的呼吸渐趋均匀,此刻,或许有我同样的孤寂。
早晨醒来,她依然买回了早点。可能是宾馆内部的自助餐,两个托盘装得满满的,两杯牛奶。我看着她的背影,恍若梦里回家,不知道盛在心里的是感动还是爱意。我好像,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青荇母性的温软。爱得倦了,还是倦得爱了,理不清的心绪。只不过旧伤口,还有些阵痛。到了晚上,她换了套牛仔衣,不知从哪儿又弄了辆摩托车,骑士般跨在摩托车上,要带着我看看海门的夜景。海门的大街小巷都是彩灯,形色各异,霓虹灯在拼命地拼凑着不同的造型。一些偏僻的街道上,彩灯的规模甚至有些夸张,仿佛置身于大上海。在北京,也只有节日里的长安街才有这样气势恢宏的大手笔运作。小小的县级市海门,尽管是模仿,它的步伐,一样让人惊喜。天气有些凉了,行人渐稀,霓虹灯却起劲地闪着,没有人驻足,没有人喝彩,今夜的海门,也许只有我们俩人是为它,为它们永不疲倦的舞蹈而来。滨河广场,很小,造型却是别具特色。草地上极不规则地铺着窄窄的人行道。青荇背着现时流行的包,带子长长的,在前面娉婷地一蹦一跳,背包打在她被牛仔裤绷紧的臀部弹起又落下,一点也不见她先前的沉稳。以至于回到北京很久以后,只要接到她的电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一幕,无论如何,也难以把电话里的沉静和她那天的小女生形象联系起来。
回宾馆的路上,四周静悄悄的,惟有重重叠叠的彩灯还在热闹地变幻着图案。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腰,身子贴在她的后背上感受着她的颤动。真希望这样的穿行,能永远下去,忘了她的男友,忘了吴贞。和着她无声的泪水,我们青春的身体纠缠了一夜。她肌肤的香味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全,醉得让人失去其它的感觉。她细细的倾诉,轻轻地飘浮在空气中。我看到了本该发给吴贞的那条短信,我对吴贞惴惴的希望,却错发到她的手机里。我在满心的期望中静候着她的承诺,哪怕是一句暗示,直到她们的婚期一天天地逼近,她都始终小心冀冀地回避着,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青荇出乎我意料地把车停到了她南通的家门口:“不是想来看看吗?”我的眼睛收不下那里的一切,她的床她的沙发,甚至她的卫生间,所有最贴近她的地方,都散发着新人的气息。房子里最具特色的是大理石,冰冷而光滑的石料,用得有点滥,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主人的职业。餐厅里摆设的石凳石桌,精致得让人以为是工艺品。我伸手去移它时,才感觉到它的大理石质地,没有温暖,像青荇的生活,却坚不可摧。我在她的床上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弄乱她的床弄乱她的家弄乱她的生活……可是不行,除了我们在床上翻滚时流下的汗水,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我们的冲撞,也许只是人类最低级的需求,也许。几天以后,这里将作为一对佳人的新房。我也同时决定提前离开海门离开南通,回到我先前的物质世界中去。
她后来告诉我,那天她裸着身子奔向后窗,绝望地看着我从小区消失。她曾经说过,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泪水,她会一塌糊涂的,我不想她这样。其时我没有泪水,甚至没有回头。当海门熟悉的广场,还有悠闲的灯柱从出租车的窗户匆匆退去时,那种惆怅,那份忧伤,才难以遏制地涌上心头。总感觉恍如一梦,倒是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门上赫然印着的“江苏海门”字样,不断地纠正着我的幻觉。
海门真大,世界真小。
第264篇、补丁爱情
这个冬天有些冷。为了一份更加像样的生活,丈夫作了一个改变人生的举动,离开祖辈留下的几亩薄田,住进了农民工的窝棚里。这里到处霓虹闪耀,高楼林立,但他们的窝棚只能用寒酸来形容,尤其是们的穿着,除了几件工衣还像样外,其它的衣服都是旧得都已经掉了色。但是妻子从来没有抱怨这些,她知道,只要夫妻共同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就像当初她嫁给他的时候那样,义无反顾地全身心地嫁给他。
丈夫每天在建筑工地挑砖、运沙,她在工地给大伙做饭。每天收工后,他拖着疲惫的身子努力学习一些建筑知识,她则在昏暗的白炽灯下缝补工衣,一针一线地在工衣上留下一个个整洁的补丁。她想,即使是件粗糙的工衣也要爱惜些,毕竟寒风里,丈夫还靠这件工衣遮风挡雨。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他因为勤奋好学被提拔为工头,不久后当上了经理,日子在一天天地好转。他在城里买了一套60平米的小户型,也不再需要打着补丁的工衣。
勤奋好学的他,还拿到了建筑资格证,自己对外承包工程,腰包越来越鼓,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总说他很忙。有一天,他告诉她,他不再爱她了,然后扬长而去……
一年,再一年……直到他的钱在一个工程中赔光了,他才回到那60平米的小屋。他从此一蹶不振。
“你知道吗,要想人生之路走得更远更久,就得学会在人生之路上修修补补,及时给那些被撕裂的口子打上补丁,即使那些补丁不那么好看,但可以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感觉人生之路还是完整的,就和这件工衣一样。”她拿着一件他当初的工衣对他说。
他恍然大悟,再次骨气勇气面对生活,渐渐地有了些起色。
她决定离开他,他苦苦挽留。她说:“其实,人生可以有补丁,但爱情就不行,撕裂了就是撕裂了,即使伤口愈合了,结了疤,但每一次触碰都会疼痛不已,甚至会再次流血……如果你一定要给爱情一个补丁,那么每缝下一针一线都会撕开一个新的伤口。”
不错,不是每一个样东西都可以有补丁。
第265篇、无法明白,无法哭泣,无法用我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
哭了,哭得无法说话,
哭了,哭得无法哭泣,
哭了,哭得无法明白,
哭了,哭得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我哭得无法用语言来告诉你,
只能默默的哭。
我现在才明白,真的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心痛,为什么会如此难过,为什么会如此的伤心,为什么会如此的崩溃。
也许,你从来就不知道我了,真的,一个人自由的无聊,你会知道吗?也许只能说说笑笑,也许……
有太多的也许,我不想说了,真的,也许,也许,我们根本回不到也许,所以,我才如此的心痛,因为,我明白,你的心情不是我能明白的。
原本的快乐,我听不到,看不到,只能傻傻的去等待,什么东西,我都无法去明白,所以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也许,别人会说,这篇日志是为你而写的,但是我不敢确定是不是为你而写,因为,我无法去明白,一句永恒,你不会想说,我不会想听,因为你我,不配拥有那句话,我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还是哭了,为什么,我无法用语言来说,而却用了哭泣,
我知道,也许,是我自作多情,那天,我哭了,躲在房间哭了,哭没有声音,只有流泪,因为,已经没有哭出声音的权利了。
笑了,笑得没有感情,
笑了,笑的没有灵魂,
笑了,笑得没有了自己,
笑了,笑得那个人不是自己了,
真的,我哭了,我笑了,但是那却是没有感情,没有灵魂,没有自己,但是我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我发现,我竟然无法离开你,无法没有你,但是,不可能,永远不可能,你永远不会回到我身边,所以,我只能想象了,但是,为什么连想象最完整的结局都不能给我,我真的好伤心,现实,你不能给我,可是,想象,你也不能给我,难道,你什么都不给我吗?如果用我的生命来换你的现实或想象,你会给我吗?请你说给我吧,不然,我无法活着,不然没有你的想象,我真的无法存在,可是,你会吗?你会来我身边吗?我现在都无法明白让你知道我的心。
我说过,我无法用物质来满足你,好表达我对你的爱,我说给,我会给,别人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但是,你没有听见,你没有看见,你没有,没有………,请让我爱你吧,好吗,就让我爱你,哪怕是一分钟,我想让你明白,我对你的爱,不是用花言巧语来哄你,不是用物质来满足你,而是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来疼你,来爱你,就算,我不能在你的身边陪你,不能在你的世界来爱你,但是,如果,你受伤了,我一定会赶到你的身边来保护你的。
但是会有这个机会吗?我不知道,我现在只能默默的看着你了,因为,你无法让我来到你的身边,所以,我只能用日志来想对你说的话来表达,不,日志也无法让我停住,对你的思念,好了,不说了,也许,我想,总有一天,我会不爱你的,因为,我爱你,你不爱我,那是没有用的,这样反而会害的彼此,所以,我会试一试,试着不会再爱你了,希望你我,都能幸福……
第266篇、爱在梅花盛开的时候
有一种爱叫等待
军心甘情愿地等待着,这种等待源自一句诺言,像梦般虚无缥缈吗?不,军能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
军记不起是什么时候认识妍的,从最初的记忆开始,他就和妍手牵手走在一块儿,有时候他情不自禁地想,也许他生来就注定要与妍在一起的。
军和妍是邻居,而且是很要好的邻居,两家人互帮互助,私交甚好。于是青梅竹马就成了两个人最好的写照,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学习,一起快乐,一起伤心,太多的一起以至于根本没有想过会有分离的一天。他们成长着,亲密的程度甚至使他们忘记了男女的区别。不过,岁月还是把一切问题都告知了两个天真的小孩,当有一天他们发现了各自的差别后,两个人就不再手牵手上学,不再经常睡在草坪数天上的星星,不再喜欢玩那幼稚的结婚游戏。他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却多了一份莫名的心跳和牵挂,那是什么,他们也说不清。
军读高一的时候,妍一家突然提出要移民墨尔本。那是军第一次感受到分离的滋味,而且可能是永久的分离。年少的军突然觉得心很痛,是将失去妍的痛疼。当天晚上,军打电话给妍说你不要走好不好,电话那头的妍早已泣不成声,她说她不能没有父母。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大雨打落了树上的梅花,淡红的花瓣在风雨中飞舞。妍和军就这样默默地注视着,千言万语就融化在彼此不舍的目光和泪水中。末了,妍递过手中包得很精致的礼物,抽泣着说:“五年后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我会回来的,你一定要等我。”军颤抖着双手接过礼物。多年后,他依然清楚地感受到那份礼物还带着妍温暖的体温。
就是这样轻轻的一句话,总是萦绕在军的心中,无数个夜阑人静的晚上,回响在耳边。在情窦初开的时代那懵懂的情愫里,那句诺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谁也搞不清。而五年间的沧海桑田,谁又能保证两颗心都不会改变;即使五年后妍真的回来了,结局又会不会如童话般绚丽美好,军无从知晓。
老鼠爱大米
素素早就听说过学校里有一个叫军的男生,帅得要命却又比和尚还铁了心,每每室友提起,她总是不以为然。室友们打趣她:“你要有本事,也让他请你喝杯咖啡啊!”于是,铁了心的素素开始酝酿一出自己的戏剧,不为别的,只为给姐妹们看。
素素手上捧着一大堆资料,拐过墙角,正好和军碰个正着,资料散落一地。军连忙弯身去捡,当他把资料整齐地放回素素手上时,他愣住了,眼前的女孩不就是妍吗?看着军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的脸,素素不由得一阵窃喜:哈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啦!军半天才回过神来,天啊,长得太像了。“同学,可以请你去喝杯咖啡吗,当是赔罪。”这是军第一次主动约女孩。“好啊。”素素心想一切都在自己掌握之中。
咖啡厅里,当素素还沉浸在“阴谋”得逞之际,军说:“你长得真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接着,军就将他和妍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了一遍,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情不自禁,也许这个女孩注定会在他生命里留下什么。素素听着听着就哭了,虽然有点不甘心。
素素和军成了好朋友,说实话,她从第一眼起,就被他帅气而略带忧郁的脸庞吸引住了。虽然她知道军不可能喜欢自己,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爱上了军,就像老鼠爱大米。素素知道,这只是一个梦,梦里军拖着妍的影子在走,但当梅花盛开的时候,梦就会变成泡影。
抹杀不掉的伤痕
军悄悄地告诉素素梅花树上已经开始有花蕾了,他的脸上透露着难以掩饰的快乐。这也难怪,四年的花开花落,酝酿了五年的感情即将结果了,就好像打开一壶陈年佳酿一样,芳香扑鼻。可素素的心却在隐隐作痛。
军在这些日子里表现得特别兴奋,他一有空闲就要到梅林里转两圈,回来后向素素诉说花蕾在一天天地长大。素素觉得军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即使是在有她陪伴的那些日子里。看着军充满期待的眼神,素素觉得自己终究还是个影子,原来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美好,可当现实来临时,一切又都那么残酷。
一场绵绵春雨过后,梅花以它独特的姿态绽放出迷人的微笑。可没有人告诉军,墨尔本的天空正下着漫天的大雪。每一个旭日东升的黎明,希望伴随着晨曦从地平线升起,又伴随着黄昏的余晖在天边划出最后的弧线,每一天都是希望,然而每一天又都是失望。无数次重逢的幻想闪过脑海,似乎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花落无声,当最后一片枯干的花瓣从树上飘落,希望就破灭了,梦就碎了。素素最想但又最不愿意出现的事情发生了,她本以为这是对军的一种解脱,但当军容颜憔悴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知道自己错了,没有一个人能代替妍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开始鼓励军到墨尔本,到地球的另一边去寻找他心爱的女孩。那天军发了素素认识他以来最大的脾气,他把花瓶摔碎在地上,说:“难道就为五年前的一句戏言吗?”然后仰天长叹:“五年啊,原来只是自己的奢望,唉!”
然而,有些事情,有些话语,并不是想忘掉就可以的,五年前的那句话依然萦绕在军的心中,但却已成了他内心中抹杀不掉的伤痕。
最遥远的距离
素素很久没有来找军了,她的父母说她去旅行了,军想她是不忍心看到懦弱的自己,不过这正好给他一个静静思考的空间。
三个星期后,素素回来了。但军却发现素素的表现有点不寻常,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清楚。素素开始变得异常敏感,好像一不留神就会触及她的痛处,军甚至觉得此时的她比自己还要脆弱。
一大早,军出现在素素的楼下,素素有种不祥的预感。当军告知她自己决定要去墨尔本的时候,她差点没昏厥过去。素素说:“军,你不能去。”军说为什么,当初是你让我去的,现在却又阻挠我。“可是,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说着,素素竟哭了起来。军说你不用劝我了,我已收拾了行装,明天启程,说完转身就走。素素跪倒在地,是的,当初是自己要他去的,又有什么权利阻止他?
机场里,安检完毕后,军正向素素作最后的道别。看着她落魄的眼神,军安慰道:“不用担心啊,假如一切已成定局的话,回来后我会跟你订婚的。”素素再也控制不住了,她一下扑入军的怀里,抽泣着:“你不要去了,即使你去了,也不可能见到她。”“为什么?”军一把推开素素,像头怒吼的狮子。素素知道再也不能隐瞒了,只好将实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军。
原来,在素素失踪的三个星期里,她偷偷地到了墨尔本,她想弄明白,究竟是妍对军死心了还是有别的苦衷,无论结果如何,也应该对军有个交代。
按照地址,素素终于找到了妍的家。当她向妍的父母说明来意后,她惊奇地发现他们已沉浸在悲痛中。在声泪俱下中,妍的母亲说妍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死了。她说本来他们一家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可从今年年初开始,那傻女儿就不时地问家乡的梅花什么时候开放,还嚷着要在梅花盛开的时候回家乡一趟。我们都很疑惑,家乡并没有什么亲戚,真不知道她有什么放不下的。在女儿再三的要求下,夫妇俩只好答应了她,不过他们工作都很忙,只好让妍一个人回去了。妍说她这么大了,懂得照顾自己,不会有什么事的,怎知道在去机场的途中……
假如五年是一个限期,那么回忆就永远停留在这个限期的终结点。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里,军拔掉了电话线,关掉了手机,没有和任何人联络,独自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梳理思绪,从和妍的初识,相熟到分离,所有的片段、情节如放电影般地重现。两个星期里,军摸着妍的照片哭了一次又一次,将所有的悲哀毫不保留地宣泄出来。
素素猜不出军的痛究竟有多深,他们之间的爱源自人类最原始最纯真的萌动,纯洁无瑕,即使相隔万里也不离不弃,相比之下她对军的爱是多么渺小。
她开始明白,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也不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而是两颗相爱的心在彼此靠近的时候,一颗心却突然停止了跳动。
守护天使
传说当一个人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会将月老系在她与心上人之间的姻缘线转系到一个与自己的心最相近的人身上,让另一个女子充当他一生的守护天使。
当军再一次微笑着出现在素素面前时,她惊奇地发现军竟然在短时间内从痛楚中挣脱出来了。他拉起素素的手说:“我想去一趟墨尔本,你会陪我去吗?”素素轻轻地点了点头。
妍的墓前,军抚摸着墓碑上妍的相片,五年的守望,再见竟然已阴阳相隔,军不禁失声痛哭。素素望着相片中与自己惊人相似的女孩,泪水也盈满了眼眶。
军在坟前放下一簇鲜艳的梅花后,紧握双手放在胸前默哀了数分钟,然后默默地说:“妍,周围没有梅花,不知道你会不会寂寞。你知道吗,五年来的每天我都幻想着你微笑着出现在我的面前。没想到现在你竟离我远去了,但我绝不会怪你,真的,因为你的心意,你的执著已足够我感动一辈子。五年前你说过会回来,我知道你确实回来了,因为你的心早已与我系在一起,永远地不离不弃。你的心意我也明白了,你担心我寂寞,临走时将跟你有共鸣的女孩带到我身边,充当我的守护天使,是吗?我承诺,我会用我的一生去爱护她!”
微风吹过,柔柔地拂过面颊,仿佛情人的手,军知道,那是妍的默许。
风中有梅花朵朵。
第267篇、手机里有个海洋
临上飞机时,我匆匆拨通一个同事的电话,有件事忘记交代了。
忽然舒伯特的小夜曲从那端响起。怪哉,现在已开始流行用古典音乐做彩铃了吗?
这熟悉的彩铃声像潮水一样,带着模糊不清的回忆,刹那间席卷了我心中的沙滩。
“手机里有个海洋”,有个男孩子如是说。
那一年我刚大学毕业,负责跑“古典音乐”,高雅而冷门。主编安排我去采访秦铭——本市负有盛名的长号演奏家。与他对答真是艰难,他的声音真文雅,却透着与世疏离的冷漠,态度也温和,却始终与我不在一个思维路径。比如我问,“四岁起开始学长号,辛不辛苦”,他便皱眉,“那么小的事情谁还记得,你应该去问我妈妈”;又问他“音乐是什么”(其实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抒情式的回答),他再次作沉思临上飞机时,我匆匆拨通一个同事的电话,有件事忘记交代了。
忽然舒伯特的小夜曲从那端响起。怪哉,现在已开始流行用古典音乐做彩铃了吗?
这熟悉的彩铃声像潮水一样,带着模糊不清的回忆,刹那间席卷了我心中的沙滩。
“手机里有个海洋”,有个男孩子如是说。
那一年我刚大学毕业,负责跑“古典音乐”,高雅而冷门。主编安排我去采访秦铭——本市负有盛名的长号演奏家。与他对答真是艰难,他的声音真文雅,却透着与世疏离的冷漠,态度也温和,却始终与我不在一个思维路径。比如我问,“四岁起开始学长号,辛不辛苦”,他便皱眉,“那么小的事情谁还记得,你应该去问我妈妈”;又问他“音乐是什么”(其实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抒情式的回答),他再次作沉思咧着嘴笑;在别的大师抚琴拉弓之时,笑嘻嘻地点评给我听。我听不见异地异国的音乐,可通过他的短信,我感受到了动人的旋律。
秦铭为我特制了铃声,舒伯特的小夜曲。我们的短信费用暴涨。渐渐地的,我觉得不太对头,因为我几天不看到他的短信就好像少了什么似的。男友也已唠叨过多次,“每次你洗完澡就会冲出来看短信,怕我偷看啊”,那边秦铭说,“小女朋友总吵吵着看我的短信……”
结束,或者开端?手持诺基亚,我问自己。世间伟大的恋情往往发端于朦胧,超越了身份的悬殊,追求心灵的共振共鸣。记者之于长号演奏家?文学之于音乐?一股神秘幽雅的力量牵引着我,令我没来由心事重重。
某一天很晚了,大约是接近午夜一点,我给他发条短信:“有件事我想跟你谈谈。”任谁都要说这是暧昧时分,我暗暗期待,“发送暂缓?”然而手机上显示,发送成功。没过多久,他在那边温柔地低旋地回:“什么事?”我不语,我不能言语。又过了五分钟,却仿佛半个世纪,显示屏蓝光亮起,他从那边郑重发来短信,每个字都像美妙绝伦的音符:“我想,你对我的感觉与我对你的,是一样的,其实……我也喜欢你。”
我微笑,同时在黑夜里流下泪来,我要说的,他已经说了,就毋庸重复了。轻轻关掉手机,谢谢,这已足够。
没有什么后来。
如果你一定要问,让我来告诉你——后来,我换上了小灵通,手机也保留,不过不再轻易给人发短信。再后来,同事们闲聊起“短信恋爱”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时,我总是坐在一边老气横秋地笑。各位,它比电话里的情话要空灵,比写在纸上的情书要快捷,比网络里缥缈的恋爱要实在,它是手机时代独有的浪漫语言,又集合了电话的即时通讯、信笺的含蓄隽永与网络的性情相投。
但切记,它不可变现,变现了会伤及他人,更何况,谁能担保它变现之后,不比电话里的情话更啰嗦,比情书更冗长,比网恋更虚无?
于我,短信里的恋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给我梦想却不打破既定的生活,就把它储存在那里吧!偶尔拿出来在阳光里默默地回想一番,青春也有过传奇呢!然后傻傻地笑。
这已足够。
第268篇、刹那的爱情
那天他跟人吵架,心情极坏,想找个人喝酒,却不知找谁。于是上了本地的一个论坛,加了一个女子的QQ,她的资料里写着她的职业是写手。
他说可不可以陪我喝酒,她当时刚好有几个朋友电话打过来,说一起吃饭,马上就得出去了。她沉默了一会儿,便说,要不你也一起吧,反正都是一般朋友。
于是他来接她,一起赴朋友的约。她跨上他的车,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心情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目光投向窗外,看得很远。并没有看他。他沉默了。其实她想说,这种心情我也曾有过,但她没说。然后彼此都没说话。一起去餐馆。
六七个人一起吃喝。她怕他会有生疏感,有意无意地跟他说话,眼神交会的刹那,她有点恍惚,那种默契令她有相识很久的感觉。她的几个朋友也是豪爽之人,一起猜拳,喝酒。看起来倒是很融洽。她有点放松。
餐后,众人散去,他说我们再去哪里坐坐吧。她婉言拒绝。但他并没有听她,把车直接开到了一个茶馆。她无奈,只好进去。
他喜欢铁观音,滤过一次水,然后一口一口地小品。她不喝茶。怕失眠。她理解,点上一根烟,听他谈自己的工作。他搞的是建筑,他说他不喜欢自己的工作,太忙,只有晚上才有空。若不是早半个小时联系上你,可能你已经出门了,再也无缘碰上。她笑笑,很淡然。对于缘字,她早已经看得很淡,因为她最终得到的都是分离的结局。
他说他早年生活很困难,当过兵。现在喜欢登山,喜欢户外。曾登过浙江最高的山。常常一个人在深山里,看天上的星星。而她只是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但她并没有说。
凌晨一点,她说困了,回去吧。他点了点头,然后他们回到车上。他翻着车窗前的一张地图,边找什么边说,你知道四海山吗?她疑惑地看着他,听过,你不是现在要去吧?他丢下地图,然后开车。
她叫了起来,你开错方向了。没有。我只想让你陪我去四海山。她有点生气,现在几点啊,你是不是疯了。他说我是疯了。
在她的坚持之下,他只得扭回了方向。他说我晚上只能一个人在山上过夜了。他把车开得很慢。比走路还慢。她有点哭笑不得,不用慢得如此夸张吧。他说我只想跟你多呆一会,你不会讨厌我了吧。是很讨厌。那也好,至少对我会有记忆。如此的男人。她叹了口气。他说他后天下午有时间,可不可以请你品茶,上好的茶叶,朋友送的。她说后天的事后天再说吧。终于还是到了门口。她一进去,就关上门,她不能跟认识只几个小时的男人呆一个房间。在生活上,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放得开的女人。
她进了自己的房间,隐隐感觉他还在楼下,但她没理会。然后进卫生间洗漱。手机响起,果然还是那个男人:你在四楼,却看不到外面的星星。她笑,你是不是要我探出脑袋,跟你说ByeBye?她打开了窗,他站在楼下对她笑,她扬了扬手,她清晰地听到了他说了声晚安。然后是车子发动的声音。她关上窗。
夜很静,却不能眠,她发现自己除了回忆着这几个小时里发生的事,什么都做不了。她在想,他现在是不是在山里,身上沾着满山的雾气。她在想,爱一个人是不是只需几个小时。
第二天,她没有接到他的电话。第三天,他也没有请她喝茶。她的内心被痛苦的思念所牵扯着。但她却不能冒失地找他。她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是不是有着自己的家,是不是有着自己爱的人。
这样,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思念开始慢慢变淡。她依旧写字,心情郁闷的时候,站在窗口看外面的世界。只是楼下,再也不会有一个跟她道晚安的男人。
当她快要把这个带给她一天爱情的男人忘掉时,他却出现了,坐在轮椅上,很艰难地朝她前行。
他笑着说,对不起,原谅我后来的失约。那天,我往山上开,雾很大,酒也没完全醒,车子从山上翻了下来……我不能走路了。现在,我可不可以履行自己的承诺,请你喝茶?
她呆呆地看着他,曾经高大的男人,现在只在她的胸部以下。她拼命地点头,想微笑,眼泪却掉了下来。他却说,不要哭,我很开心,真的,如果那天你跟我一起去山上,我会一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至少,我没带给你伤害。
她轻轻地推着轮椅,阳光轻轻地拍打在身上,她感觉今天的天气一片晴好。她想有些爱情就是如此不经而遇,刹那的相逢,便可天长地久。
她想,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他离开。
第269篇、现代爱情故事: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
作者: 泛泛蕾
1
“如何才算深爱一个人?”
“是为她每天洗衣做饭,嘘寒问暖,呵护有加,让她永远不孤独不寂寞?还是为她买一所大房子,给她一个温暖安定的未来?可是,这些我都做到了啊。”
“如何才能忘记一个人?”
“是每个夜晚驱逐关于她的梦,每个白天逃避填满她的生活?还是结束没有她就随时会枯萎的我自己的生命?”
“对于死亡,我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为爱死去,而是为失去爱而死去。”
这些充满伤感和绝望的文字,如一把把重槌,一下下敲打着冷洁的心。冷洁在8月炎热的天里,开始发抖,继而如此伤感。
这是一封以遗书形式开头的信,总共10页纸,已经开始泛黄,是一个男人写给一个女人的。他说了他们的相识,20岁的年纪,青春张扬的岁月,那些仿佛发着光的美好片段。他们的相恋,抵抗着父母强势的反对,朋友不看好的眼光,还有彼此的误会,却依旧闪闪发亮的爱情。他们一起走过的5年,他们的夜晚,火热的,温情的,独特的。女孩如花,从最初的紧闭羞涩到逐渐开放,给与他最致命的温暖和柔软。最后是变心后的女孩,不爱他,却伤害他。他喝汤的时候拿勺是错,用筷子是错,直接喝也是错。他睡觉的时候靠近她是错,挨着她是错,远离她也是错。她让他觉得,自己活着就是个错。
变了的心,是无法挽回的。男人放了女人,给她自由,却囚禁了自己,看不见活着的希望。所以,他写了遗书,准备自杀。
一个陌生男人写的遗书,竟然看哭了冷洁。
她读一遍,哭一遍,仿佛那个男人所承受的所有悲伤她都能感受到。那么厚重而浓烈。爱情美丽又残忍,总是伤害那个最认真的人。
2
男人真的自杀了吗?
冷洁急切地想知道。虽然,信的落款是2010年的3月2日,距离现在已是两年多了,但是,冷洁却觉得这个故事仿佛就在她的眼前。一个被爱伤透,无法自愈的男人,绝望到只能结束自己的生命,用以忘记爱情的痛。
这封遗书是冷洁3天前发现的。它放在房子角落的床头柜最下层,平常基本不会去看的位置。
冷洁住进这个房子才半个月,她来到这座城市也不到半年,如何去寻找两年前的一个陌生男人呢?更何况还不能确定他的生死。
虽然如此,冷洁还是想寻找。假如他们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样的话,冷洁觉得自己也会再一次相信爱情。
城市不大,只有3家比较大型的医院,冷洁一一去查询,2010年3月2日,有没有一个男人因为自杀而被送来医院?
就这样,一周后,冷洁可以确定,那一天,并没有因为自杀而送去医院的男人。
那么,他是不是并没有死亡?
3
冷洁是两周后找到那个男人的。
其实,并不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男人还活着,是租给冷洁房子的房东。
冷洁最初是在网上看见租房信息的,那个时候,她原来的房子刚好到期,她也想换个环境,就联系了这个租房的人。
所以,冷洁寻找了两周,一直没有任何线索,她突然想起了可以问房东,这个房子以前住的人是什么样的,去了哪里。
房东沉默了很久,告诉冷洁,这个房子以前是他自己住的,两年前开始一直空着。
冷洁才明白,原来房东就是那个自杀未遂的男人。
男人叫林浩生,高高瘦瘦,带着金丝边眼镜,很儒雅的样子,他约了冷洁,问她为何要问以前谁住在这里。
冷洁愣了很久,她还是说了,说了那封遗书。
林浩生看向远方,一直没有说话。冷洁觉得很难过,也自责,为何要撕开别人或许早已愈合的伤口呢?也许,无论如何深刻的感情,都最终会被时间的洪流冲淡,消失在记忆的彼岸。
最后,林浩生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叹出了悠长而遥远的悲伤。
但是,他也和冷洁说了那封遗书。他想到自杀,却想起了年迈的父母,想起了曾经给与他爱和温暖的朋友,最后决定好好活下去。
至于窟里的女人,早已经散落天涯了。
林浩生是用看似很释然的语气说的,冷洁却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他眉间深深的纹路,让冷洁无缘由地心疼,想用手抚平它,想抱抱这个男人,给他一些温暖。
陌生男人留下的遗书 (2)
4
自从那次后,冷洁和林浩生突然就熬了起来。
她也和他说了她的故事。或许天下男女的故事总是如此雷同――最初总是美好的,你侬我侬,仿佛世界上真的不存在其他的异性了。也总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变心,山盟海誓,毫不觉得虚假。慢慢,看见了彼此的缺点,争吵,原谅,眼泪,如此循环,让心疲惫,却不忍放手。即使如此,冷洁也从没有想过要分开。直至看见对方早已投入男一个怀抱,重复着昨天的故事。
他们仿佛是一对同病相怜的病人,互相鼓励,互相安慰,给与彼此温暖。
所以,产生爱情,也很顺理成章。
新的爱情,如一剂良药,像春雨一样,无声地治疗着受伤者的心。
冷洁自己也不知道,原来自己也还是可以如此爱另外一个人。她爱林浩生,爱他偶尔的沉默和皱眉,爱他做出的一手好菜,爱他修长的手指,爱他手心的温暖,爱他说出的每句话,也爱他夜晚带给她的绚烂。
林浩生带给冷洁的夜晚,是她从未感受过的。在那些被暮色掩盖的深夜里,冷洁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变成了一个精美的乐器,而林浩生就是那个天赋异禀的乐士,他的每个动作,都能激发出她身体最美妙的乐章。她在他的弹奏下,轻声吟唱,或者急促呼吸。她感受到了生命最快乐的极致,也看见了最灿烂的烟花。
林浩生也喜欢拍照,他给冷洁拍过很多漂亮的照片。照片里的冷洁,美得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他们也拍过很多合照,亲密的,幸福的,或者搞怪的。
冷洁记起了从前在某个书里看到的一句话:当新的爱情来临时,以前的统统不算数。 她现在也如此想了。
5
甚至,他们都开始计划结婚了。
冷洁每天都是兴奋的,她拉着林浩生告诉他房子要如何装修。要买青花瓷一样的花瓶,里面插上娇艳的玫瑰和清新的百合。要把卧室的墙纸换成一大片向日葵的样子,看着就让人快乐。也要买糖果色的布艺沙发,暖色调的吊灯,在冬天也会觉得温暖。
林浩生对冷洁很纵容,仿佛一个长辈对小女孩的宠溺。他都答应,说一切听她的。
他们的爱情,差那么一点就能开往天长地久了。
在冷洁装修屋子的第十天,她在林浩生衣柜的最下层衣服堆里发现了一个大金子。那一刻,冷洁就突然觉得全身无力,她把盒子拿出来,自己坐了很久,直到天色暗了,才有勇气打开它。
全是照片。
一张张的照片散了出来,照片上都是林浩生和不同女孩的亲密合照。每一张照片里,都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唯一不变的都是林浩生,他熟悉的眉眼,看似幸福的表情。每个照片后面,都有标号,从1到13.原来,她只是他的14.照片的最底下,是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我,你会不会有哪怕一点后悔,后悔曾经残忍地一去不回?
冷洁浑身颤抖,原来,自己所以为的幸福,都是一场错觉。
冷洁撕碎了所有的照片,她也剪碎了自己所有的衣服,毁了刚装修一半的房子。即使如此,冷洁还是在颤抖,她的体内仿佛有怎么也无法熄灭的怒火和委屈。
她无法毁灭自己,所以就毁了这间房子,还有自己在房子里的所有东西。
6
林浩生被眼前的场景所惊呆,直到他看见被撕碎的照片碎片。
是的,这是他的秘密。
冷洁是第十四个。
他曾经最爱的那个女孩,在他深爱她的时候,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他,让他痛不欲生,让他跌入悲伤的谷底,再也看不见阳光。他甚至想过自杀,写了那封遗书。最后,却没有了勇气,把遗书随意塞进了那个床头柜。
他怀着破碎的心情,打算把这个房子租出去,以免自己睹物思人。
直到第一个租他房子的女孩找上门,说爱上了他,就因为看见了那封遗书。
原来,对于一段感情的祭奠,可以获取新的感情。
那时,他还身处最痛苦的深渊,有时甚至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所以,他就在心底给自己打赌,如果有50个女孩因为那封遗书爱上自己,那么他就把所有和这些女孩的照片都寄给那个抛弃自己的女人,告诉她,失去他,是她的损失。因此,他在网上贴出租房信息,把遗书放在不同位置,他的房子只租给年轻的女孩。
女孩都是感性而有母性的。她们看见那封饱含深情的遗书,都会被打动,继而同情林浩生,然后这份同情变成了爱情了。
逐渐地,林浩生自己都觉得有些病态而疯狂,收集不同女孩的爱情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最初的爱情对于他的伤害已经很小了,他似乎逐渐陷入了被不同女孩爱上的刺激里。
可是,冷洁是不一样的。
林浩生是真的爱上她了。他已撕毁那封遗书,并且打算和冷洁结婚。
所以,林浩生重新装修了房子,一切都是按照冷洁的想法。他想,她只是生气了。半年的爱情肯定会抵得过她的生气,她肯定会回来的,和他结婚,在她喜欢的房子里和他过一辈子的,他们将只有快乐和幸福,没有任何痛苦和伤害。
只是,他并不知道,冷洁在离开那个房子的第二个月,就迅速地嫁给了另外一个离异男人。
他永远也等不到她了。
第270篇、老沉,我自己走
把《南非Travel Guide》搁到书吧结账台时,我听见一个声音说:“彩虹之国,好地方!”
我一抬头,就撞见了那双睿智的眼。后来,我叫他老沉。
老沉本姓沈。叫他沉,是因为他曾带给年轻的我深沉的感怀。那时,通常是他说话我仰望。
更多的时候,他对我说:傻丫头,生活处处充满漩涡。
从南非开普敦大学毕业、通晓四国语言的老沉,给我讲了很多关于那个非洲大陆神秘国度的故事,举手投足间,洋溢着优雅。
那段日子,我一边忙着申请到南非留学,一边反复阅读那本从老沉的书吧淘来的《南非Travel Guide》,一本简单的Guide而已,却因了某人的出现,而变得生机重重,约翰内斯堡、普里多利亚、德班,每一页都有老沉的影子,都是他到过的地方。
我像向往南非一样,向往着大我21岁的老沉。更多的时候,他像一个谜。
等签证的日子,比等录取通知书的日子还要长,我在老沉的口中,先行游览南非各处。后来,老沉干脆叫我辞了那份薪水低廉的兼职,去帮他料理书吧。
二十岁的女孩,成了老沉的女朋友,成了老沉那个圈子里不小的谈资。老沉做饭给我吃,最常做的是啤酒鸭和桂花鱼,我最怵的两种吃法。鸭的嘴巴有长长的硬壳,那古怪足以打消我的食欲;鱼的刺则比留学程序还繁琐,没有人理刺的时候我百分之百被卡到喉咙。老沉却只管做,做得兴之所至,一屋子腥。
老沉夹起一块啤酒鸭,对我说:留下来,嫁给我。
我呆了,只问为什么。
老沉说,因为我喜欢你啊。
我还傻,问,那,我不去南非了?
老沉说,我都教会你了,还去做什么?留下来,帮我照看书吧。
我的脑子嗡嗡直响,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倒腾着盘里的啤酒鸭,想起了我梦想中的南非,竟委屈得想哭。
老沉啊,这十个月来,教会我很多我不懂得的东西,教我简单的南非语,教我南非的经济结构人文历史,教我崇拜的感觉,更教我从女孩成为了女人。想起老沉的话:生活处处充满漩涡。眼前的老男人,仿佛一场完美风暴,卷我没商量。
之后的一个月,我的留学签证下来了。老沉做了挽留,然而,我还是决定走,去那个一年来我耳熟能详的地方,是的,我得亲自去看看。
于是,开普敦,我来了。一头黑发坐在人文学院里,我重新轻灵了起来。
一个叫Tim的阳光男孩有天递给我一张字条,说:你有一种与年龄不符的美。
我问是什么。他皱皱眉头,说:大概,是一种忧伤吧。
那一刻,我想起了老沉,他像一本Travel Guide,指引过我的青春,点亮了我心仪的方向,然而眼前的日子,更像一幅标注完整的地图,要不要走下去,怎么走下去,跟谁走下去,我要自己打算。
——人生不就是一场旅行么?Travel Guide固然重要,它华美而神秘,权威且渊博,但却不能满足年轻的梦想。真实的生活,永远是一幅展开的地图,耳听为虚,唯有自己走过了才算是完整的青春。
第271篇、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郭老师高烧不退。透视发现他胸部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阴影,怀疑是肿瘤。
同事们纷纷去医院探视。回来的人说,有一个女的,叫王瑞。特地从北京赶到唐山来看郭老师,不知是郭老师的什么人。又有人说,那个叫王瑞的可真够意思,一天到晚守在郭老师的病床前,喂水喂药端便盆,看样子跟郭老师可不是一般关系呀。就这样,去医院探视的人几乎每天都能带来一些关于王瑞的花絮,不是说她头碰头给郭老师试体温,就是说她背着人默默流泪。更有人讲了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奇事,说郭老师和王瑞一个人拿着一根筷子敲饭盒玩,王瑞敲几下,郭老师就敲几下,敲着敲着,两个人就神经兮兮地又哭又笑。心细的人还发现,对于王瑞和郭老师之间所发生的一切,郭老师爱人居然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醋意。于是,就有人毫不掩饰地羡慕起郭老师的“齐人之福”来。
十几天后,郭老师的病得到了确诊,肿瘤的说法被排除。不久,郭老师就喜气洋洋地回来上班了。
有人问起了王瑞的事。
郭老师说:“王瑞是我以前的邻居。大地震的时候,王瑞被埋在废墟下面,大块的楼板在上面一层层压着,王瑞在下面哭。邻居们找来木棒铁棍撬那楼板,可说什么也撬不动,邻居们说等着用吊车吧。王瑞在下面哭得嗓子都哑了———她怕呀,她父亲的尸体就在她的身边。天黑了,人们纷纷谣传大地要塌陷,于是就都抢着去占铁轨。只有我没动。我家就活着出来我一个人,我把王瑞看成了可依靠的人,就像王瑞依靠我一样。我对着楼板的空隙冲下面喊:‘王瑞,天黑了,我在上面跟你做个游戏,你不要怕呀。现在,咱俩一人找一块砖头,你在下面敲,我在上面敲,你敲几下,我就敲几下———好,开始吧。’她敲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她敲当当当,我便也敲当当当……渐渐地,下面的声音弱了,断了,我慌忙捡起一块砖头,回应着那求救般的声音,王瑞颤颤地喊着我的名字,激动得哭起来。第二天,吊车来了,王瑞得救了———那一年,王瑞11岁,我19岁。”
女同事们鼻子有些酸,男同事们一声不吭地抽烟。在这一份纯洁无瑕的生死情谊面前,大家倏然明了:生活本身比所有挖空心思的浪漫推想都更迷人。
第272篇、花儿知道的秘密
中招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终于考入了本市最好的高中。
开学那天,办完报到手续,我来到学校的花园。花园很小,却很漂亮。当我的目光落在那一架从花廊顶上瀑布似的垂下来的蔷薇时,杜旭走进了我的视线。
杜旭实在算不上好看的男生,吸引我的,是他那种温和、宁静的气质。
杜旭是本届中考的榜眼,名人,而且是我们隔壁班的,所以没几天我就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从小就特别崇拜学习特好的男生,于是杜旭当之无愧地成了我的偶像。后来又听说他的书法也很棒,连书法协会的老先生们都称赞有加。
我们学校的校风非常严谨。而且,小城里男女之防还是很受重视的,彼此多说一句话都怕遭人非议;早恋的最高形式也就是递递纸条儿。所以,我接近杜旭还颇费了一番心思。
我的一个初中同学跟杜旭分到了一个班,而且恰好坐在他前面,每天上午大课间的时候,我都会去找那个同学聊天。聊天的时候,我会趁机瞟上杜旭几眼。真的,只要看到他,就觉得这一天好充实、没白过。
就这么着,几个月过去了,我们居然有了接触。其实也就是大家在一起讨论英语语法、化学方程式什么的,纯洁得很。那段日子,因为有机会跟他说话,我觉得世界每天都是阳光灿烂鸟语花香。
高中的第一年很快地过去了。夏天蔷薇花开的时候,我们升入了高二。高二开学后一周就要文理分班,这可是让我跟他在一个班里读书的大好机会。可是,我不知道他会怎么选择。我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只能读文科了;可他的成绩那么好,读文科理科都可以。万一他读理科怎么办?
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去找他谈一谈。如果他选择文科,那最好;如果他选择理科,那我也选择理科,争取跟他分到同一个班里去。
可怎么跟他谈呢?当着别人的面问这个问题太露骨了。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来设计这次浪漫的谈话,又花了一整天来积聚勇气。第三天的大课间,我走到他面前说,这本《英语习题集》你上次跟我借来着,你拿去看吧。说完,就把书塞给他,头也不敢回地跑了。在那本书里,我夹了一张小纸条儿,上面写着: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
接下来的两节课,我的脑子完全空了。我揣测着杜旭的反应,脸色阴晴不定,同桌还以为我身体不舒服。
中午放学时问题就解决了。我在走廊里碰到他,他对我报以羞郝的一笑。这肯定是他答应赴约的表示。我一步三蹦地回家吃午饭去了。
那个下午的自习课好长啊,我的心都快焦了。终于,放学的铃声响起。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等所有的人都走了,便贼一样悄悄地溜到花园里,躲在蔷薇架后面。
我满心欢喜地等着。不一会儿,一个人影朝这边移了过来,到了花架前便停住了,似乎也在等待着什么。一定是他。我猫着腰溜出去,准备吓他一下。
迎接我的,却是班主任那两道冷森森的目光。
我浑身僵硬。班主任什么都知道了,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明白。一定是杜旭告发了我。完了!死定了!
“怎么还不回家?”班主任说。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愣愣的,一动不动。
“快回家去!”他大喝一声。
“啊!”我被惊醒了,以丧家之犬的速度冲出了学校,冲回了家里,冲进了自己的房间,扑在床上号啕大哭。我哭了一整晚。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男生,第一次给男生递纸条儿,第一次跟男生约会,就这么被毁了,就这么被出卖了。杜旭,我决不饶恕你!
可是,杜旭为什么会告发我呢?一定是因为我不漂亮。我望着镜子中泪水滂沱的自己,蒲公英似的头发,可笑的宽边眼镜。多普通的女生啊,那么优秀的男生怎么会看上你呢?说不定他会认为接到你的纸条儿对他是一种侮辱。你的成绩也不配他啊。
我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终于使心情慢慢平静下来。我也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决定反击。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去面对父母的追问与老师的责难,同时决心努力学习证明我的优秀。
出人意料的是,第二天,父母并没有追问这件事。我来到学校,毅然决然地在分班表上填下“文科”二字。一旁的班主任什么都没说,看我的目光里却带着几分嘉许。
分班的结果很快出来了,我读文科而杜旭读理科。
我们很少能碰到,我也没有去讨还那本《英语习题集》。每天,我认真听讲,认真记笔记,认真做习题,努力地把成绩赶上去。
高考放榜的时候,我小小地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自己跟杜旭报的竟是同一所学校,而且都被录取了。他读本硕连读的医科,而我是外语系。北上首都的火车上,我们竟然坐在同一节车厢里。我不想跟他说话。他到我的铺位来了几次,想要挑起话头,都被我用眼睛瞪了回去。再后来,进了大学,我换上隐形眼镜,留起长发,居然也有男生对我表示好感。有人送花,有人打水,还有人递纸条儿写“月上柳梢头,人约未名湖”。
大二的寒假,我们一群高中同学跑去拜望恩师。我们在室中围炉而坐,言谈甚欢。忽然,班主任开始拿我打趣,说那么老实的女孩子也会给男生递纸条儿。这些年我的脸皮早就磨厚了,嬉笑着说谁让人家优秀嘛。班主任满脸鄙夷,说刘济成那小子除了长得好还有哪一点好。我愕然:刘济成是谁?一女同学插话道:就是跟杜旭坐同桌的帅哥,我也暗恋他好久呢。班主任继续道:那天语文课上他看英语题,被我没收了,谁知书里还夹着张纸条儿。我一看就是你的字。日落西山头,人约蔷薇后。还挺浪漫。
大家哄堂大笑,而我如遭五雷轰顶。我无比悲伤地喊了一句:“那张纸条儿,我是写给杜旭的!”
然后,每个人都愣住了。
第273篇、等待
一对农村小夫妇,到重庆去寻找打工机会。下了火车,当初约好来接站的老乡因为有事没有来。丈夫把妻子领到高楼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
其实,丈夫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他必须给妻子一份信心。丈夫东张西望,走出去没多远,一辆三轮车迎面撞来,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刹车声、尖叫声以及混乱的人群将他淹没了……
妻子大瞪着眼睛,看着一张张僵硬的面孔像电影蒙太奇一样从自己面前闪过。她一动不敢动。她知道,在这个大海一样的都市里,她只要离开一步,丈夫就再无法找到自己。他们这两滴水珠就会从此消融在无尽的陌生中。太阳落下去了,又升起来,再落下去,再升起来。妻子这一等,就是三天时间。没人问起她到底在这里等什么,甚至没有人正眼看她一下。
后来,丈夫终于被医生救醒过来。警方问起他的身世,他说,他的妻子还在火车站附近等着自己呢。警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他指定的地方来寻找。结果,他们看到了,一个孱弱的女子,一个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的女子,一步都没有离开最初和丈夫分手的地方!
很多人在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等下去。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问,在那三天里,妻子想了些什么,是焦虑?是绝望?是期盼?是担忧?是祈祷?还是恐惧?但总之,她终于等到了一个凄惶的结果。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她的执著。可是,但凡有个退路,谁愿意在焦虑、绝望、期盼、担忧、祈祷、恐惧和百爪挠心中,把唯一的希望交给这样的执著!
第274篇、寻找浪漫的浪费
那几年最开始的约会,她总是姗姗来迟,他开玩笑地说:你可浪费我不少宝贵时间啊。
那几年一起出去吃饭,她一件件衣服换来换去,一管管口红画来画去,一样样东西丢落返来复去,他面有愠色:你能不能快点,要耽误多少时间啊。
那几年她热衷于逛街,每一家店都要转一圈,每一件衣服看一眼,每个店员都问两句,他看表、说一会有事、嚷嚷饿了、拉长脸都没用,后来他还不得不蹲在楼梯处看孩子,脸拉得更长了。
那几年她走起路来有点慢了,尤其是上下台阶更费劲,他走几步就要停下来等她,还要不时回去扶一把。他嗔怪地说:你咋这么拖累人呢。
后来在回首往事的时候,她说:一辈子,耽误了你不少时间,很想把这些时间收集起来,还给你。他笑而不语。
其实,他想说的是,现在真的很想把那些被你浪费掉的时间收集起来,再一次和你一起浪费掉。
第275篇、情人节的玫瑰
那天是情人节,他刚刚下班,和公司的同事从电梯里鱼贯而出。大概是因为情人节的缘故,公司里很多年轻人都成双成对地相约在公司门口,而公司门口恰好有一个小女孩在贩卖玫瑰。火红的玫瑰一时间成了青年男人的抢手货,眼看就要销售一空了。公司里的小王从他背后用手捅了捅,诡异地一笑:“经理,还不赶快去买一支玫瑰,情人节啊,送给嫂子啊,或者送给那个你朝思暮想的她啊。”
他幡然有所悟,是啊,从妻子和他开始相好后,自己从来没有送给她一支玫瑰。当初是因为经济拮据,舍不得买,后来是因为工作忙碌,没有渡过一个真正意义的情人节,再后来嘛,觉得老夫老妻,没有那个必要吧。再说吧,妻子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谈恋爱时就经常说“我们是为美好家庭而来的,不须要那些虚伪的浪漫,如果你送玫瑰给我,还不如给我添件新衣呢。只要是你爱我就行了。”
他想了想,终于忍不住,买走了小女孩手里最后一支玫瑰。这时候,他猛然记起了,妻子约他在附近商场碰面,说是要给儿子买初中教学辅导书,还要给自己买一条新款领带,家里的领带都有些旧了,不适合出门交际。
他手里捏着玫瑰,站在商场门口左顾右盼。这时候正值下班高峰期,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而且还有很多人认识他。于是很多人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他像平日里一样和打招呼的人点点头,或者是寒暄几句,但今天,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人都表情神秘,说不准是喜是忧,是赞许还是疑惑。他看了看捏在手里的玫瑰,感觉大家都是在怀疑他在等待“小蜜”,要不,这把年纪了还像年轻人一样,用玫瑰来讨人喜欢,套取芳心。
“经理,行啊,平日里一本正经,今天却浪漫满怀啊。嘻嘻。”又是一个认识他的毛头小伙在奚落他。他一时间尴尬极了,后背感觉有万道锋芒在猛扎,凉飕飕、火辣辣,手里的玫瑰越来越不是个味道。他捏玫瑰的手稍微一抖,玫瑰的枝条就折断了,他刚刚要把玫瑰扔到垃圾桶去,恰好妻子赶到了。他顺手把玫瑰塞进了西装里面的口袋里。
商场里,各式各样的花朵摆在了醒眼处,但妻子和他路过时,他都不敢去直视那里,害怕稍不留神就被妻子看穿了自己的小阴谋。妻子领着他在超市东逛逛西逛逛,买好了给儿子的辅导书,也买好了给自己的领带。快要出门时,他捧起一对陶瓷小人,样子是“夫妻恩爱到白头”的那种,陶瓷小人的样子,可爱惹人,让人怜爱有加,联想翩翩。妻子看着他的样子说:“想买就买吧,原来是为了赚钱买房,结婚了又说孩子还小,摆在家里容易被打碎。现在孩子也大了,买一两件时尚物品装饰一下也好,让家看起来温馨一些。”
“诶!”他小心翼翼地捧起陶瓷小人,付了钱,然后和妻子急匆匆地往家里赶去。
昏黄的楼道里,他看到妻子日益臃肿的腰身,逐渐枯黄的脸色,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妻子打开门,开灯,然后默默无闻地做好了晚餐,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吃完。妻子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肥皂剧,他坐在电脑前修改着公司的文档。
肥皂剧刚完,妻子要他系上刚买的领带看看效果。他顺从着妻子的意思,脱下西装外套随意挂在了衣架上,火红的玫瑰爆露出来,从西装口袋里探出几片玫瑰花瓣来。他想赶快去处理掉,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妻子的目光已经死死地盯着那朵几乎蔫了玫瑰。
他恨不得狠狠地刷自己一个耳光,觉得败露了一个不可告人的机密,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杰克·伦敦说过‘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没有忘记过我们当初的爱情,这是我18年以前就想要送给你的玫瑰。情人节快乐!!”
说完,他僵在那,等待妻子的发落。等他抬头,再看妻子一眼时,她早已泣不成声!
第276篇、请你纯洁地想起我
往往纯真的东西,会被我们用世俗的眼光复杂地解读,于是,伤害,错过。只是,某一天,如果你要想起了我,请你帮忙,一定要纯洁地想起我。
1、七夕,一个人的生日
2007年8月19日,是阴历的七月七,那天是任重的生日。七夕,本是情人相会的日子,但身边没有一个人记得是他的生日。
他自己也不在乎,因为一个月前,单位的同事都已经给他庆祝过了。他是农村来的孩子,乡下过生日都是按阴历算的,所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上都写着7月7口,单位统计员工生日的时候,按照一般的习惯,就把他的生日当成阳历来庆祝了。他不想自己显得土气和格格不入,于是也就没有特别说明。再说,能有那么多同事一起为他唱生日歌,这也是他20多年来从未享受过的待遇。
他如往常一样很晚下班,一个人呆在安静的大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听歌。看窗外的亮光慢慢变暗,景物都隐匿在黑色的帷幕下时,他才收拾东西回家。回去的时候正好小区停电,他透着火机的亮光摸索到过年时没有燃完的两根红蜡烛,镜子里微弱暧昧的光,映照着他的脸庞,他突然感觉到孤独。他看着手机,仿佛在等谁一句温暖的祝福,但没有。
夜里,在他半醒半睡之间,枕边的手机突然唱起了歌,他打开,是一条短信,几行字,明明写着:小哥哥,生日快乐。陌生的号码,但他知道,发信息的人是谁,也只有她,这样称呼着他。
他一骨碌从床上跃了起来,手忙脚乱地回了信息,但没有人回;打过去,也没有人接,再打过去,关机。他有些沮丧,坐在床头,抽起烟来。烟雾缭绕中,有关她的一些往事也随之迎面扑来。
他想,她还是记得自己的,只是,她过的好吗?
2、假期,三个人的会面
她叫戴陶,很多人都管她叫陶子,是他堂弟任远的同学。
他一开始不认识她,只是从任远的口中经常听到她的名字。鬼灵精怪的,任远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他还开玩笑地说,桃子,我还是粽子呢?
没想到,暑假里前几天,她真的寻上门喊他粽子来了。第一次见她,是任远没经过他的允许带来的,她那时穿一个娃娃装,很闹腾的样子。他凭直觉就不喜欢她,觉得她张扬。哪能对一个不熟悉的人就起外号呢?还粽子,多难听。并且,他那时比她大了足足8岁。她高一,他研究生刚毕业,借住在叔叔家的另外一套小房子里。那年,他26岁,农村来的孩子多少显得老成持重,而她18岁的生日还没过,完全可以列入未成年人的行列。按道理说,她应该尊敬地喊他一声哥哥,没想到,她竟然见面就喊他粽子。
看在任远的面子上,他只能忍受着,因为叔叔一家对他很是照顾,他考上大学后,这多亏叔叔一家的帮助,另外,他也把任远当亲弟弟一样。所以,任远的好朋友,他也只能顺带着隐忍着对她好。晚上,他带着他们去吃烧烤,没想到,两个小家伙竟然问他要啤酒喝。她一边喝一边学着韩国电视剧里的小女生问他,粽子,你还没有女朋友吗?26岁了,都成大叔了,连个女人都没有,很失败啊。他感觉很丢脸,红着脸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她完全不管不顾他的感受,继续说,如果你喜欢小的,我给你介绍几个美眉来。他完全说不出话来,最后借口有事早早离开了。看着两个小家伙喝得兴高采烈的样子,他算是见识到了90年代的孩子是什么模样。他感觉他们之间相差8岁,如果按3年一个代沟的话,他们之间至少相差2个以上的沟壑。
此后,她就如一颗糖果粘住了他,有事没事就往他住的地方跑,有时是拉着任远,有时是她自己,而她来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努力写稿子,为报纸杂志编织一些俗气的爱情故事。他也不太理她,而她竟然很安静,就扒拉着他桌子上的书独自一个人去看。他有时竟然看不懂她,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不过他也懒得多想,只是碍于面子忍受着她。但女孩的心都是敏感的,他不冷不淡不远不近的态度让她来的次数越来越少,以至于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看不到她,他竟然有些不习惯。
等任远说,陶子要办出国了。他才知道,她很小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加拿大的父母早就希望她过去了。临走前,她托任远向他耍了几本书。之后,她便从他的生活里消失了。
3、杂志社,网恋中的邂逅恶作剧
暑假过后,他进了一家知名的杂志社。这份工作他很喜欢,因为能结识全国各地的文字爱好者,而这其中,他与一个叫格格的女孩尤其投缘。
他们没有见过面,也没看过照片视频之类的东西,只是通过一个简单的信箱来联络。她的文字很感性,有些灰色,有些安妮的风格。其实这些文字,有一大部分并不适合刊用,但总能很轻易地触动他的心。她的来信也很特别,标题永远都是格格加上写稿子的日期,仿佛日记的样子,在众多的来稿中很是醒目。有时,她发来的并不是稿件,而是日常烦琐的记事和心情,但她的字里行间总有对陌生城市的迷茫,对爱的渴望,就如他从乡下到城市里的感觉同出一辙。他想他是理解她的,所以对待她的信,他总是及时的回复,中肯地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偶尔也发一些自己的感慨。时间长了,他们仿佛变成了生活中的好朋友,而不仅仅是作者和编辑之间的交流。但谁都没有提出其他非分的要求,他们只是对着彼此默默敞开着心扉,那是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排泄的情绪。
那时,格格是他工作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甚至开始幻想,这个女孩会是什么样子,有着怎样的性格和容颜?她就如一个谜悄然走进他的内心。但他总不奢望能与她有什么结果,毕竟,网上的东西太过于虚幻。
那是一段甜蜜又忧伤的日子,他觉得自己不可思议地陷入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网恋中,而他对她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为此他拒绝了与很多女孩交往的机会。他想她应该是知道他的内心的,只是谁都不愿意说而已。
一年后,格格还没有进入他的现实生活,而陶子回国度假了。步行街上,他分明看到陶子隆起的肚子,陶子的身边站着一脸苦相的任远。他的第一意识就是任远和陶子闯了大祸,没想到,任远见到他后,就扔下陶子一个人走了。
陶子说,她怀孕了,暂时回不了家。她仰着脸看着他的眼精说,你能帮我摆平吗?他头一次遭遇到这样的事情,有些不知所措,但他还是把她领回了家。他又在一家酒吧找到闷头喝酒的任远,任远说他妈的,孩子不是他的,他喜欢她但从没有碰过她。他的头大了,回家的时候还是买了很多水果,可推开门,她正欢天喜地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又蹦又跳呢?在她的衣服下面他清晰地看到一个黄色的靠垫。
她看到他,忙乱地整理,他哭笑不得,她毕竟是个爱闹的孩子。
4、凤凰,带着愿望的荷花灯
格格的信还是每天准时到达,他心情很好,也就不和陶子计较了。
陶子的爷爷奶奶来看过陶子,就安心地让她住在他那里了。她在别人面前,甜甜地叫他小哥哥,装着一副乖乖女的形象。他想,她该用这招数骗过很多人吧。任远知道事情的真相 后,也屁颠屁颠地赶来,但明显地,陶子开始对他冷淡了许多。
他问她为什么,她振振有辞地说,如果我是真怀孕了,他早就跑了,这样的朋友,见死不救,没劲。他笑笑,只当是小孩子的拌嘴,也就没放在心上。
单位组织去湖南凤凰旅游,她也非要跟着去。没办法,他只好带着她去了。一路上,他哥哥姐姐地叫着,如一个快乐的小鸟,很多人都喜欢她。他也发现其实她很可爱,只是从小和父母分开,性格敏感了些,之前的那些粗话和举动都是引起别人注意的恶作剧罢了,那些都是裹在表面保护自己的工具而已。
旅途中,那天夜里,阴历的七夕夜,他还是忍不住偷偷告诉她是他的生日。她拉着他溜了出去。穿过土家风韵的吊脚楼,她买了一盏小巧的绿色荷叶与粉色花瓣的灯。站在一架窄窄的石墩小木桥上,她神秘地写上一张纸条,放在灯盏里,随着流水一起飘进了河里。他问她写的什么,她狡黠地说,生日快乐。那是他第一次和别人一起庆祝自己的阴历生日。
几天的旅程过后,他正在电脑前向格格汇报行程,任远就冲杀了过来。他说,哥哥,你离开陶子吧,我感觉陶子喜欢上你了。他顿时睁大了眼睛,这怎么可能呢?我只当她是小朋友,况且我还有格格呢。
他突然有些害怕了,她对他的热情地总找不到理由,而今越发觉得任远猜测的是对的。他没再犹豫,随即向单位请了长假,回老家了。他想,只有自己的离开才能阻止这件不可能的事情发生。
他想,陶子应该知道他的逃离代表了什么吧?
5、茶馆,一个秘密的解开
一个月后,确定陶子回加拿大后,他才安心回去上班。
听任远说,陶子因为他的离开很伤心,但她的行为也受到很多人的谴责,很多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地道的坏女孩。她一开始还哭,后来竟然沉默了。很快,爷爷奶奶把她送了回去。回到加拿大后,她心情抑郁,曾一度抵制与外界接触,封闭自己,现在正在接受治疗。
他觉得自己很卑劣,心里有一肚子话要发泄。可打开信箱,竟然没有格格的信。他按照原来的信箱发过去,可都是石沉大海,不见回复。他拉下面子要求,格格,我们见个面吧。仍然没有回答,在他坚持发了两个月的信后,他放弃了,他想网上的东西毕竟是虚幻了,谁先爱上,谁就会因为不能走进现实而受伤。
生活又恢复了平淡,只剩下他无休止的工作。陶子和格格的影子交替出现在他的眼前,有时他就怀疑,她们会不会是同一个人。或者,她们都未曾出现在他的生活里。
但,意想不到的是,3个月后,格格主动联系了他。在一个安静的茶馆,他见到了一个安静如水的女孩。她说,任重,我对你失望,你伤害了一个女孩的纯真的心。后来,我才知道她竟然是陶子的一个同友。
她说,任重,其实,陶子并不是爱你,她只是喜欢你。她从小离开父母,身边只有爷爷奶奶,为了让她以后出国有更好的发展,于是就对她的学习要求很是严格。所以,她孤僻,没有人和她玩,所以她有些叛逆,她希望有个哥哥,如任远一样的哥哥。见到你对任远那么好,她很希望接近你。她所做的一切举动也全是为了引起你对她的注意,但你并不理解。后来,她到了加拿大,陌生的国度和生疏的父母亲情让她更渴望得到关心。于是,她就打听到你的消息,但她怕你不理她,就以作者的身份和你取得联系。她取名格格意思是哥哥的意思,后来,她怕你误会她的感情,就让我来替她办这个事情,而我慢慢对你产生了好感,她很为我高兴。她假期回来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撮合你和我之间的事,但没等到这个时机,所有的人都误会了她的情感,而你,也临阵脱逃。她想解释,但没人给她机会,于是她走了,并且日益抑郁。任重,你伤害了一个女孩最纯真的感情。
格格离开时,他还一直默坐着,泪眼朦胧中,他仿佛又听到了陶子在叫他小哥哥,清醇的没有一点杂质。
6、深夜,那一条晚来的短信
至此,格格再没有出现过,陶子也断了消息。
只是每年的七夕,他都会想起那盏随江漂流的荷花灯,还有那灯中的纸条,一定写着一个女孩对亲情的愿望。只是,他用另外一种方式伤害了,也错过了。
而今年的七夕,任重因为深夜的这样的一条信息,他终于释然地笑了。他想,她终于可以原谅自己了。
第277篇、我不配做你男朋友
在那处灯光昏暗的路口,他们最后一次同走,没有牵手,也没有挽留。
俊懿沉默着,他双手插袋,眼神黯淡的垂下头,看似平静的脸庞跟在女孩身后走。
露灵走在前头,她紧握着颤抖的双手,嘴角划过的那丝失落,像是把一切都看透。
停下脚步,他们沉默的站在路口,露灵没有继续往前走,她微微撇过头,最后一次端倪,良久,她淡淡的笑了,看着俊懿说,是我太过天真,终究还是没能把你看透。
俊懿附和着浅浅一笑,一句话没说,表示认同。
最后一次,不过一米的距离,却让两颗心无法再紧凑,那种遥远,就像被隔离到世界的两个尽头。
冰冷的语气,淡漠的神情,都将气氛冻结,把过去伤透。
曾经多少次,多么相爱的镜头,在这个充满回忆的街口,曾经多少次,他们幸福的牵着手,走过这个甜蜜的路口。
露灵缓缓的转过身,望着微弱的街灯抬起头,轻轻的说,就到这里,你走吧!
她努力的让眼泪不要往下流,尤其是在俊懿的面前,她不希望,他会嘲笑,或是内疚。
望着露灵的背影,明知她看不见,俊懿还是微笑着点点头,依旧平静的,转身而走。
那个瞬间褪色的十字路口,留下了最凄美的伤口。
这是一场最安静的和平分手,没有吵闹,也没有挽留。
回到一年前,他们匆匆邂逅,在这嘈杂凌乱的街头。
那时候的俊懿像只无缰的野马,游荡街头,聚殴闹事,没有理想,没有抱负,也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当俊懿冲出人群,转进十字路口,撞倒露灵的那一刻,他们的命运就从平行线走到交集的一瞬间。
那一刻,露灵跌坐在地,望着面前那张俊秀的脸庞上流淌着鲜血,一半是心疼,一半是心动。
她甚至想都没有想,为他不顾一切的挡下了身后砸来的木棍,然后倒进他的胸膛。
那一刻,俊懿望着臂弯中柔弱却坚强的身影,仿佛忘了身上的伤痛,一半是感动,一半是心动。
幸好,俊懿的同盟及时赶到,才幸免了一场不敢想象的血腥画面,他没有丢下她,而是把她送到附近的医院,然后一直忐忑不安的守在病床头。
也许没有多少邂逅会如此惊心动魄,但缘分还是让他们走进了彼此的心里,很快,很突然。
出院之后,他们成为朋友。
那是一种不易看懂的缘分,但他们相信缘分,相信感觉,更相信自己的心。
当俊懿再一次陪着她走到这熟悉的十字路口,他停住脚步,轻轻握起她颤抖的小手,认真的望着她说,我想做你男朋友。
她的小鹿乱窜,她的脸颊通红,她只是微微的抿着嘴角,轻轻的点点头。
那时候,露灵还在念高中,是个心事纯洁可爱聪慧的小女生,而俊懿,虽然比她只大一岁,却步入社会已很久,在众人眼中,他就是个不务正业的问题少年,而他不时增添的大小伤痕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是个街头喽啰,有一大帮的兄弟和一大把的义气,他重情义,无论是谁出事,无论多大的危险,他从不肯置身事外,更不曾退缩。
他的身边没有安宁,甚至不够安全。
几乎没有人看好他们,也没有人祝福他们走到最后。
每次,当俊懿为了兄弟打抱不平出手相助的时候,露灵在电话的那天,总是心惊胆战,总是吓到泪流。
每次,当俊懿嘴角挂着淤青,还要牵强的笑着说不痛,露灵的心就像被火烧,那种心疼,不敢说,不敢碰。
每次,当俊懿牵着她的手,温柔的笑,幸福的走,她总会偷偷的蹙眉头,她好担心有一天这温度会从指缝中溜走。
他们一直相惜相守,尽管每天都会迎来心惊胆战,但却彼此越爱越深。
终于,俊懿在群殴中受了重伤,被送进了医院。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露灵双眼红肿的守在床头,她哽咽,她摇头,她哭着请求,请求他,不要再让她这么心疼。
他沉默,却比她更痛,他都懂,他只能抚摸她的泪痕,掠过一丝心疼,内疚的说,对不起,我不配做你男朋友。
露灵将俊懿紧紧的抱着,拼命的摇头,即使什么都不说,她也能懂,她都能懂。
整整一个月,俊懿才康复,这一次,他真的伤的很重。
出院没多久,他们一同牵手走在久违的街头,却意外的遇见了俊懿的前女友,一个年龄与露灵相仿的女孩,精致的五官,撩人的衣着,从头至尾的鲜亮,不折不扣的颓废非主流,她叫诺诺。
她翘起十公分的高跟鞋,撅起红润的双唇贴上俊懿的脸,丝毫不屑的眼神,瞥过露灵的脸。
俊懿推开她的同时,露灵也颤抖的放开了那只紧握的手。
这个诺诺的眼神让露灵瞬间受伤,她不懂,她不安,她紧紧的捂着心口,撕心裂肺般疼。
俊懿抱着她,心疼的吻过她的额头,将她拥入怀中,一边厉声呵斥着那个女孩,不要让我再看见你,滚!
诺诺却不肯走,她哭着抓着俊懿的手,苦苦哀求,俊懿哥哥,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诺诺还爱着你,真的爱你……
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那锋利的字字句句,都沉重的扎进露灵的心口,她挣扎着要走,她捂着耳朵想逃避所有的声音,但俊懿的抱得很紧,一点点都不想放她走。
最后,俊懿甩开诺诺的手,那一沉重的摔倒声,让人听了会觉得心疼。
俊懿拉起露灵的走离开了那个路口,不管她怎么挣扎,怎么反抗,都不肯松手。
他们依靠在校园的篮球架,露灵的泪水还在流,俊懿才松开了手,略带抱歉低下头说,对不起……
露灵沉默不语,她知道这不是他的错,不能怪他,可她确实生气,确实难过。
俊懿的脸庞闪过失落,他垂下眼皮,开始回忆,开始陈述那段有关于诺诺的过去——
和诺诺交往,是在认识露灵之前。
诺诺是个很漂亮也很好强的女孩,尤其她那双无邪的大眼睛,的确打动过不少男孩,但实际上她抽烟,吸毒,泡吧,甚至被学校开除,离家出走,因为她个性好强,所以她没有朋友,还常常在外面得罪很多人,她脾气倔强,就算落魄街头,也不受施舍,至于认识她,是在一间天伦皇朝的酒吧里,看见她一个单薄的身影被很多不良青年包围住,他们对她调戏,嘲笑,甚至欺侮,她大叫着让他们滚开,却逃不出来,而打抱不平的俊懿就带了一些人,进去明说诺诺是他的女朋友,才把诺诺解救了出来,然后,受到惊吓的诺诺就一直抱着他哭,再然后……
可是后来,很快的,俊懿发现他们的性格并不和,诺诺性格太过偏执,凡事一意孤行,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她心思过多,不肯安分,一直到,他亲眼看见,她抱着别的男人,站在街头热吻,当俊懿上前冷漠的擦肩而走时,她又拼了命的拖住他,哭着祈求,甚至下跪……
但永远都不可能了,俊懿抬起头,其实,我一直都把她当妹妹,一个需要人关心,需要人保护的妹妹,只是,一切从一开始就乱了,现在,也无法再回到原点,呵。
听到这,露灵也抬起头,她轻轻的埋下脸,贴上他的心口。
她明白了,现在,她只想这样,静静的抱着他。
校园内曾经有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就是他们这样相依相偎的画面,那么美。
可是,美好的事物终究不舍得停留太久,露灵的父母知道了他们的恋情,也听说了,俊懿是个社会喽啰。
他们极力反对,露灵还是学生,本不能谈恋爱,更何况,和她交往的那个人,还是个不务正业的问题少年。
出于父母的压力,露灵的行踪也受到限制,不能再像从前一样大摇大摆的牵着手游荡在街头,更不能无忧无虑的相依相伴到日落尽头。
甚至,露灵的父母要为她办理转校。
那一次,好不容易见面了,他们依靠着坐在公园的草坪,闭上眼睛,舒缓着疲惫不堪的心。
你爱我吗?露灵问。
嗯,爱。俊懿轻轻的应。
真的爱吗?露灵又问。
嗯!俊懿的语气越加坚定,萧俊懿很爱王露灵!很爱很爱!
呵呵……露灵笑了。
傻瓜,你笑什么?
因为我也爱你……
……
本来,露灵还想问,你能不能为我改变一些?或者,可不可以不要再这样继续浪荡?
但她还是没问,她还是相信,如果俊懿真的爱她,总有一天,他会改变的。
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尽管有些辛苦,但露灵和俊懿都很坚强的挺过来了。
直到一天,俊懿倚靠在校门口,见一个男生骑着单车载着露灵,从眼前闪过,两人有说有笑的画面,让俊懿愣住。
只是,露灵并没有发现俊懿。
见面的时候,俊懿忍不住问,你们学校是不是也有很多男生喜欢你?
露灵听着,有点小得意的一笑,是啊!呵呵,你怎么知道?!
俊懿笑着捏捏她的鼻子,你还得意了?
接着一笑而过,没有再多问。
后来,俊懿会常常看见那个骑单车的男生载着露灵回家,当然,他也会有嫉妒,以及愤怒。
当俊懿在他的必经之路上将他拦下时,那个男生倒显得不甚吃惊。
他很镇定的望着俊懿,突然开口,你就是露灵的男朋友吧?
当俊懿猜想着这一切肯定是露灵告诉他的时候,他又开口说,我叫肖鹏,是露灵的好朋友。
你明知道露灵有男朋友,还每天载她回家,是什么意思?俊懿掀起他的衣领,难道说,你没把我放在眼里?!
我和她家顺路,加上我们是好朋友,载她一程,应该不犯法吧?他扯回领子,瞪着俊懿,还有,难道你不知道,露灵的父母是坚决反对你们交往吗?
那是我的事!俊懿挥起拳头,要是再让我看见你靠近她,你就死定了!
你们是不会有结果的,如果你坚持要跟她在一起,你只会害了她!
你说什么?!俊懿一拳挥了下去,想找死吗?!
就算你今天要打死我,我也要说!肖鹏擦去嘴角的血迹,从地上站了起来,你知不知道?露灵是名校的保送生,是她父母毕生的希望,可是为了你,她现在要放弃念名校的机会!可你只个街头喽啰,你根本给不了她幸福!如果你真的有点良心,你就不要毁了她!
什……什么?俊懿傻住,拳头停在了半空。
露灵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些,就连她父母反对他们交往,她也只是说,现在是冲刺阶段,所以父母不允许谈恋爱。
他突然明白了一些,愣在了原地。
你最好想清楚,以你的能力,能给露灵多大的幸福?!难道,你真的想她为你放弃所有,跟你一起浪荡街头,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如果你不爱她,就请赶快放手,如果你爱她,你就更应该放手!
滚!给我滚!
等到肖鹏离去之后,俊懿才瘫软的跌在了地上。
他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那么自私。
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爱过了头,竟然忘了自己的身份,忘记自己只是个没有任何前途的喽啰,他拿什么?以什么名义给她幸福?!
也许肖鹏的话是对的,他的爱只会毁了她。
不!不可以!俊懿一遍遍的重复,绝对不可以!
……
周末的晚上,俊懿约露灵到第一次见面的地点,步行街的十字路口。
露灵雀跃的从后面抱住了他,轻轻的说着,我好想你。
接着,另一边走出一个高挑的身影,露灵一抬头,愣住了。
是诺诺,她忸怩的走过来,挽起了俊懿的手,亲昵的喊着,俊懿哥哥。
俊懿一言不发的沉默着,任由诺诺搂着他的脖子贴进怀里,娇滴滴的声音不屑的瞥着露灵。
露灵愣在原地,她不知所措,只是俊懿以往不同的冷漠令她害怕极了,她好像察觉到,俊懿变了。
俊懿?俊懿……露灵哭了,她望着俊懿,颤抖着喊,你怎么了?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
俊懿强装出冷漠,只是轻轻的说了句,对不起……
然后搂着一脸得意的诺诺,头也不回的走了。
他想了很久,最后他想明白,他爱她,所以他要她幸福,他给不了,所以他放手。
寂静的夜,露灵伤心欲绝的跌坐在地上,望着俊懿离去的背影,她的哭声划碎了半个星空。
那一夜,下雨了,很大很大的雨,露灵一直在雨中坐着,她不肯走,她说,他一定会回头的。
可是,俊懿一直没有出现,最后她还是倒在了雨中。
肖鹏及时刚到,把她送进了医院,她一直在梦中喊着俊懿的名字,直到梦醒之后,看见的是肖鹏,她又接着哭,然后,又哭到精疲力竭的睡着……
一直到她出院,俊懿都没有出现,一次都没有。
她望着天空嘲笑,她的心彻底伤透。
而躲在墙角的俊懿,望着憔悴的露灵,他默默泪流,同样的煎熬,同样的心痛,却是无法言语。
没有人知道他的想念有多沉重,多少个夜晚,他失落的抚摸着那藏在抽屉里的照片,照片里,那两人看似幸福的面孔,如今已被他的泪水灼伤,渐渐泛黄。
他害怕她不够幸福,他担心她还很难过,他依然偷偷的守在校门口,强迫自己看着那道刺痛心脾的画面,强迫自己看,一直看到她让另一个他牵起她的手。
他只能对自己说,对不起,对不起……
终于,露灵考上了那所众望所归的名校,终于,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在孤独的街头,露灵再次感触着这一年来的回忆,背着那么多的伤痛,一个人静静的走,俊懿突然出现,站在路旁,隐藏住所有的心疼。
只想最后一次陪着她走,走完那个十字路口。
第278篇、扑克搭鹊桥
康复路有幢六层楼,顶层住着一户人家,三口人:一对小夫妻和一个老父亲。老父亲六十多岁,人称冯大伯。小夫妻对他很是孝敬,这样对他说:“爸,您老年纪大了,腿脚不灵活,这六层楼跑上跑下的,不说磕头碰脑,也怪吃力的,弄不好摔一跤,就更不好了。您就呆在家里别下楼去吧,要吃什么要用什么,说句话就是了,我们会给您买来的。”冯大伯平时不苟言笑,这时也没有说什么。可儿子媳妇讲究言行一致,当即把他
们说的落实到了行动上。这一天出门上班,就嘎的一声,关上门,啪的一声,上好了锁。冯大伯从此便成了笼中之鸟。
其实,小辈们所以这样做,心里另有打算:近年来,社会上流行老年迪斯科,那些老头老太在一起扭来扭去,硬是扭得腿脚灵活,脸色红润,个个年轻十岁。冯大伯虽然还没有正式跳过迪斯科,但经不住诱惑,也跑到老年俱乐部去看过两次。而且,跟一个老妈妈谈天说地,非常投机。小夫妻俩心想:父亲这样出去一谈,说不定谈出个事情来!虽说他们也希望父亲活得惬意些,但若给他们“谈”个“妈妈”来,那他们无论如何接受不了。所以,吃的、穿的、用的,他们待父亲百依百顺,就是提防一点:不让父亲出门。
冯大伯一天到晚被关在房里,自然烦闷得很,寂寞得很。可如今他靠儿子媳妇养着,又不好多说话。没办法,他只得到窗前多站站,好看看窗外的天,看看窗外的地,再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谁知这一站,竟站出一件事来。
就在冯大伯他们这幢楼的右边,也有一幢六层楼,两幢楼相距不过三四米。冯大伯站在西窗口直看过去,刚好看到对面也有同样的一扇窗,窗前也经常站着一个人。什么人?一位六十来岁眉目清秀的老妈妈,也就是老年俱乐部里碰到过的与他非常谈得拢的那位老妈妈!
却原来,老妈妈家里也有一个儿子一个媳妇。小夫妻俩得知母亲去学老年迪斯科,还跟人家老伯伯谈得火热。他们也怕母亲谈出事情,给他们领进一个“爸爸”来,所以也断然采取绝缘措施,把母亲反锁在六楼家中,不给出门。,老妈妈孤单单地在房间里,一会儿呆呆地坐,一会儿痴痴地站,一会儿打开收音机听听,一会儿又摇头叹气,有时还撩起衣角擦眼泪……
有一次,冯大伯看到,老妈妈在房里直转圈圈,后来又摆身子又晃胳膊,最后把背脊靠在桌角上来回磨擦。他知道,老妈妈在用这个办法搔痒!想自己,有时候背脊上痒了,手骨硬够不着,也只能采取这么个办法。冯大伯隔窗相望,心里不由一阵酸楚,要是自己的手够得着,他说什么也要去“帮助帮助”。他越来越觉得自己与老妈妈是同病相怜。这一怜,竟“怜”出了另一路心思,什么心思?少年夫妻老来伴。
这一来,冯大伯晚上就睡不安稳了,即使睡着,也经常做梦,梦见他的窗口与老妈妈的窗口架起了一座桥……桥,桥,桥!冯大伯很想与那位老妈妈谈谈,可怎么谈呢?下楼吧,出不去;隔窗谈吧,讲轻了对方听不到,讲重了让别人听到,不闹个满城风雨才怪!
冯大伯想着,想着,他想起了老妈妈上两次与他谈话时的情景,不由得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中午,他对儿子说,他在房间里闷得慌,想弄一副扑克牌玩玩。儿子问他一个人怎玩扑克牌,他说闲着无事,抽抽牌、猜猜牌,做做扑克游戏。儿子一想,只要一副扑克能稳住父亲的心,何乐而不为?于是当天下午下班回来,就把一副扑克牌买回来给了冯大伯。
冯大伯有了扑克牌,第二天一早就开始了行动,待儿子媳妇一出门,他就在窗玻璃上对外贴上了五张牌,这五张扑克牌分别是5、2、Q、Q、K。这是他向老妈妈发出的第一个信号,因为老妈妈出生扬州,这五张牌如果用扬州方言连起来读,便是——“我伲谈谈看!”
发出了这个信号后,冯大伯马上离开了窗口,到暗处注意对面那个窗口的动静。一会儿,老妈妈出来了,她趴在窗前,戴起眼镜,伸长脖子,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看着这五张扑克牌。冯大伯看见她的脸时红时白,心里好一阵咚咚乱跳。
第二天一早,冯大伯跑到窗口一看,高兴得没法说。因为在对面的窗玻璃上,也出现了三张扑克牌,这三张扑克牌分别是Q、10、2。
冯大伯马上连起来一读:“Q、10、2——谈啥呢?”他兴奋得双手一拍:好啊!老妈妈读懂了我的意思,咱们就可以谈下去了。
可是,下面的扑克牌怎么摆法,冯大伯为难了。他想说:“咱们做个伴。”可是翻遍了五十四张牌,怎么也摆不出这么一句话来;他想说:“咱们一起过。”也是没法摆。唯一能摆的一句话,又似乎是年轻人口里说说的。冯大伯只得一跺脚,什么年轻人年老人,反正都是一个意思,于是一下奔到窗前,在窗玻璃上贴上了Q、2、A三张牌,这三张牌连起来读,便是——“谈恋爱!”
老妈妈一看,脸孔就红了,继而掩面就跑。冯大伯吓了一跳,以为弄坏了事情。第三天一早,他来到窗前,却见老妈妈的窗玻璃上贴出的是这样四张牌:5、7、8、6。冯大伯忙连起来读道:“5、7、8、6——我媳不乐!”
冯大伯一看老妈妈摆出的是这句话,暗暗地松了口气,马上摆出了六张牌:7、8、6、2、6、8。意思是——“媳不乐你乐不?”
很快,老妈妈摆出了两张牌:5、6。
冯大伯一看“5、6”——“我乐!”当即就摆出八张牌:5、6、2、6、Q、Q、Q、Q。这句话的节奏已经加快了,读起来便是——“我乐你乐,谈谈谈谈!”
大概是这一炮打得有力,老妈妈的心也激动了,接着摆出了三张牌:Q、9、Q——“谈就谈!”
冯大伯一看“谈就谈”,脑子一动,一下子竟摆出了一长溜牌:5、6、2、6、9、Q、5、A、2、A、9、A、2、?、8、4,最后力口了——张司令。这十七张牌连起来读,简直是一封感情炽热的恋爱信,且看:“我乐你乐,就谈;我爱你爱,就爱。伲媳不是司令!”……
就这样,两位老年人的心合到了一起,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关节:登记结婚。冯大伯觉得事情应该速战速决,一看这天是三月六日,便想在“三八”这一天把事办了。第二天早上,他在窗口摆出了这样几张牌:先摆两张3与8,中间再把两张牌翻转合在一起,后面是三张牌:6、6、9。意思是“三八”这一天,二人合在一起,去乐乐酒家。
三月八日这天早上,冯大伯向儿子媳妇提出,他已经在楼上呆了好多日子,今天想到乐乐酒家去开开胃口,请他们一道去,还说像他们这样的和睦家庭上乐乐酒家欢聚,最好请妇联的同志也来参加。儿子媳妇不知是计,便满口答应了。中午十一时,儿子媳妇陪冯大伯到了乐乐酒家,老妈妈也由儿子媳妇陪着来了。本来,两家人各占一桌,但等妇联的同志一到,冯大伯马上走到老妈妈面前,向大家宣布了他们今天要登记结婚
的重大新闻。老妈妈也抽身站起,同冯大伯亲亲热热地站到了一起。
这一下,两家儿子媳妇都目瞪口呆:就算一见钟情,也不可能这么快呀,竟还要来个火速结婚!这对老年人究竟中了什么邪?
冯大伯和老妈妈见他们呆着,就一起举起了手中的扑克牌。接着,冯大伯把他们那奇异的恋爱故事一股脑儿全说了。
两对小夫妻如梦初醒,羞不可挡。妇联的同志拍手叫好,还当即哼出两句顺口溜来:
满园秋色关不住,两副扑克搭鹊桥。
(宋 河)
第279篇、烟柳寒梦,捧一撮红豆寄情愁
浮华若梦,当我再次走在那昔日你我踏过的足迹,那一腔的情愁思绪,如烟柳寒梦,在脑海里此起彼伏,荡起阵阵涟漪。那街道,那气息,那冬日里如霏的雨露,依旧滋润这片开放成长的热土。可如今的我,怎么也无法开心,再也无法再像从前那样洋溢一脸的幸福,只有徒添了几丝忧愁。在这个物是人非的寒夜,手捧那一撮红豆,心灵深处的悸动,在这个古老的佳话传奇中阵阵漾起,化作几行泪珠,汇入相思的海洋,在记忆中结成那血色的红豆。
站在岁月的岔口,你我迷失了方向,各自走在不同的道路,从此音信遥遥无期。如今的你我,是陌生的熟悉人?还是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徐志摩曾今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或许吧!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在这茫茫人海中,彼此能够相遇,那得需要多少缘分。佛曰: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韶华芳菲,庆幸在这段最美的年华与你相遇,感恩上天的眷顾。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尽情的闻着你身上的馨香……..这些那么多的第一次,在我的心里永远的刻下那深深的烙印。
那年的寒冬,你我不远千里来到这座美丽的绿城,只为我们心中那微小的目的。记忆中,你比我先到达却不肯去找一点吃的,也不肯去找个暖和的地方休息一下。你就不畏那冬日的细雨纷飞,不畏那严寒的侵袭,独自站在那出站口静静等待。当我赶到那会,你那两只小手和脸蛋也早已冻得通红,却还是那么调皮,猛地一下在背后拍了一下,差点没把我吓一跳。拖着行李,我们漫过这纷飞的细雨,也不费任何时间就找到了落脚的地方。
这一次绿城行程,由于都不太熟悉这座城市,只能简略的各处走走,短暂的过了一夜就奔向那拥有“天下第一滩”这一美称的十里银滩,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这一夜,或许很短暂,但对于我来说,却是那么的漫长。看着时针和分针在那不停的走动,每一步都恍如千年。我知道有朋友一定会这么问,两人独处,真的就没有发生点什么吗?真的有那么纯洁的吗?等等诸多问题。对于这些诸多的问题,我想我用不着过多的解释,也用不着顾虑别人的任何闲语。但是如果说心里没有那么一丁点心思,这也说不过去。只是每一个人的原则,每个人的做事风格,就能够足以说明这些诸多问题的最好答案。看着你那熟睡的姿态,和那一脸的从容,此时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幸福,就这样静静的倾听你那熟睡的呼吸,在宁静的夜色中静静遐思。
如果说绿城是我们旅途的起点,那么这座美丽的滨海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开端。在记忆的深处,我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看到大海,不知你是否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拥抱海洋。刚到海边那会,虽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虽然是雨后初晴,天空上也还漂泊着那么几团乌黑的云朵,但沙滩上的游人却依旧那么多,那么热闹。我们彼此携手漫步在沙滩上,尽情吹着海风,望着那依旧波涛澎湃的海面,是那么的湛蓝,令人充满无限的遐思。就在这时,有个船夫来向你询问是否要搭船出海一览大海,真真切切的和大海来个深情的拥抱。最清楚的记得,当我说出那么一句“不需要”时,你撅着嘴生气的说道:“人家都搭船出海玩,我们都不去不好玩。”我细想了一下,你或许是初次与海接触,总不能让你带着失望而归吧!就独自与船夫谈好了价钱,叫着你登上那艘船艇。而你当时那激动的场景,此时此刻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你那欢快的表情,以及你那蹦蹦跳跳的样子,让我都不知道如何用言语表达当时的心境,深埋在灵魂的记忆深处。
自那以后,我将你送回那远方的湘府。而我也在那里简单的走了一下,就踏上了下深的列车。离别那一刻,我多么深切的希望与你再次的深情拥抱,而你却只向我招收,将我推进了进站的门槛。从此那万缕的情愁,捋不完的相思,深埋于心底。
早有周幽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那“烽火戏诸侯”的传奇故事,更有李商隐的“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这一传唱千古绝句。而我,也都不过是岁月尘埃中那一粒渺小的沙砾。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细读几行细腻的文字,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缱绻着对你那诉不完的缕缕情怀,习惯了在深夜里用文字来书写那对你缠绵无际的相思。多少次我与你相聚于梦乡,最后惊醒那会却独我他方;多少次与你梦里依偎于那片蔚蓝的海岸边,尽情享受那海风的抚慰,醒来时却是空梦一场。多少次梦,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随着天边那云彩远去你的身边。
这一年的寒冬,当我再次踏上这篇充满记忆的城市,灵魂深处的那一缕悸动,再一次在我的胸间颤动。听说那颗颗血色的红豆,最明白一个人的相思之苦,是最有灵性的圣物。在这寒夜的冬日,手捧那一小撮的红豆,寄托我心里那绵绵的爱恋和缕缕情怀。这千万缕的相思和牵挂,不断的在心头荡漾,泛起粼粼波光。
窗外的雨滴不断的敲打在铁皮瓦上,凑上那一曲扣人心弦的恋曲,这冬日的天气寒气逼人,你一切是否还好?是否还记得我这个痴狂的行人?
