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静候一次回眸
第一部分
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是岁月永远无法抹杀的记忆,
不能忘那似水的流年
那些盛开在年华里的遥远夜晚。
难到无论如何坚持
都回不到的过往?
我就像是被你遗弃千年的狐
只有等待和孤独伴我左右
就为等你的一次回眸
李筱静在博客中更新了新的动态,百无聊赖的在网上闲逛打发无聊的时光,如玉般柔滑的手指不停的点击着雨辰给她买的可爱的粉色鼠标。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布置温馨的房间,照耀着她一头秀丽的短发。就在一个月天前,小静还是一头披肩的长发。
“我们分手吧”,在无人的公园座椅上,雨辰突然跟一旁安静的静说。“你说什么”,静似乎没有听清雨辰说了什么,也许是不敢相信他说的话,所以大声的问雨辰。“我想.....我们不合适,要不…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雨辰结结巴巴的说到。静这次是听清楚了,他不敢相信自己最爱最相信的恋人会跟自己说分开,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面对雨辰突然说出的分手,静无法接受,想起了两人一起时的点点滴滴。思绪一下回到三年前认识雨辰的温馨校园。
午后的阳光如火一般无情的烘烤着大地的每一寸肌肤,整个县城活脱脱一个大蒸笼,闷热的透不过气来。道路两旁早上还绿意葱茏的道旁树树叶已晒得发软,犹如汤过的菜叶。柏油马路也晒得软软的,像糖稀,偶尔还能看到车轮压过的痕迹,更像是精心雕琢过的黑玫瑰糖块。推车卖冰棍的背心小子早已经卖得一干二净。一家饭馆前,好几个敞着怀、流着汗的工人,抱着啤酒罐罐,仰脖咕咚咚往下灌,活像在饮马,汗不停往外冒,似乎那一颗颗汗珠都是这啤酒挥发出来的。这如火的焦阳却抵挡不了学校篮球爱好者的热情,球场上几个皮肤黑黑的男生正在努力的拼抢着似呼已经很疲惫的斯伯丁篮球,无赖的穿梭在几个汗流浃背的男人中间。“阿坤,传球。”穿着11号白色篮球服的男生喊道。只见接球后11号白色球服的男生开始运球突破,吸引了对方两名球员的包,看似已无路可走,这时11号男生后退一步放慢了速度,在对i方两名球员稍已放松的瞬间胯下运球,顺利从左路突破三步上篮,暴扣入框。
劲爆的扣篮引来球场边众花痴的一片欢呼“哇!杨雨辰好帅。"雨辰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180的身高加上阳光帅气的脸庞更是赢得了学校校草的荣誉,更是引来无数少女的膜拜。雨辰从不关注这些,他只知道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好好学习,快乐打球,别人说的从不在意。
筱静撑着刚买的阳伞漫不经心的走过操场,众花痴的样子吸引她的目光转向挥汗如雨的辰。静是雨辰的同班同学,靓丽的外表,匀称修长的身材,一头飘逸的秀发衬托出静的知性美,是众男同学的梦中情人,却无人追求,也许是静的气质压倒了他们,也许是静是他们心中的天使,不可亵渎,又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静一直爱慕着帅气且篮球功课都优秀的雨辰而忘而却步?看着青春活力无限的杨雨辰在球场汗流浃背的样子,很想上前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为他递去一杯冰水。筱静的爱是安静的,不是其他女生那种张扬的叫喊着却只是嘴上说说,她只是把这份美好的感觉藏在心底,她不知道在她想着雨辰的时候脸上不经意间流出的幸福的表情。可是这一切却逃不过班上爱八卦的几个女生,她们以病毒入侵般的速度传播着雨辰筱静的八卦。为了避嫌,筱静和雨辰一直保持着距离,就这样转眼进入人生的第一道门卡,高考。离高考还有一个月,大家都忙着最后的冲刺前的备战,埋首与习题试卷中。雨辰也在打完毕业联赛后就专心于模拟开始的准备中,整天面对堆积如上的试卷习题压得大家都喘不过气来,有的同学甚至于得了失眠症、考前恐惧症。
六月的天,女人的脸。说翻脸就翻脸,前一刻还艳阳高照,这一秒却突然阴云密布,黑压压的像是要崩塌下来。大雨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断地往下落,从房檐上流下来的雨水在街道上汇集成一条条小溪。筱静原本常带身上的的阳伞中午放在家里书桌旁,只得等雨停再回去。已经放学的校园里还有很多等雨停的学生,也有三三两两的学生冒雨前行。天色渐渐变暗,雨势也渐渐缓和,雨辰不知道从哪弄来一把格子纹雨伞,在筱静用书包顶在头顶刚冲进雨中的一瞬间叫住了她“李筱静,等等!我送你"。在众人诧异、羡慕、嫉妒的目光中,两人留下远去的背影。
学校操场干净得可以照出人影,映照出一对撑着伞穿过的男女,没有人说一句话,安静得只听见雨落的声音。有时候爱情来得就像一阵风,当你还没注意,就已经刮到你的身前。一股凉风吹过,筱静不禁打了个冷颤。”冷吗?“筱静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挽住了雨辰的的手臂,顿时感觉一股暖流通过手臂流至心里,流露一脸的幸福,迷人的大眼睛望着正在发愣的杨雨辰。从未被女生挽过手臂的他在筱静挽住手臂的一瞬,突然楞住了,自从学校疯传两人绯闻后他便开始注意这个文静美丽的女生,并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她。只是不知道李筱静是否也会喜欢她,所以一直把这种感觉隐藏在心里,没想到一场六月的雨拉拢了两人的的心。”喂!在想什么呢?“筱静的话把杨雨辰从冥想中一把拽回。雨辰望着一脸幸福的筱静,脸上同样洋溢着幸福。
转眼高考已经结束,等待分数结果的日子每一天都是煎熬。筱静、雨辰每天给对方发信息,倾述着对对方是思念。等待心爱的人的信息是一种幸福,在信号的那一边有一个思念着你的心爱的人,在信号的这一边有一个等待着、期盼着幸福的人,一条无形的线牵动找两人的心,一条无形的线拉近两人的距离,这条线是月老的红线。
他们相约若高考失利一起去追寻梦想。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会作弄人。
“我没考上,你还会和我一起去追寻我们的梦想吗?”雨辰在看到分数的那一刻,给筱静发了信息;筱静不知道怎么回复他,她的分数是506分,这样的分数足以上一所不错的大学。
“我也是,你到哪我就到哪!”下定决心的筱静给他发去信息。在父母询问高考结果的时候筱静只是谈谈的说了句“没考上,想去外面的世界闯闯。”
一辆由小镇开往广州的客车行驶在高速路,驶玩繁华的都市,看着窗外渐渐模糊的小镇,坐在车上的筱静和雨辰心里很不是滋味,盯着窗外沉默不语。
几个小时过去,车缓缓进入繁华的市区。等待他们的将是生活的考验。待续....

第2篇、就是这个温度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第3篇、单车上的爱情

男孩和女孩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没有惊骇的邂逅、没有剧情化的一见钟情,他们的爱情在安静中悄悄地绽放。
男孩和女孩的宿舍楼距离挺远的,为了能更方便的陪伴女孩,男孩决定买一辆自行车。这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卖自行车的车市,很廉价的买了辆红色的车。女孩喜欢红色的车,红红的很张扬,女孩很文静,但她喜欢张扬的感觉。看到男孩挑车的时候,只看红色的,女孩很感动,她知道以男孩的性格,骑红色自行车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他们一路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男孩载着女孩,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
每次男孩骑车载女孩的时候,女孩总爱把两个人的包全背在身上,她说这样可以减轻男孩的负担,还可以有共患难的感觉。男孩说女孩这样太傻,每想把包放在前筐的时候又总拗不过女孩,最后也只能顺着她,但他的包里绝对再不会出现可有可无的东西了!他们骑着单车穿梭在校园的角角落落,看着女孩把所有的包全背在身上,路人也会无意的猜测或多点注视,每每这时,女孩会更加嚣张的笑,因为她觉得,和男孩在一起是件最幸福的事,她喜欢把这种幸福表达。时间久了,他们的足迹也为校园注入一道甜蜜的风景。
周末的时候,男孩会骑车载着女孩到学校周围转转,看看新开的花、搜寻附近有什么好吃的、找一片舒适的草坪去绘画未来····学校附近有一个大型商场,他们经常会进去逛逛,女孩见到心仪的东西的时候喜欢夸张的大叫,但男孩要给她买的时候她总拉着男孩走掉,最后会买两杯冰淇淋带到餐饮区的桌子旁,安静的享受简单的甜蜜。他们把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混合在一起分着吃,女孩说这叫分享快乐!女孩明白,在以浪漫为主调的大学爱情里,她要尽最大努力权衡物质与情调。
快乐中,他们进入大四了,这时大家都要为出路探索,未免多了些许的凝重!男孩在家人的要求下,决定考研;女孩要一心一意的找工作。他们每天在不同的方向忙碌着:男孩为了专心考研,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每天泡在图书馆,到很晚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宿舍;女孩穿梭于各种招聘会、各临近大学的宣讲会。他们见面的时间少了,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对方。女孩有时晚上从外面买回些吃的,为不影响男孩复习,就悄悄地放在男孩住地,然后发短消息让男生记得一定要吃完。但周末的时候,男孩还是会给自己放个假,花半天的时间骑单车在女孩溜达,聊聊彼此的压力,然后互相鼓励打气!
女孩在大学所在城市的一家普通上市公司做白领,男孩也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他们在男孩学校附近租了个还算宽敞的房子,这就是他们临时的小家。周日是他们的购物时间,男孩还是会骑着他那个已见苍老的自行车,载女孩去超市;女孩每次还是会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全包在怀里,享受这种只属于他们的幸福!后来,女孩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开着一辆红色的宝马,成熟而稳重,男人对女孩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女孩跟男人说的很清楚,她说自己已经有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她说她永远不会离开现在的男友。男人听着,眼里流露沮丧,但仍大方的说可以做朋友,并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女孩好。
后来,男孩研究生毕业了,面对曾经无限憧憬的社会,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遍体鳞伤。之前的美好规划、宏大的抱负,遇到现实的审核,都变得天真且好笑。男孩变得暴躁,会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女孩想各种方法让男孩开心,但总是效果不大,男孩变得有些自暴自弃。周末,女孩缠着男孩,想要男孩骑着单车载她到外面逛逛,但男孩总不耐烦的说不去,说骑自行车太寒酸了,说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买一辆轿车开。
女孩提出分手,她说自己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男孩冷冷的笑笑,说这是意料之中、宝马男比他有钱多了。女孩没说什么,只是要求男孩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骑单车载她。他们的车子行驶在林边的小路上,女孩抱着两个人的包、头靠在男孩的背上,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男孩察觉到女孩的泪已经浸湿了他的上衣!以前的种种都在男孩脑袋里再现,他明白了,原来变的只是他自己,是他的冷漠与自私把女孩一步步推开,懊恼,但已经太晚了,男孩甚至都没有挽留的勇气·····
后记:我爱你,一直!我选择了别人,不是因为别人对我有多好,而是因为你对我不好了。爱情里,你的爱是我呼吸的氧气,当你不再爱我了,我将会在这场爱情里因缺氧而窒息。不想彼此太过狼狈,害怕继续下去只是一点点腐蚀曾经的美好,我选择放弃,在我的心死掉之前!
第4篇、完美追求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他的一位好友娶了一位聪慧能干的妻子,他很爱她。可是这位妻子却有个心结,她总嫌弃丈夫过于内向,不会讨好她。另外,让她伤感的是在一场大病之后,她的脸上生了许多黄褐斑。
这位丈夫经多方打听得到一个偏方:在桃花盛开的日子,接一勺满月子时朝正南方向盛开的桃花上的露水,涂在脸上可改变女人的容颜,让她秀丽美艳。
终于盼到桃花盛开的季节,这位丈夫早早地骑车从城里奔向郊外的桃园。待子时一到,他一手拿着指南针,一手拿着勺子开始行动。子时一过,他失望到了极点,因为从指南针指定的位置上,仅找到了一朵桃花,可是并没有接到露水。天快蒙蒙亮时,他才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中。
多年过去了,这位丈夫虽每年都这样忙碌,而那勺桃花露却始终没有采集到。但他还在努力,等待着属于他的春天。
妻子看他连一勺桃花露都接不到,便埋怨他无能。但看他年年如此,这位妻子感动了,一改过去的冷淡态度,变得对他体贴和疼爱有加。
在今年桃花盛开的满月之夜她拉住丈夫说:不要再去了!丈夫却说:当初我是为满足你的美丽要求而去,到现在已是为了一份美丽的心情、一种美丽的习惯而去的。
妻子感动了,忙起身说:咱们一起去!
这是令人错愕继而感动的故事。美丽是人人都想要的,当我们心怀一份美好的心愿去追寻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已经收获了一份生命大礼,这也许正是我们所得到的完美追求。

第5篇、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

当柳下惠遇上红太郎
文 菊韵香
插图 bread
面对节节攀升的房租,童林不得不选择以合租的方式来解决经济窘境。贴出小广告没两天,租客罗绮拖着大大的行李箱敲开了门。四下望望,不等童林搭茬,她便用不容置疑的口气“约法三章”:“第一,不准在出租屋内召集狐朋狗友搞聚会;第二,划定各自的活动区域,不准越界半步;第三,从今往后,室内卫生由你负责。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想到能有人分担房租,节省开支,童林答应了。毕竟,这三条要求并不算苛刻。做完自我介绍,童林接过罗绮的行李箱送往卧室。刚到门口,罗绮便收住脚,虚空在地上画了一条线,冷着脸说:“这就是界限。闺房重地,不得入内与偷窥。”
你也太小心,太神经质了吧?我童林绝非宵小之辈。正暗自苦笑,敲门声响了。童林抬腿要去开门,罗绮紧跟着追出:“请记住我刚才说的第一条,别让乱七八糟的人进门。”
这次来的,还真是乱七八糟的人:推销员,一个打扮得比妖精还妖精的年轻女孩。两下照面,对方便甜甜地叫了声“哥”,接着像猫一样从童林的胳膊下钻进了屋。童林最头疼和推销员打交道,直截了当地下了逐客令。不得不承认,推销员的缠磨功夫堪称登峰造极,又一声“哥”叫得童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哥,我闻到这屋里有香水味,真香。是嫂子在家吧?”推销员耸耸鼻子问。罗绮听到了,甩门而出:“谁是你嫂子?出去!”
推销员的反应绝对够快:“那你们是……?我明白了,合租,现在时兴合租。姐,你看看,我带来的可全是高科技新产品。这一件,我敢打赌,你一定能派上用场。”
童林看到了,推销员从包里取出的是一款防狼喷雾剂。轻巧灵便,操作简单,危急关头只需一喷,立马让色狼哭爹喊娘,缴械投降。罗绮斜瞥着童林,似是动了购买的念头。童林正欲劝她别上当,这屋里没狼,推销员突然握起喷雾剂对准他的脸,要为罗绮演示效果。童林见状,忙退回了卧室。隔着门缝,他隐约听到推销员和罗绮嘀喃咕咕,说什么人心隔肚皮,谁能猜得透谁肚子里装的是不是花花肠子,万一他凌晨作案,咱这带电的防狼内衣、智能报警器就能发挥重要作用……
架不住推销员巧舌如簧的忽悠,连房子都要合租的罗绮竟买下了多件防狼产品。看到她抱起“战利品”回了卧室,童林快步走出,轰推销员赶紧走。不料,推销员示意他小点声,又掏出两样东西:“哥,这是最新款的防毒面具。戴上它,什么辣椒水、芥末喷雾剂,统统不好使。这是高智能干扰器,专门针对智能报警器推出的新产品。如果不灵,双倍退款。”
童林一听,差点气炸了肺,强压着火气将推销员“请”出了门,谁料,当晚童林内急,伸手刚推开卫生间的门,就听尖叫声起。与此同时,一团浓雾扑面而来。
糟糕,是防狼喷雾剂!多亏童林躲得快,这才没“大面积受灾”。即便如此,眼泪还是滚滚而下:“喂,你怎么下死手?”
“活该。谁叫你不敲门就往里闯?”罗绮颇有些幸灾乐祸。童林咬牙质问:“那你在里面为什么不开灯?”罗绮的回答顿让童林哑口无言,自认倒霉:“电费一人一半,我还不是为了省钱?”
第二天,童林早早起床煮了碗面,并卧进两个荷包蛋。可洗了把脸再回来,前后不过两分钟,面竟然不翼而飞!
出租屋内只有两个人,若非被罗绮端走,那就是活见了鬼。稍加寻思,童林敲响了罗绮卧室的门板:“喂,是不是你动了我的面?”
“别忘了约法三章第二条,不准越界。”很快,两张一元纸币从窄窄的门缝里挣扎着挤出,“小区外有早餐摊。去买两根油条吃吧,别耽误上班。”
算你狠!童林没接,抓起包冲出了门。
一转眼,一周过去。这天下了班,童林顺道去菜市场买了点青菜。自从租房以来,他很少在外面吃,一是省钱,二是卫生。回到住处,童林系上围裙正要下厨,却听罗绮的卧室内发出了阵阵激烈的厮打声,叫骂声:“我让你骚扰我,我打死你。看你还敢不敢碰我!”
难道,真有色狼潜入房间,欲行不轨?童林不敢迟疑,握起菜刀撞开了紧闭的门板。搭眼一瞧,除了身穿睡衣、挥舞苍蝇拍又蹦又跳的罗绮,并没外人。愣怔间,罗绮看到了他,又以最快的速度握住了喷雾剂。
“别,别,我没恶意。”童林仓促往外逃。
“你擅闯闺房,天知道是不是心怀鬼胎!”罗绮边追边骂,誓要置童林于死地。再三央求之下,罗绮总算网开一面,但条件是今后做饭必须带她一份。受制于杀伤力极强的防狼武器,童林连连点头。而就在当夜,罗绮又“咣咣”砸开门,高举防狼武器,如红太狼般霸道地将童林赶出了卧室。鸠占鹊巢的原因很简单,她打苍蝇打坏了纱窗,可恶的蚊子流窜进闺房,没法睡了。没辙,童林只得卷起铺盖卷,在厨房里凑合了一夜。屡遭压迫,满心的愁苦正无处发泄,出气筒倒主动送上了门――那个女推销员又来了。
“哥――”
“闭嘴。你可把哥给坑苦了!”
“哥,遇到麻烦了?别怕,有我呢。”推销员的脸皮估计比长城城墙都厚,快速掏出一沓传单说,“这是我新接的业务,小额人身保险,可以全保,也可单保。比如,你怕脑门受伤,没关系,咱就只给脑门投保;你怕鼻子受伤,咱就――”
童林听得头大,抢过话茬硬邦邦回道:“别咱咱的,咱俩熟吗?你走不走?再不走我可要叫保安了!”
“姐,你睡醒了?这次,我给你带来了最新的防身产品。”僵持之际,推销员眼尖,一瞄见罗绮走出卧室便昂首挺胸往里硬闯。瞅着她“气势胸胸”的样子,童林哪敢阻拦?万一碰到禁区,定会被扣上成猪手的大帽子。更可气的是,推销员居然拿出一支小型狼牙棒,喋喋不休地宣称什么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遭遇色狼,绝不能惯着他,该出手时必须出手。童林又气又无奈,掉头扎进卧室再没露面。
夜半时分,童林正呼呼大睡,隔壁却叽叽喳喳开起了讨论会,列席会议的,是罗绮和推销员。罗绮掩饰不住喜色地说:“小倩,经过近半个月的考察,我觉得童林值得我追。”推销员撇撇嘴,说:“有些男人是属老狐狸的,隐藏极深,你可别被假象给骗了。”罗绮说:“你放心,姐不会看走眼。还记得我在相亲大集说的话吧?这个男人,绝对是经济适用男。”
在这座城市的秀月公园,每隔十天半月就会举办一场“相亲大集”,数以千计的剩男剩女会写明自己的择偶标准,然后“挂牌待售”。半个月前,罗绮和好姐妹小倩前去赶集,逛着逛着,无意中一扭头便注意到了童林。接下来,罗绮明察暗访,得出的结果和自己的判断如出一辙。于是,她登门合租,意在进一步了解、考察童林。如果心里没有九成把握,她也不敢与陌生男子同处一室。那叫啥?叫自投罗网、以身饲狼。小倩也扮作推销员,三番两次前来试探童林,有时还偷偷留宿,以防不测。
“真金不怕火炼,这回你信了吧?”罗绮美滋滋地说,“他会做饭,会做家务,干净利落,脾气也不错,关键是人品好,不花心,比柳下惠还正人君子。”
“打住。”小倩郑重其事地回道,“在这个世上,你见过枕着鱼睡觉的猫吗?我猜测,童林这家伙指不定有病。”
“什么病?”罗绮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小倩凑到罗绮耳边,音量陡然来了个高八度:“啊――”
“想震死我啊?你搞什么鬼名堂?”
“是,是……鬼啊――”
窗外,忽地闪过一道黑影。叫声未落,黑影又返回来,紧贴着窗玻璃龇牙咧嘴。要知道,这套出租屋在三楼,离地面少说也有10米高!
罗绮和小倩顿时吓得心惊肉跳,争着抢着跳下床往卧室外跑。刚冲出门,就见童林杵在门外,挠头嘀咕该不该越界。这都什么时候了,还界个头!罗绮一头扑进他的怀里,紧抱着他再不松开。小倩也要往他身上扑,童林却推开了她:“喂,你怎么会在这儿?你不是有高科技防狼武器吗?打鬼去啊。”
夜半三更,魅影出没,童林怎么一点儿都不哆嗦?还有,他压根没进门,怎会知道闹鬼?恰恰这时,窗外传来了一声吆喝:“哥们儿,成功了吧?兄弟撤喽――”
粉拳与狼牙棒齐飞,童林乖乖道出了实话:那天,在相亲大集上,他也瞄上了罗绮。可考虑到自己没房没车,硬件不够,就主动打了退堂鼓。不想,没过几天,罗绮竞主动送上了门。童林几次想表白,却始终鼓不起勇气。你有好姐妹,我也有好哥们儿。听完诉苦,哥们合计出了这个用长竿顶面具、装神弄鬼的损招:既然你没胆,那就让罗绮来个投怀送抱,戳破这层窗户纸。
招是损了点,好在效果还算理想。噼里啪啦一通“暴打”之后,童林从此“脱光”,如愿抱得美人归。
玩转微博
跟男友吃饭,我正意气风发地吃五花肉,他忽然神秘地跟我说让我闭上眼睛,我高兴地闭上了,觉得他可能要送我礼物了。等了好半天,他开心地说道,睁开吧。然后我被眼前的情景震惊了:满满一盘五花肉,都被他吃光了。
第6篇、相思

一个盒子,是原竹做成的,竹节的部分截下来,打磨,雕琢,玲珑剔透得万般可爱了,上边装一块活动的玻璃,这便是你的珍藏了。下了班,或者吃着饭,或者要睡觉去,这盒子就放在你的手心,你屏住气,专注地凝视,高度的近视使你不得不贴得盒子那么近,以至口鼻的热气在玻璃上哈出一层水珠。盒子里边是一只蟋蟀,长长的腿,细细的触须,但比蟋蟀小多了,小到了五倍,十倍,浑身金黄,像是一片跃动的金砾。于是,你不自觉地就哼起评弹调来,在这漠漠的戈壁滩上,空气的流通是没有任何阻碍的,评弹调就游丝一般的,铮铮飘远。
唉,你是个粗糙的人,那额角,那鼻头,那方方的下巴颏子,使人想象着本不是长出的,是用斧子砍出来的,除了两个眼镜片子,你身上还有闪亮的物件吗?头发总是乱的,胡子被剪刀铰得七长八短,你应该是一个放形骸外的角色,竟偏偏玩这种玩意儿?!
你说,这是黄蛉,是你从老家带来的。
这使人多么不理解!你的老家在苏州,苏州,是何等样一个美妙的地方啊,你生在那里,长到十九岁,大学毕业后就到大西北来了。大西北是寸草不生的玄武岩山,只有孤烟直长的大沙漠,你是学地质的,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挎包在肩上,你已经奔波了二十年。二十年的帐篷,在沙山沙海里,犹如一叶小舟,冷月弯弯地照着,苏州城外的寒山寺的钟声,是能“夜半到客船”吗?妻子,那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在望着你,相思的网撒满了脸面,她在打捞着远去的一颗爱的心。你每年回去一次,每一次在门前植一丛慈竹,但是,你又走了,留给她的是一丛一丛竹叶的“个”字。孩子已经六岁了,他的记忆里,你只是一个照片上的平面人,他在你植的竹园里喊着“爸爸”,你不能问答,你的竹园里却生殖了无穷无尽的黄蛉,它们在鸣叫着,“蛐蛐”的,那是你的神经,是你的精灵,是你的乡思乡音。所以,她捉住一只,装在这精巧的盒子里,在你再一次回去的时候,送给了你吗?
你拥抱着你的妻子,吻着你的儿子,求他们宽恕你,但你还是又一次走了,你说:“祖国需要金子,大西北的沙漠里是有金子的,等十个金矿找到,我就回来了!”
―个竹子做成的盒子,一个盒子里装着的黄蛉,便和你从苏州出发,八千里路云和月,你们一起生活在了大西北。
你或许冷了不知道添衣,热了不知道减衣,但你却明明白白提醒自己:黄蛉的生存是要有一定的温度的。冬天里,人家坐在钻机下休息,都点着烟吸,你不会吸烟,就从怀里掏出黄蛉来看。这黄蛉盒子你不装在贴身的衬衣兜里,你担心体温会热坏它,你又不肯装在大衣的外兜,害怕风寒冻坏,你花费了三个钟头,拙手拙脚地在大衣内侧大针脚缝一个小口袋。夜里,一盏孤灯伴着你,你画着图纸,鉴定着矿石,你常常把吃饭忘掉了,当炊事员送来晚饭,你总是疑惑地说:“我还没吃饭吗?”但你忘不了给黄蛉喂食,它只吃苹果,每次只削切豆粒大一点放在里边,这苹果却同你的仪器、书籍一样重要,你是专意让人从内地带买来的。
现在,七斗星已经斜了,银河里风平浪静,你要睡下了,你便要将黄蛉盒子轻轻放在枕头底下,并不是枕头底下,你怕枕头的重量压了它。往被窝里放,又怕被窝热气烫了它。你用枕巾盖住,放在你的脖子下。这是你最惬意的时候,万籁俱寂,你,听见了黄蛉的“蛐蛐”声,那是世界上最微弱的声音,也是最清脆的音乐,是金石之响,是心律之韵。你于是就入了梦里。
啊,你是梦见了你的妻子吗?梦见了你的儿子吗?在这么深的夜里,月光静泻,风儿没有起,狗儿没有咬,你的妻子打着灯笼正站在竹园边上,你的儿子,蹑手蹑脚进了竹园,竹叶上的露珠滑下来,落在他的头上,他穿着―身雪白的衣服,像一个幽灵,往竹丛里走。立即,无数的黑点溅满了他的全身,他快活地大叫,你的妻子就跑来,用一只玻璃杯子,对着那白衣上的黑点一罩,黑点便弹进去,一只黄蛉就捉在儿子手中拎着的土瓷罐里了。
他们捉了好多好多的黄蛉,母子围着土瓷罐,就听着那“蛐蛐”的生命之歌。
妻子说:“这歌子是唱给你爸爸的,这歌子在召唤着你的爸爸。”
于是,在你的脖子下,在你的耳膜下,“蛐蛐”的声音叫得更响了,更清了,你听见了这爱情的召唤,这家庭的召唤。
第二天早上,你爬起来,背起帆布做成的偌大的地质包,你又去找金子了。你依稀还记得夜里的梦,说:“是的,我是要回去的,要回去就得加紧我的工作!”
第7篇、爱情错觉
昨夜忽然梦到林,醒来后有丝淡淡的惆怅。他过的还好吗?想起阿信的假如,人生。。。并没有假如的故事。
忆起初见林的模样,我好像被一道明媚的阳光刺痛了眼睛,春天般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不能自已的靠过去,再靠过去。。。。。。
喜欢轻轻的依偎在他身边,听他讲那些大学里的故事,喜欢他青春洋溢的模样,那是我不曾经历的神采飞扬。常常觉得自己是属月亮的人,内心总是冰凉而潮湿的。我是这样的渴望阳光,也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做一个温暖甘甜的女人,带给身边的人软软地幸福。
林是标准阳光型帅哥,具备一切吸引我的条件:183CM的个头儿,剑眉星目,希腊人的高鼻子,他常常穿白色或者蓝色的夹克衫,喜欢穿运动鞋,他总是微笑着和每一个人说话。他快乐的生活,快乐的工作,那一天,他例常巡场,然后遇见了我。。。。后来他说,当时我用惊奇的目光盯住他,然后给了他一个灿烂的微笑,他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胸口嘭的一声爆发开来,他就不由自主的迎着我的微笑走了过去。
朋友们常常说,我是一个乐观主义者,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被我的快乐的情绪所感染,不由自主的也开心起来。没有人知道我只是用虚伪的快乐做成了一个外壳紧紧包住里面这颗支离破碎的心,年少时代的阴影紧紧的缠绕着我,它们像蛇一样从地狱里伸出来,把我一次又一次的拉进黑暗的深渊。我不相信爱情,更致命的是,我也不相信亲情,尽管是这样的渴望它们,不顾一切的想要抓住它们却依然坚定的不肯相信。我渴望温暖,林在我眼里,是属太阳的人,尽管我知道立在我们之间的是一把双刃剑,却依然不顾一切的诱惑着他走过来。
那一年。他二十四岁,我二十七岁。他大学毕业后受聘于是国内一家知名集团公司,一年后因工作表现出色从南方调至我们当地分公司任区域主管。而我独自打理着一家床上用品店,刚巧就在他负责的医药专柜对面。
他开始常常来看我,每次给我讲很多有趣的事,常常逗得我笑的眼泪都跑出来,我告诉自己我应该拥有一个能带给我快乐的人。他当我是小女孩儿,常常嘲笑我笨,每次带可口的零食给我吃,。陪我下棋,然后毫不留情的把我杀的片甲不留。我心情低落的时候,他就搜肚刮肠的给我讲笑话。我很快就与他成了很好的朋友。他年轻的活力深深的吸引了我,他可以陪我走很远的路不叫累,他能够迅猛的从二米高的双杠上飞跃而过,让我震撼不已,他充满信心的跟我谈人生谈理想谈他的未来,他热情的工作,热情的交朋友,所做的一切都让我那么的喜欢。
我静静的欣赏他,工作时候的镇定自若,交际场上的口若悬河,处事细致而周到。他对所有的人总是温文而雅,彬彬有礼的,令人心折。医药专柜的年轻女孩常常会找这样那样的借口留他在柜台多逗留片刻,我常常因此而暗暗吃醋。
让我开心的是他大部份空闲的时候都会呆在我店里,哪怕我在忙碌着,他也会安静的坐在一边,帮我关注往来的顾客,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只要他在我便很开心,我们开始越走越近,从一起吃中餐到晚餐到下班他都会跑来等我下班,然后送我回家。
他开始越来越多的陪在我身边,话却越来越少了。两个人相处的时候,他明显的有些紧张拘束。他会在我静静看他的时候不自在的低下头,然后我会看着他发红的耳朵取笑他。我知道他从最初的喜欢到爱上了我。想起这些,我有些忧伤,如果当时我能明白爱不仅仅是占有和伤害,如果我能明白纯洁的友情可以把你喜欢的人永远留在身边,那该有多好!
说说我的生活吧,也许是大多数人都在过的生活,可又不全是。十年了,我依然故我,伤心是自己的,压力是自己的,孤独也是自己的,丈夫阿文不知道是谁的,工作的?朋友的?还是不知名的情人的?甚至不是女儿的,又怎么会是我的?永远那么多的应酬,永远那么漫不经心!是我太贪心吗?我迷惑了。。。。人生究竟该是怎么样的呢?家这个概念在我心里是模糊的,带给我的也不是温暖和安定,它让我感觉人生更空虚,我被太多的不安包围着,努力想要挣扎出去,却怎么也看不到希望。
那些日子生意并不景气,高额的费用及市场的变化莫测让我感觉到压力很大,我独自一人艰难的面对着,整天穿梭各形各色的关系网中,和许多道貌岸然却心怀鬼胎的人打着交道,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做着违背良心的事,我开始讨厌这份工作却不能摆脱它。我隐忍着,等待着触及人性底线的那一刻爆发,也许一切会摧枯拉朽般的毁灭。那个晚上,一个腐败的政府官员在我恭恭敬敬的请他吃饭喝酒K歌并且送上大红包之后,笑眯眯的称赞我漂亮聪明,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信誓旦旦的承诺要全力辅助我走上金光大道,然后把我带到了一家酒店门口,要我陪他上去“休息”一会儿,我定定的看着他的脸,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欲望,手掌潮热的搭在我的手臂上,像一块腐烂的肉,我的胃里一阵翻滚,我想当时的我是醉了,醉的很清醒,完全忘记了我要求他协办的事有多重要,没有过渡没有婉拒,竟然当场恶言相向然后拂袖而去。
我回到K歌的包厢里,已是凌晨时分,宾客陆续散去,酒瓶满地一片凌乱,想起刚才离去时众人了然却又不动声色的表情,想想这些年来麻木而违心的生活,想起曾经对人生美好的憧憬。想起被亵渎了无数次的理想与追求,我怎么会沦为今天的模样。。。我觉得心里真的好累,给文打电话却是怎么也打不通。我忽然泪流不止,我拨通了林的手机,像是知道我需要他似的,接起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在哪儿?
第一次我们相拥,像久违的恋人,缠绵而忧伤。满脸的泪水的我依偎在他怀里,第一次他吻了我,那些日子以来我能感受到他的挣扎,痛苦,矛盾。只因他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女人,可是我却自私的没有想过要放掉他。我要他陪我喝酒,他不肯,他说每每看到我为了工作喝的烂醉就很心痛,就越发地痛恨喝酒。最后拗不过我,他还是喝了,喝了很多。他唱歌给我听,唱了很多的歌。其实已经醉的听不懂他在唱什么,只记得有一种叫做好听的声音成为那天夜里永恒的基调。
那天夜里,他和从前一样陪我走向回家的路,他的脚步比从前更沉重,我停了下来,看着他的眼睛说:给你两个选择,一送我回家,为了我好,也为了你从此以后不再见面了。二带我走!
也许你和大多人想的一样,认为我和大多数女人犯的错误一样,只是因为喝醉了,清醒之后就会后悔莫及。不!我发誓,我当时比任何时候都明白我要做什么,虽然我的脚步已经凌乱,思维里活跃的每一个细胞都很清醒,我说的每一个字都很清楚,我想知道每个人的道德底线在哪里?到底有这玩意儿吗?如果大家都没有,我要它有什么用呢?只会让自己活的很辛苦,又整天地在心理不平衡中挣扎!我想,那一夜,我真的变成了坏女人,利用了他对我的爱,摧毁了他的道德底线,拉他跳进了深渊里。把社会和家庭带给我的痛苦加筑在一个真心待我好的人身上。也注定了日后要承受的种种折磨。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是他第一个女人。他出色的外表和卓越的工作能力一直都很受女孩子的青睐。虽然我知道他一直以事业为主,感情上比较稳重而且有些传统,但也听他说过在大学里曾谈过一个女朋友。现今社会,和他年纪相仿的男孩都把上床看得像拉手一样简单,认识不到三天就上酒店开房间的比比皆是,换女朋友更是应接不暇。我相信自己不会看错人,他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认识他有些日子了,很少听到有女孩子给他打电话,偶而也都是工作上的事情。我天性敏感而多疑,从来不相信口中说出来的事情,只相信自己的感觉。我至少能确定他目前身边没有女人。
他大多时候都显出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他说这是生活磨砺出来的结果。只有两个人相处时,才会发现他不经意之间流露的孩子气。我靠近他的时候会让他紧张又欢喜,看电视他会跟我抢着看球赛,问他感情上的问题他会很腼腆。我心情不好乱发脾气的时候,他会不知所措,局促不安的看着我。
我是真的喜欢他了,只是这种喜欢是那么的自私。
夜里他青涩而笨拙的抱着我,我听着他紧张的呼吸,他看着我忽然脸红,说你会不笑我吧,我从来没有这样抱过一个女孩子。
接下来的快乐的日子甜蜜却短暂。他每天都会尽量腾出大量时间黏在我身边,同事朋友的应酬能推都会推掉,他会乐呵呵的告诉对方,我要陪我女朋友。那些日子我很喜欢,看起来好像都很轻松,我们都有些无心工作了。他对我真的很好,尽一切力量帮我分担生活中压力,陪我去提货,陪我去勘察市场。有时我从外面回到店里,他已经在等我了。有时下班的时候会发现他忽然出现在门口,带着疲惫却温暖的笑容对我说,我送你回家!店里的小店员敏敏都说,林哥哥对你真好。孩子生了病,我一个人带着她在医院打点滴,他得知后立即赶了过来,陪着我和女儿,耐心的给她讲故事教她打手机游戏。他问我。为什么文不懂得疼惜你,怎么可以让一个女人活的这么辛苦?我望着他的眼睛,问他:你懂吗?他回答:我不是在做吗?
我有时会有恍惚,如果嫁给他会怎么样?然而也只是一恍而过的念头,怎么可能!有现在这样的快乐我已经很满足了。我努力的回报他的爱。然而矛盾还是慢慢的显现出来。爱情都是自私的,他开始要求走在路上的时候拉着我的手,开始反感我每天都要回家。开始恼怒我不接他的电话。甚至于连我不肯在他的房间洗澡他都会不高兴。我们在争吵之后却又害怕失去彼此,都变的小心翼翼却又更加敏感。
我想婚外恋真的是这世界上最勇敢又愚蠢的一种爱情,只要这份感情存在就会不停的在对方心里捅刀子。直到真爱耗尽。我的生活在短暂的光明之后陷入更深的黑暗之中,我变的更累了,因为我最终不能说服自己摒弃内心的道德观,直取爱情。有些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扎在你心里的,甚至于在你做的时候你就知道你错了,而且你会改正这个错误的。人是可悲又可笑的矛盾综合体。欲望在你灵魂疲惫不堪的时候会变的异常强大,可它又是这么的脆弱,被现实一击就溃不成军了。
我们不敢提未来,只能小心的呵护着彼此的现在,可是一切显的那么力不从心。同事朋友都知道他有一个女朋友。他却无法给他们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勇敢的相爱了,却不能勇敢的走下去,我们心里有一种东西无休止地在挣扎。一起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对面走来一个熟人我们都会忙不迭的拉开距离。察觉内情的人都开始用异样的眼神看我们。离我不远的药店里一位经销商大姐竟然直言不讳的对他说,阿林啊,她可是有家的人呐,你可不要犯糊涂!
终于有一天,我们在大街上相遇了,当时文亲密的搂着我的肩,他迎面走过来,眼神里那一抹受伤的颜色让我本能的想要推掉文的手,最终却还是如同陌生人那般擦肩而过。那一天我神思恍惚,难以明状的痛楚和无肋。
晚上相见时,他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和嘲讽,而我却无力解释。我们之间的话越来越少,他很希望我晚上可以陪着他入睡,而我却只能陪他到凌晨之后必须离去,我想这对于我和他都是很难承受的,我无法夜夜晚归,他更难承受我在给了他温暖之后,要回到另一个男人身边。他开始想尽方法留我在他那儿过夜,而我就算勉强留下,也睡不安稳,手机会不停的响,我更怕关了机之后难以向文解释,然而他睡到半夜却又会独自离开,到另一个房间看电视或者抽烟。我想我们都很痛苦,觉得自己越来越不堪承受这一切,在伤心和绝望的拥抱中,我第一次提出分手,他挣扎许久说,我已经离不开你了!我们就这样吧!我不会再做让你为难的事。我泪如泉涌,觉得自己亏欠他的太多了,可是这样的情形过不久又会重新上演,我问自己,这种折磨什么时候是尽头?
直到有一次我们半夜里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我负气离去并绝决的关掉了手机。他在楼下找了我很久,结果第二天感冒了,病了整整三天,第三天我才知道,匆匆忙忙去看他,看着办公室里散乱的药,方便面碗,人憔悴的不成样子。他紧紧的抱着我,眼睛里浮起一层水气,他的声音充满着疲惫与沙哑,答应我,以后不要这样对我!我受不了!我真的很怕失去你!他孩子气的委屈和倔强让我心痛极了,我恨死了自己,让一个感情涉世不深的年轻男孩承受这样一份畸恋,情何以堪?可是我连坐下陪陪他的时间都没有,手机不停的响,是文打来的,要我陪他去参加一个婚礼,他看出我眼神中的迟疑和矛盾,我真想我不顾一切的留下来,可是我却不能。他苦涩的笑笑,一步一步缓缓的把我推到了门口,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去吧,好歹也算来看了我一眼!他眼神中流露出的不是彻底的失望又会是什么呢?活生生的折磨!
他开始酗酒,会忽然冷淡我很多天,又会火一般的扑过来。我能体会他的痛苦,却无力改变什么。他忽然告诉我,他决定要交一个女朋友,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想要一个家。我沉默了,然后提出分手,可是他紧紧的抱住我,我的心就软了下来,我也舍不得离开他。他开始不安分起来,手机里也时常出现言辞暧昧的短信,我的心一点一点的冷了下来,我们开始尽量的学会不在乎对方,却又更加的看不起自己,我们在彼此心里都变的更加不堪了,可是又舍不得分开,更深的折磨!
一个月之后林果真交了一个女朋友,他会理直气壮的告诉我,我今天去接她下班了。送她回家后就过来陪你了。又说真的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拉她的手她都会脸红。我忽然感觉滑稽又无聊,我告诉林我们该分手了,我会祝你幸福,他却说,为什么要分手?不!我都不介意你有家庭,你为什么要介意我有个名义上的女朋友?我只有你一个女人!见我伤心他又承诺:我心里真的只是把她当成小妹妹,同事和好友都知道我有女朋友,总要让他们见见面的吧,你又不肯去!我开始恐惧他会真的有别的女人,我不在他身边的晚上,我不知道会是谁在他枕边,我试探的问起,他只是冷冷的告诉我,他还没想过要碰其它的女人,如果有,没必要瞒着我的!他说,我目前只有你一个,你呢?他嘲弄的语气深深的伤害了我,每次在我伤心欲绝要转身离去的时候,他又会紧紧的抱住我,恶狠狠的占有我,甚至不惜在我身上留下伤痕,我只能默默的流着泪,看他充满歉意和悔恨的去抚触这些伤痕,我觉得自己快要被他折磨疯了!
他的房间里会忽然多一个可爱的卡通水杯,又忽然出现一幅手工绣的玫瑰,会有人帮他洗床单衣服甚至袜子,他漫不经心的让我知道这一切,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沉默了,真的不知道能说什么,仿佛只剩下肉体上的关系。他会毫不在意的说出那个女生的名字,也会说着随意的说着文的名字问我一些事情,甚至于打趣说要带我去看看那个女孩子,我想大概我和他心理上都已经扭曲了。也都无所谓了。我会在凌晨起身时说一句我得回家了啊,不然会挨骂了!他会房间里忽然多了一件崭新的浅色外套,我问他新买的?怎么没见你上街啊?他淡淡的说,小女朋友送的!然后出门的时候很自然的当着我的面穿在了身上!我开始怀疑我们之间还有爱情吗?我怎么一点儿也感觉不到了呢?
就这样纠缠许久,直到我觉得心里开始恨他了,我想快到时候了吧!
十二月,他说平安夜我们在一起好不好?这对我来说,很难。可是想想这些日子为彼此受的苦,我应允了他,像我们这样的爱情又能渡过几个平安夜呢?我决定好好的陪他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我想那个女孩子应该还不错,我该离开了。我想在平安夜把这些日子以来埋在心里的话都告诉他,告诉他其实真心相爱的人不该相互折磨,然后平和的分开。放手,对彼此都好。
十二点整,他的手机响了,他在洗澡间,我轻轻打开,是那个女孩传来的一条短信:老公!平安夜快乐!你睡着了吗?我想你了!。。。。。我的心一点一点变的硬而冰冷,罪人出卖罪人没有背叛的感觉!我慢慢的按下回拨键,然后轻轻的说:嘘!你听!。。。。。
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男孩,就算再痛苦,也没有想过故意伤害我,我知道他多么希望我能陪他一整个晚上,我知道每次我抬头看时间,他的心就会跟着紧张而失落。我知道每次我电话一响就默默走开的他有多受伤,我也知道我在散步时忽然惊慌的甩开他的手时,他有多难过。我知道他只要和我在一起一天,就会看不起自己一天,他恨我,也恨他自己!他摆脱不了这个阴影:第三者!我一天天把他变成了和我一样属月亮的人。
我知道他不擅长利用任何真心对他好的人,我知道他已经慢慢的爱上了那个女孩儿,因为她是一道清新的阳光,我知道爱情在受伤的时候真的是可以转移的。。。。
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不能放在阳光下晒太阳,只会在心里慢慢的溃烂直到死去。
圣诞节过后,我大病一场,躺在病床上接到他的电话,我调离新疆了,我笑着问,什么都不要了?他回答:她不肯原谅我!
我强迫自己内疚,可是并感觉不到,也许是爱的深也可能是伤的也很深,彼此放手,只是觉得如释重负。
我问他:恨我吗?
他说,不,只是累了。
忽然发现,曾经那个阳光灿烂的他在我靠近时就失去了光泽。。。。
我们的爱最终没有走过那个冬天。
阿信---假如
一份爱能承受多少的误解
熬过飘雪的冬天
一句话能撕裂多深的牵连
变的比陌生人还遥远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
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一个人要看过几次爱凋谢
才甘心在孤独里冬眠
最初的爱越像火焰
最后越会被风熄灭
有时候真话太尖锐
有人只好说着谎言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想假如是最空虚的痛
为什么幸福都是幻梦
一靠近天堂也就快醒了
或许爱情更像落叶
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假如时光到流我能做什么
找你没说的却想要的
假如我不放手你多年以后
会怪我恨我或感动
假如真可以让时光到流你会做什么
一样选择我或不抱我
假如温柔放手你是否懂得
走错了可以再回头
想假如
是无力的寂寞

第8篇、十八岁的爱情老师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可以看到一个长发飘飘、身材修长的女学生,作为从小被娇惯的女孩,作为一中的“校花”,她快乐得如一只刚会飞的小鸟,她骄傲得如一只五彩的凤凰。但谁会想到,这单纯的快乐和骄傲却在读高三时消失得无影无踪——那年,她爱上了自己的语文老师。
那年她十八岁。她就是我。
在一中的校园里,你还可以看到一个瘦高的身影,他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他连续两年获地区教坛新星冠军;他带的语文在连续几年考试中名列同类学校榜首;他还是一位颇有名气的自由撰稿人,小说、诗歌、散文频见报端。特让学生着迷的是,他那极富魅力的普通话。那声音仿佛一股磁力,渗入到你的心肺,挠着你的痒痒。我分外爱听爱看他朗读议论文或新闻稿,面色庄重、目光如炬,每字每句仿佛都立了起来,颇有中央电视台“冷面罗京”的风采。
那年他二十五岁,他就是林森。
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很崇拜林老师,上了三年级,做了林老师的学生,我竟然把这种崇拜繁衍成对他狂热的爱。我喜欢上语文课,每天都急切盼望着他那飘逸身影的出现,如果哪天没有语文课,我就感觉缺少了什么,心里没着没落的。
我发觉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林老师,是他去地区当普通话大赛评委的那几天。林老师走了,惆怅和失落一下子将我罩住,我的心仿佛也被他带走。我迷迷糊糊地跟同学们走进教室,却不知道老师讲的是什么。我脑子里全是林老师的影子,一会儿计算林老师到了什么地方,一会儿猜测他正做些什么,一会儿又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就这么痴痴迷迷地想,连老师叫我起来回答问题都浑然不知。
以后的几天几夜,我茶饭不思,仿佛大病一场。
林老师回来前的那个晚上,我悄悄踱到教学楼后面,痛苦地思索了一夜。我知道这场“师生恋”将要面临怎样的阻力,我甚至预感到结果可能是悲剧的,我推导了一个一个可怕的结果,一遍一遍告诫自己必须中断这份情感。但最终,所有决心和偶尔出现的理智都在疯狂的情感面前轰然倒塌。爱他,用生命去爱,用青春去爱!对,唱一出当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演一部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当东方的曙光将朝霞染得微红时,一个坚决而大胆的决定也在我心头酿成:向林老师表达我的爱,就在下次见到他的那一刻。
那天晚自习,我没到班里去,我向班长谎称我病了。我知道林老师一定会来寝室看我的。果然,上课半个多小时后,脸上有几分倦意的林老师出现在我面前。他用关切的目光望着我,我莫名其妙抽泣起来,这让林老师不知所措。几分钟后,我突然站起身,低着头塞给他一封信,然后快速跑出了寝室。
那是一封浸满一位浪漫少女自尊、勇敢、狂热和莫名泪水的情书。
当天晚上,我好像真的病了,折腾到半夜,才迷迷糊糊睡着。我做了很多离奇古怪的梦,一会儿梦见林老师抖着我的情书讥讽着我,骂我小小年纪不知道害臊,一会儿又梦见林老师拉着我的手,望着我深情款款地说:“我爱你。”……
第二天的第一节课就是语文课。我坐在座位上,怀里像揣了个小兔子。我羞涩地等待着林老师爱的回应,我想,哪怕是他一个多情的眼神,我就会义无反顾地将自己全部身心在浪漫之火中烧成灰烬。
然而,那天走进教室的林老师一反常态、形象逆天!讲台上的林老师是一个陌生的邋遢汉子,皱巴巴的西服与紫红色的球衣配在一起,像锯条拉在瓦片上那么别扭,脚上是一双脏兮兮的白球鞋。
班里出奇的安静,几十双眼睛惊奇地瞪着林老师。
“俺们今天来上十八课。”林老师用方言开了腔。
笑声哄然而起,像是要掀掉屋顶。土得掉渣的“俺们”,从林老师的口中出来显得那么不协调。在我心目中,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随便哪位老师都可以这么说,但林老师不可以,林老师,他才华横溢,他风度翩翩,他是骑士,是君子,他头发一丝不乱,目光炯炯,他是学者,是作家呀!窝囊和鄙俗怎么能属于他?
“笑什么家伙?有什么家伙值得笑的。”土语方言又起,“其实真正的林森就是这样的。”此言一出,班里笑声更响亮了。
林老师等大家稍微安静一些,接着往下说:“你们看到的林老师是讲台上的林老师,他被一团圣洁的光环罩着,为了与圣洁相匹配,他必须精心地包装自己,那个林老师是美化了的林森,而现在的林老师才是真正的林森呀!生活中的我常趿拉着拖鞋,蓬着头垢着面到处闲逛。我的嘴巴吞吐的不仅是知识,更多的是叼着烟卷,灌着烈酒,有时还粗话连天……”林老师的方言不知不觉又变回到抑扬顿挫的普通话,他加大音量问:“这样的人是骑士吗?是君子吗?生活就是生活,它不仅仅是朗诵啊!”林老师的目光似乎不经意地瞄了我一眼,我分明看出,那眼神里有善意的提醒,谆谆的期望,还有几丝歉意……
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林老师为什么在那堂课上自毁形象。在被惊讶和笑声充溢着的课堂里,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校花”垂下了头,泪水滑过她通红的脸颊。从那节课后,十八岁的我痛苦而坚决地冷却了爱情之火,而且,我保留了自尊,除了林老师,没有人知道我曾经的疯狂行为……
一年后,我顺利地考入师范院校。三年级的时候,我听到林老师结婚的消息。新娘是一个粮站的职工。
一年前的某个黄昏,我碰巧遇到了林老师。当时他正被妻子拉着,漫步于似锦繁花处。他并没有蓬头垢面地趿拉着拖鞋,他依旧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只是,林老师和妻子轻声说笑时,从他口里讲出来的确确实实不是朗诵式的普通话。
第9篇、现代爱情故事:放爱一条生路
作者: 唐宝民

他们浪漫地相爱,爱得那么投入。彼此都说,你就是我人生的另一半。
他们幸福地结合了。不久便有了爱情的结晶,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
人都说,结婚七年是个坎。她曾经那样的自信,说自己绝不会遭遇“七年之庠”.但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夜之间,她成了怨妇,见人就说他是个混蛋,因为生活这么幸福,他却身心俱已出轨,有了婚外情人。
她跟踪他,找到了他们幽会的地方。闯进门去,抓了一个现形。她愤怒地冲上去与情敌拼命,可他,却拉着情人的手一同离去,头也不回。
她愣住了,眼泪都忘了流。
三天后他回到家里,平静地提出离婚。理由出奇地可笑,说是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她气得冷笑,却无话可说。他说他愿意净身出户,只要自由。她咬牙切齿地说,休想!
她是爱他的,何况他们还有孩子。她想他也不过是一时的新鲜劲儿,一会儿就过去了。她想让他知道,她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人。她打算拖着他,让他回心转意。
一天,换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机掉到了地上,心疼得捡起来一看,屏幕一片黑,不显示信息了。这是七年前恋爱时,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直很珍惜地使用,也从来没想过要换一款新式的。
维修部的人像收到一件珍稀的古董,检查了半晌才告诉她,排线坏了。用了七年的手机,连零件都配不上了,没有维修的价值了。
她感慨万千。七年来,这款小巧玲珑的手机,方便她与他的联络,多少情话是经由它来传达的。而今,时过境迁,她的这份纯洁的感情和这款落伍了的手机一样,都早已变得不合时宜。岁月无情,爱已成空。就像这款手机,已没有了维修的价值。
她把手机放进包装盒中,泪光晶莹,将它放进垃圾箱里。就像把她曾经的爱尘封起来,沉入心灵深处的海底,让它永远安眠。
她由此想到她和他的婚姻,既然没有维修价值的手机应该扔掉,那么已死去了的婚姻呢?还有苦苦挽留的必要吗?
她买了一款粉红外壳的新手机,屏幕超大,功能齐全,漂亮而时尚。
她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办手续吧!
那天黄昏时分,他们平静地分手。她独自回家,神情宁静。漂亮的手机挂在胸前,提醒她一切将重新开始。她轻松地走在回家路上,如释重负。
婚姻如手机,若有补救的价值,就应该努力争取;如果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就不必再费心费力地维持。她从容的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放爱一条生路,也是给自己一个新的机会,能够拥有幸福的机会。
第10篇、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红颜知己

这个世界上你们觉得有真正的红颜知己吗?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下面有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也很巧合,本故事属于原创。也可以分享与转载。在此祝大家天天开心。喜欢我日志的和不喜欢的请认真看下!
一天一个男孩子无聊在家上网,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加了他好友。女孩子就问你是哪的呀?男孩子没有理那么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这个男孩子整天QQ都在线上面就觉得好奇。飞想和他认识一下。男孩子其实挂QQ是为了消除寂寞还有因为某种事情没有了工作干而只能对电脑发呆而已。男孩子的朋友也帮他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女孩子经常关注男孩子的QQ空间发表的动态,只想知道男孩子心理面到底有什么事情经历过。可是男孩子始终不和女孩子聊天。甚至每个和男孩子聊天的好友都拒绝回复。男孩子后来闲烦就都给删除了。为什么男孩子会这样呢?请往下欣赏!
记得那是一个圣诞节的一天,男孩子下班去他女朋友的单位接他的女朋友。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就在很短暂的瞬间男孩子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时男孩子傻了。亲爱的这是我最后给你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了,上面就简单的说了这么简单的话: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来找我!当时男孩子马上用公用电话给女孩子打了一个电话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请不要挂断。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出来见最后一次面,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要见你面一次。他的女朋友答应了。男孩子一路上都在想为什么?他们处了有5年的感情,就这个莫名其妙的分手吗?他们见面了。当时女孩子还带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很亲密的对男孩子说了一句: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和你处了5年什么都没有给我,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女孩子身边的帅哥还骂了男孩子一句:朋友我要是你就钻到墙缝里面,像你这样的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得到真爱。男孩子看到这种场景随后愣了一下就说:祝你们幸福。完了转身离开!回去的路上男孩子很伤心,晚上还喝了很多的酒。第二天男孩子醒来下定了决心这辈子不交女朋友了。男孩子挂QQ是为了消遣自己的时间打发寂寞,男孩子还经常发表日志!
女孩子再次和男孩子说道:一个经常挂QQ的人的内心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知道能否进入你的内心世界,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事情。男孩子看到后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女孩子高兴的说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能否介绍下自己呢?事后他们经常聊天。后来男孩子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在一个高中的,只是不一个年级而已。他们经常视频,后来男孩子被女孩子深深的打动。有点喜欢上了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说了一句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想这一生有一位很好的异性朋友。男孩子已经成熟了。这种事情他理解。后来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红颜知己吗?女孩子竟然答应了。并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因为女孩子喜欢在视频上面看男孩子抽烟还有微笑也想让男孩子抱下。所谓日久生情!
有一天他们见面了,男孩子很帅。女孩子也很漂亮。他们并没有吃饭,只是陪着女孩子一直在逛街。因为晚上别人看不清楚!就这样男孩子在女孩子家楼下的小区陪着她一直聊天。天气很冷女孩子让男孩子做到了她身边依靠。男孩子后来抱着女孩子。大约有半个小时。女孩子很满足,最后男孩子把女孩子送回了家。就这样他们经常的联系。不好的事情不用说了。女孩子的老公知道了非要和女孩子离婚。男孩子很愧疚,影响了女孩子的幸福。后来他收到以前女朋友的一份礼物。是结婚的请帖。这些事情男孩子真的是受不了了。就去找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他走进他以前女朋友结婚殿堂的时候他很气氛。但是爱一个人是在心理面深深地祝福,而不是得到一生。看到女孩子举办完婚礼连饭都么有吃就离开了!
后来男孩子接到了一封信你是XXX吧。XX已经死了!是男孩子以前女朋友的好朋友寄来的。为什么她当初离开你是有原因的,她得了绝症不想连累你。只想找个人结束这段生活,XX的老公竟然是一个贩卖毒品的贩子。男孩子此刻的心从此真正的深埋了。这么一个情种,这么一个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这么命苦。经常和她聊天的女孩子后来也远离了他……
第11篇、最遥远的距离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一个月后,他悄悄瘦了五公斤。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把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许多过往回忆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嗯,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女生很亲切地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黠、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他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他尽可能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当他收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说几句祝福的话。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地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那个女生温柔细心地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地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她跟他举杯祝福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地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她有时候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地去追求她。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地爱上他了。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第12篇、感谢你,我的蓝颜知己

和阿文有过一段那样的经历之后,我渐渐理解了女人的婚外情。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很传统的女人,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按部就班地走着一个寻常女人必经的历程,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老公一直从事技术工作,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且整日忙于工作,很少顾及家庭,或许这是技术人员的通病吧,理智多一些,感情却欠缺。我们从恋爱到婚后,似乎一直是我一个人在经营着我们的爱情和婚姻。
不过,因为我心里有着对他的深爱,就从未感到委屈和后悔,而是把小我一岁的老公当作弟弟一般宠着,盼望着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一天天成熟起来,成为一个知道用心呵护我们母子的好老公、好父亲。
那年,儿子两岁,老公单位实行竞争上岗,老公很有把握地认为勤勤恳恳工作了多年、业务又出类拔萃的他,一定能够竞争上技术部副主任一职。结果却出人预料,某领导那位技术平平的上门女婿当选了。
年轻气盛的老公很是不服,在单位又不好说什么,回到家里就尽情发泄,向我诉说着他的怀才不遇,抱怨着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平。
我理解老公,看他苦闷的样子,我好心疼。每次我都会耐心地劝慰他:“来日方长,你还这么年轻,明年咱再去竞争。”
“我还年轻?人家比我还小两岁呢!都怪我自己,没有一个好……”老公欲言又止,忿忿不平地叹着气。
我知道,他是羡慕人家有个有权势的老丈人。
“其实,事业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你可以把重心转向家庭、偏向孩子一些,那样,你说不定比现在快乐得多。”我说。
“你这是什么话!你想让我做一个只会做饭、看孩子的庸男人?唉,你知道什么呀!”老公一副知音难觅的悲愤模样,我只好闭嘴。
那之后,老公对我、对孩子、对这个家有了很多的抱怨和看不惯,对婚姻的不满在他的言行中一天天地流露出来。我知道,这源于他的心理不平衡,如果他不是娶了我,而是娶有权或有钱人家的千金,他可能就会有个要雨得雨、要风得风的好前程。
对丈夫忍让的时间久了,我也觉得委屈,我们便开始吵架,甚至他会在儿子面前出手打我,吓得儿子哇哇大哭。我的心一天天寒了下去,对老公一次次失望。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暗自流泪:为什么我嫁了这样一个不知疼我、爱我的暴躁老公?
儿子大一些时,送到了幼儿园,我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工作中。我倒没有想出人头地,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在工作中找到一些乐趣,不让自己深陷在了无生机的婚姻苦闷里。
在每日的忙忙碌碌中,我竟发现我的同事阿文时不时地向我投来关注的目光。开始我并没在意,后来,阿文常常来我的办公室,找各种借口与我聊天,帮我做些事。我们聊得最多的是各自的孩子,因为两个孩子同龄,是同一个幼儿园的小玩伴。
其实,有时候,婚姻不幸福的女人伪装得再巧妙,也难免会露出破绽。我不知道阿文是出于什么用心来接近我的,我算不上漂亮,更不风骚,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三十岁女人。
虽然内心有戒备,但对阿文没有太多的反感,大家在一起聊聊天,说说笑笑的,我甚至感受到了那份久违的快乐心情。
有时,阿文出差,办公室里没有了阿文的身影和笑声,我的心竟有些空落,待自己觉察到,心一下子变得慌乱:大家只是关系不错的同事,又都是早已婚嫁的成年人,不可以有任何感情上的瓜葛!我常强迫自己不去想阿文,但却适得其反,心里有一份真真切切的牵挂。
阿文出差回来,急急地冲进我的办公室,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后来低低地说了一声:“我好想你!”我的心一下子像被击中了,眼泪不自觉地流下来。
我和阿文不远不近地牵挂着,时光轻快地过去。慢慢地,我发现自己有了一些变化,听多了阿文的赞赏和鼓励,我多了一些自信,我开始发现自己有许多优点,而不是像老公抱怨的那样一无是处。
通过自己的努力,我的工作业绩在同事中是最出色的。每天开开心心、忙忙碌碌的我,好像又回到了青春年少的时节,洒脱而自信,和以前的我简直判若两人。就连很少关注我的老公也觉察到了我的变化,有时也会对我行上一会儿注目礼。
我想我是应该感谢阿文的,是他改变了我的性格,改变了我后来的生活。
有时我想,如果我和阿文能永远保持这样一种情谊,也并不是一件坏事,不影响各自的家庭,不干涉对方的生活,只是淡淡的牵挂,淡淡的喜悦,还有一丝淡淡的伤感,等我们年老时,也会是一种甜甜的回味啊!
只是,看多了一些婚外情故事,最后都流于俗套,很少有一个尽善尽美的结局:有的落得个家庭破碎,有的留给女人的是无尽的悔恨和苦泪……而每每想起这些,我的心就会涌起隐隐的不安。我不想受伤害,更不想去伤害各自无辜的伴侣。
一次,我陪阿文去他家闲置的平房小院摘红枣,阿文注视着我,动情地说:“馨欣,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阿文叹了口气:“我真想把你吃掉,可是,我,我不忍心伤害你。”我的心里暖暖的。阿文给我的竟是一份纯纯的感情,我好庆幸、好欣慰!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一天天长大,老公心态慢慢平和,竟越来越多地关心起我来。不再下了班没事做耗在单位不回家,也不再三天两头地出去喝酒聚会,真的把生活的重心偏向了家庭,偏向了我和儿子。
一天老公感慨说:“以前我真傻,把精力白白浪费在无聊的名利之争上,是少了根筋。人生在世,重要的是有一份快乐的心情。好长时间来,我对你和孩子关心不够,你不会怪我吧?以后我会做一个好男人,照顾你们娘儿俩。”
听着老公的话,我一下子泪流满面,那个被我宠了好几年的小弟弟终于长大了、成熟了。毕竟是我爱了近十年的人,我和老公多了一些心与心的交流,我们很快又找回了恋爱时的感觉。
有时,我会故意逗老公:“幸亏你及时悔悟,我差点就不要你啦!”老公一脸的可怜样儿:“我知道。都怪我不知珍惜,差点失去你哦!”听得我心里酸酸的。也许,他知道些什么,只是不愿意向我说起。
后来,和阿文谈起,阿文沉默了一会儿,对我说:“祝贺你,馨欣,看到你们幸福快乐,我也高兴!你本来就是属于他和孩子的,你的心永远也离不开他们,就像我一直不忍心背弃家庭一样。”
我和阿文相视而笑。虽然心里有些伤感,但我知道,我们理智的选择是正确的,没有人受到伤害,就是最好的结局。
那份感情渐渐平淡,我和阿文依然是同事。偶尔,我会想起以前的岁月,对阿文,我的心里只有说不尽的感激。
谢谢你,阿文!
第13篇、回忆
打破封印的悲哀、冲出幽暗的枷锁、你如此狂妄的笑着、那个可悲的身躯在也不能左右你的意念~!
我的思念、你既然沉静了七年、又为何嗜泪幻形、缠绵旧日的妆容~!
感人肺腑的哀伤、眼泪过后的平静。
到底是结束成就开始、还是开始抚育结束。
从什么时候开始、寒秋入侵了这个春季、到什么时候结束?
七年?凉风若能轻点这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那么还有什么不能分开。
七年、凉风若不能?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铭记、到底还是忘却。
我的思念、我育你七年~!无谓亦何畏呢~!
寒冷唤醒了你的知觉、你慢慢的打开视界、入眼的却只是一片荒芜、饥饿突然席卷而来、致命的危机让你不曾仔细打量过这一片荒芜、你发疯的想着那个被幽冥染指的春季。泪水渐渐打湿了躯体的眼眶、你贪婪的吸允着、渐渐的、清晰了你的身体、清晰了我的回忆~!
古老的院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安详、一阵银铃般的朗笑破碎了此刻的安详、同时也让你初成雏形、她渐渐过来、带着她的玩伴、身躯不再四处张望、只是单纯的看着那个劲爽的女子、女子亦大方的走过来、“你好、我叫桑青、你也住这里么?”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却是如此直爽的性格。“嗯、我以后就住这里了、好巧哦、我叫钟青、你带我四处转转吧”。一身白衣、儒雅与消瘦的结合常常让人第一眼感觉是胆怯、却不曾想到钟青是如此的、胆大心细后面的那个啥~!桑青很明显的一怔、随机道、我和我朋友出去有点事、而她的玩伴似乎对此男子没什么兴趣、一个人独步朝前、桑青看到了、也低着头走了。钟青却对着她的背影淡淡一笑~!
兵荒马乱的年代总能听到无止的幽怨、无外乎你家娃儿被充军了么?没呢、我把我家娃娃藏起来了、征兵的时候我就说是外地逃亡来的、孩子爹和孩子都失散了、那个将军搜了搜就走了。哎呀、王大妈、你咋不早点给村的人说说呢、我家用了三头猪才换下来一个娃、还有个被抓走了、说着说着就泪眼婆娑了。钟青路过、只是笑笑、不置可否、三头猪就能换一个人、到底是有多草菅人命?
转眼已过了两年、钟青却在每年征兵时都会安然度过、二十三岁流亡到此、不知不觉中已然二十有五。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当然也没人去问他的过去。只是每次上山钟青都会带下大批猎物分给村子、村里也早将他画入村中。这两年中、桑青带着钟青把这里的方圆十里都转了无数遍。当初还只有十六的小女子也是越发的水灵、都说十八无丑女、何况是早就亭亭玉立的桑青乎~!
二十五岁之时、桑青生辰之际、恰逢征兵、钟青却独自去了征兵营、自愿从军、以至于一声道别的话都没说出就踏上了血路。邻国越来越猖狂、导致一年一度的征兵变成了三月一度、五日的形式也缩短至半日。桑青听到这个消息后、竟然笑了、只是笑的歇斯底里、笑的撕心裂肺、笑的泪雨梨花、笑的肝肠寸断。这份生辰礼物、足以让他铭记一生。都说爱江山更爱美人、钟青不是爱江山之人这点桑青早就知道了、但是为什么弃爱从军、这点桑青或许一生都不会知道。
立世当为人中龙、安度岂守回眸凤、自古美女爱英雄、丈夫举剑笑苍穹。安然的两年、没有烽火遍野、没有勾心斗角、安详的村庄中钟青找到了前世用五百万次回眸换取今生一次擦肩的女子、也是如此、让他立志再度笑傲天下、守护心爱的桑青。
刀光剑影中多少灵魂度过了轮回、此刻的钟青已是三军统领、邻国自然淡出了天下这个大舞台、战争终于不再。钟青也踏上了归尘、骏马上钟青自是含笑、骏马后长长的将士也被军令强迫出一丝笑容、再度听到那阵银铃的笑声、钟青却不敢在往前一步了、此刻的桑青正听着两个十四五六的孩子争吵、时不时发出一阵钟青魂牵梦绕的笑声。一个衣冠楚楚的男子来到桑青旁边、说了句什么、两人就走向了里屋。
十八年前的一滴泪缓缓花落、滋润着被千万血液染指的轮廓。一阵长吼、钟青转过马绝尘而去、听到声音而后看到将军绝尘而去的将士们都追了上去、而听到长吼声的桑青、拿着药碗的手、明显的颤抖了、药水打湿了她的手、到底还是继续喂着床上的老人。
钟青不知道的是、他走的时候、一声道别都没有的钟青让桑青已然是心念具灭、而十八的女子谈婚论嫁也是急在眉头、犹如行尸走肉的桑青不忍父母的日渐消瘦、强颜欢笑的嫁给了村头的王大牛。【就是那个招兵被父母藏起来的娃娃】
钟青不知道的是、两年的感情被十八年无情的侵蚀到体无完肤。
钟青不知道的是、当年十八的女子如今已为人母。
钟青不知道的是、孩子叫女子为娘亲。
钟青不知道的是、丈夫叫女子为娘子。
钟青不知道的是、如今的女子依旧拥有那银铃般的笑声。
记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回忆中的那个钟青缅甸的要当年的女子带自己四处转转。骏马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停了下来、将士们紧随其后。十八年的残忍、让自己成为了国家的英雄、然而当年女子的英雄却另有其人~!钟青下马、遣散将士、徒步走向皇宫。这一路、钟青不知道走了多久、或许有十八年、或许只走了两步、一步转身、一步淡忘。钟青不顾帝王的挽留、退去官职、走向圣域。
浑浑噩噩中、青丝渐渐雪白、擦掉泛滥的泪水、钟青发现自己还是停在了初见桑青的地方、望向转角、女子正笑着看这不远处嬉戏的孩子们、三十六岁的桑青还是犹如当年~!只一眼、回忆又在泛滥、不断浮现的往昔让心犹如刀绞。钟青看着桑青、缓缓的拿出匕首、面无表情的刺向了自己的双眼、在关闭世界的最后一刻、依旧是那个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血不由分说的尘封了记忆、嘴角微微上扬、摸索着逃离了桑青的天地。这一年、钟青四十三~!
钟青走后、帝王思考了七天七夜、最后对着三军只说了一句话、如果找不到你们将军、你们也散了吧~!三军与将军的感情自然深不可测、只是碍于使命、他们不曾放弃过他们的将军、现在有了帝王的话、更是倾巢而出。只是当他们找到昔日的将军时、一时间却难以相信。
现在的钟青坐在树下、衷心的听着风的哀诉、一个小女孩过来匆匆的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然后说了些什么就匆匆的走了、钟青笑笑、接着往嘴里送食。
钟青废掉双目后、发疯一般的朝着桑青住处的相反地方拼命的奔跑、一连跑了十来天方才罢休、然后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小女孩刚刚经过、天真单纯善良的小青看着老者满是同情、后来一番详谈让单纯的小青相信了老者是被强盗劫持、后来毁目劫财、流落自此。也让小青每天从贫寒的家里偷出三个馒头给钟青、中午一个、下午两个。
将士们看着失明的白发老者、一脸的愤怒。自始至终老者都看着前方、虽然他已然看不见、老者吃完馒头后、突然望向侧面、淡淡的说道、都回去吧~!现在统领三军的将军是跟着老者一路杀出来的韩銘、老者退却时也向帝王推荐过韩銘。韩銘听到老者的话后、居然第一个掉头走了、三军很是愤怒、却不能发作、老者又笑了笑继续道、韩将军还把我当老将军、所以他服从我的命令、身为将士、就要听军令、你们如果还当我是老将军的话、就跟着韩将军走吧。三军哑言、然后默默的走了。钟青嘴角微微上扬、继续看向前方。
回朝后、帝王终于不在坚持、只是那个小女孩家从此富裕、钟青也从每日的馒头变成了饭菜。钟青笑笑、不置可否。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帝王也成了先王、女孩口中的爷爷早以朝着桑青住处相反的方向走了五年了、小青还是每日在树下放下饭菜、有道是吃水不忘挖井人、致富不忘老钟青。和钟青相处的两年中、小青也是对情之为物更加的透彻、如今的小青亦为人母。
七年中、颠沛流离的钟青受到过歧视、鄙夷、帮助、同情、危险、鸿福。小女孩小青也从他走的那一刻淡出了脑海。一个能扼杀记忆的人从感觉到记忆的蠢蠢欲动时、便离开了这个生存两年的地方。
寒情、迫秋、无心夜、在钟青五十岁之际如期而至。春花的烂漫、春风的喜悦、春雨的缠绵、打造出一阵一阵的银铃、无心之夜的寒秋银铃拼命的起着共鸣、‘一袭青衫、发丝随风而舞、清雅腼腆的妆容’早已空洞的眼眶溢出血水、七年前的封印全盘瓦解、回忆贪婪的吸允着泪滴、血水流进心中疯狂的封印着早已古井无波的倦心、回忆渐渐清晰、倦心奄奄一息、你放肆的笑着、银铃般的清脆已融入了春天的风雨、侵入了春花、这个世界、到处都的你的笑声。此刻、心被全部封印、钟青嘴角微微上扬、身躯渐渐冰冷。狂妄的回忆露出狰狞的笑容、“死就能摆脱的掉么?”
(完)
华丽的文字拼揍完美的忧伤、却不曾心寒、如果一滴泪要十八年才能滑落、那么一段情要多久才能铭心。
尘封的记忆静染寂寞的倦心、却不曾淡忘、如果一段情要七年才能面对、那么一段爱要多久才能扼杀。
苍老的是人心、残忍的是淡忘、尘封的是眼泪、幽怨的是年少。
残缘戏梦惹孽情、一袭青衫乱夜心。
第14篇、恨的背后便是爱

