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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 第1篇、李连杰:前妻很爱我 我很爱利智(图)
李连杰和利智
他,是一个女人的忠诚爱人,却是另一个女子的负心汉;他绝情,也深情。对于与利智的感情,李连杰概括为“二位一体”。
他说:我非常肯定彼此都愿意为对方死,为对方付出一切。
生活中的李连杰,一直信佛,有位相守18年的娇妻利智,以及几个伶俐的女儿。现在,他又转向了慈善事业,成立了“李连杰壹基金”,提倡“1个人1个月捐助1块钱来温暖1个地球大家庭”。他认为,再有钱也敌不过自然灾害的破坏和人类心灵的伤害。本着佛家普度众生的精神,他不断行善,希望让更多的人获得心灵上的喜乐。
面对爱情,他很是忠贞于妻子利智。然而,我们知道,十几年前,他还有一个前妻叫黄秋燕,两人也在美国生有两个女儿,他却选择了放弃。也许你会因此说李连杰是负心汉,但他的心路历程究竟如何?
初恋秋燕:简朴情感
黄秋燕和李连杰是长达20年的同门师姐弟,小学起两人就同在什刹海体育运动学校朝夕相处学习武术了。后来他们又一起成为专业武术运动员,可谓标准的“青梅竹马”。
1982年,李连杰因拍摄《少林寺》一举成名。1984年,黄秋燕也走上了银幕,和李连杰联袂主演了电影《少林小子》。渐渐地,黄秋燕对李连杰有了好感。李连杰家庭条件很差,父亲在他4岁时因工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地把他们姐弟4人拉扯大,黄秋燕就经常买东西去李连杰家看望他和他的母亲。
黄秋燕比李连杰大两岁,两人属于“姐弟恋”。面对姐弟恋不易成功的置疑,黄秋燕认为:“我和李连杰从小一起练功学习,彼此很了解,只要我们感情深,年龄上的差距不会成为生活的障碍。”两个人匆匆地结了婚,婚后生活十分简朴。李连杰当时显得较内向,对黄秋艳父母比较冷淡。
婚后,因为李连杰认为要拍戏只能跟自家人拍,黄秋燕放弃了很多接拍电影电视的机会,比如后来著名的《侠女十三妹》《西游记》。不久两个人一起到洛杉矶开拓事业,黄秋燕一直负责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后来,李连杰去香港和徐克拍电影,一部《黄飞鸿》令他的电影事业东山再起。
Hers解析:不同步的“救赎式”爱情
李连杰模样俊俏,武功和演技突出,对异性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在他魅力的光环下,有一个女子中了箭,并为了他不断奉献,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发展,这就是黄秋燕。为此她经历了传统意义上贤妻良母的情感之路——婚后淡出公众视野,一心相夫教女。
黄秋燕出生在家境良好的军人艺术家庭,而李连杰家境贫寒,这在黄秋燕心中激起了“母性救赎”的情怀。加上她比李连杰大两岁,还没等李连杰有什么明显的回馈,她就爱上了他。这段爱情体现出一种“救赎”和“得救”的不良模式。
下嫁后,黄秋燕为了李连杰推脱了好些重要角色,甘心成为了丈夫背后的女人。而人毕竟是自私的,当对方在事业上不断突破和发展,而自己却甘于停步时,那么总有一天,你的魅力会丧失掉,两个人发展不同步所带来的危机随时可能爆发。
随着事业的不断发展,李连杰从一个曾经自卑内向的少年成长为一个功夫片明星。自身魅力的提升,让他自然而然地寻觅“更高档次”的女性做知心伴侣——婚姻其实是魅力吸引的产物。在黄秋燕那里,李连杰得到更多的是类似母爱般的温柔,却越来越缺少像同伴知己般的彼此相濡以沫。金牛座的李连杰本身是非常渴望金钱和荣誉、欲望丰富的人,他肯定会寻找各种机会自我突破。李连杰和黄秋燕的婚姻,是“一个不断发展,一个自我停滞”的模式,存在着极大危险。
遇上利智:融为一体
在香港导演徐克的影片《龙在天涯》中,李连杰和“亚姐冠军”出身的利智有许多对手戏。利智是出生于上海的窈窕美女,早年迁居香港,后来赴旧金山大学攻读商业经济学。后回港参加1986年度亚洲小姐选举并获得冠军荣衔。
利智三岁时,双亲便劳燕分飞,她被判给了父亲。特殊的生长环境,使利智从小就很自立,性格也极为刚强,非常有主见。1981年,利智同父亲移居香港。为了改变有貌无才的大陆妹命运,她立志出国读书,后来又自己做出了回港参加亚姐选举的决定。借着“亚洲小姐”的旋风,利智在收获影视成就的同时,还悄悄迈向了商界。到上世纪90年代初,她名下已有6家公司,专营房地产业。
李连杰坦言:“和利智见面两天以后,她就明白了我心中的忧郁,奋斗的决心,甚至怀才不遇的心情。她简直比我母亲和姐姐更了解我。我当时都傻掉了,怎么会有一个人像我肚子里的虫子?”经过近两年的进退维谷,1991年李连杰和黄秋燕离婚,并和利智定下“十年之约”,约定十年后如果仍能在一起便结婚——最终美梦得圆。
对前妻黄秋燕,李连杰直言对她的爱只有20%,但对方对他的爱,却高达80%。而对于利智,李连杰不再能用分数权衡他对她的爱:“我和利智在一起16年了,我非常肯定彼此都愿意为对方死,为对方付出一切。异性间的互相吸引实在不到7年时间,后来就是两个自我中心的人,在生活习惯中互相迁就对方,我愿意为她付出,她愿意为我付出,感情才可以巩固,到了老年的时候,两人变成一体,那我就是她、她就是我了。”
他将与利智的感情概括为“二位一体”:“人性其实最自私,每个人都有底线,你可以得罪父母、兄弟姐妹,然后得罪老婆及子女,人到最后才会跟自己过不去,但当你把老婆当成自己,自己当成老婆时,人又怎会害自己呢?我对她已毫无保留,这样的感情难以用分数来衡量,到了这个阶段感情才最巩固,也是谢幕的终点。”
Hers解析:做好对方的心理缓压剂
翻看利智的历程,你会发现一个小女子身上巨大的野心和行动力。父母的离异让她变得自立而果决,她的命运是自己选择并促成的,没有依附在任何别人身上。因为被判给了父亲,她更加懂得男人的烦恼和辛酸,这也奠定了后来能够精准理解李连杰内心世界的基础。而她同李连杰一样,是单亲家庭生长、从国外到香港辛苦打拼的大陆人,李连杰当时经历的痛苦,利智这个“过来人”自然了如指掌,这让李连杰觉得他们深深相知。她无形中成了李连杰的“缓压剂”。
利智比较突出的心理特质是独立。她行事低调不声张,也不为短浅利益所诱惑。总是看好一个项目就理性投入。她在在理财方面的能力也帮助了李连杰,成为他有力的后盾。
通过打拼,利智很早就具备了较高的知名度和事业基础,后来也没有马上同李连杰结婚而停止自己的事业道路。1989年到1992年间,她依然拍摄了很多电影,身边也没有少过追求者。据说那些追求者动不动就是身价上亿,而当时的李连杰每部戏的片酬不过100万。但利智知道,李连杰是一支潜力股。何况她本身身价已经不菲,还有极强的商业头脑,她不需要靠着男人的钱财来养活自己。她更多需求的是真挚的情感,因此她始终站在李连杰这一边,懂得他、了解他,让李连杰心存感动,深知这个女人不是为了物质和自己在一起。这“十年之约”真可谓胜出的妙招,久处名利场,利智十分清醒不可随便做自我牺牲去满足对方。
李连杰当时碰到不少困难。最大的一个是上世纪90年代香港娱乐圈被黑道势力笼罩,李连杰决定倾尽所有自组公司。当时他很犹豫:“万一我一步迈出去,什么都没有了,怎么办?”但利智只沉着地对他说了一句:“有什么可犹豫的,最多我养你一辈子。”使李连杰至今感叹:“为什么我遇到什么事都一直那么坚强?因为遇到一个好女人对男人来讲就像上了一所大学,很踏实。”
如果说黄秋燕是依附在李连杰身上的一棵藤,需要顺着李连杰的高度来实现自我价值;那么利智则是和李连杰并肩的一棵树,在他遇到困难时可以在她这儿躲风遮雨,这段爱情抵御风险的能力可谓强大。
Hers链接——
李连杰心理透析:轻微生存焦虑症和PTSD(灾难后创伤应激综合征)
李连杰自称经历了三次生死考验。第一次是2004年年底的东南亚海啸。当时他们全家正在度假,在目睹了数以千计的尸体被冲上岸边的惨状之后,他内心产生了PTSD(灾难后创伤应激综合征)。当人在经历了巨大的灾难之后,如没有得到及时疏导,往往容易产生绝望、无助、抑郁、失眠、神志恍惚、反应迟钝、多恶梦等心态,最终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创伤。另外的两次生死考验是在拍戏之中。他表示,通过这几次直面死亡,令他更珍惜生活的每一天。
生活中,他很容易表现出焦虑倾向。因为自小与单亲母亲生活的生存磨难以及职业的动荡,他常遇到各种超负荷的生存挑战,这成为他焦虑症的根源。有焦虑症的人可能会对前途产生更多不安感,甚至偶尔会有强烈的濒死体验。他们过分担心一些并不现实的烦恼,如同杞人忧天一样,这种担心会让他们产生强烈的身体反应。
李连杰深感心理问题和自然灾害对人类心灵的毒害。本着救赎心灵的想法,他期待通过他创立“壹基金”,以帮助他人的形式,来释放内心的灾后心理恐惧,也缓解生存焦虑症状,这对于他人以及自己来说,都是一次心灵救赎。
李连杰情感模式分析:有生存危机感的男人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早年的家境贫寒,使李连杰对于事业的成功和生活安定有着更高的追求。在爱情中,他更在乎自己的感受,有一种对于“母性”的渴求,这也是从小被母亲带大的情感养育环境决定的。这种环境容易让男孩子显得阴柔而阳刚不足,并习惯性地寻求和依赖女性的支持。
李连杰为什么爱上利智,而离开黄秋燕?由于是家里的独女,黄秋燕在生存能力上比较具有依赖性,基本上只是他的一个后盾。而遇见利智,李连杰找到的除了爱情之外,也有生存下来的安定感。欲在香港立足,他需要物质上、精神上、人脉上的支持,而利智显然是最好的人选。李连杰后来也一直强调利智对自己毫无保留的支持,正是凭此,他才在港台乃至世界打下了自己的事业根基。
利智深谙“生存”在爱情中的重要位置,除了在影视业,她还凭借自己的商业才华获得不少收益,1992年退出影视圈后,她继续通过房地产投资赚取巨额收入。以此她作为“李太”的地位也得到了稳固。她还比较懂得经营感情,“十年之约”“养你”牌都是她从容抛出的。支持李连杰的事业日渐如日中天的同时,他们的甜蜜结合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李连杰甚至坦白:“在遇到利智后,我发觉对她的爱,可以让我付出一切名利、地位,甚至生命,有一种豁出去的感觉……”
By the way,如果从命盘分析,在性方面,火星海王星的李连杰,在性要求上异于常人。而金火星的利智与李连杰之间会产生和谐浓烈的性生活。彼此命盘形成和谐相位,让利智也能非常善于安慰丈夫的情绪。
聪明主妇可以向利智学的Tips:
1、 给爱情稍长一点的考验时间再决定是否结婚;
2、 善于安抚并稳定丈夫的情绪,做他良好的心理支持;
3、 从不放弃对于自我的经营和经济上的独立;
4、 在困难的时候能够“抗”得住;
5、 为爱去结婚,而不是为了钱;
6、 永远保持身体和心灵上的吸引力;
7、 不做对方的“妈妈”,而是做最懂得他的情人知己。
第2篇、因为爱情,因为悲伤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地生长
怎么会有沧桑
——回忆——
巨大的樱花树在盛夏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明亮耀眼。
“小易哥哥,你很喜欢网球吗?”树上响起小女孩清脆的声音。
“那当然。”然后是中气十足的男孩声音。
“那,你打网球快乐吗?”
“那当然。”
“呵呵……我也很喜欢打网球呢!”小女孩的声音欢快了不少。
“那我们一起打,拿到世界第一怎么样?”
“好啊好啊!”树上响起轻快的拍掌声,配合着小女孩升高的分贝。
微风拂过樱花树,绿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出一种美好。
——素描——
医院里时针孤独走着。
一个16岁模样的女孩蜷在长椅上,肩膀不停抖动着,像在哭泣。
这时,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走到女孩面前,女孩霍得抬起头,眼里早已噙满了泪水。
“医生……他怎么样了?”
女孩声音颤抖,却还是可以听出一丝希望。
医生摇摇头:“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事故使他的肩、手肘、肋骨都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肩骨断裂严重,几乎可以算是粉碎性骨折。就算好了,恐怕再也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您的意思是说……小易他……不能打网球了?”女孩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网球……是他的生命啊……”
医生沉重地点点头,转身离开。
女孩的心骤然冷了下去。她木讷地瘫坐在地上,任凭眼泪不停落下。
怎么会……
曾经约好要一起打网球……曾经说好的……
要一起去美国拿冠军……
你是那么信誓旦旦……
该……怎么办……
——前奏——
医院窗外有落叶飘零。现在已是深秋,透着隐隐约约寒冷的味道。
“小易,在想什么?”女孩倚在病床旁,看着床上男孩略微苍白的脸庞。
男孩微笑:“没什么。只是住这么长时间的医院,都有些乏了。真想快点打网球。”
女孩心里“咯噔”地一响,眼神黯淡了下去,但随即恢复了常态,“慢慢养,总会好的。”
“谢谢你,小容。”男孩拍拍女孩的手,笑容温暖。
“医生,现在状况怎么样了?”
医生别过脸,“有所好转。只不过,他的肩膀还是比较危险,痊愈后能打网球的概率,”医生顿了顿,“只有10%。”
“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女孩的声音渐渐轻了,她把脸埋在阴影里,藏住那悲伤。
而门外,一个落魄的身影沿着墙壁滑了下去,坐在地上,深深的低垂着头,绝望,无助。
——迭起——
新鲜的水果上还沾着水珠,女孩轻轻将其放在桌角,扬起一个轻快的笑容,“小易,快吃,这是刚买的,很新鲜呢。”
半坐在床上的男孩低着头,声音冷冷的,“究竟……要瞒我多久?”
“啊?”女孩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说……”男孩飞快地抬起头,愤怒地直视着女孩的双眼,“为什么不告诉我?骗我还能打网球?为什么?!”
女孩惊慌地摆摆手,“不,不是……小易……”
“还有什么不是?我都听见了!再也不能打网球,跟个废人有什么差别?你说啊,说啊?!”男孩吼道,紧握的双拳颤抖着。
“我、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复健,不用担心,小易,你会好起来的……”女孩坐下来,小心翼翼地安抚着面前暴怒的男孩。
沉默。静到可以听见风飘过的声音。
半晌,男孩终于开口:“不必了。你不必为我操心。你自己去美国吧。别管我。”他的声音像潭死水,没有一点感情起伏。
“小易别这么说……我们可是青梅竹马啊……“女孩勉强撑起一个笑容。
“你走吧,”男孩的目光落在被单上,“我其实,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以前只是把你当成用来训练的工具,不过现在看来,用不着了。所以,你滚得越远越好。”
“小易……”女孩的眼眶一热,她没想到男孩会说出这样绝情的话,“你怎么能这样……”
女孩哭着跑了出去,地板上洒下一串泪花。
男孩紧紧抓着被单,他努力咬紧牙关,但泪水还是不止地流下来。
对不起……我怕我会伤害到你……
伤害到你的前途……你的未来……
我会永远记住你……因为我们曾经是多么好的朋友……
勾过手指,许下誓言……
不能答应……我们是否还会相见……
我不回头……不能再回头……
——落幕——
医院天台。
男孩静静握住锈迹斑斑的栏杆,风拂过,吹起他的头发。
“你果然在这儿啊……”身后出现女孩的声音。
“我不是说过……不想再见到你了么?”男孩的手暗自握紧,破旧的栏杆有些摇晃不定。
“那是骗我的,对吗?”女孩走近,和男孩并肩站在一起,“我不会丢下你。所以,我不去美国了。”
男孩惊愕地转头:“你在说什么?这是你的机会,你用不着为我留下。而且,我也没骗你。”他回过头,直视前方广阔的蓝天。男孩出神地看着鸟儿飞过,那么自由。于是他微微向前倾,伸手想要抓住那自由,那广阔的蓝天。
“嚓,嚓嚓——”年久失修的栏杆终于承受不了男孩的重量,失去了平衡,男孩倏地垂直掉下去。女孩惊恐地大喊,飞快地抓住男孩的衣领,用力向上扯,硬生生地将他从死神手里夺回来,自己却因为惯性的巨大作用,随着栏杆掉落下去。男孩猛地反应过来,回身想要抓住她的手,却还是落了空。
自由坠落……像只鸟儿一样……女孩突然感到身体轻盈了很多很多。
“不——”天空中响彻男孩绝望的哀嚎,他看着女孩就这么掉下去,大滴眼泪涌出,也无力救回女孩。
“啪——”血肉模糊的声音。
“啪——”骨头断裂的声音。
女孩像个木偶一样躺在八层楼下的地上,身后大片鲜血涌出,染红了地面。视线变得模糊,却还是能看见男孩的脸庞,那么清晰。女孩并不觉得悲伤,心里反而豁然开朗,微笑着长叹了一口气。
还记得那年的樱花树吗……
那年你和我的约定……
一直没说出口……
其实很喜欢你……
一直一直很喜欢你……
曾经一起追过的梦想……
真的……很开心……
很开心……
因为有你……
我的爱情才不会那么悲伤……
第3篇、情人节的玫瑰
那天是情人节,他刚刚下班,和公司的同事从电梯里鱼贯而出。大概是因为情人节的缘故,公司里很多年轻人都成双成对地相约在公司门口,而公司门口恰好有一个小女孩在贩卖玫瑰。火红的玫瑰一时间成了青年男人的抢手货,眼看就要销售一空了。公司里的小王从他背后用手捅了捅,诡异地一笑:“经理,还不赶快去买一支玫瑰,情人节啊,送给嫂子啊,或者送给那个你朝思暮想的她啊。”
他幡然有所悟,是啊,从妻子和他开始相好后,自己从来没有送给她一支玫瑰。当初是因为经济拮据,舍不得买,后来是因为工作忙碌,没有渡过一个真正意义的情人节,再后来嘛,觉得老夫老妻,没有那个必要吧。再说吧,妻子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谈恋爱时就经常说“我们是为美好家庭而来的,不须要那些虚伪的浪漫,如果你送玫瑰给我,还不如给我添件新衣呢。只要是你爱我就行了。”
他想了想,终于忍不住,买走了小女孩手里最后一支玫瑰。这时候,他猛然记起了,妻子约他在附近商场碰面,说是要给儿子买初中教学辅导书,还要给自己买一条新款领带,家里的领带都有些旧了,不适合出门交际。
他手里捏着玫瑰,站在商场门口左顾右盼。这时候正值下班高峰期,进进出出的人很多,而且还有很多人认识他。于是很多人主动过来和他打招呼,他像平日里一样和打招呼的人点点头,或者是寒暄几句,但今天,每一个和他打招呼的人都表情神秘,说不准是喜是忧,是赞许还是疑惑。他看了看捏在手里的玫瑰,感觉大家都是在怀疑他在等待“小蜜”,要不,这把年纪了还像年轻人一样,用玫瑰来讨人喜欢,套取芳心。
“经理,行啊,平日里一本正经,今天却浪漫满怀啊。嘻嘻。”又是一个认识他的毛头小伙在奚落他。他一时间尴尬极了,后背感觉有万道锋芒在猛扎,凉飕飕、火辣辣,手里的玫瑰越来越不是个味道。他捏玫瑰的手稍微一抖,玫瑰的枝条就折断了,他刚刚要把玫瑰扔到垃圾桶去,恰好妻子赶到了。他顺手把玫瑰塞进了西装里面的口袋里。
商场里,各式各样的花朵摆在了醒眼处,但妻子和他路过时,他都不敢去直视那里,害怕稍不留神就被妻子看穿了自己的小阴谋。妻子领着他在超市东逛逛西逛逛,买好了给儿子的辅导书,也买好了给自己的领带。快要出门时,他捧起一对陶瓷小人,样子是“夫妻恩爱到白头”的那种,陶瓷小人的样子,可爱惹人,让人怜爱有加,联想翩翩。妻子看着他的样子说:“想买就买吧,原来是为了赚钱买房,结婚了又说孩子还小,摆在家里容易被打碎。现在孩子也大了,买一两件时尚物品装饰一下也好,让家看起来温馨一些。”
“诶!”他小心翼翼地捧起陶瓷小人,付了钱,然后和妻子急匆匆地往家里赶去。
昏黄的楼道里,他看到妻子日益臃肿的腰身,逐渐枯黄的脸色,有种说不出的感动。妻子打开门,开灯,然后默默无闻地做好了晚餐,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吃完。妻子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肥皂剧,他坐在电脑前修改着公司的文档。
肥皂剧刚完,妻子要他系上刚买的领带看看效果。他顺从着妻子的意思,脱下西装外套随意挂在了衣架上,火红的玫瑰爆露出来,从西装口袋里探出几片玫瑰花瓣来。他想赶快去处理掉,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妻子的目光已经死死地盯着那朵几乎蔫了玫瑰。
他恨不得狠狠地刷自己一个耳光,觉得败露了一个不可告人的机密,情急之下,他灵机一动:“杰克·伦敦说过‘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从来没有忘记过我们当初的爱情,这是我18年以前就想要送给你的玫瑰。情人节快乐!!”
说完,他僵在那,等待妻子的发落。等他抬头,再看妻子一眼时,她早已泣不成声!
第4篇、寄居蟹的寂寞爱情
结婚那年她才26岁,短短一年的婚姻生活,以对方的出轨宣告结束。离婚后她辞了工作,离开那个城市。三个月的旅行之后,终于在一个海滨小城安了家。所谓的家,只是城市边缘区一间租来的15平方米的小屋,很暗的光线,夜里能清晰地听到屋外呼啸的风声。新找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校对,一个月700块钱的薪水,付了房租水电费生活费后,便所剩无几。所幸她很有文字天赋,买了一台二手电脑,为杂志写一些故事。很多寂寞的夜晚,便在键盘清晰的敲击声中过去了。
渐渐写出了名气,那些清婉寂静直抵心灵的文字。让很多读者对她仰慕有加。他也是她的仰慕者,与其他读者不同的是,他和她一样,也写字。所以,那次在笔会上,两个互相仰慕的人,一见如故。
他是一家行政单位的领导。35岁的成熟男人,英俊儒雅翩风度翩翩。但是吸引她的并不是这些,而是因为他懂得她。也不是常常联系,偶尔他会有电话来,正好是她想起他的那个瞬间;他去书店,回来经过她的单位,会顺手把新买的碟子给她留一张,也正好是她喜欢的恩雅的碟;有时候他不请自来。在她的小屋里,他毕毕剥剥地剥栗子皮,她一颗一颗地吃,仿佛有花,在她的心里开得馨香烂漫。
偶尔也会提到他的妻,都是不经意的。他说,我爱人也喜欢看你的文字呢。她便哦一声,看着他笑,不再说话。心却突然暗淡。仿佛一树一树开得正好的花,呼啦一下便谢了。
爱,只在自己的心里。发了芽,又被自己狠狠掐掉。她想,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再见了吧。可是电话一响。她立刻心如鹿撞,慌得不及穿鞋,光脚跳下去接。他的声音他的笑,如同春天的雨露,把她已经掐掉的芽,重新滋养得鲜嫩饱满,呼呼地往上生长,她根本来不及去抑制。后来。她索性不再去抑制那些想念和渴望,她想,就这样一辈子爱着他。远远地看着他,也很好。
他是突然离开的,全家移居加拿大。她得知消息时,他人已经在那个遥远的国度了。一个月后她收到他寄的包裹,打开。是一只草编的小海蟹,白色的信笺上有4个潦草的字:蟹归大海。
她在自己的小屋整整呆了3天。一任日出日暮。3天后她重新去上班,人虽憔悴,却精神焕发,与人轻语调笑,从容自如。她知道,心里疯长的芽,已经被狠狠地连根拔掉。
两年后,她遇到一个成熟优秀的男人。恋爱、结婚、生子,幸福美满的生活,像一幅曼妙的画卷,在她面前缓缓展开。
很久以后,她在一本杂志看到一段关于寄居蟹的文字:寄居蟹是一种很小的海蟹,它们寄居在岸边的浅水里,大海每次涨潮都会带给它们一些可怜的食物。只要有定期的潮水,它们就会赖着不回大海。由于浅水里食物时断时续,它们的生活总是处于饥一顿饱一顿的状态,因此这种蟹很难长大。但是一到枯水期,它们得不到食物。就会拼命爬回大海,最终也能长成一只很大的海蟹。
她心里蓦然一惊,一下子就想到他,想到他当初的决绝分离。原来,他的狠心决然,只是不肯让她做一只爱情寄居蟹。原来,他早就明白,他不是她的大海,只有狠心断掉她的水源,她才会拼命爬回大海。找到自己真正的爱情归宿。
捧着杂志。在那个初春煦暖的午后,她的泪一滴滴落下,在纸上开出一朵又一朵无色的花。外面。阳光灿烂,世界真好。
第5篇、迷情九月
九月在冀中来说是最美好的季节:温度不冷不热,各种新鲜水果陆续上市,树木还是郁郁葱葱,各种花卉也还争奇斗艳。人们摆脱了暑期的炎热,陷入了对“十.一”大假的热切期待中。
这时,我最后的女伴也和心仪的男友同居了。曾经觉得小的房子变得很大。我从来没有感觉如此的孤独和寂寞,从来没有如此迫切的地想找一个男人依靠。
这时,他出现了。
从他说“咱们都小三十的人了,干脆咱们凑一家子得了!”到他声声呼唤我“夫人”“宝贝”“老婆”只是上一时和下一刻的间隔。我从不以为然到怦然心动也只是今天和明天的区别。
之前,我也交往过许多异性朋友,也被安排过和许多男孩见面。可是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舒服、自然、总想呆在他的身边。或许,在遇到他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可以走进我心里的男人。也或许,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可是,在这个九月,在这个孤独寂寞的九月,我遇上了他。
他有着高高的个子。可能是由于自己的个子高,所以我也喜欢高个子的男人。总觉得那样才有让人依靠的感觉。和小个子的男人在一起,我无法产生要依靠的感觉,倒是会产生要保护的欲望。
我喜欢有着修长四肢的人,尤其是胳膊长长的的人,认为这样的人有着与生俱来的优雅。
而他,就是这样的人!
我喜欢他呼唤我“宝贝”时的语调,也喜欢他笑眯眯的看着我时的眼神。我感觉那盛满了温柔。
他会在午夜外环的路上手把手的教我开车。他会夸我:“行啊,宝贝,上手挺快啊”,也会用手指着我的头笑:“你怎么这么笨啊!”
他会在无车的路口给我表演90°甩尾、180°甩尾。在我的欣赏和尖叫声中他会得意的笑。他要表演甩360°,我无论如何不允许时,他会说:“这么不相信我!怎么就找了你这样的媳妇啊!”
他会在醉得走路打晃的时候把车开到我楼下,找上门来说“老婆!我们回家。”
他会把我抱在怀里,说“老婆,我冷。”他朋友打他话时,他会如孩子般叫“哥哥,哥哥,我难受!有话给你弟妹说。”然后不由分说把电话塞到我手里。
他会不定时的给我打电话。他会死皮赖脸的要睡在我的床上。
终于有一天,一个陌生人给我打电话要我不要破坏他的生活。说他的未婚妻在这里,如果我想保持这样的关系,希望等他的未婚妻走了之后再和他在一起。那口气,好象拿我没有办法,口气里有鄙视也有企求。而我感觉,在他眼中我俨然就是个情妇!是第三者!
我愣了。我告诉他,我不知道他有未婚妻,他也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我不会做伤害别人的事情。
我的心从来都没有这么酸过。他是我刚刚决定停下来想要去爱的人。怎么会这样!我喜欢的男人其实已经注定是别人的男人!
我受过的教育使我鄙视那些破坏别人感情的人,我认为那是不道德的。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生活着,可这样的事情还是被我碰到了!为什么是我?!为什么?
是夜,他来找我。我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理我了。”我当时语调很平静。平静的连我自己都意外。他愣了,问我为什么。我告诉他我要找的是结婚的对象,不是恋爱的对象,更不是玩的对象。他说:“我知道啊,不然我怎么会找你!”看着他迷茫的眼睛,我想:怎么这么会演戏啊!
我说:“你回家找你媳妇去吧,别在耍我了!”“我媳妇?!我哪来的媳妇?有媳妇我会大晚上的来找你么?”他说他知道是谁给我打的电话,他说出号码,果然是对的。他说他不会骗我,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希望他好。如果我相信了他们,那他再多的解释也没有用。
他说:“如果说我有媳妇,那就是你。我今天不走了,我要睡在这里。”“我要盖你的被子,我要和你盖一个被子!”“我要抱着你睡,我不要你相信别人!”他的眼神是那么无辜;他的口气是那么无奈;他的态度是那么诚恳。而我又是那么喜欢他,我无法拒绝他---即使知道他在骗我。
我喜欢他的气息,喜欢他光洁而弹性的肌肤。我在他均匀的呼吸中感觉非常温馨,在他轻柔的怀抱里感觉非常的塌实。我会在夜里睁大眼睛静静的看着他。我想就一直这样,我希望这就是永远。我想随时都能摸到他,感觉到他。我喜欢他,我害怕会失去他。我就想:“他不是骗我的,不然,他哪里会睡得这么安然呢!”
后来,给我电话的男人责怪我,说他遭到了他的质问。说我不应该把他的话告诉他。而他则对我说,他不知道应该相信谁了。我不知道他都说了些什么,可我难受---听了他的话,我难受。
九月过去了,他依旧喊我宝贝,可我知道那只是天外的声音,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他和你在一起时,你觉得真真切切,可当他走了,你就会怀疑是自己做了一场梦。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你们有过曾经。
我喜欢他,可是我无法承受他的离开带给我的折磨。他会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手机如果不是关机就永远占线,你永远都找不到他---除非他要找你。母亲说,一个男人,如果他心里有你,那他就永远不会消失在你的视线里。如果这是真理。那么,我就不在他的心里。他可以不计较所有,可以为他曾经的女友付出一切。可是却不肯给我任何的东西来把握。
也许是我的空虚和寂寞造就了这种结果。我在他的世界里,或许就是一段插曲,也许连插曲都不是,只是过门,也或许,连过门都不算。就象那从来都不被留意的微风,只有自己知道自己存在。
我每天在网上和朋友们讲我们之间的故事,讲点点滴滴的细节。朋友们都说我应该放弃,说和他本来就是我的一个错误。他们喜欢自由快乐的我,他们希望我快乐。
放弃了他我就会快乐么?
星座上说,水瓶座在九月会谈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会有一个浪漫的九月。我这算是恋爱过了么?我的九月是浪漫的么?
九月过去了,我的浪漫也过去了吧?
第6篇、爱到最后才发现,一切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很多时候,我想忘了你,却发现你在我心里占据着太重要的位置,很多时候,我想对你说,爱你我真的累了,但我知道你不会在意。很多时候,我想放弃爱你,却又无法割舍对你的情感。
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你,我开心过,伤心过,失落过,甚至绝望过。只因望不掉你那美丽的笑容。
因为你的冷漠,因为你的不在乎,因为你的不爱,我曾多次告诉自己,一定要放弃爱你,放弃那个我深爱着,却不爱我的女人。可是每一次,登上QQ,看着你那亮着的图像,我都会不自觉的发送这类消息“你好”、“你在干什么”、“你最近过得好吗?”然后就静静的等待着你的回应,但一次又一次,直到你那亮着的图像变成了灰色图像时,也没有等到你的回应,这样的等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
我对你的这段情,是从网络上开始的,也是在网络中遇到你的,我知道你QQ号里的人员爆满,我不知道自己在你QQ号里的哪个角落里,也许你并不认得我,但是,我认得你,我知道你的名字,和你人一样的美,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把你的名字作为网名,但我谢谢你,让我知道了你的真实名字,从加你QQ的那天,我就看过你的资料,我知道,那一定是真的,我相信那个真实的你---张淑莉。
我自作主张的把你放在我QQ号里最显眼的地方,并且专门的为你设置了一个分类,把你放在“我最爱的人”那组里面,那里面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我。
每次上线,我都习惯性的进你的空间浏览,我曾花了几天的时间,才把你空间里的一切都认真的看完。你空间里的日志和照片真的很多,应该是说,你空间里的内容,总在不断的更新着,我认真的阅读过你空间里的每一篇日志,虽然部份日志都是你转载的,可我觉得,我能读懂你的感受。你相册里的分类都有几十个,让我看到千姿百态的你,各种可爱各种美,你总喜欢抱着可爱的娃娃一起合影,可我觉得,你比那些娃娃可爱多了,你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漂亮的布娃娃。我偷偷的转载了你的很多相片,有的设置成自家电脑的桌面,有的传到手机上当屏幕,还有的,被我拿到照相馆去洗成大小不等的照片,小的放在皮夹里,大的挂在自己房间里的墙上,还有书桌上也少不了一张你那迷人的照片。这样,我就可以时常的看到你,每次,看到你那熟悉的身影时,我所有的不愉快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常常对着你的相片发呆,你喜欢近距离的照相,照出来的效时,极为清晰,就如一个真实的你站在我面前一样,每当深夜来临,每当寂寞围绕着我的时候,我总喜欢对着你的相片聊天,诉说着我所有的开心或者不开心。你的每一张相片都是那么的迷人,每一张相片都牵动着我的心,我承认,最初爱上你,是被你那迷人的外表所勾住了心,但是经过对你漫长的了解,我发现,我真的爱上了你,爱上了可爱的你,纯真的你。你的每一条说说,我都看过,总是在猜测你当时的心情,我会陪着你一起开心,或是难受。你真的不知道还有一个我在陪伴着你,默默的关心着你吗?关注你的人真的每多,留言板的留言,是我空间里的几百倍,每次为你留言之后,等下次再进入你空间时,总是找不到自己在你空间里的足迹,也许是留言太多,你并没有看到我那小小的祝福吧。说说评论,相册评论,给我的压力真的很大,我选择默默的关注着你,我把你QQ设置成我最关心的人,也是我空间里唯一关心的人,这样,我就可以第一时间在自己空间看到你空间里的每一条动态。每次上QQ时,都习惯性的先去你的空间里看看,看着你所更新的状态想入非非。一次又一次去转载别的好友的日志,只因为很多日志都很符合自己的心情,真希望哪次你进我的空间时能够看到,明白我对你的心,可是你,似乎从来都没有进过我的空间。
我计算过了,从加你QQ的那一天开始到现在,我们认识有整整1111天了,也就是三年多了,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认识你第一年的时候,有一次无意间,你主动找我聊天了,看到你的QQ消息,我又惊又喜,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了,急忙打开对话框,看看你给我发送过来的消息,“你是谁?认得我不?我现正在删人,如果不认得,我就删了你。”看完你发送过来的消息内容,起初是有一种由山谷跌落悬崖的感觉,慢慢的将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我感觉到自己嘴角露出了笑容,终于,你知道我的存在了。我马上回复道“我认得你,你是张淑莉”,然后,继续发送QQ消息给你“我的名字叫***,想和你做朋友,可以吗?”就为了等着这条消息的回复,我看着你那亮着的QQ图像,在网吧等了一下午,也没等到回复。我想继续问你,可是又怕打扰到你,我怕我哪里说得不好,你随手把我拉入黑名单了,如今的我已不奢求能够得到你的爱,只愿能默默的陪伴着你,默默的爱着你。
认识你第二年的时候,有一次晚上,刚上线就看到你已经在线,让我感觉好意外,因为你从来都是白天在线的,晚上都没有见你上线过。起初还以为是自己太过思念你,所以看错了,我揉了揉眼睛,确定,我并没有看错,我又一次豉起勇气给你发送了QQ消息:
“你好,你在干嘛呢?”,
你很快的回复到“在唱歌”
我:“我也好想听到你的歌声”
你:“嘻嘻,我唱歌不好听哦”
我:“没关系,我很想听到你的声音”
你:“好吧,那我开视频唱一首歌给你听吧”看到这条消息时,我不禁自言自语的叹到“上帝,这一切是真的吗?”我真的开心到了极点,感觉这一切像是在做梦。你这般回答我,让我都有点不敢相信和我聊天的人是你。我迫不及待的答应了,并且给你发送了视频窗口过去,建立视频聊天窗口之后,看到屏幕那头,真的是你,如此的真实,这是我们第一次开视频,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如此真实的你,只可惜我这边没有视频摄相头,你看不到我,但是我能这样的看到你,就已非常满足了,我自认为,眼前此刻的你,比相片中的你还要美丽迷人。我慌忙的带上耳麦,终于听到你说话了,你的声音特别的温柔,好听到我都找不到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我只知道,听到你声音的瞬间,我心跳加速,兴奋到都快要窒息了,你问我想听什么歌,我说不管你唱什么歌我都喜欢,然后,我就听到了耳麦那头传来了音乐的旋律,我知道那是歌曲的前奏,慢慢的听着伴奏的声音,终于,我听到了你的歌声,这道歌名是“捉泥鳅”小时候经常听的,到现在都有十几年没听过了,今天听你唱起来,别有一翻风味,感觉像是原版的一样,我多么想时间能够停留在这一刻,多么幸福的一刻,很快,这首歌听完了,你告诉我,你要睡觉了,就关掉了视频,然后看着你的QQ图像变成了灰色的了,如此之快,让我都还没有醒过神来。我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看着你那灰色的QQ图像,回味着你刚为我唱的那道歌,那是为我而歌唱的。
到如今,认识你三年了,这一年来,每次发给你的QQ消息,要不就是等不到回复,要不就是这样的回复:“你是谁”,即使我多次的告诉你我的名字,也总会等来这样的结果,我知道在你心里没有我的任何位置,在你的心里,也许我只是你QQ号里的一个不起眼的陌生人罢了,但是你却占据着我整颗心。网络让我们相遇,让我爱上了你,却又注定让我得不到你对我的关爱。曾经天真的以为不管时间和空间的距离有多远,只要真心的爱一个人,就一定能够在一起,现在才发现,这一切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你会如此的痴情,如此的着迷。这三年来,我早已把你当成我的女朋友了,就这样,我爱了你三年,恋了你三年,想了你三年。淑莉宝贝,我真的累了,好累好累!累得都没有力气再继续去爱你了。
第7篇、加盐的咖啡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都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侯,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把距离拉近一点。”她突然被打动,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呵!”信的内容让她吃惊,同时有一种被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第8篇、那年那月那场简单爱的代价
在我们的生命中,可能总会有一些难言的记忆:只是因为那份记忆虽然刻骨,但却真的充满了伤感与痛楚,一如心栋二十几年来一直萦绕心头怎么都丢不掉的心伤------
———————题记
二十六年前,心栋只是个除了有个头之外便一无所有的单亲男孩。早在心栋两岁他妹妹还在他母亲腹中的时候他就没了父亲。他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为了避免孩子会有负担就没有改嫁,一直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坚持着把他们兄妹俩抚养成人。所以在心栋内心深处,他最渴望的就是能够早早地长大,好早早地替母亲做力所能及的事,回报母亲那么多年来的不容易。
在那个年代,一般的孩子都懂事比较早,但无疑:心栋应该是诸多懂事的孩子中最懂事的。再加上他本来就高大俊朗,因此在初中那会儿就有了倾慕他的女生,月蓝便是其中之一。
喜欢归喜欢,但是在那段基本男孩女孩在一起玩都会被指手画脚的岁月里,月蓝是完全没有勇气直接表达什么的。秋渺是月蓝最好的朋友,于是月蓝就拽着秋渺去心栋家做作业,想以此接近心栋。
月蓝是个直爽的女孩,也很开朗,但是学业却不好。而秋渺恰恰相反,秋渺是个内秀的女孩,喜欢写诗,学习也好。慢慢相处下来,心栋渐渐地把月蓝当成了妹妹,而在他早熟的内心深处,却暗暗地喜欢上了秋渺。
而秋渺呢?虽然个性内敛,却很有自己的主见。她眼看着心栋那么用心地疼惜母亲,照顾妹妹,并且也很有文采。他们俩在一起时经常可以对对诗,唱唱歌,还相互共勉彼此的学习,于是不知不觉中秋渺的内心也已经完全倾向于了心栋。那时虽然年龄小,但是爱情的种子却不经意地就那么在他们彼此的心里萌发了,并且一天天慢慢地成长,他们也一直希望有一天这颗爱的种子可以顺利地开花结果。
很快就到了初中毕业的日子,成绩优异的秋渺跟心栋都顺理成章地被县重点高中录取了。但是鉴于家庭的原因,为了同样成绩优秀的妹妹的学业,更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心栋最终还是决定了辍学。
高中开学那天,是心栋送秋渺入学的。目送着秋渺走进了更高学府的校门,眼泪一直在心栋的眼眶里打转。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也可以走进那校门,并且一直陪着秋渺学习到最后啊!可是一切都是那么地残酷,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孩一个人走了进去。当时那扇门似乎成了他们之间隔阂的开始,心栋真的很心痛。可是就在他转身欲离去的刹那,秋渺却猛然跑回来紧紧抱住了他。心栋当时心跳都快止息了,他真的被秋渺的勇敢镇住了。他的大脑经历了瞬时的空白,他隐约听见秋渺附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我爱你,等着我”,然后他就看见秋渺满脸通红地跑进了校园,再没回头。
那是一句在今天的我们看来平常而又平淡的话,几乎所有年轻的恋爱的人整天都会挂在嘴上。可是那时候毕竟不一样,在那个年月,在那个年龄,秋渺真的就是独具一格的女孩了,也算得上敢爱敢恨了,真的挺不简单的。也恰恰是那句话给了心栋用心成长的动力与拼命干活的信念,他希望将来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要配得上秋渺,并给她最好的生活。
于是心栋白天不停地干苦力,放工后就去接秋渺放学,然后秋渺就教给心栋高中的课程,并且他们俩每天都会交换一张小纸条,那上面记载了他们爱的历程,那是一首首他们刻骨铭心的爱的小诗:真挚而纯情,永恒而永远。
美好的时光总容易飘远,很快高中三年就结束了,秋渺也出落成了高挑俊秀的大姑娘。而心栋更是一下子长到了接近一米八的个子,而且真的算是英俊健壮的大青年了。于是秋渺决定不念大学了,因为她觉得她完全可以嫁给心栋,并跟他一起走好以后的路了。
但是当秋渺把这事简单跟父母透露过之后,却遭到了父母甚至以死相逼的抗拒。秋渺的父母一次次背着秋渺去找心栋谈话,他们甚至给心栋跪下了:请求心栋放他们家秋渺一条生路。他们说其实他们已经各方面托关系让秋渺去部队的宣传部边学习边工作,就凭秋渺的自身条件和聪敏机智,她将来的前途肯定不可限量。而心栋只是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要学历没学历,要家庭没家庭,将来秋渺也会慢慢瞧不起他的。
尽管心栋知道秋渺不是那样的女孩,他也整天一个人看着秋渺写给他的那些深情厚谊的诗偷偷地哭。但是他反复想了秋渺父母的话,他也觉得自己真的不能毁了秋渺的美好人生。于是心栋就跟秋渺的父母合演了一出戏:他们许诺只要秋渺去部队,他们就同意秋渺跟心栋继续交往,而心栋也发誓一定会等到秋渺从部队荣归的那一天的。
就这样秋渺带着满满的希望去向了部队,那个很多甚至连大学毕业的女孩都梦寐以求而去不到的地方,那时的秋渺真的就成了凤凰了。所以他们的父母在她离开之后就决定搬家,离开那个地方,离开心栋的视线,好将他们俩完全隔开。并且他们临走之前再次找到了心栋,并说心栋要是真心对秋渺好的话,就一定不要给她留下任何希望,所以他们希望心栋赶紧找个女孩子结婚,那样秋渺也能彻底死心。
既然都已经送走了秋渺,心栋的心也早已经从送她走的那一刻彻底死了,好像女孩在他心里已经再没有了概念,不管将来或者现在跟谁结婚,那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了。就这样他变得不再阳光,甚至有点破罐子破摔了的意味。
心栋的苦一直以来没有放弃对他的爱却又不能与秋渺比的月蓝是看在眼里的,所以秋渺走后,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理想也已经开始打工的月蓝就经常去心栋家里帮着做活,还不停地安慰心栋。心栋流着泪读着秋渺从部队给他寄来的一封封含着体温的信,品着秋渺始终未改的初衷,想着秋渺父母临搬家前的话语,看着眼前一直帮他们家忙里忙外的月蓝,他终于狠了狠心提笔告诉了秋渺说他已经决定跟月蓝结婚了,并且诚恳地跟秋渺说他们不般配,请秋渺以后就把他彻底忘了吧,他会永远祝福秋渺幸福的!
可令他诧异的是,秋渺居然在读到他的信的第一眼就第一时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她要心栋亲口告诉她那封信的内容不是真的,还说如果心栋真的那么想结婚的话,那么她就不回部队了,他们当时就可以直接结婚。就在心栋的心在苦苦纠结时,月蓝突然出现从背后抱住了心栋,然后告诉秋渺她一直都爱着心栋呢,并且她现在已经是心栋的女人了,请秋渺成全了他们吧。
那一刻的心栋是木然的,那一刻的秋渺是万念俱灰的,她的泪就像泄了闸的洪,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那之后心栋就带着月蓝去外地打工了,一出去就是半年多,不管多累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心栋总会拿出秋渺曾经写给他的诗偷偷地哭泣,他总在想秋渺过得好吗?他离开家的这半年秋渺还有没有再给他写过信呢?
带着诸多疑问春节的时候他回到了久违的家,也见到了大学寒假在家的秋渺高中的好同学雪敏。心栋无法克制自己的内心,他还是跟雪敏问起了秋渺的事,因为他真的不知道秋渺过得好不好?他回家之后才知道那次秋渺跑走之后就再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可是当雪敏的话还没落地时,心栋的眼前就发了黑,然后这个高大结实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就直接晕了过去。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在自己家里了,月蓝在用毛巾给他擦着额头。他把头深深埋进了月蓝的怀里然后就泣不成声了,断断续续地说:“秋渺死了,就在他回来找我的第二天,部队说是训练时不小心坠崖的,我知道其实是我们害了她------”。
话没说完心栋就用力地用拳头打自己的胸,在他的意念里秋渺肯定是自杀的,所以他认定是他害了她。他不停地自问:“这算什么啊?这到底算什么啊?到底算什么?”
尽管后来心栋还是跟月蓝结了婚并有了自己的一双可爱的儿女,可是在他的心里似乎从来就没有让秋渺的影子远离过刹那。因为他毕竟是那么真切地爱过秋渺的,并且直到秋渺离开人世的那一刻他的爱也未曾更改过。所以这么多年来心栋一直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那就是每年的七月七,他都会拿出秋渺曾经写给他的小诗对着夜空一首首地深情地读。因为他觉得牛郎织女既然爱得那么苦,在那一天都可以相聚,所以他相信要是秋渺真的在天有灵的话,肯定也能为他而跟着牛郎织女的眼泪而复活,哪怕就算变成天上的一颗星星,或者一阵绕他而过的清风,都一定会在那特殊的日子来跟他相聚的。而他也真的能够深切感知得到她的存在,这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今年的七夕又要到来了,心栋的女儿都已经到了秋渺当年离开的年纪了,然而他还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他的“中式情人节的特殊约会”的。琼瑶的小说总是不乏浪漫之极的“人鬼情未了”的章节,当然那都是假鬼。可是我却希望今年的七夕会带给这个苦苦为情困的男人不一样的惊喜:不管是人也好,鬼也好,仙也罢,都让他能够真切感知好了。因为毕竟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了,他也累了这么多年了,苦了这么多年了,他也该得到点回声了,不是吗?
第9篇、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
他几乎是她的仰慕者,从学生时代就看她的文章。她的行云流水的文字穿透时空,丰盈着他年轻的岁月,让他对生活充满着美丽的激情。他一直以为她是白发苍苍之人,因此那种爱慕只是单纯的爱慕。 一次机缘巧合的机会,俩人相遇,那时他才知道她也不过是他那般的年龄,红颜焕发青春飞扬,他像喝了迷魂药般迷上她。 他几乎没有学历,但他事业的成功却让所有人刮目。她也为他的成功而欣喜。他对她的表达方式是送花,送珍珠,送钻石,送一切他以为能征服她的东西。 她不表态,与他保持着淡淡的友情,那时他尚单身,而她已为人之妻,他毫不在意,对她的追求热情如火肆无忌惮。短短几天的相聚,他送她的东西几乎以十万计。 隔天,会议结束,她不辞而别,留下他送给她的所有宝贵的东西,留言纸上只有纤秀的四个字:还君明珠。他看了无语,他知道她还他这些东西的意义,内心极为遗憾和愤恨,遗憾是以为自己的世俗吓退了她,可是他爱她的时候,恨不得给她全世界;愤恨是因为她的不辞而别,连最起码的告辞也没有,可见她是多么的看不起他!彼此都是个性极强的人,从此再没联系。 不久,他结婚,并不爱,但没关系,婚姻有时并不需要爱。 弹指一挥间,红颜渐成白发。他有了小孩,是个女孩,他喜欢,从小就请老师教她诗词歌赋,潜意识里希望女儿可以像她那样冰雪聪明。 有一天,家庭教师在教女儿读一首诗,他听着有趣,于是仔细听,却听到女儿念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他猛然整个人弹起,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原来这才是她当时要对他说的话,想起她当时的不辞而别,短短四个字已说明俩人之间一切的红尘故事。只是当时她含泪写下那四个字时,是多么希望他能看懂,希望得到他的体谅,可是他却在十年之后才明白,而十年,足以让江山失色,沧海改变。 她不幸于半年前病逝,他是从报纸上获知这件事的。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故事可以重写?当我们明白了世事的前缘后故,那份爱却早已不在。
第10篇、神秘爱情打印机
连续一周,每当我独自一人,打印机里都会吐出一张纸,纸上写着关于爱情的箴言。这是谁干的?5张打印纸在我手里,我望向那台神秘的打印机——
打印机
星期一上午的忙碌过去了,同事们三三两两结伴下楼吃工作餐。作为部门副主管的我,习惯比别人迟5分钟,主要是避开电梯高峰期,其次可以扫视一番同事们的格子间,看看是否有哪位把钥匙插在抽屉上未拔:对财务部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坏的坏习惯了。
最后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检查一下,桌上的公用打印机忽然开始打印,慢慢吐出一张纸——纸上用一号字体打印着:当你和她在一起时,你会假装不注意她,但是当她离开你的视线时,你会急着寻找她……
我心里突地一跳,紧张地抓过这张纸,环顾左右无人,低头又看,纸上确实就写着这么一句话。这是谁干的?是给谁看的?
一定是谁跟我开玩笑。是酸菜余?周胖子?F5?小歪?张美美?……可他们干吗要跟我开这个玩笑,难道是看出我喜欢她?这不可能!我根本就一直躲着她呀。
办公室恋情是我最不喜欢的一种。想一想吧,每天上班都在一个办公室,回家以后还是跟这个人在一起,那有多难受?我曾经警告过一个跟同事谈恋爱的朋友:现代爱情很短暂,据说能维持三年,而办公室恋情缩短为一年,而且很容易搞得公私难分。这岂是一个专业人士的所为?
心不在焉地吃午餐,心不在焉地碰翻饮料,用餐巾纸擦桌面的饮料。我不得不承认,不管这张纸是谁打印给谁的,但确实把我的心事说中了。我对她的关注,自以为不露声色,其实恐怕就像餐巾纸上的饮料痕迹那么明显。那一句话全说中了。
当她生病时
安雅有点发烧了,而且打了个喷嚏,大家都吓坏了。我着急地上前,要把公司前段时间发给人手一个的体温计给她用。她捂着嘴,连连摇手,躲着我,示意我不要靠上前。我觉得心里一酸,恼怒地吼:怕什么?我不怕你怕什么……
闹钟把我从梦中吵醒。一个晚上做了许多梦,乱七八糟的,休息得很不好,但我还是在6点半起来,洗漱后出小区,在江滨大道上开始晨跑。早上8点前我会洗完澡离开家,出门吃早点,而后步行15分钟到公司,因此我总在8点40分左右到公司。我往往是第一个到办公室的人。这显得我是个工作狂,但我只是不知道如何打发这20分钟而已。
朋友们取笑说:这个年代居然有每天早上6点多就离开床去晨跑的人,这样的生活健康正常到不像话的程度,因此可以断定此人是非常BT的、非常不正常的人!
打印机上有张纸,我立刻抽出,纸上还是一号字打印着:当她受伤或生病时,你会关心她,替她着急。
我手上的公事包掉到地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没有一点力气。我觉得自己要瘫掉了。
回想一下,安雅进公司不过三个月。没见她生过病,有一次她手上贴着风湿膏来上班,她旁边的小歪问她怎么了,当时自己竖着耳朵听到她解释:跟同学去打排球把手扭伤了。
10分钟后,我借口到人力资源部查资料,打车到附近一个有名的私人诊所开了瓶据医生说是“世界上最好的治跌打扭伤的外用药”,一路急赶——这还是我5年职业生涯中第二次溜班干私事,上一回我妈来看我,赶去接她忘了请假。
回办公室后,隔了一会儿,一拍脑袋,我用好几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哎呀我想起来了,抽屉里有瓶跌打药,安雅你看看用得上吗?
走到她边上,她隔壁的小歪,那个鬼精鬼精的女孩子歪着头问:你怎么脸红红满头汗?
公司里的那些司马昭
星期三这一天,我魂不守舍。打印机里每吐出一张纸,我都条件反射地去拿。但直到快下班都没看到那种我又怕又爱的A4纸。
安雅刚进公司,公司所有单身男士的眼睛都刷地一亮,午餐时间全部在讨论“财务部新来的女大学生”,而到财务部核对扣款、问讯财务规定的人数开始激增,以前可都是电话询问,哪儿见他们腿那么勤了——这些司马昭!她是个长发飘飘的妹妹,在路上看到的她,总是双手交叉把一两本杂志、画刊抱在胸前,一张特别干净的脸,对了,她就像韩国言情片里走下来的女孩子。而且待人很有礼貌,总是语笑嫣然的神情。
公司这些自诩白领的男人,见多了职业女白领和酒吧里张扬的女魔头,哪里见过安雅这样的女孩?都明着暗着找机会接触她,邀请吃饭和泡吧的几乎没断过,她倒是并不全都拒绝,有时候也欣然赴约,每当听到她同意赴约的决定,我止不住乱冒酸气,以至于晚餐没胃口。后来仔细一想,好像全是有男有女,好几个人参加的集体活动安雅才去。部门里自认帅比F4而被取了“F5”绰号的黄良俊,三番五次地单独邀请,也从未成功。
电话铃声把我拉回现实,是部门魏总的电话,语气温和:“……这份报告,恐怕有些疏漏,你到我办公室来拿回去检查一下。”
这就是开小差的后果。报告是安雅撰写初稿并提供数据。因此她得留下来与我一起加班了。古人说祸兮福之所倚,古人真牛啊!
加完班走出大楼已是近11点,我正想拦车送她回家,她说:一起走一走吧?
于是我们在车稀人少的大街上漫步,我不是擅长言辞的人,她也一样,就那么慢慢一起走。过一条街就是江滨大道,她闭上眼深呼吸了一口,陶醉地微笑,灯光打在她的脸上和身上,有一股温柔的暖意在我周身流动。
我愿意永远这么走下去,真的。
怅然若失地回到家,把自己扔到床上,浮想联翩。突然想起她向我借《钢琴家》的影碟,立刻跳起找到,打开公事包放好,忽然看到包里有一张打印纸,抽出一看,上面打印着:当她与别人出去,你会感到吃不知其味;你喜欢和她两个单独漫步。
手机全天候
今天打印机吐出的纸上是:你晚上从来不关手机,只因为她可能打电话给你。安雅刚进公司不到两周,一次部门饭局,她说偶尔失眠时真想找人说说话,部门7个男士争先恐后地表态可以找自己,我也笑着说了一句:我一向24小时开机,欢迎来电。
那天开始就改变了睡觉关手机的习惯,而她的确也在深夜给我打过两次电话,一次是诉苦被一只蚊子骚扰;另一次是台风的晚上,我拿着手机凑在音箱边上,放音乐给她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是靠着音箱睡着的。
现在我得说,我猜测这些全是安雅打印给我看的,即使这是正确猜测而不是一厢情愿的幻想,那么拿出财务分析的认真态度分析一下,我有什么值得她爱?是什么吸引了她?
我想,也许是我身体健康,这与晨跑以及喜欢户外活动有关,但我不是帅哥,我只偶尔参加聚会和饭局,不喜欢夜生活,宁愿一个人回到我的小窝看书,或者摆弄我那台小天文望远镜跟踪月亮。也就是说,我是个乏味的家伙。
这分析让我很沮丧。爱不能分析!我对自己强烈抗议。但是,又怎么解释办公室根本无人,打印机却吐出我心底最深的秘密?
答案E
星期五,这是一周的最后一天,大家都不太忙,把这周必须做完的事收个尾,等着周一一上班就交上去,而后就是整理手头的事,属于较缓慢的工作节奏,气氛也轻松,这也是海归派老总比较中意的“企业氛围”。
安雅刚进财务部的前两个周五,没办法完成必须一周结束的分内工作,我很温和地告诉她,没有人能够立刻上手。陪她加了两个周末的班,耐心地分析和解释她的职位和工作特点。带新手是应该的,但如此耐心,也是有“她是安雅”这个原因。现在,她已经完全跟上了,把自己手头那份工作做到一流——只出过一次明显错误,就是前天的报告。
是确有其事,还是我自作多情?总觉得今天老是与她的眼光相遇,而且她的脸上显出一种动人的红晕。
今天打印机会送来什么呢?正想着,打印机响了,纸上打印着第五条箴言:你总是想到某个人,那么为什么不约她一起度周末呢?我机械地整理着下周安排给各人的工作,脑子里激烈地斗争着,给自己鼓着劲。终于我移到电脑面前,打下如下字:我知道60公里外有个海岛,岛上有个小村庄,有真正的海鲜和白色沙滩,周末愿意和我一起去玩上两天吗?选择题:A.愿意。B.周末有事,不能去,下周吧。C.多叫几个同事一起去吧。D.我不会游泳,海鲜过敏,所以不去了。
打印出来后夹到一沓资料里,送到安雅格子间里,说:一些资料,你先了解了解。走出办公室,在走廊上点着一根烟,等待判决。
回座位,她送回资料,我不敢看她的脸。翻出那张纸,ABCD全被打叉,她加了个E:以上皆不是。一起晚餐订计划,计划不满意就不去。
后记
她坚决否认那些是她打印的,现在还是如此。并且笑我:是你的幻觉吧?编故事给我听吧?挺好玩的,没有人在场怎么会自动打印呢?你离开公司以后可没发生过这种事儿!
那我就不明白了。
后来,一个玩电脑的朋友对我的疑惑表示鄙视:怎么不行?别说是安雅,高中生都会,不就是写个小程序,随你设,爱什么时候打印就什么时候打印,太容易了,嗨,你们这帮没文化的!
第11篇、餐桌上的爱情
她家祖传的不吃葱蒜、辣椒和芹菜类蔬菜,一吃就反胃。但是,每次炒菜之前,她总要先切上一碟辣椒、姜丝拌蒜泥,再往上浇半勺滚烫的花生油,因为这是他喜欢吃的。她很乐意地做着这一切,甚至把它当成一种享受。
他从来不进厨房,至今还不太会用电饭煲煮饭。但他只要一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便会不由自主地把一个酒杯摆在餐桌上,然后看看酒瓶里的酒还有多少,再坐下来看电视。
等菜都端上了餐桌,他就为她斟上小半杯酒,说声“你辛苦了”,再尽情地享受桌上的美味佳肴。她呢,则独自慢慢地品尝着杯中美酒,满眼含笑地看着他宛如贪吃的孩子般狼吞虎咽,往往是她的杯中酒还没喝完,他已经饭足菜饱放下碗筷了。
“这么醇厚的酒,你也学着喝吧,人生得意须尽欢,这就叫享受生活,懂吗?”她曾多次笑眯眯地对他说。“呵呵,小葱大蒜有营养,开胃强身保健康。这么香脆的菜你都不吃,这才叫不会享受呢。”他乐呵呵地反驳她。
她也会发牢骚,因为相处的日子久了总有烦的时候。烦恼到了顶,她会骂:“就知道吃。我为你做了一辈子的保姆,什么时候你能做一餐像样的饭菜给我吃。”
他针尖对麦芒:“你能什么,不也就知道喝?”于是有了战争。
有一天,她病倒了,他急得眼睛都红了,拉着她的手,轻声地问:“你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弄去。”她苦笑:“你会弄吗?”“我会,我这就去。”他说。他本来想给她弄碗鸡蛋面的,手背被油溅了几个红点不说,面还弄糊了,尝一下还很苦,原来是盐撒多了。
他悄悄到家对门那家餐馆弄了一碗牛肉面,赔着小心说:“不是我自己做的,我做不好……”她的泪花就打转转了,说:“我知道,你有这份心就够了。”
过了两天,她的身体康复了,他们又恢复了以往的日子。他们的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从从容容过着。
他们的年纪渐渐大了。但是,每天饭前,他还是习惯性地为她斟上一杯药酒。而家中的冰箱里,永远都放有他爱吃的大蒜。
他是我的父亲,她是我的母亲。他们的爱情,就像他们餐桌上的菜肴,淡而有味。
第12篇、爱情美如玫瑰
她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爱情即是一首优美的歌曲,但也是艰难迈着沉重的步伐、踏着人生的旅途。何时有我的幸福,何地是我的归宿?仰望茫茫苍天不禁掉下我悲伤的泪珠。幸福就像玫瑰花,你想得到它就必须辛勤劳动。用汗水谱的乐章、难弹的琴,我想这就是爱情的全部含义。
他们曾非常相爱。
他们订婚了。虽然他的家人都很反对。
后来他很久没去找过她。她本该怨他的,怨他的沉默、怨他的软弱。可她仍是爱他。有人说他正在追求另一个姑娘,她不信,始终不信。
她的生活过得很苦,家里兄弟姐妹多,矛盾也多。她跟着四哥四嫂过日子,母亲年纪大了,却还要为她的事操心。
生活是一条长河,而命运就是其中的分流,它充满着迂回曲折、急流恶浪、险滩漩涡,它在捉弄每一个活着的人。虽然很苦,但坚强如她,穷困、潦倒、疾病、烦忧,生活的一切都不能击垮她。她只是忍受着思念的煎熬,承受着别人的闲言碎语,坚守着对他的爱恋。她是那种人,认定了就不轻易改变。
后来的两个多月里,他都没有找过她。她想到了退婚。是的,她不愿意这么朦胧地相处下去,也不愿意被他的家人那般瞧不起。她不怕等,但她要一个交代!
朋友帮她约他出来。两个多月不见,他瘦了,显得有些沧桑了。他不愿和她说心里话,他说即使说了她也不会相信,也帮不上忙,他说现在他很穷。
她气了,问他是否愿意退婚。
他答,你愿意,我就愿意。
她觉得也许他们真该分道扬镳了。
一晃几个月又过去了。她病了。医生说是神经衰弱、精神忧郁、睡眠不足引起的。她头痛得厉害,却只能一个人去看病。她不知道心里的悲和苦,能和谁倾吐。
她气他怨他,可终究忘不了他。其实她心里清楚,她的爱已经没有退路。总会有意无意地想起他,关心他的近况,会为他的孤单彷徨感到难过,会心疼他的苦,想成为他的力量。
日复一日的辛苦劳作,日复一日的孤单思念,一直到,新的一年又开始。这些日子里,尽管对命运的残酷有过憎恶,但她始终没放弃自己的坚持。因为生活很长,她有她的希望。她忘不了那个北风天,他们见了面说了许多话,她知道他仍像以前一样爱她。他们一起去看电影,他们幸福地牵手、拥抱。
他送她回家,却执意不肯进家门,于是他们就在菜地边上,聊了两个多小时。他要走的时候,她心疼这么冷的天他要走那么远的路回家。
后来他们结婚了,虽然他的家人还是反对,虽然他们甚至没有一场像样的婚礼,但她仍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她是我的母亲,他是我的父亲。当我吧他们的故事告诉我的朋友,朋友说,“爱情美如玫瑰,玫瑰虽有刺,但并不妨碍人们对它的喜爱,因为它真的很美。我愿我的热泪化作晶莹的露珠挂在玫瑰花瓣上,让它永葆美丽。”
也许岁月终究会改变爱人的模样,可是爱情的美,就像那盛开的玫瑰,永远有着美的灵魂,所以纵然疼痛,人们还是忍不住去触碰。在那玫瑰盛开的山岗上,我仿佛仍听见父亲念着写给母亲的诗歌:
在这静静的晚上
让我们共度一段空闲的时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把世界遗忘
在这静静的晚上
田野上洒满了银色的月光
别说别动别想
就这样静静的
相对着凝望
第13篇、豆蔻年华、半世结局
馨儿、你是一个小妖精
你是命运给我安排的劫,我知道我躲不过去,也无处可躲!
-----前言
馨儿、他曾经轻轻的这样喊她,声音是那样的温柔。仿佛心田注入一条暖流!
她回头,给于他一抹微笑,但是眼泪突然绝堤,在一转身间、碎裂成行!
这么多年、左羽辰,我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一、16岁
16岁的程馨诺,是那所高中的著名人物,学习成绩很好,一进去便是倍受关注的人儿,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年少气盛!
学校里的一系列活动是当仁不让的主持,学校师生都称赞不已
她身上有种气势,即便那时只是高一!
当时的高中很乱,特别二、三班,此两班是学校出了名的泼猴,各教导老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们目无尊长,常常在校园横行,经常在回家路上堵学校女生,在小女生生气的脸孔中哈哈大笑!
刚好程馨诺自教导处回来,遠遠的看到这个情景,人群中那个仓皇无措的女生正是她的好友、苏若璃,于是快步上前将若璃护在身边!
在学校从未见过女生这种举动,所以那一群泼猴楞住了,有人讲了句:靖、有人!
瞬间寂静、眼光聚焦,终于人群里走出个高高瘦瘦的男生,长腿一跨,挡在程馨诺和苏若璃前面!
若璃向程馨诺身边紧紧挨近,程馨诺给她一个安抚的笑,然后身那个叫靖的男生看去,他的头发棕色、脸上稚气未脱、视线是那么肆无忌惮的看向程馨诺,仿佛要看穿她的灵魂!
‘你让开’程馨诺酷酷的吐出。
他轻轻的挑起唇角,给她让出一条路!
第二天校园传出,那个五中的程馨诺不怕萧靖延!
萧靖延是那所学校的不良份子,从多师生都怕他、见到他就绕道!
二、左羽辰
学校开学报名那天、遇到了左羽辰。
九月的天气,云朵如棉絮纯白柔软,程馨诺脸上承着慵懒的表情,一转身回头,看见了左羽辰。那个永远赶紧白净的男生、笑起来是多么的温柔!
‘天气很好’左羽辰向程馨诺说道。这是他们讲的第一句话、很多年后辰回忆起少年时和程馨诺的相遇,依然记忆犹新!
窗外寂静蔚蓝的天空,风慵懒的吹过,左羽辰听到自己的心砰砰的跳的厉害!
那一日程馨诺穿着白色的上衣,短短的头发,转过身的时候,是那张素净纯真的脸。仿佛南方季节的一朵栀子花、芳香弥漫、那样纯洁迷人!
高中三年、他们做同学,一做就是三年,三年时间快得太快,快得来不及回忆就已经是回忆了!
馨儿、午后休息的楼道,左羽辰会轻轻地在身后顺喊她,那般宠溺,小心翼翼的叫着,生怕一大声程馨诺就会消失在他的世界视线!
程馨诺23岁才知道左羽辰那时就喜欢上她了,那时才知道左羽辰对他很好、每次下课都会默默送她回家、晚自己给她带宵夜!
而那时就是17岁的左羽辰对幸福和爱情的所有定义。
三、迷茫的爱
苏若璃爱上了萧靖延。
高二的那个夜晚、若璃满脸羞涩、迷离的夜晚她绽放了她的芳华、付出了她的所有!
狂傲的靖、长长头发的靖、魑魅一般的靖。、
馨诺、我很喜欢靖、很爱很爱,现在我好幸福、靖他也喜欢我,你知道吗?我要和他在一起!
爱情可以让一个女子无比美丽、16岁的若璃,柔顺的头发、晶莹如水晶一般剔透的脸庞,眼睛里盛满了柔情与幸福。像校园里东边墙角的蔷薇般、开得格外茂盛、不见凋谢!
过了一会、靖来接若璃。璃如小鸟般飞入靖怀里、那纯白色的衣摆如蝴蝶般唯美、幸福!
而狂傲的靖却懒懒的椅在一旁,看向飞奔而来的若璃、眼里冷冷的没有丝毫温度!而那闪着火星般的眸子落到站在身后的程馨诺身上!
若璃说:馨诺、如果我们永远在一起有多好,不要长大、不要分离!我们一直在一起、你和辰、我和靖,一直这样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可是我为什么觉得靖离我越来越远?明明站在面前、躺在我身边、我却觉得他触不到、显得那么遥不可及呢?
四、天使与妖精
高三下学期、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让我们在那个花季里变得有点伤感!
辰转学了、他去了个遥远的城市!
馨儿、如有机会我会回来看你。
辰、为何你对我总要如此温柔、总要用小心翼翼的语气跟我讲话?
呵呵、因为、你是我心中的天使、睡着时宛如婴儿一般的纯净美好!
送走辰时、程馨诺只对左羽辰说了句保重!
生活回归原样、部分学生正努力的为高考做准备,大部分同学都是以领毕业证为目标、随后跟着家人或是朋友外出打工!
前途是一条习惯的路、与学业无关,种子四处飘落、落在哪里都是一生!校园早恋是一种盛行的风、若璃依然每日与同学打闹、嬉戏!
而程馨诺不一样,她是校园的关注人物、光芒四射是注定不能敬安与此的女子。她大大小小的校园活动都会参加与主持,剩下的时间用来复习,她希望好好读书考上自己希望的大学!
只是每天回学校的楼道时总是觉得有人在叫馨儿、可每次回头都是空无一人,时常想到左羽辰那温柔的笑容!
收到辰的信、一封封精美的信笺,用的是程馨诺喜欢的淡粉色。馨儿、我想你了,你要照顾好自己。
程馨诺把这些信都装在一个上锁的小盒子里,却从未提笔回复!
当程馨诺再次遇到萧靖延是在一个值日完后的下午,靖、你要对璃好点,程馨诺说道!
难道你不知道我喜欢的是你吗?你要我拿你怎么办?馨儿、你是个小妖精、你是命运给我安排的劫,我知道我躲不过去。萧靖延用无奈的声音讲出这些年一直想说的话!
我不怕你要说什么、我只希望你对若璃好点,让她幸福快乐!
五、只要你回头、我就在这里
几年后的一个傍晚、左羽辰终于回来了,程馨诺那时刚下班不久,以为自己看错了,于是搓了几下眼睛确定后才发现并不是幻觉。
这么多年、羽辰,我以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馨儿、好久没见,记得今天是你23岁的生日,我带了礼物给你,是一只水晶鞋、那店的老板说,天使飞行的时候丢掉了鞋子,她从此落入人间寻找。馨儿、我只送一只。后来羽辰带馨诺去吃东西,他仔仔细细的为馨程着她最爱吃的菜,那么宠溺的看她满足的表情!
吃完东西的时候、左羽辰为程馨诺拉好衣领、给她用了个发夹把头发挽起。馨儿、我总是怕你会消失,我总担心我会找不会你、再也找不到…所以我留下一只水晶鞋,这样你就飞不走了、除非我愿意放手!为什么我总觉得你不快乐?虽然脸上看上去是那样的开心,但无论如何,只要你回头,我就在这里。
左羽辰薄薄的唇瓣轻轻印在程馨诺的额头上。
后期每个节日都会收到辰寄过来的贺卡与礼物,他总要写:天使要快乐、我在你身边!
偶尔还会有他的电话:馨儿、你过得好吗?今天看到一个漂亮的发夹,你带一定很漂亮很合适。好想看看你带起来的样子。
六、一切那么完美、却充满着谎言
倘使形式可以搪塞一切,只要可以完美,又何必追究真伪?
真相总代表着伤害,有时总是让人无路可退、导致伤痕累累!
那天程馨诺的微博、几行字,可早已经超越了年纪的冷静与透彻!
她的家已经不再是家了,成年人的对白。道貌岸然的婚姻、只要坚持,终究还是个婚姻,终究还有个家庭,可是为什么双方都要这样坚决.。双方无止境的争吵、最后走到决裂的结局。
程馨程已经无力去管这些大人们的事情了。
馨程、为什么靖不要我了?他跟我说对不起,他叫我好好过,那么不可一世又狂傲的靖也会说对不起。我真以为我会和他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我只想好好爱他。
16岁的某天,靖向程馨程表白了。馨儿、我喜欢你!
可程馨程只是嘴角上扬却没有笑容,靖、我们注定不是一路人,道不同不该为谋,如果在一起,那就是罪孽。
萧靖延把着程馨程,啪~清脆的声音响起!
程馨程、你会为你今天的所作所为而付出代价的,我不会伤害你,但是我会把你对我做的一切还在你好朋友苏若璃身上、你等着看好戏吧。
七、半生结局
23岁的那个夏天,天空始终很安静、程馨诺始终穿着黑色系的衣服,刘海那么长、遮住了光洁的额头。
靖跟着他爸爸去了深圳。
若璃和靖的事情没有瞒过双方的家长,而璃一直不肯说出靖的名字。那年嫁给了一个东北男子。
而程馨诺的家庭看起来完好无损的样子,可是镜子一量有了裂痕按照原样拼好,依然有裂痕!
唯有羽辰,他依然每天写信给程馨诺,每次节日照常送些礼物过去,只是程馨诺不再打开,而是把它们放回盒子里,然后与礼物一起退回给辰。
日子就这样在悄无声息的推拒悄然走过。那天晚上左羽辰给程馨诺打了个电话:馨儿、给我个确定的答案,让我知道应该留下还是选择离开@!
程馨诺说道:不好意思、辰,我没法接受你!发生的事情太多、你的存在只会让我记得以前的种种,所以、我要新生活,你在我的世界里消失吧!
几秒钟的沉默后,辰才淡淡的说道:好、如果我的离开能让你回归以前的快乐与幸福,我愿意!只希望你过得好……
八、暮然回首、往事如烟
再回首又是一季春、程馨诺已是二十有四,回想起年少时的种种,不禁红了眼眶,纵然事情过了这么多年!
同学聚会上、程馨诺不断的向同学打着招呼,才发现周围大都是成双入对的情侣、而这么多年来自己还是孤身一人!
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遇到了自己的读书时的死党,这么多年未联系了,若璃已从当初的懵懂少女变成了现在眼前的沧桑少妇;
现在才从她口中知道:当年她和萧靖延的事情被双方父母发现了,她死也不肯说出那个男生是谁,而萧靖延直接逃到了外地!若璃的父母直接把她嫁给了一位东北的小伙子,看了眼他的丈夫,挺老实的一个人,对若璃很好也很体贴,也许这是她最好的归宿吧!
聚会上和若璃聊着之前班上的种种趣事,感觉又回到了曾经,那时她们真的过得很开心!过不久,萧靖延也来了,他变得成熟了,曾经年少轻狂的他、现在已经是某公司的编辑了。
见到苏若璃时萧靖延觉得很愧疚,说了句:对不起!
若璃说:靖、往事如烟,那些事已经过去了,你不需要觉得对不起我,我现在过得很好、很幸福,希望你也能幸福!
‘左羽辰呢?这几年大家都未曾和他联系吗?’几个同学说道
……..没有…
聚会散后、程馨诺和苏若璃悠闲的迈着步伐、聊着这些年来各自发生的事情…
不知不觉程馨诺思索着遇见左羽辰时的情景,回想着放在家里一直保存着的水晶鞋!多想现在辰就在她身后、可是自从那天叫他从她的世界消失开始,辰就没有再出现过,只是每个节日的卡片还是照常签收….
‘只要你回头、我就在这里’….可是我现在回头了,为什么没有看到你呢?
第14篇、莫桑,离别
我想一梦千年/往事沉淀/若,你是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那么,请允许我/深深地眷念……
——选自《我所不能抵达的世界》
一段感情的开始,总让人始料未及,而一段感情的结束,却总是理所当然。
认识莫桑的时候,正是茉莉花开的季节。他家阳台上种有一大片茉莉,在五月的骄阳中开得如火如荼。万绿丛中星星点点的白,精致小巧,素净淡雅。午后躺在凉椅上小憩,微风送来阵阵清清淡淡的芬芳,连梦都带着茉莉花的味道。微醺的空气里,迷醉着他独特的香气,久久不肯散去……
我曾经问他,为何会如此喜欢茉莉。他说,因为他爱上了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最爱的花便是茉莉花。他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中有深切的疼痛。昏黄的残阳洒在他脸上,我看到他一半盛放,一半凋零。
遇上莫桑,爱上莫桑,美丽的像一个散轶在尘世间的传说。只不过,这个传说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而已。
其实,我一直都清楚,莫桑只是我的一个梦,当梦醒来后,一切都会尘归尘,土归土,该去的,不会留。
阳光一如既往的灿烂,既而残缺,茉莉花也自始至终地盛放,然后凋谢。这个世间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我一直这么想……
莫桑带着那个女人回来的时候,茉莉花已经全谢了,连一个花骨朵儿都没有。我知道,我已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了。莫桑爱的是那个人,而花只是寄托,人都回来了还要花做什么呢?
他说,宣宣过来,这是你洱彤姐姐。我静静地走过去。当我看清她的容貌时,我呆住了,原来我们长得那么像!而他仍旧云淡风轻,对着另一个女人微笑,那明媚,是我从未见过的。我看着他坚毅的嘴角勾勒出完美的弧线,一瞬间失了思想。恍然听见:这是我请的花匠,照顾我们的茉莉的,叫宣宣。
我回过神来对她微笑,然后叫她洱彤姐姐。我想,我笑得一定比哭还难看。不过,让我庆幸的是,我终究没有哭。
两年了,原来我只是另一个女人的替身。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从来都不说爱我。他的冷峻,他的隐忍,他的沉醉,他的悲痛,都是因为她一个人,而他明媚的笑容,也只是留给她一个人看的。
我决定静静地离开,不吵不闹。虽然我没有勇气去追求我的真爱,虽然我爱得如此卑微,但我的心从来都是高傲地不可一视的,我不允许自己留下来摇尾乞怜。所以,我只能用离开,来成全我最后的一点尊严。
晚霞烧红了西方的大片天空,极尽妩媚和鲜妍。而我已收拾好了行装。夕阳下,我回头最后看了一眼那片浓郁的茉莉,还有那片像是快要渗出血来的天空。终于,忍不住落了泪。我不知道,那泪水是否也如血一般鲜红……
我没想到我和莫桑和最后一次见面,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我拨开杂乱的人群,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有无尽的红色从他周围蔓延开来,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忘了我当时想过什么,做过什么。直到急救室的门关上的那一刹那,我才突然清醒。回过头,是那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笑容的男人——子颜。我轻轻地牵动嘴角,对他说谢谢。他很含蓄地微笑,然后转身离开。
莫桑醒来后的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也什么都没有问他。
那天的夕阳很美,柔和的金黄色光芒飘洒在病房里的每一个角落,让人感觉温暖而祥和。莫桑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斜阳的余晖落下来,撒了他一身。光芒中,他乖巧而纯净,像一个天使。
可是,我有不祥的感觉。
宣宣,我们结婚吧!他突兀的话语回荡在病房里,一瞬间,我仿佛听到了无数玻璃破碎的声音,噼哩啪啦地响个不停。
我看见他的睫毛在颤动,而他的嘴角没有笑容。那么俊美的一张脸,却为何如此悲伤?是爱情吗?是爱情让他不快乐吗?是因为他要结婚的人不是他最爱的那个人吗?
我见到过许多邪肆的笑容,但我没有想到我也可以笑得那么邪肆。是不是洱彤姐姐又抛弃你了?
我知道这句话是一声雷,可以炸得人粉身碎骨。他睁大着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我,那眼中,分明有什么东西幻灭了。
我转身,优雅地离开,没有说再见。
那个对他言听计从,温顺服帖,甚至可以为他生为他死的宣宣,真的死了。我终于明白,我所痴迷了两年的爱情,原来只是一个幻影。
我开始每日每夜地做梦,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我一闭上眼睛,梦境便会如魅影般浮现出来。灰暗、迷乱、纠结、追杀、逃亡、血腥……我常常不知道自己身在哪里。从睡梦中惊醒的时候,我总以为莫桑还在我身边,可是一伸手,却什么也没有。
我发现我是如此地思念莫桑,思念他的气息和温度,思念他的冷峻,他的隐忍,他的不羁,他的狂野……可是,空气中再也没有那股茉莉的淡淡香气。
我一直以为,离开了,一切就会结束了。可是我错了,因为心还在,爱还在,思念还在!原来,并不是离开了就能够结束,更不是以为醒悟了,便可以遗忘。
我在一瞬间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可以和他共有同一片蓝天,可以与他呼吸同一种空气的地方。我静静地回想,在这里的两年,我得到了什么,又可以带走些什么。在这两年中,我生命全部的意义就是他,几乎没有和外界接触。唯一一个可以算是朋友的人——子颜,也只是萍水相逢,有过数面之缘而已,我们可以说是素不相识。原来,两年,除了与他的回忆,我什么也没有……
这一晚,出人意料地没有做恶梦。相反,还做了一个很美的梦,梦中,我和他在一起,我们相亲相爱,那种感觉很真实,很清晰,仿佛是我们正在经历的切身感受,那么激动,那么满足,那么幸福,那么快乐……可是醒来之后,我发现我不记得他是谁,也看不清他的样子。只是能感觉到他,不是很熟悉很亲近的人,好像,还有些陌生,对,是陌生,仿佛素不相识。
我已记不清我有多久没出门了。只是当我看见黄叶落满地的时候,我才幡然醒悟,原来秋天已经来了。我没想到,我会在走之前又遇到他——子颜。他的笑容,还是那么灿烂,像阳光一样。
我们一起去喝咖啡,然后我听他讲话。我没有告诉他,我就要离开这里。我想,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分手的时候,他又笑了,那么温暖,让人想要靠近。突然,我想起了梦中的那个他。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想把这个梦境告诉子颜。我们在梦中相亲相爱,醒来后,才发现我们原来素不相识。我说。我看到了他认真思索的模样……
转身离开之前,我没有说再见。我不习惯告别,不习惯说再见,因为我知道,有些人有些事,或许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
南方的梦,已经苏醒。莫桑成了我心中永远不能触碰的痛。他的世界,我无法抵达,那么,就让我把他埋在心底,让我在睡梦中,再去感受那眷念,那缠绵吧……
离开的时候,下着常见的很细很细的雨,细得像看也看不见,数也数不清的愁。突然想起了秦少游的一首写雨的词,其中有两句:自在飞花轻似梦,无边丝雨细如愁。我想,北方,是不会有这么哀怨的雨的吧!
第15篇、爱情色盲
如果只是站在妮菲索背后,你一定会认为那是个异常美丽的姑娘――散发出淡淡薰衣草香味的窈窕身段、一头漆黑的长发如瀑布般直泻到腰间……但当你从妮菲索身后绕到她前面时,恐怕会大失所望甚至惊恐地张大嘴巴。一大块深紫色的印记,肆意地爬在妮菲索的左脸以及半个下巴,她原本精致的五官、完好的皮肤也因为这一切被磨灭甚至丑化,这块胎记随着妮菲索年龄的增大越来越明显。
在其他女孩都有男孩写情书送玫瑰的时候,妮菲索的生活却一直被那块深紫色的阴影笼罩着。
等到妮菲索长成一个身材高挑发育完全的大姑娘时,她脸上的紫色疤痕也变得更大更触目惊心,她把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学习和工作上。妮菲索开始给一些报刊杂志写文章,她优美的文字迅速被许多人欣赏,有的男生甚至跟她写信要求见面,但当他们知道妮菲索的脸上有显赫的疤痕时,又大多选择了沉默。除了一个叫约瑟夫的男生,他读遍了妮菲索写的文章,并且喜欢跟妮菲索交流读后感,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当约瑟夫要求见面时,妮菲索以各种理由推辞了,遭受过多次打击的妮菲索已经没有勇气面对任何陌生男孩,她不想轻易失去这个朋友。
不久,约瑟夫大学毕业,回伦敦继承了父亲的公司。尽管约瑟夫公务繁忙,但他仍然关注妮菲索发表的每篇文章,而且依然保持一周给她写一封信的习惯。妮菲索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电视的采访中,因为约瑟夫讲到了他们的友谊,那一刻,妮菲索突然面颊绯红,在此之前,她只知道约瑟夫是个幽默能干的男孩,可现实中的他那么高大英俊,而且有着显赫的事业。
短暂的激动之后妮菲索马上清醒了:他是不会爱上我的!如果要维持现在这种友谊,只能永远不见面。以后每次在电视或杂志上看到约瑟夫时,这个自卑的姑娘都忍不住偷偷啜泣,妮菲索的生活又走入了极度的惶恐和自卑中。
其实,经过几年的通信,约瑟夫早就对妮菲索有了一种爱慕之情。回到伦敦不久,他就给妮菲索写信要求见面。可是妮菲索却很坚决地拒绝了他。约瑟夫再次写信表达爱意,妮菲索竟然不再跟他联络了。妮菲索的文字那么积极外向,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多年的友谊,即使她不喜欢自己,见个面也没什么大不了啊。约瑟夫想知道原因,于是托朋友帮忙打听妮菲索的消息。
约瑟夫终于知道妮菲索为什么不愿和自己见面了。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约瑟夫不再跟妮菲索写信,但对她的思念和担心却一天甚似一天。她坚持了几年的一个专栏突然终止了,朋友告诉约瑟夫,原本乐观的妮菲索变得异常憔悴,常常一个人偷偷饮泣……约瑟夫陷入对妮菲索既思念又恐慌的矛盾漩涡中,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可怜的姑娘。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约瑟夫决定做一次大胆尝试。
第二天,约瑟夫给妮菲索写信,说自己这段时间被色盲症困扰到国外接受了治疗。“但是很糟糕,色盲那玩意儿看来是无药可治了。”当妮菲索收到这封信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约瑟夫竟然是色盲,那就意味着即使跟他见面,他也不会发现自己脸上的紫色疤痕。妮菲索终于和约瑟夫见面了。约瑟夫从看到妮菲索的第一眼起始终温和地微笑着,眼睛一直追随着妮菲索的身影。看来约瑟夫真的是色盲,因为他夸赞自己时没有丝毫的造作,那是世界上最真诚最美丽的赞美。他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在彼此心里他们早已心心相印,妮菲索终于得到了她梦想的爱情。
那晚,兴奋和感动让妮菲索无法入睡。她试着走近多年都没有触击的镜子,一步一步走近,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满脸荡漾着幸福。原本让妮菲索恐慌的疤痕,现在看起来居然不那么可怕了。约瑟夫开始投入到色盲的生活中,他常常故意把深紫色的茄子说成是灰色:他甚至尝试穿一些色彩鲜艳的衬衫,像孩子一样让妮菲索给他指点颜色……和约瑟夫一起走在大街上时,妮菲索也学会了用微笑坦然面对周围异样的目光。有一个看不见自己的疤痕,细心呵护疼爱她的人,已经足够。别人的眼光算得了什么呢?
不久,在朋友的帮助下,妮菲索到国外接受了治疗。那块伴随她22年的疤痕终于离她而去,再见到约瑟夫时,他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温和的微笑,他当然发现不了自己的变化,在一个色盲人眼里,脸上有无一块紫色印记有多大区别呢?
约瑟夫微笑如初地看着这一切,是的,妮菲索现在漂亮极了,“色盲”约瑟夫,有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夸夸妮菲索穿的那件深紫色婚纱,他无法抑制自己用所有漂亮的颜色来形容妻子的美丽,但即使她依旧是那个有着深紫色疤痕的女子,他也爱她如初……
第16篇、浴室窗外的身影
那天,她最后一个下班,到浴室洗澡时,里面已空无一人。她拧开水龙头,热水喷淋而下……就在这时,她突然发现浴室上方的玻璃窗敞开着,有个身影一闪而过。她惊叫一声,本能地用浴巾包住身体。她被人偷窥了,她心里充满了屈辱感。
她心神不宁地穿上衣服,糊里糊涂地骑上了自行车。回到家,和她同一个单位的丈夫已经上夜班去了。她从此变得郁郁寡欢。到了单位,她会紧张,看到男同事,她会想,他是不是那个偷窥的人。再后来,她失眠了,整晚上想的都是那个窗户边闪过的身影。而且发展到不论白天还是黑夜,她都必须拉上所有的窗帘才能安心。
她的变化被她丈夫发觉了,一个晚上,丈夫轻轻搂着她,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告诉我,我们一起分担好吗?”她躲进他的怀抱,凄然地说“我说了,你不要责怪我。”丈夫惊奇而疑惑地看着她。她把事情告诉了丈夫。丈夫呆不住了,狠狠地说:“让我知道是哪个色鬼,我非打死他不可!”过了一会儿又突然问:“是哪天的事?”她说了日子。丈夫起身取过床头的日历,一页页地翻着,然后一拍脑袋,说:“天哪,那个人应该是我!”她吃惊地说:“怎么可能是你?”丈夫说:“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我刚到车间,主任就让我拧上浴室外的一只水阀,我根本不知里面有人。”她腾地坐起,说:“真的?”丈夫说:“这还能骗你!”她咯咯地笑了,心魔从此一扫而光。
后来,轮到她丈夫失眠了。有一天上班,丈夫用电焊枪把那扇窗用铁皮焊上了。别人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只有她心里明白。而另一个秘密她却永远不会知道:她的丈夫那天根本没有去拧那只水阀。
第17篇、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
素凉站在篮球场看球。政管与经法,两个与我们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系,但她的神情十分专注,紧张时发出尖叫,声音可以压住身旁的鼓声。十月阳光明晃晃泼下。一张脸如此热烈生动。
总是会有人问,宁安,你怎会有素凉这样的朋友。2000年的素凉。穿紧身吊带,只过大腿的短裙。眉毛描得很细,手上套丁丁当当的首饰。明快利落的东北女子。与我截然不同。
可是,我那样喜欢她。她从来不逃课。她被全票选举为班长。她包揽了那一年所有的给予外语系学生的荣誉。她对着我大声地说,宁安,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只能用沉默来表达。就像我对苏耀阳。山顶风很大。她的声音永远这样肆无忌惮:我爱苏耀阳。林素凉爱苏耀阳。
1 12月,陪素凉去赴一个约会,图书馆的网络教室。吃完午饭就过去占座位。她坐左手边第一排第三个,我坐身后。她会不时回头问我她的头发有没有乱,唇膏是否看起来有一点点亮。
轻声安抚她,素凉,你今天很漂亮。
我们在等待苏耀阳。素凉一周前就是在这里撞见了上网的苏耀阳。第一排第三个座位。他起身结账的时候她追了出去,鼓起了所有勇气,你好,苏耀阳。我看过你打球。我很喜欢看你打球。我叫林素凉。一字一顿,像背书的小学生。低着头。偷偷地瞄一眼,却发现他在笑。苏耀阳挑起眉,的确是在笑。你好。我赶着去训练,改天见。她回来的时候像踩在云端,宁安,他居然对我笑。他约我改天见。恋爱中女子的智商。
2 苏耀阳的确会在午休时间来图书馆上网。他习惯左起第一排第三个座位。却看到已经有人坐在了上面。四目相对。显然那个女孩子比他的反应要激烈百倍。他看到她的眼睛立刻睁得好大。她说你终于来啦,脱口而出。然后急忙捂住嘴。她把属于他的座位归还给他。他有一点迟疑。她连忙摆手,我已经来很久,我本来就是要下的。一边解释,一边面红耳赤。
夜里素凉翻来覆去睡不着。拉着我去通向天台的台阶。摊一张报纸,两个人席地坐下,感觉月光洒在脊背上。她喜欢像大鸟一样伸展双臂,缓慢收拢,然后方开始百转千折的叹息。
宁安,我多么想天天看见他。你能明白那种感觉吗?看到他笑,我感觉自己整个人像被丢在棉花堆里,突然就没有了大脑,再也学不会思考。
3 12月24日。圣诞夜来临。素凉穿黑色紧身毛衣,格子裙,再配同色的及膝长靴。她站在镜子面前转圈,她要邀请苏耀阳。她是这样的乐观倔强。苏耀阳每一次拒绝她的邀约,都会有一个牵强理由。可是她从来不把它当成借口。她说,没关系,那我下次再约你。然后下一次,她会依然雀跃着前去,苏耀阳,明天你有没有空。
苏耀阳再次将她拒绝。她还是努力地笑了出来,站在图书馆的走廊里,搓搓手,没有关系的。那么苏耀阳,祝你圣诞快乐。
她嘻嘻笑着挤到我的床上,宁安,让我们去吃一次圣诞大餐。
那一天她还是往常的样子,开朗健谈。但是她要了一点酒。那是我第一次接触酒精。因为辛辣,大声地咳嗽。素凉举着杯子对我说,宁安,圣诞应该和最爱的人一起过。我很高兴我可以和你在一起。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可是宁安,我希望以后的圣诞我们可以各自找到伴侣,我们可以终于不要在这样的时候只有我陪着你,只有你陪着我。然后她开始俯下身去哭泣。
4 将素凉拖回宿舍。替她盖好被子,然后出门去买几片止痛的药片。我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因为素凉,我的头撕扯地疼。走了几步已经支撑不住,吐得一塌糊涂。身体靠着墙沿滑下去,抬眼只看得到一角沉黑天空,风声在耳边穿梭,间杂不知何处的欢呼和祈祷。想起素凉说,世纪末就要来了。我们注定要寂寞一个世纪了。她的眼泪将我的心都烧痛,宁安,我真为自己的寂寞感到羞耻。
我用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黑暗冰冷墙角,行人匆匆,却没有一个会为我停留。在这盛大繁茂之夜,我亦终于觉察出胸腔里的破洞,是羞耻在其中汩汩流动。所以当林南出现,我仰面看他,脸上挂满羞耻的泪。是惟一走过去又折回来的脚步。清朗的男声,停在我的面前,微微地俯身。你有没有事。然后自口袋里摸出手帕,递给我。
蓝白格子,温暖醇厚的气息。小心翼翼地覆在脸上,用冻僵的手指机械地擦拭。他笑一笑,退得远一点,将手套和围巾一起褪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没有再多说一句。转身就走。
5 新学期开始,素凉很快接受了同系一个男生的追求。他们一起上课、吃饭。她不再关心校园里风生水起的篮球赛,不再去网络教室占座位,亦不再提起苏耀阳。有时候我路过篮球场,想,还在其中奔跑跳跃的苏耀阳,他会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子那样地爱过他。但是他亲手错过了,他偶尔会不会有一点后悔。
直到看见林南,问题里的主人公就变成了他。只是所有的潮汐都注定只能在心内鼓噪。一开口就成了气泡。
和林南在一起,我们都很少说话。他打给我一个电话,我走下楼。他看到我,走上来,笑一下,然后转身向前走。我跟在他的身后,一只手的距离,亦步亦趋,像一枚沉默黯淡的影。固定地先去吃饭。林南坐我对面,替我擦拭面前杯盏,点一盘雪菜鱿鱼。吃完后用手帕擦拭嘴唇,蓝白格子,叠好,放入口袋。散步。天气渐暖,偶尔也会找一处街边长椅,亦不多话,看来往的行人和车辆。末了他问我,送你回宿舍好不好。周而复始。
夜里对着水房的镜子练习,林南,你喜欢我吗?你知道我很喜欢你吗?问出去,是一片沉寂的惘然。镜子里的面孔,有自我讥诮的笑容。双手在身侧握紧成拳,亦是泄露的虚空。记忆里只有一次,他侧过脸来问我,宁安,在你眼里,如何才算是恋爱?
牵手是恋爱的仪式。一只手叠在另外一只,掌心的纹路摩挲纠缠,渐渐烙上对方的印记。
这是我所知的最为缠绵悱恻的形式,不足为外人所道,私密并且神圣。可是我至今惟一拥有的,只能用自己的一只手,去握住另外一只。惨白灯光打下,手背上起着密密麻麻的红点。
6 2001年很快到来。我和素凉升入大三。日子水波不兴。素凉一年里谈了三次恋爱,三次都以分手告终。林南开始变得很忙。每天晚饭的钟点往后挪了两个小时。宁安,若你饿了,自己先吃。但我啧一声斜睨他,除非你再介绍一个男生同我一样爱吃雪菜鱿鱼。
3月。海报上写,要举办苏耀阳的告别赛。素凉站在前面,沉默。我走过去挽起她的胳膊:今天天气真好,不知怎地,想去篮球场逛逛。一样的里外三层的观众,一样在风里招展的旗帜,一样擂得轰隆响的鼓,一样有尖叫着喊着苏耀阳名字的热情女生。只是她们之中,再没有一名叫做林素凉。她抱着双臂站在一边,一直都面无表情。只是在结束的时候,苏耀阳和每一位球队的成员拥抱。她突然走上去,她大声地对他说,苏耀阳,你知道我喜欢你吗。
满场寂静。然后有比鼓声更热烈的掌声,像突然惊起了满天的鸟群。是的,我知道你不记得我的名字。这一点也不重要。我只是在你离开之前来告诉你,我曾经有多么多么地喜欢你。
素凉的心声。惟一的告白的机会,终于启齿,却是诀别。从此千山万水,消失于烟云暮霭,这个人,连同沉潜的心事与我们热烈而痛楚的青春。啊!我爱你。再见。
7 那一个晚上,林南约我的时间特别早。站在楼下深深呼吸,对他笑,林南,似乎从我们一认识,就一直走在黑暗里。见不得天日。有些人和感情,注定要是此般结局。他说,宁安,你的眼睛怎么又红又肿。想学素凉,在五点半的宿舍楼下,天光还亮,下课后人群熙攘,想扯开嗓子也对着他喊,林南,你知道我喜欢你吗。可是千回百折,还是又红了眼眶。没事。只是替一个朋友难过。
浙江小吃。雪菜鱿鱼。他夹到我的碗里:宁安,你最喜欢的,多吃一点。终于还是开了口,林南,你到了国外会不会想念这道菜,然后连带也想一想我。他慢慢地抬起头。林南,你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了对不对。我很为你高兴。以后有人问起,我可以骄傲地对他们说,我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师兄。
我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只在夜里出现的林南,隔在三重雾里的林南。圣诞的那个夜晚,我问他关于归还物件的方式。他回过脸来笑,我叫林南。不过告诉我你的名字就可以,我可以找到你。
从不参与任何集体活动的许宁安。从不知晓任何校园风云人物的许宁安。成日在宿舍昏睡靡靡的许宁安。不会对任何人有任何好奇的许宁安。林南只是忽略了,许宁安也会恋爱。许宁安也会去寻找!所谓林南,国际经济法系,大四,真实姓名程凌北。哈佛是惟一梦想。放弃保研。
多少人会羡慕我呢。传言里搭上天梯也够不着他衣袖的程凌北,我曾经陪着他,在这个出门要走半个小时的小饭馆,吃过一日又一日的他最爱吃的菜。
8 2001年7月2日。林南,或者是程凌北,毕业。最后一次吃雪菜鱿鱼。天气已经很热,我依然穿着长袖。在宿舍楼外,他同我道别。但是这一次说完再见,他没有越走越远。宁安,他喊我的名字。走近一步,再近一步。我的心几乎快跳不动。浑身血液在一刹那全部涌上大脑,我瞪大眼睛看他。
他的手朝我伸出来,虽然艰难,但总算一点一点地伸出来。我的双手在身畔簌簌发抖,使劲地绞住,紧得几乎已经将指甲掐进了手心。林南,有一个夜晚的记忆也是好的。在我最好最美的时候,我爱过的男孩子,他也愿意来同我谈一次恋爱。可是他的手,终于还是停在了半路。像枝头盛放的花,因靠近的攀折的手掌而战栗,却原来袭来的,不过是一阵凉风。是什么喀嚓一声,碎了一地。
9 2002年7月,我毕业。收拾行李提下楼,烂熟的七级阶梯。似乎看见站在十步之外的林南,走过来,对我笑一笑。瘦削的脸,头发理得很短。眼神深不见底,眉尖簇起淡淡的褶。
暮色弥漫,远处看得到一带烟灰的山峦。树梢缓慢摇动。一切情景都依旧。却已经没有了那个人。
车子开过来。单位的同事来接我去分配的宿舍。将行李放进后备箱。对他说谢谢,然后用自己的左手,握住了右手。
10 2003年12月,与素凉一起去喝酒。两个留在北京朝九晚五的女人。四年之后,还是要在一起,羞耻地度过圣诞。再次听她哑着嗓子说,我好想念苏耀阳。
一个人慢慢地走回宿舍。折身呕吐。直起身来用纸巾擦擦嘴。打电话说,我有一点饿。车子开过来。自面试时就对我亲厚的男子,虽已升为部门经理,但未曾改变的,是对我始终的关爱。宁安,想吃什么菜。浙江菜。点哪个都好。除了,雪菜鱿鱼。对他笑。我吃鱿鱼会过敏。吃完以后,手上会长出一片一片的红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像一桩静默幽深的秘事,只等着那个人在某一天执起我的手来,终于能够发现。发现我所有心甘情愿的隐忍和未曾启齿的期盼。
可是消失在大洋彼岸的林南,他终于未能明白。他不知道我用了1个月去探听他的真实姓名,用了7个月的时间来陪他吃他最爱的这一道菜,就像他终此一生也不会知道,我曾经对他那么、那么的爱。
用力地扭过脸去,还是笑,还是笑,眼泪落下来。
第18篇、属于我和棒棒堂王子的恋爱
得知小夜爱她,并且因为她,他不再花心,只做她的男友,我知道小夜是真的爱她,愿意为她改变,所以当我说出分手的那一刻,他并没有试着挽留,我很安静,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不哭不闹,也没找任何人诉苦,他给的痛我要一个人去承受,就想他给的爱只想一个人去体会。苦笑一声,给他说声谢谢,谢谢他给的爱,谢谢他给的伤。
独自在院子里站了一会,望着漫天的星星,冰冷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我不能哭,我要让他小夜有一天知道是他没有珍惜我,擦干眼泪,强作欢笑,我要告诉每个人我很好,不想他们喋喋不休的问我事情的经过,因为我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什么了,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是假的,还是他对我的感情就从来没真过。
我说再也不要联系了,删掉一切和小夜有关的东西,这样就不会有什么东西能让我联想到他,我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他给的虚假的爱,记得之前他给我说对不起,好莫名其妙,问他为什么这么说,他没有给我原因,只是问我是不是真的爱他。我承认自己很笨,猜不透他,亦或者说他的心从来就没为我打开过,还是对于一个陷于热恋中的女生来说,都喜欢胡乱猜想,也都有着患得患失的感觉,所以总觉得我们的那份爱情来得很容易,因为一瞬间他就成了我的男友。
我不能怪他,因为爱本来就让人无可奈何,我能做什么,除了说声祝他们幸福,然后嘲笑着镜子里那个哭的不像样子的自己,再憋屈又能怎样,爱情多么艰难的一个字眼。
从认识小夜的那天起,我的日记里只有他,满满的文字,慢慢的记忆,高兴,激动,痛苦,想念,失眠,眼泪。写了一页又一页,这些他又怎么会知道,真的希望有那么一天,他能走进我的心里,看到每个角落里都是他的名字,还有对他满满的爱,这样他还会舍得让我胡思乱想,让我哭吗?
分手后,我很没志气,很没出息的主动联系了他,因为真的很想他,翻开以前的短信眼泪来得那么快,想到他的名字又会是那么的痛心,我发短信给他说想你了,可我知道不该联系你的,对不起。他回我说,傻瓜,我也想你,那一刻,我对他没有了怨,没有了恨,只觉得有他陪就有安全感,只要有他就好幸福,好幸福,还有那些对我的想念,我确定自己离开他会是一件多么难的事,预计不来需要多长时间去习惯没有他的日子,有时甚至会想,他和别人在一起又有什么关系,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他愿意我留在他身边,只要他会有那么一会,就那么一小会需要我就好。只是我真的放不下他,真的好爱好爱他,这就是所谓的因为爱一个人而卑微吗?我这算成全吗?
说完分手,我躺在床上用被子把自己围得严严实实,哽咽着,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就结束了,我害怕,害怕是我主动结束了这段恋情,即便我很不想,很不想。从第二天开始,我整天挂着QQ,对着电脑屏幕发呆,一句话不想说,哪也不想去,一不小心眼泪就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小夜还是会给我发信息,我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回他,只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陪他聊天,他也永远不会看到我的眼泪打在键盘上给他回信息的样子,这样的我,谁又会心疼我?他会吗?