第280篇、爱,没有距离
爱,它象是从人心灵盛开的鲜花,比自然界的花开得更加灿烂。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爱,就象春天,永远使人温暖,鲜艳,清爽。”,呀,爱是永恒的,人与人之间因为爱走到了一起,爱没有界线,没有距离。它体现在平时的一举一动,平时的轻声细语中,一个眼神也包含着爱,一个吻也蕴藏着无尽的爱。
有这样一个人,她得了癌症晚期,躺在床上面容憔悴,整天心情低落,而他的老伴在床边每天守候着她。
这两位老人年龄差距不大,年轻时就开始相爱,可是两家的父母由于种种思想,百般阻挠,说是门不当户不对,所以他们就擦肩而过了。
后来,他们的老伴相继去世了,经过子女的同意,两位老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命运对他们太不幸了,可他们更珍惜这份缘。没想到,居住了半年多,老太太被查出是癌症晚期,老伯伯显得很平静,在老太去世的那天,老伯伯亲吻了老太太的额头,这个跨世纪的吻,使我们更加相信人间的那份爱,老伯伯和老太太的爱是没有距离的,尽管没有太多的语音,他们将爱意融化在沉默的平静中。
不管是生离死别,还是天各一方,他们的爱是没有距离的。
年轻的情侣正在热恋中,因为公事却天涯海角两地分。
在分别时,女孩说:“不要有什么顾虑,现在科技这么发达,我随时可以通过网络看到你。”男孩抱住了女孩,泪水蒙住了双眼:“我会的,我相信我无论在哪儿,我们的爱是没有距离的。”
女孩每天等待着,电话费基本成了他们的最高消费,爱没有距离,正因为这样,爱情之花才能灿烂开放。
终于女孩的等待成了爱情见证,之后,男孩的事业如日冲天,逐渐稳定。
爱,没有距离,这个世界,因为有爱有爱才变得更加美丽,社会,因为有爱才变得更加温馨,让爱一直延续下去,永远,永远……
第281篇、胡萝卜与爱情
在我的印象里,胡萝卜是那种时刻都弥漫着亲切气息的蔬菜,仿佛是乡村里那个水灵而清爽的妙龄女孩,始终保持着乡野的纯真风情,永远朴素无华。
18岁那年,我到一位同学家做客。同学的父亲是方圆几十里内有名的厨师,不仅厨艺精湛,待人也非常热情。那天,他非留我在他们家吃午饭。盛情难却,我只好留了下来。没想到,午饭的菜肴竟然是一盆胡萝卜凉拌粉条,和着红红的辣椒油和酸酸的醋,吃起来又酸又辣又爽口。同学的父亲一再问我好不好吃,我边吃边连声答好吃好吃。那可是我平生第一次品尝到那么美味的胡萝卜啊。
现在想来,依然觉得满口生津,唇齿间仿佛还留有胡萝卜的余香。那真的是美味,是平凡而难得的美味。经过一双巧手的烹调,普通的胡萝卜居然可以成为入口难忘的佳肴,实在让人叹为观止。后来我才懂得,红辣椒和胡萝卜是最为般配的一对,就如才子佳人,彼此惺惺相惜,可以达到水乳交融的境界。胡萝卜若是秀外慧中的女子,辣椒便是富有激情、满腹才华的年轻书生,有着多情的心怀,能让胡萝卜更显其美丽风情和动人韵味。
尽管胡萝卜香脆可口,可20岁的年龄,谈恋爱总不喜欢找像胡萝卜一样朴素的女子。那时的我一直认为,既然是恋爱,就要寻觅一种浪漫的情调,而朴素的女子似乎缺少浪漫。我想,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不少。许多人总想让自己的爱情脱离现实,因此不喜欢那些洋溢着生活味道的朴素女子,而是迷恋爱情小说里那年轻美丽又婉约如仙子的女子,并为之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在情窦初开的岁月里,我们拼命拒绝或躲避胡萝卜一般的朴素,拒绝那种真实而富有生活气息的情愫,我们总是热烈地拥抱那些虚幻的浪漫。奔波了许久,折腾了许久,能够触摸到的真实被我们轻易抛弃了,虚幻的浪漫却依然遥远不可及。经过了一番沧桑之后,心绪平静下来,我们才忽然发现,生活最需要的其实就是如胡萝卜一样的朴素和真实,我们的心灵和胡萝卜的朴素是那么贴近。原来,世间所有的浮华和浪漫都只不过是现实之外的渺渺云烟,那仅仅只是遥不可及的童话或传说,我们能够握住的幸福,其实就是像胡萝卜一样的朴素事物。比如爱情,比如婚姻,比如我们的整个生活。
第282篇、最爱你的人最先放手
她刚刚从国外回来,与丈夫一块儿回来度假。回家的感觉真好,可惜心中总有那么一丝疼痛。事情虽然过了两年,虽然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愿意,她还是决定去找那个负心的他。
“在国外习惯吗?”
“还好,你呢?”
“嗯,也还好。”
淡淡的,两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他是她的前夫,相爱的日子,波澜不惊,却十分温馨。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了业就结婚了,没有特别的成就,无忧无虑。日子一天天过去,当两人都以为生活就这样不会有什么改变的时候,一件事情发生了。
他被查出患了绝症,一下子好像什么都改变了。他停止了工作,住院治疗。她一下子变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兼了好几份工作,陀螺似的旋转,每天还得去医院照顾他。
就在她拼命赚钱为他治病的时候,医院却传出有关他的“桃色新闻”:他与一个同病相怜的女病人好上了。那个女绝症病人痴狂地喜欢他,并很快和自己的丈夫离了婚。而他也向她提出离婚……事后,她接受了公司的派遣,去了国外分公司工作。
“这……是送给你太太的?”她指了指他手边的那束百合花。
他点了点头:“她就是喜欢百合花。”
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幸福的微笑。
她的心,突然感到一阵刺痛。
那句在心里憋了两年的话从她嘴里冲出来:“知道当初我为什么同意和你离婚吗?因为那个故事,你住院的时候跟我讲过的那个故事:从前有两位母亲争一个孩子,县官让他们抢,孩子被拉得痛哭起来,亲生母亲心一软,便放弃了……”
他迎着她直视的目光,两人的眼角都有泪光闪动……
送走她,他捧着百合花独自去墓地看望另一个女人,那个被他称作他“太太”的喜欢百合花的女人。
“我的日子不多了,我的朋友,今天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来看你了,谢谢你当初对我讲的那个故事……”他对墓中的女人喃喃自语。
故事其实是他进医院后不久,这个女人讲给他听的,当时他们都知道自己患的是绝症,女人不想拖累深爱的丈夫,他不想拖累深爱的妻子,于是,他们决定先放手.......
第283篇、拿什么续写我们的地久
雨淅沥淅沥的下着,你嘶喊道:难道只有天长,没有地久吗?
——前序
我背对着你,这样的场景在多少电影里上演过,如今,却是这么真实的来到我的生活。多么苦涩的无奈,我头也没回的狠狠点头,只有天看到点头的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朋友们对我最多的评价就是心狠,听多了,我便也这么认为,所以每次都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其实,只有自己心里最明白,有多么厌倦,有多么不舍。有太多太多的说不出。
偶尔的时候,经过一家十字绣店,看到一对很漂亮的抱枕,上面简单的只有两只蝴蝶四个字,天长地久。我想都没想的就买下了,明知道自己很懒,看似简单的秀样,我不知道要秀多久。脑里浮现,他看到抱枕开心的笑容,只是为此。
真的没有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人了,懒得毛病犯了以后,抱枕就被丢到一边,继续这样悠哉乐哉的生活。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总是会误以为是习惯了,吵架也越来越厉害了,其实,我们都没有变,只是熟悉了彼此,不在是当初梦幻的那个他(她)。
一个人在外面漂泊的时间长了,心也就大了。妈妈打了几遍电话要我回家,那时候,正赶上我们赌气吵架,一张飞机票直接飞回家。
回到家,还没放下东西,妈妈就开始给我讲:什么家庭啊!什么婚姻啊!
最出我意料的就是第二天就给我安排相亲的,说那男孩子的条件如何好?其实,我知道父母不是爱钱,只是希望我将来的生活可以很好。因为是独生子女,便不忍心拒绝父母的条件。
我们的冷战还在继续,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的时间持续这么长。我拿着手机,拨起熟悉的电话号码,电话没通我就挂断了,自己一个人对着手机发呆。
我和他在一起,父母一直反对,以为我们分开了。其实,谁也舍不得谁?分分合合,走到现在很不容易,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不敢谈未来,因为看不清未来。
相亲的男孩子却是很优秀,但是我没有安全感。
那一夜,我点着灯流着眼泪秀着属于我们的天长,秀完了,眼睛也肿了天也亮了,我听到电话那个男孩对我很满意。
我问自己这个社会什么是爱情?什么是婚姻?我们的地久怎么继续。只是因为他给不了我很好的生活,就放弃信以为真的爱吗?
因为是独生子女,我最害怕就是伤害父母的爱,那么就要用我的爱情来兑换吗?
对于所有的压力,我只有一个人承受,冷战还在继续,突然很无力。我苦笑道:下次再见面,会不会是在我的婚礼上。
当我把天长给他的时候,并不是那个我想要的画面,那只是我描绘的画面,生活却给了我与之相反的画面。
一句分手,一段爱情就到此终结。一场爱情一次痛,痛过之后,满身伤痕。
如果云知道,它会讲给风,但是你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怎么样描绘我们的天长,可是我们拿什么来续写我们的地久呢?
第284篇、现在的你,是那么不在乎我,对我是那么的冷淡
我还记得上学的时候,你让我请你坐车,我半天才給你,你就撒娇,我蛮喜欢看你撒娇的样子的,
你那时候对我好,我却好像不在乎!每次我都提出分手,让你伤心。每次都是你跟我说合好的。我真搞不懂以前我是怎么想的。那么伤害你。现在想想。说真的,我还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你不喜欢什么。我那么的忽略你。我现在应该可以感受到以前我对你,你的感觉。
有一次,我当你面亲口跟你说过分手,那时候的你很伤心。我真的很后悔说出口。现在晚了就是晚了。我还能怎么办,当初是自己选择放弃你的。
这次,我跟你说合好,你却拒绝了、你说你不喜欢我了。呵,也对。我以前那么对你、现在却反过来了。
现在什么都晚了,一直想挽留你,可是你却一直都对我很冷漠。
我知道你现在很努力的学习。想考重点。别的你根本就不在乎。
每天我Q跟你说话你都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崩,要么就是表情,
我真的很希望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哎~
我有的时候在想,是该放弃还是该继续,如果我放弃了你会不会少了身边我对你的纠缠,
可是我真的放弃不了,我不想,我不想失去,我只想努力的挽留这一次,你对我真的很冷淡,每次,你跟我说话我都挺开心的,可是,说的话很少,就:摁、有时候心情会一下子低落下来。我只想这一次你能不在拒绝我,好不好。
如果能够在一起,我一定会珍惜每一天。我总是怀着小小的梦想,幻想有一天也有实现的时候。
我只想很努力的挽留你,而你却一直对我那么的冷淡、
沵又何尝知道呢,我有多么的期待你能在回来、
以前,真的很对不起!我是失去了沵,但是我知道了我对沵的感觉!
我这一次的努力是认真的,沵也应该知道.不是么!哪怕是一次机会!
我想每天我跟你说话你都可以回我,每次回我话的时候我都会开心,如果你可以真的很幸福,我祝福你噢!只希望我们还可以像朋友那样,有说有笑就好!.
2011.12.18.
这次。小蒋劝我放弃了,呵。问了他对我真的一点感觉都没有了吗,。他说是。我真的不敢想象,努力了这么久还是这个样子。我也已经想通放手了。我不想再继续累下去了!去追求一个不可能属于自己的!我只能只能这样,真的很伤心,不知道会用多久去忘记!为什么我在怎么努力都没有机会!到底为什么、还是我哪里有值得人家讨厌的吗!我真的不知道!我会很努力的祝福他!也祝福我自己尽快的忘记对他的感情!我不想再去想起他我会难过!
真的就这样结束了吗,你知道嘛,我一直很期待着你能回到我身边,可是期待了好久!还是破灭了。一直等,等…
小蒋对我说不要坚持了!呵呵!那我该用多久时间!去填补我的伤心!
2012.1.4
今天我想起了那一次,握住你的手的时候你却一直搬开,真是彻底的心碎了,我是多么的不舍,可是你知道吗,呵呵!也不知道怎么今天就想起了那天,呵..
其实心里还是有你的,只是我不想让自己每天难过吧,。提醒着自己不再去想起你、
新的一年又来了。真快。我们分开一年多了。呵呵。你偶尔还会想起我嘛。很多话,很多话想要对你说,可是不能说,我怕我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我不这样。真是天意弄人啊,当我知道我有多爱你的时候已经晚了,你爱我的时候我却不好好的。总是错过!
2012.1.8
我经常会进你的空间,看你的动态!今天才知道有太多人关心你了,我的话呢,呵呵,根本就没有在乎吧,这些天,跟你说话你也不搭理我了,说好了朋友,可是这么的陌生,为什么!也许吧,我根本比不上你,关心你的人那么多,你怎么会在乎我的呢!呵~我不敢说太多的话,我怕我一旦说错了哪一句话,我们就会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吧!
2012.1.10
今天我又想起了你,想你为什么一次机会都不会给我,我那么努力的去挽留你,好难过…
想起我们以前快乐的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可是都回不去了,我想跟你在一起,都是我的错,总是跟你说分手,可是我知道我很爱你的时候你已经离开我了,你说,你不喜欢我了。真的很心痛,想着想着就会流下泪,我不知道我以后该怎么办!
我想每次在qq跟你说话的时候你都会回,可是你却不回,知道吗,当你回我的话得时候我有多开心吗。呵呵...
我舍不得,一直都舍不得放手,
2012.1.11
今天你跟我主动在QQ上说话了,你说你刚到家,然后就说睡觉啦!
看到你能主动跟我说话,蛮高兴的,我终于体会到啦高兴的时候也会流泪…
2012.1.22
今天过年了,呵呵。又该长大一岁了。我知道,赵越喜欢你,想要跟你在一起,我早就知道你们的关系不一般,其实我就怕你们会在一起,唉,心里好不得劲啊.....我虽说对你放弃了,可是我还是很在乎,要怪也只能怪我当初,我该怎么办...也许吧,如果你俩在一起了一定会处很久,呵…
第285篇、这个故事,只有回忆
写的这故事,没有结局,没有感人,只有想念,只有回忆。故事中的你我,似乎过去。故事中的事迹,似乎曾经。
男孩与女孩是同所学校同个班级里的,他们的认识很偶然,男孩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那个女孩,男孩对女孩表白后,女孩同样也不知道那个男孩什么时候爱上的自己,女孩很矛盾,女孩不喜欢那个男孩,女孩却不想去伤那个男孩的心。至此,男孩每天以后想着女孩,晚上了,给女孩说晚安,女孩没有手机,同样男孩睡觉前也见不到女孩,男孩只好每晚发说说向那个女孩晚安,不管女孩看不看的到,男孩也不管女孩希望不希望看到,男孩还是每晚发着说说说晚安,男孩可能知道女孩不喜欢他,所以男孩没有去刻意的打扰那个女孩。男孩只在远处远远的注视着女孩,注视着女孩的一举一动,注视女孩的一言一行,注视女孩的微笑、注视女孩点滴。为女孩的高兴而高兴、为女孩的担心而担心。就这样,女孩无忧的过着生活,男孩思念的过着生活,也由于男孩没有打扰女孩,所以他们的话语自然少了许多,男孩唯一的办法就只能在QQ上说着他想说着,可是女孩很少上线,就这样,男孩每次上QQ等着那个女孩上线,可是,男孩每次等到的都是失望。都是遗憾;一次次的失望使这个男孩更加决定,决定着等下去,又是这样。男孩等着,有一天中午女孩上线了,男孩高兴的就和女孩聊起了天,
“额,好吧。说实话吧。听人说,你不喜欢我这类型的男生。那你说吧,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依然还是男孩先问着。
“难道你这么在意吗?”女孩还是冷漠的回答着,因为女孩害怕男孩去误会,所以女孩每次都这样的冷漠。
“你是来真的吗?”女孩同样还是不相信的问着。
“我这么做了,你还会认为我对你是假的么。”男孩用坚定的话语回答着,这话,女孩可能不相信。
“说实话,我还真有点感动”这句话,是女孩说的,
“如果两个人是真心的话,他们不会在乎时间也不会在乎距离,他们在乎的是未来。”男孩还是在傻傻的问着女孩。可是女孩依然这样,不相信现在的爱情,所以把别人跟自己作了对比。那也是男孩班的,原先也是一对,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也说了分手。就这样,女孩拿着这事对着男孩说到。也就这样。聊到最后,男孩女孩依然没有结果。又是这样。女孩生活学习着男孩思念学习着,依然着每晚说着晚安,依然着每天说着心情,其他同学不懂男孩,看到男孩发多了心情说说就觉得烦,就想让男孩停止发说说,同学们的不理解,让男孩停止了发说说,可是没有停止说晚安,男孩就把思念与心情写在了一个日记本上,那个日记本是男孩想送给女孩的也不知道怎么,男孩到了最后。还是没有送给女孩,男孩把日记本写满了思念、写满了心情。男孩把日记本珍藏了起来。
到了快放暑假了,男孩还是把思念留给了自己,却把无忧留给了女孩。把遗憾留给了自己,却把祝福留给了女孩,男孩在放暑假的这几天里,依然想着女孩、依然想着没有结局的女孩。所以男孩把自己的回忆写成了故事、故事没有结局。只有思念、故事没有完美。只有回忆。
暑假里,男孩还曾记得。
曾记得,男孩送给女孩一本书,女孩勉强的接受了男孩的书。女孩回复了男孩一封纸条“说实话吧,我真的对你没感觉。那本书我就作为好朋友接受了吧”记忆很断续,纸条信息所以不完整,男孩没有悲伤,依然微笑着。因为男孩知道了故事的结局,男孩的心里。没有拥有,或许很少只有祝福、祝福女孩幸福;
还曾记得。男孩给女孩带过一次早餐,那是男孩第一次给别人带早餐。或许不足,或许也是勉强。所以女孩没有要男孩的早餐,可男孩固执着,把早餐放在了女孩的书桌里。等女孩回到教室看书桌里的时候。是的,女孩依然没有吃男孩送的早餐。男孩把女孩买的早餐拿走了,男孩就想让女孩吃点自己买的早餐,可女孩依然没有吃。男孩想通了,把女孩的早餐还给了她,男孩就回到了课桌,听着手机上的歌曲。不管同学们的嬉笑,自己悲伤的爬在了桌子上。女孩还是没有吃早餐。就连自己买的也没有吃了,男孩至此以后,就没有给女孩带过早餐了,因为男孩知道了不能勉强。
还记得,有一次,女孩喝了点酒,那是女孩的一个朋友过生日,所以女孩喝了点酒,男孩不知道。要是知道了,肯定不准女孩去喝酒的,这是男孩事后才知道的,女孩红着脸回到了教室,男孩走到女孩面前。说着心里的关心话,至此,女孩勉强的回应着。
还记得,男孩把一句英语句子写到书上。要个朋友去帮我翻译,男孩知道那个同学也不懂,男孩同样知道那个同学会去问女孩。或许那英语过于暧昧。女孩把那写有书的单词那页纸给撕了,并回了句男孩话“我撕了,不要怪我,三号”好傻的男孩。记忆断断续续,男孩思念着女孩,每时每刻想念着,祝福着。
还记得,女孩总是嫌男孩啰嗦。
还记得,女孩总是怕男孩误会。
男孩其实什么都明白,只是不想去想罢了,男孩到现在依然努力着,依然思念着那个女孩。
女孩,你是否会明白、是否会听见男孩的祝福,男孩每时每刻都在牵挂着你。
女孩,请一定要记得男孩、记得男孩说过的一切、记得男孩爱过你、记得男孩思念过你;
女孩,请珍藏过去的一切。
女孩,请幸福面对现在的一切。男孩永远祝福你、男孩永远陪伴你。
女孩,请幸福。
第286篇、我输了做人的底线,因为一切都成为了现实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相遇在人海,相系在网络,从MSN到电话,从电话到见面。一切都发生在不为人知道仓促又短暂的时间里。准确来说,是男孩一门心思,单恋着女孩。
但是无论男孩追了女孩多久,女孩都没有答应,不论什么原因。
其实有人常说,坏男孩都是因为被好女孩伤害之后才变坏的,但是谁又会知道,那并不是谁的错,只是因为,那时年幼,不懂保护自己,也不懂珍惜彼此的感情,又或者是父母亲朋的原因。
男孩,是在失恋的时候,认识女孩的。他们相遇了,于是男孩决定逗逗女孩。然后两个人开始比和任何一个人都频繁地联系起来。
每天,不论谁先上线,都会给对方发QQ消息,而男孩更是,每天上班,下班,一有空闲的时间,就会打电话给女孩。那时女孩单身,呵,一个很纯的女孩子。男孩不想伤害她,因为女孩虽然没有谈过恋爱,却像比任何一个人都懂爱情,第次男孩和女孩说到爱情,女孩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滔滔不绝,说很多很多的大道理,而男孩却在电话另一旁静静地听着。往往是手机开始没电,女孩才会不好意思地让男孩挂掉电话。而男孩似乎永远不会心疼自己的电话费,虽然,每天都会打上四十分钟,甚至以上的电话,虽然,男孩也是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便外出打工的少男。
但是,无论如何,男孩总会找任何理由给女孩打电话,女孩每天都会隐身进去男孩空间,看着男孩空间人气爆满,全是不同女号的留言,女孩什么都不会说,可是她不知道男孩是多么期盼女孩能问点什么,能为他吃醋。
但是不能,女孩依旧给男孩通电话,虽然每次都是男孩在给她打电话,但是每次通电话的都是女孩说话时间最长,女孩甚至会忘记,究竟是谁在给谁打电话,而每次先挂电话的那个人都会是男孩,而男孩的理由便是:大姐,是我在给你打电话呢,谁先挂电话,决定权在于我,我想先挂就先挂。
其实,女孩也小小的嘟过嘴,因为她看过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就是讲述一对情侣,男孩总是等女孩先挂电话,男孩才会挂电话。而女孩是羡慕故事里的女人公,如此幸福,而她呢?她的那个男孩,却从来是先挂电话。
但是女孩忘记了,她每次听到电话挂断后的声音,发愣的那一瞬间,都会收到来自男孩的一条短信:是不是在想我呢?要不过年回家,嫁给我吧!
可是女孩都忘记了这些。
有一回,女孩便在说完电话,快挂电话的那几分钟时,语速加快,然后,猛地挂断电话,也不容电话那头的男孩有任何反应,但一脸坏笑的,挂断电话,然后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男孩,刚失恋,遇到女孩,他似乎是恨透了女人,也恨透了那个伤了他心的女人。他遇到了女孩,于是他想逗逗她,但是他发现,每个无人的夜里,他便会同时想起两个女人,一个他曾经最爱,也是伤他最深的女人,一个便是女孩。
他发现,自己对女孩,渐渐地产生了七情六欲,以前他发誓,再也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动感情,不会再为任何一个女人扰乱自己的情绪,他会因为女孩和他聊天时,叽叽歪歪地说个不停时,在一旁,呆着,不知道该说什么,会让女孩以为他不善言辞。他会因为女孩每天都被他抢先蛮横地挂断电话而喜开颜,而又因为怕女孩伤心,而再发去一条短信逗女孩。
他会因为女孩后来每次先挂电话,而在电话另一端,拿着手机,一发呆就是一刻钟。
他发现,自己快要把持不住了,于是他想尽办法,很委婉的告诉女孩,让女孩做他的女人,而女孩往往会说:好啊!很不错的建议,然后紧接着说:下辈子吧!
第一次,男孩听见女孩这样回答时,还会挖苦她。
但是当女孩第二次这样说时,男孩问:为什么?女孩笑着说:你人品很好,但是太花心。
第三次男孩问女孩,可以做我的女人吗?女孩说:下辈子吧,电话那头,男孩听见女孩哽咽的声音,女孩接着说:因为这辈子不可以,所以要下辈子。
第四次,女孩对男孩说,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和他一见钟情,以后,我们还是好朋友,与其让我不喜欢你,却硬是和你在一起,不如,你做我永世的好朋友吧。这样,可以有两个男人疼我了。
第五次,男孩再也不理女孩了。他似乎和以前的女朋友合好了,又似乎要和以前的女朋友要去某个地方旅行,又似乎要和以前的女朋友在2013年1月4号,结婚。再后来,男孩的头像一直亮着,却从来没有和女孩说任何一句话。
女孩的头像一直隐身着,一直到快晚上十一点半的时候才会上线,而那时,两个在一起的QQ相互为对方亮着。
而后,一年之后,也是男孩和女孩认识三年三个月零三天之后,女孩的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女孩的空间男孩还是每天都会去。但是看着女孩空间的日志,他还是有一点伤神,因为女孩空间的日志写满了与她口中一见钟情的老公的事情。
但是那个QQ头像再也没有亮过的时候,他却再也看不见女孩更新的日志了。于是,男孩很想见见传说中女孩一见钟情的老公。
然而,找到那个自称老公的男人的QQ时。两个人开视频后,男孩才发现对方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女孩。。。。。。
第287篇、你好,我们结婚吧
每天的生活很惬意,偶尔做点农活,偶尔有事没事往好友家跑,和朋友聊天、织毛衣,成了她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天和往常一样风尘仆仆地往好友家跑去,难得好友的妈妈这时候还没出门工作,大老远看见郑小洁来他们家玩,热情地叫唤她,并问:“小洁,看着你跟妞妞一起长大,阿姨还不知道你多少岁了呢?”小洁笑了笑说:“23咯——”朋友的妈妈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看着在一旁正认真的打毛线的小洁说:“小洁,这么大了啊,要不阿姨帮你找个婆家吧!”可爱的小洁脸上有着灿烂的笑容,像是一朵花儿似的美丽,咯咯的笑了起来说:“好啊,呵呵……”
第二天小洁像往常一样起床后,站在家门口打个哈欠伸伸懒腰,这时听见朋友的妈妈叫自己,小洁疑惑地看着走进来的阿姨,问道:“阿姨,什么事让你这么开心啊!”阿姨迫不急待地从袋子里拿出用一块小小的布包起来的相片递给小洁,她笑着对阿姨说:“我只是开玩笑的啦,还当真的了啊?呵呵!”洁看着照片里的男生,他自然地用双手环住那颗看上去有点苍老的榕树,流露出从容的微笑,还有那双深情双眸,小洁不由自主地抚摸了一下照片上的男生,阿姨看着小洁的专注的神情,欢喜道:“一见钟情了吧,这么说你看到照片后不反对跟他见个面了?”小洁羞涩地把照片还给了阿姨。满脸通红地说:“照片还行,就是不知道人长的怎么样,那就见个面吧……”阿姨嘻哈地点头说:“好,好,好……那就看看他什么时候回来安排你们见个面。”
一个月后正好是端午节,他回来了,在阿姨的安排下见了面,他就坐在小洁的对面,可能是别扭吧,从进来到那时十几分钟过去,都不敢正眼瞧小洁,小洁低着头羞涩地偷偷地瞅了他一眼,笔直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挺帅气的,这时看见他也正用偷窥的方式看着自己时,小洁的脸红的更厉害,别开脸别扭地捏着衣角,不自在地看着桌子低下不敢抬头。
“小洁,小洁……”这时小洁抬起头看了阿姨,妈妈在一旁边扯了扯小洁的衣服:“你低着个头干嘛呢!”阿姨笑逐颜开地说:“你们二个到后面小亭子里去说说话吧。”小洁跟他扭涅地起身缓缓地走到小亭子里,从在凳子上都不吭声,还是他打破了沉默,说:“你,你,你觉得我怎么样?”
小洁不好意思回答只能脸红心跳地说:“嗯。”
然后他又说:“那就是可以的意思了?”
小洁还是那句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嗯。”
虽然很小声音,但他还是听见了。随后他说:“要是我们都没什么意见的话就选个日子吧,你看怎样?”
……
……
许久后小洁说:“要不我们先谈谈看吧。”
他脸色有点难堪,尴尬地说:“呃,那好吧!”
几天后他南下打工,而小洁一直留在家里,这事算是过去了吗?
一个星期……
二个星期……
三个星期后……
小洁收到了一封信,是他写来的,她小心翼翼地拆开他给她写的来信,信上几乎是无话不谈,有他在广东打工的辛酸和艰苦,还有一些小洁从来没有体验过的生活方式,还有一些在海边赤着脚丫奔跑的感觉,还有广东的夜景是多么的美丽与繁华,看完后小洁小心翼翼地珍藏着他的来信,并回了信,小洁思虑很久很久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最后只写了短短的四个字,你好,己读!
书信你来我往的持续一年后,了解了他的内心世界还有坚强不屈的精神,这次小洁并没有再写一如既往的那四个句。这次写道:你好,我们结婚吧!
第288篇、雪妻
洪班长带领的是一个十足的光棍班,从他到新兵清一色没有对象。偏偏健康的肌体里,那种上帝为他们设计的爱情机理甚是活跃。班长自入伍来哨所已整整5年,从未见过女人,甚至没有听过女人的声音。他手下的10个兵均是如此,只是他们对异性外表、声音的记忆要稍稍亲近一些。在这男人的世界里,大家总是口不设防,荤事艳语无所忌讳,女人是他们嘴边的一种艳丽的装饰和心中的渴望与寄托。
一日,空中的雪花总算疲惫地歇去。班长走到室外,心情爽朗,突发奇想,准备用雪堆一个女人。许多女性形象便在他脑里活生生地晃动,个个表情生动,令他十分激动,双手就开始行动。他是呼吸大山的豪气长大的,家乡那些熟悉的山妹子朴实的爱情,像地里的庄稼似地饱满诱人,以古老的成熟方式被山里的汉子们传统地收割。招兵时,在100个竞争者中,他被红花、鞭炮轰轰烈烈地送到了西藏,而剩下的99个汉子却渐渐地被红花、鞭炮热热闹闹地送入了洞房。他只能用一堆冷冰冰的雪造一个偶像。
当然是先从双脚堆起,他柔柔的目光看着两条女性的腿在自己的手里“咔嚓咔嚓”地长高,由下往上已缓缓地长到了胸脯部位。对胸脯高度的设计他显得经验不足和主意难定。是刻画一对丰乳还是削它一个“一马平川”?最后出于对曲线美的考虑,他决定逼真再现。这么关键的部位塑造,材料的选择自然要慎重而又考究。他将手插入积雪的中层,抓出洁净的没有污染的雪,细细地捏两个碗状的雪坨儿。从雪的色泽和触感他都感到与那真物有某些相似,尽管他有足够的理智压制一切脏欲邪念,可毕竟造的是女人身上一个神秘的部件,很令他的手颤抖得厉害,叫他怦然心动,仿佛在做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他把雪坨往雪身子上安装的时候,脸颊羞红起来,双眼一闭,“叭叭”两下左右手同时将两个馒头似的东西贴将上去。他的双手有触电的感觉。
慢慢地他从眼缝里漏出窄窄的光,一瞧,见两个乳房一高一低,一大一小,很印象,很现代。经过一些修补和处理,才让那酥胸呈现穿上衣服的那种高耸而含蓄的美。接下来的美人肩、细脖、粉面、披肩发造得很迅速。转眼完成。剩下的工夫是他退后了几步,远观近瞧,作一番唐诗宋词般的欣赏。
他冲屋里一吆喝:“弟兄们,哨所来客人了!”5个月的封山期才过去一半呢,进出不能,哪会有什么客人大驾光临?兵们都以为班长想见外面的人想疯了才说出的疯话。班长又喊了一遍,兵们半信半疑地蜂拥而出,一看,甚是惊奇,大加赞赏。小刘说:“洪班长给大伙儿送来个维纳斯,现在我们这个雄性世界阴阳完整。”大李说:“真是天女下凡呢!她是第一个来到哨所的姑娘。”
班长在家作过泥瓦匠,手艺与雕塑近亲,雪姑娘塑得还真有几分耐看,但也明显不那么专业,倒像个长得朴实,穿得臃肿(因为此处高寒,可以理解为班长御寒的考虑),带几分傻气的村姑。
班长得意而严肃地说:“大家听着,哨所今儿有一位姑娘,以后你们的嘴巴放干净点,那些脏话粗话收敛点,要讲究男女有别!”
经过一夜酷寒的加固,雪姑娘冻成了一尊冰清玉洁的冰雕。班长又用小刀对她的五官和其它部分进行了精加工,作品多了几分生动、俏丽。雪姑娘从此忠实地亭亭玉立于兵舍前,深情地注视着大家。
雪姑娘的到来,给寂寞的哨所增添了欢乐,也带来了层层波澜,多了些“男女诉说不清”的事情。
一天,全班外出巡锣,只剩小刘留守做饭。他看看天色还早,便无所事事百无聊赖起来。他久久望着雪姑娘情思飞扬,眼前幻出一位长期叫他患单相思的姑娘。当兵后,他给她写过好多求爱信,无一回音。此刻,不知是出于爱还是报复,他心里升腾起强烈的占有欲,禁不住搂住雪姑娘柔抚,狂吻……
雪姑娘的脸上因他嘴唇的停留和鼻息的热度,高高的翘鼻已秃,透明的大眼已暗,性感的双唇整个被融化。最令人不可容忍的是,她的胸脯还留下了乌黑的指纹。班长一行巡逻归来,发现纯贞的雪姑娘受了糟蹋,众人怒火升腾,班长冲他一顿臭骂,大伙儿对他好一通批评。全体通过以“猥亵罪”对他实行多做两天饭的惩处。
事后,班长用小刀将“流氓犯”给雪姑娘留下的创伤做精细的医治手术,重新恢复她的妩媚,雪姑娘风韵再现。
时间一天天过去,雪姑娘忠贞不渝地立在哨所门前,其可爱可敬远远胜过那些一听雪哨就不屑一顾的女人们十倍百倍,更值得这些顶天立地的汉子们投入情感。每遇雪降、风袭,班长总要为雪姑娘进行形体美容,使她永葆青春丽质,光鲜,动人。
而就在即将开山之时,在全班战友的主持和“证婚”下,班长与雪姑娘举行了悲壮的感天动地的“婚礼”。
那是一个雪猛风疾的日子。班长带着小刘巡视喜马拉雅山南麓的025号界碑,发现此处刚刚发生了雪崩,呈现在他俩眼前的是冰石纵横,雪霰升空,雪崩将丰满的山体削下了大大的一块,散乱地泻下凹地,星星点点的碎石仍断断续续地往谷底滚。“界碑呢?界碑哪去了?”班长万般惊愕。此刻,那块花岗石的国界标志,已被埋在冰石雪土中。班长和小刘焦急地挥动军用小铁锹挖找界碑。许久许久,班长的铁锹碰到一个硬体,界碑露出了一角。他欣喜万状,扔掉铁锹准备用手去搬,可铁锹怎么也抛不掉了,零下30多度的严寒,将他的手万能胶似地与铁锹把子牢牢冻在了一起。小刘见状,解开衣服,露出干瘦、发黄的肚皮,把班长的手连同铁锹把子牢牢地搂进怀里。一股猛烈的寒气冲膛而入,冷得小刘牙齿像发报机一样“嗒嗒”作响,暖了半小时才使他与木把子分离。他的手重又活过来。
两人时而用锹铲土,时而用手抠泥,界碑逐渐露出身子。他们的双手被尖石利冰划得皮开肉绽。班长被戳掉了5个指甲,手都变了形。他俩将界碑扶正,从土坑抬出来,准备让它复归原位,重新肩负神圣的使命。碑上了土坑,突然又倒了下去,声音很小但很有力量,班长的手缩慢了一点,右手五指被齐刷刷地砸断。他看着光秃秃的右手掌,喃喃道“我的手怎么了?十指连心,我却连一点痛都没有!”原来,他的手指早已冻死,像5根冰冻的胡萝卜般没有知觉并且带着脆性,殷红的断面,血都滴不下来。
界碑总算在原位上安顿好,笔挺、神圣、庄严。班长秃秃的右手伸向界碑上那遒劲的凹陷的大字:中国025,用残留的断指钳入笔划槽儿时,像蜡笔一样一遍遍逐出雪尘和泥土,肉末和凝滞的血从笔划里透出腥味儿,直涂得“中国025”几个大字鲜红耀眼。
这时,山上又一次塌方,乱石汹涌下来,班长眼明手快,奋力将小刘推出老远,而乱石却“哗哗啦啦”向他疯狂地砸去……
全班战友的泪水最集中、最大流量地倾泻出来,泡化了这个冰冷的日子。小刘哭得死去活来。好久,他啜泣着说:“班长走了,他临终时给我说他到西藏当兵不后悔,没啥遗憾。可我觉得他这辈子没碰过女人,连恋爱都没谈过。我们不能让他光棍一条地走。雪季马上就要过去了,雪姑娘不久会被夏天融化,她凝结了班长的爱心和感情。我们作媒,把雪姑娘‘嫁’给班长吧,让她永远陪伴孤独的班长,将坟墓变成他们的洞房吧……”
面临现实,这无疑是一桩悲怆浪漫的良缘,全体战友含泪点头。
葬礼用“婚礼”方式进行,悲伤和喜气交织一起。大家用菜刀和铁锹把冻得牢实的雪姑娘从脚部与地切开,让她和班长同躺一穴。“新娘”头盖婚纱,颈上挂着小刘用子弹壳做成的项链,温馨而甜蜜地紧偎“新郎”。班长一身崭新的军装,双手在大家的调动下,亲密地搂住他的雪“妻”。
大家表情肃穆、凝重、酸楚。小刘哭喊道:“大家笑啊,这是班长大喜的日子,我们不能哭,我们要为班长高兴啊!”他的声音颤抖,蕴含了大量的悲伤和哀思。大李哽咽着说“我,我们是为班长高兴得……流泪呀……”
全班人在哭中强作笑颜,在笑颜里释放豪哭,在哭嚎中夹杂一句句喜庆而沉痛的祝辞:
祝班长新婚快乐!
祝你们永远幸福、甜蜜!
祝你们的爱情永——垂——不——朽——
第289篇、对岸不是你
还是像平常的日子一样,背着包,去钢琴老师家补课.天空一直下着小雨,他喜欢这种感觉,让人有一种平静的感觉.在他出生的那一天,天空也是下着小雨,所以妈妈给他起了雨这个名字.仰望天空,让雨滴尽情的打在脸上.
可就在这时,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站在了他的面前,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长长的头发被风吹的飘起来,她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天真.他呆在了那里,可是他马上意识到他被耍了,被上天狠狠的耍了一次.
你好!她很自然的打着招呼,他却很不自然的也说了一句:你好!
她回来了,在丢了他一年之后,又回来了!
她问他,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吗?
他苦笑着,摇了摇头.
她说那把黑色的吉他,她一直带着,因为那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她说她会等他,等他重新接受她的那一天.他对她说,不要再等了,不会的,你变了,我也变了,从前的那些日子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
他的讲述:
《KissTheRain》还是这首曲子,还是这熟悉的旋律,可是已经物是人非。耳朵上还是戴着你最爱的十字架耳钉,可是我最爱的十字架项链,此时却戴在了另一个女孩脖子上。和你一样她也喜欢《kisstherain》,可是不同的是,她不敢在晚上听,她怕会控制不住自己哭。她喜欢在蓝天下,笼罩在阳光下,去感触那心痛的感觉。你总是喜欢在晚上听,因为你的身旁有一个我,有一个你可以依靠的肩膀。
还是一样的雨天,还是同样的地方,可是感觉却不再一样。不由自主的又弹起这让人伤心的曲子,泪水又流了下来。她曾经告诉我,不要哭,也许我真正的幸福就在不远处正在等着我。她说将来有一天,她一定要听我弹这首曲子,因为她想知道你听我弹这首曲子时,是一种什么感觉。她说那肯定不是心痛的感觉,而是让人幸福的感觉。
我问她,我可以喜欢她吗?她说不行,她说如果有一天,我耳朵上的十字架耳钉,拿下来的时候,她会靠在我的肩膀上,听我弹这首曲子。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她就是我那不远处的幸福。今天,我再一次弹起这首曲子,用这首曲子和你说再见。从今以后,这首曲子只属于她一个人。
第290篇、青春的缱绻
认识杜浅的时候我还是棵长在校园里的小草,有点少不更事的莽撞,也有着青春初绽的敏感和忧伤。
大二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找到一份薪水优厚的工作,在一家外语培训中心的夏令营活动里,负责10个孩子的英语学习。
那个周六的晚上,我们开总结会议,因为做教学卡片忘了时间,会议过了十来分钟,我才像节失控的火车头一样冲进办公室。一个年轻男人正在发言,一下子十多双眼睛一齐向我投来惊异的目光。我满脸通红地赶紧找位子,这时候他停下来温和地对我笑:“快坐下吧。”
就这样,我认识了杜浅。那天我受到身为教务主任的他的表扬,还被特别介绍说,“秦真真也是外国语大学的学生,是我师妹。”
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直看着我,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
杜浅是我们学校法语系有名的才子,研二,大我整整四届,是无数女孩子瞩目的对象。因为这层关系,我们很快熟悉起来。他就像一颗偶然吹进我心里的种子,即使是在酷热的暑期里,也固执地生根发芽了。
我第一次心动了,并产生了一个疯狂的念头,想要主动追求他。
我带着一颗初恋的甜蜜羞涩的心,在黑夜里辗转反侧。最后我对自己说,等回到学校,我就要向杜浅表白。
暑期很快结束,我和杜浅都回了学校,还像朋友一样往来。但我却始终没有向他表白,因为那时我才知道,杜浅的老乡是我同班同学徐萌,而徐萌和杜浅的关系,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是那么的千丝万缕,甚至扑朔迷离。
徐萌就像是另一个杜浅,从入学开始,一直是系里有名的美女才女。
我并不想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但我明白,送走那个夏天,杜浅离我已经越来越远。上课时我坐在徐萌身后,会生出一种深深的自卑感。和徐萌相比,我长得不漂亮,也没有过人的才气,杜浅和她看起来是那么般配的一对,我凭什么插入他们中间呢?
这样清醒的认识让我盛夏的天空陡然变灰了。我只敢跟在他们身后,偷偷地看杜浅对徐萌微笑说话,也只敢在雪地里悄悄写下杜浅的名字,再用手掌的温度将它捂化。我变得更加不爱说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写日记,把自己埋入深深的沮丧里。同学都习惯了我的沉默,没有人知道我心里有多么痛苦绝望。
很快到了杜浅毕业。那个热得令人发狂的夏夜,即将离校的杜浅请朋友唱歌。在歌厅昏暗的角落里,我难过地看着他和徐萌两个人,在屏幕前声情并茂地唱一首首情歌。
那天我们都醉了,徐萌在我肩上含糊不清地哼着老歌。杜浅坐在我们对面一直笑,又像是有话要说。
这时不知是谁搞恶作剧,房间的灯光和屏幕的光亮陡然熄灭。我惊恐地去抓徐萌的手,却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拉住,落入有着熟悉气息的怀抱里。
CD机里还回旋着《恋恋风尘》的旋律,我的脸颊上,突然多了一个轻轻的湿湿的吻。
是杜浅。他在对我悄声叹息:“傻丫头,其实我一直喜欢你。答应我,好好念书,等你毕业,我一定回来找你。”
我的心跳得快要裂开,突如其来的狂喜把我击倒了。我羞怯又慌乱地推开他,在嬉笑声四起的黑暗中,感到整个脸都已经熊熊燃烧起来。
后来灯光就亮了,我看见杜浅站在房间中央,拿起了麦克风。我们的目光穿过人群相遇,他的脸上露出了调皮又饱含深意的微笑,然后故作镇定地转过去。
这时候徐萌走过来,去拿茶几上另一只麦克风。我突然扑上去夺过来,随着杜浅的声音放声大唱起来。我看见杜浅对我露出了深深的笑意,而徐萌却站在一旁吃惊地看着我,然后表情转向冷漠,继而是愤怒。
我的心里刹那间鸟鸣莺啼。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越过篱笆的丑小鸭,因为有了杜浅的爱,所以不再萎缩在枯草灌丛中,而是渴望成为一只优雅的白天鹅。我对自己说,即使是徐萌这样优秀的女生,也没能得到杜浅的青睐,所以平凡的我一定要长出丰满羽翼,等到杜浅回来找我的那一天,能展开足够有力的翅膀,和他一起飞翔。
杜浅离开了学校,临走时我们没有说过一句与约定有关的话,我甚至没有去车站送他。但我知道我必须为了他变得精彩起来,等到我变成真正的白天鹅,我才会骄傲地站在他身边,对他说我是因为他而出色美丽。
我没想到徐萌把我当成了竞争对手,若是以前,我觉得和徐葫竞争简直是件不敢想象的事情,可有了杜浅的话,再难的事也变得简单起来。渐渐地,每天出门,我都能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充满朝气的自己,熟悉我的同学都忍不住惊叹,“秦真真,原来你真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 ”
面对徐萌,我再也没有了以前的自卑感。有时她和我说起杜浅,说真不知道他到底看上我哪里。我笑着也不去计较,我想其实她不过是像当初的我一样,有一种充满挫败感的嫉妒。
后来她问我和杜浅有没有联系,我坦白地说,除了偶尔通信,我和他都把这一年的分离当作磨砺期。这一年,我们退出彼此的生活,是因为都心怀期待。他等着看我惊人的蜕变,而我,要逐渐修炼直到能配得上他为止。
徐萌翻翻白眼,用酸溜溜的语气说:“哼,脑子都有问题。”我也懒得反驳,依旧春光灿烂地生活和学习。
临近毕业,徐萌申请到英国的奖学金,提前答辩后离开了学校。我被保送上研究生,像只新生的蝴蝶一样等待着杜浅的到来。
只是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任何杜浅的消息,他就像一颗滴入泥土的露水,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
那是一段让我感到孤单的日子。徐萌常有信来,她不着边际地炫耀着丰富多彩的留学生活,用隐讳却分明是幸灾乐祸的口吻嘲笑我说:“没了杜浅,你就要被打回原形。”
后来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说杜浅给她写信了。她的口气充满胜利的骄傲和对我的轻视,她说以前她就怀疑,杜浅是什么眼光,怎么会看上我。
我在一场秋雨来临时大哭后,烧掉了所有为杜浅写下的日记。我决心好好念书活出一个漂亮的自己,多年后,让徐萌为对我的轻视感到羞愧,更让杜浅为当年的放弃而深深后悔。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结束了日本的留学生涯回到国内,在大学里做了老师。
转眼春天到了,意外地,我收到了徐萌寄来的请柬,但新郎不是杜浅。
在她的婚礼上,我看到了多年不见的杜浅。他还是像当初那样眼神晶亮笑容调皮,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仍不免感慨万千,忍不住问他,为什么最终没和徐萌在一起?
他有些遗憾地笑起来,说其实毕业那天晚上,他曾经趁灯灭的时候对徐萌表白过,却没有得到她的回应,她一直是个骄傲独立的女孩,始终有她自己的路要走。
我在那一刻震惊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后来我问杜浅,你毕业以后给我写过信吗?他抱歉地笑了,说:“实在是对不起,当时我因为徐萌的关系,甚至不肯和所有旧朋友联系,到后来就已经没了你们的联络方式。”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眶忽然湿润起来。人群中,我看到穿礼服的徐萌,隔着那么多宾客,冲我露出傲慢而又狡黠的微笑,鲜明耀眼,智慧而美丽。
那一瞬间我突然懂了,在青春初绽的时节里,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那个丑小鸭变成了今天优雅的白天鹅。
那是关于一个童话般的美丽谎言,是关于一个女孩教会另一个女孩成长的秘密,那是我们关于青春最美好的追忆。
第291篇、你说过,你会等我回来娶你的
男孩找到女孩的时候,是在女孩的婚礼上,当时男孩正拿着玫瑰花去向女孩求婚,却意外的发现女孩穿着婚纱和别人牵了手。
男孩和女孩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女孩清纯的眼神瞬间就征服了男孩。
男孩来自农村,凭着出色的画技考上了大学,走出了农村,并在这个城市认识了女孩。男孩觉得自己配不上女孩,想爱却不能说,只能忍,一忍再忍。终于,一年后,男孩为了自己的事业要离开了,男孩离开的那天,鼓起勇气把女孩叫了出来,在他们第一次认识的地方,那天正下着暴雨,男孩对女孩说:“我喜欢你,但我今天要离开了,你愿意等我吗?五年,五年就好,五年后我回来娶你!”女孩没有说话,但脸上已经明显的泛起了幸福的红晕,男孩没有等到女孩的回答,转身冲进了暴雨中,暴雨马上就打湿了他的全身,男孩跑出十余步后,身后传来了女孩的声音:“我也喜欢你,我愿意等你,五年后记得回来娶我,一定要回来...”男孩停了一下,没人知道他脸上流着的是泪水还是雨水,然后男孩头也不回的走了。
男孩走后,跟着一位名画家学画画,由于男孩很有天赋,所以进步也很快,不久后,名画家把其一生所学都传授于男孩。俩年后,男孩因为事业原因偶然回了一趟女孩的城市,他想给女孩一个惊喜,所以没事先通知女孩,可当他经过一间酒吧门口的时候,却发现女孩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在里面说笑,女孩也看到了男孩,女孩明显的显得很尴尬,男孩解释说那男的是她的一朋友,男孩哦了一声,对女孩说我还有事就转身默默的走了,女孩想追出来,却被那个男人拉住了。男孩回到酒店,一个小时后,桌子上多了十几个空酒瓶,男孩是不喝酒的,但那天晚上男孩喝了那么多,并且泣不成声,那是男孩记事以来第一次落泪。
从此,男孩更加努力的学画画,只为了早日把女孩娶回家,俩年零八个月后,男孩的画在全国大赛上夺了冠军,男孩终于成功了,是的男孩成功了。那天离他和女孩的五年之约还有三个月零五天,男孩在第一时间把这条消息告诉了女孩,女孩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然后说:“祝贺你,你成功了我就放心了。”然后女孩就挂了电话,男孩感觉不对劲,又给女孩打电话,却一直是无法接通,男孩慌了,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当晚男孩就从大赛现场做飞机飞到了女孩的城市,来到了女孩的家,但女孩的邻居告诉他女孩在一年多前就搬走了,男孩不详的预感更强了。
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男孩终于找到了女孩,只不过,是在女孩的婚礼上,而婚礼的男主角却是本市首富的公子,也就是俩年前酒吧的那个男人。女孩没有发现男孩,男孩也没有声张,看到女孩和新郎拥抱,默默的转身走了。
第二天,男孩被送进了医院,一个小时后,医生下了死亡通知书。医院拿男孩的手机准备联系男孩的家人的时候,发现了一条没发出去的短信:“你终是背叛了我们的誓言,你说过等我的,而今天你却嫁了别人,你既然做不到,当初为什么还要答应我?为什么要对我这么绝情?我没了你,就像鱼离开了水,鱼离开水,注定是要死亡的,如今你嫁了别人,我也该去天堂了。”
在男孩自杀的那晚,也就是男孩吃了一瓶安眠药睡去的那一刻,他的电子邮箱里多了一封邮件:“亲爱的老公,请允许我这么叫你,今天,我背叛了我们曾经的承诺,我和别人结婚了,就是那个俩年多前你在酒吧看到的那个男的,他一直在追我,但我一直没答应,那一天,你的突然出现,让他知道了我们之间的事,于是他拿你威胁我,如果我布嫁给他,他就要废掉你的双手,让你永生不得再作画,对不起,我最终还是屈服了,我不忍心看到那样的事发生,昨天听到你成功的消息,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是放下了,但是我已经脏了,我不配你了,我们下辈子再见吧,我下辈子在做你的新娘吧,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在那次聚会上,第一次看见你我就被你深深的吸引了,并且喜欢上了你。亲爱的,我手腕上的血越流越多了,我好想睡觉啊,亲爱的下辈子吧,这次我先走了,下辈子你一定要记得娶我。”
第292篇、爱情的气质
她和他走在一起让人们能够想到的,只能是“郎才女貌”,但人们并不看好他们的爱情。原因很简单,她出身一个世代书香之家,他却只是一个穷教书匠,这对于战乱的炮火尚未炸毁门第观念的年代,无疑是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一道天堑。还好的是,她的父亲还开明,只坚持一点:他要用一场气派的婚礼体面地迎娶她。为了能够早一些成为他的新娘,他们订婚后,她决定去东北大城市工作,和他同心协力赚取到父亲要求的体面气派的婚姻。挥别洞庭湖的温婉轻唱,她坐船出沅水,过洞庭湖,顺江而下。这一别可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她满眼满心是泪,泪花中是他在码头上追逐相送的嘶喊:“我等你回来!”她一遍遍在心里回应着:“我一定回来。”
船到泰山脚下,因战事与时局发生变化,再也无法前行,进退两难的她只好在朋友的帮助下,在当地一所学校开始了教书工作。本想等她到东北有了稳妥工作再追随而至的他听到这个消息,只好放弃了北上的计划,等待时机。山水相隔,二人频频鸿雁传书,以慰相思之情。
两年后,随着共和国解放的炮火,他投笔从戎,下潇湘,渡漓江,到广西。最初,两人还有联系,但居无定所的行军,加上她的工作几经转换,不久二人便失去了联系。她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但她坚信他不会背负她,坚信他不会殒命战火,坚信他在等待着她。岁月在一点点蚕食着她的青春,她却依然形单影只。面对好心人的牵线搭桥,以及一个又一个追求者,她淡然又坚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对于我的刘郎,我就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坟’。”
16年后,在北方苦寻无果的她,南归寻夫。
因为没有了工作,回到家乡后的她只能靠给人打零工或捡破烂卖钱维持生计,但这并没能阻挡她寻找他的脚步,但仍旧没有他的丝毫音讯。“文化大革命”的风潮中,她被下放到一个偏远的山区务农,而他也被遣送回老家一个小村务农。近在咫尺,却又无音相通。风潮让他们再无力寻找彼此,但牵挂与想念丝毫没有在他们心中褪色。
“断雨残云无意绪,寂寞朝朝暮暮。”历史的车轮辗过泥沙枯草,她恢复了清白,他也得到了平反。他们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寻找对方。苍苍岁月,茫茫人海,不知道对方是生是死,但坚信对方只要活着就一定在等待着自己。终于,在分别了40年后,他们在家乡的小城重逢。四目相对,泪眼蒙蒙。隔着40年的分别与流变,他未娶,她未嫁。
时间苍白,流变黯淡。
隔着40年的想念和等待,74岁的他和66岁的她终于手挽着手走进了婚礼的殿堂。他对她郑重地许诺:“我至少还要陪伴你10年!”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她叫余琦,是当代著名作家丁玲的亲侄女。他叫刘自平。余琦在和刘自平共同生活了19年后于2005年病逝。有人问已经92岁的刘自平怎样评价他这一生,是啊,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坎坷,经历了那么久的寻找等待,相守却如此短暂,他是不是会感觉到不满,是不是会感觉到忧伤?
“我这一生是幸福的,满足的。”刘自平说着,满脸的明媚光鲜,满眼的奕奕神采。
刹那间,有什么不可阻挡的情感穿透我的心,我愣怔良久,恍然洞明:是老人那爱情的气质,在这爱情气质下,喧嚣与浮躁在红尘中渐渐散去,世界清明而纯净。穿越流变的至真、苍白岁月的坚守、黯然风雨的执着……爱情的气质在风雨的打磨和岁月的浸润中,渐渐浸透到我们骨血里,形成一种生命的气息,不为沉浮上下,不为得失深浅,不为离聚明黯,总能够光彩熠熠,并恒久永远。
第293篇、逆行的青春恋曲
那一年,似乎忘记了具体的时间,久别的校园里已是落叶纷飞,正赶上休假日,空荡的只有影子一个人,她穿着洁白的碎花长裙,安静的踩着绵长的青春,纪念着失去的懵懂岁月。她悄然的,如一片雪花,轻柔的飘出了校园,在校门口那一段单行道上,肆意的呼吸着充满尘灰的气息,一样的单行道,却早已时过境迁。
那是的爱,有着懵懂的搏动,有着青春的印迹,年少的她也可以拥有那么多想要释放的恋曲,然而,当用尽全力的爱过,生离死别的聚过,再不过是最后的伤痕累累,咫尺天涯的陌路与共。这一刻,爱不再是挂在悬崖边那朵洁白的雪莲,因为摘到的时候,早已不再有爱的奇迹。
那时的她,一个初入花季的少女,凸显的羞涩和稚嫩萦绕着她娇小的身躯,她习惯走在那条单行道上,因为那是品尝青春的必经之路。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那天中午,艳阳高照,忽然一辆单车逆行而来,飞速撞向了她,她重重的倒下了,惊吓之中,她微微抬起头。委屈的看着慌忙从单车上走下来的男生,“对不起,你没事吧?”男生问道,影子木讷的望着,并没有回答,男生扶起影子,准备将影子送去校医室,影子定了定神,动了动僵硬的脚,发觉无大碍,便拒绝了男生的提议,男生看影子尚能走路,便说:“我是高三D班的在俊,你呢?”“高三A班,影子。”她怯怯的回答,“影子,”说着笑了笑,便挥了挥手骑着单车,消失在迷蒙的视线。影子就这样望着,那个远去的男生,久久的望着。
回到班级,依然是繁忙的学习生活,她托着下巴,面朝向窗外,她想着,那个撞进他心灵的男生,嘴角无意间露出一丝微笑。一连几天,她并有遇见他,她只记得他白皙的帅摸样,阳光般的笑容,还有,那个“在俊”的名字,正如她脑海中刻下的样子。也许,这就是一见钟情,也许,这只是一种念想,但不论如何,心潮已经跌宕起伏荡,涟漪早已次第泛开。
初秋的雨滴,滴落在心头,留下思念的味道,她不敢去D班,怕见着他,可又想去看看那张无法忘怀的容颜,她矛盾着,苦恼着。她常常站在走廊里,看着对面D班的教室门口,也许,能够触摸到一点影子吧。落叶旋转而下,有点悲伤,风拂过她无暇的脸庞,缭乱了她乌黑的长发,发丝乱舞着,就像她的心绪。正当她惆怅之际,却看见对面有个男生对着她微笑,在俊!她惊慌的移开了视线,又忽然正视着他的笑容,她羞涩的不知如何是好,可是,浅浅的酒窝已代替了她内心的回应。
在俊笑着,便离开了那里,她转过头,看见他提着什么东西向自己走来。越来越近了,她的心扑通个不停,于是,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假装镇静,在俊走了过来,“送你的,上次撞了你,就当道歉来着。”说着递了过来。影子不敢接,犹犹豫豫,有些为难。“拿着吧,我这是负荆请罪,不要不给面子啊。”影子这才接了下来,“是什么?”影子好奇,“打开看看。”在俊坏笑着,“我觉得这很适合你,谁让你这么瘦。”拆开包装纸,原来是一盒德芙巧克力。
夜晚的灯火异常璀璨,像火流星,一点一点的侵袭着整座城市。入口即化的巧克力,就像初春的爱情,隐约而甜蜜。爱情来的时候,是意想不到的,静悄悄的,有点虚幻。往后的日子,她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寻常的爱情,自然的相爱,毫不忌讳的十指相扣,以为这样就是地老天荒。鲜嫩欲滴,像草莓一般鲜艳的爱恋,在她的眼里,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感动和憧憬的。
高考那年,她与他进了同一所大学,因为爱情,而选择继续在一起,经营者他们之间的永远。大学前三年过的稍纵即逝,他们成为了校园里最令人羡慕的一对,从高三到大三,再到即将开启的大四生活。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其自然,那么静止不变,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许下一世的相濡以沫。
然而大四下半年,一个黄昏雨后,在俊对她说,家人让他出国,“影子,我们一起去吧,去英国,那里的夏天悠长清凉。”从他不舍的眼中,她看见了诚恳和惋惜。可是,她不能走,她有着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也许在现实面前,一切都不再那么从容。“在俊,多好的前途啊,珍惜吧。也许以后的路,你一个人要好好的走。”
现在回想起来,她一定会答应他,而当时22岁的她,又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包括今后的规划,还有那时的梦想。也或许,是因为没有足够的理由,至少,她不能为爱牺牲一切。
然而,爱就是爱了,那么多年的回忆,也足足存在着,就像一句话说得好:“如果你爱她,就要给她走最好的路,找最好的对象,过最好的生活,叫她忘记你,而不能成为她的牵绊。”
没有爱,生活落得如此凄凉,她一个人重复着剩下的单调的大学生活,然后拼搏着未来的职业生涯。刚开始,在俊还会打一些电话过来。日子久了,便断了联系。影子想,也许曾经的美好,够她回忆一阵子吧。
高中的校园外,那条单行道已经拓宽了,校园里再没有如初的气息,显得嘈杂、喧嚣。她默默的走着,可再也没有一个莽撞的人撞过来,那个让她受伤的人已经离开。
导师安排了她去一家外企工作,那是一家知名公司,在最繁华的地带有着一栋独立的写字楼。工作是辛苦的,但是薪水却也是很高的,在一次交流会上,我代表公司去研讨。进了电梯,她竟然看见了在俊,与其说是在俊,不如说是一个长得和在俊一模一样的男人,只是没有在俊一样看着她的眼神,那个眼神是陌生的,就像是不认识。她惊呆了,于是,缓了缓神,轻轻地叫了一声:“在俊?”那个男人茫然的看着她,然后淡淡的一笑,这时的电梯门开了,他竟然走了出去,留下她悲伤和疑惑的神情。
她想,也许他有着自己的生活,有着自己崭新的人生,何必再去打扰,那种陌生,深深地刺痛了她的每一根心弦。她后悔着当初没能答应他,和他一起远走天涯。有时的爱情,真的经不起距离和时间的考验,那种骨子里的陌生,像魔咒一般,诅咒着世间的幸福。
她最终选择了离开了那座城市,去了最遥远的海南,哪里有着属于她的夏天,还有初秋的味道,渗进她的脑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她不愿在提及她的爱情,像薄纸,其实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在一次与导师的联系当中,影子得知,原来在俊在英国的单行道上逆行,出了车祸,虽然保住了性命,却失忆了。如五雷轰顶,她不知所措的会想起那个陌生的眼神,本是一阵安慰和欣喜,却在一瞬间转为苍白和无奈,不一样的原因,却是同样的结局,没有了过去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爱情,已无能为力。
她有段时间很想告诉在俊,自己就是影子,然而,物是人非,过去的种种又有着什么意义?新的开始,也许不仅仅是上天对于他的恩赐,也是对于她自己的忘记。
许久的泪水还是倔强的掉了下来,一样的单行道逆行,可是谁都回不去…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爱情,捉弄着他们的命运,这一道过往的伤痕,也许是青春年华里,最残忍和最难忘的回忆。
第294篇、爱是唯一的金子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德国,那年是1141年。巴伐利亚公爵沃尔夫被困在了他的温斯堡中。城堡之外是康纳德国王的军队。
这次围攻已历时数月,沃尔夫知道现在他只能投降了。信使开始在两军之间穿梭,投降的条款列出来了、条件被应允了。沃尔夫和他的军官们开始准备将自己交给死敌。但是温斯堡里的女人们还没打算放弃一切。她们给康纳德国王送去音讯,要求许诺保证漫无边际斯堡垒内所有女人的安全,并允许也们离开时带走她们双手能够带走的所有珍贵的东西。
她们的要求被允诺了,接着,城堡的大门打开了。女人们走了出来—城堡外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们手里拿的不是金子,也不是珠宝。每个女人的腰都弯得低低的,实在是不堪双手抱着的她们的男人的重负。她们要救出自己的男人,不能让自己的男人受到这支胜利的军队的报复。康纳德这位慷慨而仁慈的国王据说被这一壮举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立即就答应了这些女人,保证他们的丈夫是完全的安全与自由。接着,国王邀请所有的人参加宴会,并与巴伐利亚公爵签订了和平条约。
此后,温斯堡更名为韦博图山,韦博图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女人的坚贞。
第295篇、薄凉
我还是我的时候,你还是不是你。
你给的致命曾经,让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踩进遇见你的流年。
流苏般的十六岁被轻轻踏碎,惊醒了多少往事如烟。
我们之间,原来仅一朵花开的时间。
倘若一失去消息,就如沉船后静静的海面。其实,也是静静的记得。
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
-------引子
她低着头紧紧的攥紧拳头,捏着一手心的汗珠。
昏暗的灯光闪烁迷离,震耳欲聋的音乐像是要把墙壁都震碎般疯狂摇曳。他优雅的坐到她身边,下巴抬的高高的,似笑非笑。他伸手去抓她的手,她下意识的躲闪。他的脸上迅速闪过一丝愠怒,瞬间恢复正常。他温柔的靠近她:“小木,牵下手也不让么?这都是正常的。。。”小木把手藏到身后,头低下一言不发。余光收尽眼底的画面早已让她羞红了脸。此刻,她再也呆不下去,她起身欲逃。一只瘦弱有力的胳膊拉住了她:“到哪去?”她倔强的挣扎,和他僵持着。
斜对面沙发上,香艳的画面还在上演。一男一女正紧紧拥抱着沉醉在热吻中。激情之余,两人顺势倒了下去。女生的衣衫越来越凌乱,整个画面也越来越不堪。
那一瞬间,小木突然很想呕吐。
他猛的松开手,冷冷的看着小木:“你看看别人,你什么时候能机灵点。你自己好好想想。”他走出去,门关上的瞬间,她看见门口梨花带泪的长发女生。她心里跳跃着轻微而细碎的疼。
过了一会,他和长发女生一进来坐在她边上。“想好了么?”他竟对长发女生的到来没有任何解释。她不语。想好?什么叫想好?像对面躺着的那一对一样?“好吧,我想,我们还是比较适合做朋友。”他潇洒的开口打断她的胡思乱想,牵起长发女生的手,似乎还对她扬了扬,转身离去。
她的心,一点点薄凉。那彻骨的寒意,将心脏拉开一个大口子,风呼呼的往里吹,连带撕扯着心尖柔软的疼痛。
走出KTV,好朋友晶晶一副乖巧的模样:“咱们回学校吧。”小木厌恶的把脸转向一边,淡淡的说:“还有一个扣子没扣。”晶晶安之若素的“哦”了一声,轻巧的扣上了扣子。
小木突然很绝望。
这个平日里如此甜美乖巧的女生,竟当着自己面和陌生男子如此放荡。并对自己没有任何解释。哪怕她说一句她很帅,哪怕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
为什么。明明和他认识那么多年,可是,说离开就真的离开。
为什么。明明和她好的如胶似漆。可竟发现她是个这么不检点的女生。
是不是一定要这么残忍。
是我突然不熟悉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我从来就没熟悉过。原来,只有我透明的跟傻子一样。小木疲惫的想。
小木开始疯狂的想念他。从穿开裆裤一去玩耍到如今。纵使回忆烧成灰,都残留着他的影子。如果你已经不是你,那么我变成另外一个我又有何不可。
小木抓起衣服向外冲去。晶晶在她身后喊道:“小木!你相信我么?”
小木停在原地,沉默良久:“相信。”
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玩味的笑了。
“怎么,有事?”他倚着门懒懒的说。
“嗯唔。”她从喉咙里发出两个模糊的音节。
长发女生穿着松垮的睡衣出现在他身后,一脸敌意的盯着她。她突然就感到很悲哀,谁能留住已经陌生的他。是你睡衣下的身体,还是其他若干个睡衣下的身体。
她进屋,悲伤在脸上流转。明明知道他已不是他,可还是挪不开步子。好吧,如你所愿。她以最快的速度褪去身上的衣服,一丝不挂的站在他面前。他们愣了,随即笑了。朗声大笑。笑声是一枚枚果子,挂在树上,被她十六岁的身体摇落下来,碎了一地的果肉汁水。她在巨大的羞辱中不见天日,她抑制住眼中的泪水:“她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你,其实还是喜欢我的对不对?我们,认识那么久了。。。。”他微笑着转过脸去抚摸长发女生的头发,从头发到脖颈,抚的那样细致。他轻轻的说:“对呢,认识了那么久,我连你的手都没有牵过。。。是你太迟钝,还是我太邪恶。。。。”他修长的指尖轻轻掠过长发女生的肩膀,女生的睡衣顺势滑落。胴体一览无余。
小木突然有种眩晕的感觉。不知道是那饱满的身体与自己干瘪的身体的对比,还是他看她那贪恋的眼神。他走到小木跟前,拾起地上的衣服披在她身上,用他一贯温柔的语调讥诮的说:“小木呵,你还是什么都不懂。”
小木行尸走肉般穿好衣服,死灰般的心竟感到些许的轻松。是因为终于清醒?还是因为已无法挽留?
第一次爱的人,面目还没有全非,却如同隔着汪洋大海。
她转身,对他凄凉的莞尔一笑。那是一种骤然悲伤到极至而又强颜欢笑的坚强。她转身。消失在他的视野中。
回到宿舍,晶晶的便条早已恭候多时。
亲爱的小木:
总会出现那么一个人,瘦削而优雅的站在树下,一脸温婉如玉的笑容。他会对你说:“嘿,我想疼你呢。”
宝贝,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就像有些事,你永远不必知道。
字条的末尾是歌词:如果你也听说
会不会相信我
对流言会附和
还是你知道我还是我
跌跌撞撞才明白了许多
懂我的人就你一个
想到你想起我
胸口依然温热
小木的眼泪哗啦啦打到纸上,墨迹蓦地晕开,模糊了双眼,模糊了疼痛。
有时候,青春是场兵荒马乱的闹剧。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最悲情的主角。到最后才发现,连配角都是自己。
而那青春时的玩伴,再怎么臭名昭著,再怎么十恶不赦,她依旧会心疼你的心疼,明白你的明白。就像自己,不也毫无条件的相信她了么。
也许,有些事真的不必知道吧。
谢谢我曾爱过你,像爱过一些真知道灼见,像爱过一些歪理邪说。在写给他的最后的信的末尾,小木轻轻写下这行字,折叠起来。
那个美丽的早晨,小木捏着信走在落叶飘零的小路上。看摇曳的落叶倔强的在空中翻卷摇摆,然后才心甘情愿的成为人们脚下那不经意的一声脆响。那是一种有所坚持的美感,像爱情。
一个从小学到如今一直同班的男生迎面走来,那是个腼腆、不爱说话的男生。男生漫不经心的问:“呀,送信呢,里面写的什么呀?”
小木没有责怪男生的不礼貌。她眯着眼睛迎着温暖的阳光,口齿清晰的说:“我爱了你那么多年。”男生看着小木的侧脸,被阳光照的几乎透明的耳朵熠熠生辉。
十七岁生日的时候,小木收到男生的礼物,竟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小木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小兔子?
男生眼中的柔情百转千回:”你爱吃苹果,你不喝隔夜的水,你喜欢紫色,你不吃辣的东西。。。”
小木惊讶的看着他:“你。。。为什么?”
男生淡淡的说:“我爱了你那么多年。”
小木的心里渐渐薄凉。像是沐浴在清凉的水雾中。一滴滴的清凉从舌尖颤动到心尖,融化成一片湿热的浅浅湖泊。
啦啦啦啦,唱一首歌都是好的。哪怕没有人知道我快活的原因。
长大,只是一瞬间的事。
第296篇、十年的爱情存款
■ 夏天的清凉所在
夏天,只有恋人的怀抱是不热的。
虽然两人都有37.2℃的体温,但抱着,就是舍不得放手。
尤青任于筑抱着,微微的风抵不过一天的暑热,虽然已晚上9点,还是热,毛孔不曾停歇地往外冒汗。
他俩坐在街边公园的条凳上,依偎在一起,汗水与汗水融合,右边就是跳广场舞的一群半老徐娘,在《夫妻双双把家还》的音乐里甩胳膊。尤青抓了抓腿,说,我们别坐这儿了吧,好多蚊子。
那去哪儿?于筑问。
是的,去哪儿?于筑是个怀才不遇的画家,住城北,因为圈内人多住于此。尤青不过是22岁的小文员,和人合租在城东,因为上班近。两处的房租都很便宜,若想住一起,不是生活不便,就是中心地段房租太贵。支撑城市里的爱情,需要算计每一分钱。两人捉襟见肘,不可能去茶馆喝昂贵的茶,商场清凉却没有坐处,他俩站了起来,沿街而走。
■ 到银行去恋爱
我们到这里面去吧。尤青建议。
一家自助银行,灯火通明,角落有沙发茶几,还有烟灰缸。他们进去,凉快,没有蚊子,沙发坐得很舒服。
于是,尤青与于筑的恋爱便定了点。每周的爱情聚会,都在这里。
尤青没骨头似的赖在于筑身上,于筑的手长在尤青腰上。尤青的话突兀地多,什么都想说给他听,公司里的趣事,攒了一周,争先恐后地冒出来,只想看他笑。于筑笑完,又是沉默,指尖的烟是他最好的朋友,不离不弃。尤青也安静下来,看他侧面,从不厌倦,微鬈头发,翘翘睫毛,挺直鼻梁,紧抿的嘴唇,不自觉就把自己的唇送了上去。
她知道自助银行里是有摄像头的,但,爱着的人,何惧这些?
那时,尤青每经过一家自助银行时,都禁不住含笑,仿佛看见了自己爱的人,坐在里面。
■ 沙发的寂寞
一天晚上,摄像头见到了沙发的寂寞。
那天,是尤青24岁生日,有意无意地,她又走到了这里。推开门,是曾经熟悉的清冷空气,她蜷在角落,额角抵着膝盖,肩膀微抖,身边的位置,是空的。
于筑留下话,尤青,我要离开,这城市的空气太喧嚣,没有我要的宁静。
这话,是手机发来的,他已决意要离开。这个短信,不是询问,只是告知。
他走了。城市的空气太喧嚣,是离开的惟一理由。他没有想过,喧嚣的空气里,有个女孩,愿意和他坐在自助银行里说情话。
于筑离开得很决绝,手机停机,从未来过电话。从前软骨虫一样的尤青,突然坚强起来。每日加班到深夜回家,累得倒头就睡。午夜梦回时,于筑在远处,倏忽不见,留她在原地,泪流满面,几度哭醒,第二天,便更疯狂地忙。
如此一年,竟业务精进,跳槽到以前想也不敢想的公司,穿制服,用英文接电话。
■ 在缘来茶馆相亲
打电话回家时,父母催婚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每年的过年,如同过关,三姑六婆都或明或暗告诉她,尤青,你该嫁了。
尤青26岁,正适合婚嫁,趁此时,找一个条件尚可的过日子吧。既然爱的人已经走了,剩下的都不过是将就,能满足家人的愿望就行。
风一放出来,方鸿出现。在缘来茶馆,相亲。
彼此都知道对方基本资料,方鸿,男,30岁,银行经理,MBA,未婚;尤青,女,26岁,经理助理,本科学历,未婚。
两人都没什么话。尤青看窗外的雨,点点打在玻璃上,滑下去,马上又有新的扑上来,如同永不厌倦的爱情,换的,只是主角。自己隔着窗子,看得如此清楚,毕竟也还是隔了一层。自从于筑走后,尤青的心就和爱阻隔了,没有男人再能让自己飞蛾扑火。
神游太虚,尤青竟然睡去。醒来,他还在,伏在对面桌上写写画画,见她醒来,只平淡问一句:“醒了?”合上笔记本,递过一片口香糖。
方鸿工作的银行,就是尤青和于筑以前常去的那家,不过是在另一个路段。还好,否则,尤青无法想象,方鸿带着曾与于筑一起呼吸过的空气回家,抱住自己,叫自己老婆。
尤青履行一切妻子的义务,比如周末和他一起探望父母,比如生下儿子方乐游,比如事事以方鸿为先,极为温柔体贴。只是,她从来没有叫过方鸿一声老公,一直是直呼其名。
而方鸿,宠溺地叫她老婆老婆,和他在外人面前沉稳的样子相去甚远。
结婚生子,一般女人都萎谢了,尤青却渐渐美起来,如同暗夜里慢慢开放的莲花,芯子里暗藏着清冷的忧伤,有了令人惊异的美。
■ 终于发现秘密
尤青发现那个秘密的时候,方乐游已经5岁了,古灵精怪,外号“十万个为什么”。他和尤青各司其职,他拖出某个角落里不知何年的家庭古董,尤青则在其后还原整洁面貌。
一日,乐游拖出一个笔记本,熟褐色牛皮,四角光滑,可见曾对主人极为重要,每日携带,才摩擦至此。尤青拿在手上,沉甸甸的,看这厚厚一本,总觉得眼熟,这不就是方鸿那日在缘来茶馆写写画画的本子?
尤青一时兴起,随手翻开,里面竟不是枯燥的1234567,而是规矩的小行楷。
方鸿说:自从那个男孩不再出现,她就没有笑过。独自一人坐在沙发里,动也不动。有一晚,蜷在角落,缩成一团,肩膀抖动。倔强的女孩,哭也不愿让人看见。这样的自尊,当初要多么爱那个男孩,才愿和他在这亮堂堂的自助银行里拥抱亲吻。
方鸿说:她睡去,可能是累极了,睫毛还在轻轻颤抖。我连在她身上盖件衣服都不敢,怕吵醒她,也怕唐突,只叫小姐关了空调。
纸的几处有点卷曲,是一颗颗的汗滴上去留下的印子。尤青知道,方鸿有多怕热。
方鸿说:我向领导申请,换了另外一家支行。离开,是怕她介意我每日从这里出入,呼吸着令她伤感的空气。
方鸿说:乐游的名字是我们一起取的,她说游字好,和我的鸿像,我答好,其实,我喜欢这个字,是因为和尤同音,乐是我加的,因为,青青,你总是那么不快乐。
尤青几乎站不稳,原来他什么都知道!那么木讷的一个人,竟有这样温柔细密的心事。
乐游在旁边闹,摇撼着她的胳膊:妈妈,我要吃麦当劳。
■ 辗转十年才明白
她牵起乐游,去了麦当劳,坐在对面,看儿子吃,他的眉眼那么像爸爸,刚毅的男人气。
大落地玻璃窗外,有个身影无比熟悉。尤青仔细看,目光定住——于筑。
似乎没留下岁月痕迹的于筑,依然穿T恤,黑白涂鸦,黑色裤子,斜挎一个大大红包,还是一名愤青模样。30来岁的人,穿这样的衣服,却一点不觉得突兀。他在打电话,没朝尤青的方向看,边说边走了,背影在尤青的眼睛里渐渐模糊。
乐游吃得累了,抬头,惊讶:“妈妈,你怎么哭了。”
尤青擦了擦眼角:“没事,妈妈发现自己太笨,还不如小乐聪明。”
是的,十年以后才明白,原来,一个男人一直在爱的存折里为自己存入了点点滴滴温暖的爱;而自己,却始终守着一个已冻结的户头,不开心不快乐。
方鸿回家的时候,家里整洁如故,他看不出异常。尤青说:“老公,多吃点,你瘦了。”
第297篇、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
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 文 菊韵香
插图 bread
面对节节攀升的房租,童林不得不选择以合租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窘境。贴出小广告没两天,租客罗绮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敲开了门。四下望望,不等童林搭茬,她便用不容置疑的口气“约法三章”:“第一,不准在出租屋内召集狐朋狗友搞聚会;第二,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不准越界半步;第三,从今往后,室内卫生由你负责。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想到能有人分担房租,节省开支,童林答应了。毕竟,这三条要求并不算苛刻。做完自我介绍,童林接过罗绮的行李箱送往卧室。刚到门口,罗绮便收住脚,虚空在地上画了一条线,冷着脸说:“这就是界限。闺房重地,不得入内与偷窥。”
你也太小心,太神经质了吧?我童林绝非宵小之辈。正暗自苦笑,敲门声响了。童林抬腿要去开门,罗绮紧跟着追出:“请记住我刚才说的第一条,别让乱七八糟的人进门。”
这次来的,还真是乱七八糟的人:推销员,一个打扮得比妖精还妖精的年轻女孩。两下照面,对方便甜甜地叫了声“哥”,接着像猫一样从童林的胳膊下钻进了屋。童林最头疼和推销员打交道,直截了当地下了逐客令。不得不承认,推销员的缠磨功夫堪称登峰造极,又一声“哥”叫得童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哥,我闻到这屋里有香水味,真香。是嫂子在家吧?”推销员耸耸鼻子问。罗绮听到了,甩门而出:“谁是你嫂子?出去!”
推销员的反应绝对够快:“那你们是……?我明白了,合租,现在时兴合租。姐,你看看,我带来的可全是高科技新产品。这一件,我敢打赌,你一定能派上用场。”
童林看到了,推销员从包里取出的是一款防狼喷雾剂。轻巧灵便,操作简单,危急关头只需一喷,立马让色狼哭爹喊娘,缴械投降。罗绮斜瞥着童林,似是动了购买的念头。童林正欲劝她别上当,这屋里没狼,推销员突然握起喷雾剂对准他的脸,要为罗绮演示效果。童林见状,忙退回了卧室。隔着门缝,他隐约听到推销员和罗绮嘀喃咕咕,说什么人心隔肚皮,谁能猜得透谁肚子里装的是不是花花肠子,万一他凌晨作案,咱这带电的防狼内衣、智能报警器就能发挥重要作用……
架不住推销员巧舌如簧的忽悠,连房子都要合租的罗绮竟买下了多件防狼产品。看到她抱起“战利品”回了卧室,童林快步走出,轰推销员赶紧走。不料,推销员示意他小点声,又掏出两样东西:“哥,这是最新款的防毒面具。戴上它,什么辣椒水、芥末喷雾剂,统统不好使。这是高智能干扰器,专门针对智能报警器推出的新产品。如果不灵,双倍退款。”
童林一听,差点气炸了肺,强压着火气将推销员“请”出了门,谁料,当晚童林内急,伸手刚推开卫生间的门,就听尖叫声起。与此同时,一团浓雾扑面而来。
糟糕,是防狼喷雾剂!多亏童林躲得快,这才没“大面积受灾”。即便如此,眼泪还是滚滚而下:“喂,你怎么下死手?”
“活该。谁叫你不敲门就往里闯?”罗绮颇有些幸灾乐祸。童林咬牙质问:“那你在里面为什么不开灯?”罗绮的回答顿让童林哑口无言,自认倒霉:“电费一人一半,我还不是为了省钱?”
第二天,童林早早起床煮了碗面,并卧进两个荷包蛋。可洗了把脸再回来,前后不过两分钟,面竟然不翼而飞!
出租屋内只有两个人,若非被罗绮端走,那就是活见了鬼。稍加寻思,童林敲响了罗绮卧室的门板:“喂,是不是你动了我的面?”
“别忘了约法三章第二条,不准越界。”很快,两张一元纸币从窄窄的门缝里挣扎着挤出,“小区外有早餐摊。去买两根油条吃吧,别耽误上班。”
算你狠!童林没接,抓起包冲出了门。
一转眼,一周过去。这天下了班,童林顺道去菜市场买了点青菜。自从租房以来,他很少在外面吃,一是省钱,二是卫生。回到住处,童林系上围裙正要下厨,却听罗绮的卧室内发出了阵阵激烈的厮打声,叫骂声:“我让你骚扰我,我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碰我!”
难道,真有色狼潜入房间,欲行不轨?童林不敢迟疑,握起菜刀撞开了紧闭的门板。搭眼一瞧,除了身穿睡衣、挥舞苍蝇拍又蹦又跳的罗绮,并没外人。愣怔间,罗绮看到了他,又以最快的速度握住了喷雾剂。
“别,别,我没恶意。”童林仓促往外逃。
“你擅闯闺房,天知道是不是心怀鬼胎!”罗绮边追边骂,誓要置童林于死地。再三央求之下,罗绮总算网开一面,但条件是今后做饭必须带她一份。受制于杀伤力极强的防狼武器,童林连连点头。而就在当夜,罗绮又“咣咣”砸开门,高举防狼武器,如红太狼般霸道地将童林赶出了卧室。鸠占鹊巢的原因很简单,她打苍蝇打坏了纱窗,可恶的蚊子流窜进闺房,没法睡了。没辙,童林只得卷起铺盖卷,在厨房里凑合了一夜。屡遭压迫,满心的愁苦正无处发泄,出气筒倒主动送上了门――那个女推销员又来了。
“哥――”
“闭嘴。你可把哥给坑苦了!”
“哥,遇到麻烦了?别怕,有我呢。”推销员的脸皮估计比长城城墙都厚,快速掏出一沓传单说,“这是我新接的业务,小额人身保险,可以全保,也可单保。比如,你怕脑门受伤,没关系,咱就只给脑门投保;你怕鼻子受伤,咱就――”
童林听得头大,抢过话茬硬邦邦回道:“别咱咱的,咱俩熟吗?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可要叫保安了!”
“姐,你睡醒了?这次,我给你带来了最新的防身产品。”僵持之际,推销员眼尖,一瞄见罗绮走出卧室便昂首挺胸往里硬闯。瞅着她“气势胸胸”的样子,童林哪敢阻拦?万一碰到禁区,定会被扣上成猪手的大帽子。更可气的是,推销员居然拿出一支小型狼牙棒,喋喋不休地宣称什么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遭遇色狼,绝不能惯着他,该出手时必须出手。童林又气又无奈,掉头扎进卧室再没露面。
夜半时分,童林正呼呼大睡,隔壁却叽叽喳喳开起了讨论会,列席会议的,是罗绮和推销员。罗绮掩饰不住喜色地说:“小倩,经过近半个月的考察,我觉得童林值得我追。”推销员撇撇嘴,说:“有些男人是属老狐狸的,隐藏极深,你可别被假象给骗了。”罗绮说:“你放心,姐不会看走眼。还记得我在相亲大集说的话吧?这个男人,绝对是经济适用男。”
在这座城市的秀月公园,每隔十天半月就会举办一场“相亲大集”,数以千计的剩男剩女会写明自己的择偶标准,然后“挂牌待售”。半个月前,罗绮和好姐妹小倩前去赶集,逛着逛着,无意中一扭头便注意到了童林。接下来,罗绮明察暗访,得出的结果和自己的判断如出一辙。于是,她登门合租,意在进一步了解、考察童林。如果心里没有九成把握,她也不敢与陌生男子同处一室。那叫啥?叫自投罗网、以身饲狼。小倩也扮作推销员,三番两次前来试探童林,有时还偷偷留宿,以防不测。
“真金不怕火炼,这回你信了吧?”罗绮美滋滋地说,“他会做饭,会做家务,干净利落,脾气也不错,关键是人品好,不花心,比柳下惠还正人君子。”
“打住。”小倩郑重其事地回道,“在这个世上,你见过枕着鱼睡觉的猫吗?我猜测,童林这家伙指不定有病。”
“什么病?”罗绮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小倩凑到罗绮耳边,音量陡然来了个高八度:“啊――”
“想震死我啊?你搞什么鬼名堂?”
“是,是……鬼啊――”
窗外,忽地闪过一道黑影。叫声未落,黑影又返回来,紧贴着窗玻璃龇牙咧嘴。要知道,这套出租屋在三楼,离地面少说也有10米高!
