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北大的夏天,只有记忆很潮湿情感故事

一
北大的夏天,只有记忆是潮湿的。我们不是植物,不能在这块土地上生生不息。青春在窗边的风中飘逝了。玻璃做的风铃摔下来,发出最后短暂的呼救声。谁来救我们呢?水瓶躺在床脚,布满灰尘。大四了,没有人像以前那样勤劳,跑到水房去打水。宁可渴着,要么喝凉水。床头女明星的笑容已经苍白,像一朵枯萎的忘忧草。录音机里还是那首令人心恼意乱的老歌,劣质的磁带,快要转不动了。
毕业论文上的字,像蚂蚁,各自回自己的家。我们或留下或离开,这座城市,我们待了4年,尚未熟悉。
某某人出国了,某某人上研了,某某人找到了一个肥得流油的工作,某某人被遣返到偏远的家乡。一切都以平静的口气诉说,一切都不能引发一点激动。大四的最后几个月是一潭死水。
一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上研的朋友诚恳地对我说:“没意思。”他拿到那张梦寐以求的通知书后,静静地端着一盆衣服,到水房中冲洗去了。水房中哗哗地流水,总有好心的同学去关上。而时间是关不上的,虽然我们谁也不说。
快毕业了,粉刺一点也不理会这个变化,依然肆无忌惮地生长,在我们胡须还未茂盛的脸上。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摔了好几个缺口,还是舍不得扔进垃圾堆里。照来照去,这个脸庞怎么也不能让女孩喜欢。月光都是伤人的,在一个接一个的不开心的夜晚。
昆德拉说,聚会都是为了告别。
还在想江南吗?还在写那些关于江南的诗吗?还在为那个江南的女孩子牵肠挂肚吗?
“没有”——说没有的时候,有气无力。大讲堂拆除了,没地方看电影了。而那最后一场电影,恰恰又是看过的。爱和被爱,似乎都没有发生。
同窗们比陌生人还陌生,即使那位睡在上铺的兄弟。一直都搞不清楚他的发型是怎么梳出来的。好多次想问,却没有问。
大家都躺在床上看书,不再去教室了,不再去听课,尽管讲课的是妙语连珠的教授。也不去图书馆,尽管图书馆里有460万册藏书。躺在床上是自由的,看不下去的时候,便随手把武侠和爱情扔到床下。
宿舍的墙也会写诗,受诗人们的熏陶,墙上爬满甲骨文,等待下一届的古文字学家们来解读。他们想象得出,自己所住的铁架上曾住过怎样的一位前辈吗?
女生楼前的白杨树,听惯了那五花八门的呼喊,或悠长,或短促,或如巨钟,或如电子琴,或深情,或绝望。那些呼喊的男生站在树下,日复一日地呼喊一个个女生的名字和名字后面的如花似玉。以后,还是同样的场景,同样的呼喊,只是换了不同的名字。
白杨树拱卫着女生楼,一言不发,一对恋人靠着它接吻。另一边,是另一对恋人。
这座宽敞而狭小的校园。
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唱到一半,就已泪流满面。仅仅是为了这座圆明园废墟上的校园,还是为了我们未曾燃烧的青春?
毕业前夕的小饭馆里挤满了毕业生,大声嚷嚷着劝酒的,默默地一杯杯喝光的。酒是青春的象征。那些最撕心裂肺的话,是刚刚喝醉时从心里流出来的。
第一次喝醉酒。原来醉酒的滋味这么难受,睡又睡不着,站又站不稳,大脑是停止转动的风车。
老板娘说,每年6月都会出现这样的场面,她已习以为常。而对这一茬毕业生来说,这是最后的狂欢。
毕业生是最早光顾食堂的一群。学弟学妹们都还乖乖地坐在教室里听课,他们趿着拖鞋走进食堂,一边皱眉头,一边挑选能够下咽的菜。从凉拌海带里吃出一只壁虎的尸体来的经历,以后将成为一个流传不衰的典故。大学食堂里,好吃的就只有典故了。
毕业生不再给家里写信。每次在电话里,懒洋洋地应付几句。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不爱父亲和母亲了,他们只是找不到更好的表达方式。毕业生比新生更爱母亲。新生最爱的是女朋友,而经历过酸甜苦辣的毕业生们明白,最爱的还是母亲。
毕业生们更多地谈论起故乡,无论回乡还是不回乡,无论语气是炫耀还是鄙薄。谈故乡好像在谈校园,谈校园又好像在谈故乡,谈着谈着就谈混了。校园,即将成为另一座岛屿,另一个故乡。
怎么就到大四了?能够标志大四的,是蚊帐上的洞洞眼眼,是饭盒上坑坑洼洼的摔掉瓷的地方。而我们自己,失去了什么呢?可惜我们不是蚊帐,也不是饭盒,镜子里还是那张不英俊的脸。
领到毕业证书之后,再看一眼校园,才发现校园陌生得像大观园。
照不照一张穿学士袍、戴学士帽的照片?分辨是庄重多一些还是滑稽多一些?
翻开那些读过的书,密密麻麻的批语是自己写的吗?怎么自己也读不懂了?每本书都代表着某些事件某些场合某些心情。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两个像“书”和“学生”一样亲近的名词了,大学里,我们做过的事情中,相同的只有读书。
毕业了,没有挥手,那太矫情。驼着背,背上背着沉重的行囊。记得来的时候,行囊没有这么重。
三
那辆骑了4年的自行车该传给师弟们了,师弟们还看得上伤痕累累的自行车吗?曾经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女孩在天涯,天涯真的很远,不是心灵所能包孕的距离。
自行车的轮轴发出悠长的声音,像江南水乡的桨声。江南,江南,诗里梦里的江南,在北国凛冽的风中凝结成一块透明的琥珀。
冬天,校园的小路上多冰雪,骑车摔跤是常事。有时,一长串赶去上课的学生摔成一堆。大家笑笑,爬起来拍拍雪花,又疾驰而去。
只是因为年轻。那些垂垂老矣的高官,在带有恒温装置的高级轿车里,真的比我们舒服吗?他们浑浊的眸子注视着这群在雪地上滚爬着的青春的躯体,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呢?是否也忆起了当年的青葱岁月、书生意气?
燕园里,“老人”只有西校门的银杏树,它的年龄肯定比这座学校还要大。从什么时候起,它就在天空与大地之间抖出一片灿烂的辉煌?银杏叶的那种舒展流畅的生命本色,比黄金不知要动人多少倍。
毕业生们都要到银杏树下拍照。人是名,树是影。人的名是虚幻的,花名册一年一换;树的影是真实的,这是天空对大地的给予。什么叫做“成熟”,到银杏树下去找答案。银杏树还会灿烂下去,因为还会有夏天;毕业生们还会灿烂下去,因为他们的心里装着这个校园。
那么,回首的人,自己站在什么地方?
我们拥有的只有青春,但这足够了。
青春意味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那是李大钊的青春。鲁迅却说,青年中也有混蛋,有懦夫,有叛徒。看来,青春也值得怀疑。
他们的青春在昏睡着,他们自称“九三学社”——上午9点起床,下午3点起床。宿舍里各自为政,找不到“公共空间”。唯有睡觉能够达成默契。在痛苦的哲学家与快乐的猪之间往往选择后者,鼾声组成一曲澎湃的大合唱。我短暂的睡梦,时常被鼾声所惊醒。
毕业生们睡眼朦胧地坐在楼前。负暄琐话,只谈旧闻,不谈新闻,大家只对旧闻有兴趣,即使只是一些平淡得像白开水一样的往事。毕业前夕的日子宛如在梦中。毕业生不属于校园,也不属于他方,两处茫茫皆不见,脚下踏的是一块浮冰,浮冰正在融化。
坚持或背叛,认同或否定,这不是一个问题,到了哪个村子,便入乡随俗。
电影院和录像厅里,有一半以上是毕业生,无所事事的毕业生。
坐在电影院里和录像厅里,并不意味着喜欢看电影,只是氛围投合心情罢了。在黑暗中,软弱的部分都被精细地包裹起来,屏幕上有一个玫瑰色的世界。故事本身编造得很拙劣,但毕业生们已不再像大一时那样挑剔地批评。他们能体味出导演的无奈。如果他们是导演,他们也会这么拍。
有位年轻的博士调侃说,中文系的学生与其老老实实地听4年课,不如痛痛快快地看4年电影。听课听不出才气和灵感,看电影或许能够看出才气与灵感。
图书馆前的大草坪被抹掉后,歌者们移师静园。我不喜欢静园的草坪,在周围院落的包围下,丧失了草坪应有的从容。但毕业生们顾不上这么多了,在那些没有繁星的夜晚,围成一圈,在角落里自弹自唱。
今夜,有月皎然,他们在唱卡彭特的歌。我坐在另一个角落,歌声从草尖上传来,这首歌从大一听到大四,从进校听到毕业。也许只有逝者能如此准确地把握生命的本质,也许只有毕业生才会真正眷恋这座已经不可爱的校园。
《旧约·传道书》说:“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往北转,不住地旋落,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转,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何处。”
这是毕业生们唯一的信念。
第2篇、同桌是个吸血鬼情感故事
新学期,班里来了几个新生。
班长告诉我,他派了一个数学好的男生跟我同桌,以助我数学一臂之力。我一扭头,咧嘴惊叫:“啊?!”一张苍白的脸正对着我:吸血鬼呀!吸血鬼一言未发,趴在桌子上睡觉了。
一天,数学老师宣布要进行一次数学摸底考试。我想问吸血鬼数学怎么样,可他又在睡觉……摸底分数出来了。汪小洋的分数仅次于班长。他天天睡觉,怎么可能啊!
周五我跟汪小洋值日。他坐在桌子边发愣。我哗啦哗啦往前扫,扫到我的桌子下,撞到桌子腿,桌子上的笔滚下来。我正想去捡,汪小洋也来捡,我俩的头撞在一起。“你的头怎么这么硬?”汪小洋拿着我的笔,喉咙里发出吸血鬼的声音。啊!我扔下扫把,拔腿就跑。
一天放学,关心说他明天生日,要请大家吃一顿。我问汪小洋明天去不去,他点头答应了。哈哈,我可以趁机观察一下吸血鬼进食情况了……
汪小洋给关心买的礼物是一团绿绿的、黏黏的东西,用手一挤,竟然出现一个凸着白眼球的骷髅!关心看了倒退三步,作呕吐状。
关心的爸妈做好一桌子饭菜,就出门了,把空间留给我们。吃完饭,朱莉建议来个化妆舞会。刚说完,就有人配合,曹天笑咬着剥好的香蕉当舌头……马得牛负责灯光,他蹦哒着守在可控灯那,随着音乐的节奏拧着灯。
只有一个人没有化妆,就是汪小洋。可他比谁都像化了妆。夜晚,他的脸色越发苍白,右手在捏那绿东西,夜光白眼骷髅在诡异地闪光。
忽然,曹天笑一声大叫,原来他的手不小心被水果刀划到了,流血了。这时,汪小洋的脸上起了剧烈变化。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啊,吸血鬼见到血,他吸血的欲望就不能遏制了!我的手紧紧抓住了一个凳子腿。一旦汪小洋扑过去,我就拿凳子砸他。谁知,他转过身去,却倒在地上。事不宜迟,我抽过绑捆蛋糕盒的带子,把汪小洋的手拴在一起。
就在这时,关心的爸妈回来了。他们问清原委,关心的爸爸说了句“胡闹”,就剪断了绑汪小洋的带子。关心的妈妈喂了他几口红糖水。汪小洋醒了过来,缓缓地说:“我晕血。”
第二天,汪小洋跟我摊牌,说他不是吸血鬼。上课睡觉是他觉得太无聊。能考高分,因为他是复习生。
我大致听明白了。汪小洋怎么不是吸血鬼呢?真没意思!
第3篇、因为有用,所以出色情感故事

有一个男同学,上了黑龙江省某县城的大专,学计算机。那是该省录取顺序排在最后的学校。大三上半学期,在父母朋友帮助下他去一个大城市科研机构实习,碍于面子,该机构接受了他,开始时他干坐着,后来领导看他有点可怜,就扔给他一个东西,说:三个月内完成就行了,到时给你个实习鉴定。
以后的三个月里。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单位。然后他完成了那项工作。当他把任务完成情况汇报给领导时,领导吓了一大跳。
领导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又给他几个任务,并且规定的时间很紧迫,而他居然都提前出色地完成了。
实习结束,领导没有多说什么。不久,该机构的领导到他的学校要人,点名要他。办手续时,科研机构的上级部门很奇怪:我这里有的是名牌大学出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你们都不要,却要一个县城的大专生,开玩笑吧。
“不开玩笑,他有用。”那个领导说。
其实,他从大一开始就不再平均用功,而是开始主攻数据库。那是他的兴趣,也是他认为以后用处最广的领域,在那一领域他争取做到了“利益”最大化。他的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了这上面,他几乎在上一个“数据库”研究生班,而这些都是他通过自学和实践取得的成绩。
这个故事还没完。工作以后,有一次上级,临时借调他去帮忙。他去的那个部门以前的报表都是最后交,并且还经常要返工。但这一次,他第一个把报表送交上去,成为少数几个一次过关的部门。
因为工作出色,上面点名要他,下面不愿放,但最后硬是让上级部门调走。
现在他的工作是负责为研究生、本科生分配工作。
现在的大学毕业生都握着毕业证、英语等级证、获奖证、普通话证、驾驶证……靠证件证明自己的优秀和出色,他们提供给用人单位的往往是自身的潜力,或者说是素质;而大多数用人单位需要的不是这样的学生,而是对自己有用的学生,最好下一秒就能上战场的学生。
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因为有用,所以出色。
第4篇、复婚后我懂得了爱情感故事

复婚后我懂得了爱
张婉丽
夏夜的微风凉爽又惬意,来到静静的河边,我向多年未见面的旧友诉说起这几年的情感经历:结婚、生女、网恋、离婚、复婚。
记得有心理专家讲过,人都有一个最基本的需求,那就是新鲜感。红尘男女,意念不停、欲念不断、追逐不歇,其实他们忘了,培养经营感情的能力才是爱情幸福的关键。寻找幸福还不如好好经营幸福,珍惜拥有的一切,有些东西失去了也许就永远也找不回来。
委屈的妻子大学毕业后,我就进了市里最好的一家医院,很快成了一名技术娴熟的外科医生。在医院里,明眸皓齿且多才多艺的我很引人注目,身边自然不乏追求者。当时,因为大学时代一场刻骨铭心的恋情伤透了心,我对感情有点心灰意冷,但又不得不顺从地去赴母亲安排的相亲。两年后,我嫁给了中学教师邵华。他个子矮胖,其貌不扬,却是我母亲极为中意的。
母亲对漂亮男人有偏见,因为父亲年轻时是出了名的美男子,免不了在外边招蜂引蝶。大学时,我的恋人安晓杨是个风度翩翩的江南才子。相恋三年,毕业前他却牵了我闺密的手。在母亲心里,这无疑又增加了一个漂亮男人靠不住的例证。邵华算起来还是我老家的远房亲戚,母亲说他家老辈都是本分人,何况他还有着那样貌不惊人的“优势”,当然会得到我母亲特别的青睐。
母亲没有看错,邵华确实是个传统本分的好男人,而且,把我像公主一样宠爱着。不久,女儿出生了,她几乎遗传了我所有的优点,白嫩的皮肤,水灵灵的大眼睛,聪明伶俐,特别招人喜爱。我们和天下所有的普通夫妻一样,过着琐碎平凡的日子。可是,时间一长,我开始心生厌倦。
一个偶然的机会,同学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便在我内心里惊起了波澜,那波澜散去了,圈圈涟漪还在。
那是在一个同学的婚礼上,我遇到了大学同学小紫。小紫毕业后因为嫁得风光,身居要职的公公把她调进了市里的机关单位,她的老公和别人合伙做房地产生意,家财万贯。无论外表还是才华,小紫都比我逊色,可我的境况却和她有着天壤之别。
在珠光宝气的小紫面前,我未施粉黛自惭形秽,我的那辆大眼睛的QQ车在她的奥迪A6面前更是黯然失色。小紫用无比锐利的目光把邵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然后很惊讶地叫了一声:“苏凉!这是你老公啊?”
明知故问的一句话,似乎也没说什么,但对于心思细腻的女人来说自然能体会其中的万千滋味。那一刻,我的心骤然沉入海底,一种难以名状的失落感包围着我。
回家的路上,我一言不发。可又能说什么呢?邵华是老师不是老板,其貌不扬,本分老实,当初也是被我当成优点来接受的。嘴上不说什么,可我心里难免会觉得自己嫁得委屈。女人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似乎生活中就该生出些风花雪月的枝蔓了。再看看我自己,虽然年过30,但依然光彩照人,经过岁月的涤荡,更有一种珠圆玉润的华美气质。
动情的网恋
夏天的时候,女儿去寄宿制学校读小学,我也有了更多的空闲在网上消磨。我是个精神上有洁癖的人,交网友很挑剔。网名、头像、个性签名、空间内容都要高雅、独特才行。良子却是符合这些条件的人,他说的第一句话就令我怦然心动。
那天晚上,邵华出差不在家,我悠闲地挂着QQ听音乐。有人加我好友,我随手点了接受。他没说“你好”也没问“可以交个朋友吗?”只是不经意地说了句:“你也在这里吗?”是啊!我也在这里,而且我们正听着同一首笛子曲《乱红》。
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张爱玲的那篇很经典的《爱》: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我和良子就这样在浩淼的网络中相遇了。我们的谈话从《乱红》开始,说起了对笛子共同的喜爱。我所谓的喜欢也只是爱听,良子却是会吹笛子的。于是,我们开始视频。他把长笛横在嘴边,悠扬的旋律穿过夜色飘来。那天晚上,我欣赏了一场很别致的笛子独奏音乐会,当我们互道晚安的时候,窗外已是晨光微露。
就这样,我在网络中爱上了良子,而且很快发展到相约咖啡屋。良子是个眉目清秀、体型瘦削的大男孩,属于我喜欢的一类,所以一见面我们就难舍难分。
草率的离婚
邵华很快就发现了我和良子的约会。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愤怒,只是面无表情地说尊重我的选择,但我能感觉到他眼里的悲伤。也许我和良子当时正是情意正浓,我没有一丝犹豫地选择了和邵华离婚。
为了能给自己所谓的爱情一个更自由的空间,我把女儿留给了邵华,自己一个人搬了出来。等到我搬到良子的出租屋时,头脑才稍微清醒了一点,不得不去考虑必须面对的现实。良子是个从外地过来的打工仔,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门面房修鞋,兼卖珍珠奶茶。良子修的鞋精致美观,笛子也吹得典雅悠扬,跟这样有情调的人生活,我确信会“夫妻恩爱苦也甜”,但再甜我也不可能和他挤在门面房里帘子后面的木板床上。无奈,我在他的小店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让他搬了过来。
良子比我小4岁,却时时处处照顾我。他为我做可口的饭菜,在情人节和生日买玫瑰花送给我,还会在月明之夜教我吹笛子。笛声如诉,良子的剪影印在窗上,让我想起杜牧的“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良子不是玉人,我也不是豪门公主,我俩终究要面对柴米油盐的琐碎。良子小店的生意还不错,我添置了几件大家具,他尽量用自己的钱打理我们的生活,但靠他那点小生意根本不可能过上优雅体面的日子。两人如胶似漆的时候,我说过离婚后就和他结婚,可现在我回避了,良子也不主动提,可能是自卑感在作祟吧。浪漫和激情过后,我还是个世俗的女人,很多次我都在问自己:难道真的要跟这个修鞋匠过一辈子吗?
过年的时候,良子回了趟老家,带回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他说那是他儿子。良子有些麻木地诉说着从前:他有5个姐姐,还没等他长大成人父母就去世了。由于家境贫寒,他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考大学。姐姐们为了完成帮弟弟成家的使命,凑钱从云南买了个媳妇,这样就节省了结婚的大笔费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媳妇回娘家探亲竟然一去不回。他不得不把孩子托付给姐姐,自己到城里凭着手艺挣钱……
良子说完自己的故事,眼中有泪光闪动。他攥着儿子的手,怯怯地说:“让小宝在这儿多住几天吧,见了我都不认识了呢!”
我怎么都没有想到良子竟然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惊愕地有点不知所措。
孩子很乖,从来都不乱动我的东西,还礼貌地叫我“姑姑”。在家里,良子很勤快地忙里忙外,孩子的事更是不让我插手,他们俩对我越来越谦恭,这样的气氛让我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痛苦。
良子是个好男人,我很真心地爱过他,但我无法想象如何与他以及他的儿子生活一辈子。
一天夜里,我对良子说:“我们分手吧!”良子把眼睛紧紧地闭上,默默地搂着我,什么话都没说。第二天,良子开始收拾行李,说要带着孩子搬到小店里去住,我没答应。小店是临街的平房,不供暖,晚上根本没法安睡。我让他们住在这里,自己带着随身的衣物搬到了单位宿舍。
从此,良子就跟我断了联系。
意外的复婚
我和邵华离婚的事很多人都知道了,便有热心的人帮我物色男友,谈情说爱似乎不难,但真正要组建家庭,对于一个有着“前尘旧事”的女人也并非一件容易事。碰了几次“相爱简单结婚难”的壁后,我终于心灰意冷。我暂住在单位宿舍,重复着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去看望女儿成了我的节日。
为了女儿,邵华也没有再婚。晚上散步的时候,我禁不住会走近我曾经的家,看到那扇窗里柔和的灯光,我真的是万千滋味在心头。那里曾经有多少平凡的美好,我不懂得珍惜,挥挥手就放弃了,想回去可是隔了万水千山啊!我想过复婚,可我也只能在心里想来想去,羞于出口。想到复婚的还有我们双方的父母。对于我俩离婚的内情,老人们并不是很清楚,他们只知道我们离婚了,觉得很荒唐,就撺掇着复婚。老人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说什么也得想想孩子,除了你俩,谁也不是她亲爹亲妈啊!”我知道自己心里一万个愿意也不能说,邵华心里那个坎儿,他能过得去吗?
没想到,秋天的一个傍晚,邵华和他母亲领着女儿来到了我的宿舍,他说了一句:“我们回家吧!”然后就帮我收拾行李。
家还是原来的家。我把衣服挂进衣橱似乎还是昨天的样子,但又似乎不是从前的感觉了。邵华并没有对我冷嘲热讽,但我却很难坦然面对往事。我一直喜欢听那首老歌《一场游戏一场梦》,当初只想在网络中寻找一场游戏,可这场游戏却并非是一场梦。邵华和良子都是被我伤害过的人,我自己的心也因为这段情事沧桑斑驳,我们还能找到从前的幸福吗?
时间是治疗一切伤害的灵丹妙药,不管你曾被爱所伤,还是曾被爱所坑,心灵的创伤都会慢慢痊愈的。两年后的今天,当我们三个人玩着“老虎棒子鸡”的游戏,笑声几乎把屋顶掀翻的时候,我更加坚信:爱情归于平淡并非消逝,真正的爱情就是把柴米油盐的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第5篇、我和MM的年龄故事情感故事

5岁 于学校午睡,尿床,突然惊醒,遂偷偷爬起,将一旁睡的正香的mm推到我的铺位,在mm旁边安然躺下做了个好梦。
6岁 一日mm跑着摔了一跤,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mm背回家。mm的老妈问:谁把你推倒的?mm默默想了好久,用手一指我便大哭起来。(到现在每次去见mm的父母都要被他们用这件事苛责我一顿)
7岁 我下象棋有了半年,一日看图识字,见一牛绘于图上,遂写上一马字。mm见一羊绘于图上,提笔就写了个牛字,我问其故,mm头一抬说道:牛字简单,好写呗!
8岁 老师让我当班长,mm眼红一定也要做个官,于是老师让她当了个路队长。我暗中乐坏了。谁知道,至此以后,每次放学都要多走10分钟送mm回家,再一边喊着“一二、一二”自己一个人往回走。到今天,每当和mm分开,我都要默念“一二、一二"才有勇气离去。
9岁 一日我画了一张mm的画像,mm要我给她。我死活不答应。结果mm软的不行来硬的,追着我要抢。无奈之下奔入厕所。mm怒道:有本事永远别出来。我乐而忘性,一扭头看见我们语文老师用一种杀死你的眼光盯着我。(系一女老师)
10岁 mm好吃泡泡糖,我省下早饭钱给mm买了两个,偷偷藏在mm的书包里面。结果那天老师检查书包,数落了mm好长时间。最后还被班里诬为好吃懒做的女孩。放学后,mm于墙角痛哭。我劝之不听。 末了,mm说了一句让我倾倒一生的话:你那两毛钱给我(我早饭钱1块2,泡泡糖5毛一个。mm一天零花钱3毛)
11岁 mm有了自行车,却不会骑。每天都要我给她做示范。结果一个礼拜下来,全身都散了架。最终mm得出结论,要一辈子坐自行车,决不自己骑。
12岁 mm刚学英语,遂到我家向我炫耀。mm指着一本书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于是mm开始满屋子找一种叫做pen的东西,找了整整半个钟头。最后坐在地上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拿起脚边的铅笔、铅笔盒,this is a pencil,that is a pencilbox(我现在还有时刻带着pen的习惯,每次mm抱着我,就在我耳边轻轻的说:that is a pen)
13岁 mm突然喜欢上了蛊惑仔,也就是流氓。每天都怂恿我和这个打架和那个打架。于是我从班里打到年级,再打到学校,再打到社会,等到职高,技校的老大都把我当兄弟的时候,mm站在我家凉台上对我说:你要是再打架,我就从这跳下去。(我现在身上有三个疤痕,一个是小时候留下的,还有两个就是那时候被人寻仇暴打不敢还手留下的)
14岁 mm说要去读中专,我说我也去。mm摇头说我要考大学。于是我对mm说我们一起读高中,一起考大学。mm一瞪眼说道:你是我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对mm提任何建议)
15岁 刚开学那天,突然见mm一蹦一跳的跑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我们一起考大学。那个时候的她很美丽,仿佛全身都发着光。我觉的自己很幸福。就在那个时候。
16岁 mm对我说她要去学画画,我说好。于是我去给mm买画板,买画笔买水彩。每天都去接mm回家。有一天,mm把我叫到画室的天台,用深情的眼光看着我,对我说她没有灵感,她没有画画的冲动了说完还扭头超天台的外面看过去。我当时一冲动,一鼓作气从天台跳了下去。后来mm对我说,说她当时只是想知道接吻的滋味。
17岁 mm说她不想学画画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跳舞,我说好。于是我到处打听哪儿有最好的舞蹈老师,接着还是每天都去接mm 回家。一个礼拜以后,mm说她不想学跳舞了,我说好。mm说她要去学唱歌,我说好。我没有问为什么,因为我了解mm,从看图识字那天起,我就知道既然跳舞也要学唱歌,那为什么不干脆学唱歌算了呢?
18岁 mm高考落榜了,我来到了浙大。我每天都给mm打电话,mm每次都不接。好不容易放假,我一回到家就去找mm。mm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一定找女朋友了。我说:没有。mm说:有,一定有,你一定找了。我说:真的没有,我真的没有找 mm哭了,一边哭一边抱着我,mm说:that is a pen 。 19岁 mm说她等我三年,我不懂等我三年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mm说等,就一定会等我。我还是每天都给mm打电话,我跟她讲学校的事情,讲身边的事情,讲她的事情,就是不敢说我喜欢mm。因为mm说了等我三年,在这三年里我不能对mm说这些,有一天,mm打电话告诉我,说她有男朋友了,说她不等我了。 我不相信,我对mm说:我不读了,我退学,我要和你结婚。mm没有说话,mm只是轻轻的挂了电话。 我不停的给mm打电话,mm说什么都不接。 放假了,我回到家。 我没有去找mm,我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好多天都这样,我就躺着看天花板。 mm来找我,mm坐在我的床边。mm坐了好久,但mm不说话。 我躺着,我没有看mm,我知道我不能看她。我要是看她我会忍不住哭的。我没有说话,我躺着看天花板。 mm站了起来,她走到门口却突然回过头对我说:我们生个孩子吧!我对mm说:我要娶你,娶了你以后,我们再生个孩子。mm摇摇头,mm没有说什么,mm就那样走了。我再也没见到mm,在那个假期里面。
20岁 有一天,mm突然打电话给我。她在那边一个劲的哭,什么都不肯说。我没有安慰mm,我知道mm哭过以后就会告诉我的。mm说那个男的打她,说那个男的动不动就打她 我一句话都没说就搁下电话,接着直接去。火车站买票去了mm的学校。我见到mm的时候正好是黄昏。 mm很憔悴,mm憔悴的让我心痛。我用力的抱着mm,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mm。我看到一个男的怒气冲冲的朝我们跑来。我不知道他是谁,我也懒得去知道他是谁。我只知道我把他打翻在地,我对他拳脚相加。 我忘了mm说过不让我再打架的话,我只是需要把愤懑宣泄出来。mm送我回旅馆,我抱着mm说:我们生个孩子吧。mm没有回答我,mm推开我的手,一个人朝学校去了。mm喃喃的说:晚了......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到,或许那只是我自己心中的声音
21岁 mm给我电话要我去找她。见到mm才知道mm怀孕了,mm怀上了别人的孩子要去流产。我陪着mm,我陪着她去医院。一大帮医生护士围着我对我进行教育,末了还没有忘记叮嘱我。给mm炖一只鸡补补身子。
22岁 我现在在等,等mm哪天突然给我打个电话,告诉我她想回家了......
第6篇、两个人的事情感故事

曾经有一对同班同学,他们再一次分座位后,成为了前后位,就这样上天给了他们一次相爱的机会。男生学会了一首歌——童年,以至于每天都唱。有一天女生突然对男生说:呵呵,你可以看演唱会了。男生确没怎莫在意。但是男生心中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但男生太腼腆了,他不会白这种感觉说出来。但是第一次月考男生失败了,再班里倒数。他们也在随后的分座位中分开了,但男生的心却没有从女孩身上放开,他拼命的学习,为的就是让女孩注意自己,终于有一天女孩注意了他,男孩笑了,在随后他更加的努力,在第二次月考中他考出了自己,成为了班里的佼佼者。女孩看了心里也很是高兴。从此女孩和男孩之间开始了艨艟的爱恋,他们彼此并没有说出口,只是在自己的心里默默的祈祷,这是一段很难的感情。高一很快就过去了。高二的分班,两人分在了不同的班里。
高二两人没有什麽得联系,但是两人的心思却始终在一起,高三很快就来了,他们没怎么的联系,而男孩的心里却在筹划的一件大事——因为女孩的生日快到了。男孩省吃俭用硬是省出了三个月的伙食费,和同学一起为女孩买了一套衣服,在当晚他就把这件衣服送给了女孩,女孩邀请男孩去吃中饭。男孩很矛盾,但他决定去。回到家他第一次向母亲撒谎了,为了和女孩相处。但是意外发生了,男孩的妈妈当场将两人抓住。男孩被带走了,女孩心碎了,回去后男孩给了女孩学了一封信,女孩没有回。他们知道可能这是最后的缘分了。但男孩没有放弃,他始终记者这个女孩带给她的美好时光。高考——人生的最大转折点到了。男孩女孩都考得不算理想。男孩想在高考后找女孩玩的,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让男孩住进了医院,这一住就是一个多月,当他回来时,他又开始了高四的学习,而女孩确选着了去大学。他们失去了联系,男孩每天都在想着女孩,开始一段时间男孩有时候感到无聊,产生了可怕的念头。就这样男孩始终没有忘记寻找女孩的踪迹,终于在清明前后联系上了女孩。两人在五一的时候见上了一次面,女孩用自己省的钱,给男孩带去了男孩喜欢吃的水果。他们就在没人看见的地方,相互依偎着,男孩和女孩讲述着他的理想,因为当时男孩的学习比较不错。男孩心中十分的温暖!
很快,高四的生活结束了,高考又再次来临,不幸的是,男孩在考试前一周夜晚鼻子流血不止,在医院里简单的处理了几天,就去参加考试了,很不好意思,又一次的失败了,没有达到理想,他很伤心,觉得对不起女孩的期望;女孩说了,既然没有达到理想(未完待续)
第7篇、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情感故事
每当夜深人静时,我们仰望星空,总会想起过去的美好回忆.人的一生,每个人都离不开朋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有朋友是是财富.世上的东西,有些失去之后就难以得到.友谊如此,缘分如此,机会如此,感情如此.要不然还有什么值得珍惜.
有一种朋友,需要天天见面,事事关心,或许,还会常常摩擦.为了“圆融相处”让自己的缺口被对方填满,更适合“腻”在一起.这种朋友叫“依赖”……
另一种朋友,很长一段时间见一面,像周期性的抛物线。今年谈去年见面的情景或年年谈第一次交叉线的悸动,百说不厌。冲突,从来没有存在过,思念,却习惯性的出现在某个季节。这种朋友叫做“惯性”
也有朋友,很少见面。靠默契,灵通,第六感,总给对方需要的激动,感动,甚至心动的感觉.哪怕只有一个问候的电话,都令人兴奋不己。这类朋友是“缘定”……
朋友,不一定合情合理,但一定知心.不一定形影不离,但一定心心相惜.不一定锦上添花,但一定雪送炭,不一定常常联络,但一定放在心上.
朋友如伞,在最需要的时候陪伴左右,你就像冬日的阳光,总在最寒冷的时候送来温暖与关怀!
朋友是人生最大的财富!我真诚的祝福你:朋友!

第8篇、父爱故事:一个拥抱的距离情感故事
作者: 木瓜

我的出生有违父亲的意愿,他一心只想生个大胖儿子。我这个丑丫头的到来,让他唉声叹气,让他在朋友中抬不起头来。小时候,我不记得他曾抱过我。深刻的印象中,是他常把邻居家和我一样大的小男孩抱在怀里一阵亲热。我站在他的身后,羡慕地瞪着那个男孩,在他的影子里暗暗流泪。
我不知道要如何做,他才会喜欢我。我要求妈妈把我的头发剪得很短,我只穿表哥穿小了的衣服,把自己扮成个假小子。我学着别的男孩,撒着脚丫走路,学他们去爬树、掏鸟窝。我以为只要我像个男孩子,爸爸就会喜欢我。可是,我想错了,他只是摸着我短短的头发说:"你要是个男孩该多好!"低沉的声音中透着深深的失落。我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在他面前无所适从,心里委屈涌动,但我不敢在他面前流露出来。
上学后,我事事争第一,把邻居家让他喜欢不已的小男孩远远地甩在后面。我要证明给他看,女孩并不比男孩差。我希望他能够因为我而骄傲,而快乐。
2
整个小学阶段,我很努力地学习,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三名。我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是老师眼中最乖的学生。所有的努力,无非是想引起他对我的重视,以我为荣。但他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的学习,更不曾到学校接过我,这些事都是妈妈做的。都说女儿是母亲贴心的小棉袄,我想,这话是有道理的。我的快乐和忧伤只能说给妈妈听。
我一直怀疑父亲存在的意义。既然他不爱我,那他生我干吗?很羡慕班上那些被父亲宠爱的女同学,她们说起自己父亲对她们的好时,总是神采飞扬,一脸得意。往往那时,我都是沉默的,我无话可说,只有羡慕的份,那些幸福和快乐,我从不曾享受过。多希望,父亲也能像她们的父亲一样,带我去游乐园,坐过山车,坐摩天轮,那惊险而刺激的游戏只有在父亲的庇护下才能实现:多希望,父亲能够像当初抱邻居家的小男孩一样抱抱我。那拥抱一定很温暖,我渴望了很多年,却从来没有得到过。就算我把全优的成绩单递给他看,他也只是摸着我的头说:"嗯!不错,挺好的。"可我想得到的并不止这些,我站在父亲的身旁没有走开,久久地凝望着他,眼中有泪花闪烁。
心中的失落从来没有停止过,在我长到15岁,已经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时,我知道,我所渴望的父亲的拥抱再也不会实现了。我沮丧,失望,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愤怒。
已经初三了,大家都在埋头苦读,为考上一个好高中而努力,我却没有任何心情读书。成绩好又怎么样?他根本不在乎。当努力的目标注定不能实现后,我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对抗父亲。我要他后悔,后悔自己不该漠视我的存在。
3
我交了一个叫"耗子"的男朋友。他长得很帅,但我除了知道他叫"耗子"外,别的一无所知。我喜欢和他玩在一起,喜欢被他关心、呵护的感觉。他长我10岁,是个成熟的男人,他的拥抱很温暖,在他的怀里,我会想起父亲。
我贪恋他温暖的怀抱,贪恋着被他牵着手走在人群里的心动,那种被捧在手掌心上的感觉,让我骄傲得像个公主,而心底却在快乐的同时也会有隐隐的痛。我知道自己逃课出来陪他泡网吧并不好,但我身陷其中不想自拔。大家都在为中考努力准备,我却越来越没有心思读书。作业不做了,书也看不进去,坐在教室里,想的是如何逃出去找他玩。
考试成绩一次比一次差,引起了老师的注意。她发现我不仅逃课去网吧玩,还从同学那里了解到我交了个"不三不四"的男朋友,于是,打电话请来了我的父亲。那是记忆中,父亲第一次因为我的事到学校来。一进办公室的门,他就急急地说:"我女儿的成绩不是一向都挺好吗?她应该是最让人放心的孩子呀。"老师没说话,只是把我最近几次考试的卷子递给他。大片的题目都没有做,能及格吗?
"你是不会做,还是故意不做?"父亲抬头问我。我淡淡地瞟了他一眼,扭转头,把下巴抬得高高的,一脸不在乎。转头的瞬间,我注意到了他脸上的愠色和眼中的怒火。
"你是故意的,为什么?你说――"他终是被我的态度激怒了,大声呵斥。我不管不顾地大声疾呼:"是,我是故意的,我就是要气你。从小到大,你关心过我吗?在乎过我的成绩吗?就因为我是一个女孩,你从来都漠视我的存在。你宁愿把邻居家的小男孩抱在怀里,逗他玩,也不愿意给我一个拥抱。15年了,你给过我多少属于你的父爱?我就像个只有娘没有爹的孩子,可我也需要父爱,也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够像别人的父亲一样爱自己的女儿。"
说出了隐藏在心底15年的心声后,我如释重负。我看见父亲的眼圈泛红,眼中噙着泪。我慢慢地低下头,任泪水倾泻,哭得畅快淋漓。父亲也会难过,那他爱我吗?我暗自思忖。
父亲望着我,一把把我揽进他的怀里,哽咽着说:"对不起!我以为女孩子自己会长大,不用当父亲的操心。以前,我确实对你关心不够,但爸爸爱你……"虽然是迟到了15年的拥抱,但偎依在父亲的怀里,我还是满心欢喜。
4
父亲去找了"耗子"谈话,要他离开我。其实我和"耗子"之间并没有什么,一直以来,都是我在纠缠他,是我贪恋他的关爱,他的怀抱。
我的生活渐渐恢复平静,我再也没有逃过课。父亲每天放学后都会骑着摩托车来接我,他的人、他的车挤在校门口一大排大大小小的汽车中,显得格外寒酸。但我一点也不觉得丢人,我昂着头,兴高采烈地向父亲跑去。
他真的带我去坐摩天轮了,还有海盗船、碰碰车。我仿佛回到了十几年前,像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一直紧握着父亲的手,一步也不放开,惊吓时就把头藏在他怀里。多少次出现在梦中的情形终于实现。坐在摩天轮上,体验着风驰电掣的超速度,感受着传自父亲手的温度,我幸福得流泪。其实父亲也是爱我的,只是他的爱不够细腻,曾经让我无法感知。父亲的手很大,握着,我的心就会踏实和安宁。
母亲告诉我,父亲在我上小学时就失去工作了,每天都得早早地上街去载客。摩的司机很辛苦,刮风下雨、严寒酷暑都得坚持在街上跑,为的只是多载几趟客,多挣几块钱补贴家用。他不让母亲告诉我,怕我心里有负担,他也不到学校接我,怕同学知道后看不起我。父亲确实想生个儿子,但我出生后,他一样宝贝着。
有一次,我半夜生病,他冒着大雨连夜把我送去医院,他整夜地抱着我,怕一放下,我就会惊醒过来。我的病好后,他却病倒了,还在医院挂瓶……他的爱太含蓄了,他并不知道要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以为只要供我吃好、穿好就可以了。我优异的学习成绩一直是他的骄傲,他觉得我是个懂事的、让人放心的孩子,不用管着,自己就能茁壮成长。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来挣钱,他要在我考上大学前,攒够那些费用……
母亲还说,这天下少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爱的方式千万种,但其实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希望孩子学好,能够有好的未来,以后过得幸福快乐,而父母就是尽自己的能力,努力地为孩子创造条件……
5
我的基础扎实,经过几个月的强化复习,我的成绩再次跃居年级前三名。中考前,我被保送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
消息公布出来的那天晚上,母亲特意买了酒,炒了一桌子菜为我祝贺。父亲那个晚上破天荒地没再出去载客,他喝了酒,喝了很多的酒,或许是高兴吧,他居然喝醉了,一直在笑,一直在说话。他说:"我的丫头真是个争气的孩子呀!男孩有什么好?连高中都考不上,我的丫头才是好样的,爸爸以你为荣呀。爸爸以前对不起你,冷落你了,你不要恨我,其实爸爸也和妈妈一样爱你的,你是最懂事的孩子了……"父亲说着说着,突然抱着我泪流满面。
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听着他率真的话语,我感受到了如潮般汹涌的父爱。
第9篇、我的母亲比我现在更加寂寞情感故事
在这个城市里,我做着一份普通的办公室文员的工作。上着朝九晚五的班,写着一些千篇一律的公式化文字。工作完成后,我就一个人坐在办公室,看着窗外的城市,大口大口地抽烟,寂寞地吐着烟圈。窗外的车水马龙,叫声嚷嚷引不起我的半点兴趣。
妻子远在异地工作,母亲从乡下来给我操持家务。
来的那天,母亲气喘吁吁地给我背来了一大袋西红柿。我说,大老远来,带这东西来干什么,菜市场上多的是。母亲便僵住了,迟疑地说,我也不知道带什么,小时候你喜欢吃西红柿,我就带了这东西。我不再说什么,母亲默默地进厨房做饭。我坐在电脑前,抽着烟,看一些或大或小的新闻,听一些或老或旧的歌曲,聊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饭做好,母亲和我默默地吃饭,吃完母亲收拾碗筷,我挟起包上班。临走时,我对母亲说,你在家看电视,中央11台是戏曲频道,我走了。母亲没有应声,不知道听见没有,只听到厨房里的水哗哗地寂寞地流淌着。
日子就这样一天抄袭着一天,了无生气。
那天,我上班时走到楼下,偶然回头看了看自家的阳台,突然看见一个人正在阳台上勾着头朝下张望,花白的头发,瘦削的身体,是母亲!我怔在原地。母亲眼睛不好,好半天才看到我,笨拙地冲我招了招手。我大声说,妈,你进去,阳台上风大。母亲说,你上班去,不要管我,我看着你走。我转过身,大步朝前走,走远了,回头再看,七楼的阳台上,黑黑小小的一个身影还立在那儿,我的泪一瞬间涌满了眼眶。
这才突然想到,我上班的时候,母亲一个人在家干什么,邻居无一例外的是铁门紧闭;楼层又高,母亲上下一回都要休息半天。可能就是看看中央11台的戏曲频道了,而那上面的戏曲,母亲又有几出能看得懂呢。恐怕只有每天我回家的时候才好一点,而我又是那样的沉默寡言。于是,母亲最大的消遣就是目送自己的儿子上班了。事实上,母亲比我寂寞千倍万倍,只是她都默默地藏在心底。而自己呢,一味沉浸在自己的寂寞忧郁之中,还能顾及到谁呢。
想到这里,心里一阵心酸,对着那黑黑小小的身影默默地说:妈,回家了,我和您拉拉家常,谈一谈小时候我最爱吃的西红柿。

第10篇、陈珊你不能骄傲情感故事

我和闵靓,应该算是好朋友吧。我们认识的年头和我的年龄一般大,如果刚出生的小孩也能交朋友的话。
闵靓是那种对自己要求很高的女生,她有白净的脸庞,干净的眸子,清晰的五官,一切都昭示着她是个聪明伶俐的女生。相比之下,瘦高的我走路总是急匆匆,一着急就迷糊,小麦色的皮肤一看就是个精力过于旺盛的黄毛丫头。
我和闵靓,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闵靓的妈妈是医院的理疗科医生,和我的妈妈是同学加同事。她们认识的年份也不算短,我妈说,上高中的时候,闵靓妈妈家里条件很好,吃得好穿得好,自然很傲气,都不跟别的女生玩,不过总是喜欢和她在一起。这样说的时候,妈妈的语气居然有种无奈。不过,多年后,我也明白了这种无奈。
小学的时候,我和闵靓在一个班,我不是尖子生,所以成绩一直都不是我的压力。
闵靓却不一样,她是骄傲的公主。那时我们的班主任上进心极强,她有一个著名的爱好,就是在考试结束之后,要把所有同学的名字和分数都排在黑板上。它们安静地被分成六列,每一列大概有十个人。班主任说:“对于成绩好的同学来说,这个黑板就是一个短暂的光荣榜,起着激励作用,成绩不好的学生,这个就是你们的耻辱柱,希望你们知耻而后勇。”
那个时候的我,名字总是出现在第一列的下方或者第二列,搞得不好,下放到第三列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闵靓,总是在第一列。而且,她还是负责往黑板上写成绩的那个人,对了,好孩子闵靓是我们的学习委员。
到了小学四年级,我的小宇宙爆发了,成绩没有被挤出过第一列。最辉煌的一次是在四年级期末考试的时候拿到了全班第一。而那一次,闵靓出乎意料地走到了第二列。
放学的时候,我高兴地收拾桌子,喊闵靓一起走,可闵靓磨磨蹭蹭,说***妈值班晚一点才回家。于是我就等她一起走,也怪我神经太大意,说,“我妈说过了,我的数学满分的话,可以给我买一把玩具左轮手枪,这次得第一,我妈肯定很高兴,我叫我妈买两把,也给你一把!”
闵靓的反应淡淡的,“我不喜欢玩手枪,虽然知道不是真的,但是伤到人还是很麻烦的。考试成绩不代表什么,陈珊你不能骄傲,要争取保持好的成绩。”
我的小学时代,再也没有拿过第一名,闵靓后来喜欢上了班长,成绩也渐渐下来了。她的名字也和我的一起,徘徊在了第一列和第二列。小学时候总是不太记得分数,而闵靓说话时淡淡的样子,却一直记在我的心里。
初中和高中,我们都不在一所学校,但因为妈妈们的友谊,闵靓和我还是热烈地联系着。暑假一起去游泳,寒假她来我家小住,春天的时候被妈妈一起带出去放风筝等等……
闵靓被她的妈妈料理得越来越胖,我却开始抽条。她的朋友不多,尽管她长相并不让人讨厌。她和她的妈妈一样,眼白比较多,眉头也总是不自觉地紧锁着,所以常常会让人觉得她在生气。所以,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一个。
闵靓非常珍惜我们的友谊,她对我非常好,会给我看男生给她写的情书,告诉我她爸爸和妈妈计划去香港旅行。每次去她家,我都会得到最高级别的接待,所有的童话书,所有的新玩具,她都拿出来献宝。
然而,她从不告诉我她喜欢的男生是哪一个,也不会对我说她爸爸每次喝酒都会打***妈,偶尔还会误伤到她。时间久了,我越来越有些害怕她。在她面前的我,总是有些缩手缩脚,生怕哪个地方会伤害到她。
高考,我的狗屎运再次降临,考上了北京大学医学院的临床医学专业,这是闵靓和***妈的梦想,她们填报学校时的志在必得,让我忘记了这里其实也是我和我妈的愿望。闵靓的高考分数刚过一类线,也就是说,只能在二类本科院校中间选择。复读成为她和她好胜的妈妈来年生活的主题。
我们那里都时兴考上大学要摆谢师宴,邀请恩师好友来庆祝。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家那一年却没有,我的名字被写在红榜上,在母校的门前红了整整一个夏天。而我却不敢再和闵靓分享喜悦,耳朵里响起的是小学四年级她给我的忠告:“陈珊你不能骄傲。”
第11篇、为了爱,娶个不爱的女人做老婆情感故事
罗决定再婚了,他要带着对绮的爱去娶另一个女人。
如果绮长的如花似玉,或许罗只是啧啧称叹。偏偏绮那份独特的气质却在罗的心里埋藏了一年之久,如一坛好酒酝酿、发酵。
罗又一次去南方某市的分公司驻察,沿途十几个小时的奔波丝毫没有减弱他急欲见到绮的兴奋。
例行检查占去了整整一上午的时间。中午,从觥筹交错的酒桌上逃离的罗带着微醉的酒意迫不急待地赶到公司,隔着窗户,他看见绮在电脑桌前敲打着什么。
“绮,跟我来一下。”他走到绮的背后轻言了一句,然后头也不回地向会议室走去。
绮刚进会议室,未来得及反应,已被罗紧紧地抱住了,绮恼怒地拼命挣扎着,
“放开我,当心我喊人。”
绮的身影一映入眼帘,罗的忍耐就随着酒精挥发了。他失去了理智,疯狂地发泄着一年的暗恋之苦,全然不顾绮的挣扎。
“流氓!”绮气愤之极脱口而出。
罗的身子一顿,猛然清醒了,他赶忙放开了绮。
“是啊,这和流氓有什么区别?”
“对不起,绮,我是喝酒昏了头。请你留下来,听我说几句话!”他挡在欲离开的绮面前。
“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已经不由自主地把你的影子带回了北方,我知道,自己爱上你了。如果错过了你,我会后悔一辈子”,罗怕绮执意离开,心急地表白着。
“说完了吗?”绮面无表情地反问,“你应该感谢我在这儿听你说了一大堆废话。我该走了。”
“不是废话,是我的肺腑之言。这是我的电话,有空打给我。”罗不愿再让绮觉得自己纠缠不休,让开了身子。
夜里下起了零星小雨,绮没有如往常一样入眠,她感觉自己并没有刻意去想罗,眼前却总是浮现出罗工作时洒脱风行的身影和罗倾诉衷肠时那双真诚的眼睛,绮奇怪自己没有加恨于罗那鲁莽的冲动,她突然感觉夜的宁静是为了让她听得见罗等待的心跳。
或许是雨夜的孤独,绮拨通了罗的电话,
“绮,我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罗带着自信的喜悦。
“我是想给你个机会解释你不是坏男人。”绮有点紧张。
“绮,遇见你我才知道上帝的仁慈,他给我的女人原来躲在这儿,一切因果都在你的身上。我必须把握住你。”罗的话语透露出事业中的那股不懈的执着。
“你别妄想了,我有家,你是一厢情愿。”
“我也曾经有过,可是如死水一般的生活让老婆不堪忍受,她逃离了。”
黑漆漆的夜总是令人朦胧的和迷茫,罗在耳边的轻语如同施催眠术一般,绮梦呓地诉说着自己的孤独、郁闷、幻想和希望。
绮的夜晚不再孤独,罗每晚都会在电话里陪她聊天,然后一声晚安陪着她进入梦乡。
绮不用在镜前施妆了,心情的悄然改变令她面色如初恋少女般红润;她不用在每次临出门前告诉自己打起精神,不觉间轻盈的脚步足以崭现她的风韵;她不用再时时提醒自己保持好心心情,一股热情激荡着愉悦充盈了她的全身。
如果没有那一夜与罗的缠绵,绮宁愿永远沉浸在这种聊以自慰的精神满足里,她不敢面对自己爱上罗的现实。
罗爱惜地吻着绮的全身,带着如隔千年的期昐,那股虔诚似在朝拜心中的圣女,绮感动了,默默地接受着罗的爱抚。绮的每一寸皮肤在罗轻吻的呼唤下复苏了,如沉睡已久的生命微微地颤抖着,罗的激情随着绮颤抖的身躯迸发而出,他的血液沸腾着、咆哮着,把绮溶入了生命之中。
“嫁给我吧,绮。”罗注视着怀里的女人。
“你会爱我一辈子吗?”绮沉浸在爱河里,不能自拔。
“何止一辈子,下辈子我还接着爱你。”罗有更远的憧憬。
如胶似漆的日子结束于罗踏上返程的列车。
绮去送行,当罗注视着绮孤独的身影时,一返身又在火车临开前30分钟把绮送回了家,他不忍目睹绮站在车站上的孤零、无助,还有眼底里那汪深深的泪水。
罗回到北方不久,绮的丈夫出差归来。没有面对丈夫的时候,绮只是沉浸在对罗深深的思念和对未来的美好勾画中。而当丈夫在眼前出现的一瞬间,绮才恍悟到她的身份,她愧不能当。
罗觉察到绮的变化,不再如期回复他的问候,不再呼应着倾诉思恋之情,不再商忖他们的未来。
罗知道绮的丈夫回来了,听绮说过那个男人的默默无闻、淡言寡笑。通过自己,他深信一个男人只会一个女人敞开心扉,他的女人就是绮。罗想象着绮的压抑生活,心疼不已,他要努力,如商场的竞争一般把绮抢到自己身边,他相信,这也是绮所期盼的。
情感的挣扎中,绮的天平又倾向了罗的方向,她欣赏罗工作中的魄力,迷恋罗爱情中的魔力,向往和罗共赴的未来,喜欢罗北方人豪爽耿直的性格。
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绮决定向丈夫摊牌的时候,她的父亲脑溢血住进了医院,一切计划都隔浅了。看着父亲的痛苦,绮把所有责任都揽到了自己的身上,她想这一定是老天对她的惩罚,沉寂的夜里,绮没有心思去想别的,只是仰天祈求老天不要再继续伤害她的亲人,所有惩罚让她一个人来承受。
罗没有了绮的消息,心急如焚。他又来到了绮所在的城市,拨通电话,绮缀泣的声音:
“罗,我不能离开这儿,不能离开这个家。”
“为什么?你并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不是吗?”罗如谈判时清醒的头脑点中要害。
“喜欢怎么样,不喜欢又怎么样?你没出现以前我不是一样生活吗?”
“可是我们有爱情呀,难道你就忍心放弃我们的爱情?”
“不要说了,罗,我心痛,你不要逼我,行吗?”
绮的父亲病后瘫卧在床,丈夫每天精心地侍候着他,绮嫌脏的丈夫不让她动手,绮怕臭的丈夫让她躲在身后;端屎把尿、翻身按摩,丈夫无所不干。
“你为什么要做那么多?”绮情愿自己不要被感动那么多。
“我做了你就不用做了。”还是被他感动了,仅仅因为一句再简单不过的话。
绮飘泊的心逐渐回归了,世界万物,何来完美,完美都是凭心而论。丈夫没有言语的付出、没有色彩的表白渗透出来的是更耐回味的爱。
罗是绮放心不下的牵挂。
“绮,就算是你不离婚,我也依然爱你,在你的背后默默地祝福你。必竟我们相爱过,我不会带着后悔走完下半生已是非常满足了。”
想起罗临走前留下的话语,绮于心不安,
“罗,你还是找个女人,结婚吧,我们不可能结合的。”
“有你的关心,就够了,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罗没有如绮所想的消极。
“可是你这样子,没有人照顾你,我不会放心的。”绮又哭了。
“不要哭,你照顾好自己就是在替我做一件大事。我是男人,你更无须为我担心。”又是一句简单的话,绮的心沉重极了。
罗和绮不再联系了,罗为了绮宁静的生活——既然走不出就不愿让她左右为难。
绮以为自己有了选择就可以平心静气地继续生活了,不承想噩梦总是缠绕着她的夜晚,每个梦都是罗出了意外。绮在这样心惊梦扰的折磨里日渐憔悴起来。
罗再见到绮是在一个月以后,商海里跌荡起伏无数次,他没有改变过初衷、放弃过追求,面对绮眼底里那满载的牵挂、面容里心情的沧桑,他屈服了。
罗没离婚前身后就有一个深爱着她的女人,罗的寡言在她的心目中是深沉、罗的淡然在她眼里是魄力,罗说过不会喜欢她,她说只要这辈子给她机会爱罗就足够了。
回到北方,罗决定了再婚,他要带着对绮的爱去娶那个女人,一想到他的这个决定同时满足了两个女人的心愿,罗不觉帐然而笑……
第12篇、河的对岸是娘亲情感故事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游走于天地之间,辗转于迢迢征途,最爱的还是河对岸那个母亲健在的快乐老家。
当弟兄们纷纷远走天涯,我却皈依故土。倚着我的母亲河汉水,枕着她的柔波,我觉得安全妥贴。单位就在河对岸,一河之隔,对岸是我的娘亲,我的生身母亲,我的生命之源。
我总是以工作太忙,家务缠身,生存不易作为托辞,温柔冠冕地开脱自己的良心。我总是以为,母亲还健在,幸无痼疾,亲就的日子还长着哩。一年半载,除非大的节气,我才能渡过汉水,看上母亲一眼。对于母亲来说,这是恩赐,是奢侈。对于我来说,这是赎罪,是补偿。想母亲了,就买些点心,匆匆地驰车河岸,止于码头,托过河的乡亲捎给母亲儿子的牵挂和关爱。聊以自慰,自慰的同时,又有些遗憾,遗憾这天堑不能变成通途,让我们母子天天享团圆。
母亲老了,老成了一头银丝,满脸皱纹,老成了佝偻蹒跚,牙齿松落。我好想母亲用她的鞋帮子再抽我一顿啊。母亲年轻时性情刚烈,那时日子难过,事事不顺,儿多母苦。我们又不懂事,母亲恼火不过,就拿鞋帮子教训我们,母亲教训我们的时候一头青丝,腿脚灵便,言行利索,男人的活她也做得有板有眼。
国庆大假,我带着女儿走出小城,穿过秋野,为了一个未了之愿。去年回家探望母亲的时候,母亲从那个老衣柜里拿出一张放大的黑白照片,说是走乡串户的摄相师照的,便宜,就10元钱,很多老人都照了。我听了满腹辛酸,更深深地自责。我明白她老人家的忧虑。七旬老人了,来日无多,虽然儿孙满堂,但忙东忙西,难得团聚,她怕百年之后连个影子都不能留下。更何况还有前鉴,父亲因走得仓促,平生又不爱照相,辞世的时候连个像样的照片都没有,还是将身份证上的照片翻拍放大做的遗像,又没有过塑,第二年就走了色。母亲是怕步其后尘……看我这儿子当的,处处流浪,处处风光,该照了多少相,为什么就不能亲自为母亲照几张[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照呢?乡下师傅技术差,角度把握不好,把个好端端的母亲照得别扭。不知是相照得别扭还是心里别扭?反正就是不对劲。
我曾对母亲说,等我有工夫了,一定为她照几张忒美忒美的相片,后来还悄悄地为父亲重做了一张彩色的遗像——怕母亲心里惦记,更怕自己良心上受到谴责。今天回老家,就是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为了母亲为我们读书当掉的金耳环,为了母亲精心煨制的瓦罐鸡汤,更为了永生难报的三春朝晖。
渡过我的母亲河,我回到老家,我的快乐老家。母亲在,老家就是我今生今世祥和安宁的福地。
母亲站在门口迎候的身影有些憔悴,像秋天花叶零落的老凤凰树。她一身灰土,鬓发紊乱,慈祥的脸上汗渍未干。她刚从地里回来。为了绕膝的孙儿,她居然拖着老迈之躯,到人家收获过的地里翻拣遗落的花生。我爱不得怜不得。她总是闲不住,只要能动,就要寻事来做。跟父亲生前一样,一息尚存,劳作不止。现在棉花丰收了,他就帮人家剥棉花,赚点零花钱。儿子们打工经商,地早已不种了,可那片吞噬过她的青春和汗水的厚土让她迷恋。房前屋后,没有闲地,一年四季,各种菜蔬,此歇彼长,竞肥争绿,一派兴旺。这些都是母亲的功劳。她把几个留守的孙子和老家张罗得井然有序,生机盎然,让归来的游子倍感温馨。这个家,若没有母亲,我不敢想像它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让母亲歇息,告诉她今天回来是专为她照相的。母亲听了,高兴得手足无措,转身就回了她的卧房。我跟几个侄儿闲聊,又到前面的叔父家串门。勾留有时,小侄子前来招呼,说婆婆已经准备好了,叫我照相呢。看我这人多粗心,竟把要紧的事给丢在一边了。再见到母亲,她好像换了个人似的,蓝绦纶西装穿在身上,灰白的鬓发丝缕不乱,脸上光洁,洋溢着慈爱。我仿佛看到了母亲年轻时的影子。她的水亮的青丝,光滑白皙的脸庞,挺直的腰板,脆亮的嗓子……
我让母亲或站或坐,照了几张单身相,又让侄儿们围着他们的婆婆照了张小团圆。最后我让女儿给我和婆婆照了一张母子合影。效果还不错,已经洗好的相片张张漂亮,连冲洗的老板都啧啧称许。我知道不是我的技术好,而是我和母亲的心情好。你看,老太太一脸慈爱平和的笑,像个看尽人间悲喜的活菩萨。
天色向晚,兼满天雨云,加之还要过河。我没有口禄享用母亲烹制的晚餐。辞别时,母亲正蹲身在后院,挑拣她从地里扒拉回来的花生。可能时间太久,饱满正常的不多,她老人家生怕我们空手而返,执意要让孙女尝尝新鲜。女儿毕竟年少,又贪嘴,我不忍看母亲佝偻的身子,和她认真挑拣的模样,竟莫名其妙地婉拒了她的好意。母亲也迟疑起来,自语道:“也没有几颗像样的……”听来好像花生不好是她的错误。
直到执笔的现在,我都纳闷和后悔,我到底是在挑剔花生,还是在怜惜风烛残年的母亲呢?
第13篇、电影主角情感故事
范生在这所省城的大学里毫无生气地过了一年。暑假里看到复读的卢静高考估分不太理想时,就一个劲地撺掇她报考自己所在的大学。名字叫静,其实她一点也不见静,男孩子一样,疯疯癫癫的。沉静的倒是她的另一个死党亚楠,言语不多,有点像电视台里的中年主持人,保持收视率靠的是经验与智慧。亚楠的估分还可以,超出重点线20多分。
大学这一年,他没有找到能像他和卢静亚楠在一起时有感觉的女孩子。无论在哪儿,范生总有一种自然而然地接近女孩子们的诀窍。也许因为个头小,性格外向容易接近的缘故吧。要说感情,范生是偏向卢静的,觉得他们有共同的爱好,相近的性格,很适合的。但是,那种很熟的感觉,还有不把他当男生去避讳的意识,让范生义不敢轻举妄动。他常在心里自问,卢静只是把他当成没有性别的哥们儿还是她的天性中对谁都这样?他怕自己再前进一步连朋友也没得做。
亚楠的重点报得偏大,结果和卢静一道被范生的学校录取。几个人汇在一起放下了紧张了十多年的心思,然后聚集在范生淮河边的家里呆了几天。每到傍晚,范生的父母趁天凉去地里干活,他去河里洗澡,亚楠满脸汗水地坐在厨房里朝灶膛里添火,卢静则像范生房子里的主人,帮他收拾衣服。卢静身着淡淡的细碎小花连衣裙的背影,让范生仿佛看到了多年以后家的气氛。他喜欢看一眼就能一览无余的卢静,像一张单纯而透明的纸。复读时她写来的信都是“生哥……”,而亚楠的却是冷冰冰的“范生……”也正是因了这样的称呼,让他拿不准她对他的好是否掺有爱情的成分,惟恐她只是无心地把他当成了亲情意义上的哥。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天。范生去找她们,在卢静被蚊帐围着的床头,无意中看到了那页翻开的日记本:“每有F的日子,我的日记就显得那么拥挤、丰满……”范生又激动又紧张地合拢它,脸变得发热。F,范生拼音的缩写范生开始自然而然地单独约会卢静。亚楠不得不常常游离于早已形成的3人组合,些许的失落。他们在一起也不过是吃吃饭,逛逛超市,甚至连一句甜蜜腻人的情话都没说过。只是,牵她的手时没有了局促与不安。夜自习时,卢静和亚楠先去的时候总是在阅览室里占下3个位子,范生则有意无意地漏掉亚楠。她也不生气,有时候还会主动去找范生,和他一道去听他们中文系的课。她喜欢写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很理想很惟美的爱情。国庆长假3个人在公园里泡了两天。范生牵着两个女孩子的手,感受着女孩子的温软。亚楠的手心却是汗涔涔的,尽管已经秋意盎然了。照相的时候,两个女生半蹲着,范生的手臂搭在她们的肩上,他不想让照片上永久地留下一个男人的弱小。在别人艳羡的眼神里,他读到了自己的幸福。
假期的最后一天卢静忽然没有了影踪。亚楠告诉他卢静回老家了,听说她们复读时的班主任方世病得不轻,她回去看看。还小心翼翼地提醒范生都是过去的事了,别在意。范生就更急着追问怎么回事,亚楠方才吞吞吐吐地说,同学们都传着卢静一直暗恋着方世老师。范生根本没法相信:“瞎说什么呀!我知道她一直是喜欢我的,我看过她的一篇日记:每有F的日子,我的日记就显得拥挤、丰满……”亚楠怔了怔,怯怯地回道:“也许吧。可是方老师的名字拼音缩写也是F呀!”范生就有些坚持不住的感觉,怅然若失。卢静晚上10:00多回到学校时,见范生依然在女生楼下守候着,眼眶一热,旋即就偎到范生的怀里,眼泪无声无息地滑下来。范生搞不清楚她此刻的心情,甚至有些担心她说出些什么,就这样静静地相拥着。范生第一次贴近—个异性,她的体香,她的温热,却没有唤出他曾经想像过无数遍的激情。女生楼就要关门了,卢静神色黯然地告诉范生:“我和方世的关系,亚楠最了解,还是让她告诉你吧。”亚楠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了!范生忽然间感觉卢静混沌起来,原本的清澈透明被这最后一句话搅乱了。他希望她给他一个借口,哪怕是谎言。然而没有,她甚至懒得编造理南。他们之间曾经的一切,好像若有若无。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她从来没有给过他什么承诺。可是,刚刚结束的拥抱呢?如果说语言可以是欺骗的,那个拥抱却真切地传递过她的温暖啊。
范生一夜没有睡好,他搞不清她的话是暗示她和方世之间的清白还是委婉地提出分手。两个人忽然间变得客气起来,甚至比他和亚楠之间还要严肃。圣诞节时,卢静和亚楠送给范生的礼物不约而同都是领带。卢静的包装盒里别着一张纸条:“你永远都是我最可信赖的亲哥哥!”再一次见到“哥哥”这个词,范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即使没有方世,他们也不会有男欢女爱的。一定是再见了!亚楠愈加频繁地去找范生,和他一道去听文学讲座。范生不知道,其实那个在大热天为他烧火做饭的女生早就心里不平衡了。她不喜欢卢静就那么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范生对她的关心呵护。她也爱范生,甘愿为他而默默地放弃进重点大学的机会,为他平淡的牵手紧张不安,无怨地为他在阅览室占好位子。当范生问起卢静回老家的原因时,她适时地重复了那些传言,尽管她早就清楚那只是谣言。她因此更加热切地注视着他的生活,希望自己能把他的伤痛熨平,试图取代卢静在他心中的位置。她开始骄傲地使用“范生哥……”给他留言。然而,“哥”字让他躲闪不及,他拿不准该怎样待亚楠。
有了卢静的先例,范生心里更加迷惘。3个亲如兄妹的朋友,怎么能因为爱情而生分起来呢?他觉得3个人的组合是一种危险的游戏,非得加入第四者才能平衡。对亚楠,他愈加小心,不敢随意言爱。最亲昵的举止不过是朝手指上一吻,然后轻轻地将那两个手指印到她的额头上。当他们挤坐在中文系教室里听课时,他分不清他们之间是志同道合还是情投意合。范生再见到卢静时心里总觉得疙疙瘩瘩的。卢静却好像成熟了许多,不像先前的大大咧咧。范生开始怀念那个穿着淡淡碎花连衣裙为他叠放衬衣的卢静,那个为买到班德瑞的D而一连声向店主道谢的卢静,还有那个输了比赛非要再战直到赢了为止的卢静。她的稚气,她的坦荡,她的易满足,都是这个物质社会所缺少的。但是他也明白,他们之间是难以回复到从前了。而且,在她的日记里,他已不再是她的谁了。范生每念及此,就更加珍惜他和亚楠在一起的时光。
大学生活就这样平平淡淡地从身边溜过。范生像个老人一样在闲下来的时间里回忆着他们高中的纯真时代。他不停地参加学校组织的每项活动,让自己没有歇下来的机会。卢静并不像他,一如既往地给他捧场,给他加油。对于亚楠在她面前表现出对范生的过分亲昵,尴尬地回避着。而没有范生的场合,卢静和亚楠依然像过去那样,说一些女生之间的私房话。只是,谁也不提范生。有一天,在他们的聚会中卢静突然带来个男孩子,比范生还小的个头。还没等卢静介绍完,亚楠就表情夸张地去握那男生的手:“恭喜你们呀!你可要善待我们 的小妹妹哟!”范生心里却是七上八下,从卢静淡淡的表情中,他能捕捉到此时的无奈。整个晚上,亚楠的热情犹如长期的梦想终于变成了现实。她双手始终紧紧地抱着范生的胳膊,亲热得像一对偶像剧中的恋人。
也就是在这个晚上,范生第一次吻了亚楠,似乎一切尘埃落定,除了隐约的遗憾。毕竟,亲吻不同于拥抱。拥抱可以是无意义的,亲吻却真真切切地传递着彼此的渴望。相同的是泪水,一个是幸福,一个是决绝前的伤感,范生想。恋爱着的范生反而觉得有些虚空。从前他隐约希冀从卢静身上看到亚楠的沉稳,如今他又期望着从亚楠的身上看到卢静的坦荡。他常常一个人躲到图书馆里,看书,或者迷茫地度过一个下午。有时候亚楠会找过去,他的心里却是在盼着另一个,那个曾经和他有过惟一一次亲密拥抱的女孩。对面的空位,一直为她留着。
这一天终于来了。范生听到有人进来,一回头,看到卢静正挑着门上的帘子,斜斜的阳光晃得他眼睛有些生涩。她穿着那件洗得有些褪色的碎花连衣裙,恍如从梦里走来。不过3年的光景,两个人竟这样地隔膜起来。卢静在对面的座位上坐下,仿佛一个常客。没有说一句话,就像那个晚上的分手,从从容容,只不过少了那暧昧的拥抱。临走时,卢静留下一张电影票,背面写着:“范生哥,请你今晚去看场电影”。范生不知道卢静是不是还请了别人,比如那个男生,还有亚楠。他打上那条如今已很步戴过的红领带——3年前卢静的圣诞礼物,忐忑不安地等到晚饭,没有见到亚楠的异常。直到电影开场前半小时,范生正考虑怎样脱身时,她才说:“卢静不是请我们看电影吗?走哇!”范生心里有些心虚,他知道聪明的亚楠只不过没有去点破他。到了电影院才发现,还是他们3兄妹。范生的心情一下子明朗起来。亚楠偷偷地告诉他,卢静早和那个男孩BYE-BYE了。范生埋怨亚楠不早点说,亚楠轻描淡写地应着,忘了。
电影讲的是一个调皮淘气的大男生爱上了一个沉静儒雅的女生的故事。男生不知道女生是不是喜欢他,而女生对这个喜欢开玩笑的男生也拿不准。双方就一直不温不火地相处着,内心里却都是火烧火燎。女生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了,分别时,男生间学西班牙语的女生“再见”怎么说,女生就一字一句地教给了他。男生向她挥手道别,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重复着那刚刚学到的那句话,女生也恍恍惚惚地回应他。后来,男生遇到一个西班牙男人,临别时就俏皮地用了那句西班牙话。西班牙人很是奇怪,纠正他说,“你刚才说的话不应该用在这种场合,那是恋人之间常说的‘我爱你’!”范生翻开自己的领带,那张卢静写给他的纸条还夹在这条领带的褶皱里,电影中两个彼此爱慕的人都希望对方先说的话。范生想起从前看戏台上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十八相送”,当祝英台煞费苦心地用尽比拟去暗示梁山伯,却又不愿让对方看透时,真是替她着急。今天的这场戏变了。范生仿佛被卧底的摄影师偷拍了多年,不知不觉中已成为让观众惋惜的电影主角。

第14篇、考试也是做人情感故事
柳林大学毕业后回到县师范学校当老师,上课第一天他就发现,学生中有一位是他读小学时的班主任。这位老班主任叫刘大华,已经五十多岁了。他和别的学生一样,平时在乡下的小学当老师,星期天就来师范学校接受培训。
柳林很不习惯这种师生倒置的角色,发练习本发到老班主任时,不由自主地念:“刘老师。”下面轰的—声地笑了。柳林说:“他就是我老师嘛,从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刘老师一直教我。”刘大华说:“现在我是你的学生,你叫我的名字好了。”
在柳林的记忆中,刘老师是无所不知的,现在他才知道刘老师的知识少得可怜,许多很普通的练习都不会做。柳林很同情刘老师,带常给他开小灶。可刘老师的基础实在太差了,有时柳林讲了两三遍,他还听不懂。刘老师急出满头大汗说;“我真是太笨了。”柳林说:“别急,慢慢来。”日子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期末考试。
柳林最担心刘老师,发了试卷后,就站在刘老师的身边看他答题。刘老师说;“你能不能走开?你站在这里,我就更不会做了。”小会做题的学生还真不少,有些人偷偷摸摸翻书看。柳林看着他们花白的头发,就不忍心阻止他们。他从刘老师的身边走开,心想,让刘老师也翻翻书吧。
考试快结束时,柳林才又来到刘老师的身边。刘老师的试卷大都空着。这怎么能及格呢?不及格就要补考,那多不好呀!柳林干脆写了一些答案,悄悄递给刘老师。
柳林以为这回刘老师该及格了,可是,批改试卷时,他看见刘老师的试卷依然大部分空着,得 40分就不错了。柳林懒得看了,随手给老师打上61分。
别人补考的时候,刘老师也来了。柳林说:“刘老师,你得了 61分,不用补考。”刘老帅说:“谢谢你的关心,我知道那不是我考得的分数。”柳林说:“老师,我是怕你补考也不及格。”刘老帅说:“要真是那样,那我就留级,从头再学。”
刘老师坚持参加补考,柳林替他捏一把汗。刘老师一交试卷,柳林就当场给他看。出人意料的是,这回刘老师居然大部分做对了,仔细—算,竟考得了75分。柳林惊喜地问;“老师,你怎么进步这么快?”刘老师说:“我下了功夫。”柳林看见刘老师的眼窝深深的,眼白上布满血丝,那花白的头发似乎又白了许多。
柳林握住刘老师的手,动情地说:“您永远是我的老师。”刘老师说;“我现在的知识不及你的十分之一,怎么敢再做你的老师?”柳林说:“今天您就给我上了课,让我懂得:考试也是做人。”

第15篇、蓝蝴蝶情感故事

他不喜欢蝴蝶,因为他不喜欢毛毛虫。
蝴蝶是毛毛虫变的。
她喜欢蝴蝶,她是植物病虫害系毕业的,毕业论文写的就是她下苦功研究了多年的蝴蝶。
他们认识在学校里,她穿着一件圆领T恤,站在树底下,迎着太阳光,小小的、黑黑的、泥土气息很重的一张脸。
他正在图书馆外的林荫大道上打羽毛球,球飞了,才发现她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在做什么?”他好奇地问。
她立即把食指竖在唇间:
“嘘!你会吓着它的。”他看到那只在高枝上爬着的小东西,被它恶心的样子吓了一跳。
他没再理会那只毛虫,拣了球就走开了。后来有人为他们介绍,因为他们是同乡。
他很早就离开那个海滨小镇,到外地求学,对家乡来说是完全没有印象的,她却什么都知道,什么人都认识。
她在学校里也是无人不知,是系里功课最棒,人缘最好,也是最丑的女生。大家都喊她蝴蝶。起初只是在后头这么称呼她,后来当面喊,她也笑眯眯地答应。
她真的喜欢蝴蝶,并不觉得是讽刺。
她经常在树林里头,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只为了寻找毛毛虫,然后小心翼翼地用火柴棒拨下来。
那么软那么黏的小虫,绿的,黑的,有些背上还有奇奇怪怪的斑点。她给他看过她的大玻璃箱,毛虫结蛹化成蝴蝶后,就在里面飞舞,交配,产卵和死亡。
他看到那么赤裸裸的生命过程,不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不觉得有什么好玩。
可是她是个有趣的人。
他越来越喜欢她的脸,丑得有趣的脸。只是喜欢。
他也常逗她:“蝴蝶是益鸟还是害鸟?”她总是一本正经地回答:
“蝴蝶不是鸟。”她还试图纠正他的谬误,台湾产的蝴蝶,尚未发现浑身长毛的幼虫,所谓的毛毛虫,与蝴蝶无关。
要辨识毛毛虫和未来的蝴蝶,需要经验,他自认没有这方面的学问。
她毕业后,到博物馆去工作,渐渐的,容颜上开始有了改变。
首先,她白了。
一个礼拜有六天呆在空气调节的办公室工作,怎能不白?
他笑她还真是一只蝴蝶,有保护色,会拟态。
白了之后,她的优点慢慢显现,他发现她有双灵活的大眼睛,雪白的牙齿。
她还保持着学生时代的习惯,不讲究穿着也不打扮。因为她忙。礼拜六也常加班,替来博物馆参观的小朋友们讲解博物课,忙得连蝴蝶都没空理会了,却也没听见她抱怨。
他当兵后,偶尔会去台北,朋友都星散了,但她一定会在博物馆,他到了车站就打电话给她,约她出来吃顿饭,见着她就让他心里一阵踏实,觉得台北还有人等他,他并未被这个大城市一脚踢出去。
有时候他也去她的办公室,看她以极其利落的手法做鸟类标本,她不是学这个的,但几片羽毛到了她手里就使得原本支离破碎的鸟儿再“活”过来。
他有许多话不便对别人讲的,便向她倾诉,她笑眯眯地听,一点也不插嘴。他说累了,就喝她煮的咖啡,总是一杯喝完了又喝一杯。
他以后再也没有喝过那么过瘾的咖啡。
服完了兵役,他找到了工作,开始跟女孩子约会,渐渐没空去找她。一年后,他结婚了。
他发了喜帖给她,是新娘亲手用毛笔写的。她的新娘子多才多艺,最重要的是漂亮,他是个出了名的美男子,当然是美女为伴。
她没有来喝喜酒。替她带礼金的同事说:她半个月前请调到台东的分馆去了,人才下乡,分馆对她十分器重。
他为她明智的选择而高兴。
有个礼拜六的下午,他在家看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他梦见她来了,站在他的桌前,穿着白色粗卡其的连身工作服,肩膀上别了个栩栩如生的蓝蝴蝶大别针,看起来神采奕奕,竟也有几分动人。
他开玩笑地质问她,为什么去台东也不告诉他一声,害他到处找她。
她笑眯眯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我该走了。”脸上的表情一如平常。转身时,蝴蝶自她肩上翩然飞起。
他后来才知道,她是来告别的。
她在那天下午去世。为了捕捉一只蝴蝶,不小心从断崖上掉了下去。
背她上来的山胞说,她的四周都是蝴蝶,人去了,赶也赶不散。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跌下去的深谷遍地生着一种叫做“山女怨”的花,是蝴蝶最爱栖息的植物。
举行告别仪式时,他没有去。
他们告别过了。
他很哀伤。她才25岁,竟然没爱过,也没被爱过。但他也为她庆幸,在此滚滚红尘中,一个人清清白白地来,又清清白白地去,虽然没有收获,但也没有负疚,多么不容易。
一年后,博物馆举行蝴蝶展,展出内容包括台湾所有的蝴蝶,登的新闻照是只两边不一样大小的阴阳蝶,非常有噱头。
他为了纪念她,特地去看展览。二楼的玻璃橱中有一只耀眼的蓝色大蝴蝶。
标本旁有张图片说明,简单地记叙了她在断崖殉职的经过,还附了张照片。照片中的她是笑着的。
他第一次发现她的美。她大学时期是一种蛹的状态,他一直都没看出来。
那蝴蝶也非常之美,蓝色的翅翼上有着彩虹似的密鳞片,随着光线的变化而闪动着不同的色泽。
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地看蝴蝶。
第16篇、送给你一朵天底下最特别的玫瑰情感故事
那年,他17岁。
17岁,花瓣带着雨的年纪,在春风中微微红酥了脸庞。
在全班的哄堂大笑中,他低着头窘然坐下,眼角的余光,却轻轻地,洒落在她的身上——别人的嘲笑,他不在乎,惟独她的,哪怕一个不屑的眼神,只要她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
可是,他只能悲哀,默默地悲哀。因为即使这样,他,也无法引起她的注意。
窗外有雨,他却看不见,雨水顺着玻璃流下来,像汩汩涓流不断的小溪,没有尽头,模糊了世界。
在她的世界里,也许,永远没有他。
而少年的心,是不甘心,就这样停止的。他伸手探向了身边,一朵朵绚烂的花,在手中绽放。这花的季节里,连鼻息中嗅到的风,也有着令人沉迷的醉。
2月14日,在过去的十六年中,曾是多么平淡的一天。偏偏在他的第十七个年头中,他在自己的心里放进了一个人。
因此,平淡的,变得不同了;普通的,变得特殊了;伤感的,变得忧郁了。
店里的花笑得那么甜,但他只能忧郁地望着它们,眼睁睁看着,它们被一束束地带走。他那沉睡中的恋人,他如何才能够把她唤醒。
他替花店打工,一束束地将它们送走;看见花后面的笑脸,他笑了,仿佛看见的是她。
从这个城市的东头,一直到西头,踏着自行车,送着爱的礼物。他唱起了歌,甜蜜蜜,自行车吱哑吱哑地和着他的音。在乍暖还寒的季节中,这个城市的人们在这一天,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在淅淅沥沥的雨里穿梭前进。
他的身前、身后,都是花,多么艳丽的花骨朵儿,和他一起,在春日里盛开。
多么痴情的男孩子,他的女朋友一定无比幸福。他听了,羞红了脸。在花团中的他,送的,不是他的花,而是他的爱。
送了99束花,有大的,有小的,有昂贵的,也有便宜的。可是无论怎么样的,都比不上他将要送的第100束,送她的。
那是怎样的一束花啊,姹紫嫣红,娇艳欲滴。在夜幕中,他让老板帮他包上店里最后一张包装纸。
包装纸就送你了,年轻人。老板对他微笑。
他心里充满了感激,在这一天里,有太多的激动,来不及言说。
她家的门已经合上,他不忍敲醒她。踌躇,犹豫,他还是把花悄悄地放在了她家的门口。临走时,他望了一眼他的花,喔,不,她的花。
他对它说再见。
他对她说再见。
明天就开始准备高考,贫寒的他,不能再把心放在书本之外。他的父母渴望的眼睛啊,让他不忍不看。
第二天,她一如往常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只是有那么一刻,她说了一句话,让他欢欣不已。
这个城市里哪家花店卖的花会那么奇怪?
是的,他送她的花,是很奇怪,因为,他每送一束花,都请求花的主人送他一朵。他把那些收到的花扎成一束,成了他送她的花。
没有一朵是一样的。天底下的确没有这样的一束花,因为每一朵里,都有一份爱。(文/江南雨)
第17篇、慈爱情感故事

她的样子寒酸、古板、不打扮,手里提着工作袋和旧雨伞,走向山头的医院。这一年她65岁了。那天晚上,她坐在那里,两只脚高高地搁在另一张椅子上——照她的看法,自然不是贵妇淑女应有的举止。不过她实在太累了,浑身酸痛,而且照痛的程度看,恐怕还不止是疲倦,也许做了40年护士之后,现在该是退休的时候了。就在这时候电话铃响起来。常常找她的一位医生问她,肯不肯去看护一个病人,是个12岁的男孩,已经病了很久,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医生希望他临终时有位特别好的护士陪他。她答应了。
男孩的病历表上记载,已经施过15次大手术,输过一百多次血,还有拖了一年多的间歇性寒热。她放下病历表,走进男孩的病房,做了三件事:她向他道了晚安,她告诉他,假使要在床上坐起来,就得确确实实地坐起来,不能软绵绵地瘫在床上,然后她卷起了衣袖。
从此,她以无限的慈爱苦苦地和这身心交瘁的病童的病魔搏斗,而且有三次和死神搏斗。这以前,他躺在床上苟延残喘,怕得要死。他第四次是出血,然而这次他竟对病魔发怒了,站在床边的她笑了,因为她已经胜利:教会了他如何奋起作战。
他可以活下去了,那是毫无疑问的,但是需要教他的事还多着呢。首先是教他走路(虽然他能不能学会走路医生都没有把握),还要让他受教育,因为他几乎不识字,更糟的是他根本不愿意学,他惟一的兴趣是梦游远方,远离那张病床。于是她就针对这一点开始。
她把自己小时候在英国的故事告诉他,又把一些关于法国的故事告诉他,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她曾经到法国当过护士。她建议他写信去索取杂志广告上宣传的旅行手册。他求她替他写信,她不答应。因此,慢慢地他就开始学习写了。
她又引导他向前迈进一步。告诉他,如果希望将来出外旅行,就需要有点钱,所以最好现在就开始赚钱。怎么赚?用两只手,她替他买了一架小小的织布机。织出的布数量逐渐增多,她答应给他推销——但是他必须自己记账。因此他开始学算术。
有一天,她有意无意地提起,懂点法文对出国旅行的人会有帮助。她教他一些法国话,有一句就是“我爱你”。她说:“你到法国去旅行,就知道这句话很有用。”他听了,心里为之一动,因为她的眼神充满了慈爱。可是更动心的还在后面呢。
她教他,要不厌其烦,这对他也许最重要。对不肯听话的两条腿不厌其烦,对愚昧无知的脑筋不厌其烦。她替他的腿按摩,硬把他有残疾的腿扳回正常的位置,痛得他直叫。为了启发他的心智,她叫木匠做了一张马蹄形的桌子围着他的病床。
她先布置他右手边的世界。堆了许多英国作家的小说,后来又添了一些外国小说。有一天早晨他醒来时,看见多了一个书架,上面是一幅布鲁格的《婚礼》。几天之后,换了一幅霍尔斯画的酥胸高耸的《波希米亚女郎》——他心里又为之一动——然后是毕加索的小丑像和仕女画,以及霍默、米开朗琪罗等名家的作品,他看书看腻了,就欣赏欣赏这些名画。
最后,她又在他桌子的左手边布置了留声机和一些唱片。在炎热的夏天,他们就听德彪西的《海》。一个凝霜的冬夜,他首次听到西贝柳斯的乐曲。因为多年缠绵病榻,他已经慢慢习惯于梦想,所以她特地在他面前摆了一架望远镜,他的窗下有山谷和小城,“看,”她说,“看这个真实的世界。”
这时候,他已经15岁了,开始流露出新的不安情绪。她一定注意到这种情形,因为不久之后,他的桌子上出现了一本与过去迥然不同的书。那是一本描写少男少女的小说,作者的描写也相当坦率。最后,他终于渐渐了解自己心理上的变化。许多类似的书接连出现在桌子上。他心里很高兴,也觉得很可笑,这位老小姐居然带了这些书给他。有一次他跟她开玩笑,说她知不知道这些书的内容是什么。她和平常一样以慈爱的眼神淡淡地回答他,说她当然知道。这个男孩子就这样度过了两年,老小姐以无限的慈爱一直把宝藏堆满了马蹄桌。最后她告别的时刻终于来临。别的且不说,她自己病重,只有短短几个月好活了,不过他始终不知道。再说,她的工作也完成了,因为他现在已经开始步行,或者说差不多在步行。站在一个小铁栅围成和附有轮子的方框里,他能够摇摇摆摆地走几步了。
他们决定在俄勒冈海滨的一个古老避暑胜地,静度他们在一起的最后几个星期。那里有一条水泥路,可以让他练步。她坐在旅馆临海的窗下织东西或者看书,偶尔抬头眺望海天相接的远方。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到她这样和蔼可亲。
每天上午或下午他们都要到那条水泥路上去。她多半坐在树下,望着他来回挣扎练步。许多年前画家替她画像时,她可能就坐在这样的树下。有一个下午,事实上也就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下午,他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他拖着弯曲的双腿尽快地摇摇摆摆走过去问她。他什么时候才可以丢开帮他走路的方框?如果一旦可以丢开,他应该做些什么特别的练习,使两腿更有力?她一时没有答复。
也许她知道这是她要告诉他的最后一件事了。她慢慢地睁开眼睛,他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了无限的慈爱。但是她回答的时候,仍旧和往常一样,没有废话,好像这问题是谁都应该知道的。“哦,”她说,“你当然要学跳舞才行嘛。”
他的确照她的话做了。不过,当丢开方框能够跳舞时,她却走了——她永远离开了他;但是她那无限慈爱的眼神不时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第18篇、我的第一个恋人情感故事
我的第一个恋人,确切地说是她先恋我。要说我对她的感情,最大的是怜悯。
第一次产生怜悯之情是初中毕业以后考高中。我们那一届考高中有严格的制度,先是班主任老师和科任老师一起推荐,一个班五个名额,对象是干部、军烈属、教师子女和贫下中农代表的子女,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以报名为准),然后才是成绩。他的成绩和成份都符合,年龄问题把她拒之门外,听到这个消息她哭了。我第一次看到她哭,没有出声,暗暗的拿泪洗面。看到她伤心的样子,我心里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为她深感惋惜。
我政审过关,体检通过,最后参加文考,单人单桌的那种(原先半期学期考试都是开卷),三个教师监考。
我被录取了。
虽然考上了,可还是高兴不起来,原因是她没能和我一起考上高中的阴影和替他忧伤的感情压抑着我,毕竟我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与她有一定的紧密关系,没有她,我的成绩也不一定过得了关。
她是我的同桌。
我们班主任老师是数学老师,小学毕业后回家劳动一年,学校和大队推荐上了初中,屁股还没坐热,班主任老师搞摸底考试,其中有一道数学题二分之一加三分之一我直接得了五分之二。我的妈呀,试卷改出来后评讲,我才知道闹出了天大的笑话,被班主任老师狠狠的敲了两下磕砖。这是我入学的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一生中最大的耻辱,让我好久抬不起头。
我看见班主任老师把她找去长谈了好久,回到教室后要我和她同桌。我的天哪,农村的孩子,都这么大了,而且从小学起从来没有过男生和女生坐一桌的,男生挨着女生坐都要被笑话。当老师叫我上她那儿的时候,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可能比红纸还红,因为我觉得脸上滚烫滚烫的。她怎么样,我没敢看。我们个子都不算高,坐靠墙壁一排的第一桌,我靠墙壁,她靠巷道,每次我来迟了,都是规规矩矩的让她先站到巷道我才上桌位。不知她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侧到桌子边上一角,只给我一小点缝隙,无法进去,若真要进去,非贴着她的身子不可。我的天,哪敢啊,不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吗?那些男生时时拿我开心呢。我只好把书包往课桌下面一塞,翻过桌子到座位上。她好气。我们虽然没有明显的画出“三八线”,但暗地里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做作业的时候,她主动的找我讨论。其实我是不想和他谈论的,因为那些题目在我眼里都不在话下。不是吹,在小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初中的几次单元考试不到一小时就交卷,同样稳居第一,没人撼得动。但常常犯粗心的错误,这个粗心也来自于骄傲自信,满以为稳坐泰山。有一回数学单元测验下来,我得了99分,蛮自豪的,从来没有得过这样高的分数,我睨视她的试卷,右上角大大的一个“100”!脸“刷”一下阴了,简直让我无地自容,闷闷的望着窗户。我看你错在哪里?她反而温情的越过无形的“三八线”,拿着我的卷子与她的对照,然后指着我错的地方说,你看,你把这最后一个符号弄错了。这一回,简直是对我极大的羞辱,以后每次做作业她都要监督我或者帮助我仔细检查才让我交,因为她是组长。时光最能磨脸皮了,以后我也没什么顾忌的和她交流讨论,她就像一个姐姐,我是她的弟弟。过端午的时候,她悄悄的递给我两个粽子,我拿到班主任老师寝室兼办公室边上吃起来,香香的,甜甜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表,令好多男生羡慕。我透过窗棂看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也有几个一样的粽子,难道也是她给的吗?她家有各种水果,成熟了的时候,她也常摘一些来给我,还叫我到她家去摘。我们之间那堵墙无形中被拆开了,每次和她一起交流讨论作业的时候无拘无束,轻松自然。我斜着身子靠近她,她那散发着皂角香味的发丝飘洒在我的脸上,酥酥痒痒的,薄薄的的确良衬衣透露出她洁白的肌肤,心中暗自涌动激流,呼吸极为不正常。
两年的时光转瞬就过去了。初中毕业后我曾给她写过一封上万字的长信,有点带爱情的那种,可一直没有回音。
第二次怜悯是我高中毕业以后,看到她在大街上摆地摊卖小百货。两年不见,本已渐渐淡忘,突然的看见她,又勾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重拾那段情感。她身体消瘦了许多,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不是那么的得体,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乡村妇女。她爬在地下,一对雪白肥大的鼓鼓圆圆的奶子完全暴露在我的视线范围,看样子大概正嗷嗷待哺吧,樱桃奶嘴发得胀胀的,不知宝宝有多大了。我蹲下想了解一下她最近的情况,那次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可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把脸扭到一边向顾客介绍商品,讨价还价。当时有女朋友一起,我不好久留。当我起身离开的时候,又转身看了她一眼,心里酸酸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走了好远,还念念不舍。
又过两年,我到她现在居住地的学校去当民办教师,借家访的机会找到她家。他说早一点收到你那封信就好了。我说毕业后就给你写的,她说半年多了才收到,已经定亲了。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她说她弟弟要招进区公所医院当医生,条件是要她答应嫁给区公所一个副书记的儿子。副书记的儿子患小儿麻痹症,行走不方便,更不要说下地劳动了……她埋怨我,在初中的时候为什么不早点……老师找我去谈,然后把我们编在一桌……你就是不主动。
我……哎!班主任就是我亲爹。

第19篇、谁是被抛弃的人?情感故事

我与鸿从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读同一所中学、高中也就罢了,后来我们居然还考进了同一所大学。再后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没有过多纷繁复杂的追求与被追求的情节,一切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发生。说起来,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水到渠成吧。 鸿说,他可能会去上海工作。他说上海并不远,坐火车一天就能来回。 并非所有距离都可以产生美感,有时候看似细微的距离其实远得如天与地遥遥相对。 在古代,有一个女子等待她的丈夫归来,日复一日,最后化作一块望夫石。我每个星期一的时候就开始等待周六,等待电话铃声响起,等待鸿在电话里对我说:“我刚下火车。” 这样的等待持续了几个星期,然后鸿说他觉得很累,不想每个星期都回家来。 于是等待从一个星期变成两个星期,甚至更多。有时候我会打电话给鸿,他在电活里心不在焉地听我说话,我可以听到他背后嘈杂的人声,想像着电视里大公司繁忙的情景,经常会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什么错事,就像一个在考场上作弊的小学生,忐忑不安。 我说:“这个双休日你若不回来,我就去上海看你吧。” 他淡淡地说:“双休日的时候我只想好好睡一觉,你来了也不能陪你。” 后来就很少打电话给他,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逛街,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写作。一时兴起的时候,会写一封很长很长的电子邮件给他,他的回信却总是很短很短。偶尔他的工作有了出色的成绩,他才会兴奋起来,给我描绘一个美好的未来:“等我月薪上了万,我们就可以买一套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子,买一辆最拉风的汽车。” 我向鸿提出了分手,他在电话里对我咆哮:“我为了工作忙得焦头烂额,你还来给我添什么乱?”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告诉你一声,不想与你吵架,也谈不上添乱。” 忽然想起了《东邪西毒》里张国荣和张曼玉,他以为她会跟他走,可是他的自信却伤害了她,所以她没有走。感情是如此的脆弱,有时候害怕自己会输掉所有,宁愿选择两败俱伤,至少心里还会平衡一点。 我问鸿:“你真的爱我吗?你真的不希望与我分手?” 他说:“当然。” 我记得,其实我从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爱上了鸿。但是那个时候他忙着考大学,除了向我借课堂笔记之外,根本无暇留意我。上了大学,以为我们之间其实没有缘分的时候,却突然谈起恋爱来。爱情似乎并非同时降临在我们身上,似乎也不是同时离开我们的。也许我们之中有一个早已经不爱另一个,只不过隐藏得太好,连自己都没有发现。 那先不爱的那个究竟是我还是鸿?已经不重要。 既然爱情不对等,自然就没有持续下去的理由。 回到家里打开电话留言,鸿说:“如果你一定要分手,我不会反对,希望你以后不会后悔。” 对啊,鸿以后会出人头地,那个时候一定会有很多女人围在他身边,也许他会等着曾经抛弃他的那个女人跪在他面前痛哭流涕。可是,鸿,难道你不明白?被抛弃的那个人,其实是我。
第20篇、他忘记了和我看红叶情感故事

和宗宗认识很突然,我们在同一个广场上看街头篮球秀,突然互相听到身旁的声音是为同一个组喝彩,然后相视一笑。就这么猝不及防的认识了,让人有些头晕,但是又单纯得可爱。
我发现这个男孩总是穿着火红的队服,带着热情的微笑,每天都去广场练习篮球。奇怪的是他的每个动作却不及外表火红,每次只是象征性的在场边拍球、运球或练习手势,偶尔会去场上练习一下立定投篮、罚篮。总之从不做剧烈的动作,不会加入到身边朋友们激烈冲撞、抢夺的战场,可我明明在他的眼神里捕捉到了一股涌出的难言的苦涩。
“我有病!”
他猜出了我整日写在脸上的疑惑,淡然地说完后快步冲向篮下,我猜那张背对着我的脸上是不似话语轻快的苦涩。
嗖……
我激动地站起身,只见宗宗竟意外地抬手飞身上篮,犹如一团烈火一样猛烈。球应声入内,是个很漂亮的篮板球,它很欢快地在篮筐内转了两圈,然后听话的滑入篮下宗宗早已等待的手中,他咧开嘴喘着粗气冲我傻傻地笑。
“有机会,我们去看红叶吧!”
突然间,他淡淡的神情却似火的炽热。我没有勇气再去追问宗宗的详细病情,只是稳稳地接住了他抛过来的篮球,上面绘着的一片大大的红枫叶轻快的舞动。我也冲他笑了,却无法笑出宗宗的从容,只好回了一个远投,可惜手软了,球重重砸在地上,红叶飞舞得老高。我想,假如这个爱枫叶的男孩没有得他口中说的那种病,也许有可能成为球场上真正的红叶,红的似火,红的炽热。
要开学了,我带着这个男孩炽热的微笑和关于红叶的约定挥手坐上了火车。一路上,我紧紧抱着宗宗最后塞进车窗的篮球,我的眼里闪烁着那片火红的枫叶,还有最后一眼宗宗从没有过的无奈的神色。“别忘了,回来和我看红叶……”
时隔不久,知道他走了。我伤心地一人跑到了香山,满眼的烈火吞蚀着我,我在这片热情的红枫林里孤独地徘徊着,自欺欺人地想要寻到宗宗的影子,寻找他在这里的炽热。恍惚间伸展的枫树被我当作了他上篮的身躯,可是相片里却只有一个孤单的女孩,还有左边空地上一串正在飘落的红叶。
那年,我们15岁,他忘记了和我看红叶。
从此,再也没有拿起那个篮球,因为我怕磨坏了红叶,我不想让它也淡淡地飘落。但是我知道,红枫般热切殷实的梦是永远不会破灭的。
第21篇、我的父亲情感故事
今天打电话回家,妈妈悄悄的告诉我:“今年冬天家里特别冷,你爸爸的手冻烂得很历害,前几天感冒了,也不去看医生,总说喝点开水就会好````”听到这里,总忍不住热泪盈眶。
不知何时,父亲头上的白发忆争先恐后的冒出来了,炯炯有神的眼睛也越来越找不到焦距了;更不知何时,皱纹已爬上了他刻满沧桑的脸庞;那笔直的脊背也开始向前弓了;走路也不如以前那么铿锵有力。父亲老了, 是的,他老了,为了家,为了两个没出息的儿女,父亲已经心力交瘁了。未满五十岁的他,已经苍老得看不出真实的年龄。
奶奶有九个儿女,父亲排行第三,在六十年代,有那么多兄弟姐妹的家庭,可想而知[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实在适应不了。那次第一次听到父亲对我说:“你怎么那么没出息呢”我分明看到他眼角的泪花了。可我依然,再一次登上了南下的列车,不敢去想父亲心痛的眼神,更不敢去想父亲对我这个女儿到底失望到什么程度了。
今年过年父亲又催我回家,可因为我学历太低的原故,工资一直都很低,而又不断的跳槽。所以经常闹经济危机,死要面子的我没钱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也不会回家。一听我今年又不回去,父亲黯然神伤的说:“在外面过年自已凡事要小心一点,冷记得多穿衣,晚上不要玩得太晚,没钱就向家里说,别太省了,工作不如意就辞职回家玩一阵,有时间记得经常打电话回家,别总是几个月没消息```”
这就是我的父亲,他没有才高八斗,没有家缠万贯;更没有权高位重,可他却用他最平凡的的真情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用他最朴素的处世为我铺垫美好的道路。他能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雪中送炭,他含蓄的感情让我在浮沉的红尘中找到一丝丝温暖。我为有这们的父亲而骄傲 ,

第22篇、破鳝鱼片的姑娘情感故事
几年前,我与表叔开了一家鱼店,生意挺火。
大师傅炒得一手好鳝鱼,店里每日鳝鱼片的需求量很大,从采购到洗、切、煮一条龙,三位师傅忙不过来。我在店门前贴了个小广告,想招聘两名新员工。也许是给的待遇不错,前来应聘的人还真不少。
一天傍晚,我与表叔正准备打烊,进来一个小姑娘,年纪约十五六岁。她进门打量了半天,却不说一句话。一见她那样子,我就猜出了八九分:“是来应聘的吧?我这里需要的不是你这样的人,对不起啊。”
小姑娘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但她似乎有些不甘心:“如果我在这里做小工,不要你们的工资,你们收不收下我?”
我仔细地打量她,她生得眉清目秀,就是个头矮小、体质偏瘦,显然不是做工的料。“你是来长见识的吗?”我知道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找不到工作,就采取零薪水的方式去长见识,但我这家小小的鱼店,能有多少见识可言?于是我问:“看你长得挺标致的,可以去站柜台啊,做这种小工很累,你的身体可能吃不消。”小姑娘摇摇头说:“我还在念书,不能站柜台的。再说,就是做小工,也只能每天晚上来做一个钟头。所以,我不能要你们的工资。”
我疑惑了:“不要工资的勤工俭学,还要占用你的学习时间,事情不会这么简单吧?”我这么一问,她的眼圈红了,我马上说:“是不是家里遇上难处了?”小姑娘说:“难处是有,不过不会让您为难的。我只要……只要你们每天能到我妈那儿买鳝鱼就可以了……因为我妈……她是残疾人……”我明白了,原来是这样!
第二天一大早,在小姑娘的指引下,我找到了她的母亲——一位破鳝鱼片的大婶。“我妈以前的生意是这儿最好的,去年出了车祸,左手失去了三根指头,破鳝鱼片的速度变慢了,现在卖出去的鱼还不到以前的一半。”小姑娘解释说,“除了卖鳝鱼,妈妈没有别的赚钱路子。卖不出鳝鱼,一家人就没有经济来源,我就得辍学……”
就在那一瞬间,我作出一个决定:今后店里所有的鳝鱼一律从这里进货。这样一来,店里还得增加破鳝鱼的成本,虽然小姑娘每天主动来帮着破鳝鱼,但速度还是跟不上。高峰期的时候,还得请“外援”。这时候小姑娘就很着急,有两回还划伤了手指,但每次没等伤好,她就又在店里忙来忙去。
日子一晃过了两年,小姑娘也为我破了两年鳝鱼。破鱼的速度由慢到快,到后来,基本上不用请“外援”了。两年后,小姑娘成了大学生,开学那天,我和表叔商定,将她两年来应得的工钱封了一个大红包给她。小姑娘先是一愣,说什么也不肯收。后来,她收是收了,但要求作为预支的工资,每年的寒暑假,她还会来店里帮着破鳝鱼。
有一件事,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其实小姑娘破鳝鱼的速度并不是很快,只不过在她划伤手指的那些日子里,店里的几名员工都学会了破鳝鱼,大家知道她的家境不好,都想帮她。
第23篇、作弊的爱情情感故事
在一场关于职称的考试上,他向陌生的她求援,她并不太反感地施以援手。出考场时,他打趣地说:“我们是‘弊友’啦。”她竟然没有反感,还握了他伸过来的手。
于是,她和他频繁地见面。逛街、看电影和泡吧,经营一份比爱情淡比友谊重的感情。
她周围依旧围绕着追求者,让她拥有一种众星捧月的满足感。终于,爱情的门被敲开了一道小小的缝,幸运者是大学教授的公子桀。她明白木讷的桀对自己的爱是发自内心,注定会像涓涓溪流般永不干涸。她在遥想,未来的日子有一套小小的房子,想像彼此的爱情在平淡如水的日子里缔造永恒。
她还会遇见他,他的笑容依旧阳光,背后却有一层不易察觉的忧伤。她读不懂他的忧伤,只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怜惜,她告诉自己那是朋友间的关切。
她在自己的电子邮箱里看到桀背叛的信息,爱在刹那间灰飞烟灭。笨拙的桀除了涨红的脸,竟然连基本的解释都没有。在阴霾降临时,她的脑海里全是他的脸,积攒着阳光的眼神。他接纳了她的落寞,也接纳了她受伤的心,不再是握手的距离,而是一个温馨的拥抱。于是,她终于明白真爱其实一直离自己很近,考场的“弊友”竟然是一世的情缘。那段无伤大雅的作弊,也成了记忆里的美好。
与桀在一起的感觉不一样,他给她的是新鲜的生活,仿佛每一天都会有新的惊喜。终于,她知道桀的“出轨”只是他导演的一场闹剧。考场上的“弊友”在爱情的世界里,再次违背了规则。她已经忘却了桀,并没有回归的意愿,却依旧气势汹汹地质问他。他坏坏地笑:“你是我的‘弊友’啊,我就是一个作弊的坏男人。职称也好,爱情也好,我作弊只为换得自己的幸福。”
坏坏的他依旧让她收获温暖,甚至那点作弊的邪气只是爱情的点缀,却不会让升腾的爱骤然消亡。原来,爱情的世界没有规则,作弊的人也可以拥有幸福。其实,爱情的世界有规则,温暖就是爱永远的方向。

第24篇、忆当初执子之手〃话现在垂颜一人情感故事

NO.1故事的开始,要从零六年说起。
零五年,我考上了县城里的一所普通高中,毕竟是农村的孩子,世面见得极少,可以说是少的可怜。虽说学校是不怎么样,可毕竟是本地的县城嘛,然后就在那里开始了所谓的求学生涯。
转眼间,零五年过去了,很平淡的一年。零六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踏入了高二。高一新生也理所当然的走进了我们的校园。当今社会无论什么环境,恋爱风气那是只增不减的现象,学校当然不会缺少这一主角元素。
高二以后,我不在像以前那样每天像个好学生一样蹲坐在教室,而是整天无所事事,不知所措。新生的到来,让我们有了“忙碌”。
NO.2昔,出现了。
那是某天的一个下午,我在篮球场,一个身影从我的身边滑过。当时我也没有放在心上嘛,可脑海中又一次回放这画面时我看到了,一张秀气无暇的脸儿,从一开始就挂着那招牌般的笑容。长长地头发被你刻意的挽留在了右边,那么的别具一格,与众不同。一身黑色的学生礼服穿在你的身上,完全触发了它应有的属性。
NO.3右脑控制不了左胸,爱上了你。
一别之后,彷徨的心感觉有了归属感,希望能在她的身上找到寄托。示爱,那是必不可少。幸运的是,我被你录取了。从此我生活中有了你,而你的生活中也有了我的影子。
学生时代,最好的通讯方式便是所谓的情书,当然我也没有避免。我都怀疑我现在的字都是给你写情书所拜。每天的书信来往是彼此见面之后的必修课。但内容很是简单,没有华丽的语言,暧昧的词汇,彼此之间是那么的真...
你喜欢周杰伦,而我没有追星的爱好,可有了你的时间,我不知从何时起也关注起了杰伦...
NO.4满足你的小小愿望
我们的校园爱情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夜晚。我是一名艺术生,书法、美术都略懂一二的嘛,那天我告诉你我晚上会在艺术楼等你,放学之后你准时赴约。之前我们相处的时候,我曾问过你:“昔,你喜欢什么环境?”你说你喜欢烟花天空,那样很美很美。我记下了你的话,当天晚上的艺术课我没有上,跑到了县城为你买了烟花,然后匆匆赶回来,绝不让你多等一秒钟。
我们闲聊了几句之后,我把特意为你买的玫瑰拿了出来,真正的‘含情脉脉’,你用嘴接过了我口中的玫瑰,我轻轻地凑到你的耳边,深深地对你说了那三个字:“woaini。”
我拥着你来到了四楼的窗前,我依旧问你,“昔,还记得你对我说你喜欢什么吗?”你默默地点点了头,眼神中流露出那种渴望。我捧起了你的脸,说:“我会给你这个梦。'”我掏出了手机,大拇指按向了拨号键。你却一脸的茫然,对一下的事情全然不知。霎时,之间学校国旗杆周围那团团升起的烟火奔向天空,那场景,真叫美!全校轰动,因为史无前例!
你陶醉了,我欣慰了;你哭了,我笑了。
NO.5踏入社会
学校生活很快就这么过去了,我也踏入了所谓了社会。而你当时念书的时候比我小一年级,所以还得一年方能毕业。虽说不能在一起了,可彼此之间的感情没有因此而变得淡然,每天依旧是暧昧的情话,传达浓浓爱意的短信息。互相传递着彼此那道不尽的爱。你很喜欢音乐,可以说是为之着迷,你去了另一座城市去完成你的梦想,而我依旧在属于我的那片领土创造着天。可没有多久的时间,我有了你的消息,你退学了,结束了自己的求学生涯,最后也来到了我工作的城市,理所当然,我们又生活在了一起。
NO.6感情危机距离使我们形同陌路
毕竟有回到了同一座城市,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那时我在H地上班,你在W地,我们相距的还可以,但我经常在晚上下班以后骑车回去,回到你那里,谈天说地,牵引未来,彼此都乐不思蜀。
可是好景不长,我换了工作地方,来到了市里上班,工作之余的时间也没有那么充足了,便不能经常去陪你了。你经常对我说:“颜,我喜欢美女、帅哥,我们好多帅哥哦,嘿嘿。你那有吗,介绍给我认识啊。”我也开口逗你说:“有啊,我朋友帅气的很多呢。”你在笑,我也在笑。你笑的什么我懂,我笑的什么你明吗?作为你的男朋友,听到这样的话,而且不是一次两次的听到,我的心能坦然吗,只是我从来不表现出来而已...
那是真的很想跟你定亲,然后等你毕业或工作以后我们就结婚,可你老是拿小说事,还不想过早的触及这些,学生时代的回答是这样,工作了,也是如此...
某日的下午,我在上班,来了条信息,一看是你的,我欣喜的将其打开。没想到印入眼帘的是那么醒目的一行字:“颜,我们分手吧,距离不仅能产生美,而且还...我们、分手吧。”当时我就傻了,拿着手机的手一直在颤。第一时间把电话打给你,你是不接也不拒。你是知道我的,我最讨厌的就是别人挂我电话,但最好不要超过3次。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我接受了现实。
NO.7忆当初执子之手话现在垂颜一人
分手的日子,我整个人变得很颓废,毕竟相处了四年的感情,要我如何割舍的下...
可那就是现实,我没有拒绝的权利,爱情,就是两个人的自私。。。
这个城市没有草长莺飞的传说,它永远活在现实里面,快速的鼓点匆忙的身影,麻木的眼神,虚假的笑容,而我,正在被同化。。。
眼睛能装下世界,为何不能装下眼泪;
难道说爱情真的就像是一场游戏?玩得起的继续,玩不起的出局?就像我???
再想起你,你的名字,你的笑,你的一切,都只能加上一个“别人的”。
再想起我们在一起的事,也只能加上一个“曾经的”。
有些感情是指甲,剪掉了还会重生,无关痛痒。而有些感情是牙齿,失去以后永远有个疼痛的伤口无法弥补。
不见面不等于不思念,不联络只是为了掩饰眷恋。
脸上太多的笑。是因为心中有太多的泪。
第25篇、一月·细雨绵亘情感故事

经了一夜细雨的抚摸,早晨出门时地上湿漉漉的,还未干透;空气清新却带着些许寒冷,让人能看见自己吐出的一团团白色的气流。不久前还是翠绿挺拔的乔木树,这时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旁逸斜出地朝一旁的房屋倾倒而去,虽有丈把高,但这时绝称不上美观,分明是给人以冰冷苍寥的一种颓废感。
这里的云朵从头顶上一天大约要飘过五十万朵,其中大多数云块的边缘都镶有一层灰蒙蒙的颜色,从边缘到中心,颜色渐次其入,越来越深,最后到中间就完全变成了浓重的暗黑色了,给人很压抑:总藏着太阳;这里的高压电都是一千码一千码地架过来,将这座城市的南北东西全部贯通起来,在白天黑夜将充足的动力源源不断地赋予他,沿着他全身所有的脉络,刻下凹槽回路,步入繁荣;这里的柏油路是一里一里地铺过来,经常一看就是好几辆压路车在碾路,后面则是浩浩荡荡的施工队伍。于是,一层一层的混泥土盖了上去,混着柏油一起迅速坚硬起来。终于,他的使命和即将光荣的时刻来临了,任凭身上叠起几百万双脚印,任凭汽车压过了一次又一次,任凭岁月蹉跎可他始终挺直背脊。这些年来,灯影依旧,微微笼罩着这座城市——我生活的城市。
在这样一座城市里,在这样一座繁荣的城市里,我曾经懵懂地产生过这样的念头,现在想来也是傻得可爱;我想把我看到的一切、知道的一切新奇带回家乡,我要坐在高大茂密的香樟树底下讲给那些淘气的孩子们听,让他们凝神屏息的瞪着大眼睛听我给他们说城里的事儿,然后在枝叶罅隙间无数的光点中悄悄睡去,或许在梦中翘起嘴角。这些是我曾经最纯真的想法,我像个孩子似地用最最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个世界,我一点也看不懂……
“唉,看来我要减肥了!”(一个瘦得没几两肉的女生不满地说)、“这里又鼓出来一块肉,真难看!”、“哎呦,几天不见又瘦了不少啊,你看你看,那腰…啧啧……”这样一连串的减肥系列经常是响进耳朵里,公司里的女孩或胖或瘦无一不是不满自己的身材。而这些,其实都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我只是在角落里默默地点一支烟,任由烟雾缭绕,睁着眼睛望向窗外秀丽的风景,那一刻,我看到整个世界由清晰到模糊的全部过程,于是,眼角有了潮湿的温度;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你的眼里常含泪水。
可是,这是惩罚么?
从不相信那个倒在血泊里的人就是你,可是当那张熟悉的面孔清晰地浮现在眼前的时候,我听到了从心脏涌到眼睛的洪水决堤的声音,那一瞬间,哗啦啦地划落面庞。那是我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哭,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伤心,是你对我的好吗?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懂你的情的,相信我好吗,我没对你撒过谎的。
而现在,天国的你,听到我的呼唤了吗?
有人说雨是离去的人牵挂这凡世里的人与事而流下的泪。
窗外又下雨了,绵亘几十里,细雨霏霏,又纷纷扬扬地遮蔽了视线。
第26篇、杨钰莹与赖昌星侄子蓄谋已久的恋情(图)情感故事
无论赖文峰在这场恋爱中做了些什么,杨钰莹是真诚的。(新浪读书配图)
吴颂今自述:

我第一次听到杨钰莹和赖文峰的消息,是在南昌。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很可能是1997年夏天参加余贞一老师音乐会那次,也可能再早一些。
一位南昌的朋友向我谈起此事,他说杨钰莹可能快结婚了。我立即联想到有媒体报道
说杨钰莹要淡出歌坛的事,问朋友,这个消息会不会又是一个谣言?朋友说,千真万确的,男方都已经上门拜过双亲了,据说,杨钰莹也已经去过男方的家乡,男方父母也同意了他们的亲事。
这位朋友对我说,不久前,那个男的来南昌拜望杨钰莹的父母,他们一起在酒楼吃饭的时候,意外地与他见过一面,彼此还说过话。杨钰莹的母亲向我这位朋友介绍那个男的,说这是赖先生,岗岗的男朋友。朋友说,赖先生看上去年纪很轻,个子不高,瘦瘦小小白白净净的,很斯文很秀气,说的普通话听上去像是台湾人。朋友说他当时以为赖先生是一个大学生什么的,后来聊天的时候才知道,赖先生原是福建晋江人,现在定居香港,在香港有一间很大规模的公司,当总经理还是什么高职。看起来,杨钰莹的父母对这门亲事非常满意,对那个赖先生的态度,既热情又恭敬。
虽然他这样说,可我还是有点不相信,问他杨的后父老方对这门亲事的态度怎么样。朋友说你说怎么样?他高兴坏了。我说不可能吧。我记得有一次,珊珊老师对杨岗丽开玩笑要她长大以后嫁个港商,老方知道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吴老师,你说珊珊老师怎么能这样?她说要我们岗岗长大了嫁给港商。哪有这样当老师的,这不是给我们岗岗灌输资产阶级思想吗?朋友听了就猛笑,说你这是什么时候的老皇历了。你也不看看,现在都是什么时代了?
杨钰莹公开她和赖文峰的恋爱经历时,反复提到“纯真”和“快乐”这一类词。可是,许多媒体对此却表示怀疑。我却相信在这件事情上,她所说的全是实情。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通过间接渠道,知道了一些有关杨钰莹和赖文峰的事。我先后看到了两篇文章,一篇发表在2002年的下半年,也就是与远华案有关的一切甚嚣尘上的时候。另一篇发表于2000年10月,当时杨钰莹已经复出,与远华案有关的一切,尚不太为人所知。
杨钰莹说出这一切的时候,我相信她有她的无奈,同时,我更相信,她和赖文峰之间的恋爱,绝对不是某些人所说的,是三年合同婚姻。
有关这一点,有一篇文章《杨钰莹,歌甜人美爱情得意》中谈得非常清楚。
这篇文章出自河南一家出版社于2000年10月出版的一本书《歌坛偶像40家》。书的作者是一位我熟悉的资深娱乐杂志负责人。自杨钰莹出道以来,这位女记者一直关心她支持她,多次在她们的杂志上宣传报道杨钰莹,与这位甜歌偶像的关系应该不错。据作者称,书中所写的40位歌坛偶像,绝大多数文章在其所编的刊物上发表过,然后再结集出版。杂志发表需要几个月的周期,再结集出版,又需要几个月周期。如此推算,作者写杨钰莹的这篇文章,应该在2000年以前,或许在1999年甚至有可能在1998年。那时,人们还没有将杨钰莹同远华案作任何的联系。
正因为这篇文章与远华案无关,甚至有可能在《杨钰莹诀别歌坛相夫教子》之前,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中所写到的一切,值得充分注意。作者在文中写道:
“记者问:杨小姐,如今你的歌坛事业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样样都占(由这一句提问,似可判断采访的时间应在杨钰莹正式淡出歌坛前后),为了这一天,你吃了不少苦。难道真忍心就这么离开你热爱的歌坛,离开热爱你的歌迷吗?”
“杨钰莹:说心里话,离开歌坛,我最割舍不得的还是观众和歌迷们对我的那份情,那份爱。我在歌坛奋斗了这么多年,得到了大家无私的关心和厚爱,摸爬滚打、风风雨雨都过来了。至于我退出歌坛,这种想法不是突然才有的。记得我几年前就说过,不管以后发展如何,都会在28岁以前激流勇退,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我那时的想法是能在家乡买一块地,盖一所环境幽雅的幼儿园,自己去当园长和教师。我是江西师范学校毕业的嘛,当幼儿教师也是我多年的愿望。如今我离开歌坛,虽没有实现自己的第一愿望,但能和家人、爱人在一起,我也感到特别满足和幸福(此语说明她尚未离开赖文峰,是与自己的“爱人”在一起)。这么多年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事业东奔西跑,很少有时间陪家人、交朋友,有时工作一忙起来,就失去了正常的生活权利,离生活太远了。成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特别是我们做歌手的,除了唱歌之外还要应付很多事情,实在是太辛苦了。现在不唱歌了,我只想过一种平凡而实在的生活,一种属于自己的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现在我找到了,我非常珍惜。
“记者问:能谈谈你男朋友的情况吗?
“杨钰莹说:他是厦门人,工作在香港,以经商为业。我是在福建演出的时候认识他的。他不像一般商人那样身上脱不掉那层‘金钱味’。他很斯文,也很稳重,而且有风度,有才华。他和我年龄大小差不多,在生意场上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他从不炫耀自己,无论在什么场合下,都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很平常的人。我觉得和他在一起有一种特别的亲情和安全感,这是我多年来都向往和追求的。
“记者问: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打算?
“杨钰莹答:我是个比较传统的女性,多年来就一直追求着能过一种稳定的生活。我觉得相夫教子是女人的一种美德……”
后来,远华案闹出来了,媒体争论不休,也因此特别让人无法相信。我个人比较看重这篇文章,我甚至能够想像杨钰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那种满足的心情。那真是非常平静、非常祥和、非常幸福的心态。她特别对记者强调说: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现在我找到了,我非常珍惜”。
一点都不隐瞒,一点都不做作,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坦然。可以相信那时候,她确实是沉浸在幸福的体验之中,因此,她不需要任何的矫饰。
我读到这篇文章时,之所以倍感亲切,也是因为我知道她那场恋爱果真是轰轰烈烈,果真是浪漫无比,果真是幸福满足。
介绍这件事,还需要绕一个弯子。
有一年,我带一个歌手去福州演出。不用说,也是一位美女歌手,和杨钰莹一样,人靓歌甜,不久前刚刚上过央视春节联欢晚会,也曾获得过不少国家级大奖,因此名声大振。每次到外地演出,都会遇到差不多相同的情况:某一位或者某几位男士极其殷勤地出现在我们身边,或者准确地说,是出现在我的美女歌手身边,替我们提行李,为我们张罗住宿,安排我们的饮食。这次也同样如此。
这次出场的小伙子年龄不大,典型的闽南人,个子瘦瘦小小的,穿着一身的外国名牌服装,操一口带着闽南腔的普通话。他出现在我们身边时,驾着一辆红色的小跑车,一副商界新贵的派头。对于汽车,我完全不在行,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那辆小跑车只有两个座位,因此,他接送我和我的歌手时,不得不跑两趟,先接送她然后再来接送我。有几次,他还安排了别的车接送我,他自己则驾驶着那辆红色跑车接送我的歌手。后来,杨钰莹以及保时捷事件闹出来了,我暗想,或许我曾坐过的那辆,也是保时捷?
类似的情况,我经常遇到,因此,我从不向我的歌手打听与这些人有关的情况。除非歌手自己愿意告诉我,或者彼此有过交谈以及介绍。
这个人的情况略有些不同,他对我的歌手异常热情,追她的意思,极其明显。我们当时的住处,由演出组委会安排,是一家三星级宾馆,条件已经相当不错了。可小伙子看过之后,说这种地方怎么能让你们这种身份的人住?太委屈了!走,我给你们换一个地方。我说,这样不好吧,人家都已经安排好了。他说,不要紧,我给他们打招呼。他打了几个电话,叫来几个人,将我们转到了西湖边一家五星级酒店。他的手下早已经在酒店里订好了房间,三个豪华套房,我、我的歌手以及他,一人一间。
整个演唱活动,他是全程陪同,一步不拉。演出之余,我们还在福州几家电台参加直播节目,又搞了一次签名售碟活动,他一直跟在我们一起,而且找了几个手下帮忙张罗。
他多次提出要请我的歌手吃饭,我的歌手拿我当挡箭牌,一推再推。后来,这位歌手觉得实在推不掉了,对我说,吴老师,他已经说过好多次了,我实在推不掉,你看怎么办?我说,他既然这样热情,我们也不好不给面子,就去一次吧。
地点选在福州市一家十分豪华的餐厅,令我没有料到的是,参加的不仅仅只是我们两个人。他还请了一大帮职能部门有来头的人,这些人在一起不拘小节,高谈阔论,喝起酒来就像是喝水一样。跟这帮陌生人在一起,我实在有些不习惯。找到一个机会,悄悄地对他说:你请我们吃饭,就请我们两个人好了,怎么找这样一些人来?他说,对不起,吴老师,我也是没办法,这是我的工作。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问他,你说你的工作是什么?他说,就是陪这些人吃吃喝喝。我当时真是纳闷,世上难道还有这样的工作?
事后,我的歌手对我说,吴老师,你不了解他吧?他是赖文峰的好朋友。
我知道杨钰莹的男朋友姓赖,但还不知道叫赖文峰。我说,赖文峰?谁是赖文峰?
她说,你还不知道?杨钰莹的男朋友小赖呀。
我心想,这可真是巧了,怎么都爱追我的学生呢?他是小赖的好朋友?那么,他对赖文峰和杨钰莹的事,自然非常清楚了?
我的歌手说,何止清楚呀。他和赖文峰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两个人的关系特别好。要玩一起玩,要打架也是一起打架。就是人们说的,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那种肝胆朋友。现在两个人都发达了,他和赖文峰什么都要比个高低,赖文峰买什么名牌衣服,他也要买一样的,赖文峰买什么车,他也会买一辆。
既然说到这里,我就说,赖文峰有了一个漂亮女歌星做女朋友,他是不是也想找个一样的,所以才这么拼命地追你?
我的歌手说,他大概有这个意思。不过,我觉得不合适。我是不会答应他的。
策划人旁白:
就在那一次,小伙子向这位歌手讲起了赖文峰追求杨钰莹的故事,这位歌手又将这个故事讲给吴颂今听。后来,杨钰莹接受鲁豫采访时,用到一个特别的词“蓄谋已久”,使吴颂今立即联想到这个故事,他心想,那一切也许都是真的。
据那个小伙子说,赖文峰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杨钰莹唱歌,顿时被她迷住了,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她为妻。那次,杨钰莹到厦门演出,事前自然做过大量的宣传。赖文峰知道杨钰莹要来,立即跑到这次演出活动的主办单位,对人家说:你们这次活动的全部接待工作,由我包下来。主办单位的负责人不知他是什么用意,一时不知该怎样回答。他又说,你们放心好了,不需要你们出一分钱,也不需要你们任何回报,我免费赞助你们。条件只有一个,由我负责接待,个别演员的住宿,由我来安排。
远华集团当时在厦门的名声,一般人或许想像不到。赖昌星的名字比硬通货还值钱,赖文峰以及赖水强这几个名字,自然也是大名鼎鼎。大家都知道远华公司常常会有一些惊人之举,此时听到赖文峰这样说,主办单位乐得少花一笔钱,自然是同意了。
接杨钰莹的那天,赖文峰亲自出马,带了六辆奔驰600豪华轿车。接到杨钰莹后,赖文峰又处心积虑安排了一场人造“车祸”,稀里哗啦,六辆奔驰一家伙全都撞到了一起。杨钰莹见状,自然是花容失色,吃惊不小。赖文峰却从容镇定,立即招来另一辆更豪华的劳斯莱斯,将撞车现场交给手下处理,他自己带着杨钰莹,潇洒而迅速地离开了现场,安排在靠近海边的一家豪华酒店住下来。
当天晚上,赖文峰敲开了杨钰莹的门,对她说,对不起,杨小姐,今天让你受惊了。
杨钰莹说,哎哟!当时真是把我吓坏了。对了,那几辆车怎么样了?
赖文峰说,只不过是几辆车而已,撞就撞了,我最担心的是怕你吓着了。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块上好的玉,捧到杨钰莹面前,对她说,杨小姐,我听说玉贴身可以压惊。今天出了那件事后,我想来想去,只有这种办法能够让我心安一点,请你一定要收下。
话既然说到这种份上,杨钰莹还能说什么?自然是笑纳了。
在整个厦门的演出过程中,赖文峰始终陪伴着杨钰莹,对她精心照顾,殷勤备至。杨钰莹对他似乎也颇有好感。从此以后,两人开始了电话间的热线联络。不仅如此,杨钰莹往后在全国各地的一系列演出,赖文峰都不惜成本,全程护驾。
有一次在四川某市演出,赖文峰亲自带了一个车队,提前从厦门赶到那座城市,守候在机场外。杨钰莹一行刚刚走出机场,赖文峰和他手下的人就迎了上去。主办者派来接杨钰莹的人在一旁见了,目瞪口呆,不明白这班人马从何而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赖文峰将杨钰莹请进豪华轿车里,然后一长列车队,威风凛凛向市区驶去,在早就安排好的当地最豪华的酒店住下来。另一次在安徽某市的演出,同样如此。数月来,赖文峰的追星车队奔驰不息,转战千里,终于赢得了杨钰莹的芳心。
有一次,杨钰莹回到南昌,约了几个最要好的小姐妹见面。对她们详细地介绍了自己和赖文峰恋爱的过程。她的朋友说,杨钰莹介绍的时候,眼睛晶亮晶亮的,脸上始终带着幸福而又满足的笑容。作为女人也作为好朋友,她们知道,这是真爱了。只有真爱的女人,脸上才会荡漾着那样的甜美,那样的满足,那样的幸福。
我插话说,那是当然了。用六辆奔驰600去追一个女人,天下哪一个女人见了,不会激动得晕过去?
她听了我的话,十分惊讶,反问道:你也知道这件事?
我说,我听说那天出了“车祸”,是怎么回事?
她于是向我介绍了“车祸”的过程,和吴颂今听来的,略有不同。
她说,当时,杨钰莹刚刚走出机场,正等着别人来接自己的时候,突然面前驶过来一排奔驰轿车。第一辆车是赖文峰驾驶的,见到杨钰莹之后,顿时为她的美貌倾倒,想多看她几眼,立即踩了刹车。没料到后面几辆车一辆跟着一辆撞了上来,稀里哗啦,在杨钰莹的面前一辆辆撞得面目全非。
车祸发生后,赖文峰根本不顾那些被撞的车,第一时间跨下车,跑到杨钰莹面前,表示让她受惊了,非常对不起。杨钰莹当时觉得,这个人可真是特别,六辆奔驰600撞成了那样,他竟然像没事一般,无疑说明他是一个不拘小节、异常洒脱异常慷慨之人,心中立即对他有了一种特别的好感。
事后,赖文峰告诉她说,他曾听手下人提起过杨钰莹,说杨钰莹如何如何的美貌,描绘得简直比天仙还胜一筹。他根本不相信,可他的朋友说,你不相信,那你自己去看吧。他说,有什么好看的?我事情多得很,不去。朋友不管这些,拉着他就上了车。没料到,在机场见到她,一下子惊呆了,才发生了那件不幸的“车祸”。
原来,这是一个惊艳的桥段。
听了她的介绍之后,我心中有一个判断。当然,这个判断也源于杨钰莹所说的“蓄谋已久”。我认为这个故事中,赖文峰的那个哥们所讲“车祸”是事前设计好的,应该是真实的。所谓“惊艳”一节,只是赖文峰告诉杨钰莹的,这是事前编排好的故事。而撞车过程,杨钰莹的同学所讲,比吴颂今所讲,似乎更可信一些。
有了这些故事,再加上某些报道中所称的,给杨钰莹一张空白支票,想填多少就填多少这样的情节,有几个女人,不投入一场真诚的恋爱之中?
无论赖文峰在这场恋爱中做了些什么,杨钰莹是真诚的,我相信。
第27篇、石头里的春暖花开情感故事

石头里的春暖花开
作者/ 葛闪
只因为,他后背上的那一袋石头并不冰冷坚硬,而是因为一份爱,时时春暖花开!
从家到学校,从学校到家,二十余里崎岖难行的山路,洛宁的背上总是负重着一袋石头,艰难地行走着。
洛宁11 岁,身形孱弱,沉默寡言。他是我到云南支教以来,见过的最不合群的学生。但洛宁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班级前列。
几个月前,洛宁上学时,背上除了书包,还多了一个鼓鼓囊囊的口袋,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上课时,洛宁就把口袋放在课桌下面。下课时,洛宁又把口袋背上,在操场上转圈。班上的学生很纳闷,都想揭开谜底。
也有同学去摸过,硬邦邦的,感觉像是石头。洛宁总不会把石头整天背着吧。可不管老师和同学怎么问,洛宁总是不发言语。有同学曾经试过打开口袋,但平时很老实的洛宁,就会像是一头发怒了的小狮子,让大家不得不罢手。
又过了一段时间,时值严寒,洛宁的口袋也变大了,里面的东西也装得更多了。同学们更加好奇了,那天,口袋被好几个同学强行打开了,里面滚落出一块又一块冰冷坚硬的石头,同学们都惊呆在原地。
体弱无力的洛宁,是想通过背石头来锻炼自己的身体吧。几个孩子回过神来,哈哈嘲笑起洛宁。暴怒了的洛宁扑上去,和他们厮打在一起。
办公室里,我不忍心训斥洛宁。这个瘦弱的孩子,很是让人心疼。6岁那年,洛宁的父亲患病离世,母亲一人撑起了这个家。然而去年,洛宁的母亲遭遇车祸―――瘫痪了。
几天后,趁洛宁还在上课,我专程去了他家里。躺在床上的洛宁母亲很虚弱,见我来了,慌忙要起身,我连忙扶住了她。
说了一些洛宁的近况后,我向她提及洛宁背石头上学的奇怪之举,她的眼泪簌簌落了下来。原来,自从她瘫痪后,洛宁除了在学校,其余时间都在家中服侍母亲。他不再跟小伙伴玩,因为他要砍柴、烧水、做饭、洗衣服、喂猪……
一天,母亲因为渴急了,把手伸向离床头不远的热水瓶,结果烫伤了自己。洛宁放学回家,看到被烫伤的母亲,大惊失色。他怕自己不在家时,母亲不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洛宁当即决定以后的每一天,他都要背着母亲上学。
但是,母亲的体重有八十六斤,11岁的他怎么背得动。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方法,起初,背着少量的石头上学,随着对重量的适应,再不断的添加石头。直到他能适应超过八十六斤的重量为止。
回来的山路上,我任由泪水肆意奔流。我仿佛看到这样一幕画面:崎岖的山路上,衣衫单薄的洛宁,背着一袋硬梆梆的石头在艰难地行走。顶着风雪,洛宁不怕刺痛;踏着山路,洛宁不畏路难。
只因为,他后背上的那一袋石头并不冰冷坚硬,而是因为一份爱,时时春暖花开!
第28篇、陨落的“中国帕瓦罗蒂”情感故事
前方是绝路,幸福在拐角。
我的座右铭是“生命在于静止”,高中三年,从不参加学校的运动会。
高二那年,人家参加运动会,我在广播室里播报各班来稿。那次,运动会结束,团委书记王浩找到我,说要带我去见一个人。
我跟着他走进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位女老师,大约30岁。她看到我,激动地站了起来。
“他就是你要找的学生,叫李咏。”王浩介绍说。
经她自我介绍,我才知道她是我们学校的音乐老师,姓刘。高中没有音乐课,所以我几乎没见过她。她从广播里听到我的声音,觉得我是棵唱歌的好苗子。
“你的声音很好,愿意跟我学唱歌吗?”她望着我,满眼热切。
“愿意啊。”
她脸上掠过一丝惊喜,但很快就冷静下来,对我说:“唱歌可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学的,需要很多先决条件,比如声带条件。”
“您刚才不是说我声音很好吗?”
“听上去是很好,但我还要带你去医院检查。”
于是,我和她一起到了医院,挂了口腔科的号。
最后的诊断结论是:“声带闭合很好,宽、厚、长,像瓷砖一样光滑。”
刘老师对我解释说:“假如声带闭合不好,有缝隙,声音就是嘶哑的。声带的宽窄、薄厚,决定了你声音的粗细、音域的高低,表面的光滑程度决定了声音的质量。”
很快,我开始上课了。每周二、四两天,每次训练两个小时。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和实践,我的喉咙打开了,每次音域扩展练习都能向上爬半个音阶,自然音域达到了12度。连老师都惊呆了,她发自内心地欣喜啊,终于等到了一个得意门生。
一年以后,我已经能够完整地唱完哈萨克族民歌《嘎哦丽泰》,这是音乐学院声乐系一年级的练习曲目。
我和刘老师还有一个约定,也可以说是一个共同的理想——高三毕业,我报考上海音乐学院,她为我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支持。我们为了这个理想太投入了,偏偏忘记了一件事。
我比较晚熟,已经高二了还没经历变声期。正在我梦想着成为中国的帕瓦罗蒂时,一天早晨醒来,我突然发现自己失音了。
母亲急忙把我送到医院,医生的诊断是“声带小结”,原因可能是长期用声不当或用声过度。
接下来很长时间,我厂都住在医院里。
时间一天一天地溜走,距离上海音乐学院的专业课考试越来越近了。每天早上醒来,我都试着对自己说一声:“你好!”却发不出声儿。
直到两个月以后,那天早上,我从床上坐起来,习惯性地却又不抱任何希望地对自己说了声:“你好!”
话一出口,我吓傻了。
居然发出了声音……而且,根本不是我的声音!
这声音听起来是低沉的,嘶哑的,而过去我的声音是高高悬在上方的,响亮的。
我这是怎么了?
几天以后,我又去音乐教室练声。我一次又一次地试唱,高音再也上不去了,只剩下中低音。我的心冰凉冰凉,全完了。一年的努力,就这样付诸东流。梦碎的不只是我,还有我的老师。
后来,我考上了北京广播学院。考上广院之前我又去医院检查了一下声带。诊断结论和过去一模一样:“宽、厚、长,像瓷砖一样光滑。”老天助我,劫后余生……

第29篇、流水无情草自春情感故事
那年她是班里最无人注意的一个,样貌平庸,衣着朴素,成绩亦不突出,任教两年的老师提起她竟完全没有印象。早恋更是没有她的份,没有男孩会留意她那中规中矩的短发和毫无特色的校服。生活,对她这样的女孩来说,永远是一成不变乏味的灰色。
直到那一天,一个阳光懒散的午后,下午的第一节课,一个迟到的男孩自门外跑进教室,满头大汗,却向她这边看了一眼,嘴角带着一丝暧昧的笑意。她的脸一下子红得发烫,本来好好握在手里的笔“啪”的一下掉在地上,惊起了窗外昏睡的麻雀。
也许他只是碰巧向这边望一眼而已,她对自己说,他不会注意到我的。
但是这以后,经常的,她正在听课,写作业,或是打瞌睡时,冷不丁地抬下头就会发现,他正在往她这边看,只那么飞快的一下,又迅速扭过头去。每到这时,她的手心都会冒汗,脸直红到耳根。同桌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说。
下课后,他总是故意跑到她这边来,和一群男生嬉笑打闹。有时她会悄悄把桌子往前拉一些,因为怕他摔了,磕上桌角受伤。
他在附近时她总是低着头,却又挺直身子,是怕他看,又怕他不看。矛盾得满心慌张。
有一次她无意中发现,自己的鞋子总是脏的。就想到如果被他看见,自己喜欢的女孩穿着一双脏鞋子,该多难为情。于是她从此每天出门前,总会把鞋子擦得干干净净。
她也开始关心自己的样子。她留起了长发,还给自己买了一个漂亮的发夹,不再总是穿千篇一律的校服,连书包和文具盒也要仔细挑选。
每一次他在课堂上转过头来,她都会紧张地审视一下自己,确定一切都在最好的状态。
他却一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也许是因为她太平凡,大家连她的谣言也不屑于去传。
那时***妈在她家楼下经营一家馄饨店。有一天放学她因为值日回家很晚,经过那段行人稀少的马路时,发现他一直在后面跟着,却又不叫她,她也不敢停下来和他打招呼。两人就一直沉默着走到她家楼下,她上楼去,他则走进***妈的馄饨店,吃了一碗馄饨,然后再绕路回家。当时她看着他在夜幕里瘦弱的背影,心一下子就热了。多好的男孩啊,悄悄护送她回家,都不肯让她知道。
她想自己明白他的良苦用心,那时候身边多少早恋的少男少女们因此荒废了学业,他一定是不想影响两人的未来,才一直没有说。
从此她就彻底地变了。上课再也不打瞌睡,因为怕影响自己在他心中的形象;回家则努力地学习,因为她不想让他失望。而他依然是那样,上课时不时往她这边看一眼,目光也不过多地停留,但已是对她最大的欣赏。放学后他经常跟在她后面,默默地送她回家后,自己进店里吃一碗馄饨。
他是个那么好的男孩,让她觉得自己只有变得更好,才配得上他的喜欢。
时间一天天过去,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她说:你变漂亮了,你变自信了,你进步越来越大了。
她嘴上笑但不语,心里却清楚,这都是因为他啊。
后来那个焦灼盼望的8月终于到来,她不出所料地考上了一所很好的大学。却听闻,他考得很不理想。
在大学里她越发出色,曾经平白无奇的脸变得清丽可人,曾经隐没在人群中的瘦小身影变得骄傲挺拔。她已然长成,像一颗诱人的樱桃,理所当然引来许许多多蜂蝶围绕着她转。
但她谁也不要,她的心,早在那年他悄悄送她回家时,就属于他了。
放暑假时,她终于找到了他。
两人坐在那家咖啡厅里,一切的禁忌都已解开,一切的时机都已成熟,她美好而大方地坐在那,对他说,我们交往吧。
他正惊讶于她的变化,猛然听到这句话,愣了半晌才说,为什么是我?
她笑了,你不是喜欢我吗?
谁知他竟一脸摸不着头脑的表情,你是很优秀,可是,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你的?
她有些生气,你那时每天上课都会往后看,不是在看我吗?
他吐了吐舌头,那是因为,那时班主任总是在后门巡逻,我怕他抓到我看小说。
可你下课后还总是到我座位跟前嬉闹!她说,急于求证的心情溢于言表。
那是因为你那空地大,而且我哥们儿坐在那里。他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
那你那些天送我回家呢?你每次还在我妈妈店里吃碗馄饨才走。
我不知道那是***妈的馄饨店,我就是喜欢吃那家的馄饨啊。看她急了,他委屈地辩解道。
她彻底呆住了,怎么会是这样?他根本没有喜欢过她!
他看着她快哭出来的样子,安慰道,你不要难过啊,你现在条件这么好,追你的人里我这样的应该很多吧,只恐怕你自己已经看不上了呢……
她默默地离开咖啡店,一路走回家。为自己如此长时间的自作多情感到羞愧和难堪,心情糟糕透了。
直到她经过那些熟悉的街道和店铺,看到玻璃橱窗上那个几乎陌生的女孩,如此美丽的,挺拔的,举手投足都带着自己曾经没有的神采和魅力。
她这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遇到他之前那个晦暗平庸的女孩了,她改变了。虽然他不曾给过她爱情,但却给了她生命里其他美好的东西——他让她变得自信、自爱、美丽,并且懂得珍惜和勤奋。
也许成长岁月里的每一个女孩都会遇到这样一个男孩吧。流水无情草自春。纵然一切只是他们的无心之举,她们的多情想象。但当初那一只只青涩的花苞,还是就这样绽放,自此以后,她们的人生将春光烂漫,万紫千红。而他们,也会成为一段段锦绣年华中,最精妙,最动人的,那一抹绯红。

第30篇、那群读大学的保安们情感故事

他们在清华、北大学英语、读大学、考文凭,实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名言。
“我本来没什么口才。
只是个农民”
20岁的杨昌友是清华大学图书馆的保安。他读英语的地方是图书馆监控室。每天从晚上10点半到早晨7点。他和同事兼室友刘晓康交替接班,一个人读书学习,另一个人就盯着32块小屏幕监控器。
为了读书,他们宁愿天天值夜班,杨昌友和刘晓康盘算着:再熬两年,考个文凭,将来就能回老家托人安排个工作或是考个公务员。
事实上,读书的保安早已不止在清华、北大,还有其他大学。读书的阶层也不只是保安,还有餐厅厨师、服务员、宿舍管理员、后勤修水工……他们之中,名气最大的就是被清华学生称为“馒头神”的张立勇。2001年,这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清华十五食堂厨师因在满分670分的英语托福考试中获得了630分而名噪一时。
十多年前,张立勇去清华北侧的生活区上班,每天清晨与上课的大学生擦肩而过。“我们年龄相仿,为什么他们能上学。我就只能捡煤球、蒸馒头?”张立勇如今回忆起来,内心还有几分酸楚。直到学了英语,他才没觉得那么自卑,因为他们能学会的,他也能学会。
曾任职于北京奥委会、国庆60周年庆典组委会的张立勇,总是微低着头,态度很谦逊。“我本来没什么口才,都是这些年参加公共活动练出来的。”他说,“我只是个农民。”
“保安读大学”第一人张君成
“保安读大学”第一人是一个叫张君成的山西人。16年前,张君成穿着制服,戴着大檐帽,站在北大西门的岗亭里。请每一个进门的学生出示证件。今天。他则是西装革履站在操场上,俯视着几百名身穿制服的学生做广播体操。他现在是山西省长治市最大的一所民办中专常务副校长。
1995年6月初,张君成从山西长治老家来北京文安公司做保安,被分到北大的“景观门”——西门站岗。一天,7个老外要进北大,但拿不出证件。张君成不敢放行。事实上,他也不敢肯定对方是否懂得自己的意思。初中毕业的他只会说“Yes”和“No”。
双方自说自话,当然沟通失败。老外们转身离开,走了十几步后齐刷刷地回头,向张君成竖起大拇指。张君成还在“又惊又喜”,七根大拇指一下倒转了180度向着地面。他傻掉了。
当晚,张君成给家里打电话,打算辞职,被母亲骂了一顿。想了几天,他买来一本《英语三百句》,在岗位上开始读。
北大西门是两人交替值班,一人站在门口,称为站岗;一人坐在门卫室里,称为坐岗。张君成选择的是这段坐岗时间学习。
后来,一位英语系的教授发现了这个能用简单英语单词跟外国留学生对话的保安,帮他弄到一个英语强化班的听课证。1998年,他拿下了北大法律成人高考的专科文凭。之后返回长治老家发展的他,成为民办中专常务副校长,他同时又修完一个自考本科文凭。还兼职在长治学院讲授公关礼仪课程。
谈及过往,他最大的遗憾是:那7个老外,后来再也没出现过,没有机会礼貌地对他们说一声“Yourcredentials,Please”(请出示你的证件)。
餐厅服务员的“绿色梦想”
1986年出生于河北大名县的李海磊,2006年来到清华当餐厅服务员。他原本的目标是当一个清华校园里的楼长(宿舍管理员)——不仅有3000元左右的月收入,而且能提供较为充裕的读书时间。
李海磊是个不安分的人。2008年。他通过多方博弈。创建了“绿色梦想”,给自己和一干想读书的同仁们找了个免费补课的机会。后来,他发现:报考楼长已经要求本科学历,而自己拿到文凭要到2015年。“我要是再等到2015年,没准儿就得要求研究生学历了。”
借组织、经营“绿色梦想”的机会,李海磊跟清华的大学生们走得越来越近,光百年校庆时就一起拍了几个月电影。都是同龄人,沟通起来很容易。2010年末,他去一个89届清华人办的公司任职,不久前又跳到一家做远程教育的IT公司做副总,月薪过万。
高校里的人才资源太多了。有的是机会,这比死读书有用得多。李海磊说:“假如按部就班地读书、考文凭,我现在肯定还是一个餐厅服务员。”目前他的公司正在招人,学历要求最低是本科毕业。唯一的例外是,“如果我当年的同事,那些服务员、保安现在来找我,我肯定会给他们机会。”
文凭与命运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第31篇、关于爱的小故事情感故事

关于爱的小故事
1、世上最温暖的冬夜 一对夫妻有一个独生儿子。一天,爸爸对违约的儿子说道:“如果你再违约,我就把你关进冰冷的阁楼。”但儿子又一次违约了。那晚,夫妻把儿子送上了冰冷的阁楼,却难以入睡。妻子体会到丈夫脆弱的心,就说:“你可能很心疼,但如果现在把儿子从楼上带下来,以后儿子就不会听你的话了。”丈夫说:“你说得对。但儿子现在该多么冷、多么害怕啊。”丈夫静静地下了床,向阁楼走去。
在冰冷的阁楼里,儿子蜷缩在硬邦邦的地板上睡着了。爸爸轻轻地躺在了儿子身边,让儿子枕在自己的胳膊上……幼小的儿子眼泪夺眶而出。亲爱的弟兄姐妹,这不就是最温暖的冬夜吗?
2、爱的激励
很久以前,在意大利那不勒斯的一个工厂里,有位少年梦想着成为伟大的歌唱家。经过重重困难,他终于上了第一堂声乐课。老师却严厉地对他说:“你没有歌唱家的资质。你的声音就像门洞里的风声。”少年的妈妈紧紧抱住失望的儿子,说:“儿子,你一定能行!不要失望。妈妈砸锅卖铁也要让你学习声乐。”少年在妈妈的鼓励下努力练习唱歌。这位少年后来成了世界著名歌唱家,他就是恩里科。卡鲁索。一句爱的激励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那么你是怎样对待周围的人呢?
3、爱就一起度过
有位特别繁忙的爸爸好不容易休假,因为拗不过儿子的苦苦哀求,只好陪着儿子去钓鱼。那天晚上,爸爸在日记中写到:“今天陪儿子出去玩,浪费了宝贵的一天。”但儿子却在日记中写到:“今天和爸爸一起去钓鱼了,这是我最高兴、最幸福的一天。”
所有做父亲的,你们要明白:爱其实就是一起度过。这周末有什么安排吗?请表达一下你对家人的爱吧!
4、亚历山大的肖像画
一位画家接到王命,要为亚历山大大帝画肖像。他特别苦恼,因为亚历山大大帝的额头上有一块丑陋的疤痕。一方面,他不想仔细地描画出那个疤痕,因为那样有损大帝的威严。可是另一方面,如果不画出疤痕,又成了弄虚作假,会使画家的名声扫地。他苦恼了半天,终于想出了妙计。最后,他画了一幅亚历山大大帝手扶额头安然休息的肖像画。
你看到别人的伤口了吗?是不是应该想办法去遮掩他人的缺陷呢?经上说:爱能遮掩许多的罪。
第32篇、赵本山力挺“落难”牛群情感故事
2000年12月,牛群以挂职锻炼的方式,出任蒙城县副县长,主管经济。让牛群始料不及的是,从他上任那天起,各种谣传和非议一直如影随形般跟着他。其间,尽管赵本山多次劝他及早抽身,但牛群是个脾气很倔的人,不撞南墙不回头。
2004年,由于五子牛特殊教育学校投资的五子牛饮品公司负债累累,几近倒闭,牛群在蒙城的种种努力宣告彻底失败。大众舆论并没有因为牛群的“壮举”而放过他,新闻媒体对他穷追猛打,演艺圈里声讨他利用捐赠炒作自己,民间传言他携巨款离开了蒙城。一时间,牛群忽然变成了“问题明星”。牛群黯然地回到了北京,在郊区找了一家小宾馆,关掉手机隐居起来。
作为朋友,赵本山一直都在关注牛群的动向。得知牛群蒙城失利的消息后,他本想打个电话安慰一下,可是牛群就像人间蒸发一般,音讯全无。2005年1月,赵本山在一张小报上看到了牛群躲在京郊一家小宾馆的消息后,马上赶到北京找到了牛群。待激动的心绪慢慢平静下来,牛群给赵本山道歉:“本山,当初悔不该不听你的话呀。”赵本山感慨地说:“算了,过去的事咱不想了,以后吸取教训吧。”得知牛群的尴尬处境后,赵本山毫不犹豫地提出:“牛哥,到东北我家去吧。”
牛群再次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了,这一失踪又是半年。谁都没有想到,这半年,牛群就躲在沈阳赵本山的家里。那段时间,赵本山每天处理完公司的日常事务,马上就会返回家,陪牛群聊天、吃饭、看电视和表演。因为此前牛群曾有过一次“裸捐”,他很长时间都没有任何收入,妻子刘肃和孩子的生活一下子变得困窘不堪。赵本山悄悄派人给刘肃送去3万块钱,并让去的人对刘肃说:“这是牛群让人送回来的,他在东北帮赵本山拍戏呢,一切都好。”牛群得知这一消息后,感动地说:“本山,你想得太周到了。”
2007年1月10日,由赵本山主演的电影《落叶归根》在全国政协礼堂举行首映式,不少大牌明星过来捧场,牛群听说消息后挎着相机主动赶过来拍照片。赵本山感觉得出来,这些年,牛群在外奔波,心里对舞台还是有特别感情的。活动结束后,赵本山宴请众位明星。吃饭时,为了体现自己和牛群的关系,让大家看重牛群,赵本山特意坐在牛群的身边。赵本山发现牛群的头发又白了许多,整个人憔悴不堪,大家都谈笑风生,牛群却心事重重,这让赵本山心里很不是滋味。宴会结束后,赵本山把牛群送上车,握着他的手说:“牛哥,以前的一切都过去了,我支持你,你肯定行!”
北京见面之后,赵本山心里一直惦记着牛群。他想,如果有机会就拉牛群一把。不久,机会来了。得知牛群冲击春晚失利的消息后,赵本山萌生了和牛群合作的想法,既帮牛群也帮自己。当牛群得知赵本山决定利用他在春晚的优势带一带自己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因为不论是哪个演员,只要和“本山大叔”同台了,他就一定会获得良好的观众缘。牛群激动地握着赵本山的手,连说;“谢谢!谢谢!”但是,当赵本山召开“赵家班”全体会议宣布这件事时,居然遭到全体反对。赵本山耐心地做起了大家的工作:“牛群是个好演员,我们都是多年的朋友了。这几年牛群一直不顺,没什么好作品,心情也不太好,他整个人连信心都没了。我这次也是有心想扶他一把;给他找点自信回来。我相信我们的合作应该没啥太大问题。”最终大家被说服了,牛群加盟小品《策划》。
除夕那天,牛群的表演得到了观众的认可。下了舞台,两个好兄弟拥抱在一起。因为这年春晚表演的成功,牛群的演出合约开始多起来,他重新回到了他热爱的舞台。对此,牛群感激地说:“这都是因为赵本山的帮助啊!”
赵本山为什么能够有今天的成功,因为他对待人能够一如既往。那些在牛群风光时大献殷勤的人,眼见牛群落难,便作鸟兽散,只有赵本山没有随大流远离牛群,而是雪中送炭,积极地帮助他。这样的人,大家怎能不愿意和他交往、做朋友呢?

第33篇、你是我前世种下的因情感故事

第一章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的因,今生报。这段尘缘的纠葛,要历尽多少磨难,才能结束。
时间淡漠了感情,缩短了分裂的距离。再完美的爱恋,感情基础再好,也经不起长时间的冷淡,再恩爱的伴侣,也抵不住相互的猜忌和怀疑最终走向破裂的边缘。
林子轩独自一人在海边漫步,他看着潮起潮落,不免也心生感慨。他一脸忧郁,看上去显得比较憔悴。心想,这段不明不白的情感早晚要做个了结,还不如趁早,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也不会耽误大家的前程。只是,他心里就是不明,为何自己这般对她,到头来却换来她朋友的一句话:“你俩不属于同一社会阶层的人”这句回应。越想越心痛。心里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过去的种种画面,不断在脑海里浮现,好像快要爆炸了一样。他不敢再多想下去,那样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得精神分裂。眼前的潮起潮落,也让他看开了。人生就像这潮水一样跌宕起伏,何况感情呢?再说这也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决定得了的,既然她不把这份感情当回事,那又何必再拖延。更何况自己眼看就要离开这片伤心的土地,远赴英国留学。
他拿起电话,拨通了她的号码:“喂,雨涵,是我子轩,有点事与你谈谈,我在老地方等你。”朱雨涵接通电话应了一声:“好,等我半个小时。”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似乎也感觉到这个向来沉默寡言的年轻人的心事,也在叹息。一阵微风吹过,他脸上的肌肉似乎有些颤抖,胸口感觉到一阵阵的剧痛。也难免,毕竟这是他有生以来最爱的女孩,怪就怪在他们相识的不是时候。
半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朱雨涵步履匆匆的走来。她还是那么美,那么迷人。一身紫兰色的连衣裙,一头乌黑的长发,恍若仙女下凡,在月色的映照下,愈发秀丽,迷人。一阵微风吹过,身上那股淡淡的清香,沉醉了此时的月色,沉醉了潮水。 只是,她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天真,单纯,可爱的女孩。从最初的烂漫单纯的女孩蜕变成今日的都市女强人。两人定睛注视好久,似乎要来一个诀别的拥抱,可是他们却步了。毕竟他们已经不再是曾经那无话不谈,打打闹闹的伴侣。朱雨涵望着这皎洁的明月,心中感慨到:“那年我们在这里的情景还记得吗?当时也是在这个傍晚,在这个绚丽的晚霞映照下,我们许下的诺言,要一生一世相爱,一生一世在一起。当时曾经在皎洁的月光下,在浪潮涌动中欢快嬉戏。今夜,这月色,这浪潮,依旧这般美丽。”林子轩默默看着雨涵,这一别,今生就不知道还能不能见面。他沉默了一下,说:“我们分手吧!”朱雨涵的双眼瞬间湿润了,眼看着那行泪水将要顺着脸颊流下时,她转头沉默了一下。便回过头问:“为什么,你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说好的一生一世,可现在你却要提出分手。为什么?你是不是不爱我了,是不是另有别人了?”林子轩的嘴角微微颤抖了一下,此时他的心里未曾不是如万箭穿心一样,疼得无法呼吸,可他牵强的忍住,不让她看到他的伤痛。他说:“爱与不爱,我想你应该很清楚,至于有没有别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没有。”也许吧!再坚强的女人也有脆弱的时候。她再也无法克制住那湿润的双眼,顷刻间如倾盆大雨一样,一泻千里。子轩他毕竟还是爱着她,不忍心看到她这般伤心。捧着她的脸蛋,轻轻搽着她那脸颊上的泪水。他对雨涵说:“这样吧!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我明天就要去英国留学了,三年之后,如果我们依然都还爱着对方,我们就从新开始,好吗?别哭了,好吗?时间也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两人走在马路上,夜风吹得让人心里发凉。或许老天知道这对曾经恩爱的恋人,也将要面临痛苦的抉择,此时的夜空也显得格外稀疏、暗淡。目送雨涵上楼去后,林子轩便独自一人在街上游荡,今夜也将注定是个不眠夜。
当机场上空的那一声巨响,林子轩已经带着满腔的最美记忆和伤痛走了。
第二章
岁月如同一把锋芒的宝剑,把每一个行走在旅途上的行人刻满沧桑的波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在失去之后方懂得珍惜,连梦里也想着能够破镜重圆。
或许这就是人的惯性吧。自那以后,朱雨涵总在夜里独自流泪,望着夜空的明月黯然神伤。对酒当歌,那一曲肝肠寸断,陪伴着她度过那漫长的三载光阴。整个人也都日渐消瘦,憔悴。她依旧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依旧每天傍晚独自走在那片别离的沙滩,看着那潮起潮落和即将逝去的晚霞,她似乎想明白了一些。这些年来自己确实忽略了他,想想他这些年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那么贴心细微,而且他的心思还是那么的单纯,如今这世上哪里还能找到这样的男人。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独自拖着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走在马路上,对未来感到无比的渺茫和彷徨。纵使华灯丽影,纵使再豪华的房子,也没有了昔日那温馨的关怀。她的朋友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痛惜的是,好好的一个人,竟被这感情打击那么大。李茹雪实在看不下去了,她走到雨涵面前说:“雨涵,那个负心的男人我们不要也罢。有多少人排着队希望能够得到你的青睐。下个月是我们公司成立三周年庆典吗,咱们好好放个假,去旅游吧,咱们就去海南三亚怎么样?”
因为是公司的庆典活动,朱雨涵也不知道如何拒绝,只好勉强应允。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眼看就要到下班时间了,朱雨涵看了看手上的工作也忙得差不多,就跟李茹雪打了个招呼,说有事先走了。是啊,对她来说,今天是个伤心的日子。三年前的今天,她和林子轩在海滩上分别。每年的今日,她都要独自来到那片离别的沙滩,希望他能够出现在这片海滩,可每一次都是落泪而归。今日的海风依旧和当年一样,吹得那么清爽,天边那道绚丽的彩霞依旧,这里的全部依旧,唯独只有自己,拖着疲惫的身躯在这里飘荡,纵使景色再美,也无心观赏了。
转眼到了公司庆典的日子,他们在公司举办了一个简单的宴会,和几个要好的姐妹一起飞往海南三亚了。
需要真正的放下那挚爱的人,又谈何容易?林子轩亦是如此,在他脑海里,她频频的浮现。为了不让自己的情绪影响着自己的学业,他拼了命的去学习,尽量使自己不再去想那么多的事。最终自己的努力没有白费,学成归国去了。
回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林子轩还没有打算好做什么工作,只是一天到晚在笔记本写着这些年来所发生的一切,用最美的语言记录着生活中的点滴。这天傍晚,他独自一人走在和她曾经一起经历过诺言和别离的沙滩,过往的一切随着天边那道晚霞的变化而变化。心想:不知这些年她过得可还好。不过也只能是想想而已了。毕竟他们之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自从那次分离,就已经注定了。随即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去休息了。
而朱雨涵,虽然说是去海南三亚旅游散心,可依然是一副忧郁寡言的样子,整个人都没了什么精神,恍如行尸走肉般存在于这个世界。李茹雪他们看着也够叹息起来,只是不知如何给她分忧,不知如何才能劝导她振作起来。
岁月匆匆,转眼间已不知不觉过去了半年了。林子轩也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凭借自己的扎实文字功底和写作技能,再加上他留学海外的背景以及那些作品得到了一些知名人士的认可和称赞,轻而易举的在深市找了一份现代文学总编的工作。重新走上文艺作品编撰和创作的道路,虽然工资微薄,但至少是自己喜爱的职业。慢慢工作生活也逐渐步入正轨,就这样简单的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闲暇时就创作自己的作品,也是一种人生乐趣。
在下月9号在北京举行的文化交流会,林子轩的工作也逐渐忙起来。领导派他去参加这次重大的交流会。
这天清早,林子轩早早起来,简单吃了个早餐就前往会场。一路上看着首都北京的面貌,不禁感叹。美丽的北京,悠久的古都,不愧是五千年华夏的文化瑰宝。走入会场,心里暗暗想,看来这次将会有大收获。一不小心,撞上了对面走过来的女孩。女孩一身淡粉的装束,一双秋水般的眼睛,犹如古代名流人士的富家女子,那般迷人。
林子轩:对不起,有没有伤到哪里吗?
刘轶兰:没关系,没事。我是刘轶兰,来自北京,自由文学爱好者兼小说家。
林子轩:您好!我叫林子轩。来自深市,很高兴认识你。
经过一阵子的寒暄之后,两人都被对方的气息和涵养深深吸引住了,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就这样,两人的命运也因此产生了交集。
第三章
交流会很快也就结束了,难得来趟北京,林子轩希望能够好好的在这里玩几天。既然来到北京,如果不去爬长城,游故宫,不去鸟巢、水立方等这些国家级旅游景点好好游玩一下,岂不是白来一趟。不过他人生地不熟的,得找个导游,带他好好玩一下。
这样想到了刘轶兰,他拿起手机拨通了对方的电话。
林子轩:您好!刘小姐吗?我林子轩,昨天在交流会上认识你的,我第一次来北京,想好好游玩一下,可人生地不熟的,不知您是否有空做个向导。如果可以咱们今晚一起吃个饭,可好?
刘轶兰:好啊!那具体事宜咱们今晚详谈。
林子轩:好,那今晚吃饭你说在哪里好,你是本地人,你熟悉,哪里比较有特色呢?
刘轶兰:去前门吧,前门那里聚集老北京的特色,而且只要几分钟就可以到天安门广场,吃完饭还可以到那里散散步。
林子轩:那好,那到时候电话联系。不见不散。
刘轶兰:好,不见不散。
挂断电话,已经将近是下午五点了。手头上的事情也忙得七七八八,稍加整理了一下仪容便出门去了。
傍晚的北京,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更加灿烂,犹如一个中年男人一般,耐人寻味。那股浓厚的文化气息,在秋风中飘荡开来。独自漫步在护城河边上,那一排排的柳枝随风摇摆着她那妩媚动人的腰身,向过往的行人展开最热情的笑脸。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就已经来到前门,林子轩依照约定,在这里等候刘轶兰的到来。
转眼间,天已经慢慢黑下来,林子轩刚想拿手机出来玩一下游戏,打发这一点点时间。突然刘轶兰的电话来了。他接通了电话:喂,到哪了,我在前门了。
刘轶兰:好,你等我五分钟,马上到。
不一会,刘轶兰出现在了林子轩的眼前。这次她换上了一套淡兰色的连衣裙,散落的头发在晚风中拂动,伴随而来的阵阵清香,令人深深的陶醉。只见林子轩一副惊愕的表情,似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约定。连她什么时候来到跟前,都不曾察觉。
“喂,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刘轶兰说。
林子轩;“没什么,刚刚被你给吸引住,太入神了。不好意思。”
刘轶兰:“有吗?你也太夸张了吧!”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走咱们去吃饭,想吃什么?”
林子轩:“我对北京不熟,你来决定吧!”
刘轶兰:“那咱们就去吃北京烤鸭吧,来北京不吃北京烤鸭可就说不过去哦。”
两人很快来到一家离前门不远处的烤鸭店,找了靠窗户的位置坐了下来。两人看看菜单便把服务员叫来了。
服务员:二位需要吃点什么?
林子轩:给我来份北京烤鸭吧。刘小姐你吃什么呢?
刘轶兰:给我来份炸酱面吧。
服务员:好的,二位稍等片刻。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已经是相见恨晚了,不一会儿就拉起家常,有说有笑的谈着。不一会儿,食物陆续上桌,两人说说笑笑,直至八点多才依依不舍的走出饭店。
林子轩:刘小姐,多谢你今晚的赏脸,明天还要麻烦你做个导游,带我转转北京城,谢谢你了。
刘轶兰:怎么还小姐长小姐短的,那样叫多生分,这样,你我叫你林大哥,你叫我小名刘兰就可以了。林大哥,今晚多谢你的晚餐,你就放心,一定让你玩个尽心不舍得走。
林子轩:嗯也好!那明天见。
刘轶兰:好的,明天见。
目送刘轶兰走后,林子轩独自来到天安门广场散步。看着祖国在花灯丽影下绽放异彩,不禁心中感慨万千。伟大的祖国能够有今日的繁华,离不开几代伟大领导人的英明领导。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短短几十年间,国家的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世界发展中国家中逐步成为传奇。
因为明天还约定了和刘轶兰一起游北京城,走了半个小时左右他就回到酒店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子轩早早起来,简单梳理出去随便吃了一点早餐,便回到酒店看一一会书,看时间差不多,便和刘轶兰一同游玩北京城去了。时间过得也快,两人有说有笑的游玩了北京比较著名的景点,。例如:故宫、长城、鸟巢、水立方等等。一起开心的度过了美好灿烂的一天。
眼看来京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林子轩与刘轶兰分别就踏上了回深市的列车。
第四章
从北京回到深市,林子轩又开始忙碌起来,计划赶在十一国庆到来之际发行一部青春励志题材的散文集,并取名为《畅想青春》。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眼看着国庆越来越近,可相关稿子还没落实,这可把林子轩忙得晕头转向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他想到了远在北京的刘轶兰,随即拨通了她的电话。
林子轩:喂,刘大小姐,好久没联系了,近来可好!
刘轶兰:您好!林大编辑,近来可好,怎么今日有空给我打电话啊?
林子轩:什么大编辑,我也是混口饭吃,哪能比得了你大作家呀?这不现在有点事得麻烦你帮一下忙了?
刘轶兰:什么事?
林子轩:是这样的,我最近在策划编撰一部书,主要聚集一些青春励志型的散文、诗歌,要赶在十一国庆间发行上市。这不,眼看离十一已经没有多久了,可我这内容还没有落实,您是大作家,想必您会有办法的,是吗?
刘轶兰:“这样啊。那我帮了你,如何报答我啊?”只见她一脸奸笑的样子。
林子轩:只要您肯帮我,您说怎样都行。
刘轶兰:这可是你说的喔,不许反悔。
林子轩:绝不反悔。那这样你什么时候有空来一趟深市,我好安排安排。
刘轶兰:这样,我正好这个礼拜要去一趟深市参加一个作家联谊会,明天就飞过去吧。
林子轩:联谊会?我怎么不知道,那好你上飞机给个信息我,我去机场接你。
刘轶兰:这可你说的哦,到时候不见人别怪本小姐不客气。(只见她一副奸笑得意的样子)
林子轩:好的,我这就给你安排。你到时把航班信息告诉我就可以,我会准时过去接机的。
刘轶兰:好,我现在就把航班信息告诉你。我搭的班机是明天中午12点起飞的A330次航班,由北京国际机场起飞,两点到达深市,你到时候可别忘了哦。
林子轩:你放心就好了,我的姑奶奶。保证不会忘记的,如果食言那我就是小狗。
刘轶兰:还小狗,无赖。那先这样了,你忙去吧,我去收拾整理一下行李。
林子轩:嗯,好的。拜拜。
挂掉电话,林子轩终于松了一口气,想想眼看一切困难很快就会解决,心里不禁乐滋滋的。随即拿起酒杯倒了一杯红酒品尝起来。随即开始忙着书的版面编辑工作了。
第二天中午,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就离开了办公室,去安排好刘轶兰的住处先。很快从地下车库里开出一辆新款白色本田轿车,往机场飞奔去了。很快车子来到机场航站楼前,下车在焦急的望着旅客出口处,很快刘轶兰的身影出现在人群中。林子轩立马快步走上去,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直奔车子走去。两人坐在车里,一路上有说有笑,那种久别重逢的喜悦真的是无法言语。
不一会儿,车子来到深市一处僻静的海湾旁。这里风景迷人,蔚蓝的大海,柔软的沙滩,简直就是人间仙境。林子轩对刘轶兰说:“怎么样,这里的环境怎样,还喜欢吗?”刘轶兰不停点头称赞,“不错,这里很美,我很喜欢。”“那你就在深市这段时间就住这里,怎么样?”林子轩对刘轶兰说。“真的,你确定吗?这里可是私人休闲地哦?”刘轶兰对林子轩说道。“你说的不错,这里确实是私人休闲住地,这是我以前父母出国时留下的,只不过我很少来住。所以你在深市这段时间久住这里可以了,怎么样?”林子轩说。
刘轶兰:那我住这里了,那你住哪里啊?而且,我自己一个人住那么大的地方,还是有点怕怕的。你就这么狠心让我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吗?
林子轩:我在市里有地方住,这不是为了你有一个安静的地方,可以安心的创作啊。那么大一个人还怕什么。实在不行那我留下来一起陪你吧,这样你先坐一下,我去收拾一下,让你休息一下,怎么样?
说着林子轩朝着卧室走去了,过了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林子轩从卧室里出来。他对刘轶兰说:“你进去休息一下吧,我先去买点吃的回来,晚上带你好好游玩一下深市,怎么样?”“嗯,好吧!”刘轶兰应了一声就朝卧室走去了。林子轩也快步朝着那辆白色本田轿车走去,迅速坐上车,恍若离弦的箭急速地驶向市区里去了。
时间的长河,总是来去匆匆,也不肯给自己歇一下,给自己一个喘息的机会。转眼间已经是傍晚时分,休息了一下午的刘轶兰,走出了卧室,朝着那细软的沙滩走去。对于她这个地道的北方姑娘来说,难得一次那么亲近大海,倾听浪潮涌动的激情澎拜。此时正值日暮西沉,正值金秋,眼前的景色是那么的迷人,那么令人神往,还真应道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一千古绝唱。一阵秋分吹过,那乌黑的长发随风飘荡,一身淡兰的裙摆也随之舞动,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更加迷人。
远处,那辆白色轿车在暮色中飞奔而来,那是林子轩外出回来了。只见车子停在园中那段空旷处,他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刘轶兰见状走过来帮忙提着就说:“怎么出去那么久啊,买这么多什么啊?”林子轩对着刘轶兰淡淡一笑说道:“怎么,我出去这么一会就怕了,都不知道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也没有买什么,就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和晚饭要吃得菜。怎么样,今晚我下厨做饭,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而刘轶兰则那一副惊讶的表情道:“哟,原来我们的林大编辑还会下厨哦,难得哦。那我就有口福咯。”说笑间两人已经走进屋里,,林子轩也提着那些食物走进厨房去了。他回头对刘轶兰说:“你就坐在这里看书看电视都可以,饭菜我自己来弄就可以了。”“你真的确定不用我帮忙吗?”刘轶兰说道。林子轩回过头对着她一个贼笑,说道:“不用,做顿饭对我来说就小菜一碟。”随即走进厨房去了。很快四十多分钟过去,一道道香喷喷的的饭菜也上桌了,两人便开始了一顿美味的晚餐。晚饭过后,两人一起来到不远处的沙滩上散步。此时已经是华灯初上,波涛在夜色中涌动,灯光映照在波涛中一闪一闪,犹如千万块明镜一样晃动着耀眼的光芒。
时值深秋,南方的气候依然那么宜人,一阵海风吹过让人神清气爽。林子轩笑着对刘轶兰说:“怎么样,晚饭还合胃口吗?”
刘轶兰:还行,还真没有想到你还深藏不露啊,可以啊。
林子轩:哪里,一般般啦。
刘轶兰:那么谦虚干吗,再过分谦虚就是虚伪了哦。
林子轩:对了,你不是说有一个什么作家联谊会吗,什么时候,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啊?
刘轶兰:我还正想说这事呢,你都替我说了,就在明天晚上八点,你上次说的那事我也已经联系好圈子里的朋友,已经解决了。
林子轩:怎么那么快,那我就可以安心的潇洒一下啦。时间也不早了,早些回去休息吧,明天带你好好游玩一下深市,感受改革开放的这片热土的气息。
刘轶兰:再陪我逛一下,人家难得来南方一次,难得在夜色中倾听大海的声音。
或许是郊外的原因,此时四周显得格外静谧,远处的山林偶尔传来几声鸟儿雀跃的声响。两人漫步在沙滩上,仿佛正在热恋的恋人一般,显得那么的幸福。或许这就是上天对他们的眷顾,让两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相知。两人静坐沙滩,仰望那满载星辉的夜空,对未来的美好充满了无限遐想。
深市的这趟旅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逐渐明朗,伴随着时间的脚步走到一起,携手翱翔那一片宏伟蓝图的天空。他们的作品刚一上市就得到无数人的青睐,印刷量日复一日的增加。他们在文艺圈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跻身一跃成为响当当的人物。
最好的感情,就是找一个能够聊得来的伴。各种的话题,永远说不完;重复的语言,也不觉得厌倦。陪伴,是两情相悦的一种习惯;懂得,是两心互通的一种眷恋。总是觉得相聚的时光太短,原来,走得最快的不是时间,而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幸福,就是有一个读懂你的人;温暖,就是有一个愿意陪伴你的人。
对于林子轩和刘轶兰他们来说,或许这就是最好的诠释。两颗心即便相隔着千山万水,却能够冲破层层阻挠走到一起。虽然身在闹市,心归潮平的平凡生活中。正所谓“平淡归真。然而,世事总不让人省心,这样的平淡而宁静的生活却好景不长。
第五章
话说朱雨涵自从那次分别之后就未曾见她笑过,整个人也日渐消瘦,显得格外的憔悴不堪。朋友们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不知该如何去安慰这个曾经的女汉子好。这天她在公司里和往常一样,工作,看报纸。眼看手里的工作忙得差不多了,她拿起最近的报纸,看一下最近的新闻热点。这不,刚把报纸拿到手上,就看到关于林子轩的新闻,上面写着他已经成为深市文艺圈里的响当当人物,出版了相关的书籍,且销售量居高不止,并且还爆出他和某知名女作家的恋情。看到这里她在也无法平静下来,随即扔下报纸,拿起自己的包包飞快的往外跑。此时的情景被李茹雪看在眼里,却不知为何,急忙走进她的办公室看个究竟,当她看到地上那份鲜艳的报纸时,一切都明白了。心里不停的默念:“看来她还是没能把他忘记啊。”
朱雨涵跑出公司大楼,随即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转眼的功夫就消失在李茹雪她们的视线。只见她两眼红晕,泪水顺着脸颊不停的往下流,心里反复的念叨:“为什么,为什么回国后没有给一点消息我,现在还跟别的女人好,难道当初自己说过的话就不记得了吗?”虽然出了外面,她却不知从何找,偌大的城市,瞬间感觉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几经辗转,终于在其他朋友那里打听到了林子轩的地址。随即催促着出租车司机快点开车,好向林子轩问个明白。李茹雪也担心着雨涵,不断的打电话给她打电话,询问着她的去处,便也驾着车出去赶着朱雨涵去。而林子轩他们此时正处於热恋期,两人的生活就如同摸了蜜一般,那么甜美、幸福,一起在那别致的港湾上,倾听大海的浪潮,看日出日落。两人四目相对,相互依偎静坐沙滩上,享受着着美好时光。突然,远处疾驰而来的车子,打乱了他俩宁静的享受。朱雨涵从车子下来就急匆匆的朝他们走去,走到林子轩跟前什么也不说直接一巴掌扇了过去,让在场的刘轶兰感到一头雾水,随口骂道:“你这疯婆子发什么神经,你谁啊,上来就打人,有病吧你。”朱雨涵随即说道:“与你无关,我打的就是这种无情无义,朝三暮四之人,我看你还是当心,别被他给蒙蔽了。”林子轩随即回过神来反驳道:“谁无情无义,谁朝三暮四,你别胡说,我跟你虽然已经散了,可你也用不着这样子啊。”“你不记得你当初的话了吗?不记得我们曾经的诺言了吗?”朱雨涵眼含着泪说道。此时一旁的刘轶兰再也无法看下去了,愤怒的说道:“你们关系究竟怎样,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恨你,林子轩,我不想再见到你。”哭泣着跑回别墅收拾了行李,朗朗跄跄的拖着行李走在道路上。“好了,现在你满意了,告诉你我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从三年前那次分别之后就已经不可能了,跟你在一起,你何时考虑过我的感受,你一心只顾你的事业,你就死心吧,我和你,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都绝对不可能了。”林子轩决绝的说道,便飞快朝着刘轶兰跑去。留下朱雨涵独自一人在哪里伤心落泪,一时间如决堤的洪水泛滥一般。此时李茹雪也刚好赶到,看到朱雨涵那伤心欲绝的样子却不知如何安慰,只好上去把她抱住,心里不停得嘀咕道:“好你个林子轩,看我这次怎么收拾你,我绝不会放过你。”经过好一阵才将满面泪痕的朱雨涵安慰过来,两人就搭着车回去,一路上还时不时伴着哭泣的抽泣。
林子轩朝着刘轶兰出走的方向飞奔,无论如何都要给她一个称心的解释,他拿出手机不断的拨打着刘轶兰的电话。拨了好久,也没有见她接,心里暗暗叫道:“怎么不接电话,赶快接电话。”连续打了有半个小时左右,刘轶兰那头终于接通了电话说道:“怎么,你还有什么好说的?”林子轩自知今天的事情来得太过意外,自知以前自己没有把这些都跟她说过,语气温和的说道:“兰,我知道错了,我不敢把以前的那些都瞒着你,可我瞒着你也有我的道理,你现在在哪里,让我当面给你解释清楚,好吗?”刘轶兰那边静静沉默了许久,心想:“就这样一气之下就决断,确实太过冲动了,给她一个机会解释,不管是对他还是自己,都是有益而无害的。”当即便说道:“好吧,就给个机会你,我到要看看你怎么敷衍我,我现在在大梅沙。”挂了电话,林子轩随即拦了一辆出租车赶往大梅沙去了。一路上林子轩那焦急的神情,眼睛不停的往窗外探望。
经过半小时的行驶,出租车终于停在大梅沙海滨公园的大门口,此时也刚好接近夕阳西下时分。林子轩赶紧从车子里出来,匆匆的朝海滩走去。已是昏黄暮西时,霞云结伴晚风游。虽然这暮色中的景色迷人流连,虽然馋于海水潜游嬉戏,但此时他也无心去观赏,更无心去与大海那水乳交融的拥抱。走在徜徉的小道上,海风轻轻的掠过脸庞,那天边的夕阳露出灿烂的笑容。只见刘轶兰独自站在愿望塔下,在夕阳的映衬下更加迷人,那乌黑的长发在海风的轻吻下嘤嘤艳舞。远远看去,她被那淡淡的忧伤所笼罩着,断断续续传来那微弱的抽噎,让人看着心疼。林子轩再也不敢多想,快步上前从背后紧紧将她抱住,此时一个深情的拥抱也胜过万千的言语。刘轶兰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吓了一跳,不断的挣扎着道:“你干嘛,吓着我了。快放开我。”林子轩哪里管得了那么多,任她如何挣扎,如何捶打也要紧紧的将她抱住,生怕她又再一次的自开。“你干嘛?没听到我叫你放开我吗?”刘轶兰一脸气呼呼的说道。这时林子轩才嬉笑着对刘轶兰说道:“你还生气不,你原谅我好吗?原谅我就松开,好吗?”刘轶兰最终拗不过他,只好气呼呼的说道:“好吧!给一个我原谅你的理由。”林子轩腼腆的支支吾吾的说道:“我。。。。我。。。”连说了好几个我也没见说出个所以然来。刘轶兰随即说道:“我。。。我。。。我什么啊,平时见你那么会说,怎么现在却怂了,你倒是快说呀。”林子轩看出了她有点生气的样子,鼓起勇气说道:“我爱你,我心里一直只有你。”刘轶兰嘴角一扬,露出了那洁白的牙齿,微笑着说道:“好了,我原谅你了。不过你得给我一个解释,你和那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子轩再一次深情的将刘轶兰拥入怀里,望着天边那绚丽的彩霞,深深的呼吸,说道:“我本想把这段往事永远的烂在肚子里,现在看来不能不说了。事情还得从三年前我出国留学时开始说起,那会我与她的关系,明说是男女朋友,可就连普通朋友都不如,一年到头没几次见面,连电话联系也少得可怜。………..后来我和她就分开到了国外留学,当时见她哭得那么伤心就说如果三年后我们都还爱着对方,就一起。我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好了,别生气了,我知道错了。”“你才知道错啊?你当初就不应该那样说,什么‘三年后如果都还爱着对方就在一起’,这不是明显给人留下那一丝丝希望吗?哪里有你这样优柔寡断的。”刘轶兰气嘟嘟的说道,使劲的敲打着林子轩的胸膛。林子轩再次将她拥入怀里,默默无语。此时,一个深情的拥抱,也胜过诸般甜言蜜语。
误会终于被解开,他们又开始了自己的幸福生活。经过这件事,他们之间更加彼此珍惜这段感情,一起背起行囊,走上了人间最后一片净土的藏区之旅。
经过一番折腾,生活再次回到平凡中的宁静。他们再也经不起折腾了,李茹雪经过再三思索,最终决定把公司迁离那个繁华的滨海城市,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朱雨涵也终于明白,感情都是在不被重视下渐渐远走,最终选择了远走他乡。
若爱,切忌冷漠。感情,都是在冷漠中渐渐远走。爱,也随那淡化的情愫,走向破裂的边缘。珍惜对你好的人,莫让心疼你的人在冷落中失望,莫让他在淡化的爱中远行。
每一份感情,都来之不易。于千万人之中,与君相交,多不易。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相爱的人能走在一起,多不易,珍惜那个愿意为你倾其所有,愿意为你改变的人,珍惜心疼你的人,让爱在生活中烂漫续约。
第34篇、奔跑在爱情的高速路上情感故事
我是从一所农村中学考上那所著名大学的。刚上大学的时候,我身上有着农村学生的典型特征:衣着寒酸,胆小怕事,沉默寡言,并且深深地自卑。一开始我就为自己的大学生活做了安排:努力学习,争取奖学金;周末做家教,挣生活费;多余的时间就靠坐图书馆打发时间。
然而林和江的出现却打乱了我按部就班的生活安排。他是学校广播站的站长,比我高一届。在新生欢迎大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词。看到他的刹那,我就被他周身散发出来的光芒深深吸引住。
一见钟情这种事在我身上发生了。回到寝室,我推翻了之前对大学生活的所有构想,我不漂亮,如果再那么平凡地生活,他可能永远都不会注意到我的,我应该让自己变得优秀,甚或完美,耐心地等到他来对我说“我喜欢你”。
第二天我就报名去考广播站了。广播站是学校最有影响力的社团,要求严格也是众所周知的。这次他们只招一个播音员和一个采编记者,报名的却有几百个,主考正是林和江。当我用带有浓重方言的普通话读完材料时,发现几个评委已经笑趴下了,一个男生说:“这样的也来报考广播站!”林和江也好不容易忍住笑,他说:“小妹妹,回去练练普通话,以后有机会的。”
没想到一腔热情居然换来这样滑稽的结果,我的眼泪终于没能止住,十分狼狈地逃回了寝室,然后便打了退堂鼓。没想到几天后在食堂吃饭,居然遇见了他。他还记得我,主动向我打招呼:“小妹妹,要勤加练习哦。”我的心一下子又跳了起来,我想,4年,还有4年,我会等到我的王子的。
那以后,我几乎是拿出了当初考大学时的劲来练习普通话,每天疲倦而又心无旁骛地向着目标冲锋。很快机会就来了,两个月后,广播站因为走了一个播音员而不得不再次公开选拔。这次的主考是上次笑趴下的那个男生,看到他,我微微有点窘,可是一想到日后可以和林和江共事,我还是鼓起勇气把那首煽情的诗念完了。男生听完,一脸欣喜的样子,说:“你大一的?不错不错,我们就选你了。周六晚上站里同事聚餐,你也参加吧,顺便认识一下台里的兄弟姐妹。”他显然已经忘记我就是两个月前让他笑趴下的那个女生了。
同事聚餐?也就是说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认识林和江了!我兴奋得无以复加,早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周六晚的聚餐让我又喜又悲,喜的是我如愿以偿见到了他,他微笑着向我敬酒,说:“你是那个大一的小妹妹,恭喜你终于成功了,跟着你们的新站长好好干!”悲的是,离开的那个播音员就是他!这次聚餐就是为了替他饯行的。
这也许是老天对我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或者小小的考验。学校每月会给广播站员工一笔不少的补贴,这对我这个每月要为生计发愁的农村孩子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所以我不能放弃。林和江已经做了学生会主席。于是我在熟悉广播站的工作之后,也很快地将重心转向了学生会。
要想进学生会这一全新的领域,我必须从头做起。要有竞选资格,必须先在班上担任一个要职。我全力以赴,终于争取到了团支部书记的职位。一学期的兢兢业业工作之后,我被系里提拔为宣传部长。这时候,寝室的女孩子都已有了自己的另一半,她们对我执著于工作感到不可理解,常常劝我:“叶宣,花开的季节可不长,不要浪费了自己的大好时光哦。”我总是苦笑,她们哪里知道,在女孩子的这个季节,我早就听到了自己花开的声音,并且立志把自己的花开得最美。
大二下学期,校学生会换届大选,得知林和江将连任主席,我兴奋极了,因为校团委已经找过我,希望我能担任宣传部长。新领导班子的碰头会上,林和江看到我,很惊讶地开玩笑说:“怎么又遇到了,咱俩缘分可不是一般的深啊。”我在心里暗笑,这种缘分也不是一般人能制造出来的啊。
共事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很难看到他的影子,我惴惴不安地想,难道他又有什么事?果然,没多久,校团委找到我,问我有没有兴趣任校学生会主席。“我?!那林和江呢?”这是我最关心的问题。“哦,林和江嘛,他主动请辞了,好像是准备考研,只好放弃手上所有的工作。人各有志,勉强不得呀!”
回到寝室,我郁闷了好久。我们是不是真的没有缘分?否则两年多了,为什么我们总像两个奔向不同目的地的路人,还来不及看清对方的表情就擦肩而过呢?可转念又想,这么久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谈恋爱,是不是只是缘分未到?想着想着,我新的决心下定了——追随他去考研。
林和江报考的是北京大学。我一听就傻了。这时候的我,因为忙,无心顾及学习,英语四级还没过呢,成绩排在年级的一百名以后。我不知道我和林和江的距离还有多远,但我知道我和北京大学的距离十分遥远。
可我还是决定要试试——如果每个女孩都是一朵花,那我就太平凡了,除了怒放,我想不到可以引起别人注意的方法。我放下手上所有的工作,在校外租了个很小的房子,开始了艰难的考研拼杀。室友们笑我,背单词背得像傻子,高数题做得像疯子,政治说得像领导班子。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像得了厌学症一样,看到那一摞摞厚厚的考研资料就恶心犯晕。好友陪我爬山散心,我站在高高的山坡上,忍不住大喊:“北大!我一定要考上北大!”好友被我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她问我:“你为什么总是把目标定得那么高呢?你不感到累吗?”我哭了,哽咽着说,你不懂的。
大三那年4月份,林和江的考研成绩出来了,很遗憾,离录取线差了二十多分。我也长长地舒了口气,心想明年我考不考得上也都无所谓了。林和江找了份工作,在省电视台做主持人,我窃喜,幸好我对学校电台的工作比较熟悉,也许毕业可以朝这个方面奋斗。
按照学校的惯例,6月份会举办一个经验交流会,找来大四一些比较出色的学生给学弟学妹们一点学习或找工作的指导,林和江自然也在被邀请的行列。那天的交流会我也参加了,我坐在角落里,心情很复杂,有些期待,也有些害怕。
交流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主持人突然问了林和江一个问题:“大学4年,你一直走得很顺利,我想大家和我一样,都很想知道除了你自己的毅力,还有没有其他的力量支持你前进呢?比如说……”主持人狡黠地眨眨眼,转向观众说,“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台下哗然。林和江显然没料到这招,怔了好一会儿。大家安静地等待着。他突然起身走下台,走过我的身边,看到我的时候甚至还朝我点头笑笑,然后变戏法一样地从我身后拉出一个女孩子。他说:“就是这个女孩,她一直默默地支持我,怕影响我的工作,4年来都不愿透露我们的关系。没考上北大,我觉得很遗憾,但更多的是庆幸,几年来我总以为幸福在前方,却忘了身边触手可及的幸福,幸好上帝给我机会去发现并且珍惜她。现在我要对她说声‘谢谢’。”这时,观众席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我很坚决地离开了现场,我觉得这真像一部煽情而又低俗的肥皂剧,当男女主人翁团聚的时候,总会有蹩脚而受伤的第三个人偷偷哭泣。我也终于知道,在我最期待爱情的时候,上帝不小心睡着了。
我给自己放了两个月的假,和所有女孩一样,乐此不疲地买自己喜欢的衣服,和男孩子约会,吃街边小摊上辣得掉眼泪的麻辣烫。3年来,我一直在马不停蹄地奔跑,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我发现这样的生活也很好。大四那年,我放弃了实习,继续准备考研。那年,我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
照例是一年一度的交流会,主持人问我:“你的经历很像上一届的林和江,都做过广播站的站长,做过学生会的主席,也都考过北京大学的研究生,可以说是太巧了,或者也可以理解为你是把他当成目标在追赶,是这样的吗?”
我愕然,然后平静地说了一段很励志的假话:
“是的。4年来,我一直把他当做我的目标。我进校的时候,他就已经很优秀了,光芒四射。那时,我还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姑娘,但是我决定要追赶他,所以,4年来,我一直在奔跑……我想证明一点,男孩子能做到的,女孩子也可以!”
说完,我颓然坐下。
观众席里响起热烈的掌声,可是,只有我自己听到了,心中花开过后花瓣脱离花朵的声音。