这是姐姐讲述的关于一个女人的故事。
她叫巧巧,曾有过一个幸福的家。丈夫爱她如捧在手心里的露珠,碰一碰都怕化掉。那时的空气里都充满了柔情蜜意。她为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梦想生活将永远这样平静下去。
变化是从三年前开始的,那时丈夫承包了一家公司,公司业务很快蒸蒸日上,也许真就应了那句“男人有钱就变坏”,她发现当房子越大,财富越来越多时,她的安全感却一天天减少了。丈夫一天比一天晚归,他寻找的理由是公司业务忙,需要加班。幸福中的女人最迟钝,当全世界都知道她的丈夫在外面有外遇时,她却变成了最后一个知情者。
一场风雨就此来临。
她用尽了所有女人可以使出的手段,想把丈夫从那个年轻的女人身边拉回来。她哭诉、痛骂,甚至不惜以死相要挟,但是男人的心一旦放飞,就再也回不来了。她眼看着丈夫离自己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丈夫将一纸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她几乎晕倒在地。
她无奈地接受了事实。但是,她不甘,她恨死了那个负心的男人,恨死了那个夺走丈夫的年轻的狐狸精。如果有可能,她恨不得和他们同归于尽,她在床上整整躺了三天,她的心中满是复仇的火焰。
直到有一天,判给她的6岁的儿子小心地依偎在她面前,可怜而惊惧地望着她。那一瞬间,她清醒了。她知道,为了儿子自己也要活下去。但她必须报复丈夫,她之所以还要活着的目的,便是决不能让那对狗男女好好地活着。她要想尽办法去折磨他们。
她手上没有别的王牌了,她只有儿子。她千方百计地灌输6岁的儿子对父亲的恨和怨。她说,你知道吗,是你爸爸抛弃了我们,你永远不要再叫他爸爸。如果他要来看你,你坚决不要见他。儿子似懂非懂。
开始新生活的丈夫到底难以割舍亲子情结,他按照探视日期买了一大堆礼物来看望儿子。她站在门口,阻拦了他。她冷冷地说,你没有这个儿子了,儿子不想见你。丈夫不信,说你让我进去亲自和儿子说话。她放他进去了。儿子记住了母亲的叮嘱,仇恨地盯着父亲,眼睛里飞出的小刀让丈夫不寒而栗。
她看着他在夕阳中慢慢地远去,丈夫年轻的背影此时显得憔悴不已。她有一种报复的快感,儿子是一把惟一她可以利用来扎向丈夫心上的尖刀。
丈夫来看儿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她听说,他瞒着她偷偷地去学校看过儿子,给儿子带去礼物,但儿子总是站在母亲一边,坚决拒绝父亲的馈赠。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她也开始憔悴了。她一直没有再婚,只是一个人带着孩子静静地生活着。时间让恨渐渐平息,她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什么了,而永远不会改变的是,即使那个男人怎样负心,即使他怎样地抛弃了他们,他到底是儿子的父亲,是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
他伤害了她。但是这些伤害被时间的海水渐渐抚平后,慢慢露出的便只有深切的爱了。有一天,她叫住了放学回来的儿子,她说有时间你去看看你父亲吧。儿子无限同情母亲,说不去,他不是我的父亲。她愣住了,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儿作孽。她说是的,他是你的父亲,你要去看看他。儿子说不,坚决不去。她说你不听母亲的话是不是,你去不去?儿子倔强地盯住他,她狠狠地扇了儿子一耳光。那清脆的耳光打醒了她,她哭了,不知道为什么三年后,她居然站在那个伤害了自己的男人一边,对他没有任何恨了。
如果一个女人曾经无限怨恨一个男人,那么这恨往往是因为深深的爱。她没有得到,宁愿毁灭,但是,恨的尽头便是爱。没有什么抵得过时间,无论多深的怨恨,只要真爱过,多年后,剩下的惟有深深的牵挂。
第15篇、回头看见幸福在等我

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快,因为家庭原因,她很伤心,家庭突变让紫灵觉得犹如晴天霹雳,一时间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她迫于无奈去找男朋友柏林,谁知昔日对自己如对掌上明珠的男朋友以自己很忙为借口而避而不见,她终于认清了自己爱着的男人究竟是何种人了,紫灵没有见到柏林,心里很是难过,自己一个人去了酒吧,拼命的喝酒,想麻痹自己,让自己不再去痛苦不再难过,她喝醉了醉的不醒人事,昔日里一直很喜欢她的袁伟碰巧路过,认出了紫灵,见她独自一人喝的烂醉,内心犹如针扎一样的痛,她把紫灵带到车上开往自己家去,一路上紫灵说着醉话,袁伟大概知道了紫灵喝醉的原因了,看着紫灵消瘦的脸庞袁伟抬起手本想去抚摸却又停在空中,袁伟自己在思考着,自己算什么啊?一直以来自己的真心付出都得不到紫灵的认可,再何况如今的紫灵也是有男朋友的人,也轮不到自己瞎操心啊!于是袁伟拿起紫灵的电话拨打着柏林的电话,可是电话始终是无人接听,没有办法只好把喝的不醒人事的紫灵带到自己家里!
第二天,紫灵清醒了,睁开朦胧的睡眼看着陌生的环境,第一反应是,她摸了摸自己的衣服,还好自己还是衣衫完整的,可是这究竟是哪里,紫灵下床穿上鞋子向外走去,刚出门就闻见了炒鸡蛋的香味,这时紫灵的肚子开始抗议了,她顺着香味走过去,出现在她眼前的是自己一直拒绝交往的袁伟,顿时感到十分的别扭,不知该如何是好:“我怎么会在你家啊?你又是怎么遇见我的啊?”“你不记得了吗?昨天我在酒吧看见你喝得烂醉,你男朋友电话又打不通,而且有接近凌晨了我就把你带到我家了,不过你放心我没对你做什么,一定饿了吧?”“你怎么知道我饿了啊?”睡了那么长时间昨晚又喝了那么多酒我肯定你一定会饿的,快来吧,坐着吃饭了,尝尝我的手艺吧!”“真被你说中了,我还真饿了,真好吃啊!”紫灵边吃边说,吃过饭,紫灵别别扭扭的走到袁伟身边:“能不能麻烦你陪我出去走走啊?”“说吧,想去哪里,正好我今天也没事做。”袁伟起身说到,“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而且很安静的地方,最好是有个草坪”袁伟笑着说:“这还不好办啊,走我家后院,有个很大的草坪,保证没人认识你,除了我,”紫灵坐在草坪上一个人静静的发呆,袁伟说:“你昨天说的是不是真的啊?”紫灵满脸疑惑:“我说什么了啊?是不是我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啊?快告诉我?”“也没什么,你忘记就算了。”又坐了一会儿,紫灵的手机响了,是男朋友柏林,
柏林:紫灵,你现在在哪里?我去家里了,你根本不在,到底发生什么了,怎么家里人看似都很伤心的样子啊?
紫灵:没事了,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不需要你操心了,我自己的事情不需要你管
柏林:你干嘛啊?你自己也知道我前几天因为你要走而生气,所以昨天才没见你,你也不能怪我啊!
紫灵:好了,不要说了,那就等你气消了在和我说吧!
紫灵挂断了电话,起身对袁伟说道:“谢谢,谢谢你昨天和今天的款待,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有时间再联系。”袁伟也站起来和紫灵一起朝屋子走去,“我送你回家吧?”“不用了,这就够麻烦你的了,我自己打车回去,谢谢!”说完紫灵朝袁伟做了个88的动作,走了。
因为男朋友对自己不够关心,紫灵选择了放手爱情,回到单身生活,尽管男朋友柏林很不愿意,紫灵还是决定了与柏林分手。家庭的突变就已经够紫灵难后了,现在又加上和男朋友分手,对于紫灵来说就是雪上加霜。一旁对紫灵一直情有独钟的袁伟看着紫灵一天天的憔悴很是心疼,可是也无可奈何,因为紫灵总是拒绝自己走进她的生活。袁伟再次思考过后决定再次向紫灵提出了交往的提议,这次紫灵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而是告诉袁伟:“你让我考虑下,我不想做不负责任的决定,茫然的去接受你,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我们还是很陌生的。给我几天时间好吧?”“可以,只要你不再拒绝我,我愿意等,等到你愿意做我女朋友那天。”袁伟看着紫灵说道。紫灵回到家坐在电脑前思考着,自己究竟要不要接受袁伟,去开始一份新的感情,她终于战胜了自己的内心,3天后,紫灵给了袁伟一个十分满意的答案,他们交往了,紫灵也找到了幸福,从此紫灵成了袁伟生活上的伴侣,工作中的拍档,两个人一起创造着一个又一个的工作创新,很快两个人去见了彼此的家长,步入了幸福的婚姻殿堂,婚礼上当朋友们问紫灵为什么愿意嫁给袁伟时,她给了大家一个吃惊的答案:因为袁伟是真正的正人君子,这样的人不嫁还准备嫁给谁啊?”朋友们都笑了,袁伟,也笑的很开心!
真的有时幸福就是你不经意间做的一个决定,也许你回过头来去珍惜你身边那个一直愿意等待你的他时,下一个幸福的也一定是你!珍惜眼前人吧!千万不要错过啊,幸福错过就不会再有了。
第16篇、一床被子的温暖

相爱不需要理由,分手的理由却太多。
他把袜子乱扔,抽烟将沙发烧了一个洞,喝酒半夜不归,走路专挑漂亮小妞看……她小心眼儿,不修边幅,花钱如流水,说话罗罗嗦嗦像个老太婆……
结婚才5年,他们就走到分手这一步。
财产不多,两居室的一套房子,几万元的存款。他说:“房子归你,存款归我。”她说:“家里除了电视是我挑回来的,其余的,你愿搬哪样搬哪样。”他想了想,大丈夫何患无“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说:“都留给你吧。”
他揣了存折,走到另一个房间。那是要离婚的前一夜,两人分屋而睡。
月光如霜,夜冷似水。她躺在床上,呆呆望着窗外,心里五味俱全。想着初婚时的甜蜜,想着生活中的琐碎,想着伤透了的心,眼泪缓缓地落下来。
他躺在床上,重重地叹口气,闭上眼睛,朦朦胧胧中,鼾声飘出来。
她听见了,心想,明天就要办手续了,亏他还睡得着。爱情走到尽头,她的心跟着一点点揉碎。实在睡不着,她索性坐起来。
有风呜呜吹着,哗哗地拍打窗户。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来寒流,没想到今晚就来了。看来,老天也知人心。她摇摇头,感觉有些冷,抱紧双臂。
他渐渐睡得深了。睡梦中,他走在一片白色的雪地里,有风像小刀一样吹过,雪花飞舞,拍打他的脸。他一个劲地走啊,走啊,前不见村,后不见路,白茫茫的雪地上,只有两排孤独的脚印。一不小心,一个趔趄,他摔倒了,倒在冰冷的雪地上,他挣扎着,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地冻僵,身体在一点点地冻僵,心,也在一点点地冻僵。睡意中,他想,我要冻死了。
她将身上的毛巾被裹严,还是感觉冷。索性下了床,打开壁柜,抽出一床被子,盖在身上,身体渐渐暖和,有睡意袭来,她躺下来,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想了想,起身,又打开壁柜,拿出一床被子。她抱着被子,慢慢走到他的房间。
他蜷缩在床上,身上是一层薄薄的毛巾被。他微微呻吟着,孩子一般,眼角有晶莹的泪花。她的心一动。她想起来,刚结婚时,她以他为自豪,他高大、伟岸,她喜欢像小猫一样偎依在他怀里。她轻轻走上前,给他盖好被子,掖好被角,轻轻地走出来。
从她走进房间的那一瞬,他便醒过来。他不动声色,任由她将被子盖在身上,她掖好被角,她暖暖的小手,不经意抚过他的脸。被子轻盈地盖在身上,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变暖,身体在一点点变暖,心,也在一点点变暖。他的枕边,渐渐濡湿一片。
早上醒来,风还在呜呜叫个不停,却有阳光,轻轻洒落进来。她走出房间,惊住了。餐桌上,金黄的煎鸡蛋,香香的小米粥。他系着围裙,微笑地看着她。她疑惑着,一时回不过味来。他掏出存折,说:“这钱我不要了。”她瞪圆了杏眼,问:“那你要什么?”他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顿:“我——只——要——你。”
……
她过生日时,他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红烧鲤鱼、百合鸡丝、三鲜豆腐……全是她最爱吃的。她用毛巾擦拭他脸上的汗,忽然想起什么来,问:“那一次,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语。她撇撇嘴,说:“前一天晚上,你的态度还很坚决。”他将一片火腿塞进她嘴里,边忙边说:“那天晚上,你送了一床被子,太暖太暖……”她边吃边问:“能有多暖?”他停下来,看着她,微笑着,说:“温暖一生。”
第17篇、还不完的情债

一场铺天盖地的山洪在十几分钟内就吞没了小干沟村,所有的房屋几乎全被冲倒卷走,家具在水中漂浮,人和牲畜在激流里挣扎……农家少女陈秀丽,跟父母一家3口被卷进山洪里,再没有见过面。陈秀丽既恐惧、又绝望,没多久,就人事不知了。
陈秀丽醒来时,发觉自己睡在暖烘烘的小火炕上,身上盖着一床新被子,睁开眼见身旁坐着一位老大爷,看样子已守候她很久了。
“闺女,你到底醒了。”老大爷不住地咳嗽,“你真是命大呀,这地方几百年没发过水,大伙都没提防……来,快喝点姜汤。”
老大爷颤巍巍地端来一碗姜汤,扶起陈秀丽,喂她喝下,而他自己又吭吭地咳嗽起来。
陈秀丽活过来了。
事后姑娘才知道,她遇救的地方是山洪下游的团结村,老汉也姓陈,他儿子陈明辉还是秀丽同年级的学友。团结村也遭遇了洪水,陈家因为住在半山坡,才幸免于难。出事那天,陈明辉的母亲过河去给老汉抓药,走到吊桥中间,桥就被水冲垮了。冒雨赶来接母亲的陈明辉立即跳下水去,在汹涌的波涛中,抓到一个人,赶紧拖上岸,却是陈秀丽,而他母亲却被洪水无情地吞没?br> 陈秀丽缓缓地给陈家父子跪了下来。
“闺女,不要这样,咱们一笔写不出俩‘陈’字,又都是受灾人家,若不嫌咱家穷,就在这里住下,我当闺女养着。你放心,就是吃一只虱子,我也分给你一条腿!”
陈秀丽只好在这善良的老人家里住了下来,她叫老汉“爸”,叫明辉“哥”。
陈明辉家真是太困难啦。两间草房,暴雨淋塌半边,一铺小炕,三口人当然无法在一块挤。老爸让秀丽睡炕上,他爷俩在地下支张板床,全家只有那一床比较新一点的被子,让给秀丽盖,而他爷俩铺着盖着的是破被子。
陈秀丽感动得直流泪,她暗暗发誓,将来就算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他们的恩情。
陈秀丽父母都在洪水中丧生,上级虽有救济,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她还要继续求学。陈家父子很快让她坐在教室里。她的书本没了,明辉哥哥做作业时,总是先把书让她先用,每当这时,秀丽就感到如果读不出好成绩,那怎么能对得起陈家父子呢?这样一想,她简直是豁出命来了。她的成绩进步很快,老爸和明辉都为她高兴。
陈秀丽在明辉家住了两年。为了供她和明辉读书,陈老爸挺着个病身子,起早贪黑地劳动,夜里憋得受不了,就跑河沿上咳嗽,怕惊醒年轻人,影响明天的学习。有一天,秀丽实在过意不去,利用几个午休时间,捡了些纸盒子卖掉,给老爸买了一小瓶止咳药。老爸见了药黑着脸问清了钱的来源,气得饭都没吃:“你若是耽误了学习,我死了也闭不上眼啊。”父女俩抱头大哭,秀丽暗下决心,她一定要上大学,赚很多很多的钱,让老爸过个幸福的晚年。
“一家人”这么和气地生活,邻居也有眼热的,对陈老汉说:“你老汉好便宜,捡了个漂亮又聪明的儿媳妇。”陈老汉叹口气:“人做点好事,不一定要图个什么,再说,俺明辉他还有那个福气?”
这话让秀鎏�搅耍�媚锏男奶�霾煌!@习质歉龆嗝锤呱械娜?她欠人家这么多,连性命都是跟人家老伴换的,将来即使给他做儿媳,也报答不过来啊。可她对陈明辉一直像亲哥哥那样爱着的,做他的妻子,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3天的紧张高考终于结束。陈秀丽感觉良好,但一看明辉,却是心事重重的样子。秀丽也跟着惋惜,平时他成绩比自己还好,难道老天要捉弄善良的人?她劝慰明辉,不会太差,成绩还没下来呢。
陈明辉果然名落孙山,连投档线也不够。而陈秀丽却早早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一看通知,姑娘傻了,3年下来,光学杂费就得二万五千多元,就是亲爹娘在,这钱也出不起呀,何况这儿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她双手颤抖着要把录取通知书撕碎。
这时,一只手从后面握住了她的手,是明辉。明辉已悄悄观察她半天啦。“秀丽,你考入大学,这是咱家的光荣,你怎么忍心轻易放弃?我已经替你贷了款,毕业后,你自己慢慢挣钱还债——可别推到我肩上啊。”说着掏出一大包钱:“这是两万元,你数一下。”
陈秀丽做梦也没想到,明辉连往后的路都给她铺好了!她忘情地扑进对方的怀里:“明辉哥,我不要这么多,留下一半,你复读。上大学可以做家教赚钱,到那边总会有办法的。”她鼓起勇气,深情地说:“明辉,你明年肯定会考上,万一考不上,我……将来也要嫁你。”
陈明辉轻轻推开她:“傻丫头,你怎么啦,恩情不等于爱情。”
秀丽如愿以偿,开始了崭新的校园生活。明辉给她写信,告诉秀丽他不再复读,学不进去了。只求她努力读书,别辜负了家里的希望。又说老爸身体比以前好多啦。明辉寄来一点钱,嘱咐秀丽路太远,为省路费,一般不要回来。
秀丽很遗憾明辉哥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同时她也体会到了恩情不是爱情这一道理。是的,爱情的价值真无法用金钱衡量,那么,明辉哥对她的付出值多少钱呢?刚入大学时就有个十分帅的男同学向她射出了丘比特的神箭,对方无论从人才、气质还是家庭背景,都比陈明辉高出许多,然而,秀丽想,就算她跟陈明辉不能结合,那现在自己先恋爱也是不妥当的,至少要等明辉哥解决了婚姻问题,她才能考虑自己的事。她课余和休息日拼命挣钱,生活上也出奇地节俭,多一点钱,明辉哥就多一点希望。
陈秀丽一年多没回家,存折上的钱在一天天增多。她想总有一天,她要送给老爸和明辉一大笔钱,让他们知道,陈秀丽不是无情无义的姑娘。
一个星期天,陈秀丽去邮局给老爸寄回点营养品,出校门不远,却只觉眼前一亮:身边急匆匆跑过去一个年轻人,那个身影好熟悉,——是明辉!未及细看,后面呼哧带喘地追上来几个好像保安人员似的人。明辉来省城干什么?为什么保安追他?
陈秀丽正惶惑间,又见一个中年女医生也气喘吁吁地追过来。她认得,这是秀丽做家教的那家的女主人徐姨!秀丽急忙打招呼:“徐姨,出什么事儿啦?”
“是小丽呀。”徐阿姨往前一站,说:“一个乡下小伙子,靠打工赚钱供他妹妹读书,钱不够,经常卖血,你说倒霉不倒霉,这次他来省城看妹子,钱让贼掏了,他又想卖血。这一检查,要命了,小伙子在本县血站卖血,由于当地器械管理的失误,使他感染了艾滋病……你没见吗,他要寻短见,保安正试图阻拦……”
艾滋病!刘秀丽惊愕得瞪大了眼睛:“这人是哪儿的?”
“是什么县,叫团结村的地方,对,小伙子叫陈明辉!”
陈秀丽直觉得天旋地转,明辉,你怎么这样惨呀,现在你这样,让我如何是好啊!
第18篇、天边的云彩

(一)
艾文在快四十岁时经历了一场网恋。网友名叫舒云,二十四岁,在英国攻读硕士研究生。
艾文担任公司IT部门经理一职。这些年来他内心深感孤独,有种在精神上急于被异性理解的渴望,因而在舒云面前卖弄风趣和学识。艾文起初觉得她年青单纯,和她网聊是短暂安全的,她会象其他聊友那样在他的好友名单里匆匆而过,不会带给他任何感情上的困扰。但随后他发现舒云对自己产生了依恋。
有一次在公司,当艾文在午餐时间登录进QQ时,发现舒云在线。艾文以前几次都是在晚上和她聊天,那正是舒云的白天时间。此时的艾文有些纳闷,问道:“你那里现在几点?”
“快凌晨五点了。”
“为什么不去休息?”
“在找论文资料,顺便等你。”
至此,艾文认为情况不严重,因为双方还没有任何表白。随后一段日子里他借口工作忙,没有再登录QQ。他们只是用邮件通话。艾文曾向舒云要过照片,当时她回绝了。有一次舒云给他发来她的照片:大大的眼睛,圆圆的脸蛋,戴着黑框眼镜,扎起来的长发,身着牛仔裤和体恤衫,腰上围着一件夹克衫。在洋溢着青春气息的身影背后是一片草原。
“这是苏格兰高地的一个牧场。”舒云解释说。
“太美了!”
“什么太美了?”
“年轻。”艾文含糊地回答。年轻就是好,能拥有很多前景和可能性。艾文想象自己重新回到学生时代,也去体验出国留学的各种经历。或许他恰巧成了舒云的同学,和她结伴旅游,途中产生了期待,发生了故事。
作为回应,艾文找了张自己回老家休假时拍的照片:油菜花盛开着,他站在田埂上冲着太阳忧伤地微笑。艾文注意到自己的眼角鱼尾纹增多了。他把这张照片发给了舒云。
“我喜欢这张照片,这个年龄的男人最有成熟的韵味。”舒云说。
(二)
晚上艾文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穿着黑礼服和白衬衫在舞台上演奏肖邦的幻想即兴曲的中段,那个旋律如歌的部分,艾文将这段曲子的乐思理解为“柔情的表述”。在回复舒云的邮件里他把这个梦告诉了舒云。舒云曾向他谈起过她学钢琴的一些往事。
“我练过这个曲子,差点去考十级。你给你女儿买钢琴了吗?”舒云回了邮件。
舒云的回复提醒了艾文,他开始争取为正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买钢琴。说“争取”是因为艾文的太太沈晓群一直认为让女儿学琴既浪费钱又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业。经过数次艰难的争执后,太太终于同意了。
艾文还是深感沮丧,他知道事情虽然得到解决,但问题还存在着。他认为靠争吵来沟通是个非常愚蠢和糟糕的手段,但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有效办法了。因为他们双方都认为自己的感受被对方忽视了,两人都心存怨恼,所以不争吵才怪。
“艾文,这几天在忙什么?”舒云问。
“给女儿买琴。”艾文匆匆回复。
“我喜欢黑色的钢琴。”舒云在邮件里告诉艾文。
“我也是,但我女儿喜欢深棕色的。”
在灼热的阳光下,艾文大汗淋漓地帮着搬运工将大包小包的钢琴包装件搬进家门。他提心吊胆地照看着装配师将一个个部件装配成钢琴,殷勤地为调律师递各种调音工具或者消暑饮料。
他也不得不又一次为钢琴的放置位置和太太争论。艾文认为将钢琴放在客厅里,有利于发挥它的音色,也能在视觉上起到愉悦人的效果。而太太不想让一个吵闹的大玩具破坏了客厅原有的布局和功能。艾文作了让步,他将自己的书房腾出来当琴房,把自己的书桌和书架搬进了平时用于储物的房间。艾文感觉前所未有的疲惫,比小时候在乡下干农活还累。
当钢琴终于安置好以后,艾文坐在琴凳上,他拙笨的手指在光亮的黑白琴键上摸索,指间流出的琴声虽不成调,但清脆乐耳,带给了他一些宽慰。
(三)
舒云来邮件了:“我一直向往去西奈山,想找人结伴而行。”
艾文在网上查了“西奈山”的资料,明白了舒云话中的含义,但他违心地回复道:“那鬼地方太荒芜了。”
舒云却又发来一个图片,上面是一杯看上去芳香浓郁的咖啡:“这是StHelena咖啡,我最爱的咖啡。它可能没有牙买加BlueMountain那么有名。但我喜欢它的浓郁和它顽强的生命力,在陌生的地方一样可以绽放洁白的生命花朵。我喜欢坐在煮咖啡的房间里,温暖而又芳香,心情会放松很多。艾文,你累了吗?和我一起喝一杯咖啡吧。”
艾文喜欢她的文字。他微笑着阅读这份邮件,而最后那句话几乎让艾文的嗓子哽咽。
“舒云,你让我感到年轻了十岁。让我们相约一起去西奈山朝圣吧。”这次艾文在心里回复道。
公司总经理约谈艾文。他高度赞扬艾文管理的部门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平台,为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打下了基础。然后他问艾文:“有没有考虑过更上一个台阶?”
艾文说自己喜欢现在的工作,部门经理这个职位给了他做具体工作的机会。总经理点点头,表示理解,然后微笑地说:“你也算是公司的元老了,是时候坐享其成了。”
艾文感觉到他的笑容里隐藏着一丝暧昧,就直接了当地问:“公司对我另有安排吗?”
总经理没有直接回答艾文的问题,而是提到艾文手下的一个项目主管:“你知道他是我们一个长期客户的老总的亲戚。”
这个项目主管三十多岁,是二年前总经理安插进来的。艾文对他很关照,和他相处得也不错。艾文这时明白了总经理约谈他的目的,公司要艾文让出技术经理的位置。“我有什么选择吗?”艾文问。
“公司缺一个负责技术的副总,你可以担任此职。要是你更喜欢做具体工作,销售或客服你可以选一摊,让那边的经理来坐副总的位置。”总经理一下子和盘托出他的意图。
艾文回答说自己要考虑一下。
“行。”在办公室门口,总经理扶了一下艾文的肩膀,关切地说道:“艾文,你看上去有点累,到了这个年龄要注意身体。”
艾文从总经理室出来后,有点闷闷不乐:我看上去真的上了年纪吗?或者这个岁数本身就算是上了年纪?
他目睹此行业人来人走的景象,理解自己从事的是流水花落一般的职业,而公司为他作出这样的安排也算是对他显示了足够的善意。只不过今后不做具体事情了,他不知道如何去适应这样的工作。
(四)
艾文又梦见自己在舞台上演奏幻想即兴曲。这次他弹奏着乐曲起始段的快板部分,他急速地弹奏着。但是每当到这部分结束时,旋律本身又把他带回到起始点。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急促弹奏着同一段音符。他觉得自己正处于一个险境,他必须冲过这一段旋律,才能得到喘息的机会,进入到一个安全的境地。他反复去冲刺,觉得自己像逆着瀑布的流水而上,但总是翻越不过一阵阵激流。他十分焦急,惊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脖子下都是汗。
艾文起床溜进书房,登录进QQ。舒云不在线,他给舒云发了邮件:“舒云,你在吗?”
他内心焦虑,想找人倾诉。
第二天他收到回复:“艾文,你发邮件时我在上课。你怎么了?”
“没什么。”艾文回复。
艾文最后选择了公司副总这个职位,一是他认为自己不擅长和客户直接打交道,二是顺了太太的意。艾文理解做妻子的一般在意丈夫的职务头衔,尽管这次升职只让他涨了少许薪资,他断定沈晓群早已让她所有的闺蜜都知道自己的丈夫升为副总了。
艾文的心里是另外一番滋味。在原来的职位上,艾文经常亲自编写系统框架和一些核心代码。编写程序一直给他带来乐趣,并能使他保持思维敏捷。数年前,他看到很多同学以及同龄的同行朋友纷纷从技术岗位转向管理岗位,肚子和处世都变得圆滑起来,而反应却变得迟钝了。艾文不希望自己过早地成为那样的人。艾文无法向太太剖白这一心迹,她会责怪他胸无大志,甘愿沦为庸人,她无法理解自己的丈夫有时更愿意当个快乐的庸人,有朝一日她甚至会巴巴儿地指望着他成为总经理呢。
因此艾文不得不面对现实,去适应新的工作。公司新设岗位无非是让本来他一个人做的事情分成二个人做,而分到他手上的事情是简单枯燥的事务性工作。为了填补上班时间的空白,他必须去寻找更多这样的事情,去参加更多的内部和外部会议,撰写更多无关痛痒的报告。同时他可以花更多的时间来阅读舒云的邮件。
(五)
有一次舒云向艾文倾诉:“我今天打工不是特别累。不过钱没带够,不能买车票。不是特别远,走了四十五分钟而已。下雨了,淋得湿湿的。而且很害怕,因为路很黑。这里八月时刚被杀死一个韩国人。我很怕黑,晚上睡觉都开灯……”
艾文听舒云提过她的留学费用主要来自叔叔的资助,她有时去打工以减轻叔叔的经济负担。艾文为她的安全担忧,他向舒云要了她的手机号码,买了张电话卡拨通了她的手机。
一开始,话筒那一端没有回音,他大声叫喊。几秒钟后,艾文才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说:“你是艾文吗?”
当两人熟悉了对方的声音后,说话轻缓的舒云变得能说会道起来。电话里艾文婆婆妈妈地对她一顿叮嘱。
“你很担心我吧?”舒云问。
“是。”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舒云柔声说。
艾文心里涌上来一股柔情,同时头脑里闪出一个想帮助她的念头。“舒云,你做我的妹妹吧。”艾文说。
舒云迟疑了一下,说:“不好。”
“为什么?”
“我们现在这样难道不好吗?”舒云反问。
“我不想让你去打工。”
“我今后不打工就是了。”
艾文没有坚持,他觉察到她的心思。
周末艾文带女儿艾琳去琴行上课,因为那里的学琴课时是买琴时赠送的。到了晚上,艾文陪艾琳练琴。他上网查找下载各种练习曲的视频,指导艾琳学习。他连哄带骗,催促艾琳练琴,恨不得女儿一下子会演奏出如歌般的旋律。但艾琳不得要领,对父亲的热情性急产生了厌烦,她拒绝将手指放在琴键上,无望而恼怒地望着艾文。艾文做了反省,不再强求女儿花很多时间练琴了。他认为自己不适合指导女儿,便婉转地向太太提议给艾琳请一个钢琴私教老师,而沈晓群当然是一口回绝。
艾文又想念起舒云,回味着和她聊天时,她温婉的个性和善解人意的聪慧带给自己的快乐。他想给她发份邮件述说自己最近所经历的变化。他打开邮箱,却收到了舒云的邮件,她向艾文细诉自己在功课上面临的压力:“一直听别人说:女孩子不适合学工科。可我很倔强,不甘于平淡,不甘心做只适合女性的工作,为此也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代价,但还是很艰难,也很伤感。生活就像在不停的打开一个个盒子。打开之前你有着美好的愿望,虽然你知道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你早知道里面是什么(自我欺骗)。可是还是不停的打开。于是人就生活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不停地在希望,事实,和失望中轮回……”
艾文一改初衷,他无意递给舒云另一个盒子。他在回复邮件时说了些安慰和鼓励的话:“不管男女在人生的很多阶段都会经受挫折。学生面临学业上的压力是很普遍的现象。在这个时候你需要耐心,很大的耐心。转机和飞跃会出现在耐心之后。当然你也可以评估一下是否需要调整自己,包括调整对自己的期望值。有时需要调整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东西。”
舒云马上有了回复:“艾文,你的话改变了我的心情,我就需要你这样的鼓励。”
(六)
给舒云发了邮件后,艾文觉得这份邮件也是写给自己的。在升职前,他经常把工作带回家做,那些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因此再忙也觉得活着积极充实。如今他需要调整自己,去找些喜欢的事情去做。
他想起远在互联网没有普及的年代,单身独处的他以阅读为趣。尤其在孤清的夜晚,他总是早早上床,躺着看书。他热爱书中的世界,喜欢与那些被虚构出来的,而又栩栩如生、壅智高贵的人物进行心灵交流。
艾文弄来一张小床,架在储物室——也就是如今的书房的一个角落里,让本已窄小的房间显得更加拥挤。床前是书桌,床头是书架,但艾文觉得这样很充实,他要把自己象粒青豆般包裹在洁净而安全的豆荚里。
他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躺倒在小床上,打开床头小台灯,迎着紧凑的灯光翻开手中的书。一下子,艾文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能对书中的人物名字如数家珍。这些人物曾伴随他渡过了他一生中最为敏感脆弱的时期。和他们为伍,艾文追寻着人类亘古不灭的理想人性——正直善良,自尊勇敢,热爱生活,向往爱情。他那时虽然薪薄囊涩,性情上自闭内敛,但阅读让他在精神世界里变得丰足多彩。
太太沈晓群安顿完爱琳入睡后,推门而入。她看到自己的丈夫象条丝蚕般蜷缩在狭窄简陋的小床上,就差吐丝了。太太有点惊讶:“你这是干什么?算是修行?”她的口气里是嘲讽。
“没事干,我想看点书。”
“去卧室里不能看?”
“不是怕影响你看电视吗。”艾文言不由衷地说。事实是沈晓群喜欢没完没了地看那些粗制滥造的电视连续剧,而艾文认为里面那些桥段和对白弱智无聊,让他受不了。以前他还可以躲在书房里干活,甚至上网聊天。如今他没活可干,并且自从和舒云网聊以后,他失去了和其他人聊天的兴趣。
“我不怕你影响我。”沈晓群说,她靓丽的脸上是婉妩的笑容。
艾文身穿裤衩,手上拿着书,跟着太太回到卧室。他坐在卫生间的马桶上,花了五分钟阅读同一行文字,试图将它摄入大脑,但外面电视机里咿咿呀呀的声音无法让他集中注意力,最后他放弃了。他站起身,在镜子里看到自己一副憔悴困惑的模样,象个走投无路的人。
他想起舒云,想象她是自己的妻子,他们在月夜下的阳台上一边听音乐,一边喝红酒——舒云说过她喜欢喝点红酒。或者他们在一张很大的书桌上一起干活,其中的一个会不断去撩拨另一个,直到对方无法继续做事,一起跟着疯疯癫癫起来为止。想着想着,艾文偷笑起来。当艾文想象到自己不得不跟着舒云去见她的父母,而面对五十出头,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想象中的岳父岳母时,艾文认为自己肯定会羞愧得无地自容。
艾文叹口气,走出卫生间。他躺在太太的身边,试图去理解,或更确切地说,强迫自己去接受电视剧对白的无趣,剧情的无聊。但思维严谨,品味挑剔是艾文的本性,他放弃了尝试。面对太太那双修长的大腿,他不禁心动,想去搂她。而沈晓群正沉浸在电视剧感人的场景里,她挪开身子,抱怨道:“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别烦人。”
艾文溜下床,回到自己的书房,将书放回到书架上。他在合上的电脑前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打开它,他关了灯,又躺回到小床上。他将毛巾毯掖住肩头,象个孩子般把手藏在被窝里。这一次艾文感到自己回到了儿时的岁月里,储物室的拥挤,让室内弥漫上一层往昔的气息,他的心境也变得无忧无虑,脑袋里是一幅幅儿时的画面。在黑暗里和往昔的自己重逢,让今日的艾文既感受到甜蜜,又心怀忧伤。
外面下起了入秋后的第一场雨。雨滴打在窗户上发出极轻微的沙沙声,艾文进入了梦乡。
(七)
艾文感觉自己近来变得容易疲劳,他认为这是由糟糕的心境造成的,并且他多年缺乏运动。秋天到了,艾文决定恢复单身时晨跑的习惯,以改变心境,恢复青春活力。
早上五点刚过,太太还在酣睡,艾文溜出家门。凌晨凉爽的空气让艾文的胳膊起了鸡皮疙瘩,他几乎想折返回家。但他及时意识到晨跑的意义,他在思想上克服了畏缩,沿着小区的灌木绿化带跑起来。平时干什么都是以车代步,以至于今天他步履拖沓,跑步的姿势笨拙。但他总算跑步出小区,跑上护城河堤岸。多年来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和大自然如此亲近。
同时他积极地走到户外去。中秋节长假到了,他和几个自驾车旅友拼车一起去外省的一个农家乐景点游玩。在路途中,艾文从手机上收到舒云发来的一张电子贺卡:“艾文,中秋节到了。在中国,这个时候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月饼。以前在家时,没有想过家的含义。现在才明白家意味着什么:当你结束一天的工作时,不论几点,有一盏灯永远为你而亮,心里不会觉得太凉。我好想家。”
艾文在当地老乡的帮助下,扎了一盏桂花灯,到了晚上,他把它点亮,拍了照片。他将灯的照片连同沿途拍摄到一些景致和享用到的山村土鸡,烤红薯,米酒等照片发给舒云:“这是我专门为了扎的桂花灯,让它陪你吧。”
舒云回复了:“这些东西都很受用。谢谢你,艾文。祝你玩得开心。”
(八)
艾文去外省参加技术会议。这是由一家国际大公司赞助主办的会议,旨在推广他们的新版本技术平台。在新版本平台上引入的一些新特性吸引了艾文,他有跃跃欲试之感。不过他也知道不在其位不谋其事的原则,因此他没有刻意去了解技术细节。在四星级宾馆的餐厅里吃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花了半个小时写完了一份报告,然后坐在床上,拿电视遥控器来回换频道,想找个喜欢的节目看,结果他双手搁在肚子上,看了一会动画节目。他发现几个月清闲的工作让自己的腰围大了很多。
第二天,一辆空调大巴把开会的人拉到山上看枫叶。枫树林里秋意正浓,天气有些寒冷,但近正午时的秋阳温丽,阳光穿越高高的树林在树干上投射出斑驳的光影。偶尔秋风摇瑟,从枝上飘下一二片红叶。眼前的景象让艾文又想念起舒云:漂泊在外的舒云就是一片随风飘落的枫叶,无论风吹日晒雨淋,只有承受。它会被车辆碾压吗?会被行人践踏吗?或者一阵残暴的大火袭来吞噬了它?
假如我是一个护林人,我会俯身拾撷起你,小心翼翼地把你护藏在枕头下。
晚上,身处异乡、感同身受的艾文给远方的舒云打了电话。舒云在那头听上去很兴奋:“我正在想你是否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就响了,原来真的是你。”
艾文说自己正在外地开会,他告诉了舒云自己工作上的变化。
舒云问:“新的职位一定让你觉得很无聊吧?”
“没办法,年龄到了,原来的位置要让出去。”
舒云不这么认为:“你记得吗,你在聊天室和我谈过你编程时用各种算法轻易地解决问题。你年轻着呢!”
“你还打工吗?”艾文问。他这次打电话的真正意图是想知道舒云的近况。
“我答应过你不去打工。”
“假如经济上有什么困难的话,告诉我……”
舒云打断了他:“艾文,你不应该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再说你们这个行业的实践经验是很宝贵的,或许你可以去上课。”
艾文恍然大悟:“对啊,有空我可以为求职培训班上课。”
(九)
回到家的艾文给一个经营职业培训中心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有没有合适的班让他讲课。他朋友问:“你现在还需要挣这种辛苦钱吗?”
“女儿学琴,我想给她请个私教。”艾文的自豪中夹杂着为人之父的艰辛,他心里一直没有放弃给艾琳请老师的念头,“再说我的业余时间比较清闲。”
“噢,”对方的语气里是同情和理解:“你把你能讲的内容用邮件发过来,我用它登个招生广告。”
舒云有个国内的网友姐姐在大学教IT课程。舒云在QQ里给他留言说:“姐姐有些技术问题要问你,我夸过你。你能帮帮她吗?”
艾文拨通了她的网友姐姐的电话。事实上没有什么技术问题,对方只是想和他谈舒云。
“她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她直接了当地说。
“是,很可爱。”
“你将来会对她怎么样?”
“我对她没别的想法。”
“她可是喜欢上了你。她很单纯,我很担心她。”对方很坦率。
“我没想到会弄成这样。”
“你是故意想让她迷上你的吧?”
“我为什么要这样?”艾文有气无力地说,仿佛在问自己。
“想证明你有魅力,很多结了婚的男人都这样,专门让舒云这样的单纯女孩喜欢上你们。”
艾文羞愧难当,他不知如何为自己辩护,也找不到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他说知道自己怎么做,并请对方和舒云谈一谈。
他匆匆挂了电话。
(十)
艾文和她姐姐交谈过以后,不再回复舒云的邮件。有一次他收到舒云的邮件:“……什么是爱情呢?应该是一种放弃吧?如果我的放弃可以使对方过的更好,那么我的放弃就是最好的爱情。是么?”
艾文猜想她的网友姐姐已经和她谈了。艾文抑制住回复邮件的强烈欲望,没有回答舒云的问题。他觉得自己的心沉人到了无底的深渊。
艾文在雨中跑,在风中跑,在孤独中跑。
他朝着东方跑。太阳还没有升起,淡墨色的天空中挂着一弯新月,天边地平线上方的云是深蓝色的。现在艾文已经调整好跑步的速度了,他的双手在胸前有力地摆动,他的坚定的脚步有节奏地踩踏在护城河的堤岸上。柳树在晚秋的浅寒里静静地肃立,树叶已经枯黄了。但艾文知道熬过一个严寒的冬天后,早春之风自然会带给它们绿色的生命气息。
太阳还在地平线的下方,但艾文也知道它正在升起,因为远方的那朵云彩的颜色正在变淡,云彩周围的绯红色却越来越浓重。
此时在晨色中穿越柳树林的艾文,就如逐日的夸父,执着而自信:只要我这样一直跑下去,我就能追回我的青春、自信、爱情和浪漫情怀。要是我能坚持这样跑下去,我还能追上天边的那朵彩云。
(十一)
有个中午,艾文隐身登录QQ,他看到她舒云在线,并给他留了言:“艾文,我在等你!”
艾文下意识地显身:“舒云,你怎么了?”
“我在实验室,不敢回家”
“为什么?”
“我害怕”
“发生什么事了?”
“我被抢了”
艾文用电话卡拨通了舒云的手机:“你人没事吧?”
“手被划破了。”
“严重吗?”
“出了点血,不严重。”
“快去看医生吧。”
“不用,我用了创可贴。”
“报警了吗?”
“没有,报了会很烦琐。”
“怎么会弄成这样的?”
“我晚上十二点下班,在回来的路上有个人拿着刀子要抢我的包,我抓着包不放,他拿刀刺过来,手就划伤了。”
“怎么又去打工了?”
“我想挣张机票钱,圣诞节想回趟国。”
“你以前没提过要回国过圣诞节啊?”
“我想回来看你,”电话的那一端,舒云开始哽咽起来,“我很不甘心就这么放弃。”说完这句话,舒云终于哭出声来。
此时的艾文彻底迷茫了。
(十二)
艾文又在晨光中追逐天边的那朵云了。天气转冷了,他穿上了长运动衣裤。
初冬天边的云彩看上去更远。这一次艾文也比任何一次都跑得远。他撵过无数骑自行车和蹬三轮车的人-他们多半赶着去上早工,都是些靠耗时间和体力,为生计奔波的人。
早行的人们,让我来问问你们,你们是不是也曾遭受过失落的痛苦?你们是否也象我这样需要靠一种体力上的耗损来救赎自己?也像我这样靠长跑来抑制对你心爱人儿的思念?来抑制对爱情的渴念么?
人们匆匆而行,神色默然。
心怀忧伤的艾文感觉自己必须孤独地,以同一个姿势一直这么跑下去,跑到地老天荒,跑进虚无的时空。假如我精疲力竭了,跑不动了,我就这么倒下去,我的身子会化成一滩异乡的泥。我希望在这滩泥土上长出一朵思念的花,一朵洁如白云的花儿,眺望着远方的那朵白云。
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来了,白云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洁净,周围的色彩正在消失。而艾文脚下的堤岸也快到了尽头,前方有一截水泥护栏挡住他的去路。艾文加快速度,在护栏前他身子全力往上跃起,他跨出脚步。
而正在这时,一股焦虑的柔情,伴随着一阵从心底里涌出来的悲怆向艾文袭来,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艾文抬起的那只脚酸疼无力,被护栏拌了一下,他向前扑了出去,重重地摔倒在砾石地上。
躺在地上的艾文觉得身上多处生痛。慢慢爬起来后,他查看自己的受伤情况:一只手掌的腕部处在流血;他拉起裤管,看到膝盖处也在流血。艾文一瘸一瘸地拐上马路,在寒风中他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拦了一辆出租车后,艾文钻进了车的后座。在车里,他向司机要了一些餐巾纸用来擦血。
艾文用餐巾纸包裹着受伤的手,纸被染上了一滩滩的殷红色—这血是用来偿还舒云为我所流的血。
他转身朝车后窗望去,看到了蓝色的天边漂浮着一朵洁白的云。
第19篇、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和她,不过是小城里两个平凡的上班族,共同经营着一份平常的感情。他已经忘了最初是怎么相识的,也忘了最初是怎么走到一起并相爱的。
说到“相爱”,他觉得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不太妥当,至少有些奢侈的味道———“相爱”应该是指“相互爱恋”吧?
当然,他感觉得到她是爱他的———从她每次悄悄凝视他,直到不自觉傻笑的脸上。
可是,他对自己的感情没有把握。用她的话形容,就是感情没到位。
其实也不是不喜欢她,他还是有些喜欢她的,要不他每天也就不会一想到什么或碰到什么,就打电话向她倾诉———但也就仅限于此。
感觉上,他对她的感情,比喜欢多一点点,离爱,还少一点点。
他知道,凭她的聪慧敏感,也能感觉得出来。只是,她心里认定:事情可能会有转机,所以,她一直努力着。
他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她的努力。
可是,这种事,总是不能勉强的,他们的努力,对他那种状态毫无帮助。
最后,夏日将尽的时候,她显得十分疲惫,终于轻轻地说:“不如分开一阵子吧!”
他不做声,默认了这种提议。
虽然她极力控制住感情,想不失态、平静地从他身边离开,他还是看见她眼睛里的泪水慢慢地涌上来。他心里掠过一丝难过。
就这么分开了。最初,他不太习惯,像只无头苍蝇似的乱蹿。过了一段时间,才平静了心情整理好情感。某天,他突然想起:交往那么久,他从来没去接过她。无意识地,他便踱到她办公楼的对面等待———其实也不知道等什么,他只想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去看看她。可惜,他并不知道她在哪间办公室上班,所以仍见不着她。于是,他又不自觉地call了她。
一切就像个奇迹,他看见对面的三楼上跑下一个身影。那个身影跑下三楼,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那儿有一个公用电话亭。
他突然明白,为什么以前她每次回他电话,呼吸都那么急促。
她说过办公室里有电话,但那是公共财产。况且,一贯冷静理智的她,怎么能当着全办公室人的面,低着头、红着脸说“我想你”之类的话?所以每一次回他的电话,她都要从办公室三楼跑下,穿过一条街,沿着一条50米岔道,直跑到另一条主街———用那儿的公用电话亭的电话。
每天,他call一次,她跑一次;他call两次、三次、多次,她跑两次、三次、多次……
阳光灼灼的夏日,一个微微有些胖的女子,在尘埃飞扬的街头气喘吁吁地奔跑———仅为回他一个电话。
他的心一动,就温柔地痛起来。
他忙大步流星朝那个为爱奔跑的女子走过去,他要告诉她:他现在是多么爱她!
第20篇、神秘爱情打印机

连续一周,每当我独自一人,打印机里都会吐出一张纸,纸上写着关于爱情的箴言。这是谁干的?5张打印纸在我手里,我望向那台神秘的打印机——
打印机
星期一上午的忙碌过去了,同事们三三两两结伴下楼吃工作餐。作为部门副主管的我,习惯比别人迟5分钟,主要是避开电梯高峰期,其次可以扫视一番同事们的格子间,看看是否有哪位把钥匙插在抽屉上未拔:对财务部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坏的坏习惯了。
最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检查一下,桌上的公用打印机忽然开始打印,慢慢吐出一张纸——纸上用一号字体打印着:当你和她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她,但是当她离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着寻找她……
我心里突地一跳,紧张地抓过这张纸,环顾左右无人,低头又看,纸上确实就写着这么一句话。这是谁干的?是给谁看的?
一定是谁跟我开玩笑。是酸菜余?周胖子?F5?小歪?张美美?……可他们干吗要跟我开这个玩笑,难道是看出我喜欢她?这不可能!我根本就一直躲着她呀。
办公室恋情是我最不喜欢的一种。想一想吧,每天上班都在一个办公室,回家以后还是跟这个人在一起,那有多难受?我曾经警告过一个跟同事谈恋爱的朋友:现代爱情很短暂,据说能维持三年,而办公室恋情缩短为一年,而且很容易搞得公私难分。这岂是一个专业人士的所为?
心不在焉地吃午餐,心不在焉地碰翻饮料,用餐巾纸擦桌面的饮料。我不得不承认,不管这张纸是谁打印给谁的,但确实把我的心事说中了。我对她的关注,自以为不露声色,其实恐怕就像餐巾纸上的饮料痕迹那么明显。那一句话全说中了。
当她生病时
安雅有点发烧了,而且打了个喷嚏,大家都吓坏了。我着急地上前,要把公司前段时间发给人手一个的体温计给她用。她捂着嘴,连连摇手,躲着我,示意我不要靠上前。我觉得心里一酸,恼怒地吼:怕什么?我不怕你怕什么……
闹钟把我从梦中吵醒。一个晚上做了许多梦,乱七八糟的,休息得很不好,但我还是在6点半起来,洗漱后出小区,在江滨大道上开始晨跑。早上8点前我会洗完澡离开家,出门吃早点,而后步行15分钟到公司,因此我总在8点40分左右到公司。我往往是第一个到办公室的人。这显得我是个工作狂,但我只是不知道如何打发这20分钟而已。
朋友们取笑说:这个年代居然有每天早上6点多就离开床去晨跑的人,这样的生活健康正常到不像话的程度,因此可以断定此人是非常BT的、非常不正常的人!
打印机上有张纸,我立刻抽出,纸上还是一号字打印着:当她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关心她,替她着急。
我手上的公事包掉到地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没有一点力气。我觉得自己要瘫掉了。
回想一下,安雅进公司不过三个月。没见她生过病,有一次她手上贴着风湿膏来上班,她旁边的小歪问她怎么了,当时自己竖着耳朵听到她解释:跟同学去打排球把手扭伤了。
10分钟后,我借口到人力资源部查资料,打车到附近一个有名的私人诊所开了瓶据医生说是“世界上最好的治跌打扭伤的外用药”,一路急赶——这还是我5年职业生涯中第二次溜班干私事,上一回我妈来看我,赶去接她忘了请假。
回办公室后,隔了一会儿,一拍脑袋,我用好几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哎呀我想起来了,抽屉里有瓶跌打药,安雅你看看用得上吗?
走到她边上,她隔壁的小歪,那个鬼精鬼精的女孩子歪着头问:你怎么脸红红满头汗?
公司里的那些司马昭
星期三这一天,我魂不守舍。打印机里每吐出一张纸,我都条件反射地去拿。但直到快下班都没看到那种我又怕又爱的A4纸。
安雅刚进公司,公司所有单身男士的眼睛都刷地一亮,午餐时间全部在讨论“财务部新来的女大学生”,而到财务部核对扣款、问讯财务规定的人数开始激增,以前可都是电话询问,哪儿见他们腿那么勤了——这些司马昭!她是个长发飘飘的妹妹,在路上看到的她,总是双手交叉把一两本杂志、画刊抱在胸前,一张特别干净的脸,对了,她就像韩国言情片里走下来的女孩子。而且待人很有礼貌,总是语笑嫣然的神情。
公司这些自诩白领的男人,见多了职业女白领和酒吧里张扬的女魔头,哪里见过安雅这样的女孩?都明着暗着找机会接触她,邀请吃饭和泡吧的几乎没断过,她倒是并不全都拒绝,有时候也欣然赴约,每当听到她同意赴约的决定,我止不住乱冒酸气,以至于晚餐没胃口。后来仔细一想,好像全是有男有女,好几个人参加的集体活动安雅才去。部门里自认帅比F4而被取了“F5”绰号的黄良俊,三番五次地单独邀请,也从未成功。
电话铃声把我拉回现实,是部门魏总的电话,语气温和:“……这份报告,恐怕有些疏漏,你到我办公室来拿回去检查一下。”
这就是开小差的后果。报告是安雅撰写初稿并提供数据。因此她得留下来与我一起加班了。古人说祸兮福之所倚,古人真牛啊!
加完班走出大楼已是近11点,我正想拦车送她回家,她说:一起走一走吧?
于是我们在车稀人少的大街上漫步,我不是擅长言辞的人,她也一样,就那么慢慢一起走。过一条街就是江滨大道,她闭上眼深呼吸了一口,陶醉地微笑,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和身上,有一股温柔的暖意在我周身流动。
我愿意永远这么走下去,真的。
怅然若失地回到家,把自己扔到床上,浮想联翩。突然想起她向我借《钢琴家》的影碟,立刻跳起找到,打开公事包放好,忽然看到包里有一张打印纸,抽出一看,上面打印着:当她与别人出去,你会感到吃不知其味;你喜欢和她两个单独漫步。
手机全天候
今天打印机吐出的纸上是:你晚上从来不关手机,只因为她可能打电话给你。安雅刚进公司不到两周,一次部门饭局,她说偶尔失眠时真想找人说说话,部门7个男士争先恐后地表态可以找自己,我也笑着说了一句:我一向24小时开机,欢迎来电。
那天开始就改变了睡觉关手机的习惯,而她的确也在深夜给我打过两次电话,一次是诉苦被一只蚊子骚扰;另一次是台风的晚上,我拿着手机凑在音箱边上,放音乐给她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是靠着音箱睡着的。
现在我得说,我猜测这些全是安雅打印给我看的,即使这是正确猜测而不是一厢情愿的幻想,那么拿出财务分析的认真态度分析一下,我有什么值得她爱?是什么吸引了她?
我想,也许是我身体健康,这与晨跑以及喜欢户外活动有关,但我不是帅哥,我只偶尔参加聚会和饭局,不喜欢夜生活,宁愿一个人回到我的小窝看书,或者摆弄我那台小天文望远镜跟踪月亮。也就是说,我是个乏味的家伙。
这分析让我很沮丧。爱不能分析!我对自己强烈抗议。但是,又怎么解释办公室根本无人,打印机却吐出我心底最深的秘密?
答案E
星期五,这是一周的最后一天,大家都不太忙,把这周必须做完的事收个尾,等着周一一上班就交上去,而后就是整理手头的事,属于较缓慢的工作节奏,气氛也轻松,这也是海归派老总比较中意的“企业氛围”。
安雅刚进财务部的前两个周五,没办法完成必须一周结束的分内工作,我很温和地告诉她,没有人能够立刻上手。陪她加了两个周末的班,耐心地分析和解释她的职位和工作特点。带新手是应该的,但如此耐心,也是有“她是安雅”这个原因。现在,她已经完全跟上了,把自己手头那份工作做到一流——只出过一次明显错误,就是前天的报告。
是确有其事,还是我自作多情?总觉得今天老是与她的眼光相遇,而且她的脸上显出一种动人的红晕。
今天打印机会送来什么呢?正想着,打印机响了,纸上打印着第五条箴言:你总是想到某个人,那么为什么不约她一起度周末呢?我机械地整理着下周安排给各人的工作,脑子里激烈地斗争着,给自己鼓着劲。终于我移到电脑面前,打下如下字:我知道60公里外有个海岛,岛上有个小村庄,有真正的海鲜和白色沙滩,周末愿意和我一起去玩上两天吗?选择题:A.愿意。B.周末有事,不能去,下周吧。C.多叫几个同事一起去吧。D.我不会游泳,海鲜过敏,所以不去了。
打印出来后夹到一沓资料里,送到安雅格子间里,说:一些资料,你先了解了解。走出办公室,在走廊上点着一根烟,等待判决。
回座位,她送回资料,我不敢看她的脸。翻出那张纸,ABCD全被打叉,她加了个E:以上皆不是。一起晚餐订计划,计划不满意就不去。
后记
她坚决否认那些是她打印的,现在还是如此。并且笑我:是你的幻觉吧?编故事给我听吧?挺好玩的,没有人在场怎么会自动打印呢?你离开公司以后可没发生过这种事儿!
那我就不明白了。
后来,一个玩电脑的朋友对我的疑惑表示鄙视:怎么不行?别说是安雅,高中生都会,不就是写个小程序,随你设,爱什么时候打印就什么时候打印,太容易了,嗨,你们这帮没文化的!
第21篇、下辈子我还会嫁给你

深秋了,天气凉了,清晨起来,我像往常一样拉开窗帘,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打开窗户看见树叶一片片从树上飘飘洒洒落下来,这树叶和人的生命都是那么脆弱,昨天还是活生生的,今天却离开了世间,想着想着,想起了七年前去世的丈夫,不禁潸然泪下。望着雨中那些上班的情侣,那些手牵手过马路的老人,回想起了我和我爱人的故事。
七年前,我自己开了一个理发店,面积只有十多平米,里面住人,外面用来理发,怎么说呢?生活还算过得去吧,那时侯我老公张峰经常光顾我的小店,时间长了,我知道他是一位退伍军人,他那时侯特别帅气,能说会道,我从他口中得知他父亲是继父,父亲不爱他,那时侯他总对我说他想有个家。在我心理,我的观点是想要成家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是一个顾家的男人,我对他特别有好感。
有一天他对我说:“我喜欢你,我什么事情都会对你说,希望你做我一辈子听众。”从哪个时候,我们恋爱了,每天晚上我们一起散步,一起谈心,总有说不完的话题。
终于有一天他送我了一枚戒指,虽然不值钱,但是代表他爱我啊!他对我说:“嫁给我吧!”
当我把他的情况说给父母的时候,父母坚决不同意,父母说了,第一家没有钱,第二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啊,父母说你如果和他走我们断绝关系,我背叛了父母,和他走在了一起。我们结婚了,我们没有住房,我们就住在我的理发店,里面住人,外面理发,一到阴雨天,我们屋里潮湿还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我们婚礼非常简单,没有朋友,没有父母的参加,我们过着平淡的生日,我还是理发,不久之后他被分配到了一个机关单位。虽然我们的日子很艰辛,但是他对我很体贴,每天下班按时回家,每天把洗衣服作饭,擦地的活都自己干,没有半点怨言,晚上还给我洗脚,每当热气从我脚心流窜到我脑袋的时候,我感觉我是最幸福的人,他以前没有做过饭。
有一天老公对我说:“老婆,从今天开始我给你做饭吧!”第一天炒菜的时候,菜糊了,焖饭的时候,饭窜烟了,我没有说什么,但是老公说:“老婆,我以后会做好的。”就连洗衣服也是如此,过了几遍水就拿出来了,也不会搓一搓啊,洗衣粉也没有弄净,虽然这样,但是我知道他是爱我的。
我们屋内更简单,没有一件好家具,没有鞋架,没有橱柜,只有一些家用电器。没有放衣服和鞋子的地方。
有一天下班回来,他回来了拿回了钉子,木版还有铁锤,他告诉我说给我做柜厨和鞋架。
我对他说:“老公,咱们买一个吧!”你们知道他说什么吗?
“算了,省点吧!你看你的衣服,自从你跟了我,你没有买一件象样的衣服,我有钱给你买一件好衣服呢,我现在觉得我有点对不起你了。”
我对他说:“老公,无论你穷与富,我都愿意跟你。”也许是他激动的原因,他拿起锤子和钉子钉的时候,一下砸到了手上,鲜血直流。
我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说:“老公咱们不弄了,咱们买一个算了。”但是他还是坚持做完了柜厨和鞋架。然后用血在上面写了几个字,幸福的爱。
我看着他细心的样子,我知道自己没有爱错人,当他第一个月开工资的时候,他回来买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一瓶红酒。
对我说:“老婆,今天咱们改善一下。老婆,你看看你都成什么样子了,跟着我没有吃过一顿好饭。”说着说着,眼泪流下来了。
我对他说:“老公你干什么呢?我不是好好的吗?你记住老公,酒肉穿肠过,佛组心中坐。哪怕是一杯开水,一口干粮,爱人在身旁,沙漠变天堂。虽然我们现在没有钱财,但是我们相爱,我相信爱情可以创造奇迹的。”当老公把剩下的工资交给我的时候,我一看是800块,那意味着是我们半年的生活费用。
老公对我说:“明天我们上街吧!给你买套衣服,你好长时间没有买新衣服了。”我说不过他,
第二天到街上挑了一套合身的衣服。说心理话,我害怕花钱,因为我们需要一个完整的家。接下来第二年我们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一个女孩,起名玲玲,玲玲到来给我家添了喜悦。
我们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老公的事业越来越蒸蒸日上。老公单位也给我分了房子,我们有了一个温暖的家。一转眼五年过去了,玲玲也懂事了,老公当上了机关部长。老公这回也不按时回家了,回家也不给我做饭了,也不给我洗衣服了,我以为老公像其他男人一样有了情人,我回家之后找茬和他吵架,一次,两次。
我有时候问自己,这是怎么了。难道是更年期吗?我甚至打他,他也不还手,我说不明白究竟怎么了?
最后我们口头离婚了,我们开始了分居,孩子归我照顾。分居之后他还是一样接孩子送孩子,没有耽误过。无论刮风下雨,但是有一天他没有来接孩子,连续一周都没有来,正在我纳闷的时候。
他的同事匆匆忙忙来告诉我:“你老公有病住院了啊!”
我问他同事究竟怎么回事啊?
他说“你老公一阵抽搐之后,一下子晕了过去。”
我赶紧去了医院,大夫告诉我,老公是肝癌。我当时就蒙了,让大夫从给检查一下,结果还是一样。我问大夫,我丈夫知道结果了吗?大夫要了摇头,我自言自语,我应该怎么办呢?是手术还是通知他的父母,当我通知他父母的时候,他父母的答案放弃治疗没有那么多钱。
我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了家,一开门看到了他做的鞋架子,还有他做的橱柜,还有那几个字,我心理酸酸的,我的眼泪流下来了,虽然我们分居,但是家里到处是他的影子。
第二天,我找到了医院,我们做手术,无论多少钱,我都会给你们凑齐的啊,希望你们赶快联系肝源,我的朋友听说这个事情了,对我说,得多少钱啊,再说了手术之后人不知道怎么样呢?整不好得人才两空啊。还有的说你们不是要离婚吗?你没有义务管他!说什么的都有,我明白朋友为我好,可是那毕竟是孩子的父亲,我们毕竟爱过,因为这个家不能没有他。
之后我找到了一家中介公司,急于售楼,楼卖掉了,比市场低了好几成。没有办法,凑了一多半给医院,让医院联系肝脏,还有给我老公用最好的药物。我一边筹钱,一边欺骗他,告诉他老公你得的是胃肠疾病,住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我走边了亲戚朋友,别人一听说是这病,没有人敢借给我,怕我还不上。
这时候我想到了唱歌去赚钱,我每天早出晚归,到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去卖唱。一毛一毛,一块一块的挣,有的人不给就算了,甚至说,这个社会骗子越来越多了,为了赚钱什么招都想呀。不就是想弄两个钱花吗?我当时哭的心理都有,没有办法,老公需要钱啊。
一天天过去了,老公治疗病的钱凑够了,我归心似箭,来到医院把钱交给了大夫,肝脏也找到了,我老公可以有救了,我期盼苍天给我老公一次再生的机会啊。因为这个家不能没有他。
突然有一天,病房来了一个老头,和我老公临床,对我老公说,再这个病房里有几个能活着回去呀,反过来老公问我,究竟什么病?我还是欺骗他,是胃病,需要一个小手术就会好的,老公答应了我们的要求,老公做了手术,当时手术很成功,刚开始可以喝稀粥,后来慢慢可以吃东西了,只要他好的时候就会和我讲以前怎么怎么苦,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他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说,我看着他那虚弱的身体,回到家里我给他熬了鸡汤,里面放了枸杞,老公喝着鸡汤,看看我说,老婆你瘦了,你也来喝点,我知道我不喝他会生气,我喝了一小口,当时病房里的人们投来羡慕的眼光,老公的病情开始好转,陪他讲故事,陪陪他去公园散步,希望这不是梦。
有一天,老公的病情出现恶化,一切症状都表现出来了,身体开始剧烈抽搐,我感觉到了他的疼痛,他的牙齿都咬到嘴唇里去了啊,满嘴是鲜血。我知道现在任何药物都不管用了,这时候友人告诉我安利的产品好使,我便买,可是服用了没有什么效果,有得人说无限极是中草药提取的,效果相当好了,我也买了无限极的产品,也没有起作用,只要听说管用的我全部试用过了。
最后别人告诉我,你找找巫医把,你让他给你找找狐黄二神仙把,他们可以帮你,我找了一个巫婆医生,她告诉我两个月一定会好啊,我相信了她的谗言,相信奇迹回出现的啊。可是老公的病越来越重,后来听说偏方可以治疗大病,我就四处讨要偏方,但是我相信奇迹会出现。接下来的日子老公的病越来越重了,吃饭越来越少了,甚至每天只喝一些牛奶了可我仍然不相信老公会离开我的。
突然有一天夜里,我趴在老公床边好象做了一个梦,看见了一股白烟,从门进来了一个老头,老头对我说,我是来带你老公走的,你老公阳寿已经到了,你放弃吧。我当时又喊又骂,我把老头骂跑了,我以为自己精神紧张想多了,可是接下来几天都是一样的梦境,每天都是对我说,你放弃吧,我不顾他怎么说,我就不会让你带走我老公。。
第二天同病房的人问我,这两天你怎么了,为什么这几天总是连哭带骂的,把打针的护士都骂跑了啊。我们大伙知道你老公的病,知道你心情不好,我们没有人敢劝你啊,希望你自己不要难过,注意身体呀,说着说着,眼泪掉下来了,我心理说不出的滋味。到第二天醒来,看见老公全身还有脸全部浮肿了,我看见这种情况,急忙招来医生,医生告诉我,没有用了,什么都吸收不了。你看看你老公有没有什么交代的把,这时候老公用力喘了一下气,用手示意我过去,我趴在了他耳边,
他对我说,老婆我爱你,谢谢你给我一个家,给我一个女儿。下辈子我还要娶你啊。这时候老公上气不接下气,医生赶紧把氧气管插上,其实老公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老公用力把氧气管拔下,说了最好一句话,老婆好好活下去,帮我把女儿养大,你照顾好自己。老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但是脸上挂着微笑,我仍然不相信老公已经离开,只是以为老公睡着了,我抱起老公的尸体对老公说,老公快起来,咱们回家,我下辈子还会嫁给你。我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第22篇、意外情人

“如果他发出约会邀请,你会赴约吗?”我的朋友塔米问道。她正极力把她男朋友的一个朋友同我撮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她才再三邀请我和她一起去打保龄球。
“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说。同时再次远远地打量他一番。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音乐会纪念T恤衫,上面印有一个我不熟悉的乐团的名字。一条人造革腰带紧紧勒在他瘦弱的腰身上,箍住那条破旧的牛仔裤。他脚上的保龄球鞋看上去是他外表上惟一显眼的装扮,但又不是大多数人穿着的那种租来的保龄球鞋。 ()
不,他根本不是我心仪的类型。我喜欢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人。我理想的伴侣应该穿卡其布衣服和温文尔雅的衬衣,决不会自己去买一双保龄球鞋的。
“不过,如果他来问我的电话,我会告诉他的。”我说。为什么不呢?这意味着免费饭,也许还有免费电影。我的侠义心肠还让我想增强这个可怜家伙的自信心。何乐而不为呢?
他应该也对我感兴趣,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跟我讲过话。我想,他要么是沉默寡言型,要么是极度腼腆型。我又看了他一眼,断定他是后一种类型。
走之前,我站起身付费。他也站了起来,窘迫不安地走近我。
“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他的声音发抖,额上冒出冷汗。
终于来了,我想。“当然可以。”我回答。
他的脸上荡漾着开心的笑容。他说:“我会打电话给你。也许我们可以共度下个周末。”
第二天他没有打电话,第三天也没有。起先,我松了一口气,但后来变得不安。日子一天天过去,而他音讯全无,我被激怒了。我是因为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很差才答应跟他出去的,他居然敢不打电话!
6天后,我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明天能一起出去吗?”他问道。
“可以。”我说,做出了令自己都感到万分意外的回答。这些并不是我早就想好的说词。“你想干什么?”我问他。
“我在想,也许可以吃顿饭,看场电影。我7点来接你好吗?”
第二天晚上,他迟到了几分钟。他的手中拿着鲜花,叩响大门。我父亲走出去,对他说,他敲的那个门通向我家的车库。看到他没穿那双保龄球鞋让我舒了一口气,尽管比起他脚上那双难看的鞋子来,保龄球鞋看上去要时髦一些。这不是我的梦中情人在我们头次约会时应该选择的衣着,但我决定什么也不想,只要开心就行。 ()
出人意料的是我的确非常开心。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次约会。刚开始我们还有点尴尬,但开始交谈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他风趣幽默,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联系。
不知不觉中,三年过去了,他建议我和他一起共度余生的每个晚上。我欣然同意。
11年前,我与一个不合我心意的家伙约会。8年前,我嫁给了我的绝配。有时,我仍不能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类型,但却比我少女时代的任何梦中情人都强。我的白马王子也许在某个地方,但我的心灵伴侣却就在身边。
第23篇、你是我前世种下的因