罗绮和小倩顿时吓得心惊肉跳,争着抢着跳下床往卧室外跑。刚冲出门,就见童林杵在门外,挠头嘀咕该不该越界。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界个头!罗绮一头扑进他的怀里,紧抱着他再不松开。小倩也要往他身上扑,童林却推开了她:“喂,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有高科技防狼武器吗?打鬼去啊。”
夜半三更,魅影出没,童林怎么一点儿都不哆嗦?还有,他压根没进门,怎会知道闹鬼?恰恰这时,窗外传来了一声吆喝:“哥们儿,成功了吧?兄弟撤喽――”
粉拳与狼牙棒齐飞,童林乖乖道出了实话:那天,在相亲大集上,他也瞄上了罗绮。可考虑到自己没房没车,硬件不够,就主动打了退堂鼓。不想,没过几天,罗绮竞主动送上了门。童林几次想表白,却始终鼓不起勇气。你有好姐妹,我也有好哥们儿。听完诉苦,哥们合计出了这个用长竿顶面具、装神弄鬼的损招:既然你没胆,那就让罗绮来个投怀送抱,戳破这层窗户纸。
招是损了点,好在效果还算理想。噼里啪啦一通“暴打”之后,童林从此“脱光”,如愿抱得美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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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友吃饭,我正意气风发地吃五花肉,他忽然神秘地跟我说让我闭上眼睛,我高兴地闭上了,觉得他可能要送我礼物了。等了好半天,他开心地说道,睁开吧。然后我被眼前的情景震惊了:满满一盘五花肉,都被他吃光了。
第298篇、一句诺言 一生等待
这是一段让我刻骨铭心的故事。
我生在一个偏僻的村庄里。村子里住着一位老人,我们都称他胡大爷。胡大爷仅靠种二亩地维持生计。他已经五十多岁了,一直未婚。最近胡大爷已经是癌症晚期了。
这天胡大爷坐在山头上抽着旱烟,遥望远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摇摇欲坠的一缕阳光照在他饱经沧桑的脸上,看起来是那么苍白。一旁的我忍不住过去和他搭仙。不知不觉胡大爷对我讲起了一段往事...
那是改革刚刚开放的八十年代。胡大爷和隔壁村里的娟相爱了。这件事很快被双方父母知道了。由于娟父母的反对,娟让胡大爷带着她私奔...就这样胡大爷带着娟远走他乡。但是由于生活上的种种困难。娟哭着闹着要回家。胡大爷事事都顺着娟,笑嘻嘻的就答应她了。
就在娟回到家的第五天。娟就找到胡大爷冷冷的说:“妈妈要去新疆,我也会一起去。”这一刻,胡大爷跪在地上抱着娟的腿。一切都是那么的出乎意料。“等着我,我会回来的。”娟扶起胡大爷,痛哭着说下了这么一句话。两人紧紧拥抱了之后,娟转身消失在胡大爷的视线里...
夜已经很深了。胡大爷依然抽着旱烟,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身体。“她说过她会回来的。”胡大爷不停的念着这句话。我不小心咳嗽一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此时周围是那么安静,只有微风吹过脸暇的一瞬间,才能证明时间还在流动。
胡大爷叹了一口气。打破了久违的寂静。他艰难的站起来说:“几十年过去了,只要能在见到娟一面我就知足了。”说完用坚定的步伐消失在夜色里。我能做的仅仅是目送着他离开...
几天后,传来了胡大爷死在家里的消息。
床边一张破旧不堪的桌子上放着早已燃完的煤油灯,床上已经发出阵阵臭味的尸体,眼睛仍然不甘心闭上。左手还紧握着一张泛黄的照片...
我跑到胡大爷家,看着眼前的一切,脑海里反复问自己:“为什么她不能给他一个结果,还要给他一个承诺呢?”
第299篇、因为那个沉重的代价
公司开始放国庆假,我想利用这几天假回衡阳老家看看,当晚便买了武昌开往衡阳的车票。离549次开车还有整整3小时,我提前进了候车室,找了个靠墙边的座位坐下来静静地看新买的杂志。
有人从我身边经过,凭直觉我睁开眼睛,有位男子翩翩走过,头发理得整整齐齐,右肩上扛着一个很流行的真皮黑包,右腋下还夹着一个小真皮黑包,左手捏一本书,一件很白很挺的衬衣上罩着一件式样正统绝不花哨的夹克,随意中不失儒雅,又带着几分坚定、成熟与稳重。我猜他的职业可能是什么记者、广告人之类的吧。他在长长一排空座位中坐了下来,与我相隔很近。
当我被喧闹的人声惊醒时,离开车时间只有40多分钟,我想上趟洗手间,但看看行李袋又犯愁了,总不能扛着这么个笨重的东西上洗手间吧?他正好抬起头,我扭头目光与他相碰,我毫无戒意地问:“能帮我看一下东西吗?”他满面惊诧地点了点头。
我再回到座位上时,他主动与我搭话:“我叫阿闵。去哪儿呢?”
“衡阳。你呢?”我答毕反问。
“株洲。去衡阳干什么呢?”他说。
“可以说是出差,但主要是想回家看看。”我说。
“在哪儿供职?”他问。
我递上了我的名片,向他简单介绍了我的工作。他也简单介绍了他的一些情况,我知道他家在株洲市,知道他15岁去北京一个生意做得很大的亲戚那儿帮他开车,后来自己做生意,现在在湖北黄冈做一个工程。让我感到吃惊的是他的年龄——21岁,从他那份气质中很难找出一点20出头小伙子的痕迹来。他说话大方有分寸,举止文雅,处处透着成熟男子的魅力。话毕,他也不忘在我的记事本上留下他在黄冈的地址、电话和Call机号。
离开车还有十几分钟时,工作人员吆喝我们站起来列队进站,所有的人都一个劲地往前挤,刹那,候车室一片混乱。阿闵主动帮我提起行李,我接过他腋下的那个小包。我们没有往前挤,那是不文明的表现。我挨着他站着,但不时有人从我们中间穿插而过,把我撞得东倒西歪,还不时有人踩我的脚,我忍不住叫出几声,阿闵空着的一只手像个老情人一样揽住我的腰,把我揽在他的庇护之下。我一愕,惊措地仰起头望着他。他睁着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我,好像在问:“不可以吗?”涉世不深的我心甘情愿地垂下了头。我比阿闵小一岁,在这之前,我没有谈过恋爱,更别说和男人牵手、揽腰之类的。阿闵揽着我的腰的手是那么有力,我根本不再畏惧被人挤。
队终于列好,我们随人流上了车。座位很不好找,我根本不怕,有阿闵呢!我安静地被阿闵牵着走过一节节车厢,最后在11号车厢找到了座位。
我们放好行李。坐妥后,阿闵自然是先过了一番烟瘾。我靠窗坐着,连忙把头伸向窗外,我最惧怕抽烟。此时已是晚9点多,窗外深秋的寒意一阵阵地向我袭来,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寒颤。阿闵很细心,很“绅士”地向我做了个手势,猛抽几口即把烟灭掉了,为我重新把窗户关上。接着阿闵向我讲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是关于他和他朋友6人从株洲带100元钱到南岳旅游的事,其中很多情节令我捧腹不已,我们又聊了很多,直到我的眼皮抬不起来,他说你睡一会儿,我看书。我点头即趴在桌上睡了。我还未完全进入梦乡时,阿闵往我身上加衣服惊醒了我。我半睁开眼睛侧脸望他,他把自己身上的夹克脱下来披在我肩上。“冷吗?”阿闵轻问,我感到很温馨,迎着他的目光点了点头。阿闵用手揽住我肩头:“来,靠我肩上睡。”我温顺地轻靠在他肩上,左手抓住他后背的皮带,右手落在他胸前雪白的衬衣上。阿闵的那只手仍搭在我肩上,另一只手翻书看起来。我们俨然就是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侣。 第一次靠男士的肩睡,我自然睡不安妥,阿闵几次轻轻把滑落的衣服为我盖好我都知道,但我没有睁开眼。后来阿闵也靠在座位上仰起头睡了,他睡得很沉,我睁开眼把他的手从我肩上轻轻移开,把披在我身上的衣服转移到他身上,然后轻倚着他睡了。阿闵没过多久又醒了一回,他重新把我揽进他怀里,这样,衣服既盖住了他,也盖住了我。我本来冷得有点手脚冰凉,但此时已全然不觉,便很快真的进入了梦乡。
阿闵比我先醒来,他轻轻地用双手托着我的肩,想尽量不弄醒我把我转移到桌上,但我还是被惊醒了,睁开了迷迷蒙蒙的双眼。“我去洗手间抽口烟。”阿闵温柔地望着我说。我嗯了一声又埋头倒到了桌上。阿闵很快回来,带着满嘴的烟味拂开我额前的头发贴着我的脸轻问:“吻一下,好吗?”我触电般闪开,看看阿闵满脸的失望,又摔下一句话:“一股烟昧。”阿闵说:“我去漱个口,”便起身去了。我双手支在桌上撑着头睡意犹未尽。阿闵从洗手间回来即坐下,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另一只手托起我的脸,舌头像蛇一样滑到我的唇边,我紧闭着嘴拒绝了他,然后就是沉默,阿闵的手仍搭在我肩上,把我拥进他怀里,在我肩上拍了拍,首先打破沉默:“小睡虫,还不醒?”又轻说:“我快要下车,去洗个脸好吗?”我站起来伸了个腰,依他的话做了。阿闵问我什么时候回武汉,我说3号还这趟车。阿闵说他6号,后又改口说他也3号。我笑他不要傻了,他很难找到我。车已到了株洲站,阿闵起身把包取下,又嘱咐我不要着凉等事宜。我一句话也没说。阿闵俯身把我再次拥进他怀里,在我耳边轻问:“舍不舍得我走?”我的眼泪就要夺眶而出,我真的希望这趟车永远不要到分手的那一站,永远这样不停地开下去,一直到天荒地老。阿闵扶起我,顺势坐下,托起我的下巴,唇再一次印上我的双唇,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我们就这样吻别。阿闵是这一站最后一个下车的……
在家的几天,我魂不守舍,到了3号要再一次离家回武汉我竟破例没有一点点的伤感。
回到武汉后我苦苦地等待阿闵的电话,一连好几天都没消息。到了7号我估计阿闵也该回来了就忍不住一连呼了他好几次,但阿闵没有回。我这样坚持了半个月,始终没有阿闵的消息。
我把这个故事用小说的形式换了个主角讲给好友梅芳所,比我大4岁属现实主义的梅芳当即批判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说男主角根本就是个坏男人,女主角是因为年少幼稚才被男主角迷惑的。我如梦方醒,心中虽有点放不下最初对阿闵的那种心动的直觉,但无法为阿闵找到更好的解释,的确,除此外还能怎么说呢?
几天后我停止了对阿闵打电话——我要从那很荒谬的初恋漩涡中走出来。
我傻傻地自始至终都那么真诚。回想起来真的是一场梦,像某些西方电影式的一场梦:第一次见面——牵手——拥抱——吻别,这是我吗?朋友们是绝不会相信我会这么放纵的。还好,虚伪的爱情专家阿闵没有利用我纯真这个弱点继续骗我陷得更深,每每想起倒有点“聊以自慰”。
那是一年前的一件事。现在的我在情感方面正渐渐成熟——因为那个沉重的代价
第300篇、和你一起心痛
此刻,他正躺在外地一家医院里输点滴。
已经3天没跟家里联络了,手机里塞满了问候短信,一条是太太的,另一条是她的。他是在与太太怄气的那段时间认识她的。她青春、靓丽,如一只网络精灵,恰到好处地填补了他精神世界的空白。
而现在,他是那样迫切地需要来自两个女人的关心,相对而言,她的更为重要。太太的第一个念头是来看他,被他阻止了。她也流露出来看他的意思,同样,也被他阻止了。
出人意料的是,太太在他阻止后的当晚便赶到了他所在的医院,为他带来了好吃的。尽管此刻的他没一点胃口,他还是心存感激。
她也不断地给他发短信,尽是逗他开心的。但是,他总觉得较之于太太的不远千里,她的短信内容里还缺了点什么。
“开心吗?”她在那头问。“还可以,谢谢你。”他回复。“你还是不开心,算了,我一天的心血全白费了。”她有些生气。“难道,你就不祝我早日康复?”他不明白。“我早已祝过你了,难道你忘了?”她似乎也不明白。
他没忘,当然没忘,她的短信。问题是,此刻他多么希望她再一次说出关怀的话。他不需要那些多余的搞笑,而她却不能给他,这很朴实也很现实的一条。
太太端着一碗豆浆进来,很快,他又被一种家的温暖所包围。
太太一直看着他将豆浆喝完,像一位母亲盯着孩子。喝着最后一口,他情不自禁地对着太太发出天真的笑。从结婚以来,他第一次感觉很美好,他感觉太太也是。
两个都是牵挂着他的女人。所不同的是,太太的牵挂,是用自己的心牵着他的心在走,他心疼的时候,疼的是两个人。而她,是用任性的目光扫着他。他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是用自己的心和你一起心痛。而这个人才是你最应珍惜的人。
第301篇、痛彻心扉的迷乱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引言文。赵雅婷
寂寞,是一个最有杀伤力的幽灵,刺入心的最深处却不见血。等待,是一种最无边际的漫长,它的尽头直延伸到天涯之外。迷乱,是心底的一道坎,跨不过,你就注定伤悲。
压抑,一直内心中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排解,就象一个结,这些情绪压的我几近崩溃。爱,是此生中最大的劫数,纠缠着心日夜不宁。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我叫念紫,一直用着男QQ,和普通人一样,沉迷于生活与网络的混淆。三年来,在游戏中我看厌了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还有那些虚伪无耻的人们,我渐渐变的冷漠。
网络游戏——劲舞团,这个韩国人开发的音乐舞蹈游戏很吸引80后和90后的孩子们,也是我三年来唯一会操作的网络游戏。一个交友游戏,里面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成情侣,申请结婚,申请离婚。这一切,模糊了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别,一切犹如合成了一体。
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我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冷漠和平静。我所追求的,是我在游戏中角色技术的成功,对于感情和友情早已不屑一顾。因为我明白,那只会伤害了自己。光阴似箭,岁月流逝,我依然心如止水。
从游戏ID到QQ,再到我的网络生命,我俨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男生。那么久,一直都没有人会识破我真正的女儿身,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叫李烈的男人。至此沦陷,这个男人最终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
相识是缘,相知是份,以我的男生身份接触,我发现了他很多的优点和令我着迷的地方,睿智,聪明,善良,幽默。他有着和我对这个游戏同样的平和心态,以及作为男人应有的绅士情节,那如一汪深不可测的沼潭,令我跌入,无可自拔。
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的爱上了他后,我开始变换着各种身份去试探他,在他没有发觉之前,我又换回了我的女号,继续留恋在他的身边。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逼迫着心无可抑制的欢愉和疼痛。不管是幸运亦或是意外,终于,他察觉了一切,并告诉我,他同样也爱着我。这个答案让我欣喜若狂,同时却也愁上了眉头。
爱情给予人的苦忧总是掺半,突如其来,这一段情,又该如何能了?
从小,我便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自卑,偏执,自闭一度的包围着我,稀薄的空气令我喘不过气来。我总认为爱情最后的结局只有两种,生离或者死别。
在我的观念里,爱情和婚姻是完全的两码事。就如我,我是个已有家庭的女孩,去年11月结的婚。我的另一半是一个相识多年的男孩子,很优秀,对我很体贴,于是我们的结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所以我理应幸福的生活下去。
心里无数次地责备自己,承受着良心苛刻的指责。我很矛盾的阐述着这些对自己过错堂而皇之的借口,是的,无论是借口也好,自我安慰也好,我都无法阻止这份不光明的爱在心里生根发芽,孜孜的生长,直至蔓延了整个的身体和生命。
这一条艰难的爱情之路,从我踏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将是荆棘密布,举步艰辛。在如今的社会,结婚离婚都只是很普通的事情,无需太多的理由。但是对于我而言,无论我有多爱,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我的婚姻,不忍去伤害身边那个善良的丈夫。我没有勇气看着两个家庭的破裂,同时我也没有勇气去对未来做出各种美好的憧憬。我是那么的自私,我怎样都放不下这段感情,放不下这个深爱着的男人。心乱如麻,如船断了桅,汪洋大海里怎么找得到方向?
现实中单身的他,对这份爱情很珍惜,也很留恋,但理智的他却也不想去拆散我现有的一切美好和幸福。痛苦着,彷徨着,我们在爱中互相伤害,互相怨恨。纠缠不清的丝藤,在反反复复燃烧的欲望下燃尽成灰。世人唾弃的婚外恋,那不能宣泄的甜蜜夹杂痛彻心扉的悸动,令我无时不刻处于崩溃的边缘。
我们都明白,“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何等的悲哀?那份痛苦,不处于其中的人们根本无法明了。我极力想逆水而行,却挡不住心底涌起的良知,无力的疲惫,泪暗暗流淌到心底的深处。
2月20日,是我和他游戏中结婚一个月的纪念日,就在这天,我向他提出了分手,反复斟酌之后,他也同意了。我以为,那将是一个结束,然而,这却是我们新一轮的折磨。
我尝试着咬牙放手任他飞翔,刻在我心底的那些印记却时时敲锥着我痛到失魂。不止一次地想,让他过上正常的生活,只有这样他才会放下心去接受新的感情。万蚁挠心,每个夜我都无法入眠,看着身边的丈夫我的灵魂飞到了九天之外。要如何,该如何,没了灵魂,失了方向。
将所有的疼痛安放,最后一次失声痛哭,那些点点滴滴留在时光里的记忆,漫步云端中那些虚幻的梦,已经渐行渐远。天空看不见翅膀的痕迹,鸟儿早已经飞远。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编后语:婚外恋一直都是被人唾弃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身处其中女人的悲哀。她们一边在爱,一边却要承受着良心的谴责。那种痛,比死亡更甚。宽容,体谅,把一切苦痛当成一场恍惚的春梦,或者,你的人生,就会快乐一些!
第302篇、绽放如花的谎言
做了多年的妇产科医生,我诊断过的病例不计其数,然而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那天早晨,我刚上班,一对年轻的夫妇走了进来,男人个子很高,眉宇间流露出一股气定神闲的表情;女人有些清瘦,脸上洋溢着一丝温暖而满足的幸福,两个人手挽着手,不时地窃窃私语,给人的感觉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夫妻。从他们的衣着与语言的表述能力上看,就知道是一对受过教育的年轻人。
他们五年前结的婚,两年前开始计划着要个孩子,可不知为何却总也怀不上。我问了问他们的身体状况以及日常的生活规律,开了张单子让男人去做化验,同时给那女人简单地检查了一下,然后给她开了张B超单,并告诉他们明天来看结果。
第二天下午快到下班的时候,我正收拾着桌上的东西,那男人来了,他先是礼貌地道了歉,解释说因为接待客户来晚了。我请他坐下来,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默默地坐到了椅子上,双手放在两腿间,十指不安地绕动着,看得出他有点儿紧张。
“医生,我们还能有孩子吗?”他一脸虔诚地望着我。
“化验的结果显示,你是正常的,你爱人属于幼稚型卵巢而且伴有先天性子宫畸形。”我平静地说。
“您说得这么专业我不太懂,我只想知道,我们还有怀上孩子的可能吗?”那男人探起上身,惶恐地望着我,眼睛在我的脸上搜寻着答案。
我努力笑了笑,说:“虽然现代医学的发展使一些疾病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由于你爱人的病症是先天性的,因此怀孕的可能性很小,你要有思想准备。”
我的话还没说完,那男人就跌回到椅子上,脸上的痛苦清晰可见。
我正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几句,他又一次探起身,猛地抓住我的手:“大姐,求您点事儿,帮帮我好吗?”我本能地想抽回手,惊恐地望着他。
“对不起,大姐,我有点激动。”那男人松开了我的手,两手在口袋里翻找着,像是在找烟。
我看了他一眼,他意识到了什么,抱歉地笑了笑,双手又搅到了一起。
“大姐,不瞒您说,我和爱人是大学同学,五年前她放弃了城市的生活随我来到这里,那时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一无所有……”
那男人喃喃地说着,像是对我,又像在自言自语。我冲他点了点头,同样是白手起家的我,对从农村走出来寄居城市屋檐下的学生的艰辛深有感触。
“大姐,请您在诊断书上写上是由于我的原因怀不上孩子,行吗?我求您了!”那男人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我愕然,愣愣地看着他。
“我爱人跟了我九年,她把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给了我,我不希望她的下半生在自责中度过……”
男人哽咽了,他把头扭向一边,我清楚地看到他的眼里浸满了泪。我默默无语,开出了我从医二十年来的第一张虚假诊断书。
当我在那男人的名字后面写下“精索静脉曲张”几个字时,眼里涌出泪来,因为那一刻,我突然读懂了真爱。
第303篇、大树和燕子
燕子对大树说要去南方寻找温暖!大树心里很难受,却没有阻拦!而是鼓励燕子要勇敢面对前方可能遇见的艰难险阻!那一天,燕子飞走了!天空下着小雨!正像大树的心里一样,乌云密布!开始燕子还会每月几次都托邮差捎来近期的行程!大树每天的期盼就是燕子的信,然后回信!然后期盼来信,然后再回信------
如次虽然漫漫无期,大树却充满了希望!因为燕子临走时说过一定回来的!目睹一切的小草对大树说:忘了她吧!燕子不会回来了!大树摇摇头不与理睬!没多久南方回来的邮差说没有燕子的信!但他看见燕子了!她和大海在一起!大树心里莫名一颤,很快就过去了!因为他坚信燕子会回来的!后来大树终于等来了燕子的信!信中提到了大海!燕子在南方很不适应,身体很虚弱,大海用温暖的胸怀帮助了燕子!大树看完发自内心的感激大海!但是心里还有另外一种说不清楚的滋味!后来,燕子还是每月给大树写信,信的内容还是写她这段时间的所闻所见!不同的是每次都提及大海!大树慢慢有种了不祥的预感!邮差再次来到了大树跟前,告诉大树看见燕子非常快乐的和大海去影院去公园约会了!并给大树一封信!大树马上训斥了邮差,以后不要造遥!邮差摇摇头走了!大树打开信,却不是燕子写的!而是大海写来的!信的内容没有出乎意料,让大树放手,还说南方的气候和环境都适合燕子,而且大海能给予燕子在南方发展所有的帮助!大树没有回信!也没有质问燕子。之后燕子还是经常写信,大海也还是坚持写信!内容没有什么新的!都是那些老调沉词!大树一直在保持沉默,但心里却不平静!终于大树在一次信中和燕子发生口角!提出了分手!又是两个月过去了!谁都没给谁写信!夏天到了,燕子在同伴的陪伴下来看大树了!燕子没说什么一直在哭,大树觉得很愧疚!把燕子搂在怀里说:我错了!我不该说分手的!对不起!!!燕子不哭了!临走时燕子说:我爱你树!等我!大树很激动在树干上刻下了那天吻别的情形!发逝要等燕子回来!!!他们又灰复了书信往来!经过了这次,燕子不再提及大海了!
但是是没了大海的消息!大树反而更加的不开信了!因为大树习惯了看燕子的信,燕子说大海是她的大哥哥,大树就相信燕子!大树宁愿不去相信信差看见的一切!但是没过多久,大海又写信来了!大海对大树说了他们约会的事!和信差说的一点不差!并声称要和大树公平竞争!大树的叶子全掉了!仿佛一下子从夏天进入到了冬天,跟本没有经历秋天的洗礼!这时小草说话了!她并没有挖苦大树没听她的话,而是用一颗善解人意的心帮助大树走出阴影。这时大树才看清楚她那里是一颗小草啊?在自己旁边的是一颗牡丹花!正在争齐斗艳开放着!大树承认牡丹很美丽但是!大树哪里放的下燕子啊,于是大树对牡丹说:“对不起,我忘不了燕子的!”牡丹说没关系,你只把我当成你的朋友就行了!于是牡丹天天陪大树聊天!给大树带来了短暂的快乐!这期间大树并没有一秒钟忘记过燕子,大树的脑子里千万次闪过了大海的那句话:那里适合燕子,大海能给燕子在那里发展所有的帮助!!!经过痛苦的抉择,大树终于做出了决定!大树给燕子写了一封信,在大树拿着信往邮桶里放的时候,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心在颤抖!在滴血!就这样大树拿着那封信在邮箱前凝立了三天,终于大树松开了手指,信掉进了信箱......
咚!的一声!信掉进了邮桶,仿佛一颗心掉进了万丈深渊!那是一封绝别信!是一封大树绞尽脑汁编写的!以致于十多年后他们再次重逢时,燕子提及信的内容,大树哑口无言,编造的谎言怎能铭记于心!大树也曾极力的去回忆信的内容,但是无济于是!那是一封在心情极复杂的情况狂下写出的!别说十多年后提及,就是装进信封后马上问大树写的什么?大树都未必能说对全部内容!泪水遮住了大树的眼睛又怎能记住呢?不知燕子收到信后能否看见上面的泪痕!看不见的!因为那是用当时记录他们分别时大树刻在自己身上的那块树皮书写的!树皮又怎会留有痕迹?当然大树抚平了之前字的痕迹!他之所以用记录他们美好记忆的树皮!是因为他除了这些别无所有了!所以大树为爱选择了放弃!许多年后!大树无意中抚摸到失去树皮的那个伤口时,心跳猛然加速了,伤口早就愈合了,只是大树发现当初刻下的记忆竟然深达树干里了。。。。。。并没有随树皮的离去而消失!
第304篇、12封情书的秘密
窗外,月亮渐渐升了起来,明亮而皎洁,就像几年前,何莲向我诉说的那个夜晚。原来,当爱情和友谊擦身而过,何莲付出的不止是失恋的痛……
一
2007年,我正在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念大三。当时,寝室6个女生有5个都在谈恋爱,大家整天描眉画眼,涂脂抹粉,交流恋爱心得,忙得不亦乐乎。唯有何莲总是捧着一本《新概念英语》,口中念念有词。
她长得不算美,但也不至于说没有男生喜欢。然而,她却从不恋爱,从大一到大三,一直一心向学。背地里,我们称她为居里二世。想当年,名噪八方的居里夫人就是以这种姿态遗世独立的吧!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冷若冰霜如居里的何莲也有为爱痴狂的时候。
这是何莲收到的第11封匿名情书,她坐在书桌前,埋头看着,睫毛轻颤,笑意盈盈,那些让人脸红心跳的句子,犹如晴空里的惊雷,准确地击中了她。
晚上熄灯后,室友们都进入了梦乡。寂静的春夜,蟋蟀温柔地鸣叫着,睡我上铺的何莲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后来,她索性下了床,伫立窗前,凝视着窗外婆娑的树影。
我翻了个身,床吱吱作响,何莲扭过头,轻身问:“小米,你还没睡着?”我应了一声,对她说:“快进来,小心着凉。”于是,她钻进了我的被窝。
我们小声耳语,她向我诉说起那份匿名的爱恋,一遍遍地回味着信中的话语:“旁人或许不理解,但我却从你纤秀的身影中感受到火山般的热情,你不恋爱,仅仅因为身边不过一群俗物而已……”
“小米,从前我真傻,把自己埋在书本里。现在,我终于明白爱情是这样美好!”她尽量压抑着的说话声里有难以掩饰的兴奋。
那一夜,何莲与我睡一张床,她呼吸不平静地起伏着,想翻身但又怕吵醒我。我们许久都没有睡着,沉浸在各自的心事中……
其实,何莲收到的11封情书,每一封都出自于我男朋友吴磊之手。当初,舍友们为了试试清高的吴莲到底会不会做爱情的俘虏,于是,一致推举吴磊给何莲写情书。她们说吴磊文笔好,人又浪漫,写出的情书一定惊天地泣鬼神,况乎小女子何莲?眼见舍友盛情难却,我只得用分手威逼吴磊就范,于是有了这场好戏。
那夜之后,我想了很多,既然目的已经达到,我也想趁何莲还没陷得太深时,让情书戛然而止。但这几乎是全体舍友的计划,我怎能半途而废呢?于是,我咬牙逼吴磊写最后一封,而且故意让情书间隔的时间更长。
仅仅4天,何莲就像没了魂似的,常常在信箱前发呆,那本从不离身的《新概念英语》也被她丢在一旁,她开始向舍友请教化妆技巧。她瘦了,小圆脸有了尖尖的下颌,甚至有一次,课上到一半,她突然起身就往外走,教授望着她直瞪眼……我知道,何莲要去的地方是收发室。每天上午10点,是收发室分信的时间。
我成了何莲的倾诉对象。每天晚上,她坐在我的床前,将患得患失的心情向我诉说:“那个人就在身边,是谁呢?为什么还不现身?他长得怎么样呢?”我被这许多问题包围着,看到何莲的眼睛因为这莫须有的爱情点亮,内疚之情日益吞噬着我的心……
第6天,将吴磊的信塞进信箱后,我告诉自己,这真的是最后一封了。
二
信,终于不再来。何莲焦急地翘首期盼,每天N遍去看信。后来,她坐在床沿发呆,有时竟会泪眼蒙眬。她的失恋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让我们这群搞恶作剧的女生心惊胆战。
宿舍里,我们有了一次很严肃的谈话。老三望着我问:“怎么办?”我难过地说:“我咋知道怎么办?总不能让我将吴磊让出来吧,我们恋爱2年,难道仅仅因为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就分开?这是现实,又不是琼瑶电视剧。”
一开始就反对这个计划的老大轻哼一声:“无伤大雅?”刹那间,我的脸红得像烙铁。是啊,看着人家和我们不一样,就找人写匿名情书试探她,就算是玩笑,也是个可耻的玩笑。
没有人说话了,而我突然有想哭的感觉。
会议结束后,我们争相帮何莲打水叠被,但她总是拒绝。她每天晚上反复地研究那些情书,然后愣愣地坐在书桌前发呆。我心惊肉跳,怕她胡思乱想,甚至忍不住想将真相告诉她。
度日如年中,一周过去了,在我们即将崩溃时,何莲却奇迹般地恢复了,又开始读《新概念英语》。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我们默默地感谢上帝。
可能是因为对何莲的愧疚吧,我开始主动接近她,她对我也特别好,帮我整理笔记,划考试重点,甚至将最喜欢吃的红枣凉糕留给我。
慢慢地,我真正了解了她。她心思细腻,关心人,喜欢读世界名著,而且毫不虚荣。想到那12封情书给她造成的伤害,我后悔得想咽下自己的舌头。和吴磊牵手散步时,我们都不敢提起何莲,她的名字会像炭火一样烧得我们无地自容。
快乐的日子飞逝而过,转眼间,我们已经临近毕业了。何莲的英语没有白念,她考上了上海复旦大学中文系的研究生,而我们开始为工作四处奔忙。
2009年6月底,毕业典礼之后,我送何莲踏上回老家的列车。站台很冷清,褐色的铁轨向远处延伸。我拉着何莲的手,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不舍。一年前的那场恶作剧之后,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火车缓缓开动,风飞旋着吹起沙尘,满天黄沙中,我们无比不舍地告别青涩的大学时代……
随后,我和吴磊一同到美丽的杭州找工作。正值盛夏,我们冒着醒暑奔走在杭州大大小小的人才招聘点。在经过数次拼杀后,我们过五关斩六将,终于分别找到了工作。吴磊在杭州一家私立学校当老师,我在一个儿童培训机构任职。
为了在杭州站稳脚跟,我们每天努力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偶然会想起大学时代的美好岁月,还有那个玩笑,不由得感叹当时的年少无知,心里对何莲满怀愧疚……
转眼近3年过去。3年来,我和何莲一直保持着联络。得知她一直没有恋爱,我忍不住一次次催她:“不要光顾着学习,快找个男朋友吧,不然你就成高知剩女了。”
三
2012年5月,在我即将成为新娘的时刻,何莲寄来了一封长长的信,信中告诉我,因为成绩优异,她被保送读博。除此之外,她还告诉了一个令我激动不已的好消息,她恋爱了!男朋友是她的同门师兄,非常优秀,与她有相同的志趣和爱好。我赶紧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吴磊,让他和我一起分享这份快乐!
一同寄来的还有一只美轮美奂的手工音乐盒。《献给爱丽丝》的乐声中,时光静静流回到大学时的岁月,我和吴磊沉浸在各自的回忆里。“小米!”吴磊轻声唤我。我抬眼望向他。“其实何莲早就知道写匿名情书的人是我。”吴磊的话仿佛平地一声惊雷,将我一下子击蒙了。
“12封情书寄出后,何莲很快认出了我的字迹,就找到我……”我张大嘴巴,不敢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吴磊继续说:“她将我骂了一顿,说有你这样好的女孩做女朋友,我怎能脚踏两只船?”
“可你并没有脚踏两只船啊,这只是一个恶作剧。”我喃喃自语。
“但她并不知道这是恶作剧,还以为我背叛了你,直为你打抱不平呢!”沉默了很长时间后,吴磊说出一句话:“我们对不起她!”
窗外,月亮渐渐升了起来,明亮而皎洁,就像几年前,何莲向我诉说的那个夜晚。原来,当爱情和友谊擦身而过,何莲付出的不止是失恋的痛,她还经历了一场友谊的取舍,痛苦和煎熬可想而知,只是我们都蒙在鼓里罢了!
我将音乐盒放在新房最醒目的位置。《献给爱丽丝》的音乐声中,眼泪从眼底慢慢溢出,心里掠过的,是何莲的笑、何莲的泪,何莲患得患失的表情,还有那些率性轻狂的青春岁月……
12封情书的秘密和何莲那颗水晶般纯洁透明的心,将永远珍藏在我心中!
第305篇、最亮的那根蜡烛
深夜,寺里一人一佛,佛坐人站。
人:圣明的佛,我是一个已婚的人,但是我狂热地爱上了另一个女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佛:你能确定你现在爱上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吗?
人:是的。
佛:你离婚,然后娶她。
人:可是我现在的爱人,很温柔、善良、贤慧,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残忍,有点不懂道理。
佛:在婚姻中没有爱才是残忍和不道德的,你现在爱上了别人不爱她了,这样做是正确的。
人:可是我爱人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佛:那她就是幸福的。
人:我要与她离婚另娶她人,她应该是很痛苦的又怎么会幸福呢?
佛:在婚姻里她还拥有她对你的爱,而你在婚姻里已经失去了你对她的爱,因为你爱上了别人,正所谓拥有的就是幸福的,失去的才是痛苦的,所以痛苦的人是你。
人:可是我要和她离婚后另娶她人,应该是她失去了我,她才是痛苦的。
佛:你错了,你只是她婚姻中真爱的一个具体,当你这个具体不存在的时候,她的真爱会延续到另一个具体,因为她在婚姻中的真爱是从来没有失去过。所以她才是幸福的而你才是痛苦的。
人:她说今生只爱我一个,她不会爱上别人的。
佛:这样的话你也说过吗?
人:我……
佛:你现在看你面前香炉里的三根蜡烛,哪一根最亮?
人:我不知道,好像都一样亮。
佛:这三根蜡烛就好比三个女人,其中一根就是你现在所爱的那一个女人,芸芸众生,女人何止千百万,你连这三根蜡烛哪根最亮都不知道,你为什么又能确定,你现在爱的那个女人就是你生命里唯一的、最后的一个女人呢?
人:我……
佛:你现在拿一根蜡烛放在你眼前,再用心看看哪根最亮?
人:当然是眼前这根最亮啦。
佛:那你把它放回原处,再看哪根最亮?
人:我真得看不出哪根最亮。
佛:其实你刚才拿的那根蜡烛,就好比是你现在爱的那个最后的那个女人,所谓爱由心生,当你感觉你爱她时,你用心去看就觉得她最亮,当你把它放回原处,却找不到最亮的感觉。
你这种所谓的最后的唯一的爱只是镜花水月,到头来终究是一场空。
人:哦,我懂了,你并不是要我与我的爱人离婚,你是在点化我。
佛:看破不说破,你去吧。
人:我现在知道我爱的是谁了,谢谢,谢谢。
佛: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第306篇、爱情十分之一诺言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蜉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
第307篇、现代爱情故事:冷漠的拐杖
作者: 木瓜
樱桃醒过来后,发现自己正躺在医院里输液,一旁的男友梁志舒了口气,起身说要出去给她买吃的。樱桃这才想起,她在出差途中遇到了车祸。看着男友的背影,她十分欣慰,迷迷糊糊中又睡了过去。
当樱桃再次醒来,看到的却不是男友,而是她的情敌──她曾经两小无猜的好姐妹苏琴,她不由得一阵尴尬:当初为了抢走梁志,自己可是使了不少心计!
此时,苏琴递过一副新拐,幸灾乐祸地说:"樱桃,这次车祸,你引以为豪的美腿恐怕会留下后遗症。我们好歹有多年的情谊,所以买了副拐杖送给你……"
樱桃气得变了脸色,这才感觉下肢不对劲,她望向房门,希望男友早一点回来。苏琴冷笑:"你别看了,梁志为了照顾你,弄得自己太疲倦了,昏倒在马路上,现在在另一家医院里躺着呢。我要去照顾他了。"说完冷漠地走出了病房。樱桃连忙借了护士的手机,拨打梁志的号码,对方已经关机了。
樱桃非常担心梁志和苏琴重修旧好,发誓要再次夺回梁志。她积极配合治疗,几个月后,终于可以正常走路了。
出院那天,樱桃拿着那副拐杖来到了苏琴的宿舍,嘲讽地说:"谢谢你的拐杖,可惜我没用上。"见樱桃的腿完好无损,苏琴笑着拿出了手机。樱桃看到梁志发给苏琴的短信,才明白了一切。
原来,梁志断定樱桃会成为瘸子,在她醒过来后就抛弃了她,转而去追求苏琴。苏琴收到梁志的忏悔短信后,骂了他一通,可是,自私的梁志还是离开了樱桃。苏琴担心樱桃受不了双重打击,故意送来拐杖,并谎称自己要去照顾梁志,以激发樱桃的斗志,让她好好地生活下去。
樱桃泪流满面,抱住了苏琴:多年前,她们这对好姐妹曾经挤在一个被窝里约定,如果以后两人中有一个无依无靠,另一个就是对方的拐杖。苏琴这个"情敌",用特殊的方式兑现了诺言……
第308篇、二百米爱的轨迹
男人和女人去送货。在返城的途中,男人碰碰女人说,你还记得我们来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条很深的水沟吗?女人说记得,就在前面大概六百米远的地方。男人说等到了那里,我喊一声跳,你就跳进水沟!记着,要快!
女人这才发现不大对劲。她看到男人已经把刹车踩到低,货车却仍然疯狂地向前冲刺。那是一条很长很陡的下坡路,货车放任着可怕的加速度,像一块石头跌向深渊。
更可怕的是,前方八百米处有一个乡间集市,集市上挤着很多附近的村民。没有任何岔路,窄窄的公路两侧是刀劈般的峭壁。男人不断按着喇叭,可是集市上人声嘈杂,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理睬。
男人不断松开刹车,再猛踩下去;再松开,再猛踩下去……但刹车彻底失灵。
他们都知道,在距集市约二十米的地方,路一侧的山壁有一个凹进去的缺口。那个缺口在驾驶位的那一边,假如货车按现在的速度飞驶,那么,让货车猛地撞向那个缺口,或许就不会撞向那些无辜的村民。不过这样的结果,将注定的是车毁人亡。
男人说,快到水沟了。我喊跳,你就跳。女人问,你呢?男人说我也跳。说完男人打开一侧的车门,并让女人打开另一侧的车门。
他们同时看到了那条水沟。水沟在女人那一侧,似乎正向他们奔来。男人喊:一、二、三,跳!然后车子就冲了过去。
谁也没有跳。
男人急了,喊,为什么不跳?女人答,因为我知道你不会跳。
货车继续向前冲,冲向集市……
货车还是停下了。在距那些熙熙攘攘的村民仅一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女人抱着他,嚎啕大哭。
在男人下定决心撞向那缺口的时候。他想试最后一次,却蓦然听到汽车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男人欣喜若狂,狠狠地踩下刹车,再也没敢放松……
男人拥着女人,说,你知不知道你很傻?如果撞上去,我们必死无疑。
女人抹着泪说,知道。男人把她抱得更紧。女人再抹一把泪说,所以我不能跳,我得和你再走二百米……
第309篇、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
不知从哪一年起,似乎已是很久,他和她一直在等待着,企盼着。
读中学时,他是大队长,她是另一个班的中队长。他是个英俊的少年,绰号叫“外国人”,高高的个,白皙的脸,挺拔的鼻。她却是个丑小鸭,小小的眼,倔强而微翘的嘴。每学期年级考试总分张榜,他俩总名列前茅,不是他第一,就是她第一。可他们彼此记住了对方的名字,却从没说过一句话。每当他的身影出现在她的教室门口时,她总感觉到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向她投来深深的一瞥。有一次,当她惊恐却又情不自禁地向站在教室门口的他望去时,他正注视着她,友好而纯真地朝她微笑,她看呆了。
中学毕业,他和她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物理系,她在中文系。在图书馆和食堂不期而遇时,他依然向她投来亲切而迷人的微笑,她则腼腆地向他点点头。他没有问她住在哪幢宿舍,她亦不知道他住在几号楼。他们企求校园里的偶遇,等待对方主动地和自己攀谈。每次走过物理实验楼,她都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心里暗暗盼望着能出现他矫健的身影,而他,却常常冷不防出现在中文系的阅览室,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过期的书刊杂志。
在一次圣诞晚会上,他和她擦肩而过。他英俊、潇洒的绅士风度赢得众多女生的青睐。她优雅、清秀,由昔日的“丑小鸭”变成了“白雪公主”。每支舞曲,她总被男士们抢着邀请。他只是静静地、默默地在远处看着她,露出那醉人的微笑。
她期待着他走向她,邀她翩翩起舞,他则静候着她和一个个舞伴跳至曲终。
三年级时,他写过一封长长的信,决意在和她再度相遇时塞给她,但他终于没有做出如此唐突的举动。而她的日记里却记载着他们每次相遇时兴奋、激动的心态。一晃四年就要过去了,他和她始终保持着一等奖的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似曾相识却又陌生的距离。
大学毕业时,他没有“女朋友”,她亦没有“男朋友”,他的“哥儿们”和她“姐儿们”都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读哲学的他俩的中学校友在一次同学聚会中听到他们的消息,便给两个人分别寄去了一本弗洛姆的《爱的艺术》,并在两本书序言的同一段话下划上红杠。
那段话是说,大多数人实际上都是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其实,爱的本质是主动的给予,而不是被动的接受。
他和她都如饥似渴地读完那本书,都为之失眠。新年的第一天,他和她都意外而惊喜地收到对方同样的一张贺卡。那别致的卡片上,一只叩门的手中飘落下一片纸,上面写着:我喜欢默默地被你注视着默默地注视着你,我渴望深深地被你爱着深深地爱着你。
第310篇、惜取眼前人
最青涩的年纪,他和她相遇。
都是穷孩子出身,来上大学时,他口袋里只有一百块钱,而她穿着母亲手缝的内衣,那时他们想,一定要在北京这座城市站住脚。
那时,她20,他21。
没有钱花前月下,但两个人的爱情一点也不少,坐在湖边,一边读书一边谈情,他随手采了手边的草,给她编一个草的戒指,然后小心翼翼地套在她的手上,她笑着说,好看。
那个戒指,她趁他不备夹在了书里,后来,一直偷偷戴,他说,将来有了钱,就给她买金的买银的钻石的。这时候的话,她信。
大四那年,他们偷食禁果,她怀上了。
那时学校里校风很严,学校里知道了这件事情,她一个人承担了下来,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虽然所有同学老师知道是他,可是她说,不,不是他的,与他没有关系,两个人的前程,不能全都耽搁了,她要让他知道,她有多爱他,甚至可以为他放弃自己的一切。
他跪在她面前,你放心,我们说过相爱一辈子的,毕业后我找好工作就接你回来,你先回家,等待我,好吗?
她无法在北京再待下去,回了老家。他也守信用,每天一个电话, 两个月回来一次, 毕业时,他如愿留在北京,而且进了中直机关,他是农村孩子,在这里没根没业,有同事就介绍女孩子给他,是北京女孩子,父母是高干,有车有房不算,还能对他的前途有极大帮助。
那时,他有些动摇了。
是啊,她在乡村,只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女孩子,还快生孩子了,将来还能有什么前途?那一刻,在情感的天平上,他做了倾斜,可是,他还是良心发现,觉得这样做不妥。
生孩子的时候,她打来电话,说,此时,多想你在身边。
他赶回去是两个月后,看到敞着怀给孩子吃奶的她,披头散发,大襟上沾着饭粒子,面色很黄。怀里的孩子叫着,他灰败得很,想着北京追求自己的美丽女子,简直是天与地。
她看出他的慌张,也看出了他的迟疑,她说,如果你不方便,我不会拖累你的,真的,我可以再嫁别人,我亦知道,今天和昨天的你,不可同日而语了。
此时的他,是羞愧的,是难以和人诉说的惭愧,可他想不要她也是真的,于是,他掏出一张银行卡,那是两万块钱,于她而言,是很大的一笔数字了吧,他撒了谎,不说不爱,只说,我要出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你不要等待我了吧。
他并没有出国,而是和一个高干子女谈起了恋爱,去吃马克西姆餐厅的西餐,学着穿西服打领带,去弹着钢琴的五星级宾馆里喝咖啡,也用英语说亲爱的,总之,他要把旧的那套全部抛弃掉,他要开始新的爱情新的生活。
怕她打扰,他换了手机号,和所有同学朋友说他要出国了,正在办手续。
而她干脆给了他更干脆的消息,她说,我嫁人了,不要担心我,你我,尘缘已尽。
他这才放下了一颗心,从此张扬着自己的现代时尚爱情,把自己融入到北京人圈子中,但有时他也慌张,是在梦里,他遇到她,她的眼泪汪汪,一遍遍地问:你不是说要和我好一辈子吗?
醒来一身冷汗,还好,她结了婚,没给自己找麻烦。看来,钱能摆平一切的。
不久,他也结婚了,婚后三年,果然也出了国,他渐渐忘却她,因为现在的太太厉害不算,还是一副小姐脾气,假如知道他还有一个儿子,断然是轻饶不了他的,所以,他口风很紧,瞒得厉害。
几年之后,太太和一个荷兰人好上了,提出了离婚,他领着小女儿在美国过生活,还好,生意做得不错,不久,做了一个国际大公司的副总,梦里,常常想起她来,她过得还好吗?
他知道已经没有想她的资格,是他放弃她的,是他不要她,可现在,他没有想同床共枕多年的妻,想的却是他。
她是一朵朴素的小小兰花,那样淡定,从来不张扬,没有要过他半件东西,他甚至连一粒扣子也没有买给过她。
又过了几年,他回国,辗转了好几个人打听她,四处打听她,可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于是,他一个飞往四川,去找她。
回到她呆的家乡,他看到了她。
在一个乡镇企业做会计,还是那样清秀清瘦,穿着碎花的裙子,35岁的女人,看起来不年轻了,可是,脸上却有了沧海桑田。
他以为她会哭,会惊住,她却只是云淡风轻地问:回来了?仿佛他昨天才刚刚出门,仿佛他不曾离开。
两个人静静坐下,他随意翻她的书,她仍然是这么喜欢看书,却翻到那枚戒指,瞬间,他仿佛被击中一般,这么多年,她还留着这枚草戒指?
你?他说。
她静静地笑着,这是我收到的第一枚戒指,所以,我要珍惜。
那么,你不怕你的丈夫说你?他注意到,她手指光光的,根本没有戒指,她头也没抬,声音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他惊住,你——她说,当年,是为了让你死心,让你安心,我想,爱一个人,就给他最大的自由吧,而你和我说过一辈子,那么,让我守着自己的爱情,一辈子吧。
扑通一声他跪倒:亲人,原谅我。
她扶起他,走,带你去看儿子吧。
儿子已经上高一,远远地看到时,他的眼泪再也没有忍住,高大英俊挺拔的儿子,一如他的当年,他想跑过去,她却拦住了他,不要吧,孩子以为他爸爸在美国,而且,已经离开人世,我一直告诉他,爸爸有多爱他,多疼他。
他轻轻扶住她的肩问,我,是不是还有机会?
她安静地笑着,我已经不爱,你知道的,没有爱情在原地等待你,可我也不能爱别人,我愿意和儿子这样过,一直到老。
那一刻他才知道什么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还是把他当成了朋友,带他转来转去,看小城风景,做手工水饺给他吃,但一切已经落幕,与爱情无关了,可她心中还是有他,只是那尘世间的一个影子,她曾经爱过的,要过的,许诺过的,到这时她才知道,爱情,有时就是一个人的事情。
他走的时候,她给了一样东西。
是当年他给她的那张银行卡,她说,有些东西,不是钱能买来的,比如,爱情。
上飞机的时候,他说,原谅我。而她轻轻地拥抱了他一下,然后说:看,你也长了白头发,都中年了,好好地过吧,我根本不曾恨过你,谢谢你曾经给我的爱。
至此,他终于明白,他丢了一颗金子一般的心。
回来的飞机上,他把那张她和儿子的照片看了又看,然后捂在胸口,泪如雨下,他从此明白,什么叫一诺千金,什么叫永远。
所以,当他的妻子后悔了回到他身边时,他安静接纳了她,并且说,回来了就好。妻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我明白,珍惜眼前比什么都重要。
第311篇、口述:我不后悔为网恋失去处女身
讲述人:金莹
性别:女
年龄:22岁
记者:周绍云
通讯员:夏洁
(金莹说自己并不是个喜欢拿自己说事的人,之所以鼓起勇气来讲述自己的故事,是因为想到我这里寻求一个答案。她仰起尖尖的下巴,问我道:为什么我所有的感情纠葛都与网络有关,而且都一样没有结果。我看到,她那张年轻的面孔上,除了困惑,还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倦怠。)
聊天室的初恋
刚上大一那年,学校流行网络聊天,在寝室姐妹的带领下,我很快就可以打字如飞。在QQ聊天室里,我认识了一个叫“大侠”的人,彼此聊得很愉快。每天下线时,我们都会约定下一次上线聊天的时间。就这样,他的风趣幽默成为我简单枯燥生活中最好的调味品。我渐渐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比我高两届,工科生。
一次聊天的时候,他突然打出了一行字:我们见面吧!那个时候,很流行网友见面,但是也有太多“见光死”的例子。我有点犹豫,但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邀请,或许是因为太好奇了吧。
见面的过程很老套。在学校门口,我见到了穿黑色外套的他,虽然他已经告诉过我他不高也不帅,但是现实中的他,比我想像的还要普通,隐隐地,我有些失望。他很绅士地请我吃饭。餐桌上,他谈笑风生,诙谐自如,比在网上还逗,我笑得前仰后合。就在那一刻,我对他产生了好感。
见面次数越来越多,我和“大侠”也越来越熟,他每天的一个电话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们和校园里所有的情侣一样,在学校礼堂看廉价的电影,在学校食堂吃便宜的份饭。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是多么快乐啊,以后再也没有找到过这种简单的快乐了。
又过了一年,我大二,他大四。他忙着四处找工作。很快,他就去了南方一个繁华的城市。我们的感情就此终结。
灌水灌来的爱情
我又重新迷上了上网。这次不同的是,我喜欢上了BBS。我不断地发帖子来排遣寂寞的情绪。有一个人很奇怪,总是不停地跟我的帖子,每一篇都有他的感言。终于他索要了我的QQ号码,通过验证后,他发过来的第一句话是:我叫阳光,是可以照散你所有的阴霾的。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让我从心底莫名奇妙地升起一种感动。也许因为他也是来自“大侠”所在的那个南方城市的缘故,我和他的话格外多。他是一家报社的摄影记者,全国各地到处跑,他说他有一天会来武汉看我。
2002年的平安夜,我接到了他的电话。他说他在我的寝室楼下。我说不相信。他呵呵地笑着说,那你就往窗外看吧。我探头一看,雪花纷扬中,楼下真的站着一个人。我冲了下去,站在他面前的那一瞬间,我眼眶湿湿的,觉得自己好幸福。雪依然在下,我和他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又一圈不停地走,大家都沉默着,但心是相通的。偷偷瞥了他一眼,我看到了他脸上和我相同的微笑。
那个晚上,我没有回寝室,而是和他去了他住的酒店。第二天早上醒来,他问我后不后悔。我没有回答,但我清楚,我是不会后悔的。
我经常逃课陪他去采风。凤凰、阳朔、婺源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我总是像一个小女人一样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很奇怪,就是疯狂地痴迷于他拍摄时的那种专注的神情。现在想来,我对“阳光”的感情,应该是崇拜的成分多于爱的成分。
在一起的日子快乐却短暂,和他没有未来,只有不了了之。他需要的是不断更换新鲜的血液,无法忍受一成不变。幸亏这时,我已经可以拥有一种超脱同龄人的成熟来面对这个结果了,心里痛是痛过,但还不至于走不出来。
玩游戏认识了老王
老王是我在联众玩“拖拉机”的时候认识的,我们总是配合默契地赢了不少分,渐渐话也多了起来。后来他说,他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我暗暗地笑了,你是老总,我还是比尔·盖茨呢。他说,你是不是不相信?你不是在找工作吗?到我公司来吧。
半信半疑地,我按着老王留的地址找到了他的公司。就这样,在我的同学还在四处投简历时,我已经顺利工作了。
刚开始,职场中的很多规则我都不懂,幸好有老王的指点,我很快就得心应手了。陪老王外出应酬的次数越来越多,也帮助他解决了很多生意上棘手的问题。我从老王的眼神中看到了赞许,另外还闪烁着一些其他的东西。
我住进了他的房子。老王比我大15岁,在生活中总是像照顾孩子一样照顾我,和他在一起,有一种被人疼惜的感觉,仿佛什么都不需要我自己去考虑。很久没有了这种感觉,一下子,好温暖。
终于有一天,貌似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老王的老婆带着3岁的女儿从湖南老家过来看他,他慌慌张张地把我送进了宾馆,走的时候只留下了一沓钱,他说,那是给我的住宿费和生活费,并一再叮嘱我这些天不要给他打电话。一连七天,我一个人住在宾馆,每天对着电视发呆,老王一个电话都没打来。这才发现,我现在的生活,除了老王,就是工作,连起码的朋友也没有。
老王送走老婆女儿再来找我时,我已经从宾馆搬走了,并且废弃了原来的手机号。
合租者又是网友
我只好暂时和大学同学挤住在一起。重新找了个工作,钱比以前少,却比以前忙了很多。
那个同学不久后交了男友,我成了超级电灯泡,租房成了当务之急。那晚,我在网上四处搜索租房信息,不是地段太偏,就是价格太贵。正好,一个叫“寂寂无声”的网友在QQ上和我打招呼,我便向他抱怨。他问我,你愿不愿意和我合租?我一愣,因为我此前压根没想到和异性合租,何况,他还是个网友,虽然在网上聊得很熟,毕竟生活中从未见过面。他感觉到了我的犹豫,说道,可以先验明正身嘛,你觉得行,就合租,不行,也没什么。
第二天,我见到了“寂寂无声”,一个很斯文的男人,有正当工作,人也很干净。于是就租了下来。
刚开始住的时候有些拘谨。一次突然下起大雨,他先回的家,收衣服的时候也顺便收了我的衣服,关系就舒缓了起来。他属于居家型的男人,喜欢做饭,并且手艺不错,而我只会下面条。经常蹭他的饭吃,心里有些不好意思,我便主动地帮他洗洗碗,收拾收拾房间。他邀请我合租,似乎并不是为了让我分担他的租房负担,那一半房租每次都是我硬塞到他手上,水电费他更是死活不要。
他生日的那天,请了很多他的朋友过来吃饭,作为室友,我自然也在邀请之列。他似乎很高兴,喝了很多酒,喝到最后,突然趴到桌上哭了起来。我们都愣愣的,然后,他抬起头,双眼直直地对我:“你知不知道,在网上时,我就喜欢上了你!”大家都说他喝醉了,可是,我分明看到了他眼中的清醒。
接下来的日子,我总是躲着他。我不想发生什么,又开始四处找房,想早点搬出去。那晚,我又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一开门,发现“寂寂无声”坐在客厅里,似乎一直在等我。我对他打了声招呼,想赶紧钻进自己的房间,却被他拦住。
他问我,你是不是想搬走?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他问,为什么?是不是因为我那天喝醉了说错了什么?我说,不是,是因为我对从网上开始的感情失去了信心,我希望从正常途径开始一段正常的感情。
最终,我还是搬走了。那天,他专门给我做了几个拿手菜,他只是看着我吃,自己基本上没动筷子,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温情。那一刻,我差点动摇了——这一次,会不会是我错了呢?原来的我的确一错再错,但也许错的不是网络,而是我的判断?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第312篇、让我为你讲个故事
有一个名叫韦格的奥地利女孩,天生丽质,聪颖可人。她在一所大学专修油画,她的男友为她筹备个人画展。当出现经济危机时,男友鼓励她参加世界小姐选美,因为初赛的奖金高达5000美元。她去了,而且一路选到了拉斯维加斯;她成了1987年度的世界小姐。
韦格想开画展,可她已经不需要画展了;韦格想和男友浪漫缠绵,可她也不缺少浪漫了。身为世界小姐,一下子站在了荣耀和财富的顶端。
当她的事业如日中天时,她患上了一种名叫克里曼特的综合症。这种病症的最大危机在于,双眼视力逐渐衰退,直至失明。韦格几乎是绝望地陷人黑暗之中了。消息传出,一位名叫帕迪的南非小男孩给她寄来了一包土,说他们那里的人用此治病。韦格不相信那包土,怀着姑且一试的想法用了,奇迹却发生了,她康复了。
韦格后来嫁给一个美国富翁。
她先后嫁了6次,可是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倾心。她自杀了。
对于这个故事,一百个人可能会有一百种说法,可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用自己不喜欢的方式赚到财富,也可以用自己不相信的药治好病。但你无法从自己不爱的人身上获得幸福。”
第313篇、发现之旅:性幻想有益健康 吃零食不如去幻想
捷克的医学家提出,性爱是治疗多种疾病的有效方法。例如:性爱能对关节、血管、心脏和胃这些部位的疾病产生积极的影响,甚至头痛也能求助于自己的性伴侣。究其原因很简单,性生活时体内激素的变化有助降低疼痛感。
和谐性生活让你享受健康生活
专家建议:具有丰富想象力的人们可以对性爱进行想象。巴尔的摩的一家医院的彼得.斯塔阿茨医生在医院里对一群大学生进行试验,他让大学生们把双手放进冰凉的水里,直到痛得实在无法忍受再把手拿出来。但如果双手放在水里的同时想象一些美好的事情来转移注意力,结果那些想象性爱的大学生的双手在冰水里的时间是其他人的两倍。斯塔阿茨医生认为,疼痛感受理性支配,因为大脑的同一区域“辐射”情感和疼痛。如果一个病人想象自己在汽车竞赛中疾驰,他会把疼痛忘得一干二净。
让女性们感到兴奋的是,性想象还有助于减肥。当女士们按捺不住想要吃零食时,不妨想想性爱,当脑海里充满性想象时,会使人肥胖的零食自然就被抛到脑后了。(丁永明)
第314篇、上帝派来和你吵架的人
我们结婚三年了,其间吵了多少次架,我已经记不清了。你知道,我不是一个很用心的女人,但有些吵架时的片断,我是刻骨铭心的。
有一次吵架你用身体紧紧抵住门,怕我这个任性的小女人在午夜12点是夺门而逃。
有一次吵架,你独自摔门而去,我赶快追下去,却怎么也找不到你,独自回家后,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我放声大哭。你赶快从一个房间的角落跑出来抱住我。从此我们吵架你总藏在我能找到你的地方。
有一次吵架,我们一周没有说话,一天下班回家后我怎么也打不开防盗门,只好硬着头皮给你打电话,让你赶快回家。后来才知道,那门是你做了手脚。说实话当时我一点也没有生气,而是深深的感动。
有一次吵架,你那行李要走,我紧紧拽着你的包,哽咽着说:你不能这样走,我是你最重要的行李,要走带上起我一起走。结果我们一起到杭州旅游了一圈。
有一次吵架,我赌气将咱们的合影剪得稀烂,你用整整一晚上才将他们粘好。
有一次吵架,我要和你离婚,到处找结婚证,就是找不到,是你将结婚证藏了起来。
你说我是上帝派来与你吵架的人,与你吵得多么默契啊!知道什么时候该叫喊,什么时候该流泪,什么时候该摔东西,什么时候该提出离婚,什么时候该从归于好...
是的,我们的婚姻就时吵架婚姻。现在,我们依然经常吵架,但你不再用身体抵门了,不再藏结婚证了。你知道我是不会离开你的。是的,离开你我会哭。我不要没有争吵,没有眼泪,没有和好,没有欢笑的平淡婚姻。我要与你在争吵与和好,眼泪与欢笑中慢慢变老。那个被我这个暴躁的小女人摔过不下十次的电饭锅还将继续为我们煮饭,它如我们的婚姻一样结实、健康!
我不知道我爱不爱你,只知道:离开你,我会哭。我是上帝派来与你吵架的人。
上帝派来和你吵架的人,原来是你最心爱的妻子。
第315篇、凄凉的许愿树
开始下雪了,好美!
一个男孩独自一人在雪地里彳亍着,走着走着、停了下来。这是一棵树、一棵许愿树。男孩伸出骨瘦如材的手摸了摸被雪花包裹着的树,突然、男孩吐了一口鲜血,溅到他抚摸的地方。顿时,出现了一朵绚丽的血花,渐渐的雪融化了。露出了里面的树干,“不离不弃”四个字刻在树上,是那么的刺眼。男孩记得那是去年的情人节、他刻下了“不离”他女朋友刻下了“不弃”。
泪眼逐渐模糊,记忆拉回了去年。他们是巧合相逢的,在看到对方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了对方。所以,他们相恋了、男孩很喜欢女孩、女孩并不是很漂亮、可以说是很普通吧!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的笑,她笑起来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可爱…也许男孩就是喜欢上她单纯而又可爱的样子了吧!女孩也很喜欢男孩、因为男孩有着深邃的眼睛,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把眼神离开。
男孩总是不喜欢笑,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总是给人一副冷冷的样子。只有对待女孩,男孩还会露出久违的笑容!用他的话说:他笑起来太牵强了,女孩就说:你会为我改变吗?呵呵!傻瓜当然啦,谁让你是我的小傻瓜呢!女孩只要听到男孩喊她小傻瓜、就一副十分幸福的样子,还会喊他大笨猪。
记得女孩曾经问男孩:如果我走了、离开你了、你怎么办?“我会努力挽留、不让你离开。”男孩坚定的说,“那如果没法挽留了呢?你怎么办?”“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就没有再活下去了勇气了、”“不、我不让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女孩用手堵住了男孩的嘴不让他说下去,男孩拿开了女孩的手吻在了女孩的唇上,因为男孩和女孩都是初吻,所以吻的是那么的生涩,女孩幸福的回应着……
呵呵!多么幸福的一对。后来女孩因为其它事离开了这么城市,男孩和女孩是那么的不舍,可是没有办法。一开始女孩很想男孩、每天都回应着男孩的电子邮件。男孩每天都很想女孩、每天不间断的发着。直到有一天男孩发现女孩回应他的不是那么热烈了、总是代理不理、总是说很忙没时间…其实女孩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原因吧,女孩渐渐对男孩没有感觉了。直到有一天,女孩说出了:我们分手吧!也许我们在一起并不合适。男孩听后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无力的说:我们还有可能继续下去吗?“我说了,我们不合适,你懂吗?不要再来烦我”……
男孩绝望了,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一切真的是他错了吗?他想要努力遗忘女孩,可是每晚总是泪水陪伴着他,他真的没法离开她、没有女孩的生活,男孩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男孩死了,死在了那棵许愿树下…警察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封没有寄出的信,是给女孩的
小傻瓜: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还记得我们去年刻下的“不离不弃”吗?你无情的抛弃了我,失去你我真的没有再活着的意义了,我不怪你、也许认识你真的是我的错,呵呵!曾经爱过你我不后悔。只是在那个世界再也没有人喊我大笨猪了,唉!好想、好想再听你喊我一声大笨猪、可是我知道那不可能了,因为你已经不再属于我了,我恨、我恨那个男生,为什么把你从我的身边抢走了,我不甘心。如果、如果有来世,你嫁给我好吗?如果有来世、不要再抛弃我了好吗?
别了!小傻瓜爱你的!
笨猪!
开始下雪了,雪花再次包裹了树干上的“不离不弃”只是带走了一具痴情的尸体……
下雪了、雪好美、美的是那么的凄楚,许愿树旁仿佛坐着一个有着深邃的眼神的男生在默默的太息…
第316篇、宝贝,我爱你
这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无可置疑。
这个女人,长得太有特色。一对明眸,大得惊人,亮闪闪的,释放的电量绝不亚于惊天霹雳。双唇总是湿润的,随着口齿一张一翕,撩人心扉。一袭长发,垂到半腰,乌黑秀丽,洗发水广告没找她拍简直是厂家的损失。一米七的身材足以令她在那群矮胖的恐龙中鹤立鸡群。归纳之,活生生的一个尤物,用美字形容她都显得粗俗。
于是,毫无疑问,从第一眼见到她,我就不可自拔地坠入情网。那年,我18岁,高三。
她还没调到我们学校,就已声名远播,传说中A班的班花,B中的校花,C区的区花,D市的市花,再扯之,E省的省花也不为其过。
当得知此女即将转至我校以至我班,我校的男同胞们没少兴奋。具体事实如下:A君,雅号“逃课之王”,一年难得在校见此君几面,那段日子在学校频繁出没,时常可见此君在校门口潜伏。最后被门卫误以为是社会上的小混混而抓到教务室,限制其人生自由半日,差点没闹到市法院。由此可见此女魅力之大。更不用说我班的男生了,简直乐癫了,为此特地开了个篝火party,二十几个男生歃血为盟,誓将此女追求到手。自然,我也包括在内,嘿嘿。
她初来我校那天的浩大场面至今历历在目。几乎全校的男生都出动了,没去迎接的寥寥可数,包括我班前天出车祸忍痛在院的王君,F班由于体型过于矮小而不敢露面的郑君,以及健忘地忘了带眼镜的高度近视者李君。学校从门口到教室走廊挤得人山人海,在人潮中,我甚至看到了年近70岁的老校长,由此看来此女整整影响了三代人。
来了!站在前头的哥们这么一句,简直比本·拉登亲口承认制造9。11事件还有轰动性。果然,她来了,我想也不需要再多加描述,前面已介绍过了。老实说,写作这么多年,我却还不知怎么措辞来真真切切地形容这个女子。太难了,你明白。总之,她比传说中的还传说,男人个个陶醉得要死,女人个个嫉妒得想哭。不知是碰巧还是有意安排,当时校广播就这么飘来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得,女的哭了不说,不少男同胞也激动地哭了,顿时整个学校鬼哭狼嚎,像极了办殡丧的悲壮感。实话告诉你,当时我最骄傲的事就是自己没哭,真的,一滴眼泪也没有!当自己清醒过来,已身在校保健室了,没错,我硬生生激动地晕了过去。
打那日起,我班成了全校最有名的班级,每天流动人口量成百上千,说白了,摆明一个“狼穴”。班主任谢美人也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在她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分别安置了我班的八大丑女,以求驱魔辟邪。哪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众男生的言语攻击后,八大丑女无地自容,纷纷要求调离阵地。无奈之下谢美人向校领导求救,特地在班上为她安排一个座位,一米开外人烟绝迹,并且张榜公告严禁外班男生无故进入我班,违者严惩,才使局势稍得稳定。
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班那二十几个亚当怎能坐以待毙,争先恐后向她发动攻势,岂奈此女爱情堡垒固若金汤,丝毫不得动摇。
“难道你就没喜欢过一个男人?!”一日,B君被逼急了,泪水直在眼眶打转。
“有。”她回答地很镇定。
“谁?!”B君简直气疯了,声带直逼女高音。
“我爸。”她这么说。
B君哭了,眼泪鼻涕一大把地冲出教室,三天没来上课。
看着自己的同胞兄弟一个个败下阵来,我心里仿佛打翻了无味瓶,酸甜苦辣加上咸。是时候自己发飙了!所谓硬的不成来软的,这正是当时本人的策略。毕竟都已经是高三了,几个月后要面对的是严峻的高考,身为学委的我自然要多多帮助这位刚转来不久人生地不熟的新生啰。顺便沟通沟通,发展一下感情也不过分,嘿嘿……于是,我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时不时靠近她满脸堆笑:“你新来,有什么学习问题不懂尽管问我。”我边说边傻傻嬉笑着,笑得脸险些抽筋。“噢。”她应了一声,便再没有作答。我只好怏怏退到一旁。哼哼,我会等的,你总会有学习问题吧!哪想,从此以后,她没有问过我半个有关学习的问题。等第一次省质检成绩出来,我才发现自己的智商和白鼠差不了多少。身为一班学委的我,硬生生被她拖了下来,屈居第二,并且和她的分差高达23分!搞得自己那几天心里很不是滋味,险些染上暴食症。我算领略到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的精髓了,原来美女并不是个个没大脑,也有这种智商高得可怕的。
古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本来我们这些高三快上战场的莘莘学子早就应该进入状态,即便做梦,也应该梦些什么数学公式,英语语法的,可自从她来后,十有八九都梦她去了。结果很明显地体现在了这第一次省自检。历次考试平均成绩稳居年段前三的我班,一下子滑到年段倒数第一,其中自然以男生成绩波动幅度最为明显也最为夸张。典型的是上次那个被逼哭的B君,好端端一个学痴,我班前五的才子,对她过于痴迷,一副非君不嫁的架势,以至废寝忘食,荒废学业。得,省自检成绩下滑地比蹦极还快,全班倒数第十!
谢美人急了,当天打了个申请报告,要求学校为此女另谋高就,换个班级别连累了自己的班,把她谢美人一世英明也毁了。可校领导也清楚得很,以此女的魅力,换哪班哪班就倒数,便把烂摊子留给谢美人,发下话来,自己搞定!一向沉稳有深度的谢美人也乱了阵脚,跑到厕所以泪洗面,几天下来,憔悴不少。
第五日,谢美人出现在班级,满脸红润,拉过那位我校的大美人嘀嘀咕咕交代一阵,颇为神秘。咦,难道有应对之策了?上课后,但见她不慌不忙地飘上讲台:“各位同学,希望你们明白,我们都是高三的人了,我身为班上的一员,看到这次班级成绩下滑心里也不好过。大家振作起来,好吗?”你知道这两句话的效果吗?你是绝对想象不出来的。当场全班掌声雷动,当然,鼓红手的基本上都是“深受鼓舞”的男同胞们。B君甚至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激动地站起身来,捋起衣袖,振臂高呼:“说得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会拼了命学习的!”那样子,像在对天发什么毒誓似的。后来想想,医大毕业的谢美人确实不是盖的,此招治标必先治本是也。
而这一良方的效果一定让你瞠目结舌。高考前几次大考我班均稳居年段第一,年段前十竟占了六个,包括她,剩余五个都是男的,其中也包括后来学习疯狂无比的B君。谢美人乐得屁癫屁癫的,天天围着她嘘寒问暖,简直比亲子还亲。
很快地,高考来了;很快地,高考又过了。待到填报志愿时,学校又产生一项记录。众人惊奇地发现,填报某名牌大学的人数严重超额,男生中不论好坏,三分之二的都填了该大学。我想不必我多说,你也该明白,没错,该大学正是她的第一志愿。
“一个两个都疯了!”70岁的老校长扔下这句话,硬是得了从未有过的心脏病被抢救送进医院。谢美人才猛悟到自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为该大学在我省的录取人数仅为个位数,而我班全部男生都以此为第一志愿,结果不言而喻,无数个男生将不可避免地上本二,她的一世英明就此葬送。填志愿次日,谢美人当面在全班60人面前捶胸跺足,哭天喊地。
最终,我校有四个人进入该大学,包括她,我,以及另外两个她的狂热追求者,占全省二分之一,也破了个历史记录。当然,背后的陪葬品不比当年秦始皇驾崩陪葬的人数差多少。需强调的是,可怜的B君也身在其列,据说是考前压力过大,当然,压力来自对她的那份执着。听说后来他回读了,并以该大学为唯一志愿,可至今仍未在大学中见到他,想必还在回读班中呕心沥血,也苦了他一片痴心。
就这样,我和另外两个男生,系着对她的梦,搭上了北上的列车……
在远离故土的外省城市,同乡这个概念便是指来自于同一个省的。可初次来迎接我们这四个新生的“同乡”未免也太多了吧,离谱得很,密密麻麻一百来个左右。后来才知道,其中80%都是混进来的,为的是一睹其芳容。有魅力就是有魅力,完全不受风水气候的影响。不久,该大学几乎所有社团都向她招手,极力邀其加盟,险些发生社团火拼!但她还是那么有个性,最终仅选择女生部,这个部,全为女生,性别非女的连个缝都甭想钻进来。可有的苍蝇死也不甘心,好象那个校学生会会长麻子李,甚至写了份建议书给学校,推荐她当女生部部长,竭其所能阿谀献媚。但他们哪里晓得她的性格呢?她可是软硬皆不吃的才女啊!
不过话说回来,我这个曾经和她同班一年之久的同学又了解她多少呢?或许我根本不了解她,但却不可自拔地爱上她。我也知道盲目地向她发动攻势是徒劳的,原来学校几百个男生便是最好的前车之鉴了,于是,我变得不主动了,偶尔在学校遇见她也只是打个招呼便匆匆走开,我真不知道怎么在她面前表达自己,同时,我也渐渐陷入相思之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疼痛………
我已经说过,这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所谓经典,独一无二,绝无仅有。
有一条鱼,向往那传说中神圣不可玷污的清泉,于是,它拼命地游啊游啊却怎么也到不了。终于,它累了,累得再也没有前进的力气。它感到无助,开始对现实绝望,随波逐流。一日,它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它没有多在意,几天后它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喜欢水中的一切。于是,它问水中的石头:“这里是哪儿?”石头的回答使它大吃一惊。原来,自己已游到那条清泉,那条梦想的河流。
我便是那条犯傻的鱼。
如果不是那次同学聚会,或许我永远也找不着那颗清泉中的小石头。
说是同学聚会,可笑得很,因为只有四个人,即是在该大学的四个原校同学。提倡者是C君,也是一个对她死心塌地的男生,借同学聚会之名,打算在当日来个轰烈表白。
“嘿嘿,你们两个别忘了来,反正也是做做陪衬,这次我一定会成功的!”C君在那自鸣得意。
“什么鸟话!多谢你的安排,为我的胜利制造机会!”D君反唇相讥。
而我,沉默不语,也好,她也给足面子答应下来,能一起吃顿饭,自己也满足了。
该天,颇为大款的C君在一餐馆摆下宴席。她没有失约,准时地来了。
半杯酒下肚,C君开始发情:“芳,其实你是知道的,我如此喜欢你!”
“是吗,谢谢。”她淡淡地答道,“可我的答案恐怕要你失望了。”
C君是个明白人,二话不说开始埋头灌酒。
紧接着是D君,同样的对白,重复地上演了一遍。
D君也不傻,搬把椅子坐在C君旁,同喝闷酒,大有一醉解千愁之势。
我没多说什么,自己明白得很,何必自找没趣,愁上加愁呢?
那晚,她出奇地喝了不少,待到结束,面容微微泛红,看得出已有点微醉。而C君和D君,整晚只顾埋头喝闷酒,不讲一点情趣,曲终人散时早已烂醉如泥。
于是,喝得不多较为清醒的我决定先把她送回宿舍,再来处理那两位男同胞。
我和她走出包间的时候,耳后清晰地传来C君,D君的吟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呜呼~~~~~~~
我扶着她,走在回校的路上,已近深夜十点。这是我第一次碰着她,扶着她的肩膀,透过毛衣感受她的体温。她周身散发着一股独特的香气,大概被酒气压住了,所以很淡,却足以令我心旷神怡。她的脸微红,显得更加妩媚可爱。我感到自己心跳得厉害,简直不受控制地猛窜;我感到全身上下一阵燥热,估计自己第二天上不了课了,准发高烧。
我们就这样颠颠簸簸走着,彼此沉默。片刻之后,沉默被打破,而说话的不是我,是她。
“杰,看来今天你没喝多少。”她口齿不太清晰,说话断断续续。
“嗯。”我应了一句,便不知如何再接下去。只怪自己口才不好,高中时母亲为自己订的《演讲与口才》,偏偏被我请到书柜当摆设,崭新无比。
“你知道吗,今天是……我的生日。”她突然吐了这么一句。
天,今天竟是她的生日,这可是爆炸性新闻!不过话说回来,虽然那么多男生对她倾慕不已,却没一个能查出她生日的,简直比国家机密还机密。
“不,我不知道。”当然了,我怀疑除了她爸,大概没有异性知道她的生日是哪天吧。
她好象没在听我说话,继续说下去,不过却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我没什么异性朋友,他们只是把我当作一件艺术品去推崇。”
不知为什么那时候我会有点恻隐之心,原本在我对她的认识中,只有她来怜悯谁,而绝不可能有让别人同情她的理由。
看来我不是个优秀的推理家,在她说出这句话后,我觉察到她漂亮的脸蛋上掠过一丝痛苦,涩涩的。
我动容了,当时就想安慰她说没事,我会作为朋友永远支持你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我是喜欢她的啊,难道只能是朋友?
“放心,其实你有很多朋友的,我不就是其中一个么?”最终,我还是说了,毕竟能和她做朋友我也满足了,我没什么奢望。
哪想,她转过头来对着我:“难道只能是朋友?”
这句话可把我吓坏了,天,难道她早就洞察出我喜欢她?我顿时感到体温骤然上升,脸一定红得比猴子屁股还屁股。咦,不对啊,这句话的口气好象……
“其实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是……”她抬起微红的脸,热辣辣地看着我。
???!!!
虽然我自认智商也不低,但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逻辑判断能力了,不可能,怎么可能?
“是你,杰。”她轻轻地说。
我几乎晕了过去,或者这么说,我当时没晕过去简直是个奇迹。
不过我的思绪更加混乱了,我甚至认为也许“是”就是“不是”,而“喜欢”则代表“讨厌”。
但最终我还是保持清醒,如果这是一场梦,就让我醉生梦死好了。
“可你并不喜欢我,只把我当朋友。”她口气有点失望。
我第一反应很剧烈,连说了一万个“没”。待缓和一下情绪,我决定豁出去了:“我是喜欢你的,一直以来都……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真的,无法克制地喜欢。”
我对自己说,见到你不喜欢上你的男人简直就是怪物!
她停下脚步看着我。我敢保证当时自己一脸严肃,仔细想想,确实没在她面前真正表白过。
“呵呵……”她笑,那笑声直抵我的心扉,“看来我们一直都彼此喜欢。”
我以傻笑回应,受宠若惊。
接下来,我像个犯错的小孩,一言不发。她也没再说下去,暗自思忖着什么。她想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明白自己把她先前说的那些话回味了不下一百遍。
当我再次恢复思考能力时,她已经被送回宿舍,而我,也躺在了床上。床只是个附属品,当夜,我不能再清醒了,直接性失眠。
噢,还有,忘了提了,C君和D君也早被我抛之脑后,那晚他们哥俩就在餐馆美美地睡了一觉,次日还被迫交了不菲的露宿费。
第二天,从我从床上爬起以至上课,我仍怀疑昨日的一切皆为南柯一梦。你知道,如果ET突然从你眼前闪过,你至少会花一个星期来判断那是否是自己的幻觉。
直到放学,她在学院门口等我,向我招手,微笑。
全场哗然。
我终于确信,我是本世纪最幸福的亚当同族。
我朝她走去,短短几米距离,一道道利光直奔我而来,怀疑,羡慕,嫉妒,痛苦,仇恨………
我敢说这个月我们学校的头版头条非我和她莫属。
“去哪?”她说。
“给你补过生日!”我眨巴着眼。
“来,牵手!”她边说边探出双手。
哎哟……我的心都融化了。上帝真不公平,对我太照顾有加了……“}
深秋的晚风有些微凉,和谐的脚步声伴着簌簌的落叶声,回荡在校园深处。
这条小径,两旁匀称地挺立着梧桐,幽远静谧,被广大师生奉为我校的情人路。这样的夜,无论格调还是情调,可谓一流。
我拉着她的手,迈着小步。
“今晚的蛋糕挺甜的。”她嘻嘻笑着。
呵呵,哪有我的心里甜呢……
不知不觉,我们走到这条路中那棵最高大的梧桐树旁。
她停了下来:“知道吗,这棵树大家都叫她许愿树。”她顿了顿,语调略带羞涩,“我曾在这棵树前许下愿,在自己生日这天向你表白。”
我不好意思地还以笑容,心中暗暗计划从此以后自己应该把此神树好好供奉起来,日日膜拜。
忽然,她转身对着我,狐疑地问:“你真的喜欢我么?”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上前一步揽住她的小蛮腰:“宝贝,我爱你!”
宝贝,我爱你……!!
她幸福地笑了。我终于可以措辞来形容这个女子了———我最最动人的GF!