第35篇、爱情的保鲜期情感故事

埃利斯太太已经八十多岁了,一直独自一个人生活在瑞典的一个山区的小镇上。她坚持说自己结过婚,可镇上的人从来没有见过她的丈夫。年轻人常常坐在被阳光照得有些刺眼的栅栏上面,半是开玩笑地问:“埃利斯太太,您的丈夫呢?”
她总是不紧不慢地停下来,直起那还算硬朗的身体,和颜悦色地说:“他啊,工作去了,还没有回来呢。”年轻人听到这话全都大声地笑了,连身下的栅栏都跟着笑得打着颤,快要散架的样子。
只有镇上的老年人才知道埃利斯太太的故事。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和一个叫埃利斯的小伙子定了亲。
英俊的埃利斯是附近矿上的一名矿工,他说一定会让自己的未婚妻做镇上最美丽的新娘。为了这个愿望,埃利斯努力工作。就是第二天要结婚了,他还坚持在前一天夜里下到了井下。
不幸就在清晨发生。矿井发生事故,矿工全部被埋在地下。当噩耗传来时,埃利斯太太正在穿着新娘装,等待着爱人的消息。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能力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经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没有人知道其中她经历过的苦难。当年轻人谈起她时,只会不屑地笑一声,说:“疯婆婆。”是啊,谁还相信似乎痴人说梦般的爱情传说呢?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讯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所有人都呆在那儿,目瞪口呆地盯着她,以为她神经出了毛病。
埃利斯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着说:“是的,我要嫁给他,在他的葬礼上。”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的瑞典。有许多欧洲的诗人为埃利斯写过诗。有人说天长地久不过是爱情中的奢望,爱情的保鲜期,经过科学研究,也只有七个月那么短暂。其实,爱情保鲜期的长短并不取决于科学,而在于,你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
第36篇、感谢友情—谢谢你,朋友!情感故事

中午,收到这样一则短信:
中国新首富陈天桥说:困难是正常的,不困难是不正常的;困境中,不要设法让难题变小,而要设法让你自己变强大.您永远的朋友D与您共勉!
短信是D发来的.很感谢他的良苦用心……
算起来,和D认识快一年了,而在这一年里,我们之间似乎总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有时候甚至忽视了对方的存在.也许是上帝的安排.每每在我心情沮丧的时候,总会接到他的电话或者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发现,郁闷的时候,总有一种期盼!期盼有他的电话或者短信.
三月里那个寒冷的晚上,K很绅士地送我回来,然后,潇洒地走掉.只留下刻骨的心痛,和刺骨的寒风一起,袭向我丝毫没有设防的柔弱的心房......我狂奔上楼,冲进卫生间,孩子似的痛哭!......
不知道哭了多常时间,只知道我开始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怎么也止不住汹涌的眼泪……
电话响了,习惯性地以为是K打来的,因为每次分手后,他一到家总有电话打来,告诉我他已到家.然而,这一次,来电显示分明是D的号码,于是,我彻底的失望了!K真的离开我了!我们之间,真的就这样结束了……
强忍着撕心的痛,我接了D的电话……想不起我和他都聊了些什么,只记得我渐渐止住了眼泪,只记得我当时真的真的好感激他的那个电话……
在以后的日子里,为了调解自己,我努力地工作,甚至报了自考,每逢周末,就和驴友们上山去,生活过的还算充实。不经意间,依然会想起K,只是在甜蜜的回忆过后,不再有任何怨言,也没有了忧伤,只是在心里对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
D仍像以前那样,偶尔会发来短信或打来电话,我也会礼貌性地给他回复。有时候在Q上遇到,他也会开玩笑地称我“小妹妹”,我想,他也许以为我还是小孩吧,却也并不在意,有时候我也会和他开开玩笑,甚至说一些不太礼貌的话,而他呢,好像也并不生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自己开始对D无话不说了。他的对于我的感觉,有时候像兄长,有时候像挚友,有时候,又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我喜欢这种感觉!
单位里有个贪财好色的领导,令人十分恶心,我严重BS他的很多做法,因此没少受他的刁难,郁闷!加之单位四周到处留有我和K的影子,每每触景生情,平起淡淡的忧伤,很累,很痛!于是我决定离开这里, 给心情找一个宁静的港湾……
D只知道我要离开单位,并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他总在鼓励我,安慰我.冰冻的夏日里,他的关怀给了我很多温暖,他的鼓励凭添了我几分自信.正如今天他发来的短信,让我感觉又回到了学生时代:久违的激情在萌动!
朋友别哭
我依然是你心灵的归宿
要相信自己的路……
又哼起吕方的<<朋友别哭>>,有一种感觉:这歌是D唱给我的!其实,我并不知道D会不会唱这支歌,或者,他根本没听过这支歌!但此时此刻,我的感觉却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
真的好想对D说,谢谢你!
真的好想对D说,感谢友情!
第37篇、再见!我的温柔我的爱情感故事

杜加琪不知道,在大学时光的暗夜里,我曾无数次小声地对自己的心说,我思念你!我从未那么温柔过,从未!
她尖叫的声音像是一只母狐狸
2005年大三刚开学时,我在学校的图书馆门前第一次见到她,大热天的她头上还系着一条蓝色的头巾,头巾的后面拖着一条细长的尾巴,两手插在裤袋里,从我身边极酷地走过。她没有回头看我一眼,这让我非常郁闷。作为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我虽不是帅得惊人,但仅凭1米89的身高,就曾吸引过不少回头率。
正当我准备打听杜加琪是何方神圣时,班长“老肥”在班委会上张罗了一次与外语系的联谊活动,没想到在和外语系的几个班委碰头商议活动具体流程时,我意外地见到了杜加琪。
在那次野炊上,本来,我也想学她一样,酷毙到死也要装作一副和她不熟的样子,可那天她一边戴着耳机听着自认为很炫的音乐,一边逞强地把外语系那个负责烤肉的男生赶到一边,想显摆一下自己的BBQ技艺,结果自然是很丢人了。
烤肉架居然没有任何征兆地倒地了。当时,离她的烤肉架只有半米距离的我,几乎想都没想,便像拽根藤条似的抱着她的细腰倒向了一旁的草丛中。不过,倒地的烤肉架里蹦出的小小的碎火,还是在她的脚背上滚了一下,她尖叫的声音像是一只被夹住尾巴的母狐狸。
这时,吃得热火朝天的家伙们哗啦啦地都跑了过来,老肥满嘴的油腻,手里还拿着成串的烤肉和吃剩的竹签,对我喊,陈允浩,你把杜加琪背到车上,我去拿医药箱来。
老肥的命令让我很不爽,这英雄救美的事难道还需要他指挥?我迅速地把杜加琪背了起来快跑到车里,然后心疼地对她说“还好吗?你稍微忍一下。”这么温柔的新我,把旧我吓了一跳。
杜加琪却依旧酷酷的,没理我,我失败地转身走开!
这个女生真会破坏气氛
和外语系的联谊结束后,一直没有再见过杜加琪。我又恢复了在暮色来临时,一个人在图书馆后边的那个废弃的旧操场上打球的习惯。
我一个人在破旧的篮球架下打球时,我承认我还是很记挂这个有些酷烈的女孩。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情感麻木或晚熟的男生。我嘲笑过好多女生对我的好感,那里面有比杜加琪丑到家的,也有比杜加琪漂亮许多的女生,但我都嘲笑她们,模拟她们的腔调和信上的词语,在309宿舍每晚的卧谈会上尽情发挥,引得同宿舍的哥们哈哈直笑。然而,偶然邂逅的杜加琪却令我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有一天黄昏,我投篮时,用力过猛,球一下被反弹到身后好远,我回头去捡时居然看见了许久没见的杜加琪。
她和我第一次在图书馆门口见到时一样,戴着耳塞摇头晃脑的。她远远地把球朝我的方向踢了回来。显然,她的脚已经完全好转,力道还挺大,球“嗖”的一声就飞了过来。杜加琪手里拿着书,估计是刚从图书馆跑出来经过这里。
我说:“嘿,你以为这是足球啊,那么用力,你这是刚好了伤疤就忘了疼啊。”言语间,我的声音居然透着连我自己都奇怪的怜惜。
杜加琪边走边跟着音乐摇头晃脑,听到我说话,她在那边突然摘下耳机一脸无辜地问道“你说什么呢?”我突然觉得这妞儿真会破坏气氛,这种怜香惜玉的语气,我难得展露一下。算了,我懒得再搭理杜加琪。离了那音乐会死人啊,我真想这么大声地对她吼一嗓子。但我没有,我继续投篮,心中想象着篮筐是她的脸,我狠狠地把球砸上去,一砸一个准。
那种爱恨交织的感觉,我是平生第一次体会。
青春是一场奇怪的宴席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发现老肥和杜加琪扯在了一起,一开始我装作不动声色,后来的卧谈会上,同宿舍的哥们都煞有介事地议论,老肥是怎么把杜加琪搞到手的?
我这才确信,老肥和杜加琪恋爱的事并不是什么空穴来风,我心里被刺得生痛。我还是常常一个人在黄昏时,在废旧的操场上,闷闷地打着球。有时,一个人跑去校外的小酒馆喝上两杯。这样的苦闷是否和杜加琪有关,我说不清楚。青春原本就是场奇怪的宴席,身处在其中时,觉得它冗长难耐,但快要散场时,又觉得恋恋难舍。
毕业前的散伙饭,我没有去吃,我知道老肥一定会带着杜加琪在散伙饭上招摇,我不想目睹那样的画面,于是带着对杜加琪的爱恨交织,离开了校园。
我回到了故乡广州工作。就在我有些淡忘杜加琪时,2008年秋天的一个黄昏,我收到了杜加琪辗转寄自北京的一封快递。
打开信封,厚厚的一摞照片从里面滑了出来,我细细一看,便惊住了。那些照片居然都是我在很多个黄昏里,一个人在球场打球时的背影。
那些黄昏的云朵,渐渐暗淡的暮色,我孤独的背影,被杜加琪抓拍得像是一本褪色的老影集,不同的黄昏,不同的云影,那些废旧操场的暮色下—原来,杜加琪一直都陪着我。
杜加琪写了简短的字条给我,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字迹。和她的酷烈不同,她的字很是娟秀柔情,虽然是寥寥数语,但我还是看得难过不已:“允浩,你在我心里,背影一直是居多的。每次你在废旧的操场上孤独地打球时,我在你不会注意的角落里做着你的观众。这些照片只是其中一些,连我自己都记不清给你拍了多少背影。背影,代表的就是你和我故事的结局。”
我拿着信笺的手有些发抖:“允浩,我开始注意你时,就听人说过你的‘劣迹’。为了避免成为被嘲弄的女生,在你面前听着音乐耍酷大概是我唯一能做的事。”
杜加琪的信令我有些感伤,她告诉我说,大三那年的BBQ上,脚烫伤了以后,老肥去拿医药箱上来时,把外语系的那几个女生轰下车去,单腿跪地请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她说,她想了很久,与其做一个被人嘲弄的女孩,不如做一个被人当作宝的女孩。
拿着杜加琪的信,我第一次感到嘲弄别人的过错。我承认,这么长的日子以来,我一直没有忘记过她。但我知道,自毕业的大幕掀起以后,我已经将自己和杜加琪唯一的那一点点爱的可能性给抛得无影无踪了,留下的只是最后一丝丝的哀愁。我想,那是我和杜加琪爱情线索里的最后记忆。
当天夜里,我在房间里看梁家辉和珍玛琪的《情人》。
那个年轻的女子想着自己的情人就要离开了,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甲板上哭泣。星夜的船舷上,伴着不知从何处飘来的肖邦的《夜曲》,令那些潮涌像一首孤独的歌……
我想,爱大概总是这样,千回百转,总让人一下猜不透谜底,等到可以看见谜底了,就只剩下惆怅的叹息。
我只能怀着无限的哀愁在心内小声地说道:再见了,我爱的杜加琪,再见!
第38篇、绝猎情感故事
爷爷是方圆百里的好猎手,父亲则得到了爷爷的真传,尤其猎狼更为一绝。不论是下套、埋夹子、设陷阱,父亲从不失手。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父亲还被政府评为“打狼英雄”。可是有一次,父亲突然把那些使了几十年的狩猎家什毁掉了,要知道那时打猎可是个好活计,有肉吃自不用说,还能卖兽皮换钱。我长大以后,有一次父亲被缠不过,终于对我讲了“绝猎”的缘由。
那一年,奶奶病得快不行了,长时间的昏迷致使她神志不清,父亲用尽了城里医院和山里的各种药都无济于事。
一天,寨子里来了个游方郎中,说奶奶是中邪了,他有一个方子,只是需要一副热的狼脑子来做药引。尽管父亲不太相信这种方法,但看到奶奶奄奄一息地躺在炕上,只能是病急乱投医,只要有一线希望他就要去试试。于是,天一黑父亲便拿着兽夹子上了山。
我们那里的猎手们打野兽大多都不用枪,而喜欢使夹子,因为这样不会损坏兽皮,由于郎中要的是热狼脑子,父亲怕狼被夹子夹住要害过早而使脑子变冷了,就埋伏在他看中的“狼道”附近(当地猎人俗语,意思是断定狼要经过的路线),守着夹子专等狼入套。
其实,狼也是很狡猾的,两个时辰前有几只狼路过夹子,也许是早已吃饱了,也许是发现了这里有圈套,都小心翼翼地绕过了夹子,父亲急得只想骂娘。等到四更时分,天已蒙蒙亮了,就在父亲心灰意冷之时,突然发现了一大一小两只狼缓缓地走过来,是一只母狼带着一只小狼崽子。那只母狼实在是太老了,不但反应有些迟钝,行动还十分不利索,狼崽子只顾跟在母狼后边,连眼皮都不抬,父亲知道机会来了。
果不出所料,那只母狼实实在在地踩到了夹子上,立刻被拦腰夹住,就在它痛叫的刹那间,也许它怕自己的孩子也被夹到里面,便用后腿猛地向后一蹬,将狼崽子踹出去三五米远。可是可怜的母狼万万不会想到,就在那儿还有父亲下的一个夹子,小狼一声惨叫,被夹子牢牢夹住了后腿。
父亲抓住时机从隐身的树上跳下来,提着刀走到两只狼的跟前,毫不犹豫地举起了磨得雪亮的砍刀,可是,就在他的刀即将落下的时候,他看见老狼带着夹子用力地直起身,提起一只前爪摇了摇,好像在求父亲等一下。
父亲心里不知为何忽然一动,疑疑惑惑地停下了手。这时,他看到了令他终生难忘的一幕:这只即将要死去的母狼回过头,凄厉地低吼了几声,前爪用力地抓着地,吃力地向狼崽子爬去。那狼崽子似乎听出母亲是在召唤它,也挣扎着向前爬,夹子是用铁链固定在地上的,所以有一定的活动余地,母狼和狼崽子经过一阵缓慢的蠕动竟爬到一起。等母狼接触到狼崽子时,突然用尖利的牙齿将狼崽的脖子狠狠叼住,把它的头往自己怀里使劲按、强迫它咬住一个乳头。原来母狼要用这生命将要结束的时刻为孩子喂最后一次奶。这期间它让狼崽子从一个乳头吃到另一个乳头,将两排乳头吃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要把小狼一生所需的奶水一次喂给它。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父亲就静静地站在那里,像在看一件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事一样。终于,母狼身上再也吸不出奶了。它抬起头,看了看父亲,又低下头闭上眼,伏在草地上,一副死而无憾、无牵无挂的样子。而父亲还静静地站在那里,仿佛僵了似的。
母狼在地上伏了一阵,见父亲迟迟没有动手,又忍不住将头转向狼崽子,开始用牙咬夹着小狼的夹子,夹子是用铁做的,用牙咬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但母狼还是固执地用牙不停地咬着,直到满嘴是血。
终于,母狼成功了,小狼崽子抽出腿站了起来,但却依偎在母狼的身边不走。这时,母狼头夹在夹子中,因嘴张不开已不能发出声,只见它猛地伸出前爪,在小狼脸上狠狠地抓了一下,小狼似乎明白了母亲为什么突然对自己如此凶狠,尖叫了几声便向远处一瘸一瘸地跑了。
这时,父亲发现母狼的眼光透出一种慈爱、满意的神情。看着狼崽子慢慢走远了,母狼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扭动着被两个夹子夹住的身体挣扎起来望了父亲一眼,又慢慢地伏在地上,仿佛在告诉父亲:好了,现在可以动手了。父亲缓缓举起刀,这时天已微亮,薄雾冥冥下,他的眼前只闪着一片泪光。
从此,父亲不再狩猎。

第39篇、找魔鬼情感故事

阿如读高一那年,迷上了上网聊天。
当初阿如考上重点高中的时候,别提多高兴了,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喜欢新环境。每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没有课外活动,也没有知心朋友。倒是在聊天室里,她可以随心所欲,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阿如给自己起了个网名叫“清纯小妹”,就是在那段时间,她认识了一个叫“魔鬼”的网友。
魔鬼第一次点阿如名字的时候,说:“魔鬼来找你了,哈哈,你好啊!”
阿如立刻说:“好怕!”她还调皮地在感叹号后面加了一个表示害怕的图标,图标是一个小孩往后躲的样子。
“怕?怕就别和我玩了。”
“偏要和你玩,你还能吃了我?”阿如知道,网上叫什么名字的都有,名字和人是两回事。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们几乎每天晚上都要聊上一个小时,尽管他们互相都没有问对方的真实身份,可阿如渐渐地发现,这个魔鬼比生活在她身边的人还要了解她的心思,每次阿如刚说几句话,他就知道阿如那天的心情是好是坏。
一天晚上,阿如对魔鬼说:“我想和你见面,可以吗?”魔鬼的打字速度很快,可这回却停了一会儿:“你刚读高中?”阿如说了实话:“厉害!你的观察力很强,我读高一,你呢?”
魔鬼说:“中学生不好好读书,整天泡在聊天室里,肯定耽误功课。”
“你管不着。”阿如嘴上硬,心里却很虚,前几天测验,学习成绩落后了不少。
魔鬼又说:“觉得自己很孤单吧!觉得在网上很自由吧!能跟我说说你的心愿吗?”
“你是一位大哥哥吧,我有心愿呀,想要自由自在地生活,想有一个人能够理解我。”不知为什么,阿如很想和魔鬼说说心里话。
“让你看出来了,我是在清华读书的大哥哥,我也刚刚考上大学,要是你三年后来清华大学,我们还能见面,这里很自由,也能交到知心朋友。”
“上清华大学,我想都不敢想。”
“你很聪明,肯定行。我也很想和你见面。”
阿如坐在电脑前,突然觉得自己不再孤独了。这时候,屏幕上又跳出一行字:“想见你,但只想在清华大学见你。”说完这句话,魔鬼消失了。
接下来的几天,阿如再也没在网上碰到魔鬼。阿如决定以后不再聊天了,她要去完成那个美丽的约定。
三年以后,阿如真的考上了清华大学的计算机系,可她想尽了办法,还是没找到一个网名叫魔鬼的大哥哥。
直到阿如读研究生以后,有一天,她无意间在一个聊天室里看到“魔鬼”在和一个“忧郁小妹”聊天,他们之间的对话,几乎和多年前她和“魔鬼”的谈话一样!
阿如解密了他的账号,查到了他的地址。让阿如吃惊的是,魔鬼竟然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里。想起那个美好的约定,阿如决定亲自去看一看。
在小县城一个破旧的小院里,阿如找到了那个门牌号。房门开着,一个女孩坐在轮椅上,背对着门,面前摆着一台旧电脑。阿如敲了敲门,站在门口试探着问:“请问,魔鬼是住在这儿吗?”
女孩回过头,样子很平静,看上去年龄和阿如相仿。她既没问阿如的来意,也不多解释,只是笑着说:“我们这儿没魔鬼。”
阿如又看了一下门牌,没错呀,于是又说:“我是清纯小妹,我是特地从清华大学赶来看他的,我们有一个美好的约定。”
那个女孩沉默了一会儿,说:“清纯小妹,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个女孩,她16岁上高一那年,不知怎么的迷上了上网,在网吧一玩就玩到深更半夜,家里人管都管不住。有一次她在网吧玩过了头,身上的钱不够付账,被网吧那个坏老板关在房间里,想趁机侮辱她,她从窗口跳了下来,把腿摔坏了。治病花光了家里的钱,她再也没法上学了。可这孩子,老毛病没改,不知又从哪儿弄来台破电脑,平时在街口摆烟摊,回来还是上网……”
阿如没听完故事就恍然大悟,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网上的“魔鬼”,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别的同龄人不再走她的路。
第40篇、我知道你没那么坚强情感故事

我是娘的遗腹子。
爹死于一场飞来横祸,他是在乘凉的时候,被一块从屋顶脱落的水泥块砸中头部的。爹死后,娘就开始遭受到来自爹家人的非难,他们都一致认为,是娘揪死爹的,当初娘就不应该主动和爹好,原因是爹姓梁,而娘偏偏是姓祝,“梁”遇到“祝”,注定结果只能是灰飞烟灭。
这样一个毫无根据的逻辑,却轻而易举地就把娘逼进了死胡同,让她走投无路。无奈之下,腹中还怀着我的娘,不得不自谋生路,靠帮人打零工赚钱。
我快要出世的时候,娘还挺着一个大肚子,用板车给别人拉砖。满满一车的砖,足足有一百多公斤重,娘拉着它,跑得飞快,上坡也一点不含糊。
可是,娘还是在一次下坡的时候出了意外。她没有能够及时刹住自己的脚,惨剧随之发生了,娘先是被板车巨大的俯冲力撞倒在地,尔后,一条腿就被板车无情、结实地轧了过去。娘随即昏死了过去,直到有路人发现她。
娘被人送到医院后,医生摇了摇头说,轧得太狠了,而且送晚了,只有截肢。为了不使腹中的我受到任何一点伤害,医院没有给娘打麻醉药,娘是被绑着做手术的,昏死了好几次。
一个多月后,不懂事的我竟要提前挣脱出来,这次就更让娘遭罪了。当时由于受截肢的影响,娘的整个下半身还都处于无知觉状态,因而无法按正常的方式生产,只有实施剖腹产。
像上次一样,娘又被五花大绑了起来,在注射了极少极少的镇痛剂和麻醉药的情况下,痛苦地生下了我。
两次住院几乎把娘的所有积蓄都花光了,当娘欣喜地抱着我坐车回到家的时候,迎接她的却是一把冰冷的铁锁!爹的兄弟,我的那些伯伯、叔叔们没有一个愿意接纳我和娘———本来就不富裕的他们都不愿意惹事上身。
娘只得回自己的娘家。可是,娘也没有什么娘家人,只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堂兄。而且,按当地陈腐的风俗,女人是不能在娘家坐月子的,否则,娘家所在的整个村子都会遭遇报应,轻则五谷不收,重则横祸连连。
娘的堂兄只得给娘在村外的麦地里搭了一个矮矮的草棚,四周盖上了厚厚的稻草。当时,正是寒冬腊月,外面一直下着雪,娘就一个人在冰冷的草棚里,给我喂奶,拖着虚弱的身子,拄着木棍下水洗尿片……
也许是上天可怜我们母子,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我和娘竟然都活了下来!后来,娘说,是我清脆的啼哭声和天真的微笑给了她与天地斗的勇气。
我满月后,堂舅帮娘做了一根槐树拐杖,从此,娘就在这根拐杖的支撑下,背着我,一步一步地继续生活,挖野菜、拾煤渣、卖桐油果……娘坚强倔强地支撑着我走过一个个透明的日子。
我9岁的那一年,村里兴起一股捕蛇风,有专门的蛇贩子来高价收蛇。一时间,人人都加入到了捕蛇、捉蛇的行列之中,有不少人一个月甚至能挣上千元。看得眼红的娘,就再也坐不住了,竟然也要参与进去!
可是,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怎么可能捕到快如利箭的蛇呢?
但娘相信她能!并开始拄着拐杖练习———在山地里、草丛中、乱石处快速奔跑。伴随娘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摔倒,一次又一次的皮破血流!
无法相信的是,练到后来,娘就真的成功了,她的那条拐杖如同完好的一条腿,长在她的身体上,与另一条正常的腿,共进共退,敏捷一致!
娘开始涉足于深山丛林中,专捕那些值钱的蛇,家里的日子也随之一下子宽裕了不少。由于娘的麻利和雷厉风行,在捕蛇的过程中,从不输给任何一个躯体正常的人,因此赢得了一个绰号———“单腿蛇婆娘”。
娘这一捕就没有停下过来。
5年后,娘终于让自己名声大振,她制造了一个特大新闻,而当时的我正在读初三。
事情的起因是,有人传说,10里之外的一座山上,藏着一条有成人拳头那么粗的大蛇,很多人都亲眼看见它在山上游动过。大家纷纷传言,要是捕到那条蛇,至少能卖1000多块。但,风险也是不小的,搞不好,会被大蛇活吞下去。
娘于是就去了,带着干粮,守蛇出洞。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条大蛇还是被娘等出来了,很粗很长。由于太过欣喜,娘几乎是忘记了所有的恐惧和危险,就追了上去。那条大蛇也不是好惹的,刚一交手,娘就被它死死地捆了起来,但好在娘抓住了大蛇的头部,使它无法张口咬娘,根据多年的捕蛇经验,娘抱着蛇在山上不停地打滚,以此来消耗掉大蛇的劲。最后,终于把大蛇折腾得没有了力气,娘成功地捕获了它。
很快,娘的壮举被人们越传越神,引起了县电视台的注意,电视台的记者带着动物专家特意赶来采访娘。经专家鉴定,娘抓的那条大蛇有很大的毒性,要是被咬上一口,性命难保。记者问娘,你不怕吗,咬上一口,你就没有命了?娘回答:“要钱就不能要命,1000多块啊,哪还能顾得上命啊!”娘的这句话,让围观的人哄堂大笑,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了。
记者又问,你这么辛苦,这么坚强地挣钱养活儿子,等他以后长大了,你希望他怎么报答你?
娘说:“我哪是坚强啊,我是在儿子面前假装坚强。等他长大,要是有能耐了,给我换一根拐杖就好,现在的这个,头秃了,容易打滑,跑不快!”母亲对着镜头平静地说着,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了,一起汹涌而出。
第41篇、2020疫情感人小故事,25个精选疫情小故事情感故事
2020年
“新冠病毒
席捲全國
但不是
武漢等城市
影響
我們每個人的心

今日武漢
好像按下了暫停按鈕
沒有無休止的人群
沿街沒有賣主
那扇門是關著的
散熱異常
但在這裡
看似冷漠的背後
但隱藏
無數的溫暖和興奮
危機之前
總是有一群人
不論生死,不論賠償
站在時尚的最前沿
在這24個普通百姓的故事背後
看起來像在哭
...
“ 1”
對抗流行病
醫務人員是最美麗的逆行
[01]
“我必須跑得更快才能打發時間
從病毒中奪回更多的病人”
武漢市金銀潭醫院主任
張定奎
逐漸凍結
患病
他走路不平坦
再次戰鬥
反情妻
不幸的是感染
他拖了病
堅持,稍等
前線30天或更長時間
即使你很忙
我看不見我的妻子
【02】
“时光改变容颜,却带不走人间大爱”
2月2日
山西第二批援鄂医疗队
出征驰援湖北
66岁的王卫国
把医生女儿王婷
送上前往武汉的飞机
17年前
奶奶把同样
是医生的王卫国
送上抗击非典的战场
【03】
“全国帮忙,武汉是能够过关的
武汉本来就是一座很英雄的城市”
钟南山院士
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
提起武汉
这个84岁
为国家操劳了一辈子
和病毒战斗了一辈子的国士
却哽咽了
【04】
“一线需要自己,也需要90后热血青年”
这是一位22岁
感染科女护士的手
每天在医院
隔离病房中来回穿梭
双手
被橡胶手套、消毒液和洗手液
反复侵蚀皮肤皲裂受损
满是伤口
一双本该细腻柔软的手
却有着与年纪不相仿的粗糙
【05】
“如果可以,请捐给我们肿瘤中心”
2月1日
武汉8位肺炎“造谣者”
之一的谢琳卡医生
拒绝了北京一公益组织
“守护者后盾行动公益项目”
的10万奖励
她说
“我没有被感染
不需要资助
如果可行
可以把钱换成物资
捐给我们肿瘤中心”
【06】
“他们心里怕,希望能让其安心“
2月2日
是北京驰援武汉医疗队
到武汉的第7天
在武汉协和医院西院病区
一些医护人员
在帽子上画上爱心
为肺炎患者加油打气
【07】
“你只有往前冲,没有后退的余地”
1月31日
广东东莞南城医院护士长
侯小琼
在连续工作9天后
突然晕倒
院长介绍
侯小琼一直在抗疫一线
每天工作近13个小时
在医院值班室住了几个晚上
因劳累
导致室上性心动过速而病倒
【08】
“17年前,全世界守护90后
17年后,换90后守护这个世界”
为了
避免交叉感染
也为了
节约穿脱防护衣帽的时间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东院的90后护士
单霞
毅然剪掉了自己的长发
她说
“头发没有了还可以再长
现在的首要问题
是保护好自己的同时
尽力去救更多人”
【09】
“我应该去,因为我是汶川人”
佘沙
是四川省
第四人民医院的一名护士
同时也是汶川地震的幸存者
12年前
她的家乡遭受了重创
是四面八方的大爱汇聚
将她从废墟中托了起来
12年后
在又一场灾难袭来之时
她毫不犹豫,果断报名备战
【10】
“我們的臉印
這將是永恆的回憶。”
啊
由於長期超載
一線醫務人員的臉
口罩,護目鏡
挫傷
啊
他們不上廁所
不敢喝水
在成人紙尿褲上工作
這就是全部
脫下防護服一次
27級
12手游戲非常耗時
他们逆行而上
奔向疫情最前线
他们坚守岗位
尽绵薄之力支援同袍
他们挑灯夜战
用“中国速度”与疫情赛跑
……
但我们却忘了
每一位
“逆行者”也是普通人
是家里受父母疼爱女儿儿子
也想在春节的时候
穿的美美的
和家人吃顿团圆饭
……
可在国家有需要的时候
他们甘愿用自己的身躯
保护着每一个陌生人
不管是17年前的非典
还是17年后的新冠
其实
这世上
哪有什么天生的英雄
不过是有人需要
而所谓的白衣天使
也只是一群孩子
换了身衣服
学者前辈的样子
和死神抢人
《二》
疫情的阴霾
挡不住四面八方的“阳光”
【11】
2月3日凌晨5:00
金鹏航空 Y87901
上海浦东-武汉货运包机航班
搭载逾20吨
防护服、口罩等医疗物资
抵达武汉天河国际机场
为奋战在抗击疫情一线的
医护人员提供支援
【12】
2月2日
南航北方分公司
再次执行
辽宁第二批医疗人员
前往武汉的运输保障任务
此次包机航班
共运送118名医护人员
5259公斤的医疗物资和行李
【13】
幾乎每次
主要救災現場
你可以看到紅色的深紅色
並有超過10年的慈善經驗
告訴她
只有我自己
放錢和救濟用品
親自交付給受害者
她可以放心
截至2月3日
漢紅愛心慈善基金會
收到捐款
313,764,232.50元
【14】
林生斌
捐赠5000个口罩
单价18元
价值90000元
听名字
你或许会觉得耳熟他
就是杭州
保姆纵火案的受害者家属
如果不是网友的细心
大家压根
就不知道这一回事
一场大火
让他失去了妻子及三个孩子
这一次疫情来袭
他慷慨解囊他说
“我看不清你的脸
但我知道,你在护我平安”
【15】
在海南海口
一家便利店的老板
有60000只口罩
却只送不卖
免费发放给市民
他说
自己能做的其实很少
“我相信我们的国家
一定能赢下这场战役”
【16】
湖北仙桃
赵波和妻子、弟弟
一家四口
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工厂
赶工生产口罩
就在春节前
他的工厂
刚刚赶制了100000个口罩
捐给了公交公司
“先捐再卖,现在不图挣钱
只图安全大家安全了
我和我的家人才安全”
【17】
一位戴着口罩的年轻姑娘
突然闯进忙碌的急诊科
放下3盒东西
说了一声
“这是送给你们的”
便匆匆离去
护士打开盒子
里面放着45副护目镜
一张黄色的小纸条上写着
“平安,加油”
【18】
汉口江滩的一家餐厅
从2月2日起
包括总经理在内的4人
自愿开始上班
一同为
武汉第六医院的医护人员
免费准备餐食
他们每天
从早上8点忙到晚上7点
为医院提供午、晚餐
每餐100份,每份3菜一汤
【19】
山东日照一位环卫工老人
走进派出所
把一个包着12000元的纸包
拍在警官的桌子上
就转身离开了
事后有人找到了大爷
环卫大爷说
“你别以为这个事很大
这个事是无所谓的事
他们能跑到前线冒着生命危险
我不能捐出一点爱心么”
【20】
从1月23日
建设任务下达
到2月2日
火神山医院正式交付
建一座医院需要多久
答案
是十天十夜
如今
已经开始收治第一批病人
这是一线建筑者们
日夜奋战创造的“中国奇迹”
这就是“中国速度”
【21】
一位河南的大哥
在听到建医院需要支援
自愿打车到武汉工地支援
他们没有谈报酬
也无所谓条件
晚上睡在车上
白天就加班加点干活
一切只为了
能早一日攻克病毒
让疫情早一日过去
一场疫情
让我们看到了太多
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善良
没有停不了的风雨
没有散不了的乌云
生活再难
也要拼尽全力
因为在前行的路上
每一个人
都不是孤军奋战
这场肺炎疫情
也早已不是
某一个群体的战役
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
我们看到的
是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是手足同袍力量的汇聚
不管是明星
还是小店老板
不管是
一线的建筑工人
还是
环卫工老大爷
他们都在
用自己的方式
贡献者自己的力量
「你」为了「我」
在前方浴血奋战
那「我」就是「你」
最坚实的后盾
可以放心的把后背交给
「我」
《三》
硬核河南
其实是全国抗疫的缩影
【22】
1月30日
河南信阳光山县
文殊乡的一段广播火了
因为村里
许多老人不会用手机
但却都很爱听豫剧
为了能更好宣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文化站
便想到通过改编豫剧
来达到宣传目的
【23】
前段时间
一位河南姥爷也火了
除夕那天
外孙提着礼品来看望姥爷
结果姥爷连门都不开
让外孙把东西房门外
并一个劲让他赶紧走
“别进来,赶紧走,我就想自己过个年”
待外孙下楼后
姥爷“空投”了一个塑料袋下来
打开一看
里面装着
一包口罩和一个红包
【24】
于东来
是胖东来的老板
而胖东来可以说是
许昌和新乡人最爱去的超市
因为就是这个开超市的
每次在大灾大难前
总能第一时间站出来
捐款、捐物
在物资紧缺的时候
依然尽可能地
保证食品蔬菜的平价供应
作为一个商人
他想的不是
为自己谋求最大利益
而是
如何与大家一起共渡难关
【25】
在疫情面前
河南省的反应
可以说是相当迅速
12月底
发往武汉班线车辆
就已经停运
各种防控用品
也已经发放到各个车站
之后
又采取一系列措施
禁止售卖活禽
全面排查武汉、甚至外来人口
在交通要塞测量体温
利用各种渠道宣传防疫知识
……
以至于全国网友
都要来河南“抄作业”
而这一切
都离不开一个叫尹弘的人
整个春节省长尹弘
都在抗疫一线不停奔波
一场疫情
让曾经只会因为“地域黑”
走进人们视野的河南
一下子成了热搜上的常客
成了全国学习的榜样
其实
在疫情面前
举国上下都在拼尽全力
而河南
就是全国的缩影
我们不是医护工作者
不能直接去一线和病毒抗战
或许也不能像
韩红、于东来那样
捐资、捐物
但我们至少可以保护自己
减少自己被感染的风险
老老实实地宅在家里
尽量不去人流密集处
出门一定戴口罩
注意卫生勤洗手
……
特殊时期
不给别人添麻烦
就是你对这场
「抗疫战争」
做出的最大贡献
疫情
从武汉到全国
支援
从全国到武汉
你看
爱和希望
比病毒蔓延得更快
17年前
我们战胜了非典
17年后
我们一样可以战胜新冠
冬已尽,春来临
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
资料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创作者!(侵删)
第42篇、丈夫房间里传出的呻吟声情感故事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我成了杀死婆婆的间接凶手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我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就不知道节约吗?”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这是她无声的抗议。
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
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
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彻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 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 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起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
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 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 我痛喊他的名字…… 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 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着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 我最最亲爱的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
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第43篇、其实他们是相爱的情感故事

我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中国农村妇女,如广大的母亲一样,为了子女,为了这个家,默默无闻的操劳着,奉献着。她,一无光鲜的外表,二无华丽的言语。她,更不知,她所做的,所付出的,其实是那么的多。多到我们无法报答,多到她的发——白了!背——也不再挺直!就连步伐,也在不要知不觉中蹒跚。多到父亲对她充满了深深的感激和愧疚!
是的,只有感激,只有愧疚!没有别的了,也没有爱情。因为,他们之间,开始的时候是没有爱情的,有的,只是现实。
父亲,我的父亲。其实是一个蛮好的人。蛮好的外貌,蛮好的修养,蛮好的文化层次。却惟独没能有个蛮好的命运。因为,他最终没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现实,现实,残忍 的现实,让他只能现实的和我母亲走在了一起。其实,换个角度想想,何尝,母亲也不是输给了现实了呢?毕竟,她如父亲一样,在她的心中,也是有着喜欢的人的,也是有她如花的梦想的。可是,她剩下的也惟有现实了!
现实!现实是残忍的,但终需面对。生活是要过的,无论那生活中有没有所谓的爱情。柴,米,油,盐,酱,醋,已经占满了母亲的时间,家里该有的一切,他们都有了,却是机械般的过着这机械的日子。索然无味,平淡的,一成不变的过着。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没有送给母亲任何一样东西,哪怕是小小的一条发绳,薄薄的一条丝巾,没有,没有,都没有!!也许,他认为在没有爱情的感情里,也是没有什么所谓的感激,所谓的回报的!虽然,母亲付出的是那么的多。对于他,仿佛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母亲是现实中的现实,他讨厌,却又无法改变的现实。
父亲,也不陪母亲散步,因为,他没那份闲适,更没那份心。他,不陪母亲旅游,不陪母亲聊天,不陪母亲走亲访友,不陪母亲外出交际。他,甚至没有好好的陪母亲逛过一次街。他认为,只要和我母亲走再了一起,对他,或许就是一种对命运和现实的屈服。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是现实。可是呵,他却不知道,其实,他们也都是生活在现实中的。
怨恨?烦恼?失望?......或者无谓?母亲的态度我无从了解。因她对这个家,对父亲是那么的尽心尽力,无一丝一毫的怠慢和疏忽。家里该有的都一样没少。煮饭,洗衣,扫地,操持家务,她,很忙,很忙!父亲病了,端茶倒水,喂药,她——很细心!可却从她那端水发抖的手知道。她,很着急,很担心,仿佛多了点什么?!我心酸的发现,其实,风风雨雨,几十年的生活,即使是再平淡,毕竟也是夫妻,也会有感情的 ,即使那是平淡中最平淡的感情。手抖了,心,也在不知不觉中抖了吧??我知道,母亲在现实中有了现实的感情,对父亲!
可是,这不是很可悲吗?我的父亲,虽不冷酷,但却不知他有没有情?他对母亲一如的平淡。在我的眼里,他们就如人海中大多数人一样,没有感情,没有目的的共组了一个所谓的家庭,然后是没有激情,没有味道的过日子,一日,两日......直至死亡。
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愚蠢!也是多么的残忍,冷酷!对母亲,我心存感谢。感谢她的付出,感谢她的善良,淳朴。可是,也一样的心疼。疼惜她的感情。作为女人,没能我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是可悲。可是,对一个本来不喜欢的人产生感情,那人不知情,也可能是知道了也无任何的回报,那么是可怜!每每看到母亲,心,就忍不住紧紧的缩促起来,生疼,生疼。
也许,就连老天也是欺善怕恶的吧?对于母亲,这么一个善良,淳朴,命运不好的女人,它,也恨下了手。母亲,在她做梦的时候也不会想到,命运会给她再下一次重击,她,得了肺癌。
我,哭了。痛苦与哀伤布满了我的整个心灵。我无了思考,无恶劣理智。我憎恨老天的不公,我愤怒命运的多舛。对于父亲,我也是满眼的责备和怨愤。因为他,让我母亲悲惨的命运显得更加的悲惨。母亲没有倒下,我却先无了知觉。我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也许,我更怕面对的是父亲看向母亲时,那依然淡然,无情的眼神。母亲,嘴角那泛着苦涩和无奈的微笑,总之,我晕了过去。
谁?是谁?是谁在哭泣?是谁的哭泣声中有带有那么浓浓的苍凉和悲伤?悲伤中的压抑,让人的心,紧紧的促缩成一团。沉沉的,闷地透不过气来。仿佛全身溶缩到了一个小小的瓶子里,想伸展开来,四周却是光滑而牢固的壁。延伸到哪里,就疼到哪里,疯狂的压抑,疼痛到想爆炸......渐渐的,无了声音,四周沉静得可怕。恐慌自己会在这样的安静中迷失,更加的怕我的母亲会象这样就无声息的走掉。心,一惊,身,一抖,我的双眼猛的睁开了。看看四周,白白的一片,白的墙,白的天花板,白的床,哦,我在医院里。母亲,我的母亲呢?慌忙的四处找寻,看到了,好象又没看到,那是幻觉吧?因为我,有点不相信我所看到的。
母亲安静的躺在床上,旁边,坐着我的的父亲。他满眼的不舍,满眼的悲伤,双手颤抖的抚过母亲那经岁月洗礼的面容。手,是那么的轻,那么的轻。仿佛在触摸一件宝贵的水晶,一碰即碎。他的脸上,还有两道润湿的痕迹。刚才,难道是他在哭吗?他,也会那样的哭泣吗?对着我的母亲。
只见父亲轻轻的把母亲露在外面的手移到被子里。俯下身,轻轻的吻了下母亲的前额。母亲醒着,也微笑着,带着点点的羞涩。父亲却哭了,说;“你放心,会好的!”最后,嘴巴颤颤的说了声:“对—不—起!”母亲的双眼,迅速的润红了.......
一时间,我也泪水滂泊。我知道。现实中,我的父亲也变得现实了。其实,他们是相爱着的。
希望就是力量,时间就是生命!在我的母亲身上,我真正的感受到了这两句话的含义!因为是早期,加上心情愉悦。希望的力量或者说,爱情的力量远远大于我所能想象和预料的。
有人说,拥有了希望,就能拥有一切。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不过,我却知道,我的母亲,因为有了希望,于是,她再次拥有了生命,可贵的生命!重生的生命。
生活依旧,日子如往。父亲和母亲之间,一样的平淡,一样的无奇,可是,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其中都是包含着许多不用言语的感情的。
泪,轻滑过我的心田。载满了浓浓的感动和柔柔的欣慰。我会轻轻的告诉母亲————其实,她也是幸福的!
第44篇、珍惜身边那个她情感故事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第45篇、梦里花落知多少情感故事

很少人知道我当过中学语文教师,因为相对于二十来年的记者生涯,它太短了,仅一年。
可我经常怀念那一年。
1983年,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被分配在市里的一所中学教初一的语文,还兼班主任。
生性率直的我,感觉这个不苟言笑的职业太痛苦了。初来乍到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更让我手足无措。
那个时候,校方规定学生一律不得穿牛仔裤上学。每天早晨,校门口就守着几位拿着小本的值日生,将穿牛仔裤的学生拦住,劝他们回家换服装。有一天,值日生将穿着牛仔裤的我给拦住了,问我是高中部哪个班级的学生。恰好有个老师经过,帮我解了围。她一边陪我上楼,一边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老师应该给学生作表率,“你看看,全校老师没有一个穿牛仔裤的。”
第二天,我就换了一条黑裙子,女老师常选择的那种。黑色常常代表庄重。穿了裙子的我又在走廊上被老校长叫住了,他和蔼地提醒我,是不是把披在肩上的长发扎起来,因为校方也要求女生不能留披肩发的。还说,有个班主任反映,她班上有个女生不肯剪去长发,并振振有词地辩解“范老师也是这个发型”。
我一听,也觉得事情严重了。仔细地留意了一下女老师们的发型,她们都像是找同一个理发师剪理的,短发齐耳,唯一的装饰品也仅是一枚黑色的细发夹。
在大家的劝说下,我下课后走进了学校附近的一家理发店。
理发师是个胖胖的妇女,她用手托起我长长的黑发,有些不忍地举起了剪刀:“你可考虑好,这一剪子下去,就像脑袋掉在地上,可是接不起来的哦!”
我咬咬牙没有作声,只听剪刀在我的脖后连续发出冷冷的“咔嚓”声。女理发师从镜子里发现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以为剪到了我的头皮,后来才理解了我的疼从何而来。从小到大,我都梳着清汤挂面似的长发,上面也曾留下了姥姥温暖的手温,此刻,它们一起飘落在地。
老校长再次碰见我,很满意地夸道“好”。我的目光凝视着操场上一排绿化树,它们被修理得齐齐整整,宛若一个笼里蒸出的圆润的大馒头。
剪了短发的我,在同行眼里仍然不像个老师。至于老师应该是个什么样儿,他们也说不太清楚。
有一天,我正在教室上课,喊一位同学回答问题,那位同学上课分了心,回答得南辕北辙,我忍不住想笑,但内心有个声音严肃地提醒我:老师不能当着学生的面笑。可是他慌乱的第二次补答,更是让人忍俊不禁,我实在憋不住,放声笑起来,后来竟伏在讲台上直不起身。课堂当然解了大禁,那个同学也和大家一起笑得前仰后合。这一切恰恰被在走廊上巡视的老校长看见。
自然,我受到了严厉的批评。他是个非常敬业的人,一生严谨,腰板挺直,灰白的头发纹丝不乱,藏蓝色的中山装的领扣从来都是严严实实的。老人的心地非常善良,只是常常出格的我,不能不让他伤心。这让我很过意不去,又奈何自己不得。
每天早晨,校园仅有的一张乒乓球水泥台桌常常被高年级的学生霸占着,初一的学生只能眼巴巴地看他们打球。我想了一个主意,从此早早地赶到学校,将自己的大包往乒乓球桌上一撂,俗称占台子。胆子再大的学生也不敢和老师争桌子,于是,我们班的学生终于有了摸摸乒乓球拍的机会。他们有时也嚷着让我上阵,但很快就将我打得落花流水,我只好重新排在队尾。上课的铃声一响,大家比赛似的朝教室飞奔,有时装备课本的包会遗落在树杈上,学生会气喘吁吁地拎着它追上来:“老师,你的书包。”
老是抢占乒乓球桌,也不符合我常常给学生讲的机会均等的道理。后来,我鼓励大家跳绳。可是没有人天生爱甩绳子,尤其是孩子们。自然,天天给他们甩绳的还是我。当长长的绳儿在空中划着优美的圆弧,荡起孩子们银铃般的笑声,我感觉自己正穿过长长的时空隧道,回到欢乐的少年时代,生活的阴云也暂时一扫而空。
当我和学生在操场上游戏的时候,老师们却在走廊上摇头叹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学校费了好大的劲儿才争取来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偏偏分来个仿佛永远长不大的我。
直到期终考试的时候,我们班优异的成绩才让大家放下心:还好,没有误人子弟。
而这一年,也发生了不少令我至今难忘的事情。
有一次,上课铃响了,我夹着课本走进教室,发现室内乱成一锅粥:一个瘦长的男生举着根布拖把当长剑,将同学们撵得像燕儿飞。平日他也令我有些头痛,不是上课打呼噜,就是将纸团冒充小白鼠塞进同桌的衣领里,吓得同学哇哇大哭。
这一回,我不再放过他。大家都各就其位之后,我生气地让他站起来,接着像老师惯常做的那样,让他放学后请他的父亲到学校来。他一听请家长,倔强地昂起头“我没有父亲”。“那就叫你的母亲来!”我依然不饶他。他低下头不作声,半晌,有个同学轻声地说:“老师,他也没有母亲。”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同学们仿佛为我打气,纷纷举手:“他还有个叔叔!”我终于可以下台了:“那好,让你叔叔来一趟。”
下午放学了,学校很快静如空巢。我独自留在办公室等他的家人。黄昏将临的时候,还未见他的人影,我准备收拾东西回家,正欲下楼的时候,却震惊地发现他背着一个老太太艰难地登上了办公室所在的4楼。
“她是我的奶奶。”他吃力地放下背上的老人后,抹着满头的汗水喃喃地介绍。我赶紧将老人扶到椅子上,递上一杯热水。还未等我开口,老人就哭了,告诉我,他的父母自他刚会学说话就离婚了,谁也不肯要他,一直跟着叔叔和她过日子。他叔叔是习武之人,担心这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受人欺侮,便教他拳脚功夫。由于恨铁不成钢,平日下手那个狠,谁见谁怕。如果让他叔叔知道了他在学校不听话,又难逃过一阵暴打。所以,奶奶代他叔来见老师。
我开始后悔自己随意请家长的轻率。老人说,他功课不行,但是孝顺老人在邻里却是出了名的,担心她这双小脚行走不便,先是用三轮车载她走,又硬要背着她上楼,也不怕人见了笑话。
那个黄昏,我们仨坐在办公室聊起了家常,我也谈起了我的姥姥。后来,我们仨都流泪了,他更是哭得像个小孩子。
从那之后,他渐渐变了。虽然学习成绩还是不如人意,但上课的眼神却是专注的。我知道他在尽力。
这一年,我在学校过了第一个教师节,手里捧满了学生送给我的贺卡。那一天,也是个黄昏,围着我的同学渐渐散去。一直夹在人群中的他似乎等待着这一刻。他腼腆地走近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炒黄豆塞到我的手里,然后飞快地跑了……
握着这把尚带有体温的黄豆,刹那间,我热泪盈眶!
这学年的最后一课结束了,当清理书本的时候,我发现书本里夹着一张纸条:亲爱的姐姐,我们都认为你的长发好看。署名是:全体同学。
就在新学年即将开始的时候,我接到了刚复刊的《武汉晚报》发来的录用通知,心里却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办完调动手续的那天是个雨天,校园正在上课,操场上空无一人。我撑着伞缓缓经过草坪,向校门走去。突然楼上的走廊传来一阵喧哗声,不少学生竟从教室里冲出来,纷纷跑下楼,向我奔过来。老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纷纷冲出教室,劝阻他们的狂奔。
我与其说感动,不如说被这一幕惊骇了,焦急地挥着双手大声地劝他们返回教室,他们不听。围住我的学生兴奋地告诉我,有个同学从教室敞开的后门发现了我,率先跑了出来,于是我来学校的消息便传遍了整条走廊,原来我教的那个班级已经打散,分到了二年级的各个班级。
学生们的这种送行方式自然太出格,经我的央求还有校园门卫的干预,他们最终返回了教室。从教室传来了训斥声,我知道他们在这节课的命运。
当我离开校门的时候,回转身望见教学楼的阳台上站着一个老人,那是老校长。他的发丝愈发地白了,但腰板还是那么硬朗。我猜想他一定看见了先前发生的那一幕,抱愧地欲向他解释,他摆摆手示意我不用解释,像个孩子似的对我顽皮地一笑,缓缓地做了个手势,好像对我说什么。雨大,我没听清。
他大声地重复,我明白了,他说我的头发长长了。
多年之后,我看了影片《放牛班的春天》。影片讲述的是一位善良的教师怎样用音乐的力量感化了一群顽皮学生的故事,剧情是在那个教师离开学校那一刻结束的:他走出校门的那天,孩子们正在上课,当他怅然若失地提着那只简陋的皮箱拐过教学楼的时候,忽然从窗口里飞出阵阵天籁般的歌声……
我的眼睛和那位男教师一起湿润了。
第46篇、我来过,我不后悔情感故事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哭了。
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梦,我来到了魂牵梦绕的大学。大学在一个当时还未脱离高中生稚气的孩子眼里是这样的:教学楼里弥漫着知识的气息,操场校园里燃烧着思想的火焰。学校里每一个人都是那种博古通今、学富五车的山居隐士,厚厚的眼镜里蕴藏着无尽的学识。梦想中的大学应该像这般模样。为了这个梦,我在高中从未放弃过自己,三年来我一直在努力地耕耘,期待着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记得刚入学时,一位师兄曾对我们说过这样一句话:“大学是梦想者的天堂,是坠落者的温床。”当他说完这句话时,教室里一片宁静,似乎每一个人都在思考同样的问题:“我要把大学变成天堂还是温床?”大学里没有哪个老师会让你每天背英语单词、做模拟题、排班级名次,没有哪个老师会像高中那样耐心地给你讲解试卷上出错的题,甚至你上课睡觉玩游戏都不会受到老师的“干扰”。大学里充满着毫无纪律的自由。
至今我仍清晰地记得,刚开学时辅导员对我们说过的话:“大家都是以同一水平来到学校的,彼此没有任何差别。可是四年后,当你离开这个校园时就会不一样了。”四年前,我没有真正理解辅导员说的最后一句话,四年后,我真正明白了。我的一个舍友,他每天早晨起来背英语,晚上学到12点才睡觉,大三那年他考上了哈佛大学。大学三年对他来说就是又上了一次高中,而且都是高三。在他离开学校前,我问他:“三年来你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你觉得你的大学过得有意义吗?”他只是微微一笑说:“我的个人能力有限,我把自己的学习做好就没有时间干别的了。”那天晚上我们说了许多话,其中也哭了许多次。我的大学,眼睛一闭一睁,再有一年就要过去了。
我的舍友走了,宿舍里多了几分宁静。晚上再也听不到有人睡觉时背单词了。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自己该做些什么了,我不想四年大学留下的只有遗憾。我要用一年的时间只做一件事——学习。我把武侠小说卖了,手机停了,篮球送人了。我的床前放的都是数学、英语之类的参考书,床板和墙上写满了英语单词。每天晚上我都是背着单词睡觉,第二天洗脸时嘴里还嘟囔着英语作文。这样的日子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当然也挺累。成长就是从发现自己的无知开始,大四那年我才觉得自己真的长大了。每天我都在与自己的懒惰作斗争,每天我都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大学是梦想者的天堂,是堕落者的温床,我要把大学变成天堂。我喜欢读李阳、霍金和史铁生的人生奋斗故事,他们的奋斗历程和取得的卓越成绩告诉我:我也可以做得更好,他们能行,我铁定能行。
四年的时间在指缝间悄然划过,我用力抓住流去的每一分每一秒,希望能在校园里多待一会儿。时钟每响一次,就让我离对大学说再见更近一步。快要走的时候,饭局特别多。不管是熟悉的还是不熟悉的,都聚在一块喝喝酒说说话,总觉得四年能在一块是个缘分。饭桌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聚不一定是开始,散不一定是结束。
快毕业了,总想在校园里转转。以前总是抱怨学校太小,现在要离开了却发现这小小的校园竟能承载这么多的回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大学是这么的美好,但现在我要与它分别了。也许正应了那句老话: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大学四年啊!刚来的时候觉得四年挺长,但走的时候才发现四年真的太短。很多人来大学走了一圈就回去了,带走的只有四年零星的回忆,所学的知识都原封未动地还给了老师。其实大学有很多东西要学,要学好英语,争取过六级;要学好你的专业,还要争取拿到奖学金,这样你的四年才会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四年的大学时光就在我写完这些文字时画上了一个句号。离开校园时,我声嘶力竭地大喊了一句:“大学,我来过,我不后悔!”

第47篇、苹果皮可以吃情感故事
小学一年级,语文课。年轻的女教师给孩子们出了一道有趣的题目:苹果皮有什么用?
问题刚提出来,孩子们就唧唧喳喳地讨论开了。
第一个孩子说,苹果皮可以用来敷脸,对皮肤有好处。女教师问,你怎么知道?他说,我常常看见妈妈这么做。削下的苹果皮,一块一块贴在脸上。妈妈说,这样能够消除皱纹呢。
女教师不知道他说的对不对,但她还是表扬了他。她说,你很善于观察生活,将来你或许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美容师。然后她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他的名字,并在名字后面打上一个分数:90分。
另一个孩子说,苹果皮可以粘成一幅画。找一张白纸和一瓶胶水就可以了。红苹果皮可以粘成花朵,绿苹果皮可以粘成小树和小草。女教师问,你自己动手做过苹果皮画吗?孩子说,当然,明天我就把我做的苹果皮粘贴画拿给大家看。
女教师满意地点点头说,你善于发现生活中的美,将来你或许可以成为一位伟大的艺术家。然后她拿起粉笔,给这个孩子也打了分数:90分。
又一个孩子说,苹果皮可以喂小兔子。我家养了两只可爱的红眼睛小兔子,它们最喜欢吃苹果皮呢。
女教师轻轻地为她鼓掌。她说,你是一个很节俭又很有爱心的孩子,将来,你或许可以成为一位极有爱心的医生。她给这个孩子也打了90分。
女教师一个一个点名,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回答这个有趣的问题。他们的回答五花八门,甚至有一个胖胖的孩子说,苹果皮可以用来榨油,用榨出的苹果油再炸鸡腿吃,那鸡腿就有了水果的味道。女教师不停地点头,表示鼓励。她说,你将来或许会成为一名伟大的美食家或者发明家。
快下课了,黑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孩子们的姓名和分数。她突然发现,坐在最后一排的叫小强的同学一直都没有举手。
她问,小强,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
小强站起来,挠挠头。他想了很久,然后肯定地说,苹果皮可以吃。
全班的孩子都笑起来。
女教师温柔地制止了大家的哄笑。她继续问小强,苹果皮怎么可以吃呢?
小强认真地回答说,我们家吃苹果,从来不削皮。妈妈不让削皮,她说那样浪费。
女教师说,可是,有些苹果皮上可能会残留着农药,会损害我们的健康。
小强说,我知道,妈妈也知道。不过妈妈说没事,她会把苹果放在水里泡很长时间。但她从来不让削皮,她说那样太浪费了。
女教师知道小强的父母是农民工。他的爸爸在建筑工地上打工。妈妈在街口守着一个小水果摊儿。她从那个小摊儿前经过多次,小摊儿上摆得最多的,就是苹果。
是的,苹果皮当然可以吃。可是这算什么答案呢?
可是,对小强来说,这难道不是最准确的答案吗?
那天,这个年轻的女教师很想给小强打100分。她认为这个答案完全可以得到满分。可是最终,她还是给他打了90分。
她怕那些小孩子们模仿。
毕竟,苹果连皮吃掉,不是很安全,并且,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吃掉苹果皮——因为他们没有在建筑工地上打工的爸爸和在街口摆水果摊儿的妈妈。选自《新课程报·语文导刊》李金锋/荐

第48篇、春天的花一样漂亮情感故事
你想过当公敌的后果吗
英语课上,教室里除了姜灿灿清晰得水珠落玉盘一样的声音外,再无声音。时间仿佛都在那一刻停止了一样,以至于姜灿灿的背诵声停止了好一会儿,英语老师才回过神来,扶了扶眼镜,示意姜灿灿坐下,她说:“我想知道你们还有什么好说的?”
当然没什么好说的。当初英语老师让大家把那么长的一篇课文全文背诵下来时,大家一致反对,说那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结果呢,人家姜灿灿不但完成了,而且一字不漏,还声情并茂。
那节课的直接后果是:放学后除了姜灿灿外,全班同学留下来背课文,谁背完谁走;间接后果是:姜灿灿成了八班的人民公敌。谁都不愿意跟一个“众人皆醉你独醒”的人做朋友。这话是罗韶鹏说的。
说这话时,罗韶鹏被姜灿灿堵在走廊里,她问:“我做错了什么,你们都不理我?”罗韶鹏低头沉吟了一下,说出了这句他觉得很有水平的话,却不想姜灿灿嘴一撇,“切”了一声,她说:“我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错吗?难道碰到有人行凶,大家都看着,我也看着,那才是正确的吗?”这话还真把罗韶鹏问住了,他挠挠头,说:“可是大家因为你受了惩罚!”“怎么能说是因为我呢?明明是因为你们自己不用功!我认真背课文有错吗?”姜灿灿的嗓门提高了八度。罗韶鹏倒不安起来,这丫头还真是一根筋,也难怪她不开心,上体育课两人一组做击球训练,谁都不愿意跟她一组,弄得她自己在篮球架子后面坐了一节课,罗韶鹏其实想去跟她一组的,只是他害怕众怒难犯……
近在咫尺的距离
姜灿灿成了孤家寡人,每天一个人背着书包上学、放学,一个人去厕所,一个人坐在教室里发呆,当然,也是一个人一枝独秀地好,能回答上老师提出来的难题,能完成老师留下的所有作业。像是在用决绝的方式跟大家说“不”,姜灿灿一个人接受老师的表扬,同学的孤立。女同学在背后窃窃私语:“就显她好,有什么了不起的!”男同学说:“她那样清高的女生,谁能靠近得了啊!”
只有罗韶鹏知道这一切都是不对的,因为他清楚地看到那天体育课后,姜灿灿一个人走到没人的巷口,突然弯腰蹲在地上失声痛哭。
罗韶鹏很想走到姜灿灿身边说句对不起,那是他代表全班同学说的。可是,脚像生了根一样,没能挪动半步。近在咫尺,却远如天涯。罗韶鹏终于没能给姜灿灿一点儿力量。
罗韶鹏回家时,同学打来电话约他周日爬山。罗韶鹏很想问姜灿灿去吗?可是他没问出口,他们当然不会叫她,他突然很讨厌自己的懦弱,很讨厌大家这种热闹。
吃晚饭时,罗韶鹏问老爸:“如果那个人没做错什么,大家又都孤立她,我该怎么办?”老爸想了一下,说:“你有你自己的判断,只要你觉得她值得你交朋友,那么就去做!别在意别人说什么做什么。”罗韶鹏想起那天在走廊姜灿灿的话和在小巷里姜灿灿的哭声,心中不由得隐隐作痛。
早晨在校门口拦住姜灿灿,罗韶鹏说:“周日去爬山吧,我骑自行车带你。”
姜灿灿眯着眼睛瞟了罗韶鹏一眼,淡淡地却很坚决地说:“不去!”罗韶鹏知道就是这个答案,后面的话他也准备好了,他说:“你不敢去?”
激将法果然有效,姜灿灿说:“我害怕啥?不就是爬山吗?”
罗韶鹏把姜灿灿领到集合地时,八班的同学都有点儿愣,但是罗韶鹏可没管这一套,带着姜灿灿把车骑得飞快。风吹过姜灿灿的发梢,姜灿灿大声说:“罗韶鹏,你不怕大家孤立你吗?”
罗韶鹏也大声地喊:“你以为你是毒药吗?”
那一刻,他们的声音都扔进了风里,心的距离很近很近。
后面的同学叫嚣着追上来,罗韶鹏奋力向前。姜灿灿吓得尖叫。
谁有轻慢天使的权利
后来的好长时间,罗韶鹏都在为自己那天带姜灿灿去爬山的举动感到自豪。其实,姜灿灿真的是个好女孩儿,爬山那天,姜灿灿再次让八班同学对她刮目相看。
爬山爬到半山腰,班里的女生王灵突然腿抽筋,大家一下子慌了神,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姜灿灿拨开众人,让王灵躺下去,她使劲地给王灵拉腿按摩,手法很专业。好一会儿,她扶王灵站起来慢慢走。爬山的一路姜灿灿都在照顾王灵。也许就是姜灿灿不计前嫌的这种姿态,让很多同学都很不好意思。野餐时,很多同学把好吃的东西塞到罗韶鹏手里,让他给姜灿灿。罗韶鹏才不呢,他说:“干吗?自己没长手没长嘴?自己去!”
姜灿灿面前一大堆好吃的,罗韶鹏跑过去帮着吃,他的嘴咧得跟个瓢似的,他说:“跟着美女就是沾光,唉,不然,谁理我呀?”
姜灿灿看着罗韶鹏狼吞虎咽,说:“罗韶鹏,谢谢你!”
罗韶鹏大咧咧地说:“我吃你的东西,你谢我?你脑子进水了吧?”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也知道我没错,但是,我缺少跟大家沟通的渠道,你帮了我!”
罗韶鹏说了句很让他觉得自己有才的话,他说:“姜灿灿,你一直都是个心地单纯的天使,谁都没有轻慢天使的权利,我只是把天使带到大家面前,让大家看到她的好而已!”姜灿灿的眼睛亮晶晶的,罗韶鹏忙举手投降,他说:“不许哭,我最怕女孩儿哭了!”
于是姜灿灿就笑了,笑得像春天的花一样漂亮。
李国全/荐
第49篇、我想请你吃饭情感故事
这天下午6点,老婆带着儿子回娘家了,我准备煮包方便面充饥。就在我拎起电热壶准备烧水时,手机响了,一个女人柔声问:“你是住在映月小区8号楼1单元402的李先生吗?”
我说我是。那女人又说:“李先生一个人在家吧?”我奇怪地问:“没错,你是谁啊?”那女人扑哧一声笑了:“这个嘛,暂时保密。”接着又说,“李先生,我想请你吃饭,不知你肯不肯赏脸?”
女人的声音又甜又柔,充满了诱惑力,我想挂断电话,但好奇心促使我问道:“你是干那种事的小姐吧?”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冷冷地说:“你真是聪明,一猜就猜到那层上去了。不过我严正声明,今晚请你吃饭,绝没有那种意思。现在是6点,7点我在‘情缘酒吧’等你。不见不散。”她不等我说话,就挂断了电话。
这个陌生女人为什么要请我吃饭?我决定去看个究竟。
为防万一,我一个电话将住在同一个小区的表弟叫来,嘱咐他给我看家防盗,哪里也别去。
到了情缘酒吧,我抑制住内心的某种兴奋和期待,走向了约定的12号台。果然,那里坐着一个30岁上下的女人,她很漂亮,眼睛亮亮的,仿佛一眼就能洞穿人心事似的。
我坐在她对面,单刀直入地说:“我不过是一个靠写字谋生的,你为什么要请我吃饭?是不是弄错了?”
女人摇摇头说:“没错,我要请的人就是你。”然后,她优雅地做了一个手势让服务生过来,一口气点了五道菜,还要了几罐蓝带啤酒。全是我喜欢吃的菜,我不由得暗自惊讶,表面却不露声色:“无功不受禄,你不透露真实用意,我可不敢伸筷子!”
女人认认真真地说:“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心情高兴,要送你一顿丰盛的晚餐。什么时候你觉得酒足饭饱了,大可抬脚走人,我绝不会拦你。”见我满是不信任的眼神,她不无嘲弄地说:“你总不会怀疑我在酒菜里下砒霜或蒙汗药吧。”
这当然不会,我可以少喝点儿酒以保持清醒,多吃点儿菜以保证体力,我倒要看看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放开肚皮,大口大口地喝酒、吃菜。半个小时后,我微感醉意,开始口无遮拦起来:“小姐,你这么费尽心机接近我,真是太辛苦了。我虽然没有权,但还有些钱;我虽然不是年轻帅哥,但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就冲这顿酒的分上,也许,也许我可以答应……答应……”
“谁是小姐?有病!”女人突然脸色一变,柳眉倒竖,生气地打断了我的话,“别跟我不正经。刚才在电话里,你对我的污辱我还没给你算账呢!”她扬手将服务员叫来,埋了单,起身袅袅婷婷地走了。我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要说什么,稀里糊涂地愣了一会儿,才满脑浆糊地回到家。
表弟却不在家,原本乱糟糟的房间已整理得一尘不染,阳台上还晾晒着刚洗过的衣服和拖鞋。表弟这是搞什么名堂?我正要打电话问个究竟,嘀的一声,手机收到短信息:
李先生,你一定还在奇怪我为什么请你吃饭吧。实话告诉你,我是你母亲的邻居。你知道吗,你母亲几乎每晚要走上一个小时的路程,到你家的楼下看看你房间的灯光,然后才回到租住的小屋。她说这样才感到踏实,睡觉安稳。今天下午,你母亲下楼时崴了脚,不能再走那么远的路去看你房间的灯光了,便央我给你打电话,如果你妻子没在家给你过生日,她就让我代她请你吃一顿饭,祝你生日快乐!本来我答应你母亲暂时瞒着你的,可是我做不到,因为我突然想到,今天还是母亲节,最应该祝福的人是她老人家而不是你啊!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你母亲!
我的泪水顿时涌了出来,难道母亲又来过了?我亲亲的娘啊,竟然还利用这个时间差,忍着脚伤的疼痛,一瘸一拐来为儿子做家务。刚才表弟也在家,现在他和母亲在哪里呢?我拨通了表弟的手机,他在电话里说:“表哥,姨妈说,是你让我送她回乡下的,我现在和她在火车上了,你放心,我一定将她安全送到家。姨妈要和你说几句……”
“明新啊,今天是你的生日,妈祝你生日快乐!城里房租贵,我回老家了,你明天就将房子退掉吧。我不在你身边,你要注意身体,不要熬夜写作,不要喝酒过量……”话筒里传来母亲慈爱的声音。
“妈,儿对不起你——”我声嘶力竭地喊道。
因为两室一厅的房子,因为老婆和母亲合不来,我就在偏远的郊区给母亲租了一间房。但她怕影响我和妻子的关系,很少来。我因为潜心写一部小说,也很少去看她老人家。总以为母亲身体还好,以后会有时间孝敬她老人家的,没料到,母亲用这样的方式给我上了一课——世上只有不念母的儿,没有不思儿的娘啊……
我抓起桌上的酒瓶,咕咚咕咚地猛灌着,这是酒后酒,不一会儿,酒气上涌,我醉了。醉眼蒙眬中,我自言自语地说:“妈,儿明天就去接你回家。妈,儿的房子再小,也是你的家啊!”
第50篇、天使暂时离开情感故事

安蕊是在那个清晨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勇敢女生的。
公交车上,安蕊的目光意外地看到一只手正伸进一只公文包里……安蕊按住那双手,喊了一声:“抓小偷!”
声音很脆。整个车子的人都听见了,瞬间空气凝固了一般。她没敢看小偷的眼睛,目光却撞上同学乔林的目光,乔林冲她摇了摇头。安蕊没松手,小偷被大家一起送到了派出所,临下车前转身看着安蕊说:“你给我小心点!”
乔林在安蕊心目中是有些不同的。安蕊在葵园中学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就是乔林。乔林是班里的团支部书记,成绩极好,对人很和善。
乔林还是学校跆拳道班的学员,可是,她站起来喊抓小偷时,他却向她摇了摇头。胆小鬼、懦夫,安蕊心里恨恨地想。
第二天放学时,到了乔林下车的那一站,乔林没有下车,而是坐到了安蕊边上空出来的座位上。乔林说:“以后我送你回家,你不知道那帮人有多凶……”安蕊说:“不用了,别再害了你!”乔林低下了头。
那天上课,语文老师在班级里念了安蕊的那篇《一个熟悉的陌生人》时,乔林冲出了教室。安蕊在作文里说自己从来没那么瞧不起一个人,而他曾经是自己很佩服的一个人,之后他们就没有联系了。
春天到来后,乔林的右臂上戴了块黑纱。听说是乔林的妈妈过世了。安蕊的心像被针刺了一下。那天放学,安蕊约乔林去喝饮料。在街角的一个小热饮店里,乔林挽起夹克的衣袖,一道蜈蚣一样的伤疤出现在安蕊面前。
我从没跟人说我的故事。一次在公车上,我抓住一个小偷,几天后,我被几个人拦在街角……安蕊的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淌,问:“这就是那天你冲我摇头的理由吗?”
乔林连忙摇头说:我答应过我妈妈要保重自己,我也不想你受这种伤害……那晚,安蕊在自己的日记本上写道:我可以原谅天使暂时离开。那次倾心交谈之后,安蕊和乔林成了感情更加深厚的朋友。
之后的一次坐车,安蕊很敏感地感觉到有个人故意往她身上贴,心不由颤了一下。那人小声说:“别出声,下一站跟我下车,不然……她看向乔林,乔林的目光跟安蕊交汇了三秒钟。乔林踉踉跄跄挤到司机跟前,说:“我有心脏病,要去医院。司机骂了声,车子拐了个弯。”
乔林假装往回挤拿书包,挤到安蕊身边时,恰好车子一个急刹车,乔林双手铁钳一样抓住小偷的手,司机喊:“抓住他!”安蕊清清楚楚看到窗外是榆林派出所。
两个人站在已有落花的槐树下,安蕊的眼泪汹涌而出。乔林说:“我心里那个勇敢的天使又回来了。”
原来,乔林挤到司机跟前时,悄悄给司机看了手机上的字。司机心领神会。
这一次,乔林和安蕊都受到了嘉奖。戴上大红花的那一刻,安蕊看到乔林笑了。
夏天蝉们唱大合唱时,安蕊和乔林依然会坐8路公交车,他们相信,有了状况,他们仍然是最彪悍的男生和女生。
第51篇、喜帖上的两人名字情感故事

高三那年,眼看高考无望。我决定去当兵。
女友百般规劝,希望我能和她一起参加高考,可主意已定,我就像一头犟牛一样不可阻挡。去新疆服役,要坐车离开的那一刻,不知怎么的,看着站台上哭肿了眼的女友,眼皮直跳个不停,车在风中前行,一刹那间感觉前途一片茫然。
因为服役后只有寥寥无几的几次假,我只有不断地写信给女友,告诉她我的近况,我是多么多么地思念她,同时也安慰自己。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没有空气污染,夜空的星斗特别大,只可惜甜言蜜语无从说起。
我没有一天不写信给她,甚至一天写两封也是常有的事。
为了爱,老粗也能变诗人。
那一幕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我在车站打了电话约了女友,说我就要回来了,听到她的声音,有种陌生的亲切,我们相约在咖啡馆碰头,她依然美丽如昔。
自由的空气果然不一样,没有太多的话,我的心里有种莫名的不安,当她从皮包里拿出一张喜帖,我想我知道结果了。
我没有立即起身离去,因为那会显得我没有风度,虽然内心很不平静,我仍希望听到是哪位欠扁的仁兄趁火打劫。
她终于开口了:“我数过,你一共寄了九百九十封信给我,我想这样就够了。在漫长的等待下,你从来不在我身边,三年来也没有照顾过我,九百九十封信也不能代表任何意义……”
我听到这里时,竟然不争气地掉下眼泪。
可是她并不饶过我,继续说:“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我知道这样做很过分,对你来说不公平,但我还是想征求你的同意……”
我很想求她,不要再说了。
还没来得及开口,喜帖已递到眼前,而上面写着:
我俩的名字。
第52篇、麻省理工的下马威情感故事

正式领到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证,还是不可避免地小开心了一下。毕竟,这个学校是理科生梦寐以求的目标。领证的时候,我又想起了一头银发的哈佛教授Dr.Treadway讲的笑话,她说:“如果你是男生,恭喜你了,你可以大肆在酒吧里吹嘘自己是哈佛医学院的学生,然后尽情地看着女孩子们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不过如果你是女生,很抱歉,你最好永远也不要在酒吧俱乐部里提起你和哈佛有任何联系,因为大家都会被你吓跑的!”
无论如何,现在,哈佛和麻省理工,都是我的家了。
我的第一周,如果要用形容词来描述,那么,一定是“疯狂”。
周一周二周三,免疫学病理学解剖学。我的书架上,以惊人的速度堆满了教科书、科学文献、讲义、人体图解和习题册。
人的大脑真的很奇妙,它迅速地分析情况,然后果断地作出决定,把以前不重要的小记忆中的小细节统统删掉,因为无穷无尽的信息和知识,铺天盖地来势汹汹地砸下来,让我们每个人都有些措手不及。
终于明白了那种“不可能完全学会所有东西”的心情。尽管以前被警告过,但暗暗地,还是有些小小的不服气。学长学姐们越说不可能的事情,心里就越想要反其道而行试它一试。可是,这份小骨气,只坚持了不到三天。看着读不完的书、做不完的习题和查不完的资料,能做的,只有长叹一声,认命了。再有胆量,也只能无奈沮丧地面对现实。就连现在,每天回宿舍看到20厘米厚的课堂笔记,还是会不小心被吓到。
麻省理工的比喻:每节课的信息量,就好像打开消防栓的闸门,然后对着管子喝水一样。
读书读书读书!沉重繁忙的课业让我不禁想高呼:上帝啊,求求你让每天都有48小时吧!可以悠哉悠哉不慌不忙地学习,可以毫无负担地昏睡8个小时,可以慢条斯理地享受三餐,可以放肆地百分之百无愧疚地和朋友玩个过瘾,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说到这里,还算平平无奇与疯狂挂不上边儿,真正的高潮,还在后头。
“精神科医生什么也不知道所以什么也做不了;内科医生什么都知道但是什么也做不了;外科医生什么都能做可是什么也不知道;病理学医生什么都知道而且什么都能做,只不过晚了一天(指的是验尸)。”Dr.Mitchell教授以他独特的小幽默开始了我们人生中的第一节病理课,然后,他以一句“每个人都要写一份正式的验尸报告”瞬间就把大家的笑容转为一脸的难以置信:验尸?弄错了吧?我们不是医学院第一年的学生么?
接下来的事情:分组,发呼叫器。医院停尸间地图,验尸注意事项,验尸的图片……
Dr.Mitchell一脸严肃地告诉我们,“不管你在做什么,不管你有多忙多累,验尸官不等人,接到传呼后,只要你还活着,30分钟内赶到指定医院。哪怕你在查尔斯河对面的麻省理工上课,也要飞速跑过来。”
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已经迷迷糊糊地被带到解剖室。这是一种非常极端且诡异的情景。在药物中浸泡过久的已经僵硬的遗体,房间里弥漫着穿透力极强的福尔马林的味道……虽然多少次设想初次上解剖课的心情,但当一切突然间赤裸裸地发生,我仍然有种措手不及的慌乱。外面阳光明媚天气正好,可是解剖室中的气氛,还是无法避免地让我全身发冷。
换好衣服,第一次拿起手术刀,意外地发现自己的手无法控制地颤抖着,几乎握不住小小的手术刀。心脏在胸腔里跳得那么急,使得血液毫不留情地撞击着血管。我突然有种想落荒而逃的冲动,虽然我的理智顽强地挣扎着制约着我的软弱。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揭开遗体身上的毛巾,当已逝的病人充满各种手术后遗留的疤痕的身体完全展示在我面前的时候,害怕的感觉竟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在一瞬间产生的强烈的感受。
颤抖奇迹般地停止了,这种感觉,仿佛站在窗边,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冷静的自己,把锋利的手术刀稳稳地握在手里。有人说过,每一位上过人体解剖课操过刀的医学生,都会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把手术刀切进皮肤的瞬间。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他们记住的不是画面,而是对自己的一个新的情感的认知———尊重,为了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我们的逝者;怜悯,为了逝者生前受到的种种苦楚;感恩,为了逝者的崇高的遗愿:让我们可以受到更好的训练,成为更好的医生,帮助更多的人。
6个小时高度集中精神,6个小时站立在解剖台边,6个小时的福尔马林,6个小时的强烈无影灯灯光……我似乎失去了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随着遗体上的真皮层和脂肪层渐渐被剥离,漂亮平滑的肌理线条、复杂密布的神经系统和交叠有致的血管淋巴逐渐显露出来。唯一能做的,就是感叹,一切,真的是奇妙至极了。
当我走出解剖室,从头到脚,都是福尔马林的味道,浑身像是经历过一场大战,几乎要散架了。我想,很多年以后,哪怕我所有的记忆都被书本上的知识挤出大脑,我还是会记得这一天,我的first cut。
第53篇、爱情和房子到底谁滋润了谁情感故事
天堂里也有分岔路
刚刚登记结婚的肖涛和王玉最近买了一套150平米的公寓。肖涛是个摄影师,审美要求比较高,所以对房子的装修设计,王玉根本就插不上手,王玉一直想要一间自己的房子,可是肖涛却把王玉的那间房子设计为自己的工作室,于是,战争爆发了。
什么是幸福?他们一致认为自由就是幸福。
分析结果:相爱容易相处难,尤其是在同一屋檐下朝夕相处。在房屋设计中,没有在空间上安排给对方足够的自由空间。
幸福帮助:在整个分析过程中,他们的掌控能力比较差。他们在置业之初没有理性的分析户型与面积的关系,这样一对需要自由空间的夫妻,非常适合面积适中、可灵活调整的房子,比如近年来非常流行的小户型跃层,充分利用空间的隔断,让两人在家里也能充分享受到自由。
动什么也别动生活磨得少之又少。为什么小李一定要100平方米的房子呢?因为100平方米的房子能给她带来足够的安全感。显然一个小户型不能满足小李的心理需求。所以幸福感与安全感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小金还想挽回这段感情,可以与小李商量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二手房。

第54篇、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情感故事

他跟她在一起三年,她精心呵护着他的一切,甚至每天他的牙膏都是她为他挤好,皮鞋必定是她晚上帮他擦好,只有一点,她几乎从不下厨,即便是下厨也是从超市买速冻食品,吃起来索然无味。于是,渐渐地他练就了一手好的厨艺,因为他看到她吃自己做的菜,一副享受的表情,他就觉得很幸福。
后来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开始了拼命地打拼,然而,每当他一身疲惫地回来,等待他的永远是一碗白米粥。看着她纯净的眼睛,到嘴边的话,他又咽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他的母亲要来看他们,其实是看她这个准儿媳,指明了要吃一顿她做的饭。她请求他:你能不能留下来,帮我做这顿饭?
他低下头,公司有个重要的合同,假如顺利签订了,他们就可以有自己的小窝了。其实,他的皮包里已经装着新房的钥匙,他是想给她一个长大的机会,然后他的母亲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她。他是家里的独子,他必须要让母亲知道,他娶了一个爱他的女人,即便不善厨艺,也愿意为他做饭。
他看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失望与破碎的惊慌,终于狠下心走了出去。
然而,等他下班回来,看到的却是冰锅冷灶,还有母亲阴沉的脸。她看到他回来,迎上去说,亲爱的,你先洗洗,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订好座位了。
他强忍着不满,沉默着走进卫生间,很长时间没有出来。他心里既愤怒又委屈,平时都是他做给她吃,今天母亲来了,哪怕她只表现一下,也应该亲自去做呀,这也好让他对母亲有个交代。
果然,饭桌上母亲态度鲜明地表示对她的不满,他在一旁如坐针毡,抬眼看她,却发现她一脸坦然地将那盘最咸的咸菜吃了个精光。
母亲终于忍不住了,将筷子一扔,拂袖而去。他脸色尴尬,追了出去。
在他甩上门的瞬间,她趴在桌上,瘦削的肩膀剧烈地抖动。
他们终于还是分手了。但是,他再没有遇到像她那样对自己好的女子,他心里明白,她的那些好,宠坏了自己,让别的女人再难入他的眼。
在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头,他们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再度相遇了。在咖啡厅里,他意外地发现,她居然一脸淡然地喝那种苦涩的黑咖啡,如同无味的白开水。
一瞬间,一道电光石火在他脑袋里炸开,他颤抖着问她:你没有味觉?
她一愣,手里的咖啡荡出来。你终于发现了?
他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手心却被一件硬物硌得生疼,低头一看,是一枚刺眼的钻戒戴在她手上。
他的心开始痛,想到那些曾经的日子。那时他们才从学校毕业,没有任何积蓄。冬夜里,她总是等他熟睡后,起身洗他的衣服,然后在炉子上慢慢地烘干。一双手长满了丑陋的冻疮,让她难受得龇牙咧嘴。他想起,他做的第一顿饭,她吃得一脸平静。
而整整三年,他却对她的种种异常,视而不见,连她没有味觉,都不知道。他却因为,她没有单独为母亲做一顿饭而放弃了她。
她告诉他,现在的他,在遇到她的第一个月,就发现她的味觉不正常,于是她放心地告诉他,自己在8岁那年,生过一场大病。
他虚弱地说,我也是爱你的。
她对他笑笑,不,你爱的,只是我爱你的感觉。爱一个人,必定有着贴肤的温暖与疼痛,而你,竟然感觉不到。
他们在最近的时候,本该心无间隙的时候,也是咫尺天涯的距离。所幸,她醒悟得还不晚,还有机会去寻找自己的那一份贴心的暖。
第55篇、薇薇历险记情感故事

薇薇是个初中二年级的漂亮女生。她的父亲,是个古汉语学者,他把所有的古文,都存在了电脑上。
薇薇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偷看爸爸的文章。
这一天的晚上,薇薇正在玩电脑,忽然,一个亮闪闪的小人从天而降。
薇薇吓了一大跳,但她还是镇静地问:"你是谁?"
小人说:"我叫飞飞,是两百年以后的人,正在做时间旅行,我想找一个同伴,你愿意和我一起乘时间飞船去宋朝吗?"
薇薇一听,欢呼雀跃:"我把笔记本电脑带上,行吗?"
飞飞同意了。薇薇就和飞飞登上了时间飞船。
在船上,薇薇东看西看,什么都好奇,她问飞飞:"为什么你会叫我一起去?"
"因为前几天,你救过我。那天我化装成你们这里的人在街上走,忽然有几个坏男孩围着我,要打我,你不是报了110吗?"
是有这么一回事。薇薇想起来了。没想到几个坏男生打的这个小女孩竟是个几百年以后的人。
薇薇想去宋朝皇宫,看看皇宫是个什么奇形怪状的样子。
可是飞飞的老师叫飞飞考察宋朝的平民生活,所以她让薇薇换上小宫女的衣服,留在皇宫里,过几天,再来把她接回去。
"那你怎么才能找到我呢?"
"你那件衣服上有红外线发射装置,我只要打开红外线接收器,就知道你在哪里了。"
薇薇穿上那件小宫女的衣服。一跳,就跳进了皇宫。
薇薇在皇宫里东看西看,果然,皇宫里什么都好。有非常非常漂亮的柱子,上面挂着灯笼,灯笼上面全是珍珠;还有轻纱一样的幔帐,上面用金线绣着非常非常漂亮的花鸟。来来往往的宫女。都漂亮得不得了。
就在这时,来了一个很老很丑的宫女,她一看见薇薇,就生了气,问:"哪里,来的小宫女,到处乱跑,你在哪里当差?"
薇薇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就说:"对不起,我刚进来,还不知道该在哪里当差。"
老宫女想了想,说:"那你先在厨房帮工吧。"薇薇就跟着这个老宫女去了厨房。
薇薇看见厨师们东忙西忙,她也没心思学怎么做菜,把电脑藏在身上,就偷偷跑了出来。
薇薇想在皇宫里来个大探险。她一个人在皇宫里东跑跑,西转转。
这时,来了一个很漂亮的小男孩,他头戴黄金做的帽子,身穿黄色的衣服,腰上挂着一块翡翠。
那个小男孩看见薇薇,就问:"你是谁,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这里?"
薇薇想,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来管过我呢,你是什么东西,就说:"你管不着。"
想不到那个小男孩儿很生气,说:"我就管得着你。"薇薇跳起来说:"那我们就比
一比。"
两个人比赛扳手劲,薇薇力气小,输了。
她眼睛一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说:"我们比赛乘法。51320乘以1650是多少?"
小男孩儿不知道。薇薇打开电脑一看,就算出来了,说:"是8467800。"
薇薇又说:"我们比赛跳绳吧。"她东找西找,终于在地上发现一根长绳。薇薇以前在学校里,可是全校的跳绳冠军。
小男孩儿又输了。薇薇说:"三局中我嬴了两局。把你的帽子给我当战利品。"
小男孩儿大大方方地把帽子给了薇薇,还约薇薇明天再来玩,薇薇同意了。
薇薇回到厨房,把电脑和帽子刚刚藏好,就看见那个老宫女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后面,还跟着几个五大三粗的宫女。"就是她。"老宫女用手一指薇薇。
薇薇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老宫女身后的几个人就一拥而上,把薇薇按在床上,然后,掏出了一根长长的白带子。
薇薇大吃一惊:"你们要干什么?我犯了什么错?"
"你没犯错,不过,我们例行公事,给你缠脚。"
她从小就见过家门口那个九十岁的阿婆有一双小脚,走又不能走,站也不能站,可怜极了。
"你们放过我吧,我不想缠小脚。"薇薇想求饶,可老宫女不理睬,亲自上前,来给薇薇裹脚。
薇薇从床上一跃而起,抓住老宫女,使劲咬了一口。老宫女大叫了一声。薇薇趁机冲下床,拔腿就跑。
众宫女在后面追,薇薇拼命地逃,正好撞到一个人的身上,薇薇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见到的那个小男孩儿。那几个宫女一看见小男孩儿,都赶紧停下来,跪倒在地说:"参见太子。"
薇薇一听这个小勇孩儿就是太子,虽然有点吃惊,但她是最善于利用机会的人,立即躲到小男孩儿身后,大叫:"我不要缠脚,不想就是不想。"
"不缠就不缠吧。"小男孩儿立即站在薇薇这边。
"是,太子。"那个老宫女虽然生气,但也只好答应。回过头来,她又瞪了薇薇一眼,说:"跟我回去。"
"我不想回去!"薇薇趁机大叫。
"这个小丫头我要了。"太子说。
"噢,太好了。"薇薇又蹦又跳。
"简直不像个女孩子。"老宫女皱着眉头说。
"不像就不像嘛,没关系。"太子拼命帮着薇薇说话。薇薇躲在太子身后,伸出头来,对着那个老宫女做了个鬼脸。
薇薇住进了太子的东宫,就在太子房间的旁边。
一天,太子无精打采地走进薇薇的房间,还连连叹气。
"怎么了?"薇薇问。
"我的父王有个坏妃子,她挑拨离间,让我父王将我的母后打进了冷宫,过几天,她还要让我和她的儿子纪庆一起比赛,要是我输了,就要让纪庆当太子。"
"那你就认真准备么。"薇薇说。
"没有用啊,他们把主考官都买通了,题目是什么他们都知道,我再怎么准备也比不过他们?quot;
薇薇鼓励太子,太子听了薇薇的话,就振作了起来,准备看书。
过了一会儿,薇薇问:"他们考什么?怎么考呢?"
"考四书五经、算术和政论题。"
"四书五经,太好了。"薇薇打开电脑,老学究的爸爸果然在里面存了所有四书五经的内容。"你看,不全在这上面吗?"薇薇指着电脑,"到时候,你只要把电脑带进去,抄一抄就行了么。"
"可是,还有算术……"
"算术,就更简单了。"薇薇立刻开始教太子怎么用电脑做算术题。
过了几天,考试了。
考官让太子和纪庆分别进两个挂着锦帘的小屋里。主考官看见太子手里拎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就问:"那是什么?"
太子就按事先准备好的话说:"我有头痛病,医生给我一大块磁石让我带着。"
主考官把那台电脑看了半天,也看不出来那是什么,就同意太子把它带进去了。
太子进去把试卷打开一看,全是很难的数学题,但有了电脑,再难的题也不怕了。接下来是默写四书五经,太子很快从电脑菜单上找到了那一节。
最后,太子把卷子交了。老皇帝把两张卷子看了半天,最后说:"还是太子做得好。"
坏妃子不相信,一着急,说漏了嘴:"怎么可能?考题,我们都是知道的?quot;
她饷匆凰担�匣实凵��耍�兔�畎颜飧龌靛�哟蚪�涔�?br> 就在老皇帝判太子赢的时候,整个皇宫里都响起了音乐。那是二首大家都没听过的曲子,又快乐又好听,最奇怪的是,大家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弹琴的人是谁。
最后,一个大臣就说:"这大概是神仙也对太子的答案很欣赏的原因吧。"
大家都同意这个大臣的说法,一致认定,太子将来一定是最英明的君王。
等金銮殿上的人都散去了,太子才和薇薇相视一笑,从大柱子后面把电脑取了出来。
原来,薇薇的电脑里有一张光盘,上面有一首贝多芬的《欢乐颂》,薇薇趁着大家都在听老皇帝评判试卷的时候,把电脑藏到了大柱子后面。
一听说太子胜了,薇薇就偷偷地按键,放起了音乐。
后来,皇后也被放了出来,小太子终于和妈妈团圆了。
这天晚上,薇薇正在睡觉,忽然,一道白光,一个小人跳到了薇薇的面前,薇薇一看,正是飞飞。
"我的考察已经结束了,我们回去吧。"飞飞说。
"我去和太子告别,可以吗?"
"别去了吧,不然要泄露我们的行踪的。"
薇薇只好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和飞飞一起上了飞船……
第56篇、【原创故事】骷髅鬼情感故事
【原创故事】骷髅鬼

人物
男人:中年探险者 性格刚毅
贝贝:男人的女儿
骷髅鬼:一具骷髅
常年在外的探险使他与妻子聚少离多,几年前与他离了婚,出了国。答应了他唯一的要求,把女儿留给了他。
【第一幕】
晚饭后,父女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男人 贝贝,爸爸明天就又要走了,得去工作了
贝贝 恩?爸爸你能陪我过了生日再去工作嘛,你答应过我,要带我去游乐园的
男人 对不起,贝贝。爸爸不能耽误了大家的行程呀
贝贝 就不能晚去一天吗?就一天。爸爸到底到什么时候才能不去探险,就是因为探险妈妈才会离开爸爸的,就是因为探险,妈妈才会不要我们的(情绪有些激动)
男人 贝贝,探险是爸爸的工作,爸爸需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贝贝 可是有那么多人,他们也可以去呀,你总是那么忙,总是不在家里,陪我的时间总是很少,甚至我们一家人都没有出去玩过几次,你都没有去给我开过一次家长会,你就不能不去探险了嘛,妈妈离开我了,你也不能好好陪着我嘛,至少陪我过完生日呀(开始抽泣)
男人 贝贝,爸爸也很想陪你过生日,只是爸爸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爸爸需要赚钱让你有更好的生活。更何况不能因为我,就耽误了大家的行程,这是对别人的不尊重。爸爸答应你,等这次探险回来,一定带你去游乐园,一定多抽出时间陪你好不好
贝贝 爸爸总是说话不算数,你明明答应了我的,探险就对你那么重要吗,工作就那么重要吗?我讨厌爸爸,讨厌爸爸(跑进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
男人 贝贝 贝贝
第二天男人将女儿送到了父母的家中,女儿没有与他拥抱
【第二幕】
洞外寒风呼啸,已是北方的冬天。这次的探险显然很不顺利,男人不小心脱离了队伍,独自进了一个山洞。
男人 你能不能别蹲在我身边?瘆得慌。(男人冻得脱力,他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
【火石被扔在一边,早已被放弃。面前是一具骷髅鬼,不知什么原因,仍能运动和发声】
【山洞中冰寒刺骨,仅靠着从地下河捕捞的鱼作为食物带来的热量早已不足以抵御严寒。四周全是潮湿的石壁。距离出去只有半日的行程,寒冷使男人再难以前进。他不是第一个即将殒命于此的探险者,骷髅鬼便是证据。】
骷髅鬼 反正你也要死了,我看看怎么了?(不屑道)几百年没见过生人,怪寂寞的(蹲在男人身边,看着男人,不时又摆弄自己脚下的几块石子)
男人 (声音沙哑)我真的要死了嘛?我不想我的女儿没有了父亲(从怀中颤颤抖抖的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漂亮小女孩)
骷髅鬼 真的 (不屑的看了男人一眼)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
男人捂着脸,捏着照片,无声的啜泣。
骷髅鬼 妈的,一个大男人 真他妈丢人
男人 (冷漠回了骷髅鬼一眼,慢慢开口道)她只有我了,她妈妈跟我离了婚,出国去了。(继续摸索着照片)
骷髅鬼 (斜眼瞟了男人手中的照片一眼)你女儿很漂亮,离婚?为什么?
男人 因为我的工作,常年在外陪他们的时间很少,她妈妈身体又不太好,家里的整个担子都在她身上。说到底都怪我,没有顾忌到她们,冷落了她,她才会离开吧。
骷髅鬼 ( 眼睛又瞥了男人一眼)好吧
男人 (笑笑又开口说道)出发前我本来答应我女儿带她去游乐园玩的,那是我第一次陪她过生日,但因为行程,我没能带她去。我本来想这次探险后,就申请休假,好好待在她身边陪着她。而如今我却要死在这个地方,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我,我亏欠她(掩面啜泣,声音更加的哽咽了)
骷髅鬼瞅了男人一眼,也开了口
骷髅鬼 那年我命殒于此时,(一副痞子的模样说道)还没成亲,正是二更小子的时期,与父母闹了脾气,想出去闯一番。没想到却死在了这鬼地方,几百年了,我一人孤孤单单的生活在这不见光的山洞之中,也不知我父母之后生活的怎样(冷笑一声),我也曾想出去看看他们,可我却见不得光(神色突然暗淡下来)
男人 你的父母在那时肯定也很伤心,在那之后,没能再见到你。
骷髅鬼 我也很想再抱抱我的父亲,再吃上我母亲做的一顿饭,再帮她砍上过冬的柴火,要是知道今天这个鬼样子,我肯定不会那么年轻气盛的跟他们吵架,也不会离开他们。只可惜啊,曾经的日子没好好珍惜 哎 不说了 不说了
(冷笑)
男人 人哪,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不去珍惜,到如今没有了机会才后悔莫及,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好好陪在贝贝身边,陪她长大,到大学,到结婚,到······(神情暗淡,说不出话来)
骷髅鬼 所以,我说你呀,在工作之余多关心关心你的家人,多点时间陪陪他们。别像我,没有了机会才知道后悔(眼里泛了泪水)
男人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哪怕只有一次机会,我也一定会选择好好陪伴家人
骷髅鬼(不再说话)起身,捡起火石用力砸向自己的颈椎,火焰点燃了一根骨头,伴随着噼啪声响
散发出温暖与光热
骷髅鬼 出去之后,把我的头骨埋在阳光下面
······
几个月后
【第三幕】
在一座山的阳面,一座坟墓前
中年男人和他的女儿
女儿:爸爸,这里埋的是谁?
男人:一个恩人,因为他,我才能再见到你。也是他让我知道了珍惜在爱的人身边的时光
第57篇、会有天使替我陪你环游全球情感故事

恋上一滴泪:80很后,天蝎座,爱孙燕姿,伪文艺,梦想是将来老了之后去云南开一个客栈,慢悠悠地过完下半辈子。
我们也许会分开,但我的心会陪你完成我们在一起时许下的每个愿。
1.
左左告诉我说她的小狗Billy要代替她去环游世界,我吓傻了。
好吧,先让我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我叫大齐,计算机专业大三的学生,和同是大三学的却是哲学专业的左左交往三年,同居一年半。在即将升上大四的这段时间里我们两人都忙得天昏地暗。左左说她要为了最伟大的哲学思想而继续读研究生,我则忙着开始给不同的IT公司投递简历争取一年以后脱离学校时有个好去处。
而这只名叫Billy的狗,是左左两个月前从一闺蜜手中领养过来的。它不矜贵,皮色不纯正,而且总是掉毛。我每次看到它都不会给它好脸色看。可是左左却欢喜得要紧。女朋友和狗哪个更重要?当然是女朋友!所以我只好爱屋及乌地连带着要爱这只狗。
而现在,听说它要被送去环游世界,我真心觉得开心!
“怎么把这只狗送去环游世界?”收拾好被我弄乱的餐桌,我开始若无其事地问。
“豆瓣上发起了一个小组,把Billy送去那个小组某个人的城市,那个人就可以免费帮我带着Billy去游玩!”她在对面兴奋得手舞足蹈。
“豆瓣……那是一个什么东西?”
就是因为我不知道豆瓣是什么东西,所以那天我和左左最终还是吵了起来。夜晚的时候她更是抱着她的那只狗把我赶到沙发上去睡觉。以往我们吵架总是这样。我自动当沙发客。只要第二天下课的时候跑去花店买花还有买她最爱吃的虾饺哄回她便可以了。
2
那只叫做Billy的狗终于被送出去了。听说它的第一站就是杭州。我知道后心里恨得牙痒痒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省呢,它一只小狗就这样幸福地跑去杭州了。之后的每一天,我以为没有了这只缠人的小狗我和左左可以好好浪漫一下,可是她下课回到我们的出租屋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然后和那个带着Billy旅行的男生聊天。
这一聊,就是一整个晚上。
“大齐,你快过来看看,Billy在杭州拍了很多的照片!”我嗤笑。一只狗能拍什么照片,还不是那个男生的帮忙。
“那是西湖呢!好美的西湖,大齐,我们下个假期也出去旅行好不好……”我开了游戏,游戏动画震耳的声音很快就把左左兴奋的声音给覆盖了下去。
我以为左左只是三分钟热度,可是我没有想过,才过了一个星期,她就领了一只吉娃娃回家。
“大齐,有个武汉的女孩把狗狗送到我这边让我带着它旅行。我们逃两天课去玩一下吧!”
我心爱的女孩左左,总是喜欢做着这些无谓的事情。
大三以后课程已经很少,于是我便勉强答应陪她还有那只来路不明的狗用两天的时间把广州简单地游一圈,再然后把那只狗送回去。我给左左还有那只吉娃娃拍了不少合影。但更多的是只拍吉娃娃和不同的风景。左左兴致不减,还在我耳边嚷着说:“大齐,你说下次我们会带着哪个地方来的小狗去游广州呢?”
一听到还有下一次,我的脸立刻阴沉了下来。
“左左。这样无谓的事情做一次就好了,怎么还会有下一次?”本来就是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你让我天天领着不同的人逛也罢了,但是,那是一只狗哎!
“无谓?”左左急得跳起了脚。“大齐,你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
我哪敢有什么意思,可是我的意思已经写在我的脸上。对的,我又和左左吵起来了。自从她养了一只叫做Billy的狗以后,我们便开始经常吵架。
这次,我买了花还有左左最喜欢吃的虾饺,她都没有理我。我睡了三个晚上的沙发,睡到腰酸背痛。
可第四天的清晨,我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了我的女孩左左,她趴在我的手臂上眼睛红红地看着我。我心疼地揉了揉她软软的头发。我问她,“我和Billy,你最爱的是哪一个?”
“两个都爱。真的,两个都不能失去。”
我伸出手去圈住了她。我们再一次和好如初。而每次吵架以后,我都会在心里面默默地希望着,这一定会是最后一次的吵架。
3
左左生日的那天我特意翘了半天的课去给她张罗礼物。以往她的生日我们都是在外面吃的,这一次我想给她亲自下厨。我像个师奶那样在菜市场转了一个小时,好不容易把所有她喜欢的食材都捧回家。
没想到,左左早就回来了。
“大齐,你回来了?”她一看到我便眉开眼笑地跑过来。然后,我看到沙发上还坐着一个完全陌生的男孩子。我看了看左左,又看了看那个男孩子。幸好,他们还是穿着衣服的……“大齐,你不要误会。他就是那个杭州的男孩子,他这几天来广州旅游呢。顺便把Billy带过来还我。”
我“哦”了一声,不知道还可以接什么话。
左左一看到我怀抱中的食材就激动了起来。“真好,我刚才还跟华瑞说今晚我们三个人一起出去吃饭呢。既然你都买了食材回来,不如就我们做给他吃吧!”
我的女孩左左,竟然兴奋得连自己的生日都忘掉了。
虽然说这顿饭是我和她一起做的,可是我又怎么舍得让她待在一个充斥油烟的小厨房呢。这顿大餐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独立完成的。她则忙着和那个叫做华瑞的男生聊天。他们聊什么呢?聊Billy,聊广州,聊豆瓣……我以前都没有发觉,左左的话匣子是这么丰富的。我呆呆地把手伸到水槽里去,却被一只张牙舞爪的螃蟹的大螯给弄伤了手指。
顿时一颗血珠从粉嫩的手指肉上冒了出来。
我竟然觉得这么难过。
左左后来好像察觉到我的不开心,吃饭的时候也是安安分分的。她不时拿眼睛偷瞄我。我装作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餐盘里的蟹和虾。华瑞是个家教很好的男生,他吃饭很斯文。见餐桌的气氛沉闷,便转头和在餐桌底下绕着圈圈的Billy玩。
于是,左左也把头低到餐桌底下,和Billy一起玩。
而我,却竟然连一只小狗都不如。
“我吃饱了。”我压抑着怒气把饭碗放下,左左终于舍得抬起头来看我一眼。她嗫嚅着嘴唇,小声地说,“我待会要送华瑞回去酒店。你自己先睡吧。”
好。于是我把房门摔得震天响。
4
那些天,左左忙得像个起早摸黑的白领。她抱着Billy和华瑞去不同的地方。通常都是夜晚十一二点才回来。那时候我已经睡了。正确点来说,我只是躺在床上,她在我背后做些什么我还是一清二楚的。
凌晨三点的时候,左左突然从床上爬了起来。她走出去才一会,就立刻哭着跑回房间来摇醒我。“大齐大齐,你快醒醒!Billy好像不行了……”
那一晚我们都没有睡。华瑞本来是清晨七点的飞机回杭州,却在接到左左的电话以后立刻坐出租车赶到动物医院。医生说Billy年纪太大了提议给它安乐死。左左便哭得呼天抢地。
而让我意外的是,家教很好的华瑞一张脸也淌满了温热的液体。他无声无息地流着泪。像个会发光的男孩子一样。
而我,却一滴眼泪都流不出来。我默默地退到一边,默默地看着眼前这对男女。一个是我的女朋友,一个是和我的女朋友认识不过个把月的男生。我好像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慢慢地从我的体内流走,流走,再也找不回来。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华瑞早就察觉Billy的身体状况不对劲,于是执意带着它回来广州,让它跟主人度过最后的时光。
一个月后,我看到左左在快速地收拾着行李。我悄无声息地把门给带上,愣怔地看着她。
她要去杭州了。她不能再和我一起了。
尽管Billy离开以后我提议给她买新的小狗。可是她没有接纳我的意见。她变得越来越沉默,除了还是会每天都上网以外。我知道,隔着网络的那一边,有一个比我更懂她的男孩子在陪着她。
从前,我以为相守就能白头。这一刻我才知道,有一些爱,是我永远无法触碰到的。正如我无法因为左左而爱上任何的小狗一样。
“大齐,以后我们两个人环游世界好不好?”
“好呀!”
那是我信誓旦旦许下的诺言,我没有做到。我想,会有一个人能代替我做到,陪我的女孩左左,环游全世界。
第58篇、冰纹瓶的故事情感故事

在认识他之前,她是廊檐上一株细雨打湿的蔷薇,美丽、高贵,只能仰望,不可攀折,追求她的人不少,也几乎个个比他登样,但是到底她还是没有选择任何一个。那个时候,她是任性而骄傲的,关于爱情的原则,她坚定地以为是“宁缺毋滥”四个字。
她和他相识在朋友的婚礼上。那场婚礼,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报复般的讽刺:新郎本是喜欢她的,但那个时候她被众多追求者簇拥着,对什么都不屑一顾,终于人家被新娘抢去了。也谈不上抢,是她避之唯恐不及,主动拱手相让的。现在那一对人儿幸福美满,她看了心里酸溜溜的,面子问题,去应个景,早早就走了,她受不了那个刺激。他是新郎的同事,下午要赶回去开个会,也先离了席。两个人一路走,自然说了话,春天的草色绿如翡翠,被前夜的月光洗涤过一样,油润可爱,晶莹欲滴。下起雨来,他们便躲到屋檐下避雨,继续说着话。她忽然有一点喜欢这样的情调,望着他,便不免多了几分笑意。
她从那天起就再也没有穿过高跟鞋,因为他个子矮。他是个白净的年轻人,头发整整齐齐剪得极短,眉清目秀的;他走路的时候常常有几分公子哥的逍遥,笑起来有点坏;他说话总是说着说着就突如其来地眨一下眼睛,像刚说了一个谎,他说那是因为近视,戴着隐形眼镜,总习惯地要眨眼睛。——他实在并没有什么地方十分出众,但她现在所能遇到的,恐怕只有他了。她期待着他来找她。他来了,她的心里便有紧张的踏实,他不来,她便莫名惆怅。
她大学毕业后便留在这座城市里,她的工作是中学教师,面对校园里单纯的学生较之步入繁杂的社会,多少显得不食人间烟火些,当然也寂寞些。幽深如井的寂寞里,她像一只美丽的青蛙,天空只那么大,她认识的人也只那么多,空有锦衣,怎奈夜行?她只得顾影自怜。抽丝一般缓慢的日子里,华年澌澌,稍纵即逝,又偏是个较为敏感的女子,一日如三秋,每过一天都觉得触目惊心。她原是对感情有洁癖的,像柳湘莲,追求完美的爱情,但处处遇到的都是东府里的人物。她很想一直等待,但是美丽的女人是经不起岁月的洗磨的,要是能够死在巅峰未尝不是一件幸福的事,可偏偏毫无传奇发生在她身上。30岁快马加鞭地追着赶着奔过来了,在它奔过来之前,她势必要找个婚姻的俗套钻进去以求解脱,否则无异于在尘世中被判了半个死刑。她受不了的,一是年长同事们的关心,二是昔日同窗们的惊讶。
就是他吧,虽然他的人生观与她的相去甚远:他喜欢钱,喜欢世俗的一切享乐,他所向往的很多东西都需要金钱铺陈,他的人生目的,是赚足了钱,在温柔富贵乡里过穷奢极侈的帝王日子,杯深酒满,小圃花开。
她觉得他终日碌碌如小蚁是非常痛苦的人生,她同情他,却不能原谅他;而他,因为她的不谙世故,便多了一层烦劳。婚姻之于他,本是功利之计,他本来是想找一个较有根底的女孩儿的,否则一穷二白,到底得不偿失,但是既然遇到她了,也不想再从头做起,追女孩子的麻烦他很知道,还是与她白手起家吧,不比那些平步青云的人。
他们每个星期见三次面,星期三、星期五和星期六,星期三下午她政治学习,学生们都放假,晚上不用上辅导课,他来找她,看场电影或去哪里走走。她父母亲戚都不在这边,她住集体宿舍,吃的不齐全,他就领她到他家去改善生活。他有一兄一弟,都还没有成家,她一去他家,很容易看出两兄弟对老二的羡慕,全是因为她的缘故。怎么说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平凡的男人与美女相恋,不知怎么,这男人就高了一截,成为英雄。
他父母对她也挺不错,处于真心与拉拢的边界。他母亲给她织毛衣,他父亲偶尔和她交谈,总夸她有见识。一家人将她捧得如珠如董,都顾着她的意。她这二十来年的人生,可以说是从未经历过风霜雨雪的,未经历过,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样子——也不想知道了。那一天中午他打电话来,急急地问:“结婚怎么样?芽单位新楼分房子了,好吗?芽结婚吧,结婚就有房子住……”她在这头听着,电话线路不良,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支离破碎的,窗外,是4月的园子,花繁叶满,一树一树的白丁香,像冰屑一样散落,也有冰的寒香,冰镇的风景。她和他认识一年了,去年这个时候那个下雨天,她记得清清楚楚,他如何逗她笑,讨好她,他对她说的话。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地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他会追求她的,也是最后一个追求她的人了吧,宁缺毋滥沦落到聊胜于无,其间包含了多少英雄气短的叹息?选这就是男人对女人最隆重的赞美:求婚。可是这么浪漫单纯的事,到他口中一说就变了味儿,像讨价还价似的怂恿着,她也懒得分辨了。春光懒懒的,她也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她明明知道和他结婚未必不幸福,但一定是冒险的,然而她还是懒洋洋而不失愉快地回答:“行吧。”放下电话她才又想起,她忘了问一下他爱不爱她。不问也罢,问了也不见得有真话。
他们忙着筹备婚礼,拍婚纱照,买家具,东西一样一样地积在新楼的空房间里,米烂陈仓似的零乱无序。她有时望着正在新屋子里忙碌的他,他穿着一套旧衣裤,想必是大学或高中时的校服,无款无型,却使他看上去异常精神,依稀还是那个纯真无知的少年,在那里上蹿下跳地忙碌着。虽然她没有见过他年少时的模样,但至少是比现在可爱一些的。偶然他回过头来,很家常地问她要一枚钉子,她就觉得一阵愣怔,仿佛全世界都陌生地逼了过来。
婚礼照样还是进行了。中西结合式。她穿白婚纱,在粉红大红的爆竹声里行礼。站了一整天,累得不得了。结婚的礼物有人送了一对精致的冰纹瓷花瓶,很有韵味。花瓶这种东西,不能细想,仔细一想是很有意思的:玉立在桌子上,是完美的婚姻,如果不慎掉在地上,那缤纷的碎片就是爱情。而她和他,正是这只裂痕累累但又不肯破碎的冰纹瓶,不成其为完美的婚姻,也谈不上凄绝的爱情,互相利用而已。
冰纹瓶曼妙有致地立在那里供人观赏它险凛凛的完整,随时可能崩溃,三年了。
自然是离了。他们成为万千离异者中普通的一对。她住到学校的单身宿舍。有时候她想,如果当初不和他结婚,一样也是住在这冰清玉洁的大房间里。但是结婚与不结婚到底不同,现在她是寻常的离婚妇人,否则便是触目的大龄女子。这一结一离给她的生命涂上了一层保护色,以后再遇到男人,低一点的也可以迁就,不必那么尴尬。他下海了,从商是他一生的理想,没有她更少了些顾虑,孤注一掷也不必担心身边有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其实有她没有她他一样会按自己的打算去做,不过因为有她叫前几年的失败与不得志也好找个推托的理由。
他们从未有过幼稚的骂战,也几乎没有什么挣扎,二人到后来都无事忙,一天比一天生疏。很多人说离婚之后,婚姻不存在了,还有友谊。但这话变成现实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婚姻过,谁没看见谁穿着睡衣吃早饭的样子?芽谁不知道谁脚趾甲不把袜子顶破不去剪的历史?芽距离产生美,美产生幻觉,但得知距离之后的真相以后,做朋友已没有多大意思。那次见面是在公共汽车上,两个人站在汽车的两端,车路过金陵商厦,旁边正在盖楼,有一段标语写道: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一车的人奇异地沉默了。她想到她和他的一段婚姻,他想到她正想的问题。从前的冰纹瓶一般的故事,差,也就差在这一句话罢。
第59篇、我深爱着你,可你心却不是属于我, 男孩不再相信爱情!情感故事

某年某月的一天,有个男孩的去帮自己的堂兄去接新娘(男孩他们是属于少数名族少数民族里的彝族)。在接新娘的过程中,有一个女孩深深的关注了那个男孩,那个女孩就去告诉男孩的堂兄,然后堂兄去告诉了那个男孩的父母,于是在父母的安排下,男孩跟女孩彼此见了面,而且结婚了。
男孩很重视这段婚因,己经用自己最真城的心去爱那个女孩。以前走在大街上看见漂亮的女孩,都去关注一下,自从男孩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别说去关注就连看都很少去看,似乎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那女孩的身上。
男孩很内向,每天两人在一起语言不是太多,男孩觉得爱不一定要说出来,爱不一定要甜言蜜语,只要做出来就行。经常都是男孩做饭给女孩吃,就连洗脚水都是男孩弄好了把它拿过去女孩才开始洗,就连他爸妈男孩都没有这样去对待过。
以前男孩经常不在家,不是和朋友鬼混就是到到外面去,自从和那女孩在一起过后,男孩变了很多。再也没有和朋友去鬼混,再也没去过外面,经常在家帮父母做家事,和那女孩一起做事。男孩不会觉得累,反而是特别开心,特别幸福。
结婚不久时,男孩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跟自己的前男友前夫还一直联系着,也发现女孩的心里不是他而是其他男人,自己爱的人装的不是自己是别人,心很痛很痛,男孩渐渐的活在黑暗的世界里,喜欢上了悲伤,也沉沦了,很伤了。
在这段过程中,男孩因真的忍受不了自己的女人心里有别的男人,男孩选择了离家出走,因没有钱,晚上睡大马路上,挨饿着。忍受肚子的饥饿,忍受夜晚的凄冷。
几个月时间的婚姻,女孩竟然像男孩提出了离婚,而且不是只有一次的提出离婚,而是好几次,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提出几次的离婚,一个深深爱了的男孩,心这样的被践踏,心这样的被割残。自己爱到发疯,爱的无法自拔的女孩,最终的心早已给了别的男人,而不是他,这辈子都不是属于他。爱成了自作多情,深爱成了你践踏的资本。
这样的事实,给男孩一个沉痛的打击,于是出去在宾馆自杀,喝了一瓶敌敌畏,男孩可以说是为了女孩而活,而那个女孩却这辈子都不是属于她,她也不会得到她。那瓶敌敌畏并没有夺去那个男孩的生命。天亮了,男孩发现自己并没有离去,而是还是在宾馆。
于是自己坐车回家了,回到家男孩神经不是很正常,很难受很难受。后来家人哭着把男孩送进了医院,家人问着为什么成这样了,男孩还是选择了沉默,一切一切让他无法说出口,心一天天的被这场爱情给折磨着。医院里男孩的姐姐一直哭一直哭,男孩才把一切一切说出了口,因为他实在拗不过姐姐的滴滴泪水。这场婚姻,给男孩夺去了太多太多,渴望爱情的变的不再渴望,而是绝望。爱情里的幸福在这里不属于他,给他的只有伤跟痛,还有就是对爱情的绝望,对爱情害怕。
很多说婚姻是两个人一起的囚禁的枷锁,只要结婚就不会像恋爱里的那么伤,一个女人不爱一个人男人,而是爱着其他男人时,只是不是一起的囚禁的枷锁,而是另一个被伤的事实。
男孩住院了,自杀了,女孩不知道,男孩的父母骗女孩说男孩肚子疼在医院。因为假如女孩知道男孩自杀了女孩肯定会说你们看嘛!!他连死了都可以,就是不愿意要我。男孩在医院里的每一天都渴望女孩去看她,一次次的盼望,最后烟消云散,知道出院也等不到那个一直期待一直盼望的身影。哪怕来了只是为了问他好了没?或者是只看他一眼,这要的小小要求都没有。对爱情对女人真的彻底彻底的绝望了,被这场婚姻伤的绝望了,被这段爱情伤的绝望了。没有了当初爱到疯狂,没有当初爱到无法自拔,一切全部换成绝望,眼底的泪眼底的忧伤,不会有人知道他多伤心多痛。
因为他们是少数民族,因此有很多与其它民族是不同的。在结婚当中,如果离婚原因是男孩不要女孩的话,那么男孩要给女孩钱,已做补偿。于是女孩在这场婚姻中说男孩不要女孩,男孩爱她爱到自杀,爱到死,最后为了钱还是什么,说男孩不要女孩。这样的女人,值得哪个男人去为她付出真心付出所有。爱着别的男人,跟别的男人结婚,这场婚姻开始就是一场错,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错的会是那么的离谱。
这样的现实,谁可以去接受,谁还敢愿意继续去相信爱情,于是男孩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男孩一直托着,于是彼此没有离婚,但是现在的他们连一对陌生的路人都不如,陌生的路人至少也许还会说些话,而他们更像的相隔千里而永不相遇的陌生人。
现在的男孩活在的不是阳光里,而是灰色的世界里,里面没有快乐没有幸福,只要无止尽的悲伤。阴影在心底一辈子无法抹去,回忆可以淡忘,感情可以放手,婚姻可以割舍,而阴影不会,它会陪着你走过一天又一天,度过一秒又一秒。
女孩这样的对他,男孩却不曾恨过,也许不爱了,但是也不会恨,也许不是不会恨,而是恨不起来。一切一切男孩都是因那个女孩,可是她的冷血她的冷漠,还值得谁去付出。
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遇到现实这样的残伤,不管一个人是多么的坚强,他的泪始终会在眼里滴滴从脸颊滑落。思念泛滥多久,留恋缠绕了多久。那句我爱你,要永远埋藏,不再有我爱你我想你。看了多少爱情的悲剧,婚姻的悲剧,却永远都没有想到这样的悲剧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把自己伤成这样。天真的以为可以这样白头到永远,谁可知这是一场多么可笑的玩笑。
女孩说了多少承诺多少甜言蜜语,这一切全是谎言,全是伤男孩心的语言。
信怎么信,重新开始又怎么开始。结束了,也绝望了。没有了渴望没有了希望。心痛了很痛了。
男孩很爱很爱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爱的始终不是他,一辈子也不会是他。那个男孩真的很爱很爱,可是爱却走到了终结。相遇到现在,男孩也许只是女孩生命里的代替品,心里一天都没有装过男孩过,而男孩心里脑海里残留的全是她,那个身影那个背影。
男孩不懂得一切一切是为什么,他深爱一个女人错了吗?他想跟别人一样有一段完美的婚姻也错了吗?他想跟自己的妻子相爱到白头错了吗?多少言语多少话语只能默默藏在心里无法诉说,也不想诉说。沉默是最好的,可是沉默里的伤除了男孩懂还有谁懂。
从此男孩不想再去爱任何人,也没有再去想过男女之间的事,因为他怕了。只想好好做人,好好上班,好好的去孝敬父母,好好去报答对自己有恩的人。
第60篇、陪着你慢慢走情感故事
他的左手扶着她的肩,右手紧紧拽着她的一只胳膊。她的双手总是握成半拳的姿势,两只僵硬的胳膊扭曲着悬在空中。她的双脚也变了形,走一步,身体便会激烈地晃一晃,远远望去,好似一个不倒翁。
他搀扶着她,一步一步地挪动。她每迈开一步,他仿佛都使上全身的力气。或许是长期低头弯腰的缘故,他瘦长的身体显得有些佝偻。常有人远远对着他们的背影叹息:原先是多么漂亮的一个女人啊,一场大病把人折磨成这样——不到30呢,可惜呀!也有人嘀咕:那男的肯定撑不久,总有一天会撒手,毕竟,他还年轻……
然而,从春到秋,自夏至冬,无论风霜雪雨,每天清晨,他们都会出现在这条沿江大道上。偶尔有熟人同他打招呼,他便会扬起脸,爽朗地笑着大声说:“好多了,好多了,今天又多走了两步呢!”
那天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扶着她走在沿江大道上,看不出任何征兆,台风夹着暴雨席卷而来。呼啦呼啦的风声,哗哗的雨声和咣的物口当体坠地声响成一片。“轰”的一声巨响,身后的河坝决了一道口子,浑黄的河水咆哮着冲到马路上。
风雨中,他和她像两棵飘摇的小草,找不到着陆的方向。路上的水一点一点往上涨,很快便没过了他们的小腿,大腿,腰和胸口。他们像两片叶子,在水中漂浮。
他不再徒劳地叫喊,而是拽着她的手,慢慢地在水中挪动。一个小时后,他们被武警发现。他一手抱着一棵香樟树的枝丫,一手死死拽着她,被救起时,他已经昏迷,人们无法将她的手从他的手心掰开。直到他苏醒过来,看到她傻笑的脸,他的手指一抖,两只紧扣的手才松开。
采访抗洪现场的记者恰好看见这一幕,便问他:只要一松手你就可以脱险,可你没这么做,是怎么想的?他嗫嚅着:那时,哪还有心思去想呀?我只晓得,要像平常那样拽牢她的手,陪着她慢慢地走。
说这些时,她嘿嘿地笑着,嘴角流出的涎水,如一串珠子溅落在他的手腕上,他慌忙拿毛巾给她擦嘴角。她吃力地抬起右手,用握不拢的手指扯起毛巾,笨拙地拭着他手腕上的口水,又傻笑着,踮起变形的脚,把毛巾往他脸上蹭。他立即半蹲下来,温柔地把头伸到她的手边,任由她用沾着口水的毛巾,乱乱地擦着自己的脸。在后来播出的电视画面上,人们看到他一脸平静,看不到一丝劫后余生的惊惧。
他和她依然在每个清晨出现。他们艰难挪动的每一步,都让我坚信,世间真有这样一种爱:可以分担你一生的愁,不用海誓山盟,却能在暴雨狂风中,陪着你慢慢地走……
第61篇、骗子的游戏情感故事

表姐三年前离了婚。
她做了个人网页,把自己的资料放进去,包括好些妖艳迷人的性感照片。网站人气颇高,据说没有多久就达到了几十万浏览人数。
她忙的不亦乐乎,QQ上人头闪烁,要求加入者此起彼伏,好像自己一下子成了白雪公主。经过几个月的大浪淘沙,终于锁定了心中的白马王子。据称此人乃一浙江锁业公司老总,家财万贯,年方四十出头,孤儿,海军军官退役,养父母在北京,喜欢做慈善事业,妻子病故云云。
经过网络上的卿卿我我,白马王子终于要来长沙见白雪公主了。表姐激动异常,提前做好诸多接待准备。先是带着未来的郎君宴请同事,此君温文尔雅,谈吐得体,出手大方,令老姐在同事面前争了不少面子。
表弟还是要拜见的,一个电话,我们只好在家恭候贵宾光临。先是进门请安,手中大包小包的拎着,脱鞋,然后亲自把鞋子整齐的放在鞋柜里,显示不凡的教养。尔后与我海阔天空的神聊,大谈创业历史和管理企业的经验。我自诩为杂家,天上地下、古今中外、宏观微观、人性狗性狼性,只要你喜欢,我都奉陪。此君口才极佳,的确能言善辩,和他交谈有一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之感,难怪老姐神魂颠倒心醉神迷。索要名片,未果,只翻看了他带来的企业资料,便记住了企业之名。
表姐带着王子去县城拜见父母,得分也高。
只是骗子终究是骗子,他善于忽悠,可也太低估了我的智商和情商。你是那么大公司的老总,难道当地没有任何年轻优秀的女性令你着迷,难道你周围的女性会放过你这个钻石王老五,非要通过网络神话般的到长沙来寻觅你这个原来没有半点渊源和瓜葛的女人?我在网上一查,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本就不是此君。再打电话,该公司根本就没有此人。我把调查的结果通报了父母和表姐,父母大惊,老姐却含糊其辞,不愿相信。
表姐父母不顾高龄,星期天晚上和我一起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通过半个多小时的据理力争,派出所终于同意出警。三位警察和我们来到表姐家,以检查暂居证为由对白马王子进行盘问,我看见该君脸色倏地煞白,神色慌张,终于无法自圆其说,落荒而逃。
二日后派出所打来电话,对原来的轻傲态度道歉,要求王子再来时赶快通知云云。三日后长沙政法频道上也报到了此逃犯,我在电视上看到了王子的照片,乃一富婆杀手,专骗富婆钱色,只是表姐似中情花巨毒,沉迷梦境过深,久久没有回过神来,不愿相信。
第62篇、赌情情感故事
我与晓颖是师范学校时期的同班同学。她是班长,我是班级团支部书记,经常在一起配合工作,接触的机会自然就多些。
晓颖的学习成绩非常好,入学时是我们班级的第一名,当上班长后也没有影响到她的学习,每学期的成绩依然是数一数二。平心而论,她的相貌倒是很平凡,我觉得某种程度上缺乏女人那种抚媚和娇气,似乎有点男人的性格。其实这种类型的女生,很难得到男生的追捧和青睐。
在师范二年级下学期开学不久,我们班级团支部组织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活动,利用一个星期天休息时间,我动员几个团员青年,也得到了晓颖的支持和响应,我们一起来到学校一位离休的老校长家中义务劳动。帮助老校长家打扫卫生,擦玻璃、扫院子、洗衣服、干零活,里里外外忙乎了一上午。
我是动嘴不动手,指挥同学们干活。晓颖却不同,主动给老校长家洗起了衣服。我说:“班长,不用你伸手,你在这儿坐阵就行了。”
她也很风趣地说:“不行!我也是共青团员啊,归你团支部书记指挥!”
就是通过这次活动,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上了晓颖。
没过几天,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试探着给晓颖写了封信,吐露出我的心声,表达了我对她的爱意。
我当然接到了她的回信。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拒绝了我,她说在校期间还不想谈这事,怕影响学业。再说,学校也三令五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我们学生干部不能带头违反校规。她也谈到对我的印象很好,说我品学兼优,要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放在工作中。她说如果有缘,等到我们毕业时再考虑此事如何?
我第一次追求女生就遭到了拒绝,就算是她说的再有道理,我心里也不是个滋味,为此郁闷了很长时间。她说等到毕业时再考虑,我认为她是在搪塞我,分明就是不同意与我相处。
当然,这事并没有影响到我什么。我劝自己,就当我从来没想过这事吧。
我是个要求上进的学生,在师范四年级上学期期末,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那时全校学生党员只有我们3人。师范毕业时,我被评为优秀毕业生标兵,标兵只评2名。
要知道那时候凡是谈恋爱的学生,一律不能入党,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这是硬杠。有一个学生会干部,就是因为谈恋爱被校方知道后,取消了入党资格。
话又说回来,就在我们即将毕业的时候我处女朋友了,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她追求了我很长时间,最后打动了我,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当时我们没有公开而是秘密地进行,上至学校领导,下至班级老师、同学,没人知道我处女朋友。
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晓颖也处了男朋友,是我的同座振南,就是她现在的丈夫。振南是论长相相貌平平,论身高绝对是三等残废,而且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爱好吸烟、酗酒。特别是晚自习,经常看到他晃晃荡荡、醉醺醺地走进教室,要么前后左右捅捅咕咕,要么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很多女生见到他,就不烦别人,对他嗤之以鼻。他的学习成绩始终排在班级后面,扯班级的后退,没少挨老师的批评。
晓颖为什么会看上他?起因在我。就在我与我现在的妻子确定恋爱关系不久,晓颖找到我说可以考虑个人的事了。我告诉她,我早已改变了主义,不想在同学里找,委婉地拒绝了她。她也很倔强,对我说:“咱们班,你知道我最喜欢谁吗?当然是你!你知道我最讨厌谁吗?你的同桌振南!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嫁给振南!”我当然无法答应她。
当然,晓颖和振南恋爱的事同学们很快就知道了,是振南一次酒后向大家宣布的。那段时间,晓颖也在注意观察我的动向和反映,不管怎样我就是无动于衷。后来,我发现她郁郁寡欢、愁眉苦脸、心事重重。即将离校的时候,振南才告诉我,一次晚上他和晓颖都喝多了酒,在学校南边铁道桥下,他把晓颖拿下了。
就这样,毕业后晓颖远嫁到离娘家千里之外的扶饶县。振南家就住在扶绕县城。他们俩分配到县里一所小学教学。
我和晓颖的娘家在一个县城。我毕业后就直接转行到县委宣传部工作。毕业后,我知道晓颖每逢寒暑假时肯定得回娘家,但她从来不联系我,她还在生我的气。
我们毕业15年的时候,一次我公出去扶绕县,串联在那的同学聚聚。除了晓颖,该来的同学都到齐了。我鼓捣振南,同学聚聚,就差你媳妇,她如果不来,这酒我肯定不喝!另外一名女同学见状陪振南回到家中,好说歹说硬是把晓颖请了出来。
见到晓颖,我主动伸出右手并向她问好。可是,她并没有伸出手来与我相握。而是斜视我一眼,径直走到我身边挨着我坐下,示意大家喝酒。
我发现她的情绪有点不对头。她先端起酒杯提议:“今天难得同学聚聚,老支书来了,干杯!谁不干杯谁是犊子!”说完就把满满一大杯近4两白酒一饮而尽。没有办法,我连续喝了好几口,总算把这杯酒弄进了肚里。
待其他同学都喝完后,晓颖提议每人再斟满一杯酒,然后,她又率先一饮而尽。还没等其他人喝完第二杯酒,晓颖就醉了。
喝醉了的晓颖不由分说就开始数落起我来。她说这些年为什么不见我?是因为恨我!是因为我,她才嫁给了她并不喜欢的振南,使他远离娘家。她指着我说:“当初我最喜欢的人是你,现在我最恨的人也是你!”
这就是我们师范毕业后,我惟一的一次见到晓颖,而且是不欢而散。
后来,我才得知,晓颖婚后并不幸福。振南天天喝大酒,赌博成瘾,一分钱没攒下不说还欠下了一屁股外债。一次酒后他把学生打坏住进了医院,结果除了给掏药费外,还受到了教育部门的处分。
我们毕业20年时,我发起了同学聚会,只有振南和晓颖缺席。听说振南得了脑血栓,留下了后遗症,已经病退在家。扶绕的同学说如果不是振南得病,晓颖她们可能过不到今天。
现在,我们大多数同学都已年近半百,有的已经成为了爷爷奶奶、姥爷姥娘。我们毕业很快就30周年了,届时我还想发起同学聚会。这次,我希望一个都不少。

第63篇、给爱呼吸的空间情感故事

一个人坐在半岛咖啡,等待着一个朋友的到来。
朋友来了,无恙,眼神里带着些许的忧伤。
我很开门见山:“你们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分开了。”
“会有转机吗?”
“不太可能了。”
不知道再劝他些什么。我想,当一个女人不想再见到一个男人的时候,也许,就是在自己的心里给这个男人判了“死刑”。
在见他之前,我已经接到过她的电话。“她”是大学时代睡在我下铺的姐妹,而他,则是我最要好的“哥们儿”。他们的结合,是我们一大帮朋友一直以来最骄傲的成果,而他们的分开,则是我们从未想过的结局。
他很爱她,这是个众人皆知的秘密。
她也很爱他,这点,没人怀疑。我们说她就像他的影子,总是跟在他身边,形影不离。
我们曾经“嫉妒”地告诉他们:距离才能产生美。而他们却异口同声地反驳:我们不一样,有了距离,美也就没了。
谁也没想过他们会分手,在她的电话中,她很平静地告诉我:如果爱情是如此之累,那我宁肯放弃。
我问眼前一样平静的他:“为什么?”他想了想,点上一支烟,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赶忙把烟掐灭,放回了烟盒。
“她不喜欢我抽烟,特别是公共场合。那我就不抽,只要她高兴。她还不喜欢我上网打游戏,说那样会玩物丧志,我也可以不打,因为她说得也对。她不让我做的事情,我从不坚持,因为,我觉得她也是为我好,我该尊重她。也许她已经习惯了这样左右我的生活,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说明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所以你就厌烦了?想摆脱?”我问他。
“怎么会呢,若这样,离开她,我该感到解脱,而不是不舍。”
望着眼前的朋友,消瘦的面庞上怎么也找不到当初他们幸福的表情。记得上次见到他们是在一年前,是为了庆祝男孩进入一家日资公司。我和他开玩笑:“听说日本公司都很苛刻啊,到时候没时间照顾你的‘宝贝’怎么办?”他望着她,两人幸福地笑了笑,坏坏地责备我:少挑拨!
事隔一年,物是人非。
“在日资企业,我们的工作时间不是法定的八小时,而是根据自己的工作完成情况而定。一开始,她还只是埋怨我没时间陪她,但是后来,埋怨逐渐升级为猜疑。一次,我加班回家已经深夜一点了。一进门,我就看到她坐在床上,我问她为什么没睡,她阴阳怪气地说想等我回家闻闻身上有没有香水味。我只当她在开玩笑,脱衣服去洗澡,可洗完之后却发现她正在床上翻我的口袋。
“那一晚,我们都无法入睡。第二天醒来,她已经去上班了。枕边给我留下一封信。她说,她已经很久都感觉不到我对她的那种呵护了,更别提什么‘身兼三职’。我有点内疚,但却无奈。生活逼迫我不得不奋斗。我能做的,只是趁着年轻多挣些资本,让她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我很感动,因为他这些出自肺腑且感人的倾诉。我想,她也应该会感动吧。
“也许吧,她也会感动,但是,感动远远不及她的猜疑。
“她开始不停地在加班时间给我单位打电话,有时一天能打上七八个。后来,同事在给我传电话时都会开玩笑似的加上一句:你老婆又查岗了。有一次,我实在忍无可忍,语气很硬地告诉她:我在单位,你可以放心了吧?
“这是我第一次向她发火。我向她道歉,她向我提出一个条件——以后我的手机要随时让她检查,不许删除电话记录。
“可事与愿违。这个荒唐的协议,从生效的第一天起,就开始了一步步地‘扼杀’了我们的感情。
“她会因为一个她不认识的电话追问再三,也会因为一些‘玩笑’的短信而逼我解释。慢慢地,我累了,不再响应她无聊的发问。她也累了,懒得和我争吵、追问那些没有答案的答案。我们都觉得,在一起不开心,不如分开冷静一下。
“我还爱她,所以不愿意失去她,我相信她还是那个单纯、热情的小女孩,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她太爱我了,我想把她找回来,重新过回彼此信任、彼此挂念的生活,但是,她却不肯了。”
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但我也明白“她”的苦衷,她的不肯绝不是缘于爱的不在,而是……在“她”给我的电话中,“她”说:“我无法再面对他,也无法再面对自己。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傻到去猜疑一个如此爱我的人,我痛恨自己曾经那些愚蠢的做法。那些无端的猜疑害得他想要逃离我,也害得我感觉到了疲惫。我不想让他在记忆里永远留下那些‘歇斯底里’的争吵,所以,我只能选择离开。”
我一直以为,只要有爱,没有什么不可以。望着茫然的“他”,想着依然爱“他”却选择离开的“她”,我想,爱情和人一样,需要空间,需要氧气,才能获得最起码的生存。
第64篇、我为她打拼她却甘心去做第三者情感故事
采访人:穆琼

采访对象:向东
年龄: 30岁
职业:行政人员
那天查看邮箱时,看到了向东的信,无意中扫了一眼发信时间,竟然是凌晨 2点多发来的。我想,这又是一个爱情失意者,在无尽的长夜里排遣着内心的寂寞。
在信里他写道,前几天我看到一段话,说爱情与事业是人生的两大追求,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个,都是自我确认的方式。爱情是通过一个异性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事业是通过社会的承认来确认自身的价值。我今年 30岁,事业还算小有所成,而我的爱情,却总是以失败结束……
我给他回信,说,那段话是周国平说的,但他还写过另外一段话,他说不要以成败论人生,也不要以成败论爱情。现实中的爱情多半是失败的,不是败于难成眷属的无奈,就是败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说到底,爱情是超越于成败的。爱情是人生最美丽的梦,你能说你做了一个成功的梦或失败的梦吗?
那份感情真的很纯很美,在我心中一直珍藏着,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我们会天长地久,直到她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来你们家,也是最后一次
(和向东见面后,我发现他是个很斯文的男人,而且会照顾人。从举止和言语都能看出他良好的个人素养。)
来之前,感觉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可现在却不知道从哪儿说起。今天急着把你约出来,是想对以前的感情生活作一个告别,因为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国外上学了,攻读硕士学位。之所以作这样的决定,还是因为感情。说实话,我并不想出去,因为这儿有我的父母亲戚和朋友,我是个恋家的人,你也许会觉得我很没出息。但不管怎么样,别人怎么看我已经无所谓了。对于感情,我选择了逃避,我觉得这是唯一能让我透过气来的方法。以前,我还嘲笑别人这么做一点儿也不像男人,可是现在我却扮演着相同的角色。
先跟你说说我的初恋吧,真的是非常美好。在我心中,那份感情就像一个透明的水晶一样。它因为一个女孩儿的存在而有一种香味,是因为她身上总是有一股淡淡的甜甜的槐花香。
她是我的高中同学。到现在,我仍然清楚地记着第一眼见到她时的样子,白衬衫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旅游鞋,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在夏日清晨的阳光里,清爽得让人不由自主地想靠近她,可是又不敢靠近,生怕自己招来她不屑的目光。
(说到这儿,向东停了下来,对我说,给你看样东西。然后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本,翻开本,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已经被塑封了起来。照片上是一个女孩儿,和向东描述的样子丝毫不差,她微微笑着,耳边的头发被风轻轻吹起,一个很秀气的女孩子。向东说,这张照片是我们好了以后问她要的,这么多年我一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从我手里接过照片后,他又很仔细地放回牛皮本里。)
我一直在暗暗注意着她,上课也不好好听讲,总是想扭头往后看,因为她坐在我后面。但我们很少有机会在一起,平常见面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我们俩的关系有所转变是因为一件事情,她的眼睛不好,想调到前排,可没有人愿意和她换,我知道后,主动和她换了座位。为此,她特别感激我。从此,她对我和别人就不一样了,其实,我只是想不扭头就可以看到她的身影。
从同学嘴里知道,她家里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爸爸因为工伤在家休息。从那以后,每次买参考书的时候我都会帮她买一份,送给她的时候总会绞尽脑汁地编一些理由,怕她不接受,她是个很有志气的女孩子。我们下学经常一起走,有关我们俩的谣言很快传遍全年级,其实,我们都能感受到双方的心意,只是谁也不想捅破这层窗户纸。
有一次在高二的运动会上,我的项目是跳高。远远地,我看见她一直朝我这边看,我想在她面前表现一番,没想到把脚扭了。她和几个女生一起跑到我身边,当时疼得我直冒冷汗,我一抬头,却看见她眼睛里有泪水在打转,我一下子感觉不疼了。她流泪的样子我一直记在心里。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工作、结婚甚至生孩子,当我把意思委婉地向她表示时,她只是羞涩地笑了笑。真的,那时太天真了。哪里知道事情是永远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发展的。
我们俩分手的原因很简单,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算什么,而在她,却是无法跨越的鸿沟。因为我的家庭。我永远记得她第一次到我们家时的眼神,有一些惊讶,有一些突然。母亲对她的态度也极为冷淡,以为她像别的女孩子一样是有目的地要接近我。就在我去厨房拿水果的时候,我不知道母亲对她说了什么,反正我回来后她就一脸的不自然,只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临走时,坚持不让我送她,在门口说了一句话,这是我第一次来你家,也是最后一次。
她真是一个好女孩儿,她怕影响我的情绪,就给我写了一张纸条,说好好复习,在某某大学等你。她的话又点燃了我的希望。等到高考分数出来时,我才知道她报考的是外地的一所学校。上大学后,我给她写过几封信,但都被退回来了,就这样,我们断了联系。
第二个女友是我的大学同学,我很爱她。我希望我们之间是真正的互相吸引,而不牵扯我的家世背景
我一直到大二下半学期才找了女朋友,她叫小佑,是个很活泼很阳光的女孩子,跟她在一起,我觉得很快乐。其实,说心里话,在我心里对小佑一直有个结,我不敢问她,问了我们俩肯定会分手,我不想失去她。
在我提出要和小佑交朋友的一段日子里,她总是不给我明确答复,反正每次叫她出来玩她都会同意,也会和我单独去看电影,遛马路,有时让我陪她干这干那,我问过她,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她总是一歪脑袋问我,你说呢?这和我想像中女友羞涩的低头有着很大的差别。直到有一天,我带她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她的态度才有了变化。
我记得当时是 1995年的五一,我们全家人一起去南方的一个城市,家里人先去,我带着小佑从学校出发。去了那里后,由于父母的身份,当地的很多人物一起陪着我们游玩。我事先没有告诉她,就怕她有什么心理负担。可能小佑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我看得出她挺高兴的,她也知道我这次带她过来,其实就是让父母看一看未来的儿媳妇,好在母亲对小佑还比较满意。我们在那儿只呆了三天,因为我和小佑还想去别的地方玩儿,就先走了。从那时起,小佑正式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从那以后,我几乎和小佑天天在一起,吃饭、上自习、买东西、和同学一块儿出去玩。我真的挺在乎她的,每次见她前,我都会刷牙,因为她不喜欢我嘴里有烟的味道。同学们都能看出来我对她有多好,男生笑话我将来肯定是“妻管严”,女生则羡慕我对小佑的体贴。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外,我把几乎所有的钱都花在了她身上,给她买衣服,请她吃饭,送她礼物,她高兴的时候我也高兴,她生气的时候我在一旁陪着,我不知道小佑以前的男友是怎么做的,但我敢肯定我是对她最好的一个。
大学四年就这么过去了。毕业的时候,由于父母的关系,我们都去了南方的一个城市,但没有去同一个工作单位,一是那样影响不好,二来我们也想有点距离,成天在一起,也挺没意思的。
就在我一心一意地准备和小佑结婚时,她对我说,这样做很对不起你,可是我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
现在想想,大学应该是我和小佑最快乐的日子。当然在刚开始上班那一两年,我们过得也还可以,我和她都有宿舍,我经常去她那儿,她的同屋是本地人,每个周末都会回家。我们一起点个小煤油炉,煮方便面,简单地炒两个菜,也挺有意思的。
我那个时候还没有能力买房,虽然我的父母说,只要我想买房,跟他们说一声就可以了,但我不想总依靠父母,我想试试自己的能力,能不能让自己心爱的人过上好日子。我的这些想法小佑都同意,每次路过一些新盖的楼盘时,她都会说,这座楼的几楼几号房间将来会是咱们的。她越这样说,我心里越难过,只想拼命工作,哪怕先挣到房子的首付也行。
由于我工作一直比较努力,所以领导挺信任我的。而她已经换过两次工作,她说受不了机关那种气氛,她换工作后,我们离得比以前远了,坐公车得一个多小时才能到。有时我工作太累了,到了她那儿连话都不想说,坐着就睡着了。她为这还跟我闹了几次别扭,我费了半天劲才把她哄好。
2001年的时候,单位给了我一个去外地学习的机会,去三个月。她挺不想让我去的,可这个机会对我来说很重要,所以我就去了。我走了以后,每天晚上都会给她打电话,她都让我快点回来。每次她说这话的时候,我都会觉着很温暖,我这么拼命不都是为了她吗?
当时中间正好碰上十一,大家都放假,我怕她一个人太无聊,早就给她安排好了,让她去我一个铁哥们儿的那个城市玩两天,哥们儿要陪他女朋友出去玩,房子也给小佑留好了,小佑没说什么,算是默认了。
10月 4日那天,我突然接到我哥们儿的电话,他很严肃地让我赶紧飞过来,我问他出什么事儿了,他说让我把小佑领走。问我,怎么小佑还带着一个男人在我的家里。我一听傻眼了,赶紧飞了过去。
我去了哥们儿家,小佑已经离开了,哥们儿说,由于有点事情,他和女友没出去玩。他过来是想看看小佑需要什么,没想到,却看到她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
我又连夜飞回我工作的城市,找到小佑,问她怎么回事儿。她什么也不隐瞒,告诉我她和那个男人好了快一年了。那个男人是她的同事。一年,我居然没有察觉。说实话,我当时真想抽小佑俩耳光,可我忍住了,我抽了一夜的烟,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我还见过那个男人,说实话他比我帅,可帅有什么用呢?他已经是有老婆孩子的人了,他跟小佑能有结果吗?小佑说,他说他会离婚,然后和我结婚。真是个傻子,我是男人,我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可小佑不知道。
我想挽回小佑的心,便很快向父母借了一些钱,然后贷款买了我们共同看中的那幢房子。当我带着小佑去看房时,我看到她眼里闪过一丝犹豫。我买了些简单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告诉小佑这是咱们的家,以后可以不用住宿舍了。
我这样做,依然没能留住小佑的心。她有时还会回到我身边,在那个时刻我猜想也许她和那个男人吵架了。我在放弃和争取她之间一直犹豫着,挣扎着。我哥们儿知道了以后,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说这样的女人还留恋她干嘛?我知道,可这么多年的感情说放弃就放弃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我和小佑就这样拖了有将近一年的时间,她终于离开了我。那幢房子从我买下就没住过,只好把它租出去了。后来,隐约听说小佑和那个男人也没结成婚,没有再细打听,有点心灰意懒。
事情过去快两年了,现在说起来就像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样,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这个故事就算是对这个城市的最后告别吧。
第65篇、网来的美人鱼情感故事
做了一大单业务,老总赐我“御酒”,乐得我屁颠屁颠地回到家里。打开电脑上网,立刻被小人鱼的照片吸引了眼球。瞧她,气质优雅,一脸的灿烂。于是,我给她发了封短信:“MM,我是蓝海水!你为什么不叫美人鱼呢?活生生一条美人鱼呀!” 她很快回信了:“本小姐有自知之明,还够不上美人鱼的档次,不过,也不是丑八怪!GG,你的昵称真投人所好耶!”
“小人鱼”与“蓝海水”,个中的寓意自不待说——如鱼得水,鱼水相依,鱼水交欢呀!
就这样,我们在网上相识了。从网上查到她的资料:22岁,江西南昌人,大学本科,公司职员,性格外向,喜爱文学、旅游,交友的目的,随缘而定。想象得出,这条美人鱼是属于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活蹦乱跳的那类阳光女孩。
有爱的日子真好!尽管是在虚拟的情境之中,仍令人充满渴望,我决心网住她。每天夜里,我和她在网上恋得死去活来。有几天,她突然失踪了,弄得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满心焦躁,嘴上燎出了火泡。天哪,倒是我被美人鱼网住了!
这天,她终于又游到网里!她说:“出差跑业务去了,想我了吗?”我迫不及待地回应:“想!想!!想死了啊!!!你再不浮头,我准备从12楼上跳下去,化作飘荡的幽灵,千里万里追寻你耶!”她在那边露出一个笑眉笑眼的表情符号,接着是一串“哈哈哈哈”的文字。我说:“你还开心笑呢,我快要哭了,MM!”她笑的更厉害:“呀呀呀,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想必真的为我伤心痛苦了。小女子在这厢赔不是了!GG,怎么补偿你的精神损失耶?”我几乎嚎叫:“我要和你结婚,今生今世不再分离!”屏幕上出现了一行令我血压骤然升高的文字:“好吧,我同意结婚!”我问:“什么时候?”她说:“喜日我选好了耶——就在今晚12点之前。”天哪,我就是插翅也飞不到她的身边啊!我说:“干吗一定是今天呢?至少,得让我有时间布置布爱巢啊!”她又在那边大笑不已:“哈哈哈!干吗那么俗气呀?先从精神上享受生活,再考虑物质享受嘛!”我似乎明白了一点:“你是说,在网上举行婚礼?”她又笑了,准是那种坏坏的笑:“还算你不是榆木疙瘩,答对了,满分!不过,你记住喽——今天是什么日子?哈哈哈哈……”笑过之后,悄然离去。让我险些吐血昏倒的是:妈呀!今天,今天是4月1日——愚人节!
我又钻进了她的“网”里!
第二天,她在网上向我道歉:“GG,真对不起你呀,真不该捉弄你呀,让你伤心了哟!”我说:“MM,你让我乐极生悲呀,折我阳寿呀!MM,我发誓,一定要携子之手,走在铺满玫瑰花的路上,走到天边,走过今生,走向来世……”她立刻发来一个惊叹的表情符号,说:“让本小姐好感动好感动耶!蓝海水,你这么信誓旦旦,是在写情诗吗?”我说:“小人鱼——不,美人鱼,我可不会写诗。不过,有一位叫阿芒的诗人,却写出了我此刻的心境: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如果是真的/我愿用一万万次/来换取与你相知相守/真的/哪怕用尽我的生命/我愿意……”她立马又发来三个激动得流出眼泪的表情符号,说:“是真心的吗?55……你让我热泪盈眶耶!对不起,我想打破我们原先订下的游戏规则,冒昧地问一句:能告诉我你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吗?当然,你可以不回答……”我显摆出男子汉的万丈豪情,把这一切都告诉了她,正要回问她的时候,她在屏幕上打出一行斜体大字:“OK!886!”下线了!我懊丧极了,恨不得将显示器砸个粉碎:“美人鱼,哪怕你潜入万丈深海,我也要把你网住!”
不过,就准你的誓言震天价响,也只是一厢情愿而已。打这以后,她从网上蒸发掉了!我痛不欲生,自个儿舔着心灵流血的伤口,这才相信网恋的虚无。这段时间,我的销售业绩明显下降了。老总见我有点神经兮兮的,唬着脸敲打我:“天涯何处无芳草!你小子下个月要是不把订单给我拿个满贯,趁早卷包袱走人!”好不容易奋斗到销售部经理的位置,怎能轻易丢失呢?我强打起精神,暂时忘了小人鱼,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了。
“五一”黄金周,公司不放假。我在办公室里接待了一位女客户。双方寒喧几句,交换名片。她的名片上写着:任玉,南昌鑫达进出口合资公司物流部主管。我不由得联想起网上恋人小人鱼,尽管,脸型有几分相似,可惜不是她!任小姐戴着一副淡蓝的有色眼镜,一头披肩拉丝长发,眉心有颗美人痣,显得既靓丽又高雅。而小人鱼网上的照片,烫着月亮式青春2号发型,脸庞光洁,不说没一粒痦子,就连一颗青春痘也找不出。
任小姐不愧是大公司干将,与我在谈判桌上经过一番绵里藏针、进进退退的交锋,终于互惠互利,达成了双赢协议。老总拿到订单,心花怒放,在香格里拉大酒楼宴请任小姐,要我作陪。不胜酒力的我,被任小姐敬了几杯,渐渐迷朦起来。在我眼中,任小姐老是幻化成我的小人鱼。
做成这宗大买卖,老总嘉奖我一个大红包。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就是奖给我金山银山,也换不来我的美人鱼!更要命的是,老总偏不善解人意,让我陪同任小姐游玩两天,让她领略我们这里独特的银滩、碧海、红树林风光。
那天,到银滩海水浴,任小姐一身泳装,展示了她的魔鬼身材,洁润的皮肤,玲珑的曲线、丰隆的乳胸、修长的美腿,着实让我眼热心跳。我想,假如是小人鱼在我身边,那该多好!一想到美人鱼,我失去了玩兴。
任小姐热情奔放,频频向我抛来媚眼,邀我下海伴游。我推说肚子有点儿不大舒服,礼貌地谢绝了。她“咯咯”笑道:“不对吧?你一定是有心事,要不,是嫌我不美?……”我赶忙申辩:“不不!你很美,就像我的女朋友一样美!”
“是吗?”她脉脉含情地望着我,“如果你不介意,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女朋友叫什么名字?哪里人?”
人哪,在心灵孤寂痛苦的时候,能找到要倾诉心情的对象,常常是藏不住心中的秘密的。这一刻我鬼使神差地揭示了自个儿的“隐私”:“我只知道她叫小人鱼跟你是老乡——南昌人。”任小姐双手抱在前胸,莞尔一笑:“如果我没猜错,你俩大约是在网恋吧?”这鬼精灵真的厉害,能看透别人的五脏六腑!我默默地点点头,仰望海天,不由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又“咯咯”地笑了,赞叹道:“想不到你竟然如此痴情——不,是纯情。这种纯情的男人,现在是凤毛麟角了!凭这一点,今天我作东,请你吃海鲜。你不会拒绝吧?”说着,不待我认可,就挽起了我的胳膊……
两天后,总算送走了任小姐。老总拍拍我的肩头:“看样子,那位任玉小姐对你有几分好感,不如舍了‘鱼儿’要‘熊掌’罢!她可是个难得的人才呢,你小子有本事把她勾到我们公司来,我提你做副总!”老总开出的价码着实诱人。我承认,任玉是个十分优秀的女孩,可她替代不了我心中的美人鱼!自从小人鱼游进了我的心海,我对别的女孩有了审美的疲劳。小人鱼,只有小人鱼才能让我的爱火熊熊燃烧!小人鱼,美人鱼,你到底游往何处,潜到哪里?我想你,想你,真的好想你!……
又是一个寂寞的夜晚,打开电脑,出乎我意料的是,小人鱼发来了一长串文字:“嗨,蓝海水!祝你在黄金周创出了佳绩,也感谢你陪伴我游览了银滩、碧海、红树林……看着你为专一的爱情失魂落魄的模样,我好开心,好开心啊!”我大吃一惊,忙问:“你……你是谁?”她发来一个笑眉笑眼的表情符号,说:“恕我玩了个小小的阴谋,公私兼顾见到了你。本小姐是任玉——那个头戴假发、罩着有色眼镜、点着一颗假美人痣的你的客户耶!”
哇噻!任玉——小人鱼!我又惊又喜,怔怔地无言以对。让我更惊喜的是紧接着的这句话:“亲爱的蓝海水,我恨不得今晚就披上婚纱,踏着红地毯,扑到你的怀中,做你的新娘!”
我飞速地敲击键盘:“任玉,小人鱼!——不,我的美人鱼!今天是几号?不再是愚人节吧?”她快速回应:“不是4月1日,而是5月9日——母亲节!我不但要做你的新娘,也要做未来的母亲!——贤妻良母!……5555……”
我终于网到了美人鱼!哦哦,我被美人鱼网住了!……
(载《民间文学》2005年第7期)
第66篇、永远的教师情感故事

教育局的会议室里,局长对着我们8个师范毕业生娓娓而谈。主题是我们8个人是在二十多个毕业生中挑选出比较优秀的,这次被分配到山区学校工作,是市政府和教育局对我们的信任,我们应该感到骄傲,更应该加倍地努力工作。最后,局长说,他保证3年后一定把我们调回到市里的学校工作。
走出会议室,几个人开始发牢骚。几乎每个人都在祈祷,但愿局长的承诺能够兑现。
几天后,我带着简单的行囊上路了。一路上天蓝蓝,山绵绵,水青青,几处山坡上的几处农家小院,炊烟袅袅,颇有些陶诗的意境。
我报到的学校坐落在青山脚下的一片平地上,靠北一排墙皮斑驳的平房,分成五个教室,一间大的办公室,平房的前面立着一个高高的旗杆,下面一个木板钉成的领操台,令人奇怪的是,偌大的操场上一棵树也没有。在群山的怀抱里,校园愈发显得空旷而寂寞。
当天晚上,校长带着全校所有的6名教师为我举行了一个热烈而丰盛的欢迎宴。山村的教师一如山村的农民一样木讷中透着诚实,几杯酒后,他们的话多了起来,开始争着向我劝酒。那天晚上,我喝多了。
山村学校的作息制度是这样的,每月连续上课21天,其余的几天放假。前21天忙忙碌碌地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放假的那几天,所有的人都回家了,校园里只剩下我。白天,我漫步在操场上,看群山碧翠,望层林尽染,观苍山负雪。夜晚,我望月吹箫,踏雪静思,秉烛夜读。虽自得其乐,但寂寞孤独之感却难以排遣。
两个月后,我开始逃避这世外桃源式的生活。我还年轻,我需要浪漫,需要时代的信息。我开始频频地请假。但每次请假时望着校长那无奈的目光,我都在深深的内疚中逃也似地离开学校。
带着失意,秋去秋又来。暑假后,我迟迟归来。那天,刚刚走进校园,就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从教室里飞出,整个校园仿佛凭添了一分靓丽。好奇怪,学校从来没有音乐教师,除了每周一听到的国歌外,再没听到过别的歌声。我急急地走进办公室,只有校长一人在,脸上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悦。见我进来,笑呵呵地对我说:“咱们学校又分来了一个毕业生,女老师,教英语和音乐,你听──”,歌声真的很美。
下课后,一张年轻美丽灿烂的笑脸出现在办公室里,简陋灰暗的办公室变得温馨而明亮。她叫陈晓,今年的毕业生,我们都叫她晓老师,她性格活泼,每天,办公室里都飘荡着银铃般的笑声,萦绕着百灵般的歌声。她说她很喜欢这个学校,很喜欢这山村的景色,很喜欢这山民的淳朴,更喜欢这里的学生们。学生们也特别喜欢她,每天围在她身边唧唧喳喳个不停。
可能是她的到来解除了我的寂寞,或是她的工作热情感染了我,我很少请假回家了。
带着欢笑,秋去夏又来。开始期末考试了。监考的时候,我听同事说,晓老师下学期就不来了,她父母找了主管教育的市长,把她调回了市里。我的心里顿生怅然与怨愤,怪不得她每天快快乐乐的,还装出一副对山村教育喜爱的样子,原来她早已心中有底。如果也只让我在此呆一年,我会比她做得更好。
考完试,批完了卷,陈晓就要走了。那天早晨,她早早地收拾好了行李。怎么说也同事了一回,我们都去送她了。校长苦笑着对我说,明年这时候就该送你了,大家都没有说话。我们默默地走在山路上。
突然,一阵清朗的歌声从山坡上传来。我们不由地站住了,都回头望去。只见几乎全校所有的学生,面朝我们这个方向齐刷刷地跪在山坡上,唱着陈晓老师教给他们的歌:沿着校园熟悉的小路,我们来到树下读书……
谁能受得了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场面,谁能承受得了这人世间最真的真情。陈晓老师泪流满面,她明白这是学生们对她真诚而无奈的挽留,她扔下背包,跑向了同学们。
陈晓老师留了下来。
秋天的山林如火,又一个学期开始了,陈晓老师当了班主任。她特意自己花钱从市里买回了一台电子琴,她说她跟教育局说好了,10月1日她要领着她的学生们去参加教育局举行的一年一度的国庆文艺汇演。学生们听后,乐得每天都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在校园里飞来飞去。他们都上初中了,可还没有一个人去过市里。他们练习得很刻苦,每天校园里书声琅琅,歌声阵阵。
在期盼中,国庆节终于快来了。校长派我陪着陈晓老师带领学生们参加文艺汇演,顺便也让我回家看看。一路上,秋色是那么的美好,学生的歌声是那么的优美,听醉了我,听醉了群山。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车到站了。市里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让学生们兴奋得满脸通红。
“马林,车!”
正组织学生们站队的我突然听到了陈晓老师尖利的喊叫声,我急忙回头,只见马林不知怎么向马路中间跑去,东面正有一辆车疾驰过来,陈晓老师正跑向马林。我愣住了。
马林被推倒在一旁,车子撞到的是陈晓老师。
手术室外,学生们不吃不喝,从下午3点多一直站到晚上8点多,从下午3点多一直哭到晚上8点多。
陈老师盖着白色被单从手术室内推出,学生们的哭声在夜空中回荡。
第二天,学生们坚持参加了文艺汇演,没有了陈老师的指挥,没有了陈老师灿烂的笑脸,没有了陈老师的琴声,他们唱得还是那么齐,他们在哭声中唱完了陈老师领他们排的节目。
我独自领着学生们回到了学校。月末的日子,我依旧看群山碧翠,望层林尽染,观苍山负雪,因为山中有一座永远的丰碑;我依旧望月吹箫,我依旧踏雪静思,我依旧秉烛夜读,因为山中有一位永远的教师。
第67篇、有一种思念但不是爱情情感故事
有一个女孩失恋了,她伤的很深很深,觉得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甚至想到了死。她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谈恋爱了。她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一个男孩,于是男孩开始不断的安慰她,鼓励她,每天编好玩的短信逗她开心,就这样,女孩渐渐从痛苦中恢复过来,又变得和往日般活泼可爱。
忽然有一天,女孩没有收到他发来的短信,心里有一种莫名的失落和不安。她问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这个男孩。她想起了自己的誓言,开始努力强迫自己不去想他,但男孩的影子总是若隐若现的在脑海里飘来飘去。她觉得这种思念怪怪的,和原来恋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当她恋爱时,那种思念就象火一样炽烈,不断的燃烧着,吞噬着自己的一切,占据了自己全部的灵魂,除了思念在也不能做任何事了;而现在呢,她说不清,她从未感到还有这样一种思念是淡淡的,有点虚无但又无处不在,不需要付出什么却总能感到一种温情,就象在房间的角落里摆上了一束百合,淡淡的幽香弥散了整个房间,却又不会让你刻意的去想,让你感到不自在。
女孩决心要弄明白。一天,男孩给她打电话问她最近过的开心么。聊着聊着,她突然问这个男孩为什么没有女朋友,要不要帮他介绍一个。她问的时候心跳的很快,但又装出一副开玩笑的口气。男孩说好啊好啊。她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突然说那就考虑一下我吧。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女孩觉得自己太冲动了,预感到自己好象要毁掉什么似的。男孩终于开口了,说我们还是象这样做朋友的好。她不甘的又问为什么呢?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又是好久的沉默,然后,男孩用一种缓慢的口气,好象要让每个字都沉进女孩的心里似的,说
“我担心,如果以后你再失恋了,会没有人再来安慰你了。”
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了,女孩终于明白了,有一种思念不是爱情。

第68篇、网络情缘情感故事
小勇和苏莎的相识是缘于网络。一天,正无所事事的苏莎在屏幕上胡乱的乱点击。点击来点击去,无意中却点到了一个职业是编导的QQ。编导,苏莎眼前一亮,心中充满了激动。处于对职业的崇拜、对写作的爱好,在没有添加任何思索的考虑下就点了一下“加为好友”。果然,不一会屏幕上就出现了“XX接受您的请求”的字幕。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网聊之路。聊天中他们得知了彼此的职业、工作、工作地点以及兴趣爱好等等。当苏莎得知小勇的工作地点跟她竟在同一个地方时,苏莎更激动了。而电脑屏幕那边的小勇呢,当得知苏莎爱好写作时,就立马将他保存了多年的写作笔记传給苏莎,并且还向苏莎推荐了一个专门搞写作的网址发给了她。也许是由于小勇太过于热情了吧,使得苏莎不得不对他的热情有所怀疑。当小勇感觉到苏莎防备之心时,他很是生气。
“没事,我们不会见面的”。小勇说。
“哈哈,对,我们肯定不会见面的”。苏莎开玩笑的说。
“别忘了,是你先加的我,我并知道你长的是美还是丑,而我却把我认为是最好的写作资料给你。然而你怀疑有病毒,处处再低防我,认为我别有用心,你这人心机太重了。”
“对,没错,是我先加的你,你现在就可以把我给删了。”
“没那么想过。"
“(⊙o⊙)!还真生气了,小心眼。”
“不要再跟我说话了,好好看我给你的教程吧!”
苏莎心想:不说就不说,有什么了不起的,脾气那么大。
从此,他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直到一周后的一天,苏莎刚刚登上QQ就收到了一则信息。
问:“教程看得怎么样了?”
是谁?时隔多日,苏莎几乎忘记了,查看了一下聊天记录才知道是哪个脾气怪怪的编导。苏莎迟疑了一下,说:“我以为你早就把我给删了呢,没想到你还挺关心我的嘛。呵呵~~~~”
“呵呵~~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感情挺细腻的。好好看我给你的教程,对你肯定会有帮助的。”小勇一直在劝说苏莎一定要好好看那部教程,并且说对她只有利没有弊。
、、、、、、
一天,苏莎又刚刚登上QQ,屏幕上又来了信息。点开一看,问:“教程看过了吗?”原来小勇一直在隐着身。
“恩,看了。”苏莎说。
“感觉怎么样?”
“嗨,感觉写作太难了。”
“我要的不是这种答案。”
“?那是什么?”
“我要的是:原来写作这么简单啊!”
“哎呀,对你们这些文人来说是很简单,但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没关系,慢慢来,只要坚持,肯定会有收获的。”
小勇一直在劝说和鼓励着苏莎。看到屏幕上那一行行鼓励的文字,苏莎心里倍感温暖。一个陌生的网友,对她如此的关心、体贴,一时间苏莎禁不住对小勇充满了感激与好感。
第69篇、寻找音乐学院的学生情感故事

一位父亲放下日进斗金的生意,带着独生女儿来到这座美丽的风景城市。
他们俩哪也不去玩,径直找到音乐学院,声称要寻找在此就读的一个学生。
这位父亲当着许多师生的面声泪俱下,说自己平时光顾了赚钱忘了关心正处于花季的女儿,以致女儿离家出走。好在她运气不错,正当她徘徊在水边犹豫不决的时候,遇上了一位好心的音乐学院的学生,他的歌声及时地拯救了已经在旅店留下遗书的女儿,拯救了他们整个家庭。
这位父亲说自己深深地忏悔,现在终于知道生命中什么是最重要的了。他现在想做的,就是找到这个学生,他要当面感谢这个年轻人。他还想听听他唱歌,并出资为其做一张唱片。
音乐学院的领导和老师都为自己的学生高兴,他们让女孩描述学生的外貌特征,发动学生会、共青团、各专业、各班级寻找,并趁机在学院开展了一场大张旗鼓的“弘扬精神文明,以音乐拯救心灵”的活动。
一时间,学院上下都谈论着此事,都在猜测是你,还是他?被大家一致认为外貌特征相似的几位,却都矢口否认:不是,真的不是。因为事情是发生在黄昏,女孩对于恩人的形象也只是记得个大概的轮廓。
当地的媒体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题材,追踪报道了好些时日,那对父女在电视上流泪的镜头很是煽情,甚至有资深音乐人出来表示愿意接这单生意,总之沸沸扬扬很是热闹。但那个年轻人,千呼万唤不出来。主角不出场,这出戏也就很难演下去了。
此时年轻人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他怕别人认出来,自己会下不了台。
他在这座城市已经待了好多年,租的房子就在音乐学院的周边。他在此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省下钱来拜师学艺,唯一的梦想,是能走进这所他心目中的艺术殿堂。
可是他的运气不够好,每次总是差一点点没考上。当初跟他一起雄心万丈赶考的人,要么如愿,要么回家,只有他年复一年不改初衷。
那天傍晚他在湖边发现了这个女孩的动机,他说:我没法迫使你改变选择,但是,你能不能听我唱一首歌呢?
他没想到自己能唱得那么出色,比任何一次考试都要发挥得好,以至于后来女孩问他时,他顺理成章地脱口而出:我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产生这样轰轰烈烈的后果,是他没想到的。
选择离开,原因不仅仅是担心自己被认出,更因为他忽然觉得没有必要考音乐学院了,他准备找一份踏踏实实地工作来做。不是吗?自己的歌声已经能抵达灵魂,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第70篇、让生命活成一树花情感故事

她是差点成了我婆婆的人,但后来,我们成了朋友。
第一次见她,是在商场里。我们一起买化妆品,她穿一袭的长裙,米色,披红色的绒风衣,五厘米的金色高跟鞋,头发是很长的大波浪。我以为,她是公司的高级白领,不超过40岁,她脸色极好,皮肤细腻,而我正青春,只一条牛仔裤配黑色毛衫,她建议我,挂一个灿烂的毛衣链再配上一顶帽子会生动些。?
那是一次擦肩而过,那时,我正与她的儿子谈恋爱。?
我只知道男友的父亲在英国,十几年前寄过一纸离婚协议书来,在我印象中,他的母亲应该活得不如意,至少是秦香莲那样的形象,孤儿寡母,再加上教育孩子供孩子上大学,还加上生活的酸甜苦辣,应该是那种黄脸婆形象。?
我真地搞错了。?
男友带我去他家吃饭,第一次登门,不晓得买什么礼物。如果是一般人家,买实用的东西最好,比如水果或者食品,我问男友他母亲喜欢什么?他说,她最喜欢花,家里到处都是。?
于是我捧着一大束纯洁的马蹄莲上门去。?
开门的刹那我呆住了,怎么会是她?她也呆了一下,我怕是男友的姐姐或亲戚,但他说过是独生子,男友开口叫了“妈”,我更惊诧,她怎会如此年轻??
那天,她穿白色的麻料衣服,肥大的衣裤,更显飘逸。看着她给我用雕花茶杯为我沏菊花茶,闻着屋子里淡淡的熏香,我以为是在世外桃源。那是一个美妙的下午,我们一起喝茶聊天,说知性女子最感兴趣的一切。她的外语极好,在一家中介公司做翻译。?
我怎么可能相信她是50岁的女人??
她那么年轻、曼妙,她那么气质优雅,甚至让我自惭形秽。后来,她拉我到露台上,换上戏衣为我唱了一段昆曲《牡丹亭》,我听醉了,心也好像飘动了起来。?
我和她就那样成了朋友。?
后来,和她儿子分了手,我们依然来往,这很不符合常规,可我们已经是非常亲密的朋友。
她很直言,第三次见到我就曾经说,我和她儿子不太合适。她笑着说,我很像他的父亲。我以为,提起前夫她至少是抱怨的,但她不,她说,感谢他曾经给过我最美丽的爱情,感谢他给了我一个儿子,有什么可抱怨啊,人的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吗?环境变了,一切都可能改变的,爱情是这么脆弱,我能理解他。这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对婚姻的态度,爱情走了,哭和闹有什么用?缘份有长有短,再纠缠死拉活拽,他依然是不爱了,这样的婚姻不如不要吧。?有时她约我去跑步,沿着老城,一路花开,在夜色中,我们慢跑,一人一袭白衣,觉不出她的年龄。和她在一起,我早已忘记自己的年龄,她告诉我,青春就应该没有年龄。?
也一起去旅行,做背包客。我们就这样成了莫逆之交。之后我遇到了现在的男友,带他去见她,她便说,这个好,适合你,一看就是你等了又等的人。?
后来,她得了子宫肌瘤,做完手术的时候才通知我,我买了花去看她,她正在听昆曲。我说你得了病还不好好休息?她粲然一笑,女人什么时候都要活得像一朵美丽的花。?
花开花谢,几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们一起走过了那些不平凡的日子,她教会了我如何过平淡生活,能在平淡生活中把自己活出一朵花来,我想,这样的生活才是一树繁花,那这树繁花,每一朵,都是我们青翠欲滴的日子!?
第71篇、母亲与小鱼情感故事