第一章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因,今生报。这段尘缘的纠葛,要历尽多少磨难,才能结束。
时间淡漠了感情,缩短了分裂的距离。再完美的爱恋,感情基础再好,也经不起长时间的冷淡,再恩爱的伴侣,也抵不住相互的猜忌和怀疑最终走向破裂的边缘。
林子轩独自一人在海边漫步,他看着潮起潮落,不免也心生感慨。他一脸忧郁,看上去显得比较憔悴。心想,这段不明不白的情感早晚要做个了结,还不如趁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也不会耽误大家的前程。只是,他心里就是不明,为何自己这般对她,到头来却换来她朋友的一句话:“你俩不属于同一社会阶层的人”这句回应。越想越心痛。心里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过去的种种画面,不断在脑海里浮现,好像快要爆炸了一样。他不敢再多想下去,那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得精神分裂。眼前的潮起潮落,也让他看开了。人生就像这潮水一样跌宕起伏,何况感情呢?再说这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决定得了的,既然她不把这份感情当回事,那又何必再拖延。更何况自己眼看就要离开这片伤心的土地,远赴英国留学。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她的号码:“喂,雨涵,是我子轩,有点事与你谈谈,我在老地方等你。”朱雨涵接通电话应了一声:“好,等我半个小时。”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似乎也感觉到这个向来沉默寡言的年轻人的心事,也在叹息。一阵微风吹过,他脸上的肌肉似乎有些颤抖,胸口感觉到一阵阵的剧痛。也难免,毕竟这是他有生以来最爱的女孩,怪就怪在他们相识的不是时候。
半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朱雨涵步履匆匆的走来。她还是那么美,那么迷人。一身紫兰色的连衣裙,一头乌黑的长发,恍若仙女下凡,在月色的映照下,愈发秀丽,迷人。一阵微风吹过,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沉醉了此时的月色,沉醉了潮水。 只是,她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单纯,可爱的女孩。从最初的烂漫单纯的女孩蜕变成今日的都市女强人。两人定睛注视好久,似乎要来一个诀别的拥抱,可是他们却步了。毕竟他们已经不再是曾经那无话不谈,打打闹闹的伴侣。朱雨涵望着这皎洁的明月,心中感慨到:“那年我们在这里的情景还记得吗?当时也是在这个傍晚,在这个绚丽的晚霞映照下,我们许下的诺言,要一生一世相爱,一生一世在一起。当时曾经在皎洁的月光下,在浪潮涌动中欢快嬉戏。今夜,这月色,这浪潮,依旧这般美丽。”林子轩默默看着雨涵,这一别,今生就不知道还能不能见面。他沉默了一下,说:“我们分手吧!”朱雨涵的双眼瞬间湿润了,眼看着那行泪水将要顺着脸颊流下时,她转头沉默了一下。便回过头问:“为什么,你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说好的一生一世,可现在你却要提出分手。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另有别人了?”林子轩的嘴角微微颤抖了一下,此时他的心里未曾不是如万箭穿心一样,疼得无法呼吸,可他牵强的忍住,不让她看到他的伤痛。他说:“爱与不爱,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至于有没有别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没有。”也许吧!再坚强的女人也有脆弱的时候。她再也无法克制住那湿润的双眼,顷刻间如倾盆大雨一样,一泻千里。子轩他毕竟还是爱着她,不忍心看到她这般伤心。捧着她的脸蛋,轻轻搽着她那脸颊上的泪水。他对雨涵说:“这样吧!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我明天就要去英国留学了,三年之后,如果我们依然都还爱着对方,我们就从新开始,好吗?别哭了,好吗?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两人走在马路上,夜风吹得让人心里发凉。或许老天知道这对曾经恩爱的恋人,也将要面临痛苦的抉择,此时的夜空也显得格外稀疏、暗淡。目送雨涵上楼去后,林子轩便独自一人在街上游荡,今夜也将注定是个不眠夜。
当机场上空的那一声巨响,林子轩已经带着满腔的最美记忆和伤痛走了。
第二章
岁月如同一把锋芒的宝剑,把每一个行走在旅途上的行人刻满沧桑的波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在失去之后方懂得珍惜,连梦里也想着能够破镜重圆。
或许这就是人的惯性吧。自那以后,朱雨涵总在夜里独自流泪,望着夜空的明月黯然神伤。对酒当歌,那一曲肝肠寸断,陪伴着她度过那漫长的三载光阴。整个人也都日渐消瘦,憔悴。她依旧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依旧每天傍晚独自走在那片别离的沙滩,看着那潮起潮落和即将逝去的晚霞,她似乎想明白了一些。这些年来自己确实忽略了他,想想他这些年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那么贴心细微,而且他的心思还是那么的单纯,如今这世上哪里还能找到这样的男人。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独自拖着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走在马路上,对未来感到无比的渺茫和彷徨。纵使华灯丽影,纵使再豪华的房子,也没有了昔日那温馨的关怀。她的朋友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痛惜的是,好好的一个人,竟被这感情打击那么大。李茹雪实在看不下去了,她走到雨涵面前说:“雨涵,那个负心的男人我们不要也罢。有多少人排着队希望能够得到你的青睐。下个月是我们公司成立三周年庆典吗,咱们好好放个假,去旅游吧,咱们就去海南三亚怎么样?”
因为是公司的庆典活动,朱雨涵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只好勉强应允。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眼看就要到下班时间了,朱雨涵看了看手上的工作也忙得差不多,就跟李茹雪打了个招呼,说有事先走了。是啊,对她来说,今天是个伤心的日子。三年前的今天,她和林子轩在海滩上分别。每年的今日,她都要独自来到那片离别的沙滩,希望他能够出现在这片海滩,可每一次都是落泪而归。今日的海风依旧和当年一样,吹得那么清爽,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依旧,这里的全部依旧,唯独只有自己,拖着疲惫的身躯在这里飘荡,纵使景色再美,也无心观赏了。
转眼到了公司庆典的日子,他们在公司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宴会,和几个要好的姐妹一起飞往海南三亚了。
需要真正的放下那挚爱的人,又谈何容易?林子轩亦是如此,在他脑海里,她频频的浮现。为了不让自己的情绪影响着自己的学业,他拼了命的去学习,尽量使自己不再去想那么多的事。最终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学成归国去了。
回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林子轩还没有打算好做什么工作,只是一天到晚在笔记本写着这些年来所发生的一切,用最美的语言记录着生活中的点滴。这天傍晚,他独自一人走在和她曾经一起经历过诺言和别离的沙滩,过往的一切随着天边那道晚霞的变化而变化。心想:不知这些年她过得可还好。不过也只能是想想而已了。毕竟他们之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自从那次分离,就已经注定了。随即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去休息了。
而朱雨涵,虽然说是去海南三亚旅游散心,可依然是一副忧郁寡言的样子,整个人都没了什么精神,恍如行尸走肉般存在于这个世界。李茹雪他们看着也够叹息起来,只是不知如何给她分忧,不知如何才能劝导她振作起来。
岁月匆匆,转眼间已不知不觉过去了半年了。林子轩也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凭借自己的扎实文字功底和写作技能,再加上他留学海外的背景以及那些作品得到了一些知名人士的认可和称赞,轻而易举的在深市找了一份现代文学总编的工作。重新走上文艺作品编撰和创作的道路,虽然工资微薄,但至少是自己喜爱的职业。慢慢工作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就这样简单的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闲暇时就创作自己的作品,也是一种人生乐趣。
在下月9号在北京举行的文化交流会,林子轩的工作也逐渐忙起来。领导派他去参加这次重大的交流会。
这天清早,林子轩早早起来,简单吃了个早餐就前往会场。一路上看着首都北京的面貌,不禁感叹。美丽的北京,悠久的古都,不愧是五千年华夏的文化瑰宝。走入会场,心里暗暗想,看来这次将会有大收获。一不小心,撞上了对面走过来的女孩。女孩一身淡粉的装束,一双秋水般的眼睛,犹如古代名流人士的富家女子,那般迷人。
林子轩:对不起,有没有伤到哪里吗?
刘轶兰:没关系,没事。我是刘轶兰,来自北京,自由文学爱好者兼小说家。
林子轩:您好!我叫林子轩。来自深市,很高兴认识你。
经过一阵子的寒暄之后,两人都被对方的气息和涵养深深吸引住了,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就这样,两人的命运也因此产生了交集。
第三章
交流会很快也就结束了,难得来趟北京,林子轩希望能够好好的在这里玩几天。既然来到北京,如果不去爬长城,游故宫,不去鸟巢、水立方等这些国家级旅游景点好好游玩一下,岂不是白来一趟。不过他人生地不熟的,得找个导游,带他好好玩一下。
这样想到了刘轶兰,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林子轩:您好!刘小姐吗?我林子轩,昨天在交流会上认识你的,我第一次来北京,想好好游玩一下,可人生地不熟的,不知您是否有空做个向导。如果可以咱们今晚一起吃个饭,可好?
刘轶兰:好啊!那具体事宜咱们今晚详谈。
林子轩:好,那今晚吃饭你说在哪里好,你是本地人,你熟悉,哪里比较有特色呢?
刘轶兰:去前门吧,前门那里聚集老北京的特色,而且只要几分钟就可以到天安门广场,吃完饭还可以到那里散散步。
林子轩:那好,那到时候电话联系。不见不散。
刘轶兰:好,不见不散。
挂断电话,已经将近是下午五点了。手头上的事情也忙得七七八八,稍加整理了一下仪容便出门去了。
傍晚的北京,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更加灿烂,犹如一个中年男人一般,耐人寻味。那股浓厚的文化气息,在秋风中飘荡开来。独自漫步在护城河边上,那一排排的柳枝随风摇摆着她那妩媚动人的腰身,向过往的行人展开最热情的笑脸。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就已经来到前门,林子轩依照约定,在这里等候刘轶兰的到来。
转眼间,天已经慢慢黑下来,林子轩刚想拿手机出来玩一下游戏,打发这一点点时间。突然刘轶兰的电话来了。他接通了电话:喂,到哪了,我在前门了。
刘轶兰:好,你等我五分钟,马上到。
不一会,刘轶兰出现在了林子轩的眼前。这次她换上了一套淡兰色的连衣裙,散落的头发在晚风中拂动,伴随而来的阵阵清香,令人深深的陶醉。只见林子轩一副惊愕的表情,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约定。连她什么时候来到跟前,都不曾察觉。
“喂,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刘轶兰说。
林子轩;“没什么,刚刚被你给吸引住,太入神了。不好意思。”
刘轶兰:“有吗?你也太夸张了吧!”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走咱们去吃饭,想吃什么?”
林子轩:“我对北京不熟,你来决定吧!”
刘轶兰:“那咱们就去吃北京烤鸭吧,来北京不吃北京烤鸭可就说不过去哦。”
两人很快来到一家离前门不远处的烤鸭店,找了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两人看看菜单便把服务员叫来了。
服务员:二位需要吃点什么?
林子轩:给我来份北京烤鸭吧。刘小姐你吃什么呢?
刘轶兰:给我来份炸酱面吧。
服务员:好的,二位稍等片刻。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已经是相见恨晚了,不一会儿就拉起家常,有说有笑的谈着。不一会儿,食物陆续上桌,两人说说笑笑,直至八点多才依依不舍的走出饭店。
林子轩:刘小姐,多谢你今晚的赏脸,明天还要麻烦你做个导游,带我转转北京城,谢谢你了。
刘轶兰:怎么还小姐长小姐短的,那样叫多生分,这样,你我叫你林大哥,你叫我小名刘兰就可以了。林大哥,今晚多谢你的晚餐,你就放心,一定让你玩个尽心不舍得走。
林子轩:嗯也好!那明天见。
刘轶兰:好的,明天见。
目送刘轶兰走后,林子轩独自来到天安门广场散步。看着祖国在花灯丽影下绽放异彩,不禁心中感慨万千。伟大的祖国能够有今日的繁华,离不开几代伟大领导人的英明领导。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短短几十年间,国家的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世界发展中国家中逐步成为传奇。
因为明天还约定了和刘轶兰一起游北京城,走了半个小时左右他就回到酒店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子轩早早起来,简单梳理出去随便吃了一点早餐,便回到酒店看一一会书,看时间差不多,便和刘轶兰一同游玩北京城去了。时间过得也快,两人有说有笑的游玩了北京比较著名的景点,。例如:故宫、长城、鸟巢、水立方等等。一起开心的度过了美好灿烂的一天。
眼看来京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林子轩与刘轶兰分别就踏上了回深市的列车。
第四章
从北京回到深市,林子轩又开始忙碌起来,计划赶在十一国庆到来之际发行一部青春励志题材的散文集,并取名为《畅想青春》。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眼看着国庆越来越近,可相关稿子还没落实,这可把林子轩忙得晕头转向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他想到了远在北京的刘轶兰,随即拨通了她的电话。
林子轩:喂,刘大小姐,好久没联系了,近来可好!
刘轶兰:您好!林大编辑,近来可好,怎么今日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林子轩:什么大编辑,我也是混口饭吃,哪能比得了你大作家呀?这不现在有点事得麻烦你帮一下忙了?
刘轶兰:什么事?
林子轩:是这样的,我最近在策划编撰一部书,主要聚集一些青春励志型的散文、诗歌,要赶在十一国庆间发行上市。这不,眼看离十一已经没有多久了,可我这内容还没有落实,您是大作家,想必您会有办法的,是吗?
刘轶兰:“这样啊。那我帮了你,如何报答我啊?”只见她一脸奸笑的样子。
林子轩:只要您肯帮我,您说怎样都行。
刘轶兰:这可是你说的喔,不许反悔。
林子轩:绝不反悔。那这样你什么时候有空来一趟深市,我好安排安排。
刘轶兰:这样,我正好这个礼拜要去一趟深市参加一个作家联谊会,明天就飞过去吧。
林子轩:联谊会?我怎么不知道,那好你上飞机给个信息我,我去机场接你。
刘轶兰:这可你说的哦,到时候不见人别怪本小姐不客气。(只见她一副奸笑得意的样子)
林子轩:好的,我这就给你安排。你到时把航班信息告诉我就可以,我会准时过去接机的。
刘轶兰:好,我现在就把航班信息告诉你。我搭的班机是明天中午12点起飞的A330次航班,由北京国际机场起飞,两点到达深市,你到时候可别忘了哦。
林子轩:你放心就好了,我的姑奶奶。保证不会忘记的,如果食言那我就是小狗。
刘轶兰:还小狗,无赖。那先这样了,你忙去吧,我去收拾整理一下行李。
林子轩:嗯,好的。拜拜。
挂掉电话,林子轩终于松了一口气,想想眼看一切困难很快就会解决,心里不禁乐滋滋的。随即拿起酒杯倒了一杯红酒品尝起来。随即开始忙着书的版面编辑工作了。
第二天中午,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就离开了办公室,去安排好刘轶兰的住处先。很快从地下车库里开出一辆新款白色本田轿车,往机场飞奔去了。很快车子来到机场航站楼前,下车在焦急的望着旅客出口处,很快刘轶兰的身影出现在人群中。林子轩立马快步走上去,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直奔车子走去。两人坐在车里,一路上有说有笑,那种久别重逢的喜悦真的是无法言语。
不一会儿,车子来到深市一处僻静的海湾旁。这里风景迷人,蔚蓝的大海,柔软的沙滩,简直就是人间仙境。林子轩对刘轶兰说:“怎么样,这里的环境怎样,还喜欢吗?”刘轶兰不停点头称赞,“不错,这里很美,我很喜欢。”“那你就在深市这段时间就住这里,怎么样?”林子轩对刘轶兰说。“真的,你确定吗?这里可是私人休闲地哦?”刘轶兰对林子轩说道。“你说的不错,这里确实是私人休闲住地,这是我以前父母出国时留下的,只不过我很少来住。所以你在深市这段时间久住这里可以了,怎么样?”林子轩说。
刘轶兰:那我住这里了,那你住哪里啊?而且,我自己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地方,还是有点怕怕的。你就这么狠心让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吗?
林子轩:我在市里有地方住,这不是为了你有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安心的创作啊。那么大一个人还怕什么。实在不行那我留下来一起陪你吧,这样你先坐一下,我去收拾一下,让你休息一下,怎么样?
说着林子轩朝着卧室走去了,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林子轩从卧室里出来。他对刘轶兰说:“你进去休息一下吧,我先去买点吃的回来,晚上带你好好游玩一下深市,怎么样?”“嗯,好吧!”刘轶兰应了一声就朝卧室走去了。林子轩也快步朝着那辆白色本田轿车走去,迅速坐上车,恍若离弦的箭急速地驶向市区里去了。
时间的长河,总是来去匆匆,也不肯给自己歇一下,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转眼间已经是傍晚时分,休息了一下午的刘轶兰,走出了卧室,朝着那细软的沙滩走去。对于她这个地道的北方姑娘来说,难得一次那么亲近大海,倾听浪潮涌动的激情澎拜。此时正值日暮西沉,正值金秋,眼前的景色是那么的迷人,那么令人神往,还真应道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千古绝唱。一阵秋分吹过,那乌黑的长发随风飘荡,一身淡兰的裙摆也随之舞动,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更加迷人。
远处,那辆白色轿车在暮色中飞奔而来,那是林子轩外出回来了。只见车子停在园中那段空旷处,他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刘轶兰见状走过来帮忙提着就说:“怎么出去那么久啊,买这么多什么啊?”林子轩对着刘轶兰淡淡一笑说道:“怎么,我出去这么一会就怕了,都不知道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也没有买什么,就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和晚饭要吃得菜。怎么样,今晚我下厨做饭,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而刘轶兰则那一副惊讶的表情道:“哟,原来我们的林大编辑还会下厨哦,难得哦。那我就有口福咯。”说笑间两人已经走进屋里,,林子轩也提着那些食物走进厨房去了。他回头对刘轶兰说:“你就坐在这里看书看电视都可以,饭菜我自己来弄就可以了。”“你真的确定不用我帮忙吗?”刘轶兰说道。林子轩回过头对着她一个贼笑,说道:“不用,做顿饭对我来说就小菜一碟。”随即走进厨房去了。很快四十多分钟过去,一道道香喷喷的的饭菜也上桌了,两人便开始了一顿美味的晚餐。晚饭过后,两人一起来到不远处的沙滩上散步。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波涛在夜色中涌动,灯光映照在波涛中一闪一闪,犹如千万块明镜一样晃动着耀眼的光芒。
时值深秋,南方的气候依然那么宜人,一阵海风吹过让人神清气爽。林子轩笑着对刘轶兰说:“怎么样,晚饭还合胃口吗?”
刘轶兰:还行,还真没有想到你还深藏不露啊,可以啊。
林子轩:哪里,一般般啦。
刘轶兰:那么谦虚干吗,再过分谦虚就是虚伪了哦。
林子轩:对了,你不是说有一个什么作家联谊会吗,什么时候,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啊?
刘轶兰:我还正想说这事呢,你都替我说了,就在明天晚上八点,你上次说的那事我也已经联系好圈子里的朋友,已经解决了。
林子轩:怎么那么快,那我就可以安心的潇洒一下啦。时间也不早了,早些回去休息吧,明天带你好好游玩一下深市,感受改革开放的这片热土的气息。
刘轶兰:再陪我逛一下,人家难得来南方一次,难得在夜色中倾听大海的声音。
或许是郊外的原因,此时四周显得格外静谧,远处的山林偶尔传来几声鸟儿雀跃的声响。两人漫步在沙滩上,仿佛正在热恋的恋人一般,显得那么的幸福。或许这就是上天对他们的眷顾,让两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两人静坐沙滩,仰望那满载星辉的夜空,对未来的美好充满了无限遐想。
深市的这趟旅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明朗,伴随着时间的脚步走到一起,携手翱翔那一片宏伟蓝图的天空。他们的作品刚一上市就得到无数人的青睐,印刷量日复一日的增加。他们在文艺圈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跻身一跃成为响当当的人物。
最好的感情,就是找一个能够聊得来的伴。各种的话题,永远说不完;重复的语言,也不觉得厌倦。陪伴,是两情相悦的一种习惯;懂得,是两心互通的一种眷恋。总是觉得相聚的时光太短,原来,走得最快的不是时间,而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幸福,就是有一个读懂你的人;温暖,就是有一个愿意陪伴你的人。
对于林子轩和刘轶兰他们来说,或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两颗心即便相隔着千山万水,却能够冲破层层阻挠走到一起。虽然身在闹市,心归潮平的平凡生活中。正所谓“平淡归真。然而,世事总不让人省心,这样的平淡而宁静的生活却好景不长。
第五章
话说朱雨涵自从那次分别之后就未曾见她笑过,整个人也日渐消瘦,显得格外的憔悴不堪。朋友们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不知该如何去安慰这个曾经的女汉子好。这天她在公司里和往常一样,工作,看报纸。眼看手里的工作忙得差不多了,她拿起最近的报纸,看一下最近的新闻热点。这不,刚把报纸拿到手上,就看到关于林子轩的新闻,上面写着他已经成为深市文艺圈里的响当当人物,出版了相关的书籍,且销售量居高不止,并且还爆出他和某知名女作家的恋情。看到这里她在也无法平静下来,随即扔下报纸,拿起自己的包包飞快的往外跑。此时的情景被李茹雪看在眼里,却不知为何,急忙走进她的办公室看个究竟,当她看到地上那份鲜艳的报纸时,一切都明白了。心里不停的默念:“看来她还是没能把他忘记啊。”
朱雨涵跑出公司大楼,随即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转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李茹雪她们的视线。只见她两眼红晕,泪水顺着脸颊不停的往下流,心里反复的念叨:“为什么,为什么回国后没有给一点消息我,现在还跟别的女人好,难道当初自己说过的话就不记得了吗?”虽然出了外面,她却不知从何找,偌大的城市,瞬间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几经辗转,终于在其他朋友那里打听到了林子轩的地址。随即催促着出租车司机快点开车,好向林子轩问个明白。李茹雪也担心着雨涵,不断的打电话给她打电话,询问着她的去处,便也驾着车出去赶着朱雨涵去。而林子轩他们此时正处於热恋期,两人的生活就如同摸了蜜一般,那么甜美、幸福,一起在那别致的港湾上,倾听大海的浪潮,看日出日落。两人四目相对,相互依偎静坐沙滩上,享受着着美好时光。突然,远处疾驰而来的车子,打乱了他俩宁静的享受。朱雨涵从车子下来就急匆匆的朝他们走去,走到林子轩跟前什么也不说直接一巴掌扇了过去,让在场的刘轶兰感到一头雾水,随口骂道:“你这疯婆子发什么神经,你谁啊,上来就打人,有病吧你。”朱雨涵随即说道:“与你无关,我打的就是这种无情无义,朝三暮四之人,我看你还是当心,别被他给蒙蔽了。”林子轩随即回过神来反驳道:“谁无情无义,谁朝三暮四,你别胡说,我跟你虽然已经散了,可你也用不着这样子啊。”“你不记得你当初的话了吗?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朱雨涵眼含着泪说道。此时一旁的刘轶兰再也无法看下去了,愤怒的说道:“你们关系究竟怎样,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恨你,林子轩,我不想再见到你。”哭泣着跑回别墅收拾了行李,朗朗跄跄的拖着行李走在道路上。“好了,现在你满意了,告诉你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从三年前那次分别之后就已经不可能了,跟你在一起,你何时考虑过我的感受,你一心只顾你的事业,你就死心吧,我和你,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绝对不可能了。”林子轩决绝的说道,便飞快朝着刘轶兰跑去。留下朱雨涵独自一人在哪里伤心落泪,一时间如决堤的洪水泛滥一般。此时李茹雪也刚好赶到,看到朱雨涵那伤心欲绝的样子却不知如何安慰,只好上去把她抱住,心里不停得嘀咕道:“好你个林子轩,看我这次怎么收拾你,我绝不会放过你。”经过好一阵才将满面泪痕的朱雨涵安慰过来,两人就搭着车回去,一路上还时不时伴着哭泣的抽泣。
林子轩朝着刘轶兰出走的方向飞奔,无论如何都要给她一个称心的解释,他拿出手机不断的拨打着刘轶兰的电话。拨了好久,也没有见她接,心里暗暗叫道:“怎么不接电话,赶快接电话。”连续打了有半个小时左右,刘轶兰那头终于接通了电话说道:“怎么,你还有什么好说的?”林子轩自知今天的事情来得太过意外,自知以前自己没有把这些都跟她说过,语气温和的说道:“兰,我知道错了,我不敢把以前的那些都瞒着你,可我瞒着你也有我的道理,你现在在哪里,让我当面给你解释清楚,好吗?”刘轶兰那边静静沉默了许久,心想:“就这样一气之下就决断,确实太过冲动了,给她一个机会解释,不管是对他还是自己,都是有益而无害的。”当即便说道:“好吧,就给个机会你,我到要看看你怎么敷衍我,我现在在大梅沙。”挂了电话,林子轩随即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大梅沙去了。一路上林子轩那焦急的神情,眼睛不停的往窗外探望。
经过半小时的行驶,出租车终于停在大梅沙海滨公园的大门口,此时也刚好接近夕阳西下时分。林子轩赶紧从车子里出来,匆匆的朝海滩走去。已是昏黄暮西时,霞云结伴晚风游。虽然这暮色中的景色迷人流连,虽然馋于海水潜游嬉戏,但此时他也无心去观赏,更无心去与大海那水乳交融的拥抱。走在徜徉的小道上,海风轻轻的掠过脸庞,那天边的夕阳露出灿烂的笑容。只见刘轶兰独自站在愿望塔下,在夕阳的映衬下更加迷人,那乌黑的长发在海风的轻吻下嘤嘤艳舞。远远看去,她被那淡淡的忧伤所笼罩着,断断续续传来那微弱的抽噎,让人看着心疼。林子轩再也不敢多想,快步上前从背后紧紧将她抱住,此时一个深情的拥抱也胜过万千的言语。刘轶兰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吓了一跳,不断的挣扎着道:“你干嘛,吓着我了。快放开我。”林子轩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任她如何挣扎,如何捶打也要紧紧的将她抱住,生怕她又再一次的自开。“你干嘛?没听到我叫你放开我吗?”刘轶兰一脸气呼呼的说道。这时林子轩才嬉笑着对刘轶兰说道:“你还生气不,你原谅我好吗?原谅我就松开,好吗?”刘轶兰最终拗不过他,只好气呼呼的说道:“好吧!给一个我原谅你的理由。”林子轩腼腆的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连说了好几个我也没见说出个所以然来。刘轶兰随即说道:“我。。。我。。。我什么啊,平时见你那么会说,怎么现在却怂了,你倒是快说呀。”林子轩看出了她有点生气的样子,鼓起勇气说道:“我爱你,我心里一直只有你。”刘轶兰嘴角一扬,露出了那洁白的牙齿,微笑着说道:“好了,我原谅你了。不过你得给我一个解释,你和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子轩再一次深情的将刘轶兰拥入怀里,望着天边那绚丽的彩霞,深深的呼吸,说道:“我本想把这段往事永远的烂在肚子里,现在看来不能不说了。事情还得从三年前我出国留学时开始说起,那会我与她的关系,明说是男女朋友,可就连普通朋友都不如,一年到头没几次见面,连电话联系也少得可怜。………..后来我和她就分开到了国外留学,当时见她哭得那么伤心就说如果三年后我们都还爱着对方,就一起。我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好了,别生气了,我知道错了。”“你才知道错啊?你当初就不应该那样说,什么‘三年后如果都还爱着对方就在一起’,这不是明显给人留下那一丝丝希望吗?哪里有你这样优柔寡断的。”刘轶兰气嘟嘟的说道,使劲的敲打着林子轩的胸膛。林子轩再次将她拥入怀里,默默无语。此时,一个深情的拥抱,也胜过诸般甜言蜜语。
误会终于被解开,他们又开始了自己的幸福生活。经过这件事,他们之间更加彼此珍惜这段感情,一起背起行囊,走上了人间最后一片净土的藏区之旅。
经过一番折腾,生活再次回到平凡中的宁静。他们再也经不起折腾了,李茹雪经过再三思索,最终决定把公司迁离那个繁华的滨海城市,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朱雨涵也终于明白,感情都是在不被重视下渐渐远走,最终选择了远走他乡。
若爱,切忌冷漠。感情,都是在冷漠中渐渐远走。爱,也随那淡化的情愫,走向破裂的边缘。珍惜对你好的人,莫让心疼你的人在冷落中失望,莫让他在淡化的爱中远行。
每一份感情,都来之不易。于千万人之中,与君相交,多不易。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多不易,珍惜那个愿意为你倾其所有,愿意为你改变的人,珍惜心疼你的人,让爱在生活中烂漫续约。
第24篇、两个人的事

曾经有一对同班同学,他们再一次分座位后,成为了前后位,就这样上天给了他们一次相爱的机会。男生学会了一首歌——童年,以至于每天都唱。有一天女生突然对男生说:呵呵,你可以看演唱会了。男生确没怎莫在意。但是男生心中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但男生太腼腆了,他不会白这种感觉说出来。但是第一次月考男生失败了,再班里倒数。他们也在随后的分座位中分开了,但男生的心却没有从女孩身上放开,他拼命的学习,为的就是让女孩注意自己,终于有一天女孩注意了他,男孩笑了,在随后他更加的努力,在第二次月考中他考出了自己,成为了班里的佼佼者。女孩看了心里也很是高兴。从此女孩和男孩之间开始了艨艟的爱恋,他们彼此并没有说出口,只是在自己的心里默默的祈祷,这是一段很难的感情。高一很快就过去了。高二的分班,两人分在了不同的班里。
高二两人没有什麽得联系,但是两人的心思却始终在一起,高三很快就来了,他们没怎么的联系,而男孩的心里却在筹划的一件大事——因为女孩的生日快到了。男孩省吃俭用硬是省出了三个月的伙食费,和同学一起为女孩买了一套衣服,在当晚他就把这件衣服送给了女孩,女孩邀请男孩去吃中饭。男孩很矛盾,但他决定去。回到家他第一次向母亲撒谎了,为了和女孩相处。但是意外发生了,男孩的妈妈当场将两人抓住。男孩被带走了,女孩心碎了,回去后男孩给了女孩学了一封信,女孩没有回。他们知道可能这是最后的缘分了。但男孩没有放弃,他始终记者这个女孩带给她的美好时光。高考——人生的最大转折点到了。男孩女孩都考得不算理想。男孩想在高考后找女孩玩的,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让男孩住进了医院,这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当他回来时,他又开始了高四的学习,而女孩确选着了去大学。他们失去了联系,男孩每天都在想着女孩,开始一段时间男孩有时候感到无聊,产生了可怕的念头。就这样男孩始终没有忘记寻找女孩的踪迹,终于在清明前后联系上了女孩。两人在五一的时候见上了一次面,女孩用自己省的钱,给男孩带去了男孩喜欢吃的水果。他们就在没人看见的地方,相互依偎着,男孩和女孩讲述着他的理想,因为当时男孩的学习比较不错。男孩心中十分的温暖!
很快,高四的生活结束了,高考又再次来临,不幸的是,男孩在考试前一周夜晚鼻子流血不止,在医院里简单的处理了几天,就去参加考试了,很不好意思,又一次的失败了,没有达到理想,他很伤心,觉得对不起女孩的期望;女孩说了,既然没有达到理想(未完待续)
第25篇、爱情水饺情缘
大学的一次中秋节,同学们都离家很远,于是商议晚上一起包水饺过佳节。

现代的女孩,会包水饺的很少,只有她,和面、做馅、擀皮、包制样样精通。同学们嘻嘻哈哈的,边干边玩笑自己包的怪样子的水饺,只有她微笑着,低眉顺眼,认真的包水饺,偶尔用胳膊肘拂一下散下来的几缕头发。不一会饺子就在她的手中以美好的姿势捏出,他在一边默默看,心里对她突生好感:她应该就是自己寻觅的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吧?
那晚的水饺,不但样子好看,而且异常好吃,同学们对她赞不绝口,她却红了脸,只是不好意思的笑。
从此的花前月下,常有两人的身影流连,她总爱低头微笑,象兰花一样娴静,让他心里疼惜顿生,觉得她是他应该用生命来爱的女子。
毕业后,她随他去南方打拼。那时,两人都没找到高工资的工作。生活拮据。想吃家乡的水饺的时候,为了省钱,她就自己买菜来包。他最爱吃韭菜猪肉的,一把韭菜,一斤猪肉,不用太多的原料,在她手里就能做出一顿美味的水饺。他最幸福的时光就是两人一起包饺子,她包,他做琐碎工作,包括去下水饺。间隙里相视一笑。
他经常坐在一边,看她嫩玉似的手指穿梭在白面中,一会一个个小元宝一样的水饺躺满了盖帘,心里平静安详,彷佛所有的挫折和不顺都在此刻消融。
他问她:现代的女孩都不会做这些了,为什么你会呢?
她微笑着说:小时候,妈妈就让我学各种手艺,她说,如果我什么都不会做,会让将来的夫家嫌弃的。而且好像有人曾说过: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
他捏住她的鼻子,笑着说:你还狡猾狡猾的呢。
她笑着挣扎。他把她揽入怀里:你放心,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她在他怀中一脸的幸福满足。
终于他们结婚了,新房是租来的,她花很少的钱,从街上偶尔看到的形状独特的花瓶,一个用剩的草席,上面自己用旧布片拼绣上图案,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旧家具,刷上一层油漆就是新的了。阳台上种满各式花草,清晨的时候起床剪下几枝插入花瓶,顷刻间满屋生彩溢香。
他们一起出去工作,晚上回家相守在温馨的小屋内,那是段很幸福的时光。
结婚日久,他依旧最爱吃水饺,不知从何时起,却不肯在她忙活的时候帮忙,只是坐在一边看电视,等她把热气腾腾的水饺端到面前。然后自己倒上酒,吃个水饺,喝一口酒,舒服的砸吧着嘴,一边还念叨:包子就酒,越喝越有。
果然,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因为他升职了,做了一家跨国公司的部门经理,经常在外面应酬,吃多了天南海北的美味。渐渐不再喜欢她的水饺,嫌她做的无论什么馅的总缺了一股浓烈的香味,太单调了。 好多变化都是不知不觉的,谁也没留意它的步伐。
这年他的生日来临的时候,她象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就开始准备包水饺,想给他好好庆祝生日。他回家来,看看在厨房中忙碌的她,说:我刚知道一家水饺特色店,味道特好,我们出去吃吧?她愣了片刻,轻声答应:好,然后去换衣服。
坐在那家装饰豪华的餐厅里,看着到处衣香鬓影,她有些局促,毕竟来这种高档次的地方来的太少了。对面的他看了她一会,皱起了眉头:你怎么越来越土气了,看这身衣服,一点品位也没有。她把头低了下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从来都舍不得买衣服,钱都省下来给他添置衣服和补贴家用,她觉得男人在外面打拼,应该穿的体面点。即使后来他们境况渐好,她也没改变她节俭的习惯。
那晚,她失眠了,觉得有种美好的东西渐渐从他们中间溜走。
慢慢的,他回家越来越晚,慢慢的,他渐渐很少回家。偶尔两人面对面,也是久久无语。她没有追问,只是经常一个人坐在床上,慢慢的收拾他换下来的衣服,细心的把上面的红色长发一根根的摘下来。
她记得他最不喜欢女人染头发的,为此,她一直是一头黑发。
她经常自己坐在屋子里发呆,眼神茫然,或者默默流泪。他偶尔回家看到,也从不在意。
日子在日渐冷漠中一天天的度过,踩着美好往事的余香,他却变得健忘。爱,已变得没有了心情。
那天,天气很阴沉,似乎要下雨。屋里没开灯,两人在阴暗中对坐着,面前茶几上摆着一张离婚协议书。她使劲压住心痛,艰难的开口:"能挽回吗?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还有,我刚下岗,孩子……"不等她说完,他就打断她:"我们已经不在一个档次上了,还是离吧,我会给你钱的".
她刚刚从医院检查自己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她想告诉他,但他打断了她的话,或许根本就是怕听见。
离婚很顺利,她得到了十万元钱。她拿着那个存折,只有心痛的感觉。
从民政局出来,一个妖娆的女子站在门口等他,他过去揽住那女人的肩膀,两人亲热着说笑而去,竟然没有跟她道声再见。她木然立在那里,感觉心痛的都麻木了。一阵秋风吹来,带着凛凛的寒意,吹散了往事,吹散了诺言。今年的秋天似乎来的特别早。
抚着肚子坐在黑暗中想了一晚,流了一晚的泪。第二天,她径自去了医院,在手术台上,她流完了她所有的泪水。
生活总得继续。
后来,她在街角开了一个水饺馆,取名:生活真味水饺馆。全部是手工制作,且味道纯净,因为她从不在馅里面加那些花里胡哨的提味剂,只是凭借原料的自然香味加上合理的配比来调制,大家吃着都很放心,说有家的亲切温暖的感觉。而且价格公道,买卖很红火。 两年后,店外接连几天来了一个衣衫破旧,胡子拉查的男人,他不进店,只是一直在围着店转来转去,眼睛一直隔着橱窗注视着店里那个象兰花一样笑意盈盈,朴实自然的女人。
终于,他进店来了,她赶紧上前来招呼,但目光接触的瞬间,她呆住了。愣了片刻,她恢复了自然,说:"请坐,想吃点什么馅的"?"韭菜猪肉的,那是我最爱吃的。"女人眼眶一红,回头吩咐厨房。然后,坐在他对面,问:怎么成这个样子了?他羞愧的低下头:"那个坏女人,她是个骗子,骗走了我所有的钱,还害我们公司损失了几十万,我被开除了,我现在一无所有".
她好久无语,他突然抓住她的手,急切说:"我错了,你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她轻轻的把手抽回,起身走向里间。
他脸上一阵失望,颓然靠在椅子背上。过了一会,她又走出来,不过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她对他说:"这是我老公,他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帮助了我,而且他很爱我,我们会相守到老,无论贫穷富贵".那个男人长的坚毅朴实,他用一只手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跟他握手:"你好"."你好,",他赶紧回答,脸刷的一下红了。她又走上前,把一个银行卡交到他手里:"这是离婚时的10万元钱,拿去吧,钱虽不多,应该能帮到你一些的,一切会好的".
这时,热气腾腾的韭菜水饺端了上来,香味顿时四溢。他低头吃水饺,在热气里流了下来。
爱故事编辑读后感:如果风是时间的映衬,那么珍惜就是爱的绿叶,如果可以,还是学会平淡的守候。实惠点……
第26篇、我从妻子变成情人

和林子的相识缘于他到我们单位找他的同学。若从脸相来看,林子算不上英俊,但各个方面组合在一起,他却成了那种特别讨女孩子喜欢的男人。我也不例外地喜欢上了他,但是,我却是他第一个主动追求的女孩子。
没想到,父母对我们的相恋表示反对。我是家中独女,父母经商,家里经济条件很好。父母对未来女婿的要求是:家庭条件不好,工作单位不行,甚至能力稍差都可以,但是,人品一定要好。林子偏偏在这一条上不合格。
我的父母曾偷偷打听过林子的情况,知道他以前谈过很多女朋友,觉得他很花心,靠不住。但是,我很倔,坚持非林子不嫁。父母只好接受了他。
2001年底,我和林子结了婚。
走进婚姻后,我才发现了生活的现实。林子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收入是不错的,可他发了工资只顾自己花,从来不给我家用。他还爱打牌,经常一夜不归。更让我心烦的是,不时有人跑上门来讨账。我觉得特别委屈。结婚时,买房子、装修的钱都是我父母出的,结婚后,我和父母全心全意扑在我的小家庭上,需要他花钱的地方实在是少之又少,他哪里来的欠账呢?
我们觉得彼此都变了。他说我的脾气没以前好,不善解人意,我觉得他是个不负责任的人。更有甚者,有两次,他竟然无缘无故地失踪了一个星期,既不给我打招呼,也没给单位请假,我到处都找不着他。回来后,他说到乡下一个朋友那里散心去了。我虽然心里生疑,但还是原谅了他。
2002年春节时,我在他的手机上发现了一条短信,里面有“我爱你”之类的话。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是朋友发的玩笑短信。我相信了。
不久我怀孕了。他对我挺好,那段时间我觉得很幸福。
4月份的一天,一个女孩突然打电话到家里来找他。是我接的电话。那女孩奇怪地问我是谁,我说我是林子的老婆,她惊呼道:“这怎么可能?我是他的女朋友啊!”
林子回来后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轻描淡写地说:“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早分手了,我结婚没告诉她。她有点神经病,别理她。”
这种解释谁会相信呢?后来我辗转打听得知,那个女孩叫小菲,河南人,是他的网友。联想起他以前两次一个星期不回家的事情,我怀疑他是会小菲去了。
虽然我对他的行为一直没说什么,但心里却是极为不快的。有一天,为了一点小事我们争吵了起来,彼此都说了很伤人的话,一气之下,我跑回了娘家。他既不打电话给我,也不来赔礼道歉,我父母很生气。后来,他跑到我单位来找我。他瘦了,我很心疼,说:“其实我很想回去。”他也说很想我。我问他为何不来接我。他说我父母总是瞧不起他,他不想见他们。我劝他,如果不来接我,长辈的面子挂不住。好说歹说,他同意了。
但是,到了约定他来接我的那天,我却左等右等也不见他来。我想他是不是忙忘记了,就偷偷打电话提醒他,谁知他告诉我,他把这事给忘了,已约了一帮朋友在家打麻将,下不了场。
拖了一个月,最后,还是我自己回家的。
虽然回了家,我的心情却很不好,觉得他心里已经没有我。我父母见我一直哭哭啼啼的,对他愈发不满意了,召集了一批亲戚到家里来开他的批斗会,要他当面认错。林子的性格很孤僻,可能觉得这样伤了他的自尊心,所以,从头到尾他只闷头抽烟,一句话不说。我父亲很失望,最后说:“也许你还承担不起家庭的责任,那么,先把孩子打掉,你们俩慢慢再来吧。”
林子不同意这个决定,他流着泪求我,说只要把孩子留下来,他以后一定会珍惜我,好好跟我过日子。当时我也不知怎么想的,也许是对他没有足够的信心,也许是太伤心而迷糊了,我还是去把孩子打掉了。他难过得差点要跳楼。
尽管这样,他仍不离左右地在医院照顾我。
那时,得知我把小孩打掉后,几乎所有的亲朋好友都以为我们一定完了,但是,我们没有。经过这一次,我们都懂得了珍惜。他真的变了,再没有在外面过夜,按时上下班,将大部分的工资交到我手里。我的父母也开始接受他,尽量在生活上满足我们。2003年3月,我又怀孕了,他很高兴。也许是我对他太不放心了吧,我心里一直有些怀疑他,老觉得他有心事。他回到家就往沙发上一躺,也不跟我说话,总是看电视到很晚才回卧室睡觉。而且,他每个月的电话费很多。我查过他的话费单,发现小菲的电话频繁地出现。
7月份,我怀孕4个月的一天,他突然又一夜未归,我很着急,找遍所有可能的地方仍没有结果时,我脑子里一闪,翻出小菲的电话打了过去。她承认林子正跟她在一起。一股气直冲我头顶。天哪,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总是在我怀孕的时候发生?我当即在电话里向他提出了离婚。
第二天他回来了,说是小菲自己找过来的,他昨天是去同她作了结。我问他到底打算怎样,他说:“随便,你想怎样就怎样。”我差点气疯了,他做错了事不但不认错,反而满不在乎。
当晚,他又没有回来。直到第三天,他才把小菲送走。
其实,当时我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要他认个错就行了,但他这种态度实在让我忍无可忍。冲动之下,我坚决离了婚。之后,我又去把孩子打掉了。
离婚后,林子停薪留职去了外地。春节时,他带着小菲回来结了婚。得知消息后我很难过,其实我一直在等他,没想到他竟结了婚。离婚后日日滋长的后悔情绪,此刻如决堤般蔓延开来。
后来他约我出去坐坐,我瞒着父母去了。没想到一见面,我俩竟抱头痛哭。他问我当时为何要逼他离婚,为什么不把孩子生下来,如果生下来了,他就哪里也不去了,过段时间一定会来求我回去。我问他为何这么快就结了婚,他说小菲不嫌他穷,什么都没要就跟着他,他为了赌口气,同时也为了弥补受伤的心,就跟她住到了一起。
原来当初,我俩都犟着一股劲,想拿离婚试探对方,觉得对方如果是爱自己的,就不会同意离。没想到,我们就这样离了。他说他还是想跟我在一起。但是小菲已经怀孕3个月了,他要等小孩生下来后,再离婚来娶我。他说离婚很容易,但他太想要个孩子了。我感到奇怪,问:“我不能为你生小孩吗?为何要她生?”他说他怕我不肯再为他生小孩。我说:“我爱你,怎么会不愿跟你生小孩呢?”他想了想,说:“要不你先为我怀个孩子,给我吃个定心丸,这样我就有勇气去跟小菲离婚,让她把孩子打掉。”我说:“这怎么可能?我以什么身份给你怀小孩?”而且,我觉得这样做风险太大了,我不敢肯定小菲会把孩子打掉。后来,我们经常偷偷会面。他一直说他一定会跟我在一起,我反倒给他分析:“你那么爱孩子,怎么舍得让孩子失去母亲呢?”我总觉得即使离婚,他也不可能与小菲断掉联系。而且,我也接受不了别人的孩子与我们一起生活,那样的话,我该如何对待亲朋好友?他则说:“如果你是真心爱我的话,为何不能接受我的孩子呢?”
我们谁都无法说服谁,就这样耗着,一直到现在,小菲的孩子都快出生了。
我真没想到,我竟然从妻子变成了第三者。现在的状态真是太痛苦了,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
第27篇、七仙女与董永的网恋
话说在天庭的王母,自认位高权重不顾计划生育一口气生了七女,幸好七女个个如花似玉、才貌双全、妙不可言,旁人美女当前加上慑于凤威,日子倒也安稳的过去了。前六女分别在四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成形嫁与凡人,只剩老么独守空闺。在其大喊代沟问题严重和无聊声中,日子飞快地过去,而今也到了思凡的年龄――22岁(属晚熟型)。望着天庭中一群满脸青春美丽痘的纨绔公子哥,她几乎每天都要恶心地吐上好几次。当夜色降临时候小七大唱“好想谈恋爱”,机灵的贴身婢女讨好似地递上笔记本电脑并连上Internet专线。嘿嘿!转眼间空虚、寂寞统统成为过去式。聊天室、交友会上到处涂鸦着“七仙女”这个真实的网名,贴上自创的小诗、文章,招幕着自己的爱人。随即,她分设在163、263、yahoo、sina的信箱纷纷因爆满而告急。发来的帖子来自人间的各各角落,有刚失恋的泰山青蛙、鳏居黄山的牛魔老王、发达多金的嵩山破戒僧、刷裤玩蒜的峨眉白脸……
就这样,她每天游走在绿草堆中,却从没一滴露水能打湿小七脚上的绣花鞋。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份帖子没出现之前……
一份帖子——
七仙女:
大前提:你的心是如此的寂寞,你的脸是如此的落莫、你的眼告诉我你在等我。
小前提:我来了,带给你温热的心,滚烫的颊,失火的眼。
结 论:不要放过我
——西安 董永
“该死的,你那是什么草脑写出这样的东西”小七大声咒骂着,却难抑体内那颗已经狂跳的心。知道他已经成功的打动了自己,就因为这封帖子。于是,老套的网络爱情在他俩的心里滋生并不要脸地蔓延,然后以最迅猛的速度吞食大脑中的理智。
风清月明的夜晚:他们在聊天室里爱情甜如蜜,高唱人生多美好;雨稠花落的夜晚:他们在聊天室里感叹人生如梦,珍惜彼此那份纯爱;云淡星稀的夜晚:同为骚客的他们夫唱妇随——
七妹道:日落地平线。
董郎对:月升林树梢。
妇又道:昨日情,今日信,敢上高楼问月清。
夫再对:断肠草,鹤顶红,饮鸠重生续前缘。
在网上恩爱缠绵,她文字雅致,他妙语如珠;在电话中耳鬓思磨,她语声甘如源泉,他嗓子低哑磁性;真个是香艳绝顶,痴情万分,大有TITANIC中:YOU JUMP, I JUMP之势。一时间羡煞多少聊天室中的醋男妒女们。
于是,小七无可救药、不可理喻地爱上董郎,心中渴望能看到他、触到他的冲动日益强烈。可每当小七提出见面时,董永总是闪烁其词,百般推托,内心慌乱可见一斑。终于疯狂的思念把小七整个人点燃,她像着了魔般迫切地想见他。天庭中,冷藏式多功能壁橱里的爆冰、薯片、棒棒糖、香口胶、话梅统统失宠。消息传到王母耳中,她慌忙起驾前来探望七仙女。一时间,婢女们乱成一团,天地为之变色。雍容华贵的王母微启朱唇道:“七儿,你过来!有何事与母后说说,有为娘给你做主” …………
小七一夜倾吐,王母的脸渐变成绛紫色,久久不发话,一刻钟后,开口:“Shit!真他*的不是个东西!” 全体晕倒~~~~~~~~~
“七儿,幸福要*自己去争取,不要放弃,如今流行做千禧新娘,必要时可以用生米煮成熟饭这一招!加油,吔!”王母做了个V字的胜利手势。 ——再次晕倒~~~~~~(什么母亲啊~~~~~)
得到懿旨的小七,果然地传了自己一张绝色的照片给董永,并发一张贴子——
一张贴子——
董郎:
假设1:你长得像钟楼怪人
结论1:……
假设2:你长得像反町隆史
结论2=结论1:你是我的灵魂、我的英雄、我的神,娶——我——。
不等董永的回信,小七便披星戴月的飞到西安,待董永接到电话时,他们已处于同一个城市“我们见面,不要让我选择挖地三尺来找你!”董永没有选择余地地应允。
好天气,好风景,好心情。就要见到董郎了,小七身上的每个细胞都紧张得颤抖着,每根汗毛都兴奋地跳着托马斯大回旋,他的样子会是......还不容她细想 ...... 他出现了―――
!!!!!!!?????一头花白的发,一张如同皱纸般的脸,他勉强的笑着,露出一口黑黄色的板牙,起褶的手中握着他们的信物——三朵玫瑰。
一阵晕眩突袭了小七,脊梁骨直透凉意,她硬着头皮上前搭话,心里想着:要看内在美,年龄不是问题。
七:“你是董永?你的文采真不错,我很喜欢!”
董:“对,我是,呵呵!嘿嘿!嗯……那些是我从书上抄来的。”
小七错愕,不详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七:但是,我出的对子,你都对上了呀!
董:我挂着两个聊天室,把你出的对子放到另一个室里让别人帮我答的。
七:您, 您, 您贵庚呀?
董:啊?我?60了,连孙子都有2个了呢!呵呵~~~~~刚退休,儿子怕我寂寞就给买了台电脑让我上网消谴,你挺逗的,哈哈......
七:什么?消谴!!混蛋!!你是说一切都是假的!你......
小七心里气极了:要不是啸天犬这两天口腔溃烂,一定要他咬死你!小七甩头便走。3朵代表“我爱你”的玫瑰在春风中摇曳,哈,多么讽刺。
奔到远处的电线杆处,伤感无法避免的袭来,泪水纵横四溢。有一好心的policeman询问由来,问其是否要报案,小七回答否,她已无奈到连恨的气力也没有了。
小七一路小跑回天庭,却没想到董永随后追来大声呼喊“我们还是朋友~~~~~”及时现身在小七人前的王母拨下发簪轻轻一划,9条深沟随即挡住了董永的去路(按3岁一条代沟来算,起码也有9条了) ......
三个月后。 所有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那些没有笔记本式电脑的日子,小七忽然觉得自己已不再讨厌那些天庭中的纨绔公子了,那些青春痘和雀斑仿佛也跟着漂亮起来了,那都是成长的荣誉呀!懂了,懂了,单纯的天庭远胜于复杂的人间。可笑当初为什么会放弃现实中真实的接触而去奢求虚拟世界中少得可怜的真爱呢!
七仙女双手合十曰:呜呼~~~~~~~~~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阿门,阿里路亚,依玛拉撒,阿弥陀佛,无量寿佛,妈咪妈咪轰......

第28篇、爱在前,幸福在后

然而,这些都是从前,如今只能作为一种美好的回忆被永远封存。在他还不懂类风湿是一种什么样的病症时,这种可怕的病魔便迅速扼制了他意气风发的生命。从最初的关节疼痛,到瘫痪在床,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他从一个充满活力的阳光男孩,变成了一个缠绵病榻关节僵直的病人,许多人都劝她离开他,包括他自己。在他病情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脾气也变得格外暴躁,看到阳台上她种的花儿,他会突然把花盆摔碎;生日时她送他一部新手机,欢天喜地地教他怎样发短信,他却狠狠地把手机摔在地上,对她大发雷霆。他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她,刺伤她,不过是想逼迫她离开。
她从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幸福女子,跌落成一个孤独无助承受煎熬的落寞女子。那个最亲爱的人,曾经的温柔体贴全都不再,他的暴躁、冷漠和疏离,使她流泪,心碎,却从不曾绝望和后悔。为了照顾他,她不顾家人的反对,辞了工作,搬到他家里,和他父母一起承担起了照顾他的任务。他去治病,从东北到江南,一家家医院地跑,她始终陪在他身边,洗脸刷牙,读书写字,端屎倒尿,完全是一个贤惠妻子的模样,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
真爱面前,他幡然醒悟:面对爱,任何逃避都是不负责任的。爱一个女孩子,与其为她的幸福而放弃她,不如留住她,为她的幸福而努力。他开始了写作,很艰难,每天只能在电脑前坐一个小时,病情严重的时候,只能侧身躺在床上,单手敲击键盘。
医生的诊断结果:想重新站起行走,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手术费至少要20万。20万,不是个小数目。他咬紧牙关,在她的帮助下,埋头写作。一年,两年,当稿费单从全国各地雪片一样飞到他的手里的时候,他们禁不住相拥而泣。
2005年,当我在一个论坛上看到这对恋人的真情故事时,时间又滑过了10年,10年后的今天,许多杂志或报纸,都可以看到他的名字。论坛里有他上传的照片,他因为激素的刺激,已不复有先前的英俊潇洒,而身旁站着的她,却依然娇俏美丽。她的眼睛没有看镜头,含笑的眸子注视着他,深情而专注。
辗转找到他的电话,拨过去,迎接我的是一个快乐明朗的声音。他说,我和女友去年已经结婚了,虽然婚礼很简单,但我们都很幸福。他还说,我靠着写作,已经差不多把手术费赚够了。本来今年春天就可以做手术的,但是我改了主意,我想先买套房子。这样,万一手术意外不成功,至少我还给她留有一套房子。
话筒这端,我悄悄地流泪了,为生命的美好和爱情的魅力。人生是个旅程,在这个旅程中,她在前面种植了爱,他在后面培育了幸福。爱在前,幸福在后,将人生这一条坎坷长途,点缀得温暖馨香,使这两个踏着荆棘前行的人,如沐春风,犹驾祥云。
第29篇、南方的天空不会下雪
南国也有梅花,很高很臃肿的那种梅花――当然,也是那种只在冬天里才绽放的梅花。

但南国的冬天不会下雪,哪怕是在数九寒天,在这个世界里也寻不到一丝半片的雪花,所以,南国的梅花虽然也会怒放,但充其量也只是在那稍嫌冰凉的空气中瑟瑟发抖而已,再也没有了“岁寒四友”的那种傲有风骨。
可是,尽管如此,南国的人们却依然会赞美它。虽然,南国的人们大多数并没有见过北方那种在“纷飞大雪”中笑展红妆的腊梅,也从未曾领略过真正寒梅的那种高傲不不羁,但他们却知道,梅花能傲雪,能在冬天里盛开,这一点已经足够――已经足够他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对梅花去赞美,去惊羡。
有时,世界真的是很小的――从古枫一踏上这辆公交车,他便深刻地感到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他从来没有想过世上真会有如此的巧合,更从未想过自己与小琪的重遇会是在公交车上。
所以,当他不经意地发现身旁站着的人正是那个令他刻骨难忘的小琪时,他变整个人都呆住了。
当然,小琪也呆在了那里。
今天的小琪比两年前明显瘦了许多,但却更加的成熟,更加的抚媚,那头柔柔的长发依然轻轻地披在肩上,那如水的双眼,依然带着当年分别时的忧伤――一种淡淡的忧伤。
“真……巧”。小琪说。
“恩,好久不见了。”古枫努力的笑了笑,他还没有从巧遇的惊愕中清醒过来
“现在……过得还好吧?”小琪静静地望着古枫,“你比当年毕业时瘦了许多。”
“呵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现在的我,能吃能睡,却反而比学生时更瘦了,你呢?你现在过得怎样?”
“还好了,毕业之后便一直留在广州,日子也倒充实。”小琪边说边用手撩了一下自己的长发,并顺势低下头,怔怔地望着地面。
小琪自己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反正,她是不敢再看古枫的脸了。因为,这张熟悉的脸给了她太多的牵挂,尽管自从毕业后就一直没有他的消息,但她知道自己依然每天都在想着他。甚至,有时在午夜里梦醒,都仿佛感受到四周的空气里充满了古枫的味道,偶尔遇到自己孤独落漠时,只要去想一想当年与古枫相处的日子,心里都会甜丝丝地快乐起来。
她知道,自己一定会有机会再见古枫的,所以在她自己的脑海中,早已经不知道构想了多少个与古枫重逢的场面。甚至,她还想好了自己在古枫与别人的婚礼上重见时该如何做,同时,她也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很好。
然而,小琪却从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种毫无预兆可言的情况下与古枫相遇,这令小琪却无所适从,现在的她什么也做不出来。她只知道,在认出古枫的那一刹那,脑海里一片空白,而心里也只有一个声音:我,又见到他了……
的确,有许多事情,如果没有身处于现场,没有那时的心情与气氛,那么,无论你如何的构想,都是不切实际,不堪一击的。
小琪便是这样。
招呼之后,彼此谁也没有开口说话,那种尷尬的沉默令古枫很不舒服,在他的心里,似乎有很多话要对小琪说,可又无从说起。
古枫轻轻地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小琪,发现她仍然低着头想着些什么,脸上还隐隐地显现出些淡淡的红晕。
“唉,变了,毕竟变了。”古枫想。
车又在一个站上停了下来,这一路公交车要停的站很多很频密。
古枫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拿了一支放在嘴里,正准备点火时,却猛然想起,公交车上是不准抽烟的,于是,他便又把烟放回了口袋。
“你还是老样子,虽然瘦了许多,可人却没有什么改变。”小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抬起头来,浅笑着望着古枫的这系列动作。
“我,我本来以为我改变了许多了。”古枫也看了看小琪,“可惜我却改变不了,而你,却真的变了许多,变得更沉默了。”
“人总是会变的,只不过在乎于你是在哪方面改变,变得如何罢了。”小琪说。
“也许吧……你还住原来那里吗?”在枫沉吟了一下,便转了个话题,当然,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转到这个话题上来。
“是,我……”小琪话还没说完,汽车突然出现急刹,全车的人都因为惯性而全身往前倾。
小琪的身体整个儿倒在古枫身上,古枫不假思索地用手揽住小琪的腰,扶住了她那依然往前倾的身体。
古枫知道,如果自己侧身让开,小琪一定会摔倒在地上――小琪穿的是高跟鞋。
公交车的司机对着那造成汽车急刹的违章路人粗粗的骂咧了几句,便继续往前开车了。
当古枫发现自己的手依然环在小琪腰上时,便立刻松开了手:“对不起,我……。”
小琪也是这时才发现自己还倾靠在古枫的怀里,刹时,满脸通红起来。她马上移开了身子,低下了头来,并用手理了理头发以遮掩自己的窘态:“没什么,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的,不是你的话,可以我已摔在地上了。”这句话的声音很小很小,但已足够让古枫听清。
之后彼此又是一段沉默,小琪脸上的红晕并没有褪去,她想到了刚才古枫搂着她时的情景。虽然那只是短短的刹那,却已经给了小琪时光倒流的感觉,两年来的空虚也在这刹那得到了充实,这也已经让她找回了当年被古枫楼着腰在校园小路上散步的那种感觉。
车停了下来,又到站了。
小琪抬起头来望了望古枫:“我……我到站了。”
“啊,就到了么?”古枫的话音里充满了失落。
小琪轻轻地点点头。
“再见……”“再见……”
小琪再一次深深地看了一眼古枫,便转身下车,――其实,小琪很不想下车的。
有谁愿意离开自己眷恋的人的身边呢?
望着小琪远去的背影,古枫心底的遗憾便一点一点地蔓廷开来,他想起了从前,想起了现在,想起了小琪刚才下车时那个眼神,想到了自己刚才搂着小琪时那种心跳的感觉,想到了这两年来冥想苦恋的日夜。
于是,在汽车开动的那一刹那,古枫冲下了车,向小琪追了上去。
当古枫再一次走到小琪身边时,小琪并没有感到意外,她笑了,笑得很美,因为,她赢了——她与自己打赌,结果她赢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追上来的,你从来不会让任何一个自己熟悉的女孩在你的目光下孤独的,对不对?”小琪幽幽地说。
小琪此刻虽然在笑,但她的心里并不舒服,以她对古枫的了解,她实在宁愿古枫没有追上来。
因为,如果古枫没有追来,就表示古枫的心里还是她,还在意她,她在古枫的心里,依然是很特别的一个。
知道自己深爱的人仍在深爱着自己,这无疑是一件令人最开心的事。
可惜,古枫却追了上来。
“我想送送你。”古枫说。
小琪没有开口,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小琪要到前面的站才能转车回到住地,走这段路路大约需要十分钟。
“我现在在北方的一个城市供职,因为业务的原因,我被派到这里来,不过,业务已经办完了,再过一星期左右我便要回去了。”古枫静静地告诉小琪。
“以后还会来吗?”小琪礼貌性地询问,虽然她的心里知道自己并不是完全出于礼貌,甚至可以说完全不是出于礼貌。
“这……很难讲。我打算利用这个星期的空闲去探望一下以前的朋友,看看他们的情况如何……对了,你,你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古枫说。这个问题他已经是问第二遍了。
“你知道我这个人很懒的啦,搬来搬去太麻烦了,况且,住惯了一个地方,突然要改变,我怕自己适应不了。”小琪调皮地说,她在说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有丝丝的开心,因为,她现在住的地方,就是当年古枫帮她租下来的,所以,她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当年两人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
两人并肩走着,虽然已不再像从前一样拖着手,但是,却让双方都有了往昔的感觉,那时,在校园里,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他们都会这样一起漫步在林荫小道上,轻轻地说着些只有情人之间才会说的悄悄话。
车站到了,但车还没有来,两人便站在候车亭里等着。
“最近,很烦。”古枫说:“很想找人聊聊,却又找不到可以交心的朋友。”
“这不奇怪,这个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下去,所以,人人隐藏自己,这是可以理解的。”小琪回答。
“我,我可不可以去找你聊聊天?”古枫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句话来。
“当然可以呀,毕竟我们还是老同学嘛。”小琪回答得很快,似乎这句话早就充塞在了她的口里,随时都可以蹦出来一样。
“好,过几天我一定会去的。”古枫快乐地说。
车来了,小琪上了车,找了个位置坐下后,发现古枫还在站里望着她,便向古枫挥了挥手,说:“回去吧,夜深了,路上小心点。”
古枫点了点头。
周末。
天气阴。
小琪起了个大早,连平时要上班的日子都未曾起过这么早,天刚朦朦亮,小琪便一骨碌爬起来了,涮洗完毕之后,便开始细细地整理房间。
房间里的物品是很整齐的,什么都一尘不染。因为小琪是个很爱干净的人,甚至,以前古枫和她在一起时,看着她忙来忙去的搞清洁,古枫就总忍不住的怀疑:“这小混蛋是不是有洁癖呀?”
小琪收拾起房间来手脚很利索,任何一件物品所在的位置她都记得很清楚,因为两年来,这房里的东西从未改变过摆放的位置。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去改变它们,她给自己的解释是“自己懒”,她对这个解释似乎很满意。
虽然她并不懒,但在这个问题上,她愿意承认自己懒。
虽然房里的东西很整齐,很干净,小琪还是仔仔细细地擦拭一遍。
尤其是那盆梅花,小琪更是整理了又整理。
这梅花快开花了,红红的花蕾钉在灰黑的枝干上,显得那么的顽强。花蕾的顶部已开始裂开,已露出了那粉红的花瓣,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古枫是最爱梅花的,而她自己也喜爱梅花。
虽然她从前并不欣赏梅花,但在认识古枫后,便认认真真地爱上了梅花。
因为,梅花能傲雪――至少,它能耐寒。
按以往的习惯,小琪的周末都是睡懒觉的——辛苦了一个星期,偶尔睡上一个懒觉,这并不过份,任谁也不觉得过份。
但今天,小琪一反常态。
整理完房间之后,才八点多钟,小琪已经无事可做了。便坐在书桌前,拿起笔,无意识地涂画着。
“他几时会来?快到了吧。”小琪想。
小琪知道自己在等古枫,因为,按照她自己对古枫的了解,古枫一定会来,一定会在今天来。
一想到古枫,小琪的心里便酸酸的。
在大学里,他们俩便已是一对令人称羡的情人,无论是古枫的朋友还是小琪的朋友,大家都一致看好他们两人的未来。
至于当初两人如何走在一起,小琪自己也不是十分清楚,似乎从两人认识的第一天,他们便走在了一起,又好像远在两人相识之前,这两颗心便早已相爱了。
那时,在校园里,古枫是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小琪也是一位很出色,很多男生虎视眈眈的女生。
他们两人的相恋,在校园里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大家都说这是绝配!
尽管如此,两人最后还是以分手告终――不是因为两人的感情不和,而是因为他们之间太过于令人羡慕了。
要知道,在这个你虞我诈的社会里,无论是什么东西,只要是令人羡慕的,只要是你有而别人没有的,就很难避免遭到别人的破坏。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对别人做到的事,他们不但不感到佩服,不去考虑该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反而从心底里生出嫉妒与怨恨,在不能自己时,便从中大肆的去破坏,去中伤,去陷害,似乎,在他们那崎形的心态里,所有好的东西,也只有他们自己才有资格拥有,一旦别人有了,对他们便是莫大的侮辱,他们便一定要不择手段地想办法毁了它。
德便是这种人。
德恨他们,所以,他“创造”出许许多多的事情告诉小琪,并且,似乎全部都“有根有据”,全部都是古枫与别的女孩的事。
做这类事情的人仿佛都比较幼稚,然而,往往越看似幼稚的人做出来的事伤害力就越大。
所以,这件事的最终结果,就是直接导致了小琪陷在里面不可自拔。
先入为主的观念让小琪深信不疑,她在完全没有给古枫任何澄清机会的情况下离开了古枫。
而古枫,似乎也没有刻意去解释什么。他太相信“清者自清”这句自欺欺人的古话了。
况且,他也认为,如果相恋的双方不能从心里去相信对方,那么,彼此勉强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呢?
两人分手之后,便再没任何的联系,直到毕业典礼的那天,小琪才从朋友的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可惜,古枫那时已经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从此以后,小琪每一想起这件事,都会万分的痛恨自己,怪自己当初怎么会那样的天真,竟然会去相信德所编造的鬼话。
可惜,一切都已经发生了,发生了的事,无论你接不接受,它都回不去了。
切的一切,都再也回不去了。
这似乎多少有点“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味道。
“如果事情能从头来过的话,我一定会仔仔细细的听听古枫的解释,当时,只怪自己太冲动了。”小琪这么想。
同时,在小琪的心里也对古枫有着深深的歉意,她知道自己当初不顾一切离开古枫时,给古枫的打击的多么的大。
当然,在深深的歉意下面,还有着那千丝万缕的剪不断理还乱的执着爱怨。
这爱恋,小琪心里知道的很清楚,只不过自己一直在努力压抑着它罢了。直到那天在公交车上重遇到古枫后,这思念便如缺堤之水般狂涌而下。
此刻的她恨不得自己时刻都有枫陪在身旁!
窗外的天空,已十分的阴沉,看来,大雨要下来了。
虽然南国的冬天不会飘雪,但会下雨――下冰雨。
小琪依然趴在桌子上,趴在那儿想她的古枫,等她的古枫。
她已经决定,等会见到古枫时,一定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古枫,一定要让古枫知道,自己还在深爱着他,当然,小琪相信自己的感觉;她知道古枫也还在爱着自己。
隐隐地,她仿佛已看到古枫在朝她走来,拉着她的手,轻轻地告诉她,他还在爱着她,然后,他又再像从前一样搂着自己的肩膀,低声地对自己说着些既令自己身热心跳却又甘甜如蜜的情话。
一阵阵的敲门声传入了小琪的耳里,小琪立即触电般跳了起来,三两步跨过去拉开房门,可见到来人时,她那刹时的兴奋立即又冷了下去。
“你来了。”小琪无精打采的说,然后用手揉了揉睡眼腥松的眼睛――刚才,自己睡着了。
看着来人手里拿着的还在不断滴水的雨伞,小琪知道外面的大雨已经下来了。
“下这么大雨,你怎么会来的?”小琪给来人倒了杯水,然后顺势坐在客人的对面。
“没有,刚从东莞回来。”对方说着,递给小琪一本书,“这是你要找的《小楼一夜听春雨》。”
小琪接过书来,发现书正用防水的油纸细细地包着,这令小琪的心里一阵感动,这本书,她已经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在前几天的一次闲聊中,小琪无意中对杰讲起这件事,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牢牢的记住。
这位帮小琪买书的人叫杰,一个很老实稳重的人,是小琪在一个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
从认识的第一天开始,杰便拜倒在小琪的石榴裙下。他追求小琪的方式很含蓄,也不过火,他不会像别人那样整天送花,写情书或说些肉麻的话,但他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踏踏实实的。
可惜,小琪对于杰,却一点来电的感觉都没有——毕竟,一颗心,是容不下两个人的位置的。
“我刚巧路过这里,看到你房里灯亮着,便拿书给你,顺便看看你吃饭没有,一起出去吃晚饭。”杰温柔地解释,顺并带着邀请。
“晚饭?”小琪跳了起来,立即转头去看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正指着六点整。
“天哪,我竟睡了一天。”小琪想。
“可一整天过去了,古枫怎么还没有来呢?”
小琪望了望窗外,大雨像断线的珠子般落下来,同时,她的心也随着雨滴跌到了深处。
“看样子,古枫是不会来了。”小琪想。
“那……你等会,我换件衣服就去。”小琪缓缓地说,声音里充满了失落。
第30篇、七年之痒,爱的真谛
那一年,是我们结婚七年的庆典,我们选择了一种别致的方式结束我们的“七年之痒”,我们去参加市妇联组织的庆典晚会,内容非常广泛,有知识问答,还有一些俩人共同参加的竞赛,在妻子的鼓励下,我们报名参加了其中一项。
题目非常简单,几位妻子或丈夫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然后戴上面具,脸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让对方的爱人辨认,如果谁能够猜出,便可以领到一份丰厚的礼品,这类题目吸引了许多伴侣的注意力。
台上台下哄笑声不断,无非是丈夫认错了妻子,或者是妻子认错了丈夫。
轮到我们一组时,我的心情十分紧张,我害怕妻子认错了我,更害怕我会认错了她。
所有的人都迟疑着,我们都吸取了前几轮失败的经验教训,在努力回忆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看到一双忧郁的眼神走向我,从那种眼神里,我看到了一个整日里忙碌的身影,她时刻牵挂着我的脚步,点缀着我的爱恋,是她,我们几乎同时走到一起,四只眼睛有力地凝结在一起,没有人能够分开,当我们同时摘下面具时,我看到妻子的眼里溢满了泪水。
晚上,我们谈白天的心得,妻子告诉我,只要对方是爱你的,从眼睛里就可以看出那份思念,接下来,妻子给我讲了她以前从未提起的一段往事:
外婆在生下舅舅不久,便在一次逃荒中与外公失散,一晃眼,就是将近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里,外公一直在努力寻找外婆的下落,无数次的努力,无数次的失败。
二十年后的一天,在异乡的大街上,外公看到一个穷困的妇人,身影佝偻不堪,面容已被烧得无法辨认,只有那双眼睛,依然闪烁着一种怜悯。外公只是路过,那妇人抬头看他,他也看那妇人,但外公没走多远,却突然折回身来,抓住那妇人的手,妇人吓得哆嗦成一团。这个人正是外婆。她在几十年的流离失所后,得了严重的失忆症,她根本无法认出外公,外公后来告诉我们:当时一看到那双眼,他就知道是她。
在接下来的近十年时间里,外公遍寻天下名医,为外婆治病,但无济于事,外公毫不气馁,每天照顾她,就在十年前的一天,外婆突然叫出了外公的小名,那一刻,外公老泪纵横。
妻子最后对我说:当时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外公一眼就能认出那人是外婆,现在知道了,那是爱的眼神,不管岁月如何变迁,也许时间毫不留情地摧毁了你的容颜,但有一双渴望爱的眼神永远为你敞开着,那种清澈,那份欢喜,那份不可名状的牵恋,那种爱过你的灵魂始终栖息在那里,不曾离去。
纵然时光能够带走所有的青春和美貌,但那份爱,却一直掩藏在我们看过云卷云舒的眼睛里,当我看着你的眼睛时,我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你,刚刚认识的你,单纯的你,敢爱的你,你说,我会选错吗?
那一刻,我仿佛突然明白了爱的真谛。
第31篇、深邃的忧郁