我天天改着各种签名,只是心里真的很憋屈,很难过,还幻想着他看到后会不会心生同情给我些许的安慰,或者说不要我离开他。有天晚上他妹妹要和我视频,我知道自己很糟糕,不是不想看到她,只是害怕会流泪,我不要她看到我那么狼狈的样子,她问我为什么不和他哥哥聊天,我说不想。情绪真的很难控制,也是真的很累,后来,她说让他哥哥和我聊天,她有事。就这样,我们又开始了聊天,我知道有些话透露着委屈和气愤,十点多的时候他要我下线去睡觉,我说不想,让他下吧,他说要是我不睡觉他就不下。感觉真的真的很难,已经分手了,我就不要再考虑他的感受,也不要再听他的话,曾这样告诉自己,可是总是做不到,我说最后一次听你的话,然后就下线了,可我并没有去睡觉,睡不着,他大概不会知道吧,过了几分钟,他发短信说不要骗我哦,要去睡觉,你们那最近冷,晚上盖好被子。看到这条短信我又哭了,他的这些所谓的关心我是会那么的在乎,又会是那么的心疼,我知道自己的眼泪很多,只是为他流的最多。
我不明白,分手了,这所谓的关心还需要吗?如果不舍,为什么要丢下我,为什么不抓紧我,这所谓的关心,只能让我更放不下他。我的恋爱经历是那么空白,没有任何经验让我来作为参考,也没有谁告诉我到底怎样做才是对的,只知道一味的给心,却没有意识去保护它,因为我相信小夜,是那么的相信,自以为是的认为他会好好爱我的,原来是我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我数着时间,清楚的记得已经过去十五天了,时间好慢好慢,或许就像《失恋三十三天》里演的,有那么一天,我可以不再想小夜,不再会觉得这一切过不去,如果可以,能不能省略这段过程,让我记忆里没有他的影子。可是我怕,怕在分手后的日子里自己坚持不下来,有天会给他说,我不要和你分手了,我离不开你。
或许开始是一个错误,但是从没后悔过认识他,因为我爱他。那天静给我发了一张照片,问我那个男的长的帅不帅,我说挺阳光的,静说他才十六岁,看不出吧,我说恩,感觉没那么小,静又告诉我他会做空间并且给了我他的QQ号,说好我们一块找他做空间的,当时心里就想这小孩还不错嘛,然后就加他的QQ,可是没加上,因为他的QQ号设有辅助账号,我就想QQ加不了,发个消息到他邮箱他总会收到的,为此还暗自高兴了半天,看自己多聪明吧,他就是小夜,后来,他主动加我了,问我是谁,是不是认识他,我说不认识,静认识你,然后我小心翼翼的和他聊了几句,也知道了原来他的号里只有几个人,不加陌生人的,所以对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他的空间没有他自己的照片,没有那么自恋,我这样推断,觉得自己喜欢这个小孩,至少对我来说他是,因为我上大学,他上初中,看到他,会让我心生怜意,很招我喜欢的。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聊完后他说要删掉我,因为我对他来说也是陌生人,可是我还真舍不得删他,就和他商量让不要删我,并说我不会打扰他的,后来,他没有删我,第二天晚上依旧聊聊,不过说的话很少。
白天我一般不上QQ,那天晚上七点多的时候,也就是我认识小夜的第三天,他发短信问我干嘛呢,为什么不上QQ,那一刻我是真的很兴奋,被人需要的感觉,更何况是那个小孩,我说同学参加校园歌手大赛呢,要给他加油的,回去就上QQ。至于电话号码是前一天晚上小夜说手机没费了,要我帮他充,改天他给我充,就这样我们留了彼此的电话。回去后静把她和小夜的聊天记录截图给我,小夜问静说那个姐姐怎么还不上线呀,都想她了,这些小小的幸福足以让我的细胞处于兴奋状态好久,现在想起来都还是那么的温暖,嘴角忍不住扬起淡淡的微笑。
此后每天晚上我和小夜都会聊天,只是话真的很少,在此期间也加了他妹妹的QQ,或许真的是因为距离才产生美吧,对他的印象特别好,我属于敏感型的,他简单地回答让我会想他是不是嫌我烦呢,所以不会主动问他太多,即便很好奇。不过他妹妹还经常和我聊天,我知道了许多和小夜有关的,心里越觉得他很可爱,让人有一种占为己有的感觉,他不太接近女生,话比较少,爱吃棒棒糖,会溜冰,还有个习惯那就是啃大拇指,而且歌唱的蛮不错的,听到他的声音感觉是那么亲切,就像他在自己身边一样。
11月26我们认识,12月2号我们就处对象了,只有六天的时间,我知道这是多么的不现实,姐弟恋,异地恋,网恋,我该怎样说服自己去接受呢,他说要照顾我,当我的男朋友,我说不要开玩笑,让他做我弟弟好了,可是小夜不要,他说要想一个称呼给我们彼此,以后就那么称呼对方,虽然我也很想让他属于自己,可是理智告诉我这很不现实,我问静该怎么办,静说不要考虑那么多,这样的恋爱才会是最好的。这或许是给我的唯一的支撑的理由吧。他也是我的初恋,作为乖乖女的我,这次是真的疯狂了。
第二天早上还没睡醒手机震动了,是小夜的短信,他喊我老婆,我不知道要怎样回复他,按耐不住的高兴,最后回他呵呵,起得这么早。以后的每天晚上我都不会关机,因为怕小夜随时而来的短信,我怕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再后来的每天早上基本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每天都会有所期待,每天早上会在闹铃叫之前就会自己醒来,想着他可能会来短息了,唯恐错过,唯恐不能在第一时间回复他,是不是每个处于恋爱中的人都会有这种状态,很享受这段回忆,很美好的一段记忆。那段时间心情超乎寻常的好,连朋友都说我的气色不错,整天乐呵呵的,我也承认恋爱的感觉很奇妙,甜甜的,暖暖的,说不出的幸福,从此喜欢上了恋爱的感觉。
越来越觉得离不开小夜,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他了,会经常的想小夜,即使每天都有联系。想他的时候会忍不住偷笑,心情也会乱乱的,有点烦躁,想着那一刻他要是在我身边就好了。小夜会给我分享他的生活,是和同学去网吧了还是去溜冰了还是。我很敏感,也很爱乱想,只要听到任何和女生有关的字眼或者事情,都会想是不是和小夜有关系,也会莫名其妙的生一通气。在网吧希望他旁边坐的都是男生,让妹妹看住他,也怕某些女生会主动靠近他,去溜冰场不可以和女生一块去更不要牵女生的手,去KTV也是而且要早早回家,不是我的担心多余,只是连妹妹都感觉他的朋友不好,在我眼里小夜就是完美的,他不可以学坏,我知道自己的这些顾虑也没用,因为我看不到,他说怎样就怎样,虽然很怀疑很不放心,可是只要小夜告诉我说事实是怎样的,我就会去相信。
网恋的记忆总是那么深刻,看不到,摸不着,唯一的交流就是语言,两个月的记忆中小夜给了我很多感动,即便只是语言,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珍贵的回忆,有人会说所有的承诺都是谎言,只是哄女孩子开心的,没人会去相信所谓的诺言,诺言也就只是听的人当真了而已,可是我不这么想,至少不这么觉得,我相信小夜说过的每一句话,他让我笑过,让我感到幸福过温暖过这样就满足了。
小夜说过要来学校陪我,和我穿情侣装,下学期来大连陪我;小夜说过要我把初吻留给他;小夜说过爱我,会陪我,会想我;小夜说过假期要我陪他聊天;小夜还说过要带我去溜冰,只牵我的手;小夜说过不要我工作,他会养我;小夜说过不论我在家住哪儿,他都会和我住一起;小夜还说不要我离开他,陪他一辈子,我答应了。他说了那么多,我幸福了那么久,我爱他仅是因为他是他,我以为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不是做梦,而是我已住在他的心里,他可以带着我走,永远不会有那么一天他会把我丢了。
我是那么讨厌进小夜的空间,因为他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是和那个谁有关,即便他告诉我那只是玩的,没有什么的,可是对我来说却是那么心痛,即便这样还是会忍不住去他的空间,试图找到点他们以前的信息,试图去想象她是一个怎样的女生,让少杰留了那么多回忆,我没有要求小夜删除那些东西,因为我觉得如果他愿意的话会主动去做的,我不喜欢勉强他人,尤其在感情世界里会给对方绝对的自主权。我不高兴,伤心,为什么他不把和我有关的记忆放在空间呢,或许他根本就不在乎我,到底是他不懂事还是我对爱情的要求太高,这种“玩”我是真的接受不了,都说爱屋及乌,我应该要大度,随他的意愿来,这些其实都不重要,只要他的心在我这这就足够,我这样安慰着自己,为他开脱,也为自己原谅他找点借口。
我知道自己对什么都喜欢追求完美,生活中也会严格要求自己,我不喜欢随随便便的人,随随便便的感情,对于小夜的情况,我是很无奈,我告诉自己要么放弃吧,何必这么委屈自己,可是真的说不出口,每次心情烦躁的时候都会找朋友聊聊或者是哥哥,但是却从不会告诉他们我到底发生什么了,我知道,如果说了他们会建议我放弃,先不说现实还是不现实,首先他不懂得珍惜我,这个理由就足够了。我把一切藏在心中,希望有那么一天我可以很有底气的告诉每个人,我是多爱他,他是多爱我,对我怎样好,这样向别人炫耀着,炫耀着属于我们独一无二的爱情。
记得是在圣诞节的晚上,我决定给小夜说分手,分手是因为小夜的自动回复写的是有事找XX,XX是他前女友的名字,我该说什么好,大吵大闹?不是我的性格,他总是逃避我的问题,我只知道他一点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好像是一个人唱着独角戏,好痛,好累,换个头像也说是前女友要他换的,我不知道,我对他而言是个什么角色,或许连陌生人也不如吧,只是很费解,小夜为什么不说和我分手?在那晚打算说分手的同时,还想给他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因为他有好几次语音要听我说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让我说出口没有那么容易,不知道是害羞还是什么,给他说过一次,他竟然耍赖说没听清。这样的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我想打电话给他,想听他的声音,可是他不会接,为什么我也不明白,他也不会满足我的这个愿望。
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我很没志气,晚会结束已经八点多了,我按照计划和几个朋友放了孔明灯,为小夜放的,这也是第一次放,望着带着祝愿的孔明灯消失在漆黑的夜空中,想着只要他幸福就好。,完事后就和朋友在超市顺便买了点东西当晚餐了,这时收到小夜的短信,问我干嘛呢,什么时候回去,什么时候上线,我以为他想我了,回去后就立刻打开电脑,结果他说要我帮他写作文,我不会拒绝他的要求,随便吃了点东西开始写,虽然心里感觉有点憋屈,可是这也不用考虑的,我只想让他知道我是多在乎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写完十点左右,然后去洗漱了,到口的分手就这样咽了回去。
我想着这个分手到底要怎样说出口,我才不会难过,也才不会为他流泪,始终没有,也不舍得说分手,即便很痛,可是还是愿意有他在左右,我知道自己有多卑微的,亦或者说属于犯贱,明明知道他不爱我却还是不愿放弃,只是他爱我或者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记得我曾问小夜,我爱你你感到幸福吗?他说幸福,这就已经足够了,只要我爱他他会感到幸福我再痛苦又能怎样,为他,我还是愿意付出的。
当你爱的人不被别人看好时,你会怎么做?小夜不被看好,那些朋友说,你们的情况本来就很不现实,所以趁你没有陷得太深,还是算了吧。至少连姐姐也不认可他,虽然我什么都没敢告诉她,她仅仅知道小夜是我的对象,其他的都不知道。姐姐之所以不看好他是以为有次小夜让我帮他开年钻,而我没有网银,就想各种办法,最后想还是麻烦姐姐好了,费了好大的劲终于弄好了,姐姐给我发过来截图,小夜那边却显示没有成功,因为他忘了关掉手机开的钻,小夜也没给姐姐说声谢谢,姐姐就因此不满,而我又不能说什么,只能委婉的让小夜给姐姐说声谢谢,或许是因为小夜成长的环境吧,他一般不会对人说谢谢,对不起等用语,他就是个小王子,眼里不容一切的王子,按常理,这样的人我会很讨厌的,可是对于他,我却反而更加心疼他,爱他,就因为他是他,如果有一天他不是现在的他,我还真怀疑自己会不会爱他,无论别人怎么看小夜,或者说我们不被大家所认可,可是我不管这些,只要他幸福,只要我愿意这一切就OK。
寒假的前段时间似乎一切还不错,挺和谐的,聊聊QQ,发发短信就这么过来了,刚过完年的几天,也就是1月26的那天,小夜改了签名,龙年的爱情愿望就是希望他的前女友幸福,这是多讽刺啊,真的感觉自己要疯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想听他的解释,直接说分手了,分手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可是真正说出的时候心却会在滴血,在那一刻,只想歇斯底里的哭一场,然后喝个大醉,想摔东西,想发疯的喊,我下了QQ,躺在床上收到他的短信,问我是不是生气了。到底是我不懂爱情,还是对小夜来说我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一个路人,心好痛好痛,有时候感觉文字是那么苍白无力,有种感觉总也道不出,说不明。
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大度,也很坚强,曾经给小夜说过,要是他有喜欢的人了可以直接给我说,我会放手的,因为我只想看到他幸福,可是事实却证明我很小心眼,对于他小心眼更明显,毕竟我还是主动放手了,何必让彼此为难呢,我也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强,脸上的笑始终掩盖不了心里的痛,笑得那么牵强,那么没有温度,我讨厌这样,可是还必须这样,告诉自己,我很好,真的很好。
我怀念和他有关的一切,可是更怀念那天晚上,我感觉的到他是真心和我聊天,好像是我第一次走进他的内心,很高兴,似乎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彼此愿意为对方打开心门,小夜和我聊了很多,提到一个叫做小真的,感受的到小夜很爱她,我也不会问他们分手的原因,小夜说不要让我像小真一样离开他,我说好的,傻瓜,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我们约定一辈子不离开,我还是想再次确认因为什么他要和我在一起,是感动才和我要在一起,还是我是替代品,还是。,小夜告诉我他是爱我的,我相信,找不到任何不去相信他的理由,我以为这就是永远了,可是这只是个玩笑,感情的玩笑,我怎么能开得起呢?
我天天幻想着一切,以为我们会在一起,因为一切皆有可能嘛,我始终相信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和小夜最终在一起了,那么童话就不会是童话,我们就是最好的证明,什么姐弟恋,网恋,异地恋这些都不算什么的,我们的故事会是一个奇迹,至少前无古人,等到我和小夜在一起的那一刻,我就不会再顾虑那些所谓的网恋都是假的,异地恋不靠谱怎样怎样的说法,事实总会是最好的辩证武器。
我没有删掉小夜的QQ,因为我怕,怕就这样从此陌路,怕他消失,虽然看到他会很痛,可是比起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还是会选择留着,为什么一切总是那么没有安全感,有的人就随意在你的生活里转了一圈,走了,而自因不忍看着他的离开,最终心也还是跟着那些背影走了,我怕,怕这种来来去去,明明认识却要做陌生人,明明很在意却不能表现出来,明明舍不得可还是要放手,为什么就没有人会陪某些人一辈子,让彼此的心找到一些安全感,去相信永恒这个东西。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我们聊了,他说他花心,怕爱上我,因为他爱过的每个女孩子都会哭,然后一连串的对不起,为什么要给我说对不起,我不怕哭,只要小夜爱我就好,再痛我都无所谓的,小夜不知道我想要的幸福就是有他爱,说什么想照顾我又给不了我幸福,为什么,为什么不问我希望的幸福是什么,总是那么自以为是的笨蛋,我心里是那么烦,烦的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是怎么过来的,为什么要考虑那么多,爱情也会那么复杂吗?我只想在爱的世界里简简单单,不要自以为是的考虑,因为即使再能读懂彼此的心,也总会有误会的时候吧,我怕误会,害怕一切,为什么不能彼此坦诚,不去相信两个人是可以走得很远很远的,只要你情,只要我愿意。
分手将近一个月了,这个年我过得那么辛苦,在另一个城市的小夜应该过得很好吧,记得他问我他吃过的棒棒糖我敢吃吗,我说敢,因为是你,所以我不会嫌弃的,我把小夜幻想成我的王子,因为他爱吃棒棒糖,所以他是我的棒棒糖王子,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会记得我,那个为他做了一段以我的棒棒糖王子为题的视频,那个很爱他的傻瓜,那个会每时都想他的笨蛋。今天是情人节,你过得好吗?还是会很想你,只是你不再属于我。
第19篇、老婆的情书
老婆的情书 这天,姚雅丽在单位正忙着,收发室的李大爷送来一封信。姚雅丽觉得有些奇怪:这都什么年代了,人和人之间想联系的话,有手机有电话,还有互联网,书信这种老古董已经快被淘汰了,怎么还有人不嫌麻烦写信来?
姚雅丽没好气地将信放在一边,继续忙着手头的工作,直到中午下班时,她想起了这封信,顺手揣进包里。回到家,屋里冷冷清清的,早晨没来得及涮的碗还扔在桌上。没办法,她每天的工作忙,丈夫刘建涛比她还忙。刘建涛是个司机,起五更爬半夜,有时候一走好几天抓不着影儿。姚雅丽讨厌死这种生活了,她跟刘建涛抱怨过很多次,可那有什么用?还不都是为了生活?
姚雅丽没心思做饭,心想,一会儿买袋方便面对付一口就算了。她躺在床上,拿出信来,信封上面工工整整地写着“姚雅丽女士收。”可奇怪的是,信的寄信栏是空的,再看邮编是本市。姚雅丽有些纳闷,便拆开信,刚看了一句,脸腾地一下就红了。
亲爱的雅丽:
你不知道我是谁,但从你十七岁起,我就一直默默地爱着你,只是我始终没有勇气向你表白,我一直觉得我配不上你,你应该嫁一个更好的男人。所以,我与我的爱情错过了。
多年过去,我以为已经把你忘了,但是那一天,我在街上无意中遇见了你,你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活泼的小姑娘,脸上多了一种成熟的魅力,你的长发,你的眼睛,你的鼻子……你比以前更加漂亮。那一刻,我才惊讶地发现:你,我的女神,你在我的心里从来就没有离开过……
整封信感情真挚,浓浓的爱意在一手帅气的行书体里流露出来。姚雅丽看完了信,轻轻地用手捂住了脸,好像怕人看到她脸上的红晕。她真的不知道,原来,三十三岁的她,还有让人心动的魅力,竟然有人在暗恋她,而且暗恋了这么多年,姚雅丽真的有些痴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姚雅丽才发现,上班的时间到了。她匆忙起身,洗了把脸,略施脂粉,准备出发前,忍不住仔细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这才惊觉自己真的很漂亮,生活的磨难并未在她脸上留下太多的痕迹。
一下午的工作显得格外轻松,姚雅丽心中充满了激情。下班前,她忍不住给好友林月灵打了电话,说一起出去吃饭,林月灵惊讶地问她:“姚雅丽,有什么事儿吗?怎么突然想起跟我一起吃饭了?”
姚雅丽说没事儿,就是高兴。两人见面后,林月灵盯着姚雅丽左看右看,怀疑地问:“老实交待,到底碰上什么好事儿了?别想骗我,脸上都放光了你。”
林月灵是姚雅丽高中时的好朋友,大大咧咧、口无遮拦,啥话都敢说,她实在太了解姚雅丽了,所以在她脸上发现了蹊跷。姚雅丽本来就没想瞒她,于是把那封信拿了出来,林月灵看了后咯咯地笑个不停,她打趣说:“怪不得你这么兴奋呢,原来是有人给你写情书。是不是想来一段浪漫的婚外情啊?”
姚雅丽立刻红了脸,嗔怪地说:“别胡说八道,你看我是那种人吗?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和刘建涛的感情。”
“我知道你老公对你好,我知道你爱他,那你让我看这封信是啥意思啊?”林月灵一脸坏笑地问。
姚雅丽满足地叹了口气,说:“没啥意思,本来我都觉得自己人老珠黄了,可没想到,原来还有人偷偷地爱着我,原来在那人的眼里我还是那么漂亮,我就是觉得幸福嘛。”
林月灵看了姚雅丽半天,突然也叹了口气,说:“我真羡慕你,咋就没人偷偷地爱我呢?姚雅丽,你说这封信能是谁写的?你看这段:‘记得那个时候,你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头上扎着一条马尾巴,脚下穿着一双白鞋,走起路来无比轻盈,就像一只骄傲的小天鹅。’我也记得,那是你上高中时的样子,你说,这人是不是咱们的同学?”
姚雅丽摇摇头:“我不想知道,我有这封信就够了,不想追究他是谁。”
林月灵笑了:“你不想知道,可我想知道,你别管了,我非得查出这个人是谁不可。”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这期间,姚雅丽又接到了一封那人写来的神秘情书。姚雅丽真的沉浸在幸福之中,被人爱着的感觉真好,这种感觉不同于丈夫刘建涛对她的爱,纯粹是精神层面上的,但是却改变了她的生活,让她对生活充满了信心。林月灵对写信人的调查毫无结果,她明查暗访了本市的老同学,可没有一个像是写那两封情书的人。
一个星期天,林月灵约姚雅丽上街,两人逛了好久,直到下午,姚雅丽才和林月灵分手回家。到了家,姚雅丽掏出钥匙刚要开门,突然发现在门缝里塞着一张纸条,她取下纸条打开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纸条是刘建涛的朋友曹吉豪写的,说是她丈夫刘建涛回家途中遇到车祸,现在市里第一医院抢救,让她看到纸条后快点赶去。
姚雅丽什么都顾不得了,扔下纸条就冲下楼去,这时她才想起来,她的手机没电关机了,曹吉豪没能打通她的电话,到家里又没找到她,所以才留了字条。姚雅丽赶到医院时,曹吉豪正焦急地等在急救室外,他告诉姚雅丽,刘建涛的车翻了,幸运的是,刘建涛只是左腿骨折,没有生命危险,现在医生正帮他接骨。姚雅丽的心稍稍放了下来。
曹吉豪又说:“看来刘建涛得在医院好好养上一段时间了,这样吧,你先回家把被褥、日用品等东西取来,他还得等一会儿才能出来,我一个人守在这儿就够了。”
姚雅丽却不想离开医院,她要丈夫一出来就看到她,她要给丈夫最大的安慰。于是她借了曹吉豪的手机打给林月灵。平时为了防止钥匙忘在家里这类的麻烦事儿,姚雅丽把一把家里的钥匙放在了林月灵家里,现在正好,让林月灵帮自己回家准备住院的必需品。
没多久,林月灵带着一大堆东西赶来了,安顿好了之后,她把姚雅丽拽到一边,指着营吉豪说:“姚雅丽,我去你家取东西时,看到你扔在地上的字条了,那字条是这家伙写的吗?”
姚雅丽奇怪地说:“是他写的,有问题吗?他是刘建涛最好的朋友。”
“你当时光顾着急了,没注意到上面的字。”林月灵兴奋地说,“我仔细看了,字条上面的字跟你的情书是一样的笔体,偷偷爱你的人就是他。”说着,林月灵把那张字条递了过来。
姚雅丽大吃一惊,抢过字条一看,可不是嘛,字条上的字迹除了潦草一点,跟情书上面的字一模一样。
难道,真的像林月灵说的那样,爱上自己的人就是曹吉豪?可是不对啊,且不说曹吉豪是刘建涛最好的朋友,就算是,信的内容也不相符啊,曹吉豪是从外省来到本地工作的,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上高中时的事情?
姚雅丽正迷惑间,林月灵来劲了,小声说:“反正你老公也没大事儿,你不用担心,我先替你把这事儿弄明白了。”说着,抢过姚雅丽手里的字条直奔曹吉豪,姚雅丽大惊,想不让她去,可林月灵已经先声夺人:“曹吉豪,这是你的字吧?那两封情书也是你写的吧?”
哪有这么直白的,姚雅丽后悔莫及,林月灵这个炮筒子,啥事儿都直来直去,这样说出来让人多难堪啊?可事到如今,她也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见曹吉豪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瞪大了眼睛看着字条,好半天,他才嗫嚅着对姚雅丽说:“嫂子,我……我当时急糊涂了,光顾着通知你,忘了我写情书的事儿了。”姚雅丽的脸也红了,她问:“情书真是你写的?”
“是……是我写的。但……但不是你想的那样啊……其实……是……”曹吉豪结结巴巴的,汗都下来了,林月灵双手叉腰不依不饶地追问:“其实是怎么回事儿啊?”
曹吉豪实在没办法了,一咬牙,小声说:“我干脆说实话吧,嫂子,那两封情书都是刘哥安排我,让我写的。”
姚雅丽吃惊地张大了嘴,打死她也想不到情书居然是刘建涛让人写的。林月灵也吃了一惊,大声问:“这个死刘建涛,让你写情书忽悠他老婆,他到底是啥意思?”
正在这时,两个护士推着担架车出来,上面躺着腿上缠满纱布的刘建涛,曹吉豪如释重负,对姚雅丽说:“刘哥出来了,你问他去吧。”
见刘建涛脸上青一块紫一块,腿部还打着厚厚的石膏,姚雅丽心疼极了,扑上去问他怎么样,刘建涛挤出一个微笑说:“没事儿,你老公命大,养一段时间就没事儿了。”
见刘建涛的确没事,姚雅丽彻底放下心来,想起刚才的事,她的火气又上来了,竖着眉毛大声问道:“你让曹吉豪给我写情书,你到底安的是什么心?你老婆要是不找个情人你难受啊?”
刘建涛愣了,眼光转向曹吉豪,曹吉豪沮丧地点点头,意思是说被人发现了真相。刘建涛狡黠地说:“老婆,就算真有个爱你的人,那人站在你面前,你会跟他走吗?”
姚雅丽气愤地望着刘建涛,却不说话。刘建涛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不会,因为你不是那种人,所以我才敢让曹吉豪给你写这种信。至于安的什么心嘛,老婆,我想问问你,收到那两封情书,你高兴吗?”
“我知道你高兴。”不等姚雅丽回答,刘建涛自顾说道,“我在你脸上看到了幸福,从你接到情书之后,你快乐了许多,自信了许多,你的生活充满了阳光。这就是我要达到的目的。老婆,我知道我们的生活很累,没有激情,可是,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我劝了你很多次,让你自己调节情绪,可你总是做不到,看到你一天天有气无力、没精打采的样子,我真是很心疼啊,所以我想了这个办法,现在看来,还是挺管用的啊。”
刘建涛嘿嘿地笑了起来,姚雅丽却又羞又气,又很感动。原来,老公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快乐啊。她狠狠地在刘建涛没受伤的肩膀上捶了一拳:“你就不怕我被情书勾走了心?你就不怕我不再爱你了?”
“我对你有信心嘛。”刘建涛咧了咧嘴,“你是我老婆,我是你老公,要是连这点信心都没有,我们还是夫妻吗?”
第20篇、丈夫房间里传出的呻吟声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我成了杀死婆婆的间接凶手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我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就不知道节约吗?”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这是她无声的抗议。
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
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
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彻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 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 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起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
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 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 我痛喊他的名字…… 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 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着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 我最最亲爱的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
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第21篇、我为她打拼她却甘心去做第三者
采访人:穆琼
采访对象:向东
年龄: 30岁
职业:行政人员
那天查看邮箱时,看到了向东的信,无意中扫了一眼发信时间,竟然是凌晨 2点多发来的。我想,这又是一个爱情失意者,在无尽的长夜里排遣着内心的寂寞。
在信里他写道,前几天我看到一段话,说爱情与事业是人生的两大追求,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个,都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一个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我今年 30岁,事业还算小有所成,而我的爱情,却总是以失败结束……
我给他回信,说,那段话是周国平说的,但他还写过另外一段话,他说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论爱情。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说到底,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
那份感情真的很纯很美,在我心中一直珍藏着,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我们会天长地久,直到她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来你们家,也是最后一次
(和向东见面后,我发现他是个很斯文的男人,而且会照顾人。从举止和言语都能看出他良好的个人素养。)
来之前,感觉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可现在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今天急着把你约出来,是想对以前的感情生活作一个告别,因为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国外上学了,攻读硕士学位。之所以作这样的决定,还是因为感情。说实话,我并不想出去,因为这儿有我的父母亲戚和朋友,我是个恋家的人,你也许会觉得我很没出息。但不管怎么样,别人怎么看我已经无所谓了。对于感情,我选择了逃避,我觉得这是唯一能让我透过气来的方法。以前,我还嘲笑别人这么做一点儿也不像男人,可是现在我却扮演着相同的角色。
先跟你说说我的初恋吧,真的是非常美好。在我心中,那份感情就像一个透明的水晶一样。它因为一个女孩儿的存在而有一种香味,是因为她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甜甜的槐花香。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到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着第一眼见到她时的样子,白衬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旅游鞋,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在夏日清晨的阳光里,清爽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可是又不敢靠近,生怕自己招来她不屑的目光。
(说到这儿,向东停了下来,对我说,给你看样东西。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本,翻开本,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已经被塑封了起来。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儿,和向东描述的样子丝毫不差,她微微笑着,耳边的头发被风轻轻吹起,一个很秀气的女孩子。向东说,这张照片是我们好了以后问她要的,这么多年我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从我手里接过照片后,他又很仔细地放回牛皮本里。)
我一直在暗暗注意着她,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总是想扭头往后看,因为她坐在我后面。但我们很少有机会在一起,平常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我们俩的关系有所转变是因为一件事情,她的眼睛不好,想调到前排,可没有人愿意和她换,我知道后,主动和她换了座位。为此,她特别感激我。从此,她对我和别人就不一样了,其实,我只是想不扭头就可以看到她的身影。
从同学嘴里知道,她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爸爸因为工伤在家休息。从那以后,每次买参考书的时候我都会帮她买一份,送给她的时候总会绞尽脑汁地编一些理由,怕她不接受,她是个很有志气的女孩子。我们下学经常一起走,有关我们俩的谣言很快传遍全年级,其实,我们都能感受到双方的心意,只是谁也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
有一次在高二的运动会上,我的项目是跳高。远远地,我看见她一直朝我这边看,我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没想到把脚扭了。她和几个女生一起跑到我身边,当时疼得我直冒冷汗,我一抬头,却看见她眼睛里有泪水在打转,我一下子感觉不疼了。她流泪的样子我一直记在心里。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当我把意思委婉地向她表示时,她只是羞涩地笑了笑。真的,那时太天真了。哪里知道事情是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发展的。
我们俩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而在她,却是无法跨越的鸿沟。因为我的家庭。我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到我们家时的眼神,有一些惊讶,有一些突然。母亲对她的态度也极为冷淡,以为她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是有目的地要接近我。就在我去厨房拿水果的时候,我不知道母亲对她说了什么,反正我回来后她就一脸的不自然,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临走时,坚持不让我送她,在门口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第一次来你家,也是最后一次。
她真是一个好女孩儿,她怕影响我的情绪,就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好好复习,在某某大学等你。她的话又点燃了我的希望。等到高考分数出来时,我才知道她报考的是外地的一所学校。上大学后,我给她写过几封信,但都被退回来了,就这样,我们断了联系。
第二个女友是我的大学同学,我很爱她。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真正的互相吸引,而不牵扯我的家世背景
我一直到大二下半学期才找了女朋友,她叫小佑,是个很活泼很阳光的女孩子,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很快乐。其实,说心里话,在我心里对小佑一直有个结,我不敢问她,问了我们俩肯定会分手,我不想失去她。
在我提出要和小佑交朋友的一段日子里,她总是不给我明确答复,反正每次叫她出来玩她都会同意,也会和我单独去看电影,遛马路,有时让我陪她干这干那,我问过她,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她总是一歪脑袋问我,你说呢?这和我想像中女友羞涩的低头有着很大的差别。直到有一天,我带她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她的态度才有了变化。
我记得当时是 1995年的五一,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家里人先去,我带着小佑从学校出发。去了那里后,由于父母的身份,当地的很多人物一起陪着我们游玩。我事先没有告诉她,就怕她有什么心理负担。可能小佑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我看得出她挺高兴的,她也知道我这次带她过来,其实就是让父母看一看未来的儿媳妇,好在母亲对小佑还比较满意。我们在那儿只呆了三天,因为我和小佑还想去别的地方玩儿,就先走了。从那时起,小佑正式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和小佑天天在一起,吃饭、上自习、买东西、和同学一块儿出去玩。我真的挺在乎她的,每次见她前,我都会刷牙,因为她不喜欢我嘴里有烟的味道。同学们都能看出来我对她有多好,男生笑话我将来肯定是“妻管严”,女生则羡慕我对小佑的体贴。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外,我把几乎所有的钱都花在了她身上,给她买衣服,请她吃饭,送她礼物,她高兴的时候我也高兴,她生气的时候我在一旁陪着,我不知道小佑以前的男友是怎么做的,但我敢肯定我是对她最好的一个。
大学四年就这么过去了。毕业的时候,由于父母的关系,我们都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但没有去同一个工作单位,一是那样影响不好,二来我们也想有点距离,成天在一起,也挺没意思的。
就在我一心一意地准备和小佑结婚时,她对我说,这样做很对不起你,可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现在想想,大学应该是我和小佑最快乐的日子。当然在刚开始上班那一两年,我们过得也还可以,我和她都有宿舍,我经常去她那儿,她的同屋是本地人,每个周末都会回家。我们一起点个小煤油炉,煮方便面,简单地炒两个菜,也挺有意思的。
我那个时候还没有能力买房,虽然我的父母说,只要我想买房,跟他们说一声就可以了,但我不想总依靠父母,我想试试自己的能力,能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过上好日子。我的这些想法小佑都同意,每次路过一些新盖的楼盘时,她都会说,这座楼的几楼几号房间将来会是咱们的。她越这样说,我心里越难过,只想拼命工作,哪怕先挣到房子的首付也行。
由于我工作一直比较努力,所以领导挺信任我的。而她已经换过两次工作,她说受不了机关那种气氛,她换工作后,我们离得比以前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有时我工作太累了,到了她那儿连话都不想说,坐着就睡着了。她为这还跟我闹了几次别扭,我费了半天劲才把她哄好。
2001年的时候,单位给了我一个去外地学习的机会,去三个月。她挺不想让我去的,可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就去了。我走了以后,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电话,她都让我快点回来。每次她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会觉着很温暖,我这么拼命不都是为了她吗?
当时中间正好碰上十一,大家都放假,我怕她一个人太无聊,早就给她安排好了,让她去我一个铁哥们儿的那个城市玩两天,哥们儿要陪他女朋友出去玩,房子也给小佑留好了,小佑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10月 4日那天,我突然接到我哥们儿的电话,他很严肃地让我赶紧飞过来,我问他出什么事儿了,他说让我把小佑领走。问我,怎么小佑还带着一个男人在我的家里。我一听傻眼了,赶紧飞了过去。
我去了哥们儿家,小佑已经离开了,哥们儿说,由于有点事情,他和女友没出去玩。他过来是想看看小佑需要什么,没想到,却看到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又连夜飞回我工作的城市,找到小佑,问她怎么回事儿。她什么也不隐瞒,告诉我她和那个男人好了快一年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同事。一年,我居然没有察觉。说实话,我当时真想抽小佑俩耳光,可我忍住了,我抽了一夜的烟,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我还见过那个男人,说实话他比我帅,可帅有什么用呢?他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他跟小佑能有结果吗?小佑说,他说他会离婚,然后和我结婚。真是个傻子,我是男人,我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可小佑不知道。
我想挽回小佑的心,便很快向父母借了一些钱,然后贷款买了我们共同看中的那幢房子。当我带着小佑去看房时,我看到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我买了些简单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告诉小佑这是咱们的家,以后可以不用住宿舍了。
我这样做,依然没能留住小佑的心。她有时还会回到我身边,在那个时刻我猜想也许她和那个男人吵架了。我在放弃和争取她之间一直犹豫着,挣扎着。我哥们儿知道了以后,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这样的女人还留恋她干嘛?我知道,可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放弃就放弃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和小佑就这样拖了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离开了我。那幢房子从我买下就没住过,只好把它租出去了。后来,隐约听说小佑和那个男人也没结成婚,没有再细打听,有点心灰意懒。
事情过去快两年了,现在说起来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这个故事就算是对这个城市的最后告别吧。
第22篇、爱情来了,却发现你走得很远
1、
珠珠站在桥头的那一瞬,才发现江南的春天来得这么早,市河岸两旁开出许多珠珠叫不出名字的花来,一对对情侣在树下偎依着,有着说不完的悄悄话。珠珠的心猛然一沉,好像有几个世纪一样。
珠珠的心情滑落到了极点。这时,珠珠的手机响了,那是一种很好听的音乐:珠珠你在哪里,我好想念你……这是月华专门为珠珠设计的音乐。月华开了一家名叫花花的美容店。月华说,珠珠我每当呼你的时候,你就会听这种音乐家,你就会想起我的,也是我对你永远的爱。珠珠点了点头。
珠珠很不情愿地掏出手机来接月华的电话。月华在电话里对珠珠说:“亲爱的,你现在哪里,你能不能快点来,我好想你。”说完,月华就挂了电话。珠珠有点不敢违抗月华那动听的声音。
走进店里,月华躺在那张为客人做美容的床上。月华穿得很单薄,也穿得很时髦,就像这春天里的花一样,她很懂得季节的变换。“坐到我身边来。”月华翻身起来,把话说得很温柔。珠珠又像看到刚认识的月华了。
22岁的珠珠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一个很有潜力的编辑,可杂志社因为发行问题,几乎快到倒闭的状态,于是,主编要求每个编辑每期都要亲自去拉一定广告来,谁拉不来广告谁就得下岗。那个月珠珠一个广告都还没有拉到,走在桥头时很丧气,珠珠接到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的电话,朋友给珠珠介绍了一个赞助单位——花花美容店。花花美容店以前是一家很大的美容店的分店,现在要搬迁,而且老板也要从以前的那个总店脱离出来“自立为王”,现在正准备找一家媒体做一个广告。朋友还说他已经与这家美容店的老板说好了,只要珠珠去一趟就行。天上掉下这么好的事情,珠珠当然不会放过。
珠珠来到店里看到里面全是些女孩子,脸一下子就红了。珠珠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与那么多的女孩子单独在一起。珠珠坐在那里很是不好意思,一个劲儿地喝水,水喝得多,珠珠的头上就冒出汗来。珠珠的那头汗水就像他腼腆的一样,很是不争气。过了许久,一位三十岁的女人走了出来。她就是花花美容店的老板。珠珠没有想到老板是一个女人。虽然她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可她像一个二十岁女孩子一样青春美丽。
“你……你就老板?”珠珠本来就很腼腆,说话也结巴起来。
“怎么?我不像?珠珠编辑?”女老板笑了,伸出她那纤维般的手与珠珠握手,她又自我介绍说:“我叫月华。”珠珠一看到月华的笑,就觉得自己被月华的那一笑给俘虏了。月华的笑有一种迷人的感觉。她的这一笑可以迷倒多少男孩子啊。珠珠想,全没有把月华说的话听进去。想到此,珠珠的脸就红了,而且连他来的目的都忘记了。
“珠珠,你没听我说话。”月华见珠珠走神,就大声开口叫他,“珠珠,你有没有听我说话?”珠珠听到月华的喊声,才醒悟过来。
“我在听。我在听。”珠珠为了掩饰自己被人发现他心不在焉的感觉,但他还是掩饰不住心里的那股慌乱,说话也不很那么自在,但他还是很快就转入了正题。从口袋里拿出他的杂志递给了月华。
“不错。很是不错。”月华接过杂志看了封面,就脱口而出。在月华心里,这本杂志确实不错。这可是珠珠全部的心血啊。
当即,月华就说她愿意出5万块,只是对珠珠说,登不登都无所谓。但珠珠不能这么做,他收了人家的钱就得替人家做广告,这样他才会安心。再他向月华要资料时,月华找遍了所有的地方都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资料,就对珠珠说,我这里有几张我的照片,如果你们用得着就拿去登吧。珠珠一看,眼睛珠子差点掉了出来,原来月华竟这么上照,简直与现在的明星一样。
2、
月华出的广告费比前两年的总和还要多,主编很是夸奖了珠珠,说他会拉广告,并按照杂志的广告要求,月华的费用完全可以给她做一本专刊,她的照片应当做在封面。于是,珠珠就向主编建议,用月华的照片做封面,主编点了头。于是,珠珠就打电话给月华,月华听到后很是意外,也很高兴,就说,你看着办吧。
杂志终于上市了,却特别是好销。还有很多人都预订下一年的全年杂志,而且就收到的订单已经超过十万份,这是珠珠和主编都没有想到的事。但珠珠最终还是知道是因为月华上了封面的缘故。这时,珠珠这才想起,还没有给月华送一本杂志去,于是,珠珠就把自己案头上放的那一本亲自给月华拿去,让她快乐快乐。
月华看了封面很高兴,她也没有想到因为她上了封面,不但救活了一家杂志社,她也得到了众多的回报,每天的顾客都要排着队等月华给她们美容,这是月华没有想到的,但她知道这 一切都是珠珠给她带来的效益。而珠珠也没有想到因为月华的出现,他现在不但是杂志社里的红人,也是众多读者的最信任的编辑。
这天,月华做完最后一个顾客时,累得腰酸背痛,便迫不及待地回到公寓里。她约好了珠珠,她向珠珠致谢。如果没有珠珠,她新开张的美容店绝没有这么好的生意。本来珠珠约她,可月华却说,你那几个工资,你还是留着用吧。珠珠听了脸就红了,是啊,他每月才600元,还要租房,买书,根本不够用。
偌大的一个客厅里只有珠珠和月华两个人。月华穿了一件很单薄紫色的连衣裙,在婉转而低沉的萨克斯在客厅里响起,和淡淡的灯光下,月华显得那么单薄,珠珠这是第一次到月华的公寓里来。也是珠珠第一次到这么豪华的房子里。月华亲自给珠珠调制了鸡尾酒,但珠珠还是显得很拘谨,他很不适应这种场合——单身男人与单身女人在一起的场合。
“珠珠,你愿意在这里呆一辈子吗?”月华有些醉意地问珠珠。珠珠被月华这一举动吓得差点把喝在嘴里的酒吐了出来。
“你用不着害怕。”月华说着就哭了起来,一个女人能有今天的事业已经很不容易了。她这样做确实很不容易,每天不但要打理美容店,还要亲自给顾客做美容。珠珠想。便掏出纸巾在月华的脸上擦着那泪水。月华把自己这么多年来积压在心中的委屈一下子全倒了出来。珠珠也像受了感染,眼里流出了不知是为月华高兴还是难过的泪水。
“珠珠,你不要离开我,好吗?”珠珠知道月华迟早都会说这一句话,可他没有想月华的这句话来得这么快,珠珠感觉有些承受不了,可他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一把搂过月华,用自己毛耸耸、温热的嘴唇贴在了月华的那张朱红的嘴唇上,慢慢地把月华的上衣解开了……
3、
月华的生意越来越好,就让珠珠辞去了杂志社的工作,替她策划店里的广告。月华不让珠珠在店里抛头露面,单独给珠珠买了一幢房子,虽比不上月华居住的那幢公寓,可也是城里最好的商住楼。比起珠珠租的那房子强多倍。珠珠把在杂志社里做编辑的那种水平全用了出来,而且他在做编辑时也兼做广告方案策划,现在让他专做美容店的广告策划,珠珠有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只要是月华给他的任务,他用不了半天就会拿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来。
有了多余的时间,珠珠就觉得这时间很难打发,就打开电视,音量调到最大,把频道换来换去。珠珠却没有那种舒适快感的样子,相反,总觉得这种生活也充满了寂寞。于是,珠珠又想那种为生活而四处奔波的往事。
珠珠记得他第一次上门要求人家在他们的杂志上做广告的事。那天,珠珠换了一身从未舍得穿的西服来到一家厂里,把自己的名片递上去,那家老总只是看了一眼,就丢了桌子一角,慢条斯理地说:“你们的杂志我拜读过。很好,只是我们现在的经济很紧张,等有了起色,我再通知你,如何?”珠珠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被打发出来了。珠珠想说点什么,可人家的工作很忙,珠珠还来不及说话就被人家给赶了出来。珠珠走在大街上是何等的悲伤。可现在,用不着那样去求人家,只要自己的笔一动,就会出很多的效益来,而且还不要自己在那里拼死拼活地干。珠珠就有点想不通。
4、
这天,珠珠刚刚做完广告策划,门外响了很沉重的脚步声,珠珠知道是月华回来了。月华穿的是一双高根鞋,这是她特意与珠珠到市里最大的商场里去买的。
这一段日子,月华几乎把店里后都交给下面的人去打点,她每天只是到店里去看一下就回来陪珠珠。珠珠也似乎习惯了月华的这种方式。可门外的脚步声停了一下,又朝楼上走去。珠珠感到很失望。这不是月华的脚步声。怎么不是月华呢?
珠珠坐在那里显得有些烦躁不安,不知为什么心跳得很快。直到天黑了,月华也还没有来。珠珠更加失望了,拿出手机给月华打了一个电话,可月华的手机却关机了。珠珠想不通月华的手机怎么会关机呢?月华给珠珠买手机时,曾经说过,珠珠,我的手机永远都为开着。珠珠听了,差点在那儿流出男儿不轻易流出的泪来。
月华是不是出事了?珠珠坐在电视机前,用遥控板把电视频道换来换去,总觉得有一种异样的感觉。珠珠想到此,便再也坐不住了,拉开门以百米赛跑似的来到楼下拦了一辆的士去了月华的店里。那里早已关门了。珠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精打采地准备回到房子里时,看到一个男人挽着月华的手从车上下来,月华在那个男人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就坐上了自己的车子。
待珠珠回到房子里时,月华已经坐在那里看电视。
“你……”珠珠只说了一句,就说出下文了。
“怎么?”月华用眼睛瞟了一眼珠珠,“这个连续剧好看。你过来看嘛。”月华还是那样撒娇。珠珠有些受不了。不知为什么,珠珠觉得月华今天有一种特别的味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味道呢?珠珠又说不清楚。月华的脸上还泛着红晕。珠珠知道,月华的那种红晕只和他激清过后才有过的。
珠珠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径直走到里面躺在床上再也不想动了。
5、
第二天,月华很早就起床,在珠珠的额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这是月华每天早晨出门时给珠珠的一个告别吻。月华说她是有一项很重要的事情等着去办,可能很晚才能回来,让珠珠不要东跑西跑。珠珠闭着眼装着睡熟了,他不想让月华知道他已经醒了。月华走出去关上门的那一瞬,珠珠就感觉到心碎了,起身从窗口看到月华拦了一辆的士,一溜烟走了。珠珠才把他做好的那些方案策划收拾起来,用绳子系好,每一个都写上发布日期,这样,月华一看就会明白。
角落里还有一双鞋,珠珠看了看,眼泪不知觉地掉了下来,那是月华给他买的。月华说,珠珠这双鞋,是我们爱情的见证,它看着我们相爱,它也像我们的爱情一样,少了一只就不行。珠珠没有想到月华用这个比喻把他们的心情比喻得那样恰当。但珠珠猛一转身,关上门的那一刹那,珠珠感觉到自己的心碎了。
走吧。走吧。珠珠不停地为自己加油时,手机就响了,是月华打来的。月华问:“珠珠,你在什么地方?我打家里的电话没有接?”珠珠什么也没有说,叹了一口气,便合上了手机,悄悄地消失在人群中……
第23篇、弱水殇华
<一>文:陌漓
通往冥界的途中开满了妖异如血的彼岸花,前方的岔口又传来那来自阳间的呼唤。
看着由黑白无常领回来的幽魂,白衣胜雪,目若星辰,在如血的彼岸花的映衬下甚是好看。我不禁苦笑着摇摇头,好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如斯温文儒雅,却也终究逃不过感情的牵绊。唉,又一个痴情人儿,又一段无果的孽缘。叹息间,我已盛好了忘情水。其实人世间的爱情也只不是过眼烟云罢了,再坚贞的誓言也抵不过这一碗小小的忘情水,在下个轮回中谁又记得谁。又有几个人能够为了实现彼此的约定而甘心在滚滚弱水中承受这地狱之苦。看着那喝过忘情水的白衣男子木然地走向下一个轮回,耳边还萦绕着前一刻他们相约再续前缘的誓言,此刻的他却再也记不起那个娇花照月的女子。
临界处不断传来声声掷地的誓言,在彼岸花的火舌中我仿佛又看到了龙渊的容颜。
<二>
世人都叫我孟婆,却不知我也曾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孟紫汐。
初次见到龙渊是在相府的花园,那日是丞相的寿辰,宴邀同僚。我与父亲一起来相府赴宴。宴席前,我无意间发现相府后院的梨花开得正好,便悄悄来到后院,却没有想到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男子,他身休颀长,穿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袍,腰间系着碧色腰带,悬着一支银色流苏笛。剑眉星目,挺拔的鼻梁,淡色偏薄的嘴唇,面容棱角分明,气质温润如玉,负手静立在湖边,任梨花纷纷扬扬轻擦白衣。
乘别人沉思时偷看是不雅的,我本想悄悄退出园子,却不小心弄翻了一只花盆,惊扰了湖边的男子,我微微施礼以示歉意便匆匆退出了园子。前院的宴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静静地坐在父亲身旁,想起后院的的那一幕,笑容溢出了嘴角,也许他同我一样,是陪他家人来赴宴的吧。我陷在自己的沉思中,完全没注意到,一抹浅笑的目光一直在打量着自己。等到父亲向丞相敬酒时才发现坐在丞相身旁男子竟是后院遇见的那个他,相府的长子,龙渊。
本以为一切都将归于平静,不料丞相笑着对父亲说:“素闻孟将军之女琴绝天下,歌声动人,今日老夫与众人可否有幸一闻?”在父亲的默许下,我走过众人诧异的目光,微微欠身,大方地在五弦琴边坐下,抬手引弦,低吟浅唱。一曲歌毕,众人沉浸在曲境中。只听龙渊声道;“紫汐姑娘不愧是京城第一才女,刚刚一曲真如仙乐般令人陶醉,实在令在下佩服”。
丞相听完龙渊的话,似乎想到了什么,他笑着对问家父说;“冒昧的问一下孟将军,紫汐姑娘可否许配人家?”父亲愣了一下,看了看我说:“小女生性顽皮,今年才刚及笈,尚未许配人家.。”
“如此甚好,看渊儿对紫汐如此倾心,今天老夫就向大将军提亲,请将紫汐姑娘嫁于我儿龙渊,将军意下如何?”父亲看了我一眼,满心欢喜的答应了这门亲事。其实早在后院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我便倾心于这个白衣星目,温润如玉的男子。
<三>
将军府上下都是一片喜庆的颜色,宾客仆人莫不夸赞好一个天作之合,紫汐穿着艳丽的喜服静静地坐在菱花镜前,任侍女为她细染红妆,好叫良人掀开喜帕时,看见的是她最美的样子。
迎亲的队伍在一片喧闹声中进入相府。大婚后龙渊对我极好,常带我去郊外踏青,总是送我一些新奇的小玩意,重要的是他处处都照顾我的情绪。我们一起踏雪,赏花,饮酒,斗茶。他作画,我研磨;我弹琴,他吹箫。本以为我会幸福的生活下去,却没想到幸福的背后竟是欺骗与背叛。半年之后的他不再对我温柔,甚至夜夜流连于青楼,我天真的以为他只是累了,一段时间后他就会回心转意。直到有一天他把一名青楼的女子娶回家,我才明白他已不再爱我。在我的质问声下,他没有半点的愧疚之意,反而轻蔑的看着我,冷冷的对我说:“孟紫汐,你还真天真的以为我是喜欢你才娶你的嘛,告诉你吧,我龙渊从未爱过你,娶你不过是为了拉拢你父亲而已,你不过是我扩张势力的一颗棋子罢了。可惜你这颗棋子现在对我已没有用处了,我自然不会再演戏了,要怪只能怪你那冥顽不灵的父亲不肯与我合作,要不然我还会对你好一段时间,可现在已完全没有必要了。”
龙渊的话如同一把锋利的剑插在我心上,我颤抖着走回别院,原来所谓的幸福只是一场骗局,可怜我还被傻傻的蒙在鼓里,以为自己得到了幸福。看透真相后的我并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呆在自己的别院中诵经念佛,本以为自己就这样常伴青灯古佛来了此余生,却没想到还有更大的灾难等着我。
<四>
第二年,父亲因为通敌叛国的罪名被处死,家也被抄了,孟家上下二十七口人也被以极刑,而向皇帝揭发父亲的正是龙渊父子。听到这个消息我一度晕厥,夜晚我乘他们休息时跑出丞相府,来到父亲的坟前,看着那二十七座坟,我头一次恨自己懦弱。我知道父亲是被冤枉的,父亲作为镇守边疆的大将军,从小就教导我们兄妹要忠君爱国,即使战死沙场,也绝不做出出卖国家的事情。我曾不经意间听到龙渊父子谈到密函什么的,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现在细想起来,定是他们父子见拉拢父亲不成,便用假密函诬陷父亲。想到这些我更加的恨自己,如果我不是那么的相信他们,如果我可以早点发现,那么父亲他们就不会冤死在这里,是我害死了他们。
那晚我整夜跪在坟前,对着这二十七座坟我立誓要为他们报仇。次日,我怀着愤恨去寻找传说中的邪灵,终于在经历无数的艰难后我找到了邪灵,我用这一世剩余的生命和世代留在地狱永不投胎的承诺作为条件,来换取诅咒龙渊生生世世活不过二十七岁的宿命。
<五>
弱河的流水声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掐指一算,今天是他在这一世的最后一天。不远处黑白无常领着一个幽魂向这边走来,一样的白衣胜雪,一样的剑眉星目,只是这一世的他叫赵明诚。罢了罢了,前世的恩恩怨怨就此了断吧,谁是谁非已经不再重要了,毕竟他是那个我曾经倾尽所有爱着的人,对他我始终做不到如此决绝。
在那盛满忘情水的白玉碗中,滴了我的一滴血,下一世的他将永远不会再被诅咒所纠缠。
第24篇、女人床
她只想记得,他说,苏艺,我会一辈子对你好。她听见窗外有飞鸟飞过的声音。
—引子
苏艺画着浓艳的妆容,坐在酒吧的暗夜繁华里,想着凡说的话,我爱她,更爱她的身体。她一口喝下浓烈的酒,黑红色的液体从嘴角边流了下来,犹如血液。爱原来让人如此疼痛。
曾几何时,凡只会说,苏艺我爱你,我也爱你的身体,她的泪水粘在浓黑的睫毛上,在氤氲的灯光下泛起了暧昧的光。
十八岁的天空下,那个淡淡的吻圈住了她的灵魂。八年过后,那个吻依然清晰地记得。只有那时,那样干净过。她趴在吧台上,眼神迷离。为了一个男人,她付出了八年,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时光。想要永远和凡在一起,于是用青春做了赌注,赌上的还有自己的身体。
一个调酒师走了过来,在苏艺的褐色瞳孔里有了成像。他问,美女,一个人喝闷酒吗?
苏艺笑。纤纤细指,轻撩着盖了半脸的头发。说,怎么,一个人非得喝闷酒吗?我是高兴。
是吗?高兴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伴随着这句话的还有一张纸巾,淡雅的味道。却是不合时宜。他把脸凑到苏艺的脸旁,要不要我陪你?眼里闪着的是暧昧和欲望的混合体。苏艺瞟了一下他,这就是男人。她想。
她知道自己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而有故事就需要付出代价。
好啊。不过你得听我讲一个故事。苏艺抬起头说。你只看到我眼里含的泪,没看到我心里滴着血。然后一笑带过,仿佛不是说自己,又仿佛没有说。
酒吧不是很多人,苏艺双手撑着脸颊,调酒师站在吧台里面,故事就开始了。
(为方便写作,以下用第一人称讲述。)
【18岁】爱情飘来
18岁,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我喜欢你。女孩眼里流出清凉的液体。
他送她回家,在夜晚黑色寂静的巷子,亲吻她。淡淡的吻。彼此都很紧张,可是又那么幸福。身边有樱花飘落,落在女孩的头发上,男孩说,你真美。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她害羞的点点头。
一起拼命的学习,梦想着考一样的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生孩子,白头到老。
那时的他们只能称为孩子,爱的太单纯。他们互相依恋彼此的吻。在每一个他送她的夜晚,总是用一个吻画上那一天的句号。因为都是好学生的缘故,老师知道了他们的事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说,好好把握,不要在以后后悔。庆幸的是,他们真的没有影响成绩,高考录取书上写着一样的大学名字。于是那个梦想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18岁,就伴随着疯狂的读书,淡淡的亲吻,关上了它的岁月之窗。
【19岁】激烈的吻
大一的时候,他们学着大人缠绵的亲吻,呼吸急促。男孩的手会不时地温柔抚摸女孩的背。有些痒,却很舒服。
他们都是优秀的人,出众的外表,骄人的成绩。别人羡慕他们。说是金童玉女。
那时他们觉得他们爱情的甜美就和天空的蓝,草色的青一样,是理所当然的。
在几乎每次晚自习以后,总是有一个长长的吻,有一天那个女孩发现,除了拥吻之外她似乎还渴望一些其他的什么。她知道,身体在爱情里是饥渴的。时间会让它越来越饥渴。
19岁,伴随着缠绵的吻和对于身体的渴望流逝了。
【20岁】床单上,留下了斑驳的血渍
终于在一次控制不住强烈的身体欲望时,他们有了一次夜不归宿。去了离学校很远很远的宾馆。
暗夜里,他们相互亲吻,他的唇落在女孩身体的每一个地方,他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对她说,我爱你,苏艺,你的身体真美好。他们听见彼此喉咙里发出的声音,那是一种对情欲的渴望。
他们互相亲吻,甜蜜而炙热,带着紧张和兴奋,他说,你就是暗夜的妖精,妖娆而美丽。他听见,她呢喃中夹杂着他的名字。
他们纠缠在了一起,她听见耳边有鸟飞过的声音,激烈的鸟,似乎还在残杀着同类。
身体在一瞬间似乎剥离自己,疼痛。只剩下疼痛。她闭上眼睛,流下泪来。以后就是女人了。不再是女孩。她对自己说。她睁开眼睛看见身体上的男人,夜色中,他的脸似乎有些扭曲,不过还是很帅的轮廓。她亲吻他的肩膀。终于在他的喉咙发出低沉的声音,一阵急促的喘气后一切结束了。他趴在她的身上,亲吸她的耳垂,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苏艺。
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苏艺,我对正听得入迷的调酒师说。
他问我,你是苏艺吗?
我不是。
那你叫什么?
秘密。
我接着给他讲,我看的出来,他很想听这个故事。
那个叫苏艺的女孩其实是带着自己的床单去的,她听她的姥姥说,女孩子的第一次要流血,铺上雪白色的床单那个男人才会爱你一辈子。她看见男孩看床单上鲜红血迹的脸,微笑。她想,他一定会一辈子爱我。她也微笑。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以后的所有。
20岁,就在暗夜中盛放的身体里溜走了。
【21岁】她有过他的一个孩子
苏艺由女孩变成了女人,那个男人也由男孩成为了男人。那个男孩叫凡。那年的他们很不小心,一次意外,苏艺怀孕了。她害怕极了。他们不敢去大医院,要家长签字,于是去了一家离学校很远的私人门诊。她抱着他大哭,他说,对不起,苏艺,我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受苦。
冰凉的器具进入体内,下身就像被撕扯一样。钻心的疼痛。医生大声斥责,不要动,以后你还想不想要孩子了?怎么做的时候不知道疼呢?苏艺没有再喊,也忍住了哭泣。她想把呼吸也忍住,羞辱还有剧痛夹杂在一起,她脑子里是凡的微笑,她心里说,凡,你知道我忍受的痛苦吗?你真的应该一辈子对我好。
一切都停止了,她以为她会死,可是没有,她从手术台上下来,下体疼痛的厉害,还有血不断从身体流出,她那时就知道了,不是爱你的人离你最近,是血。那个医生把她搀扶到手术室外屋的一张床上,说,子宫正在收缩,会很疼,既然一切都能忍着,疼痛也要好好忍着,记住,一个月之内不能同房。现在的孩子都不知道怎么了,总是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那个坐在外面等你的男人永远不知道你的痛苦。苏艺看着那个医生,中年女人,谢谢你,阿姨。医生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就走开了。
苏艺知道,这个医生是为了她好。凡在外面,离自己只有十米远,却像隔了千山万水。
一个小生命夭折了。21岁,别人的幸福年华里永远看不到苏艺的疼痛,就连凡也看不到。
【22,23岁】工作的凌乱,感情的平淡
22岁,大学就在情欲纠缠中过去了。
苏艺时常想,凡是更爱她呢,还是更爱他的身体。
23岁的苏艺进了一家外企做会计。
开始穿着职业装上班。拼命的工作,总是加班。她希望和凡留在城里,继续18岁那年的梦想。
他们各自住在公司的员工宿舍。因为找工作的压力还有刚刚毕业后的困惑,这两年,彼此的情感很平淡。苏艺看出凡的彷徨,对他说,你考注册会计师吧,凡。以后我们就会更好的。
凡真的考了注册会计师,苏艺继续努力的工作。考上注会的凡进了一家大公司,因为业绩十分突出,一年以后便升了主管。
苏艺24岁,凡升了主管。
【24岁】想要浓烈而丰富的活着
他们租房,终于可以一起住。
苏艺对凡说,过去的两年我们太累了,现在我要好好的活一回,把与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过得有声有色。
在夜晚,疯狂的进入对方。凡说,苏艺,你个小妖精。我总有一天要死在你这张女人床上。
我就是要你死在我的床上,不会让别的女人有机会。苏艺在凡的上面,褐色的头发如海藻一样柔软,纠缠。她听见自己身体的渴望。凡说,我喜欢看见你在空中有节奏的飞舞的长发。
情欲泛滥。
说好,26岁,我们结婚。
【25岁】他身上有了别的女人的头发
25岁的女人已经有些衰老的痕迹,苏艺开始大把大把的往化妆品上砸钱,她不想在还没有结婚的时候就老去。她想穿最漂亮的婚纱,拍最漂亮的照片,在凡身旁做最美丽的新娘。凡在公司如鱼得水,人际关系混的很好,因为这样,需要经常去吃饭应酬。苏艺从来没有埋怨,给他做的饭,总是热了又热,还是不见他回来。
一天,公司的一个女同事在厕所偷偷的哭,被苏艺听见,苏艺问她,你怎么了?
她抱着苏艺大哭,说,苏艺,我老公外面有女人了,要和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我们才刚刚有了孩子。
苏艺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不停的拍她的背。
她开始害怕没有凡的日子,总是给他打电话。她害怕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年的感情会在岁月的流逝中对凡也成了一文不值。
开始的时候凡还有耐心接听她的电话,后来就变成了无人接听,甚至关机。苏艺变的歇斯底里。
一天,她在给凡洗衣服的时候,发现了他的衬衣上有一根长长的头发,同样的褐色头发。
晚上凡回来她问他,他说,陪上司出去应酬。他们叫的小姐。一人身边一个,我也不能推啊。然后躺下就睡了。苏艺自己坐在床沿,冬天的床沿原来一直这么冰凉啊。她默默流泪。身边的凡早已熟睡。苏艺躺在他的身边,对自己说,也许女人对男人来说都是床吧,只是老婆是家里的床,可以睡很久,久到一辈子。他偶尔也会厌倦总在一张床上睡,去个宾馆换张床。所以我原谅你,凡。
那时的苏艺每天在不安与卑微中生活。她有时候觉得自己就像个仆人,伺候他的起居饮食,在他心烦的时候听他发脾气,摔东西。在他想要的时候,像野兽一样压在她的身体上,占有她。
再也没有吻和说过的情话。那些是有过的吧。苏艺在他的身下,泪流满面。
25岁,一个女人的青春在这时已然画为句号。苏艺的25岁,在痛苦的恍惚和重复的原谅中死去。
【26岁】疼痛的绝望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苏艺26岁,终于升了会计主管。公司的同事要求请客。在一家高档的酒店她看见凡和一个女子对坐吃饭,那个女子看起来是很小的年龄,有着不用涂抹厚厚的化妆品却骄人的肌肤。他送给她娇艳的玫瑰。她笑。苏艺看着,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一个同事看见,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事,忽然就很想流泪。
一桌人喝的烂醉,苏艺喝了很多酒还是清醒着,她说,酒一定是假的。凡看不见她,他背对着她,可是苏艺闭眼都能认出那是凡的背影,那个背影曾在无数个夜里消失在自己眼前,在无数个白天消失在自己眼前。
他们终于起身离开了,苏艺看见他给那个女人的戒指,泛着刺眼的光,而她的左手也在等待那枚可以圈自己一生的幸福戒指啊。他始终没有朝苏艺这里看过来,即使看见了又能怎样?
晚上回家,苏艺躺在床上想,不是每个男人都需要一张长期不变的女人床吧,凡需要一张新的了,她这张太旧也太久了。
凡回来了,身上是别的女人的香水味。苏艺坐了起来,对他说,我们分手吧。凡。他看都没看她一眼,好啊。然后喝水,躺在了床上。只是简单的两个字。狠狠地伤害了一个女人。
苏艺说,我看见你和一个女人在一起了。是吗?凡淡淡的回问。你爱她吗?苏艺问他,爱。是更爱她的身体吗?苏艺又问,是的,我更爱她的身体。
你混蛋!徐少凡。苏艺下了床。
她去洗脸,坐在化妆镜前化了个浓艳的妆。凡一直没有看她。我会一辈子对你好。苏艺。她脑子里在那时只是想着这句话。她把第一次给了他时,他曾说过的话。
故事讲完了。我对那个调酒师说。怎么样?我问他。
似乎没有结尾啊。不过那个女的还真傻,男人嘛,哪有一辈子只睡一张床的?是吧?哈哈。他用手抚摸我的脸。我闻得到他口腔里的味道。是我不喜欢的。
我说,结局我明天说给你。
那我们的约定呢?他问我。当然不会失约的,走吧。我和他交换暧昧的眼神。
【故事的结局】
女人的包里有口红,避孕套,柔软的纸巾,有时还会有一把刀。这是真的。
苏艺在徐少凡每天习惯睡觉前喝水的杯子里加了一些粉末。山奈钾。
她是想看着他死的。这个她当尽自己的青春爱过的男人。想看看他在她面前怎样安静的死去。可是却有些不忍。于
是她去了酒吧。她想在第二天自首。
第二天早上,一个女子穿着素净的衣服,短短的头发。向公安局走去。
她说,我杀了两个男人,一个26岁,一个23岁。
她说,我是罪恶的。
【后记】
也许每个女人都是一张床,或温柔,或狂野,或素雅,或张扬。
可是,男人,你愿意在这张床上睡多久?
男人啊,你何时回头看看在你身边那个爱到卑微的女人,
她付出身体和青春只是想给你一张愿意陪你白头偕老的。
第25篇、这一刻来的有些突然
小杰(化名)是我的室友,也是我最好的兄弟,是个地道的小帅哥,关于他的故事,我也不知如何去评论。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而言,刚进大学多少都会有些耐不住寂寞,我这是个悲剧,抽象的外表否定了关于我的爱情的一切。但他不一样,一个帅小伙,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
刚进大学那会儿,他看上了班上一个比较漂亮的女孩,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是觉得那个女孩蛮漂亮的,当然现在她依旧还是那么样,只是我有些看腻了罢了。那时,他有些青涩的展开了爱情大作战,那时看来,那事情似乎是成了,毕竟两人整天都黏糊在一起。可没过多久,两人就分了,女孩看不上他。第一次,他失恋了。没有经验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只能说些那个女孩不怎么样的话,还有什么:离开了一棵大树,便拥有了整个森林;别再一颗树上吊死,多试几棵树之类的话。那时事情也就淡了,正当那时,5班的一个很漂亮的女生在他失恋的时候对他表白了。当时他很纠结,不想因为失恋的纠结去害了那个女孩,也就多次回绝了。当时他经常问我要不要接受她,我当时只能说,要是喜欢就接受。最后他还是困在班上那个女孩子的囚牢里,回绝了5班的女生。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去年六月份,他总算坚强的从失恋的囚牢里勇敢的走了出来,看上了家乡的一个女孩子。那时他可真疯狂,有了一段不完整的爱情后,他对爱情变得更加珍惜了。每天泡在网吧里和那个女孩子聊天,大把大把的钞票都交给了网管了。要放假了,他和我交了底,说回去后就把关系确定下来。
九月份来了,事实证明他真的很厉害,关系也就如他所说的确定下来了。自从那时起,寝室里的单身又少了一个,寝室里的三个好哥们,就我一个单身了,不过我也不急,必进长得有些抽象,我也改变不了什么。
分隔异地的爱情,从那时开始,踏上了长征。从那时起,他买了电脑,每天腻在寝室里,偶尔也会小吵一下,不过也算过来了,关系也算稳定,不过他的话费就有些hold不住了,不过对于恋爱中的人来说,这不是问题。
今年的春天,来的比较迟,女孩子都比较奇怪,我那位还没确定关系的女孩也不知哪根筋不对,跟我小吵了一下,不过还好,及时的‘赔罪’也就应付过来,同一天的晚上,寝室里另一位和他的挚爱也吵了,而且其凶险程度,把我吓得连游戏都不敢玩了,安静的看着,生怕他们怎么样了,我可是很不情愿看到这样一对绝世的情侣完了。但我没有意料的是,那晚,小杰也出了问题,但是小杰是一个比较深沉的男人,吵得不很凶,我也就没在意,直到昨天我才知道,他俩分了。我当时蒙了,也没见他们怎么吵,怎么就分了呢?直到那时我才留意到,他已经三天没有出过寝室楼了,今天的课也翘了。以前为了女孩把烟戒了,如今又拿起了香烟,一个人,在深夜燃起……
虽然不能说小杰是一个非常痴情的人,但也是一个很不想错的男孩子,连他都得不到爱情,我开始有些动摇了,到底什么是爱情,女孩子到底需要什么养的男孩子?算了,还是写一首诗吧,这也是一个文笔很淡的兄弟唯一能做的事情!
《问情》
一句两句三四句,唯有情深造绝句。
一段两段三四段,世间真爱最难断。
往昔求爱爱无缘,今朝何事绝两岸?
窈窕淑女君子球,缘尽情断空白头!
第26篇、那一年,我们彼此都爱着对方
那年也许是男孩最快乐的一年,因为他遇见了他这一生最爱的女害,即便是网恋,男孩也把那当成最真实的一切!
他,叫庭!是个花心又坏的孩子;
她,叫小雪,是个学生;
他们相遇网络,相爱于网络。。。。。。。。
男孩第一次在网上遇见那么令自己心动的的女孩,从那以后男孩每天都去上网,为了就是能够在网上遇见女孩,那个时候他觉得能在网上遇见女孩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慢慢的男孩和女孩在网上聊得很投缘,并且都告诉了对方自己名字,也交换了手机号码;从那以后男孩每天就是期待于女孩早点在现实中见面……
在男孩百般的哀求下,女孩终于答应了与男孩见面。
那一天,男孩早早的踏上了去女孩所在城市的早班车,等男孩到了女孩的城市,男孩就在寻找女孩所在的那所学校,等男孩找到了女孩的学校的时候,女孩也快放学了,男孩就在女孩学校对面的马路等着她,一直等到她放学,男孩见到学校里学生都出来的时候,也在学生群中寻找她,看着看着只见女孩微笑的站在男孩对面的马路,正在看着男孩,男孩刚想过去,女孩却示意男孩不要过去,女孩也许是怕自己的同学或者是老师看到,男孩也看到了女孩示意,也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就在马路的对面等着女孩,等女孩走过来,两个人并肩往市区走去,路上两人一直没有说话,走了离学校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男孩说话了傻傻的问了句:“女孩叫什么名字”,其实在他们见面之前男孩就已经知道女孩的全名了。男孩见女孩没有说话,只是微笑,男孩试着去拉女孩的手,女孩没有拒绝,就这样两人手拉手走进一家网吧,他们选了一间两个人的包厢上网,在包厢里,两个人个上个的网,也没有太多的话,男孩和女孩都害羞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就这样,时间一分一分的过去了,离女孩上自习的时间也越来越近;
终于女孩说话了:“我要去上自习了”,
男孩只是:“噢”了一声,
等女孩走到门口的时候男孩又开口说:“那你下了自习还出来吗”
女孩回头没说话,也不好意思说出来,毕竟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男孩见女孩不说话,说了一句:“那我等你,等你下自习我去你们学校门口接你”,并且在女孩脸上亲了一下,女孩低着头,默默的点了头,小声说了句:“嗯”!就飞快的跑了出去……..
剩下男孩一个人在网吧里上网,此时男孩心想时间能不能快点过,离女孩下自习还有一段时间,男孩早早的来到了女孩的学校的门口等着女孩。
女孩下自习刚出校门就拨打男孩的电话,问男孩在哪?话刚说出口,就看见就看见男孩站在自己面前,两个人只是一笑,便手拉着手一起离开学校,路上男孩问女孩吃些什么,因为男孩知道,女孩晚上放学就和他去了网吧,还没吃东西!男孩也不知道女孩学校这里有什么吃的,所以女孩带着男孩去买好吃的去了!
吃完之后,两个人一起去了网吧,上了一会网,男孩和女孩瞌睡都来了,男孩怕女孩第二天上学会打瞌睡,就问女孩到旅社去睡觉好不好,女孩默默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去了旅社。
到了旅社男孩和女孩开了一个单人间,当两个人都躺在床上的时候,女孩告诉了男孩关于一些自己的小秘密,那晚两个人都对彼此许下了诺言!
第二天一早男孩送女孩去了学校,然后自己一个人踏上回家的汽车,在车上男孩也是和女孩一直发着信息……..
从那以后,每个星期五的晚上都会踏上去女孩那个城市的汽车;女孩有时候也会去男孩的城市去找男孩,男孩把女孩带回自己家里,男孩的家人也喜欢女孩…….
很快,男孩的姐姐结婚了,但是在男孩的姐姐结婚的前几天,不知什么原因男孩的姐姐突然打了男孩一巴掌,男孩很生气,跑了出去,一个人坐在河边给女孩发信息,但是男孩没说自己被姐姐打了,只是说很想女孩,想去找女孩,女孩也没拒绝,下午男孩瞒着家人,一个人跑到了女孩的城市,一连呆了两天,女孩发现了异常,见男孩的手机响了也没接,最后男孩告诉了女孩事实的真相,电话的那头也是男孩的父母劝男孩回家参加男孩姐姐的婚礼,因为在男孩家那里有个习俗:“就是姐姐出嫁,要弟弟背上车去”,女孩知道了,也劝这男孩赶紧回去,并为男孩买了第二天早上一早的车票,并亲自把男孩送上回去的车上………
时间一晃,一年快过去了,男的的家人要男孩去参军,男孩心里也想去,因为男孩算好了,就算去当两年的兵,女孩也正好毕业,这个想法男孩也对女孩说了,女孩也同意了,他们也约定等等男孩回来就结婚!就这离征兵的前几天男孩突然对女孩说:“我不想去当兵了,我去你那边找个工作,租个房子,和你一起住”,女孩断然拒绝了!也是那一次,男孩和女孩因为这个话题也吵了起来,女孩说男孩不相信她,男孩也解释了,女孩就是不相信!男孩第一次觉得那么的无助,女孩不相信他的解释;就这样男孩和女孩也一直没说话,男孩偶尔给女孩发去短信,可女孩一直没有回过;就在男孩走的前一天那还告诉女孩,自己明天就要走了,可是男孩一直等到他走的那一刻也没见女孩回他的信息,男孩失望的踏上了去往部队的汽车,当车子离开的那一霎那男孩哭了,伤心的哭了………
到了部队,男孩都一直在想这女孩,直到男孩可以写信了,男孩第一次写信,写给了女孩,当寄出给女孩的信时,男孩每天就期望着女孩的回信,可是当男孩战友们的回信一封封收到,却没有男孩的;男孩没有放弃,还是一封封的写,一封封的寄给女孩·····慢慢的男孩真的失望了………开始胡思乱想,就在一次训练中因为男孩思想不集中从四百米障碍的两米板上摔了下来,顿时男孩的腿没了知觉,男孩的班长看到男孩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也看出了男孩的不对劲,于是走到了男孩身边问男孩怎么了,男孩对班长说自己的腿没了知觉,男孩班长二话没说,抱起男孩就像卫生社跑去,那次以后男孩退出了训练,修养一个多月才和战友们一起训练!最苦的新兵营眼看就快结束了,男孩幻想着下了连队自己就可以买手机和女孩打电话了。可是当男孩下了新兵营不到一个星期还没来得及出去买手机,就被部队拉到四川去了,因为那里发了大地震,男孩也参加了抗震工作,在灾区的白天男孩每天都和战友们一起出去干活,根本接触到通讯工具,此时男孩心里想的依然是女孩,终于有天男孩和新的班长们独立出去,在路上男孩找了班长借了手机给女孩打了一个电话,可是女孩那边传来的却是不冷不热的语气,男孩的心很疼,因为时间的限制,男孩和女孩的通话匆匆的纠结束了吗!男孩也期待着和女孩下一次的通话!就这样男孩在四川灾区工作的了三个月,就与女孩通了一次话,唯一一次不足五分钟的通话!灾区工作结束后,男孩的部队踏上返回的列车,事与愿违,在男孩回到部队只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早早的集合又准备着去天津奥运会比赛场馆去安保!在八月份的天津像急了火炉,男孩每天白天顶着炎热太阳训练,晚上坐在武器上,眼睛眨都不能眨的望着天空保卫者奥运场馆的安全;就这样一个月终于熬完了,男孩再一次踏上返回营区的列车!
在男孩回到营区不到一个星期托人买了一个手机,男孩趁中午没人的时候一个人偷偷的跑去厕所给女孩打电话,可是当电话接通时,女孩的语气令男孩彻底失望了,在自己到部队不到一年的时间女孩就变了,男孩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男孩也没有放弃,于是男孩想着从女孩同学那里了解一些关于女孩的事情;就在一个男孩执勤的晚上,男孩联系上了一个女孩的同班同学,她告诉男孩;“在男孩走后,女孩怀孕了,怀了男孩的孩子,可是男孩却不在自己身边,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最终被自己父母知道了,逼着女孩去医院打掉孩子,女孩父母还说,不打掉孩子他们就不认这个女儿,女孩被逼无奈只好照着父母的意思打掉了孩子,而且还是女孩自己一个人在医院打掉孩子的”,男孩听后呆住了,脑子里在想为什么女孩不告诉自己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去承受一个这样大痛苦,不知不觉男孩的眼泪流了下了,男孩真的伤心了,男孩明白可女孩为什么那么恨男孩,对男孩不理不睬;
男孩知道这一切以后给女孩打了电话,问了她这是不是真的,女孩没有搭理男孩,于是男孩决定自己要回去找女孩,男孩找了班长说自己想回家看看,但是班长说不好请假,男孩就找了以前新兵的班长,他知道以前的班长和领导比较熟悉,于是男孩送了礼花了钱,终于请了假踏上了去找女孩的路上,在男孩到达家乡的车站才是深夜两点多,男孩一个人就在车站呆了一夜,等着早班车,去寻找女孩,到了女孩那个城市,男孩打通女孩的电话,女孩没有拒绝男孩见面的要求,而这一次见面,女孩多带了个同学出来,男孩问了女孩这些事是不是真的?女孩没有否认。说完女孩就走了,留下男孩一个人在空旷的足球场,男孩在那呆了一天一夜,想了一天一夜,始终没有想到女孩为什么要这要对自己,但是男孩从来没有觉得女孩对不起自己,也许是自己太自私,太不负责任!
从那天以后,女孩再也没有和男孩联系,男孩在部队服完两年的兵役,拒绝了留士官的机会,踏上退伍的队伍。男孩回到家里经过一段时间找到了女孩,也和女孩见了面,陪着女孩逛街,买东西,整整在一起一天时间!
男孩和女孩想回到以前已经不可能了!男孩只希望女孩能答应他,从此以后两个人做最好的朋友,并且女孩有什么需要,或者女孩想见男孩,男孩都会出现……..
可是时间一长女孩删除了男号的QQ,换了联系号码,从此男孩失去了女孩的一切联系方式!
现在的男孩,家人已经给男孩介绍了个女朋友,可是快到谈婚论嫁的时候,男孩却没有点头,其实在男孩的心里一直都在想着女孩,从未间断过…………..
第27篇、“血坡”背后的凄美爱情
相传,巴国首领廪君拓展疆域的时候经过这里,遇到了一位美丽的盐水女神,两人一见钟情,厮守着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不过没过多久,廪君又要继续征战。
盐水女神怎么舍得心爱的人走呢,就百般地阻拦他,阻拦不住,结果变成了飞蛾,满天密布。
盐水女神用法术把天空变得漆黑一片,使廪君无法前行。这一下把廪君激怒了。他拿出弓箭向天上密布的飞蛾射去。
这一射结果不得了,那么掉下来的,结果是盐水女神,巴廪君心爱的人。
盐水女神不幸被箭射中,从空中跌落下来化作了磐石,她的鲜血染红了整个山崖。廪君见状痛不欲生随即也跳下山崖。如今,这一对恋人终日相伴着已经过去上千年的时间,被盐水女神鲜血染红过的山崖现在还时常泛出鲜红的颜色。
当这个山坡变白的时候,一定有太阳,如果说这个山坡看着它变灰暗,变潮红的时候,一定有倾盆大雨将至。人们就说廪君、盐水女神虽然去了,但是灵魂仍然护佑着我们。
第28篇、晒月亮的女子
她曾经如此爱他的,在他们尚能用青春放飞属于他们自己的纸风筝的日子。
她站在满山的野稚菊中,仰起头,脸上有着幸福的微笑。耳边风声呼呼吹过,她在一瞬间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抬起头,不意外的看见他如往常般干净温和的笑容,心瞬间沉静下来。
她想,她是爱他的。哪怕他即将离开。
热闹的毕业晚会,她独自站在漆黑的角落,犹豫了很久,才推开舞厅的大门,走进热闹的大厅。
她在一瞬间便看见了那个她爱的男子,站在一群女子的中间,不时焦急的抬头向入口处张望,见她进来,眼睛一亮。
但她却在四目相对的瞬间转身离开,她怕她的眼泪会忍不住的流下来。
夜空中星光璀璨,女子在不远处的图书馆前停了下来。舞会的乐曲隐隐传来,她抬起头来,仰看满夜星光。
昏暗的灯光隐隐照在她的脸上,带着浓浓的化不开的悲伤。
身后隐隐传来急切的脚步声,来不及转头,便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她向后仰起头来,看见男子脸上有着隐忍的悲伤,轻轻的微笑,缓缓的转过身来,面对面的直视男子。
男子修长的手指把她小小的手紧紧的裹在掌心,脸上有着怜惜的光彩。
静静的对视,远处突然传来轻柔的音乐,惊醒对视的两人。
相视一笑,他像绅士般,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她轻轻一笑,像淑女般提着裙摆回礼,接受邀请。
两人在黑夜里静静起舞,女子洁白的长裙随着舞曲划出优美的弧度,两人脸上都有着快乐幸福的笑容。
那一刻,他们是幸福的,哪怕此后面临的,是怎样痛苦的诀别。
三个月后,他大学毕业,买了南下的火车票,站在人来人往的候车大厅中,远远看着那个他爱女子,站在惨白的阳光下,静静的看他,脸上有着往日般平和安定的笑容,心底异常平静。
她的目光穿过汹涌的人群, 看着他的背影慢慢向远处移动,越来越模糊,下意识的伸出手来,紧紧拥住自己。就这样,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人潮,涌动。一切都渐渐模糊。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可他在迈过检票口的那一刻,突然转过头来,对上她惊慌失措的眼睛,一瞬间,突然微笑。
她隐忍许久的泪水,终于流了下来……
她开始习惯性的回忆,走过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每一寸土地,独自仰起头,对着满夜繁星,静静微笑。
她是安静且美丽的女子,独自一人的日子,她依旧习惯了在夜晚开着卧室的门,看月光自客厅的落地窗外,静静透进来。
窗外星光如此散乱,她静静坐在宽敞冰冷的双人床上,无声的仰看窗外漫天星光。半晌,垂下眼帘,心底一片平静。
她已不再是爱穿白棉布裙的女子;她的衣柜里有着满满一柜的黑色长裙;她喜欢在半夜起来晒那各式各样的黑色长裙,自己光着脚,在层层裙幔中独自起舞,指尖一根点燃的香烟。只有回忆,依旧无声流淌,划过她年轻健康的肌肤,再留不下一点声音。
已经够了,她在黑暗中无声的拥紧自己,听见自己空洞冷漠的声音。她确信在某些日子里,她是爱他的,这样便够了……
她仰起头,感觉自己冰冷的泪水自眼角无声的滑落……
第29篇、要有多大的勇气,才可以重新变得安静
默默是我初中三年里最为要好的好友,我的朋友并不多,至少他是真心待我。这么些年来,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徘徊着,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这让我觉的很是荣幸,至少有很多人曾在我的身边停留过。我是一个很固执也很注重感觉地人,如果没有感觉,我会觉得这份友谊也是不会长久地。如果没有感觉,即使在一起也不会无话不说。
chapter2
默默并不高,只有一米七左右,他的外表很纯,清秀的五官配上干净清晰的面庞,笑起来就像蓝天白云般无忧无虑。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据说心地善良的孩子都很容易受伤。默默也是一个孤独的人,喜欢一个人安静地听歌或是看一本书,再或者是逛一逛繁华喧嚣的夜市。我不喜欢一个人过生活,所以他的一切在最初都足以成为吸引我想要了解的原因。那时候的我觉得,人都是害怕孤单的,在我心中,他一直都是孤单的。
chapter3,
默默和我一样都是住宿生,严格来说,他的家离学校并不是很远,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的我很羡慕那些每天晚上都可以回家的同学,因为可以看见夜的星空,如果说美丽的苍穹可以给我求生勇气的话,那么夜的星空就会引起我无限的遐想。在流星从头顶上划过绝望的黑暗、在天使从星光上渐次走过。没有人喜欢日复一日的生活在被复制的时间里,而住宿恰恰就是最好的诠释。在一次上课的时候我趴在桌子上翻来覆去终于忍不住好奇问了他,他沉默良久后说他在很多时候不喜欢一个人走在漫长地街道,不想听见深夜冰冷的风卷绕着树叶发出沙沙冽冽地声音,不想看见那些公路旁一条条幽深黑暗无限延伸不知尽头的巷道。即使路灯明亮,即使皓月当空。这会使他感到难过并且惊慌失措。
chapter4
默默仍然喜欢木小兮,除了我,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很喜欢很喜欢她,即使他们已经分手了一个月。默默的床和我的并列在一起,我们都一样喜欢每天晚上听着歌儿安然入眠。那天夜里十一点左右的场景让我在很多年已后还是会轻易想起,他趴在床上,用手拍了拍正在听歌的我,认真地说,阿哲,我又想她了,我拿下耳机,抬起头,我看见他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深深的烙印在我的心底。整个宿舍静悄悄的,像久亡后安静的灵堂。夜的冷风正用力钻进窗户粘黏在身上,使人感到一阵接着一阵的悲伤。我裹了裹被子,不知是因为风儿还是因为他的话,突然间很难过。透过窗,我看见夜空里异常明亮的星光低吟诉说着入世的哀伤,就像此刻默默那双忧伤凝视我的眼睛。我没有说话。我想去找她,默默接着说道。我知道默默已经很久没有和她讲话了,诺大的校园每天都乎有各式各样的人擦肩而过,陌生的、熟悉的、面善的…毫无例外,他们都善于伪装的戴着面具,有的甚至戴了厚厚几层。就像小兮,披着厚厚地一层铠甲,带着厚重的面具,还是天赋惊艳的表演者,让默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我曾以为我和她分手后还是能做成朋友的,所以每次见到她我都会努力地向她露出最温暖的笑,可是她却总是对我视而不见,这会让我在夜深人静地夜里想起她的时候忽然间就泪流满面,我无法忍受这种陌生的距离感,我仍喜欢他,所以,我要去找她。默默顿了顿,坚定的说道。人总是喜欢对已失去美好东西而念念不忘,于是就出现了许多缅怀往昔的词语,可笑的是在他们蕃然悔悟却发现为时已晚,已再也回不到曾前,我知道默默仍然深陷于当初和小兮在一起时的幸福记忆当中。哪怕是好久好久以后的现在。他现在的状态让我感到分外的担心,我不想让他伤的更深。就像学校里那个坐落在大门口张手拥抱着不能企及的远方的少女雕像。凝视着无边无际的天空。就像蜉蝣在云端的思念,就像落叶飘落、凋零。
默默第二天还是去找了她,我看到他们对坐在操场的绿草坪上,默默安静地在讲着些什么?而小兮,则是一副很无所谓的态度。学校的广播室里正播放着梁静茹的《问》,我抬头看了看天,天空中荡漾着彷徨伤感的过往。不着痕迹,是傍晚,黄昏吹着软软的风,飘动的头发恍惚着眼前的世界。红色的阳光有些衰落,安静的照在他们身上,让我产生一种美好安详的错觉。小兮还是我记忆中模样,长长地披肩发,带着耳机。一只塞在耳洞里,一只挂在肩上。我没有过去,只是来到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准备坐下,到的时候,我看见默默拿出一封折叠好的书信递给了小兮。小兮没有拒绝的收下了,然后有些诡异的冲我笑了笑,而默默则是一直背对着我向小兮讲着话,很明显,小兮并没有对他的话很是在意,我瞪了她一眼,她立刻认真地听了起来,当然,这微妙的变化默默并没有发现。我坐下后,就平伸面朝天空躺下了下来,静下心,我开始想象默默平淡而又伤感的声音、微微急促。我闭上眼,又睁开眼。然后回忆像水里的倒影晃晃悠悠、支离破碎。默默临走的时候看到了我在他的身后,有些愣神。他没有说话,而是用很复杂的眼神看着我,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直到他离去。chapter4,我不知道小兮和他说了些什么,也许他已经全部知道了。我没有说话。再后来,小兮把我约到操场,把默默给她的那一封信拿给我看,我才知道他当时有多么的伤心,或者说是绝望。他在信上写到:小兮,我们最终还是分开了不是吗?分开了这么久,我们终究还是陌生了,不是吗?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让你现在如此地讨厌我,世界那么大,我能遇见你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我无法适应没有你得日子。就像你以前那么、那么的依恋我一样。我现在很害怕安静,因为安静了我会控制不住自己胡思乱想。我记得你曾说过,一个人如果不能打破心的禁锢,即使拥有整个天空,也找不到自由的感觉。是啊!我们都自由了,再也不需要想念着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为了一些琐事矛盾了,再也不会为了明明已经知道的结局用心动情的演下去了。别人都说痛苦的记忆可以随着时间的改变而慢慢变淡,可它在我心里却总是在深夜悄悄蔓延上心头。不知道是否有些走火入魔,不知道那些虚幻的景象是否还会从梦境深处一遍又一遍的呼唤我。是什么让我不敢再追寻一份爱情,是害怕自己不够研究还是贪婪地期待未来有更好地。又是什么让我大胆的执着和等待一份可能永远不会归来的爱情,是命中注定的至爱作祟,还是自私的舍不得自己青葱的岁月,呵呵,我还记得在你提出分手的那天孤冷与失落袭来时的感觉,仿若所有的一切都如风卷残云的消逝。也许时隔多年,当我再次想起你得时候,那些光景仍是我们记忆中那般美好。是啊!是对是错都已经走过。希望那时的你已不再是固执地你,而我,也不再是流浪的我。你还记得吗?你说你为我哭泣了很多很多次,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补偿你,我会把你为我流的眼泪加倍还给你。最后,祝你幸福。默默。chapter5,天空有些阴霾,我松开手,那封信随风打着旋儿飘向了远方。此时,默默已经离开我一个多月了。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或许离开就已经不会再回来,或许回来了,还是注定了要离开,再回首,我看见流光在时空间隙里不断远走,一切如梦,看似无痕,却挥之不去。在我的身边,是小兮搂着我的胳膊阳光的笑声。而我,就像学校门口的那座少女雕像一样抬起头,张开了我的双手,拥抱着远方。。。
第30篇、爱情空座位
苇走了,永远地走了,走进了另一个女人的怀抱。茼哭得昏天黑地。
茼已经习惯身边有苇。他俩是在大学校园里第一次牵手。那时至分手前,茼就习惯了身边有苇。
大学毕业后,他俩选择了同一个城市、同一家公司,做相同的工作,为的就是相伴。
相伴了六年,苇走了,留下的只有一封告别信。告别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苇坚决地离开了茼,去了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那个城市有新爱情滋润他。
茼去了一家新公司任职。与苇分手三个月后,茼不再痛苦,为一个不再爱自己的男人痛苦,不值。痛苦没有了,孤独却走来,她总觉得生活里缺东西,缺少让自己安定下来的东西。
想了一个月,茼明白了,缺陪伴。聪慧靓丽的茼,从不乏追求者。她从众多追求者中选择了帆。
茼又有伴了,她像和苇相处时一样,整天和帆在一起。只处了半年,帆离开了,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茼又害怕起孤独来,很快又有了拓。她仍是整天和拓在一起。只过半年,拓又离开了她。
茼又有了峤,峤半年后也离开了她。
茼终于有点醒悟,肯定是自己有问题。可问题出在哪儿?她不知道。但她要搞清楚。
茼分别找到了帆、拓和峤。三任前男友都夸她的聪明、她的美貌、她的种种好。说起离开的理由,三个男人的理由竟出奇地一致:没有人愿意做另一个人。
深夜,数着窗外的星星,躲在床上无法入眠的茼,想着与帆与拓与峤相处的经历,她一下子想明白了。她无意地把他们都当成了苇的替身。
她和苇是初恋,又相恋六年,她的爱恋,已经不由自主地被定格成一种模式,他的恋人也被定格成一种模式,只要是谈起恋爱,就不自觉进入了那个模式,只要身边有恋人,就会按那个模式要求。
哪个男人肯做另一个男人的替身呢?帆、拓、峤,都选择了离去。
还是深夜,看着窗外的月牙,茼回味着帆、拓和峤的话。突然,峤的一句话让她猛醒:“没有一个男人肯坐你身边的爱情空座位,你得走出去,与另一个男人共同找到适合两个人的座位。”
茼如梦方醒,她辞了职,去了上海,开始了与过去没有任何关系的新生活。一年后,她有了男友宇。两人一起开始了全新的爱情。
就在我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茼已披上婚纱,她成了宇的新娘。
茼的故事告诉失恋的朋友们,如果想谈新的恋爱,千万别让新恋人坐在你的爱情空座位上。那样,你永远不会有成功美好的爱情。爱情永远不能复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这是爱神赋予每个人的特权。
第31篇、嫁到欧洲的中国姑娘
随着中国国门敞开,出国就业、留学已成为近年持续不退的热潮。在走出国门的人中,青年女性是不可忽视的群体。她们中很多人在国外结婚并已融入当地社会,笔者接触了几位嫁在欧洲的青年女性,谈起对跨国婚姻的体验,她们是各有滋味在心头。
佳姗为移民出嫁 女人是水做的骨肉。在尼斯火车站西边的福满楼中餐馆第一次见到佳姗时,我突然想起了这句名言。佳姗有一张生动的脸,衬着一身大红旗袍,使原本就亭亭玉立的她更显风姿绰约。
23岁的她看上去十分机灵。但她说,自己从小学习就不好,到了中学,成绩就更是一落千丈。看到身边有几个家庭条件好的同学相继出国留学,她也动了心,没毕业,就说服父母送她赴法国“接受西方教育”。佳姗并不喜欢读书,也没打算真的留学。一到尼斯,她匆匆去学校注了个册,交了些必要的费用后,就出来打工了。
然而,尼斯毕竟是个小城市,打工的地方并不好找,何况她只会些简单的英语会话,法语一句不懂,不过最后,她总算进了一家姓陈的温州老板开的中餐馆。
佳姗聪明伶俐,在餐馆工作时间不长,就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也熟悉了餐馆里里外外的操作程序和套路。四十多岁的陈老板对她十二分地心仪,把内外事务都交给她打理。被委以重任的佳姗如鱼得水,施展自如。在她的主持下扩大了店铺,新设了午餐份饭,也就是中式快餐。这一小小的革新,使得餐馆生意异常火爆起来,先是赶火车吃便饭的人越来越多,不久附近的上班族也丢开三明治、比萨饼往这儿跑。陈老板感到福满楼离不开佳姗,他也离不开佳姗了。但佳姗并未察觉陈老板的心思。就是嫁人,她也从来没往陈老板身上想,她对婚姻的理想设计是嫁给一个法国人,这是她出国的初衷。
然而,就在佳姗和陈老板正编织着各自美梦的时候,劳动局查黑工的官员突然光临福满楼。佳姗因为持的是学生居留证,进餐馆后一直没有报工,便被理所当然地定为黑工。罚一大笔款补一大笔税后,被责令限期报工。
更大的麻烦出在报工的环节上。按规定,对学生身份者临时雇用不得超过3个月,3个月后要继续雇用就得办正式工卡。而此时,佳姗的居留许可证已经到期,要办工卡必须先续延居留期。在移民局,女办事员仔细审阅了所有的文件后,发现佳姗的学生签证只有校方一个学期的注册证明,并且没有任何考试成绩单。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以学生身份来法国,却既不注册又不考试,说明一开始就有移民倾向。这样的情况不仅不能延长签证,还要勒令限期回国。没几天,移民局通知:签证到期,不予续延,限两个月内回国。
事已至此,佳姗明白,想留在法国就只有一条路:在两个月内找个法国人出嫁。佳姗当然要走嫁人的路。在那段日子里,佳姗施展着全部的魅力与当地的男子交朋友,她甚至委曲求全地向一个满脸雀斑的无业青年求过婚。然而,时间一天天地过去,愿意娶她的法国人却没有出现。
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陈老板满脸严肃地出现在她的小屋,郑重地对她说:佳姗,你既然只想为身份而嫁人,为什么不考虑我呢,我也有法国籍,是可以给你法国身份的呀。当然,我知道我配不上你,但你眼下是要解决永久居留问题,你可以在名义上先嫁给我,解决了身份再另外找个你喜欢的男人也不迟。
3天后,佳姗嫁给了大她整整20岁的老陈。
小丽为爱情出嫁 在我所接触的几位嫁到欧洲的中国姑娘当中,小丽出嫁的动机是最纯粹的───因为爱他所以嫁他。
小丽早年随母亲入籍英国,在剑桥大学毕业后,被荷兰一家航空公司聘用,月薪4000美元,生活条件相当优越。而她偏偏爱上了一个荷兰籍的美国青年亚当。亚当在一家电讯公司工作,月薪只有3000美元。不过亚当长得很俊朗,也乐于助人。小丽看上他完全是情之所至。相识3个月后亚当向她求婚,在亚当拿不出一分钱的情况下,小丽不顾母亲反对,用自己的积蓄租了房子,两人在教堂举行了一个很像样的婚礼。
然而,婚后不久,小丽就发现她的婚后生活,并没有朝她设计和期待的方向发展。小丽辛勤工作,勤俭持家。而亚当则像个花花公子,一到周末或节假日就约一大堆朋友出去游玩、喝酒。他把每个月的薪水都花光,有时,还向小丽伸手。对于小丽要存钱买房子的计划,亚当讥笑道:为未知的明天而牺牲今天的快乐,真是蠢不可及。有一天小丽下班回到家里,发现屋里新置了高级音响和摄像机,亚当却不在家,正出门要找亚当问个究竟,却发现他正疯狂地开着一辆崭新的跑车回来。问他是谁的车,亚当十分轻松地回答:刚买的。哪来那么多钱?贷款。那辆旧车呢?送人了。小丽差点气晕过去。
自从买了新车后,亚当经常深夜才回家,或者就乾脆夜不归宿。终于有一天亚当提出离婚,并坦诚相告,我已经不爱你了。亚当吻了一下小丽的额头,转身开着他的跑车走了,头也没回。
我见到小丽时,亚当已经离开她3个多月了,他们还没有履行离婚手续。
小敏自述:该出嫁时就出嫁 我和小敏并未见过面,因为她是我朋友的表妹,我便得以通过电子邮件与她有了联系。她在邮件中对我提起的话题作了如下回应,算是她的自述吧─── 很多人都说,出国留学是一件苦差事。不错,对于家庭经济不宽裕的人来说,留学的确是一件很难熬的事。但你可以改变呀,该放弃时就放弃,该打工时就去打工,该嫁人时就嫁人,干嘛硬撑着跟自己过不去呢。
我现在一点也不后悔当时的放弃和选择。不过说实话,我刚离开海德堡大学的那段日子也很痛苦的:毕竟,当年父母为了我到德国留学拿出了全部积蓄,还借了不少债;再说,海德堡大学是名牌学校,我刚在这里读了一年书就离开,心里的确不是滋味。但入学时所带的钱仅够交一年的学费,第二学期的开销全靠莫尔的资助。有几个月,莫尔回法兰克福没露面,我的生活一下就没了着落。我也尝试出去找工,好不容易在一家收发室找到事做,但不到半个月,人家就不要我了。而我当时太需要钱了! 所以,当莫尔向我求婚时,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他。莫尔说,结婚后他可以继续资助我完成学业,但我主动提出放弃学业到他的公司帮他忙,我知道他太缺人手了,我一口流利的德语也能在他的公司派上用场。
结婚后,莫尔对我很好,很迁就我,尤其是在工作上对我也很有耐心。节假日我们出去度假;不外出旅游的日子一般都是回公公婆婆家过节,我和他家的人相处得很好。婆婆兴致来了,会教我做德国菜,我有时也教她做中国菜。任何时候只要我和莫尔回家,家里的气氛就会活跃起来,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现在,我就要做妈妈了。我想,更快乐的日子还在后面呢。真的,我很幸运。 (老九)
第32篇、兜兜转转,我又回到了原地
兜兜转转,走了一圈,我又回到了原地!——题记
那年她16岁,他18岁!最终敌不过命运的安排,他们相遇了!缘分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没想到原本萍水相逢的的两个人,也能差出火花!
该怎么来述说我们的故事呢!那年16岁的她,胖乎乎的像一只可爱的“小猪”,而你,却是那么的帅气!18岁的你,走到那里都是那么的耀眼!你身上的光芒刺痛了我的双眼!茫茫人海中,就那么巧,我们遇见了!
那么优秀的你为什么会选中我,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为什么会那么的宠我?那时候的我放在人群中是那么的平常,平常到有没有我这个人,而你却带着阳光闯入了我的世界!你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轩”。
那时候的我,犹如一直刺猬!因为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了,我把自己的弄的遍体麟伤,还把别人刺得苦不堪言!而你却是一如既往的宠着我,面对你,我什么也没有答应呢!只是默许了,你可以呆在我身边!我没有给过你什么,甚至还对你发脾气,而你什么也不说,一如既往的对我好,一如既往的爱着我,可是我呢,也许是我太不知足了!总是一次次的挑战着你的底线!而你,什么也不说!就算多么难受,依旧由着我的性子,让我任性!不知道从何时我开始习惯了你的存在,只是当我发现的时候,你还是陪在我身边!
同样的季节里,演绎着花开花落。记得那是的我,像一只绝望的小兽!把自己裹在冰冷的世界里,不断的伤害着自己,也不断的伤害着别人,我的冷漠让所有人不敢接近,而你却陪着我,给我温馨的安全!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些极端的情绪慢慢的平淡了!说真的,一年半了,到现在你还陪在我身边!
还记得:那时,我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绝望的哭了!是你告诉我:“眼泪解决不了问题”是你让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没有到最后不许放弃”是你在我颓废的时候,教会我:“要坚强”,是你在我厌烦学习的时候,让我想清楚:“我要的是什么,我追求的是什么”你说的很对:“不想上学,没关系,你养我!但是那个骨子里骄傲的雅儿是心甘情愿的吗?那个不可一世的小雅,只有这点能耐吗?那个骄傲不羁的丫头,受到了一点打击就想到了逃跑吗?”
“不!小雅没那么脆弱,给莪一段时间,莪会淡忘并回到坚强旳自己!”你无所谓的语气激怒了我骨子的骄傲:“我会证明给你看,不会让你失望的!”你淡淡笑了:“好,别忘了,这是你说的,我等你的消息”
我丢掉了手机,远离了网络!对于那些人,那些伤害,我开始记不起了,我把那颗不安分,贪玩的心收了回来!开始认真的学习!无论是素描,还是舞蹈,或者乐器,我没有落下一样,那些被我丢下的学业一点点的补回来,甚至变的更优秀了!我已经记不起那些了,后来我连有没有他们这些人我都不知道了!你陪我的这一年多,我学会了很多,但是只要我一回去,那些痞子的气息又会回到我身上!开始变得极端,可是你从来不会说我什么,总是想方设法的哄我开心,抚平我的极端,让我重新回到有阳光的日子!从那以后,你们都不允许我再回到那个地方,可是我一次有一次的让你们伤心!
2011年,9月,我任性的离开了!你什么也没说,看着你为我写的那些日志,我开始心痛了,看着你为我伤害自己,我是那么的自责!原来我早已经习惯了有你,那一刻,我开始心疼你了!
“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对不起”“傻瓜,别想那么多,等你玩够了回来”
原来不是你什么都不说,是你用沉默一直让我任性着,原来你是那么的宠我!宁愿自己难受,也不愿意抱怨我一句!我想说:“我不会带任性了,等高考结束,我们一起离开!带着梦想,再升一个层次!”
“做一个高傲的女子,用你的眼光去俯视这个世界”我答应你,我一定会让自己变的更优秀!
我承认我是个自私的孩子,我承认我爱的只有我自己!我从来不会在乎别人的想法,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最终,在2011年9月我又伤害了你,我开始和另一个男孩开始纠缠不清,开始我没想到我会陷进去,一个月以后,他离开了,丢我一个人悲伤!是你,在那个时候来我的生活,教我用客观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在我无助的时候,哭的那么歇斯底里的时候,你来了,陪在我身边,慢慢的缓解我极端的情绪,我就像只刺猬,当你抱着我,血滴在你身上时,你说我把你伤害了,可你却不知道那血是我的!我明白了,我所有自以为是的骄傲,都是你投射到我心里,再反射回来的光。我想说:“谢谢你一路陪着我!”
我给了自己六年的时间去改变我自己!同时也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六年,有你们陪着,足矣!
我一直以为永远是存在的,现在才发现自己无知,某人带着你的永远滚吧,你连被我骂的资格都没有。你的话我替你说了,你不用说了,我也不想听你说。陪伴在我身边的那些人永远是不会变,也不会伤害我的!姑姑说:“如果因为一些事情,而发脾气或者记恨他人,那只能证明自己的修养不够!”所以,我忘却了!在姑姑怀里很温馨,“以后做事理智点,别再任性。”和姑姑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突然间明白了,原来人生的路是需要这样走的!
原来,一直陪我到最后的人,不是那些所谓的朋友,更不是那些所谓的哥哥,姐姐之类的,而是你们,乖宝,慧慧,轩,姑姑,谢谢你们陪我走了一段惨淡的青春!
你们不允许我和那个地方再有联系,不允许我在回去!我现在统统答应你们!从此,那里的一切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是啊!那些只是过期的东西了,没有必要还怀念什么,她们说的对,那只是我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我应该很清楚,我需要的是什么,我要追求的是什么,没必要因为不相干的事与人放弃自己原本追求的!
一路有你们相伴,我想我可以很坚强的走下去,未来的旅程一定很灿烂!
第33篇、男女选择的魔鬼解释
男人选择香烟,女人选择口红。
香烟和口红都是装饰品,都要付钱,而且要终生付出,但导致最终的结果却不相同。男人们大多躺在病房里悔不当初地写《忏悔录》,女人们却越老越美丽。不过这两样东西作为性别标志依旧很滋润地存在。年复一年,代复一代。尽管代价不菲。
男人选择汽车,女人选择房子。
汽车是流动的观赏品,是男人成功的标志。同时它也是吸引女人注意的首选物品。很多故事就是以汽车为背景展开的。房子是静止的观赏品,大多数情况下女人在里面呆的时间要比男人长,所以关于装修布置往往女人要比男人操心得多一些。女人会说:“走,看我的新房去。”而男人则直接将小汽车开到你面前,让你看个够。
男人选择酒水,女人选择茶水。
酒不仅是交际工具,同时也是减压阀。压力来自两方面:家庭的和社会的。男人压力越大,他的酒量就越大。但反过来不一定成立:好酒的男人不见得是好男人。女人喝茶则重在姿态,没有压力自然就有闲情逸致。
男人选择数量,女人选择质量。
男人在酒后经常炫耀的一句话是“我曾经拥有多少多少个女人”;而女人在闺中密友面前则会倾吐对爱人的感情究竟如何。所以从这一点上说男人比女人卑鄙。但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卑鄙,男人酒后吐的未必全是“真言”,有相当多的水分存在。男人所说的“数量”你可以全信,也可以全不信。
男人选择情爱,女人选择爱情。
情爱不仅仅包括爱情,还包括其他乱七八糟以“爱”字打头或打底的玩艺儿。所以男人的口号是“喜新不厌旧”。而女人则专一得多。但专一有专一的“坏处”。一旦“爱”已远逝,那就什么“情”都不存在了。这种打击对男人而言,其威力不亚于核爆炸。
男人选择沉默,女人选择唠叨。
不是说“沉默是金”,而是被迫选择沉默。男人在这方面的体会太深刻了。真理可能会在你这边,但那又有什么用呢?女人自有女人的办法。“一哭二闹三上吊”你能挺得住吗? 唠叨是女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但话又说回来,有时候唠叨也是一种爱。女人就是这么复杂与感性。
男人选择面子,女人选择实惠。
因为面子,男人不敢讨价还价;因为面子,男人宁可贡献出肝和胃也不肯放下手中的酒杯;还是因为面子,男人即使借钱也要把该请的客给请了。女人却不玩表面文章。过于讲面子的男人往往能博得女人一时,却不能博得女人一世。因为在婚后,女人肯定喜欢精打细算而不喜欢出手大方的男人。“男女有别”就别在这里。
男人选择执着,女人选择痴情。
执着是针对事业的,痴情是针对爱情的。所以高歌“爱江山更爱美人”的男人是虚伪的。对男人而言,江山永远是第一位的,而美人只不过是江山背后的附属品。女人的痴情值得赞美,也值得同情,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爱情上,寄托在男人身上,这样的女人是可悲的。所以女人的痴情首先应建立在自立、自强的基础上。
男人选择雄心,女人选择细心。
这实际上是一种生理区别,谈不上孰优孰劣。因为有雄心的男人未必能成就大事。比如因为“好高骛远”而“常使英雄泪沾巾”;细心的女人也未必一辈子碌碌无为。“细水”才能“长流”,而“涓涓细流”终究是要“汇成大海”的。所以正确的选择是男人还应选择细心,女人则可以再选择雄心。
男人选择世界,女人选择男人。
男人的终极选择是世界。因为选择了世界,所以男人们造出了飞机、轮船、火车、宇宙飞船。这一切都印证了男人的选择是雄心勃勃且无坚不摧的。男人选择了世界也就选择了激情、宽容、忍耐、冒险…… 女人的终极选择是男人。为了选择男人,她们选择了柔情、撒娇、考验、保险……而归根到底是选择了世界。在这一点上男人和女人没有根本区别。
网易社区
第34篇、有那么一种爱
不知道当初他们是怎么走在一起的: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作家;一个好动,一个好静;音乐是他的生命,文章是她的灵魂。
反正,他们就走在一起了。
像许多人一样,开始觉得彼此能一起走到老。后来才发现无论巧克力冰淇淋的味道有多么好,紫丁香花开得有多么香,风景区的山水多么美,我们最终对它还是会失去强烈的兴趣而变得淡漠。
当激情褪去,原本亲密的两个人日渐生远、无关痛痒,开始困惑于当初的爱。为什么会有七年之痒的感觉?当初爱的轰轰烈烈、缠缠绵绵,恨不得两个人天天粘在一起,终于选择了婚姻,可以明正言顺地生活在一起,而某一天,却发现爱不是当初的爱了。
她说,是他变了。
他说,是她变了。
黄昏中,一对夫妻走在街上格外显眼,他们刚上街回来,女的手里拿着一摞的书,男的手中拿着一叠的CD。
咯吱!推开那扇门,那是一间50平米的小房。曾经这是他们精心经营的浪漫小屋。
“你去把菜洗洗,我去做饭。”放下手中的书,女的说。
“不去,那是女人干的事。”拿着CD走回房间,一会房间里传出一阵吉它声。
“干嘛非得我做?你整天就知道弹你那吉它。”女的夺门而进,抢过吉它“听力让人很烦知道不?纯粹是噪音。”
“别侮辱我的音乐。你写的文章有好到哪去?更本就是无病呻吟。”男的不甘示落,大声反驳。
“你!要吃饭自己做去,今天我不做了!”
这句话激怒了他,夺过吉它就走:“这顿饭我还不吃了。”碰的一身,门关得老响老响的。
“走了有种就别回来。”望着丈夫离去的身影,恨声说到。
她没吃饭,回到房间,关起门,躺在床上,想到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她觉得他们似乎走到头了。
“他好像不爱我了。”想起原来他对自己的好,泣不成声,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她好像一点也不关心我了。”他就在酒吧,拿着吉它唱了一夜。
......
“走了有种你就别回来啊,干嘛还回来。”唱了一晚上的歌,原本把烦扰都忘却的他,听到这话,气得血涌心头,张口却说不出话来,只有“啊啊啊”的声音。
其实见到丈夫回来她还是很高兴的,可她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会说出那话,说出后很后悔。刚想道歉,发现丈夫张口去发不出声,却把她给吓到了。
“别装哑巴哈。昨天是我做得不对,你也没必要来吓我。”妻子的声音有些颤抖。
“啊啊啊。”丈夫张口依旧说不出话。
“医院,快!咱上医院看看去。”没等丈夫反应,她拉起丈夫就往医院跑,那一刻,她忘记了自己是个弱小的女子,原来她也是很有力的。
“她还是关心我的。”丈夫望着跑在前面的妻子,一阵的感动。想起这些年,妻子对自己的照顾,突然觉得蛮对不起妻子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好好疼爱过她吧。”
妻子跑着跑着,觉得这场景很熟悉。“哦!原来我生病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想起以前自己生病时候,丈夫抱着自己跑医院。眼泪都掉下来了。“这些年我都没有好好照顾好他。他是那么的爱我。”
......
“恐怕他失声了。”医生的话,让他俩的心,凉飕飕的。不知道啥想法,脑子突然空空的。
妻子知道,对于丈夫,音乐是他的生命,变成哑巴了,叫他如何接受?丈夫再想,自己变成哑巴了,妻子咋办?难道和自己这个哑巴过一辈子?
浑浑噩噩回到家,夫妻俩眉头紧锁,谁也没开口说话。
还是丈夫率先打破沉默,他走进房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天,不吃不喝。妻子不安,就在门口守着。
第二天,当丈夫走出房间时,手中多了一份纸,递给她看,却把她惊呆了:离婚协议。
丈夫比划着,好像是叫她快点签字。她哭了,原来丈夫还是爱她的。她摇摇头,拿了一张纸写道“我会陪你的。”丈夫却很暴躁,坚决要她签字,但她每次都用沉默去代替。每天他都拿协议给她签字,每次她都拒绝签字。
有一天,妻子很晚才回来,陪她回来的还有她的朋友。
妻子神情貌似高兴,她朋友脸上却写满惆怅。难道是她带着新对象来找我签离婚协议了?丈夫恨恨的想,觉得有些心痛。
妻子睇过一张纸,示意她看。“哼,嫌我协议写得不好,找过人写一份啊。”丈夫越想越觉得是这样,用力接过那张纸,上面的字,却把他吓到了:既然她变哑了!
丈夫不信,用疑问的眼神望着她那位朋友。
点了点头,朋友在纸上写下:神经受损。
妻子又拿出一张纸,打开,上面写着:现在你我都变哑巴了,我们互相照顾吧。
为什么变哑巴还那么高兴?丈夫没有多想。妻子还是爱自己的。
丈夫把手中的纸撕了,拿了一张纸写道:你还小,我疼你。
他们再也没超过架,毕竟哪个哑巴会说话?