还是这个世界上没有我的时候。大概已有些哥哥的影子了。那些修长的手指,那个略驼的背,还有目空一切的默想的一双眼,后来都是哥哥的了。哥哥的一切都来自这个人。那时只有十八岁的我的母亲总是悄悄注视这个人。据说这个人的爱情”。他说,他一天也没有真正爱过妈妈。这点我们早就看出来了。他只是在熬,熬到我们大起来,他好有写这封信的这一天。我们也看出他在我们身上的牺牲,知道再无权请求他熬下去。而这个呕心沥血爱了大半辈子的妈妈呢?
许多天才商量好,由我向妈妈出示父亲的信。她读完它,一言不发地靠在沙发上。好像她辛辛苦苦爱他这么久,终于能歇口气了。
她看看我们兄妹,畏惧地缩了一下身子,她看出我们这些天的蓄谋:我们决不会帮她将父亲拖回来,并决定以牺牲她来把父亲留给他爱的女人,她知道她是彻底孤立了。
这一夜,我们又听到了那只竹凳的“吱呀”声,听上去它要散架了。第二天一早,几串被剖净的小鱼坠在了屋檐下。
父亲从此没回家。一天妈妈对我说:“我的探亲假到了。”
我问她去探谁。我知道父亲尽一切努力在躲她,不可能让她一年仅有的七天探亲假花在他身上。
“去探你爸爸呀。”她瞪我一眼,像说:这还用问?!
又是一屋子煎小鱼的香味。我们都成年了,也都不再缺吃的,这气味一下子变得不那么好闻。哥哥半夜跑到我房间,“叫她别弄了!”他说:“现在谁还吃那玩意儿?”
我们却都忍不下心对她这么说。并且我陪她上了“探亲”的路,提着那足有二十斤的烘小鱼。只是朦胧听说父亲在杭州一个饭店写作。我们去一家廉价旅馆下榻,妈妈说就暂时凑合,等找到父亲……我心里作痛:难道父亲会请你去住他那个大饭店吗?
四月,杭州雨特稠。头两天我们给憋在小旅馆里。等到通过各种粗声恶气的接线生找到父亲的那个饭店,他已离开了杭州,相信他不是存心的,谁也不知道他的下一站,绝对无法追踪下去。我对妈说:冒雨游一遍西湖,就乘火车回家。
妈妈却说她一定要住满七天。看着我困惑并有些气恼的脸,妈惧怕似的闪开眼睛,小姑娘认错般地嘟哝:“邻居、朋友都以为我见到你爸了,和他在一起住了七天……”她想造一个幻觉,首先是让自己,其次让所有邻居、朋友相信:丈夫还是她的,起码眼下是的,她和他度过了这个一年一度仅有的七天探亲假,像所有分居两地的正常夫妻一样。她不愿让自己和别人认识到她半途折回,或者,是被冷遇逐回的。
她如愿地在雨中的小旅馆住满七天。除了到隔壁一家电影院一遍一遍看同一个电影,就是去对门的小饭馆吃一碗又一碗同样的馄饨,然后坚持过完了她臆想中与父亲相聚的七天。
父亲再婚后很幸福。妈妈见到我就问:“她会做菜吧?”我当然明白“她”指谁,我说:“做得很好。爸爸也戒烟了……”她赶紧垂下头走开,不敢再听。
临回北京,我见她又把那竹凳搬到厨房。竹凳也上了岁数,透着灵肉般的柔韧光色。还是一堆小鱼儿,我不阻止她,懒懒地倚在阳台上欣赏她工匠般的操作。她已架起老花眼镜来做这桩事了。竹凳似疼一样“吱呀”着。她说,再有场“文革”就好了,你爸又被罚到乡下,低人九等,就没有女人要他了,只有我才要他。她不敢抬头看我,怕我看见她眼里还是那片无救的天真,还是小姑娘似的那张因非分之想而绯红的脸。
我将一篓子烘熟的小鱼捎到爸爸那里。正是高朋满座的时候,满桌是继母的国宴手艺。我对爸爸使了个眼色,将他熟识的竹篓搁在了一边。他瞪了它一会儿,似乎也愁苦了一会儿,又去和一桌朋友嘻天哈地,这天父亲醉倒,当着七八个客人的面,突然叫了几声母亲的名字。客人都问被叫的这个名字是谁,我自然吞声。继母美丽的眼里,全是理解……全是理解……
第72篇、灵巧的贼情感故事
从前有两个贼,一个白天偷,一个夜里偷。白天行窃的贼在桑给巴尔岛上偷,所以叫乌古查(斯瓦希里语,对桑给巴尔岛的称呼),那个夜里行窃的贼在沿海一带偷,因此叫姆里马(斯瓦希里语,对东非沿岸的称呼),这两个贼都十分灵巧。
有一天,姆里马想:我今天到桑给巴尔去,现在那里有许多富商。于是,他坐了船,到桑给巴尔去了。在那里,他偷了一整夜,天亮时,把赃物藏在山洞里。他一连好几年都把赃物放在这个山洞里。巧得很,乌古查也把偷来的东西放在这个山洞里,但这两个贼都不知道对方把东西放在这个洞里。因为他们从来没碰过头。
有一天,乌古查想:我很累了,所以今天哪里也不去偷,休息休息吧!
所以到了半夜他回山洞了。这时姆里马安心睡在山洞附近。乌古查看到睡着的人吃了一惊,但他马上动出了坏脑筋:哈哈!这个人是要当场捉住我,我要打死他!于是,他拔出刀,想刺下去,但犹豫了一下,就叫醒那个人,问:
“你是什么人?”姆里马吓得发抖,吞吞吐吐说:
“大人,我后悔了,以后我再也不偷了。”
“哈哈!你也是贼?”
“是的,大人!”姆里马答道。
“你已偷了多久了?”
“好多年了,将近七年。”
“你把偷来的东西放在哪里?”
“就在里面。”姆里马指了指山洞说。
乌古查走进山洞,看见里面有很多东西确实不是他偷的,就相信,前面的人也是贼。于是他说出自己也是贼。姆里马听了心中大喜,就讲了自己的情况,他们谈到后来,争了起来,争谁更机灵,本领大。双方都说自己行,最后他们决定互相证实自己的本领。
乌古查想了一会儿,然后拿来了泥,做成几个小球,球干后,染上珍珠的颜色,然后串在线上。第二天早晨他把假的珍珠戴在手上,到城里去了。
就这样,去了好几天。
这一天,他穿得很漂亮,跳上马,在奴隶的簇拥下,来到了一个富商的家,敲了敲门。
“进来吧。”商人回答。
他走进去,问:“你有珍珠吗?”
“有,你看看吧!”商人说完,从盒子里取出珍珠。
贼一边看珍珠,一边偷偷地换上了他的假珍珠。
商人感到厌烦了,说:“你要买,就买,你要不买,我就收进去了。我还有许多事!”
这时贼问:
“你叫我买哪一种珍珠?这个还是哪个?”
商人出示了两串项链,指指一串真珠子说:“是那个。”
“你发疯了!”贼跳起来,故作震惊地叫:“你叫我买自己的珍珠?”
“不,这是我的珍珠。”商人说。
他们争到后来,去打官司了。法官审问了乌古查,认为他与偷窃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找来许多人都证明,乌古查是珍珠商人,他们看见他每天带着几串珍珠到城里来,而回去时,没有了。所以法官宣判乌古查无罪释放。

乌古查就对姆里马说:“怎么,你看见我的杰作了吗?”
姆里马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回答说:
“你对偷窃懂多少?应该怎么偷,现在我来做给你看。”
姆里马拿了十二枚钉子,一把锤子,一把刀,换上穷人的衣服,就到苏丹的王宫去了。在门口,他遇到了卫兵。
“你有什么事?”卫兵问。
姆里马答:“我要求国王给我活干。”
“今天国王不接见你,因为天已黑了,他明天会见你。现在你留在这里过夜吧。”
“好。”姆里马说着,就躺下睡了。他打听到国王有只奇妙的大钟,它敲的时候,全城都能听到。它的声音使人们连谈话也无法进行。所以,当快要敲钟时,贼起了床,拿了刀,仔细倾听。他又拿了钉子和锤子,趁钟敲第一下时,他往墙上钉了第一枚钉子,然后他站在这枚钉子上。当钟敲第二下时,他往墙上钉入第二枚钉子。他就这样越爬越高了。当钟敲十二下时,他敲进了最后一枚钉子,爬到了国王寝宫的窗口,然后他又爬进房间,走到国王和王后睡的床边,从国王手上脱下金戒指,从王后颈上取下金刚石项链,这些东西都价值连城。然后,他从大钱箱里偷了钱,就下去,回到了家里。
早晨,姆里马遇到贼朋友,对他说:
“你看到了应该怎么偷吗?同我相比,你只不过是乞丐罢了。你看见我偷了国王的什么?我还可以用别的方法偷!”
那天早晨,国王醒来后,发现他手指上戒指和妻子颈上的项链,钱箱里的钱都没有了!国王明白,一个机灵的贼光临过了。国王非常恼怒,下令将贼捉拿归案,后来又发布命令,任何人夜里不得外出,违者以贼论罪。姆里马一听到这个命令,就拿了一只碗和十五个卢比,到一个阿拉伯富人开的店里去。他敲了敲门,老板醒了,问:
“你是谁?为什么半夜里出来?你不知道夜里不得外出吗?”
“我拿了十五卢比来买油。”
阿拉伯人一听到钱,就连忙起床,打开窗子,伸出手去取钱。姆里马没有给钱,而是抓住阿拉伯人的手,用刀斩了下来,逃回家去。
第二天,他去对乌古查说:
“你看见了吗?我还能做更厉害的事。”
姆里马用酒精和麻醉剂和面团,做了三只饼,然后他打扮成女人,拿了饼,走了。在街上,哨兵马上叫住他,问:
“你是什么人?”
姆里马细声细气地说:“我是某某家的妻子。
“你上哪里去?”
“我去送面饼,因为我发过誓了,如果我的丈夫回来,我就烤面饼,发给穷人。所以现在我来实现自己的誓言,如果我不把饼发给穷人,我的誓言就实现不了。”
哨兵听到那女人带着饼,就抢过来吃了。他们还没说上句话,就醉倒了,睡得如死人一般。这时,姆里马就取走了哨兵们的武器,逃回家去了。
国王知道哨兵的武器被窃,非常气愤地叫道:
“这不是一般的贼,肯定是贼的头目,谁捉住他,就给以重赏。”
哨兵们更加谨慎小心了。有一天半夜,守卫队长巡视全城时,碰到姆里马,就捉住他,说。
“你半夜出来,就说明你是贼,因为你使全城不安。”
于是姆里马坐了牢,守卫队长亲自看守他。到了第四天夜里,姆里马挣脱锁链,从袋里拿出阿拉伯人的手,将这手同守卫长的手一起锁在链条上,逃走了。
早晨,守卫队长醒来,看见贼逃走了,链条上留下一只手,他想,我要找一个被斩了一只手的人。不多一会儿,守卫队长就找到了那个阿拉伯人,带他去见国王,一路上打他,阿拉伯人抗议说:
“等一等,住手!不是我。”
但人们都笑他,回答说:
“你的话能说明什么?难道这不是你的手?”
“对,这是我的手,但它是别人把我割掉的。”
国王审问了阿拉伯人后,认为他说的是实话,于是阿拉伯人被获释了。
国王一直在思考捉住这个狡猾机灵的贼,最后想出了一个办法。
国王宣布说:“今天夜里我一个人守卫城市!”
到了夜里,国王骑了马,到城里去巡逻了。姆里马打听到国王一个人守卫城市,就到山洞里去,乔装成乞丐,然后到一个印度富人家里去。他走到印度人门口,敲了敲门。
“谁?”印度人问。
“我是乞丐,已经有三天一点东西也没吃过,给我点吃的吧。”姆里马哀求说。
“你没听说夜里不能外出吗?”印度人在门里面回答说。
“那么我家里一点吃的东西也没有怎么办呢?要是我现在遇到国王,就向他要了。你不肯施舍,那么就让我干点活,让我赚点吃的。”
“好,进来吧。”印度人说着,放贼进去了,又说,“你在天亮前,把这点粮食磨成粉,你可得到八分之一的面粉。”
于是姆里马磨粉了,把朝街上的门开着。这时国王过来了,他看到门开着,有人在磨粉,于是很感兴趣地问:
“你是什么人?你为什么让门开着?”
“我为你担心哪,你夜里在城里走,你没听说人不能夜出吗?”
“这个我已听说了,但你回答我,为什么你在城里有贼横行时,把门开着?”
“贼刚刚走过去,他往那边去了。”姆里马说着胡乱地指了指方向。
国王马上拨转马头,往他指的方向去追贼了。当然,国王什么也没追到,又回到了那里。
“怎么?贼捉住了吗?”姆里马问。
“没有捉到,连看也没看见。”
“这么说,贼听到了马蹄声,往另外方向逃了。”
国王又赶着马去追,又是谁也没追到,他又回到姆里马那里。
“我想,贼一定认得你了,所以逃走了。你最好听我的话:你把这匹马留在我这里,你穿上我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这样贼认不出来,他一来,你就把他抓住了。”
国玉答应了,他换上了姆里马的衣服,坐下来磨粉;而姆里马收起了国王的衣服,在房子周围走了一圈,过了一会儿,趁国王不注意,逃回家去了。
国王一边磨粉,一边等贼来,天已亮了,可贼还是没来。后来房子的主人印度人来了,他对国王还发着怨言,因为他不知道面前那个人竟是国王!
“你磨好的面粉在哪里?这么说,你白坐了一整夜?”印度人一边叫,一边用脚踢国王。
国王叫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
印度人一看,苗头不对,慌忙说:“不,不知道。”
“那么我告诉你,我是国王。”
“你怎么半夜到我家里来磨粉?”印度人问。
“不是我来找你磨粉的。”国王回答说,然后把夜里发生的事都告诉了印度人。然后国王回宫去了。他已想不出办法来捉住贼了。
有一天,卫兵捉住了两个贼,他们正睡在山洞里,卫兵押他们去见国王。
“你们以为你能偷一辈子而不受惩罚吗?你们算错了!”国王说着,立即判了他们死刑。
两个贼被处决了。现在全城百姓和国王可以安稳地睡觉了。
第73篇、母亲的信念情感故事

有一个女孩,没考上大学,被安排在本村的小学教书。由于讲不清数学题,不到一周就被学生轰下了台。母亲为她擦了擦眼泪,安慰说,满肚子的东西,有人倒得出来,有人倒不出来,没必要为这个伤心,也许有更适合你的事情等着你去做。
后来,她又随本村的伙伴一起外出打工。不幸的是,她又被老板轰了回来,原因是剪裁衣服的时候,手脚太慢了,品质也过不了关。母亲对女儿说,手脚总是有快有慢,别人已经干很多年了,而你一直在念书,怎么快得了?
女儿先后当过纺织工,干过市场管理员,做过会计,但无一例外,都半途而废。然而,每次女儿沮丧地回来时,母亲总安慰她,从没有抱怨。
三十岁时,女儿凭着一点语言天赋,做了聋哑学校的辅导员。后来,她又开办了一家残障学校。再后来,她在许多城市开办了残障人用品连锁店,她已经是一个拥有几千万资产的老板了。
有一天,功成名就的女儿凑到已经年迈的母亲面前,她想得到一个一直以来想知道的答案。那就是前些年她连连失败,自己都觉得前途渺茫的时候,是什么原因让母亲对她那么 有信心呢?
母亲的回答朴素而简单。她说,一块地,不适合种麦子,可以试试种豆子;豆子也长不好的话,可以种瓜果;如果瓜果也不济的话,撒上一些荞麦种子一定能够开花。因为一块地,总有一粒种子适合它,也终会有属于它的一片收成。
听完母亲的话,女儿落泪了。她明白了,实际上,母亲恒久而不绝的信念和爱,就是一粒坚韧的种子;她的奇迹,就是这粒种子执著而生长出的奇迹。
第74篇、母亲的生日情感故事

林为母亲过生日,母亲却依在床头伤心垂泪。林扶着母亲的肩头,越是给宽心,母亲越是觉得对不起儿子。她自责,怎么会不小心丢失了攥热的一百块钱,怎么就平白丢失了儿子用血汗为她挣来的生日礼物。母亲不住地拭泪,林放下卷起的袖管,自信地安慰她:别着急,丢不了。
林消瘦的身材和走路的样子,酷似他从小过世的父亲,他的面容随了重病缠身的母亲,母子都有一双忧郁的眼神。然而,那种眼神母子间都不给对方看到。即使在电话里,母亲也是一脸微笑对远在他乡就学的儿子说,她刚折了一枝鲜花插在瓶子里。林也兴冲冲地告诉,他刚跑完三千米,一点都不累。
母亲每每目送林返校的时候,总忍不住对那单薄的身影偷偷拭泪,她知道,全因贫困的家境才苦了儿子没长好身子。丈夫去世的时候,林只有十岁,十岁的孩子忽然就长大了。母亲下班回来,看到儿子站在小凳子上握着硕大的菜刀切菜的时候,她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扑簌簌地淌落下来,但她没有抱儿子下来,她知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或许就是儿子今后的生活。果然如此,没过几年,她也休病在家,微薄的收入仅够维持母子最低生活保障。林在学校的午餐多是咸菜就馒头,省下钱偷偷贴补母亲吃药。
林参加高考后,母子都避而不言高考之事,母亲偷偷撑着身子向好友近邻借钱,为儿子备用。林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独自蹬单车漫无目地的转了许久。要不是老师找到家来,林或许永远对母亲隐瞒他的通知书。老师送来全班师生捐助的5000元给林的时候,林一头埋在被子上哭出声来。临行,母亲将捐款和她的部分借款全包起来赛进林的行理包。然而,当儿子走后,母亲惊鄂地从枕头下面发现儿子留下了包好的钱,林只带走了1000元。伤感的母亲为此整整躺了一天,没吃没喝。
母亲的生日,林总要象父亲那样,亲自给擀面吃。临放假回家的时候,林特意到一家餐馆打了几天短工,为母亲挣得100元。这点钱对常人来讲,不算什么,然而对边工边读、精打细算的林来说实属一笔不菲的收入。母亲接过儿子给的崭新的一百块钱,潮湿的眼睛瞅着儿子,流露出一脸的疼爱和激动。
林再三对母亲说,要晚饭后陪母亲买她爱吃的食品,母亲却打定注意要给儿子买一件衬衣,林身子没有几件象样的衣裳。母亲偷偷跑出去,想要先斩后奏。然而,她却钱物两空,钱不翼而飞,她疯似地来来回回找了几个过,影儿也没找到。想到儿子含辛茹苦挣来的钱,越发觉得自己没用,不争气的眼泪淌在儿子面前。
林没有在母亲往返的路上找丢失的钱,而是跑到小商铺,与老板说尽好话,将身上的零碎钱揍一起,兑换了张和母亲丢失的一样崭新的百元钞票。他将钱折叠几折,悄悄丢在门后。
林不会演戏,但他还是真得一样忽然指着门后的钱说:这是什么!母亲跑过来,拾起钱,拿手用力擦净泪眼,大喜道:就是,就是,这不是嘛!我真是老糊涂了!林抱着母亲的肩头,对破涕为笑的母亲说:妈妈生日快乐!
第75篇、少女的唇彩情感故事
16岁那年,我在杂志上发表了文章,有一个邻城的男孩写信给我,说,好喜欢你的文字。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异性那里,得到这样真诚的赞美。我的心,立刻像那娇羞的莲花,无限温柔下去。于是便开始了书来信往的日子,把那心底最细腻的一份情思,悄无声息地写在纸上,附在美丽的邮票上,而后投进丁香树下绿色的邮筒里。那是最美好的一段年少时光吧,我的心里,充溢着欣悦和羞涩。少女的所有忧伤和欢喜、晦暗和明亮,第一次,在一个男孩子面前,花儿一样,带着初恋特有的甜蜜和清香,一瓣瓣绽放开来。
有一天,在信里,男孩子说:我们见面好吗?你来,或者我去。我握着信疯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而后再一步步往下走。我终于体会到那种眩晕的感觉了,它那么真实地环绕着我,就像云朵偎依着霞光,光芒让它们无处可逃,亦不想去逃。路过一个楼梯口的镜子时,我无意中一瞥,看到的,不仅是脸上少女的红晕,还有一个衣着朴素戴了眼镜的笨拙而又毫无灵气的女生。那才是真正的我,一个除了写字再无优点可以展露的女生。文字里的我,不过是梦里渴盼的,那个有许多人喜欢的完美女孩。可是,偏偏,除了妈妈,再无人说过我是美的。老师们总是说:你这样平凡的女孩,如果不好好学习,还能做什么呢?周围的女孩子也说,看安是一个多么平淡无奇的人啊,她连唱歌都是拙劣的呢。
但我还是在男孩一次又一次的请求里,回信给他,说:好,我坐车去你的城市。信寄出去的那一刻,我便开始搬出自己所有漂亮的衣服,一件件地用清水洗,去掉那些折叠的痕迹。我又带上自己攒的钱,去眼镜店,悄悄为自己配了隐形眼镜。店主是个温和的女人,她看着我额头新冒出的旺盛的痘痘,柔声说:你这么小,戴隐形眼镜对眼睛不好的。我低头不语,只是哗哗倒出大堆的零钱,一个个数好了,转身便飞快地跑掉了。回家后妈妈看着我洗好的衣服,揉揉我乱蓬蓬的头发,说,什么时候安这么勤快了呢?我闻着衣服上太阳的香味,突然便笑了,我昂头冲妈妈撒娇,说,安真的变了吗?妈妈也笑,说,是啊,安16岁了,比以前更可爱乖巧了呢。
是妈妈的这句话,让我一下子充满了喜悦和信心。我想起那件从没有勇气穿出去的蕾丝花边的公主裙,想起可以与之搭配的浅粉色凉鞋,还有能够将头发松松挽起的紫蓝色丝带。或许,它们会让那个丑小鸭漂亮起来吧,我想。
就这样坐上了去邻城的汽车,躲在车厢角落里,掏出一面小镜子,将从妈妈梳妆台上偷偷拿来的一管口红,涂了又涂,擦了又擦。最后,是在镜子里,看到一双惊讶地看过来的眼睛,才手足无措地将口红放起来。但还是因为慌张,一道难看的红色污痕,赫然出现在洁白的裙子上。我拼命地擦啊擦,但那痕迹,却是愈来愈明显,直至最后,我终于难过地决定放弃。那时,车也慢慢地开进邻城的小站。我在小站的门口,看见一大堆来接站的男人女人,一脸的慵懒,亦一脸的灰尘。这只是一个灰蒙蒙的小城,并没有男孩信里描述的枝干苍劲的法国梧桐和干净清爽的青石板路,而他说过的那些沿街叫卖花儿的女子呢,怎么也全然没有痕迹?我坐在车里,看到眼睛疼了,才终于相信,他没有来,亦不会来了。因为,他或许根本就是一个比我还要自卑的男生,他撒了谎,却不像我有勇气来面对那些善意的谎言。
悄悄地回到家,母亲正在帮我整理卧室。她依然笑着问我,安今天在学校补习功课开心吗?我走过去,从背后拥住妈妈,无声地哭了。过了许久,妈妈才回转身,温柔地问我:看见你配了隐形眼镜,是不是因为不舒服,就后悔了,所以想哭?我没有抬头,只是哽咽,说,妈妈,安在没有读大学以前,再不会因为美,戴隐形眼镜了。妈妈便拍拍我的脑袋,笑道:可是不戴眼镜的安的确漂亮呢,妈妈相信你今天一定是班里打扮得最美的女孩子,对不对?没有人比我们安,更像是公主呢!
后来有一天,我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管崭新的美宝莲的唇彩,还有一副小巧的隐形眼镜盒。我摘下笨重的眼镜,小心翼翼地戴上隐形眼镜,又对着镜子,淡淡地涂上一层唇彩,那个素朴的我,立刻变得鲜亮润泽起来。那一天,我18岁,即将进入大学,收到的这份特殊的生日礼物,是妈妈送的。她在字条上说,安,今天,你终于长大,不必再那样卑微和自怜,亦可以,勇敢无忧地去追求真正的爱情和美丽。
那个曾经自卑到试图用别人的称赞来鼓励自己的女孩,终于长大到可以拥有一管唇彩的年龄。而成长中的苦涩与疼痛,就这样在时光里,轻烟一样,从容自然地淡去。

第76篇、暮暮春迟,也该是游戏结束的时候了情感故事

看到杜璟潇傻笑的样子,我也笑了,欧阳冰,我们的游戏该划上句号了…
【chapter. 1】
我不得不承认,我和杜璟潇有着一种情愫牵扯,抽刀断水水更流的情愫,不然,也不会又聚在一起。杜璟潇是高材生,高身材的学生,在初二时段,他就像喂了饲料一样,在一个春节之间增了十几公分。这也给他低看我的机会了…当然,他除了高身材之外,还有高调的相貌,总会引起一群花姑娘的注意,当然我也是,只是我从不肯把自己往花姑娘里挤。在又是花开的季节,小城犯痴地开满了粉红的桃花,我家门前的桃树也是,每天早上,杜璟潇总会用他那不协调的小折叠车,在我家门前杀猪般地喉我,之后开骂,欧阳冰,你家桃花犯花痴,你犯白痴。我回他一对白眼,然后狠狠地蹬着自行车,可以听到,小城陶醉地落着花,和杜璟潇泼男的骂声。
在小城渐渐地褪去粉红色时,我却给杜璟潇留下一个粉红色的信笺,然后忐忑地跑开,不知道他会如何作答…他第二把信还给我,丢下一句话,多了老婆,我就没自由了。我忐忑的心终于定了下来,嘿嘿,我居然成了信鸽,给别的女生送情书。
他用大大的手弹了我的耳朵,猛然的疼痛让我察觉,我居然在发笑,好像整座城市都在傻笑,傻傻地拍着桃叶。我收起了嘴角的笑,丢给他一双白眼,真是的,怎么没答应,人家姑娘说了,要是事成了就给我水水冰激淋店的贵宾卡,现在让你给弄没了。他低看我,就为一张破卡把我出卖啊?
【chapter.2】
那时,小城给了我最大的恩惠,让我吃了一个季节的桃子,磨歪了我的排牙,结果吃不了杜璟潇给我的香草冰激淋。
只是,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小城开始暴虐地射放焦热的阳光,灼伤了,我们青涩的年少。
让我送信的女生,叫陆欣,是个优雅的女孩子,应该是所有男孩子心目中的她,她有优秀的成绩,优雅的莲步,还有优越的家庭,好像所有的幸福都亲睐她,除了杜璟潇。只是后来,杜璟潇还是走向她了…
那个夏天,太阳疯狂地肆虐小城,像是要灼伤小城的每一寸皮肤。
那个炎热的夏天,我和杜璟潇走在烫脚的柏油路上,我们要去见一个人。可以远远看见,陆欣优雅地坐在我最喜欢的水水店,长长的卷发,象黑夜里发光的流苏,如水一样垂在两肩,那种内在的光芒把我照得无所盾形,地点是徐选的,我总在幻想,杜璟潇是因为我选那的。
在狂吃狂喝之后,陆欣拉着杜璟潇出去,望着远去的背影,我真觉得他们是多般配的一对,深呼吸,突然发现,夏天也会有秋天一样的愁怅。约半个钟头之后,他们回来了,杜璟潇拽着我离开,我隐约看见她如奁的眸子挂上了泪珠。她连哭都这么动人。
好像是从那刻起,我还是我,杜璟潇还是杜璟潇,只是,我们突然不再是我们…
【chapter.3】
我也分不清,为什么会经常在杜璟潇有意无意地提起她,没次提起总会觉得有把发钝的小刀来回绞在心头。只到有一次,她在操场看杜璟潇打篮球,好像杜每一场篮球,除了篮球和杜璟潇,另一道不可或缺的风景就是她了,我可以感觉的到,杜璟潇在她心里扎得很深。
那天,她惯例地去看杜璟潇的篮球,好像只是一秒钟,篮球像是安装了发动机一样冲向了杜璟潇,只是球场上倒下的是她,即使颓然总会散发优雅。
杜璟潇像发狂一样,背起她,冲向医务室,那一幕成了同学大加赞扬的画面。
小城的桃树在萧瑟中裸露了枝丫,原来,欢快的桃树真的惆怅起来了。
杜璟潇没有再骑着那不协调的自行车到我家开口骂我,他每天都去看望陆欣,好像忘了桃树在萧瑟中。
好像,小城的桃树是因为杜璟潇的冷落,而哭光了水分。
约半个月之后,又听见了杜璟潇的声音,只是他没有以前那样地骂,好像只是在履行例事。“杜璟潇,你以后不用等我了。”他听到这句话,先是满脸诧异,接着,是隐约地悲伤。他没有骂我发癫,没有问我为什么,只是骑着那车,没有一点声音走了。
感觉他划着桨,在远离有欧阳冰的河岸,只有忧伤的回望,却没有回头。
【chapter.4】
那个冬天,小城飘荡着细细的小雪,为他们的牵手添了一份浪漫。呵呵,好像所有浪漫的歌都在为他们庆贺。
一个人的冬天,只有雪花,没有桃花。
我还是若无其事地和杜璟潇摩叽,只是少了频率。水水店仍然在冬天销售冰激淋,没了桃子,我经常忍着钱包的痛去那边,经常也会碰到他们手牵手约会。原来,她也喜欢水水店。我们有这么多共同爱好。有时想想,如果没有杜璟潇,也许我们会是很有默契的朋友。
杜璟潇经常会给我电话,内容不是他,不是我,是她。
杜璟潇托我教他折一箭双心,我借此狠狠敲他一顿冰激凌。冬天的冰激凌没有夏天桃夭的味道,外面很冷,飘着雪,可是冰激凌还是在暖气的作用下融成一滩鼻涕。任由我搅拌。
桃树无花无果,守着绿叶到了夏天,原来已经到了初三的尽头。。。
【chapter.5】
没有桃子的夏天,是一天一天数过来的。
不知是过了多久,我熬到了高中开学。我知道,一中对于杜璟潇的囊中之物,所以在二中的报名处看到他,是一种美丽的意外,因为,他是和陆欣手牵手来报名的。
两个多月不见,恍如两年,我和杜璟潇陌生了好多,开不起玩笑,只有牵强的问候。之后仓惶地逃开,像是情理之中,又在情理之外。上了高中,家门前的桃树愈加落寞了。
学校里没有桃树,只有几株浪漫的樱花树。
【chapter.6】
在其中的一株樱花树下,杨扬走进了我的世界,他把我带到了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有碎粉的樱花,没有萧瑟的桃树,没有杜璟潇,没有,陆欣…扬是个干净的男孩,粉色的樱花零落在他的肩头,刹那间,我忘了惆怅的桃树。
樱花树见证了我们的开始,所以我和扬经常会一起静静地靠在树旁,咀嚼着满处的芬芳。
有次,我们在那边遇见了手挽手而来的杜璟潇和陆欣,没来由,又是莫名的惆怅,扬握紧了我的手,不让我的泪水掉下,不让我苍惶地逃开。
我和扬牵手走到他们面前,微笑地打着久违的招呼,我的微笑,不是实词,是虚词。
杜璟潇回以同样的招呼,就以送陆欣回家的原由走开了。又是远去的背影,只是没有飘撒着桃花,只有零落的樱花。
【chapter.7】
高中没带一点波澜走过,毕业那天,杜璟潇带着陆欣,约我和扬一起去冰激淋店,又是好久,没有吃到香草冰激淋了,一切在杜璟潇不见后都变久了。我们没有说太多只是说说梦想的大学,我没想到杜璟潇居然会和我同时报了D大,自然扬和陆欣也一样。有时候,我甚至怀疑上天故意为难我,总是让我的处境如此为难。
上D大时,是传奇游戏风靡校园的时候,扬也帮我弄了个游戏账户。据说当时因玩传奇而牵手的人不少,所以扬特意把我的账户改成男的,他说怕我被人拐走。
对这个满脸净容的男孩,我除了感激还是感激。
【chapter.8】
在游戏里,我买了悬崖杀手,扬买了浪荡书生,而杜璟潇是锦衣卫的督军。我不得不承认,游戏有时会给人带来快感,纵使是无聊地杀来杀去。杜璟潇说,我锦衣卫要出一万两请悬崖杀手解决浪荡书生,悬崖杀手拒绝了这桩买卖,毕竟书生救过杀手一条命,杀手也有不杀的原则。
在京城万豪的秘密盛金之下,杀手必须缴获二品大员如奕的颈项。杀手知道,这次任务会牵动全城锦衣卫,但他还是接下,因为不杀原则之外,他只认钱。
没有太多星辰,圆月,杀手知道盛金也许也会买下自己的命。
只是舔刀子为生的他已经没有太多留恋与惧怕。
【chapter.9】
夜晚的长安街四处蜇伏着杀气,如奕的府邸意外地没有一点灯火,四处都隐藏着黑色的眼睛,杀手手中的剑逼着寒光。如奕的府邸开始传来哀嚎,锦衣卫决对想不到杀手的速度这么快。锦衣卫倾巢出动,只是看见如奕的头颅悬在杀手手中,脸上没有一丝恐惧与痛苦。杀手的剑轻吻而过,没有给他痛苦与怖惧的时间。
锦衣卫蜂拥而上,为首的督军像只猎豹一样追赶敌人。杀手没有迟疑,黑影一道道在夜幕下倒下。只是锦衣卫有杀不完的人,车轮站可以让杀手筋疲力尽。弓箭手的箭像密密的网围住杀手,似是而非,督军的剑让杀手停下手中剑。
没有余力,杀手还是望着督军手里的剑突然被移开,书生出现了,青色的衣衫在月光下多了一份安稳。
没有太多迟疑,书生把督军的剑撩倒了。用青衫护着受伤的杀手,杀手的血值正在慢慢减少,只是锦衣卫的人数越聚越多。就在这时,残喘的杀手,耗费最后的血值,重创了督军,也许督军未曾预料,血值瑞减,锦衣卫因为督军的受伤,一下子乱成一片。书生趁乱给锦衣卫留下一枚烟雾弹,等锦衣卫恍过神来,早已无踪迹可寻…
杀手的血值快耗尽了,书生必须再一个钟头内完成任务,赢得九曲还魂才能让杀手续命。
所以,书生将杀手安置在客栈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chapter.9】
深夜里,客栈里只有店小二在拨灯芯,然而与锦衣卫的游戏还没结束,有几个锦衣卫搜寻到客栈来,杀手知道一个店小二是应付不了的。反正血值就快尽了,倒不如做件好事,虽然受伤,但杀手的级别够高,那几个锦衣卫没有太大难题。
当杀手解决那几个喽萝之后,转身却发现店小二阴沉的脸,来不及思考,店小二的手里粹毒的匕首已刺入杀手的腹部。杀手才明白,小二的级别比他更高,都可以隐藏身份了…
杀手的血值正迅速的向零逼近,离书生回来还有三刻钟,这时出现一道黑影,他像魅影一般穿过小二的身体,小二受此重创,血值业已趋零。可是黑影没有九曲还魂,救不了杀手,只能看着杀手的血值渐渐刷白…没有太多语言,黑影结束了小二的游戏生涯。
我的游戏生涯也结束了,扬问我还要不要再买一个身份,我摇头,游戏始终是游戏,却还是让人充满伤感。渐渐的,书生退隐江湖了…
【chapter.10】
游戏人间般,时间沙漏里的细沙似缓却速的飘落,大学都到了第四年了。和杜璟潇遇见的频率越来越少,偶尔在食堂可以老远看见他顶着爱因斯坦式的暴炸头在打饭,没有太多寒喧,他匆匆地拿着两盒饭走向在餐桌等待的陆欣。我知道,此后再不会有交集了吧!
【chapter.11】
只是大学毕业的前一个月,杜璟潇说,我跟陆欣分手了。他把头靠在我肩膀,欧阳冰,为什么,为什么,我那么努力地想忘记你,可是七年了,为什么每次都挥不掉你的影子,你告诉我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我可以感觉到他滚烫的泪水浸过我的肩膀,踯躅了七年,每天都在艰熬。只是有些事情,它确实发生过,比如杜璟潇和陆欣谈了七年的恋爱,我可以感觉的到,杜璟潇的肩膀上有陆欣的味道,我可以想起,他们牵着手到水水店,共用一杯冰激淋…
我发现,在我脑海里有的只有杜璟潇跟陆欣的记忆…原来断了的弦,怎么接,都觉得声音不对劲…我没有回以拥抱,只有听到嗓子眼里传来冷冷的一句:杜璟潇,不是每一句对不起都能换回一句没关系,你给我一个把你放在心里的理由!
【chapter.12】
他讶异于我的陌生,他没有再哭,只是苦笑,的确,七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包括你我的关系,呵呵,欧阳冰,请你一定要过得比我幸福…
我不知道那天是怎么回家的,只记得,回家的路因为泪水变得模糊…
一个月之间,都没有再次遇到杜璟潇,毕业前夕,我还是决定跟扬分手,我知道这样对他很残忍,只是我不想让他再为我搓陀太多时间了。
扬干净的脸上挂上了泪水,你知道吗?静雯,我一直以为,也许我努力些,你就可以看得见我,也许我比杜璟潇早些遇见你,你就可以让我住在你心里,可是偏偏你太执着,偏偏我又喜欢你的执着。看见扬满脸的泪水,我知道自己是个残忍的刽子手,如果可以,我真的想给他一个拥抱,只是,那样对他更是一种艰熬。
对于扬,除了感激就是愧疚…
对于杜璟潇,除了欢喜,还有伤感…
【chapter.13】
在扬走之前,他告诉我,杜璟潇跟陆欣分手了.杜璟潇争取到留美的名额,今早十点的飞机。
我看了时间,只剩十七分,的确,我恨杜璟潇,可我还是立刻拦了的士,奔向机场。
D大所在的城市总是那么匆匆,连飞机也是,隔着机场的玻璃门,银白色的班机发着巨响与这座城市道别。只是杜璟潇,为什么你不跟我道别,为什么不跟我道别。
第二天陆欣来找我,她告诉我,她当初也偷偷玩传奇,为了跟上杜璟潇的脚步,她还告诉我,她就是那个店小二,那道黑影是杜璟潇偷买的身份。
她说,欧阳冰,我恨你跟杜璟潇,因为你,杜璟潇从不会把我放心里,既然没有把我放心里,又为何和我在一起。
依旧是优雅的脸庞,添了几分忧伤与憔悴。
【chapter.14】
毕业后,我去了E城,那是一座全新的城市,没有杜璟潇,没有陆欣,没有杨扬,只有一个无人认识的欧阳冰。
在E城呆了两年,我决定回一趟老家,看看那座小城,顺便把父母一起接到E城…很多东西都在变,除了小城,这年的小城依旧桃花如雨,水水店换了装簧。
店里缓缓地飘来亦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那一条街,
只是没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一天,
你会不会突然出现,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
回首寒喧,
和你坐下来聊聊天,
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的改变,
不再说从前,
只是寒喧,对你说一句,
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
【chapter.15】
我过去和老板娘打招呼,她的身边多了一位温雅的先生,原来老板娘在一年就结婚了。老板娘怪我都没回来参加她的婚礼,你们的那位男同学就来了,他越变越帅了。
是那个高高的杜璟潇吗?
我没想到相隔这么久,听到杜璟潇这个名字,内心居然还有如此波澜。
嗯嗯,对啊,他叫杜璟潇,听说,还是留美学生呢!
那他现在人呢?
不知道诶,他上次来,点了两份香草冰激淋,一份自己吃,另一份放在对面…
是杜璟潇,一定是杜璟潇,一提到他,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流。
我坐在九年前的那个窗口,点了两份香草冰激淋,可以看见杜璟潇宠溺地笑,嘴角还有奶油,我伸过手要帮他擦,他却不见了。
我的视线又是模糊,杜璟潇,你到底在哪里?
一路沿着那些和杜璟潇走过的路,回到家里,
门口的桃花开得旺盛,只是我们却要离开它了,也许这次离开,我再也吃不这树结的桃子。
【chapter.终结】
“欧阳冰,你家桃树犯花痴,你犯白痴啊”
杜璟潇,原来我们真的只能留在过去。
“小姐,桃花开那么盛,应该开心啊,怎么哭成这样啊?”
泪眼模糊中,我看见杜璟潇慵懒的笑容,我已分不清现实和幻觉,揉了揉眼睛,重新看清。
望着杜璟潇傻笑的样子我也笑了,他笑,欧阳冰,我们的游戏该结束了。是啊,杜璟潇,我们那纠结的游戏该结束了。
月光下,两道影子手牵手,长长地倒映在路上…
第77篇、6元钱买下爱情感故事

假期里,他乘飞机回家。回到家也没别的事,主要是陪母亲看看电视,聊聊天。
第二天,母亲说,咱俩去买鸡蛋吧!他一听就笑了。在公司里,他是大经理,有专门的秘书与司机。但他点点头说,好。
随母亲出了门。母亲说,去某某超市。他问,附近不是有家超市吗?母亲眨眨眼,有些得意,说,某某超市的鸡蛋便宜,1斤三块二,附近的这家要三块四。他咋了咋舌。
走到路边,正准备抬手打车,母亲说,坐12路车吧。他问,为什么坐12路?母亲说,12路车是某超市的专用车,免费,坐别的公交车,还要花两块钱。他又笑了,说好。
坐上12路大客车。车上差不多都是些老头老太太,跟母亲很熟了,听说他是陪母亲买鸡蛋的,都用暖暖的眼神看着他,好像他是大家的儿子。他的心里。也暖暖的。
买了10斤鸡蛋。母亲拉着他在超市的休息椅坐着,说,我们在这里等1小时。他惊讶地问,1小时?母亲点点头说,下趟12路车回来,还得1小时。他觉得有着急的火苗在心里“噌”地蹿起,但还是忍了,用耐性将火苗熄灭。
母亲跟他东拉西扯,说起他上学时的一些事。1小时的时间,过得倒也不算太慢。
终于坐上12路。下了车,他拎着鸡蛋,吁出一口气。母亲看起来格外高兴,扳着手指算,1斤鸡蛋省两毛钱,10斤鸡蛋省两块钱,来回的车费,两人省4块钱,加起来共省下6块钱。他脑子里也迅速计算,从出门到现在,共用了4小时,4小时的时间,在公司里,他可以创造出上万元的价值。他在心里叹了一下。
快到家时,走过一个水果摊,母亲用6元钱买下一个大西瓜。
回到家,西瓜切开,露出鲜红的瓜瓤。他早就渴了,拿起一块,迫不及待地吃起来。西瓜甜极了,他吃得“呼噜呼噜”的,像小猪一样。好久没有这样痛快地吃水果了。一抬头,母亲正看着他,眼睛有些潮湿,脸上却是极大的满足与疼爱。他的心,像琴弦被拨动了一下。这样的场景,似曾相识。
小时候,家里非常穷,他又馋得很。常常在傍晚,偷偷去捡别人吃剩的西瓜皮,拿到河水里冲一下,便贪婪地啃起来。母亲知道了,用了3个晚上编织草绳,又用编草绳挣的钱给他买西瓜,然后看着他小猪一样吃着。
他怔怔地看着母亲,将满嘴西瓜咽下。那一刻,他忽然理解了母亲。艰难时,母亲靠着勤劳与节俭,供他上学,将他养大;富足时,勤俭作为母亲的生活方式,依然能带给他满足与幸福。
他的脸上露出笑容,庆幸今天终于耐住性子陪母亲省下6元钱。这6元钱,跟自己在公司创造的上万元相比,是等价的。因为,许多时候,时间与金钱就该为爱而存在。
第78篇、教育叙事――讲述我们自己的教育故事(下)情感故事
作者: 老胡聊科研
上篇链接:教育叙事――讲述我们自己的教育故事(上)
四、教育叙事――我们要成为会讲故事的人

作为教育叙事的主角――教师通过讲故事的方式,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抒发自己的教育情怀,感悟自己对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会记录故事的教师,他的教育生活不会枯燥和烦恼;会讲述故事的教师,他的分享将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教育的快乐和幸福。那么,什么样的教育叙事是一个好的教育故事呢?
1.教育叙事是已经发生的、真实的故事。
作为一个教育故事,不是教师想象出来的,也不是有意杜撰的,而是在教师个人教育生活中实实在在已经发生的真实事件。在故事中,教师可以是讲故事的人,也可以是故事中的人物,甚至讲故事和故事中的人物融为一体。当然,除了自己外,也可以讲述我们教师身边人的故事,包括学生、老师或者家长。只有真实的故事,才会感染人、激励人、打动人,直抵读者的心灵深处。
2.教育叙事是一个具有生动、具体情节的故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作家就是会讲故事的人,如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动、曲折、浪漫、富有诗意的故事:作者通过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它给予我们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我们教师的教育叙事,可能没有小说那么宏大的场面,但也应该有一定的故事情节。在故事中,有背景,有冲突,有高潮,也有低潮,让读者心潮澎湃,感慨万千。教育叙事就是有一定具体情节的相对完整的教育故事。
3.教育叙事是感动自己和感动他人的故事。
一个会讲故事的教师,他的教育教学自然不会平庸。做一个会讲故事的教师,需要我们平时多观察、多积累、多思考、多发现,能够在日常司空见惯的教育现象中捕捉到有意义的教育故事。在讲故事时,或喜,或悲,或啼笑皆非,或欣喜若狂,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婉转曲折。故事先要感动自己,然后感动他人。令人感动的故事,自然就是一个好的故事。
4.教育叙事是催人奋进和给人期望的故事。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一片片地掉落下来。病人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病人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教育叙事,就是讲述一个催人奋进的故事,也是一个给人期望的故事。教育叙事,传播的是教育正能量,抒发的是教育情怀,提高的是我们的专业素养。读者通过听故事,也可以感受到课堂的魅力、学生的可爱、生活的美好和教育的幸福。
五、教育叙事的那些困惑
1. 教育叙事的字数多少合适?
教育叙事没有规定字数多少,根据故事的情节可长可短,有话多说,无话少说,但要把最能触动心灵深处的部分内容写清楚、讲明白,唤起读者的共鸣。
2. 没时间写怎么办?
繁忙的工作和压力,往往让我们被事务性的事情纠缠不清。而教育叙事的“灵感”往往是一触即发的,因此我们要在灵感到来的那一刻及时记录下来,要不然过一段时间再想写就想不起来了。记录灵感时,建议只用三五个关键词,记下最核心的内容。当有时间时,再根据这几个关键词进行续写和完善。
3. 教育叙事的主题如何定?
每一个故事可以有许多的情节和片段,但主题往往只有一个。一个故事,一个主题。主题的确定因事而异,要求具体、明确,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4. 教育叙事的叙述第几人称?
一般而言,教育叙事的叙述都是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讲述我们教师自己的故事,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才更具有情境性、生动性,才能感动自己的同时也感动读者。
5.教育叙事可以有自己的“反思”吗?
教育叙事,简单说就是讲自己或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在讲故事的过程中,也可以有自己的感悟和思考。但反思和感悟的内容是为故事服务的,或者是增强故事的可读性或者增加故事的感染力,因此感悟或者反思的内容不宜过多,以免削弱故事的生动性。
结 束 语
就中小学教师而言,我们每天的教育教学活动就是由一个个生动的、有趣的故事构成的,拥有大量的教育故事素材。因此,我们中小学教师不缺少故事的素材,但我们缺乏的是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双及时记下来的手。
这些教育故事,源于课堂、源于学生、源于课程、源于综合实践活动……源于一切教育现场,我们教师就是那个现场的主人,我们教师也是那个现场的见证人,原汁原味、声临其境。与其说我们每天进行的是教育教学活动,不如说我们每天都生活在教育故事之中。我们的教育人生,其实就是由一串串教育故事构成的,这些故事值得珍藏,值得铭记,值得记录……
朱永新说:“……我们很多人,激动了一下,兴奋了一下,没有付诸笔端,这些‘火花’不久便烟消云散了。做一个有心人,什么都能做学问。在有心的前提下,才能把各种碎片串成最美丽的服装。本来那碎片单独看好象没有什么价值,实际上那不是因为他们没有价值,而是因为它们的价值没有被发现,没有被利用。如果你把它们加以组合,它们就会光彩夺目……”
学会记录故事,带给您的将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
学会讲述故事,带给您的将是富有诗意的教育人生。
最后,我们再分享一个教育故事:
被倾听是快乐的
(作者赵晶 郑州99中学)
周一,我正在办公室备课,一位学生愁眉苦脸的来找我。我询问他原因,他说最近感觉心很累,因为他对好朋友撒了一个无法弥补的谎言。事情是这样的,这位学生曾经就读于郑州某中学,由于在学校表现不好,被送到了我校进行转化。可是她的母亲听说九十九中主要招收问题学生,怕亲戚朋友和原校的同学歧视孩子,就让他告诉其他人说自己转到外地一所中学就读。他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当他在九十九中学习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个学校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恐怖,老师们对他都很关心,学校的氛围也很融洽,他渐渐地爱上了这所学校。然而让他为难的是每当周末回家和同学玩耍时,他却不敢说出真相。当同学和邻居问他“在哪里上学”或者“和新同学相处怎么样”这类问题时,他既害怕又后悔,害怕有一天会说漏嘴而失去朋友的信任,后悔自己为满足一时的虚荣而对朋友撒谎。最让他痛苦事情发生在八年级上学期,他的一个好朋友也因为在原校表现不好而被班主任介绍到我校就读,可是那个孩子对九十九中存在偏见,宁可辍学,也不愿意上学。他听说后非常着急,内心充斥着各种矛盾和委屈。一方面,他想把这所学校的真实情况告诉好朋友;另一方面,他是多么希望小伙伴能和他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可是,因为一年前的谎言,使他不敢面对曾经的好友,因为他害怕朋友的冷眼和嘲笑。
在学生倾诉的过程中,我一直认真聆听,没有打断他的讲话也没有给予任何的评论。因为我知道,此时此刻,他需要的是一个可以信赖的倾听对象,他需要把心中埋藏许久的秘密和委屈倾诉出来。当他说完之后,仿佛感觉轻松了许多。我告诉他这样一段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你并不是故意要欺骗好朋友,并且你的行为也没有对他人造成伤害,只是出于对自己的一种保护,所以应该学会释怀或者坦然地去面对,要么忘掉这件事要么告诉朋友真相。人有的时候当你说出了一个谎言时,有可能在以后的日子要说出更多的谎言来弥补曾经的错误……”在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之后,他如释重负,决定回家就把真相告诉好朋友。
被倾听是快乐的,听到别人的心声并接纳他人的感情也能感受同样的快乐。人与人之间需要情感的交流,而倾诉和倾听就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当一个班主任能够真正走进学生的内心时,许多问题都将会迎刃而解。
(作者胡远明 郑州市教科所;更多内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老胡聊科研)
第79篇、日落惆怅多寂寥情感故事

一
虽然在高二暑假补课的时候就已然明了自己进入了那黑色恐怖的高三。但现在,自新学期开学以后,教室从三楼搬到了一楼,寝室也从五楼搬到了一楼,完全省去了因爬楼所要消耗的时间。每张桌子上都是如百尺高的危楼般层层叠叠的书籍,只留一片手掌宽的空隙用于写字。空气像绷紧的弦,一触即会爆发的火山,紧张而又压抑。
走到走廊上,伸手用力板住镶满雪白瓷砖的护拦,看着从校门外陆续进来的手里提着物品嬉笑打闹的学弟学妹们,眼前一阵恍惚,眼前一阵恍惚,那些嬉笑打闹的日子,尤在昨日,却又一去不复回了。
被突然而来的拍肩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是小巧儿,当即怒骂:“干什么,要死了!”
她也不以为意,笑脸相迎道:“小媛媛,现在可不是你伤感的时候,明年六月之后,随你跳楼下河,无人阻拦。”
如有巨大的鱼刺哽在喉咙,纵有千丝万缕的情愫,也吐纳不出,只得灰了心,随她身后进了教室。
“听说今年换了英语老师,是个帅哥哦。”刚坐上座位,同桌李娜转首过来说到,伴着她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煞是可爱。
“哦,那你有机会了啊”,我调侃
“去,人家可是有碧玉在怀的,我才不要做那种无聊的第三者,最多多找些问题问他,顺便多看他几眼即可。”
我笑笑摇摇头,不再言语。
二
英语老师也是爽快,走上讲台报了自己的姓名便开始上课,一点也不拖泥带水,弄得李娜好生感叹。不过都是知道高三时间紧迫的,任谁也不想浪费。
相较之下,新来的历史老师就不那么惜时了,一堂课有一半的时间是他在那里介绍自己,语言幽默,动作风趣,惹得我们大笑连连,几乎快要忘记是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了。
可就是那样令人快乐的自我介绍,使我深深的被震撼了。人,原来可以像那样的活着。那半节课的一点一滴,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任时光无数变迁,也没有被岁月刻上任何的痕迹。
三
洁白的衬衣,深灰色的西装衣裤,黑纹白底的领带,纤尘不染的黑色皮鞋,偏分的飘逸的头发。新来的历史老师就这样隆重的走进了我们的教室。
“大家好,”历史老师走上讲台,立即给我们深深的鞠了个躬,着实把我们吓了一跳,教师里立刻变得鸦雀无声。待他直起身来,看到我们脸上的表情,也着实把他吓了一跳。“我应该长得没有那么恐怖吧”他伸手拨了拨额前的几根稍长的头发,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的习惯性动作,一节课下来至少要拨五、六次。
“唉唉,同学,不要做那么恐怖的表情,我不吃人的;这位同学,嘴不要张那么大,我没有鸭蛋给你吃;那位黄衣服的同学,你眼神太迷茫了,有什么疑问吗?……”
待我们的表情都恢复正常,他才又说:“终于见到我们神圣的高三学子了,要知道我前两年尽教高一,看他们从青涩到成稳,就在想那些坐在高三教室里终日奋斗的同学又会给人多么强大的震撼力?看吧,为了今天,我还特地去买了西装皮鞋,要知道我以前可只穿休闲服的。”后来他又做了一个极度悲伤的姿势道:“可想不到我穿这身衣服这么吓人,以后再也不穿了”。
“嘻嘻哈哈……”,我们全班笑得东倒西歪,一个调皮的男生道:“老师,你穿这身非常帅,可要多穿啊!”
“那你们为什么都做出那副表情?”
“我们是被你给我们的鞠躬给吓到的”另一同学说。
“是吗?这有什么奇怪的,此后一年,每次我的课你们都会给我行礼问好,我只不过在第一堂课还给你们一下,用不着吓成那样吧。”
“可是没有老师会向学生行礼的啊!”
“从我开始不就有了?”
说完他从讲桌上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三个字‘羊锦程’“这是鄙人的名字,以后你们可以叫我羊老师,谢谢!”
看着我们满满溢着笑容的脸,他忽然又做出一幅很自信的样子:“你们一定没有见过我这个姓吧。想来也是,我从小学到大学,全校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个姓,多么宝贵!物以稀为贵嘛,以后你们说出去有一个姓‘羊’的老师,多有面子!还有我后面的名字,‘锦程’锦绣前程,前程似锦,都可以的,随便你们怎么想了。而我现在不是就有个锦绣的前程?”
要结尾时他说:“下面呢我还是来点庸俗的吧,这是我上师范时我们老师叫我们在第一堂课上必须要说的,虽然我觉得有点罗嗦。希望大家好好学习,争取考上好的理想的大学”。
虽然很多老师都给我们说过这句话,可我们都觉得这句话从他的嘴里出来是多么的不一样,却又多么的鼓舞着人心,有那种考不上大学就不配做他的学生的感觉。
最后,他拿出点名册说:“这是第一堂课,你们都知道我的名字了,下面让我再看看你们的尊姓大名吧!”
“李白……,天啦,怎么唐朝一代大诗人跑到你们班上来了?”李白站起来应了一声“到”。
“李白来了,有没有杜甫?”他开玩笑的说。
“老师,杜甫没有,可是有杜子美,”杜子美站起来回答,话语间酒窝一显一隐,真的漂亮。
“杜甫,字子美,好好……,唐朝的美男子到现代变成个美女了。”他示意杜子美坐下,手指从点名册上划过,赞道:“啧啧,你们班光看名字就知道藏龙卧虎的不少啊。”
后来随着他念的名字渐渐多了,我的心不由的慢慢紧张了起来,也不知怎么的,生怕给他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练晨媛”
“到”,我站起身来立即应了一声,坐下时长长舒了口气,暗想着还好没有失态。
“也是很少见的姓啊,白发魔女练霓裳和你家可有亲戚关系?”全班又一阵大笑。
“老师,白发魔女练霓裳是梁羽生大师武侠中的人物,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您学历史的不应该不知道吧”。我挑衅。
“哈哈,今天碰到钉子了。对不起啊练同学”。他摸着后脑勺既尴尬又似诚恳的说。
看着他滑稽的样子,我不禁又想笑了,绝美的容颜,敢爱敢恨的性子,练霓裳是我最欣赏的武侠人物之一。而他竟然也知道,真是不错。
四
课后我与苏小巧摆谈,她说:“行为幽默风趣很好,让我们的高压生活减一下压也是不错,倘若他的课也上得很好那就无可挑剔了,但如果他的课上得不怎么样,那将是我们班的一大损失”。
她总是能够一针见血的评论人事,让人无可逃避。
我拍拍她的肩膀道:“小巧儿,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有这样的老师了我们还要奢望什么?人不要太贪心,自己多努力一点就行了”。
“这么帮他说话,莫非喜欢上他了?”她睥睨我。
“当然,不过是师生之间的”。
“去,强调给谁听?”
五
终于星期天了,我飞似的跑出了教室,多么宝贵的半天假啊,亲爱的电视剧们啊,可想死我了。
因为家离学校比较远,所以这半天生活我总是在堂姐家过的。
快步爬上五楼,气喘微微,很久没有这样累过了。整日在教室里坐着,身体素质变得愈见差了,这么点楼层都让人变得如此的累。
敲门,听见急促的脚步声,开门,是堂姐夫,微微羞赧叫道:“姐夫”。
“你姐在做饭,先进来看电视”。他点点头,侧身让我进去。
吃饭时,与自幼熟识的堂姐聊天,才稍微让自己不那么紧张。
“这周学习怎么样?”堂姐问。
“还好,都是学过的东西了,多注意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你不是教她们英语吗?多给她指点一下吧,我看她英语稍微差点”。姐偏过头去和姐夫说。
“放心好了,媛媛底子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姐夫微笑着,细心的为姐姐将鱼肉里的刺挑出来。
我发誓,我一定要找一个能为我挑鱼刺的男人做老公。我想起小时候姐对我说的话,最后,她真的找到了,如此细心体贴的人。
“姐,你可把姐夫看紧了,我们班爱慕他的女生可多了”,我坏笑。
“哦,是吗?”姐转过头去,像看危险动物似的看着姐夫,姐夫连忙澄清:“媛媛,这种事可不能乱说啊,否则我今晚可是要跪搓衣板的”。
“家里没有搓衣板,跪洗衣机”,姐玩笑。
“看吧看吧,你知道我的命运有多悲惨了吧”,姐夫一脸悲惨。
“哈哈……”,我和姐笑得不行。
“可是你还不是我们班最受欢迎的老师”,我接着说。
“是吗?那一定是羊锦程了”,姐夫道。
“恩,他好可爱,像个老顽童”。
“他就是有点不正经,学生时代便如此了,可别叫他老顽童,他才二十八岁”。
“你们是同学?”
“我们仨是高中同学,大学时他还和你姐在同一所大学,只是大学毕业之后他就去支援边区了,前两年才回来的”。
“他为什么要去那里?他的样子可不像那么伟大的人。”
“同学,看人不要只看外表”。
“知道了,他有女朋友没有?”我继续追问。
“你怎么那么多的问题啊,赶紧吃饭”。姐不知道怎么的,脸色有些不对。
此后,一桌无语。
六
高二是一段空虚而迷茫的日子,那时的我们,总是望见午后慵懒的阳光撒满了橘黄色的课桌,在满温馨而舒适的空气分子,让人在一呼一吸下思想有些懒惰,只想张着迷茫的大眼睛东张西望。
高三,无论什么都简尔化之了,空虚被紧张而又繁重的血液充满,迷茫被抛到了脑后。毫无闲暇来处理这些让自己变得消沉的东西,只是一个劲的让自己太繁忙,繁忙得无法去思考了。
但是,在这简尔化了的生活里,若出现一个可盼可想的人,那无疑像一张原本没有眸子的人物画突然被画上了点睛直笔,整个脸都鲜活了起来,另动而又流光。一周只有两节历史课,我出奇的盼望,那种渴望,竟比小时候夏天在乡下外婆家对每天推到院子里来卖的那种冰凉而又香甜的冰棍更加强烈。那时候的冰棍,糖精与冰水混合而成,廉价却又奢侈,外婆家并不富有,能每天让我们几兄妹一人有一支冰棍,实属不易,而我们几乎每天都在盼望中度过,一支冰棍就是一天生活的起点,亦是结束。
贪恋的看着他的身影,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见的瞬间,着迷于他的声音,那些滑稽却又真挚的话语。从来没有对谁那么迷恋过,比初中那一点时间对席娟,琼瑶的言情小说的迷恋还要痴狂。但他又岂是那些小说堪比的?小说虚幻而不真实,他活生生的,那种心动的感觉,无可比拟。
突然好想看小说,那种郎才女貌的言情小说,在贪恋的思想里编织着粉红色的梦,彩色的泡泡,飞满了梦的天空。下定决心,不再看小说的,至少在高三这一年不再看,可是,那种强烈的渴望,将我推到了学校旁的书店里,一本琼瑶让我迷失了自己。
当那本小说摆到英语老师的课桌上,看着他严肃的俊脸像搓衣板般拉长时,我心中才升起了莫名的羞愧,的确不应该在英语自习课上看小说,那样太不仁道了。陈星老师,我的堂姐夫,想骂我他又不敢,想劝我又不知从何说起,只有干瞪着眼,努力的在脑袋里想着措词。
我不怕进办公室,真的不怕。但是若我犯了错误进了办公室,我就会害怕,因为我害怕见到他,害怕在他心里留下不好的印象,我希望在他心里我永远是那个成绩很好人又乖巧的好学生。有谁不想自己在所喜欢的人的心里是乖巧而又美好的?因此,在随着陈老师踏进高三办公室时我就在开始祈祷,希望他不要进办公室,至少的我在办公室里的这段时间里。可是,世间的很多事情总是不以人的医院为转移的。所谓自作孽不可活,我只有认命的垂着头,听任陈老师的规劝。因为,他进了办公室。
“咦,晨媛同学,怎么有空到办公室来玩了?”平时多么想听到的声音啊,现在却像魔咒般让我头疼得紧。
“她上自习课看这些垃圾小说。你说都高三了,怎么还不知道时间的紧迫。”陈老师像终于找到了人诉苦般,满口的怨气。
“琼瑶啊,女孩子的梦幻小说。怎么晨媛同学也喜欢这种矫情的小说了?我以为你是喜欢武侠的呢!”一番牛头不对马嘴的言语,让我和陈老师都不禁皱了眉头。
我左顾右盼,不敢看他们,心里不禁拔凉拔凉的,不知会有怎样的狂风暴雨在等着我。
“不用找了,这里没有地洞躲不掉的。”羊老师调侃。
陈老师瞪了羊老师一眼,显然嫌他多话了。“你先回去吧,高三了,还是不要看这些了为好。”
待我要走时,他又补了一句:“我不会告诉你姐的。”
我脸色讪讪的走出了办公室,心里却暗自发笑,不会告诉我姐,这又是何必。若是我想看小说,又有谁拦得住?干嘛想以和我共守一个秘密的方式让我与你来亲近?
下午的历史课,我几乎不敢抬头望他,有羞愧的因素,也是害怕当他问起我为何会看小说,我不知该怎样回答。莫名的心悸,目光里也显示着心虚。
下课后,他却径直点了我的名,要跟他一起去办公室。
一天去两次办公室并不好受,更何况是跟在让自己心动的人身后,亲近却又恐怖,尤如五味杂瓶。
到他的课桌前,我正要向他解释为何会看小说,当然这个理由是跟在他身后时编排出来的。怎么可能让他知道真正的原因?不料他却递给我一本书,是那本琼瑶。
“我向陈老师要的,你拿去还了吧,租书也不便宜。”他望着我微笑着,可我并不觉得亲切,反而有一股邪恶之感。
“谢……谢……,”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们打个赌怎么样?”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
“赌什么?”我问。
“这次期中考试,若你的历史考上了90分,我送你一本书,包你喜欢;若是考不上,高三就永远不要再看小说了,好吗?”
原来是小孩子的游戏,我不禁想笑了。若是那么容易就被打发了,我还是我吗?
“而且我会轻视你!”他脸上出现了少有的严肃。
“什么?!”我大惊。
“那样会让我知道原来我一直重视的练晨媛同学不过是不爱学习,没有上进心,喜欢看无聊小说的无聊庸俗的小女生。”嘴角一丝讥笑,让我顿生了怒气。
“我不是那样的人”。
“那你赌啊”,讥笑更深刻了些。
“好!我赌!”几乎快要咬牙切齿了。
“一定要说话算数哦,不然我又会加上不守信用这一条特点在我的印象里”,为什么他的笑容在这一刻会让人觉得那样的刺眼?尤如麦芒针尖。
突然一个灵激,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愚蠢。激将法啊,想不到自诩精明无敌的自己,还会被别人用激将法,并且上了当。我恨恨的看着他,心里早已把他大卸了八块。
他站起来,拍了拍我的肩膀,道:“这样的赌约于你百利而无一害,可不要辜负老师的一片苦心啊!”
一片苦心,总归是有心嘛,我心中暗喜,“老师,我在你眼中特别吗?”
如果忽视掉他眼中一闪而过的犹豫,那他的回答就太完美了:“当然,我们才貌双全的练晨媛同学是一块不管放到哪里都会闪闪发光的金子,连老师都不得不为之侧目”。
好一句不得不为之侧目,至今想起这句话来心底都有一片麻麻的感觉。而为了这一句话,我也不得不多花些时间在历史课上了。
“鸦片战争的起因、经过及赔偿……啊……!”我扯着头发,抓狂得尖叫:“什么破历史嘛,这种国耻性的东西不好好掩藏着,还拿来折磨我们这群无辜的、根本没有经历过那些时期的可怜的学生。”
“练同学,国耻就是要被后人记住了,才能提高爱国热情,奋发强国”。羊老师在我身后毫无预示的冒出这么一句,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待他慢慢走远,我才能得冒出一句:“到时候人都折磨死了,哪里还有什么热情来爱国?”
树活一层皮,人争一口气,为了那口气,即使没有热情又何妨?历史,你等者瞧。
七
92分,我无力的看着手中的试卷,不知是喜是忧。这是我学习历史以来考得最好的一次,可称为历史性的,但是我除了喜欢历史老师外,对历史真的没有多大的兴趣,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就是‘能及格就好’,因此它拖了我不少的总分,可这一次,它提升了我不少的总分,全班第一名啊,这个集所有荣誉为一体的桂冠,终于掉到我头上一次。但它并不能给我带来多少的快乐,如果没有了他,我恐怕永远都不会得此殊荣,可我能拥有他吗?他是老师,我是学生,相差得太远并受着不同的条例约束着。如果,他在我身边时给我带来太多的利益,那么当他一旦离我而去,我是否有独立生活的勇气?
我独自黯然神伤着。
当一本《幽默大全》摆在我面前时,我不禁想笑了。老师,您与我想象的还是相差得远了些。
从看到分数时就开始想象,他会送我什么书,中国名著?外国名著?近现代名家抑或武侠?《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当然他是不可能送我言情的,他是如此的反对。可是再怎么也没有料到他会送我《幽默大全》,一股失望之情涌上心头。
“怎么?不喜欢?”他原本笑眯眯的,但看了我的表情后开始变得紧张起来。
“没有,还行,不是很厌恶”。反正堂姐喜欢看这种书,给她也不错。
“唉,原本以为你一定会喜欢的,可还是错了,原来人与人还是不同的”,他看似有些难过的说。
“羊老师喜欢这种书啊?既然老师喜欢看,我也不会排斥的,有时间我一定看完它”,看着他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愈加难受了,真是见不得,立即想安慰他。
“好吧,那为了弥补我的过错,请你吃肯德鸡怎么样?”忽然间他又变得笑眯眯了。
“好啊”,看来这吃东西比书来得实惠多了,我立马答应着。
“这周星期天吧,郁香街的那一家”,他看起来很高兴。
“一言为定哦,我也很喜欢那家的东西”。抱着那本书,我总算心满意足的走出了教师办公室。
八
“姐,我要和同学逛街,这周就不过来了”,满脸心虚的挂了电话,真害怕被姐发现有什么端倪。
今天可真是一个艳阳天啊,温暖的阳光将我们晒得懒洋洋的,十一月的寒天,多久没有出过太阳了。搽上防晒霜,冬天的紫外线还是很强的,将自己打扮一番,提上包包就准备出门。
“媛媛,打扮得那么漂亮,是要去约会吗?”李娜嘲笑我。
“是啊,这年头再不约会就成老姑娘了”,我也跟着胡扯。呵,约会,听起来是多么的舒心啊。
到了肯德基店门口,我就看见靠窗坐着的他,正在逗着邻桌的一个非常漂亮的小女孩,小女孩在他的逗弄下无邪的笑着,他也无邪的笑着,像一个大一号的孩子,看上去那么的无忧无虑。
推门进去,我在他对面坐下,道:“羊老师很喜欢小孩子?”
“是啊,特别是漂亮的小孩子,看着都舒心”,他停止都弄,面向我端正坐好。
“想不到我们敬爱的羊老师还好这一手啊,今个儿算是开了眼界”,我邪邪的笑着。
“小小年纪,思想那么复杂,我可没有恋童僻,只是想着再过几个月就要做父亲了,见到小孩就觉得亲切”,他把单子递给我,让我点东西吃。
“什么?你结婚了?”我的下巴立刻掉到了桌子上,全然失去了对食物的兴趣。
第80篇、为一夜情结婚离婚后成了亲人情感故事
文/梧桐

当婚姻死亡,我们该怎样面对曾经深情缱绻而今分道扬镳的那个人?对于吴曼而言,即使曲终人散,但那些逝去的爱却刻在记忆里。虽然婚姻没了,但爱还在继续,牵挂和关怀依旧。
征婚启事
大林,男,35岁,某物业公司经理。有两段婚史,性格温和、有责任感。觅28岁至35岁之间,温婉贤淑、有爱心,顾家的女子为妻。
有意者请邮件至:wubing618@163.com
这是一个女人给前夫起草的征婚启事。2004年12月15日夜,我收到一条短信:梧桐,你可以帮我的前夫找一个妻子吗。怀着一份好奇,我拨通了那个电话号码。
两天后的下午,太阳在艰难地与阴霾搏斗,它偶尔钻出云层的时候,让蜷缩着的人们心里一暖。我就是在这样的冬日下午见到了23岁的吴曼,短信的主人。我们坐在10楼的高度看北城天街上的人来人往,看黄昏来临时天际醉人的云彩。我很少像这样带着轻松愉悦的情绪面对倾诉者,因为我早已预感到,这个故事的结局,没有伤感迷惘,只有积极和希望。
同是天涯沦落人
19岁,我有了我的初恋。我们彼此相爱。
在我8个月大的时候,父母离婚,之后我一直过着被家人忽视的生活。我自认为我的情感世界一片贫瘠,我渴望爱与被爱。所以,对那个初恋的男孩,我倾其所有。那个男孩家庭条件很好,而我家在郊区,从学校出来以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这些成了他父母反对我们在一起的理由。不久,男孩迫于家庭压力,与我分手。
那些日子,我郁郁寡欢、情绪低落,整天把自己埋在失恋的阴影里。
很快,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认识了31岁的大林。因为妻子遇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他刚刚走出第一次婚姻。那天夜里,我一直不停地给大林讲我的前男友,他也不停地给我讲他的前妻。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相逢恨晚互诉衷肠。借着酒意,一对年龄相差12岁的男女带着相似的寂寞去酒店开了房。
早上起来,我独自离开酒店。我知道,同病相怜不是爱情,我不想让自己越陷越深。
我面前的吴曼穿一件牛仔风衣,大眼睛、卷发,妩媚里透着几分俏皮。23岁已经有3年婚史,这提醒着我,她已经是一个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人了。
为“一夜情”结婚
我和大林保持着淡淡的联系。
但我没有想到,仅仅那一次的放纵,就让我陷入了一段婚姻。
怀孕了。打电话给大林,他说,因为婚姻失败,他本不想那么快再作选择,但是既然我有了他的骨肉,他一定会对我负责。
大林和前妻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而仅仅一次很短暂的姻缘,他却决定留下这个孩子。所以,我相信这是一个好男人。
大林那时还在物业公司做会计,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我决定嫁给他。
从认识到结婚,不到3个月。办完酒席不久,孩子流产了。
大林并没有因此而忽视我,我第一次感受到被男人疼爱的幸福。
大林怕我和社会脱节,鼓励我去读自考。报名、上课、考试,他都会陪在我身边。拿到了专科文凭,他又让我去考导游证。那时候他已经升为物业公司的经理,应酬多、事务忙,但他上班前给我做好早饭,下班后给我做晚饭,我去上课时,他还会在我包里装一个苹果。结果我还是没有考上导游证,朋友说我最对不起的是大林。结婚3年,我没有做过一次饭,洗过一次衣服。朋友说,他哪里是找了个老婆,明明就是领了个孩子回来养。
失败过一次,面对围城时难免心怀忐忑,但大林居然再一次不畏风险地给自己的“一夜情”买单,这样的男人,的确很稀有。
被宠坏的小女人
大林曾经帮我找过一份工作,但朝九晚五的生活让已经懒散成性的我无法适应。大林说,你不喜欢,就不做吧。他已经宠惯了我,而我觉得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
我们之间相差12岁,相处时间越长,越感到两人有着难以逾越的鸿沟。我迷上了打“传奇”,朋友在一起大都是说网络、说游戏,他根本插不上话;而他的朋友聚会除了谈国际时事,就是斗地主,我更觉得无趣。我们几乎难以融入彼此的生活,更谈不让什么沟通。我们渐渐有了争执。
现在想起来,所有矛盾的起因,除了我思想不够成熟,也是因为娇纵成性。
有一天大林从外面应酬回家比较晚。我无理取闹,说他不想让我吃饭。没等他解释,经理打电话给他,让他去江北办事。他让我去网吧打游戏,等他回来吃烧烤。结果等到12点,他才略带酒意地回来。他说,办完事后,经过前妻家,便约她在茶楼里坐了会儿。其实和前妻谈点孩子的事并不为过,但为了这点事,我却跟他闹了个天翻地覆。
对于他的前妻,我一直耿耿于怀。也许潜意识里,我害怕他们重修旧好吧。他的前妻与他一个公司,那时他小有权力,我甚至要求他把她给调走,任他怎么解释我都不听。直到他的前妻与初恋情人结了婚,我才善罢干休。
吴曼其实是一个很真实、很可爱的女人,她的自我批评意识很强,完全没有推托责任的意思。在我看来,大林对她的好,也许不尽是爱,更多的应该是怜。
QQ里的疲惫男人
我时常地把“离婚”挂在嘴边,也从来不懂得照顾人、体谅人,而大林一次次地宽容我。仔细回想起来,不是他不适合我,而是我不适合他。
3年里,我一直赋闲在家,但却没有丝毫让大林感到轻松。也许对这样的婚姻,他早就感到了吃力,但以他的温和与宽容,他一直默默地忍受承担了下来。
他每个月拿2000块钱给我,而我每天都逛商场,习惯了绝不空手回家。弟弟说,姐,你简直就是一只寄居蟹,如果被人抛弃,我看你怎么办?也许是赌气吧,今年上半年,我进了一家企业做行政。
上了班,和大林呆在一起的时间少起来,他开始不习惯。我说,我们用QQ聊天吧,这样可以多说说话。我教他学会了用QQ,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有些懊悔,因为这成了我们离婚的导火索。不久,我在他的QQ里发现他和一个女人的聊天记录,还有那个女人发给他的照片。他给她倾诉自己的婚姻,诉说找了一个比自己小12岁的妻子的烦恼,他说觉得很疲惫。
当时我无法原谅他,哪怕仅仅是一句牢骚话。一气之下,我搬出去住进厂里的宿舍。一个月以后,大林找到了我。外面的日子毕竟不如家中,而他也不想再次打碎这段婚姻,我们互相都妥协了。
相安无事数月。
两个人的婚姻毕竟需要双方的宽容与退让。一个人扛着婚姻这面大旗,再努力挣扎,也走不了多远。
离婚了还是亲人
但是该面对的矛盾,始终无法逃避。
我们按揭了一套小跃层,经济拮据起来。我们退了钟点工。
8月底一个星期天,我在家里休息,大林回了家。看见家里有点乱,他问我为什么在家不做做清洁。以前他从来没有让我做过家务,我的火气一下上来了。我说,我又不是你请的保姆。然后大闹了一场。
大林一直没有说话,最后他轻轻叹了口气,说,这个家里,可不可以我付出90%,你付出10%呢?
我仍然气焰嚣张地说,要么你付出百分之百,要么离婚!
那一天,他心灰意冷地说,好吧,离就离吧。
星期一,我们很平静地去办了离婚手续。他问我,你真的考虑清楚了吗?我点头。那时候我们才开始讨论财产的问题,我说,我什么都不要。因为我的确从未付出过。
离婚后,大林给我的同事打电话,让她们好好陪我。他只说我的心情不好。结果我跟同事们没心没肺地宣布自己离婚了。
但我们之间没有结束。我把大林当亲人、当哥哥。他仍然会关心我,问我的生活,问我有没有钱用。离婚后不久有个男孩子追我,大林坚决反对,他说那个男孩太年轻,不会带给我幸福。
我相信他。离婚时他给我买的首饰我暂时没有带走,他问我,难道不怕我把它送给别的女人?我说,即使所有的都在骗我,我只相信你。
这样一个好男人,应该得到幸福。
对话吴曼
记:是什么促成你要给大林找一个妻子的念头?
吴:离婚以后,他开始要照顾女儿,每天除了忙工作,又当爹又当妈。我知道,和他在一起3年,我没有照顾他一天,反而处处为难他,我
既感激又惭愧。我想,应该有一个贤妻良母型的女人照顾他的生活,给他幸福。
记:你觉得大林是一个怎样的男人?
吴:温柔,细腻,体贴,有责任心。
记:难道你们之间不可能复合了吗?
吴:其实他的好处我都明白,许多朋友都说,我离开了他,将来一定会后悔,但是我们的确差异太大,我觉得我至今都没有定性,但他已
经35岁了,我不想让他为了一段不合适的婚姻心力交瘁。我从未后悔过我的婚姻,但我也不会为我们选择放弃而后悔。
对话大林
记者:你如何评价上一次婚姻、评价吴曼?
大林:对于过去的事,我不想多说,那毕竟是一道伤口,揭起来还是会痛。至于吴曼,她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人,但对我而言,惟一的
缺点就是太年轻,人生经历给她的打磨还不够。
记者:你和吴曼现在关系如何?
大林:两个人相处这么多年,还是会有一些感情。只要她还需要我的帮助,我一定会尽力的。
记者:你知道她想给你找一个妻子的想法吗?你对下一次的感情有什么样的期待?
大林: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我对感情看得很淡,暂时还不想考虑这些,但是对于吴曼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也表示感谢。但是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
主持人手记--在分离时心存感激
我们心怀虔诚踏进婚姻殿堂的时候,都不曾想过分离。但是婚姻是爱情的试纸,在一场场测试里,有人微笑,有人哭泣;有人生死相许,有人各奔东西。
吴曼和大林因为所谓的责任而结合,这场“闪婚”注定会冒许多风险。他们用了3年的时间去打磨性格、年龄、人生观的差异,但最终以失败告终。不管,在这场失败的婚姻里,多的是给予与包容,很少索取和责难。与那些反目成仇的离婚夫妻不同,他们都不后悔付出的情感,
而是对曾经的爱心存感激,感激那段冷暖自知、甘苦与共的岁月。在这份感激里,他们以一颗澄净的心,坦然接受了爱的嬗变--从爱情到亲情。
学会感激,我们才会在分离的伤痛中成长,而不是用怨恨来记忆爱情。
第81篇、映山红情感故事
望着家门口那一面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红旗下欢呼的3个孩子,他笑了——为自己一个多月来所奔走的结果——家乡这个穷山村终于有了第一所学校。尽管这时候它只是一所仅有4个人的民办小学。
就在一个月前,他,不为在大学相恋几年的她的苦苦劝说和挽留所动摇,毅然放弃了与她一起留校任教的机会,义无返顾地回到了家乡大巴山中那个穷山村办学。然而,办学的艰难远远超乎想像:村子处在大山深处,村里人很穷,孩子们没有上过一天学,全都过早地投入了劳动;读书无用,已成为村里人习以为常的观念,自然对他的苦苦相劝不以为然,甚至有人对他说你读了那么多的书不照样回到这山沟沟里来了吗?对此,他没有灰心气馁,而是一家一户耐心地给他们解释知识的重要性……最后,只有3户人家同意让孩子上学。他没有放弃这3个孩子。他把他们带回自己家里,腾出一间空房做了教室,山村便就此响起了朗朗书声……
他按捺不住这迈出第一步的喜悦,写信告诉了在母校教书的她。她很快地回了信。她做不到当初所说的一刀两断,互不往来,只是在信里满是嘲讽:你才3个学生呀,你这不是大材小用吗……他没有计较,而是坚定告诉她,他一定会让村里所有的孩子都来上学。
他的努力追求有了不断的成效。一个月后,学校有了5个孩子;两个月后,学校有了7个孩子;3个月后,学校有了10个孩子。每有一个新生来上学,他都给她写信报喜。她也一一回复,起先是嘲讽、怨恨,渐渐地,字里行间有了一份牵挂……
隔年春季开学,他的学校已有了20多个孩子,村里把那座破旧的祠堂修整了一下,作为学校。他又发动学生在祠堂门口平了一块地,作为操场,并在操场上竖了一根旗杆,他还在祠堂大门上方挂了一块“希望小学”的木匾——他深知:这些孩子就是家乡这个穷山村的希望!随后,他又给她写信,说学校已粗具规模——像一个学校了,希望她来看一看。她却在回信中问他,还记得我们大三时看的一场电影吗,里面有一支歌特别动听,我也特别喜欢。接着,她把那首叫《映山红》的歌写在了信笺上:夜半三更哟,盼天明 / 寒冬腊月哟,盼春风 / 若要盼得哟,亲人来 / 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最后,她说她来也可以,除非他们山村的石岭上开遍了映山红……他看到这里,大为失望——大二的暑假,她曾跟他来过山村,几天里,她“黛眉长敛,任是春风吹不展”,她说你们这里真正是穷山瘦水呀!而现在,山还是那座山,光秃秃的,山上只长石头不生草——这样的山怎么会长映山红呢?他知道这是她的托词——她是不会的。
但他还是为此努力过。就在这个春天里,他特意跑到十几里的山外挖了很多映山红,用编织袋装好背回家,然后又发动学生在岭子上有土的地方栽下,结果呢,没有一棵活下来。
他真有些失望了。这期间,她不时地来信,每次都问岭上是不是开了映山红。他在回信时,小心翼翼地回避这个问题,总是向她说一些学校的情况。在他说到学校有了30个学生的那一次,她在回信中不由地问他:30个学生,你一个人吃得消吗?他乘机抓住不放,说我吃不消你来帮忙呀!
她仍然没有答应。
他在办学的第三个春天,写信告诉她,说岭上开遍了映山红,让她来看。终于,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春日,她来了。但她并没有看见岭上开满映山红。她眼里满是失望和委屈。她说你骗我。他摇摇头,把手一指——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她看见山垭口上站了许许多多的孩子,女孩头上都扎着映山红,男孩则在手里捧着映山红,还有,还有他们胸前迎风飘扬的红领巾,都是红色的,让整个岭子像着了火一样。
这时候,孩子们朝着她齐声喊起来:欢迎阿姨,欢迎老师……
她笑了,眼里含着泪水,向着孩子们中间走去……

第82篇、十九朵玫瑰和一把青菜情感故事

情人节的这天,他带她去买花。
这天的玫瑰贵得有些离谱,但他还是给她买了一束,不多不少,十九朵。售花小姐一边熟练地包着花束,一边巧笑倩兮地说,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先生,祝福你们一生一世永远相亲相爱。
她捧花的手就抖了一下,微微的,笑就有些僵在脸上。他发现了,以为是花的刺戳到她了,忙低下头查点,温暖的额抵着了她的头。她的心,立即绵软下来。一个男人,能为一个女人着急,总是爱着的。她喜欢看他为她着急的样子,那时,她有种被疼爱的幸福。
她捧了花,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一团夺目的艳红。是燃烧着的爱情呢,她想。大街上也有不少捧着花束甜蜜而过的青年男女,她望他们,他们也望她,相视一笑,空气中,是醉人的玫瑰香。
你也会买花送她吗?她突然无头无脑问他一句。
他一愣,转身搂过她的肩,说,不会。哪会呢?我一生中只会买花送一个女人,那就是你。她低头嗅花,突然就无比的释然了。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收不到花的女人,总是寂寞的。她想到那个女人的寂寞,私底下暗暗高兴起来。没有婚姻那又怎么样呢?她拥有的,是他的爱。
她更紧地偎着他走,十九朵玫瑰簇成的幸福,就真的有了天长地久的感觉了。她笑着要求道,晚上一起吃饭?他伸手温柔地理理她的发,说,乖,今天不行,今天我得到幼儿园接孩子。
她有些泄气,低头不语。他便哄她,我明天再买一束花送你好不好?以后我天天买花送你,让你的房间整日都浸着花香,玫瑰的花香。她就好笑地问,你就不怕破产?他笑,为你破产,总是值的。
这话像花香一样醉人,幸福的感觉就又像花香一样环绕着她了。她有些傻傻地问,会是一辈子吗?他答,会是一辈子的。说话间,他们路过一农贸市场,鸡啼鹅叫的农贸市场,整日里流动着形形色色的人,卖什么的都有。
他陡地想起什么来,在农贸市场前站定,对她说,你等我一会儿,我进去买点东西。她还没来得及答什么,他已跑进热闹的市场里头去了。
她有些无聊地看市场里的人。市场边有个卖米的老太太,一直拿眼在睃她。她也拿眼看老太太,老太太就笑了,笑得很慈祥。这什么花哟,好看呢,老太太说。她听了,很开心。她很想告诉老太太,这叫玫瑰,是代表爱情的。而且是十九朵,代表天长地久。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笑得很甜蜜。
他终于出来了,手上提一把青菜,很庆幸地对她说,呵呵,差点忘了。她不解地问,买青菜做什么?他说,早上春芳关照我下午买把青菜带回家,大概是煮青菜汤吧。春芳是他的妻,他说得极自然,像呼吸。
她的手抖得厉害了,觉得有疼痛尖尖地袭上来。低头,手指上有殷殷的血痕。她在不自觉握紧手的时候,握住了一根茎上的刺了。殷殷的血痕,像零落的玫瑰花瓣。她才明白,她的幸福,不过是盛开在一些玫瑰上的,容易受伤,也容易零落。而真正的幸福,是属于那个喝青菜汤的女人,那是盛在家常日子里的温暖啊。
第83篇、怀念影视时代情感故事
第一次和英文录像结缘是在大一,那时的我是外语系里的差生,听也听不懂,说也说不出,奇怪当初谁给我弄到外语系的,害的我从零作起。后来听学姐们说,看英文录像有助于提高听力,我就风风火火地加入了影视一族。
我们学校的录像厅设置在六角楼,那里只容许放英文、日文录像,不许给学生看汉语片子。据说,这是为了教学,而不是为了娱乐。看看我都学了啥?
看第一场录像,我能听懂的仅仅是YES,NO,THANKS.别说还真有常用的新单词——SHIT,FUCKING YOU.不用我多说,FUCK大家都懂。后来一个同学还为了这个FUCKING闹了一个大笑话。因为大家经常听说的是FUCKING YOU,以为FUCKING只有做爱的意思,其实,它的含义很多。在词组FUCKING GREAT里,FUCKING是‘特别的’的意思。结果我那同学搞混了,楞把FUCKING GREAT叫作‘做爱特快乐’,弄的大家哄堂大笑。
看第二场录像,我领略了美国影视风格的爱情。即:吻、抱、脱。刚开始看接吻,实在受不了,太缠绵了,真是一吻下去,肠胃都能吸出来。脱就更不用说了,让我们这帮大一的学生‘深受教育’。到了男女主角纠缠的场面,我们是低头不是,抬头也不是。低头显得咱太做作,抬头说明咱思想不纯正。后期,没人再在乎这些了。谁要是稍微皱皱眉,立马受到大家的攻击,说‘这才哪到哪儿,小儿科嘛!’:P.我们外语系最后一次女生聚会是看老摩尔的‘脱衣舞娘’,从GHOST(人鬼情未了)到脱衣舞娘,摩尔出尽风头,真是让人羡慕让人忧!这还不过瘾,竟有人还为没看到英国影片‘一脱到低’(光猪六壮士)而大加悲哀!说什么好呢?郁闷的大学生活造就了美国影视的热门,被枯燥的学习压抑的大学生们只是想过过青春的瘾头,将看开放电影纳入走人新新人类的行程而已。其实,相对现在的大学生,我们那辈子的人撑死也就叫作‘有贼心没贼胆一族’。
看第三场电影时,我实在受不了‘聋子瞎子’的待遇,趴桌子上打呼噜。我近视,开始不懂六角楼占座位的风俗,所以次次在最后一两排。赶上那时的放映设备不佳,没有雷射,没有好音响,我听也听不清,看也看不着。更可气的是前排都是壮男,老高老高的个子,还不懂得适当缩缩脖子(要不然,怎么没MM理他们!)后来不知道何时醒来,睡眼朦胧的,竟把屏幕看的一清二楚。
那是一个关于战争的片子。片中的男主角好不容易和女主角从地狱般的战场上逃出来,刚走到边界处,以为安全了。谁知道那地点是敌人设置的最后一道防线,地上布满致命的无形的红外线。女人从男人身边跑开,欢呼着去给他找水喝。当男人警觉到地上的红外线时,女人已经跑的很远了。他拼命地向她摆手,大声喊‘不要动’。女人看男人的摆手,还以为他要她过去,高兴地跑过来。不幸的是,她碰到了红外线,刚好碰到眼睛上。那场面太让人难过了,至尽我记忆忧新。他们两个同时大声喊‘啊’。女人双眼瞎了,鲜血从黑孔里汩汩冒出,痛苦不堪地喊叫。男人在远处心痛地喊叫,绝望地抱住了他的头。
一个动人影片,一个凄惨的结尾,总能让人难忘。也是这残酷的战争故事,绝望的爱情收场,让我对英语激起强烈兴趣。我的听力至此进展神速,全来自于内心里对英文影视的眷恋。
第84篇、爱的守候情感故事

我与他其实并不很熟,只是为了一点事要去找他,就托了朋友带我去他家。
他是个事业有成的人,想象中他应该是住花园别墅的,却不料,去时才知道,他住在老街区那种老式的筒子楼里,很简陋的房子,略略还显得有点狭小和拥挤。
谈妥事情之后,他留我和朋友吃饭,说好了是去外面的酒店吃的,可临到去吃饭的时间,他的妻儿和他的母亲却在那里推让,原因是,要留一个人看家。推让着的三个人都让别人去酒店吃饭,表示自己愿意留下来,一番争执之后,大家还是拗不过他那年迈的母亲,他那固执的母亲一个人留在了家中。
这让我很不解,也很歉疚。我们去吃饭时,怎么能将老太太一个人撇在家里呢?家里一定得留个人看家吗?
席间,为这事我再三向他致歉,他笑笑,说,没什么,这是二十多年的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家里总要有一个人留守。
为什么?怕有小偷光临?我这一问,他那8岁的儿子就大声抢着回答:才不是呢,是在等人!我奶奶在等我姑姑!
我还是有点不大明白,现在的电话方便,打个电话告诉对方一声就行了,干嘛非得在家里等?他便给我讲了事情的原由。
他有个妹妹,妹妹9岁的那一年,有一天去上学后就再也没回来,家里人到学校去找人,老师和同学都说她今天没来上学,他们只得报了案,然后四处寻找,却一直没有妹妹的消息,大家怀疑,妹妹是被人贩子拐走了。
从妹妹失踪的那一天开始,家里人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找过程,他的父亲几乎跑遍了临近两个省的所有地方,就连父亲去世的前夕,嘴里念叨着的还是妹妹的名字。无论家里人怎么去寻找妹妹,但家里,一定得留个人守着。因为妹妹知道家里的电话号码,也知道家所在的地方。他们想,妹妹要真是被人贩子拐走了,说不定能瞅个空往家里打个电话,或者,乘人贩子不备逃回来。家里得留个人守电话,留个人等待妹妹回家。
这一等待就是二十多年,二十多年来,他家的电话号码从没更换过,无论怎么忙,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守着那个电话。后来,当地的电话号码升级了,由6位数升级到7位数,为这事,他母亲急得哭了,生怕妹妹再打原来那个号码,打不通家里的电话。她到电信部门吵过,闹过,哀求过,要保留自己的6位数号码,但电话号码升级,是全市统一的,电信部门也无能为力,他只得安慰母亲,妹妹如果拨打原来的6位数号码,电话里有语音提示,会指导妹妹拨打升级后的号码。母亲试着拨打6位数号码,电话里确实有提示,她这才安静下来。但他知道,这种语音提示保留不到多长时间,今后就不会提示了。
渐渐的,他的事业成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小车,在老街区的筒子楼找不到停车位,总要将车停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这样不方便,他就想到搬家。但母亲死活不肯离开筒子楼,她担心女儿回来找不到她。她让他们搬,说她一个人仍住在老家里。他哪里能让母亲一个人住在这里,而搬家的心情又迫切,他知道,这么长时间过去,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只得请了公司的一个女职员来冒充妹妹,骗母亲。他以为,这么长时间了,母亲已经忘了妹妹的长相。女职员往家里打了电话,与母亲见了面,管母亲叫妈,母亲也将她当女儿看,但仍是不肯搬家。他这才知道,无论时间多么久远,都抹不去子女在母亲心中的记忆,母亲怎么会不认识自己的女儿呢?
女职员就这样成了他的妻子,然后结婚生子,但搬家的事,谁也没再提过。他们家就一直住在筒子楼里,谁也没嫌过房子简陋。妹妹失踪至今,已二十多年,如果妹妹健在,也该有三十多岁了。这二十多年来,家里一直有人,无论再忙,无论有多么重要的活动,家里总会有一个人留守,等待妹妹的电话,等待妹妹的突然回家。
他和他的妻子都知道,妹妹是不可能回来的,但他们一直遵循着母亲那家中要留人的规矩,他们知道,只有这样做,才可以让母亲那颗受伤的心有些许的安慰。
听着他的讲述,我既心酸又感动。一次不幸的事件,彻底改变了一个家庭的生活习惯。家里时时刻刻有人守着,等待着一个不可能回家的人。我猜想,他的妹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不然,二十多年来怎么会一直没有消息。但,这话我不敢说出口。那二十多年的等待,是爱的守候。谁能忍心,伤害这种执着而伟大的爱呢。
无望而望,无守而守。长长的二十年岁月呀,母亲的爱,执着而绵长。
第85篇、从室友到密友情感故事
我总是邋遢。我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我常说,天才,尤其是创造性的天才都是不拘小节的。因此,我认为,大大咧咧的性格非但不是我的缺点.而恰恰说明我将来是一个干大事成大器的人。然而,进了大学以后,我的室友可不这样认为。
我不知道我怎么会和凯英住到一起的。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她做事井井有条,她的每样东西在她心中都有一个标签,用过之后总是会回到某个固定的地方。而我的抽屉里面经常乱七八糟,杂乱无章。
我和凯英格格不入。她越来越整洁。我越来越邋遢。她抱怨我脏衣服老是不洗,我反感她把宿舍弄得到处都是消毒水的气味。她会把我的脏衣服推得离她远远的,我则会在她收拾整齐的桌子上乱摆上几本书。
有一天,我们俩终于爆发了一场大战。那是十月的一天晚上,我已经躺在床上睡觉了。凯英回到宿舍发现我的一只运动鞋(那天刚运动过,气味确实不小)居然在她的床下面(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这样)。她勃然大怒(我不理解她何苦为一只鞋子生气),捡起我的鞋子朝我的床扔了过来。结果鞋子将我的台灯砸倒,掉落到地上,灯泡碎了,碎玻璃溅到我脱下来的衣服里(我脱下来的衣服随手扔在地上)。我跳下床,冲她大喊大叫,对她无礼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她也不甘示弱,同样冲着我大喊大叫。我们相互什么绝情的话都说了。
我相信,要不是一个电话,我们同宿舍的日子绝对不会超过一天。就在我们各自躺在床上互不理睬的时候,电话铃响了,凯英接的电话。我听得出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我知道凯英有男友,从凯英的话中我听出男友要与她分手。虽然她的失恋不是我造成的。但是由于刚刚与她吵了架,我总觉得心里有些愧疚。我对她产生了同情。毕竟,对于任何女孩子,失恋都是一个难以独自一人跨过去的坎儿。
我坐直身子,关注地看着凯英。只见她放下电话,钻进了被窝,用被子蒙住头。随着一声低沉的呜咽,那被子就抖动起来。压抑的哭声从蒙得严严实实的被子里传出来,把整个屋子灌得满满的,也触动了我心中柔软的地方。我不能无动于衷了。可是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想走到她身边去安慰她。一来怕她不接受,二来我也有小脾气———我心中对她的气还没有消呢。
我有了一个主意。我起身下床,悄悄地收拾宿舍。我把散乱在桌上的书插进了书架,将她丢在地上的衣服挂进了衣橱,还洗了几双已经放了若干天的臭袜子。接着我拿起了扫帚,认认真真地扫起地来。忽然,我看到凯英正看着我。不知什么时候,她把头从被窝里探了出来。我估计她看着我好久了,只是我非常投入地做事,没有注意到她。她的眼泪已经干了,眼神里透出了惊奇。我打扫完宿舍,走过去,坐在她的床边,拉住了她的手。她的手是温暖的,而过去我一直认为她这样过于理性的人都是冷血动物。我看着她的眼睛,她对我笑了,说:“谢谢。”
凯英和我后来一直都是室友。我们相处得很好。因为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得出了一个公式:克己+恕人=和睦相处。
第86篇、现代爱情故事:给爱一个台阶情感故事
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那年,她刚刚25岁,鲜活水嫩的青春衬着,人如绽放在水中的白莲花。唯一的不足是个子太矮,穿上高跟鞋也不过一米五多点儿,却心高气傲地非要嫁个条件好的。是相亲认识的他,一米八的个头,魁梧挺拔,剑眉朗目,她第一眼便喜欢上了。隔着一张桌子坐着,却低着头不敢看他,两只手反复抚弄衣角,心像揣了免子,左冲右撞,心跳如鼓。
两个人就爱上了,日子如同蜜里调油,恨不得24小时都黏在一起。两个人拉着手去逛街,楼下的大爷眼花,有一次见了他就问:送孩子上学啊?他镇定自若地应着,却拉她一直跑出好远,才憋不住笑出来。
他没有大房子,她也心甘情愿地嫁了他。拍结婚照时,两个人站在一起,她还不及他的肩膀。她有些难为情,他笑,没说她矮,却自嘲是不是自己太高了?摄影师把他们带到有台阶的背景前,指着他说,你往下站一个台阶。他下了一个台阶,她从后面环住他的腰,头靠在他的肩上,附在他耳边悄声说,你看,你下个台阶我们的心就在同一个高度上了。
结婚后的日子就像涨了潮的海水,各自繁忙的工作,没完没了的家务,孩子的奶瓶尿布,数不尽的琐事,一浪接着一浪汹涌而来,让人措手不及。渐渐地便有了矛盾和争吵,有了哭闹和纠缠。
第一次吵架,她任性地摔门而去,走到外面才发现无处可去。只好又折回来,躲在楼梯口,听着他慌慌张张地跑下来,听声音就能判断出,他一次跳了两个台阶。最后一级台阶,他踩空了,整个人撞在栏杆上,“哎哟哎哟”地叫。她看着他的狼狈样,终于没忍住,捂嘴笑着从楼梯口跑出来。她伸手去拉他,却被他用力一拽,跌进他的怀里。他捏捏她的鼻子说,以后再吵架,记住也不要走远,就躲在楼梯口,等我来找你。她被他牵着手回家,心想,真好啊,连吵架都这么有滋有味的。
第二次吵架是在街上,为买一件什么东西,一个坚持要买,一个坚持不要买,争着争着她就恼了,摔手就走。走了几步后躲进一家超市,从橱窗里观察他的动静。以为他会追过来,却没有。他在原地待了几分钟后,就若无其事地走了。她又气又恨,怀着一腔怒火回家,推开门,他双腿跷在茶几上看电视。看见她回来,仍然若无其事地招呼她:回来了,等你一起吃饭呢。他揽着她的腰去餐厅,挨个揭开盘子上的盖,一桌子的菜都是她喜欢吃的。她一边把红烧鸡翅咂得满嘴流油,一边愤怒地质问他:为什么不追我就自己回来了?他说,你没有带家里的钥匙,我怕万一你先回来了进不了门;又怕你回来饿,就先做了饭……我这可都下了两个台阶了,不知道能否跟大小姐站齐了?她扑哧就笑了,所有的不快全都烟消云散。
这样的吵闹不断地发生,终于有了最凶的一次。他打牌一夜未归,孩子又碰上发了高烧,给他打电话,关机。她一个人带孩子去了医院,第二天早上他一进门,她窝了一肚子的火噼里啪啦地就爆发了……
这一次是他离开了。他说吵来吵去,他累了。收拾了东西,自己搬到单位的宿舍里去住。留下她一个人,面对着冰冷而狼藉的家,心凉如水。想到以前每次吵架都是他百般劝慰,主动下台阶跟她求和,现在,他终于厌倦了,爱情走到了尽头,他再也不肯努力去找台阶了。
那天晚上,她辗转难眠,无聊中打开相册,第一页就是他们的结婚照。她的头亲密地靠在他的肩上,两张笑脸像花一样绽放着。从照片上看不出她比他矮那么多,可是她知道,他们之间还隔着一个台阶。她拿着那张照片,忽然想到,每次吵架都是他主动下台阶,而她却从未主动去上一个台阶。为什么呢?难道有他的包容,就可以放纵自己的任性吗?婚姻是两个人的,总是他一个人在下台阶,距离当然越来越远,心也会越来越远。其实,她上一个台阶,也可以和他一样高的啊。
她终于拨了他的电话,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原来,他一直都在等她去上这个台阶。幸福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台阶,无论是他下来,还是你上去,只要两个人的心在同一个高度和谐地振动,那就是幸福。

第87篇、还不完的情债情感故事

一场铺天盖地的山洪在十几分钟内就吞没了小干沟村,所有的房屋几乎全被冲倒卷走,家具在水中漂浮,人和牲畜在激流里挣扎……农家少女陈秀丽,跟父母一家3口被卷进山洪里,再没有见过面。陈秀丽既恐惧、又绝望,没多久,就人事不知了。
陈秀丽醒来时,发觉自己睡在暖烘烘的小火炕上,身上盖着一床新被子,睁开眼见身旁坐着一位老大爷,看样子已守候她很久了。
“闺女,你到底醒了。”老大爷不住地咳嗽,“你真是命大呀,这地方几百年没发过水,大伙都没提防……来,快喝点姜汤。”
老大爷颤巍巍地端来一碗姜汤,扶起陈秀丽,喂她喝下,而他自己又吭吭地咳嗽起来。
陈秀丽活过来了。
事后姑娘才知道,她遇救的地方是山洪下游的团结村,老汉也姓陈,他儿子陈明辉还是秀丽同年级的学友。团结村也遭遇了洪水,陈家因为住在半山坡,才幸免于难。出事那天,陈明辉的母亲过河去给老汉抓药,走到吊桥中间,桥就被水冲垮了。冒雨赶来接母亲的陈明辉立即跳下水去,在汹涌的波涛中,抓到一个人,赶紧拖上岸,却是陈秀丽,而他母亲却被洪水无情地吞没?br> 陈秀丽缓缓地给陈家父子跪了下来。
“闺女,不要这样,咱们一笔写不出俩‘陈’字,又都是受灾人家,若不嫌咱家穷,就在这里住下,我当闺女养着。你放心,就是吃一只虱子,我也分给你一条腿!”
陈秀丽只好在这善良的老人家里住了下来,她叫老汉“爸”,叫明辉“哥”。
陈明辉家真是太困难啦。两间草房,暴雨淋塌半边,一铺小炕,三口人当然无法在一块挤。老爸让秀丽睡炕上,他爷俩在地下支张板床,全家只有那一床比较新一点的被子,让给秀丽盖,而他爷俩铺着盖着的是破被子。
陈秀丽感动得直流泪,她暗暗发誓,将来就算当牛做马,也要报答他们的恩情。
陈秀丽父母都在洪水中丧生,上级虽有救济,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她还要继续求学。陈家父子很快让她坐在教室里。她的书本没了,明辉哥哥做作业时,总是先把书让她先用,每当这时,秀丽就感到如果读不出好成绩,那怎么能对得起陈家父子呢?这样一想,她简直是豁出命来了。她的成绩进步很快,老爸和明辉都为她高兴。
陈秀丽在明辉家住了两年。为了供她和明辉读书,陈老爸挺着个病身子,起早贪黑地劳动,夜里憋得受不了,就跑河沿上咳嗽,怕惊醒年轻人,影响明天的学习。有一天,秀丽实在过意不去,利用几个午休时间,捡了些纸盒子卖掉,给老爸买了一小瓶止咳药。老爸见了药黑着脸问清了钱的来源,气得饭都没吃:“你若是耽误了学习,我死了也闭不上眼啊。”父女俩抱头大哭,秀丽暗下决心,她一定要上大学,赚很多很多的钱,让老爸过个幸福的晚年。
“一家人”这么和气地生活,邻居也有眼热的,对陈老汉说:“你老汉好便宜,捡了个漂亮又聪明的儿媳妇。”陈老汉叹口气:“人做点好事,不一定要图个什么,再说,俺明辉他还有那个福气?”
这话让秀鎏�搅耍�媚锏男奶�霾煌!@习质歉龆嗝锤呱械娜?她欠人家这么多,连性命都是跟人家老伴换的,将来即使给他做儿媳,也报答不过来啊。可她对陈明辉一直像亲哥哥那样爱着的,做他的妻子,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3天的紧张高考终于结束。陈秀丽感觉良好,但一看明辉,却是心事重重的样子。秀丽也跟着惋惜,平时他成绩比自己还好,难道老天要捉弄善良的人?她劝慰明辉,不会太差,成绩还没下来呢。
陈明辉果然名落孙山,连投档线也不够。而陈秀丽却早早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一看通知,姑娘傻了,3年下来,光学杂费就得二万五千多元,就是亲爹娘在,这钱也出不起呀,何况这儿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她双手颤抖着要把录取通知书撕碎。
这时,一只手从后面握住了她的手,是明辉。明辉已悄悄观察她半天啦。“秀丽,你考入大学,这是咱家的光荣,你怎么忍心轻易放弃?我已经替你贷了款,毕业后,你自己慢慢挣钱还债——可别推到我肩上啊。”说着掏出一大包钱:“这是两万元,你数一下。”
陈秀丽做梦也没想到,明辉连往后的路都给她铺好了!她忘情地扑进对方的怀里:“明辉哥,我不要这么多,留下一半,你复读。上大学可以做家教赚钱,到那边总会有办法的。”她鼓起勇气,深情地说:“明辉,你明年肯定会考上,万一考不上,我……将来也要嫁你。”
陈明辉轻轻推开她:“傻丫头,你怎么啦,恩情不等于爱情。”
秀丽如愿以偿,开始了崭新的校园生活。明辉给她写信,告诉秀丽他不再复读,学不进去了。只求她努力读书,别辜负了家里的希望。又说老爸身体比以前好多啦。明辉寄来一点钱,嘱咐秀丽路太远,为省路费,一般不要回来。
秀丽很遗憾明辉哥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同时她也体会到了恩情不是爱情这一道理。是的,爱情的价值真无法用金钱衡量,那么,明辉哥对她的付出值多少钱呢?刚入大学时就有个十分帅的男同学向她射出了丘比特的神箭,对方无论从人才、气质还是家庭背景,都比陈明辉高出许多,然而,秀丽想,就算她跟陈明辉不能结合,那现在自己先恋爱也是不妥当的,至少要等明辉哥解决了婚姻问题,她才能考虑自己的事。她课余和休息日拼命挣钱,生活上也出奇地节俭,多一点钱,明辉哥就多一点希望。
陈秀丽一年多没回家,存折上的钱在一天天增多。她想总有一天,她要送给老爸和明辉一大笔钱,让他们知道,陈秀丽不是无情无义的姑娘。
一个星期天,陈秀丽去邮局给老爸寄回点营养品,出校门不远,却只觉眼前一亮:身边急匆匆跑过去一个年轻人,那个身影好熟悉,——是明辉!未及细看,后面呼哧带喘地追上来几个好像保安人员似的人。明辉来省城干什么?为什么保安追他?
陈秀丽正惶惑间,又见一个中年女医生也气喘吁吁地追过来。她认得,这是秀丽做家教的那家的女主人徐姨!秀丽急忙打招呼:“徐姨,出什么事儿啦?”
“是小丽呀。”徐阿姨往前一站,说:“一个乡下小伙子,靠打工赚钱供他妹妹读书,钱不够,经常卖血,你说倒霉不倒霉,这次他来省城看妹子,钱让贼掏了,他又想卖血。这一检查,要命了,小伙子在本县血站卖血,由于当地器械管理的失误,使他感染了艾滋病……你没见吗,他要寻短见,保安正试图阻拦……”
艾滋病!刘秀丽惊愕得瞪大了眼睛:“这人是哪儿的?”
“是什么县,叫团结村的地方,对,小伙子叫陈明辉!”
陈秀丽直觉得天旋地转,明辉,你怎么这样惨呀,现在你这样,让我如何是好啊!
第88篇、父亲手心里的爱情感故事
作者: 木瓜

彼岸花落。 语飘零。 漫长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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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作者: 陈荣
父亲生在农村,敦厚朴实,少言寡语。他比所有人更普通,更平凡。就像一滴雨,一片雪,一粒微尘,渗透泥土里,飘在空气中,看不见,不会引人注意。可父亲在我的心中却是一座静立的山峰,巍峨高大。从我记事起至今日,为了这个贫穷的家庭,我不知道可怜的老父亲究竟饮吞了多少世人所不知道的苦难与辛酸。忽然耳畔传来“???我的老父亲,我最疼爱的人,人间的甘甜有十分,你只尝了三分???”歌声,泪水交汇在一起,思绪把我拽扯到三十多年前那段凄风苦雨的难熬岁月????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一个寒冷的冬天。爸妈,我,弟,妹。我们一家五口挤在土砌的两间草屋里,冷得瑟瑟发抖,“可怜身上衣正单”,这时父亲就找来麦草烤火取暖。我们三个小孩每天都是灰头土脸的,寒冷还不是最可怕的,那时候印象最深的就是饿。
那个缺衣少食的寒冷冬天,对富人来说也许不算什么,头天到第二天,眨眼即逝,可对我的家庭,却是度日如年,头天到第二天,仿佛遥远的一秒都不容易熬过。每当我们惊恐哀怜的看着父亲时,他总是用慰藉的目光安抚着我们。但那目光中透着坚毅。每当快支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总是对我们说:“一定要坚持住,挺过去就到春天了”父亲爱讲这句话,这句话时常让我泪流满面。当生命把生活推到极致时,父亲为了妻儿往往展现出一份从容之美,可现在我深知,那时候的父亲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啊!生活上顿不接下顿。每天为温饱操心奔波。希望渺渺茫茫,年代让他心底升腾出来的是空落落的感觉。
饥饿严重威胁着我们,即便是干一点儿重的活儿,我和父亲都会不住的擦拭额头的虚汗,张大嘴巴进行呼吸。没有哪一次饥饿是那样隆重地让我回忆过。还有一家人那种对未来的迷惘和担忧。那时候看到富有人家孩子吃块馒头,对我来说都是海市蜃楼。红薯窝头都吃不饱,不敢想那些。那年月对我家来说,饥寒可怕,人情来往也可怕。家徒四壁,哪还有钱随礼。有一天可怕的事还是来了。
一个亲戚家的老人过寿,请父亲去。得知消息后,他好大一会儿沉默不语,最后没办法只好刨了家里面一棵最值钱的树,卖了几元钱,父亲喝喜酒去了,我们三个小孩就坐在门口盯着父亲临走的方向,盼望着他能带给我们惊喜,哪怕是一块糖果????
直到傍晚父亲终于回来了,我们欢呼雀跃的拽着他的衣襟,“孩子们吃糖了。”,父亲边说边给我们每人两颗糖。我兴奋地剥了一颗吃,另一块硬塞在了父亲的嘴里,他欣慰而又无可奈何的含化在口,“真甜呀”他边感叹边又高兴地对我们说:“看,爸爸这还有好吃的呢!”我们都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还给我们什么好吃的,这时只见父亲一支干枯长满老茧的手,瑟缩着从破棉袄里掏出一个干硬的白面馒头递给了我,“陈阳,你给弟弟妹妹,三个人分吃了吧”.“爸爸,哪来的馒头?”我不无惊诧的问。“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一人一个馒头,我没舍得吃,怕人看见,就扣在手心里,又偷偷地藏在棉袄兜里?????”父亲的话还没说完,我已是泪如泉涌了。泪眼朦胧中,我双手捧着这个带有父亲体温的馒头,感觉重似千斤。此时,这份沉沉的父爱似惊涛骇浪把我这个8,9岁的小女孩完全淹没了。看着这个梦寐以求的奢侈品,我咽了咽唾液,把它分给了弟弟、|妹妹????
爱到深处细如丝,父亲手心里的馒头,是一份凄迷的人间大爱。这份爱,贴心又暖肺;父亲手心里的爱,似华佗的手,为我刮骨疗伤30余年;父亲手心里的爱,坚如钻石一般的善良,在那曾经的苦难里,成了我绝版的回忆。忘了谁说过:“父亲是一本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他,就读懂了人生!”可我这个不称职的女儿直到为人母的今天才彻彻底底地体会到这个浸满人间大爱的人是如何用宽厚与博爱支撑着他的困苦人生。
第89篇、我要借你一辈子情感故事

“我想先借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可不可以?”他温柔的眼神深深地看进了我的心。我呆住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点了头,直到他一把抱住我,我才惊醒。
直到现在,我仍不明白我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把自己“借”给了他,似乎是从那次“借钱事件”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一步步踏入他所设计的“爱情圈套”。
那是我读大二的时候,他高我一个年级。当时他是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为人风趣幽默,沉着老练,颇有人缘。而我只是他手下的一个部员。他是个体育全能,跳远、跑步、铅球、篮球样样在行,每次校园运动会都能风光一把。
有一天晚上,他约我出来,说是有事找我商量。我们沿着林荫小路走了很远,然后才在一个石桌旁坐下。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地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你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孩子,而我的诚实可信想必也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满腹狐疑地看着他在月光下略显清秀的脸庞,等待下文。
“所以我今天鼓起勇气向你说三个字……”
我的心开始激动起来,赶紧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
“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我会非常的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宇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我将非常高兴……”
我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右手拼命地抠着左手的大拇指,脸十分不争气地发着烧,眼睛极不自然地东张西望。我相信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听到这段话,都会有和我一样的反应:不安而又憧憬。
而他的下句话差点让我气得吐血,恨不得一刀杀之以图后快。
在我的极度窘迫中,他不紧不慢地说:“那就是——借点钱!”
我猛地抬起头来,正看到他因极力忍住爆笑的冲动而涨得通红的脸,以及那满是戏谑的双眼。一想到我的窘态被他尽收眼底,我忍不住火冒三丈,“腾”地站起来冲他就是一拳,而他在我出手的同时,敏捷地向后一闪,终于大笑出声。
“谁叫你一听是三个字就想到那三个字呢!”
“哼!有钱也不借了。”我气急败坏,转身就走。
“喂喂喂喂,我不过是给你开个玩笑,别那么小气嘛!”
我想了想确实是自己犯傻,也忍不住笑了,一切的不愉快顿时烟消云散了。
我真的借钱给他了,而且我们的关系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更进了一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离校的时候,我非常难过,而他只是洒脱地握了握我的手就走了。
之后我们就通过电话联系,他给我讲求职和工作中的趣事,而我也将自己不开心的事说给他听,每次他总能让我大笑一场。不知不觉中,我越来越渴望听到他的声音,我不禁惊讶于自己的反应了,也发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事实:我喜欢上他了。
毕业后,我义无反顾地来到他所在的城市。
一年来的时空距离并没有在我们之间留下隔阂。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像在大学里一样平静而和睦地相处,我们的闲暇时间几乎都是在一起度过的。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沿着大街一路走下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我们认识快三年了吧?三年来我们彼此已经很了解了……”他有点突兀地说。
我下意识地联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忍不住笑着打断他的话说:“是不是想借钱了?直说吧!”
“不,你听我说完。”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一如当年。
“好了,好了,你想对我说三个字,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你将会非常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你将非常高兴。对不对?说吧,多少?”
他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大笑出声,只是淡淡地说:“这次我不想借钱。”
“那你想借什么?我可是身无长物。”
“借你!”看着他坚毅的脸庞,我一下子蒙了。
“我想先借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可不可以?”他温柔的眼神深深地看进了我的心。我呆住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点了头,直到他一把抱住我,我才惊醒。
婚后,我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我老爱想起那个夜晚,想起月光下他一本正经的脸,想起他抑制不住的大笑声。有一天,我对他说:“普天之下,恐怕只有你一个人的妻子是借来的,哼!说,当初你向我借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的?”他说:“不管是不是,我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第90篇、梦中人情感故事

我是个不讨女生喜欢的人,这在大学里面如同绝症。到了大三,我依然每天一个人在偌大的校园里晃,双手插在口袋里,摇头晃脑地吹口哨。
我不是销不出去。曾有文学院的女研究生倒追我,我很行礼貌地拒绝。我对她们的兴趣仅仅在于迫切地想知道这种学校怎么会有人想念研究生而且是中文系,我估计她们以后准备继续当博士。同寝室的人老劝我将就些,这年头特流行姐弟恋。我心血来潮地讲了那个众人皆知的笑话:世界上分三种人,男人,女人,女博。后来,这个笑话传到文学院,有两个女的哭了,有三个女的破口大骂,更多女生继续把这个事件传播开去。
我一时声名大噪,或者说是声名狼藉。
在我声名狼藉的日子里,阿K依然和我走得很近。我特感动,但还是木着脸对她说,不要整天和我这种人渣混在一起,小心没人要。她摇摇头说,放心,有人要,现在还有三个男孩子在追我。说的时候狂吃火锅,头也不抬。我原以为她会说:在我心里你从来都不是人渣。
阿K爱吃火锅的习惯是被我带出来的。我从四川来,在学校食堂吃第一口上海菜时,狂放辣酱。后来,我直接吃了点辣酱,发现甜得如同番茄酱。
我特郁闷地对阿K说,曾经有个上海人跑到四川去吃火锅,特别怕辣,就叫了白锅,最后还是喝掉了四瓶1500ml的可乐,因为那个锅子刚做了红锅,没洗干净。
我想用这个故事来表达我对上海辣椒的失望,可惜阿K把这个故事听成了笑话。她仰天大笑说,你的笑话真好笑。我就闭上嘴不说话,心里想着,总有一天要把阿K拖到四川去。
每个星期四下午,我会叫上一个通信学院的人陪我去打羽毛球。他从小学开始练羽毛球,我和他打比较吃力,这也让我相当愉快,否则我会觉得我的羽毛球拍纯粹是摆设,因为和其他人一起打过一次之后,我就觉得我用左手也可以打过他们。
每次我打到5点结束时,阿K就会出现在体育馆门口,手上拿着美年达。我以为阿K特别善良,每次都为我送水,后来她特别打击我地说,那是因为她星期四下午正好有课在体育馆旁边的楼。我听了,觉得自己依然不招女孩子喜欢——尽管我从没把阿K当做女孩子。
去年的一天,灵灵跟哥哥到苜蓿地里摘蔬菜,猛然发现地垄沟边上盘着一条雪白的大蛇,吓得倒退三步,连声惊呼:"蛇!蛇!"
想不到哥不慌不忙走过去,随手抓起来,竟像拾到一条白丝围巾似的把它绕到自己的脖子上。
灵灵惊讶得嘴都闭不拢来。
哥宽慰灵继说:"怕啥呀,这是蛇皮,叫蛇蜕壳,药店里还收购哩,可以治风湿病呢。
原来是这样!
灵灵仔细地望着这条蛇壳,它像是用白色塑料精心制作的一件艺术品,有头有尾有鳞斑,轻得没有一条手帕重,最使她不明白的是,蛇壳头上竟然有眼睛有嘴巴,尖细的尾巴像一根针,蛇壳这么完整,那么这条蛇怎么从这只壳里游出来的呢?
哥哥告诉他:看到蛇蜕壳的人极少,因为蛇蜕壳正像它要产卵一样,是一种非常隐蔽的行动,主是有人干扰,即使它身上有壳也不蜕,宁愿多受些痛苦。蜕壳该蜕不蜕是一件非常难过的事情,正好六月天穿棉袄一样难受,游动起来僵硬不便,而且由于眼膜角质层增厚,它几乎变成瞎子。
为了形象起见,哥哥要找一条即将蜕壳的蛇让灵继瞧个仔细。
于是灵灵跟着哥哥,顺着河沟港汊逡巡,一路上见过三条鲜活灵动的乌梢蛇,哥哥告诉他,蛇身上色彩鲜亮,花纹清晰,滋润闪光,证明它不需要蜕壳。
不久,在一丛艾蓬边上发现一条行动迟缓的火赤练,哥哥盯着看了一阵,悄悄地说?quot;你看,这条蛇斑纹模糊,游动起来下半身成小S形,左右摇动头部探路,证明它丧失,马上要寻找地方蜕壳了,但没有硬东西,它是蹭不开皮的。你要瞧稀罕,就耐心地观察吧!"
灵灵耐心地等了半天。这条足有一米长的火赤练磨磨蹭蹭探路前进,有一次竟钻进两棵部距一指宽的芒苇缝,看样子要蜕壳了,但芦苇滑得很,终于没有蜕成功。
大约在下午两点光景,火赤练游到老坟地的石堆里,伸出脑袋,在一块石头的锐角楞上来回磨擦,好像在搔痒,不一会,它将脑袋钻进石缝。
灵灵躲在十米之外的一墩枸杞丛里,仔细地观察着。
大约过了一顿饭光景,一条花里胡哨的火赤练从石缝那一边游了出来,而石缝这边留下了一条雪白的蛇壳,那条火赤练完全不像刚才死气沉沉、行动迟钝的样子,而是浑身火红鲜艳,背上的虎斑纹图案清晰耀眼,盘绕得很灵活,反应也极灵敏。
灵灵跑到它丢下的那件"老棉袄"跟前,捡起了这条火赤练的蛇壳。整条蛇壳口眼完整,但蛇壳上的上唇和下唇上各有一条已经闭合的裂口,蛇头就是这样钻出来的。再夹在石缝里猛往前挤,整个身子从这层薄薄的壳膜里游出来了。
灵灵像哥哥一样,把蛇壳围在脖子上,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第91篇、安静下来的夏天情感故事
15岁的夏天,因为顾一晨的到来而格外溽热和漫长。
这个穿着蓝色工装裤和白色长袖衬衣的男生像一颗被风无心吹来的草籽,默默“落”在了教室门前。男生悄悄使个眼色,女生把眉头微皱,我明白大家的意思:他太土了。但是,我还是对他说了话:欢迎你,新同学。
心中不是没有轻视,只因我是班长,一个老师青睐、同学拥护的班长。我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声望。比如,在大家无视陌生的顾一晨时,我送上适时的关心。
顾一晨瘦削的脸上现出笑容,明朗得好像初升的太阳。
他坐教室最后面右边的角落,他在夏天火轮一般的大太阳下仍穿着长袖衬衣。他的头发好像菠萝的叶子让人发笑。他不用自动笔,只用粗粗的铅笔……总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顾一晨成为大家课间议论的对象,少年总是对沉默的人有格外的好奇心。虽然心中很想知道顾一晨的经历,但我不参与同学的讨论,那会有损我班长的“权威”。我只是在自习课坐在讲台上的时候,多注意他几下。
顾一晨不怎么喜欢看书,大家都做作业的时候,他歪着头发呆。我下去提醒他,他竟说做完了。
我不信。我想,他是那种不学习、得过且过的家伙吧。我对他有了一丝轻蔑。
那天物理竞赛报名,顾一晨竟然也参加。他递上一张皱巴巴的五元纸币,说:我的报名费。我有些讥讽地回一句:量力而行啊,何况还是交钱的。
结果出来的那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顾一晨得了第一名。
物理老师跑我们班,喜滋滋地问谁是顾一晨。我把手一指,那个穿白色衬衣的瘦瘦的男生。我看着物理老师把他叫出去,给他好几本物理资料,心中暗暗不爽。
以前,什么奖励不是我严戈的?老师对我像是对待国宝熊猫。更何况,我还是班长,所有的荣誉都有我的份。
而这个叫顾一晨的沉默瘦弱的男生,瞬间夺走了老师的关注。我心中有一种叫做嫉妒的利棘潜滋暗长,蠢蠢欲动,等待一个时机,划破少年纯真的心。只是,当时我还没意识到。
很快机会就来了,我得知顾一晨要代表我校参加市里的物理竞赛。比赛是在周三下午,上午的时候,物理老师来交代他:这次比赛选择题是机器改卷,就是那种用铅笔填涂答题卡的,你懂吗?顾一晨点点头。
中午我很早来到教室。我走到顾一晨的位置上:喂,下午加油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带着男生特有的力气,那是一种亲切和友好,只在哥们儿之间发生的亲切。
他回报我以笑容,一贯的明朗的笑容。
我们又聊了一些闲话。然后我把他送出了教室,一直送上校车,看着车开出校园。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墙上的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每一步都敲在我心上。班主任喊我收作业,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被大家笑了好一会儿。
我在等待某个事情的发生,我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带着酸涩和苦。
顾一晨回来了,一同进教室的还有物理老师。年轻的物理老师脸涨得通红:交代你多少次,记得带铅笔,记得带铅笔,你怎么还是忘了?他尖锐的声音掩盖了顾一晨的低语。没人听得清楚顾一晨说了什么。只有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藏起了顾一晨的铅笔,唯一的一支铅笔,那支粗糙的铅笔。
顾一晨在老师的责难中走到教室后面,坐下,把头钻进书屉里,翻找那支不存在的铅笔。他的背很弯,好像秋日收割过后的麦田残存的最后一株麦子,孤单,寂寥。
终于,他放弃了寻找。他在位子上,两手紧握,上面的血管突起。看得出,他很难过。
我在不安中度过了那漫长的一天,但没有人怀疑我,放学的时候,我很快地收拾了书包要走。啪———一个东西从书屉里掉出来了。
是铅笔,就是我藏起的那支,我本来打算放学路上扔掉的。
同桌好奇地凑上来:咦,你怎么也用这种铅笔。你不是一直用自动铅笔吗?
我支支吾吾,说:原来的坏了,坏了。
不会是顾一晨的吧,他今儿不是丢了一支吗?同桌不依不饶。
顾一晨正好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住。他拿起笔,看了好一会儿,说:不是的,别误会严戈了。
天知道听到这句话我是多么高兴,蹦到嗓子眼的心又回归原处。也许,顾一晨真是被我迷惑了吧,我暗自庆幸。最关键的是,我保护了自己的声誉,作为一班之长的声誉。
第二天上学,我故意跑去和顾一晨打招呼,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了以前的笑容。两周后,物理成绩出来,他还是获奖了,物理老师来祝贺,他也只是淡淡说句谢谢。他更加沉默了,急剧地消瘦,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内心。再后来,他转学了。
转学的前一天晚上,他喊我出来,在城西的一个大学。
六月的校园,凤凰花开得正好,火红热烈,团团紧凑。他伸出手:谢谢你一直帮助我。我一愣,在他漆黑清凉的眸子中,映出两个小小的我。第一次从别人眼眸中看自己,渺小却自以为是的自己。
那种铅笔,你们这里好像是没卖的,只在我们小镇上有。顾一晨接着说,我不怪你,只是那笔是我妈妈给的,她要我好好学习。
那***妈呢?我脱口而出。
在外打工吧,不知道在哪里。顾一晨说。
明明是轻描淡写,我为何觉得雷霆万钧?
我不知说什么,只是伸出了手。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我们在开花的校园游荡,听晚风把树叶唤醒。说着各自的梦想和骄傲。我第一次发现,顾一晨沉默下面的热情,瘦削后面的强大。也许有些晚,但是还不算最糟。至少,我们拥有一次倾心的长谈,让溽热的夏季瞬间清凉安静。
而我那颗骄纵自私的心,也在这个凤凰花开的季节,渐渐成熟。

第92篇、明明相爱却还要分开情感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首都北京的、一段真实爱情故事:
有个男孩他叫、宇,宇喜欢上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女孩、欢!而他和她是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也是在这家公司认识了彼此!
宇、在这家公司担任技术组长!
欢、则是担任库房管理和业务!
他们两情相悦、彼此都是心照不宣,都知道自己心里的想法、和对方的想法!
宇和欢从认识到表白,中间间隔一个月左右!
宇、原本性格是一个内向男孩,自从认识到欢、宇发现自己的性格、逐渐由内转外,他的自我改变和欢绝对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是欢的热情感染了他,是欢的执着牵动了他。。。。。。
欢、比宇到这个公司要早上半年多,欢、在这个单位的表现和她的为人处事,赢得了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
宇、也是一个很优秀的技术组长,每次领导交给他的任务、都可以及时完成,哪怕自己去加班!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个人技术实力,也同样让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在这样的环境下,宇和欢的关系逐渐升华。记得有一天的下午,宇再也无法抗拒、再也无法掩饰彼此对彼此的期待,和那股让人室息的兴奋!宇鼓起很大的勇气和欢表白了!宇是以手机写短信的方式、对欢表白的!宇把手机交给欢之后、急匆匆的走了出去!当时有个同事问宇、怎么了,宇说:没事啊!没事、你脸怎么这么红啊?宇自己还没感觉到自己的脸红到了耳根!当时宇的感觉是、脸有点发烫,心跳速度快了很多。。。。。。
下午、下班后宇约欢出去走走互相了解一下,欢、同意了!
下班后他们两人走路去了、离单位不远的那个天桥上。。。。。。。
。。。。。。。。。。。。。。。。。。。。。。。。。。。。。。。。。。。!
经过简单的了解之后,宇得知他是欢的初恋男友!这一点更让宇感到高兴和珍惜!
刚开始宇和欢决定,先不公开恋爱关系!直到后来被同事所发现!
宇和欢恋爱关系的公开,让同事们感到妒忌和羡慕!那段时间公司上上下下,最热门的话题便是欢和宇两个人!有同事问宇:你和欢关系现在如何了?宇、没有回答他,惊讶的反问道:你怎么知道啊?那位同事打趣道:谁不知道啊,你们两个的关系已经是《卡尔捷德》的一个公开的秘密了。。。。。。宇、很高兴也很自豪!
宇和欢恋爱关系的公开,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每天晚上宇和欢都会打电话!有很多时候都把打电话当做了彼此聊天的工具!完全忽略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心里话!每次要挂电话的时候,双方都依依不舍!哪怕已经说了:拜拜老公,拜拜老婆!就这样他们还要把时间推后30分钟左右,彼此才依依不舍的数;123同时挂掉电话!
经过这一段感情的磨合,他们之间的感情升温急剧加速!彼此都已认定对方为终身伴侣!
有天晚上下班后,宇没有像往常一样陪欢走路聊天,他一个人去了网吧!
刚上线就收到了欢的信息,信息内容充满了开心、和真挚的问候!宇看到信息之后没有立即回复,此时宇的心里充满了愧疚,因为宇知道不能这样隐瞒对方,紧接着、欢又发了几条信息问:
欢:在忙什么呢猪猪?
宇:犹豫了一会回答!
宇:欢、你对我的为人处事和给你的感觉是什么样子?
欢:你给我的感觉,和你在一起很轻松也很开心,感觉你很阳光、很有上进心、很自信很有勇气、很会体贴照顾人。。。。。
宇看到这些文字心里更加愧疚,同时也很感动!
宇说:或许像我们这个年龄段的男孩,都很阳光、都很上进、都很自信、都很有勇气、都很体贴照顾人呢?或许我只是个巧合,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比我更好的呢?
欢、看到宇说的话,知道宇心里有什么事没告诉自己!
欢:猪、怎么了心里边是不是有什么事啊?不要在意别人怎么说,不要在意别人怎么看!只要咱们彼此开心彼此快乐!何必太在意别人怎么看、怎么想呢?
宇看到这条信息、心里好难受、他的眼睛开始有些湿润,他忍住了泪水、没有掉下来!
宇还是把困扰自己的心事告诉了欢!
宇:欢、有件事情一直困扰着我,我早就想告诉你了,可是我真的不忍心看你难过!
欢犹豫了一会回答:
欢:猪、无论你的以前是什么样,无论你和谁谈过恋爱,我都不在乎。因为那是你的以前,你的过去我没来得及参加,希望你的以后让我们共同去努力、共同去奋斗!
宇、看到了欢对自己的坚定理解,宇很高兴,宇还是决定告诉欢。
宇:猪、明天下班后等我,我把那个问题告诉你!
欢:恩、猪、别想太多了,以后有什么事不要憋在心里,这样看到你难受,我心里也不好受!
宇、笑了发至内心的欢喜,因为宇看到了真爱的存在!
第二天下班后、宇约欢到单位附近走了走,把事情原由告诉了欢!
事情是这样的。。。。。。
宇、的母亲去年不幸得癌症去世了,他母亲去世的那天距离宇的22岁生日,就剩几天时间!宇伤心欲绝、很难过,但他不敢表现出来,因为宇知道、从此时此刻最伤心最难过的、莫过于他的父亲!
办完母亲的后事,有一天、宇的父亲告诉宇让宇尽快订婚,依了母亲和他最大的心愿!宇很听话、他没有违背父亲的话。没过多久竟媒人介绍,宇和一个从未见过的女孩订婚了。。。。。。那个女孩长相很是清秀,在别人眼里他们很像天生的一对!可宇、对她毫无感觉,更谈不上爱恋,可以直接点说宇对她根本就没有一点好感,反倒感觉厌烦!因为宇很明白、她根本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宇知道在别人眼里这个女孩很漂亮!但是再漂亮、宇也对她产生不了好感!宇、讨厌她那双势利的眼睛!宇很理智,他知道现在订不订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把父亲肩上的担子减轻一些!宇、就这样和她“订婚”了!
春节过后!宇一个人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原来的单位、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扫昨日的悲痛,努力向着自己伟大的目标一步步前行!
有几次那个女孩给宇打电话,要求宇去网吧和她聊天,宇都以工作很忙为由,推辞掉了!其实宇是有时间去的,只是宇不想和她聊天、不想和她说话,宇每次上网的时候、都会隐身上线!直到有一天女孩非要宇去上网,宇无奈的答应了,宇还是不想和她聊天,故意把时间推移到了晚上11点多才去。
这次、宇没有隐身,刚上线便收到了几十条女孩发来的信息!宇没有去看、直接了当的问:“有事么、没什么事我就先下了啊!明天我还得上班”女孩没有回答直接发视频过来!系统提示音响了很长时间,宇都没接、反而看到后挂掉了!女孩再也忍不下去了,直接问宇:什么意思啊?我有这么让你讨厌吗?你还是再生我家人的气,他们不也是为了我好吗?不也是想让我生活过好点吗?不也是想让我有钱花吗?。。。。。。
宇、看到女孩说的这些话、没有任何情绪变化,宇回复到:你只想着别人挣钱给你花,你从没想过两个年轻人共同努力共同去奋斗!
别人凭什么要给你钱花啊!别人做到做不到、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不过我明确的告诉你、我、周、天、宇、做不到!女孩看到宇的这些话、感觉到了自己已经惹怒了宇,赶紧转移话题问道:工作最近忙吗?宇回答:不忙、谢谢关心!没等女孩回答、宇退下了QQ离开了网吧!
从网吧回来以后、宇把手机关机了,这一关就是一个多月,直到来到这个单位认识了欢!
欢、觉得能听到宇内心的故事,感到很欣慰!宇、也告诉了欢这段时间他也就是被这个问题所困扰!
欢、说了一句话,让宇感到自己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欢说:我还是那句话,我不在乎你的以前怎么样!我只在乎以后的你和我、有你有我的时间里。。。。。。!
宇给出了一个答复,一个礼拜后宇换手机号了,这个手机号是欢给他买的!宇换上新号码之后大概过了两天,便给订婚的那个女孩提出了分手。。。。。。
宇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宇也清楚下的这个决定意味着什么!宇、以前告诉欢说:他和那女孩订婚只花了2000多块钱!宇隐瞒了欢,但却隐瞒不了自己,可以确切的说这个决定意味着、订婚的三万块钱也就没了!宇,也为这事难过过,毕竟那三万块钱是宇努力工作省吃俭用挣来的!但宇却从没后悔过他下的这个决定、因为有父亲的支持和自己的坚定!
宇和欢之间没有任何承诺和誓言,因为他们不需要!他们知道承诺和誓言都是虚无飘渺的,都是不现实的!
宇告诉过欢:我给你的唯一承诺你记住了,你(王欢)是我(周天宇)的命,没有你、就没有我,不管咱们前方的路有多少艰难险阻,有多大的磨难,我都不会放弃咱们之间的感情!如果真的非要我放弃,那么我会毫不犹豫付出我的生命,誓死来捍卫!放弃你等于放弃我自己!欢、听到宇发至内心的话,也更加坚定了对宇的肯定!
但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想象的那样,总是让人出乎意料总是让人无可奈何!
有一天下午、下了班宇正在吃饭,单位的领导把宇交到了办公室,说出了一个让宇感到很迷惑的决定!“单位决定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听到这话时宇突然觉得很好笑,同时也明白了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宇、没多问直接问领导:准备让我什么时候写离职?领导说:越快越好。宇答应了他们决定3天后离开!离开领导办公室,宇来到了欢的面前,犹豫了一会儿,把事情的缘由告诉了欢......欢听过之后更加难以相信,欢说: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宇很认真的告诉欢:这是真的,我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欢、当时的情绪略显急躁:他们怎么能这样啊?为什么啊?凭什么这样做啊?宇、安抚着欢的情绪,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咱们人不在一起又能怎样?只要咱们彼此的心在一起,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把咱们分开。。。。。!
欢、很快把手里的工作做完了,拿起挎包和宇一起走出了单位!他们没去坐公车而是选择了那条熟系的小路!一路上他们聊了很多,其实欢能看得出来、宇很舍不得离开这个单位,同时欢也知道宇的无奈有口却难言!欢一边安慰宇的心理、一边说:不行我也不在这了!宇听到欢能为自己说出这样的句话,宇感到冰冷的心一下子暖和了起来!但是宇还是很理智的告诉欢:咱们不能这样,就算一起走,也得等我先安顿下来!咱们现在不能都失业!欢却说:怕什么!不行先去我家,宇没有答应欢的要求!宇说不行、我还是暂时先出去租个房吧!
第二天、宇开始先在网上看了看招聘信息!由于各种原因,宇没有定下要去那个单位!因为先在这个季节刚好遇到、汽车行业业务上的淡季!所以在这么短时间内想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几乎是不太现实的!宇和欢商量了一下说:明天我先去找房子吧,等我安顿下来再去找好好的找工作!欢、同意了宇的决定!
第二天一早、宇就出去找房子了,看了好几套房子、最总决定了在欢单位的附近租下了那个房子!宇、告诉欢说:你下了班过来看看吧!下午六点欢下班了和宇一起来到了宇的租房!随后宇交了租房费,准备一会儿就搬过来!可最后因为一张床的问题、没能达成协议!退了房子拿回了租金!随后宇和欢来到了他们常去的那个小餐馆《天天小厨》这个小餐馆也是他们的爱情见证!
像往常一样点了几样菜,吃过饭后宇和欢又去了那个熟系的小公园!欢给宇打趣道:又把我领到这个黑漆马糊的地方,伸手揪住宇的脸说:你个“大色狼”宇一下抱住了欢、两人彼此热吻对方!欢性格保守、不时回头看看,宇也是一样,但是他们不愿因此而停下自己的动作!他们都很珍惜此时此刻的举动!
第三天、宇租到了房子,今天刚好欢也休息,宇一大早便去接欢了、欢说好今天陪宇去找工作的!从欢她们家附近坐上了地铁,出地铁后又坐了一段公车、来到了要面试的单位!经过尽一个小时的谈话、和了解!宇最终决定工作环境不太合适,还是离开了那里!
坐在回来的公车上,欢、调皮的把拖鞋脱去踩在宇的脚上,说这样感觉很好。。。。。。
宇、今天还是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心里有些郁闷,但是听到欢的话心里一下畅快了很多!同时也让宇感到很愧疚,宇知道找工作这样的事情,不应该让欢为之奔波,可是宇觉得只要欢在身边、一切不愉快、都会消失,反而感到背后有股很强的力量支持着他!使自己很有自信、同时感到骄傲和自豪!
宇和欢又去朝阳公园玩了一会儿!欢、问宇饿不饿?宇、说你不说还好,你这一说我还真饿了!其实欢知道宇找到房子之后,宇哥们往他借钱,宇身上只留了100多块钱,现在应该是没钱了!要不然早带自己吃饭去了!
欢和宇在大柳树车站吃过饭,一起走路到了垡头,宇目送欢坐上回家的车!随后宇也坐上了回租房的车!当宇上车刷卡时,发现自己钱包多出了一张百元大钞!宇下了公车拿起电话问欢:为什么给我钱啊猪?欢说:我没有给你猪,那是你钱包会“生钱”!欢知道宇在她面前、一直很爱面子、没钱了还不好意思向她开口!所以在吃饭时、宇出去买烟买水时偷偷的放进宇钱包里的!宇、很感动,即使他要面子,因为从来没有女孩对他这么好过!但是宇还是说:猪、以后不能这样了啊!我还没穷到让老婆养我的份上!宇虽这么说但心里很开心!
大约过了一个礼拜左右,欢、又一次陪宇去了很远的一个地方去面试。。。。。。
面试完之后回来的路上下起了大雨!两个人拿了一把雨伞!衣服都给弄湿了!
欢和宇一起来到了宇的租房附近,欢要去剪头发、宇陪同一起去了!
剪完头发正要走的时候、宇的表哥打过来了一个电话,让宇和欢一起去找他和嫂子,他们想见见欢!宇把这话告诉了欢,其实欢已经很累了!但是想起这是第一次见宇的家人,欢、答应了下来!宇和欢来到了宇的租房住所,宇抱住了欢......两个人进入了爱的海洋。。。。。
邂逅,欢、有些伤心,其实宇的心里更加难受,有一种很深的罪恶感冲击着宇的心脏!宇一时不知道如何去安慰欢!那天晚上宇心痛了、喝醉了、母亲去世之后第一次流泪了,那种罪恶感让宇彻夜难眠、让宇痛恨自己!
第二天早上、宇给欢发信息、欢没有回!打电话没人接,再打已关机!宇、恨自己,恨自己的那种可耻行为!
直到中午,欢、给宇发了条短信:猪、吃饭了吗?宇当时正在工作!急忙放下手头的工作,给欢打过去了一个电话!我以为你再也不要猪了、我以为你再也不搭理猪了。。。。。。!欢、说:上午你打电话我不接,然后又关机了只是生你气,哼。。。。。。大色狼。。。。
宇听到欢说的话,心里的伤痛终于减轻了!挂完电话,宇很开心、很快把手里的工作做完了!刚好也到了下班时间!收拾完东西,宇高高兴兴地坐上了回家的公车!
回到家,欢、也刚好下了班!他们手牵手走到了垡头!还是去了那个小餐馆!
由于、现在宇这个新单位距离宇的住处很远!宇每天都5点左走就起床了!以前,欢、劝过宇想让宇考虑一下是否不去那边上班,找个近点的!但是宇很坚定、宇知道欢是在担心自己,怕时间长了身体会受不了!宇告诉欢:我也知道太远了!但是我真的从这个单位看到了我的发展空间、和未来目标奋斗的方向!欢同意了宇的看法,欢、说:那以后自己照顾好自己啊!路上不要赶太紧!
今天是情人节,也是宇和欢的第一个情人节,宇的领导给宇说下午没什么活了,你找点回去吧,今天是情人节!下午下了班宇坐上了回住处的公车。。。。。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路上竟遇上堵车了???堵的非常严重,20多公里走了尽2个小时!!!宇、无奈只好给司机大哥说了说好话,在半路下车了!宇、下车之后快速跑了尽2公里,到了地铁门口去乘地铁!可宇一看到当时地铁口的情况,差点没晕过去!乘地铁的乘客排队排到了地铁门外!宇、太着急了、实在是太着急了!回头看了看路上的情况,天啊!动都没动完全堵死了!宇、只好无奈的排起了“长城”般的队伍!
当宇刚过完安检时、手机响了!一看是欢的电话、宇赶紧接听!:猪、你到哪了?我现在在大柳树了,我在这等你!宇、把情况告诉了欢。。。。。。欢说:嗯、尽快吧!我在这等你!
挂完电话,宇奋力一直往前挤,大概挤了不到一个小时!终于坐上了地铁,这时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出了地铁,宇、一路狂奔!又跑很远去了两个银行,今天到底是怎么了,银行取钱都排队???此时、宇、的全身已被汗水侵透了!宇、又一次无奈的排起了长队。。。。。。
有是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宇、的前边还有三四个人!取完钱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欢、又一次给宇打电话过来了!:猪、还得多长时间啊?宇说:半个小时左右吧!欢、说:那我先回家了,待会没车了。。。。。。宇听到这话。。。。。。!
宇这时心里、好难受!很愧疚!宇、很生自己的气!为什么自己没有车?为什么今天要堵车?为什么坐地铁排队、都要排上一个多小时?为什么去银行取个钱,都会遇上前所未有的排队?为什么让欢一个人等我三个多小时,还没等到我出现?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宇、知道欢在公交站牌,等他时的心理一定很难过!看着别人一对对情侣亲亲我我,在她面前走过!换谁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心!何况最后还是欢一个人坐车回家了。。。。。。
宇、心里越想越难受!直接打车去了欢她们家!宇到地方已经是晚上11点多了!宇、不敢相信他从下班到现在,在路上整整耗费了近八个小时?他不敢相信。。。。。。可、事实就是这样!
来到欢她们家门外,宇、拿出手机打通了欢的电话,欢、已经睡着了,但她还是醒来接听了宇的电话!然后开开门出来接宇!宇、看到欢出来了,上前一步把欢紧紧地抱进了怀里!宇、当时的心情已经无法解释了!他没向欢解释,但是他的眼镜说明了一切!眼睛里转动着泪光,宇、没有让眼泪掉下来,他不想让欢看到!
拥抱过后、欢带着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叫宇进屋说:猪、自己去洗洗睡吧!明天你还得早起去上班呢?宇、看到他亲爱的猪猪,困成这个样子,宇、不忍心再去打扰她!自己去洗洗睡了!
24号下班很早在路上买了一些葡萄!是给欢买的,宇、知道葡萄是欢、喜欢吃的水果之一!宇、坐在车上给欢发了条短信!:猪、在大柳树等我,我一会就到、给你买了些葡萄。。。。。不一会儿、欢、回复了信息:干嘛天天买葡萄啊!我不想你这么辛苦一天挣来的钱、全部花光咱们以后用钱的地方很多!现在不能这么浪费!!!宇、收到信息很欣慰欢能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证明、欢、的与众不同!宇、回答了欢:我知道自己很累、挣钱很辛苦,可是、我挣钱是为了什么啊?不还是为了咱们这个家吗?不还是为了你和咱们以后的孩子吗?
其实、欢、是知道的,宇、对他自己一直很苛刻,有很多时候宇一个人很少做公交车回家!连四毛钱都不舍得花!欢、记得宇有一次去银行存钱来回徒步走了十几站地,脚底都磨出了血泡!但、宇还是不肯花那几毛钱!
宇、自己也知道对自己的苛刻!欢、每次给宇买东西宇都不要,总是说:我还有、不喜欢、不喜欢吃!即使真的喜欢,也也不会让欢给他掏钱买。。。。。。!敢问、谁不知道新衣服好看、谁不知道水果和零食好吃啊?宇、知道但是他不想花欢的钱,原因很简单,用宇的话来说就是:等你工资什么时候和我工资上下不差1000的时候再给我买东西吧!宇、总是傻傻的一笑呵呵。。。。。
欢、很清楚宇有多么爱她!宇、爱她胜过爱自己!
25号下午、下班今天发工资,宇、提前给欢打电话让欢去替他把工资领了!因为宇到家就八点多了!
欢、依然还在大柳树等着宇,宇、下车后两个人手拉手走路到了垡头!去了那个小餐馆。。。。。
吃过饭后,宇、想让欢陪他走走,欢、说今天很累了想早点回家!宇心里是不舒服,欢也能看出来!宇答应了欢,宇还是目送坐上了回家的车开动之后、离开的站台!
宇、又是选择了走路回家!因为、宇、根本就不想回去、他讨厌那屋子里过分的安静!宇、走在回家的路上、欢、给宇发了条信息解释道:猪、我知道这几天你也回来挺晚的而且非常累!我那么早就跑回来了......也没多一点时间陪你......猪头,别在心里不舒服了!休息了好好陪你啊!这几天老是感觉累!虽然是欢的简单一句解释,但是宇还是挺开心的!
26号早上、宇、像以往一样、5点起床了,洗完脸准备出门时、突然感觉肚子痛,宇、没太在意还以为是没吃早餐引起的!宇、去买了一杯豆浆、和一个馅饼,吃过早餐!宇、感觉好了些!宇、大约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车、到了国贸503站牌处,当宇刚拿出手机准备给欢打电话、叫欢起床时,宇、又一次肚子的疼痛,越来越厉害、不一会儿宇终于疼的受不了了!满头大汗手捂着右腹部蹲坐在了马路边上!这时很多好心的乘客都挤了过来想要帮助宇!其中有一位50岁左右的阿姨上前告诉宇、把腿伸直平躺着别动:小伙子你可能得了阑尾炎躺着不要乱动,我帮你拦车、不一会阿姨帮宇拦下了一辆出租车,阿姨想把宇扶起来、可是这是宇的脸上全是汗水、脸色极其苍白,根本站不起来!无奈之下司机下车,把宇背上了车、让宇躺在车的后座上!阿姨把宇的情况告诉了司机!司机一路狂飙把宇送到了、民航总医院!其实、宇早就怀疑自己是否得了阑尾炎了,只是他不能确定、他不想把这事情让欢知道!在车里宇给单位领导打了电话把自己现在的情况告诉了他,领导很关心的问道:现在怎么样了,不行我现在开车过去。。。。。。宇、打断了经理说的话,谢谢经理的关心!没事的、我女朋友在这陪着我,不要担心我了!这个时候、宇多想欢此刻能够陪在他的身边啊!好几次宇想告诉欢自己在医院!可他真的不愿让欢为他担心!宇、对领导说了谎!他女友根本不在,只有他自己!
到了医院、医生告诉宇、小伙子你得的是慢性阑尾炎,建议你做个小手术!不用担心很多人都有!宇、问医生吃药可以吗?医生说:可以但是没有手术见效快,也没有手术稳定!吃药只能缓解!如果不小心阑尾穿孔,随时可能危及到你的生命!宇、不是怕疼不去做,他知道做了之后至少一个礼拜不能愈合!这样是瞒不过欢的!所以宇、坚持没做,医生看宇意识坚定只好给宇开了几天的药,说下个礼拜一来复查啊!宇、感觉好了许多,拿起药方去药房拿了药,一个人回家了!
回到家、宇按医生的要求吃过了药!就哪也没去躺在床上睡着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5点多了!宇、赶紧起来给欢、打了个电话说他快到家了,让欢下了班去住的地方等他!再有几站地就到家了!挂断电话后,宇、赶紧把桌子上的药盒和说明书收进了自己的背包中,仔细检查了一遍看看没什么遗漏!又去洗了洗脸,坐在那回想医生告诉他的话,医生说:以后可要按时吃饭、不要吃辛辣食物、多吃一些清淡的、千万千万记住不能喝酒!下个礼拜一来做个复查,没什么是的话、就不用做手术了。。。。。。
不一会儿手机响了,宇、正在洗头拿起一看是欢打过来的:猪、我忘了你住的地方怎么走了!宇、告诉欢之后挂断了电话。不到两分钟欢、找到了宇的住处,宇、正在吹头发!吹完头发宇和欢、又一次拥抱在了一起!这次看得出来他们是心甘情愿。。。。。。
出门之后宇和欢都很开心,他们打车去了兴隆街《鸿星尔克专卖店》买完鞋子,两个人还都没吃饭,于是两个人去了以前宇总提起的那个米线店。。。。。。。吃完米线(麻辣的双人锅)宇、打电话叫出租司机刘师傅把他们送到了次渠!到她们家时宇、让欢下了车,宇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快到家时欢给宇发了一条信息:猪、手提袋里有东西!我打开一看回复到:你个猪头、你干嘛啊?又给我钱?欢、却说:不想每次买东西都让宇花钱!
27号早上、宇还是5点左右就起床了!先去了医院做了复查,医生给他拍了个片子,然后告诉他问题不大!与很高兴。呵呵呵呵。。。不用做手术了!医生接着便泼了宇一头冷水,别高兴太早,要必须按时吃,还有就是忌口一定记住、我给你说的。。。。。。从医院出来,宇、打车去了垡头车站,在那等开往欢她们家的班车!等了很长时间车终于来了,而且不来是一辆都不来,一来还一下两辆!!!!
今天还好路上没堵太长时间车,到了欢她们家,宇把事先准备好的葡萄递给了欢!
记得当时欢的表姐问宇:那是什么?宇、说是葡萄!从葡萄园摘得看着新鲜就买了点!表姐突然问宇:你怎么老是买葡萄啊?这句话把宇问的很尴尬,宇、也没多解释说:这时新摘的所以就买了点回来!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欢喜欢吃,所以宇才去买!但是宇、没有这样回答!他知道这样回答很不礼貌!
在家收拾完东西,宇和欢、去坐上了地铁!在地铁上欢问宇:怎么去哪玩呢?宇、说那都行你看看想去哪?欢、说:我也不知道!宇、说看看再说吧!欢说:我不喜欢没有目地的坐车。。。。。。宇、知道欢是想让自己做决定!(可并非宇不做决定,只是宇、真的也不知道哪有好玩的!宇、来北京5年了!4年前去过一次香山,1年前去过一次天安门!一个人的时候,宇是很少出去的,即使放假或休息宇也是很少一个人出远门)!宇、是看欢想去哪,他都很高兴陪着她去!宇、没想到自己的话会激怒欢!于是宇、说:去天安门吧?欢说:不想去、没意思!宇、又说那咱们去北影吧?(其实北影宇也没来过,只是听几个哥们说过)这下欢好像高兴了:嗯、就去北影吧!
我们大约做了三四十分钟地铁,最后在北土门下了车!我们商量之后决定不去北影先去民族村!出了地铁宇和欢来到了民族路!也看到了从未见过的少数民族房子!欢、很好奇很想走进看看!这个时候宇、无意间看到了鸟巢,距离他和欢不愿,商量过后还是先去了鸟巢!
鸟巢对宇来说,熟系而又陌生!宇、知道鸟巢在北京也知道如何坐车!只是以前从未来过!宇、很高兴第一次来鸟巢,身边有欢的陪伴!
买过票后,宇和欢登上了鸟巢的最高层!会场全景尽收眼底!感觉此建筑如此宏伟!
欢、则像个孩子似的拿出手机要给宇拍照!拍完照片我们在会场的每一层走了一遍!看到了许多民族不同的文化艺术展!
随后离开了鸟巢。。。。。。
刚离开天空就下起了雨!无奈打不上车,宇和欢来到了附近的地下购物中心!一进门,宇、便看到了一个卖女士箱包的地方!就想起前段时间欢说包不行了想换换!宇。替欢挑选了一个很可爱、而又低调的女士单肩包!看得出,欢、也同样喜欢上了那个包包!买完包欢很开心,她很喜欢这个款式!但是欢也不想让我破费!
走出购物中心、天空已变晴朗!走了一段路欢和宇坐上了回家的车。。。。。。
在车上宇显得很困,他真的困了(因为当时他又隐约感觉到了肚子有些疼痛,他知道欢很想去民族村的,但是他怕到时候万一突发,欢、就会知道了,所以她也知道欢心里有些委屈,但是他没得选择,他果然没猜错!在这之前宇已经在购物中心的男厕里、偷偷的吃过了药)就这样宇依靠着欢、睡着了!没过几分钟,欢也睡着了,就这样他们彼此依靠着进入了梦乡。。。。。。宇、此时此刻根本没睡着,因为他疼痛让他无法入睡,强忍着疼痛、让欢先睡了!宇、此时的心里难过而又开心,难过的事、他生了病却不能告诉欢,他也是个人、他也生病了也需要人来照顾,可宇却始终没告诉欢怕她担心!高兴的是,好想好想把时间停留在那一刻!彼此依靠!
下了公车宇和欢又去了那家米线店!吃过饭后他们打车回来了,下车时宇对欢说:下来吧到家了、陪我到我附近的公园走走!,欢、可能是真的累了说:我困了想回家了。。。。。。宇、听到欢的回答有些失落,有些不太理智把钱给了司机之后,用力的关上了车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宇、还是不忍心这样对待欢,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宇、看到欢透过车窗一直看着自己,那种眼神充满了我对他的误解!她当时很想陪我走走,但是她真的很累了,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28号下午下了班,欢在开会,宇在她公司附近等她!开完会之后宇见到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这样很累......欢、也是这样说的:我也一样感觉很累,不知道怎么形容!欢、告诉宇说,我妈妈觉得咱们两家距离的确有点远!!!!听到欢说的这句话,宇心里很难受!但是欢说要宇春节陪她去老家让爸妈看看!
当时宇感觉到以前从未有过的伤心、难过!宇问欢:你当初可是很坚定地啊!为什么现在却犹豫了呢?欢、却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咱们没有当初那么亲近了、一下子感觉距离拉了很远。。。。。。无奈之下宇把欢送上了回家的车!宇、又一次走路回到了家!
第二天、我们心情都很好、不知道为什么彼此都很开心!
下午、欢按时下了班!宇还是在大柳树等着她!欢、下车之后他们手拉手像以往一样,去吃了晚饭!
吃晚饭宇跟着欢来到了次渠,欢、她们家附近的一个购物中心!欢要买牙膏和生活用品!
买完东西之后,欢和宇来到了车站站牌,宇要回家、欢陪着宇在那等车。。。。。。
上车之前欢老是踩我脚!被一位中年大姐看到了!大姐说笑到:美女、欺负人呢你?宇连忙接上话说:没事已经被她欺负习惯了!大姐又说:你应该感觉被她欺负是一种幸福才对!大姐虽然是在开玩笑,可是她却说出了宇的心里话!
在车上大姐和宇聊了很多,大姐说:小伙子好好珍惜吧!两个人能够走到一起,不容易!你们现在走到一起了!就要好好彼此珍惜这段感情、包容理解对方、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就放弃,好好坚守你们的感情吧!。。。。。大姐视乎很了解、宇和欢现在感情的状况!说的每一句话都让宇,感到直入人心!
30号这天是,欢、表姐表哥的生日!宇也来了(即使我并没有收到邀请)
我来的有些迟到了,几位表哥他们都已经喝的差不多了!
剑飞哥、也就是欢的亲哥哥,已经喝高了点!但是他对我的期望很大!先让我来了个自我介绍,但必须得喝酒!(很不巧的是今天我的药吃完了还没去拿,所以即使喝、我也不能喝太多!)宇、连喝了三杯之后,开始觉得头有点晕了!其实,宇、一直都没忘记医生告诉他的话!只是今天能和大家坐在一起让宇感到很荣幸!北京5年我没有像今天、和那次给你过生日的那天这么开心过,所以那天宇喝的也不少!很庆幸的是喝完之后直到第二天早上,宇都没感觉到肚子疼痛!
宇、很清楚在这样下去、欢对他的误解会越来越深,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危险!但是宇还不能把自己的真相告诉欢!
宇、多么想欢、明白他的的一切啊!可是。。。。。。宇、知道这些话是不到最后他是不会说出来的!
所以宇的一再坚持、和保密让自己受到了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折磨!没想到因为自己的问题却把欢也带了进来!以至于他们的感情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可是宇、真的没有做错!
欢、我不想写了、真的不想再写了!
你知道吗欢?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老是背着我的背包,而不是挎着以前的挎包?
:因为里边是,医生给我开的药、我不想让你知道我生病了,我不想让你为我担心!
那天晚上在你们门口下完车,我说脚麻了?
:可能当时你真的以为我是脚麻了!那是我在下车之前已经感觉到了,肚子的疼痛!我故意说脚麻了,想让你先回家!你却站在那等着我!我忍着痛和你走了!肢体行动上我没有表现出一点、难受!
那天晚上在你家,我割腕之前我哥给我打电话时,我说着说着跑出去了!你可知道是为什么?
:和哥哥通电话之前我喝下了那半瓶白酒,最近两天都没按时吃药,正通着话,肚子又开始疼了,我马上跑了出去!不想你知道!
咱们这些天我一直都没按时吃过饭!有时候一整天都没吃,饿却没胃口!
自从那天第一次冒犯你,到现在我一直被那种罪恶感困扰着,曾试着自己走出来,却无能为力!精神上的这么让我从原来比你重一公斤59公斤、前天去药店那要我称了一下变成了55.5公斤!
难道我都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当然知道!好几次为了早点到单位,我连早餐都没吃上!还有几次中午吃饭过去完了,不是没菜了、就是没饭了!晚上回来想和你一起吃个饭,你却又急着回家。。。。。。!
很多时候,我都很无奈、一次又一次被你误解,有时真想把事实告诉你,但是我没有!直到最后你说:要死出***,别在我家死!直到这一刻我都没有说出真相!难道我不讨厌这样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人吗?难道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命是谁给的吗?难道我都不知道我真的死了以后我的家庭会有什么变化吗?难道我都不知道这样的行为只会让你看不起吗?这些我都知道,只是因为你我放弃了太多太多!也许我要不说你永远都不会明白!
那天晚上在你家!你非要赶我走,你可知道我当时的心情是什么样子?当时真的好委屈、好心痛!默默的付出,默默的承受,默默地为了咱们这段感情放弃了所有,没想到最后会得到这么多的误会、和不理解!竟然会、竟然会被赶出家门。。。。。。
那天晚上我一直没走,我在你们门口坐着睡着了,大概夜里3点多,表哥回来了把我叫醒,让我进了屋里,当时我很冷全身都在发抖!
早上起来,你问的第一句话便是:你不是走了吗?谁让你回来的?我知道这句话很伤我心,但是我没给你过多解释!因为你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换成是我我可能也会这样问!你说的那些伤害我的话,我没有放在心里!还有你那被子你是故意在我面前拆线的,故意伤害我让我对你死心!那被子我并不想盖,我知道那是你的,我也知道早上起来你会有这样的举动!所以欢、你可能真的了解我很少!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不成熟有些时候我是故意把自己弄得、看着行为行动跟个孩子似的,我只是想烘托出你的存在、和素养!
最后、我说要你和我出去打羽毛球!你也没有答应,其实你也知道我是想借这个机会告诉你什么!但是你绝对想不到我是想把这本日记拿给你看!我不能再这样一直被你误会下去,在这样下去我们的感情真的会面临到支离破碎!可是看到你坚决的表情,我还是走了!
回来的路上、心里好难受,感觉回家的路程变得如此陌生,如此遥远。。。。。。
我忍住了泪水、忍住了心痛、忍住所有的付出将付之东流的伤心、忍着所有的委屈回到了家!
到家之后我没有痛哭,一个人也没有开灯,坐在椅子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觉自己的面容好沧桑,一下子老了那么多。。。。。
欢、我不是放不开手、不是感情的无赖、更不喜欢死缠烂打!你可知道我退婚花的那3万块钱是怎么来的吗?钱并不多,只是它的意义真的不同!它是用母亲的命省下来的。。。。。。去年妈妈为了给我省下这钱、不去治病,是为了让我用这钱订婚用的!你…知道吗?记得,去年每次往家打钱我都会问母亲同一个问题!:妈、前天化疗,你去了吗?妈妈总是回答:去了,医生说没什么大事了!在外边不用担心把自己照顾好就行,不用担心家里。
妈妈去世之后爸爸告诉我!我打回来的钱,妈妈一分都没动,一直给我积攒着,她根本就没去医院治疗!她就是不舍得花这钱!她把这钱给你留下是让你订婚用的。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失声痛哭了。当时我泣不成声:妈、你为什么这么傻?为什么为了我把自己的命都给丢了。为什么、为什么啊?
因为你我放弃了、母亲用生命为我省下的3万块钱!(拿三亿我都不去换,因为意义不同)
因为你我放弃了、喜欢的工作!
因为你我放弃了、对自己生命的热爱!你对我所有的误解,和委屈把我逼上绝境!
因为你我在电话、里和爸爸哥哥发生多次争吵!
这些我都不在乎,因为你不知道事实的真相,所以我不怪你!
这些付出难道就真的,像你说的那样:没有当初的感觉了、累了、不想坚持了、我不够成熟、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我没有当初的那种自信了、我没有当初的那种主见了?
话说到这,我想问一下你真的了解我的以前吗?你真的了解我的现在吗?
你对一段感情仅仅是用感觉、来判定的吗?
我真的没你说的那样成熟吗?
我真的没有当初的那种自信了吗?那只是在你面前!
我真的没有主见了吗?
好了欢,就写到这了,里边有很多没有写到!希望你能明白,只要认真走过这些路,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和我一样记起咱们的回忆!
欢、无论你今后如何看待我,或看待这段感情!我都希望,把彼此都静下来吧!
第93篇、纸上阳光情感故事

儿子从小喜欢看父亲写信,父亲告诉他写信是最好的慰问方式。长大后,儿子去外地上大学,父亲让儿子每月给家里写一封信。
在学校,儿子每月都会写信。父亲回信总是四五千字的样子,父亲的信转化成一种动力,让儿子更加勤奋写信,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后来,儿子留在城市里成了家,有了孩子,由于工作忙,他总是忘了给父亲写信,而父亲的信却从未间断过。儿子怕父亲累得慌,便让人在家里装了电话,父亲很高兴,常拿起电话说个没完。没过多久,父亲又一如既往地写信给儿子,可是儿子开始用敷衍的信搪塞父亲。
有一年,儿子回家了,他远远地看到父亲正在阳光下看报纸,儿子喊道:“爸,我回来了!”可是父亲却一动不动,好像没有觉察儿子的到来。母亲对儿子说:“你爸老了,去年耳朵突然聋了,这也是他一直写信给你的原因。他在电话里听不见你的声音,心里急呀!”
刹那间,儿子说不出话来,他久久地看着阳光下的父亲,眼眶微湿。
有一种爱,它是无言的、深邃的、伟大的、纯洁而不可回报的,它就是宽广无边的父爱。
第94篇、最后一问情感故事

最后一问
作者/孟橘昭
聚光灯打在舞台上分外刺眼,台下的一切都黯淡了,黑漆漆的一片,坐了几个人都看不清真实的表情与样貌,只是有严厉的声音从高处穿来,仿佛如来佛祖的五指山缓缓地压向台上的人。
这一切对于宁苏来说是这么熟悉却又那么不真切,只因她阔别了这个舞台已经长达四年,而氛围和开场白依旧如初。
第一问
“你为什么要考中戏?”是一个中年女人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从四面八方逼向宁苏。
四年前,在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位置,有人问了她一样的问题。而当时的宁苏还很年轻,她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全是自信与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激情。
那时候她大声地回答道:“因为只有在中戏我才能更全面地学到全国最为顶级的戏剧文学方面的知识,凭着我对文学的热爱,我也必须要来这儿走一道!”
是怎样的年轻气盛,意气风发才能说出那么理直气壮的话,年轻的好处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狼巢虎穴都敢去闯一闯。
班主任望着宁苏手中的休学申请书,迟迟不伸手接,神情凝重而严肃:“你现在马上升高三了,而且还是班里最有望考上重本大学的尖子生之一,你要是就此荒废学业,跑去瞎胡闹,再回来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你是不是还能考上个专科学校啊。”
宁苏固执地说:“老师,我已经是十八岁的成年人了,我能自己做决定了,既然做出了选择我肯定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绝食了三天与父母僵持不下,最终还是以父母的妥协作为结尾。
父亲说:“要去你就去……以后要是遇到什么,就别回头埋怨我和你妈,这半年我不会再过问你任何事,明早我就给你订机票,你赶紧给我走,省得我看着心烦!”
第二问
“你对于文学创作的理解是什么?”沉默了小会儿,另外一个评委老师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就像一个重磅的炸弹,这样的问题稍有一点差池便能让宁苏万劫不复。
宁苏低下了头,叹息了一声,回答道:“我最初对于文学创作的理解不过是以一颗最为真挚的心用文字去挖掘人类内心深处最本质的东西。而现在对于这个初衷我依旧没变,只是多加了一条,文学创作还是作者本身一种肉体与精神双重磨砺与探索的过程。”
第一次坐飞机背井离乡,宁苏看着窗外厚厚的云层镀上一层淡黄色的光晕,那好像就是文学模样,它厚重又深沉令人难以捉摸,但与此同时,它又如此的迷人,令人可以跨越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自由地翱翔与探索,使人无法抗拒,深受感动。虽然往后的日子无法预料,但心中对于文学的虔诚能够帮她克服一切困难,虽然那真的是百倍艰难,艰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宁苏还未从对祖国大好河山的感慨中缓过神,就被抛入了一个陌生又令人大失所望的环境中。
那只是一间小小的艺术培训机构,其规模甚至比宁苏家乡的村小学还要小。一排排用平板搭建的办公室与教学楼,还有一栋孤零零的住宿楼矗立在只有一个游泳池大小的操场边上,另外一间隐没在一棵海棠树后的小型的平板房便是食堂了。
这便是宁苏的第一堂课。她所面临的绝对不只是生活条件上的恶劣,而是来自各个方面的无法协调。这种认识并不是浮于表面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体会到的就越加的深刻。
和宁苏一样学艺术的孩子都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有不少是成绩极差又不学无术被逼着无奈才来学艺术考大学的。教授他们专业知识的,多是从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本科生,也有中国戏曲学院的研究生。
这仿佛应该是令人庆幸的一件事,但事实却是残酷而又伤人的,不管顶着什么样的头衔,骨子里嫌贫爱富,欺强凌弱的本质都是无法改变的。
“同学们学了艺术,以后想要去哪些国家深造呢?是澳大利亚还是美国,有钱就出去,反正在国内也上不了好大学,你们自己也知道自己的水平。宁苏同学,你想去哪个国家呢?”优雅美丽的女老师,温柔地瞧着宁苏。
宁苏低垂着头,脸憋得通红,声音很小,但语气坚定:“我家没钱,我也不想出国,我只想考中戏。”
教室里瞬时鸦雀无声,之后便是一阵哄笑声如浪潮席卷了宁苏。
漂亮的女老师微愣,嘴角抽搐了下,有些不自然地笑了,语气里带了点调侃:“这样啊,那……宁苏同学可得努力了哟。”
又是一阵笑声,渐渐淹没了宁苏的声音,她站起身拿着书本走出了教室。
北京已经开始飘起了雪花,望着满天飞雪,宁苏的心冰凉一片,她掏出临走前妈妈塞给她的旧手机,想要给父母打电话,按下了数字,却始终按不下通话键。
父亲的话还在耳边,他说过不会再过问她的事,这样打电话回去,是要跟他说些什么呢?是要说她忍不住委屈想回家了吗?
不,当然不能这样,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算是打落了牙齿也要和着血吞了。
宁苏将手机塞回了口袋,冲向茫茫大雪之中,寒冷的天气,泪水也迅速凝结了,只有阵阵寒风在不断提醒她保持清醒。
后来再回忆起过去,宁苏只是苦笑,那些忍着泪水的抑郁时光,恰似一颗被深深掩埋在地底的种子,想要破土而出,却不断的被压抑与打击,而心里还有那股子不妥协的韧劲和对文学的虔诚期盼,一直支持着她,细数着在北京的每一个日夜。
第三问
“你家境怎么样?”这是每个艺考生必须面临的质问,家境如何有时侯决定了你是否有资格继续文学的创作。
宁苏停顿了片刻,便扬起了头无所畏惧地看着台下模糊的评委桌:“我家境平平,父母只是普通的上班族。可他们是善良淳朴的人,像全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慈爱,尽其所能地满足我的一切需求,就算是无理取闹。”
北京的雪,来得过于猛烈,迫不及待地将整个北京城包裹了起来。学校的早间广播起了音乐,是舞动精灵的《far away from home》。
宁苏以为一辈子都不会掉下的泪竟在顷刻间决堤,执拗着一直不肯给家里打电话,可是总是盼望着手机能自己响起,或者一不小心拨通了家里的电话,那也是好的。
再听到父亲的声音,隔着音波是那么遥远,责备语气里藏的是担忧:“你还真没良心,我倒是犯了什么天大的错,你连电话都不打一个回来……我昨儿看了天气预报了,北京那边下大雪了,你要多穿点,特别是你的腿,给我裹牢实了!”
宁苏吸了吸鼻子,忍住了泪水,笑着说:“爸,我错了,我在这边挺好的,你别担心……”
没有给父亲再多开口劝慰的机会,宁苏急急挂了电话,她怕再听下去,她会生出就此放弃的念头,然后丢盔弃甲地回到家乡。
望着手中厚厚的一沓稿纸,宁苏只能是笑了。
那是她写的叙事散文,被老师们当作足球一样,从一个手里踢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到最后它完好无损地回到宁苏的手里,干干净净不染一点墨迹,连日期都不愿给这个穷孩子打上一个。
宁苏在心里默想,谁说我这么久以来没老师关注,就什么都没学到。就算是无人救赎,也得要学会自救。这一课,有谁学得比她更深刻?艰辛的岁月总会过去,并会化作无比巨大的力量,让她乘风破浪,披荆斩棘。
最后一问
时隔四年,再站在这样的面试台上,宁苏还是有些不适应,面试完毕,她长舒一口气,转身准备走出考场,一个老师突然叫住了她。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确实记得你,你似乎四年前来参加过本科的艺术考试,当时我也是面试官之一,我注意到你,问了你一个问题,但是你的回答我并不满意,现在我还是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宁苏惊了一下,想起了那年在北京的最后一个月,绝境之间竟逢生机。
她遇见了一个很好的老师,那位老师不计较她的家境,看到了她的努力,他用尽了心力去栽培她,最终给予了她肯定,同时嘱托了她一件事,就是这个好心的嘱托却办了坏事,使宁苏与中戏擦肩而过。
四年后的今天,当再次被提及旧事,宁苏已经坦然了。她深吸一口气,慢慢说道:“我最后悔的一件事,是四年前艺考说了一个谎话,为此懊悔了四年,我自认从没做过让自己后悔的事,唯独那一件是追悔莫及的。而我后悔的不仅仅是我对别人说了谎话,更后悔的是,我不敢面对最真实的自己,这才是最大的失误。”
评委席的方向依然一片漆黑,大家都很安静,想是要听听宁苏的下文。
宁苏接着说:“其实我的腿有残疾,刚刚走进来的时候,老师们应该也注意到我一瘸一拐了。四年前我撒谎了,说是扭到了脚踝。其实是因为我八岁时,出过一场车祸,当时我是一个学跳舞的孩子,很热爱舞蹈,可是车祸以后就再也不能跳舞了,我剩下的精神支柱就只有文学。经过了这些年,其实我懂得了很多,并不是进了中戏就能完成文学梦,不进中戏就一定不能完成梦想,仅仅只是我想要去做这件事,重要的是,我为梦想奋斗过了。”
话音刚落,掌声却响了起来,宁苏深深鞠了一躬,心中再无遗憾地走出了考场。
第95篇、警惕夫妻情感的“绊脚石”情感故事
家庭幸福、夫妻恩爱是我们每个人对家庭生活的一种美好的向往。而事实上,日常生活中会有许许多多的“绊脚石”正在悄然无声地影响着夫妻间的恩爱。如果这些“绊脚石” 没有引起夫妻间足够的重视,则会直接导致家庭生活的乏味及婚姻的破裂。有爱就有幸福,而爱的氛围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精心营造!
“绊脚石”之一: 高新科技病。
高新科技给人们的家庭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比如电视、互联网等使我们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但是确有一些夫妻,对高新科技利用不当。夫妻一方有的沉迷于看电视、有的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成瘾等不能自拔,使夫妻间沟通的时间缩短、隔阂增多,导致鸡毛蒜皮的矛盾越来越激化。
“绊脚石”之二:归属感过强。
这与我国的文化传统有较大的关系。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说法,致使夫妻双方有很强的“我爱人是我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本无可厚非,对家庭的维系也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归属感过强容易造成婆媳不合,一旦婆媳不合,就使丈夫处于两难境地。如果丈夫最后偏向公婆,夫妻感情就会受到很大冲击。
另外,归属感容易造成配偶与异性的正常交往遭到嫉妒和压制,使爱人产生一种被约束的感觉。而挣脱约束是人的一种正常心理,这又会促使夫妻双方故意作对,造成夫妻关系越来越糟。
“绊脚石”之三:“自己是尺度”的观念。
自己所喜爱的,以为别人也喜爱;自己所讨厌的,以为对旁人也十分有害。这就是以自己为标准的心理。这种心理也影响着夫妻之间的关系。有一对夫妻就是因为妻子一直在学习,总想多些技能傍身,认为丈夫不上进而导致离婚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诸如信念、态度和价值观方面的相似性能促进夫妻间的彼此沟通。当发现对方与自己的诸多观念不同时,便会促使自己走开而冷落对方,这样做只会激起对方更大的愤怒,只会给夫妻生活蒙上阴影。
“绊脚石”之四:性生活不协调。
国外研究资料表明,当问到一个人一天想要有多少次性行为时,54%的成年男子和19%的成年女子说他们至少一天想有一次。潜在的快感使性行为的刺激力量远远大于生殖需求。他们证实,引起性反应的根本原因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比如:害怕性活动的结果;担心配偶对自己性能力的评价;无意识的犯罪感;营养不良、疲劳、紧张、过量饮酒、药物对性能力造成的不良影响等等。这些其实是可以通过治疗来改正或克服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不协调的性生活不予关注并改善,将直接导致性欲不能得到满足而引起婚姻的破裂。
“绊脚石”之五:对感激和尊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每个人的付出从心理上都希望得到肯定、感激和尊重。夫妻共同生活,自然为对方付出很多,但对方往往又认为夫妻之间不必讲客套话。这样,为爱人付出时希望得到尊重和理解,而对爱人的付出又视而不见,长此以往,互相埋怨增多,互相理解减少。如果渐渐疏远的趋势得不到控制,便有进一步发展成婚变的可能。
“绊脚石”之六:经常分离。
现在工作和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因出差而夫妻暂时分离的情况司空见惯。人存在这样一种一般性倾向:会越来越喜欢亲近的人,对某个人或某种事情了解越多就会越喜欢。经常分离,会使夫妻间了解和喜爱之情受到影响;长期分居还会使夫妻间不能过正常的性生活,甚至导致长期分居的丈夫或妻子找性伙伴。这无疑对夫妻关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绊脚石”之七:独立性过强。
随着妇女经济地位的独立,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据研究资料表明,夫妻间在面对相互依赖时,矛盾容易化解、敌意容易消失。如果夫妻二人都想在家里说了算,当“一把手”,而地位、实力又相当,那么这个家庭就可能出现危机。
“绊脚石”之八:吸引力逐渐减弱。
研究表明人对新鲜的事物更感兴趣。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各自的情况都了如指掌,感觉就会越来越平淡。同时,夫妻间任何一方为了寻求激情,也可能导致夫妻分手。
“绊脚石”之九:第三者插足。 进化论心理学认为,男性和女性对短期和长期的婚姻生活具有不同的策略、情感和动机:男性的策略是先勾引后遗弃——表现出忠诚和责任之后,又选择离去——这是一种短期策略;女性希望吸引一个帮助她抚养孩子的忠诚男子的策略,则是一种长期策略。文化对性策略和性观念也起着重要作用。20世纪60年代国外的“性解放”主要是由于女性非常愿意发生随便的性关系而造成的。我国的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夫妻间的忠贞,而第三者插足对当事人的家庭来说,是难以弥合的裂缝。
“绊脚石”之十:压力过大。
现代社会给人们带来了快节奏、高消费的生活。在人们仅有的时间里总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做,还要为渺茫的前途担忧,工作、生活、疾病等都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压力。研究资料表明:压力——尤其是巨大的压力将会导致婚姻美满度的降低。
影响夫妻关系的原因还有许多许多。诸如:经济困难、意见不同、来自心理的、身体的、情绪的反常现象等等。如何绕过形形色色的夫妻情感的“绊脚石”,使婚姻生活真正达到美满呢?夫妻间应在互相喜爱的基础上,互相认同、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并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对待及解决问题,加强沟通、防微杜渐、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看待矛盾,充分利用各种积极因素,去除消极因素,夫妻双方还要多了解一些必备的性知识,从而提高性生活的质量。这样,就一定能够同舟共济,共渡爱河到达家庭和睦、夫妻关系和谐的彼岸。
请记住:只要你认为你的爱人是最好的,你的爱人就会认为你是最适合的,而且你们也会真的成为最幸福的!