雪白的婚纱,漂亮得如同童话里的公主。鲜红的地毯仿佛一条长长的舌头,慢慢的一点一点的将幸福慢慢吞噬。
心是那种微疼里带点祝福的味道。很久很久以前曾说过会带着她走过那条幸福的地毯。幸福的错失无从追究。或许世事就是如此茫然吧。当你追寻到了对错,那又如何?
我想叶子是幸福的吧。站在她身边的男子英俊潇洒。而那个英俊潇洒的男子即将在这个郑重的场合宣布会对她不离不弃。那正是很多女子梦寐以求的。
叶子的眼睛还是像原来一样。那是一种深邃的忧郁。还记得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是这种眼神。让人莫名的爱怜。像极了一只被淋湿的小猫。
“我叫叶子,树叶的叶,孩子的子。”叶子这样自我介绍。有一点点高傲的味道。还清楚的记得叶子那样说的时候是在三年前的某一天。是故事开始的一天。
叶子喜欢没有星星的夜空。她说没有星星的夜空是寂寞的。她习惯了寂寞。我说她像浮萍的时候她转过头微笑的点点头说“谢谢。”
他说谢谢我懂得她。我无语。一个喜欢黑夜的人必定有着沧桑的经历。必定有着极深的伤口。只是当我想证实的时候,叶子笑笑没有再说什么。
当流感袭击整个城市的时候叶子也病了。在医院的拐弯里找到她的时候以往明艳的双唇都已失去了血色。
叶子看见我的时候眼角有晶莹的东西滑落。叶子说风吹到了眼睛。
莫名的,我紧紧抓着她的手。我说你该找个人照顾了。叶子别过头抽回被我紧握的手,两只手分离的瞬间感觉到了她的手在颤抖。
叶子说习惯了。一个人自在。说这话的时候叶子一直透过医院的窗户看着不着边际的远方。但眼里是迷茫的,那种不知所措的迷茫。
隔天,当自己将熬了一个早上的汤送到叶子手上的时候,叶子曾有一瞬间的木然。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悄然发现叶子的眼睛是红的。
叶子说好久没有到“真知书院”找书了。叶子说怀念那里古朴的装饰及清静的氛围。还说记不清了曾看过的某本书里的某个情节。
于是在烈日当空的那个中午,踩着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从城市的南边赶到了城市的北边。所有的困顿只是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那本书的时候烟消云散。
冒着烈日又从城市的北边回到城市南边叶子住的医院的时候被医生告知叶子已经出院。找到叶子家的时候叶子说谢谢。谢谢我的汤。还说你是个好男人。但很久以前我的心已经被戳得千疮百孔,在也经受不起爱情。哪怕只是爱情经过。
将那本顶着烈日在这个城市辗转三趟在书架最底层找到的那本曾被她遗忘了某个情节的书交到她手上。然后默默的转过身在路边拦了辆车飞快的走了。清楚的记得转身的刹那,再次看见了叶子眼里的泪花。或许风又吹进了她的眼睛。
很快便办好了离职的手续。决定了告别这个充满忧郁的城市。
列车驶离站台的时候云是白的,阳光是艳丽的。惟独心的寒的。那个时候以为自己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了。
心情原来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只是时间会将某些事情深深的埋藏在心里。深得会让你在不经意里短暂的遗忘。
第一次看见海的时候心里有种已经被遗忘很久的激动。大海那种深邃的蓝让自己想起了某个城市里的某双眼睛。
半年的时间,大连,海南,西藏。。。。。去了好多好多的地方。也曾在这些地方的某个城市里有了安家的想法。只是每次有这个想法的时候,某个城市及那个城市里的那双忧郁的眼神总会不适宜的在眼前晃动。
叶子要结婚了!听到这话的时候是朋友来电的时候说的。那时候心里竟有种无以冥状的失望和对人性泯灭了真实的愤慨。
一定要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要欺骗自己。难道当初的一席话从头到尾只是一个谎言,而那双充斥着忧郁的眼神难道只是谎言的伪装?那一刻往事的一幕幕悄然涌现。清晰得那么疼。
当火车缓缓停靠在这个做为终点的站台,思绪晃如昨日。还记得自己不再回到这里的决心是那样的坚决。
再看见叶子,她穿一袭长裙,雪白得像公主。只是那双在秋风里闪烁的忧郁一如昨日。
明净的咖啡厅里。安静流淌的音乐。很久很久的谁都没有说话。或许真的不知从何说起吧。没有开始,没有誓言,那该从何处开始追究?
“恭喜你。”突然冒出这句话,自己都觉得有写唐突。
叶子的脸微微的抽蓄,只是一瞬间。她微微的笑,说谢谢。那表情,那语句,突然间想起了某一年的某一天,在她家的门口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微笑,也是这样的语句。在今天听起来却有种涩涩的味道。
那天没有鼓起原来准备好的勇气疯狂的质问。那天没有太多涉及感情的话题。只是淡淡的问问最近的情况。那种淡漠的氛围几乎可以让人转身即可忘却。或许这中间的故事本身就是淡漠的吧。从开始到结束,叶子的脸上是一层不变的淡漠。如果不是曾经在自己将一碗汤,一本书交到叶子手里的时候自眼角滑落的泪,就真的以为她的脸是不会有表情的了。
终究都没有勇气去质问她。只是当她走过鲜红的地毯的时候心里微微的疼。疼只是瞬间的。甚至在那瞬间之后开始怀疑上一秒的疼痛是否真实。
后来和朋友酒后倾诉的时候偶然提到了叶子。朋友说三年前,也就是05年5月底的某个晚上,是在凌晨的时候。叶子独自去了三枫巷。回来的路上遇见了歹徒。是她现在的老公救了她。为此那个男子受了重伤。失去了一个肾。后来不久就听说叶子要和那个男子结婚了。
朋友的话淡淡的,一字一句却像一把尖利的刀深深的戳进了心里。
三枫巷25号,那条街道的尽头正是自己曾经的住址。
05年5月底正是自己当初离开这座城市的时间。
那年的那天,或许上帝跟自己开了个大玩笑。开了个铭记一生的玩笑。只是这种痛却无从质问,无从指责。
离开那座城市的时候悄悄去看过叶子。隔着窗台看见围着围裙的叶子在厨房里忙碌着。偶尔会抬起头望着窗外。那一眼深邃的忧郁依旧。只是那份沧桑不经意间多了些许。
第32篇、狐狸、刺猬和青蛙
狐狸、刺猬和青蛙一起走路,突然看到了一块黄油。
青蛙说:“一分三,大家吃一份。”刺猬赞成,可是狐狸想独吞这块黄油,不同意。他想了一个歪点子,说:“这里有一个坑,比赛一下,看谁先跳进坑里去,又最先从坑里跳出来,谁就得到这块黄油。”
刺猬听了,就绕着坑来回转,想跳进去。
狐狸也朝坑边走来。
只有青蛙慢慢在后爬,跟着狐狸走。
狐狸到坑边时,青蛙把他的尾巴咬住了。青蛙暗想:狐狸从坑里跳出来时,一定会向上翘尾巴。果然是这样。青蛙借着狐狸的尾巴先到坑里,并且还比狐狸出来得快。
狐狸失算了,但总想捞到这一块黄油。
狐狸又想了一个比赛办法:“我们三个谁活的年岁最大,这黄油就是谁的。”
刺猬说:“我活了一百年。”
狐狸说:“我活了一千年。”
青蛙难过得哭了。
“为什么哭?”刺猬、狐狸一齐问。
青蛙说:“我大儿子假如在世的话,有狐狸你这样大;我第二个儿子假如活着的话,有刺猬你这样大。”
这样,狐狸、刺猬只能跟青蛙的孩子比,更别说青蛙自己了。
狐狸、刺猬都被说住了。
狐狸又失算了。狐狸一转身,又想了一个比赛的办法:谁喝酒醉得快,谁就拿这黄油。
刺猬说:“我喝一杯酒就会醉。”
狐狸说:“我一闻到酒就醉了。”
这时,青蛙摇晃着身子,好像喝醉了酒。
刺猬、狐狸问:“你怎么了,为什么摇摇晃晃的?”
“我一听别人说酒就会醉。”青蛙大声地说。
刺猬、狐狸都楞注了。狐狸又失算了。
最后,黄油落到了青蛙手里。

第33篇、其实爱不爱真的是没那么重要
23岁的时候,你从大学毕业了。第一份工作的薪水是1800,做的却不是自己的专业,几个月后你离职了,原因是因为你不会做人。你每个月的钱总是不够花。
你有一个男朋友,你们读书时就在一起,每天要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每周一个小时的公交车路程都不觉得远,寒夜里永远有个人跟你说最后那句晚安,生日时永远有个要等到凌晨给你第一份祝福的人。你每个月的那几天肚子疼,他泡个热水袋给你捂肚子,你为了他学做菜,不管做什么菜他都全部吃光光。他手机从来不会调静音和关机。你认识他的所有兄弟朋友,他也认识你所有的朋友。他的银行,QQ的密码你都知道,因为用的是你们两个人的生日。出去时他总是把钱包跟手机放你的包里。你和他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事,经常能聊到凌晨三四点。那时你们已不是刚谈恋爱,却还是像热恋中一样。
24岁的时候,你换了工作,每个月二千多却花得反而是不够,你的他去了另一座城市,因为想要更好的机遇。你们两地分隔,他开始经常泡酒吧,他天天都有应酬,见惯了灯红酒绿,学会了逢场作戏,每天玩到凌晨才睡,但睡前都记得给你发条短信说晚安。你生气时他会一直打你电话,跟你道歉。直到25岁的时候,你和他最终还是分手了。
25岁的时候,你和他最终还是分手了,因为距离,也因为外面的世界太精彩。于是你也学着泡酒吧,和小姐妹在酒吧的角落坐着,看着一桌桌的人玩无聊的游戏,或喝无聊的酒,你觉得无趣,却后来还是会去酒吧。你换了工作,工作量大增,工资却还是没有涨多少,你往返与各个城市间,觉得疲惫却不想停下来。
26岁的时候,你好似已不会恋爱,你每周与小姐妹一起喝下午茶,周二与朋友一起看电影,经常在外面吃饭,基本上好的餐馆都去过,但却在工作上没多大的收获,老板给你画着饼,你希望着,不过也不希望着,事业很迷茫,生活很单一……去了很多地方,你变得更忙,却不觉得累,你懂得边走边看看沿途的风景。
27岁的时候,你想停下来休息一下,你碰到了另一个男孩子。
27岁的时候,遇见另一个让你觉得温暖的人。你好像恋爱了……但是男孩子有他的纪念日,你不在他的故事里,他对你好像不错,可是却永远不会记得主动跟你说晚安,你们各自,都很忙。他不会接你下班,你给他发短信别指望着能马上回你信息,他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后来你知道,原来他有他的纪念日,他有他不能言说的过去。
他也常泡吧,说是工作应酬。他有很多兄弟,你却大多不认识。他也没来得急见你的那些朋友,他总是不冷不热,让你觉得自己可有可无。他QQ永远是隐身的,你的照片他从不愿意放到他的空间,他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可是你却觉得他是在不确定着,你发现原来伤过人的不止是你,原来男人也会没有安全感。
你后来想起,曾经他说,其实爱不爱没那么重要了……
28岁的时候,你家里人开始催你结婚,你开始觉得相亲也不是一件那么荒谬的事情。只是在一次次的相见,重复同样的自我介绍后,你不知道你究竟是像歌里唱的那样“后来终于懂得了如何去爱”,还是,你已经不会爱人了。
29岁的时候,你结婚了。婚后你才发现,爱一个人其实没那么重要,你有了孩子,你全心的只关心你的宝宝。在某天某个平淡无奇的时刻,不是街角的咖啡店也不是偶像剧里经典的擦肩而过,你碰到你前男友,原来他也结婚了。你发现他眉宇间没有了当年的意气,身上有着重重的烟酒味,你费解自己以前怎么会喜欢上他,你见到了他的太太,你觉得对方很不起眼。可是,他们看上去很和谐。
30岁的时候,你已经淡忘了所有与爱情相关的东西,你开始算着如何提前还贷,你和你老公计划着换套再大点的房子能让双方老人家能常来住段时间,你愁着孩子的教育问题。你又有了一个女儿,此时,你工作稳定,你以为你永远不会为了谁洗衣做饭,
可是你现在下了班每天还是会去菜场买菜,只记得讨价还价,偶尔老公带你去吃一次西餐,你还觉得他浪费钱。你再也不大手大脚的花钱,但却保持着一年一次的旅游。
35岁的时候,你们换了大房子,也买了车子,提前还了大部分的贷款,不过为了宝宝上学的事情到处托关系,每周二跟小姐妹一起看半价电影,周末偶尔喝个下午茶。谈论的话题永远围绕着孩子。
再然后,你退休了,和老伴一起回老家开了一个小店,家里有个院子,种些花花草草。还种些自己爱吃的菜,你家有个池塘,傍晚你家老头总会在葡萄树下钓鱼。儿子在国外定居了,女儿也做妈妈了。每个月回来看你们一次。
你头发都白了,额头的发越来越稀了,孩子们只有过年过节才能过来看你们一下。于是,你盼望着过节,越来越粘呼着你家老头,却总是看他不顺眼。偶尔,你翻出以前的日记、以前年少时写下的那些敏感和胡思乱想,找你家老头吹嘘一下:看我当年的文笔有多好,不做作家真当可惜。可你家老头总是那句话:你这个老婆子想啥呢,一大把年纪了……
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其实爱不爱没那么重要》,它写了一个年轻女孩子从豆蔻绽放的双十年华,一路变成老太太的那些流水日子。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不是百转千回的爱情,只有很现实很实际的日子,平凡到,也许你的母亲,你的阿姨,你的表姐,也是这样一路从那时走到了现在。
在我们漫长的生命历程里,可能,爱情会以很多不同的姿态在我们不同的年龄阶段出现。
“不要认为后面还有更好的,因为现在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要认为还年轻可以晚些结婚,爱情是不等年龄的。不要因为距离太远而放弃,爱情可以和你一起坐火车的。不要因为对方不富裕而放弃,只要不是无能的人,勤劳可以让你们富裕的。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是最好的,经历的太多了,会麻木;分离多了,会习惯;换恋人多了,
会比较;到最后,你不会再相信爱情;你会自暴自弃;你会行尸走肉;你会与你不爱的人结婚,就这样过一辈子。”
可能,你需要相信爱情但不能依赖爱情。可能,还有很多比爱与不爱,更重要的事情。不走到最后,你会不知道爱情究竟在你生命中占了多大的份量,其实一开始不相爱也没那么重要,只要有力气去爱,有力气再生活下去就好。

第34篇、黄帝战蚩尤
大约在四千多年以前,我国黄河、长江流域一带住着许多氏族和部落。黄帝是传说中最有名的一个部落首领。
以黄帝为首领的部落,最早住在我国西北方的姬水附近,后来搬到涿鹿(今河北省涿鹿、怀来一带),开始发展畜牧业和农业,定居下来。
跟黄帝同时的另一个部落首领叫做炎帝,最早住在我国西北方姜水附近。据说跟黄帝族是近亲。炎帝族渐渐衰落,而黄帝族正在兴盛起来。
这时候,有一个九黎族的首领名叫蚩尤(音chīyōu),十分强悍。传说蚩尤有八十一个兄弟,他们全是猛兽的身体,铜头铁额,吃的是沙石,凶猛无比。他们还制造刀戟弓弩各种各样的兵器,常常带领他的部落,侵掠别的部落。
有一次,蚩尤侵占了炎帝的地方,炎帝起兵抵抗,但他不是蚩尤的对手,被蚩尤杀得一败涂地。炎帝没法子,逃到涿鹿请求黄帝帮助。黄帝早就想除去这个各部落的祸害,就联合各部落,准备人马,在涿鹿的田野上和蚩尤展开一场大决战。
关于这次大战,有许多神话式的传说。据说黄帝平时驯养了熊、罴(音pí)、貔(音pí)、貅(音xiū)、貙(音chū)、虎六种野兽,在打仗的时候,就把这些猛兽放出来助战(有人认为,传说中的六种野兽实际上是以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蚩尤的兵士虽然凶猛,但是遇到黄帝的军队,加上这一群猛虎凶兽,也抵挡不住,纷纷败逃。
黄帝带领兵士乘胜追杀,忽然天昏地黑,浓雾迷漫,狂风大作,雷电交加,使黄帝的兵士无法追赶。原来蚩尤请来了“风伯雨师”助战。黄帝也不甘示弱,请天女帮助,驱散了风雨。一刹那之间,风止雨停,晴空万里,终于把蚩尤打败了。也有一种传说,说是蚩尤用妖术制造了一场大雾,使黄帝的兵士迷失了方向。黄帝用“指南车”来指引,带领兵士,依着蚩尤逃跑的方向追击,结果把蚩尤捉住杀了。这些神话反映这场战争是非常激烈的。
各部落看到黄帝打败了蚩尤,都挺高兴。黄帝受到了许多部落的拥护。但是,炎帝族和黄帝族也发生了冲突,双方在阪泉(今河北涿鹿县东南)地方打了一仗,炎帝失败。从此,黄帝成了中原地区的部落联盟首领。
传说中的黄帝时代,有许多发明创造,像造宫室、造车、造船、制作五色衣裳,等等,这些当然不会是一个人发明的,但是后来的人都把它记在黄帝帐上了。
传说黄帝有个妻子名叫缧(音léi)祖,亲自参加劳动。本来,蚕只有野生的,人们还不知道蚕的用处,缧祖教妇女养蚕、缫丝、织帛。打那时候起,就有了丝和帛了。
黄帝还有一个史官仓颉(音cāngjié),创制过古代文字。我们没有见到过那个时期的文字,也没法查考了。
中国古代的传说都十分推崇黄帝,后代的人都认为黄帝是华夏族的始祖,自己是黄帝的子孙。因为炎帝族和黄帝族原来是近亲,后来又融合在一起,所以我们也常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为了纪念这位传说中的共同祖先,后代的人还在现在陕西黄陵县北面的桥山上造了一座“黄帝陵”。

第35篇、口述:老婆竟在菜里下壮阳药
她算计了我的爱情

27岁那一年,我的事业正如日中天,我每天几乎满脑子都装着广告策划方案,尽管公司不给一分钱的加班费,我依然每天最后一个离开公司。我的刻苦敬业让我的上司都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他拍着我的肩膀说:“小肖,谈个女朋友吧,否则别人会觉得咱们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老总都把话说到这分上了,我再不谈个女朋友显然是让老总为难。于是,短时间
内找个可以出入厅堂的女友成为了我那时的当务之急。就在这时,可心大学毕业了。
可心是我一个同学可意的妹妹,很小的时候便和我们一群大孩子在一起玩。那时候我们常常逗她:“可心,长大了想找一个什么样的老公啊?”可心就毫不害羞地指着我说:“我就喜欢肖震哥哥的小虎牙,长大了我就嫁给肖震哥哥。”事实上,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会取笑我那一嘴灾害时期玉米棒子样的牙齿,包括我的父母,他们一直在反思是不是妈妈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只有可心,经常缠着我问:“肖震哥哥,你能告诉我怎么才可以把牙齿变成像你那样的吗?”为此,可意常常敲着可心的脑袋,问:“妹妹,看来你的审美真是挺成问题的。”可心17岁那年考大学,我正好大学毕业,她打电话问我:“肖震哥哥,你想让我上哪所大学?”我说:“小丫头,这应该征求你父母的意见,你怎么打电话来问我?”她认真地说:“肖震哥哥,你不记得了?你说过如果我考上大学了,你就娶我。”我愕然,我真的有些不记得了,我可能曾经在小姑娘缠着我的时候说过这句话,可那时她很小,我不过是为了哄她才这样说的。后来,可心考上了广州的一所大学,大学4年里,她给我写了许多情意绵绵的信,我都是付之一笑,我知道像她这样的漂亮的小女孩感情变得很快。
但我没有想到可心毕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找我,一副水到渠成的样子对我说:“肖震哥哥,咱们结婚吧。”我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她笑着说:“我就知道你会幸福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的。”
第二天,可心跑到我的单位来,给每个人发喜糖,包括我的上司。他们几乎前赴后继地跑来告诉我:“肖震,你小子太有福气了。”
这时远在美国的可意给我打来电话,一副长者口气地对我说:“肖震,你小子要是亏待了我妹妹,我可饶不了你。”
一天晚上,我约可心出来,我想告诉她我身上诸多的缺点,借以婉转地表明我们在一起的不合适。可是不知怎么,我竟被这个小丫头灌醉了。等到我第二天早晨醒来时,看到了睡在我怀里的,一丝不挂的可心。我慌忙起床,这时她醒了,穿好衣服后,她对我说:“肖震哥哥,我觉得你并不喜欢我,所以我也不能勉强你。你放心,昨天晚上的事我不会告诉任何人。”
可心说完这些话时,停留了一会儿,可我居然想不出该对她说什么。10天后,可心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妇产
医院。我飞一样地赶过去,见到可心坐在流产手术室的门外,我将可心拽出了医院,我说:“可心,咱们结婚吧。”
在筹备婚礼的那些日子,我一直努力说服自己:毕竟,可心是这个世界上惟一一个认为我的牙齿好看的人。
她在痛苦中发出快乐的笑声
新婚之夜,我意外地发现了床单上的点点落红以及怀中脸上挂着胜利笑容的可心。一种说不出来的厌恶让我不想再多看她一眼。她居然还说:“那天我只是在妇产医院做例行的妇科检查,我又没说我怀了你的孩子,是你主动向我求婚的。”
蜜月旅行,我把她匆匆地丢给了我远在北京的父母,便一个人跑回单位加班去了,只有工作才能让我觉得扬眉吐气,心情舒畅。
每天我会例行公事地打电话去我的父母家,从二老的言语中,我听得出来他们对可心的喜欢,而可心则在电话里大谈我父母的慈爱。后来,可心从北京回来的那天,他们3个人在火车站上演了
一幕生离死别的场面,连我那一向看不出任何表情的父亲居然也“晚节不保”。直到第二天早晨,我在火车站见到可心时,她甚至还能哭出眼泪来。我有些莫名其妙地问她:“可心,你上大学离开你父母的时候好像也没这么哭过吧?你真的对我的爸妈怀有那么深的感情吗?”可心瞪着哭红的眼睛,伤心地说:“肖震,你还有没有人性?” 自从结婚后,我就不许可心叫我肖震哥哥,我觉得世界上只有翁美玲扮演的黄蓉那样可爱的女孩才可以在结婚后还叫老公“靖哥哥”,可心这样叫,让我反感。而且,她如果还坚持这样叫我,我会想起她小时候的样子,我会不忍心伤害她,我不想在心理上先输给她。 可心经常在工作时间私自跑出来,要么到我单位来找我,要么一个人去逛街,买些并非急需的家居用品。她单位里的领导和同事都对她颇有微词,可她还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我警告她这样很可能会失去工作,她并不以为然,还理直气壮地说:“我对工作没兴趣,我就想和你在一起。我就不信,哪天我没有工作了,你还能不要我不成。”我无言,我越来越懒得和她进行语言的交流,我觉得那简直是人世间最大的折磨。
可心一直想有个孩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她想借以缓和我们之间的紧张气氛。我偏偏不满足她这个心愿,我常常在她睡熟后回家,或者实在有需要的时候戴上安全套。可心为此丢掉了家里所有的安全套,我索性不再碰她,实在难受的时候,我宁愿自慰也不低三下四地求她。一天,我在晚饭过后觉得欲火焚身,居然像个禽兽一样地强暴了可心。云雨过后,我绝望地躺在床上,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过。可心却得意地告诉我,她在晚饭里下了壮阳药。我怒不可遏地跳起来,握着拳头告诉她我要离婚。可心哭了,哭得地动山摇,我却告诉她:你别想用眼泪动摇我的决心,再和你生活在一起,我非疯掉不可。这时电话响了,我固执地不去接,电话便比我更倔强地响着。最后,还是可心去接的电话。是可意从美国打来的,他听出了可心声音的异常,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可心马上说她感冒了,然后眼里含着泪水、语气却十分快乐地告诉可意我对她的种种体贴。 我坐在可心的旁边,看着她陶醉地沉浸在她自己所描绘的幸福之中,看着她在痛苦中发出的快乐的笑声,看着她本来可爱的脸庞慢慢地扭曲,那一刻,我恨透了眼前这个号称是我妻子的女人。 更可恨的是,无论我对她多么地绝情,她都从不提离婚这两个字。那一次,忍无可忍的我甚至向她动起了拳头,接着她的手臂泛起了一片青紫。她居然像没事人一样,边化妆边 告诉我:你的衬衫已经熨好了,在壁柜里。我们一起出门时,恰好碰见同样出门上班去的邻居,邻居的女主人尖叫着指着可心的胳膊。可心却从容地一边挽起我的手臂,一边不在乎地解释:“没事,我不小心撞的。我老公已经帮我用红花油揉过了。” 10天后,可心在确定自己怀孕后,答应了我的离婚请求。良知尚存的我对她说:“还是等你生下孩子再说吧。” 漫长的10个月终于过去了,我们的女儿出生了。望着那个小小丑丑的小人,我没有做父亲的喜悦,我只觉得我的“有妻徒刑”终于结束了。 初为人母的可心很疲惫,但这却难以掩盖她脸上洋溢着的母性光辉。她抱着女儿,自言自语:“女儿,妈妈以后就叫你格格,听起来挺像叫‘哥哥’。你知道吗?妈妈小时候就是这么叫你爸爸的……” 格格的出生减少了可心对我的注意力,她几乎把全部的爱都给了格格,而格格也是非常需要她旺盛的爱。我们因此相安无事。 一天,我回到家里时,可心正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地锻炼身体。见到我回来,她问我:“肖震,我胖了吗?”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注意她了。我不想让自己的
语言表达任何的心意,于是头也不抬地说:“也许是吧,可能生过孩子的女人都会胖的。”没想到,接下
来的日子可心自虐般地减肥,直到体重恢复到生育前的水平,她才罢休。 那天晚上,可心穿着性感到暴露地步的睡衣,坐在客厅朦胧的灯光下。也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我蠢蠢欲动。可是我知道我必须克制自己,因为我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我怕我不小心又一次掉进她的圈套。于是,我点燃一支香烟,缓和着自己有些激动的情绪。 她却走过来,跪在我的脚下,开始触摸我,我无动于衷,但我却并不想推开她。我被动地接受着她的抚摸。 但很快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香水味,让我的情欲开始慢慢地升温。虽然,我的心里还有些抗拒,但我的身体已经开始游离。我抱起她,直奔主题。就在我准备疯狂发泄的时候,我看到了可心睁着一双失神的眼睛,出奇冷静地看着我。眼神里只有冰冷,没有欲望。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则抽身走开,款款地走向了卫生间,然后反锁了门,任凭我如何踢打门,她都没有开。那天晚上,我不惜以世界上最恶毒的语言来侮辱她。我知道她这是报复,而且她得逞了。
第36篇、爱情十分之一诺言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蜉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
第37篇、田田印象

田田长得不高,也不是很帅,不过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在那之前,他已经不知不觉跑到我心里去了。
田田是个很害羞的男生,他总是低着头,即使不低头,他的眼睛也会瞅着地上看,以至他漂亮而深邃的眼睛,总是藏在他长而略带卷曲的睫毛下,很少有人能看清他眼睛里的表情。
田田天资聪颖,思维敏捷。他肚里颇有点墨水,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曾经当了30年记者的肖峰教授请田田为他写一篇传记。田田回去翻阅字典,坐在灯下冥思,突然灵感一来,拟出传记标题“宵衣旰食记者路,峰回路转教师情”,他的才情,可见一斑。
很多时候,田田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沉思。他的很多思想,便是在这时候产生的。他不轻易在有很多人的场合发言,但该到他说话,他定是语气铿锵,字字珠玑,思想很有见地。“潭水静默,浅流乃潺潺作响”,我想他是属于前者的。
田田思想高调,但做人却很低调。与人相处,他谦逊平和,说话还很幽默,所以和身边很多人都处得来。独独对我,他总爱板着个脸孔教训我,或者为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和我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候,他甚至会变着戏法来捉弄我,常常弄得我哭笑不得,我便冲他发脾气。这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但决计不向我道歉,也不会来哄我。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有时候我们一起去上网,他懒得跑,就把卡给我,像个大爷一样,叫我去帮他刷卡。他要用MP3拷资料,就把数据线往我面前一丢,说:“把线插上!”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他总是空着个手,不愿意拿东西,过马路的时候,他也不懂应该照顾着点女生,就只顾自己走。我总是在他面前灌输“绅士思想”,他却说那大大违背他的本性,他不愿去做那虚伪的绅士。我听了倒也不气,更奇怪的是,他每次要我帮他去干什么的时候,我嘴上说着不乐意,心里却是很甜蜜的心甘情愿。
更多的时候,田田在我面前就像小孩子一样,童真有趣。有一次我们去洪山广场玩,他说他只带了自己坐车的钱。回来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零钱坐车,要去换钱。我们向一个小卖部走去,走着走着,他突然转过身,蹲了下去,然后跳起来,手里捏着一枚硬币,兴奋地说:“捡到钱了!可以坐车回去了!”我们便向站台走去。经过一个自动售货机的时候,他问我:“你要吃点什么吗?”我指着里面一袋山楂,毫不客气地说:“我要吃!”他把刚拣到的那枚硬币丢了进去,那袋山楂就到了我手上。我津津有味地吃完以后,突然一拍大腿,说:“糟了!那个硬币是用来坐车的,被我吃了。我们还是去换零钱吧。”我们又往小卖部走去。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盯着草丛里看,突然,他又从草地里捡出一个硬币,然后神气十足地在我面前晃,说:“我厉害吧,总能捡到钱。”我拍着手说:“好棒哦,可以坐车回去了。”回去的时候,他要我请他吃饭。我说:“你不是很能变钱吗?你变好多好多硬币出来,然后再请我吃饭吧。”田田突然脸红了,好像怕把戏被我揭穿一样,他支支吾吾地说:“哦,这个……它有时候不灵的。”看他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却在心里偷笑不已。
田田经常说自己是个很自私的人,不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每次我们一起做英语听力,他总会给我倒好磁带,让我直接听就可以。很多次一起吃饭,他给自己买饮料,也总会给我捎上一份,放在我面前,然后什么都不说。他就是这样,默默地对别人好,却从来不会在嘴上说出来。
田田也经常说自己很冷漠,不会去关心别人。可是我生病的时候,惜时如金的他会请假陪我去看病,陪我打点滴。上自习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带上一个亮晶晶的红苹果。有一次我们闹了很大的矛盾,我一气之下便说要和他绝交,叫他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其实和他绝交我也很难受,整天恍恍惚惚,连课都没有去上。后来晚上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来找我,她说:“田田很关心你,他说你最近心情不好,叫我多和你来说说话。”我听了心头一热,便原谅他了。和他和好以后,他对我说,和我绝交两天,感觉时间过了很久,每天都不知道应该去干什么,走在校园里,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往事。田田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然而他这几句,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话。
和田田其实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一一列举起来会有点泛滥。记忆中最深的是有天晚上,外面下很大的雨,我们坐在教室里等雨停。他戴着耳塞听歌。而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看着看着,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希望这场雨就这样一直下,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就这样一直静静地看着他,一直到地老天荒。
现在想起来会有点伤感,因为后来田田告诉我,他是个害怕爱,不敢去爱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他不会愿意和我那样,傻傻地等待一场雨,到地老天荒。可是无所谓,因为我喜欢他,我会等他。
第38篇、爱的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39篇、歌德暮年之恋:74岁爱上19岁妙龄少女
在《亲和力》中,歌德借奥狄莉的日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们的激情真是火中的凤凰,老的自焚而死,新的随即又从灰烬中诞生。”

歌德从少年至暮年,一直都被这死而复生的“凤凰”所“挟持”——从17岁时爱上酒店店主的女儿凯特卿,至74岁时与19岁少女乌尔莉克产生炽热恋情。
尤其是最后一段暮年之恋,每每令人慨叹,引人遐思。
马里恩巴德的故事,在德语文学圈内几乎尽人皆知,同时也是歌德研究中的一大悬案。74岁的魏玛公国枢密顾问,一相情愿爱上姿色平平的19岁少女,并向她求婚,是老不自持,还是情之所至?在今天,晚年歌德的激情,诗人对情感的处理方式,以及它所缔结的果实,又带给我们怎样的启迪?
180多年的时光迅疾划过,黄昏的火烧云还在波西米亚的天空灼灼燃烧……
马里恩巴德以温泉著称,在今捷克共和国西捷克州一带,也就是传统上说的波西米亚地区。1818年,这里成为矿泉区,随后建起了一座座旅馆、浴场、疗养院,来过这里的名人除歌德外,还包括随后而至的爱德华七世、肖邦、瓦格纳、易卜生、卡夫卡等。
19世纪前20年,歌德几乎每年都去波西米亚休假、疗养。在马里恩巴德,歌德租住在莱佛佐太太家。十多年前,歌德曾向这位妇人献过殷勤,他把她看做潘多拉——其时她刚离婚,带着三个女儿,长女乌尔莉克尚年幼。如今的乌尔莉克,已从昔日女童长成曼妙的少女。
少女有双淡蓝色的眼睛,褐色卷发,论姿色,是歌德众多女友中最不漂亮的,但却是一枝含苞待放的花蕾。遗憾的是,这枝“花蕾”尚在沉睡之中,对眼前的“文坛巨柯”一无所知,她读不懂他的书。离别后,两人父女相称,颇显亲热。
1822年6月,歌德又去马里恩巴德,在莱佛佐太太家住了5周。“美丽而忠实的女儿”常陪“父亲”散步。温泉区风景优美,气候宜人,云杉树高耸。随着初夏气温升高,诗人的内心也渐渐炽热,他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乌尔莉克。
1823 年2月,歌德患了场大病,从死神手里夺回生命后,诗人也夺回了一颗返老还童之心。这年6月,歌德第三次到马里恩巴德疗养,并入住在莱佛佐太太家对面的“金葡萄”旅社。一起疗养的人们惊奇地发现,这位74岁的老翁一改平日沉默寡言、神色严峻之态,直至深夜还和女人们一起蹓跶,并在舞会上翩翩起舞——昔日的 “维特”又回来了,不过这次带来的是“老年维特的烦恼”。
陷入爱的漩涡之后,歌德像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刚一听到林荫道上的笑声,就放下工作,不戴帽子也不拿手杖,急匆匆跑下台阶,去迎接那个活泼可爱的乌尔莉克,像个少年似的向她献殷勤。
火山般的情感震颤,内心难耐的激情,歌德决定解决这一切——娶19岁的乌尔莉克为妻。7月,魏玛公国的卡尔·奥古斯特公爵抵达温泉区,歌德请他帮忙。公爵只好身披绶带,代诗人向少女求婚。随后,是母亲的语焉不详,委婉敷衍。再随后,是乌尔莉克一家从马里恩巴德去了卡尔斯巴德,歌德亦尾随而至。8月28日,诗人在那里度过了自己74岁生日。
9月5日清晨,秋风习习,在揪心等待、不明所以的情况下,歌德离开卡尔斯巴德返回魏玛。
马车滚滚向前,原野一片寥廓,一如老人的孤寂之心。歌德纹丝不动地坐在车厢里。随后几日,在马车里,在驿站中,歌德一直都在写诗……到达魏玛时,一首诗完成了,这就是晚年歌德最沉雄有力的抒情诗——《马里恩巴德哀歌》。
没有什么比不幸的爱情更让人同情,尤其是垂暮老翁的孤独之爱。我们完全可将歌德的暮年之恋,理解为一个诗人激情人生的惯性使然,一种生命进入黑夜前的回光返照。但问题远不是这么简单。实际情况是,歌德不仅是在恋爱,而且还向少女求婚,他要改变“生活”,实现一种“生活的”自由与冒险。
这其中,英国诗人拜伦对其的影响至关重要。
就在1823年7月,歌德陷入苦恋之际,35岁的拜伦放下《唐璜》的写作,自意大利海岸出发,前往希腊,献身希腊抗击土耳其的解放斗争。临行前,拜伦给歌德去了封信——在马里恩巴德,歌德展读这封感人肺腑、宛如临终“告别”的信件时,备受感染。拜伦闪闪发光、彻底自由的形象,在歌德情感紧张的日子里,促使他最后决定:向少女求婚。 实际上早在几年前,拜伦金光闪闪的身影掠过欧洲时,歌德就感到震惊。古老的欧洲,经过那么漫长的年代,才第一次等到一位艺术家,他的生活比他的创作更光辉夺目。面对这位异邦的年轻诗人,在情感和作品上,歌德颇具自信;但在生活的表层方面,诸如爵位、财产、女人、决斗、突变、旅游等,歌德就自叹弗如——他太小心翼翼、克己内敛了。 迟暮之年,诗人在“生活上”想孤注一掷,作出最后的搏击和抉择。 但歌德失败了,生命陡遇黯然神伤、悲怆哀诉的时刻。诗人求婚的失败,到底是什么原因?诸多传记一直没有明晰的交代。 歌德去世后,乌尔莉克还活了67年,直到95岁离世。乌尔莉克终生未嫁,年老时,有一次她证实:当时只要母亲同意,她当然会接受歌德的求婚。 “当一个人痛苦得难以言语时,上帝让我倾诉我的烦恼。”激情受阻,痛苦涌出,歌德的智慧在于——他果然断念,选择了克制,并勇敢地说出自己的痛苦,让痛苦开出花朵,让爱欲变成诗歌。 茨威格有言:《马里恩巴德哀歌》是一首“献给我们的奇妙的歌”,是这位74岁的老人晚年最深沉、最成熟的诗作,恰似西下的夕阳散射出绚丽之光。 忠实的旅伴,让我留在这地方吧,/让我一个人留在这岩石边、沼泽里、青苔上!/你们去吧!……我已经失去一切,也失去了我自己,/不久前我还是众神的宠儿……他们逼我去吻她的令人羡慕的嘴唇,/然后又将我拉开——把我抛进深渊。 茨威格进一步评价:“从此以后,在德国的诗歌中,再也没有把情欲冲动的时刻描写得如此出色——如同歌德那样,把最亢奋的感情倾注进这样强有力的长诗中。” 在自传《诗与真》中,歌德说过,每当遇到爱的苦痛,他总设法将它“转化为一幅画,一首诗,并借此来总结自己,纠正我对于外界事物的观念,并使我的内心得到平静”。 纵观歌德一生的创作,耐人寻味的是,许多名篇都与女子的恋情有关:如凯特卿之于田园诗剧《情人的脾气》,夏绿蒂·布夫之于小说《少年维特的烦恼》,施泰因夫人之于诗剧《伊菲革涅亚》、《塔索》,玛丽安娜之于诗集《西东合集》,米娜·赫茨利帕之于剧本《潘多拉》、《十四行诗》和长篇小说《亲和力》,乌尔莉克之于爱情名诗《马里恩巴德哀歌》。 作别乌尔莉克的爱情,完成《马里恩巴德哀歌》之后,歌德永远告别了爱的激情,进入心境平静、勤奋写作的暮年…… 此后9年,直至83岁去世,歌德以惊人的毅力,写完了《威廉·迈斯特的漫游时代》和《浮士德》——在最后年迈体衰,写作《浮士德》时,歌德有时一天只能够写出巴掌大的一小篇文字,但他一直在坚持。 这不得不令我们心生敬畏:暮年之恋,梨花乍现,转瞬间零落,但在艺术之树上却自成硕果。在“欲念”和“断念”之间,歌德勇敢地选择了“断念”;“断念”之后,诗人又全力以赴,催促精神使命的最终“完成”。 令我感叹的是,在歌德的时代,内心深具痛苦的人,还有一个伴侣,还有一个古老的安慰者——那就是上帝。爱情消失,尚可哀告,尚可追忆,回忆也真切,语言和记忆也还可靠——心灵的创痛,紊乱不堪的思绪,也可变成水晶般明净的诗歌。 20世纪以来,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的心灵也变得狼藉——同是回忆马里恩巴德,无论是罗布-格里耶的小说,还是阿伦·雷乃的电影——在《去年在马里恩巴德》中,我们看见的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端端的诉说:男人说起去年他们在马里恩巴德相处的各种细节,但全都是他虚构出来的,最后,女人也开始怀疑起自己的记忆……战后的世界文艺,大多弥漫着虚幻之光。 记忆,再也不是歌德手中顾盼爱情、缔造诗歌的圣洁工具,其本身变成了母题,变成了分析和描摹的对象——梦境与现实的混杂,过去和现在的暧昧不明,隐藏在这一切之中的深刻本质,是生命已成为透明的虚空。
第40篇、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
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
作者/叶倾城
最后一次,吴鸣找小许谈判。
小许根本不肯跟她坐在星巴克“好好谈一谈”,抱臂就站在鲜有人来的后梯口:“要么结婚要么分手,没什么可说。我们俩六七年了,我不想再耗下去。”
委屈重重叠叠,吴鸣只觉喘不过气:“当年是两个人说好了不婚主义,波伏瓦和萨特一样走一辈子……”
小许叹口气:“别提当年了,姐姐,我求求你行不行。什么萨特什么波伏瓦,那是人吗?那是俩神仙。咱们到现在还租房子住呢。就这么说吧,结婚,一起买房一起交水电费,共用一个宽带,最省钱最省事。婚姻是不是爱情的坟墓我不知道,反正再拖下去,我们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说完,小许一转身,回公司上班去了。
吴鸣在后梯上坐了很久很久。
认识小许,是当时顶时髦的网恋,两人先在论坛上唇枪舌剑,待到见了面,吴鸣上衣是深蓝斜襟布衣,下摆是褐色棉麻大摆裙;小许干干净净的白衬衣,牛仔裤,圆眼镜带着五四遗韵。一见钟情,简直是当然的事。
他们这一场恋爱,谈得叫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六一穿海魂衫;端午互赠香囊:七夕放河灯,甚至还效仿张爱玲与胡兰成,寻得一张精致的玉版宣纸――宣纸好贵的,吴鸣挖空脑筋写“去年。今日,今生明年”。下面双双签名、盖朱砂印章。
吴鸣秀给亲朋好友看,她的师姐兼上司一头雾水地问吴鸣:“什么意思?”
吴呜答:“就是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师姐沉默半天,最后说:“文青呀文青,这哪里是过日子的样儿。”过日子?吴呜耸耸肩,笑得很矜持:我与你有代沟,我们这一代,是不一样的烟火。
但渐渐地,小许玩不下去了。研究生毕业后,小许很是费了些周折才找到工作。到很久之后,上司才跟他吐槽:“本来不想要你的,又实在找不到别人。你简历也太诗情画意了,我们这个岗位吧,还是需要老老实实的工科生。”
小许仿佛突然知道了,社会有许多常规、老派却言之有理的道道:生存压力微妙而无处不在,他和吴鸣都算城里孩子,用不着养老,但自养总是需要的。他渐渐羡慕带饭上班的同事。还羡慕电话那端,老婆叫他们买这个买那个,偶尔有一个甜甜的童音喊声“爸爸……”同事会整个人柔软起来。
可是吴鸣不想结婚,从小看惯祖母母亲做饭做家务,天天小吵小闹,又各自投身于麻将馆。她厌烦这种生活的混浊,只愿一生保有少女的清澈与娇嫩,不被厨房烟熏火燎。
讨论、争执、哭泣后的和好,最后小许烦了,直接说:“要么领证要么各自滚蛋吧。恋爱我谈够了。不想谈了。”
胶着到某一步,吴呜哇哇哭,师姐怜惜她,约她到家吃饭。
她还是第一次去师姐家,竟是豪华小区,竟是大复式,竞有庞大如私人图书馆的书房。衣帽间里竟有小清新和民族风!她从来没见师姐这样穿过,永远是香奈尔、铂金包。而师姐世事洞明、人情练达,连微笑都一丝不苟。
师姐端出丰美的神仙鸡来,当得上脍炙人口四个字。师姐说:“我本就是文可提笔安天下,武能下厨炒小菜的新好女子呀。”
吴鸣不由问:“那些衣服和书是你的吗?”
师姐笑:“这是我家呀,不是我的是谁的?姐当年也很文青范儿的。”
吴鸣问:“那现在为金钱放弃了本来的自我,随波逐流不遗憾吗?”
师姐哈哈大笑起来:“文青是自我,赚钱就不是了?再说了,那些小花小式小点子,真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还是报刊上、网络上炒出来的?你真想明白了?”
吴鸣作不得声,师姐放缓口气:“我也同人走过西藏,也有人约我去异国他乡结婚……”
“结婚?结婚为什么要去异国他乡?”
师姐苦笑:“就是因为,当地的婚姻在中国没有法律效力。就像你们俩写的什么今年明年一样。”
吴鸣赶紧自辩:“我们只是想给彼此一个交代。”
“为什么不是给彼此一个未来?”
吴鸣答不上来了。
师姐最后下了定语,“那一切都是演电影,我不想演了,我不是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根本没人参观我的生活。可歌可泣都是自己脑补出来的。谈恋爱太耗时间了,把一生浪掷在上面,不太值得。”
吴鸣想起小许也这么说过,只是表达方式粗糙了一点儿。
从师姐家出来,是两站九号线,转十八线十号线,再转四五站一号线,最后是八通线……站了一两个小时,吴鸣实打实地累,她想到小许说的省钱省事,想到师姐家的大房子,还有围绕师姐的传说故事。师姐最后这么说:大部分烟火都差不多。
第41篇、肩膀上的蜻蜓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向他们投来羡慕的目光。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的男孩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个执着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作三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道:“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蜓,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承受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
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恋人。然而,她那熟悉的身影旁站着一个高大而英俊的男人,那一刹那,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起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的肩被男医生轻拥着,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三年期限很快就要到了。就在最后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
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蜻蜓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有些缘分是注定要失去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好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好好去爱他。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第42篇、离婚的真假

阿P是一个极爱面子的男人,为了可怜的面子,他既然喜欢对着比自己优秀的妻子说:
“你要看不惯,我们就离婚。”
“你要觉得我不对,不行,你就去找个比我好的男人呀!”
妻子知道他爱面子,总是容忍这种大呼小叫,哪怕心口在隐隐作痛。
看到妻子的每次沉默,男人以为她是怕了自己,以为她已经爱他爱到了不能没有的地步,次数也是有增无减。
于是习来惯往,开口闭口就叫妻子,“快去找你心中的白马王子去呀!”妻子就这样长期地停溺在被排斥的痛苦中。久而久之,妻子认为婚姻已经到了尽头,人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终于有一天,妻子真的找到了能和她和睦共处、以礼相待的男人。
她牵着那男人的手来到阿P面前,“我找到了你说的好男人,我们现在可以离婚了。”
可是自己还爱她,他从没想过真离婚。阿P这时能做的只有懊悔和无尽的自责。
为了面子不离又能怎样呢?这段婚姻已成去势。
如果你还爱她就不要轻易说,“不行的话,我们就离婚吧!”
因为最伤女人的就是这句话,女人需要的是终身的依靠和伴侣。
第43篇、宝贝,不哭

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题记
一、
结婚的那天晚上,送走宾朋后我躺在陈思的怀里突然问他这样一个问题:“陈思,如果有一天我们老了,快要死了,你希望自己最后的归宿是什么?”
话刚出口,我就有点后悔了,大喜的日子我怎么说这样晦气的话呢。本想叫陈思不用回答,可是我还未来
得及阻止,陈思竟然笑着说:“如果有一天生命到了尽头,我希望我最后的归宿是你的怀抱。这样即使喝
下孟婆汤,来世我依然能带着你怀中温暖的记忆去找你。”
昏暗的灯光中我仍是能清楚的看到陈思的表情,他是那样真挚。虽然他是用微笑的语气说的,却让我的灵
魂受到巨大的震撼。那一刻我想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了...
陈思是一个很体贴的男人,刚认识时觉得他是个傻傻的男人。我们俩是经过同学介绍的,那时并没有想到
能相恋,结婚。有时缘分就是这样奇妙,注定了逃都逃不掉。后来我不顾家人的反对朋友们的劝阻,毅然
的嫁给了他,那时他的工资只有我的三分之一,只是一家小公司的职员。没有房子,更没有车子。有的也
许只是那份温柔。不过我却很满足,那时我需要的正是这份金钱和物质都不能比拟的温柔。
结婚一年了,我们俩一直住在我们公司的职工公寓里。那时他还不好意思搬过来,硬是叫我搬到他那里。但是事实证明我们公司的规模及各种福利都不是他的那个小公司能相比的。我这面能申请到两室一厅而他只有一室一厅,所以最后还是他搬过来住了。我和他一直在计划卖一套自己的房子,要很大的那种,所以现在住公寓也没有什么怨言,毕竟这个物价高的吓人,我们只想把现在的生活安排妥当。
日子一天天的逝去,曾经认为平淡才是爱的真谛,而陈思那份温柔呆傻才是他的内涵的想法不知在什么时候悄然改变了。我甚至觉得自己现在有些悲哀,结婚后柴米油盐取代了相恋时的激情浪漫。日复一日的生活似乎成了一种煎熬,我开始怀疑这婚姻的走向是否是朝着幸福。
我的惆怅与感慨虽然没有告诉陈思,但我多么希望他能感觉的到。不为了我,为了他自己也好。我想让他明白,我们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否则我和他的锋芒与韧性都将消失于无形了。但陈思似乎浑然不觉,他依然想往日那样,似乎精神还很不错。他的文笔很好,所以他工作之余便是写些稿子,偶尔少赚薪酬。不过还不及我半个月的奖金,但他却想很满足。买些鱼肉,做上几道小菜给我吃。只可惜我嘴里再也没有当初那种幸福的味道了。
一次公司的管理阶层聚会我认识湘雨,他也是在那时第一次走进我的世界。然而我却还没有意识到,我的世界已经改变了,就如同我的婚姻般那样悄无声息的改变。那晚我独坐舞池,工作的压力,加上生活的疲惫让我没有一丝精神。接连推掉了几个相邀的同事后,他出现了。那时我还没看见他的脸就被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吸引了,他微笑的对我说:“小姐可以共舞一曲吗,我想知道今晚最美的是这音乐还是眼前的你?”这一次我没有拒绝,我和他轻轻的拥舞在舞池中。错乱的人影让我有一些眩晕,只想仅此一曲就罢。他在我耳边轻声道:“乔琪!市场部,对吗?”
我有些吃惊,公司里虽然我的人脉还算可以,但也不至于在这数百人的高层中随便那个人就认识我啊?抬头看他,他的个子并不是很高,一米75左右吧。一身银色的西服,很得体也很显眼。三十岁左右,一张成熟坚毅的脸庞。“很奇怪吗?我不仅知道你的名字,还有学历,籍贯我都了解。当然你的婚姻状况我也知道的。因为我是你即将上任的上司,我叫张湘雨。”
这一曲结束了,他附耳在我耳边说:“你是今晚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而也是你告诉我原来今晚最美的不是乐曲而是你。”说完后他转身离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在舞池的旁边。而我心中竟有一种失落,不过马上又被一种欣喜所掩盖,因为我是是他今晚唯一共舞的女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竟然有了一丝的骄傲。虚荣的满足就这样在他翩然离去的背影后爬上我的心头...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本来湘雨说要送我,但被我拒绝了。我不知道是出自一个妻子对丈夫的责任,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我住职工公寓。陈思还没有睡,见我回来后他马上放下手中的笔,把稿子推到一边。转身从厨房中端出了一碗阳春面,“老婆这是你最爱吃的...”
“阳春面对吗”我打断他的话,陈思似乎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因为往日里他给我端面的时候,我都会说:“老公你真乖。”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我似乎是变了一个人似得。一进屋看见陈思后就没有给他好脸色,然后我接着说:“你除了会煮面,会写字,还会什么?”陈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看着他手中还冒着热气的面窝突然间觉得错了,我是怎么了。“对不起老公,我太累了,工作上的事情烦心”湘雨见我这样说,又笑了,他用手摸了摸鼻子道:“老婆你赶紧休息吧,别累坏了身体”看着他放下手中面,去卧室整理床铺的背影我竟有了一丝愧疚,陈思这些年从相恋到结婚,对我都是始终如一的好,而我却已经烦了。
二、
在公司和湘雨工作的日子里,我发现他是一个能力很强,很有魄力的男人。他总是那么的自信,同事们都很喜欢他,尤其是几个未婚的女大学生,争相恐后的往他办公室跑,但他似乎却对我颇有照顾。明天是周末,在快下班的时候湘雨给我发来短信。到家后陈思兴致勃勃的对我说明天他也休息,恰巧赶上湖西公园落建10周年纪念,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有些歉意的说:“明天下午同事有聚会,我已经答应了。”陈思有些失望,但他还是马上说玩的开心些,注意安全。
华尔街酒店是位于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饭店,出入这里的都是社会上的成功人士。湘雨约了我在这里吃饭,所以我才有幸来到了这里。
离好远就看见了湘雨,他穿的是一身黑色西服。走到身前他竟然示意我挎着他的胳膊,我有些木然。当他说这是礼貌,西方人的礼貌。
和他走进这个华尔街酒店后,我才知道什么叫奢华尊贵。金黄色庭壁,五六层楼高的棚顶,如镜子般明亮的地面,味道很纯的钢琴曲...
这里人们除了服务人员,皆是些高层人士。其中竟以外国人居多,我听到有英语,法语等。我和湘雨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这里很隐蔽,我们能看见其他人,而其他人很难留意到我们。
起初我和他一边聊工作,一边聊爱好。后来几杯红酒下肚我们开始聊学生时代,聊我婚姻。湘雨笑着说:“那天我在舞池的旁边一直注视着你,你宁静的姿态如同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让所有男人都值得去欣赏。”这话让本有些醉意的我更加晕了,不过我感觉很好。湘雨突然握住我手说:“我好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也有你这样美丽的妻子,我一定不会让她这嫩白双手变得粗糙。我要让她很幸福...
湘雨的话让我有些慌乱,我下意识的收回手来说:“我没有你想的那么优秀,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有丈夫,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说完后我便要起身离开,但湘雨再一次的抓住我的手,而且力度很大我抽不会来。湘雨说:“乔琪,你不要在骗自己了。你不幸福,你迷茫。你的眼神告诉我你需要一个能理解你心中愁苦的人,如果可以的话请给我一次机会。”我坐下来,趴在桌子上大哭起来。湘雨抚摸着我的头发说:“乔琪不哭,你不是还有我吗”我太起头看他,然后又点了点头。
直到夜色爬上这个城市,我们才从酒店离开。只不过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湘雨那里。
一个对婚姻迷茫的人,被一个未婚的男人重新点燃了激情。
三、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湘雨如同热恋般的男女。以前我最烦的就是上班,现在我最烦的是回家。我会挽着湘雨的胳膊出如各种高档场所,我会为他打领带。这一切都那么的真实,而我却恍惚如梦,不曾醒来。那晚我没有回家,次日陈思并没有多问什么,我只是说自己喝多了就去了同事小赵那。后来到了单位才知道,那晚陈思打我电话打不通竟然打到小赵那里。我的心上下忐忑一天。
陈思明知道我撒谎了,但他为什么不揭穿呢?还好我和湘雨的事情很隐秘,我们发的短信都被我及时删除,而那些高级会所不是陈思能涉足的地方。我才稍有些安心...
不过陈思在接下来我下班回家的态度似乎有点变了,具体我说不清。好像是有点冷漠,在没有为我煮过阳春面。不过我也乐得自在,因为我通常都是和湘雨在外面吃过了,而且吃得都是些法国菜,日本料理之类的东西。味道和阳春面当然是不同的了,阳春面似乎是我以前喜欢的小吃。慢慢的,我回家就说累,想早点休息。而陈思似乎也懒得说什么,他总是在笑,在写。我和他开始进入了冷战,婚姻渐渐有了裂痕。一天我和湘雨去一家很有名气的服饰店量尺做衣服,湘雨一直送我衣服,我打算也送他一套西服。湘雨突然说:“那面一个男人看了你好久了。”我抬头去看他,而他却走开了。我朝侧面看去,我手上的布料掉在了地上。陈思笑了笑,然后转身走开了。我愣在原地片刻后,猛的追出去,我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陈思那一笑就让我心如刀绞般的疼痛,只是陈思早已消失在门口。这时湘雨从后面抱着我说:“迟早他都是要知道的,好了不要哭了,你不是要送我衣服的吗?然后他笑着过来吻我,我将他推开。我气愤他为什么笑!陈思的笑是哭,而他则是真的笑。
家中我看见陈思坐在餐桌旁吸着烟,而满屋子都是烟味,显然他不是吸几颗而已。陈思见我回来后,掐灭那颗烟后转身把窗子空调都打开。他知道我讨厌烟味,他的这一举动,让湘雨告诉我和陈思摊派的话全部忘掉在脑后。我哭着说:“陈思我错了,你别生气了。”陈思转过脸来看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久没有留意过他的脸了,陈思原本俊朗的脸上如今已满是沧桑。他的胡子好像从没有这样多过,而他不知什么时候又戴上了那副以前的眼镜,我送他的那副被他摘下放在餐桌上了。陈思转过脸手中端起一碗面说:“小琪我好久没有给你煮面吃了,今天再煮一次给你。”我的眼眶湿了,我无力的瘫坐在地上,我嚎啕大哭起来。哭累了,我起身走到床边,然后躺在上面抱住陈思说:“老公我错了,你相信我,我们从新开始吧。”陈思却把身体往旁边挪了下说:“你不是总累吗?好了早点睡吧,我还要写稿子。”我想抓住他的手,想让他在我旁边,但我却没能做到。
我不知道那晚我是怎么睡着的,只是醒来发现身上盖着一件毯子,而我脚上的袜子也被脱掉了。我头发上的两个发卡也放在床头,我睡醒发现这些后眼泪又瞬间流了出来。我翻过身子不见陈思在旁边,当我走出卧室后,发现陈思还在埋首写东西。他很少这样通宵写东西的,况且今天又不是周末,他要上班的。我还不等说话,陈思就笑着和我说:“小琪你起来了,早饭做好了,就在桌子上。简单的话,让我突然想到这一年来好像都是陈思在为我做早饭。我撇着嘴刚要说什么,陈思示意我安静。他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到餐桌上。我起初以为这是一种错觉,陈思好像好久没有牵我的手了。我笑了,笑的比和湘雨在一起时还要开心。我吃着陈思为我做的早饭觉得比湘雨领我吃的那些法国菜要好吃的多...
我吃着吃着突然陈思:“老公你原不原谅我?”陈思平静的说:“我其实从没有怪过你,你和他的事我早就知道。也许你们觉得很保密,但你忘了我有好多同学经常出入那些地方。他们早就和我说过,只是我一直不相信我的乔琪会这样。所以我一直在等,等你自己回来。”我赶紧哭着说:“我知道错了,老公我回来了。”陈思仍然是平静的说:“乔琪,是我不好,让你结婚后受苦了。既然可以选择,我希望你能过你想要的生活。那样对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所以我们离婚吧”
四、
这个周末,我和陈思结束了14个月的婚姻。当我们拿着离婚证出来的时候,彼此都很失落。还是陈思先说话:“走吧和我去你那一趟,我收拾下东西。”曾经我们俩的小家如今已经换了称呼,竟然变成了你那。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地方,陈思便开始收拾东西。我问他有住的地方吗?他说可以先住在朋友那,然后再申请宿舍。我留他住在这里,但他死活不干,他说不是夫妻了,住在一起多不方便。我想帮陈思收拾行李,但我竟发现我不知道那个柜子里放了他的衣服,那个抽屉里放了他的稿子。我竟然如此不关心他,而他直到现在还在关心着我。他告诉我家里的一些相关东西,例如水电的费收据在那,例如那个柜子放什么之类的。我不哭了,因为我知道哭也留不住陈思了。这时陈思在柜子中找到了我们俩结婚一年多来的积蓄,其中还包括他结婚前三年所攒的钱,是一个工商银行的存折。我不要,我和他喊,我甚至捶打他。但没有用,他死活给我留下。他平静的说:“你们都是高消费的,用钱的地方多。不要总让人家花钱,时间久了也就没有地位了。”我又哭了,他用手摸了下鼻子说:“别哭了,我说的话是为你好,乔琪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不要为钱而低头。我要你永远自信阳光,说着他把存折塞给我。这时,外面响起了敲门的声音。陈思走过去来开门,原来是湘雨。他和陈思就那么对视着,后来湘雨伸出手来说:“你好,我叫张湘雨”陈思没有说话,也没有伸手。他回头和我说:“乔琪我走了,你们慢慢聊。”看着陈思一个人拿着两个大箱子走了我的心似乎在那一刻也碎了...
和陈思离婚有一个月了,起初我对湘雨充满了恨,后来他每天都到到我这里对我山盟海誓,我也就和他恢复了以前的状态。只是我从不许他在我这里过夜,我可以去他那或着和他出去开房,但我不允许他睡我和陈思的这张床,不允许他来我和陈思曾一起拥有过的小家。这期间我试着联系陈思,发现他不仅换掉电话,而且连工作也辞掉了。
陈思真的消失了。
有时候祸福真的难以预料,在和陈思分开2个月后我患上了眼疾。起初以为是休息不好,但是日渐严重。湘雨陪我到医院检查后才得知这是一种罕见的角膜神经坏死症,整个世界也没有治愈的病例。只有通过移植眼角膜才能使眼睛复明。这个消息直接把我击垮了,好在湘雨在我身边。他帮我在公司请了长假,并且安排我住院观察。而且他告诉我他已经在找眼角膜的捐献者,或者通过钱卖都可以的。可是我知道类似肾,心脏,角膜这些器官不是你想要就有的。而我的病属于罕见的神经坏死,若果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找到角膜,我的双眼就永远也无法复明了。又过了一个月我的双眼已经看不见任何东西了,但是我仍是每天睁着它。湘雨很忙,但他坚持每天都来看我。有时是早上,有时是中午,有时是晚上。不过今天他来过一次后又回来了,他没有说话,只是帮我梳头发。帮我擦脸,为我做眼保健操。我有些奇怪他为什么沉默不言,但想到可能是因为我角膜源的事情让他难过吧。不过他也从没有这样仔细的照顾过我,这样我想起了陈思。就这样打那以后湘雨每天都来两次,第一次还能和我说上几句话,第二次他就什么也不说了。我也不问了,我觉得这样静静的挺好。我没想到在我双眼失明后,湘雨反倒像陈思那样关心我了。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摸到他的手,发现他好像戴了戒指。他要抽回去,被我死死的撰住。我知道那是婚戒,我哭了,我的眼泪一边掉一边说:“湘雨我已经没有陈思了,你怎么还舍得骗我啊”他似乎也有些着急,但是我越哭越厉害。最后他只是那轻轻的一叹,我便止住了哭声。虽然只是那轻轻的一声叹息,但我还是能听出来。“陈思是你吗?你来了?我说为什么每天他来两次,但做的事情不一样。我早就该知道除了你谁还能这样细心的照顾我。”
陈思说:“乔琪,是我。我听小赵说你病了。放心不下就过来看看你。你放心吧你的眼睛会没事的,他一定能找的到角膜。”那天我格外的开心,陈思临走时问我想吃什么?他下次带来。我说想吃你给我煮的阳春面了...只是他最后没能给我送来
三天后湘雨和我说找到角膜,我开心死了。他说是一个学生出了车祸,把角膜捐献给了我。而出于谢意湘雨给那学生的家长十五万元的慰问款,我为湘雨花十五万为我买角膜的事情很感动。湘雨反倒有些不自然了,他只说后天手术。我进手术室之前还是没能等来陈思给我送的阳春面,也许我和他注定有缘无份了。
五、
手术很成功,我的眼睛在一个月后拆下绷带已经能模糊的看见周围事物了。又过一个星期的康复训练,我的眼睛已经能清楚的看清周围的东西了。只是看久了会疼,但我还是在一个星期后出院了。算来算去我一共住了整整三个月的院。湘雨首先开车领我吃了好多东西,我们很开心。送我回到家后,我请他进去坐会。说实话,三个月没有人住房子我有些害怕,再者我对湘雨这期间的照顾很感动。可是当我打开门发现屋子里很干净不说,床和沙发桌子都用纱布罩上了,并没有落灰。我就那样站在那里环视整个房间,一切的一切都太熟悉了。我知道是陈思来过了,他帮我收拾的屋子。因为只有他知道我喜欢什么东西摆在那。我突然转身对湘雨说,我累了。明天我在陪你吧,今天你先回去休息好吗?本来一只脚已经买进来的湘雨又退了出去,他笑笑然后吻我,开车离开。
我走进屋子环视了一周,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纸条。打开看原来是陈思留下的。“小琪好久没有这样称呼你了,我知道你的眼睛一定能再见光明的。所以我把屋子打扫干净,所以我留了纸条给你。当你再回到这个屋子时,我已经走了。我去了美国,我没能给你做那碗阳春面是我最大的遗憾。以前都是我做伱不想吃,当你想吃了我又没做。在你有病的期间我和他都去医院看你,我能看出他是真心喜欢你的。如果说我们的婚姻是失败的话,那么我祝愿你能迎来和他幸福的婚姻。加油!!!”
看后我先是哭了,然后又笑了。就这样在三天后湘雨向我求婚了,我没有拒绝。我答应了他,并且准备了请帖分发给熟人。这天我拿着糖去医院给我住院期间的几个病友和护士。当我和护士小月说话时,我明显感觉到一丝不对。但是我问她怎么了,她就是不说。她只是说好羡慕我,有那么好的男人爱我。我以为他是在说湘雨,我也就没说什么。明天就是婚礼了,我和湘雨甜蜜的相拥在床上时,我接到同事小赵的电话。我和她的关系那不是一般的好,因此陈思都成了她的好朋友。她在电话那面半天说找我有点事,于是我推开湘雨一个人去了和小赵约定的地方。当我看见小赵时,发现她并没有像往日的嘴脸般气人。我打趣说:“怎么是不是想提前给红包啊”她看我一眼后,没来由的说:“你还记得吗。这个地方是你和陈思一起领我来的。”她这一说我也有些难过,我握住她的手说:“小赵我和他已经是过去了,将来我和湘雨出去吃饭时也带着你。”小赵甩开了我的手说:“不用了,你要是觉得我们是朋友的话,你和我去一个地方。”我问去那?她说带我去找一位朋友。我不懂,还以为她在搞什么名堂,笑了笑就去了。
这是在市郊的一个棚户区,我不理解以小赵的收入和学历怎么会有朋友住在这里。我被他领着左拐右拐的带到一个两米高的板房前,我说是这吗?当我回头时发现小赵竟然哭了,我不知所措。却怎么也哄不好,后来小赵擦擦眼泪说进去吧。率先开门进去,我也跟进去了。屋子里很黑,没有电灯的话似乎根本看不见东西。我看着地面的凳子上放着一袋垃圾,而桌子上则是堆了一堆的火腿肠。屋子里有一张小床。床上放着一个包,而包的旁边放着一个钢笔。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钢笔,是我送给陈思的。突然这样的环境与东西似乎再告诉我一个很可怕的事实。而小赵所谓的朋友就应该是陈思了,那么他并没有出国。而我已经要结婚了。我的泪似乎现在总能轻易地留下,我没有哭出声音,只是那样呆呆的站着。小赵在旁有些嘲笑的道:“这不算什么,一会你要是看到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希望你能坚持住,当然你要保证不许出声。否则对你的那位朋友是一个致命的打击,我不解他为何这样说,但她一再要求我一会看到什么不许发出声音,我只好答应。就在这时,外面的门动了。一个穿短袖衬衫,戴着墨镜的男子进来了。我一看险些晕倒,因为他是陈思。只不过以前那笔的手此刻竟然拿着一根拐杖,他慢慢的摸索着向床的位置走过去。几步的距离他竟然走了好久。他瞎了,这让我联想到一个更可怕的事情。我开始打心里憎恨湘雨,原来他骗我。我的角膜是陈思捐的啊。我无力的蹲下,我哭不出声音了。我要难受死了。小赵也在流泪,只是我和她都未发出半点声音。眼前的那个盲人,坐上床之后,他首先的摸了摸床上的钢笔。然后他在枕头下拿出一根火腿吃了起来,吃完后他把床上的包打开。拿出一打稿子,我用他给我的眼膜清楚的看到上面写着《乔琪不哭》
直到他睡后,我才被小赵拖出来。天色已经大晚,但仍不能掩饰小赵嘴角的讥笑。我除了哭就是哭,当我和小赵回到市区后,赵什么也不和我说就回家了。我想来想去赶紧去找医院的那个小护士,她在我百般追问的情况下告诉我,原来我的角膜是一个总来看我的男人捐的。为此他自己失明了,并且打那以后他就再没来过。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都很担心他,怕他不来复查而感染细菌。后来我又打电话给小赵,小赵告诉我,原来湘雨也并没有全骗我。他确实是给陈思十五万,让他等候眼角膜或者养老用。只是陈思又通过小赵,把这笔钱偷偷汇进了那张我们共同储蓄的存折中。小赵说陈思打算就这样一个人孤寡到老。我飞奔到湘雨那里后,他一看见我的表情,就沉默了。片刻后他也掉泪了。我没想到他这样的男人也会为我哭泣,但是在我看来,他的眼泪不及陈思的万分之一。他说他爱我,我笑了。然后我只是说:“你若真的爱我就帮我为陈思找到角膜,作为条件我可以嫁给你。但是我告诉你我的心再也不会和陈思分开...
打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偷偷的去看陈思,为他收拾屋子。为他梳头,为他做饭吃。我让别人告诉他我是一个聋哑人,是残疾人协会的成员。他很友好,给我讲故事,实际上就是一本他写的小说《乔琪不哭》。
第44篇、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

幼儿园门口。早上送孩子进园的家长很多,大人小孩,熙熙攘攘,你来我往,煞是热闹。
一位年轻的母亲把儿子从摩托车上抱下来,帮他整理了一下稍有些皱的衣服,然后对他说:“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她知道儿子贪玩,手上会乱抓东西,很容易脏。儿子听了,点点头,转身进了大门。那位母亲站在门外,又叫道:“吃饭前一定要洗手呵。”儿子却头也没回,再看,已经不见了。
我有位姓李的朋友,结婚不久。有一次和我们在一起吃饭,还没有开始,他妻子的电话到了。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妻子在电话里要他少喝点酒,因为他有脂肪肝。他说知道了。
几位都是平时难得一聚的朋友,酒瓶一开,大家高兴,喝开了。
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妻子打来的,仍然是那句话,要他少喝点酒,她知道,我们几个聚到一起少不了要闹酒,她不放心。这位姓李的朋友关了手机,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老婆,什么都好,就是啰嗦,一句话翻来倒去地说。也不知怎么回事,婚前她怎么没有这毛病呢?”
想起读中学时教我们历史的一位老师,他有一句口头禅,叫“再说一遍”。“我再说一遍,这个地方你们一定要注意。”“我再说一遍,这个问题应该这样看。”“我再说一遍……”听得多了,便觉得有些烦。记得那年高考的时候,历史试卷上遇到了好几处那位老师“再说一遍”时强调的东西,我一边答卷,一边暗暗庆幸。
再说一遍。这就是爱和呵护。是那一份爱心让语言变得琐碎而缠绵,只有再说一遍,心中的那份爱才会感到妥贴,才能安稳,倘若说少了,便会觉得欠缺了什么,便不放心。
第45篇、其实我知道

