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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故事完整版4000字

栏目:民间故事 频道:故事大全 阅读:560次 时间:2025-05-23 23:56:03 字体大小 A- 18 A+
  • 1、怀念我的爷爷亲情故事
  • 2、飞鸟和金鱼爱情故事
  • 3、课堂教学校园故事
  • 4、就是这个温度爱情故事
  • 5、南来的事,东去的人爱情故事
  • 6、从来都是不缺爱的孩子校园故事
  • 7、别对我说下辈子爱情故事
  • 8、半路姐妹双生花校园故事
  • 9、女生宿舍里的爱情传说爱情故事
  • 10、爱如茶亲情故事
  • 11、四年的青春做赌注只换来分手爱情故事
  • 12、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友情故事
  • 13、最爱的人原来就在身边爱情故事
  • 14、夫妇幽默故事六则友情故事
  • 15、选B校园故事
  • 16、一株常春藤爱情故事
  • 17、蒲公英的秘密爱情故事
  • 18、一个陌生女孩的来信校园故事
  • 19、为了尊严吃苦也值校园故事
  • 20、在鲜美的时候遇到你校园故事
  • 21、女人床爱情故事
  • 22、有了爱,你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亲情故事

第1篇、怀念我的爷爷情感故事

  爷爷离开我们已经快有三十年了,我一直想写一篇纪念爷爷的文章,但每次一有这个念头都是泪如雨下无法提笔,今天写下“怀念我的爷爷”几个字就又湿润了眼睛。

  我想爷爷了。

  今年农历十月一日晚上带着女儿按照家乡“寒衣节”的习俗在西安都市的路口给爷爷奶奶烧寒衣时,我又给女儿讲了她老爷的故事,好多事情孩子不能很好的理解,只当故事来听,可是,夜里孩子看不到我眼里流下的泪水,我想爷爷了。

  爷爷有好几个身份,一个是富平县小惠公社小惠村的农民,一个是富平县运输公司的退休职工。他是富平县运输社公私合营时的社副主任,又是文革期间被扭送回家“地富反坏右”四类分子,是我们村的“大地主和资本家”。我至今都清晰的记得,他脖子上挂着“四类分子”的牌子被民兵压着批判的情景,我小时候就活在“地主”帽子的阴影里,被人叫做“小地主”备受欺负,没有朋友。

  我记得多次公社的民兵气势汹汹冲进家里不分青红皂白查封家里的情形,把空空的面瓮和粮囷翻一遍再贴上封条,不管你们的死活。那时候“地主”的帽子让一家人沉重,没有尊严、没有地位、更没有出头之日。

  可我没见过那么勤劳的地主,那么善良的资本家、剥削者。

  我的记忆中,爷爷是勤劳能干的,我知道爷爷是干农活的行家里手,我们家仅有的几分自留地里,庄稼总是最好的。爷爷又会干木工、泥瓦工,村里最脏最累最不挣工分的活永远是他的,上工要第一个去,下工必须最后一个回,有人盯着呢。年底分粮,我们家总是最后一个。

  爷爷是坚强的,我记得爷爷文革末期得臌胀病,肚大如鼓,天天躺在床上。我在地里抓一种蟋蟀,放在瓦片上在炉子里焙干碾成粉末做药引子,命悬一线时使用偏方实际上就是没有了治疗的办法,我都不知道爷爷是怎么挺过来的。哪知道随着文革的结束,爷爷竟然迅速奇迹般恢复了健康,他乐观的讲:现在多活的每一天都是赚到的,要珍惜。

  他是善良的,他原谅了所有捏造事实、编造资料,谎报地亩数量给我们家扣上“地主”帽子人,原谅了迫害他的人,他让当年给他整黑材料的人替他再写申诉材料把事情再写回来。八十年代他被落实政策恢复名誉和公职,按照退休人员领到补发的工资时,他给村里正在上学的孩子每人买了一沓本子和一捆铅笔,让孩子们好好学习。

  爷爷是勤劳的,他靠他的辛苦劳作和聪明智慧把一个穷家奋斗到一个名扬周边的“地主”,我现在还记得他粗糙劳作的双手。爷爷脑子活,改革开放后,爷爷说遇到好时候了,又着急着要养牛养牲口劳动致富,被家人制止了,“咋,你还想叫人家再给你扣个帽子吗?!”你就看不到他有闲着的时候。

  爷爷小时候家里穷,没上过学,他是通过报纸等自学识字的。但爷爷写的字写的很好,毛笔和钢笔字,老家现在还珍藏着爷爷用过的日历本,上边有他每月的记事,端端正正的行楷,很漂亮。我小时候爷爷就要求我每天要坚持练习毛笔字,他给我准备了一支写大字的毛笔、一块方砖,每天放学回来要用清水在方砖上练习书写二十个大字。我辜负了爷爷的期望,后来毛笔字没有坚持练,也没有把毛笔字写的有模有样,我却继承了爷爷的善良和正直。我也继承了爷爷的坚强,虽然老有人欺负,但上学时我很努力,学习始终是名列前茅,考过全公社年级第一上台领奖,我是爷爷的骄傲。

  爷爷很疼爱我,我觉得爷爷永远都会记得我的生日,如果哪天早上起床,爷爷能递给我一个刚刚煮熟的鸡蛋,那就是今天我“狗上墙”(这是陕西渭北平原的一句方言,意思是生日),我的生日了。落实政策后,爷爷乐观开朗,他喜欢秦腔,爱听、爱唱。他自己掏钱,用工资购买乐器,组织秦腔自乐班。那段时间我最大的乐趣就是晚上给参加秦腔自乐班回家的爷爷开门,就为吃爷爷带回来的点心(八十年代,农村家里红白喜事会叫秦腔自乐班来唱戏,没有报酬,散场时主家会把唱戏时桌子上果盘里的点心给每位自乐班成员分了,一人能有两三块)。直到有一天,爷爷在外参加附近村里一家婚礼突然发病,脑中风,被我和弟弟用架子车拉回家里,爷爷就再也没有唱过秦腔了。爷爷是爱我的,我在西安上学快到放假的那几天,爷爷拖着病体会慢慢挪到街道上天天等我,直到我回来。他知道我那时候不太爱理发,我快放假时,他会算着时间也不理发,等我回家让我陪着他一起理发。爷爷疼爱我更多一些,为此弟弟没有少提意见。

  病重的时候,爷爷给家里人交待:“我不欠任何人的,别人也不欠我的”。可是我们知道,爷爷这辈子帮助过的人,借出去的钱太多了。他借别人的他都还上了,别人借他没还的他都不计较了,“别人不欠我的了”。每每想到这里,我就泪流满面。

  爷爷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可爷爷说“咱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好人,要做老实人,要堂堂正正做人”。爷爷去世送葬时,我没有哭出来,悲伤只在我的心里,爷爷不在的这么多年,我多次梦里哭醒。现在,我每每想起,依然是泪流满面。

  我的爷爷叫张文胜,他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他一生善良、勤劳、正直、勇敢、坚强、豁达,我怀念我的爷爷,我想他。

  谨以此文缅怀,铭记。

第2篇、飞鸟和金鱼情感故事

是谁说过,飞鸟和鱼的爱情只是绝望的。也许有过幸福,但是一切的绚烂都是以平淡为结束的,一切的浪漫都是以伤害为归宿的。我相信。可是无法遗忘。

如果每个相遇都在恰当的时间,如果每个偶然都不会有必然。

那么是不是不会有那样的遗憾?

那时我刚读大二。

很平常的,有陌生人在QQ里敲我的门,我把他加为了好友。因为他的第一句话是:“嗨,你的头像好可爱。”我一看他的头像,笑了,因为他的头像和我的一模一样,都是青蛙。

然后我们开始聊天了,他说他很喜欢足球,音乐还有三毛。

我第一次和别人聊了这么多,因为他和别的网友不同。他的速度也不快,每次我都要等上一会他的话才发过来,但是每次他发来的话都很多。那天晚上我决定给他发E-mail.

我开始写日记,开始在日渐浓郁的桂花香中想他。

早上,路过电话亭,突然好想听听他的声音。

他告诉我他刚晨跑回来,他很意外我会打来电话。

寒冷的氛围中弥漫着暧昧的甜蜜。一个头发飘逸笑容甜美的女孩穿着棉布白裙子,害羞的低垂着头,几绺头发被风吹动着,轻轻拂过粉红的面颊......

我们常常在网上见面,每次我都只和他一个人聊,慢慢的我已习惯了一打开QQ就看到那只青蛙头像,习惯了一打开邮箱就看到他给我的信。一次说到老狼,他问我最喜欢他的哪一首歌?我说模范情书。他说有一天他到武汉的话,他会抱着吉他唱这首歌给我听。

他会吗?

大约不会吧,很多朋友告诉我,网络是虚幻的,特别是感情,许多话只能说说而已。

十月一号,打电话给他,他同学说他到火车站去了。

后来他来电话了,他的身后很吵,他说我要来武汉了,你愿意见我吗?

我呆住了,不能说话,也不能思考,他从来没有和我说过呀。毕竟,我们都没有说到过感情和见面。

就在我沉默的时候,他说我是到武汉找我同学的,你不愿见的话,就算了。

我想我是太没有勇气,我怕见面以后梦幻的破灭,我怕我们对彼此都会失望,当我放下电话以后,心底有个声音在说:“你错了,你失去这次机会了。”

那以后的几天,他都没有给我打来电话,我上网也没碰到他。那几天一直在下雨。

三天后我上线看到了他,他像往常一样和我打招呼,他告诉我他在教他同学上网,我注意到他用的是“她”。

“是不是想追她呀?”我故作轻松。

“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我和她在一起很开心,有个人想追她,我一来武汉就帮她打发了。”

我半天没说话,我又沉默了。

他在那边不停的说着他们在一起的事,那个下着大雨的晚上,他们在长江大桥共撑一把雨伞,可是她还太小,她什么都不明白,她一直把他当哥哥。

“祝你快乐!”

我听到泪水滴落在键盘上的声音,轻轻的......

他说他要下了,今天下午的火车回湖南,还说再见。

等到他下线后,我终于能够平静一点,我给他写了一封长长的邮件,告诉他我喜欢他,还有很多很多。

我终于告诉他了!

可是,这还有什么意义呢?他已经有了喜欢的女孩了,我又算什么呢?

回寝室的路上,雨好大,我忘了带伞,我象个疯子一样慢慢的走在雨中,回去后,我躺了几天,寝室里只有我一个人,空旷得听得到回声,我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撕掉我的日记。

打开QQ,看到他在,他发过来一句话,“看看你的邮箱吧。”

我看到了,他发给我的信。

他说那天在火车站给我电话,我不愿见面,他把买给我的礼物丢在了垃圾筒,他说自从十八岁以后,他没有哭过,可是那次,他哭了,他说是喜欢我的,他和那个女孩,真的只是哥哥和妹妹那样简单。

后来的事,就是那样,我们开始通信,打电话。我了解了更多他的事,他比我大不到一个月,还有他的家庭,他的梦想,他的生活,他的歌。他的信是蓝色的,他其实很孩子气,他在电话里弹吉他给我听。他寄给了我他的照片。我也寄给了他。

有一个晚上,他打电话过来,不记得他说了些什么,很快他的电话卡只剩下一分钟了,他说有一句话要说,可是他刚刚开口,电话就断了,于是我打过去,问他刚才说的是什么,他说是I LOVE YO.他说你呢?我没做声,他说你不会脸红了吧?我发现我的脸真的红了。我的电话卡也说完了,他说等等,我去买一张。过了一会,电话果然又响起来。

我躺在床上,开始数窗外的星星,我失眠了。

他问我,武大的樱花是不是很有名,我说是的,他说他会到武汉来,陪我看樱花。我想,他真的再来武汉的话,我一定会见他的,一定会的。

我开始期待。

圣诞节晚上,他弹吉他给我听,他说这是他谱的曲,为我写的那首歌谱的。

我收到了他的包裹,里面是围巾,帽子,还有一支玫瑰花,花已经枯萎了,我摘下花瓣,夹在书本了。这是我生命里第一朵玫瑰,虽然,已经枯萎了。现在想想,是不是这就代表着我和他之间的感情呢?本来是一朵美丽的玫瑰,可是经过了那么长时间的运输,就已经枯萎了,我们之间毕竟是有那么远的距离,我们现在还小,还有太多的事要做,我们的方向不是一样的,甚至,他比我低一届,我会比他早一些离开校园,我会留在武汉,可他会吗?我想我们是没有结果的,也许,我根本就不应该考虑结果,太看重结果,就会没有勇气坚持。可是,我是认真的,我希望有一个结果,可他,似乎从没有想过这些。

也许是观念的不同,也许是慢慢的接近现实,也许,网络根本就只是网络,我们的信没有以前那么勤了,我们没有那么常常通电话了,我们在网上遇见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尽管我们还在说着那些话,尽管我是真的喜欢他。

樱花开了,很多人去看,而我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了,我终究还是去看了樱花,不过是和寝室的姐妹一起去的,樱花很美,开的时候轰轰裂裂,可是花期太短,一个星期过去,就只剩下寂寞的枝叶。

后来,我写了最后一封信给他,告诉他,如果坚持已失去意义,就不要再坚持了。我不能没有结果。

后来的后来,我再也没有在网上见过他,也再没有收到他的信。

再后来听到了这首歌,“当天使懂得了海豚的伤悲,当海豚明白了天使的心碎,这份爱忽然变的好可贵,他们在风中流下了喜悦的眼泪……”

有些人总是生活在彼岸,盛开着悠然的花朵。

虽然曾经为你开放,但他的生命是属于那个不同的世界。

那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也无法到达的地域。

有些东西是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因为他只能追忆。

有些东西是用一生的时间也无法忘记的,因为无法追忆

一如飞鸟和金鱼。

第3篇、课堂教学情感故事

  上课了,我把照片粘到黑板上,问:“同学们,这是什么?”教室里顿时热闹起来。

  小芳举手了,“小芳,请你说说。”小芳站起来说:“这是水仙花,火红的颜色,像我们火红的生活。” “你打的比方真好,请坐。” 小花举手了,“小花,请你说说。”小花站起来说:“这是水仙花,样子像喇叭,唱着歌儿嘀嘀嗒嗒。” “打的比喻真好,请坐。” 小扬举手了,“小扬,请说说。”小扬站起来说:“这是水仙花,一心想开花,一条茎高高长,长到最高结几朵。” “你说得真有寓意!请坐。”

  又一节课,我捧了一株水仙花进教室,问:“同学们,这是什么?”教室里顿时肃静了下来,听到几个同学压低声音问,这是什么呢?

  “没有同学认识吗?”我问。 同学们仍是一脸的茫然。 “同学们,请跟我出来。”我决定破一次例,就一次,带他们到水仙花那里看看。 到了校园的一角,我指着一簇水仙花,问:“同学们,这是什么?” 同学上下文下瞧瞧那水仙花,之后仍是一脸的茫然,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我。 “大家先回到教室吧。”我说。 我又在黑板上粘上那张水仙花的照片,问:“同学们,这是什么?” 同学们齐声说:“水仙花!”

第4篇、就是这个温度情感故事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第5篇、南来的事,东去的人情感故事

南来北往会无期,记得李益的诗作《江南曲》有“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所以就庆幸自己不是你的妻。尽管你的母亲,我们的老师一直有意把我们凑成一对,我们却喜欢这个状态,谁也不是谁的累赘。

从辞职南下后,其实我和你就不常碰到,见了面也有些恹恹,不如电话里还能续点小事,想象多年以前,我们好象不是这个样子,我时常能陪着你去旅游,有时不能,也会挂个长途到你住的酒店,叫你当心,嘱咐你你的袜子和衬衣当天换下,用塑料袋装着,带回来我给你洗。那时年轻的是心,所以我才有魄力从师大物理毕业却北上去搞自己完全不熟悉的资源管理。频繁的公费出差带来的快乐实在超过实惠的奖金,常常是搞完了调研,就直奔景区,那些接待人员对我们是有些意见的,因为我们每人每次都一大箱子的摄影工具随飞机托运而来,或许更因为我们年轻,他们打电话到单位叫老总以后换两个人来,老总问他们理由,他们支吾之间说出他们的疑虑,老总回去告诉我们的时候,哈哈笑着说,“我对他们说,这两个人是这里最好的测评员了,你们真是不识货啊。”

其实如果当时这条路一直走下去,终究也就成为你的妻了,何尝不是呢?我们读书的封闭时代,我受得传统教育,一路从小学到大学,你却在高一就走叉了,想起那时你愤青的样子,就为一点点小事愤然辍学,自谋生路,这样我们后来都能碰在一起,也一起过过,有时想想真是,怎么就终究没能成为人生同路?

也许是你飘习惯了,停不住了,我却不想飘了,也不想我以后的男人总是南来北往的飘着。也许更根本的问题是同岁的我们虽然承受着年龄相同的增长,却有了不一样的改变,女人总是比男人要早老,当你还敢带着二十出头的小妹妹进迪厅时,我就觉得,自己虽然不老,但也算不了年轻。你动别人跟着你动,这样叫连动,你动我不动,但心却跟着你飘,这样的女人叫互动,我不能做你连动的爱人,在自己还能把握和探知的范围里,跟着你互动吧。

前些天,同学在锦沧文华的顶楼搞聚会,还神通广大地逮到当年带班的班主任,那天你还在广州开会,打我手机叫我替你请假,原来那个李老师现在已经老了,没有当年小青年的风采,不过我们她还是记着的,同学们那天多喝了几杯也都开始翻旧帐,说:“李老师,你总偏着他们两个,害得我们当时都好自卑。”李老师说她是喜欢我们两个孩子,一个有霸气,一个有灵性,象霸王和虞姬似的,搭配着看,既有力度又有美感。其实老师的意思我是知道的,她是知道我们的分分合合,想再来撮合我们,我那天被多灌了几杯,也有些醉酒,说:“当年的霸气和灵气是那一点点对生活的了解和不了解造就的,今日再见老师,我们已是变了,霸气和灵气都串了味,不过这样也好,同学说这样才更有人气了。”

辞职以后的生活,我从北方南下,依旧回到故土,现在我住的卧室的窗子对着近郊的机场,虽然我现在很少旅游,但仍然喜欢听火车的汽笛或是飞机起降的轰鸣,我有七八年的青春是消磨在旅途上的,那些游山玩水,彻夜不眠的日夜,想起来还真是精彩,相对于当年现在的生活很是琐碎,这一种琐碎你是受不了的,但这样才是生活,你还是那颗不安定的心,上次我在电视里看重播到那个被余纯顺称为红颜知己的女子,也是个想要安稳的女人,偏偏遇到个对土地抱有纯罗曼蒂克爱的男人,电视机前我觉得自己和她有点象,但知道又不同,我不是你的妻子,也不是你的红颜,你也不再那么抱定信仰,现在你飞来飞去,一会儿北美,一会儿南非,不过是为了生意,为钱罢了。

你时而来,时而又去了,非花非雾,真实留给我的是一堆饭桌上吃剩的泔脚。在外面应酬得累了,一年中不多的几次见面你总是很好意思的上门蹭饭,这与3,4年前不同,那时候我做菜,你放碗筷,我们一起吃,现在我放碗筷,我做菜,你敲门铃,再就只有你吃,我这几年的胃口不好,被当年有一顿没一顿的习惯拖累了,只有早饭是可以爽爽气气吃完的。其实你不来的日子,也有很多人来蹭饭,那些当初都是你的好朋友,被你带了来骗吃骗喝了几顿,也就成了我的朋友,以后没你带,他们也会熟门熟路的找上我,把一些你的事情跟我传风,我有时在想现在我烧菜的手艺是被你训练出来的,天南地北这么些年,到一个地方你就有当地的熟人,磨着人家学烧招牌菜,还有你妈妈的那一手厨意,二十不到她老人家都已经费心传了给我,她是心里已把我当成媳妇看了,其实她也懂,只是不愿接受你这样天涯海角的人生,想用一个现实的我来栓你,其实每次我看到她都想和她说,用我栓你是没用的,何况我自己也想解套。

上个秋天你来得时候,你刚从北美兜了个大圈子回来,谈成笔大生意的你依旧不愿去五星级酒店宁愿窝在我的小厨房里吃饭,那天你打我手机的时候还在北京首都机场转机,你说,会回来一次,这次做成了大生意,要庆祝一下,顺便和我叙叙别情。那天我炒了几个家常小菜,是南北风味的,天晓得你现在的口味变成什么样子了,都搭配一些吧,扬州狮子头,丝瓜毛豆,扣三丝,蟹粉豆腐,辣子鸡丁,汤没时间煲,是到张生记叫的老鸭煸尖汤,杭帮风味,还有蒸饺和八宝饭,每一个菜都有当年在外劈柴生灶头的青山绿影在内,餐桌上听你有一句没一句的讲那些美国佬单一的烹饪饮食,一边看你大块朵颐,突然觉得看胃口好的男人吃饭真令人妒忌,他吃得那么滋润,偏是自己一点胃口都没有。

那天烧得多了,你吃撑就不想走了,坐在我厅里看报纸,过一会又过来看着我洗碗放碟,我知道你的意思,对于你说,这种居家日子疏远久了,也就有令人缅怀的一面。那天我没有激情,忙了一下午困得要死,硬是板起脸把你赶回你的星级酒店去了,你也有你的好处,你宽宏大量的地方,对于这样不解风情的女人,你也不会去生她的气。

有时晚上瞌睡醒来,总觉得自己睡得太累,连梦境也是一站一站,牵连到那些碎瓷般的记忆,一会儿是北上火车站汹涌的人流,一会儿又是南下时一个人提着行李时的落寞惆怅,过一会又梦到叨念在夜行舟上,离黄昏已是遥远,等待中的鱼肚天白。这时便想你,又不知道在地球的哪一个城市的哪一条街道,白天还是黑夜,和我有几小时的时差,想到混淆的时空,就又打呵气了,迷迷糊糊又能继续睡,省得掉安眠药,那一瓶新的还未拆封就过期了,还在床头搁着。

如果半夜梦到了儿时往事,醒来就会失眠得厉害,那时伤秋怀春的灵气啊,从指缝一溜就是十多年,你少年时的愿望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前者被你那时的冲动葬送,后者你确实做到了,你是个天涯客,十多年前,没有照相机的年代你就走南闯北了,到七年我们携手江湖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是你到过两次,说起那里的名胜,你比导游还熟,那时风景区还都不错,村民也都还淳朴,直到近些年我歇脚之后,旅游业倒是烧红了神州大地,不过越红的地方去了就越失望,我总这么劝人家,人家不相信,结果是一路骂着回来的。同学很多人前些年结婚得多,今年却离了好几对,他们那几对我们都去喝过喜酒,那时祝贺起来不过是白头偕老的老话,岂知终究熬不过七年之痒。最近出国的人也多了,今天饯行,明日饯行,送行酒宴上大部分是带着妻儿同去,但也有单飞的,那样子可笑,象大话西游里的“辛苦娘子磨豆腐。”我们这个年龄能出去,一般都靠技术移民,如果连妻儿都技术不过去,真是挺惨,看着那些女同学,我想她们的老公忍心让她们当几年的豆腐西施?