她仍是笑着,比任何时候都动人,两片唇红润得仿佛樱桃一般………
好了,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接下来发生什么纯属个人隐私,朋友们,不要打扰,不要打扰。:}
第317篇、相亲相爱的黄生和香玉
崂山下清宫,美丽幽静。院内有耐冬树木高达两丈,大数十围;一株牡丹高达丈余,花开时节璀璨似锦。
胶州黄生在崂山下清宫读书。一天,黄生正在窗下读书,读得久了,有些疲惫,于是向窗外观看。忽然发现有一穿着素衣的年轻女郎,掩映在百花丛中。他心中疑惑:这深山古寺怎么会有这少女出现呢?于是开门出去,想看个究竟,又哪有女郎的影子?从此,黄生经常看见这素衣女郎,但每次都找不到她。于是黄生决定偷偷的隐身树丛之中等候着女郎的到来。
不大一会,果然见那素衣女郎和一位红衣女郎来了,远远地望,具可谓艳丽双绝。她们二人慢慢地越走越近,忽然,那红衣女郎向后退了两步,说:“不好,这里有生人!”说着,就要离开。黄生怕错过这次见面良机,急忙从树丛中钻出来。两位女郎大惊,急忙往回奔跑,袖裙飘拂,香气洋溢,沁人肺腑。黄生追过一堵短墙,发现她们已踪影皆无。黄生对女郎的爱慕之情更加强烈,于是取来笔硕,在树下题短诗一首:
无限相思苦,含情对短窗。
恐归沙吒利,何处觅无双。
黄行回到房间,苦思冥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忽然,那素衣女郎推门进来,黄生又惊又喜,急忙站起身来迎接。她微微一笑,说道:“看你刚才简直象个气势汹汹的强盗;看了你的诗,才知你乃骚雅之士,不妨相见。”黄生受宠苦惊,急忙问女郎的生平。她说:“我名叫香玉,原是洛阳人氏。只中被宫中道士强迫来这里,其实并不是我的愿望。”黄生问:“那道士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为你排忧解难。”女郎说:“不必了,其实道士也不敢强逼我什么。在这里若能够长期和你幽会,也好啊!”黄生又问那红衣女郎,她说:“她是我的干姐姐,名叫绛雪。”
二人越谈亲密,情意缠绵,不觉曙色已红。香玉急忙起身,临走说道:“我作了一诗,以酬君作,你不要笑我啊。”于是念道:
良夜更易尽,朝暾已上窗。
愿如梁上燕,栖处自成双。
黄生听说,情不自禁地握住香玉的手腕,说:“你真是秀外惠中,令人爱而忘死啊。想到你匆匆离去,真如千里之别。你有时间一定要来,与我相会。”香玉答应了他,从此,每天夜里必来与黄生相会。黄生多次请香玉邀绛雪同来,但绛雪总不来,黄生颇有怨恨。香玉说:“我姐姐性殊落落,不象我那么情痴。让我慢慢地劝她,你不要着急。”
一天晚上,黄生见香玉含泪而来,哭泣着说:“大祸临头了。今天我就要和你永别了。”说着,以袖试泪。黄生急忙追问究竟,香玉说:“此乃天间,难以给你说明白。”黄生再问,香玉只是呜咽,什么也不说。直到天明,香玉才恋恋不舍地走了。黄生感到非常奇怪。
第二天,即墨县一位姓蓝的人带人来下清宫游玩,见到院中有一株白牡丹,非常喜欢,就向寺里的人索求,于是说把棵白牡丹掘出来移走了。黄生这才悟到,香玉是牡丹仙子,于是非常惆怅惋惜。过了几天,他听说蓝氏把白牡丹移到家中,枯萎了。他伤心至极,作了《哭花》诗五十首,每天都要到牡丹穴处凭吊。
有一天,黄生凭吊方回,回头看见红衣女郎绛雪
挥泪穴侧。黄生慢慢地走近她,她也不回避。黄生于是请她到屋里去坐,绛雪答应了。她叹息说:“可怜我们姐妹,一朝断绝!听说你悲不欲性,更增加了我的悲恸。假如亲人的眼泪能堕入九泉之下,也许可使香玉再生的吧。可她已死多日,神气已散,怎么能马上与我们两人共谈话呢?”黄生说:“都怪我命薄,妨害了情人,维道就没有办法了吗?”绛雪说:“我总认为年少书生,十之有九都是爱不专一的;没想到你是这样痴情地爱着香玉。 我来此,也是敬慕你这种美德,而不能代替香玉与你共寝眠啊。”说完就要告别而去。黄生说:“香玉长离,使人寝食俱废。如果你能陪伴我一会,也可使我稍微感到宽慰,你怎么如此决绝无情呢?”绛雪只得陪伴他消愁解闷,天明才离开。 从此,好几天,绛雪没有再来。黄生苦怀香玉,辗转床头,泪湿枕席。这一天,冷雨幽窗,黄生更难入眠。他披衣而起,在灯下吟诵: 山院黄昏雨,垂帘坐小窗。 相思人不见,中夜泪双双。 写毕,他忽听窗外有人道:“作诗不能无有唱和。”听话音知道是绛雪来了。开开门让她进来,绛雪看了诗即刻续吟道: 连袂人何处?孤灯照晚窗。 空山人一个,对影自成双。 黄生读了,潸然泪下。黄生坦怨她来的次数太少了。绛雪说:“我不能象香玉妹妹那样给你温暖,只能给你一点宽慰。”黄生说:“那我也就感激不尽了。” 从此,每当寂寞无聊时,绛雪总是前来陪伴他。黄生感慨地说:“香玉我爱妻,绛雪我良友也。”每次都问她:“你是院中第几株?希望你早告诉我,我好小心地移到家中,免得你象香玉一样被恶人夺去,遗恨百年。”绛雪回答说:“故土难移,告诉了你也没有用处。你的妻子尚且不能从终,何况朋友呢?”黄生不听她的,强拉着绛雪的手到院子里,每到一棵牡丹旁就问:“这是你吗?”绛雪不回答,只是掩口而笑。 光阴荏苒,新年到了,黄生要回家过年了。在家里,二月的一天,他忽然梦到绛雪来到他身边,惆怅地说:“我又大难临头了。你如果能急速前来,我们还能想见;迟了就见不到了。”黄醒后十分惊异,急忙命家人备马,星夜赶往下清宫。原来道士将建造房屋,有一棵耐冬树,妨碍建房,工匠们正准备砍伐它。黄生急忙上前阻止,耐冬树总算保存下来。 这天夜里,绛雪来到房中向黄生道谢。黄生笑着说:“以前你不把实情告诉我,才遭此横祸。今天我已知道了你的真实身份,如果你不来我这儿,我就用拿着火绳烤你了。”绛雪说:“我知道你会这样做的,所以才不敢把实情告诉你。”二人相对坐了一会,黄生说:“今日而对良友,更加思念艳妻。好久没有哭香玉了,你能和我一块去哭她一场吗?”绛雪答应,二人一同来到牡丹穴处,洒泪凭吊。直到黎明,绛雪收泪,劝黄生回去。 又过了几天,黄生正房中独坐,绛雪喜笑颜开地从外面进来,说道:“报告给你一个好消息:花神深为你的至情所感动,让香玉再回
下清宫了。”黄生忙问:“什么时候?”绛雪答道:“不知道,大约为期不远了。” 接下来,两天没有见到绛雪的面。黄生抱着耐冬树,摇动抚摩,连声呼唤绛雪的名字,但一点回声也没有。黄生无奈,回到屋里,拿起一条用艾拧成的火绳,对灯点上,就转身出去想去烧烤耐冬树。绛雪急速闯来,伸手夺过艾绳,说道:“恶作剧,让我受痛,我与你断交了!”黄生连忙陪笑致歉。这时,只见香玉步态盈盈地走了进来。黄生一见,涕泪交加,急忙上前握住香玉的手。香玉用另一支手握住绛雪,相对悲哽。 等坐下来,黄生握住香玉的手好象什么也没有抓住,象是自己攥起手一样,不由得惊问:“这是怎么了?”香玉泫然回答:“以前我是花神,是有实体的;如今,我为花鬼,形体已散了。今天虽然相聚,你只当做是梦中相会吧。”绛雪说道:“妹妹,你来了可太好了。我被你这一口子纠缠死了。”于飘然而去。 香玉和黄生相对而坐。香玉款笑如前,但依偎之间,总感到好象是以身就影,黄生悒悒不乐。香玉更是前俯后仰地悲叹。香玉说:“崂山上有一种白蔹草,你挖 来晒干碾碎,再稍掺些硫磺,浸泡水中,每天到我的穴处浇洒一次,明天此日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的。”说罢就走了。 自此,黄生按香玉说的去做了。不久,泥土中很快萌生出一丛美丽的草来。
第318篇、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
连续几天的大雨,把那热辣辣的烦躁驱赶开来,轰隆隆的雷声震的门外停放车辆的报警器直响,电脑是不敢开了。一个人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点燃了一跟烟,枕着右手,看着那缭乱飘散的烟雾发呆,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的身影,和那个女孩一起经历过的片段又渐渐地回放在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那年不读书以后,我来到了佛山,跟着小叔叔一起学做制衣,算是加入了百万打工族的大潮之中。因为我没经验是个新手,所以叔叔带我进了一家十来个员工小作坊,车间还没学校里的教室大呢!环视了一周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妹子,想尝试一下恋爱的味道,因为在读高中的时候,小说和游戏占了我一天24小时里的近2/3,睡觉占了剩下的1/3,小说中那些浪漫甜蜜的故事情节,从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因为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带坏一个姑娘!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或许人家姑娘都不屑与我为伍呢。现在想想,上学的时候不恋爱,学费白交了,就好比中了500万大奖却不去兑换一样,事后让人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似的,中了500万谁会不去领啊,那不是傻蛋吗!明明有机会和某个女孩产生化学反应,但是因为种种外在因素而没有继续跟那女孩接触的人,都是中了500万却不去领的傻蛋,让他们和我一起后悔去吧。咦——坐在墙边的那女孩皮肤好白啊,娇小的个子,应该是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姑娘,其实以前我种想找一个个子不太高的,那样我抱着她的时候就可以吻到她的额头,接吻的时候我微微低着头,她悄悄踮起脚尖,多浪漫啊!但事与愿违,我个子不算高170cm,要达到我的想法的话对方至少要比我低15cm,那就是155cm?算了,我的梦想就被我自己的身高给胀破了。工作的时候偶尔偷偷懒,总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看着看着竟然想到了我把她追到以后的情景,傻笑着,想着想着入神了——‘啊’大头针扎破了手指,流血了。叔叔回头看了看那我,开玩笑说:“想什么,想女朋友啊?认真一点”,郁闷!我是在想女朋友,未来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她男朋友不会也在这个车间里吧?偷偷瞄了一圈,发现能对我构成威胁的就两个,快下班的时候,我走其中一个微胖的帅哥旁边。看着他说道“你在做什么啊?”“剪线、整理、然后出货”他说,心里正盘算这怎么从他嘴里套出话来“哦,我刚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无聊死了,你应该认识这里很多人吧?”,他抬头看来我一眼说道“我也刚来没多久,跟他们不太熟”,“谁和你一起来啊?”“我自己”,哈!排除一个“你喜欢玩游戏吗”我说道,“喜欢啊!我玩那个@#¥%……”“%¥#……”。因为网络游戏,我们俩一下变的熟络起来。从他口中我知道了一件事,使我无精打采的回到宿舍,好烦啊!她有男朋友了,只是她男朋友在别的省份读书。我的人生差点就完整了,老婆有了——电脑,情人有了——小说,就独独缺一女朋友。
工作一个月后,我离开佛山回到家里,发现社会并没有自己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家里得过且过,回来的时候向那微胖帅哥要到了那女孩的QQ,QQ是万恶之源,因为QQ多少人的感情、钱财、身体被欺骗,在家的时候常常跟那女孩聊天,时间长了,许多事情都互相告诉对方,有心事或遇到挫折的时候,都是向对方倾诉,她说她男朋友很少来看她,给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隔了几天后,她跟我说他俩分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对于我来说。在家里待久了又想出去工作,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佛山,算是重操旧业。我告诉她我回来佛山了在我叔叔的厂里,一个人很无聊,她说:“晚上我们不用加班,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看电视,你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欧耶!精心打扮一番,用了好多发胶,这发型大风来了照样纹丝不动,衣服一件一件的试,手忙脚乱的,这件不行!还是刚才那件好!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她们厂的办公室看到她,一年不见她变了,短头发、白色连衣裙、紧身牛仔裤、高跟鞋,她变了!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纯纯的她,绑着马尾,穿着米黄色的布鞋,“进来坐啊”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额~,好”,她倒了杯水过来“喝水啊!遥控给你”,气氛有点尴尬,赶紧找话题“额,你变了,变漂亮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泡妞高手,但是闲扯的功夫还是很高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小说不是白看的,聊着聊着就不那么拘束了,坐了一会我提议到“我们去逛街吧!我还没逛过佛山呢。”逛街,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逛了好久,聊得挺开心…
五天后,星期天,给她发了条短信“下班了吗?今晚有空吗?一个人挺无聊的,一起出去逛逛呗!”,不敢给她打电话,因为被当面拒接是最惨的,电话拒绝次之,文字拒接还没那么糟糕,“行啊,晚上七点,你在XX超市等我”。距离七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却迫不及待的冲进卫生间洗澡,30分钟后,从头到脚鲜打扮的鲜亮鲜亮的,这应该是19年来最一表人才的时刻,拿出手机“咔嚓”照张像先。两个人走在街上,闻着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发水的味道,第一次觉得,原来洗发水也可以这么香。两个人肩并肩的走着,不经意间擦到她的肩,碰到她的手,一切都显得这么的暧昧,这说不出的暧昧是那么的甜蜜。(文章写到这里,脸上依然会挂着微笑,这就是美好的回忆…)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筐讨厌的人,两个人走着走着,竟冒出一路人甲从我俩之间穿过,难道他不知道拆散一对鸳鸯是要喝一锅孟婆汤的吗!(小时候总以为孟婆是月老的老婆)刚想走她身边,又一路人乙插过来…十点了,她说该回去了,或许是明天要上班,或许是女孩的矜持(管她真矜持假矜持,装矜持总好过不会装,不是有句话说:会装的女人最幸福吗)送她回去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碰到她的手,好想牵着她的手,又担心她生气,但慢慢的想一想,觉得她同意跟我出来至少对我不反感,还是牵吧!大不了一死,18天后还是条好汉——她的手,好软好细腻!原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啊!她挣扎了一会,挣扎不掉,她就把头转到了一边,留给我一个美丽的后脑勺,在她转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微笑,抬起头仰望星空,我也笑了,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走这,谁也不说话,那微妙的气氛在蔓延这…快走到超市门前的时候,微笑看着她“做我女朋友吧!”(那时候真是得寸进尺,不知道见好就收)她愣了一下看着我“不行!太快了点”。难道女生都很享受被别人追的感觉?貌似是这样的,但如果有个两情相悦的女孩对我表白,我立马点头,可能这就是别人说的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感情的世界太复杂,我看不透!她不同意?那我只好使出小说里学来的泡妞杀招了,不要脸耍无赖“你不同意的话,那我就抓着你的手不放了,大不了明天我请假,请假条上就写:昨晚我女朋友和我闹脾气,我没睡好”,额——她可能没想到我会这样,咬着嘴唇瞪着我,她不知道我看到她这表情竟有种想亲她的冲动,太可爱了!“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她还是不说话,手任由我牵着,就是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好像那意思在说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看这她摇头,我竟然做了一件现在都让我觉得好笑的事,不是灰心丧气,而是直接抓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体转向我,然后低头吻了下去!那感觉——还是软!一下她就把头给撇开了,然后做了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情!她把我拉到一边的角落,然后双手抱着我的脖子,闭气眼睛,微微仰着头(现在我是想明白,她功力尚浅,没把持住)。明天早上要请假了,因为我失眠了!睡觉都能笑出声来…
虽然我们两离的挺近的,但是要上班,所以只有不加班的时候才会约,不过电话那是每天不下一小时!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能扯蛋的人不是外交管,而是热恋中的男男女女,就算话题和昨天的一样,也能聊出花来。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全国人民都在恋爱,那中国移动可能就是世界上的最大财团了。每天跟她打电话到结尾的时候,她总会说“你不要去上网,不要抽烟,要不然你就死定了”,后来我问一个同事“你老婆让你戒烟,你怎么办?”,他想了一会,然后一脸认真的表情对我说“如果老婆漂亮就听她的,不漂亮就算了”,“…”。
离她宿舍不远处有一片草坪,这片草坪上有我和她的大部分回忆…当两个人都不加班的时候,就回来到这里,她煮好了宵夜,因为我喜欢吃面,所以她常常煮面,她跟我说她们宿舍的人都问她煮那么多干吗,吃得完吗!吃着她煮的面,她总会坐在我的右手边,靠这我的肩膀,然后看着我说“好吃吗?”。
6月1日是我向她表白的日子,我记得!6月15日我们分手了。不想去分个谁对谁错,因为我跟她已经成为往事。但是我跟她分手的原因是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我叔叔说“家离的那么远,她个子又不高,人又不漂亮,你干吗要追她”,我叔叔的朋友说“你这么靓仔,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啊,怎么选这个啊”,他们说“…”,6月1号哪天跟她表白的时候,她说了“你可以能不是真的喜欢我,而是觉得太孤独,想找个人陪你而已”。
不管是好人坏人,君子还是小人,总会有的时候做出一些混事,这个世界混蛋太多,希望你不是下一个…
第319篇、前世今生
她是一个在佛前守候的精灵。有一天在看明镜里的尘世的时候,她看见了一个男子,一身深蓝色的长衣,在街市上平静的站着,孤独而高傲。精灵一下子被打动了。她指着那个男子对佛说,佛,你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吗?佛微笑着,看看手中的花,对她说,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去陪伴那个男人。
佛依然微笑,他问精灵,你知道什么是陪伴吗?精灵有些疑惑。佛继续说,陪伴,就是把你的生命永远的融进那个人的生命里。精灵仿佛有些明白。可是,佛说,你是精灵,他是人,他不过只有100年的寿命,你却是永生的。精灵有些慌张,问佛,那我要怎样才能有和他一样的生命呢?佛说,你要变成人,你要经历红尘。
精灵说,那么,你把我放到红尘里吧。佛说,红尘苦。精灵说,可是红尘有他。
佛说,红尘是海,你不会水性。精灵说,我会攀着自己的信念。
佛知道精灵的坚决,于是对她说,红尘苦,我可以给你三样东西,一是美丽,一是财富,一是聪明。三样你只能选其一,第一次,你要什么?精灵看了看明镜,说,我要美丽。佛挥了挥衣袖,对精灵说,你去吧。
精灵于是化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可是除了美丽,她一无所有。她成了青楼中一个苦命的妓女,每天弹着琴,坐在人前凝视着那双眼睛。那个男子依然一无所有。他没有钱,他只能远远的坐着听女子的琴。女子固执的把自己头上的青丝抛给他,他捧在手心。
女子被一个高官看中,要纳为小妾,女子不允。女子忧伤的看着那个男人,把一把剪刀刺进自己的心怀。
女子重新变成精灵,佛问她,第二次,你要什么?精灵说,我要财富。佛依然挥了挥衣袖。
精灵于是变成了一个富豪的女儿,应有尽有,偏偏没有爱情。女子依然固执的爱着那个男人,甚至把她所有的东西都和男人分享。可是她发现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冰冷的,在他的眼睛里女子只是一个全身用钱的味道洗澡的异性。他挥霍着她的钱,也挥霍了她的感情。
男人对女子说,你有太多钱了,所以你注定无法失去,你也就无法拥有感情。
女子痛哭着把一把刀刺进自己的胸怀。女子重新变成精灵。这一次,她对佛说,我要聪明。佛于是把她变成一个聪明万分的女子,重新在红尘里陪伴她的男人。女子实在太聪明了,所有的一切都用精确的方程式来计算着,她用自己的聪明去接近那个男人,拥有那个男人,甚至算计着那个男人。可是女子发现那个男人看她的眼睛始终是结冰的,甚至有仇恨。
女子哭着问他为什么,他说,你实在太聪明了,我不过是你手中的一个数字,任凭你把我拉进随便一个方程式。你对我只有占有,没有感情。
后来男人投身战争,在一个敌人的刀下,血流一地。悲伤欲绝的女子选择了以死追随,女子再次成为精灵。这次,佛还没有开口,精灵就已经落泪了。佛惊异的发现精灵有了感情。佛说,你已经无法脱离红尘,佛只能给你最后一样东西了,你要什么?精灵闪动着泪光,对佛说,我什么也不要,我只要他爱我,永远爱我。
佛不语,佛挥挥衣袖。这一次女子看着那个男人温柔地把自己抱进怀里,温柔的吻了吻她带着泪花的眼睛。女子惊异的发现她变成了那个男人的女儿,被他疼爱一生一世。
第320篇、云淡风轻的爱情
生活似乎总是给了别人希望,过后又会让人掉进失望的陷阱,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公平!
我们的故事,从开始到结束,在别人眼里却象从来没有发生过!
从18岁起,我就一直听我们身边的人说,他暗恋我,那时自己只是一笑带过,只觉得那是别人的一个玩笑。因为我们一堆朋友玩的时候,我们两个并没有太多的交流,而且我们还在不同学校读书,之间的联系更是少的可怜!
19岁,我读中专毕业了!刚出来的我,对于这个社会很迷茫,也没有想过要交男朋友这回事。那时,他还在读高三!我们之间的联系,虽然比以前多了点,但都是偶尔,而且聊的话题,都是关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
21岁,我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他在读大专!因为我们公司双休,所以我会经常回家,那年暑假,一堆同学,就他一个人在家,所以每次回去都是他一个人来找我玩,慢慢的,我们之间的联系多了起来,可以说那时我们的关系很暧昧,但是谁也没有挑明,直到我生日那天(那时正好是暑假),那晚他叫我出去,我答应了!那晚我们各自回家后,发信息聊天又聊了好久,我们的关系或许可以说从那时候开始确定。
22岁,我们在一起已经一年了,在那一年里,虽然他还在读书,可是我们基本上1个月还能见一次面,不见面的时候也会视频聊天。他是个很细心的男孩子,对我真的很好。那时知道我们关系的只有我的一个同学,我们总是会聊到彼此的男朋友,她说跟她男朋友相比,他好太多了,我不予致否,因为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可是,那幸福中,总带着点苦涩,因为我不知道我对于这段感情还能坚持多久,未来总是显的那么的遥远,跟他在一起,我总是不敢想以后。。。
在23岁到来之前(就是年前),我提出了分手,他答应了,甚至没有问我原因。或许是因为他觉得他很了解我,知道我不会告诉他,可是我还是失望了!其实跟他分手的主要原因是我那段时间因为工作上的事有点烦心,想换份工作,而且那段时间他也开始在找工作,总觉得那时的我们在一起太不实际了,所以想大家分开一段时间,到大家都想好以后的路该怎么走,生活比较稳定的时候,大家在一起比较现实点。
23岁,分开之后,我一直都没有想过要找男朋友,或许潜意识里一直在等着他,可是他真的很另人失望。在我们分开不到一年,他就重新找了个女朋友,刚开始听同学说,我还不太相信。后来,回家几次大家同学一起玩过之后,开始慢慢相信。
24岁了,过年大家不例外的又总是凑到一起玩,似乎对于我,他总是显得比较关心,我感受到了(同学也这样说),所以那几天,对于那个消息,又开始模糊。几天过后,假放完了,大家都是那天要出来上班了。那天到公司后,跟他一直发信息,那个消息,也终于从他那得到了证实,那时,眼泪就那样流出来了,可我还是装着若无其事的跟他发着信息,可是,心,真的很痛!
过后几天,亲眼见到他们甜蜜的合照,从那一刻起,我就告诉自己,该彻底的死心了,就让那一切都烟消云散吧!
对于这段感情,没有谁对谁错,过去的就是过去了,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了!我还是会微笑迎接下一段感情的到来。
第321篇、纸巾上的爱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的。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第322篇、一个人的同学会
他们的同学少年,恰逢社会最动荡的年代,也是选择最多、个人命运最难料的年代。一步之差,往往就要付出一生的代价。因此分手半个多世纪了,他们从来没有过同学会,也就不难理解。
但这并不妨碍青春的鲜亮和浪漫,相反因为报国的热情与救国的责任,使他们更加意气风发神采飞扬,这点可以从他们的毕业合影上清楚地看出来。稚气未脱的长衫男孩和纯真未泯的旗袍女孩,一张张脸上写满“我们今天是桃李芬芳,明天是社会的栋梁”的表情。
半个多世纪以后的一天,当年的一个旗袍女孩看到儿孙辈都在张罗什么同学会,年已耄耋的她忽发奇想,我们为什么不能会一会呢。
她草拟了一份意向书,给尚有联系的几个同学发了过去。石沉大海本在意料之中,回信就更让她喜出望外。然而其中也有好几封回信带来的是天人永隔的消息,这,她也早有心理准备。
同学约同学,同学的讯息渐渐地多起来。最让她激动的,是联系上了当年她发誓愿跟他走到天涯海角的那个人。那个人眼下还真在天涯海角,但她没跟着走,他们刚毕业就因信仰不同而分手了。
在联系同学的漫长过程中,她为他手织了一件毛衣,织出一只活泼可爱的松鼠,同半个多世纪前她为他织的那件一模一样。他属鼠。她打算在同学会时,送给他。
满世界找同学,一个,一个,终于找到了七八个。发起者觉得,人数似乎少了些,照片上有30多人呢。再说,都已这把岁数,这次相会,是分手后的头一次,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找找看,再找找看。
千辛万苦,又找到一个,她心一凛,当年他曾苍蝇一样黏过她,她说不出有多讨厌他。不过这一切也都随岁月流去了,找到他,她还是高兴的。
时间、地点,详尽、周密,连医护措施都想到了,不是吗,一激动,万一,有个万一呢?
预定日子将近,消息传来,老班长摔了跤,中风。还好,抢救及时,恢复应该没问题。
老班长缺席可扫兴,等等吧,半个世纪都等过来了,不在乎这几天的。
老班长刚刚可以行动,又生波折,相片上美若天仙的“班花”,如今骨质疏松,谁也没撞着她,她就三处骨折了。
真想再看看“班花”!大家一致意见,既然等了,就再等等。
期间作为发起者的老太太也生过一场相当严重的病,她的孙女就帮奶奶打理同学会的诸多事宜。孙女有个同学是记者,对此事很感兴趣,约定到时做个报道,连标题都想好了,就叫《半个世纪后的同学会》。
等到孙女与记者又一次同学聚会,已经时隔5年。记者问起,孙女叹道:会不起来了。
怎么,奶奶过世了?
那倒没,可他们真不该犹豫,等这个等那个,一个一个找到,又一个一个失去,现在,只剩奶奶一个人了。
那件松鼠毛衣呢?
还好,我及时帮奶奶寄出,那老爷爷穿上拍照,儿孙满堂簇拥着,却刻意露出前襟的松鼠,显见是个能解风情的老人。收到相片,奶奶很开心啊。只是第二年春天,老爷爷也去了。
现在奶奶不再提起同学会的事,但我知道她一个人在开着同学会,无始无终地会着。
第323篇、错过花期
他和她曾经是同班同学,若干年后在陌生的城市相遇,理所当然地住在同一屋檐下,彼此照应着生活。每晚临睡前,她穿着粉色睡衣,柔顺的长发披泄一肩,站在他的房门口轻声问,明天你想吃什么菜,而他,总在她的硬盘崩溃或台灯短路时,很有气概地拍拍她的肩膀:“放心,一切有我。”她曾开玩笑地告诉他:“我在替你将来的枕边人照顾你的起居,等她适时出现,接管你的生活。”
有她精心调理他的生活,他着装越来越有品位,洁净的外表和日渐成熟的谈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MM。他与一群青春焕发的MM坐在客厅谈笑风生,她退到一边,明白他们的明天已渐渐偏离,26岁的女人再经不起等待,而26岁的他风华正茂,逐爱正烈。
她悄无声息地搬离,只留下一串QQ号码,她在心里说:“如果半年内,他意识到我的重要,我就跟他回家。”隔着液晶显示屏,他只有客套的寒暄,他甚至不问,她离开的理由和现在的生活。有几次,她想抛开矜持说些感性的话题,他却断然打住话头,直言不讳地说:“没事你先忙吧,我在泡MM。”尽管他们共同生活了2年,柴米油盐也未能将她变成他追逐对象中的一个,无论生活中抑或网络里,她只是他再普通不过的老同学。
她QQ的好友栏里只有一个头像,每天固执地守望着它明灭,像她的爱情世界,除了半年的等待,一切皆空白,而他浑然不知。28岁那年,她嫁给愿意照顾她的男人,他在QQ里恭喜她:“爱情甜蜜,婚姻和满。”她掩面,泪水顺着指缝滴落到键盘上,他却看不见,生命中惟一一朵情花未展露芳华,便已谢败。婚后的生活平淡而从容,原来全心全意为一个人洗手做羹汤,并不需要爱情。只是在每个深夜,她静默地上线,怔怔地望着好友栏上淡蓝色头像,听他描述现在的爱情和生活。她把身体和一切给了老公,只把心遗留在他身上,充其量,也只是他生活的看客。
30岁生日那天,他在QQ里留言,看尽千帆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很想念你做的红烧狮子头和鸭血粉丝汤。她的心狂跳不已,慌乱中下线。第二天,她下厨做了这两道菜,老公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惊喜地问,想不到你做秦淮菜这么拿手,可惜我今天才尝到!她伸手抚弄老公额前的抬头纹,蓦然间,自觉亏欠太多,他给她丰衣足食的生活甚至宽容她对另一个男人孜孜不倦的爱情,而她竟连几道菜都吝于付出。
她自此,专注于婚姻经营,只有一个好友的QQ,不再登陆。两年后收到他的E——mail,新婚燕尔的他说,那时候我太小不懂得爱情。信末他说,如果你想结婚的时候,我刚好在,多好。
铅华洗尽,他们终于明白,情花曾开,只是错过了彼此的花期。
第324篇、情爱宝典:让女人爱死你的8个绝招
8个绝招牢牢抓住她的心(新浪伊人风采配图,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第325篇、女博士的爱情诡计
女博士的爱情诡计 作者/ 一朵依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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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龄剩女一枚,自认为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了增加自己的含金量,读博期间还用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了化妆和摄影,学习化妆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婀娜多姿,学习摄影是为了留住自己的婀娜多姿。只是婀娜多姿了二十六年,还是被爱情冷落成了一枚干枯的老玉米。
博士毕业后,我来到一家科研所做助教。工作稳定的我开始不停地奔波在相亲的路上。但是,越相亲我越失望,不是A男打击我学历太高,就是B男说博士女不解风情。备受打击的我索性不再相亲。
周末,所里一个从外地刚调来不久的同事闪婚。因为她同学朋友都在外地,办公室就我们两个女性,她要我做她的伴娘。我爽快地答应了。
婚礼上,司仪闹腾完新郎和新娘后,开始向我和伴郎开火。我偷偷瞄了一眼伴郎,斯文儒雅,精英男士一枚。司仪一顿杂七杂八的调侃,被我和伴郎巧妙地化解了。最后司仪拍着伴郎的肩膀说,小伙子,开始追吧,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伴郎平静地说,我早就有女朋友了,我们是大学同学,下个月就结婚。
兜头一盆凉水泼下,我心里长叹一声,怎么精英男都被人捷足先登了。虽然透心凉,但脑子却被击醒了,一个伴郎被占领了,保不齐还会有千千万万个伴郎等着我去开发。
可毕竟给人当伴娘的机会微乎其微。如果不当伴娘,又怎么能直接接触伴郎呢?伴郎,伴郎,那些天我脑子里反复跳跃的都是这两个字。
突然想到,婚庆公司应该是接触伴郎最直接的地方了。本姑娘化妆摄影什么都会,去婚庆公司应聘一个化妆师或摄影师还是绰绰有余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果断辞职。老娘只想赶紧嫁出去,工作什么目前都是浮云。
借船票登伴郎的船
很顺利地应聘了一家知名度很高的婚庆公司,一个月后,终于,把业务弄得倍熟,成了化妆师助理。有了和新郎新娘接触的机会。每次,给新娘细细化完妆后,我都会很贴心地问一句,你需要伴娘吗?我可以免费做你的伴娘。
但每个新娘都一致摇头说,不用,我有自己的伴娘。原来,新娘根本不会用陌生人做自己的伴娘。看来走伴娘这条路接触伴郎是行不通了。 怎么办?世上本没有搭讪伴郎的路,只要你逼着自己想,一定会想出一条可以搭讪伴郎的路。终于,被我想出来了。在婚礼现场,摄影师要录下整个婚礼过程,因此摄影师可以全程陪同新郎新娘以及伴郎伴娘。大型婚礼,要用好几个录像师和摄影师。于是,我对经理说,为了能成为一个多面手,我想尝试当摄影师,我把大学时自己拍的摄影作品拿给她看。
经理一边翻看一边点头说,不错。从明天起,你可以给本公司首席摄影师当助理了。你是个好姑娘,很有事业心,我很看好你哦。
我心内暗笑,我根本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想借你的船票登上伴郎的船。
私下里我印了很多张名片,采取全面撒网,重点捕捞的战术。但什么事情都没有一帆风顺的,连续参加了很多次婚礼后,有几个伴郎我瞅着根本不来电,还有几个伴郎是我给了名片后,人家和我再没下文。
我给自己打气说,如果方向是对的,只要坚持,属于我的那条鱼早晚会上钩的。
果然,三个月后,我们又接到了一个大型婚礼活动。我拿着相机不停的在婚礼现场多角度拍摄,当拍到伴郎时,我的手微微抖了一下。他长得正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含蓄,内敛。
从司仪的介绍中我知道伴郎石岩在一家公司当经理助理,年方28岁,未婚,无女友。听到这里,我的心狠狠地跳了一下。
司仪调侃完新郎新娘转向石岩问道,女人是分两种的,一种是小红帽的奶奶被狼吃了,另一种是有容乃大。你觉得今天的新娘属于哪一种呢?而你又喜欢哪一款呢?很明显,石岩听出了司仪话里的另一层含义,脸腾地红了。现在还有脸红的男人吗?听到荤段子会脸红的男士很恐龙啊。我的小心脏这时已经抑制不住砰砰地跳个不停。这种略带点羞涩,腼腆,含蓄的男士正是我喜欢的那款。
他轻轻蹙了蹙眉,我快速地按动快门,把他这个镜头捕捉下来。只见他不疾不徐地说,女人的魅力在内涵。嫂子属于柳岩那款,而且还有内涵。只要有内涵,哪种女人我都喜欢。
回答得好漂亮,我坚信他就是我的菜。
婚礼流程结束后,我来到石岩身边,一边递过名片,一边自我介绍,我是花好月圆婚庆公司的首席摄影师,我叫毛随。我刚才给你抓怕了一张相片,名片上有我的QQ。你可以加我,然后我把相片传给你。
石岩愣了一下,但还是高兴地接过了名片。
我歪着头对他浅笑说,我的照相技术一流的,你想不想看自己的囧态?如果想,今晚,我等你哦,不见不散。
他又是腼腆地一笑,低头说,好的。
晚上,我坐在电脑前等他上线。9点,10点,时针一点点挪动,我的心开始焦躁起来,我感觉他不是不守信用的男士,难道,他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10点13分,10点16分,就在我要心灰意冷时,一个企鹅头像瞬间跳出来,我的心似乎被什么击中了,颤抖地通过了请求。
我还没缓过神来,他急忙打出一行字说,不好意思,公司今天有各项检查,刚忙完。让你久等了。
我回过一个笑脸说,没关系的。然后我开始给他传相片,一张张传过去后,等了好久,他那边都没动静,我打过去一个问号。
他似乎是迟疑地说,我有那么囧吗?我都不好意思看了。
我说,现在流行各种囧。泰囧,囧人,囧事。你这不算囧的,你看我的,然后我给他传过去我的各种囧。有装嫩的,有扮老的,还有各种搞怪的甄嬛妆。
他一连打出一排惊叹号。
这一晚我们聊到凌晨2点,越说越投机,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缘分是靠自己争取的
三个月后,我与石岩成了欢喜冤家。
石岩休年假的时候,他带着我飞到了海边,我看着蓝天、白云、海滩、帅哥,第一次觉得自己的眼睛不够使。我一边坐在礁石上撩水涮脚丫,一边看着石岩用鱼竿钓鱼。那份轻松自在也很自得。迎着海风,我一时得意还荒腔走板地唱起歌来。
石岩忽然扭过头说,没想到你嗓子不错,人家张靓颖是海豚音,你是海驴音吧?
我刚要站起来发飙,没承想,脚下一滑,整个人掉进了海里。我一边扑腾一边喝水。等到石岩把我捞上岸时,我只能有气无力地趴在沙滩上吐海水。一边吐,一边埋怨,就怪你,你要是不打击我,我就不会掉海里。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老娘会找你拼命的。
他咧咧嘴笑着说,你不用担心的。我有一个秘密忘了告诉你,我大学时获过全国大学生游泳亚军。救你就是一个玩。
我声音微弱地说,其实,我也有一个秘密忘了告诉你,我是博士毕业。
石岩哈哈大笑说,我娶的是心意相投的女孩,这和她的学历有什么关系。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悄悄落地了。
接着,他坏笑地说,刚才我以为你自己也受不了海驴音,跑海里唱歌去了呢。
浑身无力的我只能用脚使劲刨岸上的沙子往他身上扬。
晚上,石岩在海滩上点起熊熊的篝火,烤海蛎子、蛤蜊、鱿鱼,一顿生吃海塞后我的元气开始恢复。我脸上盖着石岩的外套,靠在他身边装睡。
一会,石岩掀掉我脸上的衣服,捏着我的鼻子说,你说咱们这么投缘,以前怎么就没遇上呢。
我躺在他怀里说,缘分这个东西其实也是靠自己争取的,如果不是我孤注一掷地采取猎伴郎计划,估计,现在躺在你怀里的是另一个妞。
我的话音刚落,石岩的吻已经密集地落下。
又三个月后,我已经从那家婚庆公司辞职了。
一年后,我和石岩举行了婚礼。在婚礼上我感慨地说,任何花都会有春天。无论多么难嫁的剩女,只要相信爱情,不断努力,她的爱情就会像爆米花一样在某一刻轰然绽放。
第326篇、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刀光剑影的搏杀。
他的特殊身份让他的行为显得那么自然,那么率性,他的神态显示出他只是漫不经心地做了一件在他看来应该做的事情。那之后,他就又陷入了沉思之中,仿佛眼前的一切和他没有任何关系。
那位经理显然和这位朋友很“铁”,他很大度地容忍了朋友的这种率性行为,顺势说:“好吧,我们谈正事吧。”
整个谈判过程是怎样的,最后的结果如何,这个女人都不记得了,她只知道自己深深地把这个男人烙在了心里。因为,她在商场拼杀这么多年,她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男人,有的精明,有的诡诈,有的粗俗,有的高雅,这些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就是喜欢逼女人喝酒,看到女人喝醉,醉得东倒西歪,脸颊绯红,又唱又跳,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感。
生意场上的男人大多这样,所以,她早就把自己也当成了男人,不甘示弱地和他们推杯换盏,用自己的“娇肠嫩胃”抵挡着那一次又一次凌厉的攻势。在这种攻与守的战斗中,她的一腔似水柔情早已坚硬如冰。 宁可醉死沙场,也决不能让人看扁。这是她的信条。
而这时,突然遇到一个局外人,轻易就化解了她的招式。那么随意,那么轻巧,甚至有些漫不经心。她的心如坚硬的冰雕在阳光下渐融成水。
后来,她听说那个男人徒步去了西藏,他是一个摄影师,他想拍出一些令人感动的片子。于是,有一天,她突然向经理辞职,在经理瞪得像灯泡一样的眼睛注视下,她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去西藏,找一个人。”
经理觉得她疯了。在众人不解的目光下,当天下午她就登上了飞往拉萨的班机。
当她躺在拉萨的土地上,仰脸望着头上的蓝天,望着那些五颜六色的美丽云彩时,她觉出了自己的心在跳,它是鲜活的,有生命的,心中的那座冰雕又一次渐融成水。
那个男人她最终没有找到。多年后,她嫁给了一个人,只因为那个人竟然也神奇的说出了那句让她一辈子都不能忘的话:“对不起,我不喜欢女人喝酒。”
第327篇、一针之爱
有一天,我的喉咙动手术,却没告诉工作繁忙的男友,只请了表妹来照顾我。男友闻讯赶来已经是做完手术的第二天,护士刚好来打点滴,我一边点头跟他打招呼,一边自然地伸出左手。他突然意识到什么,焦急地叫:“护士小姐――”护士手脚麻利,针头扎进我的血管后才抬起:“什么事?”男友说:“对不起,我想让你大嫂她的右手。不过既然打了左手,那就算了。”我这才感到懊恼,昨晚本来要告诉护士打右手的,临时又忘记了。因为我是左撇子,只会用左手写字,现在喉咙动手术不能说话,如果再不能用文字交流的话,那将非常不方便。我朝护士挥挥右手,努努嘴,示意重打。护士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男友解释说:“她是用左手写字。不能说话,又不能用文字交流,不方便。”护士恍然,欲拔针头,却被男友慌忙制止了。我瞪大眼睛凶他,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昨天打点滴时,虽然有特意请假来陪我的表妹看护,但是表妹往往不能理解我的示意,弄出不少啼笑皆非的笑话,最难受的是憋尿憋到打完点滴才解决。男友对我的愤怒视而不见,在床边踱了几步,冲我一笑,就屁颠屁颠地走出了病房。出去吃早餐的表妹回来,看我点滴还是打在左手,埋怨我怎么不换手。我示意她叫护士重打,谢天谢地,她这回总算明白了我的意思。护士刚要拔针,男友急匆匆地回来了,他再次制止了护士,得意洋洋地将一块厚纸片竖在我眼前,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吃饭”“檫汗”“洗手”“小便”等字样,罗列着日常所有的活动。我的眼睛顿时湿润了。护士不耐烦地问我:“到底换不换?”我一脸幸福地朝她摇摇头。就因为少挨了一针,我决定嫁给他。
第328篇、听故事的人,多半是善良的
他俩讲的是同一个故事。
他是这样讲的———
这几天风声越来越紧,为了保住我们在这个城市惟一的联络点,我们不得不一再搬家。每天清晨,我望着在睡梦中仍带一丝惊恐的她,心中十分歉疚,我决心与她分手,提出这话时我努力表现得粗暴,否则她绝不会愿意离开我。我早已准备为革命献身,但不忍连累她,这个美丽而柔弱的爱我的女人。
再过二十分钟,我的生命就要结束了。我万万没料到,出卖我的正是她。与她分手后,我住进了我们最初的小屋,这个地方没有人知道,除了她。可敌人恰恰是在那里捕获了我。
四周一片荒凉,死神在狞笑。为理想而死,我死而无憾,惟一心痛的是,我这辈子曾深爱过的女人,她竟是个叛徒!
她是这样讲的———
我是个懦弱的女人,我受不了整天整夜担惊受怕的日子,不为自己,是为他。经过一段时间不停地调换位置后,他终于提出分手。那天他的样子十分可怕,他背叛了我的爱。我哭了。
他走后没几天日本宪兵搜查了我的居室,他们对我用刑,让我供出他的去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没有出卖他。他们鞭打我,给我上老虎凳甚至使用电刑。在精神迷乱中,我胡乱说了一个地址,那地址离我们已非常遥远,那是我们最初的爱的小窝,我曾在那里度过此生最幸福的时日。我们搬过那么多住处,我一直以为他早已遗忘了它,而我,我只记得它……
万万没想到,敌人正是在那里找到了他。亲爱的,原来你还记得“我们的小窝”,可是我们永远不能再拥有它。他死了,最后只轻蔑地瞥了我一眼……
他和她讲的是同一个故事,又不是同一个故事,每个人讲的都是自己的故事,他的故事以革命为主题,她的故事以爱情为主题,每个人的主题都是崇高的。所以每个人都能将自己的故事说圆。而听故事的人,多半是善良的。
第329篇、爱情你追我赶
我决定追于乐乐
十年前的于乐乐是个有着细长凤眼的小个子女生,不漂亮,但聪明,每次考试,总把第二的位置留给我,自己坐第一。
我想只要我愿意,我是能考第一的,问题是我这人打小就以做十大杰出青年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优点多多,最突出的就是比较谦虚。于乐乐脾气是坏了点,可人家是女孩子,心眼儿小点那是应该的,自从那次我不小心英雄了一回考了个第一,于乐乐在校园后的树林子里嚎啕了足足一上午,吓飞了所有午睡的鸟儿后,我就下定了决心,在于乐乐面前一定要将谦虚进行到底。
后来于乐乐就总考第一,每回拿了卷子她的凤眼都会眯成两条小缝儿,不可一世随手从桌上捡起点什么就往我脑袋上亲近,一边还用她那悠长的女高音数落我:怎么样,追不上我了不是?
于乐乐话音一落,坐我前排的那人就拼命鼓掌,是麻雀同志。
忘了告诉你们麻雀同志是谁了,那次于乐乐在树林里破坏生态环境,是这个长得像麻雀的小个子男生安慰了她一上午。之后,于乐乐和麻雀同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所以,第一,我讨厌考试;第二,我讨厌麻雀同志。
15岁的时候我喝了生平第一瓶啤酒,那天晚上我们为一个朋友过生日,虽然没有老师在场,我们还是很自觉地畅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轮到我,我说:我的理想就是追上于乐乐。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课之前,于乐乐从别人的口中听完第一句就立刻冲到我面前,双手叉腰声色俱厉地说:你敢追我试试!
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我一张酱紫色的脸上聚集了众人开心的、怀疑的、不屑的目光。许久,我听见角落里传来几声瑟缩的掌声,又是麻雀同志。我狠狠地想用锋利的目光置之于死地,却发现有人亦用同样的杀人目光看着我,于乐乐。
我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字一句地对于乐乐以及麻雀同志说:试试就试试!
于乐乐说她要等我
三年后,于乐乐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武大,麻雀同志去了上海,而我则两手空空。
告别的时候我伤感地对于乐乐说再不能跟你吵架了,于乐乐双眼直视远方一声不吭。她拎着两个皮箱子走了几步,忽然手一松,箱子落到地上,然后我听见于乐乐蚊子似的哼哼:反正你今天放假,送送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愿意效劳!我和于乐乐在一株樱花树下告别,于乐乐说:复读就复读吧,明年此刻,我在这棵树下等你。我低头看见我的手臂上多了两颗泪珠,于乐乐的。
于乐乐,能不能让我抱抱你?我的声音飘渺得犹如一缕微风。于乐乐闭了眼睛,我抱住了于乐乐。于乐乐长高了,记忆中的小女孩已经变得亭亭玉立,纤腰盈盈一握,额上的几缕发丝弄得我的鼻子痒痒的。我得意地笑了,我贴着于乐乐的耳边小声说:我决定不走了,我要留下来追你。
我在于乐乐万分惊恐的目光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于乐乐的一样,那是一张武大的录取通知书——因为某些我已经不可能知道的原因,我的通知书比于乐乐和麻雀的迟来了半个多月,当时于乐乐刚好和她妈妈一起去了海南,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事;至于我的行李,我姐姐已经放在新铺好的床上等我呢!
倒竖的柳眉慢慢弯成两道新月,于乐乐笑眯眯地叉着腰,然后,又冷冷地看着我说:看看,还是你追我不是!
于乐乐追我了
开始时于乐乐还和上海的麻雀同志鸿雁传书不亦乐乎,后来于乐乐懒了,情书变成了情话,再后来连情话也懒得说,麻雀同志终于知趣地在我的窃喜中黯然离去。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还算融洽,基本上于乐乐只在返校和回家的时候让我有机会与她亲密接触——接触她那些多得像小山一样的行李。于乐乐对我的奖赏通常是我额头上几记很响的栗子,她说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把一个人累成这样可够不容易的。
大三的时候于乐乐终于恋爱了,被她恋着并爱着的那个人就是我。那天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然后买了一堆漂漂亮亮的水果去了她们寝室,我万分荣幸地被一群美女围着品头论足。站了三个小时之后,最美的那个美女终于开口了:于乐乐啊,这人还行。于乐乐一扬眉:那当然,我于乐乐的眼光,绝对一流。而于乐乐当初是这么跟我商量的:你看看她们都是美女是不是,她们也都有男朋友是不是?美女都应该是有男朋友的;既然于乐乐是美女,于乐乐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我连连点头,我对于乐乐说:那你看我可不可以?
谈了恋爱之后的于乐乐什么都好,就有一个毛病改不了——穿高跟鞋老崴脚。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说: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分 离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市。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他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天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火车还是开了。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们在一起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天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说,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天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天,终于在一个很小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各自精彩
自从那晚变回老虎后,于乐乐就再也没有给过我其他机会了,她很快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朋友三五成群,所以于乐乐完全有理由对我的殷勤与讨好熟视无睹。我开始明白,要追于乐乐这样的女孩子得旁敲侧击才行。
我追的第一个女孩是幼儿园阿姨,长相身材无可挑剔,是个很爱干净又喜欢助人为乐的女孩子,有一次她问我:你那儿乱不乱啊,我这两天有空,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可于乐乐把所有能搬出来的垃圾都搬到了客厅里,浴室里的水滴滴嗒嗒地一直流到地上,都快流到我和阿姨脚下了,于乐乐却贴了一脸的黄瓜片儿穿着睡衣气定神闲地坐在惟一的一块陆地上,嗑瓜子。
第二次我带了一个很前卫的女友回来,我和女友正坐在床边谈着情说着爱,于乐乐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一声不吭在我房间里乱翻一气。十分钟后于乐乐从我枕头下找出一样东西,于乐乐眉开眼笑地拍着女友的肩说,好了好了,总算找着了,你们继续。
女友脸都青了,于乐乐手上的东西是胸罩!
这个于乐乐!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她可是身边总有些新鲜面孔,时不时捧着玫瑰回家。哼,我故意不用正眼瞟她。于乐乐却笑嘻嘻地和我抢玩电脑,我就是不让她,她二话不说就买了台新的回家。于乐乐说她网恋了, 她整天都趴在电脑前,痴痴地敲,傻傻地笑。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我只能看着于乐乐的明眸每分每秒都跳动着爱的火花,却不是为我。我无法阻止自己日复一日地爱着于乐乐,就像我无法阻止于乐乐爱上别人一样。对不起,我爱你
于乐乐和我说再见了,她将欠我的房租放在桌上,说:记得麻雀吗?她说如果我现在去北京,他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来爱我。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于乐乐背过身自言自语地说。我还能说什么?
很像三年前的那个场景,只是坐在车厢内的人是于乐乐。她一直看着我,头微微昂着,她在说话,但是隔着玻璃我听不清在说什么。
我一脸伤感与茫然,失去了于乐乐我的世界还剩下什么?于乐乐定定地看着我,她还在说那句话,一遍、二遍、三遍——像有电击一样,我忽然读懂了她的唇语,三年前她就将这句话告诉了我,我真笨!
她说的是:爱我,请你来找我。
我背着于乐乐在北京的街头一直走一直走,幸福得一句话都不想说,当然了我还是很吝啬地对于乐乐说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啊!崴了脚的于乐乐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肩头说。然后于乐乐说:麻雀,北京哪里有什么麻雀?
第330篇、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你养得起我吗
我戏称自己刚刚经历的这段恋情为电话恋情,因为它从开始到结束都是通过电话完成的。
晚晴,一位27岁的黑龙江女孩,三年前开始孤身闯北京,通过婚介机构在报上登了征婚广告。在婚姻问题上她不想将就,她说:“有的人虽然很有钱,但我更注重人的素质,如果遇到个有钱人就随便嫁了,那岂不是把自己给卖了吗?我是个自立的女人,成家后我要继续干自己的事业,我不当家庭妇女。我虽是个外地女孩,但我有自己的尊严,我爱的人必须尊重我,我们两人之间不应该存在大于号和小于号的问题。”作为一名应征者,听了以上晚晴说的一席话,我对她颇有好感。
在与我的通话中,晚晴问道:“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你养得起我吗?”我有些诧异地说:“怎么才算养得起呢?”她说:“你有房吗?”我说:“没有。”她又问:“你有很多钱吗?”我说:“没有,但我想你不应该为钱而嫁,我和你是同龄人,都很年轻,年轻时就出人头地,很有成就,这固然很理想,但这样的人太少了。选择对象应该以人为本,找一个有能力又非常爱你的男人,你们两个一同奋斗,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美好的生活,那才是真正的幸福。如果现在我有很多钱,但不思进取,等钱花完了我们怎么办?”晚晴很高兴地说:“你确实与众不同。”初战告捷,晚晴对我很有好感。
接下来,我和晚晴的电话就比较频繁了,有时要打到深夜。不过每次我都声明,不谈家庭背景,不谈工作单位,只谈我们两个人。尽管我的经济条件和个人条件都令人艳羡,但我还是一个很富于幻想的浪漫男人,我想以一个“穷光蛋”的身份出现,靠自己的个人魅力和对爱情的执著追求吸引晚晴。
也许事情就错在我太浪漫了,或者说我伪装得太像“穷光蛋”了。我对晚晴说我家里没有电话,每次通话我都是打路边的公用电话。晚晴又和我讲起了她家里的事情,她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一个与她是双胞胎的弟弟。她父母曾经分开过一段时间,她一气之下就改姓了她母亲的姓氏。当晚晴讲到她曾经经历的一段很穷困的日子时,我内心深处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
晚晴不相信我总是打公用电话。一天深夜,我们的通话即将结束时晚晴突然对我说:“你骗我,如果是公用电话怎么会这么安静,你肯定是在家里。”我略迟疑了一下说:“现在夜这么深了,马路上一个行人都没有,怎么能不安静呢?”我又补充了一句:“我现在好冷。”这时,不知晚晴在电话的那一端听到了什么响动,她很激动地说:“哦,我听到你投币的声音了。”她马上劝我回家睡觉,改天再给她打电话。我说:“我手里攥着一把硬币,想打完了再回家。”晚晴沉默了一会儿说:“你能这么晚站在马路边给我打电话,足以使我感动,我今年要是18岁就一定嫁给你了。可是我已经过了那个浪漫的年龄,我是很讲实际的,你没有钱,我也没有钱,我们俩在一起怎么生活呀?你看,我现在每年的房租要支付一万多块,我出门要打车,要穿高档时装,要用高级化妆品,你是养不起我的。现在要让我住平房,自己生火炉,我受不了,我也不会弄。”又沉默了一会儿,晚晴说:“我本来想在北京找个能照顾我的,可是我现在倒感觉有责任照顾你了,你反而成了我的负担了。好了,这么晚了,你先回家睡觉吧。”再次沉默之后晚晴说:“听我的话回家睡觉,好不好嘛?”我依然沉默。她说:“你再不说话我就挂了啊。”后来她真的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晚上,我又给晚晴打电话,她问我在哪儿,我依然说在马路边的电话亭,她问:“准备了多少硬币。”我说:“反正够用的,就是把明天的午饭钱节省下来,也要给我心爱的人打电话。”晚晴说:“干吗说的这么惨呀。”我说:“我工资不高,平时生活是很节俭的,连公共汽车都舍不得坐,总是骑自行车上班。”晚晴听了这话,可能对我失去信心了,她劝我说:“你回家吧,看来我们两个不合适,我怕过穷日子,没钱的日子我过不了,我也看不了我爱的人过穷日子。”说完就挂了电话。 后来的几天,我再打电话,晚晴总是寻找借口不与我长谈。再后来她干脆不接电话,呼她也不回。后来我又给她打电话,她拿起话筒一听是我,很不耐烦地说了句“你少给我打电话”就挂掉了。当时,我的情绪一落千丈,心里隐隐地有一丝疼痛,一丝惆怅,也有一种遗憾之后的轻松。
我摆了一个局,上当的是晚晴,受伤的是我自己。
第331篇、《梦》
《梦》上
男.我穿越前世只为今生的相遇
女.可以给我一个承诺么?
男.我给不了你承诺
女.为什么
男.你在我的梦
女.那你的梦有在那里.
男.我的梦在你的梦里,我穿越前世来到今生只为圆我的梦,
女.我等待无数个年华只为你为我描写那绝美的梦
男.你不怕我的梦碎了
女.不怕因为你的梦是在我的梦里
男.我前生没有思怜你,只为把思怜留给今生
女.那你会为我落泪么.
男.会落泪本是有情物,化做春雨更抚花,
女.唤回了,心底情,如有你伴此情不移。
男.前生缘,此生续,若得此心生死相许。
《梦》中
女.还记得我们说过的话么?
男.我没有忘记过,
女.你说过你是我的梦
男.梦也没碎过
女.你的梦在我的梦里,可是!
男.可是什么?
女.我的身体以在你的身体的每一个细胞,无法自拔了请不要让我们彼此的梦碎了
男.我想给你个承诺,你可以给我年华么?
女.你不说我是你的梦,给不了我的承诺么,
男.你以不在是我的梦了
女.为什么
男.你的身心已经融入我的梦,那就让我们彼此不是彼此的梦吧!
女.其实你给不给我承诺,我早以把一世的年华给了你,
男.日可射,山可移,此心不变
女.天可补,海可填,此情不移
《梦》结局
女.就让我们的一切随风去把
男.既不相爱,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女.我的梦碎了,因你而碎了。
男.我此生的心也死了,因你的梦而死了。
女.真爱难绝,悲苦一生,泪为谁落,心为谁碎,无怨亦无心
男.少年几许痴迷,为爱癫配流离,为梦穿越人海,笑尽天下谁知。
女.你的爱曾经令我何许迷恋,可已成往事。
男.今日种种,似水无痕。你给我的一切痛我记住了
女.如此,就让我们在下一世,下下世,甚至永生永世中再续那段未完的梦吧。
男.不了,今生我恨你,来生我会百倍的回报。记住了,即使千年也不能遗忘。
承诺以成伤,流年易碎,诺言易逝,烟花易冷,人事易分。往事已远走。红尘一别叹相忘。误让幻梦惹红尘,却把流年乱浮生.........
第332篇、试试老婆贞不贞
大荒沟有两位山民,一个叫老黑,另一个叫老白。别看这俩人名字相反,其实俩人十分对撇子。为啥?俩人有一个共同爱好,都是见了酒比老婆还亲,常常弄根洋钉子蘸酱油,就能喝他个小辫朝天,就这,能不投缘吗?
一天,俩人冒着寒风赶着牛爬犁,到深山大雪窝子往回拉柴火。老黑说,冷,得带点酒驱寒;老白说,那还用废话,没酒就冻死了。就这样,俩伙计怀揣两瓶酒、一对大咸菜疙瘩上了路。
俩伙计能干,三下五除二,就把爬犁装满,牛也喂上了。得喝酒呀,盼的就是这一刻呢。哥俩点起小火堆,你一口,我一口,就着咸菜疙瘩和唠不够的车轱辘话儿,不觉两瓶酒便见了底儿。一抬头,天黑下来了。天黑管什么,常事儿。就各自坐在牛爬犁上,俗话说,老牛识途嘛,任牛拉着回到了各自的家。
单说老黑,酒的确是喝多了,迷迷登登下了爬犁,把牛拴进槽子,还没忘记拌上点草料。进屋见老婆早已睡下,经常这么半夜回来,也不觉怪,老黑侧身拱进被窝,好舒服,不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老黑一觉睡醒,觉得浑身是劲,就一把搂过老婆,打算亲热亲热。嘴刚刚凑过去,就听“嗷”地一声尖叫,老婆腾地坐起,老黑感到声音有点不对劲儿,还没完全清醒,脸上就结结实实地被挠了一把,这才明白,原来是老白婆子!敢情他跟老白相互坐错了爬犁,醉迷迷地入了人家院,钻进了人家老婆的被窝!老黑这—惊,酒可全醒了,这工夫,脸上又接二连三地挨挠,直觉得火辣辣地疼。他没来得及说声“对不起”之类的话,就夹起棉裤逃回了家。
老黑一头撞开自家房门,果然见炕上搂抱着俩人,不用说,是老白跟他老黑的老婆!他一把将老白薅起,低吼道:“你他妈睡哪儿了?”这时,天已微明,老白爬起来,只叫得出一声“娘哎”,便狼狈逃窜……
一场酒后误会转眼过去。可老黑总觉得哪地方不对劲,怎么他老婆搂错了老白,却像没事似的?——她应当爬起来抓挠喊叫什么的呀。老黑脑袋出了汗,八成那娘们尝着甜头了!
打那以后,老黑心里窝着一团乱麻,怎么想怎么不得劲儿。问一下?老婆不肯承认,岂不是自讨没趣?有了,我他娘的验验贞,若是她让我测出马脚来,他娘的,瞧我怎么收拾这贱货!
又是上山拉柴。这回老黑心里有数,喝酒时,悄悄把酒洒在雪地里。老白做梦也想不到对方肯舍得抛撒命根子呀,结果,让老黑灌得找不着北了。老黑把醉汉扶上爬犁,自己坐爬犁回到自己家。当然,也是小半夜了,老婆照例又进入了梦乡。他开门钻进被窝,学着演习了上百遍老白的声音,悄悄说:“我是老白呀,我又来啦……”老婆没反应。老黑心里别别跳,大概那事有了,这场面可怎么收拾?但是,男子汉的硬劲儿上来,他不能退缩呀,硬着头皮又把手更深里往女人身上一摸:“我是老白呀……”这一下子可惹出乱子来啦,只听他的娘们儿一声尖叫:“你个流氓,找死呀!”话没到手指头先到,比老白的老婆更凶狠了十倍,老黑立刻就觉得脸上有热哄哄的血流了出来,可能抓到了骨头!疼痛中老黑心里可快乐,媳妇没那事!
他这想法还没温暖到全身,老婆在抓挠了“流氓”十几次之后,不顾身上没什么遮体的布丝儿,早已连喊加叫地撞出门去,“叭唧”一脚踩在尚未冻硬的牛屎上,重重地摔倒在地,而她杀猪般的呼救声,震得满沟筒子乱哆嗦!
老黑被老婆挠得有些发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事儿。待他明白过来想劝阻时,可惜太晚了。听到呼救声,全村的人几乎一下子涌到老黑的院子,听得老婆在外面喊:“快往死里揍屋里的老白,他耍流氓!”没等老黑做任何解释,他早已挨了几十拳脚,气都缓不过来时,便被揪到院外。这一揪反而救了他一命,众人看时,都惊奇地说:“哟,这不是老黑吗,谁给挠成这样儿?老白那该死的流氓在哪儿?”
老黑睁开眼一看,哪顾得脸上伤痛,因为他看见老婆浑身几乎一丝不挂,在展览呢。他刚刚要说一句“刚才误会,我是跟老婆逗着玩儿,挠了活该……”想把老婆弄回去别再丢人,却看见老白的老婆一脸怒气地挤过来,劈胸一把抓住他,手指着踩在牛屎上的老黑妻子说:“你倒是把你们家的鲜花插在牛粪上了,那么你把我们家的牛粪给扔哪去了?”
到这时候,老黑想起大事不好,他的老白酒友莫不是出事了?马上说明原因,领人沿着雪道寻去,最后发现,原来爬犁刚一启动,醉酒的老白就滚到雪坑里去呼呼大睡了。当众人一顿神摇,把老白喊醒过来时,这酒鬼说了句话,把所有人都笑喷了:“我说他妈的这炕咋这么凉!” 第333篇、说不出的爱
认识垚革那年北京正如火如荼的举办奥运会,一推人坐在学校的僻静之处喝的烂醉如泥。朋友三三两两的搀扶着回了家,只有单姠姠一个人抓着路人甲,嘟嚷着:“只要有你就好。”然后顺势倒进旁边的草丛,直到第二天在垚革家里醒来。
2008年,单姠姠18岁,认识了垚革,同时也注定了她要用人生最灿烂的时光来爱他。
从垚革宿舍回到家里时,父母已收拾完东西各自散去。没错,从今天单姠姠就一个人了。在单姠姠看来这是争吵了10年的父母最好的结局。于是洗漱完又一头载到床上睡去。
“出来吧,我在校食堂,把东西还你。”单姠姠偷偷在课桌下查看着短信,陌生的号码,但还是佯装上厕所逃了出来。
“给,你的,还有,早餐。”
“嗯,谢谢。”单姠姠接过东西,随手把耳坠塞进荷包,看了看垚革,看他还没有要走的意向,便随口问了句“还有什么事了吗?”
“嗯。我叫垚革,比你高一届,你呢?”
“姠姠。”
“嗯……自己的名字都还要想想吗”
单姠姠当场把嘴里的牛奶喷了出来,强调到:“是姠姠,四声,不是想想。”
“你笑的样子真像只小猫”垚革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伸手轻轻点了点姠姠的鼻子,
姠姠愣愣地看着,下意识的望了望四周,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之间的谈话,便轻声说了句,谢谢,转身走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期末考试就过了。学校要求高二的学生必须参加暑期的补课,单姠姠不幸就是其中之一。
单姠姠从来没想过能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遇见他,那天她穿着人字拖去学校上课,在路径奶茶店时,远远看见一个背影。穿着和她同款的拖鞋,整合奶茶店的老板聊着什么,心想会不会是他,要不要上去打招呼时,班主任骑着二手的自行车从她身边骑过,还喊着:“单姠姠还磨蹭什么,快上课了吧,又想迟到吗?!”
“是是是,这就去。”于是咻的一声跑进学校。
正和老板聊得起劲的垚革感觉似乎听到姠姠的名字,下意识的望了望,看四周并没有熟悉的身影,于是转头又和老板聊了起来。
再听到垚革的名字是暑期补课的最后一个星期,班主任说请了学校这届的文科状元来给他们这群师弟师妹们传授经验,单姠姠死也没想到这个人就是垚革,更没想到的是在她因为看见他而呆滞时,垚革问她是不是对他说的话有什么意见,只能一贯装傻混了过去。
都说夏天是有故事的季节,姠姠一直以为她和垚革的这个故事该随着他的毕业完结了。谁知,在开学后的第二个星期,姠姠正边看着电视,享受着午餐。父亲领着垚革出现在家里对她说
“这是我朋友的儿子,也是你们学校的,今年考得不错,所以拜托他给你补补习,别整天记着看电视,你也是要高考的人了。”然后丢下一脸错愕的她,和一脸微笑的垚革,结果就是单姠姠的潇洒就结束了。
有一次,姠姠正做着垚革布置的习题,忽然想到什么,抓住垚革的手臂,说:“告诉我你的QQ号吧?”然后看了看受惊吓的垚革,解释道,“只是想有问题时方便,QQ不花钱。”看垚革并没有想给,又接着说:“要是不方便就当我没说。”然后又俯下身去做习题,垚革笑了笑,拍了拍她的头,说:“没什么不方便的,给你就是。”于是拿过姠姠手中的笔写了下来,轻声说了句:“没事也可以聊聊的。”
从那天起,只要空下来姠姠就开着QQ有时是把老师在课堂上已经讲过的题目拿来问他,有时也和他闲聊两句,谈的也还是他向往的地方,也有时看着他的头像灰着,而失落。
连单姠姠自己也惊异于样的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的存在,变得如此重要了呢。
但她越来越觉得,只要他在身边,即使是静静的坐着或者偶尔几句单薄的话都能让自己觉得如此幸福。
期中考试结束后,单姠姠的成绩一跃进入了全年级前10名,垚革为了奖励他的好好学生带着姠姠到绿茵阁小搓了一顿,两个人点了一份特大的水果沙拉边吃变聊,单姠姠一直觉得最奇怪的是,平时少言寡语的她,只要和垚革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
圣诞节快要到的时候,垚革的生日也到了,单姠姠特地做了垚革喜欢的栗子蛋糕送给他作为生日礼物,垚革收到礼物的时候高兴的拍拍姠姠的头,说:“没有女朋友,有姠姠也很好。”说着吹灭了蜡烛,伸手摸了一点点在了姠姠的鼻头,笑着说到:“这样就更像小猫了,然后笑着把蛋糕吃了个干净。
许多时候,姠姠总是趴在桌子上想垚革吃蛋糕时的样子,做题的时候也想到他,老师讲到他讲过的要点时也想到他,她会想他现在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吃饭了没有,也会算准他来给她补课的时间。也正是这样的心心念念更加让姠姠清楚的了解到,单姠姠喜欢垚革,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她也悄悄猜想着垚革对她如此的好是不是也对她有着这方面的想法。
单姠姠一直就怀着这样的心情与垚革相处着,直到父亲告诉她他要再婚了,局面才有了改变。、
姠姠也没有想到父亲的这次再婚会影响到她,笑着祝贺,参加婚礼,直到父亲带着新娘和垚革来到她的面前告诉她,她是她的继母,垚革则将成为她的哥哥时,她的世界似乎就要垮了。这个消息远比她知道父母离婚来的震撼。
后来姠才知道他和垚革的相遇并不是偶然,那天父亲怕姠姠因为离婚的事情而做傻事,所以打电话给跟她同校的垚革,叫他照顾下她,电话也是父亲给他的,至于他成为她的家教也是为了这场婚礼做铺垫,希望姠姠能接受,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姠姠会因为这些日子的相处爱上这个将要成为她哥哥的人。
姠姠笑着喊他哥哥,然后向父亲道了恭喜,说身子不舒服,提前离了场。
连垚革发的短信也没有回,而且拒绝了垚革的一切来电。
6月,姠姠高考过后。告知父母自己要去旅游,然后背着行囊去了垚革向往的城市。去看他话中的小桥流水、石板人家。
在离开小镇去稽查过得路上,途经一家小型的移动通信营业厅时,单姠姠绕进去办了张匿名的新卡,并用新卡发了条短息给垚革。
不知从哪天起,你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你,可你……现在想到你馈赠给我的回忆,我都觉得心痛的快要窒息。可我还是要将这份感情埋进我心里。
没有称谓,没有署名,单姠姠只是发完这条短信便拔出电话卡扔进了一旁的垃圾箱,姠姠想垚革看到来信地址时能不能想起现在在这里的她。转念又想就算他想起她,又能怎样,因为她已决定将那些回忆变成过去。
第334篇、跟着爱情回家
她知道他有了外遇,但还是对他好。是一如既往的那些个好:他的那份早餐永远是他喜欢的金灿灿的小米粥,电视的开机频道永远都是他习惯的中央五套,在床上轻咳时纸巾永远都在他最适手的那个位置……
过于体贴或者过于平淡都是一种不正常,所以,她一直面如止水。
顺其自然。她知道自己只有这样。无论那个女人是谁,最终有权决定的,都是他。
那天晚上,他和她各偎一个被筒,她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暗,他把自己这边的床头灯扭亮。她坐起来,预感到关键的时刻已经兵临城下。
“我的一个朋友爱上了一个姑娘,想和他的妻子离婚。如果,我是说如果,”男人说,“如果你是那个妻子,你会同意离婚吗?”
“他不爱他的妻子了?”“是。”“一点儿都不爱了?”“应该是。”男人犹豫着,“或许。”
她的心揪痛。傻瓜都知道,这个“如果”是个铁锤,一下子,一下子,要把他们的家击碎。
“我会离婚。”她平静地说。
男人沉默。有些吃惊。没想到这么简单。要知道这么简单,他就把如果去掉了。然而少顷,他心里又不舒服起来。她为什么会这么干脆?难道也是有什么情况?
“为什么?”他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纠缠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没有意义。”
“一丝挽留的念头都没有么?”
“心走了,留个躯壳干什么?再说,他若想留,就不会提出离婚。”
“孩子呢?你要么?”
“当然。”女人说,“好事做到底,不给人家添麻烦。再说也不放心。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那还是让孩子跟着亲娘保险些。”
“那他是不是能常回来看孩子?”
“当然。他永远是孩子的爸爸。这不会变。”
男人的愧疚越来越浓厚。
“其实,如果,”他又说“如果”了,“如果对方不是个未婚姑娘的话,他是不会想去为她负责的。”
“是啊,想当初,他之所以和妻子结婚,大约也是因为妻子是个未婚姑娘。”她笑,“现在,他已经把未婚姑娘变成了已婚老婆,自然该轮到去负责别的未婚姑娘了。”
“那姑娘说她只有他。没有他她活不了。”
“有道理。一个为爱情伤心的姑娘是活不下去的。至于那个女人,只要有孩子,母亲守着孩子相依为命地活下去,肯定没问题。”
男人沉默。
“母亲和孩子也不一定按照这种格局活下去的。”良久,他又说,“生活还有其他的可能性。”
“当然。她还可以再找。”“对,对对。”
“运气不错的话,可以找个四十多岁的。如果运气不太好,可以找个五六十岁的。”
“你怎么这么说?”他仿佛自己受了侮辱。
“你想要我怎么说?”她笑,“难道一个离婚女人还能找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男人不成?有数据统计,再婚夫妇年龄差距在3岁之内的比率,只占百分之五。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因为男人越娶越年轻,所以女人越嫁越老翁。若是男人不爱找年轻的,你那朋友怎么会离婚找一个姑娘呢?”
“不是因为年轻。”他道,“是因为爱情。”
“爱情?他和妻子当初也有爱情吧?”
“那只是当初。现在,爱情死了。”
“他的爱情再生性这么强,用不了死这个字,太大。不伤及肉和骨,蜕皮这个词就足够形容了。”
“那她的爱情呢?”他隐忍着她的讥讽。
“她的爱情根本就没必要提。”女人说,“他若顾及她的爱情,就不会想离婚。”
男人沉默。
“话说回来,无论现在的爱情如何,只要有过爱情,知道爱情曾经是多么美好,我就已经很满足了。”女人说,“所以,我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男人有些惶恐,“不过,不过是假设。”
“即使不是假设,我的答案也不会变。”女人说,“我会带着我没办法蜕皮的爱情活下去,尽可能找一个岁数大点儿的人品好的男人,把自己和孩子以后的生活安排妥当。我要吸取一切教训,争取成为下任丈夫爱情史上的最后一次运动,”女人微笑,“在做过首任丈夫的首任妻子之后,又成为末任丈夫的末任妻子,这感觉一定很奇特。”
“你不能这么想!你不能这么对待自己!”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妻子。”他把她拉到怀里,“我心疼你。”
“心疼不是爱情。”她幽幽道。
“心疼——疼惜——爱惜——爱情。”他在手心里画着,玩起了“开心辞典”中的词语转换游戏,“当然是爱情。”她的泪,顺着笑纹,刷地落下来。
第335篇、矫情情史
大公司的小出纳
你知道的,出纳嘛,不就是干那些重复琐碎的事情,哎哟简直说起来都要打哈欠——开支票、进账、提现金、数钱、发钱。每次当我拿着一大堆凭单稀里哗啦粘在一起的时候,感觉自己好像粘纸盒的女工。
想想看吧,一个20岁出头、漂亮、喜欢听艾薇儿、喜欢看时尚杂志的女孩子,纤细光滑的手指上粘着钞票上无数的细菌、胶水皮、支票机的油墨以及红色印泥,最要命的是遇到不对眼的银行柜员。上天亡我,最讨厌的一个刚好坐在我公司账户的开户银行,进门右转第一个对公窗口下面。西装革履人模狗样,枉他长了酷似偶像的眼睛和牙齿,叫那个……什么……赵钱根!
恶俗的名字已经不能原谅,更不能原谅的是他的冷酷无情。
“这支票上的印鉴太轻太浅,电脑验不过去,请回去重新盖过。”
“这是无碳复写的单子,你怎能垫在下面继续写其他?你看果然印在这张里面,不行不行,太混乱,绝对要返工。”
“没带财务章?对不起我帮不了你,你只好回去,明天请早。”
“10万元的大写怎么写成‘拾万元’?小姐你真幽默,应该写成‘壹拾万元’才对。哎呀不能像那样挤在前面,你还是再填一次。”
好不容易办妥,转身要走。钱根兄还在后面碎碎念:“这么个小手提袋,怎么好提现金呢?下次换个结实的大包吧。”每天被他荼毒,我竟不知道我是如此笨拙的人。
几乎可以用那句经典的话来概括我的状态:如果我不在办公室,我一定在银行;如果我不在银行,我一定在去银行的路上。
领导都奇怪:“最近为什么找不到你,总是去银行?”我喏喏汗颜。领导倒不计较,反而开起玩笑:“你不会是和银行的人谈恋爱了吧?”
和银行的人谈恋爱?亏他想得出!我现在已经皱纹增生,倘若和赵钱根那种人再有工作之外的瓜葛,铁定夜夜噩梦,折寿十年。
爱情滋润
我虽不济,却有上佳男友,他剑眉星目、开朗热情且在美国知名企业供职,有了他,我宁可固守这寡淡清闲的职业,可以悉心照料自己的爱人及日后的家庭生活。
我异常喜欢他独特的姓名,上官睿,比我姓张好许多,比赵钱孙李周吴郑王都好许多,假如以后可以厮守,我的Baby名字一定不会俗气至斯——赵钱根!恶……
他卓尔不群,却并不花心。在学校里和他恋爱两年,和所有校园情侣一样欢喜、吵架、吃小饭馆里的宫保鸡丁、看5块钱两场学校放映的电影,晚上送我回来,在宿舍楼下轻吻,下巴密密的胡碴儿,蹭痒我的脸。毕业招聘的时候,他顺利进入知名外企,行头统统重新置办,西装领带皮鞋皮夹——哗!我眼珠差点滚落,竟然害怕有女人会抢走他。
上官拥抱我,笑说:“小出纳,我怎会离开你?”我患得患失,是因太在乎。我总是说傻话:“结婚吧我们,我想用戒指告诉别的女人,你是我的。”他又笑:“你不要抢我的台词好不好啊小东西。”
爱情是我快乐的源泉所在。尤其是当我被赵钱根之流刁难一番后,又累又饿站在公司空荡荡的电梯里,想起上官的脸,我就告诉自己没关系,有他仍在爱我,见面的时候忍不住絮絮叨叨把公司的事情讲给上官听:30多岁的女同事穿了童真的背带裤扮可爱,本月我们3笔贷款都要交季度利息,会计大哥把咖啡洒在我桌子前的地毯上……说得最多的还是被银行赵氏刁难,害我又作废支票又白跑一趟云云。
上官有时微笑,大多时候沉默。他一个IT人士怎么了解出纳和银行的恩怨情仇。
男朋友和百元钞
有一天,来报销、借差旅费的人甚多,办公室的老旧点钞机不给面子,我只好自己数。要知道大学会计专业是不教点钞技术的,一堆堆数得我头晕。终于送走一干财神财奶,不免心虚,于是盘库。果然,保险柜剩余现金少了100元,遍寻不见。我苦涩惨笑,打开钱包一看,只剩24元8角,于是像祥林嫂喃喃自语:“不会的啊,每笔我都数3遍,怎么会错?”
会计被我吵得受不了,提示说:“提现你有没有数一遍?银行虽不会出错,但也不是绝无仅有。前任出纳就曾遇见一次。”
嗯,肯定银行少给我一张。我一腔怒火化做无赖想法,把现金拆下来的封条拿过来一看,更让我生气,原来上面盖着小小人名章:赵钱根——表示刚才的钞票都是该银行职员亲手点数封起来的,虽然我已携现金离开柜台,绝对不能获得赔偿,但也可以投诉,影响他的业绩。
正在我张牙舞爪准备去银行柜台投诉钱根先生,我的电话响起来,来电显示正是上官。我一腔怒火化做绕指柔,接起电话就撒娇:“我好可怜啊,我今天丢了现金。人民币100元整啊!呜……”我越发装娇扮痴起来,会计自觉走出去找人聊天。
“不是很多啊,自己垫上就好,以后注意。”他迟疑小心着说:“我本来是有事情跟你说的,还是改天比较好。”
“不要,还是现在说比较好。”我傻笑起来。
“是这样,公司要我去国外培训一年……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分开一年……对大家都好?”他的声音冷淡僵硬得可怕,随之僵硬起来的是我的嘴角,冷起来的是我的手指。
整个世界似乎都抽离了我的生命,我用迟钝的声音发问:“培训,为何就要分手?”
“其实,我一直觉得我们不是很适合在一起。老板希望我以单身身份去,负责接洽的是美国分公司总裁的女儿……”他生硬地解释着。
“我知道了!”我不由分说打断他,“总裁的女儿,当然比小出纳值钱!你真教会我人生至为重要的一课。谢谢你,哈哈……”声音已经哽咽。
“不是那样,请你谅解,我只希望事业有成。”他的情绪反而又平稳下来。他已不是学校里那个青涩内敛的男孩,这变化几时发生的?
“你冷静残忍,这样若还不能事业有成,世上当无人能成。祝你平步青云。”我继续笑,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上官似乎有些尴尬:“何必把我说得这么不堪?我知道太突然,对你不公,你自然难过。”
“不,我不难过,并不比我丢100元纸钞一张更难过。只因从上一秒开始,我已经不再爱你。”不爱是真的,假的是我还是不能停止难过。我恼恨自己落泪不止声音颤抖,于是丢下话筒。
坐在打开的保险柜前的地板上,我机械地把现金取出来,数一张又数一张,数完手里的钞票,发觉数目居然是正确的!
会计从门外进来,看我满脸泪痕地从地上爬起来,手里握着一把百元大钞,欢呼雀跃:“没有丢!没有丢!”他笑容满脸,欲表示祝贺,却见我又坐回地上,大放悲声,可怜的同事被彻底吓住,目瞪口呆站在门口,一动不敢动。
在银行里流泪
想请假,却没有合适的理由,我只好去上班。又要去银行,我叹息:赵钱根啊赵钱根,你此刻最好不要惹我。男朋友甩了我去觅多金洋妞,这都是物欲横流的社会造成的祸根。你看你,还叫什么钱根。
到了银行,钱根果然端坐在那边。我径直走过去,把一堆支票、单据甩进窗口。他抬头严肃地看我一眼,自己慢慢整理。我抬起下巴,左顾右盼。过5秒他果然喊我:“喂,账号错了!”我看他严厉的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很委屈,嘴巴一扁,想哭。
他好像也被我吓了一跳,忙不迭地说:“我帮你重新填一张就好,不用盖章的。”可是我的眼泪还是收不住,掉下来几滴打在银行的大理石柜台上。丢人啊,出纳在银行对着那么多支票现金哭,好像见不得钱一样。赵钱根大概看惯了我的丑恶嘴脸,没想到我会这招,头都不敢抬,刷刷把我的业务全部办妥,从窗口递出来一堆单据,还有两张纸巾。
我忽然发现眼泪真是女人战无不胜的武器,于是偷笑起来,站在赵钱根的柜台前面,大声地擤鼻涕,然后对他嫣然一笑,离开了银行。推开大门的一瞬,我暗下决心:上官,去吃你的西餐软饭吧,我不会再为你哭了!
回到公司,重新回归自我,反而比以前更利落能干,连别人的活儿也抢着做。
让我补偿你一顿晚餐
下班时间到,电话却响起。我接起来,咦,好像是银行职员赵先生?果然,他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刚见过的,对面银行的赵钱根。”我客气地笑着:“是不是又出了什么状况?支票要核对?还是哪张弄错了?”
“不是不是,”电话那边的人有些不好意思,“不是业务上的事情,我是想问,你今天看起来很不开心,你出了什么状况?”我面孔有些发烫,只得搪塞说:“我……我丢了钱。”
“很多吗?怎么回事?”他很担心。我忍不住微笑:“不,不很多,100元而已。大概……呵呵……也还没有那么多。”
“那也值得哭?”他放松口气,取笑我。“是不值得,只是下午刚好精神疲惫,想不开。”我也大方地取笑自己,“之前在意,是因为打算靠他吃饭啊,所以看得很重。现在想起来,也未必换来什么可口的佳肴。”
赵钱根听得有些迷糊:“你是说丢的100块钱?”“是啊,要不然你以为是什么?难道是个帅哥?”我嘿嘿地乐。
他忽然不好意思起来:“那么,我有个不知道算不算唐突的建议,如果你觉得我还不丑,是否可以赏光让我补偿你的晚餐?”
我一怔,心下有花朵悄悄绽开来。
那边急忙表白,结结巴巴:“我……我注意你很久了,每次都让你多停留一会儿……只是你从来对我很憎恨的样子……你有男朋友?”
我心跳如中了福利彩票一般:“我一个相貌平常收入低微的小出纳,谁会喜欢我?”矫情是恶心的,但也是必需的。
大银行的年轻职员赵钱根先生也幽默:“喜欢不喜欢,全凭各人联系。好似支票需要我们四角折叠来对照印鉴,对得上就肯定兑付,对不上就是打死也不能给钱的。”
“想不到你们也那么麻烦辛苦。”我感叹道,“日日同钱打交道,并不是赏心乐事。”
“可不是!不如你答应我的邀请,我们一边吃一边痛斥万恶的金钱。”
我莞尔:“好。”忽又想起一个久就想问的事情:“你叫钱根,可有什么缘故?你这么潇洒的一个人,名字却……”
“很土对不对?”他爽朗地笑,“很简单,赵家独子,我母亲姓钱。父母给的名字,不好擅自改动。况且以我职业说来,再合适不过。”
呵,小小疑惑终于揭开。忽然觉得也没有那么俗气不能忍受。谁说用钱做名字就一定粗鄙?那上官其实又好在哪里,还不是把个官字念念不忘?放下电话,我去洗手间把自己打扮一番,准备开心赴宴。
新的约会来了,不管结果怎样,至少可以保证,赵钱根先生不会再刁难我。至于以后的事情,就看小出纳和大银行的缘分了。
第336篇、只属于我们的悲伤回忆
男孩跟女孩相识在一家鞋厂,因为他们都在那里上班。男孩那年18岁,很帅气、很调皮、是个小混混,一般一个厂做不到一个星期就会出厂不做了,他是一个非常懒散的人,女孩那年17岁,而女孩却相反,她非常勤劳,即漂亮又温柔,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他们住在同一栋出租房,男孩住5楼,女孩住3楼,基本上他们天天都能见面,久之,女孩对男孩开始有些喜欢了,但男孩是个玩世不恭的坏脾气,所以她并没有表现出她对他的喜欢,而男孩也不知道老天即将赐给他一个天使。
起初他们并没有任何感情,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朋友。然而有一天,男孩的一个住4楼的朋友来找男孩,他朋友说:你跟3楼那美眉很熟吗?男孩:在一个厂上班,不算很熟,怎么?有什么企图?朋友:我想追她,帮我说说怎么样?男孩:哇操!有没有好处的?朋友:成功的话120块红包,怎么样?男孩:行!说话算数!我明天就帮你去说。朋友拍拍男孩的肩膀说:那兄弟,就看你的了!
于是第二天男孩就像开玩笑一样问女孩:你有男朋友吗?女孩微笑着说:没有耶。男孩:那我给你介绍个怎么样?女孩:谁啊?男孩:就昨天跟我一起来厂里玩的那个朋友,怎么样?(这不是4楼那个,而是头一天跟男孩来厂里玩的男孩子,也是男孩的朋友,来厂里他就看上了那女孩,所以在4楼那个拜托男孩帮忙追之前他就已经跟男孩说了他喜欢这个女孩,也拜托男孩帮忙追。)女孩摇了摇头:不要!男孩:四楼那个呢?女孩:哪个?男孩:就是住410经常喜欢跟你搭讪那个。女孩:啊?那个啊!我才不要呢!恶心死了。男孩很无语。过了一会儿,男孩又故作坏笑的表情问女孩:那5楼那个你觉得怎么样?女孩:5楼?哪个?男孩:住506那个。(男孩那时候住在506号房的)女孩眼睛转了一圈,好像想了一下506住的谁,然后两只眼睛盯着男孩:好啊!她答应了!她居然答应了!男孩不敢相信!因为男孩从来没有真正跟女孩子谈过恋爱,顶多就上学的时候暗恋别人,这次自己开个玩笑,她居然答应了!男孩心里说不出的激动,毕竟那么多男孩子没有追到的,他轻而易举的就到手了嘛,所以很兴奋。
就这样,男孩在以后的日子里渐渐的爱上了女孩,男孩为女孩完全改变了自己,他不在打架闹事、不再吸毒、不在懒散…总之前后完全两个人。而女孩并不善于表现出自己对男孩的爱,她只是把爱放在心里,默默的爱着男孩。
他们一起上班、一起逛街、一起嬉戏、一起去公园玩耍、一起夜间漫步在繁华的街道,过的非常开心。然而,美好却很短暂,小说都这样写。就在一天他们下班之后,女孩约男孩晚上出去散散步,到了晚上,他们一如既往的漫步在熟悉的街道,然后在一个熟悉的路边情侣坐上坐下了。这时女孩开口说话了,她说:伦,(她对男孩的称呼)我们分手吧…男孩很惊讶的放开了女孩的手,然后两只手搭在女孩的肩上:亲爱的,怎么了?为什么要分手?女孩:我爸妈不同意我跟你在一起,所以...男孩听了没有说话,女孩也没有再说话,就这样沉默了许久,男孩开口说话了,那我们就分手吧...这时女孩的眼泪开始往下掉,男孩心疼的为女孩擦去眼角的泪水,:亲爱的,不要轻易掉眼泪!我不会忘记你的,放心!然后女孩紧紧的抱住了男孩,男孩也不由自主的抱住了女孩,片刻,他们相背离去。男孩忍着伤痛回到了家里,女孩则是满载泪水而归。这一晚,他们都美誉睡着,都在回忆以前一起的回忆。
第二天,男孩没有去上班,在家里躺了一天,女孩也是没精打采的在厂里混了一天。又到了晚上,男孩忍不住的拿起了手机,给女孩发了条信息:亲爱的,我们能不能不分手?女孩看到了信息,毫不犹豫的回个:嗯!男孩收到了女孩的信息,心情无法言喻,男孩:亲爱的,我爱你!我发誓!这辈子我一定要娶你!绝对不背叛你!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刻!女孩看了很开心:记住你今晚说的话,我也会爱你直到哪天你不再爱我。男孩:嗯!以后有什么问题就让我来解决,相信我!我能办得到的!不要一遇到问题就要跟我分手,以后我不许你对我说分手这两个字,亲爱的,答应我好吗?女孩:嗯!那你也要答应我,不管我做错了什么,都不要轻易放开我的手。男孩:我不会再放开了。这一晚,他们聊了很久很久。
时间过的很快,又过去了半年,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嬉戏、一起逛超市、一起照拍拍乐、男孩的QQ空间里面全是他们一起照的照片,QQ网名是情侣的,连分组也是情侣的。
在街上拉着手一起走的时候,男孩的朋友们见了都说他们俩有夫妻像。
由于时间的原因,男孩已经习惯了每天跟女孩一起,已经离不开女孩,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女孩!他们在一起从来都没有吵过架,连争论都没有过,相处得十分和睦,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好景又不长,一天下班以后,女孩给男孩发了条信息:你在哪里?来我家里一下,我有事跟你说,只有我一个人在家。男孩在网吧上网,看到了女孩的信息,他马上就下机来到了女孩家里,他看到了女孩,露出了甜美的笑容,可女孩却依然面无表情的看着男孩,男孩奇怪的问:亲爱的,怎么喏?你不是有事跟我说吗?怎么不说话?女孩淡淡的说了句:我想说的,你应该知道。男孩突然明白了什么:又要分手吗?女孩:我说过不再对你说那两个字,这次,换你对我说吧。男孩什么也没有说,拉开门就冲了出去,头也不回的走了,他叫上他最好的朋友去了迪吧,买了100块钱的K粉,全部一次性嗨光了,不知道是太久没有嗨的原因还是怎样,这次他嗨大了,头脑非常不清醒,瘫坐在了舞池里面,他朋友见他在地上了,就赶快扶他起来回家,一路到家男孩嘴里都在念着女孩的名字,这是他朋友说的,他在家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知道自己像在太空一样,像个傻子。他朋友扶他回到家里给他冲了个凉,冲完凉出来男孩家里已经站满了人,都是男孩的朋友、兄弟、和亲戚,男孩努力的清醒了一秒钟,他不见女孩的身影,又回到了迷糊当中,他听见有人在哭泣,以为是女孩来了,聚神一听,不是,那是妈妈在为我这个独子担心,不知道过了多久,家里的人满满散去,男孩进入了梦乡,在梦里,他又回到了跟女孩一起的时光…天终于亮了,美梦在阳光的照射下不知不觉中结束了,男孩也醒了,做起来拍了拍额头,起床洗漱了一番,望着床头的手机....不,是望着手机上的吊坠,那是女孩送给他的戒指,他不习惯带戒指,所以把它做成了吊坠吊在了手机上,这让他又想起了女孩,终于还是忍不住,拿起手机给女孩发了条信息,:在干嘛?女孩:没干嘛,上班啊。男孩: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女孩:是不是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你就不再去外面乱来了呢?男孩一看还有希望,啥也没有想,果断的回了句:嗯!一定!绝对!相当确定!不会再乱来!女孩:好吧!下班了我再发信息给你!男孩那个心啊!不知道有多兴奋!巴不得告诉全世界的人他现在的心情!
就这样,又过去了半年,他们的感情日益渐进,发展到谈婚论嫁的阶段。一天晚上,男孩约女孩到走廊上,说:亲爱的,我们订婚吧!女孩:不行!我们都还这么小,结婚太早了不好!男孩同意女孩的说法:那好!那以后在说吧!女孩沉默了一会儿,男孩:怎么喏?怎么不说话了?女孩:我们…还是分手吧…男孩如同晴天霹雳,男孩一句话也没有说,眼泪开始不听话的往下落,女孩见了很是心疼,眼泪终于也止不住的掉下来,男孩抱住女孩:亲爱的,为什么一定要跟我分手呢?女孩沙哑的声音:我爸妈说了,如果还要和你一起,就不要我了,叫我以后都不要回家了…男孩过了一会儿:我可以答应你分手,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一件事。女孩:什么事?男孩:你等我3年,你不许变心,更不许嫁人,等我赚到钱了就去你家提亲娶你,我非你不娶!女孩答应了:嗯!我也非你不嫁!男孩:那我们从现在开始,就假装分手,别人问的话,就说分手了。女孩答应了这个建议。
他们分开了几天,都是度日如年。终于,新年到了。不知道是上天的安排还是怎样,男孩一天陪朋友去照拍拍乐,碰巧遇到女孩跟她的朋友也在那里,开始,他们故作不相识。可后面,不用说,拍来拍去,拍到一起去了。又是开心的一天,他们感觉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后来男孩和女孩一起回家,女孩到家里了,停住脚步:我不要每天都想着你,我要天天都见到你!我就要跟你一起!男孩:你不怕你爸妈不要你了?女孩:我的幸福我做主!他们要是再逼我,我就跟你私奔去!你愿意吗?男孩:我愿意!一百个愿意!一千个愿意!那我们就存钱,到端午节咱们私奔去!女孩:好!咱们私奔到月球!呵呵…
他们终于又到了一起…
岁月不等人,又逝去半年,端午节快到了,经过了这么久的时间,女孩的爸妈和男孩的爸妈都知道了他们俩的事情,女孩的爸妈更是知道了女孩打算跟男孩私奔的事,于是都琢磨着给他们俩先定个亲,就在双方父母都同意的时候,现实就像小说一样,男孩的爷爷在老家生病了并且是很严重的癌症,于是男孩一家人都回到了老家,这定亲一事,就这样又被妥协着。。
男孩一直回去照顾了爷爷3个月,最终爷爷还是没能挺过来,去世了。。男孩非常伤心,因为他是爷爷奶奶从小3个大的时候就带着,一直带到15岁出门打工为止,这15年来的感情不用解释大家都能体会到的。因为爷爷的去世,男孩变得很消极,把女孩都忘了,3个月,没有给她打过一个电话,没有给她发过一条短信,没有给她发过一条QQ信息,但他是爱女孩的。然而女孩因为这么久都没有接收到男孩的任何信息,以为男孩已经不再爱她了,有一天,她看到他的QQ头像亮着,就主动找他说话了:别太伤心了,人老了终会有离开的一天的,你还有我呢!男孩看了信息没有回女孩,就一头睡进了被窝,他又流泪了,他太想爷爷了,他回想起以前小的时候爷爷给他削苹果、背他去逛街、送他去上学、还给他买冰激凌吃…脑袋里全是爷爷的身影、爷爷的笑脸,他再也见不到爷爷了,越想越伤心。又过了几天,爷爷入土为安以后,他的心情稍微平缓的一些。女孩又给他发信息了,:你不爱我了吗?你不要我了?男孩:嗯、是的。男孩疯了....下面是他们的对话:
就这样,一切,结束了…分手的时候,女孩对男孩许下了一个承诺:以后你找到另一半之后我才会找的。男孩一直记得这句话。
又过去了一年,在这一年里,男孩总是会想起女孩来,不知道女孩有没有一样想起他,男孩自己知道,有些事情只要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了,不需要告诉别人,这个,一直都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所以在这里我也不说了,他只希望她能幸福,希望他不要再选错人,其他的什么都已经不再重要了,男孩曾经对女孩说过,你就是我的所有,因为我除了你,一无所有,我会用我的一生,来旅行对你的承诺。
而女孩在这一年里,因为分手了,单身了,追求的人又多起来,开始,她一个都没有动心,但是后来,他最终还是没能旅行她对男孩的承诺,在他之前找了一个,并且定了亲。男孩知道了以后,非常伤心,非常后悔当初放开手。可如今又能怎么样?他知道她不可能再回头了,她已经被他伤得透彻了。男孩只能一个人堕落,男孩一直在等着女孩结婚的那一天,因为他还记得他对女孩说过的话:我会用一生旅行对你的承诺,跟着我的呼吸,直到停止心跳。他对自己说,等她结婚以后,我就可以放心的离开了。女孩结婚的日子如期而至,她终于结婚了,他闪着泪光微笑了一下,然后表情僵硬,转身离去了…
男孩来到了以前和女孩一起看日出的海边,从身上掏出了一枚戒指,那是女孩送他的第1件礼物,眼里闪着泪,吻了吻戒指,他想着还想带女孩一起看日落的,已经没有机会了,拿出他早已准备好的针管,插进了自己的脉搏,男孩终于选择了离开,再也不用日夜的想着女孩,他再也不会回来,他再也回不来…
第337篇、现代爱情故事:奔跑过快的爱情都是耍流氓
姑娘小倩,和男朋友大吵了一架,赌气分手后,晚上独自躺在床上,心也烦,意也乱,就顺手摇一摇手机,一公里以外蹦出一个男人;再一摇,还是这个男人。连续摇了好几把,这个男人就是赖着不走。
等小倩再次晃动手机,一公里外的那个男人发过来一行字:怎么又是你?你先别摇,我摇。小倩立刻回了一行字:你是男人,让我先摇。男人很大度,回:好男不和女斗,你先摇。小倩就觉得这个男人很有趣,就加了好友。
聊了两三天,男人给小倩的感觉,很阳光,很能体贴人,很能善解人意,再看他发过来的图片,长得还挺帅。莫非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天注定?姑娘小倩很快忘掉了前男友留下的痛,喜欢上了手机里的这个男人,甚至有点沾沾自喜。
又聊了几天,彼此都有些相见恨晚的味道。男人的大度和宽容,很快俘获了姑娘的芳心。相约见面的那天晚上,小倩简直是一见倾心,再一次被男人的幽默风趣击垮。之后的几天,男人的爱如潮水一般袭来,姑娘就有些把持不住,乖乖做了男人的俘虏。开了房,也上了床。
如此三番五次以后,姑娘和男人海誓山盟,一个非他不嫁,一个非她不娶。可一个月后的一天,两个人突然因为一件琐事大动肝火。男人一句话都没多说,从此就人间蒸发。
姑娘带着种种困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微信找我,说她到底错在哪里了,为什么对他那么好,他说翻脸就翻脸?男人都这么薄情吗?