上车的时候,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不用回头我就确定是阿诺,虽然我没向他辞别,但是我知道,我的行踪从来瞒不过他,知道我要走他一定会来找我,并且想方设法的挽留我。
在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我看见阿诺神色慌张的在找停车位。车还有二十多分钟就要开了,此时他的心里一定急疯了。停好车,他一转头便与我四目相对,望着他眼中的急切与不安,我的眼睛一阵发酸。
阿诺快步的跑过来,站在车窗下,气喘吁吁的摸着胸口:“唉!越着急老板越有事,还赶上堵车。”
“我知道”。我对他笑笑。
“你知道?”
“嗯!”我心里当然知道,一定是有事情拖住了你,要不然我怎么上得了车!
“你下来呗,我有话要和你说。”
“那你快点说,来不及了,车马上就要开了。”
“来不及了?”阿诺怔了片刻,眼神无助的看了我一眼后低下了头。“唉!真的是来不及了,我这辈子啥好事儿都来不及赶上。就这命了,习惯了。”
我下车缓缓走到他面前。“阿诺,以后别说这么丧气的话。我走了以后你也没那么多的麻烦事儿了,你的好日子一定会慢慢开始的。”
“什么”?阿诺狠狠的皱了一下眉头,突然间表情严肃:“你就是这么想的吗?所以你要走?你总是这么自以为是!你要走了我能好的了吗?”停顿了一下,阿诺轻轻地叹了口气:“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你呀,成天净瞎想,你走不就为了躲开我吗?我对你好真的就成为你的负担了吗?我对你没有别的企图,不会影响到你的幸福。我保证!”
“不是你影响我的幸福,而是我在影响你的幸福!”我的声音有点激动。“你总是这样的——帮我{话到嘴边,我还是选了‘帮我’这两个字}谁还敢做你女朋友啊?”
“你别听别人胡说八道行吗!我不交女朋友----其实是另有原因的,和你无关。"
“另有原因?什么原因?”
“如果我说出来了你就不走了是吧?那我就把我仅剩的这一点隐私告诉你。”阿诺把身子探过来,压低了声音说:“其实我······我有病,不能让女人怀孕!”
“你滚一边去!”我推开他,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啥话都敢说。一点正型都没有”
“真的,有诊断书!”
我又瞪了他一眼扭过头去。没办法,我知道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每次为了接近我寻遍了各种理由和借口。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胡言乱语信口开河。
“哎,你信命吗?”阿诺再一次把身子靠过来。
我无心理会他的话,想着既然自己去意已决,就该硬下心来。
“阿诺,车马上就要开了,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我希望我走后,时间能改变一切,你这么好的人一定会很幸福很幸福的。结婚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会祝福你们的。”说到“结婚”的时候,我的心忽然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似的猛地一下收紧了。
“我可不着急结婚,我小的时候算命的给我看过相,说我前世有命债,这辈子就是孤独终老的命。下辈子才会有婚姻呢,我就等下辈子了,下辈子我就能娶我的女主人了。”
“什么女主人?”
“这可是天机啊不能泄露。”
“没事儿我就上车了。”我一撅嘴要往车上走,阿诺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我说我说。其实呢,我前世是一条狗,快被饿死的时候被一位双目失明的女孩子救了,从此就和那女孩儿相依为命。后来女孩儿长大了嫁了人,有一天遭到她丈夫的殴打,我就扑上去一口把她丈夫给咬死了。之后女孩儿被夫家逼得投了河,我也被他们活活打死了”。
“然后呢?”我撇撇嘴。
“然后?然后就轮回了呗,你不就是那女的吗?我前生所追寻的女-主-人!”他一字一顿,故意加重了语气。
“你凭什么就确定是我啊?”
“狗鼻子好使啊!”阿诺用手点着自己的鼻子。“成天嗅,都嗅出鼻炎来了。唉!上辈子活得窝囊啊,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把你娶走了,没办法,谁让自己不是人呢!”
我被他的话逗得一抿嘴。“你这辈子是人不也眼看着我嫁给别人了吗?”
“哎呀,不是没来得及吗,狗腿都被打断了哪追得上你!投生那儿天我都看着你了,就在我前面,紧赶慢赶的就差一步,你先下去了一小时,那地下一小时人间就是三年哪,结果这晚一步啥事都岔开了,你所有的事儿我都没赶上。这回再投生我可得长心眼了,我早早的就去那儿等你去,打听好你要去的人家,我天天上家门口盯着你,长到半大我就下手,看谁还抢得过我!”
“滚吧你,成天的胡说八道。那晚了依旧是晚了,你就赶紧的再找个女主人吧,这辈子也别白活一回。”
“那可不行,狗多忠诚啊,那是天性,谁也劝不了。你可不能走啊,看不着主人了,那我这辈子活着也没啥意思了."
"这个故事你编了几天哪?也就在这骗骗我吧,让***知道得多伤心啊,老大不小了,不找对象能行吗?你家还指着你传宗接代呢."
"不告诉你了吗传不了!我的事儿你不用管,你也不用担心你的家庭,你老公没准儿就是上辈子被我咬死的那个人,你俩的姻缘未断谁也抢不走你。就当我是来给你俩还债的还不行吗?我啥也不求,你就能让我看见你就行,以后我离你远点,远远地看着就行。”说完,阿诺怯怯地拉住我的衣角,用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求你了!别走了!"
望着眼前这个男人,我的心里不由一阵阵的绞痛,这么多年,就是这双温暖的手一直在无私的扶助着自己,就是这双深情的眼睛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自己,和自己分享着酸甜苦辣,替自己承担着艰难困苦。我伤心时他的眉头是皱的,我开心时他的嘴角是弯的。我受伤住院的时候,我看到他在偷偷地擦眼角。每次遇见我,他总是说:“真巧!”其实我知道,他总在费尽周折打听我的行踪。每次帮助我,他总是说:“我真点儿背,你一有事儿就让我赶上。”其实我知道,只要他一听说我有事儿就马上赶到。在我面前,他总是故作轻松装出很幸福很满足的样子。可是我知道他把这份爱藏的很辛苦。
阿诺,你的爱,其实不用说出口,我知道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却不能说,也不能爱,因为我有丈夫我有家庭。既然不能给你爱,我想给你一个能得到爱的机会,我知道如果我不走出你的生活你就永远不会去接受别人。
“阿诺,”我的声音有些哽咽,“车要开了,我要上车了。你,保重!”
我狠心的一把甩开阿诺企图抓过来的手,快步迈上了车。最后传进耳朵里的是阿诺极其悲凉的声音:“别走,你走了我就完了······”
客车渐离了车站,终于忍不住回头,远远望着阿诺的身影,目光像被吸住了一样无法挪开。此刻,他周围的一切背景都被虚化,进入眼里的,只有他站在车前那黯然的身影在逐渐的缩小,身后那辆黑色的凌志仿佛暗夜般的吞噬着它直至融合为一个黑色的圆点慢慢的消失在视线中。耳边仍不断地交替着阿诺的声音:“你走了······我就完了······你走了······我就完了········
日子一天天毫无生机的过着,阿诺的电话打进来只响了一声就被我狠心的挂断并扔掉了电话卡。陌生的环境里我的心像长满了荒草,焦躁,不安,失眠!老公电话里说,想家就回来吧,家里需要你!
回到家里,一切都是老样子只是——不见了阿诺!阿诺仿佛世间蒸发了,没有了他的一点消息。越是这样我就越是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阿诺的情况,可朋友们约好似的绝口不提,好像阿诺从未存在过一样。
终于让我找到一个阿诺朋友的号码便马上打了过去。
“你最近看见阿诺了吗?手机怎么总关机,换号了吗?是不是出门了?”
“你…看新闻了吗?年前通道上的那起重大交通事故?”
“哪起啊?”
“就是同学聚会老板酒后驾车的那起。”
“啊,听说了,同学聚会吧,都喝多了。车里四个人都当场死亡了吧?”
“嗯,给老板开车的司机没喝酒,他从不喝酒。是他老板的女同学非要开车,结果和大货车撞上了。”
“你——你为什么和我提这个?”忽然间我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头皮一阵发麻。
“喂?你说话。”
“喂?"
“出事儿车是黑色的凌志,车号是XXXXXX…
这个世界砰然间倒塌了吗?怎么我的周围只有着无尽的黑暗?阿诺!你在哪?不要和我开这样的玩笑好吗?阿诺,我错了,我不该逃走不该不接你的电话不该回来的这么晚,你一定是生我的气了想吓吓我是吧,你出来啊!阿诺!我知道错了!你出来啊,求你了不要躲着我了,你不是最不愿看到我伤心吗?为什么我如此的伤心欲绝你都能置之不理呢?你真的就这样一声不响的丢下我走了吗?走得无声无息!以后,我的世界里再也不会有阿诺的声音阿诺的笑脸阿诺的胡言乱语······
你知道吗?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其实我的心早已在情不自禁地融化,动摇…
如果真的有来世,我一定会把今生欠你的爱加倍的偿还给你。来世,我不会再让你孤单一人!
阿诺,在你的世界里要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感受到我对你刻骨铭心的思念呢?此刻,我有多想多想见你一面啊,多想触摸你的头发,抚摸你的脸颊,多想把你的手紧紧地握住,再也不会甩开它让你一个人去承受寂寞凄凉。
阿诺,此刻,你一定静默地坐在某个空间的某个角落里深深地皱着眉头。因为我知道,我伤心时你的眉头是皱的,我开心时你的嘴角是弯的…
第46篇、青涩的年纪,让我遇见了你

记得那年春天,有一个女子,倾国倾城...第一次看见你时,是在学校画室里面,那天你们班举办画展,我中午吃完饭后,没事就在学校走走,知道高二有一个班举办画展,因为我很喜欢看画,所以就来看看高二的同学们画画的水平如何,就在画室随便看看,你们班的同学很多很多,我就故意在里面找一个女孩,想想她是不是也在这个班的,我就一边看画眼睛一边在画室的每一个角落找她,眼睛就不停的转动,忽然就有一个身穿绿色短袖,背着一个大包包,在和她们班的同学一起在帖画,当时你撙在那里,样子看起来真的很可爱,白白的皮肤很嫩,我就故意走近她一点,我想偷偷的看她却又不敢看,却被你可爱的动作和那迷人的眼神深深吸引,我自问这间学校还有这么美丽的女孩,哇,她真的好漂亮啊,心里就想着,如果我和这么漂亮的女子认识那有多好啊。
想让她注意到我,我就故意站在人比较少的地方能让她注意的到,可是那时感觉她全心意的和她的同学挂画,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其他的事情。过了不久她好象是出来洗手吧,当是我并不知道她走出来了,我就想着自己也困了,就回宿舍休息吧,一出来画室走了两步,抬头望前面,她竟然出现在我的前方向我走来,我就想,这下好了,她一定会注意到我的,一步,两步,她在慢慢的走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的心突然会跳动的那么快,我就假装酷走近她,在她经过我眼眸前,我的脸突然变了颜色,自己感觉一定是红红的,心跳动的频率更加快,就不敢看她,就赶快把眼睛移向另一个方向,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很想看她却又不敢,但是我感觉她一定注意到了,我就这么装酷和她擦肩而过。走到了楼梯门口,消消地在镜子似的门上看了自己,想想自己的脸一定是很红的了,果然看了竟然真是那么的红,为什么我的脸会是那么红啊,因为怕啊,呵呵。就这样很无奈的回了宿舍了...
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地走,不知道过了几个星期了,都很少在能够再见到她一次。
真希望能在哪里能见到她一次吧。就那以后心也转向学习了,在认真学习的那些日子里,有好几次,有个很好的同学忽然跟我说:要不我们到高二年级去泡妞怎样,我们满是兴奋地答应和他去,因为那时他正暗恋了高一的一个女孩,我跟他正同是天涯暗恋别人来的,我就说:去就去咯,越快越好,我说:现在去,谁知道他那小子竟然胆小比我还小,他说:不敢勒,我们两个人太少了,不敢去,人多一点就好了拉。我说你怕什么啊,去就去啊,泡妞胆子大一点妞才喜欢啊。他就这样被胆子这么击败了。最后泡妞的计划一事不成了。不过他有时胆子也挺大的,就是泡妞的技术方面不是高手,从此我和他便是好搭挡,就从那起我就跟他混了。
我跟他不久之后,我们就约了好把头发染了颜色,不知道我是吃了什么药,竟把头发染了在学校最红的,因为这样才出众,她才会注意到,想给她留下很酷的形象。每次放学我就和他在学校路口等待漂亮的女生路过,其实我们早早的在路口坐着等了,我真希望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再次遇见那个女孩,等了好几个星期,已经习惯天天在等了,就是很少遇到她,但是我的坚持度无限,今天没有看到她明天在继续等吧。有好几次看到了她,只是不敢去叫她,只是静静的看着她悄悄溜走,人的胆子小也是个问题,真无奈。
有一次下午放学,我们依旧和前段日子一样,照旧在等心中的女神出现,放学好久了,目标终于出现在不远处,我的心还是砰砰的跳,我的同学跟我说:那个女子在那了,你敢不敢去问她电话啊?他分明是在击我,当时在那的有好多都是我的同学,这么多同学在给我壮胆,我在一怒之下鼓足勇气,口中咬着香烟跑到那个女生面前,我说:同学,你好。哇,还没等我问她电话,就说了同学你好,一下子就吓得人家跑到公路中间了,她的也吓的脸红红的,我还看见她还露出一点点微笑。人家就这么被我吓跑了,害我的同学们还大笑,回来了我的同学就问我,有没有问她电话了,我说我就说了同学你好,她就吓坏了,跑了。哎,给人家形象也不好了。他说:你的头发颜色这么红,谁不怕你啊,哈哈哈。哎,又是一次无奈。我说得了,能让她注意到我就好了。
从那起那个女生就是我追的对象了。
时间又过了许久,我们还在老地方等待,边抽烟边说笑,在我不经意中,其中一个同学阿飞看见了那个女子坐着车刚刚经过,阿飞说;那个女子在那了,刚刚坐着车经过了。我就怎么没有注意到,哎,又失去一次机会了。还好,另一个同学说,额,是她啊,我有她的电话啊。我说你真有她的电话吗?有啊。你想追她?你早说啊,我认识她。最后那个同学说了她电话给我,我立马记下来。这下好了,有她电话了,有那么一点点希望了。
就在那天晚上12点多钟,我拿起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了那个女生。信息内容是:你是**吗?我喜欢你有好久了,你知道吗?
但是这么晚了,她可能是关机了,并没有回信息。到了明天早上,她可能是好奇,不知道我是谁,就回了信息。她说:你是谁啊?我收到了她的短信,兴奋的不得了。然后就又给她发了短信,说:我叫....,经常望你那个同学,昨天在学校路口吓你那个,知道我是谁了吧。
她应该是知道了。又到了下午,我发短信问了她的QQ,就和她Q一下咯。
但我做白日梦也没有想到,她竟然主动打了电话给我,我发疯似的告诉阿飞他们,那个女生,她打电话给我,阿飞说:有这种事情发生啊。然后我就躲在厕所里面接了,心跳得砰砰厉害。我就喂:假装说,你是...不过她很直接,她竟然还约我,她说:今晚有空么?我说有啊,什么事啊?她说:今晚出来咯。我说可以啊。那就晚上见咯。。。话说的不多。就这么简单,她就主动约了我。我很是骄傲的跟阿飞他们说:那个女子她约我今晚出去。他们不信,不是吧。我说是。哈哈哈,今晚我要去约会拉。晚上好好打扮酷一下。
晚上,我和搭挡说好,先去发廊洗个头,搞个发型。记得那个发型真的好帅,直到现在我自己都弄不到那么酷的发型。洗完头了,我和搭档就出来了,就在市中心等那个女生,搭档跟我说:那个女子真的会出来吗?我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她约我今晚出来。他说:那怎么等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出来啊?不会是她放你白鸽了吧?我说给她打个电话看看,一拨电话,无法接通。再拨,无法接通。
过了快9点,再拨一次,这次还好,通了,电话嘟嘟了好久,没人接。又拨一次,又是嘟嘟,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暂时没人接通.我铐不会真是被她放白鸽了吧?
又过了没许久,好象是她打过来的,就接了,我说:嗨,你出来了没有呀?她说,等下就可以
不久,她终于出来了,我马上前迎她,看她的样子,真的好可爱。我们就去西湖走走拉,说说话拉。我们几个就在西湖坐了很晚才回去。从此我跟那个女生便认识了。
直到有一天,她发了一条短信给我,她说:我现在不想谈这个,因为谈这个是很烦的东西。她想认我做她的哥。我无语。
我就自问:是不是我长的不帅,她才不喜欢呢?我想一定是的。后来她问我,可不可以答应她一件事?我问她什么事?她说:你可不可以把头发染黑?我说我会听你的话的。小人遵命。当天晚上我马上把头发染黑回来。但是我的同学不知道我是为什么?之前我也没有告诉他们。染黑了头发后,我告诉她说:我把头发染黑了。最后经过重重困难,我和她终于开始拍拖了。之后我和她经历了好多刻骨铭心爱情。
第47篇、最后的倾诉

亲爱的!我感觉出来了,你是想离开了,我不知道是我哪里做的不好,还是你够了想回到原有的轨道了,无论是哪一点,我都会笑着接受一切你给的结果,我不想,但是我又能怎样,我只能无言的接受、面对,可我的苦无人知晓。
亲爱的!现在我只能在这里和你说说心里话了,因为一对你当面说你就会厌烦,我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你烦的时候我很心寒,就连我的老公,都不能为他老婆分担一些心里的酸苦和委屈,一看你烦了我就不想说了,因为我想珍惜和你在一起的一分一秒,我希望我留给你的是快乐,所以我只能把苦咽下,把快乐分享给你,但是我的心里酸酸的,你已经不在心疼我了,不在呵护我了,不在哄我开心,开始不奈烦了,你的冷落我感觉到了预知,那是你离开的前兆。
亲爱的!不要怀疑我对你的那份爱,它很纯真,每次你怀疑我的时候,我心里都很难受,因为你讽刺了我对你的那份情,那份执着,你知道吗?相信我,我的心里只有你,我这个人本性就大咧咧,也许偶尔我的所作所为会让你误会,但是我可以坦白的告诉你,那都是无心的伤害,为我的粗心大意,真诚的对你说一声:老公对不起…
亲爱的!我说过,想离开了就告诉我,我不会让你为难,也我不会做难缠的羔羊,但是请不要这样一点一点的伤害我,爱你的心很脆弱,请你看在这么多年对你的爱,请你手下留情,给这颗布满伤疤的心一点怜惜,你的离开我可以等待,你的伤害我承受不起,你离去的借口、我不想再问,你承诺的永久、我不想再听,曾经的回忆,我当做是一场梦,趁着还没有伤透,就此结束,给彼此留一个美好的回忆,不要让那纯真的爱,变成了仇恨、梦醒了,一切结束了,擦干眼泪、送给自己一个牵强的微笑,捂住伤口、送给自己一个虚伪的坚强。
亲爱的!5年了,我等你5年整了,没有一句承诺,没有一个目标,没有一点方向,我就这样一个人傻傻得等你五年了,老公,不是我等不起,我可以等你一辈子,但是我有父母,我也有无奈,我知道、这辈子在我的心里,永远没有人可以取代你,因为我的心里装满了你,但是我也深深的知道,你是我这辈子最美的错,我永远不可能拥有你,只是因为我对爱的不甘心,我想用我真心去爱你,用我的真情去感动你,直到拥有你的那天,但是我错了,5年的时间我都感动不了你,我就知道我错了,但是我从未后悔过,这5年的时间里,我送给自己6个字“爱无悔、心无愧”
亲爱的!不知道我离开后,你会不会偶尔的记起我,能否会记起有一个傻丫头深深的爱着你,老公!也许我的离开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吧!曾经我相信你是爱我的,但是这1年我不在你怎么了,你的冷漠与伤害让我无力继续,我只能深表歉意的对你说声,对不起,我累了,我想让那颗破碎的心休息休息。
亲爱的!这5年的时间里,你让我学会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也体会了很多,也改变了很多,更多得是懂得,你让我学会了、爱无需彻底,你让我明白了、红尘的情爱,你让我体会到了、爱的甜蜜、痛的心酸,你让我懂得了,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你让我懂得了,爱的越深伤的越,你让我懂得了,我们的爱就是07年小年的烟花,他不会永久的停留在夜空点缀夜的黑暗,鬼桥上的天黑风冷、你早已忘记那种感觉,天有多黑、风有多冷、闭上眼,让泪水告诉一切。对不起!老公!我真的很爱你!
第48篇、北司路的爱情故事
我的家族每代都出一个盲人,这一代是我。

十六岁的时候,我的眼睛治好了,但因为错过了读书的年龄,只好在社会上混。半年的时间我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泼皮,家里也渐渐管不住我了。
幸好后来父母举家南迁,我也随之来到九江。记得当时住在北司路,我因为识字不多,常常把北司路读成水月路,还闹了几天的笑话。
那一年我十七岁多一点点,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了,再加上换了一个地方,也想重新做一个好人。每天父母上班后,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书是不看的,因为看不懂。
我们的邻居是一个很热情的家庭,他们有一个女儿,比我大一岁——我是从他们和我父母的闲聊中知道的,好象正在复读高三。有一天在看完一部动画片后,实在很闲,我拿了一个橘子趴在后窗眺望。她恰好经过。也许是曾经的顽劣作怪吧,我把一片橘子皮扔在了她的头上。我希望她会恼怒,然后飞一个白眼,这样我就可以以怪笑声来回敬她,从而打发一下午的无聊时光。然而她只是一笑。那一刻我很茫然,我开始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同时,有一种怪怪的情绪爬上心头。
另一次是在夜里,我和父母去一个亲戚家做客,吃完饭后我独自回来,天下着小雨,我撑着一把黑布伞。经过她的窗前时,听到了她的歌声。你们知道的,作为一个曾经的盲人,我对声音很敏感。我靠在她窗边的墙上,静静地听,十八岁女孩歌唱的声音有一种安静和飘渺的美丽。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发现了我。她推开窗户,长发在窗外一甩,又是一笑。
于是我开始喜欢北司路了,喜欢在夜晚眺望北司路对面的灯光。喜欢在午后看她婷婷萼萼地走出巷口。
有一个男孩,每天晚自习后总会送她到路口,然后望着她走进家门。我那时候也傻,不知道妒忌,总是痴痴地躲在窗后,看着他们在夜色中道别,挥手,最后彼此转身.....,象在看一副风景。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以借字典的名义,敲开了她家的门,她的父亲简短地问了我几句后,便喊出了她,让她带我去找。她的房间是素朴的,但也有女孩子的雅致。我仓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在书架上翻找。当时,我觉得我很愚蠢。
借书只是为了还书,慢慢地我们开始熟悉了,一周以后,我已经可以不必敲开她家的门,而隔着她卧室的窗户与她交谈了。她很开朗,每当我滔滔不绝向她讲述从电视上收集而来的歌星明星的小道消息,她总是微笑。偶尔问我一句:想不想读书。初时我并不经心,随口回答:不读了。
但渐渐地我从她的笑容里明白,没有读过书的我和她是有距离的。她只是把我当做弟弟。
有一回她正趴在窗子上和我聊天,她的同学来了,很奇怪地问她:“谁呀!”
她答:“隔壁的男孩。”然后转身和同学走了。
那一刻,我感到伤心。
于是我开始读书,没人教我,我悄悄地读。我发觉她喜欢古诗词,就买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每天我坐在窗前,一边读书,一边看她清晨出去,傍晚回来。看她书房的灯亮,灯灭......
日子就这样缓缓地过着,其间我仍然趴在她的窗子上和她聊天,她也仍然在同学来的时候一笑转身而去。什么都没变,除了我们的友情在渐渐发展。
她的生日是在四月,如果我现在还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四月九日。那一天她叫我出来,陪她。她说可能要喝好多的酒,她害怕。走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是越来越象她的弟弟了。
请客的人就是每晚送她回家的男孩,还有一个叫点子的女同学和一个叫猪耳朵的男同学。这两位不知何故,席间开始灌我的酒。初时她只是笑着,并不阻拦。但后来我发现她的脸色渐渐变了,她拉住猪耳朵的手臂,不许他再劝我酒。并抢过我的杯子,把杯中的酒一口吞了下去。那一天我醉得很厉害,依稀记得是她和她的男朋友送我回家,她男朋友还把自己的外套批在了我的身上。
之后的几天,她老爱嘲笑我当时的醉态,而我总是窘得无话可说。直到有一次我傻乎乎地问她:为什么要替我喝那杯酒呢?
她很认真地望着我说:我是你的姐姐,我应该照顾你呀。
当时我耸耸鼻子,故作不屑,其实心里挺感动的。我对自己说:算了,就这样喜欢她吧。
北司路的爱情故事如果就这样结束,倒不乏为一种美丽的结果。然而故事总是有缺陷的。就象她喜欢新月而不喜欢满月。
第49篇、现代爱情故事:红色的内裤
作者: 炎龙老师

国庆假期,到处是人山人海,最好的活动大概就是喝酒了。不用上班,在外地的同学朋友也都回来了,正是夜夜必醉的节奏。
十月五号的晚上,猴子约了我和大成。在这个小县城偏僻小巷子的一个小酒馆里,我们三个人干了两瓶白酒,外加十几瓶啤酒。走出小酒馆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我掏出手机,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老婆打来的。午夜的大街,没有一个人影,昏黄的路灯点缀着寥寥几家还没关门的小店。这个时候走在大街上,凉风吹来,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浪漫。只可惜,这样浪漫的夜晚,我是和两个酒鬼一起度过的。
我们三个人踉踉跄跄的往前走,步子潦草,甚至还有点猥琐。说着走着,不觉到了我的单位附近。我说,到我单位前面的小广场坐坐吧。肚子里翻江倒海,一股酒劲直往脑门上冲,我确实也走不动了。
刚在小广场的躺椅上坐下,猴子嘴里就一道白光吐了出去,恶心的味道立即弥漫了秋风。我一边啪啪地拍着他宽厚的背,一边安慰他,吐吐就好了,吐吐就不难受了。猴子有点不好意思,一个劲儿说,多了,喝多了,让兄弟见笑了。
我说,你先吐着,再吐吐就不难受了,我去给你买瓶水漱口。
小超市开在广场边上,还没关门。我经常过来买烟,所以老板我也算认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
五年前,我来到现在的单位,第一次到这个小超市买烟,老板的女儿在做手工作业,长得很漂亮。我说,孩子上几年级了?女人望着女儿说,给叔叔说,静静。那小姑娘就一板一眼地说:叔叔,静静五岁了,该上大班了。五年来,我每次经过女人的小超市,不管需不需要,都要买盒烟。不过这店里好像就只有她们母女俩,至少这五年我从没见过她的男人。
我歪歪斜斜地走到小店门口,感觉到酒精已经起后劲儿了。现在的酒哪有真正粮食酿造的,都是酒精勾兑,喝着的时候就像饮料一样,但后劲特别大,喝完了胃里翻江倒海,头涨疼的难受。
我说,美女,拿三瓶水,康师傅的。我知道康师傅纯净水造假的可能性不大。女人说,炎龙哥啊,这么晚你来买水,还是第一次。她一边说话,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五瓶水。
我说,妹子,要常温的,五瓶全要常温的。她又把冰镇纯净水放回去,又转过身去,撅着屁股打开一个整箱,拿出五瓶,用大朔料袋子装好。
我还没愣过神,脑子似乎还在她的屁股上,这是一双很浑圆的屁股,微微地透露着三角内裤的痕迹。她把朔料袋递给我,我才看清她蛮精神的眼睛,尽管已经快凌晨一点了。
我嘟哝着说,内裤是什么颜色的?
她"啊"了一声,似乎表示没听清楚。
我忙说,十二点了,还不休息?
我掏出十块钱,递给她。她转身找零钱,我已经歪歪斜斜地走了。待她转过身,找出七块钱的票子,我已经走出去几步了。
她拿着钱追出来,过来拉着我,找钱,她说。
我说,不找了。
她把钱硬塞在我手里,我说,不找了。
她一边抓住我的手,一边说,喝多了,我可是第一次见你喝多的。
我说,没多,早着呢。
她把七块钱卷起来,塞进我的衣袋里,然后悄悄说,红色的。
我浑身一激灵,迷迷糊糊地说,红色的,红色的好看,你看这些灯光,红色的。
第50篇、聪明的小猪
从前,有一头小猪,独自住在浓密的树林里。
有一年冬天,天气十分严寒。一只大灰狼向小猪的家走来。狼走到门口说:“猪弟弟,让我进来取取暖吧!”
“不!”小猪答道,“你是来吃我的!”
“我不会吃你的。”狼保证说,“放我进来吧!”
小猪仍然不同意。狼还是继续恳求:“可爱的猪弟弟,如果你怕我,那么让我的一只前脚伸进来好吗?”
狼终于说服了小猪,小猪就让狼的一只前脚伸进了自己的家门。自己马上将一桶水放在炉子上烧,并且还准备了一只口袋。过了一会儿,狼又诉苦了,说他很难受,又说反正一只前脚进了房子,另一只前脚进来也没关系。
狼请求说:“让我的第二只前脚也进来吧!”
小猪把狼的第二只前脚也放进了自己的房门。这时狼又张口说:“可爱的小猪!让我的一只后脚也进来吧!”
小猪把狼的一只后脚也放了进来,狼还是不安心,又诉苦说:
“让我的第二只后脚也进来吧!否则的话,我在外面要冻僵小猪听了狼的诉苦,把狼的第二只后脚也放了进来,但是正当它让狼的最后一只脚进来时,它把一只口袋放到门上。狼跳进房门,正想吃小猪时,刚好掉进了袋里。
小猪马上缚住口袋,扔到雪地上,然后从炉子上拿了一桶开水,泼在狼身上,一边泼,一边说:“开水烫狼毛!开水烫狼毛!”
不知怎么的,狼咬破了袋子,钻到外面,拼命逃回去了。狼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掉了,有的地方毛烫成一团团的,头上的毛全秃光了,一只秃头闪闪发光。狼拼命跑,只恨狼妈少生了两条腿。
狼跑得远远的,叫来了一群狼,又来到了小猪家门口,以为小猪一定对付不了它们一群狼。
这时,小猪手里拿着一桶开水,爬到树上。
狼来了。天色很暗。狼找小猪,找来找去找不到,有一只狼终于发现小猪在树顶上,它们就商量怎样使小猪从树上下来。一只狼说:“让我们互相骑着爬上去。”
其余的狼问:“谁在下面?”
另一只狼说:“我们是来帮秃头的,它应该在下面。”
事情就这么定了。秃头狼在下面,别的狼都互相搭着背爬上去。只要再有一只狼,就可以捉住小猪了。这时,小猪大喝一声:“开水烫秃头!”秃头听到就害怕,一发抖,往旁边一跃,逃走了。其余的狼都跌在地上。一只狼跌断前腿,另一只断了后腿,第三只断了头颈骨,第四只腰断了。
狼们一无所获,小猪从容不迫地从树上爬下来,走进自己的房子里,要是没有死的话,它现在还住在密林里。

第51篇、当爱已成往事

像许多年轻的恋人一样,他们生气、吵架、和好、生气、吵架……最后,他们分手了。
多年以后,她成了著名的作家,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她跌宕起伏的感情生活比她的作品更为人瞩目。
不知为什么,她突然自杀了。一夜间,大报小刊,争先刊发她的新闻。她生前的作品,更是被重印了一次又一次,一时洛阳纸贵。
人们惋惜之余,不免好奇,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上了不归路?
所有的揣测不约而同,一定是因为感情!
狗仔队闻风而动,开始追踪。一个偶然的机会,有人想起了她年轻时的那场初恋,据说他们相爱了整整10年,彼此书信往来多达数千封,还有大量的相片和信物。
此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穷困潦倒,妻离子散。
有人出了很高的价钱,想从他手中买下那些发黄的书信。
回应这些人的是他的沉默和拒绝。
人们出的价钱一天比一天高。
又过了很多天,他终于答应,让大家来一趟。
当着众人的面,他打开了一个尘封的大纸箱,一件件往外拿:有她亲手做的心形卡;有他俩亲密的合影;有她送给他的小礼物;更多的,是一封封编了号的书信……
他的双手一直在颤抖。
人群骚动起来,议论着他会开什么样的价。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把所有的东西淋上汽油,烧掉了!
火光冲起的一刹那,他的脸上,滚落了两颗泪珠。
场内一片寂静。
有人走过去,向他伸出手,并致以深深的鞠躬。
从此,再没人提起过这事。
第52篇、爱情你追我赶
我决定追于乐乐
十年前的于乐乐是个有着细长凤眼的小个子女生,不漂亮,但聪明,每次考试,总把第二的位置留给我,自己坐第一。
我想只要我愿意,我是能考第一的,问题是我这人打小就以做十大杰出青年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优点多多,最突出的就是比较谦虚。于乐乐脾气是坏了点,可人家是女孩子,心眼儿小点那是应该的,自从那次我不小心英雄了一回考了个第一,于乐乐在校园后的树林子里嚎啕了足足一上午,吓飞了所有午睡的鸟儿后,我就下定了决心,在于乐乐面前一定要将谦虚进行到底。
后来于乐乐就总考第一,每回拿了卷子她的凤眼都会眯成两条小缝儿,不可一世随手从桌上捡起点什么就往我脑袋上亲近,一边还用她那悠长的女高音数落我:怎么样,追不上我了不是?
于乐乐话音一落,坐我前排的那人就拼命鼓掌,是麻雀同志。
忘了告诉你们麻雀同志是谁了,那次于乐乐在树林里破坏生态环境,是这个长得像麻雀的小个子男生安慰了她一上午。之后,于乐乐和麻雀同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所以,第一,我讨厌考试;第二,我讨厌麻雀同志。
15岁的时候我喝了生平第一瓶啤酒,那天晚上我们为一个朋友过生日,虽然没有老师在场,我们还是很自觉地畅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轮到我,我说:我的理想就是追上于乐乐。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课之前,于乐乐从别人的口中听完第一句就立刻冲到我面前,双手叉腰声色俱厉地说:你敢追我试试!
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我一张酱紫色的脸上聚集了众人开心的、怀疑的、不屑的目光。许久,我听见角落里传来几声瑟缩的掌声,又是麻雀同志。我狠狠地想用锋利的目光置之于死地,却发现有人亦用同样的杀人目光看着我,于乐乐。
我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字一句地对于乐乐以及麻雀同志说:试试就试试!
于乐乐说她要等我
三年后,于乐乐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武大,麻雀同志去了上海,而我则两手空空。
告别的时候我伤感地对于乐乐说再不能跟你吵架了,于乐乐双眼直视远方一声不吭。她拎着两个皮箱子走了几步,忽然手一松,箱子落到地上,然后我听见于乐乐蚊子似的哼哼:反正你今天放假,送送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愿意效劳!我和于乐乐在一株樱花树下告别,于乐乐说:复读就复读吧,明年此刻,我在这棵树下等你。我低头看见我的手臂上多了两颗泪珠,于乐乐的。
于乐乐,能不能让我抱抱你?我的声音飘渺得犹如一缕微风。于乐乐闭了眼睛,我抱住了于乐乐。于乐乐长高了,记忆中的小女孩已经变得亭亭玉立,纤腰盈盈一握,额上的几缕发丝弄得我的鼻子痒痒的。我得意地笑了,我贴着于乐乐的耳边小声说:我决定不走了,我要留下来追你。
我在于乐乐万分惊恐的目光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于乐乐的一样,那是一张武大的录取通知书——因为某些我已经不可能知道的原因,我的通知书比于乐乐和麻雀的迟来了半个多月,当时于乐乐刚好和她妈妈一起去了海南,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事;至于我的行李,我姐姐已经放在新铺好的床上等我呢!
倒竖的柳眉慢慢弯成两道新月,于乐乐笑眯眯地叉着腰,然后,又冷冷地看着我说:看看,还是你追我不是!
于乐乐追我了
开始时于乐乐还和上海的麻雀同志鸿雁传书不亦乐乎,后来于乐乐懒了,情书变成了情话,再后来连情话也懒得说,麻雀同志终于知趣地在我的窃喜中黯然离去。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还算融洽,基本上于乐乐只在返校和回家的时候让我有机会与她亲密接触——接触她那些多得像小山一样的行李。于乐乐对我的奖赏通常是我额头上几记很响的栗子,她说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把一个人累成这样可够不容易的。
大三的时候于乐乐终于恋爱了,被她恋着并爱着的那个人就是我。那天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然后买了一堆漂漂亮亮的水果去了她们寝室,我万分荣幸地被一群美女围着品头论足。站了三个小时之后,最美的那个美女终于开口了:于乐乐啊,这人还行。于乐乐一扬眉:那当然,我于乐乐的眼光,绝对一流。而于乐乐当初是这么跟我商量的:你看看她们都是美女是不是,她们也都有男朋友是不是?美女都应该是有男朋友的;既然于乐乐是美女,于乐乐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我连连点头,我对于乐乐说:那你看我可不可以?
谈了恋爱之后的于乐乐什么都好,就有一个毛病改不了——穿高跟鞋老崴脚。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说: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分 离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市。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他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天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火车还是开了。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们在一起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天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说,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天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天,终于在一个很小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各自精彩
自从那晚变回老虎后,于乐乐就再也没有给过我其他机会了,她很快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朋友三五成群,所以于乐乐完全有理由对我的殷勤与讨好熟视无睹。我开始明白,要追于乐乐这样的女孩子得旁敲侧击才行。
我追的第一个女孩是幼儿园阿姨,长相身材无可挑剔,是个很爱干净又喜欢助人为乐的女孩子,有一次她问我:你那儿乱不乱啊,我这两天有空,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可于乐乐把所有能搬出来的垃圾都搬到了客厅里,浴室里的水滴滴嗒嗒地一直流到地上,都快流到我和阿姨脚下了,于乐乐却贴了一脸的黄瓜片儿穿着睡衣气定神闲地坐在惟一的一块陆地上,嗑瓜子。
第二次我带了一个很前卫的女友回来,我和女友正坐在床边谈着情说着爱,于乐乐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一声不吭在我房间里乱翻一气。十分钟后于乐乐从我枕头下找出一样东西,于乐乐眉开眼笑地拍着女友的肩说,好了好了,总算找着了,你们继续。
女友脸都青了,于乐乐手上的东西是胸罩!
这个于乐乐!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她可是身边总有些新鲜面孔,时不时捧着玫瑰回家。哼,我故意不用正眼瞟她。于乐乐却笑嘻嘻地和我抢玩电脑,我就是不让她,她二话不说就买了台新的回家。于乐乐说她网恋了, 她整天都趴在电脑前,痴痴地敲,傻傻地笑。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我只能看着于乐乐的明眸每分每秒都跳动着爱的火花,却不是为我。我无法阻止自己日复一日地爱着于乐乐,就像我无法阻止于乐乐爱上别人一样。对不起,我爱你
于乐乐和我说再见了,她将欠我的房租放在桌上,说:记得麻雀吗?她说如果我现在去北京,他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来爱我。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于乐乐背过身自言自语地说。我还能说什么?
很像三年前的那个场景,只是坐在车厢内的人是于乐乐。她一直看着我,头微微昂着,她在说话,但是隔着玻璃我听不清在说什么。
我一脸伤感与茫然,失去了于乐乐我的世界还剩下什么?于乐乐定定地看着我,她还在说那句话,一遍、二遍、三遍——像有电击一样,我忽然读懂了她的唇语,三年前她就将这句话告诉了我,我真笨!
她说的是:爱我,请你来找我。
我背着于乐乐在北京的街头一直走一直走,幸福得一句话都不想说,当然了我还是很吝啬地对于乐乐说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啊!崴了脚的于乐乐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肩头说。然后于乐乐说:麻雀,北京哪里有什么麻雀?

第53篇、女人最隐秘的爱情渴望
1

楼梯拐角处,下楼的男人和上楼的我擦肩而过。忽然,男人驻足、回头、目光如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大约三秒钟之后,男人回转身,“嗒嗒”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我今年37岁,尚未婚嫁,百货商厦总经理,现休假在市一医院做形体美容。连续五天,我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遭遇到同一个男人。那男人瘦高,五官生动,身体的每一个细节都洋溢着玉树临风的韵味。当那个男人款款向我走来,可怜的我憋得喘不过气来,迫切想把盘在头顶的发髻解散,让一头长发像黑瀑布飞泻下来,尽快遮掩颈部那些不甚光洁娇嫩、能暴露真实年龄的肌肤。平时我倒一向不喜欢披肩发,一头长发在风中乱舞于我这样的年龄多少有点像绝望中的垂死挣扎。我总是梳各式发样漂亮的发髻,高高屹在头顶的发髻至少能支撑起一点自信和骄傲。虽然,这种支撑明显有点虚张声势。
2
9月10日,我准确地记得,这天是教师节,我离开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已经11个春秋。11年漫漫风雨路,走过多少驿站,看过多少风景,最美的还是最初那所小校园。每年的9月,那个阳光灿烂的地方,那段晶莹剔透的岁月,都会化作一个精灵飞到我眼前摇摇晃晃。我的不少学生都能记住当年那个爱穿白裙子,一说话就脸红的女教师。至今我还不时收到学生的问候与祝福。
下午,我还在打盹。多年的商海沉浮已剥夺了我午睡的闲情,顶多只靠在床头或沙发上迷糊一会儿,让生命暂时呈现半梦半醒的状态。这样思维就会以一种轻盈的姿态自由飞翔。
电话铃响了,按着应答键,山涧泉水一样清冽甘甜的声音立即飞了出来:“老师吗?我是怡乐,你还好吗?”“我还好,你怎么样?”“我当妈妈了。”“真为你高兴。”
怡乐是我最为得意的学生。高考时以全市文科第二名的好成绩考入北大。所有人都以为她会顺着这条金光大道走进爬满常青藤、溢满花香的七彩宫殿,多少双倾慕欣喜的眼睛蝴蝶一样追逐在她身后。谁也没料到毕业时,她自断锦绣前程要求到贫穷偏僻的大别山去工作。我受怡乐父母之托,劝她打消这个傻念头,可我现在却成了怡乐私奔的帮凶。我永远也忘不了怡乐睁着星星一样发亮的眼睛说的那句话。是一句很简单的话:我爱他,为了爱情我化作灰烬也心甘情愿,何况仅仅是随他去山区生活。
爱情是什么?一首歌、一个梦、一阵冲动。即使歌会唱完,梦会醒,冲动会平静,我也乐意去唱歌、做梦,让心灵颤抖。我笑笑,又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让我想起了林。无论喜悦还是沮丧,林都会摇摇头。岁月有痕,林和我天上人间,已分开整整10年。他的气息仍然无处不在。林是一个令我柔肠寸断的名字。我现在不想伤感,我看了看墙上的钟,正指着6点10分。我决定上6楼餐厅吃饭。饱腹可去惆怅。此时,我还不知道多少年梦寐以求的能叩响尘封情感的生命激情已悄悄拉开了序幕。
我关上门,上楼,在4、5楼拐角处与一个下楼的男人擦肩而过。我感觉男人的眼光转了个弯直楞楞地盯着自己。会是认识的人吗?我转过头,看见男人已回转身,但眼角的余光仍斜视着自己。从侧面看,男人在牵动唇角微笑,那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玉贝似的,漂亮得过分,以致有点虚假的味道。
我没把楼梯间这点小小的插曲放在心上。在这家规模庞大的医院里,每天会发生无数次事件。大至人的生死,小至一卷卫生纸的去向。无数事件中绝大多数庸常无聊,偶尔也有精彩的。
一次,一个贵妇人模样的中年妇女敲开我的门,拿出一个火腿肠形状的东西,神神秘秘的伏在我耳畔,一边嘻嘻笑一边说:“你不知道它有多妙,百个男人也抵不上它一个,它可以随时地满足你的要求,永不疲倦。我隐约听懂了她的意思。心想即使我需要,也是灵与肉的结合,这种没有感情的东西算什么?我感觉一只冰凉的虫子在背上肮脏地蠕动,很是恶心。我用手指着门,请这个女人离开。女人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扬起脖子哼了一声,唇角浮出深深的鄙视。
在一个下午,我亲耳听见了对面病房准备整容的麻脸气功师以发功的名义分别和四个女护士调情的呻吟。和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比起来,楼道上遭遇一个男人又算什么?我虽有万千柔情无处寄托,但毕竟我理性、成熟、优雅,我不可能对楼道上的一点小小的艳遇在意或者心动。
3
我每年都要花大把的钱来医院做形体美容,一心想死死揪住青春的尾巴苟延残喘。所谓的形体美容就是抽掉身上多余的脂肪,磨去脸上的皱纹、色斑、割下松垂的眼袋。我着魔似的迷恋美容,准确说是迷恋美容手术。那些刀呀、枪呀、针呀在身上划过,仿佛有无数只鸟儿从我身体深处飞出,飞翔的声音是令人晕眩的飘飘仙乐。
这次住院,我发现医院门前辟出一大片草地,纯正的英格兰草,轻柔、鲜活、芳草碧连天。我对美容科主任医师盛赞草地的美丽,主任笑咪咪地说:“小李啊,这有你的功劳呀。这些年你可为我们医院作了不少贡献。”我玩味了好大一阵,也没品出主任医师是在感激还是嘲讽。
一切的一切都是深刻的寂寞所致,前些年拼命地挣钱,大脑的每一个细胞都塞满了与金钱有关的数字、符号、信息,反倒没有这样多愁善感。当拥有的金钱到达一定的数量之后,我赚钱的欲望已接近零点,如果不是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几个助手的积极性,我真想把自己财源茂盛的公司关门大吉。就是现在,我也只是一个甩手老板,我的公司全权由两个副总负责。
虹姐是纺织厂的下岗女工,街道介绍到我的公司做清洁工。她要么哑巴一样不吭声,要么长嘘短叹日子艰难,细长的苦瓜脸从来都是阴云密布。有个副总很迷信,说这样一张苦难深重的脸成天在公司出现很不吉利,一心想辞了她,我不忍。一个寒冷的早晨,我很难得地早早来到办公室。看见虹姐脸上透着红扑扑的喜气,一边做清洁一边哼着歌。我很惊讶,说虹姐今天有什么喜事吗?虹姐像娇憨女孩那样低垂着头说:“今天是我和丈夫结婚20周年纪念日,他戒了三个月烟给我买了一个戒指。你看,镂花的。外地念大学的儿子也给我发回来恭贺电报。”
“真好,虹姐,祝福你。今天你就放假回家吧。”我很感动,从钱夹里拿出200元钱递给虹姐:“去给丈夫买条烟。”
目送着虹姐突然年轻的背影,我的心一下子跌入万丈深渊。我发现自己是那样的羡慕甚至嫉妒虹姐。有一个陪了她20年仍愿省下烟钱为她买礼物的丈夫!有一个在远方念大学仍记得住父母结婚纪念日的儿子!这是多么真实而深刻的幸福啊!我身边当然不乏男人,这些男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对我的公司,住房、金钱充满浓厚兴趣,孜孜以求;一类则对这一切充满恐惧,敬而远之。这就是我的悲哀。我不无幽怨地想。
我念小学时才第一次见到“家”字。我问老师“家”的意思。老师说家就是男人、女人、孩子在一起相亲相爱。“什么是爱?”“爱就是--”老师知道我是孤儿院长大的,一时哑然失语,只是用手轻柔地抚摸我的脸。我有了第一次被抚摸的感觉,多么美好的感觉啊!可能就是那一刻,对家和爱的渴望就像种子一样深深埋进了我的骨髓,并与岁月一起长成一棵大树,吐青披绿。
我一刻也没放弃过期盼。我把家布置得温馨十足。我爱呆在厨房,认真地做菜。做菜的过程能让我产生纯粹的女人的感觉。熬鱼头汤,那一锅洁白如雪、浓酽如乳的汤,让我想起纤尘不染的情怀以及对未来的一腔浓情;剥葱剥蒜会流泪,意味着自己一桩桩伤心的爱情,炒青菜,青菜的颜色由绿转黄,则让我想到生命的脆弱与卑微。有一次,我创意了一道“女人情怀”的菜,邀了一帮女友共享。一位年长的已婚女友拉着我的手,动情地说:“男人们都瞎了眼吗?这么好的姑娘居然待字闺中?”说着说着,我的眼角竟有些湿。那个叫娅娅的老小姐嘴一撇:“嫁什么?如今男人有几个好东西?结了婚还不是在外面寻花问柳。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呀。”“娅娅小姐,你是准备做妾还是准备做妓呀?”“只要姑奶奶愿意,做什么都可以!”眼看着两位唇枪舌战即将升级,另一位叫亚囡的独身女人乜斜着眼说:“男人就那么重要吗?纯洁的我,一个人不是活得很好?要男人干什么?”
要男人干什么?一个形而下学的问题,一种形而上学的意味。如此浅显又如此深刻,如此虚幻又如此现实。我笑了笑,有点苦涩,芳龄37岁,还标上本应属于花季少女的“纯洁”的标签,何等的无聊无奈,惹人讪笑,可它又那么真实。
女友们即便没有丈夫,至少也有一个叫情人或性伴侣的男人。我没有,我是纯粹的单身,也是真正的处女。37岁的处女。和林恋爱时,林强烈地要求过,我说早晚都是你的,还是等到洞房花烛夜吧。可他们没等来洞房花烛夜。林为了给弟妹挣学费,四处兼职,最终积劳成疾走了。林最后的日子,我想给他,他坚决拒绝。我泪流满面,一次次问为什么为什么?林摇着头叹息说:“紫,留着吧。留着给能带给你幸福的人。”
无数的女人靠与男人的交往或男人的帮助挣钱,我不,这一点我永远恪守原则,我的每一笔钱都来自我的勤奋和智慧。下海初期空手套白狼,最最艰难的时候,我深得一位港商的欣赏和怜爱。他叫我搬去宾馆与他同住一年,他给我20万,我没有丝毫考虑就断然拒绝。
4
第二天,我很忙,做完激光去死皮手术已是4点半,又阅读了公司发过来的一份传真。6点10分,我上餐厅吃饭,楼道拐角处,一个眼熟的身影从身边滑过。不是昨天那个男人吗?怎么这样巧?我听到男人的脚步声停下来,感觉他的目光正炽热地聚焦在自己的背上。
“小姐,你的发髻就像一首宋词。”男人叫住我,发髻?宋词?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许多人夸过我的发髻漂亮、雅致,唯有这个陌生的男人说我的发髻像一首宋词。我的心莫名的颤了一下。这时,直到这时,我感到了一点异样和不自然。久违了的男人气息像云一样轻轻地、轻轻地向我涌来。
第三天,我一出门,心就开始“咚咚”直跳,如我的直觉一样,男人还是在老地方出现,远远地,男人朝我点头。脸上挂着老朋友似的微笑。我注意到他穿一件咖啡色灯芯绒衬衫,下面是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白袜子裹着踝骨。脚上是一双质地上乘的休闲皮鞋,这种朴素而不粗糙,精致而不张扬的服饰风格正是我所欣赏喜欢的。
第四天,一大早醒来,男人的影子就在我眼前打转,忽明忽暗,闪烁不定,整整一天我都心神不定,不停地看钟,好不容易熬到吃晚饭的时间,我迫不及待地上楼。我意识到了自己情绪的反常,觉得自己真是可笑和有失体统。才见几次面呀,就如此自作多情,我在心里嘲讽着自己。
走到楼梯拐角处,我的五脏六腑都在痉挛,头脑一阵阵晕眩,我觉得自己快窒息而亡了。男人静静地站在那儿,温和地望着我,目光里有如水的柔情在流淌。我也傻了一样站着,他从包里拿出一个造形考究的紫色小玻璃瓶,递给我,他的喉节轻微动了一下,磁石一样的声音从胸腔传出:“你的发质偏干,试试这种护发液。”“谢谢。”我礼貌地回答他。
晚上,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男人和林的影子交叉重复,乘虚而入。我心酸心痛,我抚摸自己的肌肤,感觉肌肤的水分,营养已被体内的焦灼渴望纠缠在一起折腾的发出的热力蒸腾得所剩无几。肌肤如此的饥渴,却得不到真正彻底的滋润,总有一天我会变成一具干枯的木乃伊。我自艾自怜地想。金钱又如何?权力又如何?美丽又如何?漫漫长夜,还不是寂寞相伴?我阴郁地盯着墙上那盏孤独地发出凄清光线的灯,一阵带刀的寒冷直逼骨髓心脏,一种与生俱来的虚弱渴望触及到某种慰藉。我拉过棉被紧紧地、密不透风地把自己裹住。
第五天,我从医院逃了出来,我知道自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楼道中相遇的男人,可我对他一无所知,我觉得太快了,太快了,一切都太快了,快得让人害怕。作为商人的我,要求自己冷静且理性,我来到车站,照着地图随便找了一个近郊陌生的小镇,乘车前往。我想行走在陌生的街道,看到陌生的面孔,焦灼紧张的心该会有所舒缓吧。到了小镇,我才发现,其实所有的街道都是一个模子铸出来的。车水马龙,街声喧嚣。
我走进一家小茶楼,斜躺在竹椅里,喝茶打盹。偶尔心不在焉翻翻手中的书。书的纸质很好,手指翻过,一种丝绸般熨贴光滑的感觉从指尖传到内心,本不宁静的心更是波澜丛生,一片翻腾。我深深思念着那个陌生的男人,我猜测他的年龄、职业,想象着他的相爱,想象着他温暖的手如弹琴一样抚过我的全身,想象着他有力的拥抱,同时,我清醒地意识到,37岁的女人陷入这种情绪是多么的荒唐。我嘲笑自己神经过敏,异想天开,我告诫自己:要清醒冷静,自尊自重。可我还是一遍又一遍想入非非,一遍又一遍严肃自审,我用感情和理性的挣扎折腾自己。一个声音说,这是天赐奇缘,你已经心动,你要牢牢抓住。一个声音说,你不要屈服于寂寞,你不要不知羞耻。我像瞎子走进了迷宫,束手无策,茫然失措。我想林已经走了,就让我在寂然无声的光阴中一寸寸衰老直至消亡吧。可转念一想:我用10年时间凭吊早逝的爱情尘封自己的情感,可生命里还是有一只不死的鸟在不屈地歌唱。尽管那歌声微弱得近乎呻吟,我要听听它的声音。
下午,天刚开始发灰,我就再也坐不住了,叫了的士直奔医院。赶到医院,不早不晚,6点10分,我发现自己的腿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我艰难地挪着腿,一步一步上楼。刚上4楼,我的目光与男人的目光相遇,我觉得自己的身心都已被他的目光逮住。我虚弱得快站不住了。他迎面走来,我真想叫住他,可我的嘴像鱼一样张着,说不出一个字。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从身边走过。我真切地看到他的眼睛里有星星点点的火在燃烧,脸上的笑容像钻石那样富有诱惑力。他为什么不叫住我呢?他看出了我的疲惫?或者是我的表情过分矜持或者傲慢,吓着他了。我又谅解了他。
我径直来到屋顶花园。一位年轻的母亲抱着孩子在观赏一盆含苞欲放的昙花。胖乎乎的孩子依偎在母亲的双臂之间。他胖胖的鲜藕一样的手脚不停地动。肉嘟嘟的脸靠在母亲脸上不停地摩擦,我偷偷猜想与孩子那圆润光滑的肌肤接触是什么奇妙的感觉,一定是难以言传的快感吧。想要一个孩子的欲望又在胸中熊熊燃烧。都是那个该死的男人,我咕哝了一句,心里早已是云蒸雾腾。
5
今天是第6天,我对“6”很有感觉。我生命中许多重大的事都与“6”有关。6岁启蒙,16岁考上大学,26岁下海,下海做的第6笔生意开始赚钱,赚的第一笔钱是66元,我现在拥有的资产已经有60万元了。我相信6会给自己带来好运。
如果今天一切照常,就是命中注定。我再也不放过他。我电光石火般大彻大悟。此时我正对着一面巨大的镜子仔细审视自己神采奕奕的容颜,我做各种夸张的面部表情,大笑、大怒、抿嘴、皱眉。很好,额头,眼角都像雨中的瓷一样光洁,一丝细小的皱纹也没有。我轻轻地缓缓地抚摸自己的脸,依然白皙、光滑、富有弹性。谁说金钱买不来青春?如果我不是每年都花巨资美容,我能有如花似玉的容颜吗?我能心旌摇荡吗?能发出魔鬼的芬芳吗?我心潮澎湃。我想我为什么发疯地挽留青春?为什么独独选中这家医院?为什么独善其身到现在?都是冥冥的安排呀!我庆幸自己的先知先觉。
6点正。我从皮箱里拿出那条买了多年的湛蓝色长裙。湛蓝明朗亮丽,我一直以为自己没有机会穿它。此时,它却是那样恰如其分地诠释和演绎了自己的心情。
6点10分,我梳好头,依然是高贵典雅的发髻,穿上长裙,最后望了一眼镜中那位神采飞扬的女人,走出门去,直奔那家医院。我的心情像初秋的天空一样澄静。我知道这只是波涛汹涌之前的暂时宁静,我仿佛听到了激情一步步走近的声音。我的手指无意中触及脖子,糟糕,这儿的肌肤有些粗糙,我吓坏了,不知如何是好。
炬,直直盯着我的背影。今天怎么了,我的发髻散了,乱发如飞,眼睛那么黑,那么亮,眼睛深处有蓝紫色的火焰在喷涌。
我有些惊慌失措,两片薄薄的嘴唇游丝般动了动,仿佛拼尽全身力气对他说:“我们可以共进晚餐吗?”
6
那男人欣然答应了,和他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清秀俊朗的男人叫罗尔,39岁,发型设计师,一周以前他的妻子肾炎发作,在5楼泌尿科住院治疗。妻子嘴刁,不肯吃医院的伙食,他每天下班就给妻子送饭。他5岁的女儿在幼儿园念大班,幼儿园6点半关门,他必须赶在幼儿园关门前去接女儿,幸好幼儿园离医院不远,也就一刻钟左右路程。罗尔匆匆来匆匆去,但作为一个敬业的发型师,每每看到独特美丽的发型,他总要认真凝视揣摩,而我的发髻一天一款,精致而优雅,每次都令他眼睛发亮,他总忍不住回头凝望,忍不住想让我的头发尽善尽美,他说:“没有别的,仅此而已。”
(秋紫)
第54篇、你是谁的宝贝

隔壁新搬来一家人,带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真没见过那么难看的孩子,塌鼻子小眼睛不说,歪斜的嘴角永远搭拉着往下淌口水。有时在电梯里遇见了,礼貌地打声招呼,真的不愿多看一眼。只有小孩的妈妈,从来都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一会儿哦哦地逗逗,一会儿叭叭亲两口,眼睛里全是甜蜜,好像她怀里抱着的是个天使。 []
跟一个有着真正天使样小孩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朋友笑了,她说,再难看的孩子,也是妈妈的宝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可是,明白什么呢?难道总有一天我们必须以丑为美吗?
不多久我被安排去南京学习,到了那儿才发现女友的男友也在一个学习班,赶紧打电话汇报,她在电话里乐不可支,说好呀好呀。我奇怪有什么好的?她说你帮我把他盯紧些,课余你们肯定是夫子庙、秦淮河、莫愁湖地转悠了,可别让他瞎跑。哪天他要是找你们班的漂亮什么的,你可得当机立断给我盯住了。
听着她在电话里的种种担心,心里是大大的奇怪:她那男友,年纪偏大就不说了,个子也不高,薪水也平平,长得更平平,有什么必要紧张成这副模样?在我看来,女友嫁他,怎么都是下嫁了。
大概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屑,女友再三强调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以放松警惕,最后她来一句“他的好、他的魅力我知道”。我狐疑了半天反应不过来。
后来几天我常常留意女友的那个宝贝男友,和那个丑丑的小孩一样,实在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点的“宝贝”样。真叫人不懂呀。 []
认识现在的他时,隔壁家的小孩已经满地跑得欢了,还是难看。女友也嫁了,守着那个平平的宝贝男子,每次见到都是一脸幸福状。
他每天要在电话里问我的一日三餐,算计我睡眠的时间。有时烦不胜烦,我说,你不要管我吃什么睡多久好不好?他好脾气地笑笑,说我是需要监督的人,说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到老,而我活到老对他意义重大。平日和朋友活动,他总说怕。问他怕什么?他说老觉得谁见了我都会眼前一亮都会心动。我没有虚荣到不知道自己真的就是那种走在街上就看不见的人,他说他也知道自己这样想不太合适,但,他无法控制。所以,他出差时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他会为不能夜里来接我而焦急万分坐立不安,打电话给我身边的朋友,让她们一定要送我回家。女友在电话里故意逗他说,都是成年人了,这样紧张是不是太过了?
他怎么说?女友说,他说你光彩照人呀,黑夜里看你走路的姿态都美丽,请一定要陪伴你左右送你回家。
女友使劲笑:想想你,除了一张和舒淇一样大的嘴,哪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听他的口气,那我们今晚要搞辆装甲车来,送蒙娜丽莎回家。 []
我却半天没有出声。自知平凡如我,生命如秋虫,能被一个人当作手心里的宝,那应该是爱吧?终于明白,再丑的孩子,都是妈妈的宝贝;再平凡卑微的人,都是爱的宝贝。
等到老去的那一天,问问自己,谁曾经是我们的宝贝?我们又曾经是谁的宝贝?这一生,你是谁的宝贝?
第55篇、将来的那个人
想知道自己是否爱一个人,只要想象一下,当他年老、卧病在床的时候,你愿意照顾他吗?想到他老是病的样子,你已经有些沮丧,那么,他绝不是你能够厮守的人。
很久以前读过一篇访问。被访者是一位事业成功的男士。他说,年轻时他有过一个女朋友,一次,那个女孩子患了肺病住进医院,他去过一次之后,就没有再去了,因为受不了病人身上的那种味道。女孩当然也明白,出院后没有再见他。
我不知道,到底是他不够爱她,还是他不能够忍受自己所爱的人软弱和生病。我也不知道,当他年老病倒的时候,会不会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包涵,不介意他的味道。
爱一个健康的人毫无困难。
爱一个穷人,是一种选择。
爱一个老是病的人,是命运。当健康离弃了你所爱的那个人,你还能够爱他吗?
也许是几十年后的事了,但是,你现在就会知道他值不值得。

第56篇、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

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家世很好,又难得不骄矜。每次文艺晚会上她弹琵琶,雪白的手指在琵琶上一抹一跳,长发披垂在面颊上,只露出一个尖尖的下颌。我纵然是同性,也觉得真有活色生香这回事。
爱慕她的人自然是不计其数,其中有一个老实的男生。别人都会些小伎俩,他只勤勤恳恳替她抄笔记。她有时去学琵琶,他就远远地跟着。送她到了楼下,就靠在一棵树上,看本《围棋》杂志,从头看到尾,再从尾看到头,一等就是三四个小时。
那时她也不在意,青春太美好了,有人肯跑遍整个城市只为给她买一张CD,也有人肯为她抄完厚厚一本乐谱。我们都以为,这男生的心意,不过就是春天的第一片树叶,很快会有新的枝叶生长出来,代替它的位置。
弹琵琶的女孩子留学去了美国,写信回来,总是说彼处如何苦寒,如何枯燥,如何艰难。她那只琵琶,恐怕也是闲置已久了。偶尔会想起那个等在楼下看一本《围棋》杂志的男生,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找到了一棵新的树呢?
去年冬天接到女孩的电话,说回国来完婚,一问之下,新郎竟然是那看《围棋》杂志的小子。
隔着一整个太平洋的国度,连昼夜都是颠倒的。她每日里上课,打工,能闲下来接一个越洋电话,只有下午四五点那一段空暇。12个小时的时差,就成为一条分水岭,昔日那些热情的追逐者,纷纷流向了别处。距离太遥远,美色和吸引也都成了虚空。惟独只有他,每回都是凌晨4点,站在街边的电话亭里,一次一次拨她的电话。
第57篇、一个感人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时间从2063年开始,某天,老头到医院收到了一张肝癌的通知书,通知书上说,老头只有1个月的生命了。他很沮丧,但哭了一阵后,他也就想开了,毕竟,自己的年龄不小了,已经有81岁的高龄了。之后,男人把通知书撕了,扔了,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他的妻子比他小一岁,一年前,因为一起事故变成了植物人,现在,只能靠他喂水喂饭的维持着生命。由于女儿平时都很忙,老两口的日子虽不缺钱,但也清静,只有女儿天天的电话成为了他思想的寄托。
想着自己的体检结果,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老伴,他哽咽了,想了许久,终于,他做了一个决定: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那你怎么办?我的臭臭?我走了,谁来陪着你?谁来保护你?”
想着想着,他的眼圈红了,“要不亲爱的,你和我一起走吧,我们夫妻去那里相依相偎”。
之后,他便从家中找出了一盒安眠药,将其中的所有药片倒在了一个杯子中,等药片化成了无色后,他把水分给了自己和老伴......
女儿按时的打来了电话,但是,等待她的只有“嘟...
嘟...嘟...”的电话等待音。
“每次这个时间爸爸都会等在电话旁,马上接我的电话的,今天是怎么了?”她疑惑道,“或许是爸爸去买菜没有回来?不会的,爸爸虽然年龄大了,但还不至于忘记和我通电话的时间吧,难道......?”。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她的心头......
在医院,医生们正在全力抢救这两个老人,由于老头一直紧握老伴的手不放,所以,为了赶时间,医生只得用两个担架车并排推着。
到了急诊室内,医生上了呼吸机,进行了一系列抢救活动。急诊室内除了医护人员急促的脚步声,就是急救器械的摩擦声。女儿和家人在一旁哭泣......
这时,老头忽然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轻巧,平时疼的揪心的肝此时也异常的舒服。他不知为什么会有如此轻松地体验,感觉自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时间到了2001年,那是5月的一天,这时的5月是有7天假期的,他的一个异性伙伴约他出去玩,他问都有谁?伙伴说:有一个女孩,你也认识,是我的好朋友。于是他去了,便遇见了她。
他们以前就认识,也是在学校认识的,但也仅限于知道对方叫什么。
有时候,女人的变化真的是很大的。上初中的时候,她还像个假小子,可是,过了4年,她已变得亭亭玉立,凹凸有致。而他虽然青涩,但也风采夺目。
就是通过这次巧合的相遇,他们开始了一段美丽的故事......他们一起在雪中漫步,一起在雨中徜徉......
正当老头上前想要用手触摸年轻的自己时,一道耀眼的白光闪过,场景换成了满屋的红色,抬头望去,上面写着“###与###新婚典礼”。
伴随着梦中的婚礼,他穿着笔挺的西服,挽着洁白婚纱的她,缓缓地从红地毯上走来,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结成了最幸福的一对,只听他对她说:“臭臭,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我都永远在你身边保护你。”她对他说:“胖胖,我愿意陪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说完,两个最幸福的人拥吻在了一起。
老头看得乐开了花,眼睛里再一次噙满了激动的泪水。可谁知,又是那讨厌的白光闪过,这次他睁开眼,看到的是他和她在吵架。
“我就是喜欢这件衣服,虽然很贵,但我就是想买。”她说。
“多贵啊,我们结婚4年了,我一直省吃俭用,一件衣服穿了三年了,都没有换过,你倒好,过几天就想换,有这些钱我们干点啥不好啊,再说了,那衣服也不值这么多钱啊”他说。
“那我不管,我就是喜欢,我就是要买。”她嘟着嘴道。
“那好吧,你看着办吧”他赌气道。其实他的心里也觉得过意不去,毕竟,家里还是不缺钱的,房子有了,车子有了,还有了不菲的存款,但是,也许是他从小养成了生吃简用的习惯吧,他嘴上说让她看着办,可心里还是十分不情愿。
老头心里骂道:你这个混蛋,人生能有几十年,人家嫁给了你,不嫌弃你就算了,还要这样对人家......骂着骂着,两行心酸的泪水哗的一下流了下来......
等老头擦干眼睛,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医院产房的楼道里,年轻时的自己正坐在产房门口的长椅上等着里面的消息。这时传来一阵清脆的婴儿啼哭声,男人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高跳了起来。没有几分钟,产房的门开了,护士小姐抱出了一个婴儿,并告诉他:她生了,是个女孩。他看了孩子一眼,转身问道:孩子妈怎么样?护士说:大人孩子都非常健康。他这才深深呼了一口气......
老头看着这一切,好想上前去摸摸婴儿的额头,因为,这就是当初他自己抱着的可爱女儿......“大夫,求求您了,能不能用最好的技术抢救我的爸爸妈妈?求求您了,我给您跪下了!”一阵急促的声音吵到了老头,定睛一看,正是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在苦苦哀求着大夫。
老头一阵疑惑,女儿在为谁求情?目光一转,突然发现了躺在床上的自己,我怎么会在床上躺着?我不是站在这里么?
这时,随着“滴”声的鸣叫,老头身上的心电图成了一条直线。医生们赶紧做起了心肺复苏,没有一分钟,老头旁边有一个久违而又熟悉的声音:胖胖?我来了。
这声音太熟悉了,不就是我最最亲爱的老婆“臭臭”么?她在哪里?老头一回头,看见了站在他身边的“臭”,她变得漂亮了,也变得年轻了,仿佛又回到了2001年雪地中漫步的场景。他一把抱住了她,他不相信这是真的:“臭,你不是已经不认得我了....”话还没有说完,躺在旁边担架车上的老伴身旁的心电图也成了一条直线。
“爸,妈.......”女儿撕心裂肺的喊声响彻了整个医院。
他和她想告诉女儿不要担心他们,因为他们又可以在一起了,但是,尽管他们怎么喊,女儿和女婿仍旧旁若无人的在那里哭泣......
没办法,老两口只好无奈地走出医院。
抬头望去,天空红艳艳的,好像血色一样,美丽极了。他们从没有见过这样美丽的夕阳。
老两口手拉着手向着世界的尽头深情的走去.......