那天通电话的时候,我问你以后年纪再大些打算怎么样,你说现在老婆嘛不是找不到,只是找感觉容易,有情分的难,我后来问你,什么叫感觉,什么叫情分,你电话里说,感觉就是有让你上床的冲动,情分不仅仅是冲动,是细水长流的那种。我说你身边都是些什么女子,细水长流的女人在中国最是普遍,贤妻良母是中国的国粹,竟管当今社会有严重的这方面人才流失,但毕竟是个很大的基数,怎么会找不到?说到最后就觉出些你少年时穷开心的滋味,真是一点不改,这也是我妒忌你的地方,你自己会给自己找乐子,不管是穷开心,还是白自在,都有些阿Q的影子,你是个彻头彻尾的中国人,即便你来来往往了那么多年,骨子里应该还是没变。

前些天看《阅微草堂笔记》,连带想起那个作者纪的逸事,说乾隆那时候从京杭运河下江南,在扬州问纪晓岚,什么叫东西,纪晓岚答到,东边来西边去也。解得妙也解得胡闹,想起这个就觉得你何尝不是东来西去,南来北往,只不过你不个是东西罢了。

夜又已深了,刚才在写的时候,床头的电话铃响了,没去接,但藐了一眼,是你手机的号码,还是没接,你知道这些枝节末点的回忆是很容易被破坏的,破坏了就拼不回去了,回不去了。

第6篇、从来都是不缺爱的孩子情感故事

  教室里弥漫着紧张的气氛。现在是发试卷的时候。当班长安笛把试卷递给罗樱时,罗樱依旧一脸云淡风轻。她从书包里抓出口红,在试卷顶端那个数字——“10”后面,郑重地加了一个零,然后又把口红伸向了嘴唇。

  顷刻间,安笛感到一阵急促的心惊肉跳,不是因为她这个举动,而是因为,自己这样一个公认的好学生,竟然会对罗樱的叛逆产生羡慕。

  安笛从未怀疑过自己是个好学生。

  父亲在世时,如果自己的成绩没有考到90分,就会被关进地下室。父亲去世后,母亲更是变本加厉,上次因为数学考试失利,安笛结结实实地挨了一巴掌。

  安笛家很穷,学历不高的母亲只能去给人当保姆。而自己,必须很用功地读书,以换取奖学金。这不仅是奖学金,更是生活费,如果没有,生活就很难支撑下去。

  于是,安笛成了什么都不会只会拼命读书的好学生。

  而罗樱,是彻彻底底的叛逆孩子。她生在有钱人家,她化妆,逃课,和别人吵架,却经常在自习课上哭。她说:“有时候哭不是脆弱,是坚强太久了。”

  安笛总觉得,自己和罗樱那么相同,却又那么不同。

  “我要离家出走了。”正在埋头苦做练习的安笛被罗樱这句话吓了一大跳。

  “什么?离家出走?”

  “对。我爸整天不回家,只知道工作。我得给他点颜色瞧瞧。”

  “你爸那么努力工作不都是为了你吗?”

  “他要是真为了我,就该多抽点时间陪陪我,这算什么?哎,你要不要和我一起走?”

  “我?不用了。我在家里过得很好。”

  “我知道,你过得一点也不好。”

  这句话直接触及到安笛思绪的最深处。自己明明被压力压得喘不过气,甚至在妈妈说“安笛,要努力啊,不然以后没前途”的时候,在心里顶一句:“钱才是你想要的吧?”

  安笛走在回家的路上,手里紧紧攥着一个信封,这是关系到全家生活的奖学金。

  安笛来到了一家店门口,这是罗樱最喜欢的一家化妆品店,以前她常常拉自己来。

  对罗樱的羡慕又开始沸腾。自己什么时候可以这么勇敢地对抗自己所不喜欢的东西呢?每天都是堆积成山的练习,还有黑漆漆的地下室,母亲粗糙的掌心,无穷无尽的压力已经让自己心里的不满,慢慢转化成了恨。

  安笛再次望向化妆品店。橱窗里摆着最新款的口红,就是罗樱那一支。不知为什么,她的内心开始澎湃起来,她颤栗着走进去,从橱窗中拿下了这支口红。

  “出来,妈妈要拖地了。”安笛酝酿了一整夜的计划终于得以实施。只要妈妈在收拾屋子时,在抽屉里发现那支口红后,这场“报复”就成功了。

  安笛紧张不安地走出了房间,还不时回头看看。

  10分钟了,期待已久的声音——抽屉拉开摩擦而出的漫长音调,还是开始在空气里荡漾开来。须臾间,空气静止了,全世界就这样归于安静。数秒后,拖鞋拍打地面的声音快速逼近。安笛感到头有点晕。

  妈妈站到了安笛面前,安笛等待着火山的爆发,然后自己就可以摔门而出,像罗樱一样。

  妈妈紧紧地把安笛拥入怀中,开始低声啜泣。手里抓着的,是那支口红。

  安笛诧异地睁开眼,目光直接触及到桌边的日历上。上面有三个红色的大字——母亲节。

  “我的安笛懂事了……妈妈一直以为你会恨我……你知道吗?你爸爸在你7岁时发现自己得了癌症。他走之前最担心的就是你的将来,所以他才那样逼你学习……爸爸走后,为了达成他的遗愿,我只能狠下心对你……安笛,你不会恨爸爸妈妈吧?不会的吧……”

  安笛霎时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半晌,才挤出一句:“不会……”

  安笛一夜未眠。天快亮时,她给罗樱发了一条短信:“回来吧,我们从来都是不缺爱的孩子。”

  安笛做了半个月的兼职,赚回了那笔买口红的钱。她明白,她那像彩虹一样转瞬即逝的叛逆期结束了。

第7篇、别对我说下辈子情感故事

在我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我其实并未曾见过她的模样,我们是在一个被人丢弃的聊天室里认识的,腾讯聊天室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直接将别人加入你的OICQ,那天我实在无聊,聊天室里只有她在自言自语,打出一段段的歌词,也不知道是想给谁看,有的是我听过的歌,有的就不知道出自何处了,我打着瞌睡坚持到她累了,我对她说,交个朋友?

夜里打长途电话绝对是完美的享受,无人在一旁吵闹,又有半价优惠,很适合用于谈恋爱。吴雨家里的电话常常在三更半夜响起,基本上都是出于我的手笔。每次我听到她的声音懒洋洋的在那头响起都直想乐。她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最好听,带点无奈,想对我表示抗议却又没有力气。

“老大,我爸爸妈妈弟弟妹妹都睡了,爷爷奶奶年纪大了,更经不起你这样折腾。”

我眨眨眼睛,她越是这样说我越觉得精神了。

“没关系啦,咱们情侣谈情说爱的,彼此用心声就表达了,吵不到他们的了,再说你家明明就住了四口人嘛。”

“喂,你到底是什么虫子,喜欢在夜里叫啊。”

我用手捂起话筒啾啾的叫了两声,她在那边嘻嘻的笑了起来。

“你受不了吗?受不了你就从了我吧,其实谈恋爱是很幸福的事呢,现在这个机会就摆在你的面前喽,快把握吧,别哪天搞的比孙悟空还惨。”

“去吧,这样的攻势本人见的多了,这就想要我就范啊,你想得太简单了点吧。”

我清了清嗓子,准备唱首情歌助兴,这个时候宿舍的门开了,小张揉着稀松的眼睛走出来看着我。

“大哥,你放了我吧,你新疆人的时间观念我受不了啦,明天早上要早操的。”

我吐了吐舌头,讨好的冲他一摆手。

“喂,雨儿,我不能再和你说了,今天还是没达到目的,明天晚上十二点继续,你可要准备好啊。”

“没问题,看你有多少钱可以买电话卡,我奉陪了,不过……你刚才叫我什么啊,好恶心啊。”

早上起床的时候我知道浪漫的代价是什么了,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了,我把乱叫的闹钟扔到小张的床上却又给他扔回来打在我的头上,这样的刺激是能让我清醒点,他沧桑的脸距离我的眼睛只有十公分。他看着我叫道:“快给我滚起来一起早操去,你这个学期的体育课是不是还想被挂啊。”我挣扎着爬起来,嘴里咕哝着:“小子和谁学的这么粗鲁。”

秋天的早晨别提有多冷了,风儿呼呼的吹,鸟儿凄惨的叫,我和小张跟着队伍的最后边越跑越是绝望,只感觉随时可能躺在地上辛酸的睡一觉。他问我。

“给的网友打电话就这么长时间,你是不是寂寞的过了火?”

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我说:“寂寞归寂寞,不过我还是很有要求的,这个MM很有性格,我喜欢。”

“是美女吗?”

“当然。”

“你见过?”

“还没呢,不过咱们有的是直觉。”

“直觉,等到哪天你发现你遇上了恐龙,你想自杀都没时间了。”

这个问题倒的确值得考虑,不过我并没考虑多久,因为我可以肯定,在我们见面之前,我绝对可以为最坏的局面找到自己全身而退的途径。

尽管我已经提醒过吴雨,不过她今天的表现并不比以往出色。

我很爽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对她说:“今天你就不能再埋怨我什么了吧,我昨天已经告诉你了嘛,你起码得做做准备吧。”

“我的天,我真的很想要你的命,我并没想到你会如此的疯狂,只在于我还认为
你应该还有起码的人性,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唉。”

“你早应该知道了,虫子要人性干吗啊,现在这个年月连人都不要这东西了。”

“因为我看你还懂得悲哀,所以还对你有那么一点点的希望嘛,谁知道…………唉。”

我嘿嘿的笑起来,自己都感觉自己笑的很坏了。

“你哭吧,人生路上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你的想法许多人都有过,可是现实就是现实,想改是改不了的啦。”

“唉,这么晚你还打电话来,能不能说些正儿八经点的东西?”

“可以啊,我发现我爱上你了。”

“我本来就晕,被你这么一说我就要倒了。”

“喂,人家在和你说正经事呢,快给我个答复,你爱上我没?”

“呵呵,你快滚,滚的越远越好,想要得到满意的答复,你还是等下辈子吧。”

下辈子?我心想,太远了,我看你能不能坚持那么久。想到这里我有点得意,就笑出声来了。

家里寄来的汇款一点点的换成电话卡,电话卡又一张张的报废,计划一个月用完的钱一个星期时间就不见踪影了。我觉得自己已经可以当得上败家子的称号了。

在无钱无烟的时间里我基本上喜欢躺在床上思考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会成了侠客,身边伴着美女,一会自己又成了痞子蔡,和轻舞飞扬去麦当劳约会,这个时代里想要浪漫基本不可能,我们只可以看看电影,看看小说,再象我这样做做梦,感觉自己比别人有激情,比别人有内涵,只是还没被发现。

有一个星期没给吴雨打过电话,心里还真有点惦记了,上网的时间也都被钱卡死在一个小时之内,基本上碰不到她,于是浪漫的梦在恍惚里出现的频繁了起来,梦里有一个女孩子模糊的影子,看不清她的面容,但是一定很美。

电话铃响起的时候,我正要和女主角接吻,这时醒来难免很恼火了。小张已经在床上大叫了一声表示抗议,我起身去接电话,心里想,如果电话不是找我的,小张他就死定了。

很不幸,电话是找我的,吴雨在那头笑的比我还坏。

“帅哥,我在想象你现在的样子了,一定可爱极了。”

我拿着电话走到走廊里对着漆黑的洗手间,脑袋里浮想联翩,基本上都是午夜凶灵里的画面。

“美女,现在这个时间打电话来会吵到很多鬼魂的,你不怕它们缠上你?”

“连你都不怕,我怕什么鬼魂啊,呵呵,说实话,被你骚扰了好几天,这两天晚上没电话打来我还睡不着了。”

“哦,了解,没有我在的日子你难免会寂寞,要不要听我给你讲个故事?”

“什么故事啊?”

“嘿嘿,名字叫午夜十二点,千万别回头。”

这个时候我突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她笑了起来,“你想吓我啊?我不怕的,我开着灯呢。”

失败,别人不怕,居然吓到自己了,我觉得有点沮丧。

“对啦,凡是厉害的鬼怪大都喜欢向有光的地方赶,你越是防备它,它越是来劲。”

她喊了一声:“别再说了。”

我嘻嘻笑了起来,总算不辱使命,尽管自己也怕怕,但是起码有个伴了。

“虫虫,记得你说过你是会写歌的是吗?”

“是啊,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打动你了,想我为你写吗?”

“是啊,呵呵,我写了歌词呢,你帮我写好曲然后唱给我听好吗?”

“你会写歌词?别让我倒了胃口啊,嘻嘻。”

“哈,你居然敢小看才女,我开始说了,你拿笔记好啊。”

“好了好了,我的脑袋够用,不需要笔,你快念给我听吧。”

“恩,好吧。”她在电话那头清了清嗓子,搞得我直想笑。

“是谁和谁的心,刻在树上的痕迹

是谁和谁的名,留在墙上未曾洗去

虽然分手的季节在变

虽然离别的理由在变

但那些青梅竹马的爱情不曾忘记

是谁给谁的信,藏在深锁的抽屉

是谁和谁和身影,留在泛黄的相片里

虽然情侣的誓言在变

虽然说谎的方式在变

但那些魂萦梦系的秘密不曾忘记

当我们唱着一些无聊的歌曲

谈着爱与不爱的问题

幻想是林黛玉爱着贾宝玉

或是牛郎织女约在七夕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从第一句开始,一直到她念完,我没有打一个哈欠,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之间我有些莫名的思绪飘来荡去,让我不自禁的发出一两声叹息。半晌两边都没有发出声息。

“你觉得怎么样?”

“恩…………凑合啦,配合我的歌声可能就有点迷人了。”

“呵呵,你别叫虫虫了,叫孔雀算了。”

每次和吴雨通过电话,第二天就真的无雨了,早晨就得起来早操。这不能不说是我悲哀的一部分。这一个月里很少见雨水,我听见大家都在发牢骚了:没有雨操场总是这么适合出操,真诡异,上海什么时候变得和戈壁一个味道了。每次听到大家这么痛苦对我的倾诉,我就会相当的内疚,我想这个现象之所以会出现是我的原因,我对不起大家,不过换个角度想想,锻炼身体是好事,我的身体这段日子就有复苏的迹象,我可能还算是为祖国做了贡献了。

这两天花费了不少时间考虑那首歌词的作曲以及吉他伴奏,直到我感觉效果已经蛮棒的时候,得意洋洋的准备献给尚未谋面的美女欣赏。

今天的电话来的比较早,小张还在教室自修,这是我特意安排的,对着电话唱歌尽管浪漫,但是还是身边无人分享来得比较习惯。

我边拨弄着吉他边问她:“怎么样?能不能听得清楚。”

“能啊,你快点吧,我有些迫不及待了呢。”

“OK,OK,这就来了。”

吉他声和我的歌声在只有我一个人的房间里响起的时候,真的很美,有些过去岁月里的感动和如今的平淡混合在里面,很模糊,我不知道在电波的另一端,她是否能够接收得到。

“那些做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我想象着那些欢笑,那些眼泪,那些相聚和那些离去,我想她写的词里有太多让我无法逃避的忧伤。我们都有往事,我们都不愿意提起,但是我想或许她和我一样,都仍然活在自己的过去。

歌唱完了,电话的两端都有三十秒左右的时间悄无声息,然后她鼓起了掌。

“真的好感人啊,你的歌写的真好。”

“还是你的词好啊,我只是在别人写的故事里理解我自己。”

“千万别说你能理解你自己,越这样想你就越不明白自己了。”

“嘻嘻,你说的对,我越来越爱你了呢,我现在很郑重的告诉你,我是真的爱上你了。”

“真的?你确定?”

“是的,我确定。”

“可是……你总是嬉皮笑脸的,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开玩笑啊?”

我清了清嗓子,正了正表情,说:“我是真的爱你,这种事情我从不会拿来开玩笑。”

声音连我自己听起来都很严肃了,“现在你说,你有没爱上我?”

“恩,我可以考虑你啦,不过呢……我说过的啊,要想让我说爱你,等下辈子啦。”

她在电话那端笑的很开心,我心想:不说也罢,不过我已经知道你的想法了。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有点不象好人了,于是没敢再向深处扩展了。

我从来都没问吴雨要过照片,就象她从来没向我要过一样,我从来不相信照片能真实反映一个人,哪怕只是他的相貌在照片上映出来也都变的有真有假了。

我们见面的时候是在电话粥泡了两个月以后了,盼啊盼的盼到了这个假期,到要去见她的时候心里又有些忐忑了,基本上我对自己的相貌已经没有十八岁前的那种信心了,加上虽然并没想去考虑她是不是恐龙的问题,但是被小张那家伙的嘴巴一阵阵的攻击,心里也真的有点怕了。

这晚的火车出了点小小的问题,车厢里的暖气开得过大,我一晚上没能在椅子上入睡,其实对我这样的穷小子而言,尽管无法保留健康的睡姿,但是也是常常可以睡得很彻底的,只是这晚火车内的温度实在太高。我只能闭着眼睛考虑见面打招呼,以及加深关系的方式。而这些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不下百遍,所以这一夜过得就有些慢了。

从出站口走出去,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里是中国最西边的城市了,冷但是清新的空气让我精神一振。于是我点上一根烟开始寻找我要找的人。出站口站着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在等待,我仔细的在他们中间筛选。在我右边大概有十五米的地方站着一个漂亮姑娘,大冬天的穿着裙子很吸引人,我盯着她浮想联翩起来,会不会是她呢?我不敢确定,于是就不眨眼睛的一直盯着她看,直到盯得她不自在起来,转过身来瞪了我一眼,换到离我比较远的地方站岗去了。我于是得到结论,不是她。

我移动到一个可以遮挡风的角落里,合紧自己的衣领,略微的感觉温暖一点,心里暗骂着吴雨。这个时候我听见人大声的喊着:“虫子,虫子。”

我转过头去,看见一个穿得象是棉花球一样的女孩子纵情的高喊,我于是赶忙跑过去拍拍她的肩膀制止了她。

“嘘……声音小点,别人以为你是精神病患者呢。”

她的脸都埋在围巾里了,五官里唯一可见的就只有眼睛,她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

“看美女看得眼珠都快掉出来了,真有你的。”

要吴雨在室外摘下她的帽子和围巾无疑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我虽然很想看她的模样以便确定恰当的对策,不过因为我起码还是懂得怜香惜玉的,所以还是一直坚持到了旅馆里才得以看她解除罩在脸上的一层层的防御措施。

她的瓜子脸虽然一直包裹的很严,但是在这样的天气里还是被冻得有点淡淡的红色。公平的说,她应该并不属于那种能让男人目瞪口呆的美女,不过我还是以为无论谁都不能否定她的美,因为她的纯,这个时候我自创了一个名词,叫做现代感的古典韵味,当然,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被我看得有些不自然了,笑着问我:“怎么样?没有让你失望吧?”