第96篇、脱了高跟鞋和你跳舞情感故事

他什么都好,是的,他就是她心目中所要的完美情人,有才情、幽默、开朗,把爱她当成终生的事业。他说,有了你,我这一辈子就有理想有追求了。他还说过,你是我的爱情偏方,看到你,所有的忧愁和烦恼就什么都没有了。可是,唯一的遗憾是,他的个子矮,比她还矮。
这让她无法接受。她想,怎么能喜欢一个个子矮的男人呢?她的自尊心受不了,再说,别人会说什么呢?她周围有的是高大英俊的男人,她不缺乏追求者,她斗争过很长时间,也和别的男人去约会,那些男人比他都要高,但给她的感觉却那样一般。她不爱他们。
是的,爱情是很奇怪的东西,当它来了时,你只对这一个人有感觉,其他的人再也进不来了。
人的心是一所房子,只能把钥匙交给一个人。
有时她想,如果他再高一点多好啊,只要再高那么一点点,他就是她心目中十全十美的那个男人。
那时他们初识不久,她心中始终存着这个遗憾。有一次他带她出去玩,她猛然发现,他好像是高了。
是的,和她站在一起很般配,看着顺眼多了。但他们越走她发现越不对劲,他走得很慢,一个劲站住歇着,然后看着她笑,再走。
你怎么了?她问。
我脚疼。他说。
为什么啊?她不解。
我穿了增高鞋。他说。
她蹲在地上笑起来,笑得喘不上来气了。怪不得呢,怪不得他显得高了一块呢。突然,她又一阵微微的心酸,是啊,如果不是为了她,他一个大男人,穿什么增高鞋啊。她心里感动极了,对他说,以后别穿了,脚多难受啊。
那时,她就下定了决心,就跟定他了,这一生,这一世,一个肯为自己穿增高鞋的男人应该是很爱她吧。
接着是公司的Party,她穿了五厘米的高跟鞋闪亮登场,她的美丽和气质让她成为全场的焦点。她也看到了他,他还是那样矮,在人群中差点儿被淹没。
很多男人想请她跳舞,她拒绝了他们,然后走到了他面前,接着,她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动作,她脱掉了高跟鞋,然后弯下身说,能跟你跳个舞吗?
她的手里,有一双高跟鞋。
所有人都看着他们。他的眼里闪现出动人的光芒,那是因了爱情而发出的光芒!她偷偷靠近他说,你能为我穿增高鞋,我就能为你脱掉高跟鞋。
大家为他们鼓起了掌。那天,他们跳了一支又一支,因了她的宠爱,他成了舞会的王子,成为了男人们嫉妒的对象。
她说,以后,和你在一起,我会穿平底鞋。
他说,没事,你穿高跟鞋我会更自信,别的男人会更嫉妒我,他们会说,看,这么矮的男人找了这么高个的女友!你说是不是?
她听了就笑了。是的,她没有爱错人,自始至终,他是自信的。正因为自信,他才得到了她的爱,她喜欢这样有自信的男人,而穿上那双增高鞋,是为了讨自己的欢心而已。
那个脱掉高跟鞋的舞会结束没多久,他们结婚了。婚礼上,有人说,新娘子个子好高啊。他就得意地说,为了下一代,我一定要找个高个的媳妇。怎么样,能耐不小吧?
他是抱着自己的新娘上的楼。在上楼的时候她问,下一辈子我们换换角色吧。他说,不,我还愿意再追你,因为爱上一个喜欢的女人是男人最大的幸福!
第97篇、现代爱情故事:糟糕,我爱你情感故事
作者: 王文

暗恋她好久了,终于下定决心要向她表白,你创造了很多机会,可是"我爱你"三个字还是没说出口。
1
天热了,约她游泳去!这是个好主意,你游得还算不错,她嘛,会扑腾两下,差强人意。你正好手把手教她,还要严格点,不许她偷懒。
游!勇敢点,游一个来回,再游一个来回!你大声地鼓励她。好了,她气喘吁吁了,还呛了两口水,花容有点失色。
这时就看你的了。一个优美的入水动作,标准的自由泳姿势,划过去……只要轻轻搂住她,说――离她只有半米了,你突然龇牙咧嘴,面目狰狞,然后像只秤砣一样沉了下去。
你的大腿抽筋了。你平时怎么不补钙呀!救命!
2
你们去饭店吃饭。
难得发笔小财,到这么个上点档次的餐厅。看得出她很满意,要是天天来这样的地方她一定更满意。
她去洗手间。你坐着浮想联翩。然后你决定浪漫一次。
找一张纸……找到了,写"我――爱――你",写好了,放进她的包里,对!
你把她椅子上的小包拿过来,打开,把纸条放进去。会不会不太显眼?被她当成过期的发票,随手扔了?要么,放到她的皮夹里?她的皮夹在哪里呢……
哗啦!这下可好,东西都撒出来了――快收好,快――哎哟,别看啦!
"做什么啊!你怎么是这种人啊?居然趁我不在翻我的包!"她从洗手间出来了,叉着腰站在你的背后。
3
你认真地发一个电子邮件给她。这次你吸取了教训,认真地核对了信箱地址,确保万无一失。可写着写着,你怎么还是这词儿?
拜托有点创意好不好!作文再差也不能老写这三个字穷对付呀。什么?改用英语?好吧,随你。
发过去了。
回信来了。
"什么呀你!我又没惹你!发个病毒给我做什么!你要死啊!"
瞧,人家误会了不是?
你用法语不可以啊?用日语不可以啊?偏要用英语!
你不知道"Iloveyou"是一个病毒?!
你手忙脚乱地给她回信解释:"那不是病毒,那是我……"
等等,怎么啦?怎么回事?键盘怎么没反应了?死机了?
不对,硬盘,你的硬盘!这回是真的有病毒了……你竟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4
你要拿出撒手锏了――送花。
你精挑细选了一束玫瑰。花店老板问,要不要配点满天星什么的?你说不要不要,单纯一点好。结果到了下午,单纯的玫瑰们都有点蔫不拉唧的,谁叫你们办公室的空调今天正好坏掉呢。
一下班,你直冲到她的公司。她正好走出来,看见你,显得很高兴:"你来啦?我正要找你呢。这下我可以亲手交给你,不用寄了。"
说着她从包里拿出一只大信封递给你。
"我和吉米下个月结婚,这是请柬,你一定要来哦。"
看到你手中的玫瑰,她又开心地问:"哇,这么好看的玫瑰呀!你要送给谁呀?"你脸色煞白,在心里告诉自己,我要坚强,一定要坚强!挺住……
第98篇、弟弟情感故事

我弟弟生得很美丽,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口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吗?”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骁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口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咚咚切菜,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命,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味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忤逆,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诋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第99篇、我也很想他情感故事

(一)
小木对着她的劣质手机的摄像头,嘴角上扬。彩信,发送,Y,确定......如往日一样。或许是该结束啦,这次的旅行真的离开太久了,久得都要记不得她最热爱的家乡的样子了。在小木踏上田边的水泥路的时候,手机震动了,是Y的短信。解锁,读取。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这一年来小木第一次读Y的短信。“小木,这一年的流浪你一定很辛苦吧!回来吧!我很想你,小影也是......”“嗯”我这样回Y的短信,这也是一年以来第一次回Y的短信。
还记得刚离开瑞城的时候,每天,小木的手机至少会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以及好多好多的短信。于是小木习惯把手机调成静音,然后在睡觉之前把未接来电的记录以及短信全部删掉。以前小木总说想找个人陪她一起旅行,这话说了很多遍,可最终还是没找到那个陪她一起旅行的人,或者说他明白始终不明白她说的那个人是自己,又或者他明白,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所以小木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去了原来希望和那个人一起去的地方,一个人看了原本属于两个人的风景......
今天,小木终于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一大片向日葵田的地方。这里的向日葵真的好漂亮,每一株都努力朝着太阳的方向生长从它们身上散发出温暖的气息。小木闭上眼睛,仿佛又见那年夏天Y为她采来一大捆向日葵,然后用他细长的双手捧到小木面前,脸颊绯红,用还未发育成熟的声音说,“小木,送你的。”只是因为那时的小木曾说,谁要是送她好多好多的向日葵,我就会嫁给他。“乘客您好,您乘坐的K73801由广州开往瑞城的列车即将出发......”小木的位置在窗户旁边,可以将外面可以将一望无际的向日葵田尽收眼底,小木看着向日葵出神,恍惚间好像听见Y一年前对她说的那句——你就是我的向日葵啊!虽然当时对他的霸道极其不爽,却又一种被保护的幸福。因为Y说我是他的向日葵,只是他的......
(二)
今天的阳光极其温暖,从窗外照进来。就如幼时,夏天夜晚在院墙里看星星时,奶奶苍老的手摩挲她的发一样。小木用她的杂牌手机拍了这次最漫长的旅行来的最后一张照片,还是像往日一样,嘴角上扬着,但,这一次她真的笑了。还是发送彩信,但这一次,有了内容——我回来了。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一点也不似当初的她,似乎每时每刻都是活力四射,对于想要的东西从来都是热烈追求的样子。六个小时的车程,小木看累了窗外的风景,就眯一下眼睛。真的睡觉她是不敢的,因为一年在外的生活已经让她明白什么“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再像以前一样,是个傻傻的小姑娘,从不会有坏人的概念。
当小木再一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了很久都没看到过的丝瓜架,南方特有的水稻田,小镇里还在用灶台的人家烟囱飘出缕缕白烟。虽然离开一年了,但这情景,却一点也不陌生,因为在梦里已经出现太多次了。从站台出来,小木看了一下手机,刚好是下午两点。小木记得下午两点是瑞城最热的时候,每到这个时间点,她一定是窝在家里,一步也不肯挪动的。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小木抬起头,阳光有些刺眼。她把Y二十岁生日时送她的帽子戴上,这帽子应该是从这里带走的她觉得唯一比钱更加珍贵的东西吧!小木随着人流往前走,看到那些扛着大包小包的人,目光努力搜寻。突然眼前一亮,“叔,我在这呢!”然后就看到一个啤酒肚的中年男人,咧开嘴,露出几颗闪闪发光的金牙,哈哈大笑,“哈哈。。。狗娃子,咋几年没见都长成大青年啦!”瞬间,整个大厅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他们两个人那里,停了几秒又转回去,还有些人用鄙夷的眼光,极嘲讽的口气说,“有人接有屁了不起啊!”其实有人能给你这样的温暖也是一种极大的幸福丫,小木在心里这样想着,却对自己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羡慕他们!”其实,小木心里还是希望有人会牵挂…
(三)
“小木头!”好熟悉的称呼,这个声音就像是来自那年夏天的午后,往事像大堤决口涌入脑海。那年,外婆来接小木到妈妈的新家,也是这样一个午后,阳光也如今日般耀眼。在候车大厅最中央的柱子上贴着一张发黄的废旧报纸,用木炭灰写着“我是孤儿,求好心人帮帮我!”歪歪扭扭的字体仿佛诉说眼前这个小女孩的命运的艰难与曲折。脏兮兮的脸庞,眼眶红红的,一双小小的眼前努力睁着,似乎这样就可以不让眼泪掉下来了。此刻,小木仿佛看到另外一个自己。父亲离开的时候,她也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所有人,因为她答应过爸爸不会哭的,她要做个坚强的孩子。在众人惊讶的眼光中,小木走过去,牵起小女孩的手。“走,我们回家去。”小女孩乖巧地点点头,“嗯!”
小木叫她小影,小木说,你就像我的影子,我们要一直在一起。小木知道那个妈妈要她叫爸爸的男人是个很有钱的人,所以小木求妈妈让他收养小影,而那个妈妈让小木称之为爸爸的人觉得小木已经是一个很大的负担了,不想再背上一个包袱。于是小木笑着威胁说如果不收留小影她就离家出走,才使得那男人勉强答应。小影一直是个乖巧的孩子,会观察大人的脸色,会帮忙分担家务。。。总之,她做了所有她能做的事,小心翼翼地在这个“家”生存着。邻居总说小木一家命好,收留了小影这么听话的孩子,有时候也会叹息,这孩子什么都好,可惜就是不喜欢讲话,也不喜欢笑。。。而对于小影来说,只有和小木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在小木的强烈要求下,她们共用一个房间。每天,在小木妈妈来和小木说完晚安之后,这个小房间就成了两个人的乐园。她们可以在床上一直聊到天亮,偶尔挠一下对方痒痒,或者半夜爬到屋顶上看星星。。。对小影来说,小木真的好像太阳一样,给了她太多太多温暖。从此,形影不离的两个人成了三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玩耍…小木现在也总还是常常想起那段年幼的时光,她想那些都是他们最最珍贵的回忆吧!而对那时的小木来说,多了一个除Y以外的玩伴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从此,形影不离的两个人成了三个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玩耍…小木现在也总还是常常想起那段年幼的时光,她想那些都是他们最最珍贵的回忆吧!
(四)
流星再美,也只是瞬间。年幼的小木总在一些言情小说中看到这样的句子,那时的她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她是觉得她和小木还有Y可以一直这样,直到永远的。时间就像小木当年玩耍时抓在手中的沙,在不知不觉中流走…明天就是小影子(小木一直这样唤小影)的十八岁生日了,小木追着妈妈帮小影过生日。其实小影只希望和小木一起,只有两个人安安静静地像平常一样过一天,或者吃一个小小的蛋糕,这样就够了。可是小木却觉得人生没有第二个十八岁,应该好好地庆祝一下。一大早,在和小影说完生日快乐之后,小木就匆匆忙忙地出门。出门之前小木还神秘兮兮地对小影说,“晚上等我回来哦!”小影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也没多想什么。只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这小个木头,一定又有什么鬼点子了’。
晚饭之前,小影如往常一样在房间写作业。“咚咚。。。”,小影起身去开门。“HAPPYBIRTHDAYTOYOU!。。。”小影看到她所有的同学都在为她唱生日歌,为她祝福。桌上放着一个好大的蛋糕,上面写着“祝小影生日快乐!”此刻,小影感觉眼眶有一股温热的液体流过,因为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待遇。自从父亲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帮她过一次生日,哪怕是简单的一碗寿面。小木看到小影眼眶红红的,手忙脚乱“小影子,我做错什么了吗?你不要哭呀!”小影赶紧擦掉眼泪,给小木一个大大的微笑,“怎么会呢!小影很开心的,谢谢小木还有大家帮我过生日,我真的很开心!”这是小影十八年来过得最隆重的一次生日,小木妈妈亲自下厨,小木则精心设计了许多节目,包括把全班同学请到家里来帮小影过生日。为了这场生日派对,小木和Y可是策划了很久呢!那天晚上,小影和所有的同学都相处得极其融洽。在和其他同学的互动里,其实班上有很多同学和她都是志同道合之人。或许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自己应该多笑一笑,这样就不会给人一种难以接近的像冰山一样的感觉了。
九点多,生日派对也渐渐接近尾声,同学们差不多都回家了。小木妈妈对小影说,“你去休息吧!今天就我来收拾,明天再一切恢复正常”小影还想说什么,小木拉着小影就往房间跑。“这孩子,慢点跑!”只听见小木妈妈在身后叫着。“小影,时间过得好快哦!一转眼,你也十八岁了”小木望着蔚蓝天空对说。“小影,你有喜欢的人吗?”小木很自然地问,而小影被小木这突如其来的问题吓到了,愣了几秒,然后脸刷地一下红了。“快说!快说!”小木很兴奋地嚷着,“额。。。”“不要磨蹭嘛!”“等一下”小影很认真地看着小木“如果我和你喜欢同一个人,你会怎么办?”这次轮到小木愣住了,不过在下一秒她马上就反应过来,“那我就离开呀,让你们在一起嘛!”当时真的说得好轻松,仿佛在诉说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一件事。“小影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好好照顾她!”这是小木离开之前留给Y的最后一封信,苍白的纸张,墨迹延伸,仿佛早就注定了他们的结局。。。“小影,Y是喜欢你的,你们一定要幸福哦,不然我会不开心的!”这是小木给小影的最后一条短信。
(五)
突然,有什么东西落到小木脸上,湿湿的,是雨水。小木淡淡地说:“下雨了。。。”小木松开小影紧紧抱着的手臂。“我们回家吧!”小影还是如当年一样乖巧地点点头。“小木,这是Y让我转交给你的。”一路公交车好像换了新的车子,小木和小影还是坐在窗户旁边的位置。小木接过来,是一本淡蓝色的涂鸦本。那本子小木在很多年前见到过,那是Y当年最为珍贵的东西。小木每次说要看,都被Y阻止,然后用很严肃的口吻对她说,“不要,不然我会生气!”而小木每次看到Y板着一张脸都会朝着他扮鬼脸,然后又有些气愤地说“小气鬼!不看就不看!”之后的几天,见到Y,小木总是爱理不理的样子,直到Y抱着一大捆向日葵来跟他道歉。其实小木早就已经不生气了,只是想要看看Y来跟她道歉的样子。每次看到Y那么在乎她的样子,她都会有一种极大的满足感。“小木”小影轻轻唤她,“看一看里面吧!”小木翻开第一页,
小木:看你收到那一大捆向日葵的时候好高兴的样子,我觉得好幸福啊!还记得你说谁要是送你好多好多的向日葵你就会嫁给他的,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送你向日葵了吧!因为我想要娶你!以后,我会在一大片向日葵的田里,举行我们的婚礼,然后请我们的亲友共同见证我们的婚礼。
小木:你说小影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可是你知道吗?平日的你总像向日葵一样,那么努力地给人无限的温暖,看着你那么努力的样子,更让我心疼。看着你哭,我多想给你我的肩膀让你去依靠,就像小时候坐车,你总是肆无忌惮地靠在我身上。可是长大后的你,每次坐车都是和我前后排,坐在你身边的成了小影。
小木:你离开已经半年了,每天我都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可是你从来没有接过我的电话,也没有回过我的短信。不知道现在的你过得好吗?现在没有我听你讲那些开心的不开心的事,你还习惯吗?不知道那么需要朋友的你,没有她们在身边会怎么样?小木一页一页地翻阅着,发现Y写的字数一天比一天少,由一页变为半页多,半页多变为半页。小木渐渐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小木:你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我要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想以后再也见不到你了。我为你种的向日葵已经开花了,一大片金黄色的,我想你一定会喜欢的,可惜再也见不到你捧着我送的向日葵微笑的样子了。。。
小木:谢谢你!我的向日葵。我就要走了,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以后真的再也见不到你了。你会想我吗?
厚厚的一本涂鸦本,小木翻到最后一页了。亲爱的小木:我爱你!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告诉你了。偌大的纸张只有空空荡荡的那么几个字,是Y一如既往清秀的字体。
小木合上本子,滚烫的眼泪落在淡蓝色的封面上,留下透明的痕迹。小木用手去擦,那是Y留给她的,她要好好保护它。小影轻拍着小木的背,任由她的眼泪湿了衣裳,因为小影知道能承载小木眼泪的人已经不在。
“影”小木顿了顿,“这一年你和Y过得好吗?”“Y,他对我很好啊!只是心里有个人,念念不忘,直到地老天荒。。。”小木沉默着,她很清楚那个人是谁,只是。。。小木看着那一大片蔚蓝天空,向日葵已经长得高过了头顶,朝着太阳的方向,骄傲地生长着。“小木,我很想他,你呢?”小木转过头看旁边的向日葵,“不想”小木淡淡地说,那一刻,小木眼中的天空突然变得好模糊,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滑落,滋养了这片Y为她种下的向日葵田。
又一年后,小木大学毕业,向日葵田旁又竖起了一座新坟,与不远处的荒冢形成明显的对比。小木按照影的意愿,将她葬在向日葵田旁。“影,我也很想他。。。”小木对着天空大声喊,“Y,我很想你!你听到了吗?”一阵微风拂面而过,向日葵在阳光下轻轻摇曳着。。。
第100篇、别亦难情感故事
很感激在这个世界上,有你这样的一个人,你不在我的身边,你也并没有为我做些什么,却希望你过的很好,长命百岁,子孙满堂,幸福安康……也很高兴有过那样的一份感情,纯净而又绵长,在这纷繁复杂的人世中,有你这样的一个朋友,值得去祝福,去思念……
一年好合不难,十年好合也不太难,但百年好合就不那么容易做到了,除了需要彼此都付出关爱、欣赏、宽容、信任、忠诚等等外,还需要一种相互的吸引力,而一个人能将对另一个人的吸引力保持到最终,是相当困难的,这需要永不停止地完善自己。
相见难,别亦难,难得有情人,在这美丽的星空下,在这无限的深情中,融化彼此的寂寞和哀愁,短暂的分手,也许各归宿命,不在相逢,可那种不依不舍的情怀却珍藏在心中,一生不忘记。相见不如怀念,怀念所有春风花雨浪漫心情,这种精神的力量振憾心灵,他是永远记忆,无法忘却的记忆,他激励生命的萌芽,开出美丽快乐的花朵,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生命如此的多情。是寂寞,是失落或者是其它。但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超越了平凡,领悟到生命的意义。
一种渴望,是两个陌生的灵魂的交缠;一种偶遇,是寂寞心情趣味相投的升华。没有什么人可以拒绝相知相爱,爱是无敌的,也是美丽的毒药,多少人为爱生,多少人为爱亡。但有一种爱,他美丽而纯洁,这就是友谊之爱,他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呼喊,完全停止在原始状态的呐喊,在网络时代,更加模糊和含蓄。不求名,不求利,只求个心情痛快,所有的耗时度日都一切值得。
只有寂寞时人才发现自己,真正的自己,在这个寂寞的过程上,你会发现你的影子,这就是和你心灵相通的人,友谊也从此开花结果。当然友谊这条路会有很多个分叉,有的走到天堂,有的走到地狱,无论是那条路,你都无从选择,因为你害怕失去,失去一棵你生命的树,也许会有一片森林等待你,可你那里都不会快乐,因为都不是和你相通的树,所以你只有好好把握和拥有现在的热情,让他伴你一生,无悔一生。
人生难得一知已,有知已常乐。相见时难,别亦时也难,可有了网络的牵引,我们心灵的桥已经建成。追逐不在是梦想,也许天涯海角的你我,会在生活中某一天相逢。但一切都不会惊讶,是上天的牵引,让我们跨过千山万水相遇,而那种情怀是无法言喻的感动,好像是前世的缘,在今生再续一个来生缘,无论如何,我一直想要,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小路。有柔风,有白云,有你在我身旁,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只要走过,那样的一次。而朝我迎来的,日复以夜,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还有那么多琐碎的错误,将我们慢慢地慢慢地隔开,让今夜的我,终于明白。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任世间那一条路我都不能,与你同行。

第101篇、在乎珍惜别人给予的爱情感故事

15岁那年,他参加了全市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不大的体育馆座无虚席。然而,他发挥得并不好。许多很有把握的球,他都没有打好。比赛结束后,观众散去了,其他队员也散去了,只有他坐在长凳上黯然神伤。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本无打球的天分,却错走到了这条路上。
他不知道一个人在体育馆呆坐了多长时间。他觉得有些饿了,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就在这时候,他一回头,看到不远的看台上,还有另一个人静静地在那里坐着。他抬头的一刹,正好与她的微笑相对。是母亲。
他扔下所有的东西,疯一样跑上看台,一头扑进母亲的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他一边哭,一边大声责问妈妈,为什么近在咫尺而不管他?
妈妈笑了,抚摸着他的头说:“儿子啊,人生最难的路需要自己去走,妈妈不能帮你。”
他反问妈妈:“那你为什么不和其他观众一起走,还要留在这里?”
妈妈说:“孩子,无论你多难,妈妈都会站在你的身后,永远地看着你……”
第二年,还是在这个体育馆,还是一样的比赛,他战胜了对手,也战胜了自己。后来的岁月中,他取得过许多不同级别的乒乓球冠军。
有一个记者采访他,问他取得人生辉煌的原因,他说:“我能有现在,是因为这些年来母亲一直站在我的身后,不计成败地关注着我。她的眼神温和,慈祥,充满着鼓励、信任、欣赏以及期待……”
记者不解问:“天底下每一个子女的身后,都有着母亲温暖的关注。有的人甚至远在异域他乡,依旧被母亲牵挂着,可为什么却不能取得像你一样的成功呢?”
他的回答很简单:“那是因为我比别人更在乎母亲。”
是啊,一个人,只有懂得珍惜别人给予的爱,在乎别人给予的爱,才会让爱生出不绝的力量,从而引领自己创造出人生一个又一个奇迹。
第102篇、外国十大著名爱情故事情感故事
你相信真爱吗?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你相信此情不渝吗?我觉得下面的爱情故事或多或少会让你更加珍惜爱。这些故事都是外国历史上或者文学作品中的爱情故事,在世界范围内影响甚广,可以说是永垂不朽。

1. 罗密欧和朱丽叶
这可能是最著名的恋人。他们成为了真爱的象征。这部作品是威廉莎士比亚的悲剧作品。
2. 埃及艳后和安东尼
埃及艳后和安东尼的爱情故事堪称复杂堪称动人。这两个历史人物的故事被莎士比亚编成了戏剧,登上舞台。
3. 蓝瑟和吉娜薇
蓝瑟和吉娜薇之间的爱情悲剧故事也许是亚瑟王系列故事中最为人所知的一个,蓝瑟爱上了亚瑟王的夫人。
4. 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
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各种形式为大家所知,这个故事发生在亚瑟王统治的中世纪时代。
5 帕里斯和海伦
在荷马史诗里出现的为海伦而起的特洛伊战争,既有真实的情节,也有虚构的一面,海伦被认为是所有文学作品中最漂亮的女人。
6. 奥菲斯和尤丽黛
这是希腊神话中的绝望之爱。奥菲斯深深地爱上了结了婚的女神尤利黛,最后他们在一起相亲相爱。
7. 拿破仑和约瑟芬
这是一桩政治联姻。26岁的拿破仑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但是很重要很出名的富婆。时间推移,他深深地爱上了她,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
8. 奥德修斯和佩内洛普
很少会有人理解这对希腊夫妇为彼此所做的牺牲。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分离和等待后才能团聚。他们刚刚结婚,奥德修斯就奔赴战场,佩内洛普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能不能再回来。引用荷马的这个典故,来证明真爱值得等待。
9. 保罗和法兰西斯卡
保罗和法兰西斯卡因为但丁的“神圣喜剧”(即《神曲》)而为世人所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法兰西斯卡跟一个让人讨厌的家伙结了婚,但是她丈夫的弟弟很爱她,他们成为了情人,他们的爱情被法兰西斯卡的丈夫发现以后,他们都被杀掉了。
10. 斯嘉丽和白瑞德
《飘》是文学史上的一部巨著。斯嘉丽和白瑞德的爱情也牵动着很多人的心。这部著作始终充满着希望,就像斯嘉丽呼喊的那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第103篇、悄然的暗恋情感故事
暗恋没来由地发生了,一颗单纯痴情的心在悄悄等待。这暗恋的种子一旦生根,加上外界环境的诸多因素必然发芽。而自己却无法扼制其繁茂。我想暗恋这东西一定是生活的捉弄。
他是高一届的学长。有时喜欢真的是过于简单,就那么结结实实地喜欢上了一个人。而却将自己的这份喜悦悄悄隐匿。羞涩的我是不会将这段感情表白的。只是期待一场奇迹般的偶遇,奇迹终是没有发生。其实,很多时候,他都会在。远远地向我走来,竟莫名地温暖,心咚咚地跳个不停。近了,忙将头低下,或快速地转向别处,脸上早已一片绯红。心底的那缕柔情一波接一波漾出去。或手足无措地捋捋头发,哼唱着不成调的曲子,装做若无其事的样子仓皇逃离开。
偶然发现他身边多了一个精致的女孩,愁闷在顷刻间无声无息降临,心内一片苍茫。才忽然意识到要为这场虚空画上句号。而我在单恋的旋涡中却无法自拔。我是多么的寂寞和无助啊。好长一段时间,我的天空都是灰色和忧郁的。在我惊天地、泣鬼神的暗恋时,一个男孩也在默默地暗恋着我。一个人的心中有另外一个影子,哪里有空隙容纳其他。想必,我们是同病相怜,只是恋错了对象。
在我青春河流里撒下的这些花瓣,早已落花流水杳然去了。一场暗恋没有热烈,没有迂回,只有自己静静的演出。个中滋味,自己体会。
就这样,我的暗恋在青春里草草收场。

第104篇、糯米丸子情感故事

爱情深入到每一个细节。他说“当你爱上吃糯米丸子时,你就是爱上了我”
当年为了他这句话,她嫁给了他,她是家中的娇娇女,过着衣食无忧,饭来张口的日子,妈妈经常说她:“今后你怎么嫁人,不会做家务,不会做饭,结婚肯定被婆婆骂”她听后,赖在妈妈怀里撒娇:“我不结婚,跟妈妈过一辈子,吃一辈子妈妈做的糯米丸子”
她不爱吃肉,可唯独爱吃妈妈做的糯米丸子,小的时候,妈妈总为她吃饭发愁:“妞妞乖,不吃肉,个头长不高的,你不是要和小松树比个头吗,不吃肉,长不快的”
上大学后,学校离家很近,每天晚上她都回家吃饭,然后再回学校,那天晚上她和往常一样回学校,在校门口遇到他,他问她:“怎么天天回家吃饭?”
“嗯,学校的饭不好吃”我回家吃”说完她走了
他是她同学,两人在同一个教室,可从来没讲过话,可他喜欢她,喜欢她那开朗的性格。
他通过别的同学才知道她喜欢吃糯米丸子,他专门买来菜谱学做糯米丸子。
他在教室里不好意思直接把糯米丸子给她,他招呼同学们一起吃,然后他走到她面前:“尝一个吧”她轻轻的拿起筷子,夹一个丸子放在嘴里
她眉头一皱,跟他说,挺好吃的,谢谢,然后扭头出去了
她的表情被他捕捉到了,他也夹了一个糯米丸子放在嘴里慢慢吃,想到底哪道工序不对呢,直到把丸子吃光,他也没吃出来哪里不对劲。
他背着她偷偷跑到她家,跟***妈说了他心中的想法
***妈笑说:“明天来吧,我教你”
于是每天他都利用放学后,她吃晚饭回学校以后的时间来跟***妈学做糯米丸子。一个星期后,他拿着成品让***妈尝,***妈拍着他的肩膀:"你很聪明,比我做的还好吃,去吧,找她去吧,祝你成功”
他在教室找到她,把糯米丸子放到她跟前:“尝一个吧,我新学的”
她不好意思说不吃,轻轻的拿起筷子把丸子放进嘴里,心里一惊,看了他一眼,又夹了一个,嗯,这丸子,有妈妈的味道。
就这样她成了他的女朋友,毕业后两人结婚了,结婚那晚他抱着她:“以后,我天天给你做糯米丸子”她在他怀里娇羞的点头。
五年时间很快过去,她开始厌倦他做的糯米丸子,她嫌弃他不像男人,每天下班就知道围着锅台转,从来不去应酬,她提出了离婚,他爱她,也没争辩,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一年后,她已经被提升为部门经理,为了祝贺她的高升,她请同事们下班后吃饭。
来到一家饭店,她看见菜单上有糯米丸子这道菜,她下意识的点了这道菜。菜上的很快,唯独糯米丸子迟迟不上桌。
她把服务员小姐找来:“这道菜我们不要了,这么慢,我们都吃完了”
“马上快好了,这道菜很麻烦,工序也很复杂,厨师要先搅肉馅......"
服务员小姐的话,让她想起了他,他为了她做这道菜做了五年,这么麻烦的糯米丸子,他每天都不厌其烦的给她做,就因为她爱吃,可想而知她在他心中的位置。
她从饭店出来,拿出电话:“我还想吃你给我做的糯米丸子”电话那头良久没有说话,过了会:“回来吧,我给你做。。。。”
第105篇、女孩与发夹 情感故事
故事概要:
一个女孩喜欢上同院里的一个男孩,而男孩难以忘怀女孩小时的狼狈样,难以抱以爱心。一日,两人同去看演唱会,男孩深为台上女歌星的美貌倾倒,女孩问:“你看什么看得如此入迷?”男孩答:“那位歌星的发夹真漂亮!”后来,女孩 在商场里看到了同样的发夹,但是价格不菲。女孩忧郁再三,想起男孩看女歌手时的痴迷样还是狠下心决定买一个。但是钱没带够,于是交了定金,下回补齐钱才取货。女孩后来又去了商场交钱,补齐了发夹的钱。就很神气的回家了,边走边想:我带了美丽的发夹,该多好看那!,象那日演唱会的歌星一样!那男孩该喜欢我了……女孩越想越美,很高兴的回家了,一路上有很高的回头率。进了大院,见到男孩也在与人聊天,抬头见了女孩,很惊艳的样子。女孩更得意了。后来,女孩发现自己头上的发夹没了,女孩很焦急,沿途找回去,一直找到商场里,原来,发夹女孩忘了拿走。

分析:
自信的力量能吸引人、征服人
第106篇、那一场南辕北辙的青春伤痛情感故事

那时,他正在读高中一年级。正是脑子里充满幻想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对什么都充满好奇,对什么好像又都蛮不在乎。
校园里情窦初开的男生开始在课余勾肩搭背,为校园里貌美的女生排座次,也就是在那时,他知道了甄靓的名字。甄靓长得真的很漂亮,白皙的面容、精致的五官、长长的腿,走起路来像是小鹿在跳跃。她被那帮闲得无聊的男生评为学校一号校花,可谓当之无愧。
甄靓的名字在男生的嘴里像青蛙一样跳来跳去,时间久了,也跳到了他的心里。第一次对她有心动的感觉,是学校举行的一场排球比赛,身着短衫短裤的她四肢修长、动作优美,她的每一次击球,都会引起男生们的惊呼!就这样的,玫瑰花的种子在他心中一点点发芽;就这样的,毫无防备的,喜欢上了她。
喜欢也是默默地,这样的思念一如乞丐,衣着寒酸地藏在角落里。她的美丽让他产生了深深的自卑。他的学习成绩一般,长相也不出众,能够远远地看着她,就会感觉到无比地幸运和幸福。他会故意设计好路线与她相遇,或是提前站在她必经的路边等待她。多数的时候,她和女伴谈笑,偶尔独自一人从他身边掠过时,也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有时也会望他一眼,这样的惊鸿一瞥,立即让他心惊肉跳、紧张万分。暗恨爹妈给了自己一副不争气的外貌,长时间地望着镜子发呆,像是不认识自己的样子。一遍遍地用梳子梳理头发,希望自己能够帅一点点。
有时候,他想,其实自己并非一无是处,歌唱得好,语文成绩也不错,足球也踢得像模像样,把足球踢进球门时,他甚至想象自己以后会成为中国足球的救世主。鼓起勇气在她身边唱一些伤感的情歌,她和女伴会用惊异的眼光看着他,她的目光是一种鼓励,越发唱得动情,陷入到自我陶醉中。直到那个女伴说了一句“神经病!”,才把他骂醒。看着捂着嘴跑开的她的背影,他感到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暗恋在心中像麦苗一样滋长,有时候,爱情真的是一种力量,一向内向的他开始大着胆子打听有关她的讯息。就这样,知道了甄靓的一些情况。她的父亲是另一所中学的校长,每个周末她都会骑脚踏车回家。
终究是胆怯,约了一个同班好友,尾随她回家。期待着和她在路上会有故事发生。那一次,不知为什么,她没有骑单车,而是一位女同学骑着脚踏车带着她。路程过半,跟在她后面的他如果继续等待,那么与她搭讪的机会就会白白溜走。深呼吸了一口气,调匀自己的呼吸,独自加速冲了上去。没想到她竟然跳下了车。原来那个女同学的家到了,剩下的不长的一段路她要自己步行走回去。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快骑两步:你好,是回家吧?我捎你一段吧!她抬眼与他相望的刹那,天使般洁净的面孔与秋水一样的眼睛令他惊叹不已。许是看他面相老实,她并没有拒绝他的邀请,坐在了他的后座上。她的存在,不但没有让他感觉到负载的沉重,反而好像给脚踏车加了个马达,他豪情万丈骑得像风一样。
你也是我们学校的吧?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犹如琴弦拨动。
你认识我吗?他很惊异。
是啊,我知道你,你的歌唱得挺好的!
幸亏没有和她面对面,他一阵脸红。
我还看过你的文章,你的文章写的真好!下一期的校刊会发表出来。
你是文学社的?
是啊,你为什么不加入文学社呢?
她的话让他无以应对。虽然他的作文优秀,但由于他在班级里综合成绩一般,所以文学社毫不留情地把他拒之门外。
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叫张富贵对吧?有机会多给文学社投稿。
他再次感到一阵羞愧。早就想换掉爹妈给他起的这个土得掉渣的名字,怎么也想不到,甄靓对他的了解竟比他了解她的还要多。
胡思乱想中,她突然跳下了车。
我的家到了!谢谢你!她与他道别。目送着她的背影消失,他才怅然若失地原路返回往家赶。回到家中,感觉和甄靓的这次亲密接触就像是做了一个美丽的梦。傻笑一阵,发呆一阵,怎么也难相信,送甄靓回家刚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过。他感觉爱情似乎在那一刻降临了,它给予了自己无与伦比的信心和力量。
原以为,再见到她时会有朋友般的熟络和默契。没想到相遇后,都是礼节性的浅笑一下,或是第三者都觉察不到的点点头。这种蜻蜓点水似的问候,让他感到非常失落。
中学校园里的单相思可以毁掉一个学生,也可以成就一个学生。从此他开始打消乱七八糟的念头,发愤读书。高三时,他已经成了班里的优等生。课外活动,他喜欢去踢足球,这会引起一群女学生的围观,有时,甄靓也会藏身其中。他漂亮的摆脱过人、射门,掌声四起,他只注意她的反应。甄靓好像对观看篮球比赛更有兴趣,篮球场是学校里帅哥的集中地。那个名叫管波的男孩,每一次扣篮总会引得女孩们一阵阵尖叫。更令他郁闷的是,甄靓好像对管波情有独钟,她是他的忠实球迷,有时甚至帮他拿着衣服。
把精力集中在课本上能够治疗一切青春期的伤痛。当接到北京一所大学的通知书时,他竟然一脸地波澜不惊。他知道甄靓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大学。他不愿意自己的爱情就这样南辕北辙、无疾而终。
临行前的几天,他提着鱼竿到她家门口附近的池塘里垂钓。有好几个附近的居民提醒他,这口池塘里根本没有鱼,他笑了笑,默不作声,不为所动。
终于,等到她出来。
是你?怎么在这里钓鱼?这口池塘里是没有鱼的。她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哦,听说你考取了上海的大学。他答非所问。
是啊,你考上的是北京的大学对吧?从此我们可就天各一方了,别忘了我啊!她话语中透露着调皮。
我,我,这是……他哆嗦着想把藏在口袋里的信给她。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从她家里走出来的竟然是管波。看着高大英俊的管波,他一阵气馁。最终把手留在了口袋里。
你是想给我什么吧?甄靓盯着他的眼睛。
没有,没有啊。他尴尬地掩饰,做着垂死的挣扎。
管波把手臂搭在甄靓的肩膀上:是你的同学?让去家里坐坐啊!
他婉拒了她的邀请,丢盔弃甲地落荒而逃。他清楚地听到爱情在心中发出支离破碎的声响。
在那一刻,他明白,最美的花并不是为他盛开,而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那个陪伴在她身边的男孩管波,其实只是她的表弟罢了。
第107篇、你的爱有几指情感故事
爸爸妈妈离婚了,妈妈走了,我哭喊着要找妈妈。爸爸怒吼着,一个巴掌甩了过来:“***死了,你要愿意也去!”说完夺门而出,只剩下幼小无助的我独自一人待在空荡荡的屋子里。
从那时起,我在内心建起了一堵厚厚的墙,将自己与父亲远远地隔了开来,而喜怒无常的性格也让朋友们疏远了我。
我发誓一定要考上大学,为的是离开父亲,因为我一直没有原谅他。上大学后,每当听到其他同学谈起自己的爸爸妈妈,我的心就一阵酸楚,我可怜自己是个没人心疼的孩子。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参加了一个心理讲座。伴着音乐,老师让一半同学先围成一个圆圈儿,另一半同学分别站在围成圆圈儿的同学身后,这样就又围成了一个稍大的圈儿。然后,老师让里圈儿的同学转过身来与外圈儿的同学相对而站。他说:“现在,我们来做一个心理游戏,当我说‘手势’时,大家来做。如果你与对方都伸一根手指,表明你们互为陌生,不愿相识,听到我喊‘动作’时,请把脸转向左边;如果你们伸两根手指,表明双方愿意相识,听到‘动作’时互相握一下手;如果你们伸出3根手指,表明喜欢对方,听到‘动作’时双手握一下;如果你们伸出4根手指,就表明你们愿意分享对方的快乐,承担对方的痛苦,能为对方真心真意地付出,听到‘动作’时请拥抱对方。如果你与对面的合作伙伴出的手势不一样,就不需要做动作。”
第一次,站在我对面的是一个比我矮半个头的女孩儿,听到“手势”后我伸出了一根手指。让我吃惊的是,她伸出了3根手指。我们是陌生人,她表示喜欢我,我真不敢相信。由于我们手势不一样,没能做动作,我看到一丝失望从她眼中掠过。老师让里圈儿的人向左跨一步。于是,我与矮个女孩儿错开了。就这样,由于别人伸的手指总比我多,走了半圈儿下来我没有完成一个动作。
老师激动地说:“总伸出一根手指的同学该明白了吧,为什么我们的亲人、朋友一个一个离开了我们?因为我们不懂得付出。我们总在抱怨得到的太少,可我们付出了多少呢?大家回头看看吧,有多少人因为你舍不得付出而与你擦肩而过?等到你愿意付出时,已经没有机会了!
“大家闭上眼睛想一想已生华发的父母,想一想手足情深的兄弟姐妹,想一想朝夕相处的好朋友,他们真的没有为你付出过吗?而你又带给他们什么……”
我流泪了,这是我第一次因感动而流泪。我想到了爸爸,其实这么多年来,爸爸一直在补偿那一巴掌。在没有妈妈的日子里,爸爸既要上班又要承担所有家务。曾经有很多人劝爸爸再找一个妻子,都被爸爸谢绝了,现在想来,他都是为了我。
我又想起了开学时爸爸送我到车站的情景。那天,他眼里噙着泪花,而不懂事的我却在庆幸终于可以离开他了。上大学后,爸爸每周都给我打电话嘘寒问暖,而我却没主动打过一次电话。元旦的晚上,所有同学都在忙着给亲人打电话,只有我无动于衷……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之所以不被喜欢是因为太自私了。
回到宿舍,我拨通了家里的电话,话筒里传来了爸爸苍老的声音,他做梦也没想到女儿会给他打电话。随着发自肺腑的一声“爸”,多年以来构建在我心中的那堵冷墙彻底倒塌了,一缕阳光照进了我的心房。我终于学会了用4根手指迎接爱。
聂 勇/荐
第108篇、一箱饼干情感故事
女儿两岁了还没回过老家,家里人都打电话过来说十分想见见她,希望我们能回去一趟。因距老家太远,他们都没来过我城里的家。两年多没回去,再忙也该回去看看了,我们决定一家3口回去两天。在爱人的指示下,我们回去只给母亲买了件衣服,其余人都没买东西。虽然我还打算给在镇上读初中的侄儿买点东西,可在爱人的抗议下只好作罢,谁让家里的财政大权在她手上掌握着呢,再说了,刚买过房,的确手上钱不多。
到家后,我们先到达了母亲那儿,计划第二天和她一起回老家。母亲身体不好,常年和姐住在一起,由姐照顾着她。见我们回来,姐忙着高兴地给老家二哥打电话。挂下电话,姐说昨天我二嫂已跑到镇上对侄儿说我们第二天回来,让他中午请假回来和我们见上一面。中午吃过饭,正陪着母亲说着话,二哥的电话打了过来,电话那端是他有些着急的声音:“鹭,你看看小坤这孩真是哩,知道你们明天回来,他今天就给老师请假不上课了,要在家等你们。”小坤是我侄儿的名字。挂下电话,我有些感动,为了想早点见到我们,或是想和我们在一起呆的时间长一些,侄儿竟这样做。突然我有些愧疚,侄儿如此热情,这次回来我却什么也没带给他,合适吗?给爱人讲明情况后,爱人也感到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决定回到镇上时给他买点东西带回去。
真是天公不作美,第二天刚到达镇上,就下起了大雨。顺路走进镇最西边的那家百货店,并没见到特别合适的东西可买,最后我决定买点吃的给侄儿带回去。可吃的东西也大多是杂牌产品,只有一箱饼干的品牌我熟悉,算是知名产品。听店主说这种饼干他们卖得很慢,所以只进了一箱,想多要还没有,没选择余地,我买了这箱饼干。
从镇上到老家的这段土路在大雨的“袭击”下已经有些泥泞,租的车走在半路还熄了几次火,所以到家时,已近中午。二哥一家已在焦急地等着,听二哥说侄儿还不时地打着伞到院外去看我们回来了没有。听着二哥那有些苍老的声音,再看着他的面相,我莫名就有一种心酸的感觉。弟兄3人,我和大哥都在大城市安了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只有他一个人在家种着庄稼,并照顾着奶奶,而且还要供侄儿上学。因操劳过度,30多岁的他看上去好像有四五十岁,甚至可以说像个小老头。
“二哥,回来没给你带啥,我在咱镇最西边那家给你买了箱好饼干,你们吃吧。”递过饼干,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买啥东西,你们人回来我们就高兴死了。”二哥忙接过饼干,拿进了屋内。因时间关系,我们回老家的时间只有一天,本想和二哥在一起亲热地说说话的,吃完午饭后却不见了他的身影。下着雨,他能去哪儿呢。问二嫂,她也目光闪烁地说不知道。快到晚上,才见到了二哥,他浑身泥泞的样子吓了我一跳,忙问他去干什么了,他没回答。
一觉醒来,到了要走的时候,临走时,二哥从屋内拿出了一双儿童鞋,边递给我女儿边说:“娃,二伯穷,给你买不起东西,这双鞋送给你吧。”两岁的女儿自然听不懂这些,爱人代她接过了鞋。沿着依旧很泥泞的土路,我们坐在租好的车内如蜗牛般向镇上“爬”着。“你二哥真是,第一次见咱女儿不给100元钱,50元总得给吧,可只给了一双鞋,咱还操心着给他买饼干。”爱人有些生气,她是心直口快的那种人。“他家够穷了,能给女儿买双鞋就已很不错了,不能要求太多。”我劝着爱人。
到达昨天买饼干的那家百货店前,给司机掏烟时,才发现香烟空空,我决定进去买一盒。爱人也跟着我下了车,她想进去买点口香糖。“买点啥东西?”店主职业性地打着招呼,很显然,他已不认识我们。“拿盒烟吧。”递钱时,我手却愣在了半空,我看见了自己昨天给二哥买的那种饼干。“老板,这饼干是今天刚进的吗?”我忙问道,声音有些急促。“不是,昨天下午有个小老头拿过来的。他说自己吃不起这种东西,最后折价让我给他换了双儿童鞋。”
他说的那“小老头”肯定就是二哥,原来二哥昨天下午来换饼干了。老家距镇上有十多里路,昨天还下着雨,土路也十分泥泞,我实在不知道二哥是怎么抱着饼干一步步走过来的。
回头望望爱人,她正在擦拭眼泪。
第109篇、因为,山在那里情感故事
丈夫又去登山了。这一次是在遥远的阿拉斯加,北美大陆的最高峰——麦金利。留下我独自在家,寂寞如同一间空屋。
丈夫有两大爱好:一是登山,二是下围棋。
棋慰藉了他许多无眠的夜晚。然而人终究是要出门的,需要与人的交往。憋闷久了,他便生出些许焦虑与烦躁来。这时候,他就说:“我该去登山了。”然后就是长久地站立在窗前,目光穿越都市高耸的建筑,停留在某个莫名的远方。
丈夫爱山。他大学毕业后当了体育记者,工作给了他登山的机会。这一次,他便是与三名中国人的登山勇士一起去攀登6194米的北美洲最高峰。随队采访。
登山是艰苦的,睡无定宿,食无定顿,终日与危险做伴。登山家都是些钻死神空子的人。去年初,丈夫去滇藏交界处的梅里雪山,搜索在此遇难的十七名中日队员。
回来时的他只剩下九十多斤了,皮直接包在骨头上,粗大的关节一动,就像是要撑破皮肤。那些天,梅里雪山每天平均有四十八次雪崩,雪崩形成雪的瀑布。现在想来,还有些后怕。“登山是一种甜美的苦役,”他这么说,“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山就是为了等待我,而在那里历经沧桑了几千几万年。”记得一位外国登山家是这样回答“为什么要登山”这个问题的——“因为,山在那里。”是啊,仅仅因为山在那里。它存在着,沉默着,沉默地呼唤着。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召唤,我们没有其它的选择。
丈夫平素是宽容的。为了山,他却有时苛求于我,他从来不许我对山说“征服”这个词。他说把山峰踩在脚下是人类自诩的勇气,山其实就是山。即使你登顶了,只是山接纳了你。人不能改变山,一千年一万年,山都亘古不变。人和山之间没有征服只有对话,惟有对话才体现一种平等和谐的精神。
山,给丈夫以“家园感”。阳光下人的世界常常显得陌生、敌对,令人烦躁;而月光下山的世界,却是友善的,柔情的。山色苍苍,山风猎猎,给予我们一种久违了的信念与气度。人需要亲近自然。
为妻子的我,是嫉妒山的。然与其嫉妒山,不如和丈夫一起爱山。不过,我又常恐惧他因过分的执著而易流于自我流放的倾向,不免为他的安全忧心。
帮他收拾好行装,抹去眼泪挥一挥手,对心爱的人不说再见。五月艳阳下的麦金利,气温只有摄氏零下十五度。山势凶险,而他们这一次选择的路线是十七条登顶路线中难度最大的。我没有如朋友们叮嘱的那样,给他挂上一枚“护身符”;只在每一个有月或无月的夜晚,都读几页有关山的书。世界著名登山家植村的自传就搁在枕边。植村君是在麦金利山遇难的,为了打破该山冬季无人登顶的季节禁区,他死在五千多米的一处冰壁上。在我看来,植村已成了麦金利峰上的一个神。读他的书,便是我做的一次“晚祷”——我仿佛听见厚重的钟声在心的深处和谐地振荡……山会保佑我丈夫的。我相信。

第110篇、来——爱你情感故事

引子
假如没有你……
从小到大,我曾经无数次在我飞驰的思绪中做这样的假设。小时候你给了我那么多快乐和幸福,那时做这样的假设,我小小的心会痛,会落入似乎真的会没有了你的巨大惶恐中,从臆想回到现实时会很庆幸地想:幸好有了你。后来你又给了我那么多伤心和痛苦,再做假如没有你的假设时会从无边的假想中寻得一丝快慰,常会想没有你多好,那样我会是别人的女儿,他一定会陪我长大看着我披上嫁衣……
若干年后的今天我才知道,你是藤上的花,我是果,我的生命来自于你的怒放,便从此不做任何假设。因为终于知道,如果没有你,就不可能有我的存在。
1
小时候常安然地享受着你的照顾你的好,吃你烧的饭穿你洗的衣,顶着你梳的歪歪的小辫子去学校,看着你一米八十多的大个子被我这样一个小屁孩支使得团团转。妈常说:“你早晚要把这闺女宠坏!”你就那么笑笑,露出你雪白的牙齿,然后继续按照我的指示在烧茄子里面加巧克力酱,在煮好的牛奶中加盐再在冰箱门上画一只吐着舌头的小狗。
我6岁那年的一天,你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在你的身边摆弄我的布娃娃,忽然走到你面前很认真地说:“等我长大了你就和妈妈离婚吧。”你的视线从电视里的球赛移到我的脸上严肃地问:“为什么?”我郑重地说:“因为我要嫁给你。”片刻的愣怔后你也很严肃地点点头说:“好的。”然后我看见你边夸张地大笑边从沙发跌到地板上。当时我把你这过激的反应当成听了我的承诺高兴的,毕竟你那么爱我我也那么爱你,电视上说,只有相爱的人才可以结婚。
那时候觉得:有了你真好!
2
发现你有了心事那年我10岁,上小学4年级。期末考试后,我把三好学生的证书献宝样地在你面前晃来晃去,你却在神游太虚无动于衷。当我闻到饭菜焦味时你却对着冒了烟的菜锅举着饭铲发呆,你不在没心没肺地笑,不再有耐心地听我指挥,你甚至不在半宿半宿地看球赛,你开始喜欢刮胡子照镜子甚至系领带。
你开始对着早出晚回的妈妈抱怨:“你们学校那么多人为什么偏让你带毕业班啊!”低低的争吵声从你们虚掩的门缝传至我的耳畔,我开始惴惴不安,妈妈开始红肿着眼睛去上班。
终于那天我鼓起勇气拿掉你遮住了脸的报纸对你说:“爸爸,你怎么了,你变了。”你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有一丝慌乱闪过,你像刻意掩饰着什么似地说:“宝贝,今天是你10岁生日,我去给你做好吃的。”
妈妈回家时买回一个蛋糕,你烧了一桌子菜还开了红酒,一切都那么自然,似乎没有什么改变。当你习惯性地给妈妈夹菜时迎上了妈妈冷冷的一句话:“谢谢,我自己来。”你的手僵在妈妈的碗边,那时我还不知道那几天你们正在协议离婚,而离婚惟一的障碍就是我,你想要我,妈妈也想要。我至今都不敢相信,离婚,居然是因为你的背叛。
3
你离开家那天的画面被我长久地定格在我的记忆里:妈妈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电视,手里拿着遥控器不停地换着电视画面,你和那个漂亮的阿姨在收拾你的衣物。我惊恐地看着这一切,想不出这是为什么?你离开时妈妈冷笑着说:“不给女儿一个解释吗?”你蹲在我面前,喉结动了几下,舔了舔嘴唇艰难地说:“宝贝,我和妈妈离婚了,所以我要离开这里。”妈妈站起来咬牙切齿地说:“不是这么说,太笼统。”我可怜的妈妈,终于没有了理智再维持她的风度。
接下来我听到一个我永远都不想听到的故事:你爱上那个漂亮的阿姨,抛弃了我和妈妈。我的大脑有瞬间的空白,所有的思维都断了线。你离开时的关门声惊醒了我,我疯了样地跑到阳台上,看着那个阿姨牵着你的手一步一步离开我们的家。我歇斯底里地喊:“爸爸,回来——”妈妈用手捂住我的嘴:“不许再叫他爸爸,他不配!”我咬破了妈妈的手一声接一声地喊:“爸爸,回来——”那时我只有一个念头:把你喊回来。妈妈的巴掌终于落在我的脸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响,我看见我的妈妈,泪水无声地在她的脸上纵横着。
我从那时开始恨你,发誓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4
我不再无忧无虑,不再爱笑,不再摆弄我心爱的布娃娃,我的脑海中无时无刻不盘旋着你的影子,你的疼爱你的照顾,甚至你离开时的样子,我发现没有了你的日子我是那么的不习惯。
我常把自己关在不开灯的屋子里,一遍又一遍地想念你,我痛恨这想念,我发誓我要恨你,可却控制不了对你的想念。我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坏孩子,怎么可以想念一个那么坏的你,为了惩罚自己,我对着自己的胳膊狠狠地咬下去。
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医生说我得了自闭症,我的成绩一落千丈。妈妈开始和我说其实离婚不是你一个人的错,是她全身心地投入了工作忽视了家庭忽视了你,还说虽然你们离婚了我依然是你们的女儿,你对我的爱不会变。听了这话我冷笑,爱会舍得抛弃吗?
再见到你是你离开家半年以后。那个傍晚放学后,我恹恹地回家,看见客厅里坐着你,左边是妈妈,右边是那个漂亮的阿姨。
你走到我面前自顾地说着一些想念我的话,我将目光穿越很远,冷冷地推开了你的双手,我想用结了冰的表情告诉你,我有多么地轻视你。那位漂亮的阿姨走到我面前蹲下,讨好地说:“我知道你爱你的爸爸,你到我们家里来吧,我会和你的爸爸妈妈一样爱你。”我看着她那张青春漂亮又笑容可掬的脸,伸开手指狠狠地抓了上去。我听见了她的尖叫声,看着指甲缝里的血肉,我的心里升起一丝快感。
5
升入初中的第一天我发誓要好好学习,我要让你知道,你抛弃的是一个怎样优秀的女儿。
妈妈在那一年结了婚,对方是个警察,对我关怀备至,呵护有加。看着妈妈渐渐有了光泽的脸,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心里感激着警察的好,嘴里却始终不肯叫他一声爸爸。在我的心里,爸爸只能是你,尽管你给了我那么多伤害。
时间是创伤最好的良药,优异的成绩让我赢得了同学的尊重、老师的喜欢。我把你埋在心底变成了一块疤尽量地让它布满尘埃,遗忘在岁月的角落里。
日子就这样一路走过来,大学毕业后我去了银行工作。我以为我的生活就是这样了,我甚至忘记了你,直到那天,妈妈对我说你生了病,很严重,必须做一个手术,但你有一个心愿,想看看我。我站在那里抬头看天上的太阳,阳光刺伤了我的眼,有液体模糊了我的视线。
6
再见到你时我呆住,病床上的你瘦得没了人形,才多大年纪居然灰白了头发。你对着我伸出干枯的双手叫:“宝贝。”
所有一切都瓦解在这一声熟悉的呼唤里,只有你才这样叫我,才不会管我已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姑娘了。我一直以为我恨你,却不知道,恨的背后依然是爱啊,我把头深深地埋在你的胸前,一丝温暖涌遍了我的全身。我哭着对你的女人喊:“你是怎么爱他的?你怎么可以让他变成这样……”女人哭了,泪水滑过她不再年轻还残留着我的抓痕的脸。
你被推进手术室时我对你说:“爸爸,你必须好起来,你要把欠了我这么多年的父爱补偿给我。”你说:“好的,宝贝。一定会的。”
那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4小时,我盯着表针度时如年。我曾经无数次想过假如没有你的情形,却不知道真的面临要失去你时心痛会是这个样子。我流着泪一遍又一遍地祈祷:“我宁愿你背叛我,我宁愿你伤害我,我只要你健康快乐地活着。”
手术室的门终于开了,医生手里举着几个鸡蛋大小的瘤子说:“还好,还没有扩散。”
我看见满天的乌云散去。还好,你这个犯过错误的坏爸爸,我还有机会来惩罚你,来——爱你。
第111篇、折下天使的翅膀,送你飞翔情感故事
他,长得很帅,也很酷。没人知道,为何,他总是那么冷冰冰的。他,也曾恋爱过,但,总不了了之。他,很痴情,心中的伤痛,久久不能释怀。她,单纯得就想一张白纸,那么令人怜爱。他们的相遇,是在开学第一天的偶遇,他被他的笑容给迷住了,而她,望着他的脸,第一次被人盯着感到脸红。在他眼里,她并不美,但总有种说不出的吸引。而她,则被他那带着忧郁的眼光给勾了魂。在开学不久的时候,女孩提起胆要了男孩的电话,而他,也想吃错药了一样,给了她电话。或者,用他的话来说,她的单纯与天真,令人无法拒绝她的任何要求。在别人眼里,男孩就像天使,虽然很冷,但,他身边的人都知道,其实他很温柔。虽然他曾踏足黑社会,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很善良,心很软。没人知道为何他总骟动双翅远离人群,没人知道为何他总孤单。
要了他的电话后,女孩经常打电话给他,而他总喜欢气她,让她发脾气,气得直跺脚。女孩,发起脾气,真的很可爱,就像个小孩。时光如流水般流逝,不久,男孩开始约女孩去玩。他总是很爱护她,满足她的一切愿望,让她牵着他的手,到任何地方。渐渐的,女孩粘上了男孩,男孩也很喜欢女孩陪伴在身边,所以也找尽一切理由,到女孩身边去。他很喜欢她向他撒娇,喜欢她对自己发小孩脾气,说着那如白痴的话语,听她说童话故事,听她说她的梦中情人。他,很喜欢拍她的头,因为拍了她的头后,她的表情真的很像白痴。
半个学期下来,他们谁再也离不开说,就这样粘着,粘着,每天做着白日梦,每天看着女孩发呆,诉说着那简简单单的梦。女孩,开始变得很贪玩,因为她只想粘着他,所以,到晚上,他就带着女孩爬墙逃出校园,又或者把女孩带出宿舍,在那片草地上,静静地躺着,望着满天星飞舞,看流星划过。他,看着她那充满天真的笑脸,他也傻傻的笑了。他,从此不再是那冷冰冰,不可一世的王子了,他也变傻了,变单纯,变幼稚了。他明白,他已深深爱上了她,他也明白,她对自己的情也一样。
秋叶带来纷飞的痛楚,结束了一个假期,他两,粘得更紧更紧,很害怕,对方不在身边,很怕很怕那思念的痛楚。一天,男孩终于鼓起勇气对女孩说他爱她,而女孩,感到迷茫了,因为,她一直没考虑过这个问题,所以,男孩伤心的走了。女孩的心也跟着飞走了。几天后,男孩看到女孩眼中的泪光,看到女孩的忧郁,回到了女孩的身边。他们谁也没提起过这件事,男孩也总默默的为女孩付出,虽然心里很难受,但总是笑着面对她。夜里,男孩的心,总感到有很多很多的苦痛,难道只能做朋友吗,心真的很痛。而女孩,总在思考着些什么。难道我不他吗,为何我下不了决心?一夜,男孩的生日,女孩有事不在身边,他喝醉了,他推开一切朋友为他庆祝,痴痴的等她的到来。他醉了,他喝了很多很多,直到深夜醉倒在窗台,他朋友告诉了女孩,她赶到了他身边,默默的照顾他。她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下不了决心了,因为在乎,所以害怕失去。她,到他怀中,听着他的心声,幸福的睡了,很甜很甜的睡了。第二天,男孩醒来,吻了她一口,说爱她。女孩又一次沉默了,男孩心又一次疼了。但他没说什么,或者爱,就是要折下自己的翅膀送她飞翔吧。所以,他依就默默的守护在她身边,呵护她,给她全世界的欢乐,不让她感到孤单,不让她受伤。可,奈何,好景不再长,男孩的仇家找了上来,他害怕女孩受到伤害,所以离开了。女孩很伤心,哭了,哭得让人心碎。男孩看到,心也碎了,崩溃了。他夜夜寻醉,夜夜在床上看着星星,想念着女孩。他,曾说过,就算天塌下,也决不让女孩受伤,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也决不让女孩哭泣。可,现在,她受伤了,哭泣了…
不久,男孩被找到了,终于打了起来,打得很激烈,他一人狂战十几人。但,他不在乎了,因为他心碎了,他疯狂了。结果,他没受伤,但却伤了十几个人,他虽没被拘捕,但却被开除了。他绝望了,留下了一封日记,把它藏在了那个伤心的角落,那个连女孩都不知道的角落。然后不对任何人说一声就走了。后来,女孩痴痴的等着,盼着,蜷缩在那个角落里,终于发现了那些日记。原来,在那角落了,埋藏了他的苦痛,也埋藏了他对她的所有的爱。
男孩在日记里说到:我真的很爱很爱她,我想给她全世界的幸福。好想好想每天醒来,吻着她的额头,在她耳边轻轻诉说我爱她。好想好想牵着的手,坐在海边,靠在一起看日落。好想好想和她数着星星看流星划过。但,等了这么久,我依就等不到那句我爱你,我心碎拉,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该来的也总要来,我要离开了,希望她真的不曾爱过我。她是没有翅膀的天使,她的生命应该充满欢笑与幸福。而我,不过是插了天使翅膀的魔鬼,我应该折下翅膀送她飞翔。但愿离开后,她能够很快的忘记我,找寻属于她自己的幸福。只要她幸福,那就足够了。
看完,女孩哭了,很伤心的哭了:为何我要犹豫,为何不肯说出自己对他的爱,为何让他伤心的离去。天啊,这女孩哭了,很伤心的哭了,哭了两天两夜,握着那纸张,哭了两天两夜。没有泪水了,她就哭出了血泪,都说女孩是水做的,水化为泪水流干了,人也就憔悴了。然后,哭倒了,累了,睡着了。到底是为什么啊,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想要他能回到我身边。
第三天,男孩放心不下回来了,看到昏倒的女孩挂着两行血泪,他哭了。他的心像被千万根针插入一样,比心碎还要痛。眼前的快乐天使因他而哭得晕倒,哭出了血泪,变得那么的憔悴,他真的崩溃了,心碎了又碎,心里的血,随着滴干了。他仰天怒喊,抱起女孩,向医院飞奔而起。一千米,两千米,他忘记了疲惫,忘记了时间,就这样继续狂奔。终于到了医院,男孩终于累倒了。
第二天,女孩醒来,看着身边病床上的男孩,幸福的笑了,幸福的流泪了。她走到他身边,抚摸他的泪痕:他昨天一定很伤心吧。男孩醒来了,她捂住了他的嘴,说:我爱你,我不需要你的翅膀,我只想让你带我飞,直到永远…

第112篇、功勋章情感故事

功勋章
作者/刘会然
那时,他还小,父亲很宠他,他要什么,父亲就能给他什么,但有一样东西父亲不会给―――那枚圆圆的功勋章。
功勋章是父亲用生命换来的。
还是在战争年代,为了掩护群众转移,父亲留了下来。转移时条件十分艰苦,到了最后阶段,连吃的补给不上。群众把自己的食物分给父亲吃,父亲却不肯,因为他坚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由于无食裹腹,父亲落在整个队伍的后面,被追赶的敌人击中膝盖。父亲滚落山谷才保住了性命。
父亲视功勋章如命,用红绸把它里三层外三层包裹起来,藏在一个樟木箱里。每到受伤纪念日,父亲都会在净手后摩挲这枚勋章许久。
他12 岁那年,母亲急病住院,医院说要急需手术,可家里却穷得付不起手术费。东筹西借也只凑了手术费的二分之一。亲友都劝父亲把功勋章当掉,能值好几万。但父亲没有,因为他明白母亲的病不是靠当一枚功勋章的钱就可以救活的。最后,母亲由于无法动手术过早地离开了人世。
在父亲艰辛的养育下,很快,他大学毕业了,并在政府机关上班。不久就担任某科室的一把手。那次,他带了好些礼品去看望父亲。
第二天清晨,父亲就搭车往城里赶。父亲把这些礼品扔在儿子的办公桌上,目光与他对视着。他眼里很快起了寒意。更让他诧异的是父亲把那枚功勋章用双面胶黏在他办公桌对面的墙壁上。父亲虽然没有说任何一句话,但他却明白了父亲的深意。
在父亲功勋章的注视下,他在办公室里为人处世规规矩矩。
一次,他在办公室接待了一位高级领导。这位领导看到黏在墙壁上的这枚功勋章很惊讶。领导是位狂热的功勋章收藏着。领导明白,这种功勋章是我军历史上罕见的品种,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这枚功勋章让领导魂不守舍。领导多次委婉地要他转让功勋章。他明白功勋章在父亲心中的分量,但如果不答应,得罪了领导,自己的前程堪忧了。
他冥思苦想,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他把真的功勋章给了领导,自己仿制了一个赝品。
果然,他很快成了局里的一把手。
搬办公室的那天,父亲赶到了他办公室。父亲伸手去卸下功勋章,刹那,他的双手痉挛,全身像遭雷击。
父亲很快就病到了。
他也很快就倒了,是受那位被“双规”的上级领导的牵连。他成了一个普通的办事员。
他觉得愧对父亲,千方百计打听那枚功勋章的下落,因为他知道,没有这枚功勋章,他这一辈子都不敢和父亲进行目光对视,病床上的父亲也无法重新站立在他面前。他寻寻觅觅,可功勋章却泥牛入海,了无痕迹。
一个黄昏,一位外商约见他,说他知道功勋章的下落,在某国一收藏家手里。外商说即使他现在想赎回,凭普通办事员那点可怜的工资,至少要奋斗五十辈子。
外商很爽直地说,咱们来笔交易。如果你能把你们单位的专利技术拷贝给我。我保证把功勋章完好无缺地交回你手里,并且,外商狡黠地补充道,我还会给你一笔钱,数量是你十辈子的工资额。
他弄到单位里的那项最新的国家专利是轻易而举的,但是……
那段时间,他每天去探望父亲,看着卧病在床的父亲,他就会想起那枚父亲用生命换来的功勋章,想起父亲这一辈子的含辛茹苦的培养,想起因无钱医治而早逝的母亲。他整天默念着功勋章,这让他寝室难安。
他心里的两个魔鬼在打拉锯战,好几次,他都想拿起电话联系外商,但每次都没能把外商的号码拨完。
一天,一伙歹徒持刀来抢劫单位里的保险箱。在歹徒刺刀威逼下,其他工作人员纷纷鼠窜,他却挺身而起,与歹徒殊死搏斗。由于他的勇猛抵抗,歹徒们的行动没有得逞。可他也被歹徒刺成了窟窿人。
公安部门查实,抢劫行动就是那个外商策划的,外商原来是某国的技术间谍,由于急切想得到那份专利,而他又迟迟不肯帮忙,间谍才决定冒险提前动手。
那份专利涉及到一项国家顶尖技术,他的英勇举动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表彰他,公安部门隆重地为他颁发了一枚功勋章。
不久,伤痕还没有痊愈的他就跪在父亲床前,泪流满脸。他把自己那枚闪烁着光辉的功勋章放在父亲手里。霎时,父亲站立如松,脸庞犹如葵花,带雨怒放……
第113篇、我的爱和性被时尚误导情感故事

大二的时候,我恋爱了,我的男友丁祖,是比我大6岁的师兄,当时已经毕业在一家广告公司上班。我们是老乡,毕业于家乡的同一所中学,父母辗转托他照顾我。他很尽责,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关心我,在我想家的时候安慰我。当我渐渐熟悉了大学生活,并且如鱼得水的时候,我们的爱情之花也开放了。
那时候,同宿舍的6个姐妹,先后都恋爱了。大家都是女孩,“三八”起来无所顾忌。每天晚上熄灯后,我们都要开一会儿“卧谈会”,谈论各自的男朋友,最暧昧又最刺激人的便是旁敲侧击或是单刀直入地询问发展到什么阶段了,有没有“那个”。都是情窦初开的女孩,对性充满了向往和好奇。
我下铺的芳雨是个热情奔放的女孩,几个女孩中,她是最早谈恋爱的。有一天晚上,她一脸自豪地向我们宣布,她和她的男朋友“那个”了,她宣告她的处女时代已经结束。我们齐刷刷地回头,想问什么却又不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我小心翼翼地问:“感觉怎么样,心里怕不怕?”她说:“怕是有一点啦,不过我不后悔,他说他爱我爱得发疯,才会情不自禁,我也爱他,所以就给他了。”
那天晚上,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丁祖俊朗的面容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回想着我们在一起时的亲热缠绵,心底涌起了无法遏制的渴望。我的手情不自禁地开始抚摸自己,光滑的皮肤,饱满结实的乳房,平坦的小腹,修长的大腿,他会喜欢吗?他一定也渴望得到我吧。我是不是应该为他结束自己的处女时代呢?在我的心里,丁祖就是我一生一世的选择,是我永远的保镖,如果他要,我一定义无反顾。
其实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妈妈千叮嘱万念叨的便是这个事,她说谈恋爱可以,但一定切记不要在婚前发生性行为。妈妈她们这一代人太老土啦,她们只知道这是“信息”时代,不知道这还是个“情色”时代。从报纸杂志网络可以看到,婚外恋、一夜情、异性合租同居屡见不鲜,因为爱而性,不是自然而然的事吗,为什么要人为地扼制呢,这不是违反人性吗?
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迫切,我迫切地想体验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究竟是怎么回事,“爱”到底是怎么做的?每次芳雨和男友约会回来都满脸春色,趴在我耳边讲述他们在哪儿做的,做的过程,她说她的男友很棒,每次都让她欲仙欲死。
欲仙欲死?这个词让我浮想联翩,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真的那么神奇吗,竟然会体验到欲仙欲死的感觉?仔细打量芳雨,发觉她最近漂亮了许多,可谓脸若桃花,眼似春水。芳雨说这都是爱情的滋润,“傻瓜,女人是花,男人便是雨露,懂吗?”她暧昧地冲我眨了眨眼睛。
再和丁祖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变得忐忑不安起来,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提出那种要求,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表现,是立即答应他呢,还是故作矜持,在他面前保持必要的高傲?我被这些念头折磨得心神不宁。一天晚上,在丁祖的出租屋里,我从后面顽皮地抱住了他,要他背我。他假装无奈地背着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故作不小心两个人都摔倒在地板上。“好啊,竟然敢摔我,你是怎么当保镖的?”我爬起来胳肢他,他一下子把娇小的我揽入他的怀中,一个翻身,把我压在他的身下。我感觉他的身体已经起了变化,他的呼吸急促起来。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人无法遏制的激情和渴望,我紧张而又兴奋,害怕而又期待。
我害羞地闭上了眼睛,用一种默许的态度,迎接着那神圣时刻的到来。我渴望着,渴望他进一步探索我的心事和肉体,在我倾心相爱的人面前,一切羞涩都蜕变成了心底渴望怒放的花蕾。我把丁祖的手放在我的衣扣处,我的心,咚咚咚,像战鼓一样,擂得激情澎湃。
他的手开始顺着我的衣领开口处,向肌肤深处滑去。我战栗着,不敢想像两个人身心合一时的那种销魂夺魄的感觉。
但丁祖突然坐起来,喃喃地说:“不,我不能。”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替我整理好衣服,拉我起来坐在他身边,他说:“对不起,刚才我太冲动了。”我说:“我不怪你。”
从他的房间里出来,我有些失望,这种失望在我的心里蔓延,像毒素一样侵袭着我。我忍不住把这一切告诉了芳雨,芳雨说:“到了那种地步还能急刹车的男人,真是了不起啊,不过,所谓爱到深处难自禁,他这样自律,你能肯定他是真的爱你吗?”
“他当然爱我。”我急急地说。
芳雨沉默片刻,上下打量我一眼,“那就是你的魅力不够,无法让他意乱情迷。”我有些恼羞成怒,却又哑口无言。
我一夜无眠。是啊,也许他爱我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深,也许他并不是爱我,只是寂寞时需要人陪着他,也许是我的魅力不够,因为我只是个长相普通的女孩子,也没有骄人的身材。这些问题困扰着我,促使我在一次次约会中变得主动起来,亲昵的程度也加深了。我的行为已明白无误地传达出我的想法,但每次他都在关键时候刹车了。他说,丫头,这是禁果啊,你还是个学生,还年轻,现在就品尝难免青涩,还是留到真正成熟的时候吧,我要对你负责……
就好像兜头一盆凉水,在我都已经情难自禁的时候,他如此理智地控制着自己,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下来,我抑制不住内心的疑虑,眼前这个忽然冷静得如此陌生的男人,他是真心爱我的吗?
我的眼泪让他听懂了我内心的询问,他说:丫头,不要怀疑我的爱好吗?我不是不想,正是因为爱你,所以我才不想伤害你,我要对你负责,你懂吗?现在发生这种行为对你来说还太早了,你的爱情观人生观还没有成熟,当你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想爱想嫁的人并不是我时,今天发生的一切对你来说就是伤害……
“好了,别说了,我又不是不懂,你怎么像我妈一样啰唆?”我冲出他的房间,忍不住泪流满面。太伤自尊了,他的拒绝让我体会到的不是他所说的尊重,而是一种侮辱,是对一个年轻女孩的魅力的轻蔑。男人坏是因为女人的魅力给了他足够的引诱,丁祖淡定自若,反衬我做女人不及格。也许,他想爱想娶的人根本就不是我,所以他才不敢,因为他怕负责;也许,他嫌我长相太过平凡,胸脯不够惹火,所以他不能够为我疯狂。
在极度的受挫感觉中,我开始接受一个追求我很久的男孩。
我的新男友喜欢上网喜欢蹦迪,是个新潮时尚的男孩子。我们很快就如胶似漆,每天一起上课一起上图书馆一起逛街泡网吧,青春张扬而热烈。交往三个月后,男友就向我提出了“献身”的要求。当我们在旅馆的房间里四目相对的时候,我的心里突然有了后怕有了担忧,因为我的年轻的男友没有对我说过一句要“负责任”的话。我突然的抗拒让他有些不快,他问我:“你爱我吗?”我点头。“爱我,就给我。”在这句流行的话里,我缴械投降。疼痛中,我没有体验到快感,但心里却涌起了一丝骄傲,原来我也可以让男人为我疯狂的。
后来,我们和有些同学一样,在校外租房子同居了,年轻的身体有太多的热情,这让我们几乎一有时间就纠缠在一起。意外很快来了,我怀孕了,我又惊又怕,虽然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但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么年轻就要结婚,就要当妈妈。他知道了,不假思索地说,拿掉就行了。
三个月后,我再次怀孕,再次做同样的手术。躺在手术台上,我突然怀疑男友对我的爱也许只是欲望的代名词,爱一个人就应该爱她的身体,但我做手术,男友却表现得轻描淡写,仿佛那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很快,就面临着毕业。毕业后何去何从,男友从来没有和我商量过,我问他,他说反正我是要回家乡的,至于你要去哪里,随你的便。我气急败坏,那你的意思就是要和我分手了,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啊?
男友说:“我要怎么负责任啊?我们是因为相爱才在一起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的,我从来没有强迫过你。你是女人,你不知道做爱会有意外啊,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你是不是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啊?既然敢做就要敢于承担后果嘛!”
我被噎得说不出话来。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丁祖,想起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想起他对我的爱护,我在痛苦中恍然明白,其实他才是真正爱我的人,因为爱,所以怜,所以才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
我的爱和性,被时尚误导,让我失去了真正的爱情。所幸,我已经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什么是负责任的性行为。只是,青春难道必得愚昧必得忧伤才能成熟吗?
第114篇、千纸鹤情感故事

眼看就要冬天了,凛冽的北风肆意的狂卷着树上那仅留的一点枯黄,霓虹初上路上的行人仿佛被雨打了一样行色匆匆,天空中有一层淡淡的云模糊了月亮的斑驳使整个世界也为之暗淡了不少。
在街头的一角有一对男女,“枫,你刚才在说什么?你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吗?”女孩儿再也抑制不住眼角的泪水,“呵呵,说了一遍你好像没有听明白!那好我就再说一遍:我们分手吧我已经不喜欢你了,现在看着你很是让我讨厌”眼前的这个男孩儿五官分明仿佛若刀削一样刻在清秀的脸上,一双秀眉斜插入鬓笔直的刘海遮住了那越发暗淡的双眸,面对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儿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只是脸色苍白的吓人。“枫,我不明白为什么?难道以前的一切都是假的么?你说过会一辈子照顾我,难道你的一辈子就是如此的短暂?”女孩儿一口气说完哽咽的再说不出一个字来,转身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在女孩儿转身的一刹那男孩儿的手动了动没有伸出去。“小玲,你说的没错我的一辈子就是这么的短…”第一次见到男孩儿的眼角湿润了,他抬起头望着那幽灵般闪烁的星辰无力的摇了摇头猛然间打了个冷颤,他抬起的脚还没有落下身子却慢慢的向后倒去!风更大了只是吹在一个毫无知觉的人身上就如同吹在那光秃秃的树干上一样,那么苍白那么无力!
都说女孩子的直觉很准,她心里不踏实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向对自己呵护有加的枫会这样对自己,她想弄清楚!当她回来看到躺在地下的枫时那低落到谷底的心虚仿佛幻化出了无限力量,她跑过去呼唤:“枫、枫我是小玲啊,你怎么了?”他没有回答她,在他那里时间仿佛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刻,只有风依旧呼啸路上这个时候早已连个人影都见不到了,她背起他步履蹒跚的向前挪着。
当他睁开眼后看到的是洁白的病房,紧接着又闭上了!“枫,你醒了!医生说你;没啥事休息几天就好了”女孩儿喃喃的说着,“你不用来安慰我啥情况我自己清楚,谁让你在这儿的你走、你走咳!咳!”“好、好我走你别着急”女孩儿的眼泪再次忍不住落了下来,这一刻她什么都明白了,从这以后女孩儿天天来看他给他削水果、讲故事,可是男孩儿好像突然变得很冷漠时不时对她大发雷霆,渐渐的女孩儿学会了坚强知道自己在这里不能哭,终于有一天男孩儿对女孩儿说:“我们谈谈心吧!好久没有好好说过话了”女孩儿点点头,“我知道自己得的是肝癌我活不了几天了,你答应我在我死后好好对自己不要伤心找个比我对你好的”,女孩儿还是点点头,“你也要答应我,在这段时间好好配合医生治疗,不然你休想我会答应你”女孩儿说的很坚决,男孩儿无奈的笑笑道:“好吧”。往后的几天一切都好像风平浪静了,女孩儿还是每天来看男孩儿。“枫,你看这是什么?”女孩儿拿出一只小巧而精致的纸鹤,“鹤?你弄这玩意干什么?”说完男孩儿还不忘用眼睛瞪了她一眼,样子像是在责怪但其中更多的是对她的关怀。“哎呀,你就永远是个猪头,传说呢叠一千只纸鹤可以还人一个愿望”女孩儿说完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呵呵,那你叠多少了?”“不告诉你”男孩儿又是会心一笑:“呵呵,明天我就该手术了记得答应我的事”女孩儿的眼神忧郁了一会儿又急切的说道:“我相信会好的我有千纸鹤”,这些天他们都好好的珍惜其中的一分一秒,女孩儿更是没日没夜的叠啊叠自己都不知道叠了多少个一千。手术那天女孩儿早早的来到了医院带着她那如小山般的纸鹤,目送着枫进了手术室或许她一辈子也忘不了枫最后那充满期待与安详的眼神!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而女孩儿在翘首等待中仿佛度日如年,心中一遍遍的祈祷着,当头盖白布的枫从手术室推出的一刹那,女孩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这个结果自己也曾想过,但在这一刻头仿佛被电击过一样一片空白,手中的纸鹤洒落一地。女孩儿木讷的走到枫的身边掀开白布依旧是那张清秀的脸…
女孩儿缓缓拾起那些小纸鹤把她们放在了枫的身边,“叠了这么多的纸鹤却没有还我一个心愿”!
此情只能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衔恨无眠空死处,只因所埋心上人!
第115篇、我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情感故事
因他曾这样吻过她的眼,她的眼便清透如深邃星海,迥然生辉。他的手如贪恋般抚过她的发,轻柔地击中她的肋骨。
她便热爱他,用尽全部的力气,去拼一个未来。仿若世间万物都失去意义。她的心,被融化在十二月严寒的季节。
时隔多年,她仍不曾后悔,给予那个男子,如此般的疼爱。在那段最值得留恋的时光,她把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他。
只徒留灵魂在时光中穿梭,傻傻的等待那一场明知无法到来的婚礼。
文/冷馥年
1回忆,最是不堪回顾
爱情是要建立在信任之上的,否则未来迟早会如海市蜃楼般虚幻。她合上书叹了口气,终于承认,相爱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却让她固执地爱了这么些年,直至如今连回忆,仍让她的眼眶酸涩得疼痛。如悲伤一寸寸地啃噬着心脏。
恍惚忆起,她曾为他织就一双手套,看见他拿在手中爱不释手,她便开心了很久。他们之间不容易,他高校尚未毕业便缀学与她同住。他是家中的独子,从小衣食无忧,却与她尝尽饥肠之苦,体验过露宿街头。甚至被人不堪地辱骂,所有尽可能的风霜,都一并来临。但他不忍她劳累,他曾握紧她的手,满目虔诚之意,说要许她一世的温柔。
那年冬天,他如往常一样裹着单薄的外套出门,骑着单车去往三十公里外的镇上教书。她细心地为他整理好课本资料,然后将保温盒递给他。她瘦小的身体在严寒的天气下显得十分孱弱。他转身亲吻她的眼睛,叮嘱她不要外出,便迅速出了门。
随后,便发生了让她从未意想的事情。他的父母找上门,厉声呵斥她,毁掉了儿子的前程。她感到委屈,却仍是不动声色,强忍着眼眶的欲意喷薄而出的泪水,呆呆地立在客厅,全身冻得有些颤抖,仍倔强得不肯低头。他们不接受她,抑或只是不接受她曾是舞女的身份,她是知道的。
她心下明了,软言细语地几句好话也不会得到温文儒雅的宾客般的对待。她孤立无援。唯一的支撑便是他,他爱她。这样想着,便觉得有了几分力气。静静地与他们对立。终于,她体力不支渐渐失去意识,昏厥了过去。
她从混沌的回忆中醒了过来,打开手机翻出儿子的照片,事情已经过去五年多,她只道自己深信了世间有真情这回事。他应该也曾如自己这般难以释怀才是。这样想着,心里便舒坦了不少。然她无知觉,泪水早已湿透了她的脸。
2红颜绕香城,你未曾说再见
梁俞白回来的时候,家中一切无恙,却唯独不见了她。他心急如焚,顶着凛冽的寒风,四下询问,徒步行走了三个多小时,仍未见她踪影。空旷的场地,只剩白皑皑的雪,还有风毫不眷恋的嘶嘶声在耳边回响。他回到家中,看着灶上冰冷的锅碗,她触及过的每一寸地。脑海中闪过她泪雨涟涟的模样,心便疼痛开来。拨通母亲的电话,声色咄咄地质问,“棃禾呢,是不是你们把她带走了。”
梁母毫不避言,坦言说出了那个条件,让他回去迎娶局长的千金小姐,便放过容棃禾。
他听完后气得不轻,青筋怒爆,思量过后却不得不妥协。棃禾如今身怀有孕,身子骨异常虚弱。
父亲派人开车将他接了回去,并许诺让他再见她一面。在他与局长千金求婚之后。
那一晚,他看见在月光下熟睡的棃禾,泪无意识地滴落在她的胸前。他俯下身亲吻她的唇,轻轻地抚顺她的发。自认识她以后,他变了许多,从纨绔子弟到对人对物拥有平常心。他带她私奔,却让她受尽了千般苦。如今,就连分别,都必须悄无声息的进行。她被医生注入了少量麻醉剂,削瘦的脸庞显得毫无血色,如纸般苍白。这个女子,是他唯一的爱啊,他这样想着,越发不能控制自己,心下一片疼痛,颤抖着一遍遍轻抚她的脸。
她于凌晨两点多醒转过来,六个多月的身孕造成她的行动诸多不便。护士听见声响便急忙忙打开门,询问她的需求,叮嘱她多休息。她的身体里,如今流淌着的是两个人的血。
冧城梁大财团少爷梁俞白与局长千金订婚的消息在四处飞舞,梁母于午后赶来,她卧躺在床上,眼不睁耳不闻。他不会不辞而别,另娶他人。
“容棃禾。哼,我是绝对不会容许梁家的血脉被你肚中的孩子玷污的。你算个什么东西,充其量就是个肮脏的下贱货,你凭什么要俞白陪你吃苦,过清苦的生活。我在这里跟你说个明白,你若是不答应从今以后离开俞白,我今天就让你肚子里的孩子在你成为死胎。”
她的眼在一瞬间变得通红,泪如泉涌般散落在棉被上,却仍极力地扼制住自己屈辱地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的冲动。然后在那张写上永不见他的协议书上摁下了手印。
“你是一个失败的母亲,你的成功只在于你是一个商人。”
“哼,还轮不到你来批评我。过几天,我就会让人把你送去沿海。冧城,你是绝不能再回的。”
3为君,不计千愁万难
冧儿渐渐长大,开始问她,父亲是谁,为什么从未出现过。
她看着已经五岁多的儿子,蹲下身轻轻将他衣裳上的泥土弹去,怜爱地说,“冧儿,他没有不要我们。只是不得已。”
孩子轻易被他相信的人哄骗,她擦掉眼角溢出的泪,牵着冧儿去幼儿园。如今的她,自是深知,有些事,一辈子只有一次,总有一日,要面对那段因日久而逐渐积淀的悲伤之源。
“妈妈,等我长大了,我会保护你的。”听着冧儿稚嫩的嗓音,她的心感到温暖与对未来的太多不确定的担忧。她轻轻地抚摸冧儿的脸颊,兀自转身离开。
五年三个月零四天。他们已经这么久没有再见面。他如今还好吗?她不敢回去,流转了诸多城市,只为了不再遇见。
自她离开之后,梁俞白与局长千金成婚,她知道,他是爱他的,却还是忍不住伤了心。他们之间没有一场婚礼,她便毅然爱了当年的少年。并至今艰难地养活着冧儿,给他当地最好的教育。是不信命吧,她始终相信,无论人之贵贱如何,总归是生命就会有活出鲜活的一天。
那一日,她未曾在幼儿园接到冧儿,等候她的,是心肠铁硬的梁母。她这一次,是要带走冧儿,棃禾自是早已做好应对的准备,不想这一天来的这么快。曾经以为,这样安逸的日子终于是会回归。却不曾想,越是简单的想念,越让人握得如沙般不知深浅。
梁母直言,要带走梁家流落在外的孙子继承香火。她噙着嘴角讪笑,好不讽刺。
“冧儿呢?”
“车上,容棃禾,就当我对不起你们母子。可梁家的事业需要强大的扶持,尽管这几年我没从见俞白开心过,但相比梁家的基业,牺牲他的幸福又何如。我知道我自私,不是一个好母亲。但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栽培冧儿。”
“不。我不能让你带走他,冧儿会成为你的下一个牺牲品。你忍得下心,但我不是你,我又于心何忍。”
“容棃禾,你以为,这几年你之所以能依靠浅薄的工资维持生计的原因是什么,还不是我们梁家在背后帮助你。”
“不,你说什么我都不会同意让你带走冧儿的。”
“真是愚不可及。阿祥,拦住她,不要让冧儿看见她。”
她开始躲闪着往车子的方向跑去,但最终没能够跑近车前。梁母脚步沉稳,姿态高雅地上了车,她的泪又一次喷涌而出。
“冧儿。”
“冧儿。”
“妈妈在这里,冧儿。”
路旁的人们面容惋惜地看着他们,仿似在看一出戏剧。她脱下高跟鞋掷向身旁紧紧抓住她左手手腕的阿祥,趁机挣脱了身,她怎么能容许自己再一次失去,那是她的爱啊,她全部的爱。
她声嘶力竭地呼喊冧儿,追在车前奋力地拍打那一扇墨黑的车窗。却被猛然加速的车身晃倒,撞上了路旁的防护栏,额头不断流出殷红红的血液,她仍吃力地想要爬起来。冧儿在车内睡得安详,他并不知这发生的一切,他只知道这个眉慈目祥的女人说要带他去见他的父亲。他便高兴地直呼好。喝下了带有些许带有安眠成分的果汁。
4那般温柔难思量
她被送进老友的医院,却苦苦哀求医生让她出院。她本就打算让冧儿去到他的身边,希望他将冧儿好好抚养成人,只因三年前的一个夜晚,冧儿被歹徒绑架要求勒索,她被推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那几人见她有姿有色,便动了邪念。她被带进漆黑的小屋,身躯被摧残至残破不堪,仿似经历了几万个轮回般令她再不愿回想。这些她只想自己承受,甚或绝口不提地统统带进坟墓。
她只是在等,耗尽青春,无怨无悔地等。
一生中,只有一个场景是被死前回忆的。那便是只能够被用于遗憾与怀念,甚或悲恸的记忆。
她坐在镜子面前笑了笑,为自己化了个淡妆,换上当年他初遇她时穿的衣裳。跳了支只属于孤独的舞。便攀上窗台,伸开双臂,动作轻盈得像一只猫,轻轻地,轻轻地,跳了下去。
梁俞白跪倒在那一座新坟前,双手止不住的颤抖。他一直无从得知,甚至有些迷惘,为何自己这些年,竟然真的不曾想方设法地去见她一面。他为自己悲哀,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
她与他唯一的合照后面,是她不悔地执着。那一行有些模糊的字眼,终于还是清晰地呈现在他的眼中。
只想长活一世与你共握苍老,记住你说的每一句话。同看朝日落夕,生生世世。我只想要你一人,仅此而已。俞白,你要记得,我从不曾后悔,把最好的年华献给你。
后言:坐在沙发上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楼下正放着哀悼亡鸣曲。窗外是一片郁蓝的天,素白的云。而当我终于将这个故事写完,我的心也随着女子多情固执的这一性格开始悲恸。
爱情是两个人的故事,也可以是一个人的事。古往今来,红颜多薄命成为了传奇。
但幸福还是那么深刻的发生过,被时光记录过。
无论怎样改变,人心总是最难测。终于是到了该放空一切时候,就别让自己再为难。没有什么事情过不去,只有自己想不通,放不下。
有时候,记忆也是一种恩赐。
第116篇、天底下最自私的男人情感故事
这几天,夏达荣上街时,发现有个老头老在跟踪自己。他到哪儿老头跟到哪儿,就连他进公共厕所,老头也在外头蹲着。这老头六十多岁,穿着打扮很朴素,腰身佝偻如弓,脸上爬满刀刻般的皱纹。夏达荣挺奇怪,自己一不偷二不抢的,这老头干嘛老跟踪我呀?
这天,夏达荣终于按捺不住了。他径直走到老头跟前,没好气地问:“老先生,您干嘛盯我的梢?”老头尴尬地笑了笑:“小伙子,不好意思,我想求你点事儿,要不,耽误你几分钟,咱去那边茶馆喝杯茶,我慢慢跟你说,行不?”夏达荣愣了一下,犹豫着点了点头。
一边走着,老头一边和夏达荣搭着话。他说自己叫沈春阳,看夏达荣似乎还有些疑虑,老头还特意拿出张身份证给他看。坐定之后,沈春阳这才打开了话匣子。原来,几年前,沈春阳的独生女儿娟子谈了一个男朋友,两人正要谈婚论嫁时,那男孩所在的厂子倒闭,他只得只身去省城打工。头个把月还不时写封信给娟子,后来就杳无音讯了。沈春阳和亲朋好友都断定那小子变了心,没准是傍上了富婆、款姐什么的——这年头这种事多着哩!一家人都劝娟子死了这条心,可娟子太痴情,说只要他没回来,自己就一直等着他。一晃就是两年,娟子已经27了,好些跟她同龄的姐妹都当妈妈了,她还是形单影只,孑然一身。沈春阳心里着急,只好亲自出马,来省城找那小子。可寻来找去,也没找着。那天,他在街上撞见夏达荣时,猛然间还真以为是娟子的男朋友。到后来,才发现是自己弄错了,其实他只不过是跟那小子长得很相像而已。
听到这儿,夏达荣笑了:“您老莫不是让我冒充您女儿的男朋友,蒙骗您女儿?这种情节在故事书里头可多啦,那全是作家瞎编的,您女儿又不是傻子,怎么会看不出来?”
“当然不是。”沈春阳摇了摇头,说出了他的主意:他是想让夏达荣随便找个姑娘拍几张很亲热的照片,让他拿回去给娟子看,好让她对那小子死心。“这,这能行么?”“能。小伙子,求求你无论如何帮我一把,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可不想让她变成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我给你钱,3000块,你看怎么样?”
夏达荣觉得这主意实在不怎么样,可一见沈春阳那可怜巴巴的样子,又不忍心拒绝。他迟疑地说:“沈老伯,不是我不帮您,我、我连女朋友都没有,跟谁拍照片?”“你……你莫非没有熟悉的女老乡、同事什么的?”
“真没有。沈老伯,实在对不起,我帮不了您。”
沈春阳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夏达荣面前,声泪俱下地说:“夏先生,求求您千万要帮我一把,我女儿性子倔,如果她不嫁人,我就是死了,也闭不上眼睛呀——”夏达荣吓了一跳,慌忙把他搀了起来:“老先生,您这是干啥?好、好,我帮您行了吧?”沈春阳喜出望外,立即从兜里掏出3000块钱,塞到夏达荣手里。夏达荣把钱退给了他,说:“沈老伯,我帮您真不是图的钱。这样吧,一星期后,咱们还在这儿见面,我把照片给您!”
回到家,夏达荣犯了愁——当时答应得倒挺爽快,可自己长这么大还没跟年轻异性合过影哩!找谁呢?他猛地想起同事莫丽丽。莫丽丽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似乎对自己还有点意思。夏达荣觉得,如果找她帮个忙,说不定能成。
他找到莫丽丽,支支吾吾把这事说了,莫丽丽笑着说:“没想到你这书呆子还挺有爱心的嘛!”夏达荣紧张地问:“那……你同意了?”莫丽丽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几张照片吗,没问题!哈哈,要不要拍几张咱俩接吻的镜头?”夏达荣的脸腾地红了,慌忙摆手:“不不不,那倒不用……”
第二天正好是周末,夏达荣带着照相机约莫丽丽去了公园。莫丽丽挺大方的,拍照时的那股亲热劲儿,谁见了都会以为她真是夏达荣的女朋友。相比之下,夏达荣倒显得有些拘谨——他是害怕,怕莫丽丽认为自己是在借机吃豆腐!
一上午工夫,一卷胶卷全拍完了。中午,夏达荣请莫丽丽吃饭,以示谢意。好好的,莫丽丽突然幽幽地叹了口气,说:“达荣,说实在的,我倒希望咱俩真是一对倾情相恋的情侣。”说着,她的眼圈随之一红。夏达荣不由得心里一动。
几天后,夏达荣把洗好的照片交给了沈春阳,老人千恩万谢,又要给钱,还是被夏达荣拒绝了。他只提出了一点要求:让沈春阳事后一定将照片毁掉,以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来。沈春阳自然是满口答应。
这事过了好几天,夏达荣心里总感觉有些不踏实。他照沈春阳留的号码打了个电话过去,没想到竟是个空号。他满腹狐疑,请了两天假,专程赶到沈春阳所在的城市,可到那儿一问,压根就没有沈春阳所说的那条街道。夏达荣有点闹不明白:这是咋回事?难道沈春阳骗了我?可他骗我有啥好处呢?
第二天,他刚回到公司,几个同事就咋咋呼呼地跑过来:“达荣,不好了,莫丽丽在楼顶上要自杀!”夏达荣吓了一大跳,赶紧往顶楼跑。果然,莫丽丽神情恍惚地站在楼顶边缘,瞧那架势,像是真的要跳下去似的。夏达荣的心快跳到嗓子眼里了,他失声叫道:“莫丽丽,你疯了,为什么要这样?”莫丽丽大概喝了不少酒,醉眼朦胧地看了他一眼,惨然一笑,说:“达荣,我爱你,可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我……既然我不能跟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还不如死掉拉倒……”夏达荣一急,脱口而出:“谁说我不喜欢你?我可以对天发誓,你是我最喜欢的女孩!”“你,你这是骗我!所……所有的人都在骗我!”“丽丽,我绝对没有骗你,咱俩明天就办结婚手续。”“真,真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夏达荣一边说,一边慢慢地接近莫丽丽,乘她愣神的工夫,猛地一把将她搂在了怀里。“哇——好险呀!”,大伙儿悬在半空的心终于落下了,不约而同地齐声鼓掌欢呼。
一打听,夏达荣才知道,今天莫丽丽一上班,就被老板叫到办公室狠狠地骂了一顿。老板将她跟夏达荣拍的那些合影甩到她面前,吼天吼地:“你这不要脸的,你勾引别的男人我不管,你干嘛要勾引夏达荣?你知不知道,你毁了老子上千万的生意?”他拍着桌子叫莫丽丽卷铺盖滚蛋。莫丽丽平白无故遭了顿骂,又丢了工作,一时想不开,喝了不少酒,打算一死了之,幸亏夏达荣及时赶到,才算没出大事。
夏达荣听同事说完事情原委,一时气不打一处来,他冲进老板办公室,两眼喷火地瞪着老板:“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骂丽丽?为什么要把她撵走?”老板冷冷一笑:“夏达荣,事情到了这份上,我也只好实话实说了。”
原来,不久前,有家台资企业想在本地找个合作伙伴,老板带着夏达荣去洽谈业务。那家公司的总裁柳依蓉正巧是个三十多岁的单身女人。洽谈时,柳依容对年轻英俊的夏达荣有了好感,曾私下里向夏达荣的老板打听他的情况,并感叹说,夏达荣长得很像她的初恋情人。老板精明过人,自然是心领神会。一回来,就提拔夏达荣当上了经理助理,工资也涨了一倍。老板的计划是打算派夏达荣用美男计迷住柳依蓉,把生意揽到手。可还没等他把话挑明,柳依蓉打来电话,怒气冲冲地宣布先前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作废。老板愣了,追问是什么原因,柳依蓉却“啪”的一声挂了电话,接着又让人送来了一大叠夏达荣和莫丽丽的合影……眼睁睁看着煮熟的鸭子飞了,老板急得暴跳如雷,正巧夏达荣不在,只好把怒气发在莫丽丽身上……
夏达荣像掉进了冰窟窿里:这么说来,那自称沈春阳的老头果真是个骗子了!不然,照片怎么会跑到柳依蓉的手里?可是,他干嘛要这样?莫非……夏达荣怎么也想不明白。可不明白归不明白,公司是肯定待不下去了。于是,夏达荣辞了职,径直带着莫丽丽去领了结婚证。
婚后没多久,夫妻俩同心协力地开了家小超市。生活虽说平平淡淡,倒也其乐融融。这天,夏达荣突然接到一张2万美元的汇票和一封信,钱和信都是从台湾寄来的。信是这么写的:
夏先生:
您好!非常抱歉,我不该欺骗您。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柳依蓉小姐的管家。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老板,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他所有的财产由柳依蓉继承,但有个条件:就是她不能再跟任何男人相爱!当初柳依蓉女士因父亲病危,急需一大笔钱,才不得不嫁给我的老板,她的初恋情人忍受不了这种打击,自杀身亡。您长得非常像她的初恋情人,她第一次见到您时,还以为是他死而复活……我跟随她多年,对她非常了解,以她的性格,肯定会爱上您的,甚至不惜舍弃所有的财产!如果那样的话,我将损失20万美元——那是老板临终时给我留下的一笔款子,但只有在柳依蓉没有爱上别的男人的情况下,我才能真正拥有这笔钱。所以,我不得不用这种手段,让她对您死心……这2万美元,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一定收下。感谢您的善良,并再次向您表示我真诚的歉意!
您的朋友:沈春阳
放下信,夏达荣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对已经是自己老婆的莫丽丽说道:“唉,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自私的爱,还有这么自私的男人……”
莫丽丽亲昵地把头倚在他的耳边,偷笑着说:“是吗?不过我倒是觉得应该好好地感谢这个自私鬼……你说,是吧?”第117篇、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情感故事

我看着徐戎诚恳认真的样子,突然间百感交集。并不是所有登对的情侣,都有机会相濡以沫荣辱与共。所以我暗暗庆幸,在我有生之年,终于遇见相亲相爱并且厮守终身的伴侣。
阿骏死了以后,我慢慢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唱卡拉OK、不跳DISCO、不和陌生人聊天。省下来的时间,我读双学位、考资格证、坐图书馆、看原声电影。在师长眼里,我天资聪慧,克勤克己,假以时日,必定有所建树。
但我只是为别人而活。要让养育我的父母为我的任性放纵而担忧,又于心何忍。所以只得更用功,更上进,比从前做得更好。
自然,当我在翘楚云集的双选会上,当仁不让地获得走进城市之心二十二层临河那间办公室的机会,心里也没有一丝丝雀跃。
我曾经满心期望在风住雨歇的一刹那,有一个人在我面前站定,双手握紧我的肩膀,许我将来,救我于水火。但是老天并不厚爱我。他轻易打发我别人追逐的一切,却不肯成全我心底最卑微的愿望。
我不再发问。即便我无时无刻都想知道,究竟什么叫懂得,什么叫心领神会;什么叫信赖,什么叫值得托付;什么叫长情,什么叫一生一世。
之后整整六年,我在一段无望的暧昧中颠仆沉浮。就在那间十四平米的办公室,我困住自己,如同一棵垂死的水草,攀结纠缠,错综复杂,却不愿意浮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
孙总是当年在最后一轮面试结束后一锤定音的那个人。他也用他毕生所学,用心栽培我。我很早就知道,孙总的爱子,只晚我数年毕业于我曾经就读的大学。但是不可抑制地,我对他的知遇之恩,景仰,还有钦佩,滋长成不可言说的尴尬。
公司股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动的那一次会议,我列席旁听。当新任大股东宣布任命名单时,我如五雷轰顶。会议结束后很久,我都没有站起身来。一根一根掰开握笔握得发酸的手指,掌纹里噙满细密的汗珠。初冬的凉风穿堂而过,从手心一直寒到心里。
我送给孙总一件叫做“喜相随”的琉璃。底座上小楷字工整地刻着,“即便现在要分开,我仍然庆幸,当初遇见你。喜相随,相随喜。”
我还有什么好说。孙总明知我有非分之想,也不动声色地顾全我的脸面及名声。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如履薄冰。单单是这份机心,也算仁至义尽。
雁渡寒潭。雁渡寒潭不留影。
从深圳出差回来,飞机降落地面时,已经入夜。我乘出租车回到公司。小陈在电梯口接过我的行李箱,神色不大自然。她送我到办公室门口,我刚伸手拿钥匙,她便说,“杨助,办公室里有人。”我狐疑地看她一眼,她立刻低头走开了。我心头一紧,一把推开大门。一室清亮的灯光热辣辣拍到脸上,震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我惊恐地呆在原地。
完全陌生的办公室。墙上的牧童吹笛图,落地窗边的雕花古董钟,盆景架上的琴叶榕,茶几上的红木杯盏,壁柜里丝绒面的原版书,甚至是写字台上那瓶英雄牌蓝黑墨水,统统都不见了。地上七凌八落地堆着大小不一的纸箱。我不敢往里走半步。
屋里有个人在叫我的名字。那声音空洞而遥远,听不真切。我掉头就走。电梯门打开那一刻,我腿一软,斜斜地栽到地上。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脱掉了高跟鞋,躺在办公室的长沙发上。空调大力地吹着暖风,房间里充满了刺鼻的香烟的味道。一名男子背对我在整理东西。我躺着没动。
小陈敲门进来,手里端着一个玻璃杯。她看我醒了,立刻激动地说,“杨助,你好些了吗?刚才幸好徐总追着你下楼才……”“行了,你忙你的去吧。”那个男人打断小陈,接过她手里的杯子,蹲下来对我说,“把这杯水喝了,我叫小陈加了些绵白糖。”“你是谁?”我哑着嗓子问。“我叫徐戎,已经接手孙总的工作。”我明白了。这个名字,我在大半个月前分明已经听到过。我也清楚,即便不是这个人,也会是另外一个人。“谢谢。我躺躺就行了。”我看一眼他递到我面前的玻璃杯,疲倦地闭上了眼睛。
我名义上是徐戎的助理,但实际上我们分管不同的工程项目,公司又实行的是第一责任制,所以交叉的时间非常少。他常常在办公室会客,其中不乏打扮妖异的年轻女子,眉飞色舞,趾高气扬。我嫌恶之余,自觉避到影印间。接上手提电脑,便可以专心工作。共事了半年,我们交谈的时间从未超过十分钟。
直到我临时抽调去协助徐戎主持一个新项目的可研论证会。主题会议顺利结束后,临时加开常务会议。土地价格成了争执的焦点。面对咄咄逼人的地市级领导,徐戎针锋相对。一位书记明确表态应满足有关人士的个人需求,否则不予考虑政策许可的优惠价格。徐戎怒不可遏,毫不留情地痛斥官僚腐败。人头攒动的会场顿时鸦雀无声。没有人开得了口为这样的斩钉截铁打圆场。徐戎拂袖而去。我只得宣布暂时休会。
在停车场我截住徐戎。不待他开口,我便直接坐上副驾。“徐总,您这样针尖对着麦芒,今后我们很难开展工作。”我看着他说,“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且,以您的身份,在这样的场合说这些话,也不太合适。”他拧着眉毛点点头,带上我直接去了高新区管委会。
很快公司拿到土地批文,上面清清楚楚写着七万五一亩的土地价格,我大吃一惊。这样便宜,几乎等于半送。我拿了文件去找徐戎,他轻描淡写地说,“咦,这么快就批下来了?”
公司当然认为这是我们搭档的成果,于是这个项目就成了我们合作的开始。
我睡眠不是很好,但在飞机上,我总能睡得很熟。从前同别的同事出差,他们总是不忍心叫醒我,任由我睡到飞机落地。
那天我第一次同徐戎上了飞机。落座后我连头带脸裹上毛毯,就侧身睡去。机舱里清浅地漂浮着张信哲高亢的声音,“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我渐渐失去意识。
不知道过了多久,隐约听见徐戎叫我,我没有动。又听见他替我向空乘要了鸡肉饭和橙汁。他一再叫我,我还是没有动。突然他提高嗓门,“杨颀,我知道你醒了,快起来吃饭!”他恶狠狠地说,“这么小,身体就这么差,还不吃饭!我要是你爸现在就揍你!”我呼地拉开毛毯瞪着他。看着他盛怒的脸,我突然想起很多事。
二十岁那年因为飞机失事我失去了阿骏。后来每一次坐飞机我都下意识地希望就这样睡过去永远不要醒来,或许就能够找到通往阿骏的那个出口。
但在这一刻在这一个男人面前,我彻底崩溃。我想起了父母。我想起到航空公司替阿骏办手续那天妈妈求我好好活下去的样子,让我连哭都不敢背过脸去哭。我想起爸爸拿着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时老泪纵横的样子,让我清楚我的存在和努力都有什么意义。
徐戎拉过毛毯,蒙到我的头上,我直哭得声嘶力竭。
我吃完了鸡肉饭,喝光了橙汁。徐戎又替我要了一大杯番茄汁,我也喝光了。只是我万万没想到徐戎会生那么大的气,一直到下了飞机,他都不肯同我讲话,更对我哭肿的眼睛熟视无睹。
审批手续一样一样办下来,筹建的合资厂渐渐显出完整的轮廓。
同日方签署合资合同和公司章程的当天,双方高层举行盛大的庆祝晚宴。那晚徐戎率先发起攻势,以最残酷的点球决胜的方式,豪迈地把五名日方代表全部撂倒。看着他自信而满足地频频举杯,我很替他高兴。没有亲身经历当中的迂回曲折,一定体会不到徐戎的辛酸。一次又一次,他顶住内外压力,力排众议,艰难而强硬地一寸寸推进。同时,还要给我们沉着的笑脸。我明白他有多难。
晚宴结束后,徐戎让司机驾车送日方代表回酒店;而我自告奋勇送徐戎回家。
九点三刻的少城路,我的捷达车沿着河在红灯与红灯之间停停走走;岷江音乐台正在播的是一张很老的专辑,陈慧娴柔媚疏放的嗓音湿润地浸透空气里每一个细缝;徐戎坐在后座,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说。
到了瑜园的路口,我停下车,回过头对他说,“徐总,到了。”他如梦初醒,扭头看看窗外,客气地说,“谢谢你,杨助。”我在后视镜里看着他利落地下了车。
我知道他单身,所以每次送他,都到路口为止。
我埋下头,把脸压在方向盘上。过了很久,我直起身来,发动车子。这时我发现驾驶室外一动不动地站着一个人。我按下玻璃窗,他立刻俯下身,严严实实地遮住街上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在安静的三寸见方的角落里低声说,“杨颀,这么冷的天,不要穿裙子了。脖子和小腿要注意保暖。”我呆呆地看着这张如此贴近的脸,从脚趾到手指到心尖,一点一点暖和起来。
我不是不愿意松一松紧绷的神经。偶尔约个过得去的男人吃个饭,跳支舞,也未尝不可。只是对于爱情,我的确不再存有什么幻想。
但是我坚持把徐戎当成同事的决心在我见到唐姿的那一刻开始动摇。
我急匆匆推开办公室的大门,斜靠在沙发上的一个女人抬起头来,眼神微微震荡,仿佛受了小小的惊吓。我看到一张沉静温婉的古典美女的面孔。她随即平复过来,友好地冲我点点头,浓浓的睫毛一扫,伸手把细长的香烟摁熄,缓缓站起身来。她看也不看徐戎一眼,但在这个拖沓的怪异的时刻,我分明感觉到她根本就是在等徐戎,等他哪怕开口说一个字。但是徐戎看着电脑,完全无动于衷。她略一停顿,终于毫不犹豫地推门出去。橄榄灰的长裙在门口摇曳流转,仿佛拖出一道湿漉漉的水印。
我傻楞在原地,竟然想不起来我从国资办赶回公司是要取什么文件。
徐戎烦躁地来回踱步,大口大口地抽烟。
在烟雾沉沉的办公室里,我有些恍惚。如果我仅仅把徐戎当成同事,那么对于他的私生活,我理应照单全收。那为什么我会觉得心慌。
新工厂开工典礼那天,公司邀请了省市两地的政商要人和业内专家同行。总经理工作部的同事筹备了整整三十天,会场布置得隆重热烈,火树银花。从高速路出口到工地现场一路挂满了醒目的LOGO。我坐在贵宾席上,看着不远处土坑里刻着红字的奠基石,感慨万千。我对这一百亩地的布局早已烂熟于心,终于这一切即将变成现实。
突然电话响起来。妈妈在电话那端迟疑地说,“颀颀,你爸爸这几天情况不太好,你有空回来看看他。”我心一惊,立刻说,“妈妈,我这就回来。”妈妈紧接着说,“别让爸爸知道我给你打过电话。”“好。”我挂断电话,跌跌撞撞往出口赶,眼泪流了一脸也不觉得。我刚发动车子,徐戎就拦下我,“熄火!”他气喘吁吁地冲我喊。我的手颤抖着不听使唤。“出了什么事?”他大声问。我张开嘴,用力说,“脑溢血。”“谁?”“爸爸。”他拉开驾驶室的门,对我说,“坐过去!你这个样子不能开车。我送你!”我爬到副驾,全身抖得厉害。徐戎探过身子替我系上安全带。一百四十公里的高速路,他只开了五十分钟,进了城,他也不管红绿灯,一路直奔到医院。
我隔着玻璃门看见爸爸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我握紧妈妈的手说,“没事的,爸爸会好的。”
爸爸终于度过了危险期。我在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徐戎,兴奋地说不出话。徐戎反倒了解地说,“爸爸脱离危险了吧?一起吃晚饭吧?不介意的话我带个朋友好吧?”我连连说好。
徐戎的车渐渐驰近,玻璃窗缓缓落下。坐在副驾的女子对我微笑着点点头。雪白的面孔,眉心一颗青色的痣。唐姿。我的心一下子缩紧了,牢牢地冻成了石头。
从40台单晶炉开始安装,我和徐戎就与基建工程部的同事一道搬进了工地现场刚刚建成的倒班宿舍。每天夜里,我都醒着,一直等到十二点一刻,门缝下浅浅的一泓暖黄忽地一暗一明,然后隔壁轻微的钥匙声响起,我才合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们的工地一天开十六个小时,我每天下午四点和徐戎换班。那天联动试验始终不成功,我便留了下来。工程师们反复调试,不知不觉已经是深夜。徐戎看看表,对大家说,“收工了。早点休息,明天继续。”徐戎又回过头来对我说,“杨助,我有点事找你,出去说。”
我急急忙忙赶出去。徐戎深深地吸一口烟,从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
一张大红烫金的请帖。
我吃惊地看着徐戎,不自觉往后退了半步。他不发一言,再一次把请帖递到我的面前。我虚弱地摇摇头。
他叹口气,把请帖翻开来,拿到我的面前说,“舒可和程琅琅下个月十六号结婚,请我们参加。你看,这里写着我们的名字。”我一把抓过请帖,仔细地看了又看。
我望着徐戎,眼泪簌簌地往下掉。“我以为……”我哽咽地再也说不出话。他扔掉烟头,一把把我揽进怀里。那一刻翻江倒海,电闪雷鸣。我闭上眼,感觉到塌实的依靠。
工厂成功投产那天,我和徐戎请了半天假,回城拍了一张两寸的双人照,领了结婚证,在红杏楼订了三十桌酒席。
九月十六号,我和徐戎双双出席舒可和程琅琅的婚礼。徐戎笑容可掬地站在新郎旁边,给每一位前来道喜的同事派出我们的喜帖。我看着徐戎诚恳认真的样子,突然间百感交集。并不是所有登对的情侣,都有机会相濡以沫荣辱与共。所以我暗暗庆幸,在我有生之年,终于遇见相亲相爱并且厮守终身的伴侣。
记得有一首歌是这样唱的,送我一束马蹄莲吧,我愿意做你的新娘。
第118篇、撒哈拉的沙情感故事

初次见面
杜佑嘉第一次见萧雪楠的时候,刚好18岁,大一。
那时候,瘦骨嶙峋的杜佑嘉正被残酷的新生军训折磨得死去活来。还没来得及吃晚饭,黑脸教官就开始嚷嚷了,全体成员注意!一个半小时后在这里集合,不许迟到!
杜佑嘉彻底疯了。他在食堂里转悠了半天,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代理班长。10分钟后,他用三根鸡腿和声泪俱下的无辜表情收买了纯真无邪的代理班长。
请了病假之后的杜佑嘉,活蹦乱跳地跟着一大帮学长去了学校礼堂。那晚,站在台上主持节目的萧雪楠,身着淡紫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个仙女。
中场休息的时候,萧雪楠按照赞助商的要求做了一个有奖问答的活动。
台下哪位观众愿意上来?萧雪楠举着手里的粉色礼品盒子甜美地问道。
杜佑嘉几乎是飞着上去的。一个箭步跨上舞台,踩到一个半瘪的气球。
渔民梦想
深蓝色的气球,被突如其来的冲力胀得几近透明。瞬间,穿着皱拉巴巴迷彩服的杜佑嘉,像只大青蛙一般朝萧雪楠跌了过去。
出于本能反应,落在半空中的杜佑嘉将求救的手伸向了目瞪口呆的萧雪楠,不偏不倚,刚好拽住了她的宽大裙摆。
萧雪楠花容失色,尖叫着一把提住了礼服的腰带。顷刻,哄笑如凶狠猛兽一般,吞没了这间偌大的礼堂。
萧雪楠故作镇定,接着有奖问答,你好,看你这身打扮,应该是新来的学弟吧?请问,你的梦想是什么?
渔民。杜佑嘉的回答完全在萧雪楠的意料之外。
什么渔民?能不能说清楚点?多希望杜佑嘉能换一个正常的答案。
还能是什么渔民?当然是台湾的周渝民啦!
顷刻,台下彻底失控。
冤家路窄
曾连续两次荣获校园最佳主持人的萧雪楠,自从此次爆笑事件之后,彻底遭到了校方的冷落。
周四,杜佑嘉故伎重施,谎称病假,悠哉乐哉地去商业城购物。
刚进美特斯邦威的地下商场,就被黑色系列的卡通衬衫吸引住了,他手忙脚乱地抱着两件T恤,一条牛仔裤,冒冒失失地往试衣间跑去。大抵是高兴过头,他竟没注意看门牌上的字是:“有人”。
嘭!用来闩门的廉价小铁钩,彻底被杜佑嘉撞得飞落在地。刚套上半截衣裳的萧雪楠,站在狭小的试衣间里,彻底傻了。
三秒钟后,清瘦的杜佑嘉和心爱的T恤一同被扔出了试衣间。
出于理亏,杜佑嘉只好悻悻地帮萧雪楠付款。不就一条连衣裙吗?有啥大不了的,可不能让这野蛮丫头看扁了。
收银员刚接过杜佑嘉的银行卡准备刷,萧雪楠就制止了。最新款的T恤,最新款的牛仔裤,萧雪楠各挑了三样。
此刻,故作绅士的杜佑嘉终于按捺不住了:姑奶奶,你还让不让人活了?
实力演员
临近寒假那几天,大学城里的火车票代售点,日夜都排满了焦急的人。
萧雪楠裹着厚实的羽绒服站在冷风里,足足两小时,仍然是人山人海。杜佑嘉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
美女学姐,你要回家啊?来,我给你买票,插队嘛,是我最擅长的事情。说,买到哪儿?看他那嬉皮笑脸的样子,萧雪楠恨不得再给他两耳光。但仔细想想,不太划算,让他站在冷风里挨冻不是更好?
西安。萧雪楠没好气地说。
西安?真是西安吗?你确定不是东安南安北安?天哪,美女学姐,原来咱们是老乡啊!
你也是西安人,哎哟,西安男孩里面长得像你这么励志的,真是为数不多。杜佑嘉没有理会萧雪楠的冷嘲热讽,转身混进了人群。
杜佑嘉一面神色匆忙地向前挤,一面朝着售票窗口的位置大喊,姐!姐!我来了!不到两分钟,杜佑嘉混进了前排的行列。没办法,戏都演到这儿了,不能停啊,后边那一拨人可都等着看他亲姐是谁呢。
学姐,行行好,我有个同学得了绝症,现在正躺在医院里,她想回家,但飞机票没了,我只好代表班里的同学来帮她买火车票。她说,生命的最后几天,她只想回家看看……
动情处,杜佑嘉说得涕泪交流。前排的小女生们,直被他哄得泣不成声。
十分钟后,杜佑嘉大摇大摆地拿着两张回西安的卧铺车票出来了。
世界真小
火车刚过中途,萧雪楠就吐得翻江倒海。杜佑嘉吓坏了,拼命地往6号车厢挤。汗流浃背地折腾了足足半小时,终于弄到几片晕车药。
萧雪楠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兴许之前吐得太过厉害,下车时,整个人都脚瘫手软。杜佑嘉一声不吭地把她所有行李扛上肩头了。
萧雪楠默默地跟在杜佑嘉的身后。她忽然觉得,其实杜佑嘉除了不太正经之外,还是挺好的。
那是第一次有男生送萧雪楠回家。萧雪楠的妈妈,像盘查户口的警务人员,把杜佑嘉的祖宗三代都问了个遍。
大四那年冬天,杜佑嘉突发奇问,楠楠,你的行李怎么越来越轻了?是不是它也在减肥?
萧雪楠一直没有告诉杜佑嘉,有他相送之后,她都会提前把大批行李悄悄邮寄回家。
杜佑嘉清瘦的背影和扛着大包行李的狼狈的姿态,时常让她觉得心疼。
三毛荷西
临近毕业那段时间,萧雪楠有事没事就跟杜佑嘉说三毛与荷西的爱情故事。
杜佑嘉,你知道吗?当年是荷西追的三毛。不过,因为当时荷西只有18岁,所以,三毛并没有把这个事情当真。他给三毛一个6年承诺,说6年后,一定会回来娶她。三毛以为,这不过是位血气少年的冲动话,岂料,6年后,他真的来了。
每次说到这儿,杜佑嘉就要打岔了,姐弟恋啊?真够浪漫的,可惜,6年时间真的太长了。
杜佑嘉一直不明白这个故事的深意。他忘了,第一次见萧雪楠的时候,他跟荷西一样,恰巧18岁。他也忘了,萧雪楠比他大。
杜佑嘉没有那样的悟性。七月,他傻里傻气地把萧雪楠送到车站。跟两年前一样,他挤进人群买票,送她上车,安顿好行李,给她留下了一大包零食和晕车药。
他还是没看出来,萧雪楠这些天穿的,就是当年他在美特斯邦威买的那三套。
萧雪楠走后,他忽然觉察到一抹深深的孤独。他多想告诉萧雪楠,他愿意等她6年,如果6年之中,她没有找到自己最想要的幸福,他就会不顾千里地来娶她。
可杜佑嘉没有那样的勇气。第一次去萧雪楠家,他就不可避免地自卑了。他曾玩笑似地跟萧雪楠说:野丫头,你家真漂亮,一个卫生间就顶我们家两个客厅。
他无法让萧雪楠继续此等优越的生活。他惟一能给的,只是送她回家,时时等在电话的这头。既然给不了萧雪楠幸福,应该让她去寻找自己的撒哈拉。
这是萧雪楠告诉杜佑嘉的话。她说,三毛曾经给荷西写过一句话,每当我想你一次,天空就掉落一粒沙,于是便有了撒哈拉。
思念的沙
时间像冷漠的白鸽,哗啦啦地飞过头顶。转眼,萧雪楠毕业已近半年。偶然在网上看见她的头像亮着,杜佑嘉还是会心动,还是会呆坐很长时间。
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把QQ签名换了。他说,就算我想你一千遍,天空也不会飘落一粒沙,因为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撒哈拉。
7月,杜佑嘉去了北京。偌大的城市,竟没有一个人肯静下来陪他说说话。大家都忙,都为生活奔波得不可开交。
工作失败,房租欠缴。气急败坏的房东太太把他那间不到15平方米小屋的电源切断了。网卡上还剩几块钱,他打开电脑,终于鼓足勇气和萧雪楠说了一句话:楠楠,我想回家。
三分钟后,整个对话框里都铺满了萧雪楠焦急的应答。你怎么了?你现在在哪儿?你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你什么时候回家?
呆坐在电脑面前的杜佑嘉,忽然泪落如雨。原来,还有人在另外一个城市里牵挂他。
杜佑嘉第一次打开了萧雪楠的空间。她在西安开了一家咖啡店,里面到处都是三毛跟荷西的照片。坐在收银台里的萧雪楠,安静得像个公主。
第119篇、不是只有你从贫穷中长大情感故事
那是一个春天的下午,在高中的自然课上,作为解剖学这门课程的考察,每个学生都被要求解剖一只青蛙。我们按姓名的顺序依次走上讲台,那天轮到我了,我早早就做好了准备。
对于那天的试验,我事先已经练习了很多次,此刻我充满信心地走上讲台,微笑着面对我的同学,抓起解剖刀准备动手。
这时,一个声音从教室的后面传来,“好棒的衬衣!”
我努力当它是耳边风,可是这时又一个声音在教室的后面响起,“那件衬衣是我爸爸的,***妈是我家的佣人,她从给救济站的口袋里拿走了那件衬衣。”
我的心沉了下去,无法言语。那可能只有一分钟的时间,但对于我却像是数十分钟之久,我尴尬地站在那里,脑中一片空白,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衬衣上。我曾经凭自己出色的口才竞选上学生会副主席,但那一刻,我生平第一次站在众人面前哑口无言。我把头转到一边,然后听到一些人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
我的生物老师要我开始解剖,我沉默地站在那里,他又一次做出提示,我仍旧一动不动。过了一会儿,他说:“富兰克林,你可以回去坐下了,你的分数是D。”
我不知道哪一个更令我羞辱,是得到低分还是被人揭了老底。回家以后,我把衬衣塞进衣柜的最底层,妈妈发现了,把它挂到了前面的显眼处;之后我又把它放到中间,但妈妈再一次把它移到前面。
一个多星期过去了,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再穿那件衬衣了,我回答:“我不再喜欢它了。”但她仍继续追问,我不想伤害她,却不得不告诉她真相。我给她讲了那天在班里发生的事。
妈妈沉默地坐下来,眼泪无声地滑落。然后她给她的雇主打电话:“我不能再为你家工作了。”她对他说,然后要求对方为那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道歉。在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妈妈一直保持着沉默。
当晚,我偷听到妈妈哽咽着把她所受到的羞辱告诉了父亲,她是怎样辞去了工作,怎样地为我感到难过。她说她不能再做清洁工作了,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
“那么你想做什么?”爸爸问。
“我想做一名教师。”她用斩钉截铁的口气说。
“但是你没有读过大学。”
她用充满信心的口气说:“对,这就是我要去做的,而且我一定会做到的。”
第二天早晨,她去找教育部门的人事主管,他对她的想法表示欣赏,但没有相应的学位,她是无法教书的。当晚,妈妈,一位有7个孩子的母亲、同时也是一个从高中毕业就远离校园的中年女人,兴致勃勃地跟我们分享她要去上大学的计划。
此后,妈妈每天要抽9个小时的时间学习,她在晚餐桌上展开书本,和我们一起做功课。
第一学期结束后,她立即去见人事主管,请求得到教师的职位。但她又被告知,“要有相应的教育学位,否则就不行。”
第二学期,妈妈再次去找人事主管。他说:“你是认真的,是吧?我想我可以给你一个教师助理的位置。但你要教的是那些内心极度叛逆、学习缓慢、因种种原因而缺乏学习机会的孩子,你可能会遇到许多挫折,很多老师都感到相当困难。”
妈妈为得到了这个职位而欢呼雀跃。
每天一大早,她先帮我们做好去学校的准备,然后赶去工作,下班回家后再做晚饭,闲暇时还坚持学习。这对于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却是她想做的,也是她所热爱的。妈妈在近5年的时间里,都在特殊教育中心做教师助理,而这一切,都源于那天我在教室里受到的轻率的评论。
妈妈用她的行动在告诉我,应该怎样面对自己所处的逆境,并勇于挑战,而且永不放弃。
对我而言,那天我收好课本离开教室时,我的生物老师对我说:“我知道,这对你来说是艰难的一天,但是,我会给你第二次机会来完成这个任务。”
后来,我在课堂上成功地解剖了青蛙,他改了我的分数,从D变成B。我想要A,但他说:“你应该在第一次就做到,这对其他人不公平。”
当我离开时,他说:“你认为只有你不得不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是吗?你认为只有你是从贫穷中长大的人,是吗?”
我用肯定的语气对他说:“是!”
我的老师用手臂环绕着我,接着给我讲述了他曾经在绝望中成长的故事。在毕业那天,他被别人所嘲笑,因为他没钱买像样的帽子和体面的礼服。他对我说,那时,他每天都穿同样的衣服到学校。
他说:“我了解你的感受,那时我的心情就和你一样。但是你知道吗?孩子,我相信你,我认为你是出众的,我的内心感觉到。”
我再次无语。我们两人都极力忍住眼泪,但是我能感受到他的爱——一位白人教师对一个年轻黑人学生的爱。
我竞选上了学生会主席,我的生物老师成了我的指导顾问。在我召开会议时,总能找到他的身影,而他会对我翘起大拇指——这是只有他和我分享的秘密。
我渐渐认识到,我们都是一样的——虽然我们有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背景,但我们的许多经验是一样的,我们都希望快乐,都希望追求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

第120篇、当我爱上你的时候情感故事
我知道当我爱上你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苍白……

我的开始就是我的结局!!!
当这一切都随风无情的飘过的时候,我知道我的爱情已成了过去。。。。。。我知道自己将要面对苍白,听着她那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的时候,我心碎了***
她,是一次一次偶然机会让我从认识到熟悉起来的~!每次当我拨通她电话的时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原来只想听听她那熟悉的声音,拨通埋藏心中深处的那根弦!~等自己明白的时候,我已经爱上她了。本来我打算让这份爱永远存在自己的心中,永远成为我心中的回忆。当思念漫溢时,我知道自己承担不住了,我忍不住向她说了声:“我爱上你了。”心轻松了,思念却更浓了。当爱又一次的撞击我的心灵,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爱上了她。我无法控制自己对她的思念,对她的付出。因为爱我放弃了我的全部。只希望能和她平平安安,快乐幸福的过一生/既然选择了爱她,我不会在奢求爱她生生世世,只希望能在我生命有限的日子中,让我好好爱她。当她知道我也爱她的时候,她惊讶了。总是在有意的回避着我,我的表白是不是让她觉得我有些唐突。我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弃的,但是她总不给机会让我靠近她,我的心有些痛。这个时候我选择了离开,我走了。在一个离她好远好远的地方,可我的心还在她的身边。但无法控制自己思念,我在很远的地方用不署名的方式给她发了个短信息,告诉她,我在网上等着她的出现。我想如果她这次不出现,我会把这份爱做为永远的回忆。没有想到的是她来了,我们说了很多很多,到后来我才知道,她朋友来了,是陪朋友一起来玩的。如果她不出现,我不知道自己漂泊在什么地方,也许现在我正在世界某个角落在拼搏,在争取属于我的一切。真没有想到她能出现,这就是缘分吧!为她,我宁愿放弃所有!因为爱你,我想让你更自由。因为爱你,我鼓足了勇气说:“我爱你。”因为爱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属于我。
“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第121篇、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情感故事
因为中学在五六里以外的小镇上,而且要穿过一座山,所以每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就要上路。我的胆子小,每次都主动和他搭伴上学。
他也很乐意和我一道去上学。在路上,我们不仅可以互相交流学习的感受,还可以一起背诵课文,山路漫漫,一路上我们有说有笑,那么远的路也就不觉得累了。
这样的时光到了初三,事情忽然变得蹊跷起来。他开始变得有些怪怪的,虽然依然和我一起走,却不再和我一起背诵课文,也没什么话和我说,一道上都很沉闷。每次走的时候他都要带上一把柴镰,面对我的疑问,他支支吾吾地说:山里有野兽,带上它没准会派上用场。更奇怪的是,每次到学校他都让我一个人先进去,放学也见不到他的人影。因为放学时离天黑还早,我也就没特意找过他,总是一个人回家。但他的行为还是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想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秘密。
我偷偷地来到他家,听到了他和父母的谈话,才知道因为交不起学费,他辍学已经半年了,每次带上柴镰是要顺道砍一些烧柴回去。
我的心,顿时被感动塞得满满。
第二天,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依然去找他一起上学。他依然带着他的柴镰,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上路了。我给他讲我们班里的新鲜事,讲我在书上学到的新课文,不时听到他憨憨的笑声。
秋天来的时候,我要去更远的地方念高中,在学校住校,不能再天天回家了。临走的时候,我与他道别。我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辍学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段山路你一个人走确实让人不放心,可是刚开始不和你说,最主要的原因是怕你瞧不起我,怕你不愿意再和一个辍学的人做朋友。后来习惯了,我就当是锻炼身体了,而且和你走路很有意思。”
“那你知道了为什么不揭穿我呢?”他反过来问我。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不告诉你,是想让你觉得我们永远是平等的。”我向他伸过手去,“不管将来我们各自是什么样子,我们都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使劲握住我的手,又一次憨憨地说:“最后再陪你走一段路吧……”
山上的野菊花开得正艳。他又一次陪我走过了那段长长的但充满花香的山路。
他陪我走过的,是一段山路,而我陪他走过的,是一段心路。我们彼此温暖过,也彼此芬芳过。
花香满径,芬芳满心。

第122篇、想入非非的日子情感故事

我忧郁着,每天中午放学都不回家。忧郁的间隔,在教室前用课本把毽子当羽毛球打来打去,课本“砰砰”作响,声大得令人心惊。
我初上初二那年,班里好多同学中午都不回家。
我爱上诗,一遮遮的读:
我永生永世的爱恋
深入并且辽远
我故作忧郁,并且沉默。
没事总盯着我前面那个漂亮男孩的后脑勺发呆。
实在无聊了,我就想我为什么就不是父母捡来的孩子呢?我的父母为什么没有丁点要离异的意思呢?可惜,我的家太过正常了,没有给我任何可能忧郁的机会。我只好思考着例如人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之类的哲学问题,独自忧郁,并且沉默。
家是什么,家是多余。可是班上有个女孩父母要离婚时,我们却拼命地想要阻止。这是一个我们独立思考许多人生问题的机会,我们天天凑在一块儿讨论不休。
在一个雨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去找那个第三者,在那座外面涂成棕红色的百货大楼第三层上。忘了是怎样对人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印象最深的是那人面前拒台里摆着的一只只模样古怪,鞋头一律朝向我们的棉鞋,我莫名其妙地惊慌起来,那模样凶狠的鞋像是要随时冲上来踢我们似的。我急着离开,而她们却觉得谈得挺好。我的预感似乎有些道理,后来她的父亲还是和卖鞋的第三者结了婚。
爱情的变数让我吃惊,现实是什么?
曾幻想能在最为动心的那刻死去
……但为了什么终于不能
可我还是幻想着爱情的完美无缺。我依旧只敢看那个后脑勺。却惊慌得不敢与他说一句话。
我开始做各种坏事,男孩子们敢干的我都敢。教室的烟囱伸进天窗,我们把课桌和板凳摞起来,再一路顺着爬进那个正方的黑洞里。里面烟雾燎绕,满是打成三角形的木梁。只敢沿着木梁走,板子薄,怕把顶棚压塌了。当我走到老师每天都站的讲台上面那个位置时,上课铃响了。底下的同学慌忙把桌子板凳都摆好。我在上面猫了一节课,对苦难有了新的切肤体验。
我忧郁着,每天中午放学都不回家。忧郁的间隔,在教室前用课本把毽子当羽毛球打来打去,课本“砰砰”作响,声大得令人心惊。再上课时,我看完后脑勺,就盯着书皮上的脏印子愣神儿。毽子的影子在我脑子里飞来飞去,不肯停息。
母亲却常常给我送午饭来,用一只带把儿的铝饭盒。她骑着那辆金狮的小车子,拐来拐去地骑进来。早早有人看见了告诉我。好多不回家的孩子里,只有我母亲会来送饭。他们羡慕地看我,看我的铝饭盒,可惜的是我更没有忧郁的机会了。
一年以后,我上了高中,一切恢复正常,又开始热爱家和父母了。
那段不回家想入非非的日子,被叫做青春期。
第123篇、妈妈,你在哪里情感故事

又是一个阴雨天,已经好几天没看见太阳了。云铅似的沉重,压得人有些喘不过气来。唯有教室里那琅琅的读书声,好似一条清澈的小溪,弹唱着一首欢快的乐曲,时而回响在校园的上空。
下课铃声一响,孩子们大多会拿起毽子皮筋捧着篮球飞向操场,校园里顿时就会沸腾起来。书桓有些忧郁地走到窗前,向远山眺望着,眉头紧皱,一语不发。
语文老师看到了,不禁有些惊讶:心想,这孩子怎么了?平日里活泼开朗,一下课就会第一个飞出教室的他,今天却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遇到了什么事呢?
老师试探着问:“书桓,你怎么不和同学出去玩呢?”他这才回过神来,看着眼前这位如妈妈般慈爱的老师,眼泪刷的流了下来。半天才嗫嚅道:我想妈妈了!刚才读课文的时候,读到那句“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我就忍不住要哭了。
老师这才意识到,这孩子莫非有着特殊的家境。于是小心地问:***妈不在家?是在外打工吗? “不是,爷爷告诉我,妈妈是在我三岁的时候,就离开家了,从此再没有回来……”,,书桓小声回道,“我很想看看妈妈,哪怕只看一眼,记住妈妈的模样。”老师突然觉得自己的眼角也湿润了。这孩子又慢慢补充说:“以前我爸爸出去打工,但整天喝酒,打工钱都不够他一个人用的,去年一次喝酒后,骑摩托车把腿摔断了。现在就是爷爷在外打工赚些钱供我读书,奶奶给我做饭。”
孩子的这番话让老师震惊了。看着眼前这个淳朴可爱的学生,心里像是被打翻了五味瓶。不禁问道:“这么多年,你没有妈妈的一点音讯吗?”
“没有”他噙着泪回答,“要是有一点音讯也好”。然后跑回座位拿出一个日记本,悄声对老师说:“这上面有我给妈妈写的好多诗呢!”
老师接过本子却没有勇气去翻看,只是默默地拍了拍书桓的肩,安慰道:“你只要努力学习,将来总有一天会见到***妈的。要记住,一定会的!妈妈也会读到你写的诗歌。”
书桓是相信老师的话的,脸上又现出了天真可爱的笑容,和同学跑了出去。
老师此时的心则忽然铅似的沉重,想起了班里还有6个父母离异的孩子,还有很多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孩子……
耳边又响起了学生朗读课文的声音:母亲呵!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第124篇、我是北大穷学生情感故事
我常常回忆起我初入北大的情景。
1999年高考,我考了县里的文科状元,被北大中文系录取,我成为了母校建校六十年来第一位被北大录取的学生。
1999年9月4日的早晨,日如薄纱,我和父亲在北京站下了火车,没有目的地顺着人群走出车站。父子俩坐着绿皮火车,挤了十六个小时,从一片天大地大的皖北平原,来到了这高楼大厦之中,疲惫到了极点,同时又对自己格格不入的装束感到很不安。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我上身穿着一件长袖的白色衬衣,上面沾满了灰尘,领口黑黑的一层;下面是一件褐色起毛的休闲裤,有些短,把人吊着;脚上是一双劣质的黄皮鞋。最让我放不下心的倒不是穿着如何,我所担心的是手中拎着的那个塑料行李箱,那是我临出发前在集市上花四十五元买的,因质量不好,在离家不到十里路的地方就完全裂开了。我父亲不知从哪里弄来几段零碎的绳子把它紧紧捆住,里面的衣服从裂开的缝隙中拼命往外挤,我担心的就是它随时都有炸开的可能。
来北京上学,是我第一次坐火车,按理,第一次坐火车对那个年龄的人来说,是有些兴奋的,但实际情况却让我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在合肥上火车之后,我拿着自己的火车票,在拥挤的人群里找到我的座位,发现座位上坐着一个孕妇。如何要回自己的座位,是我开始第一次真正处理一个问题。我怯生生地告诉那个孕妇那个座位是我的。那孕妇却一句话也不说,像个小说家深沉地望着我一番之后,又开始像一个旅行家一样双眼望着窗外。面对着这种局面,我不知如何处理。我想告诉她我是北大的学生,我想告诉她,这是我第一次出门远行,可我最终没有说出口。在那片拥挤的空间中,我觉得那么不合时宜,最后我离开了,挤到了另外一节车厢里去。
就那样盲目地在人群里站着,十六个小时的时间里,我连口水都没喝上。父亲比我更惨,他和一个同去的亲戚被挤到餐车里,花钱买了个茶座,因为随时可能要换地方,他不得不扛着那个裂开的箱子在人群里挤来挤去。十六个小时我几乎没有说话。我在听着旁边的人说话,我不知怎么插嘴,甚至说,我根本没有想到去插嘴。我就是那样地沉默着。这第一次火车旅行让我到现在为止都害怕坐火车,就像小时候吃腻的食品,一遇到适宜的场景,便排山倒海一样从胃里涌出来。
那时北大的文科生一年级的时候是要到昌平校区的,校车拉着我们父子直接开到了昌平西郊偏僻的园区。经济上不允许父亲在学校逗留很长时间,父亲必须要当天赶回去。一下车,父子两人就赶紧忙着报到,买生活用品。买完东西,父亲留下了回去的车费,把剩下的钱全给了我,有三百多块钱。
中午,父子俩在食堂吃了顿饭,觉得饭菜很贵,也没舍得要什么菜,那算是我父亲来北京吃的第一顿饭了。下午,父亲要乘车去火车站。我们父子俩站在园区的那片槐树林里等校车。等车的时候,父亲说你不要不舍得花钱,该买的东西买,该添置的添置,又说了一阵诸如照顾自己,不是在家里,不要想家之类的话。接着我和父亲便陷入沉默。沉默了一段时间后,父亲慢慢地转过身去,望着那长满野草的球场和球场远处的树林。我看见他抬起手去擦自己的眼睛,过了半天,等他转过头来再看我,我发现他眼睛里依然残存着晶莹的泪滴。一阵悲伤的情绪从我心中不可抑制地涌出,说来好笑,那时我差点说出一句话:“爸,我想跟你一起回去。”
几年后,我在《鲁豫有约》节目录制现场,重新回忆到这个父子分别的场景,还是忍不住辛酸落泪。
我知道当时父亲为何落泪,在所有的学生里我显得那么弱小,穿的不像样,买的东西也都是最简单的。他走后,摆在我面前的是茫茫未知的大学生活,而所有的生活费只是那微不足道的三百多元。
后来我堂兄写信给我,说我父亲是第二天下午赶到家的,那天正好是我堂兄考上安徽农业大学摆酒请客的日子,包了一场露天电影,放映员反复提到我们兄弟二人的名字。我父亲风尘仆仆地赶到酒桌上,众人端起酒杯,等我父亲说话。堂兄说,所有的人都用期盼的眼神看着父亲,他们都在等着父亲讲讲伟大首都北京,讲讲万里之外风光的我。
父亲还未开口,已经眼泪婆娑。他喝了杯酒,说了一句:“我们家的孩子在那里是最穷的一个,让他在那里受罪了。”之后,泣不成声。
父亲走后的一个多月,我是靠着那三百多块钱过活的。
吃的很简单,晚上的夜宵是晚饭时从食堂买的一个馒头,简单但过得有滋有味,我像其他同学一样享受着自己的大学时光。每天早晨早早起来到操场上读英语,上下午上课,晚上看看杂书,有时也和别人打打乒乓球。没有课的下午,我和球友们一起去踢球,踢得满身大汗,我还记得新生杯上的第一个球是我踢进去的,我兴奋得满场狂奔。为何能这么高兴,这么快乐,说句实话,我思想上没有多么深刻,像有些人说的那样,看淡苦难,看淡贫穷,然后超越,风雨过后是彩虹之类的,我是习惯了。
我幸福地过着自己的大学生活,不去逃避,不去让别人对自己的生活有怜惜之感,或者说我对于这些富与贫,乐与苦根本一无所知,无知者无畏。身上只有三百多块钱,买书、买生活用品、吃饭、洗澡、穿衣,诸如种种花销,对此我倒没有什么过于拘束之感,少一分如何,多一分又如何?有些时候,井底之蛙也是幸福的。
不久,母亲写来一封信,错别字连篇,后来我还拿此封信,对我母亲说:“真看不出,你还上过高中。”母亲笑着说:“那么多年了,能记得这么多字,已经不错了。”
母亲在那封信里说,她想跟着建筑队出去,给人家做饭,一个月有五六百块。那封信让我十分难受和不安,我赶紧写信给母亲,说你要真去了,我就不上这学了。母亲身体不好,怎么能做这种粗活呢?随后,我坐车来到北大的本部燕园,在家教公司找了一份家教,每周六教三个小时,共一百块钱。这意味着我每月有四百元的收入,我赶紧写信给家里人说我找到了兼职,生活不太紧张了。
这份家教是我大学里的第一份兼职,我付出了很多。每周六一大早就要坐校车往燕园赶,再从燕园坐车去西直门,走一段路,到学生家上课,中午到,在附近吃点饭,上一下午的课。赶回校区的校车来不及,只能从西直门,坐27路,转345,坐了345到昌平,再坐小公共到南口,从南口到校区是一段林荫路,我从小公共下来之后,天基本上黑透了,我要摸黑走四里路,两边全是果园庄稼地,路上只有我一个人,每次看到校区门口的红灯笼,我眼都有点模糊,那种疲惫后的熟悉让我感到一阵阵强烈的温暖。我现在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拿到一百块钱的补课费,是多么的高兴,在西直门复杂的立交桥上,我找不到北,一半是因为实在复杂,找不到27路车站,一半是兴奋得只顾着走了。
回到燕园后,我有了自己第一份不错的工作:帮一家文化公司写畅销书。最悲惨的赶稿,是一周之内我们三个人需要写十八万字。我那一星期,除了上课,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写稿子上。那时不像现在有电脑,一切都是手写,稿纸一沓一沓地写完,再一沓一沓地买。白天写不完,晚上搬个板凳在楼道里写,六天的时间,我写了八万字,拿到了一笔一千八百块的预付金。这笔“巨款”让我兴奋异常,那时手已酸痛得几乎拿不起筷子。慢慢地我对这种坐在屋里不出去就可以忙活的兼职情有独钟。
譬如几个同学帮人家写初中生阅读的稿子,时间太紧,忙不过来,找我帮忙,我一夜写了十二篇,篇篇通过。
从那以后,我退掉家教,开始给自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看书上,用在学习上,用在享受着我的北大生活上。我对于很多课程都有浓厚的兴趣,上一门《东方文明史》的课,对楔形文字的起源感兴趣,北大图书馆查不到,我跑到国家图书馆去查。后来写一篇论文,交给老师,老师评价很高。
上白巍老师的《中国美术史》,我特意跑到故宫去看画展,跑到军事博物馆里看中国油画展,查资料,写论文。是的,我像北大其他学生一样,在学习,在努力,在收获,只是我的方式跟别人的方式不太一样。我开始学着写一些自己想写的东西,大二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我努力学习,每次期末考试前一个月都不怎么睡,背诵,查资料,困了,咖啡粉直接倒在嘴里。早晨考试,买带冰的矿泉水让自己清醒。我拿过奖学金,评过标兵,体育也获得了奖,也获得了北大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我知道我的努力没有白费。
大三时,一位央视的编导来中文系男生宿舍找兼职,我当时是班委里的人,给她介绍了几位同学。她不满意,让我去试试。
我带着浓厚的好奇心去了,那天恰好遇到了2002年北京那场恐怖的突如其来的大雪。我下午六点从北大南门出发,坐车去北三环的静安庄,平时四十分钟的路,我到晚上十二点半才赶到。整个马路上都是车,都是人。我们是推着车往前走的,从人大一直推到了静安庄。那天夜晚的北京城是混乱而又有秩序的。等我凌晨三点半从编导家里谈完出来的时候,马路上的车已经可以开动了。谈得不错,之后,我开始在央视十套、四套几个栏目做文案的写作和策划,几位接触到的电视人对我评价不错,收入也还可以。后来,我对文案写作已经很熟悉了,干起活来也如鱼得水,我决定退出来不干。这个决定大大出乎了编导的意料。她挽留我,我笑着说:“我还想做些别的。”
从大二下学期,我不再向家里要钱;大三下学期,我开始帮姐姐支付一部分的生活费和学费。在北大读研究生时,我开始写剧本。妹妹去上大学,上的是第三批录取的本科,家里打电话来说学费很高。我说没事,让她去吧,有我呢!
暑假我送妹妹去上学,前后给她交了一万七千块,还给她留下三千块钱生活费,我说当年我是三百块开始我的北大生活的,你比我幸福多了。我从长春回来的路上,妹妹给我发来短信,她说:“哥哥,谢谢你,为我做了这么多,我会努力的。”我给她回短信说:“哥这么做,是因为有条件才这么做的,我只想让你好好享受你的大学,就像当年我在北大读本科时那样。”
是的,这就是北大的生活:它让我感激,让我留恋。这里不会因为贫穷而让你止步不前,我的两位好朋友,家境很好。现在一个去美国读书,一个去新华社工作,再聚一起,依然笑声不断。
我们没有隔阂,我们谈论的是快乐和幸福,也不会因为你困苦对你照顾有加,一切需要你自己去实践。一路走来,你会发现你所走的那些路,看上去那么平坦,可每走一步,其实却是那么艰难:这里是北京,这里是北大,这里有无数的年轻人,这里有无数的脚步。他们来来往往,有过陌生和熟悉,有过泪水和笑脸,有过朋友和敌人,有过丑陋和美丽。但当你真的把其中一个脚印放到镜头前,放大,放成八寸,放成十二寸,放成毕业像一样大的二十寸。你从中发现的是基于你自己身上的一种坚韧和力量,更重要的是,从那个脚印里我们欣然发现了自己那些悄悄遗忘的微笑和幸福……

第125篇、避重就轻情感故事
听说了这样一件事:
一位年近花甲的哲学教授在上他的最后一节课。在课快完时拿出了一个大玻璃瓶,又先后拿出两个布袋,一个装着核桃,另一个装着莲子。然后他对大家说:“我今天给你们做一个实验,我还是在年轻时看到这个实验的。实验的结果我至今仍然常常想起,并常用这个结果激励自己,我希望你们每个人也能一辈子记住这个实验,记住实验的结果。”
在座的同学当时都很奇怪,哲学课还能做出实验吗?就用那些核桃和莲子?
老教授把核桃倒进玻璃杯中,直到一个也塞不进去为止。这时候他问:“现在杯子满了吗?”
学过哲学的同学已经有了几分辩证法的思维。“如果说装核桃的话,它已经装满了。”
教授又拿出莲子,用莲子填充核桃还留下的空间。
然后,老教授笑着问:“你们能从这个实验中概括出什么哲理吗?”
同学们一个个开始发言,有人说这说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满,只有相对的满。有人说这说明了时间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想挤,总可以挤出来的。还有人说这说明了空间可以无限细分。大家的发言很活跃。
最后,老教授说:“你们说的都很有道理,不过还没有说出我想让大家领会的道理来。你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我先装的是莲子而不是核桃,那么莲子装满后还能再装下核桃吗?你们想想看,人生有时候是不是也是如此,我们经常被许多无关紧要的小事困扰,看着人生就沉埋于这些琐碎的事物之中,到了最后,却往往忽略了去做那些真正对自己重要的事情。结果,白白浪费了许多宝贵的时间。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记住这个实验,如果莲子先塞满了,就装不下核桃了。”
一片静默之中,在座的同学们都陷入了沉思。
的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能看到人性的一个弱点:避重就轻。虽然知道哪个更重要,但总会找到各种理由去回避它。当然结果是味淡的莲子嚼了不少,却难有机会品尝那香而略苦的核桃了。
人的生命有限,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这一生最重要的是什么。这样我们就不会那么庸俗,那么懦弱,那么难以选择。或许有一天我们发现:我们的获得远远大过放弃。

第126篇、有些秘密,我不想知道情感故事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一个见人就会拘谨的青涩男生,刚刚从西部边远的小县城,考到繁华的上海读书。那种无人结伴的落寞和孤单,每到周末大家纷纷出去跳舞K歌的时候,就会愈发地深下去一层。幸亏所学是自己喜欢的园林设计,所以别人游玩嬉闹的时光,他全都去泡了图书馆。这样的努力与勤奋,让他不过是一年,便很快地在同系的学生们中间脱颖而出,成为被许多女孩子仰慕且爱恋着的优秀男生。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 “优秀”,在世俗人的眼里,其实是不值一提。有谁会知道那些设计方案的背后,他一个人省钱啃泡面的苦涩?有谁看得到他平淡面容掩盖下的,那与生俱来的胆怯与自卑?他不过是一粒被大风刮到上海来的蒲公英的种子,能不能落地生根,连他自己都迷茫惆怅。所以,那些外人的羡慕,原是些落日洒下的余晖,与他这粒在水泥地上,被人漠然践踏的种子,是没有丝毫关系的。因此当有人将系花涵的情书转交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如许多人想像的那样,骄傲自得,或是拿出去炫耀。他只是将这封写得热烈奔放的情书,塞到一摞书的最下面,而后,继续过自己了无牵挂的清贫生活。
但是涵的情书,还是一封封固执地写来。他还没有想好怎样回绝,涵就直截了当地来找了他。当着舍友们的面,涵冷冷丢给他一句:连一份爱情都不敢接受,算什么男人!他的脸,在一阵哄笑声里,腾地红了。他很想问问涵,为什么要爱上他呢?一个小城来的穷小子,除去出色的成绩,还有哪一点,值得她这样被男生们众星捧月般追求着的女孩,死心塌地地爱着?但终究还是一个男人的自尊占了上风,他略略羞涩地抬头,笑望着涵,说,其实,我暗恋你,已经很久了。
他与涵,至此便成了系里公认的最幸福的情侣。他的确是深爱着涵的,涵的美丽、聪慧与时尚,常常让他觉得即便是自己付出了所有,也不足以偿还她给他的生活,带来的欢喜与甜蜜。他因此便加倍地对涵好,不仅风里雨里地帮她提水打饭送早餐,尽一切男友该尽的职责,而且甘愿放弃许多次参展的机会,只为了可以一心一意地帮涵参赛。涵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地在专业上如鱼得水。 她又本是擅长交际的女子。 系里的老师,便慢慢地开始器重她,将一些大型的活动,放手交给她来主持。涵这块玉石,在他的雕琢下,渐渐将那温润迷人的光泽,晨曦一样,透射出来了。
涵的声名,就这样开始高出于他。而风言风语,也渐渐像那秋日的树叶,旋转着一片片飞来。他本不想理,但它们还是时不时地,就恼人地来碰他一下。他并不确定,那些流言,是否为真;他也不知道,涵给他的这份爱情,到底会维系多久。但他的心,却是明白无误地确信,爱情,曾经在他与涵之间,停歇过。如果它真的疲了倦了,想要飞到更高的枝头上去,那么,他并不会强去挽留。因为,他本是那最卑微的一粒,而涵,在他的心里,当是那歌声嘹亮的云雀。他隐在白桦法桐的下面,听到她悠扬婉转的歌声,就已是满足,可是她却飞来,给他最温柔最缱绻的停靠,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在涵时冷时热的爱里,抱怨,抑或难过?
四年的大学,很快便到了尽头。而这段只一个人全心付出的爱情,他亦知道,是该到了凋谢的时候了。他与涵,都各自忙着找寻工作,彼此并没有说再见。那心,却是凉了。但是当系里贴出留校候选人名单的时候,他还是像往昔一样,略略迟疑,为了涵,要不要放弃这次竞争。涵却是先来找了他,问他可不可以将候选人初赛时必须提交的设计,交给她参考一下?他看着涵眼睛里熟悉的一抹柔情,很轻地反问她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那张设计图,他还没有来得及做最后的斟酌,便被涵交到了系里。两个星期后,宣传栏上贴出的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名单里,并没有他。但涵的名字,却是高高地排在了第一位。他终于在这样的结果面前,嗅到了离别的浓郁感伤的气息了。
一个月后,系里一个老师给得意的弟子饯行。他与涵,都被邀请了去。一行人里,除去留校的涵,皆有了很好的归宿,只有他,最终选择了一所西部偏远的城市。他走过去为老师敬酒的时候,老师突然很惋惜地问他一句: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这次参赛的设计,如此拙劣?他怔了一下,但随即在对面涵慌乱的视线里,笑道: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在关键的时候,错失了而已。那场聚会结束的时候,涵没有走过来向他道别,他亦没有像无数次设想的那样,最后送涵一次。他只是穿过满地的狼藉,走到涵的身边,在一室的喧哗里,低声说:你要好好的,我也会。
他一个人在夜色里走了许久,才看到了那条短信,是一个并不是很熟识的同学发来的,说: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你错过了复试的机会,为什么涵能够最终留下?如果不想带着遗憾结束你的这场爱情,那么就发短信过来。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回复过去:如果你尊重一个人心里对这份爱情的依恋与不舍,如果你也曾经这样深地爱过一场,那么,请不要告诉我真相。因为,有些秘密,我宁肯不去知道。
他知道,这不是欺骗自己。他想要的,不过是许多年后,一场不含丝毫杂质的初恋的回忆。 而那秘密,就让它在岁月里,远远的,朽掉吧。
第127篇、爸爸,今天是你的节日情感故事

清晨6点,任子安已经开着出租车行驶在大街上。
今天的活很顺,快12点时,任师傅已经拉了30多个人,进了200多块钱。送完一个赶火车的中年妇女,任师傅把车溜到“天府小吃店”去吃第一顿饭。没等开口,老板就给他端上来一盘辣子豆腐、一碗米饭。匆匆忙忙吃完,任子安和哥们儿打个招呼,把三块钱放在空碗边上,起身就走。正是中午生意旺的时候,任子安不想耽误活儿,每天总是在这里简单的对付一下,“谁和钱过不去啊”,每当妻子含着眼泪埋怨他时,这是任子安说的唯一的一句话。
自从开上出租车,任子安的一日三餐就从来没有正常过。中午吃早饭,晚上吃午饭,深夜回家吃晚饭。明知道对身体不好,可是为了早日把借来的钱还上,任子安也只有玩命。妻子是个知冷知热的贴心人,但是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除了每天等到深夜给他做顿可口的饭菜、为他端来洗脚水给他洗去一天的疲乏,实在没有什么办法。很多时候,妻子细腻的手还在为他搓洗时,任子安就已经睡着了。
一点整,任子安从电脑城拉了一位客人,刚开出不远,收音机交通频道的“真情对话”节目开始了,女主持一番开场白之后,是打进直播间的电话。任子安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主持人阿姨,我要对我爸爸说话。”
“小朋友,你爸爸是出租车司机吗?他叫什么名字?”
“我爸爸叫任子安,他开的是富康出租车。中午放学时,老师说今天是父亲节,叫我们回家后多陪陪爸爸。可是我爸爸每天早晨6点就开车拉活儿,夜里10点多才回家,我已经两天没有见到我爸爸了。”
“哦,是这样。你爸爸现在可能正在收听我们的节目,你有什么话要对你爸爸说吗?”
“我知道我爸爸很辛苦,他到中午才吃早饭,每顿只花三块钱。天这么热,他连瓶冰镇可乐也舍不得买,我们要还借来的买车钱。星期六我再困也不敢睡,我怕看不见爸爸回家。我和妈妈一起等爸爸,妈妈给他洗脚,我就给爸爸捶背。”
主持人哽咽了,半晌才说:“你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小朋友?”
“我叫子毅,上三年级。”
“你,你还有什么话要嘱咐爸爸没有?”
子毅大声地说:“爸爸,今天是你的节日,你一定要吃好点。以后我不花零钱了,你每天买瓶可乐好吗?等我长大了,我帮你开车。爸爸,记得今天早点回家。”
任子安静默了很久,动作僵硬地握着方向盘。接下来收音机里说的什么,他一点都没听进去。他突然感觉开出租车很幸福,踩油门的时候,还打了个口哨,却没有发现自己已泪流满面。
第128篇、雪花点燃人生情感故事
这是一个天资和悟性都很高的学生。但,和许多才华横溢的青年相同,他也妄自菲薄了。
他认为自己作为普通人不会有非凡的天赋,自己短暂的一生不可能实现杰岀人物那样的辉煌业绩。
启发,开导,用了各种方法,老师也沒能使他振作起来。
一天,他俩行走在皑皑的白雪中,老师突然灵机一动,说:“为了证明你的非凡资质,让我们来看一样东西吧。”
学生问:“您要用世上的什么奇迹来鞭策我呢?”
“不,这次我要用最一般的事例来说服你。”老师随手一指,“就是这雪花。它能够匹配你的普通吗?”
学生看了一眼漫天遍野到处可见的雪花,说:“能。”
“能够比照你的短暂吗?”
学生看见,在阳光的照射下,一些白雪开始消融,黄褐色的土地已经裸露岀来,又说:“能。”
老师说:“那我们就取走一些雪花,回去好好观察它吧。”
显微镜下,雪花甩掉了平凡无奇的俗相,赫然展现岀无与伦比的本色:它们图形对称,每一个枝杈都精致得一丝不苟,每一个晶片都美丽得令人销魂。它们千姿百态,有的呈六棱柱状,有的呈星盘状,有的呈扇盘状,有的呈树枝星状。就是在渐渐消融中,晶莹秀丽的冰凌也是不断地变化闪烁。其梦幻般的精美,足使众多自然界的花朵黯然失色,令世上所有的画家自叹弗如。
抬起头来,学生滿脸变得通红,双眼灼灼放光,全身散发着热气。
老师微笑不语。他知道,学生已从显微镜下看到了真实而非凡的自己,其人生己被冰冷的雪花点燃。
离开显微镜后,学生掉头直奔一个个辉煌的目标而去。他胸有成竹地把它们逐一收入囊中,坚定而又自然。
有人问他信心何来?
他感叹:“连一朵雪花,造物主都做得如此精致神奇,何况对万物之灵的人呢!”

第129篇、七仙女与董永的网恋情感故事
话说在天庭的王母,自认位高权重不顾计划生育一口气生了七女,幸好七女个个如花似玉、才貌双全、妙不可言,旁人美女当前加上慑于凤威,日子倒也安稳的过去了。前六女分别在四十年代至九十年代,成形嫁与凡人,只剩老么独守空闺。在其大喊代沟问题严重和无聊声中,日子飞快地过去,而今也到了思凡的年龄――22岁(属晚熟型)。望着天庭中一群满脸青春美丽痘的纨绔公子哥,她几乎每天都要恶心地吐上好几次。当夜色降临时候小七大唱“好想谈恋爱”,机灵的贴身婢女讨好似地递上笔记本电脑并连上Internet专线。嘿嘿!转眼间空虚、寂寞统统成为过去式。聊天室、交友会上到处涂鸦着“七仙女”这个真实的网名,贴上自创的小诗、文章,招幕着自己的爱人。随即,她分设在163、263、yahoo、sina的信箱纷纷因爆满而告急。发来的帖子来自人间的各各角落,有刚失恋的泰山青蛙、鳏居黄山的牛魔老王、发达多金的嵩山破戒僧、刷裤玩蒜的峨眉白脸……
就这样,她每天游走在绿草堆中,却从没一滴露水能打湿小七脚上的绣花鞋。这一切都发生在那份帖子没出现之前……
一份帖子——
七仙女:
大前提:你的心是如此的寂寞,你的脸是如此的落莫、你的眼告诉我你在等我。
小前提:我来了,带给你温热的心,滚烫的颊,失火的眼。
结 论:不要放过我
——西安 董永
“该死的,你那是什么草脑写出这样的东西”小七大声咒骂着,却难抑体内那颗已经狂跳的心。知道他已经成功的打动了自己,就因为这封帖子。于是,老套的网络爱情在他俩的心里滋生并不要脸地蔓延,然后以最迅猛的速度吞食大脑中的理智。
风清月明的夜晚:他们在聊天室里爱情甜如蜜,高唱人生多美好;雨稠花落的夜晚:他们在聊天室里感叹人生如梦,珍惜彼此那份纯爱;云淡星稀的夜晚:同为骚客的他们夫唱妇随——
七妹道:日落地平线。
董郎对:月升林树梢。
妇又道:昨日情,今日信,敢上高楼问月清。
夫再对:断肠草,鹤顶红,饮鸠重生续前缘。
在网上恩爱缠绵,她文字雅致,他妙语如珠;在电话中耳鬓思磨,她语声甘如源泉,他嗓子低哑磁性;真个是香艳绝顶,痴情万分,大有TITANIC中:YOU JUMP, I JUMP之势。一时间羡煞多少聊天室中的醋男妒女们。
于是,小七无可救药、不可理喻地爱上董郎,心中渴望能看到他、触到他的冲动日益强烈。可每当小七提出见面时,董永总是闪烁其词,百般推托,内心慌乱可见一斑。终于疯狂的思念把小七整个人点燃,她像着了魔般迫切地想见他。天庭中,冷藏式多功能壁橱里的爆冰、薯片、棒棒糖、香口胶、话梅统统失宠。消息传到王母耳中,她慌忙起驾前来探望七仙女。一时间,婢女们乱成一团,天地为之变色。雍容华贵的王母微启朱唇道:“七儿,你过来!有何事与母后说说,有为娘给你做主” …………
小七一夜倾吐,王母的脸渐变成绛紫色,久久不发话,一刻钟后,开口:“Shit!真他*的不是个东西!” 全体晕倒~~~~~~~~~
“七儿,幸福要*自己去争取,不要放弃,如今流行做千禧新娘,必要时可以用生米煮成熟饭这一招!加油,吔!”王母做了个V字的胜利手势。 ——再次晕倒~~~~~~(什么母亲啊~~~~~)
得到懿旨的小七,果然地传了自己一张绝色的照片给董永,并发一张贴子——
一张贴子——
董郎:
假设1:你长得像钟楼怪人
结论1:……
假设2:你长得像反町隆史
结论2=结论1:你是我的灵魂、我的英雄、我的神,娶——我——。
不等董永的回信,小七便披星戴月的飞到西安,待董永接到电话时,他们已处于同一个城市“我们见面,不要让我选择挖地三尺来找你!”董永没有选择余地地应允。
好天气,好风景,好心情。就要见到董郎了,小七身上的每个细胞都紧张得颤抖着,每根汗毛都兴奋地跳着托马斯大回旋,他的样子会是......还不容她细想 ...... 他出现了―――
!!!!!!!?????一头花白的发,一张如同皱纸般的脸,他勉强的笑着,露出一口黑黄色的板牙,起褶的手中握着他们的信物——三朵玫瑰。
一阵晕眩突袭了小七,脊梁骨直透凉意,她硬着头皮上前搭话,心里想着:要看内在美,年龄不是问题。
七:“你是董永?你的文采真不错,我很喜欢!”
董:“对,我是,呵呵!嘿嘿!嗯……那些是我从书上抄来的。”
小七错愕,不详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七:但是,我出的对子,你都对上了呀!
董:我挂着两个聊天室,把你出的对子放到另一个室里让别人帮我答的。
七:您, 您, 您贵庚呀?
董:啊?我?60了,连孙子都有2个了呢!呵呵~~~~~刚退休,儿子怕我寂寞就给买了台电脑让我上网消谴,你挺逗的,哈哈......
七:什么?消谴!!混蛋!!你是说一切都是假的!你......
小七心里气极了:要不是啸天犬这两天口腔溃烂,一定要他咬死你!小七甩头便走。3朵代表“我爱你”的玫瑰在春风中摇曳,哈,多么讽刺。
奔到远处的电线杆处,伤感无法避免的袭来,泪水纵横四溢。有一好心的policeman询问由来,问其是否要报案,小七回答否,她已无奈到连恨的气力也没有了。
小七一路小跑回天庭,却没想到董永随后追来大声呼喊“我们还是朋友~~~~~”及时现身在小七人前的王母拨下发簪轻轻一划,9条深沟随即挡住了董永的去路(按3岁一条代沟来算,起码也有9条了) ......
三个月后。 所有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最初的样子,那些没有笔记本式电脑的日子,小七忽然觉得自己已不再讨厌那些天庭中的纨绔公子了,那些青春痘和雀斑仿佛也跟着漂亮起来了,那都是成长的荣誉呀!懂了,懂了,单纯的天庭远胜于复杂的人间。可笑当初为什么会放弃现实中真实的接触而去奢求虚拟世界中少得可怜的真爱呢!
七仙女双手合十曰:呜呼~~~~~~~~~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阿门,阿里路亚,依玛拉撒,阿弥陀佛,无量寿佛,妈咪妈咪轰......

第130篇、糖罐的秘密情感故事

上高中时,学校坐落在清江边上的一个小村子里。宁静的村落三面临水,四季风景如画,如同古人笔下的世外桃源。但也极其偏僻闭塞,周围疏疏落落全是民居,连买一根针也非要上10里外的小镇不可。
这可苦了我们这群高三的可怜虫们。读书实在太耗心智了,以致整天唯一的感觉就是饿,连睡梦中都满足各种各样令人垂涎的好吃的东西。不知是谁冰雪聪明,带来一罐糖来,是那种黄亮如金、细软如沙的黄砂糖。
于是,寝室里便流行罐装的黄砂糖。12个糖罐,恰似我们12个女孩子,亲亲热热地排成一排。临睡前,美滋滋地喝上一杯热腾腾的糖水,月儿便甜甜地照进梦乡。
唯独秦霜是不大喝糖水的。因此她那个青瓷陶罐里的糖比起我们的总是又多又满。每晚,当我们一边啜着糖水,一边叽叽喳喳地品头论足,或嘀嘀咕咕地发着牢骚,或嘻嘻哈哈地相互取笑时,秦霜总是在灯下读着她那本似乎永远也读不完的小说。问她为什么不喝,她说:“坏牙齿!”
后来有人跟我咬耳朵,说秦霜的糖罐根本只是做做样子罢了。她自幼父母双亡,跟着年迈的外婆一起过活,学费都交不齐,哪还有闲钱买糖吃?她那—罐糖,吃了再没添的,又怕人瞧不起,就胡说什么坏牙齿的鬼话!我听了只觉心头一紧,说不出的悲凉。
一次下课间操,口渴了,我匆匆忙忙回寝室找水喝。经过寝室门前的花坛时,不经意地向寝室的窗户一瞥,却见秦霜正狼吞虎咽地吃什么东西,不由一惊。细细看,竟是在吃糖呢!她挨次从每个糖罐里舀上一大勺,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我看得目瞪口呆。可不知怎的,慢慢地,所有的惊讶、愤怒、鄙夷,渐渐散去,两行温热的泪却无声无息的淌下来,滴落在那暗香袭人的花丛中。我悄悄地离开了那扇窗户,贼一样的潜回教室。
晚饭后,待寝室人走得—个不剩,我一跃而起,飞快地闩上门,拉上窗帘,一把抱起我的糖罐,先给另外的几个逐一补上一大勺糖,然后,将剩下的通通倒进那个青瓷糖罐。又从箱子里抽出一袋糖,倒入自己的空罐儿。胆战心惊地忙完这—切,我狂跳不止的心才慢慢平静下来。
前不久,我收到了一封寄自深圳的来信,信是这样写的——
“晓琴:
你一定还记得那个糖罐儿吧,那是我外婆的嫁妆,据说还是宫廷里的东西。现在,居然有人愿出50000元买它呢!我舍不得出手,因为你倒进去的糖,远远不止这个数儿。”
那个偷糖吃的女孩儿,她其实觉察到了花丛中的那双眼睛——那双世界上最纯最美的眼睛。因为它的注视,那个差点成为偷儿的女孩,在后来充满苦难的岁月里,却再也不敢妄动过的—回。
不用说,这封信是我多年的挚友一一己任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执行总经理的秦霜寄米的。
第131篇、难寻红颜知己情感故事
互为知己或许是朋友关系中的最高境界,而男女之间要成为知己真的就那么难吗?有人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曾为人世间这珍贵的友情而感动和自豪,我为她对我的牵挂而激动和感激。但这一切都将永远远去,就像一本印刷匆忙有着许多错误的诗集。
在今年北京的一个春天的夜晚,我在风沙弥漫中,结束了一个故事。我没有想到,刚刚开始的故事竟骤然出现了结局。
相识不久,却宛如故友
去年冬天北京最冷的一天,我要出差,洋洋给我送飞机票时,我忽然有了想认识她的冲动。其实,30年的花开花落,我认识过许多女人,但我第一次有这种冲动。
出差回来,我打电话约她去一家音乐酒吧,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同意了。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很多。我惊讶于我们有许多相似之处,我们都喜欢俞丽娜的小提琴协奏《梁祝》,喜欢用萨克斯演奏的《回家》,喜欢理查德 克莱德曼的钢琴演奏的《秋日的私语》,喜欢那首《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的歌,我们都喜欢在茫茫的海滩上,一个人在夜晚听海的声音……
感情真是奇怪,有些人相识多年,见面只打个招呼便匆匆而过。而有人初次相识,却宛如故友,就像我们一样,尽管我们只拥有两个小时的交谈。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没有联系。有一天,我抛开了一切杂务,给她打了电话,于是,在地坛公园,我们在冬日的寒风中,很自然地牵手漫步。
洋洋向我诉说了一个孤身闯京城女子的许多秘密。她家在东北,两年前,为帮助被拘留的同父异母的哥哥,她四处求人帮忙,认识了后来的丈夫苏。帅气英俊的苏果然很卖力,四处托关系,后来,她哥哥的事终于圆满解决。为了报答苏,她与相爱了3年的男朋友分手,决定嫁给苏。
结婚那天,她一直在哭,不肯穿上婚纱。在家人的反复劝说下,她才入了洞房。但就在新婚之夜,洋洋开始逃离家门,她身上只带着50元钱,开始在社会上流浪。后来到北京,找到一份差使养活自己。
说完这些,洋洋哭了。“我不是一个好女人,或许我们就不该认识。”在泪光中,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告诉她:“做个红颜知己吧!”她轻轻地点点头。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她说她喜欢我写的文字,我说我喜欢她淡淡的忧郁。我们陶然于彼此的相知相解,沉醉在彼此的相通相惜。我们一起读书,一起逛街,一起泡图书馆。我们每天都打电话,无所不谈。
拥有红颜知己是个成年人的童话
有一天,洋洋拿出一个本子给我看。我这才发现,细心的她把我发表的各种文章剪贴起来,我的双眼湿润了。她说:“无论你将来是成功还是失败,我永远都会为你捧场。”不知谁说过,在这个世界上,男人最需要的除了一个老婆之外,还有一个红颜知己。
我扪心自问,洋洋是我的红颜知己吗?我仅仅想让她做个红颜知己吗?一个男人的红颜知己要懂他,给他适可而止的关照,但不给他深情,不给他感觉你会爱上他的威胁,也不让他产生爱上你的冲动与热情,洋洋的确是深知这一点的。
有时我出门远行,音信皆无,等我漂泊够了,蓬头垢面地站到她面前时,她只是盈盈地笑问:“好久不见,玩得开心吗?”她不会提及她的牵挂、焦虑,她知道提那些东西不是她的事,她不想要爱情,只想要友情。
我真的感到,无论我在别人面前多么高高在上,在红颜知己眼里却只有尊严没有威严。她能穿过层层面具走进你的心灵,痛苦时有她抚慰,欢乐时有她分享,彼此不会感到任何负担。
虽然我们正处于生命充满激情的年华,但我们都很冷静,我们巧妙地避开了渐渐上升的情感,没有扯入到爱情里。我渴望岁月为我们的从容作证,为我们磊落的笑声作证,为我们宁静的心境作证,让我们将这份纤尘不染的情感延续,共同完成一个现实生活中成年人的童话。
但我们最终没有成为真正的知己。我终于明白,我们不过是相互照耀的一瞬间的阳光而已。也许因为我的一句话,刺伤了她的心,也许因为我太忙而疏忽了与她联络,也许是我的私心,也许……总而言之,我们各自回到了以前的生活,不再有任何联系。
有人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我曾为人世间这珍贵的友情而感动和自豪,我为她对我的牵挂而激动和感激。但这一切都将永远远去,就像一本印刷匆忙有着许多错误的诗集。我们必须忘怀,尽管这段情感在长长的一生中永远挥之不去,但我也会慢慢遗忘,因为我仍要继续上路,仍然会藉着那份坚持与盼望。

第132篇、爱在左,还是右情感故事

她认识他一段日子之后,才发现他这个习惯的。一起在路上的时候,他会走在她的左边。起初以为是巧合,后来悄悄故意站到他的左边去,总会被发现,他会停住脚,特意绕到左边去,望着他简单自然的表情,心里,微微地泛起涟漪。
除此以外,他是一塌糊涂地粗心。约会之前手机停机,让人苦等半日;饭吃到一半发现忘带钱包;工作忙的时候可以杳无音讯半个月;情人节说玫瑰好贵,然后竟然没有下一句……可是贪恋那些一起上街的日子里,有人走在左边,这样浅浅的安心,居然让她不舍得放弃。很多人会这样与你同行,可是在车流汹涌的街头,谁会把你让在安全的那边而把危险留给自己?
至于他优裕的家境,显赫的家世,尊贵的社会地位,诸如此类,其实都不是重点。某次过街,一辆闯红灯的出租车冲过来,他正走在她的左边,有惊无险,但是那一刻,他握住了她的手。也就是那一刻,她忽然就下了决心。
骄傲的她遇到了另外一个更骄傲的女子,他的母亲。后者有着凌厉的眼神和苛刻的表情。像所有蹩脚的桥段一样,她优雅地说,于小姐,你很优秀,所以你会遇到更适合你的人;而你们俩,我认为不合适。况且,如果你为他考虑,就请成全我们的一片苦心……
骄傲的女子总是骄傲的,连放手都要优雅从容。她自始至终微笑地喝完咖啡,独自离去。只是在这个城市川流不息的路口,形形色色的人与之擦肩,身边没有谁,在车来的方向,筑一道安全的堤,忽然就生出淡淡的叹息。
多年以后,她有了另一个男友。生活像张爱玲说的,樟脑丸的香,甜而稳妥。走在左边的男子,在家庭的压力下早早地去了国外,长久的日子里没有联系。在后来的岁月里,像心底一根隐秘的倒刺,在不小心的时候还是牵扯出一些疼痛来,幸而并不经常。
世界很小,某日在电视里看见他,和一群显贵出席盛大场面。新闻记者一路跟踪,他永远那么彬彬有礼,周到体贴,出门的时候,他亦始终走在某人的左边。那个某人,是业内泰斗,白发长者。原来对他来说,这只是一种礼貌的习惯,而她竟以为是爱的全部定义。
她忽然落下泪来,过去种种,忽然就云淡风轻。
同看电视的男友有些奇怪,她轻轻问:“为什么我们一起走路的时候,你始终走我的右边呢?”
“因为这样你离我的心脏更近埃”他淡漠地回应。
她曾经自以为是爱在左,而他原来以为爱在右。
可是,如果不能走在一起,在左在右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能一生走在一起,在左在右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133篇、她等儿子归来情感故事
在地震灾区采访的每一天,我的心都被一种悲壮的气氛笼罩着。倒塌的学校前那一排排的书包,废墟前失去亲人的那抢天呼地的痛哭声,被埋村庄前安静绽放的野花,无时不在折磨着我敏感而脆弱的神经。但让我最不能忘记的还是绵竹一所学校废墟前的那个疯妈妈,此生我永远都无法忘记的疯妈妈。
在地震后的第6天,我在往清平灾区赶的路上路过绵竹汉旺镇的一所学校。学校早已在大地震中垮塌成一片废墟。几百个孩子在5月12日下午的那个瞬间被掩埋在了凌乱的砖石下。现场,依然还可以看到孩子们丢弃的破碎的书包和课本。就是在这个学校废墟前,我遇到了一位年轻的妈妈。她看上去只有30多岁。白花花的炎阳下,她坐在学校废墟前的地上,任凭凌乱的头发在风里肆意飘摇。她两眼发直,目光呆滞,眼睛里布满了红虹的血丝,她的嘴唇上爬满7白色的燎泡,惨白的脸上透露出的除了憔悴还是憔悴。
她就这样呆呆地坐着,坐着,看上去好像在等人。只有当穿迷彩服的解放军战士从她的面前经过的时候,她的脸上才突然有了神采。远远地看着过来的解放军,她会迅速地站起来,迎上前去,追着战士边走边嘴里喋喋不休地说着:“求求你解放军同志,我的娃子还在下面压着呢,我知道他还活着呢,你救救他吧,她才8岁啊……”她拽着战士的胳膊,使劲地往学校的废墟前拉。被拉住的战士的眼泪很快涌了出来。看上去战士有点手足无措。这时,这位妈妈会突然地双膝跪倒在地,她的手狠命地拉住战士的衣角不放。“求求你解放军,救救我的孩子吧!”她悲怆的哭声从她嘶哑的喉咙里撕裂着冲了出来。战士不再看她,捂着脸默默地走了。她只好怔怔地呆在原地,继续等待下一个过往的解放军出现。
正在这里参与救援的空降兵某部连长李磊告诉我,这位年轻的妈妈已经在学校的废墟前守了5天5夜了。
她的儿子在突如其来的大地震中死去了,可是她依然不相信这是真的,每天都在学校门前坐着,等待每一个过往的解放军,趴在地上磕头求解放军快去救救她的儿子。正在绵竹参与医务救援的一个志愿者说,她每天都会到这所学校的废墟前来找这位年轻的妈妈,每次将她拉回到受灾群众的帐篷,她都会趁着志愿者不注意偷偷跑出来。这位志愿者用手指指自己的脑袋,小声告诉我,这位年轻妈妈的脑子由于受了刺激而出了问题。“我带你去找解放军,帮你救儿子。”小志愿者用善意的谎言欺骗着这位年轻的妈妈,两个人挽着胳膊离开了一片废墟的学校。几十米远的地方,小志愿者挥手向我告别,回头时,我清楚地看见,小志愿者眼里喷涌而出的泪。我知道,小志愿者也一定可以清楚地看到,我脸上悲怆的泪水……
现在完成采访任务的我已经离开灾区好几天了,可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是,那个午后,学校废墟前邂逅的那位一直在等待过往解放军的年轻的妈妈,年轻的妈妈,你还在等待吗?

