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2篇、生命的春天

她和他是高中三年的同桌,那时侯他们的生活几乎被书本和考试占满,整天坐在教室里,每天的心情像答考试题一样紧张,也像书本一样纯洁,澄净,纤尘不染。
高考前填报考院校志愿表,他问她:“你第一志愿填什么学校?”
“我想到北京上学,专业嘛,就考自动化类吧。”
“那我查一下北京的什么大学有自动化系?”
最后他们双双考取了同一所北京院校的自动化系电气自动化专业。大学里,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了一对。
一天吃过晚饭,秋天的夕阳悠扬闲散地在天边徘徊,几欲离去却又十分眷恋地守望着黄昏的景观。他和她到校外的林间小路散步,她脸上的笑容是他祥和美好的心情。他们本来手挽着手有说有笑,忽然她站住脚步,转身面向他说:“我问你一个问题,你一定要慎重地如实地回答我,一定要说出你的真实想法,不许骗我。”他对她忽然的坚定而严肃的神情感到诧异:“你问吧,我绝对如实回答。”
“假如有一天你非常缺钱花,这时有个富翁对你说如果你肯吻一下他的脚他就会给你一百万,你同意不同意?”
她以为他最起码也会正色道:“岂有此理,士可杀不可辱,我堂堂七尺男儿岂能为区区一百万去吻一个富翁的脚?”
然而他的回答令心性圣洁的她非常失望甚至绝望。
他表示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真的需要,他会先得到一百万,只要那个富翁过后不再找他麻烦。他会拿这一百万干什么,最后的目的当然是让她过上幸福生活。
她的脸愤怒得如天边燃起的晚霞,泪水顷刻间汹涌而下。
“咱们到此为止吧,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他看着她迅速离去的背影傻傻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恋爱时偶尔的争吵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次她是真的生气了。无论他怎么找她,她都避而不见,无论他遇到她后怎么解释,她都充耳不闻。
一连好几天一厢情愿的冷战,她感到有些心力憔悴。毕竟她对他长久以来形成了惯性的依赖,没有他的相伴,她感到生活乏味、艰涩、寂寞难耐继而心中忐忑不安。
他们的和解是在一周以后的一个傍晚。在学校的操场上,他约她。
她用强装的锐利的目光看他。一周的时间他瘦了许多,脸上写满歉疚、憔悴和思念。她的心逐渐软了下来,想听听他今天能说出些什么。
“首先,我向你表示深深的歉意,你放心,以后我再也不会有那种没出息、没志气的想法了,就是有一天一个富翁跪在地上求我,要给我一千万,我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她不说话,继续冷眼看他。
“其次……”他脸上掠过一个诡秘的微笑,“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那天我回到宿舍把你问我的问题问了同宿舍的其他七个人,还添枝加叶地说那个富翁的脚长满了脚气,并且又流脓又流血。”
“他们怎么说?”
“他们都一致表示用不着给一百万,给五十万就可以吻。”
她哭笑不得,又听到他久郁后的一阵爆笑:“看来在芸芸众生中我并不是最无耻的,还是有药可救的。”
上学的时候,她是个理想主义者,凡事即使不求完美的结局也要探个究竟,但对这件事她却找不到答案,也许都有各自的道理。用他的话来说,反正这样的事不会发生,是没有验证机会的。
毕业以后,她留在了北京工作,他则考上了北京另一所著名大学的研究生,但是由于面试没能顺利通过,他只好申请调剂到南方某大学就读。
他们以电子邮件互诉对彼此的思念和牵挂,进聊天室里约会,一晃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他快毕业了。
在分别的两年中,他上学,她上班。上学与上班就是不同,他怀揣着对校园外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对未来事业的勃勃野心,一丝不苟地搞他的课题。她则独自承担着一个人在异乡生活的孤独与寂寞,而且日常生活的烦琐和无聊逐渐在她心里产生了无奈和不甘的情绪。
日子一天天流逝,她开始向往并渴望金钱,她觉得自己贫穷的生活是人生的耻辱和失落。她住在每月600元租来的小平房里,上班要挤进令人透不过气的公共汽车,一站就是一个半小时,上学时令她不屑的名牌服装和化妆品,现在成了她自尊心的杀手。她觉得凭自己的学识和容貌不该过这样的日子,但是不管她工作如何努力,现状依然。
百无聊赖的一天,她去见了一个网友,没想到网友是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人,三十五六岁的样子。
酒吧间里昏暗的灯光下,网友向她举起血一样鲜红的酒杯,她迷失在网友片刻的微笑里。音乐骤响,她的大脑一阵震撼,眼前叠加出另一张面孔和另一个纯洁的微笑。
网友看出她眼中的迷离和忧郁,注视她的目光由关切而深沉而专注。
那天他们都没有太多的话说,几曲终了,他驾着他的白色宝马送她回家。没想到,他的家离她的住处那么近,从她的小平房处仰视,能看到一幢红色高大漂亮的塔楼,他告诉她他就住在第二十八层那个正对着她的窗子里面。他一个人住一百五十多平米的房子,太空了,希望她有空常去玩。
从那天起,网友便对她展开了温柔而紧密的攻势,网友比她大十岁,未婚、事业有成、沉稳而风度翩翩。每天一大束玫瑰,鲜艳而耀眼,插在她小屋的花瓶里生气袭人。
她从此很少再挤公共汽车上班了,因为据网友说他们上班是同路,她由无法拒绝到无意拒绝。
她的小屋开始变得富丽堂皇,网友像装点宫殿一样装点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小屋子。并且网友还有很好的厨艺,当傍晚厨房里一阵叮当脆响之后,她的小屋便呈现满桌锦绣,诱人的饭菜香气使她的心里有温暖的如回家般的感觉。
网友逐渐驱走了她心中难熬的孤独和烦恼,带给她满心的快乐,但她知道她的快乐是不完整的,在她的快乐里面隐藏着难言的忧虑,她分不清这种忧虑是歉疚、是不忍、还是牵挂。
当她把分手的决定通过电话传到正在准备毕业论文的他的耳朵里的时候,他惊愕地摔掉了电话。
平生第一次坐飞机,心却比飞机飞得还要快。
当他看到她和网友以及网友身边的白色宝马时,他愤怒地锁紧了双眉。
一记重拳砸向了网友的眼眶,网友痛得捂住眼睛弯下腰去,她惊愕的尖叫一声:“你要干什么?”随后扶向网友的肩膀。
他的拳头依然紧握,她也分明能从他的眼里看到蓄积的委屈的泪水。
他终于对她开口:“是因为我离开了北京吗?还是因为一个富翁给了你一百万,买走了你的爱情?”
她想对他说她是真的爱网友,这与那个“一百万与富翁的脚的故事”无关,但是朱唇轻启,却无言以对。
当她坐在网友那辆白色宝马的后座上向后望去的时候,她看到他孤单的伫立不动的身影,她忽然眼泪纵横,她明白她失去的不是一抹春色,而是生命的整个春天。
第3篇、我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

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被韦章同志插了一脚进来后,正式宣布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春天来时,我们吉祥三宝搬进了新家。
马兰花最近表现异常,早晨,六点还不到就猫在洗手间里化妆,最最奇怪的是五音不全的马兰花居然哼《嘻唰唰》,噢,卖糕的,搞笑变抒情,她这算不算是恶搞一族啊?
吃早饭时,看着马兰花搞得山清水秀的一张脸,我问:坦白从宽,抗拒那啥那啥。马兰花给我夹了个煎蛋说:春天来了。我点头,四季我还搞得清楚,新年早就过完了,春天再不来,那一定是有问题了。我说:你不老实。马兰花低头喝了一口牛奶说:小猪头,这周末,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我倒,我们不是天天在一起吃饭嘛,不对,这个咱们里一定有内容。突然心跳加速,我的预感难道是真的?
背书包出门时,我说:马兰花,其实你真的挺漂亮的,像二十一。马兰花的脸居然有点儿红,她说:臭小子,好好上课,别净想着玩游戏。还有,晚上早点儿回来。
走在路上,路边的丁香花都冒出了小花苞儿,突然有那么一点点伤感。马兰花真的打算嫁了吗?我们的单亲房子真的会住进来一个陌生的男人吗?
我的脚踢到了马路牙子上,很疼,抬头瞅瞅周围的人,没人注意我。
要让世界知道
小猪头的妈妈是马兰花
晚上,我回家时,马兰花正坐在沙发上翻家里的影集。我说:你老了,都开始怀旧了。马兰花摸了摸我的头,说:你都这么大了,我能不老吗?
我有些恍惚,时光恍然回到了五年前的初冬。那个清晨,我睁开眼睛,马兰花坐在我的床头,眼睛红红的,她说:小猪头,我跟你爸离婚,你跟谁?我的思维有了瞬间短路。我傻傻地说:谁同意你们离婚了?不许离!
马兰花没理我的茬儿,接着说:小猪头,你可以跟你爸,他条件好,可以让你过舒服的日子……我抱住她,说:我知道我爸不好,他仗着有几个钱欺压咱平民百姓,但能不能给他个改错的机会?
马兰花笑了,眼泪却扑簌簌地掉了下来。我咬咬牙,说:那好吧,我决定跟你啦,谁叫你是个弱女子呢,我不保护你谁保护你!
马兰花又哭又笑,捏了捏我的脸蛋,说:你真是我的小猪头。我抗议:我最讨厌别人捏我的脸蛋,以后,咱俩过日子,我就是家长了,马兰花,你可得听我的!
我跟马兰花搬进了一间藏在胡同里的平房,要东拐西拐很多弯才能找到。第一天我就迷路了。我在那一片贫民窟似的地方转来转去,没头苍蝇一样。直到看到了站在街角不停张望的马兰花。我抹了把汗说:打了会儿篮球,你看我这汗出的。
马兰花的眼睛湿湿的,她说:小猪头,你还是回家跟你爸住吧?我瞪了她一眼:你怎么这么瞧不起我?我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吗?
我说:马兰花,你放心好了,咱们的好日子在后头呢。长大了,我肯定也IT精英,到那时,张朝阳早老得不能动了,韩寒也开不动赛车了,周杰伦也早就落伍了。全国,不,全世界最红的就是我啦。我要开家网站,就叫马兰花开二十一,还要赞助个比赛,F21,对了,还要出张专辑,现在人人不都知道周杰伦的妈妈叫叶惠美嘛,我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小猪头的妈妈是马兰花……
马兰花早已笑得肚子疼了,她说:小猪头,你是妈最值钱的宝贝,有了你,妈做什么都值了。
帅哥名叫韦章
周末的晚饭很郑重,马兰花提前下了班,特意去市场千挑万选大包小包地拎了回来。我用眼睛瞟着她:你可有点儿偏心哦,我说想吃红烧肉,都一个月了。马兰花捏捏我的鼻子,去量量体重吧,还吃红烧肉,看哪个女孩喜欢你?
切,我的嘴歪到耳根子后面去了。我玉树临风,后面的女生排着队,我瞅都不瞅。马兰花打了我一巴掌,递给我两根葱,说:别贫,干活去。我嚷:不带这样的啊?那人还没进家门,就虐待我干家务活。马兰花可不管这一套,又坐在梳妆台前化妆了。我撅着嘴说:哼,那帅哥有胆子进来,看他有没有胆子出去。
帅哥个头不高,戴着厚厚的镜片,伸手过来对我说:你是小猪头吧,我是韦章。我一忍再忍,终于忍无可忍,笑喷:警察不抓你呀?韦章同志一本正经地说:我叫韦章可从不违章。
吃饭时,我还是忍不住笑,说:我猜你一定不会开车。韦章扶了扶眼镜问为什么,我说:申请不下来驾照啊,人家一看违章,根本不敢让你上路。马兰花在桌子底下踢我,韦章大笑,说:小猪头,实话告诉你,本人就承包了一所驾校。我大叫世界真奇妙。
晚上,我们都没说关于帅哥韦章的事。我知道马兰花在等我说,不知为什么,我不想跟她说。
月亮很亮很亮,照得我和马兰花小小的屋子一片银白。我说:马兰花,还记得我们搬进来的那个冬天吗?
单亲房子里的冷与热
我和马兰花的家里有个炉子。在搬到这里来之前,炉子这个词只在我的课本里见过,开始我还觉得好玩,兴冲冲地对马兰花说:这回咱们可以在炉子上面烤地瓜吃了,欧洲贵族家才有炉子呢。马兰花叹了口气,出去问邻居在哪可以买到蜂窝煤。
搬蜂窝煤真累,我成了小黑猪,我对马兰花说:咱俩这才叫真正的“倒霉(煤)”呢。马兰花直了直腰,说:你去歇歇吧,这点儿我自己搬。
这不明摆着瞧不起我小猪头吗?我堂堂男子汉,岂能让女人干重活儿?我的话把邻居都逗乐了,他们说:这小子行。说完,七手八脚地帮我们搬。
炉子红彤彤地点着了。家里自然没有地瓜,那东西还挺贵的,马兰花一个月一千多的工资我们俩得算计着花。马兰花说:小猪头,你那阿迪达斯运动鞋咱只能订做远景目标了。我说:谁穿那玩意儿,穿名牌,俗。马兰花的眼睛有点儿湿,转过身去给炉子加煤。
晚上,我做作业,马兰花削了土豆,切成片,放在炉子盖上烤,烤出来几片递给我,烫手,却很香。我说:这可比麦当劳里的薯条好吃多了。马兰花,你应该创业。说得马兰花的脸红彤彤地兴奋。
夜里,我迷迷糊糊中,总能听到马兰花一趟一趟起来看炉子的声音。我说:屋里不冷,不用加煤了。可是,马兰花过一会儿还是会起来。白天,她困得不行,我说:你看你看,晚上瞎折腾,不好好睡觉,不听儿子言,吃亏在眼前吧?
马兰花说:小猪头,你睡觉打呼噜,山响。
那天放学在胡同口,好些人围在一起,说周围有户人家煤气中毒了,一家三口都在医院抢救。有位大妈说:咱们这烧炉子的人家,睡觉咋能那么酣呢?一晚上得起来看几趟才行。吃晚饭时,我说:马兰花,你不老实。马兰花打了个哈欠,问咋的啦。我说:你是不是怕我煤气中毒,天天晚上才睡不好看着来的?
马兰花说:就这事?
我的眼泪不听话地往下掉,我说:你早说咱俩轮班呀?谁让你一个人把好都占了,就你伟大,不让我孝敬你,你做人不厚道。
马兰花放下筷子,走过来,搂住我,我们说好了相依为命的,我们说好了要开心快乐的,小猪头,我不能让你过得更好……
我说:马兰花,你有成为祥林嫂的趋势……
好男人就能通过审查
韦章开始大规模地进驻我家。这人还真不拿自己当外人,买了菜,进了厨房就做,不像从前的老爸,回了家,拿着遥控器乱点台也不知进厨房伸伸手的。韦章系上围裙的样子很好笑,我说像是袋鼠,韦章说:袋鼠可没我这么帅的。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有自信,我喜欢。
马兰花假装骂我没礼貌。我说:那我可冷冰冰投反对票喽!马兰花举手投降,说:得,你俩的事我整不明白,爱咋的咋的吧!
家里有个男人还真挺好的,比如电灯泡坏了,就不用我提心吊胆地去弄了,说实在的,我还真是怕死。从前没办法,在老妈面前撑着。现在好了,一个电话,韦章乐颠颠地跑来了。我还美其名曰:给你创造机会,别浪费了哦!
看着忙里忙外的韦章,我说:你还真有眼力,像马兰花这样的好女人不好找。韦章得意洋洋地看着马兰花,眼神里全是幸福。
这哥们儿,哦,不对,是爷们儿果然不含糊,没几天,捧了一大束玫瑰花上门,这人,我告诉他了马兰花喜欢百合花,他还偏买玫瑰,唉!不过,看样子,马兰花特喜欢那束玫瑰,抱在怀里还不舍得放下了。我偷偷拉了拉她的衣襟,说:哎,不许这样没出息的,好像咱没收过花一样!
韦章紧张得直搓手,他说:这几天我一直想来,是小猪头不让,他说得抻抻你,不然你太嚣张了!
我晕,这是典型的过河拆桥埃不过嘛,看在马兰花一脸幸福的份上,我小猪头也就不计较了。
唉,小猪头和马兰花的单亲房子被韦章同志插了一脚进来后,正式宣布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春天来时,我们吉祥三宝搬进了新家。
第4篇、最遥远的距离

他跟她是大学同届同系不同班的同学,在大一新生报道那天,几千名新生排队等候办理注册,他穿蓝格子衬衫,恰巧排在她后方,从那天起他就对她一见钟情了。四年来,他从来不敢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慕,他只能用他的沉默跟陪伴来表达他对她的爱,成为她最要好的朋友。
她参加合唱团的高音部,他则是钢琴伴奏,她在学校谈了几场恋爱,他就成为忠实的听众,她毕业后出国留学,他就在当兵时写了一封封的信件到美国去鼓励她,她回国后没几年就结了婚,可惜新郎不是他。
她不是嫌他不够优秀,也不是不知道他对她的好,只是因为彼此太熟了,她无法想像,哪一天她跟他从朋友变成情人后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她跟他之间一直在友情与爱情的模糊地带来回摆荡。她始终坚持她跟他之间只是好朋友,不愿正视却依赖着他对她的好。而他却因为缺乏勇气加上一向温吞的个性就这么错过彼此的缘分。在她的婚礼上,他上台致词祝福她幸福快乐。一个月后,他悄悄瘦了五公斤。从此,她失去了他的消息。
她的婚姻并不如想像中的幸福。因为她个性好强加上事业心旺盛,她根本没有多少心思去经营她的婚姻。加上她以前习惯了他的细心、体贴及陪伴,让她把自己丈夫对待她的方式去跟他的好作比较,她开始怀疑当初怎么会看上现在的丈夫,她开始生气觉得丈夫不如一个好朋友了解她关心她疼惜她爱护她。
一年后,她主动提出离婚要求。单身后的她在工作上更有活力、在职场上更有魅力,经过几年的努力,她终于在广告界挣出一片天空、占有一席之地。功成名就后她开始觉得生活空虚寂寞、开始怀念他对她的好,可是,她没有勇气回头去找他。因为,她不知道他这几年来过得如何。因为,她不再是以前的单纯年轻的她。因为,她收到了他寄给她的喜帖。
在他结婚前一个月的某个周末,他约她出来吃顿晚饭,她很疑惑为什么他即将结婚,却还要约她出来见面吃饭。那顿饭其实吃得很愉快,他跟她好像回到了学生时代,她唱女高音他弹钢琴。社团的同学、彼此的老师、参加过的活动……许多过往回忆在彼此的记忆间流动激扬,许多的陈年逸事在两人的对谈间重见天日,他跟她都觉得好像回到了那个纯真单纯的学生时代。
“下个星期,我要结婚了。”他放下刀叉,突然冒出这句话。
“嗯,恭喜你。对方一定很不错,才会让你愿意跟她结婚。”
“有件事我想告诉你,”他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了起来,“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男生刚考上大学。在注册那天他慌慌张张地跑到学校的时候,看到注册的新生们大排长龙,他心里又急又慌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有个女生很亲切地向他走来,问他是不是要办理注册。他发现那个女生竟然跟他是同系不同班的同学,他好高兴,觉得这个女生真是善良,是个好人。他发现那个女生有双明亮的眼睛、笑起来有对可爱的小虎牙和酒窝,从那天开始,他对她一见钟情。
可是,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他对她的爱意,她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那么聪明慧黠、那么讨人喜欢,他的个性一向温吞又不善言词,只好默默在她身边陪着她做她的好朋友。就这样大学四年过去了,他准备在毕业典礼那天告诉她:他爱她。
可是她却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文岸上在电话中告诉他说,她要出国念书了。他刚萌生的勇气一下子小时得无影无踪。他心想,毕业后他当兵她出国念书,他实在不忍心挑这个时候向她告白,要她等他两年的时间,所以就等她念完书回国后再说吧。
她出国念书他当兵的那段日子对他来说是最难捱的岁月。不单是因为他不在她身边,而是她在美国认识一个台湾留学生。他知道一个人的日子是很寂寞孤独的,而她又是个怕寂寞的人,所以他尽可能每个星期写信到美国去问候她、鼓励她、替她打气,可是她在回信中除了抱怨在美国生活种种的不方便之外,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她在美国如何认识的一位台湾留学生,她在信中告诉他,她又恋爱了。
她在信中告诉他,那个台湾留学生对她有多好、有多爱她,最后她写信告诉他,回国后她准备跟那个台湾留学生结婚。他好难过,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就算他没有亲口向她表白,可是他一直用行动去关心她、照顾她、爱她,难道她就真的完全没有看到他的努力,真的不知道他爱她吗?还是从一开始就全都是他自己一厢情愿、自作多情?当他收到她的喜帖时,他听到自己的心‘哐’一声,碎了。
爱比死更冷。他鼓起最后的勇气去参加她的婚礼,看见她穿着婚纱一脸幸福甜蜜的样子,也看见那个台湾留学生、现在的新郎。他本来想看她一眼就先走人,却被眼尖的她瞧见他的出席,磨着他要他上台说几句祝福的话。他人站在台上望着底下坐着的新郎新娘,突然觉得他跟她之间的距离变得很遥远,遥远到她不再是那个在大一新生注册时,在他前面排队等候注册的那个女孩。也不记得他是如何狼狈地逃离会场,只知道他后来在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星期,一个月瘦了五公斤。
他决定要忘记她。他向公司办理留职停薪,一个人躲到日本东京去念书。在那,他认识了一个同样是台湾去东京念书的女生。那个女生在他最失意的时候鼓励他重新站起来,那个女生温柔细心地陪伴他、照顾他、包容他的过去,那个女生让他重拾信心、再度相信爱情,那个女生后来就成为他现在即将结婚的妻子。虽然他很爱他现在的妻子,可是她在他心底还是占有一席之地。所以他今天才会约她出来见面,告诉她这个故事,一方面把这段他跟她的过去做个结束,一方面把他的心从过去的记忆中解放出来。现在,他终于能够放开对她的眷恋,全心全意去爱他新婚的妻子。”
她听完这个故事后沉默不语,只能礼貌性地恭喜他终于找到了他的幸福。她跟他举杯祝福彼此之后,她就推说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要送她回家,她不肯,她要他赶紧回家多陪陪他的老婆。在回家的路上,她不由自主狠狠地哭了起来,完全不理会脸上糊掉的妆跟计程车司机投来异样的眼光。她所有的坚强自信在那一刹那全部崩溃,她一直都告诉自己,他是她最好的饿朋友,什么话都可以对他说。她有时候觉得她跟他的关系好像是相恋很久的恋人,彼此有着完美的默契。她心底其实一直在等待着,有一天他会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她心底一直不能原谅他为什么不会像其他男生一样,主动积极地去追求她。她一直矜持觉得女生应该等男生来追求,而不能够主动去追求心仪的男生。
错过了,一切都错过了。缘分就这么与彼此擦肩而过,再怎么不情不愿不甘不舍,一切都结束了。是她自己放弃了他的追求、是她不懂倾听他的沉默、是她不相信自己的心、是她忽略了爱一个人其实是有很多种方式、是她在心底要求他为什么不说出他爱她的时候,她其实已经深深地爱上他了。错过了,就再也不能够回头、无法回到过去重新开始。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结果,再怎么后悔伤心难过怨怼都已经来不及了。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第5篇、如果爱情记得青海湖