我大惊小怪的喊了句:“什么啊,这还不叫失望啊,你总在电话里形容自己的美貌,我还以为是何等让人目眩的美女的,谁知道一见…………唉。”

我正在夸张的作表情的时候胸口正中她一击,她的小拳头打在我的身上,让我一时窒息。我看着她的手,它们很乖巧的轻轻垂在她身体的两侧。我揉揉胸口嘴里咕哝着:“还打人呢,一点也不淑女。”

吴雨去考试了,我一个人待在旅馆里百无聊赖,于是就闭上眼睛,开始猜测她见到我在心理上的反应,是高兴,还是失望,或者一般般,根本谈不上有感觉。想着想着就想到梦里去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吴雨正坐我对面的床上看着我笑。

“睡觉的时候门都不锁上,整个一层楼都听到你的呼噜了。”

“那是,我们歌星的嗓门都比较大嘛。”

“呵呵,哥伦比亚大猩猩,这可是你教我的啊。”

我恶狠狠地看着她恐吓道:“你信不信我会打女孩子的?”

吴雨有一点和其他女孩子不同的地方,就是她不喜欢在街上逛,我和其他男孩子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其实我象很多女孩子一样,喜欢逛街。站在公共车上,我的眼睛在车窗外扫来扫去,在一堆堆砖瓦中寻找着美女的踪迹。

吴雨坐在我礼让给她的座位上得意洋洋的问我:“站累了没?”

“累什么啊?我的精力太好,就喜欢站着,在车里不方便,不然我还要跑百米呢。”

她看着我笑笑,说:“一会我们去的那地方有一个小酒吧,里面挺好的,还可以唱歌,你喜欢喝酒又喜欢唱歌,你应该会喜欢的。”

“我长这么大只和女生一起唱过一次卡拉OK,那次的那个女生幸福的晕了过去。”

她笑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好象见到了卓别林,摇头表示不屑。我想我有必要细述一下我的荣光往事了。

“别笑了,要不是今天冷的够戗,把我的状态都冻没了,一会你大概也会晕过去的。”

“哦?那要不要我给你点温暖?”她摘下手套递给我。

我没有接手套,直接将手伸过去捉住了她的手:“要啊,当然要温暖了,现在好多了呢。”

她大概没有做好心理上的准备,愣了一愣,脸开始红了起来。她转过脸去看着窗外,并没有挣脱我的手,不过不再和我谈笑了。车到了站,我们一起下车在路上走,我仍然一直牵着她的手,感觉上很有点情侣的味道。我将嘴巴凑到她的耳边轻轻的说:“那首给你的歌是我第一次为女孩子写的歌,我把我的第一次给了你了。”

她转过头来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声音都有点发苦了:“我真受不了你了,你……唉,我算是上了贼船了。”

这间酒吧的气氛倒是很不错,灯光很昏暗。我告诉吴雨我喜欢喝酒是真话,不过我忘记告诉她其实我并不太习惯西化的场合。我眼睛扫了扫,看见几对男女躲在彩灯照射不到的地方做着很个人化的事情,我开始有些喜欢这种环境了,当然,我的动机不纯。

我们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位子坐下,吴雨替我叫了啤酒,她喝果汁。她就坐在我对面和我保持对视,显然是在防范我有比牵手更近一步的举动。

酒吧中间的歌台上一个女孩子用很不高明的嗓音唱着“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距离她不远的地方,一个男人在孤独的为她喝彩,我嘴里呷着啤酒哼着“我和虫子有个约会”,然后将椅子一点点一点点的向吴雨移动。她从服务生那里要来了歌单递给我笑着说:“哥伦比亚大猩猩,你可以表现表现啦,我看看你要怎样让我晕倒。”

我接过歌单翻了翻,找了首齐秦的〈直到世界末日〉。吴雨填好了歌名和号码交给了服务生。

在等待里总共有八个人在台子上唱了歌,有那么两个人唱的还不错,还有那么两个人虽然唱的不怎么样,但是还可以听,还有那么四个人就不能不说是糟蹋音乐了。等到该我上台的时候,吴雨轻轻的鼓起了掌,掌声清脆的好象她的人一样秀气。

我带着吴雨的期待昂首向场地中间走过去,突然感觉脚底下一空,幸亏我的身体协调性能比较出色,化险为夷,我听到吴雨的笑声在身后响起,感觉那么一点自尊掉在了地上。在这种光线色调都比较暗的地方设这么一个台阶绝对是建筑史上最值得反省的失误之一。

等我走到歌台的时候音乐已经响起了,原本想象歌星演唱前一样来两句漂亮话,到这个时候只能放弃了。我看着那边的吴雨唱起了歌。

“他们说季节,越来越无常,就连雨水也跟着受伤,整个世界,象风中尘埃,谁也不敢大声对人说,你爱我吗?

别问我永久到底够不够,假如地球脱离了宇宙,永恒的大地开始融化,就让我们紧紧拥抱着,变成沙………………

如果世界末日真的有审判,所有人类剩我们两个,不论付出任何的代价,我愿为你钉上无悔的十字架………………

……………………

直到世界末日,你爱我吗?
直到世界末日,等你回答。”

当我的歌声和音乐声一起落下的时候,我听见我的前边后边,左边右边,整个酒吧的各个角落都响起了掌声,我知道那里面有吴雨的。我用手轻轻的抚弄自己的头发,作深沉思考状。

回到座位上我拿起啤酒喝了一气,然后用很深情的目光看着吴雨,她看着我笑着说:“唱的真好,你真的不是普通的猩猩。”

我将脸凑过去对着她,出其不意的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接着在她目瞪口呆的时候逃离到安全的地点。我笑的得意非凡,我对她说:“这次我把我的初吻都给了你啦,你可要对我付责任啊,哈。”

和吴雨下了公共车回旅馆的那段路上,她始终靠我靠的很紧,天气太冷当然是一个原因,另外我想我已经升级成为她的男朋友了,一天就走出了这么深远的一大步,我不能不佩服我自己了。到了旅馆门前,我们停下来。

她看着我说:“我要回去了,明天一早就来找你。”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有些不舍,我站在原地看着她向前方走去。当她的背影尚在我的视线之内的时候,我一路奔跑赶了上去,她转过身来看着我,我对她笑着说:“我送你啊。”

吴雨家在距离旅馆不远的一个住宅小区里,我们在里面曲曲折折的不知道拐了多少道弯,到吴雨停下脚步的时候我有些怕自己找不到回去的路了,但是再让她送我回去有些难以启齿。她转过来看着我笑着说:“累了吧,回去休息吧。”

“恩,好的。”我看着她的眼波,心里觉得很安静。

当她转过身去准备上楼的时候我伸手拉住了她,她转过来看着我,我没等她开口问,用手拨开遮在她脸上的围巾,在她的嘴唇上吻了一下。

回到旅馆里,我的腿已经酸的象是腌了很久的白菜,但是仍然有那么几根神经很兴奋,搅和得我无法入睡,于是起身打开电视机,一个在其他城市里看不到的电视频道正播放着周星驰的《大话西游》,我点上一根烟看了起来,这时正演到白晶晶留了一封信给至尊宝,自己离开了。周星驰亮给我们一个很有型的背影,旁白读着:“你我都要相信,这是上天安排的,也是传说中的缘分…别对我说下辈子……”其实我想到底为什么至尊宝回到五百年前找对象,最后找的是紫霞而不是他本来的娘子,这其中绝对不止是一个缘字那样简单。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也忘了是什么时候起身关的电视,我只是记得梦里自己身穿武士服,怀中抱一把古旧的刀,站在城堡上,对面的紫霞在哀怨的看着我,我抬头看着天边的夕阳说:“其实……我不应该来……”

吴雨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普遍意义上的午饭时间,连我也已经洗漱完毕了,正躺在床上看中央电视台转播的帕瓦罗蒂演唱会,我看着他的大肚子,思考它出现的原因,到底是因为遗传基因突出,还是后天太锦衣玉食,或者有超出我理解范围以外的原因。

吴雨冲我一伸脚,作势欲踢:“这么大人了,整天赖在床上不思进取,头也不梳梳,都开了八个叉了,以后哪个女孩子敢和你一起出门啊?”

我斜眼看看她不屑的说:“我这是最让女孩子着迷的浪子型,说得高点就是艺术家气质,说通俗点就是不拘小结。”

“得了得了,你还没吃饭吧,现在出去吃?”
“不去不去,吃饭那种没意义的事情不应该占用我们太多的时间。”

她看着我,眼神很奇怪,象是看着一堆没有生机的碎骨头:“虫子啊,你要知道我是学医的,从职业道德上,我有必要拯救你,你已经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我最终不得不和帕瓦罗蒂的大肚子暂别了,我叹了口气:“现在就已经没了自由了,以后咱们结了婚生了孩子,那还有什么权力可言。”

天很晴,阳光洒在我们的脸上身上,看着嘴边呵出的白气在不远处消失不见,我感到很温暖,路边的唱片店里放着许巍新专集里的歌《九月》,“有一些希望和理想总在心里是最美的旋律,到如今它依然在这里,它飘荡着,在我心底……”我想许巍的歌变得比从前更加好听了,说不定哪天会象羽泉一样流行,不过已经找不到他从前的那种忧郁了,我不知道这还算不算是许巍了。

偶然发现路边的小摊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冷饮,于是停下脚步,我想在寒冬腊月吃冷饮不失为一种很有个性的举动。

我嘴里边咯蹦咯蹦的咬着手里的雪糕,边哼着歌儿,我侧过头去看着吴雨一次次的用牙齿撼动着她手里那支三色的雪糕,然后又一次次的无功而返,心里很是得意。

到了饭馆里的时候我手里的雪糕早已经变成一根小棍被我丢掉了,而吴雨仍然对着她那支愁眉不展,于是处于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我吃掉了她剩下的大半支雪糕。等到老板将大盘的炒面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在饭前吃大量的冷饮属于不好的生活习惯。我对着我热爱的炒面却有无从下口的感觉,吴雨在我对面一小口一小口细细的品味着,不时的抬眼看看我,然后嘻嘻的偷笑。

“小子,教你一条真理,饮食习惯要和医生保持一致。”
我看着她,牙痒痒的。

在吴雨那里待了几天,爆竹声逐渐鸣响的频繁了起来,每逢佳节倍思亲,我想老妈妈大概已经想我想到茶饭不思的地步了,得回去作两天乖宝宝了。想到在这里还有朋友不禁汗颜,到此一个星期一直和一个小姑娘粘在一起,却没去看看久违的兄弟,我自己也认为自己的确是重色轻友了。

我带着吴雨去刘宇租的房间造访,之前我们去麦丹尔蛋糕店吃了点东西,安慰了一下空洞的胃,不过没敢放开手脚,考虑到面对朋友的款待如果显得不够尽兴,就未免失了礼数。

我们坐了半小时的公共车,距离下车的地点尚有一定距离的时候我就看见刘宇站在萧瑟的寒风里向这边观望,很帅,有点象高仓健,我打心里喝了声彩。我们下车后一起在路上走,刘宇和我寒暄几句就开始打量着吴雨,我不得不腾出半边身子把他的视线隔断。他眨了眨眼睛问吴雨:“小姐哪里就读?姓甚名谁?”

吴雨表现的远比对我淑女得多,很礼貌地点了点头回答:“就读于学校,女性,名不详。”

我捂住嘴巴嘿嘿的笑起来,刘宇一脸的没趣,很不解的看着我,想从我这里得到点提示,我转过脸去装作没收到他的眼神。

我们从一楼爬上七楼,我对刘宇住在这么高深的地方很不满意,颇有微词,被他教训了几记拳头,我们气喘吁吁进了房间就发现刘宇贤惠的女朋友已经坐在一桌的菜旁边一副等待良久的样子了。

开吃起来我发觉上了当,这些菜的味道似曾相识,应该不是出自刘夫人之手,我盯着刘宇看,他有些不好意思低头吃菜不看我,我想一个男人要做菜伺候老婆被别人发现难免会不好意思。

席间刘宇很给面子,对我吹捧有加,将我的一些本来不算是什么荣耀的往事渲染的神话般光彩照人,我很庆幸自己认识这么够意思的朋友。吃的差不多饱了的时候我放下筷子腾出右手来握着吴雨的手,她将我的手抓得很紧,我侧头看着她,她正看着我微笑,用很轻的声音问我:“你是不是真的曾经把别人的自行车挂到树上啊,道德败坏,嘻。”

我倒,那么多感人的事迹没记住,就知道揭我不堪回首的童年往事。

每次酒局到了最后总是会有些气氛上的改变,一些伤感的东西会悄悄地冒出来,这次也并不例外。我突然觉得有些话应该单独和吴雨说,于是以买烟为借口叫她陪我下楼去了。

由于天上的月,夜显得不那么黑了,在微微的风里走着,我觉得心胸清爽了许多,我看着吴雨的脸,一边映着月光,象油画一般的典雅,刚才想到的那些话到了嘴边又缩了回去,我现在只想静静地看着她,就象多少的日子里总是翻来覆去的捕捉的那些不愿意失去的记忆。很短的一个来回,我们走了很久。

到了楼门口吴雨停下来了,她看着我笑着说:“虫子,我要你背我上去。”
我看着她微笑:“就你这体型,虫子要被你压扁了。”

很难想象背上一个人上七楼是何等的折磨,不过我那时没有犹豫就答应了她,而且很长时间以来想起都没有感到后悔,也许那样做唯一的价值就是给自己留下了特别的回忆。但是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往往并不会考虑得到或者失去。在那时我认为这段高度代表了我自己的一生,背着她爬到楼顶代表了我对她一生的付出,我一层层的计算着,到了第六层的时候我的双腿已经在打颤了,这是多年以来不珍惜自己的身体造成的恶果,这个时候吴雨从我的背上跳了下来,她看着我笑了,眼睛里一闪一闪的:"够了,我看你也受不了了,虫子,我好高兴。”

然而我还是觉得有点遗憾,我的付出终究还是没能到顶层。
我坐凌晨两点的火车离开吴雨所在的城市。

进家里的大门的时候老哥正在院子里拱着腰砸煤块,一副劳动人民的辛酸,我走到他身后时他并没有察觉,他的屁股高高厥起,正对着我,很诱人,我扬起巴掌“拍”很痛快的在那上面来了一记。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眼睛睁得快有嘴巴大了,用吴雨的话来形容就是:象是刚吞了一只苍蝇,不,是一堆苍蝇。

“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规矩了。”
“我一直都没规矩,只是从前没想过要和你交流。”

我冲到房间里将包丢在床上,然后宣布:“老爸老妈,你们的宝贝儿子现身了。”

春节对于中国人的意义不仅仅是一个节日对多数人来讲是一个象征象征在一段时间里的无杂念的快乐无非是一种集体的逃避.

我的除夕夜是和几个久未见面的朋友一起度过的应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大家一起喝酒发牢骚再谈谈过去的快乐过去的忧伤过去的成功过去的失败过去的爱情和过去的梦想间隔的说说现在的无奈有几个略微过量的人流泪和几年前大家一起喝酒的时候没什么大的分别唯有一点的不同是不再有人谈起他今天为什么会哭泣.我想这两年我们大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尽管我们都并不愿改变.

这个城市的灯一盏盏的熄灭大家一个个的找借口离开一直到算上我只剩三个人我越来越觉得寒冷我突然想到吴雨不知道她的除夕以何种方式度过会不会有和我一样的寒冷.我借了朋友的手机拨了她的电话.

"虫子我今天一直想你呢."
我笑了在今夜第一次可以笑得这样的纯净酒精在我的身体内作用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胸口起伏个不停.

"喂我可是用别人的手机在给你打不能时间太长哟今天我还要问你问题."
"恩好的虫子啊今天我这附近放了烟花好美."
"恩我在想你的心情会不会和它一样的美."

她在那端笑得很轻象窗外三三两两朦胧的爆竹声.
我问她:"吴雨你爱我吗?"
她有一段并不长的时间没有言语我想她一定抿着嘴巴在思考如何回答那种神态很可爱.

她笑着说:"我不是说了嘛要等下辈子才告诉你答案."
我笑了心里有很淡地失落我说:"吴雨我告诉你吧如果我明天就死了你就遗憾了."

她有些不高兴了"别再对我说什么死啊死的又不是拍电影."
我从桌上拿起啤酒喝下去然后说:"谁知道呢吴雨记住一句话啊世事难预料哦呵呵."

以后有四五天并没有和吴雨通电话老父对他儿子的生活作风显然不是很信任每当我拿起电话拨号码的时候他总是在我身前身后徘徊用狐疑的目光给我压力似乎我正在进行流氓活动有次我实在忍无可忍冲他喊了一声表示抗议:"爸难道你不想早点抱孙子吗?"代沟这东西的确是存在的很无奈我只能将给吴雨的电话一直搁置下来有时会私下嘀咕:"这丫头居然想不到给我打个电话没良心."

初四的夜里我喝了一大杯咖啡一直撑到凌晨三点半看王家卫的<东邪西毒>从看了<重庆森林>开始王家卫就一直是我最欣赏的电影导演他的电影总是能让我沉在寂寞中看到自己的泪光.

从头到尾都并没出现过姓名的盲剑客说:"当一个人已经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

欧阳锋说:"其实醉生梦死只是她的一个玩笑因为她知道当一个人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永远无法忘记."

到电影结尾的时候旁白:"喝下了醉生梦死黄药师发现他真的开始忘记一切他只是记得曾经很喜欢桃花."

这些大概是电影中最感伤的几段台词以后的日子里常常会在我的脑海里闪烁.东邪西毒的英文名字起的很绝:ashes of time.当看到欧阳锋的头发从脑后散落到肩头桃花在绣花软榻上衰老我伸出一只手在脸上抚摩寻找着早已不见的青春我想时光的确如灰散就散了无法再聚.

我关上电视躺在床上心情飞到窗外在风里飘着这是一日里最安静的时间我却无法睡去.我看着那一团的黑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天会亮起来.这个时候听到电话铃突然想了起来我一惊从床上跳了起来奔向客厅.

吴雨的声音很静但是里面有种情绪我可以感受得到.

"虫子啊你好没良心这么几天都不给我打电话."

本来应该我说的话被她抢先说了不过我倒没有生气心里感觉一阵轻松.

"你呢?不是也没给我打电话吗?"
"我想打啊可是家里管得严嘛."
我笑了理由与我如出一辙.

"本来我想这么晚了不应该再打电话给你了不过这个时候自由点再说我想你喜欢王家卫的今天播<东邪西毒>你一定会看的果然被我猜中呵呵."

我不知道自己的行动规律在她那里什么时候这么容易捉摸了我只是感到快活因为其实我一直渴望被人理解.

"吴雨啊人一共可以分为三种一种就象欧阳锋虽然想要忘记但是从来不相信自己能够忘记第二种就象黄药师他没想过要自己忘记可是无意迷失在醉生梦死里他真的忘记了第三种就象那个盲剑客他根本就不想忘记.你说我是属于哪一种人?"

吴雨顿了一顿才开始说话我听到她很轻很轻的叹息声:"虫子你不觉得如果世界上只有这么三种人的话生活就太沉重了吗?我希望你相信未曾经历过的永远比曾经的经历美丽."

我笑了真的很开心:"恩我想有一天也许我真的会相信的就因为你."

返校那天小城下起了雪,计算起来已经有三年没见过雪了,因此很是欣喜。我站在离家不远的那条小路边看着地面一点点的染上白色,当雪片飘满了视线所能及的一切空间的时候,真的很美。每次我丢下这样的美丽时,都会伤感的不能抑制。我想雪和雨相比终究还是更适合我,因为我始终不习惯打伞。

这一天的傍晚好美,因为晚霞,尽管在这里常常都会有的,可是很遗憾,我总是要到离开的时候才会发现,想起吴雨其实我常常会很羡慕,每天上完课回家的路上,她可以看得见晚霞的红,在冬天她可以看到雪花的白,而这些色彩已经太久没和我交流了。

火车上遇到一个胖胖的姑娘,是到南京去的,一路上每当我的眼光扫过她的时候总是发现她在盯着我看,令我的一次次的心乱如麻,有的时候一个男孩子要是长得太可爱了也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所以那时我决定两个月不剃胡子,要象马贼一样骠悍,令人不敢正视,这是一个很妙的设想。

度过了在火车上的第一个晚上,那个胖姑娘似乎发现我不是一个高傲的帅哥,因此开始和我频繁地讨论许多象我这样的瘦人并不是常思考的问题,比如吃一个盒饭需要多少银子,吃一次麦当劳又是多少,上海的菜都放糖为什么我还不胖等等,如此煎熬了几个小时倒也是一种锻炼,有此经验以后坐火车的时候应先远远观望,见到有此类的身材再次出现立刻调换座位,此为上策。

车里的空气随着越来越密集的鼾声越来越热,地上横横竖竖的躺满了人,桌子上连放一个巴掌的空间也找不到了,我只能将眼睛睁得大大的,作清高状。胖女孩看着我笑,我瞥了她一眼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没想到晶晶姑娘也和我一样睡不着。”她笑起来有很豪迈的声音,偏偏喜欢用手遮住嘴巴,我一阵眩晕。

她从对面的桌子上很轻巧的避开那几只手臂拿了那副被闲置的扑克对我说:“我给你算命好不好?”