第134篇、关于羞辱的禁忌情感故事

大街上,两岁左右的儿子在父母身旁边跑边喊。
这对夫妇在路边买了两支棒冰,边走边吃,小男孩也想拿一支吃,母亲说:“宝贝,你可以从我这儿咬一口,但不能吃整支,因为太冰了。”可是,小男孩伸出手来要整支,母亲再次把手拿开,他失望地哭了,父亲又重复母亲的做法。小孩边哭边向前跑去,想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但很快又跑回来,嫉妒又难过地盯着两个正吃得起劲的大人。一次又一次,他伸手去要整支棒冰,但大人紧握着宝物的手却一次次缩回去。
小男孩越是哭,他的父母越觉得有意思。他们不停地笑着,并跟他开玩笑:“你看你,这有什么值得你这么吵闹?”于是小男孩坐在地上背对父母,朝母亲方向扔小石子,但他又突然站起来,焦虑地四下张望,想知道爸妈是否还在那里。父亲吃完自己的棒冰后,把小木棒递给儿子,自己继续向前走。小男孩期待地舔着小木棒,看了看,把它扔掉,又想捡起来,但最后还是没有捡。他一脸失望,孤独又伤心地哭起来,全身颤抖。然后驯服地跟在父母身旁。
这是著名的精神分析家艾丽斯·米勒亲眼见到的景象,写在《幸福童年的秘密》里,她非常惊骇于父母可以如此羞辱小孩。
这个小孩成年后可能也会对弱者施加轻蔑行为。小男孩并非因为“贪吃的欲望”没有得到满足而伤心,而是他的情感不断受到伤害和打击。不但愿望无人理解,更糟的是,他的需求还被开玩笑。
但是,很多大人不自觉地犯着这些错误。
第135篇、心中的雅致情感故事

上中学那几年,是我生活里最乏味、最孤独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功课很重,除了要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之外,大家还买来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每天晚上放学之后都要再看一会儿参考书,并且提前预习一下明天要讲的新课。日子过得紧凑而平淡,时光都沾染了一种压抑而又无趣的味道。
每天上课放学读书做题的日子不断地重复上演着,让人感到非常乏力。那时候年纪小,和父母之间话也很少,彼此之间很少沟通,有什么话我都愿意放在心里。时间一久,我的心情渐渐变得郁闷压抑潮湿了起来。
当时全家人住在平房里,没事的时候我就拿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打发时光。每天目光所及,无非是学校里熟悉的同学老师,和父母以及家里破旧的家具。心里总是莫名地感到空虚而沉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忽然觉得生活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我几经打听费了些周折才从同学那里借来了贝多芬的交响曲。于是,在一个个难以入眠的夜里,我就常常摁下录音机的播放键,反复地听那曲激昂慷慨的《命运交响曲》。从此之后,在索然无味的生活中,我忽然多了一份生活的乐趣,仿佛找到了一个谈得来的朋友一样,焦躁而又茫然的心踏实了许多。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生活还是可以过得有滋有味的。后来,我又买了一本宋词,闲来无事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窗边,默默地欣赏着里面的词句,自己仿佛置身其中,和那些遥远的词人们一起经历着他们的人生,品味着他们的情怀。或叹息,或愉悦,或惆怅悲伤,或豪情万丈,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却从其中领略了无数人的人生际遇。
读好词如饮美酒,虽然醇美却也要经常停下来歇一歇。赶上那些既不读词又不外出的周末,我就会把床上的被子都抱到院子里好好晒一晒。晒完被子之后,我会再从屋里拿出一把椅子和一个凳子。然后,我半躺在椅子里,把腿搭在凳子上,眯起眼睛惬意地享受阳光的抚摸。
温暖柔和的阳光就像一只柔软的手,晒着晒着,就会进入甜蜜的梦乡之中。有很多次,当我从这安逸的睡梦中醒来时,心里总是感觉意犹未尽。
如果说那时候琐碎无味的日子是一幅枯燥的画,那么音乐宋词日光浴就是让这幅画有了生气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不仅充满活力,而且雅致有趣。
繁重的功课、无处倾诉的痛苦、年少躁动的情绪、没有知己的孤独,这种种因素构成了我以往既成的生活。虽然我像同龄人一样上课读书下课玩耍,但是总是感到我生活的颜色略有些灰暗压抑。当有了看书听音乐晒日光浴这种种爱好之后,我才忽然明白,原来再枯燥的日子,只要有些雅致的事物陪伴,那么生活都会变得生机盎然。
人生,需要我们偶尔点缀上一些雅致的爱好,才会显得不苍白。
从那时候到现在,我去过一些地方,见过一些人,经历过了一些事。当年那个在灯下苦读的少年如今脸上也有了些岁月的沧桑。可是不管日子过得是好是坏,我一直保持着当年的习惯——给自己的生活找些有情趣的雅致爱好,让自己沉闷如水的心灵偶尔泛起一丝丝欢快的涟漪。
心中长存雅致,是一种珍惜时光敬重生命的态度。在这人流涌动五光十色的世界里,我们常常会因为来自外界的压力而感到彷徨迷茫苦闷乏味。这时候,别忘了唤醒你心中的雅致,这样一来,你的生命里就会充满更多积极而有趣的体验,也就能将压力甩在身后,让生活过得意趣盎然。
第136篇、平分生命情感故事

男孩与他的妹妹相依为命。父母早逝,她是他惟一的亲人。所以男孩爱妹妹胜过爱自己。然而灾难再一次降临在这两个不幸的孩子身上。妹妹染上重病,需要输血。但医院的血液太昂贵,男孩没有钱支付任何费用,尽管医院已免去了手术费,但不输血妹妹仍会死去。
作为妹妹惟一的亲人,男孩的血型和妹妹相符。问男孩是否勇敢,是否有勇气承受抽血时的疼痛,男孩开始犹豫,10岁的大脑经过一番思考,终于点了点头。
抽血时,男孩安静地不发出一丝声响,只是向着邻床上的妹妹微笑。抽血完毕后。男孩声音颤抖地问:“医生,我还能活多长时间?”
医生正想笑男孩的无知。但转念间又震撼了:在男孩10岁的大脑中,他认为输血会失去生命,但他仍然肯输血给妹妹。在那一瞬间,男孩所做出的决定是付出了一生的勇敢,并下定了死亡的决心。
医生的手心渗出汗,他紧握着男孩的手说:“放心吧,你不会死的。输血不会丢掉生命。”
男孩眼中放出了光彩:“真的?那我还能活多少年?”
医生微笑着,充满爱心地说:“你能活到100岁,小伙子,你很健康!”男孩高兴得又瑚又跳。他确认自己真的没事时,就又挽起胳膊——刚才被抽血的胳膊。昂起头,郑重其事地对医生说:“那就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吧,我们两个每人活50年!”
所有的人都哭了,这不是孩子无心的承诺。这是人类最无私最纯真的诺言。
第137篇、那女孩对我说情感故事

[一]
到达拉萨的时间是晚上八点,我走出混沌的车厢,清新的空气扑鼻而来,我的心情变得轻松而愉悦。一起来的几个同学从背后扑上来“袭击”我,他们的兴奋丝毫不亚于我。
这是我们的高中毕业旅行,也是我送给自己成年礼的一场华丽冒险。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挣脱开阿乙箍着我脖子的肩膀往后眺望。米小渔是最后一个走出车厢的,她慵散地伸了一个懒腰,脸上惬意满足的笑容衬上她雪白的纱纺裙摆在随风飘荡,美得不属于人间。
我朝她伸出手,然后牵紧她去打车。
西藏毕竟不是内地,我们一行五个人,他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我们都上车了。我当然不能委屈我朋友,所以便让米小渔坐在我身上。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长发会随着车的晃动扫到我脸上,痒痒的。
我跟几个朋友高谈论阔,聊西藏的风土人情,米小渔偶尔会插上两句。
“喝酥油茶真的能够减轻高原反应的痛苦吗?”
“我们有幸目睹天葬么?”
我朝她摆了摆手:“男生说话,女生少插嘴。”
米小渔果真就闭嘴了,可是她的手却很不安分,居然掐了一下我腿上的肉作为报复。我疼得倒吸一口凉气,那凉气直冲天灵盖了。
晚上在藏族人开的客栈里安歇,他们三个挤了一间小房间,我却和米小渔单独住了一间大房间,原因是那个大房间有独立的卫生间可以洗澡,他们为了照顾女生才这样做,我突然觉得带女朋友出来还是有好处的。
我和米小渔并不是那种一拍即合型的情侣。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她是我们理科重点班上为数不多的女生之一,且长得漂亮。那时候我们几个经常聚在一起的男生躲在厕所一边抽烟一边打赌,谁追到米小渔,他一学期的烟就由其他男生轮流供。
最后他们都输给了我,因为,米小渔喜欢上了我。
他们都说我是讨女生喜欢的典型。幽默、健谈又见多识广,浑身充满了正能量。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是个容易让女生掉泪的家伙。比如我和米小渔在一起后,我亲眼见过她哭过好几次,理由是我在很多场合下都没有把她摆在第一位。我不是一个爱情至上的人,可是我确实喜欢米小渔,这并不矛盾,我发誓。
[二]
在客栈休息了一天后,我们包车前往日喀则。
这段时间是西藏旅游的热门季节,从车窗外看过去,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仿佛褪下圣洁的袍服,葱郁的树木直蔓延上蓝天。
所有美得炽烈的东西都是有危险的,比如这样壮丽的景色就可以让很多人失去防备。车子转入尼木县境内的妥峡峡谷段时,我眼睁睁地看着前面的一辆车翻入30多米深的悬崖下,仅仅是一秒的功夫,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
“司机,停车,停车!”我最先叫出声。
司机就跟耳背一样,没有停下,继续往前开。后来是阿乙他们齐声喊“停车”,司机才停下来。
我们赶到崖下,眼前的境况惨不忍睹。大片的血和泥土混在一起,还有一个女人从车身下面挣扎着匍身探头,艰难地朝我们伸出手,她的脸上、手上也是血肉模糊,只有那一双眼睛,生的意志格外分明。
我突然感到一阵心悸,眼前的事物也开始变得恍惚,太阳穴暴突,仿佛有什么在拉扯着我的神经。
“你怎么了?你不舒服是不是?你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我们去救人就好了。”所有人中,只有米小渔觉察出了我的不对劲,她把我扶到一边坐下后,就自己跑去帮忙了。
我坐的地方是一块凸出的小山坡,当我好不容易感觉眼前的事物不再晃动后,便开始打量起四周。
我的背后是一片已经干涸的池塘,里面是一具具重叠起来的森森白骨。虽然知道这个地方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地段,可是亲眼见到那么多具白骨的难过与震惊,还是无法用言语来比拟的。
可是真正让我震惊得离不开眼的却是这些白骨中的其中一具。我刚开始以为是我看错了,毕竟我的眼睛是有些近视的。
我顾不得尊重不尊重逝者,跌跌撞撞地跑到跟前,顿时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倒流。
那具白骨横卧在一边,左手腕上戴着的手链与我手上现在戴着的手链一模一样。要知道这并不是一场令我大惊小怪的巧合,因为这两条手链是特别订制的,世上独一无二。
米小渔生日那天,我为了给她惊喜,专门去银饰店订制的两条情侣手链。
她在跟我开玩笑吗?不,这不符合现实。
我突然又记起一件事,到达拉萨的那个晚上,我们五个人打车,司机连说都不曾说一下,就跟往常做生意一样。
他所看到的,会不会就只有四个人?我被我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米小渔忙完那边的事,就走向我。她的脸上、手上、衣服上都是血,我想到了被车压住的那个女人,两个人的身影慢慢重叠在一起。
我的脑子里有座冰山轰然崩塌。
[三]
我醒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在医院,可是四周的墙壁并不是白色的,鼻间吸入的空气也没有福尔马林的味道。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一切后知后觉,我居然在自己家。
所以刚才经历的那一切都是梦么?我瞥向床头柜,台历上2012年6月20日这一天被我用标记笔圈红,再看闹钟上的时间,也是6月20日,我和朋友们约定出发的日子。
如果那一切都是梦境的话就没什么不妥,可是那梦未免太过真实。
家里静悄悄的,空气都好像停滞了。我背着背包走在街上,突然感觉自己特别的孤独。没有人朝我看一眼,我连车都打不到,一个人拖着行李箱缓缓走在街道上。我是很怕孤独的,尤其是狂欢后的孤独,所以我喜欢热闹,让自己表现得热爱生活热爱世界,朋友们环绕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感觉好过一些。
到达车站的时候,他们几个已经候着了,阿乙奔跑着过来帮我提包。
“老大,你是睡过头了吗?”
“你才睡过头,我站在路边打车,都没有车停下的,我走来火车站的好不好?”我笑着给了阿乙一拳头。
米小渔站在不远处朝我笑,她穿着浅黄色的马甲衫,由于衣衫敞着,我可以看到她里面衬的雪白雪纺裙,我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
一路上,我与他们躲在火车的厕所里吸烟,也会将脚翘在桌子上打扑克牌。米小渔靠着我的肩膀,时不时地往我嘴里塞着零食。
他们都没有察觉出我有心事,我在等,等时间来验证我的心事。
下车后所遇到的事与梦境中的一模一样,我感觉自己就像是《死神来了》中的男主角,会预测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当阿乙打到一辆出租车,正准备将我们的行李放入后备箱时,我拦住了他。
“我们不坐出租车行吗?”
“为什么?”其他几个人异口同声地反问我。
“这个——”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可我就是本能地想要逃避接下来的事。
“我们是来穷游的,打车太奢侈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听起来不错的借口。
“你什么时候那么小气了。”米小渔嘟着嘴,似乎有些不太高兴。
阿乙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又将放上去的行李拿下来,他去跟司机师傅说话,司机一踩油门,丢给我们一通呛人的汽车尾气。
阿乙这家伙最听我的话,凡事都是“老大老大,帮我拿个主意”,但其实很多事他完全可以靠直觉来判断。他家是我们这个地方有名的灵异家族,据说他们家的长辈都具备通灵的能力,所以阿乙在这方面的能力也不会太差。
我打算找阿乙单独聊聊,我突然觉得,也许只有他能够解开我的心结。
[四]
整个一路上我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跟阿乙单独聊天,因为米小渔一直跟着我。
事情的发展也并没有因为我们不坐出租车就改变,它还是朝着我梦境中的方向而去。我坐在座位上,非常麻木地看着前面的客车坠崖,然后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往崖下奔去。
从车底下钻出的女人、万人坑、小山坡,还有那条情侣手链,一切的一切,仿佛昨日重现。
米小渔一步一步地走向我,我知道逃避不了的,只能面对。
“你好些了吗?”她脸上是担忧的表情。
我沉默以对。
她没有介意,继续说:“救援人员马上就到了,我们该做的都做了,继续我们的旅程吧,阿乙他们都等着呢。”
我抬头,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直盯得她浑身不自在地反问我:“你到底怎么了?还是不舒服么?”
我任由她的手触摸我的额头,她的手虽是温热,但我分明看到她光洁的手腕上什么都没有。
我突然捉住她的手,幽幽开口:“我送你的手链呢?”
“手链?”米小渔恍惚出神,她的眼神开始回避我。
“其实你已经死了吧,那具白骨是你吧,是你吧!”我突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我抓着米小渔的肩膀,前后摇晃。
我其实并不想伤害她,我只是想要让她承认这件事。这些天以来,“米小渔是鬼”这个念头一直在缠着我,我必须要发泄出来。
终于,大概是我弄疼了她。
米小渔用尽全力推开我,整个人往后退了退,口中还不停地说着:“你疯了吧。”
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我的头并没有撞到石头,可是我整个人就像被闪电击中一般,全身麻木,眼前的一切又开始左右晃荡,在我的意志还未完全混沌之前,我看到阿乙跑过来扶住米小渔,两个人低声交流着什么,他们的神情都很诡异。
我来不及去问清楚便昏厥过去。
我又做梦了,这次之所以那么确定是因为,我看见了另一个“我”。
地点是班级前的走廊上,“我”和米小渔之间正发生激烈的争执。镜头拉近,只见米小渔扯着“我”的衣服不断问:“为什么我不可以和你一起去?”
米小渔泪如雨下。
镜头转换,碧水蓝天,是西藏。
米小渔所坐的那辆客车一路上都在颠簸,车上的游客手舞足蹈地唱着歌,可是仅仅是一眨眼的功夫,那歌声就变成了尖叫声,客车坠入了山谷。
镜头停在这里,渐渐的,四周变成一片黑暗。
我在黑暗中挣扎着醒来。
[五]
我睁开眼睛的那一秒是前所未有的绝望,因为我躺在自己家的床上,我跌入了一场万劫不复的轮回里。
我回想起米小渔和阿乙的脸,慢慢理顺了所有的事,我愈来愈觉得这是一场报复。
班上的男生有超过一半都喜欢米小渔,包括阿乙。我记得有一次晚自修,滂沱大雨落得地上起烟。米小渔没带伞,站在教室门口不知所措。阿乙跟米小渔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便一头冲进了雨中。我撑着一把伞举过米小渔头顶,然后和她一起缓缓走进了雨里。我回头望的时候,不小心看见阿乙从学校的小卖部出来,整个人淋成落汤鸡,怀中却揣着一把颜色鲜艳的雨伞。他望着我们,神情失落。
所以,那么喜欢米小渔的阿乙,看见我和米小渔吵架,看见我伤了米小渔的心,最后也是间接的因为我,米小渔才丧生于山崖下,他一定恨死我了吧。
米小渔死后,他用通灵之术召回了她的魂魄,再跟其他几个人说好,一起向我报复来了吧。
我把收拾好的行李摔在地上,然后奔跑出去。
他们在车站等我,当阿乙走过来要帮我提包的时候,我却骤然推开他,喝道:“你别碰我。”
阿乙被其他人扶起来,一脸的莫名其妙。米小渔仍旧穿着黄马甲和白雪纺裙,只是她的神色有些黯然。
我走向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都是我害的你,可是你老是阴魂不散地跟着我,还串通这么多人一起玩弄我于鼓掌之间,把我当个傻子,有意思么你?”
米小渔眉头微蹙,她张了张唇,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她这样的细微举动落在我眼里,就是一种谎言被揭穿后的尴尬。
“你是不是很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其实很简单,当我看到我送你的手链却戴在那具白骨上时,我就猜到了这一切是场阴谋。秃鹰将你的肉身啄食干净,却留下了那串手链。”
“你本身都要堕入轮回了吧,是阿乙让你留下来报复我的吧,是不是想要看我疯掉你们才开心?”
“你在胡说些什么,你别这样逼小渔,跟她无关的。”阿乙走到我面前,突然大喊。
“你根本就是喜欢她,所以在帮她一起害我。”我的声音比他还大,甚至带了嘶哑。
这一刻,谁也不会明白我的愤怒和痛心。身为射手座的我,最无法忍受的就是背叛,来自朋友的背叛。
“小渔她根本就没死。”阿乙歇斯底里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这样激动,平日里的他再温和不过了。
“阿乙。”米小渔似乎要阻止着什么,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阿乙盯着我,一字一顿,将每个字的音节都吐得字正腔圆:“死的是你,你才是一具没有肉身的魂魄,除了我们,谁也看不到你。”
我感觉后脊发凉,眼前的一切再次变得恍惚。
[六]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跌入回忆的梦境了吧。
我又看到了“我”,“我”拿着报纸的手在颤抖,报纸的头条报道着尼木县峡谷的车祸。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去,谁劝阻也不听。
“小渔,你不会死的对不对?你等我,我来找你了。”
“我”独自去了西藏,在那条号称是“死亡之谷”的尼木县峡谷上,一个恍惚间,眼前的场景就变成了剧烈下降的山脉。
我看到了一场惨无人寰的场面,救援队伍来得不及时,这辆车上的大多数人都已死亡,尸体也没人管,就留在了这边。
那些尸体面目全非,我差点都找不到“我”了,可是幸好“我”手腕上的手链独一无二,世上只有两条,另一条在米小渔手上。
夜色降临时,我看见有数只秃鹰从远空飞来,这些尸体成了它们的饕餮盛宴,很快,这些尸体就变成了一堆堆骇人的白骨。
米小渔没死,她成了车祸中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接着,她到山崖下找“我”,在那堆白骨中看到了戴着情侣手链的“我”嚎啕大哭。
我分明看见了她将自己手上的手链除下,埋在了“我”尸骨旁的泥土里。“我知道你很怕孤独,这样你就不孤独了,我会陪着你的。”她如此说。
后来,米小渔去找了阿乙。
阿乙说,车祸死亡的亡灵与其他亡灵不同,它们只能在自己死的这块地方飘荡,除非有新的亡灵诞生来替换它们,它们才可以投胎去凡世为人,就跟水鬼拖人下水是一个道理。
米小渔哭着问阿乙:“难道没有办法可以让他重生么?你不是精通通灵之术么?”
阿乙又为难又心疼地望着米小渔回道:“他的肉身都不在了,除非,除非——”
“除非什么?”米小渔的眼底重现光芒。
“除非借尸还魂。”阿乙声音小下去,有些犹豫地说出了这个办法。
米小渔跟阿乙找来其他几个关系好的男生商量完毕之后,大家商量出了一个决定。由阿乙召回我的魂魄并封锁住我的记忆,大家陪我一起一遍一遍地故地重走,从家到西藏车祸的现场,直到找到合适的替身让我重生。
他们其实已经表现得够好了,就像一个个演技精致的演员,一遍一遍地NG,一遍一遍地重来,却没有人露出一丝破绽,是我自己潜意识里不甘于被控制,所以每一次因故晕倒都会在梦境里记起一段事。
阿乙很心疼米小渔,他轻抚她的肩说:“如果这个计划失败了,就让我来照顾你吧。”
米小渔却冷静地望着他回道:“就算这个计划失败了,我也不会和你在一起。”
“你知道吗?当初——”阿乙急了,可是他的话还未冲出口,就被米小渔打断。
“当初你们打赌,谁追到我,他一学期的烟就由其他人供。我早就知道了,可是我就是喜欢他啊,他后来也真的喜欢上我了不是?他虽然口中不承认,可是他为我付出了生命。我知道他就在我身边,我想多陪陪他,他特别害怕孤独和寂寞。”米小渔喃喃地说着。
我鼻子一酸,却怎么也流不出眼泪。
是啊,鬼魂怎么会有泪呢?
[七]
我醒过来的时候不知身在何处。
既不是躺在家中的床上,身边也没了米小渔和阿乙他们。
四周黑漆漆的一片,却突然有一束刺眼的白光晃花了我的眼睛,我用袖子挡住眼睛,从缝隙中看到无数人宛如飞蛾一般扑向那灯火明亮处。
我突然明白了,这便是传说中的往生之路。
我自由了,我不再受到任何人的束缚了。可是为什么我感觉我的心那么空,那么迷茫,仿佛失去了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才会这样,前方就是极乐世界吗?
耳边回响起一个声音,曾有个女孩对我说:我就是想跟你在一起。
我此刻很想念米小渔,很想很想。
第138篇、钢镚怀揣百万梦情感故事

一份爱情一个希望,就算钢镚也可以怀着百万的梦想。
[ 钢镚与幼儿园老师 ]
班德在小区的幼儿园里当老师,孩子们每天都会问:“老师老师,你为什么走路的时候都会叮当响,我们都不会呢?”那是因为班德的口袋里揣着几十个硬币,只要一有动作它们便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廉价得很好听。
是的,这个叫班德的姑娘有一个怪癖,她喜欢钢镚,喜欢听到它们的声音。每个月拿了工资之后她都会去一趟银行,把几张薄薄的红色毛主席换成一小布袋的一元钢镚,然后一路甩着回家。
每天傍晚下班买完菜后,班德都会去小区不远的一个彩票点,两个一元的钢镚买一组彩票,每次都是同样的号码。
彩票点的大胡子老板,叫小胡,他问班德:“怎么又是这组号码?一直都没有中奖,不换一组吗?”
班德笑了,露出浅浅的梨涡:“一张彩票一个希望,能中奖就中奖,不能中奖就当支持福利事业,说不定哪天就给我中了一百万。”
是的,这是一个贫穷又念旧的快乐女生:她的手机是三年前买的,电饭煲用到掉了耳朵还在继续工作,就连她的男朋友也是从高中处到了大学毕业。
班德的男友叫猫里,他们每个星期六都会见面,像所有的情侣一样看电影和逛街。
[ 分手与麻辣火锅 ]
班德没有想过猫里会和她分手,在一个周六的傍晚,他们为要去吃麻辣烫还是西餐而在马路上吵了起来。最后她的男朋友猫里愤愤地甩开了班德的手:“我真的受够你了!又龟毛又小气,你每天就揣着一兜钢镚真丢人!”
他甚至连再见都没有说就走了,班德没有去挽留或者哭闹,其实在前些日子她看了猫里的微博就知道:他和公司的一个小妹妹好上了,他还po了两人的合照。猫里不知道班德的微博账号,他认为她又死板又土气,肯定不会玩这些东西,所以才毫无顾忌。
失恋了的班德回了家,她路过彩票点的时候没有忘记买彩票,报完号码之后小胡脸上明显是错愕:“怎么今天换了一组号码?”
“以前的号码是我男友的生日,现在我们分手了,所以我换了自己的生日。”班德买完彩票之后没有离开,而是攥着彩票坐在台阶上发呆。
夜色朦胧,星光寂寥,班德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直到她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打鼓一样的声音,她才记起自己还没有吃晚饭。
“要不要一起吃火锅?”小胡正在关门,他朝班德挥了挥手中的塑料袋,里面装着土豆蔬菜还有肉片和丸子。
小胡是四川人,他的火锅底料味道正宗,大夏天的,两人围在了小胡小小的出租屋里用电饭煲吃着麻辣火锅。红艳艳的热汤,味道特别地香。
班德还买了啤酒,但最后却被小胡换成了王老吉,他说:“女孩子不要喝酒,对身体不好。”他们喝着王老吉吃着火锅,班德被辣得眼泪鼻涕一起流。
小胡有些慌了,他从桌子上抓了纸巾便往班德脸上擦,可是纸巾已被溅上了辣椒油,班德的眼泪流得更欢了。最后小胡索性把身上的白衬衫脱下,塞到了班德的怀里,班德拿着他的衬衣擦鼻涕,上面还有洗衣粉和汗水混合的淡淡味道,并不难闻,让她心安。
[ 搭伙与最美晚餐 ]
班德依旧每天都拿两个钢镚去换一组彩票,后来,她索性每个星期抓一把硬币放在小胡那里,让他每天帮她打一张彩票。只是就连最常见的五元奖都无缘。
小胡笑她:“你的运气太差了。”
班德“哼”了一声:“别看不起我,总有一天给我中了百万大奖,到时候我就把你这个彩票点买下,把你赶去睡天桥。”
小胡还是笑着,但有些担心她,和她接连吃了三天的火锅吃得两人都起了满嘴泡他才相信,班德在努力地生活,并没有被失恋打倒。为了表示礼尚往来,班德在煲了下火的苦瓜排骨汤的时候也给小胡送去了一保温壶。班德是广东人,煲汤的时候习惯放一点绍酒和姜末,就是这一锅汤俘虏了小胡。他在第二天做了班德最喜欢的酸辣土豆丝和凉拌三丝去找班德,还买了苦瓜和排骨,高高大大的男人像个小孩子一样眼巴巴地望着班德:“你可以帮我煲一锅汤吗?我请你吃好吃的。”
小胡菜做得不错,唯独不会煲汤,而班德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小菜,却煲得一手好汤水。两个孤独的人便搭起了伙,把电饭煲和电磁炉都带到了彩票点,小胡负责做饭而班德负责煲汤,说说笑笑吃完了一餐饭。
有天晚上,常来买彩票的老彩民问小胡:“这是新上任的老板娘?”小胡手里还端着汤碗,被他这一问手便抖了一下,半碗汤都洒在了自己身上。
在老彩民走了之后,小胡看着还在低着头猛扒饭耳根子却红得像被红烧过一样的班德,他问班德:“有人送了我两张电影票,我们明天要去看一场电影吗?”
[ 彩票与孤独月色 ]
有一天,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问班德:“老师,昨天我和妈妈逛街,看到老师和一个胡胡好长的叔叔一起,妈妈说那是师爹,师爹是什么?可以吃吗?”
班德还没有回话,又有小朋友扯了扯她的衣服:“老师,你的脸怎么那么红,是生病了吗?”
脸这一红便红到了下班,回到彩票点的时候小胡已经做好了晚餐,他一见班德便问:“这是怎么回事?生病了吗?要看医生吗?”他的手指上还带着水珠,触碰到班德的时候她吓得往后一缩,他更加紧张了,班德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生病便去洗手准备吃饭。
吃完晚饭后小胡主动去洗碗,班德照例打开电视对彩票。三分钟后,班德发出了一声尖叫:“我中奖了!你快来,快一点!”
36个号码选7个,班德中了5个号码,她高兴得大声地尖叫,却听到外面“嘭——”一声。她急忙冲了出去便看到小胡站在水池前,他的脚下是碎掉了碗碟,而他的脸色并不是很好看。
“怎么了?”
“班德,我今天忘记帮你打彩票了。”
班德的笑容凝固在脸上,她看着小胡,想要从他的表情看出些什么来,但小胡除了面无表情,还是面无表情。班德努力挤出一个笑来,蹲下了身子帮小胡收拾脚下的碎碗:“没事,不就是中奖吗?反正还有机会的。”
依旧是小胡送班德回去,一路上他们都沉默着。班德有些失望地上了楼,她站在楼梯口往下望,小胡高高大大的背影一直在花坛边站着,直到她关了灯,他还在那里。
他的背影看起来是那么的孤独。
[ 爱情与百万大奖 ]
接下来的三天,班德都没有出现在彩票点,而她的手机却一直都没有响起过。
在第四天晚上下班后,班德便奔向了彩票点,可她却看到了铁门上贴着“旺铺转让”的红纸。她有些不敢相信,甚至想起了前几天晚上她同闺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闺蜜愤慨的话:“怎么可能没有给你打彩票,他肯定是见你中了大奖,想吞了那笔钱。”
班德记得那天晚上自己是这样反驳她的:“不可能,小胡不是这样的人!”
她坐在台阶上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心里就像扎着一根针般难受,和猫里分手时她并没有哭,而此时她的眼泪却像断线一样滴落。班德直到深夜才从彩票点离开,她晃荡着回到小区的时候却发现花坛边站着那个高高大大的身影。
她揉了揉眼睛,却看见对方朝她跑了过来,把一个牛皮纸袋塞到她的手里,她打开来一看,是五捆整整齐齐的百元大钞还有一张身份证。
“那天你中了十万元大奖,但是我忘记帮你打彩票,我想了很久,我把店抵押了,把存款都拿了出来,但还是不够,所以我把身份证放你这里,等我筹够钱再还你……”他越说声音越低,有些委屈的模样:“你是不是觉得我骗了你,所以这几天都没有来找我?”
班德低着头没有说话,笼罩着她的黑影慢慢地消失了,就在小胡走出了十来米远的时候班德才猛地抬起头喊住了他:“小胡,这三天你为什么没有给我电话?”
“我们好像都没有对方的电话号码?”
夜色朦胧,班德听见了自己微微颤抖的声音:“小胡,我们幼儿园的小朋友让我问问你,愿不愿意做他们的师爹?”
“还有,这些还给你,我不要当你的债主,我还是想当彩票点的老板娘多一些。”
班德摸着兜里的钢镚,她觉得自己像是中了百万大奖那么开心。
第139篇、咖啡一样的情思情感故事
很久没有品尝那样一种远远的注视,他的眼睛是深遂的蓝,一如广阔天空中的那一抹纯净的蓝。他的心里写满了善良,他的声音里传来的都是他对生活的认真,当然还有那一份豁达。他的幽默地笑声里所送出来的温暖传递到我身体里的每一片神经,快乐是可以互相感染的,我信的。绝对!可是世间有这样一种人不图回报,只是简单的为了你的开心,真的是应了那样一句感言的话:你快乐,而后我快乐。记得很清楚的那是王菲歌中的一句唱词……
总感觉这个年代的友情已经被物质上相互利用所替代了呢?!这个感觉我已经信了很久,真的,在我的心里,小时候的那种甜美的真纯的友情已渐远了,最终我已经找不到了它的痕迹,真的是了无踪影了吧。
真的是感慨于漫漫人生路呢?真的是圆了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也许“朋友”一词最终会消失吧,朋友也许只能是一个时期,或者是一个阶段的陪你走路的人,但不要期待永远,也许世间本来就没有了永恒的友情。想必这才是不变中的真理。
真的是千里寻的他吗?我迷惑了。他驻足在我很远的地方,相识很久了,有一段时间,也是我情绪最低落地阶段,每一天的清晨,他都准时在新浪网站等我,我真的感动于他的“痴”情了。他说过的一句话,他会让我开心——永远。我特别喜欢演戏,他的大脑转得很快,很快的就能入戏了。我真的感慨于他的感觉的到位。每一天我都能感受到他特别的问候与关怀,他的话语总是透着一种理性的哲思,他有一颗宽入大海一样的胸怀,曾经听过的宰相肚里能撑船。他是这样一个能从始到终的人。然而他却从来没有偏离情感的轨道。这么久了,他从来没有说过想见我,他默默地关心着我的写作,激励着我前进。
那一天,才发现有很久很久没有和他联系了,手机上也再也没有他的短信。我突然就开始十分地想念他了,想念的心情变得是那样的强烈。可是,我想不清他的五官的模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第二天,便急急地发去短信,他还是那样客气,说,怕耽误了我的写作,以为我又开始新的创作了。
喜欢在静谧的夜空下想他,一种很沉地,深入心底世界的想他这个人,一个很深的、不求回报的。一个真诚地可信的朋友,能不给你增加任何烦恼的,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会立刻给你带去欢笑的,一个能站在很远很远的地方,用一种深沉地目光,一种喜悦的目光看你成长的朋友……
一个活在笑声中的朋友……

第140篇、天堂小镇的漂亮天使情感故事

她们没有血缘关系,却是真正的姐妹。她们是天堂小镇上最美丽的天使。
天堂小镇有位可爱的小妹
天堂小镇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兰开斯特县,有五千多阿米希人在此聚居,距最近的县城近百公里,蓊郁的树林和大片的草地环绕着小镇,一条清澈的小溪唱着歌谣蜿蜒穿过小镇。全镇没有一辆汽车,居民们不用电,出门以马车代步,妇女们身着长裙和无边礼帽。由于民风淳朴,这里没有警察局。
2003年,10岁的玛丽安·费谢尔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半年前,费谢尔和妈妈露茜被酗酒的父亲抛弃了,母女俩来到天堂小镇,借住在亲戚的一间小屋里。露茜会缝纫,能挑满满的一担水,劈起柴来又快又准,还把鲜花插成漂亮的形状,人们经常请她到家里去干点零活,还腾出向阳的一块大坡地给她当菜园,母女俩开始了异乡的新生活。
没过多少日子,镇上的“狼石学校”的校长找到露茜,表示减免一切费用请费谢尔去入学。这是镇上唯一的一所学校,有二十几名学生,最小的只有6岁,最大的有13岁,分属一到八个年级,大家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做游戏。在朗朗的读书声中,费谢尔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
一年后,费谢尔又陷入了忧伤之中,因为她的妈妈露茜要结婚了,再婚的对象叫杰森,杰森是镇上最强壮的伐木工人,他经常过来帮露茜干活。露茜对热心快肠的杰森也有好感。妈妈是费谢尔在世上唯一的依靠,她不想有谁还来插上一脚。况且,杰森的女儿芭比是费谢尔的同学,比她小两岁,长得瘦弱娇小,其貌不扬,费谢尔并不喜欢她。
可是,费谢尔并没能阻止形势的发展。很快,她和母亲搬进了杰森的家,与爱普爷爷、杰森爸爸和芭比妹妹生活在了同一个屋檐下。
每当芭比甜甜地喊露茜“妈妈”时,费谢尔觉得自己最心爱的宝贝被别人拿走了。而妈妈露茜对芭比非常好,经常称她“宝贝儿”,还把她抱在怀里亲吻。费谢尔伤心极了,偷偷把她的新裙子用小刀划了一道口,把她漂亮的鞋子扔了一只到窗外。
而芭比却为能与费谢尔成为一家人非常高兴,每天“姐姐”喊个不停,上学和放学时还要挽着费谢尔的胳膊。有一天清晨,费谢尔不小心碰翻了杰森刚挤的半桶鲜牛奶,芭比还主动站出来,说是自己做的,气鼓鼓的杰森差点打了她一耳光。
天气转凉的时候,费谢尔感冒了,躺在床上休息。芭比放学后走到她床前问候她,当摸到她额头时,芭比担心地说:“姐姐,你发烧了?”费谢尔突然心里一动,生出一个恶作剧:“是啊,姐姐得了严重的病,如果没有一笔医疗费去接受一种特殊的治疗,就活不了多久了。”她还叮嘱芭比“千万不要告诉别人。”芭比信以为真。
第二天,杰森和露茜就发现抽屉里的生活费少了一百美元,对他们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在杰森的严格盘问下,芭比低头承认是自己偷了钱,但并没有说出已悄悄把钱给费谢尔了,只说是自己要买零食。气愤之极的杰森又把芭比狠狠打了一顿,其中一记重重的耳光打在她的左耳上,她感到脑袋一阵轰鸣,眼冒金星,疼痛让她的泪水流了满脸。
事后,杰森非常后悔,用双拳不停捶打自己的脑袋,露茜紧紧把他抱在怀里,也没能丝毫减轻他的负疚之情。爱普爷爷也非常生气,他把杰森痛骂了一顿:“你再敢打芭比,我就打断你这个伐木人的腿。”
临睡前,费谢尔愧疚地来到母亲的卧室,向露茜坦诚了事情的经过。露茜震惊之后,生气地说:“芭比小时患过脑膜炎,落下了癲痫的毛病,每年都要发作两三次。芭比的妈妈因病去世后,爷爷爱普和父亲杰森把所有的爱都放在了她的身上,芭比心地善良,乖巧懂事,镇上的人称她为‘漂亮天使’,而你却这样捉弄她,你是个不合格的姐姐……”
在露茜的督促下,费谢尔低着头,向芭比道歉:“对不起,都是我……”芭比打断了她的话:“呵,什么都不要说了,裙子和鞋子的事,我都知道,但我不怪你,其实,我应该高兴才对,上天对我真不错,让我有了新妈妈,还添了一个漂亮姐姐,你知道,我从小做梦都想有个漂亮姐姐,与之相比,衣裳和鞋子根本不值一提……”芭比的话音未落,费谢尔泣不成声紧紧抱住芭比,在她耳边说:“你是我最亲爱的妹妹。”芭比裂开嘴角香甜地笑了。
姐姐卖明信片救妹妹
费谢尔彻底接受了芭比,开始像个真正的姐姐一样关心爱护她,仿佛她们一出生时就血脉相连了。她们形影不离的身影成为镇上的一道风景,人们称她们为“一对向日葵花儿”。而这期间,费谢尔也开始体会到了芭比的痛苦和不易。
有一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芭比的病犯了,她浑身抽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像一条在沙地里被烤得将死的鱼儿一样,奄奄一息。费谢尔吓坏了,幸亏旁边有汤姆叔叔经过,他叮嘱不要移动芭比,又给她喂了半杯温水。半小时后,芭比终于清醒过来。费谢尔心疼地抱着芭比,芭比冒着冷汗虚弱地说:“姐姐,我再也不要承担这样的痛苦了,每次都像是死里逃生一般。”“傻瓜,你不会有事的。”费谢尔说:“不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在你身边。”
费谢尔的话不幸一语成谶。半年后,杰森和露茜到城里去卖农产品,驾驶的货车发生车祸,夫妻俩当场身亡。葬礼举行的时候,费谢尔与芭比抱头痛哭,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相依为命。好在小镇人们给了两姐妹和爱普爷爷许多的帮助,爷孙三人的生活暂时不成问题。
巨大的变故让费谢尔似乎一夜之间长大了,她学会了做饭,洗全家人的衣服。每隔三四个月,芭比还是会犯一次病,但费谢尔已经有经验多了,每当临近妹妹发病的日子,她就格外关注妹妹,与她形影不离,因为如果一旦芭比发病时身边没有人,那将是非常危险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芭比发病的间隔期越来越短,镇上诊所的医生告诉费谢尔,如果再不治疗的话,芭比可能活不过20岁。但这种治疗将花费昂贵的金钱。费谢尔陷入了沉思:爱普爷爷已经年迈,自己和妹妹得靠镇上人们的帮助才能衣食无虞,上哪去挣巨额的医疗费呢?
费谢尔把痛苦写在信上,寄给了旧金山的一家日报。报社主编被这封纯朴真挚的信件感动了,把它在报上登了出来,热心的读者纷纷响应,给报社来信来电,有的说可以借钱给费谢尔,等到她长大以后慢慢偿还;有的说要收养费谢尔和芭比,并把芭比送到美国最好的医院治疗……但费谢尔统统没有同意,给主编回信说:“妈妈从小就告诉我,不能白白接受别人的恩惠,除非自己有回报的能力。”这时,一位男生的建议让费谢尔眼前一亮:“你不是很喜欢画中国古代仕女的图像吗?而且你画得很棒,经常得到老师的赞扬,如果你的画印在明信片上,一定有人想买的。”
卖画!多么有创意啊!消息传出,当地邮政局迅速与费谢尔联系,选出她画得最好的十张仕女图,制作成了明信片,公开发行。很快,镇上的人们纷纷行动,到邮局购买这种明信片给远方的亲人寄去。有的没有家人在外地,也买了明信片,写上祝福的画,在晚餐的时候送给家人。还有人从大老远的城市开着车来到天堂小镇,几十张几百张地买。热心的网友还为姐妹申请了一个网店,并义务帮她们打理网上订单。很快,首批印制的20000张明信片就卖得差不多了。
天堂小镇的漂亮天使
一个月以后,费谢尔满怀欣喜地告诉芭比:“妹妹,我们已经赚了5000美元了。用不了一年,就可以凑够你动手术的钱了。”这时的费谢尔已经是妹妹的主心骨了,不仅是姐姐,而且还担任着妈妈的角色,虽然她只比芭比大两岁。
而芭比对姐姐也爱得更深了,为了姐姐,她可以不顾一切。一天傍晚,当费谢尔经过邻居家时,一条疯狗瞪着血红的眼睛朝她冲了过来。原本就怕狗的费谢尔吓得瘫坐在地,脸色苍白。这时,一个人影一个箭步,“倏”地挡在了她的前面,用木棒吓退了疯狗。费谢尔回过神来一看,原来是比她矮一个头的芭比。
正当姐妹俩相亲相爱,互相搀扶着慢慢长大时,一起突发的枪园枪击事件粉碎了她们的梦想,割断了她们的亲情。
2008年9月12日,邻镇39岁的卡车司机罗伯茨疯狂地带着枪闯进狼石学校,赶走了一名怀孕的女教师和所有男生,用课桌和木板抵住门,命令十名女生面对黑板,并排站着,并用细铁丝绑住了她们的双脚,把她们串在了一起。这十名女生中,就包括费谢尔和芭比。
不久,教室外面响起警笛声和警察的喊话声。最初的惊恐过后,费谢尔首先回过神来,她对身边的芭比说:“别怕,警察来救我们了。”芭比才止住了泪水,慢慢平静下来。
可是,事情很快就变得不可控制。罗伯茨没有听从警察放下武器的劝告,而是失去理智地用枪指住了女孩们,疯狂地喘着粗气,眼露杀机。他的一支手枪正指着芭比的后脑勺。情急之下,费谢尔扭头对罗伯茨说:“请不要冲动。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你难道没有儿女吗?”
歹徒愣了一下,随便恢复了凶态:“我憎恨上帝,今天我们都得死。”他用枪逼着女孩们做祷告。女孩们含着泪做了一遍祷告,然后罗伯茨又举起了手枪,对准了芭比。芭比害怕得连哭泣都忘记了。费谢尔大喊一声:“不要!你放过她,朝我开枪吧!”凶残的罗伯茨转移枪口,随着“怦”的一声巨响,费谢尔倒在了血泊之中。
失去人性的罗伯茨又举起霰弹枪,对准另一位女孩。姐姐的牺牲让芭比瞬间惊醒,化悲痛为巨大的勇气,她也对歹徒说:“你放过她们,朝我开枪吧!”——她是天堂小镇最美丽的天使,她也要像姐姐一样勇敢。罗伯茨举枪对着芭比的背后扣动了扳机……
当警察破窗而入击毙了罗伯茨时,费谢尔已经停止了呼吸,芭比深度昏迷,而其他几名女生安然无恙。
9月13日,当芭比从昏迷中醒来,刚刚摘下氧气罩,就问:“费谢尔在哪里?”当得知姐姐已经去世时,她眼里流露出深深的悲痛:“让我回家去吧,我要看看姐姐。”9月5日,小镇为费谢尔举行了葬礼,34辆马车携带着棺材和众多哀悼者来到山顶墓地。芭比在爷爷的搀扶下含泪送别姐姐。在费谢尔的墓碑上,人们刻下“天堂小镇最漂亮的天使”的字样。
葬礼结束后,天堂小镇的人们为芭比的未来也画了一个蓝图:继续发行、售卖仕女图的明信片,直到筹够芭比的医疗费为止。
第141篇、父亲啊,您何时再听儿一声责备情感故事

父亲入土为安的那一刻,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双眼。此刻,我清楚地意识到,父亲离我远去了。我的父亲死于一次意外。那天晚上,父亲不小心从平房上栽下来,不省人事。在县医院抢救了3天,父亲偶尔清醒时总是交代:“咱回家吧!”俭朴了一生的父亲从来都不舍得多花一分钱,包括治病。但最后回到家时,父亲已经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的父亲是个标准的中国农民,勤劳本分,沉默务实。父亲一辈子与土地为伴,田间地头,春耕秋收,用双手从土地里刨出一家人的生计。在我的印象里,父亲一直是起早贪黑,忙进忙出。但是父亲身上所表现出的这些传统美德,开始并没有让我感觉到他的伟大。相反,我总认为父亲没有脾气,没有个性,所以,我从小就不害怕父亲,甚至心里有点轻视父亲。小时候,我家里人多地多,好像总有忙不完的农活儿。有时为了抢收抢种,父亲也派给我们姐弟几个一些杂活,如剥玉米棒,刨红薯。从小任性,我极不情愿干农活,但又不得不干。为此,我把当时所有的厌烦、恼恨全都集中在父亲一个人身上。虽然当面还不敢说,但背地里我总是嘟囔父亲。
长大后,我虽然对父亲的了解多了起来,可是我仍只是简单地根据自己的好恶来评价父亲,眼里只看到了父亲身上的所谓的缺点,一味地认为父亲老实无能。以前,在我的家乡,家家户户都养牛耕地。因此,人们衡量一个男人有没有本事,就看他能不能使得一手好犁耙,否则,他会被人笑话的。而我的父亲作为家里的主要劳力,一个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的人,竟然不会用牛耕地(家里的20多亩地都是爷爷用牛耕种的),这难免被人议论。为此,我从心里怨恨父亲,不愿在别人面前提起父亲,甚至还开始责怪父亲。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那次呵斥父亲的情景。那天,我和别人一起玩,不知因为什么他们都自豪地夸起了自己的父亲。我在一旁却无言以对。正在我自感狼狈的时候恰好父亲来喊我。“别管我,我不让你管!”我不耐烦地对父亲呵斥起来。父亲脸一红,朝我举起了手。可一会儿,父亲又默默地把手放下,并转身离开了。望着父亲远去的背影,我不但没有丝毫的自责,反而生出一种胜利的窃喜。
进入高中以后,我对父亲的态度并没有改变,还自以为有了点知识而清高,更苛刻地挑剔起父亲。小到走路说话,大到为人处世,我总自觉不自觉地干涉父亲。对父亲的责备后来慢慢变成了一种习惯。有时自以为是地朝父亲大发脾气,有时又毫不顾忌地斥责父亲……就这样,在我的责备声中,父亲更加沉默了。尤其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父亲越来越怕和我说话。由于我的一意孤行,父子间的隔膜一天天加深,我对父亲的伤害也一天天加深。
天有不测风云。在我升入师专后,50多岁的父亲因眼疾双目失明。(其实,如果早些治疗,父亲的眼睛大概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了省钱,父亲一直偷偷地瞒着自己的病情。)父亲不能下地干活时,我才渐渐地意识到,原来沉默寡言的父亲一直都是家里不可缺少的顶梁柱。但是,坏的习惯一旦养成想改掉是那样的难。况且,我还没有强烈地意识到长久以来自己对父亲的伤害之深。直到有一天,我从母亲口中真正了解了父亲的一片苦心。那时,为了供应我、弟弟和妹妹上学,失明后的父亲也不愿闲着,开始摸索着在家里养猪。少则三五头,多则十来头,卖的钱的确给家里添了很大一笔收入。母亲要在地里忙也很少能帮父亲。因此,配料喂食等等,一切都是父亲自己摸着一点点干的。可是,我依旧不理解父亲,还因嫌父亲整天脏兮兮的样子而发火。那天学校放假,我走进家门恰巧碰上父亲从猪圈里出来。看着父亲脏兮兮的样子,没有思索,我便责备道:“歇着吧,瞎忙啥哩!”父亲听出是我的声音,忙招呼了两声:“回来了?回来了!”然后,他便摸着一条凳子坐在一边,局促得一句话也不再说。晚上我正看电视,母亲心事重重地坐在我身边,向我说起了父亲,讲起了父亲的过去。最后,母亲语重心长地说:“建业,以后别再责怪你爸了,他多难呀,昨天你爸还对我说,‘我眼瞎了,更没本事了,就想多喂几头猪赚点钱让建亭早点毕业’。”(那一年,我的弟弟建亭考上了本科院校。)我静静地听着母亲的话,浓浓的悲哀在心中滋长,是啊,我何时体谅过父亲,又替父亲做过什么呢?
“子欲养而亲不等”,等我彻底醒悟过来时,父亲已经不再给我忏悔的机会:操劳了一生的父亲,带着未了的心愿静静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这个家。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我的父亲还没有享到儿子的福呢!每日里再忆起父亲,我都只能以泪洗面:父亲啊,您何时能再听儿一声责备……
父亲走了,给我留下了一生的自责和遗憾。
第142篇、晓泉同桌,请放心地变老吧情感故事

杜晓泉是我同桌,这几天在为我的发型发愁。因为我刚刚烫了个飘逸的直发,学校就发布了发型肃整通知。作为一名男生,前扫眉,旁遮耳,后擦领,可是标准的治理重点。
可是,我的头发和杜晓泉同学有什么关系呢?因为……她是我老妈。
其实,杜晓泉做我同桌也算有历史了。学校为后进学生设立了家长学校,每周一次,从来少不了她。我们并肩坐在教室里,听心理老师辅导,仔细算算,竟然也有两年了。
那天,心理社团的辅导老师说:“今天我们做个互动游戏,家长和孩子每人说出一个立时能完成的愿望,对方要尽可能满足。”
这是个相当有趣的游戏,我立刻对杜晓泉说:“老妈,请你把偷偷拿走的PSP还给我。”杜晓泉当即翻我白眼说:“做梦!等你成绩上来再说吧。”然后她对我忿忿不平地说:“儿子,拜托你以后不要让我做你同桌了。”我用鼻子说:“哼!不可能!”
真是想不起,从什么时候开始和杜晓泉的关系变得这么差。我们每天的对话,不出五句就会充满了对决味。老爸无限感慨地说:“你们两个叛逆期对更年期,没治了。”
说起老爸,他可是这个家重要的和稀泥者,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神奇功效。可惜他被公司远调外地一年。临走前,他对我说:“喂,十六岁了,也算男子汉了,不要和家里惟一的女士作对了。”
“是她和我作对吧,到我房间里大搜查,把我PSP也拿走了。这么大岁数了还玩间谍游戏。真是太幼稚了!”杜晓泉却在一旁冷言冷语地说:“放心,我会一直幼稚的,等你什么时候自立了,我才会变老呢!”老爸皱着眉叹了一口气。
我去宠物店买一只绿蜥蜴做宠物。我给起名叫“猫头鹰”。从宠物店把它拿回家的那天,杜晓泉同学立时惊声尖叫了。我必须说,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有“猫头鹰”在,一定不敢再进我的卧室大搜查了!
9月25日,是个值得纪念的大日子。我忍痛割爱,剪了头发。不过为了呼应校领导对着装的要求,我偷偷溜进学校的网络室,删掉了电子宣传屏上口号,换上了我的大作,点名指出学校一些老师头型、着装所存在的问题。
此条通知一经滚动播出,立时引起了超高的关注度。学校很快就查出这件事是我干的。这天晚上,杜晓泉一脸怒气地在家等着我。我一进门,她就对我拍了桌子。看来她已经接到班主任陆杰远的电话了。杜晓泉气得说:“你怎么就不学好呢!以后你的事我都不管了!”
我顿时心里乐开了花,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我和杜晓泉的冷战整整持续了五天。周六的午后,我一个人去了家长学校,辅导老师问:“***妈怎么没来?”我摇摇头说:“不知道。”第一次一个人上互动课,我想自己应该是很轻松幸福的样子吧。可是我的心里却忽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没了战友一般。
这一天回家,杜晓泉同学不在。老爸打来电话喊:“***被你的怪兽咬伤了,在市医院呢!”放下电话,我飞快地跑去了医院。我在医院找到杜晓泉的时候,她正在点滴,她的左手肿得像馒头。我愧疚地低下头说:“老妈,对不起。”杜晓泉不可置信地坐起来,激动地对病友说:“听到没,我儿子我和我说对不起了。”
鉴于杜晓泉同学受伤的情况,我包揽了全部的家务活儿。而那只“猫头鹰”,我把它送给了生物社团。杜晓泉每天吃着我煮糊的面条,脸上始终挂着幸福的微笑。不做我同桌的愿望终于现实了!杜晓泉高兴地对我说:“我这个同桌可以放心地变老了!”
第143篇、请把旧爱藏好情感故事

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在一个聚会上,一桌的男男女女,大多数已人到中年。所以,开起玩笑来,就有些肆无忌惮,都是见过风见过浪的,谁也不会当真。
自然说到年轻时候的“荒唐”事,为爱如何如何的痴迷与辗转,博得阵阵笑声。在哄笑之中,大家怂恿一个看上去功成名就的男人,要他“交待”他的初恋。那男人用眼光把桌上所有人逡巡了一遍后,嘴角边荡起一丝笑来,他说,说就说!有些豪气冲天的样子。
故事的最初,很纯美。他青春,她年少,两颗乳芽般的心,在青青的校园里相遇,突然地抽枝生长,很快缠绕成一片。他们互相写情书,瞒了老师和家长的眼。他们不眠,在夜深人静后,小猫似的溜出,溜到月下,只为,看一眼对方。
她给他叠纸飞机,用的是蜡笔画出的彩纸,给他带炒蚕豆和煮鸡蛋。他送她扎头绳,偷人家树上的桃送她吃。逃课去掐一种小野花,夹在情书里送她。也有闹别扭的时候,他不理她,她也不理他,背后的泪,却能相辅成河。是他先熬不住了,去找她,却发现,她早已哭成泪人似的在等他。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你不能不爱我。他发誓,绝不会!
这样爱着,一晃就高中毕业了,她没考上大学,去了偏僻的一个小镇上班。而他,却被家人送进县城里的中学去复读。之间,相隔了数百里。
从县城开往那个小镇的车,每星期只有一班,是在星期六。所以,他每个星期六都要逃课,而那时他穷,父母给的生活费总是紧巴巴的,自然没钱买车票。他便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溜上车,躲到最后一排的车座后,匍匐着,躲过检票人的眼,一路战战兢兢,心里却又欢快地唱着歌。
她给他下白水面条,碗底卧两只鸡蛋,是她用微薄工资买下的。他坐在她的对面吃,吃得额上出现细微的汗来,她笑着看,那笑容,像极贤惠的妻。他感动地握了她的手许诺,将来我一定娶你。她低头笑个不停。
一年后,他考上大学,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她给他纳千层底的帆布鞋,每隔两周他会收到一双。同学们都笑话他,他写信让她不要寄了。过些日子,却收到她提出分手的信,她说家里人给她相了一门亲。男方家里很有钱。他的第一反应是很受伤,竟是她不要他的,暑假时他归来,她果真嫁人了,穿金戴银的样子。
后来呢?有人追着笑问。
后来……他眯上眼睛笑一会,说,不就是一场梦嘛,梦醒了,也就完了。
但大家都知道他的得意,后来,他出国了,他遇到了也在国外留学的一个漂亮女生,他们结了婚。他们夫唱妇随,比翼双飞,开办的公司,蒸蒸日上。
而他爱过的那个她,日子却过得非常不如意,丈夫老生病,自己也苍老得不成样子。有人 看到过她在一个工地上打短工。他听了,只愣怔了几秒,然后举起酒杯来,招呼一桌人说,喝酒喝酒,年少时的荒唐事就不要提了。
笑声瞬间淹没了曾经那一段美好和纯真,我突然听到一根弦断,“咔嚓”一声,所有的感动,都化做烟飞,我为那个女孩不值。年轻时的爱恋,竟是一场残忍的玩笑。而我多想对那个男人说,有些爱,是不经抖落的,因为它有多美好,就有多脆弱。它适合用心来收藏,藏到生命深处。那才是对爱的尊重。
第144篇、李商隐最难忘的爱人情感故事
李商隐(813-858),字义山,号玉溪生,是晚唐杰出的诗人。他一生写了600多首诗。最能表现其特色的是爱情诗,典丽精工、意境朦胧,李商隐用自己的感受,自己的激情描摹爱的婉曲,祭奠流逝的感动,心中的伤痕和逝去的爱人,那么,谁是李商隐最难忘的爱人呢?从他的诗中可以看出,李商隐最难忘的爱人当属宋华阳。

盛唐时道教颇为兴旺,道教首座的司马承贞曾受到大唐三代帝王召见。开元二十年(724年)唐玄宗又送其妹玉真公主到王屋山出家并拜承贞为师。和李商隐同时代先后就有自请或被送而为道士的公主有文安、浔阳、平恩、邵阳、永嘉、永安、义昌、安康诸公主。公主入道,当然要带一些漂亮的宫女一同出家,以便侍奉。同时中晚唐还有有大批贵族女子、宫女及歌妓进入女冠之列。钟磬梵歌,道乐玄理本是文人所好,超越尘世,怡养情性,还有高山青松,幽谷云影和风流妩媚的女道士作伴,唐朝理念开放,而且道教不象佛教那样提倡禁欲,对于当时的文人来说更是别有一种吸引力。
在王屋山主峰玉阳山有东西对峙的两座山峰,其上各有一座道观,东玉阳山叫灵都观,西玉阳山叫清都观。至武宗时,“崇道”之风又掀高潮,士人学仙修道,遂成一时风尚。于是赶时髦的李商隐也跑去学道。刚上玉阳山学道时,李商隐还是很认真的,他对道家经典《道藏》下过苦功,以致于后来他情诗里的许多用句和隐喻都是源出于《道藏》。不过,世事正如老子所说的“福兮祸所倚,福兮祸所伏”,天资颖悟的他在沉迷典籍研究的同时,对于房中术的理解也大大加深。他春心萌动,对男女之事的向往如春草埋根,如遇不上春风也就罢了,一旦遇上了,想不兴盛发芽都难。
有一天,像一个走在山林里未带雨具的人兜头淋了一场急雨一样,年轻的他邂逅了宋华阳。宋华阳是侍奉公主的宫女,随公主入山修道,住在玉阳山之西峰的灵都观里。不料道心未成,爱情却不期而至。因为和李商隐常在两峰之间来往,年轻貌美的她很快就和李商隐双双坠入了情网。
李商隐和宋华阳心知彼此的感情是不容于清规礼教的。虽然当时公主王孙顶着学道的名义偷欢屡见不鲜,传说中高阳公主还和辩机和尚生了一个儿子,但清规戒律只可为特权阶级大开方便之门,俗话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人世不平正是如此。
于是他们只得背地偷欢。身体的契合和偷情带来的野性、生疏的刺激让他们如胶似漆,难分难舍。有时候不走寻常路反而可领略到爱情的难言美妙。但是短暂的欢娱之后,深深的落寞便将两个人缠绕。正如他自己写的:“相见时难别亦难”。
被迫压的爱火往往分外炙烈。在每个相会的夜晚,他们都如飞蛾扑火一样尽力地释放自己。然而在分离时分,黯然拥抱着对方,天将破晓,又将别离,当窗隔座,相对黯然,见星沉海底,良时已逝,不免怅然。李商隐看着窗外的冰轮皓月,抚着宋华阳的脸,感伤地说着爱的誓言:“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长树水精盘。”这时候的宋华阳只能依偎在他的怀里,默默垂泪。
天将晓,情未央,独看长河渐落晓星沉。爱得深切时,他视她为至高至洁的月,又像是月里嫦娥,所以情愿明天的太阳永远不再升起,他与她就此沉沦在黑暗里,留住,手指间爱的良辰美景。
激情的后果是宋华阳怀孕了。上头降下旨来:男的被逐下山,女的被遣返回宫。等待他们的是永远的别离……
李商隐写了《碧城三首》
记叙了这段爱情的原委:
其一
碧城十二曲阑干;犀辟尘埃玉辟寒;
阆苑有书都附鹤;女床无树不栖鸾;
星沉海底当窗见;雨过河源隔座看;
若是晓珠明又定;一生场对水晶盘。
其二
对影闻声亦可怜;玉池荷叶亦田田;
不逢萧史休回首;莫见洪崖又柏肩;
紫凤放娇衔楚佩;赤鳞狂舞拨湘弦;
鄂君怅望舟中夜;绣被焚香独自眠。
其三
七夕来时先有期;洞房帘箔至今垂;
玉轮顾兔初生魄;铁纲珊瑚未有枝;
检与神方教驻景;收将凤纸写相思;
武皇内传分明在;莫到人间总不知。 这段超出常规的爱恋,终因不为礼教和清规容许而毫无结果,短暂的欢娱,无望的永好,只在李商隐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伤痛。 时间可磨损情感,却不可磨损爱。对于曾经沧海的深爱,很少有人能轻易忘却,我相信李商隐也是一样。他和宋华阳的隐秘恋情实在不足以宣扬,然而李商隐毕竟是情深恋旧之人,聪明的他便利用道教中“秘诀隐文”的表达方式来遣抒心怀。 很久以后他叹道:“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他应该明白宋华阳是不悔的,因为他自己也不曾悔过。他为她写了很多诗,《锦瑟》是最著名的。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他对月长叹,只是因为“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碧海青天夜夜心,他怀念那个不知结局如何的女子。她和嫦娥一样深锁广寒宫,如果,能寂寂终老已是幸运了。 他有些留传至今,荡心动魄的《无题》诗即完成于此时。 如: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一位是尘外仙鹤,一位是槛内愁人,相见非易事,相别何其难!"蚕死"烛尽"唯其如此,才能表达相思之痛,这是拼却生命的爱啊。青鸟探看。分明是天上人间谣望……这种《无题》诗还有:
来是空言去绝踪,月斜楼上五更钟。
&
nbsp; 梦为远别啼难唤,书被催成墨未浓。
蜡照半笼金翡翠,麝薰微度绣芙蓉。
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走马兰台类转蓬。
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
金蟾啮锁烧香入,玉虎牵丝汲井回。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重帏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
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
风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谁教桂叶香。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这五首《无题》回忆前情的诗作,辞藻华丽,音韵悠扬,深情眷念,凄婉动人。褥衾可见,香帐可闻,朦朦胧胧,软软款款,神情燕婉,绮丽怡荡。怀春的惆怅与偷情的愉悦,执着的爱恋和绵长的相思,都成南柯一梦。这一段既缠绵沉痛,又极其真诚的恋情在李商隐的心灵深处留下了永久的伤痛。这从他的其它诗中可见。自从宋华阳被遣返回宫后,李商隐独自忍受着刻骨铭心的相思之苦——看他的《春雨》: 怅卧新春白袷衣,白门寥落意多违。 &nb
sp; 红楼隔雨相望冷,珠箱飘灯独自归。
远路应悲春晼晚,残宵犹得梦依稀。 玉珰缄札何由达,万里云罗一雁飞。” 夜深人静的时候,诗人冒着夜雨,提着孤灯,来到宋氏宫人曾住过的地方凄然隔雨相望,然而那里人去楼空,物是人非,自己心爱的人早已悄然离去。 这段纯真的热恋一直深藏于心,所以多年后当他重过道观时,往事历历在目,而自己心爱的人仍音信全无,不由增添新的惆怅和感伤——这可看他的《重过圣母祠》: 白石岩扉碧藓滋,上清沦谪得归迟。 一春梦雨常飘瓦,尽日灵风不满旗。 萼绿华来无定所,杜若香去未移时。 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阶问紫芝。 时过境迁,必将是几十年之后了,此时的幽会处已布满苔藓,而所爱之人一去不复返,自己故地重游,怎能不生发重重感伤?想象她幽居独处,孤独幽寂,自是怅惆不能不已。 后来,商隐于偶然之中在长安见到了宋氏宫人及其他姊妹,但仍因身份之故,二人依就不能欢会,于是商隐写了首《月夜重寄宋华阳姊妹》七绝表白其伤痛之情: 偷桃窃药事难兼,十二城中锁彩蟾。 应共三英同夜赏,玉楼仍是水精帘。 没想到朝思暮想的恋人一朝出现在眼前时,却仍就如玉宫中的彩蟾,可望而不可即,对于一对真心相恋的恋人而言,其伤痛之深可以想见!可见他对宋华阳的爱是何等热烈、深沉。 爱得轰烈,到头来又如水般清,爱得冷静,却总是擦肩而过?李商隐一生所求,终成水中月,镜中花,只留下哀怨千古的歌吟,在一片岑寂中,冷中凝香,幽幽飘来……
第145篇、昼夜无眠的爱情感故事

父亲最近总是萎靡不振,大白天躺在床上鼾声如雷,新买的房子如音箱一般把他的声音“扩”得气壮山河,很是影响我的睡眠——我是一名昼伏夜“出”的自由撰稿人,并且患有神经衰弱的职业病。我提出要带父亲去医院看看,他这个年龄嗜睡,没准就是老年痴呆症的前兆。父亲不肯,说他没病。再三动员失败后,我有点恼火地说,那您能不能不打鼾,我多少天没睡过安生觉了!一言既出,顿觉野蛮和“忤逆”,我怎么能用这种口气跟父亲说话?父亲的脸在那一刻像遭了寒霜的柿子,红得即将崩溃,但他终于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我睡到下午4点才醒来,难得如此“一气呵成”。突然想起父亲的鼾声,推开他的房门,原来他不在。不定到哪儿玩麻将去了,我一直鼓励他出去多交朋友。看来,虽然我的话冲撞了父亲,但他还是理解我的,这就对了。父亲在农村穷了一辈子,我把他接到城里来和我一起生活,没让他为柴米油盐操过一点心。为买房子,我欠了一屁股债。这不都得靠我拼死拼活写文章挣稿费慢慢还吗?我还不到30岁,头发就开始“落英缤纷”,这都是用脑过度、睡眠不足造成的。我容易吗?作为儿子,我惟一的要求就是让他给我一个安静的白天,养精蓄锐。我觉得这并不过分。
父亲每天按时回来给我做饭,吃完后让我好好睡,就又出去了。有一天,我随口问父亲,最近在干啥呢?父亲一愣,支吾着说:没,没干啥。我突然发现父亲的皮肤比原先白了,人却瘦了许多。我夹些肉放进父亲的碗里,让他注意加强营养。父亲说,他是“贴骨膘”,身体棒着呢。
转眼到了年底。我应邀为一个朋友所领导的厂子写专访,对方请我吃晚饭。由于该厂离我的住处较远,他们用车来接我。饭毕,他们又送我一套“三枪”内衣,并让我随他们到附近的浴室洗澡。雾气缭绕的浴池边,一个擦背工正在一肥硕的躯体上刚柔并济地运作。与雪域高原般的浴客相比,擦背工更像一只瘦弱的虾米。就在他结束了所有程序,转过身来随那名浴客去更衣室领取报酬时,我们的目光相遇了。
“爸爸!”我失声叫了出来,惊得所有浴客把目光投向我们父子,包括我的朋友。父亲的脸被热气蒸得浮肿而失真,他红着脸嗫嚅道,原想跑远点儿,不会让你碰见丢你的脸,哪料到这么巧……
朋友惊讶地问,这真是你的父亲吗?
我说是。我回答得那样响亮,因为我没有一刻比现在更理解父亲,感激父亲,敬重父亲并抱愧于父亲。我明白了父亲为何在白天睡觉了,他与我一样昼伏夜出。可我深夜沉迷写作,竟从未留意父亲的房间里没有鼾声!
我随父亲来到更衣室。父亲从那个浴客手里接过3块钱,喜滋滋地告诉我,这里是闹市区,浴室整夜开放,生意很好,他已攒了一千多块了,“我想帮你早点把房债还上”。
在一旁递毛巾的老大爷对我说,你就是小尤啊?你爸为让你写好文章睡好觉,白天就在这些客座上躺一躺,唉,都是为儿为女哟……我心情沉重地回到浴池。父亲不放心地追了进来。父亲问,孩子,想啥呢?我说,我想,让我为您擦一次背……话未说完,就已鼻酸眼热,湿湿的液体借着水蒸气的掩护蒙上了眼睛。
“好吧,咱爷俩互相擦擦。你小时候经常帮我擦背呢。”
父亲以享受的表情躺了下来。我的双手朝圣般拂过父亲条条隆起的胸骨,犹如走过一道道爱的山冈。
第146篇、把金牌熔掉情感故事

发生在1936年柏林奥运会上的一件事,值得今天的许多运动员深思。当时最有希望夺得跳远金牌的是美国黑人选手杰西·欧文斯。他是当时的一位田径天才,一年前,他曾跳出8.13米的好成绩。
预赛开始后,一位名叫卢茨·朗格的德国选手第一跳就跳出了8米的不俗成绩。卢茨·朗格的出色发挥使欧文斯很紧张———这次比赛对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当时,希特勒的“非犹太民族白种优越论”甚嚣尘上,欧文斯太想用成绩证明这是谬论了!
由于心急,第一次试跳,欧文斯的脚超过了起跳板几厘米,被判无效。第二次试跳还是如此。如果第三次仍然失败,他将不得不被淘汰出局,而无缘真正的决赛。可欧文斯显然还是无法使自己平静下来:只要欧文斯被淘汰,决赛中可以说冠军就非卢茨·朗格莫属了。
可卢茨·朗格没有选择金牌,他选择的是友谊———他走上来,拍了拍欧文斯的肩膀说:“你闭上眼睛都能跳进决赛。你只需跳七米一五就能通过预选,既然这样,你就根本用不着踩上跳板再起跳———你为什么不在离跳板还有几厘米的地方做个记号,而在记号处就开始起跳———这样,你无论如何也不会踩线了。”
欧文斯恍然大悟,照卢茨·朗格的话做了,轻松进了决赛。在决赛中,他发挥出了应有的水平,夺得冠军。夺冠后第一个上来向他祝贺的是卢茨·朗格。
后来,欧文斯在他的传记中深情地写道:把我所有的奖牌熔掉,也不能制造我对卢茨·朗格的纯金友谊。而在我熔掉奖牌之前,卢茨·朗格在心中早已把他的金牌熔掉了。
生活有时犹如比赛,目的就像挂在远处的金牌,不断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使我们无暇顾及目的之外的路边的风景。而这,往往使我们疲于奔命,正如奔命在终点处悬挂着金牌的赛场上一样。
有一幅漫画,画的是一只老鼠骑在猫身上,猫驮着它向前跑。老鼠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耐?就是因为它手里拿着一支长竿子,而竿子上悬挂着一条鱼。
那鱼就是我们的金牌。我们要想不做一只受老鼠奴役的猫,办法只有一个:把金牌熔掉。
第147篇、遗落的戒指情感故事

手指上那道已经模模糊糊,略显苍白色的痕印,如同我们曾拥有的快乐时光,
开始、渐渐的淡了…淡了…最后消失了
—JiangJun
那年两个人分隔两地,他在二百公里以外的城市工作,她在这个湖光山色环绕的小城生活工作,她周末有时驱车去看他,如果不出差他们在那座城市手拉手的到处闲逛,
有天她在电脑上看到一款精致的戒指是那种白银的情侣对戒,上面可以雕刻下爱人的名字或者给爱人的誓言,虽然他已经买过一枚白金戒指送给她,可是当她看到电脑上的情侣银戒,还是不由自主的心动,因为虽然两个人刚刚结婚她还没有送过什么礼物给他,她就定了一对,那天他在某个城市出差接到她的电话让他量一下手指的尺寸他不知道怎么去量?突然灵机一动跑到附近的一家金店让店员给他量了手指的尺寸,
没过多久,她收到了戒指银光闪烁的戒面,里面雕刻有一个心型,她的那枚心型里雕刻有他的名字,而他的同样雕刻有她的名字“云”,
天天他都戴在手上,从没取下过,在外面飘荡每个城市的时间里,经常习惯性的抚摩着手指上的这枚戒指,就能感觉到她的存在,感觉到那份牵挂与甜蜜,随着岁月流逝,渐渐地银光闪烁的戒指有些暗淡,不再有令人心动的光泽,戒面上也开始隐约有些划痕,如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开始有了痕迹,两个非常自我的人,总是希望他(她)能成为自己心中一直找寻的那个人,希望按照自己的标准去成为理想的另一半,于是,她要改变他,歇斯底里的想尽一切办法,他尝试的去适应她的做法,最终矛盾不断,彼此伤痕遍身,不知道是因为爱的方式不对?还是彼此相遇的时间不对?
日子就这样淡淡流逝,虽然家还是那个家,可是他早已没有了家的感觉,柜子里的一个大背包装着他的东西,如同过去飘荡的日子,那个大背包就是他的家,
有一天他习惯性的去摸手指,惊讶的发现只有手指上那道淡淡的痕迹,不知什么时候,那枚戒指已经遗落,竟然遗留的如此毫无声息,如此地风轻云淡!
第148篇、父亲情感故事
父亲在我16岁时逝世。在这16年中,我听见父母交谈的话,不到100句,我也没见过父亲迈进母亲的房门。
我相信父亲是至死爱母亲的,但自我出生以来,母亲却板起脸,掷还了父亲对她全心的爱。父亲必然曾为此伤心过。可是我们却从未听他说出过一次怨言,也没有看见他掉过一滴眼泪。
祖父母偏爱叔父,对父亲常加申斥。子女们偏爱母亲,对父亲淡然置之。母亲对他,更是冷若冰霜。在这冰天雪地里,父亲却是笑口常开,他把一生哀怨,化成一脸宽恕姑息的笑。
我自小就体会父亲的寂寞,父亲对我的纵容,更加强了我对他的爱。我跟着他,走遍镇上的茶楼酒肆,甚至在他入局时,我也站在他身旁,数着他的筹码。父亲的朋友常一看见他身旁的我就皱眉。
记不清什么时候,依稀是我小学将毕业时,父亲忽然放下酒杯,推开牌桌,在镇上的学校里找到工作。先是他早出晚归,其后索性搬出了家,在学校里膳宿。
父亲一直优柔寡断,我至今不知是一股什么力量,使他有决心搬出了这似家非家的家。就此父亲好像家里一名长期的客人,有时他回家时正当家里开饭,我牵着父亲的手,拉他入座,他却笑着摇头:“我用过了。”
暑假放学,兄姐回家,父亲也无课务,似乎也在家用饭,只是依然住在学校。他知道二哥爱吃鲜鱼,三姐爱吃菱角,时常不惜走遍全镇去物色。
父亲的一把芭蕉扇,有小圆桌桌面那样大,午餐时挥汗如雨,父亲老在我身边挥他的大扇,全桌生风。入夜在后院纳凉,我躺在他身旁,听他讲母亲所谓最不入耳的《山海经》。听着听着,倦极沉沉睡去。小睡醒来,天上繁星闪烁,眼前一亮,是父亲在点灯笼,我坐起来,揉着惺忪双眼,问他:“你到哪里去?”父亲把灯笼对我脸上一照:“我回去。”我送他到后门,倚着门怅望着他的灯笼愈行愈远,有如一点萤火。我一直不敢也不忍问:“你为什么不留在家里?”
我外出读初中时,父母都已有白发,而存在两人间的隔阂,始终未因岁月变色。母亲主持家务,主持我们的教育。父亲在管不到家务和子女之余,退而独善其身。记得我第一次离家就学的那一天,清早去学校向父亲辞行。他的同事都有家,全回去度假了。
父亲在帐子里探出头来,笑说:“是你。”我说:“我要走了,学校开学了。”
他沉默半晌,才说:“你也要走了。”
在我低着头走出校门时,父亲突然从后面赶来,他一手扣衣,一手把几张钞票塞在我手里。我赶快还给他。“我有,”我说,“你留着自己用吧!”他又重塞在我手里:“拿着吧!你还是第一次用爸爸的钱。”他脸上依然堆着笑,但不是宽恕姑息的笑,却是凄然歉然的笑。
初中毕业回家,发现父亲已辞职,搬回家来,他的身体不允许他再执教鞭。那年暑假我和他同居一室,常听他咳嗽。夜半醒来,朦胧中喊他,他也总是醒着。
母亲对他,依然不言不语,我为过度同情父亲,几次出言顶撞母亲。母亲家法最严,有一次在盛怒之下,把我痛斥,我赌气老早上床,不出外乘凉。几声咳嗽,父亲也走进房来,他揭开我的帐子,把我身子扳过来,低声说:“下次别再惹恼你母亲,她持家已够辛劳。”我把扇子掩住脸,停了一晌,他又说:“你母亲生性要强,我却一生无有煊赫功名。”他又咳嗽了,我放下扇子,他那时敞着上衣,只见他胸前根根肋骨毕显。“如果有一天我死,”他说,“你切莫又为我和他们伤了和气,我又几曾尽过为夫为父之责!”
就在那年秋天,我接他病电,星夜驰归。我要伏在他病榻前,重申我对他无底的爱,我要他知道他还有我,并没有寂寞一生。但我回去时,他却神志已模糊,没有看我一眼。
我伏在他榻上,等了三日三夜。我没有别的希冀,只希望在生死的长别前,再有机会让他爱抚地看我一眼,让他听我喊一声“爸爸”,但是他却昏睡不醒。我的呼唤,甚至母亲对他出奇的温柔,都唤不回他失去的生命。在他咽最后一口气时,床边家人环泣,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享受了大家的爱和关切。
在他自知不起时,曾嘱三姐:“你如孝我,不必厚葬我,各人求心之所安。”他的自责引起了人人自责。屋内哭声震耳,应该滴滴都是忏悔之泪。在临去的最后刹那,大家才发现了这位被遗弃了一生的老人——一切太迟了!

第149篇、原谅我只能做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情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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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歌,我们班的,高一女生,体育特招生。
田歌的节俭确实是名副其实的,不吃肉不吃海鲜不吃一切昂贵的新鲜蔬菜,最爱吃食堂两毛一块的酱豆腐,还振振有词说某位伟人也好这一口。一女同学实在受不了她这种说法,反唇相讥说伟人同时还爱吃红烧肉,田歌便闷头不语了。
我们不是势利眼,我们明白贫穷不是错。可是,田歌,不仅节俭,不仅变态节俭,还超级吝啬,你不可以借她一块钱,一旦借了,她会反复地说不要忘记哦,如果还钱晚点,她会用热切的眼光,不厌其烦地注视你,或者直接,或者隐晦,催促你“快点还我的钱快点还我的钱”。她从老家带来的地瓜干,总是锁在小柜子里,夜深人静的时候,老鼠一样偷偷地嚼,不肯分一片给舍友。就这样,她用变态节俭和超级吝啬,筑了一道厚厚的墙,让人无法接近,也不愿接近。
2
学校下发了一个通知,每班挑选两名经济最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每月给予一定的伙食补助,通知上还反复强调单亲家庭学生优先考虑。来自小山村的田歌和同宿舍林凌得到了学校下发的补助,田歌的申报理由是:母亲早逝,父亲常年患病,丧失基本劳动能力。
不管怎么说,田歌和林凌得了一点意外之财,舍友们起哄要小小地宰她们一刀。林凌答应得很痛快,田歌却嗫嚅着说,学校只是把钱打进了饭卡,自己还是没钱的。林凌拉一下田歌的手,小声地说:田歌,你比我困难,我出三分之二的钱,你只拿三分之一好了,有限的名额,给了咱们,怎么也得表示一下,对吧?田歌含混不清地说:钱在卡里,一次消费太多,被学校查出来,影响太坏了。
田歌终于没请客,哪怕请大家喝一杯豆浆都没舍得,就在大家背地里议论纷纷的时候,校长在全校大会上念了一封信,一个匿名贫困生写给校长的信。校长义愤填膺地说:学校的补助,是帮助家境困难的同学的,不是用来让某些人敲诈勒索请客吃饭的。校长义正辞严地说:再有人胁迫特困同学请客,严惩不贷。我们的目光利箭一样射向田歌,没想到,这个人不只是变态的节俭狂,还会打黑枪告黑状。
我们回到宿舍,视田歌为空气,一句话都不和她讲,我们用16岁里最残忍的固执与冷漠,对付这个为了钱而变态为叛徒的人。
半夜田歌突然哭醒:我没给校长写信。宿舍长冷冷地说:深更半夜,扰人清梦让人作呕。田歌大哭,受了很大委屈一样,念叨没完:我不就是没请客吗?我只想攒点钱,回家的时候,给我娘买一堆红烧肉回去,她已经好几年没吃到肉了,我承认,我吝啬,我抠门,可我不会卑劣到写信告你们……
没人在听田歌唠叨,我们共同关注了一件事:田歌的母亲,还健在!
田歌也停止申辩,异样的寂静,让她认识到,她说漏嘴,说出了真相:
田歌为了得到补助撒了谎,每个月25块钱的伙食补助,代价是,让她活生生的娘,“死”在她的申请材料里。她以为,全学校,只有她来自那个不知名的小村,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却疏忽了自己也是知情人。
3
“你们不要告诉老师,不要告诉别的同学,好吗?”
田歌鼻音浓重,凄清的月光照在她身上,两条能让她进入这所名校的长腿,在浅蓝色的被子下,蜷曲着,颤抖着。
没人回应。
“求你们了,明天请你们吃肯德基。”
“省省吧,你一年的补助也不够我们7个人吃的。”宿舍长懒懒地打了个呵欠,“睡吧,一会查夜的老师来了,事情就闹大了,你也不想是不是?”
田歌噤了声,捂着被子,小声抽泣。
4
7个女孩能为一个不喜欢的人保守秘密,这样说,有人信吗?没人信。田歌更不信,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去食堂买来了各式清淡的小菜,炸得金黄的油条,暖人心脾的小米粥,一份份给我们分好,放在暖气片上温着,等我们洗漱完一起吃。
没人动筷。我们更讨厌她,叛徒,骗子,还如此市侩,竟想用行贿堵我们的嘴。
去教室上课。宿舍长一声令下,我们齐刷刷地往外走,田歌跨到门口,长长的手臂堵住门:求求你们不要说出去,我可以把补助让给更困难的同学,只是求你们别说。
“你让开。”
田歌突然就跪在那里:“你们不答应,我就不起来。”
气氛很僵,不是年轻的心有多硬,而是没见过这样软弱的田歌。
你起来吧,我保证不说。林凌软软地说了一句。
田歌看向另外几个人,眼睛充满可怜的期待,我们被迫点头。
田歌开始疯狂地为我们购物,串串香、鱼香肉丝……我们拒绝着她的盛情,她却固执地坚持着“感谢”我们,我们也为她的花钱担心起来,田歌,你的卡会刷爆的。
“放心吧,学校的补助卡我没刷,我会找机会退还的。”田歌满面笑容。
5
运动会的时候,体育特招生们扬眉吐气,唯有田歌,跑得软绵绵的,宿舍长说:没事,长跑不同于短跑,田歌有后劲。
田歌的后劲就是,晕倒了。
田歌没病,主要就是营养不良。于是我们知道,为了省下钱“贿赂”我们,她每顿饭只啃一个干馒头,然后给我们买各种花样的菜肴。
我们哽咽在她一无所有的家里,旁边,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贪婪地啃着我们带来的苹果,间或,会用黄乎乎的牙齿咬下一块,强塞进田歌的嘴里。
那是她的妈妈,一个比死者还拖累田歌和她的父亲的疯子。
贫困生的帽子不是谁都乐意戴的,贫困的理由也不是谁都乐意完全公开的。那一刻,我们深深地原谅了田歌,那堵横在我们之间的墙,也在刹那间,轰然倒塌,不复存在。
第150篇、疼痛情感故事

我杀死过一匹狼。
我的家在终南山里,山里有许多狼的传说。
那年我17岁,在山外县城读高中,暑假回家帮家里干活,和那匹狼是在上山砍柴时遇上的。
那天早上,我系好砍刀(带短柄,有鞘和鞘带,可以系在腰间)上山了。家四面都是山,但砍柴还要往里面走,因为山里人都烧柴火,砍柴是砍那些枯死的树和树上的干枝,近处的山上就越来越少,砍柴就越跑越远,就和山里的狼被人们打呀杀呀的越来越少躲得越来越远一样。
转过几道山弯入谷,进柴坡,砍够了,用藤条捆好并扎了双背带,还把砍刀系在腰间,背起柴捆出谷。刚从柴坡下到谷底,那匹狼出现了。
狼出现的位置很凶险,在出谷正前方的两山夹道上,狼头朝着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相距仅十来米。沉重的柴捆还在背上,我看见狼时心里一惊,身心内外如冷风刮过。眼前这匹狼的姿态是传说中最可怕的一种姿态,我知道此劫难逃了。我慢慢蹲身放下柴捆,再慢慢站好自己,面对狼,也一动不动。
我看清了这匹狼。是匹老狼,瘦骨如刀,乱毛脏黄,显得狼头更硕大狰狞,两眼眯缝着,肚腹凹瘪着,一匹魔性老到的饿狼。饿狼挡道,是瞅准了有十足把握才出现的,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它不急于进攻,就挡在那里,幽幽暗暗地死盯着你,等你发抖,等你慌乱,等你崩溃瘫软。有人说,遇到这种狼不能抖不能哭叫更不能逃跑,要站直自己,盯着它,它不动你千万别动,你的气势能压过它,它就会认输走掉,除非是群狼。我不敢动,极力保持镇定,只希望有人入谷,我就有救了。
我发现这匹狼和传说中说的不大一样。它不是蹲立,而是俯在地上,两只前腿呈跪姿,头也是俯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我。而且,它后面扫帚似的尾巴在轻轻摇动。我家的狗对我撒娇讨好时才这样的。可我很快又想到另一种传说:狼比人精,最会蒙骗和捉弄人。那么,它是在麻醉我了?知道我进不能进退不能退,就和猫玩老鼠那样在玩我了?我更加恐惧了。
几分钟后,狼动了。不是站起来走向我,而是爬,保持那姿态不变,只把头抬起一些,朝我匍匐前进,爬几下,还恢复原状,俯下头去,依旧静静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快崩溃了。我想它是在试我的胆气,在逼我失态发狂。传说中的狼是有许多凶狠绝招的,一个人是很难战胜一匹饿狼的。
狼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慌乱,又在前进,一次比一次进得多,就几步之隔了。
已是绝境了,只有以死相拼了,我的手慢慢移向背后,慢慢抽出鞘里的砍刀,等着狼的最后一扑。
狼已爬至我眼前了,我还是没动。狼爬得越近,头就俯得越低,还发出一种婴儿低泣般的怪声。我不敢看它的眼睛,它的眼睛不像传说中那样可怕,它的眼睛也像婴儿,没有丝毫恶气,甚至有一种哀求在里面,有泪水在闪。我眨巴我的眼睛,生出想摸一下它的冲动。
狼竟闭上了眼睛!
我忽然想到:狼正是想在我完全麻痹时一口咬断我的脖颈!
我背后的手握紧了砍刀。
狼闭着眼睛,像在等待我的举动。
这是绝好的机会,狼没想到我手中有砍刀。我只要用尽全力一砍,它不死也伤,我的胜算就多些了。我想好了砍它的腰,狼是铜头,又是俯在地上,只有砍腰了。
就在我紧握砍刀的手刚移到前面来时,狼忽然睁开了眼睛。我一下子愣住了,手又藏到背后。狼分明看见了我手中的刀,它的眼睛有了变化,一种惊觉后的恶变,但很快又消失了,更奇怪的是,它呜咽了几声,又闭上了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我根本未及细想,在狼再次闭上眼睛时,我猛扑上去,拼尽全力照狼的腰就砍了下去。意外发生了,也许是用力过猛,刀头在落下的半路竟脱柄了,飞出好远,落在狼背上的只是刀柄。
狼叫了一声,站了起来,那一下显然没能伤到它。令我不解的是,狼站起后并没有反扑,连头也没抬,抖了几下又跪俯在地上了。恐惧和迷惑激怒了我,我哭吼着扑上去,死死地掐住了狼的脖子。
我发疯似的用尽全力狠掐不松,好一阵子,我的吼叫声停息,狼已不在颤动,身体也由热变冷。我猛然惊觉:狼竟没有反抗,一点也没有,直到断气也还是先前那姿态。
我瘫软在死狼的旁边,发呆。
忽然间,我在狼背上发现了问题。
狼背上,有好大一块脱了毛,所露之处已黑肿腐烂,中心处有突出的黑包,就像人身上那种“鸡眼”一样,周围一层一层地肿烂开来,分明有异物在里面。我取回砍刀,划开狼背上的腐肉,取出那异物。是一根剌,野皂夹的那种毒刺,黑色的,两寸有余。
我抱住狼的尸体,大哭出声。
狼,是有求于我的。狼知道只有人才可以救它。狼用它的姿态语言细细地对我说过了,它需要帮助,它很疼,它生不如死。狼在发现我在要它的命时,放弃了反抗,一直忍受疼痛而还不如死于人手。
疼痛!
我开始思议狼的疼痛乃至所有动物的疼痛,许多难以忍受又毫无办法的疼痛。人类好像从来没考虑过动物们的疼痛,捕猎,屠宰,生煮,活剥……在疼痛的狼向我哀求救助时,我只是在想狼的种种恶名传说,只想杀死它,这就是在生灵群体中高高在上的人性?
我埋葬了狼,也在心上埋下了终生难以消除的疼痛。
第151篇、怀念灵雕紫云情感故事
几年前,我在中朝边境的南岗山区当护林员,当地几乎没有人烟。一望无际的全是山和树。大森林的博大和深沉深深感染着我,我救助过许多动物,并和它们成了朋友。
一天,我在巡视途中,发现了一只半大的野生猛禽白肩雕,误食了有毒的野鼠,奄奄一息。我把它救回去,洗肠,消毒,总算救活了,义经过精心调养,它终于恢复正常。我想把它放生,它却怎么也不肯走了,我就把它留下了。它很快长成了一只大雕,非常漂亮,羽毛闪烁紫色的光泽,飞起来像一朵紫色的云,我就给它取了个名字一紫云。它每次都跟我进山。自由的飞翔,基本保留了野性。
一晃到了深秋,我被调到了最偏远的干柴岩执行任务,那里全是原始林子,坡陡林密。野兽出没,别人都不敢去,我不怕,因为我有最好的同伴一紫云。我们朝夕相处,感情越来越深。它的个头已完全成形。体长足有一米,两翼伸展。有两米多;爪子锐利无比,带钩的嘴巴能击碎石头。大部分野兽都怕它。
头一个礼拜还算顺利,我渐渐放松了警惕。那天我又进了山,一直工作到下午。刚要好好休息一会。突然头顶的紫云发出尖叫声。我吃了一惊,可能有敌情!一般的野兽根本不敢靠近,来了紫云也不怕。这次可能非同寻常!可环顾四周,除了萋萋的草木,什么也没有。紫云依然在尖叫,我正在犹疑,忽见树从后闪出一个巨大的棕灰的影子,天哪,是一头棕熊!
棕熊是大型的食肉猛兽,性情极为狂悍,比俗称黑瞎子的黑熊大得多,也厉害得多。由于保护得法,它们的数量逐年增多。这一带正是棕熊出没最频繁的地点之一。
猛兽一般也是怕人的,我正在思忖如何应对,却不料这头棕熊大吼一声,直朝我扑过来!我吓得出了一身汗,毫无疑问,它把这当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今天我的进入激怒了它!也可能是它饿坏了,正为找不到食物发疯。我拔腿想跑,可前面山很陡,根本跑不快,两侧是深沟。这可如何是好?棕熊在崎岖的山路上跑得极快,眨眼问就能把我追上!情况万分紧急!我猛然想到紫云……
果然,紫云尖啸一声。疾速地向棕熊俯冲下去!眨眼问,棕熊背上就被抓出丫一道血口子,疼得惨叫,这才发现天上有这么厉害的对手。它兽性大发,扭回头,立起前半身,张牙舞爪,疯狂反击。
双方都不示弱,一时激烈地厮杀在一起。棕熊张着血盆大口,猛咬一气,黑糊糊的熊掌挥舞着。防备相当严密。紫云虽又抓到它几下,自己也由于逼得太近,爪子被猛划了一下,尖叫一声,向附近的树上飞去。
棕熊认为自己取得了胜利,耀舞扬威一番,见紫云不来应战,又转身朝我逼过来。它得意洋洋地盯住我。馋得直舔嘴唇,口水流了下来。天!我几乎晕倒了。有心跟它拼命,无奈根本不是一个级别。打也白打,还是跑吧。
我不顾一切往山坡上爬,手脚并用,可也只爬了不到10米就爬不动了,不单单是陡峭。最难受的是岩石上密密麻麻爬满了带刺的荆棘,一抓一把,疼得钻心,手掌再也不能用力。我身上的衣服都湿透了。只剩喘气的份儿。
扭头看,棕熊已经逼近了!它爬起坡来比我可轻松多了。皮糙肉厚,也不怕扎,眼看离我只剩两米多了。再过一会儿,我就得眼睁睁看着它啃我的脚丫子!
正在我欲哭无泪之时,紫云又呼啸而至,向棕熊发起猛攻!我顿时百感交集,几乎落泪。
按理说棕熊正被打个措手不及,可能非常窘迫,不料它极其狡猾,似乎早料到紫云可能还会来,竟一下子翻过身,一屁股坐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紧贴着山坡,挥舞前爪,从容迎战。这下等于它的背部保护起来,紫云无法攻击,只能正面交锋。
紫云攻势极猛,摆出了决一死战的架势,一定要把棕熊从山坡上打下来。紫云以硬碰硬,全力拼杀,比刚才更加惨烈血腥,很快它们都明显挂了彩,惨叫和尖叫声不断,令人胆寒。
但紫云的弱势是明显的。因为它的块头没法跟棕熊比。棕熊体重七八百斤,掉块肉,流点血根本不算什么。紫云体重不到10斤,能跟棕熊拼这么长时间,已是奇迹。它只能速战速决,靠爆发力取胜,若打消耗战,显然不行。它身上多处负伤,惨不忍睹,对它来说,这些伤简直就是致命的。它随时可能……
我看着它,心如刀绞。恨自己帮不上它什么忙,还把它也连累了。我喊着:“紫云,你快走吧。别管我了!”
又过了片刻,紫云真的飞走了。它实在坚持不住了,随时可能坠落。我的心情突然变得无比坦然,我咬着牙,把手上的刺都拔掉,拿出记事本和圆珠笔,颤抖者写起来。在我临死之前,要把刚才发生的一切记录下来。一旦有人发现。会知道这里曾发生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事——一只白肩雕为了救它的主人。和一只比它大几十倍的棕熊殊死搏斗过。它尽力了。它的主人虽然死了,但并不感到孤单和恐惧。
我没有看,但能感觉棕熊离我越来越近,也许不到一米了?我能闻见它嘴里呼山的臭气
我写完了。我把记事本放到头顶的荆棘丛中,用石头压上。做完这一切,我轻蔑地看了一眼下面的棕熊。它马上要张开大嘴咬我的脚了。我暗暗用力。准备狠狠蹬它的嘴巴一下,决不能便宜了它。
此时的我已放弃了生的希望。可是我听到了紫云的叫声,那么熟悉的声音!我忍不住抬起了头,我要再看它一眼……
紫云正在头顶。它的双爪抓着一块很大的东西,所以显得极其吃力。那好像是一块石头?紫云要干什么?就在我闪念问,紫云一松爪,那块石头从天而降,不偏不倚,正砸在棕熊的后背上!石头分量不轻,义是如此高,冲击力当然异常猛烈。棕熊惨叫一声,滚下了…坡。它彻底晕了,无法控制,一直向下滚去……
要吞噬我的大嘴不见了。死亡的阴影消散了,一切都结束了?!是紫云救了我!它出奇制胜,用石头把棕熊砸晕了。紫云不但勇敢。还有超常的智慧!就在将要失去一切的时候。我又拥有了整个世界!我从没感到如此幸福过!
我大喊:“紫云谢谢你。我爱你!”向它挥着手。紫云努力地想飞到我面前。但它好像力不从心。这时一阵猛烈的山风从山上吹下来。紫云竟被吹得向下面飘去!与棕熊的殊死搏斗已使它遭受重创。再把那块几乎等同于它体重的巨石抓起来。它也许已经透支了最后的体力!
我的心灵又是猛地一震。不由自主跳下山坡,向它追去。
紫云在风中飘呀飘,如同一片巨大的树叶……它终于跌落在地。我跌跌撞撞地奔跑着。寻觅着。总算扑到了跟前。我把紫云抱在怀里。它瞪着眼望着我,那么明亮深情的目光,是我看到的最美丽的眼睛。但是瞬间,那目光黯淡了。闭上了……
不知怎么,我并没有哭,只是紧紧抱着紫云。整个世界都变成了无声的,而时间仿佛停止了。我能看到紫云的影子飞向天堂……
后来我回到了住地。把紫云埋葬在一棵松树下。
由于很多原因,我离开了林场,到了许多地方,经历了说不尽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但我一直深深地怀念着紫云,这种怀念因岁月的流逝反而变得愈加强烈。紫云虽是禽兽之身,却让我看到世间最宝贵的人性的光辉。这使我始终有勇气和信念生活在这纷乱的尘世中……

第152篇、幸福生活:九月末,带着喜悦与忧愁南下情感故事

车很快,五点到J市外,想着儿子放学了,我打电话给老公,老公已经接到儿子,我和儿子说话,告诉他:“原谅妈妈的不辞而别,妈妈也有爸爸妈妈,妈妈很想念爸爸妈妈,和你想妈妈爸爸的心情是一样的,但是我和你的时间还长呢,爷爷奶奶年龄都大了,我不想留下遗憾,我想回家陪陪他们,帮他们干点活,在家好好写作业,不要乱跑,妈妈回来补上欠你的假期相伴。”儿子没哭,告诉我:“妈妈,放心吧,我长大了,我理解你的心情,你半夜睡不着,我也心疼,我知道你想爷爷奶奶,你放心的回去吧,我能照顾好我自己,你自己路上注意安全,一路平安,保持联系。爸爸的司机开车送爸爸回来,在学校门口等我的,现在送我们回家,你放心吧。”听了儿子的话,我很欣慰,儿子长大了,懂事了,我不再哭,我从车窗看夕阳、看山,想家,想儿子,我开心,让心情放飞在旅途中。
可是,六点时,前方堵车而停下,放眼望去那么长,很多人下车,跳出高速路的护栏去转转,我一直坐在车里等,心的焦急无言能喻。一分一秒都是煎熬,老公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打。可是一直堵在那里动也不能动,谁也不知道前方为何而堵?天黑了,几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本该到家的时间了,车还没有动一下。真后悔,不然坐那辆车已经到L市了。大家的心情和我一样吧,都在焦急。
夜里11点,车终于动起来,可是觉得口罩湿漉漉的,手一摸,是鼻子出血了,我知道那是着急上的火,天,我该上多大的火啊。掏出纸巾、堵住鼻子、仰起头,戴上口罩。后来到前方,听说是路上一辆大货车侧翻堵住了。
凌晨两点四十分,终于到了老家的市区,可是我谁也没告诉,走出高速路的出口要多久,我也不知道,前方路是什么样子的,我也不知道。一个人走在旷野里,我给老公打电话,我害怕,他在那边给我唱歌,让我别害怕,他说你走出去,有人等你,我都安排好了,车号是多少都告诉我了,他从那里进不了高速。他说是一转业的战友,让我放心。我感动,我讶异。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出,看见收费站,看见收费站外有车,看见有人向我走来。我才不害怕,走出收费站,迎上老公的战友,握手,他自我介绍,上了他的车,他家嫂子也在,给我介绍,我感动。他说:“怕你不敢跟我走呢,哈哈,你家那位半夜打电话,你嫂子也不放心你,也不放心我,就跟着来啦哈哈,本来要带你去我家,你家那位说不用,去宾馆就可以了,和你嫂子在车站门口跟你找好了住地,送你过去,你洗洗,睡一觉,休息下,天亮去坐车就可以了。”
和嫂子聊着天,老公的战友把我送到宾馆。谢过老公的战友和嫂子,挥别后,前台服务员把我带到318房间。把房卡放好,她离去,我放下包,去卫生间洗澡,躺下,老公的电话到了,我知道那一夜他也没睡,担心我,牵挂我,安排我,照顾我,在远方。我感动,我含泪睡着。
七点,我醒来,拿了行李和早餐券去吃完早点,我退房去了车站,老公的电话来到,问我起床吗?我告诉他,到车站了。他放心的笑。买了到县里的票,上车。坐在车上,出发后,看着家乡的风景,路边的小河里,荷叶片片,蒲草的叶子在摇曳,那时的心情无法言喻,想起那首《摇太阳》我不管不顾地打开车窗大声歌唱:心儿随着晨风在蓝天下飞翔,太阳下是故乡……
第153篇、70岁的风尘岁月情感故事

一天,一个男孩对一个女孩说:“如果我只有一碗粥,我会把一半给我的母亲,另一半给你。”小女孩喜欢上了小男孩。那一年他l2岁,她l0岁。
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70岁的风尘岁月,这就是爱情。
第154篇、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情感故事
又是一个星期六,奎诺负责看守军火库,他在黄昏的灯光下昏昏欲睡,忽然,一声巨响,接着他被砸晕了。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躺在病榻上。战友告诉他,哪天是托尼的巡查哨,纳粹残余分子企图炸毁联军的军火库,托尼知道库中的人是奎诺,他用身体抱住了炸药,减小了爆炸力,使军火毫发无伤,托尼自己却被炸的四分五裂。然而,他是可以逃开的。
五十年过去了,奎诺生活在幸福的晚年之中,对于托尼的死,他觉得那是对愧疚的一种弥补。直到有一天,他平静的生活破碎了,因为他的曾孙,在一个盖子上写有波恩的铁盒中,发现了一枚写着“纳粹”的铁十字。
年近九旬的奎诺像孩子一样的哭了起来,那眼泪,是因为悲哀而痛苦,不是为自己年轻时的愚鲁,而是为托尼年轻的生命:是因富有而喜悦,不是因为那锈迹斑斑的铁十字,而是为了那段尘封了大半个世纪的友谊。

第155篇、烟火之吻(续)情感故事

认识孟子涵,是在我和夕儿住一起之后不久。
他是个有着法令纹的大男人,不苟言笑,但笑起来的时候,特别柔和,特别阳光,特别温暖!或许,只为着这么一个笑容,我便对他一见倾心了。也或许,是他深入骨髓的忧伤,吸引了我。只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忧伤到底源于何处。
子涵是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从没后悔,把一切美好都给了他。他很温暖很细心,话不多,但每句话,都会说到我心坎里,每句话,都能让我深深为之震撼。他的爱,霸道而激烈。可是,他眼里有伤,那种我怎样也看不懂的伤。他不说,我也从来不问。
他常说,我是个很简单的孩子,可爱,单纯,不谙世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我从来不会把我的想法告诉他。所以我内心的复杂,他是不知道的。
他有许多应酬,朋友到处都是。可他不管去哪里,一般都会带着我,然后很热情地向别人介绍:“这是白然,我女朋友。”听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真是幸福地要晕过去了!
我不是个漂亮的女人,没有窈窕的身材,没有美丽的脸蛋,也没有高雅的气质。可他似乎不在乎这些,还把我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真的,他一直如此感动着我!
可是,他却只是一直如此感动着我,我,感觉不到他的爱。他没说过爱我,一次也没有说过。我想,是不是我不够好,所以他才不够爱我呢?他对我总是一种若即若离的感觉,像云雾一样,我已经很努力了,却抓不住。
我一直都知道,他爱我,没有我爱他那么深。女人有时候太需要爱情,哪怕是虚伪的,漏洞百出的,她们也要。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稻草,即使明知道承载不了她们的生命,也愿意两眼放光地去抓。
和子涵在一起的两年,我还是和夕儿住在一起。周末才会到他家去帮他收拾屋子。
我没有告诉夕儿,其实,孟子涵很适合她。
他们,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人。我一直有这样一种感觉,我觉得,如果,他们相识了,那么他们一定会相爱,炽热而猛烈地相爱!虽然,只是感觉。
或许,爱情都是自私的。我是那么迷恋子涵,我想象不出来,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他,我会难过成什么样子。我不想冒险,所以,两年了,我从来没有带子涵来过我和夕儿住的地方。我不想给他们相识的机会。我怕,怕失去,怕一无所有……
夕儿是个对生活很大意的人。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从来没有睁开眼睛看看外面真实的世界。她只知道我有个男朋友,和她来自同一个城市,算是老乡。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见一见。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夕儿回来的次数也渐渐少起来。这些我早已习惯,我想,她肯定又遇上哪个男人了。只是很奇怪,这次的邂逅,她并没有急着告诉我。
她在夜里抽烟少了,这该是种好现象了吧!以前,无论她遇到哪些人,烟总是越抽越凶的。或许,这一次,她真的等到她想等的人了。
我真为她开心!
夕儿说:“或许,对于一个男人来讲,最擅长的就是拿得起放得下。他们都喜欢抛弃女人,但是他们一般不喜欢被女人抛弃。”她说这话的时候,神情飘忽,幽幽地看着我,伤感到一塌糊涂……我真想抱抱她。我觉得,她像一根藤,没有依靠是活不下去的。可是,或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谁会有那个能力托负起她的生命。
夕儿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两只翡翠镯子,一只黄色为翡,一只绿色为翠。我觉得,夕儿比较适合绿色的。她肤色胜雪,手腕柔若无骨,戴上一定很好看。那天,我等到很晚,她才回来。
她可能以为我睡了,进屋了也没有开灯。摸索到床边,准备上床睡觉。
“夕儿!”我兴奋地打开准备好的七彩灯,屋子里瞬间闪烁起来,美仑美奂。我想她见到如此场景,一定高兴坏了。
“啊!”夕儿惊愕的跌坐在床上,眼神有些慌乱。
看她,也太容易被惊喜吓到了吧!我神秘地走到她身边,拿出那两只镯子。
“来,这只绿色的送给你,生日快乐!呵呵,黄色的是我的。以后我们就有一样的东西了。”我拉她的手,准备为她带上。
她对我微笑着说谢谢。手有些躲闪。她一直不太与别人亲近,也包括我。这习惯,真是怎样也改不了,哪怕是在今天这么好的日子里。
“哎呀,我帮你戴上看看好不好看嘛!”她的手腕很细,稍稍一用力就戴上去了。我把她的衣袖往上拉了一些,让那条葱白似的玉臂露出来,显摆显摆。
“嗯,很漂亮,真谢谢你!”她依然客客气气的笑着,只是,在七彩灯的映射下,笑容似乎有些虚弱无力。
我觉得她今天真奇怪,平时即使不与我亲密接触,也不至于如此疏远啊!可能这些天她回来少了,我们太久没一起好好聊聊了。没有想太多,我向她说晚安。
“那快点睡吧,不早了。”我起身,走向自己的床。
她突然一把拉住我,我回过头,看着她眼里有些泪花。这么感动啊?我好笑的捏了捏她的脸,说:“睡吧。”
“嗯,晚安!”她松开手。突然,我瞥见她的手臂上,有一道印痕,在衣袖下若隐若显。七彩的灯依然变幻闪烁着,而那道红红的印痕,豁然出现在她雪白的手臂上,刺伤了我的眼!我心中一阵惊悸,跌跌撞撞爬回床上,竟一夜无眠。
烟火之吻,浪漫美丽的背后,刺痛了谁的心?
第156篇、简单的单车情感故事

2004年的7月,来自延安的三位高一学生,骑单车从延安到上海。他们的名字分别叫白晶、樊文虎、张治军。除白晶18岁外,其他两人的年龄都只有17岁。3个小伙子带上家人“赞助”的2000多元钱,一人一辆自行车,外加简单的换洗衣服和3个塑料水壶就踏上了行程。为了完成20天内到达上海的目标,他们一路上无论刮风下雨,都坚持早晨8点上路,一直到晚上10点多才休息,每天骑行路程都达到120至150公里。负责财务的白晶说,3人每天只有数十元开销,一路上花钱都是精打细算,有时因找不到便宜的旅馆而露宿街头。由于天气特别炎热,遇到有水的地方,他们都要用水淋湿全身,一身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在从合肥赶往南京的路上,张治军因天黑看不清路摔倒在沟里,不仅车子摔坏,左胳膊上也划出一道长长的口子。不过,他没有退缩,胳膊受伤,包扎一下;车子坏了,自己买来配件换好。
而与此同时,来自上海的24名大学生本计划用43天的时间,骑单车从上海穿越八省市到达北京的。7月14日他们就已经从上海起程,可是15天过去了,他们仍滞留在离上海不远的南京。主要原因是经费缺乏。从上海到南京,他们就已花光了原来所准备的5.1万元。他们特地租用了两辆小面包车。一辆专门负责在前面为队员们开道、提前安排食宿、拍摄行进过程等工作;另一辆则在队伍后面负责运送队员们的行李,光租车和做标语就花掉了近4万元。由于缺少资金,活动被迫取消,返回上海。
同样是骑单车长途跋涉,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结果,延安的3个小伙子,他们想的就是一定要如期到达上海,每天一定要骑完那一段的路,他们有的就是这么简单的决心。而上海的大学生们太过依赖外部环境,以至于出发时的那份雄心壮志都被消耗尽了。这不由让我们想起法国作家布洛瓦写的《不愉快的故事》里的那群人一样,他们曾收集了大量的地球仪、地图、火车时刻表和行李箱。但是,直到老死,他们也未能走出自己的小城,就是因为无休止的拖延和推迟。
人生往往因为丁点儿的梦想,就有了属于自己的传奇,不要等待上苍为你创造好万事俱备的条件,趁着年轻,靠着你自己,上路,出发吧!
第157篇、一英尺母爱情感故事
就在我十一岁生日前不久,医生在妈妈身上发现了癌细胞。我知道癌症是一种很严重的病,外祖母就是得癌症去世的。但妈妈说她只需要去医院住一段时间,虽然身体会比较虚弱,会掉很多头发,但她会慢慢好起来的,让我们不用担心。
一天下午,妈妈把我和七岁的妹妹茉莉叫进卧室,“请你们为妈妈做一件事,好不好?”“是帮您准备去医院用的东西吗?”我知道她明天就要开始化疗了。但妈妈摇摇头,她抱住我和妹妹,在每人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站起身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穿着运动裤和宽大的T恤衫,妈妈仍然是个美女,尤其是那一头栗色的长发,柔软光滑,足有一英尺长,让我和妹妹羡慕不已。
“我想请你们为我理发。”妈妈把梳妆台上的剪刀递给我。“什么?给您理发?”我大吃一惊。虽然只有十一岁,但我也知道没人会让小孩子为自己理发。尤其是妈妈,她对头发非常爱惜,平时都去城里最高级的发廊打理头发。我拿起一绺妈妈的头发,放在剪刀中间,“您确定吗?”
“确定,请动手吧。”妈妈调皮地一笑,“我需要理发。”虽然我平时最喜欢摆弄芭比娃娃的头发,但剪真人的头发,这可是头一回。我有点儿兴奋,也有点儿紧张,慢慢地合上剪刀把,银色的刀片“咔嚓”一声合拢,一绺头发悄无声息地落在地上。不一会儿,茉莉也加入发型师的队伍。咔嚓,“哎呀,太短了!”“没关系,很好看,哈哈。”咔嚓,“糟糕,又剪短了,嘻嘻……”卧室里充满了我们的欢声笑语,地上的头发也越来越多。等我们完工的时候,妈妈的头发只剩下两三英寸,她像是刚跟割草机打了一场败仗。但妈妈对着镜子哈哈大笑,搂着我们说:“谢谢,宝贝们,我太爱这个发型了,看起来就像摇滚明星蒂娜·特纳。”我们三个人抱在一起笑个不停。自从妈妈病了以后,家里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响亮的笑声了。
晚上爸爸看到妈妈的样子吓了一跳,“亲爱的,你的头发怎么了?”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哦,我让杰西和茉莉剪的。反正化疗以后头发也会掉光,不如先让孩子们开心一下。”我当时还太小,对这段对话并没有在意。
现在,我也是一个母亲了。回想起那个冬季的下午,我终于明白妈妈是个多么了不起的女性。面对病痛和死亡,她先想到的是让女儿们开心。为了逗我们一笑,她毫不犹豫地献出了最后一件可以奉献的东西。

第158篇、新年的康乃馨情感故事

实在说,这样的天气她坐在这儿很委屈。可委屈有什么用啊,生活就是这样艰辛,只有这样坐着,每天看着一个个人从车站走出来,站在她面前拨打电话,然后付费,她才能有收入。
她只有17岁,这个年龄应该上高中,可不行,她得坐守住这个讨厌的电话亭,自从爸爸出了车祸,她守在这儿已经三年多了,她想,她还得继续守下去,守到什么时候,鬼知道。
现在是除夕夜,远处早已有爆竹在响了,透过铁皮房的窗口往外望去,能看到天空中不时升起的礼花。铁皮房冷极了,她冻得瑟瑟发抖,不停地两手搓着,哈着气温暖有点僵硬的双手,但这几乎没什么作用。她只好跺着脚,活动活动。
她的世界就是这两个平米,一天到晚看着人来人往,每张面孔她都陌生,偶尔会有一个人在她面前停留一下,拿起放在窗口的电话拨打,然后问多少钱。她就看看计话器上显示的时间,说出准确的价格。对面的人匆匆付账,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母亲下岗了,弟弟要上学。母亲就把她爸爸经营的电话亭交给了她,自己到菜市场上去卖菜。在这儿,没有人肯向她说一句多余的话。她还兼营着一些畅销杂志,没事的时候总爱低着头翻看,她从来都是轻轻地仔细翻动着,生怕把杂志翻旧了卖不出去。杂志看起来很新,可哪一个角落都有她的目光。她异常孤单,听着远处不时响起的爆竹声,她多想锁了铁皮房回家啊。可她不能,每隔半小时就有一趟或东或西的火车经过,说不定会有一些下车的人要来打电话,她得这样呆着,呆到最后一趟车驶过。
一对恋人从她面前走过,那女的一袭长发,紧紧地依偎在男的胸前,留下长长的影子慢慢地晃动着。她起先看的是那对恋人,等他们从她的窗口走过,她便盯着那影子看,直到影子完全从她的视线里消失。她又转回目光,搓着手,看远处不时升腾的礼花。
电话响了,是妈妈打来的。电话里传来电视的声音:“朋友们,再过五分钟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让我们期待这一美好的时刻吧!”那是春节联欢晚会。电话里,妈妈说的什么她一点也没听眼,满耳朵是倪萍的主持词。妈妈放下电话,主持词也骤然断了,四周又安静了,她无奈地搓了搓手,哈了一口热气。
“你好,打一个电话好吗?”突然,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窗口。她一愣神,立刻笑着点了点头。面前是一位穿着大衣的年轻人,举止优雅,拿起了电话。她想,今天是除夕夜,好多人从外地匆匆向家里赶。她故意把脸侧向一边,不去听他的声音。
电话快打完了,年轻人放了电话,依然微笑着看她:“冷吗?”
“不冷。”她也笑笑,望着那张笑脸。
“我不信,肯定冷。”他调皮地说着,然后掏出钱包,拿出一张百元纸币递给了她。
“对,对不起,找不开。”
她的确没有那么多的零钱找他,她有点抱歉。
年轻人头一抬,指着她身后的杂志说:“那我买你一本杂志吧,这样总能找开了。”“那也找不开,一本杂志才三块钱。”年轻人有点为难了,踌躇了一会,毫无办法。她说:“你走吧,没关系的,不收钱了。”年轻人不好意思,说:“那怎么行啊?”“咋不行,你快回家吧,家里人等着你呢。”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只好向她点了点头,离开了。
她重新把计价器归了零,正要抬头眺望远处的礼花时,忽然看见刚才年轻人递过来的那张百元钞票躺在电话旁边。她一愣,立刻拿起钱,门一关追了出去。幸好,年轻人还没有走远,她一喊,他停了下来。
“钱忘记了!”她走上前递给了他。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年轻人接过钱,反复在手中交替着。
“不为什么,这是你的钱呀。”她淡淡地笑了笑,转身离开了。
年轻人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消失在车站广场……
早晨,阳光洒满了车站广场,她在爆竹声中醒来,这才意识到是新年了。她打开那扇冰冷的铁皮房门,向外张望,忽然愣在了那儿:门前站着一位邮差,正要举手敲她的铁皮门。那邮差手里捧着一束正在怒放的康乃馨,递给她,然后拿出一张签单让她签字。她莫名地签了字,邮差转身就走。她喊住了邮差:“谁送的?”邮差指着花儿说:“他没留名字。”她便去看那束花儿,发现花丛中有一张小小卡片:“但愿新年花盛开。”落款是“昨夜归人”。她的头“嗡”的一声,眼泪突然顺脸而下。三年多了,这是她第一次收到礼物。
这是她真正的新年,有人知道了她的存在。
这时,一位老者走过来,拿起电话。打完了,问道:“姑娘,多少钱?”
“今天是新年,免费。”她高兴地回答,说完,看了一眼面前的老人,咯咯咯地笑了起
第159篇、红颜若是长久时情感故事

总是在留恋往返间才叹时间逝去的那么快,转眼间已是八月中旬了。回头看看以往的日子,像是在看一幕幕电影,那些青春如洋葱般剥落,逝去的岁月就跟着一去不复返。
每天来到办公室,打开窗户看看远处一成不变的风景,突然就会想起以往的日子,思维就开始混乱,我告诉自己其实每一天都是好的,只是我们把美好的事情至于脑后,而总是在纠结着那些本就注定的悲剧,继而想把悲剧的事情写下来,然后统统忘记,可是当打开文档的时候却无从下手,我不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于是我只能陷在自己的纠结中,无法自拔。
我记得有个网友给我的留言,她说无言的的静,是惆怅,也是怀念。也许我总是怀念过往,怀念昨天的故事,固执的不肯放手。
城市的夜晚总是那么繁华,我对顾墨黎说,当别人深处热闹的广场时是欢快的,会一起玩,一起狂欢,而每当我站在热闹的人群中时,是落寞的,我总是习惯不了繁华。他问我为甚么,我说或许是他们都有人陪伴,而我没有,我的朋友都在距离我有着2500公里远的城市,我只能想念着他们。他说,现在你的身边有我在。而我也懂,现在他的身边也只有我。我一直想象着,以后那个相依为命的人,只能是顾墨黎。
我跟他坐在广场上聊天,那么认真的聊起我们的事情,他说这个世界,你是最了解我的人,我说我知道,我也是最爱你的人。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懂得,我和他究竟该怎样才好,我说我懂得他的忧伤,懂得他的难过,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一次次的原谅他所有的不该,即使他难过的时候拿我出气,跟我说脏话,哪怕我流了一晚上的泪水,我也会在他开心后哄我的时候,跟他说其实我真的没有生气。
他说,你看,我们分手了好几次,最后终是分不了,然而这不是纠缠,只是因为放不下。我总是想该放下的,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那么黏糊你,而看不到你的时候我就会乱想。如果一整天都不去联系你,我会觉得不习惯,觉得像是缺少了一些东西似的,所以哪怕大晚上的给你发个信息,也想让你知道,其实我在惦记你,只是这样,越是忘不掉你。
或许我和他之间根本谈不上忘掉,我们终是彼此心中的烙印,就算某天各奔天涯,也会在抬头的某瞬间想起,我们曾经是那么渴望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就如他说的那样,我们一定要纹情侣刺青,还要是洗不掉印记的那种,哪怕是分离的很遥远,也会想起。这一辈子,以后的岁月,哪怕是跟别的人在一起相依相偎,而心里一定有个角落放着我们彼此,这个角落直达着永远。不会抵灭。
他拿着烟抽,然后我说我也要,他愣了一下还是递给我了,或许他知道我有多么难过。第一次我在有人群的地方吸烟,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那么顾忌,心里只有酸楚。顾墨黎一直看着我,听我说着很多,我说其实我们应该相信命运,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拿你当宝贝,而我拿你当宝贝,在我这里你就如同一颗夜明珠一样的珍贵,用一个歪理来说,跟你在一起我会受你一辈子气,而当我选择一个比你爱我的人时,我便可以气他一辈子,而我却要死要活的宁愿跟你在一起。
这些都是冥冥注定的,当两个人在一起,不是亲情不是友情,却也不是爱情的时候。那么他便是知己,像是有人说的:老婆是太阳,情人是月亮,红颜知己则是星星,它总是若即若离,甘于寂寞却能灿烂长久。因为反对,不能做你的老婆,因为不甘,不能做你的情人,那么就只能是你的红颜,现在的我或许只配这样呆在你身边,红颜若是长久时,便也没有了惧怕。我可以为了你,招之则来,挥之则去。
我承认他说的话,其实我们很相爱,但我爱他还是比他爱我更多一些。我习惯跟他走在一起,我常站在比我高很多的他跟前,硬是说我们是黄金比例,我说我刚好到他脖子那里,当我抬头斜视45°时出现的便是他的侧脸。喜欢他紧紧的拉着我的手走在马路上,然后忽然的踮起脚尖吻他的侧脸,他便说你没看好多人么,然后又默默的说在繁华的街道吻一个人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呢?。
一样的喜欢安静,从来都不喜欢别人打扰。每次我跟他从公司很远的地方回来的时候,他总会叫辆计程车,然后斩钉截铁的说包车,当司机半路想再拉个活时,他便不允许。每次都是一如既往的让司机放一些歌曲,然后静静的抱着我,那份感觉不是沉默,像是无言的力量,那时的我便感觉就算全世界都黑了,只要有他在,我就能抓住光明。
昨晚,我都休息了,他发信息说他听我说蓝颜知己的时候,他说他觉得我可以放得下他了,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然而他知道梦醒了。其实不以为然,我这辈子或许都会在他身边,如他说的,要每天都能看见我,即使我跟别人在一起,我幸福就好,如果那个人敢欺负我,便可以豁出性命,这不是任性,不是一时感动,也不是不理智。
我们一起半年了,这半年的情感每天都没间断过,无论是吵架还是争执,即使现实那么无奈,遭拒反对,但我们最清楚,最终我们还是最疼彼此的,不去贪图什么,也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是简单的相依相偎。
最后。忽然想起王菲的一首歌里的歌词。
在两人的天地/谁是我而谁是你/唇是我而眉是你/放於一起
在这再难放置爱情的天地/不知不觉爱已死/共你知彼知己/何必逃避
红裙属我/蓝筹属你/玩物全属你/饰物全属我/一切花得起
第160篇、一根负重的稻草情感故事

一个异地好友兰可谓祸不单行。先是母亲患了严重的胃病,有癌变的危险;后是男友让三十多岁的她留在了婚姻的门外;再是慈爱的父亲辞世;接下来是律师资格考试第二次败下阵来,职业方向出了问题。
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疼痛和悲凉,能够理解她的无奈与艰难。路途遥遥,除了专程去看望一次,只能常在电话中传递着关切和鼓励。
可近一个月了,没有了她的消息。她换了手机,没有告诉我。
昨晚,手机未接来电中有她那个将她留在婚姻门外的男友,我便坐不住了。直觉告诉我,她肯定有事了。曾经,她那个男友给我打过电话,都是在他们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
从另一个好友梅那里找到了她的新号码,准确地讲,应该是梅的先生辉那里……
拨通她的电话,我们一如既往地谈了许多,只是不谈她的那个男友,也没告诉她那个未接电话的事。她顺便解释了为何没有告诉我新号码。她曾多次写好了给我的短信,但都没有发,她说她现在的状况太糟糕,已不是原来的她了,不想让我等真心关心她的朋友们失望。但,因为梅的先生辉虽然关心她可从来不问她,所以她将新号码告诉了他。
因为“关心而不问”,所以告诉了他!
我突然明白了,原来我对她的关心太多,问她的也太多,一定是让她觉得太累了。
每个人都有自尊,有些事情不愿让别人知道,哪怕是好朋友。况且,我知道了她的事情,除了深切痛心的同情与苍白无力的鼓励外,却不能给她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不能为她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相反,因为知道了她的秘密,让她觉得难堪,因而在她疲惫的肩上又增加了一根负重的稻草。
想起了一个故事。一群豪猪在外过夜,睡觉时,为了御寒,便挤在一起。可挨得太近了,就被对方身上长针状刺给刺伤了。
朋友之间,也需要合理的距离,心灵上的所谓“亲密有间”。既不能失了关爱的温暖,也不能走得太近了将对方扎痛。
决定将祝福放在心中,不去打扰朋友兰,让她安静地疗伤,让她安静地重新站起来。因为,她和我一样,希望我看到的是一个全新的她。
第161篇、大哥回家情感故事

我们家那时很穷,兄妹3人的学费每学期都要拖欠。
我和妹妹在村里上小学,大哥在距家20多公里的县城上中学。每周六,大哥坐公交车回家,车票是2角钱。全家人一周团圆一次,母亲总是要弄点好吃的,一家人虽然清苦,却过得亲热快乐。星期天是我们最盼望的时光,大哥会带着我和妹妹到村头小溪玩上大半天,疯疯癫癫地乐。所以一到周六的下午,我和妹妹都要站在家门口等大哥回来。
一次周六吃晚饭时,父亲犹犹豫豫地对大哥说:“大强,学校离家远,往后就不要每个星期回来了,放大假的时候再回来吧。”我们都明白,父亲说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节约大哥每周往返的那4角钱车费。
这以后,大哥几周没回家。又一个星期六,我们已吃过晚饭,屋外下着雨刮着风,大哥突然回家了,头发和衣服湿淋淋的。见到大哥,我们又惊又喜。父亲爱怜地看着大哥,脸上却有些不悦。大哥见父亲生气,气喘吁吁地说:“爸,我没坐车,是走路回来的。”父亲紧锁眉头,一言不发地烘着大哥的衣服,湿润的眼睛在火光映照下闪着晶亮的光。母亲赶忙为大哥热了一大碗汤饭和几个蒸红薯,大哥大口大口地吃着,咀嚼得那么香甜,吞咽得那么畅快。
从此以后,大哥不坐车了,每周都走路回家,一家人星期天又过得团团圆圆。
又是一个星期六,母亲在晚饭后迟疑了很久,对大哥说:“大强,不是妈不想你回家,你的鞋比以前费多了,你还是一个月回一次家吧。”我们都清楚,买一双胶鞋要花1元多钱,我的鞋是大哥穿后母亲补了的,妹妹还要接着穿。等到过春节,母亲才给我们每个人买一双新鞋。
大哥两周没有回家。又到了一个周末,天已经很黑了,屋外下着小雪。我们刚吃完晚饭,大哥突然推门回来了,他赤着脚,脸冻得通红,头上冒着热气,手上紧攥着一双鞋。父母都惊呆了。大哥傻傻地望着母亲说:“我没有穿鞋,是光着脚一路跑回来的。”母亲一下把大哥揽在怀里,紧紧地握住他那双冻红的手,大颗大颗的泪水滚落下来。父亲转过身去,拼命地抽着旱烟,半天没说话……
后来,大哥成了一名威武的武警警官,我和妹妹也参加了工作,兄妹3个都在城里买了房子安了家。家里的日子富足了,父母仍住在老家。每到周末,我和妹妹都要带着家人回到父母身边,共享天伦之乐。大哥却很少回家,他所在的警营年年被评为标兵单位。大哥回不了家的时候,就叫大嫂侄儿回家,还给父母买好吃的。大嫂总说,这些东西是大哥亲手买的。
父母知道大哥很忙,没时间回家,总要说起他在冰天雪地里光着脚大老远跑回家的事。提起那段经历,父亲声音涩涩的,母亲泪花闪闪的。
今天夏天,大哥率领官兵参加抗洪抢险时被垮塌的房屋砸成重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大哥苏醒过来,嘴唇嚅动着想说什么。战友们握住他的手,俯身听到大哥用微弱的声音说:“别送我去医院,我要回家,看我爸妈……”
大哥再回家时,是部队用专车送他回来的。他被簇拥在洁白、芬芳的花瓣里,身躯化作一缕国旗的鲜红,音容化作一曲爱民的乐章。
大哥回家了,他将永远守候着他的亲人,永远……
第162篇、别为一次牵手想太多……情感故事
坐在我身后的男生姜新强,与我住在同一个社区。
课堂上,我总是想回头看看他在做什么,每次有这样的想法时,心中总是充满羞涩——我只是把身体略向后边偏转一下,然后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他正在读一本书,或是正在算一道题。
有时候,我就保持这种略略偏转的姿势,瞟着姜新强的身影开始发呆。讲台上的老师看见我走了神,就站在讲台上喊:“哎哎,下边那位女生,想什么呢,注意听讲了。”我才猛然醒悟过来,坐正了身体,脸立即红起来,低下头,惊惶失措地听老师讲课,但什么也听不进去,因为心跳的声音掩盖了老师的声音。
姜新强坐在教室里的时候,我常常会这般身不由己地要去“瞟”他的存在。于是我会抱怨姜新强为什么要坐在我的后边,我也会抱怨自己为什么把心思倾注到一个男生的身上。但是当姜新强真的离开了这个座位之后,我发现自己更加烦乱如麻。有一次,姜新强请了两天的假没来上课,在那两天里,后边的座位空空的,我的心也是空空的,还无比焦躁,有世界末日的感觉……
我看过一些青春期心理的书,书上常会有这样一句话:哪个少女不怀春。但我又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喜欢上了姜新强,一个女生喜欢一个男生,让我非常不安,羞于告人。
姜新强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对人非常好,有耐心。有一周我生病在家,老师就派姜新强给我捎作业,顺便给我补习一下当天的功课。姜新强总是不厌其烦地给我讲一遍,再讲一遍。我从没有体验到一个男孩会对女孩这般耐心,我感觉自己非常依恋姜新强的这种耐心。
我总是想报答姜新强为我付出的细致和耐心,但是姜新强却一直没有生病,所以我的这种心愿总是没有机会达成。有一次放学后,教室里恰巧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吞吞吐吐地对姜新强说:“我,我想谢谢你。”
姜新强惊讶地问:“谢我什么?” 我说:“就是你给我补课的事。”
“噢,那是老师安排的,没有什么好谢的。”姜新强非常平静地回答我,然后就收拾好自己的书包离开了。我愣愣地站在原地,因为失去了单独倾谈的机会,非常失落。
上自习课的时候,姜新强忽然从后边喊我:“小薇,有没有三角板?”
姜新强忙着做一道题,也不抬头,伸着手向我借文具。我急忙找到自己的三角板向后边递过去,谁知在慌乱中却把自己的手连三角板一同伸进了姜新强张开的大手中。姜新强感觉有“三角板”送过来,就握住了,连我的手也握进了他的掌中……
或许姜新强做题太投入,居然没发现他的手正握着我的手。大约过了几秒钟,姜新强才发现他手里握住的不仅是三角板,还有一只女生的手。姜新强笑了笑,松了手。我也松了手,三角板轻轻落在他的桌面上……
那几秒钟里,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僵住了,没有立即抽回自己的手一是因为不愿意抽回?还是怕打扰了姜新强的解题思路?
后来,我总是很偏执地认为,一定是姜新强故意拉住了我的手。于是我又多了一种心思,总是想找机会问姜新强为什么愿意拉住我的手,只是我总开不了口去问他。
一年之后,我要转学了,鼓起勇气单独找到姜新强,问:“你为什么会拉住我的手?”
姜新强一脸茫然:“拉你的手?拉过吗?不会吧,你开玩笑吧。”
我的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强忍住了。那真是一次伤感的离别,一次无聊的询问——我的感觉,姜新强根本没懂。真的,年少的我们没有必要为一次牵手想得太多。

第163篇、不想她死情感故事

丈夫是个下岗工人,没有工作的我则在这个乡村的路口摆了个水果摊儿。
那天我刚把摊子支好,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儿怯生生地走到我身边。她的小脸脏兮兮的,但是眉目依然清秀,不合体的衣服罩在她瘦小的身子上,被风鼓得如同一面旗帜。
“嗯,”她欲言又止的样子,“阿姨,嗯,那个,那个……”
我笑了,当时我刚刚怀孕,肚子里的宝宝唤醒了我母性的善良:“怎么啦,小姑娘?”
见我亲切,那小女孩儿又开了口:“阿姨,我,我只有一角钱,你能卖给我一个苹果吗?”
我为难起来,并非我吝啬,可挺着大肚子出来摆摊儿,不就是想多赚几个钱吗?这苹果是批发来的,很贵,连我都舍不得吃上一个。
“小姑娘,阿姨这个苹果很贵的,要不然,阿姨拿给你一个梨,好吗?”
“可是阿姨……”小女孩儿的一只脚在地上蹭着,“我妈妈只想吃苹果,她病了,医生说恐怕……我不想她死。”
我恍然大悟,忙塞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给她。小女孩儿把一角钱递给了我,我摆摆手说:“不用了,这个苹果是阿姨送你的。”
“不,阿姨,我的第一个妈妈说了,随便要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虽然我的钱不够,可是……”小女孩儿的声音有些哽咽。
“第一个妈妈?”
“嗯,是的,现在生病的,是我的后妈。”
居然是这样,我不禁感动:这个小女孩儿对她的后妈也有如此的孝心,愿意起大早,走这么远的山路,来买一个苹果。我扯过来一个塑料袋,把沉甸甸的几个苹果塞进袋子递给她说:“都带回去吧。告诉***妈,这些都是你给她买的,让她高兴高兴,也希望她的病早一天好起来,好吗?你后妈平时一定待你特别好吧?”
“不,后妈对我不好。”小女孩儿眼里噙着泪花。
“对你不好?那你为什么还要买苹果给她吃呢?”
“她和爸爸又有了一个小弟弟,如果她死了的话,我怕新妈妈像她对待我一样对待弟弟。”泪水终于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小女孩儿的脸上滑落下来。
我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等我回过神儿,小女孩儿已经走远了,她手上只拿着我最初给她的那个苹果,摊子上,放着一角钱。
我的手放在腹部,心里泛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第164篇、我的酒鬼老爸情感故事

1
我恨了宋建国很久。久到漫长的青春期时光里,我所有的努力,都只不过是为了有一天变得足够强大,然后带着我妈离开他,也离开这个家。
你猜得对,宋建国是我爸。
如果你见过那种嗜酒如命的人,又或者看到过那种喝醉后喜欢撒酒疯的人,就能想象出他的样子。因为他,原本最美好的青春岁月,变成了我生命中极为黯淡的一段时光。
我爸时常喝得不省人事,我妈想尽办法阻止他。后来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将家里的现金、存折以及银行卡全都藏了起来,然后再去家旁边的各个小店打招呼,请他们帮忙不要卖酒给我爸。可是他总有办法弄到酒,然后在大街上喝得不省人事。有熟人看到了,会帮忙打电话通知我妈。我妈一边气得发抖,一边又不得不骑着电瓶车去找他。
常常让我觉得后怕的是,喝多了发酒疯的他,会抡起胳膊打我和我妈。酒醒后,他又一个劲地道歉,忏悔,请求我们原谅他。但原谅有什么用呢?下一次,他照样恶习难改。我心疼我妈,而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带我妈远离这个家。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没办法说服自己接受我爸。因为,我曾见过最好的他。
那个存在于我记忆里的男人,风趣幽默,睿智大气,在我心里就像一座山。所以后来的我,很难将眼前这个躺在地上喝得云里雾里的男人,和父亲这个角色画上等号。
有时我挺怀念他下海经商前的那段时光,日子苦了些,但那时候,当老师的他儒雅得像个绅士。是在我十三岁那年,他突然改行做生意。起初踌躇满志,但投资的生意很快就将家里的存款全都赔了进去。
从此他一蹶不振。嗜酒如命的毛病,就是那段时间养成的。
其实他不喝酒的时候,还是那个慈祥可亲的父亲啊。甚至某些瞬间,我会恍然觉得他仍然是那个让我膜拜,让我觉得骄傲的男人。只是有些东西,到底还是不一样了。
我对他,渐渐就有些厌恶起来。发展到后来,那种厌恶夹杂了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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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办法不恨他的,他几乎毁了我整个高中生活。
我清晰地记得,那个夏日的午后。高一课堂上,数学老师在讲解一道几何题。讲到一半的时候,窗外突然传来一阵叫喊声。有人喊“谁是林海,给我出来”,我们班教室刚好在一楼,听得格外清晰。而我一下子紧张得心跳到了嗓子眼,因为那个身影,以及那个声音,我都再熟悉不过。
对,那个人是我爸。
他跌跌撞撞地闯进教室的时候,我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我低下头,看着他在门口嚷“谁是林海?出来!”安静的教室瞬间乱成一锅粥,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这人是谁,为什么找林海?我大抵猜出,他是翻到林海写给我的情书,喝醉后直接跑教室来撒酒疯了。我战战兢兢地回头看一眼坐在角落里的林海,他一脸茫然地看着我爸,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数学老师想维持课堂秩序,但我爸嚷得更厉害:“林海到底是哪个臭小子,敢拐骗我女儿。我告诉你,门儿都没有,赶紧给我出来。”
我手足无措地坐在座位上,真不想承认他是我父亲。但下一秒,他跑到我的座位前,拉着我的手说,小雅,咱们……咱们回家,爸保护你。我能说什么呢?我要如何告诉喝醉了的他,我不需要他的保护,他不给我惹事就已经万事大吉。
因为他,整个教室陷入混乱,所有人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急得趴在桌上哭了起来,他仍然赖在教室里,嘴里嚷着“林海,林海,快出来”。一直到数学老师叫来保安,将他带走。
是在那天之后吧,我成了学校里的“小名人”。他让我颜面尽失,也让我高中三年都在学校里抬不起头。全校的师生都认识我,即便叫不出我的名字,也知道我的代号——“那个酒鬼的女儿”。
要命的是,我还连累了林海。原本只不过是一个男生懵懂的小爱情,被我爸这么一闹,弄得人尽皆知。一直到高中毕业,林海都没再和我说过话。而我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一个男生的情书,甚至连女生也逐渐远离我。一切只因为,我有一个可怕的酒鬼爸爸,谁知道哪天他喝醉了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呢。所以我的整个青春期,都是孤独的。我觉得,孤独的根源在于我爸。所以,我有足够的理由去恨他。
被孤立的那段日子里,我唯一的乐趣是读书,一直读到青春只剩下惨淡的灰白色。好在后来我终于如愿以偿,拿到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从上大学的那天开始,我的人生目标变成了,拿奖学金,努力赚钱,有一天将我妈接到身边。
好在,大学校园里没人认识我爸,我慢慢从高中的阴影里走了出来。身边有了一些朋友,也逐渐开始尝试着接受爱情。每次宿舍卧谈会上说到各自父母的时候,我说得最多的是我妈,很少提到他。而大学四年,我和他通电话的次数寥寥可数。偶尔他打过来,还没说两句,我就借口有事,匆匆挂了电话。
我就这样在自己和他之间,设置了一道防线,将他挡在了心门之外。
3
后来的这些年,我工作,恋爱,买房,直至婚期将近。
我一直不想带男友去见他,被我妈说得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在电话里和他反复强调,不许喝酒。可是,他趁我和我妈去买菜时,直接拉着男友下馆子去了。最后自然是喝得大醉,又哭又闹地和男友唠叨个不停。在我看来,他唠叨的全是没用的废话。临走前,我和他大吵了一架。
有了这样的前车之鉴,我态度非常坚决地,拒绝他参加我的婚礼。
他知道后,对我破口大骂,说我没良心,说我不尊重他。曾经我最崇拜的人,变成了这个样子,要我如何去尊重他?
我妈劝了我很久,我还是态度非常坚决地不肯改变。结婚那天,我在后台补妆时,伴娘突然跑进来说:“亲爱的,你爸蹲在走廊上哭呢,你要不要去看看?”
“不用了,我不想看到他。”是,我不想见到他,不想让他在酒桌上胡乱喝酒,破坏了我一生中最为幸福的时刻。
遗憾吗?当然。
最幸福的时刻不是自己的父亲牵着自己的手,来交给另一个男人,怎么可能没有遗憾?但比起这样的遗憾,我不想让自己的婚礼,成为一场闹剧,或者一个笑话。
天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说服司仪。双方父母致辞的环节,原本应该我妈上台发言,可司仪念的是我爸的名字,然后我看着他从角落里站了起来。这些年过去,他到底是老了,走上台的步子有些蹒跚。而他一开口,我就忍不住红了眼眶。我爸说的第一句话是,小雅,对不起。
然后他接着说,对不起,小雅,我还是厚着脸皮来了。我就想,我女儿最幸福的时刻,我怎么能缺席?我知道这些年,我很混蛋。伤害了你,也伤害了***。我在这里发誓,从今天开始戒酒。只是,你还愿意再相信爸爸一次吗?
我下意识地用手里的捧花,遮住了脸。我不想在他面前哭出来,这些年,最难过的时候,我都不肯在他面前掉眼泪。可是,他说着说着,我终于泣不成声。是我太自私,人生最幸福的时刻,不给他参与分享的机会。
我该谢谢他,因为即便我把他推得很远,他还是来了,让我的婚礼得以圆满。曾经的我憋着一股劲,恨他毁了我的青春期,也毁了原本幸福的家。其实在他上台的那一刻,我就在心底原谅他了。
也许不仅是我原谅他,我也应该请求他来原谅我。原谅我,这么任性地将他挡在我的世界之外。以后的时光里,我想拿出全部的耐心,陪他一起戒酒,让他重新做回那个让我骄傲的老爸。
第165篇、暗恋的滋味情感故事
他按上司的意愿调控电脑滑鼠,把照片中女孩子的脸色调白,或是把她们的胸部增大……,在屏幕前随心所欲,渐渐地,他已经忘记理想中的女孩是什么模样。他庆幸自己的办公桌靠近茶水间,为数不少的女同事从他眼前经过,去冲茶或是调咖啡,让他有机会看到女人真实的脸庞上还有点黑眼圈毛孔,曲线并不一定浮凸,有时候甚至有点臃肿
其中就有她,他看上她之前先看上她的杯子,那是一只白色的咖啡杯,英国制造的瓷杯,杯身并无纹饰,只是杯口有一道细细的金边。他眼前一亮,抬起头来,就看见她面无表情拿着自己的杯子走进茶水间。以后他每逢看见白色的咖啡杯,就抬起头来行注目礼。她却从未正眼看过他。
他清楚她的口味和习惯蓝山、脱脂奶,通常把杯子放下就离去,让茶水间的阿姨冲调好了 ,再送到她的办公桌上。没有人注意到,每逢她把杯子放下,他就走到茶水间去跟阿姨聊天。她当然也没有发现她的咖啡添了一丝若隐若现的香甜滋味。她只觉得,近来喝的蓝山,比从前更能舒缓她紧张的情绪了。
他悄悄地在她的咖啡里加糖看着她的脸颊渐渐地丰腴起来,他觉得心满意足,仿佛已经掌握了她一样。

第166篇、当萝莉遇到伪大叔情感故事

海豚音已经流行过了,绵羊音也开拓了市场,就连狮吼功都有人赞同,而兔子在唱歌,又有谁来附和呢?
当兔子遇到白菜
肖兔天生五音不全,最讨厌的事情便是参加聚会,因为吃完饭后大家总会提议去唱K。
这一次,又是从万恶的高中同学聚会开始。
交了一百块钱,肖兔吃得十分不开心,原因是她恨之入骨的白菜就坐在旁边。
吃完饭后又去唱K,白菜同学是个麦霸。
女孩子们都拼命表现,唯独肖兔在角落里充当背景。不知道谁起哄,喊了一句:
“白菜,请我们小兔子唱歌吧!”
白菜姓白,高中的时候是一个标准的文艺青年,相当有才,于是肖兔便赐予他“白菜”的称号。后来,不知哪个女生说起小兔子喜欢吃白菜,白菜便渐渐对肖兔疏远了。
即使过了那么久,她已经不再喜欢他,但还是有些窘迫。大家开始起哄,她无可奈何,只好站起来了。
白菜点了一曲黄耀明和彭羚对唱的《漩涡》,肖兔一开口便跑了调,高潮部分还破了音。
肖兔丢下话筒,说了句要上厕所便落荒而逃。
这个晚上,肖兔失眠了,她在头脑里将白菜千刀万剐了许多遍。
当萝莉遇到伪大叔
每个文艺女青年都曾爱过大叔,这句话实在不假。
喜欢逃课的肖兔在失眠之后的早晨却早早起床,化了个淡妆去听大圣的课。
每个星期三,她都会去选修外国电影欣赏课程。大圣是她的老师,他叫齐天,同学们便起了这个外号,一个并不年轻的男人,温柔儒雅、气度不凡。
大圣从来不点名,肖兔却从没缺席过一次。
肖兔第一次去听课的时候,放的是英国的老片子《诺丁山》,安娜与威廉相遇便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星期三。大圣总是会放一些充满文艺腔调很难懂的电影,看得最入迷的只有肖兔和他自己。女同学们私下议论,大圣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肖兔不知道是不是被前一天的同学聚会冲昏了头,大圣说可以随便提问题的时候,肖兔”嗖”地站了起来。
她说:“老师,请问你有女朋友吗?”
大圣微微皱了眉头,但还是告诉了她。
“没有。”
因为这两个字,兴奋过度的肖兔走出教室是用跑的,下楼梯的时候崴了脚,她却不觉得痛。
当青春痘遇见下午茶
白菜三天后的下午出现在肖兔的宿舍楼下,拿着肖兔不见了四天的唇膏。
“小兔子,陪我去喝下午茶吧!”
“凭什么!”肖兔怀着深深的敌意。
最后还是被白菜拉去了星巴克,喝了一大杯在外面花五块钱就可以买到的二十九块钱的摩卡,然后,他们言和了。
肖兔喝了摩卡之后暗暗发誓,要在夏天结束之前追到大圣。
肖兔给大圣送了一整个夏天的面包和牛奶,还没敢去告白,这个课程却结束了。
整个夏天,白菜经常出现在肖兔面前,他的学校就在肖兔对面,这之前他们竟然从没遇见过。
肖兔问白菜:“喜欢上一个人该怎么办?”
白菜扭扭捏捏地说:“强吻他!”
肖兔一拍桌子,在白菜诧异的眼光下一锤定音,“我今晚拿下他!”
星期三的晚上,肖兔约了大圣去学校东门后面的小电影院。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肖兔说:“老师,我的鼻子这里是不是有颗青春痘?”
大圣的脸便凑过来,眼神灼灼,肖兔将自己的唇印在了他冰凉的唇上,他没有躲开。
当玛丽遇到戈壁
肖兔便和大圣谈起了恋爱。
大圣说老师和学生谈恋爱名声并不好,为了她好,还是不要公开。
于是肖兔便每天早晨畏畏缩缩地给大圣送去面包和牛奶,像当初一样,放在办公室的窗台上,然后便走开。
这场恋爱谈得有些难受,她问白菜,谈恋爱是不是都这样。
白菜却扯开了话题:“小兔子,唱首歌吧!你的表情看起来像要哭了,唱首歌大家乐乐!”
肖兔怒了,一瞬间忘了难受,一瞬间又继续爱她的老师了。
肖兔生日那天,大圣带着肖兔去看电影。从电影院出来,他们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学校,大圣带着肖兔去了学校外面的宾馆。
肖兔当天大姨妈造访,她与大圣在双人床上和衣而睡。在黑暗中,肖兔没有睡着,她看着窗外明朗的月光不知为何感觉阵阵心酸。她想起白菜讲过的冷笑话:小白加上小白等于什么?打一种动物。
小白兔———小白two。
当失恋者遇到治愈师
世界上并不是每个大叔都有爱,更多的也许会是猥琐的。
肖兔与大圣进入宾馆的照片三天后被贴在了学校的论坛上,连同另外两个女生的照片还有大圣的结婚证书和原配夫人的婚纱照,标题是《三个花季女生甘心被已婚老师潜规则为哪般?》。
大圣被辞退了,三个女生被处分警告,另外两个女生退学了,唯有肖兔独自在学校里行尸走肉般穿行着。
她想和白菜说他们什么也没有发生,可白菜也没有再出现了。
肖兔在校外的酒吧喝了两杯鸡尾酒之后坐在酒吧门口像个疯子一样号啕大哭。
一个清冷的声音突然响起:
“小兔子,你心情不好吗?唱首歌大家乐乐吧!”
第167篇、感人亲情故事:那个明亮的天空情感故事
一场意外让他失去了光明。在医院的那段日子,他整天发呆,不说一句话。母亲坐在他的床边,对他说,别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他不信,20岁的他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他知道要想使自己重见光明,除非移植角膜。他还知道中国因角膜伤病而失明的人有200万,可是由于缺乏角膜,每年的角膜移植手术只有1000多例。这等于说,他的前面,有1999000人在排队。他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

他回到家,仍然每天发呆,不说一句话。母亲给他端来饭菜,却被他全部掀翻在地;母亲为他阅读报纸,听着听着他会伤心地哭起来。他喊,我完了,我这辈子算完了!
母亲看着他,悄悄地抹泪。
那天,母亲小心翼翼地问他,过些日子,想给你做一个角膜移植手术,行不行?他说不可能的,在我前面,有上百万人在等着角膜。母亲说,我的意思是……我可以把自己的角膜,移植给你……就是不知道医院会不会答应。他一下子愣住了。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说妈您说什么?母亲说,我想把自己的角膜……移植给你……我查过一些资料……排斥的可能性很小。他说妈您别说了,我不会答应的。母亲说我都这把年纪了,什么没见过?而你的路,还很长……你比我需要眼睛。他说妈您再怎么说,我都不会答应。母亲说你就听妈一次。他说不,如果您真这么做了,我就死给您看。
……
他很喜欢朗诵。上大学时,他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母亲说你可以去市广播电台试试。他说可以吗?母亲说为什么不可以,只要心是明亮的,天空就是明亮的,你的世界,就是明亮的。再听到这句话时,感觉完全不一样了。虽然他仍然消沉,可是偶尔当母亲说到什么有趣的事时,他也会开心得哈哈大笑。他听从母亲的建议,真的在某一天,去市电台应聘。本来他只想应付一下母亲,可出乎意料的是,他竟被破格录取为电台的兼职主持人,主持晚间的一档节目。
那是一档倾诉类节目。他每天坐在直播间,给电话那端的陌生人排解苦闷,出谋划策。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他想不到帮助别人原来这么快乐。虽然仍然看不见,可是每一天,他都过得很充实。他的节目越做越好,收听率直线上升。年底的时候,他正式成为电台的一名播音员。
可是,让他想不到的是,有一天,母亲突然病倒了。
是癌症。晚期。
他哭了整整一天。他不相信坚强乐观的母亲会永远离他而去。他不想再去电台上班,他要在医院里时时陪着母亲。可是母亲说,去吧,让我在最后的日子里,多听听你的节目。依旧是淡淡的语气。他看不见,可是他能感觉到母亲企盼的目光。那目光,让他不能拒绝。
那天刚做完节目,他就接到一个电话,是医院打来的,让他赶快去一趟。他慌慌张张地去了医院,医生说,你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在中午,突然晕倒了……我们已经尽力了。不过根据她的嘱托,我们会把她的角膜移植给你。
他跪下,号啕大哭。为什么母亲走得这样突然?为什么母亲不能见他最后一面?不是还有半年时间吗?为什么母亲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角膜和他的眼睛?他哭了很久,晕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感觉自己的眼睛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他知道,现在,母亲的角膜已经移植给了自己;他知道,几天后,当他真的能够再一次看见光明时,其实,那是母亲的眼睛,是母亲给了他一个明亮的世界。
几个月后,在收拾母亲遗物的时候,他翻出了一张病历,病历是半年前的。他看到上面写着:恶性肿瘤。下面,有母亲亲手写的一行字。他不知道母亲为什么要藏起这张病历,可是那行字,刺得他的心淌出了血。
母亲在上面写着:感谢天,我的儿子,将重见光明。
他再一次号啕大哭。当母亲得知自己将要离开这个世界,她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儿子。她当然也会为自己伤心,可是,当她想到自己的离去可以为儿子换来光明时,那时的她,竟有了欣慰和快乐!
那天晚上,在节目中,他向听众讲述了自己的故事。那天,收音机旁,很多人泣不成声。
据说第二天,很多人来到医院,向医生咨询捐赠角膜的相关手续。他们说,当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世界消失时,为什么不给那些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们,给这个世界,留下一线光明呢?
至今他还在电台工作,还在主持晚间那一档节目。下班时天已很晚,可是每当他抬起头,都能看见一片明亮的天空。
第168篇、祝福你,“赶路”的老二情感故事
老二是被我发在《男友》上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感动后,在一个天蓝得缺乏道理的春日清晨,边走边唱一路逍遥到我门前的。老二说:“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交给邮车然后试试探探让你接站,那不是老二。”边说边用筷子插着一块心形大蛋糕转着圈儿吃,间或往嘴里扔一粒亮晶晶的冰糖,脆香无比地喝着啤酒,一下子把我的惊讶和矜持懵懵懂懂赶跑了,我几乎是茫然不知所措地接受了他独特的交友方式。
后来才知道,老二做过消防队员、巡逻队干警、机械厂电工、私人保镖、武术馆散打教练,还出任过饭店经理、歌舞厅老板,有段日子潇洒成无业游民,整天闲云野鹤般优哉游哉。“你怎么干啥都没有长性,简直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我说。老二耸耸肩,振振有词:“干什么事情也是一样,重要的是体验,是过程,而不是结果,什么滋味都尝过,才叫没白活一回,我崇尚一生都在赶路的活法儿。”老二多才多艺,恰恰舞跳得很洋化,蹦迪很野性,超级模仿大舌头红歌星张宇的《月亮惹的祸》几乎原汁原味原音再现,每次演唱都掌声此起彼伏,有次心血来潮为“金兰之友”的我勾勒了一张素描—— “向世界立正”,美校毕业的老师边看边把眼睛瞪得老大,赞不绝口。
老二义气且正直。朋友之间有求必应,哥们儿有事没事喜欢向他靠拢,他的call机一天到晚热闹非凡。有一次几个男人猥亵一个漂亮女孩,老二奋不顾身见义勇为,结果手上、胳膊上留下了永远的英雄“痕迹”。事后老二数落那些躲着走的男子汉们:“他们没有胆,哪里来的勇气?”
老二“毛病”不少,特爱吹牛。说是会发功,能使烧断的灯丝儿一会变亮;说是他只要对着树深呼吸几次,所有的树叶便萧萧落地,让你觉得他比大仙还能显灵。老二吃喝赌三毒俱全,赌上瘾一连几夜在“方城”内死去活来,但睡上一觉儿打个哈欠没准儿迸出两首“梦回纯情”“阳光之约”的美丽长诗,令你啧啧赞叹。
老二说他最大的缺点是不听话,专门和那些以势压人的“官儿”及居高临下的“头儿”作对,用以维护自己的男子汉尊严。我安慰他说不听话就不听话吧,其实要做一个不听话的好孩子也挺难得呢,老二就冲我知音地一笑,然后竖起羊绒风衣的领子推推墨镜很酷地看着远方若有所思。
一年多前,自诩有着“流浪者血统”的老二只身到深圳闯世界,先给大款当保镖,后到一家建材公司做业务主管,有了一些家底后开始炒股,终于幸运地赚到一笔钱,办起了浪漫诗意的“彩虹桥酒家”,生意一天比一天火。
新年那天接到老二电话,老二操着半生不熟的“鸟语”先对我祝福一通,然后大发感慨:“人生有许多机会因为没有实践的啦,所以你不知道会不会成功,还是要多一些体验的啦,你会发现并创造你自己。”想想老二说得挺有道理。
祝福你,远在异地他乡“赶路”的老二——不听话的好孩子。

第169篇、为母亲暖脚情感故事
母亲生日那天,我带女儿回老家住了一晚。女儿是我母亲带大的,她还恋着奶奶,晚上就跟奶奶睡。
夜里,我听到女儿和母亲在房里不断地说话。她们一个9岁,一个70岁,相差60多岁,怎么会有那么多话说呢?我一时兴起,就不声不响地站在门外,偷听她们祖孙俩都说些什么。
她们闲扯了一会儿,女儿问:“奶奶,昨天郑伯伯的妈妈过生日,爸爸给了她200元;今天你生日,爸爸为什么只给100元呢?”母亲说:“乱讲,你爸爸不是那种人,一定是你看错了,新出的那种20元跟100元很像的。”女儿说:“真的,妈妈本来连100元都不想给,还跟爸爸吵了几句嘴。”
沉默了一会儿,母亲问:“是哪个郑伯伯?”
女儿说:“就是经常叫爸爸去喝酒的郑局长呀!奶奶你见过他的。”母亲说:“哦,是郑局长的、妈妈生日,你爸爸当然要多给些钱了,不奇怪。”女儿问:“为什么郑局长的妈妈生日就要多给钱呢,奶奶,难道你还不如郑局长的妈妈重要吗?”母亲说:“单位里面的事复杂着呢,就是郑局长帮了你爸爸的忙,你也不知道。别说了,快睡吧。”
静了一会后,房里又有声音了。依然是女儿问:“奶奶,爸爸小时候也跟你睡觉吗?”母亲说:“对,你爸爸一直跟我睡到18岁呢。你爸爸小时候可没有你懂事,他老是把一双凉脚往我怀里踹,要我帮他暖脚,不帮他暖脚就生气。”
女儿说:“奶奶你别帮爸爸暖脚,让他闹。”母亲说:“傻丫头,哪有妈妈不疼儿子的?”女儿说:“可是爸爸不疼你。给人家的妈妈200元,只给你100元。”母亲长叹说:“我已经很知足了。你看村头的二奶奶,养大五个儿子,老了却没人理,临死,儿子都不在身边,被老鼠咬掉鼻子和一只耳朵。”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突然流到脸上。我发誓,以后再也不把别人的母亲看得重过自己的母亲, 因为不管别人当多大的官,他的母亲也没有帮我暖过脚。

第170篇、爱人的心是钻石做的情感故事

有那么一位心清似水的台湾女人,婉约地讲起她的爱情观: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看到这段话时,挥已像个玩累了的孩子,乖巧地倚在我的一边睡着了。本想念给他听的,后来想想,这些文字只不过是唤起女人间的共鸣。
于是,轻巧巧地拨开他,伏到案头,决心为他写些什么,就像老师在期末给学生下个评语,就像家长在人前信口拈来一些琐事……
挥是学数学的,而且在海外呆了很多年。他的语言毛毛糙糙的,有一些洋化的浪漫成分,也有时因使用得不多而显得生疏,显得别扭,显得格外地有点创意。
比如说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分居两地,常常靠电话联络。电话里,我总是会问:“想不想我?有多想?”挥的回答便是那种怪怪的话语。他说:“当然想了,几想。”开始没听明白也没想明白,后来才恍然大悟,哦,几想,几在数学里代表了无限的意思,几想,就是怎么想也想不够的意思。于是夸他,聪明,有灵气。后来我又问他:“是不是越来越依恋我了?”他便掷地有声地回答:“是,太是了。”哦,一个“是”字还不够,还要加个极言其深的形容词,难得他脱口而出的这份别致。
总打电话也不是个事啊,我们便找机会能够相聚。他一下子变得非常忙碌,问他为什么?他说,很多事情要浓缩起来处理啊。我说别累坏了自己。他又说:“我现在所做的努力,就是为能早一分钟见到你。”不是早一天,不是早一个小时,是早一分钟。我们平日挥霍的光阴似水流年,而现在盼得久了,恋得苦了,竟是一分钟也不可以错过。这或许是学数学的人特有的时间概念,严谨、缜密,又满是细微处洒出来的真情,不经意间流露的实意。
终于见面了。见到挥用的毛巾毛已经稀拉拉的了,便让他换条新的。挥说:“一直舍不得扔,就是因为它是你曾经用过的,上边有你的气息,是那种吸引我的气息。”像一个听话的小孩,清清楚楚、一字不差地陈述完所有的理由。叫人又怜又爱,叫人止不住也还在爱下去。
我又该出远门了。每当我走的那一天,挥总是特别的忙――为我买这买那,累得辛辛苦苦还要把我送到机场。临进“安检”的时候,我就叮嘱他:晚上别去上夜班了,给别人挂个电话让人代个班,你早点歇着吧。挥答应了。待我到达目的地了,接到挥的电话,他竟又在办公室里了。我有些嗔怨,他却振振有词。他说:“我必须给自己找点事情做。从你转身进安检门的时候,我就止不住想你,想你是一件比上夜班还要辛苦许多倍的事情。”隔着千里之遥,挥也可以把我的眼泪给说出来。
夜很深很深了,挥又挂过一个电话来说他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说,他忽然发觉家里的床实在太大太大了,只有两个人来睡才不觉得浪费――这是一个数学博士的严谨呢,还是一个爱人的亲昵?心里竟有一丝丝的疼,是那种被幸福撑得太满的心疼,疼也心甘。
有一首歌,很早以前流行过一阵子,其中一句歌词说“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词作者的初衷是玻璃心易碎,要好好呵护。其实,我想真正的爱人的心,是不是容易碎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它是透明的,它是清澈的,它有一种坚硬的纯净,锤炼得久了,就是一颗坦荡荡的钻石心。
还是那个心清如水的台湾女人,她还要婉约地启迪我: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筹码,我们要合在一起下注。
“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惟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这段话是写给相爱的男人和女人的,等挥醒来,我要念给他听。
第171篇、妈妈走开一会儿情感故事

一个妈妈有一对儿女,她简直拿这对儿女没办法。
他们永远对她的劳动不屑一顾。表现在行动上,他们总是不耐烦地说:妈妈你真烦!真是罗嗦的妈妈!
那个周末,妈妈留下了一张字条后走了。字条上说,外公病了,需要她去照顾。所以,也许三天,也许一个星期,她不会在家,希望两位宝贝能好好照料自己。
第一天,兄妹两人尽情地打闹,把房间搞得天翻地覆。没错,什么都不用担心,可以自由地看电视打游戏,出去玩耍也没人管着。
直到臭袜子爬满窗台,洗衣机被脏衣服塞得张大了口,用过的餐具在水池里泡得变色,床单不再给他们温暖洁白的拥抱。女孩小脸上全是沮丧的表情。
这时候,他们不约而同想起了妈妈。罗嗦的妈妈,忽然变成了伟大的妈妈。他们从没发现妈妈原来这么重要,他们是如此想念妈妈。
后来,在妈妈给他们和从前一样的照顾时,他们不再抱怨,而是会说几个字:“谢谢妈妈。”答案就是这样简单,长久地爱一个人,他会渐渐忘记那是爱,而会觉得,那是应该的。
那么,想要你的爱被珍惜,你就得学会,走开一会儿。
第172篇、书屋情缘情感故事
在她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以经事隔4年了。现在她以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女老板。而她坚持要回到她首次创业的那间书屋。当我问及她原因时,她平淡的说:“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由其是文学,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它了。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现在的这段感情。” 在她向我谈起的时候,不由对她产生了敬佩之心。

那时她18岁,独自从农村来到这座城市。经过2年的努力。在她20岁时在大学旁边建立了自己的书屋,她的主顾不是大学的学生就是些文人默客。而她一律的迎来送往、不卑不亢、连笑容也职业的不偏不倚。青春少年样样红,满眼都是人世的风光。什么样的璀璨繁华没有见过、什么样的书籍文章不曾领略?谢绝过多少浮沉浪子的邀约。因为她知道这一路走来的坚苦、因为她心如明镜,自己由如一朵盛开的莲花,无论多么的明媚鲜研,开开落落都岀不了那方池子。她唯原找一个心爱的男人而不愿周旋在游戏中虚掷光阴。那是她的聪明,不是每个女子都能有的。
直到他的岀现,仿佛是凄清幽静的夜空陡然绽放了一束束绚烂无比的烟花。她的世界顿时光彩流漓。
那时他23岁,正读大四。是一个有岀身、有学识、有风度的男孩。
才近书屋,便被这的气份所吸引。优雅的布局、别致的书屋再加上空气中散发岀来的书本的清香。不由的男孩望向书屋的主人。写满笑意的脸上隐藏着常人见不到的忧郁、明亮的瞬子带有商人的精明、说话投足间显岀了与众不同的气质。以置让男孩忘了自己是来买书的。竟坐在书桌旁的椅子上同她聊了起来。女孩的经历让男孩无限怜惜,更佩服她能有今天这样的成绩。女孩同样欣赏男孩身上独有的才气、喜欢他身上那股清水百合的香水味道。
他们两人一见钟情,从此都限入了爱河。
男孩给她讲学校的故事,对她嘘寒问暖,逗她开心。女孩感激上苍把他带到她的身边。他们共同编织着未来的梦。
冬去春来,转眼男孩大学毕业了。
男孩执意带女孩见他爸妈,女孩觉得配不上他,觉着他的家庭是那样深不可测。对男孩说:“在等等吧,等我事业上了轨道在去吧?”
男孩拗不过她。
在男孩回家的那天他捧着一束百合对女孩说:“我是真心的喜欢你,等我回来。”女孩一头扎在男孩怀里坚定的点点头。而他也暗自发誓一辈子疼她、呵护她。
男孩带着对女孩的承诺上了路。
可谁也没想到司机由于酒后架车发生车祸。男孩从此只能用拐杖走路。男孩觉得现在的样子委屈了女孩。他只给女孩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父母已经替他选了女朋友,让她把自己忘了。”女孩看完信已经泣不成声。没等男孩返校就离开了书屋。
她对我说:“这4年来追她的男孩还很多,但她一直都忘不了他。”她说:“其实我当初是带着恨离开书屋的。”(女孩对我讲这些的时候我能读岀她的痛处。)她说:“直到一周前我在学校门口路过碰到他,才知道他手中多了支拐杖。他现在是学校编辑。当时我们目光相碰的刹那,我们都感觉还深爱着对方。当时他转身要走。被我拦住了,他是不想让我见到他的样子吧?那天我们聊了很久,才知道4年前发生的车祸。”
她说:“如果当时他告诉我真实情况,我只能更爱他。”
她不由的叹了口气 说:那时的一封信我们错过了4年,现在我不会再让他从我的生命中溜掉了”
我们正聊到这的时候。男孩进来了。打破了我们的对话 。
看着女孩扶男孩坐在她身旁。
男孩说:虽然这几年我很痛苦,但我从没后悔当初的选择,因为我爱她,所以我想把一个完整的我给她。可现在……”
他说到这的时候我们3人都沉默了。
现在4年过去了,看着他们又走到了一起。还是那么相爱。我真的羡慕他们这种伟大的爱,而且真心的祝福他们……
第173篇、爱情与友谊情感故事
如果你懂得珍惜,你会发现你获得的越来越多,如果你一味追求,你会发现你失去的越来越快。
爱情合理就好,不要委屈将就,不要相信完美的爱情,其实,你只要知道,彼此有缺点,一种纯朴的可爱就足够了。
我们拥有一只鞋子的时候,才会明白失去另一只鞋子的滋味,失去的东西总是最好的,消逝的恋情总是刻骨铭心的,珍惜或放下,都是生命中必经的过程。
相爱的时候需要真诚,争执的时候需要沟通,生气的时候需要冷静,愉快的时候需要分享,指责的时候需要谅解,结婚的时候需要包容。
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费;可以随时牵手,但不要随便分手。
别等到秋天,才说春风吹过;别等到分手,才说真的爱过!
一个人的生命里,擦肩而过的人有千千万万,有几个是知音?有几个是深爱自己的人?与其众里寻求千百回,不如疼惜眼前真情人!