每个情人节,丈夫都会对妻子说句“我爱你”,当然不是亲口说,而是丈夫用录音机录下来的。是什么时候录下来,难道他早就知道自己会变哑巴么?妻子没有多想,丈夫还是很爱自己的。
每天丈夫都会给她弹着吉它,她就在吉它声中写作。虽然没说话,但从吉它声中,她听出了他对自己的爱。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她写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她想他俩会是这样的结局。
也许没有那场车祸,他们的结局会是那样。
不幸,一次车祸,妻子重伤不治而亡。葬礼后,只有当年陪妻子回家的那个朋友还在墓前站着。他偷偷躲在后面,却听到这样一句话:“这么多年你装哑巴,值得么?”
丈夫震惊了,他悄悄离去。原来,妻子为了安慰自己,为了和自己在一起,竟然装了十几年的哑巴!想到这,丈夫哭了。
夜晚,丈夫来到妻子墓前,深情凝望,突然开口说到:“我...我...爱你,下...下...下辈子...还..还...做夫妻。”
其实,丈夫只是因为唱了一晚上的歌而暂时失声。
其实,丈夫早就知道自己只是暂时失声,可是那是在妻子失声后。
他觉得,他很爱她,就像她很爱自己一样。犹豫片刻,眼神充满坚决。他知道自己离不开那个女人。那天他偷偷买了一个录音机,很认真的录下那句话:“我爱你”。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爱。”不知道为何已经离去的朋友会站在他身后,想到有那么一对夫妻,为了彼此能在一起而情愿装哑巴十几年,朋友哭了。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爱。
原来,那一对夫妻为了对方,都装了十几年的哑巴!想到这,朋友哭了。
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爱。
第35篇、十几年前的男孩女孩
初中毕业那年,他们彼此各奔自己的前程。她走进师范学校,三年后成为了一名老师;他走进了海运驾驶学校,四年后成为了一名船员。这几年,他们一直往来书信,彼此间有了好感。节假期间,他总会去她家见她,(那时候,没有电话,手机,更不用说QQ联系了。有时候正巧她不在,说不定就来回白跑了十几里。)这样持续了5年之久吧。
22岁那年的春天,下着雨,他赶来了。她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他开心着,淡定地说:“我家的新房子盖好了,带你去瞧瞧!顺便去见见我爸我妈!”“我不去,我去干什么?”她低声地说了一句。他接着:“你怎么能不去?房子是为你盖得?”女孩有点疑惑:“我听不懂。”男孩急了:“你不是说哪儿都不如老家好吗?”女孩明白了,那是她跟朋友们无意中溜出的一句心里话,他记着了。
(远离家乡求学了3年的女孩,尝过离别时的痛苦,孤单时的寂寞,想念亲人朋友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滋味。毕业后,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老家了,她希望回老家教书,再说老家也需要她。同时她也看不怪那种想留城不惜一切的同学,乡下,山上有什么不好,她喜欢这份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祥和,更喜欢山里孩子的那份纯真质朴和乡亲们的那份勤劳、热情与善良。终于,她如愿了,分配到老家对面的那座山冈上,就这样,19岁那年她成为了一名乡村女教师。稚嫩的她以为这辈子会呆在小山冈上。)
女孩终于明白了,这半年多,他调休了所有可休息的时间,一直张罗着在老家盖房。为了能圆心中的一个梦,为了能和心爱的女孩住在一起,他顾不上写信了,也许他想给女孩一个惊喜吧。
可是命运却似乎在和男孩开玩笑。对于恋爱中的女孩半年的等待时间可能太久了。他以为男孩失踪了,不要她了,不再联系她了,她伤心流泪了,在那个寂静的山冈上,白天对着孩子们笑,夜晚对着琴儿哭。
这时又一个大男孩闯进了女孩的心里,他英俊,潇洒,个子不如男孩高,但更懂得照顾女孩,似乎更能看透女孩的心思,寂寞中的女孩失去了方向,投向了大男孩的怀抱。
这时的女孩知道,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她知道她不可能背叛大男孩,因为他是一个有头脸的人,不想因为女孩影响他的事业,况且大男孩也很爱她,她也不想伤害他。
女孩为了让男孩不再想着自己,就断然否认了他俩的一切,说了许多让男孩伤心绝望的话,让男孩彻底忘了她。女孩明白,只有这样男孩才有更美好的未来。
山里的雨继续下着,白茫茫的雾笼罩着,路上的行人很少。男孩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女孩跟立着,直到视线模糊了她的眼睛。
她忘不了离别时他的那张脸,那背影,以及甩下的那句话:“这辈子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第36篇、女“劫匪”:抢来的爱情也美丽
年轻姑娘为筹学费铤而走险,正在翻箱倒柜行窃之时,男主人回来了,避之不及的女贼情急之下抓起一把菜刀逼男主人拿出钱来……谁知故事的发展却是峰回路转,出人意料。
惊魂之后,局长与女贼促膝谈心
在重庆市某区,只要认识卫生局长黎剑的人,都知道他工作认真负责,人品极好。出生于1956年的黎剑从小就有一个上大学的梦想,然而,生不逢时,文革风暴破灭了他的大学梦。尽管他走上了领导岗位,但他坚持业余自学,先后获得大专和本科文凭。
1997年8月28日晚,黎局长朝家里走去。他家在区委会家属院的一楼。因妻子前几年病逝,女儿出嫁,他一直一人生活。黎局长准备洗漱罢早点上床休息。当他打开客厅的壁灯时,一个人从他眼前一晃闪进了旁边的厨房,他本能地追了过去,只见一名蒙面人正往窗台上爬,准备逃走。黎局长冲上去,一把抓住那人的一条腿使劲拽下来,他刚一松手,那人敏捷地一闪身,顺手抓起菜板上的一把菜刀对准他低声喝道:“把你身上的钱交出来,要不然,我就要你的命!”黎局长听出是一个女子的声音,从她的声音上判断,年龄大约在20 岁左右。
黎局长镇静下来,一边将身上所有的口袋都翻出来让女贼看,把仅有的320元都交给她,一边苦笑着说:“姑娘,实在是抱歉,你今天找错了对象,我确实没多少钱给你。”他一镇静,女贼倒更加慌乱起来,握刀的手抖得更厉害。黎局长抓住女贼的心理,用一种真诚关怀的口气对她说:“姑娘,我看你并不像干坏事的人,你一定有什么难处,能不能说给我听听,也许我能帮你……”
黎局长的真诚终于攻破了女贼的防线,她两眼滚出豆粒大的泪珠,双腿一软,在他面前跪了下去,哭了起来:“你救救我吧,我要上学啊!”
女贼泪流满面地讲起了她的不幸遭遇。
女贼叫刘源源,21岁,父亲耳聋且视力不好,母亲很早就患了肺病,药罐子一年四季不离身,家里穷得叮当响,而刘源源却具有读书天赋,又勤奋好学,从小学一直到高中,都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1997年8月21日,她接到山东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份喜悦让刘源源和他的父母喜极而泣,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脸的愁苦:几千元的入学费用从何而来?
刘源源找过几家亲戚,但都是些穷亲戚,帮不上什么忙。一个铤而走险的念头在她大脑里产生了:晚上到有钱人家偷窃,只要凑齐了第一学期的学费,入了学,就可以边打工边读书,四年大学不就熬过来了?于是,有着几分野性的刘源源开始到区内四处“踩点”,无意中打听到区委家属楼住的全是“当官的”,在她看来,当官的个个都有钱。便将行窃的目标锁定在此。8 月28 日晚,她伺机进入黎剑的后窗,拉开两条锈蚀的窗条,翻窗入室,搜来搜去只搜到衣柜小抽屉里的800 元现金,她不甘心,继续到另一房间“搜查”,这时,主人回来了。说到这里,刘源源一把扯下脸上的黑布,黎局长惊讶地看到,这是一张俊秀而白洁的脸,那双又圆又亮的大眼饱含着强烈的期盼。
黎局长从刘源源的眼神里读懂了她的心声,他更明白一个贫困女孩为改变自己的命运,迫不得已走到了这一步。是拉她一把,还是把她推入人生的深渊里去?刘源源的命运此时此刻完全掌握在他的手中。这一点他们心里都十分明白。
刘源源这时想起自己身上还揣着从黎局长家偷来的800 元钱和“抢来”的320 元,慌忙掏出来还给黎局长。黎局长把钱推回去,对她说:“这钱你拿去,你上大学差的钱,我再给你想办法。只是你千万要记住,今后无论在何种困境下都再不能干这种傻事了。过几天,我到你家里看看。”
拂去浮尘,那是一颗金子般的爱心
几天后,天空下着蒙蒙细雨,黎局长来到刘源源家。走进这个乱石作墙、四壁漏风的土屋里,看到的一切比他想象的情景更让人心酸。刘源源见黎局长真的来了,激动得不知所措。刘源源的母亲躺在床上,想起来陪黎局长说话,可动了几次都起不了身。黎局长急忙让她躺下。
“我这妹娃读了十几年书,好不容易考取了大学,家里又想不出办法让她去上学。这都是我前世作孽,让下一代来还罪哟。”刘源源母亲哭哑着声音说。
刘源源咬住嘴唇默不做声地看着门外淅淅沥沥的细雨。
黎局长内心像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攫住。他果断地对刘源源说:“妹儿,你准备按时去上学,3 天后,你到卫生局来找我。”
转眼一周过去,刘源源如约来到黎剑办公室。黎剑把新买的两套衣服、一双皮鞋交给刘源源,像慈父一样叮嘱他:“都是大学生了,要穿戴整齐点,别太寒酸,这两套衣服你可以对付一年半载。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学校已经有了,我就不再给你准备了。”说着,他将5000 元钱交到刘源源手里,语重心长地告诫:“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努力成才。以后的生活费,我每月按时给你寄去,每年的学费也由我负责,但你要合理开支,我每月只能给你200 元。”
捧着这一沓人民币,刘源源的双手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她眼里闪烁着激动的泪花跪谢黎剑:“黎叔叔,你的大恩大德,我不知道该如何报答呀。”黎剑一把扶住她:“傻孩子,谁要你报答,你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就是最好的报答。”
1997年9月6日,刘源源离开家乡到济南求学去了。黎剑暂时松了口气。可是,每月要支付刘源源200 元的生活费又从哪里开支呢?自己每月工资只有七八百元,除了社会应酬、吃饭零用,还要适当支付跟随二弟一起生活的父母的生活费,哪还有剩余?资助源源的钱只好向朋友借。
一天,黎剑乘三轮摩托外出办私事时,与车主聊天得知,开三轮摩托车每月至少可以挣1500元,生意好时可达2000元。这让黎剑眼前一亮:何不买辆三轮车承包给别人经营,每月收取租金,自己当“幕后老板”,既可以解决刘源源的学费,又不为人所知,岂不两全其美?于是,黎剑向信用社贷了2500元钱买了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车出租给一个远房亲戚经营,每月收取租金。
解决了刘源源的学费,黎剑心里沉沉的石头落了地。但他深知只在物质上资助刘源源还远远不够,还要帮助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隔个十天半月,他就会给刘源源写信,鼓励她正确地看待苦难和挫折,切莫自悲自怜……
不久,他那位远房亲戚在驾驶三轮摩托车违章时被交警逮住,无奈,远房亲戚打出了黎剑的“招牌”。这件事很快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他身为领导干部却私下搞起“第二职业”,这是不合符上级规定的。然而,当真相大白时,所有的人无不惊讶。有人说黎剑为了资助一个陌生的贫困女大学生,如此冒险不顾前途,实在太傻。也有人说黎局长另有所图。但更多的人还是很支持他,虽然他“违纪助学”的方式不妥,但“拂去浮尘,他还有一颗金子般的爱心”。�那年暑假,刘源源回家时听说黎叔叔因为她“违纪”的事,心里充满了内疚和自责。同时,也感到了几分羞辱,想不到自己的学业竟是靠黎叔叔这样挣钱资助的,她甚至感到无颜面对同学们。
2000年9月初新学期开学后,刘源源让人开了一张患肝炎的证明到学校申请休学半年,到海南打工。临行前,她给黎剑写了一封信:“黎叔叔,你为了我读书受了这么多委屈,我向你表示深深的歉意。可是,你不该用这种办法去挣钱来支持我,你在信中不是多次叮嘱和教育我,为人要正直,要光明磊落吗?可你这样做把我们都置于非常难堪的境地。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休学去南方打工挣钱,一来可以还你资助我的钱,二来可以继续上学……”
看到这封信,黎剑十分震惊,他没想到这件事竟然给刘源源带来这么大的影响。眼看她还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黎剑打电话到学校,打听到刘源源已在一位同学帮助下,在海南某陶瓷公司找了一份翻译工作。黎剑旋即请了半个月假,经过3 天3 夜的奔波,来到了海口。几经周折,黎剑终于在位于海口市郊的陶瓷公司找到了刘源源。其时,刘源源正在技术科办公室聚精会神地翻译资料。看着瘦弱的刘源源神情专注的样子,黎剑又喜又怜。而刘源源见到黎剑,呆愣了一会,竟如同女儿见到久别的父亲高兴地迎了上去。黎剑说明了来意,但刘源源却面露难色:“黎叔叔,我不能再给你添麻烦了,否则我会良心不安的。你就让我在这里打工吧,老板对我不错,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等我有了钱,一定回去上学……”
“不行。你不能前功尽弃,现在还不是你挣钱的时候,你赶快回学校去吧。”黎剑不由分说打断了刘源源的话。刘源源还想说什么,黎剑有些生气了:“我不远千里来找你,你说我图个啥?”停了一会儿,黎剑语气沉缓地向刘源源讲起了自己的大学梦,讲起了自己自学圆梦的故事。听完黎叔叔的真情述说,刘源源被感动了,自己如果再不返校好好学习,怎么对得起恩人的无私付出?
涉世“触礁”:好心人拨正航向
刘源源在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 2001年7月,刘源源大学毕业应聘到浙江宁波一家公司做财会工作。这是一家台商独资企业,投资规模不小,颇有发展前途,但当时心高气傲的刘源源在干了6个多月财会工作后,见公司老板当初让她从事英语翻译的许诺迟迟未兑现,便一气之下辞职离开了公司,回到了重庆。由于刚出校门,缺乏社会经验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刘源源在应聘中屡屡失败。这让她有些心灰意冷,在重庆近两个月的时间,她带的钱全花完了,只能靠重庆的两个同学接济,吃住都在同学那里。但日子久了,刘源源越发烦躁:“同是大学生,我为啥要靠同学来接济?”
焦急的刘源源每天带着求职材料不停地穿梭于各个单位。事有凑巧,2002 年4 月12 日中午,黎剑到重庆医大附属医院看望一位生病的朋友出来,在重庆出版社旁边的公交站竟碰见了刘源源。黎剑非常诧异,刘源源红着脸把自己的窘迫告诉了黎剑。黎剑没有责怪她的年轻冲动,而是专门买来一张重庆市企事业单位分布图,在地图上用笔勾画出许多企业,给刘源源求职作导向。看着黎叔叔如此认真,刘源源心中涌过一阵暖流,她刹那间恍然大悟:年轻浮躁的自己缺乏的正是黎叔叔这种可贵的踏实和韧劲,黎叔叔是在用行动教育自己啊……
黎剑带着刘源源走进了位于江北区建新东路的一家外资公司。黎剑向老总简单介绍了刘源源求学的情况,还说他带刘源源在市内已找了20多家企业都没被聘用,老总仔细看了看他们的相貌,发现并不像父女,便疑惑地问黎剑:“她是你什么人?” 刘源源急忙抢着告诉对方:“他是我的大恩人。”接着,她把黎剑如何帮助自己的经过说了一遍,老总被黎剑的无私爱心感动了,破例接收了刘源源,让她从事翻译工作。
刘源源的工作落实了,黎剑也该回家了。离开重庆前,他和刘源源促膝长谈了一夜,告诉她如何与领导、与同事相处,如何对待付出与收获。刘源源认真地听着,不停地点头。他明白,黎叔叔教给她的都是做人的真谛,她会倾尽一生去细细感悟……
峰回路转,“抢”来的爱情也美丽
黎剑走后,刘源源一连几个晚上都睡不着,耳边总是响起黎叔叔亲切关怀的声音,满脑子都是他的影子。她突然发现,自己生平第一次对异性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牵挂和眷念。对黎叔叔的离去,她感到失落和惆怅。他成熟稳重的气质和朴素善良的品质,在她心中荡起阵阵涟漪。
2002年春节刚过,刘源源按捺不住自己的激情,饱含深情地给黎剑写了一封信,敞开了自己的心扉,在信中,表达了自己对他的崇敬之情和爱慕之心。
黎剑收到这封信后,感到刘源源对他的感情发生了“异常”变化,这是他没有想到的事。自己已年近半百,她才20 多岁,这怎么可能呢?再说,社会舆论也不允许,如果真这样发展下去,不正应了一些人曾经有过的说法:他帮黎源源是另有所图。黎剑毫不客气地回信批评了刘源源。
尽管黎剑毫不客气地回绝了她,但并没有改变刘源源的选择,反而使她更加爱恋这位有恩于她的“黎叔叔”,她觉得跟这样人格高尚、责任心强的人在一起生活,哪怕时光短暂也是值得的。她在给黎剑的回信中语气更加坚决:“作这样的选择,决不是因为你帮我而知恩图报,我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女性,深知对恩人的回报有多种方式,但不必拿自己的婚姻和一生的幸福来回报的道理。一些表面上看来不合常理的爱情,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是一种超凡脱俗的情感归宿。如果你现在还无法接受,我将耐心地等下去,直到你喜欢我,接受我的那一天……”
2002年五一节期间,刘源源回家探亲,特意去看望黎剑,不料,黎剑因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她急急忙忙赶到医院去看他,主治医生告诉她,螺旋CT 上显示出黎剑的肝右下叶有一团阴影,怀疑是癌变,但要做进一步的确诊。刘源源听了心里说不出的难过。她暗自打定主意:如果他真是癌症,我就留在他身边伴他度过最后时光。
第二天一早,刘源源到花店选了3朵鲜红艳丽的玫瑰花,当着黎剑的女儿、父母及所有亲人的面庄重地送给了黎剑,在场的人们包括医生、护士无不惊讶地看着她与黎剑,整个病房一下子沉默了。半晌,黎剑心情复杂地对刘源源说:“这花送错人了。”刘源源果断地说:“不,这花是送给你的。”
接下来,不管黎剑是否愿意,刘源源从早到晚守候在他的病床前,精心护理。几天后,黎剑的肝病确诊结果出来了,那团阴影是良性血管瘤,只需一个手术就可以解决。
经过2 个月的住院治疗,黎剑术后恢复良好,出院回到家中疗养。2002 年12 月,由于身体原因,46岁的黎剑提前退休,一年以后,刘源源与黎剑举行了婚礼。
第37篇、幸福在哪里
我家楼后住着两位退休的教师。每天去厨房做饭的时候,我都不忘朝那个方向多望几眼,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感受着他们平淡的恩爱。
刚刚退休无事,他们把周围的几块荒地开垦了出来,种了很多作物,花生、玉米、芋头等应有尽有。耕种、守护、收获,日子似乎简单而充实。
院子里除了花草飘香之外,正中间是一个乒乓球台,老两口经常切磋球技。有时候,师娘竟然穿着围裙打球,那样子真是有点滑稽。因为离得近,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的表情,听到他们的笑语。他们有时会专心地接发球,有时又乐得前仰后合。老先生经常很专业地教授师娘接发球的招式,有时师娘会奋力反驳,但每次在他们脸红脖子粗的辩论之后,都是师娘乖乖地点头表示接受。老先生则总是一副“孺子可教”的架势,满足地回到自己的阵地,继续切磋球艺。邻居们看着他们一招一式竟然如此讲究,不得不叹服他们的认真。这个时候,我和丈夫就是他们最忠实的观众,在心里给他们加油的同时,也深深地感动于他们夫妻间的这种互敬互爱。
天有不测风云,师娘突然得了脑血栓,全身瘫痪,从此,家里家外都是老先生一个人在忙碌。他独自一人把院落收拾得干净利索,种上各种时令蔬菜,独自一人浆洗衣服,独自一人骑车去市场买东西,独自一人承受着生活的悲悲喜喜。
为了让师娘多晒太阳,老先生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编织了一件宝贝,就是那个到了春天就可以上任的藤椅。晒太阳是有讲究的,上午8点以后,阳光充足而又不毒辣,老先生就把师娘抱出屋子,小心地放在藤椅上,然后,他拿来小凳子坐在一旁,或读报,或聊天。有时,师娘会微笑地看他侍弄院子里的蔬菜,还不忘唠叨一番,这里的茄子该施肥了,那里的黄瓜该搭架了,油菜该捉虫了……
老先生最惧怕听师娘唠叨,倒不是师娘说话听起来费力,关键是怕唠叨多了会累坏了师娘的身体。这时候,老先生可是有策略的,他会笑意盈盈地走到老伴的跟前,俏皮地说,你再这样唠叨下去,我可要把你抱起来转圈了啊,你看,那楼上住着的邻居们可都看着呢。别说,这一招可真灵,师娘必定会住了嘴,还会嗔怪地说一句,你这老鬼,又不正经了。虽是埋怨,但我分明看到,阳光下,师娘的笑容就像热恋中的少女一样,浸透着无尽的甜蜜。
日出日落,时光每天机械地轮转,日子似乎单调而枯燥。可是每天看见的他们,总是忙碌的身影、平静的表情以及洋溢在脸上的幸福笑容。
总以为,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才是幸福。总以为,儿孙绕膝、天伦之乐,才是幸福。看着这极美的风景,你能说他们不幸福吗?
真爱不必言说,爱的真谛就深藏在平平淡淡的生活中,等待着你去体味。
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原来更幸福!
第38篇、表乱喊帅哥!成为下两个生命的结束者
明明和奇奇是高中同学,明明是一个聪明又帅气的男孩。。却很少说话,是女孩子心中沉睡的王子。
奇奇同样也被明明吸引,于是奇奇老是有意无意的请教问题。。日久生情,他们就这样的成了男女朋友。
然而日子久了,奇奇发现和明明在一起。老是找不到话题,如果不是她先开,明明一两个小时也不会跟她哪怕是说一句话。
这样的日子使她很厌烦,那一年班里来了位插班生叫朗朗,朗朗是一个帅气阳光而浪漫的人。当朗朗第一次看到奇奇的时候,就被奇奇的美丽迷住了。朗朗写了很多的浪漫诗歌,又是鲜花又是笑话,还有美丽的烟花。这感觉让奇奇觉得自己就是偶像剧的公主般,这所有的浪漫和快乐是和明明在一起没有的。就这样朗朗和奇奇频频约会,这些是明明不知道的,因为他依旧还沉迷在书海里。这天奇奇和明明,回到了家中(一起租的房子)明明依旧默默的看着电视。而奇奇在心里不断的比较着朗朗和明明,具体这个天秤偏向哪边只有自己心里清楚。许久奇奇看着外面的明月痴痴的说:“明明!我们去散步吧!”“不去,怪冷的”不在意的回答。“你就不能浪漫一回麽,朗朗在的话一定会陪我去的!要是再这样有什么意思,我们分手算了!”说完摔门而出。
明明预追,等下楼依旧没看到,明明就这样回去了。因为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吵架,等气消了就会回来了。而奇奇气愤的拦车就打电话给朗朗,他们去了酒吧,喝了很晚,最后他们就醉熏熏相护搀扶的就在酒店住了一晚。
那一晚他们发生了关系,奇奇很委屈却不得不接受事实。所以决定今晚就和明明说清楚。明明听了昨天奇奇的话,决定浪漫一回给奇奇赔罪。所以准备了红酒和烛光晚餐等着奇奇回来,夜深了奇奇回到了那个漆黑的家。去开灯发现依旧黑黑一片。当走到客厅餐桌的时候,餐桌上突然亮起了三只蜡烛。
餐桌的另一边明明正含笑的看着她,而奇奇心中只有苦涩。“坐吧!”明明柔柔的说。晚餐过后,桌上依旧还残留着半瓶红酒,明明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而那花上玫瑰花型戒指的光芒在黑夜里是那样的璀灿。明明单膝跪地,那满是柔情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奇奇。“奇奇,我爱你!嫁给我吧!”这一刻奇奇的眼里满是泪水,不知道是伤心还是感动。“晚了,太晚了!”奇奇不断的摇着头。在明明说爱她的时候,她是幸福的,也是痛苦的。因为她已经不在是以前的她了,这一刻的幸福因为那晚飘散。
许久,奇奇的泪水流干了。明亮的大眼睛也变得黯然,整个人也仿佛失去了灵魂。“我们分手吧!”奇奇的话语不带一丝的感情。当听到这样的话的明明,像被雷击中一般,定格在那里。因为他知道奇奇不再是说气话了。“为什么”轻声的疑问仿佛是在问轻风一般。渐渐的,明明的心好象恢复了知觉传来震震的痛。这样的痛使得明明加大了声音发出厉哄:“为什么?”
这样的哄声使得奇奇一呆,随后又恢复了无情。“不为什么,只是奇奇不在是原来的奇奇了!”说完转身,流干的泪水逐渐浮现。“对不起!对不起…”这样的声音很轻,好象只是说给自己听。当看到奇奇要走,正发呆的明明也清醒过来,从后面抱住她。“不要走!”奇奇转身无情的推开了他,不知上帝是不是也打了磕睡。明明正巧踩在那被奇奇哭失的地面,向后倒去碰掉了那蜡烛和那半瓶红酒。“垮啦”“啊!”那妖红的火焰正灼烧这明明那帅气的脸。听到惨叫奇奇清醒了过来,当看到那一暮奇奇也吓傻了。随后马上清醒,跑去浴室打湿了面巾,盖上了火焰。解救出明明,拨了120。人民医院。手术室中医生走了,奇奇跑了过去:“医生怎么样了!”从语言中可以听出那焦急与关心。“百分之四十面部伤,已经毁容了,现在还需要留院观。”听到消息后,奇奇当场愣住了。一个月后明明出院,这一个月都是家人照顾他。奇奇每天躲在门外看着他,她没有进去,因为她再也无法在面对他。
出院后明明退学了,同样退学的还有奇奇。就这样明明回到了家里。回到家的明明性情大变,整个人变得暴燥。还沉迷于暴力游戏中,直到在网络里遇到一个网名为'奇奇'的女孩。'奇奇'可爱的话语让他仿佛回到了初恋!仿佛又看到了美丽的奇奇,这一刻,明明又变成了原来的明明眼里尽是柔情。就这样明明每天都和'奇奇'聊天,从此以后等待'奇奇'上线就成了他生活的全部。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年之久,而这半年中真奇奇每天都会去明明家附近仰望那扇窗。仿佛是一个灵魂对她的呼唤。,而朗朗知道了奇奇与明明的事情。所以每天用各种笑话逗奇奇开心就成了朗朗的全部,然而那晚以后朗朗就在也没见过奇奇笑了。
这天明明早早就等待着'奇奇'的上线,过了一会儿奇奇果然上线了。明明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小孩子得到了最心爱的玩具。'奇奇'今天决定跟明明开个玩笑,所以略带调戏的口吻说“小帅哥!认识这么久跟姐姐视频一下好不好?”这句话如怒雷一般刺进他的耳朵,仿佛要刺穿他的双耳。接着明明想到了奇奇那个美丽的女孩,觉得自己活着对她是一种伤害与折磨。所以他喃喃的说:"是该走了!"接着第二天,在明明的家的楼下围着好多人。还有伤心欲绝的哭声,还有“嘀嘟嘀嘟。。。”救护车的声音。明明走了,无声无息的走了奇奇向往常一样来到明明的家附近,看到了这一幕。
奇奇没有流泪,只是呆呆的走。喃喃的说:"乖!要等我哦!"第二天早上同样的地方,同样的哭声,还有同样的嘀嘟声。不同的是地上躺着的是一位穿着婚纱,手里却拿这玫瑰枝的女孩,旁边还洒落着玫瑰花瓣,手里戴着的是玫瑰花型的戒指。。。
第39篇、幸福的底子是一碗白粥
米是糯米,锅是砂锅,火是煤火。每天凌晨,4点20分,男人准时点着火,锅中放水,米淘好了在水里浸泡着,待水开,放米,大火煮10分钟后,改文火慢熬。米在锅里扑突突地跳着,男人在炉火旁弯着腰,用勺子一下一下缓缓搅动……半小时后,男人一手端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一手端一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进卧室,喊女人起床。女人翻个身,嘟囔一句什么,又睡过去。男人听着女人香甜的鼾声,不忍再叫。坐在床前,看看表,再看看女人,再看看表。女人却突然从床上弹起来,看表,慌忙穿衣起床,嘴里不住地埋怨,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把白粥和咸菜递过去:不着急,还有时间,先把粥喝了。
粥是白粥,不加莲子不加红枣不加桂圆,这样的粥,女人喝了5年。男人和女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没钱摆喜酒,两个人只是把铺盖放在一起,便成了一个家。新婚之夜,男人端过来一碗白粥,白莹莹的米粥,在灯下泛着亮晶晶的光。男人说,你胃不好,多喝白粥,养胃。女人便喝了,清香淡雅的粥,温暖熨帖的不仅是胃,还有心。
他们在同一个厂里上班,女人常年早班,男人常年夜班。男人凌晨4点下班,女人早上5点半上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短短一个多小时。男人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添锅。男人只会熬白粥,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只允许他煮一碗白粥。
就是这样一碗白粥,居然把女人滋养得面色红润,娇美如花。
后来,厂子效益不好,男人下了岗,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男人拿出微薄的积蓄,女人卖掉了母亲留给她的金戒指,凑了钱,开了一家杂货店。一只碗,一把拖把,一个水壶,利润不过几毛钱,男人却做得很用心。女人下班了,也来帮着打理店铺。没人的时候,男人和女人,坐在一堆锅碗瓢盆中间,幸福地憧憬。男人说,等有钱了,咱把连锁店开得哪儿都是。女人说,那时候,我就不上班了,天天在家变着花样给你做好吃的。男人说,哪儿还用你做啊,想吃什么,咱直接上饭店去吃。女人撒娇,不,我就想吃你煮的白粥……男人便揽了女人的肩,眼睛热热的。男人仍然每天早上4点20分准时起床,点火熬粥。一边熬,一边盘算着店里缺的货。有时候会分神,粥便煳了锅底;有时候太困打个盹,粥便溢了锅。有一天早上女人起了床,炉子上的粥正咕嘟嘟翻着浪花,男人的头伏在膝上,睡得正香。女人轻轻抱住男人的头,心,牵牵扯扯地疼。
从那以后,女人坚决拒绝男人给她熬粥。她的男人,实在是太累了。
男人的生意越来越顺,到了第七个年头,他的连锁超市果然开得到处都是。
女人辞了工作,做了专职太太。他们买了错层的大房子,厨房装修得漂亮别致,缺少的,只是烟火的味道。因为,男人回家吃饭的时候越来越少。他总是忙,应酬繁多,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赶三四个饭局。开始的时候,女人也埋怨,可是男人说,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想让你生活得更好一些?后来女人也累了,渐渐的,也就习以为常。
女人很久都没有再喝过白粥。
一天,男人突然被通知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他纳闷,怎么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人就没了?殡仪馆里,他看到朋友的遗孀,那个优雅漂亮的女人,一夜之间憔悴衰老。她哭得死去活来,嘴里絮絮叨叨地说:“以后谁送我上班接我下班?谁给我系鞋带紧围巾……”他窒息。不由地就想到了她,想到那些为她熬白粥的早晨,想到每天她接过那一碗白粥时,眼里的幸福和满足。
男人几乎是一路飞奔地往家赶,打开门,却看见女人蜷缩在沙发上,人睡着了,电视还开着,家庭影院也开着,茶几上扔满了各种时尚杂志……男人跪在沙发前,手轻轻地拂过女人的头发。女人面色暗淡,细细的皱纹里,写满了深深的落寞。
他拿了毛毯去给女人盖,女人却突然醒了,看见他,女人揉了揉眼睛,确定是他后,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女人慌忙起身,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男人从背后拥住她,不,我去做,煮白粥。女人半天没有说话,有温热的泪,一滴一滴,落在男人的手上。
那天,男人一边煮着粥,一边想: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第40篇、折翅的蝴蝶伤了心
她是从11岁开始练花样滑冰的,那正是懵懂的年龄。她的搭档大她4岁,是个很英俊的少年,洁白晶莹的冰从此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
她纤细的腰肢常常像柔软的棉柳,时时被他的双手轻轻握住,任意在冰床上做出各种优美的舞蹈动作。
他们或相拥前滑后滑,或跳跃,身影经过的地方,飞扬起一片被锋利的冰刀刺裂的冰碴,划出各种各样的弧线。她习惯了在他的双手有力的握举中度过艰苦的每一天。零下的温度,教练的斥责,超负荷的训练,都让她觉得苦不堪言。心,就如几厘米厚的冰一样,凉得痛彻心扉。
他一样勤奋地训练,只是很少说话,总是默默地为她系好冰鞋上的鞋带,把她的衣服叠好,收拾她丢落在椅子上的物品。在间或休息的时候,他就拿着一块洁白的纸巾,轻轻为她拭去脸上的汗水。她的心,在他细心的呵护下,就如结实的冰遇到强光的照射,逐渐地融化了。她喜欢上了滑冰,越来越用心,和他很默契地做着各种动作。
那天是他们第一次参加比赛。他和她都穿上了演出的服装。她穿着一件紫色的露膝短裙,裙子上绣着月白色的蝴蝶,挥舞的长袖灯笼似的带着两只丝质的蝴蝶飘舞;他穿着同色的长袖上衣,黑色的宽松裤子,裤子下摆也有着一样的蝴蝶。她高贵优雅的气质与他沉静自若的神态,一上场就赢得了无数掌声。
音乐响起,他们开始牵手滑行。这是一段极柔和的音乐,如海底美丽的珊瑚礁,随海浪涌来涌去。她的纱裙随风飞扬,他们在音乐声中翩翩起舞,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那份缠绵与厮磨有时像彩蝶绕树,有时像青藤盘绕。
她紫色的裙飘在他身上,他们的身影如飞起的冰碴那样圣洁飘逸,又如春天的细雨般轻柔舒缓,柔美的动作恰如情人的窃窃私语。他们在如雷般的掌声中结束了表演。他们逐渐成了别人关注的焦点,她就有点像公主一样的飘然起来。
日子如水而过。在以后多年参加的各种比赛中,他们总是失利,眼看花环近在咫尺,可又在患得患失中与成功擦肩而过。女孩已经到了快退役的年龄。她开始醒悟,她内疚因为自己的失误连累男孩的失败。
那天她有了创意,要以蝴蝶为主体做一套高难度的舞蹈。她夜以继日的练舞,腿上脚上有着数不清的伤痕。男孩为女孩的精神所感动,也很想他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女孩总是把握不好蝴蝶伤心欲绝的神情,她一直被幸福的光环笼罩着。她每次都要独处很久,静静地聆听感受那悲切的音乐,才能调整好情绪,把自己完全融入进去。有一天,她终于顺畅地完成了那套动作,男孩的眼睛里是不言而喻的惊喜。她想等比赛完了就告诉他,其实这都是为了他,还有,他们的爱情。就在比赛临近的日子,他晕倒在冰上。他被确诊为骨癌。
他推迟了急需的手术时间,瞒着她,决定参加完比赛再说。女孩真的以为是他的疲惫造成的眩晕,很内疚地帮他擦拭着脸上的汗水。终于等到了比赛的时间。体育馆里人群涌动。他们手挽手进入赛场。音乐响起,女孩竟一下找准了感觉。她在男孩身边滑行,跳跃,神情凄迷。把蝴蝶分离的缠绵与哀伤,化入舞中,在冰上驰骋。男孩挥汗如雨。他忍着剧烈的疼痛配合着女孩,他突然觉得比赛的时间极短,盼望着延长一点,再长一点。他的泪水洒落在她高高盘起的发髻,她也泪眼蒙眬地诠释蝴蝶的悲痛。
他们终于成功了,领奖台上,男孩不知去了哪里,只有女孩眼睛迷离地遥望四周。男孩在留给女孩的信中说他厌倦了这种生活,他要去远方寻找他的最爱。女孩的心,就痛起来。
以后的日子,她开始了一个人的舞蹈,袖子上带着逼真的蝴蝶,在冰床上旋转。飞滑飘起的风,如蝴蝶轻轻的飞跃。她如一只悲伤欲绝的蝴蝶独自为爱情绝唱。女孩的每次比赛,看台上总有一个最忠实的观众,他已经没有了双腿,用手紧握着拐杖,在一个最黑暗的角落,泪流满面的看女孩独舞。他们曾经梦幻中的圆圈已经残缺,就如蝴蝶折翅的翅膀,注定再画不成一个圆圈。
第41篇、《诗经》里的爱情集市
《诗经》里的青春男女谈恋爱 、觅佳偶,可以像现代人赶人才集市那样,在一个官方规定的日子,集体出游,通过踏青 、戏水、祈福等形式来觅求自己中意的伴侣。这个特定的日子就是上巳节三月三。《诗经·溱洧》就是郑国阴历三月上旬巳日男女聚会之景真实的再现——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 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 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溱与洧,济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訏 且乐。”维士与女,伊其将谑,赠之以勺药。 阳春三月,大地回暖,艳阳高照,鲜花遍地,众多男女齐集溱水、洧水岸边临水祓禊,祈求美满婚姻。一“赶集”的女子路逢一男子。兴许他正合姑娘的心意,于是她主动地邀请他说:“喂,去那边瞧瞧热闹怎么样?”男子憨憨地说:“我已经去过一趟了。”女子说:“那有什么啊,去了可以再去一趟嘛。”于是他们手持香草,穿行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边走边相互调笑,互相产生了感情,互赠芍药以定情。健康、大胆与温暖的气息,荡漾在三月三的溱河与洧河;烂漫的爱情,让这个日子风情摇曳。 据记载,在周朝,政府实行官媒制度,目的就是蕃息人口。政府专门设立有一个官职“媒氏”来管理和主持“仲春之会”。《周礼·地官媒氏》记载有“媒氏”之官的职责:“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汉代以前,每年三月上旬的巳日为上巳节。上巳节的产生最初和人们祭祀神灵、祈求生育子嗣有关,因而这天就成了青年男女相互交往 、谈情说爱 、觅求佳偶的日子,成了官方“鹊桥会”的“法定日子”。 “秉蕑 ”祈福、祓除不祥,也是这天的一个重要议程。诗中的“蕑 ”是一种香草。 当时郑国的风俗,每年三月三男女都要聚集在溱洧两水之上,秉执香草,祓除祸灾,祈降吉福。这个习俗到魏晋时,政府正式将其定为“春禊”,作为岁时节令中的重要节日。王羲之那久负盛名的“曲水流觞”的文坛盛事就是由此发展而来。如今,三月三结伴出游踏青依然被后人所沿袭,许多少数民族也把三月三定为各自的传统节日,给这天赋予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内涵。
第42篇、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对宝黛的影响
第六回 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关键词:秦可卿是贾宝玉青春萌动时期最重要的导师,花袭人秦钟、柳湘莲等是宝玉青春萌动期的性对象,贾宝玉是北静王的性伙伴;对于贵族女子和不可碰触的女性,贾宝玉则大玩其意淫审美;贾宝玉复杂荒唐的性生活和对宝黛名声、命运的影响
一、贾宝玉的性生活
在秦可卿卧房中是梦游,在荣国府却是初试。后面不曾再及此等事体。也许含蓄不必写出,也许贾宝玉发现现实中的性爱并不比梦中更甜美,凡人的肌肤相亲怎比得梦中云雨,所以从此后把男女之事反而看得淡了,一心一意追求起跟林妹妹的精神恋爱、情意相通起来,也有可能。或者男女通吃、触景生情,本是宝玉成年后的生活常态,忽而爱男,忽而爱女,男欢女爱,无不领受,朝云暮雨,也未可知。
高鹗续书中写宝玉和宝钗婚后,宝玉“不禁生来旧病”,宝钗正色相劝;意思就是说宝玉好色贪淫,场景、内涵都相当迂腐可笑。腐儒续书,误人至此。
二、花袭人也是闺英闺秀
宝玉初试云雨,作者试看袭人今后待宝玉之情分,无不处处以此相挟也。后有约法三章,宝玉终究不能做到。故袭人必去。人皆以为袭人是奴才典范,其实是浅陋愚见。王蒙的新书中就花费颇大篇幅论证袭人是奴才中的典范。王蒙老矣,整天胡扯靠名气挣点钱,咱们不必理他。实际上,红楼梦中袭人名列闺英闺秀,绝不是靠奴才软骨得来的英名。花袭人是最有见地、最有主心骨、有原则有条件、出身卑贱然而却有自己的心胸壮志的奇女子。此是后话,后文另叙。
六、贾宝玉复杂荒唐的私生活和对宝黛名声、命运的影响
显然薛宝钗对贾宝玉的行径有所为风闻,譬如她就从薛蟠口中很清楚地知道宝玉为秦钟闹学堂的事情,但林黛玉却一点都不知道。作者煞费苦心,要塑造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儿国、女儿的完美偶像林黛玉,但是在写作过程中,思想服从于写作规律,仍然不自禁流露出写实的倾向,故而在大观园内,仍借晴雯之口说破这样的事情难免:如宝玉跟碧痕洗澡、跟麝月的暧昧可能;以及后面影射的宝玉与薛蟠之妾香菱情解石榴裙;宝玉跟同性美男子琪官、柳湘莲等人的交往。
作者所着意的主要是为薛宝钗林黛玉洗清名誉,但并不在乎把贾宝玉复杂的生活原貌整体呈现出来。总体上这种煞费苦心的安排和维护是失败的。宝钗有那样一个哥哥,后面薛蟠又给她娶了那样的一个嫂嫂,宝钗的环境是非常险恶污浊的。闲言闲语、薛蟠的嫉妒、香菱之死,都足以给宝钗带来藏奸纳垢的恶名。另一方面,宝玉和黛玉的交往貌似冰清玉洁,但并非一点嫌疑没有,甚至可以说人人都在疑心。宝黛姻缘在最初,以贾母为首的实权派是乐观其成的,故而不避嫌疑,因为始终要成亲,所以人们纵心中不以为然,却也做声不得。后来王夫人占上风贾母落了下风,晴雯被逐,宝玉挪出大观园,则飞短流长谣言满园,黛玉因名声之忌,愧悔而死。——言其愧悔而死,并非果有不才之事,只是承受不了那样的诬陷和打击罢了。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的名声才是最严重的现实。
关于曹雪芹的这一点用心,高鹗是读懂了的。但是后面的续书也是真真假假,也需要仔细地辨析。高鹗的读懂始终是在俗人的基础上读懂的,所以他在后面的续书中,会安排林黛玉亲口说出“我的身子是干净的”这样极其不符合林黛玉冰清玉洁气质的话来替黛玉表白;高鹗不仅为林黛玉表白,还用类似的笨方法,含混地替宝钗洗清了谋夺宝二奶奶位置的罪名,譬如他将调包计后宝钗的态度写得非常模棱两可。
高鹗续书中王子腾的骤亡、元春薨逝、贾家败落、宝玉出家这样的大结构拿捏是准确的甚至细节描写都是对的,但是高鹗也有避祸的需要,所以他又很含混地写了贾家起复、宝钗怀孕、贾兰高中这样的家道复兴的事情。但是在他的笔下,红楼梦成了一个个人的悲剧,整体性的悲剧氛围失去了,作为时代、社会、王朝的悲剧、史诗性的挽歌效果失去了。
第43篇、列车5点22分进站
沃尔特是麻省理工大学的教授,一年多以来,他每天回家都要乘坐下午5点22分进站的那列火车到林肯车站。每天,沃尔特总会在月台上遇见一个女人,他俩同一站等车也同一站下车,每次都会朝对方点点头,但从未说过一句话。沃尔特注意到,这个女人头上总要围着一方彩巾,他觉得女人把彩巾围得很别致,宛如人们包扎一束鲜花。
一天下午,火车月台上一阵风吹过,女人的彩巾突然被吹得掀起来,一刹那,沃尔特看到,女人没有左耳。只见女人连忙扔下手提包和购物袋,笨拙地整理那被吹落下来的彩色头巾。她猛一抬头,却碰上沃尔特失礼的目光,沃尔特尴尬极了,忙把视线移到别处。
接着到来的星期一,女人没有在月台出现,沃尔特也没怎么在意,因为去年她同样有过没露面的日子——是有两天,沃尔特记得一清二楚。突然,他猛然想到,也许是因为她失去一只耳朵的真相被沃尔特看到了,所以今天才不露面。沃尔特想到这女人如此腼腆,不禁有点心动。他自己也是个脸皮很薄的人,尽管四十有七,也有意成家,却至今未娶,因为他缺乏果敢向前的精神。
接下来,一个星期、两个星期……那个女人一直没再出现过,沃尔特感到前所未有的惆怅。说实话,沃尔特并不觉得那女人特别诱人,因为沃尔特从未跟她说过话。如果真的对那女人有兴趣,他肯定会设法说一声“你好”或者“希望你今天过得好”这类的搭讪语。不过,这些天没见到那女人,沃尔特开始强烈地想念她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那个女人仍没露面,沃尔特开始担心起来。他决定向列车员梅尔打听一下那个女人,因为梅尔这位列车员对每个乘客的情况都略知一二。
列车员来了,乘客们开始买票,当沃尔特从座位上抬起头,正打算向梅尔打听那个很久没露面的女人时,他吃惊地看到,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列车员。
沃尔特看了看这个新来的列车员身上的胸章,知道他叫爱德华。沃尔特给了他三块钱,简单地说了声“到林肯”,然后又问道:“咋不见了梅尔呢?”
爱德华说:“梅尔?不认识。”沃尔特瞥了他一眼,说:“梅尔跑这趟车好多年了。”爱德华递给沃尔特车票,说:“嗯,怪不得,我才跑这趟车一天。”沃尔特问:“你是说你顶替了梅尔?”爱德华摇了摇头,说:“说不上,我没听说过梅尔。”沃尔特不再说话,除了梅尔之外,没有别的人可以打听到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了,沃尔特没有机会继续打听。
又一个星期一到了,沃尔特像平常一样上车坐着,等候列车员的到来。这一回,沃尔特决定非得把梅尔的事问个水落石出,因为只有找到梅尔,才好向他打听到那个女人的消息。
这时,列车员爱德华来到沃尔特身旁,一边哼着小调,问道:“上哪儿?”他眼神里毫无相识的表示。
“林肯。”沃尔特不满地说,他想:换作是梅尔第二天就记住了,根本不用再问。爱德华冷漠地说:“不停林肯站。”沃尔特很吃惊地说道:“这班列车一向都是停林肯站的。”
“我不知道什么一向,”爱德华说,“我就知道今天。今儿个这趟车不停林肯站——这是司机亲口对我说的。”
沃尔特无奈地下了车,他只好步行回家。他孤零零地走着,天色逐渐暗下来,他想:女人走了,梅尔走了,林肯站也走了——人世间还有什么不会走掉?
一天下班后。沃尔特习惯性地来到月台上等火车。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希望5点22分这班列车会到林肯站。果然,列车准时进站了,这次确实是到林肯站,沃尔特高兴地上了车坐在自己熟悉的座位上。忽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今天要送您到哪儿去,老朋友,”沃尔特几乎跳起来,他转过头,看到了梅尔,沃尔特激动地拉住梅尔问道:“梅尔,你到哪儿去了?”
老列车员回答说:“哦,我参加再培训去了,每隔几年他们就让我们学一次。你知道,西边有一列火车撞了,他们连忙叫每个人都参加紧急情况学习班。怎么了,你以为是怎么了?”沃尔特摇摇头说:“我说不好,你突然就那么失踪了。”梅尔笑着说:“在铁路上干的就是这样,他们从来不提前通知。你还是到林肯站吧,我想。”沃尔特激动地点点头。
列车开了一站后,几个乘客下车了。沃尔特看着他们走过月台慢慢离去,列车又开动了,这时,他察觉有一个人正要坐到自己坐椅的边缘,沃尔特转脸一看,不由惊喜万分,他看到的正是那个只有一只耳朵的女人,女人对他抱歉地一笑说:“对不起,打扰您了!今天车太挤了。”
“不,没事儿,有空地呢。”沃尔特边说边把身子往里面挪,腾出一点位置给那女人。那女人把身子靠进来,沃尔特闻到了女人身上某种香水幽雅醉人的芬芳,他说:“很高兴又见到您!”
那女人很和气地点点头,随后,她把手伸到下巴底下,开始解开彩色头巾的结,她要干什么呢?沃尔特赶紧把视线移到别处,免得再次瞅到她只有一只耳朵的隐秘。可是,沃尔特的余光却扫视到,那女人把丝巾从头上取下来,然后折叠得整整齐齐放在了腿上。
沃尔特忍不住看了看那女人:她脸庞左边是一只完完整整的粉红色耳朵,顶部是光滑圆润的曲线,底部是分岔得当的耳垂。沃尔特觉得这耳朵真是神奇,仿佛是由一双微型的手缝上去的。只有那女人自己最清楚,这只耳朵是她特意去做整容手术补上的,是为了自己能自信地和沃尔特开始交往,其实她很早就爱上了沃尔特……
此时,那女人刻意地把几缕散落的头发捋到耳后,有意让沃尔特注意到她补好的耳朵,沃尔特对她这个动作报以微笑。女人也对沃尔特莞尔一笑。问道:“您是在林肯车站下车吧,”沃尔特高兴地说:“是的,要不……今天我们一起走吧?”
第44篇、痛彻心扉的迷乱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引言文。赵雅婷
寂寞,是一个最有杀伤力的幽灵,刺入心的最深处却不见血。等待,是一种最无边际的漫长,它的尽头直延伸到天涯之外。迷乱,是心底的一道坎,跨不过,你就注定伤悲。
压抑,一直内心中有太多的东西无法排解,就象一个结,这些情绪压的我几近崩溃。爱,是此生中最大的劫数,纠缠着心日夜不宁。
仰望天空,我不是在追逐什么,只是,在内心深处的渴望正在呐喊着“我寂寞”……
我叫念紫,一直用着男QQ,和普通人一样,沉迷于生活与网络的混淆。三年来,在游戏中我看厌了那些分分合合的感情,还有那些虚伪无耻的人们,我渐渐变的冷漠。
网络游戏——劲舞团,这个韩国人开发的音乐舞蹈游戏很吸引80后和90后的孩子们,也是我三年来唯一会操作的网络游戏。一个交友游戏,里面可以有自己的家族,可以和自己心爱的人结成情侣,申请结婚,申请离婚。这一切,模糊了现实和网络之间的差别,一切犹如合成了一体。
无论在网络还是在现实,我都一直保持着自己的这份冷漠和平静。我所追求的,是我在游戏中角色技术的成功,对于感情和友情早已不屑一顾。因为我明白,那只会伤害了自己。光阴似箭,岁月流逝,我依然心如止水。
从游戏ID到QQ,再到我的网络生命,我俨然就是一个标准的男生。那么久,一直都没有人会识破我真正的女儿身,直到我遇到了他,一个叫李烈的男人。至此沦陷,这个男人最终占据了我全部的生命。
相识是缘,相知是份,以我的男生身份接触,我发现了他很多的优点和令我着迷的地方,睿智,聪明,善良,幽默。他有着和我对这个游戏同样的平和心态,以及作为男人应有的绅士情节,那如一汪深不可测的沼潭,令我跌入,无可自拔。
当我发现自己无法控制的爱上了他后,我开始变换着各种身份去试探他,在他没有发觉之前,我又换回了我的女号,继续留恋在他的身边。爱是一种上瘾的毒药,逼迫着心无可抑制的欢愉和疼痛。不管是幸运亦或是意外,终于,他察觉了一切,并告诉我,他同样也爱着我。这个答案让我欣喜若狂,同时却也愁上了眉头。
爱情给予人的苦忧总是掺半,突如其来,这一段情,又该如何能了?
从小,我便一直是个孤独的孩子,自卑,偏执,自闭一度的包围着我,稀薄的空气令我喘不过气来。我总认为爱情最后的结局只有两种,生离或者死别。
在我的观念里,爱情和婚姻是完全的两码事。就如我,我是个已有家庭的女孩,去年11月结的婚。我的另一半是一个相识多年的男孩子,很优秀,对我很体贴,于是我们的结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所以我理应幸福的生活下去。
心里无数次地责备自己,承受着良心苛刻的指责。我很矛盾的阐述着这些对自己过错堂而皇之的借口,是的,无论是借口也好,自我安慰也好,我都无法阻止这份不光明的爱在心里生根发芽,孜孜的生长,直至蔓延了整个的身体和生命。
这一条艰难的爱情之路,从我踏上的那一天起,我就知道将是荆棘密布,举步艰辛。在如今的社会,结婚离婚都只是很普通的事情,无需太多的理由。但是对于我而言,无论我有多爱,我终究还是放不下我的婚姻,不忍去伤害身边那个善良的丈夫。我没有勇气看着两个家庭的破裂,同时我也没有勇气去对未来做出各种美好的憧憬。我是那么的自私,我怎样都放不下这段感情,放不下这个深爱着的男人。心乱如麻,如船断了桅,汪洋大海里怎么找得到方向?
现实中单身的他,对这份爱情很珍惜,也很留恋,但理智的他却也不想去拆散我现有的一切美好和幸福。痛苦着,彷徨着,我们在爱中互相伤害,互相怨恨。纠缠不清的丝藤,在反反复复燃烧的欲望下燃尽成灰。世人唾弃的婚外恋,那不能宣泄的甜蜜夹杂痛彻心扉的悸动,令我无时不刻处于崩溃的边缘。
我们都明白,“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何等的悲哀?那份痛苦,不处于其中的人们根本无法明了。我极力想逆水而行,却挡不住心底涌起的良知,无力的疲惫,泪暗暗流淌到心底的深处。
2月20日,是我和他游戏中结婚一个月的纪念日,就在这天,我向他提出了分手,反复斟酌之后,他也同意了。我以为,那将是一个结束,然而,这却是我们新一轮的折磨。
我尝试着咬牙放手任他飞翔,刻在我心底的那些印记却时时敲锥着我痛到失魂。不止一次地想,让他过上正常的生活,只有这样他才会放下心去接受新的感情。万蚁挠心,每个夜我都无法入眠,看着身边的丈夫我的灵魂飞到了九天之外。要如何,该如何,没了灵魂,失了方向。
将所有的疼痛安放,最后一次失声痛哭,那些点点滴滴留在时光里的记忆,漫步云端中那些虚幻的梦,已经渐行渐远。天空看不见翅膀的痕迹,鸟儿早已经飞远。
学着等待,享受孤独,忧伤刹那渗入了灵魂深处,缠绕心间的幽暗何时才能了?
编后语:婚外恋一直都是被人唾弃的,然而没有人知道身处其中女人的悲哀。她们一边在爱,一边却要承受着良心的谴责。那种痛,比死亡更甚。宽容,体谅,把一切苦痛当成一场恍惚的春梦,或者,你的人生,就会快乐一些!
第45篇、女子网上征婚遭遇50次噩梦后终遇白马王子
克莱尔和罗宾站在他的城堡前
英国西米德兰郡桑顿·科德菲尔德市28岁女子克莱尔·凯尔拥有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一套漂亮的住宅和许多朋友,她生命中惟一缺少的东西,就是一个白马王子。所以克莱尔进行网络征婚,可令克莱尔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她遇到的大多数应征者要么是骗子,要么就是色狼。然而,在经历了50次失败的约会和恋爱后,克莱尔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37岁的房地产开发商罗宾·麦克唐纳,罗宾住在一座价值200万英镑的英国13世纪城堡中,他和克莱尔两人不可救药地坠入了爱河。克莱尔在她的新书《变成一个公主》中详细讲述了自己50次失败的恋爱故事和终遇白马王子、一夜变成公主的美好结局。
白领丽人网络征婚:
寻找“白马王子”
据报道,现年28岁的英国西米德兰郡桑顿·科德菲尔德市女子克莱尔·凯尔拥有一份年薪7万英镑的好工作,拥有一套漂亮的房子和许多知心的朋友,然而,克莱尔生命中惟一缺少的东西,就是一个爱她的男友。为了寻找生命中的白马王子,克莱尔加入了互联网约会网站,开始尝试网络征婚。可是令克莱尔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和她约会的网络应征者竟然要么是骗子,要么是色狼!
在进行网络征婚前,克莱尔已经遭遇了许多次失败的恋爱,她被一名前男友骗走了一大笔钱,她的另一个前男友还成了经常骚扰她的“跟踪者”。一个朋友建议克莱尔应该通过互联网来寻找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于是克莱尔登上约会网站,列出了自己心目中“白马王子”的条件:他“必须诚实、健康、聪明、积极、富有爱心,并且没有孩子,没有前妻”。
网络应征者
不是骗子就是色狼
克莱尔的网络征婚广告收到了数百份回信,但令克莱尔意想不到的是,这些网络应征者大多是骗子和色狼,一名叫做保罗的应征者厚颜无耻地在回信中说:“我和女友都想知道,你是否愿意和我们一起玩三人性游戏?”
克莱尔从众多应征信中,挑出了一个条件最好的男子雷,并开始了她的第一次网络约会,结果见面后克莱尔才发现,雷竟然是一个超级大骗子。克莱尔说:“我们安排在一家漂亮的餐馆中见面,此前他说自己的扫描仪坏了,无法通过电子邮件向我发送他的照片,他将自己描述成一个英俊的黑发男子,可我在餐馆中找不到任何符合他相貌的人。突然一个满头大汗的服务员跑到我身边,在几秒钟之内我就通过声音认出他就是雷。可他却是超级肥胖,并且比他自己报的年龄大了10岁,他不由分说亲吻我的脸颊,他的汗水融化了我脸上的化妆品。我冲进洗手间试图逃跑,可却无法找到出口。”
克莱尔只好选择坐下来和雷共进晚餐,她发现雷不但像电子邮件上说的爱好烹饪,并且还爱吃东西。他的胃口大得让克莱尔目瞪口呆,他吃得满头大汗,并且汗水全滴在了克莱尔面前的菜肴里。克莱尔再也没敢和雷进行第二次约会。
网络男友竟带“前女友”
一起来和她约会
然而,这并不是克莱尔遭遇的惟一一次网络征婚骗局,一切才刚刚开始而已。克莱尔约会的第二个网络男友名叫约翰,在IT业工作。他在寄给克莱尔的电子邮件中将自己描绘成了一个优秀上进的男子,并称自己曾交过一个长达8年的女友,但两人已经分了手。可让克莱尔做梦也没想到的是,当约翰和她进行首次约会时,他竟然牵着“前女友”的手一起来到了约会地点。
克莱尔说:“通过网络聊天,我感到约翰非常乐观、有趣和聪明,我们都爱好艺术和戏剧,我们约好一起到伦敦一家剧院去看戏,我以为我们会一见钟情。可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竟然携着前女友一起来和我约会,他告诉我,这个女人是他的前女友,但他现在已经单身,可我即使是傻子也看得出来,他们仍在相爱之中,那个女孩看着我的眼神中充满了憎恨。”
还有一个是大色狼
送色情影碟当礼物
克莱尔接下来约会的网络男友是个大色狼,这个名叫库尔·斯科特的29岁男子是一名征兵顾问,克莱尔在网上对他印象良好,于是他们约好在一家餐馆共进晚餐。约会一开始进行得相当浪漫和顺利,直到斯科特开始说起黄色笑话。接着,斯科特拿起带来的吉他,开始现场弹奏和歌唱黄色歌谣。克莱尔说:“我本来认为一切都很浪漫,突然他开始说黄色笑话,并且总是提到我乳房的大小。最后他还送给我一份色情影碟作为礼物,此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见过面。”
当克莱尔通过网络认识32岁的托比时,她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了梦中的白马王子,她甚至搬进了托比位于伯克夏郡的两卧室住宅和他同居。克莱尔说:“他看起来非常可爱,我非常爱他。”然而克莱尔渐渐发现,托比竟然也是一个大骗子,现年40岁的他不但隐瞒了自己的年龄,并且还秘密和其他女性幽会。克莱尔说:“我打点包裹离开了他,并祈祷生命中的另一半赶快出现,不要让我再一次次受骗。”
屡屡被欺骗
经历50次失败的恋爱
在众多前男友中,克莱尔还认识过一个名叫克里斯的英俊建筑工,但克里斯同样是个骗子。克莱尔说:“他看起来非常诚实可信,在我们第二次约会时,他将我带到一个豪华饭店,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共进晚餐。他还将我带回他的公寓,在阳台上亲吻我的脖子和耳朵,他是那样浪漫和可爱。”
在遭遇了一系列约会灾难后,克莱尔希望自己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克莱尔说:“克里斯希望和我发生性关系,但我想确认一下他是否忠诚。”克莱尔重新登录了她和克里斯相识的网站,结果震惊地发现克里斯仍在那儿刊登征婚交友广告。于是克莱尔起了个“安娜贝尔”的网名,以挑逗的语调邀请克里斯外出约会,当克里斯兴冲冲地赶到酒吧和“安娜贝尔”约会时,他震惊地发现眼前出现的竟是克莱尔。克莱尔说:“我将一杯葡萄酒泼向他的脸,然后骂他是个应该在地狱中腐烂的骗子,酒吧中的客人们都站了起来,长时间为我鼓掌。”
据悉,克莱尔每次“恋爱”都以失败而告终,她总共经历了50次失败的约会和恋爱,她的每个“前男友”几乎都是一场噩梦。
富翁装穷网上寻真爱
苦尽甘来终遇白马王子
然而,就在克莱尔对网络征婚心灰意冷时,仿佛命运安排一样,她竟然奇迹般地遇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现年37岁的房地产开发商罗宾·麦克唐纳,2007年6月,罗宾向克莱尔寄来了一封约会电子邮件,他在邮件中称自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并没有多少财富。然而,两人第一次约会就坠入了爱河。克莱尔说:“他是那样英俊,他拥有漂亮的蓝眼睛和迷死人的微笑。我发现我们拥有许多共同的爱好。”
罗宾后来建议克莱尔到他位于斯塔福德郡凯弗斯维尔的家中和他约会,当克莱尔发现罗宾的家竟是一座价值200万英镑的13世纪城堡时,她被惊得目瞪口呆。克莱尔回忆说:“罗宾的家中到处都是奔忙的仆人,他的卧室像国王的寝室一样,他家的厨房就有我的住宅一般大!”
这时克莱尔才知道,罗宾除了拥有这座城堡外,他还在英国和世界各地拥有另外70座房产。罗宾称,他清楚自己的财富会吸引那些“掘金女孩”,所以他才试图通过网络征婚的方式寻找一个爱他本人、而不是爱他财富的女友。
对克莱尔来说,她意识到她不仅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她还拥有了一座真正的城堡。克莱尔说:“我无法否认,一个拥有城堡的百万富翁的确具有无比的吸引力,这真像是一个童话故事。我们现在深深地相爱,我们迫不及待地渴望生儿育女,我们将会永远在一起。我的梦想终于成真了,我无法相信在经历了那么多次糟糕的约会后,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过上了公主般的生活。”
第46篇、女人的小秘密
这座桥加宽后,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更神气了。
一辆满载花草的脚踏三轮车由南向北,欲过桥去花鸟市场。
上桥时,车上一对五十出头的夫妻为谁骑车发生了分歧。
男的说:“今天还是我骑,你坐车上,贤内助嘛,协助一下就行了。”
“协助”者,是他俩的“发明”:男的在前面踏,女的坐在后面用脚在桥面上蹬,助一“蹬”之力,以加速。
“你感冒发烧还未恢复,我来骑吧。”女的风趣地说,“当年知青插队时,我踏过三轮车的,你不是没有领教过。”
男的想起那次“领教”来了:两人产生了点矛盾,但说好要一起上城买农药的,男的在河边匆匆洗脚,女的却悄悄拿走他的鞋子后,将三轮车踩了就走,男的赤脚在后面追了几百米,直到讨饶为止……后来留下了这段百米赛跑的“佳话”。
现在,男的逞能,坐上座子,命令式地说:“快上车!”
车上桥了,坡度长长的,男的踏着蛮吃紧,女的跟往常一样,用脚在桥面上使劲蹬。但蹬着蹬着见男的额头直冒虚汗,柔声说:“停下,我来换你吧。”
男的还是嘴硬:“没关系。”
女的心疼了,突然计上心来――两只脚不再用力蹬,而是垂挂下来,脚底在桥面上摩擦,增加了车子前进的阻力。男的真的有点骑不动了,叹口气,跳下车来:“今天,就让穆桂英挂帅!”
女的诡谲地一笑。双方无言地交换了位置。女的挺着胸,哼着歌,骑车过桥,右转弯,沿着古运河,奔向花鸟市场。
两人下车时,男的说:“难道真的是我发点烧,就腿软了?”
女的笑笑:“是我的心太软。”
男的说听不懂。女的说谁要你懂啊。她似乎看到她的花草们和她一样,在笑他没有发现她在上桥时做的“小动作”。
男的其实心里有数,但他永远让“小动作”成为女人的“小秘密”,成为甘露……
第47篇、糯米鸡
你,有没有吃过一种点心“糯米鸡?”外面是一层油炸后酥脆的面粉,里面填满了香软的糯米及切得碎碎的小粒的香茹、叉烧。这种点心既好吃又便宜。我记得九四年在西乡塘民族学院读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常年有售,只需三毛钱一个。
她不是爱吃零食的女孩子,却非常爱吃这种点心糯米鸡。
每天下午午睡起来,她习惯地去他宿舍找他,娇憨地唤他的名字,迭声地嚷道:“梁君,梁君,我饿了。”
他微笑,放下手中的书,说:“我也饿了。”
唔……她嘟起花瓣似的嘴唇,手放在白色连衣裙背后,仰面看坐在上铺微笑的他,撒娇地蹬脚。
西斜的阳光淡淡地照在她乌黑的发上,每一条发丝都闪闪发光,年青女孩子的脸仿佛一朵娇嫩的凤仙花,随时可以揉出胭脂般粉红的花汁。她不正面看他,却吊起眼稍斜斜地睨视他,似笑非笑地,卖弄十九岁女孩子初解的风情。
他不禁目眩神迷,一颗心激烈跳动,在她甜蜜的笑靥中融化。他投降,“好,好,我马上去给你买你爱吃的糯米鸡。”
她胜利地笑起来,声音清脆地,仿佛窗口上挂的一串幸运星风铃,摇走年轻岁月里面的烦恼。
年轻时候的爱情,都是这么的简单却快乐吧?当他蹬着破旧的二十八寸自行车,横梁上坐着笑靥如花的她,在校园里面一圈又一圈的逛着。树叶的清香,花朵的芬芳,都比不上下巴下抵着的她的头发散发出来的洗头水味道那么好闻。她眯起眼睛,抬头看浅蓝色的天空,大朵大朵迅速移动的白云,从树叶缝中投下来的斑斑驳驳的阳光,然后是他干净的眼神,灿烂的笑脸,轻轻地低下来,温暖地覆盖在她妩媚的眼睛上。
年轻的爱情却也是脆弱不可考验的。因为彼此都是那么骄傲的孩子。一点点误会,一点点磨擦,一点点地积累起来,就会慢慢地侵蚀曾经不可动摇的决心和信心。
新的学期开始的时候,她忽然厌烦了他的殷勤,厌烦了无休止的争吵、和好、再争吵。
她开始躲避他。不再每天都和他在一起,不再吃爱吃的点心糯米鸡。很长一段时间,她奇怪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食物和男孩子,怎么回忆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有人焦急地跑来告诉她,他在宿舍里喝醉了酒,小刀割伤了手,流了许多血。
她低头看手上的书,无动于衷,冷漠地:“死不了,会好的。”
同学们很愤怒,指责她冷血,不近人情。
她抬起头来,泪光隐约地:“我也不过是忠于自己的心罢了。如果已经不能再爱他,又何必勉强自己去敷衍他?我只能给他一时的安慰,却不能给他一世的爱情。他只是一时的伤心,不会一世痛苦。”
她坚持着,残酷地拒绝去看他。
可是,他始终不能忘记她曾给予他的快乐,苦苦地,求她回心转意。深夜喝醉了酒回来,在她宿舍楼下大声地叫她的名字,一遍一遍地喊:“小麦子,我爱你!我爱你,小麦子!”
女生们纷纷打开宿舍窗子,探头往下看。她们不忍地说,小麦子,你真的是太残忍了。
她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了头,眼泪却缓缓地流下来,淌湿了枕巾。为了息事宁人,她办了转学手续,离开原来的学校。
离校的前一天晚上,他在路上拦住她,憔悴颓废的样子,让她心疼。
她叹息:“你何必?”
他苦笑。“小麦子,你还记得那时候,每天下午,你走来我的宿舍,唤我的名字,告诉我你饿了吗?”他声音忽然哽咽,“我原来不知道,那时候,微笑着看你撒娇,听你说这句话,为你飞车买来你爱吃的点心,看着你欢喜地大口大口地,眯起眼睛吃糯米鸡的样子,那个时候,原来是我生命中感觉最幸福快乐的时候……”
她默默地看着他,许久,终于说:“我也记得那时候的快乐。谢谢你,我们曾好好地相爱过。”
“为什么?”他绝望地捉她的手,“为什么我们不能再回到那么快乐的时候?为什么你不再爱我?”
她心里面忽然一痛,泪水掉了下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爱和不爱,都不需要理由。”
他象个小孩子一样在她面前哭泣起来。高大俊朗的他,第一次在心爱的女孩子面前,象个不讲理的小孩子,委屈地哭起来。
她轻轻地拍他的背,一下一下,怜惜地,心酸地。
过了一会儿,她轻轻地唤他的名字:“梁君,梁君,我饿了。”
他停止了哭泣,眼睛一亮,“好的,我们去吃宵夜,我给你买糯米鸡。”
她说,我很累,我不想走,你一个人去,好吗?
他迟疑地,可是,我不放心留你一个人在这里。
她微笑,没有事的,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点头,好吧,我马上就给你买回来。说着,他飞快地往学校门口跑去。可是,那个时候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很多店铺都已经关了门。他焦急地从一个店铺跑到另一个地方的店铺,只害怕买不到她爱吃的糯米鸡。
她站在那里,看他身影渐渐跑远,不见了。她没有犹豫,转身便走回宿舍,拎起已经收拾好的行李,悄悄地离开了。
火车即将开动的时候,她听见他焦急的声音在站台上呼喊她:“小麦子,小麦子!”她强忍着泪水,背对窗子,坚持不回答他。
火车开动后,广播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寻找一位名叫小麦子的女孩,请她听到广播后来列车员广播室,有东西要转交给她。
她来到广播室,接过一个大纸包。纸包打开的一刹那,她终于放声大哭起来。
纸包里面整整齐齐地包着新鲜的食物,全是她爱吃的点心“糯米鸡”。
一封信,字迹潦草。他说:“当我跑遍大学城,终于买到你爱吃的糯米鸡,你却不再在原地等我。我听到心碎的声音,和我手中的点心一起跌落地上。你不再爱我。我终于承认了这个事实,接受了这个事实。只是,为什么一定要用这么残酷的方式来提醒我?我依然爱你。只是,我学会了尊重你的选择。有生之年,我不会在你面前出现,如果你不想看见我。我请点心师父给你做了新鲜的糯米鸡,希望你能收下并且细细品尝它的滋味。因为,点心的馅里,放着我们曾经爱过的味道。你记得吗?咸的,是我们的眼泪,甜的,是我们的亲吻……”
第48篇、一转身已万水千山
苏生的走,让一切就此落幕。就像是看一场电影,屏幕上打出“END”,观众纷纷起身离开。而她,不肯走。执意不肯走。一个人留下来,从头看起。
回忆,就是这样的吧。
1她不是一个很有才情的女子,但她喜欢探究那些美丽东西的来处。所以,16岁那一年暑假,她报名参加了一个美术学习班。那一年,是1986年。
她与他就是那一年相识的。他是班里绘画最好的。那时的他已经工作,在一家提花设计厂做图案设计。那一年,他24岁。
她是班里最小的,也是最爱提各种问题的那一个,教绘画的老先生觉得她的问题实在太简单,就指派得意门生他坐在她的身边,回答她那些刁钻幼稚的提问。她早已知他叫苏生,早已知他是绘画最好的,但她还是本着少女的骄傲说:“我叫杨梅,你呢?”
从此,他受尽她的恶作剧。不是一个转身后,画得好好的画变了样,就是刚刚画好的画不知怎么就署上了她的名字。她没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他总是笑着摇摇头,继续做他自己的事。
也许他心里明白,她还是懂事的吧。画具买来都很贵的,她常在不经意间就带来双份,然后给了他。她知道他穷,家里瘫痪的父亲和读书的弟妹都靠他一个人。
美术班她一学就是两年。高考落榜那天,她心里不是很烦闷,意料中的事情,她一向不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她还是按着他的嘱咐打电话到他的单位。她说:“都因为你,叫我坚持学画画,现在好了,我落榜了。”他愣了好半天,才说了一句:“我供你重读。”
掷地有声的那种承诺。
她轻轻挂了电话。家里的环境同时供10个她重读都有余。而他,她太了解了。老先生曾私下告诉她,以他的能力,早就可以不必再来学习的,他却宁愿每天不吃午餐也要省下学习的钱。若他再供她读书,他又要省下什么?
不用他说出来的,但她懂,他之所以一直读美术班,不过是想与她在一起。
18岁,心事猛长的年纪。她懂得他。
2她是懂得他的,但当老先生代他向她表白的时候,她生气了。她嘟着嘴说:“我刚刚18岁,刚刚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我怎么能这样做呢?”老先生很有耐心,只让她记住一点:人生的机缘稍纵即逝,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她相信的是,那个为了她宁愿不吃午餐的男子,可以等她一辈子。
得知她拒绝,他还是一副好脾气,他说:“你现在还小,我不想吓到你。我只是想告诉你,等你长大后,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能记得我,能把我放在你的条件之中进行选择。”他让她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她是点头的,点头的时候,心里恨他太为她着想。她不是不想同意的,但她要有足够的尊严。
她拒绝,只是希望他能亲口对她说。
一时找不到工作,她就呆在家里。每天她只做一件事,把买来的一大堆素描纸一张张分开,而后在上面细细刷上清油,拿到太阳下去晒。再然后,用纱布过滤从附近工地要来的粗沙,把细沙均匀地撒在上过清油的纸上。最后的工程就是把这些成品油画纸送到他那里。她说:“我闲嘛,这样很好玩。”
他只是看着她笑。很幸福很踏实也很坦诚的那种。
他们是彼此懂得的。
那是1988年夏。
3她最终凭着一手绘画本领被一家单位的团委招去,且从一开始就得到重任。因了工作原因,她开始四处出差。他的信总是四平八稳地等在她出差归来的日子。同一座城市,他们见个面不是很难的,但他一直坚持着他说过的话,让她看到更多的天空,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去享受青春。他或是太疼爱她了吧,他总希望她得到的是她想要的。
当她因为工作太忙,因为世界一下子在眼前变大,因为身边的人一下多了起来,而压了两封信没有给他回时,他的信就不再来了。等她惊觉再写信过去,才知他已换了工作。消息就是这样断的。
4她来不及伤心。身边的男子围得太多,打发他们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慢慢地就成了她记忆中的哥哥。
1992年,她跟朋友去跳舞,玩得正欢的时候,有人喊她的名字,她抬头,大叫:“苏生。”他走过来:“你还没忘记我的名字。”
他还是那个样子。而她,已出落得美丽异常。
他再次留下了她的地址。
见到他,她只是兴奋,久别之后与亲人重逢的那种兴奋。她的身边依然是那么多优秀的男子。这是一个让她发愁的问题,她没想过让他再来凑这个热闹。
他写信来,还是那么的有分寸,不多问也不多说,倒是常有一些让她爱不释手的画夹在信中。他知道,她就是扔掉他写的信,也不会丢掉那些画。
而这一次的联系,并没有坚持多久,她被调到外市任重职。为她辞行的人很多,那段日子时间总是不够用。等她到了新的城市,熟悉了工作与环境,才想起来,他的地址,她忘了带了。
纵使带了又如何?四年不曾相见,她正值青春,而他,已经老了。她才22岁,他,已经30岁了。
5常常以为生命中的人或事,就是这样消失的。然而,她与他却不是。
1996年6月,她回到家乡。她已是一个月大孩子的母亲。身体恢复得不是很好,她坐人力车去医院。途中,车突然就坏了,她只好下车,却看到路对面有一个人很眼熟,想都没想,她脱口而出:“苏生。”
正是苏生。时值流行在玻璃上作画,苏生与朋友合开了一家玻璃制品公司。刚刚开张一个月。
苏生不顾同伴提醒客户正等着他,坚持陪她去了医院,又把她送回家。苏生对她说:“你的女儿真美,像你呢。”
她沉浸在做母亲的喜悦之中,连谢都没有对苏生说一句。
苏生偶尔会约她喝茶,偶尔也会打电话问候她的近况。她絮絮叨叨地向他说着女儿成长的每一个细节。苏生只是听。像10年前听她提问题那样,耐心地听。
1997年,苏生没有任何原因,离开了这座城市。走的时候,给她的女儿画了一幅素描。她不同意他放弃经营得好好的公司,不同意他背井离乡。她说:“你的家人怎么办?你妻子怎么办?”
直到这时,她才知,11年来,他都是一个人。一直都是一个人。
挽留的话,她再说不出口。
再次回来,相隔不到一年,他开着自己的凌志车,人也分外年轻。他在大连已经发展得很好了。
她终于说出让他娶妻生子的事情。他说:“婚姻就是一辆车,上晚一次,不怕上晚第二次。”
她再不敢开口。
6他不常打电话给她,但每两个月,有事没事,他总会开着车回来看看她。每次相见的时间都不长,但给她的感觉很舒服,近30岁的女人了,有这样懂得尊重她的异性朋友,不是不难得的。
但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那是1998年底。
当他打电话来,告诉她新的手机号,她没有记。时值下岗风起,她和丈夫虽然可保住工作,但薪水已不再风光。她调到别的工作岗位,换了另外的城市,她没有告诉他。
1999年夏,他还是打听到她的去处,打电话给她,说他出差在她的邻市,很快就过来看她。听着电话那端他清晰的“喂”,她恍如隔世般。
7又是三年。
2002年5月,长假,他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出了一点车祸,正在医院。等一出院,他就来看她。她问:“严重吗?我去看你?你住哪家医院?”她听得到他在电话那端的笑声:“不用,没什么事。我妹妹在我这儿,有人照顾我。”她放下心,嘱咐他好好看病。
第三天,有陌生女人来找她,女人说:“我是苏生的妹妹。我哥哥在给你打电话的当晚就走了。这是他留给你的东西。”是记载他们相识这16年来的5本日记,和一条珍珠项链。
她才知道因为她为人母的幸福,他才远离这个城市去了大连。才知道,珍珠项链是他在最流行珍珠的那一年在香港买给她的,却一直没有勇气送。才知道,就因为她一直告诉他,她过得很好,他才一直对她没有别的要求。
她希望他得到幸福,他又何曾不是。
眼泪是第二天才流下来的。
她记得很清楚,从始至终,他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她也没说过一句:我爱你。
第49篇、山有木兮木有枝
相遇的时候,他的身边已经有人小鸟依人。
从山里走出的她,带着初踏大学校门的新奇、惶惑与羞涩站在了他的面前。“小女孩。”他想。
走进学生会,她成了他带的“徒弟”。“以后叫师哥就好,把这些资料整理一下。”他把一沓资料放在她面前便绝尘而去。门外不远处站着她的小鸟依人,她一眼瞟见伊人泪眼婆娑的样子。深低着头的她咬了咬嘴唇,抬头四顾一下那个破败的小屋——他们的“办公场所”,偏隅在教学楼的一角——顿时间眼里漫上了泪水。第一次,她在小屋里感到的是委屈。但她不会想到,在以后的四年里,这里将成为她时常驻足观望和思念的地方。
在小屋做事的不止他们两个人,他还带着别的徒弟。其他人做事说说笑笑,沉默的只有他们两个。同样是出于秉性,他的我行我素中带有一种高高在上的骄傲,所以轻易不开口,而她,天生的静默中带有一点倔强,既然不开口,索性大家都不开口。他抱着胳膊在小屋转来转去,只是在关键的地方给徒弟们一点指导。偶尔会站在她的背后看她做得怎么样,这时她额上总是渗着细小的汗珠,越发把头更深地低下去,生怕自己出一点错误。跟着师哥做事,她总感到吃力。他是一个要求极高的人,即使她尽可能地想到所有的细节,他还是会把她做的计划批驳的体无完肤。她习惯咬着嘴唇,低头含泪地把他的话听完,然后回去耐心地改。他不会知道,就是这些他看不入眼的东西,她要熬多少个晚上才能够做出来,但她从不辩驳。他唯一看见的并且依旧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她总是不抬头呢?一个自卑的小女孩,他想。
他喜欢做事认真的人,不久之后就对她就格外多一份注意、多一点严格。经常,他会叫她加班,有的时候是小灶式的指导。她在桌前做策划或者画海报,他在旁边看着。刚开始的时候,小屋里只有沉默。这种沉默最终挫了他的骄傲,不得已先开口打破僵局。尽管很多次他想跟她较劲不开口,可眼前的这个小丫头片子愣是能够一句话也不说,闷头做她手上的活。开口的他却说不出好话,谁让她连自己这个师傅都晾在一边呢?在她面前他就是一个黑脸。
他也不是一直铁面黑脸的样子,比如,对他的伊人。她会看见他摆弄伊人的手,细细地看,就像捧着一件精美的瓷器,生怕会摔碎。她会看见他一手拎着伊人的包,一手提着笔记本电脑,一路在伊人的旁边说说笑笑。她会看见他在餐厅里,两手端着餐盘,嘴里叼着饭卡,乐颠颠地买菜打饭……原来他也有另一面。
不知从何时起,她开始关注他的一点一滴。很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的,当你开始记挂一个人的时候,生活到处都会碰到这个人的影子。夏天里的白衬衫,篮球场上的三步上篮,冬天里他团着雪球,还有…还有…她经常偷偷跑到他的空间和博客里,看着他的喜怒哀乐。他是重情的,他是讲义的,他在谈论昨天报纸上的一条消息,他…他…就这样当秋风又一次吹起的时候,她的心里,满满的,只装得下他了。
可是他身边依旧有伊人。伊人快乐,他快乐。她什么不能做,不能说。是他教会她那么多,于他而言,她只是一个那么好的徒弟。
又是一个黄昏,他们两个在小屋商量一个活动的策划。现在,她可以跟他平等地讨论了,不是只有听话的份儿。谈到酣处,还可以彼此开个小玩笑。黄昏的光有点暧昧地溜过窗,他的侧影映在光里。她突然停住了笑,咬了咬嘴唇,说,你知道“山有木兮木有枝”的下一句么?“嗯?”他转过头来,带着疑惑问:“你刚才说什么?”“奥,没有。”她转头去看窗外即将逝去的夕阳,低声呢喃:“心悦君兮君不知。”
爱情的世界里总会有些蜚短流长,好像平静了就不算是爱。但总会有那么一些人,静静地,只有爱,一个人爱,“心悦君兮君不知”地爱。
第50篇、都市流氓
一个饱受感情困惑的朋友曾问我,为什么一个男人会关心他不爱的女孩呢?他从不说爱她,也不直接地拒绝她,却时时来关心她、问候她,这是为什么呢?我说,因为他不爱你。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
认识杨义以前,我是很纯情的女孩。纯情在现在的社会里并不代表纯真,它只不过是不经世事的女孩为掩饰自己先天的爱情抵抗力不足而搪塞世人的话。纯情无外乎是对外宣称,我还没有婆家,我还是第一次,我还是爱情的观望者。女孩把它挂在口上,甚至视为神圣般吹捧着。其实,她们心里清楚的很,纯情这东西是最昂贵的砝码。得到它的男人不仅要小心伺候她们一生,而且要许诺下来世。‘哎,亲爱的,来世我还会是你的新娘吗?’女人娇嗔地问。‘当然会,下辈子我还娶你。’男人信誓旦旦。心里,他咒骂,若不是你肚里有了一个,我TMD早就——。
寝室里的姐妹打扮出门的时候,往往是我捧卷苦读的时候。她们前脚乐着出门,后脚会哭着进来。在这点上,我简直是受害者,因为我要不停地听她们诉说爱情的前因和经过,还要在她们泪涕中猜测最真实的结果。上至老姐,小至小妹,我走马灯一样安抚、劝说。毫不夸张地说,她们的眼泪多过孟江女、赛过林妹妹、围起来成湖泊,开了闸成运河。每次我胸有成竹地将书中看到的爱情大道理讲给她们听时,我心里很害怕的。偏激的人如我,会被事实压抑地更偏激。纵然我看过书内真真假假的爱情故事千千万,那毕竟不是我所经历的,我还有冲破云雾探晴空的机会。可越来越多的姐妹为爱受苦,让我不自觉地厌倦这本来就让我心存偏见的爱情。所以,杨义最初给我爱情的时候,我称之为虚伪男人的伎俩。
认识杨义是通过美美。认识美美是通过一支雅芳的口红。当时,我们系正举办英语晚会,我急需一支口红。恰巧美美来寝室兜售雅芳产品,她凭三寸不烂之舌,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俘虏了。我买了她一堆产品,临了,还要了她的友谊。算起来,美美是我校园之外的第一个朋友,从她的生活,我开始了解社会,也是从她那里,我认识了杨义。
杨义对我说,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是个傻丫头。我笑着应道,若我不傻,你怎会喜欢?
打从开始,我就认定杨义喜欢我,是因为我纯。
从这时的一别,我们的爱情开始变质。一头重,一头轻,爱的天平从未再平衡过。时而,我抱怨杨义不来找我。时而,我气的摔了他的电话。一周,杨义为我要寡意薄情喝地醉熏熏,又和地痞子大打出手。一周,杨义将我冷落在那个遥远的城市不理不睬。
孤独地一个人思念杨义时,我总会想起他在大雪天里一瘸一拐来看望我的情形。我说,瘸子怎么还不好好在家休息。他笑,想你贝。
想你贝,想你贝,想你贝。我希望我的腿能断掉,让我也有机会拖着伤痕累累去奉献一次我的真情。
我痴呆呆地靠在床边,听钟声敲过一下,二下,直至凌晨。昏昏睡去时,仍不忘猜想,杨义清晨醒来,会不会第一个想起我。
日子一天天熬下去,杨义变了,我变了。他不给任何理由地逃避着我,我全然不顾潇洒地逼他坦白他的思想。抓不住的爱情,眼看它从手中溜走,心痛的我还来不及开口挽留,它已扔下崩溃边缘的我,逃走,逃走。
事情不会这个样子的吧?我的杨义曾经深爱过。我不相信他能轻松地走开,在我死之前,我想明明白白。
培训期未过,我迫不及待地返回家。我CALL杨义,关机。我传他,他不回。我打电话到他家里,杨义的妈妈用似乎最真实的语调替她儿子说出谎言:杨义不在。我知道他在,他在。我心凉地很彻底,因为我最爱的人用他一贯躲避追求他的女孩的方式躲避了我。可我是他的爱人呢,真是欲哭无泪的悲哀。
一股于生自带的倔强压抑着我,让我痛苦地不能再痛的心强行去接受真实的结果。我没放弃,我仍在选择,选择一个能让我不会再为人伤心的打击重重压在我身上。我疯狂地、执着地、一遍遍呼杨义,内容仅是一个:请你大声地我说,你不再爱我。
我要亲耳听到杨义的解释,亲耳听到他的绝情。我说过,跌倒后的我,也许面对的是死亡,而不是爬起。没接到杨义的电话之前,我已明白了我的下场。我已经死了。
杨义还是心软了,他回了电话。
‘喂——’
(六)
往日里最动听的声音现在成了魔咒,‘喂喂,你在吗?’,‘喂喂,你不要偷懒啊,好好工作。’,‘喂喂,你怎么又这么晚回来呢?’他的声音和记忆纠缠在一起,让我辨不出时间隧道哪里出了差错。我怯生生地说,杨义,为什么?
沉默着,过去爱的沉默变成今天分手的前奏。我整个人仿佛被丢弃在旷野中,惊慌失措的我真想拉住杨义的手,他的温暖能带我离开恐怖的荒野,一直是这样的。我浑身松软的象一团棉絮,待到杨义开口的时候,棉絮也就被吹落到土里,成为大块的尘埃。他开口了。
‘你心里清楚,何必要我说出来呢?’他说。
‘请你大声对我说你不爱我,好吗?你说了,我就彻底解脱了。’我摇摇欲坠。
‘……’他沉默着。
‘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啊?’我声音沙哑了,静止的一切让我想痛快地死去。
‘既然我们都痛苦,不如分开。’他说。
……。
他又添了一些理由,这些理由我不敢记起,因为记住了,我会觉得自己很愚蠢。到如今,我才明白纯真的含义,它叫愚蠢更合适些。
我没有看自己的脸,哆嗦的手支撑要倒的身体,嘴唇定是紫色的,我感觉到了它的麻木。妈妈也是这样的吧?被爸爸决绝了爱的妈妈,也是这样痛苦的吧?我听着杨义的喘息声,仿佛听到了爸爸冷酷地摔门声;我感受着自己的窒息,仿佛妈妈正用怨恨地眼神看爸爸的身影。
不,我不要这样。爱情过后,不可以有冷酷的。我痛恨死了这样的冷漠,我不想再背负十年的距离。我的眼里是存在一层飘忽不定的膜,象我要为杨义做的云衣,恍恍惚惚,恍恍惚惚。
‘我们以后还是朋友吗?我不喜欢爱情过后的冷漠,杨义,能成为朋友吗?’我颤着音问他,此刻,我觉得自己卑贱到不能理解的地步。为什么要请求呢?我该摔了电话潇洒地走开啊。甚至,我可以伸出足够长的手臂,狠狠给他一巴掌。但是,我乞求了,乞求一份友谊。我天真的认为上一代固执的恩怨,在现在的年轻人里能化为乌有。潇洒地爱,潇洒地走,这才是年轻人的作风吧。
‘也许,也许会有友谊。’杨义再次的冷漠,让我听的出他希望我走开,远远地走开。我屏住呼吸,洒脱地说了句‘拜拜’。
这么一句拜拜过后,我瘫倒在床上失去知觉。麻木的神经不肯让我清醒,又不肯让我实在地睡去。僵硬地身体里,我一遍遍咀嚼往日的一幕幕。
我能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杨义,我恨你,刻骨铭心。’
我恨,恨到刻骨铭心。
(七)
美美探望过我一回。她把我从酒瓶堆里拉出来,强求我清醒。我说,美美别逼我,你让我一次喝个够,我醉了一次后会与往事告别的,你要是朋友,就在我身旁坐着听我说。她乖乖地坐在我旁边,不再阻止我大口大口灌酒。我哪里有说,一直在号啕着。喝了哭,哭完喝,几瓶下肚,痛苦通通消失了。
第二天,美美问我好些了没。我嬉笑着对她说,放心吧,就我这脾气,要哭要笑仅一阵子的工夫。美美信了,放心地挂了电话。
走在马路上,我默然地看着人群,心里在呐喊,我恨你,刻骨铭心。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在我的嗓里波动。悲痛之余,面目竟无一点忧郁的表情。但是,在眼里,我能感觉到有一种仇恨的目光。那是一种把前世的柔和今世的冷混杂在一起的目光,让人心寒。冷酷的心到底曾为谁所伤,极端的恨到底何时才能消散!我麻木地走在尘世中,独自淡化莫大的凄凉。
第一夜独醉,我在睡梦中看到了妈妈。妈妈幽怨地看着我,恨我的傻气,恨我的愚蠢。我伸手拉住她说,不是这样的,他是冤枉的,我们是因为爱才犯了错啊。
第二夜独醉,我梦到自己砍伤自己,鲜血从身上的各个伤口拥出,惊得我直喊救命。可声音微弱极了,同痛苦地呻吟一般。
第三夜独醉,我梦到了杨义。他领着一个温柔的女孩在公园里走。我象鬼魂一样跟着他们,看他用极爱的目光看着女孩,看他目光里露出深情和甜蜜。我跑上前去问杨义,为什么你会如此多情。杨义很悲伤地说,他没有办法,爱与不爱由不得自己。他眨了眨一如往昔的大眼睛,说他那时真的很爱我,可现在并不想隐瞒真实的移情别恋。我呆呆跟着他们两个走了很久,在他们嬉闹亲吻中,我问自己,为什么爱情可以短暂?为什么杨义会这样?为什么我不会?
第四夜独醉,我梦到了自己恶狠狠地走到杨义面前,把刀深深插入他的心脏。我看不见杨义的表情,也听不见他的呻吟,但我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痛了,仿佛刀插入的不是他的心,而是我的。
第五夜独醉,我孤零零地在旷野里走。一身洁白的纱裙在风中不停摆动。我没有动腿,身体却在前移。我觉得我只剩下了一副身躯空壳,灵魂丢失了。我极其沮丧,希望能成为有魂魄的人。
第六夜独醉,我梦见自己在深谷中香甜地睡着。鸟语花香的幽谷里,我象童话中的公主,在等待苏醒。
连日的酒精麻醉,压掉了我的火气和怨气。我不大想起杨义,没有刻意地压制,杨义开始在我的生活里消失。
(八)
杨义的消息断断续续传来,我忍着胸中的伤口听音训。他过的也不好,麻烦一件接着一件。我从未对爱情发狠过,这一次我是动了真气。以前的我会立即赶到他那里问候,现在的我只想说,如果杨义找我,我只对他说一个字‘滚’,二字‘混蛋’,再多字‘比混蛋还混蛋的混蛋’。
我并不想让这种怒气和恨意持续很久,因为恨是爱的一份子,我不想爱,不想。
曾经没理由地就爱了,现在没理由地就不爱了。爱与不爱的确比较简单。
一个月后,杨义传我,我不带好气回了话。他的话似乎没说完,我也不想听,挂了。后来,美美跑来告诉我,杨义要出大事了。他又要和别人打架,而且是关于一条人命的事。我忽然明白了杨义传我的原因,每次出大事,他总想找个人诉说内心的烦乱,而他要找的人一直是我。一下子,我埋怨起自己,太小心眼了,怎么会在这种大事面前拿不起放不下。内疚的我急忙打电话给杨义,不在。又传他,不回。我也顾不得什么怨恨和自尊了,再次传道,不要做傻事啊,杨义,你一定要平安,我会在远方为你祈祷。痛苦面前,请坚强些。
有些人说,困境当中最易露真情。我反复思考我的转变,我想,不一定是因为爱,所以冲动。或许是危难之时,人的良知和善良容易复苏。面对困境中的杨义,我无法恨,只有‘我本善良’。
杨义安全归来。我兴奋,他解脱。我们互相通电话,和以前一样的口吻说自己、说事情来由、说彼此的感受。杨义问我好吗?我说我能怎样,痛后仍然要活着。他幽怨地说,知道吗?我的心那一阵子也闷着。听罢,我的恨意更少了,甚至又觉得回到了从前,从前和杨义无忧无虑相爱的时光。我说,杨义,我想坦白告诉你,我发现我还喜欢着你呢。杨义大笑,笑声只有开心,我听的出。
真情告白之后,我感到了解脱。那句一直不让我说出的话终于脱口而出,我舒服了好多。可是,我已经不爱杨义了,是吗?如果爱他,为什么感觉不到执着的痛,为什么没有一丝要失去他的紧张感,又为什么我不再有逼他爱我的劲头?是的,我已经偏离对杨义的爱的航线很久,时间上,这种久简直是瞬间发生的。心理上,痛楚曾让我度日如年。这些伤心是不能忘记的,即便原谅了杨义,我也不能投入爱情。但是我无法面对他,无论是冷酷的、温柔地、还是平淡的,都会触及心中藏的好好的痛。
时常对杨义说,我是你的影子啊,你知道吗?你爱,我就会爱。你不爱,我也不爱。你难受着,我在无比伤心。你快乐时,我觉得解脱。
杨义不明白我痛苦的根源,他以为我已走出了爱情的误区,他以为我已能平静地对待他。我能吗?半年的苦恋,瞬间般的柔情缠绵,几个月后的冷酷绝情,让我如白纸一样的女孩如何去抹去斑斑黑迹。每次翻开感情的这张纸,黑白分明的大字让我触目惊心。怎样热烈的人,才肯说服我在空白中写入大大的爱字?怎样绝情的人,才能劝说我眼睁睁看着大大字下流淌血色的墨迹?弱小的我没有能力和爱情的指针决斗,倔强的我又不能不为记忆逃亡。
我渴望再一次的生命,我渴望洁白一次,哪怕一次,定会找到我真正的白马王子。可不能了,我在平静中走向坠落。
当我在网上和小B吐露心声时,BP再次响起。文字上清楚地写着杨义的祝愿——
祝你平安每一天,开心每一天。
看着这话,高兴、感激、难过、痛楚…种种感情困扰着我。麻木的我似乎感觉到光亮,光亮过后又是长久的阴沉黑夜。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杨义啊,你害了我,伤心是不能弥补的。
(九)
小B喜欢我,我一上QQ,他的头像总会对我兴奋地闪亮。我佩服他持久的耐心,听了我这么多对杨义的思念,他竟然从未说过妒忌。我猜的出,在他心里,他快疯了。
我没有玩,我想解脱,我在找另一段感情,或者说另一个男人。爱我的,我不爱的男人。
杨义终于在网上找到了我,他对我讲了他的烦恼,他的想法,及至说到了友谊。他要我们经常联络,不要成为陌生人。我赖皮地向他要求这,要求那,他迎合地满足我的顽皮。我们象开心的孩子,只是象而已,并不是!!!聪明的我很容易明白杨义的心思,他想抹去我心中爱情的阴影,想让我不恨他。可能吗?阴影如烙印一样刻在我的心上,让我不能不玩世,不能不冷笑着逃开。我直截了当地问了句,杨义,你是否还在爱我?他快速地答道,不爱。噢,抛弃者找被抛弃者,要求一份公平的友谊呢?我冷漠下来的心被他的话刺激了一下,仇恨的火焰又在心中燃起。
爱情可以吹成五彩缤纷的泡泡欣赏吗?可以。
爱情泡沫可以说吹破就吹破吗?可以。
爱情可以让绝情的人走开吗?可以。
爱情可以让受伤的人逃避吗?可以。
爱情可以暂时封冻起来变成极其自然的友谊吗?不,你不是我的朋友,靠近我只能让我更恨你。
你可以用调用我的善良和同情适应你的危难,却没有任何力量阻止我为不爱油生的抗拒。杨义与我不再有心中的默契,我站在他的远方,更希望背离地更远些,更远些。
杨义让友谊来抹除我的恨意,让我为他‘伟大的仁慈心胸’而心存感激,我望着屏幕里的杨义,我想起了一年前的杨义。这不是你吧,太可怕了。
你太可怕了。
我没命地逃亡,果断地从两人共有的城市逃了出去。我去了小B的城市,那是南方的一个都市,灯红酒绿下我更无处找寻失陷的灵魂。几日不停地酒醉让我失去了理智,我想疯狂,要让身体更痛苦些才好。于是,我来到小B的家。
小B吃惊地看我走进门,他兴奋地合不上嘴。我说,我是超级恐龙,想跑的话现在还来得及。他哈哈大笑,我竟不知幽默在哪里。小B说,我正在起草一个很重要的文件,是给你的。我问是什么。他拿出一叠纸说,我在向你求婚,因为想正式些,所以没用电脑打。我说,我接受你的求婚,来吧,今晚就是我们的新婚第一夜。小B很是吃惊,但他马上明白了我的放荡。他说,好好洗把脸吧,看你淘气地象个小泥猴。我哼了一声,冲进洗澡间。
我从洗澡间走出,身上只披了一层近似透明的内衣。在胸腔里,我仍能清楚地感觉到热气地翻滚,酒精下的我朦胧着双眼问小B,你是不是想呢?
小B走上前环住我的腰,从颈项往上吻着。怕惊了我似的,他小心翼翼地碰了我的唇。我说,紧紧抱住我,紧紧的。他应了,抱我更紧。我侧过脸一眼瞧见镜中的自己。裸露的身体在镜中冷冻成白色,狭长的一段白色紧紧贴在一个‘陌生人’身上。镜中的人物忽然换了,镜子前是搂着我的杨义。杨义唤着我的名字说,你的身体真美。我羞涩地望他怀里靠,他却闪开了,拿开了环绕着我的手臂。我情不自禁地喊道:杨义,杨义,别走。小B傻愣愣地看了看我,在他痛苦的眼睛里,映出了一脸绝望的我。
(十)
我靠在小B的肩上,沉沉睡了过去。在朦胧中,我听到小B低声地问我,可怜的女孩,你的心要沉睡多久才会醒来?
我一直睡在自己的梦中,跌倒的我再找不到清醒的理由。梦越长,痛越深,每当清晨到来,一脸的惊恐和失落,象麻醉剂一样让心昏睡了去。
我不想清醒,清醒的时候我会想起杨义,我会强迫自己不去恨他,我会把所有的陈年往事拿出来说服自己,杨义不是玩弄了我,他不是流氓,他是爱人。
杨义哄着我给我讲了许多笑话,那么他不再给我讲笑话了,我也应该满足的呀。
杨义把好吃的都让给了我,又在寒风中脱下他的衣服给我,那么受苦受冻的我现在不该再觉得委屈了呀。
杨义说会来陪我一起上课,那么我该坚信有这么一天的呀。
矛盾中的我,受煎熬的我,同样折磨着远方的杨义啊。
凌乱的想法充斥我的神经,我分辨不出路途何在,茫茫然走入一片灯光闪亮的地带。那地方,男人在拉女人,女人在拉男人,时而有轿车慢慢行过,里面的人探头探脑地问价钱。我甩动着胳臂,象小女孩一样蹦跳到他们周围。我喜欢这样的上穿下跳,就象和杨义一起逛街一样,闹着玩着开心着。
这时,一个黑衣服的男人笑嘻嘻来到近前,问我开价多少?我问,你是什么人,流氓?他呵呵笑,说你说是就是,到底要多少呢?我说,我什么都不要。男人又笑了,说你还真会算计,想完了事敲诈我是不是?我拼命摇头,说不是。
男人把我拉到一栋楼后的过路长廊里,我顺从地跟着他。口里叨咕着,都市中的流氓,都市中的流氓。男人很快扒下我的衣服,让我横躺在长廊里的一排坐凳上。他喷着热气和臭气的嘴在我身上四处找寻甜蜜的位置,我的脊背下顶着冰凉的石凳,一块略微突起的石块弄疼了我的腰。
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看到杨义坐在我旁边凝望着我。我说,杨义,我腰疼啊,快帮老婆我揉揉。杨义蛮用力地帮我揉搓了好一会,我跳起来把他按倒,这回该我给你揉腰了,我说。其实,我根本没揉,而是在他身上到处找传说中的伤疤。他躲闪着不让我看,越是如此越让我好奇,瞪圆了眼睛数伤疤个数。
男人压的更狠了。杨义,我脱口喊出他的名字。男人很慌张地四下望了望,问我在喊谁?我痴痴地说,杨义,杨义,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我开始号啕大哭。连日来的辛酸、委屈和悲伤把我的情绪调动出来,这些感情毫无保留地在这个陌生男人面前宣泄出来。男人怒呵,你有什么毛病,干这个不是你自己愿意的吗?我不理,继续哭下去。我的妈妈,爸爸,小狗,小猫,小金鱼,从小到大的往事都值得我一哭了。在我的号啕下,男人不敢近前,骂骂咧咧地甩袖离去。
在警察局里,我仍泣不成声。我红肿着眼睛在老警察的本子上写下杨义的名字。老警察问,你还要什么要说清楚的吗?我说,我想醒过来。
我该醒过来了,心魔总要心来医。我得靠自己的力量,除去内心的淤积。
(十一)
一周后,我与小B告别。他问我会回来吗?我说,心魔没有的时候,我会的。
又是一年黄金秋季,我从都市中出走,去了一个希望小学当实习老师。这是个贫穷的村子,村子养不起有文化的老师,政府拨了一笔款雇了些临时老师。这些老师每三个月换一次,通常离开了就不愿再回来。村里太穷了,有文化的人没有人愿意在这里待一辈子。我去应聘时,乡长执意不要我,他怕我挺不过一周就跑掉了。我笑着恳求说,让我试试吧?不行,再任由你处置。老乡长心软了,同意我去看看。
村子与市集很远,几百里路。村上的人吃水最难,家家要跑到几里外的小河挑水吃。我记得大学里一个山区的同学讲过山里人吃水难,她看到我们这些同学浪费水房中的水竟激动地痛哭起来,她说你们洗过了衣服从不关闭水门,可晓得这些水够一家老小吃三天的啊!
来到村子,我算真的明白了那位同学的伤心。这里也太——太——若非亲眼所见,我不敢相信这是中国人生存的地方。
老乡长把学校门打开,房里房外都是土,我皱了皱眉想今后洗头真成大问题呢。乡长懂得我心思,一边把一条白白的干净毛巾放到我手里,一边安慰说,你的水是有乡里人供应的,你不用亲自去背水。我说,好啊,太谢谢了。随后又问,孩子们什么时候能来上课呢?乡长意外地看了看我说,谁来这里都要适应个三五天,你急啥?我说,等三五天怎么行,我来了就是教书的,让我闲着不如杀了我呐。乡长乐了,说这闺女性子可真急。我嘿嘿,嘿嘿。
这样的生活刚刚开始,我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苏醒过来。有意义的教书生活让我感到自己不再是废人。以前,为了寻求感情的结果离开培训班,我并不后悔。为了一己私情放弃了公司的培养,我也不后悔。只是有些事情让我后悔之后,仍是后悔。
村里的孩子天真、活泼,他们的脑子里只有温饱穿戴的烦恼,并无人生的忧虑。我看着他们为一块烤好的地瓜冒出贪婪的目光好笑,我看着他们在小河边纵情奔跑而兴奋。当他们把争来争去的地瓜送到我手里,让老师吃下去时,我感动地想哭。当他们带着我钻进山林中找野枣子吃时,我发觉我的人生在改变着。
三个月后,老乡长主动要求把我调出去。我说什么不肯。乡长说,这里不适合你一个女孩子,教来教去会耽误你的青春呢。我说,瞧我现在这山里人的打扮,出去了也没人要我呀。这里很好的,我精神好多了呢。来的时候,我是一个从未苏醒的都市人,在这里,我才发现我开始醒来,生命里的某些东西在复活。乡长不放心,说那就只多待三个月吧。我说好,三个月为限。
剩下的三个月里,我把课时准备地满满的,生怕少教了孩子们任何一部分可能教到的知识。在生动的孩子脸中,我觉得有一张脸正是儿时的自己,天真快活的自己。放学后,我象老小孩一样,和学生一起钻山下河。小虎说,老师你最怕什么,是不是蛇?我装出很受惊的样子说,是呀是呀,老师最怕大长虫了。他很满意我的回答,说女生都怕这个,可我不怕。我怜爱地摸着小虎的脑袋,说你是小小男子汉嘛!
我想起了在网络里的我的交友宣言——你可以很丑,但不可以不象个男人。
我想起了刚刚对小虎的回答——什么最让我害怕,其实是人,是人呢!
我想起了一年前深情款款地拉住杨义的手,想一世这样幸福地跟他走。
我想起了几个月前,警察局里我痛哭地写到:我想醒过来。
片片记忆在我心里堆成了雪人,一年中雪人越滚越大,封冻住我的思想我的热情。在这个小山村了,我回到了天真时代的我,天真的孩子们把纯真又一次赋予给新生的我。
我本善良,我本纯情。
(十二)
最后一次放学后,我和小虎他们又来到了山林中。在第一次抓到松鼠的那个树洞里,我把杨义的照片和一件信物放了进去。这些东西跟了我很久,成为难以驱散的记忆。我看着杨义的灿烂的笑,轻轻吻了吻他的脸。最后,把照片和信物放到塑料袋中封好,小心地放入树洞。又把一些土埋住了洞穴,雨水和虫子都很难进入里面了。我站在树下看了很久,很久。这一次的告别,怕是永远了。小虎问我藏了什么东西?我说,那是老师的一段记忆,老师把一段时光埋在了山林里。
从林中我找回童年的纯真;在林中我埋葬了爱情的记忆。
希望天明白,希望我明白,希望杨义明白。
回到这座熟悉的海滨城市,我开始不适应这里的潮湿。大山中的干燥和城市里的湿润成了明显的对比,让我在这个住了二十多年城市里的人,因潮湿而不满。
公司又恢复了我的原职,同事都善意地问我,是否真的去了教书?我说是啊,那是很美丽的地方。他们很不理解地感叹道,真是难为你了。
我选择了一个明媚的下午去公园坐了坐,那里的空气很新鲜,我觉得开心。
我问了传呼台几个月来的传呼消息。小姐忙说,好多条啊,都是杨先生打的——
5月20日,杨先生说,祝你今天心情愉快。
6月1日,杨先生说,祝你节日开心。
7月6日,杨先生说,你在哪里,请回电话,电话是++.
7月12日,杨先生说,不管你在哪里,我都祝你过的幸福。
8月1日,杨先生说,我有急事,如方便请回电话++.
8月1日,杨先生说,你丢了吗?别吓我啊,不要做傻事。
8月2日,杨先生说,你是否还在这个城市里,我很担心。
……
11月26日,杨先生说,我相信你会回来,等你回来。
记得沉睡森林里木村的话:童话里的公主醒来后就遇到了王子。想想我们俩的生活,并不一定公主非要睁开眼睛时就马上见到王子呢。王子会出现的。王子会在公主醒来时奔向她的身边。
我深深呼了一口气,微笑地鼓励自己说,王子会出现的。真正的王子会在我苏醒的时候走进我的身边。我会等着他,一直等下去。
12月的一天,我定了定神,拿起话筒,拨出一串熟悉的号码。
‘喂,是我。我回来了。Cheers for our friendship’。
第51篇、爱情你追我赶
我决定追于乐乐
十年前的于乐乐是个有着细长凤眼的小个子女生,不漂亮,但聪明,每次考试,总把第二的位置留给我,自己坐第一。
我想只要我愿意,我是能考第一的,问题是我这人打小就以做十大杰出青年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优点多多,最突出的就是比较谦虚。于乐乐脾气是坏了点,可人家是女孩子,心眼儿小点那是应该的,自从那次我不小心英雄了一回考了个第一,于乐乐在校园后的树林子里嚎啕了足足一上午,吓飞了所有午睡的鸟儿后,我就下定了决心,在于乐乐面前一定要将谦虚进行到底。
后来于乐乐就总考第一,每回拿了卷子她的凤眼都会眯成两条小缝儿,不可一世随手从桌上捡起点什么就往我脑袋上亲近,一边还用她那悠长的女高音数落我:怎么样,追不上我了不是?
于乐乐话音一落,坐我前排的那人就拼命鼓掌,是麻雀同志。
忘了告诉你们麻雀同志是谁了,那次于乐乐在树林里破坏生态环境,是这个长得像麻雀的小个子男生安慰了她一上午。之后,于乐乐和麻雀同志结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所以,第一,我讨厌考试;第二,我讨厌麻雀同志。
15岁的时候我喝了生平第一瓶啤酒,那天晚上我们为一个朋友过生日,虽然没有老师在场,我们还是很自觉地畅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轮到我,我说:我的理想就是追上于乐乐。第二天上午第一节课之前,于乐乐从别人的口中听完第一句就立刻冲到我面前,双手叉腰声色俱厉地说:你敢追我试试!