我告诉她说,不是因为男人薄情,而是你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却没有留意脚下的坈。
无独有偶。前两天,和一个搞婚恋研究的朋友吃饭。他给我说了一个大三女生的爱情故事。姑娘姓李,姑且称为李学妹。
李学妹来自四川,正在读大三。她有一个师哥,是四川的老乡,读大四,马上就要大学毕业。李学妹对这个师哥自始至终,都有好感。从入学的第一天,帮她搬行李,领她去办入学手续,到老乡会的跑前跑后,他对她都是关怀备至。但师哥始终和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不说喜欢她,也不说不喜欢她。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了三年多。
就在师哥即将远赴深圳实习的前一个月,他突然对李学妹展开了情感攻势,说他这三年多如何如何煎熬,如何如何喜欢她。李学妹招架不住,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而且,没到一个星期,李学妹和师哥就住进了大学城旁边租来的一间民房里,过起了浓情蜜意的同居生活。
一个月后,师哥南下深圳实习,两个人的联系却越来越少,借口不是太忙,就是人多不太方便。后来,干脆就直接挂掉电话。
李学妹才如梦初醒,知道师哥踹了她。为此,她伤心欲绝,差点走了极端。
其实,像李学妹这样的事情,在大学里并不少见。尤其是即将毕业的那些学哥学妹们,为了过一把爱情的瘾,都会在即将离校的前几个月,来一场快如闪电般的爱情。爱的凶猛,退的迅捷。离开的,心满意足;留下的,一身伤痕。
当然,还有比小倩,李学妹更惨的姑娘。
隔壁阿强的单位里,有一个马脸小弟,倚仗自己有车有房,隔三差五地换女朋友。基本上五天开始谈,十天开始恋,一个月左右就能和女友滚床单。滚了几次,过了新鲜劲,又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阿强就问他为什么。马脸小弟说,先玩几年再说,等玩腻了再找个好姑娘结婚。阿强撇着嘴对我唠叨,说看他吊儿郎当的样子,就是一个十足的流氓。
惊诧之余,我也只能苦笑。很多梦想嫁得好的姑娘,都是如此被哄上了床。
如今的姑娘太性急,一旦爱上,就快马加鞭,能跑多快就多快;如今的男人太狡猾,一旦发现有机可乘,就直接把爱情扔在了床上。
任何事情,操之过急,都有可能出纰漏,更何况需要精雕细琢、悉心呵护的爱情。汹涌而至的爱情经常来得快,去的也快。比如说闪恋,网恋和一夜晴。真爱不是两三天,细水长流的爱情才能持久保鲜。只可惜,有些姑娘冲动有余,而智慧不足,面对奔袭而至的爱情,常常大包大揽。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曾经说:任何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男人要想耍流氓,姑娘就要小心提防。别期待顺手拈来的爱情,可以赏心悦目;别幻想萍水相逢的爱情,可以地久天长。即便你对某个男人突然一见倾心,也要把握住爱情的节奏,千万不能用情太猛,跑得太快。否则,你也一定,逃脱不了被流氓的命运。
第338篇、桃花生处情归何处
还是一样的白衣胜雪,却是阴阳永隔。
月光宝盒
在许多年前的天远山庄,她得到了桃生的真心,却遗失了自己的眼泪。有情人朝夕相见,却无法厮守,一天长如一岁,一岁犹如一生。
1
16年前,师傅在一条小溪边捡到她。溪水上漂满桃花。
师傅抱她回去,取名“清浅”。因那溪边竹疏桃红,水流清浅。
2
年华滚滚惊心。16年弹指一挥间。
清浅的师傅,是青鸟帮的帮主丁芸香。青鸟帮,是为别人送信的。
信,交到丁芸香手中前,是有字的信;而到了丁芸香手中,却变成了无字的信。
因为丁芸香,原本就是一个瞎子。
青鸟帮的弟子清一色都是妙龄女子。她们个个轻功非凡,不用车马,却比车马还快。
3
关于丁芸香的眼睛,江湖上最常见的说法是:16年前,丁芸香在与大师兄私通生下一个儿子之后,被她师傅毒瞎了双眼。因为,她的大师兄已经奉师命与丁芸香的师姐程洗真订婚。丁芸香被师傅逐出师门,从福建武夷辗转来到江南,创建了青鸟帮。
丁芸香一路上收留了12个女孩子,清浅,是最后一个。丁芸香与12个女子在溪边结庐而住。
除了师傅和11个师姐,无人知道如何让无字的信笺上恢复原本的墨迹。
清浅没有送过信。她沉静地长大,眼前犹只是清平江山。
4
桃花开。
黄昏,清浅被师傅叫入密室。
师傅道:16年前的今日,我于溪边见到你,我把那天定为你的生日。你在今日,已是整整16岁了。
说着从衣袖中缓缓抽出一封信。清浅虔诚接过,朱红的信封有些褪色,信封上黑色的笔迹却苍劲有力。
清浅一字一字读到:洛阳,程洗真亲启。
清浅问:如果是无字信笺,我怎么办?
师傅说:那就把信件和一个叫桃生的人,一同带回江南。
5
洛阳。天远山庄。
开门的,是一个白衣少年,清瘦俊朗,乍一看,竟有几分旧相识。
少年道:姑娘,你找谁?
程洗真。
少年扶着他师傅在客厅的主座上坐定。
程洗真,竟也是个瞎子。
还未等清浅禀明来意,程洗真便已经开口问她:姑娘从哪里来?
清浅道:江南。
程洗真又问:听说江南的青鸟帮如日中天,不知姑娘可曾听说过丁芸香?
清浅道:正是家师。
程洗真突然面目狰狞,厉声道:桃生,将这贱人拖出去!
桃生!原来那白衣少年,便是桃生。
桃生道:师傅息怒。这姑娘一路劳顿,想来是有急事,师傅何不听她说明来意?
清浅道:我是来送信的。清浅将信交到程洗真的手中。
她抚摩着信封,问:桃生,这信封,可是朱红之色?桃生说是。
只见程洗真的瞎眼里,流下了浑浊的泪水,颤声道:师傅!
信件,竟是师祖的亲笔。
程洗真叫桃生拆开,却见信笺无字,雪白薄脆。
她对清浅道:姑娘,你快施展绝技,让字迹复原。
清浅道:师傅说,如果是无字信笺,就将信件和一个叫桃生的人,一同带回江南。
程洗真动容道:这一定是我师傅的意思,要不然,这贱人怎知我有桃生。
清浅用眼睛的余光看到桃生,那少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似乎中原、江南都是一样田地,他只随天意。
程洗真对桃生道:桃生,你明天一早就随这姑娘去江南。
6
次日早上醒来,清浅却发高烧,一直烧了十天十夜都不退。
什么药都用过了。似乎是在劫难逃。
桃生苦思冥想,想到了白马寺108岁的老方丈。
老方丈听完桃生的叙述,沉声道:天远山庄的牡丹会杀人,施主速速回去,把那女施主门外的12株牡丹都连根拔起。
桃生照做。清浅的高烧,一下子就退了。她的生关死劫,被桃生击破。
在出发前,程洗真将桃生叫往密室,当桃生走出密室时,煞白着脸,那唇,竟也是白色。
7
那信笺上,是什么寂寞苍老的语言,指引桃生来到江南。
16年的光阴,将女人的美丽换成旧时风景,神采只隐隐在梦里。
其实,桃生与明眸善睐时的丁芸香是那么相像。
如果丁芸香有眼睛,她应该马上就知道,桃生,原来是她的儿子。
丁芸香带清浅到密室,柔声道:你知道怎样让无字的信笺,恢复原来的字迹吗?
清浅道:请师傅指教。
师傅道:是你的泪水。你师祖告诉我,在江南,我将在某条小溪边捡到一个女孩子。16年后,让这个女孩子去天远山庄送信,并带回一个叫桃生的少年。一定要这个女孩的处子之泪,使信笺上的字迹复原。
师傅沉吟片刻,又道:那信笺上,一定是个天大的秘密。
但是,清浅在高烧十天十夜以后,竟再也不会流泪。
8
清浅没有眼泪。清浅与桃生,却再难分舍。
桃生白衣胜雪,安静如初见,只是那眼睛里的怜惜,让清浅心痛。
清浅想:他似她有血亲的兄长,又似上天赐给她的夫婿。他是她命里的劫,又破了她的劫,他到底是谁。
清浅呢?清浅也是桃生命里的劫。
他为她拔除了12株牡丹。他手上殷殷的血,染红了雪白的衫子,温热了她的心。
他们那样的相知,他们应该罗带结同心。
但是,桃生不能。
在出发前,程洗真告诉他:在你3岁时,我将珍藏了3年的我女儿的胎发烧成灰,拌在药里给你吃了,你这一生,只能娶我的女儿。你要是沾了其他女子的身体,那女子不出两个时辰,就会全身腐烂而死。
9
一年一年,清浅还是没有眼泪,手里的信笺,依然雪白薄脆,不堪一击。
清浅手里的秘密,丁芸香在等、程洗真在等,桃生也在等。
但是,清浅等不到自己的眼泪。
有情人朝夕相见,却无法厮守,一天长如一岁,一岁犹如一生。
终于有一天,桃生离开了清浅,在溪水对面安居了下来。
他们隔水相望。他能看见她年华老去,她能看见他发中星月。
她还是没有眼泪。
在许多年前的天远山庄,她得到了桃生的真心,却遗失了自己的眼泪。
10
花开花落。
丁芸香和程洗真,都已经成了堂前灵位、棺中白骨。
清浅与桃生,还是一样地隔水相望,一起终老。
他们的一生没有欢情,只有平静的对视,温暖又微凉。
桃生走在清浅前面。
清浅越过溪水。隔着数十年的相望,今日才又真切相见。还是一样的白衣胜雪,却是阴阳永隔。
从此后,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
清浅吐出一口血,那血,竟然是黑色。
清浅的身子突然间轻盈了许多,似有雪花在体内飞舞。
眼泪滴落在那无字的信笺上。60年的秘密,在泪水里惊现。
丁芸香与大师兄私通怀孕以后,程洗真一气之下引诱二师兄,也有了身孕。
师祖为了惩罚她们,毒瞎了她们的双眼,把她们的孩子都夺走。
但是,师祖希望这一对孩子长大了能够喜结连理,并化解上代的恩愁。
师祖机关算尽,却棋失一着。
他怎么也算不到,天远山庄的一场高烧,使清浅再不会流泪。
清浅看完了信,却没有怨。
清浅往山上看去,桃花满山,残阳满地,燕子在天涯。
不知来生桃花时,再相逢何处?(文/燕燕于飞 图/芳海人)
第339篇、一颗子弹的爱情信物
2000年,我,一个姑娘,从军校毕业,分配到南方某边防总队。边防部队工作高度紧张,因为我们要与走私贩毒团伙打交道,防止违禁物品入境。朱炜是我们侦察大队的副大队长。
一天,我们正吃午饭,突然接到紧急集合的命令。队长说,据可靠情报,有一个贩毒团伙要在今天偷运毒品入境,除当值的兵力继续在1号道值勤外,其他人员立即赶往2号道和3号道增援打埋伏。
我的任务是到3号道,埋伏在离边境线一个射程的地方。我趴在灌木丛中一动不动,3个小时过去,才望见边境那边有个人影在晃动。1小时后,他终于跨过了边境线,往我这边走来,走了几步他突然掏出枪,朝我们这边开了一枪,接着是第二枪,第三枪。我立即举枪还击,那人就像兔子一样跑过边境那边去了。
这时我身边有人轻声但不满地叫起来:“谁开的枪?赶快换地方!”我没听,仍在举着枪搜寻目标,一个人影扑过来,将我压倒在地上,这时,就听身边子弹嗖嗖飞过。我推开那人,才发现,他是朱炜,他的手臂已经中弹,鲜血直流。
原来对方早就埋伏了人,那人朝我这边开枪只是试探,等我的枪一响,对方埋伏的人就一齐向我开枪了。是朱炜救了我一命。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他。
到朱炜出院的那天,我知道,如果再不向他表白,以后就很难有机会,所以我低着头结结巴巴地说:“朱炜,我,我……”这是我第一次叫他的名字,以前我都是叫他“副大队”。朱炜递过来一个袋子,说:“你想帮我提袋子对不对,那,拿着。”
我接过袋子,张了张嘴,才说了个“我”字,朱炜就说:“别说了,我们走吧。”我知道,走出病房,我就不再有机会。我鼓起勇气,说:“我爱你。”声音很轻,但很坚决。说完了,我几乎不敢看他的脸。
朱炜明显地愣了一下,但他立即说:“亚琴,这是不可能的。”说完这一句,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遭到朱炜如此直白的拒绝,我很伤自尊,但我心犹不甘。
我开始给朱炜写信,每半个月一封。前面的几封信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直到寄出第五封信,朱炜主动来找我了,他将我带到公路旁的树荫下谈话。也就是那一次,他告诉我,他与以前的女友分手的原因。他的女友不要他在边防总队当侦察员,说那样太危险,而女友的父亲是个军级首长,女友通过父亲的关系要调他到后方工作,他没去,就这样,两个人分手了。
他说,由那件事他想明白了,女孩子都希望有安稳的生活,而他的工作危险性太大,如果他与谁结婚,哪一天他“光荣”了,他就害了人家。所以他决定,没从侦察大队退下来的时候,他不谈个人问题,请我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青春。
他越是这样,我越是铁了心要爱他,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这样的人,值得任何女孩子去追求。我一如既往给他写信。
这样过了一年多,直到2002年3月的一天,我的战友张晓红生日,我到她宿舍去送生日礼物,却意外地发现她在给人写信,我只瞄了一眼开头,心里就一阵紧缩。信开头第一句就是:“朱炜,你好!”看到我,张晓红有些慌乱,很快将信折起来揣进了裤兜里。
我这才发现,并不是只有我爱上了朱炜。那段日子我痛苦不堪,我没再给朱炜写信。
2002年5月4日,我突然接到朱炜的一个电话,他说:“等一下,你能不能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还没明白他话里的意思,电话就挂断了。我打过去,对方的手机竟关了。
我一直在琢磨他那句没头没尾的话是什么意思,两个小时后,我们突然紧急集合,而且是由总队首长亲自向我们讲话,我一下子明白,将有非同寻常的任务。首长说,我们要去抓两个正在交易的毒贩子,但他同时严厉地告诫大家,不能真抓住他们,要让他们逃掉。没有命令谁也不能开枪,得到开枪的命令也不能打中那两个人,要往偏里打。
我们赶到离边境检查站十多公里的一个汽车修理站,在那里埋伏了起来,一个小时后,两个毒贩子出现了。我惊讶地发现,其中一个竟是朱炜。我一下子明白了总队首长再三告诫不能击中他们的意图。朱炜是在做卧底!
他们刚开始交易,我们就从围墙外探出头来,高喊:“不许动!”朱炜掏出手枪,但我发现,他举着枪有些犹豫,一直在寻找什么。我不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但一下子我记起了那个电话,他让我站在比较显眼的位置!我直起身,露出上半身,向他高喊:“放下枪!”朱炜很快瞄准了我,没有犹豫,枪响了,我只觉得右臂一麻,我的枪掉到地上,血,从我的手臂上流了出来。
枪响的那一刻,我一下子明白了朱炜那个电话的目的。
我住进医院,医生从我的手臂里取出了一枚弹头,那是朱炜送给我的。总队的首长都到医院来看望我,他们告诉我,为了使朱炜卧底成功,他们向朱炜下达了命令,要他向战友开枪,打伤一名战友,以取得毒贩子的充分信任。我将那枚带着自己鲜血的弹头攥在手里,心里是从未有过的温暖,我明白,他为什么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张晓红,不是向别人。
第三天,朱炜到医院来看我来了,他告诉我,因为我的配合,他们成功地端掉了一个三年来大家一直没能端掉的特大贩毒团伙。他捧着我受伤的手问我疼不疼,还说,因为我受伤才使计划成功,总队打算给我记功。
我对记不记功并不在乎,当一名边防军人就会有流血,甚至有牺牲。我明知故问:“你为什么选择向我开枪,而不是向别人?”他轻轻抚摸着我的伤口,说:“因为,我只能牺牲我的亲人。”我笑了,问:“我是你的亲人吗?难道我是你的妹妹?”他摇了摇头,双眼直视我,说:“不是。你是我的爱人。”
那一刻,我的泪汹涌而下。
第340篇、天使的糖果
[ 作者:红桃K(江苏)]
第341篇、千年一梦
忘记是如何开始的,就像,忘了是怎样结束的。
那是一段美丽的年华,那个二十一岁的秋天。他像一首古老的歌,绵长深远,不腻不俗;他又像一株向日葵,浓烈地开着,在那个夏末。炙热的气息,如阳光般温暖!我想,我应该是先恋上了这种温暖,然后才恋上他的。
那时候的生活,是一种全新的生活。从轨道之外,折回原来应有的轨迹,走上早该去走的路。那是一种无法名状的欣喜,像是初遇爱情时的心动与渴望!
生命原是一种循环,即使偏离,也终究无法逃脱宿命。于是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而后,俩俩相忘……在生命的轮回中,一圈去了,然后又来新的一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相遇,相识,相知,相爱,相守,俩俩相忘……
我曾以为,那个有着法令纹的男人,就是我的一生一世。我没有想到,我还会遇到他,这个阳光一般温暖的大男孩儿。我更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发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却还是在这混沌的尘世中,走着走着,便走散了……
他叫子颜,认识他的时候,我还躺在那个有着法令纹的男人怀里。
但我终是遇到了他。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我是如此地渴望阳光!长期生活在阴霾和黑暗中的人,并不是习惯了这种阴暗,而是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走出去的理由。而他的出现,给了我理由——我要跟他结婚生子,平平静静地过正常人的生活。
原来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我想,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吧,他把我当公主一样宠着,任我安静,任我闹腾,任我忧伤,任我欢笑……只是还会想念莫桑,想念那些铺满阳台的茉莉花,在午夜醒来的时候。
我们平平淡淡地过日子,如梦中预见到的一般。我从没觉得如此幸福过,因为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如此地为我!那个时候,我便下定了决心,这一辈子,我一定只做他一个人的女人!
可是我没有想到,他会离开我,从来没想到过!
梦醒来的时候,毫无征兆。子颜走了,逃也似的走了……他带走的,不仅仅是我的心,还有我对爱情、对婚姻、对生活所有的希冀!
我开始失眠,很严重的失眠,每天都是在凌晨逼着自己去睡觉。
我怀念着那些似有若无的过往,怀念着那道得到了又失去的阳光,怀念着那种蛊惑的味道,怀念着那些平淡幸福的生活……
它们像梦一样唯美,我沉迷其中,怎么也找不到一个醒来的理由!那是最动人的绽放,最妖冶的献舞,最浪漫的邂逅,最深情的迷恋!如同海洋之心,闪烁着它梦幻般的眼眸,醉了,连同发梢都在黄昏微熏的光影中飞舞,摇曳生姿。而我的幸福,终究在这尘世中站不稳脚跟,流离失所……
子颜走后的第八个月,我开始去看心理医生,我知道有些伤,我这一辈子也好不了,但我必须医好自己,不为什么,只是必须!
第342篇、血色红枫叶
“笃笃笃”一个男孩站在门前,修长的手指轻敲着门,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门开了,一位中年美妇推开门看见男孩,笑了笑:“小枫,又来找倩儿吗?”男孩挠挠后脑勺,略显尴尬的道:“伯母好!”中年美妇看男孩害羞的样子,打趣的说:“什么时候改改口叫岳母啊!?”男孩赶忙装作没听见,三步并作两步一溜烟跑上了楼。每次来都要被逗弄一番,饶是他脸皮再厚也顶不住了。
楼梯角,一个女孩正要下楼梯,匆忙的男孩差点和她撞个满怀。“倩儿!”男孩轻声道。女孩压低声音,言语中露出淡淡警告的意味:“我们只是装给爸爸妈妈他们看,你少叫我叫的那么亲热!”男孩眼底闪过一丝失落,不过一瞬间就被他掩盖了:“我们出去吧!”
女孩微微的嘟嘟嘴,气呼呼的转身下楼,也不理身后的男孩。男孩快步追了上去:“小心被伯母看出什么东西咯!”女孩一听,虽然不情愿,但还是挽起了男孩的手。“要出去吗?”中年美妇看见他们,随口问道。“嗯!倩儿说闷,我带他出去走走!”男孩顺口应了一声,飞快的拉着女孩走了。再呆一会,不知道她又会说什么暧昧的话了。
刚到门口,女孩便甩开男孩的手:“你可以去玩了,一会我打电话你送我回家就好。”男孩露出一脸无赖相:“每次你都打完斋就不要和尚啊!你不给我点好处哦!”女孩小眼微眯:“想占我便宜呀,你想要什么好处呀!”男孩一看女孩的样子,慌忙摇摇头,干笑道:“嘿嘿~我什么也没说!你快去玩吧!再不去他要等不及咯!”男孩知道,每当女孩眯眼的时候就是女孩快要爆发了,他当然不会惹她发脾气那么笨。女孩一脸算你识相的表情,转身走了。男孩看着女孩离去的背影,嘴角的微笑不见了,脸上满是浓浓的落寞。
枫和倩从小青梅竹马,两人现在还是同一所学校读书。枫一直都很喜欢倩,双方的家长一直也觉得他们挺合适,从小就给他们订下娃娃亲,还经常想办法帮他们撮合。倩却一直不大喜欢枫,说他老是悠悠哉哉的太懒散了,她喜欢上了他们班上的一个男孩。倩的父母看的她比较严,每次都是枫去把倩带出来,然后倩就去和她喜欢的那个男孩约会。而枫,这时候就显得有点多余,不能跟他们一起去玩,回家又怕被戳穿,每次都只能等倩约会完,送她回家以后才能回家。枫一直很失落,但他从来不在倩面前显露,总是装着无赖,整天都是一脸悠哉的样子。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枫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自言自语道:“差不多了,该回来了吧!”掐灭烟头,从矮墙上轻轻的一跃而下,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向女孩回家必经的十字路口走去,留下满地的烟头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来到十字路口,往倩离开的方向看了看,却没看见她。枫便靠在路灯柱边,又拿出香烟点着,无聊的看着烟在手指间一点点的变短。“大烟鬼,就知道抽烟,抽抽抽死你!”人还没到,声音便已经先传了过来。枫丢了烟头,一脚踩熄,脸上又露出无赖的样子:“人家都说抽烟身体好,赌博练头脑,摇头没烦恼!”倩翻了翻白眼,气不打一处来:“那你快去赌钱吧,再多摇摇头,我看你怎么死都不知道!”枫没心没肺的咧嘴一笑,过去拉起倩的手:“呀!倩儿你不会是在担心我,心疼我吧?”倩的头一偏,“哼”的一声,道:“少臭美了,本姑娘怎么可能会心疼你!”说完又甩开枫的手,刚甩开手竟然身子一斜往地下倒去。
枫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倩,眉头轻皱,问道:“你脚怎么了?”语气中竟然带着一点责怪,倩第一次看见枫生气,弱弱的说:“今天走太多路,不小心把脚扭了。”枫责怪道:“都叫你穿高跟鞋别穿太高了,老是不听话,现在知道错了吧!让我看看你的脚!”说完蹲下身子就帮他脱鞋子,倩看着枫霸道的样子,心里暗道:“没想到他平时什么都一脸无所谓的样子,生起气来还是蛮酷的!”枫看着那有点红肿的小脚,眉头皱的更高咯,转个身回头对女孩轻喝:“上来!”倩一脸任性的道:“我自己能走,我才不要你背。”
枫看了她一眼,也不说话,没等倩反应过来就托起她,背着走了。倩轻轻的挣扎了下,枫的手却更用力的托着她:“不许动,再动我一会就什么都全告诉伯母!乖乖听话,我背你回家!”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质疑的味道。倩看着枫真生气了,缩了缩脖子,乖乖的“哦”了一声。过了一会,倩从枫的肩膀上偷偷的伸出头,看了看他的侧脸,忽然发现,枫竟然有点帅,以前自己怎么就没发现呢?而且他的背也挺宽呢,肩膀靠起来好舒服,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啊!我怎么会这样想!我才不喜欢这个悠哉又没心没肺的无赖呢!哼!刚才的都是幻觉!”倩甩了甩头赶走了脑中的想法。送完倩回家,枫又叮嘱了他几句才回家。倩躺在床上,想着刚才枫那霸道的温柔,皱了皱可爱的小鼻子“哼,死无赖!”说完又轻轻的捂嘴偷偷笑了笑,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清脆的上课钟响了,倩漫不经心的在课桌上画着圈圈。今天不知道怎么的她静不下心,讲台上的老师说的话她一句也听不进去,满脑子还重复的播放着那一幕。摇了摇头,自言自语的道:“都是那死无赖害的!我喜欢的又不是他!”说完偷偷的斜眼看了看坐在不远处那个阳光帅气的男孩,静静的发呆:“我喜欢的是他!我男朋友多帅!嘿嘿!”
教学楼下忽然传来嘈杂慌乱的声音,“着火了,快跑!”“哇!火太大了,控制不了了,快打119!”“别挤我,你个混蛋!”“哇!你踩到我脚跟了!”老师镇定的声音传来:“同学们不要慌,往右边那个楼梯走,那边火还不大。”
听到楼下的声音,教室里一片慌乱,所有人都一窝蜂的向门口跑。倩也在人群中,柔弱的身子,脚又没好,她已经被人挤倒在地上,脚还被人踩了好多下,痛的都站不起来了。慌乱的人群里,倩四处找着那个他的身影。忽然眼前一亮,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挥着手用尽全身的力气叫道:“霆,我在这里!等等我啊!别丢下我!”那个男孩用眼角看了看女孩,低头犹豫了下,又扭头看看已经无法控制的大火,咬了咬牙,一狠心就跑了。身后传来倩那带着哭腔的声音:“霆,不要丢下我啊!你不是说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吗?”然而霆却好象没听见一样头也不回的跑了,倩软软的坐在楼梯上,绝望的喊着:“霆!我害怕!带我一起走啊!”此时火势已经蔓延开来,滚滚的浓烟往上冒着,倩抱着腿轻轻的抽噎着,害怕,痛苦,无助,绝望一股脑的涌上心头。被自己最爱的人抛弃,她变得不知所措了。
在倩绝望的时候,突然看见滚滚的浓烟大火中,有个身影冲了上来。她以为是霆,欣喜的叫道:“霆,我在这里!快来救我!”然而,在那个身影冲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倩有点错愕!竟然是他,死无赖!枫!!!枫二话不说把身上那件湿了水了外套脱了下来,把女孩身子包住。大火已经蔓延了整栋楼,枫望着那大火,低下头对倩说道:“倩!闭上眼睛!把头埋在我怀里!”倩看了看枫那坚毅的脸庞,轻轻点了点头,闭上眼把头埋在了枫怀里。枫对怀中的女孩温柔的笑了笑,冒着大火,拼命向楼下冲去......
医院
倩刚醒,看着床前急的团团转的父母,虚弱的声音问道:“枫呢?枫怎么样了???”倩的父母却只是看了倩一眼,沉默不语。“枫到底怎么样了!”倩的声音一片平静,平静的有点可怕。在火场那一刻,她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最爱的人一直就在身边,自己却动不动就对他发脾气,对他又打又骂,他还是默默的忍受着,保护她,陪着她。倩的父母终于开口了:“枫他那时候把外套披在你身上,他自己没有任何防护,全身严重烧伤,现在还在重患病房。”“我要去看他,快带我去!”倩说着就挣扎着要下床。倩的妈妈扶起她,一步步走向枫的病房。
刚走进病房,倩看见那个全身被绷带包扎的像木乃伊一样的枫,心里好像在滴血一样。“无赖!”女孩张口轻声喊道。谁知道枫一看见她,就疯狂的对女孩吼道:“你出去!我不想看见你!出去!”女孩满脸的问号:“枫!你怎么咯!”枫满脸怨恨:“都是你!要不是你我也不会变成这样!我不想再看见你!滚啊!滚!!!”枫恶狠狠的吼着。倩傻傻的站着,自责道:“都怪我,要不是我你也不会变成这样的!让我照顾你好吗?我做你的女朋友!你不是一直喜欢我吗?”枫满脸的鄙夷:“就你那样,少给我自作多情,你就那张脸好看点,身材就跟洗衣板一样!我怎么可能喜欢你!”倩眼泪悄悄的滑落,转过身伤心的走了,她没看见,在她走后,枫那终于忍不住泪水,流的满脸都是。
第二天,倩的父母慌慌张张的跑进病房对倩说:“不好了!枫......”倩心里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枫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枫......他跳楼自杀了!!!”这句话仿若一个晴天霹雳,狠狠的辟在倩的心头!“怎么会!怎么可能!那个无赖怎么会自杀!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话还没说完,满脸的泪水就流了下来......“这是他给你的信。”倩的母亲拿出一个信封。女孩的双手颤抖着打开信,看完,泪流满面......“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了。我不能拖累你,医生说,我全身皮肤严重烧伤,已经毁容了,配不上你了。我知道如果我还在你一定不会丢下我,所以我选择离开。其实我好舍不得你,好想好想再坏坏的笑着逗你,占你的便宜。从小你就说我太悠哉,整天没个正型,我是不喜欢在你面前露出忧郁的样子,因为我喜欢看你笑的样子,好可爱。你要好好的哦!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替我保护你!想我的话就看看我的照片,或者看看秋天那红红的枫叶,就像我对你的爱一样火热火热的!下辈子,别再喜欢别人了好吗?你知道么?每次知道你去和他约会的时候我心都好象在滴血一样!好痛好痛!还有你下辈子千万别改名字!那样我就更容易找到你了!我不喝孟婆汤,因为我要记住你的名字,记住你的样子!下辈子做我的老婆好吗?”倩看着信,泪水再也止不住,拼命的往下掉......
枫树下,女孩盯着那火红的枫叶,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个男孩,嘴角挂着无赖的坏笑。女孩轻轻的张嘴微笑着说道:“枫!你别太快过奈何桥,等等我!我走不动了!我还要你背我走!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喜欢上别人了!我要做你的老婆!我们永远在一起!”说完,女孩拿出小小的刀片,划破了手腕。鲜红的血流了出来,就跟那飘落的枫叶一样,火红火红的~~~
第343篇、姐姐的爱情
每年春天,夫妻两个都去大悲院敬香,不是像其他香客一样去祈福,而是去祭奠一个先去的女孩,那个女孩停留在二十岁,永远的二十岁。女孩是她的大学同学,是他小学、中学的同学。
和那个女孩有关,她和他,他们的爱情。女孩和她在一所大学相遇,同室的姐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一段隐秘的不为人知的暗恋。长久地生长在女孩的心里,从小学三年级或更早,一个同班的男生,后来女孩上了大学,他师专毕业做了人民教师。像小人鱼的爱一样的隐忍,顽强,在一个人的爱情里女孩出落得标致,优秀。女孩时常和她说起那个男孩,从没有表白的爱情,那是怎样一份令人忧伤的甚至心碎的情怀,在女孩的絮语里她无比感动着。她问女孩,怎么不对他说,女孩总是羞涩地一笑,然后决绝地说,我在等,我等了那么久,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在他对我的爱苏醒前,我永远也不会打乱他内心的平静。女孩说,他长相不出众,但他多才多艺,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淳厚善良,朴实温和。和人讲话永远是专注地真诚地微笑着的。一份恬静的忧伤,在如花的季节颤颤地绽着淡蓝色的无望的花蕾。在女孩自己甜蜜的自我折磨里。爱无上的高贵、纯洁。遗世而独立的恋人。伊人却一无所知。
天上云卷云舒,雁来雁往;庭前花开花落,叶生叶零。生命短暂而有规律地存在或消亡,但无常的突然降临却又猝不及防地打击着我们的身心。无常的灾难扰乱了生命的秩序。女孩在一次回校的路上出了车祸,没来得及说一句话。
女孩的爱情终于被埋藏在自己的灵魂深处。在女孩的葬礼上她见到了令女孩心仪久矣念兮恋兮的男孩。是那样的沉郁的温厚的模样。后来,很巧,她和那个男孩又相遇在一个婚礼上,他们都很惊喜,油然地升起一种亲近。因为女孩,因为他们共同怀念的一个人,在嘈杂的热闹的酒宴上,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别人无法体会的默契。男孩被她的优雅和美丽吸引,但她知道一个人的一生的秘密。她珍藏着,无眠的夜里,她无数次地问,要不要说呢,她感觉得到他的日渐切近的爱恋与依恋,她的心底却积聚着不安和歉疚。无论如何,我要代你说出,我无意让他苏醒,可人世间的情字啊,谁又能预料呢?
终于,她对男孩说出了女孩只对她一人敞开的心底的秘密。她想这应该是好友的心愿吧。她能为她做的。也只能是说出来让该知晓的人知晓。她没想到,男孩哭了,她第一次见到男孩的哭泣,竟有隐隐的疼。援着女孩的芳踪,他们不断地靠近,不知不觉竟有了青梅竹马般的感觉,仿佛早已相知相许。
一晃,结婚十几年了,每年春天,夫妻两个带着孩子都去大悲院敬香,默默地不多说一句话。无边无际的爱啊,他的好,更多地深藏于整个内心,他身材不伟岸,他肩膀不宽厚,只有有眼光的人才能发现,我们都是有眼光的人,姐说。
第344篇、女孩,一辈子只说了一句话
一个女孩子,小的时候腿不利索,常年只能坐在门口看别的孩子玩,很寂寞。
有一年的夏天,邻居家的城里亲威来玩,带来了他们的小孩,一个比女孩大五岁的男孩。因为年龄都小的关系,男孩和附近的小孩很快打成了一片,跟他们一起上山下河,一样晒得很黑,笑得很开心,不同的是,他不会说粗话,而且,他注意到了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姑娘。
男孩第一个把捉到的蜻蜓放在女孩的手心,第一个把女孩背到了河边,第一个对着女孩讲起了故事,第一个告诉她她的腿是可以治好的。第一个,仔细想来,也是最后一个。
女孩难得地有了笑容?
夏天要结束的时候,男孩一家人要离开了。女孩眼泪汪汪地来送,在他耳边小声地说:“我治好腿以后,嫁给你好吗?”男孩点点头。
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男孩由一个天真的孩子长成了成熟的男人。他开一间咖啡店,有了一个未婚妻,生活很普通也很平静。有一天,他接到一个电话,一个女子细细的声音说她的腿好了,她来到了这个城市。一时间,他甚至想不起她是谁。他早已忘记了童年某个夏天的故事,忘记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女孩,更忘记了一个孩子善良的承诺。
可是,他还是收留了她,让她在店里帮忙。他发现,她几乎是终日沉默的。
可是他没有时间关心她,他的未婚妻怀上了不是他的孩子。他羞愤交加,扔掉了所有准备结婚用的东西,日日酗酒,变得狂暴易怒,连家人都疏远了他,生意更是无心打理,不久,他就大病一场。
这段时间里,她一直守在他身边,照顾他,容忍他酒醉时的打骂,更独立撑着那片摇摇欲坠的小店。她学到了很多东西,也累得骨瘦如柴,可眼里,总跳跃着两点神采。
半年之后,他终于康复了。面对她做的一切,只有感激。他把店送给她,她执意不要,他只好宣布她是一半的老板。在她的帮助下,他又慢慢振作了精神,他把她当做是至交的好友,掏心掏腹地对她倾诉,她依然是沉默地听着。
他不懂她在想什么,他只是需要一个耐心的听众而已。
这样又过了几年,他也交了几个女朋友,都不长。他找不到感觉了。她也是,一直独身。他发现她其实是很素雅的,风韵天成,不乏追求者。他笑她心高,她只是笑笑。
终有一天,他厌倦了自己平静的状态,决定出去走走。拿到护照之前,他把店里的一切正式交给了她。这一次,她没再反对,只是说,为他保管,等他回来。
在异乡飘泊的日子很苦,可是在这苦中,他却找到了开宽的眼界和胸怀。过去种种悲苦都云淡风清,他忽然发现,无论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如意或不如意,真正陪在他身边的,只有她。他行踪无定,她的信却总是跟在身后,只字片言,轻轻淡淡,却一直觉着温暖。他想是时候回去了。
回到家的时候他为她的良苦用心而感动。无论是家里还是店里,他的东西他的位置都一直好好保存着,仿佛随时等着他回来。他大声叫唤她的名字,却无人应答。
店里换了新主管,他告诉他,她因积劳成疾去世已半年了。按她的吩咐,他一直叫专人注意他的行踪,把她留下的几百封信一一寄出,为他管理店里的事,为他收拾房子,等他回来。
他把她的遗物交给他,一个蜻蜓的标本,还有一卷录音带,是她的临终遗言。
带子里只有她回光返照时宛如少女般的轻语:
“我……嫁给你……好吗?……”
抛去二十七年的岁月,他像孩子一样嚎啕大哭起来。
没有人知道,有时候,一个女人要用她的一生来说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第345篇、那一年,爱情中了梧桐树下的埋伏
那年暑假她17岁,住在乡下的奶奶家,半为避暑半为写生。
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虽然极其偏僻,但民风淳朴。碰到他是在一个傍晚,她躲在村里那棵最古老的梧桐树下偷偷地吹口琴,是著名的《茉莉花》,吹着吹着就跑了调。这时旁边一声轻笑,她转头看到他,站在不远处,瘦瘦的,一副忍笑的表情,滑稽极了。
她顿时又羞又恼,白了他一眼,转身跑了,兀自气了一晚上。原想趁假期把口琴练好,让那些总是笑她的同学大吃一惊,不料却轻易地被人发现了,还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
次日清晨一开门,她听到“哎”的一声,一个纸团便掷到她的身上。抬头看时,昨天那个瘦瘦的身影已飞奔而去。她拾起纸团,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昨天她吹曲子的错误之处以及纠正的方法。
她的脸烫起来,像考试作了弊又被人当面揭发,赌气把纸团扔了,一个山里的孩子凭什么来教她?想想又捡了起来照着上面的话细细练习。他写得确实有道理,且指出粗心惯了的她体会不到的细微之处。
从此,她和他之间便形成了一个默契:每天傍晚她到老梧桐下吹口琴,他则在不远处静静地听,有时也会取出口琴吹上一段新曲,次日清晨便有一个纸团放在她家门口的石凳上。
在他的指导下,她的琴技日渐提高。她怎么也想不通,一个山里的孩子怎么会有那么高的音乐造诣,她也从未问过他,仿佛一开口便会破坏两人之间的那种纯美的境界。整整一个假期,她和他没有面对面地说过一句话。
在她最后一次在老梧桐下吹完曲子后,没有立即离开,她隐隐地感到应该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他走过来,站在她身后。她说:“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和奶奶一起走,明年要参加高考,以后可能不会再来这里了。”她低着头,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心里却在盼着什么。
停了一下,他说:“明年我也会参加高考,你走后我给你写信吧。”她依然低着头,没说行也没说不行。他又说:“把你的地址给我吧。”她微微地回头,大胆地看了他一眼,他也静静地看着她,眼光平和淡定,在他的眼中,她没有找到任何她想看到的东西。她有些失望地垂下头,一种别样的自尊令她什么也没说便走了。
第二天清晨,她把一张画了一个假期的水彩画藏在老梧桐的树洞中。如果他对这个夏天,对这棵老梧桐下的琴声有和她一样的眷恋,那么他就一定会发现这张水彩画,发现写在水彩画背面的她的地址。
但她和他的故事就这么草草地结束了,没有任何下文。她从没有收到过他承诺写给她的信。她想也许一切其实很简单,他教她吹口琴,只是出于热心,或者只是因为她吹得太烂,他实在听不下去,除此之外,别无他故。而后来她隐隐感觉到得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只是她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
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放弃保送上美术学院的机会,在志愿书的所有栏目里都写下了音乐学院。不得不承认,有一段记忆她无法释怀,即使她选择的是一场只有她这一个角色的苦情戏,她也仍然希望拥有与他相近的人生。
后来,她大学毕业,留校做了音乐教师。只是她的个人问题迟迟未解决。她也谈过几次恋爱,但每次都无疾而终。其实那些人的条件也不错,可她总觉得少了一点东西。
再次碰到他是在一间茶社,一切就那么静静地突如其来,让人没有丝毫的心理准备,以至于她当时完全呆住了,身边的人说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只怔怔地看着他:高了,却还是那么瘦,多了几分成熟,却也在见到她的瞬间少了几分从容。
他也没有想到重逢会如大厦倒塌般迅速和出乎意料吧,眼中是不加掩饰的狂喜和无措。
他的同伴谈起他:出身于音乐世家,“文革”中父亲被下放到一个小山村,他是村里惟一考上大学走出大山的孩子,音乐天分极高却违背父愿,上了一所美术学院,聪明过人却无心风月,不知被多少女子引为人生大憾。
所有的人都被这个半真半假的玩笑逗得笑了起来,他只看着她,仿佛一眨眼她就不见了。而在那一刻,她终于在他眼中找到了当年她想看到的东西。她心中若有所动,可是想起留在梧桐树洞里的水彩画和那些她苦苦等他来信的日子,她迷惑了,是错过了才会怀念,还是一切都仅仅只是巧合?
他看出了她的心思,苦笑一下,毫无顾忌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似有炸弹在她的脑中轰然炸开:怎么是这样?
当年,她居然忘了留下名字!她竟然会粗心到这种地步!她哭笑不得,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年来关于他的种种猜测、失望和伤心竟缘于她的一次小小的粗心。
此时相见惟有百感交集,更多的是为那些错过的岁月深深痛惜。一次小小的粗心竟让他们都傻傻地改变了自己的理想和人生,十年,所有本该快乐的日子却只有独守寂寞。
第346篇、雨中情
小的时候,她就喜欢在下雨的时候,打着小花伞跑出去踩雨,躲在房檐下,伸出手接着雨滴,她可以静静的站在外面一整天。
她是个极其安静的女孩,有着自己的幻想,她喜欢看《白雪公主》的故事,她曾梦想着她被骑着白马的王子吻醒,拉着她的手。。。
她的爱情注定发生在雨季,南方的天是孩子的脸说变就变,下班后,她举着花伞走出单位,还向小时候一样,伸出手,望向天空。
“小孟,下雨了,我送你回家吧”经理的车停在她身边
“哦,没关系,我坐公交车回去很方便”说完她打起伞走了
她扭过头去,看见经理的车开远了,她又回到了原地,不多会,她看到他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她轻轻的走过去:“送我回家吧”他看了一眼外面的雨,从她手里接过她的伞,拉着她的手走进了雨中。
他是大楼里的保安,曾在流氓的手里救过她,他的身手很敏捷,就在那一刻她喜欢上他。
他知道她的心,她曾找同事帮忙跟他提过,可他婉拒了,他说他来自一个小镇,不敢有什么想法,面对她热情的目光,他处处躲闪着。
其实他也喜欢她,他知道自己不配得到她的爱,在老家时认识了一些狐朋狗友,年轻气盛,因为盗窃,被劳教一年,在劳教期间他拼命的改造,拼命的忘记过去,等他出来后,他离开家乡,来到了这座城市。
她并不知道他的底细,也不知道他喜欢她,她只想对他好一些,一个人出门在外,没什么朋友,很孤单。
他知道她喜欢下雨的时候,偷偷的观察过她,每次看到她时,他心里总是很平静,她站多久,他就偷看她多久。
他买了一把很漂亮的淡绿色带有小花图案的雨伞送给她,悄悄放在她的办公桌前。当她看见那把雨伞是,她问遍了她所有认识的人,所有人都摇头说不知道,她突然想到他,飞快跑到保安室去找他,他同事说他请假回老家了,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一个月后他突然在一个下雨天出现在她面前,不说话的望着她,她低着头:“我就知道你会出现在我面前,我对自己说过,我会等到你”
他伸出了一只手。。。。
第347篇、双面英雄
男人在床上整整躺了十年。
男人是为救一名车轮下的少女而失去双腿的。那时他和女人结婚才三年。
男人性情暴躁,常常乱发脾气。先是一些前来采访的报社记者被他大吼大叫着轰走了,接着亲戚朋友被他得罪了,后来那名被救的少女也不敢来了。惟有女人骂不跑,赶不走,死心塌地地守着他。
这个星期天,是他们结婚十三周年的纪念日。男人提出要到小镇东头的火车站去看看。十年前,男人就是在那儿被火车碾去双腿的。
“那个地方,我永远也忘不了!”男人指着不远处的铁道对女人说。
女人紧紧抓着他的手,没吭声。
“那天是你生日,对不对?”男人问女人。
“是的,刚好也是星期天。”女人回答。
“你要我陪你去公园好好玩一天。”
“你们单位加班,没空!”
男人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沉默了好一阵问女人:“你信?”“我信。”女人点头。
“你知道我加班为什么加到火车站来了?”男人回头望着女人,脸因过分激动而涨得通红,“告诉你,那天我是和一个女人有约会。”
“我骗了你。被我救的女孩其实就是我的相好。过铁路时,她滑倒了。刚巧一列火车朝这边飞驶而来。她的脚伤得厉害,挪不开步。她吓呆了,站着一动不动。我冲过去,把她一掌推出了铁轨……”
“你怎么不做声?这下你清楚了吧,我是个怎样的英雄,我有多光荣多伟大,值不值得你用青春殉葬!”男人含着泪激愤地喊。
女人用手指轻轻拂着男人的头发,平静地说:“那天,我也站在这儿。你走得太匆忙,忘了带公文包。你救人的一刹那,我已把一切都想好了。”
第348篇、最后一封情书
儿子杨可九岁时,杨云的丈夫不幸病逝。为了让儿子不受伤害,她婉言谢绝了许多登门求婚和做媒的人,这些年含辛茹苦,一点点将儿子抚养长大、教育成人。眼看着儿子明年就考大学了,没想到祸从天降,在一次体检之后,儿子突然被诊断患了绝症!更为可怕的是,医生下了“绝命书”,说孩子的时日不多了……
犹如晴天霹雳,杨云一夜间急白了头发。以前,杨云天天风里雨里不知疲倦地忙碌,是因为有精神寄托——儿子不仅听话,而且学习成绩特别好。可如今,猛然之间,精神支柱倒了,她也一下子垮了,周围的人都担心悲伤过度的杨云会先她儿子而去。
这天,杨云正含着泪给儿子揉搓日渐萎缩的双脚,杨可突然开了口:“妈,我……对不起您!”杨云说:“好儿子,你是天下最好的孩子!没有什么对不起妈妈的地方。”“不,我不是个好孩子……”杨可冷冷地说,“我偷过你的钱,你还记得有一次,你弄丢了三百块钱吗?其实,是我偷的……”杨云一怔,疑惑地看着儿子,说:“真的?!”杨可点头道:“真的。”杨云问:“你……拿那么多钱干嘛?那是我摆地摊半个多月才能挣来的!”杨可说:“我趁你晚上出去摆摊,就偷偷去打游戏、还看黄色录像……”杨云闻听,脑袋“嗡”的一声,她惊愕地瞪着儿子,半天说不出话来。杨可说:“反正我现在要死了,以后再不会拖累你,也不怕你生气了……”杨云疑惑地说:“那你每次考试,那么好的成绩是怎么来的?”“是抄我同桌呼涵的。我每次给她一点钱,她就……”
杨云本来就因悲伤而虚弱,没听杨可说完,就差点一头栽倒在病房里。为了证实儿子的“临终交代”,杨云找到了儿子的同桌呼涵家。在杨云又气又急的目光注视下,呼涵忐忑不安地点头承认了……临走时,呼涵突然又说:“阿姨,您知道吗?杨可……他已经和一个外班的女生谈了一年多恋爱了……”天哪,怎么会是这样?杨云扭转身,跌跌撞撞地离开了呼涵的家……
回到家里,看着凄清的屋子和墙上丈夫的遗像,杨云心灰意冷。想想这些年来,自己忍受着巨大的凄苦,将孩子拉扯成人,本以为有了指望,却一下子变成水中月、雾中花。最可恨的是,平时看似听话、进取的儿子,原来一直是在欺骗自己!这种伤害比这么多年付出的代价更加惨痛,更加让她难以接受。
环绕在儿子身上的最后一圈光环消失了,杨云的精神大厦完全坍塌了,她突然感觉到死亡的快乐与解脱。她从墙上取下丈夫的遗像,揩去灰尘,然后穿上自从丈夫去世后从未穿过的大红套裙,拿出摆地摊用的尼龙绳,端来椅子,将绳子系在吊扇上,最后看了一眼丈夫的照片,把脑袋伸进了绳套……
就在这时,大门突然被人撞开,来人哭喊道:“阿姨——”一把抱住了杨云。杨云低头一看,是杨可的同学呼涵。呼涵哽咽着说:“阿姨,我骗了你,杨可也骗了你……其实,他是个好孩子……”
原来,杨可自从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后,心里最担心的就是这些年和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他知道,这些年来母亲在自己身上寄托的希望实在是太多太多;他也知道,其实现在最最痛苦的人就是母亲!这些天,躺在病床上的杨可总在寻思着怎样减轻母亲的痛苦,让她坚强地活下去。他知道,越是安慰、鼓励母亲,母亲就越会悲痛欲绝。在病床上翻来覆去了好几天,杨可总算想出了一个自认为不错的“好办法”。那天,杨可的同桌呼涵到医院来看他。杨可向呼涵谈起了自己对母亲的担心,他让呼涵帮他一起减轻母亲的痛苦,他说:“世界上最大的伤害,莫过于儿子欺骗母亲。如果告诉她说我以前的一切优点全是假的,要让她由爱转恨……这样,她就不会痛苦……”呼涵看着一脸真诚的杨可,只好点了点头。于是,两个涉世不深的中学生,为了一个可怜的母亲,在病床前悄悄编排了一出带泪的闹剧……
然而,呼涵看着杨云离去时那失魂落魄的背影,十分后悔,她觉得不该这么欺骗一个就要失去儿子的母亲。杨云走后,呼涵向父母道出了实情。父母闻听大怒,直骂呼涵幼稚、愚蠢:“你们这些孩子,太不理解父母了!这样做是安慰母亲吗? 你们这是在伤口上又撒了一把盐啊!你赶紧去向杨可母亲说明清楚!”呼涵一路哭着赶紧奔向杨可家……
从板凳上扶下杨云,呼涵泣不成声,说:“阿姨,我……不该帮杨可骗你,差点害得你送了命……我们是好心啊!阿姨……”
杨云明白过来以后,更是心如刀割般难受,她一把搂过呼涵说:“好闺女,你们都是好孩子,阿姨不怪罪你们……阿姨一定会不辜负你们的好心,坚强地活下去,也让杨可尽量多活哪怕一天……”
然而,杨可的病情却一天天在恶化。这天,他附在杨云的耳边,用微弱的声音说:“妈妈,你知道的,我最爱踢足球。可为了不影响学习,担心踢坏鞋子,我一直都是看别人踢……中国队马上要冲击世界杯了,我真想等到胜利消息后再死,妈,我能活到那一天吗?”杨云强忍着泪水,笑着说:“儿子,妈妈一定让你活到那一天!”
杨云把儿子的愿望对医生一说,医生为难地说:“离中国队世界杯外围赛的最后一场比赛还有两个多月,要想孩子能挺到那一天,除非出现奇迹……另外,假如中国队又输了,还是进不了世界杯呢?孩子将带着多大的遗憾离开这个人世啊!”杨云坚定地说:“不,我一定要让儿子活到那一天,中国队一定能进世界杯!”
这天晚上,杨云听见沉睡的儿子似乎在迷迷糊糊地念叨着什么。仔细一听,儿子好像在念叨一个人名——“小红”,像是个女孩的名字。于是,她又找到呼涵,问她和杨可关系好的女孩子里有没有一个叫小红的。呼涵说,其实学校里喜欢杨可的女孩子不少,可他平时从来不和她们来往,还说他是怕给妈妈心里添烦……听呼涵这样一说,杨云认定儿子心里肯定有女孩子,十七八岁的男孩,这很正常,而儿子念叨的小红,八成就是那个心中女孩。杨云叹息道:“假如这时候,那个女孩小红能来看他,一定能唤起他生的勇气,他一定能够活到中国队进军世界杯的那一天,甚至更长的日子……”
这天,医生给杨可检查身体时,说:“值班室里有你一封信,看字迹像是女孩子的字。”杨可艰难地苦笑了一下,他已经看不见面前的任何物体了。杨云兴奋地拿回一封信,悄悄附在儿子的耳边说:“是个叫小红的女同学给你写的,我能拆吗?”杨可愣了愣,僵硬的面容颤动了一下,轻轻点头。
杨云拆开信,说:“你眼睛看不见了,妈念给你听吧——”
“杨可,你好,听说你病了,我很难过,一直想来看你,可我们毕竟不是一个班的,没有借口。这些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牵挂着你的病情,上课啥也听不进去,眼前总是晃动着你的身影……虽然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可我相信你心里一定只有我,也只有我会在这时能给你力量,让你战胜病魔!你是个坚强的男子汉!还记得我们共同为国家队加油,在饭厅里喊哑嗓子吗?好男儿就要像踢球一样对待困难和病痛!等考试一结束,我就会偷偷去看你,给你唱歌……”
念着念着,杨云发现儿子渐渐抬起了眼皮,脸上似乎也飘来了一丝难得的红润。她没有念完,自己就激动得哭了起来。
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而每隔三天收到的一封情书,像春风一样吹绿了杨可行将枯萎的生命。在这几十天的时间里,这十来封情书已经成为了杨可生命的支柱。每天,只有当妈妈轻声为他读起信件里温暖亲切的问候时,杨可瘦削的脸上才会浮现出一丝难得的笑颜……
那天,是全中国都期待而激动的日子,中国足球队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向世界杯发起最后的冲击,也是杨可生命奇迹般走向终点的时候。
那晚,看完比赛,当医院里有人不顾警告,燃放鞭炮的时候,巨大的恐惧感一下子笼罩着杨可的病房。杨可一把握住前来陪他看球的呼涵说:“谢谢你,呼涵!是你给我写的这么多信,让我支撑到现在。虽然你平时不善言辞,可你的情感世界那样丰富,这从你过去的作文中也能看出来……只是你弄错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女朋友叫小红,你应该知道的。”
杨云和呼涵同时愣住了。呼涵吃惊地说:“我没有给你写信啊!”
“妈妈,我的好妈妈!”杨可一下子扑到杨云的怀里,“我没有女朋友,我是个听话的孩子,妈妈,小红是我喜欢的一个足球明星的小名……”
杨云搂着儿子,从怀里掏出又一封情书,念道:“亲爱的杨可,你真是我心目中的男子汉!你终于坚持到了胜利的这一天,我为你骄傲……我答应你来看你的,还答应给你唱歌,现在我就给你唱:小兔乖乖,把门儿开开……”
在杨云如泣如诉的歌声中,杨可幸福而安详地闭上了双眼……
第349篇、下辈子我还会嫁给你
深秋了,天气凉了,清晨起来,我像往常一样拉开窗帘,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打开窗户看见树叶一片片从树上飘飘洒洒落下来,这树叶和人的生命都是那么脆弱,昨天还是活生生的,今天却离开了世间,想着想着,想起了七年前去世的丈夫,不禁潸然泪下。望着雨中那些上班的情侣,那些手牵手过马路的老人,回想起了我和我爱人的故事。
七年前,我自己开了一个理发店,面积只有十多平米,里面住人,外面用来理发,怎么说呢?生活还算过得去吧,那时侯我老公张峰经常光顾我的小店,时间长了,我知道他是一位退伍军人,他那时侯特别帅气,能说会道,我从他口中得知他父亲是继父,父亲不爱他,那时侯他总对我说他想有个家。在我心理,我的观点是想要成家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是一个顾家的男人,我对他特别有好感。
有一天他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什么事情都会对你说,希望你做我一辈子听众。”从哪个时候,我们恋爱了,每天晚上我们一起散步,一起谈心,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终于有一天他送我了一枚戒指,虽然不值钱,但是代表他爱我啊!他对我说:“嫁给我吧!”
当我把他的情况说给父母的时候,父母坚决不同意,父母说了,第一家没有钱,第二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啊,父母说你如果和他走我们断绝关系,我背叛了父母,和他走在了一起。我们结婚了,我们没有住房,我们就住在我的理发店,里面住人,外面理发,一到阴雨天,我们屋里潮湿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我们婚礼非常简单,没有朋友,没有父母的参加,我们过着平淡的生日,我还是理发,不久之后他被分配到了一个机关单位。虽然我们的日子很艰辛,但是他对我很体贴,每天下班按时回家,每天把洗衣服作饭,擦地的活都自己干,没有半点怨言,晚上还给我洗脚,每当热气从我脚心流窜到我脑袋的时候,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人,他以前没有做过饭。
有一天老公对我说:“老婆,从今天开始我给你做饭吧!”第一天炒菜的时候,菜糊了,焖饭的时候,饭窜烟了,我没有说什么,但是老公说:“老婆,我以后会做好的。”就连洗衣服也是如此,过了几遍水就拿出来了,也不会搓一搓啊,洗衣粉也没有弄净,虽然这样,但是我知道他是爱我的。
我们屋内更简单,没有一件好家具,没有鞋架,没有橱柜,只有一些家用电器。没有放衣服和鞋子的地方。
有一天下班回来,他回来了拿回了钉子,木版还有铁锤,他告诉我说给我做柜厨和鞋架。
我对他说:“老公,咱们买一个吧!”你们知道他说什么吗?
“算了,省点吧!你看你的衣服,自从你跟了我,你没有买一件象样的衣服,我有钱给你买一件好衣服呢,我现在觉得我有点对不起你了。”
我对他说:“老公,无论你穷与富,我都愿意跟你。”也许是他激动的原因,他拿起锤子和钉子钉的时候,一下砸到了手上,鲜血直流。
我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说:“老公咱们不弄了,咱们买一个算了。”但是他还是坚持做完了柜厨和鞋架。然后用血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幸福的爱。
我看着他细心的样子,我知道自己没有爱错人,当他第一个月开工资的时候,他回来买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一瓶红酒。
对我说:“老婆,今天咱们改善一下。老婆,你看看你都成什么样子了,跟着我没有吃过一顿好饭。”说着说着,眼泪流下来了。
我对他说:“老公你干什么呢?我不是好好的吗?你记住老公,酒肉穿肠过,佛组心中坐。哪怕是一杯开水,一口干粮,爱人在身旁,沙漠变天堂。虽然我们现在没有钱财,但是我们相爱,我相信爱情可以创造奇迹的。”当老公把剩下的工资交给我的时候,我一看是800块,那意味着是我们半年的生活费用。
老公对我说:“明天我们上街吧!给你买套衣服,你好长时间没有买新衣服了。”我说不过他,
第二天到街上挑了一套合身的衣服。说心理话,我害怕花钱,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完整的家。接下来第二年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女孩,起名玲玲,玲玲到来给我家添了喜悦。
我们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老公的事业越来越蒸蒸日上。老公单位也给我分了房子,我们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一转眼五年过去了,玲玲也懂事了,老公当上了机关部长。老公这回也不按时回家了,回家也不给我做饭了,也不给我洗衣服了,我以为老公像其他男人一样有了情人,我回家之后找茬和他吵架,一次,两次。
我有时候问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更年期吗?我甚至打他,他也不还手,我说不明白究竟怎么了?
最后我们口头离婚了,我们开始了分居,孩子归我照顾。分居之后他还是一样接孩子送孩子,没有耽误过。无论刮风下雨,但是有一天他没有来接孩子,连续一周都没有来,正在我纳闷的时候。
他的同事匆匆忙忙来告诉我:“你老公有病住院了啊!”
我问他同事究竟怎么回事啊?
他说“你老公一阵抽搐之后,一下子晕了过去。”
我赶紧去了医院,大夫告诉我,老公是肝癌。我当时就蒙了,让大夫从给检查一下,结果还是一样。我问大夫,我丈夫知道结果了吗?大夫要了摇头,我自言自语,我应该怎么办呢?是手术还是通知他的父母,当我通知他父母的时候,他父母的答案放弃治疗没有那么多钱。
我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了家,一开门看到了他做的鞋架子,还有他做的橱柜,还有那几个字,我心理酸酸的,我的眼泪流下来了,虽然我们分居,但是家里到处是他的影子。
第二天,我找到了医院,我们做手术,无论多少钱,我都会给你们凑齐的啊,希望你们赶快联系肝源,我的朋友听说这个事情了,对我说,得多少钱啊,再说了手术之后人不知道怎么样呢?整不好得人才两空啊。还有的说你们不是要离婚吗?你没有义务管他!说什么的都有,我明白朋友为我好,可是那毕竟是孩子的父亲,我们毕竟爱过,因为这个家不能没有他。
之后我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急于售楼,楼卖掉了,比市场低了好几成。没有办法,凑了一多半给医院,让医院联系肝脏,还有给我老公用最好的药物。我一边筹钱,一边欺骗他,告诉他老公你得的是胃肠疾病,住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我走边了亲戚朋友,别人一听说是这病,没有人敢借给我,怕我还不上。
这时候我想到了唱歌去赚钱,我每天早出晚归,到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卖唱。一毛一毛,一块一块的挣,有的人不给就算了,甚至说,这个社会骗子越来越多了,为了赚钱什么招都想呀。不就是想弄两个钱花吗?我当时哭的心理都有,没有办法,老公需要钱啊。
一天天过去了,老公治疗病的钱凑够了,我归心似箭,来到医院把钱交给了大夫,肝脏也找到了,我老公可以有救了,我期盼苍天给我老公一次再生的机会啊。因为这个家不能没有他。
突然有一天,病房来了一个老头,和我老公临床,对我老公说,再这个病房里有几个能活着回去呀,反过来老公问我,究竟什么病?我还是欺骗他,是胃病,需要一个小手术就会好的,老公答应了我们的要求,老公做了手术,当时手术很成功,刚开始可以喝稀粥,后来慢慢可以吃东西了,只要他好的时候就会和我讲以前怎么怎么苦,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他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说,我看着他那虚弱的身体,回到家里我给他熬了鸡汤,里面放了枸杞,老公喝着鸡汤,看看我说,老婆你瘦了,你也来喝点,我知道我不喝他会生气,我喝了一小口,当时病房里的人们投来羡慕的眼光,老公的病情开始好转,陪他讲故事,陪陪他去公园散步,希望这不是梦。
有一天,老公的病情出现恶化,一切症状都表现出来了,身体开始剧烈抽搐,我感觉到了他的疼痛,他的牙齿都咬到嘴唇里去了啊,满嘴是鲜血。我知道现在任何药物都不管用了,这时候友人告诉我安利的产品好使,我便买,可是服用了没有什么效果,有得人说无限极是中草药提取的,效果相当好了,我也买了无限极的产品,也没有起作用,只要听说管用的我全部试用过了。
最后别人告诉我,你找找巫医把,你让他给你找找狐黄二神仙把,他们可以帮你,我找了一个巫婆医生,她告诉我两个月一定会好啊,我相信了她的谗言,相信奇迹回出现的啊。可是老公的病越来越重,后来听说偏方可以治疗大病,我就四处讨要偏方,但是我相信奇迹会出现。接下来的日子老公的病越来越重了,吃饭越来越少了,甚至每天只喝一些牛奶了可我仍然不相信老公会离开我的。
突然有一天夜里,我趴在老公床边好象做了一个梦,看见了一股白烟,从门进来了一个老头,老头对我说,我是来带你老公走的,你老公阳寿已经到了,你放弃吧。我当时又喊又骂,我把老头骂跑了,我以为自己精神紧张想多了,可是接下来几天都是一样的梦境,每天都是对我说,你放弃吧,我不顾他怎么说,我就不会让你带走我老公。。
第二天同病房的人问我,这两天你怎么了,为什么这几天总是连哭带骂的,把打针的护士都骂跑了啊。我们大伙知道你老公的病,知道你心情不好,我们没有人敢劝你啊,希望你自己不要难过,注意身体呀,说着说着,眼泪掉下来了,我心理说不出的滋味。到第二天醒来,看见老公全身还有脸全部浮肿了,我看见这种情况,急忙招来医生,医生告诉我,没有用了,什么都吸收不了。你看看你老公有没有什么交代的把,这时候老公用力喘了一下气,用手示意我过去,我趴在了他耳边,
他对我说,老婆我爱你,谢谢你给我一个家,给我一个女儿。下辈子我还要娶你啊。这时候老公上气不接下气,医生赶紧把氧气管插上,其实老公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老公用力把氧气管拔下,说了最好一句话,老婆好好活下去,帮我把女儿养大,你照顾好自己。老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但是脸上挂着微笑,我仍然不相信老公已经离开,只是以为老公睡着了,我抱起老公的尸体对老公说,老公快起来,咱们回家,我下辈子还会嫁给你。我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第350篇、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
那时,她和他是热恋的情侣。
他大她三岁,他并不是每天都会来找她,但电话每晚临睡前都会响起,说一些天冷了,记得加衣服,晚上别在被窝里看书的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有一个甘愿为她付出的男友。
她嘴里不说,心里却是得意的。他长相俊朗,才气逼人,是不少女孩暗恋的对象,这样的一个人,却独独对她用情至深。
每次他们吵架,他生气走开,但最后回头的总是他。他说,丫头,我们和好吧。
后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她是玲珑剔透的女孩,生活的琐碎让她不胜其烦,他主动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照顾她,一如既往地宠着她。
但她却觉得,他开始干预她的生活了。某次她下班和同事喝酒,深夜才回去,他大为震怒,当夜睡到了另一个房间。
他们的争吵不断,但每次都是他转身说对不起。虽然她觉得等待他转身的时间越来越长。后来有一次,他们为一件小事争吵后,他走出了她的房间。
一天,两天,三天,她等着他转身。
一个星期后,她耐不住这种等待的痛苦,决定到外地几天,她想,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了。
当她回来时,她惊惧地发现,房间里已经没有了他的痕迹。他已辞职,去了外地。
她没有想到他会采取这种决绝的方式。她知道自己是深爱着他的,那么多的争吵都是因为自己任性,不懂得珍惜。而他,不是一直包容着她,扮演着感情的天使吗?
很久以后,她把这件痛心的往事讲给朋友听,朋友听了,突然说:为什么你不转身呢?
那一刹那,她泪流满面,多么简单的一句话,可是当初为什么她没有转身呢?
美好的爱情大抵如此,总会有无数次的转身,那个最先转身的是他们爱情的天使,但如果每一次转身的都是同一个人,天使也会疲倦。
第351篇、我所爱的,只是那一年穿着白衣服的男生
每一位女生或男生心中都有一位天使,绝对的唯一,只是在远远的地方,可望而不可及,我也不例外。
那是在哪一年,我也不记得了,大概是在高一或高二吧,我们学校的食堂是在公寓楼的地校,-1F,每次下去打饭都要下一大坡梯子。有一天,我跟闺蜜下完课去打饭,下一坡梯子时,一位男生上来了,右手拿着饭盒(我们那个地方特意的,像个杯子似的)从下面上来,穿着一条咖啡色的裤子,头发分向右边,他的头轻轻一甩。突然,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牵动了我,我的心只想微笑,嘴角有点微微上扬,或许是觉得他对有点可爱,或许是我觉得他可爱而因此有点得意。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候,一天上早操,在我们那上高中是住校的,早上六多久起来,学校统一跑步、做早操,在一个深秋,天气有点微凉,早上六点多的时候天还没亮透,有点雾蒙蒙的感觉,在学校的泥土操场上看到了一团白影,T桖,短裤,很美,像天使一样,还有那右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我的心为之一动,或许是心悸吧。
时间就这么样流逝着,转眼就上了高三,学校为了照顾我们毕业班,就把我们从最底楼搬到了最高一层楼,是为了防止那些学弟学妹下晚自习走了时候影响我们,因为我们要上三节,而他们只上两节。
有一天下课了,从窗外望去,又是一团白色,右分又出现了(就叫他L吧),白色的衣服,从我的窗外飘过,我的心不知道怎么了,只知道飘啊飘啊飘,感觉很开心,或许高兴,还是其他什么。
而这之后,L每次下课、上厕所总会从我们窗前飘过,白色的衣服,脸庞,红色的衣服,灰色的衣服,横条纹的衣服(绿白、蓝白相间)。我总是准时在三次(早、中、晚)下课把目光锁定在窗外,等着他飘过,他就像天使一样。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他就在我们隔壁的隔壁,11班,还知道他叫L,跟我闺蜜一个班,有点熟。告诉了我的闺蜜,只是我的闺蜜不是很赞成。从此之后,我就在不经意间胡思乱想啊,坐在教室就开小猜,想他坐在隔壁的隔壁在干什么,坐了那个位置,每天下午吃完晚去上晚自习之前就写一篇日志,总是在写今天有没有看到他,在哪里看到的,我的心情怎么样,放假了也写,就写诗啊,写想象他在家做什么,开不开心。我曾认,爱情确实能让人成为诗人,做为理科生的我既然能写出优美的诗作,只可惜后来那些日志被人毁了,再也没有了,包括我收集的有关他的一切,一个经闺蜜之手的一个上好佳的塑料口袋,一些我为他坐的小东西,还有那什么什么。
后来,有一天我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爱一个人就送他围巾吧,在学校的小店里看到一条围巾,灰白相间,我觉得它就是属于天使的,就买了,当时15元吧,托朋友给了他,是匿名的,还夹了字条,大概就是说,你不要乱想,我只是想送你围巾之类的。其实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不想影响他,虽然我天天胡思乱想,因为在高三,学业比较重要。
记得那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的心就像有一只小鹿在跳,我也不知道在跳什么,或许是怕他发现了吧,或许是。。。。。。反正是有那么多的不确定。
再后来,我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他手机号,记得有一次放假,我跑到小店里给他打电话,我只是想听听他打的声音,在这之前,我从没有听过他说话,打通了,他在哪里喂,喂…喂,我紧张的不知所措,就挂了,奔向田埂,奔向家对面的山上,始终安静不下来,就像《初恋这件小事》里的小水向学长打电话那一幕,小水打通了跑到外面直跺脚,多年后,看到小水这样,我就想起那个我和当年的他,有时独自一人会心里酸酸的,想起远方的他,跟我的对话至今不超过五句的那个他,他从来都不了解我的他。想起当年疯狂的我,如今却没有了那般勇气,小水和学长的结局那般美丽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是无能为力。
之后的日子里,奔走在校园,我会从四面八方搜索他的影子,记得做早操他穿着那条纹衣服奔在我前面的样子,记得他从食堂上来在操场上看人家踢足球的画面,记得下晚自习他去学校小吃店买鸡爪的画面,记得放假回家在那等客车的画面,记得他从学校小店出来,我刚好在他后面的画面,记得那次放假回校,我去眼镜店买眼镜碰到他的画面,记得还是一次坐车回校,在街上看到一个女生掉着他胳膊的画面(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妹,跟我们一个年级,在1班。当时的我莫名的难过。)想起,他们班去县城体检,我跑到他们教室找到他的课桌,看到了那张证件照,仔细一看,原来长这样啊,我就想笑,还对着那张照片傻笑。想起,一次下午,我去食堂吃晚饭,没戴眼镜,他从我右边走过,我局促不安的样子。想起我买了相机站在宿舍等他从食堂上来,到宿舍那边,用相机偷拍的样子,可惜,后来那胶卷在毕业时在学校弄丢了一个包,包里的胶卷也都没有了。想起高考时,看到他穿着黄色T桖的样子,想起考英语之前他和同学坐在楼下的花园旁的样子。想起高考结束后我去双桂,在车上看到他在另外一个车上,从另外一个方向开过去,白色的衣服,侧脸,我记得那一定是他,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之后,我得到了他QQ,就加了他,去他空间看看,发QQ信息,而他,只是把我当成一陌生人。喜欢上qq空间上校内也是从那会开始的吧,我总是喜欢从哪里得到一些他的动态,心情不好了,在哪里,都做些什么,有照片。后来的后来,我上大学去了,而他也去上大学了,在北方,我也买了手机,买手机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发短信,我总是喜欢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跟他聊,而不暴露自己,这样我很安全。(写到这,我想起了他,不禁黯然泪下)
他军训那段时间吧,貌似我们是最和谐的,他会分享听他的点滴,他告诉我,北方的风好大,他说他穿了好厚的衣服,他说他在学红歌,他说,他跟哥们出去吃饭了,他说小弟弟,他说大学没意思啊,他说要送我笔记本垫脑,我当真傻傻得在桌子上得把脑袋放笔记本上,他说想歪的站墙角唱国歌,他说,真没意思啊,对前途无望。我立马就从新申请个QQ号,发邮件,带歌带照片的那种,鼓励他,只是后来那个QQ号我也忘了是什么了。我说我在干啥干啥,我今天去爬山了,只是我从没告诉他我今天去寺院也抛硬币了,还为他祈福了。我也迷上了网吧,舍友说,你上网真频繁啊。只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想去看看他,看看他QQ空间和人人。
在后来,我发短信他很久都没回了,在后来,我删了QQ和校内,在后来08年下了一场超级大的雪,从北方下到了南方,下到了我的心里。他和一位女孩恋爱了,他的日志刺痛了我的心,在后来我总是习惯性地隔一段时间去他空间校内看看,当然是申请了另外的账号,或许是为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吧。或许有时候打打骚扰电话,打了,不说话,有时候从新申请个QQ号,扮成陌生人跟他聊天,但大多时候每当我想起他时,看看校内和空间足够了,思念就不会蔓延,也不会失态,这两个地方就好似代替了他,给我了一剂安静剂。每每上网,总是看看最近来访里有没有他,在后来在我实习的时候,他突然来我页面了,让我激动了好久,我的心又不去自觉的跳啊跳啊跳得很厉害。我激动得要把我对他的心情告诉他,其实只是我多想了,只是他突然想起我而已,准备把日志都寄给他看看,当日志寄到半路我又后悔了,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连普通朋友都不是这样做只会丧失自己的自尊和打搅他平静的生活,或许让他更内疚,不想让他不快乐,所以让他把他退回来了。
2011,我毕业了,阴差阳错来到了这个我完全不熟悉的北方小城,而他同样在北方,只是离我很远很远。
喂,喂…
喂,喂…
我很内疚…
喂,喂…
喂,喂…
这就是他迄今为止与我的对话,只有五句,也许有人问: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他只对你说过五句话,只是在电话里面?我想说的是:“我也不知道,爱情就是这么神奇,或许这才是爱情。”等到年华已逝,突然想起,这才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那些傻傻的幸福,想起那些年,这些年,我或许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谈着一场一个人的恋爱。在这个浮华的世界,想起那团白色从窗外飘走,我的心就安宁了许多,我的人生要走,我也已经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便没有了当初的疯狂,结局没有小水与学长的美好,或许我没有小水的勇敢,没有那种强大的力量。
在远方的你,对我完全陌生的你,祝你一切安好,对于我来所便是晴天。
第352篇、震撼:美国女人婚契吓坏中国男人
中国女人眼里的美国男人,浪漫;中国男人眼里的美国女人呢?我说陈立彬你是过来人,听你的。他苦笑一下,话在嗓子眼里梗了好一会儿。你看看这个,他递过来一个文件夹子。里面是他和凯瑟琳共同签名的契约,一共四个。你不是说那最后一个婚契没签吗?我问。就算入乡随俗吧,这里兴这个,并不是她特别斤斤计较。他解释道。那些条款,一条一条,都象套在脖子上的绞索,怎么过得下去?本想再问一句,一转念,没定契约的那些夫妻,就过得下去,过好了吗?米兰昆德拉说什么,欢聚是为了分离。
既然如此,倒不如契约婚姻罢了,丑话说在前头,多透彻。
陈立彬是一个世家子弟,而且是一个有些份量的世家子弟。
五十多年前,在大上海十里洋场,有头有脸的人很少人不知道陈公馆的。这个陈公馆的第一代主人就是陈立彬的曾祖父,他在满清和北洋政府任过高官;第二代主人是他的祖父,在国民政府的作过将军;第三代主人是他的父亲,作为重要民主人士,在全国人民政协成为委员。
八十年代初期,在父亲去世后,唯一继承人陈立彬当然法定为陈公馆的第四代主人。
陈公馆是典型的花园小洋楼,里面有一间客厅、一间书房、五间卧室、两间浴厕以及厨房餐室等。这对许多一家三代挤在一个小亭子间的上海小市民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陈立彬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文化人,家学渊源,读过硕士研究班,后来从事出版工作,本人也发表过不少作品。
特定的家世、年龄、经历、才学使他成为一个一人多面的角色。人们往往从各种不同的侧面,对他得到不同的印象。他既有旧书生所推崇的诗琴书画般的儒雅,又有当代新知识分子的求新和狂放。他也许上午穿一件对襟黑褂,中午换一件棕色猎装,下午改成一套白色西服,而晚上则又变成一身球衣球裤。他可以同时抽古巴雪茄、美国万宝路和云红塔山;他也可以同时喝法国香槟、德国啤酒和北京二锅头。
他是一个瘦高个,长胳膊长腿,总是留着一个小平头。他善健谈,喜交游,为人慷慨,大有广结天下名士之风。于是乎,优越的家居条件,使陈公馆成为上海中青年文化人的一个聚会沙龙。
那年圣诞节的前夜,上海市民们一般无动于衷,但陈公馆却举行了晚会,客厅里还安放了一棵塑料绿圣诞树。来里还夹杂了几个洋人面孔,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美国女人。
她大约二十五六岁,也是一个瘦高个,长长的褐发飘飘逸逸,一直散到腰际。与中国美人不一样,她颧骨凸起,嘴角咧得很开,但一点也不难看,而且相当性感。至少晚会上的大部分新潮男士们都这样认为。
经人引见,陈立彬知道她叫凯瑟琳,是个美国留学生。
凯瑟琳一开口,竟技惊四座,她说得一口标准普通话,使在场多数带上海腔的文人们自愧不如。
从此她成了陈公馆沙龙聚会的常客。
不久,陈立彬正好有个机会到美国当一年访问学者,而凯瑟琳也完成学业回国。他们又在美国相遇。
凯瑟琳在中国呆过两年,学的是中国语言文化,当然至少算半个中国通;但这个极古老又极年轻的国度,使她感到永远是一个不解的迷。有一次,连她这个非常自信的人都沮丧地说,对中国读得越多,反而对她了解得越少。陈立彬开始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说,只笑言是一种老子或黑格尔的辩证法。直到好几年后,他才慢慢知道她的话里的含义。
在她看来,陈立彬象他的祖国一样是一团迷,一团解不开但又想解开的迷。而在陈立彬看来,她象她的祖国一样明确、有效和求实。她永远知道她自己要干什么,就象他永远不知道他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一样。
陈立彬与凯瑟琳从一见面似乎就很投缘,但这种投缘的基础是不是浪漫的爱情,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据陈立彬搜肠刮肚总结说,他俩的
关系是“合作性”,即“合作关系加性关系”。 陈立彬一年的访问学者身份很快就到期,凯瑟琳就帮助他转到自己任教的大学当东亚文化研究生,并得到两年的助研金。
她让他搬进自己贷款新买的房子,她同他定了一个契约,主要条款如下: 1.在一个两年的期限里,两人为非婚姻的同居关系。 2.在这两年内,两人合作翻译出版中国重要的最新文献和书籍。 3.陈立彬负责中国方面的有关联系,而凯瑟琳则负责美国方面的有关联系。 4.所得的收入两人平分。 5.同居期间,双方各自的财产规本人所有。 6.男方按月付房租给女方,水电煤气费由双方平均负担。 7.电话服务月费和本地电话由双方均摊,但长途电话由使用者另付。 8.饮食和日常杂费以记帐方式月底结算。 9.在两年期间,双方不得与其他异性同居。 10.平时双方分房间而住,性行为由双方都同意,方可进行。实行严格的节育计划。 11.由双方都许可方可留宿客人。 12.两年期限之后,由双方根据需要共同续定新的契约。 契约定好之后,陈立彬心里觉得很滑稽,但脸上却一付庄严神圣。他不清楚这契约到底有多大的法律效应,反正对自己有没有都无所谓。 在契约下,两人倒是相安无事。只有一次,双方产生一点小冲突。向来好客的陈立彬误认为这里还是他的美国陈公馆,有一次计划在家里举行晚会,结果正赶上凯瑟琳忙着完成一个项目,故遭到反对。陈立彬指着契约一条一条查对,并未任何违反,因为根本没有任何一条与此案相关。结果她无话可说,只得无奈地在办公室呆了一晚上。 两年很快过去,陈立彬的助研金终结。虽然学费还是争取到全免,但生活费一下子没有了着落。此外两人翻译出版合作到目前还没有直接的收益。 凯瑟琳同他又定了新的契约,期限仍为两年,继续确定了同居关系。其中对某些旧的条款有所保留,有的作了删改,另外根据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的条款,最重要的一条如下:陈一方因暂时无收入,由凯一方代付房租等一切生活费用。其欠款将由双方合作收益后的陈方所得偿还。
第353篇、项链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轻荷是个浪漫的女孩。
轻荷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哼歌读诗看港台言情小说,她常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感动得落泪。
轻荷流了无数次泪之后,不知不觉也到了恋爱季节。
恋爱的时候,轻荷才发现现实中的男人俗不可耐,一连谈了几个都告吹了。
轻荷嫁给卢,就因为卢是个浪漫的男人。尽管卢只是一家公司的小员工,但卢会写诗,卢的诗写得很浪漫。
恋爱中的轻荷和卢逛街,卢常买些香蕉蜜桔菠萝之类的水果。卢却只吃苹果。
轻荷说,你怎么只吃苹果呀。
卢说,我只爱吃苹果。
卢写诗常至深夜,脸熬得蜡黄蜡黄的。轻荷去看卢,常买上苹果带去。
一次,轻荷打开水果箱却发现她送给卢的苹果几乎原封未动,有好些都生了霉斑。轻荷就嗔怪卢。
卢说,你送我的,我舍不得吃哩。
轻荷心里一动。
卢吃轻荷削的苹果,把果核吐在洁白的手帕上,轻荷拿去扔,卢说,别。
轻荷问:“留着干嘛?”
卢诡秘一笑:“保密。”
过些日子,卢来找红。
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轻荷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轻荷感到颈脖一阵清凉,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的确很别致,——是卢用果核一粒一粒串成的。
轻荷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他们婚后的日子很是甜蜜。
卢所在的公司效益滑坡,卢被作为富余人员裁减下来。
写诗的卢脸上整日挂着一层霜。
轻荷便温柔地安慰卢。
卢和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还真顺。接着他们又成立了一个贸易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卢也越来越忙,很少回家了。
那天,轻荷领着小女儿去公园玩,前面一对勾肩搭背的身影映进眼帘。轻荷的心差点跳出来——那男的是卢!
轻荷尾随而去。
浓荫深处。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女的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女的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确实很别致,金光四射。
女的说:“好漂亮!你怎么不给你夫人买一条呀?她总是把果核绕在脖子上。”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女的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轻荷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扯脖子,一粒粒果核就散落在地上了。
第354篇、爱情投影
不是每一天醒来的时候都有好心情的。
躺在床上,望着天花,安璐掰着手指头念念有词地计算着。曹唯已经一个星期没有联系自己了,想到这里,安璐不免有些失落,她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书上说,做女人要学会矜持,这样才有味道。安璐看书的时候总是想,我就是这样的女人,即使现在不是,也一定可以做到的。
暑假开始已经将近半个月了。一个星期之前,安璐和曹唯去逛街。安璐不喜欢去商场,觉得品牌的衣服又贵又普通,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去路边的小店慢慢淘。
临出门的时候,曹唯说:“又不是没有钱,你也该买些像样点的衣服了吧,不能总这样啊。”
“什么呀,难道说现在这样的不像样了吗?真是的,可是我喜欢呀!”安璐撅起嘴,“我就喜欢每天穿不一样的,我就喜欢便宜的。我本来就不是一个高贵的女人嘛。”
安璐总觉得曹唯最近越来越喜欢挑刺了。她说很喜欢的歌手,在他眼里都太俗气了;她说非常爱吃的东西,他觉得是垃圾食品;她喜欢熬夜上网到很晚,他却说早睡早起才健康。“什么都要和我对着干,是不是不喜欢我呀?”安璐有时这样问自己。但是再想想,却觉得这样其实是对自己的关心。
在一家小店里,安璐看中一条长裙子,虽然曹唯不喜欢,但还是穿上试了试。安璐在镜子面前左看右看,不自觉地转了几圈,觉得真好看啊。老板也在旁边夸赞,说安璐穿着它又俏皮又可爱。“今年日本那边很流行这样的款式呢,你眼光真好。而且你长得这么甜,很合适啊。”安璐笑得合不拢嘴,问曹唯:“你说句话嘛,好不好看啊?”曹唯一直在玩新买的手机,听安璐这样一问,才抬起头,说:“这么长,都要拖到地上了,不觉得老气啊。”
安璐转身又照了照,双手叉腰,歪着头从镜子里反问:“这样老气吗?你有没有眼光啊!”这时候老板也说话了:“哎呀,小姑娘穿怎么会老气嘛,而且颜色这么粉嫩,很青春啊。”
“反正我不喜欢,你看着办吧。”曹唯说完便又低下头摆弄起了手机。
“每次都是这样,总是这么扫兴!不行,我一定要买。”说完,安璐生气地推开更衣室的门,换上自己的衣服。她熟练地和老板讨价还价,最后高兴地拿着袋子对曹唯说:“嘻嘻,我厉害不,半价拿下!”
曹唯抬起头,看着安璐,慢悠悠地站起来,朝门外走。
“哎,你等等我嘛!”安璐伸手去抓曹唯的手,“你有什么不开心的,我真的觉得很好看啊,又不是叫你穿,你何必这样子呀。”
“我不是说了我不喜欢你穿成这样吗?”
“那我不是说了我喜欢穿成这样吗?”
“随便你吧。”
安璐顿了顿,低下头问“你不就是念念不忘你的前女友吗?”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
“我说错了吗?她不就喜欢穿紧身衣,超短裙嘛?可是我不是她!”
“这之间根本没有关系!“
“没有关系才怪!你总是嫌弃我,你总是拿我和她比较!”
“······”
“可是就算是比较也应该公平一点吧,能不能不要每次都把她作为最佳标准,能不能换我一次啊。”说着,安璐竟哭了起来。
“别说了,你想多了。”曹唯说着想去搂住安璐,但是安璐退了一步,躲开了。
“你认真想一想吧,对我究竟是怎样的感情。如果只是因为开始了,怕我伤心,那么还是坦白告诉我吧。”安璐低着头,“等你想清楚了再来告诉我。”说着,转身跑开了。
路上的行人有不少注意到了这对闹别扭的年轻情侣。也许这样的场景无论是在银幕上还是在小说里,都见多了,大家看过一眼后也就不再看了。
安璐跑了几步,却留心听着有没有追赶的脚步声。“坏蛋,为什么不来追我啊,”安璐心里责备。于是,故意放慢脚步。
“应该知道我是希望他追上来的吧,”安璐心想。可是,又走了几步,曹唯还是没有追上来。“也许我应该给个台阶让他下,”安璐想着,停了下来。
曹唯还是没有追来。安璐就这样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突然,一副画面浮现在了她脑海中。一个男人,高大帅气,站在几米之后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安璐心软了,慢慢地回过头。
画面破碎了。曹唯已经走远了,只留下一个晃动的背影。
“真讨厌!太没有男子气概了!”安璐嘟起了嘴,又跺了下脚。到底是讨厌曹唯没有男子气概,还是讨厌曹唯没有给自己面子呢?安璐也分不清。
当天,曹唯没有联系安璐。握着手机,安璐暗暗发誓:哼,那我们就比一比,谁更有耐心。虽然这样想着,安璐还是不断上QQ、查邮件,生怕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曹唯的音讯。
第二天,好朋友蓝筱敏打电话过来,邀请安璐去她家看新买的小狗。
因为两家距离比较远,安璐原本不想去,但是想到这样可以打发时间,就不用整颗心都焦急地等电话,于是便答应了。照理应该坐地铁过去,但是安璐却站在小区门口等起了公交车。
“公交车走得慢一些,走过的路多一些,说不定路上能遇见他呢。”安璐是这样盘算的。
蓝筱敏家新买的小狗是泰迪,咖啡色卷卷的毛,站着不动的时候就像毛绒玩具一样,特别可爱,很受年轻人的喜爱。
“哎呀,好可爱啊!”安璐抱着小狗爱不释手,轻轻地抚摸着,对筱敏说“***妈真好,太羡慕你啦!我妈妈怎么样都说不许养狗,还说我不会照顾好的。”
“恩,是啊。不过确实养了以后发现真的好麻烦,洗澡刷毛这些倒无所谓,送到店里去就可以了,但狗狗是会觉得寂寞的动物,要多和它玩才行呢。”
“这不正好,你反正也没什么事,正好互相娱乐。”
“总是和它完也会累啊,再说了,开学以后我回学校了,它就会很寂寞啦。”
“那就养一只小猫呗,玩不玩应该都可以的吧?”说完,安璐哼起了SHE的《波斯猫》来,“一转眼就又,看不见。”
不知道为什么,安璐突然觉得曹唯倒是和猫有些相似。
晚上回到家,安璐还是第一时间打开电脑,看看有没有曹唯的消息,但结果却是又一次失望。
“没关系,这家伙本来就比较爱耍酷,那么就再给他几天期限吧。”安璐想。
说起来两个人在一起已经差不多快十个月了。曹唯和安璐在同一所大学学习不同的专业。曹唯在数学系,安璐在电子系。大二的时候,许多同学都已经开始准备全国数学建模的比赛了。曹唯在班里算是中等生,虽然对这样的比赛不太在意,但还是被同学拉着组了个小队。安璐是电子系的副年级长,成绩优异,再加上本来就对各类比赛十分感兴趣,因此也找了几个男生一起报名了比赛。就这样,原本毫无关系的两个人见面的时候也有了些面熟的感觉。
参加建模比赛的同学里,大部分都是男生,很少有女生能吃这样的苦。连续在实验室熬上几天,不休不眠,身体也不怎么吃得消。安璐本身长得就比较漂亮,如今呆在这个男多女少的群体中,更是鹤立鸡群,很惹人注意。慢慢地,有人开始称她为“电子系系花”,还有人主动来向她搭讪和要电话号码。
安璐不是那种害羞腼腆的女孩子,可是每到这个时候还是会脸红,虽然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但嘴上还是用“对不起,我不习惯这样”来回绝。
曹唯虽说不是特别帅,但因为身材高大,在外形上便自然获得一些加分,是比较能让人记得的面孔。
那天正下着小雨,安璐没有带伞,低着头往宿舍跑,经过超市的时候撞在了曹唯身上。曹唯正从超市出来,手里拿着一罐可乐,由于刚打开,被安璐撞到后手一颤,可乐翻了出来。安璐个子不高,差不多只到曹唯的肩膀。安璐撞在了曹唯的左臂,他赶紧抬手,握着可乐罐的左手臂在空中划了个圈,落到了安璐的背后。这时候两人的姿势,在旁人看来就像是一个男孩搂着一个女孩,但是他们却完全没有意识到。
“哎呀,对不起,跑太快了,没有注意到啊。”安璐抬起头望着曹唯,眼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因为下雨的缘故,安璐不停地眨着眼睛,于是,眼睫毛便带着水珠在曹唯面前乎上乎下扑闪着。
安璐的眼睫毛虽然不浓密,也没有弯弯地向上翘起,但的确很长。曹唯低头看着她,觉得真好看呐。“哦,没,没关系,”曹唯居然有些口吃,但是反应了几秒,又接着说,“你,你是电子系系花吧?哈哈!”