我基本上不相信算命,不过有人要给我算我从来不拒绝,也许恰恰是因为我不相信吧。胖女孩命令我抽了五张牌出来,然后倒了倒手将它们扣在自己的腿上,说:“你记好这些牌的位置,然后想五个女孩子的名字,每张牌代表一个女孩。”于是我照办了,我想了酒井法子,想了苏菲玛索,又想了想英格丽褒曼的孙女,又想了想饭岛爱 ,当然,也想了想吴雨。结果很有趣,我很欣赏,我最爱的人是饭岛爱,最爱我的人是酒井法子,最能给我帮助的贵人是英格丽褒曼的孙女,最美丽的女人是苏菲玛索,而最适合我的女孩呢,是吴雨,如果这个真的可信,我想我这一生可以算是完美。

火车到了南京,胖女孩下车了,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这个笑容倒还真的可以入目,我叫住她,回报以她一个甜甜的笑,我说:“你笑起来蛮漂亮的。”

“哈哈”她再一次发出豪迈的笑声,踏着尚要在火车上坚持的每个人的眼光离开了。我想这样的笑声实际上是很可贵的。

每次到上海的时候,我的心情都会很平静,对家的依恋也在心中沉得很深了,我想人的感情原本就只会在离开的片刻汹涌。我提着一大包的书和衣服,象一只蚂蚁拖着一粒米,负担在身上,但是不在心里。

我推开宿舍门的时候,小张正在电脑前忘情地看着蜡笔小新,嘴里不时的咕哝着:“动感超人……”并不时的一手叉腰,一手向一侧伸展。我将包丢在地上,一个鱼跃卧在床上,小张放过蜡笔小新,走过来拍了拍我:“小子,你死到现在才复活啊。”

我将头淹没在枕头里,用脚还击了他一下:“走开,疲倦着呢。”
两日来的旅途绝对让我疲惫不堪,于是没怎么挣扎就睡得人事不省了。睁开眼睛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屋里关着灯,小张不知道游荡去了哪里。我起身很舒坦的伸了一个懒腰,用力不大,却听到肚子咕嘟得叫了一声。我觉得自己的嘴苦涩的象是烧胡的红薯,对生活没有要求是很要命的事情。

我起身打开灯,看到床边放着一盒包装很古怪的烟,上面写满了阿拉伯文字,旁边放着张字条,是小张留的:我有点事,晚上不回来了,我女朋友从约旦回来给我带了几包烟,感觉不错,给你一包。我竟然有些感动:有个作导游的女朋友真好。

我点上一支约旦名烟打开电脑,上了网,我的OICQ刚一打开就有N个头像在闪动,看得我目眩神迷的,赶紧隐身了事。吴雨的那个红头发美女也是彩色的,只是反应似乎过慢了,居然于我的到来并无兴奋的感觉,很静地看着我眨着眼睛,仔细看看,这个头像和她本人真的挺配。

我把烟搁到一旁,在键盘上敲起来:“小丫头,不懂事了吧,不和你亲爱的说话。“

不一会那个头像跳起来了表示不满:“你小孩子家才不懂事呢,我比你大哦,什么丫头丫头的。”

“年龄不足已说明什么,从心智上来说,你和我比仅仅是一个毛孩子,所以我认为我有教育你的权利和义务。”

“可是……很多人都这样和我说呢,是不是谁都可以教育我啊?”
“笨笨,他们那样说其实是一相情愿,不比我们这个你情我愿。”
“哦,你这样说是表示你对我很有把握喽?:)”

“我认为人的感情只有自己不止息的付出,我从来不去想结果,所以无所谓把握了,我只是知道我看得到你的心,你也看得到我的。”
“:)上海现在冷吗?”
“有你就不会冷了。”
“虫子,……有你在身边,到哪里都不会冷了。”

已经到了春天,却有比冬天更深的寒意,白天依然没有黑夜长。这一夜很漫长,或许是白天睡的太久,床变成了我的沼泽,我越是挣扎越是向内陷,我开始畏惧,我感到自己被一点点吞噬,我却真切的感到这不只是一个梦。也许是我在另外的一个空间的状态,下陷,不断的企图挣脱,却只能下沉。

我闭着眼睛感觉到天渐渐的变得亮了,我也一点点的在沼泽中向上升起。呼吸也逐渐恢复了恰当的频率,畅怀了不少。我起来的时候,小张还在熟睡,发出微微的鼾声,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因为我的嘴唇已经完全的干裂了。我用两手的食指按了一阵太阳穴,神经慢慢的松弛下来。

走在清晨六七点钟的校园里,会觉得很平静,一条条的小路都少有行人,路过第一教学楼的时候发现本应该在食堂准备早饭的师傅们穿着占满污秽的白色褂子聚集在那里指指点点。我站在他们身后探头看去,看到教学楼下的草坪上躺着一个很英俊的男孩,血在他头的周围凝固成很深的红色,无温度的红色。我静静地看着他脸上静止的微笑,他的眼睛睁得很大,盯着我一眨不眨,我回报了他一个微笑,继续走下去,我突然想到自己的身体在短短的两年里的确变得很脆弱,和感情一样的脆弱。

这天我没有在学校的食堂吃饭,因为我不敢看那些食堂的工人满是污垢的白色褂子,那会让我想起那个男孩的血。我一直走到距离学校三百米远的餐厅去吃了早饭。然后回了宿舍,没有去上课,因为我既然无法在夜里入睡,也就只能在这时了。

我躺在床上合上眼很快就迷迷糊糊了,在还有一点点意识的时候,电话铃就在距离我不远的地方响了起来。我接起电话,喂了两声,自己都觉得象跟人吵架似的。吴雨很委屈的样子,说了句:“谁招惹你啦,这样的语气。”

听到她的声音,我精神很快好了许多,我笑着问她:“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早上会在啊?”

“只是今天早上我没课,所以打个电话看看你是不是逃课了,果真被我抓住,你这个不求上进的孩子。”

“你这就错了吧,我只是将上课的时间挤了出来,进行更为有意义的活动,这和逃课的意义不同,更和不求上进恰好相反,你明白吗?”

她对我嗤之以鼻:“你啊,还喜欢给自己找些借口,也不知道你是真的堕落还是有什么古怪的,与众不同的想法。”

这个问题可能我自己都没有答案,因为我也不清楚在现在的时代,什么算是堕落,什么算是奋进。

吴雨要来上海了…………知道这消息后,我有几天的心情及精神好的惊人,象是一匹刚才脱下缰绳放风的马,知道这种状态保持不了多久,不过还是难得的轻松愉快。算着时间距离五一的假期不远了,我已经开始改变自己饮食起居的习惯,尽量和吴雨为我起草的作息时间安排保持一致,每天早上七点钟起床,中午十一点午饭,晚上五点半晚饭,夜十一点休息,我进行的时间,一般误差不超过十分钟,如此一个星期感觉上象是在疗养戒毒。

四月二十九号的天没有雨,我想大概是吴雨在这天搭上了到上海的火车的原因吧。我拿着小张的剃须刀对着镜子仔细的剃掉一个月没整理过的胡子,我可不想吴雨也对我来个敬而远之。小张在我的身后徘徊着,不时的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我转过身吼了他一声:“走开啦,人家打扮有什么好看的啊。”

“小家伙平时看上去很恶心,打扮打扮还真有点人样了。”
我很厌恶的看着他,有的人心里自卑,偏偏还喜欢对别人冷嘲热讽,越想找平衡越接近变态,其实我平时虽然有些不修边幅,但是还挺是有种浪子的潇洒的,至少绝对不可以说是恶心嘛。

晚饭后的洗澡间里挤满了人,汗臭飘满了本来就不宽阔的房间,“臭男人臭男人”,虽然我自己也不怎样香,可是还是忍不住的痛斥了他们。一个月没洗澡了,我对这种活动有天生的抗拒心理,我觉得自己一直都很干净,不需要洗,至少那些最重要的地方是的。

小张穿的很整齐的走了进来,我惊叫了一声:“你穿着衣服怎么洗澡啊?”

小张将一条毛巾丢过来喊了声:“你真是完蛋了,那么久没洗澡连洗澡要毛巾都忘了。”

也真是,洗澡虽然要光着身子,但是也不能任何身外物都弃于不顾的。

说起来洗澡其实还是件很爽的事情,我太久不洗了,已经快要忘却这种脱胎换骨的快感了,我闭上眼睛却感觉很舒适,却也越来越是疲惫,等到我想要睁开眼的时候却已经无法睁得开了,眼前只是一片令人无所适从的黑暗,我就这样失去了知觉。

我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张比我的床还脏的床上,是白色的,越是纯洁的色彩越容易出现明显的污点,我知道,我现在是在医院里,我突然想起我倒下的那刻,身体内有一瞬间剧烈的疼痛,我转过去看着正趴在床沿上睡的小张,心里有些很强烈的忧虑,我拍了拍他,将他叫醒了。他支起身子,揉揉眼睛看着我。我问他:“我是怎么了?”

他微微笑了笑说:“没什么的,医生说你就是太虚弱了,需要好好的休息了。”

我砸了砸自己的脑袋,心里很是不舒服,什么时候不病,偏偏在这个时候。

我在医院仅仅待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回宿舍了,算算时间距离吴雨坐的那班火车的到站时间已经不远了。我于是很仔细的洗了脸,并且涂抹了些最能让我看起来有些精神的化学品。并且对着镜子练习微笑,一直到看起来不是那样疲惫。

吴雨出现在出站口的时候,我正拿着一个包装的很精美的礼盒远远地望着她,她走过来看着我笑着说:“情人节的时候都没见你送巧克力给我,今天居然会这么好?”

我拍了拍她的头说:“就因为情人节我忘记了送你礼物,所以今天我特地去买了,我想当面亲手交给你会比邮寄好得多了。”

“恩,算你的解释合理了,里面是什么啊?”

我笑着看着她,并没有回答。其实她不知道,情人节我并没有忘记,只是我不愿意送巧克力给她,因为我并不满意自己只给她那种简单意义上的甜蜜,我记得她曾经在电话里对我说过她喜欢的音乐盒,她说里面有一个小小的舞池,有一个小小的公主会在里面跳舞,很可爱,我一直都记得,我想那个小公主或许真的很可爱,就象她一样。在情人节前我一直在找这种音乐盒,可是跑遍了我所能想到的所有礼品店也没能够找到,我想那是属于过往的浪漫,在现在大概已经不能让人为之沉醉了,到我偶然在一家路过的小礼品屋里见到它的时候,早已过了情人节了。

吴雨打开它的时候响起的是贝多芬的钢琴小品《致爱丽丝》,小公主在舞池里做着简单但是美丽的舞蹈动作,我以前过早的将它包在了彩纸里,并不曾仔细的欣赏,而如今我静静地看着那闪烁着的舞池,竟然有些醉了。吴雨半天也没有说话,到我抬起头看她时,她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惊讶,而是另外的情绪在闪动个不停。她没有问我关于这个音乐盒的问题,只是说:“我们现在去哪里?”

“你累吗?”
她握住我的手说:“不累,我今天要陪你啊,再过一次情人节。”
我笑了:“好啊,对我们来说,每一天都是情人节。”

“那你要买多少音乐盒送给我啊,呵呵。”她脸上的笑容和我的,一样的灿烂。

坐在车上的时候吴雨就开始问我怎么回事,是不是不舒服,精神怎么不好,我告诉她我有点感冒了,着了凉,她就又开始尽她医生的本分,不停的给我这样那样的忠告。我只是笑着听,因为我的体力似乎连说话都有些难以支持,可是我的笑是很真实的,因为我的确很开心,我想起电视剧上常会出现的情节,老婆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老公唠叨半天,而老公呢,只是看着她笑,并且不时的说声:“遵命,老婆大人。”尽管我无法给幸福一个确切的定义,可是我明白,这一定是幸福。

我们在街上转,逛了书店,去了游乐场,又去看了电影………,在一天里去的地方比这两年里我去的地方还要多,我的精神也渐渐的好了起来。我第一次发现,上海原来真的很可爱,当然,也许我可以说可爱的并不是这个城市的本身。

当我们坐在福州路的一家麦当劳里边吃边聊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的位子在二楼,靠着窗。我喝了一口可乐,让冰凉的感觉从咽喉一直延伸到胃,然后问她:“吴雨,我一直没问过你为什么网名要叫作后世今生?只是因为一部很感动你的小说电影,或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吗?”

她低下头想了想,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微笑:“虫子啊,其实我一直都很迷信的,因为我想人的生命如果真的只有一次,走完了就无法重来,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空,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寒冷啊,而生活里的每一次的际遇,和每一个人的邂逅,都是那样的奇妙,就象村上春树的《百分百女孩》所描写的那样,当他在街上偶然遇到一个很平凡的女孩,他却发现那是自己的百分百女孩,我想,那一定是因为前世他留了很重要的东西给她。”

我看着她齐齐的散在颈间的短发说:“吴雨啊,你上辈子一定欠了我很多钱。”

她甜甜地笑着。
我转过头看向窗外,远处有一栋很高的楼,彩灯在夜空里一闪一闪的变幻着形状,很遥远,很美丽。我说:“看那霓虹,美吗?”

她和我一起看着窗外,几分钟以后,她拍拍我,我转过去看着她,她笑着看着我的眼睛,直到我吻她,她说:“虫子,我们现在去人民广场坐坐好吗?”

我们来到人民广场的喷水池那里坐下,透过喷泉看着霓虹灯发出的光,有些朦胧,有些遥不可及,象是天空中那些无法叫出名字的星,让人惆怅,让人思念,我说:“吴雨,你知道吗?这个城市只在夜晚才会美丽,白天我们只能看见它的肮脏。”

吴雨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我并不能了解,我只是知道,今晚的灯,真的好美。”

“它总能让我想起烟花,那是种单纯宁静的心情,不管是顺利或者是坎坷,夜深的时候我总会想起曾经看过的每一种烟花,我想烟花只在夜晚才能开放的最美,就象是我自己。”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静静地看过烟花了。

吴雨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将身体移动到了我的怀里,我于是不再感觉到寒冷了。

我体会着这个夜里一切美好的东西,唱了起来,整个夜晚别无声息,只有我的歌声回响着,反反复复只有那么几句:“

而那些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那些我们天真的以为永远不会结束的事
而作过的梦唱过的歌爱过的人
留在漫漫岁月不能再续。”

吴雨的手轻轻地拍打着我的腿,声音淡淡的,她说:“虫子,你知道吗?有句话其实我曾经想过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说,你送我的这首歌是我这一生里听过的最美的歌,以前不曾有更深的感动,以后也不会有了。”

我用手抚摩着她的发丝问她:“吴雨,回答我好吗?你爱我吗?”

将头从我的胸口抬起,笑了,看着我说:“虫子,我要去我叔叔那里了,我今天来他忙,所以没去接我,现在已经很晚了,我要是还不去的话,他一定会担心的要命了。”
我看着她,没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很失落。

将吴雨送到地铁站的入口处时,我停下来准备搭车回学校,她转过来叫了我一声,然后笑着说:“你已经很久没上网了对吧,今天晚上上去好吗?有我给你发的邮件看。”
我向她点点头,然后挥手要她进去了。

回到宿舍里,尽管浑身有些发酸,但是我还是没有躺在床上,而是打开了电脑,上了网,我打开邮箱,从一堆垃圾邮件里找出了吴雨发来的信打开,信并不是很长:

虫子,我知道你不常上网了,所以我发给你的这封信你可能不会很快就看到,说不定看的时候我已经在上海了,这个季节里的天气常常会让人烦躁,现在是午夜两点,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静下来给你写写信,我真的很想你了,你知道吗?

你总是在问我,我是不是爱你,其实我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应该是有的,爱应该是用心去感受的,我不敢对你说爱你,因为我怕我说了以后会给你负担,虫子,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了原来我并不是你生命里的百分百女孩的话,你一定会有负罪感,那是我所不希望的。

虫子,你知道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我要留到下辈子再告诉你,是希望你我在经过了这一生后仍然相信彼此最爱的人是对方,到那时我们能再相遇,在一起,该是多么美好啊。:)

虫子,在你的心中最美丽浪漫的东西总是笼罩了悲伤,我多么想看看你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啊,我希望有一天你会将我们的故事写成小说,凡是看过的人都会微笑,让爱过的人回味,让未曾爱过的人向往,虫子啊,美丽的并不只是悲剧啊。

这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着吴雨,她的话我很早就曾经思考过,可是只有这一夜思考的最久,最深。

醒来的时候小张已经替我买回了午饭,我仔细的洗了脸对着镜子用水擦了很久自己的黑眼圈,尽量使它变得隐约起来,吃了饭后电话铃声响了,吴雨说:“虫子,一个小时后在你学校门口见。”

我在校门口等待了大概三五分钟的时间,看见吴雨在路对面准备穿过来,正远远的望着我笑,她走过来时脸上仍然保持着这捧笑容,她说:“虫子,我今天来是听你弹吉他的,虽然以前在电话里听过,不过你可还没面对面的弹给我听呢,今天就让你好好的表现。”

我看着她,用眼神感受她的眼神,我说:“其实我一直都想在你的面前好好的表现,不只今天,以后我每天都要表现。”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糖来递给我,笑着说:“乖孩子,姐姐给你吃糖。”

我看着她的笑,也就快乐起来,会传染的原本不只有悲伤。
我们从校门走到宿舍,这一路上遇到几个同学,有一两个打了招呼,另外一些我则侧过头去装作没看到,因此也就没耽搁多少时间,不过到宿舍时,小张还是不知道隐藏到哪里去了。

进了房间,吴雨没等我招呼就坐在了那张最脏最乱的床上,我看着她问:“你为什么坐在这张床上?”

她笑了笑:“因为我知道这张床一定是你的。”
我不禁很是钦佩她过人的观察力,我赞叹到:“真是少见的聪明,值得奖赏。”

她有些得意的问我:“你准备怎么奖励我?”
我假装思考了片刻说:“奖励你一个吻好了。”

她哇的叫了一声,伸出拳头来对着我。我看着她小小的样子,实在忍不住笑。当然最后我还是亲到了。

吴雨拿来被我搁置在墙角的吉他递给我,然后乖乖的坐到我的身边开始等待。我清了清嗓子感觉它哑的需要五公升的水来滋润。吴雨笑了起来,说:“歌星只是感冒就弄的和天上飞的乌鸦一样了,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反差呢?‘

我瞪了她一眼说:“你懂什么?真正的歌不是用嗓音来表达,用的是自己的真情,还没遇到谁能和我一样的在歌声里投入,从这一点来说,我是真正的大师。”

她的嘴巴撇了一下,可是眼睛里满是笑意,她说:“恩,我的大师,我要听歌呢,要听你写的歌,每一首。”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许:“恩,这样的称呼就对了,以后你就这两种称呼我的方式就够了,至于什么哥伦比亚大猩猩之类的暂且停用了。”
“恩,好的好的,那还有一种称呼你的方式是什么啊?小虫虫?”

“不不不,是老……”这个时候我故意把声音拖的很长,其实我明白她知道我的答案是什么,只是希望我说出来,我也知道她在装傻,只是我还是在逗她,因为我真的很喜欢看到她的笑容。

吴雨张大了嘴巴象是随时准备上来咬我一口,我也没打算躲闪。结果她倒没真的咬我,而是声东击西,轻轻的在我的腿上踢了一下,然后笑着说:“好啦,好啦,开始唱歌。”

我唱的歌的顺序就是我完成它们的顺序,因为从歌里可以看到我这些日子在心理及生活方式上的变化,我边唱边整理着自己,于是脑海里出现了一条路,身后有花有草,还有一个个深浅不一的坑,而前方,则是一片模糊。

第一首歌还没唱完的时候,吴雨站了起来,似乎发现了什么似的,我看着她走到那边去摆弄着小张放在桌上的古旧的录音机。我停下来,看着她,不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于是我问她:“想听别人唱吗?”