第58篇、东巴情侣T恤
2003年的夏天,我在云南丽江待了许久,每天只是无所事事地和丽江老人坐在阳光里发呆,到了夜晚就随着雪山流淌至古城内的融雪暗自神伤。有人说,丽江是治疗心灵伤口最佳的地方,表面繁华,骨子里却充满了忧伤,正像我。
我喜欢的人拒绝了我对他爱的表白,我还能怎么样?我只好选择逃跑。
丽江四方街上有家小店,在卖印有神秘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衫,我想都没想就走进去,先给自己挑了一件。店主笑着问我:“男款要多大号的?”我又想都没想报出了他的号码。
我怎么又会这么轻易地想起了他,我不是说要把他慢慢忘记吗?在这么远的地方,为什么还是会想起他?
我让店主包起我那件T恤,那件男款的还挂在墙上,就让它孤单地挂在墙上吧。店主是个细腻的女子,她看出了我的伤感,她说:“在你离开丽江之前,它还没有卖出去,我就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把它送给你那个心爱的男子。东巴文字有神秘的力量,你会得到你应得到的一切。”
后来,我终于回来了,带着那件男款T恤。而两天后,我就又遇到了他。
他问我:“云南好玩吗?”说话的口气和从前一样亲昵。
我说我去了丽江古城,他的眼睛也忽然亮了起来,说:“四方街那家T恤店有没有去?”我惊诧地望着他:“为什么你会知道那家店?”
他说,他也是刚从那里回来,也是出去乱走,看到在那里有一件印有东巴神秘文字的T恤,奇怪的是,那件衣服是被钉在墙上,缺少了女版。店主死活不肯卖给他,说是为了一个女孩子召唤她心爱的人用的。
那一瞬间,我甚至有想大哭一场的感觉,想立即把那件T恤拿给他,但他说完这些就匆匆地走了,之后我们就再没见面,没机会说关于T恤的这件事情。
2004年6月,我又得到一次机会去丽江,临行前,我问他:“要我从丽江给你带点儿什么回来?”他想了想说:“T恤,印有东巴文字的T恤很好看。”
我说:“你能和我吃饭为我饯行吗?”他想了想同意了。
于是,我们又见面了,时隔一年。他瘦了,但依然眼睛晶亮而快乐。他说我没怎么变,除了把头发剪短了,但这样看起来很干练和精神。等他说完这些开场白后,我从包里拿出了那件印有东巴文字的男版T恤,递给他。他那一刻的表情我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眼睛里忽然闪亮起来。
T恤上仍沾有丽江小店墙上的泥土,在他将它展开的那一瞬间,我甚至又闻到了古城的味道和那店主说过的话:“把它送给你心爱的男子,你会得到你应得的一切。”
他起身和我拥抱,紧紧的。他说:“原来我就是那个被深爱的男子,原来我就是T恤的主人。”他说,他拒绝我的爱情是怕他配不上这么优秀的我,但很快他就后悔了。他跑到丽江去找我,但丽江那么大,怎么能找得到呢。听到我回北京后,他马上去见我,但又没有勇气说出要说的话……
现在,我们穿着印有东巴文字的情侣T恤招摇在北京街头,任谁都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们的笑容灿烂无比。据说这神秘的东巴文字写的是一句咒语:“你爱,我爱,未来爱,希望爱,相信爱,前面永远有爱。

第59篇、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暗恋你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越人歌》
春夜。12点过。电话响。想不到是你。你在电话那头呼吸沉重,背景很空旷。我知道你一定喝醉了。
没睡?
嗯。
又在上网?
嗯。
叫他来听电话!你在那头气冲冲地说。
你还有事吗?我忍住语气里的不耐烦,再次问道。
我想打扰一下你,可不可以?你的声音突然变得哀求而痛楚。我的心开始抽紧。我有种预感,我距离我一直寻求的谜底越来越近了。我感到溺水般的慌乱。
你已经打扰我很久了,你知不知道?我冷淡地说完就挂掉了电话。我一直,很冷淡地对待你。
元旦节,公司聚会,当时我已喝了太多酒,我语无伦次地对身边的帅哥阿俊说:知道吧,当年他,像个三四十年代的富家少爷一样。我说完就指着你嘻嘻地笑。你漫不经心地抛着一个大大的橙,眼光如水般漫过来,我感觉像一股凉风拂过我发烫的脸,你的眼睛里还有一层薄薄的光,倏然而过。我的酒一下醒了一大半。我起身摇摇晃晃地往外面走。
你过来扶我,我抓起一把雪扔到你脸上:走开,我不跟你玩了。
固执地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闻着路旁冬青清淡微涩的芬芳,我突然自责起来,我怎么能如此对你,你从来没有欠过我。我甩甩头。羽绒服的风雪帽沉甸甸的,我伸手一摸,一个硕大的橙。记得刚才阿俊闹着要吃,你却很认真地说要带回家给你女儿吃。如果,可以,我真的愿做你的女儿,这样,你就会一辈子不离不弃,无怨无悔地爱我。因为,作为一个女人,9年来,我得到的不过是一个橙。
认识你那年,我才20岁。
去公司报到当天,你坐在那里,你穿着白衣黑裤方口布鞋,头发整齐,戴着无框眼镜,正在品一种叫碧螺春的茶。你浑身上下透着一种优雅怀旧的古朴气质。若不是你桌前的手提电脑,我真怀疑是走进了三四十年代的电影里。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设计师,本市的会展中心、剧场都是你的作品。你安排我在你的手下做事。我跟你跑工地,赶图纸,学设计。那段时间我特别快乐,连脚趾甲都充满了力气。直到有一天,你没来上班,我责备你:怎么不来上班也不通知一声啊?
你略为惊讶地看着我。同事们也笑我:你是老大,还是他是老大啊。等我明白过来时,我的脸红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我恨君生早,君恨我生迟”。当夜,我想到这首诗,心里无比怅然。然而只是我在恨君生早吧,君并未恨我生迟吧。当时的你,意气风发,妻子美丽优雅,女儿聪明伶俐。
我接受了一直在追我的同学大东,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把他带到办公室来过。当我将喜帖递到你手里时,我还记得你的眼神很复杂,有震惊有失落有叹息。在化新娘妆时,我回想起你的眼神,我突然哭得涕泪滂沱。
婚礼上,你表现得体地跟我碰杯,我也表现得温婉得体。然而,灯火辉煌的酒店里,望见你穿过人群、渐行渐远的背影,我不由心酸地想:从此,我不过是凋谢了。虽然这是我一生中最美的一刻。
一晃眼9年就过去了。一直以为,只要我恋爱了,就会好起来。然后我又想,也许我结婚了就好了。再然后,我觉得我生了孩子就会没事了。所以,我在20岁认识你,22岁谈恋爱,24岁结婚,26岁生孩子,28岁买了一个大的房子,29岁打算买车子。我将我的人生一步一步地规划好,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9年过去了,你还徘徊在我的生命里没有离去。我无法将你规划出局。我与大东结婚5年,可是我的心还是游离在外。
去年我们一起去三亚做一个工程。在三亚的最后一夜,两点,你打电话给我,让我去海边。我想,这一辈子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与你单独待在一起了。我在你身边坐下,你伸出手很自然地揽住我的肩,你说:暂且就把这里当天堂吧,让我们当几个小时的神仙。等会一下飞机,我们就再回到凡间做回凡人。
山有木兮木有枝,你轻声地唱。海风起,苦涩的风直吹进心里。
我只不过想安安静静地忘记你。如果无法忘记,我也只想要安安静静地暗恋你。我希望你是完全不知情的。我希望我的暗恋是一场哑剧,自始至终,从观众到演员都是我一个人。我不希望你关心我,怜惜我,打扰我。我的人生,如果没有遇到你,它将是轻松而浅显的,现在因为有了你,而变得沉重和隐秘。
可是这个春夜,在我暗恋了你9年之后,你却告诉我: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场暗恋的独幕哑剧突然变得热闹而繁杂起来。
今年的春天,我终于揭穿了暗恋的谜底,不知为何,我突然长松了一口气。我也突然觉得了无生趣。我的爱止于你爱上我。我决定谢幕了。而你却才开始上演。
连齐秦也说:这世上,不可自拔的是牙齿和暗恋。可是,当他爱了十几年的王祖贤来到他身边之后,他却不如当年那样爱她,甚至两人最后分手,结束一段神话爱情。原来,要拔掉暗恋如此容易,就是让你得到他。而我不想得到你之后再放弃。
当我给你讲完这个故事时,我会变成一个好妻子,好母亲。温柔贤惠,相夫教子。
第60篇、手机里有个海洋
临上飞机时,我匆匆拨通一个同事的电话,有件事忘记交代了。
忽然舒伯特的小夜曲从那端响起。怪哉,现在已开始流行用古典音乐做彩铃了吗?
这熟悉的彩铃声像潮水一样,带着模糊不清的回忆,刹那间席卷了我心中的沙滩。
“手机里有个海洋”,有个男孩子如是说。
那一年我刚大学毕业,负责跑“古典音乐”,高雅而冷门。主编安排我去采访秦铭——本市负有盛名的长号演奏家。与他对答真是艰难,他的声音真文雅,却透着与世疏离的冷漠,态度也温和,却始终与我不在一个思维路径。比如我问,“四岁起开始学长号,辛不辛苦”,他便皱眉,“那么小的事情谁还记得,你应该去问我妈妈”;又问他“音乐是什么”(其实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抒情式的回答),他再次作沉思临上飞机时,我匆匆拨通一个同事的电话,有件事忘记交代了。
忽然舒伯特的小夜曲从那端响起。怪哉,现在已开始流行用古典音乐做彩铃了吗?
这熟悉的彩铃声像潮水一样,带着模糊不清的回忆,刹那间席卷了我心中的沙滩。
“手机里有个海洋”,有个男孩子如是说。
那一年我刚大学毕业,负责跑“古典音乐”,高雅而冷门。主编安排我去采访秦铭——本市负有盛名的长号演奏家。与他对答真是艰难,他的声音真文雅,却透着与世疏离的冷漠,态度也温和,却始终与我不在一个思维路径。比如我问,“四岁起开始学长号,辛不辛苦”,他便皱眉,“那么小的事情谁还记得,你应该去问我妈妈”;又问他“音乐是什么”(其实我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抒情式的回答),他再次作沉思咧着嘴笑;在别的大师抚琴拉弓之时,笑嘻嘻地点评给我听。我听不见异地异国的音乐,可通过他的短信,我感受到了动人的旋律。
秦铭为我特制了铃声,舒伯特的小夜曲。我们的短信费用暴涨。渐渐地的,我觉得不太对头,因为我几天不看到他的短信就好像少了什么似的。男友也已唠叨过多次,“每次你洗完澡就会冲出来看短信,怕我偷看啊”,那边秦铭说,“小女朋友总吵吵着看我的短信……”
结束,或者开端?手持诺基亚,我问自己。世间伟大的恋情往往发端于朦胧,超越了身份的悬殊,追求心灵的共振共鸣。记者之于长号演奏家?文学之于音乐?一股神秘幽雅的力量牵引着我,令我没来由心事重重。
某一天很晚了,大约是接近午夜一点,我给他发条短信:“有件事我想跟你谈谈。”任谁都要说这是暧昧时分,我暗暗期待,“发送暂缓?”然而手机上显示,发送成功。没过多久,他在那边温柔地低旋地回:“什么事?”我不语,我不能言语。又过了五分钟,却仿佛半个世纪,显示屏蓝光亮起,他从那边郑重发来短信,每个字都像美妙绝伦的音符:“我想,你对我的感觉与我对你的,是一样的,其实……我也喜欢你。”
我微笑,同时在黑夜里流下泪来,我要说的,他已经说了,就毋庸重复了。轻轻关掉手机,谢谢,这已足够。
没有什么后来。
如果你一定要问,让我来告诉你——后来,我换上了小灵通,手机也保留,不过不再轻易给人发短信。再后来,同事们闲聊起“短信恋爱”是个什么样的感觉时,我总是坐在一边老气横秋地笑。各位,它比电话里的情话要空灵,比写在纸上的情书要快捷,比网络里缥缈的恋爱要实在,它是手机时代独有的浪漫语言,又集合了电话的即时通讯、信笺的含蓄隽永与网络的性情相投。
但切记,它不可变现,变现了会伤及他人,更何况,谁能担保它变现之后,不比电话里的情话更啰嗦,比情书更冗长,比网恋更虚无?
于我,短信里的恋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给我梦想却不打破既定的生活,就把它储存在那里吧!偶尔拿出来在阳光里默默地回想一番,青春也有过传奇呢!然后傻傻地笑。
这已足够。

第61篇、寄居蟹的寂寞爱情

结婚那年她才26岁,短短一年的婚姻生活,以对方的出轨宣告结束。离婚后她辞了工作,离开那个城市。三个月的旅行之后,终于在一个海滨小城安了家。所谓的家,只是城市边缘区一间租来的15平方米的小屋,很暗的光线,夜里能清晰地听到屋外呼啸的风声。新找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校对,一个月700块钱的薪水,付了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后,便所剩无几。所幸她很有文字天赋,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为杂志写一些故事。很多寂寞的夜晚,便在键盘清晰的敲击声中过去了。
渐渐写出了名气,那些清婉寂静直抵心灵的文字。让很多读者对她仰慕有加。他也是她的仰慕者,与其他读者不同的是,他和她一样,也写字。所以,那次在笔会上,两个互相仰慕的人,一见如故。
他是一家行政单位的领导。35岁的成熟男人,英俊儒雅翩风度翩翩。但是吸引她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因为他懂得她。也不是常常联系,偶尔他会有电话来,正好是她想起他的那个瞬间;他去书店,回来经过她的单位,会顺手把新买的碟子给她留一张,也正好是她喜欢的恩雅的碟;有时候他不请自来。在她的小屋里,他毕毕剥剥地剥栗子皮,她一颗一颗地吃,仿佛有花,在她的心里开得馨香烂漫。
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妻,都是不经意的。他说,我爱人也喜欢看你的文字呢。她便哦一声,看着他笑,不再说话。心却突然暗淡。仿佛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呼啦一下便谢了。
爱,只在自己的心里。发了芽,又被自己狠狠掐掉。她想,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再见了吧。可是电话一响。她立刻心如鹿撞,慌得不及穿鞋,光脚跳下去接。他的声音他的笑,如同春天的雨露,把她已经掐掉的芽,重新滋养得鲜嫩饱满,呼呼地往上生长,她根本来不及去抑制。后来。她索性不再去抑制那些想念和渴望,她想,就这样一辈子爱着他。远远地看着他,也很好。
他是突然离开的,全家移居加拿大。她得知消息时,他人已经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了。一个月后她收到他寄的包裹,打开。是一只草编的小海蟹,白色的信笺上有4个潦草的字:蟹归大海。
她在自己的小屋整整呆了3天。一任日出日暮。3天后她重新去上班,人虽憔悴,却精神焕发,与人轻语调笑,从容自如。她知道,心里疯长的芽,已经被狠狠地连根拔掉。
两年后,她遇到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像一幅曼妙的画卷,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很久以后,她在一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寄居蟹的文字:寄居蟹是一种很小的海蟹,它们寄居在岸边的浅水里,大海每次涨潮都会带给它们一些可怜的食物。只要有定期的潮水,它们就会赖着不回大海。由于浅水里食物时断时续,它们的生活总是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因此这种蟹很难长大。但是一到枯水期,它们得不到食物。就会拼命爬回大海,最终也能长成一只很大的海蟹。
她心里蓦然一惊,一下子就想到他,想到他当初的决绝分离。原来,他的狠心决然,只是不肯让她做一只爱情寄居蟹。原来,他早就明白,他不是她的大海,只有狠心断掉她的水源,她才会拼命爬回大海。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归宿。
捧着杂志。在那个初春煦暖的午后,她的泪一滴滴落下,在纸上开出一朵又一朵无色的花。外面。阳光灿烂,世界真好。
第62篇、手机上的爱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的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的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的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的喝酒,拼命的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的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 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的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的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 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的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的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 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 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 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 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 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 传到他的耳边。“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 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 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 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的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 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受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 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的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第63篇、爱情密码

龙小雨怎么也不敢相信,与他相恋三年的女友竟然做出了让他悲痛欲绝的事情!然而,这一切却真的发生了。确切的说,龙小雨也曾经怀疑过这段感情,他总是觉得白晶晶爱上一个仪表平平的他,是一个意外,或者她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可是,白晶晶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在与白晶晶相爱的日子里,他却从来没有发现过什么异常的地方,甚至,在相爱的三年里,他们连脸都没有红过。渐渐的,小雨也就习以为常,真正的相信,白晶晶确实是爱上他了。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白晶晶却背叛了他,更背叛了这段感情。
他,心如刀割!
不过,龙小雨感到很庆幸:若不是白晶晶的好朋友打电话告诉他,白晶晶与别的野男人偷情,他还真的不知道会被蒙在鼓里多久!一开始他还不相信,以为晶晶的朋友在与他开玩笑。然而,眼前的一切,却让他大失所望。
在市区有名的“一廉幽梦”情人影剧院,正在放映着一部美国的大片《泰坦尼克号》。那样的故事的确不错,否则,也不会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奖。当龙小雨在接过晶晶朋友的电话,狂奔到影剧院的时候,正好赶上了那首主题歌《MY HEARD WILL GO ON》,那首歌也曾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歌曲。甚至,这首歌相伴了他们相爱的旅程。
就在观众席的第一排,他看见了白晶晶那耀眼的蝴蝶结,那曾经是小雨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而在那结儿的下面,却是一个男人粗壮的胳膊。显然,他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情侣!甚至,一直到电影结束,那个可恶的胳膊始终没有离开过蝴蝶结。。。。。。
在剧院的门口,龙小雨等到那个野男人离开之后,和白晶晶彻底的摊了牌:“哼,姓白的,我终于明白你对我所谓的海誓山盟,全是他妈的狗屁!你我缘尽与此!我终于看清楚你这个人面狐狸精。。。。。。”说完,他头也不回的走了。而白晶晶呢?她好像显的很平静,可是她的脸上,泪水却悄悄的滴落。。。。。。
后来,龙小雨又与省文艺出版社社长的女儿好上了,是那个女孩主动追他的。
在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白晶晶却意外的也出现在他们的婚礼上。而龙小雨的女友却热情的介绍:“这是我的好朋友白晶晶。。。。。。”龙小雨只是淡淡的说:“不用了,我们认识。”
就在要举行礼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与龙小雨差不多大的男孩叫他出去一下,说是有话跟他谈。 龙小雨看出来了:这个人正是那天与晶晶偷情的野男人,他怎么会来到这找我?
小雨没有说什么,就跟他出去了,他倒想看看,这个人究竟想干什么!可是刚到没有人的地方,龙小雨的脸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鼻子也出血了。小雨是个文弱的人,他知道自己不是那个野男人的对手。他问道:“你为什么要打我。。。。。。”那人没有回答,却又狠狠的打了自己一拳,然后才说:“你与我都对不起晶晶,她为了你的破书能够出版,竟然。。。。。。”龙小雨咆哮道:“要不是你与他偷情,我能与她分手吗?!”那人却“抵赖”道:“什么,我与她偷情?你胡说!我怎么会与她偷情?你以为我是谁?”
一连串的问号让小雨很气愤:“那次‘一廉幽梦’电影院,你以为我是瞎子吗?”谁知,那人却笑了,说:“哈哈,你与我都上当了。告诉你我是不可能喜欢她的。”小雨问:“为什么?”那人抹了一下鼻血,说:“我是他哥,刚从国外留学回来。。。。。。”
一切都水落石出。龙小雨惊呆了!他忽然转身,奔向屋里,没有等别人反应过来,便一下子拉过晶晶的手,对自己的妻子说了一句“对不起,我不能与你结婚!”之后,便拉着晶晶,狂奔了出去。。。。。。
耳边,又想起了那首《MY HEARD WILL GO ON》,是多么的荡气回肠,又是那么的凄宛哀绝。。。。。。
第64篇、另一种反抗

“生活永远不会如你想象的那样,生活是一场又一场的故事,结尾总是出乎意料。”老三斜靠在宿舍上铺的床头,拿着一本英文版的大部头名著,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们,目光呆滞,语出惊人,这也是他的一贯作风。我们习以为常,丝毫不为所动。于是,他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重新沉浸到他的世界中。
老三叫李铮,个头有点儿矮,带着农村孩子特有的固执,走进了这所大学。成了我们的舍友。转眼大三了,感情方面的苍白,让老三寝食难安,一次次的冒险和尝试,换回的只是一次次的挫折和更大的打击。他似乎变了个人,从图书馆里借了大部头的英文原版书来读。我们说他这是在“自我麻醉”,而老三则认为自己只是在追求更为高级的生活方式。老三喜欢上网,常彻夜不归。是一种善意的捉弄,老四改头换面,用一个女性化十足的名字“媚儿”把老三约到了清晨六点的操场边上,还说自己每天这个时间都会在操场跑步,如果有缘,定能相见。果然,每天早晨五点刚过,老三就会悄悄起床,他永远不会知道,伴随着他脚步声的消失,宿舍里爆发出的笑声,是怎样的惊天动地。
一天两天,我们觉得可笑;三天四天,我们开始内疚。一个多月过去了,看着老三沉郁的面容,我们感到一种不忍和残酷。但是,谁也无法告诉老三真相。亲手撕碎一个人的希望,比制造一个谎言要困难得多。冬天说来就来。雪花飘飞的早晨,我们想拉住老三,但是他的眼神像狼,我们恐慌而无奈。
老三不会想到,他竟然成了一道风景。我只是把这件事告诉了女生蔡玫。没想到大家都知道了。渐渐地,每天早晨,会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小女生,远远地冲老三指指点点,或者故意跟上老三的脚步,从近处看一看这个固执和坚持的男生,我们也加入了老三的“粉丝团”,每天到操场上陪他热火朝天地跑上几圈,是出于内疚,也是对老三的一种补偿。
我们所有人都保守着秘密,都有意无意地欣赏着这道人为的风景,除了被蒙蔽的老三。直到有一天,当一个漂亮女生走到老三跟前,说自己就是“媚儿”的时候,我们几个当场呆住,各自脸上写满了羡慕、妒忌、惊奇、疑惑还有失落的表情。这个“媚儿”当然是假的。大家都知道。假媚儿听说了老三的事,被他那种傻乎乎的坚持所打动,她曾反问我们:“为了一个约定坚持到这种程度,这个人能不可靠吗?”但是,为了守住一个谎言,我们不得不承认另一个谎言,就像为了掩盖一桩罪行。而犯下另一桩罪行一样。我们每个人都祝贺老三。并目睹着这个爱情故事像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按部就班地发展和升华。
老三的故事仍旧被许多人传播着,老三的爱情同样也成了校园里的一道风景。老三从一个默默无闻的书呆子,一跃成了校园里万众瞩目的偶像级人物。他的故事激励着那些怀揣梦想的“青蛙王子”们,他们从老三的故事中汲取营养,学会如何在爱情长跑中用最朴实无华的坚持来赢得最终的胜利。
我们自然以为,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是老三。我们再次重逢是在毕业三年之后老三和“媚儿”的婚宴上。老三道出的秘密,让我们都大吃一惊。老三说他早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那时候他想,就这样傻下去吧,当所有人都在看一个人的表演时,表演者也成了观众。
老三用这样的方式,默默地反抗着我们的捉弄,也用这样的方式,傻傻地赢得了属于他的爱情。
第65篇、糯米鸡
你,有没有吃过一种点心“糯米鸡?”外面是一层油炸后酥脆的面粉,里面填满了香软的糯米及切得碎碎的小粒的香茹、叉烧。这种点心既好吃又便宜。我记得九四年在西乡塘民族学院读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常年有售,只需三毛钱一个。

她不是爱吃零食的女孩子,却非常爱吃这种点心糯米鸡。
每天下午午睡起来,她习惯地去他宿舍找他,娇憨地唤他的名字,迭声地嚷道:“梁君,梁君,我饿了。”
他微笑,放下手中的书,说:“我也饿了。”
唔……她嘟起花瓣似的嘴唇,手放在白色连衣裙背后,仰面看坐在上铺微笑的他,撒娇地蹬脚。
西斜的阳光淡淡地照在她乌黑的发上,每一条发丝都闪闪发光,年青女孩子的脸仿佛一朵娇嫩的凤仙花,随时可以揉出胭脂般粉红的花汁。她不正面看他,却吊起眼稍斜斜地睨视他,似笑非笑地,卖弄十九岁女孩子初解的风情。
他不禁目眩神迷,一颗心激烈跳动,在她甜蜜的笑靥中融化。他投降,“好,好,我马上去给你买你爱吃的糯米鸡。”
她胜利地笑起来,声音清脆地,仿佛窗口上挂的一串幸运星风铃,摇走年轻岁月里面的烦恼。
年轻时候的爱情,都是这么的简单却快乐吧?当他蹬着破旧的二十八寸自行车,横梁上坐着笑靥如花的她,在校园里面一圈又一圈的逛着。树叶的清香,花朵的芬芳,都比不上下巴下抵着的她的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头水味道那么好闻。她眯起眼睛,抬头看浅蓝色的天空,大朵大朵迅速移动的白云,从树叶缝中投下来的斑斑驳驳的阳光,然后是他干净的眼神,灿烂的笑脸,轻轻地低下来,温暖地覆盖在她妩媚的眼睛上。
年轻的爱情却也是脆弱不可考验的。因为彼此都是那么骄傲的孩子。一点点误会,一点点磨擦,一点点地积累起来,就会慢慢地侵蚀曾经不可动摇的决心和信心。
新的学期开始的时候,她忽然厌烦了他的殷勤,厌烦了无休止的争吵、和好、再争吵。
她开始躲避他。不再每天都和他在一起,不再吃爱吃的点心糯米鸡。很长一段时间,她奇怪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食物和男孩子,怎么回忆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有人焦急地跑来告诉她,他在宿舍里喝醉了酒,小刀割伤了手,流了许多血。
她低头看手上的书,无动于衷,冷漠地:“死不了,会好的。”
同学们很愤怒,指责她冷血,不近人情。
她抬起头来,泪光隐约地:“我也不过是忠于自己的心罢了。如果已经不能再爱他,又何必勉强自己去敷衍他?我只能给他一时的安慰,却不能给他一世的爱情。他只是一时的伤心,不会一世痛苦。”
她坚持着,残酷地拒绝去看他。
可是,他始终不能忘记她曾给予他的快乐,苦苦地,求她回心转意。深夜喝醉了酒回来,在她宿舍楼下大声地叫她的名字,一遍一遍地喊:“小麦子,我爱你!我爱你,小麦子!”
女生们纷纷打开宿舍窗子,探头往下看。她们不忍地说,小麦子,你真的是太残忍了。
她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头,眼泪却缓缓地流下来,淌湿了枕巾。为了息事宁人,她办了转学手续,离开原来的学校。
离校的前一天晚上,他在路上拦住她,憔悴颓废的样子,让她心疼。
她叹息:“你何必?”
他苦笑。“小麦子,你还记得那时候,每天下午,你走来我的宿舍,唤我的名字,告诉我你饿了吗?”他声音忽然哽咽,“我原来不知道,那时候,微笑着看你撒娇,听你说这句话,为你飞车买来你爱吃的点心,看着你欢喜地大口大口地,眯起眼睛吃糯米鸡的样子,那个时候,原来是我生命中感觉最幸福快乐的时候……”
她默默地看着他,许久,终于说:“我也记得那时候的快乐。谢谢你,我们曾好好地相爱过。”
“为什么?”他绝望地捉她的手,“为什么我们不能再回到那么快乐的时候?为什么你不再爱我?”
她心里面忽然一痛,泪水掉了下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爱和不爱,都不需要理由。”
他象个小孩子一样在她面前哭泣起来。高大俊朗的他,第一次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象个不讲理的小孩子,委屈地哭起来。
她轻轻地拍他的背,一下一下,怜惜地,心酸地。
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地唤他的名字:“梁君,梁君,我饿了。”
他停止了哭泣,眼睛一亮,“好的,我们去吃宵夜,我给你买糯米鸡。”
她说,我很累,我不想走,你一个人去,好吗?
他迟疑地,可是,我不放心留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微笑,没有事的,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点头,好吧,我马上就给你买回来。说着,他飞快地往学校门口跑去。可是,那个时候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很多店铺都已经关了门。他焦急地从一个店铺跑到另一个地方的店铺,只害怕买不到她爱吃的糯米鸡。
她站在那里,看他身影渐渐跑远,不见了。她没有犹豫,转身便走回宿舍,拎起已经收拾好的行李,悄悄地离开了。
火车即将开动的时候,她听见他焦急的声音在站台上呼喊她:“小麦子,小麦子!”她强忍着泪水,背对窗子,坚持不回答他。
火车开动后,广播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寻找一位名叫小麦子的女孩,请她听到广播后来列车员广播室,有东西要转交给她。
她来到广播室,接过一个大纸包。纸包打开的一刹那,她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纸包里面整整齐齐地包着新鲜的食物,全是她爱吃的点心“糯米鸡”。
一封信,字迹潦草。他说:“当我跑遍大学城,终于买到你爱吃的糯米鸡,你却不再在原地等我。我听到心碎的声音,和我手中的点心一起跌落地上。你不再爱我。我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接受了这个事实。只是,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残酷的方式来提醒我?我依然爱你。只是,我学会了尊重你的选择。有生之年,我不会在你面前出现,如果你不想看见我。我请点心师父给你做了新鲜的糯米鸡,希望你能收下并且细细品尝它的滋味。因为,点心的馅里,放着我们曾经爱过的味道。你记得吗?咸的,是我们的眼泪,甜的,是我们的亲吻……”
第66篇、爱的尸骸

那年,他陪父亲回老家,为祖父母合葬。火车进了山东地界,一窗辣辣的绿。大叶大秆地招摇。是高梁与包谷。父亲淡淡地,说些他从不知晓的家事给他听:“你爷爷一代,很多这样的。”没有一点怨意。
1944年战火蛮荒,祖父一走便没了音信,祖母的日子——地上炕上灶上活计,老人小孩鸡猪衣食等。日头东升西落。江山换了人家,良人不知是死是活,祖母渐渐老了容颜,枯槁如木,她的等待,却坚若磐石。17年后,祖父托人捎信还家:他活着。在京。居高位。新妻的最幼子,已经12岁了。
祖母原就口拙,少言少语的农家女子,闻此也无声无息,在炕头上久久盘坐。第二天。照旧下地去。半年后,祖母就去世了。
他想他明白祖父的选择,以30岁男人的心。战火硝烟,生命何其脆弱,死亡如影随形。祖父也只是基于恐惧,追寻一点儿生的快乐吧。
只是,祖母共育有四子。除了父亲考取大学离开,其余三子,皆在农村。夜里宿在四叔家,破砖败瓦,人多挤不下,两位堂弟抱了被子,睡在院中的平板车上,听得鼾声如雷。猪圈强烈的腐败气味令他难以入睡,满身皆痒。他疑心是跳蚤。
而他记忆中的祖父,是一位慈祥到近乎温柔的老人,对他极其喜爱,也是他成长岁月里不可或缺的忘年交。教他近代史、做人、旧体诗,以长者的睿智宽厚,安顿他暴烈的青春。
他记得父亲长年对老家的支援,也不得不承认,祖父近乎不闻不问。
真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抑或早就决定舍弃?祖父离开旧的生活,像搬了一次家。所有小零小碎的往事都不再回顾,也忘了留下新的地址。
叔叔们倒安之若素:“俺爹当他的官,俺们沾不着,也不想沾。”
父亲瞪他一眼,声色俱厉:“老家的事儿你别管,你小辈,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知道父亲对祖父的敬爱。当下不敢多言。
第二日启坟,黄土里卧着一个破木匣,简陋如火柴盒,祖母竟如此薄棺。叔叔们一片唏嘘。连他都禁不住想恸哭一场。不为亲缘,只为一个寻常女子,一生空空的操劳。父亲不动声色,只张罗着。置买附近最好的棺材。
祖母移棺后,可以合葬。他以长孙身份扶柩,准备将祖父的棺椁入土,父亲突然发话:“等一等,先放我妈。”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连他这种都市小子都隐隐觉得不妥,何况在男尊女卑、最重礼数的孔孟之乡?人群里起了微微的骚动,人们显出惊愕的神情。
然而父亲跪着,脸,沉默着。面颊、眉眼、微张的嘴,都微微抽搐,是痛得不可开交,钢铁一般坚不可摧。
父亲一生,到底有没有恨过祖父呢?祖母的棺椁无声落土,扬起尘烟,像黝黑燃烧的火焰。随后,祖父的棺椁也放进,坟头合上。一段旧事,自此缄口不言。
他恍惚记起,17岁那年,他想向喜欢的女生示意,又担心她不接受,学校会处分。祖父用浓重的山东口音取笑他,“喜欢还怕个啥?”
但,如何勇敢爱呢?如果爱与责任相违背?如果爱就是伤害和背叛?血会渐涸,液紫而乌,如沉黑底色的玫瑰裙。那些疼痛,却永远不能遗忘。
太多事情,他无从了解;也再不可能,与祖父,以男人对男人的姿态,聊一聊了。他对祖父,完整的爱与尊敬,是一件洁净温暖的旧衣,此刻,打了补丁。
忽然他胸口震动,如心在狂跳。是手机,千万分熟悉的号码,属于妻子之外的另一个女人。而他迟疑着迟疑着,久久不敢接听。原本,他以为,说一句爱,或者不爱,是再容易不过的事。
爱是多么欢喜。但当爱情死去,如何安顿尸骸,并且在坟头上种一棵苹果树,他想。他还没有学会 。
第67篇、下载成功,美国佬双双飞嫁中国姐妹
(2003年12月《知音·海外版》 口述:可红 作者:枚子)
一对是宜昌亲姐妹,一对是美国百万富翁。网络,让两对有情人相识并相爱,并由此演绎出了一场跨国爱情喜剧。
[记者手记]2003年10月10日,记者在“我的中国妻子(www.mychinawife.com)”网站上参与了两对恋人在网上举行的特殊婚礼:就职于宜昌华夏证券的可丽,沉迷于网络,推介三峡经济时,在妹妹可红的精心策划下,和一位美籍韩人Joe在网上擦出了爱情的火花。神秘的东方文化和温柔的中国女性,让这位美国人对中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在和两姐妹的交往过程中,又把自己的一位美国朋友介绍给可红。很短的时间,这两对男女就结成了夫妻,并将两个洋老公从网上“下载”到宜昌定居,共同演绎了一部美丽的网络奇缘……

以下是可红叙述的网络奇缘故事——
网络情缘,两个情感受伤者走到一起了
我和姐姐可丽出生在湖北宜昌,姐姐长我3岁,她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企业会计专业,并资助我在宜昌读完大学。
姐姐毕业后于1996年,出任猴王集团北京公司办公室主任,1998年,到华夏证券公司北京总公司总裁办公室工作,后来又调往深圳华夏证券公司。我在大学毕业后一直随着姐姐“南征北战”,我和她同时结婚、生子。
然而,正当姐姐在事业上如日中天的时候,幸福温馨的家庭生活却与她渐行渐远。姐夫在姐姐面前找不到自信,于是开始在外面寻找快乐,心就更远离了姐姐。姐姐毅然放弃了深圳的所有财产和事业,离婚后带着儿子回到宜昌华夏证券工作。
姐姐来到宜昌后,在政府网站开设的一个“三峡证券经济”的网页中做管理工作。与此同时,我的婚姻也经历了和姐姐同样的遭遇。命运安排我重新回到宜昌,和姐姐住在一起,协助她的工作。2001年8月,姐姐萌发了创建自己的网站的想法,以推介三峡经济吸引投资,此时,一位美国人Joe闯入了她的网络生活。
这时的Joe已经在美国的经济类网络上小有名气,他经营着自己的证券网页,同时,他还在网页上写有自己心情的散文,以自己独特的风格驰骋于网络和现实之间。
那时,每天看到姐姐愁眉不展的样子,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哄她开心。我是在浏览国外网站时发现Joe的网页的。我觉得Joe的语言于犀利中不乏细腻,就把Joe的网页介绍给了姐姐。当时,姐姐的外语水平不高,只有借助翻译软件,才能看懂Joe的网页内容,但这并不妨碍姐姐对Joe文章意义的了解。Joe的思想深深地吸引着姐姐,因为姐姐要为自己的网页充实内容,在没有经过Joe许可的情况下,姐姐将Joe的作品收集到自己的网页里,建立起一份比较完整的“Joe思想”。
然而,在时隔五个月后,姐姐突然发现Joe的网页上没有了新的内容,于是,姐姐第一次向Joe发出了问候:“你还好吗?”Joe却给了姐姐一个反问:“你是谁啊?”
姐姐跟Joe说用了他的文章,要谢谢他,并希望他能继续写新的文章来帮助她充实网页。Joe告诉姐姐,他刚处理完自己的离婚官司,顾不及写文章。
这么优秀的男人也离婚了?一种好奇的心理驱动我特别想了解Joe的家庭情况,我瞒着姐姐给Joe写了封信。
Joe马上回复了邮件,并把自己的情况告诉给我。Joe是美籍韩人,9岁时随家人移民到美国密歇根州。他在密歇根州开有当地最大的一家洗衣连锁店和一家房地产公司,就在他帮韩国妻子全家拿到美国绿卡,他的事业正如火如荼时,妻子却有了外遇。
看着Joe的经历,我突然心生一念:为什么不把这两个感情受伤者撮合在一起呢?这时,Joe在电脑上向我发来问候:“我可以认识你吗?”我于是决定实施我的计划,以姐姐的名义,将姐姐的情况不设防地向Joe和盘托出。Joe记住了姐姐的名字,并发出交友信息:“可丽,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我现在将我的联系方式和图片传给你,希望能收到你的回音。”
在网上,我又私自将姐姐的相片传到Joe的信箱。Joe在看到姐姐的相片后,发来他的感慨:“可丽,你是漂亮和自强的女人,不应该遭遇情感的背叛,我希望在和你的交往中给你安慰和帮助。”
姐姐闻之实情并没有责怪我,相反,她也被Joe的真诚打动了,于是开始亲自和Joe继续交流下去。
姐姐和Joe语言不通,我就成了他们的翻译。在交流中,Joe和姐姐互相捕捉着对方敏感而细腻的思想。那时,正值中国的新春佳节,由于中美时差的原因,姐姐经常是在深夜和Joe交流。Joe对姐姐每晚都留守在电脑前和他交流而感动,一种温暖的情愫就在网络中悄悄蔓延开来。我为做了件有益于姐姐的事而欣慰地笑了。
既然不想活了,就嫁给我吧
为了扫除交流障碍,Joe在美国给姐姐寄来很多的英文书和CD,鼓励她学习英语。Joe经常写信鼓励她:“当你练习英语的时候,希望你大声地一遍一遍把它念出来。如果有可能的话,听我讲,那是最好的练习方式。”
2003年3月8日,Joe从美国给姐姐寄来一套可视摄像镜头和对话工具。在信中,Joe说:“可丽,今天是你的节日,祝你节日快乐,我现在特别想看到你。而且我还买了一本中英文对照的书,学习了很多中国的问候语。”当姐姐通过可视镜头看到Joe,并在网络电话中听到Joe“你好”的中文祝福时,激动而幸福的泪水从姐姐眼眶里奔涌而出。
以后的每个日子里,姐姐都可以听到Joe远在万里之外的声音,Joe通过这种独特的方式,训练姐姐的口语水平。在Joe面前,姐姐紧张得像个学生。
Joe在网络中,帮姐姐经营着她的网站。网页在两人的交流中建设得人气兴旺,姐姐和Joe之间的情感也在键盘的敲打中构筑起来。
姐姐也把Joe当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有时候工作中碰到困难,姐姐就会在荧屏上闹情绪:“我不想活了,现在越来越脆弱,什么事都做不好,活得真没有意思!”Joe突然跟她说:“既然不想活了,那么就嫁给我吧。”Joe说在很多美国男人的心目中,都认为中国女子温柔、贤惠、真诚、善良。所以,自己也想找一位中国女子为妻。
面对再次降临的情感,姐姐很犹豫,在她和Joe之间横亘着许多鸿沟:语言障碍、文化差异……Joe却劝慰姐姐说:“可丽,嫁给我吧,我可以包容你所有的烦恼和苦楚。”姐姐幸福的泪水滴落在键盘上,但是对这段情感还是犹豫着,第一次很快地说了“再见”就黯然下了线。
那晚,姐姐房里一夜未熄灭的灯光告诉我,姐姐很痛苦。我知道姐姐的心思,那么长时间的观战让我清楚地看到他们两人感情的真挚。我决定再帮姐姐一把。第二天,我趁姐姐不在家,以姐姐的名义给Joe回了一封短信,告诉他:“我也爱你,没有什么能阻挡这份穿越千山万水的爱。”
晚上,姐姐因不知如何回答Joe神情忧郁地坐在电脑前,常规时间要到了,我替姐姐开了电脑,Joe的声声呼唤传来。Joe说,他看到了姐姐的信,欣喜万分,立即就向美国的家人和朋友宣布了他要娶一个中国妻子的消息,姐姐大吃一惊,看到在一旁的我笑得十分诡秘,很快明白这一定是我在捣鬼。想分辩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头的Joe已经在眉飞色舞地和姐姐描述他对婚礼以及两人未来的生活计划。姐姐是爱Joe的,于是将错就错地吃下我为她精心烹制的“甜饼”。
第二天,姐姐也把Joe向她求爱的消息告诉了亲友。然而,在办理跨国婚姻手续时,姐姐遇到了前夫的阻拦。按照规定,如果姐姐要带10岁的儿子到美国和Joe结婚,就必须要前夫签署放弃抚养儿子的义务,Joe才能办理抚养孩子的手续。但姐姐的前夫为了报复姐姐,不愿意签字放弃抚养儿子。
听到这个结果,姐姐伤心地哭了。时空的距离可以淡漠任何一段“生死不渝”的感情啊!姐姐没有把这些告诉Joe,一年时间,300多份网上情书,让姐姐不忍心放弃已经在她心目中扎根的Joe。她开始瞒着Joe说她正在办理手续,继续着和Joe的网络情缘。
我们决定来中国同你们结婚
虽然在姐姐和Joe的来往中,我充当了翻译和“红娘”的角色,在为姐姐感到欣慰的同时,我也开始为姐姐即将远行而失落。从小就和姐姐为伴的我实在舍不得离开她。
于是,我开始瞒着姐姐和Joe在网上聊天,实施我的下一步计划:把Joe“骗”到中国来。
我对自然科学和历史很感兴趣,于是在网上开始向Joe描述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和祖国的大好河山。Joe虽然成长在信息发达的美国,但对中国却知之甚少,经过我这一点拨,Joe开始四处找朋友了解中国。随着了解的深入,Joe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三峡大坝壮观吗?中国功夫真的那么厉害吗?听说你们以前的皇帝一个人住3000多套房间?
我对Joe的问题一一解答,并说中国经济现在发展迅猛,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希望他能到中国投资。
Joe显然是被一个全新的世界迷住了。在他的影响下,他的朋友Bruce也加入了我们的讨论中。
2003年6月6日,一个陌生人出现在我的对话框中,这人自我介绍说:“我叫Bruce,在内华达州大学教授自然科学,在看到你和Joe对中国的交流后,我也对中国产生了兴趣,我们可以成为朋友吗?你可以把中国介绍给我认识吗?”
嘿,好主动的一个老外,我礼貌地和他交流起来。然而,随着谈话的深入,我发现自己反而陷入了Joe精心设计的圈套里。原来,Bruce也是刚刚离婚,身为大学教师的他在美国经营着自己的一家征婚网站,同时他还是一名电脑工程师,离婚后带着一对双胞胎儿子生活。Joe在和姐姐交流的过程中,得知我也有着和姐姐一样的情感遭遇后,就充当起“姐夫”的角色来关心我这个“姨妹”了。当他发现我对自然科学感兴趣后,就把有着同样爱好的Bruce“介绍”给我认识。
虽然Bruce带着目的和我交往,但这并不妨碍我向他和Joe介绍中国。当我和Bruce在网上熟悉得像老朋友一样时,我发现我和姐姐一样,陷入了一种温柔的情愫中。2003年8月16日,Bruce突然对我说:“亲爱的,很奇怪我们从未见过面却彼此相爱,我希望能和你在一起生活。我现在急于向你宣布我的两个决定:第一,我要马上买机票到中国;第二,我要到中国来和你结婚。”
这美国人真是太直接了,但是,Bruce所作的决定,使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他对我的关心。我向他发出了邀请。
为了送我一件特殊的礼物,Bruce又开始忙碌了,他投资4万美元在美国开设了一个叫“我的中国妻子(www.mychinawife.com)”的网站。他送我这个网站,是希望我在网站里记述下今后我们一起生活的点点滴滴,并以此网站为平台,为中外有情人搭起沟通的桥梁。
这时,Joe知道了姐姐不能出国和他结婚的原因,他当即打电话给姐姐:“你不能来美国,我可以来中国啊,通过近段时间和可红的沟通,让我对中国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让我萌发了到中国投资和定居的信心。”当他得知Bruce要来中国后,他告诉姐姐他将和Bruce一起来中国和我们结婚,并答应说服Bruce和他一起到中国定居。
Bruce和Joe来中国的日期是2003年9月9日,我和姐姐连夜赶往北京的那天是9月8日晚上。坐在火车上,我和姐姐的心情都激动万分,要知道,到明天见到Bruce时,我和他在网上刚刚认识3个月啊,姐姐和Joe认识也不过一年多的时间,难怪别人都说我们疯了,但时间又能证明什么呢?当我们在网上彼此交付了真诚后,我们就知道离不开对方了。
9月9日下午2时30分,当Bruce和Joe一同走出首都国际机场时,Joe一眼认出了姐姐,Bruce也发现了身穿古典中国红的我。在众目睽睽之下,Bruce和Joe亲吻了我们。
接到Bruce和Joe后,我和姐姐带领他们参观了北京的长城、故宫、颐和园,陕西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华山,上海的东方明珠塔以及武汉的黄鹤楼。Bruce和Joe感受着中国的历史、现在和未来,不由得深深感慨对中国的赞美,在游历中,他们还了解了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前景。
9月14日,我们带领Bruce和Joe来到宜昌。在游览了举世闻名的三峡大坝和壮观秀美的三峡后,Bruce和Joe深深喜欢上了宜昌。9月16日,父母为我们操办的订婚典礼热闹非凡,Bruce和Joe更是出语惊人,他们在向我们求婚时,向我们宣布:他们深深地喜欢上宜昌这个漂亮的城市和中国这个美丽的国家,他们决定定居宜昌,在中国投资,为爱人的家乡做点自己的贡献。我的“阴谋”终于实现了,而同时也心甘情愿地掉进了Joe设计的圈套。
9月25日,我们到湖北省民政厅领取了结婚证。Bruce和Joe决定在婚礼结束后,返回美国为我们办理美国结婚证。Joe准备将美国的事业了结后来到中国定居,投资新的经济项目。Bruce也准备到宜昌定居,对整个三峡地区的自然科学作系统的研究,并和我共同办好“我的中国妻子”网站。
Bruce生性浪漫,他在将“我的中国妻子”网站送给我作为订婚礼物后,他和Joe对我和姐姐说:“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就取之于网,还之于网,在网上举行婚礼。我们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姐妹是我们最漂亮的新娘。”他们的想法立即得到中美两国朋友的赞同。
2003年10月10日晚上9点,我们四人的婚礼如期在“我的中国妻子”网站上拉开帷幕,在万朵火红玫瑰簇拥的洞房花烛聊天室里,Bruce、Joe、我和姐姐,面对网友的祝福和问候,欢快地敲击着键盘,用中英双语张扬着我们的爱情:无论贫穷与疾病,富贵和灾难,我们始终不离不弃……
第68篇、蓝玻璃指环

大海带给她初恋的蓝玻璃指环,最终没有抵挡住爱情的磨砺,直到最后变成大海的点点碎沙……
第一次见到许蒙的时候,妈妈让我叫他“许叔叔”。我望着面前穿一身军装却有崭新面孔的男子,竟忍不住笑起来,他是“许叔叔”?别逗了,于是我扬扬头,说:“我叫你呢?”他说:“我叫许蒙。”我便点头道:“许蒙,你好!”
那时,我哥在渤海湾的一座小岛上当兵,许蒙是他的班长。暑假里,妈妈带我去部队探亲。
那一年,我15岁,个子已经比妈妈高,也渐渐通晓人事,许蒙走到我旁边,给我讲岛上的风土人情,指给我看远处的鸥鸟,又堆沙堡给我玩。我们很快便混熟了,可我却忽然局促起来,跟在他身后,扭扭捏捏的,尤其是当他那双闪亮的眼睛,与我对视时,我竟慌乱得手足无措,跟刚刚见到他时那股大大方方的劲头根本判若两人。
我和妈妈在海岛上呆了一个星期,便回家了。记得要回去的前一天傍晚,许蒙带我去捡贝壳。暮色如纱,一波一波浸润着小岛,稍带咸湿的海风吹乱了我的头发,我和许蒙缓缓走着,他时不时把美丽的贝壳捡起来放入我的篮子里。想着即将到来的别离,我的心中充满了莫名的惆怅。而他,似乎也变得沉默起来。
我们走累了,便坐下来休息。这时,浪花冲刷得一小片沙滩陷落了,露出一块蓝色的玻璃碎片,许蒙将它拾起来给我看。啊,多么好看的一块玻璃!大概是一个破裂的香水瓶颈吧,经过长年累月的海浪冲刷,已经成为磨砂状。我忽然有兴趣地把它套在无名指上。刚刚好,正是一枚指环!许蒙说:“这,就算是我送给你的纪念品吧?”我一下子愣住了,继而是酸酸甜甜的喜悦与慌张,虽然知道说者无心,但我还是陶醉着——指环点缀了我的手,而我的快乐点缀了大海的黄昏。
我开始了和许蒙的通信。虽然次数不多,但整整三年下来还是积成了厚厚一沓。我把它们整理成册,闲时翻翻看,它成了我最喜欢的书。
18岁,我如愿以偿考上大学,而这时,许蒙的信里也有了炽热的字句。大学里人才济济,我的窗外也渐渐有了玫瑰。但是,不知为什么,他们跟我的感觉都不对味。在我心里,那个与我牵手走过青春的人,应该是有着挺拔的肩背、闪亮的眸子、深沉的思想和满满浓浓的温柔,就像——就像许蒙那样。
我一直保持着与许蒙的联系。大二那年,他退伍了,放弃了国家的分配,独自一人到南方发展。他告诉我,他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一切都不如意,心情也极度失落,有时候连吃饭都成问题,所以为了不把坏心情传染给我,就不再与我通信了。
听到这样的谬论,我又气又急,于是,我开始想办法帮他。
几乎所有的课余时间,我都用来做家教和卖画报赚钱。我还在各种报刊上发表文章,虽然所得的钱有限,但还是全部寄给了许蒙。
但是还不到一个月,汇款又都退了回来。许蒙说:“谢谢你,我知道这不是施舍,但是我不能接受。别再理我了,不值得。”看到这里,我沉默了,久久久久不愿说话。同宿舍的朋友见我这样,便过来开导我,我跟她们讲了我和许蒙的故事,还给她们看许蒙的照片和那枚蓝色的玻璃指环。她们先是惊讶,后是羡慕。最后决定让我去一次南方,亲自跟许蒙谈个明白。
因为我是第一次出远门,临行前轰轰烈烈准备了一个星期。出发那天,送行的队伍也浩浩荡荡,但是上了火车,我还是胆颤心惊起来。夜深了,我却不敢入睡,怕坐过了站,又怕坏人害我。正在无聊之时,上铺探出一年轻修长的身影,“你是财大的吗?”他笑着问我。“我叫杨光,也是财大的。”他愉快地说。
路上有校友同行,顿时轻松安全了许多,只是他说他的目的地比我远一点,我们不能同时下车,告别杨光时,他帮我把旅行包提下车,说句小心,便匆匆走了,他的心情变得不太好,甚至没有和我说再见。是一个落雨的清早,灰蒙蒙的天空,冷落的车站,寥落的行人。我给许蒙写信,说今天到,虽然,他马上回信说:“你不要来。”但我知道他还是希望我来,他一定会很高兴见到我的。然而,左等右等,没有许蒙的身影,我想,他可能脱不开身吧!再等等!就这样,从早上到中午,我一直坐在我的大旅行包上等待许蒙,饿了吃几块饼干,渴了喝矿泉水,可是到了黄昏,许蒙的身影也没有出现。我哭了,许蒙骗我,我手中除了他在邮局的一个信箱号码外,根本没有他别的联系方式。我这才觉出许蒙的绝情,而天气也越来越冷,我瑟缩成一团,哭得更伤心了。然而,不知何时,一件温暖的衣服已搭在我的肩上,抬起头,是杨光!“你怎么在这儿?”我含泪惊呼。他却淡淡一笑说:“不必问了,我只想带你离开这儿。”
回去以后,杨光开始约我,我答应了。几个月的交往后,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问起那天他怎么那么巧出现在我面前,杨光死也不肯说,还是后来朋友们告诉我,大一那年,送我玫瑰最多的人,便是杨光。
原来他竟是个有心人呀!但我还是骂他“横刀夺爱”,说这话时,我笑得那么开心,看来许蒙带给我的伤痕已完全愈合了。杨光真是一个阳光般的男孩子。我与他在一起,真切地感受到了爱情的美好。原来,单有思念是不能完成爱情的,真正爱一个人,应该千方百计使思念变成相守才对呀!
毕业后,我与杨光在同一座城市找到了工作。接下来,便是他的求婚了。那一天,他送我一枚经认真挑选的钻戒。钻戒很小。因为我们还没有很多钱。但这枚钻石是经过精细切割与打磨的,用白金镶嵌,以细绒为衬,又以真挚的双手捧上,所以它显出庄严的光泽,不是一般饰物可比,而那一刻,我也终于知道,压在我心底那么久的蓝玻璃只是儿童玩具,它永远不能成为生命里的永久信物。
我与杨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渐渐知晓了幸福的真正含义。
只是有一年春节,我去哥哥家探亲,哥哥说,许蒙初五会来,好久不见了,大家聚一聚吧。听到许蒙的名字时,我的心颤动了一下,这么久未联系了,我所关心的也只是他过得好不好,至于曾经的往事,却一点也不想掀动了。
许蒙比以前瘦了,老了,鬓边也有了霜花。在一刻独处的时间,他忽然落下泪来,问我:那年,那天,为什么说好来看他却食言?
我怔住了,“我一下车就在等你呀!”
“我也一直在车站等你呀!”
然后他眼睛一凝,问我:“你在哪个车站?”
“南站。”
“可是,我是在北站。”
我把头别过去,两颗眼泪悄然坠落在手背上。我想,如果那一天我知道那座城市还有另外的车站的话,我一定会到处寻找,直到找到我心爱的人。
春节一过,我便跟杨光回家去。我的日子如常平静,只是选了一个空闲的日子,一个人到江边去,将那枚珍藏已久的蓝玻璃指环放到江水里——它来自于大海,就让它回到大海里去吧。爱是需要智慧与勇气的,许蒙宁可在一个车站等到黄昏,也没有想到我在另外的地方等他。守株待兔,固然是一种决心,却不能守候到美丽的爱情,正像玻璃指环最终抵挡不住爱情的磨砺,它的归宿只能是在大海里变成点点碎沙。
第69篇、更浪漫的人
三年的恋爱,两年的婚姻,我已倦了。我渴望浪漫,而他,却天性不善于制造浪漫,木到让我感受不到爱的气息。

某天,终于鼓起勇气提分手,他说:“怎么做你才可以改变?”我慢慢地说:“回答一个问题,如果你能答到我心里就可以,比如我非常喜欢悬崖上的一朵花,而你去摘的结果是百分之百的死亡,你会不会摘给我?”
他说:“明天早晨告诉你答案好吗?”我的心灰下去。
早晨醒来,他已经不在,只有一张写满字的纸压在温热的牛奶杯子下。
第一行,就让我凉透了。
“亲爱的,我不会去摘,但请容许我陈述不去摘的理由:你只会用电脑打字,却总把程序弄得一塌糊涂,然后对着键盘哭,我要留着手指给你整理程序;你出门总是忘记带钥匙,我要留着双脚跑回来给你开门;酷爱旅游的你在自己的城市里都常常迷路,我要留着眼睛给你带路;每月‘老朋友’光临时你总是全身冰凉,还肚子疼,我要留着掌心暖你的小腹;你不爱出门,我担心你会患上自闭症,留着嘴巴驱赶你的寂寞;你总是盯着电脑,眼睛给糟蹋得不太好了,我要好好活着,等你老了,给你修剪指甲,帮你拔掉让你懊恼的白发,拉着你的手,在海边享受美好的阳光和柔软的沙滩,告诉你一朵花的颜色,像你青春的脸……所以,在我不能确定有人比我更爱你以前我不想去摘那朵花……”
我的泪滴在纸上,开成晶莹的花朵,抹净泪,继续往下看:“亲爱的,如果你已经看完了,答案还让你满意,请你开门吧,我正站在门外,手里提着你喜欢吃的鲜奶面包。”
拉开门,我看见他的脸,紧张得像个孩子,只会把捏着面包的手在我眼前晃。
是的,是的,我确定,没人比他更爱我,所以我不想要那朵花。
这就是爱情或者生活,被幸福平静包围时,一些平凡的爱意,总被渴望激情浪漫的心灵忽略。爱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花朵、浪漫,不过是浮在生活表面的浅浅点缀,它们的下面才是我们的生活。
摘自《参考消息》
第70篇、等待
一对农村小夫妇,到重庆去寻找打工机会。下了火车,当初约好来接站的老乡因为有事没有来。丈夫把妻子领到高楼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
其实,丈夫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他必须给妻子一份信心。丈夫东张西望,走出去没多远,一辆三轮车迎面撞来,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刹车声、尖叫声以及混乱的人群将他淹没了……
妻子大瞪着眼睛,看着一张张僵硬的面孔像电影蒙太奇一样从自己面前闪过。她一动不敢动。她知道,在这个大海一样的都市里,她只要离开一步,丈夫就再无法找到自己。他们这两滴水珠就会从此消融在无尽的陌生中。太阳落下去了,又升起来,再落下去,再升起来。妻子这一等,就是三天时间。没人问起她到底在这里等什么,甚至没有人正眼看她一下。
后来,丈夫终于被医生救醒过来。警方问起他的身世,他说,他的妻子还在火车站附近等着自己呢。警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他指定的地方来寻找。结果,他们看到了,一个孱弱的女子,一个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的女子,一步都没有离开最初和丈夫分手的地方!
很多人在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等下去。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问,在那三天里,妻子想了些什么,是焦虑?是绝望?是期盼?是担忧?是祈祷?还是恐惧?但总之,她终于等到了一个凄惶的结果。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她的执著。可是,但凡有个退路,谁愿意在焦虑、绝望、期盼、担忧、祈祷、恐惧和百爪挠心中,把唯一的希望交给这样的执著!

第71篇、老不死的

“丁丁,给那老不死的送去!”小张的妻子,做好了饭,把饭盛在碗里,喊着儿子给奶奶送饭。
丁丁看了看妈妈,什么也没有说,端着碗走了出去。
丁丁来到奶奶的住处,看到奶奶躺在炕上,把饭送到奶奶跟前,拿起小勺,一口一口的喂着奶奶。
奶奶笑了笑说:“俺丁丁是个好孩子,真懂事。”
奶奶吃完饭,丁丁端着碗走了出来。
晚上大家都在看电视,丁丁问妈妈:“妈,奶奶怎么起了个这样的名字,怎么叫‘老不死的’?”
妈妈听了哈哈大笑:“什么起的名字,你奶奶年龄大了,只知道吃饭,又干不了什么活儿,死了到省心。”
丁丁恍然大悟:“妈妈,等你老了以后,也干不了活儿了,那时我也长大了,也叫你‘老不死’的,对么?”
妈妈听了,一下子愣在那儿。
第72篇、李白一生四段婚姻最爱哪个女人?

李白一生曾结过四次婚,这在魏颢的《李翰林集序》中早有记载。魏颢一名魏万,天宝十三年与李白同在金陵一带漫游,临别时李白将诗稿托其编集,《序》即为集编成而撰。此后,李、魏再未相逢,故可知《李翰林集》中所述李白的四次结婚,均在天宝十三年前。《序》云:
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诀。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宋。
尽管魏《序》对李白天宝十三年前的四次婚姻概况进行了记载,但却未能就其结婚的时间、地点等问题作具体交待。本文旨在对其作具体勾勒,于全面研究李白不无参考价值。
一
李白与许氏的结婚,为他婚姻史上的第一次天作之合。对此,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曾有云:
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梦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
文中的“许相公”为许圉师,高宗时曾为宰相,所谓“见招”即指李白上门为婿,也就是人赘许家。李白是文的作年,研究者均认为写于开元十八年,以此上溯“至移三霜”即三年,知李白与许氏结婚的时间在开元十五年秋。对于这一结婚时间,目前学术界均无疑义。但若将此与《上安州裴长史书》中的另一段文字所载比观,则知开元十五年说是颇值怀疑的。其云:
昔与蜀中友人吴指南同游于楚,指南死于洞庭之上,白禫恸哭,若丧天伦,炎月伏尸,泣尽而继之以血。……遂权殡于湖侧,便之金陵,数年来观,筋肉尚在。白雪泣持刃,躬身洗削……遂丐贷营葬于鄂城之东。
李白与吴指南“同游于楚”,事在他出川后的开元十三年春,文中的“炎月伏尸”,表明吴指南乃死在这年的夏六月间。之后,李白就“便之金陵”。李白既在开元十五年秋已与许氏结婚,且“至移”安陆“三霜”,那么,他移葬吴指南就必在此之前,而这段时间只有两年,与“数年”之说不合,此为其一。若李白移葬吴指南在与许氏结婚的“至移三霜”期间,届时固可以“数年”指之,然又与“遂丐贷营葬”不符。所以,据此两点可知,李白与许氏结婚的时间不是开元十五年秋,而应是开元十六年秋。由开元十六年秋逆数至开元十三年夏,其间凡四个年头三整年,正可以“数年”称之。而只有在这三年的时间,李白才能完成他“南游苍梧”、“东涉溟海”、“远客汝海”这样三次大的远游活动。而由开元十六年秋至开元十八年秋,其间亦正好经历了三个秋天,故李白才说“至移三霜”。
许民卒于何年?魏《序》没有明载,只是以“女既嫁而卒”略涉及之。对于这五个字的含意,目前学术界存在着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是指“李白的女儿嫁了后许氏不久就死了”,一种认为与许氏无涉,只是说“女儿嫁后不久便死了”。持前一种意见者可以郭沫若《李白与杜甫》为代表,后一种意见则为李从军《李白考异录》所首倡。按当以后说为是。这是因为,李白的女儿平阳出嫁乃在天宝十年前后,若斯时为许氏卒年,则就与魏《序》所载“合于刘,刘诀”的时间极为矛盾。所以,要较为准确地解决许氏的卒年问题,须与“又合于刘”的时间联系起来考察。
二
刘氏的身份,魏《序》没有记载,应从李白的诗文中去寻找答案。按李白在天宝元年秋奉诏入京时,曾写有《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云 :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嘻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扬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诗题点明“南陵”,而诗中又有“儿女嘻笑牵人衣”的描写,则李白写这诗时已移家安徽南陵即可论断。“会稽愚妇轻买臣
”虽为用典,但在这里是指李白的妻子则是可以肯定的。这位“愚妇”为谁呢?有论者认为即许氏,并据以认为许氏之丰乃在“天宝元年秋后、天宝六载以前”。但细加考释李白集中涉及许氏的作品,便知是说大谬。如《寄远》十二首其七云:
妾在春陵东,君居汉江岛。百里望花光,往来成白道。一为云雨别,此地生春草。秋草秋蛾飞,相思愁落晖。何由一相见,灭烛解罗衣。
这诗写于李白移家“春陵东”后只身游襄阳之时,为“酒隐安陆、蹉跎十年”间的作品即可肯定。全诗所述许氏对李白之思念与情感,实不亚于孟光之于梁鸿。又此期的《久别离》有云:
别来几春未还家,玉窗五见樱桃花。况有锦字书,开缄使人嗟……为我吹行云兮使西来。
李白与许氏间的恩爱,在这两首诗中即可见其一斑。这与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中大骂的那位“会稽愚妇”,又是何等的大相径庭!可见,这位“愚妇”绝非许氏而为另外一人。以此勘之魏《序》中的“刘诀”,知其是非刘氏莫属的。因为这位刘氏与汉代朱买臣的妻子一样,嫌李白当时穷而未达,故与李白“诀”,李白未久即奉诏人京,这才在诗中以当年的“会稽愚妇”讽喻之。这一事实说明,李白与刘氏的诀别,乃在天宝元年的秋天以前,而许氏之卒,也就更为其前乃十分明白。这就是说,李白在许氏卒后,即移家江南,然后再与刘氏结婚,将家安置在南陵。但近年来有论者认为,《南陵别儿童入京》诗非写于安徽,而是写于东鲁,即李白奉诏入京的始程地在东鲁,从而也就否定了李白在南陵的这个“家”。持此说者的主要证据为:(一) 《河岳英灵集》录是诗作《古意》而不作《南陵别儿童人京》;(二) 诗中的“黄鸡啄黍秋正肥”为中原景物,因为“黍属粟类,主要产在黄河流域”。按《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在《河岳英灵集》中固然作《古意》,然各种宋刻本《李太白文集》却均不作《古意》,这也应该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而现存的宋敏求、曾巩所编《李太白文集》,乃据乐史的《李翰林集》与魏额的《李翰林集》而为之,且乐史本又是以李阳冰的《草堂集》为主进行编辑的。这种一脉相承的编辑本表明,此诗在魏颢的《李翰林集》与李阳冰《草堂集》中,均是作《南陵别儿童入京》而不是作《古意》的。而这两种诗集本的诗稿,又均来源于李白的亲授,则其题为《南陵别儿童入京》便无可非议。既如是,《河岳英灵集》的《古意》之题为编者殷璠所自为也就甚明。至于以“黍”主要产在黄河流域为据,认为《南陵别儿童入京》所写非江南景物就更不待辨。考崔豹《古今注·草木》云:“稻之黏者曰黍。”所谓“稻之黏者” 即为糯稻,此种农作物在江南随处可见,何可据为中原景物呢?由是现之,上述两条理由之不能成立是显而易见的。然又有论者以旧说李白曾于开元末移家东鲁为据,认为“又合于刘”的地点,亦为东鲁,实则大误。其原因在于:(一) 此说与魏《序》中的“次合于鲁地一妇人”不合。魏颢之所以特地在这一句中加上“鲁地”二字,其意旨在说明李白只在鲁地结过一次婚而非两次。(二) 李白在开元末年压根儿就没有到过东鲁。李白在开元末既不曾移家东鲁,他天宝元年的奉诏人京也并非始程于斯地,那么,他“又合于刘”就必在安徽南陵无疑。按李白集中的《京兆韦参军量移东阳》、《与从侄杭州刺史良游天竺寺》等诗,可证开元二十七年的夏秋间,李白乃在剡越漫游,而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中又以朱买臣之典称谓刘氏,合勘之,似二人之结合乃在开元二十七年秋的今浙江一带。尔后,二人又同由越游皖,将家寓居南陵。如此,李白离开安陆到剡越就当在开元二十六年底,其原因则乃许氏之卒而导致。李白开元十六年秋与许氏结婚,开
元二十六年许氏卒后即离安陆而至越中,其中的时间,正与他自己所说的“酒隐安陆,蹉跎十年”合拍。
三李白在天宝元年秋前与刘氏相“诀”后,未久即奉诏入京,直到天宝三年的春天才被赐金放还,旋经梁园而游鲁,魏《序》中的“次合于鲁地一妇人”,也就在这一时期。近年有论者认为,这个“鲁地一妇人”,乃是李白在山东的“偏室”。持此说者的理由是,魏《序》记载李白与其结婚时,用的是“合”而不是“娶”。按“合”者即配也,乃《诗经·大明》中的“天作之合”之谓,若魏《序》于刘氏与“鲁地一妇人”用“合”者即为偏室,岂不表明李白分别与刘氏、“鲁地一妇人”合时,李白当时尚有一位“正室”健在?而事实又并非如此。又郭沫若《李白与杜甫》认为,这位“鲁地一妇”,很有“可能就是李白友人的眷属,是李白拜托她来照拂自己的儿女”的,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按魏《序》明明说的是“合”,表明这位“鲁地一妇人”与那位刘氏一样,均与李白正式结过婚,怎么可说成是李白友人的“眷属”呢?考诸天宝年间李白在山东的行踪,他与“鲁地一妇人”结婚的时间,很有可能是在天宝四年初春之际。按李白于天宝三年夏秋之际自与杜甫结识后,即与杜甫、高适在梁宋一带漫游,直至是年九月前后才分手,于时间上这一年是没有结婚之可能的,此为其一。其二,李白在是年曾专程至陈留请其从祖出面,同往北海求高如贵天师为其授“道篆”于齐州紫极宫,而成为一位“真真正正”的道士,这似乎亦不利于他在是年结婚。而天宝四年初则不同。斯时李白正只身一人在任城一带漫游,且这里既有他的季父在任城为县令,距任城不甚远的中都县又有一位从兄供职于该县,而他与任城县主簿卢潜的结识,也当是与他为任城县令的季父不无关系。因此,无论就时间、条件、关系诸因素而言,李白在天宝四年初与“鲁地一妇人”相结合,都是颇为相宜的。又据安旗、薛天纬《李白年谱》的考证,李白在任城所作《咏邻女东窗海石榴》一诗,乃有明显的“求偶之意”,若果尔,则这位“邻女”就当是魏《序》中的“鲁地一妇人”。又据魏《序》可知,这位“鲁地一妇人”与李白结婚后,曾生一子曰颇黎,则二人的夫妻时间较那位“愚妇”刘氏为长乃可论断。颇黎何年而生?考诸李白的诗作,似当在平阳出嫁之后。《寄东鲁二稚子》云:“我家寄东鲁,谁种龟阴田。……娇女宇平阳,折花倚桃边。……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这个伯禽,即为许氏所生。又《送杨燕之东鲁》云:“二子鲁门东,别来已经年。”这里的“二子”仍指平阳与伯禽。又《送萧三十一之鲁中兼向稚子伯禽》云:“君行既识伯禽子,应驾小车骑白羊。”这诗从题到内容均只提伯禽,知斯时平阳已出嫁。据詹锳《李白诗文系年》,此诗的作年在天宝九年,时李白五十岁,则颇黎之生当在此之后。又前已言之,魏《序》述李白四次婚姻事乃止于天宝十三年五月,而其间尚“终娶于宋”,则颇黎之生与其母之卒当在天宝十一年前后,但或前或后,确时无考。至德二年,李白因从永王东巡而系狱浔阳所写《上崔相百忧草》有云:“星离一门,草掷二孩”,有论者认为此“二孩”即指伯禽、颇黎,可从。
四魏《序》中的“终娶于宋”,研究者大都认为“宋”乃“宗”之误,实则不对。所谓“终娶于宋”,是指李白第四次也是最后的一次结婚的地点为“宋”。但在宋地与李白结婚的这位女子姓“宗”,这也是事实,这是因为,李白《窜夜郎于乌江留别宗十六璟》诗乃为确证。诗云:“我非东床人,令姊恭其眉。”“令姊”指宗瑕的姐姐,李白自称与其“忝其眉”表明其妻即为宗琼之姊。而这位宗氏,是李白“终娶于宋”的最后一个妻子。李白在“宋”与宗氏结婚的时间,郭沫若《李白与杜甫》认为在天宝三年
,根据上考,知正确者乃在天宝九年至天宝十三年五月之间,但具体时间则无法获知。值得注意的是,李白与宗氏结婚后,一直是居在梁苑而不曾到东鲁,而李白也不曾将伯禽、颇黎移至梁苑,这种既成的事实表明,宗氏在与李白结婚前,似乎与李白曾达成过不予照拂孩子的协议。对此,我们又可从李白长流夜郎前后的行踪得到佐证。按安史乱始,李白与宗氏由梁苑南逃,经溧阳而至庐山,没有去过东鲁,更不曾与宗氏去看望两个孩子。李白南下未久,曾托“门人武十七”专程致书“隔东鲁”的两个“爱子”,希望他们弃家南下,而伯禽与颇黎也未至,这从《万愤词》又可得到证实:“穆陵关北愁爱子。”据两《唐书·地理志》,知穆陵关在今山东沂水县北。又李白系狱浔阳时,宗民从庐山移居豫章,而其长流夜郎放还后,最先所去之地亦是“隔老妻”的豫章而不是东鲁。但当李白与宗氏在豫章相居未久,宗氏便在庐山人空门,李白的《送内寻庐山女道士李腾空》二首即对此有载。其后,李白只身金陵,继而于当涂投靠从叔李阳冰,这才将两个孩子由东鲁接至皖南。这表明,宗氏自从与李白结婚后,在十余年的时间里,对李白的前妻之子是没有尽其作为母亲的责任的。但宗氏与李白结婚后之感情又十分诚挚殷密。这不仅可以从李白在此期间所写之《长相思》、《自代赠内》、《秋浦寄内》、《代赠远》等诗中可以窥知,而且李白系狱浔阳后宗氏为之奔走的事实亦可证实。
总括以上的考察,李白一生中的四次婚姻概况可大致归纳如下:开元十六年秋,李白在安陆经胡紫阳或“郡督马公”马正会的撮合,首次与唐高宗时的宰相许圉师之“孙女”结婚,五年后,生女平阳,又四年后生子伯禽。平阳约在天宝七年十七岁时于东鲁出嫁。许氏卒于开元二十六年底。开元二十七年夏,李白离开生活了十年的安陆,东游剡越,在当地与一刘姓女子再度结婚,旋举家迁安徽南陵定居。这位刘氏因嫌李白贫而未达,在天宝元年秋以前即与李白分道扬镳,因此,李白在《南陵别儿童入京》诗中大骂其为“会稽愚妇”。天宝四年春,李白游鲁,在任城第三次与“鲁地一妇人”结婚,生子颇黎。此“妇人”约卒于天宝十载左右。其后,李白在“宋”第四次与唐高宗时的宰相宗楚客之“孙女”结婚,无子。上元二年,宗氏入庐山学道。此后,李白不曾再婚。
本文节选自《唐代诗人婚姻研究》 王辉斌 著 群言出版社
第73篇、老实人的罗曼史
他是一个无趣的人,没什么爱好,也不善与人结交,在这个崇尚竞争的社会里,很不幸运地被人称作“老实人”。老实人也有自己的快乐,他有很好的家庭,也曾有过一两个朋友。他生活得非常简单,“俄罗斯方块”这样的游戏也让他如痴如醉。只是最大的苦恼终于来了,某一天他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全都成双成对,自己却还孤单一人。
喜欢的人不是没有出现过,念成人大学的时候,邻桌的一个女孩总让他心跳加快,这个女孩长有一对很好看的酒窝,笑的时候就像阳光打在心上。女孩也喜欢找他说话,问问题什么的,只可惜他傻乎乎的,平时说话还算顺溜,见了这位女孩就脸红、支支吾吾的。女孩不在时他倒幻想一大堆。幻想放学时,他对女孩说,有空吗?一起吃饭。说这句话时脸上一定要具有亲和力的微笑,让她无法拒绝。放学时,他笑倒是笑了,后面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第一天这样笑,第二天也这样笑,每天都这样笑。女孩寻思,这人是不是脑壳有包?终于有一天他笑不出来了,因为看见女孩的男朋友来接她回家。
这件事让他忧伤了足足一个月。
父母开始着急了,替他介绍对象,一个又一个。于是有趣的场面像周星驰电影一样一幕接一幕发生。约女孩子出去喝茶,他居然忘了带钱;和女孩聊天时,居然不知道阿杜是谁;还有一次,他居然问别人,你的年龄是不是比我大?他的际遇可想而知。
单位上的人也逗他,只要见他穿西装,就问,今天又相亲去了?于是有人笑。总之他是别人的喜剧。也有个人从不笑他,这个人叫小玲。他俩是同年同月到单位的,许多年了,在事事非非充斥的单位里,互相照应着。小玲结婚时,他还暗自伤心过。他曾经不止一次地问过自己,当初如果追她,会成功吗?可惜那时他的念头太多了。同单位的,好吗?她那么优秀,看得上我吗?如果被拒绝会多难堪?
有一天下班,他推车出来,正巧碰见小玲。小玲好像有心事的样子,和他打了招呼后,突然说,能陪我走走吗?他傻了,因为这是第一次有女孩子向他提出这样的要求。
那天好奇怪,平时再熟悉不过的路,居然变得陌生。路上车来车往,噪声那么大,他却只听见自己的心跳。说了些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肯定是支支吾吾的。到了路口,前面的路两人各不相同,他想说再见。小玲却先说了,能再陪我走一段吗?小玲那天穿水绿色的裙子,荡漾时像风吹过荷池。
两人又一同前行,他只希望脚下的路不断延伸,没有尽头。小玲问他,如果你结婚了,会始终如一地爱你的妻子吗?他非常认真回答,当然,就像爱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他看见小玲的眼中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就到小玲的家了,他想用微笑来作这段美妙路程的结尾。还没等他笑出来,就听小玲说,能陪我去喝茶吗?说这话时小玲看着他的眼睛,眼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茶室很别致。包间隔墙用的是鱼缸,里面有漂亮的热带鱼。服务小姐端上了一个精致的小炉,点着,火焰是蓝色的,放上茶壶,壶里有很美的花瓣坠落。这壶茶有个凄艳的名字:蓝色忧郁。他完全傻了,在这个老实人极为有限的情感经历里,这是最波澜壮阔的一次。如果面前这个女孩要他死,他会马上毫不犹豫地或摸电门或找绳子或跳岷江。
我心里很闷,却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的人。小玲说。
怎么会?有我呢。
有些事总不好说。
小玲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说,我老公以前是个很好的人,可最近不太对劲。
是不是,是不是有外遇了?
小玲忍不住哭出声来。这让老实人手足无措。
三分钟过后,他说了一句让他后悔一生的话,他说,你离婚吧,我娶你。
他是打的送小玲回家的,在车上,小玲突然靠在他的肩上,仿佛他是她一生的依靠。
当天晚上,他失眠了,想了无数方案,如何排除万难,与她结成眷属。再回想看过的所有爱情小说,仿佛都没有自己的故事动人。
第二天,小玲没来上班,中午他迫不及待地拨通了电话,还没开口,就听小玲故作轻松的说,昨天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没想到搞得酸溜溜的,你没事吧?
一年后,小玲替自己的丈夫生了一个儿子,小俩口还被居委会评为“五好家庭”。
原来这一切仅仅是一场误会。