这时,安璐也注意到这个男生是数学系的同学。第一次撞了人道歉后听到这样的话,安璐愣了一会,突然觉得更加不好意思了,赶紧低下头,半鞠躬地说:“没有。不好意思呀,真的不好意思,走得太急啦。”
“好了,别道歉了,真的没关系。”
“恩······”
“你就别‘恩’了,还在下雨,你快回去吧。”
这时候,曹唯的几个朋友买完东西从超市出来,看到这一幕,纷纷发出了“哟”“呃呵”“咦”的声音。
安璐赶忙抬起头,说了声“再见”就匆匆离开了,甚至都没有再看曹唯一眼。
曹唯的朋友们走上前,搭着曹唯的肩膀,说着“不错呀”“你小子可以嘛”,逗着曹唯。
“好了,只不过她跑过来的时候撞了我一下,你们就别起哄了啊。”曹唯推了推几个哥们,笑着说。
“有没有情况我们不知道,不过曹唯呀,你也大二了,是该找个女朋友啦,别老想着你那位‘前任’啦。那女人这么风骚,和你分手以后又不知道换了几个男人,你还是快点忘了吧。”万贺把手往曹唯的肩膀上一搭,看样子语气十分认真。万贺和曹唯从初中开始便是特别好的朋友,一直到现在,两人又成了同学,他们可以说是无话不谈。
见曹唯不回话,万贺接着说:“你说那小姑娘会不会看上你了啊,看她说话的时候脸很红啊。恩?可以考虑一下,兄弟挺你的。”
“谢谢你,我谢谢你了。不过你还是多考虑下你自己吧,啊,万少爷!”曹唯用手肘顶着万贺的胸部,显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样子。
第355篇、不哭,美人鱼
■ One
唐诗诗第一次看到蓝宇的时候,他穿着旧的牛仔裤,白衬衣洗得领子都发白了。蓝宇是父亲带的研究生,每周两次来她家上课,有时一个人,有时还带着一个穿着格子裙子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也是父亲的研究生。
那时,唐诗诗只有14岁。14岁,还是一个太小太小的年龄。蓝宇进来时总是笑着说,妹妹好。她就说,哥哥好。那时她还不到蓝宇的肩
头,而蓝宇的女友和他几乎一样高,他们一同夸过她长得漂亮,像童话里的公主。唐诗诗是安静的,很多时候,她会在窗前弹弹钢琴,要不就看父亲给她从法国带回来的小说。从5岁起,曾留学法国的父亲就让她学法文,父亲说,我一定要把自己亲爱的女儿培养成中国的第二个林徽因。
所以,她懂得,要做林徽因那样的女子,不仅要有美丽的容颜,并且要有那种兰花一样的气质。而蓝宇显然和她不是一类的,这个来自青海的男生,因为家里太穷,曾试图退学,是父亲帮助了他,并且很快使他成了父亲的助手。唐诗诗18岁上大学时,蓝宇已经26岁了,他早已研究生毕业了,留在学校做老师,和父亲成了忘年交。他总忘不了开她的玩笑,妹妹,你越来越像一朵水仙花,那样的圣洁与脱俗。其实,唐诗诗是很在意蓝宇对她的看法的,蓝宇虽然出身寒微,但对事物的洞察力却有着过人的机敏,他如果说哪件裙子不好看,唐诗诗就再也不穿,如果相反,唐诗诗就会穿一件衣服,穿起来没完。
高三的时候唐诗诗的化学不太好,父亲说,让蓝宇辅导你吧,他曾是高材生。两个人在台灯下离得很近,近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唐诗诗慌乱地把手里的笔转来转去,蓝宇讲的什么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因为蓝宇的散发垂下来,有着海飞丝薄荷的清香,虽然衣服总是朴素的,但蓝宇那种干净让她喜欢。就是那一刻吧,知道自己是喜欢这个男人的,爱说不出来,因为喜欢是这样的禅意芬芳。
但那时蓝宇已经在刷房子了,唐诗诗上大学的那个秋天,蓝宇和那个女孩结了婚。
唐诗诗站在北方的屋檐下,感觉好冷好冷,放眼望去,天高云淡,秋风起,落叶纷纷。
■ Two
大学四年,没人理解唐诗诗为什么没有谈恋爱,因为追求的人太多,而她又总是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所以男生们给她起的外号叫雪公主,也有人叫她“林徽因”,因为她实在和那个美才女有着太多相似之处。美就不用说了,法语没人比她说得好,而且会弹钢琴,一手的草书,大学二年级,她写的小说已经上了最时尚的文学刊物。后来,没有男生再来追了,因为自知她如高山上的雪莲,只能远远地看着,追是追不到了。
毕业后都以为她要出国的,比如去法国,但她只是回到了父亲所在的那个大学做了一名辅导员。和蓝宇离得很近,两个人又经常见面了,只不过这次早已经人事沧桑,30岁的蓝宇已经一身疲惫,妻子不肯要孩子不算,还经常和他大吵:“一个穷老师,到最后还不是穷死!”
他就跑来和她诉说,你说,怎么女人会如此不同?她如果和你一样多好。
唐诗诗的心就咚咚跳着,这个话,如果他结婚前说,她会让他等,等自己长大,然后嫁给他。她喜欢他似乎与生俱来的那种散淡气质,有点忧郁,又有点清新,像是童话里的人物,看尽那么多男子,还是蓝宇让她不能释怀。也许是最初的最初吧,那个台灯下闻到他头发里薄荷香的夜晚,于唐诗诗是刻骨铭心的,虽然她那时只有18岁。
她就劝他,总会过去的,结婚的人说过,能把七年之痒过去就能白头到老了。而自己的心里是痛的,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着什么鬼话。
一年之后,蓝宇到底离婚了,因为他忍受不了自己的一顶绿帽子。
那个曾经是他妻子的女人嫁给了当地一个房地产老板,做人家的续房,老板是死了妻的,以娶到一个大学老师为荣。
他们又像以前那样在一起,蓝宇经常来,和父亲下下国际象棋,唐诗诗就在厨房里给他们做着西式甜点,像个地道的小妇人,那时候,她是快乐的。
但这快乐的时光如此之短,几乎转瞬即逝了。
■ Three
有人来给唐诗诗提亲了,提亲的人非同一般,而对方亦是不一般,驻法国的一个领事,年轻而帅气,早就暗恋唐诗诗了。如果唐诗诗答应,她马上就可以去法国,母亲说,从你很小的时候,我们一直希望你能去法国,那是个让人沉醉的浪漫之都。
她却把蓝宇约了出来,两个人在一间人不多的小酒吧里喝着那种法国产的红葡萄酒。蓝宇说好啊,以后我就能喝到妹妹从法国寄来的纯正的红葡萄酒了,祝贺你啊,我知道像你这样美丽而有才情的女子一定会有许多男人喜欢的,放心吧,我也会再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她于他而言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于是他笑着说,等我也找好了对象,不如我们一起结婚好了。
唐诗诗的眼泪落下来时,他想伸出手去,但还是呆在了原地,笑话她说,女孩子就是这样,一说结婚好像就和家里人再也不能见面了一样。
他知道不是这个原因,就像她哭了半天还是笑着说,我是怕自己想家的。
■ Four
是一件意外改变了一切,蓝宇突然不停地恶心、晕倒,医院检查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尿毒症。如果找不到相匹配的肾源的话,三个月后蓝宇就会死亡。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南方的第一场雪飘下来,好多年好多年南方不再下雪了,唐诗诗伸出手去,接着那片片雪花,没等落到手上就全化了,多像蓝宇啊,盛年刚开始就要离开了。男友再来求婚的时候她拒绝了,她说,我舍不得离开中国。所有人不理解她,而她知道,她要陪着蓝宇走完人生的最后一段路。
她开始和父亲一起给蓝宇找匹配的肾源,结果总无功而返,后来的一天她突发奇想,不知自己是不是正与蓝宇合适呢?检查的结果让她大喜过望,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当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父母和蓝宇时,他们几乎全投了反对票,父母不理解她为了一个男人何至于此,而蓝宇说,妹妹,我怎么值得让你如此?
而她笑笑说,医生说了,我捐出一个肾还和正常人一样,没想到我们之间这么有缘,相匹配的肾源的概率是千万分之一,我能救你,也不枉我们一家人和你认识一场吧。
母亲流着泪说,诗诗,你从小身体就不好,你不能这么做,否则妈妈会担心死的,你不去法国就算了,何苦还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而父亲把她叫到小书房里轻轻地问她:“诗诗,告诉爸爸,你是不是喜欢他? “
她低着头,眼泪刹那间溢满眼眶,但还是撒了一个谎,她不想让人看穿了自己,解释说,爸爸,就是一般人都要帮忙的,别说他是您的得意弟子了,您说呢?
父亲点头,但含泪说,亲爱的女儿,这个手术充满了危险啊,你确定你能行?
她想,为了让蓝宇能活下去,她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了,因为如果蓝宇死了,她就死了。
■ Five
手术异常的成功。她想,自己是和这个男人血脉相连了。蓝宇几乎是含着眼泪问唐诗诗,妹妹,我拿什么报答你呢?她想,等他们都好了,她要撒娇要他用一生来还她。
由于蓝宇的身体素质好,他几乎没有出现什么排异反应,但唐诗诗的情况却一天坏似一天,本来就瘦弱的唐诗诗,经历了这次大手术,又摘除了一个肾,脸色越来越白,半年后,她几乎不能起床了,蓝宇和父母每天守着她,而她最后几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弥留的最后几天,蓝宇跪在她床前流着泪说,妹妹,你还有什么要求,我会尽力的,是我害了你啊。
唐诗诗指了指书柜里的书,把那本安徒生童话拿来,说念给我听。
蓝宇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念起的。这个妹妹,从小就喜欢看童话,他静静地读着,唐诗诗静静地听着,窗外的春天来了,蔷薇花开了,樱花也开了,但不知妹妹是否能和他一起度过这个春天呢?
他读到《海的女儿》时并不知道床上的人已经快没了呼吸,当他读完时,唐诗诗已经去了,他觉得自己握住的那只苍白的手在渐渐地变凉,而让他奇怪的是,唐诗诗的眼角,有一滴泪,慢慢地滑了下来。
他的书落在地上,唐诗诗变成了泡沫了吗?她也是那个美人鱼吗?
一年之后,他再娶,同样一个美貌如花的妻,谁见了谁说,这个女子,长得好像唐诗诗啊。
第356篇、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第357篇、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女孩每天临睡会先关掉手机,然后把它放在写字台自己的相架前,这个习惯从买了手机的时候就这样保持着。
女孩有个很要好的男朋友,两个人不见面的时候,就打打电话或发发短信,大家都喜欢这样的联络方式。
有一天夜里,男孩很想念女孩子,打了过去却关机,因为女孩子已经睡下了。第二天,男孩对女孩子说:“以后晚上不要关机,好么?我想你的时候找不到你,心会不安。”
从那以后,女孩开始另一种习惯--整夜都不关机。因为害怕他打来自己会因睡死而听不到,女孩夜夜都很警醒,人便日日消瘦。然而,慢慢地,两个人之间还是有了裂痕。
女孩很想挽回即临分手的局面,便在一个深夜里给男孩打电话,回答她的是很好听的女声:sorry,你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于是女孩知道,她的爱情已经关机。
很久以后,女孩有了另一场爱情。即使两个人在一起的感觉也很好,但女孩怎么也不肯嫁。女孩的心里还是会想起那个男孩的话和那个关机的夜。
女孩还是保持着整夜不关机的习惯,只是不再期待它会想起。
一天夜里,女孩身染急症,慌乱之中把本想拨给父母的电话拨到了男孩那里。男孩早已睡下,但手机还开着。
后来女孩问男孩:“为什么深夜还不关机?”
男孩说:“我怕你夜里有事情找不到我,会心慌。”
女孩最终嫁给了男孩。
夜深了,你的手机关机吗?
第358篇、曾经和爱情如此接
六年前,她在一家电台主持夜间热线节目,节目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相约到黎明》。那时她只有23岁,年轻漂亮,青春逼人。每天清晨,她从电台的石阶走下来,然后就在28路车的站台上等车。
那年,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是她的忠实听众,她的声音闪电一般击中了他孤独的内心。28路车的第一班车总在清晨的6:30开来。他选了她后排的一个位置,他默默地看着她,就像听她的节目。
对此,她却一无所知。她的男朋友刚去了日本,男朋友一表人才,在一家日资公司做策划,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韩语。他去日本时,她送他,飞机从虹桥机场起飞,然后在天空变得像一只放在橱窗里的模型,呼啸的声音还残留在她耳边,她才把抑制许久的泪水释放了。
28路早班车从城市的中心穿过,停停走走。她下了车,他也下了车。他看到她走进一栋20层的大厦,然后看到第11层楼的一扇窗的粉红色窗帘拉开了,她的影子晃过。他想,那些初升的阳光此时已经透过她的窗户,然后落在她的脸上,一片绯红。
有一天,他拨通了她的热线电话。他问她:我很爱一个女孩,但我并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我该怎么办?她告诉他:说出你的爱来,爱情不可以错过。
第二天清晨,28路车的站台上,他早早地出现在那里,她从电台的石阶上走下来,他又坐在她的后排。车又在那栋20层的大厦前停了下来。他跟着她下了车,但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进了大门。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那时已经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 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
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该这样结束了。但在次年的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
她觉得这个男孩子痴情得有点可爱,只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我们是没有可能的。
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午后,春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州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
后来,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晚上醒着的女人》。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第359篇、99年的爱情故事
99年的时候我还很没觉悟,犯了很多现在想起来叫人非常丢脸的事,于是到了我有觉悟的时候就一股脑否定了红狼在99年的所作所为,好像99年的红狼还不是红狼,是些别的什么子需乌有的玩意。如此如此,2001年的红狼一下子宣判了99年的红狼的死刑,声称其言其行于己无关,好似克林顿炸了中国大使馆,然后说不关他的事,怪只怪那三颗导弹没长眼睛。
这般模样,我方可大肆嘲笑99年红狼的蠢人蠢事,您听好了。
99年的时候我还年轻,还是个中学生,如果考分够高就是祖国未来的栋梁。99年红狼第一件蠢事就是误以为自己可以算栋梁,明明不是根好木头,还要拼死拼活做木头事。不过这个话题说起来好复杂,牵涉到许多不解之谜,今天我们暂且不提。现在要讲的是99年红狼做的另一件蠢事。
那个时候扬州的肉包子还没涨价,四毛钱一个,白白胖胖,又大又圆,一口咬不到陷。我每天早上都在学校门口的小饭店里吃包子,一顿3个,不要豆浆,吃完了可以到班上喝纯净水。我就那个样子,一手夹住一只包子,送到嘴边,塞入白森森的齿间撕咬下白花花的一团白面,然后很满足的望着路上的行人咀嚼,脸皮上的肌肉有规则的揉动着,直到消化干净一团面,再咬下一块,辛辛苦苦地吃过。有段时间我曾一度以为自己的生命就在于包子,每天从4毛钱一个小吃店的包子开始,到晚上大食堂里打来的4毛钱一个的包子结束。
就在我吃包子的一个早上,她出现了,我们姑且设其为未知数X。
其实x小姐一直都存在着,这一点取决于她爸妈,与我无关;再其实她的存在不由我而生由我而亡,我们好像永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如果99年的红狼有如今这么明智就不会犯那些傻事,问题是99年的红狼以为x小姐是上天可怜红狼悲惨的一生而赐于他的……
小时候的我总是渴望有一次爱情故事降临,当然不是我爸我妈那种暴不浪漫的形式,那时我的逻辑是这么着的:假设我爸我妈是浪漫的相爱然后有了我,遵循浪漫守恒定律,我就该是超现实主义的,类似班上小A,小B那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角色;可结果是83年生的我居然在99年的某一天吃包子的时刻爱上了故事女主人公x小姐!“这是件荒唐指数非常之高的荒唐事”——我兄弟如是说。设想一下,假如你的爱情故事起源一只肉包子,而不是玫瑰巧克力什么的,会不会很不浪漫?但是当时的我一直跟我兄弟强调浪漫的广义范围,不能因为肉包子不及玫瑰好看就否决肉包子可以浪漫的不争事实,我的理由是肉包子跟玫瑰还是有很多通性的,比如同样闻起来很香……
争论结果就是我在99年的爱情故事是浪漫的,这有利于我老了以后写自传,大凡能写自传的家伙总是有些不同于常人的故事。那个时候99年的红狼以为自己到老总有写自传的需求,因此,99年的红狼决定去爱x小姐。
作为一个成功的爱情故事无外乎“我爱她,她爱我”,“她爱我,我不爱她”,“她不爱我,我爱她”,当时以为如果将爱情的条件放宽,加上一条“我不爱她,她当然不爱我”,天下的爱情故事就会多很多,其实这样的爱情故事本来就很多,譬如你爸你妈。99年的红狼以为不浪漫到结婚这地步的都属于大家都不爱的爱情故事,我不想跟x小姐结婚,所以我的爱是浪漫的。
99年的时候我已经确定自己是爱上她了,排除“她爱我,我不爱她”;当然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爱我,暂时也排除“我爱她,她爱我”。我兄弟说她不爱我,我问为什么,我兄弟于是要我给他一个她爱我的理由。这个问题我回家冥思苦想一夜,得出个更可怕的结论,就是说也许我不爱她!因为我同样拿不出我爱她的理由。然后我很失望,如果我不爱她,肉包子般浪漫的爱情故事就不成立,我一度苦恼不堪。
突然有一天看了朱茵演的《大话西游》,一下子找到了我爱她的理由——爱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解决了我爱不爱她的麻烦,接下来该处理她爱不爱我的问题了。我觉得既然我爱她,那么至少该让她知道这个前提,给她一个爱我的理由——x小姐未必有至尊宝那么高的觉悟。我兄弟说我该去启发她,这个方法就是让她也是看《大话西游》。
99年的时候扬州电影院没有放映这部片子:(该死的!我的爱情来临,电影院却没有适当的电影助我一臂之力!99年的时候我们家境都还很贫寒,不见的都有VCD。至于录像带,20块大洋一盘,经济上我不能承受。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种叫情人节的西洋节,好像是2月14号,据说这天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事,譬如商场巧克力暴畅销,玫瑰涨价。我兄弟告诉我x小姐会在那天晚上去万家福广场卖玫瑰,我的x小姐当然不是卖花姑娘,所以我想不通她为什么去买玫瑰。忘了向你交代,我的x小姐乃一介中学生,家有住房,未婚,经济状况良好,勿需靠卖玫瑰为生。正在我磨破脑袋琢磨x小姐为什么情人节上街卖玫瑰的时候,我兄弟突然揍了我一拳,告诉我他想出了个绝对浪漫的事,要我如此如此。
其实我不用卖关子,因为我总要说出来,而您可以将该文档一拉到底,故事结局一目了然,当然这是您的事,与我无关,出于故事情节需要我还是要卖关子的,我开始卖了啊。
99年情人节的晚上我走在闹市区的马路上,穿着淡色的中山装搜寻x小姐的影踪。后来我当然找到了,在万家福的大笨钟下,记得那个晚上她穿著黑色皮衣,融化在夜色里,只露出白生生的小腿,抖抖索索,遗憾的是我并没看到她的手上有大把的玫瑰,所以我浪漫的举动没有实现。现在我给你讲讲我兄弟告诉我的浪漫的举动,拿出一大把钞票换回她手上一大把玫瑰,然后在路人的惊讶中再把一大把玫瑰给她,为了凑足换一大把玫瑰的人民币,99年的红狼省下了n天的肉包子还有我兄弟n天的馄炖面。可现在她手上没有那么多玫瑰,充其量一朵,我在考虑是不是把她那一朵玫瑰买下来,然后转送给她,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凭心而论他没我帅,只是比我长得像女的而已。当时的红狼下意识的以为这一位也是要来买玫瑰的,而他买了未必会送还给x小姐,如此我浪漫的计划就不能实现,于是我突然冲上前去掏出身上的money夺过x小姐的玫瑰,很有气度的说:“我全买了”……
后来呢,后来也没什么,我拿了那枝玫瑰走了,并非我不想反送给x小姐,只是她的神情太不对头,不如我所想。原本我以为作为一个卖花者——x小姐,卖出了手中的花,该很高兴才对,可事实相反,我就不说了。第二天,我到学校,我兄弟告诉我都是他的错,情报有误,x小姐并未卖花,99年的我表示不信,她不卖花手上那来的花?我兄弟说我是白痴,不是拿来卖的,当然是买来的送的,很显然不是送给我的,按这个理论,99年的时候我成了强盗?在情人节的夜里,抢了一对情侣手上的玫瑰!?
好像是的,因为第二天我即名满全校,兹有抢夺玫瑰的胆气,实在可惊可叹,于是99年的红狼就出名了。路上回头率还蛮高的,不时听人议论纷纷。
至于我的爱情故事,在经历这一事件以后出现了始料不及的变化,由“她不爱我,我爱她”转变为“我不爱她,她当然不爱我”,从此以后我又可以自得其乐的吃肉包子,故事完。
很小的时候,我知道不能说真话,所以我不说真话,譬如99年的红狼可能不是99年的我;红狼可能从来也没爱吃过肉包子,而是馄炖面;99年的情人节夜里我可能在呼呼大睡,没去安排什么浪漫的故事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可能,总之这是99年红狼的爱情故事,在2001年的情人节里抖出来回味一番,聊以自慰,现在结束。
第360篇、有一种草药能治病
他去了北方军营,她南下。在三年的等待里,她一直以为千山万水阻止不了两颗相爱的心。
爱情在书信里缠绵,却在相聚的时候,她突然之间感到他的陌生,她也曾努力地从记忆里搜索关于爱的片段,却难找回往日的柔情。
她想他们的爱情已接近尾声。
在一个深夜,她像往常一样,闲翻着杂志。在一篇不起眼的小说里,有一句话被红笔重重地圈上了:“山上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旁边是他熟悉的字迹:“写信问问是何种草药,星期天去帽子坡挖。”
有一种感觉刹那间复苏。不知道是不是真有一种草药能治牙痛,不知道他有没有写信、有没有去帽子坡挖草药。她的牙现在仍然周期性地有点痛。但是,那种草药治好了她的爱情。
第361篇、淡淡的执著
那年元旦,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踏上北去的列车。提前三天预订,几经辗转,还是买不到坐票。
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站了一夜,才到达北京。深吸一口气,晨雾中满怀的压抑扑面而来。匆忙挤上地铁,竟然迷失了方向。
好不容易才找对地方,终于耐不住疲惫,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路边。偌大的北京,给他的感觉,竟是说不出的空旷。
面试很顺利,半个小时就敲定了一切程序。接下来的交谈多属闲聊。
公司很小,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安下四张办公桌和四个人的起居物品,显得有些局促。他把物品放在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心地回答着同事好奇的提问。
这时她一脸睡意的走出房间,头也不回地走向电脑前。不想一下子碰到他的脚。噢,对不起,她还是没有抬头,迈过那只脚继续向前。突然觉得不对,转过身,发现害羞的他。不禁宛然。
他早就发现了她。一身素雅,些许倦意写在眉眼间。从刚才同事的口中得知昨天全公司加班,她深夜三点才睡。
第二天,一切走上正轨。她在他的右手边。虽说她来的比较早,资历却比他浅,她做他的副手。
本来就是比较小的公司,家庭作坊式的管理,加上枯燥的作业方式。接连有同事辞职。短短半个月,本来略显拥挤的大厅清冷了许多。刚来不久的他,居然也心生离意。
这时她生日,邀请了他。年轻人过生日,场面总是有些喧嚣。各色人等尽情的挥舞着奔放的青春和活力。渲染的包间里,灯光都开始变得暧昧。那天,她喝了很多的酒,唱了很多的歌。都是粤语,他大多听不懂歌词。
回来的路上,她醉了。跌跌撞撞地和许多分不清面目的人告别,最后一个人瘫在地上。他过来拉她站起,平时瘦弱的她竟然出奇的重。望着她吐着酒气一脸茫然的表情,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疼。扶她坐在路边。她开始呓语,喊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继而吐得一塌糊涂。这一切都是他始料不及的,环抱着她的身体,因躲闪不及,他的身上也变得狼藉一片。顾不得擦拭,跑了很远的路,终于找到一家亮着微光的小店,北方的夜晚,总是早早入眠。
为了得到店主的热水,买了两包小熊猫。然后急急抱她过来,颤抖的喂她喝水。由于太急,引起她小小的咳嗽,惹得他立刻惊恐万分,轻轻拍背,赶忙问候,这时的她,不知不觉成了他心中的琉璃娃娃,生怕稍微的一碰,也会碎出千丝万缕的悲痛来!
回到家,她躺在床上,酣睡起来。梦中却死死地拉住他的手。他局促不安地坐在床前,不时望望她恬静的脸。慢慢睡着了。
再见她时已是上午10点多的时间。他伏在床前睡的香甜。身上披着她素雅的棉被。一半在身上,另一半掉落地上,一只被角还被他踩在脚下。
他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望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两手慌乱地搓着,不知该往哪里放。
她迈着轻盈的步伐,端出为他做的早餐,简单的荷包蛋和香甜的牛奶。望着他吃的样子,露出满足的笑,却转而低下头,有些伤感。他有点不好意思,邀她一块吃。她笑笑,拿出咖啡壶,煮了一大杯的咖啡,慢慢品了起来。
他和她在工作上配合得相当默契。有时候他的创意刚开了个头,她已经知道结果。他只要把计划大纲写出来,她就能细化得天衣无缝。他慢慢习惯了她的存在,仿佛她已成为自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上班的时候,他会时不时地偷看她几眼,她总是一本正经的工作,没有丝毫松懈的样子。望着她清秀的眉目和期间若有若无的忧愁,他愈加怜惜这个瓷器般的女子。早晨上班时,他会提前去半个小时,目的是能早点看到她娇弱素婉的脸。她还是那样,全部注意力都扑在工作上,有时甚至忘了他的存在,这多少让他觉得惆怅。
后来公司又来了个女人,大家都叫她小西。小西长的很是讨人喜欢,平时跟大家关系不错。由于公司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他们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小西就成为新公司的行政部长。
规模的增大和利润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定开个盛大的酒会,这次他作为公司骨干,需要讲话。从来不喜欢穿正装的他也只能拿出许久不穿的西服送到干洗店。正好她做头发的店就在旁边。俩人约好一起去。
临近下班,天空却下起淅淅沥沥的雨。他走在后面,极力地用衣服罩住她的头,显得相当狼狈。他说,打车吧,她摇摇头,几步的路,我想散散步。
到那家小店,要经过长长的铁轨,他们走在路上,旁边经常有呼啸的火车疾驰而过。
他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口。这时,小西疾步走来,大呼他们的名字。
原来公司通告,本次酒会之前公司是有会议的。在会上经理很生气地指责他们,公司的重要人员无视纪律,竟然在会前早退。
他和她一脸的茫然,他们走时,是向小西申请了的。何况公司布告栏上的通告一直没写。但是,小西却说在MSN上通知了,然后指着布告栏说,上面有!
又熬了半个小时,终于下班。他邀请她一起去。俩人穿过呼啸的铁路,身后是一片的黑暗,无限延伸到另一个远方。
那天的酒会,许多人都夸她漂亮。一个网站的主管甚至借着酒意拥着她的肩。她望望他,惶恐的不知所措。他走向前,坐在她身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杯杯的喝着加冰的酒。更多人向她敬酒,她有些醉了。看着他郁闷的心情,她也开始一杯杯的喝。
蒙眬中,他一把夺过她的酒杯,一股脑的灌下去。我替你喝!
她想把酒杯要回,却怎么也拿不动。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为你醉一回。
她在黑暗中紧紧握住他湿润而颤抖的手,泪水开始滑落,一脸的潮湿。
第二天,她在邮件里表达了她的谢意!他只是发过来一个笑脸。末了,还说了一句,我来北京半年了,还没去过香山,有空一起爬香山吧。
她说好。
只是那个周五,她应约和几个朋友一起到欢乐谷。走的时候,她通知他。却不料他伸手做了个拒绝的手势。指指墙上的公告。小西用很小的字写了那天开会的通告!她一拍脑袋,差点又忘了。
又有几次,小西在办公室跟别的同事讲她的马虎和糗事。他在旁边听不下去。狠狠地摔门走了。
那天,他约她出来。正是傍晚时节,她穿着一身淡色的裙装,宛若云朵飘来。他很委婉地征询她和小西的关系。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晶莹闪烁,一脸的悲怆!
喝完咖啡,她提议去酒吧。低暗的灯光下,他们喝了一杯又一杯。他突然觉得自己有很多话要讲,只是她从不给机会,她的时间大多在酒里,要想彼此交流,那就陪她慢慢喝酒,喝到天荒地老,喝得天昏地暗。
这一次,她又醉了。伏在他的肩上,淡淡绯红的面颊,精致得像个洋娃娃。他不敢动一动,生怕惊醒了他梦中的天使。
这次酒醒,是在半夜。她满含歉意地泡上咖啡,低低暗暗的台灯,发出柔嫩的光。他整整衣冠,听她细细道来那些尘封过往。
后来,她偎依在他的臂弯,沉沉睡去。女人在身心疲惫时,都需要男人的臂弯,她和他如是。
再后来,他收到她的辞呈。还没来得及说一句道别,她就消失在他的视线外。一切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在情感面前都脆弱地败下阵来。
一个月后,他也离开了北京,带着那份淡定的心情。一路南下,来到长沙。
长沙有着北京不一样的喧闹和热情,这是首都城市所不能比拟的,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故乡。
她过去曾向他描述过这个城市的人和事,以及,在灯下,她那曲曲折折的情感。这个城市带给了她太多的喜怒哀乐,他走遍这个城市,想重温一遍。
他找了份清闲的文字工作,每天拿着地图,开始熟悉每一条道路。有时候,他会想起她淡然素雅的脸,幻想着在下一个站台与她相遇。
最终还是失望,他没有寻觅到她的踪影,于是他开始把记忆整理成文字,发往她的邮箱。
明知是石沉大海,他还是毫不停歇地坚持。他经常幻想着她在另一个终端,一边看他的来信,一边喝着大杯的咖啡,微微翘起嘴角!
他甚至开始学粤语,想弄懂那些歌词的含义,却忘了网上随处都可以搜到歌词!一年后,当他关于长沙的点滴已经写了一百多封邮件时,他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有时候怀念的最好方式是在远方,离得近了反而只是回忆了。
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生生不息的人间烟火,北京的早晨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变换任何模样。踏上地铁,周遭依然是一张张陌生的脸。
对生活的描述成了他的习惯。但他更习惯的是点击邮箱给她发出邮件。此时写信已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大病。
他改了经常泡在网上的习惯,病好后,居然有些抑郁。
医生建议他出去走走。他很顺从地听了建议。
那天,北京的风沙很大,好不容易跑到地铁口,却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在张望,还没确定仔细,对方已飞奔过来,紧紧抱住他!
她说,是别人爱上了我,我不是第三者。
她说,我对不起小西,她报复我是应该的,只是,你的存在让我不能再给她机会。
她说,我无法选择你,因为,我还爱着那个男人。
她说,我做梦都害怕,害怕小西追到天涯海角。
他把她拥在怀里,微凉的体温竟让他万分怜惜。
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小西的男友爱上了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却飞蛾投火般地相爱。并且在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个男人为了她牺牲了自己,车祸。
她离开后,终于在一百多封的邮件中感受到他的爱,她开始找他的时候,竟然失去了他的消息。她已经决定重新开始,只是时间和她开了个玩笑。
她知道他来北京。于是,每天都站在他经常提到的站台等他。她希望有一天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望见他。
他和她,终于相见,他拥着她,耳边听着列车呼啸的声音,就像当年两个人,不紧不慢地踱在火车线边,说着话,望着铁路无边延伸到天际……
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香山的叶子该红了。
第362篇、胭脂果
他俩居住的房子后面,是一片开阔的野地。初夏的雨水一落,野地里就有一种叫不出名来的草儿疯长起来。不久,在那一丛丛暗绿色的椭圆的叶子里,便会绽出一片片洁白的花朵。
那些纤弱的、苍白的单瓣花儿,并不美丽,然而,待花落之后,就会结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果儿。果儿熟透之后,只要用手轻轻地一捏,就会渗出像胭脂一样殷红的汁液。所以,她给它们起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胭脂果。
只要有空闲,她就会去采摘一些胭脂果回来:然后,就学着城里女人的样子,悉心地将胭脂果的汁液涂抹在指甲和脚趾上。她原本就年轻而美丽,在那些艳丽色泽的装扮下,显得愈加楚楚动人。
他喜欢她涂抹上胭脂红后的可人样子,也喜欢亲手将那些艳丽的汁液涂抹到她的指甲和脚趾上去。刚开始时,他还有些笨手笨脚的。可慢慢地,他就轻车熟路了,涂得比她更均匀更富有魅力。
那一年初夏,她和几个姐妹一起进城去打工。又到了胭脂果熟透的季节,而她却渐渐地淡忘了那些曾经带给她无限美丽的野果。
她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在指甲和脚趾上涂抹上那些美丽的颜色。只是,她使用的是从超市高价购买回来的高档指甲油。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涂抹上唇膏的样子,更加迷人。
他也像以前一样,经常到屋后的那片野地上去,采摘一捧胭脂果回来,然后放入一个小小的木匣里,再放到阴凉的角落处存放着。
这种小果儿容易保存,半个月的时间都不会腐烂。但是,为了保证胭脂果的颜色,他每隔几天都要采摘一些新鲜的,将那些陈的换掉。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她回家时,能够从容地取出胭脂果来装扮她的美丽。她往家寄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但是见面的日子却越来越少。他只知道她是在一家外资服装企业里打工。
那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回来,声音冷漠地说:“我们离婚吧……”
他愕然半天才问:“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他,只是说了这么一句:“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那是一个落雨的傍晚,他费尽周折,终于在那家酒店里找到了她。当时,她正在陪几名客人喝酒,她涂着猩红的唇膏,而指甲上那些伪饰的油彩,更像一支支无形的箭,射入他的眼里,并刺痛他的胸口。
蓦然,他明白了她先前话语中的含义。他硬拉着她,走出了包厢。
她喝了很多的酒,但厚厚的脂粉丝毫掩盖不了她的慌乱。
许久,她才问:“你意外吗?”
他苦涩地摇了摇头,说:“你的钱,我一分没有动过。可你为什么会这样?!”
她没有解释,只是告诉他说,那都是一些很有权势的客人,她不能得罪。说着,她转身走进包厢,任凭他怎么央求和拽拉。
她喝得酩酊大醉。一直候到深夜,他才在她的一个同事帮助下,架着她回到她租住的房子。
她哭了,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任凭泪水将体内的酒精冲刷出来。而他仍像先前一样用一只胳膊揽着她的秀发,见她咽着泪水睡下。
然后,他用一条毛巾沾上温水,小心翼翼地将她唇上残留的唇膏一点一点擦净,接着,他又俯下身子,将她指甲和脚趾上的油彩也都擦干净。
他从兜里掏出一个小木匣打开,里面是他为她采摘的胭脂果。他像先前一样,悉心地将那些自然而艳丽的汁液,涂抹在她的指甲和脚趾上。
明媚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洒进来。
她醒来,第一眼就发现了。他那只已被胭脂果染红的手。此时,她抬起自己的手,发现了那种久违的胭脂红也已浸红了她的每一个指甲,还有脚趾。她愣住了,继而,她跪倒在他的面前,哭泣道:“如果我回家……你还会像先前一样……为我采摘胭脂果吗?”
他紧紧地拥住她,大颗大颗的泪珠滚落下来……
第363篇、风起时想你
你是、我的命中注定。是她曾经说过的。莫颜、你不适合再说。
那么。风起时,想你。
楚浠回来了。回来的那么毫无征兆。
曾经,莫颜想等楚浠回来的那天,她一定会去车站接楚浠。楚浠说:莫颜,到时候你挽着我,我们一起走回去可好?
那一天,莫颜和朋友在超市,突然接到楚浠的电话:莫颜,你知道我现在在哪里么?
不知道为什么,莫颜的心就那么突然用力跳了一下,莫颜回了个头问:在哪?楚浠说我刚刚到家。莫颜顿时觉得心跳都慢了半拍,楚浠真的回来了吗?虽然和预期中,自己去车站接他,然后两人一起慢慢走回来的情景不同,但是,楚浠说过,只要他回来了就会去找莫颜的。
莫颜的声音有点轻微的颤抖:楚浠,那你什么时候过来?
电话那头的楚浠沉默了几秒:莫颜,别急,过几天我就过来。到时候你要陪我去买电脑。
在很早很早以前,楚浠就对莫颜说过,等他回来了叫莫颜陪他一起去买电脑。
楚浠16号晚上回来的。今天是23号。刚才,莫颜看到有两个没有备注的未接来电。莫颜回了过去,是楚浠的号码,楚浠告诉莫颜说这是他新号码,是装宽带送的号码。
莫颜只问了句什么时候装的,楚浠说昨天。莫颜知道,楚浠又一次失言了。莫颜没多说什么,她问楚浠,打她电话有什么事么?楚浠说:莫颜,你怎么都不晓得打个电话给我的。莫颜想,除了昨天晚上自己累得早睡了没打,还有她一直有打电话给楚浠的吧。每次打楚浠电话,楚浠总在看电视,然后他每次都跟莫颜说:莫颜,我在看电视,你把QQ挂着,我和你聊天。
莫颜说:楚浠,我QQ每天都挂着的,只是隐身的。其实莫颜更想说的是她得QQ每天只为楚浠而挂,可是失望的是楚浠从没找过莫颜。那天也是,莫颜等到11点还是不见楚浠的消息,莫颜知道楚浠肯定又是忘了吧。
明天,24号
平安夜。莫颜打了三天的病假。她想,如果楚浠明天来的话,她肯定去打车赶去宿舍等楚浠。可是,莫颜知道,楚浠现在肯定更不会出来。有了电脑的楚浠,肯定又在歪歪了。以前,有次,莫颜让楚浠唱歌给自己听,楚浠说回家肯定唱给莫颜听,说在电话里不好意思唱。
一次,楚浠的学弟在歪歪里结婚,楚浠问莫颜来不来歪歪,说今晚他会唱歌。莫颜说自己没空,还要上班。第二天,楚浠告诉莫颜,他昨晚在歪歪里唱了《一生有你》给新娘。莫颜问:为什么是你唱给新娘,而不是新郎唱?
楚浠笑笑说:这有什么呀,还不是歪歪里的人起哄么?
莫颜无语了:你在网吧都乐意唱,那我让你在电话里唱我最喜欢的《不分手的恋爱》你就不好意思了?
楚浠郁闷了:回来我一定唱给你听!
风起时、想你
楚浠。
当每次的期盼落空时,那些失望会一次比一次来得深、直至麻木的没有任何感觉。电话里头的一些甜言蜜语已经是一些有点可笑的谎言了。
莫颜只是个简单的女孩,希望能有个人关心。天冷的时候,有人可以握着自己的手对自己说:莫颜,不冷。不开心的时候可以有个人逗自己笑。
莫颜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坚持多久?多久?
第364篇、知道得越多往往会失去得更多
有这样一个故事,我记得很牢,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就是那个对秘密充满好奇的书生,而同样严重的后果我们也因此而被迫承担。
故事很荒诞,说一个女鬼爱上了一位书生,夜夜伴他读书,书生便生留恋之意,想娶其为妻。但人鬼殊途,女鬼经不住书生的苦苦哀求,就透露了一个可以变成人的法术,那需要与心上人深夜同床共枕100天,而最重要的一点是那枕边的男子不可以点灯偷窥。书生闻此方法,大喜过望,心想这有何难,于是当夜便施此法术。可是,书生如何也敌不过自己的好奇心,百日刚过半,他便按捺不住想要看看动静。只看一眼不要紧吧?他点起油灯这样安慰自己,然而就是这一眼,让那个痴情的女鬼化作轻烟不复存在。而那个书生最为震惊和懊丧的是那床上竟是具骷髅,骨架上已有一半新鲜的肌肤生成了!只是那一点点的好奇心,就抹杀了书生的爱情,也辜负了女鬼的一腔信任。
所以,过多的好奇心总是让我们犯错。就如我的朋友清,她哭着对我说,事情发生到今天这样的地步,她真的不知道是哪儿出了错,只能眼看着这一段婚姻搁了浅。
本来她与夫君相恋两年,那时爱得轰轰烈烈,又结婚三载,日子也过得甜甜蜜蜜,可是就是她有那么一点好奇心,想知道丈夫在认识她之前的他的恋人是个怎样的女孩。问及这个话题,清的丈夫总是笑眯眯地回答:“很久以前的事,我真的忘了。”清便不服气,那好奇心就像春天蔓生的草,割了一茬又噌噌噌地往外冒。问不出就自己找吧,当然不是没有痕迹,在柜子的一角尘封着许多信件,很多都是当年丈夫的女友给他的来信。寻着只言片语,清觉得有理由来调侃调侃丈夫,没想到扔出的话就像重磅炸弹,激怒了性清温和的丈夫。很多时候,不是秘密真的有多少价值,而是被偷窥让人感觉不被尊重,而不尊重自己的竟是自己的最疼爱的人,真是让人忍无可忍。
清说,丈夫现在什么都不太愿意跟她说,而好多自认为的秘密都放置了起来,还给抽屉上了把锁。“而这锁,简直像加在我的心上,我知道他不会再信任我了。”她抽泣着。她问我,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
是呀,她究竟犯了什么错呢?是与那个书生同样的过错吧,就是因为那点好奇心,驱使她偷窥另一人的秘密,而最终的结果是葬送了夫妻间最基本的信任。有时候,就那么一点好奇心,像心底有一根羽毛在轻轻搔动,痒得让我们想着法子去满足它,而满足的结果往往是在不知不觉中挖了一个陷阱,让自己坠入其中,深受其困。
所以,有那么一点没有意义的好奇心的时候,就轻轻告诫自己,知道得越多往往会失去得更多,也许就在你努力去探究以便满足好奇心的时候,你挖下了给自己的陷阱,很多时候的结果都是万劫不复。
第365篇、小宝全世界宣布爱你小贝
亲爱的贝
今夜的天空,还没有睡,星星偷偷的揭开月儿的衣角,静静的看着星空下走过的人儿,我轻轻的带着一开始的希翼,在缘分的角落里,寻找着你的点点温柔,晚风轻轻的拂过我额前的发尖,风中夹杂着我轻唇的爱恋。
冬夜无痕,暗香何在。很想用世界上最华丽最真切的文字为你书写,可我简单又朴素的文字却诉说不出有你的美好,真的好想好想就这样轻轻的随手一笔,就把你写满我的一生,用我心底最真实的笔尖,纪录着我的生命里有你的点点滴滴,就算如果有一天,我脑海里的记忆全部模糊了,消失了,可我回过头来看到这些我一个个用心去写下的文字时,我还会知道,我深深的喜欢着一个女孩,在乎着一个女孩。
以前在没有认识你的时候,我还是单身的一个人,当岁月的尘风一次又一次的苍老着我这落寞的容颜时,我安静着,我沉默着,总是一个个享受着孤寂的感觉。我也不知道那时的我还要等待多少个春秋,才能等到一个愿意和自己牵手的人!那个时候的我,没有灿烂的笑容,没有让人喜欢的眼神,也没有别人想要的那么的优秀,所以我只能自卑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用忧郁而冰冷的眼神看着那些一个个从自己身边擦肩而过的人,我不敢多么的去奢望得到很多美好的幸福,我只能像木棉一样拼命的成长,拼命的坚强,静静的等待着一个自己爱的,也爱自己的人。
我不信佛,但我信缘。生命中有很多很多的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多少次擦肩,多少次回眸,多少次微笑,却在宿命里注定也仅仅是彼此之间的路人甲乙。而你我的相识不是偶然,不是刻意的安排,也不是前生500次的深情回眸而换来的今生相识。我相信这是爱情里的缘分,让你我相知、相识、相爱。[br/]我们的相知是一种缘分。你刚从别班转来我们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我们班的某一位置上坐落了你的身影,因为平时我只孤傲的只在乎自己的生活,并不会在意别人的一举一动,所以,也许高中三年下来,我还没有和班上一半的同学说过话。那时刚来的你,阳光的笑容挂满在脸上,只是在熟悉着在新的班级适应过来,而我没有发现班上的某一个位置上坐落着一个伤感的我。直到有一天,在别班的我的一个要好朋友,说喜欢着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后来,在他的介绍下,我知道他喜欢的那个女同学是你。从此我认识了你,你的样子,你的名字,你如初春暖阳般的笑脸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那时你也并没有认识我。后来我发现班上也有很多男同学对你有好感,我想,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怎么这么多人追?带着种种的好奇和疑问,我悄悄的加了你的Q。
在QQ里一次又一次友好而真诚的交流中,你认识了我,我了解了你。平日里有着如花的笑容,清澈可爱的眼神的你原来在心底也有着很多没有与人分享的心事,你却告诉了我,一次又一次心与心的交流,一行又一行真切的文字浮动在你我的屏幕前,我轻轻的体会着你的无奈和忧伤,感受着你的真诚和温暖,终于你我都成了彼此之间无话不说的朋友。虽然只是在网络里,而我也亲身的体会着网络里存在的太多的真实,真实的手指敲打着真实的文字,真实的心灵感受着真实的情怀,坐在屏幕的那一头的你也与我一样在屏幕前叹息、欢笑、忧伤、骄傲,幸福。我不知道你当时有没有开始把我当成朋友,但我已经把你当成了知己,我有什么开心的或不开心的都会和你说,就算你没有用心去倾听,但我还是愿意把我的心与情感与你分享。
或许,在某天,当我们发现自己的知己已变成异性的时候,爱情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带着幸福美好的脚步在悄悄的来临。
爱情就是那么的简单,从一个温暖的微笑开始。你来我们班已经1个多月了,我们见面还如陌生人一样,没有说过话,两人若相见,也只是一个简单的眼神,一个简单的微笑。日子就这样静静的过着,你我都在安静着自己的生活,我始终的坐在座位上发呆的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发呆的看着窗外被轻风荡漾过而没有留下痕迹的天空,你也始终的做着你的事,可你那美丽的笑容也总是感染着坐在你的旁边的同学们。每次看到你纯亮的笑容,心里也有着种说不出的喜悦感,从此你的笑容定格在了我的脑海里,如果说别人的笑容给我的印象是一朵美丽的鲜花,那么你的笑容定是一个春天。有一回,你说你想改一个网名,我就写了很多伤感的网名给你选,可你都不喜欢,后来,我想到了你的笑容,我就写给你那个我想了很久的名“我的微笑里有你给的温暖”,虽然这是很简单的几个字,但我的微笑里,真的有你的温暖。
记得那天,我们第一次面对面说话。寂静的夜,淡淡闪烁的星光,微风轻袭在空气中飘洒着,拂动着你单薄的身影。我从网吧走出来,看到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里,耀眼却又暗淡的灯光照在你的头发上,落在你的衣角边,我看了看你的眼睛,你的笑容已清澈了整片夜空,从你和我说的第一句话开始,我们的生命从此有了交集,虽然是第一次看着你的样子,虽然还未熟悉你的一切,却已在心底下有着浓烈的感动,星星和月亮在诉说着你的信任,也衬托着我的真诚。月夜里因有你而不寒冷,星星有你而不寂寞,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心里有着一种不一样的涟漪。
和你说话觉得很快乐也很亲切,和你在一起时也有着一种幸福的感觉,也许你还没有体会到,可我已把这种感觉放在了心里,就想那样温存着一辈子,也很想用一辈子去换取这种感觉,也许感觉会骗自己,但自己的心却不会骗自己。
从你把你的Q密码给我的那天,我看到了你的信任,我也在心里把你放在了一个不一样的位置里,我想我不能把朋友仅仅的只当做朋友这么简单。有一次,我对你说你的很多Q里的好友都问我是谁,我只能尴尬的说“我不是本人”,后来你问我我想对他们说我是你的什么,我没有开玩笑,我也不想开玩笑,我很认真的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说我是你的男朋友!”你答应了,我也默默的开心着。那天你的朋友发短信给你,问我是你的谁,我不知道你是怎样回复人家的,只是后来你对我说,你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其实,我没有开玩笑,只是你以为我开玩笑而已,看到你说以为我开玩笑,我很难过,我觉得自己有点自作多情。我不想让你难堪,所以当你的朋友问我是否有女朋友时,我说没有,结果你知道我说没有的时候,你很生气……就那样,我们吵了一回。后来,冷静下来,最后和好了。我很开心,原来亲爱的你也是很在意我说过的话,也在乎着我。也终于,我成了你真正的男朋友!
有一次,你在空间里发表说自己心情烦闷。我在想,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是不是我惹到你生气了?看到你一脸的不开心,我也很难过,看不到你开心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失落。才懂得,原来爱上一个人,自己的情绪也不再只属于自己的了,自己喜欢的人开心自己也会开心,自己喜欢的人不开心,自己也会难过。后来打电话给你问你怎么不开心,你没有告诉我,所以自己也更加难过。真希望你每天都能够开开心心的,看到你笑的样子,我也会觉得自己也会很幸福。
我是一个伤感的人,我不知道忧伤会不会传染给别人,我不想你不快乐,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开心的,因为我想让你开心,我也会开心。
那晚,我作文比赛获得二等奖,掌声稀少,你对我说有你的支持就够了,我很开心,也很感动。很感谢有你的日子,在我遇到你的日子里,我真的感受到了爱一个人的幸福,和被一个人爱的温暖。
你说你要我唱歌给你听,我知道我自己唱歌唱出来的声音一定不好听,不是忘词就是跑调。但是后来,你对我说,你希望自己喜欢的那个人能够唱那一首歌给你听,所以我很感动的答应了。这首歌是《全世界宣布爱你》,我很喜欢里面的歌词,因为那也是你所喜欢的。那晚回到宿舍睡觉刚听一遍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虽然说音乐天份不高,但我会很努力的去学会唱这首歌的。一曲前尘缘,一首今生情,一种相思,一种愁思,一种心思,成了前世今生500年回眸的音符,以文字为载体,以文韵为传承,缘遇传颂,注定是一个美丽的开始。
我喜欢看满天飞雪,喜欢看飞舞的蒲公英,也喜欢看一望无际的大海,你说你也喜欢蒲公英,喜欢看大海,你希望有一天能够和我一起去看大海,我也很期待着有天牵着你的手陪你走在海边,听大海为我们歌唱那些不会老去的爱情。我不想轻易的去许下承诺,我怕我做不到的时候会令你失望,你说你真的想和我一起看大海,我也是很想很想陪你去的。虽然现在我一无所有,给不了你什么,但并不代表我以后也一无所有。如果幸福可以赠予,我愿意把我的幸福给你,因为我喜欢偷偷的看着你开心可爱的样子。
我知道你的身边有很多仰慕你的人,有很多喜欢你的人,我觉得我很幸运也很幸福,你喜欢的是我。这是我第一次追女孩子,谁也没有想到爱情就这么突然的降落在我的身上。我不帅气,有点懒,有点自恋,也没有像那些情侣所能做得那么好,那么体贴,那么会关心一个人,所以请你能够凉解,或许我不懂爱,但至少我知道该怎样去珍惜一个自己想要珍惜的人。你爱笑,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生有说有笑,即使我会吃醋,即使我在意,但还是愿你能开心,我只好假装看不见,我也很想去哄你开心,但我发现我不会哄人,却只是自私得只想成为你心里的唯一。
今夜,你成为了我此生最牵挂的事,今夜,是你撩动了我那心底的思念,今夜,是你煽动了我那痴情的双眸,今夜,是你站在幸福的岁月里看着用笔尖滑动着真情。相爱容易相处难,两个人的世界除了温馨,也偶尔会争吵,如果真的争吵,请不要生气,无论发生什么,你也要相信我是爱你的。我们都需要理解、包容和珍惜。
日子还有很长,路还有很长,也许日子会过得不如意,也许路是曲曲折折,但我愿陪你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要用一缕灿烂的笑容去迎接每一缕明媚的阳光,每天都想看到你的笑容,如果有不开心的是,我愿为你分担,有开心的,我也想和你分享。
爱你的宝要你每天都开心!幸福!
第366篇、给个吻吧,董小姐
给个吻吧,董小姐 文○田小点
对不起,你不是我的菜
看到程大木的第一眼,董小薰就失望了。程大木长得还算说得过去,但带着一丝憨气,言谈举止略有些局促。董小薰认为他与老妈说的高大帅气、成熟稳重又风趣幽默还差着很大一截。她不由得在心里哀叹一声,妈,您什么审美啊,王力宏那款的才叫高大帅气好吗?
董小薰很想对程大木说,对不起,你不是我的菜,或者拿各种问题刁难他。可她不敢,他是老妈同事的外甥,如果丢了老妈的面子,她一定会被骂得狗血淋头。但如果是对方看不上她,那就不同了。
于是董小薰怀着让对方知难而退的念头,开始了和程大木的谈话:“我知道你们男人不管多大年纪都喜欢年轻小姑娘。我已经27岁了,你知道吧?”
“知道,不过你看上去最多25岁。”程大木一脸认真地说。
还挺会说话,但显得有点油嘴滑舌。
董小薰悄悄在心里给程大木加了0.5分。
“我不会做饭。”
“我乱花钱。”
“我不喜欢和公婆住在一起。”
“我不打算生孩子。”
“……”
董小薰给自己扣了很多帽子,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非常不靠谱的女人。她做好了被程大木讽刺或臭骂一顿的心理准备,但程大木只是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并没有说什么。
脾气修养似乎也还不错,做朋友他是及格的。董小薰骄傲地想。然后她对程大木微微一笑,站起身,踩着高跟鞋昂首阔步地走出了咖啡馆。
老板,加油
相亲结果完全符合董小薰的预测,程大木那边果然没有了下文。老妈叹息一声后,终于决定偃旗息鼓。
重获自由,董小薰感到快乐极了。她穿一条白色长裙,撑一把雨伞,步履轻盈地走在小街上,想象自己是雨巷里的丁香姑娘,逢着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然后爱情降临。
文艺女青年董小薰正沉浸在浪漫幻想中,忽然一声惊雷,吓了她一跳,雨也骤然剧烈起来。她拎起裙裾急急忙忙逃进距离最近的一家饭馆,顺便解决午饭。
饭馆生意不错,人满为患。董小薰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拿过菜单点了一份香菇青菜和一份米饭。
等待的过程中,董小薰意外地接到了程大木的电话,他说:“我们见一面吧,我有话跟你说。”
董小薰立刻心绪不宁了,他这是什么意思?想和她继续交往吗?不,为了有一天能遇到令她怦然心动的那个人,她一定要坚持原则,哪怕被老妈知道了不给她好日子过。
打定了主意,董小薰赶紧找理由拒绝:“我忙……我出差了。”
董小薰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她和前夫是相亲认识的,彼此有好感,觉得各方面条件都合适就结婚了,婚后才发现没有爱情的婚姻如同鸡肋。
所以从那之后,她开始排斥相亲,她认为相亲是向现实与生活的妥协,彼此盘算,彼此衡量,与浪漫与爱情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吃完饭,董小薰准备起身结账时,忽然看到程大木推门而入。目光相遇的一刹那,董小薰很尴尬,程大木眼睛里却闪烁着惊喜的光芒。
程大木坐在董小薰面前,笑容有些羞涩:“你是因为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我吧?我能理解。”程大木接着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我想努力争取一下。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要用什么样的方式追求你,才不会令你反感……”这时两人突然意识到周遭异常静谧,他们同时抬起头来,看到几个服务员围在程大木身后,与食客们一起饶有兴趣地在听程大木表白。
“老板,加油哦!”几个服务员神情认真地握了握拳,然后嬉笑着跑开了。
老板?董小薰知道程大木是开饭馆的,只是没想到就是这家。城市这么大,饭馆这么多,怎么她偏偏就误打误撞进了他的饭馆?董小薰不肯承认这就是缘分。
众目睽睽之下,董小薰的脸瞬间通红,她落荒而逃。跑到街上,董小薰才忽然想起,饭钱未付,下一秒她又想到《红楼梦》里王熙凤对林黛玉说:“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
牛肉炒饭VS西瓜红裙子
周一上午,董小薰到公司,一眼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个包裹。拆开来看,是一条连衣裙,款式新颖时尚,颜色是西瓜红,带着点张扬,惹人注目。同事们吵着要董小薰请吃饭,她们说,这裙子做工用料都属上乘,价值不菲,可见对方待董小薰足够诚心。
董小薰立刻想到了程大木,他行动还真够快的。
她打算下了班就拿着裙子去饭馆找程大木,完璧归赵。没想到,程大木中午又来找她,捧着一盒牛肉炒饭,献宝似的送到她面前:“加了很多牛肉哦,闻闻,香不香?”董小薰不闻,也不答,将那条西瓜红裙子往他伸出的手臂上一搭说:“你这样高调地追我,会把我的桃花运挡掉的。”
程大木留下爱心炒饭垂头丧气地走了。
临走,他告诉董小薰那条裙子不是他送的,而他的竞争对手似乎比他更懂得董小薰的心,他看出董小薰很喜欢那条裙子,他感到压力很大。
董小薰整个下午都在想,送裙子给她的人是谁?虽然类似的裙子她的衣柜里有很多,但这并不影响她的喜爱之心,因为那条裙子使她变得特别柔软轻盈。
牛肉炒饭虽然很贴心,但裙子能将她的心情装扮得美丽。更何况,那条裙子还代表着一场神秘又令人期待的暗恋。
所以这场有关爱情的对决,西瓜红裙子完胜牛肉炒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关键人物很快出场了,是这栋大厦一家商贸公司的市场部经理鹿先生。鹿先生抱着一只兔子站在董小薰家楼下问她:“可以一起喝一杯吗?”
据鹿先生说,他常常在电梯里遇到董小薰,有一次董小薰在电梯里跟同事说她养的兔子死了,她想想就伤心,说着她的眼圈就红了。鹿先生觉得她特别善良可爱,于是就喜欢上了她。
鹿先生的笑容很温柔,而且他又是这样浪漫优雅的男人,董小薰说不出拒绝的话,她也不想拒绝。
他们驱车来到护城河旁边的一家酒吧,一个长卷发的漂亮女生抱着吉他在台上唱《董小姐》。这首清新文艺又饱含深情的歌倒是火了一段时间,董小薰很喜欢,把它当作了手机铃声。
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
董小薰痴痴地想,如果有男人专门为她唱这首歌,她一定会心醉。不经意间回头,董小薰看到了坐在不远处的程大木,程大木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她,突然遇上她的目光,吓了一跳,慌忙避开。
程大木做贼心虚的样子告诉董小薰,他出现在这里绝非巧合。
董小薰去饭馆找程大木,问他安的什么心,是否想蓄意破坏?程大木拼命摆着两只手解释:“NO,NO,NO。书上不是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嘛,所以我……”
因为紧张程大木没有再说下去。董小薰想当然地以为,程大木在遭遇劲敌后,终于决定知难而退。同事们也都说喜欢自驾游、摄影和棒球,帅气睿智的鹿先生与董小薰更般配。
董小薰刚跨出程大木的饭馆,就遇到了路过的鹿先生,她不想让他知道程大木的存在,就说她是来吃饭的。鹿先生说:“以后别在这儿吃了,不卫生。”
董小薰知道他是为她好,可她心里还是不爽,她回头往程大木的饭馆里瞅了瞅,窗明几净的,哪里不卫生了?
对于自己这样的心理反应,董小薰把它理解成是对朋友的维护与尊重。
我丢脸了,我要去死
鹿先生又一次郑重地向董小薰表白时,她羞涩地接受了。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说服老妈同意她和鹿先生谈恋爱。老妈不同意,她知道程大木在追董小薰,而且她早就看中程大木了。
董小薰正和老妈争执不下时,接到了同事的电话。同事慌里慌张地告诉她,鹿先生在酒吧和人打起来了。董小薰挂上电话跟老妈简单交代了一下,就救火般地冲了出去。
到了她和鹿先生常去的酒吧,董小薰悬着的心才落了地,鹿先生正安然无恙地坐在卡座里和几个朋友聊天。
鹿先生看到穿着睡衣和拖鞋,披头散发的董小薰,眉头微蹙:“你怎么穿成这样就来了?”
董小薰接到电话前刚洗过澡,她担心他出什么事,急着赶过来,根本顾不上换衣服。从鹿先生的眼神里,董小薰看出他嫌她在朋友面前给他丢脸了。
“穿成这样怎么了?还不是因为担心你。”说话的人是程大木,他不知何时出现在董小薰身后,身上居然也穿着睡衣。
程大木转头对董小薰说:“阿姨不放心你,所以给我打了电话。”
董小薰说:“没什么事,同事搞错了,他只是拉架而已。”董小薰又转而对鹿先生说:“你没事我就放心了,那我走了。”
鹿先生淡然地点了点头,没有挽留她,也没有站起来送她,而是继续和那几个衣冠楚楚,看上去很有身份的男女谈笑风生。
董小薰沮丧失落地往外走,程大木亦步亦趋地跟着她,出了酒吧她却拐向了与家相反的方向。
“喂,你干吗?”程大木伸手拉住她的胳膊。
“我丢脸了,我要去死。”董小薰赌气说。
“犯不着为那些虚伪做作的人生气吧,难道他们平时不穿睡衣吗?不过是在酒吧喝个酒而已,搞得好像是要参加群面,不觉得傻气吗?”
群面?董小薰脑补了一下那个场面,咯咯笑起来。
“而且我发现那两个女的气质很一般,穿睡衣根本穿不出你这种效果。”
董小薰彻底消气了。
董小姐,你最美的样子我见过董小薰认真想了好几天,决定还是和鹿先生分手。任何情况下的嫌弃和怠慢都证明了不够爱。
见面地点依然约在他们最常去的酒吧,鹿先生迟到了,董小薰要了一杯柳橙汁,边喝边等。程大木突然抱着吉他出现在台上,惊得董小薰差点把含在嘴里的柳橙汁喷出来。
“董小姐,你最美的样子我见过,漫天花瓣在你眼前飘落。董小姐,你梨花带雨的时候很美,就像安和桥下清澈的水……董小姐,我心里不只装着足球和香烟,还因为想你丢失了睡眠,所以你以为的都不是真的……”
“笑一笑吧,董小姐。给个吻吧,董小姐。”程大木边唱边朝董小薰走了过来。
原来那天董小薰和前夫在酒店举行婚礼的时候,程大木就在酒店的二楼参加朋友孩子的满月宴。程大木趴在二楼的栏杆上望着交换戒指的新郎新娘,心里困惑不已:这个女人怎么哭得这么厉害,至于感动到这个地步吗?
董小薰哭不是因为感动,是突然发现她一点儿都不爱眼前这个男人,她感到一种人生无望的恐惧,可又没有勇气逃走。
董小薰望着程大木含情脉脉的眼睛,原本波澜不惊的心忽然轻轻一动。众目睽睽之下,董小薰勇敢地牵起了程大木的手,至于吻,还是留到以后吧。
第367篇、结婚七年
结婚第一年,他们甜蜜恩爱,如胶似漆,见别的夫妻打架吵嘴摔东西竟然还能过得下去,觉得不可思议。
结婚第二年,他们开始吵架。她摔坏一只精致昂贵的钟表,哭了40分钟,然后挽起包袱回了娘家。于是每天下班后,他都会到单位去接她,主动认错让她跟他回家。她不为所动。半月后,他买了一大束鲜花来找她,主动陪她逛街,她历数他的“罪状”达10分钟,最后加上一句警告:你以后再这样,我绝不原谅你。他沉默表示同意。
结婚第三年,吵架时,她摔破几只廉价的玻璃杯,哭了30分钟,到朋友家住了几天。他给她打了几个电话,她就和他回家了,将地面上的碎玻璃碴清除干净,但她依然不和他说话。吃饭时,他在卧室外面敲门说:小鸡炖蘑菇做好了,出来吧!于是,她出来和他一起吃饭。他对她说,我错了,你能原谅我吗?她沉默。
结婚第四年,吵架时,她摔坏了一盆自己培育的小吊兰,哭了20分钟,到楼下溜达了一天。回家后,他若无其事地在沙发上看电视,客厅里,碎叶和花盆的碎片摊了一地。她主动打扫干净。他做好晚饭自己坐下来吃。她自己盛了一碗坐在他对面,和他理论谁是谁非,他不置可否。
结婚第五年,吵架时,她将一只靠垫从沙发扔到地上,哭了10分钟,然后从客厅冲向卧室。他站在窗前抽烟。她从卧室出来,将靠垫拾起来,做了一顿自己爱吃的晚餐,吃完后上床睡觉。他到外面的餐馆吃晚饭,回来后她主动和他说话,和他讲道理。他言辞激烈地说:我没有错!
结婚第六年,吵架时,她没扔东西,只哭了5分钟,呆在客厅里只换了个姿势。他搬到办公室住。她给他打电话,恳求他回家。她做好一顿他爱吃的晚餐,为他盛饭,告诉他,我错了,你可以原谅我吗?他沉默。
结婚第七年,吵架时,她没有哭。当天她就认错了,并且主动陪他看球赛。他将她的“罪状”历数10分钟。最后一句警告:你以后再这样,我绝不原谅你!她沉默,拉过他的手放在心口。
是什么让以前那个爱哭爱闹的小娇妻变成了如今这样一个懂得迁就、忍让的柔顺女子?他蓦地感到一阵心疼,随之,眼睛也酸涩起来。他一手怜惜地拥她入怀,另一只手,悄悄擦去了不经意涌出的泪水。
第368篇、谁收获了我耕种的爱情
数年之爱,付之东流。缘起缘灭,我笑着说永别。红尘世俗的宿命,纠缠不清的爱情,这一世,我们也只能这样了。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这是徐志摩的句子,你一定记得。
躺在床上的我忽然睁开眼睛,茫然地注视着天花板,脑袋里是一片空白。
手机屏幕上发出幽蓝的光,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两个小时以前我度过了自己的十九岁生日,真是岁月不饶人。我轻声苦笑,转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朋友们帮我庆生的时候我表现得很冷淡,没有欢天喜地或者欢欣雀跃之类该有的神情。她们也习惯了我这个不知好歹的样子,仍然兴致勃勃K歌。小宝在人群里尖叫,祖玉,过来,唱首歌震震这些家伙,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籁。
我微笑着朝她摇头,对不起,小宝,我没有心情。
我不知道我何时何地就成了这样一个安闲而沉默的人。有许多的语句堆积在我心里,却不知道要怎样表达,它们日积月累,让我陷入即将窒息的惶恐。我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也笃信没有人愿意真心接纳我那些日渐枯窘的语言。
可是,我多么感激小宝,我亲爱的小宝。
她知道我对任何人都不以为然,只有谈起那个人的时候我才是温柔的。灵魂瞬间就变得轻盈,柔软。我是真的爱他,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第一个,第一个那么喜欢的人。辞远。
小宝说,祖玉,无论你有多放不下。他到底是不在你身边了。你要学会接受新的感情,新的人群,新的生活。
美丽的小宝,校园里最引人注目的美丽女生。她有直直的酒红色长发眼皮上覆盖着青春明亮的色彩。她粉雕玉啄,聪慧动人。在开学的第一天,她在公寓里抱着我叫,祖玉,太好了,我们大学又在一起了,我们以后一辈子都可以在一起。
是啊,多好。我们六岁相识,中间共同走过了青葱时光。在我十九岁的时候她还陪在我的身边。没有比这更绵远的感情了。
只是,这个喧哗的宴会上少了一个人,那个离我最远可是我最挂念的人。我想念他,小宝也知道。趁大家吃蛋糕的时候她过来抱我,祖玉,都是大人了,不要为不值得的人不开心。
我笑着没有说话,我能说什么,我还能编造怎样的借口去搪塞她。无论我说什么,她都知道真假,有这样一个知己,我亦觉得安心。
她凑在我耳边,轻声说,你看见那个穿红色衣服的男生了么?他叫孙歌睿。朋友带来的,我一眼就看上了。
我顺势望过去,他正好也往我们这边看,四目相视,他微笑。我懒懒地拍小宝的脸,喜欢就上,只是别跟以前一样,伤害别人的次数多了要遭报应的。
她是魅力出众的女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但她严肃地看着我,锦帆,这次不一样,你相信我。
我半天回不过神,良久。我点头,好的,只要你好就好,别的不重要。
二]
从床上起来,去隔壁看看小宝,她在酣睡。
我坐到电脑前,发了一阵呆。然后习惯性地开邮箱。辞远的邮件已经安静地在那里呆了一天。他还是叫我玉子。
玉子,我是算好了时差发邮件给你的,生日快乐。对不起,这么好的日子,我没有在你身边。
玉子,我住的小城ASKER很美,你知道么,这里阳光明媚,还有大片大片的绿色草地,随处看见缤纷的鲜花。虞美人,文心兰,风信子,三色堇,鸢尾。牧牧她喜欢三色堇,你呢?
好好照顾自己,帮我很小宝问好。
他还发来一张他和牧牧的照片,他抱着她在阳光下绽开熟悉的笑脸。她被他紧握的手指上戴着一枚光彩夺目的小钻戒。可是它再小,也足够刺激得我泪流满面。
辞远说,玉子,今年圣诞,我和牧牧就订婚。
我怔怔地对着那张照片流泪,听见自己清晰的呼吸里充斥着苍老的气息。辞远,其实我本来都可以平静下来了,没有大喜大悲,没有大起大落。可只要你一出现,就轻易搅乱了我的镇定。你不知道,我经常望着镜中的自己问,辞远他是不是真的不在这里?
然后镜子里那个形容枯槁的女生就会一边掉眼泪一边点头,是的。可是辞远,你怎么能拿你的幸福来跟我分享呢,你简直是存心的。
我盯着他们的手,死一般地盯着。生死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些话果然是说他们,与我无关的。
我把手盖在眼睛上,眼泪汩汩而出。小宝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了,双手围成一个契合的圆。她气乎乎地说,以后别看这些刺眼的东西,谁离了使活不了呀。过了很久,我用淡定的语气问小宝,为什么他要告诉我这些,他明知道我会难受。
她挑挑眉,因为他不爱你啊。你伤心对他没有意义啊。
是,小宝说得对,他不爱我,何必要怕我难过,就是这么简单,有什么不能明说,我枯涩地笑,闭上眼睛倒回床上,梦里是一望无际的风信子在摇曳。辞远,我喜欢的花是风信子,你忘了。
它的花语是,顽固。
[三]
说起辞远,时光要倒退回十三年前。
六岁的我随离异的母亲来D城住在外婆家中,小区里有几户人家有跟我年纪相仿的孩子。有一个是小宝,还有一个,就是辞远。
儿时的辞远极为嚣张,第一眼看到我就傲慢地说,你是新来的,以后要听我的。早熟的我沉默地看着面前这个对着我指手画脚的小P孩,没有说话,转身就走。
长大后辞远说起这个事还笑个不停,玉子,你说你当年凭什么那么酷啊。我也笑,那你凭什么那么拽啊。
然后我们就拍打对方的肩,无限缅怀的样子。
他永远都不知道,六岁那年决绝转身的我,手心里分明就是一板密密麻麻的汗。是的,我恐惧,对未知的陌生的恐惧。
辞远,在我们初初相识的那一刻,我就怕你。
而我与小宝的的亲密建立得相对而言比较戏剧化。
因为我对辞远的“藐视”,他责令全区的小朋友都不准跟我玩。孤单的我只好整天面对着植物和动物聊以自慰。在某个夏日的午后,我正用一支树枝拨弄昆虫的尸体,深厚响起一声炸雷:哇!林祖玉你不怕毛毛虫!
那就是小宝。
多年后小宝也笑着对我说,祖玉,你不知道你当年给我多大的震撼,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是小宝带我进入那个圈子的,她对所有的小朋友说,林祖玉她敢玩毛毛虫。真是勇敢啊!辞远用鄙视的语气甩了一句,我也不怕!小宝捧腹大笑,你是女生么?
小宝,从小就待我这样的好。她不准任何人欺负我。她带我去附近的小山上采野花,闭着眼睛从山坡上冲下来,跌得一身泥泞。她把家里好吃的奶糖和巧克力带出来分给我不给别人。她得意地笑,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个的东西,别人都没有。
十六岁的时候她买了两个银镯子,内侧刻了八个字。祖玉小宝,不离不弃。我们牵着手走的时候就听见两只镯子碰得叮当响,时时刻刻提醒我们,不离不弃。
而辞远,在接纳我之后仍然喜欢欺负我。比如他会把他的作业本塞进我的书包里,恶狠狠地说,你不帮我写完我就把你的辫子剪掉。他凶神恶煞般地威胁我,我表面应承,内心却在笑,你当真敢么?我只是不说破,我愿意为他做事。
上初中的时候辞远和小宝教我骑单车,无奈我的小脑实在太愚钝,动不动就摔得人仰马翻。小宝一遍一遍地鼓励我,祖玉,再来。辞远也在边上起哄,其实骑车跟那个是一样的,痛得几次就掌握要领了。
小宝一脚飞过去,韩辞远你要死了吧,说这么下流的话。
英俊的辞远貌似无辜地说,我怎么了?我说的是溜冰啊。
后来的后来,我依旧没有学会骑车,只能坐在辞远的车后,那时我们三个人在路上不知洒下多少欢声笑语。
如果时光可以停留在那时,该有多好
四]
小宝和孙歌睿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带上了我这个硕大的灯泡,她感慨,你要照亮我们爱情前进的道路呀。
我原本想拒绝的,人家谈情说爱,我杵在那里算什么呢。可小宝不依,她眨着漂亮的眼睛,身上发出好闻的淡香,是小熊宝宝,最配她的活泼气质。而我,只用三宅一生。
她用力地摇我的手,祖玉,去嘛,去啦,去看看这个男生值不值得被我这么完美的人喜欢嘛。我笑得花枝招展,好啦,真是没有话说了。
第二次见孙,他穿的是蓝色的毛衣和银色长裤。眉目清秀,笑容温和。站在人堆里很是显眼。确实可以迷倒很多小女生,可小宝的追求者中也并非乏善可陈,他能让挑剔的小宝一眼看中,一定有过人之处。
我悄声问她,你到底是看上他什么地方了?她笑,他好看呀。我正色,小宝,你不是那么肤浅的女子。她忽然收了不羁,祖玉,你还记得么?你生日那天我在钱柜唱歌,所有的人都鼓掌说我唱得好,只有他皱着眉对我说,你跑调了。当时我就对他刮目相看。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唱歌有多难听么,可这么多年,除了你,没有人跟我说过实话。祖玉,他是第一个不刻意讨好我的男生。诚实,这比什么都可贵。
聪明的小宝,果然有她自己的道理,我若是她,也会最这样不染尘埃的男生动心吧。
我们三个人在陶吧里制作陶器,孙是高手,时不时地来指导我们。做到一半小宝一甩手,累死了,不做了。我笑笑,继续努力。孙对她说,你去看看成品吧,有些是我的作品哦。
趁小宝走开的时候,我说,孙,答应我一件事可以么?他微笑着,期待地看着我,祖玉,你说。我诚恳地看着他,答应我,好好待小宝,她是个好女孩,值得珍惜。
顷刻间,他眼睛里的期待黯然了。良久,他艰难地开口,祖玉,我以为小宝是替你约我。
我刚要笑,猝然领悟了他的意思。我慌张地,极度不安地摆手,孙,别,千万别让怎么荒唐的事发生在我们身上。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小宝跑过来,抱着一个猫猫的陶器,兴高采烈地叫,小睿,这个可不可以送给我?他勉强地笑,只要老板同意就可以的。
望着小宝的背影,我坚决地说,别伤害她,就算我拜托你。他敛容看我,那你呢?我摇头,指了指心口,我这里已经有人了。
那一双忧伤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我的面孔,他问我,那个人,是不是韩辞远?我诧异极了,他又说,孙牧牧是我堂妹。
一时间,我把脸转过来,再也说不出任何话。
[五]
呵,牧牧,如果没有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我自己也不能确切地说出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对辞远产生异样的感情的。心开始萌动,见到他就情难自禁。我每天坐在他的车后,靠在他背上,眼看着他越来越高,越来越好看,内心总是无限欢喜。
默默地念叨,辞远,我的,辞远。
十五岁的暑假,他的父母去外地出差,我们五六个少年窝在他家里做饭吃。都是些跟蛋有关的菜式。荷包蛋,西红柿炒蛋,煎蛋,黄瓜炒蛋,蛋汤,辣椒炒蛋,还有蛋炒饭。
没有人愿意洗碗,每次都在要做下一顿的时候匆忙去洗上一餐的碗。直到某一天洗洁精用完了,我和小宝望着油腻的碗碟大伤脑筋,我费力地用清水洗到最后一个碗时,辞远抱着一大包洗衣粉兴奋地叫,用这个洗,用这个!
小宝瞪他,你真是白痴哦。洗衣粉怎么可以用来洗碗!
他也狠狠地瞪回去,只要能洗干净你管它是洗什么的。你才白痴类,举一反三都不懂。
我接过来沉默地洗了最后那个碗,小宝仔细地盯着看了好久,好了,我记得是哪个了,等这个碗里的菜辞远你一个人吃。
辞远果然像赌气一般只吃那个晚里的菜,所有的人都不伸筷子进去。小宝呵呵地笑,辞远你别中毒啦,我们没有钱去医院哦。
辞远不理她,照样吃。我忽然有些心疼,也不管不顾地去夹,小宝狐疑地看了我好久,然后低头不再言语。时隔多年,我的手心里再次冒出汗意。
哪天晚上小宝问我,你是不是喜欢辞远,我没有回答她,我说,小宝你看月亮多漂亮。那是我第一次没有对她说实话,因为难以启齿。这么多年来三个人的友情什么时候就成了我一个人的爱情,局面潜移默化了多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小宝笑,好祖玉,你不说也没关系。任何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可以。
是,我知道,我当然知道,在我的手心再次出汗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我对辞远的感情,除了爱没有其他。他要我用洗衣粉洗碗,我明知不妥也依然照办。小宝讽刺他,我明知道不会有事也依然跟着他吃。因为,我想,就算万一要死,至少还有我陪着他。
他是被宠坏了的男孩子,全然没有察觉我的感情。我不去提醒他,要来的迟早会来,就像掌心里刻好的纹路,摆在那里,总有一天会有最清楚的诠释。
我一直耐心等待,可牧牧出现,一切皆成徒劳
[六]
教授在前面慷慨激昂地传道解惑。
小宝侧着脸,右手灵活地玩耍着手中的笔,在空中划出一道一道漂亮的弧线。我低声问她,怎么了?谁惹你了?
她笑笑,很压抑,心事重重的样子。
我追问,和孙有关系吧?
她迟疑地,祖玉,我觉得他好象不喜欢我,每次见面,都心不在焉。她困惑地问,我哪里不好呢?他为什么不喜欢我?
我心里一阵细微的疼。从前小宝总是跟我说,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的。可爱情轮在她自己身上到底也是一叶障目。我安慰她,一定是因为你太好了,他受宠若惊,不敢相信你会喜欢他。
她呆了几秒,凄凉地笑,以前听说无论条件再差,总有一个人会爱你。现在看来是,无论你条件多好,总也有人不爱你。
好小宝,说得好,曾经我也是那样笃信爱情是生命里的至高信仰。我告诉自己,那么多年的爱恋,仿佛是人生里唯一不求回报的付出,可为什么竟成了一而再,再而三伤害自己的利刃。这样卑微的痴缠,真的值得么?时间越来越长,伤口就月来深。我竟在这日复一日的痛中体味出一细腥甜来。
难道,爱真的可以成伤?
小宝看出我的苦涩,连忙转移话题。祖玉,我发现一家饼店,有好好吃的葱香薄饼,下课我们去吃吧?边说边流口水,十足活灵活现。
我还没有开口,教授就先发威。声如洪钟般,某些天下呀,都老大不小的人了,怎么在课堂上讲小话呢。知不知道学海无涯啊。
小宝嘻嘻笑,知道,学海无涯,回头是岸。
教师里哄堂大笑,教授也忍俊不禁。我握着小宝的手,多么可爱的女孩,孙他何德何能,值得小宝这样全心全意。日居月诸,胡迭而微。聪敏如小宝,竟也逃不出爱情的死穴。
亲爱的小宝,我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伤害你。
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打发她一个人去买饼,然后,拨了孙的电话,我是林祖玉,你有时间么?我想跟你聊聊。
他的声音带着惊喜,你真的是祖玉?
是,我笑。别误会,我找你的原因很简单。下午两点,名典见。
[七]
我是走路去名典的,耳机里反复地播着萧亚轩很久以前的歌。妖娆的她,深情地唱。不幸福的人还有很多,至少你不是其中一个,在我退出后。我爱你那么多,所以那么痛,当我发现我挡在你逐爱途中。
听着这些历久弥新的歌词,我的眼睛温热潮湿。我穿着深色的外套,发白的牛仔裤,头发绑在脑后。没有化妆,甚至连唇膏都没有涂。我的嘴唇因为干燥而裂开许多的小口子,有血微微的渗出来。我不觉得疼,那么多大苦大难都过来了,还有什么是疼。
我是特意这样素面朝天去见他的,要他自己看清楚,精致的小宝才匹配他。
他比我先到,我很欣赏,我不喜欢迟到的人。可是辞远以前总是让我等,我还没有怨怼。我终于明白,真心爱一个人,怎么舍得让她在烈日寒风里苦苦守侯。
这里的珍珠奶茶很好喝,我捧着杯子,有些许贪婪的满足。
孙问我,你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不要拘谨。我很高兴,他是善意的人,没有一般男生的轻浮和清高。我想了想,很直接地问,你喜不喜欢小宝?
他一怔,呵,她很可爱啊,和牧牧很像。言外之意很明显,是把她当妹妹看待。
我伸手握住他的手,多么温暖。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说,孙,你看我的手腕,你看这些粉色的痕迹,这是我自己给自己留下的所谓爱的纪念。为了一个求之不得的男子,十余年的苦心经营只得来灰飞湮灭。到最后只有这些伤疤嘲笑我的执着。故事的大概你也知道,你优秀的堂妹和她优秀的难朋友的爱情剧里,我唱了一出配角。
他的脸上浮现出怜惜的表情。
可这不是主题,孙,这不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初衷。我抽回了我的手,熟练地点了一根烟。小宝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和辞远是我最在乎的人。她从前是有很多的男朋友,因为她漂亮,她天真,她心性不定。她不是生性风流,只是懵懂无知。
可是她爱上了你,知道么,这是她第一次的爱,浓烈而强大。我不希望她像我一样,动情一场只换得断垣残壁。那会比我自己受伤更让我痛苦。
孙,别让她成为第二个我,这一世,我已经是这样了。但至少,我希望你们比我好。
我说完这些,已经泣不成声。眼里看什么都是模糊,他递给我纸巾。事已至此,我想说的,能说的,就这么多。他安静地听完,轻声地笑,祖玉,很久以前我就听过你的名字。一直想要见到你,看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承载那么多的哀伤。
现在见到了,可是我真失望。祖玉,你可以拒绝我,可以不接受我。但你怎么可以,强迫我去爱别人。
对不起,也许我是很自私。我推开奶茶,为什么它突然这么苦涩,喝下去我的胃很不好受,我真的很不好受。
[八]
我一路失魂落魄,跌跌撞撞地走。,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一路的纠结是如何缠绕到一起而我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迎刃而解的线索。多年前,我也是这样茫然而轻易地就将陷入了一场三个人的爱情僵局。那时的我,也像现在这样,无可奈何。
六月的D城,酷暑难当。我们坐早教室里闷多快要发疯了。彼时我们都在念高二,文理分科后小宝去了文科班,我和辞远殊途同归。当然,牧牧也分到我们班了。
就像是一幅拼图,打破,混乱,寻觅,拼凑,然后又是一块风景。宿命的安排,谁都不能反抗,我们疲于应命,谁都无能为力。最初的时候,我以为这场安排是为了我和辞远,很久之后才憬悟,不是呵,都错了啊。这场安排,根本是为了成全辞远和牧牧。
是我自己误会了,多么可悲地误会了。这个误会。成了我终身背负的伤口,一直溃烂。
清楚地记得哪天下午辞远的纸条递到我手中时,心跳加速的感觉。他的字体苍劲有力地写着:玉子,你喜欢吃什么冰激凌?
我神情自若地回复他,尽管手指颤抖地像纷飞的柳絮。怎么了,良心发现,想请我吃冰激凌?
纸条过来很久才递回到我这里,我微笑的展开,以为他会给我一个渴望哪个已久的答案。可当那行字跃入眼眸时,我的笑容完全僵硬。
他说,玉子,这个鬼天气坐在这个大蒸笼里真的好热,我都受不了了,我想牧牧肯定更受不了。我想给她买冰激凌,可是我不知道女生喜欢吃什么牌子的,所以问问你,千万帮帮我。
我捂住脸,任何人都没有注意到我的眼泪自指缝大滴大滴地落下。是呀,真热,我的眼睛都出汗了。下课后我找到牧牧,巧笑嫣然地问,你平时喜欢吃什么冰激凌?她仰头看我,FKC的草莓圣代。我记下,转身就告诉了辞远。他激动地拉着我就往KFC跑。
从此牧牧每天都能收到辞远送的圣代,那是他趁下课的十分钟打车去买来的。
两个月后,牧牧KFC里问辞远,你愿不愿意帮我买一辈子圣代?
那天黄昏,在儿时常去的山上,我终于崩溃。小宝抱着我,我掩面痛哭,绝望而悲戚。她轻声叹气,你傻呀,没事的,谁离了谁活不了呀。
晚上她去找辞远,句句犀利,字字珠玑,出口成章吓到了辞远。当他弄清楚她是为了我去打抱不平的时候,终于不假思索地冲小宝吼了一句,我做错了什么对不起祖玉,我又不欠她什么!
呵,说得多好呀,他又不欠我什么。是,韩辞远,你又没有欠林祖玉什么。就像小时侯我帮你写作业,后来又帮你追求牧牧。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草莓圣代,那也是我的最爱。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十多年的爱,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九]
回到公寓的时候小宝一个人抱着一大包薄饼在看《人间四月天》,她极爱伊能静,说她是完美的女子。我走过去拿起一块就往嘴里塞。边吞边说,呵,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情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轰轰烈烈。
小宝朝我头上重重一拍,文盲啊你,轰轰是同一个字吧。烈烈是同一个字吧。哪里来的四个字。
我一时气结,她哈哈大笑。
那饼的味道十分可口,我想起了D城的小吃。她说,正好,明天我回去,帮你带些过来解谗。
她对我总是这么好。那一年,她冲到辞远面前义正严辞地斥责他,你真是有眼无珠,祖玉对你这么好你都看不到么?你说你喜欢长头发的女生,她这么多年来从不敢剪短发。你说你喜欢KOBE,她就盯准湖人对每一场赛事。你偶尔提及的任何电影和书籍她不管有多艰难都尽力为你搜罗。怎么多年来,她一直就站在里你最近的地方,总以为你顾眄就看得到,你说你怎么就蠢到不会回头的地步了呢?!