苏一凡不是属于曲麻河的人,林亚茹不用抬头看他就已经知道。
他的手指太过详细苍白,他的嘴唇太过紫,他的表情太过丰富,他的怜悯太过赤裸露骨、事实证明没错,到一块冰煮成水的功夫,她就知道他来自江南,来这儿还不到一个月、
他们就是这样相遇的。像所有俗烂的爱情片里惯有的情节,天一定是蔚蓝的,海一定是最缄默神清的可是林亚茹却没有好气地努努最,示意让这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男人坐到一边休息去,然后她抱起一包看上去沉甸甸的书籍,大跨步往里走,像一个熟练的苦力。她在这海拔5000多米的地方行动自如,没半点儿女人的样子。她算女人吗?她在心里忍不住自嘲地想。其时自己都25岁了,连场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全耗在这草原上了。
诺,他在背后犹犹豫豫的叫住她,指指它的鞋带。
她低下头去看,已经看不出颜色的鞋带拖在一摊泥水里。她又看了看手上的东西,犹豫了那么一下下,他已经几步走过来来蹲下,帮她挑其鞋带细心地系好。只是,他又一次头晕目眩,仿佛第一天站在这个高原上的感觉。
林亚茹停滞了一下,然后没有任何表情地走进了这座石头垒起来的小院子。房子里坐着几个表情真挚的孩子,对着墙上那块简陋的黑板。外面防水毛毡搭起的屋顶一角,积住下坠的一汪水,欲滴未滴,风刚一吹过,就轻轻的抖动。
院子外却是另一番场景,瞎唱的山谷上开着无穷无尽的格桑花,翻过这座山,再过一条河,就能看见草原。
苏一凡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被壮阔的场景击中了,但是头痛、呕吐等高原反应也同样袭击了他。
事实上,他也没想到自己能走这么远,远到天边,只为逃离家人给他安排好的工作和生活。也是到了草原这所简陋的小学里,他才发现,比起这里的天、这里的水,这些孩子们渴望步入到他所逃离的世界里的眼神,自己之前的事情简直如沧海一粟。
“苏老师。”一个孩子羞涩的扯了扯他的一角,他微微一怔——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居然可以成为老师。老师,真是一个美好的词汇。苏以凡心里再度升腾起对这片土地、对孩子们的责任感。
林亚茹俯身冷冷地看着他说:“这里不适合伤感,不需要怜悯。”石打的教室流水的老师,;来支教的小年轻,来时都很理想主义,走时都很现实主义,唯一留下的,就是林亚茹。
林亚茹俯身挑着教室门口的那团火,她的语气太像这个傍晚,又冷又冰。他看着火光里她的侧脸,那是一张几乎没有表情的脸。苏一凡的心脏猛地跳了几下。在林亚茹面前,他保持了沉默,他想,他迟早会证明她对于自己的定义是错的,从以开始就是错的。
苏一凡留了下来,在这个漫长的不见头的冬季里。
那天他破例放自己一天假,搭上林亚茹的皮卡一起到县里去“化缘”——这里的冬天太冷了,教室和宿舍里都没有取暖设备,孩子们只能一边追着跑圈圈,一边背单词。
林亚茹一跺脚,对他说,走!跟我出去趟。他想也没多想,就跳上了林亚茹的车。他其时想和林亚茹多待那么一下下,一分钟也是好的。
他坐在身边,小皮卡在草原上开得像是跳藏族舞,跌宕起伏,和他的心一样。
那个冬天还没开始就很漫长。县上所有单位的人都对他们摊摊手说,没有。他相信对方一脸真挚的为绝对不是伪装,学校取暖一年需要20吨煤,这不是个随便什么单位都能拿得出来的小数字。
“煤不能支持,别的可以,现金和各种衣物,不管多少都可以。”林亚茹用身体横在对方办公室的门口继续讨价还价。总能有点收获,一二百的现金。“极少成多,也能解决点问题。”林亚茹点着薄薄的一沓钱对他说。“
苏一凡觉得有那么点难堪,手脚别扭地挤在那里,没地方放一样。
接下来的三天,他一改羞涩,总是疾步走在林亚茹前面。每次开口问那些企事业单位捐助的时候,语速非常快,他不想庭下来,好不让林亚茹的声音像刀子一样插进来。
从艰难羞涩开始,到理直气壮,低眉顺眼。他总算也能要到点钱或者什么了。
几天下来收获不错,不过她的小皮卡总是闹脾气,走到曲麻县的时候,索性罢工。她连踹了好几脚都不能发动。脸上的汗珠,有一点点阳光的反光。他正看得微微入神,突然听见她问起,他见过青海湖没有?
车修好后,她破例地带他去了青海湖。
青海湖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就像林亚茹,是他无法想象来仔细勾勒的一种存在。
她来到这个鬼地方只是因为小时候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对一帮扶行动,他帮助了一位青海地区的同龄儿童。
长大后的她,想来这里看看她的朋友,这一看,就再也走不掉了。
后来,苏一凡在无数个夜晚回想起第一次看见青海湖的模样,蓝成宝石一样的湖,静静地躺在那里。湖边,林亚茹的倒影和云朵倒影在一起,在湖面轻轻漾着。
第二天,林亚茹说去西宁为孩子们买点东西,她一个人开着小皮卡离开的,可是却再也没有回来。电话打不通,后来林亚茹回过一次短信,让他好好照顾孩子们,他问她怎么了,她却只回了很好,便再也没了音信。
他开始和所有的前任支教一样,收集大块的石块。这很容易,走到通天河,下了河床俯拾即是,用背篓一次次背过来。把院子扩大了,把教室垒得更坚固了,又托人带了一块大黑板死死地卡在石头缝里。这样,就能同时兼顾高低年级的孩子们了。
他以为这就是一生一世了,时间在这里,变成了无足轻重的东西。可是他还是在一天天的日落星升中盼望着,能再见到一次林亚茹。
再见到林亚茹的时候,苏一凡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待了三年。三年了,他的手指已经黝黑得可以媲美一个正宗的藏北汉子,他已经可以仰躺在马背上驰骋草原。他已经可以。他以为自己粗狂地可以放下一切,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林亚茹身上时,心脏又一次狠狠地揪在了一起,像那个烧着炭火的夜晚。
只是这一次的揪心,是因为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花纹很简单,可是足够说明一切了。他再一次觉得胸口发闷,他看了看她的眼睛,没有说一个字,转身就走回了教室。
她一直笑吟吟的嘴角,像打着弯的河水,停留在那个走不过去的角度里。苏一凡后来刻意不再想起这个场景,心脏也就能保持正常的速度跳动。
苏一凡在三天后离开这里。在最后一站西宁停留时,买完车票,他把多于的钱全买了文具和书寄往曲麻滩小学,然后他头也不回地上了火车。
后来,苏一凡成为一个没有故事的男人。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去山高海远的地方支教过,连一天到晚骑在他背上的儿子也不知道他曾经是个真正的骑马好手。
他和寻常男子一样,上班下班,在琐碎和雷同的工作夹缝中寻找一点微薄的快乐。擦肩而过的每个人笑容都那么模糊,每当这时,他就开始发疯一般想念青海湖,想念曲麻滩上那些四处漏雨的房子,想念那些孩子们真挚的笑容,想念一个映着火光的女子和她回头注视他的微笑。
后来,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开始在网上搜寻关于曲麻滩的消息。在一个青海救助网络组织——格桑花救助小组论坛上,他终于找到了林亚茹。义工发的照片上,一队孩子在火堆边跳舞,远远的,一个女孩子在刚搭建好的新校房前默默工作,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背影。
她是谁?他装作陌生人似的,在电脑这端询问发照片的义工。
义工回答得飞快,这个女孩子在那里支教好多年,可惜啊,几年前,她得了混合型高原病,肺动脉出了问题,治疗了好一段时间。所有人一位她再也不会回去了,可是稍微康复后,她再次开着她的小皮卡去了高原。可惜,汽车半路抛锚,她修理时千斤顶没顶住,车盘砸下来把整个左手无名指压断了。做了断肢恢复手术,这姑娘要强,谁都没说,带了个戒指掩饰着,好久以后我们才发现。
爱情是这样匆忙来去的一件东西,我们都以为它要刻骨铭心地镌刻在心里最深的地方,像风之于沙石,像水剖开岩壁,像海啸覆盖过沙滩。它所到之地一定面目全非、改头换面。其实,它只是一场暴风雨,在所有人生里留下一地冰渍而已。
『这些年我走过那么多地方,从大理到敦煌,从喀什到漠河。我在东极岛上的龙卷风里喊过你的名字,我在青海湖的水边想起过你的样子。但是,那都是过去了。我最后想起你的样子,那就是青海湖的夏天了。你见过吗,青海湖边成千上万亩摇曳着油菜花,青海湖里结满厚厚冰层的模样。青海湖像一颗永恒的眼泪。
那一定是爱情最后被遗忘的地方。』
这是他写给林亚茹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封信。他本来想亲手递给她,却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封信,在林亚茹的墓前,和大风在一起,一起沉默着。
2009年9月3日,一辆尽草原的小皮卡翻到在寂静的路边,远处的格桑花正在风中摇曳。一朵一朵地,连到天边一般。
车上,有送往学校的用品和一对据说林亚如走到什么地方都带着的,洗得泛白的鞋带。
第6篇、那一夜的风情

雪又醉了!自从和全分手后,酒量很好的雪经常醉,而且醉得很厉害。此刻,她正伏在蓝星酒吧的吧台上,四周音乐震耳,但雪却像睡着了一样,满头的乌发散落,手中却依然握着那只白兰地杯。
星观注这个女人很多天了。两个月以来,她把这里当成了避难所,每当夜幕降临,她都会准时坐在这里,要上一瓶芝华士。而每次都喝不多少就醉了,却依然天天如此。每次她刚走进酒吧时,身上的那种自信和沉稳都会吸引星的目光,但是几杯酒后,越来越多的无奈与悲伤都会聚集到脸上。
星走了过去,这是两个月以来他第一次与她直接接触。很多次,星看到雪把酒泼在想占她便宜的酒客身上,一种豹的凶狠在那时体现的淋漓尽致。故此,星不敢轻易地走上前。但今天,他这样做了,因为他觉得他应该去照顾这个女人,这个让人爱怜却又谁也靠近不了的女人。
雪清楚地感觉到有人坐在了她的旁边,手中的高脚杯又握紧了一些。在这里,她已经泼辣地出了名,即使再想占便宜的男人,都会离她远一些。今天,又有人坐在了他的旁边,她没有抬头,心里却已做好了准备。可奇怪地很,时间一分分过去,那人并没有做什么,只是用一种爱怜的目光注视着她,她没有正视就已经感觉得到了。很久,她依然伏在吧台上,一动不动,而那份目光,也是一动不动地停留在她的身上。雪明白,她不属于漂亮的女人,但她身上的魅力,却是那些漂亮脸蛋与魔鬼身材无法比拟的。她聪明、自信、开朗、热情,随时随地可以为人们带来欢笑。但自从全走后,她变了,白天还可以将自己隐藏起来,用工作拼命地装满自己。而当黑夜来临时,她就无处可躲了。以前她与朋友来过这里,被这里的随意与简洁迷住了,所以当她选择避难所的时候,她来到了这里。
时间一点点地流动着,雪终于抬起了头,她斜着眼,给了星一个很妩媚的笑容,算是对他老实的一种嘉奖。眼前的男人三十三四岁,一件蓝粉色的T恤和一条暗灰的长裤,与一头轻柔的短发自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他不很英俊,却在举手投足有一种高贵与优雅,让雪的心轻轻地触动了一下。
她不认识他,却从头顶上自取了一只酒杯,倒了一杯酒放在他的面前,他什么也没有说,将酒执在手中,轻轻地碰了一下她和酒杯,一饮而尽。平时工作时,星是从来不饮酒的,但这次,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雪望着这个坐在旁边的男人,眼中渐渐有了雾气。两个多月了,她压抑着心里的忧伤,让每个人都感觉到全离去,她是无所谓的,但真正的苦,只有她心里明白。而今天,她的泪却要滑落了。她从吧凳上站了起来,拉了拉黑色的长裙,身体有些摇晃。星伸出了手想去扶她,却看到她的目光一下子多了一份寒气,于是手停在了半空。雪缓缓地地转过身问吧妹:“我想唱支歌可以吗?”吧妹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星,星默默地点了点头。“小姐,您唱哪一首?”“我愿意”。当这三个字从雪口中说出时,泪水再也抑制不住了,如断线珍珠般散落。
她慢慢地走上表演台,坐在了演出凳上,拿起了麦克风。她知道自己的嗓子有多好,从小这就是家人与她和骄傲。但她的玩心太重,本可以得到的发展荒废了。这首歌是她最喜欢唱的,也是当年全最喜欢听的,她歌中的爱怜与挚着,她一直以为全会懂,但是在一场大风波降临后,全还是走了。
“思念是一种很玄的东西,如影随形,无声又无息出没在心底,转眼吞没我在记忆里……”
星静静地听着,对雪的演唱天赋惊呆了。如果不去看人,与原唱又有何分别呢?那歌声间少了一些爱怜与幸福,却多了一份哀怨与凄凉,让人有种落泪的感觉。这倒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受过怎样的伤?
“只要你真心拿爱与我回应,我什么都愿意,什么都愿意,为你……”当音乐停止后,雪又重复了这句话,全场静寂了几秒,而后,掌声、叫好声、口哨声轰然响起。
“太好了!”“再来一个”!
泪水已挂满了雪的双颊,但她并没有去擦。她淡淡地笑了笑,走下了演出台,在人们的大声呼喊中,回到了座位上。她知道她今天出尽了风头,但她并不快乐。当她拿起酒瓶再次倒酒时,星一下子握住了她的手。雪的目光瞬间冷冻了,象一对冰椎直刺向星。星并没有退却,用一种大人哄小孩子的温和声音说道:“你不能再喝了。”
“这与你何干?”
“其实酒吧是我的,你喝得越多我应该越高兴,但是我不能,不能看到你用这种方式来疗伤。”
不知是星平和的语气还是雪对他的好感,她放下了手中的酒瓶,站了起来。她拿起了自己的背包,向门外走去。星一直走在她的身后,随时准备去扶她。可她的步子却是那么的稳定,没有一丝摇晃。星深深地看着这个女人,心中充满了无比的疑惑。走到了门口,雪转过了头,轻轻地在星的脸颊上吻了一下,星吃惊地看着她,她婉然一笑,说道:
“我并不是用酒作药,我需要的只是一个过程,谢谢你的酒吧让我得到了这个过程,它让我明白了爱一个人可以像酒,但不能醉。”
星默默地望着雪走上出租车,他多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女人,而且他有足够的条件去拥有她,但她却在空气中雾化了,直至很久以后,都没有她的消息,好象那些日子以来根本没有她这个人的存在,只是一个精灵,一杯酒,一阵风……
第7篇、穿越时空之门