整个教室都安静下来,我一张酱紫色的脸上聚集了众人开心的、怀疑的、不屑的目光。许久,我听见角落里传来几声瑟缩的掌声,又是麻雀同志。我狠狠地想用锋利的目光置之于死地,却发现有人亦用同样的杀人目光看着我,于乐乐。
我慢慢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字一句地对于乐乐以及麻雀同志说:试试就试试!
于乐乐说她要等我
三年后,于乐乐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终于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武大,麻雀同志去了上海,而我则两手空空。
告别的时候我伤感地对于乐乐说再不能跟你吵架了,于乐乐双眼直视远方一声不吭。她拎着两个皮箱子走了几步,忽然手一松,箱子落到地上,然后我听见于乐乐蚊子似的哼哼:反正你今天放假,送送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愿意效劳!我和于乐乐在一株樱花树下告别,于乐乐说:复读就复读吧,明年此刻,我在这棵树下等你。我低头看见我的手臂上多了两颗泪珠,于乐乐的。
于乐乐,能不能让我抱抱你?我的声音飘渺得犹如一缕微风。于乐乐闭了眼睛,我抱住了于乐乐。于乐乐长高了,记忆中的小女孩已经变得亭亭玉立,纤腰盈盈一握,额上的几缕发丝弄得我的鼻子痒痒的。我得意地笑了,我贴着于乐乐的耳边小声说:我决定不走了,我要留下来追你。
我在于乐乐万分惊恐的目光中掏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和于乐乐的一样,那是一张武大的录取通知书——因为某些我已经不可能知道的原因,我的通知书比于乐乐和麻雀的迟来了半个多月,当时于乐乐刚好和她妈妈一起去了海南,所以她并不知道这事;至于我的行李,我姐姐已经放在新铺好的床上等我呢!
倒竖的柳眉慢慢弯成两道新月,于乐乐笑眯眯地叉着腰,然后,又冷冷地看着我说:看看,还是你追我不是!
于乐乐追我了
开始时于乐乐还和上海的麻雀同志鸿雁传书不亦乐乎,后来于乐乐懒了,情书变成了情话,再后来连情话也懒得说,麻雀同志终于知趣地在我的窃喜中黯然离去。
我和于乐乐的关系还算融洽,基本上于乐乐只在返校和回家的时候让我有机会与她亲密接触——接触她那些多得像小山一样的行李。于乐乐对我的奖赏通常是我额头上几记很响的栗子,她说笨啊你,四五个箱子能把一个人累成这样可够不容易的。
大三的时候于乐乐终于恋爱了,被她恋着并爱着的那个人就是我。那天晚上于乐乐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然后把自己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然后买了一堆漂漂亮亮的水果去了她们寝室,我万分荣幸地被一群美女围着品头论足。站了三个小时之后,最美的那个美女终于开口了:于乐乐啊,这人还行。于乐乐一扬眉:那当然,我于乐乐的眼光,绝对一流。而于乐乐当初是这么跟我商量的:你看看她们都是美女是不是,她们也都有男朋友是不是?美女都应该是有男朋友的;既然于乐乐是美女,于乐乐怎么能没有男朋友呢!我连连点头,我对于乐乐说:那你看我可不可以?
谈了恋爱之后的于乐乐什么都好,就有一个毛病改不了——穿高跟鞋老崴脚。无数个浪漫而美好的夜晚我都不得不像个偷葫芦的老鼠一样背着于乐乐游荡在武大校园最黑暗的角落里,于乐乐很享受地趴在我背上拧着我耳朵说:虽然我于乐乐的眼光是一流的,可老虎也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你别得意,我打这个盹可是迫不得已的。
分 离
毕业的时候我选择了深圳,我喜欢这座城市。于乐乐不同,她很恋家,想离家近一点,所以她坚决地留在了武汉。
我们很温柔地吵了一架。“你是不是一定要去深圳?”“是的。”
“你呢,是不是一定要留下来?”“是的。”
“给我一个走的理由。”“给我一个留的理由。”
好半天我们都没有说话,最后我开口了,我一句话结束了我们两年的山盟海誓:是不是因为麻雀?他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会回来。于乐乐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明白她生气是因为我对她不信任。我后悔死了。
走的那天我在车站里看到了于乐乐。火车快开了,我隔着玻璃看着于乐乐,于乐乐也看着我。
于乐乐突然望着我说了一句话,她的神情很认真,但是太远了我听不清。火车还是开了。我的手臂上多了两滴泪珠,这一次,是我自己的。
我们在一起
我在深圳一直过得很好,钱很多,朋友也很多,所以我没有机会知道什么叫做寂寞。惟一能让我不开心的是:我发现我一直都很没骨气地挂念着于乐乐。
有一天晚上我接到于乐乐的电话,她说,我失恋了,你能不能过来陪陪我?
我坐第二天的第一班飞机去武汉,找了一整天,终于在一个很小的酒吧里找到了一脸茫然的于乐乐,她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一样缩在角落里,见了我只是拼命地哭。于乐乐不止是失恋,还失业。
其实这次是于乐乐主动的。出酒吧的时候她紧紧地拽着我的衣袖怯生生地问我:如果我想换个环境的话,深圳可不可以?我激动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频频点头。
深圳果然是个适合于乐乐的城市,她在我租来的二室一厅的公寓里转了一圈后宣布:这房子现在一半的使用权归我,房租先欠着,三个月后连本带利一起还你。于乐乐就像只重获自由的老虎,有什么关系,她想吃了我就让她吃吧,只要我们能在一起。
各自精彩
自从那晚变回老虎后,于乐乐就再也没有给过我其他机会了,她很快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朋友三五成群,所以于乐乐完全有理由对我的殷勤与讨好熟视无睹。我开始明白,要追于乐乐这样的女孩子得旁敲侧击才行。
我追的第一个女孩是幼儿园阿姨,长相身材无可挑剔,是个很爱干净又喜欢助人为乐的女孩子,有一次她问我:你那儿乱不乱啊,我这两天有空,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可于乐乐把所有能搬出来的垃圾都搬到了客厅里,浴室里的水滴滴嗒嗒地一直流到地上,都快流到我和阿姨脚下了,于乐乐却贴了一脸的黄瓜片儿穿着睡衣气定神闲地坐在惟一的一块陆地上,嗑瓜子。
第二次我带了一个很前卫的女友回来,我和女友正坐在床边谈着情说着爱,于乐乐门也不敲地闯了进来,一声不吭在我房间里乱翻一气。十分钟后于乐乐从我枕头下找出一样东西,于乐乐眉开眼笑地拍着女友的肩说,好了好了,总算找着了,你们继续。
女友脸都青了,于乐乐手上的东西是胸罩!
这个于乐乐!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她可是身边总有些新鲜面孔,时不时捧着玫瑰回家。哼,我故意不用正眼瞟她。于乐乐却笑嘻嘻地和我抢玩电脑,我就是不让她,她二话不说就买了台新的回家。于乐乐说她网恋了, 她整天都趴在电脑前,痴痴地敲,傻傻地笑。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我只能看着于乐乐的明眸每分每秒都跳动着爱的火花,却不是为我。我无法阻止自己日复一日地爱着于乐乐,就像我无法阻止于乐乐爱上别人一样。对不起,我爱你
于乐乐和我说再见了,她将欠我的房租放在桌上,说:记得麻雀吗?她说如果我现在去北京,他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来爱我。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于乐乐背过身自言自语地说。我还能说什么?
很像三年前的那个场景,只是坐在车厢内的人是于乐乐。她一直看着我,头微微昂着,她在说话,但是隔着玻璃我听不清在说什么。
我一脸伤感与茫然,失去了于乐乐我的世界还剩下什么?于乐乐定定地看着我,她还在说那句话,一遍、二遍、三遍——像有电击一样,我忽然读懂了她的唇语,三年前她就将这句话告诉了我,我真笨!
她说的是:爱我,请你来找我。
我背着于乐乐在北京的街头一直走一直走,幸福得一句话都不想说,当然了我还是很吝啬地对于乐乐说了六个字:对不起,我爱你。
要让一个喜欢了你很多年的人开口说这句话是多么不容易啊!崴了脚的于乐乐心满意足地趴在我肩头说。然后于乐乐说:麻雀,北京哪里有什么麻雀?
第52篇、一个人的心事,两个人的纠缠
桑梓刚走出茶餐厅的大门就听见李默在背后大声说:你对我总是这样冷漠,我爱你错了吗?错了吗......
虽已是初春,但古城的夜还是出奇的冷,再加上李默那哀怨而又凄凉的一句话,桑梓只觉得背部有一股寒气直侵入到心里,冷的瑟瑟发抖,她不禁裹紧了风衣,加快脚步,像前方灯火昏暗的路口奔去。
行至弯曲僻静的小巷桑梓才发觉泪水早已湿了那张清瘦的脸,隐藏在冷漠背后的心痛与孤单正霸道的指使着软弱的魂。她失声痛哭起来,虚脱的身体沿着墙角无助的滑落下来,跌坐在地上。
茶餐厅里与李默的对话犹在耳畔,李默说,阿梓,放过自己吧,我可以给你幸福的,你还这么年轻,应该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而不是甘愿做命运的奴隶,你还有选择,并不是非他不可。
桑梓笑,声音很苦涩,她说:你也放过自己吧,你很清楚,我们不可能!你怎么就知道现在的生活一定不是我想要的?你又怎么知道我不幸福?你认为我想要的是什么?你又能给我什么?......忘了吧,就当我们从不曾相识。而我,既然选择了现在的生活便会努力的走下去!用伤害别人来成全自己我做不到!
李默也笑,听起来却是那般的讽刺,他说:阿紫,为什么你总是自欺欺人?为什么你非要为一个不值得爱的人牺牲自己?成全,可你成全了别人,自己怎么办?你让我忘了你?你觉得我能做到吗?你就甘心伤害我吗?你记着,我会等下去,一直等下去。
桑梓别过头,她不忍看李默那双含着泪的大眼睛,她说:等哪天你累了,便会忘了我,这世界上一切都在变,感情也一样。
那你呢?你会变吗?你会不会回过头来找我?李默含泪的眼睛通红,他却尽力不让自己哭。
我也会变,但即使变了也不可能跟你在一起,我们,没有明天!说这句话的时候桑梓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心里那种莫名的疼痛,但她别无选择。
李默别过脸,泪夺眶而出,他说:我会等下去,不管你来或不来!
桑梓不明白,为什么上苍总是这样捉弄人,在她流离失所,无依无靠的时候那个曾许诺要照顾她一辈子的李默竟人间蒸发了!李默不知,桑梓因想他熬过多少个无眠的夜,她不停的等,等李默回来带她一起走,她一个人真的好孤单好无助。可是,这过程太久了,久到五年的时光在指缝间溜走。
五年,所有可以淡忘的东西都应该遗忘了,桑梓却无法忘记那个曾牵着她的手一起爬树,捉鱼,扑蝉的李默。但她却累了,五年来艰苦的生活已把她打磨的沉稳冷静,她清楚,她不再是五年前那个胆小的小女孩,而李默也不再是那个给她梳辫子的大男孩,时间把他们拉开的太久,他们回不去了!
可是,就当桑梓转身牵手他人之后,开始平静的新生活之时李默却出现了。当风尘仆仆的李默兴高采烈般的出现在桑梓面前时,桑梓曾清晰的感觉到心底的血液高亢的沸腾过,只一瞬间便平静了。
桑梓说他们结束了。李默回来了,在心里演绎了N久的故事也该落幕了!
桑梓再没有去见李默,她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他忘了自己去开始新的生活,也许从五年前他离去的那天起就应该忘记桑梓。
李默依旧不舍不弃,他经常喝的烂醉之后打电话给桑梓,哭的像个迷路的孩子。有一次他喝醉之后在桑梓楼下大喊大叫,桑梓愤怒的说,李默,你能不能像个爷们儿,你看看你自己,窝囊的像一堆泥巴。
李默凄凉的望着桑梓大笑,笑着笑着便失声痛哭了起来......
李默终于要结婚了,在这个金黄的十月。李默说,桑梓,我结婚你一定要来,你不来,我没勇气走进婚姻的礼堂。桑梓说,别傻了,那才是真正属于你的幸福。
李默结婚那天下起了小雨,桑梓打开电脑看到了李默寄来的邮件,他说:
阿紫,凌晨两点钟了,再有几个钟头我就要去接我的新娘。此时此刻我真希望时间静止。阿紫,如果你爱我,只要你一句话我就跟你走。可是,你不会,如今的你那么绝情,我不怪你,我爱你,会一直一直爱你!
桑梓看信的眼角是湿润的,她抬起头使劲看看天坚决不让眼泪流出来。她在心里说,李默,你会幸福的!这世上谁离了谁都可以很好的活。
李默结婚后,一切又回归到平静,他只是闲暇的时候打个电话给桑梓,问个安好便匆匆挂掉了。桑梓告诉自己这是最好的结局!
其实当年桑梓知道李默去了哪里,他去另一个城市寻找他心爱的那个女孩了,那个时候他只觉得桑梓是个需要他永远呵护的妹妹,而并非爱情。但桑梓爱李默,爱这个可以随时保护他的大哥哥,所以她可以原谅李默的不辞而别,且傻傻的等他回来。只是不曾料到会是这么久,桑梓想或许李默在这五年里已经生了一大堆孩子,过着惬意的生活,因此她释然放手。
她未曾想到李默还会回来,还会出现在桑梓面前激动的说,桑梓,我爱你!我终于明白我爱的人是你!
桑梓纠结了太久的心在那句话之后终于释怀了!
桑梓想,曾经来过的爱情,有过的诺言就让它随风而逝吧!落叶尚知秋的无奈而决然离去,人又有何不可!
第53篇、月光嫁衣
一
农历八月十五早餐时,姐姐宣布:今天,她要带相处了半年的男友回来过中秋节。让我们给把把关,审查一下。老爸老妈立马兴高采烈地扔下筷子拟菜单去了。
姐姐一脸幸福地拍拍我的肩膀说:“叶禹,他可能要向我求婚了,不然也不会要求来咱们家。”姐姐很幸福。我点头,送上一个灿烂的笑容。
我的姐姐叶涵,从小就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孩子,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有她银铃般的笑声。她一直都是我的依赖和骄傲。从小学到高中毕业,我们俩都是同班同桌。家里家外,我们形影不离。小时候,大我2岁的她在上学放学路上都是小心翼翼地牵着我的手走过每一条街道。高中毕业,她去外地读大学,我留在家里搬弄文字,我们才分开。现在,她是这座城市里的一名公务员。而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读过大学,不是考不上,因为——我不能开口说话。我——是个哑巴。
4岁那年的一场医疗事故,让我的世界里没有了欢声笑语。我的声带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妈妈说,我小时候的声音特别好听,清脆得像窗前的风铃。
所幸的是,我的听力正常,我常用心地聆听这世界上的每一种声响。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早春的风送来了淡淡的泥土的芳香,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看着雨像千万条丝线般地从灰蒙蒙的天空牵扯到地面上,头顶上的风铃轻轻地摇曳着,发出“叮咚叮咚”的声音,清脆悦耳。我静静地听着铃声看着雨想着自己曾经拥有过的声音。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唱过歌,雨雾打湿了我的睫毛我的眼睛。
是谁说过的:没有缺憾的人生不是完整的人生。如果有选择的机会,我宁可选择一个不完整的人生,也要一个可以说话唱歌的嗓子。
等我感觉到屋子里有人在看我的时候,姐姐和浩生已经进来很久了。姐姐说,爸妈准备好了晚饭,他们俩是想悄悄地进来调皮一下叫我吃饭的,推开门就看见了我,坐在藤椅里发呆。浩生用手势制止了想叫我的姐姐,然后用痴痴的眼神看着我。姐姐后来说,她看着浩生看我的眼神一点一点地浓烈,她的心一点一点地沉下去。
后来浩生这样形容那天:一串风铃、几盆花草间坐着一个美得像一幅静物画一样的长发女孩子,在静静地看雨。浩生说:他知道从那一刻起,他将万劫不复。
二
午饭开始的时候,爸爸妈妈开了红酒,看得出他们对这个未来的毛脚女婿很满意。爸爸说:真遗憾,中秋节下雨,晚上没有月亮可以赏了。浩生说,谁说的?我们的饭桌上就有两轮美丽的月亮。爸爸妈妈笑了,我看见姐姐的嘴角动了一下,很牵强。我尽量地低着头啃着手里的月饼。妈妈和浩生聊天,说着我和姐姐小时候的一些事情。妈妈说:我的小禹从小就有一副好嗓子,只可惜……小涵还好,一路顺风顺水地上学工作。不过,我的小禹也很优秀,19岁就出了专集《无声世界》,还进了省作协……浩生惊呼:你是《无声世界》的作者!我不敢抬头,浩生坐在我的对面,他的目光灼红了我的脸。
浩生离开时雨还在下,妈妈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常来啊。我把目光瞟向门口,再一次迎上了浩生穿过妈妈投过来的眼神,我立刻转过头去,看来再见都没法和他说了,这样的眼神给他女友的妹妹,代表什么呢?姐姐怎么找了一个这样的男友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姐姐请了病假,躺在床上蔫蔫的。我去摸她的额头被她推开了手,不吃饭也不说话。我的心里慌慌的,好像要有什么事情发生似的。
晚上妈妈过来拉姐姐:不许这么躺着,没有病也会躺出病来的,有什么话说来给妈听,要不,让浩生陪你出去走走?姐姐扑到妈妈的怀里:妈,我们分手了。
我失手打碎了装满开水的杯子。
姐姐盯着我,用很陌生的眼神:小禹,他说他爱上了你,要追求你!我惊得跳起来,捡了一半的碎玻璃割破了我的手指,妈妈去找邦迪了。姐姐自顾地说,我认识他快半年了,而你只认识他才几个小时……泪水顺着姐姐的脸庞划落下来:我从小就呵护你,照顾你,为了你,我9岁才读小学,可是,我惟一最疼爱的妹妹却抢了我的男友……姐姐泣不成声。我瞪大眼睛拼命地摇头打手势,我想告诉她:我没有、也不想、更不会这样做!谁知道那个可恶的浩生他是怎么了。可是姐姐只顾把头埋在被子里哭泣,根本不再看我。我无力地垂下了双手。我真的恨自己,恨自己是个哑巴,居然没有能力为自己辩白。
我委屈的泪水也喷涌而出。
浩生在3天后捧了玫瑰来我家,不知情的妈妈打开门就喊:小涵,浩生来了。浩生对着妈妈鞠了一躬说:阿姨,对不起,我是来找叶禹的,我和叶涵分手了,我爱上了你的小女儿叶禹。浩生就那样把嘴巴张成“O”形的妈妈扔在门口冲了进来。我用杀人的眼神看着他。他说:叶禹,我知道这样不对,但是我管不住自己沉沦的心,不管你接不接受,我还是要告诉你:我爱你。我把那束玫瑰向他砸了过去。姐姐倚着门框说;扔了干吗!多可惜啊,假惺惺的。浩生转身离开时说:我不会轻易放弃的。
我一下子扑倒在床上想放声大哭,可是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只能任泪水无声地流进被子里。
浩生从那天开始每天早晨来敲我家的门,有时候在门口放一个苹果,上面刻着:小禹,何时,你的梦中有我?有时候是一把沾满露珠的野花。爸爸妈妈开始数落着浩生:怎么看上去好好的一个孩子用情这么不专啊?一会儿姐姐一会儿妹妹,谁知道过几天又是谁啊。
姐姐的脸色越来越苍白。
三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流泪了,其实我是不想离开的,因为我不能说话,从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由家人无微不至地照应着,现在离开,心里有那么多的不舍和惶恐。我给姐姐留了言:告诉她这一切不是我的本意,一直以来我都当自己是局外人。现在,我离开,她可以去找回她的幸福。她什么时候出嫁我什么时候回来。
我选择了有海的城市,我要在那里开始我的长篇小说《流泪的月亮》。
一个人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没用,我不能告诉房东我想租她那间推开窗子就可以看见大海的屋子,我满头大汗地比划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要做什么,他们不懂哑语。
安顿好的时候已经傍晚了,我倒在床上再不想动一下。就那么又累又饿地昏睡过去,朦胧中我又看见了浩生,他看着我笑,我也看着他。看着他浓浓的眉毛,希腊式的鼻子,微扬的嘴角……
醒来时已经第二天早晨了,打开电脑姐姐的头像就拼命地晃动起来:小禹,你在哪里?我回复:我很好,在一个有大海的地方,告诉爸爸妈妈我很好,我要在这里写小说。
不等姐姐回话我立马关掉电脑。
大海真的很美,放眼望去,心胸开阔起来,赤脚走在沙滩上,海风吹起了我的长发。仿佛觉得自己成了欲展翅飞去的仙子。不再被世俗的烦恼牵绊。
上午睡觉,下午看海,夜晚码字,睡觉前打开QQ和家人说声:今天,安好。勿念。姐姐说,我离开后爸爸妈妈把她骂了一顿。
日子就这样过起来,一切仿佛都不曾发生过,只是我的QQ多了一个叫做千刀万剐的网友。我常在写作累了的时候和他聊天,我现在的城市是他的故乡,在电脑里他嘱咐着我去哪里买什么东西,路线该怎么走等等。慢慢地我知道,他毕业于一所很不错的学校,现在,在另一座城市工作。他说:你瞧,我们都是离家在外的孩子,可要相互取暖啊。
因为这句话,我的心里有了暖暖的感觉。
他几乎每天在我需要的时候都在,我取笑他,天天夜里不睡觉,白天要不要工作?他打来笑脸:没办法,不放心你这傻丫头。心开始在他这琐碎的呵护中乱起来。习惯了有他指点的日子,就这么依赖了他。
四
姐姐给我发消息:说她已经和心爱的人互定终身了,问我什么时候回?我说,你结婚吧,我回去参加婚礼。她说好的。
我终于松了口气,心里却有几分失落,那样的眼神原来不代表爱情。
那天晚上,我和千刀万剐聊了很久。我问他:如果一个男孩用很痴的眼神去看一个女孩,那代表什么?他说:爱情。他问:有人这么看你么?我说曾经有过。但很短暂。
他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现在女孩还不接受他,他在等。我问,那你不是很傻,如果等不到呢?他说,我会一直等。我的心又有几分失落。
姐姐告诉我,6月6日之前一定要回来,因为那天是爸爸50岁生日,也是她订婚的日子。算了一下,还有二十几天,离家快半年了,稿子还有个结尾不知道怎么写。时间过得真快。
我不知道有这么多人来接我,爸爸妈妈,姐姐浩生,还有一个陌生的男人。我看了一眼浩生,迎上了一双痴痴的眼睛。心跳又快了半拍:不知道姐姐嫁了他会不会有安生的日子可以过。姐姐迎上来把我抱在怀里。爸爸妈妈说瘦了瘦了。那个陌生的男孩走过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你未来的姐夫。我呆在那里。
这是我想不到的结局。姐姐的爱人原来不是浩生,是她的同事。而浩生就是那个陪了我几个月的“千刀万剐”,为了我,他厚着脸皮从姐姐那要了我的QQ号,白天工作晚上在电脑前陪我。我看了他一眼,他更瘦,下巴都尖了。
五
姐姐的婚期定在明年的中秋节,未来的姐夫坚持要在月亮最圆的时候迎娶他的新娘。他说,我要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就是中秋才让他结束了几年的单相思迎来了他的最爱。
浩生在姐姐订婚的日子用手语告诉我,他也要在中秋节迎娶我。我想告诉他不行,我们还没有开始恋爱呢。看着他期待的眼神我低下了头。
我无法拒绝他,为了我他去学了手语,又用极端的方式说服了他的家人,接受了一个残缺的我。
为了这样的爱,我准备嫁了。他,值得我一赌。
我期待中秋,月亮圆了的时候,我要带着希望和憧憬走向我的爱。
浩生说,他要用中秋的月光为我做嫁衣。
第54篇、往事 不堪回首
一年多了!终于在此画上了句号。我应该开心才对,可是我在也快乐不起来,这场战争伤害了所有人。而我尽是罪魁祸首。
我求江答应我去外省,我说:"在那边我会照顾好自己。我答应你不会去找前的。要是你还不放心,我签合同进大厂。反正你知道,我在家里一刻也不想呆。在我苦苦哀求下江终于苦着脸允许我去外省,年初六我瞒过妈妈便悄悄买票去了浙江,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终于到了目的地。其实我真的没有打算要在跟前在扯上关系,可是我不知道他怎么就知道我又回到那个我们曾经恋爱的城市。那天很冷,他已经站在车站等我了。我本无意理他。按照计划,我是打算先去宾馆休息一天在去找厂,直接搬到厂里住的。在那里的朋友大多都是认识他的,几个不认识的也是有家之人,我也不便打扰。他似乎看穿了一切。他说:你在这又没什么人可以帮你,你看吧!你去我那里,等我帮你找到厂后,你在搬走。我不勉强你什么。我们可以是朋友。我真是个不会拒绝人的傻冒。不过他既然说是朋友,我也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毕竟一个人在外面确实不是那么容易。我就想找到厂马上走就好,这样应该不会对不起江。然而我却不知道这已经伤了他的心。最后几天我跟前还有他一个朋友一起找厂。像他们都是一些要求高的家伙,大厂不进,(一般大厂都很严格,按时上下班,请假也得一层一层的批了才能请)工资不高不进,不自由不进,(想上班就上想下班就下只要能把货发出去就ok)老板不好玩不进。而我就想找个大厂进去数时间过日子,离前远点,这是我对江的保证,在见前已经感觉很对不起他了。可是每次我一看大厂招聘就被他们揽了下来,前的朋友总说:大厂有什么好的。我们大家找一个厂,反正你也会上片,到时我俩上片,小前整架,不是挺好的吗?
在这期间,江知道我和前又在一起,我俩一直闹矛盾,慢慢的,我闲江烦,他不了解我在这边的情况,每次打电话来总有说不完的话,时间久了,我也不想接电话,我想过段时间大家平静点就会好吧!
之后我也没进大厂,就跟着前和他朋友进了小厂一起上班,吃饭三人也一起吃,这样一来,我和前关系越理越乱,扯也扯不清。在他那些曾认识我的朋友面前,我还是他女朋友。怎么解释都无用,毕竟我和他一起上班下班,吃饭。说给鬼听,估计鬼也不信了。时间久了!我也没必要解释那么多。我和江,一直僵持着,因为越来越讨厌他对着我的耳朵说过不停,我对他也是越来越冷淡。他说我不爱他了,我也就顺着他的想法走。可还是会隔三岔五给我电话短信。我也爱理不理。
到了快七月的时候,妈妈就一直打电话催我回家。妈妈说"七月半要到了。如果你还有点良心就回来给你爸爸磕两个头,如果你觉得你对得起你爸爸你以后都别回来,不听话的东西,我为你操够心了,我该做的也做了。你看着办"其实不用妈妈说,我也打算回去了!一是要去看爸爸,二是在这里这段时间,真的伤透了他的心,虽然电话里我总是对他冷淡,爱理不理,可是他每天晚上熬夜不睡觉,我也心疼。三就是和前的关系。以前是和他朋友些讲不清,现在和他也扯不清,干脆还是躲开吧!我也不想妈妈在为我的无知而流泪。
借这次回家给爸爸上坟的理由,我提前了一个月。(于6月28日农历的5月27)便匆匆的回家了。虽然妈妈电话里总骂我不听话,但她还是爱我的。知道我买票回来了,不知有多高兴。还有就是江,也许他的心情跟老妈一样吧!这段时间他们没少为我流泪呀!妈妈说"既然回来了就不要在出去了。你在外面我实在不放心,由其跟前在一起我更不放心。"妈妈一直不喜欢前,原因我也不知道。
我想回来了,一切也该风平浪静了。不在和前扯不清,不在让妈妈替我担心,不在让江为我流泪。可事实并非我想的那么简单,我才回来没多久,前就跟着回来了。他说要找我,要去给我妈妈说我俩的事。让妈妈同意我跟他在一起。我一个头两个大,我坚决不要在见他了。我不想把他带来我家,闲言碎语能砸死人,我不想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可我是乎忘了自己曾告诉他来我家的路。没想到他真的就来了。我本想反正他不知道是哪家,就让他等吧!妈妈知道他来找我了,被臭骂了一番后,妈妈让我去把他带回了家。接着妈妈就对他说了妈妈的想法。反正结果就是一句:你和艳在一起,我是绝对不会同意,除非我死。前,看诱不过妈妈,也只能无赖的点头。可他那会那么轻易放手。他想妈妈不同意,都是江在中间阻拦。他想我不愿意和他好,也是江的不对。可事实回来我并没有和江和好,虽然他一在恳求我去他那边等他。可是我知道因为前的关系给他留下了太多无法抹去的阴影。
一次妹妹出去玩不知为何得罪了社会上小混混,别揍了一顿,他知此事后。知道我没能力请谁谁帮我。人际关系不好,找不到哪个哪个大哥照起。于是他居然对我说,只要我同意和他在一起,他会帮我解决。呵呵,我当时只是笑笑什么也没说。难道这就是爱一人的体现吗?看来和他分手一点也没错。我现在是没能奈对欺负我家人的人做什么,但不代表我永远做不到。前知道我不同意,他也不在提此事,然又开始了他的新计划。他准备从我和江下手,只要江不要我,他以为自己就不在有阻碍了吧!他知道我的QQ都是江在登,对着江发了极其无聊的话,说我和他上过床,我是他玩过的破鞋,只要江不介意,拣回去穿吧!还说最近也和他做过,说不定已经有了他的孩子,若江还是不介意,这个爸爸的名也留给江了。我没想到他会无耻到如此地步。以后让我怎么面对江,怎么可以编一些子虚诬有的事坏我名誉。难道这样真的就能得到他想要的吗?还是为了报复我?这些江并没告诉我,我是在网络保存聊天记录看到的,而江答的每句话都是:没关系,我爱是她人;这些不重要。看着这短短几个字,我在也忍不住眼泪哗啦啦的掉了下来?我真的好后悔怎么就相信了他的屁话。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他看自己做的事除了毁我名誉坏他人格外并没有起到他想要的结果,于是他打算从江那里大捞一笔。他给江说我欠了他很多钱,让江把钱还给他。如果不是我及时看到聊天记录,阻止了江,只怕他也得逞。
在此之后我也在没联系江,在他面前我无地自容连。关于前说的那些,我也无力解释,就此忘了我吧!把曾经最美的我留在你心里,我也知足。
写这个故事只是想要告诉大家,交友慎重。故事里的我是个教训啊!
第55篇、情系红绳子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
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
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疼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张皇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吗?”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吗?”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
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
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
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
“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里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她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
“嘿,宝贝儿,过来好吗?”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吗?”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
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一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
“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的心头。
回到家,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她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
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调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
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发出了一声惨叫:“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吗?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吗?”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系着一条绳索。
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
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子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的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第56篇、谁爱你的第二颗纽扣
他是一个钻石王老五,也是一个情场浪子。他是我的好朋友,欣赏我的才华,却对我相守终身的爱情观点不屑一顾。他爱说的话是:人既然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就该多爱几个人。他的言下之意,当然是多甩几个人,不为谁停留。
谁也不曾知道,这样一个浪子,却会闪电般回头,娶了一个虽然温婉却并不花容月貌的女子。
在他的婚礼宴席上,他告诉我们这样一个故事。
他每年有大部分时间在全国各个城市漂,所以他也习惯在每座经历过的城市找些女子打发寂寞的时间。在一座小城,他认识了外表普通性格温柔的她,一番温存之后,他即将离开这座城市,于是像他对待任何一段感情一样,他欺骗她说,你是我最爱的人,但是我工作太忙,等我不忙的时候一定来娶你。他知道,女人都不是傻瓜,一般不会等他“工作不忙”的时候再来娶她,最多就是大吵大闹之后,拿些钱财物质来平息怨恨。
可是这个温柔的女子却默默地凝视着他,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她送他上火车的时候,仰着头,低声而固执地说,给我你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他惊讶她要求的卑微和奇怪,可是在离开一个女人的时候他从来不会拒绝她的要求。于是他剪下第二颗纽扣,和一条铂金项链一起交到她的手心。
她接过纽扣,却轻轻推开了那条项链。他上火车的一刹那,听到她说,以后要自己保重身体。他回头,看到她满脸泪水。他明白,她是知道的,他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他于是更加不明白,为何她只需要他的一颗普通纽扣。
他又恢复了自己的生活轨迹,爱上各种各样的女子,又离开她们。在分手的时候每个女人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的,是要一座房子;有的,是要银行存款;有的,是要他安排舒适的工作。可是,那些和他温存过的女子,那些像他一样爱说甜言蜜语为他哭为他笑过的情人们,在得到了那些她们所渴望的物质以后,都会把冷冷的背影留给他,一如他离开她们的时候那般绝情。
奇怪的是,再也不曾有女人想要他衬衣上的第二颗纽扣。
有一回,他读中学的侄女来他家玩,见到了衣柜里他那缺了第二颗纽扣的衬衣,像发现了秘密一般说,叔叔,谁是你的心上人?他诧异。侄女告诉他,这是一个来自日本的传说,第二颗纽扣是送给情侣的最好礼物,因为它占据胸口的位置……
当天晚上,他坐最快的火车来到了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的小城市,叩响她的门,见到穿着睡衣的她脖子上挂着一根红绳,坠子就是他的那颗普通纽扣。
没有谁知道,已经30多岁的他,外表那么潇洒而内心却是寂寞的,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聆听自己内心,原来也是渴望被人爱的。是的,他是拥有数不清的女人,却不过只是一些空洞的缺乏灵魂的身体。可是这个把他的普通纽扣系在脖子处贴在身体上的女子,却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爱,他漂泊的心仿佛也终于找到了停泊的港湾。
在爱情里,从来不是以你征服了多少数量的异性为胜利的,也不是以你通过爱情得到了某些物质利益来诠释幸福的。真正幸福的人们,是茫茫人海里,有一个人,纯粹地爱你,无怨无悔无要求地把你放在胸口的位置——遗憾的是,拥有这样幸福的人很少很少,所以,如果你遇到了,请记得一定要珍惜。
第57篇、谁是你那桃花女子
(一)
窗外的桃花又妖妖娆娆地开了,比去年还要妩媚。
前一晚还是零星小花,只一夜便开得千树万树的繁华。只是,这一夜的春风将喜了谁的眉梢,又断了谁的翅膀。怕是再无与陈思言相见的机会吧。
夏小桃不禁又攒了柳眉,暗了双眼。
(二)
2004年春,夏小桃初识陈思言,因了方可曼。彼时,山色正绿,桃花正盛。
是日,方可曼用一整套精装本的世界名著央求夏小桃做她一个月的书信助理,说是学些书香墨气。夏小桃没多想,便一口应了下来。方可曼知道她的软肋:只要看到好看的书便挪不动腿。
谁知却是为了陈思言。等到明白个中原由,早已收下方可曼的全套书籍,怎好反悔。
陈思言是方可曼与夏小桃的学长。只是她们入学时,他正好转入研究生院,所以未曾谋面。方可曼的表哥恰巧也是研究生院的,便从照片中识得了陈思言,一见钟情。
只是有了前面那些唐突表白女生的前车之鉴,加之方可曼又是个颇有心计的女子,万不会做那没有把握的事儿,来断了自己的退路。所以,兜兜转转地知道陈思言现在在一家电台做兼职DJ,便打算先以听众的身份与陈思言通信,再进一步攻破。而恰巧夏小桃又是中文系的才女,便有了先前的借兵之计。
夏小桃一直不明白,长得像方可曼这般曼妙的女子,只需言一句,这世上怕是没有几个男子能不就范。隔壁班的李明亮只见了方可曼一面,便将追求了三年未果的夏小桃放在了一边。又何苦用鸿雁传书这种老土的方式?
方可曼只是笑,说,你不会明白的,这世上的男人分很多种,追求男人的方式也分很多种。你就好好帮我写你的信,事成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方可曼是何许人也,竟也会为这种事儿上了心,动了情。想到这里,夏小桃不禁抿了嘴笑起来。
(三)
闫皓已经在女生宿舍楼下站了近半个钟头。
夏小桃趴在阳台上,无聊地看着斜靠在柳树下的身影。
床上的方可曼翻看着陈思言的回信,嘴角都快弯到了天上。
夏小桃趴累了,回到屋里,说方大小姐,你到底要让人家等到什么时候?方可曼把手中的信翻得哗哗响。说他愿意等就让他等好了,总有一天会等烦的。我只要能抓住陈思言的心,便是万事大吉了,哪管得了其他的闲杂人等。
闲杂人等?闫皓从什么时候沦落成闲杂人等了。想当初,还不是因方可曼的温柔一刀,那傻小子才误入情网,却不知是方可曼下的套。现在一句闲杂人等,就将闫皓推得干干净净。怕是那陈思言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方可曼自小就被人娇纵惯了,尤其在男生面前,方可曼可是由着性子来。她方可曼要是说苍蝇长了四条腿,那就只能是四条腿。所以,她不肯下楼,夏小桃也没有办法。只是,夏小桃开始犹豫了。还要不要再帮方可曼写下去?
(四)
每晚的9点30分,便是夏小桃和方可曼一天中最重要的时间。方可曼是在捕获爱情,夏小桃却是在助纣为虐。
这是闫皓下的结论。不知闫皓那傻小子是从什么渠道打听到方可曼在利用夏小桃追求陈思言,便也死了心。只是还一直对方可曼的有始无终耿耿于怀。
听着电波那端的声音,夏小桃想这该是一个理性、冷峻、自我的男人。可这样一个男人,却在电波那头谈王菲,谈红豆,谈棋子,谈那女子与生俱来的孤傲和拎不清的情感纠葛。
夏小桃想,陈思言或许只是个声音理性,表面和那些只识朱颜不闻内涵的普通男子不同,而内心却未必坚定吧。可这些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周末,夏小桃寻了王菲的新专辑。细细聆听,慢慢品琢。尔后,在宿舍走廊的阴暗灯光下写那些流年往事。关于王菲。关于阿修罗。关于新房客。关于笑忘书。关于寒武纪。关于彼岸花。
然后小心地署上方可曼的名字。方可曼便以夸张的姿态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大口。这种亲昵的举止是不得夏小桃欢喜的。原本生分的一对人,如若不是因为陈思言,又怎会一下子熟悉得像好姐妹。
看来,陈思言确是个人物。夏小桃的心里就那么没有征兆地动了一下。
随着书信的日渐频繁,陈思言的言辞间便也似柳暗花明般开始显山露水。不再如当初,她谈张爱玲与胡兰成,陈思言便说倾城之恋,说沉香屑,说那有着贵族血统同样孤傲小资的女子。
陈思言开始在信中刻画他心中的女子。说能写出这般空灵文字的女子,定与常人不同。该是细细的柳眉,淡淡的朱唇,走路如莲,吞气出兰,一低眉一抬眼都是风情。
看着镜中的自己,夏小桃兀自笑了开来。
陈思言也不过如此。
(五)
方可曼忽然像变了个人。整天整日地坐在镜子前,画细细的柳眉,抹淡淡的朱唇。丢掉以往所有色彩夸张的饰品,甩掉高跟鞋,像新出生的婴儿般在房间里练习走路,唇齿间全是风情。
一个男人而已。夏小桃开始自我安慰起来。
因了方可曼的大费周折?还是因了自己偶尔提及桃花,说希望做那如桃花般的女子,陈思言便说如果哪次不经意地相遇,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这样的言辞?
罢了罢了。到底是方可曼要的猎物。何苦庸人自扰。
可夏小桃随着陈思言那几句似有似无的暧昧字眼还是欣喜起来,转而凄然。陈思言口中的桃花女子应该是那明艳照人的方可曼啊,哪是如自己这般的平淡无奇,姿色平庸。心中不禁黯然。
一转眼,桃花便繁花似锦起来。风一吹,飘飘洒洒入眼皆风花。该来的事情还是来了。在桃花正盛,在夏小桃以方可曼的名义与陈思言通了半年信后,陈思言说要见她。那个他自以为是的她。
方可曼欢呼雀跃地要向夏小桃致敬。因为方可曼知道,只要一见面,这场游戏也就结束了。陈思言是逃不脱方可曼那张艳如桃花的脸的。
整整一封信里,陈思言只说我想见你,想见你。在离开电台之前,在这桃花正盛的季节。不用信物,不用约定,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辗转反侧,反侧辗转。他终于要走出薄薄的几页信纸,见那桃花树下的女子。自己?还是方可曼?
他说他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那个一直以来与他频传锦书的女子。他真的认得出吗?
(六)
阳春四月,人面桃花。
方可曼画了细细的柳眉,抹了淡淡的朱唇,着一身江南布衣的粉色罗裙,站在桃花树下轻轻浅浅地笑。
连夏小桃自己都以为,方可曼便是陈思言口中的女子,那有着与灵动文字相匹配的娇美容颜的女子。
阳光下,陈思言一步步逼近。夏小桃听到自己如鼓点般的怦怦心跳,仿佛要震穿整个胸膛。
不过十几步的距离,对她来说却是如此漫长,恍若几个世纪。夏小桃不知下一秒自己走进的将是地狱还是天堂,只有阳光狠狠地砸了下来。
明亮的阳光下,陈思言伸出了手。说很高兴认识你。
有那么一秒钟,夏小桃以为自己是那么的接近幸福,离天堂只有一步之遥。可只一句,便碎掉了她所有的梦想。陈思言说真的很高兴认识你,你就是小曼在信中常提及的好友夏小桃吧?
夏小桃木然地点头,然后笑出了那整个春天最惆怅的笑容。在陈思言抓紧方可曼的双手叫她小曼的那一刹,夏小桃仿佛听到陈思言说:“我一定会第一眼认出那桃花树下的女子便是你。”
头上的桃花又纷纷扰扰地落了一地。
(七)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也该是个不错的结局。美人鱼与小王子的故事呵。
美人鱼为了获取爱情,舍弃了美妙的声音,换取了做人的权利。结果,却做了别人的嫁衣裳。最后,沉入大海变成了泡沫。而小王子自始至终都不曾知道那个救他的人是善良的小美人鱼。
一个凄美却让人感动的故事。可这也只能是个故事。
两年后,在路上偶遇陈思言。是时,夏小桃已有了一份平淡却踏实的爱情,断了所有和方可曼的联系。
那日,陈思言认下了方可曼之后,方可曼便立即卸下了夏小桃御用信使的身份,说些我知道你一定不会说出真相的贴己话。聪明如夏小桃,怎不知方可曼的心思。既然陈思言已离开电台,再不需鸿雁传书,加之当初陈思言眼里信里的企盼,当有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夏小桃便欣然前往了。
如若不是再次遇到陈思言,这出剧也早该落幕了。
陈思言还是那样有礼貌地笑,拉些不咸不谈的家常话。然后说起学校,说起方可曼,说起当初夏小桃的匆忙离去,说起有些事情在他心里一直悬而未决。其实,夏小桃一早就从旧日同学那里听说,陈思言和方可曼的婚姻出了问题。而这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都不曾有过关系,现在更不会有任何的关系。
最后,两个人客气地道别,谁都没有做作地要互留电话说些常联系的蠢话。
只是,在转身时,陈思言的声音幽幽传来:“是你吗?真的是你吗?那信中与我共话桑麻的桃花女子?”
第58篇、我爱你,再见
1
苏小坠连续喝掉两瓶酸奶,是原味的,纯纯的那种,浓郁的味道是来自大草原。喝酸奶的吸管被苏小坠的牙齿刻了一排很好看的印记,她在看小说,可她从不为里面的情节流泪,她只会把牙齿咬得“嘎吱嘎吱”作响。苏小坠是从第一次失恋开始喜欢上喝酸奶的吧,这听起来有点矫情。她已经记不清那个男孩的样子,只记得男孩每次来找苏小坠都会带大杯的酸奶。很多时候,我们会忘记许多事,但一个小小的细节却会永远的留在心底,就像现在,苏小坠每次喝酸奶的时候,都会想起,她曾经喜欢过那样一个男孩。
其实苏小坠已经一个人很久了。
苏小坠独自一个人开一家小店,这家小店不卖别的,只卖戒指。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苏小坠的这家店,苏小坠的妈妈反对得异常厉害。苏小坠从小没有父亲,是妈妈一手把她带大的,苏小坠也很听妈妈的话。她是个早熟的孩子,可是她从来不问关于父亲的任何事,她知道那是她母亲的一块疤。苏小坠这回却很固执,她把她的小店里刷成了玫瑰红的色彩,温情而艳丽,在玻璃下面放了各种各样的戒指,金的、银的、玻璃的、小碎钻的、各种可爱奇特的动物造型的。或许因为苏小坠店里的价格便宜,样式又好看,会有很多孩子过来买。男孩和女孩带着灿烂的笑容在挑,幸福的神情洋溢在他们脸上,每当这时候,苏小坠总会露出开心的笑容,仿佛所有的戒指都是送给她的。
那天下雨,好像所有浪漫的事都是发生在下雨的天气,淅淅沥沥的雨声像催眠曲似的。苏小坠今天穿着牛奶色的毛衣,袖口和下摆围上卡其色的流苏,脚上穿着一双橘色的平底鞋,刺刺的感觉。她正趴在一只胳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
“我想要这对戒指。”苏小坠隐隐地听到有人和她说话,她微微睁开眼睛,好像是一个异常英俊的男孩子,是男孩子吧,因为他的脸上正挂着孩子般的笑,在潮湿的天气里明亮无比。这是漫画中才会出现的人物。
“嗯,好。”苏小坠揉了揉眼睛,站起来,甩了甩被压得很痛的胳膊,选了一张紫色的纸很仔细地帮他包起来。
“送给女友的?”苏小坠漫不经心地和眼前的这个男孩子搭着话。
“不,只是因为它们很漂亮,不是吗?”男孩子同样漫不经心地应答着。
苏小坠很惊异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的确是个男孩子,挂着笑,但眉宇之间透着几分霸气。
“我是麦俊,你睡觉的样子很可爱,有时间去对面的‘积木游戏’坐坐,我在那儿做贝司手。”
2
夜幕降临的时候,雨停了,空气格外的清新,甚至还有一丝丝青草的味道。苏小坠忽然想到了下午那个男孩,有点霸气的男孩子,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家,而是去了对面的“积木游戏”。
苏小坠已经在这个城市生活了20年,她一直认为这是错综复杂的城市,所有的一切边界都是靠高耸的围墙来表示,像一个隔绝的大陆。苏小坠每天只往返于家与小店之间,偶尔会乘公车去市中心买些东西。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欲望和灯红酒绿的诱惑,令人惘然。苏小坠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所以她宁愿找一个温暖而安全的壳,把自己完完全全包裹起来。
进去的那一刻,苏小坠放下她的长发,下意识地把它们搞得乱乱的,并且在嘴唇上抹了玫瑰红的唇油,看起来像绽放的花朵。
苏小坠很快看到了麦俊,黑色的紧身衣和火红的贝司,很多电线缠绕在他身上。他额前的头发滑下来遮挡住他所有的神情。可苏小坠还是能感觉他的神情,淡淡的,有些霸气,唇角上扬,还有一点点不屑。他在淡淡地唱着什么,好像是齐秦的一首老歌。苏小坠突然莫名奇妙地忧伤起来,她不是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忧伤,她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像自己,黑色的衣服和火红的贝司包裹着他干净的灵魂。演奏的间隙,麦俊看到了苏小坠,他对她笑了笑,然后请她喝一种叫“醉身梦死”的酒。苏小坠知道这是《东邪西毒》中黄药师最爱喝的酒,这种酒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忘记过去。苏小坠不知道麦俊为什么要请她喝这种酒。她小口地喝着酒,酒不是很烈,但到喉咙的时候会有让人惊慌的疼痛。
然后,她看到了麦俊的眼睛,明亮极了,这真是不一样的眼睛。麦俊没有说话,只是用脚踢着苏小坠橘红色的鞋子,这是一个暧昧的动作。苏小坠下意识地抚摸自己的头发,柔软的头发在手指间有着生硬冰冷的触感。她往后轻轻靠在木制的墙上,看着橘色的光线染红了麦俊的脸。
“我喜欢你。”麦俊在嘈杂的酒吧里异常清楚地吐出这样的字。
“什么?”苏小坠微微有些醉了。
“麦俊喜欢苏小坠。”
苏小坠的脸红了,红得像放在瓶子里的红酒,红得那么彻底和干净。然后她感到了麦俊强有力的拥抱,很温暖很温暖。
3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苏小坠一大早就被妈妈喊起来吃早饭。苏小坠的妈妈总是很疼她,喜欢帮她把所有的事都安排好,她不知道这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不幸。依旧是牛奶、面包、鸡蛋,苏小坠心不在焉地吃着,她没有问妈妈昨天她是怎么回来的,她努力回忆着关于昨天的细节,可是仍然是那么模糊,苏小坠甚至开始怀疑昨天真的是否有一个叫麦俊的英俊而桀骜的男子出现过。
“小坠,你该嫁人了。”妈妈对苏小坠说,她总是想为苏小坠安排好一切。
苏小坠静静地等待着下面的话,她知道这是妈妈的习惯,不为她安排好是绝不会轻易地向苏小坠开口的。
然后忽然听到一阵刺耳的门铃声,苏小坠起身去开门。
“苏小坠,你好吗?”麦俊换了干净的格子衬衣和仔裤,和昨天晚上判若两人,可眼神依旧。苏小坠有点微微吃惊,沉默了很久,苏小坠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苏小坠,下午两点楼下的咖啡屋,我帮你约好了。”苏小坠不知道她的妈妈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身后,她的眼神复杂极了,但苏小坠看得出,她不喜欢麦俊,非常不喜欢。
“你妈妈不喜欢我。”下楼的时候,麦俊对苏小坠说。
苏小坠没有说话,然后对麦俊说,我们去看电影吧。
早上的电影院总是很空旷的,沉淀了一个晚上的影院一点生气都没有,偌大的电影院只有苏小坠和麦俊两个人。可她却觉得她现在拥有的是整个世界。
4
苏小坠按照妈妈的意思,下午两点的时候出现在了楼下的咖啡店。她穿了粉红色塞格毛裙,仅及膝,露着手臂,柔顺的黑色头发像水一样泻下,像大街上任何一个恬静的女孩子。她没有问妈妈关于这个男人的任何情况,因为她不想知道,她只是想去例行一下公事。
“我叫郑衷国。”这个男人对她笑了笑。
苏小坠“扑哧”一下笑出声来,这真是一个好爱国的名字,和他一样没有什么不妥。穿的是LONDON FOG灰蓝色西服,配的同一色系的衬衣,和任何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样得体的穿着。
郑衷国坐在她对面,很久,他才对苏小坠说,“你知道吗?你的眼睛这样美,你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女孩,干净得不像这个喧闹的城市的。”
苏小坠有些混乱,很少会有一个男人这样直接地称赞她。
“愿意和我结婚吗?”
苏小坠被他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切都太突然了。
结婚?她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妈妈。因为她没有爸爸,她只有妈妈。她妈妈要她来相亲,她就来了。她猛然想起,她妈妈是要她嫁人,嫁一个男人,那是眼前这个吗?这个男人是她要嫁的吗?她的脑子乱成一团,如果结了婚,妈妈就可以放心了,不要再照顾她,她想到了妈妈额上渐渐爬出的皱纹。可是这样的时候,她感到恐惧,有什么东西在心里破碎了。
“你考虑一下,我等你答复。”然后郑衷国给了苏小坠一张代表他身份的名片。
喝完咖啡出来,她在门口看到了麦俊。
麦俊站在路的那头,依旧是那个样子。苏小坠刚要走过去,只见红灯亮了,苏小坠只得停住脚步,她忽然觉得是那样的无助,这红灯一下子就切断了所有来路,苏小坠在这头,麦俊在那头。
5
在楼下的咖啡屋,苏小坠和郑衷国又一次见了面。他依旧那么大方得体,一切都有着胸有成竹的沉稳。
“我嫁给你,你可以照顾我吗?”
“当然可以。”
“还有我的母亲。”
“嗯,是的,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那好,我嫁给你。”
“我还有一个要求,可以吗?”苏小坠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很大决定才说出来,“我可以不要戒指吗?”
苏小坠抬起头想要挤出一个完美的微笑,却在目光相接的那一刻,眼泛泪光,她就这样轻易地答应了一个男人的求婚,这样轻易地把自己交到另一个陌生人的手里。
婚礼的那天,天下着雨,细细的,哀怨得像苏小坠的长发,一缕一缕的。苏小坠穿着缀着蕾丝花边的婚纱,戴着高贵的钻石首饰,挽着郑衷国的手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时候,她在人群当中看到了麦俊。
她一下子就看到了他,他的眼神,他的笑容。
当贝司响起的那一刻,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红色的贝司弹奏着幸福的音乐,人们都屏住呼吸,享受着如此美妙的幸福。可苏小坠能听出其中的悲伤,只有她懂得那遮掩的头发下有着怎样一双哀伤的眼睛。
苏小坠的眼泪流下来,咸得发苦。她不知道怎么和麦俊说,她也不想对麦俊说,一件事她已经背负起来,于是她可以独自一人背负全部。
当她在母亲的房间里看到那张照片,那个照片里的男人有着和麦俊一样的眼睛和笑容,苏小坠就知道这一切都不可能了。苏小坠的妈妈流着泪对她说,这是她的父亲,当年丢下她们成了另一个女人的丈夫。这是苏小坠第一次看到她的父亲,如果不是麦俊,她想,母亲这一辈子都不会和她提起这个男人,因为她的父亲也是麦俊的父亲。
有些错误是一开始就被注定好的。
苏小坠的手上没有戒指。
第59篇、爱是唯一的金子
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德国,那年是1141年。巴伐利亚公爵沃尔夫被困在了他的温斯堡中。城堡之外是康纳德国王的军队。
这次围攻已历时数月,沃尔夫知道现在他只能投降了。信使开始在两军之间穿梭,投降的条款列出来了、条件被应允了。沃尔夫和他的军官们开始准备将自己交给死敌。但是温斯堡里的女人们还没打算放弃一切。她们给康纳德国王送去音讯,要求许诺保证漫无边际斯堡垒内所有女人的安全,并允许也们离开时带走她们双手能够带走的所有珍贵的东西。
她们的要求被允诺了,接着,城堡的大门打开了。女人们走了出来—城堡外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她们手里拿的不是金子,也不是珠宝。每个女人的腰都弯得低低的,实在是不堪双手抱着的她们的男人的重负。她们要救出自己的男人,不能让自己的男人受到这支胜利的军队的报复。康纳德这位慷慨而仁慈的国王据说被这一壮举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他立即就答应了这些女人,保证他们的丈夫是完全的安全与自由。接着,国王邀请所有的人参加宴会,并与巴伐利亚公爵签订了和平条约。
此后,温斯堡更名为韦博图山,韦博图在德语中的意思是女人的坚贞。
第60篇、做个负责的好男人,101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
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
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丁,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36岁,比你妈妈还老,你还要娶我吗?"
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
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了她的泪,第一次邵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兴兴头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凛,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
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转,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
写写撕斯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挤与她平起平坐丁吧。
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不久方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当得起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 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好像说给自已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字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
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感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
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唯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9,朱颜28。 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大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过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
时间飞跃,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
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地微微忧伤的脸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楞,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
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
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
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笑,竞真是朱颜。
四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2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4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九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政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 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但是,我也23岁过,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2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
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
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4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唯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
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
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
"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
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
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第61篇、失去了一枚戒指
五年前他们上高三的时候就认识了,后来他们考上同一所大学,大学四年后他要去日本留学。他买了生平第一枚戒指,一枚只有8元的戒指戴在她的手上。虽然只有8元,但那一刻她还是感觉神圣无比。
临别,他对她说,明年春节他回来看她,如果愿意见他,2月14日那天,在学院路的那棵法国梧桐树下等他。他说别丢了那枚戒指,不见不散。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那枚戒指。
她答应过他一直会戴着它的。她是个追求完美的人,第二年的2月14日,她失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去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他。好友回来说,看见一位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等他,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
第二个情人节,她仍然没去赴约。她想第一个情人节她没有赴约,他肯定不会再来了。她就想一个人出去走走。于是她就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傍晚的时候,她竟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学院路,远远的她看到那棵法国梧桐树下,斜斜的站着一位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是他。这回她没有躲避,她朝他走过去,站在了他的身边。他把手里的红玫瑰递到她的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会等到你的!”
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么我明年再来。”
他们就那样站着聊天,一共聊了几个小时,这其中他好几次递玫瑰给她,但她始终没有接过他的玫瑰。
最后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只戒指,你,还留着吗?”“对不起,我把它弄丢了。”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她怕自己会流泪。
过了几年,她得知他结婚的消息,那一晚,她一个人在学院路整整走了一晚。她哭了无数次。
“我爱你!”这句话在她心头搁了几年,只是她一直都没有说出口。那年秋天,在那台实习的机床上,她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只戒指,还有她的整只左手。
第62篇、三个孪生兄弟的故事
三个孪生兄弟,名叫哈桑、胡赛尼和加姆波。他们的父亲死了,留了一些遗产,兄弟们商量决定不分家,仍在一起干活,一起生活。当父亲留下的产业增加时,就卖掉,把钱平分。
有一天,他们在田里干活,没料到一头牛被偷了。
兄弟们回到家里后,胡赛尼说:
“我怎么没有看见牛?”
哈桑说:
“这么说,是被人偷了。”
加姆波也说:
“是一个人偷的。”
哈桑说:“偷牛的人,个子不高。”
胡赛尼也表示同意,说:
“是的,他的个子不高,但胡子很长。”
加姆波补充说:
“他有胡子,但只有一只眼睛。”
胡赛尼说:
“如果他只有一只眼睛,我们一定能找到他。我们离开家,去找这个贼。”
三个兄弟进了屋,穿上衣,出发去找牛了。他们走了很多路,终于到了一个城里,在国王家里留宿。傍晚,国王下令给客人送饭来。但胡赛尼说:
“我不吃这饭菜。”
哈桑问:
“为什么?”
胡赛尼答:
“因为这个城市的国王是非婚生子。”
哈桑说:
“如果国王是非婚生子,那么他的厨师定是异教徒!”
加姆波又说:
“如果国王的厨师是异教徒,那么给我端上来的肉一定是狗肉。”
仆人把这些话报告了国王,国王就召见三兄弟。国王问道:
“你们根据什么说我是非婚生的?”
“你说,你的父亲是谁?”
国王回答:
“我的父亲死了,你们等一等,我叫母亲来。如果她说,我是合法生的,我就处死你们。”
国王叫来自己母亲,对她说:
“为了真主,为了先主,你要说真话,我是不是合法生的?这几个人说我是非婚生的。”
母亲对他说:
“你确实是非婚生的。我有一次到另一个城去,在路上遇到一个人,他请我到他家去,我接受了他的邀请,这个人就是你的父亲。”
“你们说对了。”国王对兄弟们说,“不过,你们为什么说我的厨师是异教徒?”
“因为你的厨师确实是异教徒。”哈桑说。
国王召见了厨师,问他:
“我叫你来,是因为这些人说你是异教徒,你告诉我自己的真实身份。”
厨师说:
“这些人说的是事实,因为我确实是异教徒。”
国王说:
“好,你回家去吧。”
然后,国王对兄弟们说。
“现在你们说,为什么说给你们端来的肉是狗肉,因为那明明是羊肉。”
接着,国王叫来卖羊肉的人,间他究竟是什么肉。
那人答:
“我说实话,我原有一头绵羊,它养了小羊后,死了。于是小羊羔由母狗抚养,吃狗的奶。羊长大后,我把它宰了,就把这肉卖给您。”
“你们说得对。”国王对兄弟们说,“现在告诉我,你们为何要到这里来?”
兄弟们说。
“我们的牛被一个人偷了,我们是来找牛的。”
“你们是否知道是谁偷的吗?”国王问。
兄弟们回答说:
“我们认识他。”
国王问:“他是什么样的人?”
“这个人个子不高,有胡子,一只眼睛。”
“如果你们看见了这个人,能认出来吗?”
“能认出来。”
国王听到这里说:
“我下令全城居民在此集合。”于是,在第二天,城里全体百姓都来见国王。胡赛尼走到人群中去看,终于找到一个矮个子、有胡子、独眼的人。
胡赛尼说:“这个人就是贼。”国王不同意,说:“这个人不可能是贼,因为他从来没有偷过东西。”兄弟们坚持说:“不对,他偷了我们的牛。”国王问:“你们能说出他的名字?”兄弟们说:“他叫阿巴。”国王说:“你们到阿巴的家里去,如果你们看到自己的牛,才可以说阿巴是贼。”兄弟们到阿巴家里去了,果然找到了自己的牛。他们说:“这确实是我们的牛。”
兄弟们把牛牵到国王面前,国王下令把贼捆起来,加以惩罚。那三兄弟牵着牛回家去了,他们仍旧住在一起。有一天,一个陌生人来找他们,当胡赛尼出来时,陌生人向他问了好后,说道:“你们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胡赛尼答:“这是我们的牛。”但陌生人说:“不对!这头牛是我的。”胡赛尼又问:“为什么说是你的?”
陌生人说:
“它是我的一匹马生下来的。”
胡赛尼叫道:
“你简直是贼!”
陌生人说, “不要那么说,我们最好去见法官,他会给我们解决的。”
哈桑和加姆波说:
“这个人没有道理,我们兄弟一起去打官司。”
但胡赛尼认为不妥,说:
“你们还是留在家里种地好,我一个人去打官司,我一定能赢。”
胡赛尼和陌生人赶着牛到法官家去了。他们到了后,向法官问了好。
法官问。
“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
他们回答说:
“我们来打官司。”
法官对他们双方说:
“你们明天早晨来找我,我来给你们弄清是非,现在先歇一歇。”
胡赛尼和陌生人在一间房子里休息了。晚上,法官带着仆入给他们送饭来了。仆人放下饭菜,刚要往回走,这时陌生人赶上来,问他:
“你是法官的助手吗?”
仆人回答:
“不是。”
这时陌生人说:“我吃完饭就来,你陪我去找法官的助手,叫助手再带我去找法官,因为我有要事要找法官。”仆人答应了。陌生人回到胡赛尼那里,一起吃完了饭。然后他就要走了。胡赛尼问:“你到哪里去?”陌生人回答:“我马上来。”他找到法官助手说:“我有事找你。”助手问:“什么事?”这时陌生人拿出一包钞票,交给法官助手,说:“这官司我是没有道理的,我希望法官判我有理。”助手说:“好吧,我们去找法官。”他们来到法官那里,助手说:“这个人要我带他来见你,他有事找你。”法官带陌生人进屋,那人说:“这官司我不对,但我希望你作出有利于我的判决。”
“这要看真主的意志了。”法官说。陌生人赶紧掏出许多钱,交给法官。法官说:“明天一早你来,真主会使我们成功的。”陌生人回去了。胡赛尼问他:“你到哪里去了?”陌生人回答:“我在散步。”胡赛尼又问:“你去找过法官吗?如果你真的去了,我也放心的,因为法官和真主会公正判决的。”第二天早晨,胡赛尼和陌生人来到了法官的家。法官对胡赛尼说:“这个人控告你。”胡赛尼说:“我知道了。”这时法官对陌生人说:“你说吧!”
陌生人说:“我的一头牛被偷,在胡赛尼家里找到了。”法官问:“你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陌生人答:“是我一匹母马生的。”法官又问胡赛尼:
“你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胡赛尼答:“这头牛是我们兄弟三人的,是我们父亲遗留下来的。”“你有证人证明吗?”“有,哈桑和加姆波可以作证。”
法官说:“兄弟不能作证。”然后法官对陌生人说:“你牵这头牛去吧!牛是你的。”胡赛尼说:“你判得不公正,我们去找别的法官。”胡赛尼和陌生人到了另一个法官家里,诉说了自己的委屈。法官听了说,明天早晨给他们处理,让他们现在先去休息。天黑了,陌生人又去见法官,给他许多钱,法官问:
“你给我钱是为什么?”
陌生人说:“我希望你帮助我,因为这次官司我是没有道理的。”
法官说:“好,明天早晨我一定帮你。”
第二天早晨,胡赛尼和陌生人来见法官。法官问陌生人:
“你这头牛是从哪里来的?”
陌生人说:
“是我的母马养的。”
然后法官又问胡赛尼,他是怎么得到这头牛的。胡赛尼答:
“这头牛是我们兄弟三人的。”
法官又问:“你们已经去找了一个法官了,他是怎么判决的?”
胡赛尼回答:“他的判决不公正,把牛判给这个人!但母马是不会产牛的。”
法官说:“判决是公正的,我不能改变,喂,你把牛牵去。”
陌生人牵了牛,叫胡赛尼跟他走,然后对他说:
“你不要对我生气,我根本不要你的牛,我不会牵回家去的。我的国王叫我考验法官,看看他们作出些什么判决,你要在这件事上帮助我。”
胡赛尼同意了,他们就从一个法官那里,又到了另一个法官那里。结果,所有的法官都作出有利于陌生人的判决。最后他们来到了雅鲁法官家里。他是一个聪明、机智、公正的法官,他请双方陈述自己的申述。陌生人说:
“这头牛是我被人偷走的,后来我在胡赛尼家里找到的。”
法官问:
“这头牛你是从哪里来的?”
陌生人答:
“是我的母马生的。”
法官转而又问胡赛尼:
“你有什么话说!”
胡赛尼说:
“这头牛是我和兄弟的,是父亲遗留下来的。”
法官说:
“我听了你们双方的申诉,你们回去,明天我向你们宣布判决。”
天黑了,陌生人去找法官,向他问了好,然后给了许多钱。法官问:
“你为什么给我钱?你收回去,否则我不作判决。”
陌生人只得收回钱,回住所去了。
早晨,胡赛尼同陌生人来到法官家,但法官说他病了,请他们过三天再来。过了三天,他们又去找法官,但法官又说病了,要求再过两天去。过了两天,他们去了,法官又说生病了。陌生人问:
“法官,你怎么啦?你生了什么病?你什么时候作出判决呢?”
法官回答说:
“我有月经,你们过三天再来。”
陌生人说:
“法官,我们等不及了,我们每次来,你都叫我们下一次来。”
法官说:
“有什么办法呢?我生病了,我有月经。”
陌生人叫道:
“男人会有月经吗?我可从来没听见过。”
法官说:
“我也没听说过,母马会生牛。你是骗子、刁民!告诉我,你为了打官司花了多少时间?”
陌生人答:
“两个月。”
法官说:
“你给胡赛尼造成了损失,应该赔偿,你应该学得聪明点,以后再不要来蒙蔽、腐蚀法官,我判你在市场上当众鞭答十二下。”
陌生人被带到市场上。法官宣布:
“这个人欺骗法官,因此当众打十二鞭子。”
国王得悉,立即下令不准惩罚该人。使者对法官说:“国王禁止惩罚该人,因为他是国王的朋友。”法官回答说:“就是国王也不能更改法官的判决,说谎者必须受法律惩处。”于是法官的判决得到了执行。
以上就是法官、胡赛尼、哈桑、加姆波、陌生人和伟大法官雅鲁的故事。
第63篇、一辈子逃不开他的“魔爪”
她是一个十分注重浪漫的人,当年她就是被他独特的情书“骗”到手的。那是一副意味深长的漫画。一个男孩一脸忧郁地站在悬崖边,回头望着远处的女孩说,我可以邀请你一起跳下去吗?悬崖旁写着三个大字:爱情谷。
可婚前无师自通的他到了婚后却没有了浪漫的灵感,每天懒散邋遢,回到家没别的话,最喜欢说的一句就是,老婆,下顿饭我们吃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比老妈子还唠叨。比如,他总是限制她吃烧烤,说是对身体不好,有致癌物,又比如,过马路的时候,他一定会唠叨着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还会紧张地拉回她已经举步前进的身体。而每当她反抗他唠叨的时候,他忽然又变成了一个久打不倒的“不倒翁”,你怎么数落他都不吭气。这种被束缚的日子,她越来越厌倦,有时候她渴望和他痛快地吵一架,尽情释放自己的憋闷,可他却总也不给她机会。这种连吵架都无果的婚姻,还怎么维系下去啊。
他突然说要出差两周。临出门的时候,他恋恋不舍地拥抱着她:我不在家,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睡觉的时候别忘记关好门。她窃喜,终于可以逃脱他的魔爪了。
她刻不容缓地钻进小吃店里吃烧烤,那是她最喜欢吃的东西。可不知道为什么,吃烧烤的时候,她的眼前总是浮现出他的身影,还有他紧张地皱紧的眉头,似乎还听到了他急切的声音,宝贝,别吃了,有致癌物啊。她就忽然对那些本来诱人的东西少了食欲,它们在她的嘴里翻搅着,她竟然有了恶心的感觉。
回到家,她随意地把鞋子踢掉,袜子在空中旋舞后竟然跳进了垃圾篓里。没关系,他不在家嘛,想怎么就怎么。这就是翻身农奴的自由!可望着满目的狼藉,她又觉得恨透了自己,这是家吗?和狗窝一样。她又赶紧穿上围裙,打扫战场,看着家恢复往日的整洁,她愉快地哼起了歌。
她一直在网上灌水到凌晨才意兴阑珊地去睡觉,醒来时上班快迟到了。没关系,没人唠叨你,路上买个面包和牛奶不就OK了?两天下来,她觉得自己的胃缩小了许多,吃什么都没有滋味,厨房里冷冷清清没有烟火,她的黑眼圈也久违地出场了。
她突然发现,原来她一直都在他的“魔爪”里。
她忽然想他了,只有他才会给她安全的依靠,只有他才会知道她该做什么。空气中还残留着他的味道,可只是味道而已啊。厨房里那个忙碌的身影呢?早晨睁开眼睛的时候那诱人的饭香呢?那磁性的逗她开心的声音呢?原来,她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原来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已经被他完全占据。
相思的藤蔓猛然蔓延开来,将她紧紧地缠绕,幸福只有在离去时才感觉到是那么珍贵。
眼里裹着泪花,她给他发去一条短信:“解放区的天并不蔚蓝,亲爱的,你快回来吧。”
第64篇、第三个生日礼物
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歪着头坐在在那里沉思。
坐在她对面的李姐打趣道:“该走了,又在想你的金龟婿呀?他或许就在楼下等你呢!”
她笑了笑,算是回应李姐。她和她那个他从恋爱到结婚,明天就已整整三年时间了,只要不出差,都会风雨无阻地到办公室楼下等她,不见不散,这已成为单位公开的秘密。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大学毕业后,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进了经贸委,这可是千里挑一。而他,虽然是生意人,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学的是经济管理,毕业后跟随父亲,从事酒业经营,他的父亲是五特酒厂的元老。
对了,她和他所在的地方生产一种国家名酒,清、香、纯、醇、绵,这就是五特酒名称的来源。所不同的是,她的老家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离城区足有一百多公里;而他,生在县城,长在县城,家里不但经济条件好,而且就只有他一个独子。
她和他的相识只是一种偶然。她所在的单位与酒厂关系很密切,然后她又是经办企业报表这块工作,那天,当他替他父亲到经贸委协调有关酒业方面的数据时,他遇见了她。这一见,就让他着了魔,他第一步就请他的父亲打听她是否名花有主,待知道她还是一人时开始对她展开了进攻,几番下来,她感动于他的用心,但在她的心里总有一个疑问,她问他:你家在城里,我家在乡下,门不当,户不对,我们会有共同语言吗?
他听后,没有丝毫犹豫,举起右手,表态道:我向上天发誓,爱能战胜一切。
为了表达他的诚意,第二天,他就大包小包地带着她回到了她的老家,从没在农村生活过的他虽然没做过农活,但他每天都跟着她的父母做这做那,手上起了许多泡也不在乎,到了第四天,她的父亲再也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这孩子不错,你嫁给他吧!
她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这句话就缘定三生,在这之后足足过了两年多后,在考虑周全后她才决定与他结伴终身,因为他们结婚时遇到老家正是农忙时候,他只请到了她的父母还有几个亲戚,这对于她来说真是个遗憾,她并不虚荣,只是她考上大学那时,因家里穷,诸多亲戚都帮了她,所以,这成了她的一个心病。
虽然她知道他是一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人,她也很爱他,但有些话,她并不想对他说,她并不是不信任他,而是认为,他和她生活的环境不同,她说出来,他并一定能理解,还不如不说。
夜幕渐渐降临了,她接到了他打过来的好几个电话,他真的就在楼下等她,她解释说在加班,还得一会儿。他自认识她到现在,只到她办公室一次,就是他们谈恋爱时她生病发烧他上来背她到医院,她单位在政府大院三楼。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不想走是为什么,只是认识他近三年来的情景似电影似地在眼前播放,特别是每次生日那天,一次又一次让她感动,第一年,他送给了她梦寐以求的手提电脑,让喜欢文字的她终于圆了一个梦;第二年,他带她到新疆走了一趟,她因此兴奋得几个晚上都没睡好;明天是她认识他后第三个生日,也是她与他结婚后的第一个生日,他会送自己什么呢?
正在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以为是他打来的,正想收拾东西下楼,一看手机,原来是好朋友陈艳,她停止了忙碌,只听到陈艳说:今年你的老公又送你什么呢?说出来看看,我们可是好关注这事哦!她听到了电话里还传来其他朋友熟悉的笑声。
她是她这几个好朋友里第一个结婚的人,所以,她理解陈艳她们的好奇心。
她老老实实地说:不知道,可是他现在还在楼下等我。
陈艳语重心长地说:你可别要求太高了,现在你已为他妇,他能经常接你下班就已不错,我们祝福你!
她知道陈艳后面的潜台词,是叫她别抱太大希望,因为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而前两次生日,陈艳她们在生日几天前就已知道他送她的生日礼物。
挂了电话后,她的心更乱了,她索性收拾好东西,关上办公室的门。
当她走近车门时,他含笑地下了车,为她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没有丝毫不耐烦。
她偷偷地看了一下手机,他已在楼下足足等了两个小时。她心里感叹道:如果这次生日他不送我任何东西我都认了。
他请她在外面吃了她最喜欢吃的牛肠粉,回到家平平静静地拉着家常,然后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她醒来后,又是阳光明媚的一天,她习惯性地摸了一下身边,他不在,无意间见到了床头柜上一张粉色的纸条,她下意识地拿起来一看,是他写给她的:
老婆,生日快乐!今年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是到老家补办我们的婚礼,一切我都和那边安排好了!我知道你夜思梦想的就是那些你牵挂的父老乡亲,单位那边我已给你请好了假,爱你到永远!
她的眼睛顿时湿润了,穿着睡衣赤着脚象个小女孩子似地跑出了卧室,他正端出热腾腾的面条出来,上面还放着两个荷包蛋,放在餐桌上后,他走过来拥着她,笑着说:宝贝,我打电话问咱爸了,他说小时候每次过生日时你喜欢吃的就是这面这蛋,快吃吧,然后咱们就回家!
她反手抱着他,重重地亲了他一下。三年来,她第一次这么主动,她这才真正明白,嫁给他,真的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第65篇、蔓菁依旧
云姨出嫁时,年方15岁。
荣姨父当时正值学校放假,在假期就娶了云姨。
荣姨父特别爱吃蔓菁,蒸了吃,煮了吃,百吃不厌。云姨不吃,云姨忍受不了蔓菁香甜味之后的那种让人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儿,所以云姨就只给荣姨父煮了蔓菁吃,看他吃。
荣姨父吃到开学的时候,说,多备点儿干蔓菁,等我回来吃,但荣姨父返回了开封的少年学校之后,却没有再回来吃云姨煮的蔓菁。
时局动乱,后来云姨才知道荣姨父学校的师生被带到了那个小岛上。
云姨想荣姨父,想得日夜难宁。云姨就只能来回抚摸荣姨父的回信,摆弄荣姨父爱吃的蔓菁。摆弄得多了,云姨居然也爱吃蔓菁了,那种滋味是一种香甜之后让人欲罢不能的揪心。
云姨甚至不敢留太多空余的时间去想荣姨父,所以云姨侍奉公婆,操持家务,家里家外拼命地做。公婆不忍看着云姨备受煎熬,公婆说,再嫁吧,等不回来的。
公婆说了12年,云姨都只当没听见。
很多当年去台岛的人都开始有了音讯时,荣姨父却没有。云姨情绪消沉,病了一般瘦了下来。后来公婆照云姨的吩咐给了她一篮蔓菁作为陪嫁,云姨再嫁给了明姨父。
明姨父厚道能干,待云姨很好,虽然明姨父不吃蔓菁,但他每年都要种很多蔓菁给云姨吃。云姨也总是先煮了饭给明姨父吃,然后再去煮自己的蔓菁。后来他们有了一对儿女,十分幸福。
那天明姨父和云姨正在院子里喝稀粥,有人敲门。云姨起身去开门,手里的碗竟没有端好,粥洒得客人满脚都是。
客人是荣姨父。
明姨父和荣姨父对酒当歌时,云姨不小心地打碎了一只碟。其时明姨父和荣姨父酒兴正浓,荣姨父正回答着明姨父的问题说自己还没有结婚。
云姨的心里很疼,疼得连嘴巴都哆嗦了起来。云姨说,该找个女人了。
荣姨父笑着应着,是该了,快了。
第二次荣姨父再从台湾来,果真就带回了一个很富态的女人。云姨看着心里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脸上也溢满了笑。荣姨父也是一副很舒心很轻松的样子,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习惯家里的生活,当天荣姨父就陪着她回到了市里的宾馆。
荣姨父是来内地投资搞建设的,每年都要在两地往返两次,每次都要抽出空儿来和明姨父喝酒,走的时候一定要带上云姨早已给准备好的蔓菁。荣姨父总是说,这么多年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蔓菁,心里想得发慌,就更觉得它的滋味儿诱人。但荣姨父的太太却不再陪荣姨父来了,因为太太实在是不能忍受家乡糟糕的卫生状况。
那一年荣姨父又来的时候,明姨父酒后不慎重重地摔了一跤,当时竟不省人事。荣姨父和云姨在村里人的帮助下很快把明姨父送到了医院。抢救之后,明姨父却只是躺在床上喘气而对云姨的呼唤毫无知觉。荣姨父花了很多钱为明姨父请最好的医生,但明姨父不言不语地躺了十天,终于没有再转回有云姨的这个世界。
待云姨的情绪从沉痛中缓和下来,她想起荣姨父该走了。云姨步履蹒跚地为荣姨父收拾准备蔓菁。荣姨父说,不忙不忙,歇一会儿吧!
云姨手不停地说:你也要注意保重身体啦,年岁不小了,再出门让你的孩子跟着你。
荣姨父在夕阳中坐着,摇头再三。看着去姨已经端着盛蔓菁的篮子站起身来,荣姨父才慢慢地说:我并没有结婚,又哪来的孩子?
云姨迅速转头,白发飘起美丽的弧线,抖落了一地的蔓菁。
第66篇、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阿天习惯性的下班之后去泡网吧,或是游戏或是查看好友空间动态,去别人的空间跑跑堂也是家常便饭。
一条新的留言提示“小子,跑我堂,看我踩扁你”刚刚跑了别人的堂,主人找上门了。通过网络,机缘巧合的,阿天与这个女孩相识了。
阿天“你好。”
小恒“你好啊,去人家那也不留言,小气鬼”
阿天“哦,不好意思,一会补回来,可以交个朋友吗”
小恒“好啊,我叫小恒,你呢”
阿天“阿天,你是哪里人啊”
小恒“吉林长春的,你呢”
阿天“青海的。”
小恒“哦,好远啊”
......
就这样两个人成为了朋友,由普通到熟悉再到知己。
三个月后,依旧是网络联系:
阿天“猪头,干什么呢”
小恒“猪尾巴,我刚放学,累死了”
阿天“呵呵,猪头也知道累啊”
小恒“***,可恶的猪尾巴,你干什么呢”
阿天“刚下班就上网来找猪头了”
......
小恒“我要洗漱休息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阿天“猪头洗臭猪蹄去啦”
小恒“就你的猪蹄子香”
阿天“就是比你的好,早点休息,晚安猪头”
小恒“晚安。猪尾巴”
......
日子就这样过去,他们每晚都会吵着闹着到深夜,再彼此的关心中进入梦乡,不知不觉阿天爱上了小恒,“纠正自己的错误吗?网络太虚幻了,哪会有爱呢”阿天这样安慰自己,可是每当某天小恒不再线的时候,阿天都会心急如焚的给她打电话问原因。
阿天“猪头,我喜欢上你了”
小恒“猪尾巴,别闹了”
阿天“真的”
小恒“我们可能吗?离得这么远,再说你又没有见过我,只是感觉吧”
阿天“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作我女朋友好吗”
小恒“......”
经过了几个月的追求,小恒终于答应了阿天,阿天也第一次远赴长春见他最爱的小恒。两个人再一起度过了快乐的几天,阿天就离开了,离开的那天小恒哭了。
异地恋最苦的就是相思,虽然每天依旧是亲切关怀的联系着,可是更多的还是幻想,幻想着两个人的未来。
阿天“猪妹妹在吗”
小恒“恩,猪哥哥今天工作累吗”
阿天“不累,就是...”
小恒“就是什么”
阿天“就是不小心受了点伤”
小恒“啊!没事吧,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阿天“没事的,不疼了,叫声老公就好了”
小恒“死去,不叫”
阿天“欺负人,受伤了也不心疼一下,那亲我一下吧”
小恒“不亲”
阿天“你...!”
阿天“么,我亲你可以吧”
小恒“嘿嘿,嗯”
小恒“猪哥哥,你什么时候还可以来看我”
阿天“等你过生日的好吗?给你惊喜”
小恒“嗯,好想你”
阿天“我也好想你,我爱你”
小恒“么”
阿天“我会高兴睡不着觉的”
小恒“猪哥哥。我期待我的生日”
阿天“我也是”
......
两个月后,小恒的生日,2010年3月17号,阿天再次来到长春,第二次见他心爱的小恒,生日那天阿天召集朋友每人给小恒都发了祝福短信,为了让最爱的人生日过的有意义,晚上,阿天手捧玫瑰花单膝跪在小恒面前,男人为女人跪下了,他真的爱了,“小恒,生日快乐”
“嗯”小恒接过花
“知道为什么我这么晚才送你祝福吗”
小恒傻傻的摇着头。
“因为我不要作你生命中的第一人,我要做最后一个,我爱你”
小恒“傻猪哥哥,快起来,地上好凉的”
阿天“那你亲我,我就起来”
小恒害羞的哄着脸亲吻了阿天,阿天起身的那瞬间将小恒紧紧抱在怀里,热情的亲吻着她“小恒,我爱你,我要你做我老婆”
小恒“这样就算求婚呀,你会爱我到什么时候呢”
阿天“我不会爱你到永远”小恒嘟起了嘴巴
阿天用手抚摸着小恒的长发说“傻瓜,我爱你是有日期的,我会爱你到13月32日25点61分,这个时间你等吗”说着诡异的笑了
小恒调皮的说“好,我等你不爱我的那天”
两个人一起吃了生日蛋糕,阿天为小恒画了最美的蛋糕装。
美好的时光总是不会停留,三天后阿天再次离开了他最爱的小恒,离别的那天阿天流泪了,小恒吻去了他的泪。
阿天“小恒,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小恒“等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去看你好吗”
阿天“嗯,我走了,照顾好自己”
小恒“......”
紧握的双手还是缓缓的放开了,火车开走了。小恒再站台前呆呆的望着,直到看不到火车的一点影子,泪水划过腮边。阿天最爱看小恒笑,所以阿天走之前她没有哭,现在却还是不争气的痛哭了.
一个人的孤单,两个人的思念。
两个人都在幻想着多年后不再异地相思,可以朝夕相伴,那时候幸福才真的开始,人的计划终究快不过老天的变化,再相爱的人也经不起老天的玩弄,安排。
“嘟,嘟,嘟”好长的一段忙音,
小恒“喂,猪哥哥,下午怎么不接我电话”
阿天“哦,有点事出去了,这不给你打回来了嘛,干什么呢猪妹妹”
小恒“我上网等你呢,今天特想看你,你什么时候上啊”
阿天“猪妹妹,我今天上不了了,改天好吗?我也想你”
小恒“哦”
电话中传出一阵阵咳嗽声
小恒“猪哥哥,你怎么了?病了吗”
阿天“没事,有点,有点伤风了”
小恒“真的吗?吃药了吗”
阿天“嗯,吃了”
小恒“哦,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
阿天“你也是”
......
阿天“老婆”
小恒“谁是你老婆”
阿天“小鬼,不承认是吧,叫我一声老公好吗”
小恒“不叫,打死也不叫”
阿天“你从来没有叫过,我今天特想听,就叫一声好吗”
小恒“嗯——好吧,老公”
阿天“嘿嘿”又是一阵咳嗽
小恒“还说你没事,又咳了,早点休息吧”
阿天“真的没有事啊,就是今天工作有点累,老婆给点奖励就好了”
小恒“那你要什么奖励”
阿天“给老公唱两首歌吧”
小恒“死去,我再寝室呢,好多人呢,不唱”
阿天“我死了,你不心疼啊”
小恒“你在说!乌鸦嘴,好吧,给你唱,听什么”
阿天“嗯——猪之歌吧,好像我们”又是一阵咳
小恒“你真没事吗”
阿天“嗯,快唱吧”
小恒“猪你的鼻子有八个孔”
阿天“怎么会是八个呢”
小恒“笨猪,你就是八个”
阿天“好,好,好,唱吧”
小恒“猪,你的鼻子有八个孔,感冒时的你还挂着鼻涕扭扭......”
边唱两个人边忍不住笑着。
阿天“我还想听”
小恒“只要你想听我就唱”
阿天“《没有人比我更爱你》”
小恒“从爱上你的一瞬间,我终于明白了孤单,是否爱只是片段,仿佛梦境的片段,一秒钟的幸福永心碎来换......没有人会比我更爱你,为你付出生命也愿意,没有人能比我更爱你,就算没有人会永远在一起”
小恒唱完了,电话中传来哭泣声
小恒“阿天。怎么了”
阿天“没什么。有点想家了,更想你”
小恒“一个大男子汉哭什么,没事的,有我陪你呢,早点休息,都凌晨了”
阿天“你困了吗”
小恒“嗯,有点,你要不睡,我就陪你”
阿天“没事,休息吧,以后别这么晚睡了,乖”
小恒“嗯,明天我给你打电话,晚安猪哥哥”
阿天“晚安老婆,我爱你”
小恒“我也爱你——老公”
“嘟——”又是忙音,通话时间2小时30分。
第二天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小恒反复的打着阿天的电话,回答的只有这一句,不就她在网上看到消息,青海玉树于昨日发生了强烈地震,小恒哭了,她好怕,好怕阿天会出什么意外,几天中她不停的给阿天打着电话回答的依旧是那就“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三天后,小恒的电话终于显示阿天来电,小恒又气又喜,气的是三天他都没有开机,让自己好担心,喜的是阿天没有事,接通电话,小恒故装生气的样子说“臭猪尾巴,你去哪里了,不知道我多担心你吗”然而电话的那头却传来一个陌生异性的声音“小姐,不好意思,我们是救援队的,今早才把他挖出来,他已经......你方便来一下吗”
“啪”手机落在地上,小恒瞬间晕死过去.
两天后,小恒来到阿天工作的地方,地震让这里变成了一片废区,好荒凉的样子,小恒认领了阿天的遗物,阿天走了,走得好急,除了一部手机什么也没有留下。小恒颤抖的打开手机,最后一通电话是打给自己的,短信存档中满满的有好多储存短信。写着“小恒,愿你可以看得到”
原来那是一封信,小恒看着阿天对自己的遗言:
“亲爱的小恒(猪妹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去往天国的路上,对不起。以后的路要你自己走了,我无法再陪伴你,其实今天不是我不接你电话,那时候发生了地震,我被砸晕了,等我醒来的时候,四周好黑,身体的每个关节都好痛。一大块石板砸断了我的双腿,钢筋刺穿了我的胸膛,我知道自己是无法在活着见到你了,可是我真的舍不得你。比我身体还要疼痛的是心痛,心痛没有我的日子你会很孤单”
“猪妹妹,我也想过像小说中那样欺骗你,说我移情别恋让你恨我忘了我,可是那样你会很伤心,你会哭,我说过不会爱让你为我流泪,要是在我死之前听到你的哭,我会死不瞑目的”
泪水像全一样涌出,小恒哭的泣不成声,却依旧往下看着这份爱的遗言。
“小恒,我死之前是见不到你了,但好想在听听你的声音,所以我拨通了你的电话,我不敢告诉你所发生的一切,因为我爱你。怕你经受不住,再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你叫我了一声老公,真的没有遗憾了”
“老婆,我喜欢你笑的样子,所以我让你为我唱歌,我知道唱《猪之歌》你一定会忍不住笑的,我的阴谋得逞了,你笑了,好开心的笑,我会带着你的笑去往天国”
“第二首歌是老公想对你说的话,老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爱你,我可以为你放弃生命,我爱你,我爱你到13月32日25点61分,即使我去了天国,爱你的日期也不会更改,只可是,我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的生日也没有实现让你为我庆祝”
“我感受到血液从我体内流走,,我快不行了。小恒,我走了,别了,阿天去另一个世界接着爱你,再没有我的世界你一定要幸福,我会化作天堂的风和你在一起,每当逢从你身边吹过,记得那是老公在拥抱你,再亲吻你,老婆,想我的时候就张开你的怀抱去拥抱一下迎面吹来的风,最后一次和你说晚安,宝贝。”
“闭上眼的那一刻,我带着我们的回忆而去,这辈子是没有福气与你白头到老了,再奈何桥上,我不会喝孟婆汤,如果有下辈子,下辈子我一定要你做我老婆,一定,一定。下下辈子也要,老婆,对不起,我爱你......”
短信到此为止,小恒无力的瘫坐在地上,泪水模糊了双眼“阿天,别丢下我,老公,我爱你!回来好吗?回来好吗!!小恒不要下辈子,不要生生世世,小恒只求这辈子你陪我,老公,你听到了吗?回来好吗?小恒好孤单,好怕!!!”天地间回荡着她凄惨的哭声。
故事到此终结,世上又有多少情侣肯为爱痴狂呢?请记住,若要爱,请深爱。
第67篇、违章停爱
违章停爱 文 酒狮 插图 Beard
一
“小姐,我说过很多次了,这里不能停车。”宋少臣面无表情地敲窗,果然,还是那张熟悉的小脸。
“对不起,我又忘了。”桑榆一点儿也看不出抱歉的样子,从车内探出的脑袋快要贴到宋少臣的眼前了,“可是我在这里坐了太久,双腿都不灵活了,不如宋警官帮我把车开出去?”
宋少臣无奈地摇头。他当然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在这里坐了这么久,她就是坐在这里等他来罚的。
“车我帮你开出去,但罚单还是要开。”宋少臣打开车门,桑榆快手快脚地爬向副驾驶座,一脸得意地看着他:小样,还不是要乖乖就范?但嘴上还是很顺从地说:“好的好的,明天我就去交罚单,再把回执单拿回来给宋警官看。”
还要来?宋少臣崩溃了:“每天花钱交罚单,你钱很多吗?”
桑榆立刻换上一张委屈的表情:“这个月的工资都快要扣完了。”
“那你还……”宋少臣的话还未说完便失声了,一双软绵绵的手缠上了他的胳膊。桑榆还是一副无赖相:“那宋警官你快点从了我,我就不会再来啦。”
宋少臣的脸有些红,毫不留情地拉下桑榆的手:“如果下次你再用这种方式骚扰我,我……”
“你怎样啊?”桑榆仰起脸看着他。每天风吹日晒,皮肤怎么还那么嫩呢?真想亲一口!
宋少臣憋了半天,才弱弱说出 句:“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多么没有存在感的威胁啊!
不过一天不到,宋少臣就后悔了。第二天桑榆又来了,这次她没再用开罚单的方式骚扰他,而是手里拿了一个黑皮包。
“宋警官啊,你可是说过不再和我说话的哟……”桑榆神气活现地说。可宋少臣偏偏没办法,谁叫他昨天帮她倒车时不小心把警官证丢在了里面。
这个时候正是下班时间,警局里正准备交班,人来人往纷纷用八卦的眼神看着他俩。宋少臣咬牙:“桑榆,你到底要怎样?”
桑榆把玩着挂在胸前的警官证笑眯眯地说:“很简单,你牵着我的手,并且微笑着从这警局里走出去,我就把它还给你。”
二
今天是遇到桑榆以来,第一次没在执勤的时候看到她,宋少臣想起昨天牵着她的手走出警局,心里不禁涌起一阵异样的感觉。
回到警局的时候,门口的保安一个劲儿地冲他傻笑,来往的同事们个个挤眉弄眼,宋少臣疑惑:有什么新鲜事?
回到办公室宋少臣就明白了,那个女魔头正坐在他的办公桌前优哉游哉地喝茶。宋少臣一个箭步冲过去:“你怎么进来了?”
桑榆双手捧腮,无辜地说:“昨天,你牵着我的手走出去大家都看到啦,并且都相信我是你的女朋友,所以保安大哥就让我进来喽!你同事还泡茶给我喝呢。”
被算计了!宋少臣看到办公桌上的玻璃相框里已经被某人换成了她自己的照片,忽然有一种想认命的冲动,这个妞实在太能折腾了!
桑榆冲他眨了个眼:“宋警官,我今天是来正式和你说再见的,我不再骚扰……哦不,追你了。”
宋少臣的心瞬间说不清道不明地往下沉,他很想笑着说“谢天谢地”,却半天没张开口,只好说:“那就好。”
“可是你看,我为了追你交了那么多罚单,却依然被你拒之门外,现在你要把我那些钱全都还给我。我一共交了26次,你就一天还一次,要么我来你这里拿,要么你去我家还。如果你不还,我就天天来这里喝茶。成交。”桑榆说完,得意地为自己鼓掌。
宋少臣的心哪,犹如被人点燃了一把火,但他似乎又有些享受这样的热烈。此刻的他只想把胸前的领带解下来,然后把桑榆捆成包子,狠狠打一顿。他气得“呼哧呼哧”直喘气,瞪着桑榆说不出话来。桑榆被他瞪得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你……你再过来我要袭警了,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宋少臣摆摆手:“算了,我认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三
说好今天桑榆去局里“收债”的,但她迟迟没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宋少臣暗骂自己瞎操心,比他更操心的是他的同事:“少臣啊,你的小女友今天怎么不来了。”
宋少臣百口莫辩,下班的路上给桑榆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声音瓮声瓮气的:“我病了,今天你来我家交罚款吧。”
宋少臣哭笑不得,但还是拎了一袋水果去了桑榆家。桑榆把自己裹成了一颗球,眼巴巴地看着宋少臣:“宋警官,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了,但你能不能帮我叫个外卖啊,最好是粥。”
还没恋爱何来分手?对桑榆的胡言乱语宋少臣早就有了免疫力,他起身去厨房转了一圈,张罗一会儿,出来时厨房已经溢出米粥的香味。桑榆感动得要流泪了,揪出卫生纸擦了鼻涕哼哼了两声:“宋少臣,你这么讨厌我,是不是因为你有女朋友啊?”
宋少臣为她盛粥的手一顿,低着头闷声说:“我没有女朋友。而且,我并没有讨厌你。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接受你。”
桑榆接过宋少臣端过的粥,眯着眼喝了一口,满足得直叹气:“这是我男神亲手为我煮的粥,我喝了会不会变女神啊?”
“会!”看桑榆愉悦的表情,宋少臣撇撇嘴,“会变女神经。”
“切!”桑榆没有被打击到,她放下碗从沙发垫下摸出手机,对宋少臣说:“宋警官,反正咱们都快要分手了,不如拍张合影留个念吧。”
宋少臣被噎住了:“不……”
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桑榆已经像个小火箭一样发射到了他身上,重点突袭部位是他的嘴唇。宋少臣只觉得嘴角被一个软软热热的物体粘住了,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咔嚓”一声,分手照拍完了。
桑榆不顾宋少臣铁青的脸抱着手机欣赏了好一坐儿,不停地感叹:“这对另女,果真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佳偶天成……嗯,豺狼虎豹的一对啊!”
宋少臣觉得他应该把手机抢过来,然后把照片删掉,但看着桑榆一个人坐在那里傻乐,心情竟然也跟着快乐起来。他转身去厨房又给桑榆盛了 碗粥,塞到她手里时故作严厉地说:“如果这张照片泄露出去,我肯定,呃,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三
今天是桑榆上门“收债”的最后一天,宋少臣下班回局里的路上,想了一路明天该怎么把她骗出来约会又不被她发现……嗯,最好是她明天先耍赖来缠他。
宋少臣走进办公室没看见桑榆,却发现同事在他的办公桌前围成一堆在看着什么,他走过去问:“大家在看什么呢?”
大家看到宋少臣,都意味深长地笑了。有一位同事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说:“少臣,效率很高啊,照这个速度是不是很快要请我们喝喜酒了?”
宋少臣不明所以地接过同事手中的手机,心中一冷:手机上面赫然是那晚桑榆抢拍的他们两个的亲密照。
宋少臣觉得失落又愤怒。他承认,自己慢慢地被桑榆的精灵古怪和淘气吸引了,甚至开始怀疑这是爱,但没想到桑榆居然会在这里公开这张照片,以此来强迫他接受她……
桑榆这时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跳到宋少臣面前半是撒娇半是埋怨地嗔道:“宋少臣,你怎么才来呀,我都等得……”
“够了!”宋少臣打断桑榆的话,把手机丢到她的怀里冷漠地质问:“桑榆,你什么意思?把这张照片放出来不就是想捆住我?至于这么急迫吗?”
桑榆的脸白了:“你……你说什么呀?我做什么了?”
还装!宋少臣转过身去不想再看她。这时刚刚开玩笑的那位同事走上前来,小声地说:“少臣啊,刚刚桑榆去洗手间时她的电话一直响,就叫我帮她接电话,然后,我就想八卦下,随手看了一下里面的照片,才……”
宋少臣后悔不堪地转头看向桑榆,才发现她灵动的大眼里满是泪水,一言不发失望地看着他。宋少臣心里慌慌的,想去拉桑榆的手,却被她 把甩开,然后跑了出去。
四
好几天没看见桑榆了,去她家敲门也无人回应,宋少臣这些天真是坐立难安,既想着怎么哄她开心,又不禁带着怨念:她不是说过绝不放弃吗,怎么现在说走就走了?
今天明明不该他执勤,但为了不错过桑榆,宋少臣魂不守合地转了一圈又转到了自己执勤的地方。故作不经意地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熟悉的车或人。
忽然一阵警哨声响起,宋少臣闻声望去,明明绿灯已经亮了,但是有一条路还是排成一条长龙,因为第一排那辆红色的车丝毫不动。
宋少臣飞快地冲过去,心里焦急又生气,看着车内坐着不动的人,宋少臣飞快地敲车窗:“桑榆,你给我开门。”
桑榆表情痛苦地开了门,却坐在主驾位置上不动。宋少臣再也抑制不住:“桑榆你这个蠢女人,你知道这样有多危险吗?你怎么能这么任性……”
桑榆脸色苍白,声音带着抽泣:“我……我的小腿抽筋了,好痛……”
宋少臣愣了一下,立刻把桑榆抱出来放到后座上,然后坐进主驾驶座上,在后面震天的喇叭声中把车开走。
桑榆一直坐在后座不出声,扭着头看向窗外,对宋少臣的深情目光避而不见。宋少臣在心底叹了一口气,打开车门也坐进后座,轻声问:“小腿怎么忽然抽筋了呢,还疼不疼?我帮你揉揉。”说罢就要去看她的小腿。桑榆手挥,拒绝了他,眼泪却哗哗地掉了下来。
“不是说再也不理我了吗,干吗还在这里装好人?”桑榆气自己的不争气,坚持了好几天不见他,今天实在忍不住,故意开车走这条路想着借机悄悄看他一眼,没想到红灯时在后视镜里看到他,居然心情紧张得小腿抽筋……
宋少臣笨拙地为她擦眼泪,然后大手轻轻地为她的腿按摩。直到桑榆发出放松的喘息声,他的手才停了下来,两眼灼灼地看着桑榆:“我来,是想拷贝一份那晚的照片。”
他这么一说,桑榆哭得更凶了,委屈的眼泪憋了好几天终于都洒了出来,哭了好久才哽咽着说:“不就是分个手,宋少臣你至于吗?你长得那么丑,和我放在一个相框里简直拉低我的审美标准,我才不稀罕……”
桑榆的眼泪和喋喋不休,都被宋少臣吞进了肚子里。直到吻得桑榆快不能呼吸了才停下来,然后意犹未尽地轻抚她的红唇,他早就想这么做了。
气氛旖旎,两人相拥着享受这迟来的爱意。“咯”的一声,桑榆煞风景地打了一个哭嗝,惹得宋少臣闷笑。桑榆红着脸捶他:“不准笑!再笑不给你照片!”
“那可不行!”宋少臣亲亲她的小脸说,“我要把那张照片藏起来,以后你要是敢变心欺负我,我就把它放到微博上去,这样就没人敢要你了,看你还敢不敢再躲我!”
第68篇、开到荼蘼
一粒,二粒,小小的白色药片,就着嫣红的葡萄酒水吞下去。
冷。她将身体紧紧地抱作一团。独自拥抱。已经很久,没有感受来自于爱人的温暖的亲吻与拥抱。她轻轻抚摸日渐干涸的皮肤和渴裂的嘴唇。渴。真渴呀。象一尾离开海洋的白鲸,搁浅在暴晒的沙滩上,无力地怀念水的清凉与包容。
她叹息。一滴眼泪迅速泌现,随即风干。一滴眼泪。再多余的水分也没有了。
黑暗中,眼泪的温度超出平时的感受。
深深地,她将身体蜷缩回在母体时的姿态。如果可以,多么想游回那一溯暖暖的羊水中。安全,温暖。一切外界的纷扰和伤害都不能够影响到她。她迷糊地闭上眼睛。呵,我是如此的疲累。让我睡,让我好好地睡——
醒过来的时候,她首先闻到刺鼻的苏来水药味。她皱眉,身体不安地动了动。眼睛依然闭着,意识已经清晰。
眼光模模糊糊,看见一片白。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衣服。她常想象天堂也许就是白色的。穿着白衣的天使们在等待拯救的灵魂间飞来飞去。可象她这么不可救药的女子,怎么也会置身于如此纯洁的环境中呢?
她更喜爱黑色。黑色的夜晚,黑色的眼睛,黑色的死亡之花。
黑色,让她感觉熟悉和安全。这是一种更有背景,更能体现她生命层次和质感的颜色。有如一笔重重的泼墨,一笔下去,已在不经意间尽渲染她的内容。
提起她,人们会不自觉的浮现一个意味深长的暧味笑容。呵,那个爱穿黑衣黑裙的黑发女子。
为什么你只穿这一个颜色?很多人好奇的追问。
她冷淡地,因为不管多脏也不明显。
已经记不清多少男子的手随意的搭过她的肩膀。那些看上去衣冠楚楚的男人,那一只只看上去干净洁白的手。她冷笑。
手。此刻,便有一只冰凉的手触摸她滚烫的额头。
她睁开眼睛,医生,我要求现在回家。
一双冷漠的眼对着她定定的看。厌倦的声音。不可以。我们要对病人的身体负责。
我对自己的身体负责。她毫不畏惧。同样冷漠的眼睛。同样厌倦的声音。
白色的口罩掩盖他一半的脸。她注意到他有白净的皮肤,浓密的黑发。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顾城是个及格的诗人,却不是个及格的丈夫和情人。
她奇怪怎么会在瞬间想起顾城和那一句著名的诗。她微笑起来,恐怕是他的黑眼睛吸引她的缘故。她一贯容易喜欢英俊而冷漠的男子。尤其是他还有一双好看的眼睛。一把好听的普通话。她肯定他是北方人。
她忽然说,我在这里闻到你剃须水的香味,是吉列吧?我喜欢。清香的柠檬果子。
他一怔,淡淡的说,你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喜欢,还有什么喜欢的?
他放下记录本,大踏步的往病房外走出去。
她在他身后大声的嚷起来,不,你们都想错了,我并不是自杀,我只是想好好的睡一觉,不小心吃药过量了而已。
他停了一停,没有回头。继续不动声色的走远。
她发了脾气,一手把床头柜上放着的药水全挥拨到地上。邻床的病人惊异地叫起来。
世界沉沦而无能力救亡,是否该和你笑着齐齐下地狱?
庄抱着她,脸埋在她浓密如海藻的长发中,嗅着她习惯用的玟瑰花发香,迷惑的说。
她笑。我们是不同路的。庄,别忘了,你是穿白衣的天使,天使是飞行在天堂间的。
但你如恶之花,诱惑我堕落,不能自拨。庄突然重重地吻她,狠狠地,仿佛要将她揉碎。
她想点起一支烟。侧过脸,她躲他的唇,他的手,他的炽热的身 体。
庄恼了,用力地去抓她细细的手臂。有时候,他会故意地加重手力抓她,迭声逼问她,痛不痛?痛不痛?求我,求我就放了你。
痛,很痛很痛。但她倔强地咬紧嘴唇,坚持着不肯在他的面前示 弱。直到他不忍地放手,生气地责备她,为什么不叫?为什么要这样
倔强?
她冷漠地,因为我承受痛苦的能力已经超出你的想象。
过去,来自于不同的男人,不同的伤害,已经教会她如何不动声色的忍受。可以轻易的躲开,却不能轻易的遗忘。痛,不是叫了便可以减退的。
他说,你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告诉我,关于你的一切一切。
象所有妒忌心强烈,占有欲深厚的男人一样,他不能免俗地追究她的过去。
面对他孩子气的问题,她说不出的厌倦。
有选择便是爱得不够。真爱一个人何须要她事事作交代?过去,也许是她生命不可少的一部分。但终于,也是过去了。她想,忘记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你不愿意想它,也总有人前来逼你回忆它。
她淡淡地,都不记得了。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恐怕是老了。
胡说。他笑。才二十六岁,几时轮到你说老?
可是我象一切老人一样,不易入睡,动作缓慢,疲惫,元神容易出窍,不爱说话,对人世间的关系看得透彻,冷冷地,不争也不怨。
大部分的时间,她感觉自己仿佛是一尾沉睡在海底的鱼,丧失表达情感的语言和欲望。她后悔过早的挥霍干净青春的激情与活力。呵,她怅然的想,我这一生,还没有开始就完了。
激情如潮水退却的一瞬间,她会因为莫名的空虚而落泪。
不能忍受分离。她抵死缠绵着他,在他白晰的脖子上深深的吮吻出一个又一个紫红色的蝴蝶。
他的手懒懒地抚摸过她的发,她透明的耳垂。你是我的,我是你 的。
不。她微笑着注视他孩子气的笑脸。你是你的,我是我的。
他有些恼怒。你总是不肯为我改变一点点。
为什么总想要改变?为什么不能接受完完全全的一个我?她在瞬间恢复一贯的冷漠。
任何时候,任何人,都无法捕捉我自由的翅膀。飞翔时候的快乐和下坠的痛苦一样,都有一种挣脱了拘束的快感。你知道我的美丽在哪里。她存在于自由的笑容中。
让天堂的风在我们中间穿梭,让我们的身体相缠,灵魂却独立。
你感觉到爱我的痛苦了,是吗?
是的,我无法把握你的灵魂,你的思想,甚至你的身体!他的声音充满了愤怒、怀疑以及悲哀。
告诉我,你到底经历过些什么?你在等待什么?你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她黯淡地微笑。喜宝说,爱,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想要很多很多的钱;再不然,请允许我还保留健康。
他沉默下来。许久,他轻轻的说,或许我们可以结婚。
她无声地笑起来。心却一酸,眼泪充满了眼睛。呵,他对她是认真的。他对她有诚意和尊敬。无论如何,一个女人感受到的爱情,仍然是来自于男人对她的尊敬和诚意。
刹那间,她自觉矜贵万分。有如沉睡了百年的公主,感谢王子疼惜的一吻。
不要,不要哄我。已经过了迷信诺言的年纪。她的心疼痛。笑着,眼睛却是悲哀的。
他认真的看她的眼睛。是认真的。你好好想一想。
他不明白为何会爱上她。一个孤傲自恋,狂野不羁,背景复杂的女孩。
当她轻声的说,我喜欢你身上的剃须水味道。淡淡的柠檬果子清 香。
当她以同样冷漠的固执的眼睛盯着他。
当她在瞬间流露一丝天真的温柔的微笑。
他奇怪他的心会突然间被某种力量击穿,仿佛是欢喜也仿佛是悲 哀。他的坚守了二十九年的心门,有一只任性的手猝然将它推开了。
他原来是轻视她的。病案上记录她在酒巴里因昏睡不醒送来,怀疑服食药物自杀。
她包里有一瓶半空的镇静剂。
而她醒来后,坚决否认。
他暗里观察她。发现她抽烟很凶,而且有一种烟视媚行的风尘味 道。她是那么瘦,苍白,一双妙目在凝视人的时候闪发出哀怨、迷茫、嘲讽、渴望等复杂的感情,仿佛有千言万语要倾诉,教人目眩神迷。
医生。她唤他,声音略微沙哑,说不出的熨贴柔软。你可不可以帮助我一件事呢?
他怎么可能拒绝。
他怎么舍得拒绝。
他,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男子罢了,无法不为她的妩媚心动。
他开车送她回家取衣物和用品。
她请他上来坐。
单身公寓。凌乱却不失秩序。
房间弥漫一线印度香,昏昏然的催人恍惚。旧的照片,旧的书籍,旧的唱片,堆在大大的书桌上。洁白的墙上挂了一幅宣纸,飘逸的几个字:“惆怅旧欢如梦。”谁?谁是她的旧欢?数得清?无数个?红木双人床上铺着黑色的丝绸床罩。诡魅,幽幽的惹人绮思。房间里面最触目的是一张大大的艺术照片,隐约赤裸着美好身体的她,笑容媚惑,眼睛冷艳。
他镇静的立在房门口,只觉得心一会冷,一会热。
她在房间里走动,招呼他坐。没有椅子。他只能坐在黑色的床铺上。
她放了一张音乐碟,是王菲的歌。那表情冷艳的女子幽幽的唱道:
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眉头仍聚满密云,就算一屋暗灯,照 不穿我身,仍可反映你心。让这口烟跳升,我身躯下沉,曾多么想多么想贴近。你的心和眼口和耳亦没缘份,我都捉不紧。害怕悲剧重演,我的命中命中,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历史在重演,这么烦烧城中,没理由相恋可以没有暗涌。其实我再去爱惜你又有何用,难道这次我抱紧你末必落空;仍静候着你说我别错用神,什么我都有预感,然后睁不开两眼看命运光临,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她微笑起来,侧过脸不看他,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低低的哼,就算一屋暗灯,照不穿你心,仍想抱紧你身。
他说,你在诱惑我吗?