第74篇、抉择: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爱情和事业

冒似除了是建军节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对书寒来说却是意义非凡。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谁会记得自己的生日呢?于是书寒决定一个人静静的享受属于自己的快乐。正好今天休息。午饭过后,刚用餐巾纸擦完嘴上的油,手机就响起来了,一接,原来是穹,“喂,书寒,今天要上班吗?”书寒:“不用。”。
穹:那你来看我。
书寒,摸摸口袋,只掏出二十块钱,说:“我对你那里不熟悉,怕走丢。丢了没处赔。”
穹:“那我来找你。我今天请假。”
书寒也没有放在心上,打算和小李一起去游泳。下午,他再次接到穹的电话,:“喂,我到了,在接我。我在**酒店门口。”
书寒看到穹身边多了一个朋友,经过打听,才知道是她的同事兼闺中蜜友。三伏天的太阳炙烤着大地。穹用一只手掌放在额头遮太阳,另外一只手不停的给自己扇风,说:“这么热,我们到※※店喝奶茶,在那里吹吹空调,聊聊天。”路上每个人买了个冰淇淋。穹突然问书寒,:“你为什么不去做房地产呀?”这是书寒想都不敢想的,自己都不知道何时才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书寒:“啊,房地产?没钱也是空谈。”穹:“没钱也可以做呀。像你这样当业务员的,给人家售楼。到房地产中介公司,有钱了不就可以做了吗?……”
穹在一家外贸(澳大利亚)公司上班,她是个很有能力的女强人。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强人。必然将来她的老公在她的指点下一定是个非凡的人。书寒,从一开始认识穹就知道她不是一般的女孩。她很有远见很有志向。她高中毕业就出来工作,没有上过大学,但社会经验比书寒强。书寒在学校里,穹经常劝导书寒一定要学好英语,将来才能出人头地,做生意也不至于吃亏。
以前书寒说做个推销员,穹说:我知道你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绝不会只满足于当个销售员。也好。等到自己实力扩大了,有了一群属于自己的客户,可以拉过来自己开公司。"这是在他们第一次认识时穹就教会了书寒要有野心。
(续)喝完奶茶,穹说天气好热,这大城市里到处都是房子,没什么地方好玩,于是就说去逛超市。她们两个还真是亲如姐妹,在超市里看看这看那,嘻嘻哈哈,“你再说,小心我睡觉的时候不安分又在梦中踢你。”“还说,你这头猪睡觉要么把腿压在我身上要么把我挤下床”,“哈哈哈哈哈哈哈…”
书寒则在后面推着购物车,(身上没钱还是低调点),吃的东西买完了,然后问书寒还差什么生活用品或者衣服需要买的,书寒愣了一下,自己来这个城市时就带着几件衣服,工资都还没发,缺的东西自然有不少,不好意思让人家破费了。穹一共来看书寒上次,第一次在一个高档餐馆吃饭,说是第一次请书寒吃饭一定要丰盛些。第二次,穹出差回来经过这个书寒住的城市,顺路来看书寒,书寒还在上班请假和她见面了,兜里只有五十块钱,还是穹出的钱一起吃的肯德基。这次又是她出钱,真的太过意不去了…等到有钱了一定不能忘记这个好朋友。
穹的朋友很像书寒的初恋情人,柳叶眉,瓜子脸,竹子般的身材,樱桃小嘴一点红。
回去的时候书寒忍不住问她朋友QQ,声音小的像蚊子,不敢看她们两个人的脸,没等她们回答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他不知道穹会怎么想,也不敢知道穹会怎么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穹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千丝万缕,若即若离的感情,到底是爱情还是友情,比爱情淡一点点,比友情浓一点点,书寒心里很清楚,他不喜欢穹,所以每次穹对书寒很好时总要说一句;遇到你这样的朋友我很高兴。”
这次穹真的生气了,她回去后不久,打了个电话过来问书寒先是开玩笑的说:“你要我朋友的QQ干嘛?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书寒:“没有."
穹很严肃的说:“到底有没有?"书寒:“没有”穹:那你为什么要人家qq?”“我…”
他一时也答答不上话了,故事讲完了。
该是问你们问题的时候了。1你会喜欢一个对你很好,同时也很喜欢你,但不是你喜欢类型的女孩子?
2,当你遇到一个觉得很像自己梦中情人的异性,但梦中情人已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你会不会替代往日的梦中情人?
第75篇、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76篇、雨天的爱恋
细雨蒙蒙笼罩着灰色的天空,空气中弥漫着幸福的味道;我仰卧在巨大的山石上,雨露沾满衣衫,望烟雨红尘,视山间小路,又是一道别样的风景线,看着一道熟悉的身影撑着伞走来,嘴角处流露出幸福的笑容。
雨,我已经忘了有久了,没让雨淋湿我疲惫的身体,去接受大自然的洗礼了;每次淋雨都有一种痛彻淋漓的兴奋,似乎在滋润的身体每个细胞,冰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大脑神经,让它再次运转,回味曾经童稚的时光,儿时的我是多么的童真,直到遇到了你,你打破了我以往的平静生活…
你,是个温柔的女生,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你的教室;我与以往一样,路过你的教室,不经意间,看见了正在学习的你,你手上的笔在不停的跳动,似乎在序写着我心跳的旋律,我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你,不知这是不是传说的一见钟情,我不知道,只知道我已中毒;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天色渐渐变暗,你终于停下了手中的笔,开始收拾东西,背起书包,离开,看见我,你并不感到惊讶,似乎,你早已知道我的存在,你对我微笑,刹那间,我只觉得你的笑是世上最美的风景,我失神了,看着你渐飘渐远的身影消逝在校门外;待我回神时,才发现天色已晚,时间已是六点多,我在空地上站了一个多钟,而且是一动不动的,脚都麻痹了,无力的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家,嘴角却露出欣喜的微笑。
自从那天以后,我像中了你的毒,每天都会出现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看着你的身影,你的笑容,这时,我才会安然离去,回家;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许久,我也忘了有多久了,直到那个的雨天,才打破了这个以往平淡的气氛。
那天,我还是和以往一样,站在原来的地点,不一会儿,晴天霹雳,一道亮丽的白色闪电划过我的头顶上空,落在远处的山上,瞬时,雷声阵阵,雨滴听令冲锋,攻击大地,而我,成了战争的牺牲品,第一波攻击在我的身上,我终究躲不过枪林弹雨,身躯千穿百孔,成了一落汤鸡,我仰天抬头,看着朦胧的天空,一道闪电划破灰幕,朝远方逝去;这时,一把淡蓝色折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遮掩灰色的天空,低头看,是你,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你,我有些紧张,心跳加速,出现了窒息感,“你还好吧!”这是她第一次和我说话,太幸福了,“恩…好…好……”我脸庞微热,想必脸上已泛起阵阵红晕。
“呵呵…”她又笑了,是那么的灿烂,可爱。
“我们可以进教室吧,再淋下去你会感冒的!”
“我…不会感冒的,我很少生病的。”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讲话有点别扭,声音似乎也变小了。
“呵呵…傻瓜,我们进去吧!”
“哦…”
我们走进教室,她把伞放在一旁,开始收拾东西,我呆呆地站在一旁,看着她收拾东西,很温柔,像一个贤妻良母在家里做家务的模样;我痴痴的看着她,直到她背起书包,唤我一声,我才回神,“我们走吧!”
“啊……走?去哪?”
“回家啊,光线很暗,学习不了,而且这种天气会影响我专心学习。”
“哦。”
“那我们走吧!”
“恩,雨伞让我拿吧…”
“恩…”
雨中,伞下,两人并肩走,默默,无声,任雨淋湿了我半边身,感觉很开心,真希望这段路可以一直走下去,可,缘终有尽时,路也有终点,她到家了,“我到家了。”
“恩,那我走了。”我转身,即将离开,她叫住了我,我回首默视,“呃?”
“伞…借你了…”她递给我,就溜进门了,留下发愣的我,我默笑,穿过大街小巷,心里暗然欣喜。
第二天清晨,雾气弥漫,充满整个山间田野,露珠还在花草间逗留,我在山间晨跑,迷雾留下我阵阵残影;忽然,听到一阵琴音传来,沁入我心,使我停下脚步,铭听,去寻找琴声的起源,我漫步山间小道,只见一个女生在巨石上弹琴,那是个熟悉的身体,我一步步向她靠近,拨开云雾,是她,她在弹古琴,依旧是那么美,我不由得被她的美惊呆了,在一旁坐下,看着她的玉指在琴弦上跳动,指尖如行云流水般构出美妙的音符,轻快的旋律,优美的曲调,我听得如痴如醉,琴定,声停,她满脸惊讶,可能是我吓到她了,“你弹得真好,很美…”
“谢谢。”她回神,羞涩道。
“你每天都在这练琴吗?”
“恩!你怎么会在这?”
“我在晨跑,听到琴声我就过来了。”
“嗯…”
“啊…糟了,我忘了买早餐了,一会学校见。”我跃下巨石,飞奔山间,不一会儿,我的身影便消失在浓雾中。
“啊…快七点了,饭还没煮,真的糟了。”她背上琴,穿越田野间,一头扎进浓雾,芊芊身影逐渐消失在云雾中。
早上放学后,她正在路上行走,忽然有个身影出现在她身旁,她却不惊讶,似乎已经习惯了他带来的惊讶,“你来啦!”
“恩,伞。”我把伞递给她,她拿在手上,没放回书包里,我感动奇怪,却没问出口。
“你每天都在那练琴吗?”
“恩。”
“那…我以后每天可以去听吗?”
“可以啊!”
“恩。”
从那以后,每天早上都在巨石上等她的到来,听她的琴音,傍晚时分,和她一起在教室里学习,我时不时注视着她,她脸颊泛起红晕,迟迟不降,过后,送她回家。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我们的感情日益增深,形影不离,到现在,我们已成了对方的知音,知心,无话不说,无所顾及,一直到现在…
“你又在这淋雨了,会感冒的…”
“呵呵,你来了…”依旧是那把淡蓝色的折伞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只是多了你的身影。
“恩,该回去了,伯母正找你呢…”
“那我们走吧…”我站起来道。
“恩…”她依偎在我的怀里。
“我的衣服还是湿的。”
“没关系。”她微笑道。
“你真美…”我亲吻她的额头,轻声道。
“恩…”她满意的笑了。
雨天里,两人甜蜜的身影,走在山间小路上…

第77篇、摩天轮的悲伤

他与她的相遇是在摩天轮下。
女孩懵懵地男孩相撞,女孩手里的奶茶倒了男孩一身。男孩看着女孩歉意且着急的样子,不禁一笑,站起身来,从口袋拿出纸巾拭擦身上的奶茶。女孩就这样一直低着头,想看又不敢看男孩。突然,男孩牵起女孩的手,'这样也不能见人了,就陪我坐会摩天轮吧。'
他们就是这样相识的。男孩觉得女孩很可爱,女孩知道今天是男孩的生日时,更加对男孩愧疚。只是女孩不知道,今天是男孩最开心的一天,因为这个生日是女孩陪他过的。女孩更不知道,其实,这一切都是男孩的安排。。。
女孩是一个很少说话,很少笑的人。男孩了解女孩是因为小时候父亲的抛弃,母亲因为这样而去跳楼,从小就是自己一个人。在女孩那冷漠的眼神下,男孩觉得心疼。其实,他知道女孩只是一个故作坚强的瓷娃娃,看似坚强,其实一碰就碎。男孩和女孩是同一个学校的,从男孩无意中看到女孩时,便开始关注她。而在他生日时,父母因工作而没有陪他。他只能苦笑着独自去游乐园。正巧,他看到女孩仿佛在找什么东西,觉得这是一个认识的好机会,便走了过去。正巧,女孩撞了过去。。。也是从那天起,他们成为了朋友。
随着日渐相处与了解,女孩喜欢上了男孩,而男孩也提出了交往。于是,他们很幸福的在一起。时间久了。男孩打算把女孩带回家给父母看。男孩很爱女孩,他想娶她,给她一个安心的肩,幸福的家。女孩感动的点头答应了。可当女孩看到了男孩的父亲时。。。
男孩幸福的把女孩介绍给父母。当女孩抬头看向男孩父母时,她发现自己的指尖在抖,手心在冒冷汗,嘴唇发白。什么都没说,只是握紧拳头,指尖陷入手心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就一直盯着那微笑着打量自己的男孩的父亲。眼神空洞的没有一丝感情。男孩以为女孩只是紧张,笑着把手握住女孩的手,女孩惊了一下。看向男孩,苦笑了一下。对男孩说不舒服,男孩向父母告别,送女孩回家。。。女孩回到家,在空洞的屋子里寻找着什么。当屋子一片狼藉时,女孩手里拿着一张照片。看着照片里那幸福的一家三口。女孩笑了,笑声逐渐变大。“为什么会是他?!你为什么会是他的儿子?!他是抛弃了我们的负心人!为什么他还有脸与你们其乐融融?!那幸福本来应该是属于我的!…”泪,一滴滴的落在照片上。仿佛在无声的控诉。女孩把这一切的错都推到了男孩的身上,认为如果那女人没有生下男孩的话,那么她的父亲就不会离开她们,那么,她的母亲就不会选择***…
第二天,男孩来找女孩,看到憔悴的女孩,心不由的一紧。女孩笑着对男孩说“我突然想去坐摩天轮,去我们相识的那摩天轮…”男孩牵起女孩的手,开车来到了那游乐园…
男孩本来也是今天想带女孩去那摩天轮,给她一个惊喜的。坐上了摩天轮,女孩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痛苦挣扎的看着男孩。当摩天轮快升到最顶时,女孩抱住了男孩,流着泪说“亲爱的,我爱你,对不起,我真的很想嫁给你,可惜,这辈子不可能了,等我好么?下辈子嫁你。”男孩以为女孩是因为那些事,正笑着想开口,女孩吻住了男孩。男孩只是想着,如果等下给女孩看到那个惊喜后,女孩会有多么幸福…男孩感到脸上一湿,这才发现女孩流泪。男孩正想伸手为她试去脸上的泪水,却发现女孩打来摩天轮的门,然后用力把自己推了下去。男孩不懂看向流泪的女孩,女孩也从摩天轮上跳了下来。最后,两人纷纷被送进医院…
男孩是垫在了女孩的下面…女孩从危险期渡了过来,但由于头部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失去了全部的记忆。男孩的父亲来了,痛心的看着女孩,说自己是女孩的父亲…女孩在男孩的家过着比男孩更幸福温馨的生活。而男孩,在那天抢救无效,已经离开了…
一年后…女孩不知不觉来到了那摩天轮下…在那,女孩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头正痛了起来时。不远处有一群小孩在玩游戏,在看到女孩后,突然有个小孩跑走了,又跑回来,手里还拿着一个精美的盒子。并把盒子递给女孩,“漂亮姐姐,这是一位哥哥让我拿给你的。已经过了很久了,我还以为姐姐不会来了呢…那位哥哥可是给了我很多好吃的呢。说一定要交给姐姐,那位哥哥真的很好呢~怎么?哥哥没和姐姐一起么?姐姐看到了那位哥哥跟他说,我答应他的,可都做到了噢。姐姐要和哥哥幸福”。女孩在接过那盒子时,心莫名的又有了那种熟悉的窒息感。手,颤抖着打开盒子,里面有一个MP3,旁边还有一个更小的心形盒子。女孩把耳机戴上,打开mp3,里面有一段话…
“亲爱的,你可能不知道吧。在那天我们在这摩天轮的相遇其实是我一手安排的噢~在很久以前,方我第一眼看到你时,便有种想保护你一辈子的感觉。你以为我对你的爱不多么?呵呵,你错了,我爱你,非常非常爱,爱到我可以连生命都不要…昨天,带你回家看我父母时。在送你回家回来后,我父亲找了我谈话,他跟我说了一切。你是他的女儿,是我父亲以前年轻犯下的错。他知道你在他走后过的很苦,他很愧疚,但找又找不到你。所以,我父亲拜托我一定要娶你,让他好好补偿你,让我好好爱你。你一定会惊讶,我也是父亲的儿子,那样的话,我们就是乱仑。笨蛋的未来老婆,其实我只是父亲昂孤儿院领养回来的,我是你的替代品。不过,我很幸福,自己遇到了你…
感动吧~幸福吧~你可千万别哭噢。我可是会心疼的。看到旁边那个盒子了么?打开看看,看了以后可是要负责的噢…”耳机里面,流露出一曲《结婚进行曲》
女孩流着泪,所有的一切的记忆都记了起来。她打开了那个盒子,盒子中央躺着一个两心相连的戒指…
“看到了吧,呵呵,亲爱的,我爱你。嫁给我好么?让我照顾你一辈子,给你幸福。既然你都看到了,就不能不答应我了。西,老婆~”
女孩把那个戒指带在手上,听着男孩一年前就想的MP3录音,坐上了摩天轮…当快到摩天轮顶端时,女孩伸出了那戴着戒指的手…
“亲爱的,你看到了么?我答应了。听说,当摩天轮到达最顶端时,也是与天空最近的那一刻,在天上的你,就能听到我说的话。老公,我爱你。等我好么?我来嫁你了…”
女孩打来门,纵身一跳…
第78篇、樱花樱花,请你说话
25岁那年,我就职的那家苟延残喘的单位终于宣布破产。我揣着4000元积蓄来到武汉,在W大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复习备考,期待有一天能成为W大的研究生。这所学校里闻名遐迩的樱花,曾是我整个中学时代的梦想。白天我必须起很早才能在图书馆占到一个座位;晚上我踩着月光回“家”。我和邻居们几乎没有什么交往,他们身份复杂:有弹棉花的异乡人、有卖早餐的……每晚回到地下室,他们都已熟睡,只有我对面的房间还亮着灯。
一天早上,我到地下室尽头的水槽边刷牙,住在我对门的那个身材单薄的女孩也在刷牙,她的头发用一块白手帕很随意地扎成一束,这种素洁简练的装扮使她有了一种干练和灵动的气息。她比我先整理好内务,抢先一步跨出了地下室,我在超越她时被她撞了一下,手中的考研资料散落一地。她抱歉地朝我吐吐舌头,蹲下帮我收拾,突然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你也是考研的吗?”一个“也”字让我明白她是我的同路人。
这个叫战蔚的女孩是山西人,中文大专毕业后自修了本科文凭,在一家不知名的杂志社做编辑。好几次我说把你编辑的杂志带回来给我拜读拜读。她却扭捏着不肯答应。她不是正式编制,没有底薪,每个月就指望着微薄的编辑费。她在生存的夹缝中刻苦学习,梦想着能进入W大读研究生。白天她要辛苦工作,几乎没有时间复习,夜晚是她学习的黄金期。她的英语单词手册已经被翻成破烂。她的夜宵一般只是一个面包。
有一次,我对她说,我喜欢你的名字,战蔚,占位,很像我目前的生存状态。她就肆无忌惮地笑,笑声里有一种压抑至久的释放和苍凉。
那一瞬间,我领悟到我和她都是落魄潦倒却保留着一份真性情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安全很温暖。
认识战蔚一个月后,我无意间在报摊上看见她所编辑的那份杂志。
我饶有兴趣地驻足翻看,上面登着一些耸人听闻的案件剖析和暧昧的访谈实录。我终于明白战蔚不愿意把杂志带给我看的苦衷。她在杂志上署的不是原名,但我一眼就看出,那个叫“樱花梦”的编辑应该就是她。
一本杂志,让我看到了一个身处异乡的弱小女子的自尊、无奈和梦想。站在八月炙热的阳光里,我忽然有一种想落泪的感觉。如果不是那个惊险的夜晚,我和战蔚大概还要在逼仄阴暗的地下室住下去。
那天晚上我入睡后,迷迷糊糊中感觉到对门发出打闹声,我打开门,看见战蔚正和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厮缠在门口,我大喝一声:“你干什么!”老头看见我,连滚带爬地跑出了地下室。我从战蔚的抽泣中明白了事情经过:她看书看到凌晨一点,然后出门洗脸刷牙,虚掩了门;回来时,她看见一个捡破烂的老头正抱着她的电饭煲和单放机从房间里走出来,她当时腿都吓软了,但还是奋不顾身地和他厮打起来——因为那是她仅有的两件值钱的宝贝。
这件事情使我们意识到这个地下室绝非久留之地。第二天,我们去合租了一个套间,她住卧室,我住客厅。月租四百,两人平摊。
我不知道自己对战蔚的感情是从何时开始的,但这次搬家无疑是一个重要契机。搬家以后,一种淡淡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滋生蔓延着。
两个人一起看书,为了一道英语题的答案争论半天;周末一起做饭,甚至,一起出门逛街。因为都是囊中羞涩的人,常常我们什么都不买。这样的苦闷年华,依然让我感到了一种平淡的幸福。
考研很费钱,当时我只剩下500元积蓄。我在一家皮包公司找了一份文秘的工作,薪水微薄,离住所也很远。在那段清苦的日子里,我每天的幸福都凝聚在踏进家门的那一刻:温馨的灯光,冒着热气的电饭煲,战蔚那并不美丽却极富渗透力的笑容……很多次,看着眼前的情景,我的内心不禁有些恍惚,以为这真的是我的家,而那个坐在橘黄色灯光里等我回来的人,是我的妻。
这种错觉使我明白:我爱上战蔚了。
考研成绩终于出来了,我和战蔚都考得很理想。那是一段阳光普照的日子,所有吃过的苦,在一夜之间全部得到了回报。三月,W大的樱花正在怒放。周末,我和战蔚结伴去赏樱花。我给她照相,她站在樱花树下,我隐约可以看见她长发上系着的那块白手帕。一朵樱花随风而落,静静地栖在她的肩头,阳光给她的皮肤镀上了一层柠檬色的光晕,她的双眸中闪烁着前所未有的神采。那一刻我突然领悟到战蔚的美,那是一种坚忍却温柔、沧桑却纯洁的美。
晚上,我们坐公共汽车回住所,战蔚靠着我的肩头睡着了。汽车颠簸着,我努力调整坐姿以便让她睡得更舒服些。在汽车经过一个拐角时,一包东西从她口袋里滑落出来。是一包樱花。白天在校园里,战蔚用自己头发上的手帕包了一些樱花,说是要拿回家夹在书本里,以纪念这么多年来自己的心路历程。
她的长发因为缺乏束缚而显得有点凌乱,几缕发丝拂到我的脸上,我闻着她淡淡的发香,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把手帕放进自己口袋里。我要等我们都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拿着这块手帕,对她表明心迹。
车到站时,战蔚才醒过来。她看见自己的头枕在我肩上,立刻挺直了身子。下车后,她有些惆怅地说:“如果以后每天都这么开心就好了。”我嗯了一声,心里有一丝慌乱。
战蔚并没有发现自己的手帕不见了,进房门后她就直接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时,我看见她的长发扎上了一块新的手帕。
那夜,我睡得很晚。手帕就压在我枕头下,淡淡的樱花香荡漾在夜色中。
战蔚复试发挥失常,名次急剧下滑;更惨的是,由于是同等学历,复试还没开始,她就输在了起跑线上——按照校方规定,同等学历考生要被扣去10分基准分。这样一来,原本排名很靠前的她,一下子变得岌岌可危。我很想对她说跟我走吧,可是,我一介穷困书生,拿什么来维持安定的生活?拿什么来呵护她羸弱的双肩?
终于,五月到了。我被录取,战蔚落榜。
九月,我如愿跨进W大的校门。但是,我并不快乐。
我永远记得战蔚离去的那一天。那天我一大早就出去了,战蔚留在家里整理稿件。傍晚我回到家,发现她的房间里空空如洗。在客厅桌子上,放着W大的录取通知书。
我去战蔚所在的杂志社找她。他们告诉我,战蔚辞职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我静静地读了三年书,毕业后到广州一家高校工作。闲暇时我给时尚杂志写文章。那天,我看见一家山西报纸的约稿函。编辑的网名叫“樱花梦”。
这个网名像一粒火种,瞬间将我的记忆点燃。那漫山的樱花,那张掩映在樱花中的笑颜,似乎近在咫尺,又远隔天涯。
我给“樱花梦”写了一封电子邮件,我对她说了一个男子怎样将那个秘密细密绵长地缝在记忆里。
不久,我收到一封平信。信封上娟秀的字体是我所熟稔的。我在同事讶异的目光中哆哆嗦嗦地拆开信封:
回山西后,我在一家报社工作,生活依然不安定。当时,报社老总的侄子对我很好,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经常梦见自己坐在考场里,门突然被推开,有人抢走我的试卷,我大汗淋漓地醒来。擦掉眼角的泪水,我对自己说,就这样吧,一切都该结束了。
婚后的生活很平静,报社解决了我的编制,我渐渐远离了青春时代的梦想。
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赏樱花回来的那个夜晚,看见你口袋里露出的半截白色手帕,我就开始一直在等待。我以为,你会在某个时刻把手帕还给我,并且对我说一句可以安定我一生的话。可是一直等到复试结果出来,我落榜了,你都没有找我。其实那时,我心里的希望仍没有泯灭,依然在等待,因为我不相信你是一个世俗的人。但我终究没有等到。
你的录取通知书寄来的那天,是我帮你签收的。在看到那张印着W大校徽的红色信封时,我突然意识到你我之间已经有了距离。终于,我被自己古怪的自尊和矜持打败了。我用了好几个月,让自己确信,你是不会拿着手帕来找我了;我又用了好多年,来将你遗忘。其实,这样也好。真的,这样也好……
往事穿越无涯的时空,潮水般猝不及防地将我淹没。恍然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些包裹在手帕里的樱花,我仿佛又闻到了在黑夜中暗涌着的花香。我多么想告诉战蔚,我们的错过,只是缘于命运的捉弄。那个不曾开启便已凋落的樱花梦,在岁月的叹息中寂寞转身,留给我一抹如此静默的背影

第79篇、凄凉的许愿树

开始下雪了,好美!
一个男孩独自一人在雪地里彳亍着,走着走着、停了下来。这是一棵树、一棵许愿树。男孩伸出骨瘦如材的手摸了摸被雪花包裹着的树,突然、男孩吐了一口鲜血,溅到他抚摸的地方。顿时,出现了一朵绚丽的血花,渐渐的雪融化了。露出了里面的树干,“不离不弃”四个字刻在树上,是那么的刺眼。男孩记得那是去年的情人节、他刻下了“不离”他女朋友刻下了“不弃”。
泪眼逐渐模糊,记忆拉回了去年。他们是巧合相逢的,在看到对方第一眼的时候就爱上了对方。所以,他们相恋了、男孩很喜欢女孩、女孩并不是很漂亮、可以说是很普通吧!唯一引人注意的就是她的笑,她笑起来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可爱…也许男孩就是喜欢上她单纯而又可爱的样子了吧!女孩也很喜欢男孩、因为男孩有着深邃的眼睛,看了一眼就不愿意再把眼神离开。
男孩总是不喜欢笑,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总是给人一副冷冷的样子。只有对待女孩,男孩还会露出久违的笑容!用他的话说:他笑起来太牵强了,女孩就说:你会为我改变吗?呵呵!傻瓜当然啦,谁让你是我的小傻瓜呢!女孩只要听到男孩喊她小傻瓜、就一副十分幸福的样子,还会喊他大笨猪。
记得女孩曾经问男孩:如果我走了、离开你了、你怎么办?“我会努力挽留、不让你离开。”男孩坚定的说,“那如果没法挽留了呢?你怎么办?”“如果、真是那样我想我就没有再活下去了勇气了、”“不、我不让你…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女孩用手堵住了男孩的嘴不让他说下去,男孩拿开了女孩的手吻在了女孩的唇上,因为男孩和女孩都是初吻,所以吻的是那么的生涩,女孩幸福的回应着……
呵呵!多么幸福的一对。后来女孩因为其它事离开了这么城市,男孩和女孩是那么的不舍,可是没有办法。一开始女孩很想男孩、每天都回应着男孩的电子邮件。男孩每天都很想女孩、每天不间断的发着。直到有一天男孩发现女孩回应他的不是那么热烈了、总是代理不理、总是说很忙没时间…其实女孩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原因吧,女孩渐渐对男孩没有感觉了。直到有一天,女孩说出了:我们分手吧!也许我们在一起并不合适。男孩听后仿佛整个世界都塌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只是无力的说:我们还有可能继续下去吗?“我说了,我们不合适,你懂吗?不要再来烦我”……
男孩绝望了,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一切真的是他错了吗?他想要努力遗忘女孩,可是每晚总是泪水陪伴着他,他真的没法离开她、没有女孩的生活,男孩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男孩死了,死在了那棵许愿树下…警察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封没有寄出的信,是给女孩的
小傻瓜: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对不起!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还记得我们去年刻下的“不离不弃”吗?你无情的抛弃了我,失去你我真的没有再活着的意义了,我不怪你、也许认识你真的是我的错,呵呵!曾经爱过你我不后悔。只是在那个世界再也没有人喊我大笨猪了,唉!好想、好想再听你喊我一声大笨猪、可是我知道那不可能了,因为你已经不再属于我了,我恨、我恨那个男生,为什么把你从我的身边抢走了,我不甘心。如果、如果有来世,你嫁给我好吗?如果有来世、不要再抛弃我了好吗?
别了!小傻瓜爱你的!
笨猪!
开始下雪了,雪花再次包裹了树干上的“不离不弃”只是带走了一具痴情的尸体……
下雪了、雪好美、美的是那么的凄楚,许愿树旁仿佛坐着一个有着深邃的眼神的男生在默默的太息…
第80篇、鲜花与玩偶

本州岛最东端的惠尾崎,是个看上去有点陈旧的古董小镇。镇上有两幢小木屋,一白一黄,它们沿街相望,就连规格和设计也完全一样。
白色小屋是鲜花店,店主岛村晴子是位盲姑娘,尽管看不见东西,可她乐善好施,十分要强。她能够根据花朵的不同香味、花瓣的不同形状,准确地将你要买的花递到你手中。赶上花全都卖完了而太阳还没有落山,她就会慢慢打着拍子唱起一首忧伤的情歌,这时候,镇上的人听着她的歌声,就会说:“晴子又在想念斋木啦!”
这个斋木一郎曾是黄色小木屋的主人,小伙子英俊、睿智,靠用通草藤编织手工艺品玩偶而远近闻名。斋木和晴子打小青梅竹马,晴子的眼睛不方便,斋木便时时处处关心照顾晴子,全镇的人都说他俩将来准是一对儿。
真是天有不测风云呀。三年前的一天,惠尾崎来了辆花花绿绿的大篷车,这是个走街串巷的小马戏团。马戏团没什么惊险刺激的大型节目,但有一个美丽迷人的高个姑娘会跳“蛇娘娘舞”!这位姑娘跳的时候,穿着透明的纱衣,手腕脚腕系着铃铛,脖颈手臂腰上缠着三条花蛇,腰肢款款摆动,就像风中的细柳,三条蛇丝丝地吐着信子,更为美丽的姑娘平添几分妖娆。
斋木当然也到马戏团看了演出。他坐在大篷里最前排,那个妖艳的姑娘跳“蛇娘娘舞”时,总有意无意地朝他跟前凑,有一次手臂上那条蛇的信子还差点吐到他的脸上。
回到家里,斋木就再也静不下心来做他的玩偶了,眼前老是晃着那位耍蛇姑娘的俏脸,她婀娜的身姿,还有勾魂的眼神。就连晴子拿着特意留出的一支百合来送给他,他也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敷衍了几句,完全心不在焉的样子。
终于,几天后的一个黄昏,斋木一郎收拾了几件衣裳,带了点盘缠,跟着那辆大篷车去了远方。
这一去可就是三年,谁也数不清在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孤独的岛村晴子多少次卖错了鲜花,又多少次从梦中哭着醒来。大家只知道,自从斋木不辞而别,善良活泼的晴子变得沉默了,她只在寂寞的时候唱起那首老歌。
斋木跟随马戏团离开故乡,也离开了他曾爱恋着的姑娘。
刚刚开始的日子里,斋木觉得一切还都是那么新鲜,不同的山水风景,不一样的风土人情。斋木一边为团里打打杂,一边利用自己的精湛手艺,编织一些小玩意儿,送给前来观看演出的人。斋木的手艺实在让人叫绝,不止小孩子,就是大人,也非常希望能得到斋木亲手做的一件玩偶摆在家里作为装饰。所以,很多人追着马戏团连看几场演出,注意力早已从节目转移到斋木的玩偶上。
出现这种情况,斋木心里自然高兴,因为这么一来,他就可以更加心安理得地呆在马戏团了。斋木一直偷偷地喜欢那位耍蛇姑娘,要不是受了她的诱惑,他才不愿背井离乡,四处漂泊呢。耍蛇姑娘名叫仁木悦子,是马戏团的台柱子,人长的很美可是生性放荡,始终没把痴心的斋木放在眼里。斋木一直不敢大胆追求她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马戏团长非常贪财,总想把悦子变成一棵摇钱树,最好哪天嫁给一位财大气粗的公子,他也好大树底下乘凉,跟着享受享受富人的神仙生活。至于斋木嘛,不过一个有点手艺的穷小伙,让他跟团演出已经十分不错了,其他的干脆想也休想。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眼看第三年也就要过去了。斋木整日跟着马戏团东奔西走,不知不觉,在他额头、眼角的皱纹里已悄悄藏下了些尘土。
由于天下大旱,稻田龟裂,老百姓日子过得艰难,马戏团的生意也越来越糟,就连斋木的拿手玩偶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这期间,斋木也曾勇敢地向悦子表白,可每次不是受到悦子的白眼,就是遭到马戏团长的冷嘲热讽。悦子说:“斋木啊,我知道你很喜欢我,可我将来是要过好日子的,你有能力养活我吗?就凭你做的那些小玩意儿?”马戏团长也说:“斋木啊,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们的明星悦子小姐,可她将来是要过好日子的,你有能力养活她吗?就凭你做的那些小玩意儿?再说还有我呢,悦子嫁给你我怎么办?”
斋木听了这些回答,连牙也差点咬碎。说老实话,小伙子此时对悦子的追求早已变成一种赌气式的行为。他何尝没有想起家乡那个温柔善良、愿和他同吃苦共患难的晴子姑娘呢?只是如果就这么回去,别说是晴子和镇上的人,就连他自己,也是万万瞧不起自己的。
斋木狠狠心,在一个夜晚,最后一次问悦子和马戏团长,究竟怎样的条件才能使你们满意?悦子想了想,回答说:“我要十八颗上好的钻石,用它们串成一副晶莹的项链,我好带着它与你成婚。”一旁默不做声的团长拈拈仅有的几根胡须,补充道:“还要十千金币,最好再准备一根上好的拐杖,你没看到吗,我的腰已经越来越弯了。”斋木羞愤难当,转身走入浓重的夜色。
可怜的小伙子定是让鬼迷住了心窍,他盘算着,一定要把钻石、金币和金制手杖这几样东西搞到手,拿去给贪心的悦子和团长看,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他要回家,恳求晴子姑娘的原谅。
岛村晴子再次得到斋木的消息,是在他关闭玩偶店,远离家乡整整三年的日子。
一位好心的老乡捎了个包裹给晴子,说这是斋木在牢中的最后一个心愿,斋木请求狱长大人万万开恩,准他编织一个小小的玩偶,捎给远方的亲人。狱长恩准了他的请求。
晴子急急地打开包裹,里面掉出一对通草藤编的小人。晴子眼睛虽看不见,可她摸得出,那是一对小夫妻,男的高大,女的小巧。顿时,晴子的泪水就像掉了线的珠子,任谁也劝不住。
第二天一早,整夜未眠的晴子带了几包花籽,就要出门。镇上人纷纷劝她,有的说晴子眼睛不好,不放心她独自远行,也有的说斋木不好,不值得前去探望。可晴子是铁了心的,大家只好合计着为她租了辆马车,送她上路。
一路上晓行夜宿,晴子吃尽了苦头。这天傍晚,她终于到达了本州郡所在地前崆崎,一个月前斋木就是在此地行窃而被人抓获的。晴子顾不得休息辗转来到官府。对她来说,路途的遥远艰辛,比起即将与心爱的人会面,那是远远算不了什么的。
天下的事往往事与愿违。斋木被判监禁三年,期间任何人不得探望。听到这个消息,晴子的心都要碎了。
耍蛇的人有时也会被蛇咬。那天,马戏团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前来观看,特地从遥远的南方国度购进了一批稀罕的蛇虫。也怪悦子有些托大,还没仔细拔光蛇的毒牙,就挽着它们上了戏台。等到人们手忙脚乱地把她从台上抬下来,只发现她的腰间有两个细细的牙痕。
万幸的是,悦子没有死,可她再也不能跳风情万种的“蛇娘娘舞”了,因为毒素残留在体内不能全部清除,悦子瘫痪在床上,连饮食都离不开别人的照顾。
马戏团是个不养闲人的地方,所以,团长很实际地找到悦子,给了她一笔钱,还对她说:“悦子啊,我是很想帮你的,可一个萝卜一个坑呀,你就多多保重吧。”
悦子的心凉了半截,她只能留下来,呆在前崆崎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想起斋木对自己的种种好处,再比较马戏团“过河拆桥”的做法,心里很是伤心。
如果想要根除残毒,非一种蜜不可,这种蜜又必须得是蜜蜂采自一日花酿成。一日花的花瓣呈心型,秀丽典雅,香气清新,因朝开暮谢而得名。有人告诉悦子,离监狱不远,有个小小的花圃,那儿种着很多一日花。
悦子当然知道,不久前斋木为了实现她提出的条件去偷,结果被判入狱。现在自己变成了这样,不知斋木会怎么对待自己。悦子让人抬着找到花圃,找到了种花人,一位美丽的姑娘。悦子向她倾诉了自己的经历,希望能就近住下来。姑娘想了想,像是想起了什么,有点伤心的样子,但始终没说什么,收拾出一个小房间,收留了悦子。这位姑娘就是晴子,她知道,眼前向自己求助的人正是三年前那位会跳“蛇娘娘舞”的姑娘。
再说牢中的斋木,自从当年离家就与晴子失去联系,虽说入狱前曾托人给她捎去一件小玩偶,但再也没有了回音。牢中的日子苦啊,斋木渐渐地有些消沉。可有天傍晚放风的时候,他突然闻到了缕缕花香,这香气自高墙外传来,淡淡的却又那般熟悉,有百合、茉莉,还有一日花,斋木觉得蹊跷,监狱地势偏远,按说不该有如此芬芳的花香,心底却愈发地思念起晴子来。
转眼又是三年,这天上午,有人通知斋木可以出狱了。斋木心情复杂,收拾好东西,缓缓走出监狱大门。
眼前景象使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和煦的阳光下,不远的地方简直就是一片花的海洋,一位姑娘靠坐在藤椅上,是自己迷恋过的仁木悦子,旁边一位更让他吃惊不已,竟是日思夜想的晴子。
斋木的眼泪流了下来,他从怀中掏出一串项链,这串项链并不是钻石的,而是他自己亲手编织的。斋木没有迟疑,径直朝晴子站的地方走去。
第81篇、那一年,我们彼此都爱着对方

那年也许是男孩最快乐的一年,因为他遇见了他这一生最爱的女害,即便是网恋,男孩也把那当成最真实的一切!
他,叫庭!是个花心又坏的孩子;
她,叫小雪,是个学生;
他们相遇网络,相爱于网络。。。。。。。。
男孩第一次在网上遇见那么令自己心动的的女孩,从那以后男孩每天都去上网,为了就是能够在网上遇见女孩,那个时候他觉得能在网上遇见女孩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慢慢的男孩和女孩在网上聊得很投缘,并且都告诉了对方自己名字,也交换了手机号码;从那以后男孩每天就是期待于女孩早点在现实中见面……
在男孩百般的哀求下,女孩终于答应了与男孩见面。
那一天,男孩早早的踏上了去女孩所在城市的早班车,等男孩到了女孩的城市,男孩就在寻找女孩所在的那所学校,等男孩找到了女孩的学校的时候,女孩也快放学了,男孩就在女孩学校对面的马路等着她,一直等到她放学,男孩见到学校里学生都出来的时候,也在学生群中寻找她,看着看着只见女孩微笑的站在男孩对面的马路,正在看着男孩,男孩刚想过去,女孩却示意男孩不要过去,女孩也许是怕自己的同学或者是老师看到,男孩也看到了女孩示意,也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就在马路的对面等着女孩,等女孩走过来,两个人并肩往市区走去,路上两人一直没有说话,走了离学校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男孩说话了傻傻的问了句:“女孩叫什么名字”,其实在他们见面之前男孩就已经知道女孩的全名了。男孩见女孩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男孩试着去拉女孩的手,女孩没有拒绝,就这样两人手拉手走进一家网吧,他们选了一间两个人的包厢上网,在包厢里,两个人个上个的网,也没有太多的话,男孩和女孩都害羞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就这样,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了,离女孩上自习的时间也越来越近;
终于女孩说话了:“我要去上自习了”,
男孩只是:“噢”了一声,
等女孩走到门口的时候男孩又开口说:“那你下了自习还出来吗”
女孩回头没说话,也不好意思说出来,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男孩见女孩不说话,说了一句:“那我等你,等你下自习我去你们学校门口接你”,并且在女孩脸上亲了一下,女孩低着头,默默的点了头,小声说了句:“嗯”!就飞快的跑了出去……..
剩下男孩一个人在网吧里上网,此时男孩心想时间能不能快点过,离女孩下自习还有一段时间,男孩早早的来到了女孩的学校的门口等着女孩。
女孩下自习刚出校门就拨打男孩的电话,问男孩在哪?话刚说出口,就看见就看见男孩站在自己面前,两个人只是一笑,便手拉着手一起离开学校,路上男孩问女孩吃些什么,因为男孩知道,女孩晚上放学就和他去了网吧,还没吃东西!男孩也不知道女孩学校这里有什么吃的,所以女孩带着男孩去买好吃的去了!
吃完之后,两个人一起去了网吧,上了一会网,男孩和女孩瞌睡都来了,男孩怕女孩第二天上学会打瞌睡,就问女孩到旅社去睡觉好不好,女孩默默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去了旅社。
到了旅社男孩和女孩开了一个单人间,当两个人都躺在床上的时候,女孩告诉了男孩关于一些自己的小秘密,那晚两个人都对彼此许下了诺言!
第二天一早男孩送女孩去了学校,然后自己一个人踏上回家的汽车,在车上男孩也是和女孩一直发着信息……..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五的晚上都会踏上去女孩那个城市的汽车;女孩有时候也会去男孩的城市去找男孩,男孩把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男孩的家人也喜欢女孩…….
很快,男孩的姐姐结婚了,但是在男孩的姐姐结婚的前几天,不知什么原因男孩的姐姐突然打了男孩一巴掌,男孩很生气,跑了出去,一个人坐在河边给女孩发信息,但是男孩没说自己被姐姐打了,只是说很想女孩,想去找女孩,女孩也没拒绝,下午男孩瞒着家人,一个人跑到了女孩的城市,一连呆了两天,女孩发现了异常,见男孩的手机响了也没接,最后男孩告诉了女孩事实的真相,电话的那头也是男孩的父母劝男孩回家参加男孩姐姐的婚礼,因为在男孩家那里有个习俗:“就是姐姐出嫁,要弟弟背上车去”,女孩知道了,也劝这男孩赶紧回去,并为男孩买了第二天早上一早的车票,并亲自把男孩送上回去的车上………
时间一晃,一年快过去了,男的的家人要男孩去参军,男孩心里也想去,因为男孩算好了,就算去当两年的兵,女孩也正好毕业,这个想法男孩也对女孩说了,女孩也同意了,他们也约定等等男孩回来就结婚!就这离征兵的前几天男孩突然对女孩说:“我不想去当兵了,我去你那边找个工作,租个房子,和你一起住”,女孩断然拒绝了!也是那一次,男孩和女孩因为这个话题也吵了起来,女孩说男孩不相信她,男孩也解释了,女孩就是不相信!男孩第一次觉得那么的无助,女孩不相信他的解释;就这样男孩和女孩也一直没说话,男孩偶尔给女孩发去短信,可女孩一直没有回过;就在男孩走的前一天那还告诉女孩,自己明天就要走了,可是男孩一直等到他走的那一刻也没见女孩回他的信息,男孩失望的踏上了去往部队的汽车,当车子离开的那一霎那男孩哭了,伤心的哭了………
到了部队,男孩都一直在想这女孩,直到男孩可以写信了,男孩第一次写信,写给了女孩,当寄出给女孩的信时,男孩每天就期望着女孩的回信,可是当男孩战友们的回信一封封收到,却没有男孩的;男孩没有放弃,还是一封封的写,一封封的寄给女孩·····慢慢的男孩真的失望了………开始胡思乱想,就在一次训练中因为男孩思想不集中从四百米障碍的两米板上摔了下来,顿时男孩的腿没了知觉,男孩的班长看到男孩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也看出了男孩的不对劲,于是走到了男孩身边问男孩怎么了,男孩对班长说自己的腿没了知觉,男孩班长二话没说,抱起男孩就像卫生社跑去,那次以后男孩退出了训练,修养一个多月才和战友们一起训练!最苦的新兵营眼看就快结束了,男孩幻想着下了连队自己就可以买手机和女孩打电话了。可是当男孩下了新兵营不到一个星期还没来得及出去买手机,就被部队拉到四川去了,因为那里发了大地震,男孩也参加了抗震工作,在灾区的白天男孩每天都和战友们一起出去干活,根本接触到通讯工具,此时男孩心里想的依然是女孩,终于有天男孩和新的班长们独立出去,在路上男孩找了班长借了手机给女孩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女孩那边传来的却是不冷不热的语气,男孩的心很疼,因为时间的限制,男孩和女孩的通话匆匆的纠结束了吗!男孩也期待着和女孩下一次的通话!就这样男孩在四川灾区工作的了三个月,就与女孩通了一次话,唯一一次不足五分钟的通话!灾区工作结束后,男孩的部队踏上返回的列车,事与愿违,在男孩回到部队只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早早的集合又准备着去天津奥运会比赛场馆去安保!在八月份的天津像急了火炉,男孩每天白天顶着炎热太阳训练,晚上坐在武器上,眼睛眨都不能眨的望着天空保卫者奥运场馆的安全;就这样一个月终于熬完了,男孩再一次踏上返回营区的列车!
在男孩回到营区不到一个星期托人买了一个手机,男孩趁中午没人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跑去厕所给女孩打电话,可是当电话接通时,女孩的语气令男孩彻底失望了,在自己到部队不到一年的时间女孩就变了,男孩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男孩也没有放弃,于是男孩想着从女孩同学那里了解一些关于女孩的事情;就在一个男孩执勤的晚上,男孩联系上了一个女孩的同班同学,她告诉男孩;“在男孩走后,女孩怀孕了,怀了男孩的孩子,可是男孩却不在自己身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最终被自己父母知道了,逼着女孩去医院打掉孩子,女孩父母还说,不打掉孩子他们就不认这个女儿,女孩被逼无奈只好照着父母的意思打掉了孩子,而且还是女孩自己一个人在医院打掉孩子的”,男孩听后呆住了,脑子里在想为什么女孩不告诉自己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去承受一个这样大痛苦,不知不觉男孩的眼泪流了下了,男孩真的伤心了,男孩明白可女孩为什么那么恨男孩,对男孩不理不睬;
男孩知道这一切以后给女孩打了电话,问了她这是不是真的,女孩没有搭理男孩,于是男孩决定自己要回去找女孩,男孩找了班长说自己想回家看看,但是班长说不好请假,男孩就找了以前新兵的班长,他知道以前的班长和领导比较熟悉,于是男孩送了礼花了钱,终于请了假踏上了去找女孩的路上,在男孩到达家乡的车站才是深夜两点多,男孩一个人就在车站呆了一夜,等着早班车,去寻找女孩,到了女孩那个城市,男孩打通女孩的电话,女孩没有拒绝男孩见面的要求,而这一次见面,女孩多带了个同学出来,男孩问了女孩这些事是不是真的?女孩没有否认。说完女孩就走了,留下男孩一个人在空旷的足球场,男孩在那呆了一天一夜,想了一天一夜,始终没有想到女孩为什么要这要对自己,但是男孩从来没有觉得女孩对不起自己,也许是自己太自私,太不负责任!
从那天以后,女孩再也没有和男孩联系,男孩在部队服完两年的兵役,拒绝了留士官的机会,踏上退伍的队伍。男孩回到家里经过一段时间找到了女孩,也和女孩见了面,陪着女孩逛街,买东西,整整在一起一天时间!
男孩和女孩想回到以前已经不可能了!男孩只希望女孩能答应他,从此以后两个人做最好的朋友,并且女孩有什么需要,或者女孩想见男孩,男孩都会出现……..
可是时间一长女孩删除了男号的QQ,换了联系号码,从此男孩失去了女孩的一切联系方式!
现在的男孩,家人已经给男孩介绍了个女朋友,可是快到谈婚论嫁的时候,男孩却没有点头,其实在男孩的心里一直都在想着女孩,从未间断过…………..
第82篇、第101次他却拒绝了我

一直以来,我以为他总会在我的身后跟随,不论我什么时候需要他。因为他说过,他会等我一辈子的。可是,他食言了。
我和他是大学时候的同学。我16岁上大学,比他小两岁。在学校里,我总是小妹妹,和很多男生关系都很好。当然,和他特别要好。
我确实是没有想过男女之情的,可能是因为我还小。直到那一天,他突然面红耳赤地递给我一张电影票,期期艾艾地说,这是一部爱情片。真是老土,老土得可爱。不过我还是直截了当地拒绝他了。我说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会选择他的,但是他没有退却。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无时不刻地出现在我身边,关心我,呵护我,什么事情,在我要做之前他已经抢先帮我做了。可是我告诉他,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要再继续下去了。他说,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我同意的那一天。
大学毕业后,我们俩都被保送本校的研究生,不在同一个专业。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实验难题,基本上都是他一手包办了,连我的导师都和他的导师开玩笑:我那个师女婿呢?最近怎么没有看见他了?
5年的研究生一下子过去了,我也到了25岁的年纪。也确实考虑过选择他的。但是终究没有开口。为什么呢……可能还是觉得有些不完美。他总是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头发乱乱的,不修边幅。还有就是太瘦,虽然在南方人中不算太矮,却还不到一百斤,我还是比较喜欢运动型的男孩子。我直接了当地跟他说过我不选择他的原因,一向健谈的他沉默了好久。那时我倒是希望他能够听了这句话离开,但是他接着说:“我是对你最好的,这辈子都是。”
博士毕业后,我留校当老师,他选择了出国。当时同学们给他送行,我没有伤感,反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个在我身边围绕了7年的人终于走了,我不用再喋喋不休地说,“我不喜欢你这个类型,你放弃吧”这样的话了。
很快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比我大6岁,家境很好,在他父亲的公司上班,当了一个财务经理,一个月可以收入过万,房子车子都有了。
可是交往深入下去,我就发现了差距。我说的话,他总是嗯嗯嗯的,半懂不懂。我的意思,他总是不能理解。这段感情断断续续维持了一年半,终于还是分手了。这时候,我才记起那个总是微笑地站在我身后,什么事情都不他来。
从小我都是优等生,考上的也是最好的大学之一。本科时是直博生保送,博士时是优秀博士毕业。所以我觉得身边的人都应该是这样子的,不用我费神地表达,可是我错了。
苦闷中我迎来了我的28岁生日。28岁的女人似乎就给人另类的感觉了,虽然照镜子我没有什么自卑和苍老的感觉,但是父母亲和朋友们都开始为我着急了。于是我开始了一轮一轮地相亲。
那些相亲的对象,要么有钱而粗俗,要么木讷而迟钝,还有就是唯唯诺诺不知所云。一个一个,都只让我更加想起天边的那个他来。那个睿智、懒散、关切、幽默、善辩的他。
在我副教授评审述职会上,突然我发现了他。坐在台下,眼睛还是那么明亮,人也还是那么瘦。头发看起来还是脏脏的,拿着一支笔,坐在前排微笑着看着我。唯一的变化,似乎就是苍老了一点,不再像那个没事就要和人家滔滔不绝争辩的年轻人了。
原来他已经被学校作为人才引进回来了,不在我们系,但是是一个学院。我还在报副教授的时候,学校已经答应给他正教授的职位了。所以他有资格享受了一套不大不小的福利房,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装修房子的时候我经常去他家给他参谋,似乎又回到了四年前的日子,他给我端水,削水果,给我回答工作中的种种问题。
那一天,他房子装修完了,邀我去吃饭。只有我们两个人,晚上的灯光很美。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有点期待,又有点紧张。果然他说,房子有了,缺一个新娘。
我装作没有听懂,其实我是希望他继续四年前那样的直白,直截了当地说:这辈子我会让你知道我是对你最好的。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喟了一口气,什么也没有说。
送我下楼的时候,他竟然握了握我的手,很紧很紧的,握得我有些生疼。幸好他很快就放开了。然后招呼也没有打就走回去了。
以后的日子就忽然尴尬起来,他碰见我也只是淡淡的,点个头打个招呼。校车上也不和我坐一起。等车时也不和我说话。我的硕士生答辩时请他来当委员,他也推脱了。
终于我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在一起,说说笑笑的,我心里确实酸酸的,莫名其妙的还有些愤怒。我最好的朋友劝我说,他大三开始追我,我就算倒过去追他一回又有什么?都要快三十岁的人了。
可是,当我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气和他说的时候,他居然面不改色地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我也听说过他交女朋友了,但是怎么可能这么快呢?从我十九岁到现在,这么多年的感情,他都等了那么久了,难道他一下子忘记了吗?他不是说过等我一辈子的吗?
昨天晚上我哭了一晚上。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这么哭过。难道男人真的这么容易转移感情吗?真的吗?
第83篇、少年往事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像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像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俩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那是幸福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篮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
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上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雪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
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阴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赢,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GOLDEN STORY 金故事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
如果你对我说过
一句一句
真纯的话
我早晨醒来
我便记得它
年少的岁月
简单的事
如果你说了
一句一句
深深浅浅
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往事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
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
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血了?让我看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
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愣愣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了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
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像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像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向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第84篇、迷情九月
九月在冀中来说是最美好的季节:温度不冷不热,各种新鲜水果陆续上市,树木还是郁郁葱葱,各种花卉也还争奇斗艳。人们摆脱了暑期的炎热,陷入了对“十.一”大假的热切期待中。
这时,我最后的女伴也和心仪的男友同居了。曾经觉得小的房子变得很大。我从来没有感觉如此的孤独和寂寞,从来没有如此迫切的地想找一个男人依靠。
这时,他出现了。
从他说“咱们都小三十的人了,干脆咱们凑一家子得了!”到他声声呼唤我“夫人”“宝贝”“老婆”只是上一时和下一刻的间隔。我从不以为然到怦然心动也只是今天和明天的区别。
之前,我也交往过许多异性朋友,也被安排过和许多男孩见面。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舒服、自然、总想呆在他的身边。或许,在遇到他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可以走进我心里的男人。也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可是,在这个九月,在这个孤独寂寞的九月,我遇上了他。
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可能是由于自己的个子高,所以我也喜欢高个子的男人。总觉得那样才有让人依靠的感觉。和小个子的男人在一起,我无法产生要依靠的感觉,倒是会产生要保护的欲望。
我喜欢有着修长四肢的人,尤其是胳膊长长的的人,认为这样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
而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喜欢他呼唤我“宝贝”时的语调,也喜欢他笑眯眯的看着我时的眼神。我感觉那盛满了温柔。
他会在午夜外环的路上手把手的教我开车。他会夸我:“行啊,宝贝,上手挺快啊”,也会用手指着我的头笑:“你怎么这么笨啊!”
他会在无车的路口给我表演90°甩尾、180°甩尾。在我的欣赏和尖叫声中他会得意的笑。他要表演甩360°,我无论如何不允许时,他会说:“这么不相信我!怎么就找了你这样的媳妇啊!”
他会在醉得走路打晃的时候把车开到我楼下,找上门来说“老婆!我们回家。”
他会把我抱在怀里,说“老婆,我冷。”他朋友打他话时,他会如孩子般叫“哥哥,哥哥,我难受!有话给你弟妹说。”然后不由分说把电话塞到我手里。
他会不定时的给我打电话。他会死皮赖脸的要睡在我的床上。
终于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给我打电话要我不要破坏他的生活。说他的未婚妻在这里,如果我想保持这样的关系,希望等他的未婚妻走了之后再和他在一起。那口气,好象拿我没有办法,口气里有鄙视也有企求。而我感觉,在他眼中我俨然就是个情妇!是第三者!
我愣了。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有未婚妻,他也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我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我的心从来都没有这么酸过。他是我刚刚决定停下来想要去爱的人。怎么会这样!我喜欢的男人其实已经注定是别人的男人!
我受过的教育使我鄙视那些破坏别人感情的人,我认为那是不道德的。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着,可这样的事情还是被我碰到了!为什么是我?!为什么?
是夜,他来找我。我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理我了。”我当时语调很平静。平静的连我自己都意外。他愣了,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我要找的是结婚的对象,不是恋爱的对象,更不是玩的对象。他说:“我知道啊,不然我怎么会找你!”看着他迷茫的眼睛,我想:怎么这么会演戏啊!

我说:“你回家找你媳妇去吧,别在耍我了!”“我媳妇?!我哪来的媳妇?有媳妇我会大晚上的来找你么?”他说他知道是谁给我打的电话,他说出号码,果然是对的。他说他不会骗我,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希望他好。如果我相信了他们,那他再多的解释也没有用。
他说:“如果说我有媳妇,那就是你。我今天不走了,我要睡在这里。”“我要盖你的被子,我要和你盖一个被子!”“我要抱着你睡,我不要你相信别人!”他的眼神是那么无辜;他的口气是那么无奈;他的态度是那么诚恳。而我又是那么喜欢他,我无法拒绝他---即使知道他在骗我。
我喜欢他的气息,喜欢他光洁而弹性的肌肤。我在他均匀的呼吸中感觉非常温馨,在他轻柔的怀抱里感觉非常的塌实。我会在夜里睁大眼睛静静的看着他。我想就一直这样,我希望这就是永远。我想随时都能摸到他,感觉到他。我喜欢他,我害怕会失去他。我就想:“他不是骗我的,不然,他哪里会睡得这么安然呢!”
后来,给我电话的男人责怪我,说他遭到了他的质问。说我不应该把他的话告诉他。而他则对我说,他不知道应该相信谁了。我不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可我难受---听了他的话,我难受。
九月过去了,他依旧喊我宝贝,可我知道那只是天外的声音,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和你在一起时,你觉得真真切切,可当他走了,你就会怀疑是自己做了一场梦。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有过曾经。
我喜欢他,可是我无法承受他的离开带给我的折磨。他会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手机如果不是关机就永远占线,你永远都找不到他---除非他要找你。母亲说,一个男人,如果他心里有你,那他就永远不会消失在你的视线里。如果这是真理。那么,我就不在他的心里。他可以不计较所有,可以为他曾经的女友付出一切。可是却不肯给我任何的东西来把握。
也许是我的空虚和寂寞造就了这种结果。我在他的世界里,或许就是一段插曲,也许连插曲都不是,只是过门,也或许,连过门都不算。就象那从来都不被留意的微风,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存在。
我每天在网上和朋友们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讲点点滴滴的细节。朋友们都说我应该放弃,说和他本来就是我的一个错误。他们喜欢自由快乐的我,他们希望我快乐。
放弃了他我就会快乐么?
星座上说,水瓶座在九月会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会有一个浪漫的九月。我这算是恋爱过了么?我的九月是浪漫的么?
九月过去了,我的浪漫也过去了吧?
第85篇、不是青梅竹马也要好好相爱

她紧紧跟在我后面,我走她走,我停她也停。原本想把她累倒,结果竟然是我走不动了。
别再跟着我了行不行?我哭丧着脸。不行!她叉着腰大口喘气,你必须管!去把你女朋友抢回来,别让她跟罗斐在一起。
拜托。她不是我女朋友了,去年就不是了。那也是你不对,谁让你跟她分手的?如果你们还在一起,她怎么会认识罗斐……她絮絮叨叨,讲的完全不是道理。
我抬腿走人,她继续跟。一个下午,跟着我绕了小半个城,回到学校,一直跟到男生楼门前。
女生不让进的。我转头对她说,你回去吧。她忽然一把扯着我的胳膊,大声喊,你欺负人!
走进走出的同学都朝这边看。我彻底投降,别喊了,我小声求她,我请你吃饭行不?
如果她不是女生,又瘦巴巴的,我真想把她的脸打扁!
她要用食物来枪毙悲哀
她已经点了一堆东西,手指还在菜单上划。我终于失去大男人风范,伸手抢菜单,吃得完吗?她却早有防备,把菜单朝身后一塞,瞪着我,我都失恋了,还不让我吃点东西。没听过那句话吗,我要用食物枪毙我的悲哀。
怎么有那么不讲理的人呢?她枪毙悲哀我不管,可是凭什么浪费我的钱?
菜陆续上来,她一点不客气,吃得酣畅。我看着一大桌子菜有些心疼得吃不下饭去。
她终于吃饱了,看起来脸上的笑容温和多了。还知道谢谢,不再纠缠我就好。我小声嘀咕。她却好像听到了,说,不过这事你还得管,不然我天天去找你。
这位同学……
我叫毛亚!她又瞪眼睛,如果不是你女朋友戴嘉,这会儿,我正和罗斐看电影呢!
这么刻薄不讲理的女孩,我愤愤地想,难怪会被抛弃。
我的青梅竹马
但这事我真是管不了,戴嘉和我分手已经快一年了。
我和戴嘉,说起来也算青梅竹马,从幼儿园一起读到大学。那种感觉,可能有点像多年的夫妻,很熟悉,很亲近。可这并不代表了解,我一直以为戴嘉是个温和顺从的女孩子,不知道这么多年,因为年少,她性格里的锋芒一直掩藏着,在长大后才渐渐显露出来。而我的性格多少遗传了父亲的温敦。戴嘉说,我不想我的爱情从现在就开始陷入到平稳。
我很无奈,我给不了她想要的动荡和激情。我们和平分手,之后戴嘉就报了一个模特班,在周末或节假日去走台。
因为不再恋爱,偌大的校园,一年到头竟也见不了两面。前段时间碰到她和一个男生在一起,高高大大的男生,帅气十足,眉眼唇角,都带着一种桀骜的气息,旁若无人地拥着戴嘉穿越黄昏时分拥挤的操常
那一刻,我心底依旧有暗淡的压抑,我喜欢了戴嘉很多年,那种喜欢,成了我生活里的习惯。但失去她,却是注定的。就像分手的时候,戴嘉冲我嚷,你就不能拒绝吗?你就不能不允许我离开你,你就不能有点激情……
但说什么都晚了,她所说的那些,我并没有去做。即使做了一次又怎样,改变不了根本。
因为毛亚的无理取闹,我知道了戴嘉新男朋友的名字,罗斐,体育系很有名气的男生。毛亚说,罗斐是为了戴嘉,才和她分手的。
她的青梅竹马
不管怎样拒绝,还是被毛亚灌输了一些她和罗斐的“往事”。他们,竟然也是青梅竹马,他们从小住在同一个院里。用毛亚的话说,这么多年,她一直享受罗斐的保护和宠爱,她是为了他才考来这个城市的。
奇怪,这是什么破地方,怎么青梅竹马到了这里就完蛋了?毛亚皱着眉头说了这句话,我忍不住笑起来。精灵古怪的女孩子,满脑子的莫名其妙。可我真的摆脱不了她,她真能做出来,像棵小松树一样站楼底下等。
她到底有多喜欢罗斐?一直不肯放手。
而没多长时间,一宿舍的同学都认定她是我新交的女朋友。评价也挺一致:蛮可爱的,尤其那张圆嘟嘟的脸。
圆嘟嘟?我怎么记得第一次见她时,她的小脸瘦得像柳条?再见到她,我把她拉到太阳底下仔细看。天,果然成了圆嘟嘟。她被我看得莫名其妙,你是不是有好消息告诉我。
我答非所问,毛亚,你可胖多了。失恋的人都会胖,大惊小怪!不过……我又仔细看看她,你胖一点好看。没劲。毛亚毫不在意我的恭维,你是不是一直骗我?你就没去找过戴嘉是不是?你要再不管,我可去找她了,到时候,你别说我对她不客气。毛亚握握小拳头,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
她算是迷途不知返了。
一次过分的恶作剧
没想到,毛亚竟然真的会去找戴嘉。那个周末,戴嘉在一家商场走台,为婚纱摄影店做宣传。毛亚竟然趁着热闹,在台下做手脚,戴嘉走到她旁边时,她趴在台边用身体按住了那件婚纱长长的下摆。后果可想而知,婚纱撕坏了事小,严重的是,戴嘉摔了个跟头,受伤了。本来没人以为是故意,偏那天罗斐做护花使者,他一眼看到毛亚,认定是她刻意而为。
戴嘉虽然最后决定不追究,但那件婚纱,毛亚是赔定了。
我知道后大为恼火,不是因为毛亚的恶作剧,而是罗斐这小子的不近人情,不管怎样,毛亚也曾是他的青梅竹马。
我扯了毛亚去找罗斐,她眼泪汪汪地跟着我。可到了罗斐宿舍楼下,她却死活不给我罗斐电话。从来没那么生气过,我说,如果你不给我,我就挨着门去敲!
毛亚被我的样子吓倒,抽搭着报了一个号。我一个电话把罗斐招下来,不等他说话,劈头盖脸地质问,她都是为了你,就算你不领情,也没必要将她置于难堪!
罗斐不为所动,她无理取闹在先。你抛弃她在先,不知道哪来的怨气,毛亚纠缠我那么久,我都不动声色,这一次却突然爆发。
抛弃?罗斐转过头,毛亚,你太过分了!毛亚朝我身边缩,不辩解,只是哭。我的火气更大了,就算你有了新欢,也不必对旧爱如此刻薄,你还是不是个男人?
罗斐趁我不备,一把将毛亚从我身后扯出,毛亚,你给我解释清楚!这么多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你却只会跟在我身边捣乱。你容不下我找任何一个女朋友,我开始就说明白了,我们只能是兄妹是朋友对吗……
可我一直都喜欢你,你不喜欢胖女孩,我就把自己饿瘦。你喜欢健康的瘦,我就跑步,我……
毛亚嘤嘤地哭起来,我的脑子却乱了。毛亚骗了我,她和罗斐,从来就没有恋爱过,我上她的当了,跟着她没事找事,她还让戴嘉受了伤……
这才想到戴嘉,想到她直直从台上扑倒在地,心里疼了疼。
毛亚,别闹了好吗?罗斐递过来纸巾,看我一眼。我有些难堪,说不出话来。他笑笑,戴嘉说你是个永远不会发脾气的人,我看未必。说完,叹口气,转身上了楼。
她的背影,让我觉得陌生
还是约了戴嘉出来,在以前我们常去的一家小冷饮吧见面。戴嘉的胳膊贴着纱布,脸上也青了一块。我有些理解为什么当时罗斐不放过毛亚,她是过分了。
见了戴嘉,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结果一张口,说的竟是毛亚,我说那丫头有点太胡闹……
戴嘉笑笑,听罗斐说起来过,一直没在意,没想,她真是爱闹。并不是怨恨的口吻,有爱的人是富有的,总会大度一些吧。
接下来的话更莫名其妙,我又说,其实我和她,没……
戴嘉更是笑,你不觉得你对她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吗?以前,你从来不会因为我发那么大的脾气。
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见了戴嘉,想好的话全然变了内容。倒是她落落大方,当我老朋友般言语自然。戴嘉的头发也长了,很长,那样长发飘飘的样子,竟让我觉得有些陌生。
你去哪里我都跟你走
毛亚始终低着头,我把菜单递给她,她不接,英雄气短的样子。差点被你陷害了。我一边教训她一边点菜,终于轮到我耀武扬威。他要是没女朋友,我肯定有机会的。她小声辩解。跟着他就那么好?当他女朋友能幸福死吗?我的声音比她大很多倍。
幼稚,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讲这个道理。没想她先醒悟了,我再不会喜欢他了,他让我花了那么多钱!我终于笑起来,她可真够幼稚的。
可是这么幼稚的女孩,又这么爱胡闹,不管着她点怎么行呢?于是我替她叫了一堆她爱吃的菜。吃吧,我真觉得你胖点好看。刚才嘟着的嘴巴立刻咧开了,真的?
我真是拿她没办法!
毕业的时候,听到戴嘉和罗斐分手的消息,因为毕业去向的问题。谁都不肯委屈自己顺从对方的选择,只能分手。
毛亚听了不住地摇头,然后忽然用力抱紧我,我可不跟你分开,你去哪里我都跟你走。咱们不是青梅竹马,所以可要好好的。
拥着我珠圆玉润的姑娘,听到幸福像细碎的鞭炮,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第86篇、玉镯

他是一个害羞的男孩子,却要命地爱上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子。
他和她在同一个部门工作。她有一个手镯,润白晶莹,戴在她肤如凝脂的手腕上,让人有一种双璧合一的惊叹。这个玉镯是她的珍爱。在工作的空闲,她喜欢不停地转玩玉镯,或者用食指轻轻地去弹,听那清脆低回的声音。偶尔不小心,玉镯磕在桌子上,发出较大的响声时,她还会低声地向玉镯道歉:乖乖,对不起。娇憨而妩媚。
很多次,他寻到了事由,想和她套套近乎。可每一次,刚一张口,脸就红了半边。她总是抿着欲启未启的朱唇,美目倩兮地一笑。他的脸就红得更厉害了。
有一天,他从她的工作台前经过,看见她正在QQ上和朋友聊天。他头顶倏地灵光一现,迅速瞄了一眼她的QQ号码,默然记下了她的QQ号码。
没有了面对面的尴尬,自己的学识和才情也就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洒和张扬,他和她在网上聊得很欢。
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子,可是因为自己过于害羞,总不能表白。
她说,一个男孩子走不出自己,你会错过本属于自己的爱情季节的。
无语。片刻,他站起身来走向她的工作台。
她问他,有事吗?
邻近几个工作台边的同事,都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闪了过来。
有事……没事……他的脸涨得像关公,尴尬地退了下来。
他为自己的懦弱和不争气而感觉到很懊恼。
第二天上班,他发现她手腕上的玉镯不见了,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许多。
她在QQ上告诉他,昨天去游泳,玉镯殇在游泳池的壁上,断成四段,玉泽依旧,却失了魂魄。
她说,这个玉镯是我的奶奶传下来的,都好几代了。
他说:玉和你结了一段缘分,值了,别难过了。
她说,昨天我去游泳,刚下楼却发现忘了带泳衣,急忙回家去取,到家才发现,家里的钥匙竟然忘在了单位的卷橱里。于是,我又返回单位取了钥匙再拿泳衣。这么不顺,我还是坚持要去,真是糊涂油蒙了心了!结果,进去没多久就磕碎了我的镯儿。
他说,玉是有灵性的,想必它知道今天有一劫,百般阻止你去吧。
她说,就是嘛!你说我像不像一头犟驴。
他说:玉与主人灵性相通,定是你将有什么灾祸,它替了你去,免了你的难,想开点吧。
她笑了,呵呵,哪有你这么开导人的呀!不过,谢谢你。
下班后,他特意去了一下百货大楼,买了一个洁如皎月的玉镯,决定第二天送给她。
你有事吗?她问。
他的脸一红,说,我送个玉镯给你。
她很爽快地收下了。
他脸上的烧退了下来,就像一个本来害羞的中学生上了一百次演讲台,出乎自己意料地向她发出了邀请:今天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喝杯咖啡?
她的脸上开了一朵很好看的百合花。
咖啡桌前,她摆出了两个玉镯,并把其中的一个玉镯递给了他,说,这是我原来的玉镯,送给你。
他一脸惊讶:你的玉镯没有碎?
她笑得很坏,笑得很贼,也笑得一脸蜜:我只不过是利用男人怜香惜玉心理,激发你内心深处的勇气而已。你是一个有勇气的男孩子,这个已经得到证明。
他感觉眼睛里有一种潮潮的东西在滚动。从此,他和女孩子说话不再脸红。
几年后,他问她,你早就知道QQ里和你聊天的傻瓜就是我了?
她说,只许你知道我的QQ号码,就不允许我知道你的QQ号码了?
原来如此。
第87篇、你愿意在地铁站等我吗
宿舍楼里的“山顶洞人”