第二天她把课桌从文科班搬到我面前,骄傲地说,祖玉,我来陪你了,以后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从小,她就充当我的保护神。后来,一直是。
我把头埋在她的发丛里,眼泪只有自己知道。小宝,我以为孙幸运,其实我又有什么好,居然拥有你这样的好姐妹。她笑,也是是前世欠了你吧。我望着她,我前世结了多少善缘能修来这么好的福气。她拍我的脸,现在给你一个报答我的机会,去帮我倒水,我快噎死了。
星期六上午送走她,中午和晚上我都独自在KFC里潦草地打发了自己。只是,我还是不吃草莓圣代。有些东西不是回忆,而是胎记,你要一辈子都带着它们走,不能丢。
星期天早上我很晚才起来,刚刚洗梳完毕有人敲门。我以为是小宝提前回来,冲上去打开门,忽然动弹不得。站在我面前的,不是小宝,是孙歌睿。
他做在沙发上,腼腆地笑了笑。说,希望我没有打扰到你休息,我摇头,没有,当然没有。
他拿出很多曼秀雷敦的唇膏摆在桌上,我很困惑。他说,上次看到你的嘴唇皴出血了,但又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唇膏,只好多买了一点,都是牧牧喜欢的,不知道你觉得怎么样。
我拿起一支自嘲地笑,她的品位和我还真像。可是我却说,你送我这些有什么意义呢?他停顿了一下,然后,温柔地说,你不知道爱惜自己,让我来照顾你,好不好?
我的眼睛里浮动着破碎的波光,他是那样美好的男生,纯真而善良。任何人都会被他感动的吧。可,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我坐下来,第一次这样温和地跟他说话,小睿,我不会照顾自己,但是小宝会照顾我,你帮我好好照顾她。好不好?
我们对视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空荡荡的房间里寂寥无声。仿佛是一个世纪那么内久,他终于笑了,好的,祖玉,这是我第三次被你拒绝了。事不过三,我放弃了。
他拉着我,走吧,我请你去喝珍珠奶茶。我愉快的打开门,气氛遽然停顿,我们同时看见门外僵硬的小宝,她的怀里抱着一大包零食。
[十]
我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房间里,他们两个在隔壁。
心是那样的痛,好象已经无法呼吸了。我摸着腕上的手镯,怎么多年了,它依然光鲜如昔。可我与小宝,是否还能回到最初?我想狠狠地痛哭一场,把心里所有的恐惧和委屈都发泄出来。可是时间沉淀了,我悲哀地发现,原来我的泪腺早就干涸了。分解不出一点水分。
我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独自承担,独自背负。
忽然想起,高三的时候,辞远告诉我他打算和牧牧一起去挪威,我讪讪地笑着,祝你们幸福啊。转过身来,听见自己的心一块一块破碎的声音。
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却比任何人都希望你幸福。其实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用一个人的寂寞成两个人的欢愉。我的手腕上盛开过血色凄迷的花朵,你却没有看过它们的颜色。你说我永远都是你最疼爱的妹妹,你明知道我需要的不是这个,可是你说了,我也只好接受。
机场里,你骄傲地对我说,玉子,我终于夙愿已偿了。
生命兜兜转转之后,只留下小宝陪伴我,失去的痛,一辈子我只要一次就够了。这世间,任谁都不能分开我们。我心的一半,已是灰烬。剩下那半,就是小宝。
我沉默地抽烟,安静等待小宝来决定我们之间的结局。
不记得是过了多久,门被缓缓推开,小宝一脸泪痕走到我面前,我望着她,一动不动。
她身手抚摩我的脸,眼睛明亮极了。没事了,我想得很清楚。没有人比你重要。祖玉。我转身看她身后的孙歌睿,他始终微笑。小宝继续说,他什么都告诉我了,祖玉,他确实喜欢你。你记得,我最欣赏的,就是他的诚实。
我手足无措,不不不,不是这样,小宝,不是这样的。
孙打断我的话,祖玉,我确实是真心喜欢你的,可你不接受,我也没有办法。所以,我只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你别担心,我一定好好照顾小宝。
我握着小宝的手,赞许地对他笑。孙歌睿,聪明的人,懂得事不过三,懂得无功即返,懂得不爱我的我不爱。这样聪明,一定能给小宝幸福吧。
我很欣慰,所有的话都摆明了说出来,再没有了暧昧,我们终于避开了最悲凉的结局。
再也没什么能隔开我们了。我们的镯子碰撞出清脆的响声,小宝的脸上又漾起美丽的笑容。祖玉,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
我惭愧,比起这些年来你为我做的,这算什么。
我们三个人开开心心地去喝珍珠奶茶,我的哈密瓜,小宝的巧克力,孙歌睿的菠萝。
回去的时候小宝在中间牵着我们两个的手,星星很亮。我在心里说,记得我们共同走过的地方,记得这些爱,这些时光。
今天,是圣诞节,辞远和牧牧订婚。
在我小时侯,外婆跟我说过一个故事。
有一个老农每年都在同一块土地上种植庄稼,他勤劳地劳作,却总是颗粒无收。六年来都是如此,连他的儿女都嘲笑他。可第七年他依然坚持播种,耕种。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一年,他大丰收。只有他自己懂得,正是前六年的辛勤付出,使得这块贫瘠的土地变的肥沃,终于等到了他要的结果。
外婆说,祖玉,这个故事是叫你坚持。世上无难事,是怕有心人。
可她不懂,世上无难事,只怕遇错人。如果一开始就弄错了付出的对象,那所以的坚持都成了被人厌恶的累赘和打扰。我与辞远,根本就是一场多年的错爱。
他是牧牧的良田,却是我的沼泽。任我如何努力耕种,都开不出美丽的花,甚至还会吞噬我自己。那是一场注定要落空的守望。关于爱,他教会我,却从来不给予我。
从此不再提起过去,痛苦或者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这是海子的诗句。十二岁的时候你教我的,我一直记得。
第369篇、陪着你慢慢走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晃一晃,远远望去,好似一个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啊,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这样——不到30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呼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的物口当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方向。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漂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一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见这一幕,便问他:只要一松手你就可以脱险,可你没这么做,是怎么想的?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呀?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形的脚,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柔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乱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第370篇、大龄女儿成了我心头的甜蜜负担
主持人:杨阳
倾诉者:赵女士,50岁,机关干部
赵女士很客气,她说像她这个年龄的人,心里想的、脑子里装的,就都是儿女的事儿了。她说,那些可能都是些细微琐碎的事儿,但在做母亲的心里,这些就都是大事儿了,所
以她想说说,表达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深爱和温情——
说起我的女儿我就高兴!在我眼中,女儿是个绝对优秀的女孩。女儿什么都好,也正是这什么都好让她有点“自视清高”,虽早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却还没处过一个男朋友。为此,我常常自责没有早点注重女儿的婚事。可是每说起这个话头儿,女儿不是把话岔开,就是搂着我跟我贫嘴,“你女儿这么好,你还怕我嫁不出去啊?再说了,你就真舍得这么早把我嫁出门啊?我走了谁陪你啊?”
是啊,有时候我都奇怪,孩子怎么这么快就长大了?想想她刚出生那会儿,好像就是眼前的事儿……女儿是个幸运的孩子,勉强搭上了计划生育前的末班车,挤进了二胎的行列。我很庆幸她的到来,已有了一个儿子的我,特别渴望身边能围绕着一个扎着蝴蝶结、穿着花衣裙,蹦蹦跳跳或者乖乖巧巧的女孩子。那是我们这一代人没能体味到的童年的感觉,我把这个心愿寄托在女儿身上,结果小家伙儿就来了。所以女儿刚一出生,我就认为她是个天生善解人意的女孩子。
女儿从小就聪明懂事,和我期望中的一样乖巧可人。从上幼儿园那天起,她绝对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你要非去帮她,很快她就会急得哭起来,哭的时候不出声,瞪着一双清澈无比的大眼睛看着你,吧嗒吧嗒掉眼泪,那样子让人有说不出的怜爱和心疼。后来我们就不敢再“抢她的事”做了,至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重来一遍就是了。女儿慢慢长大后,我很感激她小时候自己的坚持,这帮助她养成了自立的性格。
上学的时候,女儿一直很勤奋,在学习的问题上从来没用我们操什么心。直到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大部分业余时间她还是用来学习。后来她在专业之外自学攻下了本科法律专业,又拿下了经济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女儿只要想学什么,就肯定会顺利过关,因为她骨子里总是有那么股子韧劲儿。到现在,平时她房间的桌头案尾仍然摆满了随时会翻看的书籍。女儿的勤勉踏实,赢得了单位领导的赏识,女儿的谦和大方,赢得了周围同事的嘉许,因此女儿人缘很好。只是见到她的人都会自然地开她一句玩笑,“你可不小了啊,想挑个什么样儿的啊?”她总是做个鬼脸,以笑代答。
做父母的就是这样,这事儿上老爱跟着瞎操心,有时候真是着急啊。每当在街上看见一路走过的男孩女孩亲亲密密,我都忍不住要用羡慕的眼光多看上两眼,有时心想:人家的女儿并不比咱的女儿漂亮呀!
那个总是张着翅膀端着弓箭的爱神,怎么就不朝女儿身边儿飞呢?
想想我们那个年代的男孩女孩恋爱多简单呀,而且质量和成功率也高。经人一提,条件搭点儿边儿的十有八九都能成,相处个一年半载的就结婚成家了,一直白头到老都没有二心。根本没研究过什么缘分,也不再多想什么合适不合适自己,合适不合适对方——只要结了婚,就必须适合自己,适合对方。
可能真的是年代不一样了,咱也不能老拿那个年代的观念和想法儿,去和现在的孩子们说事儿了……有一次去书店,突然眼前一亮——我发现了一本粉红色封面的所谓什么什么计划,下面一行字虽小却非常醒目,“哈佛MBA女性择偶策略”。这本书差不多30块钱,不便宜,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回到家以后,我故意把它放到了写字台上一个醒目的位置。女儿瞄了一眼,还给我的是一个“嗤之以鼻”的笑。几天后我再看那书,还在原来的位置上,崭新如初,油墨的芳香炝得我心里酸溜溜的。转念又安慰自己,没准儿在我没注意的时候也翻过几页呢?
后来也没少有亲朋好友为她介绍觉得合适的男孩子,可大半是一面之交二面不见。印象中曾记得有个男孩180多厘米高,是某个机关的公职人员,女儿似乎比先前上心了。可惜不知什么原因,只见了两次面就没再联系过。事后女儿消沉了几天,我什么都没问,也偷偷地替她担心了几天。我不担心别的,只怕未曾经历过感情的女儿内心留下什么阴影,从此更不把感情的事放在心上……
不过我的担心很快就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因为很快,沉郁了几天的女儿又重新绽放了笑容。不久后她趁假期约了三个要好的女孩子一同去大连旅游,说要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那个假期后,女儿整个人显得更加靓丽了!我很开心,比她的“恋爱”没有失败还要开心——因为女儿真的长大了,已经懂得修整自己的状态和心情了!
我想我可以放下自己的担心了,也可以放放自己以往的瞎操心了。因为女儿从内到外都那么成熟,从心智到心灵都那么澄明。对感情,女儿一定会有自己的认识,而且我相信会是正确的认识;女儿也会有自己的选择,我同样相信会是非常明智的选择。我这个还算年轻的“老太太”呢,就尽管安下心来,多享受几天“床前小儿女”的幸福吧——别哪天冷不防带回个想嫁的小伙子,再去拉着女儿掉眼泪说舍不得……
这真是一对可爱的母女——可爱的女儿,可爱的母亲!人们常说,女儿是妈的贴心小棉袄儿,说的正是母女之间这种格外熨贴和甜美的情感。“家有女,万事足”。就像歌儿里唱的,女儿纵使偶尔成为母亲心头的负担,也是甜蜜的“负担”。
第371篇、我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
因他曾这样吻过她的眼,她的眼便清透如深邃星海,迥然生辉。他的手如贪恋般抚过她的发,轻柔地击中她的肋骨。
她便热爱他,用尽全部的力气,去拼一个未来。仿若世间万物都失去意义。她的心,被融化在十二月严寒的季节。
时隔多年,她仍不曾后悔,给予那个男子,如此般的疼爱。在那段最值得留恋的时光,她把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他。
只徒留灵魂在时光中穿梭,傻傻的等待那一场明知无法到来的婚礼。
文/冷馥年
1回忆,最是不堪回顾
爱情是要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否则未来迟早会如海市蜃楼般虚幻。她合上书叹了口气,终于承认,相爱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却让她固执地爱了这么些年,直至如今连回忆,仍让她的眼眶酸涩得疼痛。如悲伤一寸寸地啃噬着心脏。
恍惚忆起,她曾为他织就一双手套,看见他拿在手中爱不释手,她便开心了很久。他们之间不容易,他高校尚未毕业便缀学与她同住。他是家中的独子,从小衣食无忧,却与她尝尽饥肠之苦,体验过露宿街头。甚至被人不堪地辱骂,所有尽可能的风霜,都一并来临。但他不忍她劳累,他曾握紧她的手,满目虔诚之意,说要许她一世的温柔。
那年冬天,他如往常一样裹着单薄的外套出门,骑着单车去往三十公里外的镇上教书。她细心地为他整理好课本资料,然后将保温盒递给他。她瘦小的身体在严寒的天气下显得十分孱弱。他转身亲吻她的眼睛,叮嘱她不要外出,便迅速出了门。
随后,便发生了让她从未意想的事情。他的父母找上门,厉声呵斥她,毁掉了儿子的前程。她感到委屈,却仍是不动声色,强忍着眼眶的欲意喷薄而出的泪水,呆呆地立在客厅,全身冻得有些颤抖,仍倔强得不肯低头。他们不接受她,抑或只是不接受她曾是舞女的身份,她是知道的。
她心下明了,软言细语地几句好话也不会得到温文儒雅的宾客般的对待。她孤立无援。唯一的支撑便是他,他爱她。这样想着,便觉得有了几分力气。静静地与他们对立。终于,她体力不支渐渐失去意识,昏厥了过去。
她从混沌的回忆中醒了过来,打开手机翻出儿子的照片,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多,她只道自己深信了世间有真情这回事。他应该也曾如自己这般难以释怀才是。这样想着,心里便舒坦了不少。然她无知觉,泪水早已湿透了她的脸。
2红颜绕香城,你未曾说再见
梁俞白回来的时候,家中一切无恙,却唯独不见了她。他心急如焚,顶着凛冽的寒风,四下询问,徒步行走了三个多小时,仍未见她踪影。空旷的场地,只剩白皑皑的雪,还有风毫不眷恋的嘶嘶声在耳边回响。他回到家中,看着灶上冰冷的锅碗,她触及过的每一寸地。脑海中闪过她泪雨涟涟的模样,心便疼痛开来。拨通母亲的电话,声色咄咄地质问,“棃禾呢,是不是你们把她带走了。”
梁母毫不避言,坦言说出了那个条件,让他回去迎娶局长的千金小姐,便放过容棃禾。
他听完后气得不轻,青筋怒爆,思量过后却不得不妥协。棃禾如今身怀有孕,身子骨异常虚弱。
父亲派人开车将他接了回去,并许诺让他再见她一面。在他与局长千金求婚之后。
那一晚,他看见在月光下熟睡的棃禾,泪无意识地滴落在她的胸前。他俯下身亲吻她的唇,轻轻地抚顺她的发。自认识她以后,他变了许多,从纨绔子弟到对人对物拥有平常心。他带她私奔,却让她受尽了千般苦。如今,就连分别,都必须悄无声息的进行。她被医生注入了少量麻醉剂,削瘦的脸庞显得毫无血色,如纸般苍白。这个女子,是他唯一的爱啊,他这样想着,越发不能控制自己,心下一片疼痛,颤抖着一遍遍轻抚她的脸。
她于凌晨两点多醒转过来,六个多月的身孕造成她的行动诸多不便。护士听见声响便急忙忙打开门,询问她的需求,叮嘱她多休息。她的身体里,如今流淌着的是两个人的血。
冧城梁大财团少爷梁俞白与局长千金订婚的消息在四处飞舞,梁母于午后赶来,她卧躺在床上,眼不睁耳不闻。他不会不辞而别,另娶他人。
“容棃禾。哼,我是绝对不会容许梁家的血脉被你肚中的孩子玷污的。你算个什么东西,充其量就是个肮脏的下贱货,你凭什么要俞白陪你吃苦,过清苦的生活。我在这里跟你说个明白,你若是不答应从今以后离开俞白,我今天就让你肚子里的孩子在你成为死胎。”
她的眼在一瞬间变得通红,泪如泉涌般散落在棉被上,却仍极力地扼制住自己屈辱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冲动。然后在那张写上永不见他的协议书上摁下了手印。
“你是一个失败的母亲,你的成功只在于你是一个商人。”
“哼,还轮不到你来批评我。过几天,我就会让人把你送去沿海。冧城,你是绝不能再回的。”
3为君,不计千愁万难
冧儿渐渐长大,开始问她,父亲是谁,为什么从未出现过。
她看着已经五岁多的儿子,蹲下身轻轻将他衣裳上的泥土弹去,怜爱地说,“冧儿,他没有不要我们。只是不得已。”
孩子轻易被他相信的人哄骗,她擦掉眼角溢出的泪,牵着冧儿去幼儿园。如今的她,自是深知,有些事,一辈子只有一次,总有一日,要面对那段因日久而逐渐积淀的悲伤之源。
“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会保护你的。”听着冧儿稚嫩的嗓音,她的心感到温暖与对未来的太多不确定的担忧。她轻轻地抚摸冧儿的脸颊,兀自转身离开。
五年三个月零四天。他们已经这么久没有再见面。他如今还好吗?她不敢回去,流转了诸多城市,只为了不再遇见。
自她离开之后,梁俞白与局长千金成婚,她知道,他是爱他的,却还是忍不住伤了心。他们之间没有一场婚礼,她便毅然爱了当年的少年。并至今艰难地养活着冧儿,给他当地最好的教育。是不信命吧,她始终相信,无论人之贵贱如何,总归是生命就会有活出鲜活的一天。
那一日,她未曾在幼儿园接到冧儿,等候她的,是心肠铁硬的梁母。她这一次,是要带走冧儿,棃禾自是早已做好应对的准备,不想这一天来的这么快。曾经以为,这样安逸的日子终于是会回归。却不曾想,越是简单的想念,越让人握得如沙般不知深浅。
梁母直言,要带走梁家流落在外的孙子继承香火。她噙着嘴角讪笑,好不讽刺。
“冧儿呢?”
“车上,容棃禾,就当我对不起你们母子。可梁家的事业需要强大的扶持,尽管这几年我没从见俞白开心过,但相比梁家的基业,牺牲他的幸福又何如。我知道我自私,不是一个好母亲。但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栽培冧儿。”
“不。我不能让你带走他,冧儿会成为你的下一个牺牲品。你忍得下心,但我不是你,我又于心何忍。”
“容棃禾,你以为,这几年你之所以能依靠浅薄的工资维持生计的原因是什么,还不是我们梁家在背后帮助你。”
“不,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同意让你带走冧儿的。”
“真是愚不可及。阿祥,拦住她,不要让冧儿看见她。”
她开始躲闪着往车子的方向跑去,但最终没能够跑近车前。梁母脚步沉稳,姿态高雅地上了车,她的泪又一次喷涌而出。
“冧儿。”
“冧儿。”
“妈妈在这里,冧儿。”
路旁的人们面容惋惜地看着他们,仿似在看一出戏剧。她脱下高跟鞋掷向身旁紧紧抓住她左手手腕的阿祥,趁机挣脱了身,她怎么能容许自己再一次失去,那是她的爱啊,她全部的爱。
她声嘶力竭地呼喊冧儿,追在车前奋力地拍打那一扇墨黑的车窗。却被猛然加速的车身晃倒,撞上了路旁的防护栏,额头不断流出殷红红的血液,她仍吃力地想要爬起来。冧儿在车内睡得安详,他并不知这发生的一切,他只知道这个眉慈目祥的女人说要带他去见他的父亲。他便高兴地直呼好。喝下了带有些许带有安眠成分的果汁。
4那般温柔难思量
她被送进老友的医院,却苦苦哀求医生让她出院。她本就打算让冧儿去到他的身边,希望他将冧儿好好抚养成人,只因三年前的一个夜晚,冧儿被歹徒绑架要求勒索,她被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那几人见她有姿有色,便动了邪念。她被带进漆黑的小屋,身躯被摧残至残破不堪,仿似经历了几万个轮回般令她再不愿回想。这些她只想自己承受,甚或绝口不提地统统带进坟墓。
她只是在等,耗尽青春,无怨无悔地等。
一生中,只有一个场景是被死前回忆的。那便是只能够被用于遗憾与怀念,甚或悲恸的记忆。
她坐在镜子面前笑了笑,为自己化了个淡妆,换上当年他初遇她时穿的衣裳。跳了支只属于孤独的舞。便攀上窗台,伸开双臂,动作轻盈得像一只猫,轻轻地,轻轻地,跳了下去。
梁俞白跪倒在那一座新坟前,双手止不住的颤抖。他一直无从得知,甚至有些迷惘,为何自己这些年,竟然真的不曾想方设法地去见她一面。他为自己悲哀,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
她与他唯一的合照后面,是她不悔地执着。那一行有些模糊的字眼,终于还是清晰地呈现在他的眼中。
只想长活一世与你共握苍老,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同看朝日落夕,生生世世。我只想要你一人,仅此而已。俞白,你要记得,我从不曾后悔,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
后言:坐在沙发上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楼下正放着哀悼亡鸣曲。窗外是一片郁蓝的天,素白的云。而当我终于将这个故事写完,我的心也随着女子多情固执的这一性格开始悲恸。
爱情是两个人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人的事。古往今来,红颜多薄命成为了传奇。
但幸福还是那么深刻的发生过,被时光记录过。
无论怎样改变,人心总是最难测。终于是到了该放空一切时候,就别让自己再为难。没有什么事情过不去,只有自己想不通,放不下。
有时候,记忆也是一种恩赐。
第372篇、其实我知道
上车的时候,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用回头我就确定是阿诺,虽然我没向他辞别,但是我知道,我的行踪从来瞒不过他,知道我要走他一定会来找我,并且想方设法的挽留我。
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我看见阿诺神色慌张的在找停车位。车还有二十多分钟就要开了,此时他的心里一定急疯了。停好车,他一转头便与我四目相对,望着他眼中的急切与不安,我的眼睛一阵发酸。
阿诺快步的跑过来,站在车窗下,气喘吁吁的摸着胸口:“唉!越着急老板越有事,还赶上堵车。”
“我知道”。我对他笑笑。
“你知道?”
“嗯!”我心里当然知道,一定是有事情拖住了你,要不然我怎么上得了车!
“你下来呗,我有话要和你说。”
“那你快点说,来不及了,车马上就要开了。”
“来不及了?”阿诺怔了片刻,眼神无助的看了我一眼后低下了头。“唉!真的是来不及了,我这辈子啥好事儿都来不及赶上。就这命了,习惯了。”
我下车缓缓走到他面前。“阿诺,以后别说这么丧气的话。我走了以后你也没那么多的麻烦事儿了,你的好日子一定会慢慢开始的。”
“什么”?阿诺狠狠的皱了一下眉头,突然间表情严肃:“你就是这么想的吗?所以你要走?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你要走了我能好的了吗?”停顿了一下,阿诺轻轻地叹了口气:“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你呀,成天净瞎想,你走不就为了躲开我吗?我对你好真的就成为你的负担了吗?我对你没有别的企图,不会影响到你的幸福。我保证!”
“不是你影响我的幸福,而是我在影响你的幸福!”我的声音有点激动。“你总是这样的——帮我{话到嘴边,我还是选了‘帮我’这两个字}谁还敢做你女朋友啊?”
“你别听别人胡说八道行吗!我不交女朋友----其实是另有原因的,和你无关。"
“另有原因?什么原因?”
“如果我说出来了你就不走了是吧?那我就把我仅剩的这一点隐私告诉你。”阿诺把身子探过来,压低了声音说:“其实我······我有病,不能让女人怀孕!”
“你滚一边去!”我推开他,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啥话都敢说。一点正型都没有”
“真的,有诊断书!”
我又瞪了他一眼扭过头去。没办法,我知道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每次为了接近我寻遍了各种理由和借口。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胡言乱语信口开河。
“哎,你信命吗?”阿诺再一次把身子靠过来。
我无心理会他的话,想着既然自己去意已决,就该硬下心来。
“阿诺,车马上就要开了,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希望我走后,时间能改变一切,你这么好的人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的。结婚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会祝福你们的。”说到“结婚”的时候,我的心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似的猛地一下收紧了。
“我可不着急结婚,我小的时候算命的给我看过相,说我前世有命债,这辈子就是孤独终老的命。下辈子才会有婚姻呢,我就等下辈子了,下辈子我就能娶我的女主人了。”
“什么女主人?”
“这可是天机啊不能泄露。”
“没事儿我就上车了。”我一撅嘴要往车上走,阿诺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我说我说。其实呢,我前世是一条狗,快被饿死的时候被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子救了,从此就和那女孩儿相依为命。后来女孩儿长大了嫁了人,有一天遭到她丈夫的殴打,我就扑上去一口把她丈夫给咬死了。之后女孩儿被夫家逼得投了河,我也被他们活活打死了”。
“然后呢?”我撇撇嘴。
“然后?然后就轮回了呗,你不就是那女的吗?我前生所追寻的女-主-人!”他一字一顿,故意加重了语气。
“你凭什么就确定是我啊?”
“狗鼻子好使啊!”阿诺用手点着自己的鼻子。“成天嗅,都嗅出鼻炎来了。唉!上辈子活得窝囊啊,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你娶走了,没办法,谁让自己不是人呢!”
我被他的话逗得一抿嘴。“你这辈子是人不也眼看着我嫁给别人了吗?”
“哎呀,不是没来得及吗,狗腿都被打断了哪追得上你!投生那儿天我都看着你了,就在我前面,紧赶慢赶的就差一步,你先下去了一小时,那地下一小时人间就是三年哪,结果这晚一步啥事都岔开了,你所有的事儿我都没赶上。这回再投生我可得长心眼了,我早早的就去那儿等你去,打听好你要去的人家,我天天上家门口盯着你,长到半大我就下手,看谁还抢得过我!”
“滚吧你,成天的胡说八道。那晚了依旧是晚了,你就赶紧的再找个女主人吧,这辈子也别白活一回。”
“那可不行,狗多忠诚啊,那是天性,谁也劝不了。你可不能走啊,看不着主人了,那我这辈子活着也没啥意思了."
"这个故事你编了几天哪?也就在这骗骗我吧,让***知道得多伤心啊,老大不小了,不找对象能行吗?你家还指着你传宗接代呢."
"不告诉你了吗传不了!我的事儿你不用管,你也不用担心你的家庭,你老公没准儿就是上辈子被我咬死的那个人,你俩的姻缘未断谁也抢不走你。就当我是来给你俩还债的还不行吗?我啥也不求,你就能让我看见你就行,以后我离你远点,远远地看着就行。”说完,阿诺怯怯地拉住我的衣角,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求你了!别走了!"
望着眼前这个男人,我的心里不由一阵阵的绞痛,这么多年,就是这双温暖的手一直在无私的扶助着自己,就是这双深情的眼睛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自己,和自己分享着酸甜苦辣,替自己承担着艰难困苦。我伤心时他的眉头是皱的,我开心时他的嘴角是弯的。我受伤住院的时候,我看到他在偷偷地擦眼角。每次遇见我,他总是说:“真巧!”其实我知道,他总在费尽周折打听我的行踪。每次帮助我,他总是说:“我真点儿背,你一有事儿就让我赶上。”其实我知道,只要他一听说我有事儿就马上赶到。在我面前,他总是故作轻松装出很幸福很满足的样子。可是我知道他把这份爱藏的很辛苦。
阿诺,你的爱,其实不用说出口,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却不能说,也不能爱,因为我有丈夫我有家庭。既然不能给你爱,我想给你一个能得到爱的机会,我知道如果我不走出你的生活你就永远不会去接受别人。
“阿诺,”我的声音有些哽咽,“车要开了,我要上车了。你,保重!”
我狠心的一把甩开阿诺企图抓过来的手,快步迈上了车。最后传进耳朵里的是阿诺极其悲凉的声音:“别走,你走了我就完了······”
客车渐离了车站,终于忍不住回头,远远望着阿诺的身影,目光像被吸住了一样无法挪开。此刻,他周围的一切背景都被虚化,进入眼里的,只有他站在车前那黯然的身影在逐渐的缩小,身后那辆黑色的凌志仿佛暗夜般的吞噬着它直至融合为一个黑色的圆点慢慢的消失在视线中。耳边仍不断地交替着阿诺的声音:“你走了······我就完了······你走了······我就完了········
日子一天天毫无生机的过着,阿诺的电话打进来只响了一声就被我狠心的挂断并扔掉了电话卡。陌生的环境里我的心像长满了荒草,焦躁,不安,失眠!老公电话里说,想家就回来吧,家里需要你!
回到家里,一切都是老样子只是——不见了阿诺!阿诺仿佛世间蒸发了,没有了他的一点消息。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阿诺的情况,可朋友们约好似的绝口不提,好像阿诺从未存在过一样。
终于让我找到一个阿诺朋友的号码便马上打了过去。
“你最近看见阿诺了吗?手机怎么总关机,换号了吗?是不是出门了?”
“你…看新闻了吗?年前通道上的那起重大交通事故?”
“哪起啊?”
“就是同学聚会老板酒后驾车的那起。”
“啊,听说了,同学聚会吧,都喝多了。车里四个人都当场死亡了吧?”
“嗯,给老板开车的司机没喝酒,他从不喝酒。是他老板的女同学非要开车,结果和大货车撞上了。”
“你——你为什么和我提这个?”忽然间我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头皮一阵发麻。
“喂?你说话。”
“喂?"
“出事儿车是黑色的凌志,车号是XXXXXX…
这个世界砰然间倒塌了吗?怎么我的周围只有着无尽的黑暗?阿诺!你在哪?不要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好吗?阿诺,我错了,我不该逃走不该不接你的电话不该回来的这么晚,你一定是生我的气了想吓吓我是吧,你出来啊!阿诺!我知道错了!你出来啊,求你了不要躲着我了,你不是最不愿看到我伤心吗?为什么我如此的伤心欲绝你都能置之不理呢?你真的就这样一声不响的丢下我走了吗?走得无声无息!以后,我的世界里再也不会有阿诺的声音阿诺的笑脸阿诺的胡言乱语······
你知道吗?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其实我的心早已在情不自禁地融化,动摇…
如果真的有来世,我一定会把今生欠你的爱加倍的偿还给你。来世,我不会再让你孤单一人!
阿诺,在你的世界里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感受到我对你刻骨铭心的思念呢?此刻,我有多想多想见你一面啊,多想触摸你的头发,抚摸你的脸颊,多想把你的手紧紧地握住,再也不会甩开它让你一个人去承受寂寞凄凉。
阿诺,此刻,你一定静默地坐在某个空间的某个角落里深深地皱着眉头。因为我知道,我伤心时你的眉头是皱的,我开心时你的嘴角是弯的…
第373篇、陌生的爱情
她是个美丽而又寂寞的女人。不是没有人爱她,而是她从未重视过他们的爱。她拒绝那些诚惶诚恐的爱情,仿佛它们会玷辱了她。
隔壁新搬来一户人家。
女的很漂亮,约有二十五六岁,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男的四十多岁,瘦瘦高高的个子,见人说话的时候,有着一种特殊的礼貌,礼貌之中又有着一种令人感觉得到的吸引力,表现在他那极有内容的微笑里。后来她知道,他并不住在这里。女的是他的外室。他有相当显赫的地位,他有无论在多少人中也会立刻被发现的仪表。曾到过好几个国家,写得一手好散文,会画别具风格的山水,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爱所有有资格被爱的女人。他有时候来,时间不一定。有时早晨,有时中午,有时下午,但绝少在晚上,她所知道的只有一次,那天下雨,他来了,没有走。隔壁炒菜的香气格外浓些,收音机也关得特别早些。
初夏的早晨,她在对面草地上看那一丛小花。她喜欢它们淡淡的紫色,而且开得那么爽快,就像是一个任性的女孩子。她偶一抬头,只见那个瘦瘦长长的男人从转角处走了过来。他穿一件花格子的香港衫,配上一条淡灰达克龙的西裤,迈着轻快的步子,沿着那一道红砖的围墙走来。她好奇地望着他,他越走越近,近到她可以看清他那梳得很有韵味的头发,和他那对会看透人心的、深褐色闪亮的眼睛。
于是,他对她笑着:“你早!”他的声音很低,低到只有在这样近的距离才可以听见。
“你也早!”她笑望着他,带着揶揄和嘲弄,和应有的礼貌。
他对她笑了笑,低头看了看她刚刚在欣赏的花,说:“我很喜欢这种花。”
“哦,我也喜欢,只是不知道它们的名字。”她看了看他那细长的手,上面有一枚纪念戒指。
“当你喜欢一种花,你喜欢它就是了。本来用不着知道它们的名字。”他闲闲地说。
“可是,当你喜欢它的时候,你总会希望多知道它一点是不是?”她笑着,巧妙地抹去浮现到脸上的风情,淡淡地问,“走路来的?你的车子呢?”
他回头朝来的方向一指,说:“在那边。我把它停在那边了。”
“哦!”她刚想问为什么不开过来,可是,她马上就领悟了。于是,她对他笑了笑,望着那绿色的小门,加上一句:
“还不去叫门?”
他笑笑,顺手摘了一朵紫色的花,向她挥了挥手,转身走向那绿色的门。
她一下子对那些紫色的花消失了兴趣。
有台风警报,雨一阵阵地大起来,风开始扫进这市区。
她从朋友家出来,想在风雨还未太大之前,赶回家去。雨斜着打过来,她的伞失去了作用,薄薄的花绸旗袍,一下就湿了。
正站在树下发愁,一辆黑色的轿车轻轻地停在她的面前,驾驶座上的人隔着玻璃对她点点头,就伸手把车门打开了。
她看清了那是谁,带着冒险的心情上了车子,坐在他身旁。
他说了一声:“幸亏遇见我。”就把车子发动了。
风和雨被挡在玻璃外面,山和树,路和桥,都被挡在玻璃外面。宽敞的车子里只有他和她,她却觉得很挤。
“到哪里去?”他问,注视着挡风玻璃上那悠闲的雨刷。
“回家。”她答。
“啊!对不起,我走错了路。”
“我早知道你走错了路。”她心里想,“你又何尝不知道?问题是,你是不是打算马上回头。”
他用他那对含蓄眼睛对她看看,说:“假如你不反对,我们不妨兜一个圈子。”
“你不会迷路?”
“偶尔也会的,但是我总可以找到路回来。”他说。
车子在风雨中向前滑动,还是山和树,路和桥。“你不认识这条路了吧?”他问。
“嗯?我不认识,但是这里风景很美。”
“不认识的地方就会特别美。”
“为什么?”
“因为你不认识它,就不会联想到实际生活上的事物,就会使你觉得美。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一样,一旦你知道这条路上,哪家是邮局,哪家建筑是医院,哪个店面叫什么字号之后,你就失去赞美它的心情了。”
“哦!怪不得你直到现在还不问我的名字。”
“不用问,我知道你喜欢我,这就够了。”
“奇怪!你哪里来的自信?”
“难道不是吗?”他减慢了车速,把一只手臂伸了过来。
“难道是吗?”她细声问,没有躲开他的手臂,顺着它,她偎了过去。“我想是的。”
“我想也是的。”她抬头望了望他那带笑的眼睛,“我喜欢你。”
“你该知道那是因为什么。”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
风和雨,山和树,路和桥。
越是不知道的东西,越是好的。这一切都陌生,连旁边这个人。她不知道他,不相信他;知道的只是他的浪漫,他的不可信,不可靠,一切都打着句号。她爱他?
也许不如说,她想征服他。
因为一个知道自己有魅力的女人,不能忍受被一个喜欢任何可爱女人的男人所忽略。
于是,她和他开始了这段陌生的爱情。
这段陌生的爱情将在他们彼此熟悉起来的时候终止。
她用不着对那成熟得像五月的杏的女人抱歉。因为她们是同样的,都只不过是被挡在玻璃外的那一段段的路,或一座座的桥。她用不着对他抱歉,因为她相信当他发现他迷路的时候,他总可以找到路回去。
她也用不着对自己抱歉,因为她知道,假如他也如同其余那些追求者一般忠诚,她就又会消失了兴趣。
玩肥皂泡的孩子,总是为了贪恋肥皂泡的美丽,而宁愿忍受幻灭时的悲哀。不要问这是不是爱情z。
第374篇、爱的守候
我与他其实并不很熟,只是为了一点事要去找他,就托了朋友带我去他家。
他是个事业有成的人,想象中他应该是住花园别墅的,却不料,去时才知道,他住在老街区那种老式的筒子楼里,很简陋的房子,略略还显得有点狭小和拥挤。
谈妥事情之后,他留我和朋友吃饭,说好了是去外面的酒店吃的,可临到去吃饭的时间,他的妻儿和他的母亲却在那里推让,原因是,要留一个人看家。推让着的三个人都让别人去酒店吃饭,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一番争执之后,大家还是拗不过他那年迈的母亲,他那固执的母亲一个人留在了家中。
这让我很不解,也很歉疚。我们去吃饭时,怎么能将老太太一个人撇在家里呢?家里一定得留个人看家吗?
席间,为这事我再三向他致歉,他笑笑,说,没什么,这是二十多年的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家里总要有一个人留守。
为什么?怕有小偷光临?我这一问,他那8岁的儿子就大声抢着回答:才不是呢,是在等人!我奶奶在等我姑姑!
我还是有点不大明白,现在的电话方便,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一声就行了,干嘛非得在家里等?他便给我讲了事情的原由。
他有个妹妹,妹妹9岁的那一年,有一天去上学后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到学校去找人,老师和同学都说她今天没来上学,他们只得报了案,然后四处寻找,却一直没有妹妹的消息,大家怀疑,妹妹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从妹妹失踪的那一天开始,家里人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找过程,他的父亲几乎跑遍了临近两个省的所有地方,就连父亲去世的前夕,嘴里念叨着的还是妹妹的名字。无论家里人怎么去寻找妹妹,但家里,一定得留个人守着。因为妹妹知道家里的电话号码,也知道家所在的地方。他们想,妹妹要真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说不定能瞅个空往家里打个电话,或者,乘人贩子不备逃回来。家里得留个人守电话,留个人等待妹妹回家。
这一等待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家的电话号码从没更换过,无论怎么忙,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守着那个电话。后来,当地的电话号码升级了,由6位数升级到7位数,为这事,他母亲急得哭了,生怕妹妹再打原来那个号码,打不通家里的电话。她到电信部门吵过,闹过,哀求过,要保留自己的6位数号码,但电话号码升级,是全市统一的,电信部门也无能为力,他只得安慰母亲,妹妹如果拨打原来的6位数号码,电话里有语音提示,会指导妹妹拨打升级后的号码。母亲试着拨打6位数号码,电话里确实有提示,她这才安静下来。但他知道,这种语音提示保留不到多长时间,今后就不会提示了。
渐渐的,他的事业成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小车,在老街区的筒子楼找不到停车位,总要将车停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这样不方便,他就想到搬家。但母亲死活不肯离开筒子楼,她担心女儿回来找不到她。她让他们搬,说她一个人仍住在老家里。他哪里能让母亲一个人住在这里,而搬家的心情又迫切,他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只得请了公司的一个女职员来冒充妹妹,骗母亲。他以为,这么长时间了,母亲已经忘了妹妹的长相。女职员往家里打了电话,与母亲见了面,管母亲叫妈,母亲也将她当女儿看,但仍是不肯搬家。他这才知道,无论时间多么久远,都抹不去子女在母亲心中的记忆,母亲怎么会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呢?
女职员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然后结婚生子,但搬家的事,谁也没再提过。他们家就一直住在筒子楼里,谁也没嫌过房子简陋。妹妹失踪至今,已二十多年,如果妹妹健在,也该有三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家里一直有人,无论再忙,无论有多么重要的活动,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等待妹妹的电话,等待妹妹的突然回家。
他和他的妻子都知道,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但他们一直遵循着母亲那家中要留人的规矩,他们知道,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让母亲那颗受伤的心有些许的安慰。
听着他的讲述,我既心酸又感动。一次不幸的事件,彻底改变了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家里时时刻刻有人守着,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回家的人。我猜想,他的妹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不然,二十多年来怎么会一直没有消息。但,这话我不敢说出口。那二十多年的等待,是爱的守候。谁能忍心,伤害这种执着而伟大的爱呢。
无望而望,无守而守。长长的二十年岁月呀,母亲的爱,执着而绵长。
第375篇、你要路过 我要暂过
写一个关于上海的小小说
一直喜欢上海,而且喜欢的有些盲目,其实我从来没去过,我是很多地方没去过,我习惯了纸上的旅行,那么就让我这个纸上的旅行家带各位走上一程吧!虽然路是有点远,你们对我还有怀疑。
可是有什么干系,你们是你们,我是我,我们各自找我们所欲望的吧!
从黄浦江上,在1937年的水边,和平饭店就高高的站在那里,象一个踏着高跟鞋的女人。
但是现在我们再去看她的时候,她已经老了。
现在,那个现在,什么现在。
你以为是拥有了现在了吗?
现在只是个假定,假定你在某个时候拥有某样东西而已。
和平饭店是二十年代造起来的,是芝加哥学派的哥特式建筑,她是外滩最早兴建的大楼,她是远东战前最豪华的地方,有一些很老很老的日本人还会提起她,他们闭上眼睛,象是回忆一生中最重要的女人一样。
那楼上长长的甬道,安静的,温暖的,被黄色的青铜壁灯照亮着,两边的房门有时候打开,走出一个三四年代的人,女的比如是恩雅,男的比如是冷静。女人常着后面有一根抹筋的玻璃丝抹,男的抽着时髦的埃及香烟。
现在我们看到吴宇森的《和平饭店》,其实讲的是一个男人和女人的故事,那个时代没有,那个时代会例外,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的故事。
我喜欢他们爱欲哀愁的眼泪。
冷静后来死在上海,那一年死的人太多了,他永远的躺在上海虹桥的一块墓地里,象他的名字,他的周围还有许多和他一起从法国回来的老朋友,既然他生前老是想念着自己该是个法国人,他该满足了。只是他的墓地用冬青树围起来。绿色的藤蔓淹没了他的墓碑,墓碑用的是很普通的石料,名字是简单的黑色刻的。——他毕竟是个喜欢热闹的人。
你要路过 我要暂过 (二)
歌要听周璇的,电影要看阮玲玉的,城市的功能就是使每个人的爱好都相近。
冷静坐在咖啡屋里,跳针是柔蔓的,一圈一圈的转着,偶尔碾到密纹唱片上的细尘之上,扑扑的响,这声音在很久以后只留下“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幼稚园的孩子进行大合唱正合适。
简简单单,轻轻巧巧,过程中很多的东西会被省略。
恩雅说:我现在走在东山的小巷里常常会回响自己的一生,而也许我的一生就象这一条小巷,暗的路灯,暗的光,人走在里面,象剪纸贴在上面。却很自然。小巷有个奇怪的好处,不管它是建的多新,多晚,很快的它就古老,象我眉间的鱼尾纹。但是我还是喜欢一圈一圈的走着,象留声机上的那一张老唱片,忘了告诉你,那个留声机是解放后的东西,也是上海出产的,很粗笨,耐用。
在小巷的尽头,有一张竹椅。竹椅上有个老人,光线越过屋檐停留在她的脸庞。她的眼睛半睁半闭的和小巷说着私房话。小巷也许在听,也许不再听。也许。
冷静的眼睛看着咖啡馆的外面,这时一个小姐走了过来。
咖啡馆的下午很安静,除了偶尔的一阵枪声,墙壁上面有一张名媛的月份牌。
“盐汽水”那个瘦瘦的小姐推荐道,她穿着齐膝的改良旗袍,披着一件短而窄的家织开丝米毛衣,她留着一头老式的短发。她看着冷静的不置可否,她说——荠菜肉丝加年糕也不错,或者是五香茶叶蛋加豆腐干。当然也有咖啡加蛋糕,恩,简单的日本菜。”
小姐之所以说那么多话,是因为冷静今天刚好带齐了上海小开的三件宝——怀表、皮带、皮夹子。
“世界上有谁不知道上海”,这是欧洲人当年在上海外滩挂出来的横幅。可是现在我们只看到老房子上面的烟囱美丽无用的竖立着,有法国式的、英国式的。黄浦江急急的流水带走了尘土上的故事,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冷静站在江边,一双雪白的手套上包着一封信。
冷静的口袋里还有两张去香港的船票,现在什么都不值钱,除了黄金和美圆。他自从留学回来一直在一家英资银行上班。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恩雅的。
上海的某个平安夜的的前一个晚上,和平饭店的顶层的一个舞厅,室内华灯缀满,今宵不夜。
据上海档案馆资料:
租界时代——跳舞原为西洋人风俗,他们认为跳舞是一项高尚正派的娱乐活动,除了须领执照以外,无其他限制,亦无其他的捐税····
敌伪时代——这个时期的舞厅特别的繁荣,其原因由于上海的人口畸形的增加,伪政府的腐败,投机的盛行,一般市民在生活上糜烂,莫不以舞厅为交际场所,此乃舞厅的黄金时代而失去了真正的高尚意义。
你要路过 我要暂过(三)
恩雅说:如果我们习惯了回忆,习惯了回到过去,那么你永永远远的活在过去并且活下去,那也是一件很好是事情。
她沿着淮海中路走着,他的目光追随着她高挑的身材,她遮住了他所有的世界,自从那个平安夜之后。
淮海中路四周有老牌的西点店,百货大楼。走累的时候,左边是一家咖啡屋,右边是一间电影院。冬天的阳光从高大的梧桐树的秃枝上照下来,街边的每个路灯列队整齐的象士兵,行人的皮鞋很亮。毕竟淮海中路就是上海的脸面,像纽约的第五大道,东京的银座,巴黎的香榭丽舍、彼得堡的涅瓦大街。
有时候我们幸福的生活在其间就会忘了把这些感受珍而重之的收容起来,当年越洋而抵上海这个全世界公认的冒险家的乐园的欧洲人们在一封封寄往家乡的信中是何等的热忱,描述着我们熟视无睹的历史,比如一九一四年,洋泾滨被填成爱得加路,我们呢/现在只知道延安中路,比如第一家跑马场正式营业,比如从美国来的剧作家整天躲在一间永远拉着白色丝窗帘的房间里写着上海,比如多年后外国人拍的一部《上海大饭店》。
一个是留学归来,事业有成的英派青年。
一个是罗敷有夫,朝九晚五的女职员。
冷静穿着一件深色的西装,还有白色的长裤和镶拼皮鞋,一脸的机灵、时髦和温顺。这是她现在仅能保有他的唯一印象。她拼命的捂住自己的胸口,担心着自己有一天会忘记。
他在信中告诉她,他现在正学着骑马,那是一项很好的运动,虽然费用是很贵,但还是想看看她骑马的模样。他甚至有一次忍不住要告诉她,他开始学喝酒了,虽然没几口,他又会醉,又会吐。他天生对酒就有点过敏。
一九九二年。和平饭店被世界著名饭店组织接受为世界最著名的饭店,中国只有这一间饭店得到这个称号。
恩雅作为一名现在还健在的为数不多的老职员,她接到了一张观礼的邀请函,当这张邀请函辗转的到达她手上的时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情了,可是有人记住自己也是一件开心的事,她哭了一个晚上,她知道自己白发苍苍,流着泪的样子很难看,冷静要是当初想到自己到老会是这个样子,还会不会每天信一封一封没有落款的来。
我要路过,我要暂过 (四)
在写之前先感谢一下天骄,以下是他为我提供的更正。
淮海路初建于1901年当时名为宝昌路10年后改名为霞飞路.1949年为纪念解放战争中著名的淮海战役改名为淮海路.淮海路旧时属法租界街道宽直建筑讲究艺术马路两侧均植法国梧桐树极具欧陆风情。
恩雅那时候心里会笑着男人的心思真是简单,明明是情书,可是千绕百折的,从最近的永安公司的股票、多伦多路是改建到国联的最新动议,然后象一艘从宁波一橹一橹摇弋到上海的码头的船,淡淡的说及自己的最近,最近又是很多很多的日常琐事,比如开门接报纸的时候在门口跌了一跤,查找着自己的伤口,又说起拜耳药厂的药,药的功效。
恩雅现在会想,我和他其实也就几面,甚至有印象的也只是一面,现在能想起来的冷静是信中的冷静。象他自己在信中说的,他现在一个人住,家里人全去了南京,一个人住在麦阳路(现在的华亭路)的公寓里,秋天里这一带很是安静,安静就是一种美,推开窗子或站在阳台上,光亮着的瓦面。低头看着下面,是那些外国人的小花园,一间一间的。小花园里有着玫瑰或其他植物,说的出名字说不出名字的,围着小花园的是铸铁的栏杆精致、欧化、老派。
冷静每天回家,之前是转个楼道,楼道通通的发着木板的声音,走进一个电梯里,匡匡的一阵响,就把他提了上去,掏出钥匙,推开厚重的门,在衣架挂上自己的帽子和大衣。
冷静的酒有点醒了,睁开眼睛,一切还是有点蒙蒙笼笼的,他伸手用力想抓住什么,让自己可以站起来,于是一个柔软的身体跌进了他的怀里,从她背后的镜子的他看见一个女人高高倌起的头发,鬓角露出没带耳环的小小的耳朵,象一个小小的防空洞。那女人一把把他推开,转过头来,冷静看见了她那艳丽的过分的眼睛。 冷静见过各种各样的女人,无论的法国还是上海滩,更何况打着领带在上海滩做事象他这样虽是不喝花酒,可是划着拳头,捏着粉头,摸也摸过,香也香过,不稀罕的。而母亲的每个月在南京所做的所能做的也许就是为自己物色儿媳妇,隔有些日子,照片厚厚一叠一叠的塞在楼下的信箱里,小家碧玉、大家闺秀、财阀名媛,美女他算见得多了,可是冷静的心里还是咯噔的响了一下,象他有时睡过头急急出门跑步下楼的时候的声音,空洞洞而又有着动静。 这是个供客人小休的小客厅,开着灯,但还是暗。就镜子也让人觉得象带了水气,镜子旁还有一个西洋的烛台,雕刻的花纹有着弧线的美。烛台旁有一本很厚重的精装书籍,翻开着,是德文。
我要路过 我要暂过(五)
冷静接过恩雅手中的醒酒的龙井茶,其实他特别怕龙井的味,隐隐的有鸡汤的鲜味。
“麻烦你了。”冷静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恩雅的头上隐着一缕双妹牌生发油涩涩的香气,迢迢暗渡到了鼻尖。
这个平安夜的前夜他想着自己无处可去,怕堂子里的热闹,就应了他的上司,一个严谨的德国人施笃姆先生的银行同仁聚餐的帖子。出门的时候风就大,又不能象穿长袍的笼着袖子,一进门头晕晕的,到了顶层,施笃姆先生握着他的手,恭喜你,Mr.冷。刚好舞池的曲子播完,全场静了下来,施笃姆先生宣布了他即将升任主管的消息,末了用冷冷的口气表演着德国人的幽默——在未接到正式的聘书之前,等待是必要,当然一般来说人生总是令人失望,想起你们中国人的一句老话,不如意事情出现的概率,恩,有八九七十二种可能。 喜出意外,冷静还来不及表达自己的谦虚,比如他该是只猴子,有着七十二变才能应付,同事们有真高兴的、假高兴的早团团的围住他。酒一杯一杯不知高低的到了肚子里,冷静才想起自己已经喝的太多了,而且是法国莱茵河窖藏百年的葡萄酒,后劲比后母娘还厉害。 最后他给扶进这间房子里。
恩雅回答自己也是这间银行的职员,是存档室的。冷静说着我说呢。话象是要从扑满里倒出钱来一般的不易,辛苦的前胸后背一阵阵的透着虚汗。
一夜里不安稳的睡去醒来,冷静说着你回去吧。恩雅却是不敢,施笃姆先生交代她的时候,就因为她是结过婚的。她倚靠在一边的案几上打着盹,几回听着冷静呻吟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恩雅有时候会想着冷静心里的那个她和自己到底是谁重些,这答案也许只有冷静知道了,可是有着这个念想让她很久以后一想起这个晚上,就觉得温暖,象坐在火炉子的旁边喝着酒,一小口,一小口。
事件:
八一三事件——日本为侵略中国而在上海挑起的军事进攻,因发生在1937年8月13日,故称之。
1937年8月9日下午五时半,日本驻沪海军陆战队中尉大山勇夫带一水兵,驾军车冲入上海虹桥中国军用机场,被中国军队击毙,日方以此为借口,蓄意扩大事态,对上海发起进攻,日军一方面威胁中国,要求撤离上海的保安队,拆除所有的军事防御工事,并向日方道歉并处罚当事人,另一方面紧急向上海调动两个师团的兵力,同时也将第一舰队和第三舰队30艘军舰集中到吴凇一带,13日,日本以租界和黄浦江上的日舰为基地,向闸北一带炮击,京沪警备司令官张治中下令坚决反击,凇沪抗战开始。14日,中国南京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宣布:“中国为日本无止境之侵略所逼迫,兹不得不实行自卫,抵抗暴力。”
——中国进入了全国性抗日战争。
你要路过 我要暂过 (六)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如何度过才不会太短暂或显得冗长。我们什么时候才会自足的说着,我活够了而不是垂头呆呆的抚摩着床沿象一个已经结了帐却恋着客栈不肯离去的旅客。
恩雅一整天慌里慌张的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忙些什么,当日军在炮声隆隆的在闸北响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群们象是被水淹了巢穴的蚂蚁,大家知道,这一次日本人不会想六年前那么顾忌,各个外国租界前巡捕房的警察统统出动,手执着警棍和水龙。
空袭警报一声声的响起的,施笃德先生在和平饭店召集所有的银行职员,告诉大家鉴于目前的形势这间英资银行将退出上海,他个人也将取道香港而回德国。说到这里,他自己心里也在叹气,这座美丽的城市明天不知道会如何,只是以他现在的身份,什么都不能明言。(一)会议结束后,施笃德留下所有银行的高级职员,他从抽屉里取出一叠船票,是德国商船的船票,现在上海的海陆空交通线已被日军重重封锁,而南京政府战和未决,便想决战,也不会在这里孤注一掷,日本人谋求一战的目的是如此的明显,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全都垂头丧气的明白保卫大上海只是一句空头支票,何况自东三省失陷以来南京政府显然已经开习惯这种支票。德国做为日本的盟友,这样的一张船票不吝千金,何况是两张。
——各位先生,很遗憾,这是我个人力量所能做到了,我会记住和大家相处的这段日子,每个人之所以怀念一个地方,我想是因为那里的人和事,我会记住上海——china。
施笃德走到每个人面前,拥抱、握手。
冷静在下楼的时候看见恩雅抱着一叠挡住了脸的黑皮精装的帐本急急的走上楼,旗袍下摆紧紧的缚住她的身段,象鱼鳞和鱼互为表里。他不由的想起当时一位著名诗人流传的一句——“我要有你的怀抱的形状,你往 往溶于水的线条。”
冷静张了张口,想叫住她,却一时间想不起她的名字来。
这时,脚下地动山摇的一响,从窗口望出去,是一大群日本的战机象蝗虫一样的啃住和平饭店之旁的一家英国人开的医院。——从目前的种种迹象看来,日本现在更象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有着比正常大人更旺盛的精力,他已经失去试探的初心,失去的应有的节制,这将导致他最后的失败,这是冷静写给恩雅信中的一句。
恩雅艳丽的眼光滑过他的面前,象鱼滑过了水。
恩雅下班的路上,街上已失去了往日的喧闹,阳光高高的下来放肆的侵夺着每个角落,更加深了这个城市的寒意。她平日常常光顾的水果摊点也全东倒西歪的撇在那里,象离散了父母的孩子。
注:(一)施笃德在香港做了短暂的停留后于1937年9月底回到德国首都柏林,任一家私人军工厂的采办,1945年苏军攻入柏林的前夕,象冷静一般在街上为流弹所中,终年54岁。
(七)我要路过 你要暂过
“还是你的信?”一个报童在路口的转角处拦住了恩雅。这半年来,恩雅已经习惯了他的出现。
不远处的一辆小汽车里,冷静望着恩雅吃惊的脸庞,想着自己曾经辜负的那个女子,那个女人手温润的能握出水来,想着那个女子的泪水。
船缓缓的驰出了上海滩,江水浑浊,在明亮的夕阳下安稳着每个离去的人的回忆。
恩雅一个人怔怔的站在栏杆上,看着江面上的光晕一圈一圈的漾到自己的眼前,慢慢的眼眶红了起来,鼻尖也痛快的淌出清涕。她的眼泪也引出了更多同船女子的哭声,每个人的目光都遥遥远远的围住上海,昨夜每个人梦里有着繁华,只竟如了烟花,只竟如了小孩子手中的冰棒,好日子是过的那么的不坚牢。 恩雅的丈夫张建从船舱里走了出来,手轻轻的抚摩着恩雅的背,恩雅整个身子微微的一缩,肩胛骨向上一耸。
张建柔声的道:“你不舒服。”他的上海大华纱厂的首席会计师,前几天正为船票奔走,头发也白了好几根。恩雅的船票虽然使他多多少少有些猜疑,真有个那么好心的亲戚,可是此次能得出生天,已是侥幸。兵凶战危他是眼见的,人命如蚁他也是眼见的,只惭愧一向说过的大话。 张建说着风大着呢,进去吧,你也是第一坐船,也难怪。又说老说要和一起坐一次船,却没承想是一道逃难来着。
恩雅想着亏的他,亏的他这般的挂我在心上,我是怎么当的起,他就只有两张船票的,却全给了我。他心里也该有想着和我一起走的,可他要真问我的时候,自然我是不会答应的,可他也该问一问我。她心里这刻千叨万絮,念念在心的就是冷静了,却才发觉的他的名字还涩的慌,便在心里也喊将不来。
可是我也只在这刻里挂着他,只因了他对我的恩义,我竟是个俗气的女人。恩雅想。
恩雅“恩”的一声,我不舒服,随口间这话也在她唇间滚了两遍。
黄浦江上正走着一船的回忆。
缓缓的。
第376篇、红舞鞋
梦里花落知多少
舞蹈学院。正是杨柳细飞时节。黄昏下的光影,正追着要暗下去的脚步,在校园小径上,若有若无,轻快跳跃,仿佛调皮的13岁女孩儿。
涔,穿着白色的连衣裙,一双红色布鞋子,踏着石板路,一格一格地蹦,低着头,撞到来不及躲的人,便抬头顽皮一笑,再低头跳开去。直到满头大汗,跳完这条小径,就看到了背着书包中规中矩站在树阴下的陈木。
“小哥。”涔跳到陈木的鼻子底下,摊开手放在小哥眼睛下面,笑眯眯地望着小哥。陈木便拉着涔细细的手臂坐在长椅上,拿出一块蓝手帕,微皱着眉叹着气,帮涔擦黑白条的一双手。然后从书包中拿出一块大大的巧克力。涔便咬着下嘴唇说,小哥,我要是胖了被人发现怎么办?!陈木,便忍住笑说,你是最漂亮的,不用担心,你吃了,都胖在我身上了。涔便眯起眼睛,开心一笑,低头吃巧克力去了。吃完,一抹嘴,叹一口气,说,今天过得真好。陈木,牵起嘴角一笑,说,臭丫头,小馋猫。
小哥,涔在后面用两个手指头拎着陈木的衬衫说,你说我有一天会从毛毛虫变成蝴蝶吗?陈木就任涔拉着,不回头,慢慢拖着涔往前走,说,嗯,会的,涔涔是最美的蝴蝶。涔就会一步跳到陈木的后背,赖在陈木的背上,说,完了,小哥,没电了。陈木便拎着书包,背着涔一步一步顺着林阴路回家。
只为舞蹈而生
陈木问涔,长大干什么?涔说,跳舞啊。我当然跳舞。涔郑重地站起来,说,我要一直跳下去,直到腿跳没了。
涔想像不出不跳舞的自己会去做什么。生在舞蹈学院,长在舞蹈学院,妈妈跳舞,小姨跳舞。自己不跳舞,怎么可能呢。就像小哥,要是不穿着白衬衫背着书包去上学,那怎么可能。
涔,只为舞蹈而生。
虽然从小到大,涔从未见过爸爸的照片,妈妈从没对她说过什么。涔便不问。只有小姨说,涔,等你大了,就知道,还有另外的世界。涔便望着小姨,不问一个字。可是13岁的小哥曾说,涔,我是你的小哥,长大了可以像爸爸一样照顾你。
红丝带
涔过14岁生日。妈妈不在身边,涔习惯了。在妈妈的眼中,也只有舞蹈。她也是为舞蹈而生的。涔和小哥,坐在花阴下,数着他们从小到大每一年的生日都在做什么。小哥说,涔涔,等咱们老掉牙,还年年坐在这想,我们每年生日都做了什么。涔笑,才不。你到时牙都没了,难看死了,我才不要和你坐在一起。陈木说,到时我有假牙嘛,还是很好看的。
涔生在初夏,只比陈木晚了10天。那一年的生日,好大的太阳。
然后就看见小姨逆光站在涔面前,拉了涔走。涔也不问,从小到大,如果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涔从不开口问。走到舞蹈学院主楼门前,小姨蹲下来,用手拢住涔垂下来的头发,说,涔涔,妈妈在纽约出了意外,你和小姨去吗?涔也帮小姨拢了一下被水打湿的头发,慢慢点点头。
涔一声不响跟着小姨,她们不再有别的亲人。直到把妈妈运回国内,安葬。站在人群暗影里的涔,听见舞蹈学院的院长对小姨说,你怎么可以把她带去,她才几岁?小姨隐忍却坚持着说,那是她惟一的妈妈。她不去,难道你去吗?
小姨慢慢蹲下身,抱住涔说,涔涔,难受就哭出来吧,有小姨在。涔涔,只望着小姨,没有眼泪。也慢慢说,小姨,你难受就哭出来吧,有涔涔在。
寒梅初绽
16岁,涔留校,与小姨一样,成为一名舞蹈演员,教与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跳舞。
陈木上高一。还是白衬衫,大书包。放了学第一件事还是跑来看涔。涔还是笑笑地叫一声,小哥。小哥便会变出涔的巧克力来。
那所有树阴下的斑驳光影,就这样伴着他们一起长大。
涔16岁生日,小姨在外地演出。小哥便逃学,两个人窝在家里自己做大餐。小哥给涔做了柿子鸡蛋汤,鸡蛋炒柿子。两个头埋在一起,大吃二喝。然后点燃蜡烛,小哥让涔涔许个心愿,涔说许好了,两个人便一起吹熄蜡烛。小哥问,涔涔许了什么心愿。涔涔一笑,不告诉你。小哥说,从现在开始,每一年的生日,都要我给你做饭才行。涔涔就说,难吃死了。小哥说,我以后可以学啊。
涔18岁,学院公派她去英国交流一年。涔问陈木,小哥,我去吗?陈木,笑笑说,去吧。明年我也考到英国去,我们就可以见面了。涔问,真的吗?陈木拍拍涔的脑袋瓜说,小哥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
小哥去机场送涔,用长长的手臂揽住涔,说,臭丫头,在外面乖乖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不听话,哼哼,等我去了英国修理你。然后递给涔涔一个小纸包,说上机再看。小姨抱住涔,泪湿,涔涔说,我还没走哪,就舍不得我了?我走了,正好不用烦你了,赶快谈恋爱,人老珠黄地把自己嫁了吧。小姨揽着涔说,涔涔,答应小姨,从今天开始,无论遇到什么,都不允许自轻自贱。涔,眨眼睛,笑笑的不应。
打开小小的纸包,是一层又一层的丝绵,里面有块玉,上面雕着:木石前盟。黄色的纸条上有一句话,涔涔,无论相隔多远,记得这是我们的约定。
大雾下的想念
伦敦总弥漫着大雾。涔,穿行在湿冷的空气中,脚步轻快。
涔的世界简单,纯净。读书,跳舞,写信给小姨和小哥。
陈木问涔,涔涔,孤单吗?涔说,不。在大雾中想念你们,很踏实。
涔收到小姨的来信,里面是一条红丝带,那是舞鞋上最美的蝴蝶结。小姨告诉涔,涔涔,这是妈妈当年留给你的。妈妈也给你留了一封信,下个月我会去看你。
如果
涔涔:
我是妈妈。
今天是你14岁生日。涔涔,你说过,你要化成最美的蝴蝶,永生在舞台上。这是好美的句子,可是并不要真的那么做。像妈妈当年那样,为了跳舞,可以做到一切不可能的事。如果你那样执著,总有一天,当你爱上什么人的时候,你会为他全然放弃或全然毁灭。
不要为舞蹈而生,才能不为爱而亡。有时,爱也是一种毁灭。
妈妈从不曾跟你讲起爸爸,你从不问。妈妈甚至难以想像,你还这么小,竟然可以做到。就像妈妈很少抱抱你,因为抱住你的时候,妈妈能感觉到爸爸的存在。妈妈,没有勇气。
妈妈想告诉你,你、妈妈,还有爸爸的故事。14年来,我们一直守在你身边。
妈妈,这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遇到他时,他已经在谈婚论嫁,可是妈妈泥足深陷。妈妈这一生太骄傲,年轻时不懂,懂时已经没有机会回头。妈妈以为自己的美,可以战胜一切世俗,包括权势。
妈妈错了。并且一错再错。
妈妈在这么多年的等待之后,终于明白,其实妈妈无可等待。你的爸爸并不曾真心爱。如果他爱,他不会要我等待。而这自私残酷的爱,误了你。
妈妈一生除了跳舞,并不曾真正被人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你。妈妈无可留恋。
这条红丝带,留给你,妈妈爱你,虽然这么多年,妈妈甚至不曾抱抱你。
涔涔,要懂得及时转身。无论什么时候,不能放弃自己。
妈妈,爱你。原谅妈妈。
你的爸爸,叫陈染。原谅他,因为妈妈爱他。
葬
涔回舞蹈学院已是半年后。涔长大。
涔去见了陈染,站在他的办公室,涔第一次仔细看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她只看着他,无话可讲。
陈染问他,你想要什么。涔笑,要什么你都给吗?
陈染说,物质上的,我全部能给。
涔说,好。
涔去了上海读书。在舞蹈学院消失。
涔回来时,陈木已经去了伦敦,去读书,读他喜欢的生物化学。小姨去了瑞士,不再跳舞。涔和小姨收拾东西时,涔突然问小姨,我们都不跳舞了吗?小姨停住,无法回答涔。
送走了小姨,涔自己坐飞机去上海。家,就这样一个个离开,被放下。除了舞蹈,她们一无所有。如果不跳舞,一切像水上波痕。
我将把你遗忘
涔读了经济学,同时修法语。涔的数学太弱,请了补习老师,从初中课程一点点教起。除了学习,涔不迈出校园一步。教室,图书馆,是涔全部的世界。还有给小姨写信。
小姨:
上海的11月很美,走在南京路上,可以看到很多漂亮女子,修长的腿,在微凉的空气中穿行,像鱼儿游过清凉的水,仿佛有微微的风掠过。我请了家庭教师,帮我补习数学。涔涔好笨的,从来没算对过题。我会努力的,不要担心。
小姨,你还好吗?
小姨:
过年,我不去你那里了,我留在上海温习功课。见不到你,会寂寞,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涔涔长大了,我知道我做什么,放心吧。
小姨,你快乐吗?
小姨:
上海的春天,好美,虽然有些空气浮躁,可是很热闹。小姨,我交男朋友了。他人很好,高高的个子,有点黑,是湖南人。有一双很漂亮的大眼睛。一直在帮我补习数学。下次,我把他的照片寄给你。很帅的男孩子。
小姨,你幸福吗?
小姨:
我考试得了第一,他请我去吃了饭。我们一同在南京路上走,他牵了我的手,送了我一只紫晶的手镯,很漂亮,有风的时候,会轻轻碰触,像泉水跳过小石子,心里有小小的喜悦。
小姨,想念你。
小姨:
他的爸爸妈妈来看我。是很和气的一对老人,我们一起在校园外吃了饭,然后散步回来。
突然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恋爱就是这样吗?
他对我说,他爱我。小姨,那一刻,我的心好疼。
我很想念你。我才知道,无论,相隔多远,我们始终是连接在一起的。
我们在佛前许愿
浩,在涔第一次踏进教室的时候,看见涔苍白、沉静,像陷落的海底之心,无人可以惊扰。他替她补习数学一年,她没认真看过他。等涔可以自己做高数时,第一次对他绽放笑容,虽然那如雨落梨花,不着痕迹。
涔像他的一个小小的梦魇,有些事明知,却拿自己无能为力。
他第一次在佛前牵她的手,是在相识两年以后。涔的手心冰凉,在上海的6月。他转头看涔,涔只抬头望着佛陀。然后慢慢转身对浩慢慢微笑,问他,如果有一天,你的城池陷落,你将如何?
浩不知道,如何呵护涔,因为浩知道,她的魂不在这里。可是,浩无法放手。有些相遇,无法挽回。除了等待,我们无力改变时光的痕迹。
奈流光无力
涔就这样读到大四,在上海这座城市,没人知道涔会跳舞。涔也从不曾在上海的流光里,舞动自己的脚步。涔会想起以前的自己站在谁的面前,说,我当然跳舞,直到腿没了。
小姨结了婚,嫁了一个和蔼的瑞士佬,来看了涔一次。小姨说,涔涔,浩是不错的人。虽然小姨知道,你青春还长,可是,一生再长,真正能爱的人有几个?他懂得等待,你还要什么呢?涔笑,浩如水波,无声中有着巨大的力量。可是,我知道,无声中的他,是如此疼痛。
那一年圣诞,涔与浩去普陀。盛大的烟火下,是浩与涔安静的脸,他们的手是紧握的。夜里,涔与浩倚着宾馆的玻璃窗,听浩给涔讲小时候如何过年。涔睡了一小下,醒来,看见浩的眼光明亮,宛如天幕中的星,在床边握着她的手,用眼光为她哼唱摇篮曲。
小涔,不哭,我知道你要和我说什么。可是,让我守着你吧,夜里害怕的时候,可以看到我在你身边,有我握着你的手。
浩,你于我有恩,我于你……浩掩住涔,不让她再说下去。
小涔,上海好美,让我可以遇见你。
奈重逢,波不顾人
小涔开始实习,她进了上海国际贸易中心。穿行在上海街头,涔再不是4年前无声无息的小女孩。上海仍然是不熟悉的,却不再陌生。浩硕博连读,还在学校做着乖学生。等涔下了班,回到学校,浩便牵着她,坐在上海校园安静的夜色里。日子就这样天长水远,淡然自若。
6月1日。下了班的涔,买了一个大大的史努比,满心满怀地抱回来。嘴里还忙着吃一个快要融化掉的圣代。夜色,正慢慢袭来,影正将天光转成淡红淡金色。转过林阴路,涔一跳一跳地往宿舍来。然后看见站在树阴处的男孩子,有花瓣缓缓落下,男孩子正看着她这样一路跑跑跳跳地过来。慢慢地笑着。
涔,停下脚步。
1432天,小哥,已经长成男子。
像当年在树阴下等待涔涔一样,他还站在那里。涔涔会把小黑手掌放在他眼皮底下,然后被刮着小鼻子,等着巧克力变出来。
第377篇、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378篇、三生石上的爱
我是佛前忘忧河里的一朵莲花,每天只是闲情的看着河中自己的身影,听佛朗诵着自己并不理解的经文。有一天佛放下了手中的佛珠,口中也不念诵经文,我就问佛,为何如此。佛不语,只是让我俯身而视,我只看到一对殉情的男女。我不知道为什么,便问佛。佛依然不语,我知道佛知道我不懂。那时开始我心中充满了疑惑,直到有一天,我请求佛能让我去人间体验一次,佛答应了,并告诉我,如果有一天我领悟到了真爱,他就会将我接回。
我啼哭着来到世间,我哭着,周围的人在笑着,只听到有人说:这女孩就叫惜莲吧。我无法言语,但是我能够听懂他们的讲话,相信佛已经将我的今生注定。我无意间望到了门外的那池河水中,那天的莲花开的正艳。
我过着与人间孩子一样的生活,进私塾,跟其他的孩子一起玩耍,我总是显的那样格格不入,那时候我只能一个人跑到那池河水边,椅躺在池水边的老槐树下,那是一棵生长了近千年的槐树,它知道我的前生,知道人世间的种种情感,看到过太多的生离死别。它只是不明白我为何要祈求佛能让自己来到人间,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它告诉我,人世间的痛苦都源自一个情字,问我:为何要这样自投苦海;我不语,因为自己也没有答案。直到有一天,在那棵槐树下,我遇到了一个叫俊的男孩,记得那年我16岁,俊18岁。
对我来说那天是很平凡的一天,可是他的出现让我感觉是那样的不平凡。俊手里拿着一本书,穿着朴素,却有着一股书香的气息。他从我身边走过,我与他在视线接触的那一刹那,两个人都微笑了,我随即羞涩的低下了头。那是我第一次对着一个陌生的男孩笑。从那以后我时常看到他,有时候他会将手中的书卷放下与我畅快的聊着。只感觉他的声音很稳重,给人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他总是喜欢微笑,笑的是那样的甜美,又是那样的无暇。一直就这样,直到有一天,老槐树说我变了,我不知道我什么地方变了,我只是漠然。
有一天你没有出现在你走来的方向,他未曾跟我说过要去什么地方,我一个人没有目的的等待着,倚靠着老槐树,只是看着你来的方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爱了,佛说过当我领悟到真爱的时候就带我回去,他此刻没有带我回去,我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爱。我问老槐树我的俊去了哪里,老槐树不语,只是在风中摇头。或许它跟我一样,没有答案。我一天天的变的落寞了,那种不安的情怀一次次的冲击着我。当我接近绝望、想告诉自己别在等待的时候,俊又出现了,从他来的那个方向,只感觉他的身上多了些许沧桑。
他几乎是冲到我的身边,我被他的举动吓坏了。他问我:惜莲,你还好吧?我只是点头。他说他去考了功名,我不知道功名是什么,他说要让我做他的娘子。这份接近绝望时的欣喜若狂,我突然间手足无措。我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我不确定,在他没有出现的日子中,向着他的方向张望等待,要的是不是这样一个结果。俊紧紧的抱住了我,我没有去挣脱,只感觉他的怀抱温暖而又结实。他伸手要去采摘池塘的荷花送我,我让他停了下来,最后他小心的采摘了一片荷花瓣放在我的手上,说我美的就如这荷花一般,我开心的笑,他不知道我就是佛前忘忧河中的一朵莲花。
我与俊的事情得到了家人的同意。我记得出嫁的那天,从我养母的眼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我知道那是不舍。我一直以为我遇到的爱,可是佛依然没有按照约定将我带回。我依然在等待。我坐在俊给我精心打造的花轿中,心中洋溢着一种欢快,我不确定那欢快是幸福还是被爱的满足,我更不确定的是,我对俊是不是爱。那天俊的家人以及远房的客人都在,我清晰的听到那些人夸赞着我的旖旎。夜幕,俊将我抱入洞房,在他解开我衣扣的时候,我猛的抓住了俊的手,他问我怎么了,我只是沉默不语。他看到我不情愿的脸上,放开了手,只是将我拥入怀中,轻轻的闭上了眼。我分明感受到我的身体燥热还有他心跳的狂乱。那年我18岁,俊20岁,不会忘记那天皎洁的月下,风吹过池水荡漾起的涟漪,半个池塘的荷花,开的正逢浓艳,老槐树在欢快的舞动,我知道它在为我高兴。
我与俊就这样生活着,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要寻找的情感。直到有一天,有个女人冲进我的房间对我大叫:就是你这个女人,为什么要夺走我的俊,就是因为你俊才不会正面看我一眼,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我宁愿做他的妾,就是因为你,他就连纳我做妾都不肯,你如果爱他为什么不给他生个孩子。我只看那个女人的眼中说这就流出了泪水,我也被吓哭了,直到俊从外面回来才赶走了那个女人。我依偎在俊的怀中狠狠的哭了,从那以后我也在没有见到那个女人。后来才知道,那个女人忍受不住那样的煎熬,离开了那里,俊也时常到这池边一个人哭泣,这些都是老槐树告诉我的。当我知道这一切的时候,我的心是一阵的刺痛,我靠在老槐树边,只感觉身体轻盈,我知道是佛来接我回去了。当我回眸观望的时候,只看到那个在疯狂寻找我,大声嘶喊我名字的俊,我的心更是一阵酸楚,我只给他留下了一池开的飘香的莲花。那年俊25岁。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我回到忘忧河中,总是不停的凝望,凝望那塘池水,总会看到俊的身影出现在那棵槐树下,在我与他初次相遇的地方,期盼的凝望,时常看到他流泪。他的身影也越发的瘦弱、苍老,我却无法给他依偎。佛问我是否后悔遇到俊,我不语,因为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后悔。直到有一天,俊苍老的身影没有出现在那里,我以为他是放下了,佛告诉我俊的阳寿尽了,我惊愕、痛悔。可是在痛苦的情感也无法挽回我欠俊的一切了。我又一次恳求佛,能让我在见一面俊,佛勉强的答应了。那年俊57岁。
我顺着忘忧河而下,一直到了奈何桥边,这里是所有魂魄进入幽冥之狱的必经之地,我就在那守着,我看到了俊的身影,如我刚见到他那时一样,只是脚步多了点踟蹰,只看他一步一回首,似乎还在留恋什么,我在奈何桥头等着他。我才醒觉,我从未在三生石上查看过关于他的前世与来世,现在我想我已经没有知道的必要了。看着他跨过三生石的刹那,他停留了一季,做了最后的回望。我在想如果三生石有灵,它会不会为了我与你而恸哭流涕,如果三生石有情,它会不会为你我的匆匆来去黯然神伤。我知道它不会的,千百年来,它送走了多少芸芸众生,我知晓,今生未了的情,欠下的债,在它那里全部一笔勾销。他走过三生石,端详着孟婆给你的那碗汤,我知道那是你今生为我流的泪煎熬出的情汤。我看着他迟疑的神情,我知道我欠他的太多。他还是将那碗汤一饮而尽,我知道这是最好的结局,了去的前尘的夙愿与悲痛。我望着你经过奈何桥,从我身边走过,他看了我一眼,一脸漠然,我知道他忘记了我,不认识我了,我也释然了。
回到佛前,佛依然跟往常一样念诵经文,我只是发现佛手中的那串佛珠少了颗。我就那样纵情的怒放着,用尽生命的力量吐露着芬芳,为俊照亮一条寻找幸福的路。
第379篇、爱上丑伴娘
爱上丑伴娘 作者/ 侯智勇
一、无心插柳
星期六傍晚,马鹏程正在咖啡屋参加父母给他安排的第N次相亲约会,对面那个据说是“富二代”的女孩让他如坐针毡:她一露面就说路上太堵,自己的六缸奥迪车难以发挥马力强劲的优势,接着就唠叨刚才蹦迪太投入出了好多汗,不得不用香奈儿补下妆,还好,女孩毕竟没有借口天气太热,而把她的戴梦得钻戒脱下来。
这时,好哥们牛学理的一个电话救了急:“马子,赶紧到我公司来,有急事请你出马。”
马鹏程想,关键时刻还是好哥们最给力,在请我去救急之前,不忘先给我救个急。
马鹏程是一家报社的摄影师,在摄影圈子里小有名气。虽然他跟牛学理是无话不谈的铁哥们,不过,当他赶到牛学理的婚庆公司,听牛学理说出原委的时候,还是觉得伤了自尊:“什么?有没有搞错?让我去给婚礼拍照,太掉价了吧!”
牛学理笑嘻嘻地说:“我知道我知道,的确是委屈你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我的御用摄影师突然生病撂了挑子,能力挽狂澜的只有你了,马子,我知道你最讲义气,不会袖手旁观的。”
马鹏程哼道:“少给我上眼药,好歹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那是,那是。”牛学理见马鹏程答应了,顿时笑逐颜开,“我会派专人接送,还有专人做你的助理的,出场费比我的员工只高不低。”
牛学理这次承办的是一个大龄剩女的婚礼,服务项目包括全程为新人拍照。马鹏程虽然觉得自己干这事着实有点掉价,但一旦进入角色,他马上就体现了高度的职业修养。为了抓好一个镜头,他在人群里闪展腾挪,成了最忙碌的人。天上下着漾漾细雨,牛学理安排的助理撑着伞都追不上他,必要的时候,马鹏程还不惜跪在地上,甚至平躺,根本不在意地上的泥土和别人诧异的目光。
马鹏程如此敬业的表现,盖过了现场所有的表演,当他来到新娘面前拍照的时候,新娘身边的一个伴娘,更是对他投去脉脉含情的一瞥。
他朝她笑了笑,心里觉得这个伴娘有点怪:眼睛清澈明亮,而眉毛却画得太黑,嘴唇也抹得太厚,脸上雀斑也没盖一盖,体型也显得臃肿。不过,她倒衬托得新娘花枝招展。马鹏程想,这样的伴娘可真仗义。
事毕,牛学理封了一个大大的红包给马鹏程,感谢他的拔刀相助。马鹏程推让一番,也就收下了。
马鹏程本以为这次友情客串只是他生活里的点缀,以后不会再出现了,但才过了几天,牛学理就急吼吼地给他打电话:“嘿,哥们,又有个挣外快的机会啊……”
马鹏程警惕起来:“老牛,上次说你公司的摄影师病了,这次是什么借口,你是不是在骗我?”
牛学理在那头诉苦道:“唉哟,亲人呐,我怎么好意思一直劳你大驾,可谁让你上次火了呢,这次人家是点名就要你,因为你拍的照片太个性了,太写实了,跟婚庆公司过于美化人的风格完全不一样,客户非常喜欢。”
马鹏程打心眼里不想接下这个活儿,可耐不住牛学理死缠烂打,最后一声长叹,还是应了下来。
二、职业伴娘
然而,就是在这次婚礼上,马鹏程出了意外。
由于马鹏程工作时太投入,在沿着台阶倒退拍摄新人手挽手走出礼堂的时候,眼看还有三个台阶就来到平地,他却一脚踩空,跌落下来。马鹏程心疼手里的摄像机,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能让机器摔坏,结果,他重重地倒在地上。
现场的人都被这个变故惊呆了,连金牌司仪牛学理那流畅的解说此时也突然卡了壳,慌忙过来扶起马鹏程。虽然马鹏程身体素质还行,伤得不是太重,但头皮也被磕破了。在这节骨眼上,如果送医院的话,拍摄势必就无法完成了,哪怕回来继续拍摄,也耽搁不少时间,何况,一个头缠白色绷带的摄影师,如果出现在喜气洋洋的婚礼现场,那是非常煞风景的。怎么办?
正不知如何是好,新娘旁边的伴娘跑了过来,从自己的皮包里取出急救药品,手脚麻利地给马鹏程做了个简单包扎。更绝的是,她的绷带不是白色的,而是红色的,让包扎后的马鹏程充满了喜剧色彩,这样就完全不必担心会影响今天的喜庆气氛了。
马鹏程向伴娘投去感激的目光,这才觉得她看起来有些面熟,好像上次在婚礼上见过她。
马鹏程心里不由嘀咕,太巧了,难道这两个新娘都是她的好姐妹?这么说,这个伴娘也是剩女无疑了?看来,姿色平常的女孩,就是不好找对象。
马鹏程带伤坚持完了工作,牛学理很是过意不去,除了照例奉上报酬,还要请马鹏程吃饭。
马鹏程说,请我就免了,最该感谢的是那个伴娘。
牛学理郑重其事道:“那是当然,我正打探她的身份,马上就有回音了。”接着,他又若有所思地说,真是怪了,难道这个伴娘知道今天肯定有人受伤吗,不然,为什么她挎包里随身携带着急救药品呢?看来马鹏程和人家有缘呀。
马鹏程兴味索然地说:“拉倒吧,我对她一点也不来电,感情这东西,最重要的是直觉,也就是一见钟情,否则‘富二代’都靠边站。”
牛学理撇撇嘴,说马鹏程假惺惺。
也许是天意弄人,马鹏程越是声称没感觉的人,越是碰到人家。
那天,马鹏程去参加一个哥们的婚礼。哥们属于“姐弟恋”,娶了一个大自己5岁的老婆。马鹏程一眼就看到了新娘身边的伴娘,还是那个女孩。不知为什么,马鹏程看到她觉得很亲切,不时观察着她。
马鹏程想,一个人接二连三给姐妹们做伴娘不大可能,想起牛学理说过要打听一下此人的底细,他便拨通了牛学理的手机。
牛学理在那边嘿嘿直笑:“我猜得没错,你果然惦记人家了。”
马鹏程没心情逗闷子,开门见山道出了他的困惑。没想到牛学理丝毫不觉得奇怪:“对啊,根据我对她的掌握,她姓苏,本来就是个专职伴娘,谁结婚都可以请她,只要给钱。”
“什么?伴娘也成了职业?”马鹏程觉得自己头顶雷声滚滚。
牛学理一笑:“市场经济之下,一切皆有可能。如今剩女太多,一些大龄新娘无法找到合适的伴娘,为了免除尴尬,只好花钱聘请伴娘。于是,专职伴娘便应运而生。”
哦,看来是自己孤陋寡闻了。马鹏程又一想,其实专职伴娘也不错,不但白吃白喝,完事还有报酬可拿,哪像自己,挣的是辛苦钱。
新人过来敬酒,马鹏程看到小苏就跟在后面。这时,有刁钻的客人起哄,找出种种借口要求新娘喝白酒。
小苏凑上去对那人说:“大哥,你这样要求有点强人所难了,如果都要求新娘喝白酒,恐怕再好的酒量也扛不住,何况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新人不宜喝白酒。这样吧,我替我姐姐喝了怎样?”
马鹏程本来一直在观望,此时突然想帮着打个圆场,就率先举起酒杯:“这个提议好。”说着就喝了下去,其他人也只好同意让小苏替酒。小苏嘴上说着“谢谢”,眼睛却飞快地在马鹏程脸上扫了一下,脸颊泛起一朵红云。
三、美丽女孩
饭后,马鹏程跟一帮哥们在饭店大堂聊天。小苏走了下来,她的脚步有些趔趄,想必替新娘挡了不少酒。
马鹏程觉察到了小苏的状况,赶紧走过去关切地问:“没事吧,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小苏一摆手:“没关系,反正是打车回去。”马鹏程还是担心她路上出问题,就跟小苏一起坐上了出租车。小苏对司机说了一声“医科大南校区”,就躺在后座上打起盹来。马鹏程担心她着凉,就脱下夹克衫给她盖上了。
出租车在医科大南校区大门口停下,小苏却正睡得香甜。马鹏程狠狠心摇醒小苏,付了车费,下车,问:“你住哪个宿舍?我送你吧。”扶着小苏进了学校,迎风一吹,小苏的酒劲上来了,对着花坛“哇哇”吐了起来。
来往的路人看了,有的就指指点点,让马鹏程如芒在背。但他也顾不上了,手忙脚乱帮小苏擦拭污物。
小苏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让同寝室的姐妹下来接她,她对马鹏程说:“你走吧,辛苦了。今天让你见笑了。”
马鹏程有点心疼,说:“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这是何必呢。”
不一会儿,一个女生小跑着过来了,抱怨了小苏几句,又看了马鹏程一眼,带着鄙夷的神情说:“苏苏,这就是你经常提起的大摄影家吗?我看长得也一般嘛,怎么配得上你?还说要请他给咱们的活动做一个报道,真是要命。”说完就架着小苏走了。
“我配不上她?”马鹏程愣在那里有点生气,半天缓不过劲来,只能感叹如今的女孩自命不凡,要不就是审美有问题。
几天后,马鹏程在报社里接到小苏的电话,说医科大的师生们组织了一个志愿服务活动,要赶赴一个革命老区,为老区群众送健康。活动内容除医疗科普知识宣传和义诊外,还有农村健康状况问卷调查以及对村办小学扶贫支教,给孩子们赠送学习用品。马鹏程觉得是有意义的活动,就同意随队前往。
那天一早,马鹏程赶到医科大南校区大门口,与志愿服务队会合。可是,在人群里怎么也找不到小苏。就在马鹏程感到困惑的时候,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出现在他面前,嫣然一笑:“小马哥,还傻愣着干什么,上车吧。”
马鹏程懵懵懂懂上了车,跟女孩坐到一起,迟疑地问:“小苏不去吗?你是……”
女孩愣了愣,大笑道:“你打趣我是不是?我的反差没有那么大吧?”
马鹏程吃了一惊,仔细端详着这女孩:她那一双大眼睛热切地看着自己,眼神那么熟悉,只是她的脸上没有雀斑,她的眉毛恰到好处,她的身材凹凸有致,总之,虽然素面朝天,却洋溢着咄咄逼人的青春气息。
马鹏程好半天才醒过味来,不解地问:“化妆是为了好看,你、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化妆成那样呢?”