她轻笑,你会被我诱惑吗?
他有些愤怒。确知她已经掌握他感情的愤怒。
他冷冷地看她,不要在我面前摆出阅人无数的姿态。
她一怔,仰脸笑起来。有吗?谢谢抬举。
气氛忽然冷淡下来。他知道她已经被得罪。呵,她也不过是一女 人,他后悔伤了她。
她点起一支烟,不再言语。
他想离开,不,是想逃开!他害怕再呆在她的身边,无力控制要蔓延上心头的野火。
这一屋暗灯,这一室暗香,这一个懂得用身体来说话的女人!他握紧了拳头,几次欲起身告别。
抬眼,他怔住。她静静的凝视着他,仿佛在请求,不要走,不要
走。留下来,留下来。陪我,陪我。
突然间,他的心鼓涨,他的眼涩热,他的身体虚弱。为什么?爱
情,原来是再没有道理的事情,犹如突发的瘟役,将自以为百毒不侵的众生击倒。
他想,发生了,终于发生了,他等这一天,仿佛已经等了一千年!
她轻轻抽出被他紧握着的手,溜出温暖的被单,走到厨房,倒了一杯冰水。
十一月的深秋,夜,寒冷寂静。天空有稀稀疏疏的星,闪发黯然神伤的光芒。
庄熟睡如孩子。
她难以入眠。他没收了她所有的安眠药。他不相信她那一回的昏睡只是吃药过量。
事实上,她也不能说出真相。永远,不可以说出来的真相。
她故意乖乖的闭上眼睛,好让庄放心地以为她已入睡。听着身旁这个男人的呼吸渐渐均匀,安稳,她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一动不动的凝视庄孩子气的面容出神。
他跟以前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任何一个男人都是不同的。典型的传统中国男人。深受儒家的思想影响,奉行无为之治和中庸之道。从小正正规规的成长,不曾受过大的挫折和伤害。遇上她,也许是比较激烈的情感释放了。他对她可是好奇或者借助她的不羁来发现潜伏在他身上的放纵?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彻底的成为一只原始的兽,贪婪的渴望着她的一切,有如换血。她隐约有些不安。但舍不得放开他呀,他是那么明朗的,纯净的,正常的一个人,给她阴郁灰暗的生活投来一线阳光,将她自那恶梦内带离一会儿。不过是一段偷来的欢娱,允许她能留得多少是多少吧!她喜欢他。
他向她求婚呢。这天真的诚恳的男孩子。她疼惜的微笑。毫无疑
问,他爱她。但能维持多久呢?一天,二天,一年,二年?他只要发觉她的过去,口头上多么大方都没有用。
就算他真的不介意,他四周的环境也会来介意。他,又是那么依赖环境照顾生活的一个男人。
他的事业,他的名声,他的朋友,他的关系,都在这方寸之地。离开这里,他便是一无所有。
也许,可以从头开始。却谈何容易?他是那么心高气傲的男人。总会因一些的不如意而后悔当初。她不要,不要他作出的所谓的牺性。她不要看见一个好端端的男人,被流离失所的婚姻生活折磨掉所有的灵气与锐气。何况,她不是合适他的人。
她摁熄烟。喝下一杯冰水。冰凉的液体直直的流经她的心脏。疼。
小小的酒巴,小小的舞池。
烛光。红酒。玟瑰。意大利设计的白金戒指,套在她秀气的无名指上,刚刚好。
庄轻吻她脸颊,她微笑。
他们随着哀怨的舞曲缓缓旋转。她把头靠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低低的倾诉。
许多年前,她爱上一个极为英俊的男人。一个感情冷漠而自私的男人。她也曾向他求婚,一遍一遍,苦苦的哀求。直至进入手术室前的一分钟。她的眼泪滴落在他的脖子上。
他却始终不肯给她任何的允诺。他们都没有钱。白天,她跑遍全城拉保险单;晚上,她去夜总会坐散台,陪客人唱歌跳舞,屈辱地赚取生活费。每天深夜,他来接她回家,从她包里拿走她所有的私已,然后扔她在黑暗的夜里,独自外出。她眼睁睁的和黑夜无言相对,麻木且害怕。而他总是天明才精疲力尽的回来,闭上眼睛便睡,不言不语。她知道他又输了钱。她哭,泪,永远风干不了。这样的日子,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支持着她过下去的呢?也许为了他偶尔表露的一丝温情。她要的是那么简单,一点点的爱,一点点的体贴。他随口说说的承诺,她明知是假也愿意当真。如果不是为了他,她不曾吃过这样的苦。她也曾是天之娇女呵。但回不了,想停也停不下来。家人唾弃她,声明与她断绝关系。她不知该不该悔,当初也是自己的选择呀。
直到她发现他拿她的钱在外面寻欢作乐,有不明身分的女子找上来。她终于彻底的绝望,心死了。离开他,却不能摆脱他。他一次一次的来纠缠,她只能一次一次的用钱打发他。看不得他可怜的样子呀。她的身体越来越差,是那次手术不成功的后遗症。一个小孩子,她也曾拥有过一个小孩子,却残酷的谋杀掉了。那个手术让她永远丧失做母亲的资格和机会。怎么会这样?她呜咽,不过是错爱了一场。一次错误的恋爱啊,足以毁灭一个人的一生。
庄,她唤他,庄,庄,我这样的女子,如何配为你的妻?
庄脸色苍白,拥着她,久久不能言语。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你在和我说笑吧,是别人的故事,和我们不相干的故事!
她凄凉的微笑。是我的故事。庄,是你一直想知道的我的故事。与其让你从别人的口中打听,不如由我来亲自告诉。
她悄悄的将手上的戒指除下来,轻轻的放进庄的灰色西装口袋里。
一个女歌手上台,冷冷的唱,仍然是王菲的歌。开到荼蘼。
每只蚂蚁 都有眼睛鼻子 它美不美丽
偏差有没有一毫厘 有何关系 每一个
人 伤心了就哭泣 饿了就要吃 相关
大不过天地 有何刺激 有太多太多魔
力 太少道理 太多太多游戏 只是为
了好奇 还有什么值得 歇斯底里 对
什么东西 死心塌地 一个一个偶像
都不外如此 沉迷过的偶像 一个个消
失 谁会伤天害理 谁又是上帝 我们
在等待 什么奇迹 最后只剩下自己
舍不得挑剔 最后对着自己 也不大看
得起 谁给我全世界 我都会怀疑 心
花怒放 却开到荼蘼 一个一个一个人
谁比谁美甜蜜 一个一个一个人 谁比
谁美容易 又有什么了不起 每只蚂蚁
和谁擦身而过 都那么整齐 有何关系
每一个人 碰见所爱的人 却心有余悸
荼蘼,夏天最后盛开的一朵花。花淡白,无香,味苦,属蔷薇科。荼蘼之后再无花开。
开到荼蘼。
啊,可恨她的感情莫不似荼蘼。
第69篇、为主人妾,做奴才妻:古代丫环的悲剧人生
丫环,也叫做使女,或者叫做婢女,也有叫做丫头的,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最低阶层。她们大都是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的,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里的使唤丫头。
中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面对时有发生的天灾人祸,卖儿卖女现象就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卖给别人,就没一点人权和人身自由,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一般来说,男孩子买来做小厮,女孩子买来做丫环,在一个地主或官僚的大户家里,会有很多小厮和丫环。古代不少文学作品中都描写了许多丫环悲惨的生活经历。
明末清初文人西周生长篇白话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中说有个叫沈善乐的裁缝,给别人做衣服做坏了,没办法只有将一个十一岁的女儿喜姐卖了偿还别人银子,沈家“足足要银七两”,谁知“领了几家,出到四两的便是上等的足数”,由于后来女善人晁夫人“看得中意,先出四两,添到五两”,已经是买个好价钱,看样子当时花四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个普通的丫环。一个十一岁的女孩子正是被父母呵护的如花岁月,却要以四两银子被卖给人家做丫环,其当时丫环的悲惨人生可见一斑。
丫环长大以后,大抵有三种出路:一是被男主人收为小妾;二是直接配与同样身份的小厮;三是转卖嫁人,同沦为男主人的小妾。第一种情况对于丫环来说是最好的结果,因为买得起丫环的人家,毕竟是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大户人家,作为男主人的小妾,以后会衣食无忧的,这对于古代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丫环来说是解决了一生的问题。但是,作为小妾,同样是主人家的丫环,不仅要受到男主人为所欲为的驱使打骂,还要受到女主人无端的嫉妒和责难。
当然,即便当丫环长到二十岁要放出去时,已经在主人家呆好多年了,被男主人性骚扰和性侵害在当时是很正常的事。《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也就是有一定厨艺的丫环,童奶奶找媒婆介绍了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环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环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环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可见,当时男主人占丫环的便宜是很正常的、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可的事情。
《红楼梦》中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写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环袭人身上试的。书中写道:
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自此宝玉视袭人更比别个不同,袭人待宝玉更为尽心。
从这一段看来,贾宝玉和袭人都认为他们的云雨之情是很正常的事情。男主人和丫环偷情久了,丫环自然而然的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环成长到一定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粪堆之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还有的丫环一买来就是为了以后赚银子的。年纪幼小的丫环,不能够干重活,又没什么技术,还得慢慢的把她养大,那么能够独当一面的又要多少钱呢?对于一些有心计的主人,他们在平时的使唤中,就有意培养丫环的一技之长,比如有的针线活见长,有的灶上的活见长,等她们长大了,有了这个一技之长,可以卖个好价钱,主人不但白使唤了这么多年,还可以狠狠的再赚一笔。
就说在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中的那个狄员外要寻个全灶,也就是要买一个会做菜的丫环。海岱门里卖布的头冉有一个丫环,年龄十八岁了,脚不十分大,白净,细皮嫩肉的,经过面试、技术考核等程序,很是满意,最后经过讨价还价,二十四两银子外加一两介绍费,便拍板成交。这个叫做头冉的卖布的老板,把丫环当作布匹一样做生意,从中捞取不义之财。这种情形的出现必然加剧了丫环生活悲惨的程度。
第70篇、小浪花与小脚丫
广阔的大海涌起无数的浪花,轻轻地拍打着海岸,潮起潮落已经成了周而复始的固定旋律,一波波的浪冲上岸来,吻着前来踏浪的无数脚丫。有一朵小小的浪花,跟着兄弟姐妹们与人群欢快的嬉戏着。
突然,眼前闪过一对洁白的小脚丫,小浪花从来没见过这么白,这么美的脚丫,就像是一对无暇的白玉,因水的滋润更显得莹润光滑,小浪花迷上了这对小脚丫,追随着它们不离不弃,终于,在奋力一击下,小浪花如愿以偿地抚上了这对小脚丫;好细致,好嫩滑,如丝般的感觉让小浪花再也不愿离去,它就围绕着这对小脚丫轻轻地漾着,亲吻它的每一寸肌肤,灵动的小脚趾、圆润的脚背、丰盈的脚踝。小脚丫感受到了小浪花的亲密接触,痒痒地感觉好舒适惬意,小脚丫开心地和小浪花玩耍着;小浪花从没这么满足过,它用尽一切力量,发挥浑身解数只为了博得小脚丫的短暂停留。
可该走的终究会走,怎么留也留不住,小脚丫很快就被岸边美丽的贝壳吸引了,它飞速地奔上了海岸,奔向那些美丽的贝壳。小浪花有些失落,可它还是静静地等着,盼着小脚丫能再重新回到它的怀抱,哪怕只有一秒;它也想冲上岸去,一直跟随着那对小脚丫,可它是小浪花,注定它只能停留在大海的怀中,如果离开了大海,它将不复存在;小浪花痛苦地挣扎着,它就眼睁睁地看着那对小脚丫快乐地在岸边轻盈地飞舞着;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真的让它倍感痛苦。
终于,小浪花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笃定而坚毅的决定;它决定要用自己的剩余生命赌上一把,赌小脚丫会跟着它回到大海中;就这样,它一次次地努力,可又一次次地失败;可它却愈挫愈勇,义无反顾;最终,小浪花如愿以偿地冲到了所有浪花的前面,轻轻地碰到了那对关注已久的小脚丫;可小脚丫似乎对小浪花的到来没有太大的感触;可能小脚丫并没有留意到小浪花要冲上岸来需要花费它的毕生精力;也并不了解小浪花要冲上岸来需要下多大的决心;小脚丫就这样飞速地向前奔走了,留下那搁浅在沙岸上再也无法回归的小浪花。
小浪花的心碎了,化作滴滴水珠铺满了沙岸;那甜蜜的梦,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腾、蒸发;只留下一个不为人知的美丽神话!
第71篇、女性初次性爱经验调查
女性对初次性交的感觉有的是正面的,有的是负面的,这一点同双方感情有着密切的关系。也就是说,尽管第一次大多数女性都会流血,都会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但由于性交双方感情较好,女性会视这种经历为义务,并因此产生归属感;而如果双方感情不好,就会因此加重厌恶感。
首次经验以正面感觉为主——义务感与归属感
“第一次性生活很痛苦,特别疼。我真的完全是为了爱才接受,因为爱就要忍着,就要付出。他都不忍心了,说,看你那痛苦的样子就算了。第一次做完后,觉得世界上的人都变了。在街上见到一个人就会想,他晚上会做那件事,好像看到了人的另外一面。”
“我们结婚后性生活一直不成功,好几天之后才成功,没什么快感,只感到心理上的满足。”
“我们登记后就有了性关系,那时还没举行婚礼。第一次除了疼没什么感觉。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从此是大人了。”
“我们的第一次没什么感觉,心里觉得有点紧张,不很疼,稀里糊涂地就过来了。”
“我初次性交是21岁,是在婚前。没觉得特别疼。”
“我和他婚前没有性生活。婚前他就担心自己不好,觉得自己岁数太大(30多岁了),神经衰弱,多愁善感。结婚那天他心理压力很大。当夜没放进去就射了。他当时就说:我不行,咱们俩得离婚。婚后一个月左右才真正做成。我有点疼,流了一点血。他阴茎偏小,生理上不强,所以心理压力大。”
“第一次特别疼,后来也有时候会疼。”
“第一次他也不会我也不会。我爱人道德品质方面无可挑剔。他们家是革命家庭,除了正统的教育别的什么都不讲,所以我们一点都不懂,连要过性生活都不知道,那时候什么书也找不到,妈妈也不跟我们说。第一次他都找不着地方。我当时特别疼,最后总算是搞成了。开开灯,看了有血,他说:你还是个处女嘛。(当时厂里有人说我不正经,名声不好。)
“我第一次性交当然是在婚后,好像没觉得疼。一开始他不熟练,处女膜好像是后来才破的。”
“记得头一次我不让他做这事,其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因为我不想要孩子。他说,像我这样是很罕见的。后来吃了避孕药才敢做了。我对这个第一次没什么印象了。好像不痛,也不知道有高潮这回事。他也不知道。”
一位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位有妇之夫的女性这样描述了她的感觉:“那天他来到我的宿舍,那是我第一次性交。他把我按在床上,进入以后有一点痛。在这之前我只知道男人要进入女人的身体,可不知道要进哪儿去。他进入以后,我有一种两人融为一体的感觉。我认为,这就是说,我们要一起生活了,有一种‘我是他的人了’的感觉。”
首次经验以负面感觉为主——厌恶感
那些在回忆第一次性交经历时有厌恶痛苦感觉的女性,大多不是已经离婚,就是和丈夫关系不好。由此看来,性生活与夫妻感情关系密切,但是,很难断言二者究竟孰因孰果;极有可能是互为因果的——因为感情不好才对性交感到厌恶;又因为对性交印象很坏加重了夫妻感情的恶化。一位离婚女性这样回忆自己的第一次性生活:“第一次性经验感觉太坏了。我和他结婚以前没谈过恋爱。我一开始就不太喜欢他,觉得挺别扭的。他第一次性生活就尿了我一下子(北京俚语:一身)的尿,给我印象坏极了。我后来一直不喜欢性生活。我一直没受过人的爱抚,没得到过爱,只有受辱的感觉。”
“头一次很疼,流了血,不是很成功。他那一晚上没怎么让我睡觉,做了四次。最后那次我哭了,坐起来对他说,你干什么呀!随后几天一直都很疼,一个月以后才不疼了。”
“第一次不觉得疼,他是早泄。我挺厌恶的,虽然我没说,但他能感觉到。到这次为止,我没见过男性生殖器,只见过小孩的,觉得挺受刺激的。”
“头一次我很害怕,觉得疼,也觉得震惊,不喜欢,不高兴,心里也不舒服。我喜欢男人的最多就是抱一抱,爱抚一下,就行了。”
有的女性对首次经验的感觉不好,并不是由于对事情本身的反感,而是因为第一次性关系的对象不是丈夫而是情人,心理压力太大:“我的第一次不是跟丈夫。那时我已经不小了。记得我们接吻时我很恐惧,很恨人家,觉得是他害了我。我觉得那是一种出自本能的恐惧,无形之中和我从小所受的中国式教育有关。对这件事我一开始是排斥的,他求我,我一直拒绝,最后实在推辞不了才做的。其实他的传统道德观念也很强。我们只是一般的男女朋友,他有妻子。我对第一次看得还是很重的。”
尽管女性对首次性交经验的感觉很不同,但她们大都对它看得很重,因为它毕竟是她们人生经历中的“第一次”。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第一次”,记得有位母亲说过她如何怀着欣喜的心情观察孩子的“第一次”:第一次说话,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识字等等。然而,在很多女人的心目中,第一次性交同其他的“第一次”有不同的意义——丧失童贞,成为“大人”,成为和以前不同的一种人;这种感觉应当被看作主要是源于心理的,而不是生理的。也就是说,这个“第一次”与其他“第一次”的不同点主要来自社会的规范,来自社会为性行为赋予的特殊意义(如童贞的观念等等)。
第72篇、谁掉进了醋缸里
我曾经无比温柔地问姜丰:“老公,你会为我吃醋吗?”姜丰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强硬派,他眼睛一翻说:“哪有大男人吃醋的?”想想也是,吃醋好像是女人的专利,他又怎么能表现得那么小气呢?
一个周末,新来的上司打电话来请我吃火锅,我以为办公室的人都会去,所以没有拒绝。姜丰也大度地说:“快点去吧,晚了不好。”
去了才知道,原来上司只请了我一个,虽然只是谈工作上的事儿,并没有跑题,但这种相当于约会性质的晚餐还是有点不妙,何况新上司处处流露出对我的好感,我又不是瞎子。
我巧妙而有礼貌地和上司周旋,既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又不伤及上司的面子。告辞之后,回家的路上,看到街边的玫瑰花很漂亮,方才想起今天是情人节,于是心血来潮买了一束黄玫瑰抱回家。
回到家,老公正在看电视,他看着我怀里的玫瑰,警惕地问:“哪来的花儿?”我说在街边买的啊,老公一副死活不信的样子,也难怪,平常回家手里拿的是一把青菜,今天改玫瑰了,谁会信啊?姜丰痛心疾首地说:“别随便收人家的礼物,拿人家的手短,喜欢玫瑰,等我买一卡车送给你。”明明知道这是老公的糖衣炮弹,但我还是满心欢喜地收下。
隔周周末,上司又打来电话约我出去吃饺子,老公这次多了个心眼,死活要跟着我去,我本不想带他去,怕他想歪了,没办法只好一同前往。
餐桌上,我和上司寒暄着,渐渐气氛转浓,继而活跃起来。老公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我不理他,便把不耐烦写在脸上,说这饺子一点儿都不好吃。上司不接他的碴儿,埋头和饺子苦战,吃了半天,才想起什么似地说:“雪儿,把醋递给我。”姜丰忙放下筷子说:“醋没了,我让服务员送一瓶过来吧”上司的脸上立刻变了颜色,像猪肝,但也不好说什么。等服务员把醋拿来,姜丰根本不理我递过去暗示的秋波,假装失手,一瓶醋洒在上司的脚边,笔挺的西裤被溅湿了一大片,冲天的醋味中,上司灰溜溜地逃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请我吃过饭。
回家的路上,我笑得直不起腰来,姜丰仍然愤愤不平地说:“雪儿也是他叫的吗?”原来被吃醋的滋味真的很好,酸中有甜,甜中有酸。
婚姻需要智慧,婚姻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老公似乎一夜之间开了窍,常常制造一些小麻烦让我吃醋。
有一天傍晚,老公打电话回来说:“和一个朋友约好去酒吧谈点事儿,会晚点回来。”不置可否,男人有应酬也是很正常的事儿,如果他一点应酬都没有,天天猫在家里,我准会嫌他没出息。
他回来的时候已经11点了,谁知白衬衫的衣领上,赫然醒目一个血红的唇印,然后在我的眼前明目张胆地晃来晃去。我心中一惊,想不到老公这么老实的男人,也变得花心起来,心中不由得难过起来。
我忽然失去了理智,一把拽住老公,一边哭一边数落:“我跟着你吃苦受穷住小房子,日子刚刚有了一点起色,你竟然辜负我,跑出去拈花惹草。”老公不怒,竟然嘻嘻地笑:“那哥们儿和我打赌,一个人印一个口红印回家,看看谁的老婆会打翻醋缸,老婆啊,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想想也是,以老公的智商,如果在外面作案,怎会如此嚣张地授我以柄呢?原来他也学得狡猾了,和我玩了个小花招,我竟然上了他的当,也算没有辜负他的一番良苦用心。姜丰美滋滋地去睡觉,我独自坐在那儿检讨自己的鲁莽。
爱情是自私的,如果看到爱人和异性在一起亲热时,你还表现出一如既往的大度,试想你的婚姻还能走多远?
当然吃醋也有吃醋的规则,如果吃醋变成了搬倒醋坛子或醋缸,那么性质就会演变成嫉妒,婚姻关系不但没有得到滋润,而且会渐渐枯萎;只有适当地吃一两滴醋,才会打破婚姻平缓运行的机制,让麻木的神经渐渐苏醒。
第73篇、懵懂的青春爱情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第74篇、小桥与小河
她是一条愉悦清灵的小河,缓缓地流淌,轻盈的掠过。仰望着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笑看两岸点缀的小花,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她不禁用叮咚的旋律奏响一曲赞歌。她爱极了这对视蓝天的感觉,不管走到那里,总能感受到那温柔的相对,一路相随,永不落寞。
咦,为什么头顶的那片天空突然阴暗了起来?原来又到了那青青幽暗的小桥下。这桥已经存在很久了,久得连小河都记不起来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几乎被青苔淹没。可有一件事小河很清楚,她不喜欢小桥,因为他阻隔了她爱抚蓝天的视线,而且他总是那么深沉,幽暗,正如那构成的一块块巨石,仿佛有着说不完的伤心和难过,压得小河喘不过气来。所以小河每次经过这里都加快了速度,飞速地淌过。
终于有一天,小河把她的心事告诉了蓝天,蓝天为了帮助小河解开这个心结,兴起了一场特大的风雨,小河乘兴暴涨起来,猛烈地向着小桥冲去,一次又一次,一波又一波;本就破旧不堪的小桥终于禁不住小河的冲击被击垮了。不知道为什么,小桥在倒下的那一刻,小河居然没有一丝的开心和满意,反而心隐隐地痛了一下。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虽然小桥已经断裂,不能再阻挡小河仰望的视线,可小河每次经过小桥旁边总忍不住要放慢脚步,习惯性地四处张望,没有了小桥,生命里好像缺少了什么。而由于小桥的倒塌,两岸的人们不得不涉水淌过小河,每天都有无数对或大或小的脚横七竖八的踩过小河的身躯,彻底的打破了小河的宁静;有些脚还遍是尘土和污泥。
小河开始怀念小桥了,而且这种发自内心的思念一天比一天深。白天被来来去去的人们折磨得疲惫不堪的身心到了夜晚只能默默地叹息;她再也没有心情去对视蓝天,亲吻小花。有的只是一遍遍的悔恨和感叹;于是,她向上天祈求,期盼着小桥能够回到她的身边。
正在这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朵祥云,而祥云上端坐的正是小河做梦都想见到的佛。小河赶紧向佛倾诉了自己的悔意并表达了自己的愿望。佛听完后说:“很抱歉,我无法帮助你完成这个愿望,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再也无法帮你了。”小河迷茫的看着慈眉善目的佛祖,怎么也不肯相信普渡众生的佛祖居然拒绝了自己的请求。佛祖轻叹了一口气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生灵痴恋的故事”。小河有种预感,这故事肯定跟自己有关,于是凝神聆听着。
佛祖缓缓地说:“不知道多少年前了,在一堵院墙上爬满了牵牛花,有一朵小牵牛花很调皮,老想跑到园外去欣赏风景。她努力地生长着,终于如愿以偿地越过了院墙,她很开心,一天比一天开得灿烂。可她不知道,在她身后支撑着她的院墙爱上了这与众不同的小花;并一直默默地支撑着她柔弱的躯体,可她直到凋零也未能回头看他一眼。他不甘心,于是祈求佛祖让他轮回后再与她相遇。第二世,小牵牛花轮回做了一条小鱼,而佛祖满足了他的愿望,让他轮回为滋养着小鱼的湖水。小鱼在湖水里快乐地生长着,看着她开心地游弋,他也好开心;总是柔柔地拥抱着她的那种感觉让他特别的满足,而且他知道鱼是离不开水的,所以他以为她会永远留在他的怀里,再也不会离去。可他错了,小鱼长大后随着暗流去探寻别的世界了,而他只能干着急。。。。”
佛祖顿了顿,看了小河一眼,小河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虽有满腹的疑问却又不敢轻易询问。佛祖又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渡世以来,从未见过这么痴情的生灵,你知道他一共向我祈求了多少次吗??”小河不敢答话,佛祖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我也不忍心看见他再受如此折磨,可他就是不肯放弃;这是第500次了,上次他来求我,我答应他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这是最后一次。”佛祖直视着小河说:“我想你已经明白,你就是当年的那多小牵牛花,而小桥正是那默默支撑了你一世,爱着你,追寻了你500世的院墙。”
小河心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一个个隐匿的暗流飞速地打着卷,让她无法呼吸和思考;不知何时,佛祖的手中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玉瓶,佛祖说:“我今天来是还东西给你的,这里面是他每次来求我的时候流下的泪水,每次我都收集一滴,里面一共是499滴眼泪,这些眼泪即是为你而流,就一并都还给你!”;说着,佛祖把玉瓶向小河抛去,玉瓶坠到河心,瓶里的眼泪四散零落,把小河的心涨的快要破裂。突然,她看到了每一世的境况,看到他是如何爱她,为她相思,为她守候,为她欢喜,为她失落。原来他就是上一世的林,她的死党哥们;他总是像个大哥哥一样呵护她,无怨无悔地帮助她;
当她和枫闹意见想放弃的时候,他总是劝阻她,安慰她;小河不解,她鼓起勇气问佛祖:“您说他爱我,可为什么他还要劝我和枫和好而不乘机取代枫呢??”佛祖回答道:“不瞒你说,我也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他说:经过了这几百世的追寻和感悟,他觉得对你的爱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抗拒的习惯;呵护你成了他心中唯一的使命和责任。他爱你,但并不是想占有你;而是为了让你能感觉更幸福和快乐。你知道他为什么愿意轮回做千人踩,万人踏的桥梁吗??就是为了保护你不受人们的侵扰,能平静快乐地生活。”
小河再也抑制不住狂奔的泪水,又暴涨了起来,用柔嫩的躯体拼命想扶起断裂的小桥。佛祖也不忍心,说:孩子,放弃吧,你这样做是没用的,你看看他中间的那颗心已经完全破裂了,你再怎么做都于事无补啊。小河呜咽着问佛祖,“我还有机会可以见到他吗??”佛祖爱怜的看了她一眼说:“恐怕不行了,他用了所有的轮回机会来与你相遇,这是他最后一次的机会,他不能再轮回了!”
小河颤抖的身躯一遍遍轻抚着岸边破裂的小桥;轻轻地说:“那我也选择不再轮回,永远陪着他。”佛祖轻叹:“你这又是何苦呢,我来只是想告诉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千万别等到失去再追悔莫及;珍惜自己爱的人,善待爱自己的人,方能少留遗憾吶!!”小河默然道:我懂了,我知道我该怎么做。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流淌着,就像那依偎着小桥荡漾的小河那样平淡而执著。人们终于厌倦了每天渡河的艰辛,决定重新修一座桥架在河面上。就在决定动手的那天,人们却惊异地发现小河突然干涸了,而岸边那废弃的小桥却犹如有了生命般灵动,富有光泽起来。好奇的人们走过去一探究竟,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块块巨石里居然注满了河水,那水还轻轻地漾着,仿佛在对着人们微笑。于是人们纷纷把巨石珍藏,并给他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水胆玛瑙。
终于,水石常相依,永世不分离!!
第75篇、我等你回家
24岁那年,她和他走进了婚姻殿堂。小城,小家,过着凡俗的小日子。
小城的景也单调,连座像样的公园也没有。小家的日子也平淡,无非是三顿饭菜,外加洗衣拖地板。她的心慢慢生出惆怅来,想多少青春好梦都未曾来得及做,就如此匆匆把自己给嫁了。
有个大学同学在南方的大都市里风生水起地办了个公司,打电话给她,殷殷相邀,大才女啊,来南方吧,南方更适合你发展。
心,再也无法安定在凡俗里,像一只恋花的蝶,翩翩着,就要向着那姹紫嫣红飞去。她装着不经意地跟他说,有南方的公司想聘请我呢。他停下洗菜的手,转身问她,你的想法呢?她略略沉吟了会儿,轻咬嘴唇说,我想去。他哦一声,没再问什么,只说,好,你想去就去吧。回头继续洗青菜。油烟腾起,青菜下锅,爆炒,装盘。这是他们的家常菜,清火生凉。
她在他的背后,失落,有泪盈眶。暗暗想,原来,他竟是不在意她的。
不日,她飞赴南方。他叮嘱,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啊,多吃蔬菜。再无多话。她一颗心早已飞了出去,答应一声,好。欢天喜地上了飞机。
大都市的时尚与繁华让她目不暇接。不久,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生活亦掉入凡尘,紧张的工作让她必须全身心投入,有时为设计一张图纸,她彻夜不眠,却没有人“责怪”一句,你怎么不好好睡?——这是他惯用的口吻,看似淡淡,却有无限心疼。饭菜亦是应付着,平时叫的都是外卖,直吃得她犯腻。多吃青菜好啊,养眼还养胃——这是他喜欢说的,边说边夹一大筷子炒青菜放到她碗里,碧绿碧绿的,透着清新和欢喜。她就这样念起他的好。
那日晨起,半梦半醒中梳洗完毕,去办公室,无意间一瞥楼梯口的一面镜子,她被镜中人吓了一跳,厚厚的粉底也难掩脸上的憔悴,更要命的是,她口腔溃烂,半边嘴巴都肿起来。同学从旁边走过,行色匆匆,看见她客气地招呼了一声,还好吧?她口是心非答,还好。同学于是笑笑,跟她点点头,兀自走开。
她突然悲从中来。她憔悴成这样,同学竟视而不见,若是换作他呢?她当即拨了电话回家,未语泪先流。他静静等她哭完,说,回家吧,我一直在等你回家,回家可以好好睡觉好好吃饭,外面再好,也是奔波。
她终于明白,能够无条件容纳和安抚她的,唯有他,和家。她一刻也没停留,向同学递了辞呈,回家。
第76篇、一条短信引发的凄美爱情故事
"亲爱的志勇,你说过你不会抛弃我,先离开这个世界的,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我去云南玩几天,让你在家静一下,好吗?你不要离开我?”
什么都没想,给她回了条短信
"小姐,对不起,我不是志勇,是容易,你发错短信了把。"
她马上就回短信了,"你是志勇,你叫狗仔,我是小青啊,你是不是失意了,你失意没关系。我可以帮你恢复记忆,从我们的点点滴滴开始。你应该还记得的。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你对我说的每句话都有记得清清楚楚的,我会一一说给你听的,让你想起我,想起我们一切的一切,你有什么困难,你说我会全力帮你的”
我正准备给她回短信的时候,有个电话打进来了,是个男的。
说“是刚好给你发短信的那个女孩子的亲哥哥,她男朋友叫志勇,她们很恩爱,以前我们反对她,但是志勇为了证明能给我妹妹幸福,一天兼了几分差,是卖家具的,但是很不幸,在前一个月送货去深圳的时候,出了车祸,昏迷了26天,今天早上走了。现在不敢告诉我妹妹,她还不知道走了,她天天哭,已经崩溃了。再告诉她,她会疯的,她现在肯定还接受不了她走的现状,所以请求你以志勇的名义和她交流。帮她度过她最痛苦的时刻,你不是想创业吗,你缺钱吗,我可以支持你50万,帮助你创业,条件就是你帮她度过这个时候,妹妹只有一个,钱可以再赚。我现在很后悔,不该对志勇施加压力,她们真的很相爱。我现在明白世上还是有真爱的,”我问了他一句话,“你为何要选择我,你相信我能办到吗”他说“选择你的理由是,你是卖家具的,2你的相片跟志勇的相片有几分相似,在你的qq空间里面看到你的文章,你的诗也和志勇的诗有几分相似,你们都是重感情的人,还有你人很善良,不会随便耍女孩子的,所以请你帮我妹妹,我不想我妹妹再受到伤害”
我说"你这50万,不敢要,"
他马上回答,50万不够是不是,把我名下的公司股份38%的股转给你,你有这个能力了,你就独立操作,你看得上我就请我,看不起我就出去帮别人打工,妹妹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我说'可以叫你一声哥吗”
'为何"他说
“你是一个好哥哥,你能帮你妹妹的已经做尽了,钱我一份都不要,你的股也不要,但是帮你妹妹还是会全力帮你妹妹的,希望她早日把我忘记,你就重新介绍一个和你家想匹配的姑爷给她,你说我要怎样帮她”
他说“不,她喜欢的就是你这种人,如果你感觉到你也喜欢她,你就告诉我,我会帮你们的,在事业上也会帮你们的。谢谢你了,我告诉她你已经醒了,现在还在特护病房我们都看不到你,说你失意了,让她来帮你恢复记忆,但是短时间内你不可以跟她见面,明白吗”
“明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好就聊到这里”
马上给小青回短信,“你是小青吗,在我现在的记忆里,是有小青这个名字,但是想不起来你是谁了,我的头好痛,他们都说我活过来容易,所以我就喜欢上让容易这个名字了,你不会怪我吧”
她给我回短信“你喜欢容易就叫容易好了,只要你不要不理我,不离开我,你喜欢怎样就怎样,以前我对你不好,说你没我哥哥有本事,说你不关心我,说你只知道忙工作,给你施加太多的压力,造成你在医院,这是我一手造成的,现在不敢奢求你原谅我,只希望你能给我聊天就行,以前欠你的我会补偿给你的,可以听听你的声音吗。”
回短信是;不行,现在我喉咙很痛,说不出来,头也痛,想休息了"
她说好的“你休息把,明天再联系你,你要听医生的话,早点好起来,把你想要的好早点给你,我只属于你一个人。拜拜”
第77篇、战乱年代,最爱林觉民
我的同事赵庆华,有点没文化。口头禅是:“你很鸡婆。”
这天中午,一群大龄女无所事事,讨论起“谁是你最中意的男人”,睡不着的赵庆华拖着墩布,来来回回走过收款台:“裴沛,你最喜欢哪一型?”
“林觉民。”
“谁?”
“写《与妻书》的林觉民。”
“什么?一起输?”呃,噎住。没来得及痛心疾首,就被墙角的电视牵住了心神,是林溟!以一位环保爱好者的身份在新闻里呼吁,“请大家善待身边的小动物,不要轻易让它们流离失所。”多么好听的男中音,温和的笑容和恬然的气质占据了整个荧屏。
再也找不到比这更让我惊喜的画面了。那一刻,我忘记了自己是收银员小裴。一颗心化作了香格里拉的花海,万紫千红,一齐绽放。每一枚花瓣都诉说一个祈求:
世界,请你安静10秒,听他说话。
怎奈赵庆华不识相:“这老兄蛮喜欢上镜的嘛!上周一、昨天,我都在电视上见过他。”
是时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我攒齐了全身的力量,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吼:“你真的很鸡婆啊!知不知道!”赵庆华被吓了个趔趄,赶紧低头,使劲儿拖地板,越拖越远,直到逃出我的愤怒半径。
1
19岁前,我喜欢街舞、泡吧、留菠萝头,不肯温驯地面对课本以及人生。偏偏有一天,瞥见了语文课本上,《与妻书》。从此将它揉进心里、揉进灵魂。那个矢志要推翻一个王朝的男子,在冲击总督衙门的前三天夜晚,向深爱的妻子诉说:“窗外疏梅筛月影,依稀掩映,吾与汝并肩携手,低低切切,何事不语?何情不诉?”
一纸留书,竟成永诀。后来,他就义,被葬在黄花岗,与“意映卿卿”鸳盟永隔。
就是在那年夏天,约了几个驴友去北方的沙漠穿越。太相信年轻的能量,我没怎么锻炼就一头扎进漫漫黄沙,结果,才跋涉了四个小时就胸闷气喘,伙伴们轮流做人工呼吸。夜色渐浓,队长艰难发言,“不能都困死在这儿,必须保证大部队撤退。”
我心头冷寂。换了我,也宁可当个胆小鬼,不担负大英雄的虚名。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我留下吧。我穿越沙漠好些次了,这类小情况不用惊慌。”昏迷前,依稀记得散去的人群中,一个留平头、穿黄色上衣的男子朝我奔来,他的笑容有一种安静的张力。茫茫大漠只留下这个寡言少语的男子,却敌得过千军万马、四海潮生。
安全返京后,我追在林溟屁股后问:你的msn号?哈,林溟,原来我们都属虎啊……
妈妈盯着我的背影,眼泪汪汪:“闺女,他比你大整整一轮。”可亲爱的妈妈,在大难来临时紧紧牵住我手的人,只得一个。
所以,我永远、永远,都不要放弃。
2
北国秋来早。才18∶10分,地安门那一排老屋顶已瞅不见轮廓。蹑手蹑脚地,我推开林溟租屋的门。狭小的30平方米,数十只毛色各异的猫,旁若无人地踱步。把猫粮分发给小东西,拉开睡帘,他那酣睡的样子总让我既陶醉又惊异—即使在这样污浊的气味中,他仍能甘之如饴。这几天,为了考察北京的水质污染情况,林溟蹬着自行车跑遍了圆明园、莲花河和玉渊潭。他太累了。我要为他煲一锅番茄土豆牛腩羹。
今天上班,赵庆华突然没脸没皮地问我:“裴沛,你有没有男朋友?”
“有又怎样?没有又怎样?”
“要没有,那我做你男朋友如何?”
“哎呀,”我叹一口气,“没戏啊。我喜欢的男人,要又有钱又有文化。不仅要会打魔兽争霸,还要懂得子曰诗云;不仅有祖传的平房两间,还要有北三环内花园式公寓一座;不仅有一部电单车,还有一辆自动挡的小宝来……”赵庆华渐渐黯淡下去的眼神,让我觉得有些残忍。32岁的林溟,又有哪项达标?但既然不爱,就不要留丁点的空间,耽误人家小青年。过了好一会儿,他那黯淡下去的小眼睛又闪亮起来:“裴沛,要不这样,你先去找,这样的男子没准真在等你呢。实在找不到,就回来,回到我这里来。”
一句老土的台词,经由赵庆华的嘴说出来,让人突兀地感动。
我背过身去,把钢儿和钞票扔进格子里,也把涌上心底的温暖锁进收银台。人不可貌相,赵庆华其实算得上个好青年。
3
志愿者该不该频繁地上镜呢?林溟和他的伙伴争论这个问题。一派认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而林溟站在相反的立场,认为必须让更多的公众了解活动的意义所在。心血来潮时,林溟会自豪地向大家推荐,看,裴沛就是环保的范本,不穿皮草、不主张开空调、每天骑单车、国庆节对旅游没兴趣。
于是,在大家的注视中,我也配合地挺起了胸脯:唔,支持环保、支持环保!可是私底下,林溟肯定知道,骑单车,是因为我打不起车;不旅游,是因为四五千元的报价等于我两个月的工资;在妈妈家,我不开空调睡不着觉;皮草,啧啧,披在模特身上的那件紫貂皮简直完美无缺。惭愧啊,骨子里裴沛何尝不是个贪恋奢华的人。但为了林溟,我只得狠狠扼杀自己的小欲念,仨瓜俩枣的工资,随时得变现为猫粮、环保标语小锦旗、番茄牛肉羹。可言不由衷的热爱,终有一天让我露了馅。
电视台请林溟的小组参加一个访谈节目。作为“环保的范本”,我也应邀出席。
访谈进行得很顺利。不料临近结束时,女编导拎我出来单独问话:“刚才彩排,我注意到裴沛小姐抄电话号码时,只用了一张纸的一面,就揉巴揉巴扔掉了。请问,这和你们一贯主张的节约能源的口号是否背离?”
“我还注意到,你擦汗用的是面巾纸。为什么不用手帕?”
灯光灼热,而炙热的提问比灯光还灼人,我张口结舌,求助地望着林溟,期待一个有力的暗示。谁知他的眼神落在远方,蹙紧了眉心,好像在责备我的丢脸!我拼命给自己打气,可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出来。虽万千人,吾独往矣。我终于懂了,那就是有一千个人一万个人,你也得一个人孤独地面对,哪怕僵硬着身子、涨红了脸,也得让全体市民看笑话……
突然,一声咆哮打断了主持人:“够了够了!你真鸡婆!”观众席骚动了,一个小青年试图冲向舞台。久违的叫骂、焦急的小眼睛以及他怀里抱的大纸盒,看起来都格外地亲切。夜色中,我坐在“小混混”而不是“大英雄”的单车后座上,离开了演播大厅。
4
几天后的国庆节,林溟说他妈妈到北京来玩,吩咐我去接站。
你去行吗?我有点感冒。
我和大家约好去长城,号召游客爱护环境。林溟决绝地摇摇头。看着他凛然的表情,我头一回意识到自己在生气,哪怕再微不足道的原则,他也要公私分明,哪怕吃亏与受伤的,是最亲近的人。
可我还是请假接站。下班去看望,老太太留我吃饭,只见几根光秃秃的骨头在油花中晃荡,好多萝卜片在罐子里起伏。“呵呵,我把排骨上的肉全剔了下来,打算等明天林溟回来吃。家里反正也没人,用不着好菜。”
我闷着头吃完“没人”的晚饭,然后回家恹恹地躺在床上发呆。你怎么啦?自从跟了那个谁,就变得像哲学家。妈妈问。
是一个哲学问题。为什么同样一轮月亮,有时候很美,有时候不呢?
同样地,为什么区区一碗排骨汤就葬送掉一场伟大的爱情?
后来,史书上写,林觉民成了奇男子、大豪杰,受万人景仰。他的妻子陈意映呢?那个怀着身孕、被动地与丈夫诀别的女子?她怎样面对曾经执手相望过的花窗和高墙?怎样应对随之而来的搜捕?怎样苦苦侍奉公婆、只手带大儿子?书上没讲。历史只记载万丈激情、豪迈誓言,不管一寸寸相思,如何春蚕到死、碾落成泥。
我与林溟的伟大爱情,不仅仅是被一碗排骨汤断送的,也断送于“理想”与“庸俗”的距离。当然,也断送于做节目那天,赵庆华怀抱的大纸盒里的一辆“车”:车轮是奥利奥饼干;底盘由雀巢威化搭成;发动机与座椅靠背,好像是康师傅3+2;车大灯与车尾灯,分别是两枚徐锦记糖果……
“你喜欢的那个姓林的男生,将来肯定能给你一辆很棒的真车,开起来嗖嗖的。这辆嘛,没别的用处,饿起来可以当零食吃。”赵庆华扶着单车笑。很开心的一句话,却足以让我当场落下隐藏了很久的泪来。同时开启的,还有锁在心底很久、自己蒙然不知的感情。
“那林觉民怎么办?你还爱不爱他?”有一天,他担忧地问。
“爱的,当然爱。”那是另一种完全不同型号的爱,是大凡女子对Superman都有的顶礼膜拜。大难临头时,有英雄牵住你的手;平凡的日子里,有一个诚惶诚恐的男子,捧住你纤细的心,那才是最得意的爱情。
第78篇、不该去爱上你,也就不会这么痛
“麻烦问下人事部在哪?”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出现在雅芳的面前,正在为下班做善后工作的雅芳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男孩子,发现他满头大汗好像很着急的样子,“人事部在二楼,你从那绕过去就可以了。”雅芳说着抬手指了下离自己几米处的一个门口,可是男孩子还是不知道怎么走,站在原地不动,“可不可以麻烦你带我去下啊?我是来调换工作服的,可以带我去吗?”“好吧,我就当回好人带你去吧,跟我来吧!”雅芳领着男孩子上了二楼去了人事部,并且帮他敲了门然后就走了,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她恋爱的开始也是痛苦的原因。
几日后当那男孩子再次出现在雅芳面前时,雅芳正在忙于工作,对身边的人发着脾气,那男孩子说话了:“你原来这么凶啊?好可怕!记得前几日你可不是这样的啊!”满肚子火气的雅芳就随口来了一句:“要你管啊,你算老几啊?到我的地盘上就的按我的规矩办事,不想挨骂就老老实实的等着。哪里来那么多话啊!”男孩子无语了,终于等到男孩子了,雅芳头都没抬一下走着每天工作该走的程序:“出示你的工卡,把货品放对地方。”“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还要工卡,工卡在我同事他们那里,他们早就开车走了,你就通融我一下吧!”男孩子用央求的语气对雅芳说着。“不可以,如果个个都和你一样我还能工作吗?我挨骂谁负责啊!没有工卡就不能给你提供服务,请你带走你的货品,下一家,快点!”雅芳一丝不苟的说着。男孩子并没有拿走物品,就说;“你就不能再帮我一次,上次你都帮过一次了,这次就再帮我一回吧,我一会请你吃饭,好不?”雅芳不耐烦了,“不行,请你不要妨碍其他人好吧,请你离开,这时边上的一个人说话了。“雅芳,你就给通融一下吧,看他也是个新来的,就给一次机会吧,最多叫他下次记得不要再出问题就好了,别为难他了。”雅芳想想也是,“拿来吧,这次就当是给你机会吧,下次一定记得你的工卡。”“谢谢,我一定记得。”就在雅芳低头工作的时候,工作服里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手机看了下是男朋友的电话,但是忙于工作,也没接就挂断了,然后随手把手机放在了工作台上,等一会儿空下来再回电话给男朋友。但是没想到被那男孩子钻了个空子,他趁雅芳不注意,拿起手机给自己打了个电话就又给放回去了。雅芳并未发现。
到了下班后,雅芳回到宿舍休息,手机震动着在想,她拿起手机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就挂断了,可是对方不停的打来,雅芳想起自己忘记回男朋友点话,是不是男朋友用其他人的手机打给自己的,就接了起来,可是接起来才发现方不是自己的男友,而是个陌生的声音。
雅芳:你是?
陌生人:上次帮我换工服的那个人,你还有印象吗?
雅芳:不记得,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码?你从哪里得到的啊?
陌生人:那你记得上午没拿工卡的那个男孩子吗?
雅芳:我当然记得,你不会就是那个男孩子吧?
陌生人:是啊,我就是,至于你的手机号我是怎么知道的以后再告诉你,我只想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上次的帮忙。
雅芳:好了,不用谢,我早忘记了。没事了吧,我要休息了。
说完雅芳挂掉了电话,去给男朋友回电话,继续自己的小甜蜜。
时间又过了几日,雅芳觉得自己的眼睛很不舒服,继续上了几天班实在是坚持不住了,就和领导请假去医院看医生,可是雅芳一个人,心里害怕,怕有问题,打电话给男朋友,电话却一直无人接,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鼓起勇气去做着一项一项的检查,很快结果出来了,由于长期工作时间休息不稳定年高,眼睛患上了毛病需要调养休息,休息不好眼睛的问题会更加严重,平日里一直很坚强的雅芳觉得自己突然间好脆弱,很怕自己治不好成为瞎子,不想面对黑暗的世界,就在这时,那个她还不知道名字的男孩子又打电话来了,“你怎么不上班啊?我还想当面谢谢你呢!”雅芳有气无力的说着:“我生病了,暂时无法上班,你的谢谢,我已经听到了,那只是件小事你不要太在乎了,没事我挂了,”“你怎么了啊?病的很严重吗?怎么听你说话一点力气都没有啊?”“没事,就是有些不舒服,我不和你说了,我还得回家呢,88。”
因为生病的原因雅芳整日自己呆在屋子里闷闷不乐,可是那陌生男孩子还是一直的给自己打电话,她那可恶的男朋友乘雅芳生病期间又交了个女朋友,生病加失恋叫雅芳痛苦不已。自己觉得不该为那背叛自己的男孩子伤心,很不值得,于是雅芳决定走出失恋的阴影,开始和陌生男孩子聊天,谈心,慢慢的知道男孩子叫阎炎,是个湖北男孩,也是很小就步入社会了,和自己一样。两个人人聊得时间长了,自然就产生了感情,男孩子从第一次见到雅芳起就喜欢上了她,终于有一天男孩子开口了:“我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你如今也是单身,可以试着和我交往吗?我知道你失恋了,心里不好受,可是我想告诉你我等这个机会等很久了我想用我的爱给你带去快乐。你考虑下吧!”雅芳满头雾水,直到过了几日,雅芳知道自己该走出失恋的悲痛了,于是答应了阎炎的请求,做了他的女哟,在阎炎的帮助下雅芳进入了阎炎公司工作,可是一切没有雅芳想象的那么美好,当自己开始和阎炎交往了才发现阎炎已不再是以前苦苦追求自己的那个人了,他变了,变得对雅芳忽冷忽热,甚至电话都不接自己的即使接了也是忙而结束通话,阎炎整日里就知道工作,下了班就是到头睡觉,根本不在乎雅芳的感受,雅芳受不了阎炎的态度,决定离开,阎炎觉得自己有些忽略了雅芳,求她不要离开,雅芳答应了,可是好景真的不长,阎炎不紧不知悔改还变本加利,瞒着雅芳去玩网游,和网游里的一些女孩子有暧昧关系,一次不经意间雅芳听见了阎炎接听一个女孩的电话还叫的很暧昧,雅芳不想说什么,而是自己乘车回了家,一个人呆在床上流眼泪,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要答应他,现在却忍受这种背叛,雅芳一宿没睡,坐到第二天清晨,雅芳坐车回到公司,把阎炎叫出宿舍告诉他“我们分手吧,我不想当傻瓜,你已经不再爱我,我也不想占着你女朋友的位置,还是留给合适你的人吧。我们就不该相识,我就不该去爱上你,都是我傻,傻傻的以为我的恋爱不会在那么糟糕,以为你会给我想要的幸福!可是我真的是大错特错,我不想继续错下去了!结束吧!”阎炎见形势不对就赶紧对雅芳说:“你还不知道,我就是喜欢玩游戏,但是我不喜欢游戏里的女孩子,我爱的只有你,你别这样,好吗?我为了和你在一起容易吗?”“你不要说了,我们结束吧!我不想再等你对我说分手,我等不起。”就这样雅芳递交了辞呈,离开了,可是雅芳刚离开不到一周阎炎出车祸了,不过并不严重,只是腿受伤了,是之前的同事告诉她的,她又不放心,觉得阎炎一个人孤苦无依的怪可怜的,睡觉自己曾今那么爱他呢,于是她为了阎炎再次回到那里,当阎炎看见雅芳再次回来时他哭了,他发现雅芳对自己是真的很好很好,自己应该去好好爱他,可是阎炎始终不是专情的人在他身体恢复的时候,他并没有在乎雅芳为什么而回来,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别的女孩子,雅芳伤心了,心都快死了,她自己独自去酒吧喝酒,喝的烂醉,她想忘记那绝情的阎炎,发誓再也不想看见他,就这样,雅芳选择离开,她用发短信的方式结束了这段不该开始的爱情!她又是一宿未睡,觉得心好痛好痛,她再也不想踏入感情圈,她变的固步自封,她变了,是那无情的男人毁掉了她向往的幸福!
第79篇、修成一株安静的莲
农历的“二月二”是老百姓所说的“龙抬头”,之于我,却是格外的敏感。很久以前的这天,我从娘家“移植”到夫家。仔细地回忆,那一天,是下着雨的,不大,但淅淅沥沥下了整天,像母亲惜别的泪,一直在心里下着。
其实,从娘家到我的小家,拉直了,不过百米,迎亲花车开到楼下的时候,母亲还是忍不住落泪:终究不一样了!从此,女儿不再只是自家的女儿,还是人家的媳妇!倒是父亲,笑握亲家的手:“恭喜!娶了个会花钱的儿媳妇!”
父亲的亲家,我的公公,乐颠颠地,像接过一件宝:“会花钱算什么?能挣会花是本事!”每忆及此,觉得老爷子实在高明,只一句,便让日后所有的不节俭,都有了最可宽恕的理由,早交底了,又不是不知道,在娘家的时候,就这样!
婚礼那天,新郎在新居坐立不安,不停张望,怎么还没来呢?也该来了啊?狐疑着,楼上楼下来回折腾,总算盼得鞭炮响、新人到,一颗心才算落地。事后告知,怕这雨下着下着,突然又改了主意。呵呵,婚期一延再延,竟落下病根!
一生嫁回人,外面,竟下起这样绵绵的雨,仿佛母亲的泪,藉着雨伞,顺着屋檐,落地八瓣地碎在眼前,打得心情也湿漉漉的。送别客人,摄影师喝高了,拿着相机七拍八拍,然后,惶惶地报告:胶卷报废了!
天!千年等一回的事,居然报废了!酝酿了一天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婚礼已经结束,人生最盛大的仪式已经闭幕,而我,竟连个档案都没留存。就像未经三媒六聘,不等花轿来抬,人,已经入了洞房,让日后的吵架,都失了底气,倘若他赖账,我拿什么证明自己的明媒正娶?日后,还有什么资格说三道四、颐指气使?想起这个,就悲从中来,泪,流了一夜,怎么哄,都无济于事。婚礼不可能补办,照片也永远补不回来,而我,就这样无凭无据地嫁了!
蜜月的生活,几乎都是用相机记录下来的,算是补偿。下厨做饭,挽袖浆洗,野外踏青,灯下夜读……现在想来,婚后初始的这段恬静安适的时光,倒是强过婚宴的浮华喧闹!宴席,是办给别人看的,卸下盛妆后的生活,才是自己的!
然而,对于婚姻,蜜月不过是个开始,许多意想不到的小烦恼,渐渐显现。比如,他居然不换鞋就进屋,屡教屡犯;比如,他经常忙到饭菜端上桌才到家,且愈演愈烈;比如,我在为剧中人落泪的时候,他竟在身边发出香甜的鼾声;比如,从结婚第一年起,他就开始不记得我的生日,每每反复诱导才忆起;最不能容忍,他竟然开始和我吵架!
从未天真地指望,他会永如恋爱般的千依百顺,但他高举义旗的心情如此急迫,简直让人难以接受!很快,我们便有了婚后的第一次争吵。已经不记得起因,但过程甚为伤痛。我跑回娘家,哭得昏天黑地!结果招来父亲一瓢冷水:“这点小事,闹成这样,还怎么过日子?”
夫妻吵架的事,娘家,是说不通了。倒是有兄有弟,可惜,都远在异地,惟一一次赶上,却不像别人家的兄弟,一味地护短,对他的抚慰反甚于我,这郎舅处的,唉,也罢!
婚后第一年,我学会了在吵完架之后,愤而拍上房门,痛哭一场,然后,擦干眼泪,继续生活。代价是,所有恋爱期间纸短情长的两地书,全都在我消解怨气的发泄中,化作了飞灰。一个人,泪流满面地把曾经浓情蜜意的物证销毁,哭一段,毁一点,毁一点,哭一段,现在想想,倒是颇有些黛玉焚稿的意思,那叫一个凄凄惨惨,心欲成灰!
若干年以后,提起这事,他依然又生气又惋惜:“那时候,你脾气坏得简直不成样子,一触即发,唉,可惜了那些信……”“可是,明知会‘发’,为什么还要‘触’呢?”咄咄逼人地,还在不依不饶!
结婚第二年,傲气未消,吵架都吵出了一种精神:无论对错,绝不主动求和!一定要他先打出白旗,方才接受投诚。坚持原则的代价,是惨痛的!冷战中,伤心地剪掉过一件织了一半的毛衣。那样用心地选了颜色,那样细细地挑了花式,一针一线地织了那么久……剪完之后,看着垃圾桶里伤痕累累的毛衣,像看到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止不住地,又哭了一场。
当然,收获也还是有的,年底的时候,儿子的降临,让我顺利地晋级为母亲。从不知道,母亲与女儿的心境,竟会如此不同!之前,我只是女儿,最多,不过人妻,可以刁蛮,可以不讲理,可以胡作非为。但母亲不行,母亲必须是慈爱的、理性的、温柔的、宽厚的,当小婴儿粉嘟嘟地睡在怀里,我的眉眼,我的面容,我的身体发肤,无处不发散着母爱的光芒!
儿子,让我失去了任性胡为的特权,却让我一颗骄傲浮躁的心,落下尘埃。
结婚第三年,多了一口人的日子,纵有两家四位老人的照应,还是手忙脚乱。婴儿的生理循环,不像大人那么有节制,往往,说来就来。饿了哭,哭了吃,吃完尿,尿完睡,睡醒玩会儿,接着吃,如斯往复,一刻没闲着,连睡,都带着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表情。一直搞不明白,小儿的梦里,究竟会有什么难过、高兴的事?每每问及,奈何不说话,稍大些,再问,答曰:想不起来了!悬疑至今!
小东西一天一个样,我端视他,就像欣赏一件作品。哺育的辛劳,终在儿子可见、可感、可触摸的成长中,收获了无可言喻的幸福!我的体谅,我的宽容,随儿子一同起步,共同成长。不知不觉,已收拢起斗鸡般张开的羽翼,敛尽所有的锋芒!
接下来的日子,都忙!儿子忙长大;我忙工作,忙育人;而他,只忙工作,永远忙不到家里!仕途多艰辛,一条路自己选定,只能承受!
婚姻,走到第七个年头,仿佛苦尽甘来。儿子入学了,换新房了,他,也调到部门了。松弛下来的心情,总是愉悦;解放出来的精力,终于回家!
其实,心有余力的情况下,他有很多地方,还是可圈可点的。
对我的洁癖,他一直以极大的耐心在配合,尽管进步程度欠佳,但结果可期;对我的美癖,自始至终持放纵态度,尽管颇费银两,倒是养心养眼。当然,偶尔看我站在一橱衣服前,举棋不定,也会说:“其实,你穿什么都好看,哪怕是旧的!”呵呵,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说话了?意见提得让我如此为难,做梦都想得到那条摇曳的裙子,想想他的意见,罢了!
婚姻里的战争,永远没有赢家!妥协也好,骄傲也罢,兵戎相见,都会败得一塌糊涂!结婚多年,输得很惨,这么简单的道理,方才悟到。
闲暇时分,我喜欢坐在电脑前敲些文字,关于这个,他是喜欢的,但并不关注。常常,一稿完成,央他读,他反求我,行行好,饶了我吧!气短,我的文字,就那样的看不得么?
好在,我的信心,已经膨胀,不太容易受打击。依然一篇一篇地写,依然一篇一篇地给他看。他痛苦地婉拒着,又怕看,又怕挫伤我,两难的样子。我难过,决定放他一条生路。依然写,但,写给别人看!
渐渐,陆续有文字见诸报端;渐渐,有越来越多的人告诉他:“夫人的文章,写得不错啊!”;渐渐,他偶尔光临我的博客了;渐渐,开始关注起我写字工具的更新问题。老的笔记本,已经寿终正寝,新的笔记本,还在商店里。看我纸上写、写了改、改完抄地劳作着,终是不忍,跑到店里,把新的笔记本提回家。说,不指望写成什么,快乐就好!
快乐就好!这么多年,磕磕绊绊走过,原以为早已百炼成钢,不想,这4个字,还是让我泪意盈眶!
第十三个年头将来的时候,我坐在电脑前,静静地敲着前尘往事。此刻,风轻云淡,时光静好。最初的伤痛和眼泪,早已在岁月的池塘,淤结成泥,沉入水底,滋养一株莲,于午后的清风里,静静地,静静地绽放!
第80篇、纸巾上的爱
她落泪时,男孩递给她一张粗糙的纸巾。一瞬间,她想起了丈夫为她擦泪的纸巾——轻盈而柔软,淡淡的茉莉清香沁人心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纷纷而下,不只是新娘必有的喜泪。
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的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
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家财万贯,学富五车,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的。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是他自己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可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
安逸的日子里,她想起了那个男孩。
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她倚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去,听着远远舞会里的舞曲人声。这时,听见他从她身边走过,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笳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递员,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
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有这样的结果,只是……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
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纸巾递给她。
那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一看就知道是自由市场上论斤称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带着淡淡的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如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建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差不多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
不知不觉地,她的泪止住了,她将男孩的纸巾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
如果,感情和生活的品质,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那么低劣的一张纸巾呢?
第81篇、我的爱情我做主
我的爱情我做主 河洛兰(河南)
时间真可怕,仿佛昨天还是小萝莉,转眼间,我就莫名其妙地成了剩斗士了。曾经一度禁止我早恋的父母比我还急,春节期间给我安排了十多场相亲。我走马灯一般,在众多男人的各种眼神中来回奔波,最终,除了伤痕累累的各种打击和抓狂外,什么都没得到。深受刺激之下,我辞职去了西藏,希望这个天堂一样的地方能给我带来幸运。
刚到拉萨不久,我就在一家咖啡馆遇到了一个帅哥,我花痴般傻傻地偷看他。没想到,帅哥忽然看到了我,大步向我走来。我还没反应过来,帅哥就开口了:“小姐,能否用一下你的手机,我手机没电了。”
听他叫我“小姐”,我很生气,不过看在他那么帅的份儿上,我就把手机递给了他。
“请问你们丽晶宾馆在哪里啊?我找不到!我现在在……”
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我一把夺过手机,对帅哥说:“不用浪费电话费了,我知道丽晶宾馆在哪里。走吧,我带你去。”
帅哥问我:“你怎么知道?看你也不像本地人啊?”
我乐了:“观察得还挺细,我确实不是本地人,可我也在丽晶宾馆住,所以我知道。”帅哥这才点了点头。
见帅哥对我放心了,我便忍不住像警察查户口一样,开始对他轮番轰炸: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兄弟几个?你做什么工作的?有对象了吗?帅哥一一回答了我,不过除了他的名字张震和最后一个答案我还满意外,其他都让我失望。他家居然在乡村,兄弟姐妹四五个,还没工作,帮父母种过地。显然,这帅哥除了长得帅,就是屑丝一个,唉,可惜了。兄弟姐妹四五个的,除了偏远地区的农村,哪里的人敢生这么多?帮父母种地,可不就说明他父母也是地道的农民吗?我都懒得再问他具体是哪个省市的人了。怪不得他还没对象,实在是家境困难啊!这样的人,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不过我也不该想那么远,如果不作为结婚对象,而作为一个一起旅游的搭档,这个帅哥我还是很满意的。
到了宾馆之后,我以帮张震带路为由,让他请我吃饭。吃饭的时候,我发现我有点看不懂了,因为张震的吃相实在是太有范儿了。我自认为还算淑女,可跟他比起来,我就像一个女屌丝,太没品了。他的吃相和英国王子恐怕都有一拼。更让我疑惑地是,他居然还很彬彬有礼、举重若轻地品评各种美食的特点和优缺点,我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厨师?或者学过厨师?”
他却摇头笑着说:“我只是在别处吃过而已。”
我不得不再次问他和他父母的职业,他再次认真地告诉我,他父母种地,他刚大学毕业,还没工作,想先来西藏看看,然后再决定去哪里工作。
我失望地点点头,还是约他第二天一起旅游。他痛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游了舒缓富饶的邦杰塘草原、绿树成荫美丽的尼洋河美景,还到达著名藏传佛教宁玛派的圣湖,走过浮桥登上湖心小岛来到观景台,凭栏临风的感觉很让人陶醉。更让我开心的是,一路上,张震不但很绅士,而且知识非常渊博,谈吐高雅,见识不凡,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迷恋他。当然,我也发现他似乎也很喜欢我,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痴迷。我想,这就应该是传说中的缘分和爱情吧?可是,一想到他的身世背景,我又发愁起来,因为我父母肯定不会同意的。他们只想让我嫁高富帅。哪怕矮富丑也可以,反正就是不能接受穷。怎么办?难道我要选择一个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吗?
眼看着分别的日期越来越近,再不摊牌就来不及了,于是,我背着张震给老妈打电话:“妈,女儿终于有主了。您老放心吧!’
老妈一听就急了:“他是做什么工作的啊?家境如何?有多大的房子?你别被骗子给骗了!”
我抓狂地说:“妈,我不是小孩子了,都是大龄剩女了,不会被骗的。你的其他问题,等我把他带回去,您再慢慢审问吧!”说完,我便挂了电话,生怕老妈再追问下去。
晚上,张震又邀请我一起吃饭。吃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突然响起了浪漫的音乐,在我正陶醉时,张震突然单腿跪地,双手献上了一大束火红的玫瑰花。如同做梦一样,我接过了玫瑰,餐厅里的服务员和客人们不约而同地鼓起了热烈的掌声。
本姑娘终于名花有主了,吃过饭,我便将张震拉到了我的房问。张震居然有点害羞,我就不客气了,我已经忍了很久了,我紧紧地抱住他,热情地吻向他。缠绵的吻过后,我对他说:“想娶我,得过我父母那一关,而要过那一关,你得听我的。从今天起,你就要冒充高富帅,这样才能通过我家变态的审查。当然,高和帅你已经不用冒充了,寓你看起来也挺有派的,所以我毫不担心你的演技,关键是,将来一定不要再那样说你的家境和工作了。”
张震惊奇地问:“那说什么?”
我便跟他分析了他将要面临的形势,告诉他我几个表姐所嫁的都是什么人,总之,他必须比其他人强才好。张震不解地问:“我要娶的是你,又不是你的表姐们,管她们嫁给什么人呢?”我对张震的智商表示鄙视,再次不厌其烦地向他交代一番,他这才明白了。
几天后,我们结束了旅程,回到了我的家。一家人严阵以待,早已摆好了鸿门宴。看着各路七大姑八大姨,我心里有点没底。张震倒是谈笑自若:不怯场。他很快便对答如流般回答了老妈三个最重要的问题:“我父母是公务员,我也是,家在上海,有三套房,我的收入一个月五六千,不过福利很好。平时不用怎么花钱。”
听了这话,妈妈很满意,亲戚们也都很满意。我的心也总算放下了。哪知,表姐却又突然问道:“你家兄弟姐妹几个?”
老妈说:“人家是公务员家庭,当然是独生子了。”
张震却脸红了,然后说:“不是的,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这话说完,全家人一下静了下来,我吓得赶紧低下了头,完了完了,全穿帮了。
老爸果然问道:“都是公务员怎么还可以生这么多孩子?”
张震擦了下汗,很无辜地看了我一眼,弱弱地说:“很对不起大家,刚才我说了假话。其实,我父母都是农夫。我们住在乡村。我也不是公务员。”
听了这话,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家里静得连爸爸握紧拳头的声音我都听得到,空气紧张得就像要下暴雨一样。
老妈怒了,她一拍桌子,指着我:“洛兰!你还说他不是骗子?你怎么就被这小子给迷上了?”
看到老妈发怒了,我反而松了口气,不再内疚,大喊起来:“我的婚姻我做主,我不要嫁高富帅,我就要嫁他。爱情不应该这么势利。评价一个人,不是看他的收入和家境,而应该看他自身的素养和人品。所以,我觉得他很好,我爱他,我愿意嫁给他,哪怕是吃苦,我也愿意和他共度一辈子。”
说完,我一把将张震拉到身边,圈住他的胳膊,示威一般,昂起头环顾了众多亲戚。老爸沉重地叹了口气,老妈恨铁不成钢地瞪着我。就在这时,张震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手机,接通电话。小侄子立刻叫了起来:“是苹果5,我也想要。”更让大家惊讶的是,张震接通电话后,像换了个人似的,一口地道的伦敦英,把我这群祖辈都居住在小城镇的亲戚们给镇住了。
挂了电话,张震这才对我说,加拿大一家大公司邀请他去上班,他还要考虑一下。我惊诧地问:“加拿大的公司怎么会知道你?你去过?”
张震这才告诉我们,他是英国出生的华人,后来全家一起迁居加拿大。这次来中国,就是专门来旅游的,来之前曾经向那个公司发过求职邮件。
我明显看到父母的脸由暴风雨变成大晴天,我顾不得管他们,有些生气地问他:“那你为什么骗我?说你家人住在乡村,还是农夫?”
张震不好意思地说:“我没骗人,我家确实在乡村,我家有个农场,所以父母是农夫。”
我再次质问:“那你以前怎么不说全?”
张震的脸更红了:“刚见你的时候,看你那么彪悍,我害怕遇到骗子。因为旅游攻略上有不要对陌生人什么都说的提示,所以我有所保留。后来一直没机会说,而且也想看你有多爱我。”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真有点后怕,要不是我坚持了这么一回,一个好男人就被我错过了。
不久,拜别了父母,我和张震一起去加拿大见他父母了。他的父母,我一点都不用担心,张震告诉我,他的婚姻,他做主。
第82篇、北司路的爱情故事
我的家族每代都出一个盲人,这一代是我。
十六岁的时候,我的眼睛治好了,但因为错过了读书的年龄,只好在社会上混。半年的时间我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泼皮,家里也渐渐管不住我了。
幸好后来父母举家南迁,我也随之来到九江。记得当时住在北司路,我因为识字不多,常常把北司路读成水月路,还闹了几天的笑话。
那一年我十七岁多一点点,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了,再加上换了一个地方,也想重新做一个好人。每天父母上班后,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书是不看的,因为看不懂。
我们的邻居是一个很热情的家庭,他们有一个女儿,比我大一岁——我是从他们和我父母的闲聊中知道的,好象正在复读高三。有一天在看完一部动画片后,实在很闲,我拿了一个橘子趴在后窗眺望。她恰好经过。也许是曾经的顽劣作怪吧,我把一片橘子皮扔在了她的头上。我希望她会恼怒,然后飞一个白眼,这样我就可以以怪笑声来回敬她,从而打发一下午的无聊时光。然而她只是一笑。那一刻我很茫然,我开始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同时,有一种怪怪的情绪爬上心头。
另一次是在夜里,我和父母去一个亲戚家做客,吃完饭后我独自回来,天下着小雨,我撑着一把黑布伞。经过她的窗前时,听到了她的歌声。你们知道的,作为一个曾经的盲人,我对声音很敏感。我靠在她窗边的墙上,静静地听,十八岁女孩歌唱的声音有一种安静和飘渺的美丽。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她发现了我。她推开窗户,长发在窗外一甩,又是一笑。
于是我开始喜欢北司路了,喜欢在夜晚眺望北司路对面的灯光。喜欢在午后看她婷婷萼萼地走出巷口。
有一个男孩,每天晚自习后总会送她到路口,然后望着她走进家门。我那时候也傻,不知道妒忌,总是痴痴地躲在窗后,看着他们在夜色中道别,挥手,最后彼此转身.....,象在看一副风景。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应该跟她说些什么。我以借字典的名义,敲开了她家的门,她的父亲简短地问了我几句后,便喊出了她,让她带我去找。她的房间是素朴的,但也有女孩子的雅致。我仓促地坐在椅子上,看着她在书架上翻找。当时,我觉得我很愚蠢。
借书只是为了还书,慢慢地我们开始熟悉了,一周以后,我已经可以不必敲开她家的门,而隔着她卧室的窗户与她交谈了。她很开朗,每当我滔滔不绝向她讲述从电视上收集而来的歌星明星的小道消息,她总是微笑。偶尔问我一句:想不想读书。初时我并不经心,随口回答:不读了。
但渐渐地我从她的笑容里明白,没有读过书的我和她是有距离的。她只是把我当做弟弟。
有一回她正趴在窗子上和我聊天,她的同学来了,很奇怪地问她:“谁呀!”
她答:“隔壁的男孩。”然后转身和同学走了。
那一刻,我感到伤心。
于是我开始读书,没人教我,我悄悄地读。我发觉她喜欢古诗词,就买了很多这方面的资料。每天我坐在窗前,一边读书,一边看她清晨出去,傍晚回来。看她书房的灯亮,灯灭......
日子就这样缓缓地过着,其间我仍然趴在她的窗子上和她聊天,她也仍然在同学来的时候一笑转身而去。什么都没变,除了我们的友情在渐渐发展。
她的生日是在四月,如果我现在还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四月九日。那一天她叫我出来,陪她。她说可能要喝好多的酒,她害怕。走在她身边,我觉得自己是越来越象她的弟弟了。
请客的人就是每晚送她回家的男孩,还有一个叫点子的女同学和一个叫猪耳朵的男同学。这两位不知何故,席间开始灌我的酒。初时她只是笑着,并不阻拦。但后来我发现她的脸色渐渐变了,她拉住猪耳朵的手臂,不许他再劝我酒。并抢过我的杯子,把杯中的酒一口吞了下去。那一天我醉得很厉害,依稀记得是她和她的男朋友送我回家,她男朋友还把自己的外套批在了我的身上。
之后的几天,她老爱嘲笑我当时的醉态,而我总是窘得无话可说。直到有一次我傻乎乎地问她:为什么要替我喝那杯酒呢?
她很认真地望着我说:我是你的姐姐,我应该照顾你呀。
当时我耸耸鼻子,故作不屑,其实心里挺感动的。我对自己说:算了,就这样喜欢她吧。
北司路的爱情故事如果就这样结束,倒不乏为一种美丽的结果。然而故事总是有缺陷的。就象她喜欢新月而不喜欢满月。
第83篇、宝贝,我爱你
这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无可置疑。
这个女人,长得太有特色。一对明眸,大得惊人,亮闪闪的,释放的电量绝不亚于惊天霹雳。双唇总是湿润的,随着口齿一张一翕,撩人心扉。一袭长发,垂到半腰,乌黑秀丽,洗发水广告没找她拍简直是厂家的损失。一米七的身材足以令她在那群矮胖的恐龙中鹤立鸡群。归纳之,活生生的一个尤物,用美字形容她都显得粗俗。
于是,毫无疑问,从第一眼见到她,我就不可自拔地坠入情网。那年,我18岁,高三。
她还没调到我们学校,就已声名远播,传说中A班的班花,B中的校花,C区的区花,D市的市花,再扯之,E省的省花也不为其过。
当得知此女即将转至我校以至我班,我校的男同胞们没少兴奋。具体事实如下:A君,雅号“逃课之王”,一年难得在校见此君几面,那段日子在学校频繁出没,时常可见此君在校门口潜伏。最后被门卫误以为是社会上的小混混而抓到教务室,限制其人生自由半日,差点没闹到市法院。由此可见此女魅力之大。更不用说我班的男生了,简直乐癫了,为此特地开了个篝火party,二十几个男生歃血为盟,誓将此女追求到手。自然,我也包括在内,嘿嘿。
她初来我校那天的浩大场面至今历历在目。几乎全校的男生都出动了,没去迎接的寥寥可数,包括我班前天出车祸忍痛在院的王君,F班由于体型过于矮小而不敢露面的郑君,以及健忘地忘了带眼镜的高度近视者李君。学校从门口到教室走廊挤得人山人海,在人潮中,我甚至看到了年近70岁的老校长,由此看来此女整整影响了三代人。
来了!站在前头的哥们这么一句,简直比本·拉登亲口承认制造9。11事件还有轰动性。果然,她来了,我想也不需要再多加描述,前面已介绍过了。老实说,写作这么多年,我却还不知怎么措辞来真真切切地形容这个女子。太难了,你明白。总之,她比传说中的还传说,男人个个陶醉得要死,女人个个嫉妒得想哭。不知是碰巧还是有意安排,当时校广播就这么飘来一首《My heart will go on》,得,女的哭了不说,不少男同胞也激动地哭了,顿时整个学校鬼哭狼嚎,像极了办殡丧的悲壮感。实话告诉你,当时我最骄傲的事就是自己没哭,真的,一滴眼泪也没有!当自己清醒过来,已身在校保健室了,没错,我硬生生激动地晕了过去。
打那日起,我班成了全校最有名的班级,每天流动人口量成百上千,说白了,摆明一个“狼穴”。班主任谢美人也及时采取了防范措施,在她前后左右,东南西北分别安置了我班的八大丑女,以求驱魔辟邪。哪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众男生的言语攻击后,八大丑女无地自容,纷纷要求调离阵地。无奈之下谢美人向校领导求救,特地在班上为她安排一个座位,一米开外人烟绝迹,并且张榜公告严禁外班男生无故进入我班,违者严惩,才使局势稍得稳定。
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班那二十几个亚当怎能坐以待毙,争先恐后向她发动攻势,岂奈此女爱情堡垒固若金汤,丝毫不得动摇。
“难道你就没喜欢过一个男人?!”一日,B君被逼急了,泪水直在眼眶打转。
“有。”她回答地很镇定。
“谁?!”B君简直气疯了,声带直逼女高音。
“我爸。”她这么说。
B君哭了,眼泪鼻涕一大把地冲出教室,三天没来上课。
看着自己的同胞兄弟一个个败下阵来,我心里仿佛打翻了无味瓶,酸甜苦辣加上咸。是时候自己发飙了!所谓硬的不成来软的,这正是当时本人的策略。毕竟都已经是高三了,几个月后要面对的是严峻的高考,身为学委的我自然要多多帮助这位刚转来不久人生地不熟的新生啰。顺便沟通沟通,发展一下感情也不过分,嘿嘿……于是,我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时不时靠近她满脸堆笑:“你新来,有什么学习问题不懂尽管问我。”我边说边傻傻嬉笑着,笑得脸险些抽筋。“噢。”她应了一声,便再没有作答。我只好怏怏退到一旁。哼哼,我会等的,你总会有学习问题吧!哪想,从此以后,她没有问过我半个有关学习的问题。等第一次省质检成绩出来,我才发现自己的智商和白鼠差不了多少。身为一班学委的我,硬生生被她拖了下来,屈居第二,并且和她的分差高达23分!搞得自己那几天心里很不是滋味,险些染上暴食症。我算领略到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的精髓了,原来美女并不是个个没大脑,也有这种智商高得可怕的。
古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本来我们这些高三快上战场的莘莘学子早就应该进入状态,即便做梦,也应该梦些什么数学公式,英语语法的,可自从她来后,十有八九都梦她去了。结果很明显地体现在了这第一次省自检。历次考试平均成绩稳居年段前三的我班,一下子滑到年段倒数第一,其中自然以男生成绩波动幅度最为明显也最为夸张。典型的是上次那个被逼哭的B君,好端端一个学痴,我班前五的才子,对她过于痴迷,一副非君不嫁的架势,以至废寝忘食,荒废学业。得,省自检成绩下滑地比蹦极还快,全班倒数第十!
谢美人急了,当天打了个申请报告,要求学校为此女另谋高就,换个班级别连累了自己的班,把她谢美人一世英明也毁了。可校领导也清楚得很,以此女的魅力,换哪班哪班就倒数,便把烂摊子留给谢美人,发下话来,自己搞定!一向沉稳有深度的谢美人也乱了阵脚,跑到厕所以泪洗面,几天下来,憔悴不少。
第五日,谢美人出现在班级,满脸红润,拉过那位我校的大美人嘀嘀咕咕交代一阵,颇为神秘。咦,难道有应对之策了?上课后,但见她不慌不忙地飘上讲台:“各位同学,希望你们明白,我们都是高三的人了,我身为班上的一员,看到这次班级成绩下滑心里也不好过。大家振作起来,好吗?”你知道这两句话的效果吗?你是绝对想象不出来的。当场全班掌声雷动,当然,鼓红手的基本上都是“深受鼓舞”的男同胞们。B君甚至无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激动地站起身来,捋起衣袖,振臂高呼:“说得太好了,太好了!我一定会拼了命学习的!”那样子,像在对天发什么毒誓似的。后来想想,医大毕业的谢美人确实不是盖的,此招治标必先治本是也。
而这一良方的效果一定让你瞠目结舌。高考前几次大考我班均稳居年段第一,年段前十竟占了六个,包括她,剩余五个都是男的,其中也包括后来学习疯狂无比的B君。谢美人乐得屁癫屁癫的,天天围着她嘘寒问暖,简直比亲子还亲。
很快地,高考来了;很快地,高考又过了。待到填报志愿时,学校又产生一项记录。众人惊奇地发现,填报某名牌大学的人数严重超额,男生中不论好坏,三分之二的都填了该大学。我想不必我多说,你也该明白,没错,该大学正是她的第一志愿。
“一个两个都疯了!”70岁的老校长扔下这句话,硬是得了从未有过的心脏病被抢救送进医院。谢美人才猛悟到自己的如意算盘打错了,因为该大学在我省的录取人数仅为个位数,而我班全部男生都以此为第一志愿,结果不言而喻,无数个男生将不可避免地上本二,她的一世英明就此葬送。填志愿次日,谢美人当面在全班60人面前捶胸跺足,哭天喊地。
最终,我校有四个人进入该大学,包括她,我,以及另外两个她的狂热追求者,占全省二分之一,也破了个历史记录。当然,背后的陪葬品不比当年秦始皇驾崩陪葬的人数差多少。需强调的是,可怜的B君也身在其列,据说是考前压力过大,当然,压力来自对她的那份执着。听说后来他回读了,并以该大学为唯一志愿,可至今仍未在大学中见到他,想必还在回读班中呕心沥血,也苦了他一片痴心。
就这样,我和另外两个男生,系着对她的梦,搭上了北上的列车……
在远离故土的外省城市,同乡这个概念便是指来自于同一个省的。可初次来迎接我们这四个新生的“同乡”未免也太多了吧,离谱得很,密密麻麻一百来个左右。后来才知道,其中80%都是混进来的,为的是一睹其芳容。有魅力就是有魅力,完全不受风水气候的影响。不久,该大学几乎所有社团都向她招手,极力邀其加盟,险些发生社团火拼!但她还是那么有个性,最终仅选择女生部,这个部,全为女生,性别非女的连个缝都甭想钻进来。可有的苍蝇死也不甘心,好象那个校学生会会长麻子李,甚至写了份建议书给学校,推荐她当女生部部长,竭其所能阿谀献媚。但他们哪里晓得她的性格呢?她可是软硬皆不吃的才女啊!
不过话说回来,我这个曾经和她同班一年之久的同学又了解她多少呢?或许我根本不了解她,但却不可自拔地爱上她。我也知道盲目地向她发动攻势是徒劳的,原来学校几百个男生便是最好的前车之鉴了,于是,我变得不主动了,偶尔在学校遇见她也只是打个招呼便匆匆走开,我真不知道怎么在她面前表达自己,同时,我也渐渐陷入相思之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来得疼痛………
我已经说过,这是一个经典爱情故事,所谓经典,独一无二,绝无仅有。
有一条鱼,向往那传说中神圣不可玷污的清泉,于是,它拼命地游啊游啊却怎么也到不了。终于,它累了,累得再也没有前进的力气。它感到无助,开始对现实绝望,随波逐流。一日,它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它没有多在意,几天后它开始喜欢上这个地方,喜欢水中的一切。于是,它问水中的石头:“这里是哪儿?”石头的回答使它大吃一惊。原来,自己已游到那条清泉,那条梦想的河流。
我便是那条犯傻的鱼。
如果不是那次同学聚会,或许我永远也找不着那颗清泉中的小石头。
说是同学聚会,可笑得很,因为只有四个人,即是在该大学的四个原校同学。提倡者是C君,也是一个对她死心塌地的男生,借同学聚会之名,打算在当日来个轰烈表白。
“嘿嘿,你们两个别忘了来,反正也是做做陪衬,这次我一定会成功的!”C君在那自鸣得意。
“什么鸟话!多谢你的安排,为我的胜利制造机会!”D君反唇相讥。
而我,沉默不语,也好,她也给足面子答应下来,能一起吃顿饭,自己也满足了。
该天,颇为大款的C君在一餐馆摆下宴席。她没有失约,准时地来了。
半杯酒下肚,C君开始发情:“芳,其实你是知道的,我如此喜欢你!”
“是吗,谢谢。”她淡淡地答道,“可我的答案恐怕要你失望了。”
C君是个明白人,二话不说开始埋头灌酒。
紧接着是D君,同样的对白,重复地上演了一遍。
D君也不傻,搬把椅子坐在C君旁,同喝闷酒,大有一醉解千愁之势。
我没多说什么,自己明白得很,何必自找没趣,愁上加愁呢?
那晚,她出奇地喝了不少,待到结束,面容微微泛红,看得出已有点微醉。而C君和D君,整晚只顾埋头喝闷酒,不讲一点情趣,曲终人散时早已烂醉如泥。
于是,喝得不多较为清醒的我决定先把她送回宿舍,再来处理那两位男同胞。
我和她走出包间的时候,耳后清晰地传来C君,D君的吟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呜呼~~~~~~~
我扶着她,走在回校的路上,已近深夜十点。这是我第一次碰着她,扶着她的肩膀,透过毛衣感受她的体温。她周身散发着一股独特的香气,大概被酒气压住了,所以很淡,却足以令我心旷神怡。她的脸微红,显得更加妩媚可爱。我感到自己心跳得厉害,简直不受控制地猛窜;我感到全身上下一阵燥热,估计自己第二天上不了课了,准发高烧。
我们就这样颠颠簸簸走着,彼此沉默。片刻之后,沉默被打破,而说话的不是我,是她。
“杰,看来今天你没喝多少。”她口齿不太清晰,说话断断续续。
“嗯。”我应了一句,便不知如何再接下去。只怪自己口才不好,高中时母亲为自己订的《演讲与口才》,偏偏被我请到书柜当摆设,崭新无比。
“你知道吗,今天是……我的生日。”她突然吐了这么一句。
天,今天竟是她的生日,这可是爆炸性新闻!不过话说回来,虽然那么多男生对她倾慕不已,却没一个能查出她生日的,简直比国家机密还机密。
“不,我不知道。”当然了,我怀疑除了她爸,大概没有异性知道她的生日是哪天吧。
她好象没在听我说话,继续说下去,不过却换了一个话题:“其实我没什么异性朋友,他们只是把我当作一件艺术品去推崇。”
不知为什么那时候我会有点恻隐之心,原本在我对她的认识中,只有她来怜悯谁,而绝不可能有让别人同情她的理由。
看来我不是个优秀的推理家,在她说出这句话后,我觉察到她漂亮的脸蛋上掠过一丝痛苦,涩涩的。
我动容了,当时就想安慰她说没事,我会作为朋友永远支持你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我是喜欢她的啊,难道只能是朋友?
“放心,其实你有很多朋友的,我不就是其中一个么?”最终,我还是说了,毕竟能和她做朋友我也满足了,我没什么奢望。
哪想,她转过头来对着我:“难道只能是朋友?”
这句话可把我吓坏了,天,难道她早就洞察出我喜欢她?我顿时感到体温骤然上升,脸一定红得比猴子屁股还屁股。咦,不对啊,这句话的口气好象……
“其实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人,那就是……”她抬起微红的脸,热辣辣地看着我。
???!!!
虽然我自认智商也不低,但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逻辑判断能力了,不可能,怎么可能?
“是你,杰。”她轻轻地说。
我几乎晕了过去,或者这么说,我当时没晕过去简直是个奇迹。
不过我的思绪更加混乱了,我甚至认为也许“是”就是“不是”,而“喜欢”则代表“讨厌”。
但最终我还是保持清醒,如果这是一场梦,就让我醉生梦死好了。
“可你并不喜欢我,只把我当朋友。”她口气有点失望。
我第一反应很剧烈,连说了一万个“没”。待缓和一下情绪,我决定豁出去了:“我是喜欢你的,一直以来都……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喜欢上你。真的,无法克制地喜欢。”
我对自己说,见到你不喜欢上你的男人简直就是怪物!
她停下脚步看着我。我敢保证当时自己一脸严肃,仔细想想,确实没在她面前真正表白过。
“呵呵……”她笑,那笑声直抵我的心扉,“看来我们一直都彼此喜欢。”
我以傻笑回应,受宠若惊。
接下来,我像个犯错的小孩,一言不发。她也没再说下去,暗自思忖着什么。她想什么我不知道,我只明白自己把她先前说的那些话回味了不下一百遍。
当我再次恢复思考能力时,她已经被送回宿舍,而我,也躺在了床上。床只是个附属品,当夜,我不能再清醒了,直接性失眠。
噢,还有,忘了提了,C君和D君也早被我抛之脑后,那晚他们哥俩就在餐馆美美地睡了一觉,次日还被迫交了不菲的露宿费。
第二天,从我从床上爬起以至上课,我仍怀疑昨日的一切皆为南柯一梦。你知道,如果ET突然从你眼前闪过,你至少会花一个星期来判断那是否是自己的幻觉。
直到放学,她在学院门口等我,向我招手,微笑。
全场哗然。
我终于确信,我是本世纪最幸福的亚当同族。
我朝她走去,短短几米距离,一道道利光直奔我而来,怀疑,羡慕,嫉妒,痛苦,仇恨………
我敢说这个月我们学校的头版头条非我和她莫属。
“去哪?”她说。
“给你补过生日!”我眨巴着眼。
“来,牵手!”她边说边探出双手。
哎哟……我的心都融化了。上帝真不公平,对我太照顾有加了……“}
深秋的晚风有些微凉,和谐的脚步声伴着簌簌的落叶声,回荡在校园深处。
这条小径,两旁匀称地挺立着梧桐,幽远静谧,被广大师生奉为我校的情人路。这样的夜,无论格调还是情调,可谓一流。
我拉着她的手,迈着小步。
“今晚的蛋糕挺甜的。”她嘻嘻笑着。
呵呵,哪有我的心里甜呢……
不知不觉,我们走到这条路中那棵最高大的梧桐树旁。
她停了下来:“知道吗,这棵树大家都叫她许愿树。”她顿了顿,语调略带羞涩,“我曾在这棵树前许下愿,在自己生日这天向你表白。”
我不好意思地还以笑容,心中暗暗计划从此以后自己应该把此神树好好供奉起来,日日膜拜。
忽然,她转身对着我,狐疑地问:“你真的喜欢我么?”
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上前一步揽住她的小蛮腰:“宝贝,我爱你!”
宝贝,我爱你……!!
她幸福地笑了。我终于可以措辞来形容这个女子了———我最最动人的GF!
她仍是笑着,比任何时候都动人,两片唇红润得仿佛樱桃一般………
好了,故事到此也就结束了。接下来发生什么纯属个人隐私,朋友们,不要打扰,不要打扰。:}
第84篇、有一种幸福叫守候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
上个世纪60年代,一个上海的中学生插队来到北大荒。
那年他才满17岁,还没有读懂这个世界,就被无情的命运从繁华都市抛到这个冰天雪地的异乡。
他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被苍凉的大荒湮没,他曾痴痴望着南方,每晚在梦里哭泣,但醒来眼前还是天苍苍、野茫茫。寂寞与思乡让这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陷入了人生的低谷。
就在这时,一个北方女孩走进了他的视线。那个年代的北大荒,爱情这个字眼还没有流行吧,一个不到17岁的小伙子,一个刚刚15岁的姑娘,更不会说“我爱你,你爱我”的,说到底,他们连手都没敢拉过,他们就那样远远地、默默地被彼此懵懂的情愫牵系着。
爱情让他适应了荒原,除了野草,他还看到了美丽的花朵。几年的相恋后,他们准备结婚了,准备死心塌地在那里过一辈子。那些日子,他们沉浸在喜悦与兴奋中,相约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对被时代抛在一起的患难情侣,用汗与泪浇灌的爱情之花终于要绽放了。就在这时,一纸造化弄人的文件把他们从喜悦中惊醒了――所有知青大返城。他的家庭政策被落实了,他可以回上海上大学了。他不知所措,她鼓励他回去,而自己会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娶她。
分别的前一天晚上,荒原上的月亮特别圆,她说不知道人今后能不能圆。他就发誓,一定会回来娶她。她幸福地笑了。他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从此,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每天,她都要看看他临走时没有带走的换洗衣服,回忆他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大学毕业那年,她每天都兴冲冲跑到县城的火车站,直到人群散尽。那些天,车站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事了。就劝她,别等了,因为从没见过走了后又回来的,她对此置之一笑,然后回家去等他。
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他,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其实,回到了他久违的都市后,他的父母就每天劝他忘记她,忘记北大荒的生活和一切,他说他做不到,母亲就每天看着他,父亲还模仿他的笔迹,向北大荒寄了一封信给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们分手吧。
收到信,她晴天霹雳一样的感觉,眼睛一黑,一下子靠到门上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村子里的人都来劝她,不要再等他了。趁年龄还不大,嫁了算了。但她无动于衷,她把那些人赶出家门,坐在家里守候,她相信,有一天,他会随候鸟一同飞回来。
他终于被逼着跟父亲老战友的女儿结了婚,她的影子,在他的印象中渐渐淡了。婚后两口子去了美国,几年后离了婚,他一个人回到上海。就在那一年,与他一起插队的同伴儿回了趟北大荒,那个同伴儿见到了憔悴不堪、一直独身的她。她对那个同伴儿说,不要找他,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其实这个同伴儿好几年前就调到青岛工作了,早就跟他失去了联系。可事情就这样凑巧,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临走前去一家商场买东西,他下班回家也碰巧路过这家商场,于是,这两个20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巧遇了。同伴儿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你。他说谁呀,同伴说是她。他差点没摔倒。他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发疯一般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这个冬天,距离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整整18年。
那天,当她在屋子里整理他当年留下的衣物时,房门被推开了,她抬头,刚好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18年,18年的风刀霜剑,能沧桑多少心灵,荒芜多少爱情,削平多少誓言。
18年的苦苦守候,如果说最开始那是望穿秋水的等待,到了后来等待对于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像一个勇士一样守候着自己的幸福。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个擦肩而过的爱情。
有一颗时刻守候的心灵,就永远会有即将到来的幸福。
第85篇、20亿的价值
他出身名门贵族,而她只是平常百姓之女,如果不是因为爱情,他和她怕很难被联系在一起。
最初,他的父亲对他们的交往与相爱是欣然接受的。这让他十分兴奋和安慰。事业上他更加自信、果断、敏锐,而只要稍有时间,他们就会耳鬓厮磨的缠绵在一起,享受着爱情的春暖花开。
一切都风轻云淡。然而,就在他和她即将携手教堂,迎接爱情的瓜熟蒂落时,风云突变。
原来,他的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听到,娇媚甜美的她曾和某名流传出过绯闻。他的家族举足轻重,他的父亲无法容忍家族的威信被玷污。父亲找到他,开诚布公的告诉他,无法接受她做儿媳,让他和她一刀两断。他并没有惊讶,他早就从她那里了解过她过往的一切,在他的心里,他在意的不是她的过去,而是她现在对他的爱。他试图说服父亲,但父亲却态度坚决:要么和她分手,要么断绝父子关系。
一边是痴爱的恋人,一边是亲亲父亲。爱情与亲情针锋相对。
他知道,如果离开了她,他将无异一个失去魂魄的走肉;而和父亲断绝父子关系,他不仅会伤害对他寄托厚望的父亲,还将失去他在家族企业的所有财富和未来光辉灿烂的前程。他尝试着说服父亲,但父亲的态度坚定异常:只要他离开她,这个家族的一切财富都是他的,否则,他将一无所有。
当他意识到,任何的努力都无法改变父亲的决定后,他不再困惑,他问她:“你愿意跟我过清苦的日子吗?”她眼里含泪,一字一字的回答他:“我爱,我宁愿离开你,我不想你因为我失去父亲、失去前程、失去风光。”他将她揽抱在怀里,泪水盈满双眼,动情而坚定地说:“你是我最大的财富和风光。”她的泪滚出眼眶,连连点头:“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什么也别想分开我们。”
接下来的一切近乎悲壮。
他先后将他所持有的、价值亿万的家族公司股票,以及住宅物业等都归还给了父亲。他所做的这一切舍弃,只为了一件事情,他要迎娶她做自己的新娘。
他的名字叫张国炜,他的父亲是曾以13亿美元身家登上美国《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排行榜的台湾运输业大王,长荣集用总裁张荣发,让张国炜毅然舍弃亿万身家的女子名叫叶淑汶,一名普通的空姐。
很快,他们的爱情被媒体披露出来,有人将张国炜归还给其父亲的股票以及房产简单统计了一下,大约20亿新台币,最重要的是,张国炜失去的还有早已经被父亲钦点的“长荣王国”的“国王”位置。
一个人可以得尽天下,但不一定能够得到爱情;而如果得到了爱情,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2006年9月,狂风暴雨中,张国炜迎娶了叶淑汶。婚礼简朴,但两人却笑的异常灿烂。张国炜给叶淑汶戴上了订婚戒指,同时向世人宣布着:“没有这个我所爱恋的女人的帮助和支持,我将无法生活。”叶淑汶流着泪对她伟大的爱人承诺:“和我在—起,你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爱情的信念,都有一把衡量爱情的标尺。张国炜却用他的行为为他的爱情标出了一个最低价20亿新台币,以及长荣集团的江山。
能够被心灵朝拜的,不是财富,不是权势,是爱。
第86篇、爱情是一种美好的感觉
山东德州 郭来坪
什么是爱情?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做出不同的回答。这里有两个故事,你听了或许从中会得到一些启示。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时间长了,两人无话不谈。一天,柏拉图问老师:“您是过来的人,请您告诉我什么是爱情?”老师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但指着门前的一大片麦田说“请你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并嘱咐柏拉图说:“记住,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
过了一段时间,柏拉图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麦。苏格拉底问他为什么也没有摘到? 柏拉图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见到过许多‘最大最金黄’的,因为还想前边会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等走到前面确发现不及以前见到的好,结果那些‘最大最金黄’的麦穗都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
苏格拉底对柏拉图说:“这就是‘爱情’。”
其实我们大都生活在平淡的环境里,无论是亮男倩女,当你走在那片广阔的麦田时,你随时会对爱情产生一种美好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你要在爱情的麦田里寻找的那颗‘最大最黄’的麦穗,你及时的摘取她(他),就意味着你已经获得了美好的爱情,你的美好感觉会陪伴你终生。反之,就像中国故事里哪位男子一样,本来爱上眼前的姑娘,可禁不住姑娘那句“我妹妹比我长得更漂亮”,去身后去寻找理想中的妹妹,其结果会与柏拉图一样,到头来两手空空。人生就就像那片广阔的麦田麦田,只走一次,不能回头。要找到属于自己“最好的麦穗”,全凭自己的美好感觉。但你有了这种美好的感觉,并有勇气抓住她(他)才是你的收获。
作者地址:德州市天衢东路小学教导处
第87篇、不过是一段路人的爱情
■ 一
林闲认识陈晓,是10年前的事情了。
时间那么遥远,仿佛隔了层层叠叠的雾气,关山万里似的。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十多岁的少年,一起在少年宫学跳舞,陈晓跳舞的条件并不好,用老师的话说是腰太硬了,而林闲,则是胳膊不够长,老师说你们的嗓子都还不错,学别的也还可以的。所以两个少年就一起去了戏剧班。
那是一段特别沮丧的日子,很少有少年愿意学戏剧的,陈晓和林闲也不例外。别的小朋友青蛇、白蛇、许仙、法海地做戏,两个少年就在台下看。他们也对了几段唱词,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不用功了,说了几句就半途而废了。
后来就真的什么也没有学,只是在少年宫混着日子,两个少年却成了很好的朋友,一起把作业带到学校做,周末的时候一起吃早点。父母到少年宫接他们的时候分别说再见。
那一年,是陈晓16岁的时候吧,父亲生病了。父亲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是惟一的收入来源,少年宫的费用虽然不高,但陈晓也没有去了。
就是那个时候,林闲第一次去了陈晓的家,陈晓的家在城郊的小平房里,有木栅栏围着的开满木槿花的小小的院子,那些花是浅浅的粉色,浅浅的淡紫,很好看,像画里的风景一样,却有灵巧的风,微微地吹。林闲在院子外面喊陈晓的名字,陈晓答应着跑了出来,林闲说:
“陈晓,少年宫的老师问你怎么不去了?”
其实少年宫的老师并没有问,他们是一个月交一次钱,陈晓并不是优秀的学生,不去了,没人会关心的。
陈晓红了脸说:我爸生病了,家里就不让去了。
两个少年,问的答的都心不在焉,林闲点点头,很严肃地说好的,我会告诉老师的。就迈着方步很严肃地离开了。
那天回家后他觉得自己做得不错,很镇静。后来林闲考上了很好的大学,每当回忆自己的少年时光,回忆生命里那个叫陈晓的,常常和自己对着少年宫的大窗户发呆的女孩,心总是莫名地牵动,他知道,他的方步,他的发呆,都是因为喜欢,他对陈晓的喜欢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最初的爱情。
■ 二
林闲大学毕业了,工作的城市是上海。
这个城市太现代了,所以发现自己住的地方有了外地来的演出队。
那天晚上,他们都穷极无聊了,小刘说:去看演出吧,30元一张票,超便宜的。经不住小刘的劝说,去了却很快后悔了。那都是什么演出啊,外地的草台班子,表演杂技、流行歌曲、戏曲、二人转和摇滚,演员们都有香艳的名字,小曼玉,小青霞,邓本山——整个一个大杂烩,看演出的都是小区里的中老年人。就这样,还有人不断地离场。
一个女子唱了流行歌曲,没下台,又唱起了戏曲,是白娘子里面的选段,她唱得并不好,台下有人叫好,有人嘘声。林闲原本快要睡着了,那些唱词那么熟悉,声音也有些熟悉,就睁开了眼睛。台上的女子眉目清秀,有艳丽的妆,音容笑貌却那么熟悉。林闲脱口而出陈晓的名字,小刘说什么啊,人家叫小曼玉。
就去后台找小曼玉了。林闲那么着急,他几乎肯定那就是陈晓。
只是舞台妆都太浓,灯光又奇奇怪怪地闪来闪去。演出还没结束,后台不让进,演出结束了,还是不让进。倒是小曼玉听说观众找,自己出来了。
她的妆还没有卸,脸上是胭脂浓郁的红,头发高高束起,廉价的曳地长裙颇有几分风情,没注意到林闲和小刘,径直问阻拦的男子谁要见自己,是要给小费吗?瞥见林闲和小刘。又不好意思,微微低下了头。
她真的是陈晓。“陈晓,陈晓,我是林闲啊,你记得吗?我是林闲,你小时候的朋友林闲啊。”
陈晓抬起头,呆住了。
■ 三
那天晚上,林闲就约陈晓去吃饭。陈晓说:太晚了,改天吧。
第二天一早去了小剧场,他是等不及了。陈晓出来的时候不是昨天的样子了,她没有化妆,皮肤很白。看起来年纪小了很多,穿着素色的裙子,瘦得像个大学生。
林闲问起陈晓的事情,为什么搬走了?陈晓说原来她家就在乡下的,因为爸爸有一些手艺搬到了小城,后来爸爸生病了,就又回去了。
没念完高中就辍学了,好在村子里来了个演出队,听说她在少年宫待过,嗓子还不错,就带上她了。
林闲无非就是念书和工作,几句话就完了,陈晓却需要说很多。他们闲闲地在街上走,陈晓一直低着头,碎碎的发飘在肩上,就像很多年前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一样。
接下来,就是林闲最快乐的时光了,他请了假。每天都会去找陈晓,和陈晓一起逛街,他们去浦东玩,回来的时候很晚了,穿过石库门房子的时候林闲牵了陈晓的手,就一直那样牵着,舍不得放开。林闲的心微微地颤抖着,像很多年前,去陈晓家探望,分明很紧张,却要让自己镇定一样。他想他和陈晓应该在一起的。他爱她,一直爱着。而她呢?应该也是有一点喜欢自己吧。他说陈晓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就想这样和你一起,穿过每一条街道。走很远很远。
陈晓笑了,小时候,我们都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吧。送陈晓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午夜一点了,陈晓敲开小剧场的门,倚在门前对林闲说再见。
林闲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挥手说:明天见。陈晓点点头:对,明天见。
■ 四
明天,也就真的没有明天。
天亮的时候林闲洗了一个澡,想到陈晓一定还在睡觉,就和小刘聊天,小刘说:为了她你的年假都休完了。怎么办?“休完了就去上班呗。”
“陈晓呢?”“她留下来,和我在一起。”小刘说你疯了,她没文凭没能力的。留下来,你养她啊。林闲说:是啊,我养她。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总得疯一次吧。
中午的时候,疯子林闲就去叫陈晓起床了,只是小剧场冷冷清清的,没有挂出往日的大幅宣传画,看门的大爷说演出队早上就走了。
“去哪儿了?”“继续演出去了呗,好像是南京,谁知道呢!”
林闲给陈晓打手机,拨了很久,终于通了,却不是陈晓,是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陈晓忙着呢,没时间接电话。人家都走了,你怎么还缠着她啊,看在同学的份上没撅你面子,你还真来劲了。电话扣掉了,再没有拨通。
林闲托在南京的朋友打听,似乎演出队并没有去南京,林闲的心,落在沙地里,反反复复,都是疼痛,他知道陈晓是故意消失的,她不要他找到她,或许对陈晓来说,自己只是同学,她抹不开面子;陈晓无数次说起那一天,她原本以为有小费的,也或许对她而言,他只是观众,对他,她却是初恋。她并不想和他在一起的。是他自己多想多虑,伤心了,也只能怪自己。
■ 五
休息一个礼拜后,林闲上了班,西装革履的,融进徐家汇的人潮里。
小刘说你和她根本不是同路人,就像乘地铁,不管多拥挤,一度和谁靠得多近,到站了,也会各奔东西。
时间一天天过去,林闲开始总是想着陈晓,后来就不想了。陈晓像一个痂。看到的时候会伤心,就不如不看。没有人知道林闲喜欢过一个演出队的女孩子,知道了,也会当作笑话的。
林闲开始恋爱了,是公司里的同事,后来分开了,又和别人恋爱,又分开,后来还是结了婚,小刘跳槽去了北京,回上海看朋友,是林闲结婚两年后。
接风是在饭店里,刚开始,林闲的妻子很忙,晚到一些,小刘喝了一些酒。就开始说话了。
他真的喝多了,就有些口无遮拦了,说林闲你知道吗?在北京,我见过陈晓的,是另一个演出队,在一间酒吧里,陈晓提到你的名字就流泪,说如果我见到你,你已经结了婚,忘了她,才可以把这些话告诉你。其实小时候她就知道你喜欢她,知道你是假传圣旨去看她,她离开少年宫的事情,一早告诉老师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后来,很多次她在院子里写作业,曾见到躲在木槿花后的你。
陈晓说她也喜欢你,也忘不了你们一起在少年宫的岁月,只是女人分两种。一种是像白娘子那样,为了证明爱情的完美,肯为男人喝下雄黄酒的;一种是不肯的。她不是不愿意为你喝雄黄酒,为了你,她什么都愿意,只是她高中没毕业。在外漂泊,吃了很多苦,被人欺瞒过,她配不上你。白娘子可以依靠法力把不完美掩盖,陈晓没有法力,所以只能选择离开。
你们原本是路人,离开前,曾经牵手走过几条街,就够了。
小刘说完了,还是不放心,又问林闲:“你是不是不爱她了?否则,就是我多事了。”
林闲说:是啊,是啊,是啊。小刘就笑了。
远远的,一个女子走过来,是林闲迟到的妻子。女子的皮肤很白,瘦瘦的,碎碎的头发倚在肩上,有些像一个人。但是她不是。小刘呆住了,说那是你的妻子啊。原来你并没有忘了她。
林闲没有回答。那一刻他忍了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第88篇、那年,很美,很怀念
她叫芬是一个文静,单纯的女生,他叫①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生。
那年高一,他和她在两个不同的重点班级。一堵薄薄的墙壁阻隔了一切。偶然的一个晚上,他有急事冲出教室,在走廊与她相撞了,幸好他及时搂着她,没有摔在地上,他匆匆连声说几句对不起,然后离开了……
转眼高二,他们同在一个理科班。他坐在最前面,她坐在最后面。当时在他心里只有一心一意念好书,她坐在后面静静的望着他。一年里,他紧紧向她借过一次笔。从此,再没有说过话。
转眼高三,再次分班,他们又在同一个班级,而且她坐在他前排。开始,没有说话。她静静在坐在座位看书,他在后排认真的做着题目。后来,她慢慢的问他理科题目,他耐心的解释给她听。下课了,她不再静静的看书,他不再认真的算着题目,他们开始聊天。他的身体不好,老是感冒生病,座位里基本都是药片。她很照顾他,每次生病了,她帮他倒水,拿药。他喜欢打篮球,她帮他在食堂打好饭,送到篮球场等他。她心情不好的时候,他每次陪在她身边陪她聊天,哄她开心,陪她一起用小小的P4看电影。然后,被班主任发现了,批评了他们。他们总是捂着嘴,相视的笑笑。2月20日,他生日,她为他第一次喝醉了。他也醉了,但是很开心,因为自从离开父母后是第一次有最爱的人陪着他过生日。她鼓励着他好好学习,要考一个好的大学。他说,他们一起努力都考上大学。可是,当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在流泪,因为他知道高考后,他们不能在一起读书了。高考越来越近了,可是他的成绩却在直线下降,她为了让他好好学习,不影响他,她狠下心来冷落他……上课一个人坐在后面,不愿和他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很伤心,很舍不得她,很想念她。他以为她不爱他了,他为她取一个网名“始终茹①”,纪念深爱的她,对她的爱永远不变。高考结束前天,她生日,他们过的都不开心。因为他们知道,一起过完这次生日不知道还有没有可能在一起过第二个,第三个……
高考分数出来后,他选择了读大学,她选择了复读。从此,他们分开了,再也没有联系过。他很想念她,想了很多办法都不知道怎么联系到她,仿佛被这个世界遗忘了。
偶然的一天,他在大学上课,接到一个岳阳的号码。电话那头轻轻的传来:“喂,你过的好吗?”他听便知道是她的声音。他激动的流下了眼泪,当时的千言万语却沉默了。那次后,再也没有了她的消息,他拼命的回拨着这个号码,那边一直传来嘟嘟嘟…
他大一结束了,她高考也结束了,她考上了长沙的一所专科学校。他一直在静静的等待着她的电话……日子一天一天的从指缝间溜走,他以为失去了她,于是他把网名改成了“夕阳武士”纪念曾经拥有和她在一起的美好回忆。他只能默默的为她祝福,希望她过得开心快乐。
那天晚上,他准备睡觉,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他不敢沉默了!他们一直聊到手机没有电了才不得不放下电话。从那以后,每次节日或者有空的时候,她总会打电话或者信息问候他,他很感动。他想她是喜欢他的,于是决定在五一的时候向她表白。这是他们认识三年来第一次表白。她答应了他,她等了他三年,他等了她三年。五一,他特地到长沙和她一起回家。他和她2年没有见面了,那天他在车站见到她。他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他们一起上车,在车上聊着天,她累了,静静的靠在她肩膀睡着了。他紧紧的抱着她,不愿失去一分一秒。多么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此刻。他们回家的路途虽然只有50分钟。但他们都很开心。
五一节去学校,他们一起过来。她依旧躺在他怀里静静的睡觉,他依旧紧紧的搂着她。下车了……天空却飘起了细雨,她为他撑着伞,他一只手提着行李,一只手抱着她。消失在蒙蒙细雨中……
第89篇、红颜蓝颜
在轰轰烈烈的城市大改造中,这一条老街能幸存下来,是个奇迹。据说有许多房产开发商打过这条街的主意,每次论证会,都出奇地遭到了百分百的反对。老街就这样继续生活在这个繁华喧嚣的都市里,成为有名的“商业一条街”,也经常冒出一些与生意无关但与生意人有关的故事来。
阿尘在与女朋友分手后,来到了这条老街,从别人手里转得一个门面做水果生意。生意开张后两个星期的光景,紧邻他店子的这个门面也撕去了“门面转让”字条,一个长相很萝莉的女孩在门口挂出了一个“等依化妆品店”招牌,那天开张,来了一伙青年,在“等依化妆品店”店门口噼噼啪啪放了一阵子鞭炮,一时间硝烟冲进了阿尘的店子,鞭炮碎屑也铺落在摆设的水果上。还怎么做生意?阿尘气不过,跑到“等依化妆品店”门口叫了起来:“有点公德不?让别人遭殃的!”