穿越时空之门
文○斑 马
孙逊和肖天鸣是白教授的得意门生,他们一直在研究物理学上的“次元空间”和“异元空间”的穿越。就在研究取得意想不到的成果时,白教授突然失踪了!有人说是白教授发现了穿越时空之门,自己去另外一个空间生活了。
现在只剩下孙逊和肖天鸣继续研究“穿越”空间之谜团。孙逊有个很漂亮也很体贴的女朋友左佩佩,她魔鬼般惹火的身材,一头大波浪形棕黄卷发发出耀眼的光芒,修长的大腿更显出身材的完美绝伦。除了做实验,孙逊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和左佩佩在一起,这让肖天鸣羡慕不已,每次看到他们在一起,肖天鸣都嫉妒得眼红。
如今,白教授失踪了,孙逊和肖天鸣要抓紧课题的研究,孙逊如今也顾不上和左佩佩约会了。
夜晚,孙逊和肖天鸣两人仍在实验室里搞研究……突然,肖天鸣的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孙逊推了肖天鸣一下,关切地问道:“肖天鸣,你怎么了?这一个多月以来,你怎么老是魂不守舍的?”
肖天鸣被孙逊猛然推了一下,吓得半天没回过神来。许久,他神神秘秘地说:“孙逊,我觉得白教授根本没死也没失踪,而是和往常一样,他每晚都会来实验室睡觉。我每晚这个时候总能听到白教授的脚步声……”
孙逊听了忍不住打一个寒噤:“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每晚都能听到白教授走进实验室的声音,甚至我在深夜几次听到白教授打开实验室的门去卫生间的脚步声,这个脚步声在楼道里回荡……”肖天鸣说这话的时候脸色发白。
“你的意思是,白教授没有死而是和往常一样每晚在我们对面的实验室做实验?”
孙逊瞪圆了眼睛,嘴巴张成了O形。
这天晚上,孙逊和肖天鸣都睡不着,最终,孙逊打破了沉默。
“肖天鸣,不如我们去对面的实验室――白教授的实验室,那里一直是我们和白教授搞研究的地方,说不定会带给我们灵感!另外我想知道白教授到底是失踪了,还是有什么意外。”孙逊坚定地说。
“我不敢去,我怕……”肖天鸣胆怯地说。“你怕什么?除非你心里有鬼!”孙逊冲着肖天鸣大嚷。
这下子,肖天鸣吓得没话说了,没办法,他只好答应和孙逊深更半夜去对面白教授的实验室“做实验”。
现在已经午夜两点了,整个实验室静悄悄的。除了孙逊和肖天鸣的呼吸声,几乎什么都听不到。
两人来到了白教授的实验室,索性把所有仪器都弄成白教授生前的模样。突然,他们在角落里发现了白教授一个缩小很多的校园模型,他们将它打开后,才知道这个东西是次元空间的模型!然后,孙逊和肖天鸣开始研究次元空间的模拟实验舱。由于眼前的实验舱是用三维空间拟造的,里面有很多学校和实验室的真实空间,只不过是缩小版,但是看起来很逼真。孙逊和肖天鸣被吸引住了,原来,白教授还有一些东西是瞒着他们做的。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孙逊由于肚子饿想去弄点吃的,他一个人打开了白教授实验室的大门。突然,他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
一个黑影背对着孙逊,他正在给白教授灌药。天哪!孙逊抬头看了看白教授头顶的钟表,时间显示是一个月前的星期三,正是白教授失踪的那天!
“啊”的一声大叫,孙逊狠狠地关上了实验室的门。
肖天鸣被孙逊的尖叫吓了一跳,他迅速跑了过来。
“你怎么了?你不是去弄吃的了吗?”肖天鸣关切地问。
“这个实验室的门有问题,一打开,不是通往楼道,而是去了一个月前的某一天!我刚刚正巧看到白教授被一个人灌药的瞬间,白教授是被人谋杀的!只可惜,那个人背对着我,离我太远了,我没有看清他的脸!”孙逊气喘吁吁地说。
肖天鸣听了,脸色涨红,渐而发青……许久,肖天鸣对孙逊说:“白教授的实验室太古怪了,我们赶紧离开吧!”说罢,他推开孙逊,拉开实验室的门往外跑去,结果,脚下一空掉了下去。幸好孙逊手疾眼快,他拉住了肖天鸣的胳膊。门外一团漆黑,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肖天鸣被悬在半空中吓得半死,他大叫:“孙逊拉我上去!快啊!”
孙逊使足了全身的力量才把肖天鸣从这个黑洞里拉了上来,肖天鸣张大的瞳孔中充满恐怖,他颤抖着说:“这是什么门啊?
简直要把我带往地狱啊!门外一团漆黑,我们这是到了哪里?”
“我想我们刚刚可能触动了某个按钮,白教授的实验室等于和以前的空间分离了,现在不知道飘到哪里了。这足以证明白教授以前的穿越时空的课题研究成功了!”孙逊分析着说。
“成功了?那我们怎么办?我们根本控制不了这扇门的去向,我刚刚差点掉进一个无底的黑洞!我们怎么离开啊?”肖天鸣焦急地说。
“先不要谈这扇门了!肖天鸣,我第一次打开门时,时间回到了一个月前,我亲眼看见白教授是被人灌了药,你说这是谁做的?”孙逊严肃地追问肖天鸣。
“我怎么知道?白教授已经失踪了!我们不要管他了,我们先想想怎么离开这个鬼地方,我们怎么控制这扇门的去向……”肖天鸣牙齿打架,全身哆嗦,仿佛魔鬼已经抓住他的一只脚似的。
孙逊将肖天鸣一把抓了过来,他将肖天鸣按在椅子上:“我们怎么能不管白教授呢?
他是我们的导师啊!肖天鸣,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一个月前,我们都在白教授那里搞实验,我记得我只有两次去看女朋友左佩佩,是不是我离开白教授的时候,你害死了白教授,然后把尸体埋了起来?因为只有我和你有白教授实验室的钥匙!你快说!”孙逊眼睛充血,目光狂乱,颤抖的唇边挂着白色的口水,浑身激动得抖个不停。
肖天鸣被孙逊按在椅子上,他刻意回避着孙逊的目光:“你胡思乱想什么?刚刚只有你一个人看到一个黑影灌药给白教授喝,我可什么也没看到,你就断定白教授被人害死了,我什么都没做!”肖天鸣脸色焦黄,尖尖的下巴向前探着,狡黠的小眼睛里装着两只滴溜溜转的眼珠子。
“肖天鸣,你真的什么都没做?你看着我说!如果不是我阴差阳错看到那个黑影谋害白教授,恐怕那个黑影一辈子都逍遥法外了!刚刚那个人的背影告诉我,凶手是你――肖天鸣!”孙逊的颈子涨得像要爆炸一样,满头的汗珠子。
“你胡说,你没有证据!”肖天鸣吓得两腿像弹棉花似的不住打战。他用一双探索、恐惧的目光望着孙逊,等待着响在他头上的霹雳。
冲动的孙逊上去就是一拳!肖天鸣从椅子上滚到地上,孙逊抓起肖天鸣的衣领:“难怪你每晚都听到白教授的脚步声,因为你是杀人凶手,白教授找你索命来了!”
“啊!”肖天鸣这次被吓到了,他突然跪倒在孙逊面前哀求,“求你,别说出去,我是一时糊涂!我只想知道次元空间的秘密,没想到白教授他……只要你不说出去,我将如何关闭次元空间,也就是穿越回起点的秘密告诉你!这个是我翻白教授的文件夹才知道的秘密,但是如何开启穿越之门,我可真的不知道啊!”
看见肖天鸣招认了,孙逊松了口气!心想:自己也算是为白教授出了口气。
肖天鸣将次元空间如何复原的秘密告诉了孙逊,孙逊看在肖天鸣和自己多年好友的分儿上,他答应了保守秘密,不让外人知道白教授失踪的真实原因。
肖天鸣和孙逊共同将实验室的门复原,最终,大胆的孙逊决定打开大门探路……
突然,孙逊尖叫着:“肖天鸣,你快看啊!你的次元空间复原真灵啊,外面是实验室的楼梯!”
肖天鸣异常兴奋,他一下跑了过来。可眼前的景象令他头晕目眩,这哪里是实验室的楼梯,分明是实验室顶楼的阳台上,这栋楼足有十层,下面依稀可见来往的行人……
“你去死吧!”孙逊狠狠地将肖天鸣推了下去。他关门时,余光看见肖天鸣的身体砸在一个路人的身上。孙逊心想:“肖天鸣临死还拉个垫背的,不过,那个路人够倒霉的!”
当孙逊关上实验室的大门后,他的嘴角露出一个诡异的弧度。想不到肖天鸣那个傻瓜这么轻易就将次元空间如何复位告诉自己了!只不过,他肖天鸣做梦也想不到白教授其实是孙逊杀死的。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孙逊偷偷在白教授喝的咖啡里下了蒙汗药,之后,他找了个借口说去接女朋友左佩佩回家,然后,他故意给肖天鸣打了电话说实验缺一样叫Q13的速溶剂,让肖天鸣迅速拿来。接下来,肖天鸣上当了。孙逊知道肖天鸣一定会翻白教授的资料拿到他想要的东西,因为这个白教授实在太吝啬,他从来不告诉自己的学生任何关于次元空间的事情,虽然白教授早就研究成功了。
当肖天鸣拿着Q13速溶剂到白教授的实验室时,白教授睡着了。不出孙逊所料,肖天鸣将Q13速溶剂给白教授灌了下去,Q13速溶剂和刚刚的蒙汗药掺在一起足以让白教授心脏病发作……
白教授死了,肖天鸣得到次元空间复原的资料后跑了,尸体怎么办呢?当然是孙逊利用早已掌握的次元空间穿越的技术扔到了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
一切都在孙逊的计划中,肖天鸣只不过是个棋子而已!至于肖天鸣每晚听到的白教授的脚步声,也是孙逊故意搞的鬼!
他就是要肖天鸣受到恐吓说出真相。现在孙逊一个人在实验室中独享着成功的喜悦。接下来,他去哪里呢?对了,肖天鸣这个家伙很早就打他女朋友左佩佩的主意,他要看看他们到底有没有奸情。
实验室的门打开了,孙逊来到了一个月后的某一天,这是左佩佩的家中。奇怪了,左佩佩怎么不在呢?床上居然躺着裹满纱布的肖天鸣!他居然没有死?
孙逊正在纳闷,这时,左佩佩端着水果进来了。她没有过多地修饰,也没有施很多脂粉,只是简简单单地穿了居家服,却衬得她肤如凝脂,眼若晨星。
只见左佩佩给正在养伤的肖天鸣削了个苹果,安慰他:“别担心,医生说你很幸运,只是小腿骨折,不碍事的,几个月就好了!”
肖天鸣眼角激动得流下来眼泪:“佩佩,你不介意就好,孙逊那里我感到很意外……”
“别提他了,没有你,我们也会分手,孙逊除了做实验就从来没有关心过我!”左佩佩嘟囔着说。
门外的孙逊看到这段景象傻了眼!什么?肖天鸣抢了我女朋友,他居然没有摔死?!
孙逊恼羞成怒正要上前问个明白,不想左佩佩关上了房门,一下子把孙逊关在了门外,孙逊又回到了这个被次元空间分离出来的实验室。
孙逊恨得咬牙切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样子肖天鸣早就开始勾搭他女朋友左佩佩了!还有这个左佩佩,她居然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突然,孙逊想到了什么,肖天鸣没有死?
难道他也掌握了穿越次元空间的技术,利用时间的概念让他自己复活了?
不管怎样?孙逊要先查一查肖天鸣是何时勾引他女朋友左佩佩的。
孙逊打开了实验室的大门,时间回到了一个月前,这是孙逊的宿舍。
左佩佩深夜来找孙逊了,只可惜,打开门的是肖天鸣。左佩佩刚刚洗过澡,她穿的是一袭纯白色的露肩长裙,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裙子的衣料白得仿佛透明,微微反光,就像天使的翅膀,却一点儿也不暴露。这让开门的肖天鸣看傻了眼,许久没有回过神来。
“孙逊去哪里了?整整两周我都没见到他了,难道你们是封闭式实验?”左佩佩一脸怨气。
“最近,我们是有些忙。这么晚了还不睡觉?要不先进屋坐坐?”肖天鸣一见到自己的心上人,就语无伦次了。
“不需要了,我是向孙逊告别的,我们不合适!”说罢,左佩佩转身要走。肖天鸣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追上前去,说:“佩佩,孙逊是个工作狂,你别理他。其实,我很早就喜欢你了,你做我女朋友吧!”肖天鸣的脸唰地一下红到了脖子根,痴呆呆地直着眼,不知所措。
左佩佩的气息匀调而略带急促地吞吐着:“别让孙逊听到,否则,他会打你的!”
微明的星光下,肖天鸣的黑眼瞳里燃烧着热情的火,他一把将左佩佩搂在了怀里……
门外的孙逊气得咬牙切齿,他正要上前给那个肖天鸣两个耳光,不想一阵夜风将他吹得后退了几步,他一下子又回到了实验室里。
孙逊快被刚刚的景象气死了,他来不及想为什么肖天鸣没摔死,现在他只想去质问左佩佩!他将穿越之门调到了肖天鸣和左佩佩约会的第二个白天。
门打开了,门外左佩佩一个人拿着书向图书馆走去。
“佩佩,你站住!你说你昨晚去了哪儿?
你和谁在一起?”孙逊一下揪住了左佩佩,他发疯似的质问着。
“你放手!你抓疼我了!”左佩佩叫嚷着。“佩佩,你背着我做了什么?你昨晚和谁在一起?”孙逊大脑的血管像要裂开似的。
“孙逊,既然你来质问我,我就和你明说了,我受不了你了!你只知道你的实验,我们分手吧!”左佩佩脸上一点儿血色也没有,只有两眼不住地闪动。说罢,左佩佩头也不回地跑向了图书馆。
“你站住!”孙逊在后面追赶着,跑过小树林后,左佩佩突然不见了踪影。孙逊四处张望着,没办法,孙逊只好向左佩佩的宿舍跑了过去。
经过一号教学楼的时候,孙逊突然觉得眼前的光景十分熟悉,接着,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着他……
“有人跳楼了!”旁边有人大声喊。
孙逊抬起了头,只见一号教学楼十层楼顶掉下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肖天鸣!这个巨大的黑影迅速降落,不偏不倚正好掉在孙逊的身上。孙逊来不及躲闪,他被砸成了肉饼。
孙逊恍然想起,当时是他把肖天鸣推下实验室的穿越之门,推下肖天鸣的瞬间,他记得肖天鸣掉下去好像砸到了某个倒霉的路人。他现在终于明白了,那个倒霉的路人,不是别人,正是孙逊自己!
孙逊断气前,终于想明白自己为何第四次打开实验室的穿越之门时看到那样的光景,原来,自己早已被掉下来的肖天鸣砸死了,而左佩佩最终选择了肖天鸣做男友。
第8篇、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

有一天,杯子对主人说:“我寂寞,我需要水,给我点水吧。”
主人说:“好吧,拥有了想要的水,你就不寂寞了吗?”
杯子说:“应该是吧。”于是,主人把开水倒进了杯子里。水很热,杯子感到自己快被融化了,杯子想,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然后,水变温了,杯子感觉很舒服,杯子想,这就是生活的感觉吧。
后来,水变凉了,杯子感到害怕了,怕什么他也不知道,杯子想,这就是失去的滋味吧。慢慢的,水凉透了,杯子绝望了,杯子想,这就是缘分的“杰作”吧。
杯子说:“主人,快把水倒出去,我不需要了。”但是,主人不在。杯子感觉自己快压抑死了,可恶的水,凉凉的,放在心里,感觉好难过。
杯子奋力一晃,水终于走出了杯子的心里,杯子好开心,突然,杯子掉在了地上。杯子碎了,临死前,看见了,它心里的每一个地方都有水的痕迹,它才知道,它爱水,它是如此的爱着水,可是,它再也无法把水完整的放在心里了。
杯子哭了,它的眼泪和水溶在一起,它奢望着能用最后的力量再去爱水一次。
爱情,往往是经历了痛苦才知道珍惜,总要到无法挽回才会觉得后悔。爱情是这样,生活中其他很多东西也是这样,总要失去了才觉得珍贵。
第9篇、现代爱情故事:有种相思叫一往情深
作者: 木瓜