小苏笑道:“那是工作需要啊。哪个新娘希望伴娘比自己漂亮?那不是喧宾夺主了嘛。我不丑化一下自己,根本就没人雇我。为了达到效果,我可是吃了很多苦,尤其是身材要故意弄得走形,我可是费了不少周折。”
马鹏程恍然大悟。
在老区的几天,也是马鹏程和小苏的感情飞速发展的几天。回到市里后,马鹏程迫不及待地给牛学理打电话,问有没有拍摄的活儿,他愿意鼎力相助,并鼓动牛学理将小苏招收为公司员工。
牛学理嘟囔道:“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直到看到马鹏程和小苏谈笑风生,牛学理才明白马鹏程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天,马鹏程跟牛学理一起吹牛时谈起小苏,马鹏程说,他对小苏属于一见钟情。
牛学理“切”了一声,道:“你这是狗屁的一见钟情!当初我说你们有缘,你还说我胡说。老实说,你是不是发现人家的庐山真面目之后,才对小苏动了心?你总觉得自己超凡脱俗,狗屁,其实你跟我们一样,也是好色之徒。”
玩笑过后,牛学理还是告诉马鹏程一些有价值的情报,譬如,小苏在一家医院实习期间,院长拍胸脯保证能让她进医院工作,还每个月给她两千元零用钱,前提是她答应做院长的情人。小苏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却用兼职做伴娘来自力更生,如果明年毕业无法进医院工作,她宁愿去偏远山区做赤脚医生。可见,这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孩,值得马鹏程去爱去珍惜。
“是的,她能爱上我,绝对是我的幸运。”马鹏程满怀憧憬地说,“只是,她丑化自己去做伴娘,太让我心疼了,我期待着能尽早和她牵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我一定要她做最美丽的新娘。”
第380篇、夏日里桃花安然朵朵
(ONE)天使也会很孤单
我和夏日里分手了,在四月一号。
我在教室的走廊里对他说:“夏日里,我们分手吧。”我对他浅浅的笑,脸上露着两个很深的小酒窝。“好啊。”夏日里也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夏日里转身向教室走去,忽然又回过头对我说:“安朵朵,愚人节快乐!”说完带着标志的微笑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突然觉得很茫然,但是仍笑得很开心,无厘头的笑。
夏日里和安朵朵分手了,我一个人在教学楼顶上喝啤酒。
我没有哭,但是眼泪掉了下来。
四月的天还是有一点冷,我在楼顶上“开怀畅饮”。此时,夏日里站在天台后默默地吸着万宝路,他一直以为我没发现,其实我早就知道了。烟头一明一灭早已烙在了我的心里,我甚至知道他一共吸了多少根。夏日里不知道此时的我是多么的想冲出去抱住他。但是我不能,我不能那么自私,夏日里,对不起!
夏日里在吸完第九根万宝路的时候转身离去,我一直到他的声音消失的无隐无踪的时候,我才敢转过身看夏日里走过的痕迹。可是,我转身看到了我心中的夏日里,依旧是那么平静的微笑,露着属于他的标志的小虎牙。望着他笑,我的嘴角也不经意的往上翘,夏日里是个天使,在我的眼里。他总是喜欢传染我笑,而且让我身体里产生不了这种病毒的抗体。
那晚,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声说道:“夏日里,愚人节快乐。”
(TWO)天使不会再孤单
我和夏日里休学了,一个学期。
在夏日医院里,我和夏日里被不同的人推进了不同的手术室,我轻轻的对夏日里说:“夏日里,我爱你。”我不知道夏日里是否听到了,但是我听到了夏日里说:“安朵朵,我爱你。”那个四月里,我和夏日里就此分别。医院外的挑花落了一地。
夏日里在医院里进行调理,忙于各项检查。我还是平静的在透析室里坐着我的透析。对于透析,我已近麻木了,每次都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可是我从来不会流眼泪,当血液随着撕心裂肺的痛进入机器,再从机器中过滤后进入我的身体后,我又一次做完了一种叫做“透析”的运动。护士把坐在轮上的我推回病房。
我得了白血病。而夏日里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们都在16岁这个花季共同患难。
夏日里已经决定把手术的日期定在5月20号那天,而我还是呆在医院里等待可以与我配型的骨髓和每月一次的透析。
我和夏日里在很长又很短的时间里失去了联系,虽然我们同在一个医院,在同一幢楼上,只隔着那么几个楼层而已。
我一个人很孤独,在病房里独自一人看电视。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这种冷清。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在我8岁生日那天,拿回了我这辈子最不愿意看到的东西-----离婚证。我的妈妈吴可欣女士是一名珠宝公司的董事长,每天在公司各种文件里穿行,对于我这个女儿,她给的更多的是钱。然而我的爸爸安柯东先生是一名房地产大亨,他有了新的家庭,对于我这个女儿,他能给的也只不过是一沓沓红色的钞票。我生活在一个很自由的空间,一个很寂寞的空间,一个没有人关心的空间。那不叫家,在我的眼中那只是一个很纯粹的栖息地。我羡慕我的那些同学们,因为他们有父母爱他们,管着他们,给他们关心,呵护和爱。
我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孤儿。
我没有告诉我的父母他们的女儿得了白血病,我只身一人面对病魔给我带来的痛苦与恐惧,我知道我的父母他们很累,所以我不想给他们增加压力,我希望他们可以快乐。我有一张卡,里面有很多钱,都是同两个人每个月向这张卡里打钱,我没有动过他们,因为我会幻想,这是他们对我的内疚,对我的爱。
我用这张卡做了我的医药费,绰绰有余。
今天是15号,我回了家,因为吴可欣女士说她今天从香港回来看我,我请了钟点工,打扫了那处大的让人觉得空虚的“栖息地”。同时,买了顶假发,我的头发落得很严重,我不能让她看出什么,所以有必要干这些无聊的事。当吴可欣女士见到我的时候,她的女儿很健康,没有生过病的样子。多亏了那些厚厚的粉底,浓浓的腮红。
今天我过得很开心,晚上的时候,一个电话,吴可欣女士又要从这个刚刚有点温暖的栖息地飞到大洋彼岸的某个地方,我对她说:“妈妈再见。”
我随后出了门,我不愿意呆在那个即将又冷下去的巢穴,那还不如一直都没热过,使人更舒心。我去了一处时间很长的别墅区,古韵花都59幢。这是我的家,曾经的家。这里有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生活过的8年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地方。
打开门,屋里还是和以前一样,我开始一个一个地方的游荡,回忆曾经属于我的温暖。然后,我哭了。在花园的秋千上,我抱着我的8岁生日礼物-----一只很大的泰迪熊,在一起悲伤的荡秋千。后来,我喝了好多酒,再后来,我就记不清了。当我醒来的时候,我的假发不见了,我看到吴可欣女士的身影在厨房里晃来晃去,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吴可欣女士正向她的女儿端着一个餐盘走来,里面是我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和巧克力芝士蛋糕。她望着我不说话,只是很认真的把粥吹一吹,喂我吃。我不争气的眼泪掉了下来,滴在吴可欣女士的手上,她的手颤抖了一下。吃完饭,吴可欣女士帮我戴上假发,我突然抱住她:“妈妈,对不起。”吴可欣女士瘦弱的身躯颤抖了一下,然后,她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妈妈不会让你有什么事的,朵朵,妈妈带你去医院。”那一刻,我看到了我吴可欣女士眼中的坚定和微闪的泪光,我鼻子一酸,泪落了下来。
(THREE)天使折断了羽翼
吴可欣女士大闹了夏日医院,但是仍然得不到他们坚定的的回答,吴可欣女士哭了,这是我看到她第二次哭,第一次是他们把离婚证带回家的那天晚上,第二次就是今天,为了我的病情,吴可欣女士出去打了一个小时的电话后,对我宣布,要带我去香港治疗。我同意了,因为我不希望失去了妈妈,我希望可以找回我遗失的母爱。
第二天早上,我们动身去香港,在医院办出院手续的时候,我看到了,我的爸爸。他没有看到我,因为我躲了起来。我看到我的爸爸和一女人一起推着夏日里到医院外散步。我的大脑在看到夏日里的那一刻突然死机,我的脸色霎那间变得如此苍白。把吴可欣女士吓了一大跳,这使她加快了进军香港的速度。我留恋的看着这个在我心里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城市,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突然忍不住泪水直涌,吴可欣女士心疼的把我搂在怀里,我靠在她怀里嚎啕大哭,我轻轻地说:“夏日里,再见了。”
天使折断了羽翼,飞不起来了。
(FOUR)天使不会哭,但泪落下来。
也许是吴可欣女士对我的爱感动了上天,我在到达香港一个月以后,找到了可以与我配对的骨髓。听到消息的那一刻,我和吴可欣女士紧紧相拥,哭的天地地暗,最后笑了,互相为彼此擦眼泪,我的主治医师将手术日期定在了5月19号。手术的前几天,吴可欣女士为我买了好多东西,我真的很开心,虽然没有了父爱,但是我拥有了母爱。我很容易知足的。
手术的前一天,吴可欣女士在看日历的时候,很惊讶的告诉我,5月20号是我的17岁生日。我笑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只不过一直没说而已。晚上,吴可欣女士趴在我的床前睡着了,我睡不着,因为明天就要手术了,我侧躺着望着睡着了吴可欣女士,突然发现那个一直很美的女人头上竟然跑出了几根白发,我哭了。然后抱着吴可欣女士的头哭着睡着了。
手术前,吴可欣女士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了几个字。
我微笑着被医生推进手术室,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功!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5月20号的早晨,我看见吴可欣女士对我微笑,我看见了太阳发出的光芒,我成功了。
我没有回去,选择呆在了香港。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吴可欣女士。我希望我可以每天都生活在每天都有母爱沐浴的阳光下。所以,我舍弃了夏日里。
每天晚上,我总是望着手机上的照片轻轻地说:“夏日里,我爱你,对不起。”
(FIVE)断翼的天使也会飞
五年后
“安朵朵!”我回过头,望着身后呼唤我名字的人,片刻迟疑后,与那个人紧紧的相拥。
夏日里,我又找到了你。
我在夏日里的怀里轻念到:“夏日里,我爱你。”夏日里听到后只是用手臂把我抱得更紧。
我笑了,夏日里,我再也不会跑丢了。
机场外,仍是一片美好春光,桃花开的格外鲜艳。
(后记)
安朵朵:
当我看到爸爸推着夏日里出来的时候,我便已经明白了。夏日里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孩子,不是爸爸亲生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有缘,那天爸爸没有看到我,但是夏日里看到我了,我轻轻的对他说:“夏日里,再见。”我不知道他是否看懂了我的嘴型,那时妈妈来了,把我带走了。她没有看到爸爸,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我下一秒会决定不离开了。那天手术前,妈妈在我的耳边对我说:“朵朵,妈妈爱你。”我冰冷的心顿时被温暖填满。手术成功后,我过了我的17岁生日,我对自己说:“安朵朵,生日快乐。”我想,夏日里也一定度过了难关吧!我和夏日里五年没见,我思念夏日里五年,爱了他五年。夏日里,我爱你。
夏日里:
第一次在医院手术室前,我轻轻的对安朵朵说:“安朵朵,我爱你。”我不知道她是否听到,但是我听到她说的“夏日里,我爱你。”我们很长时间都没有见面,后来有一天,后爸推我出去散步的时候,我看到了脸色苍白的安朵朵和后爸的前妻,我那时才知道,安朵朵是后爸的亲生女儿。安朵朵被***妈拉走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夏日里,再见。”我的心瞬时碎了,后来,我打听到她是去香港治疗,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是,挡不住思念她的思绪。5月20号是安朵朵的生日,我原本定在那天手术,但后来又被我改了,提前了一天,我希望5月20那天,我的重生之日可以和安朵朵的生日在同一天。那样,我们就都是5月20号生的了。呵呵,手术成功后,我知道了安朵朵也重生之后,我真的很高兴,等待着她的归来,我每天都对这安朵朵的照片说一声:“安朵朵,我爱你。”五年之后的相遇,我听到安朵朵对我说:“夏日里,我爱你。”我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拥得更紧些。
第381篇、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
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
---题记
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你是何时出现在我梦中?睁开眼睛的刹那,天地一片朦胧,无力的双手揉了揉眼睛,才发现,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浑浑噩噩的梦。而我又回到了残酷的现实中,只好一阵苦笑。
夜已很深,我迷迷糊糊的试着爬起来,可四肢明显感到无力,无奈一头倒下,陷入沉思。墙上的钟,滴答滴答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我的心灵。时间过去了很久,而此刻我已渐渐清醒。轻轻地走向阳台,习惯性的寻找那一抹月色,可我怎么也寻不到那远处的橘黄色光芒。从这一边跑像另一边,我开始慌了,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抛弃了月亮还是月亮抛弃了这个世界。脑海中一片混乱,思绪也随着凄美的夜色想起了你。
某个城市,某处角落,某个人,静静的享受着周遭环境所溢出的寂寞气息,借助那孤独的夜色慢慢的搜寻着有关于你的记忆。在那种温暖而淡然的心绪中,无声无息的回忆着,嘴角划过一丝笑意,仿佛我又回到了那唯美的灿烂年华,一下子坠入年少时的懵懂中。
天已许、甚不教、白头生逝世鸳鸯浦!百看不厌,越看越入心。
那么多年过去了,你的微笑,你的转身,你的一举一动,都给了我无限的美好,让我又重新感受到了只要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天堂。
还记得第一次相遇吗?我从楼上走下来,而你在楼下,我傻傻的看着你,而你也用那温暖而又韵味十足的眼神看着我。当眼神互相碰撞在一起的的那一刻,就好像北斗星司和南夕子两人合二为一变身为艾斯奥特曼。
还记得我第一次牵起你的手,一对懵懂少年的羞涩从两个脸蛋上不约而同的浮现出来,就这样向前走着,谁都不说话,即使手心抓出汗了,还是没有松开。真想就这样抓着你的手,永远不放开,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刻,变成两尊雕像。和你一起走在湖边,和煦的春风缓缓吹来,吹动你的长发,吹的你更加迷人,我静静的望着你,带着一种美丽的小甜蜜。静静的回味着,思忆着,微笑着,珍藏着。。。。。。。。。
我还记得,你推着一辆小自行车,而我走在你的左边,紧紧的挨着你,生怕你会突然消失,消失在这个世界,让我找也找不回。两个人的影子倒影在月光下,此请此景就像是上天刻意为我们而安排的,那场景就如同一幅温暖的画面,深深的刻进我们的心灵,好让我们彼此铭记这条路我们曾一起走过。
我还记得,杨柳岸边,你靠在我的胸前,我们谈笑风生,你还时不时的挠我几下,急的我都不敢靠近你。其实不管是谁,只要能够跟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觉得很幸福,很浪漫,甚至是牵了一下手那也是幸福的,浪漫的。你说你会永远爱我,我傻傻的笑了,这个笑是最真挚的笑,最坦诚的笑。那时,我不懂誓言,更不明白什么是承诺,我只是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仅此而已。
花开花又落,春去春又来。时间很快,一个学期转眼间就结束了,而向我们迎来的是那漫长的暑假。在学校一个月30天,我有24天可以看到你,而两个月的暑假我却寻不到你的身影。看不到你的日子里,度日如年,两个月就像两个世纪那样长。就这样无奈的过了两个世纪,2208年我又再次遇见了你。“两百年没见了,你还好么?”她一头雾水的看着我,好像很惊讶却又让我感觉她很开心。"我好想你,你怎么都不来找我,这两个月你知道我怎么过的吗?我没有回答,“只是无奈的看着她,当时很尴尬,但我却知道了幸福其实一直都围绕在我身边,从未离开过。很激动她还是会想我,她还是那么的喜欢我。看着她那楚楚可怜的害羞神情,我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不得不让我做一个怜香惜玉的男人。这不就是所谓的俯首甘为孺子牛吗?思念穿越两百年,赤字之心永不变。我轻轻的伸出手,如履薄冰的整理好她那东倒西歪的刘海,彼此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相思树、流年渡、无故又被西风误!百读不倦,越读越伤心。
开学没多久,就是她的生日。我心里暗暗的邪笑,她过生日那我不就可以跟她好好的玩一天了么?此刻我已经面目狰狞,这不是痛苦,而是幸福,幸福的面目狰狞。
只怨缘起缘落,缘来缘去。我和她之间的末日,就在她过完生日的那一天,彻彻底底的到来了,或许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末日吧。而我们所有的过往,就这样被埋葬在一个只有开始却没有结尾的故事里。我不知道该如何,爱恨纠缠不清,根本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只是我依旧苦苦等候着不属于自己的温柔,就这样等着,等着,我仿佛忘记了自己是谁,一直坠落在这段无奈的感情中来回徘徊。就如同一只飞往南方的小鸟,忘记了回来的路。我们好比演了一出折子戏,折子戏是一个只有开始没有结尾的戏。虽然是一部不完整的戏,但它同时也让人难以忘怀,入木三分。如果每个人都是一出折子戏,把最璀璨的部分留在别人生命里,如果人间失去脂粉的艳丽,还会不会有动情的演绎呢?
都说女人容易一往情深,可为什么她不会对我一往情深?都说女人总是为情所困,可为什么她不会为我所困一困?曾经的誓言怎能经得住沧海桑田的变迁?海誓山盟到头都是空、水流烟淡、随你飘散!誓言,只不过是相爱的男女对彼此之间所说出的傻话而已,又何必去当真。
花开终是落,花落终成空。
伤心伤到断肠处,流泪流成太平洋。
第382篇、错过一时,错过一生
这个故事最早是是在2000年某本杂志上看过,记得当时木瓜还把此文摘在笔记本上。虽然现在看过很多种类似的爱情故事,
不过不是很喜欢这个故事,感谢故事迷:宁洪提供。
生活有时阴差阳错,你错过了一时,就似乎错过了一生。
有个男孩,在学校的新生联欢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聪明活泼,男孩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却没有表露。因为男孩刚经过高中阶段循规蹈矩式的教育,对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想:“再等等吧,等一切成熟些,再向她说。”
一年多后的一个夜晚,男孩终于鼓足勇气约女孩出来,向她表达了心中的爱意?没想到,平时伶俐的女孩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一个星期以前……我已经……接受了另一个……男孩……我真的……不知道你……会喜欢我……”女孩说完就跑掉了,没有让男孩看到她湿润的眼。
后来,有人看到男孩同学校的“校花”经常出双入对,大家都以为他看中了“校花”的美貌,谁也没有注意,“校花”有着和女孩一样的春花般的笑容,非常相似,所以谁都没有发现男孩的苦心。但是没过多久,男孩与“校花”的爱情就以分手告吹。
大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毕业后,女孩披上了嫁衣成了别人的新娘,而男孩再没有恋爱过。因为他清楚,只有这个女孩才是他今生唯一的至爱。
男孩从朋友那里辗转打听到女孩的生日和地址,每到女孩生日时,他就会叫人送去九朵郁金香(他不知道女孩最喜欢什么花,他自已最喜欢郁金香)。男孩知道女孩已为人妇,所以他从来不在卡片里留下姓名和联系号码,他不想因为自已的感情而影响女孩的生活。
几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依然是形只影单,依然记得每年都送花给女孩。就在女孩生日的前两天,男孩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他听说女孩在这几年里经历了两次离婚,如今也是独身,心里又是心疼又高兴?他为女孩遭遇了感情的不幸而心疼,又为自已再次有了机会而高兴……
终于等到了女孩的生日!男孩兴奋得难以言状!他想这次一定要亲自把花送去,再向她表白。为此,他几乎逛遍了所有的花店,最后挑选了最美的花朵郁金香。
当小姐把花包扎好的刹那,男孩在卡片里写下几个字:你知道我在爱你吗?!男孩英俊的脸上洒满了笑意与渴望,径直向街心走去……
就在那时,一辆逆行货车撞倒了他……
女孩在收到郁金香的同时也收到了男孩的死讯。
女孩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已锁在了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她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男孩对她的表白?她一直不知道 ,这近10年来,男孩是如此执着而痴迷地爱着她!想到这里,她就哭得更伤心,奔泻的泪水将郁金香浸染得无限凄美。女孩知道,她失去了今生难遇难求的至爱。
然而,长眠的男孩肯定也不知道,女孩最喜欢的,正是郁金香啊……
第383篇、现代爱情故事:亲爱的,我只懂兵法,不懂爱情
作者: 猎猎清欢
一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白航在读完三十六计后,说要做实验,用这本书追到一个女生。可是他一和别人谈话就犯傻,所以作为他的同桌的我,自然成为实验对象。
我说,我不干。他劝了我好半天,然后说,就试一下,我给你买一袋大白兔,让你吃个够。
成交。我说。他说,那我们先来暗度陈仓。
我们把实验对象选成了徐莉莉,她一头乌黑长发,连衣长裙。白航是班上的劳动委员,于是快上课的时候他故意起身去上厕所。
我慢吞吞走到徐莉莉旁边,敲了下她的桌子,然后说,同学,擦黑板。所以为什么我们实验的对象选的是她?因为她今天擦黑板。她抬头看我,一脸疑惑的表情,像如梦初醒。这时阳光正从窗子照进来,洒在她的脸上。我心扑通扑通地跳,不知道要说什么,然后指了下黑板。
我看她大概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败阵而逃。
他问我,实验还继不继续?
那个夜里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徐莉莉抬起头看我的那个场景一遍一遍在我脑海重放,徐莉莉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那头乌黑长发,走在风里的裙摆飘飘,堪比仙女。
二
白航第二天刚走到门口就对着我嘿嘿笑,坐下来之后左掏右掏终于从书包里掏出了一个信封,他递给我让我看看。我刚一看,扑哧,题目写的是:亲爱的,我只懂兵法,不懂爱情。
我呸,你让我弄这种娘炮的东西?我不要。我说。
“你不要我就不给你大白兔。”“笑里藏刀,不要脸,信拿来。”我随手把信塞进课桌的最里面,然后和他讨论下一步怎么办。抛砖引玉吧,白航说。
怎么抛砖引玉?我问他。
我先去跟她表白,然后你再去。我是砖,你是玉。他说。
我说,什么馊主意,不行不行,这样轰炸式的表白行不通。
其实我主要是担心白航第一次去表白就成功了,虽然他傻,但毕竟生得一副好皮囊。哪个女生能不拜倒在他的九分裤和白衬衣下?
后来我终于想出个好办法,我和白航说,你去追何倩。
他说,为什么?我说,何倩是徐莉莉的闺蜜啊,你和她闺蜜谈恋爱,让她有所羡慕,我再和她表白,就有机会了。
他“哦”了一声,拖了很长的音。
于是白航开始去追求何倩,他对徐莉莉的关注开始下降。
三
何倩走在操场上,我和白航趴在走廊的护栏上晒太阳。何倩朝上面看了一眼,然后头马上低下去,走路变得不正常起来。
白航说,我和她接触少,又没感觉,怎么表白啊?
我说,你去把她拉到墙角,然后跟她说,你爱她,要跟她在一起。他说,不行,太粗暴。我还是说我喜欢她,要跟她在一起比较好。我说,随便你,她快上来了,你先准备好。
他上下几个深蹲,长长吐了几口气,像要赴死。然后朝楼梯的方向走,我跟了过去。
他和何倩正面碰到,然后说:“我,我有话对你说。”
两人大约僵持了一分钟,白航接着说:“我,我要去上厕所。”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比这脑洞开得更大的场景。唰得一下,两个人的脸都红得像猴屁股,白航一个健步飞向厕所,何倩小碎步跑向教室。
我失落地往教室走,觉得抛砖引玉大计要以失败告终。
白航从厕所回来,对我说:“这次是失误。你放心,何倩非我莫属。”
我问他,你在厕所中毒了?突然如此大义凛然。
他说:“何倩好漂亮,我觉得她是我到现在遇见的最漂亮的人,可是为什么我之前就没发现?”我说:“因为你傻。”
其实我也傻。
四
白航开始展开追求何倩的攻势。于是他开始早豆浆晚奶茶地给何倩送,多让何倩擦黑板,然后找各种机会搭讪,送本子送笔,帮她一起搬作业等。
我去问徐莉莉问题,和她讨论问题的人很多。不过怎么说,对我这个班级第一也该给点面子吧。可她基本不理我,递给我一张纸,然后说详解都在上面自己看。你以为我问的是我不会的吗?哼!
高三年级要举办歌唱比赛,先在班内投票,每人上去唱一首歌。我上去的时候唱了一首张智成的《暗恋》,我在心里说了一百遍我是唱给徐莉莉听的。唱歌的时候一直看着她,她低着头,在刷题。
徐莉莉唱歌很好听,可是她唱得很模糊,我就听清了一句:我唱到灵魂深处只为你忧伤。盯着她看的时候,我觉得她漂亮,唱歌好听,而且潇洒大气。可她不喜欢我。
那有什么关系,我就是要对她好。我匿名给她写信,早操的时候故意把位置换到她的后排,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偷偷看她的背影。什么三十六计,一点都不全面,哼!我要加一条,叫持续作战。
五
一个月后,白航传来战捷。一对狗男女,成天厮混在一起,不务正业。我气得差点向老师举报。白航说,好了,抛砖引玉继续。
我说,继你大爷。我要好好学习,不玩了。都一个月过去了,谁还喜欢她啊!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想哭。
高考五十天倒计时,我觉得我开始淡出徐莉莉的世界。正在我决定发奋读书的时候,我注意到徐莉莉的桌子上每天都被放上一大桌子零食。在连续送了一个星期之后,慈善家终于露面了,隔壁班的陈言,公认的“富二代”.
他叫徐莉莉出去,徐莉莉没有理会他。
我想和陈言谈谈。于是,我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找到了陈言,我对陈言说:“我也喜欢徐莉莉,我要和你公平竞争。”
陈言说:“好。”
过了两天陈言又来找我的徐莉莉,徐莉莉翻了一会儿桌子,然后拿了一封信出去。两人谈了三分钟。陈言哈哈哈离去,像《西游记》里欠扁的神仙。
六
做题的时候,发呆的时候,我都忘不了徐莉莉。
我暗恋徐莉莉,一言不发,转眼就到了高考。
我是一边想着徐莉莉一边想着试题做完试卷的,考完最后一科。我和她在楼梯遇见,她对我说:“嘿,考得怎么样?”
这是几乎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脑袋一热,回了句:“不会比你差。”
她说:“哦,那就好。”
我心想,你不喜欢我,好什么好,一点都不好。
之后成绩下来,我果然比徐莉莉好,稳居我第一的宝座。徐莉莉少我三分,稳居第二,之后我们去唱K.
何倩和白航抢了话筒递给我和徐莉莉,还给我们点了歌,那首歌我记得特别清楚,是江美琪的《在一起多好》。我唱得很深情,白航灌了我两杯酒,徐莉莉的声音很好听,唱到一半的时候我差点哭出声。
我像白航一样犯了傻,我想在心里说,徐莉莉,我喜欢你。可喝了两杯酒,感情又太丰沛,一个激动直接对着麦讲了出来。
整个房间都安静了,只剩音乐的伴奏声。
徐莉莉停了大概三十秒,然后说:“傻瓜,你干吗不早说?”这个时候我有点迷糊,以为自己听错了。她又接着说:“我让何倩去追求白航,就是为了能多了解你,(www.limaogushi.com)你知不知道有个词叫抛砖引玉?”
我说:“可是为什么我问你题给你写匿名信送你东西你根本就不理会我?”
因为欲擒故纵啊,傻子。“她说。”
我说:“我唱了张智成的《暗恋》。”
徐莉莉说:“我唱了佟丽娅的《只为你歌唱》,”从来没有一个人像你一样,让我爱到灵魂只为你忧伤“.”我们几乎是含着热泪看着彼此,这首歌放完,何倩在旁边按了再唱一次。
熟悉的旋律响起,我拿出那封快珍藏了一年的情书,用哽咽的声音说,送给你。
徐莉莉翻了翻背包,掏出那封当初拿给陈言看的信,说:“给你的。”
我拿过信,小心地打开,首行是那句我再熟悉不过的话:亲爱的,我只懂兵法,不懂爱情。
第384篇、一只热水袋
他那时还年轻,已经有不少资产,人也很聪明,女朋友并不难找。确切地说,他是别人眼中的“绩优股”,抢还来不及,偏偏他看上了她。
受人之托,他去大学看望一个老同学的妹妹。站在女生宿舍楼下等待时,他看到楼梯口下来一个瘦小女孩,短发,留着齐眉刘海,脸色苍白如纸,眉眼淡淡的,却是干净纯然。正是冬天,她裹着一身白色大衣,有些畏寒似的,紧紧抱着一只鲜红的热水袋,像抱着一堆炭火,浑身依赖着它。
他愣住了。看到她的第一眼,心底竟激起强烈的保护欲。那么楚楚可怜的女孩。她不是老同学的妹妹,但他相信自己找的就是她。
他辗转打听,知道她没有男朋友,只是有个身份为“老乡”的护花使者总在她身边跑前跑后,目的太明显,当然是“司马昭之心”。他假装无意地“碰”到过那老乡,是个憨头憨脑的大男生,没什么过人之处,他心里嗤然一笑。把这样弱势的人当对手,实在是欠缺水准。
他为她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窗口:在星光餐厅里旋转式的观景玻璃窗前吃烛光晚餐,开车去一百公里外的海滩看日出,俄罗斯国家芭蕾舞团来了,他们在剧院订了最好的位置……奢华,十足浪漫,毫不俗气。他要她从此过上有品位的生活。为她挑选全身上下、从内到外的名牌服装,告诉她,名气低于“宝姿”的品牌看都不要看一眼;做头发要去他喜欢的发型设计室,健身到会员俱乐部,他购有金卡……她很吃惊、也很吃力地学习着,跟随着他的步伐。
那天,他很不屑地指着那只鲜红的热水袋说:这个太老土了,叫人笑掉牙,怕冷的话,我给你买……一向温顺的她没等他说完,就坚决地说:不。
他愕然,问:这热水袋,有什么特别的纪念意义么?她却摇摇头:只是习惯了,抱着它,有种暖和踏实的感觉。
她生病了,住进了医院。正巧他公司里有事情,他在花店订了花篮,每天一个;还高价请了专业护工,交待每天必备参汤。他抽出空。抱着大盒巧克力去看她,病房里已经堆满了他送的鲜花,别的病人从门口路过,眼里净是羡慕的神色。他很得意,陪她坐一会儿便走了,护工送他出来时说:她哥哥这些天一直在这里,听说他读大学四年级了,为她把找工作的事都耽搁下了。
他悄悄地从病区厨房门口走过,果然看到那个憨头憨脑的老乡正认认真真地守着炉子,炉子上架着个小锅,熬的只是一锅小米粥。
他摇头叹息,心里充满对这男生的怜悯。
她出院了,他开车来接她。在车上问她,想吃什么?去庆贺一下!她想想说:我知道东门菜市场有个路边小店,卖一种清汤馄饨,和我们家乡的口味一模一样……他失声笑道:菜市场?路边小店?你让我把“宝马”停在那里?不是寒碜人么!
他带她去了全城最好的阳光假日酒店。
送她回来时,女生楼守门的大妈过来说:有人留了东西在这里,让我交给你。
是一个保温饭盒。她当着他的面打开,许是久了,没有热汽升腾上来,但还有余温。在里面乖乖地窝着的,是白白嫩嫩的乡味馄饨。
后来的事情他怎么也没想到。她毕业后离开了他,不仅坚持自己去找了份普通工作,也自己选择了一个普通的人――那个老乡。他当然做出“大丈夫何患无妻”的洒脱样儿,不介意地挥了挥手,向这一段爱情作别。
不再见她,却还是丝丝缕缕地听到关于她的细碎消息。两年后她和老乡结婚了,又在两年后她生孩子了。到这时,他还是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身边满是爱慕者,但他总找不到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感觉。
鬼使神差的,他想去看她。她是否过得好?是不是……会后悔?
她的家在一栋小公寓楼,房间不大,只有60多平方米的两室一厅,还每月还着按揭款。屋里飘散着小孩子尿片的味道,他不觉皱了眉:这样的生活状态。
然而,看到她的第一眼,他知道自己错了。她生过孩子后已微微发胖,脸上却和从前一样,干净纯然,安详中带着满足。从神色来看,她简直和过去一模一样,时光没有留下一点痕迹。她丈夫热情地让了座,上了茶,把孩子抱到阳台去晒太阳了,而她则陪他坐着,手中紧紧抱着的,是那个已经很旧很旧的,鲜红的热水袋。
一刹那间他悟过来了。第一次看见她,就应该知道,她是一个需要温暖与保护的女孩,只要一点点,真实的温暖与安全。但他所付出的,对她都只是外围的浮华,进入不了内心深处。他从来没让她感受到可以依靠的贴心之感。
而她憨厚的丈夫,就像那只热水袋。她说过的――抱着它,有种暖和踏实的感觉。
第385篇、雨爱相随
阴云密布,电光躲在披风后,遮掩洁白的圣光,还是时不时的溢出,闪闪发亮,雷声阵阵,追逐光的足迹,润雨逐流,撒满天际,云迹人间。
你,只站在路中央,任雨浇灌,衣角、发尖时不时滴下一颗颗冰晶,划过眼角,水流满面,让人迷惑,不知是泪水,或雨水;洁白的衣衫已湿淋淋的一片,宽松的秀裤已成了紧身裤,秀发遮掩着她的脸,一动不动,看似木雕、石雕…
远处,有一辆单车出现在雨幕中,枪林弹雨,打透了单车的防护衣,把单车洗刷出亮丽的天蓝,车座上有一个白影,雨幕模糊了他的身影,模糊了他的样子,他的单车停在了女生的面前,伸出那支宽厚的手掌,抚摸她的秀发,她的身体开始颤抖,缓缓的抬头,看着眼前的他,凌乱的头发,在雨中也是一种特别的美,头发遮不住他那张清秀的脸孔,那清澈的眼神,熟悉的笑容,依稀映入眼帘,她笑了,她等到了!
“傻丫头,你怎么在这淋雨,也不知道躲躲,都不关心自己!”他笑着对她说,一边梳理她的头发。
“我在这等你啊!是你叫我在这等你的,你忘拉!”她的言语中带着一丝丝欣喜。
“有吗?哎~算了,不去想原因了!”他挠了挠头!
她被他可爱的样子逗笑,“呵呵~算了,反正你都记不住的,就算勉强记住了,也会忘的。”
“恩,是吗?也许吧!”他一副傻傻的样子,“傻丫头,上车,带你去吃甜品吧!最近有一家新开的‘嘉茫辕悦’,听说味道蛮好的,我们出试试?”
“那我们还在这干嘛!快骑,美味的甜品,你们等着我,我来咯~”她跳上单车,习惯性搂着他的腰。
“你啊!每次一听到有甜品,你就这样子,小心被我拉去卖了,你还在帮我数钱呢!”他踩着单车,开玩笑的说。
“呵呵~谁让诱惑我的人是你,被你卖了,我也愿意。”她笑言。
“傻丫头…”他把车停在门口,习惯性摸摸她的头,“我们进去吧!”
“嗯嗯!”她抱住他的一条胳膊,一起进入嘉茫辕悦。
一进门就有人来招待他们,是个女生,还穿着白色旗袍,“请到这边来…”
他们在旗袍女的带引下坐在靠窗口的位置。
“请问有什么帮到你们?”
“恩,把甜品都来一份…”他说。
“请稍等…”旗袍女转身将走,却被他叫住了,“请问还有什么吩咐?”
“麻烦你帮我们拿两条毛巾过来,谢谢!”他笑着道。
“不麻烦,请稍等,毛巾很快就送来!”旗袍女转身离去。
一会,两条毛巾被她端上来,他还是回了句谢谢;便拿起毛巾为她擦拭秀发上的雨滴,是那么的温柔;之后,甜品陆续被端上来,他们开动了,吃得不亦乐乎…
他们再次出现在嘉茫辕悦的门口,推着单车,两人并肩而行,她的头依旧依靠着他的肩膀…
地上的小水潭映出一对甜蜜的小情侣,记录下这一份爱情…
第386篇、为你叠过三十九罐星
那年,她16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副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像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19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19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是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认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她22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25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轻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26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36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个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40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家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帖,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老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15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50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情节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志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颗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
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是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70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4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地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第387篇、倾斜的伞
她是他的情人,她决定离开他。
决定离开他的原因,纯属一次偶然。
那天,天下大雨,她去公司找他。当她快到他公司门口时,她看到了他,还有他身边的妻子,他们正从公司里走出来。他撑开伞,轻轻地拥着妻子,走进了雨中。她躲在一角,偷偷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她感到他撑伞的姿势是那么陌生,伞一直向他妻子那边倾斜着,而自己的另一半身体却在雨中。
在雨中,他也曾无数次给她撑过伞,但那伞,始终摆放在中央,并没有向她偏斜一丝一毫,他拥着她,也许比拥着他的妻子更紧,但那只是一种肌肤之爱,没有深入内心。
看着那把倾斜的伞,她内心涌起一种从未有过的酸楚。她现在才开始明白,他对妻子的爱,真正到了心疼的地步,那把倾斜的伞,便可以证明一切;而对她的爱,顶多是肌肤的相悦相亲,激起的只是几朵短暂的浪花。
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目送着那把越来越远的伞,眼泪不知不觉地流了出来,她知道,那把倾斜的伞永远不会属于自己。
她决定离开他,寻找一把向自己倾斜的伞,寻找一个真正心疼自己的男人,和他结为终生伴侣。
第388篇、唯一的,只属于你的故事
夜很深很安静,心却早起涟漪,记忆也总会在深夜伴着心碎、伴着痛苦,悄然落地。我还爱着你,……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
————题记
我带你时光倒流,看望曾今的我们,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如今我们在一起已经快要半年了。最近的事,让我们的距离远了,产生了矛盾!所以想带你看看曾今那时的快乐,记下此长篇日志!望你能够慢慢的,细细的去品味其中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道理,一些你所不知道的!
还记得我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吗?你找过我谈过,可我并没有答应。是因为我觉得恋爱是因为两个相爱的在一起,而我当时还不爱你,也不能确定你是否是真的爱我。还有就是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相互了解过。所以我拒绝了,只是让你做我的妹妹,慢慢的发展。我知道那时你纠结很久才答应下来了!或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可我还是历历在目,从那之后。生活出现转折,开始偏向着我们的幸福。
记得曾今你很委屈的和我说过你圣诞节要在三中过,让我请你吃东西,可是我们连面都还没有见过,怎么敢去承诺。
记得冬天天冷,我们手脚冰冷的时候,我们用着话语互相温暖,互相关心!虽然身体是凉的,可是心却热了。
记得我们曾今也一起讨论过无聊的事情:锄禾,当午。还有射狼,射鬼。可是那些我都懂,只是我们配合你!
记得你有次很生气的问我同位是男士是女的时候,我想着你生气的样子,真的好想笑。可却第一次听你说了喜欢我的话。我挺高兴的,真的。可是我还是不能肯定,因为你没有见过我。
还记得周末的时候,我们想念彼此,你却想着亲我,要我的初吻,当时挺无语的。
还记得,我喊着你“宝宝”让你听我话的时候,我也挺温馨的!
还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饼干,果冻,巧克力,话梅。不开心的时候吃点东西就好了。这些我都记得!我真的很佩服你,如果我也像你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好了!可是我却总是做不到吧。
你说过我是你遇到男生中最好的一个,可是我却没有觉得,比我优秀的人,大有人在,只是你没有遇到!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如你所说的那么好!只是有些事我可以看的清楚而已!
我记得有次问你如果我找你谈你愿意吗?你回答的是他怎么办?那次是真心的、也是一个试验。希望你可以懂得什么爱情。而并不是小时候玩的过家家!那次我知道自己的不对。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你说“我好喜欢你”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对你一直好下去,一直保护你,不受到伤害!那天下午,你对我的态度也变了好多,我好失望。也是第一次那么难受!为了你。
后来,我们见过两次面,还记得你被人骗过感情之后,说再也不谈了,用心追我。然后寒假到了,我们没有再聊过了,渐渐远了,可是我还记得我对你的介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那份情感。
在2011年春天三四月份的时候,我们再一次开始交涉。那天,我看见你上线了,聊了一会,说去找你,我知道你不相信,不过我还是去了。找到了你,看见你不停的吐着口水,好像生病了,当时,我真的很想上前拍拍你的背,安慰你一下,可是我看见你身边还有人,心中就想,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还轮不到我去关心!可是我不忍心看着你那样,索性就自己上网去了。上完了我送你回家,我们一路一路的晃着,让你做我的电瓶车,你说不干,还说我的性格挺像吴涛的。我没有在意!后来,我们还像从前那样,只有有些事已经慢慢在发生改变了。我对你的感情越来越深,直到你那天,送给我那个盒子,我挺感动的,一个称呼,一份戒指,一份礼物。让我试着去爱上你,记下你对我所有的好,于是4月6号,我向你提出恋爱的邀请,但是让你思考一个晚上,这一个晚上,不是让你激动的,是让你去考虑自己有没有把握和我一起共同面对以后的种种困难,你自己能不能和我一起坚守这份爱情!
4月7号,是我告别单身17年的日子,是我初恋第一天的日子!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
那之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平凡却不平淡。记得在你不相信我爱你的事实的时候,我用行动去表示“我爱你”;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巧克力,那我就带巧克力给你吃;记得我第一次说错话,自己承认错误,害怕你离开的时候;记得我的初吻在和你一起玩的同时,我偷偷的亲了你一下;记得我们一起去接吻的时候,都可以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声;记得每次放学我去等你,都可以一直等下去,却没有想要离开过,是希望你可以看见我,不让你失落,哪怕再长的时间,我也等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让我生气的时候,我真的哭的好惨,没有任何心情去做别的事,心真的很痛,好晚才去睡觉,可是,第二天,我心中明明好压抑,对你却还是强颜欢笑,是因为希望我的情绪不想影响到你,因为当时我信任你,自己可以去处理好那些事。相信你爱的是我。。。所以我没有告诉你!自己去承认,去忍耐。后来我们天天漫无目的到处玩乐!直到你中考了,也就少了联系!
当暑假到了的时候,我已经上高三了,刚开始补课的有一天,你说你害怕离开我,那段时间我们曾今许下过诺言:
你今生只许和我一人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你今生只爱我一人。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你也让我答应你一件事:
让我心中从此以后满满的都是你,不许有别的女生。
——————我都还记得
之后我因为高三补课的原因,我们经常互相诉说着相思之苦。然后我放假了,你开始在龙门补课了,在你补课的期间,真的很想你,你也不联系我,我真的以为你消失了,离开了我。然后我们就有了约定!在暑假的时候,我们天天都在一起,各自已经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天长地久,永不分离~~~~~
然后你步入高中生活了,开始高中军训了,我好想你,在那段时间你真的变了好多。后来你上课了,一个礼拜都没有联系我,我很想你,最后潘俊宇说你在体育训练,我才有机会找你的。可是你却对我的态度,好差,我对你也好失望。你说过的很充实,有很多老婆陪着你。或许已经不再需要我了,或许你已经厌了吧!然后我也在渐渐试着没有你的日子。可是我还是没有习惯有你的日子。中秋节的时候,我把手机借给了你,希望你可以陪我聊天。可是你却很少理我了,慢慢开始忽略我了。我好难受哦,你可以有事,不用再回我的信息,不用再管我了,你可以不跟我说去干吗?自己下线,不用管我,让我等了你很长时间,被妈妈骂了好多次,可是为了你,我愿意去等待,谁叫你是我的老婆呢?可是有时候的等待却只换回了你一句好冷淡的话;真的,心好冷。知道吗?我煎熬的过着那几天。那天,你发信息跟我说你被妈妈发现正在谈恋爱,让我们分手,你说你还舍不得。我但是在想:是不是你如果找到一个可以代替我的人,就可以舍弃我了。可是我们却一晚上,没有睡觉!后来你说你想我,哭的很惨!我当时真的好恨自己,我当时从一中路过,为什么没有进去看看,为什么你哭的时候我总是不在边上,替你擦干眼泪。可是,后来,你对我的态度又发生了转变,开始对我忽远忽近,忽冷忽热了,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看见我的信息不再回我了!9月20号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很像现实。我梦见我在北正街看见你和方成玉走过,然后我跑去找你们,你说让我先走,等吃完了找我,我当时问你,怎么了,为什么对我的态度好冷,是不是厌了,你说或许真的厌了吧!然后梦醒了。我却哭了!21号,晚上上你的号看看,结果看见你和别人的暧昧,别人叫你老婆。当时,我的心真的碎了,自己一个人默默的在黑暗中哭泣,所以晚上发信息给你,只是想问清楚,你说你们多一点朋友,少一点恋人,你让我如何去理解你的话。我也很想往好处想,可是我不想欺骗自己。我并没有想要说你贱,你又何必这样呢?当初的程鹏,你真的放手了吗?你到最后都不肯狠心说下那一句话。都不愿意伤害他。却愿意在无形之中伤我最深。你对待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够成熟;不够明智。你和别人说有些话的时候,你觉得挺好玩的,可是喜欢你的人会记住所说的话,至少他们当真了。我真的不希望你和别人之间的关系太暧昧,仅此而已!真的希望你能懂;希望你可以冷静的想想。不爱别人,就别在牵着别人的心。放手吧!在你心中还有我的位置吗?你还爱我吗?
可是我还爱你~~无尽的付出只是为了换回你对我有一颗亘古不变的心!
我们的未来掌握在你的手中,也在你的话语之中!希望你可以好好的把握。
——————————————————————————————————————————————————————————————————-我爱你,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
谢谢你,陪我走过那么长时间,爱情淡了,我们也应该散了!你会慢慢的放下我的一切,直到找到一个能够完全代替我的人,祝福你,真心的希望曾经爱过的人,能够幸福!比我要过的好,我说破最后一句,我们回不到过去,也不可能再成为兄妹了!我自己一个人躲起来,舔着自己的伤口,慢慢愈合。
第389篇、末班车
“下车吧!”
“快下去,不然车就开了”女孩略显焦急的催促着男孩,而男孩却满不在乎的吃着山楂。
“我送你回去,都这么晚了,你会怕的!”男孩道。
“可回来就没有车了,你怎么办?”
男孩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看着女孩。
“快下去,不然你就得走回来!”
“神经病,不管了,随你得便!”
“这么大的雪,你还先下去吧”
“不行,你马上下车!”
无论女孩怎样劝,男孩依旧是傻忽忽的看着,只有淡淡的微笑,因为他心中正享受着女孩关心的幸福。
“你还有一分钟时间,不然就来不及了!”女孩看了看表,有些怒了。
“那你到家后给我打电话好吗?”男孩终于开口,提出唯一一个条件。
“可是,没有用,又不会有事的,况且电话费...”女孩犹豫道。
“那不用了!”男孩没有生气,依旧没有下车打算
“算了,你没有时间了。这都是你自找的,与我无关。神经病,不管你了!真纳你没办法!”女孩无奈的摇了摇头!
“听话,在下站下车,我可以自己回家,没事的。这么冷的天一个人...”女孩换了个口气,试图说服男孩不要将傻事继续下去。
一直盯着女孩的男孩终于转换了一下视线,沉思了几秒后又一次和女孩的目光相遇,慢慢的握住女孩的手。
“对不起!我没有钱,没有钱给你打车回家,没有钱陪你过浪漫的生活,但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女孩地下了头,没有说什么。因为他面前的这个不高,不帅又没钱的男孩不能给她想要的一切,也不甘心将自己的幸福压到这样一个人的身上,所以面对男孩千百次的请求只是在前不久才点了点头。
“人好有什么用啊,当饭吃?你看看我两个一顿饭够你一周的钱,要啥没啥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白瞎了你这张脸了!”回想起同学的嘲笑女孩的心又一次动摇了。女孩不敢正视男孩的目光而男孩就在他身旁,时而向嘴里放个山楂,时而身体随车摇晃,可视线却从未有过转移!相处近一个月,每次都是这样,单单的只是看。
今天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很开心,所以都没有在意时间流失,还好大声了最后一班车。其实男孩身上打车的钱还是有的,可是这对于他来讲她过于奢嗜了,他情愿步行两小时而省下20几元。
“下雪了!”女孩指着外面!
“好大的雪啊!”男孩想一定要在车站对各大雪人写上“我爱你”给女孩一个惊喜,无论今晚是多么劳累与寒冷。
车到站了,女孩和男孩站到了路旁。
“我,我...”
“怎么的,后悔了。我家没你住的地方!”
“我可以抱你吗?”男孩终于说出了口。
“算了,以后的吧!”女孩拿回了属于自己而一直备在男孩身上的包
“你到家后打我电话,我不接,可以吗?”男孩问道。
“那好吧,你回去吧!”
目视女孩离去,男孩握了握拳头心中又一次喊道:“我一定会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回到车站前,按计划拼命的堆起了雪人,虽然很冷,很累,但他想到明天女孩高兴的表情一切都忘记了,就在他滚最后个雪团时,一辆轿车冲到路边,男孩倒在了车下,,男孩在最后一秒的生命中也许感觉到女孩已经安全到家,可女孩却不知道男孩已经悄然离去!
第二天早上,女孩和往常一样来到车站,听别人谈论着昨晚的那场事故,无意间看到了地上的山楂和鲜血,女孩仿佛明白了一切,女孩跪在了那个没有头的雪人面前
清晰的看到雪人的手上举着的纸“硕,我爱你!”
对于男人来讲,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看着自己心爱的不到幸福,没有人会理解经济上给男孩带来的压力又多重,男孩布置该如何表达自己的爱意,然而,生命是最好的证据,可是当一切明了的时候一切也都已结束。
第390篇、在被拒中渐渐成长
9月从深圳实习回来,一边精心准备求职简历,一边关注网上的各种招聘信息,同时也留意了企业对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变化。用人单位“党员优先、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兼职经验者优先”等条件我都具备,但几乎所有企业都要求的英语四级成绩我却没有,因为我学的是俄语。我为此心生忧虑,而接下来在一家电力公司的应聘过程中,我的担忧应验了。
从网上看到这家公司公布的招聘信息时,我刚从另一场招聘会的面试场上下来。电力公司当时决定临时增设招聘场地,要求应聘者在信息公布后的30分钟内提供完整的简历。于是,我用十来分钟迅速装订好事先准备的简历,用剩下的时间写了一封“自荐书”,一并交给面试官。一直在强调办事效率的面试官拿到我的资料后,赞赏地说:“你好快啊!”
就这样,凭借良好的第一印象和比较丰富的兼职经验,我成为为数很少的顺利进入复试的人之一。我第二天满怀信心地来到面试地点,面试官看了我的简历,开口就说:“怎么是学俄语的?”因为外语被拒。回来后身心俱疲,心灰意冷。
后来我静静一想,大部分企业要求毕业生有英语背景,应该只是他们对毕业生外语素质和学习素质的一个评价标准,真正要求员工使用英语的工作并没有那么多。而且我的俄语四级与英语四级一样是被国家承认的,甚至考试的难度更大,只是企业对此了解不多。只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岗位,向用人单位解释清楚利弊,应该是有希望的。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老师和有经验的同学后,得到了他们的肯定,他们也给了我一些建议。
调整心态后,我接到了网易的面试通知。面试形式是无领导小组讨论,此前我从没有经历过这种形式,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在小组中充当好适合自己的角色,结果可想而知。但在讨论过程中其他组员的丰富经验让我很有收获,一些研究生对自己学识的实际运用也让我深受启发。我开始掌握一些应对技巧,对如何答题、如何在小组讨论中恰当地表达等也有了一定的经验。
网易的考试过后,我又经历了大大小小几家公司的面试,虽然大多被拒绝,但正是在这些经历中,我学到不少面试技巧,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并赢得了长虹的复试资格。
那是一次结构化的面试。我在此之前就作了有针对性的准备,在面试中回答的也很顺利。可在后来的两天中,和我一同参加面试的同学接到了签约通知,我却没有。难道又一次在最后一轮被拒?我不甘心。
我从同学那里了解到长虹签约的时间和地点,带上求职简历,来到现场。长虹的签约工作正在进行,我便一直在门外等待。两个小时之后,终于有机会见到了长虹的招聘人员。说明来意后,我开始解释自己的俄语背景与应聘的销售岗位并不冲突。我说,现在所有的企业都要求英语达到一定水平,其实并不是所有岗位在工作中都会用到英语。我还尽量强调了自己的学生工作经历,如在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社团、学生会的职务,做过多种兼职,并突出了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同精神。举出各种具体的例子以说明自己可以胜任这份工作。热情的工作人员认真地听取了我的解释,详细而深入地和我作了沟通。
当晚11点半,电话响了,对我说“恭喜”的正是长虹的招聘人员。由此,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我庆幸自己能在几乎被拒绝的情形下做了主动的争取。
总结自己的经历,我认识到,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一开始找工作,由于应聘经验少,被用人单位拒绝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只要能把自己的弱势和优势分析清楚,在这些看似不成功的面试经历中,一点一滴积累起面试经验,提高适应性和表现力,是能够有针对性地扬长避短的。同时,主动争取,会大大增加成功的几率。
第391篇、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
一位社会学博士,在做毕业论文时被搞糊涂了,因为他在归纳两份相同性质的材料时,发现结论相互矛盾。一份是杂志社提供的4800份调查表,问的是:什么在维持婚姻中起着决定作用(爱情、孩子、性、收入、其他)?90%的人回答是爱情。可是从法院民事庭提供的资料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在4800对协议离婚案中,真正因感情彻底破裂而离婚的占不到10%,他发现他们大多是被小事分开的。
例如0001号案例:这对离婚者是一对老人,男的是教师,女的是医生,他们离婚的直接原因是,男的嗜烟,女的不习惯;女的是素食主义者,男的受不了。再比如0002号案例:这对离婚者大学时曾是同学,上学时有三年的恋爱历程,后来分在同一个城市,他们结婚五年后离异。直接原因是,男的老家在农村,父母身体不好,姊妹又多,大事小事都要靠他,同学朋友都进入了小康行列,他们一家还过着紧日子,女的心里不顺,经常吵架,结果就分手了。
再比如第4800号案例:这对夫妻结婚才半年,男的是警察,睡觉时喜欢开窗,女的不喜欢;女的是护士,喜欢每天洗一次澡,男的做不到,两人为此经常闹矛盾,结果协议离婚。
本来这位博士以为他选择了一个轻松的题目,拿到这些实实在在的资料后,他才发现《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是多么难做的一个课题。
他去请教他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说,这方面的问题你最好去请教那些金婚老人,他们才是专家。
于是,他走进大学附近的公园,去结识来此晨练的老人,可是他们的经验之谈令他非常失望,除了宽容、忍让、赏识之类的老调之外,根本没说出爱情与婚姻的辩证关系。不过在比较中,博士也有一个小小的发现,那就是:一些人在婚姻上的失败,并非是找错了对象,而是从一开始就没弄明白,在选择爱情的同时,也就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就是这种生活方式,决定着婚姻的和谐。有些人没有看到这一点,最后使本来还爱着的两个人走上了分手的道路。
据说,博士生导师就因为他这一小小的发现,使他通过了博士论文的答辩。
第392篇、错收短信招段情
我是东北人,家住深圳。1998年,我在武汉设立了分公司,因为投资很大,我几乎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武汉。功夫不负有心人,日后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资产达数千万。可没想到的是,这时我的后院起火了。为了挽回婚姻,我只有忍痛收缩阵线,于2002年回到深圳,把武汉的生意托付给亲信打理。但我的努力已经无济于事——2003年,我们还是离婚了,女儿留给了我。
这两年,我一年只到武汉五六次,生意主要通过电话遥控操作,所以,那部武汉手机一直揣在身上。
3个月前的那天下午,记得是个星期五,开了一整天的会,我头昏脑胀,斜靠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想休息一下。这时,武汉的手机响了,是则短信:“别忘了啊,六点老地方见。”凭直觉,这条短信肯定是发错了。本不想理会,但那个手机号码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尾数是3个7,我当时给武汉公司员工配备手机时,为方便起见,挑选的手机号码尾数要么是3个7,要么是3个5。莫非是我武汉的员工发错的?担心会误他(她)的事,便回过去:“对不起,你发错了。”没想到,对方马上回过来:“宝贝,别开玩笑了。”我没有回应。没想到,短信又接二连三地追来了:“喂,睡着了?”“我真的发错了吗?那你是谁?”“你是王×吗?”“那你肯定是邓××!”嘿!这还真是个不信邪的主,我只好回道:“我不是王×,也不是李×,我不是你认识的任何人。”随即把手机关掉。
第二天上午,手机一打开,短信又来了:“对不起啊,昨天真的是我弄错了。想道歉,你的手机又关机啦。改天请你喝茶吧。”这会儿,我已确认对方是个女孩,不知是不是因为头天晚上一夜睡好,莫名地心情变得轻快好多,便带点调侃地回过去:“请我喝茶不必了,哪天你到深圳我请你喝茶。”她又奇怪了:“为什么是深圳?”“我就在深圳呀,不信,我马上用深圳的手机再给你发条短信。”短信发出后,很奇怪她静悄悄地没有回音了。
但几小时后,她的短信又来了:“能告诉我,你是男是女什么职业何等模样?”那天是周六,我正好在家没事,乐得逗逗她:“你先告诉我,我再告诉你。”你来我往的反复多次,最后还是她先投降:“女,21岁,大四美术在读。”
我回道:“那你很不幸呵,得喊我伯伯啦。老夫马上就要60岁了。”她反应很强烈:“哄3岁小孩吗?我不信!不信!不信!”我边笑边给她回道:“孩子,你得接受现实。世上哪有那么多白马王子?”
没一会儿,我的武汉手机响了,一看号码,是她的。我没接。紧接着,深圳手机响了,也是她打的。我还是不接。她的短信来了:“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我答:“因为怕你被老夫苍老的声音吓着了。”此后,她又奇怪地像人间蒸发般没有回音了。
晚上,武汉手机响了,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号码,不是她的手机号。接通电话,刚“喂”了一声,电话那端便是一串得意的笑声:“哈哈,老伯伯,这下你逃不了啦!”是她用宿舍的座机打来的!我只有硬着头皮和她聊下去。她语速很快,笑起来恣意张扬,很有感染力。她说她不是武汉人,家在山西的一个小县城。 聊到最后,她用手机给自己拍了张照片发给我,并让我把自己的照片用彩信发给她。因是近距离拍照,照片有些变形,但依然可以看出照片上的她靓丽而青春。我耍了个滑头,从网上下载了一幅古天乐的照片发给了她,然后把两部手机都关机了。
第二天一开机,全是她昨晚发来的讨檄短信,不外乎是责怪我不真诚不友好啦。只有回过去赔罪。如此这般,我和她每天最少要互发几十条短信。
十几天后,她突然说,她的照片上了杂志封面,要寄给我看看。因怕寄到公司不保险,我随口就把家里地址告诉了她。第三天,就收到了她的特快专递。不仅是那本杂志,更有一沓她的艺术照。照片上的她,时尚而现代,很有点现在流行的波西米亚风格。这时,她打电话告诉我,她明天到深圳,车票已买好。
问她车次,她不告诉我,所以,当她说,“你明早打开门,会发现我就站在门口”时,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哪知,第二天早晨,门铃响了,打开门,果然,小区保安带着她出现在我家门口。
早晨6:20她就到深圳了。她的到来让我措手不及。因为父母头天晚上住在我家,我正准备送他们去机场到北京姐姐家。无奈之下,只有让司机送满心疑惑的父母去机场。
我住在波托菲诺纯水岸,目前,这一区域被称作深圳的“富人区”。她在深圳呆了4天,我尽地主之谊带她玩遍了附近的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欢乐谷、未来时代等景点。
这4天,她或明或暗地向我表达了爱慕之情,我都顾左右而言它的装傻。虽然我是个已离婚的孤独男人,心里渴望女性的温情,她的年轻美丽的确也让我动心。可是,我骨子里还是认为,她不适合做我的老婆。
她回到武汉后,我们仍然每天短信、电话不断。半个月后,她再次不告而至。这一次,我终于没能抵挡住她热情的攻势。
但随着了解的加深,我的疑惑也越来越多。每次她来深圳,就让我带她出去逛商场,她对那些名牌如数家珍,比我还熟,她用的化妆品、手袋,穿的衣服鞋子都是名牌,用的手机也是最新面市的摄像手机,以她的家庭状况她如何消费得起?她后来告诉我,此前她交过两个男朋友,他们对她都非常舍得,这些奢侈品都是他们买的。
这次她在深圳呆了10天。公司每天都有许多事情等着我处理,但她总是缠着我要我陪她去逛商场,大包小包地购物,稍不满意就噘着嘴,要我哄她。我感觉越来越累。
好不容易把她送回武汉,我发现我居然有如释重负之感。
仅仅过了10天,她便打电话说,她太想我了,已经收拾好行装,准备来深圳和我一起生活。我吓得赶紧乘飞机赶到武汉,好说歹说,才让她暂时打消这一念头。
说心里话,选老婆过日子,我还是喜欢温婉娴静的女人,像她那样爱疯爱闹,精力旺盛,我根本招架不住。不管我是在开会还是开车,只要接到她的短信,必须马上回复,否则,她又是发火又是发嗲,让人恼也不是骂也不行,真是心力交瘁。
昨晚,她来电说,她已准备到深圳来。吓得我今天乘早班飞机赶到武汉,就是想面对面地告诉她我的最终决定:我和她今后做朋友可以,绝对不可能再发展下去了,因为我和她在一起不合适。
唉!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怪就怪我当初意志不够坚定。我不想伤害她,但也决不想让她再继续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
婚姻上我已经失败过一次,再输不起啦。
第393篇、最后挂电话的那头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
到了最后,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挂断了电话,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
不久,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
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女孩不明白。只是两人通电话结束时,她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了。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 女孩又想起最初的那个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话断,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
“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第394篇、现代爱情故事:关于我和她的故事
文中的男孩是我,女孩是侯丽红,我们曾一起就读于吕梁卫校,这是我们的故事,一个还没有完的故事…
五个月前:
男孩:我还是狠不下心来,我已经选择了你,你要我怎么放弃,放弃你,我不会!
女孩:要学会放弃,争取不来的就不要坚持了。
男孩:若,残卷红尘,一念执着,魂牵几世,痴心布改。又,如何?
女孩:你用白话文,看布懂你的文言文。(汗)
男孩:如果,在我剩余的生命里,我一直喜欢着你,甚至下几辈子都布肯放下对你的一片痴心,该怎么办?
女孩:…不知道,所以你还是…不要坚持了
男孩:如果,你我的擦肩,只是有缘无份,那么,今生的错过,带给我的就是一场梦幻般的心碎……此情依依,飘荡天宇。我不想再次心碎,我不想放弃。
女孩:我说的你都听不进去,其实你不用那样的。
男孩:其实我已入劫,怎么舍得丢下你不管…
女孩:你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啊?
男孩:如果,哪天,你和他分了,我可不可以乘虚而入,你可不可以接受我?我要让你的笑容有映日荷花般的美丽,让你成为我永生永世的眷恋。
女孩:怎样你才放弃?
男孩:轮回几世之后,也许奈何桥上的孟婆汤可以让我失忆。
2011年四月的一天,吕梁卫校。
一个刚入学生会的女孩去男孩所在的班级去查自习,那是男孩第一次见女孩。女孩文雅清纯,犹如一朵刚出水的莲花;而男孩正在堕落时期,整天萎靡不振的。
几天后,女孩又来查自习了,男孩正在睡觉,男孩的一个同学把他叫醒,问男孩:‘那个学生会的女孩如何?’男孩懒洋洋的看了一眼:‘可以,但却是个小姑娘’。
就这样,时光流逝,俩个月就过去了。期间,男孩早自习曾迟到过几次,恰巧每次都被女孩捉住,按学校规定,迟到一次得留一次名字。第一次,男孩写了个冷傲霜,女孩大惊,原来此人叫这名字,世间还有如此有才之人,当晚,女孩回到宿舍把男孩夸奖了一番。第二天,男孩又迟到了,恰巧又被女孩逮住了,女孩让记名字,男孩提笔刷刷写下个名字:叶南风,女孩疑惑:此人不是叫冷傲霜来么,怎么…过了俩天,男孩又迟到了,而且又是被女孩捉到了,这一次,男孩又变了个名字:柳墨…女孩一看,想把男孩叫住问个清楚,但她慢了一步男孩早已飘然而去。
又一次,学校放假,回家,女孩和男孩恰巧坐的同一辆车,男孩俩手空空,而女孩却拿的大包小包的。男孩想去帮女孩,但又看见还有几个女生和女孩相跟的,由于各种原因,男孩当时很自卑,怕被女孩拒绝。所以,那一次,女孩和男孩最终擦肩而过。
春去秋来,再次的相见,已经是暑假过后的开学了。
新的一学期,男孩也不知怎么了,开始有意无意的注意女孩,留意她的一举一动。每天的晚自习也布睡觉了,像是在等什么,.一个多月后,男孩终于开始意识到,自己已经慢慢的喜欢上女孩了。那段时间,男孩每天最为期待的就是女孩来查晚自习。男孩想和和女孩认识,但男孩自卑,女孩那么漂亮,男孩有自知知名,知道自己没资格。所以,男孩一直忍着,最少,这样还可以每天见到女孩。只是,慢慢的,男孩的梦里开始有女孩的身影浮现。
男孩好多次都想鼓起勇气来问一下女孩的名字,但每次都忍住了,只为了布破坏现在这种情形,只为了每天多看女孩几眼。
男孩开始越陷越深,而女孩却茫然不知。
男孩再次落入思念一个人的煎熬中,一眼望不到尽头…
寒假,男孩和朋友去外出打工,过年也没回家。一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陪伴男孩的,只有寂寞与对女孩浓浓的思念。一个寒假一个月,对其他人来说应该是很快的,但对男孩来说,却是漫长的煎熬。
冬去春来,2012年。
终于,开学了。这是在校的最后一个学期了,男孩有种冲动。
开学第一个夜自习,是女孩来查的。男孩终于又见到了女孩,日思夜梦的女孩,女孩又漂亮了不少。
男孩想,这是最后一个学期了,如果不想留下遗憾,那就勇敢一点,追去吧。
第二天,男孩通过朋友,打听到了女孩的名字与手机号。但是男孩之前没跟异性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犹豫再三,给女孩发了一条短信:我喜欢你。这是男孩第一次与异性发这种短信,男孩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在男孩满脸通红,出了一身水之后,女孩回复:我们不合适。这句话犹如一道晴天霹雳,男孩瞬间崩溃,逃也似的爬回了自己的被子里。就那样男孩几天都觉得没脸见人,总是觉得学校的人都在嘲笑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几天后,网吧。男孩再次鼓起勇气问女孩:你有对象吗?女孩说:早猜到你要这样问了,有了…之后,男孩默默的回到宿舍,思量再三,决定埋葬这段感情,让自己慢慢的忍受折磨。但世上无不透风的墙,男孩的朋友还是知道了这件事,对男孩说:对象是大家的,老婆才是自己的。她只是那个人的对象,而不是老婆,你可以抢过来,不可以放弃。男孩受此鼓舞,在朋友的帮助下展开了对女孩的追求。
男孩很喜欢女孩,但他很幼稚,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去喜欢。
男孩的手机开始全天开机,只为了布错过女孩的一个电话一个短信。
虽然男孩在努力的追着女孩,但女孩一直对男孩布冷不热的。因为女孩有对象,虽然她对象对她并不好,但女孩就是那么好。男孩为了能多听听女孩的声音,每天都要给女孩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男孩交不起那么多话费,就把自己吃饭的钱都交了话费,有时一天只能喝点冷水度日,多亏了男孩的那一堆朋友,男孩才没饿的倒下。但男孩一直无怨无悔,只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女孩在一起,即使舍弃自己的生命。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五月初,男孩和女孩都面临的离校,意味着男孩将不可能天天见到女孩了,因为女孩与男孩布在同一个城市工作。男孩开始整天都忧心重重的。离校的那几天,男孩把女孩叫出去吃了一顿饭,席间,男孩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女孩。为了那顿饭,男孩还有一个秘密,只有男孩和他最好的一个朋友知道,那将是一个遗憾。
离校的那天,男孩对女孩说:“我是不会放弃你的,永远都不会。”
离校后,男孩一直没放弃对女孩的追求,无时不刻的不在思念着女孩。
有一次,女孩问男孩:“你喜欢我,还能坚持多久?”
男孩说:喜欢你,不敢保证到地老天荒,但在我的有生之年,我会一直喜欢着你。
女孩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俩个月后,男孩再也无心工作,脑子里每天想的都是女孩。终于,男孩丢下工作,跑到了女孩的城市,打工,只为能和女孩的距离拉进一点,能见见女孩。
七月的一天,男孩偶然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哪天你想嫁人了,告诉我,我娶你。”然后男孩把这句话用短信发给了女孩,十分钟后,女孩回过来了:“好的”那晚,男孩欣喜若狂,彻夜难眠。
俩天后,男孩去看女孩,同男孩去的,还有男孩的一个朋友。男孩坐了一个小时的公交,终于去了女孩那里,女孩说她在那里给人包扎伤口了。男孩问女孩你具体在哪,女孩说她也不知道,反正是靠的大街了。男孩和他朋友开始找女孩,当他们快到一个门诊门口的时候,男孩的朋友看见门诊门口有一男一女,其中那个女孩时不时的转过头朝男孩笑。男孩的朋友忽然说:“那不是你对象啊,怎么和个男的在一起了。”(事实证明,就是这句话,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当时男孩正在耍手机,听他朋友这么一说,怔了一下,头也没抬,转身走了。男孩最不能容忍女孩欺骗自己了(男孩当时把那男的当成了女孩的对象,以为是女孩把自己叫过来就是让自己看他们俩在一起的)(这是一个多么错误的判断)男孩去了另一条街,但男孩很快发现了不对之处,男孩的朋友从没见过女孩,他怎么知道那是女孩的。但是男孩又布不回去看下那到底是不是女孩,男孩怕,如果真是的话,该怎么办?自己能承受得起打击吗?男孩的朋友说,你打电话问问,男孩打了过去,但女孩挂了。男孩又打,但对方成了正在通话中,如此反复打了十几个,半个小时,女孩一直在通话中。再加上男孩的朋友一直在耳边说女孩的坏话,男孩开始绝望了,他感觉女孩背叛了他。四十分钟后,女孩发来短信,说:“真对不起,刚才接了个电话,家里有事,我得赶紧回家一趟。”男孩彻底绝望了,认为女孩真的耍了他。当时男孩正在气头上,说话有点冲动,看了女孩的短信,给女孩回了一条:“别耍人了,我都看见了,如果事实真的是那样,那么再见吧。”这是男孩第一次这么对女孩这么说话,男孩只觉的自己的心好痛,好痛…
男孩发现自己对女孩已经超越了喜欢,变成了爱
后来,男孩冷静下来仔细的梳理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发觉自己是不是可能错怪女孩了。为了弄清事实,男孩问女孩那天中午你是不是在那个门诊门口来,女孩说没有,男孩又问,那你没和一个男的相跟的?女孩说没有。男孩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男孩错怪女孩了,男孩似乎感受到了女孩语气中的冷漠,男孩知道,他的那一句话,深深的伤了女孩的心。男孩又给女孩发了好几条短信,但女孩一直没有给男孩回。男孩知道自己错了,他后悔,他想悔改,但男孩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可以取得女孩的原谅。
第二天,男孩离开了女孩工作的那个城市回到了他们曾在一起读书的城市,那里有他和女孩的一切美好回忆。男孩是偷偷的回来的,连男孩最好的朋友都是第三天才知道的,男孩的朋友见到男孩的时候,发现男孩消瘦了好多,显得很是落寞。他问男孩怎么了,发生什么了?男孩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从昨晚到现在,男孩一直在给女孩打电话,但一直显示的是正在通话中。就在刚才,男孩知道女孩把男孩的手机号设置成了拒接…
(未完,待续)
我玩得起时间,可我玩不起感情,感情的消耗太伤魂。此时的眼泪,是因为真的在乎。难道这么久以来你真的不知道我的心吗?还记得以前我说过的一句话吗?:“如若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子,那就是一辈子了。”所以,一直以来,我说的都是我喜欢你。
今天,我想我真的爱上你了,已经超越了喜欢。
第395篇、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辣辣的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梁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从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良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30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鼾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喜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他记得父亲长年对老家的支援,也不得不承认,祖父近乎不闻不问。
真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抑或早就决定舍弃?祖父离开旧的生活,像搬了一次家。所有小零小碎的往事都不再回顾,也忘了留下新的地址。
叔叔们倒安之若素:“俺爹当他的官,俺们沾不着,也不想沾。”
父亲瞪他一眼,声色俱厉:“老家的事儿你别管,你小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人们显出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黑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17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个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
第396篇、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男人和女人是一对很凡俗的夫妻。结婚几年来,一直很恩爱,也很努力地生活,刚刚在一处花园小区按揭买了房子,从出租屋搬到了简单漂亮的新居。
但是好心情没有持续几天。搬进来后,男人和女人发现,前后左右十个人里面有九个都是富人。抬头看别人,低头看自己,女人开始经常看着自己光光的脖子和手指发愣,早上坐公交车的时候望着那些锃亮的私家车发愣,转头看男人的时候会非常郁闷地叹气。
他们开始为一些小事争吵。男人说她不可理喻,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女人却说,如果他是个百万富翁,她会马上从更年期返回青春期。
男人被噎得哑口无言。只不过,他不是百万富翁这个事实早已经存在,她曾经忽略了这个事实,只不过最近才意识到这个事实给她的生活带来了多么大的困扰。当初两个人相爱的时候他也就是个穷小子,她还不是乐得屁颠屁颠的。住在出租屋的时候,男人总是愧疚,女人那时总宽慰他说不怕穷,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
其实,他们现在的生活已经好很多了,男人头上顶着个某某公司业务部经理的头衔,薪水也翻了番,但是,曾经如花儿一样怒放的幸福却开始凋谢了。
女人开始了喋喋不休的抱怨,抱怨每天挤公车上班挤得一身臭汗,隔壁的小女子却是自己开着本田去上班;抱怨最新款的珠宝首饰只能看不能买,谁谁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刷卡。抱怨和不满像雪花一样飘飘扬扬,男人的心情也渐渐烦躁,争吵和冷漠取代了往日的温馨。
男人无限怀念和女人住在出租屋的那些日子。没有抱怨,没有争吵,有的只是两个人互相鼓励,互相支持。一盒酸奶,她吸一口他吸一口,吸得两个人都眉开眼笑。刚上市的枇杷,贵得要命,男人还是买了几个给女人尝鲜。问女人甜不甜,女人说,甜,一直甜到心里去了。结婚纪念日做总结陈述,女人说:老公,我觉得很幸福,你呢?男人说:我也很幸福,因为我有一个可爱的好老婆。
其实,人还是那两个人,变了的只是心境,当一个人的眼睛只看到别人的财富时,就再也看不到自己的财富了。
当女人又一次抱怨自己的生活处处不如人家时,男人很严肃地说:其实我们自己也曾经是百万富翁!
女人吃惊地看着他。男人说,美国一个权威机构曾经做过一个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和谐美满的家庭带给人的幸福感觉相当于20万美元,换算成人民币的话,该是多少钱呢?
我们幸福过吗?男人又问。
女人点点头。
那现在呢?最近你觉得幸福吗?男人问。
女人迅速地摇头。
我们为什么要让自己从百万富翁成为穷光蛋呢?男人温柔地把女人拥入怀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吗?我们没有别墅,但我们有温暖的家;我们没有多少银行存款,但我们有很多爱。老公虽然不是大款,但我的一颗心永远属于你呀。老婆,我把你当成我能拥有的最大财富,难道你不把我当成你的一笔财富吗?现在告诉我,你是愿意当百万富翁呢,还是当个穷光蛋?
女人啐了男人一口,谁不想当百万富翁啊!
其实人生的财富有很多种,金钱是财富,幸福也是一种财富。金钱这种财富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但幸福这种财富却是我们每个人都能抓住的。男人说。
女人思忖良久,愧然笑了。她说,猛然发现自己原来也是个百万富翁,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了,其实我们都是富有的人,只不过,我们拥有的财富不同罢了。
相对于金钱这种财富,她更喜欢幸福这种财富,在感受幸福的同时,用平和的心态去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这样的人生不是更完美吗?
是的,不要总是去羡慕别人的富有,低头看看自己,我们也是百万富翁。
第397篇、寒夜里他把我骗上床
从小我就是个谨慎的人,父亲对我管教很严,甚至到了专制的地步,让我既沉默内向又无比叛逆,我甚至看不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胆小善良的?冷漠怯懦的?直到18岁那年,我才渐渐感受到那种被关怀的快乐。
那一年,我高中毕业,第一次有了男朋友一盟(化名),他是我的同班同学。我喜欢那种有所依靠的感觉,每天都是温暖的。直到有一天,熟识的朋友告诉我,在和我恋爱的同时,一盟还有另一个女朋友,我觉得天都要塌了下来。就这样,我的初恋宣告夭折,还给我留下了难以抚平的阴影。
20岁的时候,第二段感情来到我身边。那时我在汉口的一家超市做营业员,男友明君(化名)是我的同事。相处一年后,我们见过了双方家长,稳定的感情让我又一次充满希望。一个夏天的午后,明君说要接我上班,可途中他因为别的事误了时间,快要迟到的我只好跳上另一个男同事的自行车,可就是这一跳,被赶来的明君看到,我和同事脸上的笑容让他觉得十分刺眼,他生气的离开,而负气的我也没有追上去。
等到明君重新回到我面前的时候,是另一个女人搀着他来的,看着醉醺醺的明君搂着那个女人,我什么都明白了。他没有做任何解释,却在很久之后回头请我原谅,但那时我心都凉了,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
这两段感情已经过去很多年,甚至连他们的样子都已经模糊了。可我的心底却慢慢地留出一个缺角,在那里我隐隐觉得,大多数的感情都不那么可靠吧。20岁本来是女孩最幻想爱情的年龄,而我却慢慢远离这份热情。我害怕再受到太多的伤害,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地碰触着感情,只要一点风吹草动,就让我收回了自己的触角,谨慎地和那些有意靠近的男性朋友保持着距离。
“被伤害过,阴影也有一点。那时我想,如果得到一份真正的感情要付出这么多代价,我宁愿不去争取。”榭枫平淡的口吻不露一丝波澜,这是作为30岁女人的镇定,还是30岁女人的无奈?她的描述里看不出留恋或是埋怨,有的,只是那么一点点不易察觉的遗憾。
我也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可以一晃就是10年。光阴就这样无情,我转眼30岁了。我以为我再也不会遭遇爱情,至少不再是让我为之怦然心动的爱情了。可是我又错了。
2004年的12月,我遇到了守彬(化名)。很小的时候,他曾是我的邻居。当时的守彬已经和相处6年的前女友分手了,分手后低落的生活状态让他的父母十分操心,于是极力撮合我们。至于守彬和前女友分手的原因,我辗转从他亲戚那里听到:那个女孩和单位的同事走得近了,被前去接她下班的守彬撞见,一点小小分歧越闹越大,最后导致了分手。听到这些,我心里一惊,多么相似的遭遇,为什么恋人之间的信任总是这么脆弱呢?
可是对守彬的敏感我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个这样在乎自己女朋友的人,也一定是一个对感情慎重负责的人吧,而且35岁的男人,总该成熟和稳重了。
2005年1月26日,守彬给我打了个电话,要我去他那里吃饭。“才认识就去你家,这样不好吧?”我问他。“寒冬腊月的,有什么必要出门挨冻找情调呢?家是温暖放心的地方。”他的话说得那么自然,让我找不到一丝拒绝的理由。
傍晚的时候,我还在公共汽车站东张西望,一张放大的面孔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去吃饭吧!”我一愣,还没有回过神,那人已经转身了,1.75米的个头,宽阔的肩膀,望着他的背影,我的心竟然轻轻地颤动了,这个男人让我动了心。
和他交往似乎成了顺其自然的事,我喜欢看他在厨房里忙进忙出的背影,而我只要坐在他给我垫好了海绵垫的椅子上,看着他在我面前摆好整齐的碗筷,喝着他给我煨的浓汤,全天下的幸福在那一刻好像都落在了我的身上。守彬对我说:这个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大的要在整个世界寻找自己的幸福,小的一转身就遇见了你。
说不感动是假的,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季节里,爱情就是衾衣暖被,一不小心就温暖了我的五脏六肺。
讲到这一段感情的开始时,榭枫托着下巴的手指似乎都有了活力。相较于之前的冷漠,这时的她才更像一个会快乐会忧伤的性情女人。“时间很短啊”,我说。“是啊,才短短半个月,我就爱上他了。”我正要微笑,榭枫又接着说:“幸福的时光也同样那么短暂……”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照旧去守彬家里吃饭。那个夜晚特别冷,我坐在椅子上,指甲缝里好像都灌着寒气。洗完碗筷的守彬捂在被子里,看着暖暖的他,我不由自主的哆嗦。“你也坐到床上暖和暖和吧!”守彬望着我笑,看着我犹豫的表情,他笑得更温柔了,“还怕我是老虎会吃人啊!呵呵。”
于是我们肩并肩靠在床上聊着些快乐的琐事。那种感觉很微妙,和守彬在一起的时候,他特别能给人一种家的感觉,我对他的信任和依赖也远远超乎自己的预料。正是出于这样的信任,还有守彬在我耳边反复的承诺,那一晚我最终还是没有拒绝他,守彬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相信他,更相信自己对他的感情,第二天一醒来我就忍不住开始憧憬我们的未来,我猜想那里一定有着美满的爱情和幸福的家庭。守彬要上班早早走了,虽然有点不适应这样的分别,但我快乐的心情一点也没变。这个早上,我回家的脚步都是蹦蹦跳跳的,走路也变成了一件无比快乐的事。
母亲发现了我的快乐,却蹙起了眉头。她提醒着我当初守彬和前女友分手的原因,告诉我要好好把握分寸。
我不以为然,但没想到守彬的态度从这一天起真的就变了,令我措手不及。我不愿意相信他是这样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更不愿相信他对我的感情只是一种随心的摆弄。我质问他,他却婉转地说,那个寒冷的晚上,他只是在对我考验。而他得到的结果是,我是一个随便的女人。
这就是我憧憬的感情生活么?他甚至怀疑作为一个30岁女人的我,不可能这样单纯和简单。面对这样的质疑,我只有难以言喻的心疼,为什么发生在我身上的感情总是充斥了信任与怀疑,忠诚和背叛的挣扎?
更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后,我发现我居然怀孕了。当我告诉他我怀孕了时,他向我投来的是更加质疑的目光,仿佛我是在欺骗他。我望着那个曾经温柔体贴的男人,他的眼神陌生得让我害怕。我想告诉他,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要接受这样的考验才会真挚长久,需要接受考验的是他那一颗不信任爱情的心,而不是对他付出过真实爱情的人,比如那个曾经为他付出6年青春的前女友,比如现在这个被他深深伤害了的我。
“我把孩子打掉了,以这样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第三段感情。”榭枫一直云淡风轻的脸上渐渐爬满了泪痕。“我真的希望守彬不要再让别的女人为他真心付出后,又彻底被伤害。”
第398篇、这辈子心给妳了
男孩爱上了女孩,男孩却因为自己的背景,迟迟不敢与女孩告白自己的心意。女孩的父母在市里有钱有势。
男孩每天趁女孩放学回家的路上偷偷的跟着女孩。时间久了,女孩也发现了男孩每天偷偷的跟着自己,便在教室对着全班同学的面骂男孩。“你变态啊,每天跟着我,你有什么企图?”女孩愤愤的说。男孩不敢抬头,嘴嘀嘀咕咕的说着。“说啊,你干吗每天的跟着我?”女孩依旧不爽的说着。男孩低着头小声的说:“我—我—我,我—喜—欢—妳。”女孩很吃惊,大喊道:“你..............”便走开了,旁边的同学顿时大笑:“哈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哈哈哈,笑死我啦。一边去吧。”男孩低着头,眼泪不自觉的流了出来。
男孩跑到女孩常去的公园里。忽然,看到一个男生牵着女孩的手,女孩不停的笑,很幸福的样子,男孩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孩怎么的开心过,顿时呆了。男孩怕女孩看到自己,猛的跑。男孩跑到了家,眼泪又不自觉的流了出来,这一夜男孩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男孩知道,女孩已经是别人的了。
第二天,男孩看到女孩不停的看着表,铃铃铃。。。。。放学了,女孩快速的收拾好了书包,便赶紧的出去了,男孩慢慢的收拾好了书包,便像失了魂似的走,忽然,男孩看到女孩和那男生在吃冰淇林,男孩的心犹如刀割,便赶紧走开了。男孩每天迟到。一日,男孩看到女孩趴在桌子上,忽然,女孩哭了出来,男孩很想上去安抚女孩,却不敢。但,男孩终于忍不住了,走到女孩身边,轻轻的把女孩搂在怀里,女孩一把把男孩推开,大叫:“你想干吗?”男孩没有回答,做了一些搞笑的动作,逗女孩开心。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用意,不经意的笑了,男孩很开心,女孩终于笑了。男孩和女孩终于成为了好朋友,男孩很开心很开心。
放学了,男孩送女孩回家,突然冲出几个人,其中一个人的说道:“把钱全部拿出来,不拿的话,否则.....”男孩身上没钱,女孩把钱拿出来给了他们,害怕的说:“钱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可以走了吧?”一个猥琐的人淫荡的笑道:“小妹妹别急嘛,哥几个无聊着呢,跟哥几个去耍耍吧。”便开始靠近女孩,女孩害怕的躲在男孩后面。其中一个,一把把男孩扯到一边去,其他几个拉着女孩,女孩害怕的尖叫。男孩怒了,一把推开那男的,冲到女孩的面前,与那几个流氓厮打在一起,寡不敌众,男孩很快被打倒,几个流氓向女孩走去,男孩艰难的趴起来,又与几个流氓厮打起来,男孩挡着流氓,大喊到:“快走啊!快走,别管我,快走啊..................”女孩不断的跑,男孩看着女孩跑远了,笑了。几个流氓发火啦,其中一个抽出一把刀,刺向了男孩,男孩依旧挡住流氓,男孩又中一刀。男孩终于无力的倒下去了,过了一会儿女孩跟着几位警察赶到了,立刻把几个流氓抓住了,女孩看到男孩倒在血泊里,立刻冲到男孩身边不停的摇着男孩,撕心裂肺的哭:“醒过来啊,不要玩啦,醒醒啊!”男孩无力的睁开眼睛,傻傻的笑了,这是女孩第一次为自己哭。“我—爱—妳,真的。我—很—爱妳。”男孩终于向女孩表白了。“我答应你,你要撑下去啊。”女孩哭着说。男孩笑了,笑的很灿烂,男孩走了。女孩撕心裂肺的哭着。
希望你们能珍惜自己身边的深爱自己的人,不要到失去了才发现。
祝大家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399篇、婚姻的小鞋
离婚了,他有一种解脱的庆幸。
谁也没有想到,他和妻子离婚最大的理由竟然是因为鞋子。这个理由可真够荒唐的,他忍不住自嘲。
然而,这是真的。结婚多年,他渐渐觉得有一种走入了围城的困境。他觉得妻子对他管制得太紧了,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接到妻子“跟踪”而来的电话。他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和朋友混到夜深时分,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的事了。他因此常常受到朋友们的讥讽。
最明显的是,婚前,他喜欢穿着拖鞋,哒啦哒啦着,有一种自由的快乐。可是婚后,一切都不同了,甚至连他的衣着打扮也由妻子包办了。尤其不能忍受的是妻子每次给他买的新鞋,似乎都小了点,穿起来有点紧,这让他觉得非常不舒服。他曾经向妻子发泄过不满,可是妻子并没有改变。
他记得有人将婚姻比作一双脚下的鞋,幸福的婚姻就像穿上了一双无比合脚的鞋一样――舒服,而他的婚姻其实就是一双不合脚的鞋吧。他这样想着,突然感到一丝不幸。他觉得婚姻已成为他的枷锁。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吗?他暗暗地想。结果是当然的,后来,他离婚了。
离婚后,他很快找到了一个聪明、漂亮,善解人意的女孩。最幸运的是,她似乎很细心。他记得第一次陪她逛街时,她为他买了一双鞋,松松的,真是舒服得很。可能就在那一刻,他被打动了。
再婚后,一切如他想象的一样,他保持着自由的生活习惯。他还渐渐发现了新婚妻子的许多优点。譬如对他总是很信任,个性独立,不总依赖他,从来不打搅他的工作,也不干涉他的私人生活,他对这种生活状态很满意。他再不会接到烦人的电话,他可以经常在外和朋友吃饭,他和她都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但时间一长,他突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有时候,他很晚回到家,却发现他的妻子居然也还没有回来。
他慢慢觉得这样的家似乎缺少了些什么。
那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逛商场,逛进一家鞋店。他打算买一双鞋,事实上,他现在的妻子已经很久没有陪他逛商店了。
鞋店老板推荐了一双鞋给他,他很喜欢,可是试穿的时候,感觉稍稍有点紧了。结果鞋店老板看着他的脚笑着说,你的脚,要找到完全合适的鞋还真的不容易,不过,有经验的主妇总会挑双尺码稍紧一点的鞋,刚开始或许会有点紧,但是走一阵子后就会很合脚了,而那些刚一穿上就很合脚的鞋,时间一长,却可能会太松,反而不合脚。他怔怔地听着,若有所思。
回到家,家里仍然冷清清的。他点起一根烟,觉得很孤单。
他突然有点怀念他的前妻,怀念那种似乎总是受到管制的生活。
也许婚姻是需要磨合的,甚至需要一点点的管制吧。就像一双略微小了点尺码的鞋一样,刚穿上时固然觉得有点紧,甚至觉得不怎么舒服,但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却有可能是最合适的。
他盯着那双刚买回来的新鞋,暗暗叹了口气。
第400篇、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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