她转过身来忘着我笑着:“我想我应该把你的声音记录下来,你不在身边的日子,有它们我就能感受的到你。”
我点了点头。

我打开储物柜面对着满柜子的打口带,有些不知所措,我当然不可能将RADIOHEAD和SONIC YOUTH就这么抛弃了,幸好这个时候想起小张的任贤齐,我想任贤齐的专集里出现了我的声音,应该是他的光荣,而

第8篇、半路姐妹双生花情感故事

  “林宇,如果你逃课,我就告诉你爸爸。”林梓拦住正准备偷溜的我。

  没想到林梓居然抬出爸爸来威胁我。她知道我最怕爸爸了。无论我在外面怎么疯,在爸爸面前还是很乖的。“好啦!就知道告状。”我怯怯地说,虽有不满,但也不敢顶撞她。

  挺郁闷的,自从***妈和我爸爸结婚后,我就没一天好日子过。她可是老师宠爱、同学喜欢、家长见了眉开眼笑的全优生。

  “林宇呀,你和姐姐在一个教室上课,成绩怎么会差一大截呢?”“林宇呀。你要有你姐一半懂事,我就放心了。”类似的话,爸爸说了很多,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自从妈妈在很多年前的一次车祸中丧生后,爸爸就一个人拉扯我长大。那时我还小,母亲不在,我伤心过一段时间后就慢慢淡忘了。倒是爸爸,一个人既当爹又当妈,日子过得很艰辛。再婚前,他询问过我的态度。我不反对他再婚,我长大了,不能自私地阻碍他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爸爸和谁结婚都无所谓,只要他们相爱。但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个女人会是林梓的母亲。我知道林梓的父亲在她念小学时就病逝了,爸爸就是在学校的家长会上认识林梓妈妈的。

  他们结婚也罢,但是林梓太优秀了,就像爸爸说的,她不仅成绩好、性格好,就连脸上漾着的笑容都让人如沐春风。以前仅仅是同学时,我不讨厌她,只是怎能想到,有一天,她会成为我姐。这种关系的转变,我始终接受不了。

  班上的同学不知从哪知道了这个消息,有八卦男生跑来问:“林宇,你和林梓真是姐妹吗?”我明白他的弦外之音,期中考试,林梓独占鳌头,而我的成绩差不多垫底了,这中间的差距可是千山万水。

  我翻了个白眼,不快地说:“你爸大高个,你还没我高。请问,你是你爸亲生的吗?”碰了一鼻子灰,那个男生只好悻悻地逃离,可临走还故意气我说:“你要有林梓一半温柔就好了。学习差,人也像母夜叉。”我气得跺脚,随手抓起一本书就砸过去。他扭头躲过,那本书不偏不倚居然砸到林梓头上。林梓当时正眉飞色舞地和校草张宇航说话,冷不防被一本书砸到脑袋,她生气地转回头,看见我怒气冲冲的样子,说:“林宇,搞什么呀?想把姐砸成脑震荡吗?”“对不起啦!”我轻声说,心里却忿忿地想,就你人缘好,人见人爱。气愤的我恨恨地拍打桌子发泄。“林宇,干吗拿桌子出气?放学一起回家吧!”她笑着说。然后转过身继续和张校草说话。

  我怒不可遏。什么人呀,故意当着张校草的面教训我。“她真是你妹妹?”张宇航好奇地问。“是呀。她是林宇,我是林梓,怎么会不是姐妹呢?”林梓说。我的位置离他们只有两桌的距离,他们的对话一句不落地传入我耳朵。这名字也真怪,我们不仅同姓,而且都是单名,外人一听,还真会以为我们是亲姐妹。可谁能想到,这中间的关系复杂着呢。

  回家的路上,林梓问我是否需要帮忙,她想帮我把学习补上去。我心里想的却是,希望她能撮合我和张校草。“你那点分数是怎么考出来的?那些题,你平时都会做呀。”她和颜悦色地说。“不怪我,谁让你每次都考第一,我压力多大呀!”我说。“是!怪我。大小姐,我下次少考五十分,你能赶上吗?”她瞪眼。“我争取吧,不过,想请你先帮个忙。”我讨好地说。“什么忙?”她问。“把张宇航介绍给我吧。”我说。她愣愣地盯着我,看得我怪不好意思。“你还真是没得救了,才几岁呀!”她轻叹一声,径自走了。

  有嘴巴说我,却不管好自己,如果我整天有男生围着我转,需要这么主动吗?我站在原地生气,头上白花花的太阳光照得眼睛生疼。

  没想到,几天后,林梓真的答应帮忙。当她告诉我这一喜讯时,我热情地抱着她叫:“姐姐真好!”“哇!太肉麻了。”她故意尖叫。

  我挠她的痒痒,她乐得在床上打滚,然后直求饶。

  “好呀,林宇,要我帮忙还敢欺负我。”她说。

  “不敢不敢!”我边说边停手。

  “我愿帮你,但张宇航能否接受,我就不知道了。你也知道,他人帅,学习好,喜欢他的女生很多,你如何才能赢呢?”林梓一本正经地问我。

  这确实是个问题。不仅本班,外班也有不少女生给他递纸条。“只要你不接受他,我就有希望。”我说。

  林梓听后,白眼一翻:“我答应帮你,还能拆你的台吗?”

  “那你说该怎么办?我听你的。”我赶紧偎依在她身旁,装出一副听话的样子。

  “你真听我的?一言为定?”她盯着我的眼睛。

  “是!一言为定。”我肯定地回答。为了张校草,我豁出去了。

  “先把学习赶上,在期末考试时,争取进前二百名,有信心吗?”林梓说。

  “二百名?我能行吗?一步跨过三百人?”我不自信了。

  “有我在。”林梓信心百倍,“再说了,你脑瓜子也不笨。”

  “我听姐姐的。”

  清晨,在我还沉浸在美梦中时,林梓推醒了我。 “起床了,快点!”她边说边掀起被子。

  睁开惺忪睡眼,我嗫嚅:“让我再睡一会儿嘛!”

  “第一天就不合作,你还想追校草?”她威胁我。

  “好啦!”我一个激灵醒过来,虽不甘愿,但还是立即起床。

  我们先跳绳,每人跳二百下,然后就开始背英语单词。我哈欠连连,上学这么多年,第一次这么早起来看书,真是累死了。林梓很专注,脸上若有所思,嘴里喃喃自语。晨曦的微光照在她光洁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细瓷般的光泽,我看呆了。

  “我脸上有单词吗?第一天就这样偷懒。”她瞪眼问我。我赶紧把目光收回来,学她的样子,默记昨天学的内容。

  林梓能够一直独占鳌头,并不是件轻松的事。自从我们秘密协议后,我跟着她按时学习才明白,除了聪明,她还付出了很多努力。

  好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林梓的监督下,我的成绩也一天天提高。连老师都不相信,我的成绩居然能够突飞猛进。在她用怀疑的口吻询问我时,林梓站起来说:“老师,林宇现在很用功。”说完,她还回头瞟了我一眼,我们相视而笑。

  我们真成了姐妹花。不知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个头差不多高的我们,穿上相同的衣服后,还真有几分像。

  那个八卦男生又一次来问我:“林宇,什么动力?士别三日,要刮目相看了。”“你去问我姐吧,她会给你答案。”我微笑着说。他还真跑去问林梓,结果林梓看了他半天,想了想后才说:“我们是姐妹,姐妹都有一样的光芒。我这么优秀,林宇会差吗?”没想到林梓也会开玩笑,我听到她说的话,大声嚷嚷:“就是这样。”

  放学路上,林梓问我还喜欢张宇航吗?我点点头,然后很镇定地说:“我希望和你一样,让自己成为优秀的女生,这样就不怕没有男生喜欢了。呵呵,我还是喜欢被别人追的感觉。”“好色哟!”林梓刮我的鼻子,趁她不注意,我挠她痒痒,欢乐的笑声随风飞扬……

第9篇、女生宿舍里的爱情传说情感故事

前言:女生宿舍的传说,如果你喜欢上一个男孩子,就送株花苗给他。若是他能细心地呵护花苗长大,那他一定是个温柔的男人。

一

看着这个女生宿舍传说的时候,孙涛正站在我的身旁。

“这是哪个白痴写的。一个男人能细心呵护花苗成长,就把他归类于温柔型。”我笑得肆无忌惮。

然后孙涛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盯着我看。

我说:“孙涛,你不会也相信这种传说吧!”

我和孙涛是同窗同学兼好友。他家就住在我家的对面,两家之间隔一条街道。他是学校里头出了名的“小太保”。逃课,抽烟,打架……样样都有他的份。每次看到他,身上都带着伤。

他害怕回家挨他老爸的打,于是,经常躲在我家门口的那颗树屋里疗伤。半夜三更才溜回家去。我就经常站在窗子前看着他轻巧的爬上树,然后给自己抹药。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冲着我叫:“丫头,你每天盯着我看不累吗?”然后我像只乌龟一样缩回自己的小房间里去。身后就会传来他肆意的大笑。

二

然而有一天,我在半路上捡到了孙涛,满脸脏脏的。手臂上渗着血,晕倒在路上。我把他抬到了医院,守了一夜。隔日,他醒来没好气的说,我干嘛要送他进医院。然后我气冲冲的打了他一耳光。后来,我就成了他高中时唯一的一个朋友。

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他在设计班,我在念管理。他仍然是神龙不见头尾。只不过每两周他会找我出去玩。吃饭,打游戏,上网上通宵。如果说我没有跟孙涛学坏,太阳就从西边出来了。

见面后,两个人互相抬杆,拌嘴。从来不谈到爱情。孙涛经常叫我去找个男朋友。他说:念大学没有交过男朋友就白‘混’了。每次我都笑眯眯的带过他的话题。不是没有交过,而在两个人在一起时,我找不到那种令我心动的感觉。谈了几次后也就放弃了。或许,跟爱情无缘吧!

孙涛每个月都会带着不同的女孩子过来接我玩。然后每次女孩都被我气得跑了。她们讨厌我缠在孙涛的身边。弄得孙涛哭笑不得。

我说:“孙涛,你家女朋友不欢迎我。在吃醋。”

“你是我最好的哥们。不喜欢的话她大可以走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那么你就不会找一个安定下来吗?”不知为何,看着他滥情的样子,心在痛。

从那以后,我就没有见过他带女孩子来参加我们的聚会。也许是她们不愿意看到我吧!忍不住心中一阵惊喜。

大学时代的孙涛也改变了不少,收敛了好多。每天都能在教室中看到他的身影。感到一丝欣慰。他总算是开窍了。

三

一晃四年就过去了,我们都成熟了不少。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爱调皮的黄毛丫头了。已有好久没有看到他了。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突然发现好想见到他。

今天是我找到第一份工作的日子,我找到孙涛帮我搬行李到新租的宿舍。然后就看到了墙壁上的字。

我问孙涛相信这句话吗?他只是笑而不语。生活让他学会了许多东西。他已不再是以前那个爱打架,浑身是伤的小伙子了。现在的他,站在我的面前,会让我有种窒息的感觉。正如现在穿着白衬衫,白球鞋,看上去很斯文。这样子的他让我感到陌生。

看着孙涛为我整理着宿舍,心中洋溢着幸福。

离开了家,离开了学校与同学。住在租来的单身宿舍。过着简单的生活,每天上班下班。星期天会去看孙涛。他工作的地方离我较远,有时他会坐车来我宿舍聚餐。有时我会赶过去他那儿玩。

好几次房东问我:那个长得帅气的男生是不是我男朋友。我微笑着说,我哪有这样的福气呀!他是我的哥们。然后见房东摇着头,嘴里念叨着走开了。

不知何时起,孙涛的宿舍里多了几盆花苗。粗心的我一直没有发觉。直到有一次,另一个同学夸孙涛的盆栽好漂亮的时候,我才看到,阳台上放着几盆花草。我戏弄着着:

“孙涛,你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盆栽了。等它们长大后,能不能给我一盆。”我弄着花的叶子说着。这花好漂亮。

孙涛沉默的点点头。

四

晚上,孙涛送我回宿舍。一路沉默,静得能让我听到自己的呼吸声。走到门口,又看到那行字。

我转过头看着孙涛。

“孙涛,我送你株花苗好不好?”

孙涛瞪大眼睛看着我。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不说话。

“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你能喜欢我吗?”我盯着他看了许久。

“我打算等阳台上那些花开了就送给你。到时,你能接受我的鲜花吗?”他反问我。

我乐得跳起来,搂住他的脖子。

数日后,盆栽在我们的精心照料下绽放着美丽的花朵,而我跟孙涛的爱情犹如那盛开的花朵般收获着季节。

后语:女生宿舍传说补充:如果有男孩细心养着花苗,当他把这株花送给了女孩,那么他肯定是非常爱着那个女孩。

第10篇、爱如茶情感故事

  念小学时,我一看书写字就能听到妈妈的唠叨:“别躺着看书,当心近视……”“眼睛不要靠书太近,要近视的。”当然,对妈妈的忠告,任性惯了的我是不以为然的。

  等戴上了近视眼镜,才后悔没听妈妈的话。

  可也没把近视当一回事,反而觉得戴眼镜显得挺有学问的。

  妈妈却四处寻医问药,只要听到有矫治近视眼的药物和仪器,肯定要让我试试。她还强迫我这个“大型食肉动物”每天吃下一大堆的蔬菜……可妈妈的努力却无法阻止我的近视越来越严重。

  我长大了,上大学、参加工作、谈恋爱……这才意识到近视的诸多不便。以前视为学问象征的那副眼镜,在我眼中变成了美丽的“天敌”。所以,能不戴眼镜我就尽量避免戴眼镜,不惜做个“睁眼瞎”。没想到却惹来了麻烦,人家都说我太孤傲,连见了领导也爱理不理……

  那时,我的工作需要长时间地使用电脑,一年下来,视力更差了,平时眼睛不是干得受不了,就是迎风流泪停不住。妈妈很为我的眼睛担忧,她开始每天为我准备一壶“茶”,把茶摆在电脑桌上,还叮嘱我一定得喝完。

  我问妈妈是什么茶?妈妈神秘地笑道:“反正只有好处没有害处。你只管喝下就是了。”

  等我要远嫁江西了,才知道那“茶”的配方。母亲对她的女婿说:“小劲不喜欢吃蔬菜,可像胡萝卜、绿叶子菜什么的,你一定要想办法让她顿顿都吃一些,掺点荤腥在里头,她就不会觉得难吃了。还有,每天记着让她用枸杞子、珍珠粉和小菊花泡点水当茶喝。这些都对眼睛很有好处……”

  母亲的话还没说完,我就如“哭嫁”一般哭开了。

  我为自己对爱的“近视”而哭。这么多年,我仿佛一直没看清母亲对我的爱。

  哭着,哭着,那股清凉仿佛从心底腾起。我恍然大悟,这茶里还有一味母亲没说出来的配方,那就是“母爱”。

第11篇、四年的青春做赌注只换来分手情感故事

本报记者 马琳

采访时间:2004年12月29日 倾诉者:女,25岁

她给记者打过一次电话,信号不好,时断时续,记者听不太清楚她的讲述。最后,她说她已把她的经历从头至尾记录下来邮给记者了,希望记者帮她整理成文。几天后,记者看到她写来的信,惊讶于感情对她的身心影响之大,在信中,她用了“拯救”这个词,形容了她对那段感情的期盼。

她在信中说:“听到你的声音感觉很亲切,让我看到了希望。也许对于你来说,这是无数封来信中很普通的一封,可对于我来说,它寄托了我全部的希望。前几天,看到电视上一期情感节目,一对恋人曾经得不到父母的认可,在做完节目后,终于得到他们父母的默许。我受到了启发,所以找到了你,因为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如果真的有机会让他们看到我的讲述,但愿奇迹会发生……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光头。医生说,我得的是神经性脱发,这种病几乎无药可治,完全是心情影响的。我的心坠到黑暗的谷底,有谁知道,两年里,那段感情对我心情的摧残。有时候,真希望自己就快死去,这样就可以在结束生命之前,和所爱的人相守到最后一刻,就可以给自己一个借口,不用背负太多的责任,也可以不用面对爱人弃你而去的痛苦……”

几年前,我和相处了四年的男友分手了。伤痛不能释怀,便放任自己在各个娱乐场所里游荡,麻醉自己,借以驱赶心中的孤独。在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奇出现了,一张清爽而俊朗的脸。我们很自然地聊着天并互留了电话号码,然后,很自然地结束了这场偶然的相识,我随意地把号码塞进口袋里。

一次朋友聚会,大家约好都带着一个男伴来。我搜肠刮肚,没有想出一个可以同行的男友,正着急之时,摸到了口袋里的那张纸条。就这样,我和奇的故事开始了。

奇比我小三岁,还是个在校的学生。他的脑子里总是装满了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总能找到办法逗我开心。和奇在一起,我竟然摆脱了一直跟随我的、曾经认为无法忘掉的往事痛苦的阴影。他的幽默可爱打动了我,我们相恋了。双方父母得知后,反对得异常强烈,可能最大的原因在于奇还是学生。双方家长想尽一切办法切断我们的联系,控制我俩的经济来源,甚至大打出手。可越是压力大,越是激起了我们的反叛意识,越觉得这段感情的可贵。

我们相处了一年之后,奇毕业了,艰难的择业问题摆在了他的面前。我不知道,是我们的相恋还是双方家长的反对,对他的影响如此巨大,在我们还来不及设想将来的时候,奇的同学突然来单位找我,递上了奇给我的一封短暂的告别信:婷,我走了,之前没有告诉你,是怕见到你失望的眼神,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人吧,祝你幸福。奇选择了军旅生活,一去就是四年。我不能接受他这样的离别方式,悲痛淹没了我。奇走后不久,我发现自己的头发快速地脱落。我不敢照镜子,面对别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我开始变得自卑、自闭。可我仍在企盼着有一日,奇会回来,我用这样的幻想支撑着本已无趣的生命。

两年之后我生日的那天,我终于盼来了奇写来的信,信中写满了对我的思念和不告而别的无奈,我也在回信中承诺,我一定会等他回来。两年里,我守着自己的承诺,在他的父母面前做着他女朋友应该做的事情,他父母的态度终于有了些许的转变,虽然只是一个微小的改变。当然,我也犹豫过,彷徨过,可我坚持下来了,等到了奇回来的那一天。

命运从来都给我最残酷的考验。我在第一时间赶到四年未见的奇的面前,任凭委屈和幸福交织的眼泪肆意流淌。当我认为苦尽甘来,终于盼来永远不会分离的那一天的时候,奇却面无表情、迟疑半晌说出了分手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耽误我了,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和自己的家人作对了,他别无选择,过几天他又要走了。

很奇怪,听到他的话,我没有想像中的悲伤,四年经历的磨练,足够让我承受一切突如其来的变故了。

那一夜,我们相拥在一起,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只是一遍遍问他是否爱我,他说爱,我问他,那为什么要离开我,他无言。

有人说,女人本是无泪的天使,因为遇见所爱的人,便有了泪坠入凡间,所以说,女人是为了心爱的人放弃了整个天堂。我为了所爱的人放弃了自己的天堂,用四年的青春做赌注,难道换来的只是这样一个下场吗?