夜深人静,打开音乐,一遍遍听着《栀子花开》,心头千头万绪,千言万语的轻轻絮语无处诉说。想起那年,那事,那一场与你浅相遇,浅相识的前尘往事……
栀子花开,想起曾经,害羞的你,清新的你,难舍的你,更想起你纯纯的笑,纯纯的眼神,纯纯的发香,纯纯的倩影,就像栀子花开,如此可爱,如此洁白,如此清香。
栀子花开呀开,像晶莹的浪花盛开在我的心海!栀子花开呀开,纯纯的喜欢,纯纯的爱,日日夜夜灌溉了我淡淡的青春!栀子花开呀开,纯纯的你,纯纯的清香,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
明朗浅夏,正是栀子花,正在盛开,一簇,一簇,素淡 的白,葱翠的绿,唯美了整个浅夏。
栀子花开,相遇很美,美到极致,终是无言。心中那抹情怀,唯有心知。浅夏的风很暖,很柔,犹如思念,在季节转角处,将你守望。念一个人,散淡了清浅的岁月,曼妙了如梭的光阴,若你懂得,请你轻轻收藏。
就像雪小禅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只是恰好遇到,便是生命中最美的缘!就像你,我,于千万人之中,只需懂得,只需牵念,只需一眼,便是最美的遇见,自此倾心,永远沦陷,在这浅夏里,浅相知,浅相遇。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遇见,一见倾心,再见倾情,三见倾城!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遇见,春暖花开,灿烂如你,芬芳如你!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思念很美很美,美到落泪!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遇见,情深似海,爱如潮水!如果我没有遇见你,我就不会知道,有一种情感,痛着流泪,笑着思念,碎碎念,念碎碎,如痴如醉!
遇见很美,美到落泪;花开很美,美到落泪;思念很美,美到落泪;缘分很美,美到落泪!
每一个晨曦,我都要自己想你多一些,这样我就会牵挂你多一些。每一个夜晚,我都要自己念你多一些,这样我就会眷恋你多一些!每一个晨曦和黑夜我都要为你真诚祝福多一点,为你虔诚祈祷多一些,这样你就会健康快乐多一些!你是我的朝思暮想,你是我的魂牵梦萦!
每一天每一天都因你的存在而不平凡!每过一天我就会爱你多一些!每过一天我就对你眷恋多一些!每一个平凡的日子,因你而变得荡气回肠!想你很美很美,每一个日子因你而荡漾着一层层幸福的涟漪!平淡的生活因你而泛起一朵朵快乐的浪花!
只愿一生跟你走,只愿一世爱你一个人!愿与你弹奏一曲《莫失莫忘》;愿与你守候着一季花开天涯;愿与你等待地老天荒;与你共赏藕池千朵,倾一世惆怅,眷一季忧伤,万丈红尘,世间离合,从此,不再问前世今生,不再管缘起缘灭的沉浮,自此,只愿让你那一叶心舟,只载春光不载愁!愿用一生深情温暖你的眉眼,愿用一世痴缠与你深深眷恋……
夜未央,情缠绵,心缠绵,听着音乐,躺在床上,轻轻柔柔的音乐陪伴我轻轻走进记忆深处。思念,缠缠绵绵,记忆,深深浅浅浅。点一盏心灯,萦一怀柔情蜜意,静静的念,轻轻的眷,有几许牵盼,含几许浪漫!一滴泪花,一朵心花,一缕执念,一抹眷恋,谁携一抹如幻如梦的思念,在一纸素笺上,深深浅浅缠缠绵绵相拥,相拥沧海桑田,相拥天地日月间!
记忆绵绵,思念绵绵,一抹柔情,一抹心香!遥遥相望,想你如烟,思念绵绵,情醉夜阑珊!何时的梦里水乡,你一袭洁白长裙,一头秀发及腰,亭亭玉立,翩翩起舞,衣袂飘飘,长发飘飘,飘逸如仙,你若一朵清新婉约,纯洁高雅的清莲,娉婷为我盛开,是你的倩影醉了我的心梦,如花开般灿烂,如蝶舞般璀璨,那抹醉落在梦里的缠绵,化作相思泪雨,温润了心间,湿了媚眼,醉了心底那一抹柔软!夜绵绵,情绵绵,思念,深深浅浅,牵挂高高低低…
生命中,总有一次相遇,让山水相依偎;总有一次心动,让天涯化咫尺。一份情,在风的呢喃里,柔柔诉说,那是我对你的轻轻絮语;一份念,在雨的柔情里,轻轻曼舞,那是我对你的柔情似水。
爱一个人,能够彼此相望的眼睛,便是最美的风景,能够彼此相知的心灵,便是最美的感应!
生命中,总有一个人,轻轻的念起,便是嘴角上扬的甜蜜,静静地想起,便是眉梢的舒展;有一种眼神,轻轻凝眸,便是深情款款,有一种心动,轻轻蹦跳,便是爱如潮水,有一个名字,轻轻呼唤,便是情深似海。美丽的爱情可遇不可求,珍惜一段情,就真真地去呵护,珍爱一个人,就纯纯地去喜欢。
很喜欢这样一种感情,纯纯的,暖暖的,温温的,甜甜的,又轻轻的!亲爱的你,我希望我们纯纯的相处,真真的对待,暖暖的牵挂,甜甜的思念,好好的生活,静静的守候,一辈子,不离,亦不弃!
若无人思念,再美的日子,也终究是个遗恨。心有所念,情有所暖,平凡的日子因你而变得不平凡;每一个想你日子都是美丽而灿烂!即使紧张工作再苦再累,想你我也会莞尔一笑;每每读到一段忧伤文字的莫名伤感,因为我想起了你;想念你的时候,就会打开手机查看你相片,凝视着你甜甜的笑靥,于是我就幸福地笑了。每当无人的深夜里,我就会撕心裂肺地牵念你不可自拔!想你,如痴如醉…
一个人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首伤感的情歌,然后就单曲循环的默默流泪,因为我想你了;想你,在每一个晨钟暮鼓里虔诚地为你祈祷为你祝福。一个人安安静静写字,总喜欢悄悄把你写进文字里。想你,是春花秋月,夏荷冬雪里的浪漫。想你,无论天涯海角,时时刻刻对你的碎碎念,痴痴思。想你,无处不在的,无时不刻,睁眼想你,闭眼想你,低头想你,抬头想你,吃饭想你,睡觉想你,连呼吸都感觉有你熟悉的气息,连空气里都有你淡淡的发香……
”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无论在那里,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隔着千山,还是隔着万水,你都在我的眼里,在我心里,在我的思念里。想你,情不自禁,念你,情不由己,牵挂你,身不由己。卷卷心语,藏于风云,等你来读;深深惦念,化作柔柔雨滴,轻轻亲吻你的脸,浓浓眷恋,托付清风,轻轻吹抚你的面……
匆匆那年今日,我们挥手一别,自从你离开后,我对你都是念念不忘!无论你念与不念,我都让这颗琉璃素心只为你钟情。无论聚散我都静静织一池静莲的幽梦,蘸一笔江南云韵,把每一个朝暮都描绘成纤尘不染。所能你懂,有你的执着不悔,即使不言不语,我也满心欢喜。爱的路上有了你,我的脚步不再凌乱,抚琴不再流伤,情的世界有了你,即使灰暗的日子,我也过得活色生香……
三千青丝,唯念一缕,只为你;三千尘丝,唯念一缕,只为你;三千烦丝,唯疼一人,只为你;三千情丝,唯恋一人,只为你;任世间百花无数,独摘一朵恋;(www.limaogushi.com)任世间娇玫万朵,独摘一朵怜;任世间群芳百艳,独恋一枝秀;任世间千娇百媚,独恋一枝媚;漠漠柔情,为谁天涯梦牵魂萦,断肠。凄凄心事,为谁凝眸落泪偷零,低泣。万千牵念,万千柔情,软软浓浓的细语,深深浅浅的情愫,化作相思泪融入于素墨!
若水三千,为你倾城!无论你在与不在,我一直在;无论你念与不念,我一直念。以后的日子,倘若可以,我愿抛弃浮世繁华,拒绝诱惑万重,素心如莲,淡然优雅,盈一份云水禅心,任时光荏苒,风来云去,不悲不喜,只待你来,只为你念……
生命中,总有一次相遇,让山水相依偎,正如你和我;总有一次心动,让天涯化咫尺,正如你和我。一份情,在风的呢喃里,柔柔诉说,那是我对你的轻轻絮语;一份念,在雨的柔情里,轻轻曼舞,那是我对你的柔情似水。
人生最美的风景,就是你在,我在,温暖甜蜜常在。爱,在心中缓缓流淌,无言也是温暖;情,在眉尖柔柔舒展,无声也是幸福。暖暖的在乎,柔柔的疼惜,便是生命中最美的守候。
能够彼此相望的眼睛,便是最美的风景,能够彼此相知的心灵,便是最美的感应!
依恋刻在心上,花落印在眸中,心动,只为你;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闲愁万丈,捻一缕为你念;笔一动,是为你牵挂;一执念,是为你相思;花一落,是为你憔悴。
若水三千,为你倾城!执笔流年,醉枕墨香,挥毫成痴,为你写诗,开头写着一见钟情,结尾写着一往情深!
第10篇、点到为止的爱情
文/新浪网友 冰雪儿 图/赵婷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
认识洪的地方是我们这个小县城唯一的大众舞厅。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身份是分居,而他是离异。
那天,从北京回到这个小县城后我第一次和姐姐去舞厅跳舞,跳舞的人素质良莠不齐,水平也参差不齐。洪应该算得上是佼佼者吧,在我数次踩上他的脚后,在他的不厌其烦的带领下,我终于找到了那种飞起来的感觉。洪一直在我耳边涛涛不绝地讲着,虽然所说的大多是那些官场上的套话,那些空洞的说教。但此时在我寂寞的耳朵里听来也是十分受用。我们一直跳,一直跳,跳到最后一曲。灯光亮了。我抽出手委婉地说:再见!他跟在我身后说:能否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姐姐,小声而迅速地报出了我的手机号,我想他能不能记住,那就不是我应该管的事情了。
回到家正在洗濑的时候收到他的短消息:文老师,认识你很高兴。
我才想起来他一直以为我是老师呢。
三年以前,我的确还是这所小县城的一个小学老师。然而,为了一场不那么真实的网恋,我象飞蛾扑火一样去追求幸福,辞了职奋不顾身地跑去了北京,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是短暂的,为了这短暂的幸福,我经受了长长的折磨。他能和我网恋,自然也就能和别的女人网恋。三年时间,他一次次不知疲倦地在网上寻找着真爱,还美其名曰:我只是在打游戏。也许在他的眼中,生活就是一场游戏吧。我心灰意冷,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只是回来的时候,我已一无所有。
当然,我不能告诉洪这些。在他问我是不是老师的时候。他自信地笑了:我一看你就是个老师,那么斯文。
看了短信,我没有回,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二天吃过晚饭时已经七点,而舞会七点半开场。想给姐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才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文老师,今晚去跳舞吗?我等你。我飞快地回了一个字:好!
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一个人少的角落里,我从他的面前走过时,他轻轻地拉住了我。这一晚,我没有和别人跳。他很会带人,总是恰到好处地引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前进后退,我发现和他跳舞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在我面前,他依然涛涛不绝,而我,开始喜欢看他说话时的神情。他长得并不帅气,皮肤还有点黑,他是很健康。他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生机,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我有时候偷眼看他时会发现他也在偷偷看我。我想那时候我的心是甜蜜的,幸福的。心情是愉快的。
他的话越来越多,而我的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喜欢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静静的想着他。我想他大约有三十四五岁吧,但他的样子显得比较年轻些。他常常会给我发个信息。打个电话。有一天睡觉前,我看到一条他发过来的信息:跳动的爱,爱爱爱。。。。。。。。。。。。。满屏幕都跳动着一个字:爱!我的心莫名地被幸福包围着。但在相见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说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告诉我他的情况。但我想象我这种经历的人,是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的了。
该来的还是会来。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有事耽误了没有去,晚上就收到他的信息:我想有个家,可是就有人没有他。我回复:为什么没有她?他说:这个问题很复杂,以后慢慢给你讲。第二天晚上他就给我讲了:他三年前就离婚了,其实也没有大的问题,就是性格合不来,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特别别扭。他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跟着前妻。他说他前妻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也在政府部门上班。这时候我知道了他在一个镇上当主管教育的副镇长。我想到了我的情况,在这个还有点闭关自守的小县城,没有稳定的工作还是不太让人看得起的。但我能再骗他吗?我告诉了他我的情况,当然包括我那失去的工作,死亡的婚姻,和两岁的女儿。
他沉默了。我知道他心里有了想法,但是如果该来的,早晚要来。我很平静。
他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的心里很茫然。我没有做过生意,正在做着的生意一踏糊涂,但我还不打算放弃。你会离婚吗?当然,我说。
那天的谈话是个分水岭。从那以后,我能感觉出他的冷淡了,但我也没有多想,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会来。有时候偶尔遇上了在一起跳跳舞,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他总是会问:你的事情怎么样了?我也总说:还那样。再后来他不问了。我也不说了。有一次我好几天没见他了,见了面自然地说了句:几天不见你还真有点想你了。他轻轻地拥着我说:其实我也想你。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过。然后,他在我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你是个好女人,会幸福的。末了,他轻轻一声叹息:唉,你要是没结婚就好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告诉洪他同意离婚了。他说:能在一起过还是不要离的好,离了会很寂寞的。我无语。又过了一个月,我离婚了。办好一切手续了。他还是那样一副平静的样子,说:怎么样?离了婚很寂寞吧?其实我一直都是寂寞的,和一个只要网络不要现实的人在一起,生活会有什么内容?他平静地说:去应聘教师吧,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呢。我说:再说吧。
后来,我去了成都,呆了一个月时间,对他的思念慢慢浮上心头,一点点清晰。回来的当天晚上已是十点,我给他打电话:好久没见你了,好想你。他说:你睡了吗?我说没有,刚刚回来。那出来走走吧。
于是换上最漂亮的裙子,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他大大的眼睛里。他的脸上浮上了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们慢慢地走着,说着话。他静静地说:离婚几年了,不但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甚至发现自己正在渐渐失去爱的能力。好象从来没有说特别特别想一个人,也没有说非要见谁不可,好象是见也可以,不见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也不会特别想念。即使有一两个心动的,也不会维持很长时间。他说:我不是个好男人。
我说其实我知道你并不适合我,但我就是很想你,如此而已,没有要什么结果,就只是很想你而已。我想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从成都回来前就听姐姐说他也许是交了女朋友了,看见过几次他们很亲密的手拉着手散步。
慢慢地就走到了河边,路灯的光一点点地暗下去。无意间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一震,手就拉在一起了。又走了一段路,我俩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感受着他的体温,感受着他的呼吸,相识四个月来,第一次感觉这个男人离我这么近。他吻我的脸,我的眼睛,最后吻到我的唇。我从来没见他抽过烟,却闻到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我们紧紧拥抱着接吻,但我却没有心醉的感觉。他的手开始放在我腰际,后来慢慢游离,放在我屁股上了。我有点敏感,这时候感觉他身体起了变化。我有点害怕了,因为我并不想和他发生什么。我有点抗拒。他的一只手紧紧地搂着我,另一只手挪到我胸前,我用力推开他的手,想要挣脱他的怀抱。他轻轻笑着说:怕了吗?我冷淡地说:我不想这样!他说:你放心,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我说:那我们回去吧,下雨了。
回来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他说:我背你吧。我说走吧,两个人跑比一个人走快得多。后来我们打了一个三轮车回来的。
回到家,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晚上,十一点时收到他一条信息:睡了吗?我说:没有。
第三天晚上,发给他一条信息:睡了吗?他说:准备睡了。我没发。过一会儿,又发过来一条:你想过来陪我吗?气晕。还是回了一条:你睡吧。
后来,没有信息也没有电话。奇怪的是,我前些日子对他那象潮水一样汹涌的思念竟渐渐平复。我想,我们之间,只是一段点到为止的感情,走得太近,就连最初的那点吸引也慢慢失去。
第11篇、淡淡的执著
那年元旦,他拖着大大的行李箱,踏上北去的列车。提前三天预订,几经辗转,还是买不到坐票。
无奈之下,只好硬着头皮站了一夜,才到达北京。深吸一口气,晨雾中满怀的压抑扑面而来。匆忙挤上地铁,竟然迷失了方向。
好不容易才找对地方,终于耐不住疲惫,一个人孤独地坐在路边。偌大的北京,给他的感觉,竟是说不出的空旷。
面试很顺利,半个小时就敲定了一切程序。接下来的交谈多属闲聊。
公司很小,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安下四张办公桌和四个人的起居物品,显得有些局促。他把物品放在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心地回答着同事好奇的提问。
这时她一脸睡意的走出房间,头也不回地走向电脑前。不想一下子碰到他的脚。噢,对不起,她还是没有抬头,迈过那只脚继续向前。突然觉得不对,转过身,发现害羞的他。不禁宛然。
他早就发现了她。一身素雅,些许倦意写在眉眼间。从刚才同事的口中得知昨天全公司加班,她深夜三点才睡。
第二天,一切走上正轨。她在他的右手边。虽说她来的比较早,资历却比他浅,她做他的副手。
本来就是比较小的公司,家庭作坊式的管理,加上枯燥的作业方式。接连有同事辞职。短短半个月,本来略显拥挤的大厅清冷了许多。刚来不久的他,居然也心生离意。
这时她生日,邀请了他。年轻人过生日,场面总是有些喧嚣。各色人等尽情的挥舞着奔放的青春和活力。渲染的包间里,灯光都开始变得暧昧。那天,她喝了很多的酒,唱了很多的歌。都是粤语,他大多听不懂歌词。
回来的路上,她醉了。跌跌撞撞地和许多分不清面目的人告别,最后一个人瘫在地上。他过来拉她站起,平时瘦弱的她竟然出奇的重。望着她吐着酒气一脸茫然的表情,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疼。扶她坐在路边。她开始呓语,喊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继而吐得一塌糊涂。这一切都是他始料不及的,环抱着她的身体,因躲闪不及,他的身上也变得狼藉一片。顾不得擦拭,跑了很远的路,终于找到一家亮着微光的小店,北方的夜晚,总是早早入眠。
为了得到店主的热水,买了两包小熊猫。然后急急抱她过来,颤抖的喂她喝水。由于太急,引起她小小的咳嗽,惹得他立刻惊恐万分,轻轻拍背,赶忙问候,这时的她,不知不觉成了他心中的琉璃娃娃,生怕稍微的一碰,也会碎出千丝万缕的悲痛来!
回到家,她躺在床上,酣睡起来。梦中却死死地拉住他的手。他局促不安地坐在床前,不时望望她恬静的脸。慢慢睡着了。
再见她时已是上午10点多的时间。他伏在床前睡的香甜。身上披着她素雅的棉被。一半在身上,另一半掉落地上,一只被角还被他踩在脚下。
他突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望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背影,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两手慌乱地搓着,不知该往哪里放。
她迈着轻盈的步伐,端出为他做的早餐,简单的荷包蛋和香甜的牛奶。望着他吃的样子,露出满足的笑,却转而低下头,有些伤感。他有点不好意思,邀她一块吃。她笑笑,拿出咖啡壶,煮了一大杯的咖啡,慢慢品了起来。
他和她在工作上配合得相当默契。有时候他的创意刚开了个头,她已经知道结果。他只要把计划大纲写出来,她就能细化得天衣无缝。他慢慢习惯了她的存在,仿佛她已成为自己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上班的时候,他会时不时地偷看她几眼,她总是一本正经的工作,没有丝毫松懈的样子。望着她清秀的眉目和期间若有若无的忧愁,他愈加怜惜这个瓷器般的女子。早晨上班时,他会提前去半个小时,目的是能早点看到她娇弱素婉的脸。她还是那样,全部注意力都扑在工作上,有时甚至忘了他的存在,这多少让他觉得惆怅。
后来公司又来了个女人,大家都叫她小西。小西长的很是讨人喜欢,平时跟大家关系不错。由于公司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他们搬进了宽敞明亮的写字楼,小西就成为新公司的行政部长。
规模的增大和利润的提高,公司管理层决定开个盛大的酒会,这次他作为公司骨干,需要讲话。从来不喜欢穿正装的他也只能拿出许久不穿的西服送到干洗店。正好她做头发的店就在旁边。俩人约好一起去。
临近下班,天空却下起淅淅沥沥的雨。他走在后面,极力地用衣服罩住她的头,显得相当狼狈。他说,打车吧,她摇摇头,几步的路,我想散散步。
到那家小店,要经过长长的铁轨,他们走在路上,旁边经常有呼啸的火车疾驰而过。
他想说点什么,却说不出口。这时,小西疾步走来,大呼他们的名字。
原来公司通告,本次酒会之前公司是有会议的。在会上经理很生气地指责他们,公司的重要人员无视纪律,竟然在会前早退。
他和她一脸的茫然,他们走时,是向小西申请了的。何况公司布告栏上的通告一直没写。但是,小西却说在MSN上通知了,然后指着布告栏说,上面有!
又熬了半个小时,终于下班。他邀请她一起去。俩人穿过呼啸的铁路,身后是一片的黑暗,无限延伸到另一个远方。
那天的酒会,许多人都夸她漂亮。一个网站的主管甚至借着酒意拥着她的肩。她望望他,惶恐的不知所措。他走向前,坐在她身边,什么也不说,只是一杯杯的喝着加冰的酒。更多人向她敬酒,她有些醉了。看着他郁闷的心情,她也开始一杯杯的喝。
蒙眬中,他一把夺过她的酒杯,一股脑的灌下去。我替你喝!
她想把酒杯要回,却怎么也拿不动。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为你醉一回。
她在黑暗中紧紧握住他湿润而颤抖的手,泪水开始滑落,一脸的潮湿。
第二天,她在邮件里表达了她的谢意!他只是发过来一个笑脸。末了,还说了一句,我来北京半年了,还没去过香山,有空一起爬香山吧。
她说好。
只是那个周五,她应约和几个朋友一起到欢乐谷。走的时候,她通知他。却不料他伸手做了个拒绝的手势。指指墙上的公告。小西用很小的字写了那天开会的通告!她一拍脑袋,差点又忘了。
又有几次,小西在办公室跟别的同事讲她的马虎和糗事。他在旁边听不下去。狠狠地摔门走了。
那天,他约她出来。正是傍晚时节,她穿着一身淡色的裙装,宛若云朵飘来。他很委婉地征询她和小西的关系。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眼睛里有晶莹闪烁,一脸的悲怆!
喝完咖啡,她提议去酒吧。低暗的灯光下,他们喝了一杯又一杯。他突然觉得自己有很多话要讲,只是她从不给机会,她的时间大多在酒里,要想彼此交流,那就陪她慢慢喝酒,喝到天荒地老,喝得天昏地暗。
这一次,她又醉了。伏在他的肩上,淡淡绯红的面颊,精致得像个洋娃娃。他不敢动一动,生怕惊醒了他梦中的天使。
这次酒醒,是在半夜。她满含歉意地泡上咖啡,低低暗暗的台灯,发出柔嫩的光。他整整衣冠,听她细细道来那些尘封过往。
后来,她偎依在他的臂弯,沉沉睡去。女人在身心疲惫时,都需要男人的臂弯,她和他如是。
再后来,他收到她的辞呈。还没来得及说一句道别,她就消失在他的视线外。一切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在情感面前都脆弱地败下阵来。
一个月后,他也离开了北京,带着那份淡定的心情。一路南下,来到长沙。
长沙有着北京不一样的喧闹和热情,这是首都城市所不能比拟的,更重要的是,这是她的故乡。
她过去曾向他描述过这个城市的人和事,以及,在灯下,她那曲曲折折的情感。这个城市带给了她太多的喜怒哀乐,他走遍这个城市,想重温一遍。
他找了份清闲的文字工作,每天拿着地图,开始熟悉每一条道路。有时候,他会想起她淡然素雅的脸,幻想着在下一个站台与她相遇。
最终还是失望,他没有寻觅到她的踪影,于是他开始把记忆整理成文字,发往她的邮箱。
明知是石沉大海,他还是毫不停歇地坚持。他经常幻想着她在另一个终端,一边看他的来信,一边喝着大杯的咖啡,微微翘起嘴角!
他甚至开始学粤语,想弄懂那些歌词的含义,却忘了网上随处都可以搜到歌词!一年后,当他关于长沙的点滴已经写了一百多封邮件时,他决定离开这个城市。
有时候怀念的最好方式是在远方,离得近了反而只是回忆了。
依然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生生不息的人间烟火,北京的早晨并没有因为他的离开变换任何模样。踏上地铁,周遭依然是一张张陌生的脸。
对生活的描述成了他的习惯。但他更习惯的是点击邮箱给她发出邮件。此时写信已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大病。
他改了经常泡在网上的习惯,病好后,居然有些抑郁。
医生建议他出去走走。他很顺从地听了建议。
那天,北京的风沙很大,好不容易跑到地铁口,却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在张望,还没确定仔细,对方已飞奔过来,紧紧抱住他!
她说,是别人爱上了我,我不是第三者。
她说,我对不起小西,她报复我是应该的,只是,你的存在让我不能再给她机会。
她说,我无法选择你,因为,我还爱着那个男人。
她说,我做梦都害怕,害怕小西追到天涯海角。
他把她拥在怀里,微凉的体温竟让他万分怜惜。
他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小西的男友爱上了她,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却飞蛾投火般地相爱。并且在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个男人为了她牺牲了自己,车祸。
她离开后,终于在一百多封的邮件中感受到他的爱,她开始找他的时候,竟然失去了他的消息。她已经决定重新开始,只是时间和她开了个玩笑。
她知道他来北京。于是,每天都站在他经常提到的站台等他。她希望有一天能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望见他。
他和她,终于相见,他拥着她,耳边听着列车呼啸的声音,就像当年两个人,不紧不慢地踱在火车线边,说着话,望着铁路无边延伸到天际……
他在她耳边轻轻地说,我想,香山的叶子该红了。
第12篇、请把秋天寄给我

亲爱的老婆:
你曾要求我服役时用信告诉你我想要的东西――那些我想但离船好几千英里以致无法寄给我的东西。我想列出一张表很简单,但要把它填满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请把秋天寄给我,把冬天黄昏时的冷空气装进盒子里,并画上秋天的颜色:黄的,红的,以及生命将尽的棕色叶子。请把庭院中落叶的声音寄给我,且别忘了把燃烧枯叶取暖的烟雾一起寄上,还有在收割的夜晚捡起已经进入冬眠的树枝一并包裹寄送给我。
稍后,你可以寄冬天给找,请把冬天的第一场雪寄给我――那种冬天下大雪时街上才有的静默与死寂。不要忘了放在我嘴上品尝的雪花味道,或是留在你头发上像珍珠般洁净的白雪。寄一片被圆月照得满地发亮的白给我。
寄给我雪人或者一整个雪人家族更好,它们是有纽扣眼珠子及红萝卜鼻子的雪人爸爸、雪人妈妈和雪人小孩。寄给我黄昏时,壁炉前燃烧的希望与梦想火焰,寄给我一些当我们在十二月严冬时相互依偎在棉被里的温暖。喔!对了,别忘了,还有又长又坚硬且晶莹剔透的薄冰柱。
还有,所有节日,我也想要。附上几个巫婆、调皮鬼、牛仔和海盗,把万圣节寄给我。为我小心地把第一次上门喊“不给糖就捣蛋!”的害羞小孩的童音捆绑起来,把他们和已经经验丰富,懂得乔装以为可以骗得过他们爸妈的印第安小孩的叫声也一并寄上。还有他们因为得逞而发出的笑声也别忘了装上寄给我。
为我捕捉一些那天深夜,接近巫婆到来的时间,很多小孩已经上床睡觉而屋子安静下来,除了窗外的树枝摇晃的声音外,所发生的更多神奇氛围。即使有的大人晚上会真的疑神疑鬼而忐忑不安,那都是值得珍藏的情景。
为我把烤火鸡和家居服、手工制的面包与派的香味保存下来,而当一整天都在烹煮食物,且桌上的派越堆越高时,为我把感恩节的味道寄来。把宴会狂欢及布置餐桌中间难得的安静感觉也寄给我。
也把圣诞树寄给我――不是随随便便一棵树,而是经由爸妈及小孩帮忙从山丘上搬运回家的生命,把它妆点上小巧可爱的圣诞树灯泡寄给找,寄给我一杯蛋酒,即使它喝起来是那么的温和浓烈。你先帮我浅酌一杯,并且把残留在杯上的唇印寄给我品尝欣赏。
把小天使们明知道如果他们不睡着,圣诞老公公就不会来的失眠平安夜所发生的事寄给我。让我和你一起共饮一杯牛奶与一片巧克力薄饼,以保存稍纵即逝的童年时光。把小孩们第一眼看见圣诞老公公送给他们的礼物时所发出的惊呼也寄给我。把每个打开礼物并发出:“这正是我想要的。”欢呼声且开心的拥抱寄给我。
当除夕来时,把我和你以前在安静的夜晚,一起安静地守夜,期待新的一年到来的惊喜寄给我。
空出包裹的空间,装进所有四季的变化,所有一天一天的悲伤和喜悦以及所有我坐在离你遥远的世界另一端而错失的节目。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寄上你的想法、你的梦想和希望,还有你的微笑与眼泪。
更更重要的,请寄上你的爱。
愿上帝保佑你。
第13篇、撞到的爱情