不想那萝莉女店主不但不道歉,还叉腰迎了出来:“怎么啦怎么啦,这城市又没禁放鞭炮,咱店子开张热闹一下,不行吗?”。阿尘本不善于吵架,尤其是和女孩吵架,一时竟无法接下一句话,只好悻悻地退回到自己店中,自认倒霉。
因为第一次就吵上了,这紧邻的两个店子从此有些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阿尘每天一开门看到这个女店主,就有一种生气的感觉,很烦躁的。
一个人在店子里经营有些枯燥,阿尘就买回一台电脑开始上网消遣,他给自己取了个“寻找红颜”的网名,开始通过QQ结识外面的朋友。有一天,一个叫“寻找蓝颜”的网友闯进了他的空间,一个“红颜”一个“蓝颜”,都是寻找的心情,竟一下子投缘,碰出了火花,热聊起来。本在情感空窗期的阿尘,在与“寻找蓝颜”聊了一段时间后,臆想着她很美丽很温柔很体贴,是自己喜欢的那种女孩,所以每次一打开电脑与她聊天,他都有一种特别牵挂的感觉。阿尘几次用暗示的方式提出见面,但“寻找蓝颜”总巧妙的回绝了。聊了快一个月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没有话题了,经常只靠“呵呵”两个字通通气。阿尘很苦恼,为了找话题,他不惜制造了一个谎言,他告诉“寻找蓝颜”,老家父亲得了癌症在住院,自己可能要去医院陪护一段时间,故会有一段时间不在网上了。“寻找蓝颜”相信了,赶紧安慰他,接着自然而然聊到了昂贵的医药费上,“寻找蓝颜”关切地问他:“还负担得起吗?”,为了圆谎,阿尘说愁着呢,正在向亲友们借。
“你把你卡号发给我吧,我手头有点余钱,你拿去应急”。那边“寻找蓝颜”打出了这样一句。
阿尘只当她开玩笑的,也假装说了一句客气后,把自己的卡号发了过去。他想纯粹调侃,没啥的。没想到第二天,突然有手机短信提示,通知他卡上新进账一万元。阿尘大吃一惊,赶紧打开电脑,果见“寻找蓝颜”在上面留了言:“已打进一万元,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阿尘一下子感动得双眼湿润起来,赶紧回复说自己是骗她的,赶快给个账号打回去。但“寻找蓝颜”只一味责怪他不领她的情,不肯把自己账号告诉他。
阿尘由此夜不能寐,一直渴望见到“寻找蓝颜”,发了几次请求,“寻找蓝颜”总回复一个微笑和“会有机缘的”这句话。让阿尘倍感熬煎。
为了圆那个自己解释过而她信以为真的谎言,接下来的几天,阿尘都将自己隐身,制造一种已经去医院陪病人了的假象,但他依然能看到“寻找蓝颜”每天会发一声问候过来。这一天,阿尘完成好隐身操作后不久,又接到了“寻找蓝颜”发过了的一朵玫瑰花的问候,他憋了许久,决定恢复上线状态,直诉衷肠。他刚敲出第一字的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墙动地摇,接着就听见隔壁“等依化妆品店”那边传出一声尖叫。阿尘反应过来,是出事了!赶紧跑出去,这时附近的一些店主都跑了过来,原来是“等依化妆品店”天花板上挂着的一盏巨大的吊灯坠落了下来,砸得地板一团稀烂,所幸那个萝莉女店主是坐在角落里上网,只擦伤了背部,但已经疼得倒在地上痛哭。尽管对这个萝莉女没好感,出于同情心,第一个赶到的阿尘还是奔进去拦腰将她扶起来,在扶她起身的时候,阿尘的眼睛无意间扫在她那开着的电脑屏上,看见那个打开的QQ话框上赫然有两个正在对话的网名:“寻找红颜”、“寻找蓝颜”……阿尘一下子惊呆了。这时一只手臂搭在阿尘肩上的女店主又疼叫起来。阿尘回过神来,说:“我送你去医院吧”,萝莉女店主点了点头。阿尘拜托几位在场的人照看一下店子,背起她就往附近医院赶。
第二天,两人的QQ个性签名改成了惊人的一致:最遥远的天涯,就在隔壁。
不久,老街上多了一家“红颜蓝颜化妆品店”,而阿尘和他旁边的“等依化妆品店”,不见了。
第90篇、一起生长,一起开花
一起生长,一起开花 文 /敏子
同学聚会,终于见到多年不见的那个人,当年的相恋与相弃一并涌上心头。她依旧是女神范儿,挨个儿敬酒时,我倒了一杯给她,她对我说,你怎么还没变还是那个样子。
我笑笑,怔了怔,接了句,你也没怎么变。
往日种种,俱往心头涌来。我想起大雪天我坐在她宿舍外面,给她最后的礼物,然后她从宿舍里冲出来,对我喊,还是这么老土,把你的东西带回去!
那个冬天,我颜面扫地,带着那个围巾慢慢往回走。我送不起昂贵的东西,但总得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以生日祝福。后来,我隐隐从同学那里听她说,我不需要什么贵重的礼物,只是这个人,永远无法改变成我想要的形状。
这就是最初的恨意吧,正如今日聚会,她满脸高傲地对我说,你还是那个模样。
恋爱中的男女,尤其是一方追求另一方的时候,被追求的那一方往往会觉得,这个追求者应该怎么样怎么样,居高临下的态度,先入为主的思想,不可更改的理念,基本上会完全忽略追求者的任何权利。
追求者做不到无欲则刚,于是就改变心性去适应那个人,但结果往往会不伦不类,一边顺应着对方的喜好和对方的要求,一边又要修正自己的爱好与性格,然后,就如那年的围巾那样。我一个人慢慢往回走时,突然就觉得,我不需要改变。
被追求者总觉得自己是如来佛,不管那只猴子有多大的本事,翻天覆地却也逃不出自己的手心。于是各种要求一点点递加,总觉得那个人,最大的反抗也就是翻到自己的中指那里,他所有的得意与炫耀,完全在自己的掌握之中,所以大可不必在意。
但他不知道,这个世间,每个人都像独立生长的树木~样,有自己的生长方向与生长规则,如果非要旁人压低规则去适应自己的话,那么反弹时,可能会更加强烈。在恋爱里,尤其是在一个人追求另一个人的过程中,虽然没有完全的公平,但也不会有绝对的不公平。
我特别小人之心,那天聚会结束之后,我特意打电话让女友来接我,然后当着大家的面介绍时尚漂亮的女友。我看到她的表情中显然有吃惊,我自认不是睚呲必报的人,我只是告诉这个依旧单身的她,其实改变对方不是最好的方法,最好的方法是两个人枝叶并绕,然后一起生长,一起开花。
我相信这个道理她会渐渐懂得,正如孙悟空被压五百年之后,改归了佛门,况且,没有哪个人会是如来佛,你的追求者,更不是孙悟空。
其实我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当年那条围巾,我拿回去之后就一直珍藏到现在,那条灰色的驼绒围巾,花了我半个月的生活费,其貌不扬却奇暖无比,只是一直被她认为老土罢了。我想,下次同学聚会,希望她能说一句,哦,原来你就是这样。
第91篇、单车上的爱情
男孩和女孩是大学的同班同学,没有惊骇的邂逅、没有剧情化的一见钟情,他们的爱情在安静中悄悄地绽放。
男孩和女孩的宿舍楼距离挺远的,为了能更方便的陪伴女孩,男孩决定买一辆自行车。这一天,他们来到了一个卖自行车的车市,很廉价的买了辆红色的车。女孩喜欢红色的车,红红的很张扬,女孩很文静,但她喜欢张扬的感觉。看到男孩挑车的时候,只看红色的,女孩很感动,她知道以男孩的性格,骑红色自行车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他们一路骑着自行车回学校,男孩载着女孩,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
每次男孩骑车载女孩的时候,女孩总爱把两个人的包全背在身上,她说这样可以减轻男孩的负担,还可以有共患难的感觉。男孩说女孩这样太傻,每想把包放在前筐的时候又总拗不过女孩,最后也只能顺着她,但他的包里绝对再不会出现可有可无的东西了!他们骑着单车穿梭在校园的角角落落,看着女孩把所有的包全背在身上,路人也会无意的猜测或多点注视,每每这时,女孩会更加嚣张的笑,因为她觉得,和男孩在一起是件最幸福的事,她喜欢把这种幸福表达。时间久了,他们的足迹也为校园注入一道甜蜜的风景。
周末的时候,男孩会骑车载着女孩到学校周围转转,看看新开的花、搜寻附近有什么好吃的、找一片舒适的草坪去绘画未来····学校附近有一个大型商场,他们经常会进去逛逛,女孩见到心仪的东西的时候喜欢夸张的大叫,但男孩要给她买的时候她总拉着男孩走掉,最后会买两杯冰淇淋带到餐饮区的桌子旁,安静的享受简单的甜蜜。他们把两种不同口味的冰淇淋混合在一起分着吃,女孩说这叫分享快乐!女孩明白,在以浪漫为主调的大学爱情里,她要尽最大努力权衡物质与情调。
快乐中,他们进入大四了,这时大家都要为出路探索,未免多了些许的凝重!男孩在家人的要求下,决定考研;女孩要一心一意的找工作。他们每天在不同的方向忙碌着:男孩为了专心考研,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每天泡在图书馆,到很晚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宿舍;女孩穿梭于各种招聘会、各临近大学的宣讲会。他们见面的时间少了,有时一整天都见不到对方。女孩有时晚上从外面买回些吃的,为不影响男孩复习,就悄悄地放在男孩住地,然后发短消息让男生记得一定要吃完。但周末的时候,男孩还是会给自己放个假,花半天的时间骑单车在女孩溜达,聊聊彼此的压力,然后互相鼓励打气!
女孩在大学所在城市的一家普通上市公司做白领,男孩也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他们在男孩学校附近租了个还算宽敞的房子,这就是他们临时的小家。周日是他们的购物时间,男孩还是会骑着他那个已见苍老的自行车,载女孩去超市;女孩每次还是会把大包小包的东西全包在怀里,享受这种只属于他们的幸福!后来,女孩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男人,男人开着一辆红色的宝马,成熟而稳重,男人对女孩展开了强大的攻势。女孩跟男人说的很清楚,她说自己已经有一个很相爱的男友,她说她永远不会离开现在的男友。男人听着,眼里流露沮丧,但仍大方的说可以做朋友,并且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女孩好。
后来,男孩研究生毕业了,面对曾经无限憧憬的社会,找工作的处处碰壁,让他遍体鳞伤。之前的美好规划、宏大的抱负,遇到现实的审核,都变得天真且好笑。男孩变得暴躁,会经常无缘无故的发脾气。女孩想各种方法让男孩开心,但总是效果不大,男孩变得有些自暴自弃。周末,女孩缠着男孩,想要男孩骑着单车载她到外面逛逛,但男孩总不耐烦的说不去,说骑自行车太寒酸了,说等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买一辆轿车开。
女孩提出分手,她说自己要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男孩冷冷的笑笑,说这是意料之中、宝马男比他有钱多了。女孩没说什么,只是要求男孩可不可以最后一次骑单车载她。他们的车子行驶在林边的小路上,女孩抱着两个人的包、头靠在男孩的背上,两个人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男孩察觉到女孩的泪已经浸湿了他的上衣!以前的种种都在男孩脑袋里再现,他明白了,原来变的只是他自己,是他的冷漠与自私把女孩一步步推开,懊恼,但已经太晚了,男孩甚至都没有挽留的勇气·····
后记:我爱你,一直!我选择了别人,不是因为别人对我有多好,而是因为你对我不好了。爱情里,你的爱是我呼吸的氧气,当你不再爱我了,我将会在这场爱情里因缺氧而窒息。不想彼此太过狼狈,害怕继续下去只是一点点腐蚀曾经的美好,我选择放弃,在我的心死掉之前!
第92篇、名将陈赓的爱情故事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孔雀东南飞》触动伤心事
抗日战争中的百团大战后,八路军第129师趁部队休整,开了运动会。这一天,正巧刘伯承师长过生日,运动会总指挥、第386旅旅长陈赓便给抗大政治部主任罗瑞卿挂了个电话,把抗大文工团请到师部来演戏,助助兴。台上演的是《孔雀东南飞》。傅涯扮演小姑,她同情新嫂嫂,怨恨母亲拆散人间的恩爱夫妻,演到伤心处,她的眼泪滚滚而下;陈赓坐在台下看戏,触景生情鼻尖一酸,泪水也下来了。他抬起大巴掌撑住额头,顺便遮住眼睛……陈赓,湖南湘乡县人,1903年出生。14岁那年,他还在上高小时,父母做主给他娶了个比他大两岁的媳妇。他不满意这桩包办婚姻,离家出走,到湘军鲁涤平部当了兵。1921年,他退出旧军队,于次年在长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陈赓后来投考黄埔军校,成为“黄埔三杰”之一。1926年9月去苏联学习,次年2月学习结束,来到上海。1927年初夏由周恩来撮合,他与上海女子王根英在武汉结婚。
“七七事变”后,王根英随周恩来到西安,随后又赶到八路军总政治部。这时,陈赓已是八路军第386旅旅长,见到了久别的妻子。可是,才过了半个月,王根英接到组织上的通知,要她到延安陕甘宁边区党校学习。9月15日,陈赓送王根英上路,根英流泪了……1938年秋,王根英从党校学习结束后,调回129师财经干部党校任政治部指导员。此时,386旅正朝着这一带集结。王根英很高兴,心想不久又可以见到心上人了。谁料,1939年3月8日,在一次反扫荡中,王根英英勇牺牲了。
这天,陈赓正在给部队讲话,通信员送上一份电报,他一看:王根英在掩护战友撤退时壮烈牺牲!陈赓忍不住痛哭失声,猛地拔出手枪,冲着天空“砰砰砰”射出愤怒的子弹。他流着泪水,独自一人在积雪尚未融化的树林里站了很久。今天台上演出《孔雀东南飞》,陈赓又流泪了,他又想起了生于“东南”的妻子王根英……
苦恋三载好事多磨
早在抗大文工团演出《孔雀东南飞》之前,有一天,3位剧社的姑娘跟着团长王智涛去取道具。她们早就听说陈赓的许多传奇故事,见到他就嚷着叫他再讲些战斗故事。“我没啥讲的!”陈赓冒出一句,“南昌起义受伤的时候,我当时真想开枪自杀。”姑娘们走后,团长王智涛眯着眼睛问陈赓:“老首长,你喜欢哪一个?”直率的陈赓随口说道:“中间那个。”中间那个正是傅涯。傅涯1918年出生在浙江上虞县。大哥傅森在林伯渠的影响下,早年参加了革命。1938年,傅森从西安捎信来,动员妹妹参加革命。这年4月,傅涯和弟弟傅桑、妹妹傅英,千里迢迢奔赴延安,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她灵巧白净,行军途中休息时总要跑到溪边,美美地喝个够;然后寻个隐蔽的地方,洗去满身征尘。大家都说她是水仙子转世,跑到哪儿都水灵灵的。不久陈赓和傅涯单独见面了。他问傅涯:“我有许多男朋友,也有许多女朋友,你愿不愿做我的朋友?”约会之前,傅涯考虑过,参加革命前她与表哥订过亲,她已去过几次信,希望表哥能和自己在一起。可他不肯来延安,傅涯想等她与表哥的关系结束,再与陈赓交朋友。“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吧。”陈赓答应了。但他太喜欢傅涯了,一面等待,一面将自己爱上傅涯的事报告中央组织部。想不到延安方面答复:此人有“特嫌”,不能与之恋爱。过了一阵,上面又透来消息:不是她本人有问题,据我方情报,她大哥是国民党党员,在家中接待过一些进步青年、共产党员,也接待过一些国民党特务。傅涯是个演员,追她的人很多,她却专门看中你,倘非看中你的地位,便是有别的政治目的。抗大姑娘多的是,你可以另挑一个!
傅涯的母亲从小失去父母,只有一个亲妹妹相依为命。傅涯自幼与姨妈的儿子一块上学。表哥正义感强,常给她讲“国家落后,总要受人欺负”的道理,他从南京中央大学建筑系改学农业系。傅涯则准备报考化学系。“七七事变”后因为不愿当亡国奴,两人一起回到老家。一天夜里,表哥突然提出要与傅涯同居,他是看到表妹聪颖可爱,担心别人夺走了她。傅涯一看表哥想和她生儿育女,便与他发生了争吵。
一个偶然的机会,傅涯碰到表哥的一位好友,得知他后来考上了中央大学研究生,并随校撤到了重庆。傅涯要来表哥的地址,给他写了一封长信,劝他速来延安,抗战救国。
但半年过去,没有回音。而在抗大,傅涯常常自豪地向同学们讲述陈赓的传奇故事:危难中背过蒋介石,救了老蒋一命;坐过国民党的监牢,宁死也不变节;南昌起义中身负重伤,断了腿骨,硬是虎口脱险;长征中拖着伤腿,过了雪山草地……在傅涯心目中,那个表哥渐渐地远了、淡了,他怎能和陈赓相比呢?陈赓勇敢、机智,视高官厚禄如粪土。
傅涯决心已定,不言不语,一直等着陈赓,直等了三个春秋。
小平说:让延安成全他们吧
演《孔雀东南飞》时,台上台下俱流泪,这一片痴情,感动了也在看戏的129师政委邓小平。看完戏,他找来师政治部主任蔡树藩:“我们不能当《孔雀东南飞》里的那个焦老太。给中央发个电报,傅涯的哥哥即便是特务,傅涯本人是共产党员嘛!让延安成全他们吧。”1943年2月,陈赓结婚的事被批准了,傅涯迅速赶到河北涉县的师部里。当夜成婚,翌日行军。山路崎岖,陈赓马在前,傅涯马在后。40岁的陈赓倒骑在马背上,美滋滋地欣赏自己的俏丽新娘。傅涯羞红了脸……
婚后,傅涯只在司令部里住了几天,便搬到附近双曲村农民家,从事农会工作。每隔七八天才回来一次。有时一忙,很久也顾不上回去。但每次分手,她都要送陈赓一个日记本。陈赓记完日记,也由她保管。新中国成立后,陈赓被授予大将军衔,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傅涯在中组部工作。1961年元旦后,陈赓夫妇携子女去上海疗养。3月16日晨,陈赓因心肌梗塞复发,抢救无效,不幸逝世,年仅58岁。陈赓逝世后,傅涯一边工作,一边抽空整理陈赓的日记和文字材料,借以寄托自己的哀思。更令人敬佩的是,她还四处奔走,找李强、童小鹏等人调查,亲笔撰写了翔实生动的王根英烈士传——《报国何计女儿身》,发表在《红旗飘飘》上。
(摘自《红色恋人》杨雪燕 杨闻宇编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11月)
转自:新闻午报
第93篇、你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最后一次
2011年9月1日,我来到了永嘉职业中学,在哪里我十分不适应。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第一次去住宿。那时候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老师安排了座位,我的前桌是一位短发女孩,五官都很标准,穿着很普通,但刚刚聊了几句我便觉得眼前的这个女孩应该是属于那种比较开朗、比较男孩子气的那种吧!那时的我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是认为是我的前桌同学罢了。
在寝室里我挺疯的,他们都说我很欠打。后来我和她就那么慢慢的过好每一天,起初在学校里孤单的感觉渐渐没有了,便习惯了留宿。一天、两天,我与她只是好一点的前后桌吧!只是聊的比较开心吧,但是其他人却认为我们相互之间有好感。但是我与她只是前后桌,比较聊的开的前后桌。班里的同学每天起哄,说我们是天生一对。呵,到现在多坎坷啊.......
起初我们只是这样面对这些流言蜚语,并没太多解释。而某个人一直对我说,你其实喜欢上她了,追她吧!她很好!我只是无奈的摇摇头,我并不喜欢她,只是那时我不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孩。从以前我暗恋过的女孩只有1个,仅仅只有一个。我比较内向,很内向,但是在她面前就算再内向的人也会开怀大笑。我爱三的原因也是因为第一个我暗恋的女孩,所以我把它当做我的幸运数字。记得一次背英语,subject这个单词我老读错,你却笑了整整一节课。后来这个名字你取的,我一辈子也会记得它!而奇迹的是你竟然在寝室里叫小三,或许这只是运气罢了....我没多放心上!
二个月了,班级里老是起哄我也十分尴尬,我也不喜欢高调,我也比较内向。11月14日,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哪里来的喜欢。。。那天我鼓起勇气向你告白!11月16日,寝室打扫完后我来到教室,你答应了我的告白。第一块手表,只想紧紧去对待我的第一次!我们成为了情侣,后来班级的人都知道了,第一个学期只剩下2个月了,我们一起坐在花坛聊天,聊你的故事,一起去逛街,一起爬上了那个城市最高的山顶,在哪里有颗树,你悄悄的刻上了锦、奇。12月15日,我的生日也是我们在一起1个月了吧!为你准备了一个蛋糕,蛋糕上的内容:(锦爱奇)NOonecanReplaceyou(没有人能取代你)。你傻站在哪里了,站在了红旗底下。而我很开心!有一次你生气了,生气的跑回了寝室。后来我无论怎么道歉,怎么解释你就是不消气,那几天我急死了。星期六的晚上你也留宿了,我站在大厅哪里,等着你回来。等你回寝室可以看到我用荧光板为你摆的LOVE!圣诞节,你送的围巾、手套,我很喜欢。在学校里我们一起努力学习,互相帮忙。在一起的日子很快一下子就过去了,到了放假了。我对你很不舍!真的,真的。看到要离开1个月。心里很难过!
放假了,我待在家里,那时的我比现在的我幼稚的多。那时候不懂太多,一直一直想你到睡着,脑海里全是在一起的时光。就这样我熬过了这一个月。2012年2月1日开学了,好久没见变得陌生了,我们都不说话。老师要换位子了,我担心我跟你做不了前后桌。可后来我们还是前后桌,你依旧在前,我依旧在后。每次你睡着,我很喜欢为你盖上一件衣服、看着你咳嗽,我傻乎乎的跑回去像寝室的室友要感冒药。看见你开心的笑,我也很开心!看见你愁眉苦脸的我也会不开心。有时候我会很奇怪,看见你的背影会时不时的傻笑。想想自己遇到你真好,有时候会认为我是最幸运,最幸福的人!
2月14日,传统情人节,我送了我人生第一束玫瑰!送给我最爱的人!
2月23日,我们一百天了,不知道我在一起到底是奇迹还是什么,或许算种缘分么?那天,天气很怪,突然下冰雹雨。那时我翻出了我准备的礼物(100只千纸鹤、100颗星星、100个爱心、23块巧克力)你面无表情的收下了,但是我明白你其实很高兴!我也是。3月3日,我们竟然为一件小事吵得不可开交,我生气的说我以后不管你了。就这样我们大吵了一架,冷静后的我明白了我这次做错了!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站在大厅等了你一个晚上。雨下着,听着那首《某人》,我哭得很难看,很难看!全身上下死一般的冰凉.....
早上9点左右吧,你来了。我看着你,而你却头也不回的就走了。我的心顿时凉了.....之后无言的和好了。3月5日,这一天我不会忘记,你对我说了分手。上课铃便打响了,我含着泪起立,可是我太软弱,泪始终忍不住。堕落了一节课,我跑回了寝室,大哭了一场!第一次分手,我哭的撕心裂肺!什么都没有了心情,我手里拿着你送的纸条跑回了教学楼,纸条上全是你的真心。那都是我一辈子的宝贝。在每个纸条上我回复了你的话,你来到了教室,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我看着你,你眼中有很多忧伤,我明白你迫不得已!但是我无法自拔!晚自修你看了那些纸条,你,倔强的你从来不会哭,在我面前你哭了。。你哭了,而我笑了,我明白你心里还是有我的。我很高兴,至少我一定要挽回你!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努力追回了你!那时我想好好疼你、珍惜你!
4月14日,期中考后,你我都留宿一天。最后那天,你对我格外的好。其实对不起,我知道那天你要跟我说分手,因为我是在丽园的本子上看到你们的聊天。看到那些,我只是想也想不明白,但是我只是想跟你继续过完接下来的那几天,即使短短的几天。那也是我人生最大的幸运了吧!晚上9点,你淡淡的对我说,这次我不说分手了,你说吧!我摇摇头说不!你却很固执,一定要分手。我使劲抓住你,使劲抱住你。你却说出那些让人心灰意冷的话!我好难过,好伤心!我感觉我好卑微,受那么大的委屈!我甩门走了。又一次分手,我拼命奔跑。坐在了地上,哭了。。。。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又下起了小雨。或许是上天对我的垂怜吧。我拖了疲惫的身体,倒头就睡,真希望睡过一觉只是梦多好啊!
4月15日,我将一切你送的,关于你的全还给了你。但是,我却无法将我给你。无法将我的心留给你。。。你不会要的!第二次后,爱上了文字,爱上了伤感的音乐,爱上了悲伤的爱情电影;爱上了一个人哭泣;爱上了一个人当独行侠。。。坐在回家的车上,我再一次感觉天旋地转。真想离开这个让我伤心到撕心裂肺的城市!!回到家,疲惫将我打倒,我又一次堕落了,伤到心碎,感觉呼吸是多么的困难!只想离开这个世界....
上天给了我打击,却又给我一次继续爱她的机会。第二次复合了,我很高兴,真的真的又一次拥有她很幸运!接下来的日子里,并没有那么甜蜜,很平淡。爱情果然需要禁得起平淡。我们之间越吵越多,想法我们都不曾一样!就吵了闹,闹了吵。过的很辛苦,很烦!但是注定的事情,必然改变不了。每天对自己说,加油!在坚持一天!多一天爱她!那你就是成功的!
很平淡、很平淡、5月20日,(我爱你)又一次,再见亲爱的。含着泪写完信托人送回去,看看外面的田地,外面的小道,想起了很多一起的时候。那种心碎的感觉只有经历过失恋的人才能懂得!突然我像想起什么,疯了似的跑了出去,她说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相信我居然说(我爱她)但我明白,我懂!我跑到了田地里去,竭尽全力的对着天空喊:周奇奇,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或许你们认为真的那样很白痴,很傻,不管你们怎么说吧!)我想离开那个城市,我坐着回家的某班车,看着路边的霓虹灯,灯红酒绿。我一路迷茫,不知道何去何从!只有回家想明白了再回去吧。不想见到那个让我爱到恨的人!我突然好恨她绝情,恨她一次次这样对我,我用尽全心全意对她。只希望那一天她可以明白我的好,明白我的泪!
在家里呆了2天,我回到了学校,很陌生的环境。一切感觉变了!坐在自己的桌位看到你整理的书籍和那件为你披了长久的衣服。心中如刀割般。那时候我懂了好多好多!那些一起的日子,像电影画面一般,忽闪而过,想起你的承诺!一切变了味,只有我一个人在300天去等日出了!你离开了,但我心中却放不下你,不知道为什么,好希望知道你一切啊。可是你却不肯跟我说!第三次,复合了!一次次分手,一次次复合。在一起我们好坎坷,好辛苦,好累啊!但是又能怎样!我坚信只要两个人真心相信奇迹,真心对对方,用尽全心全意。有什么可以打垮我们,但是你不信!爱这个字,一个人只可以写完一半,而另一半一直没人下手!
亲爱的,我不是个好男朋友,一点忍让都没有,每次看到你和别的男孩子玩的很开,即使我告诉自己何必生气,何必委屈,但是我做不到可以随便你和别的男孩子玩的那么亲密。我没有谷晓军那么好,可以随便女朋友跟别的男孩子牵手都可以,如果是我,我会很生气很生气。每次我都希望可以放下这些,你很男孩子气,喜欢跟别的男孩子玩我知道!但是我却做不到,我只可以看着却一句话都不可以说!我怕接下来还分手,很怕很怕,真的、经历那么多了,好希望可以一直占有你。我怕第四次你离开我,我抓也抓不住了,我们还有好多计划呢.你不在我身边,那我会很辛苦!每次我们分手,吵架都在周末,为什么?因为我们想法不一样,不一样就吵架,吵了你就会说分手。我不会为了一个与我无关的人生气,我只想好好跟你在一起,希望你可以明白我的内心,渴望你可以明白我掉的眼泪啊。我宁愿自己伤害自己,也不会对你破口大骂。每次说你,为你好,你总是跟我对着干,我真的会有点无奈!为什么你就不明白我。你的每一句话带刺,戳的我伤痕累累,我宁愿被折磨死也不愿意你这样对我。这三次分手,我明白了,心里的伤比身体上的伤还要严重!
周奇奇同学,你懂么,我可以做很多事情,可以都为你做。我可以为你背叛父母,可以与老师对着干,可以失魂落魄。我有很多事情我不敢跟你说,我怕,你那么好强,我怕我们又吵架,我把我的一切可以告诉你,你却不肯给我些你的!我希望有一天你不仅仅是感动,还有的是我想明白你的想法。我真的不懂,这个很难么,说给我听很丢人的么!!每次生闷气的时候,我去打球,只有那样我可以疲倦,可以不想你。心痛的时候只可以喝酒,因为他可以暂时麻痹我的伤口!!遇见你,我多么幸运,但是我们可以再走多远,我会没有安全感,会怕!我不是神,我也是人。。。我会痛,也会累。也会有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但是我希望你可以在我累得时候扶我一把!
我,胡晨锦,很普通,很普通,没有多大的理想,也没有好的家庭背景。但只有这颗心,一直奉献出来。却无人去接受它!
你,周奇奇,我的野蛮女友,小霸道,大脾气,任性,虽然很男孩子气,但你其实很可爱,很活泼,很有小女人的味道。有些东西你都不肯相信我,那么我必输无疑!但是你肯信我,我做的最好给你看!
6月20日,第4次分手,没有前几次那么哭的悲惨,只是静下来会很想很想你,原来的工作没有继续下去的勇气,本来打算找份工作为你努力,可以在我们一年带你出去玩。可是没机会了,唉!6月21日,我在温州逛了一圈,几乎都是你的样子,想你的样子,在一起甜蜜的时光,可是都没有了。那些美好的呢,都不见了。下午我辞退了工作,打算去见你。坐在出租车上到了虹桥,然后坐了很长很长的机动车,只是旁边的夜景格外的恐怖,我突然好难过,这是我最后的机会。终于来到了你的村子,一片漆黑,我打了电话给你。本有等你一晚上的冲动,可是你说你在别的地方。你说我傻,发什么神经病!!但是我放你走我才是这世界最笨最笨的人!!我疲惫的来到了镇里的网吧。。现在,我打完了我们的故事
7月23日,还记得100天么?是2月23日,很凑巧还是命运捉弄,我失恋33天。结束了一切,
自豪的活着,从此不在仰视看你。因为一直作践自己,才使我变的不值,
就算如此,当我真的爱上了你。我却无法忘记,失眠在夜里,他们说如果120天你还喜欢那个人。那么你是真的爱上了,
对不起,我知道的太多太多,就算我喝醉了酒,就当我失声痛哭。我想你再也看不见吧!每当我一个人的时候,回忆总是像把我撕的粉碎。不想错过,但是专一却被别人说我的不成熟。对不起,我依旧还想你
人海中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第94篇、你是我一辈子想要的爱
似乎好久没来这里了,短短半年,却发生了好多,半年前,我还是个不知道未来在爱情里堕落的女生,半年后,我找到了自己相伴一生的男人,是幸福的把。
天平座的优柔寡断,天平座的处处完美,总无法果断的处理情感,狠了心,才发现,原来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以为是,那些人,并没有那么的爱我,并没有离开了,就无法生活的勇气,而曾经那个人,也找到了自己的女人,他,和我同一时间懂得了,如何去珍惜爱情,因为我们,是同一种人。
今年的十一月十九日,我要订婚了,一种甜蜜感,一种安全感,终于,我能安定的被一个只属于我的男人守候,而这个男人,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把。
他,会生气,他,会吼我,他,会不理我,但他却会为了我放弃自己所能有的,为了我紧紧抓紧我的手,因为他知道我怕,他会在我哭了后亲亲我说:“像个小孩一样的。”他从不会对我说我爱你,从不叫我老婆,却总用眼神来传递深情,总在我迷茫时,尴尬时,用眼神看着我,因为他知道,我需要他。
老公说,好的文字,都是在悲伤的时候写出来的,也许把,如今的我好像已经少了点文采的来源,太多的幸福,太多的甜蜜,却不知道该如何下笔。
太多的欢快从指缝中留过,我只能言简意赅的表达自己的如今有多幸福,我,很幸福很幸福,因为有老公的爱,老公曾在喝醉酒时紧紧搂着我说:“只要你不生气,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老公,只要你开心,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因为爱你。
第95篇、生命中的折子戏
这个故事要从2008年说起,当年我才十八岁,因为我成绩不好被学校开除了。那时家里很贫穷,我在家里待了大半年,整天游手好闲,后来实在等不下去了,我从家里拿了150块钱。当我来到了车站时,我也不知道该上哪辆车。后来我上了一辆开往苏州的客车,车费一百块钱。到当地时天已经黑了,天气很冷,我就站在车站,不知道自己的脚步该奔向哪方。我从兜里掏出一元硬币,我心里对自己说:正面是往东,反面是往西。我抛出硬币,硬币在空中翻转,它决定着我的命运,落在我手中,我看到是正面。我决定往东走。
走出几里路,终于看见有旅店了,走近柜台,我问服务员:“最便宜的一间房要多少钱?”服务员说:“最便宜的十三。”“嗯,我要一间。”我说。打开门一看,里面很节省空间,就一张床、一个床头柜。我睡在床上,想:我还有二十块钱能干嘛?找工作,要学历没学历,要技术没技术。
第二天,我一个在街上走着,跑了几家饭店和和商场,可没有一家能收下我的。天渐渐的黑了,我又回到了那家旅店。当我走进旅店的大门时看见我的包裹都在门口了,那时我想冲进去找店主论理,我再想想,还是拿着包裹走了,独自走在冰冷的街道
突然,我听见有人在喊:“救命!救命啊!”我找寻着声音的来源,我走过去看到:有几个人在骚扰一个女孩。我立刻大声的说:“放开她!”那人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个什么东西??滚开!!”他们还是没有放过那个女孩的意思,我从地上拿起一个啤酒瓶,就往那个男的头上砸去。后来一群人猛攻我,我什么时候昏倒的都不知道。
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里了,头上缠的全是纱布。“护士,我是怎么进的医院的?”看到护士进来我问道。我想坐起来,可我用尽了力气也没能坐起来,我掀起被子,用手按了一下大腿,一点直觉都没有。
“护士我的腿怎么了?”我吃惊的问。“你……”护士犹豫着。“快说啊!我到底怎么了?”我大声吼着护士小心翼翼的说:“你的头部被硬的物体砸了,血管砸破了,我们为你做开颅手术,你的腿失去知觉了……”我赶紧问:“那我的腿还可以恢复吗?”护士说:“不能了,除非发生奇迹。”我彻底的蒙了。晴天霹雳!我的腿……没知觉了!我不能走路了!护士站在一旁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先出去,让我一个人待会。”“好吧,我一会帮你打针。”说完走出病房,轻轻的关上了房门,我用被子盖住脸……
门被推开了,她走了进来,看到我醒来她笑着说:“你醒了。”我盯着她看了一会,认出了她,是我今天救的那个女孩,就是因为她我成了现在这样子。“你滚!我不想见到你,滚!”我拿起枕头向她砸去。护士听到我的吼声进来了,看到地上的枕头说:“你干嘛啊,人家在你病床前等了三天,没睡觉,你的心情我们理解,是,是她把你弄成这样,可人家也没让你去。”她赶紧阻止护士:“护士小姐,别说了,没事,你出去吧。”说完,拣起地上的枕头,然后把桌子上的保温瓶打开,一阵香气飘了出来,她慢慢的盛了一碗,说:“来,喝点鸡汤。”说着用勺子舀了一勺子喂我,我随手一推,汤撒在她身上,很烫,她没有讲话。我说:“你先出去吧,我想一个人呆一会。”“嗯,好吧,你休息,我一会过来看你。”
我看着天花板,想了很多,很多……我真的下辈子靠轮椅了吗?我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这样!我要走路!我要奔跑!啊………我的喊声,整个医院都听见,我大哭了一场……
一会她又进来了,她说:“我叫毛毛,你以后就叫我毛毛,你叫什么?”我看着她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接着说:“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我轻轻地说:“我不饿。”她见我说话了赶紧问:“那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尽管说。”我看着她,她有什么错,我为什么要这样对她,我说:“那我帮你把床摇高点,毛毛,你以后不用过来了。这件事和你没关系。”她一边摇床一边说:“这样怎么行,你在这边没亲人,我不照顾你,谁照顾你啊?”“你……”我还没说出口,她就打断的话:“什么都不用说了,我先回家换一下衣服,下午过来看你。”
一会护士过来换水了,我问护士:“她是什么人?”“她你都不认识啊,她是我们这里王老板的千金,她家里有钱,人又长的漂亮,唉……我又有那个命就好了。”护士眼里流露出羡慕的神情。“哦”护士又问我:“你和她是什么关系啊?”我说:“没什么,远房亲戚。”护士笑了笑说:“你好好休息。”
护士走了,房间好安静,静的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睁开眼,她趴在我床前,她真的好漂亮,长长的睫毛,笑的特甜,我说:“你来啦”她说:“嗯。看你睡的特香,就没叫你。你家住那里啊,刚才院长找我说你要出院了。”我说:“我的家在大山里,我刚出来没多长时间,我从家里出来家人都不知道。”她看着我说:“没关系,我来帮你安排住处,别着急。现在该说你叫什么名字了。”“我叫闫斌。”“嗯,不错的名字,闫斌,你好好休息,我去给你找房子。”然后她又让我喝鸡汤,看着我喝完她才离开。
时间过的好快,她去了一天了,都没有消息,是不是她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了,心里很烦。如果她真的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不管,那昂贵的医药费怎么办?看看窗外渐渐的变暗的天,难道她真的不回来了??到了晚上,护士跟我说:“明天你一定要出院,医院的床位不够,还有医药费。”我问:“护士。多少钱?”“一共6万多”我真的蒙了,别说6万了,我连60都拿不出。
那一夜真的很漫长,天快亮时,我睡着了。当我睁开眼睛时她站在我面前,她笑着说:“走吧,我们回家。”护士把轮椅推来,他扶我坐上轮椅,说:“医药费我已经付了,你放心吧,上车。”我一句话没讲,我也不知道讲什么,到达住处时我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用手掐下自己,疼!那个房子太气派了!她看着我的表情说:“喜欢吗?”我点点头:“喜欢!喜欢!”进去一看,就像是个宫殿似的,我激动的说:“太漂亮了!你家太漂亮了!”“呵呵”连司机都笑。我问:“你们笑什么?”司机说:“这是我们大小姐给买的,大小姐昨天亲自布置的,她用了一天的时间。”那刻我的眼角湿了,她掏出纸巾蹲下帮我擦眼睛。她说:“走,看看你的房间。”走进去,墙上挂有她照片,感觉好温馨。这时只听她介绍着:“来熟悉一下环境,这里后花园,这是卫生间,这是厨房,厨房你不用进,每天都会有人给你送来吃的。”听完后有点失望:“那…你以后不会来了吗?”“不是啊,我会来陪你的。”“哦”我笑了。她接着说:“这里是书房,闲的无聊可以进来用电脑上网,我不知道,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书,我昨天帮你买了很多的书。”我就这样听她讲话,心里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就想听到她的声音,听的讲话心里很舒服。“闫斌?”“嗯”“我讲话你有在听吗?”她看着我问,“有”我笑着说,好像做坏事的小孩。她说:“我该回去了,哦,差点忘了,这个给你,有事打电话,里面有我号码。再见。”她刚上车,电话就响,“喂,再见,我刚才忘了说了,呵呵。”“傻瓜,嗯,拜!”然后对司机说:“王博,今天的事不许和我爸讲。”司机点点头说:“嗯,知道了,大小姐。”
后来,毛毛几乎天天都去陪我,有一天我们在街上散步,从对面开来一辆车,好像是刹车坏了,我用尽了力气把毛毛推开,而自己却被车子撞出几米远。我昏迷了,送到医院抢救了几个小时,命保住了,醒不醒还是不知道。
毛毛趴在闫斌床前拿这闫斌的手说:“闫斌快点醒,好吗?快点醒来呀!”毛毛哭很伤心,一个人不曾认识的人,既然救了自己两次,闫斌,你不能丢下我啊!我真的离不开你,闫斌,醒来啊!她不停的呼唤着,感动了上苍,闫斌的眼睛,微微的睁开了,在他睁开眼睛的那刻,她一下子就扑进了他的怀里,闫斌摸了一下她的头说:“不哭,我还没死呢。”她用打了他一下。咯咯和笑了,说他真坏,吓死她了。他又闭上了眼睛,赶紧问:“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去叫医生。”我一把吧她拉住,把她抱在怀里,说“不是你打我的吗?毛毛,我真的好喜欢你。”毛毛脸红了说:“嗯,喜欢吧,又没有人反对。”我吃惊的问:“真的吗?”她点点头说:“只要你快快的好起来。”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很快我们确定情侣关系,我们一起上街,一起买菜,真的好幸福哦。有一次,我们在吃饭她和电话响,她背着我接电话,回来后我问她。她什么都不说,后来我就没问。可过几天后打电话又响了,她还是背着我,这一次我真的忍不住了。她回来,我们就大吵了起来,她还是没说。她哭着,跑出去了,一直到半夜才回来。看见她回来,我就上床了,用被子盖住了头,两个人谁都没有讲话。半夜,她以为我睡着了,把我被子掀,开轻轻的吻了一下我的头,她的眼泪滴到了我脸上她都不知道。早上起来,她不见了。
“宝贝,我真的很爱你,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宝贝,我要走了,不要想我,忘记我吧。这卡里有五十万,够你用一辈子了,这房子我送给你,这是爸爸妈妈送我的礼物,现在我给你,好好照顾自己,忘记我…”
这是她用电脑留下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离开。那天晚上。我一夜都没睡觉。真的想不出她为什么离开。第二天,当我翻开报纸时,我明白了一切,王家破产了,王家一家人,都在外面躲债,那一刻我的心彻底碎了…
后来,闫斌把房子买了,钱都捐给红十字会,了那五十万他捐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了,而闫斌,整天在街上讨饭。唉…
第96篇、海门之恋
很快就习惯了没有地铁的日子,习惯了这座甚至没有火车站台的城市。它热情的阳光,就像这座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市容,干净恣意地撒在行人的身上。最让我舒心的是这个城市的陌生,没有人来烦我,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我只是总公司派来搞市场调研的。我似乎远离了尘嚣。几个月之后,南通也将只是我的回忆。手机又在提醒我有邮件,不用看,准是吴贞的。记不清我删掉了多少封她的E-mail,掐断过她打来的多少次电话。记得清的是,地铁站里的那一幕,仿佛刚刚过去。
我冲下地铁,对面的列车“咣当”一声关上门,那对两情缱绻的狗男女在黑暗中扬长而去。两列相向的地铁裹挟而来的风,阴柔地在站台里旋转着,教人以为是电影中恋人的诀别。而那份伤心,却是实实在在地刺痛着我的神经。我不相信,两个小时前还偎在我怀里的吴贞,真的就这样背叛了我。那一天,北京的阳光正如今天的南通,出奇的跋扈,刺得我张不开眼。做错事的仿佛是我,而不是吴贞。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她,或者说,我不愿欣赏她的挣扎。仓促之中,我申请了这份没人愿意出的差。这儿的青山绿水,这儿的灿烂阳光,是我疗伤的天堂。
公司的市场这块,青荇一个人负责。她是一个不爱说话的女生,身材小巧,起初我还以为她是来实习的。然而,她的言语里辐射出的却满是踏实可靠,偶有南方女人的温软口音,提醒着她的性别。我们的工作主要在南通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门进行。白天两个人一起在市场上转悠,晚上则是我一个人整理白天的数据,或者坐下来静静地对它们进行统计分析,给总公司发E-mail汇报,常常工作到午夜。信箱里每有吴贞发来的信,都会引得我睡不安生,尽管我从没看过。
金天宾馆的早餐一直供应到9:30,晚上加班久了,可以放松地睡下去。有时候寂寞地拉开窗帘,看天上的星星,或者是半轮明月。海门的夜空,就像我小时候的家乡,高高的,像水洗过。我总觉得,北京的天空好像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静谧纯粹,灰蒙蒙的,月亮也昏昏沉沉,没有灵性。没有朋友,没有同事,夜夜笙歌的日子,就这么渐渐远了。第一个休息日,她尽地主之谊带我去狼山风景区。南通这地方,一望无际,小山包狼山就显得很突出。又不是旅游季节,山上游客稀稀落落。山顶上,她接了个电话,海门话,却没有了吴侬语音的柔和。我没听懂一个字,但能感觉到其中的火药味。是她男朋友?我来这儿一周了,她却从不向我提起她那位准丈夫。晚上忽然想到要用一份资料上的数据。赶到南通的办公室时已是10点多钟,屋子里黑漆漆的,却有音乐隐约传来:“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哭得累了矛盾心理总是强求。劝自己要放手,闭上眼让你走,烧掉日记重新来过。”门虚掩着。打开灯,青荇呆呆地坐在那儿,电脑里反复播放着同一首曲目,凄婉的女声,撕人心肺。“睡不着觉,听听音乐。”她脸上挤着勉强的笑。我记住了这音乐,还有她的落寞神态。改天经过一家音像店时,忽然记起她在黑暗中播放的那首曲子。我让她停下车,那几句歌词,熟稔得脱口而出。老板很专业地说:“是陈慧琳的《记事本》。”我把它放进试音的CD机里,戴上耳麦。是的,正是那谙熟的旋律:“哭得累了日记本里页页执著,记载着你的好,像上瘾的毒药,它反复骗着我。”当青荇也走进店里时,我把耳麦给她戴上。她看着我,会心地笑了。
大多数夜晚我都是孤寂地趴在窗户前看海门的夜空,在陈慧琳的乐声中,我常常陷入无边的遐想之中,想像吴贞此刻的生活,她的E-mail里到底写了些什么,尽管我不在乎。还有青荇,这样的夜晚,她还会在黑暗里怅然吗?早晨起来,打开电脑,放我烂熟于心的《记事本》,然后收拾一下,青荇就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的办公室。有一天青荇敲开门,看我在哀怨的乐声中刷牙洗脸,才知道我的早餐票一直都没用过。以后青荇早上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来烧麦年糕之类的特色早点。
我们的工作展开得很顺利,对吴贞的态度,也在心里渐渐缓悔。金天宾馆离青荇南通的家并不远,她却从不邀我去做客。又是皎洁的月光。置身于其中,我忽然有种幸福至极的冲撞。离开北京这么久,第一次有心情给吴贞发短信:“你有多少年没有仔细地欣赏过高蓝的天空?你是否还记得儿时记忆中神秘清澈的星空?我希望,能和我共享每一个这样日子的,是你!”电话铃响时,我以为是吴贞。正思忖着该怎样应对这尴尬的时刻时,发现号码却是青荇的。她让我下去再登记一个房间,她要搬来住——平平淡淡的语调。我猜测,可能是和男朋友发生了争吵。然而,不巧的是,海门市的一个会议把所有的房间都包了下来。打她的手机,关机。只有回到房间等她来后再说。人未进屋她就两眼氤氲,跟电话里的沉着冷静判若两人。平日的干练沉静全消逝在汪汪的泪水中。我在她嘤嘤的哭诉中了解到,她凭女人的直觉一直怀疑男友和另外一个女人有密切的往来。果然,晚上帮他收拾旅行箱时发现了一双女人的长筒袜……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一个婚期将近却发现恋人不忠的女人。就像我,无法自拔,不逃避又能如何?宾馆每天赠送的一枝玫瑰,猥琐地耸立在桌子上,像是企图去滋润两个没有爱情的主人,那么不合适宜。倒是青荇,很快就恢复过来:“来点音乐!”这下提醒了我。关掉房间里的灯,拉开窗帘,月光暖暖地泻进来。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这样的月光下捉迷藏,听大孩子讲鬼怪的故事,看看静得瘆人的四周才急着想回家。青荇也把这儿当作安全的家了吗?我不知道。《记事本》的音乐洋溢着整个房间,那个曾幽幽地坐在办公室发愣的女生,现在就这样真真切切地坐在我的对面。一样的音乐,不一样的环境,多了我!夜色还是那么清亮,这样的美景总是让人想家,父母,潜意识里竟然还有北京的吴贞。面前的青荇呢?她的呼吸渐趋均匀,此刻,或许有我同样的孤寂。
早晨醒来,她依然买回了早点。可能是宾馆内部的自助餐,两个托盘装得满满的,两杯牛奶。我看着她的背影,恍若梦里回家,不知道盛在心里的是感动还是爱意。我好像,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青荇母性的温软。爱得倦了,还是倦得爱了,理不清的心绪。只不过旧伤口,还有些阵痛。到了晚上,她换了套牛仔衣,不知从哪儿又弄了辆摩托车,骑士般跨在摩托车上,要带着我看看海门的夜景。海门的大街小巷都是彩灯,形色各异,霓虹灯在拼命地拼凑着不同的造型。一些偏僻的街道上,彩灯的规模甚至有些夸张,仿佛置身于大上海。在北京,也只有节日里的长安街才有这样气势恢宏的大手笔运作。小小的县级市海门,尽管是模仿,它的步伐,一样让人惊喜。天气有些凉了,行人渐稀,霓虹灯却起劲地闪着,没有人驻足,没有人喝彩,今夜的海门,也许只有我们俩人是为它,为它们永不疲倦的舞蹈而来。滨河广场,很小,造型却是别具特色。草地上极不规则地铺着窄窄的人行道。青荇背着现时流行的包,带子长长的,在前面娉婷地一蹦一跳,背包打在她被牛仔裤绷紧的臀部弹起又落下,一点也不见她先前的沉稳。以至于回到北京很久以后,只要接到她的电话,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这一幕,无论如何,也难以把电话里的沉静和她那天的小女生形象联系起来。
回宾馆的路上,四周静悄悄的,惟有重重叠叠的彩灯还在热闹地变幻着图案。我伸出手揽住她的腰,身子贴在她的后背上感受着她的颤动。真希望这样的穿行,能永远下去,忘了她的男友,忘了吴贞。和着她无声的泪水,我们青春的身体纠缠了一夜。她肌肤的香味里有一种久违了的安全,醉得让人失去其它的感觉。她细细的倾诉,轻轻地飘浮在空气中。我看到了本该发给吴贞的那条短信,我对吴贞惴惴的希望,却错发到她的手机里。我在满心的期望中静候着她的承诺,哪怕是一句暗示,直到她们的婚期一天天地逼近,她都始终小心冀冀地回避着,好像我们之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什么。也许是作为一种补偿,青荇出乎我意料地把车停到了她南通的家门口:“不是想来看看吗?”我的眼睛收不下那里的一切,她的床她的沙发,甚至她的卫生间,所有最贴近她的地方,都散发着新人的气息。房子里最具特色的是大理石,冰冷而光滑的石料,用得有点滥,很自然地让人想到主人的职业。餐厅里摆设的石凳石桌,精致得让人以为是工艺品。我伸手去移它时,才感觉到它的大理石质地,没有温暖,像青荇的生活,却坚不可摧。我在她的床上最后一次放纵自己,想弄乱她的床弄乱她的家弄乱她的生活……可是不行,除了我们在床上翻滚时流下的汗水,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我们的冲撞,也许只是人类最低级的需求,也许。几天以后,这里将作为一对佳人的新房。我也同时决定提前离开海门离开南通,回到我先前的物质世界中去。
她后来告诉我,那天她裸着身子奔向后窗,绝望地看着我从小区消失。她曾经说过,面对一个成熟男人的泪水,她会一塌糊涂的,我不想她这样。其时我没有泪水,甚至没有回头。当海门熟悉的广场,还有悠闲的灯柱从出租车的窗户匆匆退去时,那种惆怅,那份忧伤,才难以遏制地涌上心头。总感觉恍如一梦,倒是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车门上赫然印着的“江苏海门”字样,不断地纠正着我的幻觉。
海门真大,世界真小。
第97篇、现代爱情故事:青涩依依
农历七月七,天空飘这小雨,他很早就起床了,因为他有一个约会,地点是街角的咖啡厅,那是他们恋爱时常去的地方。他以为她在情人节约他是想和他和好的格外高兴。他确认很好的打理了自己之后才出门。因为她曾说过她不喜欢邋遢的男人。他坐在厅内的一角,望着窗外青色的烟雨又想起了青衣…
记忆回到了四年前:"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雨太大了,我只顾往宿舍跑了…"
"没关系…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带伞呢?"
"我…我在那边家教,没想到回来时候下大雨了。"他看着眼前的这位姑娘,内秀外惠,甚是迷人。
"那我们一起走吧,我也到生活区去。"
"啊?"他愣了一下"那谢谢啦!"
"我到了,你住在几号楼?"他看着7号楼
"我住15号楼"
"15号,离这还很远呢,伞你拿去吧,我已经到了用不到了。"
"可是…"
"没关系,你用完还给我就是了。"她说完跑进了女生宿舍。
他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想到忘了问联系方式了,"你叫什么,怎么联系你呀?"
"10酒店管理的,薛青衣"她回过头来笑了笑,消失在走廊的尽头。"薛青衣,青衣…"想到这里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看了下手表,时间还早,厅内摆放着玫瑰花,花香阵阵,他选的是以前坐的位子,青衣说那里可闻得到爱情的味道:玫瑰花香
"嗨,还记得我吗?那个雨天…"
"啊!是你呀,你怎么知道我的qq号码的呀?"
"我问的。"
"哦,你打听人消息还挺厉害的。"
"也不是,想把伞还你,不知道怎么联系就问了下,没想到问到你的qq了"
"你是哪个系的呀?"
"09机械的谢鸿霆"
"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
"伞什么时候还你呀"
"你有时间就给我"
"那明天中午吧,我到你楼下。"
"好的!"
"可以叫青衣吗"
"可以呀"就这样他开始喜欢她了。那时候她大一他大二……
他追了她一年多。
"青衣做我女朋友吧!"
"不,我要先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
"青衣何解?"
"薛门青青,与子同心,依依一生"
"这样理解可以吗?"
"恩…"
"那可以答应我了吗?"
"恩!"
那时她大二他大三。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周杰伦的青花瓷镌刻着仕女,鸿霆心中的青衣:
"青衣,我们永远不要分开好不好!"
"好"她坐在他腿上,用手摆弄着自己的长发…
"青衣,给你吃个梅子。"
"恩,好酸呀。"她张这小嘴,他送上来…
"青衣,我想亲你下下…"
"不行,不让吻!"
"我只亲亲额头…"
"好吧!"他在她的脑袋上印上一个唇…
"鸿霆,给你的。"
"什么呀?"
"你猜猜"
"猜不到"
"你猜猜麻"
"好我猜…"他思考,她笑嘻嘻的看着他调皮…
他想着脸上露出幸福的神情。
她怎么还没来,难道出了什么事了吗?不会有事的,她以前就爱迟到…他心里有点紧张。
"青衣你不能理解我下么,我工作真的很忙,不是不想回去看你…"
"青衣你可以主动理理我吗?每次都是我主动…"
"你不是说工作很忙么,我也忙,没空找你了…"
"青你不是说好的要一辈子的吗,为什么要分手…"
"我家人不同意我和你恋爱…"
"借口吧,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
"是,我就是有喜欢的人了,这样你满意了吧…"
"青衣,可是我真的很爱你…"
"呵呵,你不是说我有人了吗?我不爱你,分手吧…"
他的又开始有点痛了,快两年,每次想到这些他的心都会隐隐作痛。
他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环顾这间咖啡厅,主人换了,墙壁更白了,室内的装璜也换了格调。好久没有见到她了,不知道她有没有变,不知道这次之后能否还有机会在一起。
"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没关系"
"来了很久了吧?"
"也没有多久"
"两位喝点什么?"服务员微笑着打断他们的对话。
"两杯"同心雪"咖啡,谢谢!"
"好的,请稍等!"
"最近还好吗?"
"好,你呢?"
"我也好!"…
"有女朋友了吗?现在还单身吧"
"有过几个不错的对像…"
"我听说的可不是这样,我们分手后你一直单身……"
"没……没……有……前不久还谈了一个。"
"你在说谎吧,你是不是还没有忘记我呀?"
"没……没……有……"
"你…"
"依依,我真的没有骗你,你没听过男人在心爱的女孩面前说话都会打结的吗!你看我,我…我…我一点也不。"说完,他沉默着看着窗外……窗外的雨声滴答…滴答…
“ 两位,慢慢使用您的“同心學”咖啡。服務員帶來了兩個“同心學”。
“非常感謝你!”
“我很久沒去這家咖啡館了。我沒想到老闆會改變,裝飾品也改變了。”
“您真的記得窗戶嗎?” Yee的眼睛落在角落的窗戶上。
“記住,我最喜歡坐在那裡。你曾經說過,角落的窗戶會聞到氣味。”
“你記得,你從來沒有忘記我!”
“不……不……不……你說我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忘了。”
“不要說謊”
“我……我不是在撒謊,嘿,不要總是談論我,談論你。”
“葵,你現在在哪裡?你還一個人嗎?”
“我要結婚了!”
“哦……你……你……結婚了!……”
“是的,我要結婚了!”
“哦?你?你……你……真的嗎?”
“是的,是我的未婚夫……”她指著一個年輕人在窗外的雨中拿著雨傘。
“哦……哦……”我有點發抖,但沒想到...
“你很緊張,但是你還介意我嗎?”她試探性地問。
“不...不...不,我沒想到會這麼快...”
“我……我想要……一個幸福的新娘,我得提前走!”他的聲音顫抖著,他離開了咖啡館。
她感到失望:男人在乎她的尊嚴,並承認對她的愛很難。她看著他拼命離開。
他回頭看著那個陌生的年輕人,他拿著窗外的傘,笑了,哭了。
進入雨中,Len Yusui想弄濕她的衣服並保護她,但她沒想到會告訴她她會結婚。他站在雨中,使他的心濕透了。這次我真的迷失了:薛慶義...依依...
“你能再見面嗎,你能坐在轉角咖啡館裡一起聊天嗎?我真的很想再次見到你,看到你最近改變了,看到你微笑,揮手說拜託: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商店裡有一首歌,他的眼睛模糊了:
“對不起,我不是那個意思……”
“沒關係…”
好像我們又回到了雨天...
第98篇、我背着男友去开房
文/新浪网友
男友明又换工作了,我跟他不冷不热的过了两年,他对我不错,只是我觉得缺少了点激情,没想到自己会背叛他。
今天晚上是他的生日,以前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的,但是今天,他跟我说他请了他公司的几个同事及上司在酒店开party。因为他刚过去,想趁此机会跟同事搞好关系。这个世界就是这幺现实,人情和金钱是人类交往的重要桥梁。
今天下班特别晚,下班时间到了,那个主任还叫我做这做那的,害得我比平时晚下班半个多小时。惨了,晚上男友的party不能以迟到,我飞快的跟回家准备。我特别地穿了条新买的草绿色的裙子,很显身材的那种,然后再化了点妆,我不想让男友在同事面前丢脸。说实话,我长得并不差,只要稍微打扮一下不输入电视上某些明星。 时间差不多了,我马上就下去等车。
“快点快点,我要迟到了!” 一路上我不停地催司机。
真倒霉,的士在我火烧眉毛的时候竟然抛锚了,我晕。这里离酒店还有十多里路呢,我不可能走过去呀。这鸟不拉屎鸡不生蛋的地方出租车少得可怜,只是偶尔有几部非空车经过。
好不容易来了一辆,车刚停下,我马上的打开车门进去,就在此刻,前冇的坐位也钻进来一个男人。
我对前面那个人吼道:“哎!是我叫的车吧?”
那个男人毫不未弱的说:“你有没有搞错呀,我在你前面拦的车,怎幺会是你叫的呢?”
我也不客气的答道:“明明是我先拦的,你拦的司机怎幺没停下来呀?”
“你懂不懂惯性的原理呀?”
“惯性能跑这幺远吗?”
我们就在车上你一言我一语的吵起来了,的士司机不耐烦的说:“你们谁比较急呀?谁急先送谁?”
“我”我和那个男人异口同声的说。
我低头看了一下表,已经6。55分了,来不及了。
那个男的也看了下手机,听见他低声地说“惨了,迟到了!”
“司机,快一点,到酒店。”我们再一次异口民声的说。
我望了一下他,他也望了一下我,缘分这东西已经在我们的心里扩散开来。
他长得很帅,属于很讨女人喜欢的那种,接着我们开始闲聊天了起来。男人为刚才的事情道歉,弄得我也不好意思,因为我太没礼貌了。我们互相交换了名片,我知道他叫廖天凡,但是没看清楚他在哪间公司上班。闲聊的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变到了酒店,我们都争着付的士费,但是司机只收了他的钱。
等我找到男友明的时候,他也在场,当明给我们做介绍的时候,我们的表情都很奇怪,男友问我们是否认识,我们再一次异口同声地说:“不认识!”说完,我们都不敢看对方,我心虚的低下了头。
Party过程中,因为我不喜欢参加类似的活动,我就坐在那里唱歌,天凡凑过来跟我合唱了一首陈奕迅的《痴心绝对》,他的歌唱得特别好。期间,男友明过来叫我陪他的上司喝点酒。我本来就不太会喝酒,几杯下肚,头稍微有点晕,我又坐回沙发上,揉着太阳穴,这时天凡又过来了,问道:
“喝多了吧?女孩子不要喝这幺多酒,对身体不好。这里空气很闷,到外面走动走动会好一点。”
我觉得他很散解人意,不会像明一样老是怪不会应酬,不会喝酒。
他把我领到另一个房间,刚进房间,他就把门反锁了,而且打开了电视机,他用力抱住了我,开始吻我的耳朵,低呤着“我爱你!”我没醉,只是头有一点晕,但是可能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体内叛逆的因子作崇……情节太俗套。
直到我的电话铃声尖锐的响起来,我们才分开。明的生日party结束后打不到我,便打电话找我,明还在唠叨我的不辞而别,我跟他解释说,我们公司临时打电话过来叫我回去开会,我来不及跟他道别,我等下就回去了。
事情过了几天,什幺事情都没有发生。有一天,我假装漫不经心的问男友:
“你那个叫天凡的同事怎幺样呀?”明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他换女友比换衣服都快。
我的包包里面还放着天凡的名片,只是我一直都不敢打,我没有勇气,万一他记不起我是谁,那我不是……
现在我对明更好了,因为我了解以前刻意追求的爱情的精彩,只不过是昙花一现的刹那,而平平淡淡才是真。现在不是有句俗话叫:女人是在一夜情后才后悔,而男人则后悔没有发生一夜情。
第99篇、魔法玫瑰
某夜,有个失恋的男孩孤独的坐在海边喝酒,他拿着酒瓶不断的喝,夜随着一个又一个空酒瓶的丢弃,愈来愈深。
终于,男孩醉了,倒在一张长椅上。朦胧中他听见一串细碎的脚步声向他走近,他睁开双眼,眼前竟然站着一个很美丽的女孩子,手里拿着一个花篮,甜甜的向他在笑。
男孩心里觉得奇怪极了,女孩看见他萎靡的神态,竟然带着关切的语气开口慰问他。
后来,女孩知道男孩失恋,而且很伤心,便告诉男孩,“我有办法帮你。”
男孩奇道 :“你怎样帮我呢?”
女孩于是从篮子中掏出一支白玫瑰,“你把这支玫瑰送给你喜欢的人就行了。她将会爱上你。”
“把这支玫瑰收下,她便会爱上我?”
“是啊,因为这支是魔法玫瑰。”
“真的那么简单?”
“是的,你照做就行了,但是你得要注意一点,这支玫瑰有一个约束力,女孩以后会生生世世的爱你,可是你也要生生世世的爱她才行!”
男孩听了,觉得要生生世世爱一个人,很难做到,他没有出声,也没有伸手接过女孩手中的花。
女孩见他忧郁,想像得到他的为难,于是又从篮子中掏出另一支黄色的玫瑰,“这支是魔法黄玫瑰,它的约束力跟白玫瑰不同,它并不需要你生生世世爱着同一个女孩。”
男孩听后雀跃,可是女孩接着又道:“但是黄玫瑰的法力跟白玫瑰不同,它也不会令女孩生生世世爱你,它只会提供一个剎那间灿烂的爱情,那一刻过后,你们的爱情也就完了。”
男孩心想,就算是美丽的爱情也得要长久才行,他还是忧郁着。
女孩再从篮子掏出一支红玫瑰,大声道:“或者你会喜欢这个,这支红玫瑰跟其他两支魔法玫瑰都不同,它只会令你所爱的人同样爱上你,爱上以后便完全没有约束力。你们努力的话,那段爱情便能长久,不努力就会告終,一切只看你们如何对待感情。”
女孩一笑,“这朵红玫瑰不错吧,切合你的需要了!”
男孩却只是摇了摇头,“爱情这样东西,怎能只靠两个人的能力维系啊,要知道,这世界有太多不可测的事情了?”
…………
你呢?你喜欢哪一种玫瑰呢?
第100篇、我来陪你走一段
喜欢静静地看着他远远的走过来。
军人出身的他步伐端正大步,冷漠而英俊的面容自然流露隐约的威严。
三十五岁的男人,仕途一帆风顺,官已做到副厅级这个位置,当然有掩饰不住的骄傲吧?
他不。保持着一贯的正直豪爽,酒喝得痛快上来,管他上级下级,一律吵个脸红脖粗或是亲密得可以坦腹相对。
她常觉得他根本是大隐于市的出世者,在十丈红尘中自由的挥洒真性情,那份任性却也许是周围的环境纵容出来的。
“几十年是非曲直,功败自有人定。但一天不盖棺,一天不算数!”他在高官如云的公共场所笑哈哈的说。摆明了是自嘲,却借着酒意放肆地讽刺了一大帮人。就是在那个场合,她深深地为他不卑不亢、风趣洒脱的风范心折。
在他眼光不经意地和她对上的一瞬,她微笑,远远地朝他举杯。
他含笑,颔首,举杯,一饮而尽。
她笑得更灿烂了,调皮地冲他做了个OK的手势。
她确实不漂亮,但仰头旁若无人地笑的样子却真叫人不能抗拒,仿佛幸福也不过是如此。
他穿过喧哗的人群,来到她身边坐下。
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今夜,她是拨动他心弦的那人。
酒逢知已,相逢恨晚。
她直言欣赏他的疏狂与骄傲,却也不免劝他收敛一点。何苦得失周围的环境呢?众人皆浊你独清是招人忌的。
这社会仍然是需要造假的社会。肯定和否定只是群众的意见,上层有上层的游戏规则。
他重重地把酒杯一放:“总得需要一些人来说真话吧?得失——管他呢!”仰起头,又是一饮而尽。
她陪着他,从此也爱上微醺的滋味——灵魂脱离沉重的身体,飘在高处冷观,眩昏的人群,不明所以的高楼,一切没有道理却又不失秩序。
惟醉中知有天。
她忽然明白他为什么爱喝酒了——微醺中的世界,一切不相干。
她是都市日报的记者。因一贯坚持新闻的宗旨,说真话,不肯对某些人妥协,得罪了一些人而不好过。已经有人放风出来要整她。
她冷笑。是读书太多而中毒过深的缘故吗?她要在二十七岁的这一年,才惊觉她所了解所信任的完全是书本上的东西。在真实残酷的人事竟争、排斥手段面前,她根本没有设防,自然也无还手之力。
是他心疼了她的天真,暗中出面为她将事情摆平。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不逾原则的前提下,他乐意为她使用一些手中的权力。
她在很久后才懂得这件事,是他在背后的关照,让她顺利地度过了一场危机。
不言谢。因无言表寸心。只是在又一次相遇的公共场合上,她遥遥地向他举杯,不动声色地干完面前的一瓶长城干红。
那时候,已经闻言他正在低调地处理和妻子的关系。
有流言暗涌。无数轻蔑嘲笑好奇猜疑的眼光,从四面八方投来,紧紧的将她笼罩。
她根本什么都不放在心上。一副“那又怎么样”的傲气,将所有自讨无趣的眼光逼了回去。
他更坦然。照常不躲不避,不慌不忙的约她一起散步。
冬天的黄昏,夜幕早早降落。十里长街,一盏盏亮起的霓虹灯在苍茫的暮色里分明迷离。
他最爱和她这样随意的在都市的街头漫步——多么象她对他的感情,是走到哪里是哪里吗?
是真正的暖昧。
旁观者都以为他们的关系从俗,却极少人懂得,他们之间其实没有实质的内容。仿佛隔了一道透明的玻璃,看得见彼此,却走不过去。
他和她的关系纯粹属于精神层次中最细致的建立,没有渗透进一点生活的粗糙面。
她知道他所处的环境已经够阴郁够沉重,所以不肯再给他添任何不快。她努力让他们在一起的每一时光都过得精致而生动。至少,她要他记得的,都是她的笑。
有了喝酒的心情,他一个电话过来:“晚来天欲雪,”
她很快答应:“可饮一杯无?”
呵呵。他大笑。
醉乡有路宜频到,此外不堪行!她依然幽默。
他酒至一半,忽然正色,唤她的小名:“小宝啊小宝,如果我现在还是二十五岁,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她故作失色,笑吟吟地道:“啊——你以为,我现在又肯放过你了吗?”
他一本正经地追问:“那么,你想怎么样?”
她飞了个媚眼:“你说呢?”声音又娇又嗲,让他差点不能自持。
他一口酒下去,大声嚷嚷:“啊,小姐,你在诱惑一位绅士做不道德思想。罚一杯。”
她更笑得象个孩子一般,无赖得让他心软。
十二月,他往北京开会,天天贴身穿着她赶织给他的银灰色羊毛 衣。
回来的那天,京城的天空纷纷扬扬地飘起雪花。
他打开手机让她听下雪的声音。
她笑,如孩童般柔软的请求:“给我带一个雪人回来吧。”
他无视同行笑话的眼光,在机场的雪地上蹲下,挖了满满一掌洁白的雪,装进一个玻璃瓶子里。
她在机场接他,看见他远远的向她扬起手中的玻璃瓶,欢呼起来。
雪在暖气室里一点一点的融化,他摇晃着半瓶子的雪水逗她道:“雪人都是水做出来的,哪象你——冰雕的”
她白他一眼,高高兴兴的将这半瓶子雪水存在冰箱里,很快冷冻成一格四四方方的冰。
深夜,他会突然打来电话,责备:“还不睡?”
听见得背景流动着细细碎碎的音乐,他知道她又在听他送给她的那张《悲情城市》。
她故意赌气说:“要你管!”
她是一个不太爱惜自己的人,生活散漫而自由。
他不是一个爱管人的人,却也管了她好几回。
他知道她一向失眠,有熬夜的习惯。他认识她之后,便再不许她吃安眠药,担心她养成对药物的依赖性,也不许她再通宵达旦的上网、写稿。
她微笑:“怎么,官越做越大了吗?管你那个部门不够,还想越界呀?”
他老鹰抓小鸡般把她拎起来,凶巴巴的道:“谁叫你在我的管辖范围之内!”
久不见面,他看见她的第一句话便是疼惜:" 咦,又瘦了嘛?" 从今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
那又是为什么呢?
她笑笑。
他每天的饭局排得密密的,却也不见他胖。
他常抓着她陪他出席,不许别人哄她喝酒,却逼着她喝完满满一大碗的汤。
他牵着她的手过马路。
他的手掌大而厚实,干而温暖。暖意从他强有力的心脏流到他的手,然后传到她冰冰的手指,慢慢到达她的心窝。她乖乖地让他紧握着她纤细的小手,多么希望前面永远是绿灯呀。
却在中途,绿灯突然转为红灯,他们被迫停在街中心的安全岛上。车流汹涌,呼啸着穿梭过,几乎要将他们淹没。她不禁向他身边靠近,再靠近。
他对她笑笑。
这一刻,她确信他是她唯一的依靠。在他的眼中,她看得见自已。
也许,他不会是她的开始,也不是她的结束;也许,可以说是不经心,也可以说是透彻。但,凡事都必须要有个形式的吗?他们都不是善于为自己的生活精打细算的人,总是要旁边看着的人来替他们生气。可又有什么计较的呢?感情这东西,没有什么好抱怨,也没有什么好矫饰。事情最严重——也不过是一笑。
她在做出决定前,什么都没说,独自离开,出外面走了一圈。
她在海边的一个小镇上住下。
白天,她只套件宽松的褐色毛衣,一条泛白的牛仔裤,把手插在裤袋上,悠闲地走遍小镇的每一角落。
傍晚,她一脚高一脚低的踩在柔软的沙滩上,看火红的夕阳挂在远远,蓝蓝,灰灰的海那边,看海面上归帆片片,渔灯点点。
她有时会呆呆的看着那些正在赶海的勤劳朴素的老人,孩子,女人出神。
她特别羡慕那些张着大嗓门,亲昵地数落丈夫吼骂淘气的小孩,手脚麻利勤快善良的村妇们。每一个女人圆圆的脸庞上都洋溢着简单 ,满足的笑容,够健康够强壮。
小镇生活的这几天,她以为可以完全的扔掉另一世界的思想和思 念。
甚至以为,就留在当地不走了吧,嫁一个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不会和你谈诗书论人生,却懂得殷勤照顾你的温饱,一个健康粗犷的打渔郎,一群活蹦乱跳的小孩,就那样吵吵闹闹的过一辈子也是种幸福吧?
平凡人家自有平凡的幸福快乐。
第一次,她觉得她读过那么多的书与所谓的幸福根本无关。善于思想,也许只是比一般的人更善于寻找烦恼。
她回到省城,回到家,打开电话答录机一条条的听留言信息。
前面都是几个不相干人的寒喧问候,后面——竟全是他自言自语的心情。
他明知道没有人,也许他就是不要人听,对着沉默的话筒嬉笑怒骂——“小宝,你不乖,偷偷的跑哪去了?”
“你以为你真是第二个三毛啊?撒哈拉沙漠也没有第二个荷西在等你了!”
“小宝,你不在,寂寞无人省呀”
“我在认真的考虑我们的关系——”
她抱着答录机坐在地毯上,一句一句的听他的声音,泪水一点一点的滴落下来,敲痛了心。
她努力着,用心的不去想那几个字——拣尽寒枝不肯栖。
如果,如果那只是他酒醉时候的说话,算数吗?她不能确定他是否真的在清醒理智的思考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找到她,将她紧紧的抱在贴心的胸口上,叹气说:“别以为我是和你玩假的。”
她仰起脸,仔细的看他的眼睛,嘴角含着冷与倔强的笑:“我要求过什么吗?!”
是的,也许就因为她对他从不要求,也从不埋怨,才更让他歉疚 吧?
他一直以为他在官场上的玲珑是一场大的游戏,在感情生活中也是主导者,进退攻守间,一切自有分数。
遇上她,才发觉还有比他更高明的人。只因为她根本不要做他的对手,完全消极的将自己抛现在最前线上,不进攻,也不抵抗。他以为走进了一个空城,其实却是一个迷城。
她和他的前妻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两个女人。他的前妻是一个过于活络的女人,外交手段是一流的,做任何事情都有目的有计划,哪怕是不择手段也要完成。二年前凭关系调到京城后,他们之间的夫妻生活已是名存实亡。但前妻一直抓着书记夫人的头衔不放,直到出了国,结识更好的人,才迅速同意离婚。
他想,其实男人们要的幸福都很简单吗?一个聪慧可人的妻,一个活泼生动的小孩,一份足以自傲的事业,平平安安的活下去,老下去。
她会是他生命中的第二把火焰吗/ 她带给他前所末有的激情、快乐和舒适,却也让他心惊——这个女孩太聪慧了。
他恐怕她是根本不属于任何人的。
这次,她不声不响的独自出外面走一圈回来,整个人更加沉静,更加内敛。象一只安静地躺在海底的珍珠贝,在黑暗中焕发温柔的光芒。
他也曾试探她:“早点嫁人吧,别耽误了自己。" 她眼皮也不抬:" 再说。" 口气淡淡的,竟是翻版了他习惯应付别人的官腔。
他有时颇为困惑:" 我发现我越来越不了解你。" 她干脆背转身:" 我从不知道你原来也有这么旺盛的好奇心。" 然而,不谈过去是不可能的。过去也是造成今日生活方式,个人性情的一部分。
他的背景虽然显赫,感情生活却异常简单。他与前妻是直接从初恋迈进婚姻里面的。外头形形式式想接触他的女子不少,他却不为所动。他想,他这一辈子,仅应付两个女人已经够累了。
她却从不肯多说她的过去。
二十七岁的单身女子,没有过一些故事是不可能的 .他很想知道,是什么让她在感情的路上踟蹰,在婚姻的门前踌蹭迟疑?是谁在她的腕上留下一道浅浅的伤疤?
她只在一次酒后落过泪:" 奇怪,以前倒是真的爱过他。" 是哪种感情使人如此沉默,甚至绝口不提呢?
她不说,他不再问。
他最满意的是,他们之间一直没有陌生感,也没有距离感。也许因为空白太大,反倒有更多的可塑度。
他害怕的是,在这年龄才要开始一件事,伤害已是必然。
端为不使这件事变成一分希望,他没有积极进行。
她眼中深深的寂寞,看了简直要教他愤怒。她到底要些什么?他。又能给她什么?
静下来时,他先会觉得自己的心态很可耻,后来是可怜。年龄不小而爱情用得太少产生的迟惑。
他醉了,躺在长沙发上,一声声的唤她:" 小宝,小宝" 她在心底应:" 我在,我在。" 她用白毛巾绞了热水,给他洗脸。仔细的抹过他饱满的额,浓黑的眉,高挺的鼻,方方正正的下巴。
三十五岁的男人,闭上眼睛,睡着了也就象个小孩。紧蹙着的眉 头,锁着一点点不快乐的神气。
她忍不住用修长的手指轻轻的去抚平他额头上锁起来的皱纹。
半夜醒来,有个人可以依靠,可以倾谈,而他确实是你的,那是一份完美吗?
她不知道,该是谁来补她生命圆圈中缺的那一角呢?
是他吗?
然而谁又可以和谁承诺一生一世,谁又可以和谁缠绵终老?
终究都是要离开的。
她叹息,俯下身子,温柔地亲他的眼睛,低低地在他的耳边喃喃:" 我来陪你走一段。"
第101篇、网来的美人鱼
做了一大单业务,老总赐我“御酒”,乐得我屁颠屁颠地回到家里。打开电脑上网,立刻被小人鱼的照片吸引了眼球。瞧她,气质优雅,一脸的灿烂。于是,我给她发了封短信:“MM,我是蓝海水!你为什么不叫美人鱼呢?活生生一条美人鱼呀!” 她很快回信了:“本小姐有自知之明,还够不上美人鱼的档次,不过,也不是丑八怪!GG,你的昵称真投人所好耶!”
“小人鱼”与“蓝海水”,个中的寓意自不待说——如鱼得水,鱼水相依,鱼水交欢呀!
就这样,我们在网上相识了。从网上查到她的资料:22岁,江西南昌人,大学本科,公司职员,性格外向,喜爱文学、旅游,交友的目的,随缘而定。想象得出,这条美人鱼是属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活蹦乱跳的那类阳光女孩。
有爱的日子真好!尽管是在虚拟的情境之中,仍令人充满渴望,我决心网住她。每天夜里,我和她在网上恋得死去活来。有几天,她突然失踪了,弄得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满心焦躁,嘴上燎出了火泡。天哪,倒是我被美人鱼网住了!
这天,她终于又游到网里!她说:“出差跑业务去了,想我了吗?”我迫不及待地回应:“想!想!!想死了啊!!!你再不浮头,我准备从12楼上跳下去,化作飘荡的幽灵,千里万里追寻你耶!”她在那边露出一个笑眉笑眼的表情符号,接着是一串“哈哈哈哈”的文字。我说:“你还开心笑呢,我快要哭了,MM!”她笑的更厉害:“呀呀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想必真的为我伤心痛苦了。小女子在这厢赔不是了!GG,怎么补偿你的精神损失耶?”我几乎嚎叫:“我要和你结婚,今生今世不再分离!”屏幕上出现了一行令我血压骤然升高的文字:“好吧,我同意结婚!”我问:“什么时候?”她说:“喜日我选好了耶——就在今晚12点之前。”天哪,我就是插翅也飞不到她的身边啊!我说:“干吗一定是今天呢?至少,得让我有时间布置布爱巢啊!”她又在那边大笑不已:“哈哈哈!干吗那么俗气呀?先从精神上享受生活,再考虑物质享受嘛!”我似乎明白了一点:“你是说,在网上举行婚礼?”她又笑了,准是那种坏坏的笑:“还算你不是榆木疙瘩,答对了,满分!不过,你记住喽——今天是什么日子?哈哈哈哈……”笑过之后,悄然离去。让我险些吐血昏倒的是:妈呀!今天,今天是4月1日——愚人节!
我又钻进了她的“网”里!
第二天,她在网上向我道歉:“GG,真对不起你呀,真不该捉弄你呀,让你伤心了哟!”我说:“MM,你让我乐极生悲呀,折我阳寿呀!MM,我发誓,一定要携子之手,走在铺满玫瑰花的路上,走到天边,走过今生,走向来世……”她立刻发来一个惊叹的表情符号,说:“让本小姐好感动好感动耶!蓝海水,你这么信誓旦旦,是在写情诗吗?”我说:“小人鱼——不,美人鱼,我可不会写诗。不过,有一位叫阿芒的诗人,却写出了我此刻的心境: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是真的/我愿用一万万次/来换取与你相知相守/真的/哪怕用尽我的生命/我愿意……”她立马又发来三个激动得流出眼泪的表情符号,说:“是真心的吗?55……你让我热泪盈眶耶!对不起,我想打破我们原先订下的游戏规则,冒昧地问一句:能告诉我你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吗?当然,你可以不回答……”我显摆出男子汉的万丈豪情,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她,正要回问她的时候,她在屏幕上打出一行斜体大字:“OK!886!”下线了!我懊丧极了,恨不得将显示器砸个粉碎:“美人鱼,哪怕你潜入万丈深海,我也要把你网住!”
不过,就准你的誓言震天价响,也只是一厢情愿而已。打这以后,她从网上蒸发掉了!我痛不欲生,自个儿舔着心灵流血的伤口,这才相信网恋的虚无。这段时间,我的销售业绩明显下降了。老总见我有点神经兮兮的,唬着脸敲打我:“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小子下个月要是不把订单给我拿个满贯,趁早卷包袱走人!”好不容易奋斗到销售部经理的位置,怎能轻易丢失呢?我强打起精神,暂时忘了小人鱼,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五一”黄金周,公司不放假。我在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位女客户。双方寒喧几句,交换名片。她的名片上写着:任玉,南昌鑫达进出口合资公司物流部主管。我不由得联想起网上恋人小人鱼,尽管,脸型有几分相似,可惜不是她!任小姐戴着一副淡蓝的有色眼镜,一头披肩拉丝长发,眉心有颗美人痣,显得既靓丽又高雅。而小人鱼网上的照片,烫着月亮式青春2号发型,脸庞光洁,不说没一粒痦子,就连一颗青春痘也找不出。
任小姐不愧是大公司干将,与我在谈判桌上经过一番绵里藏针、进进退退的交锋,终于互惠互利,达成了双赢协议。老总拿到订单,心花怒放,在香格里拉大酒楼宴请任小姐,要我作陪。不胜酒力的我,被任小姐敬了几杯,渐渐迷朦起来。在我眼中,任小姐老是幻化成我的小人鱼。
做成这宗大买卖,老总嘉奖我一个大红包。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就是奖给我金山银山,也换不来我的美人鱼!更要命的是,老总偏不善解人意,让我陪同任小姐游玩两天,让她领略我们这里独特的银滩、碧海、红树林风光。
那天,到银滩海水浴,任小姐一身泳装,展示了她的魔鬼身材,洁润的皮肤,玲珑的曲线、丰隆的乳胸、修长的美腿,着实让我眼热心跳。我想,假如是小人鱼在我身边,那该多好!一想到美人鱼,我失去了玩兴。
任小姐热情奔放,频频向我抛来媚眼,邀我下海伴游。我推说肚子有点儿不大舒服,礼貌地谢绝了。她“咯咯”笑道:“不对吧?你一定是有心事,要不,是嫌我不美?……”我赶忙申辩:“不不!你很美,就像我的女朋友一样美!”
“是吗?”她脉脉含情地望着我,“如果你不介意,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人哪,在心灵孤寂痛苦的时候,能找到要倾诉心情的对象,常常是藏不住心中的秘密的。这一刻我鬼使神差地揭示了自个儿的“隐私”:“我只知道她叫小人鱼跟你是老乡——南昌人。”任小姐双手抱在前胸,莞尔一笑:“如果我没猜错,你俩大约是在网恋吧?”这鬼精灵真的厉害,能看透别人的五脏六腑!我默默地点点头,仰望海天,不由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又“咯咯”地笑了,赞叹道:“想不到你竟然如此痴情——不,是纯情。这种纯情的男人,现在是凤毛麟角了!凭这一点,今天我作东,请你吃海鲜。你不会拒绝吧?”说着,不待我认可,就挽起了我的胳膊……
两天后,总算送走了任小姐。老总拍拍我的肩头:“看样子,那位任玉小姐对你有几分好感,不如舍了‘鱼儿’要‘熊掌’罢!她可是个难得的人才呢,你小子有本事把她勾到我们公司来,我提你做副总!”老总开出的价码着实诱人。我承认,任玉是个十分优秀的女孩,可她替代不了我心中的美人鱼!自从小人鱼游进了我的心海,我对别的女孩有了审美的疲劳。小人鱼,只有小人鱼才能让我的爱火熊熊燃烧!小人鱼,美人鱼,你到底游往何处,潜到哪里?我想你,想你,真的好想你!……
又是一个寂寞的夜晚,打开电脑,出乎我意料的是,小人鱼发来了一长串文字:“嗨,蓝海水!祝你在黄金周创出了佳绩,也感谢你陪伴我游览了银滩、碧海、红树林……看着你为专一的爱情失魂落魄的模样,我好开心,好开心啊!”我大吃一惊,忙问:“你……你是谁?”她发来一个笑眉笑眼的表情符号,说:“恕我玩了个小小的阴谋,公私兼顾见到了你。本小姐是任玉——那个头戴假发、罩着有色眼镜、点着一颗假美人痣的你的客户耶!”
哇噻!任玉——小人鱼!我又惊又喜,怔怔地无言以对。让我更惊喜的是紧接着的这句话:“亲爱的蓝海水,我恨不得今晚就披上婚纱,踏着红地毯,扑到你的怀中,做你的新娘!”
我飞速地敲击键盘:“任玉,小人鱼!——不,我的美人鱼!今天是几号?不再是愚人节吧?”她快速回应:“不是4月1日,而是5月9日——母亲节!我不但要做你的新娘,也要做未来的母亲!——贤妻良母!……5555……”
我终于网到了美人鱼!哦哦,我被美人鱼网住了!……
(载《民间文学》2005年第7期)
第102篇、走错的爱情棋子不能悔
她最爱下五子棋。
以前,她总缠着他一起下棋。在阳台上的阳光底下坐着,一张围棋盘,两把黑白子,五子连珠,上下纵横左斜右贯,一不留神就被他赢了去。
每每这时,她就牵着他的衣袖撒娇,我没看到嘛,我要悔棋嘛……
每每这时,他就一脸无辜,但看到她的嘴巴好笑地翘起来时,他只好伸出手指去刮刮她的鼻子,让她悔了棋去,然后接着下。 []
这样下五子棋的结果,当然总是她赢得多。
赢了,她就满脸阳光。
后来,因为女孩的任性和固执,两人最终分了手。之后,他便去了遥远的南方城市,而她依然留在江南小镇。
在天气很好的午后,她站在阳光底下,忽然想下棋,却找不到下棋的人。
好在上了网。于是跑进书房,打开电脑直奔联众游戏世界。
一样的方格棋盘,一样的白子黑子。然而手上握着的,却只有鼠标。
第一回合,她输了。 []
第二回合,还是输了。
第三回合,下到第五分钟,她只能对着电脑屏幕发呆:眼看着又要输了。左思右想,回天乏术!而对方却不停地催促:快,快。
于是急急地去点击屏幕右上角那个“悔棋”。对方回复:不同意!
不甘心。一而再再而三地去点“悔棋”,然而对方也咬定牙齿,就是不同意!
翻箱倒柜地从抽屉深处翻出一个盒子,从里面找出他的手机号码。忍了好久,这一刻却不管不顾地要找到他,不管他在多么远的地方!
电话听筒里,却一遍遍重复着一个声音: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她终于明白,这场爱情就像一盘不能悔过的棋。她只能选择认输。站在阳台上,她的眼泪一颗一颗滑落下来,落到棋盘上溅开,像阳光下的朵朵七色花。
第103篇、天堂里再不会有幸福的假象
莫然被公司安排出差一星期,但因为一点意外,提前结束了行程,因为想要给男友顾晨一个惊喜,就没有告诉他自已要提前回来的事,从机场出来坐计程车回家的路上,莫然还在想像着顾晨看到她提前回来会有多惊喜.
莫然一直觉得,自已是幸福的,顾晨是哥哥的高中同学,比她大五岁,第一次见到顾晨的那一年莫然十六岁,在读高中,顾晨读大学,因为是暑假,来找莫然的哥哥玩,莫然就是那一次,对顾晨一见钟情.
莫然大学毕业,凭着顾晨的关系,进了顾晨的公司,和顾晨成为了同事,也成了顾晨的女朋友.
她第一次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带顾晨回家时,她的妈妈和哥哥表示默认,可是她的爸爸却极力反对,说是顾晨不适合她,怕她以后受伤害,但是莫然不在乎,她说她爱了顾晨六年,她不会轻易放弃.
莫然的爸爸看女儿如此坚持,最后也欣然接受,见过双方父母,就准备在十月份莫然生日的那天让他们订婚.
那天,距离他们订婚还有整整一个半月.但是莫然做梦也不会想到,她所有的幸福,在那一天嘎然而止。
车子驶进莫然和顾晨租住的小区,下车的时候,莫然的右眼皮就开始一直跳.一想到马上可以看到朝思幕想的男友,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
当莫然轻轻的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房里一片漆黑,她轻手轻脚的走进卧室,打开灯的那一刻,眼前的情景成了她这一辈子的恶梦.
床上分明躺着两个人,在灯亮的那一刻,床上的两个人也从睡梦中惊醒,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这两个人,一个是莫然爱了六年的男人,一个是和莫然从高中到大学的同学兼闺中密友.
莫然没有办法相信眼前的一切,手里的包一下子掉到了地上,在她把自已的嘴唇咬出血感觉到痛的时候,她才确信自已不是在做恶梦,转身冲出了房间
莫然不知道自已跑了多久,一下子跌倒在地面,她就那样趴在地上哭,深秋的夜,冷,可是不及莫然心里面的冷,上一秒还存在的幸福,下一秒全都是假象
莫然在附近的公园坐了一夜,也流了一夜的眼泪,她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她想不通,为什么自已这么信任的两个人也可以背叛自已
第二天早上,莫然回到和顾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的房子,顾晨不在家,莫然默默的收拾自已的东西,一边收拾一边流眼泪,那些和顾晨在一起的甜密日子在莫然的脑海里一一闪现.
之后莫然又去了公司辞职,从公司出来,外面的阳光很刺眼,大街上那一对对相拥而过的情侣,刺得莫然的心硬生生的疼.
在顾晨还没有回来之前,莫然留了一封信拿着自已所有的东西离开,在信里莫然说了"分手"两个字.
在走出那幢房子后,莫然觉得自已真的一无所有,爱情,友情,工作,都没了,还有家里的亲人,明明说好一个半月后订婚的,这一下子突然就分手了,莫然不知道要怎么去跟家人解释.
之后的日子,莫然住到了一个女朋友哪里,每天,把自已关在房间里,哭着睡去,又哭着醒来,短短几天的时间,整个人都瘦了,脸色变得苍白,经常不吃饭,有时候朋友逼着她吃饭,可是吃了又吐了,莫然以为自已会就这样子死去.
和顾晨分手半个月的那天,朋友上班去了,莫然换了一套衣服,去超市买一些日用品,在结帐的时候,听到有人喊她,转过头,一个带眼镜的男人冲她咧着嘴笑.
这个男人是莫然高中的同学路思扬,也是她的追求者之一,但当时的莫然心里只有顾晨一个人,眼里根本容不下第二个人,后来,两个人考上了不同的大学,也失去了联系,没想到他居然也在这座城市.
路思扬和莫然坐在上岛喝咖啡的时候,路思扬问莫然是不是已经和顾晨结了婚,一句话问得莫然眼泪止不住的流,路思扬看到莫然哭得那么伤心,一下子慌了手脚.
莫然是路思扬第一个爱上的女孩子,那时候的莫然是学校公认的校花,其实上了大学以后,路思扬也在打听莫然的联系方式,但是一直没有打听到.
这么多年没见,眼前的女子,竟那么憔悴,路思扬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这个自已深爱过的女孩.
自从那天之后,路思扬就经常去找莫然,还向公司请假陪莫然去旅行,想尽办法让自已心爱的女孩开心起来,他们去了丽江,在一个卖小饰品的摊前,路思扬买了蝴蝶的化夹给莫然,莫然说"如果我死了,不知道是不是会化作蝴蝶"
路思扬说"我会用我的爱来温暖你,我不会让你死的"说这话的时候,路思扬的眼里满是深情.
从丽江回来之后,莫然的心情好了很多,开始了新的工作.
每天早上,路思扬会开车接莫然,先送她去上班,然后再去公司,晚上在莫然的公司楼下等她下班,两个人一起去吃饭,看电影,逛街,路过拍大头贴的地方,路思扬拉着莫然进去拍了个尽兴.
莫然生日的那天,路思扬买了鲜花和蛋糕在约定好的饭店等她,一直不见她来,打她手机关机,找到她的时候,她在酒吧喝得烂醉,泪流满面,不停的问为什么
第二天早上,莫然醒来的时候,看到路思扬捧着一束玫瑰,微笑着对莫然说:"让我爱你吧"
莫然微笑着点头,两个人幸福的相拥.
寒冬,天空下起了第一场雪,路思扬在雪地里,拿出戒指单膝下跪向莫然求婚
她们的婚期定在第二年的春天,莫然期待着,在那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做路思扬最美丽的新娘.
那一天,路思扬牵着莫然的手,去那家经常路过,叫真爱一生的婚纱影楼拍婚纱照,露肩的白色婚纱穿在莫然的身上,美得像天使一样,从更衣间出来,路思扬看着他美丽的新娘傻傻的笑.
电话响起,路思扬接起电话电话喂了一声,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在莫然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时候,路思扬就跑了出去.
婚纱照没拍成,莫然一个人打车回家
之后的几天,路思扬都没有回来,莫然打他的电话一直是关机,那几天,莫然失魂落魄的,她担心路思扬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路思扬消失的第八天,晚上快十点钟的时候,莫然的电话响了,看到手机上显示"思扬"两个字的时候,莫然激动的手在发抖,接起电话,莫然不停的问着路思扬这些天去了哪里,可是电话那端的路思扬却沉默不语.
路思扬让莫然在家等他,他一会回来,有话跟莫然说.
半个小时后,路思扬回来了,几天的时间,他整个人瘦了一大圈,看上去很疲惫
莫然给路思扬倒了一杯水,两个人面对面的坐着,路思扬就开始告诉莫然,关于他那天突然离开和消失几天的事
路思扬在这一次偶遇莫然之前,有一个女朋友,交往了两年,可是遇到莫然以后,路思扬才发现,其实这么多年其实从来没有忘记她,所以决定和女友分手,重新追求自已心爱的女孩,可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女友开口,一直拖到决定向莫然求婚的前一天才说
可是没有想到,那个女孩子在路思扬他们去拍婚纱照的那一天早上,在家上吊自杀,后来被邻居发现了,救下来送到医院,并打了电话给路思扬,女孩子被救活了,可是肚子里那四个月大的小生命没有了,而她怀孕的事情,路思扬也是在去医院的那天才知道.
莫然安静的听完路思扬说完这些,竟然没有眼泪,只是大脑一片空白
路思扬走了,去医院照顾那个女孩,而莫然把自已关在房里两天两夜没有吃东西
第三天,莫然买了一些东西去了医院,在病房的外面,看到路思扬在喂那个女孩吃药,她把东西放下,对病床上的女孩子说了一句"对不起"摘下手上的戒指,准备离开病房,走到门口的时候,女孩哭着说"我永远不会原谅你"
莫然想起,自已也曾对顾晨说过"我永远不会原谅你"原来,自已不只是被伤害,自已也伤害了别人.
莫然在走出医院的大门时,路思扬追了出来,莫然微笑着说"娶她吧,她比我更需要你"
春暖花开的日子,路思扬的婚礼如期举行,只是新娘不是莫然,同一天,顾晨也挽着美丽的新娘步入婚姻的殿堂,莫然坐在梳妆台前化着精致的妆,尔后,笑着哭.
在用刀片割开手腕的时候,莫然的耳边一直响起顾晨和路思扬都曾说过的那句"亲爱,嫁给我,做我美丽的新娘吧"莫然知道,天堂里,再不会有幸福的假象
在意识渐渐模糊的时候,莫然感觉自已真的像蝴蝶一样的飞了起来,她穿着洁白的婚纱,身边有许多五彩斑斓的蝴蝶,还有可爱的天使,手里握着天使棒.
第104篇、我知道你的臂膀还有爱的力量
他的双臂好像废了,在一场劫难之后。
从前,他的臂膀非常有力,因为部队的生活,让他磨炼出一双粗壮而有力的臂膀。他力气大得可以用一只手把她抱起来转圈,甚至在与她成婚的那个晚上,他还当众把腰身纤细的她抛得老高,引得亲戚朋友们笑声朗朗。但是今天的他,双臂失去了力量,特别是右臂,在伤愈之后似乎连举筷子的力量都失去了。
他的臂膀是在一场洪水之后失去力量的。
那是2005年的夏天,有一场叫珊瑚的台风袭击了东南的各个省份,它引发了巨大的洪水,包括他所在的营区。营地位于赣南的一处山里,他们常年在那里驻扎着,守卫着祖国的疆土。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他在营区等待着妻子前来探望。
妻子是一位人民教师,在遥远的故乡东北小城教书,三个月前,她顺利地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做父亲的消息从遥远的东北传来的时候,他激动得流下泪来,他多想回去看看自己的女儿啊,但是他却走不开,因为这个基地刚刚建设不久,他这个连长是无法离开的,于是他就开始等待这个暑假,等待着休假的妻子能带着女儿来见他。
经过短暂却又极为漫长的等待,7月,他终于等来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当部队的接待军车把妻子和女儿接到他的住处时,他和战友们还在执行任务,要等到晚上下班才能见到妻子和女儿。
那是天气很反常的一天,台风已经从沿海的地方登陆了,但是台风一般不会对他们这里产生太大影响,只是空气有些潮湿而已。当他从岗位上下来的时候,匆忙地往住处赶,他早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看到自己的女儿了。
一跨进房门,就看到了在那里久候的妻子,她的怀里是他们的宝贝女儿,他走上前去紧紧地拥住她们……
那个晚上,他兴奋地抱着女儿不肯撒手,在灯光下端详着自己女儿可爱的样子,久久地幸福地端详着……丝毫没有发现外面的天空已经电闪雷鸣,暴雨滂沱,更没有意识到危险在逼近他们……
就在他沉浸在这甜蜜的幸福当中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阵巨大的崩塌声,接着是战友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他抱着女儿冲了出去,这时他感觉到一股巨大的水流冲撞过来,他用右手紧紧地抱住女儿,对妻子大喊道:快跑,快上山!
更大的洪水又一次冲了过来,他在咆哮的洪水中听到了女儿尖厉的哭叫,他用右臂拖住女儿,左手拉住一棵树干,洪水冲得他站不住脚。就在这时,眼前的房屋倒塌下来,一根铁棒打在他的右臂上,他顿时感觉到一阵剧烈的疼痛和麻木,女儿从他那粗壮却无力的臂弯间滑落,被黑色的浪花卷走……
他和妻子都被送往了医院,这场突如其来的洪水几乎摧毁了整个营地,许多战友离开了他们。他们虽然幸运地活了下来,而洪水却带走了他们那刚来这个世界才短短几个月的女儿。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妻子一次次地哭晕过去,而他的精神也几乎崩溃了,每天都坐在床头泪流满面。
他是一个坚强的军人,曾经执行过很多复杂的任务,见过许多令人寒心的事件,但是当自己的女儿从自己无力的臂膀间脱离这个人间之后,他的心中被一种莫大的悲痛和悔恨包围着,难以解脱。他右臂的伤口愈合了,但部队仍然让他待在更好的疗养院里,因为他还没有走出精神的盲区,即使他那脆弱的妻子都已经走出伤痛,他却仍然沉浸在悲痛与悔恨里。
随着时间过去,他的双臂已经完全恢复了,但是他的臂膀却仍然没有力量,特别是他粗壮的右手,居然连筷子都拿不稳,每次吃饭的时候,他抖动的右手,总不停地抖落着悲伤……
妻子开始不停地鼓励他,她说:你是个军人,你是个丈夫,你要振作起来……
他并不说话,只是看着自己的手,显得那样无力,连拳头都握不紧。
她用尽了这个世界所有饱含力量的词句鼓励他,却始终没办法帮这双臂膀找回男人的力量。她看着他颓废的样子,泪也一次次落了下来……
终于有一天,她把他带到疗养院的一面破旧的攀岩壁前,这个瘦弱而坚强的女人一搭手一抬脚就爬了上去,就这样一直爬啊爬,终于爬到岩壁的壁顶,她在岩壁上扭头呼唤他:你也来!
男人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拳头握了又握,却始终没有往上爬……当他再次抬头时,她看到他满脸的泪水……
就在这时,女人忽然一个趔趄,身体从数米高的岩壁上掉落下来……
男人惊呆了,手臂却分明伸了出去,一把抱住了正在跌落的女人……
一双属于一个男人和军人的有力的臂膀终于又回来了,它此刻正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妻子。女人偎在他的怀里哭了,哭着哭着又笑起来了,她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的臂膀一定还有爱的力量!”
他哭了。
第105篇、青春期事件
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
我初3那年,正流行Beyond的歌曲,满大街的音像店都在放他们的歌。学校里也满地疯子,不管是人是狗,只要是公的,都得会吼几句Beyond,否则就有OUT掉的嫌疑。
我常穿一条布满破洞的牛仔裤,像个小公鸡一样骄傲地昂着头在校园里游走。老妈搞不懂我为什么要把好端端的裤子弄破,大骂我暴殄天物。我对她的保守思想嗤之以鼻。后来,我拿她给我买升学资料的钱买了一条很流行的、破洞、流苏、藏青色的牛仔裤,洋洋得意地向她展示炫耀,想让她明白什么叫时尚和潮流。结果她丝毫不理会我的良苦用心,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哭着骂我不孝,不理解她挣钱的艰苦。
其实我只是喜欢那些昭示年轻的东西,希望脱颖而出特立独行罢了。不只是我,我们这一群都是如此。那时我们都认为男生要黑且瘦,才有男人味。我的脸上居然没有青春痘,白白净净的,这让我无比失望。为了男人味,我开始猛吃炸鸡,据说这东西火气大,可以滋生青春痘。可是一直吃到高中,痘子们才“千呼万唤始出来”,并且“扰抱琵琶半遮面”。它们断断续续此消彼长,零星地散在脸上,不但不成气候,而且带来零碎的阵痛。更要命的是,在这所高中里,男女生都以白净为美,以前的标准早已作古了!唉!或许这就是潮流更迭的迅猛性吧。
我常在放学后去给外婆看铺子,站在街道中央大喊:“快来看呐!随便挑随便拣,跳楼价啦!全场商品打5折!益街坊(广东话:便宜大家的意思)啦……”那时候我还没发育好,喉结还没有凸出来,声音清越高昂,能传到几条街上。
但是,假如远远地看见苗苗的身影,我就会匆忙闪进店里,并且再也不肯出来。地球人都知道,我是喜欢她的。苗苗住我外婆家附近,我在叫喊时很害怕看见她,当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的面叫卖打折商品,虽不能说很丢脸,但是总感觉有点不太体面。虽然,我是O型血的男子汉,但我还是常常躲藏起来。对于那个青春期的我来说,面子问题,十分重要。
有那么一阵子,我和乐仔、阿武一到周末就去苗苗的中学潜伏。我们偷偷溜进她的教室,坐在她的位子上,留下写满酸句子的纸条。我在那个破学校游转的时候,常常感叹为什么自己没考进来。乐仔和阿武骂我没出息,连这样的三流中学也向往,简直无可救药了。我狠狠地驳斥他们,说这叫为爱情牺牲,是很伟大的情操!你们懂什么?
可是到底爱情是什么,我都说不清楚。
后来,我和苗苗的关系忽然紧张了。她写信告诉我说,班上有个男生对她很好。再后来,她连我的信都很少回了。我发觉了事态的严重性,决定做件极端浪漫的事扯回她的心,挽救我的爱情。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唱歌。那时候,我已经听过许多师兄们说大学里浪漫的风花雪月,最流行的就是在有月亮的晚上,到女生宿舍楼下做一只痴情的夜莺,彻夜为某人重复单调地歌唱。我简直对这些神话着迷到疯了,于是我决定为苗苗办个演唱会。
我和乐仔、阿武把平时玩游戏机的钱积攒下来,扎紧裤腰带省吃俭用凑钱买了两把旧吉他,流浪歌手都是这样的——穷,并执著着。然后就是苦练,选的当然是Beyond的曲子。在那个小公园里,我们用了无数个夜晚,吓疯了6只寻食的野猫,被巡警叔叔盘问了4次,被老妈追打了N回之后,我们的乐队终于成形了。
由于客观条件制约,我不能在夜晚演奏,所以,我们在苗苗午休的时候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午休结束,一些女生睡眼朦胧地从宿舍走出来,可就是没有苗苗。我急了,招呼乐仔和阿武,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弹拨起来。我主音,阿武配拍子,乐仔拍着破手鼓,节奏和谐。我好像吃了摇头丸一样摇头晃脑地跟着节奏,之后就拉开破铜一样的嗓子唱:“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喜欢你,那双眼动人,笑声更迷人……”
音乐一响,效果还不错,许多女生都跑来看热闹。后来,苗苗也跑了出来,我激动地唱得更大声了。曲子结束之后,我对着她大喊:“这首歌就是唱给你一个人听的,我喜欢你!”话音一落,女生们尖叫,男生们哄然。苗苗羞红了脸,转身闪进了宿舍。这时,男生那边不愿意了,有人高喊:“臭小子泡妞居然泡到我们学校来了,滚!”接着,几个可乐罐子炸弹般地飞到我们面前。乐仔和阿武担心我会激起民愤命丧当场,拉着我狼狈地逃出了校门。
没想到我们的演唱会那么轰动,很快就传遍了市各大中学,并且回传到我们学校。但是,苗苗却在那天之后一直不再理我,信也不回了!许多信石沉大海之后,我收起吉他,放弃了那些无用的努力。
演唱会成了一场闹剧,我失恋了。
那天晚上,我和乐仔、阿武在那座还没装修好的商务大厦的楼顶,决定结拜。我们点燃3根香烟,插在土堆里,郑重地磕头。后来我们又喝了点酒,我假借着酒劲搂住阿武说:“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说罢就555地哭起来,像个可笑的孩子。
很快,高考来临了。一场为期3天的考试,将我与青春期划上了隔离符。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后,我把所有的破洞牛仔裤、Beyond的磁带和狗牙项链都收好,郑重地装进一个木头箱子里。望着那些伴随我走过青春期时光的记忆,想起那些年少的片段,我忽然就笑了。
从懵懂到成熟,从张扬到内敛,仿佛就是一瞬间的事。
第106篇、压轴的爱情
几个姐妹聚会时,聊起了一个话题:如果嫁人以后的生活状态还不如现在,那为什么要嫁人呢?是呀,如果两个人不如一个人,何必嫁人!我们都在期待一种压轴的爱情。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碰到邻居亲戚朋友,总会关切地询问我的终身大事。所有的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我应该有男朋友了,每次我都很不好意思地告诉他们,我还单身呢。常常他们的神色变得严肃起来,说女孩子这个年纪,可得抓紧了。转而又笑眯眯地说:要不要替你介绍啊?我哭笑不得。
确认我真的没有男朋友,亲戚圈同事圈朋友圈开始热心起来。他们会把那些不同种类的男人从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拉出来,其中不乏有潘安之貌的、有体面职业的、有富裕家境的、有良好教育背景的。我从不拒绝这些相亲,无论是酷暑还是寒冬,无论是在大排挡或者星巴克还是在公园。可是无论怎样,总没有我期待的那一种压轴的感觉。
由于成功概率很小,亲戚朋友们也大多灰了心,总是不解地问我到底要什么样的,差不多就成了。我会罗列很多标准。他们会说,你那不是找对象是招聘。记得一个同事曾经劝我说,别太挑了,女孩子过了二十五,每过一天,男人对她的兴趣便少一点。二十七八仍未婚的,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是滞销品,再也别想卖出去。趁自己还有点资本,赶紧嫁人!我不以为然。我觉得不能委屈自己的感觉。
一个闺中女友终于喜欢上了一男人,男人对她很好,是很好的那种,给她买她喜欢的任何东西,有人欺负她,他会把那人揍个半死,我们觉得有这样一个男人的保护是件很惬意的事情。可后来,闺中女友还是选择了离开。
男人千方百计找到我,讲完之后一脸茫然地问我,你说,我哪里做错了?我这么爱她,她为什么就走了呢?