夏天,外面阳光晃人眼,宿舍楼里却黑洞洞的。这时,严小椴正蹲在走廊尽头生火做饭。她用煤炉的理由是比较省钱,但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曾用电不当而搞爆了整个宿舍楼的电线。
严小椴用黑乎乎的手一抹额头,额头上就有了一片黑印子。当严小椴做好了面条吃着的时候,她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山顶洞人。
其实,她是个挺文静的女孩,还很有才。之所以会面临如此尴尬的境地,原因比较可笑。半年前,在别人都乖乖找工作的时候,她却一味埋首于她的“福拉稀”制作。所谓“福拉稀”也就是Flash—网络动画。严小椴的最高纪录是某网站排行榜第三名。有人问:你真打算玩这个玩一辈子吗?严小椴反问,不可以吗?
其实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还什么都不懂,以为凭决心和毅力,福拉稀可以给她带来好福气。可半年后,新“福拉稀”替换了旧霸主,待她转回头时,学校里的人们也都尘归尘,土归土,各得其所了。
一句话,严小椴是一毕业就失业。
终于,爸妈知道了女儿的惨状,呼天抢地把严小椴从宿舍里揪了出来。老妈说:“女儿啊,就算你没有找到工作,爸妈也不会嫌弃你啊!”仅有的一点尊严伪装被老妈揭穿。老爸搂紧了女儿:“孩子,爸爸已经给你联系了一所学校,下个星期就上班吧,啊?”
严小椴教的是高二数学,同一间办公室有六位老师,坐在最远处的是雷况明。严小椴说:“喂,雷况明,校长让我一个人负责电脑楼的工作,我做不来,你帮我啊?”对方抬起头,笑了,“好,没问题。”那么平静,温和,明明不是自己的事,却一点都不计较,这反而使严小椴不好意思了。
“那下班和我去清点一下机器吧,谢谢你哦。”
对方又点点头,好像从来不懂拒绝。
电脑教室在教学楼的第十层。严小椴跟在雷况明身后,哼哧哼哧地往上爬。如果前者的速度类似于一只矫健的兔子的话,那么后者则明显是一只患有肥胖症的兔子。
“喂,你等等,你等等我啊!”
雷况明很快走完了那段楼梯,然后站在高高的楼梯顶上,轻描淡写地看着她,说:“你两级一步,就会比较快了!”
严小椴必须仰起头,才能看清高处的那张脸。那一刻,傍晚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他的头发和脸就被镀上了一层金边,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金色的容颜。
严小椴吸一大口气,不能再这么傻乎乎地看下去了!她迈开大步,两级一步地向这座雕像爬过去。
他说:“厉害,厉害!”
她说:“哪里,哪里。”
两个人都笑了。
“喂,你喜欢‘福拉稀’吗?”走进教室,严小椴忍不住就问了这个。
对方转过头来,望着她,“flash?我喜欢啊!”他说,眼睛亮亮地看着她。
我们一起做“福拉稀”好不好
严小椴一直没有忘记,雷况明说“flash我喜欢啊”时那双亮亮的眼睛。她的心忽然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就好像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周围人山人海,可是忽然就有一个人,与你错身而过时,嘴里哼着和你同样的歌。
这种感觉深深刺激了严小椴。她终于按下了雷况明的电话号码,那是一个周末的上午,对方显然还在睡觉,严小椴小炮仗般的声音轰了过去:“雷况明,我们一起做‘福拉稀’好不好?”
“对不起,我下星期就不来上班了。”
“你怎么了?为什么不来上班了?”
“我要去上海了。”
“探亲是吧?”
“笨蛋,我跳槽了。”
“啊,你为什么不早说呢?”
“这种事情能乱说吗?”
后来,在雷况明上班的最后一个星期里,严小椴表现出对电脑管理工作的高度责任心,因为只有在电脑楼,她才能名正言顺地和雷况明在一起,单独地。但是,时间太仓促了,就算单独在一起,又能怎样呢?
喜欢你,爱上你,也许只是一瞬间的事;可是要我告诉你,却需要太多太多时间了———雷况明,你为什么不给我多一点时间呢?在地铁站等车的时候,严小椴这样想,他却一点也没觉察到。
地铁来了,他们坐进去。沉默的五分钟里,经过两个站,两次黑暗,两次光亮。她一直看着他交握在一起的双手静静放在膝盖上,有好几次,她几乎快要去握那双手了,可是,她很快到站了。
她说,再见,雷。她就走到外面去了。有那么一小会儿,地铁没有开,她看到地铁车厢里的雷坐在那里,也看着她,他们就这样互相望着彼此,谁也没说什么,直到一分钟后,地铁开走。
地铁开走,开远了,不见了。严小椴转身向外面走去。在这种离别的刺痛里,她几乎就要冷得哭起来了。
地铁站的再见
有很长一段时间,严小椴不敢再两级一步地爬楼梯。因为只要一做这个动作,她马上就能想起那个下午,和她内心所有的化学反应。不过,她还是忍不住给雷况明的信箱里发了一封短信。让人高兴的是,一个小时以后,她就接到了他的回复。然后,几乎所有人都疑心严小椴是不是网恋了。每天下了班,回家要做的第一件事准是打开电脑,查看电子信箱和QQ里有没有新的留言。她开始疯狂喜欢电脑教学课,因为学生们练习打字的时候,她就可以抽空和某人聊天,而那个人永远都在线,因为他的新工作就是网站动画师。
严小椴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好老师,她的精力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发呆这件事占据,这一点校长也有同感,发年终奖的时候,他说:“小严,你整天迷迷糊糊的,到底在搞什么?年轻人这样不行啊!”严小椴笑嘻嘻地说:“知道了,知道了。”出了校长室就接了一个短消息:“我回来了,给你带了点吃的,什么时候拿啊?”“现在,立刻,马上!”“地点?”她忽然发现他们共同呆过的地方真是屈指可数,“那么,我们在地铁站见面好不好?”
他来了。他从大包里掏出一大盒蜜饯。蜜饯有碧绿的盒子、缀满星星的绸缎带子,她看到这礼物就想起前些天做的心理测试,如果一个男人送你甜食,并且包装非常漂亮,那代表你是他疼爱的人。她忍不住大叫了一声,紧紧地拥抱他。这个拥抱是如此突如其来,两个人都吓了一跳,可他还是接受了,就像他从来都是那么好说话。事后严小椴躺在床上,吃着甜糯的金丝枣和青梅的时候,她就后悔为什么没有顺便亲一下他的脸,她实在是很想念他啊。可惜那天见面,她只是老老实实地带他去吃了一顿火锅,然后就一起坐地铁回了家。在地铁站,仍旧是她先下,他后下,下车后她仍旧站在外面,直到地铁开走才离开。在快步走出地铁站的时候,她又问自己,严小椴啊,为什么每一次看到他你都想流泪?
辛勤努力挣来的缘分
雷况明回上海以后,接到了严小椴的留言,雷,帮我留意一下,上海的公司还招人吗?我在学校也呆够了,想透透气!她始终觉得这是个很漂亮的借口,因为从那以后雷况明就认认真真地帮她寻找机会,有一天,他打电话给她,“小椴啊,我们公司也要招人了,你来不来?”严小椴听到这个消息脸都乐白了。谁说缘分天注定?缘分完全是靠劳动人民自己的辛勤努力得来的呀!
她又成了他的同事。“喂,雷况明,我的房租太贵了,你有公寓,不如我们合住吧?”谁说严小椴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姑娘呢?对于喜欢的人,她总能千方百计地设下圈套。雷况明看了她半天,当时正是午餐时间,那顿午餐是由严小椴请客,雷况明低头看了看盘中已经吃得差不多的食物,只好点点头,说,“那好吧,我回头把房间收拾一下,你下星期过来?”“不,明天。”“那,我今晚就收拾。”同住以后,严小椴在每个周末都会别有用心地做饭,这时,雷况明就会从他的窝里钻出来,她便给他盛一碗鸽蛋火腿粥,外加一个大馒头。
“喂,你看我干吗?”雷况明从食物里抬起头来。“喔,没什么,你喝粥比较大声。”严小椴收回眼光,打了个岔。那一刻,她忽然发现他的化学反应还没有发生。他还没有爱上她,甚至,他都不知道她已经爱上他。
未完成的“福拉稀”
后来,严小椴的周末就时常是一个人伴着一台电脑,因为雷况明时常早早出去,很晚才回来。他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其实有很多个晚上,对面房间里,电脑的光还在闪着,那里有严小椴做了一半的“福拉稀”,她还想等他回来帮她弄。严小椴静静躺在床上,听着外面的一切:卫生间门开了,放洗澡水了,门咚地关上了,又是一声咚,他回到房间里去了。她可以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快乐,可是为什么,她不能与他一起快乐。后来,严小椴就见到了那个女孩,女孩经常在楼下等他。严小椴知道,她一定很美丽,因为雷况明的眼睛那么亮,一定不会选错人的。
严小椴分了宿舍,雷况明帮她收拾东西。那天是个闷热的秋天,他的脸上始终挂着一串汗珠,严小椴好想替他擦擦,可是她不敢,从前不敢,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了,更不敢。“喂,你的电脑怎么不记得关上啊?”雷况明碰了一下鼠标,睡着了的电脑就醒过来了。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些什么,一个未完成的“福拉稀”,一盒蜜饯,一辆通往春天的地铁,一段楼梯,两级一步地上台阶,男孩坐在地铁里,女孩在地铁外,走远了……雷况明回过头来,神色凝重地站起身,“小椴,你是不是喜欢我啊?”严小椴忽然被问傻了,她在心里呼喊着,“雷,请不要再盯着我看了,求求你,请不要再问下去了,拜托。”“是不是啊?”雷况明穷追不舍。“当然不是啊,我们是好朋友嘛,你误会了。”
那天黄昏的时候,严小椴在搬家的小卡车上坐着,雷况明看了看她,忽然说:“小椴,告诉你一件事吧,近来有个女孩对我很好,我时常和她一起坐地铁,她先下车,我后下。下车后,她就站在外面看着我,我常常想,如果她可以等我超过五分钟,我就有时间在下一站下车,然后坐相反方向的车回来,如果她还在那里等我,我就约会她———结果,她真的等我了。”“小椴,你记得吗,我们也曾经一起坐地铁……”“呵,雷况明,我没等你,那是你太慢嘛!”严小椴笑嘻嘻地说,然后,车就开走了,她坐在车里,内心翻滚,表面却很平静,就像那天闷闷的天气。
上楼的时候,她又两级一步地上台阶了,这样做,她就想起某个金色的下午———他总是走得太快,而她总是跟不上他的脚步———她忽然明白了,其实所有爱情的错过,原因都一样:不是你跟不上我的脚步,就是我走得太快,不小心把你落在了后面。(文/榛生)
第88篇、巨人和孩子

有一次,一个力大无比的巨人要周游印度,并声称:
“谁如果用手势能准确地回答我用手势表示的问话,谁就会得到我的重赏。但是,如果回答得不对,我便将他处死!”
许许多多的人,为了得到重赏,陆陆续续地来到巨人面前,用手势回答巨人用手势提的问题。但是,很可惜,他们都失败了。他们失败后,都曾痛哭流涕地向巨人哀求,要巨人大发慈悲,不要处死他们。但巨人冷若冰霜,毫无怜惜之心,像捏面人似的,把他们一个又一个地捏死在他的手心里。
后来,巨人走进另一个土王所管的领域中来了。这位土王胆小怕事,也怕自己的臣民受害,就想给巨人送些稀世珍物,说些好话,让巨人离开自己的王国。但那巨人很固执。
“一定要叫人来用手势回答我用手势提的问题,哪怕有一个人也好!”
巨人说。
土王让他的大臣们去找能回答巨人问题的人。那时,老百姓们都知道巨人提的问题难以回答,都知道许多人都死在巨人手里,谁愿意白白死在巨大的魔鬼手里?大臣们问谁谁也不愿意。但是,总得找一个人呀,总不能让国王送死吧?大臣们都为难了。
正在这时,一个放牛的孩子跑到一位大臣身边来了。
“我愿意去回答巨人的问题!”孩子用那银铃似的声音说道。
“你去?”大臣说,“你不怕死吗?”
“不,我不会死的,我能回答巨人的问题。”孩子仰脸看着大臣,笑嘻嘻他说。
大臣对这么小的孩子很是惋惜,但他一时找不到人,交不了差,只好把孩子带走了。
土王看见带来的是孩子,心里很难过。
“孩子,你知道吗?巨人提的问题连大人也回答不了。”土王说。
“陛下,我能回答巨人的问话。”孩子说。
“孩子,你知道吗?巨人力大无比,谁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他就把谁处死。”土王说。
“陛下,我知道,我不愿意看到有许多人再死到巨人手里。”孩子认真他说。
“我的好孩子,你父母会为你担心受怕的,你父母会难过的。”土王说。
“陛下,”孩子说,“我父母以后会高兴的。我将给父母赢得巨人的赏金。”
土王本想不让孩子去回答巨人的问题,但孩子决意要去。再说也找不出别人去代替孩子,上王只好答应让孩子去了。
这一天,土王举行了盛大集会,主席当然是土王了。巨人和矮矮的孩子,面对面地站在了主席台上。台下无数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在暗暗为孩子担心,为孩子祝福。
问答开始了!
巨人站得笔直,脸上毫无表情,两只发光的大眼直视着孩子。他向孩子伸出一个手指头——这表示一个问题。
孩子也直直地站着,仰着脸,看着巨人,毫无惧色。他见巨人伸出一个手指头,便立即伸出两个手指头来。
巨人见孩子伸出两个手指头来回答,就把双手伸到孩子面前,然后又朝上举起双手,舞动了两下。
孩子见到这种情况,毫不迟疑地把双手向地下一伸,然后跳了一下,站在了原地。
台下的人都捏着一把汗——他们知道,孩子每分每秒都可能死在巨人手里。但是,他们看到,巨人的面部表情变化了,不那么冷漠了,变得温和了,最后,巨人愉快地微笑着走到土王旁边,坐下了。
土王不明白,巨人为什么饶了这孩子的命,他从未把这种恩惠送给前来送命的人。
土王很高兴,孩子有幸过了巨人掌握的生死关,巨人对孩子很满意。
“王啊,这孩子可以获得我的赏物了,”巨人友善他说,“我的问题很难回答,用手势更难回答。多少人在我面前都失败了。只有这个孩子,这聪明可爱的孩子,成功了!”
然后,巨人离开他的座位,对土王和台下的人解释他和孩子的问答。
“我伸出一个手指头,”巨人说,“是问孩子世界是不是只有一个规律。
孩子伸出两个指头,回答我不是一个,而是两个,那就是物质和精神。我伸出双手,又举起来舞动,是问孩子在地上为什么不会飘起来。孩子把双手伸向地下,然后跳一下,是表示地心的吸引力在起作用,人怎么跳也不会离开大地。”
巨人停了一下,又说:
“我对孩子的回答很满意,孩子很勇敢,很机灵,也很善良。我现在把这些值钱的珍宝留下来,王啊,请你把我的奖赏给孩子吧。我不能再在贵国停留了,我要走了。”
巨人走了之后,土王把孩子叫到自己身边,当着台上大臣和台下百姓的面,对孩子说道:
“孩子,我非常喜欢你,我愿意把巨人留下的宝物都奖给你。我也感到很自豪,很威风,我们国家竟出现了这么一个有才智的聪明孩子。多少个国家有学问的人都死在巨人手中,而我们的一个孩子竟取得了胜利。孩子,你真是我们的骄傲。”
台下的百姓欢声雷动。
“孩子,”土王又说,“我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巨人手势的意思的?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学问回答巨人的问题的?”
“啊,陛下,”孩子说,“这是很容易办到的。巨人伸出一个指头,是在对我说:‘我要戳瞎你一只眼睛。’我伸出两个指头回答:
‘如果你敢戳瞎我一只眼睛,我就把你的两只眼睛都戳瞎!’巨人伸出两手,是要把我举起来,扔到空中去,然后把我摔死在地下。我的两手往下伸是对他说,不管你把我扔多高,我仍会平安地落到地下,一跳走开!”
土王乐了,大臣们乐了,台下的百姓们也都乐了。现在他们才明白,巨人和孩子想得不一样,谁要巨人非要用手势说话不可呢?
第89篇、碎在上海的玻璃心

尹香是黄浦江边弄堂里长大的金枝玉叶,大学毕业后在上海做独立的装饰设计师,很时尚很自由的职业,还有一份不低的收入,而她并不快意。因为上海世面大,所以她的心和梦也飘得很高,不甘做一个上海的小家碧玉。
21岁的春天,命运刻意地安排尹香结识了来自西北小城白水的杜怀宇。那是在临江的香格里拉举行的一个小派对,客人里不乏时尚的男女,只有尹香和杜怀宇,竟然不约而同地穿着简约素雅的布衣单衫,反倒特别。
他们对面而坐,因为衣着的类似而心生好感。聚会到一半,尹香忽然发现自己的丝绸披肩不知何时被粗心客人的烟灰烧了个洞,碰巧此时杜怀宇很绅士地上前为她拉椅子,便也凑近看见了,继而还用手轻轻地抚拭,然后比较内行地判断说:“好像不是现在的产品呀。”尹香随意地告诉说那是几十年前苏州老店的双绉丝光绸,杜怀宇听见,越发仔细地端详,心里也越发替尹香惋惜。
聚会散去的时候,杜怀宇意外地对并不熟悉的尹香提出要修补那条丝绸披肩。“修补”这个词让尹香意外,华衣缤纷的上海早已没有修补一说,而这个杜怀宇却要认真地为她而做。自然尹香也有点感动。
见尹香答应,杜怀宇莫名地高兴起来,进而冒昧地向她要了手机号码。等到尹香下了车,越走越远地消失在小区的路径那头,他的心思也驿动起来。他原本是来上海专习雕刻工艺的,而且又临近学习结束离开,可眼下忽然就萌生出要留下来的念头。人有时很奇怪,他起初只想来见上海的世面,可见过上海的尹香,却真有了想为这个女孩子而留驻的决意。
杜怀宇为尹香而留,在上海一家公司做工艺设计。过了两个多月的样子,他给尹香发了个手机信息,很婉转地问她:“记不记得有个要为你修补丝绸披肩的人。”尹香想想,当然记得,只是印象有点淡了。
第二次见面是在博物馆前的广场,尹香穿的还是“江南布衣”,不过款式变了。杜怀宇把用盒子装着的丝绸披肩郑重还给尹香,打开一看,是在破损的洞上绣了一枝青莲,典雅的中国水墨气派。
尹香一见就喜欢,随即披在肩上。黄昏时的广场上天高云淡绿草白鸽,尹香闲逸的“江南布衣”配着简约的丝绸披肩,那样衬景里的女孩子,杜怀宇的心绪也随着翻飞翩动。
过了好久,他对她说:“以后我做个配这条披肩的礼物送你。”是什么呢?尹香用眼睛好奇地凝视着这个黯然优雅的杜怀宇。他不讲明,在心里,希望有个别样的悬念,伴随爱一起开始。
日子过得很快,到他们倾心交往的第二年,却有另一个台湾青年插了进来,叫阿健。这个阿健,刚拿了美国加州大学博士学位,家里在东南亚等地有生意,新近又在上海办了厂。在所有这些根底面前,尹香的心思纷乱起来,她不断地暗暗掂量、权衡、比较、徘徊,然后不断说服自己尽早在两个男人之间定夺。要知道,很多诱惑人有时是不能无所谓的。
23岁生日就在尹香的迟疑中到来,两人的礼物几乎是同时送到门上的:阿健送的是他镶着家族标记的一枚白金钻戒,一望而知那不菲的价值;而杜怀宇送的是一颗润红剔透的玻璃心,盛在小锦盒里,一看,便知道这玻璃心其实就是最初他在博物馆广场上的那个许诺,好美好美。
尹香把锦盒合拢的那一刻,望着面前杜怀宇眼里的期待一点一点失落掉,她的心莫明地疼了一下,但又很清楚自己是不可以继续犹豫的。玻璃心退在杜怀宇面前,他挡住,说:“只是个生日礼物,祝你快乐,祝你们快乐。”口气依旧很绅士,但尹香能辨出那郁郁的感伤。她不敢抬眼望,手里捏着锦盒向外走,外面是阿健的蓝鸟车等候着——他已在香格里拉为她订了生日派对,上海滩的小女孩,到底脱不了一颗俗心对俗情的渴望。
以后尹香如愿嫁了阿健,还移民去了法国,与国内的朋友渐渐没有了联系。
3年后的夏天,杜怀宇作为年轻的艺术家去巴黎举办一个作品展,竟不期地在黄昏的协和广场喷泉边遇见尹香。她穿一袭华美的丝绸连衣裙,依旧年轻漂亮,杜怀宇没有问她好不好,因为他一眼就能看出尹香眉目间掩饰不了的落寞和幽怨。
随后他们一起到路边喝了咖啡,说话很少,即使谈也是客套。那样物是人非的时刻,能做的只是落花流水皆莫问。
在告别的刹那,杜怀宇对尹香说:“天有点凉,你该带条披肩出来的。”尹香一下子就意会了,微笑道:“那条丝绸披肩我一直披着,只是今天忘了。还有你送我的那颗玻璃心,很配那条披肩。”杜怀宇没有再说话——那颗玻璃心,他用了十个月才制作成功的,要把玻璃和黄金融为一体,才能烧出那样润红玲珑的玻璃心——这是尹香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尹香目送着杜怀宇沿着大街远去的背影,微笑一点点收敛起——那颗玻璃心,在她和丈夫来巴黎的第一天,碎在行李箱底,那是她自己推着行李,只是很轻微的一点振荡,就碎了——这是杜怀宇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夜幕降临,巴黎却醒过来。在整个城市的流光溢彩里,孤单的尹香微然记起上海,记起香格里拉派对上的丝绸披肩和那颗碎了的玻璃心。年轻的爱情啊,有时就如同那颗玻璃心,很真很美,但也很脆弱,总是那么轻易就碎在物欲的振荡里和浮华背后。
第90篇、回家等你

她决定去赴那个约会。
其实没有什么。他是她的同学,大学时,曾轰轰烈烈地追过她。后来毕业了,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一年前在街上邂逅,才知道他也来到这个城市,经营着一家不小的公司。两人站在街上聊了一会儿,他递她一张名片,说,有事的话,就找我。然后分手,有几分不自然,但很平淡。她想不起自己会有什么事找他,于是名片一直躺在抽屉里,和许多名片挤在一起。
前几天她把它翻出来,给他打了个电话。只是淡淡的问候,但他能感觉到她的窘迫。几天后他把电话打过来,约她出去。她想了想,说好。公司里缺个人手,想和你谈谈,他这样解释。她说知道了,谢谢你。不知为何,心却跳出了声。
这么简单吗?或许是,又或许不是。假如他握了她的手,假如他揽了她的腰,假如他吻了她的唇,她会拒绝吗?——她知道他仍然念着她,她能够感觉出来,这个不会错。她知道,只需自己一点点儿暗示,他们的朋友关系就会即刻瓦解。
她怕,却又似乎盼着。她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办法,只能向前走。也许,是走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她下岗了,渴望一份体面的工作。老公单位效益不好,薪水降到仅够还清每个月的房贷。每天下班后,老公都要出去,说去找朋友们想办法,很晚才回来,拖了疲惫的身体。她想现在她不管做了什么,都是为了他们这个家。她会做什么吗?她想她应该不会,她爱她的老公,爱他们的家,她只是去找一份工作而已,这没什么。
她穿了最漂亮的衣裙,放下挽起的长发。于是,长发像瀑布般直泻而下,她知道他喜欢她的长发。他曾给她写过情诗:你的长发/像暖暖的黑丝/织成诱人的锦缎。
她去时,他已帮她要好了咖啡。两个人隔着桌子,慢慢啜着咖啡,低声说着话。烛光是温柔的,还有音乐,还有淡淡的香气,当然还有暧昧的调子——来这里的,多是恋人,或者夫妻,或者情人。她有些不安。
去我那儿做吧,他说,请不要拒绝。他看着她,目光是善良的。他的善良让她更加不安。
她甚至有些惶恐了。是的,她需要这份工作,可是有他在。他是她的上司,他曾经追求过她,从此,他们会天天守着一间狭小的办公室。
他们当然仍是朋友,不过,这样的朋友很难维持,很容易升华或者下沉。她对自己没有信心。
行不行?他问。
她喝光了杯里的咖啡。
他突然握了她的手,轻轻地,却很坚定。她想抽出来,可是他握得更紧。
再要杯咖啡吧。她说。
他只好松开手。喊,服务生——服务生来了。身着干净得体的衬衣,扎着漂亮大方的领结。服务生看看她,再看看他。服务生问,请问您需要什么?
他说咖啡,两杯咖啡。
服务生冲他优雅地笑,再冲她优雅地笑。服务生说请稍等,然后走开。服务生有一双淡黄色的独特的眼睛,脸上棱角分明。他的步子迈得沉稳,很有信心的样子。
她的鼻子就酸了。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什么?
她说,我不去了。
他说,为什么?
她说,我怕。我怕我们的生活,从此会被打翻。
他说,不会吧?
她说,也许不会。可是,我不想在生活中,埋下任何一颗暧昧的种子,一颗危险的种子。
他想了想。他说,也许你是对的……不管为什么,我尊重你。可是我感觉,你应该是想要这份工作的……所以现在,你的这个决定,让我感到很突然。
她说,对不起。
服务生端来两杯咖啡,在她和他面前各放一杯。服务生冲他们有礼貌地笑,然后静静离开。她站起来,追上去,站到他面前。她说,你来做服务生,多长时间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他没有回答她。他说我不累。
她问,这里还需要人吗?
他说需要。厨房里,缺人,刷盘子的,你要干?
她点点头。我干,她说,明天就来面试。如果可能,我想明天就上班。
他笑了。
她说,晚饭还没吃吧?想吃什么菜?
他说,番茄蛋花汤就行。
她说没问题,我这就回去做。我回家,我等你……
第91篇、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是一个孤儿,也许是重男轻女的结果,也许是男欢女爱后不能负责的产物。是哲野把我捡回家的。那年他落实政策从农村回城,在车站的垃圾堆边看见了我,一个漂亮的、安静的小女婴,许多人围着,他上前,那女婴对他粲然一笑。
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后来他说,我当初那一笑,称得起“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一生极其悲凄,他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他从此孑然一生,直到35岁回城是捡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童年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太多不愉快,只除掉一件事。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馁。自此,再没有人骂过我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书房。满屋子的书,明亮的大窗子下是哲野的书桌,有太阳的时候,他专注工作的轩昂侧影似一幅逆光的画。我总是自己找书看,找到了就窝在沙发上。隔一会儿,哲野会回头看我一眼,他的微笑,比动日窗外的阳光更和煦。看累了,我就趴在他肩上,静静地看他画图撰文。他笑:长大了也做我这行?我撇嘴:才不要,晒得那么黑,脏也脏死了。啊,我忘了说,哲野是个建筑工程师。但风吹日晒一点也无损他的外表,他永远温雅洁净,风度翩翩。断断续续地,不是没有女人想进入哲野的生活。
我8岁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哲野差点要和一个女人谈婚论嫁。那女人是老师,精明而漂亮。不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她,总觉得她那脸上的笑像贴上去的,哲野在,她对我笑得又甜又温柔,不在,那笑就变戏法似的不见了。我怕她。有天我在阳台上看图画书,她问我:你的亲爹妈呢?一次也没有来看过你?我呆了,望着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她啧啧了两声,又说:这孩子,傻,难怪他们不要你。我怔住,忽然哲野铁青着脸走过来,牵起我的手,什么也不说就回了房间了。
晚上我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哲野走进来,抱着我说,不怕,夭夭不哭。后来就不再见那女的上我们家来了。再后来我听见哲野的好朋友邱非问他,怎么好好的又散了?哲野说,这女人心不正,娶了她,夭夭以后不会有好日子国的。
邱非说,你事实忘不了叶兰。8岁的我牢牢记住了这个名字。大了后我知道,叶兰就是哲野当年的女朋友。
我们一直相依为命。哲野把一切都处理得很好,包括让我顺利健康度过青春期。
我考上大学后,因学校离家很远,就住校,周末才回家。哲野有时会问我:有男朋友了吗?我总是笑笑不作声。学校里倒是有几个还算出色的男生总喜欢围着我转,但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甲倒是高大英俊,无奈成绩三流;乙功课不错,口才也甚佳,但外表实在普通;丙功课、相貌都好,气质却像个莽夫......我很少和男同学说话。在我的眼里,他们都幼稚肤浅,一在人前就来不及地想把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太着痕迹,失之稳重。
20岁生日那天,哲野送我的礼物是一枚红宝石的戒指。这类零星的首饰,哲野早就开始帮我买了,他的说法是:女孩子大了,需要几件象样的东西装饰。吃完饭他陪我逛商场,我喜欢什么,马上买下。
回校后,敏感的我发现同学们喜欢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不放在心上。因为自己的身世,已经习惯人家议论了。直到有天一个要好的女同学私下把我拉住:他们说你有个年纪比你大好多的男朋友?我莫名其妙:谁说的?她说:据说有好几个人看见的,你跟他逛商场,亲热的很呢!说你难怪看不上这些穷小子,原来是傍了个孔方兄!我略一思索,脸慢慢红起来,过一会儿笑道:他们误会了。我并没有解释。静静地坐着看书,脸上的热久久不散。
周末回家,照例大扫除。哲野的房间很干净,他常穿的一件羊毛衫搭在床沿上。那是件浅咖啡色的,樽领,买的时候原本看中的是件灰色鸡心领的,我挑了这件。当时哲野笑着说:好,就依你,看来小夭夭是嫌我老了,要我打扮得年轻点呢。我慢慢叠着那件衣服,微笑着想一些零碎的琐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发现哲野的精神状态非常好,走路步履轻捷生风,偶尔还听见他哼一些歌,倒有点像我当年考上大学时的样子。我纳闷。星期五我就接到哲野的电话,要我早点回家,出去和他一起吃晚饭。
他刮了胡子换衣服。我狐疑:有人帮你介绍女朋友?哲野笑:我都老头子了,还谈什么女朋友,是你邱叔叔,还有一个也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你叫她叶阿姨就行了。我知道,那一定是叶兰。路上哲野告诉我,前段时间通过邱非,他和叶兰联系上了,她丈夫几年前去世了,这次重见,感觉都还可以,如果没有以外,他们准备结婚。我不经心地应着,渐渐觉得脚冷起来,慢慢地往上蔓延。到了饭店,我很客观地打量着叶兰:微胖,但并不臃肿,眉宇间尚有几分年轻是的风韵,和同年龄的女人相比,她无疑还是有优势的。但是跟英挺的哲野站在一起,她看上去老得多。
她对我很好,很亲切,一幅爱屋及乌的样子。到了家,哲野问我:你觉得叶阿姨怎么样?我说:你们都计划结婚了,我当然说好了。我睁眼至凌晨才睡着。回到学校我就病了。发烧,撑着不肯落课,只觉头重脚轻,终于栽倒在课室。醒来我躺在医院里,在挂吊瓶。哲野坐在旁边看书。
我疲倦地笑:我这是在哪?哲野紧张地来摸我的头:总算醒了,病毒性感冒转肺炎。你这孩子,总是不小心。我笑:要生病,小心有什么办法?
哲野除了上班,就是在医院。每每从昏睡中醒来,就立即搜寻他的人,要马上看见,才能安心。我听见他和叶兰通电话:夭夭病了,我这几天都没空,等她好了我跟你联系。我凄凉地笑,如果我病,能让他天天站守着我,那么我何妨长病不起。住了一星期院才回家。哲野在我房门口摆了张沙发,晚上就躺在上面,我略有动静他就怕起来探视。我象棋更小一点的时候,我的小床就放在哲野的房间里,半夜我要上卫生间,就自己摸索着起来,但哲野总是很快就听见了,帮我开灯,说:夭夭小心啊。一直到我上小学,才自己睡。
叶兰买了大捧鲜花和水果来探望我。我礼貌地谢她。她做的菜很好吃,但我吃不下。我早早地就回房间躺下了。我做梦。梦见哲野和叶兰终于结婚了,他们都很年轻,叶兰穿着白纱的样子非常美丽,而我这么大的各自充任的居然是花童的角色。哲野愉快地微笑着,却就是不回头看我一眼,我清晰地闻到新娘花束上飘来的百合清香…..我猛地坐起,醒了。半晌,又躺回去,绝望地闭上眼。黑暗中我听见哲野走近来,接着床头的小灯开了。他叹息:做什么梦了?哭得这么厉害。我装睡,然而眼来就像漏水的水龙头,顺着眼角流向耳边。哲野温暖的手指一次又一次地去划那些泪,却怎么也停不了。
这一病,缠绵了十几天。等痊愈,我和哲野都瘦了一大圈。他说:还是回家来住吧,学校那么多人一个宿舍,空气不好。他天天骑摩托车接送我。脸贴着他的背,心里总是忽喜忽悲的。以后叶兰再也没来过我们家。过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才确信,叶兰也和那女老师一样,是“过去时”了。我顺利地毕业,就职。我愉快地、安详地过着,没有旁骛,只有我和哲野。既然我什么也不能说,那么就这样维持现状也是好的。但上天不肯给我这样长久的幸福。哲野在工地上晕倒。医生诊断是肝癌晚期。我痛极攻心,却仍然知道很冷静地问医生:还有多少日子?医生说:一年,或许更长一点。
我把哲野接回家。他并没有卧床,白天我上班,请了一个钟点工看护,中午和晚上,有我自己照顾他。
哲野笑着说:看,都让我拖累了,本来应该是和男朋友出去约会呢。
我也笑:男朋友?那还不是“万水千山只等闲”。每天吃过晚饭,我和哲野出门散步。我挽者他的臂。除掉比过去消瘦,他仍然是高大俊逸的。在外人眼里,这何尝不是一幅天伦图,只有我,在美丽的表象下看得见残酷的真实。我清醒地悲伤着,我清晰地看得见我和哲野最后的日子一天天在飞快地消失。
哲野很平静地照常生活,看书,设计图纸。钟点工说,每天他有大半时间是待在书房的。我越来越喜欢书房,饭后总是泡着两杯茶,和哲野相对而坐,下盘棋,打一局扑克,然后帮哲野整理他的资料。他规定有一沓东西不准我动。我好奇,终于一日趁他不在时头看。那是厚厚的几大本日记。
“夭夭长了两颗门牙,下班去接她,摇晃着扑上来要我抱。”
“夭夭10岁生日,许愿说要哲野叔叔永远年轻。我开怀,小夭夭,她真是我寂寞生涯的一朵解语花。”
“今天送夭夭去大学报到,她事事自己抢先,我才惊觉她已经长成一个美丽少女,而我,垂垂老矣。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我一样孤苦。”
“邱非告诉我叶兰近况,然而见面并不如想象中令我神驰。她老了很多,虽然年轻时的优雅没变。她没有掩饰对我尚有剩余的好感。”
“夭夭肺炎。昏睡中不停喊我的名字,醒来却只会对我流眼泪。我震惊。我没想到和叶兰结婚对她的影响这么大。”
“送夭夭上学回来,觉得背上凉飕飕的,脱下衣服检视,才发现湿了好大一片。唉,这孩子。”
“医生宣布我的生命还剩一年。我无惧,但夭夭,,她是我的一件大事。我死后,如何让她健康快乐地生活,是我首要考虑的问题。”
……
我捧着日记本,眼泪簌簌地掉下来。原来他是知道的,原来他是知道的。又过几天,那沓本子就不见了。我知道哲野已经处理了。他不想我知道他知道我的心思,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
哲野是第二年的春天走的。临终,他握着我的手说:本来想把你亲手交到一个好男孩手里,眼看着他帮你戴上戒指才走的,可惜来不及了。
我微笑。他忘了,我的戒指,20岁时他就帮我买了。
书桌抽屉里有他一封信,简短的几句:夭夭,我去了,可以想我,但不要时时以我为念,你能安详平和地生活,才是对我最大的安慰。叔叔。
我并没有哭得昏天黑地的。半夜醒来,我似乎还能听到他说:夭夭小心啊。
杂书房整理杂物的时候,我在柜子角落里发现一个满是灰尘的陶罐,很古朴雅致,我拿出来,洗干净,呆了,那上面什么装饰也没有,只有四句颜体:
君生我未生,
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
日日与君好。
到这时,我的泪,才肆无忌惮地汹涌而下。
第92篇、名将陈赓的爱情故事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孔雀东南飞》触动伤心事

抗日战争中的百团大战后,八路军第129师趁部队休整,开了运动会。这一天,正巧刘伯承师长过生日,运动会总指挥、第386旅旅长陈赓便给抗大政治部主任罗瑞卿挂了个电话,把抗大文工团请到师部来演戏,助助兴。台上演的是《孔雀东南飞》。傅涯扮演小姑,她同情新嫂嫂,怨恨母亲拆散人间的恩爱夫妻,演到伤心处,她的眼泪滚滚而下;陈赓坐在台下看戏,触景生情鼻尖一酸,泪水也下来了。他抬起大巴掌撑住额头,顺便遮住眼睛……陈赓,湖南湘乡县人,1903年出生。14岁那年,他还在上高小时,父母做主给他娶了个比他大两岁的媳妇。他不满意这桩包办婚姻,离家出走,到湘军鲁涤平部当了兵。1921年,他退出旧军队,于次年在长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陈赓后来投考黄埔军校,成为“黄埔三杰”之一。1926年9月去苏联学习,次年2月学习结束,来到上海。1927年初夏由周恩来撮合,他与上海女子王根英在武汉结婚。
“七七事变”后,王根英随周恩来到西安,随后又赶到八路军总政治部。这时,陈赓已是八路军第386旅旅长,见到了久别的妻子。可是,才过了半个月,王根英接到组织上的通知,要她到延安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9月15日,陈赓送王根英上路,根英流泪了……1938年秋,王根英从党校学习结束后,调回129师财经干部党校任政治部指导员。此时,386旅正朝着这一带集结。王根英很高兴,心想不久又可以见到心上人了。谁料,1939年3月8日,在一次反扫荡中,王根英英勇牺牲了。
这天,陈赓正在给部队讲话,通信员送上一份电报,他一看:王根英在掩护战友撤退时壮烈牺牲!陈赓忍不住痛哭失声,猛地拔出手枪,冲着天空“砰砰砰”射出愤怒的子弹。他流着泪水,独自一人在积雪尚未融化的树林里站了很久。今天台上演出《孔雀东南飞》,陈赓又流泪了,他又想起了生于“东南”的妻子王根英……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早在抗大文工团演出《孔雀东南飞》之前,有一天,3位剧社的姑娘跟着团长王智涛去取道具。她们早就听说陈赓的许多传奇故事,见到他就嚷着叫他再讲些战斗故事。“我没啥讲的!”陈赓冒出一句,“南昌起义受伤的时候,我当时真想开枪自杀。”姑娘们走后,团长王智涛眯着眼睛问陈赓:“老首长,你喜欢哪一个?”直率的陈赓随口说道:“中间那个。”中间那个正是傅涯。傅涯1918年出生在浙江上虞县。大哥傅森在林伯渠的影响下,早年参加了革命。1938年,傅森从西安捎信来,动员妹妹参加革命。这年4月,傅涯和弟弟傅桑、妹妹傅英,千里迢迢奔赴延安,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灵巧白净,行军途中休息时总要跑到溪边,美美地喝个够;然后寻个隐蔽的地方,洗去满身征尘。大家都说她是水仙子转世,跑到哪儿都水灵灵的。不久陈赓和傅涯单独见面了。他问傅涯:“我有许多男朋友,也有许多女朋友,你愿不愿做我的朋友?”约会之前,傅涯考虑过,参加革命前她与表哥订过亲,她已去过几次信,希望表哥能和自己在一起。可他不肯来延安,傅涯想等她与表哥的关系结束,再与陈赓交朋友。“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吧。”陈赓答应了。但他太喜欢傅涯了,一面等待,一面将自己爱上傅涯的事报告中央组织部。想不到延安方面答复:此人有“特嫌”,不能与之恋爱。过了一阵,上面又透来消息:不是她本人有问题,据我方情报,她大哥是国民党党员,在家中接待过一些进步青年、共产党员,也接待过一些国民党特务。傅涯是个演员,追她的人很多,她却专门看中你,倘非看中你的地位,便是有别的政治目的。抗大姑娘多的是,你可以另挑一个!
傅涯的母亲从小失去父母,只有一个亲妹妹相依为命。傅涯自幼与姨妈的儿子一块上学。表哥正义感强,常给她讲“国家落后,总要受人欺负”的道理,他从南京中央大学建筑系改学农业系。傅涯则准备报考化学系。“七七事变”后因为不愿当亡国奴,两人一起回到老家。一天夜里,表哥突然提出要与傅涯同居,他是看到表妹聪颖可爱,担心别人夺走了她。傅涯一看表哥想和她生儿育女,便与他发生了争吵。
一个偶然的机会,傅涯碰到表哥的一位好友,得知他后来考上了中央大学研究生,并随校撤到了重庆。傅涯要来表哥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劝他速来延安,抗战救国。
但半年过去,没有回音。而在抗大,傅涯常常自豪地向同学们讲述陈赓的传奇故事:危难中背过蒋介石,救了老蒋一命;坐过国民党的监牢,宁死也不变节;南昌起义中身负重伤,断了腿骨,硬是虎口脱险;长征中拖着伤腿,过了雪山草地……在傅涯心目中,那个表哥渐渐地远了、淡了,他怎能和陈赓相比呢?陈赓勇敢、机智,视高官厚禄如粪土。
傅涯决心已定,不言不语,一直等着陈赓,直等了三个春秋。
小平说:让延安成全他们吧
演《孔雀东南飞》时,台上台下俱流泪,这一片痴情,感动了也在看戏的129师政委邓小平。看完戏,他找来师政治部主任蔡树藩:“我们不能当《孔雀东南飞》里的那个焦老太。给中央发个电报,傅涯的哥哥即便是特务,傅涯本人是共产党员嘛!让延安成全他们吧。”1943年2月,陈赓结婚的事被批准了,傅涯迅速赶到河北涉县的师部里。当夜成婚,翌日行军。山路崎岖,陈赓马在前,傅涯马在后。40岁的陈赓倒骑在马背上,美滋滋地欣赏自己的俏丽新娘。傅涯羞红了脸……
婚后,傅涯只在司令部里住了几天,便搬到附近双曲村农民家,从事农会工作。每隔七八天才回来一次。有时一忙,很久也顾不上回去。但每次分手,她都要送陈赓一个日记本。陈赓记完日记,也由她保管。新中国成立后,陈赓被授予大将军衔,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傅涯在中组部工作。1961年元旦后,陈赓夫妇携子女去上海疗养。3月16日晨,陈赓因心肌梗塞复发,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8岁。陈赓逝世后,傅涯一边工作,一边抽空整理陈赓的日记和文字材料,借以寄托自己的哀思。更令人敬佩的是,她还四处奔走,找李强、童小鹏等人调查,亲笔撰写了翔实生动的王根英烈士传——《报国何计女儿身》,发表在《红旗飘飘》上。
(摘自《红色恋人》杨雪燕 杨闻宇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11月)
转自:新闻午报
第93篇、小农之爱

艾丽莎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地一家有名的广告公司设计部工作。因这个部门的人经常要与外界打交道,所以穿着上比较讲究,天天像开服装展示会一样,其他部门的同事就称其为“小资部”。
上班一个月后,她去财会室领薪水。哇塞,有个超级帅哥在耶!艾丽莎感觉自己被狠狠“电”了一下。他凝视艾丽莎良久,方说:“你……”艾丽莎朝他绽放出一个温柔的微笑:“什么?”“有1块钱零钱吗?”艾丽莎摸摸口袋,说:“没有。”他说,钱他先帮垫着,让艾丽莎等下还给他。
头次领薪水,按小资部惯例是要请客的。艾丽莎被姐妹们拖着去酒店大吃特吃了一顿,回来后,晕乎乎的艾丽莎看见办公室里好像多了个人。
“艾小姐,我的钱你可以还了吗?”那人问。艾丽莎喝了点酒,脑子一时转不过弯儿来:“钱?什么钱?”“你领薪水时欠了我的钱啊!”他很惊讶地望着她。艾丽莎想起来了,更惊讶地望着他:“啊?你说那1块钱啊?”姐妹们“哈”地一声全笑了。
艾丽莎还是没有零钱,有个姐妹看不过去,掏出一张2元面值的塞给他。艾丽莎没好气地说:“算了,不用找了。”
后来,她得知那个男孩叫罗作汉,是财会室的主管会计。财会室人因为都很抠门儿,所以被人称为“小农部”。
艾丽莎说,就他那抠门儿样,长得再帅也找不到女朋友!忽然她发觉气氛不对,一转头,只见“罗小农”虎着一张脸望着艾丽莎:“给,还你1块钱。”
天哪,这世界上还有这样的男孩?
“小农”是个精明人
单位组织郊游,在山脚下,艾丽莎看中了一根银质的项链,项链上还有个漂亮的小玉坠,很好看。老板要价30元,艾丽莎劝小资部的女同事们人手一根地买下了。
罗作汉走过来了,对着艾丽莎冷笑一声。艾丽莎不乐意了,说:“你小子冷笑什么?”“我笑你们被骗了还这么高兴。”他说,“这不是银质的,成本价最多3元钱。”
姐妹们抱怨艾丽莎害她们一起上当。艾丽莎急了,硬拖着罗作汉回到山脚下,让他当面与老板对质。罗作汉对那老板说:“你这项链便宜点卖给我,我要很多。”老板说:“20块钱一根。”艾丽莎气坏了,还没发作,那老板看罗作汉没有回答,又往下降:“算了算了,8块,不能少了。”罗作汉还是一言不发,拽着艾丽莎往回走,走出好远,还听得见老板在大嚷:“6块?要不5块……你开个价嘛!”
艾丽莎的鼻子都被气歪了。
他俩闷声闷气地走了一段路,还是没有看到集体队伍。天忽然下起雨来。艾丽莎忍不住打起了哆嗦。罗作汉不声不响地脱下了他的外套给她披上。艾丽莎心里一热:原来他还蛮会体贴人的啊!艾丽莎说:“如果你不是色狼,我不介意共披一件衣服……”罗作汉笑了:“我还担心你是色女呢!”
两人走走说说,没想到罗作汉还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让艾丽莎一路上笑个不停。突然,艾丽莎看见路旁有卖伞的,就对他说:“去买把伞吧,方便些。”罗作汉皱了皱眉头:“这山上的东西都很贵的,再说,山雨说停就停,带把伞多不方便……”说来说去,罗作汉就是不愿意掏钱。遇到这号人,艾丽莎也真没辙了。
好不容易找到集体队伍,回到小资群中。可艾丽莎J心里却有点不自在,眼光不由自主地总往罗作汉身上瞟。好几次,遇到罗作汉的目光,两个人又都慌慌张张地躲开来。
找个“小农”不吃亏
“罗作汉的女朋友来探班了!”艾丽莎一早来到办公室就听到这个消息。她想,难怪我今天起床时眼皮直跳――果然是个坏消息。女孩子眉目很清秀,看上去最多18岁。姐妹们交头接耳,说罗作汉那么小气,居然也能找个水灵灵的女孩子。艾丽莎撇嘴说:“只怕是童养媳呢!”有人就似笑非笑地望着艾丽莎:“好浓的醋味,阿――丽莎,你不会爱上‘小农’了吧?听说这号人很会持家呢!”
艾丽莎不理会她们,给女孩端了杯水过去,问:“小妹妹,你是哪儿的人啊?”
女孩子睁大一双眼睛说:“我是汉哥老家的。”汉哥?叫得这么亲热啊。艾丽莎心里有点酸溜溜的了。
下班的时候,罗作汉在门口招招手,女孩子就蹦过去了。艾丽莎追出去,对他说:“你小子平时抠门儿,对女朋友可要好点啊,人家大老远地来看你……”
“女朋友?”罗作汉疑惑地望着艾丽莎,笑道,“哪儿呀,她是我亲戚。”艾丽莎暗自高兴,嘴上却说:“那也要招待好人家啊!”“那当然,你知道哪儿的饭菜不错?”罗作汉问。艾丽莎乐了,他是不是想约会我呢?
就这样,他们一行三人去了家小酒店。服务员递上菜单,艾丽莎还没仔细看,就被罗作汉一把按住:“30块钱,随便你安排。”服务员不高兴地撇嘴走开了。艾丽莎说:“30块,你请我们吃盒饭呀?”“盒饭才5块一个呢!”罗作汉不以为然地说,“哦,该省时就要省,人家外国都是这样呢!”得,真服了他。
送走女孩子以后,罗作汉就单独请艾丽莎看电影,还好,有可乐和爆米花招待。吃着吃着,他的手就握住了艾丽莎的手。
丽莎心里乐开了花
“与‘小农’恋爱的滋味怎么样?”很多天,都有同事问这种八卦的问题。艾丽莎说:“其实也蛮好的。”的确,和“小农”上街吃饭,他永远知道哪里的菜既干净又便宜。买衣服,她不用担心再受奸商们的骗了,他只要看看衣料质地,.就能喊出一个让人跌破眼镜的价来!
情人节那天,别的女孩都收到一大束玫瑰花,他却双手空空而来。艾丽莎感觉受了莫大的委屈,待在办公室里哪儿都不去,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艾丽莎问他:“我就这么没有魅力吗?一朵花也不值得你送?”
“今天的玫瑰花比肉价还贵,再说,送一朵给你和一朵不送也没有很大的差别。”他指指被鲜花塞满了的“小资”办公室说,“你们这都是些妖精一样的女孩子,今天还能少得了花吗?送你一朵,你和我也都要被人家嘲笑的,还不如省点钱……”
“钱、钱、钱,你上辈子只怕是个乞丐,从来没有见过钱!”艾丽莎吼道。
第二天,艾丽莎走进办公室,一眼就看见她桌上摆了好大一束玫瑰花,还有张情人卡:“亲爱的,情人节快乐!”同事们围过来:“哟,罗作汉也真够糊涂的,记错了时间吧――昨天才是情人节呀!不过,只要他还有这片心意就行了。”
艾丽莎当然明白,情人节一过玫瑰花就掉价了。可是她嘴里却说:“那是那是,他没谈过恋爱,我是他第一个女友,所以他搞不清情人节是哪天。”办公室里一片羡慕之声。
交往了一段时间,艾丽莎便随罗作汉去见他父母了。因为考虑到他那么节省,想来他家条件也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于是艾丽莎翻箱倒柜,找出妈妈当年插队时候穿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了乡下小姑娘。
罗作汉一见她就傻眼了,捂着嘴猛笑。艾丽莎可不管,像个傻大姐一样和他穿街走巷。来到罗作汉家,这回轮到艾丽莎傻眼了:罗作汉家住的居然是别墅!他老爸竟是那个常在电视上露脸的民营企业家!他妈妈一袭华衣,气质高贵,更衬得艾丽莎像洞庭湖边的麻雀!
从罗作汉家里走出来,艾丽莎手里拎着个大包――他妈妈说什么也要艾丽莎带走几件新衣服,她真以为艾丽莎是个淳朴的穷女孩!
艾丽莎说:“罗作汉,你家里条件这么好,你为何这么小气?”罗作汉瞅了她一眼说:“爸妈的钱是他们的,我的钱是我的,我想用自己的钱给我喜欢的女人买个好房子,你说我现在是不是该省着点儿?”艾丽莎听罢罗作汉这般表白,悄悄拉住了他的手,心里乐开了花
第94篇、因为爱你,所以承担

他们是一对中年夫妻。40岁了,有一个16岁的女儿,他们的单位都不好,前两年就嚷嚷着下岗。她对他说过,只要不下岗,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害怕风雨飘摇的生活。他说,没事,别怕,有我呢。
结果是他先下了岗。
这让他很感觉意外,他是单位的业务尖子,但最后还是下岗了。但他还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带着她给他做的盒饭,晚上按时回家,大家都以为他还在上班。
很冷的冬天,他无处可去,去找工作,四处碰壁,冷得不行了,就坐三块钱的环城地铁,在里面待上半天,暖和够了再出来。
第一个月。他的工资没有拿回来,他对她撒谎,我的工资在地铁里被人偷走了。她说,没事,你别急。
第二个月,他找了份汽车修理厂的工作,又脏又累,有时候很晚才回来。她问,你身上怎么有这么重的汽油味道?他说,我和朋友们学开车呢,将来,我们也买辆车开开。
第三个月,他被人家解雇了,跑到煤厂拉煤,那是最苦最累的活,为了妻子和女儿,他必须干,因为40岁,他找不到什么好工作了,即使这个工作,还有好多人排队等着呢。
干一天活,他必须把自己洗干净,否则面目全非的他让人根本认不出来了,他在一个极便宜的澡堂子洗澡,一次两块,那里放着一套要换的衣服。
他怕她知道自己下岗,他想,她是个脆弱的女人,而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必须撑起这片天。
那天晚上,他下了班去洗澡,一进澡堂,他忽然看到了她,自己的妻子正在招呼女客人换衣服,女宾部最近开展了搓澡业务,搓一个人可以挣到三块钱。
妻子没有认出他来,因为他一脸的黑,他赶紧跑到男宾部。
那天晚上他问妻,你们单位忙吗?妻说,忙,累死了。
第二天,他没去拉煤,而是偷偷跟着妻子,妻子又进了那家澡堂子,她根本没去上班。他打电话到她的纺织厂,人家说,早散架了,两个多月了。
原来她也下岗了!
但是她怕给他增加压力所以没告诉他,她一个人承担着下岗后的痛苦、这个最怕下岗的女人,却用自己坚强的臂膀让他感觉到了宁静。
连他们的女儿也懂事了,学会了做饭,不用再催着学习了,也不再要那些化妆品和漂亮衣服了。
那天在灯下吃饭,她说,你的手越来越黑了。
他说,你的手越来越白了。
他们的手握在一起,为了生活,为了家,他们都在努力地和生活纠缠着。他把她搂在怀里说,明天你生日,我请你洗个澡,花三块钱让别人给你搓搓背。
她哭了,颤抖在他的怀里,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她说,有一天,当我看到你拉煤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让我一辈子吃苦都值得的好男人,因为你能为爱承担。
一年之后,他们开了一个小吃店,他学会了厨艺,而她则里里外外一把手,把小店弄得干净整洁。再一年,他们真的有了自己的车,虽然是一辆二手的夏利,但他们一家三口可以开着去郊游了,女儿上了一个好大学,一切都那么美好。
他说,知道为什么我们过得这么好吗?
她答,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放弃希望,从来想着为爱承担所到来的一切。
第95篇、多久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相遇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喜欢一个人,又要多长的时间才可以忘记一个人。
有一个叫做路的男孩,他说他喜欢过一个女孩三年,也为了她荒废堕落过三年,也为了她流过很多次的眼泪,可是那个女孩却从来没有喜欢过他,甚至没有回头看过他一眼。路总是想给她点感动,可是那个叫做稀的女孩却总是在许多人的面前骂他,用一些语言刺激他,他甚至为了她有自残过。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她。
他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了他眼里的泪。可能有些感情自己怎么试着去遗忘都是没有办法忘记的吧。
这个叫做路的男孩告诉我,有一次她看到她跟另外一个男孩在一起的时候有想过放弃生命放弃自己。那个时候他离高考只剩下一个月,他以为一切就要这样结束了,可是他的爸爸,一直都很爱他很爱他的爸爸哭着找到他,他看到自尊心强从来没有低过头的爸爸的眼泪就真的真的好难过好难过。
后来有许多的女孩喜欢他,他也对一个女孩动心过,他说她很纯,像极了多年前的她,而且哪个女孩也叫稀。还像的是她也不喜欢他。
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受过的伤要多久的时间才可以痊愈。
我听到他这样的故事开始有点疼惜他了。
我的小路,对那些受过伤的人,我总是喜欢称他们说是我的,因为我真的很想去疼惜,我不希望他们不快乐,因为我知道不快乐是多么一件让人辛苦的事情。
小路,你要快乐,好吗?
第96篇、晾晒爱情

在感情上,她受了伤。曾经对她海誓山盟的男人,决绝地离开她,投入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她哭,她恨,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接受。她对家人和朋友哭诉,痛骂男人的绝情,几乎成了祥林嫂的翻版。大家都劝她,走出这段情,开始新的生活。她终于答应了。
很快便有男人喜欢她。是啊,她那么有才华,写一手好文章。她是一个成功的推销者,通过博客将自己弄成了明星。一堆的文学爱好者,拥堵在她的博客里,看她笑,看她哭,倾听她的乐与悲。爱她的男人先是爱上她的文字,然后爱上了她的人。
他的攻势很猛,她败下阵来。她爱得很投入,称他为“我的爱人”。也有人质疑,不是曾经很痛苦吗,怎么那么快将旧情丢在了风中?当然,更多的人祝福她。
他和她的爱情热火朝天。每一天,她都在博客里公布爱情的新进展。她写他的好,他的思念,写她的感动,她的坚定。点点滴滴,一遍遍在众人面前展现。在她的文字里,他和她的爱情是透明的。他让她不满意了,他和她生气了,他对她温柔,对她妥协,她都乐于让大家分享。
但爱情却快速降了温,他远离她了。这让她很生气,她是骄傲的,你不爱我,我何必爱你?于是,她的文字成了讨伐他的檄文。而他沉默,毫无回头的迹象。让人不得不感叹,那么深那么浓的爱也会转移。
她倒是比以前坚强了。一如既往地在博客里公布她的生活。没多久,另一段感情光顾了她。从她的文字中,大家又看到了一个男人默默爱她的痕迹。“啊,我的爱人……”她又开始了新一轮深情呼唤。每一天,她定时向博友们公布她的恋情新进展。在她的笔下,她和他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可惜,终究没能如她所愿。从她的心情日记中发现,他又开始远离她了。炽热的情感又一次降了温。
她依然如故,写了大篇的文字回忆旧情。虽然,爱情的远离也让她难过,但更多的是困惑。自然,还是有人一如既往地安慰她受伤的心,只有一个博友无知无畏地跟帖:“爱情是内心最美好的情感,不是随便拿来取悦他人的,更何况一些隐秘的情节。你完全不懂,又怎能得到想要的爱情?”是啊!他真是一语中的。像她这样总是晾晒爱情,哪个男人能接受?美好的爱情需要培养和沉淀,实在不适合将爱情全部拿出,赤裸裸晾晒。
第97篇、轮流当天使
他们初次的相逢,是在片场。她和他都是影片的主角。年轻的他们有许多共同的语言:戏里的角色、青春、生活,喜欢吃的食品、喜欢听的音乐……
在电影中,他们一次次演绎着令观众潸然泪下的旷世奇恋,短短的几年之间,她就成了国际巨星。明星都想着怎么能让自己更红,火的时间更长,大多都选择晚婚。然而她却在自己红得发紫而且才20岁出头的时候选择了结婚,嫁给了他――三浦友和,并宣布退出演艺圈,甘心在家做一个家庭主妇。
说到这里,大家都知道了她是谁――曾经在屏幕上一次次感动我们的山口百惠。许多明星失败的婚姻让人们觉得,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的婚姻不会长久。两个同是星光四射的人物,在生活中一旦有摩擦,谁肯低头呢?从他们结婚以后,众多的记者就日夜蹲守在他们的住宅附近,希望能得到一些可以做爆料的新闻,最好是他们吵架甚至动手的镜头。然而,这一等等得太漫长了。25年了,一直都有记者在他们家附近蹲守,但是没有谁能拿出一条可以吸引人们的新闻。他们看到只是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两个人相敬如宾,一起打扫家里的卫生,一起去倒垃圾,一起去超市购物……
舌头和牙总有打架的时候,哪有夫妻不闹别扭的。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真的没有红过脸吗?实际上他们恩爱,他们幸福,但他们也有闹矛盾的时候。美国一家电视台的记者戴森基在2006年4月曾经到山口百惠的家里做客,谈到她的婚姻时,戴森基笑着问:“在人们的心目中,你们的婚姻是明星们的楷模,看起来一直都那么恩爱和幸福,你们是怎样经营你们的婚姻呢?”
山口百惠坦言:“我们也有不愉快的时候,生活中的摩擦谁也避免不了。但是我们有一个约定――轮流当天使。”
“轮流当天使?”戴森基不解地问。
“是的,我们轮流当天使,有人说,夫妻两个人之间发生了矛盾,第一个低头认错的就是他们爱的天使。但是,不能总是由一方来当天使,因为天使也会累。我们约定轮流当天使,发生矛盾后,不论谁对谁错,总要有一方先低头认错,哄对方开心。如果这次是我,那下次就是他了。这样,我们都是天使,我们谁也不会累。”
这就是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婚姻幸福的秘诀――轮流当天使。天使宽容、天使大度、天使会忍让、天使懂得爱,但是一切都有个限度,天使也会疲倦,所以轮流当天使吧。这样的婚姻才会幸福。

第98篇、走错的爱情棋子不能悔

她最爱下五子棋。
以前,她总缠着他一起下棋。在阳台上的阳光底下坐着,一张围棋盘,两把黑白子,五子连珠,上下纵横左斜右贯,一不留神就被他赢了去。
每每这时,她就牵着他的衣袖撒娇,我没看到嘛,我要悔棋嘛……
每每这时,他就一脸无辜,但看到她的嘴巴好笑地翘起来时,他只好伸出手指去刮刮她的鼻子,让她悔了棋去,然后接着下。 []
这样下五子棋的结果,当然总是她赢得多。
赢了,她就满脸阳光。
后来,因为女孩的任性和固执,两人最终分了手。之后,他便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而她依然留在江南小镇。
在天气很好的午后,她站在阳光底下,忽然想下棋,却找不到下棋的人。
好在上了网。于是跑进书房,打开电脑直奔联众游戏世界。
一样的方格棋盘,一样的白子黑子。然而手上握着的,却只有鼠标。
第一回合,她输了。 []
第二回合,还是输了。
第三回合,下到第五分钟,她只能对着电脑屏幕发呆:眼看着又要输了。左思右想,回天乏术!而对方却不停地催促:快,快。
于是急急地去点击屏幕右上角那个“悔棋”。对方回复:不同意!
不甘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点“悔棋”,然而对方也咬定牙齿,就是不同意!
翻箱倒柜地从抽屉深处翻出一个盒子,从里面找出他的手机号码。忍了好久,这一刻却不管不顾地要找到他,不管他在多么远的地方!
电话听筒里,却一遍遍重复着一个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她终于明白,这场爱情就像一盘不能悔过的棋。她只能选择认输。站在阳台上,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滑落下来,落到棋盘上溅开,像阳光下的朵朵七色花。
第99篇、小城盛夏的小雨

他沮丧极了,独自乘车去小城,路上只打了个盹,便听到乘务员嘶喊着要乘客下车了。
“喊什么喊,早知道这样,自己驾车来了。”他嘟哝着,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听不到。
从车站走出来,宽阔的大道两旁尽是高楼大厦,绿树成荫,花带如画。他四处张望,努力地搜寻着,繁华的新城区令他心更沉重,失落感更深更厚。那张阴沉的脸被烈日照得更显憔悴,额角沁出豆大的汗珠,到眼角汇成汗水,如泪两行。
辗转了半天,他终于从新城区找到了老城区,然后,找到了那个沙洲。
沙洲上仍是人多却不喧嚣,树荫下摆满了牌桌,人们三五成群地或打牌,或下棋,也有一边纳凉一边享用美食的,更多的则是在蝉鸣的绿荫下享受闲逸。
他坐下来,目光四下里搜寻着,远远地发现那家茶馆竟然还在!目光所到之处,都有她的身影存在…
他与她那次去小城的时候,也是盛夏,一个最浪漫的季节。晚上两个人手牵着手,去河边散步,去河堤边听别人唱歌,去街上看人家跳舞…他们的手始终紧紧地牵在一起,就如那两颗激情澎湃的心,谁也不愿离开谁。
第二天,他们要离开小城的时候,他说回去太早了,去逛逛吧。于是两人象误闯桃花岛一样,来到了沙洲上。他们同时被那里的恬逸所迷醉,两个人围坐在一个石桌旁,绿树为他们成荫,蝉虫为他们歌唱,周围的人一个都不打扰他们,任他俩尽情地享受着那份大自然赐予的幸福。
天忽然就下起雨来,他们跑去了茶馆。茶馆里的人不多,一个老板娘,几个慈祥的老头儿。老板娘无所事事,两个老头在谈论南海问题,他们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着。外面的雨让气温有所下降,凉爽凉爽的。他打了个哈欠,她笑着说:“累了吧,傻瓜,来,爬在我腿上休息一下。”他挪了挪椅子,爬在她的双腿上,闭目任她轻抚,孩子般地温顺。不知什么时候,雨小了,老头们也不再谈论国家大事,个个闭目养神。他醒来抬起头,揉揉眼,发现她正疼爱地看着他,眼里洋溢着的笑意,脸上写满了幸福。他有打趣道:“平时总是你向我撒娇,今天反过来我向你撒一次娇,感觉太好了!”她扯了一下他的耳朵,娇嗔道:“傻!刚才还打酣呢!”他喜欢她说他傻,所以每次她叫傻瓜他都开心地应得好快。他动情地对她说,他得到了一份可遇不可求的幸福,那是上天对他的眷顾。他说刚才的情景他曾幻想过,没想到真的能亲身体验到,天公作美,他太幸福了!他高兴得象个孩子似的,就差手舞足蹈了。平时他虽然显得沉稳,但在她的面前,他永远是个孩子气的性格,喜怒哀乐易于形表…
他喜欢闻她的发香,每次深情地闻后都会由衷地称赞:“真香!”有一次她故意说:“我自己怎么闻不到香呢?是什么香味?”他故作认真地说:“瓜香味!”“什么瓜的香味?”她问。他抱紧她,咬着她的耳朵调侃她:“傻瓜的香味呗,嘿嘿…”她不依,直往他怀里钻,一边捶打他的胸口,一边说他坏…
他眼睛里有了一丝笑意,嘴角微动,为已过往的浪漫与甜蜜。
“轰隆…”一声闷雷响,把他从记忆中拉了出来。他的脸再次绷紧,目光有些呆滞,怔怔地望着江面,任思绪随那滚滚江水涌动、奔流。“今天不会也下雨吧?”他想,“此时她在干什么呢?是否会偶尔想起我呢?”从而心里有了隐隐的痛。他们象所有的恋人一样,激情过后就是长时期的平淡,两个人还常斗嘴怄气,现在已是长久的各奔东西。
雨,真的下来了,虽疏,点却很大,砸在脸上有些痛。
他没有往茶馆跑,他不敢往茶馆跑,他觉得那儿会更加刺痛他心灵的伤口。他木木地呆坐在石凳上,任指头大的雨点砸在脸上,他满脑子里充满了她的身影,凝望着江水,江面上漂浮着的杂物随波逐浪,就如他凌乱的思绪…
夏天的雨说来就来,说停也就停了,太阳一出来,竟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彩虹。
他得回去了,他留恋地看了看茶馆,住回去的路上走去,到了桥头,却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脚,他转身返回来,几乎是小跑着朝茶馆奔去,他要看看那个靠窗的桌子!哪怕看后会让他更想念她。他发现,自己一直还深爱着她,没有办法离开她!觉得不应该再跟她怄气了,回去后一定要去找她,要给她电话,要爱她宠她!
走近茶馆,当他看到那张常让他追忆的桌子时,被眼前的情景惊得目瞪口呆!她竟然独自坐在靠窗的位置,两眼凝望着窗外,清瘦的脸庞上挂着泪珠…
他心痛极了,顿了一下,便向她飞扑过去…
她扭过头来,惊喜地发现了他的到来!
他紧紧地抱住她,不停地呢喃她的昵称,吻着她的头发、她的脸、她的额头…
她再也控制不住,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用手轻打着他的胸膛…
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也可以沉淀出一切的厚重。只要有过刻骨铭心,就会追忆一辈子!
第100篇、疏影
“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
……
“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
……
四百年来,我终日形容枯槁,幽魂不得安附。冥冥中,我参悟生死抑或仙灵人形的咫尺之距。
在罗浮。就是罗浮 。郁松林间。四百年前我似春风,且暗香盈盈。翠童与我终日相伴。偶尔幻变些许奇妙而瑰丽的事物消除莫名的郁闷。我不能信步于七丈之外,我扎根于郁松林的中央。仅此足以让我感慨仙灵亦有难为人知的无可奈何。是的,我不能抽身而弃此孤寂的地盘若能,则定不会让翠童时常清脆的欢歌而去。七丈之地宛如地设雷池倘若越出,香销形殒。而我年轻而好奇于郁松林北河对岸入夜时分的轻歌曼舞。这一切人间天堂般的事物我只从翠童口中略知一二。于是我累聚幽忧。我曾疑心若长此以往,我将枯败。我渴望实具人形。
不知是哪一年冬日,一户逃避战乱的人家在郁松林中央距我不远处安家落户,并且开设了一间酒家。这显然是一户近年颓败的大户人家。这家公子每日清早必倚靠在我身侧吟诵一些我似懂非懂的诗句在那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是只有殷实人家才可能识字念书的。他每日诵及“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时,总要仰面细细端详我一番。每每此刻,我总惑然。有一丝惧意,思虑着是否他知我灵性;又有一丝欣然,欲霎时绽放千朵万朵寒梅。他的眼神抑郁而缠绵,他的清丽而略显哀婉的吟诵声每一日都触动我心中从未撩起的弦,我愈加惑然。
不觉过了一年光景,我绚烂地怒放过又一回,公子却安静地飘离人世,是的,随风而去。我记得在我美之极致时,公子却愈加哀伤。他不再吟诵诗句,终日仰面凝望我,无一声言语。那几日,我感到揪心疼痛。翠童说我患疾,切不可如此。终于在一年中最冰冷的深夜,我猛然惊醒,粉白的花瓣如雪而落。我相信那一刻我具有人的意识:公子再不可能来了。于是,我开始每日清早吟诵“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翠童说我再依此下去,终将有不意之悲。我却故然。
翠童居然料准了!偶一日垂暮时分,我突然又见到公子了。翠童亦惊吓不已。然而,不多久,翠童便断定此人不过是酷似公子的另一人。原因在于此人眼神中满是豪情,熠熠放光。而我宁愿信其正是公子,因我已思念无度。翠童又说我已迷了心窍。我突然欲与他对话,便告之翠童。翠童大骇,力劝我切不可耗费元气幻作人形。我不顾一切定要如此。我想设若我是人,必尤重情义。翠童终于未能说服我。入夜时分,我强忍周身锥心疼痛,脱胎换骨成绝代姿容的女子。“公子,不可负我!”
当我真切的来到此人身侧,早已抑不住心底凄楚而粉泪涟涟。而他果然不是公子。他不是我朝思暮想的人!然而,我既然现身人前,自然不可贸然离去。便称自己乃是林北河对岸的歌妓,因寻访故人误入此地,终不得归去途径。令我难料的是此人在与我四目交汇时竟瞬间现出公子缠绵而哀伤的神色。我不禁失声道:“公子!”他恍然回称我“小小”!只此一往来,我便意乱情迷,竟至于同他入酒家欢饮。
细谈中我了解他的身份。他乃是隋代名将赵师雄。在江北扬州时曾与一歌妓过从甚密,后歌妓以扰乱将心罪名被赐死。歌妓名唤“小小”。他的诉说如泣,哀伤之情溢于言表。微熏之时我又一次吟起“忆梅下西洲,折梅寄江北。单衫杏子红,双鬓鸦雏色。西洲在何处?两桨桥头渡”。吟毕,已不成声,我们相拥而泣。
我终不胜酒力,在迷蒙之时不觉越过七丈界限——赵将军欲带我回我虚言的林北河对岸。翠童在我头顶焦急绕翔,我已不省人事。刹那间一道剧烈的蓝色弧光伴随惊天响雷向我袭来。顿时,我便化作一缕青烟袅然腾空。赵将军昏倒林间……
从那以后,我便不复腊梅之形,形容憔悴,魂难附着。翠童亦无法感知我别样的存在。我终日无所目标地飘移。我知我已然死去——
原来,仙灵亦可死去。
我惊喜于我终于可以不受七丈界限,不受物体阻拦,且可以毫不费力地随处游荡。四百年间,我到过众多喧闹的市井,终于厌倦了那些轻歌曼舞而无意义的生活。我决计去扬州看一下小小的墓葬。
我从不曾想及我的归宿竟如此神奇而动人。我在小小的墓葬附近徘徊了三日。若不是那一位青衫书生的出现,我可能将永远留在那儿。
第三日烟雨迷蒙,瘦西湖畔风景秀丽,而游人稀少。我又一遍细读碑文,那正是赵将军所书:“花魂散,雨凉秋;红笺落,泪长流。萧萧笛怨终难收。霜现后,多少恨,在心头。”赵将军竟有如此文笔,我不禁伤怀许久。
正凝神时,忽觉背后有人踱近。我又一次想藏身。虽然明知再不可能有人见到,然四百年来,我依然无法纠正这种意识。我突然不想藏起了,便呆在原处细细打量来人。来人显然是一介书生,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他在小小的墓前驻足,又很令人费解地向左挪了两步,就如同……就如同是在避开我的遮挡!这令我惊惧不已。我试着飘移到他身前,他居然又向右挪回两步!倘若我能尖叫,早已不觉出声。这是四百年来我最感惊异的事。我不再移动,在一旁注视他。他的缀花布伞似乎过于玲珑娇小,雨水湿透了他青衫的肩部。他专注于碑文,口中念念有词。如此良久,他突然朗声道:“走吧!”便转身离去。
我万分惊讶于此人的表现,决计同去看个究竟。
他进得湖对岸一座朱漆木楼。在其间,我见书卷堆积,墙上悬有几幅水墨画,细看之下,画中竟皆为梅。我正惑然,却听得青衫书生念道:“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看到正对小小墓葬的窗侧墙上画中之梅竟与当年的我十分相似,一旁的题词正是青衫书生念到的几句,而印章是“白石道人”。青衫书生又道:“异缘休矣!”我突然欲流泪,四百年的景象飞速重现:仙鸟翠童、公子、赵将军、小小……
一切烟消云散,我顿感松弛。四百年我已疲惫不堪,休矣!凝视墙上梅图,吟着“苔枝缀玉,有翠禽小小,枝上同宿……等恁时重觅幽香,已入小窗横幅”,我便附魂于画,从此便成卷中疏影。青衫书生每日清早凝画而痴,亦怨亦哀,直至这一切再无人知晓……
上一篇《中国历史故事全文九个》故事精选
1、中国历史故事:盘点中国历史上那些经典阅兵中国历史故事2、军法始于何时?中国历史故事3、曾流亡中国的外国政要中国历史故事4、乾降留对联中国历史故事5、一代战神秦琼 ..
下一篇《希腊神话600字锦集》故事精选
1、美狄亚和埃厄忒斯希腊神话2、赫拉克勒斯和阿德墨托斯希腊神话3、围墙边的战斗希腊神话4、阿喀琉斯的悲痛希腊神话 点击显示更多(4) 点击隐藏列表第1个、美狄亚和埃厄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