第174篇、镜花水月的距离情感故事

21岁的时候我上大二,认识了外系的一位师姐。那时她是校广播站的播音员,纳新的时候把我招了进去。平时她不苟言笑,甚至有些冷冰冰的样子,但相处久了就知道她并非如此,很健谈也很热情。
师姐有一副动人的嗓子,薄暮的黄昏,校园里常常飘荡着她的声音。兼之她弹得一手不错的吉他,每每当天的稿子都广播完了,她就抱起吉他,纤指轻拂,吐珠泻玉般就是一首动人的曲子。我当时负责专职给她编辑稿子,因而能有幸时常听到她的歌声。那应该是一种艺术的美感,那感觉常常让我误以为眼前的就是深居春闺的才女。但是每次她都只弹一两支,唱完了也到了下班的时间,把门一锁,我去食堂,她回宿舍,各走各的。
我是那年秋天新生入学的时候加入广播站的,及至冬天已经很是相熟了。齐齐哈尔的冬天来得特别的早,11月份已经是到处都冻得结结实实。一天,师姐兴致很好,将要下班的时候她说:“龙沙的冰灯已经开幕了,晚上带上你女朋友我请你们一块儿看冰灯怎么样?”她知道当时我还是孤家寡人的,只是故意这么逗着说。我当然没有异议,一口应了下来。
那还是我第一次跟她一块儿走路。她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走起路来很有韵致。我则像公司的小职员陪同经理开会一样随在她的身边。或许是因为她比我高两届的原因,这样走在一块儿并不感到有什么不妥。现在想来,那时还是“小弟”,也不知道修饰自己,应该寒碜的吧。我还记得那是在一家清真便宜坊吃的晚饭。边吃边聊,我知道了她是朝鲜族,家在乌苏里江边,对岸就是苏联;她学的是法律但是非常喜欢中文,喜欢张爱玲的洒脱——“切相逢似梦,送他如客”;她还说了校园里的小女生学明星又学不像的打扮;说以前给她编辑稿子却老闹别扭的男生……所有这些都是我以前所不知道的,瞪大了眼睛认真地听着。她又让我讲讲我以前的故事,无奈我只能是个好的听众,虽然也有那么多别具一格的往事,拣来拣去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从餐馆出来天已经大黑,马路上流光异彩。她说她喜欢齐齐哈尔这般晴朗的夜色,喜欢夜色下冰清玉洁的寒风。我说风吹枯了齐齐哈尔的草原,她说那是吹出了地老天荒。
龙沙的灯会异常的大,我们又没舍得花钱请私人导游,只好尾随众人稀里糊涂地往前走。到处是仙山瑶池玉树琼花,稍有灯光就将四周影射得金碧辉煌,一片胭红。分不清人,看不清路,好似梦中在仙界迷了路偏又急急地寻找凡世的入口一样。后来看到许多关于那年冰灯的照片才知道,原来绝大部分的胜景我们都到过了。有一座亮得晃眼的水晶宫,我们还在宫门前合影留念,师姐还特地采景把它拍下来卖给了报社,居然得了35块的稿费。用这笔钱我们又吃了一次烧烤。冰天雪地的漠北,能围在红泥小炉旁一边把盏,一边讲述韩湘子与白牡丹、梁思成与林徽因,该是怎样的情调呢?这情调未免太过小资,是谓有志青年所谓的胸无大志。试想,浮生如梦中能有几次这样的邂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恰就在此时于茫茫岁月中萍水相逢了,一唱一和而与风月无关。我想这样的宁静祥和也是她所怀念并有感触的吧。几年后的一天晚上,我打电话问她近况如何,她说很好,刚刚看过一篇介绍冰灯的片子,翻出些老照片来,忆昔当年好时光。
那次冰灯之后没有多久就临近期终考试,广播停了下来,我们都很少再去广播室。
接下来是漫长的寒假。据说寒假还没有过完她就出去找工作,开学后也没有回来。广播室新来了一位女孩,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长的很清纯,播出去的声音却是异常的娇媚。站长很喜欢这样的效果,说肯定能拉不少回头客,我们的校园杂志就可以有个不错的销路。我不知道站长是怎么当上站长的,没有一点俊秀的表达。开会时他常把听众比喻成“回头客”,很不上台面很半吊子的一种比喻。我不喜欢女孩那样的温柔,我说只要把普通话咬得再清楚一点再标准一点就行,没必要用这么软塌塌的声音来转播世界各地的战争。
女孩自然也对我没有半点好感,时常挑我的毛病,然后到站长那里请示问题的解决方案。我自知顶不了女孩温柔的声音,平时对领导也不是一塌糊涂的听从,自然时常讨不了好去。这就不得不使我想起跟师姐一块共事的愉快来。
等到我再次见到师姐的时候已经是5月了。她给我打了个电话,看得出她对工作很满意,银铃般的声音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我说你如此高兴就可得好好请客。她很爽快地答应下来。我很兴奋,马上可以见到她了,忽然觉得仿佛已经是久违多年了。
那时嫩江已经开冻半个多月,冰雪残融,溪流淙淙,虽然春寒料峭,却已露出草长莺飞的架势。我们租了游船上的一间小茶坊,对江啜饮,很有浪迹江湖的味道。阳光很明媚,映得江岸绿意扑扑,像极了东瀛的清水道场。后来她问我在广播站呆得怎么样,我就如实说出那里的不如意来。她沉默了一下说学校的社团没必要呆得太久,能有那么个经历就可以了。也许就是因为她的这句话,没有多久我就辞了职。
在广播站的时候,每天能有5块钱补助,辞了后我自己也办了个小文学社,拉拢了平时混得熟的几个文学社员。大学我学的是纺织,所以社刊的名字就叫“经国纬仪”。师姐把她写的库存的稿子都给了我,以备不时之需,这让我感动了老大一阵子。不过自从她把稿子交给我之后,直到毕业都没有再见过她。其实也没有多少时间了。她们的毕业应该跟两年后我们的毕业在方式上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忙毕业论文,还要忙着跟认识的人道别,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每天晚上都会有喝得东倒西歪的同学从楼上往下摔脸盆、砸暖瓶,扫帚上蘸了油当火把围着校区游行,撕心裂肺般边哭边唱离别的歌。后来有了零零散散离校的同学,我有些着急了,怕她不告而别,然而凭直觉我知道她不会那样做。我很想见见她,以前她说她很喜欢喝茶,我特地跑到江南春茶社买了个精致的小竹筒,里面装满了颗大粒饱的太湖骊珠萝,然而一直找不到最佳的时机送给她。感到不论何时不论怎么说都有些唐突。或许是心虚的缘故吧。
最后还是她打电话过来了,说她有支杯子,也不方便带走,不如留给我吧。
我们是第二天晚上见的面。我在中区的花坛边等她。已经是深夜了,小路上没有几个人,空落落的。正值月季花开,大朵大朵开得富丽堂皇,胜过了牡丹。我折一支递给她说:“祝你快乐!”她高兴地接过去,凑在嘴边闻了闻说道:“没有别的么?”我一愣,说:“什么别的?”她笑道:“不祝我前程似锦,多多发财么?”我也笑了起来,说要的要的,你想要什么我就祝福什么。
我们边聊边顺小路溜达,那天刚刚下过一场大雨,到处湿漉漉的,路边还汪了一片片的小水坑。她在里面趟着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小时候很调皮,跟男孩子一样,喜欢下了雨出去趟水。”我不知道她说这个的时候正在想的是什么,或许什么都不想。听人说,如果一个人常跟你一块儿回忆小时候的天真无邪,那这个人就不自觉地把你当作他最亲近的朋友抑或知己了。师姐当然没有常跟我说她小时候的事情,因为我们并没有多少在一起的机会。而那时想来,每次在一块儿吃饭,哪怕仅仅是在门口的小面馆吃炒面,说着说着也会回到从前。也许是我太多心了吧,不过我还是愿意听她说那些故事,甚至私下里都试着去相信别人的那种说法。那天我没有接她的话,空气里忽然暖洋洋的,我似乎听到了她的呼吸,闻到了她裙子上的味道。
可能我早就喜欢上她了吧。
记不得来来回回走了多少圈,一阵风吹过,垂柳的叶子“沙沙”直响,天凉了下来——早已过了后半夜。最后实在走不动了,几乎又是同时地说道:“咱们回去吧。”然后交换了彼此的礼物,相互对望一眼,她向南我向北各自走了。其实这一别之后就再也没有相见过。
她走的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迷迷茫茫地觉得树阴下还有她的影子。我们的学校离嫩江非常近,有次巧遇还一块儿在江边看落日。残阳如血,染透整个江面,远处斜斜地飞过几只孤鸿的影子。这应该是记忆中最浪漫的画面,所以那年暑假我买了根鱼竿,整天整天地坐在江边垂钓。从早晨坐到中午,再从中午盼到黄昏。烟波浩淼,我常会想起柳永的那句词:“遣情伤,问故人何在?烟水茫茫。”觉得这句话贴切极了。鱼浮应该沉下去过吧,因为每次收竿时,鱼钩都被啃得光亮如银。
那个暑假我一直都过得浑浑噩噩,直到快开学了,才仿佛有点如梦方醒的样子。我端详着她给我的杯子,那杯子应该是她特意买的,多少年来我都这么认为,因为外面包着精致的盒子,并且非常的新,更有说服力的是上面的出厂日期就是她毕业前没有多少天的日子。那杯子一直也没舍得拆开,买了几张彩纸把它包起来放到了箱底。
自此就像一深一浅的两条鱼一样,呼吸在不同的城市,饮着不同的水。她刚毕业时还经常通电话,待到两年后她结了婚,电话也不方便多打了。
前面曾说我大学学的是纺织专业,以前纺织就是就业的保险箱,待到我毕业,那就成了垃圾筒,很难找到对口的工作。形式所迫,我赴汤蹈火去考了研究生,居然一箭中的,我就来到了上海。研究生毕业后,纺织也走出了低谷,可以说是异军突起,我也一路高歌猛进考上了博士。也幸亏考上博士,否则这杯子不知道何年才能重见天日。
那天我把宿舍从硕士那边搬到博士生公寓,清理旧物的时候发现平日用的杯子底掉了,本准备买只新的,包裹着的那只却恰巧放在桌上。我一层层地将彩纸剥开,仿佛揭开一层层尘封的记忆。
那是只雅士杯,依旧光亮如昨。拿在手里,似乎比平时用的杯子要重一些,拧开盖子一看,呀!满满的一杯菊花茶!倒出来后在杯底还有一张纸条,红笺小字:清茶一盏奉善客。往事像条河,一下又淌回到了那个江边草长莺飞的年代。我本以为把她都忘记了,原来没有,平日少有想起,她却是在一切思想的背后。撩开层层的幕遮,往事竟能清晰如昨。还是那次在嫩江的小船上,服务员端茶时一手托着杯底,一只手捂着杯盖。待她退出去之后,师姐说:“这茶坊也是冒牌,刚才服务员端茶的姿势都错了,应该是双手托着,哪有捂着的道理。”对这些细节我向来是熟视无睹,不过她既然说了,我也笑道:“你端茶的举止肯定比她优雅的多,不如今天就给我上一盏如何?”她白了一眼道:“你等着吧,哪天实在想喝了,先叫我三声好姐姐,要是碰巧本姑娘高兴呢,说不定能给你接一壶凉水。”想来,大概是因为这事吧。不过我很少有品茶的雅兴,喝茶也仅仅是为了解渴而已,是为“牛饮”,当然也称不上什么善客了。
那只杯子到底也没舍得用。我重新把那些花茶连同纸条放了进去,并且用蜡封了起来,放到了书架上。不为什么,只作为一种装饰,作为对年少时代的怀念。
当天晚上我特意泡了杯茶,闭上灯在窗前想了很久很久,一幕幕的往事扑面而来,她也随着那往事款款走到了眼前。她还好么?这些年过得快乐么?早做妈妈了吧。待到孩子丈夫都睡下后,她会泡上一杯茶吗?会想起过去想起我么?其实想起又怎么样,会心笑一笑,一夜无梦罢了。
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和她是中学同学,前后桌。他很喜欢她美丽的麻花辫,时间久了,能看到她的背影成了他的一种寄托。后来毕了业,他们去了不同的大学,鲜有往来。及至成为人父人母之后,有次打电话聊起了中学时光,他说:“那时你的脖子挺白的。”她愣了一下,笑了起来,说:“现在也很白的,你是不是喜欢过我呀?”他直言不讳地说:“是呀,那时你扎着麻花辫。”她说:“你怎么不早说呢?早说我没准就嫁给你了,现在嫂子对你抓的那么紧,逮不着机会了吧。”两人都笑了起来。他们彼此都过的很好,谁都无意打破彼此的宁静。这种谈话只是一种调侃的意味,有些惋惜,但绝对没有伤感。
这也算一种距离,我想我跟很多人一样都有这样的一个距离吧。比同学稍近一点,比情人稍远一点,可以倾诉但与暧昧无关。无须回避不曾放纵,顺其自然,算是纯真年代的延续,镜花水月的距离。
第175篇、一男人写给将来的妻子的信情感故事
一、嫁给我,做我的妻子。虽然你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在我眼里,你将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而且在结婚以后,你在我眼里,依然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妇人。我希望在你八十岁的时候,俯在你的耳边,告诉你:“感谢上帝,他赐给我一个世界上最美丽最可爱只是没有了牙齿的老太婆。”
二、结婚以后,如果你依然希望做你的事业,我将尽我的全力去支持你,并且承担我应做的家务,我向你坦白,我分不清黄豆芽和绿豆芽,而且我会把厨房搞得一塌糊涂,但是我将尽力照着厨房美食上的话去做,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伟大的厨子。
三、如果你渴望避开尘世的喧嚣和烦扰,渴望做一个安安静静的小妇人,那么,我将尽我的全力去工作,去挣更多的钱来维持这个家庭,只是,只是我的臭袜子要归你洗。
四、我向你保证,我将推开一些不必要的应酬而早些回家,因为我知道你会在家里很寂寞,而且会为我担惊受怕。而且,我向你保证,无论我回家有多累,都会认真听你倾诉你一天所经历的事情,因为我知道你需要理解与支持,我是你的丈夫,这是我的职责。
五、和我生一个孩子。我希望可以和我们的孩子一起在你四十岁生日时在你的生日蛋糕上只插三十六根蜡烛。而且,我相信咱们的孩子会一改往日的调皮,一脸庄严像个小大人似的对你说:“天啊,老妈,你看上去只有三十岁,我的同学们都说你更像我的姐姐!”
六、我会忠诚于你,忠诚于我们的家庭。因为我知道,这是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而且我知道如果我一旦背叛了你和别的女人有了不干净的来往,我会愧疚,愧疚使我自责,自责使我无颜面对你,无颜面对你会使我想要逃避你依然纯洁的眼睛想要离开你,而离开你,是我这辈子最不愿做的事。
七、如果有一天你厌了倦了,你渴望离开我去自由的飞,我会为你饯行,虽然我固执的认为在你臂弯的甜美远胜于世界上任何的自由,但是我没有权力去希望你也这样认为,我想我会对你说:累了,回家;倦了,回家;受伤害了,回家。我是你的丈夫,会守侯你的归来,这个家是你的家,这个家的灯将永远为你而燃。
八、如果有一天你爱上别的男人要离开我,我向你承认,我会吃醋会勃然大怒会伤心会痛苦,但是最终还是会选择分手,我只是希望那个男人能如同我对你一样善待你,呵护你,照顾好你的今生今世,我会依然如同以往向上帝祝福你,而且因为你不在我身边,我无法亲自照顾你,所以,我会祈求上帝一千倍地祝福你。
九、也许几年后我会有新的妻子,也许我将孑然一身独孤终老,无论是那种情况,如果你有了困难,请你一定要告诉我,在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我将竭尽所能来帮助你。
十、我不知道前生前世我们有没有在一起,但那已经是过去式了,已经不重要;我不知道来生来世我们会不会在一起,但那太遥远了我无法去把握。我只在意今生今世,我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尽我最大的努力,让你在我的怀里,不惊风,不受雨,健康,平安,快乐。
十一、我爱你。

第176篇、爱情水饺情缘情感故事
大学的一次中秋节,同学们都离家很远,于是商议晚上一起包水饺过佳节。

现代的女孩,会包水饺的很少,只有她,和面、做馅、擀皮、包制样样精通。同学们嘻嘻哈哈的,边干边玩笑自己包的怪样子的水饺,只有她微笑着,低眉顺眼,认真的包水饺,偶尔用胳膊肘拂一下散下来的几缕头发。不一会饺子就在她的手中以美好的姿势捏出,他在一边默默看,心里对她突生好感:她应该就是自己寻觅的贤妻良母型的女孩吧?
那晚的水饺,不但样子好看,而且异常好吃,同学们对她赞不绝口,她却红了脸,只是不好意思的笑。
从此的花前月下,常有两人的身影流连,她总爱低头微笑,象兰花一样娴静,让他心里疼惜顿生,觉得她是他应该用生命来爱的女子。
毕业后,她随他去南方打拼。那时,两人都没找到高工资的工作。生活拮据。想吃家乡的水饺的时候,为了省钱,她就自己买菜来包。他最爱吃韭菜猪肉的,一把韭菜,一斤猪肉,不用太多的原料,在她手里就能做出一顿美味的水饺。他最幸福的时光就是两人一起包饺子,她包,他做琐碎工作,包括去下水饺。间隙里相视一笑。
他经常坐在一边,看她嫩玉似的手指穿梭在白面中,一会一个个小元宝一样的水饺躺满了盖帘,心里平静安详,彷佛所有的挫折和不顺都在此刻消融。
他问她:现代的女孩都不会做这些了,为什么你会呢?
她微笑着说:小时候,妈妈就让我学各种手艺,她说,如果我什么都不会做,会让将来的夫家嫌弃的。而且好像有人曾说过:要想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先抓住他的胃。
他捏住她的鼻子,笑着说:你还狡猾狡猾的呢。
她笑着挣扎。他把她揽入怀里:你放心,我会永远对你好的。
她在他怀中一脸的幸福满足。
终于他们结婚了,新房是租来的,她花很少的钱,从街上偶尔看到的形状独特的花瓶,一个用剩的草席,上面自己用旧布片拼绣上图案,从旧货市场淘来的旧家具,刷上一层油漆就是新的了。阳台上种满各式花草,清晨的时候起床剪下几枝插入花瓶,顷刻间满屋生彩溢香。
他们一起出去工作,晚上回家相守在温馨的小屋内,那是段很幸福的时光。
结婚日久,他依旧最爱吃水饺,不知从何时起,却不肯在她忙活的时候帮忙,只是坐在一边看电视,等她把热气腾腾的水饺端到面前。然后自己倒上酒,吃个水饺,喝一口酒,舒服的砸吧着嘴,一边还念叨:包子就酒,越喝越有。
果然,他们的日子越来越好,因为他升职了,做了一家跨国公司的部门经理,经常在外面应酬,吃多了天南海北的美味。渐渐不再喜欢她的水饺,嫌她做的无论什么馅的总缺了一股浓烈的香味,太单调了。 好多变化都是不知不觉的,谁也没留意它的步伐。
这年他的生日来临的时候,她象往常一样,下班回家就开始准备包水饺,想给他好好庆祝生日。他回家来,看看在厨房中忙碌的她,说:我刚知道一家水饺特色店,味道特好,我们出去吃吧?她愣了片刻,轻声答应:好,然后去换衣服。
坐在那家装饰豪华的餐厅里,看着到处衣香鬓影,她有些局促,毕竟来这种高档次的地方来的太少了。对面的他看了她一会,皱起了眉头:你怎么越来越土气了,看这身衣服,一点品位也没有。她把头低了下去,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她从来都舍不得买衣服,钱都省下来给他添置衣服和补贴家用,她觉得男人在外面打拼,应该穿的体面点。即使后来他们境况渐好,她也没改变她节俭的习惯。
那晚,她失眠了,觉得有种美好的东西渐渐从他们中间溜走。
慢慢的,他回家越来越晚,慢慢的,他渐渐很少回家。偶尔两人面对面,也是久久无语。她没有追问,只是经常一个人坐在床上,慢慢的收拾他换下来的衣服,细心的把上面的红色长发一根根的摘下来。
她记得他最不喜欢女人染头发的,为此,她一直是一头黑发。
她经常自己坐在屋子里发呆,眼神茫然,或者默默流泪。他偶尔回家看到,也从不在意。
日子在日渐冷漠中一天天的度过,踩着美好往事的余香,他却变得健忘。爱,已变得没有了心情。
那天,天气很阴沉,似乎要下雨。屋里没开灯,两人在阴暗中对坐着,面前茶几上摆着一张离婚协议书。她使劲压住心痛,艰难的开口:"能挽回吗?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还有,我刚下岗,孩子……"不等她说完,他就打断她:"我们已经不在一个档次上了,还是离吧,我会给你钱的".
她刚刚从医院检查自己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她想告诉他,但他打断了她的话,或许根本就是怕听见。
离婚很顺利,她得到了十万元钱。她拿着那个存折,只有心痛的感觉。
从民政局出来,一个妖娆的女子站在门口等他,他过去揽住那女人的肩膀,两人亲热着说笑而去,竟然没有跟她道声再见。她木然立在那里,感觉心痛的都麻木了。一阵秋风吹来,带着凛凛的寒意,吹散了往事,吹散了诺言。今年的秋天似乎来的特别早。
抚着肚子坐在黑暗中想了一晚,流了一晚的泪。第二天,她径自去了医院,在手术台上,她流完了她所有的泪水。
生活总得继续。
后来,她在街角开了一个水饺馆,取名:生活真味水饺馆。全部是手工制作,且味道纯净,因为她从不在馅里面加那些花里胡哨的提味剂,只是凭借原料的自然香味加上合理的配比来调制,大家吃着都很放心,说有家的亲切温暖的感觉。而且价格公道,买卖很红火。 两年后,店外接连几天来了一个衣衫破旧,胡子拉查的男人,他不进店,只是一直在围着店转来转去,眼睛一直隔着橱窗注视着店里那个象兰花一样笑意盈盈,朴实自然的女人。
终于,他进店来了,她赶紧上前来招呼,但目光接触的瞬间,她呆住了。愣了片刻,她恢复了自然,说:"请坐,想吃点什么馅的"?"韭菜猪肉的,那是我最爱吃的。"女人眼眶一红,回头吩咐厨房。然后,坐在他对面,问:怎么成这个样子了?他羞愧的低下头:"那个坏女人,她是个骗子,骗走了我所有的钱,还害我们公司损失了几十万,我被开除了,我现在一无所有".
她好久无语,他突然抓住她的手,急切说:"我错了,你原谅我,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她轻轻的把手抽回,起身走向里间。
他脸上一阵失望,颓然靠在椅子背上。过了一会,她又走出来,不过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她对他说:"这是我老公,他在我最痛苦的时候帮助了我,而且他很爱我,我们会相守到老,无论贫穷富贵".那个男人长的坚毅朴实,他用一只手揽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跟他握手:"你好"."你好,",他赶紧回答,脸刷的一下红了。她又走上前,把一个银行卡交到他手里:"这是离婚时的10万元钱,拿去吧,钱虽不多,应该能帮到你一些的,一切会好的".
这时,热气腾腾的韭菜水饺端了上来,香味顿时四溢。他低头吃水饺,在热气里流了下来。
爱故事编辑读后感:如果风是时间的映衬,那么珍惜就是爱的绿叶,如果可以,还是学会平淡的守候。实惠点……
第177篇、这个玩笑开惨了情感故事

张进大专毕业后,和中专毕业的李献同时应聘到光华电子厂,同住一个单身职工宿舍。不到一年他们就成为铁哥们,出出进进总是成双捉对,形影不离。由于关系亲密,又都比较随和,就常爱互开玩笑,且都没遮没拦没轻没重的。开玩笑似乎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种特别的乐趣。
这天上午,张进被厂长找去谈话,原来是要提拔他为中层干部,叫他做好挑起工作重担的准备。这让他好不激动和兴奋,嘿!他到底超越了李献,挣了个大大的面子!自一起进厂以来,李献多次被评为技术能手,每当和李献走在一起他就感到脸上无光,心里嫉妒。幸好李献毕竟文凭低,又不会看领导脸色行事,因而总是提不起来。而他除了有大专文凭,工作又比较努力,还煞费苦心地用了,最其他功夫,终于让一直想混个一官半职的他如愿以偿……午饭后,张进将这个大好消息悄悄告诉了女友,回到宿舍,他又忍不住地要把它“泄密”给李献。但见李献正着急地翻箱倒柜寻找着什么,话出口时便变成了惊讶的询问:“你这是干吗呀李献?”
李献说他爹刚才打来电话,说他娘突发重病住院了,叫他快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可他那张有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不知放哪儿去了,怎么也找不着,真是急死人呐!
张进一听也不由为之着急了,忙叫李献别急,慢慢找,它不会跑哪儿去的……他一边安慰李献,一边也上前帮李献寻找。
忽地,张进一眼看到李献床底下有件蒙了一层灰尘的东西,好像是存折。他伸手拿过来一看,嘿,还果然是!然而,正当他要高兴地告诉李献时,话到嘴边却又咽了回去。此时心情特好的他倏地改变了主意,他想跟李献开个玩笑,让李献再好好地着急一家伙!一是要捉弄一下李献这个一直比他强的技术能手,二是以此警告他李献,以后还粗心大意、稀里马哈不?!
李献正在他的书箱那儿翻着一本本书,看看是不是把存折夹到哪本书里去了。张进忍住笑,装出非常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过去帮李献翻看那一本本书,寻找着那已悄然放进了他衣袋里的存折。
不一会,所有的书都翻完了,就是不见那存折。李献又沮丧又绝望,直急得如热锅里的蚂蚁。
张进见状,心里更是感到好笑,甚至有些幸灾乐祸。但他还是装出很为李献着急的样儿,装模作样地安慰李献说:“别急,再找找吧,它不会跑到哪儿去的,一定就在宿舍里!”“唉,就怪我粗心大意,随便乱放。”李献自怨自艾地说,“我爹他们一定等得快急死了……”张进说了声“是啊”,忽地眉头一皱,便有了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说:“要不这样吧,我先借点钱给你寄回去,解决你娘住院要钱用的燃眉之急,等你找到存折了,取了钱再还我,怎么样?”李献想了想说:“好哇,那就谢谢你了!”“谢啥?都是哥们!哎,你要多少?”“2000块。”“没问题!”张进立即就从自己箱子里拿出钱来,递给李献。李献感激不尽,说声“太谢谢你了”,就急忙往邮局飞跑而去。
张进望着李献远去的身影,幸灾乐祸地笑了,同时也松了一口气。钱借给李献可,李献家里的困难也就解决了,并没有因为他这个玩笑而耽误李献……蓦地,张进心里一个激灵,又有了个主意。他想:我不妨把这个玩笑再开大点,叫李献来个急上加急,让这小子牢牢地记住这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要粗心大意乱放东西了……于是,他揣上李献那个5000块钱的活期存折,迅速跑到工商银行取了出来。嘿!李献这个糊涂虫马大哈,存钱还把密码抄在存折上,存折找不到了也不知道去挂失。就让他好好急个几天后,再把这钱给他……离开工商银行,张进洋洋得意地往回走。也许开这个玩笑让他太开心了,他不想马上就回宿舍,而想在外面溜达溜达,兜兜风儿。
哪知,当张进刚溜达到一个小巷时,倏地从后面蹿出两个蒙面人,一下子将他按倒,抢走那5000块钱就溜之乎也!张进哪里知道,这两个家伙早在银行那儿就盯上他了,一直跟踪到这儿才下手。
张进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吓得脸色煞白惊慌失措,心里叫苦不迭:完了完了!这下可怎么办?怎么向李献交代呀?尽管李献还蒙在鼓里,可他不能不讲良心,不能暗中伤害自己的朋友哇!唉,瞧这玩笑开的!但他很快就回过神来,自己镇定一下,旋即又笑了:算了,事情已到了这一步,还是捂下来昧个良心吧!反正这钱又不是我的,而且谁也不知道这事。对不起呀李献。我今天是瞎胡闹又撞到鬼了,你小子呢也是活该倒霉呀……于是他泰然自若了,拍拍身上的灰土往回走。当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到宿舍时,李献也正好寄完钱回来了。
“哎,张进,跟我一起去银行挂失好吗?”李献一见张进就说,“刚才寄钱时,我跟邮局的人讲了我存折不见了的事,他们一听就叫我赶快去银行挂失!”张进心里一“咯噔”:呀!这可不能去,要是那银行的人认出了我,那不就糟啦!他忙摇摇头,撒个谎说:“你自己去挂失吧,我有点事儿……”李献也不勉强他.就一个人去了。
也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做贼心虚吧,张进在宿舍里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感觉浑身不自在,总觉得有一种什么不妙的预兆。这时他不禁后悔不已:唉!这个玩笑开过头了,竟闹成这个样儿。但愿李献挂失后,结果是不了了之。
大约过了个把小时的样儿,李献回来了。他身后跟着两个警察,一进门,两警察迅速扑过来,抓住张进铐起就走。
原来,李献到工商银行挂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那5000块钱已被人取走了,肯定是那人偷了或者拾到了他的存折来冒领的,随即就一起看银行监视系统的录像。这一看不要紧,把个李献给吓了一大跳!天哪!这偷他存折来冒领那5000块钱的,居然是他的同室好友张进!
银行立马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两位警察很快就来到银行。李献震惊不已,更是愤怒异常。他万没想到自己这么好的朋友,竟然干出这种缺德卑劣的勾当,便立即带着警察回到宿舍,将张进逮了个正着……
张进被警察带到公安局后,还没审问他就立即竹筒倒豆子,把他怎么开玩笑,那5000块钱又怎么被歹徒打劫了,他只好弄假成真瞒下去,希望这事能不了了之,全一五一十地讲了。又说他哪料到这事会弄成这个样儿,他现在是后悔莫及,真不该跟李献开这么大的玩笑啊!同时他又赶快表示,他对不起李献,除去李献借去的那2000块钱,他将马上赔偿李献3000元。
两位警察听罢,把脸一沉,说他还真会瞎编,骗3岁小孩去吧!然后,他们严肃地告诉他,不仅要他赔偿3000块钱给李献,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已触犯了刑律,若拒不认罪,则将从严论处!
张进“啊”地惊叫一声,登时脸色煞白。天哪!这个玩笑开惨了,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他的命运也将要一下给改变!完了,他那提拔中层干部、幸福的爱情、光明的前途,将全完了!真是浑啊,他怎么忘乎所以,开了这种玩笑?自己都要升官了,干吗还要以嫉妒之心去捉弄李献?即使要警告李献以后别粗心大意,那也不能开这样的玩笑啊……他悔恨交集,痛心疾首。唉!这也是活该自己倒霉,自作自受哇!
吃晚饭了,身陷囹圄的张进哪里吃得下?他瞧着给他送来的饭菜,委屈和悔恨的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
这时,李献看望张进来了,一开口就自责不该开那个玩笑,不然就不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唉,他真是后悔莫及呀!不过,也正是那个玩笑,恰好叫他张进原形毕露,坏事变成了好事,让他真正认识了张进这个所谓的好朋友……
张进听罢吃了一惊!本来他要向李献赔礼道歉赔不是,自责不该瞎开那玩笑,同时诉说自己的莫大委屈;可一听李献这么说,就感到莫名其妙了。他愣了愣,问李献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李献跟他开了个什么玩笑?
李献难过地闭了闭眼,说他上午找存折那会,一眼瞥见张进从他床底下找到了存折,却又见张进悄然将那存折装进自己的口袋。他心想张进可能是要拿这来跟他开玩笑,要让他着着急,捉弄一下他这个粗心大意的马大哈。好,那他也不妨跟张进开个玩笑,就装作浑然不知,看张进要把这玩笑开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当他到邮局寄走张进借给他的那2000块钱,回来便对张进谎称邮局的人叫他去挂失,并要张进跟他一块去。那是试探张进,玩笑开到此时此种程度了,是不是该结束了?可张进却还装作若无其事,这下他就急了,便赶紧到工商银行挂失……天哪!他真没有想到,张进竟然不是开玩笑,而是见利忘义趁人之危,将他那5000块钱给偷偷取走,据为己有了!
“不不!”张进急得大叫,“我真的是跟你开玩笑,哪想到取了钱,在路上遭歹徒抢劫,而我又一时糊涂,想蒙混过去保全自己,却不想反而给自己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请你原谅我吧李献,求你救救我,帮我跟警察说说,我真的是开玩笑啊……”
李献哪会相信,他不无鄙夷地瞥了张进一眼:哼!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还一直把张进当作真诚的朋友呢,原来是个居心叵测的小人!他遗憾地摇摇头,转身扬长而去。
张进像突然挨了重重的一棒,顿时晕了,旋即颓然地一屁股跌坐在地,叫声:“我冤枉啊!”委屈和悔恨的眼泪又禁不住地夺眶而出……
第178篇、年轻人,你该回家了情感故事

“对不起……可是孩子,我想你父亲一定很孤独,你应该多陪陪他的。”他的语气里有一丝责备。
“不会的,我爸爸有许多爱好,还有一些年龄相仿的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我会常常邮明信片给他,他会很开心我这么年轻就有如此丰富的体验。”
“可是,当你父亲需要一根玉米或者一碗汤的时候呢?”那个男人说得不疾不徐,却如当头一棒———父亲从来不要求,也许不是他不需要,而是他根本没机会。我毕业即离家,父亲没有阻挡,但我亦从未问过他是否希望我留下。
我愣了一下,窗外是车站,不是我们上回遇见的地方。
“年轻人,我想,你该回家了。”
我看着这个和父亲一样年纪的男人温和的笑容,和他手里的四根玉米,突然有种想拥抱的冲动。爸爸,我想我是该回家看你了。
第179篇、载不动如山父爱情感故事

一
冬夜,山高月小。我摸进采石场,跟父亲直白,爸,我不想读书了,这事,我想了好久了。
父亲听后只问了一声,肯定了吗?是担心没钱供你上大学吧?爸这条命还健!
我捡起地上的行李,执意转身。
“呯”!父亲狠狠地将羊角镐砸在一堆石上,火星四溅,他瘦小的身子渐渐地矮了下去。
走了好久,山谷里仍可听到父亲如狼一般的号叫。
我的家乡,贫瘠而苍凉,山连山,石挨石。我亲眼看见父亲的采石作业。随着火药吼过,石雨落尽,父亲戴着安全帽,从一页岩石下钻出来,硝烟远未散尽,父亲就冲进了“战场”,抢着搬运石块。一天下来,父亲仿佛从石灰坑里跳出来的,浑身白霜。多年积劳成疾,使父亲患上了严重的哮喘、风湿、静脉曲张等疾病,为了给我们挣学费生活费,每次回到家中,我最不愿面对的是那双手。那双手,在与石头的对撞中,早已趼痂累累。一到冬天,就绽开一道道血网。
父亲每一次将血汗钱交给我手中时,我的心就会隐痛好几天。
高三上学期,我决定放弃上大学的机会。尽管,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在全校名列前茅,学校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可考出去,父亲怎么办?弟妹们怎么办?最后,这如山的沉重,使我选择了放弃。
二
一个人到外地打工。离家乡几千公里,梦里,尽是父亲佝偻的背影。想到此,我拼命地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我都干,往往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但每一次睡下,我都有一种虚脱的踏实。我想,父亲迟早有一天会理解我的。
哪知,就在我赚钱正欢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彻底粉碎了我的梦想。由于过度劳累,再加上营养严重不良,一个雨夜,我天昏地暗地加班到凌晨,最后起身时,眼前一黑,“咚”地栽倒在水泥地上。同事送我去医院,一检查,我得了急性肝炎,并伴有腹水。那些恐怖的夜晚,我睁着失神的眼睛,望着病房惨白的墙。辛苦赚来的钱,像流水一样漂去。我才知道,“贫穷”这两个字眼,在穷人的眼里是多么的可怕!
多想,在死之前与父亲见上最后一面,看一看他苍老的脸庞,然后,怀着一种麻木的刺痛,在父亲怀里安静地死去。可是,我不能。我不想告诉父亲,我不能让他承受这一打击。医院渐渐减少了用药,我只想挨一天是一天。
一天清晨醒来,我看到了父亲。几月不见,他显得更加瘦小。胡楂,像山上的松针恣意地伸进我的眼睛。原来,父亲接到了公司打给他的病危电话,带了几个叔父,扒了一辆货车,几天几夜没合眼马不停蹄地赶来。
几天过去,父亲带来的钱将尽,我的病情仍得不到好转。父亲哮喘病却复发了,为了怕吵醒我,实在忍不住咳嗽时,就捂着嘴,跑到医院的黑暗的角落咳嗽。尽管声音掩饰得很小,却更能揪起我一种撕心裂肺的疼。
三
父亲与叔父们商议,租一辆出租车,将我接回去继续治疗。当父亲背着我出院时,我能清晰地感觉到父亲明显突出的肩胛骨,如两只铁蝶,坚硬如刀。可是,这么多人共乘一辆车,显然坐不了。而父亲显然不想再花钱租车。
他围着车转了好几圈,最后指着车尾厢对司机说,师傅,我就躺这儿吧。
司机呆了,在他眼里,尾厢只能装一些物品,人可从来没有载过。见司机犹豫,父亲猫着腰,就进去了。他将自己蜷缩在里面,如一只干虾。
司机见此情况,也就不再说什么,只让父亲注意安全,实在憋不住就喊一声。
几个叔父都争着要去,父亲对他们说,我矮小,就我吧,你们照顾好孩子就行了。叔父们实在不忍再见,难过地别过脸去。
临行前,父亲趴着出来,走到我跟前,伸出他粗糙的手,握住我,说,活着回去,孩子!以后的路,你要走好啊!
我知道这句话的分量,我坚定地回答他,爸,咱们要一起回家,好好的!爸,我这就回去复读,你要看着我考大学,你要答应我!保重,爸!
父亲棱角分明的脸上,掠过一丝苍凉的微笑。
德州的冬天很干冷。即便坐在车厢里,也感觉到外面的冰寒。为了保证父亲的呼吸,司机将车尾向上掀开一条缝。叔父一路告诉我,孩子,回去好好读书吧,你不在的这些日子,你父亲总是一个人在山上抹泪,他不稀罕你的钱,在乎你为他争光。
四
车,静默地,剪开如水的月色。北风,蹭着车窗尖厉而过。司机显然拼尽了全力,他也是在为父亲争取时间。
整整两天三夜,冷风像一只只无形的怪兽,无孔不钻。连坐在车里面,几个人相偎取暖,都觉得寒冷。我不知道病痛的父亲,会不会挺得住?我与他只隔一层钢板,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不能翻身、不能动弹、不能叫痛,强忍着孤寂、病痛与颠簸。他是在用他的生命抢救我的生命,用他的时间换取我的时间啊!
我才知道,这世上有一类父亲,子女永远是他们的希望、信仰、寄托、主宰、力量之源、奋斗之根、生命的全部意义。
黎明时分,天色如墨。在一个出站口,警灯闪烁一片。一辆辆车被次第拦下,检查、问证、放行。轮到我们时,警察看车上每一个人的证件。最后,让司机打开尾厢。在警察惊悚的注视下,司机颤抖地打开车盖,父亲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仿佛睡着了一般。一个警察用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摸了摸父亲。父亲呻吟了一声,警察吓得跳了起来,旋即大怒,怎么能这样载人呢?这不是草菅人命吗?
我这才得知,路上不断有司机与乘客,透过那条“生死缝”,看见了一动不动的父亲,记下了车牌号,并报了警:有人偷运尸体!
警察要罚款。这时父亲清醒了过来,想出来却又不能,在叔父们帮助下,将他一点一点拖出,患了风湿与静脉曲张的他,双脚不能沾地,只有靠两个叔父的手勉强搀起。陡然,父亲自胸间传来一声猛咳,穿透喉间,脸色青紫,唇色焦白,如雷袭来,刺入耳膜,听之让人心颤。
显然,父亲不能动弹的原因,是昏过去了,失去了知觉!
父亲凝望着我,嘴唇哆嗦,第一句话就是:“求求你们放行吧!只要救活我儿子,我死不死无关紧要,这事与司机没有干系,我给你们跪下啦!求求你们这些好人了!”一阵刺痛袭击了我,我大叫一声:爸!人僵在原地,灵魂早已走远。
天色渐明,许多人背过脸去抹泪,女人们感动得哭泣起来。一个人都没有动。
五
闪道!出发!
一名警官高亢地命令。
他亲自出动了一辆警车,载上我的父亲,“嗖”的一声,风驰电掣地将一切抛远。透过反光镜,我看着那些晨风里的警察们,伫立在那里举起了手臂,为父亲行注目礼。司机红了眼,狠踏油门,车子发出阵阵嘶吼。泪水,早已在他脸上垦出两道河。
我与父亲,没有违背从德州出发前的约定,都活了下来。几个月后,父亲扛着他的那一套家什走进了大山深处,如一枚坚果落进了疏秋。第二年,我考上了一所一类大学。走时,山中开山炮仗一声一声直插云霄。群山,淹没在我的泪水里。从这一天起,我开始了一种真正的生活。
多年的梦里,这炮声犹在耳际,诉说着我与父亲一起走过的岁月。父亲是在用一种仪式为我壮行,那一声声冲天的梦想,时时唤醒我:人活着,不能、不仅仅只为了自己!
第180篇、那是青春最值得原谅的事情感故事

[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六年的青春光阴呼啸而过,感觉像是骑着单车往斜坡冲下去。秦诚在东城的第二中学念完高中,头发如愿以偿地达到22厘米的时候,很顺利考上了北方的一所知名大学。
她不用穿高跟鞋也可以高挑,眉目不描画也清秀,挺着胸走在大学人群里,也拥有属于自己的回头率……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在大学是最受欢迎的。
秦诚几乎要忘记曾经刻骨铭心的咬牙切齿。
[朱小七和小气猪]
本地西城中学,是教学不怎么好的学校,这里的男生女生都喜欢玩,不爱读书。心思总花在种种无聊又有趣的事情上,比如给同学起绰号。
朱小七在倒霉的时候,眼泪汪汪地回家冲父亲闹脾气:“你们干吗给我取这个名字?顺着念是朱小七,倒过来就是小气猪。我根本不小气,也不是猪!”
事实上,十六岁正值青春期的朱小七确实有点胖。娃娃脸加上娃娃头,加上一个“坏名字”,联想成小气猪,太容易了。何况,同桌男生蓝余飘专门找她借橡皮擦的时候,她头也不抬就说:“不借。”
没想到,蓝余飘笑嘻嘻地威胁:“你不借我就再给你取一个。”
“再?”朱小七电光石火间发现真相,“你,原来就是你?”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套用大文豪的一句话:凡事都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嘛。”蓝余飘指指自己的鼻子,“看,我就是那个人。没错,你的绰号就是我取的,怎么怎么怎么着?小气猪。”
朱小七眼红红的,死命瞪着蓝余飘,脑袋里转来转去,最后又眼泪汪汪地大喊一声:“你这个烂鱼泡,烂鱼泡,烂鱼泡……”
这个绰号太形象完美,蓝余飘的脸色当场就变了。他冲上去捂住朱小七的嘴巴,却还是迟了,周围的同学一哄而笑。
朱小七的倒霉就加倍了, 以后在被叫小气猪的时候,还要加上“不吃烂鱼泡的小气猪”。朱小七趴在课桌上,脑袋鸵鸟一样埋进去,袖子都哭湿了,暗暗发毒誓:你给我等着,总有一天,我要让你成为被螃蟹吃掉的第一个人。
[镜子里的小美女]
东城中学离西城很远,而且没西城中学漂亮。只有孤零零的几株树,在教学楼前面站着。不像西城中学那样开出粉红的花。
刻苦攻读的时候,秦诚就会忘掉过去的一切。但是一有空闲,就恨恨地想起一张面孔,并且幻想报复那个人。
直到把那个面孔的主人甩得远远的,现在回顾起来,才有了一个清晰的样子。嗯,他有着总是没睡好觉的肿眼睛,头发常常弄得竖立,说话时候爱撇嘴,极其恶毒,笑起来又痞又坏。
综合鉴定完毕,那真是一个令人不得不咬牙切齿的人。看看东城中学的男生,头发熨帖,埋头读书,安静如死水,没人冒个泡。
伴随着幻想,秦诚上了大学。她的幻想其实特别简单:那就是好好报复那个男生。
在这段时间里,青春迅速流转,改变了许多的女孩子,也改变了秦诚。看着镜子的时候,她几乎要认不出自己了。脸型长开了,五官和轮廓就清晰起来,不再婴儿肥。头发故意留长,人有了高度。秦诚忍不住对着自己嘀咕一句:嗨,你这个小美女。
[鱼儿上钩了]
秦诚上大二时,一次去听信息学院的讲座,居然在大一新生的人群中看到一个依稀的影子,往后倒退6年,可不就是他?烂鱼泡,居然和自己考到一个学校了,只是他怎么却是大一?
为了确认一下,她故意从他身边走过去,看了一眼他胸口的“工作证”,名字赫然就是蓝余飘。还有什么可说呢?冤家路窄,秦诚有点兴奋得哆嗦了。眼前飘过一连串的成语:天网恢恢、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蓝余飘还是讲座的主持人。那位请来的著名教授讲完,下面使劲鼓掌。教授说,同学们可以自由提问。秦诚就站起来,您今天讲得很好,主持人也主持得很棒,我的问题是……她一唱一和地拍马屁,叫活动太圆满了。蓝余飘的眼光越过众多同学,落到了秦诚身上。他冲秦诚一笑,有点迷乱的样子。
鱼儿上钩了。
很快,蓝余飘就知道了这个为他说好话的小美女,是外文系的秦诚。电话殷勤地打给秦诚,去绿茵阁吃东西吧!我请。
不去白不去。等他喜欢上我了, 再揭露残忍的真相。让他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想到这里,秦诚偷笑了。
[摇摇欲坠的誓言]
秦诚说,请给我一杯曼特宁。蓝余飘说,那我要行运超人。彼此的距离太近,特别适合观察。她要看清楚仇人6年来的样子。
其实这个烂鱼泡变化也蛮大的。当年他的出格竖发,正是男生流行的发型,拿定型水喷洒一点,抓一抓,就精神抖擞地挺立。里面回荡着音乐,居然心肠温柔起来,把那些恶毒想法,吹灰尘一样吹散。聊天,基本上是他说她听。
他不停讲一些过往的趣事笑话。秦诚被逗乐了,那些人和事,其实有她熟悉的。但她假装不知道。只是想,怎么没听他提起一个名字?没听见他提起朱小七?
他应该提起朱小七的。
从绿茵阁回来,秦诚从书店,抱回一本当年很红的几米,是《地下铁》,里面有一句独白说:“昨日的悲伤我已遗忘,可以遗忘的都不再重要。”那么,这是一个终点,也是下一个起点。
人是善变的。晚上在床铺上辗转反侧,秦诚默默哀叹,我想要忘记过去,和他开始,是不是意味着,我先就很喜欢他了呢?那我的计划呢?当年被欺负得哭了无数次,不堪忍受侮辱的外号,于是要求父母办理转学,还跑了十几次到公安局,改了名字,从母姓,叫秦诚。
秦诚,就是朱小七。朱小七,就是秦诚!
当年的誓言,在光阴的风中摇摇欲坠,在爱情萌芽的地方,成了养料。第一个被螃蟹吃掉的人,也许竟是自己。秦诚迷糊地睡着了,睡梦中,现在的鱼泡先生,有着一双明亮深情的眼睛。
[往事雪一样下起来]
一个人心情摇摆的时候,脸色也会跟着阴晴不定。蓝余飘已经确定了秦诚男朋友的身份。
事情的发展,总是超过人的算计的。所以,这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蓝余飘上了钩,可是自己这条饵,也好像要牺牲了,秦诚已经不想揭露真相,告诉他自己就是当年那个胖胖的朱小七了。
那个穿梭于时光隧道,早被抛弃掉的不可爱很难看的朱小七,为什么还要再找回来?并且还会产生对现在爱情的干扰。
周六,秦诚约他出来,去学校电影院看电影。在门口买票时,秦诚说,哎呀,我没带钱。就知道你不会带钱,我带了,蓝余飘无奈地叹气,真是个小气猪。
蓝余飘一说出口,就捂住了嘴巴。秦诚已经听到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什么都没叫啊,呵呵,你听错了!
买好票,两人无语地走进去,179号,178号,挨着坐下。电影院里光影错乱,好像下起了雪一般,秦诚觉得往事也像雪一样下起来。
[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
电影院里又暗又黑,放的是日本导演岩井俊二的《情书》。那里面,男孩子骑着单车路过女孩子身旁,拿一个纸袋套在她头上取乐。
蓝余飘的声音悠悠然传来:其实,每个年少的男生,都很傻。不知道怎么表达对一个女生的喜欢。他就捉弄女生,比如套纸袋子,比如放昆虫到她抽屉里,比如笑话她。
秦诚若有所思,说,还比如,给她取难听的绰号?
蓝余飘发出“嗯嗯”的赞同声,然后接着说下去,“当你走过我的身边,那种熟悉的感觉笼罩全身。虽然你改了名字,人长得变了。但我还是认出你了。你走过来的瞬间,我偷偷看了你的脖子后面,你有一个小小的肉痕,那是抹不掉的……你转学后,我想方设法,只打听到一点点消息,那就是考到了一所重点大学。我成绩不好,但那一年使劲用功,报了你的学校。第二年我终于考上了,所以你大二,而我大一。”
眼泪缀满了秦诚的脸,她什么都知道了。她在心里轻叹,在那些过往的年幼无知但懵懂有爱的日子里,所发生的,是青春里最值得原谅的事情。不是吗?
“你怎么会喜欢上那个时候的我?朱小七不美丽也不可爱。”秦诚抽着鼻子问。
蓝余飘摸摸脑袋:“呵呵,谁知道呢?不过我可以肯定,我现在很喜欢,坐在我右边的你。”
秦诚,哦,也是朱小七,转过身,在他的额头啄木鸟一样点了一下,就离开了电影院。外面,阳光明媚,跟在后面的就是那个叫烂鱼泡的痴情男孩!
第181篇、小集子 <与爱情错身>情感故事

【我将不再爱你】
如果不能,不能爱全部的你,我只得远远地离开;如果不能爱你的全部,我将不再爱你。
因为不完整的爱会撕裂我们的灵魂,啃噬我们的神经。
终告,支离破碎。
【喷嚏】
毫无防备地,我打了一个喷嚏。这是不是,你隔着茫茫流动的人海,传递思念的讯息?
有点阳光,照耀着从身体里窜出的透明颗粒,细微地,散进空气里,每一颗都镌着你的名字,乘风而去。
我停下手边的工作,揣度你流浪的方向,全心全意地准备下一个喷嚏。
【我爱你】
说出这三个字,几乎是在同时,谁也不肯延宕。纵然是无星无月的沉夜,我们都能听见,再清晰不过,
“爱”——此后,我们竟在生活中失去了这个字。努力寻找类似的字词来替代:喜欢、心怡、眷恋、痴迷、难舍……因为太珍贵,再不愿重复,于是在今生失去了这字。
久了,爱,已在岁月里被湮没,只剩下最真实的——
我。
你。
【割】
坐在一大摞尘封的书前,寻找可用的资料。
透明的修长花瓶里,养着几枝新鲜玫瑰。
突然,一本书的扉页边缘,尖利如同薄刃,割伤了我的手指。
迟疑着,我看见扉页上你的签名。或许已在黑暗中,等待了上千个日子,为的就是此刻?血珠自伤口滚出来,疼痛的感觉苏醒。
我捏住伤口,指尖雪白麻涩。
似有若无的玫瑰芳香里,思索着:这些年来,我是否也曾无意中割伤你?或许不止一次?
那时的你,如何止血?怎样使伤口愈合?
【距离】
两个人。
只有两个人。毫无挂碍地在一起,紧密依偎,好近好近的距离。
只有两个人。找不到沟通的频道,各自营筑,好远好远的距离。
两个人之间,是最短的;也是最长的距离。
【你听得见我吗】
比预定时间稍晚才抵达拥挤的会场,因为一路上都在与自己争战:去,还是不去?
我来了,因为你会在。尽管事情仍然艰难:却多了些盼望。
所有的人声、笑语都化为烟气腾腾。炙红的面容,亢奋的音调,费力地想让别人看见或听见……我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以及听着。
忽然,看见了你,隔着浮动的、像鱼一般的人群。你正微俯着头,与一位年长的妇人谈话,那是我所熟悉的、专注的侧影。然后,你走得更远,和人握手寒暄。我的耳鼓充满各式各样的声音,汇流成大海的波浪。
我尝试着呼唤你,并不像在梦里那样急切,只是温柔地叫你的名字,在心中。
让我的心,和你的心,在原始的混沌苍茫中互相找寻,而后依靠。
你听得见我吗,那愈走愈远的你的背影?
我在心中呼唤你,以一种虔诚的态度。
你停下来了,然后转身。于是,你响应了我的呼唤,用眼睛说:“嗨!”
你抿着嘴忍不住地笑,从那一头笔直走过来。所有的声音都呈现了真空的静寂,只有我们心灵的对话。
“你迟到了。”
“是的。可是,我终究来了。”
“你来了。这样很好。”
【沧桑】
朋友们都说,我的稚气已被一种成熟的冷静取代了。
这是含蓄的说法,其实是老了吧!
“你这几年来顺心遂意,未经坎坷销磨,怎么能老了?”朋友不以为然地说。
他们并不知道,爱上你,生命里便注定有沧桑。
我只能毫无选择地,渐渐老去。
【结婚】
让我们结婚吧。假若你说。
六月的蔷薇恣意绽放了满架,这是适于结婚的季节。
假若你说了这句话,我只能应允,做一个安静而美丽的新娘。垂拖在裙摆下的层层长纱,洁白似雪,不染尘埃。
站立在圣坛前,我说:“我愿意。”
你也说:“我愿意。”
然后,你将戒指套住你的新娘;而套住我的手指的,是我的新郎。
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在城的这一端与那一端的两座教堂。
我们,分别,结婚了。
爱情是一种说不出,理不清的关系。不是懂了爱,就懂了爱情。
简单的说,爱情,等它来到了的时候你就知道了。
第182篇、无法逃脱的爱情情感故事

无法逃脱的爱情
部门文员突然辞职走人,经理交给陈行一个紧急任务:以最快的速度招聘一个文员补缺,否则的话整理报表、打印之类的琐事由他一肩挑。公司地处偏僻,宽阔的厂门口平时很难见到个生面孔。陈行暗暗叫苦,鬼都不见一个,哪儿招人哟,却只能硬着头皮照办。
陈行写了一则招工启事,头顶烈日张贴于南大门,就溜进了保安室。不出所料,一个钟过去了,根本无人问津。陈行摇了摇头,心想先休息一会儿再说,晚上有可能要兼职文员加班哩。正当他昏昏欲睡时,突然被保安叫醒:“有人来应聘。”揉着惺松的睡眼,陈行看到一位面容娇好的女孩站在太阳下,不停地用手绢擦拭汗水,眼神怯怯地往这边瞅。
“鱼”终于上钩了,陈行热情地招呼道:“快进屋坐。”女孩仍旧怯怯地递上身份证,陈行瞟了一眼惊喜地说:“哟,是老乡。”她羞涩地问:“你是哪里的?”陈行说:“我是泸州江阳的,你是宜宾南溪的,正宗老乡啊。”这个叫王凤的女孩扑哧一声乐了,口齿伶俐地说:“那请你多关照。”彼此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陈行还是公事公办地问:“学历?”“中专,但没带毕业证。”“一分钟能打多少字?”王风俏皮地回答:“这个嘛,试试就晓得了。”
陈行把王风带到办公室,随便找了张报纸让她打。王凤熟练地打开电脑,纤细的手指开始在键盘上舞蹈,“啪啪”声停,她仅用10分钟就打了篇千字文章。陈行喜出望外,经理也在一旁吩咐:“带小王去人事部办手续。”于是,王风就成了陈行的同事,办公桌面对面。
老实说,王风的能力做文员绰绰有余,而她以前居然在一家电子厂当流水线工人整整两年!一天,陈行忍不住刨根究底地问她,王凤幽幽地说,其实来做文员完全是误打误撞,因为那天她只是过来探望表姐,看到招聘启事才决定试试的。
王风仿佛一只百灵鸟飞进了写字楼,不时哼几声小调,讲一段笑话,经常逗得大家捧腹大笑,沉闷的气氛被悄悄激活了,连一向古板的经理也私下夸她:“小王简直是颗开心果。”慢慢地,陈行发现不少男孩火辣辣的目光围着她转,心里竟有种酸溜溜的感觉,莫非自己爱上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小老乡?
不久,陈行奉命到内地一偏远城市出差。办完业务上的事,陈行买了份报纸就回到宾馆,哪儿也不敢去。小城虽小,但陈行是个没有方向感的人,七弯八拐容易迷路。报纸很快翻完了,一阵孤独猛袭来,他的手机适时收到一条短信:和你相遇相知,是我的幸运。但愿一声问候,能让你忘却烦恼,做一个追赶阳光的男孩。
短信是王风发来的,虽然陈行拨打她的手机已关机,但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轻轻掀了起来。陈行不是傻瓜,能体会得到那只言片语中的关切。
回到广州,陈行迫不及待地约王凤去镇上的“情缘”酒巴。里面音乐舒缓,灯光柔和,王凤吐了吐舌头说:“干吗来这种地方?”陈行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有重要的消息宣布。”当他略带颤音说:“风,我爱你!”王凤眸子里晶亮的东西消失了,不容置疑拒绝:“不行!”大概见陈行非常失望,王风一字一句地解释:“我今年才20岁,自己不愿谈恋爱,家人也会反对。如果你能等上两年,我就给你答案,但不一定答应你,你要是等不及就算了。”
陈行看过王凤的身份证,知道12月生的她实际上实岁19,她的借口无法立即辩驳。还好,她并没把话说死,陈行仍有机会嘛。分别时,陈行慎重地告诉王凤:“我会等着你长大,直到接受我的求爱为止。”王凤回头莞尔一笑:“那走着瞧。”
打工的日子酸甜苦辣五味俱全。为了生存,大家像陀螺一样转动着。一天下班后,陈行冲完凉,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跟往常一样,母亲语重心长地说:“老幺啊,你老大不小了,应当考虑个人事情了。”陈行无言以对,上头的一个哥哥两个姐姐早已成家,唯有他仍“一人吃饭全家饱”,这一直是家人的天大的事。然而爱情是讲缘份的,不是说谈就谈。有时陈行痴痴地想:“要是王凤能成为我的女友,家人晓得了该多高兴。可是……”
业余陈行喜欢写点小文章聊以自慰,虽然公司分了个单间,他还是嫌吵,在外边租了间民房。王风不时来出租屋当免费“保姆”,收拾屋子或洗衣服,隔三岔五打顿牙祭。一次,王风在屋里忙碌着,邻居阿光不无羡慕地对陈行说:“你老婆挺贤慧的嘛!”陈行尴尬地不知怎样作答,王风从里面走出来,大方地说:“我们是同事兼老乡,别瞎说。”阿光一脸坏笑:“没那么简单吧。”说完撒腿就跑。陈行和王风对视着,她的脸颊像熟透的苹果。
不知不觉到了年底。王凤告诉陈行,她要回家过年,问陈行回去不,好做个伴。陈行申请值班是个借口,他是害怕回去不能面对那些风言冷语,婆娘都整不到一个,还说混得不错?王凤似乎有点失落,但瞬间又沉浸在即将与家人团圆的幸福中了。陈行让她带1000块钱给他父母,王风不假思索应承下来。或许她没察觉到陈行的“小算盘”,让母亲见见这一未来可能的儿媳妇,印象好皆大欢喜,反之,他只有放弃了。
那时,恰好有朋友给陈行介绍了个女孩,人他见过,感觉还可以。虽然陈行明白王凤早已走进了他的心中,但感情是人世间最难把握的呀。万一到时王风一句“我们不适合”,陈行不打光棍谁打光棍。
到了第三天,陈行猜测王风已经到家了,打她的手机,语音提示音是:“你拨打的用户已关机。”第五天黄昏,正独自烫火锅的陈行接到家里电话,母亲在以责备的口吻说:“你的同事今天来过了,你让一个女孩子带钱就让人不放心了,还捎了那么多东西。”陈行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没让王凤带任何礼物啊。听得出,母亲也大吃一惊:“一盒补品说是给我的,两瓶曲酒给你老爸,另外,每个侄儿侄女各50元红包,说都是你的心意。”
陈行还能说什么呢,王风自作主张的结果是由他埋单,但不得不佩服她想得周到。接下来的几天,陈行试图联系王凤都失败了,她好像沉浸在团聚的喜悦里,把他忘了似的,忽然,陈行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正月初四,陈行在电脑炮制一篇故事,手机铃声清脆地响起来,是王凤打来的:“你能来接我吗?”“你在哪儿呀?”王凤如实相告:“我坐的火车下午3点抵达广州。”什么,王风提前回来了,陈行没往别处想,却赶紧关掉电脑,一溜小跑冲向公交站。
2时50分,火车站广播提醒接站的旅客:L1lO次列车准点到站。5分钟后,地下通道涌出一股人流,陈行站在出口处,发现了在四处张望的王风,高声叫喊她的名字。王凤也看见了陈行,疾步向这边走来。坐上车,陈行急不可待地问王风:“鬼丫头,你干了好事,从实招来!”王凤塄了愣,几乎是脱口而出:“那些礼物是我的心意,第一次见爸妈,我能空着双手吗?”她显然意识到说漏了嘴,脸“唰”地红了,似乎想很快使自己平静下来,猛吸了口气,却没逃脱陈行的眼睛。
王凤眸子闪烁地告诉陈行,其实她早就喜欢他了,之所以要陈行等两年,因为她相信一句话:如果一个爱你的人,连几百个日夜都经不起等待,那他并不在乎你。陈行脑子灌水地问:“那还有一年多时间啊。”王风灿烂一笑:“我晓得你不回家的原因,因为你无法面对父母,而你爸妈为这事白了头,这不是最好的求爱理由吗?再说,我也怕你被人家抢去了,那我怎么办哟。”
恰巧,母亲的电话打来了,言谈间,陈行才知道,王凤送礼物时已经表明是陈行的女友了,只是与老人约定,暂不告诉陈行,看他一个人过年,是否会想起她。当大年初一,王凤打开手机,发现未接的102个电话,居然有99个是陈行打来的,她马上去买南下的火车票。因为她熟悉一段动听的歌谣: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第183篇、站在爱与死亡的边缘情感故事

一个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一个愿意在她最艰难时给她真挚的爱与帮助。当一场灾难性的疾病降临,改变的绝不只是三个人的命运。爱情、友情、亲情、生命以及疾病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办法解开这个结。
■讲述:瑶迦(化名)
■性别:女
■年龄:23岁
■职业:暂无
我最早接到的是瑶迦(化名)母亲的电话,她说她要来讲述,讲她女儿的病。生老病死是我们谁都要经历的,我期望在电话里能开解这位忧伤的母亲,可她说她女儿不听话,你们记者见多识广,劝了或许有用。母亲的心本就是慈爱的,又是在这样的时候,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拿着电话,等她去喊女儿的工夫,我走到窗前,看到花打着旋地轻轻飘落,像洁白的蝴蝶,只是留不住,落到窗玻璃上,转瞬就不见了。我正感叹花的消融,耳边就听到瑶迦温婉轻柔的声音。
我说:“生病了,治病就是第一位的,别的都不能和这比,”瑶迦轻轻地笑了,“谁得了病会不想治呢?”
勇敢的“王子”
我和瑶迦母女约好1月4日的下午在汉口一家咖啡店见面,之所以选这里是因为离她们家不远。在约定的时间,远远看到瑶迦母女走过来,母亲的手轻轻托着瑶迦的胳膊,可身体却紧绷着,似乎做好了随时给单薄的女儿支撑的准备。望着这对母女由远而近,我的心像被许多根极细的线牵着,隐隐地一丝一丝跳痛。我迎上前去和她们打招呼,只见瑶迦母亲的头发花白,眉眼虽然端庄,却苍老得厉害。瑶迦身上裹着厚厚的一件白色羽绒服,衬托得脸上更加没有血色。
“我就出生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瑶迦望向窗外,两条马路交叉出的一块大三角地带上满布着老城区的民宅。瑶迦的眼神中有一种深深地眷念,眼光过处像是在抚摸。
森永(化名)的家就住在街的另一边,小时候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后来上小学,读初中又成了同班同学。我小时候很好动,淘气,一点不像个女孩子,惹了祸都是森永帮我担着,这样一来我当然更加有恃无恐,森永替我也不知背了多少黑锅。他一直很照顾我,我想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喜欢上了这个哥哥一样的男孩。
上了高中,我们虽没能分在同一个班上,但还跟从前一样形影不离,上学放学总是在一起。这样的举动在我俩看来再正常不过,这么些年我们也都这样过的,可是,却免不了同学的议论。我记得有一次放学,我和森永结伴回家,出校门的时候,一个男同学跨在自行车上冲着我们大声喊:“夫妻双双把家还啊!”后面还跟着一长串的狂笑,很多人都看着我们。我的脸一下子红了,低着头快步往家里走,却听到后面砰的一声自行车摔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看的时候,森永已经和那个男生打在了一起。最后,森永赢了,他手上蹭掉了好大一块皮,鼻子也出了血,可他像不知道似的,对那个男生说:“你说我不要紧,但不许你说瑶迦!”
“我一边给他擦血,一边想,森永,你真像童话里勇敢的王子!”瑶迦清秀的脸庞上浮出淡淡的红晕,没有血色的苍白里透出日映薄纱似的光彩。
富家子弟
高中的时间总是不够用,很快就要高考了。森永问我考哪里,我说想去上海,森永说那他也填上海,因为他要一直跟我在一起。他的话,他的眼神都让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觉得我自己就是在那一刻长大起来的。
“可是事情并不像我们小孩子想得那样,我虽然如愿考到了上海的一所大学,森永却意外落榜了。”瑶迦的母亲接过女儿的话,“过日子就是这样的,不可能每件事都和你想得那样,有些是不能强求的。”母亲的眼里有了泪光,一把握住了女儿搁在她膝上的手。
森永送我上火车,他把行李放在车厢里,下去了又跑上来。我想跟他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想不出。我们好像一下子变生分了,彼此望着不肯分开,心里涌动着又酸又甜的味道。汽笛声响起,森永忽然张开双臂把我连胳膊带脸抱住。他高我很多,我被闷在他宽大的胸膛里,又慌乱又温暖,眼泪流了一脸,森永拍着我的头说:“我等你寒假回来!”列车开出好久我还站在原地,回味着被森永拥抱的滋味,这是我平生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拥抱。
大学校园里喧闹而寂寞。喧闹是因为一群年轻人走到哪里都是热气腾腾的,寂寞是因为那一群人中没有森永。我和森永从来没有分开这样久这样远过,我看到好笑的事刚想转头说,却想起森永并不在身边;吃着好吃的东西,夹起来了,才想起森永并未同桌。我盼望着寒假早早来到!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家宾(化名),他是上海人,和我是不同系的校友。他爸爸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家里很有钱,他长得仪表堂堂,很得女同学的喜欢。我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一个人会来追求我,我一直当他是个花花公子,对他印象很不好,对他各种想方设法的邀请一概拒绝。
直到有一次上体育课,我不小心摔伤了,去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家宾每天都去医院看我,我不好再拒绝他,开始有了交往。不过,只要我发现他把话说过了,我就和他讲我和森永以前的事情。
出院那天,家宾特意要家里的车送我回学校。车上,家宾显得特别沉默,我问他怎么了,他只笑了笑,没说话。就要到校门口了,家宾突然说:“如果可能的话,我真希望是我生在森永家,陪你长大!”
瑶迦的母亲在一旁插进话来:“那真是个好孩子,又懂礼貌,又会说话……”话未说完,瑶迦拉了拉她胳膊,母亲停了口,膝上的手却更攥紧了女儿。
爱与生命
再见森永,他长起了胡子,人显得更加高大。森永高考失利后,去读了武汉一所大学的专科。我们在一起说着彼此学校里有趣的事,还有彼此的想念,他枕在我的腿上,我靠在他怀里,我们像两只依偎在一起的小猫。
寒假结束,我回到学校,家宾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经历了医院的事情后,我们的相处慢慢自然了,家宾成了森永离开后第一个跟我如此亲近的男性朋友。和他相处久了,我发现他并不是想象中那样的富家子弟,为人处世很有分寸。
大学的生活结束了,家宾想说服我留在上海,虽然我也确实有机会,但我还是选择了回武汉。因为在武汉,我就可以跟森永在一起。至于家宾,他很快注册了自己的公司,他告诉我,他会把分公司开到武汉来。
对家宾的话,我一笑处之,我心里很清楚,我只把家宾当成非常要好的朋友。
回到武汉,一切都算顺利,可去年下半年,我总觉得特别累,后来高烧不退,去医院一检查,医生说是慢性肾衰竭。
瑶迦喝了一口水,脸上第一次露出悲伤的神情。悲伤只是一闪而过,转瞬被瑶迦用微笑代替了:“我没想到这样的事会落到我身上,很多事情就是想不到的。”
瑶迦的母亲匆忙把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掏手帕,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大滴的眼泪已经滑落。瑶迦看看母亲,又看看我,努力地对着我笑了一笑,眼睛里泪光闪动,映得整张脸庞像一朵盛开在朝露里的百合。
虽然我病成这样,但我不觉得自己命苦。森永跟我说,他会尽一切努力给我治病。他毕业后到电脑公司做工程师,现在为了我,又兼了一份职,午饭都舍不得吃5块钱一份的,就为了省下来给我做透析。知道消息的家宾每个月都要到武汉来看我,又帮我联系肾移植。我是个很幸运的人,他们两个都很好,可是我可能什么都不能回报他们了。
上个月,家宾过来向我母亲提亲,他说我们先把结婚证领了,这样他就可以向家里要钱。现在每周的透析,还有以后肾移植的手术费,抗排斥药的费用,不论对我们家还是森永家来说,都是一个天文数字。可我拒绝了,我不想欠这个情,也不愿对不起森永。
瑶迦的妈妈再次插进话来:“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妈妈!”瑶迦再次打断母亲。母女两个都没有再说话,两只握在膝上的手却依然紧紧握在一起。瑶迦咬紧了唇,双眼变得十分明亮:“人总是有生有死,可是我只能爱一个人!”
编辑手记
昨天“讲述”说的是“两个女人一个男人”的故事,今天谈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三角关系,其中滋味却大不一样。
原本是残酷的情场战争,却因为争夺的对象是一名弥患重病的女孩,而没有剑拔弩张的气势。这是一种难得的两男一女关系,有着一种用无畏和深情打造出来的特殊平衡。
女孩讲述的初衷,是想做出一个选择。她的妈妈似乎已经有了选择———命都没有了,爱谁也都是空话,家宾说他愿意照顾我们瑶迦一辈子……
想起楚天都市报曾刊过的连载《为爱结婚》。陆弥的哥哥得了严重的肾病。陆弥的老同学很有钱,他希望娶到陆弥,他能为陆弥的哥哥提供更多的治疗机会。但陆弥拒绝了他,最终为爱与别人结了婚。作者张欣给出的结局是:在这份为爱而生的婚姻里,夫妻双方感到非常大的压力,最终陆弥拿起锤子,砸向了丈夫的太阳……张欣在“后记”中说,这是爱情的绝境。
有些看了《为爱结婚》的人,认为陆弥应该嫁给有钱的追求者。看了今天的“讲述”故事后,不知又有多少人会认为,瑶迦应嫁给有钱的家宾,而不是真爱的森永。
现实的确如此残酷而矛盾,在生命面前,也许最先低头的便是爱情。
今天的女主角很年轻,还未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在这样的两个男人面前,她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我期待着马冀将来的“讲述回访”。
第184篇、阿妹的爱情情感故事

她没有名字,我们都叫她阿妹。在她十岁那年,医生就说她活不满二十岁,她智障,行为迟钝,而且老化迅速。她与我同龄,是我丈夫的一个远房亲戚,一听说有人结婚,她就会急急忙忙跑过去。她是来贺喜的,满桌的饭菜勾不起她的食欲,她一门心思冲到人家的新房,摸丝绸被面。她的手毛毛糙糙,一碰到被面就拉出一条丝,人家的脸挂着,她又读不懂,继续摸,摸到最后人家只能扳着她的肩膀请她出去。
我只能称阿妹是女孩,她和我一般大小,我结婚,二十五岁,她也是这个年龄了。她居然活到了医生给她预测的年龄点,而且还有延迟下去的迹象。怎么能不延长下去呢?她的眼神里和当年的我一样,萌生了对爱情的无限向往。她搓着手指,她的手指皮肤已皲裂开来,淡淡的血在渗出。额头上的皱纹横生。在迅速走向老化与衰绝的过程中,是那颗对爱情挣扎的心在支撑着她。
她就坐在我新婚的床沿边上。仿佛,她也陷入了这温柔的包围中而沉醉。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早已饿得肚子咕咕叫。她全然没有感觉到饥饿,她像个放在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水流的方向,在不断流淌。房间里的气氛氤氲,她刻满皱纹的脸缓缓张开,微笑着。
她的心路,通向爱情,通向天堂。她默默地在旁静坐着,仿佛今晚的主角是她。那种热望,不可逆转,翻飞在她的胸膛,令所有的苍白在刹那间变得色彩斑斓。
两年后,我听说,阿妹要嫁人了。
当然,这还在考证之中。来求婚的人是十里之外穷得精光的秃头,更可怕的是,他们一家三个单身汉,父亲、两个儿子。秃头四十多岁,青筋暴出,求婚时他不住地说:我会把阿妹好好疼着爱着,不让她受半点儿委屈。他的话里显然有种迫不及待的虚假性,这信誓旦旦的承诺让真正心疼阿妹的人感到惊惧,仿佛前面是个火坑,我们能不负责任把阿妹往前一推,然后狠狠心转身吗?
阿妹咬着嘴唇,手指头含在嘴里,满心欢喜。她在电视前面,屏幕上花花绿绿,一个个人头,好玩得很啊!阿妹侧着脑袋看,看见一个男人在亲吻女人,很长久,她哧哧笑出声来,很幸福的,仿佛她就是剧中的那个女人。
阿妹最终没有出嫁。这是她奶奶的意见。老人家表情严肃,留下一笔钱,特意指出是给阿妹的。阿妹或许在这件事上还怨恨着她奶奶。阿妹的背越来越佝偻了,皮肤用手指一提,能拎得老高。她说话的嘴里,发出异味。她瑟缩在阳光底下,像一只灰扑扑的圈养鸡。
阿妹的名字,我们偶尔会提起。阿妹生活在我的城市之外,与我一起呼吸着,这世上的尘埃,落在她的身上,也落在我的身上。阿妹的人生旅程渐行渐近,她却不知道,依然向往着遥不可知的爱情。那不死的柔情,像爬山虎的叶子,延伸了无数个白天黑夜。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第185篇、爱的故事情感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186篇、随缘爱情情感故事

我有一个叫娟子的朋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28岁,单身一人,还没有谈朋友。娟子说:“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找工作没什么门路,在学校时我怕学不好专业课,毕业后就业很困难,所以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业余时间,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我都是做家教、打短工,哪里还有时间谈恋爱?”
我说:“你现在已经工作好几年了,怎么还不找一个呢?是不是你对男方的要求很苛刻?”
娟子说:“我对男方没有特别的要求。我不像许多女孩,要求男方又有房子又有车。我感觉那样不是在嫁给他,而是嫁给房子和车了。”
“那你现在一个人生活,不觉得孤单吗?难道不感觉生活中缺少了一些东西?”我认识的好几个还没谈男朋友的女孩子,有的比娟子年龄还小,跟她们聊天的时候,在她们嘴里吐出最频繁的几个字就是“孤单”、“生活无聊”。我想娟子肯定也有这样的感觉。
娟子甩了一下秀长的黑发,看着我说:“我没有这种感觉。平时上班,每天都忙忙碌碌,有时工作还做不完,根本没时间想别的事情;周末我报了健美班,在那里学瑜伽,做健美操。我现在的生活很充实,没有你说的那种孤单感觉。”
“可是你的年龄终究是越来越大,需要成家立业,要找对象的,不能因为自己不孤单就不找另一半呀。”
娟子笑着说:“在爱情方面,我是随缘的。我相信缘分,缘分到了,自然会找到相爱的人。”
我有些担心地说:“如果你不主动出击,我觉得你今后的难度还是越来越大。哪里有那么好的随缘爱情来到你身边……”
娟子笑了摇着头,对我的话不置可否。
和娟子那次聊天过后,转眼一晃,我们又有三年没有见面了。直到上个月,她打电话让我参加她的婚礼,我才知道,她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了。
在娟子的婚礼上,我见到了她的新郎,是一位很帅的小伙子,在一家公司任副总经理。我悄悄问娟子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是不是你主动追人家的?”
听了我打趣的话,娟子说:“我是去他们单位谈业务时认识他的。他说他因为工作忙,才耽搁到今天没有恋爱。后来我们便自然地交往起来,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今天。”
“那他怎么看上你的?”我有些不解地问,“人家可是公司副总经理。”
“我和他交往,正是因为随缘,没有强求,他才爱上我的。”娟子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他说,他就是看上我这种对生活的态度,才决定娶我的……”
听了娟子的话,我一下明白过来,也终于理解了娟子的“随缘”爱情。在娟子看来,“随缘”便是一种真实、自然的生活态度,不矫揉造作,不急功近利,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以积极健康的姿态迎接每一天。正是凭着对爱情的这份“随缘”,娟子终于换来别人对她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了她的真爱……
第187篇、把那面墙留给娘情感故事

木根在村公路边开了家饭店。一天,一辆小轿车载着几个衣冠楚楚的男人来到木根的饭店,提出要租饭店朝北的那面墙做广告。为啥?因为它的位置好啊!南来北往的人都能看到,比上报纸电视的效果还好。木根听了眼睛一亮,可不知为何,谈到最后木根却婉言谢绝了。
这件事很快就在村里传开了。人们惋惜地说,这个榆木脑袋的木根!人家一年花三万块钱租他一面墙做广告,他竟然拒绝了。三万块,那可是一般农户好几年的收入啊!
过了几天,有两个人提着油漆桶、拿着大刷子来到了这里,看架势是准备在墙上刷广告。人们都说,木根终于开窍了。
第二天,人们惊讶地发现墙上写了一则寻人启事,白底蓝字,十分显眼。启事旁边还配了一张大照片,那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人们这才恍然大悟:木根的娘患有疯病,几年前,她走失以后就再没回来,原来,木根是要把这面墙留给他走失的疯娘啊!
第188篇、父母也有梦情感故事
前几天,我给父亲订了他“处女航”的飞机票,之后的发展让我情感涌动,也让我意识到,关于我们父母的很多事情,我们都是太过想当然。
周四,我的父母回老家,我去机场为他们送行。我的父亲一直在印度政府部门工作,他从来没有坐过飞机,所以,我想利用这个机会给他一次神奇的经历。尽管父亲让我给他订火车票,但我给他订了捷达航空(印度最大的内陆航空公司)的飞机票。
当我把飞机票递给父亲时,那一刻,我能看出来,他是多么激动。在等待这次旅行的时间里,父亲脸上的激动总是那么明显。他就像一个即将上学的孩子,一直都在为那一天的到来准备着。我们一起来到机场,父亲在等候安检的时候,完全陶醉在马上要上飞机的喜悦之中。
就在父母即将进行安检时,父亲走到我的身边,对我说了声谢谢,这时,我看到他的眼里有泪水。我知道,父亲感动不是因为我做了什么很伟大的事情,而是我做的事,对他来说意义重大。
送走父亲以后,思绪久久难平: 当我们还是孩子时,我们的父母还有多少梦想没有实现?我们,不管家中的经济状况如何,总是让他们给我们买漂亮的衣服和玩具,带我们外出旅行……我们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了照顾我们的愿望而做过很多牺牲?
现在,我们对我们的孩子又用同样的方法。我们总是要给孩子最好的:带他们去公园、给他们买玩具等。但是我们容易忘记我们的父母为了能看到我们快乐曾经付出的。我们有责任去确认我们父母的梦想是否都已实现,我们有责任去确认他们是否尝试了他们想拥有的经历,去弄清他们的人生是否完整。
我想对父亲说一声“对不起”,我不应该让你对我说“谢谢”,为了乘飞机这个小小的梦想,我却让你等了这么久。

第189篇、手机上的爱情感故事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的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的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的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的喝酒,拼命的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的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 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的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的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 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的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的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 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 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 CALL,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 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 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
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大量的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 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的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
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 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的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每天都看一遍的数字:13901120521. 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 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 传到他的耳边。“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
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 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 999支!”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支。
99支火红的热烈的欧洲来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象。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的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来,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如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 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
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的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他们,但……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的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 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13901120521.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
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受约。
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
“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
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受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
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医生在诊断书上写下:“实行安乐死比较人道。”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
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 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 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13901120521,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型号——诺基亚。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的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
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他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第190篇、幸福如汤,要趁热情感故事

他是一家之主。每次下班回家,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不要烦我了,我已经很累了。今天也一样。于是一如既往,妻子安静地做饭去了。几个孩子看见他回来,一个一个轮流叫过一声爸爸,然后纷纷跑开,自顾自地玩耍去了。
他又辛苦了一天。他想,自己是一个非常有责任感的父亲。他板着脸坐在小椅子上,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已经忘却如何说一个笑话,他也不会去扮鬼脸。孩子们在一边自己玩得很开心,没有谁来打扰他。妻子做好饭菜会叫他的。这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这样一幅幸福的画面,还有什么不满足?他应该是非常非常满足了。可是,一种很空乏很寂寞的感觉,升了起来,在他的胸口回荡。在他回到自己的家以后,却发现,他用所有的一切,所撑起的一个充满甜美欢笑的家,居然与他如此保持着距离。不,这种距离不是刻意制造的,没有亲人喜欢距离。但,确实存在。
我们无比相信,成年以后,那些小小的孩子,会对他们的父亲无比爱戴、感激与尊敬,因为他的心血与付出是巨大的。
只是现在这一刻,孩子们在母亲那里嬉闹着,在温暖的怀抱里笑着。米饭端了上来,乳白的鲫鱼汤飘着鲜美的香味,小炒菜散发着诱人的光泽。那是一种甜蜜而温暖的氛围,他就身在其中,却格格不入。甚至没有人注意到他默默吃完饭,回到卧室的时候,眼角有潮湿的痕迹。
是谁的错?应该怪谁?
他什么都没有去追究。只是在下一次回家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小小的改变。门打开的时候,他张开怀抱,微笑着,对所有人说:爸爸回来了。大家都过来,让我抱一个。
第191篇、秦老师情感故事

春节同学们聚会,大家不忘问候老师,听筒那边传来秦老师的声音,还是那么温婉轻柔,这久违了的声音,犹如一粒石子抛在平静的湖面上激起了阵阵涟漪,多年沉淀在心底的内疚和不安瞬间升腾起来,将我带回难忘的学生时代。
秦老师叫秦淑雯,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在她美丽的名字下支撑着娇小的身躯和鲜明的个性。眼睛是她脸上最出色的地方,人们常说那是心灵的窗户,秦老师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几分威严几分温柔,笑的时候眯成一轮弯月,那扇心灵的窗户总是透着浓浓的春意,为这张平常的脸增添了亮点。
秦老师说着一口流利的广味普通话,偶尔,语速快时还带点卷舌音,这些并不影响我们对她的尊敬和好感。
秦老师是从三年级开始接的我们班。曾经,我们班是全校的骄傲。班上人才辈出,很多同学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多才多艺的文艺细胞,他(她)们在市广播电台和区文化馆的合唱团担任歌手,那年代的小歌手没有家长去悉心培养,全是老师慧眼识星将同桌的你、我、他搜罗出来一个个推向舞台,著名歌星刘欢就曾是我们的校友。不仅如此,我们的文化课在年级组从来都名列前茅,班上课堂纪律好,区里校里做课题非我班莫属。
后来,班上调来一位高老师,高老师脸色苍白身体欠佳,经常生病,学校就安排代课老师,你一节我一节,竟使班上的课堂纪律节节败退一天不如一天,那些调皮的小鬼们终于找到了作妖的机会,纷纷跳出来表演。本来同学们口才就好,课上接老师话茬那是一绝,那些代课老师压不住茬,语文课经常像是在演三句半,就在曾经那么出彩的班岌岌可危成为散漫成性的乱班的时刻,秦淑雯来了。
秦老师很专业,其特点是课讲得特有风采,她能抓住学生的注意力,引导着我们像听故事一样走进书本,再跟着她从课本里跳出来任思想在天空飞翔。她还是管理高手,课上谁要是想接她的话茬,她请您上台讲,而不许在座位下面乱嚷嚷,小鬼们胸中既无城府又缺墨水,不过是瞎贫嘴而已,秦老师用她那双利剑般的眼睛看着你作妖,把你的那点能耐剖析在大家面前,让你体无完肤。只一次,小鬼们就领教了什么是厉害,其它课也没人敢接下茬了。
课堂纪律好了,秦老师又在课余时间组织排练文艺节目,发挥同学们的特长,舞蹈“红梅赞”,话剧“刘胡兰”都是我们班曾经创造的辉煌。演出不仅轰动了全校,还代表学校到区里去汇演。
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走近了她。
我是班上的小不点儿,当年在幼儿园只上到中班,凭着老师的一纸证明坐到了小学教室里。我比同学们年龄小个子也矮,上课坐在秦老师的眼皮底下不敢轻举妄动。这班上既不显山又不显水的小不点儿偏偏得到了老师们的喜爱,让我担任了很多职务。因为从小生活在北京,残留了点儿京腔,老师们都说我说话标准,让我负责全校的卫生讲话,每到周四,在校广播室的麦克风前我都要装模做样的读上几条,当然,这些抛头露面的事情全是秦老师的大力推荐。
我的弱点是独立性差,在班上我从来说不出不和谁玩,只要人家和我玩,我就特高兴,跟在同学身后屁颠屁颠地美得一塌糊涂。
那时的日子就是这么无忧无虑。
直到文革开始。文革对我最大的冲击是不再上课,但变化最大的却是几天之内我们的任课老师几乎全成了牛鬼蛇神,秦淑雯首当其冲。
大字报列出了她的诸多罪状,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曾与我们朝夕相处和蔼可亲的老师竟有那么多罪行?看到秦老师被高年级同学剃了阴阳头,我真替她难过,不敢直视她。后来在审查我的红小兵资格时,有同学说,你还加入红小兵,小豆子,要不是秦老师偏向你,怎么会做班干部?你是秦老师的走狗!
同学的一席话说得我气都短了,我不明白就因为被老师喜欢,就和她划到了一个行列?紧张、害怕、焦虑和苦恼缠绕着我。看见秦老师我心中就沉甸甸的,我下了决心一定找机会表明态度,和她划清界限。
这机会很快就来了。一天,我和同学在楼道里遇见了秦老师,她正用力地擦着厕所门上的玻璃,瘦小的身躯显得那样单薄,剃过的头发长出来一些,一撮一撮地盖住前额,有的头发上还粘着浆糊。看到我和同学走过来,她帮我推开门,用手撑着门让我们走进去。就在那一刻,鬼使神差,我突然有一种冲动,当着同学面大声地冲着她说了一句:“秦淑雯,不用你偏向我!”说完,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秦老师闻罢一愣,脸“嗖”地红了,她紧抿着嘴唇低下了头。
瞬间一丝恍惚在心中闪过,我知道伤了秦老师的心,这世上还有善恶之分吗?为了表现自己我竟好歹不分。秦老师,原谅我吧,我也没办法。很快,我又安慰自己,大家都这样,你为什么不呢?即使这样,我还是没当上红小兵,因为我的父母都是走资派,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同秦老师一样在接受群众的批判。但我的内心还是有了变化,我看秦老师的眼光变了,关心变成冷漠,同情变成了无情。
这情景持续了一段时间。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又让我改变了对秦老师的态度。
那是一个飘雪的冬日,瑞雪初降飘飘洒洒,大地银装素裹一片白茫茫,我和同学正在教室里说话,楼道里忽然传来了凄厉的喊声:“我不是反革命!我不是反革命!”随后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由远而近飘了过去。我和同学们不约而同地冲出教室,只见教数学的林老师的身影在楼道端头窗户上一闪便不见了。“啊呀,林老师跳楼了!”听到喊声,吓得我不由自主地闭上了眼,等定下神慢慢走到窗台向下望去,林老师静静地躺在雪地上,头上汪着一摊鲜血,周边围了一大堆人。
这情景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多少年也挥之不去。
林老师是秦老师的搭档,她们一个教数学一个教语文,使我们班的成绩始终保持着年级第一。我很喜欢林老师,不仅因为她有漂亮的面孔,更为她有博学的知识。林老师是南方人,喊我名字时脸上总是挂着浅浅的笑意,温柔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不明白这些老师怎么会在一夜之间都成了阶级敌人?多少年后,当我也参加工作走上社会,亲身体验了人世间的种种险恶,才慢慢悟出了其中的奥秘。
林老师是大家闺秀,有着优雅的气质和良好的教养,她待人和蔼可亲,教学成绩斐然,可优秀同样招惹人,林老师的不足是家庭出身不好,在那个群众斗群众的年代,出身不好足以给别人把柄将自己致于死地。林老师有她刚烈的一面,也有她脆弱的一面,当刚烈和脆弱合成一体时,她便会以死来抗争人们强加在她身上的不实之词。
林老师被抬走了,地上留下了殷红的血迹和杂乱的脚印,瞬间,泪水模糊了双眼,我敬爱的老师以这种方式离开了我们,我不敢大声哭泣是因为她出身不好。
平心而论,直到林老师自杀我们从没歧视过她,偶尔在楼道里相遇,我们仍向她问好,而对秦老师,大家早已是横眉冷对。
因为林老师的跳楼,改变了我对秦老师的态度,想起无辜的林老师,我不忍再伤害秦老师,我们本没有深仇大恨,更何况她一直都关爱、呵护着我,我不愿由天使堕落成白眼狼。校园里经常能看见秦淑雯在不同的场合劳动改造,她面孔严肃沉默寡言。同学们依然如故,有人看见她就高呼口号,用打倒、坦白、油炸等一通胡喊乱叫恶心她,男生还常上前踢一脚打两拳啐唾液欺负她。我躲在同学们身后远远的望着她,任凭眼神游离,躲避着她那双善良的眼睛。
我终于升入中学逃离了秦老师的视线。后来参军离开了这座城市。那年探亲回家在街头竟意外地看到了她。
秦老师还是那般模样,既没胖也没见老,步履轻快。多年不知她的情况,我没敢贸然上前,谁知她记恨我不?秦老师没发现我,只顾急匆匆的赶路。望着她渐远的身影,我心中充满了矛盾和犹豫,秦老师和我们在一起的欢乐时光和那些苦涩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
去年春节,同学们再次聚会,有人提议把秦老师接来,这提议得到大家的共鸣。当秦老师身着大红毛衣,精神矍铄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时,那双眼睛依然那么有神,依然那么温柔,岁月的痕迹为她增添了慈祥。文革的创伤没给我们师生之间留下印痕,她对每个人的名字记忆犹新。我心中忐忑不安迟疑着不愿靠前,秦老师一把拉过我,“小不点儿,还是娃娃脸,你比她们都年轻。”一句话打消了我的顾虑缩短了我们的距离。我只对秦老师说了一句,原谅我,那时我太不懂事,然后便泪眼婆娑。
同学们挨个问候秦老师,我从他们手中接过话筒大声地说:“秦老师,小不点儿给您拜年,祝您健康长寿,心想事成。”
第192篇、金枝玉叶的花语情感故事
爱上他的时候,她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子,眉目宛然,神情安静。
他极宠她,带她去看夜色秦淮,去看烟波浩渺的玄武湖,去乌衣巷燕子矶,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喜欢轻轻捏她一笑就皱起来的鼻子,喜欢将她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斜风细雨的玄武湖,烟水茫茫。映着水光,他的样子很好看,有如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有时候,她想,跟着这样的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一个女子心中的梦吧。尽管,他从未开口向她求过婚。那时候,她还年轻,常常对自己说,不急,也许等到明年,他就会说了吧。
一年一年,一月一月,走不完的四季。她渐渐老了,有些发慌。他却总是在她的暗示里,淡淡地笑着,不给她答案。她总是在得不到回答的时候,跑去天台,看那些金枝玉叶到底有没有开花。
那八盆金枝玉叶,是她每一年生日时,他必定会送的礼物。他会顺便给她买项链,耳环,手镯,香水,却惟独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可他依然还是宠着她,带她去南京的大街小巷里,找六朝胭脂的痕迹,珠市南曲的曾经。
第八盆金枝玉叶送来的那天清晨,她赫然在梳子上发现了一根白发。她有些心惊,韶华渐渐消逝,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要娶她。第九盆金枝玉叶送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一片灰凉。她知道,这一年她依然等不到答案。
她没有再等第十盆金枝玉叶。那个秋天,她抱着第一年他送的那盆花,悄悄地离开了。
她在南京的偏僻角落里住下。九年了,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太熟悉。那些印记在这个城市之上的深深文化底蕴,也印记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再也离不开。
一晃又是一年。
那盆金枝玉叶忽然开始掉叶子了,她心里直发疼,仿佛就连那些跟往事惟一的维系,也要离开她了。她上网去查资料,想查找救治的方法,却猛然发现,原来金枝玉叶的花语是:永结同心,血脉相连。
她愣了一下,突然抱着快掉光了的金枝玉叶,止不住的啜泣。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便给了她誓言与承诺。只是,她一直并不曾知晓,只是傻傻地等着那枚象征婚姻的戒指。她抱着那盆花回去找他。他的嘴角依然带着儒雅的笑容,淡淡地对她说,你回来了,真好。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们结婚了。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欢。传说中,金枝玉叶的花期很不固定,要么长年不开,要么一开便是一生,只是浇灌它的那种东西,叫做永恒的爱。

第193篇、欠父亲一声“谢谢”情感故事

在动物园,看到两只猴子在荡秋千,儿子格外兴奋,站在猴山旁边的铁围栏外久久不愿离去。不知是谁突然扔出一瓶可乐,两只猴子立刻停下玩耍,拼命去争抢在地上滚动的可乐。儿子好像记起自己也口渴了,说:“爸爸,我口干,我要喝水。” <>>
我一边应着:“好,我们一起去买。”一边拉着儿子准备离开猴山。儿子却仍旧抓牢栏杆:“不,爸爸,我还要看猴子。”父亲正站在我们旁边,对我说:“我去买,你在这儿陪逗逗吧。”看着父亲蹒跚离去,我喊:“爸,多买一瓶吧,我也有些渴了。” <>>
小卖店不远。父亲将一瓶水递给我,我旋开瓶口递给儿子,由他自己去喝。随之我取过父亲手上的另一瓶水,几口就消灭掉一半。父亲看我将瓶盖拧回去了,一伸手,水瓶又回到他手上去了。这是老习惯了,往往全家人一同出来游玩,六十多岁的老父亲俨然是大半个“勤杂工”。儿子还仰头抱着瓶子张口咕咚咕咚猛灌,喝声很响亮,其实才吞下去一点。好一阵之后,儿子将瓶子递还我手上,与此同时他凑到我脸颊亲了一口,亲亲密密地说:“爸爸,我喝饱了。谢谢爸爸。”<>>
不知为何,我忽然觉得心里起了些许波澜,我想起自己忘了一句话。我刚拧好第二瓶水,父亲的手又伸到我面前了:“你照看好逗逗吧,我去放生池旁坐会儿。”父亲指指放生池,那里有一排石椅。我稍一迟疑,喊他:“爸……”父亲正转身欲走,听我喊他,回头:“还要买什么吗?我去。”我摇头,轻声说:“爸,谢谢您了。”
父亲什么也没说,停顿了半秒,还是朝放生池走去。可我觉得他有些混浊的眼睛仿佛很亮地闪了几下。我再一次学着我儿子,对着老父亲的背影在心里悄悄喊了一声:谢谢爸爸。
第194篇、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情感故事
(一)
我喜欢幻想,喜欢不切实际的东西,正如我喜欢郁金香,不喜欢红玫瑰,虽然我家楼下就种了一排红玫瑰,而我从没见过真正的郁金香;正如我喜欢足球,远远胜于篮球,虽然我勉强会打篮球而根本不会踢足球。
其实我喜欢的应该是踢足球的男生。篮球boy程枫是风一样的男生,四处飘荡,很帅,很有女生缘,可我对他没感觉。足球boy于杨是鱼一样的男生,独来独往,很酷,从来不多说话,我却很欣赏他。
他们两个就好像是我生命中的红玫瑰和郁金香。
我的篮球是程枫教的,但我老喜欢打击他说程枫你真臭,一个球都没进。程枫气得脸都青了:喂,给一点面子好不好?我说程枫你没面子吗,用得着我给?程枫失语,怔怔地看我。我微笑着转身,穿过满目嫉妒与惊讶的漂亮女生的墙,安静地走开。
程枫没来追我,我知道他不会的,那么多美眉,他应付都应付不来呢。
我漫无目的地绕着校园,欣赏着花草树木和躲在花草树木间的浪漫。可是到足球场的时候,我就走不动了,有个很酷的男生一个人在踢足球,是于杨。
一个人打篮球的男生很多,程枫也常常一个人打篮球。暮色里,女孩子们绕着篮球场散步,看篮球蹦蹦跳跳,看独自打篮球的男生在晶晶亮的汗水中演绎力与美的完美结合。而通常程枫独自打球的场地更能吸引许多夸张的尖叫声和流光溢彩的眼眸。
可是一个人踢足球的我想就只有于杨了,好像很不可思议。他总是一脚把球踹得老远,又不惜千辛万苦奔过去,再踹,偶尔莫名其妙地摔得仰面朝天。我暗笑他真傻。
其实看一个人踢足球的观众才最傻。
(二)
是我先让程枫教我打篮球的。才进高中那会,校园里女子篮球当红。我和死党小美不知天高地厚地去找邻班“校草级”大帅哥程枫拜师学艺,后来糊里糊涂的程枫就说喜欢我了。
我们算不算交往,我不知道。我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听CD,一起在月光下散步。情人节他送的巧克力我嘻嘻哈哈咬得干干净净,只有玫瑰花我忘了养在清水里,很快就蔫了,扔了。也该他倒霉,不知道我只喜欢郁金香吗?
可是有一天小美说我们不算,你连手都没让他碰过对吧?你甚至从没喜欢过他。小美那么咄咄逼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小心翼翼地问,那我们算什么?小美突然就哭了,泪水里挣扎着她的心痛和我的惶恐:汪小萱你太虚荣了,你根本不喜欢他为什么还要死抓着不放?你只是为了炫耀自己,根本不顾别人的伤痛……
我愣住了,我真想冲上去甩小美一记耳光,可是我不由自主地一步步往后退,退,退到死党变成死敌。
最后,这记耳光响在了程枫脸上。当他把小美两年里写给他的信全部带到篮球场上,告诉别人他喜欢的人是我而不是小美的时候。这记耳光也是我们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但在耳光响过之后,我后悔了。汪小萱你在干什么,抢篮球么?你的不经意,却让自己最好的朋友朝思暮想的篮球旁落,而这个篮球,从来就不忠于它的主人,它从一个人的手中传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却还在暗自偷笑,看那么多人为它争得不可开交。
只是,我有什么权利指责篮球之错呢?
程枫捂着脸,怔怔地看我,篮球从他手里滑落,沿着暮色一路滚去,消失在一片脆弱的沉默里。我瞪大眼睛,任怒火从里到外燃烧,又闭上眼睛,全身冷得发抖。
突然,从足球场传来很大的响声,我依稀看见紧锁眉头的于杨在和他心爱的足球一起跳跃,刚刚升起的银色月光在他厚实的肩膀上哗啦哗啦流淌着。
我突然想离开了,我不想再伤害程枫,但我想我已经真真切切地伤害了他。我也不想陪他站到天亮,因为他不是于杨,不是深沉的郁金香,他不过是一朵艳俗的玫瑰。
(三)
我想说的是,我不漂亮,不可爱,也不兰心蕙质,你选择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我想说的是,我们单独在一起很快乐,因为我当你是好友,可在你自私的喜欢中,我忍不住想逃。
我想说的是,其实和你打篮球的时候我的心在随着另一只足球奔跑,我的心同那个鱼一样的男孩全身心融入了绿茵场,他的笑容有多纯多灿烂。
然而,我不敢开口,我怕我的嘴唇轻轻翕合,声音便会割裂温润的月光。
你从来都没喜欢过我吗?程枫幽幽地问我。我看着他的侧脸,反而开始平静下来,我知道这句话他迟早是要问的。
我说我不知道。
程枫真的疯了,他抓住我的肩膀歇斯底里大叫起来:难道汪小萱这么久以来的笑容都是假的?
我抬眼看程枫,看这个阳光般陪我快乐陪我痛苦的男生,这个把我捧在王座上,让我被人羡慕被人妒忌的男生。
可我发现我无法面对他,我只能选择逃,逃得远远的。
一个星期之后,我却看见小美牵着于杨的手在校园里招摇。
小美挑衅的眼神里零星闪着痛苦,于杨清澈的眸子里浮动着丝丝不安,程枫跌跌撞撞若有所失地走,我则不得不慌慌张张地跑。
小美漠然地看着我;于杨无语遥遥凝视球场;程枫把球狠命往玻璃窗投;我混在人群里偷窥所有的泪水和笑容,掩饰所有的笑容和泪水。
这样的故事会不会有结局?我想我真的该逃了,逃个干干脆脆不露痕迹,那样也许会留下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四)
我一放学就躲到图书馆里,在那里耗上半天时间,我希望我可以逃得了程枫逃得了于杨和小美。
真好,在图书馆里我可以什么都不想,只沉浸在小说跌宕的情节中,我总是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窗外有一棵高大的梧桐,细碎的阳光穿过梧桐叶,摇曳在我面前的书桌上,这样的光景很不错,至少,我很平静。
我开始注意到一个斯文的男生,戴着宽帽檐的帽子,大大的眼镜,总是安静地坐在我对面,有时候我来晚了,他就会放一本书在他对面帮我占位置,我向他点点头表示感谢,他也只是嘴角微微地翘起,又继续看书。有时候他间或出去买七喜汽水,顺便也帮我带上一瓶,我也不客气地接过。而当我看那些悲情文字弄得鼻涕眼泪一大把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地递过来一张洁白的面巾纸,让我无比的温暖。
这个男生就像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洒在我冰凉的手心里,暖融融的。
那天在图书馆,隔着重重的书柜,我远远地就看到于杨和小美手牵着手来借书,我四处躲藏,最终无处可逃,一头撞进一个人宽阔的怀里,把对方的眼镜都撞掉了,我是认得这个大大的黑框眼镜的,是那个一直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的!我手忙脚乱地把眼镜拾起来,慌乱地抬起头,我看到的却是程枫微笑的眼!他正一脸坏笑地看我:不至于这样吧。
我有一种被戏弄的感觉,狠狠把眼镜摔到他怀里,转身离去。
如此小的一个学校,我竟然无处可逃!我不再去图书馆,只躲在寝室里听收音机。
突然一个晚上,收音机里有一个男生在娓娓讲述一个关于郁金香的动人故事。他把她喜欢的女孩比喻为郁金香,在那个偷偷喜欢女孩的春天,他买了一株郁金香种在阳台上,每天看着花儿一天天抽出新的叶子,他的心里就有小小的希望在悄悄膨胀,他相信总有一天郁金香会开出美丽的花来,而到了那一天,他就说出心中的秘密。
终于,情人节的前一天,郁金香的花苞像个小小的火炬一样擎了起来,他说不出有多欢喜,终于鼓起勇气要把花儿送给女孩,告诉女孩自己有多喜欢她。可是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的雨,把郁金香小小的花苞给打折了,没有办法,他只好像别的男生一样送了女孩鲜艳的玫瑰……
很多听众都很关心故事的发展,他叹叹气:没什么发展,她喜欢的人不是我。
我关了收音机,叹叹气:可惜这样痴情的男生已经不多了,于杨,如果是你,你会为我种下美丽的郁金香吗。
(五)
一个月之后,有一个广告公司要来我们学校为一辑球鞋电视广告挑选演员,整个校园一下子沸腾起来了。那可是一个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啊,最重要的是――剧组在学校挑选的十个候选人名单里,有于杨,也有程枫和小美,当然,我也是其中一个。我暗暗下决心,这一次我绝对不能输,为了于杨,我一定不能输给小美。
在十名候选人当中,最后只决出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担当男女主角,而经过层层筛选,最后竟戏剧性地剩下了我们四个。
最后的角逐是赛跑,因为广告中的男女主角不仅青春阳光,而且还是运动健将,里面有一段戏是他们在原野上快乐地奔跑。
发令枪声响起来,我这个一向不喜欢跑步的女生却发了疯一般的向前冲,因为我知道,我绝不能输给小美,输了这一次,我就全盘皆输,我就永远失去于杨了。
不知道哪来的力量让我像一支离弦之箭向终点冲去,还差一步、两步,终于,我先小美一步冲刺了,是的,我终于赢了!
我期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我看到于杨正手捧一盆美丽的郁金香向我走过来,于杨,真的是于杨,真的是那个梦里千百次送我郁金香的于杨!
我仰起头来骄傲地接过那盆我梦寐以求的美丽花朵,就好像接过一个属于我的瑰丽梦想。我想我真的可以扬眉吐气了,我终于可以和于杨并肩站在一起,接受无数的鲜花和掌声,我终于等到了魂牵梦萦的郁金香。
我对于杨说:你赶快去准备一下吧,马上就是你和程枫的比赛了。
于杨淡淡地说:不用了,程枫已经退出比赛。
为什么?我大吃一惊。
不知道,但是他让我把这盆郁金香送给你。
你是说,郁金香是程枫种的?
是的。
程枫……我抱着郁金香狂奔起来。
可是哪里有程枫的影子?
我呆呆地站在风中,我一直以为程枫是一株艳俗的红玫瑰,没想到他早已为我种下深爱的郁金香,默默地关心着我,注视着我。而我一直以为于杨是我生命中的郁金香,他却只是那株鲜艳的红玫瑰,给了我很多很多幻想,可当我走近的时候,它却以最锋利的刺让我所有瑰丽的梦想一一破灭。
我退出了广告片的拍摄,女主角换了人,但不是小美,听说她转学了。
我去了小美的宿舍,她的舍友告诉我小美只带走了简单的一些行李,把大部分物品都分给了舍友。
我坐在小美的床上,突然看到床头有一只精致的纸盒,我不由自主地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大沓荣誉证书,最上面那张,赫然就是某市女子短跑冠军的奖状!我看得一脸的泪,原来,小美是故意输给我的。她以为这样就可以成全我,却不知道在我退出广告片的拍摄之后,于杨也退出了。
后来听说,于杨放了假就去小美所在的城市寻找小美,手里是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那个暑假的一天,我一手抱着郁金香,一手牵程枫的手微笑着走过街头,在街头的大屏幕投影里,我们看到了两个月前我们放弃掉的广告片已经播映了。在广袤的原野里,帅气的男生和美丽的女生快乐地跑啊追啊,男生女生的面孔在我面前不断幻化着程枫和我、于杨和小美、红玫瑰和郁金香……
终于明白,原来,爱对于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不要以为没有人爱你,而是,当你彷徨难过的时候,爱已经在你身后,请你记得转过身来,爱与你其实只相差一转身的距离。
在红玫瑰与郁金香的对决中,我们迅速长大。

第195篇、给你说句话情感故事
窝在大山深处教了一辈子书的老魏退休了,打算去城里看看,见见世面。
下了火车的老魏顺着车站附近的一条小巷走着,小巷两旁有一个挨一个的铺面,老魏很奇怪,为什么整个一条街都是搞美容美发的?更让老魏奇怪的是,每个铺面的玻璃门都半开着,里面坐着一个姑娘。正在纳闷的老魏突然听到第一家铺面里的姑娘怪怪地向他招手,冲着他喊:“哎,来来来,给你说句话!”老魏一看,不认识那姑娘呀,就前后看了看,他身后有个小伙子,老魏想兴许人家是跟小伙子打招呼呢。老魏还真看到那民工打扮的小伙子朝玻璃门里走去,姑娘笑吟吟地拉着小伙子的手把他拽了进去,门被姑娘的小手顺便拉上了。老魏想,真被我猜中了,人家是熟人。正想着的老魏又经过第二家店,那里的姑娘也怪怪地向他招手,冲着他喊:“哎,来来来,给你说句话!”正好有个身背旅行包像出差模样的中年男人朝老魏迎面走来,那男人直接冲着那召唤的小手就过去了。老魏想,又是熟人,我就说嘛,怎么会叫我呢!
巷子很长,老魏仍然朝前走,从一个铺面里又传来“哎,大哥,来来来,给你说句话”的喊叫声,老魏这次没有发现别人,那声音是叫自己的。那姑娘见他迟疑,又喊:“大哥,就是你,来嘛,给你说句话!”老魏听着那口音有些耳熟,心想,难道我今天也遇见熟人啦?不对吧,真是熟人她也不应喊我大哥呀,我都快六十了呀。
老魏就朝那扇玻璃门走去,对着那姑娘说:“你要跟我说什么?”
“大哥……”姑娘看着走到自己面前的老魏突然就把话噎在了喉咙里,脸刷地红了。老魏一下子认出了姑娘,是村里的小兰!老魏就笑了,说:“几年不见,你都在城里开理发馆了!哦,你刚才怎么叫我大哥呢?”小兰低着头,低低地说:“喊错了,魏老师!”老魏说:“叫叔吧。我退休了!”小兰说:“退休了也是我的老师呀!”老魏这才细细看了看小兰,她涂着粉粉的口红,描着亮亮的眼影,身上的衣服少得像没穿一样。老魏想,城里开理发馆都要穿成这样吗?老魏说:“让我看看你的理发馆。”说着就朝玻璃门里迈脚。小兰没拦住,急忙窘窘地说:“也没什么好看的,很简陋的!”进了门的老魏看见里面还有两个姑娘,一个正给一个男人洗头,一个正给一个小伙子揉背,她们穿得比小兰还少。老魏用搜寻的目光看了一下四周,没有发现理发用的推子和刮胡子用的刀子,就说:“你这里不理发吗?”小兰没有回答,那两个姑娘冲着小兰怪怪地笑,小兰脸又红了。老魏突然回过神儿来,说:“小兰,你……”老魏话还没出口,门外进来了一个背书包的小男孩,老魏认识,他是小兰的弟弟小辉。小辉三岁那年,他们文化不高的母亲被人贩子拐卖了,至今未有音讯。正当乡亲们为这个家叹息时,在工地上做粗活儿的父亲偏偏又被脱落的架管砸死了。安葬了父亲,只有十六岁的小兰就辍了学,带着弟弟跑到城里打工来了。小兰曾是老魏班里很优秀的一个学生。
小辉跨进玻璃门,突然看见了店里的老魏,惊喜地说:“魏老师,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还没等老魏回答,小兰已先开了口:“小辉,赶快做作业去!”
小辉“哎”地应了一声,就掏出书本,趴在沙发前的小茶几上做作业。小兰突然看见小辉的脸上有道伤痕,就走过去心疼地问:“你是不是又和同学打架了?”小辉不言语,小兰突然哭起来,狠狠地在小辉后背拍了一巴掌,说:“姐告诉你多少回了,要好好读书,不要惹是生非,你怎么就又跟人打架了?”小辉突然说:“谁让他们说你是‘小姐’呢!”
老魏心里不是个味儿,一下子没了在城里转的兴致。老魏想回家。他悄悄拉开门,刚走了十几步,手里还握着铅笔的小辉朝他追来说:“魏老师,给你说句话!”老魏弯下腰,小辉把嘴搭在老魏耳边,轻轻地说:“我姐不是别人说的那种人,她只是给人洗头按摩,她在这里挣的钱最少。她跟我说等我大学毕业了,我再养她——你回去别跟村里人说我姐在这里,好吗?”
老魏抬头看见了玻璃门里正望着自己的小兰,突然挥着大手对着小兰喊:“来来来,孩子,叔给你说句话!”
老魏说:“孩子,跟叔回家吧,这里不是你们待的地方!以后,叔用退休金供你们上学!”
艾 民/荐

第196篇、自卑女大学生 最无法容忍是她的闺蜜情感故事

2012年5月的一个晚上,在沈阳市一个花园小区里发生了一桩凶杀案。经警方调查发现,杀人行凶者名叫杨文英,是沈阳某高校大四女生。遇害者同样是一名女孩,叫刘萱,与杨文英是同班同学。
她们原本是一对亲如姐妹的好同学,但为什么会亲手血刃对方呢?事情,还得从4年前说起……
自卑乡下女孩,邂逅一份难得的友情
23岁的杨文英,出生于一个贫寒的农村家庭,父母因为身体不好,无法干农活,在街头以卖水果为生。聪明懂事的杨文英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2008年夏天,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沈阳市的一所重点大学。由于家境不好,杨文英的父母东挪西借才为她交上第一学期的学费。
当杨文英扛着她花花绿绿的被子来到寝室时,感到非常窘迫。因为别的女孩的被子、床单都是一色的四件套,只有她的被子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杨文英上铺是个大连来的女孩,名字叫刘萱。刘萱比杨文英小1岁,父母在大连做海鲜批发生意,家庭条件非常优越。无论是穿的还是用的,刘萱的东西在整个寝室都是最昂贵的。由于自卑,杨文英从不主动和刘萱说话,而是一心扑在了学习上,成绩一直在班里名列前茅。
一天晚上,刘萱忽然发现自己的笔记丢了。她重新去买了一本回来,可是以前的笔记还要补上去。杨文英是笔记做得最全的学生,刘萱知道杨文英平时不太爱讲话,性格有些孤僻,便小心翼翼地向杨文英开了口。没想到杨文英爽快地借给了她。抄完笔记后,出于感谢,刘萱提出请杨文英吃饭。通过这一次接触,刘萱发现杨文英并不是大家感觉到的那样冷漠,而是自卑心理太重了。杨文英也发现刘萱虽然很有钱,但没有一点架子,反而天真可爱。那一次两人聊得十分投机,很快成了要好的姐妹。
刘萱每个月有两千元的生活费,便想办法帮助杨文英,不是三天两头地请她吃饭,就是把自己的衣服送给她。杨文英在感激之余,也曾向同寝室的其他女同学说,自己将来工作了一定要把欠刘萱的情加倍还给她。
在刘萱的帮助下,杨文英顺利念到了大三,两人之间的友情也变得更加弥足珍贵。2011年下半年,学校要学生自己找地方实习,杨文英联系了好几个地方都不愿接收实习生,最后还是在刘萱父亲的帮助下,两人一起来到一所中学成了实习教师。此时,刘萱已换了多任男友,实习时又和学校最英俊的一个男老师谈起了恋爱。杨文英仍然沉默寡言,也从来不触碰爱情。刘萱所找的每任男友都是同龄女孩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这让杨文英更加自卑。
11月份,两人所在的学校新来了一位教物理的男老师张立彬。张立彬人长得高大挺拔、英俊潇洒,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到学校上班不久,他就发现了文静美丽的杨文英。张立彬曾经接触过很多女性,但是如此娴静的女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于是,他开始有意无意地接近杨文英。
爱上情场浪子,好友一再劝说不知错
眼看天气转冷,杨文英还没有一件像样的羽绒服。一天下了班,细心的张立彬对杨文英说:“我想给我妹妹买件羽绒服,她和你身材差不多,不如你陪我去试吧。”于是,两人一起来到商场,杨文英试了一件红色的羽绒服很合身。张立彬二话不说就让服务员包了起来。送杨文英回学校的时候,他将衣服递给杨文英说:“文英,这是给你买的。我怕我自己去买不合身,才故意那么说,让你亲自去试的。”杨文英连连摇头不肯接受,张立彬拉住她说:“为什么?难道关心你也有错吗?”
杨文英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在张立彬火热而猛烈的爱情攻势下,年轻的杨文英很快被降服了。初次尝到爱情甜蜜的她,幸福得恨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恋爱了。但是张立彬却告诉她,“在关系还没有确定之前,你不要把我们的事告诉任何人,因为有了女朋友我就不好调动工作了。”杨文英信以为真。
刘萱发觉杨文英近一段时间以来整个人开始变得神采飞扬,性格也开朗多了,感到有些疑惑,就问她是不是家里有什么喜事。抑制不住兴奋的杨文英便偷偷告诉好友说,自己在和大帅哥张立彬谈恋爱,并一再要求刘萱为自己保密。刘萱有些怀疑地问:“谈恋爱是光明正大的事,他为什么不让你说?再说了,我只听说过结了婚工作不好调动,还从来不知道有谈恋爱也不好调工作的说法呀?”
自尊心极强的杨文英心里顿时有几分不快,淡淡地说:“他既然不让我乱说,肯定有他的道理,反正他这么做都是为了我好。”刘萱一再劝她理智,不要轻易上了男人的当。杨文英倒觉得刘萱是不能看到自己幸福,是一种嫉妒。自己以前没人爱,就好像要一辈子得不到幸福一样。于是从那一刻起,她心底对刘萱生出了芥蒂。
一天晚上吃过饭后,刘萱和男友一起去ktv唱歌,中途去卫生间时,她无意中透过玻璃门瞟到另一个包房里,张立彬正搂着一个妖艳的年轻女子调笑。刘萱吃惊地折回自己的包房,将看到的一切告诉了男友,并告诉男友,张立彬已经在和杨文英谈恋爱。男友也非常吃惊,告诉她,据学校同事所知,张立彬曾离过婚,还带有一个两岁的小孩,离婚的原因就是他四处拈花惹草。刘萱听说后,为杨文英感到担心。
唱完歌回去的时候,刘萱和男友看到,张立彬及他的两个朋友各自搂着一个年轻女孩坐上出租车离开。刘萱多了个心眼儿,偷偷要男友去问问歌厅的服务员,那些女孩是不是跟几位客人一起来的。服务员告诉他们,来这里唱歌的很多女孩其实就是坐台小姐,一个晚上几百元钱就可以带回家了。震惊之余,刘萱愤愤地骂了张立彬一晚上。男友见她如此激动,就劝说她:“你明天劝杨文英别和他交往就是了,千万别说你看到他找小姐。”刘萱天真地问:“为什么呀?”男友无奈地说:“就算告诉了她,她也会在心里怪你的。”刘萱感到非常不解。
第二天晚上,刘萱约杨文英一起回寝室。走在路上,刘萱问杨文英和张立彬相处得怎样。杨文英羞涩地回答两人关系非常好,已经突破了男女之间的最后防线。刘萱听得大吃一惊,急忙问她有没有见过张立彬的父母和朋友,杨文英茫然地摇了摇头。刘萱义愤填膺地告诫她不要再和张立彬交往下去,并说:“如果一个男人爱你,肯定会迫不及待地让你见他的家人朋友。可是他一直把你藏着掖着,很明显就是在玩弄你呀!”杨文英听后非常不快,半响没有说话。
刘萱又问她知不知道张立彬其实有过婚史。没想到杨文英反感地说:“我当然知道。他向我坦白过。那又怎么样,那只是他的过去,我不介意,他现在爱的是我。”刘萱问她:“既然你早就知道了,怎么没听你说起过?”杨文英很不高兴地说:“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是一心想搅黄我们,你为什么不多看看他的优点呢?”刘萱看着杨文英天真的样子,叹息着摇了摇头。
1月中旬,学校要放寒假了。刘萱随男友去了他的老家青岛。走之前她再次问杨文英,张立彬有没有邀请她一起回老家过年。杨文英不希望被刘萱笑话,便撒谎说:“他让我去,我不愿意去,等毕业再说吧。”
随后,深感失了面子的杨文英央求张立彬带自己去他家里过年,却被张立彬以要让孩子慢慢适应为由拒绝了。为了不让杨文英生气,他又花了1000元钱为杨文英买了两件衣服,并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对她的感情海枯石烂,杨文英这才破涕为笑。
随后,杨文英给刘萱打了个电话,炫耀张立彬给自己买了衣服。刘萱开玩笑地说:“不要两件衣服就把你收买了,他这个人很复杂的。”杨文英再次碰了个钉子,嚷道:“你总是说他不好,你有什么证据?”刘萱便告诉她,自己亲眼看到他找小姐。杨文英在电话里愣了很久,迟疑着问:“怎么会呢?你确信没有看错?”得到肯定答复后,杨文英又气又窘。
挂了电话后,杨文英立刻打电话给张立彬,责问他找小姐的事。张立彬大吃一惊,在电话中矢口否认,还说:“既然你对我连这点信任都没有,还和我在一起干什么?”本来对此事就不太相信的杨文英更加怀疑刘萱的动机,在矛盾中和忐忑中度过了这个春节。
情深义重也难挡心里的魔鬼
新学期开学后,杨文英和刘萱来到学校交实习报告。刘萱问起杨文英和张立彬的事怎么处理的,杨文英犹豫着告诉她,自己和张立彬已经分手了。刘萱听了长舒一口气,“这样的男人,真可耻!我真搞不懂,你怎么会看上他呀?”一句话令杨文英无地自容。那天晚上,她在博客里写道:“我看上的男子为什么会成为别人眼里的人渣?是不是因为我的卑微,令人总是希望在他身上找到瑕疵才会觉得这个世界正常?”
为了方便与杨文英联系,张立彬给她买了一个手机。刘萱好奇底问起手机的由来,杨文英见瞒不住,只好承认还与张立彬有来往。刘萱顿时怒其不争,当场将手机一把抢过来然摔在地上。看在多年好友的份儿上,杨文英没有发作,但她心底恨死了刘萱的武断和强势。
经过前思后想,杨文英觉得问题主要出在刘萱看到张立彬找小姐这件事上,她决心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再见到张立彬时,杨文英不断逼问。张立彬不堪其扰,只好承认那天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唱歌,别人每人带了一个小姐走,他为了显得“合群”也带了一个……杨文英绝望地相信了刘萱,同时在她面前也更抬不起头来。
张立彬一再问杨文英是谁向她告的秘。在得知是刘萱后,他鄙视地说:“你为什么要那么听她的话?她家里有钱,人又漂亮,就是不想你过得比她快乐,发现你比她幸福,她就来搅局,这是嫉妒,是人的天性。”
回到寝室,杨文英默默地流下了眼泪。这三年多来,她总是希望自己能在什么地方比过刘萱,在刘萱面前表现一下。可是现在唯一的幸福和快乐却被人揭穿是假的。而另一方面,就算知道了张立彬犯过错误,她却还是无药可救地爱着他,更给了刘萱一个嘲笑和看不起自己的借口。杨文英越想越觉得悲哀、难堪。一时间,她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
因为刘萱的强烈反对,杨文英只好表面上装作和张立彬断绝了来往。但是她仍然时不时偷偷跑出去与张立彬幽会。每次幽会回来,杨文英又觉得自己很丢脸,如果一旦被刘萱发现,刘萱会更看不起自己。在她心目中,刘萱成了一个见证了她耻辱的人,杨文英觉得愈发抬不起头来。
2012年5月中旬的一天,因为即将毕业离校,张立彬为了方便自己和杨文英同居,便约她一起去租房子。当两人在街上手拉着手找中介公司时,却意外地被出来买东西的刘萱撞了个正着。刘萱一见到杨文英仍然和张立彬在一起,就毫不客气地说:“文英,走,陪我去买东西。”杨文英难堪极了,甩开她说:“你自己去吧,我还有点事。”刘萱很不高兴地走了。
杨文英被这样一搅,心情顿时落到了谷底,继续找房子时也心不在焉。最终,张立彬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一间一室一厅的房子,一个月600元的房租。杨文英嫌贵了,张立彬说:“只要你高兴,我愿意自己花钱省一点,让你住得舒心一些。”
杨文英非常感动。晚上回到寝室,刘萱问她干什么去了。杨文英便如实相告,并说:“租的房子条件可好了,所有的家电都有,还有电梯。立彬说只要我住着舒心,他多花点钱也是开心的。”刘萱表示怀疑,就提出去房子里看看。为了挽回一点面子,杨文英便当即带着她去看刚租来的房子。
两人坐车来到了出租房所在的小区。进了房间,没想到刘萱说:“这样的条件,就可以哄得你这么开心?这房子好什么呀,既不向阳,面积又小……文英,你可真是好哄啊!”杨文英本以为刘萱会说“看来他确实对你不错”之类的话,然而,她带有鄙视的一番话,令杨文英感到简直快崩溃了。
杨文英问刘萱,为什么自己和张立彬真心相爱,却一直得不到她的祝福。刘萱回答说:“一个为人师表的人,却去歌厅找小姐,他能是真心对你吗?你让我怎么祝福你们?”杨文英说:“他已经知错了,你就不要再对这件事念念不忘了好不好?”刘萱见杨文英如此死心塌地,气愤地说:“好心没好报,我还不是为你好?文英,你真是不可救药,让我越来越看不起了!”
刘萱的一句“你让我越来越看不起了”,终于彻底将杨文英惹恼。她拉住转身要走的刘萱,冷冷地说:“我奉劝你,不要将我和张立彬的事说出去。”刘萱像不认识杨文英一样看了她一眼,没有做声,甩开她继续往外走。无声的拒绝,蔑视的眼神,终于令杨文英胸中积压了太久的怒火,一下子熊熊燃烧起来!失去理智的她转身跑进厨房,随手操起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又冲到楼道去拉刘萱。刘萱没料到她居然会拿刀子,边撕扯边要走。怒火中烧的杨文英拼命将她拉回房间,关上门,不容刘萱说话,就一刀刺在了她的肚子上……刘萱惊恐地喊了一声:“文英,你——”然后就失去了反抗能力。这个可怜的女孩,至死也不能明白,自己视作姐姐一般的杨文英,为什么要置自己于死地。
疯狂的杨文英连着捅了刘萱十几刀,直到对方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去,口里再无半点声息,这才也瘫坐到地上。随后,她洗净了手上、身上的血迹,锁上房门,仓皇离开了现场。在下楼的时候,她打电话告诉张立彬,刘萱要借用他们刚租下的房子,让张立彬最近不要到房子里来。不知所以的张立彬答应后,杨文英装作若无其事回到了学校,并以刘萱家里有事为由替她请了假。
一个月后,刘萱的尸体被发现,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杨文英显得有些语无伦次,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案情水落石出之后,杨文英才知道,张立彬其实在年初回家过年的时候,已经和老家的另一个女子举行了婚礼。这个可悲的女孩,面对讯问,只是一遍遍地问警官为什么张立彬要欺骗她……而张立彬在得知此事后,立刻动身逃回石家庄,再也没回来过。
从心理角度上看,杨文英一时冲动刺死刘萱,是其自尊心受到挫折后的一种过激反应,也是她长期压抑、自卑心理转化为冲动、暴躁心理,进而导致攻击型人格障碍而没有得到及时调适的必然结果。对这起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人们在感叹、震惊之余,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又一次成了沉重的话题。
一个人的成长,不仅是学业,更重要的是如何适应不同的环境,如何与他人相处,以及心理的健康。如何让他们的心理压力得到释放,矛盾得到疏导,让他们的心灵从“死胡同”里走出来,避免他们走极端,的确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思考。
第197篇、合作婚姻情感故事

合作婚姻
阿筱
人和人的缘分真是千奇百怪,比如杨嘉铭和李惠媛,前一分钟还是毫无交集的路人,后一分钟,立刻就有了谈婚论嫁的可能。
事情源于杨嘉铭在同城论坛发的一个帖子:谁愿意接受一份合作婚姻。杨嘉铭的目的很明确,寻找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坚决不谈爱情。很多网友看到这个帖子,都以为是个玩笑,唯独李惠媛当了真。
杨嘉铭有个特有钱的父亲,十年前,父亲和发妻离异娶了一个年轻的女人,不久又添了一个小儿子。那之后杨嘉铭和父亲就很少联系了,可前不久,父亲又重新找到了他。
原来,他的小儿子夭折了,杨家的产业需要继承人,杨嘉铭无疑是唯一人选。没有人会对送上门来的财产不动心,杨嘉铭决定重新回到父亲身边,但父亲有个要求,那就是杨嘉铭必须在结婚之后才拥有继承权。
可杨嘉铭自从目睹了母亲被弃,一直抱着不婚的念头。想来想去,他萌生出一个想法:既然必须结婚,何不以合作的形式找一个女孩来共同完成这个任务?
当然,他的条件是对方不仅婚前要接受财产公证,婚后还要接受家庭经济AA制。除了一纸结婚证书,他们半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帖子发出去第七天,李惠媛主动找到了他。她开门见山地说:“咱们可以合作。”
杨嘉铭开始很担心,他不敢相信真的有女孩能接受这种条件,不过等他一见到李惠媛,便全都明白了。
李惠媛对他说得很清楚:“我和你结婚,就是想让肚子里的孩子有个名分。”接着,不用杨嘉铭问,李惠媛就交代了详细情况:她被一个隐婚男人骗了,有了身孕后才得知真相,坚决跟对方分手后,却始终舍不得肚子里的孩子。“等我生下孩子,你想马上离婚都可以,我甚至可以付给你报酬。”李惠媛说得情真意切,杨嘉铭彻底放心了。
杨嘉铭想,这买卖划算,买一赠一。
当然,所有这些都是瞒着父亲的。杨嘉铭的瞎话编得很圆:我和李惠媛恋爱很久了,现在她有了身孕,正好奉子成婚。
杨父见了李惠媛一次,对这个儿媳妇很满意,随即两人便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婚后,杨父给他们小两口买了一套两百四十平方米的精装修房子,还给杨嘉铭十万元,让他请个保姆好好照顾李惠嫒。
杨嘉铭当然没有将那十万元拿给李惠媛,自从结婚后,哪怕买颗螺丝钉,他和李惠媛都会各出一半。杨嘉铭想了,如果李惠媛过分,大不了找个借口离婚。谁知李惠媛一点都不过分,她完全按照他们订立的婚姻合同来,怀孕七八个月了,还挺着大肚子早出晚归,像她承诺的,分娩所需的手术费她也将独自承担。
看着李惠媛行动缓慢的样子,杨嘉铭也会有瞬间的同情,但也仅仅是同情。为了不让老爸察觉这场婚姻有假,李惠媛生孩子时,杨嘉铭还是赶到了医院。
“是个儿子。”医生笑嘻嘻过来通报消息,杨嘉铭不动声色坐在那里,心想:“儿子还是女儿,与我何干啊?”但他没想到,老爸高兴得当天晚上就赶到了医院,将一张十万元的银行卡塞在了李惠媛的枕头下。
李惠媛表现得很得体,杨父走后,立即将银行卡还给了杨嘉铭。杨嘉铭有点不好意思,想必刚才他焦急的样子李惠媛全看到了吧?一时有些尴尬,他低头看睡在婴儿床上的孩子:“宝宝,以后叔叔用这钱给你买礼物。”
忽听李惠媛猛地咳嗽一声,杨嘉铭一抬头,吓出了一身冷汗,继母正推门进来呢。有了这次惊吓,杨嘉铭再也不敢对着孩子自称叔叔了。
孩子的小名叫鹏鹏,是杨父取的。李惠媛出院后,老人提出让他们搬到自己的别墅中居住,杨嘉铭再次被吓住了,这要真搬过去,没多久就肯定会露馅啊。好在李惠媛拒绝了杨父的邀请,带着鹏鹏回到了杨嘉铭的房子里。
杨嘉铭对李惠媛的表现很满意,可渐渐地,他又有了新的不安。老爸对鹏鹏也太亲热了吧,每隔三两天就过来看一次,每次见面都乖孙乖孙地喊个没完。他突然担心,万一有一天真相大白,老爸受不了怎么办?
而更让他担惊受怕的是,父亲的律师暗示他,老爷子可能会将遗产留给鹏鹏一份。
杨嘉铭作出了一个重要决定:离婚。他想,只要离了婚,一切麻烦也就解决了。让杨嘉铭目瞪口呆的是,李惠媛不离,坚决不离。不仅不离,她还哭哭啼啼抱了鹏鹏去找公公,让他向杨嘉铭求情。
杨嘉铭这下傻了。他冲着李惠媛吼,李惠媛抱着孩子求他:“我现在没工作,如果离婚,鹏鹏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求你了,暂时收容我们母子两个还不行吗?”
杨嘉铭快要气疯了!知道他要离婚,老爸吹胡子瞪眼地教训他:“如果你离婚,我宁可要孙子也不要儿子。”
万般无奈,杨嘉铭暂时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不过,鹏鹏长久地留在家里,肯定会有麻烦。想来想去,杨嘉铭决定自己去找鹏鹏的生父,期盼着那个男人在知道李惠媛给自己生下一个儿子后会要回自己的孩子。
他仔细回想了当初李惠媛说过的话,隐约记得鹏鹏的生父是北京新世纪公司一个叫天钊的部门经理。杨嘉铭奔赴北京,果然找到了新世纪公司,只是他问遍了整个公司都没有人知道叫天钊的人。再问及李惠媛,公司前台告诉他:“李小姐两年前就辞职了。”
故事是假的,再想到她坚决不离婚,杨嘉铭不寒而栗:难道当初他和李惠媛的相逢不是误打误撞,而是对方的蓄意而为?
杨嘉铭真的害怕了。
从北京回来,杨嘉铭追问了李惠媛结婚以前的事,这次他留了心,才发现李惠媛回答得很慌乱。骗子,李惠媛一定是个骗子!
没有别的对策了,除了亲子鉴定。杨嘉铭想,等老爸看到亲子鉴定的结果,他就告诉老人是李惠媛背叛了自己,到那时,李惠媛想耍赖也没人帮她了。
让杨嘉铭没想到的是,他和保姆带着孩子还没到亲子鉴定中心,李惠媛就追来了。她应该是料到了鉴定的后果,脸都吓白了。在李惠媛的坚决反对下,杨嘉铭和鹏鹏的亲子鉴定没有做成,不过杨嘉铭下了决心,这个亲子鉴定,必须做!
却没想到,还没等他再次找到机会,两天后,他正在公司上班,李惠媛披头散发地奔进来:“求你了杨嘉铭,我同意离婚,只要你能把孩子还给我。”杨嘉铭大吃一惊,她疯了吗?什么把孩子还给她?鹏鹏不是在家里跟着她吗?
李惠媛撕心裂肺地继续哭着,杨嘉铭总算听明白,鹏鹏失踪了。
保姆说她带孩子在楼下的小花园玩,一转头的工夫孩子就不见了。李惠媛认定了是杨嘉铭做的手脚,再三哀求杨嘉铭未果后,她跌跌撞撞地跑到公安局,指证杨嘉铭绑架了她的孩子。
骗局揭穿,杨老爷子暴怒了,他给杨嘉铭下了命令:“行了,现在我知道鹏鹏不是杨家的后代了,你赶紧将孩子还给李惠媛,再把离婚手续办了。”
李惠媛还在一个劲地哀求:“我真的知道错了,杨嘉铭,我承认过去是在说谎,但我并没有觊觎你家的财产,我只是想给鹏鹏找个爸爸,让我的孩子有一个家。”杨嘉铭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他确实没有绑架鹏鹏啊!
李惠媛终于说出了全部真相,其实根本没有天钊这个人。她当初的谎言,只是为了让杨嘉铭相信她不会给他惹麻烦。而鹏鹏,其实是人工授精得来的。
杨嘉铭震惊地看着李惠媛:“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李惠媛说,作为高龄剩女,自己一直顶着各方面的压力。三十岁之前,她还对爱情抱着一丝幻想,三十岁之后,她彻底绝望了。为了让自己不至于老无所依,她决定要一个孩子,所以才选择了人工受孕。可当真的怀孕成功,李惠媛发现如果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那将会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杨嘉铭征婚的帖子。
为了给孩子找一个名义上的爸爸,她和杨嘉铭签订了合同婚姻,孩子真正降临之后,李惠媛难堪地发现,她和杨嘉铭虽然没有爱情,但她却无比贪恋家的温暖。缘于此,她开始反悔了,但是,她没想到孩子会不见了。李惠媛抱着杨嘉铭的腿痛哭流涕:“是我太贪心,我知道错了,求你将孩子还给我,我立刻和你离婚。”
尽管杨嘉铭一再否认,可所有人都不相信他。如果不是“微博随手拍解救被拐儿童”的某张照片让杨嘉铭发现鹏鹏,他真是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
看到照片,杨嘉铭第一时间通知了李惠媛,鹏鹏很快被解救了。李惠媛抱着孩子放声大哭,杨嘉铭也一阵心酸,正想悄悄转身,身后响起稚嫩的童声:“妈妈,我要爸爸抱。”
杨嘉铭一回头,满脸是灰的鹏鹏正撒着小手向他欢笑呢。就在这一刻,杨嘉铭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情愫,这几天,他只顾着解释和寻找,从未意识到,其实自己对鹏鹏的牵挂和惦记也很多。否则的话,现在抱住孩子,为什么他的眼泪会不受控制地落下来?
当天晚上,李惠媛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向杨嘉铭道歉。经过这一劫她才发现,这世间最重要的事就是和儿子在一起。所以,她同意离婚。
杨嘉铭呆呆地看着李惠媛收拾东西,鹏鹏的小手一直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孩子睡着了,杨嘉铭觉得心里满满的。当李惠媛接过孩子之后,他的心忽然就空了。这些年来,他因为目睹了爸爸妈妈的婚姻悲剧而拒绝进入围城,可现在,眼看原本温馨的家骤然空下来,杨嘉铭忽然觉得有点不能忍受了。
也就在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虽然标榜着不婚的信念,可内心也和李惠媛一样向往着家的温暖,惧怕着孤单。
李惠媛就要走了,杨嘉铭迟疑地看着她抱着鹏鹏出门,背影娇小瘦弱,再环视大大的房子,突然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尤其是泪眼婆娑的鹏鹏,更让杨嘉铭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他默默地跟着他们母子俩下楼,出了小区,李惠媛就要上出租车时,他终于拉住了她:“别走。”
李惠媛吃惊地回过头来,杨嘉铭红着脸从她怀里抢过孩子,故意说道:“我舍不得鹏鹏,如果你真想离开,就一个人走吧。”
李惠媛又哭又笑地跟在杨嘉铭身后回来了。
那天晚上,鹏鹏睡下之后,他们好像一对历尽劫难的患难夫妻一样拥抱在一起,李惠媛泪眼婆娑地看着杨嘉铭:“爸爸已经知道了一切,他不会怪你吗?”
杨嘉铭眼中闪过片刻惶恐,不过,他很快又坚定了自己的心。爸爸确实已经知道了鹏鹏不是自己的孩子,但只要他能对鹏鹏视如己出,那么还怕他当爷爷的不会像当初那样爱鹏鹏吗?
无论如何,父亲的初衷也一定是希望杨嘉铭幸福吧。经历这么多,杨嘉铭想清楚了,他这辈子的幸福,无法离开李惠媛和鹏鹏的成全。
第198篇、夏日里最后的玫瑰情感故事
那时,他刚进厂跟我当学徒,对车间的什么东西都感到新鲜,常尾随我身后,师傅长师傅短地问个不停,一脸真诚,童稚未消。我一直称之为小弟。
小弟因母亲病故顶替进厂,之前曾在体校学体操。他两臂粗健,胸肌凸显,那正是生命力旺盛的张扬。发电厂远离市区。那时文艺生活还比较单调贫乏,周末能看一场露天电影便是生活中最大的享受。少年人性急,吃过晚饭便早早地扛着条凳到电影场抢地盘占位子。等我姗姗来迟赶到时,小弟早有些等得不耐烦,远远挥手招呼我。我们那时正是从联邦德国电影《英俊少年》中记住了那些优美的插曲。尽管电影里的国度离我们十分遥远,有些内容我们还看不懂,或者说理解不透。
我好静,下班后就躲进宿舍,躺在床上看书。小弟好动,吃过晚饭就不见踪影。我知道当地农村有一著名的拳师,那是小弟顶礼膜拜的英雄。他那点微薄的工资都换成了烧酒孝敬给这位老拳师。小弟仗着练过体操有基础,投身老拳师门下,每天苦苦练功。回来后累得浑身散了架一般,倒头便睡。我便拾起他扔到地上散发着酸臭的衣服,到水池边为他淘洗干净。
后来我考上大学,毕业分到市机关工作。小弟常来看我,每次都要表演一套拳脚。我知道他在武术界已小有名气,在市里获过几次大奖。
一次小弟带来一副怪模怪样的兵器向我炫耀,说这是虎头钩,过去只有大侠才能拥有,是二叔的看家兵器,从不示人,现终于传给他了。那神情就像孙悟空得到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三九寒天,我穿羽绒服还冻得打战,他只着一件薄薄的运动衫,前胸鼓鼓的,额头冒着热气。二叔就是那位老拳师,在行将就木之前将最后的绝招传给这位痴迷的武术爱好者。
后来的一天,小弟的姐姐托人带信告诉我,说小弟不行了。不行是什么意思?当我赶到医院时,被眼前所见惊呆了:躺在病床上的小弟形销骸瘦,皮肤蜡黄,两眼深陷,无神的眼睛茫然地望着我,无力地摇下头,如同在秋风中摇曳的一片枯叶。
原来,两年前发电厂大修时,小弟突然晕倒在汽轮机旁,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肝癌晚期,到南京、上海的大医院都看过,已无药可治。我告诉小弟,目前外国已经能做换肝手术,就是将车祸死亡或死囚的肝脏移植到患者身上,病人即可获得新生。这种医疗技术要不几年我们国内也能掌握了,你不要灰心。小弟眼睛一亮,即刻又黯然了。
姐姐为他打开床头的录音机,一支舒缓沉郁的大提琴曲在病房弥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是电影《英俊少年》里的插曲:“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在原野悄悄开放,你的心不要过多惆怅……”
当夏日的玫瑰正悄悄开放时,我的散文集《与梦同行》出版了。该书被市《都市晨报》评为优秀图书奖。颁奖仪式就在微山湖畔举行。在去领奖的路上,路过发电厂,我又看到了那熟悉的厂房。发电厂现在的规模比以前大了几倍,围墙后边的山冈上草木葳蕤,那里长眠着我心中永远的英俊少年。
山冈上的野玫瑰每年都会悄悄开放,它在慰藉着怀念者的最后惆怅。

第199篇、你有没有注意过你的父母情感故事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妈妈的厨房不再像以前那么干净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碗筷好像没洗干净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的锅子不再雪亮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亲的花草树木已渐荒废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家中的地板衣柜经常沾满灰尘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母亲煮的菜太咸太难吃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经常忘记关瓦斯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老父老母的一些习惯不再是习惯时, 就像他们不再想要天天洗澡时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不再爱吃青脆的蔬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爱吃煮得烂烂的菜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父母喜欢吃稀饭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们过马路行动反应都慢了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在吃饭时间他们老是咳个不停 千万别误以为他们感冒或着凉,(那是吞咽神经老化的现象)
如果有一天,你发觉他们不再爱出门…
如果有这么一天
我要告诉你,你要警觉父母真的已经老了
器官已经退化到需要别人照料了
如果你不能照料,请你替他们找人照料
并请你请你千万千万要常常探望
不要让他们觉得被遗弃了
每个人都会老
父母比我们先老
我们要用角色互换的心情去照料他
才会有耐心、才不会有怨言
当父母不能料理自己的时候,为人子女要警觉,
他们可能会大小便失禁、可能会很多事都做不好,
如果房间有异味,可能他们自己也闻不到,
请不要嫌他脏或嫌他臭,为人子女的只能帮他清理,
并请维持他们的‘自尊心’。
当他们不再爱洗澡时,
请抽空定期帮他们洗身体,
因为纵使他们自己洗也可能洗不干净。
当我们在享受食物的时候,
请替他们准备一份大小适当、容易咀嚼的一小碗,
因为他们不爱吃可能是牙齿咬不动了。
从我们出生开始,
喂奶换尿布、生病的不眠不休照料、
教我们生活基本能力、供给读书、吃喝玩乐和补习,
关心和行动永远都不停歇。
如果有一天,
他们真的动不了了,
角色互换不也是应该的吗?
为人子女者要切记,
看父母就是看自己的未来,
孝顺要及时。
如果有一天,
你像他们一样老时,你希望怎么过?
现在的你,
是在当单身寄生虫、还是已婚双料或多料寄生虫?
你留意过自己的父母吗?
第200篇、要爱就要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情感故事

他十岁丧父,小学三年级就被迫辍学。但是,他对唱歌却情有独钟。长大后,别人挣钱盖新房,娶媳妇,而他一有点钱,就去购买歌曲磁带和歌谱书籍。相亲的时候,姑娘们见了他,感觉都还不错。可是,到家里一看,一个个都被他家的贫穷吓跑了。
28岁那年,在母亲的张罗下,又有一个姑娘登门相亲。这位姑娘长得眉清目秀,有两根又粗又长的辫子。他喜欢她。可是,他知道,就凭自己家这条件,这姑娘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的。他笑着对她说,我给你唱支歌吧,你听完歌,想走就走,就只当没来过。她笑了笑说,好呀。于是,他给她唱了《纤夫的爱》。他唱完歌,她当即决定要嫁给他。
婚后,他与她种田,打工,歌唱,贫穷但却甜蜜地生活着。然而,女儿和儿子的到来使他们很快尝到了生活的艰辛。一次,他用唱歌得来的100元报酬买了一台旧录音机和一盘歌曲录音带。她生了气。她对他说,你整天就知道唱歌,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该替孩子们想想。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吃的啥?穿的啥?他抱着头蹲在地上,不说话。她吵够了,便哭。他偷偷地把自己歌唱的带子放进录音机里,按下了键钮。录音机里立即传出了他动听的歌声。她听到歌声,不哭了。歌曲放完,他问,你说我与歌唱家谁唱得好?她红着眼睛,扑哧笑出声来。
他患了重感冒,发了烧,把嗓子烧哑了。可是,家里只剩下1.5元钱。嗓子是他的本钱。没有了嗓子就没有了歌声,她要把家里的粮食卖了。他不同意。他说,这粮食不能卖。咱们没有钱可以生活,没有了粮食那可是要挨饿的。她想想也是。粮食是农村人的命根子,不能卖呀!她没有卖粮食,却把自己心爱的两根又长又黑的辫子卖了。那一刻,他哭了。那瓶用她的辫子换回的药液一点一点地滴进了他的血管里,融进了他的心田里!
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使他在《我是大明星》栏目一鸣惊人,接着,他又走进了山东卫视《中华达人》、北京卫视《我们有一套》、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央视13套《新闻纪实》、陈鲁豫主持的《你最非凡》。最后,在著名歌唱家于文华的助唱下,踏上了央视《星光大道》的舞台。他出名了,红了,红得发紫。这是她所没有想到的。
在娱乐圈里,不少歌星出名后,先是买车换房,接着就是换老婆。有人提醒她,让她提防他。她笑了。她说,就他那样,也就我看得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竟然对已经成为大明星的他这么放心,真让人捉摸不透。
在录制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你结婚几年了?他回答说,我结了好几年了。主持人问,究竟是那一年结的婚?他说,记不起来了。主持人问,你现在出名了,后悔这婚结早了吧?他回道,你这说的是哪里话?当时俺说不上媳妇,只有她看上俺,俺后悔啥?主持人又问,你打算不打算重新找一个年轻漂亮的?他急了,大声说,那可不能,这出名可不能出轨呀!在场的人都笑了。主持人在大家的笑声中,把她请上了舞台。主持人让他搂着她的腰,他不。他说,这一搂要是让乡亲们看到了,这还不笑死我们!大家又笑了。
他叫朱之文,她叫李玉华。苦难与贫穷算不了什么,有歌的爱情苦亦乐。不搂腰并不说明他与她没有爱情,爱情有时候并不需要什么动作。一句“出名可不能出轨”表达出了他与她之间那种含蓄而又炽热的爱。这种爱是中华民族最经典最古老的爱情,一定会爱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第201篇、交换世界情感故事

在离婚之前,刘薇一直是被朋友视为最幸福的一个人。因为她有一个好丈夫李换---事业有成,拥有一家蒸蒸日上的IT公司,更为难得的是,他对她始终钟爱不移,除了工作以外,其他的时间几乎都花在陪刘薇吃饭、聊天和逛街购物上。结婚四年,两人却还像新婚一般地恩爱。
也因为李换这样的爱,刘薇甘心地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在家当起了家庭主妇。“对于男人来说,世界就是他的家;而对于女人来说,家就是她的世界。男人以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而女人则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而只要两个人各自安心于自己的职责,那么就是一个圆满的世界。”每当有朋友问起刘薇为何放弃自己的事业与理想,甘当起成功背后的女人时,刘薇总是这样笑笑地回答。
于是朋友们越发嫉妒起他们的婚姻,常有人开玩笑地说:“你要看好你家老公哟。这么好的男人,我都想把他给抢走。”
往往这时,刘薇脸上都是挂着轻松与幸福的笑容,“好啊,你要是能把他抢走的话,那么我也认了。”
刘薇对李换的信心不是来自于对自己的魅力,而是李换对她的那一种依恋之情。她曾经认为,这种依恋之情,足以维续两个人一辈子而不会有分开。
但几时许,刘薇发现李换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先是陪客户吃饭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再接着就是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而后回到家后,也总是借口工作太累躲避着她。
刘薇知道,曾经自己以为固若金汤的家庭关系出了裂缝。终于有一天,她平静地对李换说:“你不用再躲藏了。我们还是摊开了来说吧。”
李换惊异地望着她,垂下了头。
再接着的,就是办离婚手续。因为没有孩子,一切就简单多了。刘薇将公司让给了李换,而自己独留下房子。“公司是他的世界,而家则是我的世界。既然两个人的世界已经破裂了,那么彼此也就交割清楚,不必侵占着对方的世界。”
亲朋好友都劝刘薇收回离婚证书:”你又何必这样呢?这世界,有几个男人不在外面偷腥的?只要他不将心全部掏出了给外边,你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再说了,人家李换也说了,只要你还可以接受他,他马上就跟那女人断了关系。”
“他已经不安心于自己的职责,那么我再怎样地安心于我的职责又能怎样?我难道一个人能撑起两个人的世界吗?”刘薇淡淡地说。
亲朋好友都为刘薇的决裂而叹息着散去。
刘薇着手将整个房子重新装修了一遍,所有的家具也全都换掉。“我不想我的世界里再有他的影子。”
刘薇再重新找了一份工作,“既然我已经无法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那么我也就只能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自己。”
三年的时间缓缓地流逝了过去。刘薇以自己的努力和才能,登上了公司主管的位置。而时间和忙碌,也让她渐渐地淡忘了李换留给她的伤痕。每次她站在镜子前,注视着镜中那一个坚强而又利索的职业女性,她都会在心里微笑着:那一个李换时代小鸟依人的刘薇一去不复还了。而望着屋中日新月异的家居装饰,她也会涌起了一种感觉,那就是自己在一点一点地去李换留给自己的记忆。
“他在退出我的世界。总有一天,他会从我的世界里完全消失掉的。那时,一切都是新的开始。”刘薇对自己满怀信心。
一日,大学时的一个好友来访。刘薇和她在大学时代曾是最好的姐妹,但自大学毕业后两人就再没有见面过。刘薇兴奋地将她接到自己的家中,带她欣赏着自己的家居布置。
“你以前不是一直都觉得黄色很土吗?怎么现在感觉你最钟意的就是黄色,满屋的都是黄色的家具、饰品,你看,连这窗帘都是黄色的。”好友环顾着四周,不经意地说道。
刘薇心里一阵地触动,她第一次注意到,原来黄色真的成了家中的主色调。
好友拉开刘薇的冰箱,想拿点饮料,“咦,怎么都是可乐呢?”好友疑惑地看着刘薇,“你以前不是最不喜欢喝的就是可乐吗?说可乐喝多了黑色素容易沉淀进皮肤里,导致皮肤发暗。怎么就现在感觉你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刘薇突然失声痛哭了起来:原来李换始终都未曾在她的世界里消失,他在她的世界里所打下的烙印,并不曾随着他的离去而离去,而是渗透入她的思想与行为中,沉淀成了她的一种生活习性,改变着她的世界格调。因为,黄色、可乐,都曾是李换的最爱!
“我们相互交换过了世界,那么就永远赎不回去原先属于自己的那一个完整世界。而且,我也抹掉不了往事的记忆,所有的挣扎,最多只是让它们以一种隐性的状态继续存在于我的生活中。”
第202篇、想要的回忆慢慢变深,再记忆里飞扬情感故事

男孩和女孩的故事,本没有续集,续集早在那一刻结束。或许只是男孩不忍,不忍就此结束这段虚有的回忆,才继续用着无水平的文字记叙。
女孩生日过后,一切就此平静,男孩这几天没有见女孩,也没有去上课,男孩和女孩是在晚上十点三十二分结束的,男孩跑出了家,在黑夜的街上,一个人喝着酒、抽着烟。独自徘徊在寂静的街道,两旁的灯光早已暗淡。醉了,深深的醉了,男孩就这样,在街道的某个角落度过了一夜。
第二天,男孩不知睡到什么时候,全身的没了力气,手机也没了电,慢慢摇摇的走回家,换了块电板,向班主任请个天假。男孩依然,抽着昨夜没抽完的烟,不管头痛,依然想着女孩为什么要向他分手,不公平吗?年轻吗?学习为重吗?不懂吗?累了吗?又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深夜了,又来到电脑前,看着两人的聊天记录。一阵笑一阵悲。
女孩“我想了一晚,我累了,我想放弃它”
男孩“对不起了吗?呵呵,那你好好休息吧。我不会因为这个去改变自己的心的。”
女孩“我想在这学习生涯不能存在爱情,我想算了吧,对不起。”
男孩“你去休息吧,我懂了。我不会改变我的心的。很晚了,去睡吧。谢谢你以前的日子,那好好读书吧。”
一夜在梦中度过,翌日,又早早醒来,来到学校,无表情的像往前一样学习着,浑浑噩噩的度过几天,白天无表情学习,晚上泪流到睡觉。
又一转眼,一星期了,男孩一直没去找女孩,只是一直在每天的中午、下午呆呆的望着她所经过的路段,希望下一秒女孩的出现。其实男孩每天都能看见女孩,只是女孩看不见男孩一直在看她,也不知男孩看见女孩时那往心里流的眼泪。
时间像钟表,在你不注意间消逝,一圈一圈转过,一天一天流失。男孩有一次和朋友回家,慢慢走着,突然男孩吐血了,呵呵,说着也好笑,男孩就是这样,边吐血边和朋友说话一起回的家,男孩没有告诉母亲,男孩其实也早该知道自己,自己的病情又在加重。男孩也依然在忍着,可是在一次吃饭间又吐血了,才被母亲发现。到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胃出血。经过的三天的治疗和保养,男孩又重新回到了学校。在这一次,男孩懂了,等到星期日,男孩走过那一条和女孩走过的路,和女孩来过的公园,一起吃过东西的地方,回忆一遍,再慢慢隐藏。
男孩又回到了以前,没有女孩的以前,那些坏习惯也更着消失在女孩的记忆中,圣诞节要到了,其实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和女孩的关系又有所好转,只是只是一直是朋友的关系,男孩一直在想着女孩曾经说的话。“我想分手之后还是不要做朋友的好”,这是女孩曾经对男孩说的。难孩不介意,依然以朋友的身份在出现,在关心。天气愈来愈冷了,男孩不知怎么的,突然间要求母亲,要她教我织围巾,呵呵,买好毛线,这是男孩第一次织,也是男孩第一次学。
圣诞节到了,男孩把那条围巾,又买了双手套,装个苹果送给了女孩,男孩很满足,也很开心。女孩同样的送了男孩一个苹果,男孩笑了,是的,这是男孩从那次起第一次这么开心,这么兴奋。又过了几天,女孩又买了一条围巾送了男孩,男孩小心翼翼接过女孩的礼物,只是在当时,男孩没多么表达自己的激动,只是把泪再一次的心里流,然而,这此却是感动的泪、激动的泪。
时间就像陌生人,背对着你一直走一直走,不认识你,所以从不会对你停留,也从不会为你而去停留。学校放假了,男孩送女孩回了家,和女孩一起坐车回了家,下车,转身,男孩知道,在下一秒,终于要走了,看着女孩消失在人群中,然后上车回到了自己的家。
不曾忘记:男孩替女孩制作的三片叶脉书签,红色蓝色紫色。
不曾忘记:男孩给女孩送早餐的那些些笑。
不曾忘记:女孩在下雪的时候,那些笑容、那些动作。
谢谢你,我最爱的女孩。
祝福你,新年快乐。
想说的话:对不起了,我知道你不赞成我写成这样的故事,请原谅我,我只是想单纯的记住这段有你的记忆,不曾忘记,亦不曾后悔。故事又是这样,没什么文采,更没什么水平,我只是想写这段回忆,因为有她的每一个瞬间我都不想错过,只要有回忆,足够了,不需要文章像诗一样美。
第203篇、爱情的种子没有发芽情感故事

大学最后一年前,入秋时节,他和她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迷惘。他和她就在一个城里的两所大学,一次联谊会让他们认识了,后来彼此觉得还好,就一直交往着。她喜欢他,他好像不知道,或许是知道却无法言语。她多么想他可以主动表白啊,那样理所当然地她可以爱上他啊!那下午,她和他相约在公园的小亭,他们互相凝视着对方,纵有千言万语却在此刻静默着,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她甚至是想要主动握住他的手,但女孩本性的矜持打消了她的念头,她不能那样做。
夜幕已沉,他们不得不往回走。
“买一盆铃兰吧,白色的,只要5元。”准备打烊的花店老板冲他们喊。她有些诧异,摆在店里的那盆铃兰只是一盆黑泥,花盆却擦得程亮,仿古的花纹。
“花盆里刚刚埋下了白铃兰的种子,只要花些心思浇水,它很快就会发芽的,还会开花。”老板觉得他们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一个劲地推销着他所谓的花。她想,就让这盆铃兰决定他们的爱情吧。于是,她怂恿他买下了那盆‘花’。
他似乎意识到什么,回到宿舍,他小心地呵护着花盆,每天清晨都提醒自己记得浇水,心里祈祷着:快些发芽吧,快些开花吧。是啊,只有趁着这个秋天,天还暖,种子发芽了,来年才会开花。白色的铃兰娇艳欲滴,花虽无语,但其中的涵义他是知道的——幸福即将到来!
后来,她有意无意地减少了和他的相约,直到来年春天,她随学校老师去南方实习,要去实习的同学召开一个party,她邀请了他。
但他们的铃兰花还没有发芽,他一时间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来了,心里忐忑着。前来参加party的同学很多,大家都互相交换了告别礼物。他早已注意到她那热切的眼光,此时,他却无法挽起她的胳膊轻舞一曲,更没有勇气当众表白。在他的心里,他们的爱情是一定要等到铃兰发芽、花开。他不敢凝视她,躲在黑暗的舞池角落里,任由她被人邀请着,一曲又一曲。Party散开的那一会,他连握手告别的举动都没有就匆匆离去了。
他沮丧极了,放弃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他把那盆黑土从宿舍里取出来,摆在了宿舍阳台上。
即将毕业的他每天为学业和工作奔波着,他忙碌着,他还想将来一定还可以遇到更好的女孩子。
等他考完最后一门功课的时候,他回宿舍收拾东西,却看到窗台上几片修长的绿叶茁壮生长着,顶端挤出了一个花苞。埋藏了几年的爱情突然疯狂的生长起来,他的爱情即将开花。
他飞奔着冲向她所在的学校。他完全看不见路边那些异样的眼神。
他的心被爱情塞得满满的,他一口气冲进了她的宿舍。看门的阿姨告诉他,她刚刚走了,可能还在学校停车场。
停车场里,她挽着一个男孩的胳膊挤进了远行的大巴。
他愕然了。早知如此,他就应该在买下铃兰花盆之前就应该买下一朵粉色蔷薇送给她,因为那是爱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爱情就是这样,明明相爱的人,却往往阴差阳错,像是隔住了一道无形的高墙,等你翻过那堵墙的时候,对方已经不在那边。有多少爱经得起等待,又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幸福不需要等待,爱情不需要胆怯,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第204篇、吹灭二十个火苗情感故事
公判会结束时,已是中午时分。一共五名死刑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即将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赴刑场前,在体育馆的一间仓库里,给每一个死刑犯四个大肉包子和一瓶矿泉水,犯人被绑着,由押送警察喂他们吃。
我押的是一个抢劫犯,二十岁还不到,没考上大学,就跟社会上一拨儿人渣混到一块,打野架,喝酒,蹦的,吸粉,泡妞。气得他母亲一病不起,他的父亲要和他脱离父子关系。然后,他玩了个更刺激的,和小兄弟抢了一个大款,把大款及其情人给灭了。
除了剃光了的头,面前的人看不出是一个做了惊天大案的罪犯,脸白白净净的,像个书生。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不得不防。我喂他包子时,心里就有些打鼓,“吃包子就吃包子,可别乱咬啊!不然———”他停止了咀嚼,片刻,一滴泪滴落在包子上。“叔叔,我长这么大,只有两个人喂过我饭,一个是我妈,再一个就是你了……我要是起坏心眼,还算个人吗?”我心里一咯噔,这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我倒有些不自然了,“快吃吧,不够还有呢!吃饱了,好上路!”
他叹了一口气,仰着脸,闭着眼,像是自言自语,“再过两天,我就二十岁了……”
我突然冒出了个念头,掏出打火机,打着了,“许个愿吧!”
他感激地望望我,又望着打火机的火苗,闭上眼睛默默他动着嘴唇,然后,睁开眼,吹灭了火苗;我又把打火机点燃,他又吹灭;又点燃,又吹灭。这样,连续二十次。吹完了最后一个火苗,他的眼里闪着泪花,片刻幸福的样子。他恳求我咬一口包子,我不肯。他便哀怜地望着我,“我知道我不配,不过,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没说什么,拿起包子咬了一口,然后送到他的嘴边:“生日快乐!”
他“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叔叔,我不想死,不想死啊!”我急忙和另外一个警察把他架起来,他又跪下,架了几次,才把他架住。我让他把包子吃完,他摇摇头说吃饱了,说着垂下头,肩膀开始抽动起来。在灯光的照耀下,光头闪着青光,像是没成熟的橄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好!”
第205篇、阿布一努瓦斯的故事(三则)情感故事
(一)
从前有个叫阿布一努瓦斯的人。他很受加隆·阿尔一拉什德①的宠爱。有一次阿布一努瓦斯想买一头驴,但是他没有钱,阿布·努瓦斯决定向加隆·阿尔一拉什德借,便到他王宫里去。但加隆·阿尔一拉什德这天不接待来访,门卫不放阿布一努瓦斯进宫,尽管他也知道阿布—努瓦斯急需钱用。这时走出一个老门卫,对阿布一努瓦斯说:
“我放你进宫去,但你要把苏丹给你的东西分一半给我。”
他们就这样讲定,签好合同。老门卫和阿布一努瓦斯互相交换了字据。
阿布一努瓦斯走到加隆·阿尔一拉什德跟前,向他问好以后,便默不作声地坐在他对面。
“你怎么呢,阿布一努瓦斯?”加隆·阿尔一拉什德问。
“我希望能得到你一百杖击。”阿布一努瓦斯回答说。
加隆·阿尔一拉什德非常喜欢阿布一努瓦斯,不忍心打他,但阿布一努瓦斯既然这样请求了,他只好拿起棍子去打,但打得很轻。当打了五十下的时候,阿布一努瓦斯拿出老门卫的字据给加隆·阿尔一拉什德看,并且说:
“我和我的朋友讲定了,把我从你这里得到的分一半给他。我得到了你五十下杖击,剩下的五十下该他了。”
于是加隆·阿尔一拉什德下令把老门卫带来,用棍子打了他五十下。“这是给你的教训,使你以后再不敢这样做了。”他对老门卫说。
老门卫非常懊悔同阿布一努瓦斯订的合同。
(二)
有一次,阿布一努瓦斯的毛驴要喝水,但是没有什么东西舀水,阿布一努瓦斯到邻居家去借瓦罐。他拿上罐子回家给毛驴饮水。瓦罐在阿布一努瓦斯家放了三天,第四天他在瓦罐里放个小罐还给邻居。邻居拿起罐子,看见里面还有个小罐,便叫道:
“这不是我的!”
“可我不是贼,我不想拿别人的东西。”阿布一努瓦斯说,“你的罐子在我家生的,这就是它的儿子。”
邻居非常高兴,心想:“阿布一努瓦斯的家是多么走运,甚至瓦罐也能在那里生孩子。”
第三天,阿布一努瓦斯又来借瓦罐,邻居给了他。但是阿布一努瓦斯没有把瓦罐还回来。邻居便自己到他家去。
“你的瓦罐死了。”阿布一努瓦斯说。
“什么,难道瓦罐会死吗?”邻居叫嚷着。
“它不是会生孩子吗?”阿布一努瓦斯问。
①加隆·阿布——拉什德——八世纪统治巴格达的哈里发之一,《一千○一夜》中多次提到过。
“是的。”邻居回答。
“就这么回事!所有会生孩子的都会死去的啊。”
邻居去问有学问的人,他们肯定这个话是对的。
于是瓦罐便留在阿布一努瓦斯家里了。
(三)
有一次,商人宰了只羊,正在他烤羊肉的时候,来了一个穷人,坐在一旁,就着羊肉香味吃他简陋的食物。

第二天早晨,穷人遇见商人,对他说:“先生,昨天你帮我得到了非常好吃的调料——烤羊肉香味,我吃得饱饱的。”
“啊,难怪我的烤羊肉不香了呢!”商人叫嚷着。他便到国王那里去告状,国王判决穷人付给商人二十卢比①。
穷人大声痛哭着回家去,因为他没有钱。路上他碰见了阿布一努瓦斯,便把一切讲给他听。阿布一努瓦斯拿出二十卢布交给他,说:“这些钱你去交给商人,但是在我没有到以前不要给他。”
早晨,商人和穷人来到国王跟前。
“我来付钱给商人,”穷人说,“但是我可没有吃肉,我只闻了它的香气。”
正在这时候,阿布一努瓦斯来了,大家告诉他是怎么回事。
“你的二十个卢布在哪儿,穷人?”阿布一努瓦斯问。
“就在这儿。”穷人把钱递给他,回答说。
阿布一努瓦斯接过钱,把商人叫到跟前来。
商人正想拿钱的时候,阿布一努瓦斯说:“等一等!”
接着把钱扔到地板上,说:“你听见这些钱的响声了吗?把响声拿去吧。
要知道穷人吃的不是肉,而只是香气。”
商人无法反驳。阿布一努瓦斯把钱给了穷人,穷人高兴地回家去了。
①卢比——印度钱币,曾在非洲通用。
第206篇、小黄,你在他乡还好吗?情感故事

“大顶子山水利枢纽工程已破土动工。5年后,一座现代化多功能的大坝将矗立在松花江上。”看到这个消息,马上联想起10年前我在大顶子山上一段难忘的离奇经历。
10年前,作为呼兰县航运公司的一名水手,我随呼航107船队来到大顶子山港。按顺序,3天后才轮到我们装船。所以,除了值班的外,其余船员自由活动。
吃完午饭后,爱好登山的我独自登上了大顶子山最高峰。举目四望,松花江像一条银色巨龙九曲十八弯地沉睡在绿色的大地中间。山峦起伏,松涛阵阵,鸟语花香,沁人心脾。一览众山小的情怀使我心旷神怡引吭高歌。我坐在温暖平滑的大青石上,朗读《少年维特之烦恼》。不知不觉夕阳含羞晚霞满天,我起身向山下走去。
突然,一条两米多长的大蛇挡住了我的去路。我“妈呀”一声怔在那里,头发直立腿在颤抖,毕竟这是我第一次独自面对这么大的蛇,一时不知所措。出于本能,我顺手捡起一根木棒准备自卫。那条大蛇居然高昂头颅蠢蠢欲动。僵持了一会儿,我深知天色愈晚对我愈不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吧。我抬脚小心翼翼地准备绕过去。可是,大蛇居然继续阻拦我的去路。看来,一场人蛇大战不可避免了。心虚的我大喊:“来人哪!救命啊!”为自己壮胆。奇迹出现了,大蛇掉头逃去。我松了口气,一屁股瘫坐到地上。忽然,一只硕大的黄鼠狼从我身后窜出,直奔大蛇。我恍然大悟:噢,大蛇的逃走并不是怕我而是怕它。想起黄鼠狼是蛇的天敌,我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全身马上充满力量,拿起大棒准备来个人鼠合力大战巨蛇。
黄鼠狼很快追上了大蛇。它先是绕着大蛇跑一圈,边跑边撒尿,然后跳进圈内向大蛇发起进攻。黄鼠狼非常敏捷,它忽左忽右,忽上忽下,闪转腾挪,斗志旺盛。大蛇则以守为攻,虽处于劣势,但困兽犹斗也很顽强。一时打得难分难解不见输赢。我手握大棒很想助黄鼠狼一臂之力。但怕误伤了它,没机会下手。不好,黄鼠狼被大蛇死死缠住,脱身不得。我心一紧,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我挥舞大棒向大蛇猛击。黄鼠狼趁机逃了出来。然后继续攻击大蛇。如此反复,几个回合下来,大蛇终于“寡不敌众”力竭而死。我终于松了口气,脱口而出说了一句:“小黄,好样的!”黄鼠狼似乎听懂了我的话,冲我一龇牙,似乎在说,也有你一份功劳。然后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边退边说:“小黄,咱们可是患难之交啊!可别自相残杀呀!”它似乎听懂了我说的话,停止脚步,返回到大蛇身边。不一会儿,又跑来三只黄鼠狼,直奔蛇肉。它们齐心协力,很快把蛇咬断分为5份。后来的3只各叼一块离开。小黄独得两份。看来多劳多得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动物。
忽然,小黄叼起一块蛇肉向我走来,在距我一米处停下,把蛇肉放在地上,冲我又一龇牙,我突然明白了它的用意:胜利的果实也有我一份!怪不得它们把蛇肉分成5份!真是奇迹!我一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说:“谢谢你,小黄,我不吃蛇肉,送给你吃吧,再见!”我依依不舍地向山下走去。可是回头一看,小黄竟叼着归我的那块蛇肉跟着我!我大为感动,停下来,双手抱拳:“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谢谢你!我真的不要,请回吧!”小黄真的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一步一回头地下山……
以后,我曾去我和小黄大战巨蛇的地方,但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第二年,因我回到办公室工作,再也没有去过大顶子山。这一别足足10年!
10年,弹指一挥间。我不知道昔日健壮灵敏的小黄是否已步履蹒跚,但我知道,我对小黄的感激与思念永远不变。我真诚地盼望小黄能早日得道成仙!
第207篇、初心易得 始终难守 ――记难忘的牛老师情感故事
韩愈《师说》曰: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感到要感谢的不仅是老师于课堂之上的"授业解惑",更要感谢老师以自身修养所给予的言传身教之"传道".说到此,记忆的大门一下子敞开,仿佛又看到牛老师那严肃的面孔和蹒跚的身影……
高三那年牛老师接过我们班,当时他已年近六十,连老师们都尊称他为――牛老。牛老中等消瘦身材,双目炯炯有神,说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牛老对我影响最大的是他个人身上散发出的那种难能可贵的执着、坚韧和善良。
曾经,牛老身体某些指标不好,传统治疗很难康复,不服输的牛老每天凌晨五点起床锻炼,在数年如一日、从无间断的执着下,身体各项指标竟然逐渐恢复了正常。
牛老在自习课辅导学生时,一直压低声音,以接近耳语的音量与学生交谈,一方面让学生感到和蔼可亲,另一方面也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一天晚自习突降特大暴雨,很多走读的同学没带雨具被搁在教室,牛老来回几趟冒雨回家找来雨伞雨衣给学生用,最后已浑身湿透的牛老,把自己回家用的雨伞也硬塞给了学生。那一刻,看到牛老头发上、身上滴下的雨水,看到牛老望着学生们那种慈祥的目光,让我感受到善良和大爱所带来的那种前所未有的穿透心灵的震撼,在我们心灵深处种下一颗善良的种子。
一名同学踢球摔倒受了伤,手腕打着绷带系不好鞋带,在路上遇到了牛老,他老人家看到学生鞋带散了,二话没说蹲下给学生把鞋带系牢,还嘱咐学生运动一定要注意安全,马上要考试了。直到现在,这位同学提及此事仍眼泛泪光,未曾想牛老能亲自蹲下为他系鞋带……
正所谓"初心易得,始终难守",在课堂我们从老师那学到的诸多知识,有的帮我们敲开了一扇大门,有的成为我们初入社会时的谋生手段。但是,随着岁月流逝,铅华洗尽之后,我们已配不平方程式、背不全周期表、求不了微积分,当时用来敲门、谋生的大部分知识开始逐渐忘却,但是老师所带给我们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还在,老师自身的道德修养对我们的影响和感召还在。那个数年如一日凌晨五点起床锻炼身体的老人、那个和蔼可亲循循善诱的老人、那个为学生送雨具自己却浑身湿透的老人、那个为学生亲自蹲下系鞋带的老人……,始终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就像一座熠熠生辉的灯塔,在我沮丧、迷失的时候,为我指引着"执着、坚韧、善良"的方向!
算起来,牛老如今已年近八十,最近一次相见也在十多年前,如若再见,老人家定是华发苍颜,不复当年模样,想到此,心生愧疚,竟已怆然泪下!
感念师恩!始终未忘!
(济宁学院附属小学 四年级二班 乔云帆家长)
作者:嗯哼surprise
标题:初心易得 始终难守 ――记难忘的牛老师
第208篇、商量情感故事

她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嫁给他的。那时候,她是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学生,他是英俊的解放军营长。
欲嫁未嫁时,他告诉她乡下家里已经有一个老婆了,老婆还为他生了两个孩子。
他说,他们俩的事,要与老婆商量一下——老婆大他8岁,从小带他长大的。
她很生气,哭了,像梨花沾雨。他哪受得了这个,连说算了,算了。只寄了一纸解除婚约的证明回家,事情就过去了。
这一桩婚姻长达半个世纪,金婚。新世纪初他们所在的城市晚报征集金婚老人的故事,他们俩带着甜蜜的笑容,上了幸福榜。
不久,老爷爷以90高龄去世。遗嘱中说,自己的骨灰,要运回故乡去。
老奶奶弄清情况后,抹着泪找到晚报的记者,要记者为自己做主:“50年的夫妻,50年的婚姻,他居然要和前妻葬在一起!”
记者也想不通,就去找老爷爷与前妻的儿子。
翻山越岭,儿子将记者带到了母亲芳草萋萋的坟前。
老爷爷的前妻,去世已有30多年了。当年收到解除婚约的证明书后,她没说什么,也一直没有再嫁。只是弥留之际嘱咐儿子,在自己身边留一个空穴,就如在世时,在身边留的空床铺。
她的墓穴与空穴之间,有一个小孔相通。前妻的儿子说,这是他们乡里的风俗,相通的小孔,称为“商量洞”。他们相信,人死后,也是有事情需要商量的。
记者将所见的情景告知老奶奶,老奶奶沉默了。她记起当初准备结婚时,他曾说过:要回去,商量一下。
原来他一直记得这件事。
现在,他终于回去了,与她商量
第209篇、其实我也爱你情感故事
遇到他那一年,我19岁,他49岁。我叫安小东,他叫金小林,我和他就是一对冤家。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里,家里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男人,我觉得很别扭,进出都不方便,冷着脸不跟他说话,也不跟他在一张饭桌上吃饭。
但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他还是会讨好地笑,喊我过去吃饭,我没好气地说,看到你,我就饱了,还吃得下吗?他的笑尴尬在脸上,两只手在衣襟上擦来擦去,好半天叹气说:小东你这丫头,我在你眼前消失还不行吗?说着,他真的去街上转悠半天才回家。
有一天去图书馆回来,找一本书找不到,才发现凌乱的卧室被他收拾得整整齐齐,我生气地对他喊,金小林,谁让你动我的东西?我一边说一边生气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扫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乱。他站在边上,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好脾气地说: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后不敢乱动你的东西了。
我生气的时候,总会很严肃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几乎指到他的鼻尖上,说:别嬉皮笑脸的,你这是什么态度。他忍不住笑。
他的笑容不经意间触怒了我,他的笑,那么像父亲,小的时候,父亲也是这么纵容我,对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亲。我狂奔出家,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后跑。
那一晚,我没有回家,跟着同学去迪厅蹦迪,强劲的背景音乐,疯狂地摇摆甩头,令我暂时忘记了所有的不快。
走出迪厅时,天已经快亮了,晨风一吹,我清醒了很多,忽然看到不远处的树下,金小林坐在台阶上打盹儿,衣服上头发上结满晶晶亮的露珠。看样子他在这里已经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动,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可以好到不计回报,除了父母,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人吗?胸中酸涩难抑,眼睛里有湿湿的东西涌动,我抬起头看天,硬生生地把眼里的泪忍了回去。
我们的声音惊醒了他,他睡眼蒙眬地抬起头来看我,他的眼神里有失望和心疼轻轻浅浅地掠过。我故意把头转过去,看着别处不理他,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有些生气地说:囡囡,你闹够了没有?跟我回家。
我尖叫着说:你弄疼我了,你这个疯子,快放开。他扯住我的手腕不松手,有男同学上来就踢了他一脚,刚好踢到他的肋骨上,他弯着腰捂住胸部,慢慢地佝偻成一堆,腰弯得像一只虾米,但我还是镇定地招呼同学们说,咱们走吧?咱们走啊!走出很远,我回头看,他依旧弯着腰呆呆地站在迪厅的门前,孤零零地站在晨曦里,我忽然觉得有一丝柔软在心中渐渐荡漾开来。
后来我回到学校,很久才知道,那一次,他被我的同学一脚踢断了两根肋骨,在医院里整整住了半年,我并没有去看他一眼,不是我心狠,是我不愿意和他纠缠在一起,是我本能的排斥他,如果一定要怪,就怪他自己在生活中扮演的角色不好。
转眼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为了避免看到他,我不经常回家。后来我认识了安生,病态的苍白和忧郁,但我疯狂地喜欢,挣的钱几乎都给他花掉,并无怨言。
带安生回家,金小林还是盛情地款待了他,弄得很隆重。我的心中是温暖的,是感激的,但说出来的话充满敌意,一副并不领情的样子。
安生走后,他很正式地跟我谈了一次话,是19岁那年遇到他之后,第一次很正式的对话。他不同意我跟安生来往,他说:安生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和他断了吧。时间久了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没错。
我挑衅地看他,说,我知道你见不得我幸福,可是我偏要跟他在一起。
决定和安生结婚之前的那几日,他几乎天天跟着我。我说,你跟着我,也不会改变我的决定。他很自信地笑,说,如果你知道安生是什么人,你是一定会改变主意的。
他把一沓照片递到我的眼前,全是安生的,我惊呆了。原来安生吸毒,怪不得他那么苍白忧郁,怪不得安生要花那么多的钱。
我捧着那些照片哭了,泪流满面地扑进了他的怀里,他像哄孩子一样拍着我的背,说:宝贝,乖,不哭。
后来,我和他和解了。
那时候,他刚退休,没有我和他作对,所以他很空闲,有了大片的时间,养鱼、种花、上网,给我发E-MAIL。他给每一条鱼都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其中有一条非常漂亮的热带鱼,他给它起个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听到他喊囡囡,就以为是在叫我。
有一天夜里,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忽然接到母亲打来的电话,母亲在电话里哭了,哆嗦着说不清楚前因后果,我急了,说,把电话给金小林。母亲这才说,金小林出了车祸,在医院里。
我的心忽然就开始“扑腾”起来,出了门,竟然忘记打车,一路狂奔到医院。到了医院并没有见到他,他已经被推进了急诊室,只等着我去签字。我想都没想就在家属签字那一栏写下安小东三个字。然后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
我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我怕失去,怕得厉害,我在心中祈祷,让他活,如果可以,我宁愿用我的与他交换,只要他平安。
这一次意外其实并不严重,只有轻微的皮外伤,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出院之后,我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金小林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样子,他的智商出了很严重的问题,看见人就笑,过马路时,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时候会跟我三岁的女儿抢一个玩具。但他始终认得我是囡囡。
有一次他去买菜,竟然忘记回家的路。因为出去很久,我不放心跑出去找,看到他被一群小孩子围攻,头发上脸上粘满了白纸条,我跑过去赶走那些孩子,大声骂他,你真是个傻子。他看到我,依旧高兴地跑过来扯住我的手,摇晃着说,他们都来欺负我,你帮我揍他们。
我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任由他牵着手摇晃,想起十年前,在迪厅门前的晨曦里,那个被踢断两根肋骨的男人,疼成那样,他都没有倒下。他对我的好,好到娇惯,而我对他呢?
想起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湿润难受,眼泪忍不住流下来。他伸出手来给我擦眼泪,问我,你怎么哭了?我做错事了吗?我摇了摇头,说:没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继父。十年前,他宠我,像宠宝贝一样,任我胡闹,妄为,任性;包容我,接纳我,爱我。十年后,我宠他,像宠宝贝一样,牵着他的手过马路,喂他吃东西,帮他抢我女儿的玩具;纵容他,怜惜他,爱他。
是上天让我做了他的宝贝女儿,是上天让他做了我亲爱的父亲,我要珍惜这段缘,我要把他给我所有的爱都还给他,让我们做一生一世父女。
第210篇、只要快乐,暂时“单着”也无妨情感故事

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我何至于如此心焦?
华灯初上,办公室里小小地骚乱了一会儿。有家的早已归心似箭,恋爱的款款约定了见面地点,一屋子人瞬间作鸟兽散,慢慢恢复了寂静。
我已经习惯了,看着大家一个个跟我道别,一个个消失,或闲散地上一会儿网,或不紧不慢地随后离开。28岁了,还没有一个吸引我步履匆匆的归宿,万家灯火里,至今没有属于我的那一盏,走或不走,已经失去了意义。是的,我就是传说中的剩女,只是,我一直想不明白,我怎么就剩下了呢?
我在市区一家事业单位任职,身高一米六四,体重102斤,相貌中等偏上,气质中等偏上,决不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女强人,更不是令男人颜面顿失的丑女,理论上应该是婚恋市场上最“畅销”的品种。但比我条件好的和比我条件差的都能顺利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惟独剩下了条件不好不坏的我,着实让人郁闷。
其实小时候追我的人挺多的,恋爱谈了若干场,最长的一次是在大学里,谈了整整3年。他是个篮球打得很漂亮的帅男孩,那段爱情很美好,很纯粹。可生活总是现实的,毕业后,我在家人的帮助下进入这家事业单位,算是端上了铁饭碗,学贸易的他去了上海,没过多久,这段爱情无疾而终。
伤心了一段时间,我就踏上了漫漫相亲路。3年来,我相过的男人两个巴掌都数不过来,遍及各行各业,警察、工程师、医生、商人……每次都是高不成低不就,不是我没看上人家,就是人家没看上我。偶尔有感觉还可以的,继续相处一段时间,又会兴味索然:现在的男人,靠谱儿的真不多。
不知道的人以为我有多挑剔,其实真不是,我只要人品好,学历本科以上(我自己就是本科),身高一米七五以上(我自己一米六四,穿上高跟鞋差不多一米七,总得比我高点吧),聪明点、勤奋点,有现成的房子最好,贷款能买也可以,不要求他挣得太多,比我工资高就可以,当然大家兴趣相投、有共同语言,这样日子才能过到一起。很普通的条件,就这么难吗?为什么快30岁了,都不让我遇见一个?
爸妈急得上蹿下跳,几乎见人就托,让人家帮我介绍对象,还不时对我唠叨:“别太挑了,差不多能过日子就行了。”我也急,也想把自己快点嫁出去,可也得找个对眼的人不是?否则不跟跳火坑一样。
前些日子,高中同学苗苗要给我介绍男朋友,说是老公的同事。我兴致勃勃地去了,一见之下,饭没吃几口,生了一肚子气回来。那男人撑死一米七,肉包子脸,最可气的居然是苗苗老公的下属。
苗苗打电话说对方对我印象不错,问可不可以再约我,我一口回绝。苗苗还不死心,一个劲劝:“安杰真是个特别优秀的人,人品好、脾气好,说话办事滴水不漏,家境、学历都不错,最难得的是具有现代男人最缺的幽默感,是居家过日子最好的丈夫人选,你再考虑考虑吧。”决不!我愤愤地想:自己找个一米八的帅哥科长,把一个矮小的丑喽罗推给我,要是成了,将来我还得毕恭毕敬地把她当领导太太敬着。凭什么?从小我比她学习好、比她长得漂亮,难道在人生大事上她就非得压我一筹?
周末,一张“红色罚单”飘到手里,工程处的一位同事结婚。说实话,我挺不喜欢这种场合的,热热闹闹的婚宴上,总有人会不厌其烦地询问:“下一个该轮到你了吧?男朋友别保密哦,什么时候带给我们看看。”一到这时候,我都觉得特别难堪。果然,这一次,我又没有坚持到底,半路跑了出去。
当然,我没有什么可去的地方,漫无目的地转了两圈,无精打采地回到了家里。妈妈见我回来,赶紧凑了过来:“吃完了?热不热闹啊?周围有没有感觉不错的男孩子?如果有,拜托同事给介绍一下呗。”
我烦不胜烦,突然歇斯底里地叫起来:“你们别管我的事!天天找对象找对象,嫁不出去会死吗?逼急了,我上街随便拉一个嫁掉。”
妈妈被我突如其来的火气吓住,呆了两秒钟,抹起了眼泪:“妈妈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也有错吗?我养你这么大,连问句话的权力都没有?”一边说一边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望着妈妈略显苍老的背影和花白的头发,我的心像被谁掐了一把,回头冲进自己卧房,伏在床上放声痛哭,既后悔对含辛茹苦的妈妈如此粗暴,又为自己的这种状态纠结。
其实见完苗苗介绍的对象以后我就发现,我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从前的我温柔宽和,有好多非常要好的闺蜜,可现在,我不仅脾气坏心眼小,而且有一种自闭的倾向,从前的闺蜜都断了联系,总感觉只有呆在自己的房间才踏实。但呆在家里,又止不住地焦虑、抑郁,原本挺阳光的一个人,居然变得自卑起来。我感到,自己肯定出了问题。
我为什么焦虑?过去女人着急结婚是因为不够独立,总要被人“养”着。可身处现代,我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自己,想找一个他,无非是寻觅更加温暖丰富的人生,说到底,是锦上添花的事,即便锦上不添花或者晚添花,也不过是好和更好的关系,何至于如此心焦?难道仅仅为了约定俗成的观念和习惯?
想通这件事之后,我的心境豁然开朗。我问爸妈:“你们催我结婚是想让我生活得更幸福吗?”爸妈点头如啄,“那么,如果我现在很快乐,你们就不必过于憧憬变数太大的东西,容我可着自己的心去努力。”他们不说话了。
用心发现,剩女的生活其实满不错的。那些又要上班又要照顾家庭的女人,滚在奶粉尿布堆里,几头忙活,连照镜子的时间都没有。而我,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喜欢的事物上,喝茶、购物、看话剧、读小说、做瑜伽、会朋友,女人钟爱的事情我可以尽情做个遍,所谓“精致生活”,是用时间和精力堆起来的。
关键是,当我从容、美好地生活着的时候,反而吸引了更多赞许的目光,当然有异性。而我,亦不再将那些浮华的“条件”列为甄选的标杆,既是“添花”,便遵从心的指引。
结婚,还是剩着?随遇而安,随缘而动,最重要的是,我快乐。
第211篇、这个夏天不太冷情感故事
参加完高考,我就打着铺盖卷儿回到了生我养我的那个小山村。我的老家在偏僻的大山深处。这里虽然山清水秀,但交通闭塞,资源匮乏,山民们靠着两亩薄地过日子,是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我从县城坐了三个小时的长途汽车,才到达家乡的小镇,又走了一个半小时的山路,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见到儿子回来,母亲都很高兴,接过我肩上的背包,就忙着给我煮吃的。我实在是太累了,等母亲把一碗荷包蛋端出来的时候,我已经靠在床头上睡着了。
我家是这个典型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的贫困家庭,一溜三间土屋斜摆在半山坡上,屋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有一台老式的黑白电视机还沾上了一点现代化的气息。这么些年来,父亲和母亲苦扒硬撑找出来的钱,都供了我上学,一个子儿也没剩。但是,父母供我上学的决心却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父亲曾经对我说:“孩子,书你尽管读,老爸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在我想起父亲这句话的时候,心理就涌过一阵又一阵的感动,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是酸楚和无奈。虽然家境贫寒,但我对学习却格外用功,年年都捧回三好学生的奖状。在家里,最让父亲欣慰和自豪的就是堂屋里那一墙我挣回来的奖状。
晚上,我和父亲一起坐在院坝里纳凉。父亲问起高考的事。我用眼角瞟了瞟父亲,沉默了一阵,咬着嘴唇说,我,这次可能不行,考得不好。父亲转过头来看着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小子,准行的。咱树皮沟这么多年都没出一个大学生,你小子这回可要给咱露露脸了。我说,爸,我真的是考砸了。父亲的脸抽搐了一下,说,没事,今年不行,明年就再考吧。我小心翼翼地说:“爸,我不想读书了。我想,我想出去打工。”父亲愣了一下,站起来就朝我吼:“我晓得你娃在想啥。还是那句老话,书你尽管读,老子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不读书了,你娃究竟想干啥?”然后父亲就生着闷气,背着双手回屋睡觉去了。看着父亲进屋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一片紊乱,眼泪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第二天清早起来,父亲已经下地去了。我匆匆吃了点早饭,就到山背后去找二赖子。二赖子是我最要好的童年小伙伴,小学毕业后就没再读书了。来到二赖子家,二赖子的娘告诉我,二赖子到市里打工去了。我就向她要了二赖子打工的地址和电话。我也想和二赖子一起出去打工,挣点钱贴补家用。
回到家里,我把我用过的课本整整齐齐地收拾好,一古脑地塞进了床底下的纸箱子里,在床边傻坐了一阵,就找出一张白纸来。我知道,我只能偷偷地出门去打工,否则父亲是不会放我走的,父亲把一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我读书身上。但是,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还外欠了一万多元的债务,母亲患有心脏病,一年四季没离开过药,哪里还有余钱来供我上学呢?四年大学读下来,十万八万还不一定花得下来,那岂不是雪上加霜吗?我的眼里含着泪花,艰难地写到:“爸,妈,我这次考砸了,可能考不上大学,你们别怨我。爸妈对我好,我永远都记着。我真的是不想再读书了,家里负担太重,我外出打工去了,我会努力混个人模狗样回来看你们的。我已经十九岁了,你们也不必再为我操心了。这次,你们让我自己拿一回注意吧。我走之后,你们要保重身体。爱你们的儿子,一民。”我把这封信放在床头上,简单地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又把一张父母的合影装进贴身的衣袋,便悄悄地走出了家门。
来到镇上,我给二赖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想到他那去打工。二赖子在电话那头打着哈哈说:“喂,我说兄弟,你不去好好念书,打什么工啊?你不知道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何况你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中生。”我说:“二赖子,我实话对你说,我没考上;就是考上了,我也读不起啊。我现在只想出去打工,你要不让我过来,我就到别处去,天下这么大,还怕找不到混饭吃的地方?”二赖子好象愣了一下,说:“兄弟你别急,要不你先过来,过来再说嘛。”我说:“牛皮,这才象哥们嘛。”放下电话,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里感觉踏实多了。
我找到二赖子的时候,他正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吧达吧达地砍火砖。看见我来了,他拍拍手上的土,向管理员请了一会假,就把我带到他们在城郊结合部租住的房间里。他说:“你小子牛啊,书不好好读,打什么工啊。你看我,一天灰头土脑的,没个人样,哪点好啊?”我嘿嘿地笑了笑,说:“我们家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再说了,今年咱不是考不上吗?”他把我的行李放在他的床上,说:“不说那么多了。这段时间,你就暂时住这吧。工作的事,等你休息一阵再说。”把我安顿好,这小子又回到工地上干活去了。
闲着没事,我就想到街头上去转转,顺便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工作。然而,奔波了一个下午,我一无所获,倒把自己累出了一身臭汗。我属于那种性格比较内向的[欣赏雨季爱情故事网]生活,时而是三间破旧的瓦房,时而是盖着红戳戳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坐了一阵,我的心绪渐渐地平静了下来,现实是这样的苍白而又无奈。我不想去看什么高考成绩了,也不想去看自己是不是被大学录取了,就好好地回去打工吧。这样想着,我就站起身来往学校外面走,却偏偏在校门口遇见了班主任刘老师,想躲都来不及了。刘老师老远就喊我,“秦一民。”我只好停住急匆匆的脚步,低着头怯怯地喊了一声刘老师好。刘老师把我带到办公室,告诉我我已经被北京某重点大学录取了。“小伙子真不赖啊,你是我们县的文科状元呢。”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开心的笑,看得出来,那是在为我而骄傲。我的心中没有一丝的喜悦,木然地从他的手中接过录取通知书,看了正文,又瞟了一眼入学须知,一年一万元的学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眼睛。刘老师中午要我到他家去吃饭,我借口有事,把录取通知书装进贴身的口袋,便飞一般地逃离了学校。
能考到北京去读重点大学,这或许是每一个莘莘学子的追求与梦想。但于我,这却是一场更深重的灾难。当初参加高考,我仅仅是为了检验自己高中三年的所学,想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我怕大学真把我录取了,所以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唯一填了北京某大学,甚至不同意调剂。我自认为,填一所自己都望尘莫及的大学,在录取的时候把自己刷下来,或许是对父母、对老师的一种最好的交代。然而命运偏偏捉弄人,把一个不该读大学的一介寒士真实地录取进了中国顶级的学府。我不知道这是该喜还是该忧,我的脑袋晕乎乎的,全然没有被大学录取的那种欣慰感。我是怎么回到市里的,又是怎么回到那间小屋的,我全然不知道。我只记得到市里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夏天的天气突然就变,夏天的雨说来就来,我痛快淋漓地在雨中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泪水混合着雨水哗啦哗啦地流。大学,大学,我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是要与你擦肩而过,还是倾尽家人的血汗、榨尽家人的油水来与你相约?回到那间小屋,我的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全身虚脱,四肢无力。二赖子给我找来干衣服,又忙着给我弄吃的。我没有丝毫味口,尽管一天的时间只吃了两个烧饼,喝了一瓶矿泉水。我换了衣服,又胡乱地把湿漉漉的头发擦了擦,便慵懒地钻进了被窝。我感觉到冷,浑身不住地打着颤,额头上冒着虚汗,大脑里一片混沌。二赖子赶紧去给我买药,逼着我吃下去,一会儿我就沉沉入睡了。
我感冒了,沉沉地睡了两天。二赖子要陪我进医院,我坚决不去,我知道他是为我好,但医院我能进得起吗?大城市的医院是我们民工随便进的地方吗?我说我没什么大不了的,仅仅是个感冒,不吃药七天好,吃药也得七天才好,挺一挺就过去了。二赖子只好在附近的小诊所给我开了几天的药,又找人给我打了一针,就让我在出租房里好好地休息。工地是去不成了,我也正好趁着这机会来理一理自己的思绪。我在迷迷糊糊中老是看见父亲挨家挨户地到亲戚和邻居家去借钱,看见父亲掳着袖子到小镇的医院去卖血,看见父亲用原本瘦弱的身材到邻村去帮砖厂挑砖……我心如刀绞。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句铿锵的誓言,为了孩子读书啊。我想,这错就错在一个穷苦人家生就了一个能读书的娃吧。我不怨天,也不怨地,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吧。
过了几天,我完全恢复了健康。我想再看一眼我的录取通知书,然后就把它处理掉,却怎么也找不着了。那天从学校里出来,我一直都是晕乎乎的,通知书是掉在汽车上了,还是掉在雨中的大街上了,或者被我稀里糊涂地扔掉了?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没了通知书的日子,我的心情反而踏实起来。我又和二赖子一起上了工地,依旧做着调灰浆的活儿。我跟二赖子调侃着说,二哥,大学没考上,我也不想复读了,现在我可要好好地和你干一场了。心情好的时候,我就把二赖子叫二哥,他比我大半岁。一般情况下,我都会叫他二赖子。二赖子开心地笑了笑,说,好兄弟,好好干,咱俩兄弟谁跟谁啊。这段时间里,我的活儿干得特起劲,浑身好象都有使不完的劲。
八月上旬的一个上午,算起来,这天正好是立秋的日子。二赖子说,兄弟,今天不用去干活了,哥想跟你说个事。我说,晚上说不可以吗?二赖子说,不可以,就今天上午。我就顺从地在床沿上坐了下来。二赖子说,兄弟,你还是回去念书吧。你看,再有十来天就开学了。我腾地一下子就从床沿上站了起来,干筋火旺地朝他吼,二赖子你说什么啊?你还让我回去复读啊?我还有脸回去复读吗?再说了,我的家庭情况你不是不知道吧,我还有能力回去复读吗?现在连大学生就业都那么困难,你还让我去考大学?再说了,人这一辈子,非得要读个大学才有出息吗?我竭斯底里地吼了一阵,便软软地瘫坐在床上。我喘着气说,二赖子,什么也不要说了,我是真不想再连累家里了。这个时候,我真想哭,但我得忍着。
门外响了起敲门声。二赖子站起来去开了门,父亲和刘老师走了进来。我一下子愣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刘老师的脸上,始终挂着慈祥的微笑。而父亲,却明显地显得苍老了许多,脸比以前更削瘦了,一道道饱经风霜的皱纹深深地刻在额头上,头上的白发也增添了不少,一脸的忧郁。父亲在我对面的床沿上坐下来,只是定定地看着我,半晌无话。刘老师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一民,回去上学吧。”
“刘老师,我不想上学。我,我……”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下子失声痛哭,忙扯过被子捂住自己的脑袋。
刘老师轻轻地掀开我的被子,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啊。一民,我知道你的顾虑,你只是不想让你的家庭为难。孩子,考起大学不容易啊,考到北京的大学更不容易啊,你舍得就这么放弃了吗?你知道不知道一家人把希望都寄托在了你身上?困难着是暂时的,问题总会得到解决的。你是县文科状元,学校给了你3000元的奖学金;县教育局给了你2000元的资助,并能提供3000元的助学贷款。你们村里知道你考上了大学,乡亲们也都凑了份子来祝贺你。你父亲为了让你上学,前天才把耕牛牵去卖了。你说,当你知道这些情况的时候,你还能坐得住吗?你还能不去上学吗?所以,你现在,必须跟你父亲回去。”
“刘老师,这学真是上不成了。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我--被我搞丢了。”我有气无力地说。
“录取通知书在我这呢。”二赖子憨厚地笑着。我诧异地看着二赖子从床底下的纸箱子里翻出了几张纸片来,那正是我的录取通知书啊。二赖子把录取通知书交给我,说:“那天你从学校回来,通知书已经淋湿了。那晚上你发高烧,做梦都在喊着,我想读书,我想读书啊。我怕你一时想不过,把通知书撕了,或者扔了,那多可惜啊,所以我先替你保管着。兄弟,你不怪哥哥吧?”拿着这失而复得的录取通知书,这被雨水浸湿了又攒干了的录取通知书,我竟不知道是该恨二赖子,还是该感谢二赖子了,我只觉得鼻子酸酸的。二赖子又从裤包里掏出一卷钞票和一个信封来,说:“你是我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大家都盼望你好好地去念书呢。这是工友们凑的1000块钱,大家都想表示一点心意。信封里是哥给你准备的1000块学费。加起来也不多,但是能帮兄弟一点是一点。”我赶忙推辞,“二哥,我不要,我哪能要你们的钱啊--”二赖子把钱硬塞到我的手中,一本正经地说,“咱们要还是兄弟,你就给我拿着。你不拿,就是瞧不起俺这当哥的。”
我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我站起来深深地向父亲鞠了一躬,向刘老师鞠了一躬,又向二赖子鞠了一躬。我坐到父亲的身边,轻声说:“爸,我和你回去。”父亲紧紧地攥着我的手,喃喃地说:“好,好,就回去。回去好好念书。”我咬着嘴唇使劲地点了点头。
我收拾了衣服,与二赖子一起到工地上去,和老板结算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二赖子先前已经给老板和主管说明了我的情况,结算的过程也很顺利,我又拿到了1000多块钱的工钱。很幸运,我没有享受到老板拖欠民工工资的待遇,我不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老板照顾我的成份。然后,我就和工友们依依不舍地告了别,和二赖子告了别,顺从地和父亲回了老家。
半个月后,我带着那张父母的合影照,拎着简单的行李,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我想,或许我是不幸的,但我更是幸运的。透过车窗向外望,我看见了一望无垠的蓝天,和天空中一只自由自在飞翔的小鸟。我觉得我有点象那只小鸟,如果那只小鸟的翅膀有点受伤的话。这个夏天不太冷,我晃晃忽忽地有这么一种感觉。

第212篇、蘑菇头女生与富二代的偷拍事件情感故事

卢明在打扫电脑教室时捡到一个手机。她在食堂贴了一张告示:捡到全新手机一部,失主请到高一(3)班或电脑教室寻找卢明领取。
一连半个月,这手机没有人认领。手机里只有一张照片,卢明疑惑地看了很久,经由女生眉尾的一颗朱砂痣,确认了那女生正是自己。有人偷拍自己,又恰好丢了手机被自己捡到?可自己这样灰秃秃的女生,怎么可能?卢明握着那个银灰色手机,想:再过一个月,没有人来认领,就交给老师。
一天下课后,卢明扭头向后排男生裘纾说:“你的手机号是多少?”裘纾一脸吃惊的表情,他们虽然坐前后桌,却几乎没怎么说过话。是啊,―个需要勤工俭学的女生和一个富二代怎么会有共同语言呢?“快告诉我。”一个女生问一个男生要电话,着实让裘纾不太习惯。他报出了一串数字,然后他的手机铃声响起,卢明说,她也爱听那首曲子,温柔又苍凉。
这天,班里一女生对卢明说:“你真是好运气啊。捡了一个手机不说,还借机和裘纾成了朋友。”“什么叫借机?裘纾低调谦和,比某些人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卢明转头,原来背后不知什么时候站着裘纾。放学后,卢明和裘纾在操场上散步,裘纾说:“对不起,因为和我接近,就被说成虚荣。我很高兴,能够和你成为朋友。”
裘纾和卢明做了个约定,互相体验对方的生活。裘纾带卢明去吃西餐,她问:“你不喝酒吗?”裘纾说:“老爸从不让我参加他的饭局,说未满18岁不能喝酒。”裘纾带卢明上国学班,她问:“你还学这个?”裘纾哭笑不得:“你以为呢?”“你的生活也不过如此。”
卢明带裘纾到省博物院,三个小时下来,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都看遍了。卢明说:“是不是很无聊?”裘纾说:“原来你比我会享受生活。”卢明忽然感到那颗心不再那么“仇富”了。
一个月很快过去。卢明准备把手机交给老师。忽地,一个短信符号在屏幕上闪烁着,竟然是裘纾:傻女生,手机是我的。
原来,那天在电脑教室,裘纾在玩新买的手机,后来无聊试手机功能时把卢明采进了镜头。离开的时候手机忘拿了,又刚巧被卢明捡到……
卢明笑着对裘纾说:“看你这个富二代,果然和我们还是有区别的吧。”“我错了还不成吗?”“好吧,这次原谅你。给我拍张照吧,要正面的!”
呃,蘑菇头女生,真是败给你了。
第213篇、那时青春熬人情感故事