第12篇、忘年之交吴冠中先生情感故事

  我和吴冠中先生同住一个小区。去年我要迁新居,在准备拔掉电话机的一刹那,我想到要和吴冠中先生辞行。电话里我说会常来看他,希望他保重。他说他身体其他方面还好,就是睡眠不好,吃四片安眠药也只能睡三个小时,很痛苦。我问他还在创作吗?他说很困难……电话里,他说了很多,好像不是我要搬走,倒像他要远行。

  回想起前年春节,我最后一次去给吴冠中先生拜年。和往常看望他一样,我除了带去一张会说拜年话的嘴,仍旧空着两手。但当我们双手握在一起时,我是那样真切地感受到送给我的温暖。

  虽说是过年,他家的新年和旧年一样没有任何形式上的变化。他的生活多年来一如既往,没有任何实质的改变。小画室不到10平方米,面朝阳,画案旁的餐桌上已摆放好午餐:一只盘子般的大馒头、一盘“水煮蒜苗”、两碗多种豆类煮制的粥。吴先生和夫人正准备就餐。我注意到吴先生好像刚刚理了发,就问,还是街边师傅的手艺?吴先生显得挺高兴地说,街边理发师傅搬进理发室,不用站街了。

  很多年来吴先生总在街心公园的林荫小道边,花两元钱找个“蹲摊”的理发师傅“剃头”。我每次遇见他都会开玩笑地说,这么有价值的脑袋咋就这么廉价地“处理”一下?吴先生扭过头说,剃头师傅是“行为艺术”,我是纸上谈兵,我们工作不同,价值一样。凡到这时,他的脑袋会被剃头师傅“无情”地归位。他只得低头喃喃:我这时候的价值就相当于一个等待削皮的冬瓜。剃头师傅遇到这样的情景,就会神气地哈哈大笑说,那你们先聊会儿吧。谈笑间,吴先生总会有意无意地谈到他的“创作观点”。此时,我都觉得他很孤独,期望别人的理解。

  有一段时间,社会上对吴先生的一些观点有些非议。我知道吴先生有很多话要说,我也知道他有很多话不愿说。因此,在动员吴先生接受我采访时,我们有言在先:不谈友情只谈观点,我是记者,职责所在,有言必录;您是受访者,完全自愿,实话实说。

  吴先生是个率性而坦诚的人。以往无论是他的学生、朋友还是记者来访,他从未要求对所写文章在发表之前过目,可他对我提出了“我看过再发”的要求。以往,也许由于记者的误解,或记录词不达意,或节取只言片语,或是其他的原因,发表后给吴先生本人及社会、学术界引来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误会。

  所以吴先生严肃地对我说:“发表前我本人要看一看,我要对我的话负责。不能再上朋友的当!因为是朋友才信任,才会上当。朋友在变。我也在变,没有不变的人。漫漫人生路,每一阶段都会有朋友和知己。过了这村便没有这店,朋友和知己很难与自己结伴同行。分手了,真诚的朋友留下怀念,并非真诚的朋友留下遗憾。我当了数十年教师,对自己的学生一向不说假话、空话,在学术钻研上绝对用科学的解剖刀,六亲不认。对学生、对朋友的坦诚几乎成了习惯,对并非真诚的人也坦诚对待,对有目的的人毫无防范,于是被利用,被断章取义的教训不少。这样的人和事不仅影响我个人的情绪,对社会和学术界也起了很坏的作用。”

  面对这位学贯中西,虽已白发苍苍,却又不谙世事的单纯如孩童的老艺术家,我没有说出“我文责自负”那句常说的话。因为,我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老人家的要求。那次采访很深人,他的情绪一直很激动,但也很清醒很有条理。后来我的专访《吴冠中有话要说》在《文艺报》整版发表后,吴先生将此文收入到他的文集,我们的友情也从相识而跨向更高的境界——忘年交。

  记得2001年我去吴先生家那次,他家与往日稍有不同的是窗台上多了一个小罐头瓶插着的红色康乃馨,书桌的花瓶里是带有绿叶的金色郁金香。这使我忽然想到,今天大约是吴先生的生日。那两束淡雅、朴素、没有任何装饰的鲜花,一定是他的儿孙或熟悉他的朋友或热爱他崇拜他的弟子悄悄送来,以表心意。吴先生一辈子从未为自己张罗过生日,也坚决不主张任何人为他过生日。因此,我不知道哪天是他的生日,他只说,我是老羊,你是小羊,我们都属羊。他随口问了我这只羊的生日。

  突然有一天,他散步时又到我家,高高兴兴地祝我生日快乐,并送给我一幅他写的字:“羊生日,见日出,殷红色”。我们相识多年,从未张口向他求过一幅字画,这一份突如其来的珍贵的生日礼物让我特别兴奋也特别惭愧。因为,我从未给我的这位忘年交祝贺过生日——无论是他在艺术创作默默无闻的时候,还是他在国内外声名显赫的时候,他却把我这小字辈的生日放在心上。那年他82岁。

  我一直在想,吴先生这些年来引起许多人的误解,一定与他独特的思想有关。也许,随着中国美术的发展,我们将越来越认识到吴先生的观点的意义与价值,误解也会随之消除……

  而今,吴先生和这个世界永别了,我这个没心没肺的人竟然没在搬家后的一年里去看望他。现在我只能把他老人家送给我的那套精装本《吴冠中文集》摆放在桌上,点燃一支蜡烛,在幽幽的烛光中怀念这位像画家一样杰出的文学家。他送我书时说的话言犹在耳:“文是画之余,是画之补,是画到穷时的美感变种。只可惜,我如今已是白发苍苍的风景画家,不能互换,是文是画,只求表达真性情吧。”

  老人的话在我心里生根,老人的身影在我脑海里驻足,我把老人那颗不再跳动的心安放在我的生命中。

第13篇、最爱的人原来就在身边情感故事

  我的老家在广东的一个小地方,那里虽然偏僻,但是风光很好。我读中学时,和父母一起到了广州,虽然离开了老家,心里还一直惦记着,而且我有个心愿,要和自己心爱的女孩在老家的山顶并肩看日出。

  我那时喜欢邻班的一个女同学,等了她三年,因为她不想在上大学之前就谈感情的事,说要专心读书。终于我们双双考上武汉大学,可以开始恋爱了,但恋爱却只谈了半年,分手的理由是她觉得我太大大咧咧,随地吐痰,乱扔东西。两个月后,我看到她和一个男生依偎着迎面走来,在经过我身旁时,她的男友响亮地将一口痰吐进路边的草坪里,她的头倚靠在那个男生肩上,不知在说些什么,一定是很有趣的事吧,否则她怎么笑得那么开心?

  我失落了很长时间,原本准备在暑假时带女朋友回广东老家玩,到山顶上卖凉茶的小棚子里一起看日出,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回去了。虽然只是一个人,我还是去了那个凉茶铺。卖凉茶的还是那对老夫妻,他们脸上的皱纹里依然是熟悉的笑容,只是我的心里不用喝凉茶都很凉。我从中午直坐到老夫妻日落收摊,他们的棚子从来不锁,只是简单地掩上门,随便游客出入。

  郁郁地坐到月亮升起的时候,门被推开了,两三个人走进来,我回头望去,认出其中一个是我中学的同班同学花铃,我自打上了大学后就再没和她见过面。我们都很高兴,她说她带了两个朋友回来玩,在山上耽误晚了。她也考上了大学,学校居然也在武汉,我们就约定过完春节一起返校。

  下山时,虽然月光很亮,山路依旧不好走,花铃的两个朋友中有一个叫心如的女生,人很柔弱,是上海人,不习惯走山路,我就充当起护花使者,一路照应。

  "生活就是这么巧,当你觉得没有光的时候,就会发现一扇窗户。这次山上的偶然相逢,给了我意外之喜―――我又恋爱了,对象就是花铃带回来玩的好朋友,被我一路照顾的心如。"署枫又大笑起来,他个头不算高,但笑起来很豪迈的样子。

  消息是花铃在返校的火车上告诉我的。在中途停车的时候,花铃把我拉到一边,而心如则在远处看着我们。花铃问我:"署枫,你……你有女朋友吗?"我说:"刚分手,怎么了?"花铃回头看了一眼心如,又说:"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你觉得心如怎么样?"

  离合

  听着花铃的话,我的心跳了起来,那是种心花怒放,喜从天降的感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被女孩子主动爱上,并且,是我喜欢的类型!

  恋爱再次开始,心如是个细致体贴的女孩,我决定好好珍惜。我吸取了上次的经验,讲卫生重形象爱环保,但爱情的花朵并未因我精心就长开不败,这段有点一见钟情的恋爱也只维持了一年不到,分手的理由则不像上次那般具体,心如只用一句"我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就总结了我们的爱情。我不甘心就此结束,我去找花铃,我想心如一定很依赖她,否则怎么会托付花铃传递心声呢?花铃很犹豫,我说请看在当年我们是好朋友的份上,看在我那么爱心如那么珍惜这段感情的份上,帮帮我!我说得很动情,一连串的排比句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花铃默默地听着,她似乎被我说动了,眼中泛起小小的泪花。但她没马上答应我,只说让她再想想。

  "两天后她让我去她学校,在校门口我看到了含笑玉立的心如。"署枫叹了一口气:"朋友就是朋友,她连一个谢字都不要。"

  此后,但凡我和心如之间出现矛盾,我都要去找花铃,每次花铃都会帮我们复合。但灵丹妙药也有失效的时候,最后,我和心如还是分了手。这一次,我没有那么强烈的失败感,反倒觉得是种解脱,也许是因为我和心如间离离合合太多而让我们的心都变麻木了吧。因为我和心如的这段感情,花铃开始成为我不可或缺的一个心灵良医,我会把生活中的一切不如意都向她倾吐,而她多半都是默默地听,然后给我以帮助,她就像我的一个"兄弟",不必时时提起,却总在需要时挺身而出,但我却没心没肺地只在有困难时才想得起她。

  快毕业的时候,我结识了另外一个女孩,才让冷却了两年多的爱情之火重新燃起。她给我带来了和其他女孩都不一样的感受,我再也不用为约会去哪里吃什么怎么玩而伤脑筋,我只要随时听从召唤就行了。她更像个将军,我的喜怒哀乐全操纵在她手中,而我却乐于这种鞍前马后的从属地位。

  我把我又谈朋友的事情说给花铃听,花铃似乎并不开心。以前,对我的絮絮叨叨,她还愿意听,可这次她不停地用话岔开,最后她说有事,先走了。我很了解她,她其实没事,只是不愿意再听我说了。

  领悟

  这一次我爱得天昏地暗。毕业后开始全力为结婚做准备,赚钱,买房,存老婆本儿,我像开足了马力的火车,充满动力。当然,爱情也还是一波三折,我也还是在伤心绝望的时候去花铃那里寻安慰。花铃永远一脸淡然,听我说一大堆,自己却不表态。其实不必她说什么,我只要和她坐在一起心就会安宁下来。有一次我问她,怎么从来不见你和男朋友在一起。她表情有些古怪,我以为她生气了,赶忙道歉。我说我只是好奇,因为女孩子的心思总是很怪,像有些女孩,她们会把全世界都召唤来看她的男朋友,而有些女孩则将男朋友视为旷世奇珍,要一个人独自看守,我不知她属于哪一种。花铃沉默良久,最后说,你想让我的男朋友一起听你的不开心吗?我笑起来,大摇其头:"还是不要了。"

  当我攒足老婆本儿准备"五一"带女朋友回家,憧憬着在山上当太阳跃然而出时,向她求婚的幸福图画,我的女朋友却向我提出了分手。分手来得很突然,从前我们之间也闹过,可是没几天我总能劝她回心转意。可这次不同了,她分得很坚决,也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后来我知道,她在外面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有钱的人。我准备好的新房成了空巢。我觉得人间的悲喜就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我给花铃打了个电话,一贯多话的我这次什么也不想说,很简单地告诉花铃我又失恋了。花铃没有问我分手的原因,只是问我"五一"还回不回老家?我说回,她"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如果说和心如的分手我懂得了什么是心痛,这一次则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无常。回老家的时候,我又一次独自上山。当年喝茶的凉棚已经没有了,山上变化挺大的,只有我还是和多年前一样,独自一个人。这时,我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向我走过来,仔细一看是花铃!我觉得心里某个地方突然被融化了,我想哭。

  花铃和我并肩坐在一起,月光洒在她的脸上。我看着远处,说:"离开老家这么多年,到现在也还是一个人。"突然我听到了哭泣声,转头看去,花铃的眼泪一颗一颗滴落在草丛上,发出轻轻地,吧嗒吧嗒的声音。我第一次这么近这么认真地看花铃,花铃的脸在月华的光晕里,柔美而动人。在我的目光中,花铃低下了头,我的心莫名地抽痛了,她什么都没说,我却像听到了千言万语,猛地领悟了。我伸出手握住她的手,记起那年和花铃、心如一车回汉,上车时花铃曾送我一个盒子,回校后打开,是挂美丽的玻璃风铃,上面悬着一张小卡片,写着:"你是风,因你而起舞。"

  "我终于偿还了与心爱的女孩在山顶并肩看日出的心愿,这中间我浪费了7年的时间,7年里我寻寻觅觅,却不知最爱我的那一个人,她一直都在我身旁。"署枫的脸上是深深的动容。

第14篇、夫妇幽默故事六则情感故事

欲找合适的

    妻子身体够胖。大抵出于“情人眼里出西施”之心理,我始终以为她胖得很美,甚至视其为世界上最美的胖人。

    平日,妻子很注重打扮,讲究服饰。如若买一件衣服,不耗费半月二十天、跑上百八十家服装店,那是极难成交的。用尽心机、处心积虑,以其出格的腰围为依据,反复试穿、照量,真可谓是长一公分嫌大,短一公分嫌小的高标准、严要求。

    因为爱,只要她去买衣服,我是必随无疑,并奉陪到底。况且身上带着随时准备付款的钱袋。此时的我,为充当家庭财政部长和妻子贴身保镖而感到荣幸和自豪。

    有一次,我们从胜利路口向东转。妻子进进出出跑了四十余家时装店,尚未选中一件理想、合适的衣服。快到和平路口时,我耐心等在门外。有些扫兴、沮丧的妻子从一家商店出来,正欲跨入另一个门槛。我忍俊试劝道:“算啦,实在没有合适的,改日再买吧?”可她仍怀着一线希望坚持道:“不行,再进这家去看看,说不定会有合适的呢?”早已胸有成竹的我遂接上话茬:“那不行,假如你在这里找到合适的,那我们以后就麻烦啦!”妻子疑惑地瞪大眼睛盯着我。我顺势指着门牌问:“你看这是什么地方?”她抬头一瞧,嗬,是婚介所!她这才明白是陷进了我早已设好的圈套。

    于是乎,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下,我的背部挨了老婆痒痒挠似地百拳捶击……
  

    不再提絮叨

    胖妻总是爱絮叨,有时甚至没完没了。我是最烦她絮叨,但又敢怒不敢言。反之,老婆也最烦我说她絮叨。因为絮叨问题,我们曾发生过口角,又因为爱,我只好听之、忍之、随之。那天,对于她的絮絮叨叨,我实在有些憋不住了,便吞吞吐吐略表反感之意。老婆听后反诘道:“怎么?烦了,嫌了,陈旧了,想换届了不是?”于是,便将上述几句话反反复复地絮叨起来。见其来势凶猛、激烈,为了顺势找台阶下,我当即表态,以后决不再说老婆絮叨。

    事隔不久,不知是记忆问题还是疏忽大意,我又失口说了老婆絮叨,随即顿觉不妥,便检讨似的道歉:“我本不想说你絮叨,这不,一不小心又说你絮叨;从今以后,我保证不再说你絮叨;不管你怎么絮叨,我一定不说你絮叨;你要絮叨时就尽管絮叨,该咋絮叨就咋絮叨,我决不说你絮叨;你愿絮叨就絮叨,想絮叨就絮叨;我发誓,坚决、彻底、永远不再说你絮叨……”

    没等我说完,老婆马上接上话:“哎,我怎么听着你话中有话,你到底是道歉还是反讽?”

    看她气不打一处来,怒火中烧的势头,我遂举手表示投降。

    于是乎,来不及抱头鼠窜的我,又一次引火烧身,浑身上下舒舒服服地经受了老婆百扭、千掐、万拧、亿抓拉……
  



    除非变足球

    俺那胖美人,平时最爱看电视连续剧,尤其是悲情故事片。这不,近些日子又迷上了《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甚至到了全然不顾、废寝忘食的地步。经常忘了做饭、打扫卫生等一些应该做的事情。每每都是熬到晚上11点以后,播放几集看几集,不奉陪到底那简直是稀罕事。

    只要有这个剧目播出,就很少有我的观看空间。因为爱,我基本上全让着她。可我呢,又喜欢体育节目,尤其是足球。说我是铁杆、疯狂球迷都不为过。

    话说这天晚上,我在外与朋友喝过酒之后,已是23点左右,才晕晕乎乎回家。大抵是酒精作用发威,顿时来了火气,自以为我是醉汉我怕谁?回得家来,借酒壮胆,把门狠劲一摔,对正沉迷于电视剧,几乎进入角色的老婆大吼道:“总不能称王称霸,电视也不是你一个人的!该让让位了吧!”说时迟,那时快,我用尽力气将她往后一拨拉,迅即转换到‘欧洲杯足球赛’频道。

    我心中有数,凭记忆,像这种行为,还是成家以来历史上第一次。老婆以为我真的醉了,在发酒疯。她略微沉思片刻,便柔声细语道:“亲爱的,平时我不看连续剧时,不都是你在看体育节目吗?况且是一打开电视,就两眼紧盯足球。什么中超、英超、德甲、意甲、欧冠的,连看我一眼也不,都快忘记我啥模样啦!”

    我仍带着酒气和火气,不以为然地抢白:“看你一眼?那好说,除非你成变足球!”

    听了这话,妻子则不依不饶起来,反弱为强大声呵斥道:“咋了?反了不是!”她边喊边叫,边撸胳膊、挽袖子,摆出一副要与我单挑、决斗之架势。我哪里敢迎战,见势不妙,也是因为爱,我身子急往旁边挪位、躲避。

    于是乎,我的软屁股不疼不痒、足球似地被老婆那尚未穿鞋子的双脚轮番、疯狂地踢了足足20多分钟……
  



    回家看婆婆

    我家胖胖,当然是我心目中的喜欢之最。但玉不掩瑕,也有美中不足,有时显得有点固执。这不,因了一句话不投机,她与我老娘已有俩月互不搭理了。我娘也不是省油的灯,并不好惹。

    老婆有点固执,老娘更是倔强。婆媳二人,针尖对麦芒,谁也不相让。亲朋好友劝说过多次,仍无济于事。我被夹在中间,陷于窘境。

    对老娘,我打小就百依百顺。对老婆,也是多年惯例惟命是从、紧跟紧随、随声附和。处于这种境况,我只好跳梁小丑似地两边跑,进行调和。但好话说尽,嘴皮磨破,仍收效甚微。

    这几天,似乎工作有所进展。老娘就是铁了心,神雕般地蹲在家里等媳妇认错;可老婆这边已松口答应去给婆婆道歉,但尚无实际行动。

    下班回家路上,邻居秦大娘笑嘻嘻地告诉我:“刚才你媳妇急急火火往回跑,一口一个回家看婆婆,看来你媳妇与你娘和好有戏。”

    我听后心里一万个高兴,一赶回家,对老婆第一句话就是:“谢谢胖胖,你终于想通了!”“神经病,我想通啥了?”“你不是说回家看老娘吗?”“条件尚未成熟!”老婆待搭不理、随手打开电视机,荧屏上,准时播放着著名演员徐秀林主演的长篇连续剧《婆婆》。

    啊,原来如此?我空欢喜一场,没好气地抛出一句话:“还以为你真的要去看婆婆呢?”听了这句不爱听的话,妻子表情很是不悦。

    于是乎,用她那两只我极不愿看到的眼睛,朝我狠狠地剜了足有七八次。要不是我生就一副长长细细的电线杆身躯,说不定会被剜到八丈深渊呢?……
 

鸟是命根子

    说实在的,我与俺那可爱的肥肥,生活中大多方面还是比较和谐、统一的。因双方爱好不尽相同,某些时候,也就难免缺乏共同语言。就说我吧,平时爱玩。除了爱好足球之外,还爱好钓鱼、种花、养鸟什么的。对此,妻子还真有些看法,并耿耿于怀。

    有一天,我正在给鸟添米、换水、清理卫生。妻子下班回来。见我在忙鸟,便不高兴地发了一通牢骚:“你一到家就跑前忙后围着鸟转,天天与你那能说会道、巧嘴弯舌的鸟对话、逗笑,你的眼里根本就没我的位置;你说到底是老婆重要还是鹦鹉重要?”我装作没听见。她一下蹦到我面前追问:“你说,在你眼里,我算什么?”“你当然是我老婆。”她怒指那只鹦鹉责问:“那它是什么?”我不假思索地答曰:“它是我的心肝宝贝,命根子呗!”这一答话,引起她强烈反响。

    于是乎,她信手拈物,什么塑料拖鞋、沙发垫、鸡毛掸、枕头等,一阵猛烈炮火朝我袭来。幸亏我是业余足球队的替补守门员,平时练的那套功夫恰好派上了用场,所有投掷过来的“弹药”全被我一一挡在了身下……
  



    妻妹的婚事

    夜晚,俺那胖宝贝一下把我从梦中捅醒,提出要讨论她妹妹的婚事。

    谈起妻妹,说来话长。大抵与遗传基因有关,也是胖胖乎乎,三围明显超标,四肢圆圆滚滚,同样也属我所喜欢的那种人。

    妻妹其人,年方三十,至今未婚。标准高,要求严,先后谈过的男朋友足有一个排。皆因对方不理想、不达标而告吹。

    开始,我对此颇有微词。转念一想,她毕竟是妻妹,是孩子的姨,怎么论也是关系亲近。慢慢地我也随了妻子的想法,依了妻妹之意:高标准、严要求。

    这不,妻子半夜把我弄醒,说是妹妹随着年龄不断增大,征婚标准、条件欲随之降低,大有政策放宽之意。

    我沉思一会说:“不行,不行!常说好货不便宜,便宜无好货,这会给人以省钱买瘸驴之嫌。”

    妻子猛力蹬了我一脚,有点气急败坏地斥问:“谁是瘸驴?你敢说我妹妹是贱货,你再说一遍!”