撞到的爱情
文/景翔
1.离奇车祸
陆扬经过几年的奋斗,现在已
经是一家公司的老总,有车有房 只是年过三十还未成家,父母总是在催 ,不过他本人倒不急,总是说缘分未到,整天不是忙于工作,便是和一帮朋友小聚。
这天,徐陆扬正赶去和一帮哥们吃饭。车正行到一条斑马线,他抬眼扫了扫闪动的红绿灯,脚下一发力,打算在变灯之前抢过去?就在前胎刚要碾上斑马线时,徐陆扬的余光却瞥到了―个灰影,有人突然横穿马路!几秒钟之后, 一个女孩缓缓地倒在了他的车前……
我撞了人!徐陆扬连忙下车查看,。一个年轻的女孩倒在斑马线上,已经昏迷了过去,丝质长袜已被鲜血染红,看样子受伤不轻。
徐陆扬的第。一反应是救人,可女孩是突然出现在他车前的,会不会是“碰瓷”?不管了,救人要紧!正当他抱起女孩的时候,女孩的意识恢复了一点,她费力地看着徐陆扬,说:“不要救我,我不怪你……”
女孩的声音十分虚弱,说完后义晕了过去:徐陆扬心中一震,为刚才的想法而暗暗羞愧:他将女孩抱到车上,立刻往最近的医院赶去!
发小李军一听说徐陆扬出了事,连忙赶来医院,只见徐陆扬在病房外烦躁地踱着步子。
“没事吧?”李军关切地问。徐陆扬摇摇头表示自己没啥大事,这时病房门开了,医生摘下口罩问:“谁是病人家属?病人情况危急,需要家属签字动手术。”
“我,我是她朋友。”徐陆扬干咳两声,撒了个小谎,“可她伤的是腿,看起来不是很严重啊。”
“病人一直心脏有问题,你不知道吗?”医生说完,匆匆转身离开了。徐陆扬愣在原地,直到李军叫他才回过神。
李军将他拉到一边,说他刚去打听了一下,那女孩的心脏病有很多年了,但一直没发病,今天发病,很可能是被这场车祸诱发的。
“如果她的病发和这场车祸有关,你就要承担责任了。你先去付她的医药费,我去找医生要她的个人物品,应该可以找到她家属的联系方式,现在只有她的家属能证明她的病和这场车祸无关了。”
徐陆扬点点头。
李军是一名警察,处理这种事情的经验比他丰富得多。徐陆扬交费回来后,李军已经说服医生拿到了女孩的东西。她身上只有一个钱包,里面放了一百块钱和一张身份证。目前他们只知道女孩子叫蓝玉婷,其他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李军拍了拍徐陆扬的肩,说回警局再帮他查一查,便离开了。
2.隐情两个小时后,蓝玉婷已被转到监护室留院观察。手术很成功,但她失血过多,体质十分虚弱,一直处于昏睡之中。
李军打来电话,告诉徐陆扬一个不好的消息:根据蓝玉婷身份证上的信息,他联系上了当地的民政局,对方表示确实有这么一个姑娘,可她的双亲已经去世很久了。
徐陆扬有些懊恼,但看着病床上的蓝玉婷,皮肤苍白得像瓷片,多了一种让人心生怜惜的病态美。他感到心脏“怦怦”跳了起来。
“喂喂,还在吗?”李军在手机那头大声嚷嚷,徐陆扬这才反应过来。李军问:“你觉得这事儿是不是‘碰瓷’?她由于没钱治病,所以故意找辆车撞上……”
“不会,因为她昏迷前说不让我救她……”
“那就奇怪了,我再去调查一下吧。”李军说着挂了电话。
终于,蓝玉婷醒了过来,她摸着胸前的绷带,第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要把我送进医院?”
徐陆扬没想到她会这样问,愣了一下之后才解释说因为自己撞了她,肯定要负责。解释了一大堆,蓝玉婷才平静下来,沉沉睡去。
接下来近一个月,徐陆扬每天下班后都来看望蓝玉婷,徐陆扬说他在海外留学的见闻,蓝玉婷讲童年小镇生活的经历,两个人很快就熟络了。
蓝玉婷的面色红润了许多,更加漂亮了。徐陆扬明里暗里表示过好感,但一说到这儿,蓝玉婷马上转喜为忧,徐陆扬就再也不敢说了。
直到有一天,徐陆扬来到病房,蓝玉婷却已经离开了。蓝玉婷离开后,徐陆扬每天都无精打采的,老爸老妈还以为他病了。
郁闷无处发泄,徐陆扬便找李军倾诉,李军直拍胸口,说找蓝玉婷的事就包在他身上了。
第二天,李军便来到徐陆扬的办公室,说有重大发现,说着,递给徐陆扬一个光盘,正是他那天撞到蓝玉婷的监控录像。他将画面定在蓝玉婷撞车的前儿秒,然后用慢速播放。
等放到第三遍的时候,徐陆扬注意到,蓝_婷本来是站在红绿灯下,就在变灯时,在她身后,一双手猛然一推,将她推到了自己车前!
难怪蓝玉婷如此古怪,原来是背后有人加害!大概是不想牵连徐陆扬,所以才会说“不要救我,我不怪你”,才会不辞而别。
徐陆扬握紧拳头,虽然他和蓝玉婷相处不长,但他可以感觉到蓝玉婷是个温柔善良的女孩,对她下狠手的人实在太过残忍。李军则安慰他说马上回去调查。
3.背后黑手
几天后,李军打听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蓝玉婷有一个男朋友江恒,也许他知道蓝玉婷的去向。
徐陆扬拿着李军给的地址,驱车来到一个城中村。这里环境很差,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徐陆扬找了好久,才找到了蓝玉婷男友江恒的住处。
可他敲了好几下门,里面却毫无反应,正当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后窗传来一阵响动,隐约还有人喊“抓贼”的声音!屋里有小偷!徐陆扬立刻应声追上去,但由于地形不熟,很快就把人追丢了,他只记住了一个穿老式灰色呢子衣的背影。
人没追到,只好报了警。徐陆扬又在江恒家门外等了一下午,可始终没有等到江恒回来。天黑了下来,徐陆扬只好悻悻地回家。
刚推开家门,老妈就高兴地迎了上来:“扬扬,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刚才有个姓蓝的姑娘打电话找你,她还留了个电话号码。”
难道是蓝玉婷?徐陆扬来了精神,立刻按照号码回了个电话过去,不一会儿,他终于听到了想念已久的声音。
蓝玉婷为自己的不辞而别道歉,她说手术已经花了徐陆扬不少钱,实在不好意思冉让他破费了。她还说自己会尽早将钱还给他。
徐陆扬的心好像被人狠狠攥了一把:“为什么?你讨厌我吗?”
蓝玉婷连连说不是,只是说了一句“我不值得”,便挂了电话。
徐陆扬内心五味杂陈,很明显蓝玉婷并不讨厌自己,可她……突然,徐陆扬想起了车祸现场录像,蓝玉婷一定是被人胁迫!只要找出凶手,她肯定就不会再逃避了!
徐陆扬立刻翻出那张光盘细看起来,等看了无数遍之后,他终于窥见了一点玄机:那人虽然没有露脸,但是前臂的衣料是老式灰呢质地。男人,灰色的呢子衣……他脑子里灵光一闪:这不是那天江恒房子里的“小偷”吗?看来那小偷也不是别人,正是作贼心虚的江恒!
徐陆扬立刻打电话给李军,告诉他发现的真相,李军也说根据附近几个路口摄像头的记录,确实应该是江恒将玉婷推向了马路……
“简直是谋杀!”徐陆扬怒气冲冲地道。
李军思索了一会儿,说:“这只是我们的推测,定罪需要证据。而且这事说不定另有隐情……”
原来,蓝玉婷和江恒是一对校园情侣,两个人谈了好几年的恋爱。李军因为知道徐陆扬对蓝玉婷的心思,所以一直没有告诉他。
“我不信,我现在就给玉婷打电话!请她出来作证!”
然而,电话一接通,徐陆扬连问是不是她男朋友将她推到马路中间都没有说,直接请她出来指证江恒谋杀,蓝玉婷却沉默了半晌,最后说:“对不起,我不打算告他,这事儿你别管了。” 4.心病 挂断电话后,徐陆扬还呆立在原地。李军拍拍他的肩:“看来这两人之间另有隐情,走吧,我们去江恒那里问个清楚。”
两个人来到江恒的住处,为了防止江恒再次逃掉,李军守住了窗户。哪知这次一敲门,便有人开门。正是蓝玉婷的男朋友江恒。
江恒道:“让你的朋友进来吧,我不会跑的,你们一定是为蓝玉婷的事情来的。”
江恒对两人描述了那天的前因后果。那一段时间,蓝玉婷因为嫌弃他穷,要和他分手。虽然后来和好了,但他怀恨在心,所以将蓝玉婷推向了马路中间。说完他配合地伸出手,李军正要将他铐上,一个人突然推门进来,正是蓝玉婷,她大叫道:“你们不能带走他!”
徐陆扬冉也忍不下去了:“他差点害死你,你为什么还护着他?你不恨他吗?”
蓝玉婷哀求道:“求求你们不要带他走,我可以不告他……”
徐陆扬觉得自己像一个小丑,被夹在这两个人之间,他想夺门而出,却被蓝玉婷拉住了。
蓝玉婷长叹一口气:“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我把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们吧。”
大学时,蓝玉婷和江恒还是一对很亲密的情侣,但在一次体检中,蓝玉婷被查出了心脏病,医生说她自小就有,随着年龄的增大,会越来越严重。而蓝玉婷的双亲早已去世,她的奖学金与兼职收入只够应付学费与生活。
毕业后,江恒扛起了两个人的经济重担。但江恒出身工薪家庭,并不富裕,而蓝玉婷的身体越来越差,江恒根本就支付不起高昂的手术费用。他试过与蓝玉婷分手,让她找更有能力的男朋友,但蓝玉婷不肯,于是,他便想出了个“碰瓷”的主意。
但蓝玉婷认为这是敲诈,坚决不肯。他们大吵了一架,最后以江恒的服软结束。但江恒并没有死心,在他看来,这是拯救蓝玉婷的捷径。于是,在那个十字路口,他狠下心来,将蓝玉婷推向了徐陆扬的小车……
等蓝玉婷醒来后,人生已经历了巨大的改变:她的心脏病得到了救治,却留下了巨大的心病。她对江恒感到失望,但江恒的原动机却是为了她,她不可能告他;而徐陆扬沉甸甸的关怀也让她无法面对,于是她只有逃避……
那天,在出租屋内,俩个人最后一次见面,江恒决心退出蓝玉婷的生活,刚好徐陆扬来打听蓝玉婷的消息,他见证了徐陆扬的执著,于是他让蓝玉婷留在屋内,自己跳窗引开徐陆扬。他宁愿保守这个秘密,也不想让两人产生误会……
听完原委,李军长叹一口气:“江恒,我看你行李都准备好了,是打算明天回老家吧?我们警队事儿多得很,要是当事人不追究,我们可以装作不知道的。”
“不追究!”徐陆扬与蓝玉婷齐声说。
不知什么时候,两人的手已经紧紧扣在了一起。
第14篇、被子的温度
相爱不需要理由,分手的理由却太多。
他把袜子乱扔,抽烟将沙发烧了一个洞,喝酒半夜不归,走路专挑漂亮小妞看……她小心眼儿,不修边幅,花钱如流水,说话啰里啰嗦像个老太婆……
结婚才五年,他们就走到分手这一步。
财产不多,两居室的一套房子,几万元的存款。他说:“房子归你,存款归我。”她说:“家里除了电视是我挑回来的,其余的,你愿搬哪样搬哪样。”他想了想,大丈夫何患无“屋”,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说:“都留给你吧。”
他揣了存折,走到另一房间。这是要离婚的前一夜,两人分屋而睡。
月光如霜,夜冷似水。她躺在床上,呆呆望着窗外,心里五味俱全。想着初婚时的甜蜜,想着生活中的琐碎,想着伤透了的心,眼泪缓缓地落下来。
他躺在床上,重重地叹口气,闭上眼睛,朦朦胧胧中,鼾声飘出来。
她听见了,心想,明天就要办手续了,亏他还睡得着。爱情走到尽头,她的心也跟着一点点揉碎。实在睡不着,她索性坐起来。
有风呜呜吹过,哗哗地拍打窗户。起风了。天气预报说明天来寒流,没想到今晚就来了。看来,老天也知人心。她摇摇头,感觉有些冷,抱紧双臂。
他渐渐睡得深了。睡梦中,他走在一片白色的雪地里,风像小刀一样刮过,雪花飞舞,拍打他的脸。他一个劲地走啊走,前不见村,后不见路,白茫茫的雪地上,只有两排孤独的脚印。一不小心,一个趔趄,他摔倒了,倒在冰冷的雪地上,他挣扎着,却怎么也爬不起来,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地冻僵,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僵硬,心,在冰冷中,慢慢地硬了。睡意中,他想,我要冻死了。
她将身上的毛巾裹严,还是感觉冷。索性下了床,打开壁柜,抽出一床被子,盖在身上,身体渐渐暖和,睡意袭过,她躺下来,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她睁开眼,想了想,起身,又打开壁柜,拿出一床被子。她抱着被子,慢慢走到他的房间。
他蜷缩在床上,身上是一层薄薄的毛巾。他微微呻吟着,孩子一般,眼角有晶莹的泪花。她的心一动。她想起来,刚结婚时,她以他为自豪,他高大,伟岸,她喜欢像只小猫一样偎依在他怀里。她轻轻走上前,给他盖好被子,掖好被角,轻轻地走出来。
从她走进房间的那一瞬,他便醒过来。他不动声色,任由她将被子盖在身上,她掖好被角,她暖暖的小手,不经意抚过他的脸。被子轻盈地盖在身上,他觉得自己的手脚在一点点变暖,身体在一点点变暖,心,也在一点点变暖。他的枕边,渐渐濡湿一片。
早上醒来,风还在呜呜叫个不停,阳光却温柔地洒落进来。她走出房间,惊住了。餐桌上,金黄的煎鸡蛋,香香的小米粥。他系着围裙,微笑地看着她。她疑惑着,一时回不过味来。他掏出存折,说:“这钱我不要了。”她瞪圆了杏眼,问:“那你要什么?”他定定地看着她,一字一顿:“我——只——要——你。”
……
她过生日时,他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红烧鲤鱼,百合鸡丝,三鲜豆腐……全是她最爱吃的。她用毛巾擦拭他脸上的汗,忽然想起什么来,问:“那一次,你为什么不离婚?”他不语。她撇撇嘴,说:“前一天晚上,你的态度还很坚决。”他将一片火腿塞进她嘴里,边忙边说:“那天晚上,你送了一床被子,很暖和……”她边吃边问:“能有多暖?”他停下来,看着她,微笑着说:“温暖一生。”
第15篇、正宗的鱼香肉丝
铁虎大学毕业半年后,老爸说不行就不行了。大夫也给了话,说回家吧,多给老人整点好吃的。也许是受到大夫的启示,回到家,老爸就把铁虎喊到床前,虚弱地说:“儿子,爸爸还有一个愿望——”
“爸,您说。”铁虎蹲在老爸的床前,努力地控制着眼泪。
老爸大口地喘着粗气,憋了好一会儿的劲,才断断续续地说:“我这个样子,看来是回不了老家了。我就想,临死之前,吃一盘咱老家正宗的鱼香肉丝。儿子,俗话说,叶落归根,这会儿,我想老家了。”
铁虎使劲点了点头,泪水冲破了眼眶,他忙扭过头,擦了一把,哽咽着说:“爸,我现在就给您买去。”
老爸伸出手,有点着急地说:“铁虎,记住,要正宗的。”
铁虎冲出家门,泪珠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铁虎记得,父母为了做生意,从重庆郫县老家搬到这个北方小城,那年,他才五岁。在他七岁那年,父母做生意亏了个底朝天,随后不久,妈妈跟着一个男人跑了。自此,老爸是又当爹又当娘,把铁虎抚养成人并供他读完了大学。这十多年,老爸从没回过老家,也许是妈妈的背叛对他伤害太大了,他觉得没脸面对家乡的父老乡亲。
一路胡思乱想着,铁虎就来到了“重庆风味馆”的面前。这家饭店离铁虎住的地方不远,上高中时他每天都要从这儿经过,宽大的玻璃窗上贴着几个红色的字:重庆正宗鱼香肉丝。刚才老爸说了,要正宗的,看来从这里买鱼香肉丝,绝对错不了。
铁虎进了饭店,点了鱼香肉丝,并说要打包带回去。
半个小时后,鱼香肉丝出来了,铁虎拿好,一路飞奔赶到家,盛在自家的大盘子里,然后端到了老爸面前,说:“爸,正宗鱼香肉丝来了,您稍等,我给您拿酒去。”
老爸喊住了铁虎,看着面前的鱼香肉丝,摇了摇头,说:“端下去吧。这不是正宗的。”
铁虎站住了,他不解地看着老爸,心里想不明白:这些年,老爸吃饭从没挑剔过,今天这是怎么了?为何非要吃正宗的呢?于是就指着那道菜说:“爸,这是从重庆风味馆买来的。人家说绝对正宗呢。”
老爸说:“这绝对不是正宗的。正宗的重庆鱼香肉丝,配料只有葱花。你看看,这道菜——”说这几句话,老爸已经很累了,他喘着粗气,没有继续说下去。
铁虎看着面前的那道鱼香肉丝,肉丝里夹着少量的胡萝卜丝和黑木耳,难怪老爸不用尝,一看就说不是正宗的呢。
铁虎把菜端到了一边,回来蹲到老爸的面前,说:“爸,您放心,我绝对给您买来正宗的鱼香肉丝。”
但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铁虎骑着自行车,逛了五十多家中档川菜饭馆,没有一家的鱼香肉丝是老爸说的那种——配料只有葱花。
第二天一早,铁虎又出发了,去了富庆大酒店,有人告诉他,这家大酒店的大厨是重庆的一位名厨,这样的厨师一准了解什么是正宗的鱼香肉丝。费尽一番周折,铁虎终于见到了这位姓黄的厨师。黄厨师告诉他说,铁虎的老爸说的那种鱼香肉丝,也确是鱼香肉丝的一种正宗做法,而且,这种鱼香肉丝有个人做得最好。
黄厨师介绍说,十年前,这个小城曾进行过一场厨师比赛,有一道考题就是鱼香肉丝。当时,这道菜的冠军是凌云峰。他做的鱼香肉丝,极可能就是铁虎的老爸说的那种,配料只有葱花,而且,有几种调料好像也是重庆特有的。
几年后,凌云峰经营的饭店经历了一场变故,很快就销声匿迹了。自此,凌云峰金盆洗手,再也没有经营饭店。现在,据说凌云峰住在解放路的八一胡同里,脾气刁钻古怪,几乎从不与任何人交往。
黄厨师建议铁虎去试试,因为从这番谈话中,黄厨师隐约感到,只有凌云峰的那道鱼香肉丝才是铁虎真正需要的鱼香肉丝。
铁虎来到解放路八一胡同,经过打听,很快就找到了凌云峰的家。推开院子的门,铁虎就看见一个黑瘦的老头,正躺在藤椅里晒太阳,直到铁虎走到跟前,凌云峰一直眯着眼,一句话也没说。铁虎知道凌云峰并没有睡着,于是就站在一边,把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
凌云峰听后,说:“你找错人了。我并不会做鱼香肉丝,请回吧。”
铁虎并不走,恳求道:“大伯,您就帮帮忙吧。如果满足不了我老爸这个愿望,我会愧疚一辈子的;而且,我老爸也会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再说,我已经感觉到,这个菜对我老爸非常重要,这里面好像隐含着一件什么大事。”
凌云峰依旧是一句话也不说,他站起来,眯着眼看了铁虎一下,然后就回屋去了。
没办法,铁虎只好回家。此时,老爸的病越发严重,喘气像拉风箱一样,脸色蜡黄,而且,连说话的气力也没有了。但是,从老爸的眼神里,铁虎看出老爸还是在惦记着那盘正宗的鱼香肉丝,他几次张嘴想问问,但还是忍住没有说。
病不等人,到了黄昏时分,铁虎决定再去凌云峰那里,这次他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凌云峰答应做一份鱼香肉丝。
凌云峰还是坐在藤椅里,眯着眼晒太阳,知道铁虎来了,眼皮还是没有眨一下。铁虎想起刚才老爸的眼神,心里一苦,眼泪就掉下来了,他“扑通”一声跪倒在凌云峰的面前,哀求道:“大伯,您就给俺做份鱼香肉丝吧。”
大约跪了十多分钟,凌云峰才开口说话:“可以。不过,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我都答应。”铁虎跪着说。
凌云峰说:“也不难。就是你天天晚上过来给我洗次脚,我什么时候高兴了,自然会给你做的。”
铁虎可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如今给一个黑瘦的老头洗脚,这是何等的屈辱?!但是,为了老爸,为了那份正宗的鱼香肉丝,铁虎豁出去了,他站起身,回到屋子里,找了个盆子,兑好温水后,就端到了凌云峰的面前。
凌云峰眯着眼看了看,忽然,他一脚把盆子踹翻了,骂道:“你也不问问,这是洗脸盆。好了,你走吧。”
铁虎的心凉了半截,他说:“大伯,我老爸的病——”
凌云峰说:“明天我出去旅游,后天晚上你再过来吧。”
熬过了艰难的两天,铁虎怀着希望去了凌云峰的那个小院,刚进院门,就见凌云峰穿着洁白的大褂,带着高高的厨师帽,正在院子里等他。凌云峰朝铁虎使了个眼色,就朝屋里走去,铁虎跟在后面,一进屋,就见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摆好了。
炒菜开始了,凌云峰点火,热锅,倒油,然后把三种调料放在一起,调和后放到一边,并顺手拿过备好的肉丝,用淀粉抓了一下,这时锅里的油已经七八成热,把肉丝倒进锅中过一下,盛出来,然后用豆瓣酱、姜、蒜和一种圆圆的好像是红辣椒的东西煸锅,倒入刚才已经过油的肉丝,倒入开始调好的汁,加入葱花,大火炒,待肉变色后一两分钟,出锅盛盘。
整个过程顺畅自然,一气呵成,直看得铁虎目瞪口呆,还没明白过来,一份热气腾腾的鱼香肉丝就已盛在了盘子里。铁虎上前,端起那份鱼香肉丝,说了句:“大伯,谢谢您了。”便飞快地朝家里跑去。
老爸躺在床上,气息微弱,仿佛随时都可能离开这个世界。铁虎端着那份还冒着热气的鱼香肉丝刚进屋,老爸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不知从哪里来的气力,他忽地坐了起来,嘴里喃喃地说:“正宗的鱼香肉丝,来了,来了……”
铁虎伸手拿过旁边早已备好的筷子,递给老爸,然后又倒了一杯酒,哭着说:“爸,您要的正宗的鱼香肉丝来了。”
老爸品尝着鱼香肉丝,不停地说:“就是这个味,就是这个味。你看,这个是咱重庆的鱼辣椒,用鱼辣椒做的鱼香肉丝才正宗呀。”说着,抿了一口酒,大口地吃起来,吃着吃着,老爸突然停住了,他夹了菜里的一个豆瓣,说:“这是咱郫县豆瓣酱。绝对错不了,绝对错不了……”
“重庆郫县?”铁虎疑惑地插了一句。
老爸也停住了,他直直地盯着铁虎,说:“儿子,你去了凌云峰那里?”然后没等铁虎回答,又接着说:“哦,爸忘了告诉你,其实临死前,我并不是非要吃盘正宗的鱼香肉丝,而是——好了,看到你这个样子,我就可以放心地走了。”
刹那间,铁虎如醍醐灌顶,一下子明白了:“老爸并不是非要吃那盘正宗的鱼香肉丝,他这样做,是想在临死之前,治好我的自闭症。”其实,铁虎的自闭症已经一年多了,最近病情越来越厉害,大学毕业后,他也确实找过工作,但很快就辞职了。老爸就是想通过让铁虎去买那盘正宗的鱼香肉丝,让他不断地接触陌生人,和陌生人打交道……在这个过程中,他相信,铁虎能够慢慢地跨越障碍,真正地治愈自闭症。
想到这儿,铁虎“扑通”一下跪倒在老爸面前,哭着说:“爸,爸……”
等到铁虎起来时,他才发现,老爸已经走了。为老爸办理完丧事后,铁虎决定去凌云峰那里,此时他已明白,凌云峰为了那盘鱼香肉丝,专程回了一趟重庆,因为那盘鱼香肉丝里,有这个北方小城买不到的重庆鱼辣椒和郫县豆瓣酱,所以说,凌云峰说去旅游,那是假的,为了一盘菜,专门去了一趟重庆才是真。
在凌云峰的小院子里,凌云峰告诉铁虎说:“当时我让你洗脚,也是经过你老爸同意的。”
“什么?”铁虎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也没有想到凌云峰曾和老爸见过面,而且,还商量过什么事。
凌云峰接着说:“我们就是想让你受些屈辱,磨练一下你。你的心理太脆弱了,你老爸告诉我,大学毕业后,你曾先后两次辞职,而辞职的原因,就是因为仅仅受了一点小小的伤害……不过,现在回头想想这件事,你的老爸真是太伟大了。”