我安静地听完,没办法给这个疑惑的男人一个满意的答案。我们从咖啡店走出来,过马路时男人瞅到一个空当便快步跑到对面向车流这边的我招手说,快啊。我有些无奈地笑了。
我问男人是不是不愿意牵女孩的手。他说,在公园可以,在外面多不好意思啊。我说他过马路时一定比女孩快。他点头说,你怎么知道?我说女孩在刷碗扫地的时候,他一定是悠闲地看着自己的报纸或者DVD。男人摸着头说自己似乎明白了。我说,如果明白了就去挽回吧。
一个阳光午后,我接到那个男人的电话。他很兴奋地告诉我,说女孩又回到了他身边。我问他是怎么做的。他说费了很大力气才约到女孩散步,还专挑路口走,过马路时站在女孩左边,紧紧握住她的手。而且每天给她做饭洗衣服,收拾房间,早晨买早点给她。我笑了,说你现在明白了吧。男人嘿嘿地说,明白了,明白了,她跟着我,是需要我疼的。
女人,就是女人,是需要一个人来疼的。
终于,我也决定嫁了,在姐妹们的逼供下我终于招供:开始,尽管和他交往了一两年,但从没动过要嫁给他的念头。我的嘴很刁,只吃一家的烧饼夹肉。于是,他每天早上坐两站车买烧饼,再坐五站车来到我家。有天晚上下雨了,他送我到家门口,尽管他浑身透湿,还是把手机荧光灯打开,照着我从容地找到钥匙、开门、进门,并坚持一定要看我进门,一层层地上楼,并且等我扭亮窗前的灯后方才离去。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心里一下子酸酸的,那晚再也没能合眼。到天亮,就决定嫁给他了。
谁是爱情的压轴?不见得是条件最佳或人气最旺的那一个,但他一定得是最能打动女人心的。
第107篇、蒙尘的手链
女人下岗后没有告诉男人,而是在广场边摆了一个地摊,像人们经常在路边见到的许许多多小摊一样,卖些不值钱的小饰品。男人有病在身,这两年一直在家休养,她不想让男人知道这件事情,否则他会不顾身体去工作的。
生意不好也不坏,一天能收入二三十元钱。她站在广场上看往来穿梭的游人,也不吆喝。每天像以前工作时一样按点回家,男人倒也没有起疑心。只是夏天来了,晚上散步的人多,她总在广场上多守一会儿,告诉男人她在单位加班。收摊时,她把卖的那些东西装入包里,寄存在附近的小店内。
一天晚上,男人洗衣服,从她口袋里掏出一条水晶手链,紫色的,很漂亮。他问哪来的?女人心里一慌,才想起这是白天卖货时无意中装进衣兜的,忘了取出来。不过她很快就镇定下来,说是在步行街精品店里买的。“今天心情不错,我一直喜欢这样的水晶手链呢,颜色也好看,我便买了下来。”男人问:“真的?”女人一笑:“不就一个手链嘛,这哪里有假?”男人不再问,继续洗衣服了。
男人知道这两年女人很辛苦,一家人全靠她养活了。他身体有病,做了两次大手术,平时还要用药物维持,不能干重活,所以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女人没有任何怨言,她从没叫过苦,也不说累,整天在外工作,忙碌得令人心疼……
女人继续摆她的地摊,刮风下雨从不间断。但微薄的收入让她觉得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她一直在留意着招聘启事,她想找份合适的工作,薪水高点,相对稳定,那样生活才会宽松一些。前几天,她看到一家公司招会计,待遇不错,她已经报名并面试过了,她以前就是做会计的,她觉得自己能胜任这一工作。
果然,好消息传来,她被那家公司录取了,下周一上班。仿佛雨过天晴,女人心情出奇地好,她想再摆两天地摊就可以远离这个广场了,整天在这儿站着也不舒服。她找其他小贩商量一下,想把自己的货物转让给他们。“总共600块钱吧,再多不能给了。”一个小贩说。“不行,太便宜了。”“就这个价了。”“再加一点吧。”“不加了!”“怎么样也得给800,把它们卖出去保准你能收双倍的利润。”女人愉快地和小贩讨价。
“不能卖!”一个声音响起。
女人回头,看见男人静静地站在身后。
她很惊讶,还有些惊慌:“你怎么来了?”
“我来摆地摊。”男人说。
女人脸一红,说:“你……”
“以后我要在这摆摊。”男人说得很认真,“所以你不能把东西卖了。”
“你?”
“嗯。”
女人把男人拉到一边,低声问:“哎,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男人笑:“我已经找你好几天了。”
看女人疑惑的样子,男人说:“你能瞒得过我?”
原来,自从女人下岗那一天起,男人就已经感觉到她的异样了,尽管她装作没有什么,但他还是看出端倪来了。洗衣服时,他发现她衣服上总有一层薄薄的灰尘,男人就怀疑,如果她整天在办公室工作,衣服上哪来灰尘。尤其是那条水晶手链,细心的他也发现了尘埃。她说是在精品店里买的,可哪一家精品店里卖的饰品会不干净呢?于是,最近几天他一直在沿街寻找。
“正好我可以在这儿卖。”男人说,“反正也不累,我带个凳子就行了。”
女人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抬起胳膊看那条水晶手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不知怎的,女人鼻子阵阵发酸。
手链落了尘埃依然美丽,而爱情在生活的辗转颠簸中,亦会沾上尘埃,但只要心中有爱与呵护,也依然温暖动人。朴素的爱穿越城市的喧嚣和杂乱,显示一份绵绵的真情与关怀,愈加弥足珍贵。
第108篇、寻找爱的女人
海亚是这家公司首屈一指的美女,她性感漂亮,气质优雅。在和约翰谈恋爱以前,她的追求者有好长一排咧!可是她偏偏爱上了穷小伙约翰。老实说,约翰也是个非常不错的年轻人,高大英俊,聪明勤奋,善解人意。唯一的缺点就是口袋里钱不多。
他们就这样相爱了两年,有一天,约翰和海亚正下班走在大街上,突然,一辆豪华大奔在他们身边停了下来。“喂,海亚!”那辆大奔的玻璃窗放了下来,一个浑身珠光宝气的女子在车里跟海亚打招呼。
海亚愣愣地看着那张隐隐似曾相识的脸,竟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来。“海亚,你连老同学莎丽都不认识了?”那个坐在车里的女人有些不高兴了。海亚这才想了起来。于是俩个女人开心地聊了一会儿,从莎丽的口中得知,毕业后不久,她便嫁给了一个富翁,现在住在城西的一栋豪华别墅里。最后,莎丽优雅地递给海亚一张名片,邀她有空的时候,带男朋友一起去玩玩。说完,开着大奔一遛烟走了。
回家以后,海亚便开始愤愤不平起来,她觉得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比莎丽的强,但为什么就过不上人家那种名车洋楼的豪华生活呢?想来想去,她把一切都怪罪在约翰的身上,她认为,一切都是因为约翰太穷的缘故。恰巧在这时候,她认识了一家大公司的老板。俩人一见倾心,老板爱上了海亚的美貌,而海亚终于可以从这个老板的手中获得她所渴求的一切。
海亚找到约翰,递给他一叠钱,说:“我们结束这段爱情吧!真的,你不适合我!”一听这话,正沉浸在甜蜜爱情里的约翰惊呆了,他推开海亚递过来的那叠钱,痛苦地拉扯着自己的头发,追问海亚:“这是为什么?”海亚什么也没有说,就跨进了旁边的一辆豪华小轿车开走了。约翰傻傻地愣在那里,半天才似乎明白过来。
不久,约翰便辞去了公司的工作,痛苦地离开了这座城市,紧跟着,海亚和那个老总也闪电般地结了婚。
但是,新婚的神秘和激情过后,丈夫花花公子的本性就露了出来,他经常彻夜不回家,身边总是流连着很多各种不同的妖艳女人。海亚难过极了,可是为了保持着自己这种安逸的生活,她只好逆来顺受,对一切都装着视而不见。丈夫的胆子更大了,有时甚至敢把一些陌生女人公然带回家中狂欢。
这样的婚姻状态维持了五年时间。因为经营不当,丈夫公司的生意一落千太丈,不久,宣告破产。丈夫一夜之间变得一文不名,还欠了一屁股债。海亚梦想的生活一下子全部都变成了夏天的泡沫,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时,她再也顾不上丈夫的苦苦哀求,执意离婚了。
离婚后,海亚在这个城市里开了一家小酒吧。
来酒吧的什么人都有。每天酒吧一开门,就有一个三十多岁左右的男人准时进来,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钱,手上戴着劳力士金表,开着一辆名贵的法拉利跑车,衣着高贵。这个人看起来很古怪,他来了也不多说什么,要一瓶很昂贵的高档红酒,喝完就起。出于好奇。有一天,男人喝了酒正准备起人的时候,海亚礼貌地挡住他,东一句西一句地跟他闲聊起来,男人自我介绍说叫朱比,是本市一家公司的总经理。
“朱比先生,谢谢您每天都来光顾小店的生意。”海亚客气地向他致谢。朱比淡淡一笑,说:“我只是受一个朋友的委托,来照顾一下你的生意而已!”
“朋友?我的朋友托你来照顾我的生意?”海亚惊诧地问:“他是谁?你能告诉我吗?”
“对不起,你的朋友交待我不要告诉你这些,不过,也许有一天你会知道的。”说完,朱比很客气说声再见,走了。
朱比走后,海亚一直在纳闷,自从自己结婚以后,就再也很少跟过去的朋友联络了。会是谁在自己困难的时候还记得她呢?
从此以后,朱比每次来酒吧,海亚都会好奇地跟他闲聊一番,她希望能从朱比不经意的谈话中知道那个朋友到底是谁。但是朱比对此事就是只字不提。久而久之,海亚就再也懒得提这件事了,倒是对朱比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朱比长得英俊斯文,谈吐不凡,又有钱,这不正是海亚心目中的理想伴侣吗?但是遗憾的是,无论海亚怎么暗示,朱比就是没有丝毫回应。有一次,海亚终于忍不住问朱比:“难道我不漂亮吗?”朱比摇摇头。“那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海亚的眼睛里闪烁着幽怨。
等了好久,朱比终于说:“我不会再去喜欢任何女人,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很爱我的太太。”“她比我漂亮?”朱比摇摇头。“尽管她没有你漂亮,但是她永远是我最爱的女人。”
海亚觉得很奇怪,她下定决心要找到朱比的太太,她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魅力,能够让一个男人如此死心塌地地爱她。
海亚请了一家私人侦探社帮忙调查这件事。不久,私人侦探社的人就把这一切都调查得清清楚楚。他们交给海亚一份资料和几张女人的照片,告诉她:“朱比是本市一家颇有名气的公司总经理,个人资产超过千万,他的太太是三年前和他结婚的,不久,在一次交通意外中被压断了双腿。但是朱比一直很受他的太太……”
“够了。”海亚醋意大作,尖叫着吼了起来,打发走侦探社的人,她便仔细地打量起照片上的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女人来,只见朱比的太太长相平平,简直根本无法和自己的美貌相比拟。而朱比为什么却偏偏不爱自己呢?海亚越想越恼火。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折散这个家庭,把自己爱的男人抢到手。她就不相信,凭着自己的美貌,她就竞争不过一个瘸了腿的女人。
说干就干,海亚按照资料上提供的朱比家的电话号码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正是朱比的太太。海亚装着毫不知情地告诉她:“喂,我是朱比的情人,你是他家的佣人对吧!麻烦你转告朱比先生,让他晚上八点整在老地方等我”。
说完,海亚就在电话这边偷偷地窃笑起来。其实根据侦探社提供的资料得知,朱比家的佣人因有事回老家去了,所以,此时朱比的家中根本就没有佣人。按照她的推断,朱比的太太听了这话,一定会火冒三丈地臭骂自己一顿,然后等朱比回来再跟他天翻地覆地大闹一场。这样一来,朱比就会开始反感他太太了,到时自己再插上一手,朱比自然就会乖乖地成为她的裙下之臣了。但出乎意料的是,朱比的太太听了这话,非但不生气,反而非常客气地回答她说:“好的,我是朱比的太太,我会帮您转告朱比,让他晚上到你们的老地方去的。”
海亚气急败坏地挂了电话。但她仍然半信半疑。接着,她立即打电话通知侦探社的人,让他们马上去调查一下,朱比的家中今晚是不是会发生一场大战。第二天,侦探社反馈消息回来说:“没有任何异常,看起来他们依然一如继往地相爱……”一听这话,海亚懵了。但是,她还是在心里安慰自己:“没事的,朱比也许只是在跟他太太演戏而已!下次等他来酒吧时,自己一定要好好问问他”。
但是,从那以后,朱比便再也没有来过她的酒吧。又过几天,海亚终于按奈不住了,她把自己打扮得花枝照展地,来到了朱比家中。看到海亚,朱比和他的太太显得很意外。就在朱比惊诧之时,海亚二话不说,就一把扑到朱比怀里,娇嗲嗲地说:“亲爱的,你不是说和你太太离婚的吗?怎么还不快点,我都等不急了。”朱比清醒过来,一把愤怒地推开海亚,指着她的鼻子冷冷地说:“没想到你这个女人竟然有这么无耻,我真不该答应约翰去照顾你的生意。”
“约翰!”海亚一听这个名字,惊讶地差点跳了起来。“你说那个托你照顾我生意的朋友竟是约翰?你……你快告诉我,他在哪里?我要去找他。”因为海亚总算明白,无论如何她都得不到朱比的爱了。她现在只有去找约翰,她知道,只有约翰是最爱自己的。
朱比冷冷一笑说:“你已经去了国外,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你自己想办法去找吧!不过,就算你真找到他了,他也不会爱你了”。
“不”海亚突然疯了一样地去叫起来:“不,约翰是爱我的,我要去找他……”说着,她疯狂地取门而去,边跑还边喊:“我要找约翰,他是爱我的……”
看着海亚远去的背影,朱比轻轻地搂着他的太太,像是喃喃自语地说:“你永远都找不到过去的约翰了。因为我就是约翰。”
原来,约翰被贪图富贵,爱慕虚荣的海亚抛弃他以后,他痛苦不堪地去了另一个城市,在那里,他终日情绪低落,借酒消愁。是他现在的太太——一个很善良的女人,用她的爱和善良帮约翰一步步走出了失恋的阴影,同时她也赢得了约翰真挚的爱情。在太太的帮助下,约翰投身商海,并且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就赚下了千万的家产。只是不幸的是,在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中,约翰夫妇双双受伤,约翰在车祸中,脸被玻璃划得面目全非,被送进了医院,做了整容手术。而太太则永远失去了双腿。但是,约翰依然深深地爱着他的太太。去照顾海亚的生意,只是约翰用一个化名去施舍她一点同情和怜悯而已。
你们说,那个去寻找约翰的海亚,她能找回当初的真爱吗?
第109篇、意大利男孩的上海爱情 想要继续不容易
作者:冬尔
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口述者:艾文 男 22岁 留学生
两年前我决定来中国学语言。对我来说,学中文是为了经历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不过我没有想到,在经历文化冲击的同时,爱情,也会突然降临在我的身上。
其实在那之前我对中国并没什么概念,除了知道成龙以外。而中国的女孩子,在我印象中是头发黑黑的、眼睛细细长长、穿红色衣服的模样;到了上海以后才发现,上海女孩与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她们的头发有那么多种颜色,眼睛也不细长,穿得更是和米兰女孩子都差不多。
(这是第一次,本栏目迎来了一位“老外”口述者。当朋友的朋友将艾文带到冬尔面前的时候,我有些惊奇地看着这个来自西西里岛的大男孩。艾文长得出人意料的文静和修长———印象中,传统意大利男人通常身材并不高,却有着丰富的表情和夸张的手势。艾文似乎恰恰相反,他讲一口并不太流利却标准的普通话,只有讲到爱情的时候,才能隐约在他的眉间看到情绪涌动。)
游杭州,我明白她要说什么
在意大利的时候我也曾交过几个女朋友,她们热情而大胆,喜欢或者不喜欢会在一夜之间彻底转换,没有任何理由。
我曾经很喜欢父亲的一个学生,一个气质很好的捷克女孩,可是当我向她表白了以后,她却立刻回答说再也不想见到我了———这让我很是沮丧了一阵子,并且后来也成为我独自跑来中国的原因之一。
在上海的第一个学期过得很快,因为满眼都是新东西、新朋友,令我眼花缭乱。学期快结束的那个周末,我们一群留学生约了一起去杭州玩,我早就听说杭州风景如画,却没有想到,正是这次旅行令我遇见了一个“如画”的女孩———殷殷。
那天同行的有两个中国女孩,一个是我的室友德国男孩马丁的女朋友,还有一个就是殷殷。我一眼就被殷殷深深吸引了,她的头发是亮亮的黑色,记得当时我就偷偷跟马丁开玩笑,说我终于见到了黑头发的中国女孩;还有,殷殷那天穿了一件可爱的红色中装———殷殷的出现,恰恰符合了以往我对中国女孩的所有幻想。
那个周末很愉快,我们一起爬山、拜庙,还走过了西湖边一座又一座桥。殷殷是个很安静的女孩,总是甜甜地笑着,令人感觉无比心安。我俩用中文和英文还带比划着交流,因为那时我的中文还很糟糕,而殷殷的英文也不太流利———但是这并不防碍我们互相了解,相反地,我觉得每当殷殷要表达什么意思的时候,我立刻就能明白。
我的情书她看不懂
回来以后,我决定追求殷殷。可是殷殷所在的大学在上海的另一角,让我没法天天看到她。我只好守着MSN,只要看到殷殷上线,就立刻打开视频与她聊天。
我性急,聊了3天就很郑重地告诉殷殷:我喜欢她,希望她做我的女朋友。她没有作任何回应,只是立刻关了摄像头,5分钟后便索性断线了———当时我懊恼极了,以为殷殷会与那个捷克女孩一样,从此再也不理我了。不过还好,两天后我终于又在网上见到殷殷,她说,她不确定是否会做我的女朋友,但是,起码她会是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与“女朋友”有多大差别,我不清楚,反正这几个字写起来像极了。于是我开始展开“攻势”,每个周末都去殷殷的学校看她,每隔两天就给她寄漂亮的问候卡片,用我认为最漂亮最得意的古典手写体,写我的心里话和我喜欢的诗给她。
一个月后的某个傍晚,殷殷突然找来我们学校,像是有很要紧的话要对我说,却涨红了脸半天说不出来。当时我的心可是狂跳不已,这是殷殷第一次主动来见我,并且,她显然要做什么重要的决定。
憋了好半天,殷殷突然掏出一大叠我寄给她的卡,说:“艾文,你到底都写了些什么,我实在看不懂!”我一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殷殷怎么对我费尽心思的情书毫无反应,我还一直纳闷呢,原来,都是书写体惹的祸,她根本没明白我写了些什么。
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反应竟惹怒了殷殷,她突然很大声地冲我嚷嚷:“这很好笑吗?”然后头也不回地跑了。
我完全不明白她为何生气,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寝室,上网,等待殷殷出现。可是殷殷一连几天都没理我,最后还是马丁帮我解开了疑团———原来殷殷误会了我,以为我在笑话她,这大大伤害了她的自尊心。
我明白我应该做些什么来弥补我的过失,于是,我决定给殷殷一个惊喜。
接下来的那个周末,我请马丁的女朋友帮忙,叫来殷殷一起聚会,却没告诉她我也在。晚饭时分,我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那天我扮成一个大厨的样子,戴一顶高高的白帽子,端一大盆———饺子。这是我花了两天时间学会包的饺子,虽然个个东倒西歪惨不忍睹。我很自豪地对殷殷说,这是我为她包的饺子,而且是我自创的巧克力饺子———我才不管它们是不是一煮就会化得乱七八糟。
我成功了,因为我看到殷殷的眼圈红了。马丁那天教我了一句新的中国话:有志者事竟成,我当时的理解是,有饺子,就有女朋友。
(本以为与艾文交流所谓“爱情”会有些困难,因为这毕竟“超越”了他的学习范围。可艾文显然是早有“预习”,不但恋爱过程中的每个小细节都叙述得不厌其详,偶尔语塞,竟然还能挤出两句上海俚语。)
我们需要太多磨合
殷殷终于成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很快发现,我们之间需要太多的磨合。最简单的例子,我和殷殷对“爱”的定义完全不同:
恋爱不久,有天我突然患了重感冒,昏昏沉沉地独自在寝室睡了一天一夜。就在这时殷殷来了,气急败坏地冲我大叫:“你怎么回事,MSN叫你半天不回,手机也关了。”一通连珠炮后,殷殷才发现我的脸色很难看。
然后,殷殷立刻成了最体贴周到的护士,喂我吃药、帮我做冰袋,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殷殷正端着刚熬好的粥向我走来———原来,生病是可以这么幸福地被爱的。
可是另一次,殷殷来我们学校度周末,我送她去车站,还抢在汽车开走的最后一秒突然吻了她。当时殷殷的反应就有些怪怪的,显得闷闷不乐。第二天我收到殷殷的E-mail,第一句话就是:“艾文,我想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我。”
连忙找来“军师”马丁,马丁弄清原委后立刻批评我:你这个不懂浪漫的外国男生,怎么可以让上海女孩独自回家呢?你应该陪她回去,然后她再送你回来……
我又错了。
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与殷殷在一起已经快两年了,我觉得,爱上一个中国女孩真是件美妙的事情———她总是像个解不开的谜那样,需要不停地去猜。而每次无论猜对猜错,她永远会给你意外。
我的3年留学生涯到明年夏天就要结束了,我爱殷殷,希望可以永远和她在一起。所以今年秋季开学,我特意从意大利带了戒指来上海,郑重地向她求婚。
就在这个最浪漫的时候,“谜”又来了!面对我的求婚,殷殷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脸红得差点要哭出来。她几乎是有些惊惶地对我说,她还从来没有想过要结婚,更何况,没有见过父母是不可以结婚的!
那天我很伤心,第一次觉得殷殷也许不够爱我,否则又怎么会拿父母当挡箭牌呢?我至今不明白,为何不经过父母的“面试”,结婚在她眼里就成了天大的“违法行为”?第二天我真的当了回“毛脚女婿”,西装革履、大包小包地赶到了殷殷家里。我终于见到了殷殷的家人,两位非常和霭可亲的老人。他们对我也很友好,却始终不提“结婚”二字,只是反复地说,他们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希望她将来能够留在身边———言下之意我当然明白,如果我执意要回国的话,一切只能免谈。
这道“谜”算是彻底把我给难住了,令我完全不知该如何选择———虽然我很喜欢上海,但是在这里我很难发挥所长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回去才会有前途。可是如果殷殷不愿意和我一起走,属于我俩的将来又在哪里呢?
第110篇、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
我认为,在我们的生命中,每一件物品都令人拥有一份回忆,或是苦涩或是甜蜜,但都是珍贵的。在我的生命中,那件物品是一个生锈的锡盒,它承载着最多的回忆,我仅需要看一眼那个破旧而古老的锡盒,就可以排解如潮水般的往事与强烈的情感――许多快乐的,许多忧伤的――我所有的一切。那个锡盒在书架上,紧挨着我五岁女儿的照片,正默默地休息。
我生命中最初的真爱,那个依然使我最心痛的人,是一个叫古谷仁美的日本女孩。在日本,她的名字本意是纯真的美女,你只需要看她一眼就可以理解它的含义而不必与她交谈。我们第一次邂逅是在日本冲绳县的一个夜总会里,我26岁,她21岁。我断言,她是由童话故事中的人变来的。她又长又直的柔软光洁的黑发垂到完美的腰部,衬托出105磅的身材。她的皮肤松软,晒成了棕黄色,似乎是一直生长在阳光之下;但是记忆中最多的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神似乎能完全穿透我并且碰触我心灵的最深处。
第一次见面后不久,我们开始约会。古谷仁美是个善感的人,她十分看重每一天。这令我不解。
我们相恋大约一个月后,一天,她如约赶到了公寓,给了我一样东西。“礼物。”她说。我打开她仔细裹着的用来做礼品包装的手帕。我为所看到的礼品感到吃惊――一个破旧的,老式的,生锈的,淡绿色的锡制烟盒,盒盖上有一幅画的印迹。通过锈迹斑斑的,缺损的油漆,我仅能辨认出是一个手指与一只耳朵的图案。盒子的其余部位看上去同样糟。
“谢谢,”我对她说,“如果我们要交换废品的话,我可以从废物堆里挑些东西送给你。”
她并不明白我是想幽默一下。“打开。”她说,拿起盒子,递给我。我把盒子紧紧地握在手中时,油漆与锈从上面脱落了。我不愿意打开它,担心里面仍然有世界上第一个干果蛋糕的碎屑。“打开。”她又说了一遍,这次生气了,拍了一下我脑袋的一侧,并且把盒子推到我的胸口。我打开盒子,惊呆了。里面用金箔装扮得很精致,像镜子一样亮亮的闪光。
盒子里是一只白色的折纸鹤。“我们在一起的每个月,我会为你折一只白鹤。放在我们的盒子里,”她说,“一年后,我们将把纸鹤串在一起,挂在庙前的祈祷树上。这将是我们感谢上帝让我们在一起的方式。如果我们相爱了一年,我会给你折一只蓝鹤放在盒里。如果我们曾有过争执或吵架,我会为我们折一只红鹤,我们在盒子里看见它时,就会像夫妻一样忆起我们所犯的错误,从中吸取教训。当我们最后牵手时,我就把两串白鹤挂在庙前的祈祷树上。很快,除了那只白鹤,几只红色的鹤也出现在我们的盒子里。
在我们相处的第三年过半时,古谷仁美开始患病了。过去,她曾告诉我,她的身体不好,但是没什么,让我不必担心。那是古谷仁美曾对我讲的惟一的谎言。通过她最要好的朋友,我知道了她患有白血病,并且那可怕的疾病已到了晚期。她的父母央求了几个星期后,把她送入了医院,她们最终让我见见她。我坐在她病床的旁边,轻轻地吻着她的嘴唇。她看到我时,笑了。
“你好,宝贝。”她低语着。然后,她指着床边的床头柜说:“请为我打开。”我打开了床头柜,看到里面有一只白色的纸鹤。“我想把它带到你的房间里,可是我的病情太重了。我很抱歉。请你现在放到我们的盒子里,好吗?”
我点点头,轻轻吻着她的额头。眼泪流下了我的脸颊。我没有注意到她已经变得多么虚弱。她的皮肤,曾经晒得黝黑,闪着光泽,现在变得苍白而灰暗。我也未注意到由于多次化疗,她每天仔细梳理的长长的柔软光洁的头发已消失了。我没有注意到那些。对于我,她依然如我们第一天相遇时那般美丽,也许甚至更美。那时,我意识到我并没有看到她的外表――我看到了她的内心。我看到的她内心的美永远不会改变。我明白了什么是重要的东西。我现在理解了她送给我锡盒的意义。这是她让我做好准备的一种方式,因为她了解自己的病情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她让我懂得纯真的美存在于内心深处的一种方式。重要的东西,真实的东西,都包含于里面,而无论外表看起来多么破碎或陈旧。
两天以后,古谷仁美去世了。因为我是外国人,她的家人并不同意我参加她的葬礼。我知道她不在灵柩中,而是与我在一起。我每次打开那个古老的锡盒时,她总是会朝我微笑。
我曾经读到:“除了拥有物品的他或她之外,没有人知道它的确切含义。”看着那个锡盒时,我想这句话多么真实啊。她去世后,人们问起我与古谷仁美的恋爱关系时,我的回答对我来讲是简单的,却令他们迷惑不解:“七只白色的,四只红色的与两只蓝色的”。
第111篇、恋爱硬币
我去超市买了些日用品,收银小姐找给了我一枚一元的硬币,我走出超市,习惯性的把硬币向空中抛去,然后让它飘落在地上,看看它落地后是正面朝上,还是反面朝上。从认识阿童起,我就有了这样的习惯动作,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大街上,手中只要有硬币,我便会情不自禁的把它向空中抛去,只觉得听它着落时的声音是那般的悦耳动听。
回到家中,我来不及去清点我新买来的那些物品,便来到我的写字台前,拿起我的存放硬币的小钱罐,把那枚一元的硬币轻轻的投了进去。这是我存放的第四百七十四个硬币,我弄得很清楚,因为我每存放一枚新的硬币都会在我的笔记本上郑重的划上一个小小记号。我摇摇那可爱的钱罐,硬币在里面碰撞着哗哗作响,每一个小小的硬币都是我对阿童的思念。
我和阿童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在大学校园里渡过的最快乐最幸福的日子。那时的天空总是那样的宁静,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我和阿童只不过都是十八岁的孩子,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年纪,无忧无虑的。阿童经常会在黄昏的时候和我做一个游戏,那就是将一枚一元的硬币向空中抛去,然后两双眼睛看着它象一片雪花轻盈盈地飘落在地上。我们说好了,每次他先抛一次,我再抛一次,仅此一个轮回,谁也不能违背这个规则。如果谁抛的是正面向上,那谁就是人,相反,反面向上的那便就是汪汪了。可在那个有趣的游戏中,往往总是他输,可输了的他却以输为自己的荣幸,便情不自禁的唱起了小曲“我愿做一只小狗,蹲在你身旁,我愿你那细细的长鞭……”唱着唱着,他还情不自禁的学起了狗叫。而我却被他的歌声和举动吓了一大跳,然后,我满脸通红,于是,快乐的笑声回落在青春的天空。
其实我从前一点也不喜欢那硬梆梆的没有人情味的硬币,我总觉得那家伙不好。只要钱夹上有一个很小的洞洞,它就会曾你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逃走。而且它要是连同它的几个伙伴一起住在你的钱夹里的时候,它们便会把你的钱包挤得鼓鼓的,十分难看。只是后来阿童问我喜不喜欢存硬币?我说我从来就没存过,而且我还加补了一句,“我不喜欢那玩意,要是不小心收银小姐找给了我,我便马上把他‘消灭’掉。”阿童说:“你对那家伙真的有那么讨厌吗?”我点点头,阿童就再也没说什么了。
秋天带给我了一份金色的心情,金色的阳光和金色的梦幻,是一个最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就有了一种飞了起来的幻想。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那样如丝如梦般的境界,阿童也正属于这份子里的一员。所以他便带着他心爱的风筝把我从暖和的被子里捉了出来,说要和我去放风筝。我说:“你真烦,我这不是睡得好好的嘛。”他却笑眯眯的说:“这么大好的天气,不出来透透气,躲在被子里睡大觉,你就不怕自己变成小懒猪。”
我于是问为什么你要选择风筝?他沉默一会然后对我说:“我们不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里飞,那就让我们的风筝飞上去吧,让风筝把我们的思想带给天空,同时也让风筝把天空的思想带给我们。”阿童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让我无法捉摸光芒。就因为有了这种思想,才让我们的风筝悄悄地飞上了天空,它飞着飞着,就忘记了自己……
后来阿童对我说,他是特意买一面风筝来整整我这下午爱睡觉的懒鬼。我气的真想给他一脚,早知道我就不去了,可他却说:“你已经去了,你还能怎样,是不是觉得自己受骗了?”我说:“你再说,我就把你一脚踢到外太空去。”他说:“这么凶做什么,当心自己嫁不出去哟!”
又因为我的近视眼,所以阿童老拿那个大做文章,其实他也比好不到那儿去,只不过他买了幅博士伦的隐形眼镜,塞进自己的眼睛里,然后说自己的眼睛雪亮雪亮的,像钻石一样的亮晶晶。最好笑的是,那次同学聚会,他居然把他的两根手指头举得高高,然后问我那是几。我知道他又在嘲笑我的眼睛不好了,我于是大声的说:“你别把你那两根几百年都没洗过的手指头伸出来让人家瞧好不好,还怕别人不知道你这个人从来就不洗手,是吗?”我刚说完,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阿童忽然觉得很没面子,他忙解释到:“几百年没洗过的手指头,会有我这样干净,这样白吗?那肯定是黑得和酱油差不多。”
终于有一天,阿童忽然对我说:“我们一起去买个钱罐好不好?”我说买那玩意做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喜欢存硬币。阿童脸上没 了笑容,让我看到的反而是他从来没有过的严肃。他说:“你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我们这几年的相处,破一次例吧。”我知道阿童是认真的,所以我没有再推辞,便和他买了那个我现在放在写字台上紫色的钱罐。其实买来以后,我就没往里面存放过任何一枚硬币,直到和阿童分开的那一天。
毕业典礼结束后,阿童问我:“我们一起买的那个钱罐,你存硬币进去了吗?”我摇摇头,我知道我一定让他失望到了极点。他沉默了一会,然后说:“你还是存放几个吧,不然你以后就没有东西去留恋我们之间……以后我们就……也许是很难见上一面了。”我明白阿童的意思,我知道我和阿童来自不同的城市,想以后还像今天这样的在一起,真的是不太有可能。我转过身去,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漱漱流下,我终于鼓足勇气对他说:“其实那个钱罐不只是属于我,它是属于我们俩的,你明白吗?……”最后我转身走出了阿童和我站在一起的那一片蔚蓝的天空,我再也没有去看他。
后来我回到了家乡,而阿童却去了广州。阿童就这样离开了我,离开了属于我的世界。
我终于开始存硬币了,不过那是在见不到阿童的时候。那四百七十四个硬币,颗颗粒粒积满了我对阿童的思念,等到我存到五百个硬币的时候,我再也不知以后我的硬币要存放在那里,因为我和阿童买的那个钱罐,再也装不下新增加的任何一枚硬币了,也许那时,就是我对阿童思念满溢的时候。
我再向空中抛洒硬币,可身边却没有了阿童。
我又抽开了我的抽屉,拿出我的小钱罐,我将那四百七十四个硬币全部都倒了出来。灯光下,那硬币闪闪发亮,如同钻石一般,模糊了我的双眼,我一枚一枚的数着硬币,才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 第112篇、半臂的距离
他们结婚不过一年,彼此已经感觉,无论生活习惯还是性情爱好,都与对方格格不入。
她是个精细的女子,喜欢扎着围裙在厨房里研究各种菜的做法,他却天性简洁,简单的米饭馒头就能打发过去;她喜欢逛街,专拣偏僻的小街巷里的小店,淘碟子或者一些精致的小玩艺,一呆就是半天,而他,宁愿呆在家里打游戏。还有:他喜欢吃糙米,她喜欢吃精米;她的衣服每天必换,他一双袜子能穿一个星期……
当初恋爱的时候,不是没有发现这些不合拍,但那时候只往美满的地方想,不是说性格互补的两个人在一起才是最完美的吗?没想到结婚后,这些琐碎的一点一滴,都成了利刃,把他们的婚姻生活刺得伤痕累累。摔盆砸碗,恶语相向,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路可走:离婚。
离婚的过程格外简单,他把房子和存款都留给了她,还没有孩子,所以并不怎么麻烦。离婚协议写好,签完字后,便一起打的去民政局。
出租车上,两个人都坐在后排,却都各自靠着车门而坐,远远的,隔着半臂的距离。这半臂的距离,是冷漠,是疏离,是咫尺天涯。想到热恋的时候,彼此恨不得把对方和自己粘在一起,永不分离。那般如胶似漆的狂热,如今都已是过眼云烟,彼此都有些伤感。
出租车经过一个路口,前面突然多了一辆装满黄沙的大货车。司机踩了油门,从左边超车后,向右转弯。没想到大货车减速不及,失去了控制。
悲剧在瞬间铸就,他们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先从昏迷中清醒过来,剧烈的疼痛使他意识到,他们出了车祸。他试图转动一下身子,尖锐的疼痛袭来。他马上想到了她,四周一片黑暗,他看不到她,他焦急地喊她的名字,没有回应。黄沙仍然不断地从窗口涌进来,车里的空气变得非常稀薄,呼吸都困难。但他仍在固执地喊她。
他叫:“宗娅琴!你在哪里?”没有回应。
“娅琴!你能听到我的声音吗?”他能听到外面嘈杂的人声,但是没有她的声音,哪怕只是微弱的喘息。
“丫丫……宝宝,……你应我一声啊……”
泪水,悄悄地布满了他的脸庞。他无助地想,她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么一想,他的心突然就疼了起来。他的脑中一瞬间闪出许多场面:恋爱时,她连夜给他织围巾,手都冻烂了;结婚后,她心甘情愿地为他洗手做羹汤,他的胃不好,她便常常用整个下午的时间,为他熬出浓香的粥;那次她过生日,他给她一个红包,让她买新款的宝姿,她却抱回来几斤上好的毛线,为公婆各织了一件毛衣……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不可调和的矛盾啊,如果他多迁就她一点儿,日子还是很幸福的,怎么就闹到要离婚的地步了呢?
他很想伸手去摸摸她到底在哪里,可是胳膊似乎也断了。他想,如果他们之间没有隔那半臂的距离,那么此刻,他至少还能握一握她的手吧。
他们被救出来时,他伤势较轻,尚且清醒,他看到自己躺在后排座位上,她则躺在座位下放脚的地方,一上一下,其实只有半臂的距离。她的伤势严重,人已经昏迷不醒。他试图去拉她的手,却怎么也握不到。
一个月后,两个人出院回家。他兜着一只胳膊,她拄着一根拐杖。他用那只完好的手紧紧地挽着她的手,须臾都不愿放开。因为他明白,有时候,哪怕只是半臂的距离,也会隔断幸福,从此天涯。
第113篇、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他爱上她的时候,她才19岁,正在远离现实世界的象牙塔里做着纯真的梦。
而他已经工作了好几年,差不多忘记了怎样浪漫,因此,他尽可能小心地呵护着她和她的精神世界。
有一天,他借来梅丽尔斯特里普演的《索菲的选择》和她一起看。
片子看完了,她并没有真正明白片子最深刻的意义,
可是有一个镜头从此嵌入了她的脑海,令她永生难忘:当人们弄开房门,冲进屋子时,发现那两个相爱的人已相拥着告别了这个世界。
她流泪了,她问他这是不是爱的最高境界。他笑了笑,没有回答。让她觉得,他一定知道还有一种更高的境界。
他等了她很多年,然后她成了他的妻子。渐渐地,不知有意无意,他们养成了相拥而眠的习惯。
无论睡梦中变化了怎样的姿势,无论他们为了什么事互不理睬,第二天清晨醒来,她总是在他怀里。
她觉得很幸福。再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开始互相怀疑他们之间的感情。
他不再对她说“我爱你”,当然她也不再对他说“我也是。”
一天晚上,他们谈到了分手的事,背对背睡下了。
半夜,天上打雷了。第一声雷响时,他惊醒了,下意识地猛地用双手去捂她的耳朵,才发现不知何时他又拥着她。
第二声雷紧接着炸开了,她或许是被雷声或许是被他的手弄醒了,睁开眼,耳里还有闷闷的雷声,他的手正从她耳朵上拿开。
她的眼顿时湿润了。他们重新闭上眼,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可谁都没有睡着。
她想,也许他还爱我,生怕我受一点点惊吓。
他想,也许她还爱我,不然她不会流泪的。
爱的最高境界是经得起平淡的流年。
第114篇、分手前夜别人强行占有了爱人
倾诉时间:3月21日
倾诉人物:施毅(化名)
倾诉方式:倾诉热线
“阿阳,我即将大学毕业,马上要离开沈阳这座城市了,我想在离开前把我的故事讲给你听。这个故事发生在两年前,是关于一个漂亮女孩的故事,她的名字叫丁香。”
我们的爱情,美丽得像一首诗
丁香是她的网名,跟所有老套的网恋故事一样,我们在网络上结识,聊着聊着,就从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变成了彼此心灵相通的知己。
她是有男朋友的,这一点我从一开始就知道。
丁香在一个小镇上读大学,她的男朋友是长她一届的学长。他们从小就认识,但他们走到一起却是双方家长的安排。男孩家里很有势力,足以做丁香一家人一辈子的靠山,无论将来她考研还是找工作,什么都不用愁。
但丁香却似乎并不爱他,虽然她没有承认,我还是感觉到了,否则她不会一提起那个人就不开心,也不会扔下他们的约会而来网上找我。
两年前的寒假,丁香说要来沈阳看雪,我为了她推迟了回家的日期。那天我去北站接她,当她围着白色的围巾出现在站台上的时候,我竟因为她的美丽而失态得说不出话来,从那一刻起,我爱上她了。
像是为了欢迎这位来自小镇的姑娘,沈阳下了那一年最大的一场雪。我们一起去棋盘山滑雪,在雪地里打滚、大笑和欢呼,就好像全世界只有我们俩,而爱情也偷偷地来了,来得自然而随意。我们在冰天雪地接吻,在飘着爱意的寒风中拥抱,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说“我爱你”,她靠着我的肩,说愿意这样永远和我在一起。那晚,我去了丁香住的小旅馆。丁香说愿意把她自己给我,可是我说,我愿意等你,等到你真正属于我的那一天。后来,我们和衣而眠。
短暂的幸福之后是漫长的别离,每天网上几个小时的见面不足以让我的思念得到释放,反而让我越来越想念她。我每天为她写一首诗,然后发进她的邮箱。我担心她不快乐,我害怕她因为家人的压力动摇我们的爱,我想让她知道我对我们的未来是多么的坚定。
难得的相聚,却又马上要别离
好不容易盼来了暑假,这一次我告诉她,我要去小镇见她。
7月的小镇很美,天空飘着蒙蒙的雨,丁香来接我的时候,穿了一件长长的裙子,仿佛从古画中走下来的仙子。她还是那么美,美得让我惊叹。
我们一起游览小镇的古迹,我们撑着一把伞,手牵着手在古香古色的巷子中穿行,我想起了戴望舒的《雨巷》:“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想逢着一个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
在我眼里,她就是纯白的丁香花,比诗句里更纯洁,更美丽。
晚上,我被安排住在丁香学校的男生宿舍,因为放假,只有丁香的一个男同学和我两个人住在那里。她送我过去的时候,一个黑衣的男子拦住了我们的去路。
那人表情严肃,警觉地盯着我,我勇敢地迎上了他的目光,气氛骤然紧张起来。丁香低着头,战战兢兢地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这是施毅……我的网友……他来旅游。”
我的心瞬间涌上一股凉意,我只是她来旅游的网友吗?仅仅是这样吗?
黑衣人冷冷地对丁香说:“你跟我来,我有话跟你说。”
“你等我一下,我送完他去宿舍就回来……”丁香转身向前走去,我默默跟在她后面。我没有回头,但我知道黑衣人一直在看着我们。
“他一直对你那么凶吗?”在宿舍,我忍不住问她。她没有回答。“你什么时候跟他摊牌?”她轻声叹了一口气:“不知道,我还没想好。”我一把抱住了她:“香儿,你没有动摇,是吗?”
她吻我,一直在摇头:“没有没有,相信我,我今晚就告诉他……”
丁香走了,我一整晚魂不守舍,什么也做不下去,他们谈得怎么样了?会不会吵得很凶?她男朋友会不会对她发火?
9点了,丁香一点儿消息也没有,我终于忍不住给她打了个电话,却发现她手机关机。我急了,又往丁香寝室打电话,接电话的是她的同学:“你是施毅吧?你把丁香怎么了?她刚回来,一回来就哭个没完……”
丁香接过了电话,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对不起,对不起,你还是走吧……”
我一下子蒙了:“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别问了……答应我明天一早就走……如果你爱我就答应我!”
她的声音是那么让人心疼,一滴泪从我脸上滑下来:“好,我答应你。”
痛苦地离开,她为我牺牲了她自己
那一夜是我一生中最漫长的一夜,我根本睡不着,一直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丁香的同学跟我聊了一会儿,他说丁香的男朋友在这里是个厉害的角色,根本没人敢惹他。
“你还是小心点儿吧,他要是知道你们的事,肯定会找一帮人来揍你。”他好心地说。
我不怕这些,只怕丁香在他的威胁下会离开我,我隐约感觉到,丁香是为了保护我,所以才要我离开。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还不到6点的时候,我的电话响了,是丁香寝室的同学打来的,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焦急:“丁香昨晚去你那儿了吗?她昨天晚上10点接了个电话就下楼了,一晚上没回来。”
“你知道是谁的电话吗?”我赶紧问。“她没说,好像是她男朋友……”“她男朋友家在什么地方,我去找她!”
“不行,丁香让我今天早上送你回沈阳,她嘱咐我一定要看着你上车。”
我被迫跟着她到了车站,买了车票,坐下来等车。我一直在给丁香打电话,手机一直关机。
就要检票了,我在人群中发现了一个白色的身影。是丁香!她提着长长的裙子,正在向我跑过来!我激动地冲上去抱住她。她在我怀里痛哭失声,不停地说着“对不起”。我看见她脸上满是泪痕,头发凌乱不堪,我心疼地问她怎么了,她只是摇着头说:“你别问了。”
我似乎能猜到她为了我付出了什么,我说要带她一起走,她却说她不能走。最后,我还是离开了,分别的时刻,车上的我和车下的她一样痛哭失声,不知道我们的未来在哪里。
那竟然是我和她最后一次见面。
再次有她的消息,与那次分别隔了整整半年。半年后,我收到了一封丁香的信,信是这样写的:“施毅,请原谅我没有实现我们的誓言,我不能和你在一起,我一毕业就会跟他结婚。我曾答应你把完整的自己留给你,可是你离开前的那一晚,我被他强行占有了……虽然今生不能和你在一起,但你曾给过我的爱,是我一辈子最美丽的回忆……”
阿阳手记:别给人生留下遗憾
故事讲到结尾的时候,施毅的声音一直在哽咽着,最后他断断续续地说:“她就这样消失了,我写的信她一封也没有回过……她太傻了……她为我付出了这么多,我却不知道可以为她做些什么……”
这篇故事见报的时候,施毅已经离开了沈阳,他说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他觉得今生再也不会遇到丁香那样的女孩,再也不会遇到如此刻骨铭心的爱情了。
有时候,爱情的路上会遇到很多我们无法想像的困难,只有义无反顾、坚定地走下去才会最终赢得爱情。可是在这个故事中,阿阳心痛地看到两个真心相爱的年轻人被粗暴地分开了。
丁香男友的所作所为与一个流氓无异,丁香固然单纯善良,她保护了施毅,却保护不了自己。如果她真的决定嫁给这个只知道占有她却不懂得爱她的男人,可以想像,她未来的日子会有什么快乐可言?
是否和一个人继续下去,应取决于你喜不喜欢这个人,而不是你有没有跟这个人上过床。既然不爱,有没有另一个人出现都该离开,即使父母家人的压力再大,也要清楚,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选择什么样的幸福,只有你自己有资格决定。
别给人生留下遗憾,相信自己心里的声音,是真爱,就勇往直前地去追寻。
第115篇、没有一座城可以让爱停留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
我与木白,从相遇到别离,只不过一夜的纠缠,但爱情,却像一场在黑夜怒放的烟花,让人目眩神迷。
1
三个月前,乌镇细雨迷蒙。我独自撑一把油纸伞,穿过湿淋淋的小巷,想象着自己就是那个丁香一样的姑娘,有着丁香一样的愁怨与哀伤……
逢源双桥,像并举的双臂,连起左岸右堤,也连起我与木白第一次的相遇。注视,并且沉默。以为就要这样交错而过,他却回头问我:“一个人?我们一起走吧。这样的雨夜,最适合散步。”
在木白的房间,有两瓶乌镇特产的三白酒。我们像《似水年华》里的文和英那样,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借酒消夜,互诉过往。
从呼和浩特来的木白,与从西安来的我,都是将爱情弄丢了的同病相怜的人。
木白喝下一杯,说他与妻子分居了。他们的爱情已死,妻子连孩子也不愿意为他生,他们的婚姻走进了冬天。
我喝下一杯,告诉木白,我是来这里遗忘的。失恋的心无法面对相守过的城市,才特意来到这个遗世独立的小镇,想要忘记以前的他。
寂寞的心在雨夜里冷得发抖,我们相互靠近,拥抱着取暖。从地上到床上,从午夜到天明,从酒醉到酒醒……乌镇,在我和木白的缱绻纠缠里风停雨歇。
醒来时,他已不在身边,我疑心只是做了一场梦。抬眼,却看见他贴在床头灯罩上的小纸条:黎明前收到妻子短信,父亲摔伤住院,不忍叫醒你,只能这样不告而别。
字条的最后,是他的手机号码。
也许,并不是不忍叫醒我,只是这样的开始太过急促,我们都不知道该怎样面对酒醒之后的清晨,他才不得不用悄悄的离别躲避分手时的尴尬。如果是我先醒,可能也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去。可能,我连留下手机号码的勇气也没有。
能留下手机号码,木白至少是一个敢于承担的男人吧?
2
再回到西安,木白的手机号码,成了我溺水时惟一的稻草。我幻想着,等他和妻子离了婚,我就是他惟一的女人。
我很想问木白,我的梦是否会成为现实?但总是开不了口,毕竟只是一夕之欢,我没有权力要求他的承担。直到半个月后,加了他的QQ,我才试探着问他:我想去看你?
他简简单单回了一个字:好。
隔了冰冷的显示器,我不知道他说“好”的时候,是很开心,还是在敷衍,我只知道,如果要我躲在他妻子的阴影里,做一个永远见不得光的女人,这样的爱情注定是不快乐的。 也许,我应该忘了那一夜,忘了乌镇,如同忘记一场梦,但月底时我却发现,只那么一夜,竟然怀孕了。
这真是让人沮丧的消息,难道要我跟木白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必须对这件事负责?这和要挟有什么分别,我又和那些平素最不齿的“小三”有什么分别?这样的事情我做不来,我必须独自将一切解决掉。
可是,刚走到医院门口,我却犹豫了。也许应该让木白知道这件事,他那么想要孩子,我为什么不能把他的孩子生下来? 可这样的消息我没办法直接告诉他。除非他自己发现,否则他只会把这当成要挟。
我再次在QQ上跟木白说:我想去看你。木白再次回了我一个“好”字,然后说要上课,就匆匆下了线。
三个月过去了,我的肚子在七夕节前夕开始微微隆起,一个人走过被各种中式情人节广告所覆盖的长安大街,忽然有了想哭的冲动。旁边,正好是一家火车票代售点,遂不管不顾冲过去,买了去呼和浩特的车票。不管他愿不愿意,我都要和他一起度过这个七夕节。
原想着等到了之后再通知木白,但想念的心是如此迫切,火车才开出西安,就忍不住给他发短信:我在1676次5车,正在去看你的路上。
很快,木白的短信就回过来了,我欣喜若狂地抓过手机,但看过内容之后,心却一下子沉入无边的冰冷。他说:你不是骗我吧,如果是真来看我,怎会不提前告知?如果是骗我,那我明天10点半的飞机去上海参加学术交流会就不算失礼了。
木白竟会认为我是骗他,我骗过他吗?而且更让我伤心的是,他觉得见不到我仅仅是失礼——在他心中,我不过是个寻常的熟人。
这样的短信让我无法回复。我拉开铺位上脏兮兮的被子,把自己紧紧包裹起来,像个冬眠的蝉。我渴望马上睡过去,那样,我就会以为只是做了一个梦,我不能面对,也不能想象这样的冷静与冷酷。
半个小时后,木白又发来第二条短信:要不,我找个学生去接你,或者,我先给你订好宾馆?依旧客气,依旧冰冷。
我不是他的友人,无法接受这种施舍一样的客气。我淡淡回他:不必了,我独来独往惯了,不喜欢看见不相干的人。
果然,他只最后回了我一句:那你自己保重,以后再联络。
3
1676次车没有空调,8月的天气,处在这样的车厢里,比蒸桑拿更让人难以忍耐。一路上,我不停地喝水,不停地流汗,却不想吃任何东西。晚上5点多,下铺的人泡起了方便面,康师傅红烧面的味道热气腾腾飘上来,我忽然五内翻腾,直想吐。忍了又忍,到底没忍住,抓起手边一个塑料袋就把头埋了进去。
同车的大婶问我:“姑娘,你是不是有喜了?”我惨然地点点头:“我怀孕了,三个半月。”
她怜惜地看着我:“你男人也不陪你,这么远的路,可真是遭罪啊。”
我男人?我苦笑,嘴上说他忙,心里却针扎一般疼。他原不是我的男人,我只是偷偷摸摸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偷了他一夜。偷来的情,当然不是爱。于是,我连人也在这样的迷失中轻贱了起来。
曾几次让木白给我发一张他的照片,他总推说自己不上相,所以极少拍照片。他也不和我视频,说办公室人来人往不方便。而在家时,他则连QQ也不上,他说和妻子共用一台电脑,不想和妻子抢电脑。
我惟一拥有的,不过是在网上找到的他和某著名学者在一起的合影。那是从一本学术杂志上拷贝的二手图,黑白的颜色晦暗不清,亮的,只有他眼睛上架着的一副眼镜。
车过大同市,离呼和浩特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渐渐明白,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遗忘的。我与木白,开始即是结束,这样执迷不悟,也只是徒然。我应该早就知道的,他并不是没有照片,他也并不是找不到和我视频的机会,只是,他不愿意留下和我纠缠的证据。
第二天10点整,终于抵达呼和浩特,我特意选择了木白学校旁边的一家宾馆住下来。即使见不着他的人,能在他平日经过的路上走一遭,那也算是一种慰藉吧。
住下来之后,我特意上网查了呼市到上海的航班。这一天共有三班去上海,第一班是10点半,但最晚的一班却在晚上才起飞。如果那个学术交流会木白非去不可,也完全可以将机票改签成晚上的航班,见过我之后再走。但是他没有,他只客套了一句失礼,让我自己保重即毫无声息地消失了。
原来,不是不能相见,只是他并不想再见我。原来,把偷情幻想成爱情的只是我,木白一直清醒地知道,我不过是那一夜之后,他情感上的一个累赘。生活总要面临选择,非此即彼。他可以选择在妻子之外,和我共度一夜,他也可以在见我和参加学术会议之间,选择后者。而我,在相见与遗忘之间,却选择了坐25个小时的火车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见一个根本不可能见到的人。
我所谓的爱情,说到底,不过是一场缘木求鱼的幻象。
就这样,我一个人在陌生的呼和浩特待了四天。这四天里,他再无一个短信,我成了流落到孤岛上的一只候鸟,而我曾经以为的爱情,在这样的时候,也只剩下一份丑陋的病容。是的,我病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之后,我在木白的城市拿掉了木白的孩子。
长途劳累加上手术煎熬,我不得不在医院病床上度过最绝望最悲伤的72小时。
但回西安时,我却依然执拗地选择了火车。坐火车去见木白,足够遥远的旅途,才能让我准备好见他的心情;坐火车离开,足够漫长的时间,才能让遗忘剥丝抽茧,将我心底最隐秘的痛楚连根拔起。从西安到呼和浩特,不足一千公里的路程,坐飞机一个小时,长途大巴10小时,坐火车却要25个小时。1676次是连接西安和呼和浩特惟一的一趟列车,却并不是直达,而是要在山西境内绕上一圈,才抵达目的地。如此一来,两个城市的距离就变成了三个省际的遥远。
来时,同车厢一个小伙子抱怨说,不知道是哪个脑残的人设计了这条线路,以后再也不坐了。当时我还在想,也许设计这条线路的那个人和我一样,正处在爱情中。因为只有爱情中的人,心思才会这样曲曲折折。回程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上帝早在冥冥之中告诉了我,我和木白之间,不只是呼和浩特和西安之间的空间距离,我们之间还阻隔着一个不得不经过的山西省,就像从一开始,我就知道,木白是个有妻子的男人。
第116篇、在电梯里经历销魂一刻
电梯里,总是遇见他。
他总是穿得笔挺整洁,总是在14楼下电梯。
从1楼到14楼,他或远或近。她总是缩在电梯的最角落,而他总是站在电梯靠门口。有时在某一个楼层里,会挤进很多人,他会被人群逼到她的身边。她甚至希望他能无意踩到她的脚,或者把她的公文包碰落在地,然后开始对白。可是那些被假想了千万次的千万种开头,却无一被实现。他总是在人群稀开时,重又回到电梯的门口。
有时,在他靠得最近的距离,她能闻到他身上清爽的古龙水味,很淡很淡。他烟灰色的西服,一个褶皱也没有。那时候,她就想伸出手去,抚他的衣角,他回过头,冲她微笑。
只不过,这一切,依然只是她的假想。
陷入这样一种莫名的单恋,让她感觉懊恼。她没有任何冲动行为的勇气,比如冲他微笑,和他招呼,在每天共电梯半年的时间里。
因为她已经到了青春的分水岭—25岁了。甚至把这样一种倾慕定为爱情,都让自己怀疑。纷纷扰扰,纠纠缠缠的那些,是或不是爱情的情缘和人,来了又去。在这个到处都是钢筋水泥混凝土的城市,有谁会去玩猜心的游戏?
下了班回到租住的小屋,卸去有些败落的妆,她看到镜子里憔悴得有些不堪的脸。伸手拂去镜面上的水汽,仔细去端详那张脸,她突然鼻子一酸,继而嘲笑自己,不会是想落泪吧?
那晚,她接到男友谢的电话。来自上海,要她回去结婚。一个男人给予一个女人最大的赞誉就是婚姻。她却不知如何让自己感觉开心。
半年前,她和谢同在上海。无需太多前戏和粉饰的恋爱,和过去的每一次一样,从平淡走向更平淡。只不过因为谢的老实,才没有走向分离。然后公司派她来香港办事处,为期三个月。
在上海,她的办公室在4楼,她总是走楼梯。高跟鞋一下一下地响,不知疲倦。因为她不喜欢电梯沉闷不新鲜的空气,和惧怕电梯启动时那一瞬间的晕眩。
香港有着比上海更高的楼层,她却日复一日毫无怨言蜷在电梯的角落。没有人知道,每一次升降,她的头都眩得厉害;也没有人知道,从三个月延到半年的停留,只是因为等待每天和一个男人,靠近,再离开。
你快回来,我们结婚吧。谢的声音平静而自然,好像是在嘱咐她从菜场带一把青菜回家一样简单。
是的,也是如此,谢大她6岁,31岁的男人迟早该有一个家。而她在上海的家,和他正是门当户对,符合一切世俗的条规。
她不说话。
谢在那头问:“香港真的那么好吗?”
香港真的这么好吗?她问自己。
半年来,谢未来过一次。因为大家都忙,也不再如年少般满怀激情。E-mail和电话就够,也无亲亲爱爱之词。吃了吗?冷吗?热吗?累吗?简短的最原始的问候,就是全部的内容。有时候,两个人在电话里竟会感觉无话可说。如这一刻的沉默。
她努力地想一个话题,可以不去回答香港是不是真的那么好,因为她回答不上来。谢已轻轻地:“嗯,就这样。”她握着电话听里面嘀嘀的忙音却没有太多的委屈。
因为谢许她婚姻了,她还苛求什么?
依然是在电梯里遇到那个男人,依然没有任何奇迹的预兆。她沉默着,电梯在每一个楼层停靠,有时会挤进很多人,然后,又渐渐散去。她突然感觉难过,原来一生,也是这般,来来去去?
他正好退让到她的前面,她仰头看到他的头。整洁清爽的发丝里,有星点的白发,再看到他一点点的侧影。他的个子很高,皮肤微黑,面相冷峻,没有任何的表情。
14楼的灯一闪,他已不见。她闭上眼睛,心中竟然一片荒凉。
“你爱我吗?”从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下去,她突然感觉寂寞,拨了谢的手机。
“你说什么?”谢很大声音,那边很吵。他在上班途中的公交车上,为了他们有一个安稳美好的将来,他很是节省。总是挤公交车,再在上面吃一块路上买的煎饼。
她心里蓦地一酸,她是这般明白谢。明白一个男人艰辛的生存和对一个女人一生一世的许诺。她怎么问他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呢?
我说我要回去了。她提高声音。
真的?什么时候?谢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很快。或者明天。
收线以后,她就那样立在窗边,看着下面穿梭的车辆人群,直到霓虹闪烁。
按了电梯,门徐徐打开的那一瞬,她竟怔在那里。他在里面,低着头,一个人。正好这一刻,也抬起头,和她第一次目光相遇。
只是一瞬,她刚刚确认的所有的生活态度,那些平静的自我感觉,那些在淡定里了此一生的揣想,被他的目光在刹那间击得粉碎。
他的脸依然没有表情,还近乎颓废地疲惫着—如同香港的每一个奔波的男人。他只是看着她,没有任何色彩的凝视。
她依然进到最角落。选择在他身后的位置,却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背影。
电梯在急剧地下降,明天,她将从这个城市彻底地消失。将和这个男人,和自己的一切幻想,永不重逢。她突然感觉绝望,那种绝望让她在刹那间感觉手脚冰凉。没有任何预见的,哭了出来。
她低着头,眼泪汹涌地滴落在脚尖。然后她看到他的脚向后转,他轻轻地问:“小姐,你没事吧?”
他的声音低哑,一听便是那种长期不发出声音的人。他原来,和自己一样寂寞。
他不再说话,立在那里。
她终于终于哭累了,电梯也到了1楼。一阵寒风随着打开的门袭来,她下意识地打了一个冷颤。
“能给我一支烟吗?”她抬头看他,心里那么多的话,似乎都被泪水冲走了。
他去口袋里摸出香烟,递给她,还有火机。
她笨拙地点上,吸,咳嗽。
他把一切看在眼里,却不制止和安慰。像刚才面对她的哭泣一样平静。
并排走出公司的大厅,他突然转身,说:“我送你回家吧?”
她再一次怔在那里,难道人与人之间的开始,就是这样简单?那她为什么不早一点哭泣?想到这里,她突然破涕为笑。
他惊讶于她的笑出现在还满是泪痕的脸上,就也笑了出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给她,摇头,仿佛她是邻家的小妹。
她擦了眼泪,他的车开了过来。开了暖气和音乐的车厢,她的心情已平静。或者应该和他交谈?或是等他来询问自己为什么哭泣?可是没有,他只是安静地开着车,目光镇定地看着前方。他应该有35左右了,又有私家车,一定是已婚男士,或者还应该有个小孩。她这么猜测着,意外自己倒无太多的失落。
我到了。她轻轻地说。
他的车停下来,她坐在那里,低着头。或者邀请他去屋里小坐?或者和他说暧昧的话?她咬着下唇,迟疑地开了车门,下车,然后关上说:“再见。”
他也说:再见。他微笑着,看不透他的任何。
是的,再见。这就是成年人的游戏,类似猜心,只不过多了一项,就是比耐力。
他银色的车,消失在霓虹里。
第二天,她依然很早醒来。在床上发了一会呆,然后起床。她想去公司和老总说一下自己回去的事。
一直到在去公司的路上,她才从心底承认她只不过想见他。因为不然,她只需打电话到公司去。
她穿了艳粉的裙子,细细的蕾丝花边,平日里扎起来的长发也垂下来,散在肩上。如果今天,真的不同,还会回上海吗?她问自己。
他进了来,在电梯里。和她目光相遇的瞬间,她甚是紧张,应该微笑,或是招呼?竟恍若情窦初开的少女。他却没有任何表情,仿佛昨夜的一切,只是虚幻。只是一瞬,他已转身,留给她和半年来每个早晨一样的无言背影。
她的心中,一片空白。失去任何思维,甚至忧伤。
在14楼,他离去。依然没有回头看她。
是的,他只不过如昨晚般载她一程。一程而已,长或短,都将逝去。
下楼的时候,她没有乘电梯。和从前在上海一样,踩着细细的高跟鞋,一级一级,抛在身后。在以后的日子里,在以后上海比香港低的楼层里,她依然会继续这种习惯,不再委屈自己的头晕。
有很多东西,也因为离开而正一点一点地被抛开身后。
她终于明白,他的沉默,他的再不打扰,原来是对她最大的仁慈。
第117篇、无价之宝
无价之宝 1.天上掉下个“白富美”
工作以来,刘明始终囊中羞涩。恋爱好几年了,他连一束花也没给女朋友尤丽买过。
这天,刘明接尤丽下班,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精品首饰店。尤丽一眼看到了橱窗里的一条蓝色仿宝石项链,不由站住了脚。项链虽然是仿的,但在灯光的折射下,却通透晶莹、璀璨夺目。但尤丽只是看了一会儿,就什么也没说走开了。
刘明暗中瞄了一眼价格,不由倒吸一口凉气。明明是个假货,竟然还要一千多块!
眼看就要到他们恋爱三周年纪念日了,刘明一咬牙,决定攒钱买下这条项链,当作礼物送给尤丽。
从那天起,他就开始省吃俭用起来。以前他还喜欢跟哥们儿唐杰打两把小牌,现在也不打了,把时间省下来去做兼职。刚好有个朋友牵线,给他介绍了一份临时工作,仅周末两天就有一千块!
到了周末,刘明有点儿抱歉地跟尤丽说,自己要去做兼职,没时间陪她了。谁知尤丽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安慰他说:“别太累了……刚好我今天也跟朋友约好了,要去办点儿事。”
朋友?刘明有些奇怪:尤丽毕业后,只身陪他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现在还在适应中,哪有什么朋友啊?可他很快又想通了,尤丽这是在安慰他呢,免得他心里过意不去。
他心里不由一酸,说:“路上注意安全,天冷了,晚上早点儿回家。”说完便急急忙忙地赶着去做兼职了。
刘明赶到见面地点时,朋友正站在车边等他。看见他来了,便将车钥匙扔给了他。原来,朋友老板的女儿要来本市探亲,就托个可靠的人做司机兼向导。
朋友特别嘱咐刘明说:“你可要把大小姐伺候好了,她老爸可是个亿万富豪。”
刘明吐了吐舌头,难怪对方出手这么阔绰,开两天车就值一千。
刘明按照朋友的交代,先去车站接人。等了不多一会儿,就看见一个肤色白皙的女孩走了出来。女孩长得很漂亮,年纪、身形都和尤丽相仿。只不过尤丽的行头从头到脚加起来,也抵不上人家一双鞋。
刘明看着女孩,想起尤丽,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女孩很有礼貌地和他打了招呼。她叫肖娜,这是她第一次来这座城市。刘明问:“酒店已经定好了,要不要先送你去酒店,稍稍休息一下?”
肖娜摇了摇头:“我跟人家已经约好了,先去见面吧。”说着就将约好的地点告诉了他。
刘明开了车,顺嘴问道:“听说你是来探亲的?怎么不住在亲戚家?”
肖娜欲言又止,表情有些尴尬。
刘明见状,连忙道:“对不起,我不该多问的。”
肖娜忽然抬起了头,说:“没关系,其实,我是来找我亲姐姐的。”
刘明不由愣了。
2.半路杀出的“情敌”
原来,肖娜是现在父母的养女。她的养父母因为不能生育,在她四五岁的时候从孤儿院收养了她。虽然收养以前的事她大都不记得了,但是有一件事,她始终都没有忘记:她还有一个姐姐。
得知了肖娜的身世,刘明对她的距离感一下子少了许多。他颇有几分同情地问:“你姐姐也在孤儿院?你们的亲生父母呢?”
肖娜一脸迷茫:“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一些关于姐姐的片断。特别是我被养父母带走时,她一直把我送到门外,哭着看我上了车。可是我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大人只说要带我去买好吃的。我还高兴地跟姐姐说,会带最特别的糖回来给她吃。”
肖娜一面说一面回忆,说到最后,与姐姐分别的一幕似乎又在眼前重现,她的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哀伤。
刘明从后视镜里不时看上一眼,安慰道:“会再见面的。说不定你姐姐也在找你呢。”。
肖娜抱着一只小背包,有些犹豫,但还是点了点头。
刘明又问:“那你马上要见的人是谁?”
肖娜:“其实我也不认识对方,不过那个人说有我姐姐的线索。”
说话间,约定的地点很快就到了,是一家茶馆。刘明又说了两句吉祥话,就目送着肖娜进去了。
刘明心想与其在外面干等,不如随便逛逛,便锁了车,向附近的小店走去。
就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闪过。他不觉一怔,连忙转头一看,只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匆匆地从拐角走出来,竟然是尤丽!
刘明正想叫她,却见一个男人从尤丽身后匆匆地赶上来,一把抓住了尤丽的胳膊。尤丽只好停住,为难地低着头。男人很年轻,衣着却颇光鲜。他也低着头,小心地跟尤丽说了些什么。尤丽的脸一下子涨红了。
刘明的声音便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
旁边笑嘻嘻地走过一对情侣,女孩子笑着拉了一把男孩子道:“你看,那一对闹别扭了。”
刘明的心顿时像被针刺了一下,见尤丽忽然向他的方向看过来,急忙闪身躲进一家小店。
3.好哥们儿的歪招
刘明一个人躲了好半天,才慢慢走出来。尤丽和那个男人早就不见踪影了。他呆呆地看着那两人站过的地方,直到手机忽然响起,才惊醒过来。
是肖娜打过来的。
肖娜已经和那人见过面了,但是结果并不理想。对方说她姐姐并不想见她。在肖娜的请求下,对方同意帮她再劝劝看,如果明天还‘是没消息,对方也就无能为力了。
肖娜神色黯然地从包里拿出一只丝绒盒子,“啪”的一声打开,从里面拿出了一条项链。刘明从后视镜里看到,不觉微微睁大了眼睛。那是一条蓝宝石挂坠的项链,简直就跟他打算买的那一条一模一样。只不过他看中的那条是假的,人家的这条是真的。
“本来想亲手送给我姐姐的。”肖娜低声说,“真没想到,连面也没见到。”
刘明听了,不由苦涩地一笑。
安置好了肖娜,刘明没有直接回去,而是去找了好哥们儿唐杰。听他讲完下午所见,两个好朋友一起抽着闷烟,沉默了好一会儿。
唐杰狠狠叹了一口气:“钱啊钱,没有钱真是什么也留不住啊!”
刘明心里猛地一阵刺痛。
唐杰将烟屁股用力地搌进烟灰缸,深深地皱着眉头:“你打算怎么办?”
刘明摇摇头:“我不知道。”
唐杰望了他一眼:“你是想跟尤丽断了,还是想留住她?”
刘明鼻头一酸,想起他和尤丽在一起的点点滴滴,说:“当然是想留住她了。”
唐杰点点头,再开口声音忽然沉了下去,沉得让刘明心惊:“那就得想办法弄到钱。”
刘明忽然有些紧张起来,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想干什么?”
唐杰眼睛黑沉沉地盯住他:“你现在不就认识一个有钱的主儿吗?”
刘明吓得头皮都麻了,好久没能出声。唐杰让他回去好好考虑考虑,说可以做得干净点儿,他出面抢劫,刘明只要告诉他对方的行踪就行了。到时候,只要稍微演_二下戏,小女孩肯定会吓得把卡和密码交出来,绝对不会怀疑到刘明头上。到手的钱,大家平分。
4.古城惊魂
刘明一路晕晕乎乎地回到家里,尤丽正在等着他。一看见他回来,便笑呵呵她迎上前来:“怎么现在才回来?饿了吧,快来吃饭。”
尤丽并没发觉他跟往常有什么不同,开心地将他拉到了小饭桌边。
小饭桌上放着四只饭盒,尤丽一一地打开了盒盖,饭菜正微微地冒着热气。
刘明不由有些愕然:“怎么这么多菜?”平常两个人都是可怜巴巴地围着一份小菜,多半还是素的。今天这四样菜,可都是大荤,而且还有一整只烤鸭。
尤丽欢欢喜喜地夹起一只鸭腿放到刘明的碗里:“快吃吧,你最喜欢吃烤鸭了,今天放开肚皮吃。”
刘明却觉得那香味十分的刺鼻:“这四个菜得多少钱?”
尤丽笑着说:“钱的事儿,你就别操心了。”
刘明头脑忽然一热,脱口就道:“你那个朋友给的?”
尤丽神色微微一变,随即点了一下头,补充道:“我也没白拿,帮了他一个忙。”说到后面,声音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
刘明的喉咙干涩起来,他好像全都明白了。
勉强吃完这一顿丰盛的晚餐,刘明趁着尤丽洗碗的时机,飞快地打了一个电话给唐杰。
“我做。”他斩钉截铁地说,“银行卡上的钱都归你,我就要那条项链。”
唐杰毫不犹豫地说:“行。”
他们决定在晚上动手。不管肖娜今天见不见得到姐姐,都由刘明负责把她引到他们选定的地点。那是老城区一个没拆掉的古建筑群。去那地方的一般都是外地游客,到了晚上就基本没人了。
次日,刘明刚去接肖娜,就故作热情地向她推荐了那个地方。没想到肖娜微微惊讶地笑道:“真巧了,我正要问你这个地方在哪儿呢!”
刘明一怔。
肖娜说:“我刚刚接到那个人的电话。他说,我姐姐终于同意见我了,这一次不会再黄了。只不过她今天还要加班,所以要到晚上才能见我。我们重新约的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
刘明愣了:竟然有这么巧的事?但他转念一想,两个女孩也没什么好担心的。唐杰有分寸,知道该怎么办。
整整一天,刘明带着肖娜东游西逛,天色就在不知不觉间黑了。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肖娜便上了车,让刘明送她到见面地点。
到了目的地,肖娜便下了车,背上行李包一个人进去了。
肖娜前脚走进去,唐杰后脚就到了。他匆匆地看了刘明一眼,便将领子拉高,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跟着肖娜走了进去。
刘明看着他们一前一后消失在黑暗里,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他在心里挣扎了半天,终于猛地推开了车门,也跑了出去。
这是一条旧街区,刘明也不知道唐杰会跟肖娜走到哪里,只能挨家挨户慢慢地找。一直走到街道弯进去的地方,有一个类似于小广场的空旷地,刘明不觉停住了脚步。
蒙咙的夜色里,他看见一个女孩儿正捧着一条蓝宝石的项链,丝毫没有发觉她的身后有一个男子,手握一条钢管正在悄无声息逼近。
刘明登时倒抽了一口冷气,忍不住张口惊呼起来。
“啊!”
唐杰被吓得一个哆嗦,手里的钢管“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肖娜听到声响,回过头一看,不由也发出了一声惊呼。可发出那声音的……竟然是尤丽!
三个人一下子都呆住了。
5.真正的无价之宝
刘明一把抓住尤丽:“你怎么会在这里?这项链怎么在你手上?”
尤丽慌忙解释了半天,刘明才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尤丽见的那个男人,就是自称能帮肖娜找到姐姐的人。他根本就不知道她姐姐在哪里,于是就要尤丽假装是肖娜的姐姐,好骗她一笔钱。尤丽在这里和肖娜顺利见面后,肖娜就将这条项链当作见面礼送给了她。
刘明急忙问:“那肖娜呢?”
尤丽:“她说她去方便一下。结果唐杰,还有你们就来了。”
唐杰连忙解释:“我不知道是你,我光看背后都差不多,还以为是肖娜。”
刘明还在生尤丽的气:“早知道你和人一起骗钱,我情愿你傍个大款把我蹬了!”
尤丽也伤心地哭了:“是我急着要钱吗?还不是看你这些天为了钱,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拼得人都瘦了一大圈。我是想帮你啊!”
刘明有苦难言:“你知道我为什么急着要钱吗?还不是为了:…一唉!”
就在这时,肖娜从另一边走了过来:“你们刚才说的话,我都听见了。”见他们脸上露出恐慌,她又连忙道,“放心,我不会报警的。其实你们都不坏,只是一时冲动。”
“不过,”她忽然笑了一下,走过去从尤丽手上拿起项链,“这个项链真不值得你们这样干。”
肖娜拎着那块蓝宝石:“这是假的,是我让我爸特意按照真品用水晶糖仿制出来的。”
几个人都呆住了,不觉将那项链看了又看。
肖娜接着说:“因为以前,我跟姐姐说过,一定要让她吃到最特别的糖。”
原来这只是一条假项链,不,连项链都算不上,只是一块糖而已!
转眼又到了月底,一拿到工资,刘明就立刻高高兴兴地拉着尤丽去买下了那条项链。他亲手戴在了尤丽的脖子匕。蓝色十分衬她的肤色,看起来漂亮极了。
营业员很会说话,笑嘻嘻地说:“现在是假的,过几年,你男朋友就会给你买真的了!”
尤丽笑而不语,只是和刘明又像往常一样紧紧地拉住了彼此的手。经历了这一段小插曲,他们都想通了:真的假的都不重要,只有他们之间的感情才是无价之宝。
第118篇、有关爱的故事
有关爱的故事
一、序
自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来,纯真的爱情已变得脆弱不堪,被污浊肆意践踏,夫妻间只要稍感不爽,就以感情不合为由散伙,任由无辜的孩子可怜楚楚!因此,艾美很想将二位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都是同班同学的真实故事说给大家听听,各位朋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二、妖媚的艳丽
艳丽于1960年某月某日出生,姐妹仨个,她排行老二。她的父亲曾是我们区的派出所所长,因此,从小感觉比一般人优越,刁蛮霸道,但很可惜成绩太差,所以,为了抄作业,与艾美一直挺要好的。
高中毕业后,工作的工作,读大学的读大学,忘了是八几年的哪天,艾美在马路上遇到了艳丽,要不是艳丽的高声叫嚷,艾美根本认不得她了:原来的单眼皮被割成了双眼皮,头发烫染成了金色的大波浪,小一号的衣服将身子裹得紧紧的,前凸后凸的,非常地妖媚!
艳丽热情地拉住艾美的手说:找了你好久啊!赶紧将你的BB机号码告诉我。
艾美问:有什么事吗?
“我要结婚了,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艳丽生怕世间人不知道似的,大声嚷嚷着!
可是,就在艳丽要结婚的当天下午,艾美BB机上收到一则信息:不用来了,我取消婚礼了!
第二天中午11点多,艾美BB机上又收到一则信息:你走了吗?如果没走,今晚请务必来某酒店参加我的婚礼!
艾美如约去参加了艳丽的婚礼,新郎官中等个,悠黑的脸,看上去很憨厚,很老实。
在婚礼上,艾美听到了这样的闲言碎语:
这个老公是昨天晚上才定的,原来昨天要结婚的那个因为钱的原因吵翻了,原来的那个很英俊的。
这么快,一个晚上就换好了这位,这个老实人要吃大苦头罗!唉,真替这个老实人担心哪!
当年的某一天,艾美BB机上显示了一则信息:我有了一个很漂亮的儿子,非常地漂亮!
第几年的某一天,在艳丽的盛情邀约下,艾美到艳丽家里去坐了坐,果见她的宝贝儿子的确非常漂亮,比电视剧或电影里的小童星漂亮多了;艳丽指挥着她的老公忙东忙西的招待大家,很让艾美等人过意不去,同时也很为艳丽感到高兴,有这么一位服务周到的好老公!
时间过得挺快的,进入了90年代。
某一天,在公交车上,艾美突然听到有人叫,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艳丽,只见她整个身子缩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对自己招着手。
艾美定晴一看,噫,不是她老公呀!
艳丽走近艾美,看艾美一脸惊讶的样子,说:干吗?干吗?别大惊小怪的,儿子6岁那年我就离婚了!
艳丽告诉艾美:与那位老实人生活太无趣了,并且老实人不会挣大钱,只知道老实地工作。
艾美问:那么你的漂亮儿子怎么办哪?
“叫那个老实人管”,艳丽不耐烦的说着道着,“儿子不能归我,我有我的生活,人生苦短,我要过自己的幸福生活;等儿子大了,我也老了,我要趁自己还年轻多享受醉生梦死的生活;儿子将来是否孝顺也不知道,所以管不了那么多的”。
艾美听了艳丽如此说道,愕然,哑口无语。
某一天,艾美参加了2006年的高中同学会,发现平时最积极踊跃参加同学会的艳丽没有到会,却听到了以下闲语杂言:
艳丽得了一身的病,在医院里呢。
交往的男人太多了,数都数不过来了,太脏了。
过了45岁,就没有男人要跟她好了。
最让人感到可恶的是,艳丽见她前夫一直没有再婚,还企图与她前夫复婚呢,是被她儿子坚决阻止掉的。
她儿子斥责她说:人不要到如此不要脸的地步!
同学会后的第二天,艾美去医院看望艳丽:只见她躺在床上,显得很孤苦。
艳丽流着泪对艾美说:你不是很喜欢写作吗?把我的作孽之事全部写出来吧,多少会对后人有用的!
艾美紧紧握着艳丽的手,木然,还是哑口无语。
三、美丽的晓玲
晓玲于1962年某月某日出生,和艾美同岁,但比艾美小好几个月。艾美这辈子真正就交了这么一位算得上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好朋友、好姐妹。艾美经常对人说:如果我是男生,那么晓玲谁都娶不走;讨老婆就应该讨晓玲这样的当老婆!
晓玲上面有二个哥哥,在她10岁之前,一直受到家里人的特别宠爱。她10岁那年,她有了一个妹妹,因此,她迅速地长大,非常的懂事,帮助母亲做家务了,煮饭烧菜,至今我还记得她曾为我烧的红糖年糕,真的很好吃!晓玲读小学时就会织毛衣、绣花,邻居们都拿她作为女孩子的榜样。
晓玲从小就很美,高二时就有1.7米的身高,亭亭玉立,人见人爱的。18岁高中毕业那年,没有考上大学,直接进一家工厂工作了,当时,晓玲号称是那家工厂的厂花,追她的男生们排成了长长的队!
就是因为晓玲太完美,所以她母亲的要求对未来的女婿特别地高,要求是独子,父母亲是当大官的,家里要有钱(那时候叫万元户!),要是本科生,要坐办公室的,要聪明懂事等等。
晓玲的妈妈脾气特别暴躁,用怒骂或用扫帚等将追晓玲的男生们统统地赶跑路了!
我曾经问过晓玲,在那么多追你的男生中,难道没有你真正喜欢的吗?
晓玲说:当然有了。但是,丈夫是可以选择的,而父母亲是不能选择的,不能因为所谓的爱情将父母的心伤掉,所以,我一定要选择父母也认可的男生作为自己一生的伴侣。
就这样,一拖再拖的,晓玲的年龄被拖到了28岁,成了剩女!
晓玲母亲看着和女儿一般大的女孩子差不多都结婚了,所以,非常着急,也想开了,知道是缘分,强求不来的,于是,叫晓玲找她自己愿意的男生结婚就可以了。
在同事的介绍下,晓玲与一位比她大2岁的仪表工谈了三个月左右,就结婚了。
但结婚才发现有一些问题:
晓玲的丈夫在小时候被严重烫伤过,浑身都是疤痕,因为晓玲当初认识他时是在冬季,所以不知这些,他丈夫也从未对她说起过。
晓玲说,她丈夫身上的疤痕还是其次,关键是她丈夫因为小时候的烫伤对他的身心造成严重影响,给他内心留下很深的阴影!
从小,她丈夫不与小朋友们一起打闹玩耍,技术毕业进厂后,除了工作,就专心于研究中医,总想将自己身上的疤痕消除抹去。
所以,结婚后,晓玲丈夫仍然专注于中医研究,从不与晓玲及女儿一起出去散步或是嬉戏或是游玩,也不拜访丈母娘家;更为严重的是怀疑晓玲随时会离弃他,经常疑神疑鬼地耍脾气,所以为了让他安心,晓玲渐渐地与朋友、同事们少了联络和往来,将自己蜷缩在了家里!
对此,晓玲的同事们都为晓玲不值,经常劝晓玲与她丈夫离婚。
晓玲多次认真严肃地对劝她离婚的好心人说:
“我不会离婚的!因为这是我自找的婚姻!现在都是改革开放的年代了,又不是古时候、旧社会的包办婚姻。”
“既然是我自己选择的,那么是苦是甜,都必须承受、接受,因为世间人世上事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要对孩子负责,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庭;况且丈夫只是比较孤僻,不抽烟不温酒不赌博,对女儿还是非常宝贝的。”
岁月一晃一晃,就在2011年五一节期间,艾美在某超市里碰到了晓玲。
晓玲发福罗,满脸红光,喜气洋洋的。
晓玲拉着艾美的手,走出超市,问:艾美,我们有多久未见面了?有好几年罗!艾美,你怎么搞的?这么憔悴忧郁!
艾美说:先别担心我,你好吧?看得出来,你过得不错。
“是啊,我现在过得很好,丈夫他前几年就考出了中医执照,是正式的中医师了,我们在05年就办了个中医诊所,雇了二个护士,现在丈夫在本市里非常有名哦。”晓玲一句紧一句的叨唠着,一脸自豪满足的样子。
“女儿已大三了,学的是服装设计,我们全家人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女儿在假期里设计缝纫的。你看,艾美,我今天身上的这一套就是女儿设计的。艾美,今年暑假,你抽空来我们家吧,我让女儿给你也做一套,让你评评她的手艺”。
那天晚饭,艾美在晓玲家吃的,晓玲与她丈夫都抢着给艾美夹菜,劝慰着艾美要振作起来。
艾美看着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晓玲丈夫,不由得感慨万千,叹服世事弄人,同时也深深地为晓玲终于获得幸福而感到高兴,非常地高兴!
四、悟
若爱,就真爱到底,跨过人生路上的坎坎绊绊;
若不爱,不要伤害己,更不要伤害他/她;
相信爱,真爱一定永恒!
既然世间所有相皆是虚妄,前生无知造孽,何必今生明知着继续造孽?!
祝真心相爱的世间人获得真爱,幸福永远!!!
第119篇、情人节的来历
大概这世上有多少情人就有多少关于情人节来历的诠释吧
公元三世纪时,古罗马有一位暴君叫克劳多斯(Claudius)。离暴君的宫殿不远,有一座非常漂亮的神庙。修士瓦沦丁(Valentine)就住在这里。罗马人非常崇敬他男女老幼,不论贫富贵贱,总会群集在他的周围,在祭坛的熊熊圣火前,聆听瓦沦丁的祈祷。
古罗马的战事一直连绵不断,暴君克劳多斯征召了大批公民前往战场,人们怨声载道男人们不愿意离开家庭,小伙子们不忍与情人分开。克劳多斯暴跳如雷,他传令人们不许举行婚礼,甚至连所有已订了婚的也马上要解除婚约。许多年轻人就这样告别爱人,悲愤地走向战场。年轻的姑娘们也由于失去爱侣,抑郁神伤。
瓦沦丁对暴君的虐行感到非常难过。当一对情侣来到神庙请求他的帮助时,瓦沦帝尼在神圣的祭坛前为它们悄悄地举行了婚礼。人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来到这里,在瓦沦丁的帮助下结成伴侣。
消息终于传进了宫殿,传到了暴君的耳里。克劳多斯又一次暴跳如雷,他命令士兵们冲进神庙,将瓦沦丁从一对正在举行婚礼的新人身旁拖走,投入地牢。人们苦苦哀求暴君的劾免,但都徒劳而返。瓦沦丁终于在地牢里受尽折磨而死。
悲伤的朋友们将他安葬于圣普拉教堂。那一天是2月14日,那一年是公元270年。
另外的版本似乎没有这一个精彩。
传说中瓦沦丁是最早的基督徒之一,那个时代做一名基督徒意味着危险和死亡。为掩护其他殉教者,瓦沦丁被抓住,投入了监牢。在那里他治愈了典狱长女儿失明的双眼。当暴君听到着一奇迹时,他感到非常害怕,于是将瓦沦丁斩首示众。
据传说,在行刑的那一天早晨,瓦沦丁给典狱长的女儿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告别信,落款是:Fromyour Valentine (寄自你的瓦沦丁) 历史学家们更愿意刨根揪底,他们关于情人节的演绎似乎令人信服。
其实远远早于公元270 年,当罗马城刚刚奠基时,周围还是一片荒野,成群的狼四处游荡。在罗马人崇拜的众神中,畜牧神卢波库斯(Lupercus)掌管着对牧羊人和羊群的保护。每年二月中,罗马人会举行盛大的典礼来庆祝牧神节。那时的日历与现在相比,要稍微晚一些,所以牧神节实际上是对即将来临的春天的庆祝。也有人说这个节日是庆祝法乌努斯神(Faunus),它类似于古希腊人身羊足,头上有角的潘神(Pan),主管畜牧和农业。
牧神节的起源实在是过于久远了,连公元前一世纪的学者们都无法确认。但是这一节日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 例如史料记载,安东尼(Mark Antony)就是在公元前44年的牧神节上将王冠授与凯撒(Julius Caesar)的。 每年的二月十五日,修士们会聚集在罗马城中巴沦丁(Palantine)山上的一个洞穴旁,据说在这里,古罗马城的奠基者(RomilusandRemus)被一只母狼扶育长大。在节日的各项庆典中,有一项是年轻的贵族们,手持羊皮鞭,在街道上奔跑。年轻妇女们会聚集在街道两旁,祈望羊皮鞭抽打到她们头上。人们相信这样会使她们更容易生儿育女。
在拉丁语中,羊皮鞭 被叫做 februa,鞭打叫做 fabruatio,实际上都含有'纯洁'的意思。二月的名字(February)就是由此而来。随着罗马势力在欧洲的扩张,牧神节的习俗被带到了现在的法国和英国等地。人们最乐此不疲的一项节日活动类似于摸彩。年轻女子们的名字被放置于盒子内,然后年轻男子上前抽取。抽中的一对男女成为情人,时间是一年或更长。
基督教的兴起使人们纪念众神的习俗逐渐淡漠。教士们不希望人们放弃节日的欢乐,于是将 牧神节(Lupercalia)改成瓦沦丁节(Valentine's Day),并移至二月十四日。这样,关于瓦沦丁修士的传说和古老的节日就被自然地结合在一起。这一节日在中世纪的英国最为流行。未婚男女的名字被抽出后,他们会互相交换礼物,女子在这一年内成为男子的Valentine。在男子的衣袖上会绣上女子的名字,照顾和保护该女子于是成为该男子的神圣职责。
有史可查的现代意义上的瓦沦丁情人是在十五世纪早期。法国年轻的奥尔良大公在阿根科特(Aginco urt)战役中被英军俘虏,然后被关在伦敦塔中很多年。他写给妻子很多首情诗,大约60首保存至今。用鲜花做瓦沦丁节的信物在大约两百年后出现。法王亨利四世(Henry IV) 的一个女儿在瓦沦丁节举行了一个盛大的晚会。所有女士从选中她做Valentine的男士那里获 得一束鲜花。
就这样,延续着古老的意大利,法国和英国习俗,我们得以在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向自己的朋友传递爱的信息。鲜花,心形糖果,用花边和摺穗掩盖了送物人名字的信物,不仅仅是代表着一份份真挚的爱,更是对敢于反抗暴政的瓦沦丁修士的最好缅怀。
第120篇、零下二十度的爱情
那是个冬夜,我值夜班。凌晨一点时,我接到内科的紧急会议通知,安排好工作,一拉开门,一股像刀子一样的寒气一直刺到心底里去。屋子里有暖气,还不觉得天冷,没想到外面的气温竟然这么低。
我走下楼梯,快到一楼时,隐约传来说话的声音,像梦呓一般:“你冷不冷?”“不冷,你呢?”“我也不冷。”走到一楼的门厅时,我看到了说话的人,一对中年夫妇,紧紧地并排缩在一个墙角,他们的腿上盖了一条被子。我快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可能是带过了一阵冷风,他们同时打了个寒噤。
半小时后,我从内科回来,走过他们身边,他们还在说着话:“回去给娃们都添件衣服。”“嗯,你也添一件吧。”“算了,我不要了,看病花了不少钱哩……”
我在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声中回到科室,我走到护士值班室,想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正看到护士从厚重的窗帘后面出来,她手里拿着一个东西,一见我脸就红了,调皮地说:“天气预报说今天最低温度是零下二十度,是本市有史料记载的最低温度,我刚才专门在窗外测了一下,真的呢!”
我心里一动,问她:“还有没有空床?”她扫了一眼病床分布表,说:“还有。”我说:“我去查查房,麻烦你到楼下的门厅去把那一对中年夫妇叫上来这么低的温度,他们在那里只怕会出事。”
她下去后没多久就又上来了,很紧张地说:“不好了,鲁医生,他们都站不起来了!”
我吃了一惊,赶下楼去。那对中年夫妇都是盘腿坐着,果然都站不起来了。我叫来了保卫科的人,把那对中年夫妇抬上了楼。
我一边给他们做治疗一边问他们的情况。原来他们是今天早上出院的,可为了等一份检查报告,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又舍不得花钱住旅店,就想在那门厅里凑合一夜。护士埋怨他们说:“你们不知道吧,再这样坐下去,不到明天早上,你们的腿都要废了!”那男人不好意思地说:“是,是,我也感到腿麻了,想动动,可又怕把被窝弄凉了。”那女人也说:“是呀,我的腿也麻了,也忍着没动。”
这朴实无华的话使我的心一阵悸动:他们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为了维护共同的那一点点温暖啊!
第121篇、复婚后我懂得了爱
复婚后我懂得了爱 张婉丽
夏夜的微风凉爽又惬意,来到静静的河边,我向多年未见面的旧友诉说起这几年的情感经历:结婚、生女、网恋、离婚、复婚。
记得有心理专家讲过,人都有一个最基本的需求,那就是新鲜感。红尘男女,意念不停、欲念不断、追逐不歇,其实他们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爱情幸福的关键。寻找幸福还不如好好经营幸福,珍惜拥有的一切,有些东西失去了也许就永远也找不回来。
委屈的妻子大学毕业后,我就进了市里最好的一家医院,很快成了一名技术娴熟的外科医生。在医院里,明眸皓齿且多才多艺的我很引人注目,身边自然不乏追求者。当时,因为大学时代一场刻骨铭心的恋情伤透了心,我对感情有点心灰意冷,但又不得不顺从地去赴母亲安排的相亲。两年后,我嫁给了中学教师邵华。他个子矮胖,其貌不扬,却是我母亲极为中意的。
母亲对漂亮男人有偏见,因为父亲年轻时是出了名的美男子,免不了在外边招蜂引蝶。大学时,我的恋人安晓杨是个风度翩翩的江南才子。相恋三年,毕业前他却牵了我闺密的手。在母亲心里,这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漂亮男人靠不住的例证。邵华算起来还是我老家的远房亲戚,母亲说他家老辈都是本分人,何况他还有着那样貌不惊人的“优势”,当然会得到我母亲特别的青睐。
母亲没有看错,邵华确实是个传统本分的好男人,而且,把我像公主一样宠爱着。不久,女儿出生了,她几乎遗传了我所有的优点,白嫩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聪明伶俐,特别招人喜爱。我们和天下所有的普通夫妻一样,过着琐碎平凡的日子。可是,时间一长,我开始心生厌倦。
一个偶然的机会,同学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便在我内心里惊起了波澜,那波澜散去了,圈圈涟漪还在。
那是在一个同学的婚礼上,我遇到了大学同学小紫。小紫毕业后因为嫁得风光,身居要职的公公把她调进了市里的机关单位,她的老公和别人合伙做房地产生意,家财万贯。无论外表还是才华,小紫都比我逊色,可我的境况却和她有着天壤之别。
在珠光宝气的小紫面前,我未施粉黛自惭形秽,我的那辆大眼睛的QQ车在她的奥迪A6面前更是黯然失色。小紫用无比锐利的目光把邵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然后很惊讶地叫了一声:“苏凉!这是你老公啊?”
明知故问的一句话,似乎也没说什么,但对于心思细腻的女人来说自然能体会其中的万千滋味。那一刻,我的心骤然沉入海底,一种难以名状的失落感包围着我。
回家的路上,我一言不发。可又能说什么呢?邵华是老师不是老板,其貌不扬,本分老实,当初也是被我当成优点来接受的。嘴上不说什么,可我心里难免会觉得自己嫁得委屈。女人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似乎生活中就该生出些风花雪月的枝蔓了。再看看我自己,虽然年过30,但依然光彩照人,经过岁月的涤荡,更有一种珠圆玉润的华美气质。
动情的网恋
夏天的时候,女儿去寄宿制学校读小学,我也有了更多的空闲在网上消磨。我是个精神上有洁癖的人,交网友很挑剔。网名、头像、个性签名、空间内容都要高雅、独特才行。良子却是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他说的第一句话就令我怦然心动。
那天晚上,邵华出差不在家,我悠闲地挂着QQ听音乐。有人加我好友,我随手点了接受。他没说“你好”也没问“可以交个朋友吗?”只是不经意地说了句:“你也在这里吗?”是啊!我也在这里,而且我们正听着同一首笛子曲《乱红》。
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张爱玲的那篇很经典的《爱》: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我和良子就这样在浩淼的网络中相遇了。我们的谈话从《乱红》开始,说起了对笛子共同的喜爱。我所谓的喜欢也只是爱听,良子却是会吹笛子的。于是,我们开始视频。他把长笛横在嘴边,悠扬的旋律穿过夜色飘来。那天晚上,我欣赏了一场很别致的笛子独奏音乐会,当我们互道晚安的时候,窗外已是晨光微露。
就这样,我在网络中爱上了良子,而且很快发展到相约咖啡屋。良子是个眉目清秀、体型瘦削的大男孩,属于我喜欢的一类,所以一见面我们就难舍难分。
草率的离婚
邵华很快就发现了我和良子的约会。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愤怒,只是面无表情地说尊重我的选择,但我能感觉到他眼里的悲伤。也许我和良子当时正是情意正浓,我没有一丝犹豫地选择了和邵华离婚。
为了能给自己所谓的爱情一个更自由的空间,我把女儿留给了邵华,自己一个人搬了出来。等到我搬到良子的出租屋时,头脑才稍微清醒了一点,不得不去考虑必须面对的现实。良子是个从外地过来的打工仔,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门面房修鞋,兼卖珍珠奶茶。良子修的鞋精致美观,笛子也吹得典雅悠扬,跟这样有情调的人生活,我确信会“夫妻恩爱苦也甜”,但再甜我也不可能和他挤在门面房里帘子后面的木板床上。无奈,我在他的小店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让他搬了过来。
良子比我小4岁,却时时处处照顾我。他为我做可口的饭菜,在情人节和生日买玫瑰花送给我,还会在月明之夜教我吹笛子。笛声如诉,良子的剪影印在窗上,让我想起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良子不是玉人,我也不是豪门公主,我俩终究要面对柴米油盐的琐碎。良子小店的生意还不错,我添置了几件大家具,他尽量用自己的钱打理我们的生活,但靠他那点小生意根本不可能过上优雅体面的日子。两人如胶似漆的时候,我说过离婚后就和他结婚,可现在我回避了,良子也不主动提,可能是自卑感在作祟吧。浪漫和激情过后,我还是个世俗的女人,很多次我都在问自己:难道真的要跟这个修鞋匠过一辈子吗?
过年的时候,良子回了趟老家,带回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他说那是他儿子。良子有些麻木地诉说着从前:他有5个姐姐,还没等他长大成人父母就去世了。由于家境贫寒,他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考大学。姐姐们为了完成帮弟弟成家的使命,凑钱从云南买了个媳妇,这样就节省了结婚的大笔费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媳妇回娘家探亲竟然一去不回。他不得不把孩子托付给姐姐,自己到城里凭着手艺挣钱……
良子说完自己的故事,眼中有泪光闪动。他攥着儿子的手,怯怯地说:“让小宝在这儿多住几天吧,见了我都不认识了呢!”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良子竟然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惊愕地有点不知所措。
孩子很乖,从来都不乱动我的东西,还礼貌地叫我“姑姑”。在家里,良子很勤快地忙里忙外,孩子的事更是不让我插手,他们俩对我越来越谦恭,这样的气氛让我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痛苦。
良子是个好男人,我很真心地爱过他,但我无法想象如何与他以及他的儿子生活一辈子。
一天夜里,我对良子说:“我们分手吧!”良子把眼睛紧紧地闭上,默默地搂着我,什么话都没说。第二天,良子开始收拾行李,说要带着孩子搬到小店里去住,我没答应。小店是临街的平房,不供暖,晚上根本没法安睡。我让他们住在这里,自己带着随身的衣物搬到了单位宿舍。
从此,良子就跟我断了联系。
意外的复婚
我和邵华离婚的事很多人都知道了,便有热心的人帮我物色男友,谈情说爱似乎不难,但真正要组建家庭,对于一个有着“前尘旧事”的女人也并非一件容易事。碰了几次“相爱简单结婚难”的壁后,我终于心灰意冷。我暂住在单位宿舍,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去看望女儿成了我的节日。
为了女儿,邵华也没有再婚。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禁不住会走近我曾经的家,看到那扇窗里柔和的灯光,我真的是万千滋味在心头。那里曾经有多少平凡的美好,我不懂得珍惜,挥挥手就放弃了,想回去可是隔了万水千山啊!我想过复婚,可我也只能在心里想来想去,羞于出口。想到复婚的还有我们双方的父母。对于我俩离婚的内情,老人们并不是很清楚,他们只知道我们离婚了,觉得很荒唐,就撺掇着复婚。老人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说什么也得想想孩子,除了你俩,谁也不是她亲爹亲妈啊!”我知道自己心里一万个愿意也不能说,邵华心里那个坎儿,他能过得去吗?
没想到,秋天的一个傍晚,邵华和他母亲领着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他说了一句:“我们回家吧!”然后就帮我收拾行李。
家还是原来的家。我把衣服挂进衣橱似乎还是昨天的样子,但又似乎不是从前的感觉了。邵华并没有对我冷嘲热讽,但我却很难坦然面对往事。我一直喜欢听那首老歌《一场游戏一场梦》,当初只想在网络中寻找一场游戏,可这场游戏却并非是一场梦。邵华和良子都是被我伤害过的人,我自己的心也因为这段情事沧桑斑驳,我们还能找到从前的幸福吗?
时间是治疗一切伤害的灵丹妙药,不管你曾被爱所伤,还是曾被爱所坑,心灵的创伤都会慢慢痊愈的。两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三个人玩着“老虎棒子鸡”的游戏,笑声几乎把屋顶掀翻的时候,我更加坚信:爱情归于平淡并非消逝,真正的爱情就是把柴米油盐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第122篇、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一天一个男孩送给他的女朋友一台中文传呼机,温柔地对她说:我以后再也不怕找不到你了。
女孩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男孩得意地摇摇头:我可是办了漫游的,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你。女孩问他传呼号码,男孩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女孩每天都把它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
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女孩只留了一张字条给父母,坐上汽车到邻近的县市玩,但是没有人知道女孩正走向一场灾难……
女孩在城里玩了一天,拖着沉沉的脚步找到了一间带淋浴间的小旅馆。一走进房间,女孩就感到脚下一阵晃动,她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想是错觉吗?
但是当第二次晃动时,女孩知道这不是错觉。跟随第二次的晃动中还带有急促和沉闷的断裂声,女孩的全身开始颤栗,她知道可怕的地震来了。
随着第三第四次的更加猛烈的震动,四周变成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砖块、木板把女孩紧紧的埋了起来。女孩像一只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嚎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女孩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冰冷的地上。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腰间一阵颤动,是呼叫器在响。
女孩匆匆的摘下它,在黑暗中摸索着机子,即看到了绿色的光芒:林先生约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女孩的泪水又一次涌出来,滑过嘴角,咸咸涩涩的。女孩跌坐在地上,把自己缩成一团,眼睛盯着呼机的屏幕。
不知过了多久,女孩睡着了,传呼机再一次在女孩的手中颤动了: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女孩再一次地流下眼泪,我想告诉你我在哪里,但是我办不到啊。
渐渐的女孩平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女孩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呼机第三次震动:去了你家,看到你留下的字条,请火速回家。女孩的心又开始躁动。
呼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地震,相信你此时正拿着呼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的。
似乎有一缕曙光在女孩的眼前闪过。
女孩期待呼机第五次的震动,此时的传呼机成了她生命唯一的寄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呼机像一个疲惫的孩子一样睡着了。
终于第五次的震动:车不通,没办法去找你,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事的,你是一个聪明又幸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女孩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恐惧与绝望的时刻,不知不觉已经两天两夜了。
死亡的阴影越来越紧地箍住女孩的全身,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
女孩觉得自己快不行了,连哭泣的力量都没有了,她的思想开始混乱,感觉自己在往下沉。
就在沉到底的时候,呼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五十八次震动起来,那震动象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女孩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先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
结婚,婚礼,实在是太诱人了,女孩陷入了遐想之中。
海底婚礼,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
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
女孩再一次振作起来,是啊,人生那么美好,有很多美好的事情在等着我呢。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男孩一次又一次向女孩传呼;一次又一次给女孩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女孩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女孩终于获救了。
当她看到男孩惨白的脸,火一样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就是爱。
女孩在担架上轻轻地拉着男孩的手,柔柔地说:我是你今生的新娘……
第123篇、一百步
我是个银行职员,准确说我是个储蓄所的副主任,我的职业于同学朋友们而言,是令人羡慕的工作。薪水高、待遇好。我也这么认为,同时我也是个容易满足的人。每个月除开固定薪水外我还有大笔额外的收入。当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的。那是我拒绝了父亲的建议,把那两个本要留给我做生意的铺面租给了别人,我当了房东。
我的生活很惬意,安逸自由。父母整天忙于生意,从不过多的探询和干涉我的生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不关心我,只是他们知道,我已经长大了。
我都27岁了,但我仍没有结婚。我也曾谈过几次恋爱,但都没有结果。以我的条件足以让媒人们踏破门槛,趋之若骛。只是我对都市里的女孩子都不感冒,我觉得她们太靓了、太艳了,也太俗了,她们讲究的是开什么车,上哪里吃饭,买什么牌子的香水衣饰。我不喜欢。不是吝啬,只是觉得俗气。我喜欢纯一点的女孩子,比如童年记忆里扎着小辫子的婉玲那种摸样,我以为那才是可以相携终老的对象。当然这是我的秘密。我从来不说。
婉玲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比我小两岁,我们是邻居,两家的距离只有一百步,我曾用脚步丈量过。小时候我们几乎是形影不离,我们是最要好的朋友,有人欺负她的时候我会第一个站出来帮她,有什么好吃的我也总是会分给她。我喜欢看她扎着小辫子笑笑看我的样子。
那时哥们都说她像是我的‘媳妇’。我虽然都矢口否认,但其实心里美滋滋的,很甜蜜。
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初恋,我想不是吧?因为那时的年龄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在我十二岁那年,由于父亲做生意的原因,我在朋友们泪眼里,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现在这个城市。我在这里完成了我的中学、大学,然后又顺利的参加了工作。
这个秋季我明显加重了对她的思念,想想我已经有整整15年没有回家乡了,于是我向单位里请了两周的假,我决定回趟老家看看,看看婉玲,也看看以前那帮兄弟。然后回来就结婚,不管和谁。我已经没有青春可供挥霍。
飞机上我一直在想,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变成什么模样了?大概都已经成家了吧?经过这么多年,家乡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他们会有什么样的变化呢?会不会连我们见面都不认识了呢?我不敢想。
当我回到故乡时我才发现,十五年的变化实在太大了,足以让人有一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家的旧址附近盖起了一栋栋崭新的别墅,干净宽敞的水泥路在四周延伸,早已不再是泥泞不堪的土路和破旧的院落了。
凭着十二岁时的那点记忆,我还是能找到我家遗址的准确位置,但一切都变了。我几乎已找不到曾经在这里生活过的证据。终于我找到了家附近的那株巨大的榕树,那曾是我和伙伴们最常在一起玩耍的地方。但是,树已经枯萎了,只剩下矮矮的半截被岁月腐朽了的树干,静静的蹲在那里,寂寞清凉的低诉自己的存在。
我站在印象里的旧宅遗址前,我不知道是谁住在这里,但此时已不重要了,我这次回来的目的是要找寻婉玲,找我童年时的伙伴们。于是我开始向右走,一步步的,我小心的数着步子,害怕走得太快,会数错了。我清楚的记得婉玲家离我家只有一百步。一百步其实也只有两栋别墅的距离。我走到第三幢别墅门口停下,在确信是一百步后我去按门铃,我在心里默默的向上帝祈祷。但愿她家还没有搬走,并能让我在门打开后第一眼就看到她并认出她来。 但是很遗憾。开门的是一个穿着时髦的漂亮女孩。我的第六感与记忆脑海里很快判断出她不是婉玲。因为婉玲应该没有这么漂亮,也不该有眼前女孩这般前卫时尚。
女孩用茫然的目光看我,显然她不能猜到陌生的我是何来意。
“你好!你有什么事么?”她用很标准的普通话问我。我一听心里凉了半截。她不是本地人?但是我还是问了。
“请问,这里有位叫婉玲的人吗?”看着她一脸迷惑的样子,我又补充:“年龄比你大些,很爱笑,扎着两个辫子。”我不知道这样的形容准不准确。但是在印象里我只能找出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十五年来关于她的一切已被离别彻底埋葬。
女孩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像看精神病患者的那种。但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一表人材的我又似乎不像。我想大概没有人会像我这般打听人的吧!
“对不起,这里没有这个人,我也不认识一个这样的女人。再见!”我说谢谢!可没等我也说“再见”两个字时,我已经听到她用很重的力气关上防盗门。但我还是说了,隔着一扇紧闭的门说的。我依然隐约能听到那厚实的塑钢门背后的她说了句:“莫名其妙!”