    我哪敢再说一遍,吞吞吐吐怯声道:“我是说,我是说现在正是通货膨胀时代,人岂能降价出卖?猪肉还成倍增长呢!”这话顿把妻子惹致恼火。

    于是乎,她忽地一下坐起来,我也赶紧做好应急、设防准备。猜她是药尽弹绝,无法出手,或许是不善夜战,她气乎乎地回过身去,背向我,并与我保持一段距离。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幸亏她手中无甚武器可用,倘是导弹基地的按扭掌在她手下,那可就惨咯……

第15篇、选B情感故事

  我时刻都记着他那坚硬的红色粉笔与精确的选B理论,我相信他的粉笔更相信他的B。
  
  “对于选择题,如果你实在不知道正确答案,你最好选B!B的命中率是最高的。”
  这话是我高中的数学老师——潘老师在一节课上对着全班同学大声说的。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严肃,就跟在座的学生表情一样严肃。而我,却忍不住要笑,我觉得这老师太幽默了,他似乎看到了我忍俊不禁的表情,但并没有说什么,毕竟,他接下来还要为我们讲解试卷上的那八十多道选择题。
  无论我觉得潘老师是多么地幽默,我最终还是把他的话牢牢的记在心里了,因为我是个差生,在我所遇到的选择题中,有一半以上的答案是瞎猜的,每当试卷发下来,我都会发现我的命中率很低。自从听了潘老师的那番话之后,在那些不知道正确答案的选择题面前(学科不限)我就再也没有犹豫过,我会果断地在括弧内认真地填上“B”,在我看来,那个“B”就是正确答案。至于真正的命中率如何,我一直没有计算过,因为我相信我的老师。
  潘老师是个离过婚的人,很瘦,烟瘾很大,虽然是教数学的,但是他的粉笔字写得极好,我听说他经常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在圈内还是相当有名的。他从不批评任何学生,这与其他老师完全是两样,偶尔有些调皮的学生会在数学课上交头接耳,他一般不予理会,只有在那些学生影响他正常上课的时候,他才会停下来从粉笔盒里抽出一整支红色的粉笔朝那些学生的头上猛砸下去,无论距离多远,他从不失手。这让我们都很佩服,也很害怕,毕竟一整支坚硬的粉笔砸到头上,肯定是要疼痛的。我一直认为他用粉笔砸人的命中率能够如此之高与他的数学专业存在着很大关系,也正是因为如此,我对他的“选B”理论深信不疑,在我看来,那是一种复杂的概率计算。
  有一次,潘老师在上课,教室最后一排一男生将耳机塞进耳朵听磁带,同时口中还不停地唱着,声音越来越大,跑调,很难听,严重影响了大家的学习情绪。于是他停止了讲课,开始在讲台上寻找着什么,我们都知道,他又要用粉笔砸人了。等了很久也没动静,教室里仍然回荡着后排男生的跑调歌。
  潘老师突然开口说:“今天的彩色粉笔怎么没有了?请值日生下课后到我办公室领取。”他刚说完,教室里就哄堂大笑起来,与此同时,下课铃也响了,于是潘老师就拿着他的教材走出了教室,表情很严肃。
  其实,那个唱歌的后排男生就是我,关于这事的经过是下课之后的一大群男生争先恐后给我讲述的。我突然开始害怕起来,我想,这个仇,潘老师一定会报的。从那以后,我每节数学课都是忐忑不安的,每当潘老师讲课节奏放慢的时候,我就会担心他会突然抽出一支红色粉笔朝我头上狠狠地砸来,以至于我时常用双手捂着脸听课,眼睛透过十指间的缝隙,偷偷地看着黑板,也看着潘老师的表情。时间长了,我发现潘老师并没有“报仇”的想法,他似乎忘记了那件事,而我却养成了以双手捂脸听课的习惯,这让其他学科的老师经常怀疑我在睡觉,只有潘老师除外,也许只有他才知道我上课捂脸的真正原因。记得那节课我听的是罗大佑的歌,名叫《光阴的故事》。
  我的英语成绩最差,英语试卷的选择题也是最多的,有半个学期我因为跟社会上的女流氓谈恋爱,几乎没有上过什么课。期中考试了,那天下午考英语,面对干净的试卷,面对那些排列整齐的、B、、D,我无法下笔,我东张西望了一个小时,这让监考老师很不放心,他几次朝我瞪眼,我感到我受到了侮辱,我想到了潘老师,于是,我很果断地在每一道选择题的括弧内都认真地填上了“B”,看着那一百二十个“B”,我想到了那个女流氓,于是我提前交卷,疯狂地跑了出去。
  时间不长,英语考试成绩下来了,除去作文题空白,我的选择题正确率超过了30%,所得考分比我平时正常答卷要高了很多,这让我更加相信了潘老师的“选B”理论。但我最终还是被教导主任叫去了办公室,他狠狠地训斥我,说你想不想考大学了,你上的可是重点中学啊,不要浪费了那么好的条件。
  他还说:“你看看你的试卷,正反面全都是B,密密麻麻的像什么东西!谁教你这么干的。”
  我说:“是潘老师教我的,他说遇到难题就选B。”
  后来,那位跟潘老师关系本来就很不好的教导主任把我的话传给了校长,平时一直看不惯潘老师的那位校长也以此为借口通过各种手段、各种关系最终将潘老师挤出了那所重点中学。后来有人说潘老师被教育局调到了乡下某民办初中,理由是“用粗俗而荒谬的教育理论误导学生”。他临走的时候,到教室跟他的学生告别,所有同学都哭了。而我,也不知道跑哪儿疯去了,可能跟那女流氓一起在舞厅跳舞或打台球也说不定。但我敢保证,我时刻都记着他那坚硬的红色粉笔与精确的选B理论,我相信他的粉笔更相信他的B。
  高考前几天,我听说潘老师死于肺癌,没儿没女无人送终,更没有教育界的所谓领导同事为他开什么追悼会,他被葬在哪儿也没人说起,或许他连个墓碑也没有。
  在高考考场上,与平时一样,我遇到很多无法解答的选择题,在它们的括弧中,我全都郑重地填上了“B”,似乎只有这样,九泉之下的潘老师才能安然地睡去。
  那一年我落榜了,但我仍然坚信,选B,是没错的。

第16篇、一株常春藤情感故事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17篇、蒲公英的秘密情感故事

  曾经,有一个男孩,喜欢花的男孩,他每天除了上学外还有一个工作,给学校墙角的一株蒲公英浇水,然后深情的望着蒲公英,伴随着夕阳,男孩可以望着蒲公英很久很久。
  
  开始时老师和同学都没有注意,渐渐的,大家对他这种奇怪的行为产生了兴趣,老师问他“你为什么这么关心这朵蒲公英呢?”男孩看了看老师,然后低下头,闭口不答。
  
  同学们问他“学校的花园有这么多好看的花,为什么你单单只给那朵花浇水呢?”
  
  男孩看了看蔚蓝的天空,默默的走开了。
  
  人们对这个男孩奇异的举动并不过多注意,他们认为,这个孩子是可怜的,两年前男孩被确诊为白血病,医生说他最多还可以活半年,不过不知是什么力量,使得男孩一直与死神抗争,一直到这一年的这个夏天,男孩小学三年级了,但是病情却急剧恶化,似乎是要抢在下个夏天之前把这朵含苞待放的花蕊从人间夺去。
  
  男孩坚持每天上课,每天来看这朵蜷缩在墙角,任风摇曳的白色蒲公英。
  
  终于有一天,男孩脸色雪白,仿佛比墙角的那株蒲公英白的还要透明。放学后,男孩的班主任“晓瑶”老师来到了有那株蒲公英的角落,果然男孩也在那里,晓老师关切看着男孩问道“小宇,你不要紧吧。”
  
  男孩缓缓的抬起头,苍白的脸色吓了晓老师一跳,男孩的眼里有储满的泪水轻声的问道“老师…什么是爱情?”
  
  晓瑶老师吃了一惊,她不明白,这个身体极其不佳的小孩子怎么会突然想问这个问题。
  
  不过她还是决定简单的回答一下,于是她摸着男孩的头说道“爱情就是两个人一直在一起,不离不弃。”她不确定男孩是否能明白,看着男孩伤感的眼神她的心里有着说不出的难过揪心。
  
  忽然男孩抹了一下眼泪,笑着对晓老师说道“老师!明天我还来看蒲公英。”说完男孩用稚嫩的肩膀背起书包,回家去了。
  
  从那以后,男孩再也没有来过学校,男孩去世了,那天下午男孩苍白的笑容成了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次微笑。
  
  十年后,当年的晓老师成了校长,又是一个明朗的下午,晓老师在学校里巡查,忽然她低下头发现了墙角的蒲公英,十年前的往事涌上心头,她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洙并不起眼的蒲公英。她突然有一个想法,也许这株花隐藏了什么关于男孩的秘密,她不知道该不该这样做,最终好奇心使她动手挖开了那株蒲公英,果然,在蒲公英的下面有一个小玻璃瓶,晓老师打开玻璃瓶,里面有几张泛黄发皱的纸,晓老师惊讶的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正是男孩小宇和一个名叫小诺的女孩子以传纸条的形式写成的,想到小诺,晓老师并不是没有印象。小宇和小诺以前都是她教的学生,小诺这个女孩子性格温和长的漂亮,成绩优异,可惜却是先天性失聪,以前班上的同学都排挤她,欺负她,只有小宇愿意帮助她和她一起玩,两人的关系很好,小宇因为看病,家庭困难,有一次竟然吃不上午饭,小诺便将自己的全部零用钱,一个一元硬币塞给了小宇。可是,在小宇去世的前两个星期,小诺出了车祸,从那以后小宇便开始每天守着这洙蒲公英,直到生命结束。
  
  晓老师看了看纸条,上面的字迹歪歪斜斜,写的东西也有些单一无聊,大多都是一些问午饭问心情的童言童语,晓老师简直不敢相信他们竟然在这个不起眼的角落,用这种方式交谈了两年,终于在接近最后一行的时候,书写的内容出现了变化,晓老师仔细的看着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小宇:小诺,你中午吃的什么呢?小诺:土豆,你呢?小宇:我也是啊,呵呵。小诺:我妈妈和我说,把硬币放在瓶子里,然后许个愿望,在丢进海里,愿望就会实现的。小宇:那你会许什么愿望呢?小诺:小宇,谢谢你每天陪着我,我想以后可以嫁给你。小宇:不用客气啦。咱们是好朋友嘛小诺:我以后想嫁给你,你愿意吗?。小宇:我…
  
  也许是笔突然没水的缘故,写到这里就结束了。转过天,小诺就因车祸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她惦念初恋的小宇。晓老师忽然想起了那天下午的小宇,想起了他向自己提的问题,想起了他留给自己那最后一个笑容的含义,晓老师小心的将瓶子放了回去,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了瓶子的底部有一枚硬币,把硬币倒出来,只见硬币上贴着一张小小的纸片,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我愿意。。。。”
  
  后来,晓老师找到了小诺的妈妈询问当年的情形,她的妈妈显得尤为伤心激动,描述当年情形几乎痛不欲生,她的妈妈告诉晓老师,如果小诺当天没有出车祸,他们便打算带她到其他城市去念书,可是小诺却显得极其反对,甚至夺门而出,手中还拿了一个装着一张废纸的玻璃瓶子,他们想小诺也许只是不想离开朝夕相处的老同学,等她冷静下来就会好的,结果却是所有人都始料未及的,先天失聪的小诺没有听到身旁卡车震耳欲聋的喇叭声,小诺被撞出去了五米,可手中依旧死死的握着玻璃瓶,等他们闻讯赶到时,小诺已经没了气息,但玻璃瓶仍紧握在手心,他们打开看了看,发现似乎与一个叫小宇的男孩有关,便把玻璃瓶给了小宇。
  
  晓老师匆匆告别了小诺的父母,回到学校找到了那株蒲公英,再一次将它挖开,取出瓶子,拿出纸条,果然,纸条的背面还有几行小小的字,因为一时疏忽没有发现,只见上面写着:小宇,我要走了,如果想起我,就看看墙角的蒲公英好吗?我爱你小宇。
  
  晓老师仔细的看着,这些字应该是小诺写的,她又向下看了看,看到还有几行凌乱的小字:小诺,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不离不弃,我用硬币许了一个愿望就是亲口说出我爱你小诺。
  
  晓老师看着这张破旧的纸片,不敢相信它竟然承载了这样一段令人感伤的辛酸故事,她小心翼翼的埋好玻璃瓶,泪水一滴一滴的落在了洁白的蒲公英上。
  
  不久,学校又转来了两名学生,一个叫小宇,一个叫小诺。

第18篇、一个陌生女孩的来信情感故事

  笔耕不辍,久栖文坛,很是收到过一些陌生人写来的信。当弃则弃,应留则留,竟渐渐地由欣然而淡然而漠然。有时,那一种无动于衷,连自己都深觉太愧对认认真真给自己写信的人们了。
  但是近日收到的一个陌生女孩的来信,却使我不由地细读数遍,心生出几许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感动:
  
  尊敬的作家先生:
  我是一个女孩子。我向您老老实实地承认,我没读过您的任何一本书。星期六,我和我的三个表姐一个表哥在我们的小六姨家相聚,一边嗑瓜子一边闲聊。瓜子下边铺着一张旧报纸,那上边有一篇介绍您的报道。表哥看了一会儿,指着您的照片说:“哎,咱们就给他写信怎么样?”我们早就想给一位作家写信了。
  梁作家,这是一封代表5个人写给您的信。我们的母亲们那当然就是亲姐妹了,她们有一个妹妹,就是我们的小六姨。她已经36岁了,还没结婚。不过您千万别误会,我们可不是在替我们的小六姨向您征婚。我们的小六姨是个美人儿,除了肤色不怎么白外,哪儿都够美人儿的标准。请您注意,是不怎么白,不是黑。
  我们的姥爷和姥姥,一个78岁了,一个75岁了。我们的家乡在四川山区,一大家子都是农民。
  我们的小六姨生下来不久就送给别人家了。家里孩子太多了,姥爷姥姥负担不了。也幸亏小六姨被送给别人家了,她才能上学,以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了省卫校。毕业后,她分配在省城一所大医院当护士,没几年又当上了最年轻的护士长。那一年她回老家探亲,她的养父母就告诉了她身世的真相。她就去我们那个村子,探望了她的亲生父母。接着,又一一去探望她的五个姐姐。我们的小六姨,她进一家门哭一次。我们的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心里都特别内疚,尽说些“女儿对不起”、“妹妹对不起”的话。小六姨却哭着说:“爸爸妈妈姐姐们啊,我不是怨你们呀!我是怎么也没想到你们的日子会过得这么苦这么难!这可叫我怎么办呢?”
  不久,听说小六姨不当护士长了——她在卫校是学按摩的,她自己开了一家按摩诊所。那一年的春节前,姥爷姥姥和我们各家,全都收到了小六姨汇来的钱。每家不多,500元。但是对于农村人家,那可是不少的钱啊!
  第二年和第三年上半年,她的养父母相继病了,被她接去了省城。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全都替她着急上火,可又全都帮不上忙。小六姨再回到老家时,衣袖上戴着黑纱,瘦极了。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们心疼得全都哭了。她却安慰他们:“别哭,养父母对我的恩情,我已经报答了。”她说,按摩诊所虽然挺赚钱的,但几乎每天都要面对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男人。她不干了。
  她说她要到深圳去闯闯。姥爷姥姥和我们的母亲们都舍不得,也都不放心她去。可劝不动她,一个个流着泪,一直把她送到乡路的尽头。那一年,我还在妈妈肚子里呢。小六姨双手轮流摸着表姐表哥们的脸蛋,嘱咐我的姨妈们:“姐们儿呀,要让孩子们读书。以后,有我呢!”
  尊敬的梁作家,为了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我接下来只能写得特别简单了。总而言之,没有我们的小六姨,我们都是念不起高中和中专的,现在,也绝不会都集中在深圳这一座城市里打工。周末,我们全都无拘无束地聚集在我们的小六姨家里,看录像,甩扑克,或者轮番上网。那时,我们都觉得幸福极了,而她,总是坐在一旁,默默地瞧着我们,脸上很有成就感的样子,像一位美丽的小母亲。
  十三四年里,我们的小六姨,先后做过许多工作,深圳市一个区的区委办公室的办事员、接待科副科长、公司的秘书、经理助理。小六姨还开过花店、书店、时装店。知道我们的小六姨目前在做什么吗?她已经有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小的公司,经营各类首饰,在深圳一家大商场里有专柜,在另外两座大城市的大商场里也有专柜,效益都挺不错的。在我们心目中,我们的小六姨已经是成功人士了。
  十三四年里,小六姨挣的钱,一大半花在我们身上了。因为我们有个小六姨,姥爷姥姥生病才住得起医院了,才坐过飞机了,才到过深圳这么美丽的城市了。因为我们有个小六姨,我们各家的日子才渐渐好过了,我们的父母才不终日愁眉不展的了。
  但是我们的小六姨却36岁了,还没爱过,还没被爱过。为了我们所有这些人,也许,还为了她心里当年默默许下的一个承诺,她无怨无悔地将自己最好的恋爱季节耽误了。她依然美丽着,却始终孤单着……
  她经常教育我们:打工妹,第一要自尊,第二要自立,第三要自爱。她还时常一个一个地询问我们谈恋爱了没有。说:“如果万一两个人之间发生了那种冲动的事儿,尽量别使自己怀孕。一旦怀孕了,也别互相埋怨。对于恋爱着的年轻人,那根本就不是可耻的。但是得及时让小六姨知道,因为小六姨有责任亲自陪你们去医院。”
  然而,小六姨自己前几天却怀孕了!当她声音小小地打电话向医院咨询做“人流”时,我无意间听到了,第二天我请了假,跟踪她。我隐蔽在马路对面,望着小六姨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入医院,又一个人孤零零地缓缓走出医院,心里酸极了。
  我至今没将小六姨的秘密透露给亲人们。我经常在内心里为小六姨的爱情祈祷,祈祷它有一个好结局。我做得对吗?
  那一天又是星期六。吃晚饭时,小六姨开了一瓶葡萄酒,给我们每一个人的杯里都倒了一点点。她说:“小六姨将咱们家的贷款终于还清了。它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了!”
  我们都高兴极了,纷纷和小六姨碰杯。各自咽下了一小口酒之后,又都想哭。
  ……
  这封信还有两千多字。她,不,四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希望我能将他们的小六姨当成原型,创作一部小说或电视剧。
  我给陌生的女孩回复了一封信:
  
  陌生的女孩:
  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在我看来,你的信有一种诗性。但是我现在的颈椎病实在太严重了,写作等于自我虐待。故我也不能如你所愿,在某时去深圳认识你们的小六姨并采访她,那样,只怕我会爱上她。对于美丽而又具有牺牲精神的女人,通常我意志很薄弱。依我想来,你们的小六姨,如同上帝差遣给你们的一位天使。上帝并不经常这么好心眼儿,所以被天使爱着的人,也要反过来关爱天使。至于她的那个秘密,只要她自己不说,你须永远守口如瓶。天使也有自己的秘密的。

第19篇、为了尊严吃苦也值情感故事

  在第一次留学生们的语言水平测试中,一位监考老师就大声宣布:“中国学生必须和其他国家的学生相邻而坐。”

  很多中国学生英语水平差,没听懂她的话,交头接耳地打听。我听懂了,并且知道邻桌的也是位中国学生,但是我没动。教室一片大乱,在监考老师的再三催促下,中国学生都按她的要求间隔开来落座了。我身边的中国学生也要换开,我阻止了他。“如果我们换位置,证实我们的确有作弊的嫌疑。”我说,“反正我不换。”他也不换了。监考老师很快走到我们面前。“你们都是中国学生吧?”她说,“请将座位换开。”

  我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心平气和地用英语回答她:“别国的学生不换,我也不会换。如果你因为我们是中国学生就认定我们会作弊,你可以一直站在我们身边监考。这总可以了吧?”

  她看了我几秒钟,没说什么,转身走开,宣布考试开始。接下来的两小时,她不时从我面前走过,我熟视无睹。后来我提前完成试卷离场,并且顺利地通过了这次测试,直接进入专业课的学习。

  那天和几个中国同学在电梯里又碰到了这位监考老师S小姐。“祝贺你,你这次考得很好!”她显然记住了我。

  接下来我选择了S小姐的课作为专业课之一。为了维护尊严,我吃尽了苦头。每次上她的课之前,至少要用足两小时做预习,查清所有生词,否则完全无法跟上她那语音标准但语速极快的讲课。

  那段时间,除了学校课程之外,我正在规划自己未来的人生方向,并决定要以写作作为终身职业。我买了电脑,开始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创作,在小说写到近一半时,我终于决定暂停学校课程,专心把小说写完。去办休学手续时,最令我踌躇的就是S小姐的课,我虽然有充足的理由,但却仍有逃离的羞愧。

  在办公室看到S小姐,出乎我的意料,她非常温和坦白地告诉我,她看到了我自入学以来付出的所有努力,也看到了我的每一点进步。

  “如果你认为分数会给你目前的学习造成过大的压力,”她非常诚恳地对我说,“以后的测试我可以不为你打分,直到你自己认为解脱困境为止,你觉得怎么样?”