第16篇、四个不看后悔看了更后悔
故事之一:手中名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故事之二:一把锁和一把钥匙
故事的开头似乎是大家听了一千遍也都烦了腻了的那种。某某男人原本贫困,下海后几经努力终于发了财。发了财就饱暖思淫欲地越看自己原来的妻子越难看。男人说咱俩离了吧。女人开始几次都不同意,后来说好吧,给我五万块我就离。男人就给了女人五万块钱。两人又没有孩子,也就痛痛快快地分了手。分了手之后的男人很是潇洒了一阵子。但没过多久他就厌烦了这种生活。一天,他在雨中候车的时候发现了一个面貌姣好的女孩,女孩也冲他点头微笑。他心中蓦然一动:好熟悉的眼光啊!后来他们搭讪起来,然后开始约会,再后来他们就结了婚。婚后妻子除了温柔体贴地照顾他之外,平时总是缠着他问他前妻的一些事,每到这时候就令他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女人还保留了一个小小的箱子和一把精致的钥匙,总不让男人看。直到有一天,女人卧床不起,她把钥匙交给男人的手里时很平静地说,我死之后你可以打开那个箱子啦。女人终于离开了人世,再次失去妻子的男人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那个让他牵挂已久的箱子。箱子里只有一个厚厚的日记本,日记本里记述了一个女人整容的前后过程。
故事之三:一只脚和两条性命
讲这个故事的是一位来自南方的朋友,现在在上海。他说这个故事的背景可能是无锡,或者是一个类似的地方。是真事。女的是一家电视台的女主持人,生得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男人是一个名声鹊起的青年作家。两人都还年轻,本不打算这么早就结了婚,不料一不小心女方怀了孕,两人商量说还是先结了婚再说吧,两人就去登了记并选择了婚礼的日子,也怪女人天性太浪漫了吧,女人坚持洞房花烛要在船上才浪漫。于是两人就搭乘了一艘太湖的游船。半夜时分两人听见舱外许多异样的响声,接着广播说船触了礁,并在下沉,请大家赶紧逃生吧。男人就拉着女人跳出窗子扑进水里,那天夜里风高浪急,不怎么会游泳的女人只几下子就呛了水,正在这时她看见男人游了过来。她想这下子可好我丈夫来救我了,于是一把拉住男人的胳膊,夜色中的男人忽然很凶恶地吼了一声:“快放开我!”女人还不知怎么回事时,男人一脚踹在女人的胸口上,这一脚踹得女人万念俱灰。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女人最终还是获救了。女人上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那男人解除了婚约,并去医院打掉了那个不幸的小生命。后来有一天女人接到了那男人托人转给她一封厚厚的信,信中详细地剖析了人性和人的本能,并不请求女人原谅他,只求女人好好活着并照顾肚中的孩子。女人看过信后颇觉不祥,赶到男人的住所后才发现男人自杀了。他用了一种颇为奇怪的方式,据说那是世界最残酷的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
故事之四:心脏的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17篇、汉格的第一位新娘
安娜答应做汉格女朋友是1996年的情人节。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16岁的汉格在自家种下了第一棵玫瑰花苗。

时间在甜蜜和美好中走过8年,汉格和安娜的爱情也渐渐变得成熟坚韧。汉格当初种下玫瑰花苗的地方,如今已是一座蓬勃的玫瑰园。8年来,汉格和安娜一直用手侍弄着这座爱的花园,他们约定当玫瑰开到1224朵时两人就结婚,1224对他们的爱情来说,是一个美好的数字。2004年3月一个美丽的早晨,汉格把安娜带到花园,只见一片花海,1224朵玫瑰次第绽放。两人决定在平安夜举行婚礼。
10月的一天,汉格的妹妹琼斯把她的同学简带回家。简是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她是个孤儿,显得阴郁落寞。当汉格向她问好握手时,他感到那双手瘦弱而冰凉。“简小姐,你的手好凉呀。”简慌忙地缩回了手,脸色突然阴沉下去。细心的汉格觉得她是个可怜的姑娘。那几天他放下手头的工作,和妹妹一起陪简到处游玩,汉格的幽默体贴常常把简逗得捧腹大笑。
离开时,简突然问:“汉格,你有女朋友吗?”汉格正要回答“当然”,不料被妹妹抢了先:“我哥哥呀,还没谈过恋爱呢!”简羞涩地笑了,一个星期的相处,她已经喜欢上了汉格。汉格拽过妹妹嗔怒道:“该死的,不要给我捣乱了!”
婚期一天天迫近,汉格忙得不可开交。订婚纱、拍照、去教堂……12月24日快到了,玫瑰园里成千朵玫瑰都含苞待放。这天,妹妹从学校打来电话,说简遇到了大麻烦要哥哥帮忙去解决。虽然婚期将到,但汉格想起简,没有犹豫就驱车赶往学校。
原来简在几年前被查出有白血病,这个孤僻内向的姑娘表面柔弱但内心坚强,她从不微笑但也决不轻易哭泣。简一直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她知道自己不久就要离开人世。但是爱情有不可思议的魔力,她爱上了幽默睿智的汉格。汉格的妹妹之所以当初否认哥哥有女友,是不忍心打击这个可怜的女孩。现在医生说简最多只有半个月的生命了,她跟琼斯说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嫁给汉格。
听完妹妹的话,汉格震惊了,他原本要好好责骂妹妹一顿,但那一刻他知道自己不能那样做。成全一个濒临死亡的人,那是一种最温暖的谎言。
汉格到达医院时,简已经睡着了。简蜷曲在白床单里,瘦小而孤单。她的头发因为化疗已经掉光,脸色蜡黄,枕边放着汉格的照片。
汉格突然对这个女孩充满怜爱,他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简的额头。他不知道该怎么跟简说明:自己就要迎娶安娜。但他更找不到理由,拒绝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女孩。他就这样坐在床边,整整陪了简一个晚上。
第二天简醒来看见身边的汉格时,扑在他怀里哭了:“汉格,如果能得到你的爱,我失去生命也不后悔。”汉格心情复杂极了,他给未婚妻安娜打了电话,将简的故事告诉了她。安娜还没等汉格说完就砰地挂掉了电话。汉格非常矛盾和愧疚,他不知道该怎样安抚这个受伤的女子。
安娜摔掉电话后,彻夜未眠,她那么爱汉格,她不要任何的女子来争夺他。但是那个可怜的女孩,如果汉格不和她结婚,她或许要带着永远的遗憾离开世界。一晚上过去后,安娜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她要让汉格马上娶简!当她把这个决定告诉汉格时,汉格惊呆了:“我不能这样做,这对简对你都不公平!”安娜轻轻地吻了汉格:“满足简在人世间最后一个愿望,只有我们能做得到。为什么不试一试?难道你忍心让她带着遗憾而去吗?”望着体谅他的未婚妻,汉格热泪盈眶,他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即使他去和简结婚,但他的心已永远交给了安娜。他去向简求婚,婚礼定在12月24号。安娜说:“那天我会守着你送给我的红玫瑰祝福你们。当然,我也会耐心地等待做你最后的新娘。”
2004年12月24日,得克萨斯州最大的一所教堂里,汉格和简举行了隆重的婚礼。新娘坐在轮椅上幸福地微笑,这一天她出奇的美丽。而在汉格的家乡,却有一个女孩在满屋火红欲滴的玫瑰中,默默地流泪,默默的祝福。
幸福的简在汉格的陪伴下,度过了生命中的最后岁月。这个勇敢的小女孩,在拥有汉格的日子里,居然创造了奇迹——多活了将近半个月。1月14号下午,简微笑着,躺在汉格的怀里永远睡着了。所有人都可以证明:这个女孩曾如此美好地走过了23个年头。
在简的墓碑上汉格这样写:在天堂里,愿你会遇见比我更好的男人,因为在人世间,你遇上了安娜这样美丽善良的女人。
他和安娜的婚礼定在情人节。所有人相信,2005年2月14号,汉格与安娜是最值得祝福的新娘与新郎。
第18篇、等待
一对农村小夫妇,到重庆去寻找打工机会。下了火车,当初约好来接站的老乡因为有事没有来。丈夫把妻子领到高楼下面的一个角落里,对她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情况。
其实,丈夫也是两眼一抹黑,只是,他必须给妻子一份信心。丈夫东张西望,走出去没多远,一辆三轮车迎面撞来,他躲闪不及,扑倒在地。刹车声、尖叫声以及混乱的人群将他淹没了……
妻子大瞪着眼睛,看着一张张僵硬的面孔像电影蒙太奇一样从自己面前闪过。她一动不敢动。她知道,在这个大海一样的都市里,她只要离开一步,丈夫就再无法找到自己。他们这两滴水珠就会从此消融在无尽的陌生中。太阳落下去了,又升起来,再落下去,再升起来。妻子这一等,就是三天时间。没人问起她到底在这里等什么,甚至没有人正眼看她一下。
后来,丈夫终于被医生救醒过来。警方问起他的身世,他说,他的妻子还在火车站附近等着自己呢。警察只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他指定的地方来寻找。结果,他们看到了,一个孱弱的女子,一个已经饿得站都站不稳的女子,一步都没有离开最初和丈夫分手的地方!
很多人在好奇地问,她为什么要如此固执地等下去。但是,自始至终没有人问,在那三天里,妻子想了些什么,是焦虑?是绝望?是期盼?是担忧?是祈祷?还是恐惧?但总之,她终于等到了一个凄惶的结果。
有人说,这都是因为她的执著。可是,但凡有个退路,谁愿意在焦虑、绝望、期盼、担忧、祈祷、恐惧和百爪挠心中,把唯一的希望交给这样的执著!

第19篇、一株常春藤

我结婚时用的花束是我自己精心挑选的,每一种花都有着不同的含义:蓝色鸢尾是我丈夫最喜欢的花,白玫瑰象征着纯洁的爱情,而预示我俩将白头偕老的是几根翠绿的常春藤。
婚宴上,我一只手端着一杯香槟酒,另一只手拿着一束鲜花,在人群当中来回穿梭,不时与朋友们聊上几句。尽管忙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我心里喜滋滋的。突然,有一只手搭到我的肩膀上。我转身一看,是我婆婆的一个朋友,我与她只匆匆打过几次照面。她手里捏着一根常春藤。
“这是你跳舞时,从花束里掉下来的。”她说。我向她道了谢,正要伸手去接常春藤的时候,她又说了一句:“我想自己留着,你介意吗?”听到这样的请求,我十分惊讶。我还没有抛花呢,况且我几乎不认识这位女士,她要我的常春藤干吗?不过,明天一大早,我就要出门去度蜜月了,到时肯定不会带着这束花同行的。我也不打算婚后留着它。再说,我今天收到的鲜花已经够多的了。
“没关系,您留着它吧。”我微笑着说,为自己能大度地对待这个古怪的请求而欣慰。这时,音乐声骤然响起,我离开了她,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进人群。
几个月后,有一天,我们新居的门铃响了。我打开房门,来人是在婚宴上向我要常春藤的那位女士。这一次,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惊讶。我心里嘀咕:她究竟想干什么?
“我有一件结婚礼物要送给你,”她说,随后递给我一个枝叶婆娑的小花盆。突然之间,我明白过来了。“这是你在婚礼上掉在地上的那根常春藤,”她向我解释,“我把它拿到了家里,修剪了一些枝叶,然后替你栽在了花盆里。”
原来,多年以前,在她自己的婚礼上,有人为她做了同样的事。她说:“我那株常春藤还在生长着,每次看到它的时候,我就会记起自己结婚的那个日子。从那时候起,我一直尽我的力量,为其他新娘栽种一些常春藤。”
我无言以对。对于她那次的古怪举动,我曾有过各种各样的离奇解释,却没想到自己最终从她手里接过的是一份如此美丽的礼物!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这株来自婚礼上的常春藤就一直蓬勃生长着,它的生命力比我栽种的任何其他室内花草都要长久。正如这份礼物的赠送人所预料的,看一眼它那翠绿明亮的叶子,就能勾起我对身披白色婚纱、许下结婚誓言那一时刻的甜蜜回忆。
这件事已经过去快20年了。如今,我已是3个儿子的母亲。总有一天他们也会长大结婚。那时,作为新郎的母亲,我会建议在新娘的花束里放几根常春藤,而且我知道,常春藤将剪自何处。
第20篇、心锁

他们的家乡后山有一棵巨大的榕树,树干高大盘错,树冠遮天蔽日,山风一拂,整个山腰仿佛都有着清馥怡人的绿光流动。
如果走近看,会发现榕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铜锁,这是当地的风俗,两个人相爱了,就一起来挂一把锁,老人说,这样的话,心就永远锁在一块了。
他们双双离开小镇的前夜,携着手一起去大榕树下挂锁,她幸福的依在他的怀里,那时候,风是甜的,叶是香的。
十年后,他们已经在城市里安家,她有了很好的事业,而婚后的他仍然默默无闻。
爱情在她越来越不耐烦的神色里逐渐千疮百孔。
她说离婚时,他已经在意料之中。
他低着头,不说话,她以为他是一如既往的懦弱,其实他的心里在怒涛汹涌。
当年在小镇,他的家境颇丰,而她只是个鞋匠的孩子,相爱时,他不顾家庭阻拦,与她去挂同心锁。
然而现在,她弃他如此决绝。 <>>
他只提了一个要求,离婚前,再回一次家乡,一起去解开那把同心锁。
她勉为其难地答应,一路无语。
又上山腰。 <>>
有多久没有回来了呢,当年的钥匙已经丢失,他提着一把小锤子,沉默的,一下一下地锤着那把已经暗青的锁。
许久,仍然弄不开,她烦起来,跺脚朝山上走,他追上去。
山势越上越陡,他们一路吵一路奔,不知不觉到了一处峭壁。
这时他们已经争吵起来,山里是如此的静,一切争吵都化为回声,荡过来,荡过去,磨灭爱情的最后一点耐心。
他一把推向她的肩,躲闪间,他们一起滑向了深渊。
那一刻,他在心里痛快地大喊,死了吧!就这样死了吧!一起去死,不也是最好的归宿吗?
但是,命不该绝,千钧一发时,她的双手竟死死攀住了一截峭壁上伸出的老树根,而他则使尽全力抓住了她的脚。
生与死的一线就这样在山间飘荡。 <>>
她知道他恨她,如果不恨,也不会意欲将她推落山间。她知道她在城里和她老总的那点艳事瞒不过他,但是懦弱的他一直不敢说。
是的,曾经爱过,可是,爱情是什么?他给不了她想要的,她不再爱他,而他的爱也不过是一种变样的不放手。
她甚至绝望地冷笑,他终于报仇了不是吗?她抓着树根,他抓着她,谁也活不了。
她尖声狂笑起来,尔后终于忍不住大哭。
我不想死。她的声音断断续续,他听不出有没有后悔。
我不想死!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和她坐海盗船,她缩在他的怀里惊恐至号啕,他紧抱着她,她也是这样喊。
山风里,慢慢品出大榕树特有的清香。 <>>
哭着哭着,不知道多久,她突然觉得脚下一轻。
那一瞬间她只来得及低下头看见那一抹迅速消失在山间的白色衣襟。
她获救了,获救以后,她证实了两件事。第一,那把挂在大桐树上的同心锁,其实早已腐朽,只要轻轻一敲便会断开;第二,他一直在用整个生命爱着她,因为,惟有这样的爱,才能让他在生死关头,忘记所有她给的伤害,忘记对她的恨,从容的选择了让她去自由的生。
是的,她自由了,但是从此,她心如死灰,再也哭不出眼泪。 <>>/>/>/>/>/>
第21篇、给他一份牵挂

一个山里的小伙子,因为遭受爱情的打击,一时间心灰意冷,看破红尘,跑到背后山上的寺庙里,出家当了和尚。
母亲上山去劝他回家,他不回。父亲也上山去劝,他还是不回。妹妹接着去劝,他仍然不回。他已经铁了心与青灯为伴超脱尘世。
母亲天天往寺庙里跑,他为了显示心意已决,干脆拒不相见。
一家人都拿他没有办法,母亲终日以泪洗面,父亲整天唉声叹气。
这件事惊动了在私塾里教书的舅舅,舅舅也到寺庙里来看他。他说,我已决意当和尚,你要是也是来劝我回家的,就免谈。舅舅说,人各有各的愿望,你想出家为僧,你母亲想让你膝前尽孝,这些都无可非议,我也不想干涉。只是,你母亲年岁已高,你每天还让她爬这么高的山来看你,实属不该。
他说,又不是我让她来看我,是她自己要来的。
舅舅说,她天天爬山来看你,是担心你,怕你在这里生活不好,要不这样,你今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再单独敲三响,表示你在这里一切都好。反正你家在山脚下,听得见钟声,你母亲听到了,知道你一切都好,就不会担心你,也用不着爬上山来看你了。要是你在这里生活得不好,就敲四下,你家里人也会知道。
不就这点事吗,还可以避免母亲天天来烦他,他同意了。
自此之后,每天晚上敲完晚祷的钟后,他都会补敲三下,那是为他的家里人敲的。
母亲果然没再上山来烦他,父亲没来,妹妹也没来。但他每天敲那三下钟时,不得不想起他们,那钟是为他们敲的啊。
这样过了十来天,这天晚上当他再次敲完那三下钟后,出了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事,他家的方向也传来了钟声,一连响了九下。
他知道那钟声是他家里人敲响的,但他家里怎么会有钟呢?而且一连响九下,表示什么意思?这一夜他没有睡好,脑子里尽想着这两个问题。
接下来的两天都是这样,他一敲完钟,家的方向就会响起九声钟声回应他。
他忍了两天,有些忍不住了,第三天借化缘的机会回了一趟家,看到家门口果然挂了一口大钟。妹妹告诉他,这钟是家里专为他买的,家里人通过钟声知道他在庙里生活很好,也就放心。但他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啊,为了怕他担心,家里才买了这钟。每天敲九下,是父母和她三个人一起敲的,每人三下,表示大家都好。
他这才释怀,又回到了庙里。自此之后,每天山上山下钟声回应,传递着相互的信息。
这样过了一月。突然有一天,当他再次敲完钟后,却听不到家里回应的钟声,他的心里犯起了嘀咕,家里怎么了,怎么不敲钟呢?第二天,家里的钟还是没响。家里出了什么事吗?他在山上待不住了,连夜赶回了家。
屋门口已没有那口大钟。他冲进屋里,还好,父亲在,母亲在,妹妹也在。只是家里多了一个人,那是舅舅。
钟呢?他问。
舅舅说,卖了。
为什么卖了?
你都回家了,不再当和尚了,家里还要那口钟于什么?
他讶然。他没说过他不再当和尚啊。
舅舅说,出家人讲究的是四大皆空六根清净,你如此牵挂家里,说明你尘缘未了,不适合当和尚了。别硬撑着了,还了俗在家尽你的孝道吧。
他犹豫再三,还是脱了僧袍。父母又要回了儿子,妹妹又要回了哥哥,一家人别提有多高兴。
这一切都是舅舅的主意,舅舅说,他既然死了心要当和尚,再怎么劝说也是没用的,不如给他一份牵挂吧,有了牵挂,他的心总有一天会回来。
的确,要想让一个人回心转意,要想让一个人重拾生机,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他一份牵挂。有了牵挂就有了思念,有了思念就有了爱,有了爱,再冰冷的心也会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给人爱,就给人牵挂,亲情如是,爱情、友情亦如是。
第22篇、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看这段时请先看第一段!
为什么上天对这对夫妻要这么为难了老天爷又和他们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死神的手又在向他媳慢慢的在逼近这他媳妇有一次吃饭吃的好好的突然被噎住了当时他们就把这没当回事过了一段时间她又被噎住了当天这夫妻两人就去了医院检查了必定他们家里很凭穷吗他们就去了一家比较小的医院医生检查了半天也没结果于是医生就建议他们去一家大一点的医院去检查检查出的结果让她目瞪口呆医生说她的喉咙上长了一个肿瘤她坐在地好半天才起来起来她说第一句话就说不能让知道这件事医生好吧我们尊重你的一件他们就这样回到了家他不停问检查的结果而她回答就是没什么事就是由于太累了的原因才会吃东西被噎住的她笑这说没事儿后来他就在也没有提过必定喉咙里有个东西啊平时她吃东西都会特别的小心再小心就害怕被他知道说真的这两口子真够不容易的刚从失去孩子的阴阳中走出来又发生这种事丈夫在一家工厂打工一个月工资只能够为之家里的开支的说的难听点还不够一个正常人出去吃一顿夜宵的了
妻子在家里做做家务之理的妻子整理家里东西会碰孩子的东西每一次看见都会大哭一场
我想这个阴影是永远不会被抹去的今天他放假他说带她出去玩玩她特别的开心只顾这开心了忘了带药了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了吃饭她吃了第一口就被噎住了当时就晕过去了把他吓坏了他急的不知所措他坐在地大半天都没还过神后来是旁观人打了120没过几分钟120到了到了医院医生一检查医生把好好说了一顿医生说你这个丈夫是怎么当的啊
你也不够当丈夫的资格的他是怎么啦这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你知道她得的是什么病吗我不知道啊医生你快说啊肿瘤肿瘤不会的不会的不会的啊~老天啊…你为什么要这么折磨我啊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了他跑到洗手间大哭什么都不顾后来到妻子的病房他还是装这很开心的样子医生进去了把他喊了出来说你们要住院他说医生这病能治好吗医生叹了一口气你们发现的太迟了医生她还有多少日子最多不超过一年他说医生我们不住院可以吗嗯可以两人回到家两人就像互相谁也不认识谁一样一句话话都没有他对她的照顾真是无微不至就这样他满她她满他就这么相互满这对方
每天他为了照顾她他每天晚上出去打工每天晚上出去帮人家洗车子他老婆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有一天他刚出去她就拿一张紫写下她的心里话
我想你已经知道了这一切但你还在我面前装这什么事都没有是的我知道我剩下的日子不多了你想让我过的快乐一些你什么都不顾你知道吗我昨晚梦见我们的宝贝了他说妈妈你快点来妈妈你快点来也许这是我太想你我们的孩子了吧我拿这笔半天我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每天夜里睡不着时都会翻出孩子的照片看啊看啊看啊有时不知不觉这还唱儿歌眼泪忍不住的往下流我想去和孩子一起过了我走了你就不会那么累了老天在玩弄我们我们也没办法只能默默的承受这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已经和我们的孩子相聚了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的照顾好自己累了就休息一会再做一个人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我和儿子在天国会保佑你的少喝点酒冬天快要来了要注意添加衣服我真想在你身边一辈子可上天让我走也没办法
她上了天桥站在天桥眼一闭脚一迈生命就这么脆弱
爱情是甜的但有时也是无奈的爱情是什么爱情一半是幸福的一半是坟墓。。。。。。。。
第23篇、相亲相爱的黄生和香玉
崂山下清宫,美丽幽静。院内有耐冬树木高达两丈,大数十围;一株牡丹高达丈余,花开时节璀璨似锦。