毕业那年,与寝室的三个兄弟一块儿租房住。那时,就业形势已不乐观。离校时,我们都还没找到工作。
一间房,挤了两张床,中间只余半米过道。两张一米宽的小床,每一张都要挤两条汉子。睡觉需要卧如弓,里面那个梦中翻个身,另一个就得滚到地上去。刷牙洗脸在楼道里的公用水池,做饭用的煤炉便放在门口。吃饭基本上都是下面条。毕业之后的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以部落群居的形式凑合着。
找工作的过程是焦虑而毫无诗意的。前半个月还乐观,面对人才市场眼花缭乱的岗位,挑挑拣拣,信心百倍地投简历,用手蘸凉水梳理头发迎接面试。城市不大,很快,好点的企业就被过滤一遍,但始终没有一家公司与我们眉目传情。心冷了,本来就空的钱包更是即将山穷水尽。
这时,瘦瘦小小的老六找到了工作。他每日早早起床,晚上很晚才回来。谁也不知道小六千的是什么工作,他没告诉我们,但我们看得出他的疲惫。他肤色被晒得像黑炭,躺在床上就打呼噜,怎么推都不醒。半个月后,他领了600元薪水。我们很是羡慕,纷纷要求他帮我们引荐一下。他只是说:“这活儿你们不会干。”我们仨很气愤,但小六虽然在这点上自私,他挣的钱却是大家一起花的。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秋深风冷时。小六一个人干活,养活我们四个人。他的勤劳,让我这会儿想起来都有点汗颜。他工作回来,放下买来的面条、鸡蛋,把锅放到火上,抓起扔在地上的衣服便洗。
老五是最早颓废下来的人。父母时而接济他一点儿,他整天窝在房间里租了成摞的武侠书看。他最热衷的事,就是晚上吃了饭拉着大家打牌。他悄悄告诉过我,工作的事,家里人正在帮他跑,有了眉目他就回去。
老三则白天跟我一块儿跑人才市场,晚上就去附近的广场跳交谊舞。他的舞技很出众。一天晚上,老三整夜未归。次日清晨,他告诉我们他艳遇了。那女人离异,有房子,迷恋他的青春气息。于是,老三成了最先搬出去住的人,从此我睡的床空了一半。老三走时,哭得稀里哗啦:“兄弟们,我这算不算卖身求荣啊?”
以后的夜里,老五哗啦哗啦玩着扑克,很黯然地嘟哝:“真没意思,连打牌的人都凑不齐了。”老六在过道里下面条,我拿着电话本翻看白天投过的岗位记录,心里空落落的。
老六失业时,我和老五才知道,他干的活儿是送水工。为了多挣点钱,他往往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老六说:“不多挣点,兄弟们连饭都吃不上了。”他挣下的血汗钱大多变成了面条,有时还有点小酒,都装进了我们的肚子里。
那年的雪来得很早。刚进11月,风就刀片一样割耳朵,薄薄的被子无法御寒。我和老六最先送走了喜滋滋的老五。他父亲打来电话,说几乎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帮他进了县电力局。看着老五踌躇满志地坐在长途车上朝我们挥手,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落下来。我和老六都属于没有退路的人,退一步就是脸朝黄土。
后来,老六找了家销售公司做业务,被外派到别的城市开拓市场,我则有幸进了一家小公司的策划部。将他送上火车那天,雪仍在下。老六拉开车窗喊道:“哥,你要保重呀。”他的声音有些沙哑悲凉。
回到曾经人声鼎沸的小屋,我呆呆地坐了很久,却在枕头下发现一沓零零碎碎的钱,是老六留给我的。
那个晚上,我冒雪走到街上,找到一个电话亭给家里打电话。我家是没有电话的,我打到邻居家,邻居再去叫我妈。妈妈过来接电话时,我的牙齿已经在激烈颤抖了。我强忍着心底的辛酸对妈妈说:“妈,我找到工作了,别操心。”泪水却止不住流下来。
如今,小六已经在江城买房定居,他的孩子都会叫我叔叔了;老五在单位成为骨干,而我,也在这座城市衣食无忧。
时间的尘埃掩埋了许多过往,可我还是会想起那时的情景,整个人都被一种叫“友谊”的光芒炙烤着。
第214篇、末班车情感故事
“下车吧!”
“快下去,不然车就开了”女孩略显焦急的催促着男孩,而男孩却满不在乎的吃着山楂。
“我送你回去,都这么晚了,你会怕的!”男孩道。
“可回来就没有车了,你怎么办?”
男孩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看着女孩。
“快下去,不然你就得走回来!”
“神经病,不管了,随你得便!”
“这么大的雪,你还先下去吧”
“不行,你马上下车!”
无论女孩怎样劝,男孩依旧是傻忽忽的看着,只有淡淡的微笑,因为他心中正享受着女孩关心的幸福。
“你还有一分钟时间,不然就来不及了!”女孩看了看表,有些怒了。
“那你到家后给我打电话好吗?”男孩终于开口,提出唯一一个条件。
“可是,没有用,又不会有事的,况且电话费...”女孩犹豫道。
“那不用了!”男孩没有生气,依旧没有下车打算
“算了,你没有时间了。这都是你自找的,与我无关。神经病,不管你了!真纳你没办法!”女孩无奈的摇了摇头!
“听话,在下站下车,我可以自己回家,没事的。这么冷的天一个人...”女孩换了个口气,试图说服男孩不要将傻事继续下去。
一直盯着女孩的男孩终于转换了一下视线,沉思了几秒后又一次和女孩的目光相遇,慢慢的握住女孩的手。
“对不起!我没有钱,没有钱给你打车回家,没有钱陪你过浪漫的生活,但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女孩地下了头,没有说什么。因为他面前的这个不高,不帅又没钱的男孩不能给她想要的一切,也不甘心将自己的幸福压到这样一个人的身上,所以面对男孩千百次的请求只是在前不久才点了点头。
“人好有什么用啊,当饭吃?你看看我两个一顿饭够你一周的钱,要啥没啥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白瞎了你这张脸了!”回想起同学的嘲笑女孩的心又一次动摇了。女孩不敢正视男孩的目光而男孩就在他身旁,时而向嘴里放个山楂,时而身体随车摇晃,可视线却从未有过转移!相处近一个月,每次都是这样,单单的只是看。
今天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很开心,所以都没有在意时间流失,还好大声了最后一班车。其实男孩身上打车的钱还是有的,可是这对于他来讲她过于奢嗜了,他情愿步行两小时而省下20几元。
“下雪了!”女孩指着外面!
“好大的雪啊!”男孩想一定要在车站对各大雪人写上“我爱你”给女孩一个惊喜,无论今晚是多么劳累与寒冷。
车到站了,女孩和男孩站到了路旁。
“我,我...”
“怎么的,后悔了。我家没你住的地方!”
“我可以抱你吗?”男孩终于说出了口。
“算了,以后的吧!”女孩拿回了属于自己而一直备在男孩身上的包
“你到家后打我电话,我不接,可以吗?”男孩问道。
“那好吧,你回去吧!”
目视女孩离去,男孩握了握拳头心中又一次喊道:“我一定会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回到车站前,按计划拼命的堆起了雪人,虽然很冷,很累,但他想到明天女孩高兴的表情一切都忘记了,就在他滚最后个雪团时,一辆轿车冲到路边,男孩倒在了车下,,男孩在最后一秒的生命中也许感觉到女孩已经安全到家,可女孩却不知道男孩已经悄然离去!
第二天早上,女孩和往常一样来到车站,听别人谈论着昨晚的那场事故,无意间看到了地上的山楂和鲜血,女孩仿佛明白了一切,女孩跪在了那个没有头的雪人面前
清晰的看到雪人的手上举着的纸“硕,我爱你!”
对于男人来讲,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看着自己心爱的不到幸福,没有人会理解经济上给男孩带来的压力又多重,男孩布置该如何表达自己的爱意,然而,生命是最好的证据,可是当一切明了的时候一切也都已结束。
第215篇、不沉的船情感故事

那天傍晚去看铁生,是希米开的门,她还是那么笑着,眼睛弯弯的,嘴角弯弯的,好像从不知道有什么忧愁似的。之前我和希米通电话,她说“那史”得了肺炎,现在好些了,昨天刚出院。我说好吧,那我就去看他。“那史”是希米对铁生的爱称。
今天在一些健康者的脸上也已经不太容易看到希米这么开朗的笑容了,而她总是像个孩子一样,笑得纯真而快乐。可是她的重负是外人很难体验的,她是一个文学编辑,也做翻译,这是费心力的工作,家里还有“那史”这样一个病人——他每周都要做几次肾透析。有的人在这样的重压之下也许会愁眉不展,希米却依然乐观豁达,因为她有自己的世界。读过她翻译和编辑的书,我知道她身上拥有一种哲学的力量。她的心灵与“那史”—祥宁静而美丽,那是一个很多人看不见的地方,那里绿草如茵、碧水潺潺,超越了世俗的一切尘埃,是宽广而辽阔的天地……
与希米说着笑着,穿过门厅,来到卧室,我看到了“那史”。他依然宽厚地微笑着,就像十几年前我第一次见他一样,他正倚着被子坐在那里。他跟我握手,那手有点热,有点绵软。我让他躺下,他不干,非要坐着说话。与铁生聊天一点也不用拘谨,他的话语就像他的模样朴实而亲切。他说,你知道最近有媒体说我病危了,我这不又好了。我笑了说,我知道你会好的,有一位女作家跟我说过,这叫“沉船不破,破船不沉”。经常生病的人反而能扛过去呢!
铁生说,海迪你还是再呼吁一下安乐死吧。我说,天啊,现在不行,因为牵扯的问题太复杂了!
这时我看到墙上的一个镜框,黑白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都是七八岁的样子。他们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他们手牵着手,表情天真又稚气。你猜猜他们是谁?铁生问我。我说我看出来了!这正是他们一童年的铁生和希米pt∞p把他们永远连接在一起了,还有他们的手和心。铁生快乐地笑了,而我忽然有点伤感,真希望他是健康的,生活得长长久久,与他心爱的人。
我想起去年来看铁生,他给我一本诗刊,里面有他写的十首诗,其中有一首叫做《希米,希米》。他写道:希米,希米,见到你就像见到家乡,所有神情我都熟悉。你来了黑夜才听懂期待,你来了白昼才看破藩篱……这黑白照片凝固着当下生活中最真挚的情感,让物质的一切在它的面前都褪去了颜色。
铁生忍耐着许多男人无法忍受的痛苦,而他像一-泓深蓝的湖,轻轻荡漾着,没有一丝涟漪,因为远离尘嚣,‘所以淡泊宁静;因为懂得生命,所以活得从容。在那个简朴温馨的小屋里,我们聊了很久。临走时,我对他许下一个诺言;也许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铁生笑了。我对希米说的还是一句话,让“那史”好好林息啊!
新的一年,绿的春天,冰雪就要融化,不沉的船又要起航了……
第216篇、最后的宽容情感故事
男人和女人相爱在校园。她下嫁给他,这是现代版的七仙女下凡。女人的父亲是那所大学所在地的政府显要,母亲是一家研究所卓有成果的研究员。而他呢,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中国农民的儿子拥有什么?谁都知道。
但是她却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她放弃亲情和前途到了他的家乡,分在一个乡村中学里教书。他们很满足。最重要的是,她安心于现在的生活状况,两相厮守,不慕浮华。
由于他的工作出色,又是县里惟一的名牌大学生,很快便在教坛上脱颖而出,短短10年内,从教导主任、副校长、教育局副局长、局长直到县长,一帆风顺。
当县长那年,他才29岁。对于丈夫的升迁,她感到宽慰,觉得自己当年没有认错人;而他也感谢妻子在他最需要爱情的时候给了他最需要的。
但身在官场的他却常常身不由己,每天都有没完没了的应酬,好在她对此毫无怨言。
一次酒醉后,一位崇拜他日久的靓丽而年轻的女孩主动向他献身。事发后,他诚惶诚恐,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妻子。但当男人发现这一切都神不知鬼不觉时,男人的血性便又被那个靓丽的姑娘点燃。在妻子出差的那段日子里,他默许了那个近乎疯狂地爱他的姑娘上门同床共枕。
终于,他们偷情的场面赤裸裸地暴露在了提前回家的妻子眼前。妻子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微笑着放那个姑娘走,并且关照她不必太慌张,说着还帮那个吓得脸色铁青的姑娘理好零乱的衣裙。
偷情的姑娘走了,她却沉默了,从此不再单独和他说一句话。只有当他的下属来时,或是女儿在家时,她才会和他说话,而且显得十分恩爱的样子。别人一走,她就又变成了“哑巴”。
其实他挺后悔的。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有今天,妻子的爱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他是爱她的,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他跪在她的面前,苦行僧似的向她忏悔,请求她饶恕。他这样努力坚持了12年。12年中,他为此熬白了头发,生理机能也发生了改变。但是无论如何,妻子就是不说话。
12年后的一天,妻子第一次主动开口和他说话。她说:“我患了乳腺癌,医生说现在部分细胞已经扩散,我时日已不多了。”他听完,泪如雨下,抱住她一遍遍地问:“为什么不告诉我?咱们可以找最好的医院去治呀!”
他把妻子送到了医院,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妻子弥留之际,对他说:“现在,我承认自己错了,这些年,我不应该这样对你。我死以后,你就再找一个合适的女人,一起过吧。”男人号啕大哭。
女人死后3个月,男人也去世了。他患的是胃癌,一年前的一次体检中发现的,但他也没有告诉她,他临死前对女儿说了一句让女儿莫名其妙的话:“你妈妈原谅我了,我死而无憾。”
后来,他和她的一位医学专家朋友对他们的女儿说:“你爸爸和你妈妈的病都是因为心情长期抑郁造成的。假如你妈妈早一点儿表现出她的宽容,事情也许是另一种结果……”

第217篇、我不做你的寂寞虞姬情感故事
我不想十八年去等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也唤不回的人。我轻轻地笑着,拔出了他的剑……

1
我站在大明湖畔。我听见娘在叫我“虞、虞”。
娘说,你叫“虞”,你的生命中有一个男子,是你的霸王。
我从小就没有爹,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模样。娘说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有沙漠,有胡杨。娘说爹一走就是18年,爹走的时候说他要回来,要娘等着他。娘说好。
爹笑了。娘说爹笑起来很好看。魁梧的身材,白白的牙齿,温柔的眉毛像小孩子一样无瑕,阳光下璀璨的黑。娘也笑了,湖水映着她的面容,倾国倾城。
娘老了,鬓角上全是白发,丝丝如雪。她是等爹等老的。
每晚夕阳沉下去的时候,娘总是一个人坐在湖边,静静地坐着,看这水面一点点地退去金黄。我看见娘在哭,泪水无声地落进湖畔。
爹还是没有回来,娘安静地躺在我的臂弯里,弱柳扶风的孱弱和娇柔。
“虞,虞。答应我,一定要等你爹回来,答应我。”
安葬好娘后,在大明湖畔,我坐在娘坐过的那个位置,看湖面渐渐退去金黄,看见夕阳渐渐隐去。看见娘等了一辈子的地方,最终地老天荒。
2
我决定去找爹,因为娘。
我不知道爹究竟在哪个地方。娘说他去了大漠。
我一直朝着大漠的方向,走。鞋子破了,血浸透了青草。看着大明湖离我越来越远,血淋漓地落了一地。一滴,一滴。
我要去大漠。我要把爹找回来,让他见见娘,那个等了他一辈子的女人。陪着我去的还有那匹也叫“虞”的马。它并没有一步三回头,也许离开对它意味着自由和解脱。
我们走了很久很久,我以为我看见了大漠。结果那只是遥远的一个山丘。
我累了,趴在“虞”身上许久没动,任它前行。
我在一个怀抱中醒来,我看见了那个男人,他低头对我温柔地笑着,白白的牙齿,黑黑的眉毛好看地弯着。
“我是项羽。我是你的霸王。”
3
我停留了下来,在一个并不知晓是什么地方的地方。因为霸王。他牵走了我那匹也叫“虞”的马,给它取了一个新的名字,叫“乌龙”。
没有了“虞”,我也动不了。
大漠,雪一样颜色的大漠,一点点地远离了我。
霸王每天都来看我,叫我“虞姬”。他有很干净的脸,白白的牙齿,笑起来孩童似的稚气。他对我很好,送我很多东西,全是上等皮货。他总是披着一件灰色的大氅,站在江边,望着东逝的流水,皱着他本就好看的眉毛。
我站在他身后,望着清凉的江水,给他讲我的娘。永远留在大明湖等爹回来的娘。
霸王转身抱住我,“虞姬,我们不要分离。”
我已经彻彻底底地爱上了这个男子。他说他喜欢看我笑,很明朗的样子,我看见他黑黑瞳仁中的自己妩媚地笑着,倾国倾城。
4
春天又来了,柳絮飞满天,我看见娘忧伤的脸在水中一漾一漾,是洗不去的前愁加旧伤。我对霸王说我要回去看娘。
我回到了大明湖畔,看见飞絮纷纷落满坟头,洞箫的声音,如泣如诉,飘在湖上。
我告诉娘,我遇见了我的霸王,和爹一样有白白牙齿和温柔眉毛,叫我“虞姬”的霸王。
我看见娘的脸出现在水中,忧伤地,一漾一漾。
我再也没有离开大明湖畔,因为霸王告诉我,他也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要很久很久才能回来,要我等他。
我点点头,我在水中看见自己的笑容,美丽而又彷徨。
霸王也笑了,孩子一样干净的笑容,他亲吻着我的眼睛,说我一定回来,虞姬,等我回来。
我每天坐在湖边,看漫天鸽子的回旋,看天空纸鸢的暗淡,看杨花终于萧萧落满肩。我眺望着远方,一如娘。
我望着大明湖的水,我知道我的眼泪正一滴一滴地落进湖里,流向霸王在的方向。
5
我在湖边等了8年。
我看着水中驳杂的日光,看见湖面上点点的阴晴,水无声地流过我的身旁。
我看见有一个人站在我的身后,我听见他在叫我“虞姬,虞姬。”
我猛地转过身,霸王,我的霸王。8年过后仍就英俊挺拔的霸王。我在阳光下灿烂地笑着,倾国倾城。
霸王说要带我回家,我离开了大明湖畔,到了一个我并不认识的地方,满眼的荣华富贵,一地的金碧辉煌。他们叫他“大王”。
我没有问他这一切,只是将自己偎在他的怀中,听他平稳而又沉沉的心跳。
6
以后的日子平淡。霸王每天都很忙,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每一次我都是被霸王抱在怀里,身上裹着毯子。我听见外面兵车压地“嘎嘎”地响,我听见不停有人在大声呻吟,我看见霸王瞪大的眼睛里有深红的血丝,浅浅的嘴角紧紧地抿在一起,像一个无助而又倔强的孩子。我伸出手拂住他的眉头,他温柔地向我笑着,黑黑的眉毛好看地弯着。
“虞姬,虞姬。”
有一天他说他要带我回家乡,江东,那个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他越来越累了,每天我都坐在偌大的宫殿里等他,一地的珠瓦琉璃,一面的雍容繁华。殿里很静,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和浅浅的心跳。我在大殿中等着我的霸王,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霸王又带着我去了另一个地方,在夜里,用毯子裹着我。这次没有坐马车,我被放在他宽阔的胸膛,紧紧地搂着。我感觉到了马飞逝而去的风声,那匹同样也曾叫“虞”的马。
虞姬,我们回家乡,我们回江东,现在就回去。
我静静地闭上了眼睛,好的,霸王。有你的地方我就会感到安心。
7
我们停留在一个地方不走了。
霸王还是温柔地对我笑着,眼底全是深深的忧伤。
他说,虞姬,我们被困住了,走不动了。
四面响起了楚地的民歌。霸王,我们已经到了江东?
他微微地笑了,白白的牙齿,熟悉的悸动。
虞姬,我送你走。
他为我披上大衣,厚厚地围了一层。虞姬,你听我说,汉军已包围了我们,趁他们还没扑上来之前,你穿着楚人的衣服,从西边悄悄出去,我派人保护你,你一个女子,他们不会注意的。
我听见远处隐约的刀剑声。那些护送我的人已经为我开了一条血路。我看着霸王,笑容在晨风中飘荡。
虞姬,听话,你一定要活着出去。去江东,去大明湖。你听我说,你在那里等我,乖,我一定回来。
我从心底涌起浓浓的悲哀,我终于明白娘那哀伤而又绝望的眼神。我听见爹在对她说,“你一定要等我回来,一定要等我回来。”
我轻轻地吻着霸王,我生命中的男子。看见他又在对我温柔地笑着。白白的牙齿,好看的眉毛。我听见他给我的诺言。
虞姬,等我,我一定回来。
在大明湖,娘等了爹一辈子,18年,等到头发雪白,皱纹丛生。娘一直等在那里。一直等。我闻到大明湖的水气,和着泪水的味道。
霸王抱起了我,走吧,虞姬。
他绝望地吻着我的唇,我尝到了眼泪咸咸的味道。虞姬,等我回来,等我回来。
我仰脸对他笑,他说过他喜欢看我笑。轻轻的,柔柔的。像鸢尾花在风中悄悄绽放,温情而又感伤。
8
我轻轻地笑着,拔出他的剑。眼前一片红雾飞过。我看见霸王伤心的眼,还有他疼痛的叫喊“虞姬,虞姬”。
我感觉不到疼痛。
娘太寂寞了。我也太寂寞了。
我不想18年去等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也唤不回的人。
娘,我比你幸福,我爱的人就在身边,我躺在他温暖的怀里。我感觉到他冰冷的唇。
在没有他的日子里。一个人,太寂寞。
第218篇、狱中情人,走进春天续写生命的恋歌情感故事
狱中情人,走进春天续写生命的恋歌

一个是被判处死缓的女囚,一个是到2004年刑期才满的劳改犯,漫长的铁窗生活,曾使他们悔恨、痛苦和绝望,只因为有了爱情,希望再次在他们心中燃起,并一步步走出人生的泥淖,提前迎来生命的第二个春天。
2000年春天,当马正晓和俞维凤抱着女儿星星,又一次伫立在江苏省第一监狱的高墙外,以这种特殊的方式纪念他们的爱情时,心里交织着错综复杂的情感。
血泪演讲,穿越心池起微澜
1985年,江苏省第一监狱。
这天,监狱举办"告别昨天,把握今天和明天"犯人演讲会。
温暖的阳光照在监狱的土地上,春天的气息强烈地激起犯人们对高墙外世界的思念和渴望。然而,对已有五年"狱龄"的马正晓来说,似乎所有的一切都显得没有意义。
马正晓是以"故意杀人罪"被捕入狱的。1979年7月在南京郊县插队的他,知道哥哥被一伙流氓打伤,便纠集了几个知青去找那伙流氓"算帐",失手致人死命。1980年1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984年11月,他因为在狱中打架,再次加刑9年零9个月,刑期前后加起来近25年,到2004年才满。
在监狱里,他想早点结束生命,以求解脱。他用头猛撞窗户的玻璃,把手伸进正在高速运转的铣床,甚至还一连吞下21把刻字刀片……所幸的是,每一次的自戕行为都被管教人员及时发现,得到抢救。
犯人们在听着台上的演讲,而马正晓却一副"曾经沧海"的样子。
他抬起头,斜睨了一下,一位身体单薄的女囚正走向演讲台,她的脸色那样的惨白,宽大的囚服将她衬托得愈发消瘦和柔弱了。
一种奇妙的力量,在他的心中震击了一下。
她叫俞维凤,上海知青,父母早年离异。17岁时,她被下放到连云港。
初次离家的她,生活充满了孤独和枯燥。这时,一位年轻英俊的青年撞开了她的情感世界。他们俩很快地坠入爱河,并闪电般地结了婚。
幸福如此地短暂易逝,当你还来不及抓紧它时,它已快速地逃开了。她发现丈夫开始跟别的女人厮混,而且经常偷偷地领回家,这使她感到痛不欲生。
他呢,跪在地上百般求饶,并写下保证书,发誓决不重犯。她原谅了他。可没过多久,他又故伎重演。
当一切都无济于事时,她提出了离婚。他横竖不同意。她便卷起铺盖搬进了厂里的集体宿舍。他竟然寻到厂里,当众羞辱她、殴打她,还恶人反咬一口,四处散布她的谣言。爱面子的她只好又回到那个如同冷窑的家,但提出分居。他竟然又采用暴力,疯狂地折磨他。
带着一颗绝望的心,她来到火车道上。望着苏北的广阔田野,她想起儿子,想起在上海的妈妈,流着泪对自己说:"不能这样。"一天晚上,她又一次被丈夫粗暴地蹂躏了。当他心满意足地睡着后,她看着他一副淫邪的面孔,举起了榔头……她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后改判死缓。
她悔恨自己不该用那种方式结束悲剧性的婚姻,发誓在狱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听着俞维凤声泪俱下的演讲,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开始在马正晓已麻木的灵魂中蠕动。
俞维凤画笔生情,浓墨重彩绘春天
那次演讲会后,俞维凤一袭宽大的白色囚服、消瘦而弱不经风的身影总是不时地在马正晓的脑海中跳出。
有一天,他忽然对管教干部说:"请给我纸和笔,我要画画。"管教人员不知道他又耍什么花招,但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然而,让管教人员惊讶的是,这个平时抵触管教的重刑犯还真画得有模有样。
这引起了监狱领导的重视,他们把马正晓的画拿去请教专家,竟受到专家的好评,说他的功底不错。事实上,马正晓从小就学过绘画,老师还是江苏国画院著名的画家金志远教授。
心灵复苏之后,他将胸中丘壑尽情地倾泻在画布上。他的画被拿到省里参展,竟然获了奖。价值被承认的充实感愈发激起他要重新做人的信心。
命运出现了转机。没多久,他被抽调到监狱管理局美工组搞宣传,经常被派往各个中队去出黑板报,画宣传画。
有了这份差事,马正晓就有机会到俞维凤所在的四中队。
在出黑板报的间隙,他常常偷偷地寻觅俞维凤难忘的身影。他发现她总是低着头一声不吭地干活,这个世界仿佛与她不相干,当其他犯人对马正晓的画品头评足时,她却显得非常冷漠。
他看她时奇异的眼神很快被其他女犯人发觉,她们对俞维凤说:"那个画画的,老是偷偷地看你,看来,他喜欢上了你。"她也觉察到他火辣辣的眼神,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伤痛,使她对所有男人都充满了警惕、戒备,何况他还是个正在服刑的犯人。
有一次,他鼓足勇气,把心里的话写在一张纸条上,包在棉纱团里,趁人不注意时,悄悄地塞给她。她没有拒绝,然而也没有回音。他多么希望她能跟他说上一句话,哪怕是听听她的声音也好!可是,没有。
那天,马正晓又接到去四中队换橱窗的通知。在绘制橱窗内宣传画时,他看到俞维凤慢慢地从路上走来。待她靠近宣传栏时,他迎了上去,心怦怦地乱跳着:"我的信你看了吗?""看了。"她甩过来一句冷冰冰的话。
"你是不是病了?"他关切地问。"我的心早已碎了,请不要再在伤口上撒盐巴了。""我只是想关心你。""这不是关心的时候,要关心,就等春天来临吧。"俞维凤匆匆地走了。"她的话是什么意思?"马正晓问自己,"要关心就等春天来临吧!"春天,春天是多么遥远和渺茫啊!然而,忘不了她,就是忘不了!她的忧郁,她的纤弱,她的宽大囚服掩饰不住的气质,在他空寂的心中总是无法抹去。尽管她一如既往的冷淡,可这并没能减弱他对她的热情。每次到四中队去时,他都竭力寻找她的影子。
时间很快进入1990年的冬天,第十一届亚运会在北京隆重开幕。马正晓的家人给他寄来了四枚亚运会的吉祥物――可爱的熊猫"盼盼",盼望他好好改造,早日出监与亲人团聚。马正晓自己留了两枚,将另外两枚悄悄地送给了俞维凤。他的用意不言而喻。
让他惊喜的是,几天后,他意外地收到了俞维凤的礼物:一枚用红丝线织成的"心"形装饰物,上面还织着三个英文单词:iloveyou(我爱你)。
爱情悄悄地滋长着,他们开始互相传递纸条,用只言片语倾诉着爱慕之情,并互相鼓励努力改造,争取提前获得自由。
冬天的时候,她给他送来了亲手织的毛手套,让他戴上,告诉他说,这样作画时,手就不会冻着。
1992年7月,俞维凤被转到南通女子监狱。从此,两个人之间开始了漫长的无语相思。
俞维凤走后,马正晓的生活更加寂寞了。劳动之余,他常常将思念诉之纸和笔,他画记忆中紫荆山落叶萧萧的山林、涓涓流淌的小溪,画栖霞山深秋火红的枫叶,还画南京大街上美丽的法国梧桐……《记忆中的秋林小溪》,一举获得全国首届服刑人员工艺美术展览一等奖。接着,《秋韵》和《盼》也相继在全国获奖。
马正晓的特殊才能,很快得到管教人员的一致承认,"监狱画家"的名声也不胫而走。1993年,马正晓被江苏省劳改局主办的《新岸报》聘为特约美编。他更加忘我地工作,而一切的动力都基于这样一个信念:好好服刑,顺顺当当出去,去看心爱的恋人。
努力的改造,换来了丰厚的回报,他多次得以减刑,前后共减去了8年零3个月的徒刑。
1996年3月,马正晓刑满释放,提前获得了自由。
春天终于来了。
相思绵绵,青鸟殷情为探看
"要关心我,就等春天来临吧!"他没有忘记俞维凤曾说过的这句话。
回到家,他立即给俞维凤写信。他在信中告诉她,他依然在思念着她,在等着她,并热情地鼓励她振作起来积极改造。 信寄出去了,却没回音,他又连着写了三封信,都如石沉大海。
生活的起点,在他出狱前就料想到了,生命中最富有拼搏性的韶华已留给了监狱,对于一个已步入不惑之年的人,一切都要从头再来,谈何容易!但活就要活个硬气,不能让别人瞧不起。他从亲戚朋友处借了3万元去了南方,在广东惠阳开了一家画廊。然而,生意并不好,苦苦撑了几个月后,血本无归,他又失落地回到了南京。这是一个不堪回首的城市,同时也是唤醒过他沉睡心灵的城市。
在南湖,他开了一家"老九布匹店",生意还过得去。
在为生活奔波和漂泊之余,他时刻没忘记俞维凤。每换一个工作环境,他都要打电话将地址留给俞维凤的继父,希望老人能转告女儿,跟他联系。
1996年10月17日,这个普普通通的日子却给马正晓的生活赋予了特殊的意义。这一天,爱情轻轻地按响了幸福的门铃。邮递员递进一封信。上海来的。看到娟秀的字迹,他的心突突地跳起来:"俞维凤,是俞维凤寄来的!"他抑制不住激动,急切地撕开信封,迫不及待地读着:马正晓:我们已经分别1572天了,要不是你和管教人员的鼓励,我不知道能不能提前出狱。(www.limaogushi.com)走出监狱的时候,没有人来接我,幸好有你的四幸好有你的四封信在门口等着我,就像你等着我一样。正晓,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给你写这封迟到的回信,但我真是太高兴了,你知道那种获得自由的幸福,我发誓,我再也不能失去她了。晓,你可能已经忘了我吧,如果是那样,就当我没写这封信,我不会怪你的,如果你没有忘记,就来上海吧。
看完信,马正晓激动得跳了起来,立刻关了门,冲到街对面的公用电话亭,给她家打电话。电话那边传来"喂"的一声,就不讲话了,只听见不断的抽泣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说,"我马上来上海!"放下电话,他才发觉,泪水也早已打湿了面颊。
那时候,他的日子过得很清贫,每一分钱都要掰着花。可是,为了能快点见到思念的人,他平生第一次打的赶到位于城西的汉府街汽车站。到车站时,是下午4点,到上海的最后一班车已开走了。他又打的到城北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很不巧,去上海的班车又开走了。无奈之下,匆匆赶到南京火车站。
火车票是晚上8点的,还需等3个小时,马正晓感到这是一生中最难熬的3个小时。
火车向东疾驶,他仍觉得车速太慢。凌晨1点多,终于到了上海。霓虹灯下的夜上海,过滤了白天的喧嚣,格外地宁静。马正晓轻轻地敲开了俞维凤的家,开门的是俞维凤的继父,老人已睡下了,看到这个身上布满灰尘,曾经造访过的中年男子,明白了一切。老人将他请进屋,告诉他,俞维凤今晚住在她表哥家。
马正晓坐在客厅里,一夜没睡。天总算亮了。到俞维凤的表哥家,看见日夜思念的心上人,马正晓心情格外地清朗。她也羞涩地看着他。一时,两个人都不知道怎样开场白。等到她表哥一家都上班去了,马正晓终于挤出一句话:"小俞,还好吧?我们终于可以自由地在一起了。"俞维凤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他将她紧紧拥在怀里,脸贴着她滚烫的泪水。
他从她的话中得知,原来她因积极改造,六次减刑,提前获得释放。
第二天,他们去苏州给俞维凤的母亲上坟。在老人的墓前,两个人都跪下,恭敬地献上一束花。马正晓对着老人的墓说:"伯母,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好好过日子,我一定会好好待小俞……天长地久风雨同舟患难情
1996年12月2日,马正晓和俞维凤领取了结婚证,在南京举行了简朴的婚礼。没有亲人、朋友的祝贺,在借来的房子中,两个人啜饮人生的交杯酒,无比幸福的暖流流淌在心里。
婚后,俞维凤帮马正晓料理布店,由于多年未与社会接触,她连钱币也分不清,有一次,把人家给的100元钱又找给了人家。
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他们开过汽车修理店,做过服装,在街头开过大排档。马正晓还推销过啤酒,尽管每瓶只能赚1毛钱,而且一天辛辛苦苦也推销不出几箱。在非常艰难的日子,俞维凤甚至去做过保姆。
马正晓觉得对不起妻子,他答应过要给她幸福,可是他无法做到,这使他特别的愧疚。每当闷闷不乐时,俞维凤就笑着劝他:"没事,你讨饭我就跟你去讨饭,你喝凉水我就跟你喝凉水!"像天下所有的夫妻一样,他们偶尔也会因一点小事而闹别扭。有一次,在争吵中,俞维凤一气之下,将他们新婚照片也撕作两半,气得要回娘家。马正晓拦住她,对她说:"我们多不容易啊!这个家再也经不起风雨了。"两人相视一笑,很快又和好如初了。
1998年,马正晓一家搬进了父母留下的房子,在城里总算拥有了一方固定的栖息之地。在布置房间时,他们不约而同地看中一盏灯具,灯具并没有什么别致之处,但上面有四个红色的大字:地久天长。
是的,有什么可以比"地久天长"这四个字更能表达这对夫妻劫后余生的心愿呢?那一段人生歧路也许永远都是心灵上难以愈合的疤痕,可那毕竟已过去,美好的爱情将会冲淡痛苦,抚平伤口。
1999年6月6日,马正晓和俞维凤的女儿降生了,爱情终于结晶成一个新的生命。他们给女儿取名"星星",希望女儿将来像天上的星星一样耀眼,光明磊落。
1999年8月,马正晓在南京市热河南路开了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为纪念他和妻子俞维凤的爱情,他给公司取名为"天缘".
经历了那么多,马正晓和俞维凤似乎很平静,他们说今生今世拥有了这份爱情,这在他们已觉得很幸运了。为纪念这份难忘的爱情,每年春天,他们都要到江苏省第一监狱的高墙外去"凭吊",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告别过去,憧憬未来。
第219篇、二十朵丁香花情感故事

丁香的叶子很苦,而花朵却是那样香甜。母亲就如那苦苦的树,而女儿就是树上最香的花。
从她记事起,就已经有了门前的那几棵丁香树了。每到春天,艳艳地开满了粉红的花,空气中流动着淡淡的清香。她从小就喜欢丁香,常常在一簇簇的花丛中寻找有五个花瓣的花朵,传说五瓣丁香能给人带来幸福和好运。
是的,她是那样的幸福,她一直深信那是门前的丁香花的福荫,因为五瓣丁香极少见,而她却总能在花开的时候找到几朵。父母对她宠爱而不溺爱,而家庭条件也是很优越,她因此比别的孩子更独立更快乐。在这样的氛围之中,她走过童年,走过少年,走进了大学的门槛。去外地上大学,父母只有一个要求,很郑重地提出来,寒暑假可以不回来,但丁香花开的时候一定要请假回来住几天,不管多么忙。她虽然有些不解,可还是答应了,而且,她也喜欢那些花,毕竟陪伴着自己一起长大,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
上大学的第一个春天,母亲给她打电话,告诉她门前的花已开了。于是,她坐了一天的火车,回来看那些花。未到家门,花香便已弥漫过来,而那些花,映得她心里暖暖的。她知道,其中一定有几朵五瓣的花在等着她去采摘,那是她幸福的使者。而父母,就站在门前对着她微笑,从小到大,每次从外边回来,都是如此。
在家里住了几天,她便返校了,带着一种依依的心情。她没有问父母这一切的原因。
第二年,她依然在春天回来。花依旧,而心情却有了浅浅的感伤。因为她无意间发现了一张她小时候的照片,可能还是未满月时照的吧。而抱着她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她问母亲那人是谁,母亲说是一个远房的亲戚,而她却清楚地看见了母亲一瞬间的惊慌。她便忽然想,自己该不是父母亲生的吧?照片中的那个女人,也许就是自己的亲生母亲,要不那眉眼怎么竟和自己如此相像,而那眼神中怎么有着如许多的不舍与忧伤?带着疑惑,她离开家门回到学校,这是第一次离开家门时脸上没有笑容。
不久,母亲给她打来电话,告诉她,她的确是他们抱养的。那一瞬间,20年来从没有忧愁的她,眼中蓄满了泪水。母亲又说,那几棵丁香树,是她的亲生母亲栽下的,在她出生后不久。她忽然明白,为什么自己那样地喜欢丁香花,因为它传递着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从生她的那个女人手上,把美丽与哀愁传递到她的眼里,她的心上。她像无数个被抱养的孩子一样,在心底喊着为什么,为什么生我而不养我?虽然她的生活是如此的幸福,而现在回头望去,那幸福竟是如此的飘忽,终是遮不住命运的伤痕。
她记起了照片上的那个女人,那个给了她生命的人。她再次回到家,对父母说,我不需要你们告诉我事情的经过,我只想问你们她的地址。父母无言,在纸上写了一个地址,交给她,看着她出了家门。在满树的花旁,她回过头来,说,我会回来的。
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她辗转来到了那个小城,找到了那个低矮的土房,在城市的边缘。叩响那扇门,当脚步声传出来,她的心跳得竟是如此剧烈。门开了,一个白发的老人看见她,惊得说不出话来。她的心一痛,亲生的母亲应该不到五十岁,怎么就白了头发?可她的眼神中的不舍与忧伤和照片中一样,几十年都没有变,这就是母亲了,这就是母亲了,她在心底默默地念着。这时,眼前老人叫出了她的名字,喃喃地问,你怎么来了,你怎么来了?她默默地凝视了这个应该叫母亲的人一会儿,只是问,为什么?母亲无语,带她进了屋,家徒四壁,贫寒无比。母亲只说了一句,这样的家庭,给不了你好的生活和未来。她说,可是,却可以给我亲情,给我真正的妈妈。母亲摇头,也许可以给你一个妈妈,却不是一个好妈妈,而且,我给不了你应该叫爸爸的那个人。
母亲从床底拿出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盒子,打开,里面全是枯萎的丁香花,一共有20朵。母亲说,每一年我都去看你,都要摘一朵花回来。每一年我都能看见你很快乐的生活和成长,看见他们对你的爱与呵护。他们是你的真正父母,他们给了你很温暖的亲情,你不要有什么遗憾。我是一个对生活死了心的人,我也上过大学,明白许多道理,可即便是我的亲生女儿,也不能让我重新对生活充满热情。原以为把你送走,我便可以无牵无挂地离开这个世界,可是没有了你,才觉得你才是这个世界真正让我挂念的人。我想看着你长大,看着你走进幸福的生活,便这样把日子撑过来了。只是没想到,你终于知道了,看来我不该在你的生命里留下许多印记,包括你的满月照。
白发,泪眼,她的心忽然疼了起来。她在记忆里努力搜寻着,可那个在门外花前满眼泪水与哀愁的老人,怎么就一点印象也没有呢?母亲该是一个充满才气充满热情的人啊,可如今只剩下了孤苦与无依。是什么,让母亲失去了如花的笑脸?是什么,让母亲如此的心伤?她已无需去问,也更无需去问为什么了。在母亲支离破碎的生活中,她是母亲伤口中流出的血,时时让母亲疼痛,在疼痛中继续着无望的生活。看着那20朵枯萎的花,明白了养父母为什么要她年年回来看花开,心渐渐地丰盈起来。终于,她叫了一声妈,拥住了白发的母亲,一如拥着20年的生命中所有的爱与牵挂。
她知道,她的生命真的比别人更富有,有那么多的爱包围着她。无论以后走出多远,她都要回去看门前的丁香花,还有门内的三位老人。那些美丽的花,真的是年年绽放着幸福。丁香的叶子很苦,而花朵却是那样香甜。母亲就如那苦苦的树,而她就是树上最香的花。最苦的树开最香的花,像极了眷眷的亲情,而那花香悠远绵长,浸透了整个的生命
第220篇、别让情人的泪在飞情感故事

机场的候机大厅里,飞机因天气原因而晚点,所有人都在焦急等待,蓝犹豫了很久才拿出手机,发了短信给维维:“我要走了,公司派我去昆明工作,前天晚上我看到你和生在一起,不知道你是不是不忍和我说出事情的真相,尽管它对于我是那么残酷,但是你知道吗?我是真心希望你幸福,所以,去选择你的幸福吧。”屏幕上显示“发送成功”后,SIM卡被蓝从手机里取出,掰成了两半。
生是维维的前男友,曾经的网恋时代成就了他们的爱情,两人的感情在网上维持了3年之久,去年的十一生来北京了,那七天成了他们最最美好的回忆。但此后,沉浸在幸福中的维维却越来越少地接到生的电话,虽然他嘴上的话没有变,但维维明显感觉到了不对,她不敢点破它,这本身就是一场没有任何把握的恋爱,爱人不在身边,一切都变得虚无缥缈和不可控制。终有一天,生发短信给维维说,“我们分手吧,我们离得太远,我想我无法给你幸福。”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结束了他们3年的恋爱关系。在维维尽可能地想象出千万种可能性来安慰自己时,她却从生的一个朋友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真相:生有了新女友。
每个女孩子都有这样的一个男性朋友,他不是男朋友,却也超出一般的友谊,有什么事都愿意和他分享,尤其是在失恋的时候。蓝就是这样一个人,英俊的脸,匀称的身材,在他的身上具备了成为大众情人的所有条件和气质。不过蓝知道自己的真实想法,他爱维维,可他明白维维喜欢的是生,所以在维维面前,他一直微笑的,爱护的,宽容的。
维维和生正式分手后,她每天都要拽着蓝陪她一起吃饭、看电影、玩游乐场,这些大部分是由情侣完成的活动他们一样也没少。人在失恋后的心是空的,有时候他们会想尽办法把它填满,停止自己的空虚,他们最怕的就是故地重游而让自己更加悲伤,所以蓝从没有带维维去过仙踪林,他知道她会伤心,那是她和生在那年十一见面的地方。
从游乐场里的旋转木马上下来后,维维突然说:“我们结婚吧。”蓝怔怔地看着维维,大脑一片空白,实在想不明白她为何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更不知道这是因为了什么。见到蓝愣在那里,维维说,我说真的,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开心其实就是幸福,所以,我们结婚吧。蓝没有立即回答,他抱住了维维,然后说,我喜欢你,一直都喜欢你,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不想给你包袱从而远离我,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让你永远幸福。可在这之前,我会给你时间让自己冷静后再决定是不是要嫁给我,如果你确定,我们就结婚。维维哭了,这是她不曾在生那里感受到过的温暖,原来被人照顾的感觉竟是如此幸福。
维维搬来和蓝一起住,两个人的生活从此变得特别轻松,有了维维的照顾,蓝工作起来更加努力,因为他要维维幸福,幸福有时候是需要经济基础的。在情人节的前一天,蓝和客户谈完事从饭店出来,正准备去给维维买情人节的礼物时,却隔着玻璃看到了仙踪林里面的维维,旁边的是生。
蓝踏上了去昆明的飞机,他知道即使自己回到北京,他也不会和维维相见。让维维做这种两难的选择不如自己直接退出,也许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蓝这样想。所以,他扔掉了手机里的SIM卡。他做好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准备。
维维实在搞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电话打过去,蓝却一直在关机。维维一肚子委屈,可更多的是不解。一周后她从朋友那里得知了蓝在昆明的地址,第二天就飞了过去。维维永远不会忘记那天的场景,她在楼下等待蓝回来时,看到了蓝和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一起下了车,还没等维维开口,蓝一把就搂住了旁边的女子说,这是我女朋友,说完蓝搂着她走进了电梯。维维顿时觉得自己可笑极了,难道千里迢迢赶来就是为了看这样一个场景吗?她嘲笑自己,除了嘲笑,更多的是悲伤。
进了电梯,菲问蓝为什么要这样做,蓝只说了谢谢你,就再也没说话。菲是蓝的同事,今天是来蓝家取资料然后去机场接客户的。
维维回到北京后,搬出了蓝的家,也拿走了那本落叶册,她回家了,回父母的家,然后如这城市所有人一般,独自生活。
两个月后,在昆明,蓝在街上碰到了生,蓝问你怎么没和维维在一起。生说,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来昆明了,维维也在吗?蓝糊涂了,你们不是和好了吗?生笑了,没有,我们在北京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在街上偶遇,第二次是维维说她有本集了50片落叶的册子让我帮她加些图案进去。这时远处有个女孩子向生打招呼,生说我老婆来了,我先走了。蓝这才明白原来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居然是一场误会。手机响了,他没有接,手机铃声和街上汽车开过的声音混在一起,像极了剧场版MV中的情景,而这首歌正是维维之前帮他设置的“我要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那本落叶册,是维维给蓝准备的情人节礼物,同时也是结婚礼物,因为蓝喜欢落叶,他曾开玩笑地说,如果你在街上走的时候每碰到一片落叶正好落在自己脚下,你就捡起来,等捡到了第50片落叶,我们就结婚。蓝是开玩笑的,可维维记下了,她开始收集落叶,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蓝的,每一片落叶都被她贴在了一个精美的笔记本内。就在情人节前几天,她终于等到了第50片落叶,可本子里的每一片落叶看上去都实在太雷同,并且少了点缀显得没什么生气。正在她发愁该怎么办时,有一天她意外地在街上碰到了生和他的爱人,她知道生的画很有造诣,于是立刻请生帮她在落叶边上加些图案进去,每一片都要。那天在仙踪林,维维就是给生送这本落叶册的。
蓝立刻拨通了维维的手机,却没有打通。随后他立刻订了晚上回北京的机票,下了飞机,直奔了自己的家,却发现维维已经搬出去了,蓝立刻打了电话去维维父母家,她母亲说她陪一个同事去天津拍婚纱照了,大概晚上回来。
三天后,在维维的卧室里,蓝看到了那本落叶册,每一页都那么漂亮,每片叶子维维都赋予了它们生命,有些笑着,有些睡着,有些思考着。最后一页有一行字是留给蓝的,“我想我终于懂了什么是爱,因为是你告诉了我爱。”蓝顿时觉得双腿一软,跪了下去,心里的悲伤太重,他已无力面对昔日的爱恋。那一晚在回来的路上维维出事了。
蓝带走了相册,维维的桌上依旧干净,她是个爱干净的女孩子。
第221篇、父爱也温柔情感故事
作者: 木瓜
那天上午,我下课回到办公室,从抽屉里拿出手机一看,竟有5个未接电话,而且是同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
谁?有什么事这么急?
大脑正在急速搜索这个号码的时候,手机又响了。
我连忙接通电话:"喂,哪位?"
可是那边竟没有声音。我大声"喂喂"了两声,那边却把电话挂了。
我心想大概是谁记错了号码,听到声音不熟悉才明白打错了电话,就没放在心上。
刚放下手机,那个号码又打了过来。
"你好,请问哪位?"我真的有些疑惑了。
可是仍然没回音,随后电话又挂了。
这下我生气了:谁这么无聊,没事乱打电话。就随手拨了这个号码,这次有声音了,却是:"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等了十多秒钟,我又拨打过去,电话通了。
"你哪位呀?是不是打电话不收费呀?怎么没事做着急吗?"一顿连珠炮轰过去,我心里的气好像消了些。
"虎子吗?是我。"
咦,声音这么熟的。父亲?是父亲!
"虎子,你怎么啦?心情不好吗?又遇到不顺心的事啦?"父亲的一连串的提问让我不知如何回答。
"不好意思,爸。电话号码不熟,我以为是谁打无聊电话。"
"我还以为你工作压力大,不顺心呢。"
"噢,没有,都还好。你用的谁的手机?"
"我自己买的。"
"你自己买手机了?"
我不禁想起前年的事——
父亲从老家到我这里来时,送他上火车的弟弟给我一个电话,告诉我父亲所坐的车次车厢,要我记住到广州总站去接他。我算了一下时间,近30个小时的车程,第二天下午4:00到广州。第二天我4:00前就买了站台票进了车站等着接他。那趟火车晚点了,近5:00时才进站,我连忙赶到弟弟告诉我的父亲所在的那节车厢。可是人都下来完了,也没见到父亲的身影,我连忙走到车厢去,那节车厢已是空无一人。我又连忙打电话给弟弟,再次确定父亲所在的车次车厢。没错,是这趟车这节车厢。
我又连忙跟随人流往外走,茫茫人海,滚滚人流,当我被裹挟着走到车站广场的时候,眼前除了一个个陌生的面孔,还是一个个陌生的面孔。
我在心里埋怨弟弟,为什么不给父亲买一部手机,这下可好,怎么联系到父亲。眼见天色渐暗,我急了,就准备去车站找警察帮忙。
我正在向一个值勤民警讲述情况时,手机响了,一个声音问:"李先生吗?你父亲让你来接他。"
我问清了地点,连忙赶了过去。原来,父亲上车后不久,在洗手间旁边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抱着一个孩子站在两节车厢的连接处,一脸的焦虑。父亲是个热心人,过去一问,那个男子是送孩子到广州看病的,因为经济拮据,座票也舍不得买,就只好买了张站票。父亲立即把他们父子安排到自己的卧铺上,自己则去餐车买了临时座位。车到站后,他从餐车厢出去的,一出车厢就被人流卷出了车站。等了很久不见我,才让一位好心人给我打了电话。
到了家后,第二天,我就带父亲去手机店给他买手机,没想到父亲说什么也不要。他说自己的一个老同事因手机爆炸受了伤,现在还没痊愈,让子女操了很多心,还耽误了子女的工作。
父亲就是这样,自己工作了一辈子,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待子女工作了,就严格要求子女努力工作。他很少到子女的单位去,生怕耽误或是影响子女的工作。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好像除了要求我们好好做人,努力工作外,其他的从不多说。他的话对我来说很有权威性,他既然不愿意买手机,又有如此担心,我也就不勉强了。所以今天听到他买手机了,自然感到惊讶。
"刚买不到10分钟,还不会用。"难怪电话一接通,听不到他说话。
"爸,我刚才在上课,你一直打我电话,有什么急事吗?"我这才想到今天打电话的主题。
"我到你三弟家去,在车上听广播说,明天南方受北方冷空气影响,要下降8—12度。在县城转车的时候,我就赶紧买个手机打电话告诉你。"
"老爸,没那么夸张,我刚才上课还出了一身汗呢!"我不以为然地说。
"你小时侯得过气管炎,一到冬天就咳,(www.limaogushi.com)不注意恐怕又要犯,一定要穿暖点!"父亲怎么变得婆婆妈妈了?
"我知道了。你现在在哪?"我有点漫不经心地问。
"我还在手机店门口,现在这里已经在下雪,零下10多度。你知道了就好。我要赶着去你三弟家了,他们两口子闹了点小矛盾……"
我心里一酸,眼泪夺眶而出。在我们兄弟几个的心目中,父亲一直是个严厉的形象。记得小时侯,那时父亲是副乡长,帮一个外地人处理好一件棘手的事,那人为了表示感谢,送了几包点心来。这对长年连糖果都舍不得买一颗吃的我们来说,是多么大的诱惑呀。三弟实在忍不住,就悄悄抠破一个纸包,掏出一颗面做的糖馃子。父亲回来知道后,打了三弟一巴掌,把我们兄弟几个训了一顿: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拎起那几包点心就去找那个人。
从那以后,我们都很怕父亲,认为他不爱我们;即使爱,也是包裹着一层冰冷的沉重的外壳。
后来,我工作了,离父母远了,偶尔回去一趟,和父亲交流也不是很多。他退休后的第6年,我来到了南方。几年来,由于工作较忙,其间只是回过老家一趟,因为应酬不断,也没能同父亲好好聊天。即使是前年父亲到我这里来,我们父子俩也未能深谈一次。这几年,父亲倒是经常打电话来,问我的工作情况、我爱人的身体情况和我儿子的学习情况,每次三言两语,我都很快挂了电话。
现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为了提醒远在南方的儿子注意保暧,竟然临时买了一部手机,站在冰天雪地里。那一刻,我恨不能立即飞到他的身边,告诉他,我是多么悔恨、内疚和感激。可是我只能在电话里对他说:"爸,你和俺妈都要注意身体。我们都这么大了,会照顾好自己的。"
"只要我们还活着,你们再大都是孩子,都让我和你妈操心呀。"
听了这句话,我愣住了——人类之所以成为天地间的精灵,就是因为这割舍不了的亲情,脉脉地温暖着一代代的心灵,往往在我们还感觉不到的时候,它已经化作风,化作雨,纵然远隔千山万水,都会一路相随,渗入骨髓。人常说,母爱柔如水,今天我才明白,父爱也温柔啊!
结束了和父亲的通话后,我立即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
"妈,天冷了,你和爸要注意身体呀!"
第222篇、哪一本书里夹着青春的秘密情感故事

我们开始有许多秘密,多得要散落一地。我们带着那些孤独的心事翻开书籍,却突然又看到别人的秘密。那些夹在某页零零散散的小纸条,是我们欲盖弥彰的伤口。被陌生人温暖的眼神看了看,痒痒的,透露出要愈合的信息。
《月亮和六便士》:我问:“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
别人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却觉得自己拿起画笔时,就是一个君王。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热爱的音乐,在水深火热的青春里,千万不能成为别人的笑话呐。
《洛丽塔》: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涌上心头。
嗨,坐在倒数第三排靠近“亚洲文学”书架的女孩儿,我知道你叫Z,比我低两届。我默默关注你两年了,但我怕我的鲁莽会打碎你如洛丽塔般小女孩儿的心。我要毕业了,告诉你个秘密,我是D,我喜欢过你。
《梦里花落知多少》:那些刻在椅子背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风的,寂寞的森林?
我把这个小纸片放在这本书最前面的插图部分,希望你一打开就能看到。四个月零二十天,直到你牵着她的手,堂而皇之地走进教室。你说我太过安静,让你觉得无趣。我只想说,我心中的暴风雨早已来过无数次了。
《乡村记忆?堡子》:知识是童年的第一个敌人。这最初我们都没有意识到,只有上帝意识到了,只有伊甸园中的蛇意识到了。
翘课去做兼职,被别人以“高中生连这都不会”的语言攻击N次,难过得想哭。看到这句话,想提醒某一天也拿到这本书的你,回到教室吧,阳光正好。
《各自的朝圣路》:人是一个被罢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了王位而悲哀了。
随手打开就是这一页,此句正贴合我的心境。我在新学期的班长竞选中失败了,但此前两年我一直都是班长。怎么办呢?我躲在这里看书,不想出去。
《一江流过水悠悠》:瞬间是怎么回事,谁都说不好。瞬间其实就是整个世界只剩下一条鱼,而这鱼儿又突然不见。
就是这样,这条鱼或许是我的幻觉。小余,我一直叫你“小鱼”,你游荡在我的青春里,吐着无辜的泡泡,却留给我无尽的涟漪。为什么突然转学?为什么不告而别?我没有资格理直气壮地问你,我只是在问自己,问我心底懦弱的心事。
第223篇、一颗小小的米粒情感故事

因被翻飞的小小剪刀理出的各种发型迷住,在一次作文课上,十多岁的小郭刚郑重写下了自己的理想:做一个理发师。这个理想和同学们当“科学家”、“航天员”、“文学家”的理想比起来,实在太朴实太寒碜了,老师说是“有点没志气”。而同学们一下课就笑话他:“郭师傅!没出息的郭师傅!”
郭刚小小的心受了莫大的打击,红着眼睛回到家,他嗫嚅着问母亲:“妈妈,我会不会比别人傻一些?”母亲笑着告诉他:“我的儿子是最聪明的。”“那……理发的人是不是没出息呢?”母亲没什么文化,她想了想肯定地说:“理发也会有出息。”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笑话我……”正俯身从芝麻里拣出杂物的母亲,从儿子的叙述里明白了令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原因,她不知道该怎么来安慰他。突然,一粒长长的、透亮的米粒出现在灰黑的芝麻中。
母亲没有立刻把那粒米拣出来扔掉,她拉过儿子,让他看芝麻中那一粒饱满出众的米。“好儿子,你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喏,就像这一粒米,虽然它很平常,但是我们缺不了它。不管你以后做什么,只要你自己喜欢、对别人有用处,那就不是没出息的。”
小郭刚被无数芝麻中的那一粒米彻底打动了,这让他知道了自己非同寻常的价值。几年后,这个25岁的安徽小伙子在大上海拥有了自己的两家烫染设计店,他给它们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圣淘金”。如今的郭刚,无论在什么样的人群中,都充满了自信和平和,因为他确信,自己就是那一颗小小的米粒———没有宏伟志向,但不无用处。
第224篇、最任性的情人节情感故事
很多年前的有段日子,我大一,18岁,特别爱说那一句"TMD",我的室友小平瞪着我:"你是女生。"我说:"是的,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不是因为心情不好,我注定有一些些古惑情结,并不是因为喜欢陈小春。我表达心情的方式有很多种,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用一个中文系女生的口,说世井女子的话--借用张爱玲的名言,不知我哪儿来这一身俗骨。从中学时代,我看我的女伴们偷偷摸摸过她们和男生的情人节,看电影啦,吃冰激凌啦,我在那时说,小儿科!我向往的情人节应该是有玫瑰有烛光的,有一双会笑的眼睛和会笑的心。可是我一直没有,没有,没有着一路晃到了那天。那天,室友丽丽收到男友的花,那天,小平的男友说,"晚上,我们--"当然是在校园的一角花前月下。我又说了TMD!我一个人去看电影,在那一年的、一个人的情人节。没有小说里电影院的奇遇,没有男主角的加盟,没有一双会笑的眼睛。我坐在小吃店吃东西,看手表的时间,9点半,情人节就快走了。身边的情人们打动着我的心,烦心,我居然碰见我的老乡,那女生不过刚刚满了20岁,长得也不比我美到哪里,挽着一个酷哥的手,问我:"一个人那?"真是对比得我惨到渣滓洞,我宁愿受敌人的酷刑,也强似老乡的问候。我吃不下去,我呆不下去,我我我受不起。我决定要找一个人陪我过这TMD的情人节了,我想起来家乡和我同楼住的男生,在北方念书的男生,他是不怎么好,长得不好身材不好情趣不好,可是,他是天天等我下自习的同楼大哥,我同学中的守护天使,我的、惟一的可以在情人节打电话给他而不会被冷落的对象。我打了,通了电话,我问:"你在做什么呢?"他说:"没做什么。""没有人约你过情人节?"他说没有。我说:"你想我吗?"他吃惊得不知说什么好,我也不知道我在发什么疯,不知是在吓他还是在吓自己。我就是想在这一个情人节里,有一个情人,可以和他说说情话,我要那种倚在电话边,对男朋友撒娇的情景。怎么不是呢,看电话的老头笑眯眯的,仿佛在看他的若干年前,他的表情仿佛在说,这些小女生真开心哪。"我想你。"不等他发话,我说了。我接着说:"我一直没有勇气,对你说这一番话,可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情人节,我希望,你也和我一样--你回答呀,想我吗?"电影里标准坏女生的对白,我不管了,我在那年2月14日晚上9:45爱上我的爱人,我要他在接下来的2小时零15分钟里爱上我,像王家卫稀里糊涂的电影。他那边小心翼翼地说:"你说真的吗?""难道我是那种随便乱说的人吗?"女生真是有着撒谎的天赋,说得我自己都觉得他简直是不解风情,男生怎么可以那么笨!他还是很小心,他说:"我怕你是因为不开心……"我笑了:"你有那么了解我吗?"他说:"我不会说话,可是我知道,有个人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会说话。别忘了,我和你同住一幢楼,从小学到高中。"我又问:"你心情好吗?"

他的回答是:"我今天没和同学出去,没去看电影,没上教室没上网,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电话。"千里之外的人,也知道我没人约,没人爱,一个人不开心地过情人节,我早知道他喜欢我的,可是我也知道我不喜欢他,我却为了一时的不快,要让他看到希望,要让他开始等待的伤心--我的自私,不言自喻。我说对不起的时候他说"我想你",我说再见的时候他说"我等你",我觉得自己想哭,不是因为感动,是因为这世界那么多不能遇上的情人,那么多的情人节,情人却不是他。任性的我,只此一次。那个电话没能让他伤心,他知道他不应该伤心。伤心的是我,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人的我。2001年的情人节,有人陪我过,可是我知道,那一年想要的情人,永不会出现。那一年心中的情人,是粉红色的情人,是少年带入大学的情人,是和理想一样完美的情人。
第225篇、【教育故事】点燃情感故事
作者:高静(河北三河三中)

这是一个眼里有光的孩子。
刚接手这个班,我就发现这孩子充满灵性,课堂回答问题积极,但缺乏常性。困了就睡,饿了就吃,想说话就说话。第一次考试成绩下来,她的成绩一点不理想,班上30名左右。我仔细看了她的试卷,发现她的客观题做得还不错,主观题却很不理想。
我找她过来,问她主观题的掌握情况。她说不会分析材料,我让她试着分析,她按照我的提示和要求,分析得还不错,我不停地鼓励她,两道题居然最后可以拿到满分!
她说:"老师,主观题也不难耶!"
我微笑:"不是不难,是你很聪明,只是用功不够,缺乏恒心和毅力。如果你能做到一直努力,可以胜过xxx!"
她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老师,怎么可能?!从来没有老师这样说过!"
我笑着看她:"真的!我经历的学生多了,相信我的眼光。"随后给她布置了几道作业题。
一天后,她拿着答得满满的作业纸来找我,问我答案做得如何。我仔细看了她的答案,很规范,还不错。拿出红笔标了她答得好的地方,又用蓝笔标了她答得不好的地方,告诉她怎么改正,她欣喜而自信地走了。
从此以后,我发现这孩子课上表现很积极,很少出现违纪行为,成绩也大幅提升,这次月考,她居然真的超过了xxx.
课下,她给我送来一盒草莓,我很开心,也许这就是身为老师的喜悦与幸福,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我抱了她一下说:"要坚持!",她深深的点了点头。
有的时候,我们就像点燃火炬的人,只要找准时机,启发她,点拨她,她就可以活出一首诗,唱成一首歌。
第226篇、谁是朋友?情感故事

温友庆下岗后,一时找不到工作,闲着无事,打算回小县城暂居一段时间,但又怕信息不灵,误了找工作的机会。因此临走前,便请十几个特铁的哥们吃了一餐。
酒酣饭足脸红耳热之时,温友庆趁机要哥们帮忙留意一下招工信息。
王东涨红着脸嘟囔道,这算个鸟事,我们兄弟多活动活动,帮大哥找份轻松活。“对!”朋友们神情激昂,拍胸脯拍大腿保证,一有什么信息立刻通知大哥。
温友庆看到哥们如此群情激昂,含着泪说:“谢谢!谢谢!小弟找到工作后,再请大家喝酒。”这时,一直在喝闷酒的张强站起来,歪着脸向温友庆劝酒。建议他回县城开一店面,弄些钱解决温饱,静心发挥特长,自由自在的,比找什么鸟工作强多了。此话一出,热闹的场面突然安静下来了,大伙全瞪着张强。
温友庆不高兴了,心想:这人真不够朋友。于是只将联系电话告诉其他几个,便黯然离开。
温友庆回到县城,整天呆在家里无事干,人也没了精神。妻子劝他在家看看书,写点东西什么的,别让事憋死人了。可他老惦记城里的工作,惦记哥们帮他找到工作后打电话来。他往往写一会东西瞧一下电话机。如果有事外出,一回来就慌忙去翻看电话的来电显示,然而半点音讯也没等到,温友庆觉得日子挺难捱。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温友庆看完央视的新闻联播,折进房间里看书,烦躁地东翻翻西翻翻。
这时,张强裹着寒气闪身进来。温友庆给他温了酒,责怪他不预先打个电话,好去接他。张强说:“你又不给我留个电话,害得我急火火跑来。江中市晚报招记者,报名截止是明天中午,我是专程来通知你的。”
温友庆应聘当上了记者,在友谊酒楼请朋友们喝庆祝酒。喝着喝着,王东大声说:“晚报招聘广告一登出来,我就打电话过去了,嫂子接的。我知道大哥准成,嘿……来,喝酒。”温友庆心里掠过一丝不快。
接下来,一哥们说广告公司招人,打了好几次电话却找不到大哥。
另一个说IT通讯公司招业务主管我还帮大哥报了名,打了几次电话也联系不上。
一个比一个说得动听,温友庆的脸却越来越沉。这时,一言不发的张强站了起来,举起酒杯说:“大家都为大哥的再就业操碎了心,都出了不少力。现在我们不说这些,大家都来喝酒,干!”“对,干!”声音嘈杂而高亢。温友庆暗地里用力捏捏张强的手说:“好朋友,干!”泪水在眼里直打转,他嘴巴动了动,好似想说些什么?但他望望喝得满脸通红的众人,什么也没说。
第227篇、最美的距离情感故事

也正是这种恰当的“餐桌距离”,使他与她能够平稳地度过激情岁月,顺利踏入理智之年。外人目睹他们在吃饭时有说有笑的样子,也许会误以为他们关系暧昧,其实他们心里很明白,一张餐桌,就是彼此之间的楚河汉界,情感与理智泾渭分明。世间有些男女交往到最后落得惨淡的结局往往就是因为他们没有把握好彼此之间适度的距离。他与她之间,因为未曾被激情燃烧过也就没有被时间的灰烬掩埋,也因为交往的意犹未尽而在彼此生命中留下经久不散的余韵。她与他这样的相处已经达到禅宗所推崇的一种叫做“花未全开月未圆”的境界,这是男女交往中最玄妙的境界,因为花一旦全开之后就会凋落,而月一旦全圆之后就会残缺,只有保持着“花未全开月未圆”的理想状态,才让人生的美好憧憬永远无尽无涯。
青年时代曾将“生不同衾死不同穴”视作两情相悦者的千古憾事,中年以后才明白,两个人能够常常同桌进餐,也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缘分。古人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而他与她之间的“同桌食”至少也是半生修来的结果,因此,她更加珍惜这位坐在餐桌对面的朋友以及眼前的饭菜,并怀着感恩的心情,将一杯盛满友情的咖啡喝下去。
第228篇、幸福的榴莲情感故事

一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二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三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四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第229篇、伸出友谊之手情感故事
有一个人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来到一间二层楼的屋子。
进到第一层楼时,发现一张长长的桌子,桌旁都坐着人,而桌子上摆满可丰盛的佳肴,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吃得到。因为大家的手臂受到魔法师的诅咒,全都变成直的,手肘不能弯曲,而桌上的美食,夹不到口中,所以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
但是他听到楼上却充满了欢笑,他好奇地上楼一看,同样的也有一群人,手肘也是不能弯曲,但是大家却吃得兴高采烈。原来每个人的手臂虽然不能伸直。但是因为对面的人彼此互相协助,互相帮忙夹菜喂食,结果大家吃得很尽兴。
默想
没有一个人可以不依靠别人,而独立生活,这本是一个需要互相扶持的社会,先主动伸出友谊的手,你会发现原来四周有那么多的朋友。在生命的道路上我们更需要和其他的人互相扶持,一起共同成长。

第230篇、血见证的爱情感故事
第一章
《一》爱在这个冬天开始
那年秋天,男孩和女孩在同一所学校。
即将来临的冬天在那一霎那间变的那么温暖,是因为为爱情的滋润了干涸的心田
那时女孩并不认识男孩,但是男孩却深深喜欢着女孩,可是他一直不敢向女孩表白,因为在男孩心中,女孩永远都是一个公主。而自己却是一个乞丐,公主怎么能愿意和一个乞丐呆在一起呢?
那是在一次运动会上,夜晚大家都聚在一起看电影。男孩的一个好朋友向女孩提起了这件事,女孩听后说想想再说,当时的女孩因为另一份感情而心烦,可现在出现的爱情是接受还是拒绝呢?女孩好矛盾。夜晚躺在床上,女孩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没定主意。第二天的下午,阳光明媚,天气出奇的好,不知道这以为着什么。那个下午男孩和女孩做在一起,他们聊的的很投机,男孩聊了许多关于他的过去,男孩的声音好温柔,女孩微笑着听着男孩的讲述,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份爱情,一份注定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情。
在一次见面,男孩约了女孩,他们一起的野外散步,秋风瑟瑟的季节,却没有赶走女孩喜欢大自然的爱好,第一次约会的女孩好腼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女孩想让男孩给她唱首歌,男孩很爽快的答应了,那首歌是张敬轩的《断点》,唱的很伤感,至少对于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来看,很伤感,女孩差点哭了,于是就不情不自禁拉着男孩的手,可突然又放下了,脸好热,男孩也没说什么,就这样,他们来到了一片被秋风吹过的荒林,然后他们背对背做了下来,他们之间的话题好多好多,聊都聊不完,这是女孩知道了爱是什么感觉。他依靠在男孩的肩上,突然感到即将来临的冬天并不是那么寒冷,
时间如流水般,过的真快,转眼间天快黑了,他们不得不分开,回到了学校,此时的女孩有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怀,难道这就是爱吗?
《二》热恋进行时
此后的每一周,男孩都约女孩一起出去散步
再一次,男孩突然病了,发着高烧,但他依然坚持和女孩一起出去,男孩对女孩说:他不想失去和女孩在一起的每周仅有的机会,女孩不再拒绝,因为她知道在拒绝也没有用了,在男孩心里,只要有女孩陪伴他,他就心满意足了。就这样,男孩带着病一同和女孩散步在这充满爱的乡间小路上,那个下午男孩对女孩提出一个要求,他想要KISS女孩,女孩没有拒绝,她接受了这个KISS,在男孩的怀抱里,女孩可以清楚的听到男孩那仓促的心跳声。
天渐渐黑了,女孩让男孩去看病,男孩还是不愿意去,无奈之下,女孩去医院为男孩买药,让人把药给了男孩,男孩过会来找女孩,他说只要女孩愿意陪他一起去看病,他就去,女孩答应了,尽管她有点不安,因为她想老师请病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为了不让老师发现,她也让医生为自己输一瓶药液,就这样,男孩和女孩一直到了深夜才回学校
也许,至今到现在男孩也不明白女孩为何也要打点滴了!
《三》被血渲染的爱
天渐渐凉了,但是他们每周出去的计划是不会变的。无论刮风下雨,和男孩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女孩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冲动,想要和男孩分手的冲动。她感觉这一切像做梦。自己承受不了,不能给男孩想要的幸福。她在家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在那个周末下午。女孩借着刚喝完酒的酒胆向男孩男孩提出了分手。她给男孩一个放弃的机会。但她不敢把信拿出来给男孩,然后一走了之。
男孩的心好痛,心痛到流血。鲜血从男孩的嘴角和鼻子流出来。女孩哭了,这泪水包含着后悔,伤心。但是满脸是血的男孩却若无其事的来安慰哭泣的女孩。这一切又更是让女孩感动!
《四》那个夜晚的月亮最美
那天的夜自习,女孩的心情很糟。她想要男孩陪她出去走走,男孩爽快的答应了,于是,在黑夜中,有一对身影穿梭在其中,男孩抱着女孩,他们一起看天空:“今晚的月亮好圆啊,星星也好漂亮啊”女孩抬起头微笑着说。男孩抚摸着女孩的头发微笑,什么都没说。只是将女孩搂的更紧了。
那个夜晚风吹的很温柔,但是仍有一丝丝寒冷,但是在男孩的怀抱里,即使风再大。女孩也不会感到冷,因为那颗心是温暖的。
《五》999颗心,化解了爱的摩擦。
自从和男孩认识以后。女孩也边的开朗了。很喜欢交朋友了。于是,女孩认识了两位男生,并且女孩他们之间建立起很好的友谊。女孩高兴地把这件事告诉了男孩。但却引起了男孩强烈的不满,男孩吃醋了,他不想让女孩和任何男孩有密切的关系,出于爱的冲突。男孩去找女孩认识了那两位男生,并告诫他们不要再和女孩有任何来往,当女孩得知这个消息后,很生气。他们闹矛盾了,并且男孩让他的朋友对女孩说分手,可他的朋友并没有对女孩说。夜晚,躺在床上,女孩想了很多很多,觉得这样做是不值得的。
于是第二天,女孩把精心为男孩编织的999颗写有我爱你的心放在一个大礼盒里。送给了男孩,放学了,女孩在学校门口等朋友,男孩突然和他的朋友们走到女孩面前,男孩向女孩道歉,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些冲突,要求女孩原谅,女孩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说了一句没事就让男孩走了。于是男孩就和朋友们走了。走后,女孩的眼泪有点湿润,但女孩坚强的没有流下眼泪,在女孩的心里也许不会察觉到,男孩的心里是多么的脆弱。女孩无疑是在男孩心里的伤疤上又加了一刀。
《六》真的缓解了爱的摩擦吗?
再次和男孩出去,他们都保持沉默,他们走到了一片树林,一片空旷的树林,他们坐在一起,然后,女孩冲男孩的口中得出上次闹矛盾,其实想要女孩分手,但是女孩送了男孩999颗写有我爱你的心感动男孩,男孩才没有和女孩说出分手,女孩知道后,当时眼泪就流出来了,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该庆幸,但是女孩用她那柔软的头发遮住了,被泪水打湿的脸,让一旁的男孩没有察觉到什么?
那次,那999颗心换回了他们的爱情,应该说,残缺不整的爱情。
《七》第一次分手。。。
寒假到了,以往一到放假,女孩就觉得很开心,因为可以好好的玩一下,休息下,但是这个假期却带有一丝丝的悲伤,因为都彼此的舍不得,一个周末才见一次,他们就觉得很漫长了,更何况是一个寒假,放假的第一天,女孩因思念就去找男孩,一路上女孩想的都是男孩,见到男孩后怎么说?满脑子全是男孩,可是当女孩到男孩住处时,一切皆为空无,男孩不在家,和家人一起去亲戚家了,女孩失望而归,落下了一滴思念兼失望的泪,回到家之后,女孩也想想自己,如果再不好好学习,可能就连普通高中也进不了的,于是女,孩就利用几天时间写了一封信,是一封让男孩等她半年的信,她希望男孩给她半年的时间,用心去学习,她不想让爸妈失望,再次找到男孩的时候,女孩见到了男孩,她和女女孩一起到野外散步,女孩说:“我很想你”男孩也幽默地回了一句:“METOO”,女孩笑了,就这样,女孩和男孩来到了一片满是枯叶的树林,树林是稀疏的,女孩幸福的躺在男孩的怀里,因为太想念了,男孩问女孩一个问题:“你说我们会在一起多久”女孩不假思索的说:“永远”因为女孩的心现在已经被男孩占据了,她一心只想和男孩永远在一起,,天突然下起了小雨,男孩和女孩不得不回家了,在分别的时候,女孩含着眼泪,把那封信给了男孩就离开了,因为她不想面对男孩看信后的表情,是无奈?感伤?
新的一年来临了,女孩并没有想其他人一样走访亲戚,因为现在她的心里只有男孩,于是过完年的第二天,女孩就去找男孩,可是迎来的又是一个失望,第三天,仍旧是失望,于是女孩就搁了一天去,可依旧还是失望,又隔了三天,女孩终于见到了男孩,高兴的女孩等来的是男孩用谎言编织的美好故事的分手,女孩在男孩面前没有哭,她不想让男孩看到她脆弱的一面,女孩干脆的答应了和男孩分手,然后男孩却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女孩一个人在原地站着,回家后,女孩哭着把她与女孩之间的信物全烧了,不留一点剩余,还有那每天为男孩写的日记,都化为灰烬了,剩下的日子只留给女孩悲伤,她不甘心,为什么爱到最后却落下一句分手,太可笑了,于是隔了一天,她又去找男孩,这次后悔和女孩分手了,她想要女孩和好,但是被女孩拒绝了,可女孩心里很想和男孩和好,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拒绝,也许因为伤得太深了吧,但是为什么隔了一天,女孩又去见男孩,并且给了他一个香甜的吻,真的放不下了,那天的女孩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和男孩有说有笑的,完全忘记了男孩和她说分手的那件事,那天开始,男孩和女孩又回到了,从前的甜蜜。
《八》新年新开始
终于开学了,这是男孩和女孩都期盼好久的了,开学的那一天,天气出奇的好,就像夏天要来了一样,男孩和女孩甩开朋友偷偷溜到到外边玩,开学了,人太多,可是他们彼此眼中只有对方,他们又来到了从前经常去的地方,一路上,男孩都把手搭在女孩的肩上,女孩感到好幸福,好幸福。可是好景不长,在这一年,女孩一次一次的向男孩提出分手,可是男孩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女孩。
人的忍耐最终还是有限的,最终爱在那个雨季结束,留下了最后一个吻,分了,恋情被切断了,变成了回忆的断点。
第二章
《九》分手后的暑假
炎热的暑假,女孩一个人很寂寞,考试落榜,没有考上重点高中,每天夜晚都会流泪,什么都没有了,失去了男孩,爱情,友谊,失去了亲情的信任,独自去面对这所有的不幸。
暑假,男孩和女孩没有联系,女孩见过男孩两次,但是男孩还都没有看见女孩,女孩的目光直到男孩的背影消失才转移,那中目光有些不舍,有些后悔。
后半个月,女孩的朋友都从外地回来了,这下女孩的心情才得到些安慰,朋友们带女孩一块出去游玩,吃饭。很是开心,但是女孩不知怎么总会想起男孩,也许以前他们总是出去游玩吧!可以不去爱一个人,但是怎么可能忘记一个人呢,哪怕一次天真的微笑。都会死死的刻在女孩死去的回忆里!死去的回忆
《十》离别
暑假过后,日子正常的过着,男孩依旧爱着女孩,只是没表露出来,没有语言的恋人,尽管关系再好,不过也是一个爱情的躯壳,带着爱情的帽子,走着各自的路
也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男孩和女孩一直过着腐烂的生活,但是,对爱的诚挚,依旧不变,不过没有当初的坚信而已,一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女孩到了高中,男孩还是留在初中,渐渐联络上了,不过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恋人了。
记得,是在一个冬天,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男孩说要辍学,说要离开这个城市,呵呵,男孩当然不在乎,可是女孩的心在滴血,女孩约了男孩在她学校门前见最后一面,男孩答应了,女孩看到男孩的时候,天下着雪,不,应该是天飘着血,没有颜色,只有血红色的离别,刺痛着女孩的心,男孩面带微笑的对女孩开玩笑:“别伤心,不就是离开一段时间么,又不是永别”
男孩可能知道了女孩很是伤心,但是女孩知道男孩当时心有多痛吗?
无声,也许是最好的离别,也是一种解脱,但是死去的回忆就真的永远死去吗?
《十一》回忆
坚信,男孩会回来,再和女孩共谱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但是等待女孩的,只有一味的苦涩,寂寞,没有男孩的存在,世界没有颜色,没有男孩的呵护,再美的景色也不过是一种安慰。女孩爱上了男孩,放不开,女孩天天等待着男孩的信息,可是,没有结果。
终于有天,男孩跟女孩联系上了,可是,并不是女孩等待的那种结果,而是一种伤心的寂寞。男孩又伤了女孩的心,让女孩不要再去烦他。为什么,女孩心碎了,为什么命运那么不公平,女孩心有只有一个想法,死。能解脱,能离开这个厌恶的世界,就什么都没有了,就算是活着,女孩又拥有过什么?爱情?欺骗?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有痛苦的回忆。
也许女孩也不知道,男孩只是想让女孩离开他,去寻另一段幸福,可是,在女孩心里,除了男孩就没有另一种寄托。男孩可能也知道自己做的太过火了,他知道,如果女孩这样对他,他可能会比女孩更伤心。所以,男孩又给了女孩一些安慰,或者说一些同情吧,但是男孩还是不敢跟女孩保持太亲密的关系,那样到头来只会更加的伤女孩的心。
呵呵,男孩也是跟女孩一样,有什么心事只能自己憋在心里,在外面没有好朋友,不能跟父母交谈,天天只能喝酒抽烟,一次的体检,男孩发现自己的胃里都黑完了,男孩也是很担心自己的身体,可是想想,如果让女孩知道了男孩的病况,那女孩会安心的学习吗?所以,男孩选择沉默,只好把心事往自己心里藏!
《十二》爱是什么?
时间苍茫而过,一年过去了,女孩和男孩有着应有的联系,男孩回家了,女孩要求要给男孩一样东西,男孩很茫然,见还是不见,可是,回忆还是占据了理智,男孩去找了女孩所在中学,男孩和女孩在外面呆了一下午,短暂的一下午,没有回忆,没有悲伤,就像两个刚认识的人聚在一起,女孩给男孩织了条围巾,男孩带上后感到很温暖,第一次一个女孩这么关心他,男孩很感动。因为女孩为了天天想他。天天都写关于他的日记。
就这样男孩和女孩聚了一下午,到了离开的时候两人都依依不舍,是爱情让他们两人重新在一起了吗?没有,只不过是一种离别后的思念,就在男孩准备离开的时候,一辆卡车向女孩冲了过来,男孩想都没想就把女孩推了出去,可是他自己却倒在了血泊之中,女孩傻了,男孩为了救自己,却失去了生命,但是女孩又恢复了清醒,不,她要救男孩,她把男孩送到医院的时候,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女孩听到这个消息,整个人都蒙了,想起了从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又想起了男孩说她很烦,说一辈子也不会爱她的时候,女孩懂了,男孩只是觉得他们在一起男孩不会给女孩幸福,而放弃,想让女孩去寻找真正属于她的幸福。
可是男孩知道女孩的感受吗?女孩只觉得,只要和男孩在一起,她会很快乐,很温暖,别的她没有想过,就算想过也不会在乎,爱一人在乎那么多,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忧郁,更多心烦。可是,就算现在说什么也换不回男孩的生命了,女孩一个人游荡在湖边,她想到了死,对,只有死才能解脱,只有死才能真正的忘记一个让她情愿等他一辈子的那一个人。
第三章
《十三》结局
想到了这里,女孩留下了一滴眼泪,她不会哭,也没有眼泪可以哭了,她回头看看了天空,又看了看她的故乡,她心碎了,也安心了,可以解脱了,没有束缚了,她闭上了眼睛,正准备跳进湖里的时候,她听到了他的声音:“傻瓜,你为什么那么笨。你以为死就能解脱吗?”
女孩又是惊有是喜,没错是男孩的声音,但她却反驳道:“对,我是笨,死虽然不能解脱什么?但是,我不想再看到一个不爱我的男孩在我心里留下了他的身影,又独自离开,你不爱我,为什么还要把我推开,让我离开你了不就好了,永远没有人烦你了。那多好啊!你知道吗?你打碎了我的心,你又抛下我自己离开,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当我再见到你的时候,你又永远的离开了我,为什么!为什么我就不能有一段平常人该有的爱情,为什么我总是被别人抛弃,为什么?!”
男孩的声音回答:“对,是我的错,我不骗你,更不该离开,但是,你知道吗?我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感到很开心,因为你总是喜欢露出一副可爱的表情惹我开心,和你在一起我变的很活泼,我知道了满足,我以为和你在一起我才是最幸福的人,但是时间证明了这一切都是假的,你后悔吗?当初为什么不后悔,我在你身边的时候你是怎么对我的,忽冷忽热,我可以理解,我认为我可以给你温暖,可是为什么你失去了才知道我的重要?我问你爱是什么?”
女孩回答:“好吧,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但是我实在没有一个人活在世上的勇气了,我不知道爱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它是种感觉,一种让人变傻的感觉,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我实在没有信心再活下去了,带我走好吗?求你了,带我走好吗?”
男孩的声音回答:“我说了那么多,你还不懂吗?以前我也不知道爱是什么东西,我也知道它是种感觉,但是,我们都错了,爱,不单单是一种感觉,更是一种依赖,就像是一种毒药,爱的越久,药性就越浓,到最后毒到无法自拔,xx,你知道我是很在乎你的,你不要忘了,你的命是我给的,你就当做是为我活下去吧,去寻找你真正属于你的幸福吧,如果有缘,我们来世再见吧,XX答应我,好好活下去,我就是天天的星星,我会天天看着你的,你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幸福,答应我好吗?答应我好好的活下去好吗?”
女孩:“好。。。。。好吧。。”
看到女孩答应了,男孩留了一滴泪在女孩脸上,:“我的时间不早了,我们有缘的话,我会等你,下辈子,我会一直等着你。”说完,男孩的声音回旋在空中渐渐的消失了。”
“不,不要离开我,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求求你,别走,我不要一个人活,你别走”
“答应我,好好活下去,你快乐就是我的幸福,去寻你应有的幸福吧,答应我。好好。。。。。活。。下去。。。。”
女孩对着夜空长啸,可是回应她的只有萧瑟的风声。

第231篇、真情难装情感故事

那天晚上,在一档收视率很高的娱乐节目中,我看到一个很耐人寻味的游戏。
游戏的主角是一位男孩和4位女孩,4位女孩中有一位是男孩的女友。当然事先大家都不知道是哪一位,这就要求参加节目的嘉宾通过游戏中男孩和女孩们的言行、神态和表演作出判断。
这个游戏难就难在男孩和女孩们都是学表演的,在舞台上的表现都很自然,看不出什么破绽。譬如:让女孩们讲述与男孩的恋爱经历,每位女孩都讲得那么温馨动人,俨然是亲身经历;回答嘉宾的提问,每位女孩都显得从容不迫,滴水不漏;让男孩和女孩们分别配对表演恋人之间表达亲昵的动作,每对都近乎情投意合,难断真伪。
游戏着实难坏了嘉宾们。结果,揭晓答案时,嘉宾中只有一位著名男演员猜对了。主持人问他理由,他说,其实4位女孩的表演都很成功,但他并没有选择表演得最好的那位女孩。他注意到,只有一位女孩在男孩与其他女孩表演亲昵动作时,显得不由自主地有些着急,甚至差点掉泪,这证明她与男孩是有真感情的,所以他选择了这位女孩。
回答确实精彩又独到。的确,在生活中,有些事情可以像演戏那样装得难辨真伪,但有些事情———比如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永远无法伪装的。
第232篇、浅绿色信笺里的温暖情感故事
他阳光帅气,学习成绩一直是班级里的第三四名,也成了班级里许多女生在宿舍里公开谈论的白马王子形象,但是他却沉默寡言而敏感。
临近高考前一个月,他发现自己无可遏制地喜欢上了班级里的一个女生安晓羽。安晓羽就坐在离他不远的位置,她长得纤巧灵秀,一双忽闪闪的大眼睛,如饱满的紫葡萄,干净纯粹。在课余,她一般不多言语,但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时,总是激情四溢。对于一道深奥的物理题,她总有巧妙的思路去解决,就连物理老师也被她理论得无招架之力。她是班级里的第一名,深得各任课老师的喜欢。一个女生,到高三学期还能够把学习成绩保持到榜首位置,真的是不容易。
他觉得必须让安晓羽知道他对她的心思。不然,等到高考完同学们各奔东西,可能一辈子不再相见了。他脸皮儿薄,怕当面表白会遭拒绝。于是,他就给安晓羽写信,信写得很是委婉含蓄,但他知道像安晓羽那么灵透聪明的女孩子,一下子就会明白他的意思。趁晚自习放学,其他同学走光后,他把那封写满少年心思的粉红色信笺,悄悄夹到安晓羽的文具盒里,静静等待她的回音。
等了一天时间,他没有发现安晓羽的回信和任何话语。到底她看到他的信,会有什么想法,他不得而知。他的心变得忐忑而透凉。他还担心她会把那封信交到班主任手里,班主任可是多次强调不能在高考前最关键的时候有任何不良想法的啊。
第二天,他却意外地收到一封浅绿色的信笺。是安晓羽的字,娟秀小巧。信很短,说是感谢他的欣赏,也赞美他的成绩优秀,希望他把握住自己,做好高考前的冲刺。信的末尾还叮嘱他,如果想再回信,就在晚自习放学后塞到她书桌里,免得被人看见,引起班级里的议论。看完信,他满是兴奋和敬意,还是安晓羽想得周到啊。他知道自己不能与她过多地纠缠,他要的是实力,他要考上一所名牌大学来证明自己是一个优秀的男孩。他迅速给她写了信,希望与她一起为考取理想的大学而努力,希望相互鼓励,过好高考前一个月的宝贵时光。当然,他是按照她的叮嘱,在晚自习放学后,小心翼翼塞到她的课堂习题集锦本里的,这是他们的秘密约定。
就这样,一来二去,在高考前,他和安晓羽共通了26封信,一直到走进高考考场前两天。在信里,他们不谈任何感情,只说鼓励的话语,也简单聊聊每天里最开心的事情。每次给安晓羽写完信或者看到安晓羽的回信,他都会信心倍增,学习状态也越来越好。等到高考前几天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他的成绩竟跃居到了班级里的第二名,年级里的第四名,而安晓羽,稳坐年级里的第一把交椅。他暗自得意他们之间的秘密怎么就没有被明察秋毫的班主任看出来呢。
高考结束,他发挥到最好的水平。等到成绩公布下来,他成了全市理科状元,而安晓羽是全市的第二名。有好几家知名大学向他提出了邀请。可是他想听听安晓羽的想法。他邀了安晓羽去向班主任咨询填报志愿的事情,他还带了安晓羽写给他的那26封浅绿色的信笺。
在去班主任家的路上,他和安晓羽畅谈起自己的理想。安晓羽对他很客气,全然不像在书信来往里的亲切。他说:“我能有今天的成绩,要感谢你安晓羽,还记得你给我的那26封信吗?我都珍藏着呢。或许我们以后会有更一步的交往。”他把那些信笺交给了安晓羽。安晓羽惊诧地说:“我从来没有给你写过信啊。你的第一封信,我交给了咱班主任啊。”
他愕然,与安晓羽急急奔到班主任家里。他向班主任提起信笺的事情,班主任哈哈大笑起来,也把一摞书信拿出来,是他写给安晓羽的信。班主任说:“对不起,我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当安晓羽把你给她的第一封交给我时,我劝慰安晓羽不要慌张,说我自有办法处理这件事。于是,我就模仿安晓羽的字体,给你回信。还特意叮嘱你下了晚自习后,把回信塞到安晓羽的习题集锦本里。每晚,我都会等你把信放完,我再取了来,然后再以安晓羽的口吻回信。呵呵,那一段时间,我做得够小心吧,很辛苦呢!我还特意买了浅绿色信纸,因为绿色代表希望呀。我不能看着我最得意的弟子陷入青春期的困惑走入迷途。不过,你小子够厉害,能把握住自己,考了全市的状元,真不枉费了我的一番心意啊!”
他双手捧起原以为是安晓羽给他的那些信笺,这里凝结了年已半百的班主任多少良苦用心啊。班主任以怎样淳朴善良的爱,保护着自己学生青葱年少的秘密情感。正是班主任怀着一颗宽容的心,不动声色地,给了自己那么多温暖的鼓舞,才使得他没有陷入到朦胧的情感漩涡里,使得他以积极昂扬的热情,稳稳当当地走过了高考前让人感觉最难熬的时光,让他看见了尘世里的许多美好。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做到天衣无缝,不料一切尽在班主任巧妙的设计中。
他和安晓羽,向着敬爱的班主任,深深鞠躬,再抬头,两人早已泪流满面。

第233篇、记住友谊是经不起折腾情感故事

女人与女人之间能否真正做到心灵相通,能否真正做到和谐统一,答案在肯定与否定的边缘徘徊,就像女人与女人之间的事业境况际遇,其间充满着太多的巅坡,充满着太多说不清与道不明的地方。
女人想要维护彼此友谊的深度与长度除了做到彼此尊重与大度以外,还要学会彼此惜缘与祝福。
女人的年龄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完全不成比例,女人之间无意中的嫉妒攀比,却成了一道难以融合的坎。
女人的友谊很难理清,最了解女人的朋友是女人,而不是男人。伤害女人最深的是女人,也不是男人。
就像有的男人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有真正的友谊,从来不相信女人之间会有友谊的存在,甚至有些心术不正的男人还在旁敲侧打中,查看着女人友谊的真伪,揭示着女人友谊的虚伪性与真实性。
女人与女人之间很容易成为朋友,很容易沟通也很不容易沟通。
通常女人与女人之间维护友谊的尺度很长,斩断友谊的尺度很大,他们很容易因为小事闹翻,很容易因为小事和好。
表面看女人与女人之间似乎感情(感情博客,感情说吧)深厚,形影不离,真正遇到事情与抉择的时候,离得最远的是女人,离得最开的是女人,走的最近的还是女人。
就如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表面要求很多,实质就一个细节的东西足够可以否定与肯定友谊的存在,足够为彼此的牵手与放手埋下伏笔。
很多女作家都说过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浅显而漂移,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经不起利益与爱情的考验,也经不起岁月与时光的轮回。
不是女人不看中友谊,不珍惜友谊,而是女人本性里的嫉妒虚荣在某个时候毁掉友谊,在某个时候背弃了友谊。。
再好的女性朋友在仕途名利里都有那么多说不清楚的东西,再好的女性朋友假如不在一个地平线发展的友谊,都充满着彷徨。
女人总是爱比较的,爱比较很多东西,包括和自己最好的朋友比较,掂量彼此的得失,假如彼此同在一个起跑线上,彼此百般友好,假如彼此起跑线已经有所差距,彼此的友谊也慢慢的转淡,尽而变得很陌生。
女人和女人交朋友仅仅从交心的角度是可以成为朋友,只是心以外的事物与交割完全没办法成为朋友,即使好强不是女人的专利,二个女人聚在一起工作,就算再好的朋友也会沦为陌生人。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就是这样,要么大家在一个级别,大家都觉得心理舒服踏实,要么大家都混的一样,大家都觉得没话可说。
假如一方与另一方差距太多,彼此之间的故事也就多了起来,彼此之间的长度就大了起来,彼此之间的猜测与怀疑就增加了,彼此与彼此之间理不清的点面就出来了,彼此之间就开始慢慢的由浓转淡。
女人这一生是丰富而寂寞的,无论是所谓的美女或者是自认为很一般的女子,他们灵魂深处拥有着太多的寂寞与无奈,拥有着太多的忧郁与感伤,正因为有这些的存在,他们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经营着爱情,在意着友谊。
当爱情事业友谊不相等同的时候,他们通常放弃的是友谊,看淡的还是友谊,女子与女子之间说不清楚的太多,彼此不服气的太多,所以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点距离,有点差异,总是好的美的。
要想让你和你的朋友不产生分歧与错觉,最好的方式:
第一:不要和你最要好的朋友从事相同的职业,合伙做事情,办公室女性的友谊有多深?你们会相信办公室友谊吗?
第二:不要处处像你的女性朋友炫耀你的家庭地位老公的荣誉,这只能让你的好朋友疏远你,你让她感到没有安全感,从而加深自卑度。
第三:你的女性朋友有了男朋友或者结婚以后,尽量的少与他的爱人或者男朋友接触,这世界上的人很难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与吸引更难说,别忘了谁是你的闺蜜,谁是你的好朋友。
即使你的闺蜜跟你抱怨自己的情感,你尽量学会倾听,少发言,那是她自己的感情生活他自己的事情,等他发泄够了她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你去指导她怎么做。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原本就看上去很美,要想拉近彼此的美感,共同走过一生的距离的确需要智慧与包容,如果你觉得自己做的够多,说得够清楚,却依然不被好朋友认同理解,那么请你放手吧。
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不是脆弱,而是很脆弱,往往一点不经意的风吹草动就足够断送彼此所有的美好,更何况那种打着朋友旗号做事的人呢?
女人与女人之间不是谁分彼此与不分彼此的问题,原则问题不可以马虎,就像女人之间的友谊:细节决定成败。
第234篇、是我害死了疯子妈情感故事
都说“女儿是妈的小棉袄”,可我从小就跟爸爸亲。因为打记事儿起,我妈就是个精神病。虽然平时她最疼我,可犯起疯来每次都把我锁进院里的小黑屋,任凭我嚎破嗓子也不放人……因为她这份疯,我缺了上百节课,降过两次级,直到十六岁才上了初中。
上初一那年,我无意中听说了自己的身世:原来我的亲妈早死了,现在的妈是我爸给我娶的后娘。这一发现令我恍然大悟,怪不得她平时对我好,那全是装的呀!看看她每次犯病的时候吧,那后娘的狠心可就露出来了。想想这些年为了给她看病,爸爸累成了什么样?我更是穿得象丐帮长老,这个后妈真可恨啊……
十六岁的姑娘可不小了,我出落得亭亭玉立,虽说比同学们大了几岁,咱可是算得上校花啊。青春少女哪有不爱打扮的,那年正流行一种体形裤,谁要是穿上得让我羡慕死,我多希望能有一件呀……
没想到,我那个后妈还真给我买了一条,她说是正牌货,不是那种仿冒的次品。我心里这个美呀,也忘了这么久都没理她,亲亲热热又叫了她一声妈。看她当时那个高兴劲儿……唉,她要是我亲妈就更好了。
穿着体形裤上学,在女生的红眼和男生的媚眼中走过,我都快美死了。不料乐极生悲,放学路过那个工地,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条大狼狗,上来就咬我的腿。“妈呀!”我惨叫着本能的收腿,还好没咬到,可是体形裤被狗牙划了个大口子。一些神经质女生看到了直笑,“这狗都疯了半年多了,怎么偏咬你呀?是看见你穿了便宜货吧?什么破裤子一咬就破了,还臭美呢……”我气得满脸通红,一溜烟跑回了家。
进门我先把体形裤脱下来,当着妈的面扔在了地上。妈妈瞪眼睛看着我,爸爸忙问怎么回事?等弄明白原委,他非但不同情我还骂起来了:“你让狗咬了跟***来什么脾气?咬了就咬了,这么大丫头自己缝去!”我没好气的对爸嚷:“缝,缝,缝!你就知道缝!从小到大,我哪件衣服不是打了补丁的?都怪你,娶来了一个疯婆娘!”
妈妈在一旁呆呆看着我,嘴巴张了两下,想说什么终究没说出口。爸爸火了,拎起拖鞋就想打我,妈妈连忙把他抱住。我白了妈一眼,“别在这假慈悲了!你犯起疯病来咋对我那么狠呀?” 这句话气得爸爸比妈还疯,我吓得饭也不敢吃就跑掉了。
下午上课我饿的肚子“咕咕”直叫,不料妈给我送饭来了,看她那个假模假式的样儿,再想到爸今天骂我的话,我心里真是恨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我阴阳怪气地说:“你谁呀你?”妈生气了,“***你也不认识了。”“我妈?我妈早死了!大伙儿都看看啊,你们总笑我老大不小才上初中,你们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因为这个后妈!她经常装疯虐待我,把我锁起来不让出屋,要不我这么才高八斗怎么会降级啊……”妈气得直哆嗦,眼泪大滴大滴的往下落,最后放下饭盒走掉了。
接下来几天我撑着面子不理她,她倒是不记分,还帮我用热毛巾敷那条被狗咬青的腿。我心里是越来越后悔的,这些年她除了犯病时,对我真和亲娘一样啊……可是那句道歉怎么也没说出口。
没有多久,妈妈突然又犯疯了。这次她不关我了,而是自己躲在屋里不出来。这还不算厉害的,她脸也不洗,饭也不吃,连水都不喝一口!爸爸自然怪到我头上,说是我给气的。这时我的嘴又不饶人了,“她关了我那么多次,这次就当是报应吧!”妈妈在一旁听了,一边打哆嗦一边无限痛苦地看着我……
爸爸抬手给了我一个大耳光,“你说的是人话吗?你这是对妈说的话吗?!”我气坏了,歇斯底里的哭喊道:“她不是我妈,我早就知道了,她是后妈!”话还没说完爸爸就急了,不由分说伸手揪住我的领子,象抓小鸡儿似的把我揪出了房门。
在走廊里爸爸的眼睛红了,“你知道她不是你亲妈了?可是她哪样做的比亲妈差?她有病你不帮她治,还说这种话……”这时爸的那巴掌还在我脸上疼着呢,我疯狂的叫着,“她是个疯子,疯子!你听说过疯子能治好的吗?要不你象《范中进举》那样,给她一巴掌试试……爸的第二巴掌马上主来了,打的我眼冒金星。在金星里我看到爸爸突然流了泪,“这些年你烦她是个疯子,恨她是个疯子,可你知道她是怎么疯的吗?”我摇摇头,“关我什么事,我怎么会知道。”爸爸擦擦眼泪,“你亲妈生下你没几个月就死了,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带奶娃娃?你现在的妈不嫌弃我们爷俩,嫁进来就开始养育你……”
我一下子没了声音,原来是这样?爸爸说,“那时她多年轻啊,我也劝过她再生一个,她就是不干,说再生一个你就成了小白菜了。你是她一口一口喂大的,她是打心里疼你呀!三岁那年,你这个淘气包在奶奶家院里玩儿,不知怎么掉到了一口机井里。***当时就不行了,一口气闷过去,再睁开眼就不太清醒了。最后用了好长时间、好多办法总算把你救出来,可是***这病根算是落下了,一犯病就怕你丢怕你出事,非得把你锁起来才放心……”
听到这里我如遭雷亟,好半天都出不了声儿——妈妈,原来你一直这样爱护我?一直把我当成亲生女儿来疼的呀!可我却把你当成了仇人……我痛哭流涕,心里那份悔恨简直没法形容。
急急向屋里奔去,我要叫她一声亲妈,我要向她道歉,我要让她得到一个女儿最大的尊敬……可是我们惊恐的发现,妈妈已经昏倒在床边浑身不停的颤抖着。爸爸连忙倒来一杯水,妈妈睁眼一看顿时喊叫起来,还把那杯水打翻在地上……
从此我的妈妈,她再也没有明白过一分钟!她颤抖,她哭喊,她发现野兽一样痛苦的声音……急急忙忙把妈妈送进医院,她已经不行了,来不及抢救就永远离开了我们……
那一刻我哭成了泪人,妈妈呀,她在最后听到的声音竟然是女儿无情的讽刺,让我怎么对得起她?亲友们一边哭一边劝解着我,和妈妈长得最象的三姨更是把我搂在怀里。
守灵的夜啊又冷又长,三姨为我拿来被子围在身上。被子在今天的忙乱中刮开了一道口子,三姨一边和我说话,一边用针线默默地缝着……当她缝好了,把线头放在嘴里轻轻一咬就断开了线。我看着她熟悉的动作,“三姨,你真象我妈,她咬线头就这么利索。”三姨惨然一笑,“这个小动作还是***教我的呢,她做活儿可灵巧了……”
可是就在这时,一个念头从模糊渐至清晰,突然出现在我脑中!顾不得是半夜,我双腿发软的跑到邻居家门口,疯狂的敲开门,径直奔到他家电话机旁边,哆嗦着拨通了生物老师家的电话,“老师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在课堂上讲过,狂犬病不光通过破损的皮肤,如果人口接触了疯狗唾液也可能传播?”当听到那个肯定答案时,电话从我手中滑落,我一头栽倒在地上……
听了我的话,第二天三姨要求了检验,我的妈妈,果然是因为狂犬病去世的!三姨哭着说,“怪不得她怕水怕光啊!可她从来没有被狗咬过,又怎么会……”我脸色惨白,默默走到衣柜前面疯狂翻找起来。亲友们都吓坏了,以为我受了刺激上来拉我。我挣扎着,什么也不管只是翻啊,找啊,终于被我找到那条体形裤——果然不出我所料,那上面,是妈妈整整齐齐缝好的针脚!
如果当时我不那么任性,如果当时我再体谅一点妈妈,那么她就不会给我缝这条裤子,也不会因咬线头而感染病毒,然而此时说什么都晚了,我的万千悔恨只能化成一句痛彻肺腑的——“妈妈!
第235篇、外婆的美学情感故事
外婆说:“人在找一件合适的衣服,衣服也在找那個合适的人,找到了,人满意,衣服也满意,人好看,衣服也好看。”“一匹布要变成一件好衣裳,如同一个人要变成一个好人,要下点功夫。”“无论做衣服还是做人,心里都要有一个‘样式’,才能做好。”
外婆做衣服是那么细致耐心,从量到裁再到缝,她好像在用心体会布的心情。一匹布要变成一件衣服,它的心情肯定也是激动的,充满着期待,或许还有几分担忧和恐惧:要是变得不伦不类,甚至很丑陋,名誉和尊严就毁了。
记忆中,每次缝衣,外婆都要先洗手,把自己穿戴得整整齐齐,身子也尽量坐得端正。外婆总是坐在敞亮的地方做针线活。她特别喜欢坐在场院里,在高高的天空下面做小小的衣服,外婆的神情显得朴素、虔诚、庄重。
在我的童年,穿新衣必是在盛大的日子,比如春节、生日。旧衣服、补丁衣服是我们日常的服装。我们穿着打满补丁的衣服也不感到委屈,一方面是因为人们都过着打补丁的日子,另一方面,是因为外婆在为我们补衣的时候,精心搭配着每一块补丁的颜色和形状,她把补丁衣服做成了好看的艺术品。
除了缝大件衣服,外婆还会绣花,鞋垫、枕套、被面、床单、围裙上都有外婆绣的各种图案。
外婆的“艺术灵感”来自她的内心,也来自大自然。燕子和其他各种鸟儿飞过头顶,它们的模样和姿态留在外婆的心里,外婆就顺手用针线把它们保存下来。外婆常常凝视着天空中的云朵出神,她手中的针线一动不动,布安静地在一旁等待着。忽然出现一声鸟叫或别的什么声音,外婆才如梦初醒般地把目光从云端收回,细针密线地绣啊绣啊,要不了一会儿,天上的图案就出现在她手中。读过中学的舅舅说,外婆的手艺是从天上学来的。
那年秋天,我上小学,外婆送给我的礼物是一双鞋垫和一个枕套。鞋垫上绣着一汪泉水,泉边生着一丛水仙,泉水里游着两条鱼儿。我说:“外婆,我的脚泡在水里,会冻坏的。”外婆说:“孩子,泉水冬暖夏凉。冬天,你就想着脚底下有温水流淌;夏天呢,有清凉在脚底下护着你。你走到哪里,鱼就陪你到哪里,有鱼的地方你就不会口渴。”
枕套上绣着月宫,桂花树下,蹲着一只兔子,它在月宫里,在云端,望着人间,望着我。到夜晚,它就守着我的梦境。外婆用细针密线把天上人间的好东西都收拢来,让它们贴紧我的身体。贴紧我身体的,是外婆密密的手纹,也是她密密的心情。
直到今天,我还保存着我童年时的一双鞋垫。由于时间已经过去三十年之久,它们已经变得破旧,如文物那样脆弱易碎。但那泉水依旧荡漾着,贴近它,似乎能听见隐隐水声。两条小鱼仍然没有长大,一直游在岁月的深处。几丛欲开未开的水仙,仍然那样停在外婆的呼吸里。
我端详着外婆留给我的这件“文物”。我的手纹,努力接近和重叠着外婆的手纹。她冰凉的手从远方伸过来,感受我手上的温度。
第236篇、红布条儿情感故事
她来的时候,他在擦他的小号。她看了他一眼,就去连长那里报到去了。
她的到来,对这帮男性公民们来说无疑是头号新闻。几个被硝烟熏得像黑猴般的战士像看外星人一样目送着她从坑道这头儿走向另一头儿;坐在一起打瞌睡的人都站了起来,几个人还因为神情专注而被手里燃着的纸烟烧了手,样子很是好笑。
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也没有人打听她的名字。大家只知道,她是上边派来的卫生员。她的头上扎了根红红的布条儿。时间一长,大家便叫她红布条儿。
很多人找红布条儿说话。
红布条儿偏偏爱和他说话。
很多人都不明白,她怎么那么喜欢和他说话?他们的疑惑不无道理,因为———他是个哑巴。
很多人不屑:“哑巴嘛,除了吹吹号,还能干什么?”
那是一场恶仗。敌人的飞机下冰雹一般把一枚枚子弹嚎叫着扫过掩体。不断有请缨炸碉堡的战士冲上去,又倒下去。
掩体里,连长和他都负了重伤。她是卫生员,她知道他和连长都需要马上输血。然而现实往往令人遗憾:她手上只有一瓶血浆和一枚输血针头了。连长已经深度昏迷,他仍然清醒。
她拿针头的手有些颤抖。然而最终,在他和连长之间,她没有选择他。
他看着她把那枚针头插进了连长的身体。看着血一滴滴流入连长体内,她捋了捋头发,怯怯地看了他一眼。
他挤出一丝笑,虽然勉强,但很平静。
他艰难地抬起手,比划了几下,她明白了,她把头上那根红布条儿解下来递给他。他费力地把它塞进了内衣口袋。
他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她知道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然而就在此时,他竟然拿起炸药包艰难地爬出了掩体。
她突然明白了。她也爬了出来。
他们两人艰难地爬向了敌人的碉堡。后来一齐用力把炸药包顶在了碉堡口,再后来就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炸响……
有人看到,一根红红的布条儿,从半空中袅袅地飘落下来……
残阳如血。负责清理战场的战士把一把小号和那根红红的布条儿交给了连长:“报告,除了这些,其他什么都没找到。”
上边来了人,来人轻轻告诉连长:据我们了解,他们是一对夫妻。 连长雕塑般地站住了。
有人悄悄告诉连长说,连长我们走吧。
连长未置可否,有人看到,连长把那红红的布条儿紧紧系在小号上,紧紧地……
第237篇、谁是前世埋你的人情感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第238篇、现代爱情故事:放爱一条生路情感故事
作者: 唐宝民

他们浪漫地相爱,爱得那么投入。彼此都说,你就是我人生的另一半。
他们幸福地结合了。不久便有了爱情的结晶,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儿。
人都说,结婚七年是个坎。她曾经那样的自信,说自己绝不会遭遇“七年之庠”.但现实却是那么残酷,一夜之间,她成了怨妇,见人就说他是个混蛋,因为生活这么幸福,他却身心俱已出轨,有了婚外情人。
她跟踪他,找到了他们幽会的地方。闯进门去,抓了一个现形。她愤怒地冲上去与情敌拼命,可他,却拉着情人的手一同离去,头也不回。
她愣住了,眼泪都忘了流。
三天后他回到家里,平静地提出离婚。理由出奇地可笑,说是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语言。她气得冷笑,却无话可说。他说他愿意净身出户,只要自由。她咬牙切齿地说,休想!
她是爱他的,何况他们还有孩子。她想他也不过是一时的新鲜劲儿,一会儿就过去了。她想让他知道,她是世界上最爱他的人。她打算拖着他,让他回心转意。
一天,换衣服的时候,一不小心,手机掉到了地上,心疼得捡起来一看,屏幕一片黑,不显示信息了。这是七年前恋爱时,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一直很珍惜地使用,也从来没想过要换一款新式的。
维修部的人像收到一件珍稀的古董,检查了半晌才告诉她,排线坏了。用了七年的手机,连零件都配不上了,没有维修的价值了。
她感慨万千。七年来,这款小巧玲珑的手机,方便她与他的联络,多少情话是经由它来传达的。而今,时过境迁,她的这份纯洁的感情和这款落伍了的手机一样,都早已变得不合时宜。岁月无情,爱已成空。就像这款手机,已没有了维修的价值。
她把手机放进包装盒中,泪光晶莹,将它放进垃圾箱里。就像把她曾经的爱尘封起来,沉入心灵深处的海底,让它永远安眠。
她由此想到她和他的婚姻,既然没有维修价值的手机应该扔掉,那么已死去了的婚姻呢?还有苦苦挽留的必要吗?
她买了一款粉红外壳的新手机,屏幕超大,功能齐全,漂亮而时尚。
她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办手续吧!
那天黄昏时分,他们平静地分手。她独自回家,神情宁静。漂亮的手机挂在胸前,提醒她一切将重新开始。她轻松地走在回家路上,如释重负。
婚姻如手机,若有补救的价值,就应该努力争取;如果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就不必再费心费力地维持。她从容的心,清楚地知道,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放爱一条生路,也是给自己一个新的机会,能够拥有幸福的机会。
第239篇、提来米苏之恋情感故事

女生版
我想我只是这个学校里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子。我从来不穿淑女的裙子、性感的靴子。我只穿黑色的衣服和牛仔。走路的时候也不会左顾右盼。低头,直视,是我的一贯姿态。惟一不同的是我的睫毛是蓝色的。
我欣赏学校里独来独往的女生。每次和这样的女生擦肩而过,我会在心里轻声对自己说:你看,这是和你一样坚持的人。坚持一种疏离的状态。疏离并不代表孤寂。
于是,我坚持每天都赶5点钟的地铁回家。因为那个时候的人最多,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看的面孔,不需要掩饰。
也习惯在等待的时候站在柱子的后面。因为害怕当呼啸的地铁开过来的时候,会有人从背后把我一把推下去。上车的一刹那,又会幻想我的脚尖被卡在了门外面怎么也拔不出来的情景。这种无端的幻想,是我每天都在继续的游戏,并且感到快乐。
最近地铁口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叫KISS·N BAKE,卖一些小且贵的点心。我喜欢站在柜台前仔细观察每块蛋糕的色泽和花纹,看师傅在透明的玻璃后面现场制作。然后到对面的便利店买一瓶百事可乐,去乘坐地铁。经常看的一种小点心叫提来米苏,是来自意大利的奶酪,是咖啡的贴心小点心。我是对咖啡过敏的人,却极爱它的名字,提来米苏,读出口就充满了爱情幻想的香气。偏就只有这个小东西上用巧克力写着花体的LOVE,我为它怦然心动。
星期一天气大雾
不知道为什么,冬天也会下这么大的雾,马上就是圣诞节了,班里给我下了制作板报的任务。该死,赶到地铁已经6点30分了。我还是去了,照例停留了5分钟。今天师傅没有做新的花式。到对面便利店买可乐,搭地铁。
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好,今天的时间稍晚,人不多,好看的人更少。车马上要开的时候,冲进来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子,又高又瘦。我很少见男生把头发梳得这样的整洁。他穿乔丹的鞋子,Fox的草绿裤子。全都是我喜欢的牌子。最重要的是他手里拎着蛋糕店的盒子。那种小小的尺寸大概只能装进一块提来米苏,我恨不得走过去问清楚。
他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是诺基亚,黑色的8850,我想那块提来米苏一定是他送给他心爱的女孩的,现在他一定是在发信息给她,真是甜蜜的人。他下车的时候向我这边若有若无地望了一眼,我看清了他的脸,是个帅气的男孩。
星期二天气依旧是大雾
倒霉的天气,倒霉的我。放学后又被拉去做学校的演出彩排。看了一堆面目全非的人,我力气全无。赶到地铁看看手表,6点30分,和昨天一样的时间。先跑去蛋糕店吸收能量5分钟,买可乐,搭地铁。
车要开的时候,竟然又是他跑上来,手里提的还是蛋糕店的盒子。他依旧站在昨天的位置,而我也一样。他继续拿出手机发短消息。我把自己裹在厚厚的毛围巾里。今天我不知道他下车的时候是怎样的情形,因为我开始生自己的气。我对这个男生无端的幻想开始膨胀……
我变得小气,不能容忍见到他把我喜欢的提来米苏送给别人的样子。
星期三雾
今天没有被缠住,可我还是磨蹭到6点30分才到了地铁口。
来的次数多了,连售货小姐都认得我。她热情地和我打招呼,不再问我要什么的问题。喜欢这家店也是因为喜欢这种并不询问的状态。我最怕去百货公司,因为听到最多的就是:您需要什么?
我冲她微笑,发现柜台里多了一种点心,是个微型的水果蛋糕。而我的提来米苏正好好地躺在第二排的位置上。忽然一个男声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极具磁性。提来米苏这个词,我每天都会自己念给自己听无数次,今天是第一次从别人嘴里听见这个我深爱的单词。
我转过头去看,竟然是他,我终于证实了自己的想法,果然,他买的是提来米苏。我用了“竟然”两个字之后,想了想又觉得有错误。我难道不是故意拖延到6点30分,就为了能够再见到他吗?他向我笑了笑,我迅速低下头,装作没看见。然后,买可乐,又和他搭了同一班地铁。这次,他站在我身边,只有0.01米的距离:我几乎能清楚地闻到他身上CK BE香水的味道。心跳过速,我怀疑我的耳朵一定被烧得通红。车厢里很静很静,连翻报纸的声音都能听得清。我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在这片寂静里的时候,我听见他很清晰地说:“你用J·adore?”这个厉害的男人连我用的香水都闻得出来。我这次抬头看了看他的眼睛,是深深的黑色。我镇静地说:“你用的CK BE。”说完便转过头去不看他。没有继续对话,彼此都有遇到对手的感觉。
要下车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纸条:我伸出手接过来。小小的蓝色便笺,被我紧紧地攥在手心里,都是汗水。他走后我打开来看,是一个手机的号码。我想是属于黑色的诺基亚8850。
星期四晴
终于放晴的天气一时让我无法适应,太久不见的阳光下,我怀疑起这几天经历的真实性。最不幸的是——我弄丢了那张纸条。我依然6点20分去蛋糕店,5分钟后搭乘地铁。没有他。
真的是我做的一场梦吧!其实也很好,他是有女朋友的人,而且感情也一定很好,不然他不会买提来米苏给她。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我是因为这小小的、被他拎在手中的提来米苏而喜欢上他的。我们是只见过两次面的陌生人,尽管彼此一下就能闻出彼此香水的牌子。一个手机号码不能代表什么,尽管是我喜欢的黑色诺基亚8850。
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晴
我每天都在6点30分跑去搭地铁,却没再见过他。这个世界太大了,我们曾经的缘分已经耗尽,现在连惟一的线索都被遗失,我连字都懒得再写一个。
星期一晴
我去穿了耳洞。左面两个,右面1个,一共是3个。为了纪念我3天就消失的爱情。很疼。我为了安慰自己,打车回家。
星期二晴
我生病了,这个城市现在流行的疼痛叫感冒。我躺在家里一直睡。
男生版
我是这个城市里的SOHO(在家办公)一族,单身,专门在家里用计算机帮人做室内效果图,不是经常出门,只要出门,我就喜欢搭乘地铁。
星期一雾
今天交图的公司离地铁很近。我还注意到了有一家新开的蛋糕店,里面有我喜欢的提来米苏,可以买回去配着咖啡一起吃。
冲进地铁的时候,我看见角落里的一个女孩子,黑色的外套,又长又直的头发,双手上有洗不掉的油彩,还戴了很多的手链。我看她的时候,她一直在盯着我的提来米苏猛看,眼睫毛是蓝色的。本来还想多看她几眼,却被公司里朋友发来的短信息打断。他说今天的图纸完全没有问题,明天就把钱汇到我的账户里。我又回给他一些客气话。要下车的时候,我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应该还是学生,眉目间却有深深的坚持。她不是那种特别漂亮的女孩,却让人忍不住想去宠爱她。
她若有若无地看向我,我听见自己的心怦怦跳动的声音。
星期二雾
我很早就来了,先买了一个提来米苏,拎在手里,找了个不明显的角落等她来。6点30分她来了,在蛋糕店里转了5分钟,然后去对面的便利店里买可乐,搭地铁。我跟着她进了同一个车门,我看见她眼睛微微好奇地睁大。
我转过身,背对她。玻璃窗上她的身影,让我如此着迷,我拿出手机发短信给朋友,让他们请我吃饭,因为我找到了我喜欢的人。发过消息后,我仔细地看她,她仿佛在和谁生气,死命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始终没有抬起头。
那好吧,如果明天她还是准时出现的话,我就要留给她我的手机号码。
星期三雾
6点30分,我准时去了那个叫做KISS·N BAKE的蛋糕店。果然,她在。
她在仔细地看新出的水果蛋糕,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出现。于是,我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她猛地转头看我。我冲她微笑,她却害羞地低下头走了出去。真是可爱的女孩!我们依旧搭同一班地铁。
这次,我站在她的旁边,仅仅0.01米的距离。我闻到她身上的J·adore的香味。我忍不住问她的时候,车上非常安静。我感觉心脏跳动得厉害。她没有正面回答,却说:你用的是CK BE。真是厉害的对手,她竟然能闻出来我用的香水牌子。下车的时候,我把我的手机号码写在纸上给她。她伸出手来接的时候,我看见她白皙的双手和红红的耳朵。我想,她也应该挺喜欢我。
星期四晴
适合情人一起出去玩的天气,她没有电话给我。而我也因为赶一个设计而无法去赴6点30分的约会。我想,我是应该给这个女孩考虑的时间。我很安心地等待。
星期五晴
一个电话也没有,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在工作的时候看了手机无数次,它好好的,并没有坏掉。
星期六星期日大概是晴
我熬了两个通宵,然后睡了两天,并不知道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一点我能够肯定,她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星期一晴
我6点30分去买了个提来米苏,然后去乘地铁。没有看见她,心情沮丧。她难道一点都没有喜欢上我,所以不理这个电话号码吗?
星期二晴(也是大概)
因为我病了,感冒!懒得再写字。
提来米苏版
男生和女生的病都好了。女生以前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碰不得的。可这次她终于决定要去吃一次提来米苏,作为对她没有结尾的爱情的悼念。
男生也决定最后再去那个地方买一个提来米苏,如果这次再没有遇到她也就真的算了。
6点30分,准时。她微笑着对售货小姐说:“请给我一个提来米苏。”忽然听见很熟悉的一个男声说:“我也要一个。”
第240篇、有一种爱叫做放手情感故事

我放手了,还给你想要的自由,只为了让你高兴。可是,不要说我不爱你,其实,我正是因为爱你,才会选择放手的。
——题记
昨天,收到朋友的留言,说让我去陪他,去陪他说说话。看到留言,我知道,必定是发生了什么,否则,他是不会叫我出去的。因为,朋友们都知道:我最近过得很平静、很快乐,若非万不得已,大家是不会来打扰我的。
放了学,我依约来到咖啡厅。进入咖啡厅内,我放眼环顾,果不其然,在靠窗的位置,我看到了他。他依旧保留着长久以来的习惯——一个靠窗的位子,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一个人漫无目的地隔窗远眺。我轻轻地走过去,在他的对面坐下。正想开口,待看清他的样子,不由得又将话咽了回去。因为,他看起来竟是那样的憔悴、那样的疲惫。他的这个样子,是我从未见过的。
注视了良久,我才慢慢开口,“怎么了?怎么会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他没有回答,只是端起咖啡轻轻抿了一小口,然后,抬起头,故作潇洒地说道:“没事,我离婚了,就是想告诉你一声……”
“什么?为什么?”未等他说完,我就急切地打断了他的话,因为我不相信他会如此轻易的离婚,也因为他有多爱他老婆,我心里很清楚。听完我的呼叫,他苦笑一声:“你认为,我会拿这种事情来开玩笑吗?”我无言以对,因为,这的确不是个令人感到好笑的笑话。可是,我却还是感到奇怪,以我对他们夫妻的了解,他们是不可能走到离婚这一步的。
无声静默,我就在对面静静地坐着,等着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因为,我想,他叫我出来,就是为了要我听他诉说的。(在朋友们眼里,我一向都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所以,哪位朋友有心事,都喜欢跟我诉说。)良久,他才幽幽开口,“知道吗?其实,我们夫妻的幸福,是秀给外人看的。在你们面前,我们一向都表现得极其恩爱。可是,当你们转身之后,我们两个却会形同陌路、同床异梦。”我不懂,也就无从答言,只能静静地听着。
又端起咖啡杯,轻轻地抿了一口,他才接着说道:“她总是嫌我没本事,说我不思上进,没有野心……”
“吔,我想,这话,每个女人都会对自己的老公说吧。像我,我就经常这样说我的老公,这,应该闹不到离婚的地步吧?”我出声问道。
“嗯,确实,如果只是如此,我的确不会轻易地去离婚。”他听了我的疑问,幽幽地说道。
“可是……”说着,他不禁用双臂紧紧地抱住头,将头深深埋进双臂里。我知道,他,哭了。尽管他在极力地压制自己,可是,从他的语声与断续中,我还是可以感觉出他的伤痛。良久之后,他才抬起头,说道:“抱歉,我失控了!”
“朋友之间,不用客气的。说吧,今天,我会是绝佳的倾听者,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吧,那样,你会感觉舒服些。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坐在他的对面,慢慢地说道。
“知道吗?一直以来,你都有让人感觉心安的特质,所以,我们这些朋友有事情,才喜欢跟你倾诉。”他说道。我微微颔首,却未曾答话。关于这点,我很清楚,或许是因为我很好静的缘故,最喜欢听人静静地诉说。
“前两天,是我们夫妻的结婚纪念日,还记得吗?”他问我。我想了想,记起来,确实如此,他还曾说过要让我们这帮朋友去为他们夫妻庆祝呢。可是,后来却不知为何,没有叫我们,我也就慢慢淡忘了。
“本来,那天,是想着把你们这些朋友都叫去,我们大家一起好好闹闹的。可是,她却说想我们夫妻两个安安静静地过结婚纪念日,因为,她觉得总是吵吵闹闹的,让人感觉很累。现在,她很少对我提要求的,当她说出时,我感觉很开心。因为,我觉得她终于愿意对我敞开心门了,这是个好现象,至少,她不会再对我沉默以对。所以,我才没有请你们过去。”当他说这些话时,我感觉得到他内心的快乐。因为,他的两眼霎时闪亮了起来,只可惜,仅只一瞬,又归于黯淡。
“那天,是我这几年来最高兴的一天,因为,她亲自下厨做了满满一桌丰盛可口的饭菜,而且,都是我爱吃的。她竟然还记得我爱吃什么,真得让我很高兴。那天,还有红酒呢,哦,我们两个已经好久没有那样静静地面对彼此,轻轻地、柔柔地为彼此倒酒,然后默默对饮了……”说着,他忽然住口,双眼迷蒙,好像在久久回味。看着这样的他,我心里感觉酸酸涩涩的。这,真的是我所认识的那个他吗——那个成熟稳重、睿智理性的男人?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又慢慢出声:“那天,我真得好高兴,因为,我再次感觉到了她的柔情、家的温暖……”说完,又是无声的苦笑,“只可惜,我却并没有想到:那,竟然会是我们夫妻的诀别宴。”
“饭后,我仍旧沉醉在幸福之中,内心充满感动。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她收拾桌子,望着她忙碌的身影,我的心,好暖,好暖。这,已经是离我很久远的记忆了。本来,应该是很平凡、很普通的事情,于我,竟然是那样的难以奢求。我,感动不已,于是,静静地走到她的身后,伸出双臂,想用力地去拥抱她,想把我的幸福和温暖传递给她。可是,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动作,迅速地闪开我的怀抱,然后,极其不自然地说道:‘干嘛?没看我在忙着吗?’说完,不再理我,自顾收拾饭桌。我感觉悻悻然,也就又折回到了沙发上。”
我静静地坐在他的对面,手,无意识地不停搅拌着咖啡,静静地听着他的诉说。
“不知用了多少时间,她终于收拾妥当了。然后,她慢慢地走到沙发旁,坐到了我的身旁。她,无声,只是静静地注视了我良久,久到我以为她根本不会说话呢。可是,忽然,她却开口了:‘你,累吗?’我不懂她的意思,于是,抬头看她,望着她。可是,她却迅速地扭转了目光,不愿与我四目相对。然后,才又接着说:‘我感觉很累……真得很累……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说的,可是……我们……还是离婚吧。放过彼此,给彼此自由,也让我们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好吗?’说完,是她无声的啜泣。你可知,当时我是什么感觉吗?先是如雷击一般,脑中一片空白;可是,接着就是彻底的澄明,心里无比的明白;最后,是钻心的疼痛,痛彻心扉,痛入骨髓。可是,我却也知道,我已经别无选择了——给她自由,让她快乐,是我唯一能做的。所以,在第二天,也就是我们结婚纪念日的第二天,我们两个很平和地去办理了离婚。然后,我就自由了,她也自由了。怎样,没见过我们这样利索、这样平和地离婚的吧?”最后,他竟然还开起了玩笑。可是,我却分明看到了他的眼中有泪珠在打转。
面对着这样痛苦而又极度压抑的他,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只得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走吧!我陪你去喝酒,总喝咖啡,多没劲啊。”说完之后,我起身向外走去,而他,也不愿再陷入痛苦之中。于是,他也随我起身,一起向外走去。
走出咖啡厅,天色已暗,路上行人匆匆,各自怀揣着一份心事步履匆匆,在没有星子的夜空下肆意张扬着忧伤或欢喜。路边的音像店传出阿木略带嘶哑的歌声:
“如果两个人的天堂,像是温馨的墙,
囚禁你的梦想,幸福是否像是一扇铁窗?
如果你对天空向往,渴望一双翅膀,放手让你飞翔。
浪漫如果变成了牵绊,我愿为你选择回到孤单,
缠绵如果变成了锁链,抛开诺言……
我们相守若让你付出所有,让真爱带你走……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结束天长地久……”
第241篇、诗歌为箭情感故事

那时候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他们并不在一个部门,鲜有接触的机会。但偶尔还是能见面的,楼梯上,开水房里,会议室里。他每看到她一次,他的感觉就坏一次,担心就多了一层,他莫名其妙地认为,她应该和他在一起,做他的老婆,唯有这样,她才不会受苦。她和他之外的任何人在一起,于她而言都是个悲剧,当然于他更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久之就在他的心里生了根。
如何让她和他在一起,这真是个问题。他想起他们还有一个偶尔见面的地方,那就是单位附近的一个小书店。那天,他带了套波伏娃的书到书店,厚厚的六大本,交给书店老板,叮嘱他那个女孩来时给她,她要问就说是他送的。三天后,老板打电话来说书她是收了,可人家好像和你一点都不熟嘛,你发什么神经.他笑笑,感到成竹在胸。拿了人家的手短,果然,三天后,他收到书信一封,是她的,当然不能称之为情书,只能说是感谢信。礼尚往来,于是他回书信一封,弄了些情书的意思在里面;她又回书信一封……就这样,她的信就有了些情书的苗头。于是一切就都走上正轨。
如果事情仅止于此,那就没写文章的必要了,生活总是有两条线,就像托尔斯泰的小说。虽然他在三楼,她在七楼,但取书报信件都在一楼的收发室里。他揽下他部门取报的活,这样他就能第一个收到她的信,也能看到自己的信是否安全抵达。然而,他惊奇地发现,还有个某公司的人也在给她写信,而且频率不在他之下。那个人是谁呢?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呢?有时候他真想偷一封那个人的信看看,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这种事只能想想,不能真干。
几年后,她带着一大包信到了她和他共同的家里,有他的信,也有某公司的那个人的。当她把信往最角落的一个抽屉里塞时,他问某公司的那个是什么人,她说是那个公司的老板。他又阴阳怪气地说,他给你写过求偶信吧,她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求偶信?他说老板多有钱,怎么不嫁老板呢。她扑过来,一巴掌打得他不敢说了。
在这里要澄清的一个观念就是有钱人并不都是恶俗人,在这个时代,金钱往往被优秀的人更多地占有,这是我经她同意读了他两封信后得出的感觉。爱情的失败者最大的悲剧莫过午他的信被战胜者读到或被人撕碎丢在风里。他总结那个老板失败的原因,那就是在爱情的这局棋里,他下了步昏招,他居然随信寄了条金项链给她,而咱的信不是诗就是以诗的语言写成。他不明白丘比特的箭并不是用金子做的,而是用一颗焦灼向往、深切关爱的心铸就的,以金为箭不仅不能射中芳心,反而会反弹回来,弄伤自己。
第242篇、爱情求证情感故事

出嫁前,女人考虑最多的是自己爱不爱他;出嫁后,考虑最多的却是自己是不是被爱。
也可这样说,嫁前女人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嫁后看重的则是对方的感情,是安全感。这就如某人将几十年的积蓄存入一家曾令自己倾心的银行,钱一旦送进银行,倾心常常变成担心,担心这笔钱能否保值甚至升值。
安全感何来?自己要费一番苦心。男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止都是现成的“已知条件”,书刊杂志上的经验之谈权作“公理”、“定理”,剩下的就是艰难的求证了。
当年,学校里的求证题没完没了,不知愁坏了多少学子;而今,许多走出校门踏入家门的女子却不仅乐于此道,而且乐此不疲。 []
我帮助不少人求证过,她们都比较信任我。聚在一起在列举婚后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之后,等着我得出结论。推导来推导去常常头昏脑胀,但一般的结论都令我欣喜:“他还是爱你的,只是你还没发现,婚礼后的爱已经换面变了样子。”
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女人曾紧紧抓住我的手:“真的吗?你说的是真的?”
我说:“是。”
她松开我的手笑了笑:“幸亏是。否则我就死给他看。”
我大惊:“除了被他爱,你就再没有什么了吗?”
“我是因为爱才活着的,也会因为爱而死。”
我无言。我想起了上大学之前,我的一个乡村女友,不久曾收到她从乡下寄来的贺卡,贺卡由硬纸自制而成,贺词很别致:
我愿天天做新娘
新郎只有一人
当时她已结婚数月。后来我专程去乡下看她,她仍然梳着两条黑黑长长的辫子,一边喂猪一边同我聊天,然后擦净手,拿出一个精心订制的本子,封面上画着一株破土而出的小芽芽。
我知道这是什么了,很奇怪:“你还写诗?”
“做不了诗人,还做不了业余诗人吗?”
“没想到你还留着辫子。”
“我觉得还是这样好。”
那一整天我们海阔天空地聊,包括今后的读书计划,明春的种地打算,甚至腹中胎儿的名字,因为她的愉快,我也相当愉快。 []
晚上,她丈夫被“请”回父母家去了,我悄悄问:“天天做新娘吗?”
她笑了:“今天不。”
我非常羡慕她,不是那份幸福,而是那份平静和自信。
从这个小村妇身上,我读懂了,女人的爱情实际上是一份无需求证的证明。它浓烈的芬芳终究会趋于平淡,然而温柔聪慧的女人却懂得将它植入心中,懂得用自己生命中的那份从容和细致来浇灌,这样的爱情,永远保鲜,实在无需任何求证。
第243篇、无氧之鱼情感故事
他从来就没爱过她,却跟她过了一辈子。
他少小时,便因文章成名,衣正轻,马正肥,少年心事飞到九霄云最深处,家中却早为他娶了妻室。她生得丑,书也念得不多,惯常低眉顺眼,一眼看去, 木头人似的,他不由心头生厌。
恪于身份及舆论,他不能放弃她,婚姻之外,却多的是绯色记忆,红白玫瑰,如虹霓过影,倒映在他长河大川般的生命流年里。
他在外种种,她向来不知,即使知道也不在意,只是每天不言不语,替他料理家务,教养老人。如此平平顺顺过下去,在外头人看来,倒也是一对恩爱夫妻了。
霹雳只起自平地,刹时星移斗转,他也不知自己怎么就成了不耻于人类的狗屡堆,三反五反、四清反右,他没一桩逃得过,终于举家被席卷到偏远的农场。
到了落日,只记得太阳疲倦地拖着长长余晖,他艰难地直起酸痛的腰,身边的她,早快手快脚把他的活接过去干完了。回到家他往床上一躺便起不了身,她还在灶间忙碌。
她没跟他享过福,他却连累了她一起吃苦。他仍不爱她,却多少有点疚意,一点相濡以沫的情意。
农场在湖区,偶尔分条鱼给他们加餐,他也会往她碗里挟一筷。
她却从碗里挟出来,说:“我不吃鱼。”他先以为她让着他和孩子,后来才知她是真不吃。
那时,不堪岁月已如书页轻轻翻过,世事一新,他重又回到心爱的书桌前,却不能再是绿袖的五陵少年。状况好了,也注重保养,每餐桌上必有一盘鱼,她却宁肯几根咸菜下一碗饭,也从来不碰一筷子。
他一眼瞥见也觉奇怪,饭吃过也就忘了。
风来雨往,她仍丑,老了反而受看些,他的旧欢新爱又渐渐是梦里梦外一场大梦。他早已学会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她也是不闻不问,日子便也太平无事。
儿女都已成人,最小女儿的婚礼上人家恭喜他们道:“以后,你们老两口可以享点清福了。”她却在半个月后骤然倒下,是肝癌。
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家突然如原始森林般旷野陌生,他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厨房里所有用具,没有一件他会用,失去她,他竟如孩子一样茫然。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她的天空,原来反而是她,以柔弱的双臂,为他擎起整片天空,容他在天幕下如野马自由地驰骋。
她要增加营养,又不能吃油腻,医生叮嘱多吃鱼。他平生以来第一次下厨,好不容易弄熟了一条鱼。她却只闭目摇头:“我不吃。”
家人百般劝说,直到他大发脾气,她才勉强喝了一口鱼汤,立即翻肠倒肚大吐,狂乱地摇头,断断断续续:“苦……苦……”她随后便陷入长长的错乱,却在每一个醒的间隙喃喃:“苦啊……苦啊……”
一个月后她过世,他清点她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她竟有记日记的习惯,清清楚楚记载了他每一次的外遇。
她曾跟踪他一直到那女人家的楼道。门将恣意的男女遮掩,她既没有勇气去拍门叫骂,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去。身在暗黑的公共厨房里,看见脚盆里谁家养的一条活鱼,已经快窒息而死,挣扎着,扭摆着,嘴急切地一张一合,全是无声的呐喊:“给我氧气。”
她说:“他就是我的氧气呀,可是他不肯给我,我想,我也就是那条快死的鱼吧。”
他将她的日记随她一起火化,仿佛希望她可以借此收回他的悲伤与怨苦。凝视着青烟缓缓吐出,他缓缓盖住脸,终于失声痛哭。
四十年来,他始终当她是生命里一件可有可无的存在,仿佛一张桌子,一条板凳,却忘了,再丑的女人,也有一颗细致的女人心和尊贵的、不容受伤的灵魂。
她活在他的冷淡里,像一尾活在陆地上的鱼,焦渴濒死。他是她的氧气呀,他却不肯给她。直到他永远失去她,仿佛生命中的一切都已抽身而去,只剩下一片真空,他才恍然知道,原来,她也是他的氧气。
只是,他的爱,来得太晚了,而此后余生,他都将是一条濒死的鱼。
第244篇、石头开花情感故事

幺妹13岁时便随父亲去山上拉石头了。她是自愿去的,那天她把自己的花书包塞进了木柜的底层,动作很缓慢,就像藏起了一个梦想。幺妹在采石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我在县一中的教室里埋头苦读,一切都是为了我,我把那份感动和歉疚转化成巨大的动力。
高二那年放暑假回家,在采石场看到了幺妹,个子长高了不少,脸晒得黑黑的。见了我,她兴奋地跑过来。我抓起她的双手,心中蓦地涌起一阵悲哀,幺妹的手再也不是过去那样的柔软细腻了,变得粗糙而瘦硬。幺妹的手曾是那样的灵巧,会做漂亮的剪纸,会用柳梢编出多种栩栩如生的小动物。而如今,那双手的灵性全被坚硬的石头磨没了。握着幺妹的手,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幺妹说:“哥,别难过,我这样挺好的啊!”
回到家里,幺妹拿出一个小木箱,打开一看,里面全是各种颜色的石块儿。幺妹说这是她从采石场上捡的,这些石块儿和别的石头不一样,颜色鲜艳而且石质细密。我仔细地把玩着,果然是与众不同。忽然,我看见一块很特别的石头,于是拿起来对幺妹说:“你看你看,这块石头像不像一只小猪?”幺妹眼睛一亮,接过去说:“呀!真是太像了!”于是我们又继续翻看着那些石块儿,发现了许多奇形怪状的,真的是很神奇。
开学的时候,是幺妹送我出山。在山口,一直沉默的幺妹用手掸了掸我的衣服,我知道她要回去了。她望着远远的山外,忽然就喊了一声,群山回荡着她那充满希望与失落的声音。然后,她便往回走了,一直没有回头。幺妹的背影消失在远处,我依然站在那里,对着满山的树满山的花,眼泪终于淌下来。
一个月后的一天,幺妹忽然来县城找我,当时她站在校门口不知所措地张望着,一看见我立刻露出了欢快的笑容。她说:“爸最近忙,让我给你送钱来了!”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塞给我。攥着那些被汗水浸得软软的钱,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无人知晓的感动与伤感。我拉着幺妹的手说:“走,哥带你吃饭去!”幺妹说:“我带了干粮了,路上已吃过了。我和村里的玉翠一起来的,她在那边等我呢!我得走了。”我说:“叫她过来,我们一起去吃饭!”幺妹说:“不了,爸还等着我回去干活呢!我走了,要是缺钱就捎信儿回家,我给你送来!”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手里,说:“这是我给你的!”我一看,居然是用一块白色的石头雕成的一朵莲花!我仔细地看着,真是雕得太美了。幺妹说:“这是我花了好几天的工夫又刻又磨弄出来的。给你放在书桌上压压书什么的。对了,你说像小猪的那块石头我也刻了,更像真的小猪了!”我惊喜地说:“幺妹,你真是太厉害了!”幺妹低头笑了。我说:“幺妹,你看,这石头都开出这么好看的花了,我们的日子也一定会好起来的!”幺妹使劲儿地点头。过了一会儿,她说:“我真的要走了,玉翠该等急了!”然后便转身走了,轻风吹起了她长长的辫子。
那以后,每次学习时,一看到桌上的那朵石头莲花,心中便会涌起温暖的感动,生命中便多了一份铮铮的力量,为了贫穷的家,为了操劳的幺妹。寒假回家,当幺妹重又给我打开她的小木箱时,我惊呆了,当初的那些石块儿,已经被幺妹雕刻成各种各样的小物件,琳琅满目,让我爱不释手。幺妹的手依然是那样粗糙,可坚硬的石头并没有夺走她的灵心秀手,她让那些冰冷的石头绽放出五颜六色的美丽。我忽然明白,即使生活再艰难沉重,但只要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就会让生活变得美丽起来。
看着那些石雕,我的心忽然一动,对幺妹说:“你的手真巧,这应该是工艺品了,也许能卖很多钱呢!”幺妹一拍额头,说:“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也许真的能卖出去呢!”第二天,幺妹真的挎上竹篮去镇上的集市了。下午的时候,她兴冲冲地回来了,一进院就喊:“哥,我卖出去了两个,一只小鸭子和一个胖娃娃!”我和爸妈闻言都站了起来,问:“真的卖出去了?”幺妹说:“卖出去了!看,一共卖了十块钱呢!”爸爸说:“哎呀,这要比我们拉两天的石头挣得还多啊!这小小的石头能卖这么多钱?”我说:“爸,幺妹卖的是手艺,不是石头!”幺妹笑了。
幺妹从此开始卖石雕,可这更辛苦了,她的手常常被刻刀划伤,而且总是干到深夜。为了不影响爸妈睡觉,有时她就到院子里借着月光或雪光去刻石头,叮叮的声音传向远远的夜空,而她的手也因此被冻伤了。幺妹的石雕卖得不错,后来她便一个月来县城一次卖石雕,顺便给我送钱。在县城里,幺妹的石雕能卖得多些,价钱也高些。有一次在我的宿舍里,幺妹看着我书桌上的那朵石头莲花说:“哥,这个做得太粗糙了,那时刚开始做,弄得不好。等再捡到白色的石头,我重给你做一个!”我笑着说:“这个就是最好的了。你也别累着,看你的手都成什么样子了?”幺妹笑着说:“我的手没事儿,农村人,谁在乎这个?倒是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的心又一次濡湿了。
那年秋天,我终于如愿考上了省城的师范大学,最高兴的人就是幺妹了。她说:“哥,你有出息了!好好上学吧,我刻石头卖钱供你!”我紧紧地拥着幺妹,泪水打湿了她的头发,我知道上大学曾是她的梦想啊!幺妹擦着我的眼睛说:“哥,不哭,等你大学毕业了,我们的好日子就来了!石头都开花了,日子总会好的啊!到时你教我,我不是和上过大学一样吗?”看着幺妹真诚的眼睛,我使劲儿地点头。
可是,所有的梦想都中途飘散了,在那个凉凉的秋天。幺妹从采石场上捡石头回来,走过窄窄的山梁时滚了下去,从此,她的生命便永远定格在十六岁的花季。人们发现幺妹时,她静静地躺在山谷里,手中握着一块洁白的石头,上面溅上了鲜血,像一朵艳艳的花。
我赶回来的时候,等着我的只是后山上一座小小的坟茔。我把幺妹留下的那些石雕摆放在坟的周围,然后坐在那里,整整一个下午,我都陪着幺妹。所有的往事一一涌来,那些石头在幺妹的手上开出了美丽的花,而幺妹的生命之花却早早地凋谢了,她终究没能看到梦想中的好日子。幺妹送给我的那朵石头莲花我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珍藏,就好像用一生的爱去呵护幺妹那颗洁白的心!
返校时,我独自走在山间的路上,心情和脚步一样沉重。蓝蓝的天上没有一丝云,而我的心却下着雨。站在山口,想起当初幺妹送我出山的情景,想到以后再也不能,再也不能看见幺妹那甜甜的笑脸,我对着满山的秋树秋花喊了一声,周围回荡着一声声深情的“幺妹——”!
低下头,我泪落如雨。
第245篇、风铃花情感故事

第一次见安雨涵是在刚进大学时的校学生会招新上,我们被分在一组面试。面试完后,她走过来说:“我们以后就要在一起工作了,留下各自的联系方式吧。”
那之后,我跟安雨涵开始了频繁的联系。我知道她是美术班的,而她也知道我是机械班的。一个周末,安雨涵她自己在画画,要我一起去画室。
我拿着图板来到了画室,看到她的画纸上,画满了纷纷下落的紫色花瓣。
“你的画让我听到了‘呼呼’的风声。”
听到我的赞美后,安雨涵不禁捂住嘴,笑个不停。她说,我们老师说,厉害的画家画风时,会让人感觉到一股被风吹过的凉意。那之后,我们经常一起画画。
一天美术班的同学跟我说,学生会里一个男生在追安雨涵,催我要加快进度,否则就没机会咯。我装作很不在意,笑称:“我跟安雨涵只是好朋友。”
但当晚,我还是约了安雨涵去上自习。在自习室外面我注视着她,低声问道:“学生会里是不是有个男生在追你?”“嗯,我拒绝他了,怎么啦?”她楞了下,爽快地回答我。我则暗自欣喜。
入学的第一个情人节到来了,朋友们都提醒我抓住机会表白。可是那天直到很晚,我都没有勇气给她打电话。我丧气了,打开电脑,却看到安雨涵的QQ也在线,难道她也没出去玩?
我打开对话窗口,呆了近半个小时后,才发送过去一句话:“安雨涵,今天是情人节。”她马上回复:“嗯,是的。”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回复什么了。又过了十几分钟,我在键盘上飞快的输入一行字发送过去,发过去后我自己仔细地读了一遍,却发现我发送的内容竟然是“安雨涵,你心里有没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一分钟后,安雨涵回复我一个“您”字,我彻底崩溃了,迅速合上电脑。
接下来的几天为了逃避安雨涵,我手机、电脑都关机,经常骑着自行车出学校瞎转。那天,在彩云路往北正准备左转时,我发现长长的路今天居然被落下的紫花淹没,我仿佛是踏上一大片紫色的花海——到处是风铃花。我惊呆了,马上折回学校。
在校门口正好碰到安雨涵。几天没见她换了发型,成了一个短发女孩。“我刚刚到你宿舍……”她正在对我说。没等她说完,我说:“安雨涵,上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她坐在自行车后座,不停地问要去哪儿。直到我们到了彩云路,她发出了惊呼:“哇!这里好漂亮!”
安雨涵跳下车,步入紫色花海。我跟着走到一棵开满风铃花的树下驻足,仰头长叹:“这是风铃花。每年的这个时节是花期,不过花期只有十天左右。花一开,叶子就会迅速凋零。”安雨涵拉住我的手:“我想,或许风铃花一直就希望开花给叶子看。但叶子却想早点凋落,好让花期更长。”说完,我们走向人行道旁的长椅坐下,静静欣赏这场紫色花海的盛宴。
回到宿舍,一个舍友跟我说:“今天安雨涵来过,见你不在要我转告你,‘您’就是‘你在我心上’。”
我躺在床上,继续回味风铃花开的味道。
第246篇、点到为止的爱情情感故事
文/新浪网友 冰雪儿 图/赵婷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
认识洪的地方是我们这个小县城唯一的大众舞厅。
认识洪的时候我的身份是分居,而他是离异。
那天,从北京回到这个小县城后我第一次和姐姐去舞厅跳舞,跳舞的人素质良莠不齐,水平也参差不齐。洪应该算得上是佼佼者吧,在我数次踩上他的脚后,在他的不厌其烦的带领下,我终于找到了那种飞起来的感觉。洪一直在我耳边涛涛不绝地讲着,虽然所说的大多是那些官场上的套话,那些空洞的说教。但此时在我寂寞的耳朵里听来也是十分受用。我们一直跳,一直跳,跳到最后一曲。灯光亮了。我抽出手委婉地说:再见!他跟在我身后说:能否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我看了看不远处的姐姐,小声而迅速地报出了我的手机号,我想他能不能记住,那就不是我应该管的事情了。
回到家正在洗濑的时候收到他的短消息:文老师,认识你很高兴。
我才想起来他一直以为我是老师呢。
三年以前,我的确还是这所小县城的一个小学老师。然而,为了一场不那么真实的网恋,我象飞蛾扑火一样去追求幸福,辞了职奋不顾身地跑去了北京,以为王子和公主从此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幸福是短暂的,为了这短暂的幸福,我经受了长长的折磨。他能和我网恋,自然也就能和别的女人网恋。三年时间,他一次次不知疲倦地在网上寻找着真爱,还美其名曰:我只是在打游戏。也许在他的眼中,生活就是一场游戏吧。我心灰意冷,回到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只是回来的时候,我已一无所有。
当然,我不能告诉洪这些。在他问我是不是老师的时候。他自信地笑了:我一看你就是个老师,那么斯文。
看了短信,我没有回,不知道说什么好。
第二天吃过晚饭时已经七点,而舞会七点半开场。想给姐姐打个电话问问她晚上有什么安排,才发现有一条未读短信:文老师,今晚去跳舞吗?我等你。我飞快地回了一个字:好!
看到他的时候,他坐在一个人少的角落里,我从他的面前走过时,他轻轻地拉住了我。这一晚,我没有和别人跳。他很会带人,总是恰到好处地引领着我的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前进后退,我发现和他跳舞简直就是一种享受。在我面前,他依然涛涛不绝,而我,开始喜欢看他说话时的神情。他长得并不帅气,皮肤还有点黑,他是很健康。他的眼睛大大的,很有生机,在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我有时候偷眼看他时会发现他也在偷偷看我。我想那时候我的心是甜蜜的,幸福的。心情是愉快的。
他的话越来越多,而我的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喜欢就那样默默地看着他,静静的想着他。我想他大约有三十四五岁吧,但他的样子显得比较年轻些。他常常会给我发个信息。打个电话。有一天睡觉前,我看到一条他发过来的信息:跳动的爱,爱爱爱。。。。。。。。。。。。。满屏幕都跳动着一个字:爱!我的心莫名地被幸福包围着。但在相见的时候,却什么都没有说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告诉我他的情况。但我想象我这种经历的人,是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的了。
该来的还是会来。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有事耽误了没有去,晚上就收到他的信息:我想有个家,可是就有人没有他。我回复:为什么没有她?他说:这个问题很复杂,以后慢慢给你讲。第二天晚上他就给我讲了:他三年前就离婚了,其实也没有大的问题,就是性格合不来,总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特别别扭。他还有一个10岁的女儿,跟着前妻。他说他前妻是一个很能干的人,也在政府部门上班。这时候我知道了他在一个镇上当主管教育的副镇长。我想到了我的情况,在这个还有点闭关自守的小县城,没有稳定的工作还是不太让人看得起的。但我能再骗他吗?我告诉了他我的情况,当然包括我那失去的工作,死亡的婚姻,和两岁的女儿。
他沉默了。我知道他心里有了想法,但是如果该来的,早晚要来。我很平静。
他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的心里很茫然。我没有做过生意,正在做着的生意一踏糊涂,但我还不打算放弃。你会离婚吗?当然,我说。
那天的谈话是个分水岭。从那以后,我能感觉出他的冷淡了,但我也没有多想,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总是会来。有时候偶尔遇上了在一起跳跳舞,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他总是会问:你的事情怎么样了?我也总说:还那样。再后来他不问了。我也不说了。有一次我好几天没见他了,见了面自然地说了句:几天不见你还真有点想你了。他轻轻地拥着我说:其实我也想你。但我还是希望你好好过。然后,他在我脸上轻轻地亲了一下:你是个好女人,会幸福的。末了,他轻轻一声叹息:唉,你要是没结婚就好了。
又过了一个月,我告诉洪他同意离婚了。他说:能在一起过还是不要离的好,离了会很寂寞的。我无语。又过了一个月,我离婚了。办好一切手续了。他还是那样一副平静的样子,说:怎么样?离了婚很寂寞吧?其实我一直都是寂寞的,和一个只要网络不要现实的人在一起,生活会有什么内容?他平静地说:去应聘教师吧,现在教育体制改革呢。我说:再说吧。
后来,我去了成都,呆了一个月时间,对他的思念慢慢浮上心头,一点点清晰。回来的当天晚上已是十点,我给他打电话:好久没见你了,好想你。他说:你睡了吗?我说没有,刚刚回来。那出来走走吧。
于是换上最漂亮的裙子,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心一下子掉进了他大大的眼睛里。他的脸上浮上了一丝淡淡的微笑。我们慢慢地走着,说着话。他静静地说:离婚几年了,不但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甚至发现自己正在渐渐失去爱的能力。好象从来没有说特别特别想一个人,也没有说非要见谁不可,好象是见也可以,不见也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也不会特别想念。即使有一两个心动的,也不会维持很长时间。他说:我不是个好男人。
我说其实我知道你并不适合我,但我就是很想你,如此而已,没有要什么结果,就只是很想你而已。我想这是我的真心话。因为我从成都回来前就听姐姐说他也许是交了女朋友了,看见过几次他们很亲密的手拉着手散步。
慢慢地就走到了河边,路灯的光一点点地暗下去。无意间碰到了他的手,我的心一震,手就拉在一起了。又走了一段路,我俩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感受着他的体温,感受着他的呼吸,相识四个月来,第一次感觉这个男人离我这么近。他吻我的脸,我的眼睛,最后吻到我的唇。我从来没见他抽过烟,却闻到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我们紧紧拥抱着接吻,但我却没有心醉的感觉。他的手开始放在我腰际,后来慢慢游离,放在我屁股上了。我有点敏感,这时候感觉他身体起了变化。我有点害怕了,因为我并不想和他发生什么。我有点抗拒。他的一只手紧紧地搂着我,另一只手挪到我胸前,我用力推开他的手,想要挣脱他的怀抱。他轻轻笑着说:怕了吗?我冷淡地说:我不想这样!他说:你放心,我不会做你不愿意的事。我说:那我们回去吧,下雨了。
回来的路上,雨越下越大,他说:我背你吧。我说走吧,两个人跑比一个人走快得多。后来我们打了一个三轮车回来的。
回到家,我倒头就睡。
第二天晚上,十一点时收到他一条信息:睡了吗?我说:没有。
第三天晚上,发给他一条信息:睡了吗?他说:准备睡了。我没发。过一会儿,又发过来一条:你想过来陪我吗?气晕。还是回了一条:你睡吧。
后来,没有信息也没有电话。奇怪的是,我前些日子对他那象潮水一样汹涌的思念竟渐渐平复。我想,我们之间,只是一段点到为止的感情,走得太近,就连最初的那点吸引也慢慢失去。
第247篇、那一滴泪,落在那里情感故事
那一滴眼泪,留给了谁
九月的季节
梧桐泛黄了金色的阳光
幸福的脸庞
依偎了欢笑
安静的土壤
浸透了血浓于水的慈爱
稚嫩的声音
穿过空气
悄悄进入了你的耳朵
偷偷的
偷偷的
我溜进了你无边的世界
续写生命的春夏秋冬
翻开记忆
蓦然回首
那走过的岁月
看过的风景
快乐的,不快乐的
是谁一路陪伴
情意绵绵
母爱无声
那一滴眼泪
无私的留给了谁?
淡去的岁月
梧桐飘洒着爱
倚在渐渐老去的角落
物是人非
闻着那方的气息
睁开一双落叶褶皱的眼
闪亮而坚信
万水千山
泪眼无数
是谁还在荒凉的视眼里
一直默默地
默默地
等着你归来
饱满的泪光
一粒一粒的滴着
长出思恋的芽
盛开着四季的花
慢慢的
直到眼泪风干的那一天
花不再开
季节不再为谁停留·

第248篇、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情感故事
他第一眼看见茉莉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沉了———像是被冰山撞了的船,顷刻间便万劫不复。说起来,他是家境优越的高干子弟,而茉莉只是个乡下女孩子。举手投足,羞涩的、僵硬的,是未曾见过大世面的畏畏缩缩。受了委屈,只会咬紧了唇,睫毛上立即蒙上一层水雾。
然而,男人偏就是喜欢茉莉那不含脂粉气的干净。那样的干净, 是早晨清澈的空气里,一朵白色的小花安静地开放,一缕缕幽香沁人心脾。他几乎没有耽搁一点时间, 利用上大课的机会,“翻山越岭” 传了纸条过去: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几乎吓晕了那个叫茉莉的女孩子。
可是他锲而不舍,用了足足一 年的时间,终于把这个羞涩的女孩子追到了手。只是, 第一次带她出去应酬,让他失尽了面子。
那次是在必胜客,提拉米苏的香甜里闪烁着刀叉耀眼的光。男人和朋友欢声笑语,茉莉不吃东西, 表情微微有些尴尬。良久,当男人恍然大悟般想起教茉莉刀叉的使用方法的时候,眼角的余光里却看到对面女孩子揶揄的笑———那个女孩子,从高中时代便喜欢他,只是他从来习惯了目不斜视。
他的脸在瞬间就涨红了。然而,他是真心爱茉莉的。所以,那个夜晚,他发誓要把茉莉打造成最最完美的女子!
果然,第二天,他把茉莉带回了家,从西餐礼仪与服饰品位开始,一点点手把手地教:刀与叉的位置、喝红酒的姿势、站立坐走全是规矩;CD、LANCOME、CHANEL,香与香之间都是千差万别,ESPRIT、POSE、BELLE;裙裾与鞋是灰姑娘到公主的转折……
渐渐地,茉莉知道了吃日本菜的时候筷子要横放,知道了左手拿叉右手拿刀点七分熟的牛排,知道了喝红酒前微微地晃与小口地抿,还列举哈根达斯、星巴克如数家珍。现在的茉莉,去必胜客时即使表情生涩,举止却不差分毫。她看了很多书,功课又好,让城里的女孩子都没了骄傲的资本。夏天的时候她打男生身边走过会响起响亮的口哨,如果要形容,便只有一个“百媚千娇”。
直到有一天,男人带茉莉参加一个自助餐会。从专注聊天的小团体中抬起头,他却惊愕地发现茉莉已不在自己身边。男人急了,惶惶地要找那朵洁白的花,却遍寻不见。他在大厅里急速穿行,过了很久终于在距离他最初所站的不远的地方看到了茉莉水蓝色的裙。看到她的一刹那,他却突然止住了步子:那是茉莉么?他怀疑地问自己:为什么刚才没有看到她?
到这一刻,男人突然悲哀地发现:他的茉莉,已经和这大厅里所有的女子没有什么不同!而造成这一切的,居然就是他自己!
是他,亲手毁掉了山谷里那朵洁白芬芳、我见犹怜的茉莉花!
他才发现,原来,爱情最惨烈的结果,就是当你以爱为理由去改造了一个人之后,才发现,你的爱就像是一把刀,已经砍去了对方曾经最吸引你的地方!
终于,他们在必胜客分手了。茉莉离开的时候眼里蓄满了泪水,却咬着牙不让它流出来———她再不是初进城时的那个小姑娘,一点挫折就泪如雨下。
看着茉莉渐远的背影,男人颓丧至极。离开必胜客的时候他回头看,灯火通明的店里依然有那么多张模糊的脸。
———凛冽的冬天,爱情夭折的季节,我们把什么遗忘在了必胜客?

第249篇、伤城―静萱情感故事

没有你温暖的怀抱,怎么都感觉寒冷。没有你温情的话语,怎么都感觉伤心,没有你深情的呼唤,怎么都感觉失落。
第一次语文小测试,我阴差阳错的考了班里第二名,当老师念到我的名字和成绩时,坐你后排的我暗自得意。
你回头惊讶的看着我:“是你,你叫静萱”?
"嗯,是我”你是萧然.。
从次注定一场劫难。
萧然,学校出名的钢琴王子,老师的宠儿,同学的榜样,家长的骄傲。而我则给他封的爱情军师。因为他擅长写诗,班里男生追心仪的女生都会去找他写诗,凡是找过他写诗的人都成功追到手。所以爱情军师这个称号给他绝对不为过。
即便是重点班,也不缺乏一些偏科生,而我则是其中一个,我天生数学弱一点,萧然和那些XY轴已经打成一片,我却被弄得焦头烂额。老师担心的找到我,我表示需要同学的帮助,如我所愿,萧然被派来帮助我。喜欢萧然分析的方式,讲解得当。他是个极致好看的男生,睫毛不算长却微微向上翘。分明的轮廓透着十七八岁少年的英俊。
“喂喂,你想什么呢?懂了没?萧然发现我心不在焉。
我眼睛一瞪“想你啊,懂了啊!
萧然的脸刷的就红了,萧然看我一脸正气,当我是开玩笑的。
即便我对萧然的爱慕掩饰得再好,还是有人看出来把它当作绯闻全校传播。萧然对此置之不理,我也不去阻止。一心放在学习上。
一次班会上,我主持,每个同学都有准备节目,萧然演奏了一首钢琴曲,很好听,同学的吆喝要现场作首诗,他寡不敌众,当场即兴了一首,点名献给我。
明月夜空满画楼,执手只为卿相守,彩蝶双双比翼飞,然为静萱痴狂醉”。
话毕,终多同学起哄,让我骑虎难下,也许是因为我不懂诗,也许是因为上次我调戏你作为报复。
没过多久,我们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恋爱了。
高中压力大,需要爱情来调解,于是我们就成为同学心目中的模范情侣。
班主任单独找我们谈话,我现在门口,只听你说“知道了,老师,我们会有分寸的,不会影响学习。老师叫我进去,我只是对老师说“我们会把爱情化为学习的动力”!老师这才放过我。
我的一诊失利,成绩下来的那天晚上,自习我没去,你在足球场旁边的草地上找到了我,轻轻坐在我旁边“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有时候我想远离人群,靠近植物,它们洁净安全,不会伤害谁”!我沮丧的说道。
“你实力那么强考差一次不算什么,别这样”你装作轻松的样子拍着我肩膀,将我揽入怀里。微光中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亲密。
考北京某名牌大学是我们无言的约定,督促我们拼尽全力。
暑期放假,我们一同回家,我和你家还有一段距离,你下了车对我挥手说下学期再见,却再也没有见。
没有你的暑期格外无聊,给你打电话无人接听,正当我难过的时候电话响了,来电显示的是你的名字,我接了起来。
对方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我静静的听着,一语不发,挂了电话我才竭力嘶吼起来,无力瘫痪在床上。
这个电话是你母亲打来的,她说:萧然路过水库时,看见一群孩子游泳,恰逢水库开闸,巨大的引力将他们向排水口吸去,水闸下方是深谷被吸下去必死无疑,萧然为了救他们,体力消耗过渡,被巨大的引力卷入闸门,又顺着水流入谷底。
人们找到他时,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无法接受你已离世的消息,你出殡的那天,你家人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参加,我找理由推脱了,因为我没办法面对失去你的事实,我把自己反锁在家,静静的数落我们的过往,萧然,这算是你负我吗?还是怪命运的捉弄?
又到开学,我迟迟的不肯去学校,害怕面对没有你的日子,学校里老师和同学对我面前尽量不提及你,给我鼓励,怕我伤心过渡。教师里你的位置空了,再也听不到熟悉的声音,而这种痛苦我又怎样去承受?曾经熟悉的地方,我不曾去过,我怕触景伤情。我拼命的用学习去麻痹自己,减少想你的机会,只因我们有着共同的理想,带着我们的理想发奋图强,如愿以偿,我考上了我们理想大学。
走之前,我去看了你,陪你说了很久的话,我爱你,萧然!是你拉住我的手引我走出黑暗的开始,直至如今,或许会延续很长时间。
但我会试着往前走
对不起啊!
重温爱情,只是一瞬间,我起身向你挥挥手,我转身难过成你不知道的样子。
第250篇、八年后她们依旧分道扬镳是为什么情感故事

余是她的初中同学,初中正是情豆初开的年龄!她也不例外。
余的班在她班隔壁,巧的是他们俩竟都是数学科代表。每天晚上晚自习后,他们都要把作业上交到老中的宿舍里去。于是,他们俩偶尔会碰面,起初她并不在意,只是偶尔打一个招呼;后来她就发现她们送作业的时间越来越统一了,但她们还是浅浅地打个招呼。可是她的心却一天比一天难安,她说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很想看到他又害怕看到他,经常坐在教室里发呆;他也偶尔会在她的窗外出现几下,有的时候还会撞上他的眼睛,在他经过的时候。她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上余了,可是他们谁也没有说,还是象平常一样,为了中考,他们都在忙着读书。
紧张的中考过去了。她在等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
可是等来的第一封信是余写给她的信,她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她真的给吓傻了,象触电一样,麻木了,她屏住了呼吸,快要失去了知觉,拿起信飞奔上楼。拆信的手是颤抖的,心情无比地激动,看着信,她不知道该怎么收拾自己的心情,她真的太激动了,真的没想到他也在暗恋着她,她还以为只是她一个人的单相思。可是小小的遗憾,信中余说他被保送上的高中,而她已经得知,被省市的一个中专院校录取了!但她还是很高兴,她给余回了信,说得很含蓄,她得承认的一点,她假装自己之前没有喜欢上他,只是为他保送上了高中鼓劲,加油!
她的信发出去了,他马上就给她回了信,我们同在一个镇子,可每次都让邮局送信。就这样,书信来往,快到他高中开学的时候,她好高兴又害怕,因为只要他来上学,她就能见到他,她的家就在中学门口百米不远处。开学了,他时不时地来她家店里看一下,买一下东西,跟她说上两句。她们都很保守,不敢被大人发现了。
没过多久,她也去了省市中专学校。她们一直保持着书信来往。
进了中专学校,她觉得自己好不能适应,她在初中跟别人交流都是用家乡话,而在这里要用普通话,她一下子没法适应过来,她变得不爱说话了,她怕说错别人会笑话,孤单的一个人,唯一高兴的是收到余的来信,然后回信,乐此不彼。他总是在信里叫她“英,”“亲爱的”那个时候她觉得好肉麻啊。
第一个学期放寒假,她们终于见面了,我们走过中学后面长长的乡村小路,在茶花园里坐着聊天,第一次吻她,她好害羞地躲开了。她瞒着妈妈去他的广播室里玩,说不上特别的开心,只是很想见他,可是见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变得越来越不会表达。
时间过得好快啊,又要去学校了。
在学校里,她总是个后知后觉者,好几次学校里集合开会,她却一个人还在班级里坐着,然后跑下六楼,校长已经开始讲话了,她只好退回教室去。
在上课的时候,她也是经常走神,她总是期望她的余就在她的身边,她好想见到他,总是幻想他突然出现在她的班门口,有好多话想跟他说。可他总是在信中说,他要加油,他的高考要成功,他的压力好大……她渐渐地害怕在给他压力了,信中也不敢说些想他之类的话。
她在学校也有好多的苦恼,她好想告诉他,但又怕影响他的学习!她真的很听他的话,她忍住了,不给他添太多麻烦,信也少了,可是她的心却更封闭了。
二年半很快就过去了,她去了深圳上班,她们的联系越来越少,他也面临高考了,她们更少联系了,她好多好多想要跟他说的话,似乎已经说不出来了。
她觉得好累,空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思念太久了会麻木、淡忘,分开太久了会厌倦,可他还是说:让时间和空间来证明我们的爱情……他相信她们的爱永远不会破灭。
可她真的好累啊,她也有压力,家庭经济的压力,她的学费基本上都是由远在上海的亲戚寄给她的,眼下妹妹要上大学,弟弟也要升高中,而她爸一直没有工作。
可她为了不给余添加麻烦,她什么都忍住了,不跟他说。
终于挨到他上大学,他顺利考上市里师范学院。她终于狠下心跟他提出了分手。
她还是收到他的来信,一封,二封...她不敢看,后面我没再拆开了,他也没再来信了。
一年以后,她跳槽到别的公司,看到别人成双成对的,好羡慕。特别是她的表妹,她们俩同岁,她男朋友大她四岁属龙,两个人好搬配,好开心。她就想我以后也要找个属龙的。后来换了个工作,她也好象谈恋爱似的谈了几个朋友,但都不是她喜欢的那类型,都没有感觉,年龄渐大了,父母就着急了,催着她结婚,可她的心还是没有向谁打开过。
她觉得她的心是打不开了。后来余毕业了,她不知道我们是怎么联系上的,只知道他来广东亲戚家,找工作,重见他时,她已经不懂得该跟他说什么了,封闭的心还是没法打开。但是她答应和他重新开始,可又害怕着什么,害怕自己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贤慧,那么完美,是的,就这样害怕着,无法向他打开她的心情。
她已经得知他在大学时已经谈了一个女朋友,是那女孩追他的。她问余她怎么办?他说不用担心,他会去解决。
他也许给女朋友写了信,也许打电话沟通,他说,和初恋结婚,大家都说不可能,他现在就要让大家知道,这不是不可能的事。
唉,他话说得太早了,他收到了家里学校的上班的通知,让他回去上班。而她不想回去,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在城市里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他回家就代表着她也要放弃她的梦想,可是他还是回去了,她都已经记不清怎么跟他说出口的,我们分手吧!
2004年,她的奶奶去世了,家里又在催了,叫她今年必须结婚,不然得等三年后。8月,她辞职回家,然后去了厦门同学那里散了散心,就回家相亲了。
2005年1月份,她结婚了。她给余写了一封信,说她找到一个宽厚的肩膀,至少在她累时可以依靠......没想到的是——在同一天,他也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女孩,比她还胖,曾记得他一直喜欢我的胖......
事过境迁,他还在她家上面的中学教书,听说生了个女儿;而她随老公在福州买了房子,实现了愿望,生了个儿子。可是她过得很辛苦,老公也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体贴......
这个时候,她竟然好想他,她知道我这样是不对的,她只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如果不是她,他也许还能跟大学的女朋友结婚,三番五次地跟他说分手,他告诉我他在被窝里哭过多少次,而她还是狠心地抛弃...她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谁能给她一个答案呢?
第251篇、使你自己成为珍珠情感故事
有一个自以为是全才的年轻人,毕业以后屡次碰壁,一直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他觉得自己怀才不遇,对社会感到非常失望。多次的碰壁工作,让他伤心而绝望,他感到没有伯乐来赏识他这匹“千里马”。
痛苦绝望之下,有一天,他来到大海边,打算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
在他正要自杀的时候,正好有一位老人从附近走过,看见了他,并且救了他。老人问他为什么要走绝路,他说自己得不到别人和社会的承认,没有人欣赏并且重用他……
老人从脚下的沙滩上捡起一粒沙子,让年轻人看了看,然后就随便地扔在了地上,对年轻人说:“请你把我刚才扔在地上的那粒沙子捡起来。”
“这根本不可能!”年轻人说。
老人没有说话,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也是随便地扔在了地上,然后对年轻人说:“你能不能把这颗珍珠捡起来呢?”
“当然可以!”
“那你就应该明白是为什么了吧?你应该知道,现在你自己还不是一颗珍珠,所以你不能苛求别人立即承认你。如果要别人承认,那你就要想办法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才行。”年轻人蹙眉低首,一时无语。
有的时候,你必须知道自己是普通的沙粒,而不是价值连城的珍珠。你要卓尔不群,那要有鹤立鸡群的资本才行。所以忍受不了打击和挫折,承受不住忽视和平淡,就很难达到辉煌。
若要自己卓然出众,那就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颗珍珠。

第252篇、心脏的爱情故事情感故事

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到了出嫁的年龄,也许因为是心脏病的原因,先后谈了几个小伙子都告吹了。女孩很伤心。家里人开始为她张罗换心脏的事。终于有一天,好机会来了,一个出了意外车祸的女人的心脏被移植到女孩身上,手术非常成功。看着手术后一天比一天健康的女孩,大家都为她高兴,然而还有一件更让人高兴的事,那就是有一个英俊潇洒、各方面都非常出众的男人突然闯进了女孩的生活,他对女孩一见倾心,百般呵护,没多久,两人就在女孩亲友的一片祝福声中举行了婚礼。婚后女孩发现丈夫有一个奇怪的举动,那就是喜欢伏在女孩胸口上听女孩的心跳声。开始女孩好高兴好激动,后来女孩听丈夫的一个亲戚说丈夫原来有过一个非常漂亮的妻子,那个不幸的女人死于车祸,她那颗原本不属于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找到了那家为自己做移植手术的医院,好心的大夫告诉了捐献者的名字。回家后女孩细心翻拣丈夫的东西,终于在一本厚厚的书中找到了一张字条,那个字条上赫然写着那个名字。
第253篇、谁是应该感谢的人情感故事

那天,我带上新婚妻子莹莹回农村老家。回家前的两天,莹莹就感到很兴奋,自小就生活在城市的她,还没去过农村。她买来许多礼物给我父母,装了两个大包。到家后,来不及休息,莹莹就把给父母的礼物一件件地拿出来。毛衣、靴子、茶叶、蜂蜜……莹莹边从包里拿出这些东西,边说着一些孝敬的话。活了大半辈子,还没有人给他们买过这么多东西,父母显然不知该如何是好,母亲说:“这……这……”我知道父母都是忠厚老实、不善言辞的庄稼人,慌忙打圆场说:“这都是莹莹孝敬你们的,她说要做个孝顺媳妇。”父亲听了,笑了一下说:“好……好……”
吃晚饭的时候,我觉得莹莹的情绪有些不对,认为可能是旅途劳累的缘故。吃完饭,我们就早早休息了。我问莹莹:“你不舒服吗?”莹莹摇摇头。“那你怎么显得不高兴?”我关切地问。“我问你个问题,你别生气。你父母是不是不喜欢我?我买了那么多礼物,他们怎么连一句谢谢都不说。”莹莹说,语气里透着不满。我赶忙解释说:“我父母都是庄稼人,他们不习惯说‘谢谢’。你别在意。”莹莹不说话了,翻个身,很快就睡着了,我却很难入睡。我心里想,莹莹可能生气了,这是她第一次来我家,也是第一次见我父母,应该让他们彼此都有个好印象。想到这儿,我披衣下床,来到父母的房间。他们还没睡,父亲正坐在床头抽烟,母亲还在拾掇东西。我随便和他们聊了一会儿后,才说到主题。我说:“爹、娘,莹莹给你们买了那么多东西,你们今天怎么连句谢谢的话都没有说?她是城里人,很计较这个的,你们别给她留下不懂礼貌的印象。”我的声音很小,但是却一下子使父母都呆了。母亲停下手中的活儿,低下头,摸着衣襟。父亲则停下抽烟,瞪大眼睛看着我,仿佛我是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我们都保持着沉默。我觉得气氛不对,给父母说句“早点休息”的话就走出了房间。
第二天早晨,我和莹莹起床后,我打开门,却看见母亲站在门口,一脸憔悴的神情,眼睛也有些红。莹莹愣了一下,然后说:“早上好,妈妈。”母亲走到莹莹面前,抓着莹莹的手说:“孩子,谢谢……谢谢你给我和你爸买那么多东西。”母亲的话让莹莹感到很突然,她看看母亲,又看看我,不知说什么好。我顿时明白了一切,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吃早饭的时候,父亲盛了饭,夹了些菜,坐在厨房里自己吃起来,我和莹莹怎么劝他到正屋的餐桌上吃,他都不去。隐隐约约之中,我觉得父亲是在生我的气,他在用自己觉得合适的方式抗议我。本来有些饥饿的我再也没有胃口吃饭了。
上午,我找个机会,悄悄地问父亲:“爹,你生我的气了?”父亲白了我一眼说:“我这土包子哪敢生你这城里人的气。”果然不出所料,我昨天晚上的话伤害了父亲。可是,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错,莹莹买那么多礼物,他们不应该说声谢谢吗?我解释说:“爹,你别生气,莹莹是城里人,很注重礼节,你们说声谢谢也是应该的。”没想到,我这一句话激怒了父亲,他对我吼道:“谢谢!我和你娘养你这么多年,怎么没听你说一句谢谢?你现在是城里人了,看不起爹娘了,爹娘给你丢人了!你娘昨夜一夜都没睡,她不停地责怪自己!我问你,你娘犯什么错了?”父亲的话犹如当头一棒,我傻呆呆地站在那里。父亲点了根烟,叹了口气,慢悠悠地说:“你娘生下你弟弟的第二天晚上,你发高烧,我不在家,你娘不顾虚弱的身子,抱着你趟过河去看医生,十月的河水有多冷呀,你的烧退了,病好了,可是你娘的腿从那以后便常常疼,到了阴天下雨更是疼得很,那还不是为了你,你长这么大也没说一句谢谢她的话吧。”父亲的声音不大,但是,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令我觉得如针扎在心上。我的脸火辣辣的,愧疚的泪水如断线的珠子滚了下来。
为什么我们会对别人给予的小恩小惠“感激不尽”,却对父母一辈子的恩情视而不见呢?父母为我付出那么多,我从来没有对他们说一句“谢谢”,而我又有什么资格要求他们说谢谢呢?应该说谢谢的是我,而不是生我养我疼我爱我的爹和娘呀。
第254篇、盒子里的吻情感故事
一个母亲惩罚了自己五岁的女儿,因为她把一整卷精美而昂贵的包装纸剪坏了,是那种很少见的金色。当看到女儿用这卷包装纸包好的礼物盒放在圣诞树底下时,想起家里极不稳定的收入,这位母亲越发生气了。不管怎样,在圣诞节那天早晨,女儿还是把她精心用金色包装纸包好的礼物送给了妈妈:“妈妈,这是给你的礼物。”很显然,妈妈这时因为前一天生气的举动而十分尴尬,当她打开礼物时,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
她非常生气,一把将女儿拽过来,皱着眉头高声说道:“小女孩儿,难道你不知道,送别人礼物时应该在盒子里装上东西吗?”
小姑娘很委屈,噙着眼泪对妈妈说:“不,妈妈,这个盒子不是空的。我把它包好之前,在里面装了满满的吻。”妈妈呆住了,她走近小女孩,慢慢蹲下身子,紧紧地把女儿抱在怀里,“对不起,原谅妈妈好吗?是妈妈错了。妈妈不该这么生气、这么粗鲁地对你。”
是的,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比爱更珍贵、更值得收藏吗?