  我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然后我告诉她,为了尽快完成我的小说,我必须休学半学期,希望得到她的理解。她显得非常惊喜,兴致勃勃地询问了小说的内容,并大加赞赏,直到我脸红为止。

  “你为维护尊严所做的一切,”她说,“我都能明白,我为你骄傲!”

第20篇、在鲜美的时候遇到你情感故事

  我是17岁那年转入市一中读书的。当朋友们用手机聊天不亦乐乎时,我在看书;当朋友们听闻哪个店里的衣服打折而争相奔呼时,我还是在看书。朋友们说我是傻蛋,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抱着死书读,可我的理解是,什么年龄做什么事,现在我的任务是读书。

  如果不是遇到他,我的生命轨迹也许就这么定了,只是……

  该怎么形容这个新来的班主任骆远宏呢。他有一张俊秀的脸蛋,加之博学多才、能说会道,上他课的人都深深陶醉其中。头一个月的民意调查,他以全校最高分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那个时候,上他的语文课已经成为了我们最大的期待,他还没进来,教室里已经是鸦雀无声,而我每次都会把讲台和椅子擦得干干净净,为的就是能给他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他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于是,下课后,只要看到他在操场,班上的女生就会一窝蜂地跑去,笨手笨脚地站在场边,一片兵荒马乱。我也站在旁边,视线全落在他的身上,他每进一个球,我都会为之雀跃。

  好友说,你们都是中了暗恋的毒。我反驳说,那你还不是为了能进他的班而调动你家所有的关系。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花蕾绽放的年龄,有关爱情的种种梦想早已经在心里枝繁叶茂。

  去过他家的人,都说他家一尘不染,事实上确实如此,他是一个特爱干净的人,他穿的牛仔裤,永远洁白如冬天里的一场皓雪。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我开始学着打扮,开始奔波于各大卖场,朋友说淘宝网上的衣服便宜,我一口气买了三件。我开始画淡妆,穿时尚装。以至于在街上,我从他的眼前飘过,他都没认出来。还是我主动打的招呼:“骆老师,你不认识我了?”我眼波流转,笑靥如花。他从我的柔情蜜意中慌忙逃避,我却咯咯大笑。

  不知道是谁打听到他的生日,那个周末的下午,我们一大群人带着蛋糕和菜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吃惊地说:“你们消息怎么那么灵通啊?”然后大笑。

  同学们都在打牌,我在厨房做菜,他说要来帮我。我当然求之不得。我和他,仅隔3厘米的距离,一种男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心跳得很厉害,眼里却全是幸福的光芒。那一刻,我感觉像一朵向阳的向日葵,全身上下都粘满阳光的味道,而他就是我那轮小小的太阳。

  忽然一个女生跑进来:“骆老师,你也可以教我炒菜吗?”说着,也不经我同意,就挤到了我的前面,我只好愤愤地走开,心里却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女生。

  因为他,我可以跑上整条街,为的只是买一本他喜欢看的篮球杂志;因为他,我可以连续一月跑到一个让我讨厌的同学家里,免费为其补课,只因为他说过:你们要相互提携。

  当我正为我的青春美梦沾沾自喜时,“厄运”却如期而至。那个烟雨蒙蒙的早上,我刚从杂志店里买杂志出来,视线里突然多出一对恋人来,是骆远宏和一个女生,手挽着手,状态亲密。

  走到我眼前的时候,他显得有点惊讶。他正想和我打招呼,我手中的杂志却“啪”地一声落了地。我嚎啕大哭地跑了,尽管我早风闻了他恋爱的事,尽管我也知道,我这样的爱恋,无法结果。

  我得了一场大病,他来医院看我,我却不满地扭过头去。不久以后就是期中考试,我出乎意料地滑落到了十多名,这样的结果,给予了我厚望的父母自然无法接受,他们多次问我原因,我只有哭,柔弱的声音里,我痛彻心扉。

  不久以后,他就调走了,同学们都去送他,我却故作轻松地在教室里看书,当汽车的喇叭声响起,我再也耐不住,飞也似地跑到后山上,望着汽车渐行远去的影子,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崩解了,接着我整个人都崩解了,在烈日下碎成一片片……

  我在鲜美的时候遇上了你。知道吗?骆远宏,我爱你……

第21篇、女人床情感故事

  她只想记得,他说,苏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她听见窗外有飞鸟飞过的声音。
  
  —引子
  
  苏艺画着浓艳的妆容,坐在酒吧的暗夜繁华里,想着凡说的话,我爱她,更爱她的身体。她一口喝下浓烈的酒,黑红色的液体从嘴角边流了下来,犹如血液。爱原来让人如此疼痛。
  
  曾几何时,凡只会说,苏艺我爱你,我也爱你的身体,她的泪水粘在浓黑的睫毛上,在氤氲的灯光下泛起了暧昧的光。
  
  十八岁的天空下,那个淡淡的吻圈住了她的灵魂。八年过后,那个吻依然清晰地记得。只有那时,那样干净过。她趴在吧台上,眼神迷离。为了一个男人,她付出了八年,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时光。想要永远和凡在一起,于是用青春做了赌注,赌上的还有自己的身体。
  
  一个调酒师走了过来,在苏艺的褐色瞳孔里有了成像。他问,美女,一个人喝闷酒吗?
  
  苏艺笑。纤纤细指,轻撩着盖了半脸的头发。说,怎么,一个人非得喝闷酒吗?我是高兴。
  
  是吗?高兴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伴随着这句话的还有一张纸巾,淡雅的味道。却是不合时宜。他把脸凑到苏艺的脸旁,要不要我陪你?眼里闪着的是暧昧和欲望的混合体。苏艺瞟了一下他,这就是男人。她想。
  
  她知道自己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而有故事就需要付出代价。
  
  好啊。不过你得听我讲一个故事。苏艺抬起头说。你只看到我眼里含的泪,没看到我心里滴着血。然后一笑带过,仿佛不是说自己,又仿佛没有说。
  
  酒吧不是很多人,苏艺双手撑着脸颊,调酒师站在吧台里面,故事就开始了。
  
  (为方便写作,以下用第一人称讲述。)
  
  【18岁】爱情飘来
  
  18岁,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你。女孩眼里流出清凉的液体。
  
  他送她回家,在夜晚黑色寂静的巷子,亲吻她。淡淡的吻。彼此都很紧张,可是又那么幸福。身边有樱花飘落,落在女孩的头发上,男孩说,你真美。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她害羞的点点头。
  
  一起拼命的学习,梦想着考一样的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生孩子,白头到老。
  
  那时的他们只能称为孩子,爱的太单纯。他们互相依恋彼此的吻。在每一个他送她的夜晚,总是用一个吻画上那一天的句号。因为都是好学生的缘故,老师知道了他们的事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说,好好把握,不要在以后后悔。庆幸的是,他们真的没有影响成绩,高考录取书上写着一样的大学名字。于是那个梦想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18岁,就伴随着疯狂的读书,淡淡的亲吻,关上了它的岁月之窗。
  
  【19岁】激烈的吻
  
  大一的时候,他们学着大人缠绵的亲吻,呼吸急促。男孩的手会不时地温柔抚摸女孩的背。有些痒,却很舒服。
  
  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出众的外表,骄人的成绩。别人羡慕他们。说是金童玉女。
  
  那时他们觉得他们爱情的甜美就和天空的蓝,草色的青一样,是理所当然的。
  
  在几乎每次晚自习以后,总是有一个长长的吻,有一天那个女孩发现,除了拥吻之外她似乎还渴望一些其他的什么。她知道,身体在爱情里是饥渴的。时间会让它越来越饥渴。
  
  19岁,伴随着缠绵的吻和对于身体的渴望流逝了。
  
  【20岁】床单上,留下了斑驳的血渍
  
  终于在一次控制不住强烈的身体欲望时,他们有了一次夜不归宿。去了离学校很远很远的宾馆。
  
  暗夜里,他们相互亲吻,他的唇落在女孩身体的每一个地方,他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对她说,我爱你,苏艺,你的身体真美好。他们听见彼此喉咙里发出的声音,那是一种对情欲的渴望。
  
  他们互相亲吻,甜蜜而炙热,带着紧张和兴奋,他说,你就是暗夜的妖精,妖娆而美丽。他听见,她呢喃中夹杂着他的名字。
  
  他们纠缠在了一起,她听见耳边有鸟飞过的声音,激烈的鸟,似乎还在残杀着同类。
  
  身体在一瞬间似乎剥离自己,疼痛。只剩下疼痛。她闭上眼睛,流下泪来。以后就是女人了。不再是女孩。她对自己说。她睁开眼睛看见身体上的男人,夜色中,他的脸似乎有些扭曲,不过还是很帅的轮廓。她亲吻他的肩膀。终于在他的喉咙发出低沉的声音,一阵急促的喘气后一切结束了。他趴在她的身上,亲吸她的耳垂,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苏艺。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苏艺,我对正听得入迷的调酒师说。
  
  他问我,你是苏艺吗?
  
  我不是。
  
  那你叫什么?
  
  秘密。
  
  我接着给他讲,我看的出来,他很想听这个故事。
  
  那个叫苏艺的女孩其实是带着自己的床单去的,她听她的姥姥说,女孩子的第一次要流血,铺上雪白色的床单那个男人才会爱你一辈子。她看见男孩看床单上鲜红血迹的脸,微笑。她想,他一定会一辈子爱我。她也微笑。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以后的所有。
  
  20岁,就在暗夜中盛放的身体里溜走了。
  
  【21岁】她有过他的一个孩子
  
  苏艺由女孩变成了女人,那个男人也由男孩成为了男人。那个男孩叫凡。那年的他们很不小心,一次意外,苏艺怀孕了。她害怕极了。他们不敢去大医院,要家长签字,于是去了一家离学校很远的私人门诊。她抱着他大哭,他说,对不起,苏艺,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苦。
  
  冰凉的器具进入体内,下身就像被撕扯一样。钻心的疼痛。医生大声斥责,不要动,以后你还想不想要孩子了?怎么做的时候不知道疼呢?苏艺没有再喊,也忍住了哭泣。她想把呼吸也忍住,羞辱还有剧痛夹杂在一起,她脑子里是凡的微笑,她心里说,凡,你知道我忍受的痛苦吗?你真的应该一辈子对我好。
  
  一切都停止了,她以为她会死,可是没有,她从手术台上下来,下体疼痛的厉害,还有血不断从身体流出,她那时就知道了,不是爱你的人离你最近,是血。那个医生把她搀扶到手术室外屋的一张床上,说,子宫正在收缩,会很疼,既然一切都能忍着,疼痛也要好好忍着,记住,一个月之内不能同房。现在的孩子都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那个坐在外面等你的男人永远不知道你的痛苦。苏艺看着那个医生,中年女人,谢谢你,阿姨。医生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就走开了。
  
  苏艺知道,这个医生是为了她好。凡在外面,离自己只有十米远,却像隔了千山万水。
  
  一个小生命夭折了。21岁,别人的幸福年华里永远看不到苏艺的疼痛,就连凡也看不到。
  
  【22,23岁】工作的凌乱,感情的平淡
  
  22岁,大学就在情欲纠缠中过去了。
  
  苏艺时常想,凡是更爱她呢,还是更爱他的身体。
  
  23岁的苏艺进了一家外企做会计。
  
  开始穿着职业装上班。拼命的工作,总是加班。她希望和凡留在城里,继续18岁那年的梦想。
  
  他们各自住在公司的员工宿舍。因为找工作的压力还有刚刚毕业后的困惑,这两年,彼此的情感很平淡。苏艺看出凡的彷徨,对他说,你考注册会计师吧,凡。以后我们就会更好的。
  
  凡真的考了注册会计师,苏艺继续努力的工作。考上注会的凡进了一家大公司,因为业绩十分突出,一年以后便升了主管。
  
  苏艺24岁,凡升了主管。
  
  【24岁】想要浓烈而丰富的活着
  
  他们租房,终于可以一起住。
  
  苏艺对凡说,过去的两年我们太累了,现在我要好好的活一回,把与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有声有色。
  
  在夜晚,疯狂的进入对方。凡说,苏艺,你个小妖精。我总有一天要死在你这张女人床上。
  
  我就是要你死在我的床上,不会让别的女人有机会。苏艺在凡的上面,褐色的头发如海藻一样柔软,纠缠。她听见自己身体的渴望。凡说,我喜欢看见你在空中有节奏的飞舞的长发。
  
  情欲泛滥。
  
  说好,26岁,我们结婚。
  
  【25岁】他身上有了别的女人的头发
  
  25岁的女人已经有些衰老的痕迹,苏艺开始大把大把的往化妆品上砸钱,她不想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老去。她想穿最漂亮的婚纱,拍最漂亮的照片,在凡身旁做最美丽的新娘。凡在公司如鱼得水,人际关系混的很好,因为这样,需要经常去吃饭应酬。苏艺从来没有埋怨,给他做的饭,总是热了又热,还是不见他回来。
  
  一天,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在厕所偷偷的哭,被苏艺听见,苏艺问她,你怎么了?
  
  她抱着苏艺大哭,说,苏艺,我老公外面有女人了,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我们才刚刚有了孩子。
  
  苏艺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不停的拍她的背。
  
  她开始害怕没有凡的日子,总是给他打电话。她害怕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会在岁月的流逝中对凡也成了一文不值。
  
  开始的时候凡还有耐心接听她的电话,后来就变成了无人接听,甚至关机。苏艺变的歇斯底里。
  
  一天,她在给凡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他的衬衣上有一根长长的头发,同样的褐色头发。
  
  晚上凡回来她问他,他说,陪上司出去应酬。他们叫的小姐。一人身边一个,我也不能推啊。然后躺下就睡了。苏艺自己坐在床沿,冬天的床沿原来一直这么冰凉啊。她默默流泪。身边的凡早已熟睡。苏艺躺在他的身边,对自己说,也许女人对男人来说都是床吧,只是老婆是家里的床,可以睡很久,久到一辈子。他偶尔也会厌倦总在一张床上睡,去个宾馆换张床。所以我原谅你,凡。
  
  那时的苏艺每天在不安与卑微中生活。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个仆人,伺候他的起居饮食,在他心烦的时候听他发脾气,摔东西。在他想要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压在她的身体上,占有她。
  
  再也没有吻和说过的情话。那些是有过的吧。苏艺在他的身下,泪流满面。
  
  25岁,一个女人的青春在这时已然画为句号。苏艺的25岁,在痛苦的恍惚和重复的原谅中死去。
  
  【26岁】疼痛的绝望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苏艺26岁,终于升了会计主管。公司的同事要求请客。在一家高档的酒店她看见凡和一个女子对坐吃饭,那个女子看起来是很小的年龄,有着不用涂抹厚厚的化妆品却骄人的肌肤。他送给她娇艳的玫瑰。她笑。苏艺看着,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一个同事看见,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忽然就很想流泪。
  
  一桌人喝的烂醉,苏艺喝了很多酒还是清醒着,她说,酒一定是假的。凡看不见她,他背对着她,可是苏艺闭眼都能认出那是凡的背影,那个背影曾在无数个夜里消失在自己眼前,在无数个白天消失在自己眼前。
  
  他们终于起身离开了,苏艺看见他给那个女人的戒指,泛着刺眼的光,而她的左手也在等待那枚可以圈自己一生的幸福戒指啊。他始终没有朝苏艺这里看过来,即使看见了又能怎样?
  
  晚上回家,苏艺躺在床上想,不是每个男人都需要一张长期不变的女人床吧,凡需要一张新的了,她这张太旧也太久了。
  
  凡回来了,身上是别的女人的香水味。苏艺坐了起来,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凡。他看都没看她一眼,好啊。然后喝水,躺在了床上。只是简单的两个字。狠狠地伤害了一个女人。
  
  苏艺说,我看见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了。是吗?凡淡淡的回问。你爱她吗?苏艺问他,爱。是更爱她的身体吗?苏艺又问,是的,我更爱她的身体。
  
  你混蛋!徐少凡。苏艺下了床。
  
  她去洗脸,坐在化妆镜前化了个浓艳的妆。凡一直没有看她。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苏艺。她脑子里在那时只是想着这句话。她把第一次给了他时,他曾说过的话。
  
  故事讲完了。我对那个调酒师说。怎么样?我问他。
  
  似乎没有结尾啊。不过那个女的还真傻,男人嘛,哪有一辈子只睡一张床的?是吧?哈哈。他用手抚摸我的脸。我闻得到他口腔里的味道。是我不喜欢的。
  
  我说,结局我明天说给你。
  
  那我们的约定呢?他问我。当然不会失约的,走吧。我和他交换暧昧的眼神。
  
  【故事的结局】
  
  女人的包里有口红,避孕套,柔软的纸巾,有时还会有一把刀。这是真的。
  
  苏艺在徐少凡每天习惯睡觉前喝水的杯子里加了一些粉末。山奈钾。
  
  她是想看着他死的。这个她当尽自己的青春爱过的男人。想看看他在她面前怎样安静的死去。可是却有些不忍。于
  
  是她去了酒吧。她想在第二天自首。
  
  第二天早上,一个女子穿着素净的衣服,短短的头发。向公安局走去。
  
  她说,我杀了两个男人,一个26岁,一个23岁。
  
  她说,我是罪恶的。
  
  【后记】
  
  也许每个女人都是一张床,或温柔,或狂野,或素雅,或张扬。
  
  可是,男人,你愿意在这张床上睡多久?
  
  男人啊,你何时回头看看在你身边那个爱到卑微的女人,
  
  她付出身体和青春只是想给你一张愿意陪你白头偕老的。

第22篇、有了爱,你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情感故事

   他是苦孩子,出身穷苦,3岁死了爹,娘给人家洗衣服赚钱。所以,他知道自己应该分外努力。
   18岁那年,他以优异成绩考上大学。母亲为了给他凑足学费曾去卖过血,他装作不知道,怕刺伤母亲的心。他也瞒着母亲去卖过血,搬过石头磨破了手,卖过报纸嚷疼了嗓子,为的是让母亲减轻一些负担。
   大二的寒假,他回家,看到母亲正在寒冷的冬天里给人家洗衣服,手都冻裂了。母亲说:“别的工作不好找,只有洗衣服,一件一块钱:那些都是富人家的衣服,怕洗衣机洗坏了……”
   那天,母亲领到钱,高兴地说:“儿子,妈妈赚了200块钱。”说着就掏口袋,谁知口袋里只剩下一张百元纸币!母亲一下子慌了:“我丢了100块钱。”再也没有说二话,就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外面夜黑风大下着雪,母亲沿着来的路线去找钱。看得出来,那100块钱对她而言,简直是太重要了!那是母亲一个月的生活费,那是他一个月的菜金啊!
   母亲出去了,他也随着母亲走。外面很黑,母亲打着手电筒,一边走一边找。他的眼泪就下来了。是啊,那是母亲洗了100件衣服的报酬啊!
   他在院子里找来找去,没有;去外面的路上找,还是没有。就是有,也早让人捡去了吧?
   母亲在寒风中来来回回地走了三趟。他心疼地说:“妈,别找了,天亮了再找吧。”母亲却执著地找下去,手电筒的光柱晃在黑夜里,刺得他心疼。
   他从母亲给的生活费中抽出100元,放在院子里。他认为,这是让母亲解脱的好办法。
   果然,他听到母亲惊喜的声音:“孩子,钱找到了!”
   他奔出去,配合着母亲的惊喜。母子俩兴高采烈地回到屋子里。母亲说:“就当没找到。来,给你,自己多吃点好的,看你瘦的。”
   几年之后,他大学毕业,有了一份好工作。他把母亲接到城里,母亲再也不用洗衣服了。那张百元大钞,他没舍得花,还一直留着。那是他和母亲找了半夜的一张百元纸币,是温暖,是踏实。
   过了几年,他偶尔提起这事,笑着对母亲说:“妈,那100元是我放在那里的。”
   让他惊奇的是,母亲说“我知道”。
   倒是他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母亲说:“我领回的钱都有记号,上面写着1、2、3,而那张百元纸币上面没有记号,况且是在院子里捡到的。我知道那是你怕我着急放的。我想,儿子这样心疼我,我不能再找了,既然丢了找不回来,为什么不让儿子放心呢?”
   他上前抱住母亲,眼睛潮湿了。
   母子连心啊,他们都想把最温暖的爱留给对方。是啊,虽然贫穷,可是有了爱,他们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那一张百元纸币的寻找,就是母子情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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