胶州黄生在崂山下清宫读书。一天,黄生正在窗下读书,读得久了,有些疲惫,于是向窗外观看。忽然发现有一穿着素衣的年轻女郎,掩映在百花丛中。他心中疑惑:这深山古寺怎么会有这少女出现呢?于是开门出去,想看个究竟,又哪有女郎的影子?从此,黄生经常看见这素衣女郎,但每次都找不到她。于是黄生决定偷偷的隐身树丛之中等候着女郎的到来。
不大一会,果然见那素衣女郎和一位红衣女郎来了,远远地望,具可谓艳丽双绝。她们二人慢慢地越走越近,忽然,那红衣女郎向后退了两步,说:“不好,这里有生人!”说着,就要离开。黄生怕错过这次见面良机,急忙从树丛中钻出来。两位女郎大惊,急忙往回奔跑,袖裙飘拂,香气洋溢,沁人肺腑。黄生追过一堵短墙,发现她们已踪影皆无。黄生对女郎的爱慕之情更加强烈,于是取来笔硕,在树下题短诗一首:
无限相思苦,含情对短窗。
恐归沙吒利,何处觅无双。
黄行回到房间,苦思冥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忽然,那素衣女郎推门进来,黄生又惊又喜,急忙站起身来迎接。她微微一笑,说道:“看你刚才简直象个气势汹汹的强盗;看了你的诗,才知你乃骚雅之士,不妨相见。”黄生受宠苦惊,急忙问女郎的生平。她说:“我名叫香玉,原是洛阳人氏。只中被宫中道士强迫来这里,其实并不是我的愿望。”黄生问:“那道士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为你排忧解难。”女郎说:“不必了,其实道士也不敢强逼我什么。在这里若能够长期和你幽会,也好啊!”黄生又问那红衣女郎,她说:“她是我的干姐姐,名叫绛雪。”
二人越谈亲密,情意缠绵,不觉曙色已红。香玉急忙起身,临走说道:“我作了一诗,以酬君作,你不要笑我啊。”于是念道:
良夜更易尽,朝暾已上窗。
愿如梁上燕,栖处自成双。
黄生听说,情不自禁地握住香玉的手腕,说:“你真是秀外惠中,令人爱而忘死啊。想到你匆匆离去,真如千里之别。你有时间一定要来,与我相会。”香玉答应了他,从此,每天夜里必来与黄生相会。黄生多次请香玉邀绛雪同来,但绛雪总不来,黄生颇有怨恨。香玉说:“我姐姐性殊落落,不象我那么情痴。让我慢慢地劝她,你不要着急。”
一天晚上,黄生见香玉含泪而来,哭泣着说:“大祸临头了。今天我就要和你永别了。”说着,以袖试泪。黄生急忙追问究竟,香玉说:“此乃天间,难以给你说明白。”黄生再问,香玉只是呜咽,什么也不说。直到天明,香玉才恋恋不舍地走了。黄生感到非常奇怪。
第二天,即墨县一位姓蓝的人带人来下清宫游玩,见到院中有一株白牡丹,非常喜欢,就向寺里的人索求,于是说把棵白牡丹掘出来移走了。黄生这才悟到,香玉是牡丹仙子,于是非常惆怅惋惜。过了几天,他听说蓝氏把白牡丹移到家中,枯萎了。他伤心至极,作了《哭花》诗五十首,每天都要到牡丹穴处凭吊。
有一天,黄生凭吊方回,回头看见红衣女郎绛雪
挥泪穴侧。黄生慢慢地走近她,她也不回避。黄生于是请她到屋里去坐,绛雪答应了。她叹息说:“可怜我们姐妹,一朝断绝!听说你悲不欲性,更增加了我的悲恸。假如亲人的眼泪能堕入九泉之下,也许可使香玉再生的吧。可她已死多日,神气已散,怎么能马上与我们两人共谈话呢?”黄生说:“都怪我命薄,妨害了情人,维道就没有办法了吗?”绛雪说:“我总认为年少书生,十之有九都是爱不专一的;没想到你是这样痴情地爱着香玉。 我来此,也是敬慕你这种美德,而不能代替香玉与你共寝眠啊。”说完就要告别而去。黄生说:“香玉长离,使人寝食俱废。如果你能陪伴我一会,也可使我稍微感到宽慰,你怎么如此决绝无情呢?”绛雪只得陪伴他消愁解闷,天明才离开。 从此,好几天,绛雪没有再来。黄生苦怀香玉,辗转床头,泪湿枕席。这一天,冷雨幽窗,黄生更难入眠。他披衣而起,在灯下吟诵: 山院黄昏雨,垂帘坐小窗。 相思人不见,中夜泪双双。 写毕,他忽听窗外有人道:“作诗不能无有唱和。”听话音知道是绛雪来了。开开门让她进来,绛雪看了诗即刻续吟道: 连袂人何处?孤灯照晚窗。 空山人一个,对影自成双。 黄生读了,潸然泪下。黄生坦怨她来的次数太少了。绛雪说:“我不能象香玉妹妹那样给你温暖,只能给你一点宽慰。”黄生说:“那我也就感激不尽了。” 从此,每当寂寞无聊时,绛雪总是前来陪伴他。黄生感慨地说:“香玉我爱妻,绛雪我良友也。”每次都问她:“你是院中第几株?希望你早告诉我,我好小心地移到家中,免得你象香玉一样被恶人夺去,遗恨百年。”绛雪回答说:“故土难移,告诉了你也没有用处。你的妻子尚且不能从终,何况朋友呢?”黄生不听她的,强拉着绛雪的手到院子里,每到一棵牡丹旁就问:“这是你吗?”绛雪不回答,只是掩口而笑。 光阴荏苒,新年到了,黄生要回家过年了。在家里,二月的一天,他忽然梦到绛雪来到他身边,惆怅地说:“我又大难临头了。你如果能急速前来,我们还能想见;迟了就见不到了。”黄醒后十分惊异,急忙命家人备马,星夜赶往下清宫。原来道士将建造房屋,有一棵耐冬树,妨碍建房,工匠们正准备砍伐它。黄生急忙上前阻止,耐冬树总算保存下来。 这天夜里,绛雪来到房中向黄生道谢。黄生笑着说:“以前你不把实情告诉我,才遭此横祸。今天我已知道了你的真实身份,如果你不来我这儿,我就用拿着火绳烤你了。”绛雪说:“我知道你会这样做的,所以才不敢把实情告诉你。”二人相对坐了一会,黄生说:“今日而对良友,更加思念艳妻。好久没有哭香玉了,你能和我一块去哭她一场吗?”绛雪答应,二人一同来到牡丹穴处,洒泪凭吊。直到黎明,绛雪收泪,劝黄生回去。 又过了几天,黄生正房中独坐,绛雪喜笑颜开地从外面进来,说道:“报告给你一个好消息:花神深为你的至情所感动,让香玉再回
下清宫了。”黄生忙问:“什么时候?”绛雪答道:“不知道,大约为期不远了。” 接下来,两天没有见到绛雪的面。黄生抱着耐冬树,摇动抚摩,连声呼唤绛雪的名字,但一点回声也没有。黄生无奈,回到屋里,拿起一条用艾拧成的火绳,对灯点上,就转身出去想去烧烤耐冬树。绛雪急速闯来,伸手夺过艾绳,说道:“恶作剧,让我受痛,我与你断交了!”黄生连忙陪笑致歉。这时,只见香玉步态盈盈地走了进来。黄生一见,涕泪交加,急忙上前握住香玉的手。香玉用另一支手握住绛雪,相对悲哽。 等坐下来,黄生握住香玉的手好象什么也没有抓住,象是自己攥起手一样,不由得惊问:“这是怎么了?”香玉泫然回答:“以前我是花神,是有实体的;如今,我为花鬼,形体已散了。今天虽然相聚,你只当做是梦中相会吧。”绛雪说道:“妹妹,你来了可太好了。我被你这一口子纠缠死了。”于飘然而去。 香玉和黄生相对而坐。香玉款笑如前,但依偎之间,总感到好象是以身就影,黄生悒悒不乐。香玉更是前俯后仰地悲叹。香玉说:“崂山上有一种白蔹草,你挖 来晒干碾碎,再稍掺些硫磺,浸泡水中,每天到我的穴处浇洒一次,明天此日我一定会报答你的恩情的。”说罢就走了。 自此,黄生按香玉说的去做了。不久,泥土中很快萌生出一丛美丽的草来。
第24篇、初恋,只是个美好的回忆

连续几天的大雨,把那热辣辣的烦躁驱赶开来,轰隆隆的雷声震的门外停放车辆的报警器直响,电脑是不敢开了。一个人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睡不着,点燃了一跟烟,枕着右手,看着那缭乱飘散的烟雾发呆,看着看着仿佛看到了那个女孩的身影,和那个女孩一起经历过的片段又渐渐地回放在脑海里,不知不觉的嘴角泛起了微笑…
那年不读书以后,我来到了佛山,跟着小叔叔一起学做制衣,算是加入了百万打工族的大潮之中。因为我没经验是个新手,所以叔叔带我进了一家十来个员工小作坊,车间还没学校里的教室大呢!环视了一周看看有没有漂亮的妹子,想尝试一下恋爱的味道,因为在读高中的时候,小说和游戏占了我一天24小时里的近2/3,睡觉占了剩下的1/3,小说中那些浪漫甜蜜的故事情节,从没有在我身上出现过,因为我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带坏一个姑娘!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或许人家姑娘都不屑与我为伍呢。现在想想,上学的时候不恋爱,学费白交了,就好比中了500万大奖却不去兑换一样,事后让人顿足捶胸追悔莫及似的,中了500万谁会不去领啊,那不是傻蛋吗!明明有机会和某个女孩产生化学反应,但是因为种种外在因素而没有继续跟那女孩接触的人,都是中了500万却不去领的傻蛋,让他们和我一起后悔去吧。咦——坐在墙边的那女孩皮肤好白啊,娇小的个子,应该是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姑娘,其实以前我种想找一个个子不太高的,那样我抱着她的时候就可以吻到她的额头,接吻的时候我微微低着头,她悄悄踮起脚尖,多浪漫啊!但事与愿违,我个子不算高170cm,要达到我的想法的话对方至少要比我低15cm,那就是155cm?算了,我的梦想就被我自己的身高给胀破了。工作的时候偶尔偷偷懒,总忍不住多看她两眼,看着看着竟然想到了我把她追到以后的情景,傻笑着,想着想着入神了——‘啊’大头针扎破了手指,流血了。叔叔回头看了看那我,开玩笑说:“想什么,想女朋友啊?认真一点”,郁闷!我是在想女朋友,未来的。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她不会有男朋友了吧?她男朋友不会也在这个车间里吧?偷偷瞄了一圈,发现能对我构成威胁的就两个,快下班的时候,我走其中一个微胖的帅哥旁边。看着他说道“你在做什么啊?”“剪线、整理、然后出货”他说,心里正盘算这怎么从他嘴里套出话来“哦,我刚来一个人都不认识,无聊死了,你应该认识这里很多人吧?”,他抬头看来我一眼说道“我也刚来没多久,跟他们不太熟”,“谁和你一起来啊?”“我自己”,哈!排除一个“你喜欢玩游戏吗”我说道,“喜欢啊!我玩那个@#¥%……”“%¥#……”。因为网络游戏,我们俩一下变的熟络起来。从他口中我知道了一件事,使我无精打采的回到宿舍,好烦啊!她有男朋友了,只是她男朋友在别的省份读书。我的人生差点就完整了,老婆有了——电脑,情人有了——小说,就独独缺一女朋友。
工作一个月后,我离开佛山回到家里,发现社会并没有自己在学校时想的那么简单,一下子难以接受!在家里得过且过,回来的时候向那微胖帅哥要到了那女孩的QQ,QQ是万恶之源,因为QQ多少人的感情、钱财、身体被欺骗,在家的时候常常跟那女孩聊天,时间长了,许多事情都互相告诉对方,有心事或遇到挫折的时候,都是向对方倾诉,她说她男朋友很少来看她,给她的电话也越来越少…隔了几天后,她跟我说他俩分手了。这应该算是一件好事,对于我来说。在家里待久了又想出去工作,时隔一年,我又来到了佛山,算是重操旧业。我告诉她我回来佛山了在我叔叔的厂里,一个人很无聊,她说:“晚上我们不用加班,我一个人在办公室看电视,你可以过来找我玩啊”,~~~欧耶!精心打扮一番,用了好多发胶,这发型大风来了照样纹丝不动,衣服一件一件的试,手忙脚乱的,这件不行!还是刚才那件好!半个小时后来到了她们厂的办公室看到她,一年不见她变了,短头发、白色连衣裙、紧身牛仔裤、高跟鞋,她变了!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纯纯的她,绑着马尾,穿着米黄色的布鞋,“进来坐啊”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额~,好”,她倒了杯水过来“喝水啊!遥控给你”,气氛有点尴尬,赶紧找话题“额,你变了,变漂亮了”…虽然我并不是一个泡妞高手,但是闲扯的功夫还是很高的,毕竟这么多年的小说不是白看的,聊着聊着就不那么拘束了,坐了一会我提议到“我们去逛街吧!我还没逛过佛山呢。”逛街,应该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逛了好久,聊得挺开心…
五天后,星期天,给她发了条短信“下班了吗?今晚有空吗?一个人挺无聊的,一起出去逛逛呗!”,不敢给她打电话,因为被当面拒接是最惨的,电话拒绝次之,文字拒接还没那么糟糕,“行啊,晚上七点,你在XX超市等我”。距离七点还有两个小时,我却迫不及待的冲进卫生间洗澡,30分钟后,从头到脚鲜打扮的鲜亮鲜亮的,这应该是19年来最一表人才的时刻,拿出手机“咔嚓”照张像先。两个人走在街上,闻着从她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发水的味道,第一次觉得,原来洗发水也可以这么香。两个人肩并肩的走着,不经意间擦到她的肩,碰到她的手,一切都显得这么的暧昧,这说不出的暧昧是那么的甜蜜。(文章写到这里,脸上依然会挂着微笑,这就是美好的回忆…)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筐讨厌的人,两个人走着走着,竟冒出一路人甲从我俩之间穿过,难道他不知道拆散一对鸳鸯是要喝一锅孟婆汤的吗!(小时候总以为孟婆是月老的老婆)刚想走她身边,又一路人乙插过来…十点了,她说该回去了,或许是明天要上班,或许是女孩的矜持(管她真矜持假矜持,装矜持总好过不会装,不是有句话说:会装的女人最幸福吗)送她回去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碰到她的手,好想牵着她的手,又担心她生气,但慢慢的想一想,觉得她同意跟我出来至少对我不反感,还是牵吧!大不了一死,18天后还是条好汉——她的手,好软好细腻!原来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啊!她挣扎了一会,挣扎不掉,她就把头转到了一边,留给我一个美丽的后脑勺,在她转头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的微笑,抬起头仰望星空,我也笑了,两个人就这么静静的走这,谁也不说话,那微妙的气氛在蔓延这…快走到超市门前的时候,微笑看着她“做我女朋友吧!”(那时候真是得寸进尺,不知道见好就收)她愣了一下看着我“不行!太快了点”。难道女生都很享受被别人追的感觉?貌似是这样的,但如果有个两情相悦的女孩对我表白,我立马点头,可能这就是别人说的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感情的世界太复杂,我看不透!她不同意?那我只好使出小说里学来的泡妞杀招了,不要脸耍无赖“你不同意的话,那我就抓着你的手不放了,大不了明天我请假,请假条上就写:昨晚我女朋友和我闹脾气,我没睡好”,额——她可能没想到我会这样,咬着嘴唇瞪着我,她不知道我看到她这表情竟有种想亲她的冲动,太可爱了!“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她还是不说话,手任由我牵着,就是把头摇的像拨浪鼓似的,好像那意思在说不同意不同意不同意…看这她摇头,我竟然做了一件现在都让我觉得好笑的事,不是灰心丧气,而是直接抓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体转向我,然后低头吻了下去!那感觉——还是软!一下她就把头给撇开了,然后做了一件让我惊讶的事情!她把我拉到一边的角落,然后双手抱着我的脖子,闭气眼睛,微微仰着头(现在我是想明白,她功力尚浅,没把持住)。明天早上要请假了,因为我失眠了!睡觉都能笑出声来…
虽然我们两离的挺近的,但是要上班,所以只有不加班的时候才会约,不过电话那是每天不下一小时!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最能扯蛋的人不是外交管,而是热恋中的男男女女,就算话题和昨天的一样,也能聊出花来。有时候我在想,如果全国人民都在恋爱,那中国移动可能就是世界上的最大财团了。每天跟她打电话到结尾的时候,她总会说“你不要去上网,不要抽烟,要不然你就死定了”,后来我问一个同事“你老婆让你戒烟,你怎么办?”,他想了一会,然后一脸认真的表情对我说“如果老婆漂亮就听她的,不漂亮就算了”,“…”。
离她宿舍不远处有一片草坪,这片草坪上有我和她的大部分回忆…当两个人都不加班的时候,就回来到这里,她煮好了宵夜,因为我喜欢吃面,所以她常常煮面,她跟我说她们宿舍的人都问她煮那么多干吗,吃得完吗!吃着她煮的面,她总会坐在我的右手边,靠这我的肩膀,然后看着我说“好吃吗?”。
6月1日是我向她表白的日子,我记得!6月15日我们分手了。不想去分个谁对谁错,因为我跟她已经成为往事。但是我跟她分手的原因是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我叔叔说“家离的那么远,她个子又不高,人又不漂亮,你干吗要追她”,我叔叔的朋友说“你这么靓仔,还怕找不到女朋友啊,怎么选这个啊”,他们说“…”,6月1号哪天跟她表白的时候,她说了“你可以能不是真的喜欢我,而是觉得太孤独,想找个人陪你而已”。
不管是好人坏人,君子还是小人,总会有的时候做出一些混事,这个世界混蛋太多,希望你不是下一个…
第25篇、嫁个男人没长大
一