第255篇、悬在半空中的爱情感故事
观众每一声喝彩都像一支利箭深深地扎进他的胸膛,他终于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自己花的每一分钱竟然都是父亲用命赌来的。
两座高耸入云的山峰,遥遥相望,中间有铁索相连。当年红军飞夺卢定桥时尚有13根铁索,而此地只有两根,一上一下相距约有一人高。这是山上的招牌旅游景点,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往返于两座山峰之间,向游人表演“铁索飞渡”。他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为了更加惊险刺激,吸引游客,他走铁索时从不带保险绳,中途还要表演一些高难度动作。
玩命的活让他收入不菲,家里渐渐宽裕起来。为了不让儿子担心,影响学习,一开始他就和妻子商量好,对儿子隐瞒了走铁索的事,只说自己在山上承包了一个景点。夫妻俩一直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这个美丽的谎言,单纯的儿子丝毫没有看出破绽,真以为父亲做了老板。
他发誓要让儿子走出大山,儿子小学毕业后,他就四处求人,把儿子送到了城里最好的中学。儿子住校,每个月回家一次。儿子自从进城读书之后,果然长了不少见识,常常讲一些父母闻所未闻的新鲜事,而且每次拿来的成绩单都让他们兴奋不已。然而,他做梦都想不到,儿子竟然也一直在撒谎,那些成绩单都是儿子精心伪造的杰作。儿子小小年纪离开了父母,无人管束,很快就迷上了电子游戏,学习成绩自然一落千丈,为了向父母交差,他只好精心伪造了成绩单。父子俩就这样各怀心事,在互相隐瞒中过了一年。
那天,母亲在家里忽然接到老师的电话,说你儿子已经三天没来上课了。她才如梦方醒,赶到城里,终于在一家电子游戏室找到了儿子。她气得浑身发抖,当即给了他一巴掌,你以为你爸赚钱容易吗?一怒之下,她把儿子带到了山上。
儿子第一次看到了“铁索飞渡”,天啊,那个悬在半空的人竟是父亲。上下两根铁索,父亲手上抓着一根,脚下踩着一根,晃晃悠悠地缓缓前行。他震撼了,观众每一声喝彩都像一支利箭深深地扎进他的胸膛,他终于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自己花的每一分钱竟然都是父亲用命赌来的,悔恨的泪水决堤而出。他哀求母亲,千万不要告诉父亲,我一定痛改前非,她既心疼儿子又怕丈夫分心,便答应了帮儿子隐瞒。
可是,儿子仅仅收敛了两个月,又忍不住“旧病复发”,一头钻进了游戏室。老师再次打来电话时,被父亲接到了,听明真相,他直感到五雷轰顶,没想到自己出生入死,苦心经营多年的谎言,换来的竟是这般光景。
第二天,他把儿子拽到了铁索前,不由分说,就往他身上套好了保险绳,然后指着对面的山头吼道,臭小子,只要你今天能从铁索上走过去,老子永远不再逼你上学了,今后你想干啥都行。儿子看了看对面,又瞧了瞧铁索,一赌气说道,走就走,别以为这样就能吓唬我,心想父亲天天都能走,何况我还有保险绳,怕什么?可是当他一脚踏上铁索时,立马就后悔了,脚下深不见底,两旁悬崖峭壁,一阵寒风吹来,只感觉浑身汗毛倒竖,后背发凉,极度恐惧让他根本无法保持重心,手心不断冒汗,身体越晃越厉害……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过去的,下了铁索浑身上下已经找不到半根干纱,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由于惊吓过度,回家后他接连高烧了三天。
父亲果然信守诺言,对儿子的事再没过问半句。经历了这次“生死考验”,他吓得再也不敢逃学,只是从那以后,他没有跟父亲说过半句话,他恨父亲如此绝情。
若干年后,他变成了城里人,也有了自己的儿子。春天,山花烂漫,他带着儿子又去了那个景点,看见有人正在铁索上行走,三岁的儿子惊得半天合不拢嘴。他自豪地说,那有什么了不起,爸爸14岁时就能飞渡铁索。儿子向他投来崇拜的目光,竖起大拇指说,爸爸,你真勇敢!他拍拍儿子的小脑袋,笑了,眼里溅出泪花。在他大学毕业前,父亲永远留在了这片苍茫的大山。

第256篇、心锁情感故事

他们的家乡后山有一棵巨大的榕树,树干高大盘错,树冠遮天蔽日,山风一拂,整个山腰仿佛都有着清馥怡人的绿光流动。
如果走近看,会发现榕树上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铜锁,这是当地的风俗,两个人相爱了,就一起来挂一把锁,老人说,这样的话,心就永远锁在一块了。
他们双双离开小镇的前夜,携着手一起去大榕树下挂锁,她幸福的依在他的怀里,那时候,风是甜的,叶是香的。
十年后,他们已经在城市里安家,她有了很好的事业,而婚后的他仍然默默无闻。
爱情在她越来越不耐烦的神色里逐渐千疮百孔。
她说离婚时,他已经在意料之中。
他低着头,不说话,她以为他是一如既往的懦弱,其实他的心里在怒涛汹涌。
当年在小镇,他的家境颇丰,而她只是个鞋匠的孩子,相爱时,他不顾家庭阻拦,与她去挂同心锁。
然而现在,她弃他如此决绝。 <>>
他只提了一个要求,离婚前,再回一次家乡,一起去解开那把同心锁。
她勉为其难地答应,一路无语。
又上山腰。 <>>
有多久没有回来了呢,当年的钥匙已经丢失,他提着一把小锤子,沉默的,一下一下地锤着那把已经暗青的锁。
许久,仍然弄不开,她烦起来,跺脚朝山上走,他追上去。
山势越上越陡,他们一路吵一路奔,不知不觉到了一处峭壁。
这时他们已经争吵起来,山里是如此的静,一切争吵都化为回声,荡过来,荡过去,磨灭爱情的最后一点耐心。
他一把推向她的肩,躲闪间,他们一起滑向了深渊。
那一刻,他在心里痛快地大喊,死了吧!就这样死了吧!一起去死,不也是最好的归宿吗?
但是,命不该绝,千钧一发时,她的双手竟死死攀住了一截峭壁上伸出的老树根,而他则使尽全力抓住了她的脚。
生与死的一线就这样在山间飘荡。 <>>
她知道他恨她,如果不恨,也不会意欲将她推落山间。她知道她在城里和她老总的那点艳事瞒不过他,但是懦弱的他一直不敢说。
是的,曾经爱过,可是,爱情是什么?他给不了她想要的,她不再爱他,而他的爱也不过是一种变样的不放手。
她甚至绝望地冷笑,他终于报仇了不是吗?她抓着树根,他抓着她,谁也活不了。
她尖声狂笑起来,尔后终于忍不住大哭。
我不想死。她的声音断断续续,他听不出有没有后悔。
我不想死!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第一次和她坐海盗船,她缩在他的怀里惊恐至号啕,他紧抱着她,她也是这样喊。
山风里,慢慢品出大榕树特有的清香。 <>>
哭着哭着,不知道多久,她突然觉得脚下一轻。
那一瞬间她只来得及低下头看见那一抹迅速消失在山间的白色衣襟。
她获救了,获救以后,她证实了两件事。第一,那把挂在大桐树上的同心锁,其实早已腐朽,只要轻轻一敲便会断开;第二,他一直在用整个生命爱着她,因为,惟有这样的爱,才能让他在生死关头,忘记所有她给的伤害,忘记对她的恨,从容的选择了让她去自由的生。
是的,她自由了,但是从此,她心如死灰,再也哭不出眼泪。 <>>/>/>/>/>/>
第257篇、在鲜美的时候遇到你情感故事
我是17岁那年转入市一中读书的。当朋友们用手机聊天不亦乐乎时,我在看书;当朋友们听闻哪个店里的衣服打折而争相奔呼时,我还是在看书。朋友们说我是傻蛋,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抱着死书读,可我的理解是,什么年龄做什么事,现在我的任务是读书。
如果不是遇到他,我的生命轨迹也许就这么定了,只是……
该怎么形容这个新来的班主任骆远宏呢。他有一张俊秀的脸蛋,加之博学多才、能说会道,上他课的人都深深陶醉其中。头一个月的民意调查,他以全校最高分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焦点。
那个时候,上他的语文课已经成为了我们最大的期待,他还没进来,教室里已经是鸦雀无声,而我每次都会把讲台和椅子擦得干干净净,为的就是能给他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他说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于是,下课后,只要看到他在操场,班上的女生就会一窝蜂地跑去,笨手笨脚地站在场边,一片兵荒马乱。我也站在旁边,视线全落在他的身上,他每进一个球,我都会为之雀跃。
好友说,你们都是中了暗恋的毒。我反驳说,那你还不是为了能进他的班而调动你家所有的关系。十七岁,正是情窦初开花蕾绽放的年龄,有关爱情的种种梦想早已经在心里枝繁叶茂。
去过他家的人,都说他家一尘不染,事实上确实如此,他是一个特爱干净的人,他穿的牛仔裤,永远洁白如冬天里的一场皓雪。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我开始学着打扮,开始奔波于各大卖场,朋友说淘宝网上的衣服便宜,我一口气买了三件。我开始画淡妆,穿时尚装。以至于在街上,我从他的眼前飘过,他都没认出来。还是我主动打的招呼:“骆老师,你不认识我了?”我眼波流转,笑靥如花。他从我的柔情蜜意中慌忙逃避,我却咯咯大笑。
不知道是谁打听到他的生日,那个周末的下午,我们一大群人带着蛋糕和菜出现在他的眼前,他吃惊地说:“你们消息怎么那么灵通啊?”然后大笑。
同学们都在打牌,我在厨房做菜,他说要来帮我。我当然求之不得。我和他,仅隔3厘米的距离,一种男性的气息笼罩着我,我的心跳得很厉害,眼里却全是幸福的光芒。那一刻,我感觉像一朵向阳的向日葵,全身上下都粘满阳光的味道,而他就是我那轮小小的太阳。
忽然一个女生跑进来:“骆老师,你也可以教我炒菜吗?”说着,也不经我同意,就挤到了我的前面,我只好愤愤地走开,心里却恨死了这个多事的女生。
因为他,我可以跑上整条街,为的只是买一本他喜欢看的篮球杂志;因为他,我可以连续一月跑到一个让我讨厌的同学家里,免费为其补课,只因为他说过:你们要相互提携。
当我正为我的青春美梦沾沾自喜时,“厄运”却如期而至。那个烟雨蒙蒙的早上,我刚从杂志店里买杂志出来,视线里突然多出一对恋人来,是骆远宏和一个女生,手挽着手,状态亲密。
走到我眼前的时候,他显得有点惊讶。他正想和我打招呼,我手中的杂志却“啪”地一声落了地。我嚎啕大哭地跑了,尽管我早风闻了他恋爱的事,尽管我也知道,我这样的爱恋,无法结果。
我得了一场大病,他来医院看我,我却不满地扭过头去。不久以后就是期中考试,我出乎意料地滑落到了十多名,这样的结果,给予了我厚望的父母自然无法接受,他们多次问我原因,我只有哭,柔弱的声音里,我痛彻心扉。
不久以后,他就调走了,同学们都去送他,我却故作轻松地在教室里看书,当汽车的喇叭声响起,我再也耐不住,飞也似地跑到后山上,望着汽车渐行远去的影子,我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崩解了,接着我整个人都崩解了,在烈日下碎成一片片……
我在鲜美的时候遇上了你。知道吗?骆远宏,我爱你……

第258篇、十几年前的男孩女孩情感故事

初中毕业那年,他们彼此各奔自己的前程。她走进师范学校,三年后成为了一名老师;他走进了海运驾驶学校,四年后成为了一名船员。这几年,他们一直往来书信,彼此间有了好感。节假期间,他总会去她家见她,(那时候,没有电话,手机,更不用说QQ联系了。有时候正巧她不在,说不定就来回白跑了十几里。)这样持续了5年之久吧。
22岁那年的春天,下着雨,他赶来了。她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他开心着,淡定地说:“我家的新房子盖好了,带你去瞧瞧!顺便去见见我爸我妈!”“我不去,我去干什么?”她低声地说了一句。他接着:“你怎么能不去?房子是为你盖得?”女孩有点疑惑:“我听不懂。”男孩急了:“你不是说哪儿都不如老家好吗?”女孩明白了,那是她跟朋友们无意中溜出的一句心里话,他记着了。
(远离家乡求学了3年的女孩,尝过离别时的痛苦,孤单时的寂寞,想念亲人朋友时的那种说不出的滋味。毕业后,说什么都不愿意离开老家了,她希望回老家教书,再说老家也需要她。同时她也看不怪那种想留城不惜一切的同学,乡下,山上有什么不好,她喜欢这份远离城市喧嚣的宁静,祥和,更喜欢山里孩子的那份纯真质朴和乡亲们的那份勤劳、热情与善良。终于,她如愿了,分配到老家对面的那座山冈上,就这样,19岁那年她成为了一名乡村女教师。稚嫩的她以为这辈子会呆在小山冈上。)
女孩终于明白了,这半年多,他调休了所有可休息的时间,一直张罗着在老家盖房。为了能圆心中的一个梦,为了能和心爱的女孩住在一起,他顾不上写信了,也许他想给女孩一个惊喜吧。
可是命运却似乎在和男孩开玩笑。对于恋爱中的女孩半年的等待时间可能太久了。他以为男孩失踪了,不要她了,不再联系她了,她伤心流泪了,在那个寂静的山冈上,白天对着孩子们笑,夜晚对着琴儿哭。
这时又一个大男孩闯进了女孩的心里,他英俊,潇洒,个子不如男孩高,但更懂得照顾女孩,似乎更能看透女孩的心思,寂寞中的女孩失去了方向,投向了大男孩的怀抱。
这时的女孩知道,回不去了,就是回不去了。她知道她不可能背叛大男孩,因为他是一个有头脸的人,不想因为女孩影响他的事业,况且大男孩也很爱她,她也不想伤害他。
女孩为了让男孩不再想着自己,就断然否认了他俩的一切,说了许多让男孩伤心绝望的话,让男孩彻底忘了她。女孩明白,只有这样男孩才有更美好的未来。
山里的雨继续下着,白茫茫的雾笼罩着,路上的行人很少。男孩走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女孩跟立着,直到视线模糊了她的眼睛。
她忘不了离别时他的那张脸,那背影,以及甩下的那句话:“这辈子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第259篇、巨匠的友谊情感故事

第260篇、玉兰花开情感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
他们两家住的是那种老上海最常见的石窟门房子。他和她的卧室贴得很近,近到一开窗便可以彼此对视。从他的窗口望出去她在灯光下的一举一动都可尽收眼底。但对面闺房的窗户经常是被一层褪了色的水红窗纱蒙着的。玉兰花开得最浓的时节,每天都会有玉兰的淡淡芳香从她的房中弥散开来,不经意间飘进他的窗口。那是一种生性淡雅的花,无论开得多么浓郁,散发出来的花香也是清清淡淡的。淡到极致却又沁人心脾。
他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两个人每天从后弄堂口进进出出地上学放学,有时候恰巧遇见了,目光对视的一瞬间她便微微羞红了脸,忙低头侧身而过。她是那种典型而普通的南方女子,小巧玲珑。眉目平淡得没有丝毫特色,淹没在上海这个美女如云的大都市街头,再也难觅踪影。 ?
男孩的父母都是当年下乡支边的知青,为参加高考刚把他从遥远的新疆送来上海和外婆同住。置身于繁华而陌生的大都市,沉默寡言的他有点显得格格不入。出生在北方的男孩子打心眼里不喜欢这石窟门老房子的小女儿情态。对女孩,同样也没有好感。 好长时间,她留给他的所有印象只不过是拂面而过时一缕模糊的视线,和偶尔一前一后走在弄堂小巷里的一个单薄的背影。高考前最紧张的那段时光,透过水红色窗纱的灯光总是亮到很晚很晚。隐隐还有她母亲言辞刻薄的奚落声。 ?
黑色的七月过去后,终于迎来了丰收的喜悦。男孩顺利地考取了本市的一所重点大学。而她因为没有考好,只能去一个三流的学校。意气风发的他每个周末回家时都被左邻右舍的赞扬声包围着。每逢这时,她便会停下来望着他微微一笑。?
大二的时候,男孩的父母回到上海,终于又一家人团聚了,他也要从石窟门群落中搬出。搬家的那一天,他为终于能离开阴暗狭小的老房子而兴奋不已,正欢欣而忙碌地收拾东西时,不经意间发现一双缱绻的目光隔着窗口已经望了他很久很久。 ?
在这之后的几年里男孩都再没见过那个女孩。石窟门的故事正渐渐远离他的生活?只是每一年玉兰花开的季节他生日的那天,都会收到一张精致的贺片,署名是“你的朋友”。字迹娟秀而小巧,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熟悉的香味在男孩的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熟悉的身影,但终于没有想起什么。此后,每年的这一天男孩都会收到一张相同署名的卡片,除了祝他生日快乐万事如意外再无只言片语。温馨的祝福一直伴随着他度过了大学的四年时光。
在大学里男孩有了喜欢的女孩,但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而已,对方并不知晓他的心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往,只在暗地里看着人家的模样,嗅着她走过后留下的气息,用眼角的余光寻找着伊人的一举一动。夜晚熄灯后,在烛光下紧握钢笔,胸口有汹涌的潮水拍打,却怎么也写不清心底的感觉。 ?
这场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让他尝尽了暗恋一个人的甜蜜与痛苦,但最后还是以无疾而告终。
他真的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 ?
毕业后男孩在一家外企任职,每天除了忙碌的生活和繁重的工作压力外,他还得应付许多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和不设防的冷箭。这一切都让他感到身心疲惫。一个人的时候他也会去猜想那个每年都记得他生日的人到底会是谁。记忆中除了父母和疼爱他的外婆外再无人知道他的生日了。 ?
就在他二十四岁生日的那天,一张带着熟悉香味的贺卡又如约而至。只是这一次的署名不再只是“你的朋友”。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他仿佛无意之中听她的母亲这么叫过她。焦急中终于等来了她的电话,轻柔的声音怯生生地问他,周末可以请你吃饭吗? ?
在环境幽雅的餐厅,两个人第一次面对面地坐下来聊天吃饭。彼此都有点拘谨,只说些不着边际的话,问讯一下对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自从知晓了女孩的情意后,本性内向的他在意外的同时多少觉得有点尴尬。 ?
终于还是她打破了僵局,说道,以前我们住过的石窟门老房子就快拆迁了。很多人都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大家都很留恋。话题扯到了共同有过的生活,气氛便随意融洽起来。这顿饭吃得还算是轻松愉快。 ?
从餐厅里出来后,他们一起走着去车站坐车。也许是觉得有点沉闷,他随意地说道:“咦?你的鞋子和裙子看起来很不配嘛。”只是一句很稀松平常的话,谁知女孩立刻把自己崭新的皮鞋脱了下来,光着脚丫继续和他并肩走。 ?
这个出乎意料的小小举措,给予男孩从未有过的震撼。他怔怔地看着她,沉思默想中往事如墨花般在心中渲染。他想起了数年前住在石窟门房子时由对面的窗口飘进他房中的玉兰花的淡淡芳香,想起了陪伴他度过许多个生日的温馨祝福。 ?
那一刻他才知道这个沉默而普通的女孩实在已经暗恋了他许多年,而这种深切的爱意伴随着她淡淡的祝福却穿透了那么久的时光,直到他的心底。 ?
路旁花圃中的玉兰花正在悄悄地怒放着,洁白而芳香的花朵像是燃烧到极致的火焰,使周围的空气都沐浴在浓郁而淡雅的香氛中。 ?
他的心弦被深深地拨动了,微笑着,第一次发现自己望着一个人的目光也会如此深情。 ?
第261篇、母亲的家法情感故事

小时候不止一次挨过母亲的打,时间长了,已记不得是为什么了。总之是惹了母亲不高兴,母亲恨铁不成钢,拿打来做惩罚,让我记下教训。长大之后曾就这个事问过母亲,母亲承认打过我,可究竟为什么,她也说不清。问多了,母亲显得不安,很遗憾地说:“真是的,小时候你最听话,不顽皮也不惹事,兄妹七个之中,就你养着省心,怎么就会挨打呢?怎么就会打你呢?真是的!”母亲的无奈之情溢于言表, 母亲那么检讨自己,使我觉得很是惭愧。我知道,小时候之所以挨母亲打,绝对是我不对,母亲没错,错在我自己!
说起来,小孩挨大人的打,算不上什么稀奇事,小时候我家住在一个大院里,大院里有很多家庭,那时的家庭就像一棵大树,孩子们就是树上的叶子,叶子多得数都数不清,又爱乱晃悠。那时的树叶可没有如今树叶这么金贵,孩子不挨打的少,其实静下心来想一想,孩子是母亲十月怀胎生下的,从小到大,倾注了母亲一生的心血,吃饭别噎着,读书别留级,娶妻嫁郎别找错了人,甚至还得操心孩子的孩子。母亲呕心沥血,拿自己一生的辛劳来盼望自己的孩子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须如花木兰,望子成龙的心情使得母亲动点“家法”的事是在所难免的。这个世上从小到大没有挨过打而又有出息的人即使有,恐怕也很少,相反,挨过打又有出息的孩子不在少数,俗话说:棍子底下出好人。
近日里读《诗经》,读到一段这样的句子:“陟彼岵兮,瞻望父兮;陟彼屺兮,遥望母兮。”意思是登上长满草的山坡,看父亲回来没有,登上没有草木的山坡,看母亲回来没有。这两句话让我呆呆地捧着书,很久没有放下来。
为什么是登上有草木的山坡看父亲回没回来?为什么是登上没有草木的山坡看母亲回没回来?是不是作者盼望母亲心切,老往山坡上爬,把草都踩死了呢?我不明白,但心中有些隐隐作痛的感觉,且茫然。
有一个故事叫“伯愈泣杖”,说的是汉朝孝子伯愈和他母亲的事。伯愈少年丧父,由母亲含辛茹苦地带大,伯愈长大以后很孝顺母亲,是远近闻名的孝子,伯愈的母亲对他也很严格,如果他做错了什么事,就用棍子来打他,使他知道这件事做错了,要吸取教训,下次别再重犯。有一次,伯愈又做错了事,母亲又拿出棍子来打伯愈,伯愈失声痛哭起来,母亲很是奇怪,问伯愈:“过去打你,你从来不曾哭过,怎么今天打你,你却这么伤心?”伯愈答道:“过去母亲打我打得很痛,我知道母亲身体健康,所以放心,自然不会哭。今天母亲打我打得不痛,知道母亲年迈了,没有力气了,所以伤心。”
我只记得小时候母亲打我了,到我自己有了孩子了还记得这件事,并且耿耿于怀,要拿这件往事反复地问母亲,似乎要讨个清白,没有母亲的打,我能考上大学享受高等教育?没有母亲的打,我能成为“优秀企业家”?成为能写豆腐块的“文人”?
母亲现在老了,不会再打我,也打不痛我了,我有了放纵,却失去了一个反省的机会。我倒是真想再回到童年,犯了错的时候,母亲她红着眼,哆嗦着嘴,颤颤巍巍地拿起棍子打过来,我一定不会躲避,一定不会叫痛,我知道母亲为了我好,我与她十指连心,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第262篇、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情感故事

刚踏入社会的那段时间,黄伟健从身边的同龄人身上深深感受到了工作的难找和竞争的压力。不过,黄伟健对于自己的未来倒是充满了信心,因为性格豪爽大气的他早就结交下了不少朋友,他觉得在这些朋友的帮助下,找一份做编剧的工作养家糊口还是很容易的。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在几次求职失败之后,黄伟健想起了那些私交不错的朋友,于是便请他们给自己帮帮忙。这天下午,黄伟健打了无数个电话,找了很多承诺过要帮自己找工作的人,可是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拒绝。这些以前拍着胸脯保证要帮他找一份编剧工作的人,对来寻求帮助的黄伟健不是哀叹就业形势严峻实在帮不上忙,就是敷衍应付几句。
晚上回到住处之后,黄伟健一个人喝起了闷酒。酒入愁肠愁更长,他越想越憋屈,实在想不明白究竟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怎么这么多昔日在酒桌上称兄道弟的人,碰上自己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这些经历让他彻底寒了心,就在他最茫然无助的时候,一个导演给他打来了电话。这个导演是黄伟健一个性格憨厚善良的好朋友的朋友,他和对方只有一面之缘,可是对方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得知他还没有工作的时候,立刻主动打来电话邀请他进入自己的剧组。
这件事情成为了黄伟健人生的转折点,自从进入剧组之后,黄伟健通过导演又认识了许多志趣相投的同行,在大家的提携帮助下,再加上自己在编剧方面过人的天分,他很快就在编剧界站稳了脚跟。
后来,黄伟健自己也在反思,为什么在不久之前,自己四处求人却连一份普通的工作都得不到,可自从导演招自己进入剧组之后,不仅有了一份工作,而且很快就在圈内小有名气了。苦苦想了很多天之后,黄伟健才突然想明白,之所以自己前后境遇差距这么大,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同罢了。以前遇到的很多人,虽然豪言壮语地向自己做了很多保证,可到了真需要帮忙的时候,才知道对方许下的很多诺言不过是一句空话罢了。和说空话的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帮助;而这个导演是自己好朋友介绍来的,那个好朋友本身就是一个热心重感情的人,物以类聚,他的朋友自然也是很不错的人,所以才不计回报地仅仅因为欣赏就帮了自己一把。
想明白这些之后,黄伟健再交朋友的时候,就尽量通过为人踏实可靠的人去认识新人,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朋友质量也越来越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认识的热心善良的朋友越来越多,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都得到了不少的帮助,只用了几年的工夫,就把自己的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朋友们的帮助,黄伟健已经在圈内成了著名的编剧,在朋友的推荐下,他又进入了动漫编剧的领域,带领着自己优秀的团队,很快就制作出了一部非常优秀的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
一个人事业的基础,不仅需要有过硬的本领,更需要有很多善良热心的朋友为你提供帮助。而通过好人认识好人,是一种不错的“识人”之路。
第263篇、你是我的能量球情感故事

我和小拓是那种经常吵架的朋友。大部分时间里,我说话不经大脑,如同植物大战僵尸里的豌豆射手,而他沉默。到最后,他冷静地发表自己的看法,战胜了喋喋不休的我。
男生果然要比女生来得厉害,无论是体力上还是智商。但女生更加厉害的地方是:可以耍无赖。最后我只要说:“讨厌,我不会再找你玩了,谢谢!”小拓的嘴角就会开始抽搐。
9月的一天我们去羽毛球馆打球。我说:“等会你不许扣球。”“行。”“也不许吊球。”“好吧……”“更不许一会往左打一会往右打!”“这样有意思么?鱼乐。”他开始不满。“你搞得我一个球也接不到就很有意思啊?”我说。然后他沉默了。
我们沉默地打了十分钟,每次我觉得小拓一定接不到我的球时,他居然能神奇地救起来。为此我说,你至于吗,打球打得命都豁出去!他则回答:“这就是男生的打球方式!”在那十分钟里我早已气喘吁吁耗尽所有的力气,我懒得和他争论怎么打球才正确,但他死皮赖脸地跑过来嘲笑我,说我再不减肥就要超越110斤了。在那一瞬间我觉得所有力气都回到了我身上,我挥舞着羽毛球拍试图从网下钻过去搞偷袭,但一脚踩空摔倒了。
晚饭我们是在四川小菜馆里吃的。为点什么菜我们又争论半天。
我和小拓的相识,是在初二一节三个班合上的体育课上,我跑去围观隔壁班的男生做引体向上。突然,小拓从上面掉下来,栽入沙坑。紧要关头我递出一个我最讨厌的手帕。“我帮你擦擦!”我往他嘴角流血的地方使劲地揉了几下,这样一来,手帕可以名正言顺地扔掉。而小拓吓得跳起来说:“你干吗!”“不是帮你止血吗?”“好!那等下放学后我请你喝校门口的嘟嘟奶茶!”
“……”我无语了,因为我知道那是异常难喝的奶茶,喝下后十有八九会拉肚子。很明显小拓一眼就看穿了我的意图,他狠狠地报复了我。
我觉得,年轻的时候,交朋友就需要棋逢对手,你来我往,我觉得小拓是个合格的对手。他是如此心狠手辣,对女孩都能下如此的毒手,于是在喝完三杯怪味道的奶茶后,我目露凶光地对他说:“我们交个朋友吧!”
他说:“我看行!”小拓学葛优的说话方式,自以为很幽默的样子。
我喷了他一脸奶茶。他那小麦色的皮肤立刻变得白花花。
在那以后,无聊的星期天我总会去他家找他,有事没事我就会嘲笑他的名字,小拓小拓,台湾偶像剧的style哎,但长了一张苦逼的脸啊。小拓不甘示弱地回击,鱼乐你的名字就像个村姑,像是菜市场上没事偷着乐的大鱼头,嘴巴一张一张。我们是一个阵营的。
每一次我都被他气得想要吐血。
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总是窝在家里吹冷气吃西瓜,只找过小拓几次,而他居然也没有主动打电话找我。于是我恶狠狠地想,我们的友情到此为止。我以还算可以的成绩考上了第六中学。我想我要开始截然不同的生活。
但开学的第一天我就傻眼了,小拓穿着整洁的衬衫走进教室来,还朝我挤眉弄眼。我心想以他的成绩怎么会来这里啊。而很多女生都在窃窃私语地讨论他。一个暑假没见,小拓似乎长高了不少,原本小麦色的皮肤也变成了的的确确的白皙。
大扫除的时候我问他:“你是不是生病了?说!”“有你这么诅咒人的吗?”“那你怎么那么白啊?”“一个暑假都待在家里看动漫呢……没晒太阳自然白了啊。”说完他还白我一眼。
男生真是奇怪的生物,能够在两个月里彻底脱胎换骨,他的眉眼变得阳光好看,我似乎联想不起来以前那个矮矮的,惹人讨厌的小拓了。而后来我才知道,小拓的中考没有考好,所以他灰心丧气地来到六中。
“但是一进来就看到满是村姑气息的鱼乐你,全身心都被治愈了啊!”小拓那么手舞足蹈地说着,我居然没有不高兴,这真奇怪。
[三]
小拓进学校后,很快以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女生们格外青睐,但他的运动细胞还是那么稀缺,一打起篮球来就跌跌撞撞,冷汗直冒。惟一还算可以的运动就是羽毛球。但这没有阻止他变得闪闪发光惹人爱。女生们都说:“小拓跑步的样子憨憨的好可爱。”
班主任则说:“小拓笑起来让人觉得这世界真美好。”班主任是语文老师。对此我表示嗤之以鼻。
在放学后一起回去的路上,小拓会和我走过三个十字路口,然后背对背地离开。他还是和以前一样,静静地听我说烦心的事情,过去的记忆,对未来的期望……末了,他说:“鱼乐,我突然觉得你没有以前那么乡土气了。”说完他就扭头走了。
我站在街口发呆,心里想着他说这句话到底有什么意图。他突然折回来塞给我一个毛线玩具。“是我亲手做的,给你吧。”我仔细一看,居然是个可爱的鲤鱼头。
体育课上,男生们又开始做引体向上,女生们自然又跑过来围观。
小拓似乎变得强壮了,他稳稳地一下下地做着,动作规范优美,赢得一群女生此起彼伏的尖叫。而我只是默默地给了他几个白眼。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小拓突然松开一只手,表演起单手引体向上。我心里冷笑着,你这家伙居然变得如此爱出风头……我预感这次会和我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一样,会发生点什么事。
果然,半分钟后,小拓从上面摔下来,屁股着地,胳膊倒插在沙坑里,流出了血。女生们一窝蜂跑上去,各自掏出餐巾纸,目光热烈。我不知所措地站在后面,居然没了勇气。
“鱼乐!”小拓喊我,“你的手帕呢?”“啊?”我装傻。“快把手帕借我用用!”他叫起来。他居然猜到了我身上还带着手帕。
我只好在众目睽睽下掏出手帕,那依旧是妈妈做的手帕,但很明显她的审美观大幅度地提高了,米白色的布上只绣了几片草叶和淡粉色的花瓣,是最近开始大行其道的森女风。我听到了诸如“这年头还有人带手帕啊”“土死了”的讨论,假装镇定一脸尴尬地递给人群中的小拓。
“帮我包扎下啊!”“……”“你就这么对待病人的啊?”“你神经病啊!”“快点!我的血要流光了!”“你不要那么夸张好不好!”
我终于知道,他是故意的,不知道是不是还在为第一次的相识而耿耿于怀,所以来报复我,让我成为女生们集体的眼中钉。为此我有些难过。
[四]
放学的路上,我们照旧一起回家。我安静地走在他的左侧,一句话都不说。已经是十一月,马路两旁的梧桐树开始疯狂掉叶子。气氛很紧张,我甚至不敢扭头看小拓。我只闻到他身上的白衬衫散发出好闻的清新味道。“到底是芦荟还是青草的味道呢?”我在努力辨认。
突然有片叶子掉在我头顶,于是我吓一跳说,“你干吗?”我错以为那是小拓鲁莽的手。以前的他总喜欢用手偷袭我的后脑勺。
“没干吗啊。你怎么不说话,一点都不像你。”“我要说什么啊?”“比如吐槽我体育课上的疯子举动什么的。”“喊……懒得理你。”
我们沉默了很久,很快到那个分开的路口。
“打羽毛球是我不好,害你摔跤。”他突然说了那么一句。“其实……也没什么……”“真的?那我就放心了。我还以为你真生气了。”
我朝小拓摆摆手说,那就再见吧,明天学校见。我和小拓明明是非常喜欢吵架、和好、吵架的朋友。但现在,我们似乎都长大了,在一夜之间。我开始懂得羞涩的意义而他懂得道歉。我已经不敢贸贸然地跑到他跟前说,“你真的非常非常讨人厌!”也不敢跳起来,试图打他的后脑勺。而他不会说冷笑话给我听,借黑暗的漫画书给我看,一针见血地战胜我。也不会兴冲冲地打电话给我,“鱼乐我请你吃饭,我找到一家非常难吃的餐厅,我要请你吃!”后来的羽毛球战,他开始很绅士地忍让我,故意发好球给我接。我觉得异常没有意思。
长大真是件不可避免的忧伤事情,和抵达这个城市不久就会离开的淡蓝色秋天一样忧伤。它迅速成形后融化成远处的海,从指缝遗落。
冬天的时候,小拓还给我两块手帕,他居然还保留着那个花花绿绿的手帕,我很是感动。“我洗过了,都有隐隐的血迹,就当做是留念吧。”他说,“我们还是好朋友吧,鱼乐。”我猛烈地点头。
我知道,小拓会一直是我的朋友,就如同绿色的能量球,时刻滋润干燥炽烈的青春期,因为争吵而产生裂纹,最终却被时间治愈。我想不是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如同能量球的朋友,我很幸运。
同理,小拓也是很幸运的。
第264篇、趣文:现代爱情诗经情感故事
失恋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拍拖 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
单相思 草木本有心,何求美人折?
斗嘴后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西楼,望尽天涯路。
女友生气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讨好女友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女友生日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大学情侣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大一女生 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
大二女生 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
大三女生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大四女生 秋已无多,早是败荷衰柳。
大一男生 强整帽檐欹侧,曾经向天涯搔首。
大二男生 一片宋玉情怀,十分卫郎清瘦。
大三男生 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
大四男生 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
网上情人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前任女友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第一封情书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情人节礼物 斑竹枝,斑竹枝,泪痕点点寄相思。
楼下等女友 日照头颅生紫烟,九楼小姐不下来。
女友傍了款 昔人已乘奔驰去,此地空余拜拜书。
第265篇、焚鱼成灰情感故事

这件事,我当时一直不能明白。
真的不明白。
那一年,我12岁。
蜷缩在屋子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呆呆地看着母亲。母亲正坐在庭院内一把矮矮的凳子上。已是傍晚,铁皮桶里狂乱飞舞着的艳红火舌,在暧昧不明的暮色里,显得突兀而又诡谲。母亲手执长长的火钳,专注地在铁皮桶里翻动着,四散的火星飞得老高老高的,像一群金色的小蝴蝶。翻动了好一会儿,母亲搁下火钳,又从身旁取了另一本日记,投进铁皮桶里,火烧得更旺了,熊熊的火光把她那张染着岁月沧桑的脸映照得嫣红嫣红的,别有一股动人的风韵。 )
母亲已经整整地烧了一个下午了,可是,还烧不完。
她在烧她写了半辈子的日记,足足有二十来本!
母亲的字迹纤细秀美,一笔一画娉娉婷婷的,每次看到,我都会联想起音乐盒子上面舞步优雅的小美女。现在,被火惨烈地吞噬着,它们痛不痛呢?我难过地想。不过,我不敢和母亲说话,因为她脸绷得紧紧的,仿佛一碰就会破。我能感觉得到,母亲生命里有一些东西,在这个下午,在这个阴沉的下午,永远永远地流走了。可是,当时,我年纪太小,未能明确知道是什么。
母亲焚烧日记的那一年,也正好是我开始写日记的年头。 )
当时,我已经写了半年。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慎重地打开心锁,将心门之内的东西全部倒出。零零碎碎、鸡毛蒜皮,全部都是只能对自己说而不可对他人言的真心话。委屈和不满,通过满纸的牢骚,得到了舒缓;失意和愤怒,通过语言的宣泄,得到了安抚。日记,很好地平衡了我那个敏感年龄的多变情绪。它是我贴心的宝贝。所以,那个下午,那一个满屋子飞着灰烬的下午,我不明白,实在不明白,母亲怎么会如此忍心而又狠心地焚烧自己多年的宝贝。
我写,年复一年地写,写写写、写写写,一本两本三本,好多本、无数本,书架一排一排地全都密密地放满了。 )
生活是水,日记是鱼,它详细地记载着水的温度、水的密度、水的生态、水的流向。一年又一年,一条又一条,快快乐乐地游过去、游过去。
生命是河流,在未经世事的年轻岁月里,需要鱼的喧哗来酿造无声的热闹;一旦进入了哀乐中年,独爱无鱼的澄清明净。
当有那么一天你发现清静是人间最悦耳的声音时,过去曾有过的喧哗,便变成了刺耳的絮聒。过于忠实地记录在日记里那些连自己也觉逆耳的喧嚣,倘若不慎“流落坊间”,后果堪虞。
30岁那一年,我决定亲手毁掉写了18年的所有日记。
当一部又一部的日记逐页逐页地在狂乱飞舞的火势下化成轻忽飘逸的灰烬时,我终于明白了母亲当年的心情。
我真的明白了。
第266篇、我的“小贩”朋友情感故事
我跟两个小贩很熟,仿佛哥们儿。第一个小贩卖报纸杂志,开始的时候,买一次给一次钱,时间一长就熟悉了,再后来。他就主动给我留出来我喜欢看的报刊,再再后来,我就一次给他100元,自此省去了交钱找钱的繁琐。月底的时候,算着已经没有了,可他竟然不提,一看到我,依旧把杂志和笑容一同递出来。我问钱该没有了吧?他说是没有了,可我放心你,知道你不会欠我的。我问为什么?他嘿嘿一笑,就凭你先把钱放这里对我这份信任劲儿。
第二个小贩在我住的小区里卖水果蔬菜。也是因为次数多了,他就特意挑好的给我留下。跟在报刊摊一样,后来我也隔段时间就放下100元,花没了的时候,他就递给我一张账单,上面详细记录了何时买了什么,东西、价格一目了然。
我很高兴认识他们,也许他们也很高兴认识我,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兴不是因我提前把钱给他们的缘故。在这个讲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实世界中,这样的默契和谐就跟保护区里的大熊猫一样弥足珍贵,不是人人都能碰见大熊猫的,也不见得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朋友。
所以,我感到满足,以幸福和感恩的心态。

第267篇、亲情豆腐情感故事

公司对面的一家餐馆开张,热热闹闹地放鞭炮,从办公室里看过去,是一家规模中等的家常餐馆。中午下班,几个同事约在一起,过去吃午饭。
亲情豆腐一进门,一个女孩笑意盈盈地迎上前来,领我们入座。女孩穿蓝色碎花上衣,蓝布裤,宽宽的裤脚,黑布鞋,蓝头巾,是店里的特色店服,和她神情中那几分乡村女孩特有的羞涩很协调。女孩十八九岁的样子,声音清脆甜美,笑容真诚。
她把菜单递过来,我们凑在一起翻看,随意地问“小妹,有哈好吃的,推荐一下。”
女孩抿抿嘴唇,报了几样特色菜,然后说“我们店的‘蘸汁豆腐’很不错,豆腐嫩,味道纯,又有营养,女孩子吃了可以美容,还不会长胖,点一份吧。”不像介绍其他菜品,一份“蘸汁豆腐”,她用了好多词来形容,口气也有点迫不及待。
“是招牌菜吗?”我抬头问她。她的脸忽然有点红了,摇着头。
“不是的,不过……”她小声说,声音又急促起来,“不骗大家,真的很好吃,可以尝一尝啊。”
我们都笑起来,菜单上,一份“蘸汁豆腐”不过几块钱,实在不是太值得去推荐,就要了一份。
菜陆续上来,包括那盘“蘸汁豆腐”,尝了一口,味道的确不错,不像市场上卖的豆腐那样水,它的颜色也好看,像小时候吃过的农民挑去城里卖的那种老豆腐,蘸的调味汁是韭菜花,也像自己家里做的,味道很纯正。女孩没有撒谎,这道“蘸汁豆腐”虽然不是店中的招牌菜,但的确可口。
这时邻座来了其他顾客,女孩去招呼他们,听到又向他们推荐“蘸汁豆腐”…一
以后,几个同事常常去这家餐馆吃午饭,也常常会接受那个女孩的服务,她已经认得我们,不再刻意推荐了,但总要试探着问上一句一“还要‘蘸汁豆腐’吗?”问完,脸依然会微微泛红。
偶尔会拒绝,但大多时候都会要上一份。这样一道菜,花不了几个钱,又如她所说,女孩子吃了可以美容,还不会长胖。清爽的味道,每天吃也不会厌烦。
也常常听到她对新顾客介绍这道菜,用词更加丰富,说起来更加流畅,只是不知缘故。
那天有同事过生日,过去吃饭,要了个小单间,没想到服务的还是她。她说有个负责包间的女孩请假了,她来代替。
因为有热闹事,那天我们破例要了些贵一些的菜,直到点完她忽然抬起头小声问“今天不要‘蘸汁豆腐’了吗?”
我们先愣了一下,然后都笑起来,成心要逗逗她,我问“为什么总介绍那道‘蘸汁豆腐’?是不是卖多了,你会拿提成啊?”
她的脸霎时红起来,不是以往那种羞涩的红,而是因为着急涨红了,她急忙摆手说“不,不是的,不是那样的。”
“那为什么呢?”同事说,“你要是不说原因,以后我们再也不吃‘蘸汁豆腐’了。”
女孩的嘴唇又抿起来,低着头,沉吟了一小会儿,小声说“我说了,你们可不许说出去。”
得到我们的保证后,她才说:“这些豆腐是我爸做的,韭菜花是我妈做的。我来城里打工,他们不放心,也来了,在城里租了个小房子,做我们家乡的豆腐和韭菜花。我来了这个饭店,我爸就决定把做好的豆腐送到这里来,这样,每天他们都能来看看我。开始老板不想要,我爸说了很多好听的话,老板才答应卖一段时间看看,如果卖得好,就一直要,不好就算了。老板不知道我是他的女儿…”窄小的空间,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下来,只有女孩细细的声音,在慢慢描述一个关于爱和生存的温暖画面:一个沧桑的男人,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和自己的妻子一起每天泡豆子、磨豆腐、做韭菜花,然后大清早骑着三轮车赶到这家餐馆:而他们心爱的女儿不管睡得多么晚,也总会早早起来,假装无意间碰到,帮他们把豆腐抬到后厨,没有人的时候,母亲会飞快取出一些小点心,或者水果,或者换洗的衣服,塞到女孩手里,而隔一段时间,女孩会塞给母亲一些钱,是她打工赚来的钱,那些钱他们要攒起来,在家乡盖一栋新房子,母亲还会留一些,做女孩的嫁妆……
女孩不再说话,怯怯地看着我们。好半天,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最后是过生日的小何打破沉默,说:“今天是我的生日,请大家每人吃一份‘蘸汁豆腐’。”
女孩诧异地看着她,慌忙摆手说:“别别……姐姐,豆腐吃多了会腻的。”
“小妹,我们爱吃。”小何说,“真的爱吃。”
我们跟着附和,然后催她:“快写上啊,一人一份。”
女孩站在那里看着我们,拿起笔去写,眼泪却忽然掉了下来。她边擦眼泪边不好意思地笑,擦完眼泪,拿着单子跑了出去。
从那以后,每次去这家餐馆吃饭,不管见没见到那女孩,我们都会主动地首先点一份“蘸汁豆腐”,并告诉所有熟识的人,如果去我们单位对面的那家餐馆吃饭,请一定要点一份“蘸汁豆腐”。因为那盘豆腐里,装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第268篇、儿子与母亲的谎言情感故事

孩提时,儿子张着小手对母亲说:“妈妈,我腿疼。”母亲急忙抱过儿子,问:“乖,哪儿疼?”儿子在母亲的怀抱里,蹬了蹬小腿说:“噢,不疼了。”但刚把他放下,他就嚷:“又疼了。”母亲明白了:儿子原来是想让她抱。年轻的母亲抱着儿子,亲着他的小鼻头说:“坏宝,还骗妈妈呢。”儿子在母亲的怀抱里,一脸得意地笑。这是孩子对母亲撒的第一个谎。 <>>
少年时,儿子对母亲说:“妈妈,老师又要资料费了。”母亲把压在枕头下的一沓钱拿出来,放到儿子手里。儿子接过钱,飞快地跑了。在烟雾缭绕中他看见了母亲的脸。母亲没有打他,也没有骂他,只是低声说:“孩子,看看你手里的那沓钱。”他摊开手,看着母亲给他的钱。那些钱有新的有旧的,都被母亲叠得整整齐齐,面额最大的也不超过两元,都是母亲起早贪黑卖小吃甚至捡破烂挣来的。看着那沓钱,悔恨的泪水自他眼中潸然而下。他要钱,根本不是交资料费,而是为了抽烟。这是他对母亲撒的第二个谎。
青年时,儿子在信中说:“妈妈,这个假期我不回家了,我在这儿找到了一份家教,我想在这儿打工。”开学了,黑瘦的儿子站在学校的公用电话旁对母亲说:“工作挺轻松的,每天只需上三个小时的课,能挣五十块钱。这一个假期,我挣了一千多块钱,这学期,您就不用再给我寄生活费了。”电话那端,早有泪水顺着母亲满是皱纹的脸颊流下来。母亲已从儿子的同学那里打听到:儿子整个假期都在一家建筑工地做小工,每天要干十多个小时。这是儿子对母亲撒的第三个谎。 <>>
中年时,儿子早已成了家,母亲也老了。母亲病倒了。病床前,儿子说:“妈,您的病一定能治好的,您就安心治疗吧。”其实母亲患的是癌症,晚期,医生说至多能活三个月。这是儿子对母亲撒的第四个谎。
母亲却说,自己不习惯医院的环境,如果再让她待在那里,她宁愿***。无奈,儿子只好把母亲接回家,保守治疗。在家里,母亲天天都是一副很快乐、很满足的样子。儿子也悄悄地松了口气,能让母亲按照自己的意愿度过最后的时光,这样,也很不错。母亲去世三年后的一天,儿子见到为母亲治病的医生,讲起母亲。儿子说:“还好,我的母亲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她患的是癌症,在她最后的时间里,还算快乐。”医生对他的母亲印象很深。他说:“我对你的母亲真的很钦佩,她在被确诊的时候就坚持让我告诉她自己的病情,然后坚持不住院治疗。在家里疗养期间也不让我用最好最贵的药。她说你的公司因为缺乏资金都快倒闭了,她不想让你为了她的病,再背一大堆外债。她的快乐,也是为了让你相信,她在家疗养同样很好。你的母亲,真的很爱你。”听完医生的话,儿子泪流满面,原来母亲早已知道自己的病情,她是替儿子着想,才谎称自己不习惯医院的环境,坚决不要住院治疗。
其实,撒谎,儿子永远比不过母亲啊!因为,母亲是宁愿牺牲自己来换取孩子幸福的。世上没有人比母亲更爱孩子。
第269篇、感人故事:梦之翼情感故事
感人故事:梦之翼

作者: 番茄炒豆芽
又是一个如此幸福,如此默契的画面出现在我的脑海,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看着你们一展无遗的笑颜,我竟觉得是那样的知足。每一次相约电影院,手挽着手在晚风之中互相搀扶着,嬉闹着走过每一个路口,高跟鞋发出噔噔的声响,配合着这爽朗的笑声、嬉闹声,好似一首曲子,动听极了。我们互相诉说着对未来的执着,对梦想的追求,对青春的不悔,字字句句都是对内心独白的特写。此刻,我多想有一架相机,记录下这美好的瞬间,我将永远珍藏,这将一直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我开心极了。
突然,爆发出激烈的争吵声,笑容如此温暖的容颜竟变得狰狞可怕,一片嘈杂,混乱不堪。真的好怕,这并不是我想要的,挣扎着蹲下身,堵住耳朵,仿佛能堵住这源源不断的吵闹,身后是无尽的深渊,脚下一滑,周围便是无尽的黑暗,噩梦惊醒的我环顾四周,依然是我这小小的天地,远处似有似无的灯光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呆呆的坐在床上,手捧着一本已然泛黄的旧书,思绪不自觉的飞回到一年前…曾经初次见面的我们一见如故,都保留着对这个世界的善意纯真,稚嫩的脸上散发出青春的味道,来自五湖四海的我们逐渐成为无坚不摧的组合。腻在一起诉说着对彼此的眷恋,用相机记录下每一个微小的感动,永远的保存,纵使时光遗忘,也不会磨灭我们在一起的印记。
我们曾互相承诺着一起告别单身,进行一次家庭大聚会;我们曾互相承诺着要做彼此的伴娘,要将这份友情进行到底;我们曾会记着彼此的口味,彼此的喜好,讨厌的,忌讳的…你不吃香菜,我们便帮着你将它挑出;你不吃蛋黄,我们便帮着你将蛋清完整剥下;一边感叹着技术的高超,一边夸耀着自己的心灵手巧,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将故事演绎的淋漓尽致;我们曾因为一个人的喜好,而成为我们集体的喜好,曾因为一个人的忌讳,而成为众人的忌讳;曾经的曾经,一个眼神就可以完全明了,一句话语完全不用全部说出,在你刚要说出口的一瞬间,我们便可以接着它继续进行,然后我们互相微笑,就是这样的心有灵犀,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心温暖。
可是仅仅是一年而已,我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我们,也许是这复杂的世界,也许是自己的内心,不似当初那般明净,无论什么原因,我们终究是变了,变了就是变了,再也无法回到当初,就像一句话,钟表可以回到原点,却回不到昨天!曾经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不得不说,我胆小,我懦弱,我害怕,我甚至不敢开口去问,.只是在心里默默地祈祷,希望一切如旧,也许真的是自己太天真了。
夜很静,静的能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我真的好难过,面对这一路走来的变动,深感惋惜,现在的我们已然没有最初的情怀,每天都在一起的不一定是朋友,可能什么都不是,我想我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自己永远都不要懂,这样你们可以一直在我身边,我们还是我们,谁也不曾改变,依旧是最初的美好,可是,就是这样的事与愿违,变了就是变了,再也回不去了,我们都承受了生活重重的一击,并且无力反抗……也许,什么都没有变,一切都还是最初的模样,只是因为我们长大了,成熟了,看待问题的眼光视角发生了变化,才导致现在的样子,走到这一步,已成为必然。
一阵困意袭来,抬头看看,竟已是凌晨,慢慢的合上书,渐渐地进去梦乡,我想,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故事中的主角,但绝不可能是我,
在梦里,依旧是手挽着手在晚风中互相搀扶着,嬉闹着,依然是熟悉的路口,远处有笑声,高跟鞋的噔噔声在回响……
第270篇、我就要做你的偶像情感故事

不过,我没有说他,我们的师生关系刚刚建立,硬碰硬,伤了和气不说,这小子也根本不会服我。
刚刚分到初三(3)班当班主任时,老师们就叮嘱我:“这班里有个顶难缠的张柯。人聪明,成绩好,就是很傲慢,总爱跟老师作对。”
没想到我的第一节课,张柯还真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他不知从哪儿弄来五个生僻的古汉语字问我。我念对四个,有一个三声念成了一声,张柯笑着给我纠正。我的脸有些挂不住,但还是硬撑着对大家说:“同学们,今天老师很高兴又认识了一个新字。活到老,学到老,看来虽然你们叫我‘老’师,但我要学的东西还真不少呢!”
同学们友善地笑了。我回头看看张柯,那家伙已经在做数学习题了。我有点火大,简直太不把我这个语文老师放在眼里了。不过,我没有说他,我们的师生关系刚刚建立,硬碰硬,伤了和气不说,这小子也根本不会服我。
放了学,我在教室门口堵住张柯,拿出一个篮球,对张柯说:“听说你喜欢姚明? ”张柯梗着脖子:“中国人有不喜欢姚明的吗? ”我笑了,说:“那好,我想跟你比一比,转球,看谁转的时间长。”
张柯很不屑地瞅了一眼我的手:“老师,别逗了,就你那手还转球。”我注意到这是张柯第一次叫我老师。我说:“你知道骄兵必败的道理吗?你就说你敢不敢比吧? ”
张柯只犹豫了一秒钟,说:“好。”我说:“周五放学,小球场见。”
那么久没摸篮球了,我还真得好好练练。我从其他老师那儿打听到张柯喜欢篮球,喜欢那个玩篮球的周杰伦,我想我可以把这狂小孩拿下了。张柯不知道我在大学里是篮球队的篮球宝贝,耍两下篮球,还是难不倒我的。不过,我那几天每晚都在转球,手指尖磨得生疼。跟我一起住的老师说:“至于吗,他狂,别理他就是了。”
那哪行啊,他捣乱,我的师道尊严何存啊?
周五,我到小球场时,张柯很酷地穿了套篮球服在等我。我二话没说,把篮球递给他。他一开始,我按下了秒表。3分29秒,成绩不错,我给张柯鼓了鼓掌。
我准备好,喊了开始,轻轻一拨,篮球就在我的指尖上滴溜溜转开了。篮球应声落地时,我看了张柯一眼:“多少?”“4分11秒。”他的声音有些抖。
我捡起篮球,说:“老了,我最高纪录是5分多的。”张柯突然问我:“为什么要跟我比这个?”我瞅了他一眼,说:“想当你偶像啊! ”
张柯很没礼貌地来了一句:“当你的老师得了,想得美。”我笑着说:“你以为我比不上那些歌星、球星啊?我的绝活儿多着呢,不信咱俩继续比。”
张柯说:“比什么? ”
比背圆周率啊,比背古文啊,比当场写作文啊,比唱周杰伦的歌啊!我看到那孩子有点傻,接着说,“我还可以跟你比跑3000米,信不信,我能超你三圈。”
张柯居然笑了,他说:“还真有你这样当老师的啊? ”
“当然啦,我就是想当你偶像,谁叫你那么骄傲的?你也可以说个你最拿手的绝活儿,我来挑战一下。”
张柯在我面前收敛了很多,不再扬着头跟我说话,也不在我的课上做数学题了。只是,偶尔还犯那么点倔,很瞧不起别的同学。学校里举行知识竞赛,安排他和另两名女生搭档,先是两个女生来找我,说不干了,张柯总是说她俩笨,什么都不知道。我知道张柯老毛病又犯了。果然,没多久,张柯也撅着嘴跑来找我说:“她们连十大元帅是谁都不知道。还参加什么知识竞赛? ”我说:“你知道就行了呗,难道你什么都知道?那你给我说说《红楼梦》第36回的题目。”
张柯撅着嘴站在那儿的样子挺可气也挺可爱的,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你一定懂。更何况,你再优秀,也是要跟别人合作才能做大事的。易中天讲的三国知道吧,刘备之所以以弱胜强,就在于他会与人合作。老师相信你们。”张柯点了点头,回去准备了。我冷眼观察他们,张柯不再不耐烦地训她们说这都不会了,而是积极地帮她们找资料。
那场知识竞赛,三个选手表现得极为出色,尤其是张柯。下来,我敲了敲他的脑袋:“得了冠军,又该翘尾巴了吧? ”张柯嘿嘿地笑了,说:“老师,我哪敢啊?我可怕你跟我PK。”我笑:“知道就好。”
现在,张柯成了我最得力的助手。他说他是金粉,金老师的小粉丝。哈哈。
第271篇、师德微故事:是他们托起祖国的明天情感故事

师德微故事:是他们托起祖国的明天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句话不知道激励了多少老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辛勤付出,他们兢兢业业、勤于奉献、淡泊名利、默默耕耘,用自己最大的热心、爱心与耐心为祖国培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栋梁之才。而我们二十九中就有这样一批优秀的老师。
先说说我们学校的领导,作为一校之长,带领所有教师一起,营造出融洽和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具亲和力。他平时要求教师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要求我们教学要有新思路,学习要有新方法,质量要有新提高;课堂上要求“多激发学生提问,多给学生自主学习,多让学生合作探究”。
再说说我们的年级组长,他积极培养年轻教师的业务能力,组织开展赛课活动,优化课堂教学,形成教师自己的教学风格与特色,使教师们得到尽快提高。(www.limaogushi.com)同时,他还对整个年级的学生特别关注,时常给班长或不同层次的学生开会,力求营造出最好的学习氛围,挖掘出学生的最大潜力。为了我们的学生能够考上理想的学府,更为了我们的学校有一个美好的明天,他的付出实在太多太多了。
此外,可以说学校的每一个老师都是我学习的榜样。就拿语文组闻艳红老师来说,她的身体非常不好,但她仍然奋斗在一线。前不久的一天夜里,她感到腰部隐隐作疼,一夜辗转难眠。到了早上,她拖着病体忍着疼痛来到了学校为学生上早读。没多久,学生发现她脸色越来越白,浑身发抖,接着就昏倒在了教室里。孩子们吓坏了赶紧去找值班领导。闻老师被救护车送进了医院。听到这件事时,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她身上的无私奉献精神。“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是她的真实写照。
还有我们班的班主任马老师,曾经我们班的刘成洋同学想要转学,他和我一起去做思想工作,看到他不厌其烦的去和学生沟通,和家长交流,并利用自己丰富的教育经验为他们打开彼此的心结时,我内心深深的感动着。当看到他像一位慈父一样把学生搂在怀中,任他痛哭流涕发泄悲伤时,我才发现老师们更拥有一颗博爱的心,在他心中,每个学生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因他们的高兴而高兴,因他们的悲伤而悲伤,时刻准备着为他们撑起一片灿烂的天空。
从他们身上我明白,“学高为范,德高为师”。 在我们的校园中还有许多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淡泊名利的“孺子牛”,她们英姿焕发,豪情万丈,始终在平凡中坚守一方净土,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我相信,有他们的存在,我们祖国的将来会更加美好。
第272篇、江南女子和江北汉子情感故事
知道你是一个江南的女子!
知道你是江南女子的人是个江北的汉子。
这个江北的汉子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逼着走进唐诗里的江南。那时候唐诗里的江南有很美丽的日出,有红胜火的江花,有绿如蓝的春来江水……却唯独没有你这样多情的江南女子?
当然,那时候的江南的女子还应该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姑娘吧?就像江北的汉子那时候还是个小男孩一样,还读不懂“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还有情!”这样的诗句。
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在大学里相遇了,就象注定要走到一起的二只蝴蝶儿。
他们一起在大学校园里飞呀飞的,飞成了学校里最美丽的风景,叫学校里的花呀草呀水呀的都羡慕不已。
草长莺飞的季节,江南的女子向江北的汉子发出了邀请,说是江南多雨的天空渴望有野性的阳光;说是江南多水的河流需要太多太多勇敢的舵手;说是江南撑着油纸伞的小巷正流行雪村……总之是一千个借口,总之是一万个理由能够打动那个江北的汉子。
江北的汉子哟,瞧你那得意的样子:“其实,江南和你一样都是我做不醒的梦!”于是,江南的女子就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了。
白雪纷飞的时候,江北的汉子也向江南的女子提出了请求,说是江北的雪好美好美,轻飘飘的就像月光轻洒,落到手里会化作一滴惊喜的泪;说是江北的冰雕好美好美---是不是江北的汉子嘴巴很笨,只会用这一个词,可以让你彻底的把江北看透,看透那最冰最冷的江北汉子,刀砍不烂斧劈不破的汉子,只要给他一些温暖他就可以为你化成一摊水;说是江北的白桦林好美好美,就像是插在原野上无数巨大的蜡烛……总之是一千个理由,总之是一万个借口可以诱惑这个江南的女子。
江南的女子哟,瞧你那如痴如醉的样子:“其实,江北和你一样都是我唱不完的歌谣!”于是,江北的汉子就真的软软地化成一摊水了。
这就是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这就是江北的汉子和江南的女子!
再后来,江南的女子和江北的汉子住进了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城市的同一条巷子,同一个巷子的同一个屋檐下面……
那个城市就叫上海,是浩浩的长江打的一个美丽的蝴蝶结吧?
而在那首很好听的《江南》的优美旋律里,一个女子正坐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如痴如醉地聆听那个永远也听不厌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住在北方的男孩,每次和外婆一块去江边玩的时候,都会缠着外婆给他讲江那边的事情。
“外婆,好外婆告诉我那边是什么地方?”他用他的小手指着江水滔滔的那边问。
“那边是江南。”外婆抱着他一边拍着他一边哄着他。
“江南远吗?”
“远。”
“那我能去吗?”
“能,等你长大了就能过江去了。”
“外婆和我一起去吗?”
“不,外婆老了不能去了。那边有花一样漂亮的女孩子等着你呢!”
“女孩子比外婆还漂亮吗?”
“是啊,比外婆漂亮也比妈妈漂亮。”
“等我长大了过江去,给外婆带好多好多漂亮的女孩子好吗?”
“好,那我就有好多好多的孙媳妇了。”
“孙媳妇好吗?”
“好!”外婆哄着他一直到他美美地睡在她的怀里。
后来,那男孩子长大了不再缠着外婆到江边去了,但在他的梦里常常会有江南的女子摸模糊糊的冲着他笑呢,直到有一天这个女子坐在他的怀里了,他才恍然大悟:江那边并不远,也就一根红线的距离!长江就是那根红线吧?!
听故事的那个女子含着泪扭过头来,正是你这个江南的女子!
第273篇、五千桶井水情感故事

帮人提水,是她每天放学后的“必修课”。初二那年的一天,当她看到年迈的庹奶奶拎只瓦罐,挪着一双脚去井旁打水的时候,心不由得揪了一下。庹奶奶是村里的空巢老人,儿子媳妇都在城里打工,孩子也接走了,只剩下她一人艰难度日。要命的是,她家离水井远,庹奶奶年纪大,提一罐水非常吃力。那么小小的一罐水,老人能凑合着用上两天。她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暗自决定每天帮庹奶奶提水。哪知一桶清亮亮的水刚倒进水缸,好心的奶奶非要塞给她一块钱。她惶恐得连连摆手,坚持不要。庹奶奶慈爱地说:拿着吧孩子!我儿子每月都寄钱回来呢。我不缺钱花,缺的是像你这样能帮我解决实际困难的好心人呀。以后,你在不上课的时候都可以来帮我提水,我会按一桶水一块钱给你发“工资”。
听了这话,她又惊又喜。从庹奶奶手里接过来那一块钱,眼睛里倏地涌出了泪花——她上学正需要零用钱。
她是个不幸的女孩。不到2岁时,父母的生命就被一场残酷的车祸无情地夺走了。是村里一位54岁的好心老汉收养了她,从此她与养父相依为命。6岁那年,养父把她送进了学校,懂事的她十分争气,学习成绩在班上一直都是第一名。
但是,厄运似乎并未结束。在她上到5年级时,养父生了一场大病,花去了一大笔治疗费用,还需要长期吃药治疗,再也无法下地干重活儿了。家里没了生活来源,也无法供她上学了。11岁的她只好暂时辍学,经人介绍到县城一户人家当保姆,做一些照顾小孩、洗衣服之类的简单家务,每月100元工资。在这段当保姆的日子里,她没有放弃看书自学。她一心想攒够了钱,仍回到村里和同学们一起上课。3年后,她带着自己赚来的3000多元“工资”回到村里的小学,通过一年的学习,以全班第一的成绩考上了镇中学。
上中学后,她的成绩一直排在班上前10名。为了省钱,她常常一天只吃2顿饭,一个月的生活费还花不到100元。尽管如此,买学习用品还是需要一些零花钱,养父看病吃药也需要钱。她本想义务为庹奶奶做好事,没承想却为自己找到了一条赚零花钱的门路。
从那以后,不管风吹日晒,她放学回到家就开始帮庹奶奶提水。为了把水缸装满,好让奶奶一周都不缺水吃,有时一天要提上五六次。后来,村里越来越多的老人都希望她能帮他们提水,并按庹奶奶的标准支付费用给她。5年时间里,她帮村里的老人们提了5000多桶水。靠提水赚到的钱,除了给养父买药之外,也让她顺利读完了3年高中。
她的名字叫陈维。今年高考,她正常发挥,以581分的成绩考上重点本科,填报的是免学费的师范专业,但上大学的路费和日常花费,仍要靠自己想办法解决。当大多数的准大学生,都因考了高分在家享受父母百般宠爱时,她又在江北绿叶义工的帮助下,走上街头卖报筹措路费。
她的事迹被当地媒体披露出来后,许多热心读者纷纷给报社打电话,要求见一见这个身世可怜的女孩,都想伸出援手帮她一把。可出人意料的是,出现在大伙面前的她,脸上始终挂着从容而又淡定的微笑。她并没有娓娓讲述自己的不幸身世以博取同情,而是用十分镇静的语气说:虽然我从小遭遇横祸父母双亡,老天却赐给我一位善良的养父;有人说是养父的病拖累了我,可我觉得那是老天给了我回报他的机会。的确,我每天帮人提水赚零花钱很辛苦,可好心的老人们支付给我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他们发自内心的缕缕关爱呵!送去一桶清亮亮的水,换来一份纯朴朴的爱。这爱,如同甜甜的井水般清醇甘冽,不涸不竭。都说生活是一眼苦水井,我很幸运,淘出来的却是一股股甜水。
那一桶桶清水会永远记得,我跟庹奶奶和邻居们之间的浓浓情谊。这是多少金钱都买不来的,更是我努力奋进的源源不断的动力。这种动力,会陪伴我一生!
一番话,娓娓道来,在场的人无不肃然起敬。
第274篇、现代爱情故事:恰好错过了你情感故事
作者: 韩倚风

1.重逢是泪
袁清再见到丁佳,是在办公室的楼下。
5A级的写字楼,满是跨国公司的中国分部或办事处,地下停车场永远车满为患,所以就连道路两边也停得满满当当。
那天跟同事一起加班到繁星满天,她急着赶地铁,匆匆搭电梯下楼。刚出写字楼,就一眼看见了他。
他把车停在路边,一个人靠在车门上抽烟。烟头明明灭灭,映出他稍显忧郁的面颊。
袁清的心猛打了个颤,大脑忽然一片空白,不知道该上前打招呼,还是悄无声息地走开。
三年两个月零九天。这是距离上次见到他的天数,袁清以为自己淡忘了,却没想到仍能在瞬间反应出这个数字。
但他还能记得自己吗?
她犹豫着,怀疑着,欲行又止。就在那时,丁佳微一抬头,目光便落到了她的脸上。
一怔之间,她想他已认出了自己。但他却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并没有要跟她相认的意思。
袁清想,能在茫茫人海中不早不晚地再次相遇,也许这是上天给予自己的又一个机会。她错过他一次,为何要再错过第二次?
她主动向他笑笑。他迟疑一下,在垃圾箱上摁灭了烟头,终于向前走来。
却并非迎向她。
"丁佳!"身后蓦地响起女性的声音,袁清转过脸,发现满面笑容朝他飞奔而去的正是自己的同事何云。
她怔在原地。早听说何云快结婚了,但她永远也不可能猜到,对方竟然就是丁佳。一晃眼物是人非,唯有她还执着地固守一方。
"等很久了吗?抱歉,今天公司实在太忙……"何云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丁佳怀里絮絮叨叨,而他默不作声地为她拿包开门,殷勤周到,眼角眉梢的宠溺叫人看了心疼。
一转脸,何云终于看见了袁清,向她挥手:"小袁,你是要去搭地铁?我们送你一程吧。"她这才回过神,勉强挤出笑容:"不了,谢谢。我想先去吃点东西,你们先走。"何云没再多劝,她一颗心全扑在即将到来的二人世界里,哪还能看出袁清的异样。挥手道别后,她轻盈地坐进副驾驶座,开始兴奋地对丁佳说着什么。
他挂挡、倒车、调头,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绝尘而去的前一秒,他终于望向窗外的她,微一颔首。
袁清努力让自己笑得自然点,不争气的眼泪却还是夺眶而出。
2.心花曾开
袁清曾经是个上不起高中的孩子。山区本就贫穷,她又是女孩,父母想让她念完初中就回去打工赚钱,可是她不甘心。同年级里,她的成绩最好,老师们都说她肯定能考上重点大学,跃入龙门,出人头地。
然而前提是,她必须有钱交学费。
父母说得很清楚,不会再为她上学多花一分钱。好强的袁清靠勤工俭学勉强攒下生活费,然而每学期几百块的学费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老师帮她把资料登记在了省里的一个贫困学生资助项目里。再后来,通过那个项目平台,袁清收到了好心人资助的第一笔学费。
没经历过穷途末路的人,不会理解她当时的感激涕零。对方也许只是举手之劳,却能改变她的一生。期末考试,袁清又是全年级第一,(www.limaogushi.com)她一笔一划地在信纸上写下对资助人的谢意,连同自己成绩单的复印件,一起寄了出去。她想让对方知道,他没有资助错人。
很快,对方就回复了,写来满满的期许和鼓励,他还说要一直资助她到大学毕业。那个人,就是丁佳,刚进入某家外企开始打拼的职场新人。因为同样是受到好心人资助才完成学业,他刚一工作,便开始帮助跟过去的自己处境相同的人。
茫茫人海中,丁佳选中了袁清。但若没有袁清那一封接一封洋溢着青春热情的来信,他也许永远不会到她的学校看望她。
那天袁清走出校门,看见丁佳时吃了一惊。她本以为他是个成熟稳重、胡须满脸的中年人,谁知竟阳光帅气得如同邻家哥哥。他给她带了书、文具,她不停地说着谢谢,羞涩又文静。
最后他忽然又从拎包里拿出一个可爱到爆的小熊玩偶,她惊喜地跳起来,惹得他哈哈大笑。
袁清的心也随着他的笑声激烈地跳动着,虽不是春天,但她觉得似乎有花儿就此怒放了。
3.窥探幸福
"哎,小袁,"第二天中午休息时,何云忽然有些神秘地凑过来,"想问你个事。"袁清顿时有点不知所措。
是丁佳向她提起自己了吗?是自己昨晚的反常被她察觉了吗?她如果问起自己和丁佳的过往,又该如何回答呢?
看见她的表情,何云有些羞涩地笑笑:"我也知道突然这么问有点冒昧,不过……"她向周围看看,继续说,"昨晚你看到的那个,是我未婚夫。我们想五一结婚,但是我的小姐妹只能提前两天赶过来……公司里跟我比较熟又还没结婚的只有你,我想,你能不能来当我的姐妹?"呵呵,简直是现实版爱人结婚了,新娘不是我。
袁清碍不过情面,还是答应了。
其实仔细想想,由始至终不过是她一厢情愿。他只把她当成救助对象,她本就不该对他心存幻想。可是那一封封书信,一次次电话,留存在记忆里挥之不去。除了家人,他就是她最亲密的伙伴。
也许,帮他和何云筹备婚事,就是自己所能给予他的一份回报。
周末,袁清陪何云一起上街选购婚礼用品。何云很兴奋,每一样都要货比三家、力求完美,从清晨直逛到日落西山,袁清毫无怨言。
最后她们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刚装修好的新居。
何云进门开灯,袁清怔在门外。房间不算大,但布置得格外温馨,电视柜上两个并肩而坐的小熊玩偶,瞬间让她想起往事。
曾经,她以为自己有一天会当上这个家的女主人,在她的梦境里,在她的心底深处。
"快进来呀,顺便帮我看看装修得怎么样。"何云见她发呆,把手上的袋子向沙发上一丢,伸手把她拽进门去。
第275篇、你是谁的宝贝情感故事

隔壁新搬来一家人,带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真没见过那么难看的孩子,塌鼻子小眼睛不说,歪斜的嘴角永远搭拉着往下淌口水。有时在电梯里遇见了,礼貌地打声招呼,真的不愿多看一眼。只有小孩的妈妈,从来都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一会儿哦哦地逗逗,一会儿叭叭亲两口,眼睛里全是甜蜜,好像她怀里抱着的是个天使。 []
跟一个有着真正天使样小孩的朋友说起这件事,朋友笑了,她说,再难看的孩子,也是妈妈的宝贝,总有一天你会明白。可是,明白什么呢?难道总有一天我们必须以丑为美吗?
不多久我被安排去南京学习,到了那儿才发现女友的男友也在一个学习班,赶紧打电话汇报,她在电话里乐不可支,说好呀好呀。我奇怪有什么好的?她说你帮我把他盯紧些,课余你们肯定是夫子庙、秦淮河、莫愁湖地转悠了,可别让他瞎跑。哪天他要是找你们班的漂亮什么的,你可得当机立断给我盯住了。
听着她在电话里的种种担心,心里是大大的奇怪:她那男友,年纪偏大就不说了,个子也不高,薪水也平平,长得更平平,有什么必要紧张成这副模样?在我看来,女友嫁他,怎么都是下嫁了。
大概听出了我语气里的不屑,女友再三强调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以放松警惕,最后她来一句“他的好、他的魅力我知道”。我狐疑了半天反应不过来。
后来几天我常常留意女友的那个宝贝男友,和那个丑丑的小孩一样,实在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点的“宝贝”样。真叫人不懂呀。 []
认识现在的他时,隔壁家的小孩已经满地跑得欢了,还是难看。女友也嫁了,守着那个平平的宝贝男子,每次见到都是一脸幸福状。
他每天要在电话里问我的一日三餐,算计我睡眠的时间。有时烦不胜烦,我说,你不要管我吃什么睡多久好不好?他好脾气地笑笑,说我是需要监督的人,说只有这样,我才能活到老,而我活到老对他意义重大。平日和朋友活动,他总说怕。问他怕什么?他说老觉得谁见了我都会眼前一亮都会心动。我没有虚荣到不知道自己真的就是那种走在街上就看不见的人,他说他也知道自己这样想不太合适,但,他无法控制。所以,他出差时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聚会,他会为不能夜里来接我而焦急万分坐立不安,打电话给我身边的朋友,让她们一定要送我回家。女友在电话里故意逗他说,都是成年人了,这样紧张是不是太过了?
他怎么说?女友说,他说你光彩照人呀,黑夜里看你走路的姿态都美丽,请一定要陪伴你左右送你回家。
女友使劲笑:想想你,除了一张和舒淇一样大的嘴,哪有什么突出的地方?听他的口气,那我们今晚要搞辆装甲车来,送蒙娜丽莎回家。 []
我却半天没有出声。自知平凡如我,生命如秋虫,能被一个人当作手心里的宝,那应该是爱吧?终于明白,再丑的孩子,都是妈妈的宝贝;再平凡卑微的人,都是爱的宝贝。
等到老去的那一天,问问自己,谁曾经是我们的宝贝?我们又曾经是谁的宝贝?这一生,你是谁的宝贝?
第276篇、桂花香,香到忧伤情感故事

去食堂打饭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往后面伸手:“秀秀,把饭盒拿来!”见没有回应,才猛然想起身后已没了秀秀。
班里谁都知道,我与秀秀是最好的一对姐妹。我们一起吃食堂,一起去图书馆看书,早晨还一起到操场上跑步,就连课间休息时上厕所,也是约好了同去。
一切都像做梦,清醒过后,才发现全都不存在了。那些曾经的友谊,只是过去的美好。而现在只剩下忧伤。
我嫉妒她了
我是在那天上网时,突然想打开秀秀邮箱的。她的邮箱里,有什么我不了解的秘密?记得她以前跟我说过,她的幸运数字就是她的生日,我输入了她的生日号码,邮箱居然被打开了。
里面的内容很乱,似乎没有秘密,但翻到第二页时,我看到一张照片。那张照片让我愣了好久,是她和张雪亮的,帅气阳光的男生,拥有一双童话男孩才有的干净澄澈的眼睛。她和他脸挨脸,彼此笑得很甜蜜。
张雪亮是秀秀的好朋友,可看到这张照片时,我便猜想,他们在恋爱吗?于是紧张起来,秀秀也知道,我暗恋张雪亮已一年了。她一直劝我别把心思告诉张雪亮,可她自己呢?
我心里不由生出了恨意,像是最心爱的宝贝被歹毒的巫婆抢走了似的。犹豫许久,才颤抖着手将那张亲密照复制,贴在了学校网站的论坛上,并且附上了主题:看我们这一对,多亲密!
谁都能想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有些害怕,有些后悔,但学校网站的帖子是发布之后就无法修改和删除的,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惨烈的意外
第二天去教室时,我像做了小偷一般,悄悄溜进去,经过秀秀的课桌,秀秀笑着问:“昨晚没睡好啊,你脸色很苍白呀!”我不敢抬头看她,点点头,就急忙坐回了自己的课桌。
下午,同学们之间就有了关于秀秀的议论,甚至有大胆的男生走到秀秀面前:“看不出啊,平时正经的你居然也在早恋!”秀秀一脸茫然,第一堂课后,班主任就把秀秀叫到办公室去了。秀秀回来时还在哭鼻子,我走上前问她:“怎么啦,老师说什么?”秀秀边哭边说:“老师居然说我和隔壁班的张雪亮早恋,还说我不知羞耻,把照片贴到了学校网站上向同学们炫耀……老师说我态度恶劣,影响极坏,要我向全校师生公开检讨,还要叫家长……”我傻傻地站在一旁,心里惶恐不安。
后来秀秀出事了。老师说她进医院是一场意外,出了车祸。可我从***那里得知,秀秀其实是割脉自杀!她还写了一封遗书:“我用死来证明,我和张雪亮之间是清白的!”
我去医院看望秀秀时,秀秀的脸苍白如纸,她有气无力地问我:“你现在知道我和张雪亮是清白的了吧?”她应该猜到那张照片是我发的,因为,只有我才可能打开她的邮箱。
秀秀要转学了。换一所学校重新开始,或许是她最好的选择。那天放学,我在校门口拦住秀秀,秀秀看着我,紧咬着嘴唇,最后狠狠地丢下三个字就快步跑了:“我恨你!”
张雪亮变了,像换了个人似的。那次我们两个班同时上体育课。我看见他坐在篮球架下,耷拉着脑袋看天。他以前酷爱篮球,可现在怎么不与同学打篮球了呢?我知道是因为秀秀,他才变成现在这样的。
我鼓足勇气走到他旁边,递给他一瓶矿泉水:“喝口水吧。”他看我的眼神仍然很明亮,嘴角划出微笑的弧线,说:“谢谢!”我看着他,心里对秀秀的愧疚增加了几分。很显然,秀秀没有把我的事告诉他,是不想破坏我与他的友谊吧。
友谊该如何继续
不久,张雪亮又像以前那样,隔三岔五就往我们班教室跑。下午放学,他还经常在校门口等我,然后与我同走一段路。上体育课时,他还教我玩单杠。可我每次单独与他在一起时,我都会想到秀秀,我的内心开始不安和惶恐,生怕哪一天秀秀把我所做的事告诉张雪亮。
“你有心事?”张雪亮察觉到我脸色的异样,关切地问。
我强挤出一丝笑容,说:“没有啊。”可我的心却痛苦得像刀在绞,如果我没有做对不起他们的事,该多好。
周末,张雪亮约我去了公园。他指着前面的一片树林说:“再过几天,桂花树就开花了,这里将是满树花香,那个时候,你一定得陪我来看桂花呀!”
我心神不定地点头答应。
张雪亮又说:“我们拍张照吧。”然后叫住一个路人,把拍立得的相机给了他。喊到三的时候,张雪亮突然把脸贴了过来,喀嚓一声,一张友谊照就照好了。
我拿着那张照片,手心里渗出汗水。又一次想到了秀秀,她和张雪亮照相时,也是像刚才的情景吧。
第二天张雪亮约我去玩过山车,我没有去,我觉得与他待在一起变成了煎熬,因为秀秀。
桂花香,香到忧伤
得知张雪亮要转学,我不是很意外。或许他也像秀秀一样,需要新的环境才能重新开始吧。要去与他告别吗?犹豫了一整天,最终还是没有去找他,失望的是,他也没有来找我。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你什么时候离校?让我送你好吗?”可他在电话里狠狠地说:“我要报复你!”然后就挂了电话。听筒里传出嘟嘟的忙音,我惊愕得忘了挂电话。我忽然想到与张雪亮拍的那张照片,原来他早就知道我的秘密了。
握电话的手开始发抖,最后我跌坐在沙发上。报复就报复吧,让我也承担一回秀秀所受的痛苦,我想我的心里会好过一些。可是一连半个月过去了,每天我都怀着不安的心情到学校,却从没有听到有关我和张雪亮早恋的流言,上网查看学校的网站,我与他的“亲密照”也没有出现在网上。
有一天下午,班长交给我一封信,是张雪亮寄来的,我到了无人的足球场,才把它打开:
“一开始,我是执意要报复你的。我早就知道我与秀秀的那张照片是你发到网上去的。我始终不明白,你与秀秀是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那样做?我恨你,恨你伤害了秀秀,也伤害了我。我装着不知情,仍然接近你,与你做朋友,只是为了找机会拍一张同样的亲密照,在我转学之后发到网络上,让你也身败名裂,让你也受一回秀秀的痛苦。
“可最后我还是没有这样做。这段日子以来,我发现了你内心的不安和痛苦,我犹豫了好几天,始终无法狠下心来伤害你!
“利用你的同时,其实也利用了我自己!伤害别人的同时,亦在伤害自己!所以,最后我打消了报复的念头,因为我还在乎你,在乎我们之间曾有过的友谊……”
信纸悄然从我的手里滑落,我蹲下去,捂住脸哭了。
好几天,我一度失语。终于打听到张雪亮的新学校,是在城北的市二中。那天我请假去了他们学校,却没有勇气走进校门。
下午放学,我看见张雪亮走出来,他旁边还有秀秀,他们很高兴地边交谈边走路,而我躲在树后,脚像被钉子钉住,无法上前。
我远远地看着他们,看着他们走过那条开满桂花的路。浓郁的香,一直香到我肺腑里的忧伤……
第277篇、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红颜知己情感故事

这个世界上你们觉得有真正的红颜知己吗?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下面有一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大家!他们是在网上认识的。而且也很巧合,本故事属于原创。也可以分享与转载。在此祝大家天天开心。喜欢我日志的和不喜欢的请认真看下!
一天一个男孩子无聊在家上网,突然有一个女孩子加了他好友。女孩子就问你是哪的呀?男孩子没有理那么女孩子。那个女孩子看这个男孩子整天QQ都在线上面就觉得好奇。飞想和他认识一下。男孩子其实挂QQ是为了消除寂寞还有因为某种事情没有了工作干而只能对电脑发呆而已。男孩子的朋友也帮他找工作,但是都被拒绝了。女孩子经常关注男孩子的QQ空间发表的动态,只想知道男孩子心理面到底有什么事情经历过。可是男孩子始终不和女孩子聊天。甚至每个和男孩子聊天的好友都拒绝回复。男孩子后来闲烦就都给删除了。为什么男孩子会这样呢?请往下欣赏!
记得那是一个圣诞节的一天,男孩子下班去他女朋友的单位接他的女朋友。当时说好了的事情。就在很短暂的瞬间男孩子收到了一条短信,当时男孩子傻了。亲爱的这是我最后给你发的最后一条短信了,上面就简单的说了这么简单的话:我们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来找我!当时男孩子马上用公用电话给女孩子打了一个电话问:这也是我最后一次给你打电话,请不要挂断。我只想知道为什么?我们出来见最后一次面,不管结果如何我也要见你面一次。他的女朋友答应了。男孩子一路上都在想为什么?他们处了有5年的感情,就这个莫名其妙的分手吗?他们见面了。当时女孩子还带了一个特别帅气的男孩子很亲密的对男孩子说了一句: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我和你处了5年什么都没有给我,以后我们不要再联系了,女孩子身边的帅哥还骂了男孩子一句:朋友我要是你就钻到墙缝里面,像你这样的男人一辈子也不会得到真爱。男孩子看到这种场景随后愣了一下就说:祝你们幸福。完了转身离开!回去的路上男孩子很伤心,晚上还喝了很多的酒。第二天男孩子醒来下定了决心这辈子不交女朋友了。男孩子挂QQ是为了消遣自己的时间打发寂寞,男孩子还经常发表日志!
女孩子再次和男孩子说道:一个经常挂QQ的人的内心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不知道能否进入你的内心世界,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的事情。男孩子看到后不知道怎么了竟然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真的想和我做朋友吗?女孩子高兴的说我愿意做你的红颜知己,能否介绍下自己呢?事后他们经常聊天。后来男孩子才知道他们以前是在一个高中的,只是不一个年级而已。他们经常视频,后来男孩子被女孩子深深的打动。有点喜欢上了女孩子。但是女孩子说了一句你不可以喜欢我,因为我已经结婚了,我只是想这一生有一位很好的异性朋友。男孩子已经成熟了。这种事情他理解。后来和女孩子说了一句。你愿意做我的红颜知己吗?女孩子竟然答应了。并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因为女孩子喜欢在视频上面看男孩子抽烟还有微笑也想让男孩子抱下。所谓日久生情!
有一天他们见面了,男孩子很帅。女孩子也很漂亮。他们并没有吃饭,只是陪着女孩子一直在逛街。因为晚上别人看不清楚!就这样男孩子在女孩子家楼下的小区陪着她一直聊天。天气很冷女孩子让男孩子做到了她身边依靠。男孩子后来抱着女孩子。大约有半个小时。女孩子很满足,最后男孩子把女孩子送回了家。就这样他们经常的联系。不好的事情不用说了。女孩子的老公知道了非要和女孩子离婚。男孩子很愧疚,影响了女孩子的幸福。后来他收到以前女朋友的一份礼物。是结婚的请帖。这些事情男孩子真的是受不了了。就去找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当他走进他以前女朋友结婚殿堂的时候他很气氛。但是爱一个人是在心理面深深地祝福,而不是得到一生。看到女孩子举办完婚礼连饭都么有吃就离开了!
后来男孩子接到了一封信你是XXX吧。XX已经死了!是男孩子以前女朋友的好朋友寄来的。为什么她当初离开你是有原因的,她得了绝症不想连累你。只想找个人结束这段生活,XX的老公竟然是一个贩卖毒品的贩子。男孩子此刻的心从此真正的深埋了。这么一个情种,这么一个好的男孩子为什么这么命苦。经常和她聊天的女孩子后来也远离了他……
第278篇、【教育故事】约在初夏情感故事
蒋文萍

春末夏初,天气晴好,仍是相约外出游玩的好时节。这不,孩子们盼望已久的外出研学活动,终于在学校领导、老师的精心安排下,如期开展。
当两辆大巴车停靠在校园外,校园内就开始沸腾起来。整队、报数、上 车,井然有序。一坐下,孩子们的小嘴就开始"忙活"开了,我找了后排的座位坐了下来。一路上,孩子们说说笑笑,吃吃喝喝,很是自在。不过也还有几个体质较弱的孩子和老师,仍在这么欢快的氛围中,出现呕吐晕车症状。在车内引起了一点小骚动,不过小骚动最终没能抑制住兴奋的心情。
队伍浩浩荡荡的来到休宁野生动物园。下车、整队,报数、进园、看似井然有序 ,其实孩子的小内心早就迫不及待了。"哇,喷泉""你看,大恐龙""快看快看,美丽的天鹅"……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跟班老师有点顾不过来了。安全第一,老师只有跑前跑后的啰嗦着"跟上队伍!不许乱跑!注意安全……".笼子里,动物们大多都很慵懒,温顺的鳄鱼、烦躁的灰狼、活泼的小猴,酣睡的老虎,美丽的孔雀,还有失踪的大熊猫,多多少少让孩子有点失望。后来得知马上有场动物杂技表演,孩子又兴奋了起来。表演场内,解说员激情的解说,动物们的精彩表演,赢得了孩子的阵阵掌声。
最能吸引孩子眼球的莫过于游乐场那些游乐项目。旋转飞机、海盗船、碰碰车、蹦蹦床,收费的,不收费的,孩子们争先恐后地挨个的玩,谁都不甘心自己落下一个项目。老师们就这么看着着孩子,脸上没有了严肃,只剩下一脸的慈祥。有的老师打趣的说"瞧,这帮小鬼头就像刚放出笼子的小野兽,性子野着呢!""那是的,孩子们难得出来一趟,今天不野个够是不打算回去的!"
看着同事们有说有笑,跑前跑后,不亦乐乎的场面,让我想起了十几年前那次外出研学。同样的季节,同样的场地,不一样的是同行的人。那时候,我还在村小教书,有三个同事,都是四十多岁的老民师。同事们对我都非常照顾,可年轻的我,总羡慕外面精彩的世界,总想着飞出去。在跟老同事们聊家常的时候,无意透露出想出去看看的想法。于是几个人一合计,准备带全校20多学生去一趟动物园。那时候的我们激情满怀,所有的工作准备好之后,就出发了。那是我初为人师的第一次小旅行,孩子和老师都是开心的。
时间过的真快,转眼间18年过去了,当年的同事们都已退休 ,那所小学也因没有学生而关闭多年。我偶尔也会经过看看:办公、闲聊、烧饭、种花、除草……那些场景仍历历在目。如今的校园,用"面目全非"来形容是不为过的,但我知道,改变的是它的容颜,永远不改的是那份纯朴、善良、敬业,我想我会保留着这份美好,让它伴随着我一直走下去。
这次研学是开心的,一张张天真灿烂的笑脸,一双双好奇求知的眼睛,一缕缕汗水浇透的秀发就足矣证明。这次研学又是暖心的,有可爱的孩子相伴,有可敬的同事相随,还能相遇多年的挚友,让我再一次收获了暖暖的幸福和甜甜的回忆。
回程的路上,孩子们都睡着了,车上异常的安静。窗外的景在我的眼里一闪而过,不曾留下痕迹。此刻我很想知道,孩子的脑海里,睡梦中,是不是已经装满了值得留念的"景"?这些"景"会在他们心尖留下烙印吗? 当看着酣睡的小脸,我又不想去打扰了。只想轻轻的问一句:"孩子,下个初夏,我们还约吗……"
【作者简介】蒋文萍,柏溪中心学校一名数学教师,在闲暇之余,喜欢用稚嫩的手笔,朴实的语言,记录下生活中的点滴感悟与遐想。
第279篇、爱情十分之一诺言情感故事

她与他分手时,他最后一次约她去那个常去的酒吧。在一场淋漓尽致的酒后,她醉了,她听见他说我会等你十年。她居然在醉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一年后,她漂泊累了,她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那就是她当初草率地离开了他。她拂去憔悴的面容,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打扮得一如当年那样漂亮。 她想去兑现那个十年的诺言。现在才过去一年,她觉得那天长地久的蜉爱情还在等待着她。她难以想像他见到她时那狂喜的模样。 在去找他的路上,她看到了一拨又一拨热闹的人群。她蓦然想起今天是好日子,怪不得一路上尽是结婚的人。 在那个车流量很多的路口,她被堵住了。那条路旁停着一溜婚车,挤了许多人。她正为难时,忽然一阵骚动,有人大声喊:“来了,来了。”她看见那个穿着洁白婚纱的新娘从车里出来,她想女人一打扮可真是不得了,就如仙女下凡。她想自己到时一定会为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紧跟着新郎出现时,她觉得新郎好帅好精神。只是她觉得有些不对,再定睛看时,不由感到天旋地转。那个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正是他吗? 他那十年的承诺上哪里去了呢?她只用了十分之一,不是还有十分之九吗?而他却将剩下的十分之九给了别人。 还是在那个酒吧,她再一次醉了,却没有人搀扶。十年,原本只是一个美丽的诺言。她一直牵挂着那个十分之九,而他却连十分之一也没有留给她。 也许,人生原本是连十分之一的诺言也是不要去相信的!
第280篇、一个人的比赛情感故事

男孩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慢慢地从一数到十,才将这口气缓缓地呼出,然后他伸展了一下两臂,他要感觉一下,体会一下,确信一下自己的力量。
富有弹力的运动服紧贴在他青春年少的身体上,凸显出每一块隆起的肌肉。这是个身子骨单薄的男孩,但就十四岁的年纪来说,他已经显得早熟了。他的忍耐力每天都被逼得达到了承受的极限,压力来自父亲苛刻的要求,也来自他自己强烈的好胜心。男孩在他紧张的每一天都挤出时间来训练,他在国内目前还名不见经传,但有一天,他会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一个自行车选手。他知道,这不是什么白日梦或野心,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这是众望所归。就像他的弟兄姐妹们,都有各自为之奋斗的目标。
他站在起跑线上,准备开始比赛,为防万一,他最后一次查看了一遍自行车,他检查了一下手柄,抓了一把防滑粉涂在掌心,仔细地试了试手套,看是否会松脱,他握住手柄,活动了一下手腕,看是否会滑脱,用手指抚摸着每一寸车体,不放过有任何可能引发危险的细节。然后他转了一下车轮,手指滑过轮胎上的每一个花纹,轮胎的绝对完好是至关重要的。他没有一丝疏忽的资本,没有任何出错的余地。
场上的观众耐心地等待着,一切都标志着这是一场真正的职业比赛,他不慌乱,他也必须不能慌乱。
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比赛。他的老对手们有的怯阵,有的失去了比赛的兴趣,有的已经死去……
他满意地发现他的车像平时一样运转良好后,最后一次调整了一下自己。他做了做深呼吸,努力排除分散他的注意力的嘈杂声音。他敏锐地感到脊背上冒出了一粒汗珠。他亢奋起来了,兴奋感充满了他体内的每一块肌肉,每一个细胞和汗毛孔。刺激着他所有的感官和神经。他听到观众在喊他的名字。他已经准备就绪。
比赛开始了。男孩稳稳地蹬着车子。从不回头向后看。在骑过了中途线时,他甩了一下头,汗珠顺着眉角和发梢淌了下来,身上湿得像落汤鸡一样,就在一甩头时,他的身子向一侧晃了晃,他赶忙向另一侧斜了一下,摆正了姿势。他险些失误。他恢复了平衡,集中精神控制住了摇晃的车身。如果他懈怠了,无疑会前功尽弃。
他大声鼓励着自己,以便减少心里的紧张。
“干得好,干得好。我还在比赛场上。快要到终点了,我还在比赛场上。”
他需要甩掉更多难受的汗水,这次他的动作不大,很好地保持了身子的平衡。他绝不能从车上掉下来,否则他就会以失败而告终。
他缓慢地、镇定地蹬着车子,这不是场蛮力或速度的比赛。他的脑子里排除了一切杂念,只想着前方的终点站,只有这一个念头、一个目标、一个目的地,只剩下几个弯道就到了。
还有三个弯道。
还有两个。
还有一个。
安全到达终点!
他跳下车子,脸上露出胜利者的微笑。
在六十英尺高的钢索下,五百名观众一起舒了口气。
没有防护网。
事实上没有任何防护设施。
安东尼奥·利维拉蒂,这个自幼失明的孩子,利维拉蒂马戏团的明星,又一次成功地完成了在两英寸粗、六十英尺高的钢索上的一个人的自行车比赛。这是场星期六的露天表演,他又一次在仅四个小时内完成了表演。
我们是否能说他是个“幸运儿”?
第281篇、暗恋是一颗残缺的种子情感故事

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如果先天营养不良,就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1
姜芸在寻找一种淡蓝色的孔雀鱼,尾巴有黑色小点,夜里会发出蓝色的荧光。
姜芸第一次养的孔雀鱼,是她暗恋的男生转学之前送给她的。此后,她一直养着这种被叫做马赛克的孔雀鱼,给它们另起名叫做“蓝波点”。一年后的一天早晨,它们突然死在鱼缸里,是寿命到期。
鱼缸空在那里很多年了,有一天姜芸在网上收到陌生的信息,是那她16岁暗恋的那个男生发来的,他要回来了,想见面。姜芸浑身充满了力量,她把空鱼缸壁上的青苔都刷干净,放了清洁的水,买了水草和电氧气,一切看起来如当初一样,只缺两条鱼了。
水族店里只有一个人,蹲在一个巨大的玻璃缸前,弯着嘴角目不转睛盯着鱼缸里游来游去的神仙鱼,他回过头,看到站在门口的姜芸,笑了。小小的水族店,被一个个巨大的玻璃鱼缸占满,各种形状颜色的鱼群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少年像置身海底。有一瞬间,姜芸觉得他像《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夏雨,被晒成棕色的皮肤,瘦,高,灿似朝阳的面庞。
“嗨,买鱼吗?”他还有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有没有蓝色的尾巴带黑色斑点的孔雀鱼?”姜芸问。
“我带你看看。”男生朝姜芸走过来,依然满脸笑意。姜芸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走过一个又一个巨大的玻璃鱼缸。
哗啦一声,水族店后门的铁门被拉开,一个穿着雨鞋胖胖的中年男人提了两个水袋进来。
“阿亮,你又在泡妞是不是?你要的鱼我拿来了。”中年男人提着袋子走过来。叫做阿亮的男生回过头对姜芸耸耸肩,被揭穿也不在意。
2
两天后姜芸开门,发现一个红色小桶放在门口的地垫上,垫子上还有一张字条。字条上写:两条蓝色的马赛克,送给你,那天的事,我不是有意要逗你,想请你看电影。
署名阿亮,后面画一个大大的笑脸。
阿亮是怎么知道姜芸家的地址不得而知,但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第一次单独和男生看电影。
姜芸在电影院门口,看到阿亮手里抱着一只硕大的泰迪熊,熊和阿亮一起成为众人焦点。他抱着熊站在那里对姜芸招手,等姜芸走近,阿亮就把大熊塞到姜芸的怀里。
“送给你的赔罪礼物。”阿亮说。他笑起来的样子很真诚。
“抱着这么大的熊要怎么看电影?”姜芸红着脸把熊推过去,又被挡回来。阿亮顽皮地扮个鬼脸,从口袋里掏出电影票挥了挥说:“你放心,我买了三张电影票。”
看完电影阿亮送姜芸回家,姜芸问他:“好了,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家的地址了吧?”
阿亮笑了笑说:“我每天早上都给你家送牛奶,在你未睡醒之前。”
在水族店里第一次见面,阿亮就认出了姜芸,他知道姜芸早上六点半出门,站在门口打开奶箱,喝光一瓶牛奶然后去学校,长期以来都是如此。
阿亮没有上学。他不仅送牛奶,还在玩具厂工作,给玩具厂里的布偶分类,可以用很便宜的价钱买下一只硕大的泰迪熊送给姜芸,玩具厂的员工都拥有这种低价福利。
3
后来阿亮带姜芸去玩具厂,姜芸看到了制作玩偶的过程,太空棉为芯,花布为皮,扣子为眼,组合在一起,似乎就有了生命般。
“起初是她喜欢玩偶,我们才一起到玩具厂工作。”阿亮说起他的初恋,是个很不安分的女孩,时而喜欢这个,时而喜欢那个。
“一个人怎么能有那么多种喜好呢?而且每种都非要拥有或尝试不可。”他说。
最开始,阿亮和女孩一起在玩具厂工作,后来,女孩攒够了钱,就去印度做义工。女孩还给阿亮寄过照片,照片里她被一群印度老人围着,笑得那么开心,那些老人也笑得那么开心,可他们都是身患重病的垂死之人。再后来,女孩去了非洲,从此再无音讯。
“你想念她吗?”姜芸问阿亮。
“时常想念,但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一个人强求不来。”阿亮说。
姜芸喜欢阿亮的故事,阿亮有着让人喜欢的某些特质,那个去了非洲的女孩,一定也是喜欢他的。姜芸总觉得这个世界上,爱情才是最美妙的东西,只是阿亮的女朋友还没有意识到。
阿亮对姜芸说:“我第一次见你就忍不住想要认识你,你长得很像她。”
阿亮喜欢他现在的生活,依靠自己获得的小快乐,虽然女朋友离开他,但并不是痛苦地离开,而是去追逐更多的快乐。他喜欢随意做着喜欢的工作,没有太大的梦想,小梦想也足够。现在他正在存钱去西藏,并邀姜芸一起去。
姜芸的年龄和阿亮差不多,可是他看起来充满了年轻该有的活力。
姜芸喜欢什么呢?活了二十几年,在一个二流大学毕业,找了二流的工作,早九晚五上下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姜芸找不出自己喜欢的东西,也没有什么想做的事情,甚至来不及好好喜欢一个男生。
噢,那个男生,16岁时姜芸暗恋的男生,他约姜芸见面。
姜芸犹豫着要不要去赴约。她害怕,她是一个没有信心也没有勇气的女孩,她一点自信也没有。男生约姜芸在高中母校见面,去赴约之前,姜芸翻出16岁那年写的那封信,写给男生的告白信。
16岁那年,男生转学离开的前一天,姜芸发了一场高烧,她坚持要把信拿给男生,却错过了火车。
4
姜芸决定去赴约,她翻出漂亮的长毛衣,兔毛靴子,还精心把头发扎起来,涂了淡淡的眼影。
高中毕业后,姜芸没回过母校,虽然很近,在一个城市里,偶尔也会经过,但那里好像没有什么值得她怀念。
姜芸到学校的时候,男生还没有来,她在校园里转了一圈,忽然觉得伤感。校门重新上了漆,还弄了一个漂亮的花坛,操场上种上了草,再也不像以前满地黄土。姜芸曾经在操场上遇见男生,下雨天,他和一群同学在黄泥里踢足球,每个人满身污泥,开心大笑,他把脏兮兮的球踢到姜芸身上……
渐渐地,校园里出现一个又一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都是姜芸的高中同学。
先是A同学,然后是B同学,接着是C同学……陆陆续续来了很多同学没错,这是那个男生发起的高中同学聚会,包括姜芸,每个他认识的同学他都约到这里。
“他从英国回来。”A说。
“他现在世界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B说。
“他的女朋友,是大学校花。”C说。
你有没有像姜芸这种经历,暗恋过学校里风头最劲的男生,成绩好,长相好,性格好,万人迷。
这种暗恋是一颗非常藐小的种子,先天营养不良,无法发芽生枝,久而久之,在心里一点点枯死,留下一生也无法磨灭的影子。
当年这个男生离开时不止给姜芸送了孔雀鱼,他给所有认识的人都送了孔雀鱼。
姜芸没有等男生来,就离开了。那封信她捏在手中,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男生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如斯。
再见,如斯。姜芸对自己说。她突然想起了阿亮。
5
姜芸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见过阿亮,那个让她重新认识自己的男生。
据说玩具厂倒闭了,阿亮离开这里,去了别的地方。
一个月后,姜芸收到了阿亮寄来的明信片,在西藏,背后是覆满白雪的布达拉宫。
阿亮在一年中最冷的时刻去了布达拉宫,照片中的他裹着厚厚的羊皮毯子,半边脸裹在脏兮兮的围巾里。
“春天快要到了,我在西藏等你。”阿亮在明信片上再次邀姜芸去西藏。
阿亮患有哮喘,可是他说他不怕。他还说:“我都不怕了,你还怕什么?我可以当你的左腿,带你翻山越岭,看尽世间美好。”
原来被人告白是这么美好。姜芸的内心被注入了一股暖暖的气流。
姜芸的左腿,在多年前,拿着告白信追逐男生时被车子碾过,她没能赶上火车,也失去了一条腿。她以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藐小的一颗种子,残缺的种子,却原来每颗种子,都有发芽的春天。
姜芸在等待春天,什么都可以逝去,但春天总会来。
第282篇、弯弯腰,拾起你的尊严情感故事

七十多年前,一位挪威青年男子漂洋来到法国,他要报考著名的巴黎音乐学院。考试的时候,尽管他竭力将自己的水平发挥到最佳状态,但主考官还是没能看中他。
身无分文的青年男子来到学院外不远处一条繁华的街上,勒紧裤带在一棵榕树下拉起了手中的琴。他拉了一曲又一曲,吸引了无数人的驻足聆听。饥饿的青年男子最终捧起自己的琴盒,围观的人们纷纷掏钱放入琴盒。
一个无赖鄙夷地将钱扔在青年男子的脚下。青年男子看了看无赖,最终弯下腰拾起地上的钱递给无赖说:“先生,您的钱丢在了地上。”
无赖接过钱,重新扔在青年男子的脚下,再次傲慢地说:“这钱已经是你的了,你必须收下!”
青年男子再次看了看无赖,深深地对他鞠了个躬说:“先生,谢谢您的资助!刚才您掉了钱,我弯腰为您捡起。现在我的钱掉在了地上,麻烦您也为我捡起!”
无赖被青年男子出乎意料的举动震撼了,最终捡起地上的钱放入青年男子的琴盒,然后灰溜溜地走了。
围观者中有双眼睛一直默默关注着青年男子,是刚才的那位主考官。他将青年男子带回学院,最终录取了他。
这位青年男子叫比尔·撒丁,后来成为挪威小有名气的音乐家,他的代表作是《挺起你的胸膛》。
当我们陷入生活最低谷的时候,往往会招致许多无端的蔑视;当我们处在为生存苦苦挣扎的关头,往往又会遭遇肆意践踏你尊严的人。针锋相对的反抗是我们的本能,但往往会让那些缺知少德者更加暴虐。我们不如理智去应对,以一种宽容的心态去展示并维护我们的尊严。那时你会发现,任何邪恶在正义面前都无法站稳脚跟。
弯弯腰,拾起你的尊严!
第283篇、一根油条引发的爱情情感故事

那一年,她病了,他用板车拉着她去镇上找诊所看病。说了一箩筐的好话,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郎中终于给她打了针,再塞给她两服黄竹纸包着的中药。
他拉着板车往回走,她依旧坐在板车上。穿过一条小街,向右拐,再穿过一条街,好香好香的气味儿飘过来,飘过来。他狠狠咽了口唾沫,迟疑几秒,止了步,回头:“你想吃油条不?”
板车上的她本来也在偷偷咽唾沫,忽儿听到他的问话,愣了愣,摇头:“不吃,不想吃。”她摁摁布包里那几个煮熟的红薯:“这有红薯呢,我要是饿了,会吃红薯的。”她清楚,他的兜里连一个碎角子都没了,哪来钱去买油条。
他静静地看着她,就像一下子,一下子看到她的心底里去了。她不好意思了,低头。该死的,那好香好香的气味儿又扑过来了,她情不自禁地又吞了吞唾沫。
将板车轻轻拉到街边,泊稳,他大踏步朝街角那个炸油条的小摊走去。她的目光追着他那肩宽背阔的身影,看着他站在摊主前戳戳点点。她脸红了,羞愧地闭上眼。天啊,我们不是乞丐呀,他怎么好意思向人家乞讨!再睁开眼,她便看到他笑吟吟举着一根油条朝她跑过来。
她生气,扭头:“我不吃。我不是乞丐,我不吃乞讨来的东西。”
他大声说:“谁说这油条是乞讨来的,我是拿烟丝换的。”
她诧异:“拿烟丝换的?那你想抽烟时咋办?”他抽烟好多年了,人家说“人是铁,饭是钢”,他却说“人是铁,烟是钢”。在他眼里,烟比饭重要。累了,他点支烟一吸,就来劲了;饿了,他点支烟一吸,就饱了。他抽的烟都是自家种植的旱烟,晒干后,烟叶切成丝装进小塑料袋再掖在兜里,想吸时,拿小纸片滚成“喇叭筒”。
他笑:“一天半天不抽烟,死不了的。再不济,烟瘾来了忍不了的话,就捡几片路边的干树叶搓碎了滚成喇叭筒,不也照样能抽能应应急……”他将油条递给她:“快吃,趁热,香香软软的。”
她说:“我们分着吃,你一半,我一半。”他摇头又摇头:“不,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你快吃。”
她咬了一口,眼睛就雾蒙蒙了,想擦擦,没擦。他还在高兴着,问:“香不香,甜不甜?”她脱口而出:“苦,好苦。”
他差点蹦起来:“苦?怎么会是苦的,我要师傅给炸一根最甜最香的哦。”她抬起头,皱眉头:“不信,你自己尝尝。”她用劲掐下大半截,狠狠塞进他的口里。他嚼了一下,再嚼一下,咦,奇了怪了,不苦,好甜好香,还暖和和的呀。
看他一脸摸不着头脑的疑惑样子,突然地,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了。他,顷刻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她只是“骗”他分享那一根油条呀,骗他吃下一根油条的大半截呀……
这个故事里的他,是我30年前的父亲。这个故事里的她,是我30年前的母亲。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对我讲过9999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父亲总是忽略掉他用自己热爱的烟丝换油条的情节,却一再重申母亲骗他吃油条的细节。母亲总是强调父亲用烟丝换油条的细节,却扔了她骗父亲吃油条的情节。
第284篇、总有一条短信让你泪流满面情感故事
几年了,他的手机里,一直保存着一条短信。他的手机换了好几个,但是,他的卡没有换,号码没有换,而那条短信,也一直保存着。
5年前,他和所有拥有手机的人一样,每天做拇指族,每天发着短信,大多数都是给朋友发的,当然,也接了很多的短信,其中大多数都是网上下载下来的段子。
他就这样丰富着手机文学,每天至少发十条以上的短信。谈了恋爱后,短信的数量更是多得无以计数,一条接着一条,全是火热的情话。
那时他在一家银行做信贷工作,正是春风得意之时,再加上几个大学同学常常吹捧他年少得志,所以,自然就更轻狂了。
就在这时,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一个哥们儿来找他,他说,只要20万,进一批货,一周之内可以赚5万,然后他们分钱,一周就行。
他当时只犹豫了一下,因为借20万出去一周内回来,对他来说不是很困难,何况一周后他就可以分到两万五了!最重要的是,这个哥们儿是跟他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还是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没有多想,他就把20万以不合理的手续贷给了他。他想,拿到这两万五不仅可以给女友买那条漂亮的钻石项链,还可以带父母去云南旅游一趟,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还能买一台不错的笔记本电脑,只要一周时间啊!
事情在他的想像中变得如此瑰丽,他许诺给女友说:“一周之后,那条你看中的美丽项链就会属于你了!”
但是一周之后的结果是,他朋友驾车时,不小心翻到山谷里,那20万打了水漂。他被停职后,女友怕他永无出头之日离开了他,父母几乎在一夜间也白了头发!
他在床上整整睡了3天,几乎滴水未进,他的手机里再也没有那么多搞笑的短信,大家都知道他出事了。父母一直在他身边劝他,他们说事情总会过去的,母亲拿出了一生的积蓄为他弥补他给银行造成的损失,但他觉得自己一切全完了,甚至,他想到了死,毕竟这件事情对他是致命的打击啊!
第四天,他一个人静静地待在自己的床上,父母在客厅里,他听到母亲小声地哭着,而父亲劝她说,哭有什么用?没事的,都会过去的,天塌不下来。
但于他而言,天是塌了的,他会被怎么处罚还不好说。
突然他的手机响起了短信提示音,他想谁会在这时候想起他呢?他打开短信的刹那,眼泪就哗地下来了,短信,居然是父亲发给他的,因为那是父亲的号码!
父亲写道:儿子,你一定要挺过去,因为你是爸爸心中的一根顶梁柱,爸爸不能没有你。
他看着那条短信,泪流满面。他一直觉得,父亲一向对他有微词,说他不长进,但这条短信却让他明白,父亲的心是和他连在一起的。
那句爸爸不能没有你的话让他心酸!虽然他犯了错误,可他仍然是父亲的儿子啊!为了父母,为了成为父亲心中的顶梁柱,他重新站了起来。一年之后他开了一家公司,业务不错,而且重新找到了爱情。
但是那条短信他却一直保留着。后来他又收到了很多短信,发了很多短信,但是这一条,他从来没有删掉它,因为这是在他将要崩溃的时候,父亲用这条短信把他拉回来的啊!
再后来,他娶妻生子,也成了个大男人。过春节的时候,他给父亲发了一条短信,他写道:爸爸,我爱你!因为在平时的生活中,他是说不出这种话的,两个大男人说我爱你有多煽情啊!
自他有了儿子后,才感觉到做父亲是那样辛苦而又幸福。他想自己小时候父亲也是这种心情吧,所以,在除夕晚上他发了那条短信,而父亲并没有流露出收到短信的感动,照常坐在客厅里吸烟。
但是有一天他偶然发现父亲的手机里也一直保存着“爸爸,我爱你”那条短信。而此时,距离他发那条短信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
他想,那应该是他们父子之间的默契吧。
第285篇、满世界,都是你的声音情感故事
在街上,很意外地,看到她的背影。只是一个纤细瘦小的背影,但他知道肯定是她。尽管,他们已有10年未见。
他追上去,在她肩上猛拍一掌。一张美丽的脸转过来,从惊愕到惊喜,仅用了一秒钟时间。他笑,她也笑。他说10年没见了吧?她不说话。他说你还这么瘦。她不说话。他说想不到你也在这个城市!她还不说话。他说你怎么了?她的一汪泪水仿佛要溢出来。
他们面对面坐在流淌着音乐的咖啡屋。她用纸和笔给他讲她的故事:毕业后,一次意外,让她突然失去了听力,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让人发疯。于是她不再说话,也根本没有人跟她说话。几年之后,她就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甚至,发不出一个完整的词。
他被冻在那里了。他想起他们的高中时代。那时她总是扎着长长的马尾,早晨和黄昏,她穿着飘逸的衣裙,轻盈地走进学校的广播室,然后大喇叭里便响起她甜美悠远的声音。他总是一边傻笑一边听,一边听一边傻笑。他知道自己爱上她了,可是他不敢说出来。她是那样优秀娇美,而他,却是那样笨拙和卑微。
他把这个秘密守到高中毕业,然后,一直守到现在。
毕业后,便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她的任何消息。他从一个城市漂到另一个城市,不断更换着自己的生活空间和工作环境。身边当然不乏漂亮可人的女孩,可是对她们,他总没有那种特别心动的感觉。
想不到今天,竟然在这个城市,遇见了她。她仍然独身,因为又聋又哑。
他开始和她约会。每天,他在她工作的厂门外等她。当他和她并排着走在马路的柳荫下,他多么希望她能挎着他的胳膊啊!可她总是小心翼翼,努力并恰到好处地保持着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知道,现在,在她的眼里,他是优秀和英俊的,而她,却是卑微的。仅仅因为一次意外,世界被颠倒了。
咖啡屋里,他写:你得振作起来。她写:怎么振作?他写:你可以重新说话的。她写:可能吗?他写:肯定能。我要听你说话。你的声音,是那么好听。她写:可是……他抢过笔,不要可是,他写:从明天开始,我陪你练。
他真的开始陪她练习说话。艰难的过程,远超过他的想像。一个月、半年、一年,完全听不到声音的她,竟然再一次说出一口流利且标准的普通话。声音,仍然是那么清脆和动人。
两个人,实现并验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后来,他们完全可以面对面交谈了。他们的努力所换来的,是她不仅可以说话,还可以读懂唇语。那天,月光下,他说,我爱你。她的脸就红了,倚了他的肩膀,她发现,原来,一片寂静的世界,竟然也可以这样美好。
市电台的本地新闻档,正缺一名播音。他说去试试。
她问,行吗?他耸耸肩,当然行。
她说,那就去试试。其实她对自己并没有信心,她只是想去试试,应付一下他,以及自己。她怕他伤心。
竟然通过了,顺利得连她都感觉不可思议。她告诉他们自己其实听不见任何声音,一开始他们不信,后来信了,却是惊讶和赞叹。于是他们决定试用她,试用期没满,就跟她签了合同。一切美好得令人不敢相信,两个人都哭了。那天下了一场流星雨,他们悄悄为对方,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他每天开出租车的漫长时间里不再孤独。每到新闻档,他都会打开收音机,然后对车上的客人说,听,我女朋友在播音呢!他把那半个小时的节目录下来,一遍一遍地听。那些枯燥单调的本地新闻成为他最喜欢的音乐。他快活地穿越大街小巷,哼着歌,不停地傻笑。
那天播完音,导播告诉她,在她做节目的时候,接到一位听众的电话,对方祝她永远快乐。她问留名字了吗?导播说留了叫陈东……不过,声音似乎不大对劲。一瞬间她有了不祥的预感。她给他发短信,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还没有回。5分钟后再发,仍不回。她慌了,手机在这时响起,她把手机递给导播,导播接起来,脸就白了。
她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全身插满了管子,一动不动。她喊他的名字,一直喊,不停地喊,可是他终未醒来。送他来医院的好心人告诉她,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努力爬出撞得变形的出租车,浑身是血,连呼吸也变得微弱。可是,他却艰难地拨通了一个电话。他对着电话说,我是陈东……替我祝她永远快乐。
现在,她每天把嘴凑近麦克风,准时地播报本地新闻。她的声音出奇的平静。她非常想他,非常想,却只能不动声色。
半年前我采访过她。
她笑着说,其实我可以听到声音的,真的。
她笑着说,现在,每天,包括所有的夜晚,我的世界,都是他的声音。
她笑着说,真的。

第286篇、你这么狠心扔下我一个人不管情感故事

你这么狠心扔下我一个人不管
女孩上高一,在中国读书。男孩上高二,在美国读书。也不知怎么,他们就相识了,又相爱了。
女孩曾说,你必须要对我好,不准爱上其他女孩。男孩也说,你放心,我只爱你一个,四年后,我回中国找你…
他们有许多共同爱好,有好多话说一夜也说不完。
男孩和女孩个子一样高,女孩就让男孩四年后穿高跟鞋来找她…女孩觉得,和他在一起好开心啊,好想永远这样,和他白头到老。
一天下午,男孩和朋友们去海边玩,淘气的他们下水去游泳,很开心。其中一个女生说,她把拖鞋扔到海里去,谁先拿回来,谁就是最勇敢的。他们都答应了。
数到三,女生把拖鞋扔到了最远处,男生和朋友们都拼命游过去,一个男生的朋友无意中把男生推到一边,男生的头部重重的砸在了一块大石头上。血把海水都染红了……
朋友们惊惶失措的拖着男生游上岸,又叫了救护车。
那晚,女孩在QQ上等了男孩一夜,也没看到男孩的头像亮起来,她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在美国的医院,男孩已经被推入抢救室,但经过医生的努力,男孩没有死,但将是永远的植物人。
三个月后,女孩越来越担心,以前男孩每天都会上QQ陪她聊到很晚,但现在已经三个月没有和她联系了。
女孩第二天就去了学校,办了休学。定了机票,打算去美国找男孩。
女孩有了种种对男孩的猜测,难道他找了女朋友?或者他最近很忙?
女孩下飞机就给男孩的妈妈打了电话,当她知道男孩病了的时候,带着行李就往医院跑去。
看到男孩插着氧气的那一刻,女孩的泪水控制不住的流了下来。她跪在病床边口口声声的喊着亲爱的,我来看你了。但她知道男孩听不到,她也不相信男孩成了植物人,男孩只是睡个懒觉……
女孩日日夜夜的守在男孩的病床边,照顾着男孩,一晃就是15年。女孩知道,自己老了,看着男孩的脸,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经常给她讲故事,逗她开心的那个健康的男孩了。男孩一直皱着眉头,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女孩看着男孩的头发,已经有了几屡白。
女孩知道男孩不开心。
几年后的一天,女孩想,自己是那么的爱男孩,男孩却不懂得自己对他的爱,因为他现在一点知觉都没有,就像死了一样…死?女孩的心砰的一跳。
那夜,女孩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走进了男孩的病房。
她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
她走近男孩病床的时候,看着男孩的脸,哭着,心里对他说,我讨厌你,这20年中你没有对我说过一句话,但是我爱你,我爱你,我的付出不用得到回报,我只求能永远和你在一起……
说完,她就哭着关掉了氧气箱……男孩死了。
她又最后看了男孩一眼,小声说,咱们约定的是四年,但现在二十年过去了……
女孩说完,便把水果刀深深的插入了自己的心脏。
第二天,人们看到了男孩和女孩的尸体,女孩的脸上露出了最甜美的微笑。
他们一定去天堂了、他们终于能永远在一起了……
文/lucy.lucy
第287篇、伙伴情感故事

小时候,在一个北方偏远林场的小学读书,学校的房子都是用泥抹的,有时刮风还从棚顶往下掉土坷垃和迷眼的碎末儿,下雨就更惨了,总有几处往下漏水,“嘀嘀嗒嗒”敲在水盆里“叮叮”作响,我们就伴着“音乐”咿咿哓哓,发出各种零乱的声音。最难熬的当然是北方那冻得使人发颤的冬季,整栋房子“呼呼”地灌着风,虽然生着火炉,但上课时总会有人攥着通红的手,浑身哆嗦,嘴里的牙齿还时不时地打着冷战,像魔鬼磨牙的声音,我的前桌就是。
前桌叫刘汉生,我认为这个名字不错,但同学们都叫他“山东棒子”,原因是他来自山东,是个小山东,但我却从不这样叫他。我见过他爸爸,脸极黑,我敢说那绝对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如此脸黑的人,头发很短,身材魁梧,很像小人书里讲的武松,扛着木锯,是个放木工,一张口粗声粗气的,讲着一口山东话,典型的山东大汉。她的母亲则不然,比起刘汉生的父亲来,就显得娇小多了,身材不胖不瘦,一头齐耳短发,说起话尖声细气。但我并不敢把这话说给刘汉生听,一来是我那时胆子很小,二来是怕看到刘汉生发怒时那双冒光的眼睛,配上他那张黑瘦的脸,着实会吓到我。那年的春天有很大的风,刘汉生刚来学校不几天,就惹出了事,和同班的几个男生打了一架。那几个男生都是爱欺负人的,有好几次,他们用手扯着我的辫子,使我跟着转圈,趁我不注意偷拿走我的作业本满世界跑,让我费尽力气地追,嘴里还喊着:“傻妞,丑妞……”于是我平时只好躲得远远的,那天,他们不知从哪里捡来了几根老玉米棒子,敲着刘汉生的桌子大声嚷:“掰苞米,煮苞米,山东棒子回关里……”刘汉生开始低着头,什么都不说。就在他猛然抬起头来怒视那几个男孩子的时候,我看到了他握紧的拳头和那双发出愤怒红光的眼睛,一下子就震住了他们,刘汉生抓住其中的一个带头的就使劲打,其他的人见人多势众就一起冲了上来,顿时乱作一团,直到老师赶来,一阵厮打过后,有两个男孩子的鼻子被打出了血,有一个甚至哭了出来,使劲地抽,大口地喘,我实在恼透了那个男孩子,刘汉生的嘴角出了血,脸上不知被谁挠了一大道,衣服也被扯丢了扣子,但他却始终是昂着头面对老师的训斥的。
从那以后,班上的男生便再也不敢对刘汉生轻举妄动了,有的甚至还和他玩到了一起。那段时间,不知为什么,他们也不再取笑我了,可能因为我和刘汉生是前后桌,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刘汉生从来不写作业,那一年他的作业差不多都是我执笔的。他有时会带很多花花绿绿的小玩意,橡皮、小刀、破螺丝、吸铁石,还有一大堆五颜六色的玻璃球,最好的是他经常带一些连环画和童话书,都是他从山东带来的。那时候,小孩子手里有一两本小人书画册都叫人羡慕,更何况是连环画和童话故事书。于是,我作为刘汉生的作业执笔兼后桌、跟班,便总能在众多孩子们崇拜的目光中手捧两册洋洋得意地从早晨看到黄昏,还可以随心所欲地用白纸把上面的公主王子老虎精灵临摹下来,惹得很多孩子的嫉妒。书里的故事刘汉生差不多都能记住,所以,每次说故事总是他最出风头,而且他的画也是很棒的,我总能找到理由让他给我画几张画。比如今天上课我回答对了一个问题,或者我家的“大黑”又有崽子了等等,我尽可以找一些和画画毫无关系的事教他给我画画,他的态度一直很好,总画一些王子公主之类的给我,有时也画哪吒和美猴王,都是漂亮的。
夏天我们就到山上玩,采野果、掏鸟窝,我用衣襟兜着野果,边采边吃,刘汉生就去上树掏鸟窝,他很会上树,不用一分钟就能顺利爬上去。一般是鸟蛋和小鸟儿,我们就坐在树下边吃边玩,把前面的衣襟弄得红一片紫一片的,他还会捉蝈蝈,我们也叫“叫驴”的,黑的绿的很多只,还有天牛和磕头虫,都是有趣的虫子。我们曾经一起养过小鸟儿,刘汉生负责捉虫,我负责给它们垫上厚厚的草,尽管我们照顾得很仔细,一有时间就去看小鸟儿,但还是有几只死去了,剩下的也都病怏怏的,刘汉生就说是因为我们不是鸟妈妈,不会养。我们把死去的小鸟儿埋在学校后面的树林里,用细细的沙土,竖了一个小碑,上写“小鸟之墓”。刘汉生说大人都这么干,终于,侥幸活下来的小鸟儿被我们决定放飞。刘汉生撕了一个小纸条,在上面画了一对手拉手的小人儿,他说就是我和他,因为是我们俩一起养大的,系在小鸟儿的腿上,看着鸟儿们越飞越远,刘汉生说:“它们飞起来很好看!”
转眼间,冬天来了。教室里一天比一天冷,可能是因为地域的不同,刘汉生显得很不适应这样的严寒,一上课就哆哩哆嗦的,嘴里发出稀奇古怪的声音。有一次我问他在说什么,他说他在唱歌,我又问什么歌,他又说是他们那儿的歌。因为冷的缘故,教室里总要烧火炉取暖,还分别安排几个同学每天打开水。那天,刚好轮到我了,我正提着重重的暖瓶走在路上,迎面走来了老师的侄女倩倩,她要我帮她把昨天留的两篇生字写完,因为她昨天跳皮筋忘了写,还说要帮我提暖壶。我没考虑就立刻答应了。但正当我在教室里挥笔赶写的时候,却猛抬头看见老师一脸怒气地走了进来。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大声斥责我:“你躲在这里做什么?打破了暖瓶还叫倩倩帮你撒谎,年纪一丁点儿,就学起坏来了!”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面对老师的斥责,百口莫辩,只顾着哭,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只看到躲在老师身后的倩倩有些发红的眼。突然,一个声音从我背后响起:“暖瓶不是她打碎的,是倩倩,我亲眼看见的!”我惊异地回过头,是刘汉生!老师冷笑一声:“呵!这儿还有帮凶的,好!你们俩一起到我办公室来!”在办公室,刘汉生依然昂着头坚持自己的说法,老师气坏了,冷不防地就打了刘汉生一巴掌,印了五个手指印在脸上面,我都傻了,只好哭,这件事直到我们把家长找来才算完。
从那以后,刘汉生再也没来过学校,是他自己不来的。大约过了半个月,我在放学路上突然遇见了他。还是那张黑瘦的脸:“我要走了,家也搬走,本来我家就不打算长住的,给!”他从包里拿出一本崭新的连环画和一盒五彩笔放到我的手上,末了,又说了句:“以后不要再哭了!”就真的这样走了,而我,则长久地立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事隔十余年,一日,一位儿时同学从山东打来电话:“还记得吗?咱们上小学的时候,那个黑小子。他父母离婚了,他跟***一起住,在山东,今年还考上大学了呢!”我没有做声,但眼前仿佛又浮现了一个山东的黑小子的身影,是刘汉生!我终于知道,心中伫留的那个身影,那是永远的伙伴!
第288篇、母亲的一生情感故事

人上了年纪,时间更过得格外快。屈指一算,母亲已经去世十年了。
对于母亲最初的记忆,同饥荒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四十多年前的那个严冬,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农村俗称作粮食关的,全中国有无数人没能闻过这一关。每到晚上,难挨的饥饿就会折腾得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母亲遍寻了三间透风漏雨的小屋,也找不出一点可吃之物。那个年月,真是饿得死老鼠啊。但是没有什么能够战胜一位母亲,贫穷同样不能。母亲终于在墙角搜到一只坛子,坛子里正在腌着冬腊菜。她掏出一小随来给我,腊菜还是生的,没经过任何精盐麻油的调制,但饥饿过滤了它的咸涩和青草气,让我在香脆的满足中做了一夜美梦。此后每夜,我都会在这种香脆中沉沉睡去。那个极冷极匮乏的冬天,一坛子冬腊菜度了我一条命。
这段记忆拉开了母亲一生艰辛的序幕。母亲年轻时还裹着小脚,后来虽然赦了脚,但脚趾和脚掌已被裹得变了形,再也无法恢复了。但由于生计所迫,母亲长年要迈着两只骨趾伶仃的小脚,挑着杂货担做小买卖,早上鸡叫就出门,天黑才能回家。家里粮食少,做的饭不够一家人吃,母亲就让父亲和我们先吃,自己将就吃点剩的。母亲的胃病,这个时候就有了苗头。然而无论生活多么艰辛,母亲总是千方百计地让我们兄妹都读书上学。母亲一生有6个儿女,我最小,我们兄妹六个多少都是念过书的。
人民公社时期,由于受做过国民党军官的伯父牵连,加之家中人多劳力少,我家在生产队里自然也是末等社员,劳动时要看别人的脸色,分粮食的时候要等别的人家都分完了,我们家才能把场地上带有灰土和草屑的瘪稻子撮一点回家。当时在我们家乡水草丰茂,随处可见广阔的池塘,很多人家都养鸭子和鹅。别人家的孩子放鹅时,偶尔因为贪玩让鹅吃了生产队的庄稼,让大人吼两旬就没事了,可我们家不行。我们是末等社员,我们家的鹅时刻都要与生产队的庄稼地保持一定的距离。有一次一个队委家的孩子放鹅吃了几棵秧苗,我和姐姐赶着鹅走在后边,生产队的韩队长就一定说是我家的鹅干的,把一只鹅腿打折了。回家后母亲就用细细的竹枝狠狠地抽打我们,邻家的孩子替我们喊冤,说我没有贪玩,我家的鹅也没有吃秧苗,只是“独眼龙”看走了眼。我本以为这样可以减轻我的罪责,可没想到母亲听后反而更加用力地抽打我,在我大声哭号和挣扎的同时,也听到了母亲的抽泣,着到了母亲满脸的泪水。我当时真的很怨恨母亲,我甚至认为在母亲的心中,我还没有一只鹅重要。
长大后我慢慢了解了要强的母亲当时心里的痛苦和屈辱,然而这件事情在我心里始终有苦涩的味道。我依然在怨恨母亲吗?无疑母亲给我的慈爱远远多于这次责罚,可是为什么我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充满屈辱和不平,甚至仍然会激动起来呢?当年耀武扬威的韩队长如今老了,在我家门口的菜市场以卖菜为生。一天他去晚了,摊位给别人占去,他就在角落里摆了个小菜摊,人半跪在那里。妻子去买菜看见了,很不忍心,就拿了把椅子给他坐。我因此大吼了妻子一顿,她惊异地看着我。妻异常善良,我也从不与人为难,她不明白我为什么为一把椅子大发脾气。可是之后我心里也不好受——我成功地报复了吗?当初欺压侮辱我们的人,现在残年多病,晚景凄凉,而我们过着比他好得多的生活。后来我跟妻子说,以后看见他卖菜,就多照顾他的生意,拿把椅子给他。我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的滋味很复杂。
由于长期的过度劳累和营养不良,母亲四十多岁就患上了肺心病、胃溃疡,但她仍然支撑着病弱的身体,日复一日的操持家务,抚养儿女。后来我们兄妹相继参加了工作,家境有了很大好转,但母亲已经再也劳作不动了,而要在药物的帮助下维系生命。她的身体已经对药物产生了完全的依赖,每天像吃饭一样准时地吃强心药、咳喘药、胃药,一种药吃到没有效果了,再换另一种。母亲一生没有享过口福——年轻时温饱不继,老了,吃的最多的却是苦的药。
1995年,父亲去世了,母亲的精神明显地不好了,身体也每况愈下。母亲病到晚期,整夜嚷得不能成眠,药物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了。我在学校里,时常念着母亲,电话铃每响一声,都格外惊心,生怕那头有什么噩耗传来。1997年清明节那天,我心里很不安宁,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那天半夜,屋门被敲响——老家来车接我们回去。我唤醒懵懂困倦的儿女,匆匆穿戴好上了车。在车上,逐渐明白过_来的孩子们开始哭,我反而平静下来,叮嘱司机:“天黑路滑,慢点,走稳当点。”我想对母亲说:这趟路我们不能扶着您了,天那么黑,您走稳点……
赶回家,院子里已满是人了。邻居婶子们在给母亲擦身体,换衣服,母亲的身体僵硬,袖子总褪不下来,她们一边晃着母亲的身体一边喊着:“大娘,软和点儿!要上路了,给您换身干净的!”我这时才能看清母亲瘦骨嶙峋的身体,骨节突起的地方,皮肤是紫黑色,是躺在床上被骨头硌的——母亲已经瘦得承受不起自己的身体了。
听哥哥说,那天母亲精神格外好,晚饭吃得也比平常多,吃完饭还看了一会儿电视,哥哥给她铺好床,才去睡了。刚睡下的母亲突然喊了两声,隔壁的哥哥和侄儿闻声冲过去,母亲半支着床,已经去了。
母亲静静地躺着,脸上的表情很安详。我的心里,平静和释然慢慢代替了悲伤——从此以后,母亲不必再拼足力气咳上一夜,不必再为了胃疼呻吟不休,不必再为了眩晕和衰弱的心脏终日卧床,母亲不必再受这些苦楚,母亲一生慈悲仁善,烧香礼佛,孩子们小的时候,看见母亲初一、十五烧香,就笑她:“奶奶,那都是迷信!”母亲总笑一笑说:“不修今生修来生,不修自身修儿孙。”母亲用一生的苦难修儿孙福,她往生安宁了。
云淡枯原青草短,风吹旷野纸钱飞。又是一年清明时节,我来到母亲的坟前,告诉母亲:妈妈,我亲爱的妈妈,儿子今生今世深深地爱着您,倘有来世,我们还是一对最亲的母子!
第289篇、爱情的第二道茶情感故事
他和她都是离婚之后再婚的人,所以,他总是形容自己和她的婚姻像是茶中的第二道:第一道已经喝过了,最初的缠绵和清香已经过去了,两个人是怀着平和的心态结婚的。不过是为了找个伴,不过是为了人生路上有个相互取暖的人,回到家里不再是一个人冷冷清清地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有个围着碎花围裙的人亮着厨房的灯在做饭,有一种家的感觉,就足够了。
这次,他没有想什么爱情不爱情的。前妻倒是和他风花雪月地讲爱情,三年之后,她却跟一个老外私奔了。什么爱情,全是骗人的,能老实过日子才是真的。而她更不幸,前夫发了财有了新欢,很老套的故事,偏偏发生在她的身上,遇到现在的丈夫,她要的不过是一粥一饭的生活,至于爱情,她也没有多想。
况且,她带着一个4岁的小女儿过来。因为带着孩子,所以考虑得更多些,她常常观察他是否给孩子脸色看,是否喜欢孩子。日子久了,她发现他一如既往地给孩子买吃买穿,接孩子送孩子。于是,她明白了他的心,知道了他心里有孩子和她。
一年之后,她又怀孕了。这次,是他的孩子。
那天他生日,她特意做了一桌子菜,订了蛋糕,想给他一个惊喜。她说:“猜猜,我送你什么生日礼物?”
他笑着摇头:“猜不出。”她贴在他耳边说:“我有了你的孩子。”
他高兴地笑了,却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兴。喝了几杯酒后,他拉住她的手:“去做掉吧!”
“为什么?你不是特别喜欢孩子吗?我给你生个男孩儿,和我们的女儿做伴。”她知道,他的前妻因为要前卫的生活方式,始终没有给他生孩子。
他拍拍她的手:“我们不是已经有女儿了吗?”
听完这句话,她泪流满面。因为这句话足以打动她的心。她知道自己选对了男人。
他们终于提到了爱情。她说:“我以为,二婚的人不过是过日子罢了,柴米油盐的夫妻生活,没有想太多,能把一粥一饭的日子过好就是幸福。”而他告诉她:“知道吗?爱情也许就是那杯茶,第一道,迫不及待地喝了,没有来得及细品,或者苦涩多于清香,耐下心来品茶的人,一定可以把茶的第二道品出不一样的清香。我们就是茶的第二道。”
后来,他遇到了她财大气粗的前夫。她前夫霸道地说:“对我女儿好点啊,否则小心你的命!”他淡然地笑了:“对不起,她现在是我的女儿。”一句话四两拨千斤。她前夫无趣地走了。
她拉住他的胳膊,有些感动地说:“知道吗?爱情原来是在生活的细节里。我们年轻时说过的那些纸上谈兵般的海誓山盟,是多么苍白无力!曾经遭遇过爱情苦难的人,也许更懂得拥有它的美好。而爱情的第二道茶,因为生活的真因为两颗爱着的心,会变得更加芬芳而醉人。

第290篇、嫁他就为一句话情感故事

一天下班,接到远在重庆的小桃的电话。小桃不光是我的大学同学,更是闺中密友。毕业后参加工作,天南海北,没想到三年下来竟未见一面。电话里我们愉快地说着彼此的经历和快乐的大学时光。末了,小桃娇嗲地对我说:“阳阳,下月初九我结婚,记得一定要来啊!”
听到小桃结婚的消息我着实吓了一跳。小桃的个性,一直都是理想又完美的爱情主义者,大学那会儿我们差不多都双宿双栖,唯独小桃,说感情不是游戏。只能送给最知心的人。我们就戏称她为“爱情圣女”。就这样当我们都醉生梦死几回以后,直到毕业,大眼睛的美丽小桃依旧形单影只。去年听说小桃有了男朋友,没想到的是,连恋爱都那么谨慎的小桃怎么可能在和男朋友相处仅仅一年后就开始谈婚论嫁?
婚礼那天,几年不见的小桃更加漂亮,穿着洁白的婚纱,幸福的笑容醉倒了所有的人。她那楚楚动人的美丽,甚至让我生出一丝妒嫉——我们以前那伙人恐怕谁穿上婚纱都不会有她那般漂亮,而她身边的新郎,身体单薄且相貌平平,委实让我大为不解:这男孩有什么本事,居然获得了“爱情圣女”的芳心?
后来,我问小桃是什么让她托付终生,她先是笑而不语,我便问“他有个人魅力是个万人迷?”小桃摇摇头。“他对你痴心一片至死不渝?”小桃依旧摇摇头。我无奈,只好问了一个自己都觉得很俗的问题:“不会是个钻石王老五,你这‘玉女’醒悟过来想当阔太太了吧?”小桃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似的并笑得前仰后合。我实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小桃才轻轻地说她在他求婚时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不会游泳的我和你妈妈一起掉进了河里,你先救谁?
这回轮到我笑得前仰后合了,不仅笑小桃还像个小女生一样幼稚得用问题考验对方的忠贞和爱,更笑她的问题居然如此老套没有新意。小桃依旧浅浅叙到:“他当时憋得脸通红,然后才对我说到,对不起,我得先救妈妈。”我笑开了的嘴开始惊愕得没有合上,这么不解风情的男孩……小桃不管我,继续说:“能在求婚时这样说,就说明他真诚。生养之恩,世间最深,一辈子都报不完。他有这等对母亲的心,就是能知大恩,有大善,行大义的人。以小见大,将终身托付于他,我又怎能不安心呢!”
就这样,曾经的“爱情圣女”出嫁了,只为了爱人的一句话:对不起,我得先救妈妈。
第291篇、人际交往中不要“过度投资”情感故事

不要对人太好了!好事几乎都被做尽了,也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对一个有劳动能力、理智健全的人来说,独立、付出都是内部的需要。人际关系中如果不能相互满足某种需要,那么这种关系维持起来就比较困难。在卡耐基成功人际交往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要遵循心理交往中的功利原则——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人的各种需要(包括精神的、物质的内容)的基础上,即人际交往是满足人们需要的活动。心理学家霍曼斯早在1974年就曾经提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交换,这种交换同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所遵循的原则是一样的,即人们都希望在交往中得到的不少于所付出的。其实有止是得到的不能少于付出的,如果得到的大于付出的,也会令人们心理失去平衡。
人际交往要有所保留,初入社交圈中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好事一次做尽”,以为自己全心全意为对方做事会专关系融洽、密切。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人不能一味接受别人的付出,否则心理会感到不平衡。“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也是为了使关系平衡的一种做法。如果好事一次做尽,使人感到无法回报或没有机会回报的时候,愧疚感就会让受惠的一方选择疏远。留有余地,好事不应一次做尽,这也许是平衡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
留有余地,适当地保持距离,因为彼此心灵都需要一点空间。如果你想帮助别人,而且想和别人维持长久的关系,那么不妨适当地给别人一个机会,让别人有所回报,不至于因为内心的压力而疏远了双方的关系。而“过度投资”,不给对方喘息的机会,就会让对方的心灵窒息。留有余地,彼此才能自由畅快地呼吸。
第292篇、自己辛苦劳动得来的钱花得理直气壮情感故事

我到德国留学,那天去交学费。
交完300多欧元的注册费和保险费之后,收费的老师给了我一张1800欧元的收据,我稀里糊涂地收下了,到另一个房间办其他事情。可是我知道我还有1400元的语言学费没有交。于是我就问办公室桌前的另一个中国同学到哪里交学费,她很诧异地看着我手里的收据说:“你不是已经交过了吗?”我立刻反应过来,是收费的人弄错了。
我当然知道1500欧元对于我这种穷学生来说是怎样的一种诱惑,可是在几秒钟的时间内,我做出了决定,这笔钱我必须交上去。我转身走出去找弄错收据的那个人,结果发现办公室的老师跟我一起出来了。他在弄清楚情况之后,很凶地批评了弄错收据那个人,然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很诚实。”我微笑着说了一声“谢谢”,可是我心里想的是:“其实我并非诚实,我也没那么高尚。”
现在来分析一下我那几秒钟的所思所想。在通常的观点上,这件事会有两个相反的结果。
坏的结果是谁没交学费最终被查出来,那当然是一件面上极端难看的事情,而且对中国人的影响极坏。
好的结果是这1500欧元归我所有,这笔钱足够我半年的生活费。
可是,在深层含义上,这两个结果所面对的道德处境都是我不能承受的。前者意味着在众人眼中的道德败坏,而且代表着中国人的道德败坏,虽然这个错误的直接原因是德国人导致的,但是在道德上理并不在我们一方。后者呢?后者意味着我的下半辈子将永远受到良心的拷问和谴责,因为它严重越过了我心中的道德底线,它将为我的人品抹上最大一笔污点。事后很多人说:“学校那么有钱,又不差你那一点。”可是我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看的。其中的道理,不用细说。
事后想起这件事,觉得自己的做法完全正确。我决不能为了这1500欧元下半辈子不得安生,我买的是一片良心的清宁。为这片清宁,我宁愿明年冒着烈日和暴雨去打工干活,因为自己辛苦劳动得来的钱花得理直气壮。
这件事是我出国以后面对的最严峻的道德考验,让我踏实的是,它为今后可能遭遇的一切波峰浪谷开了一个好头,远多于诚实和高尚。
第293篇、父爱如山情感故事
门口有一棵老树,犹如一位耄耋长者静静地立在庭院外。苍劲的树干深深地扎根在地下,风儿拂动它的枝蔓和叶片,火辣辣的太阳在它头顶悄悄凝视。它就这样守候着春去秋来,不为世事的浮华所动。
我跟父亲的隔膜由来已久,他就像一块冰冷的石头,让人没有接近的热情。他的脾气很大,记得小时候我打翻一个碟子,碎渣溅了一地,父亲二话没说,抡起做饭烧火用的藤条,对着我就是一顿好打。瞬间,一条条鲜红的杠杠,在我稚嫩的皮肤上出现。我强忍着泪水,不让它流出眼眶,心中只有怨恨。父亲打累了,才到一边休息。这时,母亲缓缓走过来,我顿时扑在她怀里嚎啕大哭,而父亲只是坐在一边,嘴里吐出缕缕烟圈。
多次遭受皮肉之苦,让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父亲亲生的。时光悄悄流逝,父亲的坏脾气并没有收敛的趋势。那次,他坐在床边,闷声不响地抽着烟,嘴里不时吐出一缕缕烟丝,那烟丝竟比头上的花发还要密。“你就一天到晚不让我省心,真是活腻了……”父亲咬牙切齿地说。母亲眨巴着她那满是斑点的眼睛,默不作声。老泪,悄悄地淌。
原来,母亲为了争一小块菜地,跟邻居家时有矛盾。母亲是一个顾家的人,这块田地是她的命根子。可父亲竟胳膊肘往外拐,帮着邻居把母亲大骂一通。母亲显得十分委屈,这么做不仅没有捞到好,反而落得父亲一顿咒骂。她在一旁啜泣,年过半百的她颤抖着肩膀,两手深深嵌进花白的头发,说了句:“你别再说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年活头……”父亲不再吱声,一场家庭战争暂时偃旗息鼓。我握住母亲黝黑苍老的手掌,心里早已泪涌成河。
我的老父亲啊,你这个臭脾气何时才是个头?何时才能对爱你的家人好一点?
母亲年纪大了,时常想着在外的儿,隔三岔五催我回家。我开车回到家门口时,老枣树似乎在向我点头挥手。用餐的时候,我帮父亲添饭,他虽尴尬,对我却没有像以前那么冷淡。他仍旧抽着烟吐着他的烟圈,我也不再阻挠,跟他碰了一碗酒,偷偷地打量着他……几年不见父亲,我竟不像过去那样厌烦他。在外打拼多年的我,突然明白一个男人养家的艰辛。生活的压力,让父亲不得不收起儿女情长,我彻底读懂了父亲。
父亲是个泥瓦匠,靠出卖体力为生。小时候,一个工友急匆匆地背着父亲回家,我看到他的腿打着石膏,脸上是灰蒙蒙的泥土。父亲施工的时候从支架上摔下来,大腿粉碎性骨折。那时的我还小,看着父亲痛苦地抽搐,竟一丝不为所动。
后来那些年,父亲的伤痛像海浪一样一波又一波地袭来:他被切割机切断过手指,他的腰部受过损伤,他的脚板失去过知觉,他的眼睛时常钻进水泥,他的指缝常常嵌进石灰……面对伤痛,他永远不会吭一声,继续扮演着他的“黑面神”。
真不知道那些酸涩的年月里,他是怎样熬过来的;面对家人的不理解,他又是怎样挺过来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只是,父亲的爱,太过于深沉,太过于隐晦,让我理解得太晚。
我亲爱的老父亲,这么多年来,你用自己的肩膀挑起了一家人的希望,就像门前那棵老树,在一股股狂风中默然伫立。他手中的香烟,就像一个老朋友,在没有月亮和繁星的夜里,静静地聆听着一个老人的生平点滴。
而今,眺望窗外,老树依依,年华匆匆,我捻起一支烟,学着当年父亲的模样,吐出一圈又一圈烟丝。年华似流水,老树发新芽,我抚摸着岁月的年轮,似乎领悟到了人生的精髓。

第294篇、特克斯的眼睛情感故事

埃里克•西尔觉得,这只卧在他脚旁瘦骨嶙峋的小狗也许只有五周大。这只杂种母狗半夜被人扔在西尔夫妇家前门口。
“不要说了,”埃里克对他的妻子杰弗里说,“回答是绝对的‘不可能’!我们不打算养它。我们不需要再养只狗。若真要养,就养只纯种的。”
“我们不能就这么把她扔在门外,”杰弗里哀求道,“我把她喂饱,给她洗澡,然后给她找个家。”
小狗站在他俩中间,好像知道他们在决定她的命运,瞅瞅这个,看看那个,试探性地摇了摇尾巴。埃里克注意到,虽然小狗瘦骨伶仃,全身的毛没有光泽,但那双眼睛却明亮而又充满活力。
埃里克最后无可奈何地说道:“好吧,你想照顾她,随你吧!不过你要明白这种海因茨杂种狗,我们不需要。”
杰弗里把小狗抱在怀里,然后和埃里克往房子里走去。“还有,”埃里克接着说,“过几天再让她到特克斯那里。不要再给特克斯添麻烦了,他已经够辛苦了。”
特克斯是只牧羊犬,西尔夫妇把他从小养大,现在已经6岁了。他是由澳大利亚牧场主培育的品种,特别温驯纯良。他的窝里已经有了一只黄猫,但腾出地方给这只被西尔夫妇叫做海因茨的新来的小狗,他还是很高兴的。
海因茨到家没多久,西尔夫妇便发现特克斯的视力越来越差。兽医认为特克斯患了白内障,也许可以通过手术去除。但是达拉斯眼科专家给特克斯检查后认为,白内障只是导致他视力衰弱的部分原因。专家在当地大学的兽医学实验室为他预约了门诊。实验室的医生们判定特克斯早已失明,并解释道,即便发现得早,药物或手术都不可能阻止或延缓他的视力衰退。
回家的途中,西尔夫妇在谈话中想起,其实在几个月前,他们看到过特克斯如何在黑暗中生活,现在他们才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特克斯有时会撞到开着的门,或者鼻子会撞到铁丝围栏上;为什么他总是沿着石子道走动:因为如果走错了路,他还可以摸着走,直至再回到石子道上来。
西尔夫妇为特克斯失明的事忙碌着,弹指间,海因茨已长得胖嘟嘟的,活泼好动,那身深棕黑色的毛已变得健康而有光泽。
显然,这只德国杂种小牧羊犬很快就会长成大狗,再和特克斯及黄猫住在一起已经是不可能了。于是,一个周末,西尔夫妇又在原有的狗屋旁建了间新的狗屋。
也就在那时,他们才意识到,原来看到海因茨跟特克斯玩耍时又是拉又是拽,以为是小狗爱瞎闹,但后来发现,这其实是有原因的。
每天傍晚,当狗狗准备睡觉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嘴巴轻轻咬住特克斯的鼻子,然后把他引进狗屋。早上,海因茨叫醒他,再把他带出狗屋。当两只狗靠近门口时,海因茨就用自己的肩膀引着特克斯穿过门口。当他们沿着狗圈围栏奔跑时,海因茨就在特克斯和围栏之间奔跑。未经任何训练或辅导,海因茨便充当起了特克斯的导盲犬。
“天气暖和时,特克斯就把四只腿伸开,睡在柏油车道上,”杰弗里说道,“车快开过来时,海因茨就拱醒他,使他脱离危险。许多次,我们都看见海因茨把特克斯从马路边推开。起初我们不知道他们俩能并排在牧场上奔跑的原因。后来有一天,他们陪着我遛马,我听见海因茨在‘说话’,原来她在不断发出轻轻的咕噜声,让特克斯在她旁边跑。”
西尔夫妇很是佩服海因茨。这只年轻的狗未经任何训练,就想方设法帮助、指引和保护她失明的同伴。
显然,特克斯不仅分享了海因茨的眼睛,还有她的心。
第295篇、青花瓷的密语情感故事

为遇见你伏笔
骆小萱举手报女子五千米长跑的时候,全班男生一片哗然。我用钢笔用力戳她的后腰,警示她不要自寻死路。殊不料,她却愤愤然义正言辞地说,不到终点死不休。
班主任虽然大跌眼镜,但也无可奈何。要知道,骆小萱可是他的忠实臂膀,如果不幸出个三长两短,估计他比她亲生父母还要伤心。有人私下里八卦说,骆小萱参加比赛帮他挣来的奖金,早已超越五位数。可惜的是,几分钟前,他恰好说过,每个人都要发扬马拉松式的体育精神,坚持不懈,勇往直前。因此,也只能任由着那野丫头一条路走到黑了。
事实上已经证明,骆小萱体内的脂肪远远不够撑完五千米。尽管她有强大的信念,众人的欢呼,最终还是无补于事。
骆小萱的晕倒,让整个赛场扬起了轩然大波。尤其是平日里与她斗得最凶的我,竟然第一个冲进了跑道。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身为班里体育委员的我,毫不犹豫地背起了瘦弱的骆小萱,吭哧吭哧地朝医务室飞奔。
我承认,这次我跑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快,生怕自己的偶然懈怠便会给骆小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遗憾的是,醒来之后的骆小萱,不但丝毫不懂得知恩图报,还恶狠狠地跟众人说,是我把她害成了这个样子。
骆小萱啊骆小萱,谁让你喜欢争强好胜?我也只是随口说了句女子不如男,你又何必想不开呢?当然,这些话我并没有对一脸惨白的骆小萱说。小肚鸡肠的她如果一口气上不来,或者半死不活,我不成千古罪人了?
三日后,在骆小萱的屡次威胁下,我成了她的免费佣人,帮她打水买饭,分发作业,清理垃圾。最头疼的是,经过几日的近距离折腾,竟让她发现与我同住一个小区!天啊,难道我大好的青春时光就要在这样的忍辱偷生中匆匆凋零?
没人能看出,对于这样的奴役,我有多么欢喜和兴奋。深夜,我在淡蓝日记里悄悄写道:这是上天为你我埋下的伏笔么?
天青色等烟雨
骆小萱说,经过那一次万里长跑之后,她已经患上了严重的肌肉萎缩症,腿脚使不出半点气力。我说,奇怪了,每次你用指甲掐我的时候,怎会力大如牛?她用力拍着我的脑袋奚落,我说的腿脚,腿脚,你知道什么叫腿脚吗?蠢货,骑快点儿!
我虽然知道骆小萱说的是谎话,可还是心甘情愿地用自行车载着她奔来飞去。对于我来说,最累的事情,并不是蹬上那个45度的大坡。而是不得不每时每刻都故作不悦,好让她无法窥破,在我心间欢流成河的甜蜜。
骆小萱说,这一辈子都不能跟我冰释前嫌。我说,好啊,好啊。她没有达到气我的目的,只好狠狠地在我的脊背上捏一把。其实,在好啊好啊后面,还有一句我不敢问出的话。当酥软的风扑过面颊,我多想问她,骆小萱,既然你我不能冰释前嫌,那是否可以做一生的冤家?
如果说,无法冰释前嫌的含义是指我与她永世不可割离的话,那么,我愿意。即使前面还有十个大坡,而后背日渐伤痕累累,我也乐意就这么载着蛮横任性的骆小萱,慢慢走,直至时间的尽头。
骆小萱骑车赶上我的时候,天空已经布满阴云。她一面冷若冰霜地嘲讽我慢如蜗牛,一面拽着我朝饭店的方向奔去。
倾盆大雨恍然而至。骆小萱拍拍我的肩膀说,多亏我救了你一命啊!看看,要不是我拽着你的话,以你那蜗牛的速度和256兆的大脑内存,早就被淋成落汤鸡啦!
我笑笑,心里倏然有些莫名的哀伤。聪明绝顶的骆小萱怎么也想不到,我之所以骑得那么慢,完全是为了等她。
在我的背包里,不仅有两件崭新的雨衣,还有一把温暖的双人伞。
隔江千万里
骆小萱和另外一个男生的接触,的确是我始料未及。当她豪迈地跟我说,决定放我一马,让我追求自由的时候,我竟愕然失语。这一次,我没有演好。兴许,我该手舞足蹈地问,真的吗?真的吗?谢天谢地,我终于获得自由了。兴许,我该好好地给她写一封感谢信,以示我对她宽宏大量的感激。
只是,我真不能做到那么坦然。骆小萱丝毫没有在意到我的反常。对于她来说,我仅仅只是一个节省气力的工具。我多想骂啊,愚蠢的骆小萱,你脑袋里的内存是不是被人消减到只有128兆?否则,你怎会看不出,我喜欢你。
没过多久,轰轰烈烈的题海战术便在整个年级疯狂开展。虽然,我伸手便能碰到骆小萱的后背,但这段狭窄的距离,却时常让我感觉咫尺天涯那么遥远。骆小萱变得越来越漂亮了。她不再大声嚷嚷着说话,也不再蓬松着头发,更重要的是,不会再任性极致地让我驮着她。
我与她的旧日时光,瞬间被拉扯得模糊异常。我们无缘无故地不再说话。偶尔她的钢笔从课桌上落下,她宁肯艰难地弯下身去,狼狈地钻上钻下,也不愿开口叫我帮她一把。
莫名的亲切,与莫名的冷漠一般,时常在少年少女的心间上演。这是仅属于他们的专利。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我真正悲伤的是,连起初她对我的蛮横,都在此刻转交给了别人。
她和那男孩儿终于一同来去。我认识,那男孩不但身世显赫,而且学习也是一等一。名列前茅的骆小萱是该和这样的人恋爱。他们不但有着共同的话题,还能从恋爱中获取进步,这不正是两全其美吗?而不论相貌还是成绩都平庸无华的我,唯一能做的,想必该是祝福他们。
我换了回家的路,每日将城市绕了大半。只有这样,我才能躲开骆小萱,才能躲开那些在心底一夜荒凉的马路,才能再不睹物思人,时时自扰。
骆小萱,不知你有没有看到,横隔在你我之间的万里江面?
自顾自美丽
为了不在抬头间撞见骆小萱的背影,我逼迫自己,将所有精力和时间都消耗在题海里。只有这样昏天暗地的演练,才能让我摆脱心里的挣扎。我骨子里是不大喜欢学习的,但现在,这些枯燥的本子,却成了我的最后慰藉。
填写志愿的那天,成了我和骆小萱的诀别。我们各自没有说话,亦不像其他人一般热情寒暄。我想,我是该和骆小萱说点什么的。即便谈不到重点,感情无法越过两人之间的万里江面,但说句话,总是好的。至少,在后来的时光里,我们可以有一段最为完整的记忆。
只可惜,我始终没能放下少年脆弱的自尊,而天性好强的她,几次欲言,却恰巧碰上了我故作漠然的脸。我们就这样僵持到了最后。直至挥手,在路口处各向东西,也不曾叫出对方的名字。
酥软的风从路口处奔来,我将踏板踩得飞快。可这有什么用呢?它跑得再快,也追不上我与骆小萱的旧日时光。忧伤如同一面无边银镜,将我照得不知路向何方。
时光总是会过去。骆小萱与我最终奔向了不同的城市。我坐在轰隆隆的列车上,独自遐想,这条铁轨,也曾把骆小萱载向了远方。只是,当她坐进这温暖的车厢,可承想起,有一个少年,也曾给过她这样的温暖与安详。
一月后,我收到了骆小萱的来信。没想到,自认已经淡忘往事的自己,还是会因这样一封质朴的信件泪流满面。原来,骆小萱真正暗恋的人是我,而她,也早就知道我曾那么那么地喜欢过她。
只是,她不想这份纯真的情感,会成为葬送我一生命运的原因,才会找来那样一个优秀的男孩,上演这么一出完美的戏剧……
银镜中,我的下巴上不知何时渗满了细密的胡茬。我忽然惊觉,自己早已在这段心酸的成长中变幻了模样。街上,不知哪间窗户又传出了《青花瓷》的旋律: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岁月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你眼带笑意。
百折千回的青春啊,尽管它如此漫长,可我们还是竭尽全力地掩藏住了心底那团貌似青花的秘密。让它有足够的力量,朝着人生的路口,不懈疯长……
第296篇、唯一的,只属于你的故事情感故事

夜很深很安静,心却早起涟漪,记忆也总会在深夜伴着心碎、伴着痛苦,悄然落地。我还爱着你,……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
————题记
我带你时光倒流,看望曾今的我们,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如今我们在一起已经快要半年了。最近的事,让我们的距离远了,产生了矛盾!所以想带你看看曾今那时的快乐,记下此长篇日志!望你能够慢慢的,细细的去品味其中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道理,一些你所不知道的!
还记得我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吗?你找过我谈过,可我并没有答应。是因为我觉得恋爱是因为两个相爱的在一起,而我当时还不爱你,也不能确定你是否是真的爱我。还有就是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相互了解过。所以我拒绝了,只是让你做我的妹妹,慢慢的发展。我知道那时你纠结很久才答应下来了!或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可我还是历历在目,从那之后。生活出现转折,开始偏向着我们的幸福。
记得曾今你很委屈的和我说过你圣诞节要在三中过,让我请你吃东西,可是我们连面都还没有见过,怎么敢去承诺。
记得冬天天冷,我们手脚冰冷的时候,我们用着话语互相温暖,互相关心!虽然身体是凉的,可是心却热了。
记得我们曾今也一起讨论过无聊的事情:锄禾,当午。还有射狼,射鬼。可是那些我都懂,只是我们配合你!
记得你有次很生气的问我同位是男士是女的时候,我想着你生气的样子,真的好想笑。可却第一次听你说了喜欢我的话。我挺高兴的,真的。可是我还是不能肯定,因为你没有见过我。
还记得周末的时候,我们想念彼此,你却想着亲我,要我的初吻,当时挺无语的。
还记得,我喊着你“宝宝”让你听我话的时候,我也挺温馨的!
还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饼干,果冻,巧克力,话梅。不开心的时候吃点东西就好了。这些我都记得!我真的很佩服你,如果我也像你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就好了!可是我却总是做不到吧。
你说过我是你遇到男生中最好的一个,可是我却没有觉得,比我优秀的人,大有人在,只是你没有遇到!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如你所说的那么好!只是有些事我可以看的清楚而已!
我记得有次问你如果我找你谈你愿意吗?你回答的是他怎么办?那次是真心的、也是一个试验。希望你可以懂得什么爱情。而并不是小时候玩的过家家!那次我知道自己的不对。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你说“我好喜欢你”的时候,我真的很想对你一直好下去,一直保护你,不受到伤害!那天下午,你对我的态度也变了好多,我好失望。也是第一次那么难受!为了你。
后来,我们见过两次面,还记得你被人骗过感情之后,说再也不谈了,用心追我。然后寒假到了,我们没有再聊过了,渐渐远了,可是我还记得我对你的介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那份情感。
在2011年春天三四月份的时候,我们再一次开始交涉。那天,我看见你上线了,聊了一会,说去找你,我知道你不相信,不过我还是去了。找到了你,看见你不停的吐着口水,好像生病了,当时,我真的很想上前拍拍你的背,安慰你一下,可是我看见你身边还有人,心中就想,我们没有任何关系,还轮不到我去关心!可是我不忍心看着你那样,索性就自己上网去了。上完了我送你回家,我们一路一路的晃着,让你做我的电瓶车,你说不干,还说我的性格挺像吴涛的。我没有在意!后来,我们还像从前那样,只有有些事已经慢慢在发生改变了。我对你的感情越来越深,直到你那天,送给我那个盒子,我挺感动的,一个称呼,一份戒指,一份礼物。让我试着去爱上你,记下你对我所有的好,于是4月6号,我向你提出恋爱的邀请,但是让你思考一个晚上,这一个晚上,不是让你激动的,是让你去考虑自己有没有把握和我一起共同面对以后的种种困难,你自己能不能和我一起坚守这份爱情!
4月7号,是我告别单身17年的日子,是我初恋第一天的日子!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也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
那之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平凡却不平淡。记得在你不相信我爱你的事实的时候,我用行动去表示“我爱你”;记得你说过你喜欢吃巧克力,那我就带巧克力给你吃;记得我第一次说错话,自己承认错误,害怕你离开的时候;记得我的初吻在和你一起玩的同时,我偷偷的亲了你一下;记得我们一起去接吻的时候,都可以听得见彼此的心跳声;记得每次放学我去等你,都可以一直等下去,却没有想要离开过,是希望你可以看见我,不让你失落,哪怕再长的时间,我也等你;还记得你第一次让我生气的时候,我真的哭的好惨,没有任何心情去做别的事,心真的很痛,好晚才去睡觉,可是,第二天,我心中明明好压抑,对你却还是强颜欢笑,是因为希望我的情绪不想影响到你,因为当时我信任你,自己可以去处理好那些事。相信你爱的是我。。。所以我没有告诉你!自己去承认,去忍耐。后来我们天天漫无目的到处玩乐!直到你中考了,也就少了联系!
当暑假到了的时候,我已经上高三了,刚开始补课的有一天,你说你害怕离开我,那段时间我们曾今许下过诺言:
你今生只许和我一人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你今生只爱我一人。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
你也让我答应你一件事:
让我心中从此以后满满的都是你,不许有别的女生。
——————我都还记得
之后我因为高三补课的原因,我们经常互相诉说着相思之苦。然后我放假了,你开始在龙门补课了,在你补课的期间,真的很想你,你也不联系我,我真的以为你消失了,离开了我。然后我们就有了约定!在暑假的时候,我们天天都在一起,各自已经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天长地久,永不分离~~~~~
然后你步入高中生活了,开始高中军训了,我好想你,在那段时间你真的变了好多。后来你上课了,一个礼拜都没有联系我,我很想你,最后潘俊宇说你在体育训练,我才有机会找你的。可是你却对我的态度,好差,我对你也好失望。你说过的很充实,有很多老婆陪着你。或许已经不再需要我了,或许你已经厌了吧!然后我也在渐渐试着没有你的日子。可是我还是没有习惯有你的日子。中秋节的时候,我把手机借给了你,希望你可以陪我聊天。可是你却很少理我了,慢慢开始忽略我了。我好难受哦,你可以有事,不用再回我的信息,不用再管我了,你可以不跟我说去干吗?自己下线,不用管我,让我等了你很长时间,被妈妈骂了好多次,可是为了你,我愿意去等待,谁叫你是我的老婆呢?可是有时候的等待却只换回了你一句好冷淡的话;真的,心好冷。知道吗?我煎熬的过着那几天。那天,你发信息跟我说你被妈妈发现正在谈恋爱,让我们分手,你说你还舍不得。我但是在想:是不是你如果找到一个可以代替我的人,就可以舍弃我了。可是我们却一晚上,没有睡觉!后来你说你想我,哭的很惨!我当时真的好恨自己,我当时从一中路过,为什么没有进去看看,为什么你哭的时候我总是不在边上,替你擦干眼泪。可是,后来,你对我的态度又发生了转变,开始对我忽远忽近,忽冷忽热了,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看见我的信息不再回我了!9月20号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很像现实。我梦见我在北正街看见你和方成玉走过,然后我跑去找你们,你说让我先走,等吃完了找我,我当时问你,怎么了,为什么对我的态度好冷,是不是厌了,你说或许真的厌了吧!然后梦醒了。我却哭了!21号,晚上上你的号看看,结果看见你和别人的暧昧,别人叫你老婆。当时,我的心真的碎了,自己一个人默默的在黑暗中哭泣,所以晚上发信息给你,只是想问清楚,你说你们多一点朋友,少一点恋人,你让我如何去理解你的话。我也很想往好处想,可是我不想欺骗自己。我并没有想要说你贱,你又何必这样呢?当初的程鹏,你真的放手了吗?你到最后都不肯狠心说下那一句话。都不愿意伤害他。却愿意在无形之中伤我最深。你对待感情,男女之间的关系还是和以前一样不够成熟;不够明智。你和别人说有些话的时候,你觉得挺好玩的,可是喜欢你的人会记住所说的话,至少他们当真了。我真的不希望你和别人之间的关系太暧昧,仅此而已!真的希望你能懂;希望你可以冷静的想想。不爱别人,就别在牵着别人的心。放手吧!在你心中还有我的位置吗?你还爱我吗?
可是我还爱你~~无尽的付出只是为了换回你对我有一颗亘古不变的心!
我们的未来掌握在你的手中,也在你的话语之中!希望你可以好好的把握。
——————————————————————————————————————————————————————————————————-我爱你,一直到你不再爱我的那一天
谢谢你,陪我走过那么长时间,爱情淡了,我们也应该散了!你会慢慢的放下我的一切,直到找到一个能够完全代替我的人,祝福你,真心的希望曾经爱过的人,能够幸福!比我要过的好,我说破最后一句,我们回不到过去,也不可能再成为兄妹了!我自己一个人躲起来,舔着自己的伤口,慢慢愈合。
第297篇、温暖的手套情感故事

在沈阳上大学时,我曾认识一个外系女生,叫阿瑶,来自吉林。第一次见到她时,是在她的宿舍。当时她正坐在床上专心致志地织手套,普通的毛线,淡紫的颜色,她织得极慢,一针一针,仿佛那针有千斤重。而那只手套,刚刚织到分手指的位置,可以看出是一只左手的手套。
第二次去阿瑶的宿舍,已经是在两周之后,她仍坐在床上织手套,还是淡紫的毛线,还是那只左手的,五个指头刚刚织出了一点。我笑着说:“你的速度也太慢了!真是精雕细琢!”她抬头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后来,我和阿瑶渐渐熟悉,去她宿舍的次数也多了起来,每次见到她,都是在织那只左手的手套,仿佛永远也织不完一般。终于有一天,我看见她织的手套并不是原来的那只,因为这只手套刚刚织到手指分叉的位置,还是左手的,和原来的那个一模一样。我问:“你不是又拆掉重织的吧?”她说:“才不是!”然后,她从床下拿出一个小衣箱,打开来,里面全是手套,有20只左右,都是淡紫色的。原来她织了这么多,其实是织得太快,以致让我觉得她总是在织那一只。
我仔细地翻看着那些手套,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再一看,吃惊地发现,那些手套竟然都只有左手的那只!我惊讶地问:“阿瑶,怎么只有左手的?”她淡淡地说:“这些手套都是给我爸爸织的,他只有一只左手。”一时之间,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怔怔地看着那些手套。
当阿瑶织够了30只时,我陪她去邮局给她爸爸寄这些手套。路上,她告诉我,她爸爸是为了救她才失去右手的。那时,阿瑶才10岁,她爸爸在县城里的纸箱厂工作。有一个周日,她去爸爸的厂子玩儿,纸箱厂的生产车间不休周日,她便在车间里看着各种机器设备的工作过程,觉得十分有趣。其实生产车间是不准随便进入的,她是偷偷溜进去的,由于她个子小,谁也没有注意到她。看来看去,觉得还是爸爸操作的切纸机最好玩儿,那么厚的一撂纸壳,切刀落下来,便齐刷刷地被切开了。这是一种老式的切纸机,并不是封闭的,可以看见闪亮的刀口。她越看越觉有趣,很长的纸壳从流水线上传过来,便被切成一段一段的。她越靠越近,抬起头来看那锋利的刀口,手却不知不觉地按在了纸壳上。这时她爸爸转过头来,正看见这一幕,惊骇之下已来不及停下机器,他冲过去,左手拽住她的衣服,而切刀正飞速落下,她的手还按在纸上!爸爸情急之下,用右手向上一挡切刀,左手向后猛拉。她被拉开了,而切刀落下,爸爸的右手被切断了。
我听得惊心动魄,阿瑶也淌下泪来,她说:“我家本就贫困,爸爸却因此失去了工作,还成了残疾。后来,伤好之后,他便去砖厂干活,往小推车上装砖坯。砖坯又沉又硬,把他的手磨得不知脱了多少层皮。发的手套太薄,用不了几天就磨破了。我上初中起,便天天给他织手套,这样,他的手就会暖些,少被磨破些。”
我的心一片濡湿,忽然明白,阿瑶爸爸那举手一挡,心中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危险,而阿瑶,这些年来一针针又把多少对爸爸的疼和爱织进那一只只的手套之中。我知道,许多年来这是让我感动最深的时刻。看着那些只有左手的手套,忽然就体会到了他们父女间那份深深的爱。是的,有了这样的爱,就算生活再艰难黯淡,生命也是温暖的!
第298篇、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情感故事

有一个男子的妻子因为爱上了别人,想要离弃丈夫,因此设计假死,并串通旁人买了一具妇人的尸体,让她的丈夫相信妻子已亡故。 深爱妻子的丈夫伤心欲绝,只好把尸体火化了。 可是,他实在太爱他的妻子,因此把那妇人的骨灰成天带在身边。 这样的深情,让背叛他的妻子深深受到感动,觉得那才应当是自己的归宿,因此离开了情人,想要回到丈夫的身边。 那天,她悄悄跟在丈夫的身后,叫唤着他的名字,她期待并且相信,对于她的出现,她的丈夫一定会非常非常的惊喜。 然而,奇怪的是,当她的丈夫转过身来,神情淡漠的看着她,不但没有她预料中的惊喜,反而客气地问她:“是你在叫我吗?你是谁?” 这个以为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女人根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的丈夫不认识她。 “不,你不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已经死了,而且是我亲手把她火化的。”这个丈夫非常坚定的表示。 美丽的女人几乎快要崩溃了,他这样爱我,怎么会忘了我的长相呢? 然而无论女人如何争辩和证明,这个曾经为失去妻子而伤心欲绝的男子,终究不相信出现在他眼前的美丽女人就是他的妻子。 爱不能被试探和考验,背叛丈夫的妻子以为她可以理所当然的安排丈夫的感情,然而对伤心的丈夫来说,爱情或许已随谎言而消逝,爱的是眼前的实体或是消失的肉身,都已无关紧要。 色相本无凭,只是执之一心。痴心的丈夫执着的不是眼前的妻子,而是自己心中的爱念。
第299篇、疯 娘情感故事
23年前,有个年轻的女子流落到我们村,蓬头垢面,见人就傻笑,且毫不避讳地当众小便。因此,村里的媳妇们常对着那女子吐口水,有的媳妇还上前踹几脚,叫她”滚远些“。可她就是不走,依然傻笑着在村里转悠。
那时,我父亲已有35岁。他曾在石料场子干活被机器绞断了左手,又因家穷,一直没娶媳妇。奶奶见那女子还有几份姿色,就动了心思,决定收下她给我父亲做媳妇,等她给我家”续上香火“后,再把她撵走。父亲虽老大不情愿,但看着家里这番光景,咬咬牙还是答应了。结果,父亲一分未花,就当了新郎。
娘生下我的时候,奶奶抱着我,瘪着没剩几颗牙的嘴欣喜地说:”这疯婆娘,还给我生了个带把的孙子“。只是,我一生下来,奶奶就把我抱走了,而且从不让娘靠近。
娘一直想抱抱我,多次在奶奶面前吃力地喊:”给,给我。。。。。“奶奶没理她。我那么小,像个肉嘟嘟,万一娘失手把我掉在地上怎么办?毕竟,娘是个疯子。每当娘有抱我的请求时,奶奶总瞪起眼睛训她:”你别想抱孩子,我不会给你的。要是我发现你偷抱了他,我就打死你。即使不打死,我也要把你撵走。“奶奶说这话时,没有半点儿含糊的意思。娘听懂了,满脸的惶恐,每次只是远远地看着我。尽管娘的奶胀得厉害,可我没能吃到娘的半口奶水,是奶奶一匙一匙把我喂大的。奶奶说娘的奶水里有”神经病“,要是传染给我就麻烦了。
那时,我家依然在贫困的泥潭里挣扎。特别是添了娘和我后,家里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决定把娘撵走,因为娘不但在家吃”闲饭“,时不时还惹是生非。一天,奶奶煮了一大锅饭,亲手给娘添了一大碗,说:“媳妇儿,这个家太穷了,婆婆对不起你。你吃完这碗饭,就去找个富点儿的人家过日子,以后也不准来了,啊?”娘刚扒了一大团饭在口里,听了奶奶下的“逐客令:。显得非常吃惊,一团饭就在嘴里凝滞了。娘望着奶奶怀中的我,口齿不清地哀叫:“不,不要。。。。。”奶奶猛地沉下脸,拿出威严的家长作风厉声吼到:“你
这个疯婆娘,犟什么犟,犟下去没你的好果子吃。你本来就是到处流浪的,我收留了你两年了,你还要怎么样?吃完饭就走,听到没有?”说完奶奶从门后拿出一柄锄,像余太君的龙头杖似的往地上重重一磕,“咚”地发出一声响。娘吓了一大跳,怯怯地看着婆婆,又慢慢低下头去看面前的饭碗,有泪水落在白花花的米饭上。在***逼视下,娘突然有个很奇怪的举动,她将碗中的饭分了一大半给另一只空碗,然后可怜巴巴地看着奶奶。
奶奶呆了,原来,娘是向奶奶表示,每餐只吃半碗饭,只求别赶她走。***心仿佛被人狠狠揪了几把,奶奶也是女人,她的强硬态度也是装出来的。奶奶别过头,生生地将热泪憋了回去,然后重新板起了脸说:“快吃快吃,吃了快走。在我家你会饿死的。”娘似乎绝望了,连那半碗饭也没吃,朗朗跄跄地出了门,却长时间站在门前不走。奶奶硬着心肠说:“你走,你走,不要回头。天底下富裕人家多着呢!”娘反而走拢来,一双手伸向婆婆怀里,原来,娘想抱抱我。奶奶忧郁了一下,还是将襁褓中的我递给了娘。娘第一次将我搂在怀里,咧开嘴笑了,笑得春风满面。奶奶却如临大敌,两手在我身下接着,生怕娘的疯劲一上来,将我像扔垃圾一样丢掉。娘抱我的时间不足三分钟,奶奶便迫不及待地将我夺了过去,然后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当我懵懵懂懂地晓事时,我才发现,除了我,别的小伙伴都有娘。我找父亲要,找奶奶要,他们说,你娘死了。可小伙伴却告诉我:“你娘是疯子,被你奶奶赶走了。”我便找奶奶扯皮,要她还我娘,还骂她是“狼外婆”,甚至将她端给我的饭菜泼了一地。那时我还没有“疯”的概念,只知道非常想念她,她长什么样?还活着吗?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5年的娘居然回来了。那天,几个小伙伴飞也似地跑来报信:“小树,快去看,你娘回来了,你的疯娘回来了。”我喜得屁颠屁颠的,撒腿就往外跑,父亲奶奶随着我也追了出来。
这是我有记忆后第一次看到娘。她还是破衣烂衫,头发上还有些枯黄的碎草末,天知道是在那个草堆里过的夜。娘不敢进家门,却面对着我家,坐在村前稻场的石磙上,手里还拿着个脏兮兮的气球。当我和一群小伙伴站在她面前时,她急切地从我们中间搜寻她的儿子。娘终于盯住我,死死地盯住我,裂着嘴叫我:“小树。。。。。。。球。。。。。。球”她站起来,不停地扬着手中的气球,讨好地往我怀里塞。我却一个劲儿地往后退。我大失所望,没想到我日思夜想的娘居然是这样一副形象。一个小伙伴在一旁起哄说:“小树,你现在知道疯子是什么样了吧?就是你娘这样的。”
我气愤地对小伙伴说:“她是你娘!你娘才是疯子,你娘才是这个样子。”我扭头就跑了。这个疯娘我不要了。奶奶和父亲却把娘领进了门。当年,奶奶撵走娘后,她的良心受到了拷问,随着一天天衰老,她的心再也硬不起来,所以主动留下了娘,而我老大不乐意,因为娘丢了我的面子。
我从没给娘好脸色看,从没跟她主动说过话,更没有喊她一声“娘”,我们之间的交流是以我“吼”为主,娘是绝不敢顶嘴的。
家里不能白养着娘,奶奶决定训练娘做些杂活。下地劳动时,奶奶就带着娘出去“观摩”,说不听话就要挨打。
过了些日子,奶奶以为娘已被自己训练得差不多了,就叫娘单独出去割猪草。没想到,娘只用了半小时就割了两筐“猪草”。奶奶一看,又急又慌,娘割的是人家田里正生浆拔穗的稻谷。奶奶气急败坏的骂她“疯婆娘谷草不分。。。。。。”奶奶正想着如何善后时,稻田的主人找来了,竟说是奶奶故意教唆的。奶奶火冒三丈,当着人家的面拿出根棒一下敲在娘的后腰上,说:“打死你这个疯婆娘,你给老娘滚远些。。。。。”
娘虽疯,疼还是知道的,她一跳一跳地躲着***棒槌,口里不停地发出“别、别。。。。”的哀号。最后,人家看不过眼,主动说“算了,我们不追究了。以后把她看严点就是。。。。”这场风波平息后,娘歪在地上抽泣着。我鄙夷地对她说:“草和稻子都分不清,你真是个猪。”话音刚落,我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是奶奶打的。奶奶瞪着眼骂我:“小兔崽子,你怎么说话的?再这么着,她也是你娘啊!”我不屑地嘴一撇:“我没有这样的傻疯娘!”
“嗬,你真是越来越不象话了。看我不打你!”奶奶又举起巴掌,这时只见娘像弹簧一样从地上跳起,横在我和奶奶中间,娘指着自己的头,“打我、打我”地叫着。
我懂了,娘是叫奶奶打她,别打我。奶奶举在半空中的手颓然垂下,嘴里喃喃地说道:“这个疯婆娘,心里也知道疼爱自己的孩子啊!”我上学不久,父亲被邻村一位养鱼专业户请去守鱼池,每月能赚50元。娘仍然在***带领下出门干活,主要是打猪草,她没再惹什么大的乱子。
记得我读小学三年级饿一个冬日,天空突然下起了雨,奶奶让娘给我送雨伞。娘可能一路摔了好几跤,浑身像个泥猴似的,她站在教室的窗户旁望着我傻笑,口里还叫:“树。。。伞。。。”一些同学嘻嘻地笑,我如坐针毡,对娘恨得牙痒痒,恨她不识相,恨她给我丢人,更恨带头起哄的范嘉喜。当他还在夸张地模仿时,我抓起面前的文具合,猛地向他砸过去,却被范嘉喜躲过了,他冲上前来掐住我的脖子,我俩撕打起来。我个子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他轻易压在地上。这时,只听教室外传来“嗷”的一声长啸,娘像个大狭似地飞跑进来,一把抓起范嘉喜,拖到了屋外。都说疯子力气大,真是不假。娘双手将欺负我的范嘉喜举向半空,他吓得哭爹喊娘,一双胖乎乎的小腿在空中乱踢蹬。娘毫不理会,居然将他丢到了学校门口的水塘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娘为我闯了大祸,她却像没事似的。在我面前,娘又恢复了一副怯怯的神态,讨好地看着我。我明白这就是母爱,即使神志不清,母爱也是清醒的,因为她的儿子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当时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娘!”这是我会说话以来第一次喊她。娘浑身一震,久久地看着我,然后像个孩子似的羞红了脸,咧了咧嘴,傻傻地笑了。那天,我们母子俩第一次共撑一把伞回家。我把这事跟奶奶说了,奶奶吓得跌倒在椅子上,连忙请人去把爸爸叫了回来。爸爸刚进屋,一群拿着刀棒的壮年男人闯进我家,不分青红皂白,先将锅碗瓢盆砸了个稀巴烂,家里像发生了九级地震。这都是范嘉喜家请来的人,范父恶狠狠地指着爸爸的鼻子说:“我儿子吓出了神经病,现在卫生院躺着。你家要不拿出1000块钱的医药费,我***一把火烧了你家的房子。”
1000块?爸爸每月才50块钱啊!看着杀气腾腾的范家人,爸爸的眼睛慢慢烧红了,他用非常恐怖的目光盯着娘,一只手飞快地解下腰间的皮带,劈头盖脸地向娘打去。一下又一下,娘像只惶惶偷生的老鼠,又像一只跑进死胡同的猎物,无助地跳着、躲着,她发出的凄厉声以及皮带抽在她身上发出的那种清脆的声响,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后还是派出所所长赶来制止了爸爸施暴的手。派出所的调解结果是,双方互有损失,两不亏欠。谁在闹就抓谁!一帮人走后,爸看看满屋狼籍的锅碗碎片,又看看伤痕累累的娘,他突然将娘搂在怀里
痛哭起来,说:“疯婆娘,不是我硬要打你,我要不打你,这事下不了地,咱们没钱赔人家啊。这都是家穷惹的祸!”爸又看着我说:“树儿,你一定要好好读书考大学。要不,咱们就这样被人欺负一辈子啊!”我懂事地点点头。
2000年夏,我以优异成绩考上了高中。积劳成疾的奶奶不幸去世,家里的日子更难了。恩施洲的民政局将我家列为特困家庭,每月补助40元钱,我所在的高中也适当减免了我的学杂费,我这才得以继续读下去。
由于是住读,学习又抓得紧,我很少回家。父亲依旧在为50元打工,为我送菜的担子就责无旁贷地落在娘身上。每次总是隔壁的婶婶帮忙为我抄好咸菜,然后交给娘送来。20公里的羊肠山路亏娘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奇迹,凡是为儿子做的事,娘一点儿也不疯。除了母爱,我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应该怎么破译。
2003年4月27日,又是一个星期天,娘来了,不但为我送来了菜,还带来了十几个野鲜桃。我拿起一个,咬了一口,笑着问她:“挺甜的,哪来的?”娘说:“我。。。。我摘的。。。。”没想到娘还会摘野桃,我由衷地表扬她:“娘,您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娘嘿
嘿地笑了。
娘临走前,我照列叮嘱她注意安全,娘哦哦地应着。总走娘,我又扎进了高考前最后的复习中。第二天,我正在上课,婶婶匆匆地赶来学校,让老师将我喊出教室。婶婶问我娘送菜来没有,我说送了,她昨天就回去了。婶婶说:“没有,她到现在还没回家。”我心一紧,娘该不会走错道吧?可这条路她走了三年,照理不会错啊。婶婶问:“你娘没说什么?”我说没有,她给我带了十几个野鲜桃哩。婶婶两手一拍:“坏了坏了,可能就坏在这野鲜桃上。”婶婶问我请了假,我们沿着山路往回找,回家的路上确有几棵野桃树,桃树上稀稀拉拉地挂着几个桃子,因为长在峭壁上才得以保存下来。我们同时发现一棵桃树有枝丫折断的痕迹,树下是百丈深渊。婶婶看了看我说,“我们到峭壁底下去看看吧!”我说,“婶婶你别吓我。。。。”婶婶不由分说,拉着我就往山谷里走。。。。。
娘静静地躺在谷底,周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就凝固成了沉重的黑色。我悲痛得五脏俱裂,紧紧地抱住娘,说:“娘啊,我的苦命娘啊,儿悔不该说这桃子甜啊,是儿子要了你的命。。。。。。娘啊,您活着没享一天富啊。。。。”我将头贴在娘冰凉的脸上,哭得漫山遍野的石头都陪着我落泪。。。。。。
2003年8月7日,在娘下葬后的第100天,湖北大学烫金的录取通知书穿过娘所走过的路,穿过那几株野桃树,穿过村前的稻场,径直“飞”进了我的家门。我把这份迟到的书信插在娘冷寂的坟头:“娘,儿出息了,您听到了吗?您可以含笑九泉了!”

第300篇、搓背情感故事

我每个周末都会去那家洗浴中心。整理衣柜时,我又看到了那祖孙三代。三十多岁的女人扶着六七十岁的母亲,旁边是十多岁的女儿。母亲脱去了衣衫,女人拿着一个小塑料凳,扶老人进了浴室,开了水管,调好水温,待老人坐下,方才折回。她又帮女儿拉下紧绷的毛衣、毛裤,孩子像条鱼一下子没入了水雾里。她再脱去衣服,又收拾好老人和孩子的衣服,也闪进了温热的水流下。
老人坐在角落里,水冲着脊背,她佝偻着腰搓着身上的灰尘,松弛的皮肤在水流的冲击下像张起皱的塑料布。女人径自去找小女孩儿,母女俩泼着水,咯咯笑着。女人捧着女孩儿的长头发,要为她洗头,女孩儿扭着身体不愿意。女人说:“傻孩子,你自己洗不干净,妈妈洗得又干净又舒服。”
老人抚着女孩儿的柔发:“乖孩子,让妈妈去给你洗,大人比小孩儿洗得干净。”女人牵过女孩儿,洗好了孩子的头发,让孩子面对墙壁站定,细细搓洗孩子的身体。女孩子蓓蕾般的身体在母亲柔软的掌心下变得红润清爽起来。
女孩儿全身涂满沐浴液时,女人开始洗头、搓洗身体。当女人的身上涂满了泡沫时,她看见老人还在兀自低头搓脚,便招手叫来了搓背工,转头对老人说:“妈,你别搓了,花钱请人搓吧。”搓背工扶老人躺到浴床上,为老人搓洗全身。两人拉着家常,说说笑笑,老人已经是她的老主顾了。
后来,那个搓背工告诉我:“和那个女人一样带老人来洗澡的,多数都是花钱请人为老人搓背;带孩子来的,都是自己给孩子搓背。其实上岁数的老人身上都有股味儿。”她吸了吸鼻子,做了个鬼脸。
老人趴在床上,手垂着。那双手曾无数次抚摸女儿的肌肤,而为她擦洗去灰垢的不是女儿,却是一个搓澡工,因为女儿又有了女儿,女儿的手更多地去爱抚另一个水灵葱嫩的身体了。
人这一辈子,爱子女甚于爱父母。如果有一天,人爱父母如爱子女,也许才是人性的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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