是的,我也觉得莫名其妙。但是我没有办法。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寻找婉玲。
站在别墅门外刹那间我脑中出现几秒空白。除了这个位置这个地方我再也不知道上哪能找到婉玲。我只是想见见她,和她说说话。其实并没有什么目的。我知道可能她已经结婚了,甚至可能有几个孩子了。但是我仍想见她,哪怕仅只是一面。我想这次回去如果我也结婚了,那么以后可能更没有机会见面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在我家旧址附近闲转,我询问了好几个别墅的主人,他们都说不认识。直到有位好心的婆婆告诉我,这里的地两年前被房地产公司买了,以前住在这里的人都搬走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搬到了什么位置。我知道再问下去也是徒劳的。婉玲还有小时候我的哥们铁蛋、小胖家都搬走了。我们小时候是最要好的朋友。从幼稚园到小学毕业。没想到却离散了。连重逢的可能都变得渺茫。
我蹲在枯了的老榕树下,点了一支烟。我很后悔。后悔为什么不早点抽时间回来找他们。早两年回来也许我们就不会错过了。
回到酒店我整整看了一夜的电视。我睡不着。我满脑子都在搜索以前的记忆,满脑子都是婉玲的笑脸和铁蛋他们的身影。第二天大清早我就跑去餐厅吃早点。十几年的生活习惯让我尤其重视吃早餐。我认为要保持一天的精神状态首先得填饱早上的胃。我决定到处走走逛逛。毕竟这是我十五年来的第一次故乡之行。
虽然已经是经济高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但这城市的发展之神速还是让我有些吃惊。在我印象里这本是闭塞落后的小城镇,此时到处布满着都市的气息,人车喧哗的。我漫无目的的在宽敞干净的大街闲逛着,眼前的高楼大厦此刻在我心里却形成一种强烈的陌生感,这不再是我熟悉的地方了。我觉得沮丧,有一种茫然若失的感觉。
转了三条街后我正想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发现不远处围着一大堆人,似乎是一场交通事故。一辆白色的本田雅阁靠在公路右边,应急灯闪烁着。出于好奇心我也不觉的走了过去。
没想到,本田的驾驶员竟是那位住在婉玲家遗址上的女孩子。这让我有种鬼使神差的错觉。
她一个人被三个凶神恶煞的青年围着。一看那几个青年我就知道他们不是什么好人,其中一个光头佬挽起袖子的手臂上还有条龙的纹身。原来他们说女孩的车擦到了他们,向女孩索赔。
女孩显得很无辜,很焦急,极力否认着。围观的人们只是静静的看着,他们似乎也不太清楚真相。但我一看就明白了大概,那是城市流氓们惯用的伎俩,我见多了。
我掏出电话正要拨打110,这时那个声音最大的光头佬已经在拉扯女孩的衣服。KAO!我忙挤上前一把将他推开。然后用冷冷的目光扫过三人的脸。女孩看到似曾相识的我,紧张的脸上终于挤出一丝善意的笑。
纹身的青年盯着我:“朋友,别多管闲事。”我用鄙视的目光看他。不说话。我害怕我一说话会从我日渐生疏的口音里泄露出我也是外地人的信息。任何地方的流氓都有欺负外地人的德性。当然我并不是怕他们,只是不想添麻烦。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的我,虽然不敢说身经百战,但也曾有过一个打四个的辉煌战绩。何况这几年来每周七个半小时的健身不是白练的。几个青年楞在那里,面面相窥,他们猜不透我的来历,一脸正气的我看起来的确有点像电视里的便衣警察。
这时人群里有人劝说算了,又没有什么大事。于是我没有去理会他们,我对女孩说:“我们走。”
然后我坐上了她的车,扬长而去。她的车技的确有点糟糕。在车上她用微颤的声音说:谢谢你!显然她还没有摆脱刚才的惊慌。我说不用。我说假如你是本地人的话,也许他们就不敢欺负你了。女孩说:“你也不是本地人啊,可他们却怕你。”我笑了笑说:“这里是我的家乡,在十几年前我迁到了另一个城市。最近休假回来看看,找找老朋友。”
“对了,你找到了你那位朋友了吗?”她问,我说没有。她说:“需要帮忙吗?”我说不用,她能帮什么忙呢?在拐了一个弯后我让她停车。我说我要下车了。她问我上哪坚持要送我。但被我拒绝了。车上浓浓的香水味让我的鼻子有些不适应。其实我已经猜到了她的身份。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住着别墅开着本田,除了电视里书刊上常说的傍大款的女人,我实在想不出她有什么能力拥有这一切。我打心眼里瞧不起这种女人。我觉得一个人是活给自己的,要活得堂堂正正,而不是依靠出卖青春。但是当然我的逻辑并不一定准确。可直觉告诉我没有错,我相信第六感的存在。
我下车的时候她硬塞给了我一张名片,并要我有时间给她电话。说她也许可以帮我。我随手将名片往西服口袋里一装,然后关上车门,然后很优雅的敬礼告别,然后隔着车玻璃看她挥手示意,车子缓缓地驶向公路。我站在车后清楚的看到了尾号是588的车牌照。这更让我坚定了她是个傍大款女人的想法。多么俗气的一个牌照。我转身挥手拦了部计程车。
我无所事实的在故乡里转了两天,我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但是我又不想那么早回去,我需要在记忆里多留下些故乡的痕迹。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偶尔回味一下。
换洗衣服的那天我掏口袋时翻出了那张名片:“XX都市报,张秋雯,专栏编辑、记者。”原来她居然是传媒界的人,难怪她说可以帮我了。“张秋雯”我念了一下这个名字,心里不禁有点遗憾。名字还不算太俗,可惜。
我当然不会相信一个报社编辑能住着别墅开着雅阁。这工作虽然也不错,但她的薪水也并不见得比我高。何况我是有产业的房东,每月有着近万的收入。可我都还开着小富康满大街跑她却开着本田。凭什么?这不符合逻辑推理。
我随手将名片丢进了垃圾桶里。我不可能去找她。我以为我们会像路人一样擦肩,不会再相遇也不可能联系。但是我错了,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缘份,竟容不得我们擦肩。
那天是在繁华的商业步行街上,我看到她在我身前不远处走着。手里拿着个男士专用的直板钱夹,眼睛在两边的商品店里捕捉。当然我没有上前去打招呼。然而这时却出现了很意外的一幕。一个瘦小的青年迅速的从她手里抢过钱夹,并飞快的向我这个方向跑来。她呆呆地楞在那里,居然没有像某些被抢钱夹的妇女那般呼天唤地的尖叫。
这一切都落入了我的视线,在我的面前当然不允许有这种事情发生。在小偷将要从我身边经过时,我顺势给了他一个扫堂腿,看到小偷猛然倒地的狼狈样子,我还是很满意自己的敏捷身手。我一把夺过钱夹,手感告诉我这钱夹里的钱不下于五千块。我非常熟悉。因为我就是用这种钱夹,可以装下一万的现金。周围的人们迅速将小偷围住,有几个青年的脚甚至已经开始往小偷身上招呼。我微笑着看着一脸吃惊的她走了过来。瞪着我的样子简直比她刚才钱夹被抢还要吃惊。
当警察将小偷带走后,她执意要请我吃饭。理由是我们非常有缘。居然不是为了感谢我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两个小时的饭局交谈足以让我了解到关于对方的许多信息,也让我彻底相信男人是没有第六感的。我为此前对她的猜测感到羞愧。原来她的父母都在加拿大,别墅和车都是父母留给她的。她在国外完成学业后放弃了高薪的工作独自回国。她说她喜欢祖国,喜欢这里的气息,是种类似于我的故乡情结。我很惭愧。
一瓶红酒足以让我们有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我们聊着很生活的问题,关于现在和并不太遥远的未来。让人分外轻松。她说要帮我做个专栏,她说我这种情结是个很好的新闻题材。当然我知道其实是她想帮我。
第二天我用了整整一个上午来应付她的笔录。说话说到口干舌燥。然后我们又一起吃饭,我们成了好朋友。
几天后L城都市报上刊登出一篇文章。情结曲折,文字感人肺腑,据说是她亲自捉刀撰写的。当然她加了一些煽情和虚构的情节。文章标题是:“寻找一百步的青梅女友”
文章刊登后热线电话几乎响个不停,在她的帮助下我终于联系到了哥们铁蛋和小胖。然后他们的变化远在我的意料之外。以前好勇斗狠的铁蛋居然当了警察,还是个刑警。以前最贪玩的小胖如今成了个标准的好男人。他结婚了,儿子都已经三岁半了。小家伙简直是他小时候的翻版,胖胖的很可爱。他爱人是位教师,温柔贤淑,让我和铁蛋都羡慕得不得了,连这几天自愿为我做司机兼向导的张小姐都笑称她有些嫉妒了。
唯一的遗憾是我没有能见到婉玲,生命中的某些事情已经逝去,不再回来,也再也回不来了。听说她三年前嫁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从此再无音训。
我知道她那扎着小辫子的笑脸,将只能是永远的保留在我记忆的某一处,她也许不再扎辫子了,但在我的记忆里仍清晰的储存着。这个记忆只表示着一种因缘离散时候的忧伤。而这种忧伤是不可弥补的,除非我们能让时空停格,岁月定影。然而这又是不可能的事实。
有人说这种感情有如初恋,但比初恋更宜于做故事的联想。最后这段感情,被延续到了十五年后的今天,同样是一百步的距离,只是女主角已经更换了。
其后的故事,我想大家都猜到了。不错,后来秋雯成了我的女朋友,我们在第二年春天结的婚。
结婚那天铁蛋说:“我简直怀疑你小子是有预谋的,要不,你不可能不知道小时候的步子和现在绝对不一样大。”然后我们在笑声中共同举杯,祝福我们童年的伙伴婉玲以及所有的朋友:“健康平安!幸福如意!”
第124篇、表哥不是好东西
表妹说你咋不开窍呢,人家那表哥在称呼上只是个借代……别叫我表哥,表哥不是什么好东西!
妮儿冲我举了举杯,意思是说谢谢我的盛情款待。
我的骨头立马就酥了一下,谢什么呢,我宁愿天天这么盛情款待妮儿,追妮儿大半年了,妮儿才给了我一次共进晚餐的机会。
晚餐之后有没点实质性的进展我不在乎,能陪妮儿共进晚餐本身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儿呢。
要不,你留心一下看看,好多人一见妮儿,眼神就色迷迷的了,一个个街头流氓的德性,老祖宗也够缺德的,整出个秀色可餐的成语来,害得大伙不吃饭都盯着妮儿看,把我晾在了一边。
看什么看,主角是我啊!要不是我请妮儿吃饭,要不是我选择这家餐厅,只怕你们早就扑在饭桌上狼吞虎咽了,德性!
我也举了举杯,很绅士的模样,电影上的优秀男人都这么举杯的。
偏偏妮儿的手机响了,妮儿把举到唇边的杯子放下来,很优雅地冲我一笑,电影上漂亮的女主角都这么笑。
妮儿就摁下接听键,我看见妮儿的脸上立马生动起来,尽管妮儿刚才对我也生动,但眼下的生动属于怒放,先前的生动只是含苞。
谁呢?我心里咯噔了一下。
像给我答案似的,妮儿惊喜地叫了一声:真是你啊?表哥!我在外面吃饭呢,跟谁吃,我同学,啊,高中的!妮儿说同学时冲我挤了挤眼,眉眼里盈满了笑意。
妮儿说的还真没错,我们在高中同过半年学。
要不,你也过来坐坐?妮儿明明冲表哥发出了邀请,眼里却故作征询地望着我。
当我苕呢,谁都知道本城姑娘相亲时,喜欢让至亲好友来侦察一番的,表哥,也算至亲吧!
也就是说,妮儿正式把我列席了,我为这念头吓了一跳,什么叫幸福啊,幸福就是让你血脉贲张心跳加急真想一跟头蹦个十万八千里。
妮儿表哥倒像一跟头蹦了十万八千里似的,不消一盏茶的工夫,居然就出现在我们面前。
妮儿扑上前,两人居然拥抱上了,还是俄罗斯式的,我真担心他们再来个阿拉伯式的长吻。
好在妮儿贼精,看见我的不快都从毛孔里往外漫了,妮儿就加了一句,我表哥,刚从美国回来……
我伸过手去,心里却不痛快,从美国回来,你用美式拥抱啊,玩什么俄罗斯式的,表明你周游列国啊!嘴里却不敢不恭,连连说,幸会,幸会!
谁让人家是妮儿的表哥呢,属于举足轻重的人物,要知道,我追妮儿追得一直没有要领呢,没准她表哥一句话,我就登堂入室了。
我就同时盛情款待了妮儿的表哥,不用说,那天晚上我和妮儿没任何进展,吃完饭,妮儿跟刚从美国回来的表哥走了。
一定是征询表哥意见去了,我心里惴惴的。
第二天,我跟妮儿打电话,妮儿说,我陪表哥玩呢,改天再联系。
改天打电话,妮儿说,我陪表哥走乡下亲戚呢。
我就不打电话了,等妮儿陪完了表哥再找我,她表哥总得回美国吧!
一等就是半年,半年内我也没闲着,单位刚分来的倩儿对我很是倾心,动不动就给我点暗示,心里挂着妮儿,我只好装糊涂,脚踏两只船的事儿我可不干,太不崇高了!
我虽然不能让自己伟大,但崇高一次总可以吧。何况人家倩儿分来不久,就有个戴眼镜的小伙动不动来找她呢,那人好像是倩儿的一个什么同学。
那天晚上我到表妹的影楼去玩,见表妹正忙着在冲洗婚纱照,我就给表妹打下手,冲着冲着,一个熟悉的脸蛋钻进我眼帘,很漂亮的女孩,脸上的生动让她怒放成一朵醉人的玫瑰。
天那,这不是妮儿吗,我魂牵梦绕的妮儿啊,我还在等她拍婚纱照呢!我恶狠狠地看了一眼搂住妮儿笑得一脸幸福的男人,乖乖,这不是妮儿表哥吗?
近亲结婚,乱伦呢!我愤愤然指着他们骂。
表妹凑过来问,怎么啦。
我气呼呼地说,我追了快一年的女朋友,跟她表哥结婚了!完了我指了指妮儿和那男人,不是乱伦是啥?也不怕生出畸形儿来!
表妹一下子笑得直不起腰来,表妹说,你不看小说不看电影啊?
我说看啊!
表妹说你仔细想想,哪个小说电影里的女主人公最终不是跟所谓的表哥结婚了,最不济的也是私奔了啊!
我说我咋没想过跟你私奔呢,我也是表哥啊!
表妹说你咋不开窍呢,人家那表哥在称呼上只是个借代,蒙冤大头的!
我居然不小心当了回冤大头,还装崇高把倩儿的一片真心晾在一边,糊涂啊糊涂!一念及此,我拨通了倩儿的手机,我说倩儿吗,你在哪里?倩儿在那边欢天喜地叫了一声,真的是你啊?我在漫不经心咖啡屋呢,要不你过来坐坐?我正陪一同学!
我走进漫不经心咖啡屋时,倩儿远远冲我招手,脸上的笑容很生动,我走过去一看,还真是倩儿的同学,那个戴眼镜的小伙。
小伙伸出手说,幸会,幸会!
像妮儿的再版,倩儿介绍我说,我表哥,刚从国外回来。对着倩儿张开的双臂,我愣了一下,把伸出的双手缩了回来,冷冷对倩儿说,别叫我表哥,表哥不是什么好东西!
小伙很奇怪,说,表哥你这人说话真有意思!
我说有意思的应该是倩儿,说完这话我头也不回就扬长而去。
第125篇、春天来了,爱情走了
她是他的情人。她爱了他5年,执著而痴迷。
她身边的朋友来来往往,都陆续结了婚,消失在彼此的视线里。她的身边也不乏追求者。但她只单单爱他,并且从来不向他要求些什么。他也很爱她,总是尽可能抽出时间来陪她,送各种各样她喜欢的衣服、首饰、香水、巧克力,并且给予她他能够给予的幸福。只是他从没有提到过离婚,甚至从没有说过他妻子的不是。
她每次问他:“你爱我吗?”他都毫不犹豫地说:“爱。”
他有次醉酒之后,在家里给她打了一个通宵的电话,从头至尾都在含糊不清地对她说那3个英文单词:“I LOVE YOU。”她在电话线的那头哭成一个泪人,听筒紧紧地握在手里,像是找到了依靠,像往常一样,因为担心被熟人看见,他是不能和她同时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所以,最后他在家里做好饭等她。吃饭的时候,她很开心。她解释说,因为在逛街时,他看见了盛开在街道两边的樱花。
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听她说着这一切,眼神里流露出无限的爱意。
她继续在那里自顾自地对他说着今天看见的樱花。她说,今天阳光灿烂,马路上人来人往,街边的樱花热热闹闹地盛开着,每一朵花都在努力地绽放自己,在这个短暂的春天,用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将自己调整到最美。
她对他说,明天你一定也要去看看,你可以真切地感受到春天来了!
他说,我妻子也是这样,昨天我开车接她回家,一起从楼下停车场走出来时,她突然停住不走了。我奇怪地问她怎么了,她指着花圃里那一朵月季花说,你看你看,多美啊。
她也笑了,笑着笑着,那淡淡的笑容就凝滞在脸上,很快没了痕迹。
她安静地和他吃完了那顿晚餐。夜里,他已经睡去,而她却睡不着。她在想着她——他的妻子。她想,她应该是善良而且美丽的,能够欣赏一朵花的生命的女人肯定是个好女人。她又想,他的衣服总是被熨烫得服帖而笔挺,说明她是一个称职的妻子;他时常夜不归宿,而作为妻子的她却没有疑心自己丈夫的行为,说明她单纯而高尚……
她辗转反侧,无法入睡……
清晨,他要走了。她到楼下送他,第一次没有说“再见”,而是说:“你自己多保重。”
他当时觉得她有点奇怪,但也没再多想。但从此他再也找不着她了,她就像空气一样从他的生活中蒸发了。他知道,这一次自己是真的失去了她。
第126篇、地老天荒的爱情
我总以为,我爷爷和我奶奶是没有感情的,他们的结合是父母包办,结婚之前没有见过一面,当一顶小轿把奶奶抬到爷爷家时,爷爷还躲藏在屋里写大字,因为他说过,书法是他的情人,他可以不结婚的。
但他们还是拜了天地。洞房花烛夜的时候,爷爷不见了,他去找少时朋友聊天去了,两个人研习王曦之的《兰亭序》,奶奶一个人在新婚夜里独自在灯前坐了一夜。那一夜,奶奶想她唱戏时的搭档,因为当初被奶奶的母亲看出了端倪,所以,早早地把她嫁了。
在父亲的记忆中,爷爷奶奶一直是在吵架,奶奶曾把爷爷的笔墨全扔到院子里,而爷爷则把奶奶的戏衣撕成一条条,结果是他们从此分居,一人住一个屋,一直到老。
我想,如果那时能够离婚,他们一定是离婚了的,而父亲说,傻丫头,他们不会。
我不明白。
他们一直就那样分居过着,一个练字,一个唱苏三。直到爷爷八十岁,奶奶七十六岁,那一年.奶奶病了,再也到不了公园里唱苏三,爷爷从对面的屋子里走出来,每天给奶奶放着京剧,典型的梅派青衣,奶奶走的时候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她把自己珍藏了多年的一个箱子交到爷爷手上,我以为那箱子里一定是奶奶一生的积蓄,她留给爷爷养老送终的。
然而那个箱子,打开的时候我们都呆住了,里面是各式各样的书法碑帖,还有被爷爷扔掉的那些得奖的证书,最后,是一把毛笔,用一根红丝线捆住。在漫长的人生中,这两个老人是用多么含蓄的方式在表达着他们的爱情啊。
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话,是的,他们永远不可能离婚,因为爷爷知道奶奶喜欢什么要什么,奶奶也明白爷爷,只不过他们个性太强也太固执了,他们是两棵树,彼此欣赏,也彼此拒绝着。
爷爷去的时候只说了一件事,把他和奶奶葬在一起,因为下一辈子,他要守着她,听她唱苏三。
第127篇、风过无痕
玉明白,自己已经无可遏制的陷进去了。
每天她都在等待着那个头像亮起,等待着他发来温情的笑。
与风相识与论坛,他的多才多艺,他的幽默风趣,他的善解人意,无不处处打动着她,而在聚会K歌时,他的内敛羞涩,他一展歌喉时的惊艳,更让她心潮澎湃。
记得第一次加他的发布在论坛上的QQ群,他照例先跟她进行了私聊,了解了她的基本情况,真实信息,登记手机号,同时也将自己的手机号交换给她,据说这是群里的规定,每一个加群的人他都会严格的“审问”,对于不怀好意的打探者,他总是会火眼金睛立马清扫出群。
每个寂寞的夜晚,因为有了他,不再寂寞,玉甚至开始期望丈夫能在外面多玩一会,玩得越久越好,她完全忘了,她曾经每夜含泪将丈夫等候。
他说他非常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闲暇之余,他会带着他们去海边,他会坐在海边的礁石上,吹浪漫的萨克丝曲给妻子听,可是妻子并不领情,总说他是在借曲子怀念旧日情人。
他说他会深情的抚摸着妻子长长的秀发,给她唱“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可妻子却总是很没有情调的打断他深情的演绎。
他下班匆匆去学校接放学的孩子,妻子却总责怪他心血来潮,害她白跑一趟。玉好心的说:你是应该给她打个电话啊,这样她就不会跑空趟了。风懊恼的说:他妻子是个完全没有情调的人,心疼啥电话费,说家里有坐机就够了,死活不肯配手机。
每一次他们都聊到很晚,有时玉会问,你这么晚还在上网,她不会生气吗?风告诉她,他妻子曾经砸过他的电脑,总是怀疑每一个跟他聊天的女人都跟他有不正当的关系,后来,他们就分房睡了,风会说起他偶尔离家的日子妻子是如何的凌乱迷茫,也会说起他对孩子的宠爱与怜惜。玉听了深深的叹息:一个这么深情又这么不幸的男人啊!
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是谁先开的视频。两个人渐渐的习惯了在聊天的时候打开视频,一边打字,一边互相微笑着。
有一天,一边听着他的诉说,一边想着自己的心事,玉忽然感觉无比的迷茫,她问:我可以抽烟吗?打出这几个字,玉自己也吓了一跳。
风在那头微微的笑了,打过来一串字:生活本已无多乐趣,想抽,就抽吧。
玉真的找出了丈夫的烟盒,有模有样的学着抽起来,风在视频里看着,笑着说玉抽烟的样子好淑女。
这一天,吃过晚饭,风又坐在电脑前,照例给玉发过去一个笑脸,玉的Q却一下子暗了,风并没有放心上,继续找Q上其它人闲聊。
第二天一大早,风的手机就急促的响了,风迷糊中打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手机固执的响着,风想谁会这么早给他电话呢,或许是生意上的吧,他抖了抖精神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粗犷的声音:“你是×××吗?”“是啊,你是哪位?有什么事吗?”男人大声说:“听着,我是×××的老公,我警告你,请你不要再骚扰我老婆,如果再勾引我老婆,小心我废了你!”
风吓了一跳,原来是玉的老公。他吃吃道:“你胡说什么啊,我没有勾引你老婆啊,我跟她只是普通的网友。”“你没勾引我老婆?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半夜三更跟我老婆视频,你还敢说你没勾引我老婆,你是不是想让我废了你啊!!!”
“你真搞笑,我勾引你老婆?我还没说你老婆勾引我呢!谁会喜欢一个爱跟男人视频爱抽烟的女人啊,我还希望她少来骚扰我呢!”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然后是啪嗒的关机声,风长长的吁了口气,暗暗为自己的机灵喝彩。或许明天,他可以将这个电话当作笑话讲给玉听,跟她一起象从前那样调侃这个可笑的悲哀的男人。
风依然在论坛驰骋着,只是玉最也没有出现,是那男人把她管制起来了吧?可怜的女人,风这样想着,叹息着摇摇头,继续在网海漫游。
岁月如花,随水流转,风在某一天突然又看到了玉的身影,他欣喜的在她后面跟帖:你来了,你好吗?
如此简单的问候,却又如此深情款款。风想,玉应该能读懂。
可是玉再一次消失了,最也没有出现。
风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一天,当他与那个男人对话时,玉站在旁边,泪流满面……
第128篇、书屋情缘
在她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以经事隔4年了。现在她以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女老板。而她坚持要回到她首次创业的那间书屋。当我问及她原因时,她平淡的说:“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由其是文学,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它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的这段感情。” 在她向我谈起的时候,不由对她产生了敬佩之心。
那时她18岁,独自从农村来到这座城市。经过2年的努力。在她20岁时在大学旁边建立了自己的书屋,她的主顾不是大学的学生就是些文人默客。而她一律的迎来送往、不卑不亢、连笑容也职业的不偏不倚。青春少年样样红,满眼都是人世的风光。什么样的璀璨繁华没有见过、什么样的书籍文章不曾领略?谢绝过多少浮沉浪子的邀约。因为她知道这一路走来的坚苦、因为她心如明镜,自己由如一朵盛开的莲花,无论多么的明媚鲜研,开开落落都岀不了那方池子。她唯原找一个心爱的男人而不愿周旋在游戏中虚掷光阴。那是她的聪明,不是每个女子都能有的。
直到他的岀现,仿佛是凄清幽静的夜空陡然绽放了一束束绚烂无比的烟花。她的世界顿时光彩流漓。
那时他23岁,正读大四。是一个有岀身、有学识、有风度的男孩。
才近书屋,便被这的气份所吸引。优雅的布局、别致的书屋再加上空气中散发岀来的书本的清香。不由的男孩望向书屋的主人。写满笑意的脸上隐藏着常人见不到的忧郁、明亮的瞬子带有商人的精明、说话投足间显岀了与众不同的气质。以置让男孩忘了自己是来买书的。竟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同她聊了起来。女孩的经历让男孩无限怜惜,更佩服她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女孩同样欣赏男孩身上独有的才气、喜欢他身上那股清水百合的香水味道。
他们两人一见钟情,从此都限入了爱河。
男孩给她讲学校的故事,对她嘘寒问暖,逗她开心。女孩感激上苍把他带到她的身边。他们共同编织着未来的梦。
冬去春来,转眼男孩大学毕业了。
男孩执意带女孩见他爸妈,女孩觉得配不上他,觉着他的家庭是那样深不可测。对男孩说:“在等等吧,等我事业上了轨道在去吧?”
男孩拗不过她。
在男孩回家的那天他捧着一束百合对女孩说:“我是真心的喜欢你,等我回来。”女孩一头扎在男孩怀里坚定的点点头。而他也暗自发誓一辈子疼她、呵护她。
男孩带着对女孩的承诺上了路。
可谁也没想到司机由于酒后架车发生车祸。男孩从此只能用拐杖走路。男孩觉得现在的样子委屈了女孩。他只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父母已经替他选了女朋友,让她把自己忘了。”女孩看完信已经泣不成声。没等男孩返校就离开了书屋。
她对我说:“这4年来追她的男孩还很多,但她一直都忘不了他。”她说:“其实我当初是带着恨离开书屋的。”(女孩对我讲这些的时候我能读岀她的痛处。)她说:“直到一周前我在学校门口路过碰到他,才知道他手中多了支拐杖。他现在是学校编辑。当时我们目光相碰的刹那,我们都感觉还深爱着对方。当时他转身要走。被我拦住了,他是不想让我见到他的样子吧?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才知道4年前发生的车祸。”
她说:“如果当时他告诉我真实情况,我只能更爱他。”
她不由的叹了口气 说:那时的一封信我们错过了4年,现在我不会再让他从我的生命中溜掉了”
我们正聊到这的时候。男孩进来了。打破了我们的对话 。
看着女孩扶男孩坐在她身旁。
男孩说:虽然这几年我很痛苦,但我从没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爱她,所以我想把一个完整的我给她。可现在……”
他说到这的时候我们3人都沉默了。
现在4年过去了,看着他们又走到了一起。还是那么相爱。我真的羡慕他们这种伟大的爱,而且真心的祝福他们……
第129篇、这一次想念,与身体无关
我要当亲夫
半夜,芝薇睡不着,她在每个有月亮的晚上都会睡不着,索性爬起来打开电脑,一半身子趴在被窝里逛微博。半响,写下一句话:睡不着,陪月亮寂寞。
写完了,觉得太矫情,又删掉。手机滴滴作响,是张晓开的短信:月亮多冷啊,还是我来陪你吧,热乎乎……芝薇心里升起一股暖意,脑海里快速浮现出张晓开结实圆润的臀。不过她还是火速回了一个字:呸!起身去喝水。睡衣歪向一边肩膀,芝薇懒得拉起来,端着水,在镜子前面扭来扭去。单身的好处之一就是家里是自己的隐秘空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手机铃声大作,将正自我欣赏的芝薇吓了一跳。伴随着铃声的是张晓开的嚷嚷声:"快开门,都要冻死了!"芝薇机械地打开房门,张晓开顶着一身寒气扑进来,饿虎扑食一样将芝薇携裹进怀里,芝薇猝不及防,脸蛋还是热的,身体却迅速冰凉,无名火冒出来,一口咬下去,张晓开嚎叫一声,跳出三步远,用手指着芝薇:"谋杀亲床伴,最毒女人心!"不等芝薇的无影脚飞过去,他已经飞奔进了浴室。
芝薇转身去卧室,脚步轻快,月亮露着半个脸儿,一个男人在浴室,整个屋子都满当当地充满了欢呼雀跃的意味。张晓开澡洗得马虎,挂着一身水珠就跑了出来,将芝薇抱上床,床头灯光朦胧,张晓开的身体被罩上了一层光晕,温温柔柔,像一抹冬日午后的暖阳,不灼人。
芝薇感觉自己化成了一条小溪,在静夜的山谷流淌,忽然来了一涉水赶路的人,不由分说融入她的世界和身体,缠绵、徜徉,肆意涉入、胡乱冲撞,掀起了一排又一排的浪,水花四溅,搅乱了月光,也搅乱了静谧。酣畅完美的性爱,是锦上那一朵红艳艳的花,映衬得人生无端华美、丰满,底气十足!
张晓开裸身起来抽烟,腾出一只胳膊将芝薇圈进臂弯里,用无限深沉的声音说:"芝薇,我该升级了。"芝薇仰脸问:"升什么级?"
张晓开:"我要当亲夫。"
芝薇:"亲夫都是用来‘谋杀’的。"
张晓开:"用你的胸脯闷死我吧。"
芝薇忍不住笑,骂一声滚,自己倒先脱离了张晓开的怀抱,滚向床的另一侧。
天气这么衰,爱情请走开
芝薇已经忘记是怎么认识张晓开的,好像两个人在多个聚会上遇到过。张晓开高高瘦瘦,偏偏有个丰满的翘臀,很是性感。芝薇单身,不是剩女,也不是圣女,是离婚。
前夫是个颇具孩子气的文科男,一身浪漫,两袖风情,结婚三年,轰轰烈烈爱上了一个模特,回家和芝薇谈离婚。芝薇学着优雅转身,把眼泪吞进肚子里,真离了才知道,一切浮华都是云烟,只有那深深嵌进骨头里的疼,是真实的存在。那些美好和伤害轮番轰炸、纠缠,在芝薇的胸腔里打架。
大概是在这痛苦中,张晓开出现了,芝薇将他俘获上床,成了床伴。当然,也不排除张晓开自愿上当的嫌疑。此时的张晓开,得老爸荫护,做一份清闲工作,要求太高,空床已久。
第一次上床,是在芝薇的小卧室里。单身后,她换掉了曾经开满一床青色兰花的床品,换上了开满玫瑰的锦被,看一眼,都能旖旎生香,像醇香的葡萄酒,不助性,天理不容。张晓开浑身燥热,将芝薇当一枚水蜜桃来啃,啃着啃着,就啃了一年半。
其他时间,芝薇都用在了工作上,愣是升到了广告部总监。物质水平上来了,精神生活自然不想落后。她一度享受这无爱无痛的人生,套用赵薇那句著名的自我评价就是:长的又不难看,赚钱又不少,又不是没房子。还有张晓开,性生活也稳定,她简直是太满足了。
可如今不一样,张晓开不满足了,他要"造反",想升级。
她只是偶尔想念他的身体,她不要这样的爱情。她决定放弃他。
爱都是一样的,男人却有所不同
方宇是常来的客户,之前有张晓开挡路,芝薇没怎么注意过这个人。方宇三十多岁,微微发福,动不动就说芝薇是不可方物的美女,博她一笑。各种节日都发祝福短信,一起吃饭时,一定会让侍者给芝薇送上一朵玫瑰。
那天吃饭,芝薇有些喝多了,乍暖还寒的早春天气,朦胧中,一件棉外套罩在了身上,朦胧中叫了一声张晓开,抬头,却看到了方宇微笑的脸,她忽然觉得,此时的方宇也像那一抹冬日午后的暖阳,带着温暖却不灼人的美好扑面而来。
方宇送芝薇回家,然后他们做爱了,在绚丽的大床上,外表安静绅士的方宇迅猛有力。这一次芝薇成了一条河,不是,是一片海,在方宇的狂风暴雨下怒吼奔涌,酣畅淋漓。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方宇起床穿衣服,不忘在芝薇光洁的额头留下一个轻吻:"宝贝,你真棒。"然后他走了。防盗门很轻地合拢,沉寂。
方宇是有家室的人,芝薇想,也许这样的男人会更安全些。心里有小小的喜悦,又好像失落,脑海里划过张晓开的脸,然后她看到张晓开十秒之前发的一条短信:芝薇,开门。
芝薇吓了一跳,搞不清他到底是开玩笑还是真在门口,于是轻轻将门拉开一条缝儿,张晓开马上就从门缝里挤了进来。
他很伤感:"芝薇,我受伤了。"
芝薇穿着橘色打底小毛衣:"死了没?"
张晓开忍着扑过去的冲动,说:"我看见你带一个男人回家。"芝薇心里一凛,假装镇定:"又如何?"
张晓开在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一枚戒指,递到她面前:"我准备要送你的,我爱上你了。"芝薇很直接:"你知道,我不要的。一见面就上床的爱情也能成正果吗?""掩饰也就是昭示,你所逃避的东西,就是你内心深处最期待的东西,只不过,你怕痛,你没有信心,所以你要用这样的方式逼自己假装不需要。芝薇我告诉你,我鄙视你,你虚伪,你傻,你无聊,守着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男青年不珍惜……"张晓开的话没说完,芝薇一个抱枕甩过去,打断了张晓开。
张晓开很落寞很受伤地走了,芝薇站在阳台上看他的身影一点点隐入黑暗。窗子有些灰尘,她看不清楚,只感觉到脸上有什么东西在爬,抹一把,居然是眼泪。"不不,我不是舍不得他,我是因为眷恋他的身体。"芝薇对自己说。
芝薇觉得饿,在厨房里炖汤,等汤的间隙拿抹布擦窗子。整整一晚上,芝薇都在不停地擦玻璃。汤熬没了,水干了,窗子明亮如新,她伸头看,却再也没有看到张晓开的背影。
思念会放过谁
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芝薇都没有见过张晓开,她说不清自己是高兴还是失落,日子回复到从前的模样。半夜睡不着,会一个人爬起来看月亮,逛微博,会思念他,当身体的寂寞四散开来,会想念他温暖的怀抱和坏坏的笑,也只是想想而已。方宇亦会来,成年男女的游戏,一切都是明了,看得出来,他很愿意将和芝薇的关系发展下去,成为长久。
一开始,芝薇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渐渐就生出了倦怠,她总是觉得他在床上太急切,目的性太强,她不喜欢。不像张晓开,会花心思搞点情调,并且他活泼幽默,总能将欢笑变成前戏。这样勉强了一段,方宇明白了,渐渐断了联系。同时明白过来的,还有芝薇:也许,并不是方宇有多么的不合心意,而是张晓开已经先入为主,而对女人来说,可以先入为主的,唯有爱!
某一天,芝薇在上班的路上,被一个女人拦住,问她为什么不接受张晓开的爱情。芝薇愣住,女人掏出手机给她拍一张照片,等芝薇明白过来的时候,女人已经走了。接下来的几天,连续出现这样的事情,芝薇终于抓到一个举着相机拍照的女孩,问她在做什么。
女孩说:"芝薇,我认识你。"
芝薇一愣。
女孩告诉他,张晓开在微博上贴出了她的照片,号称要这个城市的一千个人来帮忙赢得她的心。张晓开的微博粉丝不少,而且因为芝薇这件事,人气骤升,许多人主动加入到了赢得芝薇的"义举"中,无论是谁遇到芝薇,都会跑上来拍一张照片,然后将照片发到微博上,说张晓开爱芝薇……"他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接受他呢?"女孩最后问。
芝薇匆忙打开手机,她好久没有登录微博了。看到张晓开五分钟前发的一条微博是:思念会放过谁?谁也不会放过!她觉得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挠了一下子,痒痒的。
谁说爱情不能从身体开始,只是,这一次想他,真的与身体无关!
第130篇、一段红绳
在墨西哥的大街上,萨拉黯然地走着,她身后拉着一只大皮箱,里面是她的全部衣物,她刚刚和相恋了三年的男友分手,现在正准备搬去新的住所。
在过马路时,一辆呼啸而过的汽车差点把她撞伤,司机从驾驶室里探出头来大骂:“瞎子,不会看路啊!”萨拉吓了一跳,可是她知道司机骂得没错,她的确就快瞎了,年纪轻轻的她患上了视神经萎缩,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了。
就因为这个,她决定和男友赫尔南德斯分手。虽然赫尔南德斯发誓不会嫌弃她、会照顾她。可是萨拉还是想要离开。她不需要同情,不需要牺牲,更不忍心让心爱的人承受和一个盲人共度余生的痛苦。她宁愿独自一人沉入黑暗的深渊。
萨拉搬进了新家,一个空荡荡冷冰冰的房子,在这里默默等待黑暗的到来,有时她甚至会故意闭起眼,训练自己在黑暗中烧水、煮饭、洗澡……当被刀切到手、被热水烫得浑身起泡的时候,痛的不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心。
有一天早上,她睁开眼,却发现四周不是清晨,而是黑夜。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彻底瞎了。坚强的萨拉没有哭,而是默默地穿衣服、做早饭,甚至还给花浇了水。
第二天,萨拉决定去取前几天送去干洗的衣服,可是回来的路上她就迷了路。就在她惊慌失措的时候,突然有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她身旁响起了:“女士,我可以送你回家么?”
这是一个孩子的声音,萨拉如获救星,她迫不及待地说:“太好了,我的家在……”“我的小狗知道,”孩子神气地说,“它闻到你的气味就会找到你的家,让它送你回家好么?”
萨拉将信将疑,可小孩不由分说就把一根绳子塞到萨拉手里,接着就没了声音。萨拉牵着绳子,感到有一股力量牵引着自己,她只好跟着向前走。小狗不吵不闹,走得也不快不慢,过路口的时候好像还会看红绿灯。不一会儿,小狗停住了脚步,萨拉放开绳子用钥匙去开门,门开了,她真的到家了。萨拉摸索着抱起这只可爱的小狗,摸摸它的脸,请它大吃了一顿,接着小狗就拖着绳子跑开了。
萨拉早听说过有一种特殊的导盲犬,是盲人生活的好伙伴,可是一只犬的培养费用很高,而墨西哥又相对落后,很少有盲人能享受有犬陪伴的待遇,她也同样不敢奢望。
不过,幸运还真的降临到了萨拉头上。一天,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墨西哥导盲犬培训基地,愿意为萨拉提供导盲犬引路服务,服务费很低。“您只需提前一天打这个电话预约,我们就会在指定时间把小狗系在您的门廊上,您回家后把绳子系在原处即可。”
这可真是再好不过了,自从眼盲以后,萨拉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没过几天,她就计划去超市采购,并且提前一天预订了小狗。到了那天,萨拉心情有点忐忑,还好,一打开门,就摸到了系在门廊上的一根绳子。“嘿,宝贝儿。过来好么?”萨拉笑着逗引小狗,可是这只狗要么是受到过严格的训练,不可以和雇主亲密接触,要么就是真的很酷,总之它一声不叫,默默地开始引路了。
到了目的地,萨拉在超市门口大声问:“宠物可以进去么?”保安人员马上友善地回答:“小姐,他不算,您可真会开玩笑。”超市对残疾人的体贴让萨拉心情愉快,在服务员热心的帮助下,她很快买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不过在结账的时候,她遇到了点小小的困惑,因为收银员说她买了三瓶豆奶。“豆奶?”萨拉愣住了,她不喜欢豆腥气,以前赫尔南德斯为了她的营养健康,总是逼她在超市里买豆奶,这次自己竟然也下意识地拿了豆奶,些许伤感涌上了萨拉心头。
回家后,萨拉黯然把绳子拴在了门廊上。突然间,她开始想念赫尔南德斯,他是那么爱她,那么体贴,以至于直到现在,还能感受到他的气息就在自己周围温暖着自己。那一刻,她软弱极了,她真想回到赫尔南德斯的怀抱。
导盲犬的工作做得不错,它们从不闯进雇主房间,也不在雇主身上撒娇,它们只是默默引路,和萨拉相敬如宾。一天下午,萨拉又和导盲犬结伴出行,她在路上慢慢散步,突然听到有人在不远处叫:“嘿,很高兴遇到你,赫尔南德斯。”
赫尔南德斯?萨拉心慌了,她不想让赫尔南德斯看到自己现在狼狈的样子,她迅速掉过头,狠狠地拉着绳子,准备用最快的速度逃开。可就在她拉绳子的一瞬间,突然听到前方一个熟悉的声音:“哦,你拉痛我了。”
萨拉愣了,那不是赫尔南德斯的声音么?自己为什么会拉痛赫尔南德斯?赫尔南德斯是导盲犬?导盲犬就是赫尔南德斯?几秒钟之后,萨拉泪如雨下。“是你在我的购物筐里放了豆奶,对么?”这时,抽噎不止的萨拉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紧紧地抱住了自己,手腕上还牵着一条绳索。赫尔南德斯用低沉的声音对萨拉说:“我只想告诉你,我可以和你一起生活。”萨拉再也忍不住了,她把头埋在赫尔南德斯胸口,失声痛哭,多少天来的压抑和委屈烟消云散。
“我一直在附近看着你,你一个人出门太危险了。那天我看到有一只小狗送你回家,所以才出此下策……”
几个月后,萨拉和赫尔南德斯结婚了,在神坛面前,当神父宣布交换戒指的时候,他们却把一段红绳系在了对方的手腕上,因为他们知道,导盲犬只能为失明的人引路,而驱走心中黑暗,却只能靠爱的力量。
第131篇、彼此好好疼
男孩儿和女孩儿决定分手了!
是男孩儿先提出来的,尽管心中一直在滴血,可为了女孩儿的将来,他还是忍痛放弃了!!
说出了分手后,男孩儿觉得自己好残忍,这是在女孩儿的心上狠狠的划了一刀!这一刀划的好深,让女孩儿在刹那间彻底崩溃!茫然失措!他不敢去看女孩儿那苍白的脸,那一种凄楚惨然的眼神让他痛彻心扉。那种眼神曾经是那样的熟悉,所不同的是那是以前的事了。那时他们两个坐在青青的草坪上,她依偎在他的怀中,像一只快乐的小鸟,更像是一个幸福的小天使!口中喃喃细语的问他,你会爱我一辈子吗?当时的他很认真的回答说,我会的,我会用自己的一生去照顾你!女孩儿笑了,笑的很灿烂,脸上的笑容像一朵盛开的百合一样。
那些都是遥远的过去了...
女孩儿咬着牙,眼泪在眼眶里不停的打转儿,强忍着不让它掉下来,心中却传来一阵又一阵的剧痛。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曾经在一些影视剧里看到的一些很老套的分手剧情竟然应验到了自己的身上。男孩儿那原本很英俊的脸庞此刻看起来没一点儿年轻人的蓬勃朝气,灰扑扑的,眼里也布满了血丝,女孩儿一阵心疼,他老是不知道爱惜自己,肯定又是没睡好觉,没吃好饭!不然怎么会这样没精神呢?转念一想,女孩儿又在心里骂自己,他今天都说要和自己分手了,自己为什么还那么在乎他呢?可心底似乎又有个声音在说,爱惜他也是很正常的,毕竟他曾经深爱过自己!
分就分开吧,过了许久,女孩儿终于说出了了一句话,也许我们真的不适合在一起的!
男孩儿愣住了,他原以为女孩儿会大吵大闹,没想到此刻的女孩儿显得很平静,男孩儿有些恼怒,都说女人天性凉薄,水性杨花,果然如此,枉我对你一往情深?
也许这也是你想说的话吧,只不过我先说出来了而已?男孩儿强压着怒气,表面上却显得满不在乎问女孩儿说。
女孩儿不回答,她觉得此刻说什么也是多余的,还不如不说,这一下保持沉默更激起了男孩儿的怒气,他的声音不由得高了起来,说啊,这是不是也是你想说的话?
女孩儿也有了一些怒气,明明是你先说分手的,现在怎么反而怪起我来?她觉得男孩儿有些不可理喻了,也不像没说分手时那种对自己的温柔体贴了。
男孩儿有些气馁了,犹豫了一下,说,我们以后可以做朋友。
女孩儿凄然的一笑,分手就分手了,还说什么以后做朋友,对不起,我做不到那么洒脱!
随着男孩儿的转身离去,女孩儿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自己现在正是最需要他的时候,没想到他竟然提出了分手?此刻多么希望他能回头抱抱自己,哪怕只有短暂的一小会儿?女孩儿无力的将身子靠在路灯边,掏出了口袋里的两张纸,一张是自己写给男孩儿的分手信,这一封信女孩儿早在半个月前就写好了,却一直没有勇气给男孩儿。因为男孩儿对自己太好,自己真的不忍心去伤害他。可没想到男孩儿居然会先一步提出来分手?这一切都打乱了自己的计划,女孩儿本来心中那难言的愧疚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或许,这就是我的命吧。女孩心想。另外一张纸是医院的检查单,女孩儿早在一个月前就觉得身体不舒服,可临近高考,好强的她竟谁也没告诉谁,直到实在受不了了才去医院检查了一下,检查结果对女孩儿来说不啻是个晴天霹雳,她竟是胃癌晚期!
接过检查单的那一刻,女孩儿险些晕倒!顿时觉得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周围的一切都变了颜色!风华正茂的生命即将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女孩儿第一个想到的却不是自己的安危!她想到的是男孩儿,一旦他知道了自己得了胃癌,势必会影响他的考试状况。一想到男孩儿,女孩儿的嘴角不由得浮现出一丝甜甜的笑意,男孩儿虽然出身农村,可对自己向来是百依百顺,自己却有时候老是爱恶作剧的捉弄他!不能告诉他,绝对不能让他知道。想到这里,女孩儿顿时变得坚强起来,一夜之间,她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白天在他的面前,依然是有说有笑,开朗活泼,可又有谁知道,晚上女孩儿躲在被窝里一直在偷偷的哭到深夜,以至于第二天男孩儿看到她的双眼红红的,问她怎么回事?她还撒谎说是在家帮妈妈切辣椒的时候用手揉眼了给辣的,为此男孩儿还一直笑她粗心大意......
女孩儿轻轻的将两张纸装进背包,同时装掉的还有自己的心和对男孩儿的情。
女孩儿也转身离去了,所不同的是她走向的是一辆豪华轿车,轿车的前面站立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儿,这个男孩儿追女孩儿有两年了,女孩儿却对他一直不理不睬的,因为先前的男孩儿早已占据了女孩儿的心。
听到了男孩儿说要分手的消息,女孩儿再一次受到了精神上的打击,与此同时,一个自暴自弃、近乎疯狂的报复念头在女孩儿的心中蔓延开来。她毫不犹豫的坐上了轿车,开车的男孩儿有些受宠若惊,问她去哪里?她淡淡的说随便。男孩儿启动了汽车,说我带你去兜风吧。
男孩儿慢慢的离开了女孩儿,刚开始他觉得自己很果断,没等走出女孩儿的视线,他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可他却不敢回头,他怕自己会不忍心离开女孩儿,看到女孩儿伤心的样子,他的心像刀扎一样。好不容易硬起心肠跟女孩儿说了分手,一旦回头只怕自己再也走不出女孩儿的柔情了。男孩儿的心里也藏了一个秘密,那就是他落榜了,还没来得及告诉女孩儿,家里的困难已经不允许他再复读了,再说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还要上学呢?另外一个男孩儿追女孩儿的事情他不是不知道,却一直不愿去想,以前他相信自己将来会出人头地的,会让女孩儿过上好日子的,可一张落榜通知单让眼前的一切都成了泡影。他不得不重新面对现实!扪心自问他给不了女孩儿多大的幸福,就连过情人节学校门口小贩卖的玫瑰花他也望而却步,能给的只是在学校时他给女孩儿打上一份饭菜,有时候买饭菜的钱还是女孩儿自己掏的腰包!
可能跟了他要比跟我幸福的多!珍重!男孩儿心中默默的说。
一晃过了数年,男孩儿早已过了谈婚论嫁的年龄,虽然自己在老家搞起了副业,并且弄的红红火火,车子也买上了,可这几年来男孩儿依然孑身一人,在许多人的眼里,他也算是功成名就了,可对他一提起婚姻大事他就回避都感到不解?谁也不知道,男孩儿的心中早已筑起了一座坟墓,而坟墓中所葬的正是当年的女孩儿!每每想起女孩儿,男孩儿心中就会感到锥心般的刺痛,如果自己当年是这个条件,何至于自惭形秽!何至于怕委屈了女孩儿而先提出分手?
一天男孩儿收到了一封信,信里有两张纸,一张是分手信,另一张是一份医院的化验单,正是女孩儿当年放起来的两张纸!
收到信后,男孩儿懵了,也哭了,他不住的骂自己混蛋,竟然在女孩儿最最需要自己的时候离开了她,并且是那样的伤害了她!!男孩儿扔下了家里的一切,开着车直奔向女孩儿所在的城市!一路上男孩儿的眼里都在流泪,心里却在滴血。
当开车来到信封上的地址时,男孩儿犹豫了,见了女孩儿的家人自己应该怎么说呢?难道说自己是女孩儿以前的男朋友?在门外徘徊了好久,男孩儿鼓起勇气敲开了门。一开门的刹那,男孩儿愣住了。
开门的正是女孩儿,几年不见,她的样子并没有多大的变化,只是略显憔悴而已。女孩儿也没想到男孩儿会来家里找她,两个人互相凝视了好久,竟异口同声的说,是你吗?
当年和开车的男孩儿交往一段时间后,女孩儿竟不由得怀念起在学校的时光来,那时的男孩儿傻傻的挤在食堂买饭的窗口前为她打饭的样子一直浮现在她的面前。因为男孩儿知道她爱吃红烧茄子,所以会在开饭的第一时间抢先为她打上一份。虽然这个开车男孩儿带她去吃西餐,吃肯德基,可在她的眼中,这些却远远的比不上那一份红烧茄子可口!
当开车男孩儿试图去拥抱亲吻她时,她竟然条件反射般的推开了他,因为在她的心中,早已被先前的男孩儿所占据!
有一天她难受的晕倒在家里,父母发现后及时的把她送到了医院,一检查都吓坏了,胃里长了一个肿瘤,幸好是良性的。等她醒过来之后不敢相信,先前明明检查时胃癌的,怎么变成了良性肿瘤了?后来才知道是那个粗心的医生拿错了X光片,她当时有哭有笑,自己也说不出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自己不会***了,这个世界原来是这么的美好!!
后来的日子里,因为一直没有男孩儿的联系方式,所以女孩儿虽然一直很想念男孩儿,却没有去找他,因为女孩儿好害怕万一见到了男孩儿,他会已经结婚了,并且抱着一个孩子,拉着一个孩子,身后是他的老婆!这样的场景在女孩儿的梦中出现了无数次!每次女孩儿都是哭着醒来的。
直到有一天,女孩儿无意中碰到了一个老同学,而这个老同学正是男孩儿的老乡,闲聊之下,女孩儿得知了男孩儿的近况,当听说他一直未娶时,泪水模糊了女孩儿的双眼。
于是就有了后来的寄信,有了男孩儿开车来找女孩儿的故事。
身后的墙上贴着一个大红的金边“喜”字,男孩儿和女孩儿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女孩儿娇嗔的说,你干嘛抱那么紧嘛?男孩儿早已泪流满面,良久才说,差一点我就失去了你,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要和你在一起,再也不会分开。女孩儿调皮的用手刮了一下男孩儿的鼻子,嘻嘻笑了,以前你也这样说过的,不过没算数!
男孩儿盯着女孩儿那秀丽的面庞,说,不会了,以后我们彼此好好疼。
第132篇、村夫,你媳妇叫你回家吃饭 系列
很多无独有偶的东西也许就是在你一转眼的时间碰见的,即便千百轮回刻意遇见的几率也不大。我不清楚我是不是在合适的时间里遇见了你,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在合适的机缘下看见了你。只是最终想知道以后你会说:“遇见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再也许—没有什么在也许,一句足矣。你就像是那怜悯我的上苍送与我的最珍贵的礼物,幸福而又甜美。感谢我曾经的过去,教我学会珍惜你;感谢亲爱的惠敏叫我认识你;感谢命运叫你成了我的人。
细数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并没有多久,但想想从认识至今也有小半年了,把你的那些脾气也算是磨砺了下,也算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了个很坚实的基础。对于自己最大的改变便是心境好了许多,在你的督导下倒是许多自己的小毛病。那天的夜里的短暂相处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一直会记得那时2012年3月28号凌晨一点半,是我第一次那么清晰的看清楚的脸,沧桑的面容极富有棱角,其实,我喜欢你这样有清晰轮廓的脸,有味道。觉得我冷淡或是不热情都是一切的错觉,本就是不喜欢人多不爱说话的人,怎么都得理解下,安静等待的心是可以叫我在你不看我的时候可以很认真的的看到你脸,而且可以一直。
知道么,我的村夫。我是多么喜欢和你一起走在多浪河边上散步的那种感觉,就我们俩个人,尽管风景不是特别的好,但心里真的是美极了。只是为了惋惜的是,那些微弱的陌生感不能叫我们一起牵手,嬉笑,或是坐在那的木椅上尽情的亲吻下。我喜欢你的胳膊搭在我的肩上,微微的重量感觉就像是爱一样,有分量而又不觉得沉;也喜欢我挽着你的胳膊一起走,不会再有半个肩距离一直搁着;我也喜欢你哈哈笑的样子,不忧不愁,感觉生活中有你,真的好幸福。要的就是这样,淡淡的,唯美的,甜甜的,沁人心脾的感觉,清新淡雅而又持久。
用你的话说,你现在才真正的感觉在一起了。感谢我在扬子水都的那一天,叫我可以和你在一起,只是下次记得得多喝点水。短暂时间也没有叫我看看隔壁的美邦,CCDD...那些步行街上繁华的店铺。因为我心里清晰地知道我是来做什么的,你一走感觉身边那些开着的小花都谢了,虽不是极度难过,心中未免不了有些失落。一种强烈的感觉,你就是我的那个小太阳,不够强烈,但足够给我温暖,叫我可以不冷不热。强烈的建议给你就是,可不可以以后吵架不删我的东西,可不可以以后少抽点烟,少喝点酒,顺便也少打点牌。
都说距离产生美,而这么大的距离除了产生无尽的思念,还有被时间和空间隔开的拥抱以及缺乏交流后的陌生感,美,真的不存在,这边的静心等待也是那么苦。所以,我要努力,你也要努力。努力叫我们在一起,可以尽心的拥抱尽心的处以后的生活。当我转身离开桃源回校,你的身影也消失的时候,请记得,带上我的思念离开,叫它一直陪着你,做个为我守后的男人。
第133篇、偶像的黄昏
一次笔会上,认识了一位女学者,她是研究婚姻和家庭问题方面的专家。后来我们熟了,她告诉我她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并因此而开始关注婚姻问题。
这位女学者的前夫是一位诗人,他们是在一次演讲中认识的。那时她还是一名大学生,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而他已在文坛小有名气了。她对他从崇拜到爱慕,并成为他的恋人。他们的爱情很浪漫,因为相隔两地,他们的来往只能是书信,还有电话。一到周末,她就跑到学校传达室等电话。诗人每月一半的工资都捐给了电信局。每年只有寒暑假才能相聚,然后,又是长长的别离。
经过5年的爱情长跑,他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谁也没想到,走进围城才一个月,就爆发了激烈的战争。
起因是一根保险丝。那天吃过晚饭,两个人一个伏案工作,一个靠在床上看书。突然,房间里一片黑暗。原来是保险丝断了。女学者正赶译一篇稿,催促丈夫赶快换保险丝。可丈夫却说:家里没有保险丝,等明天上班找电工来换。然后找出一枝蜡烛点上。
女学者望着微弱的烛光,又低头看看一行行蚂蚁一样的英文字母,央求丈夫去楼下同事家要一截保险丝换上。又被丈夫回绝了,让她将就点儿:“古人没电不也照样读书写字吗!”
这下她可生气了,起身咚咚咚下楼,去敲楼下邻居家的门。邻居不仅拿来保险丝,还热情地帮她换上。本来应该没事了,可等这位邻居一走,丈夫就冲她发起火来。
“我叫你不要去你非去,你是成心让我在别人面前丢面子!”
她不服气地反驳道:“是你的面子重要,还是我翻译稿子重要?”
“你还当着他的面叫我名字。告诉你,以后当着外人的面,要叫我李老师!”
女学者看着丈夫,像看一个陌生人。那一夜,她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
虽然第二天他们又和好了,但是没多久,这样的场面又重复上演。到最后,两个人都筋疲力尽,懒得再吵了。于是,他们选了一个日子,一起去了婚姻登记处,心平气和地分手了。
“其实从保险丝断了的那天晚上,我就意识到,我们的结合是一场错误。生活是很具体的,仅有诗歌是不行的。我怎么也没想到,能写出如此美妙诗句的一双手,却连换保险丝这样简单的事都不会!那一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坍塌了。以后的日子更加证明,除了写诗,他在生活方面很低能,所以分手是必然的。”
婚姻失败有许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偶像。偶像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
分手以后,他们又成了朋友,经常打电话,偶尔还会聚在一起,谈谈诗歌。
有些人还是放在远处比较好,比如说——偶像。
第134篇、对不起胜过我爱你
有两句短语男人在恋爱时是经常说的,这两句话分别是“对不起”和“我爱你”。甜言蜜语的男人喜欢把“我爱你”挂在嘴边上,性格内向三脚踹不出一个屁的男人唯有懦懦地说“对不起”。不管说哪句,只要肯说,总是能看到效果的。因为这两句话对女人是非常有杀伤力的,一个男人都“对不起,我爱你”了,还想怎么着?
无论什么性格的男人,恋爱时,可能是他这一生说话最多的一段时间。不出意外(比如精神错乱成了话痨),婚后的男人说话的频率会大大下降,不仅对“我爱你”惜字如金了,就是“对不起”也懒得说了。惜字如金和懒得说,客观原因在男人这儿,主观原因其实还在女人那里,因为女人不再逼迫男人开口说话了,既然恋爱的时候能逼,结婚后怎么就不能逼了呢?这说明女人也会产生婚姻疲劳的,再加上柴米油盐永远比甜言蜜语重要,所以,男人们不说就不说了吧。
可是,有些时候,不说也不是办法,因为有些矛盾,必须是用言语才能解决的。这个时候,女人对“对不起”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我爱你”。“我爱你”是适合于打情骂俏的语境之下的,在两人剑拔弩张的时候,说这三个字实在是不合时宜,也未必见得能收到预期效果。相比来说,“对不起”就好使多了,因为这三个字意味着承认错误。围城内的争执,不就为了一个胜负对错吗,承认错误,说声对不起,大不了再自抽几个耳光,你再看结果——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没有化解不去的怨气。
作为一个男人这一生说出的“我爱你”很少有发自肺腑的,要么情势所迫,要么别有所求,估计很少有男人敢保证自己说这三个字的时候不干巴巴的。但女人是感性动物,即使干巴巴的也爱听。所有的幻境最后都要破灭的,包括曾经由甜言蜜语构筑的海市蜃楼。女人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明白,在更大的程度上,“我爱你”是一种工具,而不是可持续增值的情感债券。爱我还冲我大喊大叫?爱我还花天酒地夜不归宿?爱我还对我撒谎?……算了,那不是爱。
那些被婚姻缠绕得疲惫不堪的人,那些彼此尽力收拢身上的刺避免刺伤对方的人,那些目光很少对视时时胆战心惊生恐爆发“世界大战”的人,是没有权利说“我爱你”的,“我爱你”也从未如此苍白无力甚至无聊可笑过。但爱确实又存在,爱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依赖,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手在的时候不觉得什么,锯掉的话却感觉到疼”,也像每天早晨醒来看见阳光心里会踏实地想到普通的一天将要开始,而遇到雨雪天气总会担忧发生一些什么一样。
还是说“对不起”吧。我们对不起对方的有太多。首先我们违背了曾经说过的让彼此快乐的诺言,我们做不到。许多许多人都做不到,即使他们在内心深处还爱着。还有我们并不真正地了解彼此的心灵需要,我们本来就是两个个体,有着各自固执的思维逻辑,两个人不被对方同化不奇怪,真正同化了那才奇怪,因为这意味着肯定有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个性和自尊——虽然有人常说婚姻中是没有自尊的。
所以,不说“我爱你”了吧。发自内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远比那句虚无的话语更实在。一句“对不起”,代表了宽容的姿态,代表了实质的退让,带来了和平与温暖,谁说这不是爱?
第135篇、口香糖的爱情余味
A
丘健拎着花花绿绿不同牌子的口香糖来看我。我一边翻着一边笑:“丘健,好像还有几种牌子的口香糖你没有买哟。”丘健急得冒汗:“可能,可能市场断货,过几天来货了,我一定补全。”他越是认真,我的玩兴越大,我看着他,口气坚定地说:“不可能,我昨天还看见来着。”丘健:“我……我把所有的大商场都跑遍了,真的没有其它牌子的口香糖了。”
一句话,玩兴就没了。男人要么反应快些,要么嘴就甜些,让女人心甘情愿地受骗,像丘健这样事事都来认真的,不是不好,但怎么玩呢?我把口香糖收了起来,对丘健说:“谢谢,谢谢,谢谢。”而后,看住丘健再不说话。丘健也知趣,慌慌起身告辞。
丘健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介绍来的。我做平面设计,丘健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申请了一个网址,需要有人来设计网页。网页那样的活儿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但我太忙,忙着恋爱,忙着失恋,又因中间隔了几层关系,当下就脆生生给拒绝了。没想到丘健亲自找来,说见过我的作品,很欣赏什么的,非请我做不可。我这人恋爱不稳固的时候,毛病就特多,脑子转了转,我就对丘健说:“行,完成之后,酬金另加本市各种品牌的口香糖。”原本是想恶心一下丘健,让他甩袖子走人,没想到他竟笑了:“小事情。”
其实我对口香糖的品种知之不多,嚼口香糖的这个毛病也是在识得丘健之前刚刚养成的。是的,那时的我刚刚失恋,情绪不稳,实在无聊就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嚼口香糖,吹小泡泡。
谁让这是我的初恋呢?谁让这是我的第一次失恋呢?我是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办法来解决心底隐隐不去的痛。更何况,口香糖嚼在嘴里的滋味就像是恋爱中的感觉,甜甜的;而泡泡吹出在嘴边,那样一种紧紧相贴的亲近,像极了吻,特别是像极了伟的吻,绵绵缠绕;而后,时间到了,“砰”的一声碎去,瘫软如无力的爱情。
B
就在丘健来找我的前一天,我质问伟为什么要和我分手?为什么要去爱一个各方面都不如我的女孩子?余宏伟倒也干脆,他说:“因为那个女孩肯和我上床。”我说:“不就是上床嘛,我也会呀。”余宏伟走近我:“真的?”我擦一把眼泪:“还会是假的不成?”伟抱住我:“那为什么你只同意我吻你?”说着,他俯下头。我扭头躲过,溜出伟的怀抱,说:“你知道吗?你的吻就像我小时候吹的泡泡糖,很好玩的。”伟再次逼近:“那就再来一次。”我抓起沙发上的靠垫隔住他的身体:“我不是不上床的,我一直都想找一个男人上床。但是,那个人,绝不是你。”伟生气的样子很好笑,看着看着我就真的笑了起来。为什么不笑呢?原本是他甩了我,现在好了,我不费丝毫力气就扳回了局面,说出去,也是我甩他。哼!
看着伟气急败坏摔门而去的背影,我还是扑到床上大哭了一场。什么上床不上床?那也许是他恋一个女子的原因,但说到底,他只是恋,不是爱。任何一个女子的唇,女子的身体都是他恋的。他所爱的,只有他自己。
而我,却一厢情愿地赋予这场初恋那么多圣洁的光环。
不就是玩吗?谁不会呢?伟可以趁年少轻狂多爱些自己,多玩些时候,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有大把的青春在握,完全可以任性地去挥霍男子的感情,只有伟那种笨蛋才会想通过身体来实现恋爱的全过程。
当下,我就应承一位阿姨去相亲。
C
相亲的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很英俊,听说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伟哪赶得上这档次?英国可是盛产绅士的地方,见面不到两分钟,我就乖乖地吐掉了嘴里的口香糖。
我发誓,一定要把这帅哥弄到手。他可是男人中的极品。
我在心里笑了个疯,当下就连哼五声,让伟去死吧。
一切进展顺利,虽发现自己应付男人的本领太欠缺,但还好,第一次见面,也不用过什么招式,大家都是在探虚实,老老实实回答问题就好了。
可偏有不识趣的,丘健在我和帅哥相谈正欢的时候打来电话,问我在哪,说要给我送口香糖。对这种没完没了的人,我也不想客气,直接告诉他我在相亲。
他犹豫了一会儿,才识相地说:“那你先忙。”
我当然忙,忙着让帅哥步行送我。步行是很好的运动,可以光明正大地延长约会的时间。恨只恨当初定地点的时候,我这个懒人选了离我住地只有两站路的地方。好像只抛了一个媚眼,只说了一句软绵绵的话,住地就到了。再没借口缠在一起,客客气气地告别,不情不愿地往回走。
才转了个弯,就被人从身后拍了一下。大叫着回头,却原来是丘健。我叹口气:“唉,看在我相亲成功的份上,就不计较你的偷袭了。”态度太好了,丘健竟有些不适,看着我一个劲儿地:“我,嗯,你……”我的耐性出奇地好:“怎样呢?”我是故意逗丘健的,看他紧张的样子,肯定一直跟踪来着。丘健总算恢复常态:“我一个朋友看了你的设计,很欣赏,想请你为他们再设计一个不同风格的。”
我在心里暗笑,难怪肯买口香糖给我,不过是又找我做事罢了。突然间有些生气,但一想到相亲男友的帅气与修养,我立刻微笑浮面:“小事情,但有一个前提,要我恋爱成功才行。”丘健睁大眼睛。我拍醒他:“所以,您老人家连同你的朋友,天天保佑我恋爱上上签吧。”丘健这一次反应很快:“是天天上香那种吗?”他的认真总是能挑起我的玩兴,我摇头,靠近他很神秘地说:“不是,只要你把男人的缺点一一告诉我,再一一帮我找到解决的办法,就一切OK。”丘健:“当我是口香糖?”这回是我不明白了:“什么口香糖?”丘健:“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之间的口香糖。”我还是不明白:“什么上一个男人与下一个男人?”
我敢打赌,你和我一样,都是头一次听到如此精辟的理论。丘健说:“口香糖是个好东西,它可以消灭你上一次吃猎物时留下的酸甜苦辣,又能让你在下一个猎物入口之前假装什么都不曾发生。”
我不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但丘健的意思我懂了。
在我懂之前,丘健走了,走掉时还不忘把一小袋包装精美的口香糖放到我的手里。
D
我想了又想,终于让我找到了对付丘健的办法。
我请丘健吃饭,乖乖应承下他朋友的工作,没有外加口香糖。丘健很高兴,坐在那里大口猛吃起来。在他吃得最起劲时,我看着他说:“任何一个男子都是口香糖。”丘健停住嘴,抬头看着我。我托着下巴,很认真地说:“任何一个男子在接近女子的时候,都希望把上一个男子留下来的气息除掉,同时,留下甜腻作为占有之证。”在丘健还没完全明白之前,我又说:“但你不是口香糖,因为你不懂得恋爱游戏。”丘健不服:“举个例子。”我张口就来:“比如说,口香糖和男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第一步都是占据女人的嘴。”说这话的时候,我看着丘健。丘健的脸忽然红了。我得意起来,步步紧逼:“而你不懂这个游戏,所以,你连口香糖都做不成。”
丘健忽然笑了,慢条斯理地说:“好了,别再虚张声势了。你根本就做不成游戏人生的女子。你的骨子里有太多传统的东西。”我不服:“举个例子。”丘健看着我:“比如,你嚼口香糖的时候,从来都不弄出声,嚼过后,也不乱吐,吐到纸里包起后又不乱扔。又比如,你吃饭时,绝对的淑女模样,小口小口地吃,不出声音,也不张大嘴巴嚼。还比如,你说喜欢口香糖,看似刁钻,实则不过是想让我见难而退。这些细节,就足以说明你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或者说是不肯长大的孩子。”
我撇嘴:“开玩笑,哪个女人肯长大?哪个女人不是活到80岁还希望有人把自己抱在怀里当个宝?”丘健当下就把刚喝到嘴里的茶水悉数喷了出来。我拍桌子:“怎么,知道了天大的秘密也不用这样激动啊!”丘健手忙脚乱地擦净嘴巴,凑近我轻声说:“干脆,作为回报,我也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那就是: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想成为强盗,劫富济贫顶天立地说一不二又有美貌女子陪伴的强盗。”这回轮到我喷水了。还来不及擦嘴,丘健已经把我拥入怀中了。没有时间思考,没有任何心理的准备,丘健就这样来了,且来势汹汹。
用武侠小说的专用词语来形容就是:他,势如破竹;我,溃不成军。
丘健半拥着我,看定我不说话。我慌乱得要命,想着我当初为什么要定这么一个安静的小单间呢?我看着他,没头没脑地说:“啊,我知道了,你刚才那口茶是故意喷出来的,你是在漱口,你是有预谋的,你还让我也喷……不,是让我也漱口。跟你说,我就是不漱口,口气也一样清新。”
丘健终于放弃。他坐回原座,埋头吃饭。
E
相亲男打来电话的时候,丘健正陪着我逛街。相亲男说他就要回英国了,让我好好考虑一下,若我同意,他下次回国就带我走。我看着丘健说:“好呀,好呀,我刚好和公司还有一年左右的合同,到时候,一切再从长计议。”
放下电话,丘健说:“你就不要给自己留后路了,我不会给相亲男任何机会。这辈子,你是我的,80岁也还是我的。”
唉,这个男人总能看穿我的小心思。也好,我原本就只是想做一个男人的宠物,可惜一直都没碰到能收了我的人。这一回,总算他情我愿,至少口香糖不用自己买了。
第136篇、爱是一个动词
在国航4·15空难中,一对韩国夫妇幸运地躲过一劫。坐在14A座的太太被倒挂在座位上,安全带卡住了她,苏醒后她发现坐在14B座的丈夫还活着,便艰难地帮助丈夫解开安全带。丈夫终于解脱下来了,但他右臂断了,无法帮助心爱的太太解开安全带。这时,飞机残骸随时都会发生爆炸,太太焦急万分,先生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他不愿一个人离开求生。这时太太问:“你会爱吗?一起死没有任何意义!”在她的劝说下,丈夫才咬着牙依靠左臂爬下了飞机,寻找到了救援人员,交代清楚后,自己便晕了过去……后来,他们两个人都得救了。
旅德摄影家王小慧女士,丈夫在陪她外出举办作品展时,不幸遇车祸去世。当时,她也受重伤,被“固定”在病床上,她流着泪在一张宣纸上吻了100个唇印,送丈夫入土,悲痛欲绝。后来,王女士对身边照顾她的护士说:“我很后悔过去没有更会爱他。”曾经她只享受着被爱,知道自己也爱他,却没有“更会爱他”,这种痛一直陪伴她到现在,并成为她心灵的一部分。
很多时候,我们自己觉得被爱或正爱着,但只停留于一种爱的状态里,而不懂得去经营爱,以为有爱就可以了,而忘了怎么去爱。爱是要去做的,而不单单是用以显示的。一位打扮体面的老太太在电视镜头前,一脸幸福地回忆她的前夫,一个已和她离婚30多年的男人。她说,他是一个很会爱的绅士,每次她穿裙子,绅士都会跪下一条腿为她拉裙角……非常体贴。虽然离婚了,但她一点也不恨他,因为他是一个会爱的人,所以她可以原谅他的一切。
这位老太太总结说:一个人最可怜的是,没被人爱过或爱过别人,而关键是,要会爱。肤浅的爱是用皱纹记忆的,而智慧的爱是用血记忆的。爱在心?在口?在手?在细节?也许都是,重要是,你要把它当作一个动词。
第137篇、鞋
他参军时,她将自己亲手做的鞋送给了他。那年,她脸上浮着十几岁的羞涩。
三年后,一个军人送回了当年她送给他的鞋。他让你不必等他!军人说。她什么也没有说,静得像一颗水珠;她也没有哭,连露珠大的一滴泪都没有。她只是平静地接过鞋,狠狠地剁碎,然后抛向天空,任那些碎屑像秋天的叶子一样飘满了她的天空。
随后,她就嫁人了。丈夫是一个瘫子。然而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她用她自己的勤劳和气力让一个破碎的家重新生机勃勃。
当她儿子三岁时,他回来了。她也同别人一样坦然地去看他,并领着很体面的儿子,这时她家已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富户了。然而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她多年的平静都在那如雨一样的泪珠中破碎了……
他无言,山野的风吹荡着他那空空的裤管,吹着那坐在轮椅上的人……
第138篇、你还爱我吗
有一个小男孩不解地问他奶奶:为什么您长得这么高,爷爷却那么矮?奶奶回答:第一次见你爷爷时,他坐着。在他站起来之前,我已经爱上他了。爱上一个人后,会不会因为发现了一些以前不知道的真相,这份爱就减少或消失?
从风靡一代少女的《射雕英雄传》里的杨康到去年在网上大热的《逆水寒》中的顾惜朝,在影视剧里,最让年轻女孩子动心的角色往往是那个长得很帅但又总和一身正气的第一男主角作对的第二男主角,他们通常是剧中第一大反派。这样的男人形象必须符合以下几点,一、玉树临风、英俊潇洒,二、感情专一,只对某一个女人痴情,三、坏。而那个被他爱上的女人,一开始通常并不知道他是坏人,等到认清他的真面目后,早已深陷情网无法自拔了。
或者爱情真的像毒品,一旦中招了,要戒掉很难。那么,为什么,相爱的人,还是会担心爱情会变化?就像达明一派歌里所唱,“你还爱我吗?我怎么竟有点怕。现况天天在变化,情感不变吗?”
这是一个幸福的故事,作者想赞颂的是夫妻之间的缱绻深情,但是不知为何,总觉得在这幸福之中夹杂着些许心酸的味道。丈夫用一生的时间维持一个根本无伤大雅的小谎言,只是怕妻子知道真相后会离开他。他对妻子的爱竟然如此缺乏自信。
不过,也许正是这份担心,怕对方不再爱自己而战战兢兢,才能让做丈夫的竭尽所能对妻子好。一段历经四十多年仍能甜美如初的感情,没有全心全意的付出,是无法成就的。再从另一面想,也是因为这份战战兢兢,又让这段感情有了少许灰淡的色彩,尽管这少许的灰淡并不减少它的美丽,但至少让它离完美有了一步之遥。
“你还爱我吗?我怎么竟有点怕。”担惊受怕的那一个,我想一定是爱得更深的那一个吧。
第139篇、最好的红颜知己却飘来又飘去
性别:男
年龄:33
职业:公司总经理
地点:本报七楼
见习记者:王琼
他的事业曾一度走入低谷,但他是一个幸运的男人。在他最沮丧的时候,一个漂亮且有智慧的女孩给了他感情的支撑,为他的奋发充足了“电”,当他好景再来时,她却悄悄离去,离开得很漂亮。
(他远远向我走来,脸色红润、气宇轩昂,举手投足自信满满,十足一位成功人士。我心中奇怪,这样的人,通常是情感沦为摆不上台面的边角余料,到底是份怎样的情感,会令他鲠在喉咙,不吐不快呢?)
顺利的生活出现大逆转
我一直是上天的宠儿:家境优越,学业优秀,学的又是时下流行的电子技术。毕业不久跟人组建公司,效益不错,又娶了一位美丽贤淑的女子,生了个乖巧的儿子……活在蜜罐里久了,已不觉得甜,只觉得一切天经地义。
2000年,公司的运营达到高峰。我和几个合伙人头脑发热,通过银行贷款、向亲属高息借款筹集了一大笔钱,在武汉郊区买了十几亩地,修厂房建宿舍,打算大展手脚,好好做番事业。
没想到同年行业突然出现大波动,我们这种民营企业首当其冲,情势急转直下。银行的钱还不了,亲属的钱还不了,就连员工的薪水都是东挪西凑。
一直当我是座上贵宾的朋友、亲人变了脸色,家里常被要债的人填满,第一次,我知道了人情冷暖。
2001年到2003年,公司不死不活、勉强支撑,员工锐减。我表面上不肯放弃,内心却一片仓皇。
2003年2月,我们向外聘文员兼仓库保管员。
一位副总转给我一份简历,说他们对这女孩的印象很好,想录用。
她是1982年出生,初中毕业读师专,2000年参加高考,以570分考入湖北工学院,却因家庭原因没有入读。表上的字迹中规中矩,我能感到,这是一位意志坚韧的女孩。
她成为我的红颜知己
2003年9月1日,她正式来公司上班。公司的营运状况并不好,我没打算跟她签合同。
有人低价转来几千件电子产品,我们将它堆放在仓库里,三天后,她拿给我一份报表,上面将这些产品的数量型号写得清清楚楚。又过了一阵,公司开发了一个建筑软件,为了检测软件的性能,我给她120个数字,让她根据公式列出笔算过程。心里也有点考验的意思,谁知第二天,她就把全部答案都拿了出来。看她一脸疲惫,我问她算到几点,她笑了笑:“交给你的前一秒。”
我欣赏她做事的认真,破格跟她签合同,问她签多久,她想了想说:“1年。”当时是10月,她仍将合同时间写9月1日。
有时,我问她一些家庭情况,她告诉我她是黄石人,有一哥一姐,11岁时,最疼她的父亲突然病故,整个家庭的情况变得很糟糕,只供得起哥哥读大学,所以她考上了却读不了。这些年,都是她自己打拼,没人管也没人帮。
她非常美丽,尤其是一心一意工作时,那份专心和沉静让她脱俗得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而我,越来越喜欢隔着玻璃,凝望她工作时的样子。每当这时,我的心变得非常温暖柔软。工作这些年,很多场面经历过,各种女性也见识过,都没有留下深刻印象,这女孩却让我异常心动。
那时,我和妻子关系不太好。这不能怪妻子,公司陷入困境后,我总是忙得要命又拿不出钱,还时常要她拿工资填补漏洞。她从没埋怨。一直理解我同情我,劝我收手。可是,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同情,我需要鼓励,她越同情我就越觉得自己无能。越不想回家面对她。
11月,我把这女孩叫进办公室,表明我很欣赏她,希望能常与她谈心,算是“红颜知己”吧。问她对我什么态度。她当时没有回答,几天后,她告诉我,说她也喜欢我。
我内心雀跃,尤如第一次恋爱般激动振奋,消逝许久的激情回到了身上,每天都有使不完的劲,各种想法点子源源出来。俗话说“鸟无头不飞”,我的状态能影响一个公司的面貌。2003年底,公司的状况开始好转。
我喜欢请她吃饭,喜欢吃饭时盯着她看。她问:“你为什么总看着我?”我说:“因为你好看呀。”这样的话说多了,她很认真地告诉我:“我不喜欢别人夸我好看,跟你一起,就是因为你知道我的努力,欣赏我的努力。”
她从公司的宿舍搬出去。我派了几个员工帮她搬家,她让人把东西放在路口,然后自己一点点搬到楼上。无论我怎么要求,她也从来不让我到她的住处。对她的行为,我有些郁闷,但更多的是怜爱:只有吃过亏受过苦的人,才会具有这样强的防范心。
手机关了,我就走了
2004年8月下旬,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开车将她送到路口,她却没有下车。我们坐在车里聊天。她突然说:“你敢不敢不回家?”我说:“你敢不上楼,我就敢不回家。”
我们开着车在武汉市转了一晚上,在东湖边坐了几个小时,她说了很多话,她的理想,她的家庭,她的情感。那天我才知道,除我之外,还有几个人在追她。
半夜,她困了,一边关机一边对我说:“手机关了,我就走了。”说着,她摇下椅子,闭眼睡觉。她的姿态放松,我不知道她是因为信任我,还是在期待着什么,我内心各种想法都有,彼此碰撞煎熬,真是坐如针毡。最后,我克制了自己。
你放过我吧
过了几天,她没来上班,我问同事,对方奇怪地说:“你不知道吗,她的合同到期了,她走了。”
我愣了,是的,我忘了,她签的是9月1日。我打她的手机,她关机。我想起她说的话:“手机关了,我就走了”。原来,她早已向我告别。
那时起,每天下班,我会将车开到她住处的路口,抽根烟,然后开走。一开始是想看到她,到后来,见她的感觉渐渐不再强烈,有时只是纯粹出于习惯,车开到那里,我就想停下来,抽根烟。
两个月后的一天,她敲我的窗:“你怎么在这里?”“我经常在这里。”我说。她停了一下,说:“你放过我吧。”我笑了笑,开车走了,此后,我没有再在那里停过。
从她离开的失落中清醒,我明白,她此时离开,对我是件好事。没有与她的这层特殊关系,我与别的员工更好相处,注意力也更加集中。现在公司运营很好。我常想,她与我的前世究竟有怎样的关系:她陪我度过最沮丧的时期,助我展翅,又在我翱翔时离去,没有成为我的包袱。
最好的红颜知己,不外如此吧。
第140篇、3600秒的守候
与老公相识,缘于列车。同在一个系统工作,我是铁路中学的教师,而他是机务段的列车司机。直到去领结婚证的路上,他还不放心地一再问我:“嫁给我,你真的不后悔吗?”我清楚地知道,作为列车司机,他们一年四季没年节、没假日,常常半夜三更还被叫班、出乘,有时又半夜回家,完全没有正常的生活规律,但恋爱三年,我知道他人虽长得傻乎乎的,但心肠好,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于是轻轻地捂住他的嘴说:“傻瓜,只要你的傻劲儿永不变,我无怨无悔。”
婚后,老公疼我,爱我,让我觉得当初的选择没有错。邻里们纷纷称赞我们是模范夫妻,让我的心里更感到无比的甜蜜。
再有半个月就该高考了。这段时间,也正是老师们最忙的日子。为学生批改作业,出模拟试题,我常常忙到深夜才能睡觉,而每天早晨6点半又必须起床,我的两颊很快便瘦了下去,两只眼圈也红红的。老公见了心疼不已,为我捎回很多营养药。但繁重的工作,不良的睡眠,仍然让我神情萎靡。老公时常惶惶地问我:“我怎么样才能帮你?”好像妻子的睡眠不好,都是他的过错。我点着他的鼻头说:“傻瓜,你的工作也不容易,要想帮我,睡好你自己的觉就行了。”
最近几天,老公开夜班列车,常常很晚才回家。这天深夜,我批改完作业,已接近凌晨两点了,刚刚朦胧入睡,老公出车回来了。显然,他怕吵醒我,开门、开灯都是轻手轻脚的,但我还是醒了。我睁开惺忪的眼睛说:“你回来了?”他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小心还是弄醒了我,于是抱歉地笑笑说:“呵呵,又要让你少睡一会儿了。”说着,他还走过来,看了看我的眼睛说:“那么重的黑晕,你一定刚刚入睡吧?”我点点头,他却皱起了眉头,陷入了沉思,好大一会儿,才慢慢舒展开眉头。
就在高考的前三天,老公的时间表有了变化,与我的作息时间刚好错过。连续三天,每当我早上6点半起床,也正是他下班回家的时候。他会在我开门的那一瞬,破门而入,一分不差。于是我问他:“这三天,你怎么都这个点回来?”他笑了笑说:“开火车嘛,碰到这个点到达,自然就这个点回家啦!”然后又关切地问我:“明天就要高考了,作为班主任,事情会更多,你睡得还好吗?”我点点头,他放心地笑了。
高考那天早上,我端了茶缸去门外刷牙,蓦地看到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堆烟灰和几根烟头。我从门后拿了笤帚,正要去扫,才蓦然想起,昨天晚上下班回来我才扫过的啊,一夜之间,怎么又来了那么多的烟灰和烟头呢?我回到房里,他已斜靠在简易的沙发上酣然入睡了,看来疲倦已极。我轻轻地从他的左前胸的衣兜里掏出了“司机手账”――那上面准确地记载着他驾驶的每一趟列车在每一个车站上的运行时分。一看,我的泪水蓦然涌出:原来连着几天,他都是凌晨4点半到达终点站的。就算交接班用去一小时,他也不可能6点半才到家啊!那么,唯一的可能,是他在冰凉的夜里,在妻子熟睡的当口,默默地抽着香烟,在门口蹲了一个小时!
我没有叫醒他。他睡得那样香甜,我实在于心不忍。我踮起两只脚尖,双手从床上托起一条提花毛毯,轻轻地盖到他的身上。这时,在我眼中的他已不是一条五大三粗的汉子,而是一个未满周岁急需照顾的婴儿啊!
第二天晚上,我调好了闹钟。又是凌晨了,老公还没有回来。刚好5点半,小闹钟把我从香甜的睡梦中叫醒了,我起身下床,开门,早有预见性地冲门口那叼着一支烟、堵住门口的铁塔般的身躯说:“傻瓜,进屋睡吧。外面冻病了,还不是我这个当妻子的过错?”明显地,他吃了一惊,过后难为情地笑了:“原来你都知道了?我、我只是想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呀!高考期间,很是难熬……”
拥老公进屋,我已没半句言语。多给你一个小时的睡眠!一个小时,60分,3600秒的守候,分分秒秒都是情啊!做夫妻如此,我还苛求什么?我想,如果有缘,下辈子,还做他的妻子。
第141篇、霓虹灯下的故事
有人曾说过,一个人的诞生,就标志着另一个人生命的结束。
也有人说过两个人的家庭不算完整要是加上一个孩子那就是画龙点睛,无语伦比
曾有那么一对夫妻,女孩长的清秀,是一个教师,男孩虽然是个种田的两袖清风的汉子,但他很正直,很买力。女孩的父母尤为喜欢,在大人的极力搓和下,最后她们很幸福的牵上了手,走上属于他们俩个人的人生旅途。
时间如流水一般一去不复返,画师在他们的脸上也微微地描上了几笔,在爱情的燃烧中,很快他们终于迎来了他们的爱情果实,生了个大胖小子,都说好事成双,没隔几年,夫妻两又再度迎来了一个玲珑剔透的女儿,全家人都心喜若狂。
孩子的到来无疑给夫妻两带来了不少欢乐,在父母的呵护下孩子逐渐成长,生活中的无奈,原本不算宽裕的他们只好让大的先辍学打工,好让那小女儿继续完成他们未完成的梦,可那时的女孩怎么也不明白父母为什么硬逼着她多读点书。还时不时淘气,惹快要年老的父母伤心,可无心读书的她反抗几年的斗争后,终于如她所愿,提前摆脱了学生的称号,踏上了这个繁华喧闹的花花世界。
在离开家乡的那天,父亲非亲自送这个女孩去乘车不可,因为是大雾天的,很是没有方向感,在转弯处的十字路口上,摩托车差点同一台大巴车相撞,虽然有惊无险,但过后那女孩隐隐约约感觉一阵阵的疼痛,父亲急忙停下车神情默默从上到下的看了女儿说了一句没事。在送女儿坐上车的那刻他千叮万咀,虽然很不舍,但他明白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孩子总要自己学着慢慢长大的。
踏上这个陌生城市的她,来到了她最不陌生的同学这里,在这里她结交了许多朋友,也认识了那个他,当时他们仅只是同事关系,没过多久不甘落后的她总想像电视剧中的英雄一样闯天下,她试过许多份工作,去了许多城市,结交了更多的朋友,非常自信的她对什么事都充满着幻想,她坚信着这个世界是美丽的,也因为她的这种天真的自信,吸引了不少异性的关注,在她这些朋友中,一个大她十岁的男孩向她也展开了爱情攻击,对她很好,很关心她,在她特无助的时候,是那男孩陪她一起度过的,在经历这么多次失业中,女孩最后还是决定回到她好同学那里这样她一个人在外面就没有那寂寞了可碰巧的是那男孩也在那里开了一个小店面,两人朝夕相处那男孩还是不停的在追求她,在年少无知的她不知是因为感激还是因为错觉她承认了这段恋情,可能是因为这是她的初恋,所以特别珍惜,她甚至为了他放弃了一个女孩该把握的矜持,在爱情的路上她也笑过、哭过不管别人的话传的他们有多难听,但她觉得只要那男孩爱她这就够了。
她很天真的相信他们的爱情也能像父母一样开花结果也能像童话般完美,可是她错了,父母并不同意他们,父母怕女儿被人骗不停的开导她还教了一些人情世故、社会的复杂和人心的可怕。因为那女孩太爱那男孩并没有把父母的话当一回事,她坚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做为父母的也无可奈何。
可好景不长,当她得知自己被病魔缠身时,她很沮丧,她内心很挣扎很想告诉父母但是又怕他们伤心。孤身在外的她只好找她的好朋友。当她朋友得知消息看到她时很是心酸,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不知道隐藏在她心里的那个秘密是不是适合现在说…
医生找这个女孩说了一下病情和事情的严重性,女孩也没有遮掩什么很坦白的跟男孩说了一切。可那男孩当时很沉默,没有说任何话。女孩从他的眼神中看到了失落,她的心又再一次被击碎,听到消息的好朋友非常愤怒,终于把她那男孩离过婚事实和以前的点点滴滴全部都说给她听了,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放声大哭,虽然哭的很犀利但是她也终于明白自己一直活在爱情的谎言中。
在她好朋友的悉心照料下,她很快出了院。从那刻起她彻底同那男孩结束了他们的爱情长跑,这次她并没有落泪,不是因为他承诺不了她什么,而是她觉得既然走错了的路只要自己肯停下来那也未必不是前进。
(心若在,梦就在。一切都只是过眼云烟,相信你一定可以重头再来!!!)
第142篇、鸽子与沙土
一个家境和相貌都不出众的青年,爱上了邻居的独生女儿,而那个姑娘是小区首屈一指的美人。青年很痛苦,他不知道怎样才能挫败众多情敌,赢得姑娘的芳心。有时夜里从梦中惊醒,喃喃地叫着姑娘的名字,手脚冰凉――他梦见心爱的姑娘成了别人的新娘。
父亲看出了青年的心思,温和地笑笑,把他带到院子里。整洁的庭院中,几只鸽子正在阳光下觅食。青年和他的父亲坐在古槐树下,轻声细语地谈着天。这时,一只鸽子飞过来,落在父亲的胳膊上。父亲不动声色,依旧娓娓地说着话。起初,鸽子惊魂不定地东张西望,不一会儿,就安静下来。父亲漫不经心地伸出另一只手,轻而易举地将鸽子捉在手里。他意味深长地看了青年一眼,将鸽子放飞。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只鸽子落在父亲的胳膊上。这回刚刚落下,他就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捉。结果,受到惊吓的鸽子一下子飞走了。父亲说:“只有耐心能帮助你成功,你懂这个道理吗?”青年点了点头。
从此,青年不再愁眉苦脸,他把心思全都用在读书和写作上,文章一篇接一篇地发表,渐渐地,他成了远近闻名的人物。对邻家心爱的姑娘,他不刻意去献殷勤,只是在她空闲的时候,把自己读到的和想出来的故事讲给她听。日子一久,姑娘对那些虚伪的求爱表演厌倦了,却对青年的好学和才华格外倾心起来,她发觉自己已经离不开他和他的故事了。
娶到了心爱的姑娘,青年仍然心存忧虑――我能把握得住她吗?她是那样美丽可人,谁见了都会动心的。
父亲知道了青年的想法,仍是温和地笑着,慢慢蹲下身子,从地上捧起一捧沙土,说:“你看,多么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假如我要握紧它,会是什么样呢?”说完,父亲用力握紧双手,沙土立刻从他的指缝间流泻下来。再张开双手时,圆圆满满的一捧沙已所剩无几。父亲说:“爱情是不能刻意把握的,握得越紧,越容易失去。能够使爱情圆满的,只有宽容。”
青年望着父亲手中的沙,领悟地点点头。他想起泰戈尔说过的一句话:“我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又给你光辉灿烂的自由。”爱情是需要自由的,正如生命需要新鲜的空气。青年用捧一捧沙的情怀对待爱情,他的爱情幸福美满。
第143篇、把金牌熔掉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第144篇、情爱宝典:让女人爱死你的8个绝招
8个绝招牢牢抓住她的心(新浪伊人风采配图,图片来源:国际在线)
第145篇、飞鸟与鱼
有一条鱼生活在一片海域里,它每天就是不停地游来游去。一天,有一只迷途的鸟儿飞过这片海域的上空,它很疲倦,低下头寻找海中的一片陆地。水里的鱼觉得水面的光线有些昏暗,就抬头望向天空。孤独的鱼和迷途的飞鸟深深地彼此吸引了对方。
飞鸟给鱼讲辽阔的天空,讲广袤的大地…鱼给飞鸟讲深邃的海洋…它们为彼此打开了一扇未知却又丰富多彩的窗。
它们还有好多共同的话题:每个早晨的朝霞、每个傍晚的落日、每个夜晚的星空、每分钟空气里的味道。树木的、土地的、海水的。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冬天的…他们彼此深深地爱慕着对方,这样过了好久,它们以为此生就这样厮守。飞鸟可以忘却飞翔的天空,鱼可以忘却深潜过的海底。
谁说鱼和飞鸟就不能在一起?
一天,飞鸟看见别的鸟飞过,它想起了天空。它问鱼是否愿意和它一起感受风从身边擦过的自由。鱼看着自己的鳍没有说话;又是一天,鱼为了躲避暴风雨深深潜入水中,在太阳重现的时候,它兴奋的问飞鸟是否能看见水中珊瑚的灿烂。飞鸟只能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苦笑。
他们知道了飞鸟与鱼是不可以在一起的,虽然彼此相爱,但是鱼终归是水里的鱼,飞鸟终归是天上的飞鸟。飞鸟离开了那片海域,再也没有回来。它并不知道,鱼亦再也没有游回这片海域。它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躲避那段往事,那段飞鸟与鱼的故事。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
你却不知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到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
却无法在空中相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瞭望的星星
却没有交汇的轨迹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星星没有交汇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
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转瞬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
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是飞鸟与鱼的距离
一个翱翔天际
一个却深潜海底
…
第146篇、配角同样耀眼
班里的小梁是一个篮球迷。他成绩不咋样,但十分热爱班级,只要关系到班集体荣誉的事儿,一点儿也不含糊。当得知要开展篮球友谊赛的消息时,小梁甭提多高兴了。赛前的日子,他努力练球,球技越来越棒。
比赛的日子到了,但在赛场上,小梁的手感似乎没了,投球老是出错。这孩子急了,拿到球也不传球,只顾自己投篮。半场下来,他一个球也没投中,对手一下子领先我们4分。
中场休息,我抓紧时间布置战术。
“小梁,你负责篮板,组织进攻,看准时机就把球传给小戴和元元,让他俩投篮。”
下半场比赛开始了,小梁尽管有些不情愿将手里的球传出去,但还是贯彻了我布置的战术,我们班的分数节节攀升,最后超过了对手,获得了胜利。
比赛结束了,孩子们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小梁却从热闹中退了出来,坐在一旁喝水、擦汗。看来,这孩子心里有结。
回到教室,我在黑板上写了一个词语——耀眼。
“你觉得在刚才的篮球比赛中谁最耀眼?”我笑着问学生们。
很快,几只小手举了起来。
“要说耀眼,当然是小戴啦!他一个人得了12分,是取胜的关键。”
“我觉得最耀眼的是元元,你看他跳得多高呀!都快赶上扣篮了。”
果然,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得分多的几个球员身上,没有人关注小梁。如何转移大家的视线呢?很快,我便有了主意。
“想知道在老师眼里谁最耀眼吗?”我故意卖了个关子。
孩子们的胃口被吊起来了,大声喊道:“想!”
“我认为最耀眼的是小梁。”
一阵沉默之后,得到表扬最多的小戴站了起来,说:“我也觉得小梁最耀眼。球场上,我的站位有利于投篮时,他手里的球就像听到了我的心声一样传到我的手里,当我投篮不中时,他就抢下篮板球传给我,让我有机会再次投篮。没有他的帮助,我也不会得那么多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讨论的焦点很快集中到了小梁身上。大家细数小梁在球场上的精彩表现:运球灵活、传球时视线开阔、防球时跳得最高、盖帽特别漂亮……看来,配角同样引人注目!再看小梁,他的眼睛顿时有了神采。于是,我趁机说:“大家观察得很仔细,在团队中,我们不可能时刻都是主角,但只要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得顺利、出色,配角同样耀眼,一样能够获得别人的认可。”
话音刚落,教室里立刻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为今天球场上的配角,也为了成长过程中的幸福。
第147篇、一场意外的爱情
1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彼此相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投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地美好又恬静的,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地坚定且执着: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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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去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又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是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的。脚步声走到厂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在睁开眼睛的时候,怔怔地看了女孩足足有五分钟,而后他终于想起,在来山村的第一天,他们就曾经见过面的,是在山道上。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没有想到竟在这里又意外地重逢。上天竟是这样地厚待父亲!那个女孩脸上的绯红,让父亲确信,她定是也如他一样地爱上了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以迟疑的呢,父亲立刻做了这一辈子他最英勇的决定,他说:我可以请教你几个字的读法吗?说完了便拿出手心里发烫的纸条,上面写着:我可以爱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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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地便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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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母亲一直不肯回忆这段往事,原来她所有的犹豫与迟疑,都是因为她在父亲面前,隐瞒了一个最为关键的细节,那就是,那个照顾了父亲一个月的护士,是云姨,而一直暗恋着父亲的母亲,不过是在云姨进城买药的那天,帮她给父亲打开了纱布……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冀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第148篇、我所爱的,只是那一年穿着白衣服的男生
每一位女生或男生心中都有一位天使,绝对的唯一,只是在远远的地方,可望而不可及,我也不例外。
那是在哪一年,我也不记得了,大概是在高一或高二吧,我们学校的食堂是在公寓楼的地校,-1F,每次下去打饭都要下一大坡梯子。有一天,我跟闺蜜下完课去打饭,下一坡梯子时,一位男生上来了,右手拿着饭盒(我们那个地方特意的,像个杯子似的)从下面上来,穿着一条咖啡色的裤子,头发分向右边,他的头轻轻一甩。突然,不知道是什么感觉牵动了我,我的心只想微笑,嘴角有点微微上扬,或许是觉得他对有点可爱,或许是我觉得他可爱而因此有点得意。
又过了不知道多少时候,一天上早操,在我们那上高中是住校的,早上六多久起来,学校统一跑步、做早操,在一个深秋,天气有点微凉,早上六点多的时候天还没亮透,有点雾蒙蒙的感觉,在学校的泥土操场上看到了一团白影,T桖,短裤,很美,像天使一样,还有那右分。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感觉,我的心为之一动,或许是心悸吧。
时间就这么样流逝着,转眼就上了高三,学校为了照顾我们毕业班,就把我们从最底楼搬到了最高一层楼,是为了防止那些学弟学妹下晚自习走了时候影响我们,因为我们要上三节,而他们只上两节。
有一天下课了,从窗外望去,又是一团白色,右分又出现了(就叫他L吧),白色的衣服,从我的窗外飘过,我的心不知道怎么了,只知道飘啊飘啊飘,感觉很开心,或许高兴,还是其他什么。
而这之后,L每次下课、上厕所总会从我们窗前飘过,白色的衣服,脸庞,红色的衣服,灰色的衣服,横条纹的衣服(绿白、蓝白相间)。我总是准时在三次(早、中、晚)下课把目光锁定在窗外,等着他飘过,他就像天使一样。
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他就在我们隔壁的隔壁,11班,还知道他叫L,跟我闺蜜一个班,有点熟。告诉了我的闺蜜,只是我的闺蜜不是很赞成。从此之后,我就在不经意间胡思乱想啊,坐在教室就开小猜,想他坐在隔壁的隔壁在干什么,坐了那个位置,每天下午吃完晚去上晚自习之前就写一篇日志,总是在写今天有没有看到他,在哪里看到的,我的心情怎么样,放假了也写,就写诗啊,写想象他在家做什么,开不开心。我曾认,爱情确实能让人成为诗人,做为理科生的我既然能写出优美的诗作,只可惜后来那些日志被人毁了,再也没有了,包括我收集的有关他的一切,一个经闺蜜之手的一个上好佳的塑料口袋,一些我为他坐的小东西,还有那什么什么。
后来,有一天我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爱一个人就送他围巾吧,在学校的小店里看到一条围巾,灰白相间,我觉得它就是属于天使的,就买了,当时15元吧,托朋友给了他,是匿名的,还夹了字条,大概就是说,你不要乱想,我只是想送你围巾之类的。其实当时我也是这样想的,我不想影响他,虽然我天天胡思乱想,因为在高三,学业比较重要。
记得那是在一个下雨的傍晚,我的心就像有一只小鹿在跳,我也不知道在跳什么,或许是怕他发现了吧,或许是。。。。。。反正是有那么多的不确定。
再后来,我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他手机号,记得有一次放假,我跑到小店里给他打电话,我只是想听听他打的声音,在这之前,我从没有听过他说话,打通了,他在哪里喂,喂…喂,我紧张的不知所措,就挂了,奔向田埂,奔向家对面的山上,始终安静不下来,就像《初恋这件小事》里的小水向学长打电话那一幕,小水打通了跑到外面直跺脚,多年后,看到小水这样,我就想起那个我和当年的他,有时独自一人会心里酸酸的,想起远方的他,跟我的对话至今不超过五句的那个他,他从来都不了解我的他。想起当年疯狂的我,如今却没有了那般勇气,小水和学长的结局那般美丽而现实中的我们却是无能为力。
之后的日子里,奔走在校园,我会从四面八方搜索他的影子,记得做早操他穿着那条纹衣服奔在我前面的样子,记得他从食堂上来在操场上看人家踢足球的画面,记得下晚自习他去学校小吃店买鸡爪的画面,记得放假回家在那等客车的画面,记得他从学校小店出来,我刚好在他后面的画面,记得那次放假回校,我去眼镜店买眼镜碰到他的画面,记得还是一次坐车回校,在街上看到一个女生掉着他胳膊的画面(后来才知道那是他妹,跟我们一个年级,在1班。当时的我莫名的难过。)想起,他们班去县城体检,我跑到他们教室找到他的课桌,看到了那张证件照,仔细一看,原来长这样啊,我就想笑,还对着那张照片傻笑。想起,一次下午,我去食堂吃晚饭,没戴眼镜,他从我右边走过,我局促不安的样子。想起我买了相机站在宿舍等他从食堂上来,到宿舍那边,用相机偷拍的样子,可惜,后来那胶卷在毕业时在学校弄丢了一个包,包里的胶卷也都没有了。想起高考时,看到他穿着黄色T桖的样子,想起考英语之前他和同学坐在楼下的花园旁的样子。想起高考结束后我去双桂,在车上看到他在另外一个车上,从另外一个方向开过去,白色的衣服,侧脸,我记得那一定是他,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他。
之后,我得到了他QQ,就加了他,去他空间看看,发QQ信息,而他,只是把我当成一陌生人。喜欢上qq空间上校内也是从那会开始的吧,我总是喜欢从哪里得到一些他的动态,心情不好了,在哪里,都做些什么,有照片。后来的后来,我上大学去了,而他也去上大学了,在北方,我也买了手机,买手机第一件事就是给他发短信,我总是喜欢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跟他聊,而不暴露自己,这样我很安全。(写到这,我想起了他,不禁黯然泪下)
他军训那段时间吧,貌似我们是最和谐的,他会分享听他的点滴,他告诉我,北方的风好大,他说他穿了好厚的衣服,他说他在学红歌,他说,他跟哥们出去吃饭了,他说小弟弟,他说大学没意思啊,他说要送我笔记本垫脑,我当真傻傻得在桌子上得把脑袋放笔记本上,他说想歪的站墙角唱国歌,他说,真没意思啊,对前途无望。我立马就从新申请个QQ号,发邮件,带歌带照片的那种,鼓励他,只是后来那个QQ号我也忘了是什么了。我说我在干啥干啥,我今天去爬山了,只是我从没告诉他我今天去寺院也抛硬币了,还为他祈福了。我也迷上了网吧,舍友说,你上网真频繁啊。只是他们不知道我只是想去看看他,看看他QQ空间和人人。
在后来,我发短信他很久都没回了,在后来,我删了QQ和校内,在后来08年下了一场超级大的雪,从北方下到了南方,下到了我的心里。他和一位女孩恋爱了,他的日志刺痛了我的心,在后来我总是习惯性地隔一段时间去他空间校内看看,当然是申请了另外的账号,或许是为了我那可怜的自尊吧。或许有时候打打骚扰电话,打了,不说话,有时候从新申请个QQ号,扮成陌生人跟他聊天,但大多时候每当我想起他时,看看校内和空间足够了,思念就不会蔓延,也不会失态,这两个地方就好似代替了他,给我了一剂安静剂。每每上网,总是看看最近来访里有没有他,在后来在我实习的时候,他突然来我页面了,让我激动了好久,我的心又不去自觉的跳啊跳啊跳得很厉害。我激动得要把我对他的心情告诉他,其实只是我多想了,只是他突然想起我而已,准备把日志都寄给他看看,当日志寄到半路我又后悔了,其实我们什么也不是,我们连普通朋友都不是这样做只会丧失自己的自尊和打搅他平静的生活,或许让他更内疚,不想让他不快乐,所以让他把他退回来了。
2011,我毕业了,阴差阳错来到了这个我完全不熟悉的北方小城,而他同样在北方,只是离我很远很远。
喂,喂…
喂,喂…
我很内疚…
喂,喂…
喂,喂…
这就是他迄今为止与我的对话,只有五句,也许有人问:为什么会爱上这样一个他只对你说过五句话,只是在电话里面?我想说的是:“我也不知道,爱情就是这么神奇,或许这才是爱情。”等到年华已逝,突然想起,这才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那些傻傻的幸福,想起那些年,这些年,我或许只是爱上了爱情本身,谈着一场一个人的恋爱。在这个浮华的世界,想起那团白色从窗外飘走,我的心就安宁了许多,我的人生要走,我也已经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便没有了当初的疯狂,结局没有小水与学长的美好,或许我没有小水的勇敢,没有那种强大的力量。
在远方的你,对我完全陌生的你,祝你一切安好,对于我来所便是晴天。
第149篇、勇敢爱补袜子的女孩
朋友告诉他,说她很喜欢他。她是沙坪坝三峡广场火车站附近某医院的一名护士,看上去柔柔弱弱的样子,极惹人怜爱。他性格沉稳,没有十足把握不轻易决定做一件事。尽管也喜欢她,但他担心朋友是在开玩笑,万一她不喜欢他,而他去表白了,岂不要大大出丑。
在他犹豫时,一帮朋友利用周末时间出去玩,她也在其中。他们是步行前往景点的。路上,他突然觉得大脚趾很疼,走路一瘸一拐起来。这时,大家都很累,几乎没人注意到他的瘸相。她出现在他身旁,关切地问:“累了吗?”她的关切,让他心里一热。
晚上,他们下榻在一个“农家乐”。在一行朋友聊天时,他悄悄地脱下鞋子,发现大脚趾戳破了袜子,且破了皮,血迹斑斑。他脱下破了洞的袜子,准备再穿上鞋子时,她说:“鞋子上细菌多,你破皮的地方需要消毒处理,否则容易感染!”不待他回答,她便从随身小包里拿出医用消毒剂,和一块防水胶布。她将他的脚轻轻放到小凳子上,而后开始消毒。
她细致认真的样子,让他心里涌起一股幸福感:“你好专业哦!”她笑着说:“你忘了我是爱德华医院的一名护士吗?”他摇摇头说:“怎么会忘呢?以后我会常去爱德华医院看病!”她嗔怪地说:“乌鸦嘴,哪个要你经常去看病啊!”
在给他磨破皮的大脚趾缠上胶布后,她说:“把袜子给我!”他不好意思地说:“谢谢!我的袜子太臭了,不要吧!”
她不由分说地从他手里拿过袜子,而后找“农家乐”的老板借来针线。他心里一阵感动,知道她想做什么。他说:“不补了吧,明天回去扔了得了。”她看着他说:“明天还有走那么多路,破了洞的袜子穿着不舒服。”
她慢慢地展开破了洞的袜子,小心地缝补着。他的眼睛潮潮地看着她补袜子的样子。她补得很认真,一双在灯光下明亮的眼睛看着双手,眉毛微微上翘,嘴唇紧紧抿着,对其他人的挤眉弄眼不闻不问。他心想:“你见过多少会补袜子的女孩!还犹豫什么呢?”遐想间,她把袜子还给了他。他把袜子拿在手里,细细一看,很精巧的手工。看着缝补得很好的袜子,他心里突然间增加了很大的勇气。他决定,无论有没有把握,他都要勇敢地爱会补袜子的女孩!
几天后,他正式向她表白了心声。她没有拒绝,开心地成为了他的女朋友。
拥有着会补袜子的她做女友,他觉得她补袜子的那个样子真是迷人极了。他在心里突然很感谢起来那天袜子破了个洞,是它鼓足了他的勇气……(文/汪洋)
第150篇、哥们霸占我女友我恼羞成怒
作者: 阿文
我和林浩是好哥们,高中时就在一起玩得很好,几乎是形影不离。而且我俩都是学医的,最后又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那时同学们都说我们是好基友,其实只是友情坚固些,无所谓别人怎么说。
我没林浩家庭条件好,当年他也没少帮我。比如我交不上学费,他会先替我垫上。我生活费用完了,也是跟他一起蹭饭。曾经以为,我俩的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可是……
大学遇见菲菲,她长得漂亮,而且是学校的广播员,每天听着她广播,感觉整个人都陶醉了。
当时林浩和我开玩笑说,这姑娘不错,你追吗?你不追,我可要下手了!
我说,如果你喜欢她,你就去追好了!林浩说:那不行,咱俩是好兄弟,我不能和你抢,这一吧,你先去追,你追上了,我祝福你们,你若是追不上,我再下手。
我说,那你也忒小瞧我了,你可别后悔。他说,绝不后悔!
然后我就想尽办法去追求菲菲。没想到不久之后,菲菲就答应和我谈恋爱。
那时我们三个经常一起吃饭,周末也一起出去玩,感觉其乐融融,特别幸福。
和菲菲恋爱之后,就和林浩有了些距离,但在我心里,他仍旧是好哥们。
后来,我和菲菲一起租了个房子,同居了。但是和林浩每周至少有几次在一起吃饭或玩耍的机会。我还经常鼓励林浩,赶紧找个女朋友,到时候一起玩也不尴尬。
林浩嘴上说行,但是就是不行动,这事儿我也为他着急。
我万万没想到,临毕业时,菲菲突然神秘失踪了。我打她家里电话,亲朋好友都找不到她。当时林浩比我还要着急,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脸色苍白。
因为当时情况比较紧张,我也没太在意。但是最后却发现,原来菲菲意外怀孕了,自己去医院做了流产。然后自己开房住进了宾馆。
最后菲菲向我坦白,他背着我和林浩出轨了,她不确定孩子是谁的,所以不敢告诉我。
那时林浩私下送了她很多昂贵礼物,她一时冲动,迷恋物质,就和林浩在一起了。后来发现她和林浩的脾气不和,想分开,却被林浩纠缠,最后发现怀孕,近乎崩溃。
然后她说,如果你不嫌弃我,我们就在一起,如果你不解恨,可以打我骂我,我错了,我们分手吧……
当时我心里五味杂陈,两个最信任的人,把我背叛了,我的伤痛,无以言表……
回复博友:
你的故事告诉我们,爱情是不可以隐藏的,也不可以玩阴的,爱情就是光明正大的心灵交融,爱情就是两个心碰撞出的幸福火花。
其实自打你追求你女友之前,就足以看出,你哥们也爱上你女友,只是当时顾及兄弟情面,没有说出口而已。
事已至此,看得出你女友对他没有实质感情,只是一时冲动出轨,如果你能原谅,之后肯定能获得爱的回报。但我不建议你立刻做决定,遇见这种乌龙事儿,你内心肯定很糟乱,建议你先冷静一下,待心情平复之后,再理性决定事情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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