故事书里习惯说“那一天”,我以为只不过是一个开头语。直到今日我才觉出,带有略略怀旧意味的“那一天”,其实并不简单,那一天过后,你可能从此幸福,也可能从此哀
哭。那一天开始,一切不同。
两年前的那一天,有秋日的清凉空气,我去图书馆看漫画展。在一个供人涂鸦的地方,我第一次见到郭家瑞。他略微羞涩的笑、明亮的眼神和他在墙上涂鸦时的狂热,让我心有所动。“我给你画一个公主吧!”这是他给我说的第一句话。爱上他,也许就是喜欢上他孩子般的热情吧!如今的男人,少有他那样的率真。
接触几天,觉得他确实像孩子一样澄净天真。2000年春天,我把他带回家,献宝似的给父母过目。
没想到驻外多年、开通明理的父母,齐齐打了最低分。“在单亲家庭长大的人或多或少有一些问题。懦弱、自私、恋母情节,他就像吸铁石旁边的小螺丝,怎么能逃开他妈妈的手掌心!还有,他说话完全像个没长大的小孩,二十好几了,还像个在摇篮里似的,要人家哄。”我以为的优点在父母眼里全然不那么回事。
沟通无望,我也学乖了,从此在家中一字不提郭家瑞,但在外头,该搂抱就搂抱,该亲吻就亲吻,恋爱有条不紊进行着。反对呼声愈高,两颗心愈热乎,即便有什么小毛病,也早在如此高温里融化了。没多久,父母又被公派日本。第二天,我和郭家瑞水到渠成地完成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事必,我偷偷起床给死党林晓春打电话,为的是先前的女子盟约:一旦蜕变,必告知对方,甜蜜共享。“虽说是个邮局小职员,但他作得一手好漫画。他妈妈照顾得好,他连鸡蛋挂面都不会做,可是我炒菜,他主动调出北京音乐台给我听。我最厌恶男人粘粘乎乎,他可不是,他想说就说想做就做,特别干脆。我最欣赏他那种孩子似的简单。”
林晓春却怀疑,“夏细细,你不至于和他过家家吧!你说话的口气像是躲开大人干坏事的孩子,难怪你妈担心。”我急急否定,“哪里呀!他决定为我换工作,去一家德国公司做外勤,说要改变我爸妈的看法,他也有责任心的!”
一个月后,爸爸妈妈回国,我提出结婚的问题。房子不愁,那还是几年前父母预备我结婚用的。看着被爱情迷昏了头的女儿,妈妈的眼里满是酸痛,“你们接触不到一年,细细你不知道你在做什么。”妈妈将户口本扣住,力图最后一搏。
那时我和郭家瑞请了婚假,假中有假,中间连一个周六周日算上了,总共才七天。结果头三天我妈妈就是死活不给我户口本,爸爸看着我叹气,说我不懂大人的心。可是,我那时心里真的只有郭家瑞,我想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别人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
第四天,我做了一件大胆的事,不再理会那个户口本,而是毅然从家里拿出我的衣服鞋子,和郭家瑞搬进了新房。
看我态度决绝,妈妈还是妥协了,只是提出见见亲家母,好操办婚礼。郭家瑞的回答却是简单明了,“登记和婚礼两码事,隔一段时间再说吧。”见面的事也就搁下了。
想想那时我的样子,真的像被鬼催眠了似的,其实可以等等,可以再处处看,我没有。我只是任性地沉醉于那样一种孩子似的喜悦里,哪里知道,任性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二
那边,我的婆母大人似乎也并不怎么待见我。婚后第一个周末,我们一同拜见婆婆。她是个白净的女人,在总参干休所做护士长,我以前也曾见过的,当时还是称呼阿姨的。印象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
可是,吃饭的时候,我却有些惊讶。郭家瑞吃饭有些急,嘴角沾了点米粒。婆婆用一只手自然地去擦郭家瑞右腮的两粒米,一边又往儿子碗里夹了一块鱼肉。“瑞瑞,慢慢吃,你看饭粒都粘脸上了。”像是给幼儿园里的孩子喂饭似的。我看了有些不自在,动了下椅子。
要离开的时候,婆婆突然哭了,说舍不得。于是,郭家瑞自作主张在家里住一晚,母子足足聊了大半天,到晚上我们才睡进郭家瑞的小房间。
一张单人床,虽说是双人被,可是小了一号,挤在里头,我总是睡不实。半夜梦到有人盯着我看,那种眼神像刀子似的,一激灵就醒了,睁开眼更吸一口凉气,黑灯瞎火里婆婆站在床前,使劲儿把被子往儿子身上扯,全然没注意儿媳这边已露出来一点。我一旁不动声色,除了对婆婆擅自进屋的恼怒,心里更是酸酸的,隐隐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第二天郭家瑞赖床,我一边拽他的胳膊一边笑骂,“你这懒猪,再睡就把你搁称上卖了。”谁知被婆婆看见,满脸不高兴,“哎呀,他胳膊小时候脱过臼,你轻点!真是的,年轻人不知道轻重!”说得我一脸讪讪的。
待婆婆走到厨房里,我吐吐舌头对郭家瑞说,“你妈真疼你!”郭家瑞白我一眼,“比你妈强。”我不由一惊,郭家瑞的心里竟也藏着怨恨。
也是在一段时间之后,我才理解自己妈妈的心思。
我是个活泼开朗的人,喜欢唱歌,喜欢笑。但是在家里,哪怕走路声音大了点,郭家瑞也会生气,“瞧你一个人闹得整个屋子五马乱叫的。”我好脾气,只好迁就他。有一次林晓春见到我,大为惊诧,“细细,你怎么小丫头似的颠着脚尖走路呀?”
其实我原先在家中也是凡事不干的,可是碰上一个比我更不干的男人,我也只好挽袖子上阵。累得汗涔涔的,指望郭家瑞夸奖一番,却听到他嘟囔,“你看你怎么搞的,电脑桌下怎么没墩呀!都是土!我妈看见了准得说你。”
郭家瑞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玩电脑,我不敢打扰,只好开了电视来看,电视的音调亦是调得低低的。
他玩饿了,会向我要饭吃。碰巧我也懒得做,郭家瑞便会拉下脸,“我妈从不让我吃方便面!”搞得我觉得自己像个童话里凶残的后妈。后来,婆婆隔三差五叫他过去,他似乎很喜欢和亲爱的妈妈共进美餐,吃个肚饱。从来都是一人去,慢慢地竟成了习惯。我回自己的娘家,亦是一个人。
我有时也会给自己打气。“即使不是单亲家庭,每个男人都有几个缺点吧?结婚就得磨合吧!”
新婚一年,也不是没进步,郭家瑞学会了煎蛋,做麻酱面,还学会用Flash软件画一个英俊小王子,对着小仙女似的细细公主鞠躬,单腿跪下求婚,然后举行盛大的婚礼。我们在Flash里的婚礼,足足惊动了一个城堡的人!
郭家瑞播放那个Flash时郑重其事地说,“只要你快乐!”我当时就流了泪。纵使他有一点小毛病,可他还是爱我的。也许,婚姻磨合几年,我们都会成熟起来的。
三
新婚的男女,虽有小小摩擦,时间还是觉得飞快,像被谁偷了去,忽然间就没了。第二年,郭家瑞被公司派到重庆半年。
“唉,你以为在德国公司好干呀。又是外勤,累死人!”我为他收拾行李的时候,他一声声发牢骚。我只好安慰他,“我知道你不舍得家,可是没办法。不过,又不是没电话!”
其实根本不需嘱咐,我们每晚都通一次电话,电话费随着两人的绵绵情话而猛涨上去。他在那边怎样,我是知道的。重庆的女孩据说火辣辣的,很开放,但我放心他。
第二次出差是从重庆回来后,休息了不到三个月,那短短的三个月,是我和他感觉最好的时候,当然,也是我伺候他最周到的时候。只是,像是考验我们似的,夏秋时分,郭家瑞又去了哈尔滨出差。
没多久,我单位进行ISO9000质量认证,每天加班到很晚,为了能有现成的饭吃,我就回娘家过夜,不巧就错过了他的几个电话。有一次听到郭家瑞在电话里抱怨,我只好耐心解释说自己太累,“我像只被人使唤的驴子,晕乎乎的。”。
谁知道郭家瑞竟生了气,一周都不来一个电话。等到我从忙碌中透一口气,才觉出一丝不对劲儿,急忙打过电话,却又没人接,手机也未开。
那一段报纸上连续报道了几起抢劫杀人案,传闻是从东北来的一拨亡命之徒,号称斧头帮,专门在立交桥的桥洞下作案,照人的脖子来一斧头,劫财而去。我害怕,斧头帮是东北跑到北京的,保不好他们在老家也乱来呢。一时间,我急得脸上起来几个疙瘩,轻轻一碰,疼得要命。林晓春安慰我,“报什么警,你老公孩子似的,说不定去哪玩了,一高兴,忘了回电话也是正常的。你呀,真成了他的小妈妈!”
于是我一下班就回自己家,即便到厨房里做饭,也不敢开抽油烟机,怕电话来了听不见。还好我终于等到了他的电话。我也是急,一开口就起火,冲他嚷嚷,问他这几天都干嘛了,一个电话都不给家里打。郭家瑞迟疑一下才回答,说是去亚布力滑雪场了。
“和谁,男的女的?”其实也是随口问问,没想到郭家瑞那么反感,“管那么多干嘛!”然后,“啪”一声把电话挂上,留我一人兀自发呆。
再往后,郭家瑞的电话间隔越来越长,通话时间也缩成几分钟,很像一个声情并茂的大长句子,被一个粗暴的语法老师硬性地砍成一个光溜溜的主谓宾,尴尴尬尬晾在那里。我打过去,常常没人接。
我再傻也感觉出不对劲,有一次给他打通电话,就说,“家瑞,你到底怎么了?你回家一趟吧,要不我请假过去,不要在电话里生气。”天性爽直的我最反感他这一点,什么事都攥了拳头让人猜。郭家瑞不同意,嘟囔一句,“怪不得当初我妈说咱俩不合适。”他的语气里带一股子怨气,活像个撒赖不玩的小孩子。
我一下子被噎住了。我没想到会等来这句话。
四
结束了八个月的外派,郭家瑞回家来。公司考虑到他的业绩,专为他配了一部捷达。开车回家的时候,他眉眼在笑,说出来的却是“你爸妈还看不起我!”我已习惯了他孩子似的脾性,就连他回京先见他妈,第二天才回自己家,我也抱了忍让的态度。可是,那一天,我最不能忍让的是晚上的电话。
尽管郭家瑞跑到阳台上,而且压低了嗓音,我还是能在那样寂静的夜里辩听出那边女孩的笑声。看一下表,已是夜里十一点。电光石火,我瞬间明白了。郭家瑞在哈尔滨并不寂寞。
“郭家瑞,我不是你的小妈妈!”待他回到床上,我轻声细语地说了出来。我以为自己会暴怒,结果没有。
“什么意思?”郭家瑞有些恼怒。
我笑笑,郭家瑞天生有一种本事,不论何时,即便他理亏,他也能成功地把球抛给对方,让对方为自己的唐突而歉疚,为自己无端欺负一个纯真善良的人而自责。他自己则从来犯不着作出什么解释。
我碰一下他的肩,郭家瑞厌烦地一躲,“够了,你这人真没劲儿。”我沉默片刻,最后还是成全了他,主动作了恶人,提出离婚建议。结婚两年我也累了,当初的任性既然已是错,我不想错太久。
果不其然,郭家瑞随即气咻咻地回击,“结婚是你,离婚也是你。随便吧!”说完,卷了被子去睡沙发,我突然想起两年前交出户口本那天,妈妈悲伤的脸。明天,我不知如何向他们解释。睡不着,索性赤脚去阳台。隔了玻璃窗,偶尔还能见到一两辆车飞驰而过。忽然就想到那一年郭家瑞做的Flash,细细公主的婚礼上,一辆盛满玫瑰的车从一个门洞钻出来,驶到大街上,变魔术似的升到半空,一朵一朵飘洒在城堡各个角落。
我恍惚感到陌生,对自己,对身边两年的男人。像是一场闹剧似的,起因是自己的任性。转身回房,却不自觉走到卧室,郭家瑞手脚摊开,占满了整张床。我不由得佩服这个男人,天塌下来都不会影响他打鼾做梦。
第二天一早,是周五,我还是做了早饭,叫醒郭家瑞一同吃了,找了结婚证出来,准备去办手续。单位那边,也是请了假的。我先到的楼下,拿了郭家瑞的钥匙去开车门,才觉出那个钥匙有些异样。原来,钥匙串上多了一个小坠子,那是一对接吻的橡胶小人,看仔细了,小人的脚底分别刻着,“瑞”和“琴”。虽说已经不重要了,我还是感觉心里凉飕飕的,一时间愣在那儿。
“我们离婚,你说实话,是不是你妈挑唆的?”郭家瑞从后面过来,一把夺过钥匙,阴着一张脸,发动了车子。
我的火突然腾的起来了,“你给我解释清楚,什么意思?”郭家瑞不予理会,吓唬我,“闪开,你不闪开我可就开车了。你自己去,我不要和你这样的人同一辆车。”我坚定地摇头,“你不解释清楚就别走。”
没想到,郭家瑞的下一个动作就是用脚猛踩油门,我在他左前方五米远,还在执着地等着他的解释。当车轧过我的脚面,我只来得及给他一种不置信的眼神,然后倒在地上,我连疼都没感觉出来,更不知道郭家瑞怎样来的急刹车。
五
婆婆来医院看过我,儿子闯了祸,差了母亲道歉。我礼貌微笑,那个闯祸的人,怕是真要躲进妈妈的子宫里了。出院后回家,我发现他连牙刷都拿走了。我为他买的电脑倒是还在,里面细细公主的flash却被做了永久删除。
办离婚手续的时候,才看到他,由他妈妈陪着。那时我右脚的几个脚趾头粉碎性骨折,神经粘连,走路只能用上一点力,仗着左脚,走起来一颠一颠,真的成了一个美丽的小瘸子。
他没问起我的脚,仿佛打一认识我就是这样的,他的眼神是直直地穿过我,落到离婚登记的牌子上。倒是他妈妈看了一眼我的脚,叹了一声。他既然不打算说话,我也就始终不知道他那次踩油门是故意还是慌了神。从此分道扬镳,各走各路。
不常见面的朋友有时意外撞见,会惊呼,“细细你脚怎么扭了?”我说不小心。对方便说一句老话,“伤筋动骨一百天,还得忍忍。”
我说,是得忍忍。说完回人家一个笑,却笑得像个七老八十的人似的,苍凉里含几分潦倒。嫁给一个摇篮里的男人,男人没长大,我倒先替他老了。
有时也想,真希望一切的过往只是一个Flash,一段播放完毕,关机。开门,看太阳挂在蓝天上,而我只是多了一个云彩似的故事而已。那样,是不是就不会伤心?
第26篇、枣核戏官
早年间,在山脚下的一个庄里,有一家人家,只是两口子过日子,成天价盼个小孩,两口子都说:“俺哪怕有枣核那么大个孩子也好啊!”说了这个话,过了不多日子,生了一个小孩,无巧不成故事,正好像枣核那么点,两口子欢喜的了不得,给孩子起了个名叫枣核。

一年又一年,枣核一点也不见长,还是像枣核那么点。爹说:“枣核呀!
白叫我欢喜了一场,养活你这样的孩子能做什么!”娘说:“枣核呀!你一点不见长,我也真为你愁的慌!”枣核说:“爹娘,都不用愁,别看我人小,一样能做事情。”
枣核很勤快,天天干活,不但身体练的结实,还学了很多的本领。他能扶犁,也能赶驴,打柴比别人打的都多,因为别人上不去的地方他也能上去,他一蹦就能蹦屋脊那么高。邻舍百家都夸奖起枣核来,有的埋怨自己的孩子说:“人家枣核那么点,也能做活,你不会做活,还不羞!”枣核的爹娘也高兴了起来。
枣核不光勤快,也很精明。有一年旱天,满坡里的庄稼一粒也没收,庄户人都没有吃的,城里的衙门里还是下来要官粮。庄户人纳不上粮,县官就吩咐衙役把牛、驴都牵了去。
牵去了牛、驴,没有了种庄稼的本啦,大伙都愁的了不得。枣核对大伙说:“都不用愁,我有办法!”有的人却不相信,说:“我才不信咧,你别小人说大话啦!”枣核也不争辩,只是说:“不信,你们就看看。”
到了晚上,枣核跑到县官拴牛、驴的院子外面,一蹦蹦进墙去,等衙役都睡着了,解开缰绳,又一蹦蹦到驴耳朵里,“哦喝!哦喝!”大声吆喝着赶驴。衙役们从梦里跳了起来,惊慌地喊着:“进来牵驴的啦!进来牵驴的啦!”明刀长枪的,到处搜人。
闹腾了一阵,什么也没搜着。刚刚躺下,又听到“哦喝!哦喝!”又都跳了起来,还是哪里也没搜到人。才躺下,却又吆喝起来。到了过半夜,衙役们都瞌睡的了不得,有一个衙役头说:“不用管它,不知是个什么东西作怪,咱们睡咱们的觉吧。”衙役们困慌了,倒下睡得和泥块一样,什么动静也听不见了。枣核从驴耳朵里跳了下来,把门开开,赶着牲口回了庄。
牵走了牲口,县官是不肯罢休的,天一亮,就带者衙役下去捉拿庄户人,枣核蹦出来说:“牲口是我牵的,你要怎样!”
县官叫着说:“快绑起来!快绑起来!”
衙役拿出铁锁来,去绑枣核,“噗!”的一声,枣核打铁锁链子缝里蹦了出来,站在那里哈哈的笑。衙役们都急的不知怎么拿好,还是县官主意多,说:“把他用钱褡①装着背到大堂去!”
县官坐了大堂,把惊堂木一拍说:“给我打!”
打这面,枣核蹦到那面去,打那面,枣核蹦到这面来,怎么的也打不着,县官气的脸通红嚷道:“多加几个人,多加几条棍!”
枣核这次不往别处蹦,一蹦蹦到了县官的胡子上,抓着胡子荡秋千。县官慌张了,直喊:“快打!快打!”一棍打下去,没打着枣核,却打着县官的下巴骨啦,把县官的牙都打下来了。满堂的人都慌了起来,一齐去照顾县官去了,枣核大摇大摆地走了。
①钱褡:装钱物的口袋。
第27篇、如何忘记一个人

那一年,你失恋了。
这个城市里,每天可能有成百上千个人在遭遇失恋,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无法说忘记就忘记。于是你在清早起床时想起他,在拥挤的电梯里想起他,在寂寞的晚餐时间想起他。你甚至感觉自己无可救药了,越想忘记一个人,那个人的声音偏偏似晚钟,日日在心中回响。
那一年,见过你的人都奇怪你怎么瘦了。在朋友面前,把失恋两个字写在脸上,说着说着就哭泣,理所当然等待有人来安抚。在陌生人群里,无心东张西望,沿路风景变化未曾落入眼中。后来,你渐渐像失去水分的白菜,在集市的角落里,少人问津。
这么快,就不新鲜啦?你失恋的故事不新鲜了,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新鲜外貌,在时间嘀嗒之后,就快不见了……你惶惑地跑去找朋友,得到若干解答。“失恋了?快把这件事连同他一起忘掉就好了。”“忘不掉他啊!”“再找一个人来爱就好了。”“要是又失恋怎么办啊?”“笨啊,不试怎么知道一定会输呢?”
你将信将疑,开始尝试,去重新寻觅另一个人来爱。可是运气有一点点不好,交往渐深,却发现好像对方并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一款。这一次,是你先放弃了对方。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你又遇到之前的那一个人。他和他的女友,牵手从你面前经过。你以为你又会掉眼泪,可是,等等,怎么那种心痛的感觉,已经没有了。
就在那天下午,你决定一个人去看一场电影。坐在舒适的柔软座椅上,捧着爆米花和可乐。看见电影里的人,死去活来地伤感着。你默默流下的眼泪,电影结束前就被影院的暖气吹干了。这个世界上永远没有一个人值得你为他哭,唯一值得你为他哭的那个人,也永远不会让你哭。你微笑着离开影院。
原来忘记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并不是找另一个人来替代,而是在时光转身之后,学会更加珍爱自己。
第28篇、光明草最后的预言

大学毕业后,找了很多工作,填了很多简历,都是无疾而终。后来,我对找工作没有一点信心了,整天宅在家里上网,看电影,借以打发漫长的时光。我变得更内向了。后来,我应聘到一家物流公司。
光明草最后的预言认识男朋友浦沅的时候,是我到公司上班的第二天。我是公司基层管理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发放货物。浦沅是业务部经理,自然要带着我去仓库盘点那些堆积的货物。
当我们进入仓库时,看到那些比我还要高大的纸箱,我的心直发怵。盘点的过程中,他非常健谈,一直说这是什么,多少价位,那是什么,多少价位。我都是“哦”字来代替。最后,他问我记得那些繁杂的价格和品种吗?我答应一声“嗯。”他笑眯眯地说:“你的话真少。”我低着头回答:“你的话真多。”然后,我又抬头望着他,歉意地说:“开玩笑的,你不要介意。”他这一下没有说话,只是摇头。
劳累了一下午之后,我坚持要请浦沅吃饭,以示谢意。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但是饭店由他挑选。我大学毕业来这个城市没有几天,只好由他说了算。没想到,那天埋单的时候,前台服务员说浦总已经签单了。我望着一脸坏笑的浦沅,羞涩地笑了。
就这样,我一直卖力的工作。三个月后,我的工作居然没有出一次差错就过了试用期。我万分感激浦沅。
周日他组织了一群朋友去乡下看光明草。我们来到了乡下一个四周是山川中间是草坪的盆地。我们在一棵槐花树下席地而坐。我望着在清风中摇曳的光明草,那些摇曳的草丛中,时而穿插一朵清新典雅的百合花,视力有了极目楚天舒的清爽。他和朋友们侃侃而谈光明草让人惊叹不已的生命力。我躺在树下,闻着花香,听着鸟语,竟然慢慢睡着了。
等我醒来时,看见浦沅正在给我的右手戴一个草编织的戒指。指环是用光明草茎编织的,肥胖的光明草穗点缀着指型,旁边还有一朵小小的百合花瓣做陪衬。我红着脸问他这是什么?他禅意地笑了笑:“求婚戒指!”然后,浦沅牵着我的手,迎着微风,踏着晨露,在初升太阳的照耀下,在大片的光明草中穿行。一群男女朋友站在不远处的树下,为浦沅鼓掌,直喊:“浦总,加油!抱着小楠,穿越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于是,浦沅抱着我,在光明草丛里奔跑起来,身边不时飘过阵阵百合的清香。
奔跑到一处山脚下时,我附在他的耳边问最后的预言是什么?他把我放下来,背对着身后很远的同事们,眼睛火辣辣地盯住我:“就是当我们都老了的时候,只要你一戴上这枚象征着爱情的草戒指,我俩的恋爱时光就可以倒流!”我的心,陶醉了。陶醉在浦沅热情似火的深情中,陶醉在野百合花的清香中,陶醉在光明草最后的预言中。多年前,我就听说过光明草的预言,倘若一个人同时遇见了光明草和盛开的野百合,他(她)就可以找到终生的幸福。那么今天,我和浦沅同时看到了光明草和野百合花,我们一定会幸福一生一世。
就在我浮想联翩时,他拥我入怀,那宽大而又厚实的嘴唇就压住了我的樱桃小口,我还想说什么都来不及了。
第29篇、幸福的榴莲

一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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